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燕子傍谁飞》 第1节 本书由(熊猫没眼圈)为您整理制作 =================== 《旧家燕子傍谁飞》 作者:南方赤火 =================== 第1章 楔子——人生自古谁无死 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大都。 北兵马司衙门口的屋檐下挂满了长长短短的冰柱。门口守着的几个蒙古武士鼻中喷着热气,手中握了马刀,站得笔挺,只是偶尔拉一拉头上的毡帽,让羊毛盖住耳朵。 忽然,金鼓齐鸣,夹杂着得得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一路传来。几个蒙古武士立刻肃然注目。只见那马上乘着一个腰佩虎牌的华服官员,顶发结辫,虬须根根如戟。那马行至兵马司门前两三丈远时,不防满地冰霜,前蹄微微滑了一滑。那官员连忙下马查看,口中用蒙古话连连咒骂着,见爱马无恙,这才牵着马,小心翼翼地走完了最后的几步路。 几个蒙古武士左右一分,让开大门。 同一时刻,隔着厚厚的土墙,兵马司地牢里的一位住客也听到了隐隐传来的刺耳鼓乐。他轻轻叹了口气,朝门外的狱卒笑了一笑,说道:“吾事了矣。” 那年轻的汉人狱卒却还浑不明白,眼睁睁地看着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朝冻得通红的双手呵了呵气,将折起的袖口小心放下,又整了整头上的儒巾。由于数次绝食,他的身体已经虚弱不堪。长期的牢狱生活使他害了眼疾,左眼几近失明。他还不到五十岁,却已佝偻了身子,当年的潇洒倜傥无影无踪,手背上爬满了古稀老人才有的皱纹。他透过浑浊的目光,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三年有余的窄小牢房,又看到了信步走来的蒙古官员,微微点头致意。 囚车从北兵马司出发,一路向南。四周无声寂寂,唯闻车马辚辚。 全城戒严。新年将至,煌煌帝都,一派萧条景象。 但没行多久,离开了兵马司衙门重地,便看到一户临街的人家半开着大门,几张百姓脸孔朝门外探了一探,随即消失。 街上走着的寥寥行人,让蒙古士兵一路驱赶进周边的胡同里,却并不走远,回过头,怔怔地看。 再过不久,便有胆大的百姓打开了门窗,一张张面孔、一道道眼神,全都聚焦在道路中央那个小小的囚车上。 “文丞相!” “文相公!” 几句窃窃私语伴着寒冬的北风,立时刮遍了周边的大街小巷。躲在胡同里的人跑了出来,只为看一眼那囚车中的背影。更多的人涌到车仗行进的前方,将整条大街挡住了一半。大街上虽然布满了精兵,但这些百姓的胆子似乎在这一日变大了,并没有显出平时的惧怕之情。 开路的蒙古士兵挥开马鞭,劈头盖脸便抽,用蒙古话和生硬的汉话交替叫道:“滚开!让开!滚回家去!” 百姓此起彼伏地惊呼,畏缩着向后直退。几个孩童尖叫着哭了起来,随即让母亲捂住了嘴。 但街上的人众依然有增无减。等车仗过了金水河,来到城南顺承门外的柴市口,一行蒙古官兵齐齐吃了一惊,几匹马同时嘶叫起来。 只见十字路口四方,十几队刀棒刽子手周围,挤满了住在城郊的平民百姓。就连住在城南的蒙古人、色目人,还有一些外国的使者贡臣,也聚集了不少。人群头顶弥漫着一片呼出的浊气。 马可·波罗握紧了胸前的十字架,心中充满了疑问。他是一个来自威尼斯的年轻旅行者。他不懂汉话,无法和中国人交流,只得用波斯语向身边的色目商人询问那囚徒的身份。 对方也不太清楚,只是说:“也许是个俘虏吧。” 马可·波罗摇摇头,不相信那人的解释。这个横跨欧亚的崭新帝国,千百万的俘虏曾在他们的铁蹄下灰飞烟灭,杀这一个,却如何能引来如此的关注?况且,这还是个被他们视为奴隶的汉人。 他得出结论:是蒙古人强迫这些汉人来观看的,目的是杀一儆百,警告他们不许生出反叛的念头。他决定把这个发现写进他的旅行记录里。 但是汉人越聚越多,仿佛是被驱赶而来的羊群,放眼一看,竟不下万余人众。人们见到车仗,窃窃私语变成了嗡嗡的议论,议论又变成了止不住的嘈杂。终于有一个大胆的年轻人冲着囚车喊了一声:“文丞相?” 只听得“啪啪”几声,那人立刻挨了几下马鞭子,满头是血,倒在地上,让同伴急急抬走了。人群中立刻爆出“轰”的一声愤怒。紧接着又是此起彼伏的几声“文丞相”,已辨不清声音来自何人。汹涌的人流犹如一道翻滚的海浪,将柴市口团团包围。人们越来越大胆,推推搡搡,如潮水般涌上前去,圈子越来越小,无论官兵如何驱赶,都没有用。 车仗里的蒙古官员微微变色,和前来迎接的几个汉、蒙官员商议几句。随即锣响声声,一个汉官扯着嗓门,对着人群喊道:“文丞相南朝忠臣,皇帝使为宰相不可,故遂其愿,赐之一死,非他人比也!汝等立在原处,不得再上前!” 与此同时,两小队官兵跑来复命。他们从清早就出动,悄悄散到顺承门四周,将城垣上覆盖的苇席全部撤了下来。那是为了防止有人趁机引火作乱。 另一个汉官挥了挥手中的一卷文书,对着囚车喊道:“丞相今有甚言语,回奏尚可免死!”说着令人打开囚车,弯下腰,亲自将里面的人扶了出来,朝他长长一揖,又道:“皇帝有旨,只要文相公肯降,立即收回成命,任命为中枢宰相,主管枢密院……” 这话不是喊给文相公听的,而是喊给那蠢蠢欲动的人群听的。那份恭敬,既是献给那一个人的,也是做给万人看的。所有人都知道,如果这个死硬的文天祥忽然回心转意,那将是整个蒙古帝国前所未有的巨大胜利。亲眼目睹这一切的百姓,从此再不会有任何异心。南方土地上的零碎抵抗,也会从此销声匿迹。因为他们当中,最有脊梁的那个人,已经低头了。 但文天祥却充耳不闻。他微微抬起眼,高台上坐着的,是时任中枢右丞的回人麦朮丁。当时元廷里有着庞大的汉人幕僚集团,大多在力劝忽必烈皇帝保他一命。忽必烈爱慕其才,也时时不忍杀却。麦朮丁的态度却十分干脆,“不如杀之便”。这些朝堂上的事情,在劝降之人如走马灯般访问他的牢房时,他便有所耳闻。 他的目光扫过眼前的一张张面孔。这些大都城郊的贫苦百姓,大多数是和他一样的同胞汉人。他们的眼中有好奇,有钦佩,有惋惜,有愤慨,却很少有家国沦丧的悲怆和黯然,因为这座城市早在百年之前,就已不复衣冠。他不由得想起了陆游的那一首绝笔:“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只可惜,七十多年过去了,陆游的在天之灵并没有得到丝毫慰藉,今后,恐怕也再收不到只言片语。而自己,大约连个祭奠的人都没有了吧。 他叹了口气,转向离他最近的几个看客,轻声问了一句话。 麦朮丁以为他在询问自己的身份。因为得到答案之后,文天祥提起手中的镣铐,整衣敛袖,似乎是要下跪了。麦朮丁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他知道,这个人,即使是见到皇帝,也是长揖不拜,哪怕双腿让人反复抽打,再也站不住时,他干脆坐在了地上。到得后来,皇帝见他时,已经不再强求他跪拜。 但文天祥双膝落地时,却并没有朝着麦朮丁的方向。他朝着百姓指给他的南方,神情肃穆地一拜,又是一拜。聚集在南面的百姓连忙侧身转向,避开他的大礼。几声压抑不住的哭泣从人群中传了出来。 有大胆的百姓取来笔墨,趁官兵不注意,跑上去铺在文天祥面前,请他留一些最后的墨迹。文天祥从容提笔,一挥而就。 汉官立在文天祥身后,将忽必烈那道封相的御诏展开来,又读了几遍,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悻悻然住了口。 麦朮丁的眼中射出怒火,朝身边的亲随用蒙古话说了什么。 忽然人群一个起伏,原来是前排的一个老人竟也跪了下去,老泪纵横,朝着文天祥连连磕头。这个举动让附近的百姓一下子骚动起来。立刻便有官兵喝开人群,要将那老人拖开,挤得旁边的一个小孩摔倒在地,又被踩了几脚,连声尖叫。那小孩的母亲连忙把他抱起来,母子俩一起放声大哭。一时间悲声一片。 官兵欺上前来,鞭子抽得哗哗作响。冰冻的泥地上立刻溅了点点鲜血。不知何时,几队精兵悄悄围住了整个法场,手中的刀反着微弱的阳光。 有人害怕了,想要退回去,想要回家。 也有人拼命向前挪,只想亲眼见到文丞相,送他最后一程。 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在人群中左推右挤,拼命向前挨去。她裹着一件并不合身的蒙古袍子,头发被挤得乱蓬蓬的,脸色苍白,一双秀目中满是惊慌和恐惧。她拨开几条胳膊,又踩上一只脚,手肘的衣服钩上了一个色目人的腰带,将那人带了个趔趄。那色目人哇哇大叫,伸出巴掌,朝她掴了下去。那女孩向左一蹿,躲了过去,顷刻间不见了。现在,一个高大的汉人男子挤到他身边,一下将他撞出了好几步。但他并没有摔倒,人实在是太多了。 那小女孩钻出人群时,已是满面泪水。泪眼模糊中,她看见法场中央那个人安详地面南而坐,一柄鬼头刀已经悬在他的头顶。她张大了口,哭不出来,也叫不出来,整个身体里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似乎过了好久好久,她看到文天祥的目光慢慢转过来,定在了自己身上。 文天祥恍惚了一刻,随即心中祝祷:“奉儿,奉儿,是你吗?是你来黄泉路上接我了吗?你长大了些……阴曹地府里,也有岁月流逝?别着急,爹爹马上就来,来和你们团聚……”他微笑着闭上了眼。 那女孩大叫一声,拔腿向前跑过去。 但她的叫声还没冲出舌底,一步刚刚迈到一半,便觉得背上一紧,一只大手将她轻轻易易地抓离地面。紧接着,她只觉得口鼻一闷,眼前一黑,脸蛋被牢牢贴在一个结实的胸膛上,再也发不出声来。她用力挣扎,却都无济于事。那人一手抓住她的头发,一手紧紧箍住她的肩膀,不让她回头,压低了声音咆哮道:“别看!” 第2节 那女孩动弹不得,耳中却听得清清楚楚。有那么一瞬间,周围的人一下子静了下来。接着是一声轻柔的微响,好像秋叶落地,又好像是几万人同时叹息了一声。 下一刻,大风挨雾,日色无光。 战马嘶鸣,马蹄声声,几十个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开始驱散人群。 那女孩心中痛极,拼命拳打脚踢,喉中闷声呜咽。那人却又把她抱得更紧了。她一口咬在他身上。他微微叹气,一个手刀,轻轻斩在她后颈。她这才晕了过去,软绵绵地被一把抱了起来。 那人向下拉了拉衣袖,遮住了右手臂上的一片斑驳伤痕。转头看到那个年轻的色目旅行者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俩,想必是注意到了方才那女孩的一番反常动静。他勉强陪了个笑,说道:“小孩子胆小,禁不得吓。”说着抬起手,轻轻给昏迷不醒的女孩理了理额前的乱发,将她往肩上一扛,挤在人群中,蹒跚着,头也不回地走了。 几滴血和泪,洒落在他的鞋尖。 第2章 首赴勤王役,成功事则天 那女孩昏昏沉沉的,伏在一人怀里,恍惚中,似乎又回到了父亲的怀抱里。她低声叫着:“爹爹,爹爹……” 印象里,父亲是会立刻回应她的。他会叫:“奉儿!”或者含着笑,摸摸她的头,叫她:“奉丫头!又去哪儿淘气了?” 是了,她的名字里的确带一个“奉”字。父亲给她起名奉书,那是希望她以女儿之身,也能够知书达理。只是这个闺名固然外人不知,父母也很少这样叫。记忆中只有一次,她打碎了一个名贵花瓶,却鬼使神差地赖到了自己的小丫环头上。父亲发现她说谎,大发雷霆,直斥她的名字,吓得她双腿直抖。从此以后,她再不敢顺口扯谎。 府里的丫环婢仆则叫她“奉小姐”或是“五小姐”。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她最后一次听到小丫环这样叫自己,似乎是七岁的时候。 那时候,江西赣州的家里莺声燕语,花团锦簇。除了她,还有四个姐姐,一个妹妹,自己排行第五。若算上两个哥哥,自己便是老七。除了亲生母亲,自己还有两位庶母,家中的男女婢仆则不计其数。那时候,父亲是个留情声色、寄情山水的闲官。她隐约记得听母亲说过,父亲生性耿直,即使在朝堂上也敢一倔到底,几年下来,得罪些位高权重的朝廷大员。他被一次次的排挤中伤弄得有些心灰意冷。自己家是庐陵望族,家资不菲,不食俸禄,终老山野,也没什么。 尽管他是宝祐四年的状元,是那一年大宋最有才华的人。理宗皇帝看了他的名字和试卷,连连称赞:“天之祥,乃宋之瑞也。”从此,他便以“宋瑞”为字。 奉书记得,那时候大姐还没到及笄的年纪,来给她说亲的七姑八婆们已经每日走马灯般在后院轮转,而母亲每次都是招待一番,再把她们客客气气地打发出去。而那些婆子总是笑着说:“啧啧,有你家状元公的榜样立在那儿,哪个姑爷还入得了夫人的眼呢?挑吧,挑吧!” 母亲也不反驳,只是抿嘴笑笑,忽然转头,温声喝道:“奉丫头,又乱跑了,来偷看什么?” 奉书知道被发现了,嘻嘻笑着,从屏风后面跑出来,说:“我来看以后的姐夫嘛。” 母亲忍俊不禁,打趣道:“你才多大,晓得姐夫是什么意思?喏,方才说起的那家公子,你觉得怎样?” 奉书小嘴一撇,“不好,比不上爹爹,不能嫁。” 母亲更是笑,旁边的丫鬟婢子也一个个的掩嘴笑。奉书的乳母笑问道:“五小姐也懂嫁人的事儿了?快告诉夫人,以后要找个什么样儿的姑爷?咱们现在就给你留意着。” 那时候奉书还没到脸红的年纪,挺起胸脯,不假思索地道:“当然是要和爹爹一样的。” 母亲一根手指头往她小脑袋上点了点,笑道:“就凭你这股淘气劲儿?我看哪家敢要你!” 一家子姐妹里数她最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儿,母亲这么说她,也早不是第一次了。她粘着母亲撒了会儿娇,又撒欢跑到父亲书房里,打算缠着他把前天那个杨家将的故事讲完。 刚刚风风火火的闯进书房,却一下子愣住了。一向闲适淡然的父亲,此时居然泪流满面,枯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手中的笔早就掉到了地上上。他的面前摊着一张写了字、盖了朱印的黄纸。纸上的字已经被他的泪水洇得看不清楚。 那是德祐元年的正月。那张纸,是是太皇太后所下的一道“哀痛诏”,请国内仁人义士“发兵勤王”,保护那个五岁的小皇帝。 奉书不知道,在她这个金色的温暖的家外面,世界早已天翻地覆。蒙古大汗忽必烈已经派大军攻陷襄阳,水陆并发,直逼都城临安。长江沿线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大小城池的守将纷纷投降。因为蒙古人放出话去,倘若城里有人敢放一枝箭,城破之后,他们定会大开杀戒,将城里的居民杀得一个不留。 蒙古人向来说话算话,他们在西域灭掉了几十个国家,留下了不知多少座空城。从奉书记事起,家家户户的父母都会这样吓唬自己的孩子:“再不听话,就让蒙古鞑子捉了你去!” 也不知在皇宫里,太后、太皇太后会不会也拿这话来吓唬小官家。也不知那大奸臣贾似道,此时还有没有心情躲在自家院子里斗蟋蟀。她只知道,他们是拿蒙古大军没办法的,只得广撒勤王诏,期待着能有不怕死的忠臣义士,帮助他们多撑几天。 奉书不知所措,把地上的毛笔捡起来,塞回父亲手里,小声问:“爹爹,你怎么了?” 文天祥撑着桌子,站起身来,想对她做出一个安慰的笑。可是终于没有笑出来,而是搂紧了她,好像怕她再淘气乱跑。 家里的客人突然多了起来。有家乡的邻里,也有口音奇怪的外乡人,有和父亲一样的文弱书生,也有雄赳赳、凶巴巴的武官。有财主,有工匠,有商贩,有江湖游侠,甚至还有奇装异服、断发文身的苗瑶洞蛮。奉书见了形貌奇特的客人,有时会大着胆子,躲在屏风后面偷偷听。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接到了文天祥的书信,前来响应,带人来参加他的勤王军队的。父亲说,他们“虽然人品不齐,然一念向正,至死靡悔”。 但也有些人,和文天祥谈得不甚投机,屡屡说什么“飞蛾扑火”、“大厦将倾”,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家里的东西也在不断减少。那天,奉书最喜欢把玩的一只羊脂玉白兔不见了踪影。她哭闹了半日,母亲百般安慰,这才好了。随即她发现,母亲手上的玉镯没了,姐姐们头上戴的钗环也简朴了许多。服侍她的丫环从四个减到了一个。 母亲欧阳氏一向淡薄睿智。文天祥变卖家产、组织义军,她从没有过一句怨言,而是一声不吭地从自己多年尘封的嫁妆箱笼里,翻出一样样值钱的物事,命人直接抬到丈夫会客的大堂上。 以奉书的年纪,她还不太明白,家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变化。有一天,她居然看到父亲身着平民百姓的便装,立在院子里。那只拿了几十年毛笔、瘦长如玉的右手中,此时却地握着一把木剑,笨拙地挥了一挥——好像戏台上的武生,还是学徒级别的。 一个新请来的武师毕恭毕敬地指出他身上的十七八个漏洞。文天祥试了一会儿,终于放弃了,苦笑一声:“果然是术业有专攻,我这样的秀才将军,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啦。” 那武师陪笑道:“自古都是君子动口,小人动手,大人就算要带兵打仗,讲究的是运筹帷幄,什么决胜千里之外,本来也是不用学这些东西的。” 文天祥微微一笑:“我何尝不知,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上策。可惜如今的时势,由不得咱们啦。” 奉书看得心痒痒,忍不住蹦蹦跳跳的过去,笑道:“爹爹,你在做什么?我也要学!” 文天祥见她一脸跃跃欲试的神情,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怎么,不想做相府小姐,想做巾帼女将了?” 可惜她终于没有机会学到一招半式。文天祥越来越忙碌,和孩子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奉书看到父亲全身戎装,神气活现地从房里出来。全家人也都在。可不知怎的,大家似乎都不太高兴。三姐甚至红了眼圈,二姐拍着她的肩膀安慰。 奉书却从没看过父亲打扮成这样。文天祥生得体貌丰伟,秀眉长目,顾盼烨然,而当他朝服衣冠,神采飞扬的样子,就是她心目中的嵇叔夜。而现在,他居然头一次穿上戎装,儒雅中透出些许傲气,立刻就又变成了美周郎。 她格格笑着,去摸他腰间的金兽面束带。随即小手又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她猛地一拽,一片寒光闪过,把她吓了一跳。 文天祥连忙抓住她的手,把匕首拿了回来,重新插在腰里。她看父亲一脸紧张的神色,忽然觉得好玩,嘻嘻笑个不停。 文天祥却神色凝重,摸着她的头,说:“奉丫头,以后你要乖乖的,不许老去外面乱野,别让你娘操心。” 她不以为然,大大地一笑:“我什么时候去外面野了?我娘从来都不操心我。” “你要多学学你姐姐们,多听娘的话,给妹妹做个好榜样。” “是是,大姐最温柔娴静,二姐最知书达理,三姐最聪明乖巧,四姐最懂事心肠最好,就我爬树玩泥巴,又倔又淘,最不让人省心——爹爹,你每天都要念一遍这些,累不累?” “还有,”文天祥脸上终于漾出一丝笑意,指着她的一双小脚,“不许偷懒,以后会嫁不出去的。” 大户人家的女孩子从小就要缠脚,她偏不喜欢,经常自己在屋里偷偷放开,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她听了父亲这话,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只想:“爹爹怎么晓得?定是小丫环向他告的密。哼,他居然一直假装不知道……” 第3节 她撅起小嘴,还待撒两句娇,忽然听到门外几个男人的声音七嘴八舌地道:“大人,该动身了!” 文天祥神色一凛,拍拍她的小脑袋,又对两个哥哥说道:“好好读书,回来我检查。”随后,转身便走。 她这才全都明白了,失声叫道:“你,你要去哪儿?” 母亲搂住她,温声说道:“爹爹要出去打仗,得有好一阵子。” “打仗?”在她的印象里,父亲会写诗,会作文,会下棋,可从来没打过仗。他的胸中也许装着千千万万场胜仗,可他却连一只鸡也没杀过啊。 “那,爹爹什么时候回来?” 文天祥朗声道:“多则半年,少则三月,等我的好消息吧!”他的声音很大,好像是在给谁打气一样。 奉书鼻子一酸,一下子眼眶便湿了,心中告诫自己,不能小孩子气,不能哭。 她跑回屋子里。从床上抓起来一个小坠子,飞奔出去,叫道:“爹爹带上这个!” 她这些日子开始学习女工,坠子编得歪歪扭扭的,底下还漏着没缠好的穗儿,实在算不上精致。但总要给他留个念想,让他记得早点回家,对不对?况且,在小孩子眼里,这些不起眼的小物件,通常带着些护佑平安的魔力。 文天祥珍而重之地接了过去,把坠子挂在了匕首柄上,然后头也不回地出了门。他的背影,衣冠严整,只有那串歪七扭八的坠子在他腰间晃来晃去,好像一个淘气的小姑娘。 第3章 单骑见回纥,汾阳岂易言 父亲走了。奉书小小的心里,满满的都是他带兵打仗的英姿。当然她没见过真的战场,穷尽一切想象,也不过是从她看过的杂剧戏曲中发挥。 而临安方面的真实情况,则是她想也想不到的。事实上,心胸狭隘的权臣对勤王军队心存忌惮,不愿委以重任。文天祥的苦心劝谏被朝廷置之不理。等到他们好容易接到了作战指令,已经丧失了宝贵的时机。嘉定失守,岳州失守,江陵失守,建康失守,五木失守,常州失守,独松关失守,平江陷落。蒙古统帅伯颜忿怒于常州军民的死守,下令屠城。全城共有七人幸存。 尸体堵塞了长江的水道,把恐怖从上游带到下游。 到了十二月间,却有了好几日的宁静。一个从临安逃出来的富户经过家乡,对他们说,临安已几乎成了一座死城。坊间传闻,有一日太后在慈元殿上朝时,来朝的文官只有六个人。连左丞相留梦炎也偷偷逃跑了,把官服和相印丢在了自家的茅坑。临安城里的百姓全都在唾骂这个临阵脱逃的大官,把他称作“茅坑宰相”,上茅厕时,总是要朝坑里唾吐一口,算是唾在留梦炎身上。 那天半夜,冷清已久的家里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几乎是撞进了门来,大声叫道:“阿嫂!” 那是二叔文璧。他一直在别处做官的。他怎么也来了? 在几个婢子的惊叫声中,母亲的脚步匆匆响起。奉书一下子被惊醒了,急忙穿鞋,也跑了出去,躲在房门后面。 她听到母亲一连串地问:“你怎么来了?相公在何处?临安怎么样了?” 文璧喘匀了气,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半天,才以一种奇怪的语气说道:“阿嫂慎言,临安……眼下已经不叫临安啦。得叫……”他咬着牙,慢慢说:“两浙大都督府。” 奉书还没弄懂这句话的意思,就听到母亲似乎是跌坐在了椅子上,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几个丫环忙不迭地扶她,有人把两个哥哥也叫了过来。 文璧又静了好一阵,才慢慢说:“鞑子进京了,官家降了。仗打完了。国家,亡了!” 德祐二年正月十八日,伯颜大军距临安只有三十里时,宋廷终于彻底绝望,派监察御史杨应奎献上传国玉玺和降表,奉表称臣,岁纳银绢,以求“苟存社稷”。过不多久,小皇帝赵显、太后全氏、以及后宫百余人,便走上了一百五十年前徽、钦两帝的北狩之路。 靖康耻,不得雪,今又来。 伯颜不识地理,将重兵屯在钱塘江畔的沙滩上。临安的百姓祈祷潮水袭来,将入侵者卷入大海,可也许是天意亡宋,一向守信的钱塘江大潮,一连三日都失约了。 而蒙古人不费一兵一卒便进了临安,像在任何一个被他们攻占的城市一样,为所欲为。一箱箱的衮冕、圭璧、仪仗、器物被从皇宫里运了出来。蒙古人把他们认得的财宝、珍玩通通运往大都,而他们不认得的字纸、典籍、丹青、琴瑟,则在宫墙内胡乱堆成了山,必要时便化作了热量,帮助这些北方的骑手抵御江南的湿冷天气。秀美的西湖湖畔满是铁蹄践踏的痕迹,而湖水中则沉着不知多少绝望的妇人和少女。 奉书喃喃道:“亡国?”这个词虽然时常听人说到,但在她小小的心里,那毕竟还是不可想象之事。国家亡了,是个怎生光景?还会不会有皇帝,会不会有文武百官?地里还会不会长出庄稼,花儿还会不会在春天开放?爹爹还会不会回家,自己还会不会长大?会不会有人夜里来抓小孩子?深夜的天空里,还会不会有漫天繁星? 她胡思乱想着,几乎要哭了。 过了好久好久,奉书才听到母亲的抽泣声:“阿叔,我知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你别顾忌,实话告诉我,相公他,是在哪里殉的国?” 文璧忙道:“阿嫂别多想!大哥性命无碍!只是……” 欧阳氏惊道:“那,难道他让蒙古人擒走……” “也没有!我今日便是特意来告诉你们,咱们还没有满盘皆输。大哥……文丞相……他平安脱险了!” 原来投降的前夜,文天祥只身请缨,去元营谈判,试图给国家争得最后一点喘息的时机。可伯颜随即便翻了脸,一队使臣,单单将他扣了下来。此时临安朝廷里已经是一片哀声,第二天,降表就送到了伯颜的营帐里。文天祥被强迫杂在降官队伍里,去大都拜见忽必烈,请求纳降。 可是队伍才走到长江,文天祥便用计逃出了元人掌控沿海路南下,去和剩余的抗元军队会合。眼下,气急败坏的元将阿朮,正大张旗鼓地在江北张贴榜文,捉拿他呢。 奉书这才嘘了一口气。偷偷抿起了嘴角。论心计智谋,不识字的鞑子怎么比得上堂堂大宋丞相?等以后和父亲重逢,他的这番逃脱历险,可得让他好好讲给自己听。 还有更好的消息。文璧不慌不忙地说,临安虽然投降,但官家的两个兄弟——广王和益王——却已经被护送到了南方,分驻闽广,留下了皇室的种子。陆秀夫、张世杰、陈宜中等人,已经以益王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组成小朝廷,在东南方起兵。 奉书听到这里,心中一动:“陆秀夫、张世杰……似乎听说过这些人,是了,爹爹说过,他们都是忠心的臣子。张世杰性子有些跟他合不来,但依然是好人。” 欧阳氏也舒了口气:“二王有这些臣子辅佐,起兵收复江山,这是好事啊。” 文璧道:“是好事,但对咱们来说,可就不一定了。阿嫂,鞑子的脾性你也不是不知,益王起兵,他们能坐视不管?只怕顷刻间就要打到南方,斩尽杀绝才肯罢休……” “可是,可是官家已经降了啊。” “官家降了,剩下的兵马若是作乱,就成了叛军,更该剿灭。你可曾见蒙古人手下留情过?我得到的谍报,忽必烈已经派了李恒,带兵朝江西扑来了!” 奉书在外面偷偷听着,在心里默默重复道:“李恒?”这是她记住的第一个蒙古将官的名字。以前她也听说过不少蒙古人的名字,都叽里咕噜的,她一个字也记不住。 文璧又道:“倘若派的是别人,我还不会轻易说这话。但是李恒……阿嫂,听我一句话,现在就逃罢!江西迟早不保!” 欧阳氏虽然颇有些见识,可到底是久居闺阁之人,听到一个“逃”字,一下子慌了起来,说道:“咱们的家业都在这里,孩子们还小……” “若是李恒真的来了,你们又是丞相家眷,难道能躲过他们的耳目?恕兄弟直言,你们一群妇人小孩,能跑多快?要是真落在蒙古人手里,下场如何,你想没想过?” 过了半晌,欧阳氏才涩声道:“全凭阿叔做主。” * 那天晚上,奉书迷迷糊糊地突然梦见了大都。那是个她连听也很少听过的城市,可在梦里,大都的每一条街巷,她都十分熟悉。大街上走满了青面獠牙的胡人,有的口里喷着火,有的手里提着小孩的头,却好像都没注意到她。她拼命躲着胡人们的手臂,在无声的人群中穿梭来去,想要寻找父亲的身影,看到的却只是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突然,有人发现了她。头顶上的衙门口立刻敲起了鼓。咚、咚、咚,所有的胡人齐刷刷地朝她看过来。咚、咚、咚,所有人像潮水般朝她冲过来。她尖叫,可是叫不出来。咚、咚、咚。 她哇的一声大哭出声,在床上狠命挣扎起来。 第4节 咚、咚、咚。那是周围人杂乱的脚步声。人声纷繁,有母亲的声音,有姐姐们的声音,还有小妹的哭声。二叔在劝慰几个老仆。两个哥哥在指挥下人搬什么东西。有人在搬动箱笼,有人在收拾妆奁。忽然啪嗒一响,一阵浓烈的栀子花香顿时弥漫整个房间,接着便是丫环们互相埋怨。 奉书终于明白了这不是做梦。她一骨碌爬起来。这么快就要走了? 忽然房门开了,一个年老的仆妇朝欧阳氏行了个礼,深深低头,犹犹豫豫地说,她在江西还有亲人儿女,她这把老骨头体弱多病,实在是怕再出远门。 欧阳氏没听完,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重重叹了口气,叫人传话,叫账房给不愿意走的丫头仆役一人支二十两银子。话一传出,只听得呼啦啦的一阵脚步声纷至沓来,竟有一多半的人前来辞行。 奉书不知所措地看着大家忙忙碌碌,空荡荡的院子显得那么陌生。那部她荡过的秋千、那株她爬过的树,还有那些被她踩过的花花草草,一个个仿佛眨着眼睛,向她道别。 她忽然一下子觉得自己长大了,抹了一把眼泪,跑回自己的屋子里,开始收拾东西。平时服侍的小丫环已经离开了,她踮着脚打开衣柜,把自己的小衣服一件件抱出来。又趴到床底下,拢过来五六双小绣鞋,用床单胡乱裹住。然后是平时喜欢的玩具、没读完的开蒙的书籍,母亲给缝的娃娃,父亲送的笔墨纸砚,睡觉时抱着的枕头…… 然后她帮着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拖到大门外面。母亲表扬了她,却立刻又说:“咱们带不下这些东西的。奉儿,挑几样物件留个念想,就够啦。” 奉书怔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 母亲勉强微笑着,安慰她:“你二叔要去广东惠州做官,咱们得赶紧跟去,脚程千万不能慢。惠州那里不打仗,安全得很,热闹得很。以后啊,你想做新衣服、买新玩具,娘再做给你,买给你。等咱们找到爹爹,打退鞑子,再带你回家,嗯?” 她到底是小孩子脾气,几句话就给哄好了,乖乖上了车。没走出多久,车子却又停了。她掀开帘一看,原来路边又多了几辆大车,从窗户里看到,里面也坐了不少妇人孩子,有些她还挺眼熟的。 那是文天祥在朝中的一个同僚的家眷,以前也曾来家里做客的。欧阳氏正在和那家的主母寒暄。 那家的主母是个大嗓门,一个劲儿的抱怨:“江西住不得了!马上就要打仗啦!文夫人,你们现在赶紧走,还算是有眼力!不如路上做个伴儿,如何?” 欧阳氏挤出一个微笑,回应道:“不知贵眷又要迁到何处?怎么你们的车仗是往北方去呢?” 大嗓门主母睁大眼睛,仿佛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当然是要去北方!哦,夫人可能还不知道,我家相公……这个,嘿嘿……这就要把我们接到大都去,府衙都建好啦。虽然北方天气冷,但毕竟安全,可不用像现在这样,每天担惊受怕啦……夫人?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们难道不是要去北方……” 欧阳氏摇摇头,彬彬有礼地回道:“不,我们去南方。”说毕,转头正视前方,命令车夫:“走,上路。” 第4章 来生业缘在,骨肉当如故 一路向南。那时战火还没有烧到南方,一家人带足了银钱,倒也饮食无缺。只是笨重的家私拖慢了行程。两个哥哥马上就意识到,他们带的那些书本,怕是几年也读不完的。 文家向来有敬惜字纸的传统,只要是写了字的纸张,就算是只言片语,也决不能胡乱丢弃。大哥二哥商议了一下,将大部分书送给了一个当地的私塾教师,一再叮嘱要将这些书籍用心保存。他们互相安慰着,父亲得知了这件事,必定也不会怪他们。 再行几日,几箱沉重的珍玩也被贱价换成了银两。 陡峭的梅岭横亘在赣、粤之间,隔开了中原和岭南。梅关古道自赣南而始,盘旋而上。那时正是梅花落尽的季节,车轮上的花泥带着清香,被他们从江西一路带到了广东。 等到奉书病好,他们已行到广东循州境内。那是一条远路,但没法子,因为临近的韶州已被元军招降。以前跟随她的小丫头全都没跟来,免不得落了半日的思念之泪。随后她便发现,自己梳头、洗衣、缝补,原也不是什么太难的活计。偶尔让剪刀划破了手,原也是用不着哭的。 只是天气愈发湿热,有时竟难以忍受。还不到四月,三天里便有两天像蒸笼一般,空气里的味道也怪怪的。三姐环儿从小娇滴滴的,此时更是难捱,幸好没有生什么大病。可是大姐的病却一直没好,而身子一向结实的小妹寿儿,竟也染上了瘴疾。终于,一家人在河源县耽了下来,走马灯似的请大夫。 但大姐和小妹还是一天天衰弱下去。大夫说要将她们隔开。母亲和姐姐们死活不干,但终于被二叔劝住了。他说:“你们想让大哥回来时,看见一排棺材吗?” 奉书不懂,为什么她们不让自己去探望大姐和小妹。终于,在三天没见到她们之后,她悄悄溜进了小妹的房间。那里面药味弥漫。 五岁的小妹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大大的眼睛凹陷下去。她见了奉书,说不出话,只是勉力伸出手来,要她抱。奉书紧紧抱住她。 小妹微弱着声音说:“姐姐,娘亲在哪儿?” “娘去县城请大夫了。”这是真话。 “我要爹爹。” “爹爹他……他在外面啊。” “他为什么不来看我?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奉书答不上来。她只是个八岁刚过的小女孩,读书不多,不会像哥哥们一般讲道理。她只好说:“你快点好起来,爹娘就来看你。” 小妹轻轻点了点头,似乎是妥协了:“姐姐,我想回家。” “等你好起来,我带你回家。” “我现在就要回家,我好难受……” 奉书只得把小妹抱得更紧,拍着她瘦骨嶙峋的后背,泪水顺着她的脸蛋流到床上。小妹紧紧抓着她的头发梢。 但过了不久,小妹的手便松开了。 奉书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从小妹身边拉开的。她只记得自己在哭,周围的所有人也都在哭。那天稍晚些时候,大姐也离开了人世。 她漠然看着二叔在客店里进进出出,派人去买棺材、买灯烛,指挥着丧事。他还点起蜡烛,红着眼圈,趴在桌上写了封信。写好了,却装在自己的口袋里,并不叫人送出去。 因为谁也不知道,收信人此刻到底在何处。 家里的大人们仿佛一下子都老了好几岁。他们要哀悼死者,却还要照顾生者。奉书因为见了小妹,被逼着灌了好几天的药。幸好,她并没有生病。 一家人擦干眼泪,走走停停,终于走进了惠州城门。奉书的祖母早些时候已经被送来安置。三代团聚,噩耗传达,免不得又是一番悲喜交集。 她不喜欢广东。二叔说惠州是岭南名郡,苏东坡在这里住过,还写过什么“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这里的荔枝还曾被装上快马,沿着梅关古道一路奔驰到长安,送到杨贵妃的纤纤玉手之上。可她到时,还没到荔枝成熟的季节,自然也就没这份口福。 她只觉得苏东坡怎么能在这里呆得下去,天色又湿又热,蚊子也比江西的大了许多。开始她见到大毒蚊子时,还会尖叫一声,躲到大人身后,直到它变成扁扁的死蚊子为止。过了一两个月,她空手打蚊子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寻常了,偶尔打出一记妙击,她甚至飘飘然然,感觉像书里的侠女一般。再后来,姐姐们房里的蚊虫,也都成了她的试招靶子。母亲见了,唯有摇头微笑。 不仅是蚊子大了,其他的畜生虫蚁也比中原的要肥美许多。来广东短短几天,奉书就身先士卒,尝了一大口白蛇肉。几个姐姐看得都要吐了,三姐更是一天没跟她说话,说她身上有蛇腥味儿。 那些叫不上名字的怪鱼怪虾,她也慢慢都敢吃了。不过,不管这里的吃食如何光怪陆离,让她在梦里淌口水的,还是只有家乡的大白米饭。 街上的人也奇奇怪怪的。由于气候湿热,夏天时,女人出门竟有只着半袖的,露出下半截或白或黑、或柴或肥的臂膀。若是在家乡,这便是不守妇道的浪□□子无疑。但本地人竟似司空见惯,也很少有人特意将眼睛往那些光着的手腕子上瞄。 母亲严令奉书不准学当地女人,令她不管天气多热,也得穿得正正经经,外衣里还要另套一副中衣。她过不多久就放弃了矜持,没人时,总要悄悄卷起袖子。有一次,她光着臂膀在院子里玩,却被两个哥哥看见了。哥哥们朝她皱了皱眉,可是什么也没说,因为他们不仅掀起了两只袖子,裤腿也是卷起来的。 还有更吓人的。天气热,哥哥姐姐都喜欢待在房里,可她待不住。母亲不让她随便出门,她便请二叔没有公务时带自己出去转转。软磨硬泡,二叔总算是答应了。可在街上刚走出几步,便被一个浑身漆黑如墨的大汉堵住了路。那人五官看不清楚,朝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她一下子便吓得哭了。 二叔呵呵大笑,指着他道:“这是海外来的异邦人,名叫小黑子,已在广东住了好多年啦,现在是我府里的小厮。只不过他天生是哑的,说不来话——来,让他驮着你走。” 第5节 奉书吓坏了,死活不干。二叔只好把那黑墨人打发走了。 她到底是小孩子心性,街上转了几圈,便将方才的惊吓忘得一干二净。蹦蹦跳跳,正得意间,忽然又看到街边站着几个异装妇人,都是高鼻深目,耳朵上穿满金环,有一个还是红头发,正叽叽喳喳地说着她听不懂的话。 她小心翼翼地指着她们道:“这也是你府上的奴婢吗?” 二叔失笑道:“你以为我的衙门是什么,戏班子么?这些是波斯人,原本是来广州做生意的,也时常来惠州低价进货……” 这些话她可听不太懂,但“广州”她是知道的。为了不露怯,只得顺着二叔的话问:“广州住着很多这样的人?” 二叔道:“很多。那是个大港口,物货兴盛,有各种各样的外国人,带来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他忽然停顿了好久,似乎走了神,半天才叹道:“可现在不比以前啦。蒙古人打到了西域,占领了波斯人的家乡,屠杀了不少人,也就没什么波斯人来做生意了。这些留在广东的,多半也回不去啦。” 她忽然起了个奇怪的念头,问道:“那蒙古人长什么样子?是不是比这些……”她本想说“比这些波斯人还奇怪”,但此时他们已走到那群波斯妇女旁边,她拿不准这些长相奇怪的女子会不会听懂她的话。 二叔一怔,道:“蒙古人?他们……唉,他们虽然生性暴虐,粗鄙无文,可模样却跟我们汉人差不多,有些蒙古人还会说汉话呢。” “真的?”这倒出乎她的意料。她不禁想起那个关于大都的奇怪的梦。 她还待再问什么,忽然身后有人跑过来,叫道:“文大人!” 两人一转身,只见一个小吏躬身道:“大人,有军情送来!” 文璧面色忽转严肃,招手道:“小黑子,去把五小姐送回去。” 那个漆黑的墨人居然并未走远,一溜烟又跑了过来。这次奉书可不能再推脱了,看那人蹲下身来,只得不情不愿地坐上了他的肩膀。小黑子伸出只蒲扇般大手,拉住了她的小手。真奇怪,他的手背是黑色的,手掌和指甲却是粉红色的。 开始她还战战兢兢的,生怕这个异族怪人蛮劲发作,把她甩到地上。但不一会儿,她就变得兴高采烈。这个人好高好高,她坐在他肩头,左顾右盼,俯瞰着芸芸众脑勺,简直变成了巨人。 第5章 征夫行未已,游子去何之 文璧所得的军情虽然号称机密,可过不几日,不知怎地,惠州城里就尽人皆知了。五月初一日,赵显的哥哥、七岁的益王赵昰在福州即位,改元景炎。 大宋又有皇帝了,尽管他每隔一阵,便不得不搬一次家。 新朝廷大封功臣。在那口耳相传的长长名单里,不仅有陈宜中、张世杰、陆秀夫等一直追随皇帝左右的忠臣,还有一个文天祥。他被封为观文殿学士、侍读、通议大夫、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一连串的头衔和职位,老百姓说来说去,也分不太清楚。 奉书从哥哥那里听到消息,几乎是尖叫着跑入内堂,正撞在母亲身上。她大叫道:“爹爹又被封官了!他还在带兵!” 母亲却泪光莹然,说:“一下子封了这么多头衔……朝中是不是已经没人了?” 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连串的坏消息。淮东、淮西尽为元军占领,那个曾中了反间计的李庭芝一直坚守奋战,直到被俘,最后不屈而死。元将李恒——便是那个文璧最为忌惮的将领——已经平了江西,家乡终于沦陷。阿里海牙平了湖南,正向广南步步推进。忽必烈传檄招降,降书如雪片般飞进蒙古军营。到了六月,广州守将献城投降。 奉书突然想到那些滞留在广州的波斯人。 广州紧邻着惠州西部。此时惠州城里已是人心惶惶,城外天天有士兵操练,号角和鼓声从清晨一直响到傍晚。奉书在二叔的书房里发现一张大大的地图,每当某处州郡陷落的谍报传来,他便在地图上用红笔圈一个圈。到得后来,纸上密密麻麻的一片血红,疏密有致,像病人在春天出的疹子。 七月,正是天色最热的时候,消息如清风般传来,文天祥已到了福建南剑州,在那里开府募兵。一时间,各地豪杰奔走相告,义军纷起响应,当真有一呼百应之势。 奉书抑制不住心头的喜悦,便想问二叔福建在哪儿。但文璧每日早出晚归,不是操练军队,就是召集幕僚开会。她不好意思去打扰他。 她悄悄进了他的书房,趴在那张大地图上,眯着眼睛,一点一点地读那上面州郡县邑的名字。大部分的地名她都不认得,但她知道,每一个州郡的名字,都代表了很大很大的一片土地,但那些地方全加起来,比起让蒙古侵占了的大宋江山,却还是微不足道的一小块。 终于找到了福建路,南剑州。她惊喜地发现,居然离惠州不算太远。而且,那里的红圈圈还很稀疏。她痴痴地盯着那地图,仿佛看见了父亲带兵打仗的英姿。眼前的“南剑州”三个字上,似乎浮现出了一个坚固的城楼,无数骁勇善战的士兵排成阵势,大声呐喊,气镇山河。 但过了不久,文璧几乎是摔着门进来,把她吓了一跳。他手中拿着一叠公文,脸色难看得吓人。 “元军大举进攻福建,南剑州知州王积翁弃城逃跑,现在已经做了鞑子官了!” 奉书一怔,眼前那虚幻的城楼就“啪嗒”碎了,半天,才小声问道:“那爹爹呢?朝廷怎么办?” 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府衙。元军攻下南剑州,继续进军福安。福安就是福州,是小朝廷的行宫所在。福安虽有数十万宋军,却不敢迎战。张世杰等人护着小皇帝逃到了海上,开始在漂浮的海船里上朝。 而文天祥带领的督府军,成了大宋在陆地上的最后一支正规部队,和李恒正面相抗。人们说,李恒是出了名的用兵诡谲、心狠手辣,而文天祥的军队深得百姓支持,地利人和。双方互有胜败,督府军也行踪不定,时进时退,在汀州、漳州辗转支撑。 这些军情上的消息,奉书也听不太懂。但有一样,她无法不注意到:那些逃来的难民,一个个都瘦得像纸一样,好像挨了几年的饿。有些人逃来时,怀中紧紧抱着的,是小孩子的尸体。 新年转眼又要到了。她又开始剪红纸窗花。以前她酷爱动手剪纸,剪的那许多花样,匆忙中被留在了江西老家,一张也没有带来。现在想来,怕是早就让蒙古军队烧掉了吧。 她不再期望能见到父亲。她知道,父亲和家人之间,隔着几千几万个凶恶的蒙古人。伯颜、阿里海牙、阿朮、李恒、张弘范……那些名字被流民心惊胆战地重复了千百遍,每一个名字后面都仿佛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妖怪——尽管有些人的名字,似乎不像是蒙古的。 所以她不再等父亲。每剪好一张红窗花,就把它贴上墙,贴上窗,贴到自己房间的每个角落。终于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房间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竟然像极了那张满目疮痍的红地图。她尖叫一声,跳起来,把满屋的红窗花撕得干干净净。 城里慢慢开始有了谣言。有人说,等到春天的青草长出来,蒙古人的马儿吃饱了,第一个要进攻的便是惠州。有人却说,广东气候太热,蒙古人水土不服,早晚会撤,大伙只需静待时日即可。有人说,循州、潮州的守将都已经通敌,难民们经过那里时,亲眼看到城里走满了黄头发、红眼睛的蒙古人。还有人说,蒙古人杀人太多,已遭了天谴,他夜观星象,不出半年,那忽必烈定会满脸发黑、七窍流血而死。 终于,当“蒙古人要攻打惠州”的谣言又一次流行起来的时候,母亲坐不住了,请来二叔、四叔商议。他们从房中出来的时候,奉书看见了他们的脸色,便一声不吭地回到自己房里,收拾东西。 她收拾得很快。她在广东虽已住了将近一年,却没攒下什么物事,房间里干干净净的,远没有在江西家里那样精致华贵。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忘记家里的陈设了。那只自己曾经爱不释手的羊脂玉白兔,现在想来,也丝毫没了吸引力。 果然,第二天,母亲和庶母就开始催促各自的孩子,匆匆忙忙地打包离开。 文璧来给他们送行。 “二叔要留在这儿操练军马。蒙古人要是真打过来,嘿嘿,就让他们瞧瞧我的厉害。” 他们先到了河源,看了大姐和小妹的墓。大家都吃了一惊。那墓碑前面,竟有几条燃尽的线香,两根碎蜡烛,还供着一盘槟榔果,看起来还很新鲜。 当地人说:“文丞相一心为国,保境安民,是大忠臣、大好人。他的小姐们,我们是时常来拜一拜的。” 他们辗转北行,来到循州。一路上并不寂寞,不少百姓也在朝那里走。她在马车里坐着,有的人则坐在牛车上颠簸,还有的骑着驴子,鞍子上满满当当,是堆得比那乘客还高的家当。有的人推着轮车,里面塞着铁锅、干粮、破衣服、还有婴儿。 更多的人用双脚走着。奉书看到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女孩,赤脚前行,不防一脚踏进一个泥坑,摔了个大马趴,随即光裸裸的脚踝就肿了起来。 奉书看那小孩咬着牙一步一瘸,心里一揪,回头道:“娘……” 母亲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朝她微笑了一下,命奶娘将那赤脚小女孩抱上车来。那女孩却往后直躲,喊着:“没有!我什么都没有!” 但她只躲了两三步,就扑在地上,站不起来了,还是被奶娘抱上了车。她缩在一角,怯生生地打量着车里的女人小孩。 欧阳氏笑着对她说:“我们不是坏人,不会抢你的东西。你是哪里人?听口音不像本地的。” 第6节 那女孩点点头,算是回答了。 “你爹娘呢?” 那女孩警觉地打量了一下她,说道:“他们在……在前面等我。” 欧阳氏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奉书却很高兴,说道:“那他们在哪儿?长什么样子?待会我们把你送回爹娘那里。” 那女孩突然泪水盈眶,狠狠瞪了她一眼。 奉书好不没趣,见那女孩面黄肌瘦,又转而道:“你饿不饿?你叫什么名字?”说着盛了一小袋炒米,递给她。 那女孩毫不客气地抢过了干粮,嗅了嗅袋子里的香气,却不吃,而是将袋口系好了,小心翼翼地收在里自己怀里。对她的第二个问题,倒是充耳不闻。 奉书不高兴了,掀开窗帘,扭头看外面。远处的山峦青翠起伏,一道道田垄将土地隔成方方正正的小块,田地里绿茵茵的,好看极了。 她从没见过如此广阔的田野,连忙转过头来,一脸兴奋,“原来稻谷是长这样的!” 姐姐们听了,也连忙趴到窗口去看。 那赤脚女孩忽然嗤的一笑:“什么稻子?那是荒草。” 奉书立刻满脸通红,有些羞惭,又有些气恼,反唇相讥道:“你怎么知道?” 那女孩撇撇嘴,道:“三岁小孩都知道。” 奉书不说话了。也许真的是这样。不过,好好的田野,为什么要种荒草? 马车忽然猛地一颠,接着外面轰的一声,人声鼎沸。只听得前方几个人大叫道:“过不去!前面在打仗,过不去啦!” 奉书心里猛地一跳。看母亲时,她的脸色一下变得刷白。 那声音并不大,可是一传十,十传百,消息瞬间就席卷了整个道路。有人道:“快回去!快回去!”有人道:“向东走,去揭阳山!” 乱象未平,前方却又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几个声音尖叫道:“鞑子来了!”一时间哭喊声大作,众百姓呼儿唤女,你推我挤。 第6章 扬旌来冉冉,卷旆去堂堂 那赤脚女孩一下子慌起神来,一骨碌爬起来,就想跳下车。欧阳氏忙拉住她,“危险!” 百姓群里一个大汉朗声喊道:“大伙莫慌,别挤,别跑!” 为什么不跑?奉书心里打鼓。蒙古人终于打到了广东。她只听得远处战马嘶鸣,一些人嘴里喊着她听不懂的话。她终于忍不住,将窗帘掀开了一条缝。远远的只见五六个人骑在马上,有的穿红衣,有的穿黑衣,皮盔下面垂着两根绾起的细辫子。这就是蒙古鞑子? 她再一细看,忍不住惊叫一声。那一身红的哪里真是穿了红衣,分明是全身染血!他们见了大批百姓,急转马头,朝田野里奔去。但刚奔得几步,那浑身血迹的元兵便倒栽下地,微微抽搐着。 另几个元兵立刻驰了回来。一个首领模样的人指着几个百姓,口中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似乎是命令他们将伤者抬起救治。 那几个人却往后退了退。不知是听不懂,还是不愿从命。 那元兵首领大怒,拔出马刀,左右挥了两挥。一个年轻后生浑身直抖,便要上前扶那伤者。 方才那喊“大伙莫慌”的汉子突然上前一步,大骂道:“直你娘的鞑子赤佬,猪狗一般的人,死样活气的,还敢对老子发号施令?给老子滚回你们马圈去,否则……” 那元兵首领虽然听不懂他的骂辞,也料想不是好话,哇哇大叫,挥刀便朝那汉子斩去。那汉子居然是有些手段的,一见对方抓紧刀柄,早有防备,矮身一躲,顺手抽出倒地伤者的腰刀,铮的一声,挡住了迎头砍下的马刀。那元兵首领虽然凶恶,可毕竟也全身受伤,那汉子却是一身生猛蛮力,双刀相交,那元兵首领全身不由得一晃。那汉子早看准他腿上缠着绷带,左手顺势一拳打在他的伤口上。那元兵首领痛叫一声,跌下马来。那汉子一刀剁下,那元兵首领翻滚着躲过去了。那汉子骂了一声,双手紧握刀柄,朝下又是一剁。这回,奉书只见得一股鲜血像喷泉一般射到空中,吓得大叫起来。 那汉子一手将马扣住,右手将马刀往地下一戳,结果了那伤者的性命。 另外三个元兵见他连杀两人,都惊呆了,纷纷抽出刀,却犹豫着不敢上前。 那汉子大声叫道:“大伙儿上啊!这是落单的鞑子,休要让他们跑了去报讯!” 后面的百姓静了片刻,随即“轰”的一声呐喊,疯了一般向那三个元兵涌过去。那三人见势头不好,待拨马跑时,早被十几双手拽下马来。百姓群里有妇人,有小孩,还有老人,全都朝那三人身上拳打脚踢。 奉书捂住了嘴,看到那几个元兵的脑袋从人堆里露了出来,脖颈被人踢来踢去。开始他们还张口大呼,但没过多久,嘴里就涌出了一股股的血,再也没了声息。 众百姓看着元兵尸体,又是愤恨,又是惧怕。 一个小脚妇人突然哭叫道:“我……不是我……我没杀……” 那带头杀人的汉子沉声道:“乡亲们莫怕。这伙鞑子不知残害了多少大宋子民,今日是死得其所。小人罗南星,斗胆请大家出些劳力,咱们把这几个人埋了,免得走漏风声。” 众人道:“正是!”片刻间便有几个男丁上前来,将元兵尸体在田野里掘坑埋了。 那汉子解下元兵的马刀,自己跨了一把,又将其余的分给了几个最精壮的小伙子。那几匹蒙古马太过惹眼,那汉子和周围人商量了一下,几刀下去,将几匹马都杀了,一并埋入田里。 那是奉书头一次看别人杀人。她从不知道一个人能流出那么多血,而马身体里的血竟然比人的还多。她吓得呆了,蜷在车厢一边,心中默念着:“勇敢,勇敢,要勇敢。”几个姐姐一叠声地问她外面发生了什么,她就是不敢说。 经过此一番波折,天色已经晚了下来,一片斜阳映在古道荒草之上。 罗南星朗声道:“今日怕是赶不到兴宁县了,再说,前面在打仗,咱们万不能冒冒失失前进。大伙便在这道旁宿一晚罢,人多了也安全。周边不太平,小人和方才那几个帮忙的兄弟便负责守夜,万一有事,也好有个防备。不知乡亲们意下如何?” 众百姓此时已将他当成救星一般,纷纷点头,道:“全凭壮士做主。” 一簇簇篝火生了起来,众百姓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休息的休息,吃饭的吃饭。文家的几个妇人孩子也在车里歇了。 那扭了脚的女孩却说什么也不肯睡在车里。 “我的脚好了。”她扶着车辕,慢慢溜下地来,又突然回头,把一样东西塞到奉书手里,“给。不欠你们的。” 奉书茫然接过,见是一个狗尾巴草编成的小手环,毛茸茸的颇为可爱。她左看右看,抬头喊道:“这东西又不值钱。”那女孩却早已隐入夜幕中去了。 半夜,奉书来到车外解手。众百姓日间行路辛苦,此时上百个男女老少鼾声起伏,连那守夜的小伙子也睡着了。她明知无人看见,却还是害臊,借着月光,走出去几十步,悄悄跨过几道田垄,蹲在乱草里完了事。起身时,却觉得眼睛一花,远处似乎有几团光,一闪一闪。 她吓了一跳,揉揉眼再看时,只见一点一点的火光,好像星星落到了地上,竟似有上百支火把朝自己移过来。那分明是一支连夜行军的军队,可是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第7节 她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喉咙口,只想:“日间那几个落单的鞑子让我们杀了,现在鞑子大军来报仇了!” 那火光越来越近了,在远处大路上蛇形前进。奉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跑!快回去叫大家跑!”可是双手抖得厉害,裤带怎么也系不上。她一咬牙,干脆打了个死结,拔腿就往回跑,却被纠缠的野草绊了一跤,扑地摔在地下,糊了一脸凉凉的泥土。再爬起来时,只听得身后荒草里簌簌声响,似乎有好几个人朝她所在的方向扑过来。她纵然年幼识浅,此时心里也如明镜般清楚。大军行时,必有斥候在前探路,以免撞进陷阱埋伏。斥候来了。她被发现了。 她的一颗心从没跳得这样快过。手足并用,爬了几步,终于站起来,没命地向大路上跑去。但身后的追兵迈开长腿,轻轻易易地就追上了她。他们一言不发,想必是为免惊动成群的百姓,但他们粗重的喘息声却清清楚楚地传到她耳朵里。 当一只大手抓上她后背的那一刻,她终于尖声哭叫起来:“救命!娘!救——”随即便被捂住了嘴。 但她的尖叫声已经惊醒了熟睡的百姓。大路上立刻一片骚乱,更多的人慌叫起来。她听到罗南星睡意惺忪的声音道:“鞑子来了?”随即是蒙古马刀出鞘的刷刷声。她似乎还听到母亲大叫自己的名字,但那叫声被更多更响的呼唤声淹没了。 大军的火把已经清晰可见,火光里,影影绰绰的不知有多少人。抓她的那个兵丁似乎犹豫了一下,对同伴低声道:“是个小孩。”说的却是汉话。 另一人道:“咱们遇见的小孩子细作还少吗?带去见主帅!”说着在她背上推了一把。奉书又踢又咬,可是毫不济事,让那兵横拖倒拽,像拉包袱一样从乱草上滑了过去。 随即听到不远处马蹄声来回乱响,马上一人大叫道:“主帅有令,不得惊扰百姓!”连说了好几遍。那马蹄声好近,仿佛下一刻就要踩上她的脑袋。 奉书心中怕极,眼泪止不住地流出来。杂草拂面,泥腥冲鼻,从地上向后看去,只看见越来越近的靴子和马蹄,一排一排地立在大路上。忽然身子一轻,已经让人提了起来。捉她的那兵微一躬身,朝着一顶轿子道:“报告主帅,这小厮鬼鬼祟祟地在田野里……” 奉书一边哭,一边小声辩解:“我没鬼鬼祟祟!我是……呜呜……我是在……” 轿子里的人掀起帘,跨了出来。 她一看之下,立刻愣了。自己接下来要说什么,也全忘了。舌尖上只剩下两个字。 “爹爹……” 是在做梦吗?她大叫着跑过去,一头扎在父亲怀里,紧紧抱着不放手,一面哭,一面笑,眼泪、鼻涕、还有脸上的泥水全都沾在他身上。 文天祥身边的兵丁只道这小孩要对主帅不利,立刻齐刷刷地拔出了刀。见她不要命般扑到主帅身上,心中齐叫不妙,知道主帅是文官,毫无自卫之力,此番必是休矣。可主帅却还安然无恙,反而搂住了这小孩,轻声道:“奉丫头?是你?” “不是我是谁!你不认识我了!呜呜……你怎么连一封信也不寄来?我以为你在大都,被鞑子欺负……呜呜呜……我以为你不要我们了!我要回家……你不要打仗了,呜呜……我要回家……” 文天祥捧着她满是泪水和泥浆的小脸,微笑道:“傻孩子,我怎么会不要你们?我时时在想你们啊。你长高啦,你今年……有八岁了吧?” “九岁……呜……”又是一阵铺天盖地的委屈。 “哦,对对,你九岁啦。你们怎的在这儿?” “我们……我们先去了……因为……”她只想把这一年的奔波和苦楚一股脑地说出来,可又怕几句话说完,父亲没的可听了,又会不再管她,因此固执地闭了嘴。 先前捉她的那两个斥候早就张大了口,心知闯祸。文天祥板起脸,道:“你们把我女儿给捉来了,该当何罪啊?” 那两人连忙跪下,忙不迭地道:“小人不敢……小人不知道……小姐……她也不像个小姐啊……”你一句我一句,越来越语无伦次。 文天祥用袖子擦了擦她脸上的泥污,喝道:“还不快赔礼!” 两个斥候起了身,恭恭敬敬地对着奉书弯下腰,齐声道:“小人有眼无珠,多有冒犯,还请小姐宽恕。” 奉书看了这两人诚惶诚恐、点头哈腰的样子,突然觉得好玩极了,眼泪还没干,便咯咯笑了起来,停不住。 文天祥搂着她,也呵呵一笑:“去一人领五两银子吧!今天算你们晦气,要是真捉到了元军细作,那可就是一人十两喽。” 第7章 正好王师出,崆峒麦熟时 军帐里,奉书换了身新衣裳,全身上下已擦洗得干干净净,依偎在母亲怀里。身边是祖母、四叔、庶母、两个哥哥、三个姐姐,还有阔别两年的父亲。大家眼圈都是红红的。她心里却轻飘飘、甜丝丝的,左看看,又看看,简直像在一个沉沉的梦里。 父亲说,他刚刚打了一个大胜仗,收复了梅州。日间他们碰见的那几个受伤的蒙古兵,就是这一仗的残兵败将。父亲的部队为了剿灭剩下的小股敌兵,这才连夜行军。为了不让逃窜的元兵知觉,这才一声不出。 她忍不住问:“你的兵怎的都那么听话?就不说小话?连咳嗽都不咳嗽一声?我见那火把静悄悄地往前走,简直吓死了,还以为是鬼哩。” 四叔说:“大哥真是治军严明,说不惊扰百姓,真个就是秋毫无犯,兄弟今日亲见,可算是服啦。” 奉书却不服,心想:“可是他们吓到我了啊。”忽然又抓住父亲一个痛脚,问道:“别人打仗都骑马,你为什么坐轿子?” “我……这个嘛……我是文官呀。”文天祥支吾了几句,又顾左右而言他,笑道:“先说说你们的事吧,嗯,怎的不见定丫头和老幺?我跟你们说,我军中有个小伙子,是老朋友的侄儿,文武双全,长得也俊,我考察他好一阵啦。你们快叫定丫头进来,就说爹爹一直念着她,要给她说一门好亲事……” 可是没人附和他。大家都慢慢低下了头。文天祥说着说着,神情便从得意变成了疑惑,从疑惑变成了害怕。 “定丫头,她,怎么了?” 四叔起身,把祖母扶了出去。母亲挥挥手,也让两位庶母把孩子们带出去休息。 奉书知道她们要说什么。她想起了大姐那疲倦而温柔的笑容,还有小妹那只紧紧攥着她头发的小手。她想告诉父亲,小妹死时,是念着他的。 她待不住,在外面绕了一圈,又来到父亲的军帐门外,犹豫了一会儿,不知该不该进去。 帐子里一片死寂。良久,才听到父亲涩着声音道:“是我不好。我对不起她们。” 母亲没说话,只听到压抑的哭声。 父亲又说:“我这两年,在外面,看到那么多人流离失所、骨肉分散,才明白亲人的可贵……以前在家时,我很少想这些,冷落了你很久,现在想来,真是不该……唉,她们跟着我,也是吃苦!” “我……从没怪过你……今日能再见到你,看你活得好好的,我已经……” “我知道,我知道……当初起兵勤王时,我就知道胜算不大,只想一死报国,也就罢了。后来让鞑子监`禁时,我也从没低过头,只想若是让他们杀了,也算是全了名节。可是到了晚上,我却止不住的害怕,我若是死了,你们怎么办,母亲怎么办……现在老天保佑,教咱们全家团圆,你们就留在这里,咱们一家人再也不分开了,好不好?” “可是……可是你在带兵……怕是不方便……” “嘿,我带的这些兵,全是些无家可归的散兵游勇,家乡都早让鞑子占啦,只好带着全家老小,各地辗转。你去后面看看,我这里的女人小孩还少吗?有不少人还跟着做饭、洗衣、照料伤员呢。你们便跟她们住在一起,打仗时,留在后面,总比在道上奔波要安全。” “真的?”母亲的声音里掩饰不住的惊喜。 “真的?”奉书听到这里,只想冲进帐子里,抱着父亲狠狠地亲一亲。但她听说军中规矩严,稍有不听话,就算你战功赫赫,照样砍头,只好忍住了冲动,大大地咧着嘴,捏着小拳头,一步一跳,回到了给自己安排的住处。 第二天,军队开拔,前往梅州城休整。一大清早,便有其他几路军队传来捷报,左近的元军都已消灭殆尽。因此大家均是神情轻松,有说有笑地收拾东西。文天祥在军营里巡视了一圈,便给自己放了假,和家人呆在一起。 先是带了妻子兄弟,去向老母亲问安。然后又去了男孩的帐子里,检查了道生和佛生的功课。过了一刻钟,他笑容满面地出了来。 最后来到女儿们的住处。他来时,奉书睡得正酣,几个姐姐连忙七手八脚,把她从被窝里拽了起来。 第8节 等她迷迷糊糊地醒来,父亲已经在一叠声地夸奖几位姐姐,说二姐柳儿读书勤奋,简直要把他的两个儿子比下去了,又夸三姐环儿长得高了,再不是以前娇滴滴、病怏怏的样子,最后听说四姐一路上周济穷人难民,不住口地夸奖她心地善良。 奉书眼看父亲就要问到自己,连忙系好衣服,穿好鞋袜。只听得二姐、三姐全在告她的状:“奉丫头白天淘得要命,晚上又不爱睡,早上叫也叫不起来。” “哈哈,那可不行。不过她还小,长身体,多睡睡也没坏处。” 此时奉书正满头大汗地穿鞋。原来她想:“爹爹知道我比不过几个姐姐,临走时只让我好好听话,还让我好好缠脚。我可一条都没做到,爹爹要失望了。”于是找出去年的小鞋,塞进了脚尖,又拼命地塞脚后跟,想要蒙混过关。 谁知这个诡计也让三姐看穿了。她捂着嘴笑道:“咦,咦,有人给奉丫头穿小鞋!” 她满脸通红,只听父亲哈哈大笑:“傻丫头!”看着她不知所措的神情,又忽然收了笑容,拍着她肩膀,低声说道:“不爱缠,就别缠啦,眼下这时局,万一……嘿,跑得快些才是最要紧的。脚大就脚大,我文天祥的女儿,还愁嫁不出去?”说着说着,语气便黯然起来,大约是想起了没来得及出阁的大女儿。 奉书却只听到“别缠了”三个字,登时如释重负,把小鞋扔到了一边,叫道:“爹爹真好!” 又说笑了几句,门外忽有人报:“大人,有人求见!” 文天祥于是出了帐子。奉书蹬上自己平时的鞋子,也巴巴地跟了出去。