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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h9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天人 > 第484章
    苍眠月看干圆不高兴样子就说:“不如今天的午餐,由我来负责。”

    若是平常,季行云会非常高兴能够与苍眠月一起洗手做羹汤。

    可是这女孩虽然细心,在装盘上也有巧思,不过他们现在是在追人赶路,没有时间让苍眠月慢慢来。

    干圆倒是高兴的说:“好啊,我比较喜欢眠月做的东西。”

    才说完干圆又突然改口道:“啊,不,算了,我们今天上馆子吃好了,前方不远有个村子,咱们进村买点东西顺道用餐。”

    季行云为难的说:“要进村吗?这不大好吧?”

    干圆气呼呼的说:“有什么不好!就是你这小子,连个话也不会说,等会进村一切由我来,买东西、点东西都由我来,你负责掏钱就行了。”

    “这……”

    季行云感到非常为难,这趟旅行不应该是这样,怎么许多生活琐事全变成干圆在做主,她不是应该什么都不管,只是默默的看着吗?

    “也好,就进村一趟吧。”苍眠月的一句话让季行云投降,无条件同意干圆的意见。

    在他们往村庄前进没多久后,白银突然竖起耳朵发出

    一声吼叫。苍眠月望向后方淡淡的说:“有人,一大群人。”由于昨天才下过雨,地面还算潮湿,即使有大队人马在移动也不会扬起尘雾,季行云将耳朵贴到地面,感受地面的震动。“不是法天的部队,是招乌的金乌骑兵。”

    “那怎么办呢?”青木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苍眠月简单的说明她的立场。这回干圆却又没有意见,双手一摊,任由季行云他们自己做决定。

    季行云道:“我们还是避一避比较好。我们现在的装扮虽然不属法天的风格,可也不是招乌帝国当地的传统服饰。以招乌人的性格很可能会把我们当成敌人,在战场上招乌向来是抱持不是同伴就一定是敌人,宁可多杀一人的态度。”

    “何必?不过是……百骑。”苍眠月完全不把招乌的士兵放在眼里,即使那是招乌帝国最最出名的兵种──金乌骑兵。

    季行云道:“不是这样的。虽然不怕这点数量的金乌骑兵,可是一旦出手就不能留活口,否则我们会成为招乌帝国的目标。

    “这对寻找进入招乌帝国的那位夜俱人,会形成相当大的麻烦,况且没有必要我不想多做无谓的杀戮。”苍眠月点头说道:“嗯,好吧,我不喜欢见血。”青木亦表示:“我也是。没绝对的必要,就不要伤害生命。”于是他们退到半人高的草丛后方,蹲坐在地上等待骑兵的通过。

    这些金乌骑兵呼啸而过,并没有排出完好阵形。

    等到骑兵离去一段距离之后,他们才走出来。

    季行云看着变成小点的招乌骑兵说道:“看来这些人的目标与我们一样。进村之后第一件事最好向当地人购买服装,换上招乌牧民的传统服饰,避免与军队起冲突。”

    干圆这时却道:“还是干脆不要进村了?”

    季行云应道:“不,反正为了往后的旅程,还是进去换上适当的服装吧。”

    干圆用异样的眼神看了季行云一眼,道:“随你高兴,反正我只是为了看着苍眠月才在这里,除了给小丫头适当的建议,还有教她她该知道的事情之外,其它的我都不多加干涉。”

    进到村中季行云就感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这只是一种很不寻常的感觉,好像有种令人不舒服的氛氲弥漫在村中。

    季行云还没理解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干圆就说:“你们自己逛逛,我先去采买。别用你的法天腔乱说话。”说完话干圆就伸出手来,像是在要东西的样子。“这是?”

    “钱包拿来啊!”

    “咦!可是……”干圆指责道:“难到你要高尚的女仕抢劫行窃?没钱怎么买东西。”季行云很不甘愿地将钱包掏出来,打算要取出几枚金印给干圆。依据过去的经验,这位“艺术家”完全没有金钱概念,没适当阻止她的话,再多的钱也会在瞬间被她花光。季行云并不小气,可是他也知道在旅程中身上带着足够的金钱能带来许多方便。况且这是他当武议团小队长时存下来的,几年下来没花多少,可是只出不进,钱袋也变得越来越轻。

    尤其是近来钱包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消瘦,如果把钱包整个交给干圆,那往后的旅程可能就要想办法弄钱了。

    干圆倒好,看到季行云掏钱的动作,就直接将钱包拿走。

    季行云手上只剩下他取出来的几枚金印。

    “啊!这,干圆!”

