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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h9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曾经深爱过 > 第23章
    有他在我与永超当中,我们的距离又加深。

    我问:"他就是你说的‘朋友‘?"

    "看样子你已认识他。"

    我只得说:"我见过他父亲。"

    永超有点不满,"你们男人。…"

    我忍不住说:"是他来找我的……不过他也有苦衷。"

    "男人的苦衷特别多,"她表示不满,"怎么可以到处扬。"

    我看看小孩,他似乎每句话都听得懂,只得维持沉默。孩子是要尊重的,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实践起来很不容易。

    忽然永超说:"他现在要吃冰激淋了。"

    我到厨房取出给他。

    永超说:"他要粉红色的。"

    "我没有草莓。"

    "有香草么,小孩不习惯绿色加咖啡点点的冰激淋。"

    就此一招,我就发觉带孩子并不比装设硼轮盘更容易。

    我把一盆香草搁他面前。

    永超又说:"他要球状的。你舀得没技巧,让我来。"

    我生气。也不见他开口说话,在母亲身上磨几磨,就下了圣旨,这样那样,叫人服侍得他十全十美,小子,这世界迟早会叫你失望,没有人会宠你一生一世。

    我瞪他-下。

    他立刻觉察到,不高兴了,板着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丝笑容,小脑袋向着前方,固执地不发一言。

    永超体贴入微的替他围上纸巾。

    我已经觉得他没有进门时那么简单。人家的孩子到底qi书+奇书-齐书是人家的孩子,难以侍候。

    妈曾说过,自家生的,血蛋黄似捧大,又自不同。现在我孩子已有他独立的意旨。

    朋友。我与欧阳明小朋友会成为朋友吗?

    我与永超有许多许多的话要说,她认为他是自己人,当着他面说不要紧,我却不这么想。她说:"我亲自在家带他两年。"

    这么爽朗的女人,谈到孩子,也会软化。

    我问:"你决定争取他的抚养权?"

    她点点头。

    "你的工作地点变化莫测,对这件事的影响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运气。"

    孩于又弹我一眼。我早说道,他什么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几?"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后,人最爱的,必须是自身。倘若我没有了,谁来爱我的孩子?"

    我指指孩子,"当年离开他,需要极大的勇气吧。"

    永超没有回答,双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后她说:"我去洗手间。"

    好家伙,只剩我与这孩子面对面坐着。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继续翘着嘴不服气的看着我,这倒还罢了,忽然之间,他举起胖腿,朝我的胫骨踢过来,快如闪电,我避都避不过,一脚被他踢中,想像不到这小东西力大无穷,鞋头又硬,我吃着一记,痛不可当。

    我用手捂着伤处,喃喃咒骂,又恐怕他再接再厉,于是恐吓他:"我告诉你妈妈,她就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个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进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来。

    当然纯是恐吓他,要让他知道恶人自有恶人报,谁知就在这时,永超出来了。

    我只得坐下。

    他胜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开,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她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他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人。

    永超问:"发生什么事?"

    我悻悻说:"他不喜欢我。"

    永超莞尔,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须他喜欢你。"

    说罢她拉起孩子,告辞。

    "我们不能够一起吃饭?"

    她摇摇头,"我想你会吃不消。"她笑。

    她说得对。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几时轮得到异性朋友,现代社会中,最没有地位是成年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爱可恨可敬。孩子们的脾气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许遗传了母亲的意志力,看样子小小的他已下定决心要把他母亲的男友斗垮斗臭。

    永超与他分别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紧粘着她,血与血之间的联系就是这么神秘。

    我忽然后悔起来。

    我与利璧迦也应该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梳马尾巴,穿牛仔裤与球鞋,尖下巴,大眼睛,见人就踢,替我报仇,为我出气,那么利璧迦的胡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可惜我没有孩子。

    我为永超那个鼓气的、不肯说话、坏脾气的小孩倾心。

    我想出许多恐吓他的话;"踢你落楼"、"扭断你脖子"、"带走你妈妈"、"罚你一生一世没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愿轻描淡写在他耳畔轻轻告诉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报复,我像个贼似的嘻嘻自顾自笑起来,还搓着双手。

    啊,周至美,你这个寂寞的男人,你迷上了这孩子,也爱上他母亲。

    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原以为对着别人的骨血,总有点芥蒂,没料到小朋友是个独立有趣的人,晤,喜欢他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到街角士多买了比萨,回家来烤,解决晚餐。

    第二天在电梯碰见永超,她拉着小东西出门。

    "早。"我说。

    她点点头。

    小朋友凶霸霸地,趁他母亲不在意,伸出拳头,嘴型明明在说;打,

    岂有此理,莫非他也通宵研究应付我的办法不成。

    我问永超,"你不是带着他上班吧。"

    "我送他回去。"

    "啊,什么地方?"