几个姐姐都矜持,不会在军中抛头露面,她可还小,不在乎这些。况且昨天晚上,斥候把她当成细作那么一闹,大半个军营都对主帅这个不像小姐的小姐印象深刻。她走在营帐里时,不时有军汉摸摸她的头,塞给她一块熟肉干。还有人假装伸手来捉她,然后故意让她躲过,赞道:“小姐好身手!” 她咯咯笑着,反手去捉那人。那人不知怎的就被扭在地上了,龇牙咧嘴地求饶。 但她看到父亲那副指点江山的模样,便觉得自己的那点威风微不足道了。此时他在一排营帐前面孑然矗立,旌旗猎猎,千万双满是敬意的目光都随着他的脚步移动。奉书简直难以想象,这样一个谪仙般的人物,如何能在血肉横飞的沙场上来去,不染淤泥? 文天祥的身后,笔直地立着两个青年副手。左边那个挺拔魁伟,满面英气,眼神凌厉得仿佛能杀人,身侧跨了双刀,整个人几乎比她要高上一倍,宽上一倍。右边那个稍年轻些,眉清目秀,一脸书卷气,腰中却也佩了宝剑。不知怎的,奉书立刻觉得,这人就是差点要成为她姐夫的那个。 那书生模样的人见她过来,朝她微微一笑,她顿时觉得如沐春风。那壮汉则朝她招了招手,她便觉得自己好像待拍的蚊子。 她稍作权衡,站到了那书生身后。 随即她看到昨天擒她的那个斥候立在人堆里,朝她挤眉弄眼地笑。那人也不过是个年轻小伙子,比大哥大不了几岁,昨天却那样凶。她回瞪了他一眼。 父亲身前跪着一个人,却是昨天那个带头杀蒙古兵的罗南星。只见他再拜道:“草民愿为大人帐下小卒,随大人杀鞑子、保家乡!望大人收留!” 他的事迹,已有亲兵对文天祥细细说了。文天祥拈了拈须,对身边那壮汉道:“贵卿,这位看来是你的同行啊,你怎么看?” 奉书听了那壮汉的名字,几乎要笑出声来。她早间曾听军汉说过,父亲有个患难与共的老战友,名叫杜浒,字贵卿,号梅壑。她光听名字,还以为是个和父亲一样的文雅人哩,没想到却是这样一栋铁塔。 杜浒把眼在罗南星身上扫了一扫,沉声说道:“这人胆大心细,像是个统御之才。不过论真本事,他到底是怎生杀的那几个鞑子,百姓说时,不免添油加醋,当不得真。丞相,让我试试他手段,如何?” 奉书想:“这人谈吐倒挺不俗,跟爹爹一个调儿。相比之下,那罗南星倒显得粗鄙多了。”忍不住悄悄朝前挪了几步。 文天祥笑道:“怎么,你前日还没打够?”这么说着,却微微侧身,给杜浒让出一条路来。 罗南星一愣,忙道:“草民不敢!草民哪配跟大人的部下……” 杜浒冷笑道:“杀鞑子时,哪来的胆子?”话音未落,已经忽的一拳,停在罗南星胸口前面,凝而不发。罗南星一味的惶恐推辞,竟是一点也没能躲过去。 杜浒收了拳头,哈哈大笑:“你死了!丞相,这人不要也罢……” 话音未落,罗南星大叫一声,抡起一双铁拳,直捣杜浒面门。杜浒略略一闪,罗南星便打空了。 罗南星一击不中,拳头还没收回,便又伸腿撩他下三面。杜浒仿佛是优哉游哉地向旁跨了两步,罗南星便踢空了。杜浒顺势拿住他手肘,轻轻向后一惯。罗南星顿时失了平衡,身子转了半圈,眼看就要脸孔着地,摔一个嘴啃泥。杜浒舒手抓住他肩膀,往回一扳。 罗南星的双脚便又稳稳地立在了地上。 高下立判。四周的军汉连天价喝起彩来:“精彩!”“杜架阁威武!”“还是杜大哥厉害!” 奉书看得呆了。杜浒身材那么粗壮,却灵活得像一只狐狸。方才他并没有出一拳一脚,但她看了,再回想罗南星杀鞑子的那几个回合,简直成了小男孩打架。 罗南星呆了片刻,突然大叫:“不带用戏法的!”紧接着爆喝一声,全力向前一扑,像一只展翅的鹞子。 周围人立刻“轰”的一声喝彩。可是彩声却马上变成了惊叫。原来奉书看得入迷,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得太近,眼看就要被罗南星的小腿扫到。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一阵窒息的狂风朝自己罩过来,突然懵了,愣在当处。 文天祥叫道:“奉儿!”周围的一群人齐声叫道:“五小姐!” 杜浒本已闪在一旁,见状飞身扑上,一把将她抄了起来,另一只手一拨一转,罗南星便翻滚着摔在地上,“啊哟”叫了一声,随即惶恐地伏在地上,连声道:“小人万死,小人万死!” 奉书脑袋里一片空白,此时身在空中,才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常识告诉她,作为一个九岁的娇滴滴的相府小姐,自己大约应该害怕,应该尖叫。可是方才被捞起来的那一刻,头重脚轻,简直是腾云驾雾的感觉,比过去荡秋千还要惊险刺激一百倍。 杜浒语气严厉,在她耳边说:“以后可不许乱跑,五小姐……” 奉书却忽然咯咯笑了,叫道:“爹爹,爹爹!”从他胳膊上跳下来,一头扑进父亲怀里,只是傻笑。 周围爆出一阵如释重负的嗟叹。文天祥不断拍着她后背,温声斥责道:“野丫头,你这是想跑到战场上去吗?这次要不是贵卿,你的小命还在?回去!” 杜浒见罗南星还伏在地上发抖,上前将他扶了起来,朝文天祥微一躬身,淡淡道:“这人还算机灵,方才也怪不得他。休怪杜浒直言,他胜得过丞相你手下八成的士兵。给了我罢。” 罗南星惊魂略定,喜滋滋地跟着一队兵士领兵器去了。 而奉书看看父亲,看看杜浒,又看看地上踩出来的凌乱脚印,回想起刚才飞起来的感觉,心跳得飞快,仿佛自己也刚刚完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第8章 大风从何来,奇响振空谷 奉书心里面直痒痒,仿佛小时候得到新玩具一般高兴。刚在梅州城落脚,她便忙不迭地向姐姐们描述了那场比武。她说得手舞足蹈,比划着那两个人的一来一往。 可三个姐姐却听得意兴索然,反而似乎对那佩剑的俊俏书生更感兴趣。罗南星则被她们完全忘了。 “他叫什么?” “长得怎么样?” “他也会武艺吗?”连四姐也问了一句。 奉书却答不出来。这时大哥进了来,听到了她们的谈话,笑道:“那个人叫谈笙,二十岁,在军中任同督府咨议。爹爹说,他本是状元的料子,国难之际,毅然投笔从戎的。” 二姐“哦”了一声,喜孜孜地连连点头,又欲盖弥彰地问:“那……那个杜架阁……” 奉书心想:“杜架阁?就是杜浒?他怎么那么多名字?” 第9节 大哥道:“那是个江湖上的游侠,不知是哪帮哪派的头儿,爹爹入卫临安时,他带了几千人去投奔,后来又对爹爹有数度救命之恩。朝廷封了他一个兵部架阁文字的小官儿,嘉奖他忠义。” 奉书暗暗好笑,心想过不多时,那个罗南星大概也会有官做了,反正现在朝廷里官比人多。父亲头上已经顶了十来个官衔,他的部下们根本搞不清楚,称呼他时,也是随口乱叫。有的叫他“督军”,有的叫他“主帅”,有的干脆泛泛称他为“大人”、“相公”,断不会出错。杜浒则一直叫他“丞相”。其实那时他因为与陈宜中的矛盾,已经辞去了丞相的职务。不过陈宜中是不敢出来打仗的,自然不会知道杜浒的言语,就算知道了,也管不着。 只听得大哥如数家珍,又说起了父亲属下的“玉面通判”赵时赏、沉勇有谋的“铁人”巩信、身经百战的“活兵书”张汴,一连说了十几个名字,她也记不得这许多。 二姐笑道:“大哥,你一路上,就在记这些?” “那当然,身在军旅,自然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否则怎能知己知彼?我还知道……”大哥忽然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梅州有好铁匠。咱们在这里休整两个月,打造兵器箭矢,再等陈子敬、吴文炳、唐仁他们的兵马前来会合,马上就能过梅岭。过了梅岭,你们知道是哪儿?” 二姐、三姐齐声道:“江南西路!” “没错,爹爹要去把家乡打回来!” 几个姐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几双眼睛都已经弯了起来,却还是不敢相信。 大哥又道:“复了江西,福建、浙江也指日可复,沿江而下,便可再复临安。这次是势在必行。我听军中传说,鞑子气运已尽啦。” 大家齐声问:“为什么?” “蒙古人不晓礼义,全不懂什么天命大统,他们大汗的位子,都不是父传子,而是谁厉害谁坐。你们说,这不是乱套么?现在这个忽必烈,是上一个大汗蒙哥的兄弟。他的位子,也是跟他的弟弟阿里不哥争来的,名不正言不顺。他手下的那些个大王小王不服,一直在北方反叛,今天一个自立为汗,明天一个发兵作乱。你们说,就这样子,他们国运能盛?” 四个姐妹连连点头。三姐笑道:“鞑子的名字叽里咕噜的,也亏你都记得住。” 二姐抿嘴笑吟道:“内家苗裔真隆准,虏运从来无百年。”那是文天祥被扣元营时,当着元军主帅唆都的面写出来的诗。那句“虏运从来无百年”,当时便传出军营,在南方流传开了。 大哥笑道:“百年?真是抬举他们了。现在高举叛旗的,是蒙哥的儿子昔里吉,搞得忽必烈手忙脚乱,不断往北方派兵,连伯颜都派走了,哪还有心思侵占大宋的土地?爹爹说,最好是他们内斗个两败俱伤,咱们便来个渔翁得利,克复江山,教他们再也打不过来。” 几个姐妹齐声称是,对大哥钦佩已极。奉书却忽然说道:“你这几天尽盘算这些事,可没读书罢?” 大哥听了这话,腾的一个激灵,慢慢的低了头,摸了摸下巴上茸茸的胡子,又扬起头笑道:“二弟爱读书,让他读去,等复了国,他爱考状元便考。我么,我要做将军!” 几个姐妹吃吃笑着,道:“参见文将军。” 此后数月,大军在梅州休整完毕,即向江西进发。果然如道生所言,不少蒙古精兵都已调回北方平叛,余下大多是些“新附军”,也就是投降的汉人组成的军队,都奉命缩在城里,守多攻少。真打起来时,这些新附军根本不是督府军的对手。 一路上行得出奇地顺利。赣南的各路豪杰本就心系故土,听闻大军前来,纷纷起兵响应,夺了不少小城小县,前来投靠。队伍越来越壮大。其中有不少父亲的故人老友,他们见面时,都是“执手相看泪眼”,说什么“不图此生复相见。”有一天晚上,他们还通宵喝酒,半个营地都能听到他们走调的歌声,反复唱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父亲心情舒畅,白天带兵,晚上写诗。他指着道路两边的滚滚绿浪说,去年老百姓的庄稼被鞑子的马匹啃食践踏,不少人挨了饿,而今年雨水丰沛,他要保他们一个好收成。 可是好景不长。那之后不久,祖母便病重起来,无法随军前行。父亲只得派大哥护送祖母,迁到相对安全的福建汀州。道生是长房长孙,孝义所致,此时理所当然负起重担。于是祖孙两人与大伙洒泪告别。 大哥临走前,把二姐留着的那些兵书全要走了,又安慰眼圈红红的母亲:“若有鞑子来,我便招募义兵,杀他们一个落花流水。” 他又和弟弟妹妹一一作别。奉书心里堵得说不出话来,半天才道:“你再回来时,我们已经走了,不在这里了,怎么办?” “别担心,我会找到你们的。”他亲了亲她的脸蛋,刚长出的胡须蹭得她痒。 然后他们便上了车子,渐行渐远。奉书跑过去,把双脚印在车辙上,用力感受土地上的律动,仿佛那样就能和他们永远联系起来。 一年之后,传闻闽、粤一带瘟疫流行,十室九空。奉书穷此一生,再也没有听到祖母和大哥的任何消息。 * 等奉书对大哥的思念慢慢淡下来的时候,好消息便一个接一个地传来。父亲带兵沿贡水而下,雩都大捷,举国震动。奉书一路上听人说道,父亲在家乡的地盘上一呼百应,“号令通于江淮”。沿途的百姓听说他们是文丞相家眷,竟有在路边跪拜的,好不容易被劝了起来,又捧出家里珍藏的白米和腌肉,堆在他们的车子后面。这里已经离家乡不远,众百姓的碎嘴聒噪钻进她耳朵里,只觉得无比亲切,听也听不够。 他们到了兴国县城,在最大的一户人家借宿。那人家地方虽大,可房子依然破破烂烂的,墙上满是烟熏火燎的痕迹。 那家的婆婆几乎是拽着母亲进了门,一面将家里男丁都撵了出去。母亲让人给她银两,她坚决不收,反而把媳妇丫头都叫出来,让她们向丞相夫人磕头,又大声吩咐几个小孙子,让他们看看相府的公子小姐,学学人家的人品礼数。 奉书乐坏了,因为居然有人夸她“冰雪聪明”、“乖巧懂事”、“一看就是个小美人胎子”。她低下头,腼腼腆腆的,听着母亲不住地谦逊和道谢。但过了一会儿,她就在那家堂屋里发现了一副弹弓,便悄悄地拿着跑到院子里,学着村子里几个小泥孩儿的样子,捡起一块小石头,绷在弦上,看准一只老母鸡,松手。 “啪嗒”一声,小石头落在了墙角的瓦砾堆里。老母鸡神定气闲,不为所动。 她不服输,又是一石子打过去。这次离得近了些,石子落在地上,弹了两弹,擦到了老母鸡的脚爪。老母鸡嫌恶地抖了抖翅膀,踱了开去。 她来了劲头,第三颗石子脱手飞出,“扑”的一响,正中老母鸡屁股。老母鸡“嘎”的一叫,“腾”的一下跳起来老高,甩出几根鸡毛。院子里的黄狗也受了惊吓,吠了起来。一时间,鸡飞狗跳。那老母鸡见她追来,张着翅膀,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半飞半走,跳过了院墙上的豁口,眨眼间就不见了。 奉书一下子愣住了。她本想打中母鸡就完事,可万万没想过要把那鸡赶走。她听父母说过,这里的百姓饱经战乱,生活已经窘迫不堪,一只生蛋的母鸡往往便是全家人的指望。眼下自己纯为取乐,就……母亲知道了,会怎样责备自己?父亲知道了,会有多失望……她听见有人被惊动,从屋里跑了出来,感觉全身都僵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母亲一看到她手里的弹弓,就皱起了眉头,轻声斥责道:“怎么到哪儿都脱不掉野劲儿!快,把东西放回去,跟人家婆婆陪个不是。” 谁知那家的婆婆听奉书断断续续地说了事情的经过,居然并没有发火,也没有唉声叹气,反而局促地陪着笑,对欧阳氏道:“家里的东西都太脏了,你看,把小姐的手都弄黑了。我去带她洗。” 奉书心里万分的过意不去,泪水终于流了出来:“可是……那只鸡……没了……” 那婆婆笑道:“傻孩子,鸡认窝呀,天黑了,它自己就会回来的。你不会以为它会跑到野地里藏一辈子吧,哈哈,哈哈哈!” 她睁大了眼,感觉好像受了骗一样,过了半晌,才破涕为笑,连忙把眼泪抹干净。一张小脸上满是黑手印儿。 那婆婆引着她去洗了手脸。她一路上看着墙根堆着的铁锹、锄头、犁耙,可是一样都不敢动了。屋里放着一张布机,上面挂着半匹麻布,她也只是摸了一摸,不敢用力扯。 奉书再见到父亲的时候,已是中秋时节。父亲把军务交给几个部属,在兴国县摆了个小小家宴,还兴致高涨地和二哥下了几盘象棋。 上一次全家人聚在一起过中秋,还是她很小很小的时候。那时家里的人比现在多些,满满当当地坐了一屋子。她记得父亲请了一干歌舞伎,在月光下轻歌曼舞,看得她如痴如醉。 这一次,一顿饭却吃得很安静。文天祥看着窗外的月光,突然说:“今晚的月光很好。咱们的很多将士不能和家人团聚,十分辛苦,明日我便传令,好好犒劳他们。” 他话音刚落,忽然便有个老仆跌跌撞撞地闯进来,叫道:“相、相公!出事……出大事……求见……谈……” 他说得语无伦次。文天祥猛地站起身来,将酒杯撇到一边,“说清楚!” 那老仆尚未开口,又是一个人闯了进来,手上抓着两三卷纸。那是年轻的督府咨议谈笙。他一见满屋女眷,立刻深深低下头,眼睛看着脚尖,反而又上前了两步。一家子女人忙不迭地跑进后堂。只有欧阳氏强自镇定,躲在屏风后面,静静地听。 谈笙立刻说道:“大人,鞑子来了,请……请大人快撤!”他声音颤得厉害。 “胡说!整个吉州都差不多平了,哪来的鞑子?” 谈笙将头低得更深,“巩都统拼死送出来的急报,李恒亲率五千轻骑,离这里只有二百里路了!”说着扬了扬手中的书信。纸角带血。 第10节 文天祥的脸色一白。若真是如此,且不管这股骑兵从何而来,他的大批主力军队都在围攻赣州,兴国县位于相对平静的后方,此时根本是一片空虚。远水救不了近火。 他忽然又想起一事,急问:“鞑子从何方来?” “南面,赣州方向!” “怎么会?赣州的兵马呢?张汴呢?” “不知道……大人,请您当机立断,暂避锋芒,莫殆千古之恨!” 也容不得任何人再犹豫了。下一刻,守城的兵卒就远远望见了旷野上的火光,以及月光下不同寻常的骚动。急报一个接一个地传进同督府。再过了一顿饭功夫,惊叫着的妇人孩子刚刚收拾好随身细软,杜浒便跌跌撞撞地撤回城里,有常人两倍粗的胳膊上扎着两支箭。 第9章 胡行疾如鬼,忽在林之巅 奉书只记得自己和三姐、四姐一起,被塞进一顶小轿子,在黑暗中一路颠簸。家里的女眷都不会骑马,又都是一双小脚,连走路都走不快。她听到轿子外面马蹄声声,看到明明暗暗的火光不规律地闪烁着。县城里到处都是百姓的哭喊。父亲属下的兵卒徒劳地安抚着,让他们快撤,快藏好家里的钱财,快躲起来。 轿子里窄小无比。三个姐妹抱成一团,都感到对方身上在发抖。 文天祥决定向永丰方向撤退。一连十几个时辰的急行军,没有时间停下来休息、做饭、甚至解手。奉书感觉外面的轿夫换了好几茬,有时候轿子跑着跑着,便磕在了地上,那是抬轿的轿夫中箭倒地了。 奉书在轿子里坐不住了,掀开帘,跳下地来,说道:“我自己走!” 可还没走几步,前面的路上便堵满了成群的难民,大家口里纷纷传言:“鞑子拿下永丰啦!大伙快跑啊!” 几个督府军将领立刻安抚道:“不可能!那里有邹统领的三万兵马!不许再传谣言,否则军法处置!” 但没有一个人真的被“军法处置”。因为所有人都在那么说。突然,人群分开一条小缝,几十个宋兵满头满脸都是鲜血,跌跌撞撞地从前方跑过来,看到文天祥的轿子,便即伏地大哭。 奉书看清他们的模样,不禁尖叫了一声,胃里一阵翻腾,将早间吃的几口冷饭全吐在了地下。 那些人的双耳全都没了。 那是邹洬手下的民兵。三万人,虽然不少,但全是步兵,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新招募来的民兵。虽然大家都是一腔热血,勇气过人,但骑兵冲来,登时如同虎入羊群,砍瓜切菜一般。只一个时辰功夫,督府军便即死的死,伤的伤,溃散的溃散,仓皇撤兵,留下一路尸体。这几十人,是让元军捉住,又放回来,以示挑衅的。邹洬本人则身受重伤,让亲兵拼死护送,突围出来。 发动奇袭的是李恒手下的一名偏将。骑兵的数量是五百人。 几乎是同一时刻,赣州和太和的残兵也先后逃了回来。大伙这才知道,李恒在短短几天之内,已经驰骋了小半个江西,连败三支督府大军,这等速度,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永丰失陷,意味着北面的退路被彻底截断。军中慌乱了一阵,终于传出了命令:“后队变前队,向西南方撤退!” 大军无法进入深山,而斥候来报,李恒的追兵已经铺天盖地般驰来。包围圈在不断缩小,派出去的斥候只有一半回了来,脸上的神情充满绝望。奉书听到几个不同的声音发号施令,一个个小队被派出去阻击追兵,又一点点地退了回来,绊倒在同伴们的尸体上。她还听到嗖嗖的放箭声音。那是弓马娴熟的蒙古人。督府军里民兵居多,很少有人受过弓箭的训练。 中秋时节,午后的太阳依然释放着灼人的热量,道路上充满了呛人的尘土气味。人人汗如雨下,汗水瞬间便让干渴的大地吸了进去。 奉书的晚饭是在轿子里啃的一个冷馒头。危机四伏,没人知道下一个歇脚的地方会是哪里。 大军虽众,可大多是身上负伤的残兵败将。一路上不时能看到溃败的军队,和逃难的百姓混在一起。等到彻底天黑之时,大家终于走不动了,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这些人大都是参战不久的民兵和乡兵,一年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手里拿的还不是铁枪和大刀,而是犁耙和锄头。而现在,再苦再累,也只能凭一口气撑着。 而蒙古军队身经百战,经常日骋千里,在马背上都能睡得安稳。 可李恒不是蒙古人。奉书在军中听人议论,他是西夏国的党项后裔。西夏被灭时,他的祖父被杀,父亲让蒙古人看中了意,收养长大,就做了蒙古的官。人们在提起他时,毫不掩饰心中的鄙夷,都说:“这叫认贼作父,三姓家奴。这种人,和文大人比,那是云泥之别。” 可是在奉书心里,对李恒的害怕却远远胜于鄙夷。已经有不知多少督府军的兵马死在他手下了,也许还会有更多。突然,奉书身子重重撞到了板壁。轿子猛地一晃,接着整个侧翻在了地上。一个轿夫腿上中了箭。 奉书摔得晕头转向,只听到周围一片喊杀之声。三姐一面哭,一面把她和四姐从轿子里拉了出来。她们辨不清方向,只看到月光下帅旗招展,上面一个大大的“文”字,左右摇晃。 她此前从没跑过那么远的路,只觉得双脚都不再是自己的,一边哭,一边跑,摔了不知多少跤,膝盖上磕出了血。跑不到一刻钟,便喘得岔了气,小腹针扎般疼。两个姐姐还要更惨。她们的一双小脚根本支持不住身体的重量。不久,三姐便跌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奉书急得大哭。忽然背后抢上一个人,把三姐抱了起来,另一只手又抱起四姐,向她喝道:“快走!”那是一直追随在父亲身边的杜浒。奉书平日里总是有些怕他,但此时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紧紧跟着他,生怕跟丢了。 但杜浒抱了两个孩子,走得便慢了下来,忽然看到身边有个没受伤的小军校,便把四姐交给他背着。 四姐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叫道:“三姐,奉儿!”那军校却带着她匆匆跑远了。 奉书拼命捶打着杜浒的胳膊,叫着四姐的名字,可杜浒却如同充耳不闻,矮身躲过一波箭雨,攥住她的两只手,好像在拖一卷包袱。 到了八月十七日,奉书已经累得不行了。督府军大半已经溃散,剩下的虽然都是精兵,却也都疲于奔命,人人眼圈凹陷,脸色蜡黄。她跟着身边的大人们跑。汗水把头发打湿成一绺一绺的,贴在额头上,眼睛刺痛得难受。脚上似乎是起了泡,但是都已经痛得麻木了。 后来,杜浒找来一匹马,那是一个牺牲了的斥候留下来的。他牵着马,又把两个女孩像堆包袱一样堆到马鞍上面。她开始还害怕掉下马来,但过了一会儿,就沉沉地睡着了。睡梦里,鞑子兵把她捉了去,把她的脚按在油锅里浸。 那天她只远远地瞥见父亲一眼。父亲的背微微驼着,看上去像一个老人。 元兵一直咬在他们身后穷追不舍。有好几次,箭雨几乎已经落到了跑得最慢的人的脚后跟。更有一次,一枝箭矢挟着劲风而来,竟比其它箭射得远了一倍,贯穿了一个小兵的后心,将他钉在地下。 远处的追兵群里立刻爆出一阵欢呼,仿佛是称赞那个强弓硬弩的神射手。随后,又是几枝箭争先恐后地射了来,仿佛是在赌赛一般。 傍晚,督府军撤到了庐陵东部的方石岭。那窄窄的山岭小路里面,已经挤满了四处逃难而来的百姓。军队花了半个时辰,才疏散了人群,把百姓一一送过了岭,清出一条道路。 便是这么一耽搁的工夫,元军的呐喊声已经在山背后响了起来。 文天祥已经几夜没合眼,眼中满是血丝,发令时声音已经恍惚起来。他派张汴、赵时赏阻挡元军,派吴文炳、巩信带人掩护在侧,派谈笙砍伐树木,阻塞道路……他有条不紊地说着说着,却忽然住了口,流下一道浊泪,环顾四周,颤声道:“别管啦,别听我的……你们快逃吧,逃到山里去,留得青山在……” 张汴、赵时赏等人齐齐变色,跪下道:“大人说的什么话!我们是大宋的将官,不是逃兵!就算打不过时,尽力而为,一死报国便是!” 巩信聚集了自己剩余的最后六七十个步卒,一言不发,跪在文天祥面前。 文天祥惊道:“巩都统,你……” “请大人准巩信带人断后!” 他这是把自己送上死路,文天祥如何不知?但不及他拒绝,隆隆的马蹄声便顺着山石,响进了每个人的耳朵。 巩信向萧敬夫使了个眼色。萧敬夫半扶半架,将文天祥搀到了后面。余人含泪四散。 下一刻,骑兵如黄蜂般拥出山岭,与巩信遥相对峙。 奉书被杜浒带着,仓皇从山道上逃离。她不明白,巩信的几十人如何能抵挡大批元军。她频频回过头看,只看见了巩信的背影,还有元军阵前一个全身披挂的将军。离得太远,她看不清他的长相,只看到他梳着蒙古人的发式,背上背着一张好大的弓,简直比她的人还要高些。而他的整个人虽然并不高大,却像极了一枝蓄势待发的利箭,让人不由自主地感觉到战栗。一时间,什么“认贼作父”、“三姓家奴”,那些蔑称全都被她忘了个干干净净。她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那个人生来就是号令蒙古军队的。他身后的千百个蒙古骑手,没一个及得上他。 第11节 但李恒看到巩信的小队横在路当中,却犹豫了,令他的军队停了下来。几顶盾牌密密地护在了他身前。 也许,巩都统真的有什么妙计,可以打退李恒……奉书一面这么想着,一面让杜浒拉着,跌跌撞撞地翻过一处山隘,再也看不见身后的情形。 但之后发生的事情,还是有人记录下来了。巩信在树林里纵起数十个火堆,自己端坐一块巨石之上,周围数十兵卒刀枪并举,侍立左右,全无惧色。众寡之势太过悬殊,竟让老成的李恒起了不小的疑心,以为这是一桩空城计,以为巩信身后埋伏着大批精兵。他让人试探着放箭。有几个宋兵倒了下去,有的晃了晃,仍是站在路当中。几阵箭雨过后,巩信身上密密麻麻地插着十几枝箭,却依然屹立不倒。 蒙古人素来迷信鬼神,此时已有不少人害怕起来,将长弓丢在地上。李恒大声呵斥,鞭梢一指,令军队向前冲锋。等到第一批骑兵冲过来时,巩信突然动了。他大吼一声,跳起身来,砍翻了面前的一匹马。 肉搏只持续了很短的时刻。宋兵人人中箭,人人带伤,人人苦战,一个接一个地倒了下去。巩信倚石而战,在手刃了数十敌人之后,终于力尽。李恒检视他的遗骸,“创遍体,死未仆”。 第10章 铁骑俄四合,鸟落无虚弦 在元军被巩信稽滞的同时,文天祥所率残兵已经翻山越岭,逃至一个叫空坑的村子。此时夜幕深沉,督府军大都溃散,首尾不得相顾。慌乱中,奉书似乎看见谈笙将母亲、庶母和两个姐姐护入一处民房里,他手中的宝剑反射着惨白的月光。她拼命唤了几声,便被杜浒拉到了另一条路上。 杜浒拉着她,抱着三姐,已经精疲力竭,随意闯入一户破败的空房子,刚把三姐放下地,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奉书几乎以为他死了,但随后他鼻孔里便响起了鼾声。 奉书和三姐搂抱在一起,互相安慰道:“明天就好了。鞑子找不到我们,明天就安全了,杜架阁会给我们找到吃的。” 说着说着,两个人却都不约而同地住了口,呜呜地哭了起来。 月光透过房顶,在坑坑洼洼的地上跳起了舞。 睡了又醒,醒了又睡,迷迷糊糊地挨了半夜。突然,杜浒一跃而起,叫道:“有情况!”略略一思索,伸手从地上抄起两把灶灰,往两个女孩的脸上胡乱抹了一把,自己则握紧了腰间的刀,闪在了门边的阴影里,和黑暗融为了一体。 远处传来一阵阵喧嚣,似乎是风声,却又不像。 过了不久,连奉书也听得清楚了。她听到脚步声纷纷杂杂,得得的马蹄声将四周围了起来,她甚至能闻到战马身上的骚味。无数人口中呐喊着,她依稀能从中分辨出几句汉话。 “抓文天祥,别让他跑了!” “抵抗的,格杀勿论!” 她扑到门缝前面看。一时间,她以为外面飞满了萤火虫。随后才明白,那是无数燃烧的火把,将骑兵们佩戴的马刀映得血红。远处的几个民房已经烧了起来。那些房屋只有茅草作顶,此时已被吞噬在熊熊烈焰之中。 大军分成数队,像蚂蚁一般侵入四面八方。村中的狗齐齐吠了起来,还有几只鸡被赶着乱走。一个村汉不及躲避,让一匹马撞倒在地上,又让另一匹马踩穿了肚子。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从他的身体里挤了出来。 奉书吓得呆了,直到三姐在她背后狠狠一扯,这才如梦方醒,连滚带爬地蜷缩回屋子角落,心脏仿佛都不是自己的,砰砰跳得飞快。鞑子兵马上就要来了。 突然咣的一响,眼前一亮,门板被整个劈开。两三双蒙古皮靴踩了进来。 他们竟然没发现杜浒,只看到了簌簌发抖的两个女孩。 一个元兵转头朝外面说了句什么,语气轻松,似乎是说这里没有可疑的人。 一个长官模样的人探头看了一眼,随即眉头一皱,将目光定在奉书和三姐身上。她俩毕竟是相府小姐,就算脸涂得再黑,衣裳再脏再破,也总是有些不一样的气质。 况且,她俩已经哭得满脸是泪,泪水将脸上的泥污冲掉,露出一条条白玉无瑕的肌肤。 奉书拼命将脸转开,吓得快晕过去了。她能感到那人的目光在自己身上狠狠剜着,又听到脚步声响,有人朝她走了过来。 但门外响起一句汉话:“百户大人,文天祥又不在这儿,不必平白耽搁。” 那长官模样的哼了一声,似乎颇以为然,转头出门,闯进了另外一家。 奉书心中狂喜,忍不住抬眼看了一看。门外全是竖立的皮靴,和倒下的尸体。 但她还是不敢动弹,和三姐挤在一起。她听到元兵一家家地搜捕询问,不时拔刀杀人。偶尔有人想要跑出村子,即刻便被射死。每过得一刻,便有人叽里咕噜地汇报着什么。有时候,那汇报的却是汉人。他们全都说,消灭了一些零碎的宋军,但是没有找到文天祥。 奉书和三姐对望一眼,泪痕未干的眼中满是喜色。她们听到一个说着蒙古话的人哇哇大叫,气急败坏地训斥了一句又一句,都不禁扬起了嘴角,偷偷笑起来。 那个声音忽然一变,低沉地说了两句。随即便有汉人应道:“是!李元帅有令,这个村里的蛮子相助文天祥逃跑,大大的不孝顺,全都该死,一个活口也别留!” 一阵暴雷也似的齐声应和。紧接着,元兵井井有条地四散开来,开始一户户地破门。 奉书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鞑子要杀我们!”三姐的脸色也立刻白了。 杜浒从阴影里现身,一把将她提了起来,“逃!向山里逃!” 一个婴儿在啼哭。一个妇人大声哭叫,随后嚎叫了一声。那婴儿也不哭了。 又过了片刻,一声声惨叫已经在周围响了起来。 奉书心里发慌,深一脚浅一脚,没命地逃。好在此时村民们也都知道鞑子要血洗此处,都拖儿带女地逃了出来。他们挤在人群里。人群中不断有人中箭倒下,绊倒了后面的人。 空坑明明是个很小的村子,可此时在奉书看来,这里却是那样的大,一条条道路不知通向何方。满地尸首。火头一处接一处地烧了起来,四周的空气热腾腾的,混合着鲜血和熟肉的味道。奉书想吐,可肚子里空空的,什么也呕不出来。 这种无差别的大屠杀,反倒是青壮年男子最先被消灭殆尽,因为他们身材高大,又跑得快,是最惹眼的。况且,跑得再快,也快不过蒙古人的骏马和羽箭。 而那些老弱病残,元军反而不太留意,因为尽可以留在最后,慢慢杀。 但他们终于还是被发现了。刚拐过一个墙根,便看到七八个元兵立在侧方,手里握着弓箭。三姐惊叫一声。 奉书觉得这回真的要完了。杜浒再有本事,也无法和蝗虫般、源源不断的追兵相抗衡。 杜浒带着她们躲过了几拨箭雨,路边出现了一片树木覆盖的山石,两侧山壁矮矮的,斜斜的,只有三尺来高,后面是一个黑黢黢的山洞。奉书她们矮小的身躯恰好能穿过那些枯枝乱叶,可杜浒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挤进去。 杜浒喘着粗气,指着那片山岩,低声命令道:“进去,藏起来,不管外面怎么样,都不许乱跑。” 奉书见他身上的数处伤口血流不止,哪里敢走,哭道:“你……你怎么了……我们不走……” 杜浒圆睁双眼,吼道:“进去!没你们两个小累赘拖累,我还走得快些!进去!” 奉书不敢违拗,拉着三姐,抹着眼泪,一步一回头地走了开去。像自己这样的小孩子,在战场上,怎么能不是累赘呢…… 树丛中的声响惊动了附近的元兵。他们呼喊着她听不懂的话,接着身边的树叶一阵摇晃,一枝箭射进了她身边的树丛。她听到杜浒在树林那一侧大声呼喝,和元兵短兵相接起来。 她一边哭,一边用尽力气挤到那山缝里去,和三姐手拉着手,抱紧膝盖,身子团成一团,勉强把自己塞进了那个凹陷。 明晃晃的火光隔着树丛映了进来。元兵知道这里藏着人,近在咫尺。有人试图走进来,但树丛太密了,山缝太窄了,而他们又太高大。 第12节 突然,一枝箭射到了石头上,正落在奉书和三姐中间。两个女孩死命忍着,谁也不敢尖叫。又是一枝箭射来,擦破了奉书的大腿。好疼,她的眼泪一下子迸了出来。 她看到村子里火光冲天。她尽量不去想那些射箭的鞑子,也尽量不去听那些羽箭破空的声音。她想到了父亲。他此刻会在何处?是不是和她一样,躲在一个窄小的山洞里,绝望地看着月亮,周围满是死人? 母亲和庶母呢?她们根本跑不快的……不过,那些有气力的兵卒会把她们背起来…… 哥哥姐姐……她不敢想了。她一个个地回忆着,最后一次见到二哥、二姐、四姐,是什么时候。 * 不知过了多久,呼喊声渐渐稀疏了起来。也没有箭朝她们射过来了。此时已近凌晨,正是一夜里最冷的时候。露水凝结在她的衣服上,舔舐着她*辣的伤口。雾气慢慢从脚底升起。 奉书鼓起勇气,叫道:“姐?三姐?” 三姐却不动。她的手又硬又凉,小小的肚子上,露出一截长长的箭尾,白色的羽毛被染得红红的。 奉书的心里仿佛被人狠狠地绞了一下子,晕眩了好一阵,眼里却干干的流不出泪。心里的什么东西仿佛就此死了。 她跌跌撞撞地跑出了林子,看着一片死寂的村庄。微光下,薄雾里,一具具残缺的尸体被串在木桩上,地上满是一滩滩黑色的凝血,无数的苍蝇在到处盘旋。几个零散的元兵在四处搜检巡视。 她孤独一人,像行尸走肉一般,拨开乱草,跌跌撞撞地走着。也许元兵会发现她,可她已经不在乎了。 眼前的一切都昭示着昨晚那场惨烈的屠戮。奉书看到了死状各异的尸体。其中一具,身上戳着几杆枪,手中紧紧握着一柄刀,刀头带着血。那是身经百战的“活兵书”张汴。 几只脚在树林的空地上飘着。他们自知胜利无望,又不愿被捕受辱,解下腰带,自缢身死。 还有一些人,和元兵纠缠在一起,双双狰狞着面目,仿佛还在扭打。 冥冥中,老天仿佛感到了她心中的战栗。雾气越来越浓,遮住了她的视线。 突然那雾气分开了,眼前出现了两个人。奉书吓了一大跳,随即惊喜交加,喊道:“四姐!” 还有那个年轻的督府咨议谈笙。他清秀的脸庞上挂着一道血迹,走路一瘸一拐的,让四姐扶着。那柄宝剑却还好好的挂在腰间。 他话音虚弱,道:“五小姐……也在……真是……幸甚……” 奉书又哭又笑,“你们、你们是怎么躲过的?其他人呢?爹爹呢?娘呢?” 第11章 漠漠世间黑,性命由他人 </script> 谈笙嗓子嘶哑,说慢慢说道:“我腿脚受伤,坠落河谷,多亏四小姐搭救,这才捡回一命。文大人无恙,可是……可是……唉,在下护卫不周,夫人和二小姐……” 奉书心里一沉,颤声道:“娘和二姐都……怎么样了?” 谈笙愤愤地道:“落在鞑子手里,还能怎样?为免受辱,怕是只有自尽一条路了!”奉书脑袋里轰的一下。她想起了那飘在树林中的几双脚。他们都是宁死不愿意被俘的……被鞑子抓了,会怎样? 谈笙看出了她的惊恐,慨然道:“咱们中国人之所以胜过鞑子,最要紧的就是礼义纲常。国难当头,忠臣孝子,殉国死节,有何希奇?谈笙投靠督府军之初,就和文大人袒露心迹,胸中早存了殉国之念,若是屈膝事敌,岂不是教后世人都看不起?”见两个女孩点了点头,忽然又笑了笑,低声说:“不过咱们既然还没死,那就是老天要我们活着,咱们得顺应天命。”说着,扶着四姐的肩膀,用力走了两步,说道:“鞑子还在这一带耽着,想等雾散了,再仔细搜捕。请小姐们随我去避一避吧。” 两人点头不迭。虽然谈笙年纪轻轻,可毕竟也是和父亲共事的“大人”,还那样的有见识,听他的,总没错。只是他腿脚有伤,不得不让四姐搀扶着。他还说自己冒犯失礼,连连道歉。 三人相互扶持,尽往荒僻处走。隔着树林,不时隐隐听见大路上传来的马蹄声和号令声。隐约能看到路上驰过一队又一队的骑兵,队列齐整,秩序井然。这时山中雾气弥漫,这些骑兵从迷雾中冲出来,又奔进雾里,好像是天兵天将一般。 有时候,还能听到路上难民哭爹喊娘的声音。他们被元兵捉住,拷问督府军统领们的去向。他们不论回答与否,下场都是差不多的。 天罗地网。东南西北都有元兵的身影,前后左右全是蒙古语音。地上满是散乱的箭矢,砍倒的树木,以及被火烧过的废墟瓦砾。有一处树丛中的空地里,竟横七竖八地倒着上百具尸体,大部分是百姓,还有十几个宋兵。他们都蜷着身子,抱着头,好像在躲着什么。人人身上都被射得像刺猬一般。奉书和四姐又惊又怕,小声哭着,不敢看,却又不得不左右乱看,生怕还有鞑子弓箭手埋伏在旁边。 谈笙带着她们从满地的尸体上跨了过去,安慰道:“这是昨天晚上的事了,现在很安全……” 他话音还没落,身边极近的地方突然传来一片骚动。三个人连忙伏下身子。 只听得一阵欢呼:“捉住文天祥了!捉住文天祥了!” 奉书耳中嗡的一声,立刻忘记了身边的死人,大睁双眼。谈笙满眼惊愕,悄悄走上前两步。 山势崎岖,此时他们是位于龙门江上方的断崖上。元兵走在江边小路,和他们距离虽近,却没人往头顶上方留神。奉书辨明了元兵的位置,也拉着四姐,慢慢走上前去,伏在一座大石旁边,鼓起勇气,向下看去。 只见一顶轿子横在路当中,被一大队骑兵逼停。抬轿的轿夫死的死,伤的伤,做一堆儿倒在一边。两个督府军军官衣衫破烂,被捆在一匹马后面,跌跌撞撞地走走停停。 几个元兵从轿子中揪出一个人来,一把惯在地上,笑道:“叫你躲!叫你躲!哈哈,哈哈!” 旁边几个汉人元兵起哄:“把他和他的大老婆、小老婆捆一块儿去!” 地上那人慢慢爬了起来,抬起了头,面色灰败。 奉书一看之下,心中大震,竟不知该喜该悲。听他们的话,母亲、庶母竟全都落在了鞑子手里?而轿子里那人,不是父亲。 是父亲的属下赵时赏。他是大宋宗室,身材高大,风姿伟然,在军中被称作“玉面通判”。 一个面相凶恶的元兵将他推搡了一下,问道:“你是文天祥不是?” 赵时赏看也不看他,满眼轻蔑,朝地下啐了一口。 “问你话呢,你姓什么?”一个耳光打在他脸上。 赵时赏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冷冷道:“你眼瞎了?我姓文。” “叫什么?” “明知故问。” 众元兵知道文天祥不会骑马,指挥作战都是乘轿,又见赵时赏气宇轩昂,见他自承姓文,心中早有八分信了。一个元兵踢了踢那两个被俘的督府军军官,笑问道:“这个蛮子,就是元帅,你们的?” 两个人犹豫着。赵时赏死死盯着他们。 终于,两个人先后点了点头。 元兵轰然大噪,个个都喜得合不拢嘴,你一言我一语地道:“着啊!”“去请赏!”“快去报告元帅!”“王大哥,这回可要封你个千户啦,到时可要提携兄弟!”还有一些奉书听不懂的蒙古话。 第13节 众元兵七手八脚,把赵时赏五花大绑,嘻嘻哈哈地簇拥着他走了,不时将他捶上一拳,踢上一脚,揪他头上的发髻。赵时赏面无表情,承受着身上的拳脚,踉踉跄跄地走远了。 奉书看着他的背影,鼻子酸酸的,忽然想,他也是哪个女孩的父亲吧? 谈笙却面露喜色,说道:“李恒没见过文大人。这下他们可是要被骗上好一阵子啦。咱们也马上就安全了,到时……” 他说着说着,面容却突然僵住了。只听得身后簌簌的草木声响,一个声音道:“到时你谈相公也能升官发财啦,嘿嘿,嘿嘿……没想到啊,走脱的这两个文小姐,居然在你手里。” 三人猛回头。离他们三丈以外,站着一个持刀军官,后面跟着一排元兵。那人穿着好奇怪,带着毡帽,佩着虎牌,斗篷扣得严严实实的,里面却似乎是督府军服色。 谈笙面色大变,“贾俊杰,怎么是你!文大人待你不薄,你怎么……怎么……难怪前天点将时,没看到你!” 那叫做贾俊杰的军官扬了扬手,令身后的元兵放下弓箭,笑道:“谈相公,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文大人军中什么都好,可就是你们这些酸秀才太多余。人家蒙古人可是看重真本事的,兄弟我自然要跟着伯乐走了……” 谈笙叫道:“住口!你这汉奸一身鞑子骚气,没得让人恶心!你卖国求荣,将来有何面目见祖宗于地下?” 贾俊杰变色道:“闭上你的鸟嘴!要不是皇上老爷喜欢你们这些读书人,老子早把你射成窟窿了!把女娃娃交出来,我保你不死!” 谈笙道:“士可杀不可辱……”一面说,一面飞快地在两个女孩身后一拍,“跑!” 根本不用他再说第二个字,奉书松开四姐的手,撒腿就跑。谈笙也在她们身边狂奔。他一瘸一拐的,跑得并不比她们快。 贾俊杰哈哈一笑,带着一群元兵,不紧不慢地追,好像是老鹰在撵几只小鸡崽。 奉书跑了一阵,便觉得有人在朝她放箭。那箭矢擦着她的左耳飞过,直掉入前方的龙门江里。她全身一凛,急转了个弯,刚跑两步,又是一枝箭,掠过她的右耳。她尖叫一声,扑在了地上,膝盖和手肘磕得生疼。身后的元兵鼓掌大笑。 她在草丛中抬起头,看到谈笙也已被逼到了断崖边缘,四姐紧紧抓着他的衣袖,眼中惊恐万状。 谈笙刷的拔出了他的宝剑。他的手抖得厉害,口中只是喃喃地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杀身成仁……” 一枝箭朝他当胸射了过去。他大喝一声,挥剑将箭矢拨开。但那箭的力量好大,虽然偏转,但还是擦过了他的左臂。他顿时痛出汗来。 贾俊杰冷冷道:“你要死便死,我可管不着。几位小姐可比你金贵得很。喂,两个娃娃,乖乖地过来罢,叔叔不杀你们。” 奉书从地上爬起来,连连后退。四姐同样是面如土色,躲在谈笙身后,哆哆嗦嗦地道:“不来,我不来!” 贾俊杰焦躁起来,喝道:“别他娘的给我摆你们的小姐臭架子!你不投降,信不信我一箭射进你脑袋,再扒光你的小衣服,在赣州城里游他三圈示众?快过来!我数三下!一!” 四姐吓坏了,拼命摇头,脚下已经不由自主地朝贾俊杰挪了过去。 谈笙猛地抓住她,声音都有些变调,“不许去!宁死不能降!宁死不能受辱!” 四姐呜呜地哭着:“可是他要射死我……还要……还要……” 谈笙眼中居然闪过一丝鄙夷,“你怕了?文丞相的女儿,能向鞑子低头?” “二!小姑娘,你是要死要活?” 几个元兵慢慢弯弓搭箭,弓弦越拉越紧,吱吱的声音仿佛在倒数着她剩下的生命。 四姐在谈笙怀里拼命挣扎,哭道:“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谈笙猛地将她一推,怒道:“好,好!” 四姐身得自由,犹豫了一下,迈步朝贾俊杰走去。 谈笙在她身后开口,冷冷道:“今日我就替文大人保全他小姐的清名!”接着手一扬,一剑刺入女孩的后心! 他杀了四姐! 奉书看到四姐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情,伸手抓住从胸前透出的剑尖,轻轻地“呵”了一声,滑在地上,不动了。 一个元兵惊叫出声,手中的弓一下子松了。贾俊杰张大了口,不再数数。 他杀了四姐! 奉书如泥塑木雕般站在当处,眼看着谈笙转向自己,眼中又是悲伤,又是狰狞。他手中持剑,剑锋带着血。 “名节大于天。五小姐,对不住了。” 她看着滴血的剑尖一寸寸朝自己递过来,突然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大叫一声,撒腿就跑。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谈笙比鞑子兵可怕一百倍。 但她随即看到几个元兵伸出大手,朝她抓过来。她本能地掉头就跑。眼前便是断崖,断崖下面便是湍急奔流的龙门江。断崖越来越近,滔滔的水声越来越响。她想也不想,一跃而下! 四周仿佛突然静了下来。耳边的风声那么温柔缱绻。奉书仿佛离开了自己的身子,看着空中一个小小女孩的身影轻飘飘地飞着,几枝箭伴舞在她身旁。 然后耳中轰隆一响,眼前一片漆黑。 第12章 谓死可憎,谓生可喜 </script> 有人捂住了她的口鼻。有人箍住了她的全身。有人朝她的双太阳穴狠狠击打着。有人在用刀砍她的四肢。她听到地狱里雷声隆隆,鬼魅化作黑烟,从她的鼻孔钻进去,又从她的眼睛钻出来。但她的眼睛是紧闭着的。那黑烟于是在她的头脑里左冲右突,将头骨撑得几近爆裂。全身像被浇了沸油一般,她只觉得自己稍稍一动,骨头就会从皮肉中剥离出来。她的头定是被烧红的铁钳夹得变了形,在燃烧的岩石上咚咚敲打。 胸脯被马儿踏住,喘不过气来……随即那马蹄猛地向下踩,将她的脏腑踩得粉碎,一股股血从口中涌出来……一下,一下,又一下,终于,她疼得受不住,叫出声来。那是自己的声音?好难听。 感官一下子敏锐了起来。她觉得自己躺在地上,胸口压了什么东西。 胸前的压力随即减轻了一些,一个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活的!我赢了!” 那似乎是大哥的声音……不,口音不对…… 又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道:“出一声有什么稀奇?要能睁开眼,才算你赢。”是个略带沙哑的女声。 胸中堵得要命。她感到一双手在她胸前又压了两压。脏腑间涌起一股奇特的感觉,鲜血顺着压力流出了她的口鼻。不,那不是血,那是带着泥土味的水。 那手随即又拍上她的脸,一个男孩的声音道:“喂,你醒醒!” 她猛地意识到,自己原来是还能醒过来的。霎时间,片刻之前的那一幕幕情景又回到了心里。鞑子兵,带血的剑,谈笙血红的眼,四姐大睁的眼,二哥紧闭的眼,杜浒无畏的眼…… 第14节 “我没死!”但她的身体仿佛分裂成了两个小人,一个拼命挣扎,另一个死命束缚。 那懒洋洋的声音响了起来:“像你这般弄,一会儿我就赢了。” 那声音一边说,一边慢慢移近。她感觉自己飘飘升上了天,身子被翻转过来,肚子硌在一块岩石上,天地一下子掉了个儿。紧接着,脊背一痛,胸中的郁结似乎一下子窜出了身体,她的喉咙痉挛着,强烈地咳嗽起来,猛地睁开了眼。眼前是一片乱草,被水打湿……还有血。 一双手又将她翻了过来。她呆呆地看到一片蓝天。 那双手一松,扑的一声,她便掉在草地上,后脑磕得直疼。 那懒洋洋的声音叹了口气:“认输。” * 又过了不知多久,奉书才渐渐回复了清明,记起了自己是谁,记起了如何讲话。 “娘……”这是她讲出的第一个字。 那女孩冷笑一声:“叫我呢?” “我要我娘……” “你娘死啦!” 怎么会?她又惊又恸,叫道:“爹爹……” “唔,爹也死了,不用叫了。” 她睁大了眼,只觉得天旋地转,用尽力气,想要爬起来。她挣扎了一下,便有一双手托在她腋下,扶她靠着岩石坐起来。接着一捧水送到嘴边。她胸中火烧火燎地痛,连忙大口大口地喝了,这才觉得心中略畅。 眼前是一条浑浊的大河,河岸上是密密的芦苇,延伸进无边的荒草地里,好像一队待命的士兵。草丛中,似乎伏得有人,但都是一动不动的。 她再转头一看,吓得大叫起来。给她喝水的那人头戴圆皮帽,身穿蒙古袍,是个鞑子兵! 那人听到她的叫声,也吃了一吓,跳起身来。他身材并不太高,脸上更是充满稚气,虎头虎脑,年纪不过十二三岁,想必是方才那说话的男孩。 一个小鞑子兵。她拼命想要推开他。 那男孩眼中不解,茫然朝身边一人看过去。 奉书顺着他的目光一看,更是吓得小声尖叫。又是一个鞑子兵,帽檐下面一双亮亮的眼睛,懒洋洋地一眨一眨。 那双眼睛盯着她看了一看,忽然弯成两个月牙儿,扑哧笑了一声。那人撩开皮帽,露出一张黑黑的瓜子脸。是个女孩,年纪和大姐差不多。 那女孩嘲弄地看了她一眼,“把我们当鬼了?衣服是死人身上扒下来的,一会儿你要是不死,最好也穿上这么一身。” 她这才觉得身上凉凉的,忙低下头,只见自己身上一大半的衣裳已经不翼而飞,露出两条胳膊和一片肚皮,大腿也几乎是光着,雪白的皮肤上布着不少伤口,翻出粉红色的肉来,火辣辣地疼,鞋子更是早就没了踪影。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看得要多清楚有多清楚。她的脸腾的红了。活到这么大,除了伺候她洗澡的小丫环,没人见过她这般衣不蔽体的样子。后来她没有丫环了,便一直是自己洗澡。 那女孩反倒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还伸手去摸她。她想躲,可是全身没力气,一寸也动不了。 那女孩伸手在她胸前按了按。她感到一阵剧痛,不由得叫出来。 “唔,肋骨断了。” 又摸上她的腿。她又是一声大叫。 “腿也折了。壁虎儿,你真的还要救她?” 原来那男孩名叫壁虎。好奇怪的名字。壁虎微微红了脸,答道:“她还没死嘛。我赢了。” 那女孩扬了扬下巴,看着她,像是检查一只刚生下的小乳猫,最后判断道:“我看也活不了多久。” “不许咒我!”她大怒,便要跳起来和那女孩理论。但刚一动弹,方才被按过地胸口、大腿就撕裂般地疼痛,忍不住龇牙咧嘴地叫唤起来。 那女孩伸手在她的头上脸上摸了一圈。 “还好,脑子没坏。喂,你叫什么?” 她张口要答,心里却忽然警惕起来,小声问道:“你不……不认识我?” 好疼。每说一个字,胸口都像火烧一样,忍不住的咳嗽。 那女孩奇怪地道:“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那你为什么说……我娘我爹都死了……” “哼,兵荒马乱的,你爹娘要是没死,能眼睁睁地看着你给人丢下河去?要不是你给冲到一块石头上,我兄弟又眼尖,哼哼,你现在早去见你爹娘了。” 原来是这样。她想说,爹娘没死,只是一时来不及管她。可是一张嘴,却变成了委屈的呜咽,眼泪也止不住流了下来。 那女孩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又问:“你多大?” 她不喜欢这样被轻视的感觉,于是说道:“十五岁。” 壁虎儿哈哈大笑起来,露出腮边一对酒窝。那女孩啐了一口,笑道:“我才十五岁。再问你一遍,你多大?”说着,将手按在了她折断的腿骨上。 她只好老老实实地道:“九岁。” “姓什么?” 她犹豫了。随即一阵剧痛从腿上传过来。 她立刻叫道:“姓文,我姓文……” 剧痛却并未停止。那女孩双手握住着她的伤腿,摸索着断骨的位置,摆弄起来。她痛得满头大汗,忍不住大哭。 壁虎拍了拍她肩膀,却跑走了,回来时,手中抱着一捆直通通的细树枝。那女孩不顾她哭叫,仔细将断骨对准,又用树枝在旁固定,最后牙齿咬住自己袖口,刷的一声,扯下一根布条,牢牢把断腿和树枝缠在一起,手法十分熟练。说来也奇怪,经她这么一弄,腿上的疼痛似乎减了不少。那女孩又检查了一下她腿上让石块划开的伤口,用布条一一裹好。 第15节 她慢慢止了哭泣,试探着问道:“你……你是大夫?” “才怪。”那女孩头也不抬,道:“胳膊腿儿多让人弄断几次,你也会了。” 壁虎自豪地道:“蝎子姐本事可大了,不仅会接腿,还能治……”那女孩瞪了他一眼,他便赶紧住了口。 “蝎子姐?”她不由得微微笑起来。这两个人的名字都好奇怪。就算是她此前遇到的百姓家孩子,也顶多叫什么大牛、二狗,可没有这么起名字的。 她定了定神,说道:“敢问姐姐尊姓?你们救了我,我……” 那女孩忽然抬起头来,狠狠盯了她一眼,“没听到吗?我可不是什么府里的小姐,我就叫蝎子,没姓。” 她脸一红,连忙点头,心里却猛地一跳:“你怎么知道……知道我是……府里的……” 蝎子却不答,伸手抚弄着她未断的那条腿,从大腿根一直摸到脚尖,直到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这才说道:“这么细皮嫩肉儿的,能是野丫头?你这一辈子,今天是第一次下河洗澡吧?”忽然又舔了舔嘴唇,对壁虎道:“嘿,咱们多久没吃肉了?”说着,直接撕开她的上身衣服。 “你……你干什么!”她慌得直往后躲,伸手掩住胸脯。蝎子是女孩,还没什么,壁虎可还在旁边笑呵呵地看着她呢。就算是两个哥哥,也从没见过她这般样子,何况是个陌生人。 蝎子似才发觉不妥,撇撇嘴,似乎在说:“小姐就是多事。”转头对壁虎道:“去给她找身衣服去。”壁虎一溜烟地去了。 蝎子的手按上了她折断的肋骨。那只手细细的,凉凉的,指肚上长了茧子,指甲里黑黑的,全是泥。可她却讨厌不起来。 肋骨骨折,倒不像腿骨折断那般难忍,只是隐隐钝痛。因此她一声不吭,任蝎子给她接续固定好。 旋即壁虎跑了回来,手里抱着一团衣物,抖在地上。那是一身结实的蒙古辫线袄子,像是身材矮小的成人穿的。但是和她的身量一比,却成了一床被子。 壁虎露出抱歉的神情,“这是我找到的最小的了。” 她看到那衣服的领口结着暗黑的血渍,隐隐猜到了那衣服的来历,全身立刻起了鸡皮疙瘩,小声道:“我不穿。” 蝎子眉头一皱,眼中又出现了那种嫌恶的表情,“是要我给你请个裁缝来,做花衣裳花裙子吗?不穿就光着!” 她原先的衣裳本就已经和几片破布无异,又让蝎子撕了开来,此时已是无处不透。她权衡了一下,只好点了点头。蝎子便让壁虎帮忙,给她把袍子穿上,扣好扣子。好在那袍子宽大无比,并不难穿。蝎子又将袍子下摆撕下了二尺,勉强算是给她套上了一个合身的布袋。壁虎还捡了双皮靴,那靴筒宽得简直能塞得下她的两只脚。壁虎只能拔下地上青草,垫在皮靴前后,再把她的小脚套进去,用鞋带牢牢捆住,她便成了一只大脚青蛙。 蝎子、壁虎看着她的模样,对望一眼,都是嘻嘻一笑。她也觉得怪好玩的,要不是那袍子上羊膻味太重,熏得她恶心,她也要和他们一块儿笑了。 笑够了,蝎子扶着一块岩石站起来,道:“走罢!今天浪费太多时间了。”说着挽住壁虎的手,背转身去,便要离开。 她连忙叫道:“你们去哪儿?” 壁虎也犹豫着道:“蝎子姐,这小妹妹……” 蝎子微微沉下了脸,“怎么,你赢了,咱们也救她了,你还想怎样?” 第13章 快马金缠辔,但遇新少年 </script> 壁虎犹豫着说:“可是她一个人……” 蝎子道:“那就要看她的造化了。说不定一会儿就碰见个贵人,把她捡走啦。” 她心中愈急,想:“碰见大灰狼、鞑子兵、冤死鬼,还更可能些。” 壁虎显然也这么想,犹犹豫豫的,蹭着脚,不肯走。 可是蝎子仍然是一副无动于衷的神情。奉书急了,用力叫道:“请你们救人救到底,带我去找我爹爹!” 蝎子回过头来,鼻孔里哼了一声:“你爹爹?是什么大官啊?他还没死?” 她立刻觉得自己又说错话了。蝎子方才毫不掩饰对富家小姐的厌恶。 但这是她唯一想到的挽留他们的法子了。看样子,蝎子和壁虎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他们需要衣服,需要食物,需要钱…… 她下定决心,道:“我爹爹活得好好的。他……他姓文,名讳上天下祥,是……大宋的丞相,现在在带兵……”她也不知道父亲眼下是什么官,也许不是丞相,但蝎子他们十有*也是分不清的。她顿了顿,又说:“求你们送我去他那里,他……他会重重谢你们。” 壁虎张大了口,说道:“文丞相!你是文丞相的小姐!” 她连忙点头,心中微微得意。父亲的大名尽人皆知。 蝎子却冷笑一声:“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个带兵祸害百姓的官老爷罢了。” 她一下子火了,也不顾胸前疼痛,大声道:“我爹爹从来不祸害百姓!他的军队纪律可严了!” 蝎子却依然不屑,指着远处的满地尸体道:“昨天那场仗,死的这些人,赖他不赖?” 奉书张口结舌,想了想,才道:“他是在打鞑子,保家卫国……”忽然心中一虚,赶紧住了口。看着蝎子、壁虎两人身上的蒙古装束,起了个异想天开的念头。战场上这么多衣服,他们为什么非要拣鞑子的?难道他们…… 蝎子懒洋洋地道:“鞑子的衣服结实。” 她茫然点点头。 蝎子忽然又蹲了下来,双手撑在地上,一双眼睛骨碌碌地打量着她,“你爹有银子?送你去找你爹,他会怎么谢我们?” 她连忙点头。但父亲究竟能拿出多少银子,她可说不准,只好含含糊糊地说:“我……你们有了钱,肯定不会再这样流浪了……” 蝎子又看了看壁虎,低低一笑:“咱们要发财啦。不过鞑子也在悬赏文丞相那边的人。你说,是鞑子有钱,还是文丞相有钱?”这话说得大喇喇的,压根就不在乎让人听见。 壁虎抓了抓脑袋,道:“不知道啊,可,可若把她送给鞑子,鞑子大概会杀她……” 蝎子不理会他,又自顾自地盘算道:“这些死人里,汉人比鞑子多多啦。昨天,文丞相可输得挺惨,是不是?” 奉书心中大急,说话带上了哭腔,“求求你们……你们是好人,蝎子姐,你救了我的命,别再让鞑子杀了我……” 壁虎急道:“喂,是我把你从河里捞出来的!” 她急忙点头,“对,你也是好人,壁虎……壁虎哥,你别不管我。” 壁虎忽然脸红了,对蝎子道:“咱们送她去找她爹爹。” 蝎子斜睨了他一眼,还是摇了摇头。 第16节 壁虎搔了搔头,又说:“那,咱们两个人也争不出结果的,要不……要不叫小耗子来?”不等蝎子反应,就抬起头来,朝远处喊道:“喂,小耗子,小耗子!” 不多时,马蹄声响,一人一马如一阵风般跑了过来,一个矮小的女孩用两只小腿夹着马肚子,微微躬身,几乎是站在那马上驾驭。她猛地一勒缰绳,马儿便听话地停了下来。 接着那女孩哗啦一声,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从鼓鼓囊囊的怀里掏出不少物事,胡乱丢在地下,笑道:“叫我干什么?今天晦气,我骑马转了一圈,这些死人身上都没什么东西,只有这一块奶酪,还是臭的,还有几文钱,看来有人比我们抢先啦……”她一边说,一边松了缰绳,将那匹无主的战马放走了。 她忽然看到了卧在地上的奉书,急忙打住了话头,转而道:“这,这是什么?” 壁虎将他们如何把奉书救下的过程说了一遍,又吞吞吐吐地说:“蝎子姐嫌累赘,不愿意带她,我却……嗯,小耗子,咱们三个人,二对一,你要是也……嗯,我也不说什么……” 奉书竭力睁大眼睛,看着这个跑来的女孩,心里忽然突的一跳。 那是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也穿着一身破旧的蒙古袍子。上次见到她时,她还是一身脏兮兮的汉装,在难民群中扭了脚,脚踝肿得高高的,被抱上了文家女眷乘坐的车子,和奉书并排坐在一起。 奉书不由得朝她的脚看过去。她仍是赤脚,两只瘦骨伶仃的脚踝早就消了肿。和上次不同的是,她的双足之间栓着一条细细长长的铁链,走动时,铁链拖地,哗哗作响。 那女孩朝她咧嘴一笑,扬了扬自己的右手,露出手腕上一个狗尾巴草编成的毛茸茸的手环,“我给你的手环呢?” 奉书一怔,用力抬起胳膊,露出一个早就干枯的狗尾巴草手环,已经让河水冲得面目全非。 * 二对一。于是蝎子撇撇嘴,蹲在奉书身前,说道:“那你听好了,等你伤好了,我们带你去找你老爹。但从此你得乖乖听我话,” 她心中欢呼一声,忙道:“谢谢姐姐!” “找到了,你得让他好好谢谢我们,要不然,我可不放你走。” “是,是。” “若是别人知道了你是谁,来跟我们抢,我们可打不过,只好把你交出去,明不明白?” “我明白。蝎子姐……” “你叫什么?” “文、文奉书……” 啪的一声,一个耳光重重打在她脸上。她惊恐中带着愤怒,抚着*辣的脸蛋。从来没人扇过她耳光,母亲也没有过,父亲也没有过。 “再问你一遍,你叫什么?” “文……” 又是一个耳光,打得她蜷缩在地上。耳中听得蝎子冷冷地道:“还当自己是小姐呢?” 她气极了,眼泪簌簌地流了出来,心中想,就算自己孤零零地死在这里,也再不和蝎子说一句话。 壁虎却赶上来,把她护在身后,小声道:“蝎子姐,她不懂事,你别打了。”又把她扶起来,看着她,认认真真地道:“你傻啊?这里遍地都是鞑子,你能说你姓文?你能用你自己的名字?方才问你话的要不是蝎子姐,而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坏人,你早死啦!” 她睁大眼,过了好久,气才顺了一些,委委屈屈地瞪了蝎子一眼。 蝎子歪头将她打量了一阵,宣布道:“蚊子。你就叫蚊子好了,还挺合你的姓儿。从此以后,别人再叫你什么旁的名字,你一概不许答应。” 她小声道:“我不叫蚊子……” “那就在这儿呆着吧!” 奉书,现在是蚊子,也只好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又赶紧道:“我,我走不了……” 她自高处落水,又随波逐流地冲了不少时刻,此时虽然捡回了一条命,却少不得浑身疼痛,像散了架一般。况且她折了一条腿,是说什么也站不起来的。 壁虎道:“我背你走。”说着蹲下身来。可她刚伏上他背,胸口的肋骨骨折之处便受重压,疼得她连连叫唤,壁虎只能将她放下地来。蝎子幸灾乐祸地看着他俩。 壁虎搔搔头,道:“我驮着你。”说着让她坐到自己肩膀上,用力站起身来。蚊子只觉得自己离地不高,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都要摔下来,连忙抓紧壁虎的双肩,不敢放手。 她忽然想到在惠州城里,文家五小姐奉书也曾被一个黑大汉这般驮着,走得稳稳当当。但小黑子的块头几乎是壁虎的两倍,而现在的蚊子,又比当年的奉书要高了不少,重了不少。她感到一阵强烈的歉疚。 但壁虎摇了两摇,慢慢便稳住了身子,伸左手抓紧蚊子未受伤的那条腿,笑道:“我是男孩子啊,你看,有什么不可以的!” 而小耗子则伸出手,揽住了蝎子的肩膀。蝎子伸手紧紧抓住她的胳膊,极慢极慢地迈了一步。 蚊子一见之下,失声叫道:“蝎子姐,你……” 蝎子刚一走动,她便看出来了。宽大的蒙古皮袍下面,有一条正常的少女的腿,还有一条扭曲的、毫不中用的跛腿。若非壁虎扶着,她是一步也走不动的,甚至连站立也困难。 蚊子突然想起了蝎子给自己接骨时,说的那句话:“胳膊腿儿多让人弄断几次,你也会了。”冷汗一下子布满了额头。 蝎子抬头,满不在乎地对她笑了一笑。 第14章 青山为我屋,白云为我椽 </script> 八月十八,午后的烈日依旧炎热。蚊子看到壁虎的后颈沁出密密的汗珠,而他们所走过的距离,蒙古骑兵将马儿抽上两鞭,便能超过了。 不多时,三人便进了山。壁虎熟门熟路地找到一个山洞,将蝎子、蚊子分别扶坐在地。地上铺着些草,想必他们此前也曾在此歇脚。 蚊子想问他们为什么不像其他难民一样,宿在村里、路上,或是投奔安全的城镇。但她可不敢随随便便地发问,生怕又被蝎子看不起。自己转念一想,便明白了。蝎子腿有残疾,自然不会有百姓愿意带他们,平白拖慢脚程。她此前便曾多次见过,重病、重伤的难民,十个里有九个会被家人同伴撇下。而这九个里,又有八个是自愿被丢弃的。 而蝎子他们若是逗留在人烟之处,遭遇战乱时也做不到拔腿就跑,只能任人宰割。藏在山里,便成了唯一的选择。白天,三个人冒险出山,在死人堆里寻找食物钱财。 她想明白这些,不禁对这三个小伙伴心生同情。 壁虎说要趁着天亮找些吃的,擦了擦汗,在山洞的角落里捡出一只弹弓,便和小耗子出去了。蝎子用手撑住地面,一点一点地爬到洞口,聚了些枯枝,升起一小堆火。 蚊子见她行动艰难,自己又帮不上,心里好生不安,道:“蝎子姐,等我养好了……” “等你养好了,自然不能白吃饭,也得跟着我兄弟妹妹一块儿帮忙,别想偷懒。” 第17节 她连连点头。不管怎么说,是他们救了她的命。况且,蝎子除了打过她两掌,不时嘲笑她两句,也没有别的讨厌之处。火光把蝎子的一张瓜子脸照得红扑扑的,她亮亮的黑眼睛里映着两团火焰。蚊子忽然觉得,她虽然和自己的姐姐们大不相同,其实也挺好看的。 她鼓起勇气问:“你们三个……是亲姊妹?” 蝎子嗤的一笑,“什么亲姊妹?都是我捡来的。不过我们大家都是结拜了的。他们叫我姐姐,事事都听我的。” “结拜?”