    “反正在这里,法天的金印还不能通行,你留着也没用。”

    话虽如此,法天的货币在大陆多数的国家都可以使用。

    毕竟法天是大陆南方最强盛、政经最安定的国家,所发行的货币也最有公信力。

    甚至有些不安定的国家,只有官方才使用自己的货币,至于民间则全都流通法天的钱币。

    干圆接下来的动作更让季行云叫出来:“你在干什么啊!”她将金印倒出,只见一堆黄澄澄的金色钱币在她手上开始融化,化为一小块一小块的金子。

    金印的原料虽然是黄金,可是就其价值而言,一金印融化而成的小金块,只值半金印。干圆的动作等于是在瞬间将季行云的财产花掉一半。

    “别像个小孩子在这大呼小叫的。你不知在这里金印很不受欢迎,不把它们变成金块我怎么买东西?”季行云愣了一愣才道:“可是也没必要全化光吧?”

    “哈,这点小事就别在意了。”

    “……算了。反正只是钱,不过你可别乱花,往后的行程不知还用不用得到钱。”季行云无奈之下只有接受,不过还是叮咛了一句。干圆离开后,季行云向苍眠月问道:“要不要到村中四处走走?”

    “也好。”三人一狼走入村子。这小村有一半的房子是土块堆砌而成的矮屋,另一半则是用羊皮搭建而成的圆帐。部分的游放民族定居于此,可是他们并没有改变传统,还是住在帐棚里。

    不过也许是移居村庄时直接将帐棚搭起,住习惯了也没另外再盖土屋来住。也有的是暂时性的居民,等到买了小牲口就又会回到草原中,继续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

    季行云走在村落中格外小心,因为他们的服装还没换成当地居民的服饰,所以要避免碰上军队的士兵。

    他们三人走在路上感觉满不自在的,因为感受到许多视线。

    由土屋的窗户、帐棚的布幔下,总有许多目光集中在他们身上。居民都躲在家中,路上没什么行人,可是这注视的目光又不寻常。

    村民们差不多是在偷窥他们。

    季行云若是寻着目光走近村民,门就会关上,窗户的布幔也会放下,窥视的目光就会收回,村民也会像是受到惊吓的小动物那样的避开、退开。

    村民的反应实在奇怪,叫季行云摸不着头绪。想找个人来问问,路上没半个人,而躲在家中的,则如饱受惊吓般无法靠近。

    季行云早就习惯被人注目了。

    早在南郡当武议团小队长的时候早就被人“看惯”了,只是南郡的城民是光明正大的看他,而这里却把他当成某种异端在看待,感觉非常不好受,要是村人直接用厌恶、愤恨的眼神盯着他们,也比现在的感觉还好过些。走着走着,他们来到一间酒店旁。这家酒馆规模还不小,是由一间土块房子连接两顶圆形的帐棚结合而成。由外表来猜,酒客活动的地方是在那两顶帐棚,而土屋则是厨房。这间土屋还冒着炊烟,想必有在营业。不论到哪个地方,酒店总是人们闲聊嗑牙,天南地北的聊天场所。想要知道这里的状况再也没有比酒馆更适当的地点。“你们先在这坐一下,我到里头探探。”为了避免多生事端,季行云决定自己一个人进到里头打探消息。苍眠月没有回话,只是带着白银到旁边土墙的阴影下以行动表示她的意向。一人一狼就坐下休息。“嗯,小心点。”青木叮咛了一声。

    进到酒馆之中,季行云就感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这里实在不像一般的酒馆──太安静了。

    所谓安静并不是指没有人在大声喧哗,而是偌大的酒馆中只有一组人马在笑骂吵闹。

    酒馆内的客人不只有那穿着招乌军服的吵闹士兵,也还有几位当地人。不过村民们全都避在酒馆的角落,低着头盯着已经见底的酒杯,不敢出声,也不敢离开。

    他们的态度像是害怕引起士兵的注意而不敢乱动,看他们的神情像是想要快点回家,却又不敢擅自离开座位,而表现出极其倒霉又为难的样子。

    季行云收纳气息,像鬼魂一样溜到酒店内不明显的角落,也装成是之前就进来店里的客人。因为酒店里头就只有那几位士兵在说话,不用刻意拉长耳朵也能够听得清楚他们的对话。季行云听着他们的谈话,除了想由士兵的交谈中获取信息,也想顺道偷学招乌的腔调。只是听了这几句话,季行云就后悔了。这些士兵没谈什么国家大事,也不说些英勇战斗的事迹,不,是有在吹嘘英勇的事迹,但不是在法天与招乌的战场所发生的事迹,而是男女之间最原始的肉搏激战。

    低俗不堪的言语让季行云眉头深皱。

    突然一位士兵粗鲁的喊道:“喂,老板还不再拿酒过来,没看到我们的酒瓶已经空了吗?啐,真不机灵,是怎么做生意的。”

    “算了,我过去拿比较快。”另一位士兵又这么说。

    他走到柜台之后,就拉住在柜台后那位肥胖的中年男子,粗声粗气的叫道:“喂,死老头,我们弟兄来这喝酒,是你的荣幸,这样怠慢不觉得失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