    "亲戚家。"

    我不舍得。"谁的家?把他抛来抛去,不怕他午夜梦回,不知身在何处?"

    永超说:"所以要争取他的抚养权。"

    "他所需要的是一个家,不止是一个永久居留所。"

    永超看着我,她的目光叫我管自家的事,我只得笑。

    我替他们叫了车子,看他们绝尘而去。

    这样环境大的孩子又比正常家庭的孩子更聪明。

    稍后在写字楼遇见永超,她忙得不可开交。大批的材料抵港,她要到货仓去。

    她兴奋的告诉同事,内地的办公室将加以扩充,设备将更加完美,"至美是开路先锋,我接他的班,再过数年,我们将有一座小型先进实验室,一切不假别人的手。"

    办仪器因要一半华资,不知要开多少会,说服多少人,预备多少报告,花多少唇舌。

    她做得比我好。

    也许因为我也做得不坏,她再接再厉,更加有效。

    第三个接棒人不知是谁?

    无独有偶,我为这份工作失去利璧迦,她为工作抛夫离子。

    我在走廊与她相遇,她的手放在额角,对我说:"我想好好与你谈话,可惜太累。"有歉意。

    "下个月到鞍山就有时间了。"我笑,"没有旁骛,时间特别经用。"

    "你又不用去。"

    "我可以到哈尔滨度假。"她看我一眼,不出声。

    "今夜如何?"我问,"今夜我们一起吃饭。"

    "我没有力气出去。"

    "在家吃,我服侍你。"

    "不要弄太复杂的东西,唉,连嘴嚼都没力气"

    那夜我做鸡粥。

    永超躺在沙发上,还在看报告,一边是壶浓咖啡。

    小家伙不在身边,有辣有不辣。少个人作对,也少了趣味。

    我问永超:"你要转入新岗位,他不准,是不是?"

    "晤。"

    "你不想在圣他菲住一辈子?"

    "这不是圣他菲或北京的问题。我想做点事,而他不肯。后来只得分道扬镳,他做美国公民,我跑来这里。拖下去拖到什么时候?亦无此必要。"

    美国小镇的生活是非常简单舒适的,有没有见过那种百多公斤重的大胖子?你几时见过中国人可以胖成那样子,撇开遗传问题不谈,这半个世纪来,光是期沛流离就整瘦你。

    "老实说一句,在那地方住下去也不是不好的。"

    永超放下报告,笑着,"如果中山先生住在檀香山的时候也那样想,至美,你还梳辫子,我还缠足呢。"

    "你是秋瑾吗,嗳?"

    "什么都不是,我说过多次,我只不过想做一点事。"她说,"你应该明白,同你一样。"

    我自顾自想下去:圣他菲阳光普照,大自然风光曼妙,节奏优悠,最适合胸无大志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日日驾驶二手车去做工,三文治为午餐,赚其三万元年薪,分期付款买座无年期免税金的小洋房,养儿育女,种花剪草,不亦乐乎。在那种地方,白头偕老再容易不过,数十年如一日,对牢电视机看看足球赛,一下子就老了。

    可惜人各有志,

    "永超,永超。"

    呼噜。"永超。"

    我不相信双眼,永超竟然趁我静默三分钟的时候睡着了,还轻轻打着鼾。

    "永超。"

    她惊醒,"嗳,嗳,我做了什么?"

    "你睡着了。"我怜惜地说。

    ‘怎么可以这样?"永超很羞愧的撑起来。

    "去睡吧。"

    "我也不想吃什么了。"

    "别理我,快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唔。"她拖着身体进睡房。

    劳累得那样。使我想起一年前的我,每次回到家像死脱一样,洗完澡往床上一倒,无日无夜可以睡下去,心中对利璧迦有愧意,奈何力不从心。

    有一次回宿舍,连衣服都没脱,灯也没熄,就那样睡着,等到口渴起床,已是第三天清晨,那次我一连四日三夜都没有机会眠一眠,肝火上升,生满嘴的小疱,魏嫂弄来菊花参茶给我提神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