蚊子只听督府军中的一些粗汉说过,江湖上,要好的伙伴会结拜成兄弟,对天发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什么的。对了,刘备、关羽、张飞,也是在桃园结拜成兄弟的。她是在哪里读到的这些?那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是属于奉丫头的记忆…… 蝎子突然说:“喂,奉书,文小姐。” 她张了张嘴,刚要答应,又扭过头去,说道:“我叫蚊子,你别想再打我。” 蝎子哈哈大笑,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眼中的火焰一闪一闪,好半天才道:“你还可以。要不也做了我妹妹罢。” “我?” “怎么,你不愿意?” “我……我愿意。” 于是蝎子将火焰烧出的灰烬拢了来,说这叫撮土为香,然后她刮了刮蚊子的小鼻子,对着那团火说道:“蝎子和蚊子从此结为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蚊子也肃然道:“蝎子从此是我姐姐,我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蝎子连忙捂住她的嘴,“这话就不用说了。哪天你死了,我可不想陪着你死。” 那么一句无情无义的话,蚊子听了,却只愣了一愣,随即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点了点头。 又听蝎子道:“蝎子只是和蚊子结的姐妹。哪天蚊子做了大家小姐,不叫蚊子了,哼哼,那可就不算了。” 蚊子想说:“那也算,永远都算。”可是她看着蝎子一脸认真的样子,终是没敢说出来,而是轻轻挪动身子,靠在了蝎子肩膀上。蝎子搂住她,一只手轻轻抚着她的腿。她光洁的肌肤不时被蝎子的指甲刮到,不太舒服,可不知为什么,却也没躲。 忽而火光闪动,壁虎气喘吁吁地回了来,左手提着几只山雀,笑道:“开饭开饭!” 蚊子好不惊喜,只觉得壁虎的身躯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和两个哥哥相比也毫不逊色。 俄而听到哗哗的铁链声响,小耗子也跑了来,右手兜着衣襟下摆,里面盛了五六个橘子。 蝎子懒洋洋地道:“你们多了个妹妹啦。快来疼疼人家。” 壁虎似乎早有预感,笑道:“先前你还不想管她呢,现在怎么着?”把山雀丢在地上,摸了摸蚊子的脑袋,道:“喂,叫哥哥。” 蚊子乖乖叫:“哥哥。”又和小耗子叙了年齿,发现和自己身材相仿的小耗子居然已经十一岁了,比自己大了两岁,于是又转头叫:“姐姐。” 这两声一叫,便忽然感觉心中一下子温暖了。 壁虎摩拳擦掌,打算烤雀儿。蚊子自告奋勇,“我来帮你。”日间壁虎驮着她走了老远的路,她可要知恩图报。 她刚刚笨手笨脚地把山雀架到火上,壁虎便哈哈大笑,抢过雀儿,道:“你这是想带毛吃?” 蚊子脸一红,看那火堆渐渐暗了,连忙又敛了些树枝来,堆在上面,用力一吹。 谁知呼的一声,烟灰立刻迷了她双眼,火也莫名其妙地熄了。 小耗子叹了口气,伸手将树枝抽掉了几根,说道:“火不是这么生的,中间要空心,才能烧起来。”说着趴下身来,对着尚有余热的一堆枯枝左吹吹,右吹吹,火苗居然呼的一下,又燃了起来。简直像是江湖艺人变戏法。 小耗子看着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忍笑道:“算了,一时也教不会你。你去剥橘子吧。” 这她可会。可这山里的野橘子却和她原先吃到的不太一样,皮厚肉柴,难舍难分。她小心翼翼地剥了半天,一个橘子上坑坑洼洼,皮还没剥干净,就已经一手汁水。她将手放在口里嗉了一嗉,立刻眉毛鼻子皱在了一起。那橘子比醋还酸。 壁虎假装没看到那些面目全非的橘子,等山雀烧好了,依然唤她来吃,给了她一条最肥的腿肉。 蚊子记不清自己多久没吃东西了,一把将雀肉丢进口里。随即她便全身僵住,舌头勾勒出半只脚爪,还有几根没拔净的毛。 抬眼一看,壁虎正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她连忙说:“好吃,真好吃。” 壁虎嘿嘿一笑,捏着那雀儿尖尖的喙,一口把雀头咬了下来,津津有味地嚼。 她竭力压住反胃的感觉,把自己嘴里的肉一口口咽了下去,心想:“我是蚊子,是蝎子、壁虎、小耗子的妹妹,不是什么富家小姐。他们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他们会做什么,我也都要学会。做不到,我就是小狗。” 这种决心,她此前便下过很多次。文家五小姐奉书曾经下决心好好读书、好好缠脚、好好学针线,可最后都或早或晚地半途而废。当她发现自己并没有因此变成小狗后,便更加有恃无恐,发出的愿心愈发不值钱。但现在她是蚊子了。蚊子下决心做到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所以等她的胸口不再疼痛,等她可以扶着壁虎的手臂,用一条腿站起来的时候,她便成为了一个熟练的生火大师,尝遍了附近山里的七八种鸟雀。她剥橘子的速度,比蝎子、壁虎、小耗子三个人加起来吃橘子的速度都要快。 但她却越来越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懂。她身上的大部分伤口都逐渐愈合,小腿上的一处却开始化脓溃烂。蝎子将她的伤口看了好半天,让壁虎出山,捡来一把断了刃的短刀,扔进火里烧得通红。接着,一手蒙住她的眼睛,一手用树枝夹出那刀,往她的伤口上死死一按。 她只听得“吱”的一响,便痛晕过去了。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似乎闻到了一阵烤肉的香气,比壁虎烤的山雀要诱人得多。 等她醒来,伤口上已经敷了一层捣烂的草药,是蝎子让壁虎去左近采来的。再过几天,伤口痒痒的,居然开始结痂了。 她问蝎子,在哪儿学了这样的本事。蝎子仍然是那句话:“身上再让人弄出几个大伤口,你也会了。” 她可不信。若是没人教,谁会想到把烧红的烙铁往自家皮肉上贴? 等她能拄着一根树枝作拐杖,慢慢地走出山洞了,壁虎便问她,愿不愿意学着用弹弓打鸟雀。他每天早出晚归,要供应四个人的肉食,也着实有些吃力。 蚊子看着壁虎给她新做出来的弹弓,早就心花怒放,一叠声地答应。 壁虎于是神气活现地握着他的那把旧弹弓,连说带比,细细给她讲了左手如何持弓,右手如何用劲,如何稳住双手,如何掌握力度,如何利用顺风、侧风和逆风,如何根据弹药的重量和猎物的高度来调整瞄准的角度。他说,这都是他多年呕心沥血的经验,将来传子不传女的。 蚊子张着嘴听了一会儿,便有些不耐烦了,捡起一块石头,小手一扬,朝着山洞里的火光就发射了出去。那一小堆火便一下子熄灭了,山洞里传来小耗子的一声大骂。 壁虎吓了一跳,住了口,半天才道:“你、你还真行。” 等蚊子拄着拐杖,苦练三日之后,壁虎便对她刮目相看,提出要比赛,“要是你打下的鸟儿多过我,今天晚上,我的那一份肉都给你。 蚊子笑道:“好啊,不许赖。” 第18节 当天晚上,蚊子美滋滋地大吃了一顿雀儿肉,直吃到撑,边吃边故意“吧嗒吧嗒”地咂嘴,笑着看壁虎在旁边啃橘子。 第15章 新仇谁共雪,旧梦不堪圆 </script> 壁虎一脸不甘,丢下橘子,抓着她的双手看了又看,从指尖到手腕都摸了一遍。 她被摸得直痒,甩开两手,咯咯笑道:“输了就是输了,别不服气。” 壁虎道:“不可能,当初我可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忽然又凑上前去,要去扒她眼皮,看她的眼睛。她连忙躲过了。 最后壁虎得出结论:“相府里的小姐,都是吃着鱼肉补药长大的,自然眼力好,骨头硬,手稳。” 蚊子想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但又有些气短,因为过去文奉书的饮食起居,的确比现在的壁虎、蝎子、小耗子要好上千百倍。她吃过的最寻常的东西,拿到这个小小山洞里,都能当之无愧地称得上补药。 况且她也不是相府小姐。她是蚊子。蚊子发现,自己的眼力确实过人,有时能盯着远处树叶上的瓢虫,看着它的一双翅膀颤颤地鼓动,半天不眨眼。这份能耐,当她住在小小闺房里,举目所望尽是两丈方圆的天地时,是毫无用武之地的。见人时,她被要求低眉顺目。如果母亲、乳母发现她盯着诸如蚂蚁一类的小生灵出神,多半还会出言斥责。但现在可大不一样了。壁虎让她多练眼力,烤雀儿肉时,也不再让她动手,让她躲远些,免得被烟熏坏了眼睛。 她现在欠的是手劲。有时,她用弹弓打中了山鸡的脑袋,那鸡却只是懵了一阵,等她一瘸一拐地挪过去时,早拍着翅膀跑了。而壁虎却总是能一弹致命。对于这一点,壁虎毫不掩饰地得意:“我是男孩子啊,自然要有力气些,你比不上的。等你长到我的年纪,还是比不上。” 她无言以对,忽然便有些恼起壁虎来。凭什么他生来就要比自己力气大? 蝎子却懒洋洋地插话道:“力气越大,吃得越多,没饭吃时,死得越快。” 壁虎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 她的这些伙伴相遇的过程,蚊子早已断断续续地听说了。壁虎曾经一个人在外面流浪了很久(他说这叫流落江湖),饥一顿饱一顿地过活(这叫历尽磨难)。有些像他一样的孩子,靠欺负更小的孩子、抢他们的食物过活(恃强凌弱),可他偏偏不肯,那时候弹弓也打得不准(武功还未大成),终于饿倒在一个村庄外面(英雄穷途),幸而被前去偷食的小耗子发现,又报告了藏在附近的蝎子(天无绝人之路)。蝎子权衡了半日,终于决定把自己的晚饭省出来,在壁虎饿死之前,派小耗子送到了他嘴里(雪中送炭)。他从此便跟定了蝎子,大家一起结伴谋生(知恩图报)。 蝎子却说:“我看他骨架子不错,把他捡来,当拐杖使的。” 蚊子笑问:“那你的名字,也是蝎子姐给起的?你姓什么?叫什么?” “我,我,我就叫壁虎啊。” 蚊子眨了眨眼,心想,难道他也是给打怕了的? 而小耗子曾被不止一个蒙古军官抓去做奴隶,跑了又跑,最后在三月份和蝎子相遇。算起来,那正是奉书初次见到她之后的一个来月。 蚊子看到她的脚踝被铁链硌得红肿不消,不由得心生怜悯。小耗子却豪爽一笑,“哼,有链子又怎么样?照样能走路骑马。逃跑也不在话下,嘻嘻!” 一个个夜晚飞快地过去。蚊子倒下身子,左手拉着小耗子的手指头,右手挽着蝎子的胳膊肘,枕着壁虎的肚子,不一会儿就做起好梦来。刚开始住在这山洞里时,她头枕石块,背靠干草,夜夜睡不着,一想到草堆里可能爬着各种各样的小虫子,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起来时,一身的红疹子,不知是虫子咬的,还是干草扎的。蝎子摸着她的后背,一脸幸灾乐祸的神情,说:“皮肤太嫩啦。”一边说,一边把她笼到自己怀里来睡。 可是蝎子睡着了以后,手脚一摊,便会毫不客气地把她推回到干草堆里。 她难受了几夜,后来突然有一天,不知怎的,就一下子适应了。身上不再过敏,头枕在石头上,也不嫌硌了。蝎子说,那是她的皮长得厚了,边说边叹气,好像万分遗憾。 蚊子却觉得,自己只是习惯了而已。她睡得很沉,在梦里变回了五小姐奉书,轻衫罗裙,和哥哥姐姐一起,在后堂的花园里放风筝玩。金色的阳光透过竹帘,斑斑驳驳地洒在她的半边身子上,投下一个活蹦乱跳的影子。那影子时而被谁踩上一脚,又时而和另一个小小的影子融在了一起。 她被自己的笑声吵醒了。醒来之后,怔了一阵子,便在黑暗中哭了起来。她用力咬住嘴唇,狠命把眼泪吞进肚里,可身子一颤一颤的,身边的干草“哗哗”响了起来, 壁虎翻了个身,摇了摇她,悄声问:“你怎么啦?” 她也顾不得蝎子的警告,抽抽噎噎地道:“我……我想……我想家……” 壁虎连忙说:“那也用不着伤心啊。等你的腿彻底好了,咱们便动身找你那丞相爹爹去,好不好?” “可是……可是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们一路上仔细打听,总能知道的。”壁虎一边说,一边像小大人一样,把她脸上的泪水一下下抹干净。 蚊子却想起了自己的哥哥们,泪水更加止不住,“可是好多人都被李恒抓走了!我娘,还有……还有……有人已经死了……三姐、四姐……我,我是看着四姐……” 当时四姐离她只有几步的距离,仿佛伸手就能碰到她。那情景她至死不会忘。 大家都沉默了。过了好一阵,蝎子才问:“蒙古人杀的?” “不……不都是!”她猛地一个激灵,眼前仿佛晃动着谈笙那张英俊的面孔。自己全心全意信任、倚靠的人,最后关头却突然倒戈相向,那份惊惧之情全然无可言说。 蝎子又追问了两句。她强迫自己回忆着,将一路奔逃的情形一点点说了。元军如何血洗空坑,她如何在浅浅的山洞里躲了一命,如何被杜浒搭救,如何遇到四姐和谈笙,他又如何将剑尖指向自己……对于最后的那一件事,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壁虎也不明白。他骨碌一下坐了起来,义愤填膺:“可那人的性命,是你姐姐救的啊!他不感恩戴德也就罢了,凭什么恩将仇报?” 蚊子小声道:“他一直说什么名节、清誉、舍生取义……” 蝎子问道:“那他自己呢?舍生取义了没有?” 蚊子一愣,没明白她的意思。 “我是问,那书生自己抹脖子没有?” “这……我不知道。不过多半会吧,他说他宁死不屈……” 蝎子冷笑一声:“他爱死便死,凭什么还要你们两个小孩陪着他死?我看他是吓糊涂了。蚊子,我要是你,等我找到那丞相老爹,定要让他把这胆小鬼的尸首找出来,鞭尸喂狗,才算给你四姐出气。” 蚊子从没有过这么残酷的想法,不禁小声问:“为什么?” 蝎子冷冷道:“善恶到头终有报,谁要是害我亲人,我便让他死也不能安生。” 蚊子忽然有些害怕起蝎子来,不敢再接话。但蝎子那句话,竟在她心里萦绕不去。她琢磨了半天,终于按捺不住,道:“对,李恒的鞑子兵害我家里人,也全得遭报应,最好下一仗就全都被打死。” 文家五小姐奉书从没说过这样恶毒的话。蚊子这话一出口,立刻面红耳赤,感觉好像做了坏事一样。但不知怎的,每出口一个字,心头的郁结便似乎舒畅了一些。 而蝎子听到“李恒”的名字,神色微动,接着笑道:“我告诉你个法子。你若是恨这人,以后打鸟雀时,便把那鸟儿想象成他的脑袋,包你力气加倍。晚上睡觉之前,就咒他一遍恶疾缠身,不得好死,包你睡得香。” 蚊子不觉睁大了眼,随即却沉默地点点头。蝎子的话虽然略嫌荒诞阴狠,却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开出一扇新的大门。过去她跟着败军逃命时,只知道自己和家人身遭不幸,空闲时,至多有些自怜自伤之情,却从没想过谁是罪魁祸首,也没有过“出气”、“报仇”一类的念头。而现在,她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可以凭着一己之力,惩戒仇人的。至于这惩戒的法子管不管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她再次躺下,学着蝎子的口气,默默祝祷了几句话。她第一次诅咒别人,言辞却斯文得出奇:“李恒李将军,祝你以后骑马时马失前蹄,走路时摔跤不断,打仗时屡战屡败,被我爹爹打得抱头鼠窜,窜回你的西夏老家去。” * 第19节 第二天,壁虎出山打猎,却带来了一些别的消息。路上的流民纷纷传言,江西已经被李恒重新平定,文天祥侥幸逃脱追捕,眼下已经全部撤离,整个江西境内已经找不到哪怕一个活着的宋兵。 蝎子寻思一阵,说:“要找你老爹,只能向南方走。况且,天气越来越冷了,再在江西待下去,咱们非冻死、饿死不可。” 又休养了几日,蚊子便拄着一根粗树枝作拐杖,跟在壁虎身后,深一脚浅一脚地离开了山洞。向后望望,居然还有一点点不舍。 那把新弹弓挂在她的腰间,底部的握柄已让她摩挲得光滑无比。她拥有这把弹弓还不到一个月,但却已和它成了老朋友一般。在这一个多月里,她仿佛已经长大了好几岁,她学到的新东西、做过的事,比她此前的一辈子加起来都多。 蚊子从来没有进行过这么艰难的旅途。他们没有钱,没有食物,没有像样的衣裳和鞋子。虽然几个孩子全都或多或少地有些打猎的本事,但当他们打到野兔、田鼠之后,往往却不敢生火造饭,只怕烟火被左近的元军发现。 只好吃生肉。蚊子指着那只膘肥体壮的死兔子,拂掉上面的土,一本正经地对大家说:“可以的。我以前吃过生鱼,叫做'脍',把鱼肉切成细丝,就着蒜泥芥末,可香可甜了。既然鱼肉能生吃,兔肉也能。”她说着说着,自己也免不得口舌生津。 壁虎、小耗子都睁大了眼。蝎子却冷笑了下,“这种精致玩意儿,我们可消受不起。” 壁虎用刀割下一块腿肉,递给蚊子,咧嘴一笑:“你的‘脍'。” 第16章 北人适吴楚,所忧地少寒 </script> 蚊子捧着那片血淋淋的红肉,开始觉得自己自掘坟墓了。她感到一阵恶心,把方才对生鱼丝的遐想冲得无影无踪。一股腥味冲鼻而来,手里的肉似乎化成了蛆虫蚇蛹,蠕动着往她的指缝里钻。空荡荡的胃里一阵翻涌,难受之极。 蝎子又把那肉抢了过去,捂住她的眼,说:“张嘴。” 她张开嘴。口中滑腻腻的,好像多了一条舌头。她还来不及反应,蝎子便把她的嘴一合,下巴一捏,那块肉便不明不白地滑下了她的喉咙。她扑到地上干呕,可是什么也呕不出来了。 这般开了个头,第二口反倒容易得多了。蚊子也不知道自己吞了多少生肉,到得后来,口中满是肉腥味,熏得她头晕脑胀,肚子里却慢慢暖了起来。 眼前的兔子只剩下毛皮和骨架,丢在地上,爬满了蚂蚁。 第二天,她便上吐下泻起来。奇怪的是,另外两个人却没事。蝎子从土里刨出些不知是什么植物的根,洗净了,让她嚼吃,这才止住。 等她稍微恢复了一些,第二顿饭便是几条小溪里捉到的鱼。她心里念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忽然觉得嘴里的鱼肉,比起以前吃过的“脍”,除了多些土腥味儿,倒也不那么难下咽。 第三顿,是泥土里挖出来的蚯蚓,溪水里洗干净了,褪皮吃。 第四顿,是壁虎进村讨来的一罐腌菜。 直到行进了赣州石鼓山里,四人才头一次吃上了热食。他们躲过了一队哨马,绕过了驻扎着蒙古甲长的村庄,在山里用枯枝搭了个简陋的小棚子,又拔下地上的枯草,填住树枝间的缝隙,勉强挡住肆虐的北风。棚子里,一簇小小的火苗跳动着,上面笼着八只冻得通红的小手。 入夜了,寒风送来一阵噼啪声响,闷闷的,远远的,和近处木柴的爆裂声遥相呼应。蚊子已经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那是左近村庄里在放鞭炮。 那一天是除夕夜。饱受蹂`躏的中华大地在战火中踏进了新的一年。 * 等他们走到赣、湘、粤三路交界之处时,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汗水把皮肤和空气粘在一起,阳光里也似乎带上了潮湿的气息。有一天大家从睡梦中醒来,发现人人身上脸上都添了不少粉红肿块,又疼又痒。蚊子忍着笑,告诉他们,那是广东特产的花斑大毒蚊子,她早在两年之前就领教过。 蝎子也幸灾乐祸地笑了几声,说:“当初给你起这个名字,还真是应景儿。真蚊子最喜欢叮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有你在,我们都安全多了。” 不管是真蚊子,还是冒牌蚊子,蝎子对付起来都自有她的一套办法。在路上行了一阵,蝎子便赶紧叫停,指着路边几束绿油油的、水葱一般的野草,让大伙刨出根来,剖开了,往肿块上涂。说来也奇怪,那根茎上的汁液一沾上皮肤,便感觉辣辣的,似乎不那么痒了。 蚊子小心翼翼地戳了戳自己身上的肿包,心中称奇,问道:“这是什么药,这么灵?” “野姜。你没见过?” 蚊子再一次赞服,又问:“我看这些小草可都长得差不多啊。蝎子姐,你是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本事?” 蝎子不说话了。蚊子知道自己又多嘴了。可是过了一会儿,蝎子却轻轻叹了口气,说:“都是我从小听来的。” 那天晚上,几个人歇在山坡上的一个土围子里。那是个久无人住的土坯房,屋顶已经坍塌,只剩下四面半人高的土墙,里面全是长草,草间铺着干燥的牛粪马粪,倒是没什么花斑蚊子。壁虎和小耗子两人从地上捡了几根树枝,权作笤帚,合力清出一块干净的角落。 蚊子将李恒狠狠地咒了一遍,迷迷糊糊地刚要入睡,忽然听得由远及近的一阵人声喧嚣。几人一下子就醒了,扒在墙缝前面,向外一看,都是一激灵。 只见数百骑兵排成一队,好似乘风踏云而来,扬起一片烟尘。那是元军的哨马,每日傍晚,在占领地区做例行的巡逻。 蝎子低声叫道:“伏低!” 不用她说,几个人全都拼命低下身去。那土围墙残破不堪,最高处也不过三尺来高。而元军的哨马顷刻间便近在咫尺,元兵身上的箭筒的哗哗声,几个军官互相说话声,全都清晰可闻。 蚊子身上簌簌发抖。这就是蒙古鞑子。他们在自己的家乡耀武扬威,用马蹄践踏庄稼,让百姓做他们的走狗……她突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恨意贯穿全身,只想化身为饿狼恶犬,狠狠地撕咬他们的马,把他们开膛破肚…… 一个元军首领忽然一声唿哨,说了几句话,骑兵队伍一下子停了下来。 小耗子惶然变色,压低了声音道:“他们要来查这土围子!” 蚊子心中一热,心想:“来得好,正好和他们拼了!” 不过她满心复仇的火焰只燃了短短一刻,便熄了下去。她知道自己只是个小小孩童,只怕是连一个手指头也伤不到他们的。即使此处还有三个孩子,四个人加在一起,也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逃走?没人快得过蒙古人的马。 蚊子听到几匹马的蹄声越行越近,突然想到了以前自己身陷战场时的点点滴滴,心里面说不出的难受。壁虎抿紧了嘴唇,攥紧了他从战场上捡来的那把缺刃短刀。而蝎子则满眼惊慌,紧紧拉着她和小耗子的手。 小耗子突然抽出手,低声说:“你们都别动。”接着一骨碌爬了起来,贴着墙根行了几步,然后径直朝蒙古大军踱了过去,脚边的铁链当啷啷地作响。 蚊子大惊失色,捂住了嘴。 几个元兵立刻发现了小耗子,大呼小叫,纵马奔到她身边。一个人用铁枪指着她,问道:“小孩子,哪里来的有?” 小耗子仰起头,和他们说了几句话。他们指指那土围子,口中叽里咕噜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小耗子摇了摇头,又说了几句。 那几个元兵居然笑了,其中一个用马鞭轻轻抽了她一下,另一个扔给她一包东西。 他们说的什么,蚊子一概不知道。不是因为离得太远,而是因为,小耗子口里讲出来的话,她根本就是一字不懂。 蚊子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元兵首领鞭梢一指,一队哨马便齐齐动身,返回大路,消失在烟尘里。马蹄将土地踏得擂鼓般响,震动一直传到她的脚底下。 小耗子面带笑容,一步一跳地回到了土围子。刚刚转过土墙,她却突然变了脸色,一下子瘫倒在墙根,抚胸喘气,一面道:“吓死我啦,好险!” 蝎子轻轻摸着她的小腿,笑问:“你和他们说了什么?” 第20节 小耗子喘得够了,才笑道:“我说我是这里保长老爷的马奴,昨天马厩失火,走了两匹马,我是出来找的。找不到,可得吃鞭子。在路上走得累了,才歇在这土围子里。他们盘问了两句,就信了,还安慰了我两句呢。我说我饿了,他们便给了我这个。”说着嘻嘻一笑,怀里掏出一块硬邦邦的腌肉,抛了两抛,丢给壁虎,又掏出一皮袋子烈酒,抛给蝎子。 壁虎咽了咽口水,接着一脸嫌弃,把肉丢了回去,道:“臭的,我才不吃。” 蝎子却眉开眼笑地接过了酒,咕嘟喝了一大口,接着把皮袋递给蚊子,“都来尝尝啊。” 蚊子接过来,学着她的样子,咕嘟也是一口,登时“噗”的一声全喷了出来,嗓子里辣辣的,不断地咳嗽。 小耗子嘻嘻笑道:“慢点儿!对了,方才我还套出来了些打仗的消息。你们知不知道,李恒李元帅刚刚兵不血刃,奇袭了什么英德府,眼下这里军事管制,查得尤其严。咱们得往东走……” 蝎子紧抿着嘴,道:“嘿,李恒的本事不小。” 蚊子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你会说蒙古话?” 小耗子嘴里嚼着肉,含含糊糊地说:“唔,有什么了不起?你想学,我教你。汉话才难学呢……” 蚊子“啊”的一声跳起身来,道:“你……你……” 壁虎拉了拉她,小声说:“你还没看出来吗?她就是蒙古人。” 第17章 故家不可复,故国已成丘 </script> 小耗子见了蚊子一脸惊慌的样子,冷笑一声:“不然呢?他们为什么不杀我?怎么还会那么放心地跟我说话?” 蚊子仍是张口结舌,“可是……可是……你……他们……” 蝎子微笑道:“你怕什么?小耗子跟他们又不是一道的。”说着向外面努了努嘴。 蚊子只觉得整个世界都颠倒了。在她的心里,蒙古人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是马背上的大块头,是浑身有膻味的怪物,可万不会是眼前这个瘦骨伶仃、会编狗尾巴草手环的小女孩。 蚊子这才注意到,小耗子的口音并非江西本地,也不像她听过的任何地方的方言。她的眉眼比江南孩童要长得开些,眼中不时闪过一丝桀骜不驯。她早该想到的。壁虎平日里总是鞑子长、鞑子短的乱骂,可是在小耗子面前,却收敛了许多,一个“鞑”字也没吐出来过。 “那你以前……”蚊子心中有千千万万个疑问,可是全然无法问出口。蒙古的男人在外面烧杀抢掠,女人小孩又会干什么?是不是住在帐篷里,每日牧马放羊、饮酒跳舞?小耗子又怎么会从帐篷里来到了这个土围子? 小耗子道:“以前?以前那些主人也都凶得很……”忽然眼圈一红,咬着嘴唇道:“他们还把我娘卖了,我……我到现在都没找到她……” 蚊子以为自己听错了,“卖……卖你娘?” 小耗子看着她,认认真真地说:“我娘是驱口,就是奴婢,我生下来也是奴婢。他们要卖奴婢,谁也没办法的。我是为了找我娘,这才逃跑的,一路躲,一路找,这才到了南方。那些军队啊、老爷啊,都跟我没关系。” 蚊子全然无法相信,小声问:“你是蒙古人,怎么会生下来就是奴婢?”她一直以为,蒙古人只是喜欢掳汉人做奴仆的。 小耗子也似觉奇怪,反问道:“蒙古人为什么不能是奴仆?我听我娘说,我们的部族很久以前败给了成吉思汗,身高超过车轮的男人都给杀了,女人小孩就都成了他们的奴婢,很多年了,一直是这样啊。” 原来如此。吃败仗的,便做胜利一方的奴仆。汉人吃了败仗,也要做他们的奴仆。蒙古人自古就是这样的。蚊子知道小耗子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难怪她那样瘦骨伶仃的。小耗子说,她从小便是饥一顿饱一顿,经常吃到馊的马奶乳酪。因为她人长得瘦小,从前在蒙古营地里,大家就叫她小耗子,不过是用蒙古话叫的。 蚊子忽然想起来,她是该恨蒙古人的。她日日诅咒鞑子们人仰马翻,不得好死。就在一刻钟前,她还想过将蒙古人开膛破肚,和他们一决生死。 倘若当初母亲知道小耗子的身份,会不会帮她?会不会还让她坐在车里? 她服侍过哪些蒙古老爷?是不是那些杀她亲朋、踏平她家乡的恶棍? 小耗子见她脸上阴晴不定,哼了一声,道:“那好,还给我。”说着将她手腕上的狗尾巴草环一把扯了下来。 蚊子忙道:“我……我不是……” 蝎子看了她一眼,“蚊子,小耗子是我结拜的妹妹,心肠很好,不是坏人。” 蚊子茫然点点头,小声说:“我知道……” “你以为只有汉人是好人?汉人里就没坏人?” “不,不是……”汉人里当然有坏人,而且还不少。也许蒙古人里也有好人。小耗子,也许还有小耗子的娘…… 蝎子道:“你若还愿意跟我们一起,就得跟小耗子做姐妹,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都不许看不起谁。你要是不愿意,咱们只能各走各的路,我也不拦着。” 壁虎凑在她耳边,轻轻笑道:“她当初也跟我说过这话,一模一样。快点头啊。” 蚊子心中一凛。她万万不愿“各走各的路”,可是,自己居然和一个蒙古女孩子结拜了…… 壁虎声音更轻,说道:“你以为你拜过的这个大姐,就是汉人?” 什么?蚊子差点跳了起来。蝎子瞪了壁虎一眼,冷笑道:“你吓她作甚?我……我……哼!” 蚊子再也不犹豫,捡起地上的狗尾巴草环,重新套在手上。 小耗子忙抓住她的手,又给褪了下来,嘻嘻笑道:“这个坏了,我再给你编一个新的。你要什么样的?” 蚊子发现,小耗子不信佛,不信神,却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信仰。她相信小草也是有灵魂的。她会随手用草编出各种各样的东西,代表了各种各样的祈求。 蚊子说,她只想让家人平安,和他们重新相聚。小耗子便不再给她戴手环,而是编了一匹小马,给她挂在脖子上,还教了她一句蒙古话,据说是很灵验的咒语,能让千里之外的亲人听到自己的声音。 蚊子别扭了一小会儿,还是跟着念了两遍。 * 那一晚似乎注定是不平静的。送走了元军的哨马,几个孩子都倒地呼呼大睡,可蝎子却没睡。蚊子夜里迷迷糊糊地睁眼,见她正靠墙坐着,手中拿着什么东西,翻来覆去地把玩,接着,又拿起小耗子讨来的那皮袋烈酒,将剩下的酒一口口喝掉,仿佛像大人一样在借酒浇愁。然后她扑通一声倒下了,在睡梦中喃喃怒骂,有时候又哭了出来,有时又咬牙切齿地喃喃说:“死就死!有什么好怕的!李恒,你现在好威风……下次我再……再放过你,我他娘的不姓李!” 蚊子吓了一跳。壁虎和小耗子也先后醒了。终于,小耗子摇了摇蝎子的胳膊,轻声问:“蝎子姐,你在说什么呢?” 蚊子忍不住好奇,悄悄爬起身来,从蝎子背后伸出手,把她手里的东西抽了出来。那似乎是个细细长长的瓷瓶,摸起来凉凉的,挺光滑的。 蚊子一怔,还没反应过来,就狠狠地挨了蝎子一巴掌。她“啊”的叫了一声,手里的瓷瓶立刻被夺了回去。 蝎子口中喷着酒气,吼道:“你干什么!” 第21节 蚊子自知理亏,不敢还嘴,委委屈屈地哭出声来。脏兮兮的小手把满脸都抹上了泥。 小耗子搂住她,安慰了两句,笑道:“可不能那么手欠。这是蝎子姐的宝贝,她谁也不准碰的。” 蚊子心里一下子升起了疑团,可是却不太敢再深问。 反倒是蝎子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伸出手来,先擦干了自己脸上的泪,又拍拍蚊子的肩膀,冷冷道:“想看?给你看个够。只不过话说在前头,这里面不是什么好东西。碰着一点儿,你的小命就别要了。” 说着,她拔开瓷瓶的塞子,递到蚊子手里。那瓶子里不知盛的什么东西,里面散发出的沁香让蚊子回忆起了生平最美好的时光。 可她还记着蝎子的警告,不敢乱碰,马上就把塞子盖上了。捧在手心,不敢乱动。 蚊子问:“这东西……这是……是什么?” 蝎子神色漠然,道:“毒`药。只要指甲盖儿那么大的一点儿,见了血,就能无声无息地杀人。兵荒马乱的,你以为我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这东西救了我好几次命,不过眼下只剩杀一个人的剂量啦,可不能乱用。” 月光照在蝎子脸上,照出一片苍白的光晕。她的整个人似乎都冷了下来。 蚊子听得寒意顿起,想到自己这几个月和蝎子朝夕相处,又是一阵害怕,轻声问:“你……你怎么会有这个?”见蝎子不答,又用目光询问小耗子。 小耗子却也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她从没说过。” 蝎子见另外三人都一脸复杂地看着自己,突然咕嘟喝了一大口酒,长长叹了口气。 “襄阳知道么?” 几个人一齐点头。 蝎子一直对自己此前的经历守口如瓶,但这一日,也许那半皮袋子酒的关系,她的话开始多起来了。 “从我记事起,蒙古人就在围城。” 这蚊子也是听说过的。襄阳、樊城两地跨连荆豫,唇齿相依,是控扼南北的要冲所在,曾是大宋的国防根本重地。后来,忽必烈命人筑堡□□、长期围困,襄阳如孤岛般守了五六年,终于弹尽援绝,开城投降,从此长江防线一溃千里。那似乎是父亲起兵勤王之前一两年的事。 蝎子又说:“这城守着大宋的半壁江山,那时候城里有好多能人志士,都在帮助守城,不光是军队,还有布衣白丁,不光是大宋百姓,还有……还有许多别的人,和蒙古有仇的人。” 小耗子神色坦然,道:“和蒙古有仇的,那可不少啊。” 蝎子道:“可不是吗?从前大理投降时,不就有一群不肯降的,投靠了大宋,还封了官?还有些不愿称臣的高丽人,便一直在辽东做山贼,骚扰蒙古军后方,也不知现在剿灭了没有……” 小耗子点点头,道:“还有西夏……” 蝎子眼中闪过一丝傲气,“西夏可没降!只因为成吉思汗是死在西夏的,西夏人早就被屠得差不多了,但我们可没降!” 第18章 手有韦编在,朝闻夕死休 </script> 蚊子听她连续口出惊人之语,此时反倒不怎么感到惊讶了,淡淡道:“你是西夏人。”她听说过,李是西夏国姓。 虽然她不知道西夏到底在何处。以前父亲闲时,曾教过她一些天下大势的东西。不过谁能记得呢?蒙古人灭了那么多国家,那些国家的名字和位置,他们难道能都记得? 蝎子忽然拭了拭眼角,又喝了口酒,才微微笑道:“自从我爷爷还是祖爷爷从西夏逃出来,几十年啦,一直住在宋境,用汉名,说汉话。说我是汉人,也不算错。我会写几个汉字,西夏字可一个都不会写。” 蚊子忍不住好奇。她从没见过西夏字是什么模样。不过现在想来,大概也没人会写了吧。 小耗子问:“那你们之后就一直住在襄阳?” 蝎子摇摇头,说道:“我家祖辈都是朝廷里的御医。逃到大宋后,哪儿打仗,我们就去哪儿,能多救一个大宋兵,嘿嘿,就是给忽必烈多添一份麻烦。后来襄阳吃紧,我爹娘便搬去长住,救治了不少人,那守城的吕文焕每个月给我们发银子呢。” 蚊子听得瞠目结舌。难怪她会接骨,会疗伤,会治肚肠不适,还会治花斑蚊子咬的肿块…… 蝎子见了她惊佩的神情,扑哧一笑:“这算什么,你要是见了我爹娘起死回生的本事,还不得掐掐自个儿胳膊,看是不是做梦?” 壁虎低声问:“后来呢?” 蝎子面色微变,向地下啐了一口:“后来,蒙古人用'回回炮'破了樊城,襄阳便守不住了。李恒,哼,当时他只是个万户,打起仗来却比刘整、阿朮那几个主将卖命得多。本来襄阳是投降了的,按蒙古军的规矩,城中百姓便该赦免。但李恒不知怎的得知我爹娘也在这里,知道他们跟蒙古有仇,必不肯降,必会伺机逃走,便派人沿路埋伏,将我全家都捉了来。” 蚊子道:“他……他为什么要捉你全家?他知道你们是西夏遗民?” 蝎子道:“这厮的祖上和我家颇有些渊源,他怎么会不知?这人一辈子行军打仗,自己也练过不少武艺,一直是迷信丹药、方剂、养生之术的。他把我爹娘捉来,要他们归顺,做随军大夫,给他的部下疗伤,助他自己益寿延年。我爹娘只好答应了。” 蚊子一怔,道:“他们答应了?” 小耗子却道:“李恒这不是找死?倘若你爹娘哪天心血来潮,往补药里下一剂毒`药,那还不容易?他明知道你们和蒙古有仇,还敢用你们?” 蝎子忽然哈哈笑个不停,道:“让你说对了!他那一阵杀人太多,劳累过度,我爹便开了个补气的方子献上去。谁知他心里面忌惮,先让一个俘虏试了三天的药,那俘虏第三天上就浑身发黑,死了。” 蚊子听她说得轻轻巧巧,全身猛地一寒,颤声问:“后来呢?” 蝎子一口气将皮袋里的酒喝完,道:“李恒的一颗铁石心肠,蚊子你是见识过的。他把我们全家叫来,把那个死了的俘虏指给我们看,接着……接着……让人把我姐姐架了出去……”她忽然住了口,失魂落魄了一阵,闭上了眼。 蚊子叫道:“你有姐姐?他杀了你姐姐?” 蝎子狠狠咬着嘴唇,说:“没有。我姐姐没死,过了一晚,便给送了回来,疯了。” 蚊子和小耗子互相看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恐惧,隐隐明白,那是些比死还可怕的事。 蝎子的话语却渐渐平静下来,仿佛事不关己,继续道:“后来他问我爹娘,敢不敢再心生异念。我爹爹大骂他,说自己宁死不事敌,还说他认贼作父,让祖宗九泉不安什么的。李恒也不生气,让人把我哥哥拉过来,一刀一刀的杀了,问我爹还嘴硬不嘴硬。” 蚊子不禁“啊”的叫出声来。 蝎子苦笑了下,说:“不过经过了这几件事,李恒也明白我家是宁死不肯归附的了,他便又转了另一个念头。我家所有祖传的本事,都是从一部西夏宫廷医书得来。那书里的文字,救过不少西夏皇帝的命,也救过不少死守襄阳的兵士。我家祖上,个个都是将那书背得滚瓜烂熟的,逃出西夏时,便将那书藏了起来,之后的医术,全凭口耳相传。李恒是知道这件事的,他见我爹娘不降,便向他们逼问这本书的去处。” 小耗子点头道:“蒙古的巫医全不济事,战场上死人很多。若是找到这书,他不论是自己留着,或是献给大汗,都是大有益处。” 蝎子点点头,忽然扑哧一笑,神情有些恍惚:“是啊,从前西夏人的学识文化,可比蒙古昌盛多啦,大理也是……大宋也是……嘿,嘿,最后还不都是一个个死的死,降的降?小耗子,你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你们蒙古那些乱七八糟的神,是不是真的管用……嘻嘻,嘻嘻……” 小耗子抿了抿嘴,搂住她,说:“我不知道。” 蝎子轻轻靠在她身上,习惯性地伸出手去,抚着她的小腿,突然问:“还有酒吗?” 第22节 蚊子和小耗子都摇了摇头。 蝎子叹了口气,说:“算了,我不该喝酒的……刚才说到哪儿了?嘿,那本书……” 蚊子问:“那本书,你知道在哪儿?” 蝎子白了她一眼,“我要是知道,现在还能在这儿逍遥?可我爹娘都是知道的……那天李恒露出寻书的口风,他们便知道,这人定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那天晚上,我爹娘和我一宿没睡,不断地说对不起我,我娘一直在哭……” 蚊子心中一凛,说道:“倘若你爹娘再不归附,下一个倒霉的,就是你了。” 蝎子点点头,说:“到了后半夜,我娘下定决心,给了我一样东西,让我好好藏在身上,要是……要是再像姐姐一样,被人带出去,就……就不用怕了。” 蚊子心中升起一丝希望,问道:“你娘给了你什么?” 蝎子看着她,嗤的一笑,道:“你以为是什么好东西?”说着目光投向了她手心的那个小瓷瓶。 蚊子一下子明白了,立刻惊叫一声,像被烫到一般缩回手去。那瓷瓶落在草地上,滚了几滚。 蝎子皱了眉头,喝道:“捡回来。” 蚊子定了定神,心想:“那瓶子外面一定是没毒的,不然,蝎子姐何以好好地将它藏了这么多年?”于是小心翼翼地将竹筒拈了起来,还回蝎子手里。 她此前还奇怪过,蝎子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现在她明白了。医毒不分家,谁会做救人的药,就必然也会做杀人的药。 小耗子也明白了,睁大了眼,问:“你娘让你……让你用它自杀?” 蝎子漫不经心地将瓷瓶收回怀里,道:“我娘说,这么厉害的毒,急切间是做不出来的。她被抓住时,正在整理药箱里的珍贵奇药,顺手便抄了这么一件东西,本来是打算留给她自己的。” 蚊子问:“那……你……”她本想问,蝎子最后到底有没有用那毒`药,但随即想到,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 蝎子紧紧皱着眉,缓了一缓,才说:“第二天,李恒又把我们请了过来,问我爹娘考虑得怎样了。我娘一直在看我,我知道,她是让我用那毒`药。可那时我也就是蚊子的岁数,什么都不懂的。直到我让几个卫兵抓了起来,也没来得及将那东西拿出来。 “李恒却说,看在我是爹娘最后一个孩子的份上,年纪又那么小,他便不毁我清白,也给自己积些阴德。可他马上又对我说,叫我忍着些,等我爹娘答应交出那书,便立刻让他们给我治。” 蚊子听她的语气阴测测的,自己不禁起了鸡皮疙瘩,问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蝎子歪歪斜斜的一笑,“什么意思?他让人把我按在地上,用锤子敲我的右脚。我听得清清楚楚,敲到第三下时,脚骨就断了。” 蚊子脚下一软,扑通跌坐在地上。 蝎子平平静静地解释道:“小孩子的骨头软,很不容易断。蚊子,以那天你骨折的程度,你要是个大人,以后非残了不可,可是你现在不是还活蹦乱跳的?当年那些卫兵没有这么对待过小孩子,下手太轻,所以敲了三下,才听到响儿。” 蚊子捂住了嘴,呜咽道:“你别说这些!你……后来……” 蝎子微笑道:“当时我身体里像烧着火药一样,要不是有人按着,真的要炸开、碎了……两个男人按我不住,不得不踩住我的胳膊和肚子……那时候我叫的声音可大了,把好几个卫兵手里的刀都震得掉了。你听我现在的嗓子是不是有些哑?便是那时候叫的,小时候,我的声音可好听了……”她伸出手,摸着蚊子圆溜溜的小脚踝,轻轻按着,又逐渐按上她的小腿、膝盖。蚊子浑身发抖,一动也不敢动。 “敲得几下,他们便停一停,问我爹娘,到底说不说那书的所在。我爹看得第一眼,便晕过去了,又让他们泼醒,继续问。后来,我也不记得过了多久,那锤子又开始敲我的左脚。我娘受不住了,跪下来,什么都说了。” 蚊子和小耗子紧紧拉着手,手上滑腻腻的全是冷汗。在她们心里,蝎子娘这个举动是完全没有错的。蚊子想,若是换成自己的母亲,只怕那锤子还没落在自己脚上,她便会什么都说的。 蝎子道:“后来再怎样,我也记不太清了。再醒来时,已经在城外的臭水沟里。李恒大概以为我痛死了,就把我扔出去了。” 壁虎道:“那,你爹娘呢?” 蝎子叹了口气,“躺在我旁边。是真的死了,被杀的。” 壁虎吓了一跳,道:“他不是说……让你爹娘给你治伤……” 蝎子看着他,意味深长地冷笑了一下。大家便明白了。既然那御医册子已经落在李恒手里,他们又不肯归顺,便已是毫无价值。 蚊子只觉得毛骨悚然,寒气慢慢爬上脊背。 蝎子闭上眼,似乎回忆着什么,慢慢道:“他们都以为我死了。我躺在泥里,还清清楚楚地听到有过路的人,说这么小的女孩,可惜了……可是我偏不死,我偏不死,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有了些力气,便爬了出来,路上遇到了几个人,都以为碰见鬼了,吓得哭爹喊娘,掉了一地的鞋,哈哈哈……我慢慢想起来以前爹娘教过我的东西,自己给自己胡乱治伤,居然,居然慢慢的好了……碎掉的骨头像泥巴一样粘在了一起,不过早就不是原先的位置了……我还讨过饭。那时附近的人家全都不宽裕,但我发现,只要撩起裙子,把我那条腿亮出来,他们便会一边捂着嘴,一边扔给我一些饭菜,只盼我快点爬过他们家门……不过还有人会打我,那就躲不过了……” 蚊子鼻子酸酸的,泪水一点点铺满脸蛋。她本以为,自己所遭受的磨难已经够多够惨了。 蝎子拉住小耗子的手,笑道:“后来遇见她,才好些。这个丫头,敢在脏水塘里捞死鱼吃,自己把自己搞得一身病,躺在地上快死了。她让我救她,又出不起诊费,嘻嘻,只好卖身供我使唤了。” 小耗子脸一红,却没说话。 蚊子问道:“那你这几年,都在什么地方流浪?又怎的到了江西?”她记得清清楚楚,自己是在江西老家附近碰见蝎子和壁虎的。 蝎子眯着眼,反问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我在襄阳讨够了饭,边走边问路,又去了郢州、鄂州、岳州、常德,最后从湖南进的江西。怎么,五年里,走过这些地方,很多吗?” 蚊子大惑不解,“那……那些都是打仗的地方啊,你怎么……” 蝎子冷笑道:“我怎么不能去了?反正已经躲躲藏藏习惯了。哼,李恒的军队打到哪儿,我打听到了,就跟到哪儿。不然你以为,我留着这个小瓶子做什么?” 蚊子心中慢慢亮了起来,道:“难怪……难怪……” 难怪她说,这毒`药只剩杀一人的剂量,可不能乱用。 第19章 龙蛇共窟穴,蚁虱连衣裳 </script> 蝎子道:“不错。我要是自己想死,法子多得很,犯不着浪费这么好的毒`药。这药是留给李恒的。我只要在这世上活着一天,就会想法子把这个礼物送给他,给我爹娘兄姐报仇!” 蚊子点点头,全明白了,心中跟着生出一股豪气。 小耗子却道:“可李恒现在是元帅……” 蝎子忽然呜咽起来,“没错,他带的军队越来越多,身边的护卫越来越密,可我……我却越来越不中用……我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乞丐,又是个跛子,一条命像土一样不值钱,什么都做不了!我要是能站起来,能走路……”她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里流出来。 蚊子搂住她,像小大人一样安慰她:“报仇固然要紧,你大难不死,你爹娘也一定希望你能好好活着……” 蝎子狠狠地道:“我宁可能报仇,然后给他们杀了,再和家里人见面!只要能看到李恒死在我前面,我便是下辈子做牛做马也值!我……我发过誓,要是不亲手杀他……教我浑身痛死烂死,下辈子做乞丐、做婊`子……蚊子,蚊子……你不懂……你是没见过爹娘死在你旁边的样子……唉……” 蚊子握住她的手,不知该说什么好,半天才道:“李恒也是我爹爹的大对头。我爹爹这次没让他抓住,必定会再招兵马,去跟他打仗。若是打赢了……”说到这里,她却忽然没了底气。爹爹还会再有兵马吗?他还会打赢李恒吗? 第23节 蝎子笑了笑,“若是他打赢了,你去帮我求个情,李恒归我处置。” 蚊子也笑了:“好!到时候,我让爹爹把他五花大绑,丢过来给你。”她毕竟还是孩子心性,假想中的事,想得入神了,便有些当真了。 * 她们不得不在土围子附近里挨了一个多月,才敢出来。在这期间,蚊子和小耗子每每跑出去,不出半日,便定能看到巡逻的元军驰骋而过,吓得她们狼狈而逃。偶尔,路上也会碰到小股的宋兵。蚊子惊奇地发现,这些人身上都带着孝。 他们稍一打听,便知道了缘由。即位两年的宋端宗赵昰长期流离在外,忧患交加,已于四月十六日病逝于自己的龙舟之上,死时还不到十岁。而度宗皇帝的最后一个儿子,年仅七岁的卫王赵昺,在陆秀夫、张世杰等人的拥立下,让杨太后抱着,穿上了哥哥的龙袍,改元祥兴。 凡是还忠于大宋的军民,此时都在服丧。 蚊子怅然若失。她从死人堆里扒出一小卷带血的白布,扯开了,扎在自己的头发上。蝎子冷笑一声,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似乎是为了安慰她,壁虎要走了剩下的白布,给自己拧了一根腰带。 但蚊子的心情立刻就又晴朗了起来。他们从偶尔碰到的一些流民口中得知,南朝气数未尽,丞相文天祥此时正驻扎在潮州潮阳府,慢慢收集散落在那里的步兵和水师,还打了几场胜仗。 蚊子高兴得跳了起来,回忆着在父亲军营里的生活,告诉大伙,等找到了父亲,他们四个人可以分到一个军帐,不会给父亲造成太大的负担。军帐虽然挤了些,可是里面有柔软的地铺。军队的大锅饭虽然不太好吃,可是管饱。她叽叽喳喳地说着,直听得壁虎和小耗子两眼放光。 蝎子却懒洋洋地笑道:“你觉得你爹真能认出你?可别把你当小乞丐,赶出门去。” 蚊子挺起胸脯,道:“那怎么会!”可是静下心来想一想,心中却不那么有底。她在水塘里照过自己的模样,乱糟糟的头发像鸟窝,掩着一个脏兮兮的脸孔;破烂烂的衣裳像墩布,早成了跳蚤栖息的乐园。她只看了一眼,就嫌恶地转过身去,心想:“这副样子,就是娘见了,也是不肯认的。” 过去的文奉书长什么样子?她仿佛有些忘了。那个女孩似乎是自己年少时一个形影不离的好友,但随着年龄增长,大家各奔东西,慢慢的也就不牵挂了。 当初蝎子和自己结拜时说的话,她还记不记得?倘若蚊子变成了五小姐,她还当不当自己是妹妹? 担忧归担忧,头疼归头疼,蚊子心里面,却是恨不得飞到潮阳府去。 可是四个人迤逦走了两天,便莫名其妙地走进了丛林。广东的丛林又湿又密,地上盘根错节,树叶大得惊人,冬天也不落下,比起江西的树林,更是难行百倍。他们从没有走过这样的地方,在丛林中越钻越深,竟而迷了路。 那天晚上,几个人已经吃完了身上存着的干粮,腹中空空,躺在一堆虬结的树根上,讨论着明天该如何填肚子。有的说要尽快走出丛林,有的说留在原地,看有没有可打的猎物。蚊子是支持打猎的。她知道广东的虫蚁野兽多如牛毛。她还说起了此前在惠州尝过的炖蛇肉、烤老鼠、生龙虾、果子狸之类的野味,那些都是老百姓从野外打回来,在城里沿街叫卖的。 大家听她说着说着,肚子也就不太饿了,先后进入梦乡。夜里,蚊子梦见几条蛇缠在自己身上,被自己一口口吃了。 等她睁眼时,天还没亮。她口里似乎依然有蛇肉的香味,手臂上似乎依然还缠着蛇。 但下一刻,她便不由自主地爆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她胳膊上凉凉的,真的缠着一条白色的小蛇,正在缓缓蠕动,慢慢竖起脑袋,一双黑眼和她堪堪对上。 她感觉到手臂被蛇鳞轻微地刮擦着,浑身汗毛直竖起来,不敢动,不敢再开口,生怕那蛇窜到自己嘴里,心中反复只想着一个念头:“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 其他人也立刻被惊醒了。壁虎大叫一声,也从身上拨下一条细细的小蛇,狠狠地踩上了一脚。 蝎子的声音从身边传来:“这蛇没毒,别怕。” 蚊子心有余悸地道:“这树底下,难道是蛇窝?” 蝎子却突然大声惊叫起来。她还倒卧在原地,无法移动。此时她面前立着一条黑白花纹的的大蛇,三角脑袋昂在空中,上下吐着信子。 小耗子和壁虎却一下子都变了脸色,叫道:“毒蛇!” 那毒蛇左右晃着脑袋,仿佛随时都要扑起噬人。蝎子吓得脸都白了。谁也不敢乱动。 突然,却听得啪嗒一声响,一支精钢小叉飞速而至,扎进那毒蛇的头颈,将整个蛇身钉在地上。那毒蛇扭了一扭,不动了。 大家又惊又奇,顺着那钢叉的来路看时,只见芭蕉叶下面钻出一个中年汉子,一张圆脸,脸色黝黑,一身破布衫,背上背了个竹篓。那人冲着蝎子等人大声说了几句话,口音却十分难辨,似是当地土话。 几个孩子这才缓过神来,知道这是个捕蛇的当地人,连忙一叠声地道谢。那捕蛇人将毒蛇小心翼翼都收进自己的背篓,又冲着蝎子说了几句话。他连比带划,几个人总算懂得了他的意思。他是在说:“你们几个小仔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丛林里睡觉?不知道这里面全是毒蛇吗?快出去,快出去!” 四人吓得软作一团,冷汗直出,后怕不迭,连忙央求那人带他们出去。那人心肠很好,答应将他们带回自己的村庄。他还说,幸亏此时天气寒冷,毒蛇行动缓慢,也没什么伤人之意。他也就是趁冬天前来捕蛇,也容易有收获。他还取出几粒辛香味道的药丸,让他们佩在身上,说身上有了这药气,当可减小不少遇蛇的机会。 蝎子将自己那药丸搓下一点粉末,闻了一闻,低声对蚊子道:“雄黄丸,可惜不太纯。” 蚊子连忙将那药丸藏在贴身的衣服里。她心有余悸,好半天才平静下来,斯斯文文地问道:“敢问……敢问大叔高姓?” 那捕蛇人嘿嘿一笑,“乡巴佬,没什么高姓低姓,你们叫我阿永好了。” 阿永带着他们,不多时便拐进丛林里一条小径,看样子是野兽踩出来的。沿路上,他用那小钢叉又捕了三四条蛇。他行动看似笨拙,走得也不快,可是单单捕蛇时敏捷得很,看得壁虎心痒难耐,说:“阿永叔,你怎么使这小叉子,教我好不好?” 阿永笑道:“捕蛇佬可不是谁都能做的。这要从小练的巧劲,连阿永儿子都练不会呢。”话里话外十分得意。 行到午后,阿永随手捕了几条肥肥的无毒白蛇,熟练地剥了皮,串在树枝上,生起火来烤。蚊子以前虽然吃过蛇肉,但都是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煮在羹里的,闭上眼睛,也就和鸡肉差不多味道。此时她才第一次见到完整的烤蛇,只见那蛇在树枝上绕了几圈,好像还在扭动一样,心中惴惴。 蝎子、壁虎、小耗子脸上神情,则都是厌恶混着好奇。但当那蛇肉的香味出来之后,大家还是忍不住用力嗅。阿永递给他们一人一串,他们也就半推半就地开始啃起来。 小耗子问:“你捕这么多蛇,是要回家吃的?你们天天吃这些?” 阿永笑道:“这怎么会!这些小蛇,吃吃还不妨,那些大蛇、毒蛇,可都是阿永的身家性命,要留着的。” 蝎子失笑道:“留着做什么?做毒`药吗?” “这阿永就不知了。这蛇是要上缴给五虎大王的,听说他们会拿来泡酒,强身健体,壮、壮那个……嘿嘿,反正阿永是无福消受喽。” 几人一下被子勾起了好奇,“五虎大王?” 阿永反倒也奇怪起来,说:“你们没听说过五虎大王?” 第20章 闷中聊度岁,梦里尚还家 </script> 阿永说,五虎大王是潮州一带的好汉,兄弟五个都姓陈,趁着乱世,招兵买马,占山为王。开始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做了些劫富济贫的事,颇有些穷人前去归附。可是慢慢的,就变成只劫富,不济贫了。再后来,富人死的死,逃的逃,他们就又开始欺负穷人。当地百姓自然怨气冲天,但五虎大王气候已成,有山寨,有喽啰,百姓也只得忍气吞声,向他们上缴钱粮、土产,当作地方官一般供着。最近,五虎大王又开始向丛林附近的村庄征收毒蛇,若是交不够数,就得用银两、家产、或是美貌媳妇来抵偿。 壁虎听得心里直冒火,说道:“这算什么替天行道,分明是荼毒百姓,是一帮土匪!” 阿永连忙“嘘”了一声:“这话小仔心里知道就行了,可不用说出来,阿永没听见。” 蚊子忽然道:“可是文丞相的兵马也在潮州,能任由这五虎大王为所欲为?” 阿永小声道:“文丞相?是啦,是有这么个人。听说他刚来潮州时,见五虎大王兵强马壮,就想招安他们,给刻了老大一个印章,送到山寨去,封他们做……嗯,阿永也忘啦,反正是个不小的官儿。那以后,五虎大王倒是消停了几天,贴了几张安民告示,下面到处盖了他们的官印。可是没多久,也不知是嫌官太小,还是不愿被朝廷管束,他们就又反啦,杀了文丞相派去的部下,转而投靠了鞑子军里一个叫张弘范的……” 蚊子惊叫道:“张弘范!”她听父亲说过这个名字。她知道这个人是原先金国土地上居住的汉人世族,早早便投降了蒙古。他曾经向忽必烈献出妙计,攻下了襄阳,是元军里一个一等一的将官。她不知道的是,张弘范此时已经被任命为蒙古汉军都元帅,率领水军,从海路南下,和李恒一水一陆,夹击灭宋。 第24节 阿永对张弘范的了解,也只限于一个名字而已,并不知道他的来头,接着说:“文丞相得知他们反叛,十分生气,派兵去征讨。五虎大王虽然厉害,可也不是官兵的对手,被打得落花流水……” 几个孩子齐声叫道:“好!” 阿永苦笑道:“阿永不知道好不好。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文丞相平了他们的山寨,可是五虎大王却逃进老林里,任文丞相怎么找,都捉不到。现在,五虎大王和逃走的小喽啰躲在丛林里,继续做他们的大王,文丞相忙着打仗,也没精力管他们。嘿,可苦了咱们老百姓啦。” 几人面面相觑,都不知说什么好。反倒是阿永笑笑,说:“五虎大王再怎么样,老百姓的日子还是要过的。以前不打仗时,这里也有过不少祸害百姓的官老爷,造的孽也不比五虎大王少。阿永习惯啦。”说着,他已经吃完了自己的蛇,把背篓往背上一甩,说:“走吧!” 蚊子心里浑然不解:“祸害百姓的官老爷?大宋的官,又怎么会造孽?”她认识的仅有的大宋官员,便是父亲和二叔,而他们怎么会祸害百姓,她万万想不出来。 几人跟着阿永,又弯弯绕绕地行了一个下午,忽然眼前豁然开朗,丛林一下子到了尽头。举目望去,大家都睁大了眼,说不出话来。 只见远处一缕白线,划出了大地的尽头。白线另一端,则是一片蔚蓝,将整个世界都环绕起来。一股温暖的和风拂过脸庞,带来咸咸涩涩的味道,一只大鸟从他们的头顶掠过,直飞入那片蓝色当中。 阿永笑了:“都没见过海?” 确实,那是蝎子、壁虎、小耗子和蚊子第一次见到大海。蚊子简直不敢相信,半天才结结巴巴地问:“那些,那些都是水?” 她看到波涛起起伏伏,海面上舞动着俏皮的浪花,好像是一首随性的歌,不时亮出几个出人意料的音符,宽广里带着野性,带着勃发的怒气。水天相接的地方,浮着几艘芝麻粒一样的小船。阿永说,那是捕鱼的渔民,天黑以前就会回家。 几人恍惚着,不知不觉被带到了阿永的家。那是个临海的小村子,只有二十来栋房子,歪歪斜斜地建在沙滩边缘。阿永说,这里叫做蛇母村。看着几个孩子一脸害怕的神情,又笑着补充道,毒蛇只是在旁边的丛林里出没,不会来村子里的。再说,就算走得远些,只要随身带着药丸,毒蛇一般便不会靠近。 几个妇女正在忙碌,把花花绿绿的衣服和鲜鱼、小虾晾在一起。沙滩上坐着一个胖墩墩的十一二岁小男孩,正用树枝在沙子里划来划去,见到阿永,他丢下树枝,叫道:“阿爹!” 阿永笑得脸上开了花儿一般,胸脯一挺,对蝎子他们道:“这是阿永的伢仔,叫……” 蚊子却被沙滩上的贝壳吸引了。她远远地看到一个晶莹剔透的海螺壳儿,忍不住一步步挪了过去。阿永的伢仔到底姓甚名谁,她便没听见。冷不防一个大浪打来,凉凉的海水一下子浸到了她的小腿,浪花溅到她脸上。她惊叫一声,逃也似往后退了几步,等到发现海水也没什么可怕之处,这才小心翼翼地重新上前,那海螺壳却被冲得不见了。 她正失望,忽然看到阿永的儿子弯下腰,在水里摸了一摸,那海螺壳便到了他手上。那男孩憨憨一笑,将海螺壳递给了她。 蚊子低声道:“谢谢……”心里却想,自己连他的名字都没听清,怪不好意思的,也就没再往下说什么,心里面已经决定了,就管这个男孩叫小蜗牛,谁让他生得胖乎乎的,动作慢吞吞的。 阿永将他们像客人一般请进自己家里,说:“半个月前,文丞相的一路船队刚从这里过。你们要寻文丞相,不妨在这里等几天。要是有他军队的消息,阿永立刻告诉你们。” 几人喜出望外,一齐道:“真的?” 阿永倒有些难为情,“只要你们不嫌阿永家脏乱……” 蚊子环顾四周,不觉好笑。这几间茅草房里,到处是沾满尘土的炊具、箱笼,老旧的家什堆得摇摇欲坠,几件脏衣服仿佛找不到自己的位置,随心所欲地占据了各个角落。尘土堆里,居然还有一本破旧缺页的《论语》。她心想,这家里不知多久没有女主人了。 壁虎首先道:“不嫌,不嫌,谢谢阿永叔!”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你教教我,我可以帮你捉蛇!” 小耗子说:“我可以帮你们收拾房间!” 连蝎子也说:“我帮你们烧饭。” 蚊子红了脸,说:“我……我……” 阿永呵呵笑了,“几个娃娃仔,能多吃多少饭哩?客气什么!” 晚上,阿永请他们饱餐了一顿鱼汤和米饭。蚊子几个月以来,从没像这晚睡得这么踏实过。虽然是五个孩子挤在一起,茅屋里也不免有些多年积下的腐臭味道,但她依旧满心欢喜,在梦里已经飞到了父亲的军营当中。她听着屋外海涛阵阵,盘算着父亲现在到底是在海上,还是在陆地上,离自己又有多远。 他若是得知自己没死,应该会很高兴吧?可是,他知不知道三姐四姐的死讯?他知不知道其他人的下落? 第二天早上,阿永便带着壁虎去丛林里捉蛇。晚上回来,便把捉到的毒蛇挂在门口晾干。蝎子和小耗子则帮着操持家务,但看着阿永家里乱七八糟的什物,时常有无从下手之感。 而蚊子无事可做,便跑到海边去拣贝壳。一开始,浪花打在她身上时,她还害怕,可是过不多久,便壮了胆子,越走越深,脚下踩着软软的沙子,身边是厚重的水流,感觉又是舒服,又是奇妙。到后来,干脆在水里脱了衣服,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上次洗澡是什么时候了,一边在心里念着“阿弥陀佛!”一面用力搓着身子,把身上的跳蚤虱子全搓进海水里去。但海水终究不太管事,搓了好久之后,身上的泥去掉了,却反而结了一层白白的盐晶,她也无计可施了。 等她穿好衣服,走上岸时,却吓了一跳。只见阿永家的小蜗牛正坐在沙滩上玩沙子呢。 她一下子脸红了,随即又想:“他玩得这么专心,肯定没看见我。”这么想着,心中略安,马上又起了童心,悄悄走到小蜗牛身后,“呀”地大叫了一声。 小蜗牛吓得跳了起来,脚下却没踩实,一跤摔在沙滩上,屁股把沙子坐出一个大坑。 蚊子笑道:“你在玩什么?”凑过去一看,那沙滩上歪歪斜斜,却是用树枝划出的几个字,依稀看出是“仁”、“义”、“君子”几个字。 小蜗牛的脸红得像熟透的桃子,嗫嚅着说:“我……我……我在练字……” 蚊子奇道:“练字?”随即撇了撇嘴,“你的先生没教过‘义'字怎么写吗?写得一点也不对!” 小蜗牛的脸更红了,小声说:“你怎么知道我写错了?” 蚊子捡起树枝,在沙滩上写了个正确的“义”字,“看!” 此时阿永闻声赶来,见了沙滩上的几个字,立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笑了笑,忸怩道:“我这个仔,什么活计都干不好,偏偏喜欢读书认字,去年有个秀才在村里住了一阵,阿永求着他,教了一阵书,可是那秀才又走了……这个嘛……要是……” 蚊子心中大乐,拍着胸脯,对小蜗牛说:“你想读书认字是不是?我教你!”她想,阿永这么热情地收留他们,自己终于能有一些回报了。至于自己肚子里到底有多少墨水,想必阿永他们是看不出来的。 从此她便成了蒙学先生,把自己能背得出的《论语》、《孟子》中的段落,写在沙滩上教小蜗牛认。小蜗牛居然资质聪敏,没几天就朗朗上口,还默出了不少句子。蚊子又是得意,又有些嫉妒,因为他似乎比当年的自己学得还快。 到了第五天上,阿永却不出去捕蛇了,而是小心翼翼地把家里存着的干蛇皮收集好,用一个竹篓装了起来。蚊子大惑不解,刚要询问,小蜗牛悄悄拉了拉她,说:“今天五虎大王的人要来收蛇。” 第21章 螳螂知捕蝉,不知黄雀来 </script> 蚊子恍然大悟,对那什么“五虎大王”平添了一份不屑之情。阿永却有些紧张,嘱咐蚊子她们在里屋呆着,一天都别开门。 壁虎也被关在了里屋。他分析道:“要是五虎大王得知阿永叔家里添了人口,说不定会增加他捕蛇的份例。” 他刚说完这话,就听见有人砰砰地敲门。接着是阿永将两三个人毕恭毕敬地请进了屋,请他们过目点收捕到的毒蛇。来的人在竹篓里翻翻拣拣,似乎颇为满意,不是“嗯”上几声,最后“啪”的一声,似乎是敲了敲阿永的脑袋,说:“好小子,长进了啊,这么冷的天,收获倒比上次多了。”阿永唯唯做声。 壁虎忽然一皱眉,夸张地做了个后悔的表情。蚊子知道,这些多出来的蛇,十有八`九是壁虎帮着捉的。壁虎的意思很明显:“早知道捉到的蛇都要献给五虎大王,我就不那么卖力帮阿永叔捉了。” 谁知那收蛇的话锋一转,又道:“阿永,这次你交了狗屎运,大蛇小蛇都望你的篓子里扑,你说说,自己是不是偷偷留了蛇炖汤啊?哈哈,哈哈!” 阿永忙道:“没有,没有!阿永所有的蛇都在这里了。” 第25节 又一人笑道:“我可不信。喂,兄弟们,仔细看看他家里,有没有藏着腌蛇肉,哈哈哈!”接着便是翻箱倒柜的声音。阿永和小蜗牛都一声不出,但想也想得出,他们脸上此时定是一副窝囊神色。 蚊子听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哪有这么欺负人的?” 蝎子却低声道:“这是土匪的惯用伎俩,趁机在他家里捞些油水的,不用担心,阿永叔又没在家里藏银子。” 蚊子刚松了口气,又听门外人“咦”了一声,接着使劲嗅了嗅,揭开阿永家的锅,叫道:“好香的汤!嘿,快来快来,尝尝这小子的手艺!”接着便是开碗柜的声音。只听“哗啦”一声,阿永家唯一的一只瓷碗寿终正寝。众喽啰浑然不顾,分了几只木碗,嘻嘻哈哈地舀汤来喝。 蝎子的牙都要咬碎了,牙缝里迸出来几个字:“王八蛋!谁让你们吃了?这是我做给阿永叔他们的!早知道,我就往里面下药了!” 稀里呼噜的喝汤声中,忽然一人含含糊糊地说:“喂,阿永,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了?该不是又讨了女人吧?快,快,叫出来,让兄弟们瞧瞧。” 阿永忙道:“阿永哪有这个福分?阿永一直是光棍……” 又一人打断他的话,道:“你们看,这小子家里干净了!嘿,你们看,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们家外面晾上衣服了!能没婆娘?喂,别害臊啦,把你婆娘叫出来,弟兄们就看一眼,又不会吃了她!”众喽啰一阵哄笑,纷纷起哄。 阿永声音急得都变调了,“各位大王,阿永真没有……” 小蜗牛也连声说:“我娘早死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当啷一声,却是小蜗牛被一个喽啰一脚踢翻。只听得两三个人冷笑道:“哼,这小子心里有鬼,连老爷们都敢骗。老子偏要瞧瞧你婆娘的模样!”说着,只听得有人大踏步朝里屋走来。 阿永急叫道:“大王,别去……”话没说完,便被“咚”地踹了一脚,“哎呦”叫唤起来。 里间的蝎子听到脚步声越来越近,脸色大变,用力将蚊子和小耗子推了一把,低声叫道:“快,快,藏到床底下去!” 蚊子还没反应过来,便让小耗子拉着,钻进了床下,脸蛋贴在地上。依稀听得蝎子在上面说:“壁虎,你也快藏起来!” 壁虎急道:“你,你怎么办?我拉着你……” 便是这么一耽搁的工夫,只听得吱呀一声,门已经被拉开了。外面嘻嘻哈哈的声音一下子停了,想必是喽啰们看到了蝎子和壁虎两人,也是大出意料,吃了一惊。 半晌,才听得一个尖嗓子的人笑道:“好啊,好啊,阿永,原来你也会老牛吃嫩草,讨了这么个鲜嫩嫩的小媳妇,难怪藏着掖着,不让我们弟兄看。这小崽又是谁?” 阿永从地上爬起来,急道:“大王,不是……” 壁虎也怒道:“我姐姐不是小媳妇!她……”随即“啊哟”一声,小声道:“蝎子姐,你干嘛打我?” 那尖声人冷笑道:“不是小媳妇,难道是拐带的人口?好啊,好啊,阿永,看不出来,你小子表面上是个老实头,也会做这种勾当。说!这小娘和小崽是哪儿偷来的?” 阿永刚刚申辩了几个字,便被“啪啪”掴了两掌。只听另一个粗声人喝道:“大胆刁民,五虎大王保境安民,你竟敢在他们眼皮底下私藏流民,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罪过?弟兄们,把这娘们绑了,去向大王请罪!”说毕,蚊子看到地上几双大脚挪来挪去,朝床边走过来。她心中咚咚直跳,隐隐觉得这些人的意图远没有那么简单。若真是“请罪”,又为何要单绑蝎子一人? 蝎子忽然道:“我们不是流民,是阿永的亲戚,从外地来投奔的,这两日刚到,没有及时知会各位大王……还请……各位恕罪……”她这话说得虽然谦卑,语气却十分干涩,听得出来是不情不愿之言。 一个人哼了一声道:“亲戚?阿永光身一人,就没听说他有什么亲戚!这小娘眼生得很,口音也不是本地的,眼见是来路不正,带回去!” 几人哈哈大笑,齐声应和,其中一人道:“小妹妹,别怕,兄弟们只是请你去咱们山寨玩玩,又不会吃了你!哈哈哈!” 说着,几双脚纷纷走了过来。蚊子头顶的床板微微颤动着。突然壁虎大声叫起来:“滚开!不许碰她!”紧接着却又痛叫了一声,似乎是身上挨了几拳,让几个喽啰一把拉下床来,头朝下惯在地上,登时额角流血,晕了过去。 那几人又伸手来捉蝎子。蝎子大叫一声,一把掀开身上的被子,叫道:“你们都看好了!” 几个喽啰看到她的断腿,都吃了一惊,静了一阵,一人道:“脸蛋还挺标致,可惜,可惜。” 另一人却笑了一声,小声道:“又不碍事……这样的雌儿,大王倒也没见过……带过去,尝个新鲜……”说着,竟是一只脚踏上床,伸手将蝎子抓住。蝎子拼命挣扎,又踢又咬,那人一时却也拉她不动。 只是那床板本就不甚结实,此时更是咔咔直响,积年的灰尘簌簌落了下来。蚊子僵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只觉得尘土钻进鼻孔,说不出的难受,忍了又忍,终于鼻子一酸,一个喷嚏从脑门直冲下来。她急忙用力捂住口鼻,但仍然掩不住轻轻的一声异响,清清楚楚地传到房内各人的耳中。 几个人同时“咦”了一声,叫道:“还有一个!” 蚊子只觉得全身都麻了,后背发紧,死死抓着一块床板,终被一只大手一点点拖了出来。眼中看到几副凶神恶煞的面孔,还有晕倒在地的阿永、壁虎,还有床上簌簌发抖的蝎子,心中骇极,“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一个络腮胡子捏起她的下巴,将她细细打量了一番,啧啧赞了一声,将阿永踢醒,笑道:“哟,哟,真没想到,你小子居然藏了这么多货色。喂,阿永,这只小白羊儿,又是你的哪门子亲戚?” 另一个尖嘴猴腮的嘻笑道:“问什么问?眼见是来历不明的流民了,让这小子藏在家里,想自己独吞。哼,他也配!”说着将蚊子一把抱了起来,笑道:“一块儿带走罢!”蚊子边哭边踢他肚子,哪里管用,反而让他扛在了肩上,紧紧箍住了腿。 阿永忽然爬起来,用力抱住那人大腿,哭道:“阿永没得罪大王!阿永每次都按数缴蛇,从没少过一条!这几个小伢仔是阿永的客人,求大王别捉她们走!” 那人一脚把他踢开,冷笑道:“你没得罪我们?你们这些腌臜猪狗,都是五虎大王庇佑着,轻咳嗽便是罪过!你说你按数缴蛇?哼!”使了个眼色,便有两人走到外屋,将竹篓中的蛇尽数倒进一个布袋里,又将空空如也的竹篓直按到阿永鼻子上面,喝道:“按数缴蛇?今天的蛇呢?怎的一条也没有了?嗯?哈哈哈!你还想不想活?这两个女娃娃我们先带走,权作抵押,等你捉够了蛇,再来赎吧!哈哈,哈哈!” 阿永悲愤交加,呜咽着连声咒骂,又被众喽啰踢了几脚。蚊子则被塞进一个黑布袋,让人扛在了背上。她大哭大叫,拼命挣扎,直到全身都脱了力,再也挣不动分毫。她听见蝎子也在不断尖叫喝骂,最后被人用什么东西塞住了嘴,连扇了十来个耳光,这才安静下来。 她只觉得自己被丢上了一辆车,笃笃地不知行了多久。她感到阳光晒在袋子上。外面应该是严冬的天气,可她周身的空气越来越热,全身汗如雨下。她小声抽噎着,想要记住车子前进的方向。可是布袋里愈发气闷,直让她头晕脑胀,耳中嗡嗡作响,到得后来,哭也哭不动了,迷迷糊糊地昏晕了好几回,不禁害怕起来,隐隐想到:“这样下去,非要闷死不可。”聚起全身气力,朝外大喊:“喂,放我出去!” 唯一的回应,便是有人隔着布袋踢了她一脚,硬硬的皮靴踹到她的肋骨,疼得她倒抽冷气。她再不敢出声了,掏摸着自己怀里,想要找出什么东西,将布袋划破。她的弹弓和匕首都放在了阿永家,身上只有小耗子编的狗尾巴草小马,此时已经变成了硬硬的枯草。她抓住那小马,用马头使劲戳那布袋。也不知过了多久,布面上才被刮出一个小指头尖儿大的小洞,那小马便已经碎了。 她再也支持不住,咕咚一声,仰面晕了过去。 第22章 地狱何须问,人间见夜叉 </script> 蚊子是被疼醒的。有人拖着装她的布袋,一级一级地上了台阶。每上一步,她的脑袋都重重撞在阶上。她捂住头,轻声呻`吟起来。 那布袋突然被解开了。她只觉得面前一阵清风吹过,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呼吸。眼前一片光亮,晃得她睁不开眼。有人把她抱起来,走了几步,丢到一堆软草上。 慢慢的,她才听到周围喧哗无比,全是说着污言秽语的男人声音。她勉强睁开眼,才发现此时已是深夜。眼前燃着一圈猎猎的火把,烘着一个简陋的厅堂。几个大汉大喇喇地坐在椅上,都是四十来岁上下。更多的人坐在地上,或是站着。人人手上都拿了明晃晃的刀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皮革臭气、肉香和尿骚混合的味道。 那个坐在正中、蜡黄面皮的大汉忽然发话了:“这次收获不错,孩儿们够贴心,大伙儿都有分赏!下回还给我照着这个数儿来!” 厅里爆出一阵欢呼:“谢大大王!” 坐在边上的一个瘦高汉子满脸谄媚的笑,喝干了手边的一碗酒,说道:“照老规矩,大哥先挑。” 那黄脸大汉啐了他一口,笑骂道:“老四倒会借花献佛!”做了个手势,便有几个喽啰上来,汇报此次共收了多少毒蛇,多少银两,狗窝村老王交不出蛇,只好拿了他祖传的玉件儿来抵,如此等等。 那大大王笑道:“老二的尿性咱们都知道,呆鸟一个,偏喜欢附庸风雅,喂,老二,那什么祖传玉件儿归你了!孩儿们还搜罗到什么没用的玩意儿,都给了二大王罢!” 那二大王棕红脸膛,一副粗鄙之相,从椅子上站起来,朝那大大王欠了欠身,眉花眼笑地道谢。 那大大王接着又把毒蛇、银子分给了各王各寨,倒也还算公平。众喽啰欢呼声一阵高似一阵,一时间谀辞如潮,这个说五虎大王是仁义之师,梁山泊宋江只配给大王擦鞋,那个说五虎大王上应天上星宿,早晚会做出刘备、刘邦一般的大事业。坐在椅上的五个大王一面看着喽啰们分赃,一面呵呵大笑。 第26节 蚊子被周围的嘈杂声震着耳膜,说不出的难受。她想离开这里,想逃,但是身边全是人。她只能用力缩进干草堆里,不敢有半点动静。她不敢想,若是惹怒了五虎大王,自己不知会是什么下场。 忽然又有一队喽啰前来邀功请赏:“螺蛳村的牛老二,已经欠了三个月的蛇啦,良心上过不去,死活要把他妹子献给大王,求大王们恕罪。这个……小的们想……五大王……嘿嘿……”说着带上来一个十八`九岁的村女。那女孩身段丰满,五官倒也端正,只是衣衫凌乱,双手被反绑着,脸上泪痕纵横,不时小声抽泣着。 那几个大王一看,都哈哈大笑起来:“老五,你的心肝宝贝来啦!” 那五大王身材高大,只是眼窝深陷,好像日日没睡好一样。他见了那村女,眼睛顿时眯成了一条缝儿,笑道:“早听说牛老二的妹子是个百里挑一的身子,今日看来,也不过一般般嘛。”口里说着,却伸手在那女孩脸上摸了一把,又推了推她胸前衣襟,笑道:“怎的衣裳那么乱?你们这群手脚不干净的含鸟猢狲,实话告诉老子,路上偷没偷?” 几个小喽啰连忙跪下,马马虎虎地磕了两个头,嬉皮笑脸地答道:“这是孝敬五大王的行货,小的们也就敢咽咽口水,万不敢碰一个手指头儿。五大王要是不信孩儿们,何不自己亲自试试去?” 那五大王呵呵大笑,踢了为首的小喽啰一脚,一把搂住那女孩,在她腰里拧了一拧,朝厅外走过去。那女孩眼泪簌簌而下,却一句话也不敢说。 那五大王经过蚊子身边时,一只靴子却趟到了她的脚尖,差点绊了一跤。五大王转头一看,正对上蚊子惊慌的眼神,奇道:“这是哪儿来的小丫头?” 那个捉她的喽啰上前笑道:“禀五大王,这是在蛇母村发现的妞儿。阿永那小子看上去老实,三脚踹不出个屁来,谁知道家里竟藏着两个如花似玉的雌儿?小的们差点让他给骗啦!不过这个小丫头是大大王点名要留的,那个,五大王……” 那五大王伸手在蚊子脸上肆意捏了两把,笑道:“水灵是真水灵,只是老子不好这口儿,给了大哥,也算是物尽其用——另一个呢?多大?” 那小喽啰挺直了胸脯,笑道:“不是孩儿夸口,那另一个,啧啧……嘿,五大王要是见了另一个,把您怀里的这个赏了小的可好?” 五大王哈哈大笑:“你倒会卖乖!带上来看看!” 那小喽啰道:“是,是!只可惜那个小美人儿腿脚不太灵便,性子又烈,一路上伤了我们不少弟兄,不得已,给她灌了药。五大王要看她睁开眼的模样儿,只怕还得等一会子。”说着一挥手,便有一人将蝎子扛了进来,扔在地上。 蚊子的眼泪一下子出来了,低声叫道:“蝎子姐!”只见她双眼紧闭,像死了一样,脸颊上全是红肿的手印,外衣也烂成了一条一条的。 五大王见了蝎子的模样,口中啧啧啧的声音不停,立刻将怀里的村女推开来,蹲到蝎子身边,似是无比心疼,伸手摸摸她脸蛋,回头斥道:“怎么能打脸?”一面说,一面要抱她起来。 那蜡黄面皮的大大王忽然发话:“老五,这个跛子我要了。你别动。” 五大王双手一僵,站起身来,赔笑道:“大哥,你也不是不知小弟的性子,这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咱们……” 大大王却摇头笑道:“有多大功,受多大赏,老五,你自己问问你自己,你上次给寨子里立的战功,够不够要两个雌儿?” 五大王道:“那,那牛老二的妹子,我不要了,我要这个。” 大大王干笑道:“你这是要把挑剩下的留给兄弟们了?” 五大王连忙正色道:“兄弟不敢!大哥,咱们山寨里义气为先,兄弟一向唯大哥马首是瞻,就算大哥要兄弟一辈子打光棍,兄弟也没一句怨言。今日分发战果,自然是大哥说了算。只是……大哥若是一个人要两个,孩儿们恐怕……” 大大王道:“那个白净丫头身量未足,那跛子断了一条腿,都算不上一个整人。” 蚊子漠然听着,只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一块铺子里的猪肉,和身边堆着的银子、毒蛇一样,成为了几个大王之间兄弟义气的筹码。而蝎子比她想象的要值钱。五大王为了要她,情愿放弃此次自己分得的二百两银子。 但大大王还是不愿让步,说兄弟们也不是不知他的癖好,就喜欢有趣的小女孩,身量越小越好,这次好容易拿到两个,那是天意赐给他的。旁边的二大王、三大王、五大王也极力说合,你一句义气,我一句公平,最后终于达成了皆大欢喜的分配方案:蚊子归大大王所有,蝎子则要让大大王用过之后,再送给五大王。至于那个村女,已经变成了五大王“挑剩下的”,为了不坏他们兄弟间的义气,五个大王决定谁也不要,直接赏给此次收蛇有功的喽啰。此言一出,众喽啰轰然欢呼,立刻将那村女七手八脚地架了出去。 接着,厅里大摆筵席,犒赏山寨人众。蚊子闻着一阵阵酒香肉香,虽然自己的肚子里空空如也,却只觉得一阵阵反胃。众喽啰喝酒、吃肉、猜拳,好不快活,不时朝她和蝎子看上一眼,评论着她们的皮肤、手脚,说上几句她听不懂的笑话。 那个捉她的尖嘴猴腮的喽啰由于功劳大,此次被赏得尤其多,心情舒畅,喝得醉醺醺的,突然捉住蚊子,端了一碗酒灌她。她拼命摇头,哭道:“我不要!我不要!快放了我!”却让那喽啰钳住下巴,硬灌了半碗刺鼻的劣酒,塞进一大块泛着腥味的肥猪肉。耳中听他嘿嘿笑道:“吃饱喝足,待会才有力气伺候大大王啊。” 她试图表现得勇敢些,想啐他,想打他,但她眼中刚刚露出一丝仇恨的意味,看到那些喽啰扬起来的大手、穿着皮靴的大脚,便畏缩了。恐惧像四周的火光一样围绕着她。泪眼模糊中,忽然看到地上的蝎子微微一动,轻轻叫了一声。 她仿佛一下子有了主心骨,挣脱了那个喽啰,扑上去叫道:“蝎子姐!” 蝎子睁开眼,茫然看了看四周,问道:“这是五虎大王的营寨?他们要把我们怎么样?” 蚊子心中的委屈一下子汹涌而出,抽抽噎噎地道:“他们要分……分我们……我也不知道……”断断续续地把自己刚才听得的话复述了一遍。没等她说到一半,蝎子便已明白了,脸色渐渐转白,眼中生出和蚊子一样的恐惧,颤声道:“一群……一群禽兽!” “蝎子姐,怎么办?咱们怎么办?” 蝎子直直地看着前方,一句话也不说。 时间一点点过去,可两个女孩依然束手无策。厅里的喧哗渐消,蝎子的神情反而渐渐平静下来,伸手入怀,轻轻摩挲着什么,随即苦笑道:“本来是留给别人的,现在只能自己用了,嘿嘿,嘿嘿……真是舍不得啊……” 蚊子惊道:“你……你不会是要……” 蝎子忽然把她抱在怀里,轻轻摩挲着她的后背,低声道:“可是你……你怎么办?蚊子,你现在要是求我,我就杀了你,好不好?你求我啊。” 蚊子一个激灵,不知怎的,突然一下子想到了谈笙,连忙挣脱了蝎子的怀抱,道:“我,我不要死,别杀我!” 蝎子看着她,冷笑了一声,摇了摇头。 眼前突然暗了下来。一个高大的人影挡住了火把的亮光。是那个黄面皮的大大王。他身后笑嘻嘻地站着好几个小喽啰,全都在肆无忌惮地打量着蝎子、蚊子两个人。 那大大王已有七分醉了,搓着手,看看蝎子,又看看蚊子,眼中放出像野兽一样的光,直看得蚊子浑身不自在。只听那大大王笑道:“很好,很好,都不错,我可拿不定主意啦。你们倒说说看,先、先要哪个好?”小喽啰跟着凑趣,你一句我一句地对两人品头评足,污言秽语,不一而足。 蝎子突然撑起身子,对那大王道:“我妹妹虚岁十一,其实才十足岁,还是个小孩子,你们……你们放了她,有什么都冲我来,我……保证……听话……” 蚊子叫道:“蝎子姐!” 那大大王听了,也是一愣,随即和身后的小喽啰呵呵大笑:“看不出来,还是个小*,等不及了吧?哈哈哈!别着急,姐姐妹妹都有份,该疼你的少不了!” 蝎子不再说话了,眼中射出令人心悸的仇恨的光芒。 那大大王又弯下腰,对蚊子笑道:“走,叔叔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做游戏。” 他嘴里的酒肉臭气熏得蚊子直恶心。她再不懂事,也知道这个大王一万个没安好心,大叫道:“我不走!不走!快放了我们!”只是她再咬牙使劲,也敌不过成年男子的力气,被一点点地拖出了大厅,拖进了后面的内堂。她死命抓住门口的丝绸帷幔,那帷幔即刻“嗤”的一声裂了。她又抓住一根床柱,却被人一根根将手指抠了下来。 她又急又怕,方才被灌下的酒突然涌了上来,头脑发热,嘶声大叫:“你们这群王八蛋!十恶不赦的坏蛋!不得好死的贼!快放了我们,否则教你们全在海里淹死!被我爹爹砍头!我让我爹爹来收拾你们!放了蝎子姐!我不跟你们走!你们敢碰她一个手指头,我……” “啪”的一声,一个耳光打得她直接摔在了地上。那小喽啰还待再打,那大大王却看着她,饶有兴致地问:“你爹爹?是哪个村里的啊?你叫什么?” 蚊子看着那张可恶的大黄脸,只想把父亲的头衔一个个都说出来,把他吓得半死不活才好。但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全靠父亲庇佑的小姐了。她一下子想到了阿永的话,想到了五虎大王正与父亲为敌,还杀了父亲派去的官吏。倘若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咽下泪水,咬牙道:“蚊子。我叫蚊子。” 那大大王看着她泫然欲泣的模样,却开怀大笑起来:“好,好可爱的小姑娘!今天晚上就是你了!”挥挥手,让小喽啰带走了蝎子,把蚊子从地上提起来,直接扔到一张床上。 第27节 第23章 贼臣表逆节,胡骑忽纵横 </script> 蚊子感到自己的额角磕在床头的雕花木柱上,即刻懵了。模模糊糊地,却似乎听到房外有人轻声叫道:“大大王,大大王!” “老子休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大大王的声音越来越近,一边说,一边走到了床前。 那小喽啰却反而敲上了门:“大大王,请您务必……务必出来一趟……有客人……” 大大王扯下自己的上衣,一把丢在地上,“客人个鸟!不见!没看老子正快活吗?告诉那个不识相的,滚回他娘老子怀里乖乖睡觉!再来吵老子,教他吃不了兜着走!” 话音未落,那房门却吱的一声开了。一个声音在门口冷冷道:“是谁让张元帅滚混回去睡觉?” 房间里静了一刻。随即那大大王错愕着声音道:“张、张元帅?张大人?”接着扑通一声,那大大王竟软软跪下了。 蚊子强忍住害怕之情,悄悄睁开了眼,从床帏后面看过去。只见房门口静静地站着个长衫儒生,身材消瘦,似有病容,只有一双眼睛精光闪亮,带着些许藐视的神气。 那大大王从地上捡起上衣,手忙脚乱地披上,语无伦次地道:“你,你不是一直在海上……你怎么来了?” 那人笑道:“兵不厌诈啊,怎么,吓到你了?”他声音不大,甚至有些病弱的感觉,但却带着些燕赵之地特有的铿锵韵律,那大大王一听,整个人都激灵了一下。 “是,是,没有,没有!”那大大王的声音竟然有些惧怕,又有些谄媚。 来人忽然沉下脸,道:“陈懿,你的架子倒是挺大啊。张某若不亲自相邀,足下恐怕是要日日风流快活,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了吧?”他一边说,一边慢吞吞地踱了进来。他身后还带了几个侍卫,此时也毫不客气地进了房,几把刀哗啦啦地响。 原来那大大王叫陈懿。蚊子缩在床角,忐忑不安,也不敢乱动,眼看着陈懿对那儒生鸡琢米似的作揖,突然十分想笑,连忙一口咬住了被子。那被子上却满是浓烈的汗臭味,她连忙又吐了出来。 此时陈懿已经穿好了衣服,慢慢爬起来。 那张大人轻轻哼了一声,他连忙又跪了下去,转头叫道:“来人,来人!给张大人上茶!那个,此地不是说话处,咱们……要不然……” 那张大人微微一笑,道:“不必了罢。陈大王的寨子里此时正是朱门酒肉臭,弘范可消受不起。陈大王若是出了这温柔乡,云深不知处,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再找你。这里可有外人?”说着,朝蚊子所在的床角瞟了一瞟。 蚊子听到那人自称“弘范”,一时间天旋地转,简直要晕过去。 陈懿忙道:“没,有,没有……有个不懂事的小孩……不碍事的……大人有什么吩咐,请尽管讲,尽管讲。” “小孩?”张弘范语音带着些厌恶,却也没再说什么,而是直载了当地对陈懿道:“陈大王,自从你归顺以来,一直未能建功。我军眼下有用你处,请你即刻奉命罢。” “这……不知大人有什么吩咐?” 张弘范径自坐在一张椅上,说道:“长话短说。弘范奉皇上之命,从海路南下征宋,这你是知道的了。” “这个自然。那个……大人用兵如神,小的一直是十分佩服的,不然,也不会弃暗投明,去……” 张弘范挥一挥手,不慌不忙地道:“只是前日我们的一艘海船遇上了大风,失踪在潮阳附近,估计是让文天祥的督府军俘获了。他十有*已经得知了我们从水路进军的计划,据我们的探子来报,他眼下已经从潮阳撤了兵,以避我军锋芒。陈大王,你是地头蛇,这消息不会不知道罢?” 蚊子从张弘范口里听到父亲的名字,只觉得一颗心在喉咙口咚咚跳动,竖尖了耳朵,又想一字不漏地听下去,又有些害怕,只怕听到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情。 陈懿听了这话,却也颇为紧张,道:“是,是!文天祥的督府军动向,我们也是……也是刚刚听说,还没来得及报告给大人,这个……并非我们有意瞒着……只是……” 张弘范再一次挥了挥手,笑道:“这我明白,只是你们忙着在乡里征缴毒蛇呢,是不是?不妨,我们军中的探子,未必便及不上你们。文天祥前脚刚走,谍报就送到了我的船上。这你倒不用担心。” 陈懿舒了口气,笑道:“大人不怪就好。以后小的定会格外注意。” 张弘范道:“听说督府军眼下缺粮缺衣,减员减得厉害,此前文天祥也数次落入我军掌握之中,只是想来他气数未尽,都让他一一躲了过去。这次弘范可是向皇上立下了军令状,一日不消灭督府军,便一日不回去面圣。只不过,弘范手里只有广东的海图,陆地上的情况,不瞒大王说,却是瞎子摸象,不甚明了。此次弘范前来,便是诚心讨教,若是大王有何高见,还请不吝赐教。”说毕,彬彬有礼地起身,伸手把陈懿扶了起来。 陈懿连忙称谢,擦了擦头上的汗,赔笑道:“张大人,小的是粗人,不懂什么赐教不赐教。大人要小的干什么,只要一句话,小的便赴汤蹈火。” 张弘范身后的一个随从道:“元帅是问你,文天祥最可能撤到哪儿去?” 陈懿虽然为人粗鄙,荒淫败德,胸中却多少是有些丘壑的,不然也当不成五虎大王之首。听得张弘范如此问,当即胸有成竹地道:“南朝的小皇帝眼下躲在崖山,依小的看,那姓文的倘若脑子没病,多半是要往他的主子那里凑。这厮要躲避大人的水军,还要避过李元帅的陆军,多半会就近撤到南岭山里,据险而抗。这是最方便、最安全的一条路。倘若小的没猜对,大人尽可割下小人的头,挂在大人的旗舰上。” 蚊子听他对父亲出言不逊,只恨得牙根痒痒,心道:“我爹爹神机妙算,运筹帷幄,他的动向,岂是你一个土匪能猜到的?我看你的脑袋不保。” 张弘范却连连点头,笑道:“不愧是五虎大王,当真是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弘范心有戚戚焉。” 陈懿一张嘴裂到了耳朵根,“哪里哪里,过奖过奖!” 张弘范微微一笑,道:“既然如此,就请足下即刻动身,作为我军先锋,前去追击罢!” 陈懿大吃一惊:“什、什么?” 张弘范笑道:“军机不可延误,多耽一刻,文天祥就会多跑出一里。再说,文天祥此时恐怕还不知道你们已经重建山寨,何不趁早去给他一个惊喜?倘若这次又是功败垂成,弘范和足下面子上可都过不去。” “大人的意思是,现在就走……现在……可才三更啊。” “不然足下以为,弘范为什么会深夜来访?我就不睡觉了吗?大王请放心,等事成之后,咱们在潮阳府会师,弘范当即便会奏明皇上,封你为千户,授灭宋先锋的头衔,兼理潮州兵马使。到时候你想风流快活多久,可再没人敢半夜打搅了。哈哈哈!”话锋一转,又道:“若是足下再推脱,可就不免要让人生疑了。弘范已经听得不少传言,说五虎大王一会儿投宋,一会儿投元,只是骑墙观望,这个……弘范虽然信得过大王,可也管不住军中的悠悠之口啊。” 他这番话恩威并施,只唬得陈懿连连点头,“好,好,小人不敢,小人这就去准备!” 张弘范道:“不用带太多人,一个'快'字即可。你们都是熟悉路径的,就请先行,弘范会派轻骑随后追击,我自己会在海上接应。料得文天祥只会防备我们的水军,却绝料不到我们会得到五虎大王相助,从陆路截他。陈大王,我今日可是送了你一件大功啊。” “是,是,小人明白,小人不敢怠慢!” “成败在此一举,希望明日此时,弘范便能和大名鼎鼎的文丞相见上一面!”张弘范说毕,微笑起身,在几个侍卫的簇拥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送走了张弘范,陈懿又在原地呆立了片刻,这才朝地下啐了一口,压低了声音,骂骂咧咧地道:“呸!什么鸟元帅,说话古里怪气的,连只鸡都杀不死,还想号令老子?跟他娘的文天祥一个调调儿,也不撒泡尿看看他自己那副酸样儿!哼,什么让老子建功立业,不就是他军队里没人认路吗?没了老子,他捉什么文天祥?凭什么把老子当小兵一般使唤?等老子做了蒙古大官儿,和他平起平坐,老子要他好看!” 一边骂,一边又披上一件衣服,唤小喽啰道:“去!把其他大王叫起来!点二百个人!让老二老三跟我出发!老四老五留守家里--等等,让老四也跟着,只留老五!咱们这回非他娘的干出一番事业不可!” 蚊子听得他一通分派,心中说不出的愤恨,咬着牙,只恨自己手里没把刀。突然,床帏被掀开了,陈懿的一张黄脸露了出来。他看着蚊子,一脸不甘心的神情,吞了吞口水,又笑道:“乖孩子,别着急,叔叔马上就要做官了,到时再回来找你。你可要听话哟。”一边说,一边将她抱了出来,在她的脸蛋上狠狠捏了几把,凑过去一张臭嘴,又要舔她。 蚊子恨极怒极,一闪头躲了过去,抬手便抓。陈懿猝不及防,脸上一下被她抓出几道血痕。他勃然大怒,一把将蚊子惯在地上,刚要踢她,门外忽然一阵嘈杂,几个人七嘴八舌地问道:“大哥,现在就出发啊?什么事那么要紧?” 陈懿狠狠瞪了蚊子一眼,“回来再跟你好好算账!” 蚊子被关进一间小小斗室,和蝎子关在一起。蝎子见了她,两眼都放出光来,一把把她抱在怀里:“你没事!谢天谢地……你,你怎么了?” 她全身在不由自主地发颤,忍了片刻,终于大哭起来:“他们……他们要去捉我爹爹……五虎大王……要去带路……我爹爹不知道……”她一面哭,一面近乎胡言乱语地说着。心中只盼望那是个噩梦。可是,那人真的是张弘范,大大王见了他,一直是毕恭毕敬的。他们还提到什么封官,什么皇上…… 第28节 蝎子连连道:“怎么回事?什么你爹爹?” 她花了好久功夫,才说清楚了方才的所见所闻。蝎子皱眉不语,半天才道:“你老爹这下要糟。” 蚊子哭叫道:“不能让五虎大王得逞!我要出去!我要出去报讯!”跑到门前,砰砰地拍门。但门已经被锁住了。山寨里只留了那个好色的五大王,还有零星几个小喽啰。五虎大王中的四个都已经全身披挂,骑着快马,带着张弘范的轻骑,沿小路直捣文天祥的督府军后方。他们心中满是升官发财的念头,马鞭抽得哗哗作响,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 第24章 孤踪落虎口,薄命付鸿毛 </script> 蚊子哭得一阵,便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梦里描绘出无数可怕的场景,醒来后,又急得哭。蝎子也不知如何劝慰。不知过了多久,那房门忽然开了一条小缝,外面送进一罐子水,几个馒头。 蚊子哪里吃得下。眼看着天色蒙蒙亮了,她心里却是一片黑暗。外面静静的,只有看守他们的小喽啰偶尔的脚步声。寨子里几乎是人去楼空,那些精锐人马,此时正在追捕文天祥的路上。 房门第二次开了,进来的却是五大王。两个女孩齐齐吃了一惊。蝎子用手撑地,连连向后躲。 五大王却笑眯眯的,对蝎子道:“怕什么?你是大哥要的人儿,老五我再喜欢,也不能坏了兄弟义气啊。我就来瞧瞧你,不干别的。” 蚊子听着他软绵绵的语气,全身简直都要起鸡皮疙瘩。那五大王口里不干不净地嘈着些话,过了一会儿,突然说:“心肝儿,我一见你这可怜样儿,心都快化啦。你就让哥哥抱上一抱,亲一亲,不妨事的。”说着,也不顾蚊子在侧,便要来抱蝎子。 蝎子尖叫道:“不许过来!”伸手入怀,紧紧攥着她的那个瓷瓶。一时间蚊子以为她要杀人了,可她终于犹豫了,转而扬起手来,想要扇五大王巴掌。五大王轻轻易易地将她的手拿住了。 忽然,一个小喽啰推门进来,气喘吁吁地道:“五大王,原来你在这儿。那个,李恒李元帅遣了使者来……请大王过去一趟。” 五大王始料不及,好不没趣,骂了一声,站起身来。蝎子的脸却刷的白了。一日之内,张弘范、李恒接连来访五虎大王的营寨,这次又是什么把戏? 蚊子定了定神,踮起脚,从窗纸的缝隙中悄悄往外看。远远的果然看到一个身着李恒军服色、腰佩虎牌的兵士,昂首凸肚地走过来,身后跟着个东张西望的猥琐小厮。 五大王忙不迭地迎了上去,说:“不知军爷来访,有失远迎,该死该死!那个,小人的四位大哥眼下都在外面,奉张元帅之命行事,不知李元帅……” 那兵士哼了一声,粗着声音问道:“李元帅听说你们拿到了几个美貌小妞儿,可有此事?” 五大王怔了一怔,道:“是,是,李元帅消息真是灵通……” “在哪儿呢?带我去看看。元帅有令,要是妞儿好看,就孝敬到他营里去。这可是个立功的大好机会。李元帅要是高兴了,将来少不了提携你们。” 五大王万万没料到,李恒带来的竟是这样一个命令,愁眉苦脸地道:“妞儿……其中两个就在后面房里……还有一个……怕是已经不能用啦……那个……元帅军中,想必已经有不少可人儿陪伴了,小的们手里这些行货……还是请……请大人……” 那兵士哼了一声,“带路!” 五大王权衡了片刻,终究不敢抗命,领着那兵士走了几步,令小喽啰打开囚禁蝎子、蚊子的门锁,拉开门,指着里面道:“军爷请看,只是一个小孩儿,一个残废,想必……那个,想必也不太合李元帅的胃口……” 那兵士将蚊子和蝎子瞟了一眼,却立刻眉花眼笑,说:“合,合,谁说不合?就是她俩了!快快给我放出来,送到李元帅营里去!” 那兵士方才在门外说话时,声音似是矫揉造作,又粗又难听,但他从门中露脸的一刹那,蚊子便认出来了,张口便要惊呼。蝎子却见机极快,使劲打了她一巴掌。与此同时,那兵士身后的猥琐小厮也朝她们挤眉弄眼,打手势叫她们不要出声。 蚊子简直要惊呆了。那哪里是什么猥琐小厮,分明是乔装改扮的小耗子!她穿着一件成年人的蒙古袍子,正遮住脚腕上的铁链。至于那兵士,不是壁虎是谁? 她一下子想起来了,自己被从阿永家里捉走时,小耗子也藏在床下。只不过那些喽啰听到自己的喷嚏声,都道床下只有一人,也就没人再加查看。小耗子也就因此躲过了一劫。壁虎呢?他当时只是昏过去了,可现在不还是好好的?而壁虎身上穿的李恒军服色,正是他不知多久以前从战场上捡来的。 五大王眼见煮熟的鸭子要飞,懊恼不迭,暗叫可惜,脸上自然而然地现出了不忿的神色。壁虎见他一脸苦相,刷的一声,将腰间的刀拔`出来一半,哼了一声。五大王立刻点头哈腰,说道:“小的遵命!别说李元帅要这两个雌儿,就是要小人的亲老婆,小人也不敢不从命!来人,来人,送小美人儿出去!” 其实以李恒的治军之严,又怎么会轻易管山寨大王们要女人?壁虎方才的那一下拔刀威胁,更是匪气十足,全不似正规军所为。但五虎大王平日里跋扈惯了,只道天底下手中有刀的厉害角色皆是如此,反而没起什么疑心。旋即便有几个小喽啰上来,领着壁虎、蚊子、小耗子,并将蝎子一路抬到了山寨外面。 壁虎的胸脯飞快地起伏着,竭力掩饰着激动之情,粗声道:“好,好孝顺的五虎大王,我回去必将禀报元帅,给你升官发财,哈哈,哈哈!”小耗子也在旁边连连点头,叽里咕噜地说着蒙古话,好像在赞扬五大王的大公无私。 出了山寨门,壁虎便打发走了抬蝎子的小喽啰,自己把她背在背上,不停步地走到半山腰的一处隐蔽树林里,才把她放了下来,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笑道:“怎么样?” 蚊子方才走路时,一直双腿直抖,生怕那五大王突然醒悟,把自己一行人追回来。直到此刻,才突然明白自己已经安全了,想到之前一日一夜的折磨,泪水止不住地流出来,扑在壁虎怀里,紧紧抱着他的腰,仿佛他下一刻就会消失一样。 壁虎连忙道:“别哭啊,我们不是来救你们了吗?你看,那是谁?” 蚊子和蝎子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一下子又惊又喜。蝎子叫道:“阿永叔!”蚊子则叫道:“小蜗牛!你们怎么也来了?” 阿永手里握着一柄猎叉,小蜗牛腰间则挂着蚊子的弹弓,两个人藏在树林里,蚊子竟然半天没有发现。 阿永笑着说:“几个女仔是阿永带回家来的,阿永不能不管啊。” 壁虎笑道:“若不是他们俩指路,我们可找不到这里。”说着,怀中掏出蝎子和蚊子留在阿永家的匕首,“喏,拿好了,别再丢啦。” 蝎子抚着胸口,强笑道:“你们也真行!喂,你们是怎生混进山寨的?” 小耗子笑道:“他们自己眼瞎,一见到壁虎哥的衣服,头都不敢抬,一路把我们引进去,怪谁?不过,怎的五虎大王的山寨里才这么点人?其他人呢?死哪儿去了? 蚊子忽然又哭了起来:“他们……他们要去捉我爹爹!呜呜……你们快想想办法……” 壁虎吃了一惊:“什么?” “他们和张弘范勾结……呜呜……我亲眼看到了……他们全出动了……我爹爹没防备……” 壁虎和小耗子交换了一个惊疑的眼色。 蚊子急得直跺脚,仰起头,竭力稳定心绪,说:“我要去南岭,给我爹爹报讯!不然,他非得让五虎大王截住不可!” “南岭?在哪儿?” “我,我也不知道……” 小蜗牛忽然说:“我知道!从山后面的小路出发,不到一天工夫,过了五坡岭便是!” 只有一天工夫。而五虎大王中的四虎,已经驰骋了三四个时辰。蚊子急得眼泪簌簌而下。她知道只凭自己的力量,是什么也办不成的。她想求阿永帮忙,可是阿永却说:“回家罢!” 她拉住阿永的袖子,哀求道:“阿永叔……” 阿永为难道:“五虎大王都是骑马,你追不上的。吉人自有天相,咱们老百姓做不了什么的。来,跟阿永回家吧。” 壁虎拉过她,说:“我陪你去。那山寨里还有几匹马,我去讨了来,带你去。”说毕,真的沿原路跑回了山寨。蚊子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心中又是酸楚,又是感激。 小耗子也说:“我也陪你。咱俩早就发过誓啦,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第29节 蚊子拉住了她的手,“可是,我们都不认路……” 小蜗牛忽然挤到她面前,小声道:“我给你们带路。这一带我都熟。”说着,回头向阿永看了一眼。 阿永犹豫了一下,点头道:“我的伢仔是认路的。” 蚊子不敢相信,平日里一副憨厚窝囊样子的小蜗牛,竟会说出这种话。 小蜗牛嘿嘿笑道:“你是我的先生啊,‘君子义以为上’,这是你说的。” 蚊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这是孔夫子说的。” 正说着话,只听得远处马蹄声响,壁虎真的牵了两匹骏马回来,笑眯眯地说:“五大王巴不得巴结李元帅,选了两匹最好的。”接着他便将一匹马交给小耗子,让她和蚊子一起乘,自己和小蜗牛乘一匹。 阿永则自告奋勇,用箩筐挑着蝎子,沿原路回村去。 “阿永在家里等你们。你们可要小心哟。” 蝎子也拉了拉蚊子的手,说:“自己保重。就算找不到你爹爹……别忘了你还有哥哥姐姐呢。” 蚊子抿着嘴,用力点点头。身前的小耗子一松缰绳,马儿便飞也似地顺着山路奔驰起来,把阿永和蝎子的身影远远甩在后面。 第25章 豪杰事垂成,今古为短气 </script> 小蜗牛虽然路途熟络,可却是第一次骑马,一面指点着方向,一面吓得大呼小叫。蚊子心中虽然也是惴惴,但她对小耗子充满了信心,心想,就算是五虎大王,骑术也未必及得上她。忽然又想到,壁虎也会骑马,而且骑得很不错,他又是在哪里学的? 狂奔了两个时辰,直到两匹马都累了,他们才放缓了速度。随即便看到路边有几处燃尽的火堆,用手一摸,还是温的。土地上散落着几堆鸡骨头。壁虎喜道:“五虎大王的队伍在这里吃饭来着,多半吃的是早饭。” 此时日头已近正午,几个孩子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壁虎早从山寨里诈来不少昨天剩下的酒肉,分给众人吃了。蚊子想起昨天晚上被硬灌的酒肉,忍不住一阵恶心,但想到之后还有不知多久的路程,还是努力往嘴里塞着。 小蜗牛说,从此处出发,有好几条路都通向五坡岭。五虎大王平日里喜欢走那条宽敞的大路,而打猎、捕蛇的老乡,则多半要绕上十几里,以免遇到土匪和军队。他指着泥土里的马蹄印,说:“你们看,这路上的虫蚁都被吓跑了,刚才我一条蛇也没瞧见。” 蚊子心中焦急,问道:“那,我们走哪条路最快?” 小蜗牛说:“走大路,自然是最快,可是万一遇上了五虎大王的队伍怎么办?” 壁虎和小耗子也没了主意。蚊子仔细回想着昨天张弘范的话,忽然心中闪念:“爹爹是得知元军大举南下,为了暂避锋芒,这才撤军的。他多半不会大喇喇地走在大路上。是了,他的部队也不是本地人,多半是要有老乡带路的。这些带路的老乡,多半也更熟悉小路。”这么想通了,她自己都有些佩服自己,说道:“走小路。” 小路上,果然没了五虎大王的踪迹。又行了一阵,他们在一片空地上看到了一大片土灶,看那规模样式,是宋军无疑。 蚊子知道自己猜对了,喜道:“爹爹的军队曾在这里做饭!” 壁虎却皱了眉头,蹲下身,在一片土灶上方闻了一闻,说:“这么大一片灶,有菜有肉,这顿饭吃的可挺悠闲啊。你老爹说不定还以为张弘范还在海上,离他十万八千里呢。” 蚊子心里一沉,连忙催促快走。 山路越来越陡,突然,一支冷箭嗖的一声迎面飞来,直擦着蚊子和小耗子胯`下的那匹马过去了。那马长嘶一声,竟然直立了起来。蚊子一下被甩下了马,在岩石上滚了几圈,摔得七荤八素。随即听到前方一声喝问:“什么人?”接着又是拉弓弦的声音。 蚊子不顾全身酸痛,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嘶声喊道:“是文丞相的督府军吗?是宋军吗?”跑了几步,脚底便被石子绊了一跤,啪的又摔在地上。 两骑马迎头驰来。马上的乘客穿着督府军斥候服色。见了壁虎的一身李恒军服色,两人刷的举弓瞄准了他。 壁虎连忙举起了手,大叫:“是百姓,是百姓!我们是来报讯的!” 蚊子深一脚浅一脚地朝那两个斥候跑过去。他们腰间跨着钢刀,手中的弓箭对准了她,可是她不怕,反而觉得他们像亲人。 “文丞相在何处?我要见他!五虎大王带着张弘范的骑兵,正从陆路来包抄你们!” 那两个斥候一脸怀疑,对望了一眼,朝她喝道:“哪儿来的野丫头,说什么胡话?这儿是行军重地,快转头回家去,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他们说话带着江西口音。蚊子带着哭腔叫道:“我不是野丫头,我是……我是文丞相的五小姐,你们快让我见他!他不在,别人也行!杜浒杜架阁在不在?萧敬夫伯伯在不在?刘民章在不在?吴浚、黎贵达、吴文焕……”她也不顾礼貌不礼貌,把自己所记得的、父亲部下的名字一连串地叫了出来,却不知道,她所说的那些人中,大部分都早已不在文天祥的军中,有些牺牲了,有些却已反叛了。 那两个人听到这些名字,也各自吃了一惊,收了弓箭,低声商量了一阵,其中一人勒马回转,驰远了,另一人跳下马,轻轻捉住了她,示意另外三个孩子也都下马。 她心中砰砰跳着,只觉得度日如年。过了不知多久,一个斥候领着一个统帅模样的人过来了。那人不是父亲,可是她认得。 “邹伯伯!”那是父亲的部下邹洬。 邹洬此时全身披挂,手中绰了一杆好长的刀,皱眉将蚊子审视了一番,“你认得我?” 蚊子不愿意赘述身份,平白浪费时光,只是简略地说:“我是来报讯的。张弘范已经派骑兵登了陆,让……让五虎大王带着,正在堵截文丞相的督府军。他们是昨天三更出发的,你们快些准备,不然、不然就来不及了!” 她终究还是害怕,说得结结巴巴的。壁虎、小蜗牛、小耗子也在旁边七嘴八舌地补充着。小蜗牛说:“我们都亲眼看见了,五虎大王的山寨里全空了。” 小耗子也说:“我们不敢说谎,你看,这是他们山寨里的马。” 壁虎说:“大人,你的部队是负责断后的吧?只要你派人到大路上查一查,就能看到五虎大王吃饭留下的火堆。” 邹洬沉默了一阵,神情由怀疑变成了凝重,将几个孩子一一打量了一番,最后目光定在蚊子身上:“我认得你。你是丞相家的五小姐。” 然后他一下子翻身上马,对他的部下大声叫道:“来人!带着我的腰牌,去向前军文丞相报讯!就说得到了确切情报,让他万万防备张弘范的轻骑!不要造饭,不要休息,一刻也别耽搁!到了南岭再扎营!” 蚊子鼻子一酸,胸口好像堵了什么,心中默默地道:“爹爹,我来了,但是你别等我,我自己去找你……” 邹洬一阵风般地回马而来,对几个孩子道:“上马!跟在后面,别乱跑!” 不用他吩咐,四个人已经干脆利落地跨上了马。邹洬的部队此时已经全速前进,步兵全都小跑起来,脚步踏起一片尘土。前方,五坡岭已经赫然在望,一片光秃秃的山头上,隐约升起了袅袅青烟。 蚊子心中一跳,不知怎的,心中起了一个念头:“那是爹爹的军队在做饭!傻瓜,方圆十里的所有人都能看到你们!快走!快走!”可是邹洬派去报讯的斥候还没赶到,父亲的大部队丝毫没有预知到危险。 一只鸟儿在她的头顶扑了扑翅膀,径直向五坡岭方向飞了过去,转眼变成了一个小黑点。 她心中胡乱祝祷着,只盼五虎大王和张弘范的骑兵此时还没有赶到此地,最好是迷了路,要是起了内讧,那更是上上大吉。她紧紧抱着小耗子的腰。小耗子似乎也感知到了她的紧张,反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她眼睁睁地看着一缕缕青烟闲适地升上天去,拳头紧紧攥着,掌心满是汗水。忽然,那些青烟歪斜了。远处的山坡上一阵不寻常的动静,树叶草丛摇曳着,冒出了几点火光。 她“啊”的一声惊叫起来。身旁的部队里也是一阵嘈杂,邹洬的命令从队首传来:“全速前进,救援中军!” 兵士们齐声答应,弓在手,刀出鞘,冲锋一般向前奔去。 第30节 忽然壁虎朝前一指,声音中充满了惊慌:“看那队骑兵!” 五坡岭旁边的小路上,一小队轻骑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包抄而来,枪头的银光在草木中闪了一闪,瞬间又隐入了丛林之中。转眼间又来了一队。随后,彼处火光大盛,一缕缕黑烟从树冠中间泄了出来。 邹洬已经等不及身后的步卒,带着几骑护卫拍马狂奔。他扬着手中的长刀,刀背上的铁环哗啦啦地响,大声吼道:“邹洬在此!谁敢造次!” 火头从岭上慢慢燃了下来。蚊子远远看到有宋军从岭上狼狈逃了下来,有的衣服尽被烧焦,有的身上插着箭矢,有的手上没有任何兵器,有的则是赤脚,还没来得及穿上行军的鞋履。丛林中传来一阵阵的哀号,混合着一阵阵精神抖擞的呐喊。她看到那面写着“文”字的大纛被火舌吞噬着,慢慢倒了下去。一杆旌旗从树丛中立了出来,上面是一个漆黑的“张”字。 她疯了一般地拍打小耗子的后背:“爹爹,我要爹爹!我要过去,我要过去!”可是小耗子却拨转马头,大叫道:“你想被杀死、烧死吗?” 话音未落,她们胯`下的马肚腹中了一箭,悲鸣一声,踉跄着倒在了地上。蚊子感觉小耗子的身子一下子从手中飞了出去,她自己被甩出了两三丈远,额头撞在一块岩石上,顿时昏了过去。 等她微微睁开眼睛,只觉得身旁一片燥热,火头已经烧到了极近的地方。她看到邹洬一马当先,冲入了火海。两边的树丛里却突然放出一排冷箭。邹洬身边的卫队一下子倒了一半,倒撞下马,马儿犹在奔跑。邹洬的肩窝里插着一支箭羽,他似乎浑然不觉,口中大叫大嚷:“文丞相!文丞相!” 两个骑兵从他左右两边迎上前来。蚊子看得清楚,那是三大王和四大王。他们脸上挂着志得意满的大笑,叫道:“想见文丞相,老子送你去!哈哈,哈哈!” 邹洬的眼睛都红了,长啸一声,手中的长刀狠命一挥。那四大王没料到他受伤之后还有如此手劲,笑声还未停止,一颗首级就被切了下来。三大王见状大骇,拨马便往回走。邹洬须发戟张,拍马直追,一面大叫道:“文丞相在何处?文丞相在何处?” 蚊子感到火苗舔着自己的小腿,连忙强忍着头晕目眩,手脚并用地往上风处爬。她的手被碎石割破了好几个口子,小腿肚子也似乎被什么东西划伤了,血汩汩地流出来。她来不及回头查看,只觉得力气一点点离身而去。 随即她感到身子一紧,抬头一看,壁虎和小蜗牛一左一右,把她拖到了一块空地上。壁虎的脸上被烟火熏得焦黑,叫道:“你老爹已经输啦,咱们快跑!” 蚊子泪流满面,呜咽道:“我不信,我不信!我要去找爹爹……” 壁虎一下子按住她的嘴,搂着她一翻身,躲进了长草中。 身旁传来一阵马蹄声,马上的乘客高声谈笑着,丢下来什么东西,骨碌碌滚到蚊子身边。那是几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蚊子强忍住恶心,逼迫自己睁开眼睛看。还好,都不是父亲。 小蜗牛躺在另一簇长草里装死。蚊子似乎能听到他恐惧的抽噎声,轻轻叫着:“阿爹,阿爹……”她忽然感到一阵歉疚之情。小蜗牛恐怕是第一次见到死人吧?他一定吓坏了。 她感到周围渐渐冷了起来,想必是火势减弱。哀号声逐渐稀疏,取而代之的是一阵生气勃勃的嘈杂。她全身颤抖着,不知是恐惧,还是愤恨。她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粗言秽语,那是五虎大王山寨里的喽啰。他们在喊:“抓住文天祥了!他奶奶个熊,老子抓住文天祥了!” 她浑身一个激灵,一骨碌便要爬起来。壁虎连忙按住她,低声道:“别动!” 随后她便听到一个雄浑的男人声音,一字一字地道:“我就是文天祥,快送我去见张弘范,去邀功请赏罢!” 蚊子心里一个抽搐。那不是父亲的声音。在空坑,督府军通判赵时赏就曾经冒充父亲,引开了李恒的视线。这一次又是如此…… 可是这一次却又不同。那人话音刚落,她便听到大大王陈懿哈哈大笑:“你骗谁呢?文天祥有什么好,让你们这么争先恐后地冒充?嗯?知不知道去年那个冒充文天祥的是什么下场?” 那人依旧冷静地道:“我没有冒充,我就是文天祥。你叫张弘范来一认便知,不必在这里废话。” 陈懿笑道:“好,好,你是文天祥,那这家伙又是谁?”说着拍了拍手,草丛中脚步声响,似乎是几个喽啰抬着一个人,扔在了地上。 那雄浑的男声突然干噎了,颤声道:“丞、丞相……” 蚊子从嗓子里发出了一声尖叫,嘴巴却被壁虎及时捂住了。壁虎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她身上,才不至于让她跳起来。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耳中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陈懿说的每一个字。 “这秀才跑得不快,手上倒快得很,而且居然随身带了毒`药,一被抓住,立刻便吞了。幸好老子反应快,直接照着他肚子来了一拳,让他把毒`药吐出来一大半,这才拣回他一条命,只不过他现在也昏得半死不活了。老子已经教五六个人认过了,他才是货真价实的文天祥。你又算哪门子丞相?想蒙老子,等下辈子吧!哈哈哈!”周围的小喽啰齐声附和着笑。笑声中,只听得刷的一声响,又是一颗人头滚到了蚊子身旁。 陈懿杀了那冒充文天祥之人,拭了刀,朝着草丛里那个昏迷的躯体踢了几脚,笑道:“文天祥啊文天祥,真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哈哈哈!今天虽然折了老四,也不枉了!快去报告张元帅,就说五虎大王立功了!” 第26章 青春岂不惜,中道奋螳臂 </script> 蚊子不记得自己是怎样挨过那段时刻的。昏迷不醒的父亲就躺在她身边不远处,被五虎大王你一言我一语地奚落。没过多久,张弘范便得知了消息,派了轻骑前来接应。来的人刚刚下马,还没等陈懿行礼完毕,却“啪”地扇了他一巴掌,冷冷道:“张元帅吩咐过,要对文大人客气相待,不许无礼,你们的耳朵都长在猪身上了?” 陈懿又惊又怕,却敢怒不敢言,唯唯诺诺地答应着。张弘范手下的人命令将文天祥抬上一辆大车,又命去海丰城里请大夫,接着派人去广州向李恒报捷。最后,那人训斥了陈懿几句,命他们到潮阳府会合。 那人走后,陈懿免不得又私底下骂骂咧咧了一阵,命人送信去山寨,叫留守的五大王前来潮阳受封领赏,最后带着喽啰弟兄,一拨拨地离开了。一边走,一边顺手把没死的宋兵一个个戳死。 蚊子已经有些恍惚了,眼中干干的,一滴泪也流不出来。壁虎吓坏了,轻轻拍了拍她的脸蛋,说:“你老爹没死,没死……你,你快哭出来啊,别吓我……” 蚊子任凭壁虎拉着,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壁虎又从乱草中揪出了小蜗牛。他已经让满地的死人吓得懵了。紧接着,小耗子也从乱石堆里露出头来。她全身受了些烧伤,正疼得嘴里嘶嘶作响,在死人堆里翻着,找水喝。 草地上除了死人,还有不少辗转呻`吟的伤者。这只是一场目标明确的偷袭,五虎大王既已擒到文天祥,一窝蜂地前去请赏,也就没有心思对其他人斩尽杀绝。邹洬半靠在一处树根旁边,半边面孔被烧出了泡,一把刀切开了他的脖颈。 蚊子只觉得自己一生的眼泪都要流干了。她似乎是伏在壁虎怀里,又似乎是抱着一棵树,抑或是被谁推上了马,她不记得了。她隐约听见壁虎、小耗子、还有小蜗牛在谈论回蛇母村的事情,猜测着五虎大王可能经过的路线,讨论着如何才能不被他们发现。 她浑身像散了架一般,软绵绵的没半点力气。那马奔波了多久,她就做了多久的白日梦。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就能见到他……哪怕是自己和他一同被抓住,也强过现在这种被绝望淹没的窒息…… 她想象着父亲浑身是血,被张弘范和李恒轮番轻侮唾骂;她想象着家人一个个死去,一具具棺木摆在自己面前;忽然又想象着奇迹发生,父亲像上一次被元军扣押时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逃了出去……只不过,上一次他有不少忠心的随从守护着,而这一次,他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还被毒`药折磨得昏迷不醒……他吞的是什么?他为什么要随身带毒`药?难道他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倘若……倘若他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活在世上,日日盼着见他的面,会不会还是这样决绝? 眼看已经到了蛇母村的边缘。夕阳在他们背后推着,暖洋洋的很舒服。 小耗子突然勒住了马,指着地上一处,手指发颤,“这里有血迹!” 而且是一大片,喷射着溅在路边岩石上。他们来时绝没有见过这片血迹。 小耗子翻身下马,沿着那片血迹,一直追踪到了丛林里。壁虎和小蜗牛紧紧跟着。蚊子恍恍惚惚,慢慢走在后面。她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不像是碎石,也不像是土块。漠然捡起来看,却是几粒碎了的黄色药丸,似乎是阿永随身带着的、避蛇的雄黄丸。 小蜗牛见到那药丸,咕咚一声坐倒在地上。一转头,他直接晕了过去。 只见阿永卧在草丛里,一动不动,一手紧紧攥着猎叉,心口处血肉模糊,是被一柄并不太锋利的刀捅烂的。一条毒蛇慢慢爬过他毫无生气的躯体。他挑着蝎子的那个箩筐滚落在旁边的草丛里。 壁虎、小耗子齐齐捂住了嘴。壁虎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呜咽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谁干的?” 蚊子攥紧了身上阿永给的那枚药丸,突然很想把它扔掉,任毒蛇咬死自己。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再也亮不起来了。邹洬死了,那么多人都死了,父亲落在了天下最龌龊的恶人手里,生死未卜,而现在,善良老实的阿永也死了…… 好半天,小耗子才说出话来,声音都变了调:“蝎子姐,蝎子姐呢?” 蚊子看到草地上有一处拖拽的痕迹。一阵清风吹过,送来一股潮湿的树叶气息,还有远处的林中的一阵轻微人声。壁虎立刻拔出了自己的刀,轻轻走了过去。 蚊子心中陡然清明了一刻,跑到昏迷的小蜗牛身边,抄起他腰间的弹弓,轻手轻脚地跟了过去。 那声音越来越清晰了,那是五大王在狞笑:“逃?想逃?我看你们能逃到哪儿去!那个冒牌货是哪儿来的?是你的相好不是?哼哼,你还敢用刀子捅我,真是蛇蝎心肠!嘿嘿嘿,不过,老子就喜欢野些儿的……你来叮我啊,来啊!” 第31节 蝎子的声音微弱之极:“别碰我!你们,你们都不得好死!我做鬼也不会放……啊!” 她突然尖叫了一声,接着便是布匹撕裂的声音。五大王笑道:“我偏要碰你,你待怎样?来咬我啊,哈哈哈!” 蚊子远远地看到蝎子死死抓着一丛树根,双手似乎都受了伤,指缝里鲜血直流。五大王一手持着一柄钝刀,一手将她一点一点地拖了出来,仰面摔在地上。蝎子拼命想要爬起来,但是在一个四肢健全的成年男子面前,她就像一只落在猫爪中的老鼠。 蚊子想必是惊叫了一声,因为五大王突然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又看到了壁虎和小耗子。壁虎怒吼了一声,将手中的刀挥了一挥,就要上前。 五大王微微一惊,马上却又冷笑了一下,把自己的刀抵在蝎子胸前,“冒牌货来了?你们再过来一步,你们亲亲姐儿的性命不保!给我乖乖的看着罢!” 蚊子叫道:“不许伤蝎子姐!”举起弹弓,想要把五大王吓退。五大王却命令道:“放下。”又乜斜着眼,看了看壁虎,“把刀扔了。” 壁虎的眼中似乎在冒火,吼道:“住手!”又往前跑了两步。五大王刀尖微转,狠狠地戳进了蝎子的左侧臂弯。那刀子并不锋利,可却更加重了伤处的痛楚,登时血如泉涌。蝎子惨叫一声,手臂一下子僵直了。蚊子手一软,弹弓掉在了脚边。壁虎吓得住了脚步。 蝎子哭叫道:“别管我!别扔刀!”可是壁虎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刀丢在了地上。 五大王大笑道:“都给我滚!别来打搅大王快活!赶紧滚出十里之外,老子就不取姐儿的性命!稍慢些儿的,我就把她另外一只手也废了!” 蚊子想不出该怎么办,只好也慢慢退了几步,绊在一块石头上,一下子坐在地上。阿永的尸体就在她身边不远处。脚边滚过一枚黄黄的药丸。那丸药表面微微陷下一个小坑,正是阿永送给蝎子的。 蚊子看到蝎子握拳的手,突然大叫道:“用毒`药!用你的毒`药!快!”可是蝎子的双手已经被钳在头顶了。 蝎子突然狠命一挣,力道大得惊人,一下子将身上的男人掀开了几寸。她向右猛地翻滚,但滚过了数尺,就又被五大王拿住了。五大王纵声长笑,扑在蝎子身上。那笑声古怪得可怕,好像鬼哭狼嚎,又好像夜间的猫头鹰桀桀嘶鸣,直听得蚊子毛骨悚然。 蝎子不再挣扎了。五大王压在她身上,却也不再动了。他的笑声越来越弱,最后忽然停止了。 蚊子的后背上布满了冷汗,一颗心咚咚咚跳得飞快,身子却僵立着,怎么也不敢动弹。丛林里一下子寂静下来,只听得几声蛙鸣。 不知过了多久,那五大王还是一动不动。小耗子大着胆子轻声叫道:“蝎子姐?” 蚊子也突然清醒过来,和壁虎一道喊道:“蝎子姐!”拔腿朝她跑过去。 蝎子的手微微动弹了一下。依稀听到她嘶哑的声音:“别,别过来……” 三个人哪里肯听。壁虎首先冲了过去,一脚把五大王从蝎子身上踢了下来,随即便大叫一声,向后便跑。 五大王已经死了,鼻孔里流出黑血,僵硬的面孔似乎还残留着一丝笑意。他的胸前盘踞着一条黑红相间的毒蛇。那毒蛇感知到了壁虎、蚊子、小耗子身上雄黄药丸的气息,慢慢蠕动着,爬走了。五大王毛茸茸的胸口上,赫然出现两个深深的齿洞。 蚊子喜极而泣,“蝎子姐,他死了,他死了!”她扑到蝎子身边,却又马上停止了脚步,心头蓦地涌起一阵莫名的恐惧。只见另一条毒蛇从蝎子的左手掌心游了出来,直钻进草丛里。而蝎子纤细的手腕上,同样是两个深深的齿洞,细细的流出鲜血。傍晚的冷风把她的发丝吹了起来,覆盖在她的额头上。 第27章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 </script> 蚊子喜极而泣,“蝎子姐,他死了,他死了!”她扑到蝎子身边,却又马上停止了脚步,心头蓦地涌起一阵莫名的恐惧。只见另一条毒蛇从蝎子的左手掌心游了出来,直钻进草丛里。而蝎子纤细的手腕上,同样是两个深深的齿洞,细细的流出鲜血。傍晚的冷风把她的发丝吹了起来,覆盖在她的额头上。 蝎子急促地喘着气,微微苦笑着,说:“我……我把药丸丢了……把毒蛇引过来……抓着……杀他……却……也搭上了我自己……蚊子……你以后别学我……”她的目光有些迷离,似乎要睡着了。 蚊子嘶声大哭:“蝎子姐,你不会死!你告诉该怎么办!我有药丸,我有药丸……能不能治你的伤?你……你别睡!你醒醒!” 蝎子闭上眼,又睁开,“没用啦……配药……来不及……唉……我最终还是……没舍得……” 壁虎和小耗子都已经懵了,张大了口,想哭哭不出来。壁虎将她的手抓在自己手里。蝎子却用力甩他,“别碰……别碰我的伤……有毒……”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蝎子手腕上的齿洞渐渐变成了黑色,瞳仁一点点涣散下去。小耗子紧紧搂着她,将脸贴在她的胸口。 “壁虎儿……你以后做事千万别冲动……别乱动刀子……小耗子……你……不要仗着会说蒙古话……这时节,哪儿都不安全……阿永叔……是因为我死的……他的仔,你们要好好照顾……” 壁虎和小耗子含泪点头。 “蚊子,唉,蚊子……让我摸摸你的腿。” 蚊子跪着膝行了几步,捧起蝎子冰凉的手,放在自己腿上,她的眼泪一滴滴落在蝎子的手背上。 “蚊子,我小时候和你一样……是个野丫头……最喜欢爬树……爹娘都拿我没办法……我……我就要去见他们了,还有哥哥、姐姐……我好开心……” 她不再说话了,唇边凝固着一点微笑。一缕残余的夕阳照在她脸上,天边的晚霞把她的脸蛋映得暖融融、红扑扑的,好像盛夏的野花,又好像深秋的红叶。 壁虎狠命忍着眼泪,牙齿将下嘴唇咬出了血。小耗子无声地流泪,突然大吼一声,跳起来,捡起五大王那把刀,发疯似地朝他的尸体上乱砍乱斫。蚊子心中也突然涌起一阵无法宣泄的恨意,一边哭,一边狠命踢着五大王那个胡子拉碴的脑袋,直到那具毫无生气的躯体变得像麻袋一般散,她自己精疲力竭,再也哭不动,也踢不动,才颓然摔倒在地上。 她感到蝎子躺在自己身边,好像平日里大家一起入睡一样。只是身边的这个结义姐姐,再也不会醒过来了。这个姐姐曾经答应带自己流浪谋生,去南方,去找父亲,可是这些许诺,却一样也没有兑现……她们还曾经发过誓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可蝎子却把她抛弃了……她忽然有些恨蝎子,想把她摇起来,对着她哭,一句句地质问她。又想扑在她怀里,原谅她,告诉她自己不要找父亲了,只想跟着她浪迹天涯,听她的话,挨她的打,吃再多的苦也没关系。 壁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把阿永的尸体也搬到平缓的空地上,敛好他的衣襟。又拍醒了小蜗牛,一边流泪,一边安慰他。 小蜗牛抽抽噎噎地说:“我要带阿爹回家,和阿娘葬在一起。” 只是他们四个孩子,加上一匹马,是带不了两具尸体的。他们呆呆坐在草地上,谁都舍不得离开一步。夕阳一点点离开了他们的脚背,夜幕覆盖了丛林,周围的空气冷了下来,露水和抽泣声凝结在一起。风声呜呜地响,天又蒙蒙亮了。 最后,壁虎涩着嗓子说:“把蝎子姐葬在这里。把阿永叔带回家去。” 叶落归根。蝎子的根却早就没了。走到哪里算哪里,倒下了,便就地歇息。 几人选了一处草木丰茂的平地,用五大王的那把钝刀慢慢掘着坑。那刀不一会儿就断了。他们哭着用手掘。 壁虎突然道:“不能让那个坏蛋和蝎子姐离得太近。”招呼小蜗牛,将五大王的尸体横拖倒拽,直拽出一里多地。小蜗牛边哭边踢,直将那尸体从一个山坡上踢得滚了下去,这才罢休。 小耗子摘下左近草木的茎叶,编了许许多多的项链、手环、戒指、腰带,堆在蝎子身上。 蚊子仔细地把蝎子撕破的衣服拢好,将她的腰带打了个漂亮的结,又脱下自己那件不合身的大外套,裹在她身上。蝎子浑身已经开始僵硬了,右手紧紧攥着拳头。蚊子用力掰开她的手指头,看到一个细长的瓷瓶,塞子已经拔出一半了。 她终究还是没舍得。 小耗子将瓷瓶轻轻放回她怀里,轻声道:“她的东西,还留给她。” 一抔抔土掩住了蝎子的身躯。蚊子的手上的动作犹疑着,心中只觉得她会忽然醒过来,向自己抽上一巴掌,冷冷地说:“胡闹!” 壁虎搂住她,说:“她醒不过来了。” “我知道……呜呜……我只是……后悔,我们当时从山寨逃走时,如果能杀了五大王,就,就……如果我们能早点给爹爹报讯,五虎大王就会打败仗,蝎子姐就不会……呜呜……” “没有那么多如果,别想啦。” 第32节 可这世上有太多的如果。如果她能及时报讯,父亲也不至于兵败被俘,让人那样肆意羞辱……蚊子反而哭得更凶了,不知是为了蝎子,还是为了父亲,还是为了自己。 壁虎又说:“至少……至少她亲手杀了那个坏蛋,是看着仇人死在她前头的。” 蚊子茫然点点头,又忽然一把抹掉眼泪,冷冷地道:“她的仇人还没死。” 她用力拨开土,挖出那个细瓷瓶,拂掉上面的泥土,仔细揣进怀里,按在自己心口。她感到自己的心脏快速跳着,低沉着声音,说出的话她自己都不太相信:“谁害了她,我都要替她十倍地还回去。她没来得及送出的礼物,我替她送。” 壁虎、小耗子、小蜗牛一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她。 她微微喘息着,声音有些兴奋,又带着刻骨的仇恨:“还有,五虎大王还剩下三个。我要让他们三个全都不得好死!” 啪的一声,壁虎重重在她肩头拍了一掌:“蚊子,说得好!” 他拍得好用力,她的皮肉生生地疼,可是她却朝他笑了笑。她不知道自己能怎么报仇,但至少从那一天起,有一颗种子在她心里生根了,她要浇灌这种子,直到它发芽。 他们把阿永的尸身放在马背上。这里离蛇母村已经不远了,等到天光大亮之时,便回到了阿永的小屋。那屋子外面还晾晒着阿永的粗布衫,厨房里,还有半锅剩下的米饭。屋外海涛阵阵,声音的韵律和他们离去时一模一样。 阿永葬在了海边,陪着他的,是他平日里所有捕蛇的工具。这些工具小蜗牛一样也不会用。 年纪最大的壁虎俨然成为了几个人的首领。他带着大家,在海里洗干净手脸,又在阿永墓前磕了头。小耗子问他:“接下来,怎么办?” 壁虎咬着嘴唇,沉思了好久,说:“潮州恐怕全是五虎大王的地盘了。就算我们想苟且偷生,他们也不一定放过我们。” 蚊子心中纷纷乱乱的,突然闪过一片澄明:“去惠州!惠州离这儿不远……我二叔在知惠州府,我们去投奔他,他必不会亏待。他的城里有兵,可以保护我们。” 还要告诉二叔,爹爹落在了鞑子手里,让二叔赶快去救他…… 壁虎明显惊喜了,问:“蚊子,你说的当真?” 蚊子心中一阵酸楚,一阵自豪,用力点了点头。 壁虎点头道:“也是。潮州万万不能待下去,惠州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虽然不知道打得多厉害,但总要去碰碰运气。”转头打量了一下小蜗牛,忽道:“你一个人,在这儿也养不活自己。跟我们去惠州罢!” 小蜗牛一愣,“我,我要陪阿爹……” 小耗子直载了当地问道:“你能陪多久?你吃什么?会做饭吗?” 小蜗牛一下子没话说了,似乎从没想过这些问题。 蚊子说:“跟我们走吧!我二叔在知惠州府,他会收留你,说不定还会给你爹报仇。” 小蜗牛听到“报仇”两个字,便坚决地点了点头,忽然又搔着头,问:“我要是跟你们一起,是不是也得……也得叫个那样的名字?” 蚊子扑哧一声笑了。她还没问出来,小蜗牛到底姓甚名谁呢。 于是她问:“你本来叫什么来着?” “我?你又不是不知道……” “再跟我说一遍嘛。” 小蜗牛嘟嘟嘴,说:“我姓林,小名叫阿牛啊,不过有个秀才给我起了个……” 蚊子嘟嘟嘴,“那正好,你就叫蜗牛好了,从此别再叫什么旁的名字。”她觉得自己还算客气,那个“小”字,算是省了。 对方小声道:“我不叫蜗牛……” 蚊子心中突然涌起一阵自豪,对自己这个灵感十分满意,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郑重其事地说:“蜗牛,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蜗牛不知所措地看着壁虎。壁虎和小耗子却都微笑点头,没帮他说一句话。 第28章 挑灯夜未央,无复故人来 </script> 蜗牛小时候曾经跟阿永到过惠州,指路的任务就交到了他手里。 蚊子想不出来,当二叔得知父亲被俘的消息时,会是怎样的悲伤和震惊。他们兄弟之间只差着一岁,自幼一道读书,过去时常诗文唱和,互诉报国之志。年轻时,意气风发的兄弟俩曾经一同进京应试,最终父亲取得了第一名状元,而二叔也在三年后举了进士。对了,那时候的京城叫作临安,现在呢?那座城市似乎已经改成了一个陌生的名字,叫杭州。 他们在除夕夜赶到了惠州城门外。如钩的弯月被浓墨般的夜色挤得几乎看不见。黑漆漆的城墙好像巨人一样立在他们面前。隐隐只见城下兵卒林立,一派如临大敌的景象。巡逻的兵士脚步声轻得像猫一样。周围全是铁枪的金属味道和马匹骚气。 几人知道,温暖和安全只和他们隔着一道城墙,可是却迟疑了许久,不敢上前。 蚊子自告奋勇去喊话。她年纪小,又是女孩,应该不会让守军感到什么威胁。 “我们来求见宋珍公文大人!”宋珍是二叔的字。 立刻有人不声不响跑上前来,几只手像铁钳一样箍住了她的胳膊。她听见刀出鞘的声音,身后的三个朋友也纷纷被拿住。他们之前早就商量好,一点也不许挣扎,所以此刻都是乖乖的。 蚊子竭力压制住恐惧,把先前反复想好的话一口气说了出来:“都别动!我是宋珍公的侄女,文丞相五小姐的便是!之前在战乱里失散,千辛万苦才找到这里!请各位快去通报文大人,便知我所说是实。今天是大年夜,他肯定还在守岁,没睡觉!后面的都是我的朋友,不是坏人,你们若伤了我们些儿,文大人得知时,小心、小心他治你们的罪!” 最后的一句威胁,她说得没什么底气。文大人到底会不会认出自己? 她惴惴地等着,听着兵士们的窃窃私语。有人说:“大晚上的,城门都关啦,没文大人的令牌,谁敢开城?”有人说:“先关起来再说!”有人却说:“文丞相的小姐们早死啦,这一个……” 那些兵互相商议了好久,最后倒没有杀她,也没有绑她,而是将他们几个人推推搡搡地关进一个小营帐,喝令不准乱走。 那帐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凉飕飕的四处漏风。蚊子咬着嘴唇不说话,心中大为后悔:“夜里城门是关的,我们怎的没想到?早知如此,就等到明天早晨……他们若是真把我们当细作,大概也会直接杀了,不用挨一晚上的担惊受怕……” 胡思乱想了不知多久,却听到那帐篷的门帘似乎响了一响。直觉告诉她,帐子里进来了一个人。她全身都绷紧了,可是眼前仍是一片漆黑。身前的人看不见脸面,也看不见手足,只听见微微的呼吸声,漂浮在头顶好高好高的地方。 她刚要吓得尖叫,忽然眼前出现了一排白牙,两端向上,弯成一个月牙儿的形状。紧接着,那人打着了火绒,照出一张和夜色一样漆黑的面孔。 蚊子不由得张大了嘴,慢慢叫出一声惊喜的欢呼:“我认得你!你是我二叔府里的小厮!你是小黑子!” 小黑子咧嘴一笑,蹲下身子,示意她坐到自己肩膀上来。 蚊子却犹豫了。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七岁的小孩子了。况且,在五虎大王手里磨难了这一阵,她似乎不敢太靠近成年男子了,心里总有些莫名的害怕。 第33节 小黑子见她不肯坐,笑了笑,便站起来,伸出长臂一拢,就把四个孩子一齐拢在了臂弯里,迈步出了帐子。蚊子这才看清,营帐外面不知何时抬来了几顶小轿子。 远处一阵刺耳的轧轧声。城墙旁边的侧门竟然开了,开在了这个战云密布、千钧一发的时刻。门缝里透出些许火把的光亮。 时隔一年半,蚊子才再一次坐上了轿子。而壁虎、小耗子、蜗牛则是一副不相信的表情,一再向轿夫确认,自己是要坐在里面,而不是走在外面。蜗牛喜得合不拢嘴,进轿子的时候,被狠狠地绊了一下,直接扑了进去。周围兵士都笑。 蚊子感到轿子一摇一晃的,带着自己进了惠州城门。她忍不住掀开帘子向外看。在惠州度过的那一年时光,此时又源源不断地在她脑海里回放,让她心里砰砰直跳,又是紧张,又是期待。 在她的记忆里,惠州是一座生气勃勃的城市,就算是夜间,也有不少行人过客来来往往,小摊小贩络绎不绝,讨价还价之声不绝于耳,更别提那偶尔能听到的波斯话。可是现在窗外的这座城市却是静悄悄的,街上只有巡逻的官兵。只有几扇朝街的窗户里,透出暖暖的黄色光辉,显示着房屋的主人还在安适地生活。几声零落的爆竹声是对她唯一的欢迎。 她失落了片刻,随即便释然了。非常时刻,这里大概是宵禁了。 忽然不远处一阵喧哗之声,两队兵士簇拥着一顶小轿,从对面的大路飞快地奔来。那轿子颠簸得厉害,抬轿的轿夫被大声催促着,几乎在跑。 轿子停在路中间。轿中人掀帘而出。蚊子看着灯光下那张肖似父亲的脸庞,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跳出自己的轿子,三两步就扑到了他怀里。 “二叔,二叔,我可找到你了……呜呜呜……” 文璧老了。他的眼角刻着皱纹,但眼中仍旧闪着端严慈和的光。他穿着家常的便服,身上还残留着一点淡淡的酒味——除夕夜里,照例家家都是要置酒守夜的。他趿拉着一双麻履,身上胡乱披了一件毛皮斗篷,遮挡户外的寒气。他端详了她一阵,便不顾她满身的泥尘,一把将她搂在怀里,颤声道:“奉儿!” 这名字,她有些陌生了。但她还是点点头,用力抱住那个高大的身躯,泣不成声,心里又是委屈,又是骄傲。她还以为,二叔会认不出自己呢。 她听到二叔的声音微微颤抖,抑制不住的激动:“真没想到,你还活着……我听到卫兵们报出'五小姐'三个字,说什么也不敢相信,但还是存了万一的念想,出来看一看……老天有眼,老天有眼……你爹爹一直以为你已经……” 听他提到父亲,她又猛地大哭起来:“爹爹……他……他在五坡岭……” “我知道,我全知道了……唉,他没死,已是万幸!” 原来二叔也知道了父亲被俘的消息。蚊子突然觉得自己也真傻,二叔镇守惠州,手底下那么多千里眼、顺风耳,这事怎么会不知? 文璧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瘦削的脸颊,给她擦干泪,柔声道:“可怜的孩子,你受委屈了……走,我们回府里去,别哭啦,去坐轿子去,回头再叙。别怕,这儿就是家。有二叔陪着你呢。” 可是她抱着他不放手。文璧只能把她抱在腿上,坐在自己的四抬轿子里,任凭她呜呜咽咽地说些含混不清的话,一会儿又笑起来,一会儿又咬牙切齿,一会儿又重新哭了鼻子,等到轿子落在文璧的府上时,她已经沉沉睡熟了。 她只睡了一小会儿,便在文璧怀里醒来了。外面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文璧笑问道:“饿了罢?” 她的肚子立刻应景地叫了起来,用力点点头,蹭着二叔颏下的胡须,说:“我饿了,要吃饭!”那口气竟然有些撒娇的意味。天知道,她已经多久没有这样说话了。 她马上又想起了一事,问道:“我的那些朋友呢?” 文璧笑道:“都好,都安顿下了。他们是谁呀?” 蚊子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把小耗子的真实身份说给二叔听,只是简单地说,他们是百姓的孩子,蜗牛的父亲被五虎大王害了。她还说,他们一路上同甘共苦,要是没有这几个小朋友,她早就不知死在何处了。 文璧赶紧叫人把壁虎、小耗子、蜗牛都请了来,摆了一小桌饭菜,请大家吃。把几个脏兮兮的百姓家子弟请进府来,同桌吃饭,本就大大不合他惠州知府的身份。但他的管家听到他坚决的语气,也只能摇摇头,吩咐下去。 倒是那三个被请来的孩子十分拘谨。壁虎还知道叫一声“文大人”,对他道谢,努力正襟危坐,小耗子说话则是“你”来“我”往,吃饭直接用手抓,全然不顾礼数。蜗牛进了府,更是如临异世,左看看,右摸摸,又抬头望望天花板,简直都忘了往嘴里塞饭。文璧丝毫不以为怪,反而劝他们尽情吃。 蚊子笑嘻嘻地看着他们,又看了看二叔,只觉得心中被幸福填满了,什么旁的事都不愿意想。过去一年半里的颠沛流离,吃过的所有的苦,流过的所有眼泪,此时都变得值得了。 第29章 挑灯...(续) </script> 文璧等几个孩子都吃饱喝足了,才笑道:“瞧瞧你们,一路上可累坏了吧?一个个脸色都不怎么样。就留在我这里好好将息一阵子,洗洗干净,明天我让人给你们做衣服。” 壁虎、小耗子、蜗牛嘴里塞着吃食,眼里放光,呜呜的道谢。 文璧又说:“你们一路上跟奉书作伴,把她平平安安地带到这里,我很是感激。来,两个男孩儿都也不小了,我敬你们一杯!”说着,竟是让人给壁虎和蜗牛各满上一杯酒,笑眯眯地让他们喝。 能让文惠州亲手敬酒的,不外乎他官场上的同僚,文坛上的知己,此时他却敬了这两个半大的小子。那倒酒的仆从也瞠目结舌,看呆了。 蚊子心中大乐,和小耗子对望一眼,等着看好戏。果不其然,蜗牛想也不想,就把整杯酒都一口闷了,然后便是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死命忍着,最后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咳嗽起来。 壁虎却像小大人一般,谢了文大人,慢慢喝干了杯中的酒,除了脸上泛起了红云,却也没什么异常的表现。 文璧微微朝他看了一眼,眼中颇有赞许之意,自己喝了几杯,又道:“既然都是没家的孩子,若想留在我府里,我明日就派人给你们找些差事——我虽然俸禄不丰,这几个人还是养得起的,哈哈!”转向蜗牛,和颜悦色地说:“奉儿说你喜欢读书?你就跟着我手下的师爷学一阵子,将来给我抄写文书如何?” 蜗牛简直受宠若惊,连忙忍住咳嗽,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胀红了脸,杵在那里。 倒是蚊子心中有点不是滋味,觉得二叔未免有些太看不起这些小伙伴了。她自从来到二叔府上,就已经变回了五小姐奉书,和她这些出生入死的伙伴似乎一下子就不一样了。她知道二叔是好意,这一番好意也确实难得,可是她仍然忍不住脸上热热的,竟有些无地自容之感,想拽二叔的衣袖,让他别再说下去,又不知该用什么理由好。 文璧又对小耗子笑道:“我府里虽然用不着太多丫环……” 还没说完,忽然一个小吏站在门口,躬身道:“文大人!”看到几个孩子,犹豫了一下,把下面的话咽了回去。 文璧此时已有五分醉意,心情舒畅,笑道:“几个小朋友,自家人,不妨,不妨——什么事?” 那小吏点点头,这才道:“今日是大年初一,李恒李元帅早早就派人从广州送了节礼来,大人也最好尽快回礼的好。另外,李元帅还说,久闻大人文采书法俱绝,若能求得大人手书一副桃符,那他感激不尽。” 文璧持着酒杯的手僵了一僵,慢慢放下杯子,收了笑容,点头道:“好,知道了,我这就去准备,你先下去吧。” * * 接着,他转过头,微笑道:“你们先回去休息,我……” 话没说完,却吃了一惊,只见蚊子全身发抖,一下子跳了起来,带翻了一壶酒,酒水淋漓满地。其他三个孩子也是一副云中雾里的神情。 蚊子觉得自己仿佛在做梦,求助般地看着二叔,结结巴巴地问:“广州的……李恒李元帅……是谁?” 文璧眼中闪过了一丝尴尬,随即神色如常,说:“是一个元军将领,你也听说过?” 岂止是听说过! “那他……为什么……为什么要给你送礼……你为什么……又要回……”她只觉得脊背发冷,血管里仿佛一下子灌满了冰水,整个心都被包裹了,脆脆的,仿佛再多说一个字,就会碎掉。 她盼着二叔给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解释,可他却说了一个最正常不过的理由。 “奉丫头,二叔还没告诉你,惠州……已经不归大宋啦。”他咬了咬牙,一口气说道:“五天以前,李恒传檄招降。我降了。” 第34节 一阵死一般的寂静。初升的阳光透过窗纸,直接打到蚊子脸上,耀得她睁不开眼。她张开嘴,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早该注意到的。二叔府里兵士的打扮、人手的配置,似乎和她记忆中的有些不一样。她开心之余,却没有多想过。 “奉儿,二叔有二叔的难处,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她不受控制地尖叫起来,疯了一般地用拳头打他的胸口,“你为什么!为什么!你知不知道我爹爹一直在打仗?你知不知道他是被谁抓走的?你知不知道李恒捉了我娘,杀了我姐姐?你……你……你为什么要叛?你是不是大宋的官?” 文璧怒容微现,喝道:“怎么对二叔说话呢!” 她仍是不停地大嚷大叫,文璧再说什么她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是嗡嗡嗡的乱响,心头的恨意简直要满溢出来。她感到二叔把自己拖出了饭厅,直拖进一间书房,砰地关上了门,紧接着脸上*辣地一痛,已经被他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休得放肆!” 她大哭着,伸手去抓那只扇她的手,狠狠用指甲刺进他的手背,喊道:“叛徒!叛徒!走狗!你……你对不起爹爹!你对不起……” 啪!又是一巴掌。扇得好重。她一瞬间闭过气去,咕咚一声,倒在地上。她感到二叔要来扶她,胡乱蹬着腿,狠命地踢回去,叫道:“你……你这个汉奸!你,你不是我二叔!你打死我,打死我好了!正好向新主子邀功请赏!我不怕!” 文璧反倒有些束手无策了,又不忍再下重手,只得招呼了几个壮健的丫头婆子来,把蚊子七手八脚地按在地上。蚊子挣不动了,便怒视着他,直看得他转过脸去。 直到她慢慢平静下来,文璧才打发走了杂人,低声说:“奉儿,我知道你定是在蒙古人手里吃苦了,不过,战争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简单……” “我不管!我再吃苦,也没投降过!你就是贪生怕死!” 文璧连忙打手势让她小声,她丝毫不理,一口牙齿咬得格格直响,“我只知道,文宋珍公,也就和秦桧、贾似道没什么区别!” 文璧霍地站了起来,发泄似的将桌上的一本本书拂下地去,双手撑着桌面,眼中又是愤懑,又是不甘。 “我不是秦桧!也不是贾似道!他们是投降卖国!把大好江山拱手送人!可我不是!我要是想着荣华富贵,一年前蒙古人刚刚开始围惠州的时候,我早就降了!他们招降我,又不止这一次!我……我坚持了这么久,害得自己的妻儿流离失所,我把我亲手培养的学生兵卒遣到战场上送死,我图什么?我倒想干干净净地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给后世留一个好名声!可别人呢?我还能让别人陪着我一起死?奉儿,你是没看到广州城现在的样子……你知不知道他们在广州杀了多少人?你知不知道那城里还有几栋完整的房子?” 他说着说着,眼里便滚出泪来。蚊子看到了,又惊又疑,一肚子的恶毒诅咒也就再也说不出口。 文璧蹲下来,轻轻抚着她的头发,又说:“三年前,他们攻破临安,三宫北上之时,宋室就已经亡啦。那时候太皇太后就下了诏书,让全国各地停止抵抗。我现在……也算是奉诏。” 她忽然又生气了,“可是爹爹是一直在和蒙古人对抗的!别人都说他是大宋的脊梁!” “我知道,你爹爹比我强得多……”文璧颤着手,手指在一张地图上慢慢点着,“可是你知不知道,从去年年初起,元军大举进攻广东,周边的郡县全都望风而降,惠州早就是一座孤城了。我和朝廷不通音讯,守得越来越吃力,每打一仗,就是消耗这座城的元气。你爹爹被擒,督府军全军覆没,朝廷的水师全在崖山,龟缩不出,我……我是四面楚歌!我不知道我还能守到哪一日,不知道会不会哪天醒来,看到的就是一片屠宰场!惠州的二十万百姓,要我拿他们的性命做赌注,我做不到!” 她看到二叔浑浊的眼泪,不由自主地也呜咽起来:“可是……可是你也不能帮蒙古人……外面都在传,他们是要把汉人杀光的,要把我们的田地都做他们的牧场,你……怎么能做他们的官……” 文璧低下头,似乎在寻找合适的措辞,许久才说:“很多年以前,成吉思汗有一个宰相,叫做耶律楚材。他不是蒙古人,可他曾劝谏成吉思汗少造杀业,爱惜民力。因为他的一言止杀,活下来的百姓不计其数。” 他打住话头,不再说下去了。但蚊子心中隐隐不安起来:“你,你想做耶律楚材?” 文璧寂然一笑,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哪有那份本事。” 她茫然了。二叔的话似乎句句都有道理,又似乎句句不对。但她不会再打他、骂他了,反而觉得他很可怜。 文璧轻轻搂了搂她,声音忽然严肃起来:“今天二叔跟你说的这些话,休要对外人乱说。你是个聪明孩子,心中会有分寸的。”顿了顿,又道:“你也累了,我让人送你回去休息。我还要去准备给李恒的回礼,去和同僚互相拜年,就先不陪你了。” 第30章 乱离朋友尽,幽佩为谁哀 </script> 蚊子,抑或是奉书,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裹着丝绒被子躺在床上,睁眼呆呆地看着天花板。那短短一个早晨的见闻,她用了一整天才完全接受。她一会儿哭,一会儿喃喃自语,一会儿蒙着被子,只求进入梦乡,只希望醒来后,世界还是原来的样子。 她入睡前,仍然是习惯性地发出一连串的宏愿。她诅咒李恒出师不利,诅咒五虎大王中剩下的三个不得好死。随即她又想到,五虎大王只不过是张弘范的马前卒而已。 于是她的名单里又加上一个新的成员:“张弘范张元帅,哼,祝你活不过明年正月。” 她这么想着,便满意地睡去了。睡梦中忽然想到:“二叔……二叔如今也是蒙古人的官……唉……我要他,我要他……天气这么冷,他大概会感冒……” 有人在门外喊她:“蚊子,蚊子!” 那是小耗子的声音。蚊子心中一暖,一骨碌爬起来,拉开了门,吃了一惊。 小耗子已经换下了之前的破衣烂衫,穿上了一袭天蓝色的蒙古袍子。那不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战衣,而是一身剪裁得体的少女衣裙,衬得她整个人都明艳起来了。她脚腕上的铁链也不见了,脚踝上包裹着的,是精美的羊皮靴子。 蚊子一下子愣住了,心头涌起一阵不舒服的感觉。小耗子刚刚得知了惠州城真正的主人是谁,就这么张扬…… 小耗子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拉住蚊子的手,低声道:“这衣服是我娘非要我穿的。我找到我娘了。” “什么?”蚊子的好奇心立刻占据了上风,“你娘?在哪儿?” 小耗子一边拉着她往外走,一边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娘被卖到南方了吗?买她的是蒙古军里的一个千户,他……他喜欢上了我娘,就娶了她做小老婆。现在那千户也在惠州做什么长官,我出去上街的时候,正好他们也在,我一下子就看见我娘了。” 蚊子越听越奇,朝小耗子打量了一眼,果然看到她眼圈红红的,脸上全是泪痕。 只听小耗子又道:“那千户对我娘宠得很,我娘又给他生了个儿子。我娘要我留在他们身边,那千……唉,我后爹说,会把我当亲女儿待。蚊子,我以后可能要跟着他们啦。” 蚊子这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失声道:“你……你要走?” 小耗子慢慢点点头,说:“我后爹马上就要调到北方去了。他眼下在你二叔府上拜年呢,你要不要去见见?” 蚊子忽然有些害怕,连带着觉得小耗子也一下子疏离起来,“不,不必了。” 小耗子轻轻叹了口气,把她引到自己的房里——此时那房间里已经堆满了蒙古的帽子、袍子、靴子、还有几瓶乳酪…… 还有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狗尾巴草手环、项链、戒指。小耗子耐心解释道:“这些都是给你的。你以后要是病了,就戴这个,要是想家了,就戴这个……那个是求好姻缘的,你现在也用不上,不过我顺手也编了……这个要小心,别勾到手……这个和那个不能一起戴……” 蚊子咬着嘴唇,用心记着,突然哇的一声就哭了。 小耗子也说不下去了,抛下手里的一堆手环,捂住自己的脸,肩头不住起伏着。 过了好久,小耗子才说:“我已经跟蜗牛儿告别过啦。壁虎……那一堆东西,麻烦你给他吧。他……他虽然当我是妹妹,但他全家都是让蒙古人杀的,我后爹也是军官,杀过不少汉人,他知道了,大概会不高兴……” 蚊子听她平平淡淡地说着,心里忽然有点堵得慌,总觉得有什么事不妥。她轻轻地问:“我还会不会再见到你?” 她不敢问的是,再见到你时,我还会不会认出你? 小耗子伸手给她捋了捋头发,强笑道:“会,一定会的。” 第35节 她们拥抱了好久,互相感受着对方瘦骨嶙峋的身躯,直到小耗子的胸脯被什么东西硌到了。 小耗子目光忽然凝重了起来,指了指蚊子的心口,“那个东西……太危险。听我的,扔了吧。” 蚊子摇了摇头:“我会小心的。” 小耗子于是不再说话了。一个丫头被打发来,催她收拾。蚊子看着那天蓝色的背影,忽然有些不认识,忽然又觉得,自己会记得她一辈子。 她的泪水还没干,蜗牛又来向她辞行了。 他憨憨地笑着,说:“文大人手下的蒋师爷说我……说我那个可教……要收我做徒弟,教我写字……” 二叔果然兑现了他的诺言。蚊子和蜗牛相识不久,听到他有这般归宿,高兴多于不舍,嗤的一笑,说:“你是嫌我教得不好了。” 蜗牛急得直跳:“不,不是……” 蚊子忽然道:“那,你爹的仇怎么办?” 蜗牛搔头想了好久,说:“君子以直报怨,我不会忘的。” 蚊子点点头,说:“那你以后还来不来找我玩?”内外有别。她在外面流浪的时候,早就把男女之防丢到了九霄云外。可是现在她是在文府,身份是文宋珍公的侄女,自然要回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 蜗牛笑道:“要是文大人准,我天天来。” 蚊子心想:“文大人才不会准。”她在野外颠沛流离的时候,日日便想着回到府里的安逸日子。可是这种日子刚刚过了一天,却又觉得拘束了。 蜗牛又道:“文大人还要让壁虎哥学做侍卫呢。可是他不愿意,在房里一天没出来了。” 蚊子忽然想起来方才心中为什么担忧,连忙趁着二叔还没来得及管束自己,跑到了壁虎的房间。 壁虎眼圈红红的,正将自己的东西一件件地打包。其实他也没什么随身的财物,不过是小耗子送的一些他不戴的手环,一副弹弓,几件破衣裳,还有就是那柄他视为珍宝的缺刃短刀。那刀在进城时,被卫兵暂时收缴了去,此时又让他要了回来,装在一个盒子里。 文璧派人送去的一件新衫被他扔在旁边。 他见了蚊子,冷冷淡淡地道:“文小姐。” 蚊子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壁虎哥,你别……别这么叫我……你还当不当我是你妹妹?” 壁虎平日最见不得她哭,但此时也不过是低下了头,不再看她,说:“不敢再叫你妹妹了。” “你留下好不好?你是不是怪我二叔看轻你,只让你做侍卫、做小厮?我,我去跟他说……” “不是!”壁虎的声音有些生硬,又有些哽咽,“我才不会在鞑子手底下做事!永远也不会!惠州容不下老子,老子去别处!” 她一下子生气了,“我二叔不是鞑子!” “没区别!” 她冲他大吼了一声,气冲冲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抱着被子哭。有那么一阵子,她打定主意,一辈子不再见壁虎,不再和他说一句话。随即她看到壁虎从窗外一阵风般地过去。他真的要走了。 她一下子忘了方才的想法,套上鞋就追了出去。她看到壁虎跑着跑着,却被文璧身边的差役拦住了。文璧的脸色十分难看。 文璧身边的一个蒙古官员指着他的脑门,直接骂了起来:“忘恩负义的东西,你要走,也不和文大人通报一声?当这儿是客栈了?” 壁虎看到文璧和他身前身后的侍卫,毕竟是有些害怕的,低下头,没说话。 蚊子跑过去,拉住二叔的衣袖,说:“他……他在这里住不惯。” 壁虎看了她一眼,大概是奇怪她为什么为自己开脱。 文璧忙碌了一天,眼底尽是疲惫,挥一挥手,道:“算了,让他去吧。” 壁虎点点头,刚要迈步,又突然看着蚊子,“你是打算在这儿住一辈子了?” “什、什么?” “有吃有喝,又有丫头服侍,多舒服!最好你老爹也一块儿投降,一家子团聚,每天吃羊肉,喝马奶,等长大了,嫁个蒙古贵人,一辈子就过得像神仙似的了,对不对?” 他又在编排父亲。蚊子知道自己应该生气的,可是却气不起来,怔怔地想着他这几句话,越想越不是滋味,一瞬间里竟有股冲动,想跟他一块冲出这府门,再也不回来。 但文璧身边那个蒙古官员已经气得哇哇大叫,连声喝道:“扔出去,扔出去!”几个五大三粗的军士提起壁虎的身子,把他和他的包裹一起丢出门去。 蚊子惊叫一声,不由自主地拔腿去追他,却被几个赶来的丫头拉住了。 她眼睁睁地看着壁虎爬了起来,拍了拍脸上、手上的土,朝自己看了最后一眼,迈开大步便走了,再也没回头。 她紧紧咬着嘴唇,突然想到,小耗子留下的那一堆礼物,自己还没来得及送给壁虎。心中突然涌出一股铺天盖地的恨意,只想把怀里的毒`药通通用在他身上。 第31章 素琴弦已绝,不绝是南音 </script> 奉书已经忘记该怎样做一个相府小姐了。她茫然坐在属于自己的小床上,一样一样地辨认房间里的器具。文璧派了几个丫头老婆子服侍她。几个人在地上铺了一层旧布,小心翼翼地解开她乱蓬蓬的长头发,从里面簌簌的抖出沙土,以及里面裹着的、挣扎着的几只小虫子。 她被脱了个精光,按进滚热的浴桶里。丫环们用皂角给她洗头发,打了三遍皂,乱草才逐渐变成了绸缎,一点点泛出光泽。她从没感到自己的头发这么沉过。一个老婆子托着她的一头黑发,一边轻轻捋着,一边啧啧称赞。 她又被抱进另一桶干净的水里。丫头们用手巾把她全身上下都搓了个遍。她的胸脯被搓得有点疼,后背也*辣的,感觉水温烫得难以忍受。可是过了一会儿,她便适应了。泡在热水里的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她只觉得骨酥筋软,慢慢便沉沉睡了过去。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皮肤都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水面上漂着一层奇怪的渣滓。 还有一盆香香的水,是给她洗脸的。她的眼睛下面有一些过敏的红斑,也许是被虫子咬的,时常发痒。被那水一洗,感觉凉凉的,一下子就不痒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丫环捧了一个象牙盒子,用手指头尖儿挑出些膏油,轻轻给她点在脸蛋上,打圈儿涂开,润润的,舒服极了。那丫头捧着她的脸,笑道:“真是个标致的小姑娘,可惜晒黑了些儿。等养上几个月,把皮肤养细了,那可就成了瓷人儿了,真真的小姐样子!”又低头看了看她的一双脚,捂着嘴笑道:“可惜了的,不过现在缠上,还来得及。” 奉书垂眼看了看自己的脚,忍不住脸红起来。脚底的老茧已经全给磨去了,摸起来滑滑的,白白净净的脚趾头像珍珠一样,此时正忸怩地在地毯上蹭着。只有一点美中不足,这双脚和她的个子一样长势喜人,这两年来走路太多,又没有合适的鞋子束缚,脚趾不免长得太开了些,脚面也嫌太宽,和记忆中姐姐们瘦小的纤足比起来,简直像青蛙。 更羞人的是,一个老婆子居然让她躺下,张开腿,说要看看她“受没受委屈”。她开始不肯,让那婆子装模作样地吓唬了几句,也只好照做了。她说不清那婆子做了什么,但只过了一小会儿,那婆子便笑眯眯地拉她起来,说完事了。 做完了这些,她才被允许穿上衣服。刚刚搓洗过的肌肤细嫩无比,刚刚碰上白白的棉布,她便叫疼。丫环们笑着让她忍一忍。刚穿上中衣,便来了一个中年妇人,说是裁缝,把她上上下下都量了一量,对她说,过得两天,就能穿上丝绸衣服了。 中衣外面,是一件小巧的鹅黄短襦,外面罩了轻薄的樱桃红半臂,布面上熏了淡淡的香。这些都不用她自己动手,她只要平伸双臂,衣服便一件件套上身来,衣带也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地系。随后她又被围上一条豆绿旋裙,那布料上织着密密的暗纹,滑得让她忍不住想摸。丫环们说,这是文大人派人从成衣铺子里买来的,未免不太合身,请小姐将就下。 奉书却觉得这些衣服好像是为自己量身做的一般。她此前穿的,一直是七拼八凑的成年人衣服,有的衣襟能绕她的肚子一整圈,有的拖在地上,好像唱戏的戏服。自己不还都是穿得有模有样? 第36节 她刚这样夸完口,走了一步,就被裙子绊倒了。几个丫环连忙扶住,捂着嘴,吃吃地笑。 一个丫环跑了出去,捧回来一大卷白布,还有一双翘头绣花绫鞋,笑着说:“这是我前天刚做好,本打算自己穿的,小姐先将就穿罢,我明天再给你做一双新的。” 奉书简直无地自容。那丫头少说也有十四五岁。 她听话地用白布把自己的脚一圈圈缠紧了,套上那双十四五岁女孩的鞋,只觉得不会走路了。紧绷的感觉从脚尖一直传到膝盖,嫩嫩的脚趾头隐隐作痛。两个丫环不失时机地跑上来,一左一右地扶住她。 奉书见那小瓷瓶被放在一旁,赶紧拿起来重新揣在怀里。 接着便是梳头打扮。她坐在梳妆台前,两只手不知道往哪儿放,一会儿摸摸胭脂盒子,一会儿又拿起梳子看了看。那梳子忽然被人抽走了,紧接着头皮一紧,有人在她的头顶上摆弄起来。指尖在头皮上轻轻划过,她闻到了桂花油的香气。 奉书还不到及笄的年纪,因此只是略略挽了一双微微垂挂的平髻,剩下的头发就披散在肩上,额前的刘海也被稍微修剪了一下。她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发里被插上了两朵桃红绢花,系上了带珠子的红绳。脸上被扑了些粉,搽上馨香的胭脂,眉毛也被稍微画了一画。她简直不认识自己了,给她打扮的几个丫环也是一脸惊喜。她忽然想,倘若壁虎见到了自己这副模样,说不定要笑痛肚子。若是蝎子见到了,说不定会撇撇嘴,嫌弃她。 想到蝎子,心里忍不住一痛,连忙把这想法抛开去,只是专注地盯着眼前的胭脂盒子。 耳垂忽然痒痒的,被人捻了一捻。一个丫环不失遗憾地说:“耳洞全长上啦,来,我再给你穿下。” “别,不要!”她连忙跳起来,惹得四周几个人都惊叫了一声。她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穿耳洞,倒也不记得有多痛,只是一腔恐惧之情难以忘怀,好几天才消失。 但抗议也是徒劳的。她被拉到另外一个小凳子上,蒙住眼,还没坐稳,便觉得右耳飞快地痛了一下。刚叫出一声,左耳又是一阵刺痛。她只觉得自己快死了,尖声长叫起来。过了一会儿,却也觉得没那么痛。微微睁开了眼,只见一个丫环托着一双精致的牙白色玉坠儿,笑嘻嘻地道:“好不好看?过两天,就能戴上啦。” 吃了几日的炖肉、菜羹、精米,她的脸蛋很快就又红润了起来,手背上的骨头也不怎么看得见了,束上衣服时,胸前的肋骨也不那么明显了。文璧每天都打发人来探视她,但是他本人则公务繁忙,直到上元前后,才闲下来。 奉书早就盼着再见二叔,可心里面一个小小角落却不自主地想:“公务繁忙,只怕是忙着交接事务,熟悉做蒙古官儿的规矩吧。”二叔和李恒互赠节礼,始终是她心里难以原谅的一个疙瘩。她暗暗冷笑了一下:“我也有一件礼物要送给李元帅呢。” 但当文璧派人叫她去跟他吃饭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便去了。几个丫环追在她后面,给她插发簪、戴耳环、理腰带、掖裙子。她脚上裹得紧紧的,跑不快,也只能任她们为所欲为。 好在她还没忘了拜见二叔的礼数。文璧微微一笑,将她扶了起来,说:“总算不是那天的小乞丐样儿啦。来,今天没外人,你陪二叔痛快吃一顿。” 她早听说了,二叔此前孤身守城,早把他的妻儿,也就是自己的婶娘、堂兄送回了江西老家,那里的战火已经平息,元军基本上不再烧杀抢掠了。 奉书高高兴兴地坐下来,却看到文璧眉眼里的忧虑。她流浪了那么久,心思早就变得敏感起来,问道:“你平日里总是吃饭不痛快吗?” 文璧一愣,忽然叹了口气,夹了一筷子竹笋吃了,说:“岂止是不痛快!天天要跟那些蒙古人攀交情,他们爱吃的,都是些带血丝的烤肉,烤一块,用刀割一块,你皱一皱眉头,他们又不高兴,能怎么办?奉儿,今天这一桌菜多肉少,你可别嫌弃啊。” 她想到自己此前一路上吃生肉的苦处,将心比心,不由得涌起一阵幸灾乐祸的快感,淡淡道:“难怪这几天你那么忙,原来是忙着学鞑子习俗来着。” 文璧手上的筷子僵了一僵,说道:“怎么说话呢?” “好,好,就算我不说,你当别人不会这么想吗?” 文璧眼中闪过一丝愠意,耐心道:“奉儿,你要知足。他们不信任汉人,这几天听说我府上多了个小姐,也随口问过。我只说你是我的闺女,在战乱中失散的,刚刚相认。那天见到你的那些兵士,我又是威逼,又是利诱,好容易才一个个堵上了嘴。你也要忍着些气,别让外人抓到什么把柄。” 他这话超出了奉书的理解能力。她仔细琢磨了半天,才觉得一股冷汗沿着后背流下来,把丝绸的内衣浸得透湿,“你没告诉他们,我是爹爹的女儿?” 文璧叹了口气,道:“我要是告诉了,你还能在这儿吗?我虽然降了,你爹爹可还……唉!” 她再也顾不上讥刺二叔,失声问:“我爹爹在哪儿?他怎么样?” 文璧望着一桌子菜肴出神,半天才道:“活着。”不再说一句话。 她急得快哭出来,摇着文璧的胳膊,轻声道:“二叔,我不乱说话了,你快告诉我,爹爹现在怎么样?” 文璧勉强一笑,道:“你看你,说是要陪我痛快吃顿饭的,一来反倒给我找不痛快。”却没再斥责她,而是起身从书架上拿了一叠纸,扔在几上,示意她看,“读的书还没忘吧?这两首诗,是最近外面在传的,有人给我抄了来。你看看吧!” 奉书凑过去,只见一张纸上写着一首七绝: 江南见说好溪山,兄也难时弟也难。 可惜梅花如心事,南枝向暖北枝寒。 她读了两遍,就明白了。文天祥号文山,文璧号文溪,这第一句的“溪山”,指的无异就是他们俩。作诗的人是讥讽文天祥、文璧两兄弟一个为国尽忠,一个屈膝投降,就像两朵异枝的梅花。古来文人笔墨如刀,这字面里透出的讽喻,却比她口中能骂出来的要恶毒得多。 奉书抬头,看到文璧也盯着这首诗,面色灰败,眼中模模糊糊的。她想象着这首诗流传在街头巷尾,被茶馆里的长衫秀才口沫横飞地念出来,心一下子软了,拉住二叔的手,说:“这些人什么都不懂的,就知道瞎写。” 文璧点点头,又摇摇头,忽然抓起纸来,似乎是想撕掉,但最终没有撕,而是把它抛在一边,冷笑道:“要是让这作诗的上战场拼命,不知道他能坚持几天不投降?” 奉书抿着嘴,不予置评,见下面另一张纸露了出来,上面抄着第二首诗,似乎是一首七律,便一句句地读起来。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她只读了一遍,就觉得心头好像堵住了,宣泄不出来。她感到纸面上呼之欲出的悲凉,包裹着自己的全身,磅礴的沉重感让她简直捧不住那纸。她隐隐起了个想法,又太敢问,手指在纸面上摩挲着,半天才小声道:“是谁写的?” 第32章 人谁无骨肉,恨与海俱深 </script> “是谁写的?” 文璧拉着奉书坐下来,微笑道:“是李恒给我来信,信末附了这一首诗。他的信中说,张弘范擒到你爹爹,要他跪拜,他不跪,最后张弘范只得和他长揖相见。张弘范还劝他投降,却被他骂了回去。只好把他囚在海船里,一同从潮阳驶过来,和李恒在崖山会师。也就是前几天,李恒上船去劝你爹爹写信招降张世杰。你爹爹送出来的,却是这一首诗。张弘范、李恒读了,也就不再劝他了。”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勾勒出一番无法想象的惊涛骇浪。奉书捧起字纸,把父亲的诗读了一遍又一遍,反复念着“人生自古谁无死”,耳中仿佛真的听到他在说这句话,对自己说。她的眼泪落在纸上,把字都浸模糊了。 她突然放下纸,问:“那么爹爹现在在崖山?李恒、张弘范也在那儿?他们去那儿干什么?崖山又在哪儿?” 文璧苦笑道:“没错。不光他们在,张世杰、陆秀夫,还有小官家,还有杨太后,还有……所有的人,都在那里。” 二叔告诉她,崖山是广州南边海里的一个小岛,位于珠江出海口,是一块方圆几十里的弹丸之地,两山相对,地势险要。文天祥的督府军溃败后,大宋在陆地上再无精兵,也无寸土,最后剩下的几十万官、民、兵、船,全都驻扎在那小岛周围,再无退路。 最后的决战势在必行,唯一不确定的,便是时间和结局。 奉书只觉得脊背上一股凉意,“张弘范把爹爹带到那里去,做什么?” 第37节 文璧轻轻将字纸卷了起来,双手放回到书架上,说:“让他劝降。” “他才不会!他不是拒绝了吗?” “那就看着。” 她全身寒毛直竖,说不出是恨还是怕,忽然拉住二叔的袖子,乞求道:“你让他们放了爹爹!让他们别打仗、别杀人了!你不是已经做了蒙古的官,他们会听你的,对不对?李恒还求过你写字呢……” 文璧微微苦笑,“我?他们没把我也派到崖山,我已经谢天谢地了。” 奉书一口口地往嘴里扒着饭,全然不辨滋味,心中一会儿闪过战场上血肉模糊的尸体,一会儿闪过五坡岭熊熊的火光,一会儿又是那一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她脑海里盘旋不定,含着一口饭,忽然抽噎起来,啪的放下筷子,小声说:“二叔,我要……我要去崖山,去找爹爹。” 文璧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她扬了扬头,也不擦泪,道:“要是官家赢了,张弘范也不会放过爹爹,对不对?要是官家输了,爹爹……他定是要舍生取义了,对不对?他在诗里说他害怕,说他孤苦伶仃……我要去陪着他,就算是死,也……” 文璧连忙掩住她的嘴,道:“别瞎说!张弘范也是知晓礼义的读书人,他向我保证过不会杀你爹爹!他也不会……” “他也不会让我爹爹求死,是不是?二叔,你,你……”她想说“你也真会为他说话”,可是终究不敢出口,胸脯一起一伏的,把下半句话咽了下去。 但文璧显然听出来她要说什么,强抑着怒气,说:“有好多事情你不懂!别自以为是!” “是,是,我什么都不懂!张弘范是大好人!他和五虎大王勾结,明知道他们……哼,明知道他们做的尽是伤天害理之事,却连眉头也不皱一皱!李恒也是大好人!他在空坑没捉到爹爹,就把一村子人全杀了,连几个月的小婴儿也没放过!大好人抓了我娘,抓了我哥哥姐姐,害他们死……”她说着说着,眼圈便红了。 文璧喝道:“住口!你还找打是不是!”巴掌举起来,看着她一脸无畏的神情,却没落下去,而是重重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说:“没什么人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你娘和你二姐没死!当年,你二哥受伤太重,没能挺过去,李恒自责了好几日,后来派人把其余人客客气气地解到了大都,你知不知道?” 她吃了一惊,还没决定要不要反驳,又听二叔继续道:“当年你爹爹反攻赣州的时候,咱们老家还在蒙古人手里,有人献计让李恒去庐陵掘咱们的祖坟,坏你爹爹的锐气。他反倒把那人训斥了一番,说打仗就凭真本事!就凭这件事,我文璧领他的情!还有张弘范……” 她心中一跳,顿时忘了自己还要再说什么。坏人难道也会做好事?坏人做的好事,算不算真的好事?随即扁扁嘴,道:“不掘人家的祖坟,算得什么好事?李恒祖坟我也没掘过,难道他能对我感恩戴德不成?” 文璧一把捏住她下巴,低声喝道:“小祖宗!你少说两句!” 她咬住了自己的舌头,疼得说不出话,眼泪呼的一下涌了出来,又是委屈,又是愤怒,却见二叔的眼神中似有一点点惊惶,顿时明白了,等他放了手,便含含混混地低声说:“你怕让人听到?这蒙古的官儿,做得也不太舒服嘛。” 文璧沉默半晌,才生硬地道:“刚才疼不疼?” 疼。她扭过头不答,一半是疼,一半是倔强。 文璧伸手抚着她的脸蛋,抹掉她的泪水,轻声道:“奉儿,有些事情,不光你不明白,我也不明白。” 她默默点点头。她毕竟是书香世家教出的闺女,和长辈这样顶嘴,已经到了她所能叛逆的极限。心中似乎是原谅二叔了,可又有另一个声音告诫自己,二叔方才说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言辞,千万不能往心里去。 倘若父亲在他的位置,又会对自己说些什么?会怎样做? 他们一言不发地吃完了剩下的饭。她把父亲的那首诗要了回去,铺在自己的房间的小几上,不时地向上面瞟一眼,她越看越觉得,这是父亲向自己告别的诗。 她心中起了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念头:“我要去崖山。二叔也许会说这是无稽之谈,会把我驳得哑口无言,可他终究没法日日盯着我。我又不是没出过远门。二叔说过,崖山距这里只有几日的路程。我到了那里,总会有办法见到爹爹。” 在她心里,其实还有另一个自己也不敢深想的念头:“我到了崖山,便想办法混进元军队伍里。只可惜我那身蒙古袍子早就让人扔了,不过也没关系——是了,我就说我有紧要军情禀报,要求面见李恒。见到了,就用那毒`药送他上西天。他再多疑,也绝不会想到,一个小女孩手里会有这么一个要人命的东西……二叔说他对我家有人情,大不了我杀了他之后,朝他磕个头,也不是什么难事。李恒一死,元军必将大乱,水战就打不起来了……我如果还能趁乱把张弘范料理掉……那……那就能把爹爹救出来……” 至于自己做了这些后,能不能全身而退,那就是另一件事了,不必去想,也不敢想。 她觉得自己这几日里,好像已经长大了几岁一样。她不动声色地谋划着,不再和二叔顶嘴,而是乖乖地陪他吃饭、说话、下棋。她说自己要做衣服、买首饰,向二叔讨零花钱。文璧本来也不太清楚这些女孩子家的东西到底能花费多少,又可怜她这两年遭受的苦难,每次都会慷慨答应。她管丫环要了一块磨刀石,说要磨一磨房里的剪刀,实际却磨利了自己的匕首。她还嫌不够,把剪刀也藏了起来,让丫环以为剪刀丢了——实际却是被她打到包裹里了。 文璧见她开始听话了,也就时常和她说一些时局的消息。她知道此时大战还没开始,双方都还在遥相对峙。宋军一方,张世杰把所有的舟楫用铁索连起来,一字排开,严防死守。而元军一方,则有源源不断的援兵陆续到来。无数北人,趁着张世杰排兵布阵,慢慢适应着海上的行船生活。 她想:“张世杰这个法子,不是等着挨打吗?”可随即又想,他的这个战术,自己似乎在哪本书里看过,是《三国志》?说不定真的会有奇效呢。 只是当她听说元军已经占据了崖山的入海口,切断了宋军的淡水供应时,便知道再也不能等了。她跟二叔说要出去逛逛街。她自从除夕夜进了二叔府上,就没出去过。 文璧丝毫没有起疑,反而笑着说:“也好。从小你就是个闲不住的闺女,以后长大了,可就不好抛头露面了。趁现在多出走走也好。” 她抿着嘴,用力点点头,觉得很对不起二叔。 文璧又说:“别带太多丫头,莫要张扬。” 正中下怀。她连忙又点头。 谁知文璧想了一想,补充道:“你的那几个丫头也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不顶事的。我让小黑子跟你们去,万一遇到事,他一个能顶三个。” 有些棘手,但她也不是没办法。小黑子一向听她这个五小姐的话,把她当做一个宠坏了的小孩子。尽管她都十一岁了,但他还总是喜欢让她坐在自己肩膀上转圈。 她把打好的包裹捆在腰里,外面罩了一件大斗篷。反正现在还是正月,穿得臃肿些,也属正常。她戴上小耗子编的一个狗尾巴草手环,是能带来好运气的,轻轻易易便出了府。踱到热闹的街市上,左看看,右停停,故意买了不少又重又不值钱的玩意儿,一样样挂在小黑子身上。 到后来,几个丫环手里也都提满了吃食点心。她承诺等回家之后,这些点心赏她们一半,因此几个丫头也都高高兴兴地看着她一样样地买。直到她看到一家卖烤山雀的,和壁虎烤的那些一模一样。奉书一下子想起了自己那些小伙伴,鼻子一酸,再也无法假装兴致勃勃。 她深深吸了口气,对小黑子说:“我要找地方解手。你在这儿等着我别动。” 小黑子连忙摇头,厚嘴唇朝自己的肩膀努了努,意思是要把她驮回府里去,很快的。 她跺一跺脚,“我等不及了!再说,我还想再逛呢——阿染,你陪我去。” 阿染是她年纪最小的一个丫环,娇娇怯怯的,和她差不多高矮。奉书知道,要是自己一个人都不带,只怕这些人瞬间就全都会疑心。 阿染于是放下自己手里的物件,带着她穿过小巷,来到僻静处。奉书的手忽然有些抖,心想,若是自己真的逃了,这些丫环,还有小黑子,恐怕全都要挨罚吧? 一边想着,一边抽出匕首,顶在阿染脖子上。阿染完全想不到小姐竟会有这般举动,一下子惊呆了。 “不许叫!” 阿染也不过十三岁,此时早没了主意,只是胡乱点头,说:“小姐饶命!” “你乖乖站在这儿,不许出声,数到一百,才许动弹!否则我杀了你!听明白没有?开始数啊!” 她连连催促,阿染才明白了她的用意,战战兢兢地道:“一、二……” “数慢些!” “是,是……一……” 第38节 在阿染的数数声中,奉书飞快地收回匕首,左右看了一看,拔腿便跑。 第33章 老马翻迷路,羝羊竟触藩 </script> 奉书凭着对惠州城一点残存的记忆,朝着城门方向狂奔。她自从重新缠脚以来,每天走不过几十步,每一步更是都慢吞吞的,从没这样撒丫子跑过。跑了片刻,双脚便酸痛起来。但是她这些日子饮食不缺,力气倒是增了不少,咬咬牙,反而跑得更快了。街上的行人见她一个大家闺秀不顾形象地奔跑,不免侧目,但她也管不得了。 远远地看到了城门,她才忽然有些担忧起来。门口守着几排卫兵,都是元军装束,看样子至少有三四十人,对进进出出的百姓一个个地盘查。她从来没有在白天看见过城门的样子,也不知道这里居然会查得如此严格。 她急中生智,拉过一个挑担卖柴的老翁,一边喘着,一边低声说:“老公公,我假装是你的孙女,跟你一起出城去,好不好?”不由分说,抢过他肩膀上的担子,就想挑在自己身上。谁知那担子却比她想象的要沉重得多,她托不住,一下子又掉到地上。 那老翁拾起担子,挑回自己肩上,奇怪地看了看她,好像在打量疯子。 她又是一遭急智,摸出一小把钱,叮叮当当塞进那老翁手里:“就说我是你孙女!” 那老翁钱还是认得的,全身一颤,连忙揣进怀里,点了点头。 奉书低着头,跟在那老翁身后,果然立刻便被兵士盘问上了:“是干什么的?” 那老翁不慌不忙地道:“城外果子狸村,卖柴的。” 那兵士点点头,挥手让他过去了,又瞟到了奉书,眼睛一下子眯成了一条缝。 “敢问是哪家的小姐?出城做什么?” 奉书心里猛地一跳,额头渗出了冷汗。他怎么看出来自己是大家小姐?硬着头皮答道:“是……是那个卖柴老公公的孙女。” 那兵士狐疑地看了看那老翁。那老翁却连连摆手:“没有的事!没有的事!这小姑娘消遣老头子哩。”一边说,一边颤颤巍巍地走了,边走边伸手在怀里叮叮当当地摩挲着。 奉书瞠目结舌,一下子觉得被骗了,突然觉得自己好傻:“早知如此,就不应该先给钱,应该等出去之后再给!” 那兵士看看同伴,不禁哈哈大笑,“小姑娘发梦呢?那老头儿的孙女要是能穿得起你这身衣裳,他也不卖柴啦!老实跟大伯说,你是哪家的闺女?”他的语气居然挺客气的,不知是不是看在她这身衣服的份上。 奉书这才发现自己简直愚蠢透顶。这样一件狐毛领斗篷,配着下面的绣花缎裙、金丝荷包,怎么会是一个卖柴老翁的孙女?这也要怪她此前一年多里,完全没穿过像样的衣裳,早就忘记了“人靠衣装”的千古名训。 不过还没输。她一边估摸着阿染此时到底数到了几,一边鼓起勇气说:“我是文大人府里的亲眷,今天出城来散散心,你们放我过去。” 谁知几个兵士更是疑惑:“出城散心?怎的一个下人也不带?你和文大人怎生称呼?” 她觉得此时阿染肯定已经嚷起来了。大冷天的,她的鼻尖却细细地冒了汗,镇定了片刻,说:“我就是想一个人出去,文大人也是准了的。”一着急,把怀里的铜钱、纸钞、银子全摊了出来,“求求你们了,让我出去吧!” 这是她头一次独自使钱。她的心砰砰跳得厉害,不知这些银子够不够。她看到那些兵士皱起了眉头,神色渐渐凝重起来,心想不妙,估计是不够。 一个小军官闻声赶来,一句话由远及近飘进她耳朵:“先扣下,查查到底是哪家的……怎么会有惠州府的官银……” 奉书这才意识到,寻常老百姓家里怎么会有银子?登时慌了,心一横,低头朝几个兵士一撞,肩膀从人堆中挤出一条小缝,撒腿就跑。身后的兵士轰的一声叫了起来:“站住!”“往哪儿跑?” 她全然不管,仗着自己身子矮小,居然接连绕过了好几个守兵。突然脚下一扯,竟是被长裙绊了一跤。她一骨碌爬起来,提着裙子跑。眼看前面又是一个年轻兵卒,扑过来拦自己,她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一把抽出匕首,吼道:“让开!”那守兵却伸手来架她的胳膊。她用力一挥,感到一阵阻力,那兵“啊”的一声痛叫起来,肩头的衣服一下子染红了。 她听到身后和头顶上乱糟糟地嚷了起来:“杀人啦!”“叫长官!”“截住她!”愈发心慌,匕首一下子掉在地上,也来不及去捡。面颊滚烫,脚底下轻飘飘的,仿佛不受自己控制。 突然咻的一声,竟是一枝箭擦着她的脸颊飞了过去。她只觉得右耳一阵火辣辣的痛,电光火石间,蓦然想起当日在空坑逃命时,那擦着自己身子飞过的箭矢,还有那一派断崖、大江……她尖叫一声,全身一下子没了力气,踉跄着绊倒在地上。几柄腰刀瞬时指到了她的面门,几只手像钳子一样把她拽了起来。 她忍不住哭出声来,知道自己彻底输了。 但是她在一群守兵背后,看到了一个黝黑高大的身影。小黑子一脸焦急,背上还背着一袋她买来的笔墨纸砚,口中“嗬嗬”叫着,一双大黑手分开守兵,大步赶过来。他的一步顶得上常人的三步。他这般面貌,惠州城里独一无二。众兵卒知道他是文璧府里的人,一时间没人拦他。 奉书终于后悔了,呜咽道:“小黑子……快救我……我没想害你们,我只是……呜呜……你快让他们放了我……别杀我……” 那守城的长官朝小黑子略略一揖,问:“这姑娘,果然是文大人府上的?” 小黑子点点头,瞪了那些守兵一眼,他们便收了刀,放了她的胳膊。 这时候,她的几个丫环才哭哭啼啼地赶了过来。她们叫着“小姐,小姐!”一时却赶不到她身边。城门口早就堵了一群百姓,吵吵嚷嚷的看热闹。 奉书见守兵都已经退下,忽然心中起了个滑溜念头,一把推开小黑子,转身又要跑。可是小黑子的长胳膊一伸,便又把她捞了回来。小黑子神情有些焦躁,一把拉住她,便往回走。他的手好像铁铸的一样,任凭她怎么甩,都甩不掉。她想咬他,可是他太高了,够不着。 * 她一进府门就跪下了。文璧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看着她。 身上的东西被一样样翻了出来:城门口丢下的匕首、磨得雪亮的剪刀、几件金银钗环、狗尾巴草编的一大堆首饰、写着父亲诗句的纸、还有…… “别动!别动那个瓶子!”她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双手紧紧抱住瓷瓶,把它压在身子底下。 文璧怒不可遏,见她还敢造次,狠狠踢了她一脚。他是从公堂上匆匆赶来的,脚上穿着皮制的官靴。她被踢得滚了一两丈远,肋下痛彻心扉。两只手仍是紧紧握着,死活不松。 几个丫环匆忙跪了下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谢罪,给她求情。 文璧并不知道那瓷瓶里的乾坤,但那匕首和剪刀已足够让他大发雷霆了。 “说!为什么要出城?为什么要逃?为什么要伤人?” 奉书的意识都是模糊的,只听到了二叔的最后一句话,隐隐约约地想:“还好,那人没死……” “你知不知道你今天惹了多大的事!” 她挣扎着爬起来,蜷成跪下的姿势,像蚊子一样细声说:“对不起……” “对不起?这话应该我说才对吧!你偷偷准备了多久?你到底要干什么?你说,二叔到底哪里对不住你了?” 她说不上来。二叔哪里也没有对不住自己。她觉得自己后悔了,但悔的并不是逃出去的心思,而是那个幼稚得可笑的出逃计划。因此她抿住嘴,把手中的瓷瓶塞到怀里深处,不说话。 文璧怒道:“在外面野了那么久,一点规矩都不懂了,是不是?你在家时,你爹是怎么教训你的?” 奉书忽然有了一丝凛然的感觉。成王败寇,敢作敢当,自己没做好的事,自己承担后果便是。于是她微微抬起头,说:“他会打我……”咬了咬嘴唇,又补充道:“可是,可是也没打过太多次……” “打。” 第39节 周围的下人都吃了一惊,有几个嗫嚅着不敢说话。 “我说了,打!” 于是奉书让几个丫头婆子按住,狠狠吃了一顿笋炒肉。竹板上的筋络嵌进娇嫩的皮肉里,发出闷闷的响声。她开始还以为自己能坚持到最后,可是只过了一小会儿,眼泪就簌簌而下,钝痛变成了*,*又重新变回了钝痛,直痛到脊梁骨里。 若是小时候,她是会向父亲撒娇讨饶的,可是现在,大约说什么也是没用的。况且,她已经忘了怎么撒娇了。 况且,小时候,她挨打过后,睁开眼,看到的是一个温馨的家,是母亲心疼的眼神,间或还有喂进嘴里的一颗蜜枣。可是现在,她睁开眼,看到的只是一片冰冷的地板,和一双黑漆漆的官靴。 她想到小时候,便嚎啕大哭起来,怎么也停不住。她看到二叔微微闭了眼,转过脸去,可是没说一句话。 小黑子忽然跑过来,扑通跪下,指指她,一双醋钵大的拳头狠狠击着自己的脑袋。他是说:这事我也有责任,要打便打我吧。 文璧连忙制止了他,扶他起来,又看了一眼哭得不成样子的奉书,狠下心来,说:“不怪你。野丫头欠教训。” 小黑子摇摇头,伸手挡在奉书身上。打她的婆子一个不留神,竹板便抽在了小黑子的手背上,眼看着便肿了起来。小黑子的皮肤是漆黑的,肿起来还是漆黑的,看不太出来。但小黑子已经痛得龇牙咧嘴。 文璧重重叹了口气,挥一挥手,让那婆子停下。奉书感到有节律的疼痛骤然消失,全身所受的伤痛却似突然反噬出来,一股血流从大腿直冲上后脑,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晕过去的一刹那,她听到几个丫头的惊叫。 第34章 匆匆十年梦,故国黯销魂 </script> 奉书发了烧,只能趴在床上,额头抵着一个盛满凉水的羊皮袋。一天三次的上药,每次都让她鬼哭狼嚎。她感到有人走马灯似的来到身边,有时是大夫,来给她诊脉,有时是丫环,来喂她喝水,有时则是文璧。当她感到来人是二叔时,便把手藏在身子底下,不让他握。文璧问她难受不难受,她不答。 文璧开口和她说话时,她却不能不听。 “你怎么不早说,你在外面受了那么多伤,还断过腿?要不是大夫告诉我……还好这次没伤着骨头!” 她的思绪一下子被带到了初见蝎子、壁虎的那一天。蝎子晶晶亮亮的眼神,壁虎的酒窝……他俩七手八脚地给她套衣服…… “二叔也是太急了些,没想到你身子还没将养好……你……还难不难受,嗯?” 她心中的委屈累积到了极点,终于再也不能装没听见,呜咽了一声。 “也怪你堂兄筋骨太皮实,我以前教训儿子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 她想哭,却莫名其妙地觉得好笑,喉咙里发出一声不像哭、不像笑的声音。 “好了,慢慢跟我说,为什么要跑?” 她侧耳听听,知道屋子里没别人,便吐出嘴里咬着的被子,一字一字地说:“我要去崖山,杀掉李恒、张弘范,把爹爹救出来。”就这么大言炎炎一次吧,反正二叔也不会信。 果然,听到了文璧的笑声,“就凭一柄匕首,一把剪刀,几把钱?你当自己是聂隐娘?” “聂……聂隐娘是谁?” 文璧的声音却忽然严肃下来,“以后再给你讲故事。奉书,你先向二叔保证,以后绝不能再有这种事。” 她不想保证,也不敢拒绝,于是不说话。 “你知不知道那天你捅了多大的马蜂窝?惠州城里所有的蒙古长官都知道我府里跑出去个小姐,还伤人!那些守卫不是我的,是蒙古人的!民间百姓都不许私藏刀具,我这里,他们管得松些,可是也不代表能够为所欲为!已经有好几个人问,我府上是不是人人一柄匕首!你昏迷的这几天,我到处奔走、疏通、解释、道歉,几天里没睡过一个好觉!”他语气微微激动起来,又忽然停住话头,叹了口气,“你是小孩子,这些也不懂,但是你得记住这个教训,做事之前,想想别人。” 奉书的手脚凉了起来。她确实从来没想过这些。 文璧又说:“还好,你的身份没有捅出来。只要你在我府上,你也别害怕他们会找你来问罪。只是……你知不知道,那天如果你硬闯城门,他们把你射死,也是理所当然的?射你的那个兵说,他本来是瞄着你的后脖颈的,只是他家里也有个和你一样大的女孩,一时间心软,这才偏了一偏……” 她低低叫了一声,打了个寒颤,手心都湿透了。 “我不是要吓唬你。你是我亲侄女,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你……你让我怎么对得起我大哥?他已经妻离子散,活着的孩子全无下落……只有你一个,是我能护在手里的……” 她听到二叔的语音前所未有的干涩,带着五分颓然。文璧又去握她的手,她便没躲,任他把自己的小手放在掌心摩挲。 “奉儿,惠州城已经不是以前的惠州城了。二叔虽然名义上是惠州路总管兼府尹,可是……人在屋檐下……唉,打你一顿,也是为你好,以后长个记性,脑袋里不许再想些乱七八糟的!” 她感到二叔的手抚着她的后背和脖颈,捋顺她的头发,心里面一点点化了,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二叔,对不起……” 文璧又说:“你好好养几日,以后……”他顿了顿,似乎是说给她听,又似乎是说给他自己听,“你也快是大姑娘了,以后就别出去走啦,多在家里读读书,学学针线女红,陪陪二叔……等稳定下来,要是你爹爹……没指望了,二叔就把你当女儿养,反正也都是一家人,不用改宗换姓……再给你找户好人家,让你终身有托,我才放心……唉,兄弟一场,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她听到二叔在描绘那么多遥远的事情,只觉得不像是在说自己,半晌才明白过来,鼓起勇气说:“二叔,你……你嫌弃我了?我……我不要去别的好人家,我就要在这儿,我,我要爹爹活着……” 文璧却笑了:“真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她真的是不懂,为什么二叔对自己那么关怀备至,从此却不准自己再出门了。等她伤好,她的房间便被搬到府衙深处的一个小花园里,进进出出的全是丫环老婆子,不知是文璧从哪里拨来的。文璧只允许她出过一次院子,是到他的书房去挑一些简单的书,带回去自己读,每隔几天,他便会过来查问,回答她不懂的问题。 他还遣了几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姑娘,陪她读书说话。奉书想拉她们做弹弓、捉虫子、偷偷爬树,她们却全都不感兴趣,闲时只是叽叽喳喳地聊一些衣服首饰之类的乏味事情,要么就是撺掇她逗弄那只笼子里的金丝雀儿--那是文璧花大价钱觅来的稀奇品种,小巧可爱,专门送来给她解闷的。 可奉书却不觉得这雀儿有什么好玩,在和它接连几日大眼瞪小眼之后,她终于叛逆心起,不顾丫环们的劝阻,打开笼子门,想把雀儿放走。可那金丝雀似乎也和她作对,任凭她怎么摇晃,它总是紧紧用脚爪抓着栏杆,叽叽喳喳地叫着,就是不飞,气得她“砰”的一声把笼门关上了。 就连小黑子,她也见得少了。只有她刚搬进来时,他曾来帮忙搬运东西,因为那些沉重的衣箱不是几个丫头婆子能搬动的。她向小黑子道歉,问二叔有没有罚他。小黑子却笑笑,指指她的右耳朵,做出害怕的神情,又指指院子门,用手虚画了一条线,作势守在外面,意思似乎是:“小姐乖乖地呆在这里,我保护你平安。” 奉书哭笑不得,只想狠狠踢他一脚。 两个妇人被派过来,教她针织女红。她不敢不学,因为文璧说了,要是她学得不好,是会影响她终身的。虽然她不太懂,心不灵、手不巧的女孩子,将来究竟会受到怎样的惩罚。三天后,她交上了自己的第一份绣样,扭扭曲曲的像一只死蜈蚣,可是二叔也没罚她啊。 她的匕首、剪刀早就被收走了,小耗子送的那一大堆东西,在她的坚持下倒是没扔,只是放进了一个大箱子里,和其它杂物一起塞进床底下。还好,最重要的那件东西,一直让她贴身藏着,哪个丫环敢碰,她就用绣花针扎她。 她的脚则再也没见过天日。前一阵子的缠脚都是她自己动手,还有一些敷衍的意味,现在却是要动真格了。两个老婆子捧着她的脚,左看右看,口中啧啧做声,说:“再不赶紧,可就晚了!现在天凉,正好动手。”一人把她的双脚往膝盖上一架,伸出老筋遍布、鸡爪子一般的手,扯过白布,把她鲜嫩嫩的脚趾头一点点卷进去,直到露在外面的皮肤充血发红,又慢慢地变白,最后消失在布帛下面。 刚裹第一下,奉书便喊痛,想把两个老婆子踢走。可是她们却似早就料到她的反应一般,一个狠狠按住她的双腿,一个压住她肩膀,力气大得不像五六十岁的老妪。其中一个是知道她的逃跑事迹的,瘪着嘴,一边用力,一边阴测测地笑道:“不缠出个玲珑小脚,只怕小姐明天又不知跑到哪儿去了,嘿嘿!” 奉书觉得不公平。她看到街上的三姑六婆、姑娘丫头,有不少都是甩着大脚走路的,凭什么偏偏自己要缠?不仅白天走路时变成了鸭子,就连晚上睡觉,脚掌也缠得紧紧的,火辣辣的难受,捂出的汗不得散发,隔着鞋子似乎都能闻到,撒了香粉,也不管用。 等文璧来了,她向他诉苦,拉扯着脚上的白布,说:“里面肯定已经烂掉了,不信你解开看!” 文璧却连忙制止,笑道:“不用看啦,没事的,体面人家的闺女都是这样过来的。谁让你耽误了几年呢?现在不苦一苦,以后可要后悔。” “我……”她突然想到一件事,“我爹爹说过的,我可以不缠!” 文璧却像听到笑话一样,摸了摸她的头,“你思念爹爹,想入魔了吧?” 第40节 “我没有!他就是说过!当时他在军营里……”她一口气说着,却发现二叔并没在听。他似乎忘了自己在说什么,目光投向被她裱在墙上的那首《过零丁洋》,怔怔地看,忽而又转头向窗外,盯着几只燕子在对面的屋檐上筑巢。 她拉了拉他的袖子,“二叔?” 文璧似乎是下了好大决心,一字一字地问道:“你想不想见你爹爹?” 奉书张大了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文璧又问了一遍,才心底一下子开出一朵花儿来,也忘了脚底的疼痛,跳起来一把抱住他,脸埋在他的胸口,尖声欢叫起来:“想,想!他在哪儿?” 文璧的身子却是僵的。他摸了摸她的头发,说:“还在崖山。” 她心里面热情的火焰被浇灭了些。她已经二十几天没听到“崖山”这个名字了。她猛然忆起来之前听到的一切,两山相对,严防死守,没有退路,没有退路…… 她颤声问:“仗打过了?结果……怎么样?” 静了好久好久,她才听见两个字。 “输了。” 她不用看他的神情,单单听他的语气,就知道输的是哪一边。脸上的笑容还没完全消失,眼泪就一串串掉了下来,心中顿时一片空白,什么念头也没有了。她慢慢放开二叔,呆呆地走了几步,却全然不知该走到哪里去。 文璧诉她,此刻崖山周围的海面上,依然漂浮着无数残桅断木,以及十几万具尸体,有男人,也有女人,有些是战死的,有些是凿船自沉、投海殉国的。其中有一具孩童尸首,身穿黄衣,佩着玉玺。据被俘的宋兵说,他是被陆秀夫抱着跳进海里的。 祥兴二年二月初六日,宋祚终。 第35章 孤云故国迷,举杯三酹地 </script> 过了不知多久,奉书才渐渐从幻境里脱了出来,哑着声音问:“那,爹爹呢?” 文璧定了定神,说:“张弘范把你爹爹请到他的帅船上,让他亲眼目睹那场战斗。你爹爹有些……有些不好,几次想冲出去投海,幸好都被救了回来。他又想撞壁,幸好张弘范防得严,也没成功,现在只是日日恸哭。张弘范见你爹爹这样,心里十分过意不去,有意让我去劝劝他。不过你爹爹现在是战犯之身,他也不能擅做主张,只是露出这个口风。到底能不能成行,还要等……等皇帝的意思。” 她一下子火了,“什么过意不去!分明是不安好心!故意羞辱他!”她不敢叫得太大声,狠狠抓住手边的绣花绷子,不知不觉就把刚绣了一半的牡丹花抓了个稀烂。 “唉,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不管怎样,张弘范十分看重你爹爹,一直对他以客礼相待,几次上奏皇帝,请求留你爹爹性命。他这次立了大功,皇帝多半会准他的奏。二叔已经写信去谢他了,今日说与你知道,你别多想。” 奉书漠然点点头。她是见过张弘范的。隔着布满汗臭味的床帏,她曾经看到过那个儒生打扮的将领,病恹恹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棱棱的瘦骨几乎撑不住长衫。但从他口里说出的话,却是那样的冷酷无情。他说,不把督府军消灭殆尽,他便不回去面圣。他还说,要给文天祥一个惊喜,把大名鼎鼎的文丞相请过来见上一面。 而现在,他把父亲囚在海船之上,“以客礼相待”?奉书猜不出这个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至少,父亲似乎暂时没有性命之忧,这让她多多少少放了些心。她心中忽然又闪过一个念头,冷笑道:“他只是不愿意背负杀害忠良的骂名罢了,当别人看不出来吗?” 文璧摇摇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和她拉些无关痛痒的家常。奉书随口敷衍着,脑海中一幕幕的,尽是那场自己没有目睹的惨烈海战。那个小官家,听说比自己的年龄还小些。他怕不怕?他哭了没有?最后的一刻,他在想什么?为什么张弘范对父亲客客气气的,却要逼死那个他见都没见过的孩子? 文璧似乎正在评论她最近写的字,她却突然打断,没头没脑地道:“是不是要举国服丧?” 话一出口,她便明白这个问题有多傻。文璧猛地停住话头,奇怪地看着她。 她忽然害怕起来,掩住嘴,小声道:“我,我说错了。” 文璧却没有呵斥她,连一个责备的眼神也没有,在她房间里枯坐了好久好久,才魂不守舍地迈步走了。走的时候,他绊在门槛上,踉跄了好几步,袖中的手帕掉出来了,也忘了捡。 * 不觉天气暖了,窗外的青草盛了,草间的虫蚁都开始活动了,而奉书窝在房里,已经快要闷出病了。 她软磨硬泡,半个月里天天用心读书临字,才换得二叔答应让她出门踏青。那天是清明节,是寒食的最后一天。城里不少人家都要到郊外祭扫坟墓,顺便男女老少一齐出游,因为广东的夏天来得早,宜人的春光已经时日无多。 奉书和二叔的幕僚家里的几个女眷一起,坐上轿子,身边跟了几个丫环小厮,一齐出了城去。刚刚出了府衙门口,她便觉得空气里都是自由自在的甜味。她悄悄掀开窗帘看,只见街上人来人往,家家门首插了柳枝,街巷上到处都在叫卖稠饧、麦糕、乳饼之类的冷食。 和周围大多数城镇不同,惠州并没有经受多少战火。坊间巷陌依然人烟稠密,除了多出几个元军巡逻长官,和原来也没什么区别。况且,这些元军也多半都长着一张汉人面孔。她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微笑,仿佛又找回了记忆中的那个避风港湾。 她们径直来到城外的龙川江畔。几个小厮在草地上围了一圈帷幕,好让几个少女少妇坐在里面,打开带来的食盒,斯斯文文地野餐起来。四周野草山花,青青可爱。莺莺燕燕,轻声细语,别有一番旖旎情怀。 宋人风俗,清明时多要“野祭”,指的是不设香火,不在坟前,而在山明水秀的野外遥相祭奠新逝的亲人,只需在树上挂一串纸钱即可。奉书大快朵颐之余,看到周遭尽是野祭的百姓,蓦然想起自己的亲人来,拉上阿染、小黑子,走到江边一个小土坡上,望着缓缓流动的江水出神。 一个小贩见她衣着鲜亮,早笑眯眯地凑了过来,揭开身上挑的担子盖儿,笑道:“小姐要买冥帛纸钱,小人这里应有尽有。” 她点点头,让小黑子买了一篮子纸钱,估摸着大致的方向,一串串挂到柳树上去。 大姐和小妹在惠州北边不远的河源。大姐要是活到现在,大约已经嫁人,给她生出小外甥了。 三姐和四姐在空坑,无人收葬。 黄氏庶母和二哥,不知道…… 她已经离开他们太久了。回忆起来时,也能忍住不哭了,有时候甚至能感到丝丝甜蜜。 忽然听到有人笑问:“你是惠州文大人的亲眷?” 奉书吓了一跳,“你,你怎么知道?”只见身旁立了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一身儒服,然而面孔陌生,她并不认识。 她又脱口道:“你是谁?”话一出口,才想到这样说话太不礼貌。按奉书的身份,本应该福上一福,说:“奴家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那青年呵呵一笑,指着小黑子道:“早听说文大人手下有这么个异人啦。”小黑子咧开嘴,嘿嘿笑了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这一句解释便够了。小黑子这张脸便是二叔的招牌。奉书点了点头,说:“文大人正是奴家父。”这是二叔反复叮嘱过她的。别人问起时,便这样答。 那青年道:“在下李世安,见过文小姐。”将她打量了一眼,又说:“文小姐在祭奠吗?没想到宋珍公也有那么多家人死于战火,真是让人叹息啊。” 奉书心虚了一刻,但见李世安并无他意,随即暗笑自己杯弓蛇影:“我真正是谁的女儿,眼下怎么会有人知道?”便点了点头,想了想,道:“还有些远房亲戚,也顺便祭了。” 太`祖母在江西老家。她努力回忆着太`祖母的音容笑貌,又挂上去一串纸钱。 李世安点点头,神色肃穆,冲着那几串纸钱认认真真地作了个揖。这让她一下子对他有了好感,朝他笑了一笑,问:“你不是惠州人?” 李世安道:“小姐还听不出来我的口音吗?要是惠州百姓都像我这般说话,一个个舌头早就打结了。” 奉书扑哧一笑,从篮子里又抓了几串纸钱,心中浮现出祖母的笑容。祖母和她分别时,就已经是个疾病缠身的衰朽老人,她不指望祖母能活到现在。但既然还没有祖母的消息,不妨认为她还活得好好的。 还有和祖母一道离去的大哥。他又在哪儿?他说过,将来要带兵打仗,做将军的。 第41节 而母亲和二姐,多半也已经凶多吉少了吧。不过,自己毕竟还没听到她们的死讯…… 想到这几个生死未卜的亲人,她的眼圈反倒湿了。 这一串纸钱便给了蝎子。她在海丰附近的蛇母村外。她也许不像别人那么需要钱,她会从战场上的死人身上扒银子。不过,那个世界里大概没有战争,那里的人,大约也不会再死一次。所以这串钱还是给了她的好。 篮子里还剩下几串纸钱。那小贩给多了。奉书想了想,也没什么自己需要祭拜的亲人了。她转头问李世安:“这些给你,要不要也祭一祭亲人?今天是清明,他们一定能收到的。” 李世安却摇头笑道:“世安父母俱在,兄弟齐全,没什么可祭的。” 奉书看着他的笑容,一时间有些嫉妒,又有些怅然若失。她呆呆看着远处一群群野祭的百姓,看着青翠的树梢上一丛丛飘荡的白练,闻着空气里清新的泥土气息,不由得痴了。大路旁边的几排树木上都挂满了,有人便走到树林里去挂,在泥地里留下一串串脚印。还有人来到江边,将一串串纸钱抛进水里。 李世安也看见了,开口问道:“世安孤陋寡闻,文小姐,这些人撒钱入水,又有什么讲究?” 奉书也好奇起来:“不知道啊,咱们过去看看,找个人问问。” 到了江边,她才发现,往江里撒纸钱的人,远比往树上挂钱的要多。有布衣百姓,有读书人,有长裙飘曳的妇女,甚至还有几个二叔府里的官吏。他们默默地扔下一串又一串的纸钱,神色出奇的肃穆和凝重。其时细雨霏霏,江面上飘着的无数纸钱被雨水打湿,变化着形状,最后和水流融为一体,缓缓顺流而下。 七八个卖纸钱的小贩挑着担子、推着车子,穿梭其中,满脸都是兴奋的神气。 李世安笑道:“南方的百姓也真是重情,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清明节呢。” 岂止是重情。她看到一个秀才模样的人,眼睛直直望着江水,目送着他的祭品越漂越远,居然流泪了。 还有些人,居然跪在岸边,朝江水磕头。只不过他们似乎害怕被人看到,磕了头,便赶紧站了起来,拍掉身上的泥。 奉书隐约似乎有些明白了,又似乎不太明白。二叔对她说过,龙川江最终是流入大海的。出海口外,便是零丁洋。和零丁洋一水相通的,便是崖山。崖山左近的黑沉沉的海面上,无数亡魂尚未走远。 她心中一动,招呼小黑子和阿染:“剩下的纸钱拿过来,我们也在这里撒掉。” 扔下第一串钱的时候,她的手都是颤的,好像在做什么坏事一样。可是马上却又释然了。江边的百姓越聚越多,全都默默无言,全在这样做。她扔下第二串纸钱,心中隐隐升起了傲气。绣花鞋陷在泥里,早就全脏了。蹲得太久,脚板已经开始隐隐作痛。可是她丝毫不以为意,把整个篮子一倾,看着一叠叠纸钱像蝴蝶一样飞进水里。 李世安显然还没明白这些人心里真正的念头,疑惑着,又问了一遍:“文小姐,惠州人年年都这样?这是什么民俗不是?” 她还没想好怎样回答,便听到身后飘来一声冷笑:“当然是惠州的民俗。清明祭祖,原来是这么个祭法,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文璧当的好府尹哪。” 第36章 魏睢变张禄,越蠡改陶朱 </script> 李世安听到那声音,立刻刷的站了起来。奉书却一阵头晕目眩,背上像让针扎了一样,紧绷着腿,蹲在那里,不敢回头。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来? 那声音又道:“世安,叫你先行,可不是让你来游山玩水!你先进城问问文璧,问他知不知道自己城里的百姓都在干什么。另外传我的令,所有人一刻钟之内全部离开江边,否则……杖杀。” 静了片刻,李世安道:“是,父亲。”顿了顿,又道:“文小姐,先告辞了。”然后匆匆而去。 奉书终于撑不住了,被束缚的双脚已经麻得失去知觉,身子一晃,整个摔在泥里,好好一身新衣一下子不能看了。 阿染叫道:“小姐!”急忙把她沾了泥的头发拢好,扶她慢慢站了起来,自己则转身深深地福了一福。 对面的人似乎笑了一笑:“这便是文璧的闺女?生得挺秀气嘛。你在这儿做什么?告诉我。” 那声音并不大,可是却震得奉书心中狂跳,两年之前,她和三姐躲在空坑村的民房中,就曾听到他大声训斥,下令将全村老少一齐屠戮。那时他说的是蒙古话,可他那语气和音调,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然而李恒的面孔,她却从来没见过。她不敢抬头,像大家闺秀一样双眼盯着地面,看到的是一双沾着泥的马靴,靴头尖尖的,用羊皮线紧紧缝着。他身后还有几个军士,一支支枪杆点着地面,一个个马蹄微微陷在稀泥里。 阿染不住小声催促她行礼回话,她却浑然不觉。心头闪过的,是串在木桩上的尸体,是空气中鲜血和熟肉的味道,是三姐肚子上的箭,还有蝎子那条她不敢看的腿……她全身被恐惧攫取着,不敢动弹。 李恒呵呵一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快回去收拾收拾罢!免得待会儿吓到你。” 奉书失魂落魄地被扶进轿子。她看到江边大路上不知何时来了一大队车仗,无数竖立的枪头被小雨洗得锃亮。身子一晃,轿子离开了。她听到有人在外面吆喝,驱散人群。似乎有个卖纸钱的小贩摔倒了,咕咚一声,板车翻在路边。随即又是几声女人的尖叫。 等她回到二叔府里,把全身的泥洗干净,又换了身衣服,便听说李恒已经来到了二叔府上。随他而来的,还有好大一群人。奉书虽然身处内院,还是能听到一阵阵的嘈杂,似乎有人在抱怨府衙里地方太小,让他们无处休息,只能站着。还有啪啪的鞭子声,似乎一些人在抽打另一些人。 阿染告诉她,李恒和文璧说了些正事,忽然又让他把“女儿”叫出来见见,反正她年纪还小,蒙古人又没那么多规矩礼数。文璧婉拒了两次,李恒却笑着一定要见。阿染让她快梳妆准备,换上见客人的衣裙。 奉书无计可施,只得任几个丫环把自己打扮一通,带到了二叔的会客厅。两个仆人刚刚掀开门帘,她却一下子站住了。揉揉眼睛,远远的看到二叔跪伏在地,一身宽大的官服铺在地上。他背对着自己,看不清神情。 她的心马上飞快地跳了起来。李恒是不是来找二叔麻烦的? 可是随即便听到二叔说话了:“臣文璧……谢圣上隆恩。”那声音透着一丝喜悦的颤抖。 奉书紧紧咬住嘴唇,眼泪盈眶,突然对那个跪在地上的男人充满了鄙夷。父亲绝不会这样,绝不会这样…… 文璧身前站着几个人。李世安侍立在旁边,目光移向门口,笑容满面地看她,神色有些得意。她赶紧把头深深低下去,随即便看到那双马靴,靴面上的泥已经擦掉了,光光的,似乎还上了些油。李恒旁边还有几双脚,有些是穿靴子的武官,有些被长衫下摆遮着,似乎是文人。 李恒让文璧起身,说了几句勉励的话,又说:“这次圣上开恩,赦了天祥,又升你为大中大夫、临江路总管,可谓是一家荣宠了,哈哈!文大人,听说你的家眷还都在江西?这下可要衣锦还乡啦。” 奉书狠狠咬着牙齿:“你敢直呼我爹爹的名字!” 文璧又谦辞了几句什么,她一句也没听清,也不想听。她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蒙古皇帝不会杀掉父亲,而二叔好像是升官了。一切似乎都在苦尽甘来,可是她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等到官样话说完,大家重新就坐,屋内的人才注意到奉书的到来。阿染使劲推她,让她上前。她只好蹭着步子,来到那双马靴面前。 她僵立了好久好久,直到感觉到二叔焦急的眼神打在自己身上,才一横心,按女孩子拜见长辈的礼节,敛衽屈膝,心中满是对自己的鄙夷。 她看到一只粗糙的、满是伤疤的手,大拇指上戴了个射箭用的鹿角圆扳指,把她扶了起来。 “怎么老低着头?你们汉人就是那么多拘束。抬头,让我看看。” 声音和他的手一样粗糙而有力。 她感到阿染又轻轻推了自己一下,只得慢慢仰起头来。心中好像火烧般难受。为什么要一句句地听他的话?为什么二叔也要听他的话?心口不受控制地突突跳动,怀里藏的一样东西好像要撞出衣襟一样。 有那么一瞬间,她似乎听到蝎子在叫她,让她用那个唯一的武器,神不知鬼不觉地结果面前之人的性命。但当她感到扶她的那只手上的力量时,便知道一切都是痴人说梦。 李恒一身蒙古军官打扮,穿着朴素,头上戴的一顶旧毡帽,并不比她从战场上捡来的那些体面多少。毡帽下面的发辫里穿着几个小小铜环,便是他全身上下仅有的饰品。他的眉毛浓得几乎连在一起,眉毛下面是一双淡得近乎茶色的眼睛。他额角和眼周的皱纹表明他的年纪和父亲相仿,但那茶色眼睛里生气勃勃的光辉,却似乎让他平白年轻了十岁。也许是因为刚刚打赢了最后一战,他整个人显得意气风发,不知怎的,让奉书想起了几年前父亲募兵勤王时的风姿。尽管李恒的相貌和父亲一点也不一样。 看来她每晚的睡前诅咒并没有发挥任何效力。 第42节 他那双眼睛尤为锐利,像狼,像狗,像鹰。奉书想到他对付刘逄时的诡诈,她害怕这双眼睛能直接看到自己心里去。她勉强隐藏住心中的怕和恨,竭力换上温顺乖巧的眼神。尽管她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管一丁点儿用。 她最后还是不敢看他,将目光移开了。但她一看到李恒身后的那个人,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死死忍住尖叫,踉跄着站立不稳,一下子天旋地转。 李恒及时扶住了她,问:“怎么了?” 她赶紧低下头。就那么一瞥的工夫,她便看清楚了。那个轻袍缓带、腰佩宝剑的李恒下属,不是别人,正是谈笙! 原来他没死,原来他没死,他杀了她的四姐,还想杀她,可是他自己却投到了李恒麾下……她从来没有把他放在自己的诅咒名单里,而现在,恨意一下子裹满了她的身躯。一时间,她对李恒的憎恨都显得微不足道了,满脑子都是疯狂的念头,想扑过去扼住谈笙的喉咙。 文璧连忙把她拉到自己怀里,为她解围:“小孩子没见过那么多人,怕生。” 谈笙这才注意到她,轻轻“咦”了一声。 奉书心里飞快地盘算。谈笙应该没有认出自己,两年的磨难和成长足以让一个小女孩相貌大变,况且当年,他也不过是和自己相处了几个月时光……再者,她和谈笙最后在一起的时刻,是在慌不择路地逃跑,衣衫被撕扯得稀烂,还滚上了满身尘土,脸上也抹着灶灰,那是杜浒给她抹上去的……而现在,她的头发挽得一丝不苟,鬓间插着绢花,耳中挂着玉坠,脸上薄施脂粉,浑身香喷喷的,一身嫩绿的衣裙。 而谈笙,他还是那么温文尔雅,脸上挂着和蔼的微笑,和两年前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腰间多了一枚虎牌。 他笑了笑,说:“这姑娘果然是文大人的千金?小生瞧着,可有点像一个逝去的故人哪。” 第37章 魏睢...(续) </script> 奉书心里一跳,随即恨得牙痒痒:“鬼才是你的故人!”心中早就把他斩首了十七八遍。她却不敢把头低得再深了,只怕让人看了起疑。不能给二叔惹麻烦。 文璧泰然自若地笑道:“说起来可惭愧得紧了。下官年轻时,在庐陵乡里欠下不少风月债,伤了几多美人儿的芳心。这闺女前一阵子找到我,张口就叫爹,说她娘死前让她来投奔我。孩子娘我自然是不记得了,可她偏偏又带着当年的信物,这可不由我不信了。下官家里虽然有两个不成器的小子,可偏偏生不出贴心的丫头,你们说,这不是老天赐的福分吗?哈哈哈!她现在可是我的掌上明珠,列位都是南征北战的宿将,满身的杀气,可不许吓着她,不然下官第一个跟他过不去。” 这个故事,二叔早就和她商量好了。开始奉书不愿意,因为她不愿做没娘的孩子。但是二叔说,他越是自污,旁人越是不便多问。她不懂为什么这是“自污”,但也只好同意了。 果然,在场的几个人还没听文璧说完,就都拈须微笑,一副了然的神情,调侃了文璧两句,谁也没追问细节。 谈笙也附和着笑了笑,再没说什么。这么一来,奉书和自己成了堂姐妹,样貌相似些,大概也属寻常。 李恒道:“原来是千里寻父,可敬可敬!”看了看奉书,话锋一转,又微微笑道:“听说你那天大闹了惠州城门,非要出城,那是要干什么呀?” 她心中说:“要去杀你。”口中说:“不知道。” 文璧早有准备,抚着她的头,说:“那是她路上冲撞了妖邪,鬼上身啦,请了显宁寺的开宝上人做了三日法,就好了。” 文璧说,蒙古人大多笃信神佛,这番说辞,应该比任何精心拼凑的解释都要管用。奉书心里有些羞愧。这事居然连李恒也知道了。自己那日的“壮举”,任谁看了,都会觉得是失心疯吧。 李恒哈哈一笑,走到她跟前,褪下自己手上的鹿角扳指,按到她手心里。那扳指还是温热的,已经被多年的汗水浸得发黑。 “李恒一介武人,没什么精致的玩意,这个就算给文小姐的见面礼吧,给你拿着玩儿。”他弯下腰,又附在她耳边道:“这东西取过无数人的性命,什么妖魔鬼怪也镇住了。” 他身上隐约有皮革和泥土的味道。奉书已经比方才镇定了许多,可还是忍不住浑身发毛,定了定神,规规矩矩地道了谢,双手捧着扳指,交给阿染收了。文璧也替她道了声谢。她回头一看,只见二叔的鬓角已经微微渗出汗了。 她心中松一口气,对二叔生出一片感激之情。至少直到此时,李恒似乎还只是把她当成一个寻常的娃娃,叫她出来相见,也只是一时兴起。大家欣赏过了文璧这个白得的宝贝女儿,便又要谈正事了。文璧朝她使了个眼色,她便如获大赦,急忙行礼告退。退下之前,忍不住又看了谈笙一眼,眼神中带着仇恨,也不愿再掩饰。她已经克制得太久了。 刚走了几步,便听到身后李恒笑道:“文大人,如今天下已平,惠州蒙大人多年治理,百姓可谓安居乐业……” 文璧在唯唯谦逊。奉书只想捂住耳朵不听,可是李恒的声音仍然断断续续飘进耳朵里:“但潮州却还深受战乱荼毒……文大人可有什么经验诀窍,还请……” 潮州!奉书心里“腾”的一下就窜上火来,头脑一热,回头便说:“你们任命五虎大王管潮州,他们能爱惜百姓才怪!” 文璧呆住了。话一出口,她也后悔了。她和二叔一唱一和地排演过所有关于她身世的说辞,可是唯独这一出,文璧始料未及。 李世安挑了挑眉,似乎很感兴趣:“潮州的事,文小姐怎生得知?你又怎么知道五虎大王?” 奉书的脸颊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她看到二叔焦急地看着自己,神色不知所措。 她绞着双手,嗫嚅着说:“我……我听百姓说的……我来惠州寻我……我爹时……曾经……路过潮州。”她绞尽脑汁编着谎话。这一次,二叔什么也帮不了她。 李恒皱了皱眉,“你又是怎么知道,朝廷任命五虎大王管潮州的?这件事,令尊可都还不知道呢。” 她不敢说自己去过五虎大王的营寨,更不敢说在那里看到了张弘范,亲耳听到他对五虎大王的封官许诺。那么多错综复杂的军情,只要一个榫头接不上,就会扯出一串谎言。 “五虎大王……就是一群土匪,烧杀抢掠,害死了我的朋友,还差点……差点把我也杀了……我亲耳听到的,百姓稍有微词,他们就说,他们是被……被朝廷封了官的……谁也拿他们没办法……” 李世安似乎是相信了。因为他冷笑了一下,说:“这些人还没拿到官印呢,倒先开始摆谱了,果然是土匪做派。”说毕看了看李恒的脸色,言语中带着十分的不屑。 奉书想到那臭烘烘的山寨,乱摇的火把,还有他们对蝎子的恐吓羞辱,还有阿永那不瞑目的死状,忽然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正视着李恒,大声道:“那些盗匪伤天害理,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你们还让他们做地方官,不怕被百姓戳脊梁骨吗?” 她看到二叔的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她拼命咽着口水,想把心脏咽回肚子里。她知道这次麻烦大了。覆水难收,但愿他们不要为难二叔…… 李恒却和身边几个人相视一笑,瞟了一眼文璧铁青的面孔,笑道:“文大人教出了好一个读书知礼的孩子,张口天理,闭口百姓。你们汉人,女孩子也都读圣贤之书吗?”又看了看奉书,目光中带着几分玩味,几分好笑:“被百姓戳脊梁骨,哈哈!倒真不是什么好事。” 奉书一下子没能理解,心里面忽的跳了一跳。 李世安扑哧一声笑了:“圣上英明无匹,哪能真的任命这种人当官?不过是张元帅信口敷衍一遭,让他们卖一卖命,利用过了,就踢开啦。听说那五虎大王战死了两个,剩下的三个人不甘心,一路追到崖山,向家父申诉,被他好一顿教训,都打断了腿,半死不活的赶回老家去了……”说着朝她眨了眨眼,微微盘腿,假装一瘸一拐地走路。 奉书用力掐着自己的大腿。一定是听错了……李恒居然会和五虎大王翻脸…… 李恒笑道:“好了,世安,别吓唬小孩子。文小姐说得对,这些人就算留着,也是坏我大元江山的渣滓。我从来都讨厌这种反复无常的小人,那天正心情不好,顺手就都给揍了一顿。怎么样,给你出气了没有?” 奉书茫然点了点头。她看到二叔的脸色慢慢缓和下来,舒了一口气,朝她投来一个斥责的眼神。 李恒没理由骗她。她还记得自己在蝎子的墓前发的誓,要让剩下那三个大王不得好死。而现在,他们已经尝到了第一个报应——而且是被她最想不到的人实施的。 文璧让她向李恒道谢,她也就听话地福了一福,这次带着七分的真心。然后她便回了房间,一头扎进被子里,心潮澎湃,想哭,又想笑,一会儿摸摸怀里的瓷瓶,一会儿又端详着李恒赠的扳指,怔怔出了神。 红日已将暮了,可窗外仍是嘈杂得惊人。她似乎听到有人在吵架。一个说:“你当这儿是你们广州吗?我们惠州府的牢房就这么些个,装不下那么多人!” 另一个粗声道:“装不下也得装!这些都是钦犯,跑了一个,小心你们文大人的乌纱帽!” 第一人似乎是妥协了,嘟囔了两句,问:“大狱旁边的耳房行不行……” 奉书吃了一惊。难道李恒带的那些人马里,竟有不少囚犯?回想日间在郊外所见,可不是有几辆囚车吗?她搞不懂这些官场上的勾当,打算等二叔闲下来时再问他。可是文璧他们似乎有许多事情要交接,一直密密谈到了夜里。 第43节 她只好独自吃了饭。躺在床上,心中习惯性地过了一遍:“张弘范张大人,我听你说话时中气不足,多半命不久矣。五虎大王……五虎大王……嘿嘿,嘻嘻……看来我每天咒你们,还是管些用的嘛……挨板子的滋味可还好受?李恒怎的没把你们打死?哼哼,李恒李元帅……” 念到这里,却犹豫了。今天第一次见到他,他却并没有为难自己分毫,反倒称得上和颜悦色,甚至带着些期许的目光。 她想:“呸,还不是因为他以为我是二叔的女儿。二叔如今也是蒙古的官,不好得罪的。他要是知道了我真正是谁,我也要和五虎大王一般下场了。” 他还教训了五虎大王…… 奉书忽然看到了墙上裱的那首父亲的诗。淡淡的月光把纸面映成青白色,清清楚楚地照出了“干戈寥落”、“山河破碎”几个字。她心中慢慢回复了冷酷:“他是灭大宋的帮凶!就算他对我再客气,又能怎样?五虎大王在他眼里,也不过和蝎子姐一家一样,是几个能随便捏死的蚂蚁罢了。是了。他给我扳指的时候,亲口承认自己杀人无数的。你既然敢造业,就别怪我咒你。李元帅,总有一天,你会冤魂缠身,不得解脱。” 她叹了口气,从枕头边上又摸出那枚扳指,套在大拇指上,只觉得又润又坚固。那扳指却比她的拇指大了一圈,只要晃一晃手便会滑下来。 她在被子里伸展手臂,想象着自己弯弓搭箭的模样。那个虚拟的靶子,却是谈笙那张温和的笑脸。 她心里蓦地划过一道闪电:“怎么把他给忘了!谈笙,你逼着我和四姐'舍生取义',你自己呢?哼,胆小鬼!小心哪天李恒心情不好,把你也砍了!是了,我若是告诉二叔,说他是杀四姐的凶手,再让二叔去游说李恒,把姓谈的料理掉,不知行不行得通?”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的身份非暴露不可,二叔肯定不会同意。况且,文天祥的女儿,在他们眼里大约也是一钱不值的,杀了就杀了,没人会给她报仇。得想想别的办法…… 她想着想着,便睡着了。 第38章 五十年兄弟,一朝生别离 </script> 第二天一早醒来,奉书却看到二叔坐在自己床前,已是一副出门的打扮。 “奉儿,你不用起来。二叔要出一趟门,有好多事情要吩咐你,你记着就行。” 奉书点点头,知道这肯定和昨天李恒的到来有关。她猛然想起昨天睡前的一番打算,开口道:“昨天那个李恒的幕僚,穿长衫佩剑的……” 文璧却挥挥手,“你先听我说完。昨天李恒前来拜访的目的之一,是向我传来圣旨,赦了你爹爹,让张弘范派人把他押解到大都。另外,皇上开恩,调我去临江路,也就是以前的江西临江军管事。那里离家乡不远,二叔马上就能带你回家了。” 她不太喜欢“皇上开恩”这几个字,淡淡道:“我昨天听到了。”没说出来的话是:“我看到你跪拜谢恩了。” 文璧似乎没有听出她话里的不满,接着道:“另外,皇上还恩准我前去广州,见你爹爹一面,跟他说说话。二叔今天晚些时候就跟李恒动身,我不在时,你要乖乖的。” 奉书一下子掀起被子,跳下床来,也不顾自己只穿着贴身小衣。两个丫环急急忙忙地跑过来给她披衣服。 “你要去见爹爹!我,我能不能跟去?我也要见他!你带我去!” 文璧等她穿好衣服,才摸摸她的头,轻声道:“不,我想过了,你不能去。” “为什么?” 文璧苦笑了一下,“你以为我们会像在家一样,兄弟两个叙礼、吃饭、谈心、再抵足而眠吗?你爹爹现在是囚犯之身,虽然让张弘范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身边却是被人重重看守,只有持张弘范的手令,才能跟他说上一句话。我怎么带你过去?就算带过去了,他们也不会让你进去。” 她哀求道:“我就站在外面,不进去……我就看他一眼,行不行?” “以什么身份?我女儿吗?别人要是看到我把自己的孩子带去办公事,会怎么想?我又怎么解释?” “我……”奉书忽然心中一动,冷冷道:“你去见你兄长,原来是公事公办。哼,是去劝他投降罢?” 文璧微微一怔,随即叹道:“没错,皇上和张弘范的意思,是让我去劝他。宋室天命已绝,他对赵家已经仁至义尽,此时侍奉新朝,也算不上不忠……” 她冷笑了一下,扭身便走,“所以谁都不能带去,免得你不好意思开口,是不是?” “你这孩子!回来!”文璧一把按着她坐回床上,附在她耳边,极低极低地说:“你以为我真会那么说吗?我大哥的性子,我还不清楚?我要是真的有劝降之意,连我自己都没脸去见他!只是,不这么答应着,他们怎么会准我去广州?” 奉书心中一紧,这才放缓了语气:“你不怕我爹爹怪你?” 文璧低声道:“你是说我开城投降的事?” 她不说话,心中默认了。 文璧沉默良久,没有回答她,却慢慢说起了别的故事:“理宗宝祐四年时,我和大哥一同去参加殿试,他二十一岁,我二十岁。你祖父陪着我俩进京,住在客栈里。江南的夏天又湿又热,你祖父很快就病了,病得很重。我知道大哥的文采见识都胜过我,就让他专心备考,照料老父的担子,我来承担。后来,他被皇上钦点殿试第一,唱名赐第,而我落榜了。” 奉书心中一痛。很小的时候,她似乎听父亲说起过这件事。父亲一直对此耿耿于怀,自责当时未能尽长子的孝义。 “你祖父得知你爹爹状元及第的喜讯,病势也只是暂时好转了几天,最后依然不治,客死在临安。我俩一同扶柩归乡,为父守丧。你爹爹哭着对我说,君子以仁,不外乎忠孝二字。如今他上蒙皇恩,决意尽忠报国,却让我这个二弟多担了孝义的责任,他心中十分有愧。 “那时候我们就知道,时局动荡,今后多半是忠孝难两全,如今竟真是应验了。你爹爹既然决意尽忠,那我就替他尽孝,否则,若是文家宗祀至我俩而绝,就算我们都死了,又有什么脸面见列祖列宗于地下?还有,你祖母尚且生死未卜,我也要尽力寻访,这些事情,我都要替你爹爹做……” 奉书想不出反驳他的理由。她也读过不少圣贤之书,知道“孝”字的分量。 文璧笑了笑,又道:“我跟你爹爹早就心照不宣啦。我这次去见他,虽说是厚着脸皮,却也算不上问心有愧。我跟他说些什么,也都不重要。就算张弘范给我打好了草稿,让我对着他一字字背,也没关系。这么多年的兄弟,互相的心意都明白。” 他说着说着,眼圈便红了,眼角贮满了泪。奉书忽然明白了。尽忠的那一个早就决意守节尽义,文璧此行若是不能达成皇帝交予他的目的,这一次的见面,其实便是永诀。 她拉住二叔的手,问:“那你去向爹爹带话,说我……我很想他,行不行?我能不能给他带封信?” 她看到二叔露出为难的脸色,最后几个字便说得哽咽了。 “你爹爹不知道你还活着。倘若我露出一丁点这样的意思,立刻就会让人听去,你知不知道,那会是什么后果?” 她一时想不出来:“他们会把我抓来杀了?” 文璧摇摇头,声音更低:“想不想知道你娘和姐姐的下落?李恒昨天告诉我,他虽然把她们送到了大都,可是人一进城,他便鞭长莫及,无从过问了。听说她们现在都被卖给了蒙古人做奴隶……你爹爹一日不降,她们……就要一日受苦。” 奉书的心痛得抽了一抽。蒙古人的战争中,女人孩子都是战利品。她想起了小耗子,想起了她赤脚上的铁链。还有小耗子的娘,她被卖来卖去,最后让一个蒙古人收做了小老婆…… “二叔,你,你救救她们!能不能赎出来……” 可是文璧摇摇头,“没有音讯。再说,就算打听到了,也……” 他们也不会让文天祥的妻女活得太自由。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 文璧轻轻搂住她,“天祥的五女儿,早就死在乱军之中了,你给我记住这一点,不仅不能让蒙古人知道,天祥……除非哪天他降元封官,否则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奉书鼻子一酸,使劲抿住嘴,忍住不哭出来:“那,我给他带些东西,可不可以?二叔,求求你,别人不会知道是我送的……”她在自己的篮子里一样样翻,“这是我绣的香囊,他行军打仗那么久,自己的肯定早丢了……还有这张手帕,他一定用得到……”她忽然又想到什么,趴在地上,将床底下的箱子一点点拉了出来,抓出一把狗尾巴草编的小物件,“你让他戴上这个!这是能遇事逢凶化吉的,我一直没舍得戴……” 她热切地看着二叔。可是文璧检视着她摊在床上的那一堆东西,还是摇了摇头:“都是小女孩的物件,我一个大男人,送这些作甚?旁人一看便要生疑。” 第44节 她眼前一点点模糊起来,听到二叔在安慰自己:“再说,元人怕他像上次一样出逃,早就禁止外人向他传递任何物件了。二叔跟你保证,你爹爹如今形貌怎样,待遇如何,跟我说了什么话,回来时,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好不好?” 奉书慢慢点了点头,眼前的绣样、手环、篮子、床铺,都渐渐变成了灰色。文璧又交待了什么事情,他的声音在她头顶回响,可她却一点也听不进去。 “对了,你这几天别出院子。崖山一役,宋军被俘虏了不少人,广州的大牢和军营羁押不下,剩下的便被遣到其他地方。有一些让李恒他们带了来,暂时关在惠州府,不日要押去大都。我不在时,你要是听到什么声音,被吵到了,别往心里去。要是听说有人……有人死了,也别害怕,二叔回来,自会料理。” 她茫然答应着,没害怕,也没往心里去。 文璧的声音犹豫了一下,“昨天李恒送你的礼物……好好留着,千万别扔。要是……要是这几日他还有礼物送来,你就让人好好收着,别弄丢了,回来给我看。” 奉书不解,抬起头,眨眨眼睛。 可是文璧也没再多解释,接着说:“还有,我在惠州的任期,实际上已经结束啦,等我一回来,咱们便出发去江西。昨天你看到的那个年轻儒生姓谈,是我的继任,这次也随军押送俘虏,来惠州先熟悉一下公务。我不在时,他便是代理府尹。 “他曾在你爹爹手下做事,空坑兵败时,为了保护丞相家眷,只身断后,救了不少人性命,最后力尽被俘,后来因为家里老母无人奉养,这才降的——是个忠孝节义的好人。对了,他的才华文采都是一流的,我已经请他关照你的功课。你把这些日子临的字、做的诗文整理一下,明天便去找他指教。二叔回来时,可要查你的进展,哈哈!” 奉书听到二叔爽朗的笑声,只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心里混混沌沌的,什么也说不上来。过了不知多久,她才一下子明白过来,连忙大叫道:“我不去!我不要他照顾!他才不是什么忠孝节义的好人,你别听他颠倒黑白!他、他根本没救人!他的命是四姐救的!可是他……他恩将仇报!我……我死也不去找他教功课!” 房间里只听到自己的回音。文璧早就离开了。只有小丫环阿染奇怪地看着她:“小姐,你说什么呢?” 第39章 太阿落人手,死生不自由 </script> 奉书气忿忿地,在房里一动不动地坐了好久,阿染叫她吃饭,她也不吃。 阿染催她整理一下诗文习作,明天好去向谈笙求教。她大声嚷道:“我不去!” “小姐,这可是文大人吩咐过的……” “就说我病了!病得快死了!他巴不得我死呢,正好遂他的意!” 阿染被吓到了,连忙捂住她的嘴,“什么死啊活的,别瞎说!再说,昨天谈相公已经见过你了,哪有昨天活蹦乱跳,今天却忽然病重的道理?想偷懒也不能用这个理由啊。” “我才不是想偷懒……”奉书说了一半,便打住了话头。谈笙的真实“义举”到底如何,除了她自己,没人清楚,就算她嚷得尽人皆知,只怕也没人相信,反而会对她平添怀疑。二叔不在惠州了,还有谁能护着自己? 于是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试图思考别的对策,假传“圣旨”,把谈笙骗走?给他制造些公务上的难题,让他无暇他顾?买通他的厨子,给他下些能生病的药?挑拨他和李恒反目?每一个点子都近乎异想天开。平日里,她不喜欢二叔把自己称为小孩子,总觉得自己早就长大了。可此时此刻,她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年岁阅历,还远远不够和惠州府里的任何一个大人玩心眼。 她只能想:“那我便乖乖去见他好了,假装以前从不认识他,熬过这段时日,再做打算。” 只是谈笙昨天似乎已经对自己起了疑心。倘若让他套出话来,又怎么办?他多半会立刻向李恒报告,将二叔这几个月的心血毁之一旦……或者,直接把自己灭口…… 时间飞快地过去了。她食之无味地吃着晚饭,看着阿染把自己的功课一点点整理好,又听她兴致勃勃地挑逗自己谈话。 “小姐,你明天带我去可好?那谈相公生得可真清秀,我也想多看几眼……嘻嘻!” 几个丫环都被惯出来了,知道这个文小姐除了心思古怪,有些怪癖,却很少对下人有什么约束,有时还跟着丫环们一起淘气。阿染说话也越来越没遮拦。 可这次,小姐却立刻没了好气,一拳捶在桌上,把饭碗也震得晃了两晃:“要去你去!我巴不得你替我去!” 阿染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话了。 月光漫天了,奉书还是没想出任何法子。她躺在床上,听着丫环们微微的鼾声,想到明天就要面对那张自己恨得牙痒痒的脸,心情烦躁,一骨碌爬起来,披上衣服,在院子里乱走。 要不要脱了衣裳,在外面站上半夜,第二天便会受凉发烧?可是广东的四月已经暖得出奇,穿的衣裳稍厚些,还嫌热呢。 要不要回房去裁衣刺绣,用剪刀把自己的手掌划个大口子?想想都疼,可是她更重的伤也受过,这点疼是不怕的。只不过,这法子早点想出来,也许还可行些。现在都半夜了,哪个小姐会半夜起床裁衣?听着就鬼气森森的,就连自己的丫环也会觉得蹊跷吧。 她越想越心烦,不知不觉已经来到院门旁边,心中突然一动:“我若是逃走,谈笙可就拿我没办法啦。只是……单单这院墙,我就不一定能爬出去……要是再搞成上次那样,二叔可真的要受连累啦。旁人又不是傻子,鬼神之类的解释,拿来蒙人,一次还行,哪能次次都管用?” 忽然胳膊被人抓住了,肩膀上被披上一件外套。两个丫环一左一右,架着她就往回走。 “小姐,你在外面干什么?不怕着凉吗?快,快回去睡!” 她长叹一口气,被重新按回了床上,呆呆瞪着天花板。笼子里的金丝雀幸灾乐祸地叫了几声。 剩下的唯一一个法子,大约便是诅咒谈笙明日突发急病了。 老天显然没有听到她的祈愿。第二天一早,便有个小厮被打发来,带她去谈相公的书房上课。她只得磨磨蹭蹭地梳洗打扮,慢慢吞吞地穿上衣服,又嫌颜色配得不对,脱下来换了一身,又围上面纱,以便出门……拖来拖去,最后无法可想,心一横,叫上阿染,跟着那小厮便走。 只是每走一步,心里便抽紧一些。自己倘若真的见到谈笙,能不能忍住不质问他,不掐他脖子?能不能乖乖地扮演二叔的女儿,忘掉四姐死前的那个眼神?她说不准,多半是不能的。心里面仿佛填了火药,只要溅上一点点火星,就会炸得天翻地覆。 那小厮一路在絮絮叨叨,说谈相公眼下还没有官位,为了表示对文大人的敬重,不敢住进府衙,而是栖身在和府衙相邻的官驿里,虽然用不着轿子,可也得麻烦小姐多走几步路。一会儿又夸他家大人如何才华横溢、举世无双,再加上相貌堂堂,今后必是前途无量,只听得阿染心花怒放,奉书心里却听一句,骂一句。 拐过一个弯时,她忽然瞄见墙边一扇小门微微开着,后面是一道细细的夹壁,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她心中忽然涌起一阵冲动:“府衙那么大,我何不藏起来?也不用像上次那样逃跑,只要藏到下午,谈笙找不到我,这一天就算熬过去啦。就算让人发觉,我也可以说是自己迷路了,再不济,说我不愿意念书,打算旷课,也能糊弄过去……” 实际上,她只花了一刹那的工夫做决定。她看到阿染和那小厮正聊得火热,从谈相公的衣着喜好一直问到他家里有没有娘子。她悄悄放慢了脚步,阿染浑然不觉,跟在那小厮屁股后面走得正欢。 奉书踮着脚尖一转身,轻轻推开那小门,一闪身便出了去,回手掩上门,门上居然还有闩,便又随手上了闩。接着她掀开面纱,顺着那夹壁一路小跑,边跑便听到身后远远传来阿染的声音:“咦,小姐呢?小姐……小姐!” 奉书心中得意:“只要找个柴房、仓库之类,躲上两个时辰,你们就都拿我没办法啦。放心,二叔眼下不在,没人罚你们。”转眼便穿过夹壁,跑了约莫一箭之地,钻进一个小院子里。一探头,却吓了一大跳,只见七八个军士模样的汉子正坐在板凳上纳凉呢,背对着她,距离只有两三丈远。她急忙踮着脚转回去,拐入另一个弯,从墙壁后面伸头一看,竟然也有两个持枪的兵在来回巡逻。 她这才发现,二叔的府衙和往日不太一样了。文璧在这里没有家眷,手下的佣人兵士也很少,偌大一个府衙,平日有一半都是空的,要么封着,要么堆着杂物。可今天远远一望,却发现周围多了不少人,有些到处走着,好像在巡逻,有些在看守着不同的小屋。她猛然想起了二叔的话。此刻的府衙里不知住着多少战俘,牢房里关不下的,就都关在了外面。 她知道这些战俘都是故宋的兵士,是“自己人”,可仍然忍不住心中慌慌,盘算着要不要回去。刚一转身,这才发现,她方才胡乱转了几个弯,已经来到了府衙里她从没来过的地方。所有的院落通道都是陌生的,自己从何处来的,也忘了个一干二净。隔着院墙,似乎有好几个人在喊着“小姐,小姐!”可是这几堵墙如何能绕过去,她一点也不记得了。 她心想:“一不做,二不休,先躲起来再说,等到下午,再慢慢找回去。” 可是府衙这边,来来回回地走着不知多少兵士,有些还是李恒从广州带来的。她生怕犹疑的时间长了,让人发现,因此只拣偏僻处跑。绕过一个照壁,却突然吓了一大跳。只见面前赫然端坐着一个元军军官! 她及时吞下了惊叫声。那军官手上的刀掉在了地上,脑袋朝下,一点一点的,正在打瞌睡。 奉书见那军官似乎要惊醒了,连忙扭身钻入旁边的一个月亮门里。还好那门内空无一人,只有几个废弃的小小耳房。她略略扫了一眼,便悄悄跨进最小的那个耳房里,反手掩住门。那门后面的房间似乎是下等兵士们烧火煮饭的简陋厨房,靠墙一个大大的灶台,没有窗户,里面昏暗无比,尘土直蹿进鼻孔,她拼命忍住想打喷嚏的冲动。 那元军军官似乎是醒了,嘟囔了两句,站了起来,脚步声来到院子里转了两圈,又出去了,并没有发现院子里已经多了一个人。 奉书心中狂喜,靠在墙壁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等到眼睛慢慢适应屋里的黑暗,她却平白觉得不对劲。这屋子里不知有多久没生火了,比外面凉爽了不少。屋里的味道也有些怪异,不像是烟熏火燎的厨房,却隐隐有一股血腥和腐臭混合的气息。耳边静悄悄的,可她却觉得,屋里不止自己一个人。 第45节 角落里发出“沙”的一声轻响。她一下子起了鸡皮疙瘩,用力捂住胸口,拼命给自己壮胆,抬起眼睛,目光慢慢扫过去。 只见土灶和土墙相接的角落里,赫然坐着一具人的枯骨。 奉书整个人都僵住了,嗓子和舌头仿佛都不再是自己的,想尖叫,可听到的却只是自己急促的呼吸,想逃跑,可腿脚都是软的,反而慢慢跌坐在了地上。 那枯骨突然动了一动。她这才看清楚,这不是骷髅,而是一个近乎骷髅的活人。和骷髅唯一的不同之处,大概就是他仍然有着微弱的、顽强的呼吸。 她知道这个人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威胁。可她仍然感到说不出的害怕。想溜出门去,却知道门外依然守着那个元军军官。自己只要跑出院子,多半立刻就会发现。 那个军官在看守他?看守这个性命已经去了九成九、不成人样的皮囊? 奉书犹豫了半晌,胆子渐渐大了些,又朝那具枯瘦的人形望了一眼。那人却也感知了她的到来,慢慢睁开了凹陷的双眼,目光冷得像冰,瞳仁里却似乎有两团将燃未燃的火。 但她顾不上害怕。她从那束目光中捕捉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她心中砰砰乱跳,不由自主地站起来,踏着满地的腐烂稻草,一步步地走近。 “杜……杜架阁?梅壑先生?” 当奉书发觉自己走得太近时,已经晚了。面前的枯骨突然爆发出她想象不到的力量,挺身跃起,一把将她撩倒在地。她一阵头晕目眩,随即只觉得喉头一紧,一只劲瘦有力的手掌卡在了脖颈上。 第40章 天高并地迥,与子牢愁 </script> 奉书立刻便想尖叫。那手略略一收,她便一声也叫不出来了。那手上其实并没有多大力气,可是却正好卡在她喉咙最柔软吃痛的所在,让她说不出的难受。 她的眼泪哗哗而下,用力小声哀求道:“放开我……杜架阁,我认得你……我、我不是坏人,我是……我是……” 耳后传来一个极其嘶哑的声音:“你是丞相的五小姐!嘿嘿……真想不到,会在这儿看见你……五小姐如今也奴颜事敌,换来……如此的风光无限……嘿嘿,真是好得很……” 她吓得连哭都忘记了,额角冷汗直流,害怕自己喉头上的手突然收紧,更害怕他何以一眼看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我不是五小姐……我是……宋珍公的女儿……不,不是,我是蚊子,我是孤儿,我是蚊子……” 杜浒低低冷笑:“别抵赖啦,你是五小姐,是那个爱乱跑、爱闯祸的小妞。” “我是蚊子……”喉咙上的手向下微微一卡,她便再也说不出一个字。过了好一阵,那手才逐渐放开。她大口大口地吸着气。 “哼,你就算声张起来,我也不怕……杜某早就是一介死人了,不介意拉上一个垫背的。” 他的声音倔强十足,威胁意味十足。奉书听了,却觉得想哭。那声音微弱得似乎随时都能停止。当年的杜浒结实健壮,好像一尊铁塔,整个人有她的两倍宽,似乎一扬手,就能让她飞上天去。可现在,他的手腕也不比二叔的手腕粗多少,筋络和骨节清晰可见,让她清清楚楚地看到,支撑当年那座铁塔的骨架,也并不比旁人来得更粗更宽。 但她丝毫不怀疑,就算是此刻的杜浒,也有十足的把握立刻置自己于死地。 她竭力控制住颤抖的声音:“我不声张,我保证不声张……杜架阁,你……你没死……我……我高兴得很……你以前救我,带我逃命,我、怎么会害你……你是不是和我爹爹一起,被蒙古人捉来的?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官家已经……” 她感到脖颈上的手慢慢滑了下去,后背让一根手指极轻极轻地点了一点。杜浒似乎是休息了好久,才攒下说出一句话的力气:“我要水。” 她知道,现在自己可以拔腿就跑了,也可以立刻通知院外的守官,单凭威胁文璧女儿的罪状,就能立刻要了杜浒的命。可是她却听从了他的命令。她想起在父亲的督府军里的日子,想到了那个生龙活虎的杜架阁,只抬抬手,就把一个姓罗的壮士戏弄得毫无还手之力。而现在,他是她唯一见过的、活着的、未变节的督府军旧部。 奉书看看四周,屋子里空空的,没有水,也没有食物。只有土灶上的铁锅里积着两寸深的浑水,那是下雨时从房顶上漏下来的。杜浒的双腿早已被鞭笞得皮开肉绽、创伤见骨,整个人虚弱得似乎再也无法站起来。他和这土灶就隔着五六步距离,却始终碰不到哪怕一滴水。 周围没有任何盛水的器具。但这难不倒她。当初蚊子在野外流浪时,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她从袖子里掏出一方绣花手帕,在水里浸得透湿,捧回来,轻轻一拧,水流便滴入杜浒大张的口里。有几滴水落在他脸上,顺着纠结的胡须滴到地上。她本能地想伸手去拭,可是看到他满脸不知是血还是泥的脏污,终究是没敢碰他。 泥尘、血污和胡须覆盖下的,依稀是当年那张英气勃发的脸,只是那当年那张脸上满溢的生机,如今几乎随时都能暗淡下去。 “要肉。” 她竭力挤出一个微笑:“没有的,你好好的在这里等他们送饭吧。” 杜浒瘦削的脸颊动了一动,似乎是冷笑了一下:“送饭?我早就……看守的……没有酒饭…每天来一趟……看我死没死……嘿嘿……” 他说得语无伦次,可奉书还是听明白了。难怪那军官将他看守得不甚用心,因为他知道屋里的人命在旦夕,连喝到一口水的能力都没有。 她随即看到,杜浒所受的伤不止是鞭笞和拷打。他身上的衣服不足以遮体,裸`露的右臂上是大片的血痂和淤青,胸前是一道道刑伤的痕迹,还向外渗着血。她心中一阵揪痛,轻声问:“你怎么伤成这样?” 杜浒看了她一眼,只说了两个字:“崖山。” 她低声惊叫起来:“你……你……你在那儿……” 方才喝的那些水似乎浇灌出了杜浒的力气,他全身仿佛慢慢活起来了,看她的眼神,也变得柔和一些了。他用目光叫她走近些,她也就听话地走近了些。 “丞相被俘时,我正在海上……奉命送一队战船去增援崖山,后来……就留在那里,听张少保……世杰……号令……决战……眼看不行了……我纵火烧了自己的船……想去撞张弘范的帅船……嘿,嘿……没成功……反而……” 反而重伤了自己,被元军俘虏,折辱拷打,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几个月了,伤势也没有丝毫好转。奉书连忙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杜浒自嘲地看了看自己全身的伤处,目光逐渐又带上了寒意:“五小姐怎么会来这儿?” 她想了好一阵子,这才记起了原因。一想到谈笙,她就又忍不住咬牙切齿。她忽然又记起来,她其实是在同一天见到杜浒和谈笙的。当时,他们一左一右地立在父亲身后,是督府军的两个中流砥柱。而现在,一个是阶下囚,一个是风光无限的新朝官员。 她告诉杜浒,她讨厌那个投降了的谈笙。他满嘴谎话,捏造忠义之举,将二叔哄得团团转。她为了躲他,这才乱跑到此处来。 杜浒听她说完,也没有露出震惊的神色,反而淡淡道:“早看出这人心术不正了,提醒过丞相,他没往心上去。他吹嘘的那些事迹,我在囚车里已经听了一路啦,比你说的那些还精彩十倍。” 奉书想到此时外面一定已经闹起来了。大伙定然全都在寻找她这个突然失踪的小姐,而谈笙定然也已经被惊动了。她忍不住朝门口看了一看,心中惴惴,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寻到这里来? 杜浒看她满脸紧张的神气,却呵呵大笑。只不过他笑不出太大的声音,喉咙里马上就气喘起来。 “五小姐,你属兔子的?” “嗯?”奉书一愣,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老实答道:“我、我属龙啊……” “我看你是属兔子的!不然,怎的那么喜欢到处乱跑?” 奉书脸上一红,小声道:“你给我想个办法,好不好?我不要见他,不想再跟他说一句话。” 杜浒微微冷笑道:“你害怕他?” “我、我才不怕!我……”她大着胆子,压低了声音说:“我恨他。我……我天天咒他死。” 杜浒的胸膛轻微地起伏了两下,似乎是在笑。 第46节 奉书知道自己这话大约也是幼稚得可笑,但仍是按捺不住,又说:“要是、要是他找到这里来……告诉我二叔……我、我……” 杜浒打断她的话,低声说:“先待在我这里。他们不会进来的,因为……这里太晦气……” 她不太明白为什么这里“晦气”。杜浒的声音虽然几不可闻,却说得胸有成竹。她点点头,拣了一处稍微干净些的角落,抱着膝盖,坐了下来,只觉得度日如年。 杜浒突然说:“夜里你再来。给我带些吃的来。” 奉书吓了一跳,急忙睁眼,看到杜浒的神情平平淡淡,似乎只是在谈论外面的天气。 “我,我不行的……这里……那么多看守……再说,我住在……我的房间在……” “我来时观察过了,翻过这院子后面的墙,就是府衙的后花园,那里离你的住处不远吧?” 他说得一点也不错。奉书茫然点点头。杜浒来时是昨天。那时候,他和一具尸体有多大区别?他又怎么会观察到这些? “可,可我不会翻墙……我屋里还有几个丫环,她们……” 杜浒轻轻笑了一下,似乎在说,这点小事,根本不用放在心上。 奉书摇摇头,决定把这些话当成他垂死的胡言乱语。 可是杜浒又说:“你有多久没见过丞相了?” “我……自从两年前的中秋,督府军让李恒冲散,我就没再见过他。去年年底,在五坡岭,我……我离他很近,可是……”她说着说着,差一点便忍不住泪水。 “我刚见过。五天前。鞑子以为我快死了,嘿嘿,大发慈悲,放我去跟丞相见了最后一面。” 她一下子长身而起,“真的?我爹爹他怎么样?他……他有没有瘦些?他说了什么没有?他……他有没有提到我……” 杜浒却闭起眼睛,似乎是累了,又似乎是不耐烦了,任凭她怎么问,也不再说一句话。 将死之人,难道都是这样不可理喻的倔强?奉书从焦急慢慢变成了生气,忽然很想一拳击在他的伤口上,揭他的伤疤,逼他说话。可是她刚站起身来,就看到杜浒睁开眼,冷冷地瞪了自己一眼,刚刚积攒的勇气便化为乌有。 奉书颓然坐下,呜咽起来。她不记得这样过了多久,自己似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又似乎一直在流泪,全身没有一点力气,直到杜浒的声音再次响起。 “可以回去了。趁院门外的鞑子不注意,出门向左,到第一间房子里去。那里面全是死人,你别怕,在烂草和血污里打个滚,头发弄乱些,脱下一只鞋,扔在那屋子里。就说你让满屋的死人吓到,一直晕到现在。回去后,拿你的零花钱堵住丫环小厮的嘴,语气厉害些,就说如果让文璧得知了这事,他们一个个都不会有好果子吃。再派一个口齿伶俐的人去告诉谈笙,说你被死人吓着了,一直在惊悸生病,没法出门。这些人是他从广州带来的,被拷打得半死不活,现在成了冤死鬼,吓到了文小姐,料他也不敢多问,巴不得息事宁人。” 他说得很慢,说话时,一眼也没有看她,好像只是在讲一个已经发生了的故事。 第41章 嗟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 </script> 他说得很慢,说话时,一眼也没有看她,好像只是在讲一个已经发生了的故事。 奉书又是吃惊,又是忐忑,又是佩服,又是感激,忽然又觉得,方才对杜浒起的那番凶狠念头,实在是不应该。 杜浒所描述的那个屋子里,果然堆着五六个毫无生气的躯体,恶臭扑鼻而来,人人身上都流淌着脓血和烂肉,有一个还在微微蠕动着。她觉得恶心,赶紧告诫自己,蚊子是不怕死人的。她将杜浒的那番吩咐在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一字不漏地照做了。 推开第三个角门时,她便撞到了小黑子怀里。小黑子身后还跟着五六个男仆,神情又是惊慌,又是沮丧,都是被遣出来寻找文小姐的。她装出一副恍惚的神情,小黑子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小厮和丫环一个个簇拥过来,有的在谢天谢地,有的在互相埋怨,还有的在充当事后诸葛亮,说早知道小姐不小心闯到这个满是死人的角落,就算再害怕沾染上晦气,也应该早早来查上一查。她听着身边叽叽喳喳的议论声,忽然觉得有些陌生,觉得他们口中的“小姐”并不是自己,忍不住想笑。 她按照杜浒所设计的故事,说自己被吓坏了,回房以后,蒙头大睡。一觉醒来,才发现阿染带着五六个丫环齐齐跪在自己床前。 阿染边哭边说:“小姐饶命!今天……今天都是阿染不好,没能带好小姐,让小姐迷路受惊,小姐怎么罚我都行!以后阿染再也不开小差了!” 奉书吃了一惊,随即心里过意不去。她明明是自己溜走的,怪不得别人。她刚想安慰阿染,忽然想起杜浒让自己说些重话,镇住下人,想必也有他的道理。 于是她一言不发,只是看着阿染。她觉得自己的脸色够柔和了,可是阿染却吓得直哆嗦。 “还有……负责照顾小姐的几个小厮,现在后悔得不行,都跪在外面,听候小姐发落……小姐平日待人最是宽厚,今天……今天的事,大家都有错,也不求小姐饶恕,只是文大人回来时,请小姐……千万给我们说句话!” 奉书又盯了她好久,才慢慢想出了合适的措辞:“我知道……府衙里本来内外有别,我再迷路,本来也跑不到囚犯堆里去。想必是谈相公的手下疏忽了,没有把角门锁好,才让我不小心拐到那里去……等二……等我爹回来,我去向他告状!嗯,不过……这样一来,爹爹和谈相公可要有嫌隙了,也不太好。阿染,咱们就替谈相公遮掩一下,这事谁也不要说了。我自认倒霉便是。谈相公那里,想必也是一般想法。” 阿染喜出望外,捧住她的手,叫道:“小姐!” 奉书却板起脸,道:“不过,今天可真是吓死我了,既然不能怪罪谈相公,那就只好罚你们了,不然,难消我心中之气!哼,一人至少二十板子,罚一个月的月钱,你们说是不是?”她提高了声音,确保门外跪着的人也能听见。 阿染的脸立刻又白了,连忙低下头去,嗫嚅着不敢说话。 奉书看着阿染不断变幻的脸色,心中忽然颇感异样,有些罪恶感,却也有些飘飘然。她第一次尝到了翻云覆雨、施恩嫁祸的甜头。全靠杜浒的指点。 “算了,我今天也累了,板子暂且记下吧。要是谁的嘴不严,把这事到处乱说,大家的板子就都算在他身上,这样可公平?” 阿染如获大赦,连连点头。门外也传来一阵压低了的窃窃私语,带着喜悦的语气。 “好了,都散了吧,我饿了,要吃饭。” 她听到脚步声四散而走,比平日里要殷勤迅速得多。旋即小厨房便做出几样精致小菜,送进了她的小院。 奉书吃了几口糟鱼和煎豆腐,猛然想起日间杜浒的那句话来。他让她夜里再去,给他带些吃的。天晓得他已经多久粒米未进了。当初她听到这话时,只把它当做杜浒的异想天开。可是此时静心再想,却琢磨出了些别的门道。 “他虽然虚弱得快死了,可是脑子却一点也没坏,不然,也不会教我做出这些事来……他说他刚刚见过爹爹,可是却执拗不告诉我细节,看来也是有心为之……哼,我知道了,他是要我拿吃食去换。” 她心中升起一阵不服输的豪情,打算接下这个挑战。况且,她太思念父亲了。明知他就在咫尺之遥的广州,却不通音讯,只能从他的敌人口中听到只言片语,这感觉已经折磨得她快疯了。就算杜浒开出的条件是让她再闯一次惠州城门,她多半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可是自己的房里有那么多丫环盯着呢,外面有婆子,再外面有管家、小厮,要想半夜溜出去,谈何容易? 奉书一口一口地吃着饭,慢慢有了主意,唤阿染过来,说:“我今日惊吓得太厉害,你给我取壶酒来,让我压压惊。” 阿染微微一惊,说:“小姐,你还小呢……” “我爹也没禁我饮酒啊,元宵夜时,他还让我喝了一杯呢,你忘了?” 阿染只好去厨房端了壶酒来。奉书自己抿了两口,便说爹爹不让自己多饮,招呼丫环们一起喝。这些小丫头都是比她年纪大的,都尝过酒的滋味,只是平日只能饮些土酿的浑酒解馋,今日却被小姐吩咐,陪她喝官酿的流香清酒,自然是乐得从命,抱着杯子,不一会儿就眼饬耳热,一个个歪歪扭扭地伺候着。 眼看一壶酒尽了,奉书又命取第二壶,赏给护院的小厮。几个丫环已经头晕脑胀,想也没想,便即照办。此时黄昏刚至,夕阳斜照,暖风扶醉,最让人神思昏昏。不多时,院里院外就醉了一片,一个小厮干脆靠着墙,打起呼来。 第47节 奉书赶紧把丫环都打发去睡了。几个丫环白天担惊受怕,东奔西走,现在好容易定下心来,又有几杯酒下肚,还没沾枕头,一个个就都做起好梦来。 小姐立刻变成了小贼。奉书轻手轻脚地换上一身深色衣裙,用布包了一大包点心,打成一个包裹背在身上,等到天全黑,便撩起裙子,塞进腰带,踮着脚尖推门而出。她本来还头疼如何翻出院门,可是眼看着那小厮躺在地上,淌口水做梦,钥匙就挂在腰间,便毫不客气地把钥匙取了下来,轻轻开了门。 她趁着月色,溜进府衙的后花园,天忽然一下子暗了,乌云聚拢,接着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来,眼前的路便看不清。她一边暗暗叫苦,一边慢慢摸索着前进,不断抹开眼前的雨水,朝那个杜浒栖身的小院眺望。小黑子抱她回房时,她便留了个心眼,半睁着眼睛,一路走,一路记。可是现在她不太确定,自己心中所记的方向究竟有多准确。 她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滑,心中一空,竟一下子掉进了花园里的池塘。水立刻淹过了耳朵。她大骇,一张嘴,便咕嘟吞了一口带着泥土腥味的水。她连忙手忙脚乱地划水,却看到远处灯光一闪,一个巡逻的兵士听到动静,慢慢朝花园走过来。 奉书的耳朵浸在水里,尚能听见自己咚咚的心跳,心一横,停止了挣扎,以免让人听到动静。幸好那池塘甚浅,她向下漂了一会儿,双脚就踏进了淤泥里。淤泥又深又软,她只觉得自己一寸寸地沉了下去。裙子浮在腰间,似乎是被水草缠住了,不断朝一个方向拉扯。 眼前仍是漆黑一片。她似乎听到那兵口中嘟囔着:“鲤鱼成精了!”随即又慢慢远去。她又是庆幸,又是害怕,连忙用力揿水,可是鞋子已经完全陷在了泥里,全身仿佛都被水箍住了一样,双手拂到几束水草,似乎还有一条滑溜溜的鱼,连忙又撇开。她突然莫名其妙地想,方才喝的那几口池塘水里,会不会有小鱼、小蝌蚪? 想到这里,一阵恶心,双脚用力一踏。左脚反而更深地陷进了淤泥里,右脚却一下子从鞋里拔了出来,让她顿时失了平衡,险些倒在水里。 她拼命乱蹬乱划,直到左脚鞋子也丢了,这才慢慢漂了上去,摸到了池塘边缘滑溜溜的岩石,手一滑,又赶忙抓住几束草根,咬着牙,一点点把自己拉了上去。一声闷响,裙子被撕了个大口子。全身都是湿的,沉得要命,她想把衣服拧干,手上却没有一点力气。 她仰面躺在泥地里,任雨水打在自己的脸颊上,休息了好久好久,这才慢慢爬起来。身上的泥水全是冷的,她接连打了好几个激灵,扶着路边的岩石,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去。没有了鞋子的保护,缠了布的脚脆弱无比,每走一步,地上的碎石都似乎嵌进饱受挤压的脚掌,一阵阵刺骨的疼痛。 终于摸到了花园的围墙。那墙有她的两倍那么高。奉书轻轻捶着那坚实的墙壁,心中不由得后悔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月亮从黑云后面探出头来,照出一个大大的阴影,覆在她的头顶。那是一株四人合抱的老槐树,就种在围墙旁边。 她已经忘了杜浒,忘了父亲,心中充满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伸手摸着树皮上的一个个瘤子,缠得紧紧的脚掌勾住粗糙的树皮,那树皮仿佛能钻进她的肉里。 许久不爬树,她的技艺已经有些生疏了。脚下摇摇晃晃的,十二分不适应。但她假装忘记自己离地多高,借着月光,张开双手,顺着最粗的树枝,一尺一尺地向前走。眼前出现了砖头和瓦片,她轻轻一攀,就骑在了墙上,再用手勾住树枝,用自己的重量慢慢下坠。等到树枝弯得不能再弯了,她深深吸一口气,绷紧全身,松了手。 她离地的距离比自己想象得要高。她落地时狠狠地扭了右脚,摔了个跟头,又把脑门磕在了地上。她强忍住不叫出声来,但眼泪已经本能地簌簌而下。她抚着脚踝,不敢揉,直到适应了这种疼痛,才慢慢直起膝盖,左右看看,只见四周影影绰绰的,不知有没有人,也不知是不是白天到过的地方。 她朝着没有灯光的角落,一瘸一拐地走了几步,身旁似乎出现了一个小门,半掩着,凑上去,门内一股恶臭。 她心中有数了,知道这便是那个堆满尸体的房间。沿着墙根再走几步,便是月亮门。门边响着号角般的鼾声。 她轻轻提起裙子,用脚趾头尖着地,慢慢擦着那军官走了过去。脚上没有鞋,走路便没有一点声息,代价却是深入到骨髓里的疼痛。 月光从破碎的屋瓦透了进来。杜浒还倚在原来的那个角落。奉书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悄无声息了,可是她一只脚刚刚迈进门,便看到杜浒猛地睁开双眼,接着,朝她微微一笑。 日间的那几口浑水,真的好像赋予了他生命一样。奉书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胸口的起伏。他似乎又能重新感受到疼痛了,因为他的脸颊时不时的抽动扭曲,痛苦的神色转瞬即逝。 奉书又惊又喜,压低声音道:“杜架阁。”却不敢离他太近,慢慢走上几步,便住了脚,伸手朝背后一抓。 她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第42章 鼎镬甘如饴,求之不可得 </script> 她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背后的包袱早就散开了,兜了半包的泥水,正顺着她的脚步,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晚饭时藏起来的馒头、肉饼、茯苓糕,大约已经全都喂了池塘里的鲤鱼。 不,还剩下一个肉馒头,此刻已经化为十几片白色碎屑,漂在泥水里面。 奉书急了,鼻子一酸,道:“我……我太着急,对不住……我本来是给你带了不少东西的……” 杜浒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便小声“呵、呵”地笑了起来。她不用照镜子,便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头发打湿了,乱成一团,脸上大约还有不少泥点子。衣服全都湿透了,贴在身上,勾勒出一个单薄发抖的小身子板儿。裙子变成了一片破布,而双脚上的袜子也已湿透,透出下面裹着的密密白布,脚趾缝里似乎隐隐渗出了血。她脸一红,连忙放下裙子,把脚遮住。 杜浒盯着她手里的包裹,命令道:“给我。” “可是……已经泡在水里了……脏了……吃不得……” “给我。” 她只好凑上去,服侍他一口口吃了那泡着泥水的馒头,小心翼翼的不敢碰到他身子。整个包裹里腥臭腥臭的,可他却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杜浒即刻就把那馒头吃完了,闭眼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微微笑道:“日间你那手帕里,熏了不知什么香,沾的水是臭的,又香又臭,比刚才这顿馒头可差得远啦。” 奉书简直无地自容了,小声道:“我……我没想过……” 杜浒却收了笑容,正色道:“多谢五小姐。”顿了顿,又道:“救命之恩,杜浒死不敢忘。” 奉书忙道:“我……我没有……你别这么说……” 杜浒道:“白天那次,我摸不清你的来路,多有得罪,你别见怪。” “不怪……不怪……你……你好些了没有?你不会死了,对不对?”她知道这么问十分不礼貌,但话已经冲口而出了,也没法子。 杜浒却不回答,而是说:“你是来向我问话的吧?有什么便问吧,杜浒不会隐瞒。” 奉书耳根一热。她起初决定冒险前来,的确有交易的意思,用食物换取关于父亲的只言片语。但是自己已经几乎弄丢了全部的货物,她也不好意思让对方就地还钱。 “今天……今天我没给你带什么吃的,你要说话,也没力气。等明天,嗯,明天我再来,到时再说不迟。” 杜浒轻轻一笑:“明天?算了罢,我看你今天能不能回去,都是个问题。”说着目光投在她的右脚脚踝上,那里已经肿起了一大片。 她心中一颤。扭伤的地方的确越来越疼了,方才她一直忍着。 杜浒突然说:“伸过来。” “什、什么?” “脚。伸过来!让我摸摸。” 奉书立刻摇头,心中有些不满。二叔说过,女孩子缠了脚之后,双足可不能轻易给人看,更别提让人摸。现在自己没穿鞋子,已经够丢脸了。 杜浒却更不耐烦:“你还想不想回去?” 奉书有点害怕。要是不听他的话,他会不会就不让自己回去了? 她犹豫了好久,坐下来,慢慢把右脚推到杜浒的手边。杜浒看着她脚上裹的重重细布,似乎颇不以为然,伸手拨开布头,便去握她脚踝。她立刻起了鸡皮疙瘩。 杜浒将她的脚掌轻轻抬了一抬,固定在一个角度,接着手指轻轻按上了她脚踝外侧的一个骨头涡儿,她全身一颤,轻轻“嘶”了一声。 第48节 杜浒也不说话,只是一点一点地抚着她的踝骨,似乎在用手指量着什么距离。指尖不时轻轻按在某个地方,按得很轻很轻,几乎没用任何力气。 奉书任他为所欲为,心里面慢慢的生气了。杜浒却似乎浑然不觉,过了好一阵子,才用指节敲了敲她的脚面,问道:“还疼不疼?” 她一下子瞪大了眼睛,这才意识到,脚踝的温度已经降下来了,勉强活动一番,也没有刚才那样难熬了。 “记着刚才那个姿势和位置了吗?自己按,不要揉,要轻轻的。” 奉书满脸不信的神情,学着杜浒的手法,慢慢按了一按。说也奇怪,她的脚扭得十分厉害,脚踝周围几寸的皮肉,只要碰到就痛,可单单那个地方,按上去一点痛感也没有,反倒有些酸酸的。 她忍不住问:“你也会医术?”之所以用了“也”字,是因为她忽然想起了蝎子,那个喜欢摸她腿脚的女孩。 杜浒却不再回答。奉书也就不敢再问。在她的记忆里,杜浒本来就有不少匪夷所思的能耐,包括能轻轻易易地隐身到黑暗里,一队元兵谁也没发现他;包括把那个姓罗的大汉轻而易举地推来转去,像耍一个不倒翁,而他自己却几乎动都没动。那个片段,她此后回忆过不少次,却始终弄不清杜浒到底是怎样做到的。 她感觉脚上的血流渐渐通畅了,方才的一点点愤怒早就丢到了九霄云外,忍不住问道:“杜架阁……” 杜浒却冷笑一声:“朝廷都没了,你再叫我的官衔,是笑话我呢?” 她低下头,改口道:“好吧,杜相公,你早些时候说……我爹爹……” 杜浒显然知道她要问什么,却望着天花板,半天不开口。许久,他才说:“今天来不及了,我跟你说些别的。明天你再来。” 奉书不敢违拗,只得点头。况且,明日再聊父亲的情况,本就是她提出来的。 杜浒问:“你今天是怎么找来的?跟我说说。” 她脸一红,心中有些不乐意。杜浒看到她的样子,早就能猜出她一路上的狼狈了。 杜浒又问了一遍,语气变得严厉了。她也只好把自己如何灌醉丫环小厮,如何溜进花园,如何跌入池塘,又如何上树翻墙,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杜浒边听边笑。 “明天你再来时,还打算再洗个澡?再把左脚扭了?” “明天我再来时,自然会注意。” “你还能天天请你的丫头喝酒?” “我……我会等她们睡熟了再来。”她这话却满是心虚。上一次,她半夜独自出门踱步,还没走几步,就让丫环们发觉了,按回床上。 “你走路的声音大得像敲鼓,要是再穿上鞋,就跟打雷差不多了。你越是绷紧了脚,声音越清楚。” 哪有那么大声!她不服气,小声说:“我没绷紧……” “你现在的脚趾头也是蜷着的,腿是僵的,背是硬的,肩膀是耸着的,就连呼吸也是不自然的。”杜浒说话时,眼睛是闭着的。 奉书大吃一惊。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对身体的控制远没有想象中的严格。她的右脚肿痛,左脚便也自然而然地绷了起来。她方才伸手服侍杜浒吃东西,完事后,手放下了,肩膀却还一直是紧张的。她一边想,一边不知不觉地舒展着全身的肌肉,感觉身体一下子变软了。 杜浒依然是闭着眼睛,说:“好多了。”顿了顿,又道:“你越是害怕我,越是绷得紧紧的,行动起来越是阻碍,懂不懂?把你的每根筋都放回该放的位置,才能厚积薄发,随心所欲。” “我,我没害怕你……” 杜浒不理睬她,继续说:“你来的时候,眼是瞎的,耳朵是聋的,舌头是麻的,鼻子是感了冒的,手脚么,也基本上是残的,不出岔子才怪。” 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奉书在心里反驳:“你才眼瞎!” 可是杜浒问她:“不说你来时了,我问你,现在是什么时辰了?雨下了多久?月亮在什么地方?从这里到你的闺房,一共多远距离?院子外面那个打鼾的鞑子,善使左手还是右手?这屋子的板壁有多厚?门闩是何种样式的?屋里除了你我,还有谁来过?我身下铺的这些柴草,是什么人放进来的?” 奉书越听越奇。原来雨又开始下起来了,她丝毫没有觉得。而杜浒的其他问题,一个比一个刁钻怪异,她又怎么能说得上来? 可是在杜浒的启发下,她慢慢的意识到,这些问题的答案通通显而易见。虽然看不见月光,但月亮此时大致走到了何处,她也是应该记得的。虽然不晓得现在的时辰,但周围的料峭寒气和微微的霉湿味道都表示眼下已近黎明。从此地到她的闺房,她来时似乎是绕了不少路,肯定还有更短的近路…… 至于院外那个看守的元军军官,她冥思苦想了好久,才记起来,那人打瞌睡时,手上的刀掉在他身子左边的地上……原来他是个左撇子……这间屋子的板壁想必是很薄的,从雨水打在上面的声音就能听出来。而这个屋子的房门……她想了又想,坚决地说:“这门上根本没装闩。” 杜浒笑了,说:“还没瞎得太彻底。” 她一点一点地用全身去感觉,迟疑着告诉杜浒,屋子里除了他俩,应该还有不少长住客。她听到至少有两对耗子在互相打架,脚爪在烂草和雨水里面乱踩。还有几只臭虫爬来爬去,窸窸窣窣的声音被雨声掩盖着,极难分辨。附近应该还有一些看不见的小虫子,因为她觉得手腕上开始有些痒,而杜浒的脖子上,已被叮出十来个小红点,有新有陈。这里应该还来过一只猫。她发觉左后方隐隐有一股异样的气息,走过去,果然在灶台的角落里看到一堆猫的粪便。 杜浒身边的烂柴烂草,她本以为是这厨房里本来就有的。可是细细一看便发现,一部分柴草比另一部分要干燥得多,种类也不太一样,看来是有人为了将这里改造成一间囚室,另外扔进来的,时间就在不久之前。 她还有了一些额外的发现。腐烂的柴草上满是来来回回的脚印,少部分是她自己的小脚,其余的,看样子是元军的马靴,看大小都属于一个人。那些脚印走到离杜浒一丈远的距离,停了一会儿(因为那个地方的脚印比其余的要深许多),随即又转身离去。 杜浒见她盯着脚印看,微笑道:“外面那个大哥天天跟人赌我什么时候死,现在,嘿嘿,只怕他要失望不少日子喽。” 奉书扑哧一声笑了,听着外面如雷的鼾声,忽然又觉得十分辛酸。 杜浒说:“你已经有些开窍了,回去吧,没人能发现你了。” 第43章 智灭犹吞炭,商亡正采薇 </script> 杜浒说:“你已经有些开窍了,回去吧,没人能发现你了。” 奉书不信,可是她察觉到天马上要亮了,只好硬着头皮起身出门,走之前规规矩矩地向杜浒行礼告别。 那个看守的军官一直发出规律的鼾声,她轻轻松松地就溜出去了。她眼观六路,远远看到树丛里闪着几点灯光,不慌不忙地伏低身子,躲了过去。 院墙矗立在她面前。她在黑暗里站了一会儿,便听到右侧三丈以外有一阵阵的簌簌声响,似乎是风吹柳枝,细叶相拂。摸过去,果然是一株大柳树,似乎和来时的槐树隔着不远距离。 她借着那柳树,慢慢爬上了墙,心中默念着,这次要格外小心,刚要往下滑,忽然留了个心眼,用脚尖推了一块小石子下去。 “咕咚”一声轻响,下面原来是池塘。 她吓了一跳,念了声阿弥陀佛,赶紧收了脚,改为沿墙而走。饱受折磨的双脚格外敏感,忠实地感受着每一个瓦片的位置和走向。她全神贯注地保持着平衡,把自己想象成一只猫,渐渐忘了疼痛。 跳下地之前,她在墙头坐了好一会儿,闭着眼,按照杜浒的指点,把从头顶到脚尖的肌肉全都放松了一遍,最后横心一跃。双脚着地,身子却软软的倒在了一边,第二处着地的便是肩膀,然后是手肘、后脑……她像一个轻飘飘的皮球一般滚了好远,耳朵里全是青草和碎石摩擦的声音,头脑里七上八下的,半天才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全身都摔痛了,膝盖和上臂还磕出了几片乌青,可是没有再受筋骨之伤,也没有再扭脚。 她又惊又喜。走进自己的院子,听听周围,并无异声,取下门上的钥匙,悄悄放回小厮手里,又像鬼魂一般擦过酣睡的丫环,站到地毯上,飞快地脱下全身的脏衣裳,团成一团,塞进床底下,一头扑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心中早就砰砰乱跳,只觉得无比惊险刺激,差点便要在被子里笑出声来。 第49节 被子外面,阿染打了个呵欠,含混不清地道:“小姐,你醒了?” * 奉书知道自己虽然成功逃回了房间,却还算不上不留痕迹。脸上身上都是泥点子,只要一起床,就能看出来,脚底下也脏成了一片。于是她声称还要再睡,窝在被子里,悄悄扭着身子,擦干净脸上身上的泥,又蹭着双脚,慢慢把破烂的缠脚布脱了下来,脚板在被子上使劲擦了两擦。 她知道自己已经毁了一床新被子,可是心里面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反而有种恶作剧的快感。况且杜浒给她定了心,告诉她,若是有眼尖的下人发现了床铺的异常,就让她一口咬定自己夜里有梦游症。 她在床上鼓捣了一会儿,就真的睡着了,毕竟刚刚熬了一夜。 等她醒来,还没起床,便有人报说,谈笙遣人前来给她赔礼,送了一碗冒热气的参汤,给小姐压惊安神。她心中“哼”了一声:“你的臭汤,我才不喝!”但二叔临走时托谈笙照看自己,也不好拒绝,只得收了下来。 那派来的人还问她,小姐受惊不小,只怕生出别的病症,要不要谈相公出面,去给她请惠州城里最好的大夫。她连忙拒绝了好意,塞了半贯钱,把那人打发走了。那人前脚刚走,她就把参汤赏给丫环,让她们当水喝。 等到午后,丫环小厮都睡起了午觉,她才神不知鬼不觉地起了床,把昨晚的脏衣服毁尸灭迹。反正大家都知道文小姐活泼好动,衣裳费得快,此时发现又没了一件,也不会太惊讶。倒是丢在池塘里的那双鞋有点麻烦。她想了半天,这才有了主意,宣称自己换衣服时,不小心把那双鞋捅到了衣柜和墙壁的夹缝里。衣柜那么沉,要是没有小黑子帮忙,没人有力气把它移开,而小黑子哪能随便进小姐的闺房?大家虽然有些疑惑,可毕竟无法查证,也就不了了之了。只要那双鞋不从池塘底的淤泥里浮出来,谎话就不会戳穿。 她脚上缠的布全没了,这倒不怕被丫环们发现。此前她就数次因为疼痛难忍,夜里自己乱扯,把脚布扯得一干二净。敢责备她的,也只有二叔一个人。她所受的惩罚,也不过是第二天被重新缠上双脚,缠得更用力些而已。 她慢慢抚着右脚脚踝,按照杜浒教的方法按压。脚上还有些微肿,有些疼痛,但已经行走无碍了。 奉书越想越觉得神奇。她盼着夜晚来到,白天却似乎无比漫长。她假装睡觉,也睡得气闷了,于是起来做针线活。用剪刀铰绣样时,心中忽然一动,将手掌放在剪刀刃上,大叫一声,用力一划。 鲜血立刻滚滚落在绣花缎子上。几个丫环齐声惊呼。阿染哭着去找管事的老婆子,老婆子又去找文璧的卫兵都头,要来一大包消炎止血的伤药,飞快地跑回来,给她厚厚地敷上,又重重地包好。 阿染哭着说:“小姐,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咱们女孩儿家刺绣,让绣花针扎出个血珠儿,就算大事了,怎么会……幸亏咱们住在府衙里,隔壁就是兵营,能赶紧讨来药,否则……要是等着去请大夫,还不得流血流干了!” 奉书痛得一张脸皱成了一团,心里也暗暗后悔自己下手太狠。但事已至此,少不得做出一副凛然的神气:“是我不小心,我……我这两天总是有点恍恍惚惚的,只怕不一阵又要把自己弄伤,这包药就留在这里吧,我看着,心里也踏实些。” 大家哪敢说个不字。那一大包药就被放进了衣柜里。 好容易盼到了晚饭时分,奉书又推脱没有胃口,让丫环把几盘点心酒菜留在桌上,等她晚上起来吃。 到了天黑,她悄悄打好一个包裹,紧紧系在身上,解下裙子,换上一条瘦长的黑裤子,牢记着杜浒所教的秘诀,全身放松又警觉,像一团空气一样悄然出门。一路上静悄悄的,没有被任何人察觉。就算有人看到树丛微微晃动,大约也会把她当成一只猫。 她翻墙也更加熟练了,这次只是手掌擦破了点皮,就安安稳稳地落在了对面。轻手轻脚地正走间,却觉得有些异样。昨天,这里能听到鼾声一片的。而今天,却安静得出奇。 若是在以前,她听不到声响,多半就会心中一喜,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通过。可是她现在不一样了。张开全身的毛孔,静静地感受了一阵,便听到不远处一阵轻微的呼吸声,接着是一阵汩汩的水声,浇在野草和墙壁的交界处。最后是一股冲鼻的尿骚气味,似乎还是热的。 她心中暗骂,身体却像石头一般,伫立在一块真正的岩石后面,等那人解完了手,歇回原处,逐渐响起规律的鼾声,这才重新动了起来。 月光通透,照出头顶树枝杂乱的影子。她不声不响地穿梭在影子中间,泥鳅一般溜进了耳房房门。张眼一看,却吓了一大跳。昨天杜浒所在的角落,此刻竟然空落落的,半个人影也没有了。月光下,两只老鼠正在烂草里做窝呢。 她定了定神,按照杜浒说过的方法,闭目冥思了一阵,渐渐勾勒出了屋里的动静格局,慢慢转过头去,目光定在一个漆黑的、月光照不到的角落里。 那角落里传出几个字:“怎么不过来?”声音浮在七八尺高的半空。 奉书惊得合不拢嘴,半天才低声道:“你站起来了!”走近一看,杜浒果然倚墙而立,瘦骨棱棱的手掌撑着土灶的边缘,双腿微微颤抖着,整个人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他说:“活动活动血脉,伤势也许还能好。老天想要我的命,只怕还得再掂掂自己的斤两。” 奉书微笑道:“先坐下,我给你带好吃的了。” 这一顿饭又丰盛又美味。杜浒难得地笑了,不让她帮忙,自己伸手抓了一块蜂蜜乳糕,迫不及待地就往嘴里送。可是他手上没有丝毫力气,那点心忽然就掉在地上了,又白又软的糕点立刻变得灰头土脸。 杜浒骂了一声,伸手去捡。奉书连忙说:“不用,我这里还有好多呢。” 可杜浒依然把那块糕捡了起来,马马虎虎擦掉上面的泥土,几口就吃进肚里,这才说:“一块也不能浪费。吃不下的,给我留在这儿。” “我明天再给你带……” “不用了,这堆东西够让我撑三天了,你也别太常来,免得有什么万一。” 奉书“哦”了一声,心中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明明是自己一顿饭的量,杜浒就算瘦成这样,块头也大约有自己的两倍,怎么会只需要这点食物? 杜浒看出了她的疑问,笑道:“今天开斋,一次只能吃一点点,不然肠胃作祟,死得更快。”他又吃了一小块饼子,便不吃了,让她将剩下的食物包好,放在他手边。 奉书这才明白。记得听蝎子说过,当初壁虎饿倒在地上时,她便只给了他一点点东西吃。壁虎还待再要,蝎子却打他巴掌,说他找死。 奉书有些佩服他的自制力。她过去流浪做小乞丐的时候,饥一顿饱一顿,好不容易找到食物时,常常把自己撑得难过得要死。 她忍不住问:“你多久没吃没喝了?” 杜浒微微闭眼,想了一想,慢慢道:“我半死不活地让人擒住,上了重镣,每日折辱,本来决意了断,绝食了好一阵子。后来,他们看我快死了,便带我去见了丞相。” 她听到“丞相”两个字,心里一跳,问道:“怎么样?” 杜浒微笑道:“谁怎么样?是丞相怎么样,还是我怎么样?”语气中带了嘲意,似乎是笑她一听到父亲,就忘记了之前对话的内容。 她脸一红,说:“你……你自然是活下来了嘛,我也不用问。你快告诉我,我爹爹怎么样?有没有受苦?有没有让人欺侮?” 杜浒闭上眼,似乎是回忆着什么,良久,长长叹了一口气。 第44章 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 </script> 杜浒说:“你不用担心,丞相让他们好酒好菜的伺候着,虽然瘦了,精神却还不错。我去时,他正在用午饭,那桌上的几样菜肴,也不比你方才带来的那些差。” 奉书点点头,心中略略踏实了些。 “丞相看了我的样子,便劝我吃饭。他笑着说,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就算是死,也不能一声不响、窝窝囊囊地死在敌人的臭监房里。我听了,觉得有道理,就陪他一起吃了一顿。那便是我的上一顿饭了。那天晚上,我觉得有了些力气,就不自量力,想越狱逃走,可惜没逃多远,就让人捉了回来,拷打了一整夜。从那时起,鞑子就不耐烦我活着了,又碍着李恒的军令,不敢擅杀战俘,便给我断了饮食,任我自生自灭。” 奉书听得心惊肉跳,忽然有了一个疑惑,小声问:“李恒不杀你,又是为什么?大宋……大宋已经亡啦,他们又没有别的仗打,为什么还要……还要……” “为什么还要留着我们的性命?哼,原因多得很,有些是想招降,舍不得杀,有些,是想从他们嘴里拷打出别的情报。官家虽然不在了,可是南方各地的无主军队仍然不少,打着大宋的旗号,想要再寻一个赵氏传人,重振汉家山河。这些虾兵蟹将在乡野里藏身,也够鞑子头疼一阵子了,因此不断地审讯正规军俘虏,想要审出些蛛丝马迹。” 奉书这才明白元军监押俘虏的用意,也明白了为什么会不断有战俘死去。她忽然生出一个新的担忧,脱口问:“那、那他们会不会……审我爹爹?” 杜浒笑了:“要跟你说多少遍,你才放心?鞑子粗鄙无文,朝上任用的文官,好多都是汉人。他们擒得了南朝状元宰相,一心想收为己用,自然是连根汗毛也不会伤着他的。” 她松了口气,却又听杜浒低声说:“可是丞相悄悄跟我说了,他……他已经孤身一人,无可牵挂,早就决意死节殉国。蒙古人要押他去大都,他打算乖乖的跟去,到了江西境内,就开始绝食。他说他算过路程了,那样一来,正好可以死在家乡庐陵,和父老乡亲作伴。” 第50节 奉书心中仿佛狠狠让人捶了一下子,哽咽道:“不行,不行!我不许!他才不是孤身一人,他只是不知道……我娘和姐姐都活着,我也活着!不能死……哪怕死在家乡也不行……” 杜浒道:“小声点,你爹爹听不到的。” 奉书这才意识到,自己心情激荡之下,完全忘记了收敛声音。她压住哭声,却听到外面的鼾声忽然停了。有人打了个呵欠,用她听不懂的话嘟囔了两句,慢慢朝院子里走了过来。 杜浒一把钳住她的胳膊,“扶我去原处!快!” 奉书全身一紧,几乎是把杜浒拖到了先前的那个角落。杜浒朝旁边黑处微微一指,她就窜进了阴影里。几乎是同时,马靴槖槖作响,门吱呀一声开了,那个元军军官将头探了进来,朝杜浒骂道:“死蛮子,搞什么鬼?” 奉书感觉有老鼠在咬自己的脚。她心中默念着镇定,放松着全身的肌肉筋骨,想象着自己是一根烂柴火。方才杜浒的话一直在脑海里徘徊。她努力忍住想哭的感觉,不断劝慰自己,那只是父亲很久以后的规划,而现在身边的这个鞑子,才是更大的威胁。 杜浒声音微弱,呵呵笑着说:“我找到吃的啦,鞑子长官,要不要来一个?”说着,捏起一只死老鼠,用力朝那军官掷了过去。他的手劲虚弱无比,死老鼠掉在了他的大腿上。 那军官口中骂骂咧咧地道:“死样活气的,找打是不是?早死早升天,趁早给俺个清静!”说着抡起马鞭,朝杜浒没头没脑地就打。杜浒一声不吭地忍着。 那军官满心都想睡觉,打了一顿,便摔门而去。奉书听到他渐渐走远,又解了次手,鼾声又响了起来,才猛地跳起来,跑到杜浒身边。只见他双腿已经鲜血淋漓,胸前十几道红印,旧伤也纷纷破裂,皮肉一块块地翻了开来,血腥味浓得吓人。 她又是害怕,又是自责,“都是我不好……对不起……” 杜浒却摆摆手,道:“刚睡醒的人,力气不大。” 奉书不敢看他血肉模糊的伤口,转过头去,忽然想起来什么,轻轻一拍手,说:“我还给你带了样东西。”说着捧出一大包伤药,一股辛香立刻弥散在她周围。 杜浒用力嗅了一嗅,惊诧地看着她,好一会儿才道:“哪里搞到的?” 奉书笑了笑,打算不提自己的苦肉计。 可是杜浒随即便看到了她缩在袖子里的左手,连忙拉了起来,袖子轻轻往上一推,便看到她满手的绷带。 她又是得意,又有些委屈,说:“不这样的话……” 杜浒却放开她的手,皱了皱眉头,“怎么伤成这样?下次记着,要流血,割手腕就行了,又快又不疼。” 奉书一怔,随即撇撇嘴,“哼,没下次了!” 杜浒呵呵一笑:“好,好,你说得对,一次就够啦。杜浒要是再活不下去,可就对不起五小姐的一片好心了。” 奉书还带了一大卷亚麻布,缠在腰间,此时也脱了下来,撒些伤药在布上,便成了绷带。她想给杜浒裹好腿上伤口,杜浒却挥挥手,道:“我自己来。” “没事,我不怕血的。”这一道道新的鞭伤是自己害的。 杜浒却冷冷地道:“你要把我浑身包得粽子一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吗?少不得脱下这身烂衣裳,裹好伤,再把衣裳穿在外面,才能掩人耳目。五小姐要是想屈尊服侍我脱衣穿衣,杜浒荣幸之至。” 奉书脸上一烧,哼了一声,把伤药丢在他身边,自己跑到角落里坐下来。 她听到他站了起来,虽然动作很慢很慢。她心中又是钦佩,又是疑惑。两天前刚见到杜浒时,他还虚弱得几乎不能动。是那几口水的功劳?是那个泡了泥水的馒头?是方才那一块糕点?还是……还是他心中的顽强念想? 杜浒似乎是摔倒了,又爬起来。伤药的味道一下子浓烈起来。她连忙道:“别弄洒了,我可再没别的药了!” 杜浒低低笑道:“别担心。” 轮到他肩臂上的伤时,他却没法一只手给自己裹了,只得叫奉书帮忙。奉书看到他的伤口,就能想象出他受伤时有多疼,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她拿出自己做针线活时的精细,一点点把绷带绕着他的胳膊卷过去,不敢包得太紧,只怕他疼。 可是杜浒似乎并不在意疼痛,偶尔她手重了些,他一不过是微微屏一下气,忍过去而已。但是奉书看到,当伤药触及到他的几处大伤口的时候,他的脸色慢慢的白了。 杜浒似乎是有意给自己分心,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动作,忽然道:“手法挺熟练的,跟谁学的?” 奉书心中一痛,淡淡道:“我姐姐。” “姐姐?没听说丞相教过他女儿这些啊。” “不是亲姐姐。” 杜浒也不细问了,可奉书总觉得,他能明白是怎么回事。其实他从没细问过她是怎样逃得性命,又为什么会出现在惠州府尹的家里。可是他的眼神足以说明,这其中的曲折,他早就猜了个七七八八。 她将绷带两头轻轻系好,杜浒又让她在自己身上涂满泥污,遮住露出的绷带的崭新颜色。做完了这些,他便催她走,让她三天后再来。奉书点点头,跟他行礼道别,绕过那如雷的鼾声,轻轻易易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看月亮,刚刚夜半。 第二天,奉书自然又是大睡懒觉,起来之后,规规矩矩地当了一天文小姐。到了第三天,几个丫环却都看不下去了,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小姐,你可好得差不多了吧?也不能整日闲着,小心再闷出病来。再说,你要是再不温习功课,文大人回来了,可要拿我们是问。谈相公天天打发人来看你,小姐不如也去走动走动,跟他道个谢,文大人这边,也算有个交代。等他回来了……” 奉书却理不清这些人情往来,也不耐烦听,捂着耳朵嘟囔:“好,好!我明天就去向他请安问好,讨教功课,成了吧?” 几个丫环一喜,刚要答应,她却忽然心中一动,改口道:“不,明天我还要歇一天,把那个荷包绣完。后天,后天我再去。” 因为明天晚上又可以见到杜浒了。与其向谈笙讨教功课,不如向杜浒讨一个法子,把这个讨厌的家伙永远挡在门外。她已经每天都诅咒他浑身生疮、惨叫而亡了,他怎么还好好的? 不过这个念头可千万不能让丫环们知道。要是她们得知文小姐在和牢房里的钦犯互通声气、夜半私会,只怕吓也要吓死了。 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杜浒的囚室。她挨在杜浒身边,闻着他满身的药香气,低着声音,详详细细地把空坑之败时谈笙的所作所为讲了一遍。说到四姐被他所杀,她便忍不住咬牙切齿,捏着拳头,一下下砸在烂草堆上。这些事,她向来是不敢对任何人说的。然而不知怎的,她觉得杜浒一定会信自己的话。 杜浒慢慢站起来,一言不发地踱了许久的步子,才道:“早知道他杀了四小姐,我何必跟他那么客气。”转头看了看她,又冷笑道:“在广州时,他还来探视过我呢,一个劲的劝我投降,让我讥刺了回去。我敢说,给我上刑、饿死的主意,他多半有份。” 他问起谈笙是何等官职,眼下住在何处,手下有些什么人。奉书把自己所知的都告诉了他,又低声道:“我便是不明白,他读了那么多书,开口就是圣贤的话,爹爹也那么信任他,怎么会……怎么会……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忽然抬起头,恳求地看着杜浒,说:“请你帮我出个主意,我……” 杜浒立刻道:“你要干什么?” “我……我不知道明天该怎么办……要不要逃……还是、还是……” “让我帮你想办法?” 奉书连忙点头。 “最好是一劳永逸,让他永远不再来找你麻烦?” 奉书点头更快,“是,是。” 他长叹一口气:“杜浒过去在丞相军中时,好歹也算是个足智多谋的臭皮匠。现在却要动脑筋帮小孩子旷课,躲教书先生。” 第51节 奉书脸红了,拿不准他是不是生气。以往几次,杜浒总是蜷在角落里,虚弱的样子让她觉得可怜。可今天他一站起来,虽然还是瘦削无比,可一下就生出了些威严压迫的气势,让她有些怕。 她捻着自己的衣带,小声重复道:“我……请你……我真的不能见他……” 杜浒低头将她打量了一会儿,意味深长地一笑:“天上可没有白掉的馅饼。办法倒是有。五小姐,你拿什么来换?” 第45章 岂有...(续) </script> “办法倒是有。五小姐,你拿什么来换?” 奉书愣住了。原来他不肯白帮忙!可是自己一个闺阁中小姐,能付他什么?零花钱倒是有一些,可他大约也不需要……璎珞、帕子、荷包倒也做了不少,可那绣工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金银首饰…… 杜浒看着她紧张的样子,却呵呵笑了,笑了好久,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慢慢低声说:“你的那些甜东西,再吃就要我命了。下一顿,要有酒,要烧鸡,要东坡肉。” 奉书怔了半晌,才如释重负,扑哧一下,嘻嘻嘻的跟着他笑了起来,说:“好,一言为定。” 杜浒踱到角落里,慢慢坐了下来,拿过她带来的一块油炸香糖柿子饼,皱着眉头,慢慢啃着,说:“谈笙既然是继任的惠州府,那么躲是躲不过去的。你不是明天要去拜见他吗?大大方方地去,把你心里想问的都问出来,看他有何说辞。” 这便是他给自己出的主意?奉书有些失望,说:“可是……可是我现在的身份是二叔的女儿……二叔说……我的身份要是暴露了,会……会……” “怎么,当文璧的女儿当上瘾了?蒙古人赏的锦衣玉食,享福享得舍不得了?” 奉书生气了:“我没有!你也不许直接叫我二叔名字!” 杜浒乜斜着眼,看着她,“路是自己选的。你二叔既然敢做,还能怕被人说?我杜浒自从投军效力以来,全身上下没有一根骨头软过,自认问心无愧,怎么,没资格指名道姓地说他两句?” “我……二叔说了,他……他是为了惠州城的百姓着想,为了宗祀不绝,不得已才投降的,再说……他在蒙古人手底下,日子也不好过……” 杜浒冷笑了一下,“这些都是他告诉你的?他要是真的不得已而降,怎么现在还会一路升官发财?他要是愿意为国守节,大可携着老小归隐山林,终生不仕,难道忽必烈还能把他拖出来做官不成?食新朝俸禄的汉人多了,也不缺他一个!嘿嘿,小女孩就是好骗啊。” 奉书愣住了,头脑中一阵晕眩,几百句涌到口边的话忽然都说不出口,胸口像被堵住一般,起伏了半天,才哽咽道:“反正……反正不许你说我二叔坏话……他是真心待我好的,我心里有数。你再贬损他,我……我现在就走,再也不来找你……” “这是在威胁我了?” “东坡肉什么的,再不给你带。” 杜浒半是嘲弄,半是怜悯地看着她,终于似乎是向东坡肉妥协了,摇了摇头,颇为无奈,“好,好,我不说你二叔便是,行不行?” 奉书对他不理不睬,过了好久,才轻轻点了点头。又过了一阵子,终于忍不住问:“那,那明天……” 杜浒将整个炸柿子饼吃完,拍拍手,微笑道:“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啊,放心,他不敢捅出来的。” 奉书睁大了眼睛,“为什么?他为什么不敢?” 杜浒走到她面前,正色道:“五小姐,你信不信我?” “我……我信你啊。” “信我就听我的。明天去见谈笙,堂堂正正地跟他对质。别怕,也别气短。我向你保证,他一个手指头也不敢动你,也不会找你二叔的麻烦,好不好?” 杜浒此前和她说话时,语气一直是恭敬而冷淡的。唯独这一句,带上了温柔哄劝的声调。 奉书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扬起头,说:“当我是小孩子吗?我才不怕他。” 杜浒胸有成竹地笑了笑,不再说话,示意她离开。于是她向他行礼道别,踌躇满志地回去了,一路上都在给自己打气。睡觉时,却梦见谈笙穿着判官的服色,阴测测地对自己说:“哪里来的小妞,在这里胡言乱语?来人,给我扔出去!” 来了两个牛头马面,揪住她就走。她的全身却灵活得像一只狐狸,肩头的肌肉一松一滑,就从牛头马面手底下溜了出去,拼命跑,拼命跑,直到醒来。 会面约定在下午。奉书吃饱了饭,穿好出门访客的衣裳,手腕上戴了一个战无不胜的狗尾巴草手环,掩在袖子里,又紧紧握了握蝎子遗下的瓷瓶,深深藏进怀里。她想起夜间那个牛头马面的梦,又把李恒赠的辟邪的扳指穿上线,挂在脖子上。武装完毕,心中还是有些忐忑,让阿染叫来小黑子,跟自己一道出门。 她已经好久没见到小黑子了,看着他一口笑嘻嘻的白牙,这才慢慢升起勇气,沉声道:“走罢!去谈相公那里。” 谈笙早就派人在府衙门口迎她,把她带到相邻的官驿。谈笙本人则在书房里等她。她慢慢吞吞地行礼,谈笙赶紧来扶,他的手白皙如玉,不仅没有如她所愿地生疮,连蚊子叮的包都没有一个。 谈笙笑道:“文小姐这可是折杀在下了。小生过去在令伯父军中时,一直以学生自居,蒙他提携指点,视若己子。算起来,谈笙和小姐也该是同辈,何须多礼?” 奉书不解道:“我伯父?” 谈笙笑嘻嘻地道:“就是大名鼎鼎的文丞相啊,小姐不会已经把他忘了吧?” 奉书心中暗骂自己反应太慢:“我是二叔的女儿,爹爹自然就是我伯父了。这个人狡猾得很,第一句话就设下套来,让我钻。”不由得警惕起来,用余光把书房和房里的几个仆人扫了一扫,又偷眼看了看谈笙,他却是一副笑容,并没有什么奸诈的神色。也许他那句话并无什么言外之意,但奉书先入为主,总觉得这房里一寸寸的全是陷阱。 她心中飞快地转着念头,淡淡道:“我也是不久之前刚和家父相认的,至于伯父,没什么印象。” 谈笙笑道:“是了,我倒忘了这一点了。”说着让人给她看座、上茶,絮絮问了她些闲话,无非是文璧动身以来,她的饮食起居、身体状况如何。她中规中矩地一一答了。谈笙又向她道歉,说自己第一次接管这么多战俘,经验欠缺,让小姐被死人吓到了,实在有罪。站起来朝她深深一揖。 奉书看着他一副无辜的神色,心中早就有气,漫不经心地还了礼,说道:“那些囚犯,想来也有不少人曾和谈相公一同共事,眼下却一个个落得这般下场,真是一念之差,导致天壤之别呢。早知如此,还不如像谈相公一样,早早改投明主,说不定还能捞个官儿做,也免得在惠州变成死人,平白吓着奴家。阿染,你说是不是?” 谈笙脸色微变,强笑道:“小姐这是还在生我的气了。小生任凭责备,不敢不听,只要小姐出气便好。只不过,这话也就在这书房里说说便行了。小姐可别忘了,令尊和小生一样,也是早早改投明主的,小姐这话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连令尊也一起奚落了?人言可畏,倘若旁人得知文大人的小姐……” 奉书心中冷笑:“把我当小孩子哄吗?绕来绕去的,就想把我说怕了?”扬起下巴,说:“家父所作所为如何,他自己问心无愧便可。谈相公若是也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没有对不起别人,自然也就不用害怕什么人言可畏。”说毕,直接看着谈笙的双眼,看他作何反应。 谈笙却不动声色,微笑道:“小姐近来也读了不少圣贤之书,岂不闻孟圣有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如今时局动荡,最受苦的,还不是毫无自保之力的乡亲百姓、老弱妇孺?谈笙的所作所为,也不过是为了尽快了结兵祸,解除黎民倒悬之苦,小姐倒是说说,谈笙该不该愧?” 奉书简直要气笑了:“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可也是孟老夫子的话!谈相公当初在督府军时,日日挂在嘴边的,可不是什么民为贵!你说你要保护弱小,当初文丞相的家眷遇险,你又护了几个?文丞相的夫人小姐们,现在有几个活着?” 谈笙猛地站起身来,腰间的佩剑一下子碰翻了茶盏,几滴热茶溅到奉书的手背上。她心中一颤,忍不住往椅子里缩了缩,心中知道,说出去的话,是再也收不回来的。 谈笙冷冷道:“在下在督府军中的情状,小姐却又是怎生得知的?你不是对你的伯父没什么印象吗?” 奉书心跳不已,想了想杜浒的那一句保证,一字一字地道:“我没有伯父。” 谈笙点点头,微笑道:“果然不出我所料。文五小姐,谈笙失敬了。” 第46章 拔出金佩刀,斫破苍玉瓶 </script> 奉书慢慢站起来,腿脚沉重无比,心里却仿佛卸下了重担,反而轻松起来。 “多谢你还记得我。” 第52节 谈笙轻轻笑道:“怎么会不记得?那天在府衙里看了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事有蹊跷。只不过文璧苦心孤诣,连李恒也骗过了,我又怎好拆他的面子?” “我没死,你很失望吧?” “失望?五小姐这是什么话?当初空坑兵溃,大家首尾不得相顾,多少能征善战的猛将都牺牲了,我也只道你一命难保,哀悼了好一阵子。你却从乱军中逃得性命,岂非天幸?我见你活着,庆幸都来不及,哪有什么别的想法?” 奉书又惊又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若非看他神色笃定,真要以为他在做梦了。 谈笙又微笑道:“你放心,这个小秘密除了你二叔,就是你知我知,我保证不会说给第四个人听,好不好?别害怕,在人前时,我依然当你是文璧的小姐,你不必慌张。” 奉书心里闪过无数念头。果然如杜浒所料,他不会捅出去……可是……可是自己方才这么大声音,怎么会瞒得过别人…… 她再向周围一看,心中一沉。书房里的仆人不知何时都不见了,只留了一个弓着背的老仆,看样子是谈笙的心腹,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阿染和小黑子也被遣出去了。她不由得慌了,感到谈笙的手搭在了自己肩膀上。 “五小姐,那天你有不少亲人被杀被俘,谈笙感同身受,十分理解。只是当时我也是势单力孤,爱莫能助。小姐可莫要胡乱迁怒,说出些谁也听不懂的胡言乱语,糟蹋了宋珍公的一片苦心哪。” 奉书气得脸都红了,“你才胡言乱语!去你的爱莫能助!猫哭耗子假慈悲!你以为我都忘了吗?你忘了你的命是谁救的?我四姐当年才十一岁!她犯了什么错?你为什么要杀她?我当年九岁!为什么要杀我?你说啊!你手里的剑不去杀鞑子,为什么却要杀那些你口中的老弱妇孺?” 谈笙静静地看着她,冷笑道:“五小姐当年是吓糊涂了,还是让鞑子兵欺负得狠了?怎么尽说些我听不懂的话?我怎么会杀你们几个小女孩?四小姐是让元军的冷箭射死的,当年亲历的军士全知道。你么,是到处乱跑,在乱军之中无路可逃,为了保全名节,自行投江的。就是前几天见到文丞相时,我也是这么和他说的……” 她简直要气炸了,大哭着,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骗他!你怎么敢……敢跟他瞎说八道!当年明明是你逼得我跳下去的!你简直……无耻!你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不怕……不怕遭报应吗?我爹爹当年待你不薄!”她全身发抖,渐渐说不出话,忽然全身暴念陡起,真希望自己是个壮汉,只想居高临下地扇他耳光。可是她够不着,只能捏起拳头,朝他乱捶乱打。 忽然胳膊一痛,已被那弓背老仆一把拿住。那人喝道:“不得对谈相公无礼!” 她用力一挣,那老仆的力气却大得非常,再一扭,她便痛得叫出声来,不敢再乱动,气鼓鼓地瞪着谈笙。 谈笙挥手示意那老仆把她放开,皱了眉,道:“几年不见,五小姐的性子更加野了,简直不像文丞相的亲生闺女。” “我是什么性子,你管不着!你敢不敢等我二叔回来,和他对质?你敢不敢把真相说出来?就连鞑子也会看不起你!” 谈笙笑道:“真相?真相就是我说的那些啊。五小姐,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这样执意诬陷谈某,你自己可曾想过,你的话会有多少人信?如今我是李恒手下的红人,而你呢,是个让鬼上过身的私生丫头!你倒是说说,大家会听谁的?” 奉书有些心慌,倔强道:“我二叔会信我!” “嘻,文璧?他如今是如履薄冰,只消有一点儿不慎,就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他敢得罪我?他就算知道,就算信了,又能怎样?参我一本吗?今日之事……” 突然房门打开了,阿染跑了进来,喊道:“小姐,你们在吵什么呢?”话没说完,却一下子让那老仆捂住了嘴,双手反剪在了背后。阿染吓得大睁双眼,却一声也叫不出来。 奉书也吓坏了,大叫:“放了她!放了她! 谈笙喝道:“住口!” 奉书喊得更大声:“小黑子,快来!快来!来揍他!” 谈笙朝那老仆使个眼色。那老仆神色突然狰狞起来,枯树根般的手从阿染脸上移到了她的喉咙。 阿染呜呜哭道:“小姐救我,小姐救……” 那枯树根般的手猛地一托一拧,阿染的声音便突然停止了。她的头以一个怪异的角度扭在一边,全身软软地滑在了地上,仿佛被人抽走了脊梁骨。 奉书吓得魂飞魄散,整个身子仿佛都不再是自己的,眼前黑了一黑,摔倒在地上,心脏把胸腔撞得绞痛。谈笙拔出腰间的宝剑,轻轻点在她胸前。 小黑子夺门而入,一看眼前的景象,吓得僵立在地,不敢动弹,一只手指着那老仆,手腕不住颤抖。 谈笙冷冷道:“哑巴,出去。你再迈进来一步,你家小姐就死活难说了!” 小黑子一脸愤慨,却也不得不听命,一步一回头地挪了出去。 奉书看着眼前白茫茫的剑刃,咬牙道:“有本事把我也杀了!” 谈笙笑道:“在下怎敢跟小姐过不去?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我不怕文璧,反倒是他应该怕我。就算他府上的丫环死在我这里,他也没胆子把我怎么样。小姐若是想假手他来找我的麻烦,可要三思而后行。” 奉书又恨又怕,牙关咯咯直响。房间里的桌椅、藏书、几案、桌上的笔墨纸砚,一个个仿佛都生了嘴,朝她狞笑着。她知道谈笙这是在杀鸡儆猴,而且已经成功了。她呆呆看着阿染的尸体,再也不敢质问一句话。 “况且,杀了这丫头,也算是给文璧带个讯,他只要稍微肯动脑子,就明白我已经攥住了他的把柄,知晓了他府上小姐的秘密。小姐只要活着一天,姓文的就会受制于我一天。这可要多谢小姐了,今日是你自揭身份,可不是我追根究底……” 奉书感觉胸口的剑尖移走了,自己又被扶到了椅子上。她尖叫一声,甩开那扶她的枯手。 谈笙笑道:“只要小姐乖乖的,把你做的那些白日梦通通忘掉,自然会慢慢想起真相究竟如何,小姐冰雪聪明,想必不用我再教了……” 奉书这时才慢慢找回了一点思绪和理智,颤声道:“你……你别想得意太久……我永远不会忘……今天你敢杀人,总……总有一日……我……我要和你新帐旧账一起算……你等着……” 谈笙冷冷道:“小姐若是还不依不饶,可就未免不太明智了。你以为文璧把你养在深闺,你就能高枕无忧了?你二叔没告诉过你吧?那天李恒见过你后,不断地夸你俊秀伶俐,话里话外之意,似乎是想等你长大,便配给他那位世子……” 奉书心里一下漏跳了一拍,想了一想才明白,脸色一下子白了,“世子……那个李、李世安?” 李世安立刻从朋友变成了敌人。她鼓起勇气,瞪了谈笙一眼,道:“去他的!他爱怎么想怎么想,我……我以后……是爹爹做主!是二叔做主!轮不到他!” 谈笙冷笑:“文璧能做主?李恒就算想要他的嫡亲闺女,他敢不双手奉上?何况是个来历不明的私生丫头,连个庶出都算不上!能配上李恒的世子,算他高攀!嘿嘿,不过你放心,人家是蒙古贵族,哪能真的娶汉人丫头为妻?让你做个偏房,就算是抬举你了……” 奉书手掌里都是汗,小声道:“你信口胡编,当我……当我听不出来吗?” “哈哈,当时我瞧着文璧的脸色可不太好看,连忙岔开话头,杂七杂八地说了些笑话,这才囫囵过去。下一次,说不定我可就会转些别的念头了,毕竟,要是真能撮合成这件事,李恒也会买我的人情,你说对不对?” 奉书气得便要跳起来,可看到那弓腰老仆就立在自己身边,一下子气馁了。 “你……你这是威胁我。” “哈哈,谈笙不敢。” 奉书看着他一脸若无其事的微笑,慢慢明白了,谈笙今日的一言一语、所作所为,都是精心计划好的,一环套着一环,让自己越来越狼狈。事已至此,似乎除了点头妥协,没有别的法子了。她忽然后悔了,后悔不该听杜浒的话。也许,老老实实地按照谈笙的意思来做,才是更明智的选择。 她知道自己傻透了,可是她一万个不甘心。 “哼,要是你真敢……真敢……大不了我把我的身份和你的罪行一起抖出来!我爹爹是蒙古的敌人,敌将的女儿,看谁敢纳?到时候你自己可得小心,我二叔不会放过……” 她以为这是最后一个有效的威胁了。可是谈笙却一脸怜悯地看着她。 第53节 “五小姐,你真是糊涂了。文璧好歹还是本朝官员,有他护着你,寻常人也不敢把你怎样。文天祥在大元,可什么都不是。要把他的女儿随便丢给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或者充入贱籍,或者悄悄地弄死,可都是易如反掌。五小姐,到时候你若是流落到什么烟花柳巷,我会记得去看你的。” 他的语气没有丝毫波澜。那老仆在一旁听了,却张开缺了牙的嘴,“嘿嘿嘿”连声直笑。 奉书纵然年幼无知,也知道“烟花柳巷”绝不是什么好地方,登时手足冰凉,又是气,又是怕,余光瞟到躺在地上的阿染,只觉得天地之间仅余自己孤身一人,终于再也无法假作坚强,扑扑落下泪,哭出声来。 谈笙微笑道:“文小姐,在下公务缠身,就不多奉陪了。对了,你的丫环是自己绊了一跤,额头不巧磕到桌子角,这才一命呜呼的,记住没有?具体细节到底如何,随你怎样向令尊说,他不会多问的。”又命令那老仆:“阿大,你在这里伺候着小姐,等她哭好了,就送她回去。” 他顿了顿,却不见那老仆答应。提高声音又吩咐了一遍,却还是无人应答。 谈笙骂道:“贼奴才,你……”转头去看时,却一下子惊呼出声,一连后退了好几步。奉书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不禁尖叫一声。 那老仆已经倒在了地上,佝偻着身子,脸上似乎依旧挂着恶狠狠的笑。一枝毛笔的笔杆从他的喉咙里穿了出来。地上一小滩鲜血,正在不断扩大。 第47章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script> 那老仆的尸体后面,一个人扶着书桌,慢慢站了起来。他整个人形销骨立,似乎比谈笙还要弱不禁风,全身的衣裳污秽破烂,身上满是横七竖八、染着血污的绷带。 谈笙的表情,则好像白日见鬼。不过眼前的这个人,也确实和鬼怪没什么区别。 奉书睁大了眼,惊叫出声:“杜架阁……你……你怎么……” 谈笙只惊愕了片刻,立即刷的拔出剑,指向奉书的咽喉,喝道:“都给我别动!” 话音未落,只听嗤的一声响,又是一枝笔从杜浒的方向飞来,打在谈笙的臂弯。那是一杆细细的小笔,但谈笙却痛叫一声,手一张,剑掉在了地上。 奉书脸上还挂着泪,却一下子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跳起身来,把那剑踩在了脚底下。与此同时,房门哗啦一响,小黑子破门而入,一双眼睛瞪得血红,张开的大口里发出无声的怒吼,挥拳朝谈笙猛击。谈笙哪躲得过,被当胸一拳击倒在地,额角撞在桌子上,顿时鲜血淋漓。小黑子再上前一步,把他死死扣在地上。谈笙用力挣扎,头上的儒巾歪在一边,袍服撕得片片碎裂,却始终挣不脱小黑子的铁掌。 谈笙的脸被按得贴在地上,咬牙道:“来人!来人!” 小黑子再次提起拳头,朝杜浒看了一眼。杜浒点了点头,小黑子便一拳打在谈笙流血的额角,谈笙登时双眼一翻,昏了过去。小黑子一只脚踏在他背上。 杜浒慢慢走到奉书面前,伸手给她擦掉了鬓边的汗水,问道:“你没事吧?” 奉书这才惊魂略定,呆呆立了好久好久,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扑进他怀里大哭起来。 “你是怎么……怎么来的……呜呜……你知不知道……他……方才……阿染……” 杜浒全身是伤,被她一碰,“嘶”的抽了一口气,轻轻把她推开,瞟了一眼谈笙,朝小黑子说:“这人诡计多端,你去把门锁上。” 小黑子踢了谈笙一脚,跑去照办。 杜浒又道:“卸了他手臂,让他动弹不得,再也耍不出花招。” 小黑子却不懂怎样叫做“卸了他手臂”,眨眨眼睛,露出不解的神情。 杜浒摇了摇头,走到谈笙身边,扶着桌子,蹲下来,一手探进他腋下,一手托住他肩膀,攒了片刻的力气,用力一扭。 奉书只听得“咔嚓”一声轻响。谈笙立刻便醒了,脸上的神情痛楚之极。小黑子倒也机灵,及时捂住他的嘴,让他叫不出声。 奉书这才明白,杜浒是把他的肩膀卸脱臼了。她打了个寒颤,自己的肩膀也似乎隐隐作痛起来,轻轻叫了一声。 杜浒倚在书桌旁边,将谈笙打量了一眼,笑道:“怎么,这点痛就忍不住了?你敢再叫,你的左手便也是同样下场。” 谈笙脸色煞白,道:“你……你怎么没死……怎么会……怎么会……” “嘿嘿,没想到吧。你派去看守我的那个鞑子,现在正躺在我的铺位上,是个真正的死人。而你这里,哼,你的这些心腹守卫,在我杜浒眼里,也不过是些泥人木头人。不过话说回来,你在驿馆外面驻扎了那么多侍卫,只怕也是心虚吧?你在怕什么?嗯?” “你……我现在是……朝廷命官……你孤身一人,还敢再无礼……” “鞑子皇帝今天也救不了你!”杜浒轻轻踢了踢谈笙的肩膀,谈笙便再也说不出话。 杜浒怜悯地看了看阿染的尸身,冷冷道:“只是没想到,你还真敢动手……我要是来得再迟一刻,你是不是连文五小姐都敢杀?你也是读书人,怎的一肚子都是恶毒念头?蛇蝎心肠!斯文败类!真给我们汉人丢脸!” 奉书听他一句句的骂,心里面当真是痛快淋漓,若非碍着自己的淑女身份,真想像小黑子、杜浒一样,朝谈笙身上也踢上两脚。 杜浒忽然转向她,“五小姐,我向你保证过的,你只要堂堂正正地跟他对质,他一根手指头也不敢碰你。你要听他的真话,现在就问吧。” 奉书又惊又喜,轻声道:“你昨天……昨天就已经计划好了……” 谈笙眼中射出怨毒的光,“好啊,你和她互相勾结……”忽然撇到了杜浒又提起来的脚尖,便不敢再说什么了。 奉书死死盯着他,一字一句地问:“谈相公,你再仔细回忆回忆,我四姐是被谁杀的?” 谈笙咬着嘴唇,半晌才向她投去一个轻蔑的眼神,“是我杀的,又怎么样?” “你还想杀我。” “没错,那是为你好!” 小黑子并不知道奉书的这些过往,听到他们一问一答,目瞪口呆,看着奉书,目光里露出询问的意思。 奉书朝他点了点头,道:“谈相公一心想置我于死地呢。” 小黑子狠狠瞪了谈笙一眼。谈笙吓得一个哆嗦。 奉书竭力忍住眼眶中的泪水,冷冷道:“那么你杀我四姐,也是为她好了?” “不然呢?眼看着她投向蒙古人的怀抱,看着她今后沦为异族奴仆,让她在鞑……在蒙古人身边承欢卖笑?我汉家女儿,岂能受此侮辱?不如死了干净!” “可是她不想死!” “那也由不得她!谁让她生为女身,又逢乱世,这是她的命!你知不知道有多少汉家好女子都是这样死节殉国的?潭州城破时,守将李芾一家三十多口全部自尽,南人都赞他忠义!陆秀夫负主蹈海之前,也是命令他的妻儿先投水的!怎么到了我这里,就变成罪行了?五小姐,你的圣贤之书都读到哪儿去了?” 奉书气得眼泪都出来了,“我们姐妹和你非亲非故,你……你有什么资格为我们做主?就因为你是男人,你力气比她大?就算是我爹爹……他也绝不会……绝不会让我们去死!” “若是换了文丞相,自然是下不去手,所以我是在帮他啊。五小姐,你知不知道,当初我看着你母亲和另一个姐姐让元军擒去,心中只后悔我为什么没早点杀了她们,以报丞相的知遇之恩!我……” “你要是真觉得你在做好事,又为什么敢做不敢当?为什么要编谎话?还逼着我……我也跟你一起编?” 第54节 谈笙露出不屑的神气,“因为世上大多数人都和小姐一样,只会依照个人好恶来评判世事,脑袋里完全没有一个‘理'字。” 奉书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终于忍不住一脚踹在他身上,“胡说!歪理!我爹爹真是看走眼了,才会信任你! 谈笙忍着痛,龇牙咧嘴地微笑道:“五小姐问完了?没话说了?” 杜浒用目光制止了奉书,冷冷道:“五小姐,他横竖有理,你辩不过他的,不用再说了。” 谈笙轻蔑地看了她一眼,“你还有什么私刑要用在谈某身上,叫你的打手一样样来罢!只是你等着……” 杜浒不慌不忙地道:“如此说来,倒是五小姐理亏了?谈笙,我只问你一件事。你杀了四小姐,逼五小姐跳江之后,又发生了什么?请你原原本本地说出来吧,我们都很感兴趣。” 谈笙的眼神忽然慌乱起来,“我……那个贾俊杰,带了十几个人……我……我寡不敌众……我是抵抗了的,杜兄,你掀开我的左手袖子看,我的手腕上还有伤疤,还有伤疤……” 杜浒却将脚踩到了他脱臼的肩膀上,微微施力,道:“谁跟你称兄道弟!然后呢?” 谈笙痛得汗如雨下,说话的声音也变了调:“然后……然后我想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话文丞相也说过的,他曾经想让我们各自逃命,杜兄,你当时也是听到了的……若是再一味顽抗,除了显示气节,也不能挽回大局……我……我自幼饱读诗书,一腔热血、满腹文才,要是……要是就此付诸流水,岂不……岂不愧对……列祖列宗……不如……暂且服软,以后再图机会……大丈夫忍得胯`下之辱……” 杜浒扑哧一声笑了:“后来你在蒙古人中混得风生水起,这胯`下之辱,想必也受过不止一次吧?” 奉书“呸”的一声唾在他身上,呜咽道:“别人都死得,就你的性命珍贵!你知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你也不屈而死,一直在想念你……谁能想到……” 谈笙低声道:“我是想过为你们俩报仇的,真的……那个带兵追我们的贾俊杰,是个大叛徒,我归顺之后,不久就弄了个手段,让李恒对他心生猜忌,把他杀了!五小姐,你看……” 杜浒冷冷道:“是怕他泄露出你投降时的丑态吧?” 谈笙反而硬气起来,“哼,随你怎么想……我身为大元臣子,做的好事不止这一件!你知不知道我用俸禄接济了多少百姓?你知不知道我安置了多少流民?李恒还聘我教他的世子读书,我……我会把他教成一代大儒!这些……哼,杜浒,这些事,你做得了吗?你这几年,不外乎躲躲藏藏,杀人、扰民……朝廷也没保住,丞相也没保住,你、你一事无成……” 杜浒大怒,满面的胡须都在颤抖,克制了半晌,才恶狠狠地道:“起码我没杀过小孩子!我没对姑娘妇人动过手!我也不会对一个年龄只有我一半大的小女孩威胁恐吓,说什么要把她嫁给鞑子、让她沦落风尘这种丧心病狂的话!我杜浒虽然是败军之将,可是尽忠报国,一生磊落!我平生第一大丢脸之事,就是曾经跟你在一个军帐底下吃过饭!”这一番话掷地有声,他消瘦的脸颊泛起一阵血色,一双眸子凛然生威。 杜浒忽然转向奉书,“把他交给你处置,好不好?你爱扇他耳光便扇,扇多少都行,你爱做些别的……” 谈笙勃然大怒,用力一挣,嘶声道:“杜浒,你敢让这个黄毛丫头羞辱我?我告诉你,你得意不了多久了,惠州王提刑今天晚上要来找我议事,马上就会到!到时候声张起来,你们一个个全跑不了,全都得给剁成肉泥!文小姐,你也不例外!你们快放了我,今日之事,我便缄口不言,否则……” 奉书心中又慌了起来,不由自主地向门外看了看。 杜浒轻轻踢了踢谈笙,让他住口,转而对奉书道:“别听他的。五小姐想怎么惩戒仇人?自己动手吧。” 奉书颤声问:“我,真的……做什么都可以?” 杜浒看出了她的顾虑,笑道:“放心,你二叔眼下身在广州,谈笙在惠州地界出了什么岔子,最多也就是贬贬你二叔的官儿,要不了他的命。” 奉书踏实下来。有杜浒在,她的胆量一下子大了,平日一些想也不敢想的念头浮了上来。 她盯着谈笙白皙而扭曲的面孔,又看了看杜浒,眼神里带着恳求的意味。 她说:“那好,请你杀了他,让他给我四姐偿命。” 杜浒瞟了她一眼,似乎不相信这是一个娇生惯养的相府小姐说出来的话。 奉书心跳飞快,坚定地看着他。不知怎的,她觉得杜浒的目光里似乎有微微的赞赏。 杜浒随即移开目光,淡淡道:“我说了,自己动手。” 谈笙的面孔一下子煞白,而奉书的脸蛋白得更厉害。 她声音发颤,摇头道:“我……我不行……” 杜浒却一脸冷漠,“谁人生下来就会杀人呢?你要给你亲姐姐报仇,难道还假手别人不成?你是不是觉得我过去打仗的时候杀人多,今天就可以随随便便的再帮你杀一个?” 奉书被他一语说中心事,羞愧得几乎要哭了,哀求着朝他看过去。 杜浒不为所动,漫不经心地朝地上的宝剑瞟了一眼,“你整治他也整治过了,要是想饶他,现在就可以出去,不然,就抓紧时间,别磨蹭。” 第48章 我欲借剑斩佞臣,始知百炼是精金 </script> 奉书犹豫着,抖着手,捡起了剑。那剑柄上交错缠着鲨鱼皮革,摸起来凉凉的,滑滑的,还有凹陷的花纹。她自然而然地用就手指拢住了。 谈笙面如死灰,低声道:“五小姐,别乱来……小心……小心失手……” 他的眼神混乱,呼吸也是混乱的。奉书全身的每一个感官都能察觉到他的恐惧。她心中忽然升起一阵快意,缓缓抬起剑尖,“你终于怕我了。” “我怕,怕得要命……好孩子,把剑放下,你要什么都行……以后,以后我什么都顺你的意……我帮你二叔升官,我……我送你金银首饰,我给你找好人家、你绝对想不到的……” 他说到一半,忽然大叫一声,不顾脱臼的肩膀,跳起身来,便朝她扑过去,左手来夺她的剑。她惊叫着连连后退。 杜浒反应更快,没等谈笙跳出一步,就重新拿住了他,把他的双手放在背后一拧,虎口卡住他的咽喉,谈笙便再也动弹不得。 奉书看着谈笙一脸狰狞的样子,害怕已极,颤着手,道:“我、我不敢……我不会……” 杜浒忽然道:“哑巴,烦你去磨墨。” 奉书略微镇定了一些,说:“他叫小黑子。”心中却不解其意:“难道他要谈笙写个供状不成?” 小黑子此前一直护在奉书身边,一刻也不松懈。听杜浒如此吩咐,眼中也露出疑惑的神情,但还是点头照做。书桌上有的是现成的笔墨纸砚,还铺着不少谈笙未写完的诗稿、公文。小黑子片刻间就磨出一片浓墨来,蘸饱了一枝笔,递给杜浒。 杜浒接过笔,在谈笙的左胸上点了一点,浅褐色的衣襟上便染上了一片黑墨。 “看见这墨点儿了吗?照这儿来,最简单不过。” 奉书竭力控制着颤抖的手腕,慢慢把剑尖对准那墨点,一寸寸向前移去。谈笙满眼都是哀求的神色,她硬下心,只是盯着他胸前。那剑尖闪着精光,在他的衣襟上点出一个小小的凹陷。 谈笙全身都沙沙地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汗水顺着鬓角落在肩膀上,口中发出一声被扼住的哀号,梦呓般说道:“小姐饶命,小姐饶命……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我四姐也不想死。” 奉书闭上眼,一步步跨上前,用身体的力量把剑推了进去。她感到剑刃穿过浆得硬硬的袍服,穿过下面的衬衣,穿过丝质的中衣,遇上了轻微的阻力,贴上了肋骨,摩擦出“嗤嗤”的轻响。她甚至能感到剑锋上传来的跳动。她又向前迈了一步。所有的律动都停止了。全身的感官都告诉她,一个温热的生命正在暗淡下去。 第55节 一股沉重的力量带着她手中的剑一路下坠,剑柄滑出了她的手掌。 她踉跄了几步,发出介于哭声和叹息之间的声音,晕倒在小黑子怀里。 * 等她醒来,看到谈笙、老仆还有阿染,三具尸体都已经被移到了书桌前面。这些显然是小黑子做的。杜浒方才挟制谈笙,大耗精力,正倚在墙边休息。 杜浒见她睁眼,淡淡道:“还好吗?” 奉书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呜呜哭了起来:“我……我杀、杀人了……” “恭喜五小姐仇雠得报。这人罪有应得,四小姐可以安心瞑目了。” 杜浒一面说,一面便撑起身子,从书架上搬下一本本书,扔在书桌上,又抓起桌上的油灯,慢慢把灯油倾倒下去,桌上的白纸和书籍登时濡湿了一片。 奉书大惊,“你要干什么?” 杜浒冷静地看着她,“你今日前来拜访谈相公,和他闭门讨论学问,不防灯油倾洒,这房里满是字纸,登时就燃起来了,根本来不及扑灭。谈相公的老仆、还有你的丫环忠心护主,不幸双双遇难,谈相公……也没有逃出来。这把火烧了官驿,说不定也会把府衙烧毁一些,但万幸的是,文小姐侥幸脱险。” 她慢慢点了点头。 杜浒又道:“外面的人要么被我制服,要么还都毫不知情,都不足以为患,待会儿能不能跑出去,就看他们的造化了。只是你这个黑小厮……”他抬眼看了看小黑子,眼中忽然寒光闪现。 奉书明白了他的意思,心中一凉,忙道:“他……他不会说话的,他什么都说不出去!” 小黑子也连忙点头,示意自己一切奉命行事。 杜浒便收回了目光,点点头,将油灯点燃,道:“过来。” 奉书慢慢走过去,问:“怎么了?” 杜浒淡淡道:“把胳膊伸出来,我给你烧出些伤口,留作证据。” 奉书吓得心惊肉跳,乞求道:“一定……一定要这样吗?” 杜浒不为所动,“小姐若是烧伤了,别人纵然觉得蹊跷,也不会再问。你二叔回来后,也好搪塞。” 小黑子连忙挡在奉书身前,捋起袖子,露出漆黑的手臂,一副大义凛然的神色,意思是:“要演得像,烧我好了!” 杜浒笑道:“别急,马上轮到你。” 奉书心想:“今天我亲手杀了仇人,纵然……纵然受些报应,身上添些伤痛,也值了。”这么想着,便战战兢兢地伸出胳膊,闭上眼,小声说:“你……你快点……” 她感到了灯火的热量,全身开始发麻,手腕上的狗尾巴草环不住地晃动。可是半天过去了,那热气却没有再靠近。她咬牙说:“快点!” 良久,却听杜浒重重叹了口气,“算了。” 她试探着睁开眼,正对上杜浒柔和的目光。他似是无可奈何地一笑,说:“算了,小姑娘家的,以后留了疤,不好看。就这么走吧!应该不会出岔子的。” 他把油灯往桌上一摔。那灯里的亮光寂了一刻,随即猛地窜出火苗来。临近的纸张立刻变黄、发黑,最后化成焦黑的蝴蝶,飞到空中。 杜浒对小黑子道:“带她在门边躲着,等到火势已成,再走。”小黑子点了点头。 他又转向奉书,朝她点了点头:“五小姐保重,今后好自为之。” 奉书心里忽然起了一阵异样的感觉,脱口问道:“那你怎么办?你去哪儿?” 杜浒向旁边走了几步,躲开四处乱窜的火苗,自嘲地一笑:“故国已亡,山河沦丧,某一介孤魂野鬼,哪有什么地方可去?”此时火焰已经烧得呼呼作响,隔在奉书和杜浒中间。杜浒的脸也被热气挡着,看不清。 他走到一扇窗子旁边,推开了一条缝,向外张了一张,道:“放心吧。我在囚牢里时,已经是快死的人了。眼下看守我的那些长官不见了我,想必也只会报个病亡,以脱罪责,连累不到文璧的。五小姐,就此别过罢。” 奉书心中已经是舍不得,流着泪说:“你也要保重!”扬起伤势未愈的手掌,叫道:“你……你好容易捡回性命,可别糟蹋了我那几日的辛苦!” 杜浒却摇摇头,“小姐好意,某心领了。只是杜浒心中另有他事挂怀,惜命之言,嘿嘿,恕不能相从……” 奉书吃了一惊,问:“你,你要去做什么?”热气吹拂着她的脸,小黑子拉着她往后退了一退。 杜浒道:“忽必烈已经下令,将丞相押解大都。当初我越狱逃走,就是有心在半路营救他,可惜功败垂成,眼看要被鞑子慢慢磨掉性命,只道没指望了。现在幸得小姐相救,把我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岂非天意?算时日,丞相应该三天前就从广州出发了。我么,便去路上等他。嘿嘿,从广州到大都,千里迢迢,鞑子看守得再严,也难保不会出什么岔子。” 奉书愣了好一阵,才感觉一阵惊喜袭来:“你要去救我爹爹!” 杜浒点点头,“我还听说,丞相有几个家眷流落大都。不管营救丞相之事成与不成,我都要去大都走一趟,横竖救几个人出来,也算是报了丞相的知遇之恩。五小姐以后若是得闲,不妨为我烧个香,求个签,祝我早日打探到你母亲姐姐的音讯吧。” 奉书心潮澎湃,又是欢喜,又是感动,哽咽道:“好,好……我以后……一定……” 她心里转过了无数的念头:“爹爹被解大都,没有了谈笙的威胁,以后我便要长跟着二叔了,跟着他调回原籍,回到家乡去……倘若爹爹半路被救了,消息一定会传到二叔这里,让我听到……只可惜,爹爹永远不会知道我还活着……” 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绞痛,她知道从此以后,自己便是二叔的女儿,任谁也不能更改了。二叔会保护自己,供养自己衣食无缺,给自己找一户好人家,从一个闺房搬到另一个闺房,鞋子上连尘土都不会沾上一点。像自己房里的金丝雀儿一样,就这样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地过完一生…… 不,其实在二叔身边,也不一定会永远安全。李恒……李世安…… 这些想法在她心中只闪了短短的一瞬间。她突然想,自己若是就这么回到二叔的府衙,早晚有一天会后悔的。这想法有些匪夷所思,然而她知道这是真的,她全身的每一处感官都在这样告诉自己。 她被小黑子揽住,退到了门口。她看到杜浒拉开了窗子,朝自己深深一揖。窗外的阳光照亮了他的脸。 不受控制的话语冲口而出:“我不回去,杜架阁,我跟你走!我跟你去救我爹爹,找我娘!”她看着小黑子一脸惊愕的神情,眼泪不由得滚滚而下,双手将他的大手握了一握,对他说:“我不回去了,你好好照顾二叔……” 杜浒猛地回头,喝道:“你做梦呢!” 她咽下泪水,强迫自己冷静,慢慢道:“你的伤还没好,气力还没恢复,需要有人帮衬照顾,是不是?我……我跟着你,你教我本事,我会帮你……”狠下心来,看到火舌中的几具尸体,又道:“他们会把阿染的尸身当成我的,没人会知道我逃了,没人会找二叔的麻烦,大家会以为我死了……” 脑海中蓦地闪过二叔的面孔。这意味着永远也见不到他了。他会以为自己死了,他会伤心。 杜浒的声音从火焰后面传来,连连催促:“出去!我看着你们出去!” 木质的书桌熊熊燃烧,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浓烟开始肆虐,熏得她一阵头晕。屋里的热气已经难以忍受。突然眼前明亮了片刻,火舌舐过木质的屏风,呼的一下烧着了。外面似乎有人喊了起来。 奉书再也不犹豫,横下心,一把甩开小黑子,朝着那明亮的地方跑过去。她脚下都是跳跃的火苗,身边的热气推得她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她丝毫不管,顷刻间就汗流浃背,脸蛋被灼得发痛。小黑子要来追她,可是只一刹那工夫,她身后已经铺满了火焰。 第56节 她的裙角着了火,丝织品燃烧的味道是焦臭的。她害怕得哭出声来,拼命朝杜浒伸出手,叫道:“救命……带我去大都……带我去找我爹爹……” 浓烟从四面八方涌来,钻进她的鼻孔。她被呛得大声咳嗽起来,接着便呼吸不继,眼前一黑,扑地便倒。 晕过去的那一刻,她感到自己的手被握住了。 第49章 凤凰忽飞去,名声落尘土 </script>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冷风吹过灼热的身体,把她吹醒了。 起初奉书以为自己瞎了,因为一睁开眼,什么都看不见。但她随即感觉到,此时已是深夜。她身下是柔软的草地,头顶是隐约的繁星。 她试图撑起身子。刚一用力,就猛烈地咳嗽,直咳得喉咙里出现血腥味,满口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 有人将什么东西递到她面前。她伸手接过,摸出是一个皮质水囊。她拔出塞子便往口里倒。清水的滋味从来没有这么美妙过。她将整个水囊喝了个底朝天,直到腹内鼓胀,急促地喘着气。 她嘶哑着声音问:“这是哪儿?我在哪儿?” “惠州城郊。”杜浒的声音。 她一阵恍惚,心里忽然空落落的。就这么出来了…… 她勉强一笑:“你最终还是管我了,改了主意带我走,多谢啦。” 她感到杜浒摇了摇头,瓮声瓮气地说:“不然怎样,任你烧死吗?你这个不要命的丫头。” 她忽然又担忧起来,问:“那,那小黑子……” “他没事。我跟他保证不会弄丢你的小命,他才肯逃。我看他转身的时候都哭了。五小姐,你也够狠心。” 奉书抿紧了嘴,心头一阵翻腾,充满了内疚。 杜浒又说:“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在城郊躲到现在吗?你二叔刚从广州回来,车仗进城,人多眼杂。” 他不再说下去了。可是奉书不用想也明白,二叔回到府衙时,等待他的将是什么消息。她答应要乖乖等他回来,听他讲父亲的近况的。 她记得二叔说过的话:“你是我亲侄女,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你让我怎么对得起我大哥?他已经妻离子散,活着的孩子全无下落,只有你一个,是我能护在手里的……” 而现在,她把自己变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连一声告别也没留下。 她用力掐着自己的胳膊,呜呜的哭了。 杜浒冷冷道:“后悔了?” “不……没有……我只是……对不起二叔……” “趁消息还没传开,现在回去,还能补救。” “我……呜呜……我不回去……我不后悔……不回去了……”她抽抽噎噎地一遍遍重复着,好像在给自己打气。 杜浒的声音离近了些,语气中带着怀疑:“为什么不愿意跟你二叔过?为什么非要跟着我?” 她说不上来,心中犹豫了许久,才鼓起勇气说:“二叔那里……虽然好……可是……可是我不想一辈子那样。” 杜浒哼了一声,“小孩子家,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你倒是想怎样?” 奉书抹了两把眼泪,心中渐渐清晰起来,小声但坚决地说:“我不是小孩子。我爹娘还都在鞑子手里,我要去救他们。我还要报仇。我要是在二叔身边,这些事我一样也做不了。” 杜浒微微惊诧,道:“你的仇已经报了。” 她摇摇头,“四姐的仇已经报了,其他人的还没有。”二哥、三姐,还有把父母兄姐捉起来的那些人,还有…… 她摸摸怀里。瓷瓶还在,扳指还在。手腕上的狗尾巴草环已经被烤得脆了,用手一碰,就纷纷碎成了粉末。 她一阵心疼,忽然想起来,小耗子送给她和壁虎的那一大堆小草编的物件,还都留在府衙里,留在她闺房的床底下。那只总和她作对的金丝雀儿,几个月下来已经养出了感情,自己也再见不到了。还有她这几个月读的书、写的字、绣的花、穿的衣裳,现在一样也没有了。 正胡思乱想间,却听到杜浒笑了:“还懂得快意恩仇,哈哈!五小姐,你真是丞相的女儿?要不是你的模样摆在这儿,我要真怀疑你是别人冒充的了。” 奉书沉下脸,嗔道:“我没开玩笑!”跑到杜浒面前,仰起脸,正色道:“求你带着我,教我本事,让我跟着你去救我爹……”大胆捉住了他的两根手指,轻轻摇着,说:“我现在要是回去,就算不被人当成鬼,大概也会给二叔添不少麻烦,所以我不回去,所以我……我已经没处去了,所以你……你必须带着我。” 天色渐渐亮了。她清清楚楚地看到杜浒露出嘲弄的微笑,“我哪有什么本事教你?” 奉书心中说:“杀人的本事。”可是这话却万万不敢出口,转而道:“方才你是怎么出城的?”肯定不会是像自己上次那样。 杜浒笑道:“也就和平时吃饭走路一样。”顿了顿,又说:“就算受了伤,就算带了个小孩,也没人拦得住我。” “这就是本事。我要学。” “你要是想夜里偷偷溜出去玩,我前几天教你的那些,就足够了。” 奉书一阵委屈,眼泪盈眶,大声道:“不够!不够救人,也不够报仇!小孩子才成天想着玩!” 杜浒见她要哭了,忙道:“好,好,我说错了,你不是小孩子,是大姑娘。文姑娘,你知道我要去哪儿吗?你知道一路上有多辛苦吗?要是和元军照上面,你知道有多危险吗?这不是过家家,杜浒也不会伺候娇滴滴的小姐,要是把你饿瘦了一两,我可没法向丞相交待。” “我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小姐,我不要你伺候。我什么都会做。”借着熹微的晨光,她看到自己身上衣服已经被烧焦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也被烟熏得灰黑,一双绣鞋上全是烟尘,头发梢也卷曲了不少,发簪、发饰全丢了,耳环也只剩下一只——确实不太像娇滴滴的小姐。 杜浒却哈哈大笑,见她眼圈又红了,这才勉强收住笑容。 一缕晨光打在她脸上,晃得她闭了眼。等她睁开眼,杜浒已经迈开步子,蹒跚着朝北直行。她连忙跟了上去。 杜浒边走边说:“好啦,我不会不管你。等路过有人烟的地方,我找个殷实的人家,把你托付在那儿,让人家好好照顾你,等我事毕,再来接你。” “我不,我就跟着你,直到看见我爹爹为止。” 杜浒冷冷瞟了她一眼,“原来是监视我来着。” “我没有!”她心中一阵焦躁,赌气闭嘴,不再说话,只是紧紧跟在杜浒身后。杜浒身高腿长,迈一步顶她的两三步,她走着走着,便不由自主地小跑起来。幸好杜浒身体虚弱,一步步走得又慢又稳。她刚好可以跟上。但是奉书心里总觉得,倘若杜浒像以前一样健壮,此刻早就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甩掉了。 第57节 他们走的是乡间小路。此时正值黎明,路上逐渐出现了扛着锄头、挑着担子的各色乡民,看到这一个半死不活的病汉和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女孩一前一后地走着,又一言不发,纷纷侧目,看得奉书满脸通红。 小路渐渐向东偏斜,杜浒干脆转到了道路外面的荒地上,仍是面朝北方,大踏步向前走。奉书也不甘示弱地跟上,深一脚浅一脚,走在被露水浸湿的草地里。绣鞋即刻便湿透了,然后便是袜子,最后是厚厚的脚布,凉凉的黏在皮肤上,说不出的难受。裙子拖在长草上,发出哗哗的声音,似乎在把她向后拉扯。她以为自己是长途跋涉的能手,可是现在,走不到四五里,脚下便疼得要命,拇指外侧似乎已经磨破了。她眼巴巴地看着杜浒的背影,想叫他停下休息,却又不想就此开口示弱。 杜浒却好像感到了她的目光,突然停步,头也不回,说:“天天这样,从早到晚,走上几个月,你受得了?” 奉书捧着胸口喘气,说:“我可以!我……我只是不太习惯,以前我……我曾经……” 杜浒转过身,看着她的一脸疲态,叹了口气,拉过她的手,把她拉到一处干燥的空地上,指了指一块平整些的岩石。 奉书立刻坐了下去,如释重负。 “好姑娘,你到底要怎样?” 她低下头,还是那几句话:“我要跟着你,我要你教我本事。我自己会照顾自己。”顿了顿,又加上一句:“也能照顾你。” 杜浒微微冷笑,上下打量着她,最后说:“你要是跟得上我,我自然不赶你。其余的,算了罢。” 奉书小声说:“你的本事,是不轻易教别人的,对不对?”原来她忽然想起以前在督府军中时,兵士里颇有些“江湖出身”的,曾经跟她夸夸其谈,说过一些规矩。 “学了也没用,你看我,还不是差点让鞑子弄死。” 她从这话里听出一点点希望,笑道:“你要是没本事,早就不知死过多少次了!”忽然灵光一闪,叫道:“我拜你做师父,事事听你的话,总行了吧?师父在上,请受弟子一拜!”说着,跳起身来,扑通便跪在草地上,磕下头去。这套口吻和做派,也是她在军中听来的。 杜浒又是好笑,又是无奈,一把把她提得离了地,双脚戳在地面上,说:“别胡闹!” 奉书立刻又跪了下去,笑道:“你已经教过我不少入门的东西了,总不能再收回去吧?我早就是你徒弟了,可不能赖……”话没说完,又被提了起来。 杜浒托着她的胳膊,不让她再动,摇头笑道:“好,好,五小姐,我服你啦,求你别再折杜浒的草料了。” “你答应了?” 杜浒按着她坐在岩石上,自己坐在她身边的地上,身子和她坐在石头上一样高。 他说:“好,我带着你上路,满意了?只是你想没想过,就算我带着你,你以为就能平平安安的了?旁人看了,只道我是拐带人口,劫骗了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顷刻间就会报官,你怎么办?” 奉书从没想过这些细枝末节的事,随口说:“那我便不做大户人家小姐了,找身寻常人家的衣服换了,成不成?” 杜浒摇头道:“我俩非亲非故,除非一路上全宿在荒郊野外,否则一旦住店打尖,早晚有人会问。” 奉书急道:“谁那么多管闲事?”心中想:“我以前和蝎子姐他们同行的时候,也没人问过啊。不过,我们确实都是一直走在荒郊野外的,从没住店打尖,而且……而且大家也都拜了兄弟姐妹……算不上非亲非故……”一时间怔怔的想起了别的事。 杜浒道:“现在各州各县都在蒙古人手里,他们对汉人查得尤其严,咱们不能冒这个险。”思索了一阵,慢慢道:“要是让你扮做我的小婢子……委不委屈你?” 奉书忙道:“我才不是你的婢子!” 杜浒有些不知所措,沉默片刻,才道:“五小姐,我不是有意……” 奉书嘻嘻笑道:“我是你徒弟啊,你忘了?你是我师父。” 杜浒摇摇头,不再理她,想了想,自言自语地道:“要是装作我女儿,你年纪也大了些,看起来不像……那么做我侄女如何?我有个长兄,他现在要是活着,娶妻生子,孩儿也该有你这么大了……” “就做徒弟,不做别的。” 杜浒苦笑道:“还不满意?让你叫我大哥,行不行?丞相以前可是跟我称兄道弟的,今日让你占这个便宜。” 奉书扑哧一声笑了,“我不要。我不要占师父的便宜。” 杜浒见她还是口口声声的叫师父,横了她一眼,哼了一声。 奉书见他突然板起脸,心里倒有些胆怯了,只怕自己太过不知轻重。曾几何时,督府军里的那个杜架阁是豪爽而直率的,他虽然不苟言笑,对手下的兵士却是照顾有加。然而,或许是近来连逢巨变,他的性子有些难以捉摸了,有时让奉书莫名其妙地害怕。 况且,她还亲眼见过他杀人。 更何况,他还手把手地教过她杀人。 杜浒冷冷看着她,直把她看得寒毛直竖,不由自主地抠自己的手指头。他却被她紧张的样子逗笑了,拉开她的手,把她的手指头攥住,不让她抠。 “一声师父叫起来容易,你可知道,做弟子的都要恪守什么规矩?” 奉书见他口气似乎有所松动,这才吁一口气,笑道:“我知道啊,做弟子的,要……要听话,要孝顺师父,师父有什么吩咐,都不能违背。”其余好像还有些什么,她一时也想不起来。 杜浒道:“好,我看看你会不会孝顺师父。我饿了,给我弄些吃的来。”说毕,扬起头,亮给她一个下巴。 奉书睁大眼睛,道:“弄些吃的……”环顾四周,只见荒原一片,灌木点点,青山连绵,最近的人家似乎也在山那边,不知要走多远。 况且,就算有酒家人家,有酒肉饭菜,她拿什么换?身上一文钱也没有。耳环也不知什么时候掉了。 她只好问:“你有没有钱?” 杜浒却闭目不答,反而双手枕在头后,仰面靠在岩石上,打起了鼾。奉书看着他一身破衣烂衫,知道他身上也绝不可能有半文钱,就算有,也早就漏出去了。 她哼了一声,总算明白了:“这是在给我出题呢,让我知难而退。只可惜,你要失算了。” 第50章 万金结游侠,千金买歌舞 </script> 奉书也不说话,扎起裙子,在灌木丛边寻了株结实的小黄杨,坳下一根“丫”字形枝条,用石块磨砺成合适的形状长短,又解下绑头发的绳子,牢牢缠住。 她不做弹弓已久,此时牛刀小试,却也不失熟练。只一炷香工夫,手中就抓起一副弹性十足的弹弓,把绳子拨得“砰砰”直响。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杜浒已经直起身来,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她朝他眨了眨眼,爬到一株大树的枝桠上,离地一人多高,居高临下地扫视着地面,不一会儿就瞄准一只伏在草丛中的野鸡,一弹致命,提了回来。 杜浒已经毫不掩饰惊讶之情,没等她走近,就迎上来,问:“谁教你的这些?” “我哥哥。”结拜的那个。 杜浒摇头笑道:“你哥哥姐姐还真多。”语气中却带了赞赏的意味,伸手去接那野鸡。 她却一缩手,傲然道:“我伺候师父吃饭,你只要等着就好了。”想到方才经过的一条小溪,拎着她的猎物,跑回水边,蹲下来,捡了一块尖石头,熟练地放血、拔毛、开剥。 第58节 杜浒大步跨过来,蹲在她身边,将她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又看看她满是血污的双手,又看看她手里的死鸡,眼睛瞪得像铜铃,好像突然不认识她了一样。 也难怪。他怎么会认识蚊子? 蚊子用卵石堆成一个简易的小灶,拢来一堆干燥的枯枝,接过杜浒抛过来的火刀火石,刷的打着了火,把火苗越吹越高,哼着小曲儿,将那野鸡翻来覆去地烤熟了,顷刻间焦香四溢。她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闻着香味,看着鸡屁股上滴下来的油,肚子里马上就打起了雷。她刚觉害羞,却听到身边传来相似的一响,不比自己肚子叫唤的声音小。 杜浒呆呆接过一个鸡腿,捧了半晌,这才觉出烫来,一把将鸡腿丢回火里,往手心里连连吹气。一时间竟有些狼狈之相。 奉书忍俊不禁,抿嘴笑着,折了两根树枝作筷子,夹起鸡腿擦干净,把剩下的鸡肉一条条撕成小块,都挂在树枝上晾着。杜浒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块,又是一块,连骨头都一起嚼吃了,又捧起溪水来喝,最后把两条鸡腿都留下,示意奉书吃。 她咽了咽口水,扬起头,道:“这是我的束脩之礼,孝敬师父的。” 杜浒失笑道:“你还真以为我是要使唤你?”往她手里塞了个鸡腿,又笑道:“我先前还真是小看你了。现在看来,带上你,也不算累赘嘛。” 奉书这次不客气了,几口把鸡腿啃干净,含含糊糊地道:“那,你收我了?” 杜浒不说话,等她把第二条鸡腿吃完,才问:“你多大?” 她想了想,小声说:“十二。” “虚岁?” 她脸一红,点点头。本来想模棱两可地含混过去的。 杜浒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年纪太大了,顶尖的本事已经学不了啦。” 她好像当头挨了一棍,喃喃道:“你说什么?”见杜浒并非玩笑的神色,才连忙道:“我……我会用功!我也不要学到顶尖的本事,我只要……只要能帮到你,帮你一起救人……” 杜浒在溪水里洗了手,弯下腰,平视着她,放柔了声音道:“不是我非要跟你过不去,要学本事,你知道要吃多少苦吗?你一个女孩儿家……” “我不怕吃苦!我以前也吃过不少苦的,你想都想不出来!” 杜浒怀疑地看看她,又看看地上的火堆和鸡骨头,半信半疑。 可是他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指着她那双脏兮兮的小绣鞋,说:“只是那里,可惜啦。不成的。” 她脸上一红,问:“怎么不成?” “你们这种大家小姐,脚下的骨头都已经不中用了,走远路都困难,更别说……什么都练不出来啦。” 奉书又是失望,又是急,只觉得一个软绵绵的好梦被无情地戳破了,嘴角止不住地抽动,眼看就要哭出声来。 忽然她想起一事,连忙拉住他的手,摇头如拨浪鼓,连声说:“我骨头没坏!我是……我是今年才开始缠的……我以前也缠过,可是经常偷懒……你不信?这一阵子,二叔虽然督促得紧,缠得狠些,可是……可是才四个月……不、才三个月……” 她看到杜浒仍然在摇头,心一横,坐在溪边的卵石滩上,开始脱鞋袜。 杜浒皱眉道:“你干什么?” “我、我骨头没坏……”她一面小声哭着,一面一圈圈地解脚布,脸上烧得像火炭一样。她安慰着自己,蚊子也曾经赤脚走过路的,她那双并不太好看的脚丫子,那时候也从没藏着掖着。壁虎见过、蜗牛见过、阿永见过,也许还有路上碰到的许许多多不认识的男人,也许还有五虎大王…… 脚布内层露出来的时候,斑斑血迹已经清晰可见。突然放松了的束缚,反而让她的皮肉一阵阵的热痛,好像被人用油灯慢慢烧灼。她不得不慢下了动作,咬紧嘴唇,一点点地适应着血流的冲击。 最后露出来的一双脚丫,是她自己也没见过的。皮肤让汗水浸泡得惨白发皱,几个脚趾半蜷着,排成不自然的笔直形状,紧紧地粘在一起。大拇趾的趾甲有些发黑,小脚趾的趾甲却已经脱落了。柔嫩的肌肤许久不接触空气,稍微被指甲刮到,就像被砂纸摩擦一般难受。可却又有几处地方,由于受力过多,已经磨出一小块一小块的茧子,和四周的白嫩极不协调,有些地方更是红通通的,向外渗着血。 杜浒犹豫了片刻,低头向下看去,随即微微惊讶,蹲下身,托起她的左脚,仔细看了看。 她忍着不动,心想:“蝎子姐也是摸过我脚的。”她看到杜浒轻轻把自己的脚趾一个个分开,脚尖却全是麻的,没有任何触感。杜浒又将双手合在她脚面上下,把她一只小脚整个包在手里,试探着用掌根按了一按。 有点疼,可又有些胀胀的舒适感。她简直都能听到骨节舒展的噼啪声。 最后,杜浒握住她一双脚腕,把她的双足浸在溪水里。那滋味凉凉的润润的,好像夏日里的井水镇西瓜。 过了好一阵,她才听到杜浒轻声开口:“还可以。还不是无可救药……要是再这样下去一个月,估计就废了。” 奉书欣喜若狂,抬起头来,笑嘻嘻地看着他,叫道:“师父?” 杜浒没答应,却也没像上几次那样驳回去,给她擦干脚上的水,扶她站了起来,说:“穿鞋,先走两步试试,以后我再给你找合适的鞋子。” 她把脚套回绣鞋,一步一蹒跚地走了起来。双脚完全不适应这般毫无束缚的感觉,此时支撑着身体的重量,反而比紧紧缠着时还要难熬。从脚跟到脚腕,从膝盖到大腿,整个下半身似乎都在重新学习用力的方法。 绣鞋现在变得又紧又窄,内侧全是绣花的线脚,时刻摩擦着肌肤。她很快就难受得要命,干脆脱了鞋子,打算赤脚。可是没走两步,就被地上的沙子石块硌得脚底发烧,没多久便摔倒了。 杜浒叹了口气,把她拉起来,自己又蹲下去。 “上来,我背着你。” 奉书脸红了,说:“我自己可以……不用……”她刚刚才夸过口,不会做累赘的。 “像你这样走,乌龟都比你快,再说,也难保不落下什么病根。你要撒欢儿跑步,以后有的是时间。现在上来!别碰我伤口。” 她只好点点头,任杜浒把自己负了起来。他瘦得超乎她的想象,棱棱的脊椎和凸出的肩胛骨硌得她肋骨直疼。她真担心自己会把他的后背压断,或者让他失去平衡,像结满了果实的枝条一样倒向一边。 杜浒却笑道:“别怕,摔不着你。昨天晚上,我负着你走了多远的路,你都不记得了吧?” 奉书想想也是,这才放下了心,小声笑道:“那就多谢师父了。徒儿来日必将加倍孝顺师父。” 杜浒不答话,半晌才轻轻“哼”了一声,说:“真拿你没办法。你小时候没少让你爹头疼吧?” 奉书笑道:“岂止是我爹,我娘也……”却突然说不下去了,心里生出一个强烈的念头:“要是我能再见到爹娘,我定然会乖乖的,再也不让他们头疼了。他们让我做什么,我都会规规矩矩地去做,绝不会再淘气了。就算他们让我把脚再缠起来,我……我也会听他们的话。” 杜浒道:“五小姐……” 奉书正自难过,他叫了好几声,这才回过神来,黯然道:“我现在是没爹没娘的孩子,也不是什么小姐了,你不如直接叫我的名字吧。师父叫徒儿的名字,也是天经地义的。”也不等他答应,便道:“我叫奉书,侍奉的奉,书画的书。在家时,我爹娘叫我奉儿,你也可以这样叫。” 杜浒犹豫了片刻,说:“我还是叫你五小……” 她忽然眼泪直掉,也不知是生气还是伤心,用力捶着杜浒的肩膀,呜咽道:“我不要做五小姐!你唤唤我的名字好不好?现在……现在已经没人这么叫我了,二叔也再不会唤我了……你像我爹爹那样唤我一声,就一声……” 第59节 杜浒连忙微微回头,道:“好,好,我唤你名字便是。奉书,奉儿,奉儿小姑娘,乖,别哭啦,我带你去找你爹娘。” 她听到杜浒硬生生地装出温柔语气,别扭得要死,又被他一脸的浓髯扫在手腕上,痒得要命,不禁破涕为笑,道:“哪用得着一连串的叫!唔,你要是嫌我的名字拗口,也可以叫我蚊子,只是千万别把我当真的蚊子拍死就行。” 杜浒忍不住呵呵一笑:“你一路上给我乖乖的听话,我自然不会把你当蚊子拍。不过,你要是敢乱跑乱走,给我惹祸,师父揍徒弟,可也是天经地义。” 奉书一怔:“师父揍徒弟……”也不知是该欢喜,还是该害怕,缩了缩脖子,小声说:“轻轻的揍,当然是可以的,可不许用力。” 第51章 百发百中无虚弦,百中一趺前功辱 </script> 太阳从头顶的右侧移到了左侧,又隐到了云彩里。天色闷热无比。奉书一步未走,也已经汗如雨下,杜浒全身更是早就湿透了,汗水一滴滴顺着他的头发滑到肩膀上。 最后,杜浒终于也走不动了,轻轻把奉书放在地上,自己也瘫成一团,望着天喘气。 奉书听到他的肚子似乎又叫了起来,心中又是好笑,又有些不好意思:“方才我打来的那只鸡,大概还不够他塞牙缝的,何况他把两个鸡腿又给了我。就连壁虎哥都能一人消灭一只鸡呢,他方才怎么会吃饱?” 她摸摸腰间的新弹弓,正寻思要不要再打次猎,杜浒却慢慢站了起来,说:“在这儿等我。别乱走。” 她坐起来,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稀疏树林的边缘,身边一条野径。杜浒却不见了。她心中慌了片刻,随即便看到野径上浮出一串浅浅的脚印,不用说是杜浒的,直通入林子里去。 她撇撇嘴,心想:“脚丫子疼成这样,还担心我乱跑?让我等着,我就等着好了。哼,师父的架子倒摆得挺快。” 只是杜浒一去许久,她等得无聊,坐直身子,放空心境,按照杜浒所教的方法观察四周。她发现了动物的足迹和气味、蚂蚁的窝、树上的鸟巢、石缝里的泉水,看来这林子里颇有野兽出没。地上有些光秃秃的树根,看起来像是人为斩断的,看来不远处似乎就有人家。空气中的潮气表明一场大雨会在天黑前落下。而自己现在的位置,大约是在惠州以北,龙川江和罗浮山之间的丘陵地带。 她刚刚为自己的洞察力感到得意,忽然又想:“啊哟,怎么忘了留意下,我自己现在又是什么模样儿?一定脏得可以。”赶紧套上鞋,蹭着脚来到一汪泉水旁边,蹲下身往里一照,登时气馁了。 只见一张脏兮兮的小脸上全是灰尘和泥土,只有一双眼睛是晶亮的。头发乱得像鸽子窝,发丝中粘着木屑、枯叶、还有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被衣领遮着的脖颈倒是露出一块块牛奶样的细白,可惜和周围黑炭般的肌肤一比对,就成了斑点狗。衣裳也有不少地方被扯破了,一看就是让人从火场上横拖倒拽,捞出来的。 她又是后怕,又是羞愧,赶紧伸手把头发里的脏东西一点点揪下去,心想:“难怪师父一个劲儿的不愿意带我走,一定是嫌弃我邋遢得可以,丢他的脸。哼,他自己又好看到哪儿去了?人家见了,定然会说有其师必有其徒。” 虽然这么想着,但还是撩起水来,仔仔细细地把脸洗干净了,连脖颈窝儿也使劲抹了几抹,又把黑乎乎的衣襟用力搓了搓,总算有了些女孩儿的样子。她又把一头乱发胡乱扎了一扎,顺口就想让丫环给自己递梳子。随即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有丫环了。 她呆呆出了一会子神,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蹲了这一会儿,脚下已经疼得厉害,干脆坐在了地上,脱了鞋,轻轻揉着双脚脚心,打量着这双自己也觉得陌生的小白脚。二叔费了那么多口舌和心血,才让她的脚丫子缠得有点起色,如今这几个月的慢工细活,却一下子让杜浒毁于一旦,她真不知是该怨恨他,还是感激他。 随即又想到自己的脚方才让他摸了个遍,看了个遍,一下子就有些脸红,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弓下腰,扳起一只脚,凑在鼻子底下闻了闻,还好没什么味儿,这才放心。 一股异样的声音和气味由远及近地袭来。她猛地回头,远远的便看到杜浒回来了。他走得很慢,手上拖着一头死掉的野兽,像一个沉重的麻袋,在湿软的泥地上留下寸许深的辙印。 奉书惊讶不已,穿上鞋,跑上去细看,只见杜浒手里拖着的,竟是一头成年的黄獐子,几乎有她的一半高,脖颈上露出一个小洞,还在断断续续地流血。 她看着杜浒,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蚊子以前打猎,也不过是猎一些兔子、老鼠、禽鸟之类,对这种四脚野兽是想也不敢想的。就算是她和小耗子、壁虎合力,也从没猎到过这样的战利品。况且,如今战乱频繁,饿殍遍野,山里的野兽基本上没等长成,就让饥民捕杀光了,长到这么大的獐子,着实少见。 她不失时机地拍马屁,嘻嘻笑道:“师父真厉害!”接过杜浒手里的獐子腿,帮他拖。她刚要问他是如何猎到这獐子的,随即便自己看到了答案。杜浒身后背着一张老大的弓,简直和她的人差不多高。 她惊得合不拢嘴:“这是……是你做的。”她在最后一刻,把问句改成了肯定的语气。她看到杜浒腰间还插着几枝箭,那是将笔直的细树枝从顶端剖开,插`进去一片尖尖的燧石作箭头,再牢牢绑起来的。而那弓则是用树枝、藤蔓和植物筋络制成的,上面还散发着清新的桦树皮气味。虽然简陋,但看起来威力十足,比她早些时候自制的那个小弹弓不知高到哪里去。 杜浒似乎没注意到她已经由黑变白,只是把獐子扔在地上,任她把那把弓抢下来边摸边看,问道:“想不想学?” “想,想!” 杜浒却摸摸她的头,嗤笑道:“想拉这弓,再等几年吧!” 奉书不服气,抓起那木弓便扯,果然只扯出个半月形状,力气便用尽了,双手还被树皮和树藤割得生疼。 杜浒接过那弓来,毫不费力地拉了两拉,说道:“这是我看到一棵折断的桦树,随手取材做的,虽然有韧性,却不怎么结实,只能勉强使个十次八次。等以后看到合适的木材,我给你做一把小的,就可以练了。” 奉书却摇摇头,举起自己的弹弓,道:“我不要小弓,我有这个了。” 杜浒失笑道:“嘿,这算什么?等你学会了拉弓射箭,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小玩具扔掉。”顿了顿,又道:“我看你使这弹弓的时候,手眼配合得不错,又准又稳,便是练上好几年的成人,也未必有你这般眼力。这是你的天分所在,要好好珍惜,可别学你爹爹他们那些文人的样子,做些挑灯夜读之类的傻事,把眼睛熬坏了。绣花、针线活,也尽量少做。” 奉书点点头,笑道:“我最讨厌绣花了,不做才好!”忽然想到壁虎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自己的眼睛好,不能被烟熏着。 杜浒又道:“我也累啦,急切间走不动,现在左右无事,我教你怎么用自己的眼睛。” 奉书忙道:“你已经教过了,你教我观察……” 杜浒哈哈大笑:“那算什么?那些是猴子都能学会的伎俩。抬头,看那棵杨树,试着看到树后面的东西。” 奉书睁大了眼,只觉得匪夷所思,问道:“树后面的东西,怎么看得到?” “我说看得到,就是看得到。试试吧。” 她想了想,慢慢便明白了。她虽然看不见障碍后面的东西,但根据周围的环境,也可以大致猜出树后面到底有什么。眼睛看不到的,心里面却可以拼出来。而要把心里面还原出来的景象重新放进视野里,才是最难的步骤,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该如何做到。 杜浒叫她不要着急,他说,这是需要一辈子练习不辍的功夫,就连他自己,也做不到尽善尽美,只是略有心得而已。 等她连连受挫,焦躁得快要跳起来时,杜浒让她闭眼休息了一阵,做第二个练习,从一片宁静中看出动来。她做不到。林子里一丝风都没有,哪有一点点动静?偶尔有鸟儿飞来飞去,可那是连猴子都能看出来的,她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杜浒却说,她眼前的事物每时每刻都是在变化的。千千万万只虫蚁正在各处忙忙碌碌,树木在长高长粗,枝叶在随着阳光舒展,鸟窝中的鸟蛋里,一只只雏鸟正在成形。 她说:“我知道,可是我看不到啊。” “在我告诉你之前,你真的知道?如果你心里真的知道,就都应该能看到。” 等奉书好不容易有些理解这话的意思,有了一些神游物外的感觉,杜浒却叫了停,让她改为从动中看出静来。 她大着胆子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静止的,也没有什么是一直动的。杜浒也不反驳,任她直直看着前方,看到眼睛酸痛。 最后,杜浒问:“看到那叶子里的螳螂了吗?” 她立刻点头。那螳螂离她足有几丈远,像一粒沙子般大小,浑身碧绿,和树叶一起随风晃动,乍一看绝难分辨,但此时已经逃不过她的眼睛。 杜浒说:“来做个游戏吧。把你自己想象成那个螳螂,从它的眼中看你自己,看那个叫奉儿的小丫头。” 杜浒的吩咐越来越难理解。她盘算了半天,才闭上眼睛,想象自己飞到那棵树上,钻进螳螂的身体里。 可杜浒立刻说:“不许闭眼。” 她连忙睁眼,眼前是一只死獐子。前功尽弃。 第60节 杜浒笑道:“好不好玩?” 她噘嘴:“不好玩。” “不好玩就对了。你要学本事,这便是第一步,是一日也落不得的功课。要是连这都做不到……” 她连忙说:“做得到,做得到。” 杜浒点点头,站了起来,拍拍她肩膀,说:“那就好。今天我就不再折腾你的眼睛了,你最后再给我记住一句话。眼里看到的世界,未必便是真的。” 奉书心中不太明白,但她对此已是习以为常,点点头,重复了一遍,忽然又突发奇想,轻声问:“这些……这些好玩的东西,你有没有教过我爹爹?”虽然他万万不可能把父亲也收作徒弟。 杜浒沉默一阵,叹了口气:“没有。这些东西都是要在孩童时就开始修炼的。大人心里面的杂念太多,学不会的。就连你,此时开始练,也嫌迟了些。好在你脑瓜机灵,教你的人么,也不算太笨。” 奉书咯咯一笑,替他重复了最后一句话:“好在徒儿不笨,师父也不是泛泛之辈,对不对?” 杜浒哼了一声,不再理她,转而收拾自己的弓箭,又命令奉书道:“折一根结实的木棍来,我要把这畜生挑起来走。” 奉书看看那黄獐子,不解道:“这是今天的晚饭吗?咱们也吃不了这么多肉啊。再说……再说,我也不会整治……” 杜浒叫她照办便是,说:“要开剥这獐子,非得有刀不可,咱们现在是无能为力。先忍忍饿吧,这不是给你吃的。” 那獐子足有几十斤重,杜浒挑了它,也就没力气再负着奉书。她只能慢慢跟在后面。迈了几步,忽然心中一阵冲动,举起弹弓,捡起一块小石子,照着方才那螳螂便发射过去。只听得树叶一阵沙沙声响,那石子精确地打在了螳螂脚下的叶子柄。那螳螂猝不及防,一个倒栽葱便掉了下去,六只脚和一对翅膀一齐乱动。 奉书又惊又喜,又觉得好玩。这是自壁虎教她弹弓以来,她打出的最完美的一弹。 杜浒听到声音,却连头也没回,喝道:“跟紧了!” 她连忙答应,蹦蹦跳跳地跟上。刚跳了几步,脚骨便疼到了心里去,不禁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改成了慢慢走。 好在他们走不到十里路,便看到远处几块水田里倒映着白云,袅袅炊烟直升上天,丘陵里藏着几间茅草房子。 杜浒转头道:“待会咱们去农户家里投宿,你不要乱说话,一切我来出面。你是我的小侄女,是我大哥的孩子,记住没有?” “我是你的徒……” 杜浒将食指放在唇边,作势“嘘”了一声,低声道:“外人面前,可不能这么说。” 奉书简直心花怒放,也学着他“嘘”了一声,笑道:“好,徒儿什么的,是咱们的小秘密,咱们自己心里知道就行,可不能说与外人。” 杜浒简直拿她没办法,又好气又好笑,伸指在她额头上点了一下,把她点得踉跄了好几步。 第52章 悠悠天地阔,世事与谁论 </script> 说话间,那农户家已经近在眼前。那几栋草房破破烂烂的,看起来似乎随时都要倒掉,房门也形同虚设,关都关不严,想来也完全不介意盗匪光顾。 杜浒反倒很满意,低声对奉书说:“这家人这么穷困潦倒,必然不是攀附蒙古人的。况且,越是穷人,有时候越是乐意向别的穷苦人施援手。” 奉书点点头,心中大觉有理,觉得又学到了点新东西。 杜浒彬彬有礼地高声叫门。开门的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妪,眯着一双浑浊的老眼,一脸怀疑地打量着门口的两个人。 杜浒欠身施礼,道:“老婆婆,我们叔侄俩是北方的猎户,此去惠州投奔亲眷,不巧在路上失了盘缠,只得冒昧请求婆婆收留,再讨些吃穿用度,小人情愿以野味相谢。”说毕,把肩上挑着的獐子放了下来。 奉书明白了,不禁面露微笑,心道:“好啊,原来是用野味换房饭,难怪说这肉不是给我吃的。” 那老妪此前一直不做声,听了杜浒的最后一句话,这才眼前一亮,伸出一只干瘦的手,指着那獐子道:“这个……给我们?” 杜浒笑道:“全给你们,婆婆让家里的媳妇丫头整治整治,腌好了,几十斤肉,足够你们吃上几个月了吧?够不够我们的房饭钱?” 那老妪盯着那獐子,还是一脸不信的神情,半天才突然回头,扯着嗓门招呼道:“大丫二丫、老大媳妇、老二媳妇,快出来,有肉吃了!” 杜浒和奉书被热情地请到那农家里。刚一进门,天色便即昏黑,下起了瓢泼大雨。坐了片刻,那家的男人们也都从田里回来了,一家人听他说明了投宿之意,又看了看他带来的野味,没有不点头的。这么大的一整只獐子,在集市里,怎么也得卖个十来贯钱呢。 奉书观察着这家人的老老少少,只见他们虽然形貌不一,可却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已经很久没吃饱饭了,上一次吃肉,更别提是什么时候。几个姑娘媳妇当即兴冲冲地把那獐子提到厨房去了。 杜浒说他们一路上甚是辛苦,衣裳已经全烂了,想向他们讨一身新的。那农户家里哪有新衣,只有几个男丁穿过的、满是补丁和汗臭气的旧衣。杜浒挑了件最宽大的,眉头也不皱一皱,便换上了。杜浒又说,他这个侄女在外面长途跋涉不方便,最好得改成男孩装束。那老婆婆连连点头,翻箱倒柜,真的找出一件男童衣衫,说这是她死了的小孙子的衣服。 奉书心中只别扭了一小会儿,便乖乖地换上了男装,穿上了那个男孩的鞋。她已经隐约知道了女孩子行走江湖的危险。 所以当杜浒借来一把剪刀,要剪她头发的时候,她也没做太多犹豫,乖乖地坐下来。她的一头过腰长发本来保养得黑黑亮亮,但这两日被道上风尘冲刷,已经开始毛躁打结,她连一把随身的梳子都没有,根本无法再打理。况且,一个像她这般年纪的寻常小男孩,谁会留那么长头发? 小女孩的头发松松的软软的,攥在手里时服帖熨妥,可在剪子下面就开始不听话。杜浒咔嚓一剪子下去,厚厚的瀑布却只掉下来一小部分。换个角度又来了好几下,尺来长的断发才总算扑扑全都落了下来。新剪出来的发梢歪歪斜斜的,左边高右边低,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杜浒皱着眉头,又剪短了一寸,变成了右边高左边低。最后,杜浒终于放弃了努力,拍拍她的头,意思是就这样罢。 奉书瞟了一眼地上的断发,默默地心疼了一阵,自己给自己挽上了两个角儿,借来两截黑绳子系上。没有镜子,也只能将就了。别人一看到她束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就定然能猜出这是个没娘的野小子。 杜浒还捏着她的手指头,毫不留情地剪掉了她养得好好的长指甲。她的手指登时变得光秃秃的,短短的指甲里出外进,不多时便积了泥,剔也剔不掉。 最后,杜浒用那剪刀刀刃贴着自己的脸,刮下了虬结得一团糟的胡子,一团团扔在地上。那胡子上还带着不知多久以前的血污。奉书看着他那么认真的模样,心中不觉有气,心想:“就知道你给我剪头发、剪指甲时没用心。”她没了长头发,自知样貌丑了不少,杜浒没了大胡子,倒是显得年轻了许多,颏下两腮都是青茬茬的一片,模样也没那么凶了。 杜浒还管那家人要了一双草鞋,换下了自己那双在血水里泡烂了的军靴,还要了一对火刀火石,让奉书带在身上,最后要了几块破旧的包袱皮、一卷麻绳、一卷针线。 他还想讨些钱。那家人开始还犹豫,却碍着那几十斤獐子肉,不好回绝。杜浒笑道:“你们现在用的,还是大宋的铜钱吧?指不定哪一天`朝廷铸了新钱,你们家里好容易存的这些,就通通成了废铁啦。” 那家人这才被说服了,于是杜浒的怀里揣上了几十文钱。 杜浒立刻又看上了他家厨房里那把缺了口的菜刀,提出用这些钱来买。但所有人都连连摇头,说这是家里唯一的一把菜刀,因为他家地方偏僻,才没被官老爷收去。若是卖了这一把,到哪儿都买不到新的了。杜浒只能作罢。 奉书看着他一样样地讨要物件,得寸进尺,心中又是佩服,又觉有趣,忽然想:“这些也都是本事,得好好学着。” 晚饭是夹杂着芋头的的粗米粥,还有獐子肉做成的羹,盛到每人碗里,也不过几小块肉而已。奉书想问他们为什么不多烧些,但想到杜浒已经把獐子卖给了人家,这一顿到底给多少肉,也就不由他们做主了。 那米粥里则全是沙子和麸皮。那一家子男男女女似乎一个个都满足得不得了,稀里呼噜吃得好大声音。可奉书只斯斯文文的吃了几口,就食不下咽。她不断提醒自己,比这糟糕十倍的东西,蚊子也曾经塞进嘴里去过。可兴许是由奢入俭难,她在二叔府上做了几个月小姐,便将当年那饥不择食的感觉忘了个七七八八。 杜浒看着她,眼中微露嘲色,悄悄朝她作了个揖,意思是:“五小姐可还吃得惯这些粗饭?” 她心头席卷过一阵不服输的傲气,端起碗来,把米粥和沙子一口气吞下肚去。放下碗一看,里面还剩下一口米汤,汤里面漂着几个米虫。 第61节 她挑衅地看了杜浒一眼,闭上眼,把那口米汤也灌了进去。 杜浒此前已经从碗里挑出了十几个米虫,用指甲弹在地上。这么一来,显然是给比下去了。他吃了一惊,随即摇头笑笑,拨了几块肉在她碗里。 奉书忙道:“我够了。” 杜浒笑着说:“你这么爱吃肉,就给你多吃些。再说,你还在长身体呢。” “长身体”这个理由,大约是所有大人哄小孩子吃饭时的通用说法。奉书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心里一酸,只得点点头,听话地把肉塞进嘴里。 杜浒自己只是一碗碗的喝粥,直到肚子微微鼓起来。 到了晚上,这家人也没有多余的房间,只好在厨房里铺了两堆稻草,盖上旧衣服,权当两人睡处。外面的大雨早就停了,空气重新变得湿热起来。灶台还带着烧晚饭的余热,整个厨房好像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奉书汗如雨下,明明疲累已极,却怎么也无法安然入睡。身下的稻草穿过布料,扎在她皮肤上,又麻又痒,让汗水浸得沙沙的疼,似乎是过敏了。蚊子当年在杂草中睡出来的一身厚皮,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她按照杜浒教的法子放松心绪、舒展身体,没用。她不禁怀念起惠州闺房里的绣床来,进而回忆起那香喷喷的枕头、软绵绵的被褥、滑溜溜的睡衣睡裙,还有好几个召之即来的小丫环,睡在自己身边,随时能起来给自己端来一杯茶。 随即便想起了阿染,她死得那么无声无息。虽然自己已经算是给她报仇了,但心里面仍然不能完全释怀。 她不敢回想自己报仇的那一瞬间。过去的蚊子不知杀过多少野兔野鸡,可是毕竟没杀过人。迷迷糊糊地刚一合眼,就觉得自己握着利剑,一剑一剑地捅在一个温热的躯体上,鲜血飞溅。周围的黑暗好像一个万劫不复的地狱,把她团团包围。她听着身边杜浒微微的鼾声,忽然有些恨他。 她为了一腔仇恨,放弃了那么多东西。父亲若是知道了,还会不会认她作女儿?二叔此时,是不是还在想念那个乖巧听话的自己? 她默默地念着那些还没伏诛的仇人的名字,给自己鼓劲:“大大王,二大王,三大王,你们让李恒教训了一顿,最好现在已经伤重而死了,不然你们作恶多端,早晚有一天会自取灭亡……张弘范元帅,眼下你是在广州,还是在回大都的路上?哼,你再跟我爹爹装好人,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不然,爹爹怎么会一个劲的骂你?督府军是灭在你手里的,官家也是折在你手里的,你别想有好果子吃。李恒……” 她本来还对李恒颇有纠结,但自从谈笙透露出李恒有纳她为媳妇的意思之后,李恒在她心中自然是罪加一等。她知道谈笙的话不可信,但她也不在意。怨恨李恒的理由,自然是越多越好。 “你跟我爹爹作对,跟大宋作对,本来就是死有余辜。你还欺负我二叔,要把他的女儿娶作你儿子的小老婆,哼,我祝你屡战屡败……唉,不过现在已经不怎么打仗了,你大约会回大都,去向那个忽什么什么的蒙古皇帝邀功请赏了吧……那……那我便祝你……” 杜浒突然开口了,把她吓了一跳:“念叨什么呢?”他的鼾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我……”虽然厨房里又昏又暗,但奉书还是微一脸红,小声说:“没念什么,睡不着而已。” 杜浒冷笑道:“蒙古皇帝,不叫忽什么,叫忽必烈。” 奉书叫出声来,耳朵根呼的一下就燃起来了,恨不得立刻钻进灶洞里。他全听见了……她最隐秘的这个小秘密,全让他听见了。 第53章 悠悠(续) </script> 他全听见了……她最隐秘的这个小秘密,全让他听见了。 “你这是在数丞相的仇人?打算一个个去找他们晦气?这就是你非要跟着我的原因?” 奉书翻了个身,把脸埋在稻草铺里,小声说:“我……我也就是说说……”她从没真的想过去找张弘范、李恒的晦气。她曾经想过潜入崖山,把他们都杀了,但那充其量不过是她头脑一热的一厢情愿而已。但要说她不打算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却也不尽然。她摸了摸怀里,装毒`药的瓷瓶还在。这可万万不能再让杜浒发现了。 杜浒叹了口气,问:“还有别人吗?” “别人?什么别人?” “别的害了丞相的人。你还打算念叨谁?” “别人……”父亲在空坑为李恒所败,又在五坡岭为张弘范所败,这是最屈辱的两次。其余的大小阵仗,他虽然各有胜败,但从没输得这么惨过。和他交手的敌将,大约也都是李恒、张弘范的手下,她也不知道都有谁。 可她随即又说:“爹爹是为大宋打仗的。那些跟大宋为敌的蒙古人,也都该死。那个、那个伯颜……要不是他当初占了临安,把爹爹扣押起来……” 杜浒又叹了口气,“李恒、张弘范、伯颜、阿里海牙、刘整、唆都、阿朮……这些人都不过是忽必烈的爪牙而已。你想没想过,就算他们通通都没出生过,忽必烈也会任命别人来攻打大宋,不是我说丧气话,以蒙古人的战斗力,丞相多半还是会吃败仗,官家也多半还是撑不住的。” 奉书确实没想过。可是杜浒的话却一下子把她点拨得明晰了。她的脸又红了,因为自己以前实在是傻得可爱,连这么简单的事情也看不透。 她低声说:“所以,真正害爹爹的,是蒙古皇帝,是忽必烈。” 杜浒却冷笑一声,道:“忽必烈?他虽然有心灭宋,但不过也是秉承前几任大汗的遗志而已。蒙哥也征过宋,窝阔台也征过宋,就算现在坐在大都皇宫里的是别人,他多半也是不灭宋不罢休的,你说是不是?” 奉书又迷惑了。既然忽必烈不是罪魁祸首,难道要追溯到他的祖宗十八代不成?她听说过,忽必烈的父亲是拖雷,拖雷的父亲是成吉思汗,然而成吉思汗的祖先是谁,她便不确定了。有人说是天神,有人说是一匹狼和一头鹿。 她觉得杜浒应该知道,于是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可杜浒却摇摇头,“蒙古人才不关心这些。他们的历史,嘿,都是他们的敌人写的。” 奉书想了想,最后说:“就是。要是所有人都把他们的仇人追根溯源,一个个都要追溯到盘古开天地去。我只知道,谁让我爹爹不好过,谁害了我全家,害了大宋百姓,我就恨谁,不管他姓张、姓李,姓阿,还是叫别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名儿。” 杜浒轻轻一笑,似乎对这个论断颇觉有趣,立刻又说:“害了大宋百姓的,那可数也数不过来啦。以前那个玩蟋蟀的奸相贾似道,你爹爹有没有跟你说过?” 奉书心中一亮,这可是个如假包换的大罪人。 “说过!他根本不会打仗,只会蒙骗官家、投降卖国,爹爹每次说起他,都忍不住砸东西。” “该不该恨?” “该。不过已经有不少人恨他了。我听说他最后是让仇人给杀死的。”说不定就是像自己一样的勇敢的小孩子。 杜浒慢慢地说:“还有吕文焕,若不是他以襄阳降元,咱们大宋也不至于失去半壁江山,一溃千里。如果鄂州程鹏飞不降,蒙古人也不会在长江有那样强的根基。焦山之战,张世杰如果不是用了那个笨得要命的铁索横江的法子,也不会被阿朮火烧连营,白白送出江面上的防线。如果不是陈宜中嫉贤妒能、排斥异己,伯颜根本不会那么快攻破临安。甚至……如果崖山之战是另一种打法……唉……你说,倘若这其中有一件事不一样,现在的局势,会不会……” 他说的这许多人和事,都是奉书从没听说过的。她目瞪口呆,因为她从没想过,这样一个看似必然的结局里,居然还会有那么多“如果”。 她试探着问:“所以……这些人都是奸臣、是汉奸、是傻瓜,误国误民,都有罪。” 杜浒连连冷笑,沉默了半天,才道:“那么任用这些奸臣傻瓜、任由他们误国误民的,想必是更有罪的了?” 奉书倒抽一口气,捂住嘴,极轻极轻地道:“你是说……官家……是……最大的大傻瓜!” 杜浒苦笑道:“不用那么小声,现在又不怕人听见。”黑暗中,奉书只听到他在把身下的稻草一根根地揪断,过了半晌,才又开口:“赵氏一家也是人,也是血肉之躯,倘若把百万生灵涂炭的罪责都加在他们头上,不仅不公,更是可笑。理宗、度宗皇帝并非贤主,这个没错,可就算换一个英明的皇帝,又有多大的可能力挽狂澜?那忽必烈文理不通、滥杀无度、兄弟相残,他又算得什么贤君了?凭什么问鼎中原、天下归心?他害得江南兵祸连绵,屠我千万汉人百姓,难道这也是天命所授?这些事,我自己也想过,以前也向丞相讨教过,可是……” 奉书忙问:“我爹爹怎么说?” “他说,他也不知道。” 奉书不相信:“他什么都懂的!” “丞相说,他只懂得一件事。” 第62节 “什、什么事?” 杜浒慢慢道:“国存与存,国亡与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些话,奉书并不陌生,父亲在军中时也经常提到。当时,她只是把这几个字当成泛泛的大道理,当成他激励军心的演说词。她的鼻子酸酸的,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突然她心中一颤,紧张起来:“你说过,我爹爹打算在路上绝食的!”国亡与亡。 杜浒低声道:“没错。你坐过来。” 她爬到杜浒的铺位上,靠在他身边。就在几日前,她还有些怕他,不敢太靠近他。但自从亲耳听到杜浒要去营救父亲的打算,亲眼看到他为此拖着带伤的身体辛苦跋涉,就已经把他当成了最亲密的自己人,他的话,能不违拗就不违拗。 杜浒轻声说:“我当时没劝他,因为知道劝了也没用。只是我非去救他不可,就算拼着他责怪,也无所谓。我估计丞相行进的路线,是北上韶州、南雄州,一过梅岭,便是江西。这一路上全是驻扎的元军,眼线众多,绝难通过。我的计划,是走惠州、循州、直接进江西,再向西到南安军等他。虽然绕了不少路程,但我们只要每日勤赶路……” 他说的那些州县名称,奉书模模糊糊的都有些印象,当即点头,说:“全听师父吩咐。我……你要我走多快,我就努力走多快,一定不给你拖后腿。” 杜浒微笑道:“也不必那么紧张,说句冒犯的话,丞相是个文士,天生走不动路的,张弘范又下令优待他,想来也不会逼他行得太快。咱们也该歇便歇,就像寻常旅人一样,免得让人看出蹊跷,徒生事端。” 奉书笑道:“也对。不过就算万一有事,师父你那么厉害,定然也会有惊无险的。到时候爹爹见到你,肯定……” 杜浒却肃然道:“你休要妄自尊大,也千万别小看敌人。张弘范手下颇多能人异士,不管是汉人还是蒙古人,比我本事大的数不胜数,我也不知道押送丞相的都是何许人等。我孤身一人……” “还有我呢!” “好,好,咱们两个人,势单力孤,不过是败中求胜而已。我知道你见你爹爹心切,可是也得听我的话,不管有什么事,也绝不许轻举妄动,懂不懂?” 奉书想了想,找不出反驳的理由,也只好说:“我听话便是。” “还有……”杜浒的声音带着微微的笑意,“现在救人第一,报仇第二,你那些个索命单子,等你爹爹的事情了了,再念不迟。现在给我去睡觉。” 奉书脸上又烧了起来,一边答应着,一边爬回自己的铺位上躺着,睁眼看天花板。方才和杜浒说了那一番话,更睡不着了。 她翻来覆去地烙着饼,听着杜浒的呼吸声平稳了一阵,又换成了说话的声音。 “小祖宗,你还不睡?” 她只好说:“我睡不着嘛。” “床铺不舒服?” “也不是……”还有,头一次跟一个非亲非故的大男人睡一起,哪能不认生。但这话她可不敢说,杜浒多半还会嫌弃自己呢。 杜浒静了片刻,道:“罢了,我重新教你睡觉。你按我说的做,不懂也别问,照做便是。”让她朝右卧好,伸出一只手,覆在她的耳后,说:“心里面放空,把全身的筋络骨头都梳理一遍,再按我说的法子呼吸,把气从脚底心吸到脑门里去,吐气越缓越好……” 奉书确实不太懂,听了他的话,也只好不问,他说一句,她照做一句。杜浒的手指在她耳后拂了一圈,说不出的舒服。做到不知第几句时,她便睡着了。 第54章 与君携手,行吟看白云 </script> 算来奉书只睡了不到三个时辰,可是天一亮就立刻醒来了,而且神采奕奕。 杜浒带着她辞别了那农家,装了些干粮,上路而行。 她开始还有些行走困难,但过了三天,解开脚布的不适感就已经消失了大半。她穿着一双柔软的男鞋,脚跟简直都能够打到后脑勺,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好像在飞一样。 到了第四天,杜浒递给她针线和碎布,是那日从那农家要来的,让她缝两个带绑带的小布包。 奉书吐吐舌头,“你不是让我少动针线吗?” “偶尔一次,没关系的,别偷懒。” 她已经习惯了被他发号施令,不加解释,于是按照他的要求,尽心尽力地缝出两个又结实又漂亮的布口袋。杜浒看了,连连称赞,然后往布包里灌满了沙子,让她用线封了口,最后撩起她的裤脚,给她绑在了小腿上,一边一个。 他说这是锻炼她的力气。她带着沙包走了一顿饭的工夫,就后悔没将那口袋缝得小些。 每日的眼力练习也在继续。尽管她并没觉得有多大成效,杜浒却能看出她的每一点微小的进步。她却觉得自己唯一的收获,就是每天都落得眼睛酸胀。好在杜浒教她按摩眼周的穴位,不一刻就能缓解了。 有时行在无人之处时,杜浒却会蒙上她的眼睛,递给她一根棍子,让她像盲人一样,凭感觉跟着他走。他说,她的眼力变强了,其余的感官就会偷懒懈怠,需要额外的训练。开始她一步也不敢走,直到杜浒威胁要揍她,这才战战兢兢,像做贼一样迈出了一步。 开始经常摔跤。很多时候并非是被障碍物绊倒,而是她的身体觉得情况太过危险,根本不适合走路,因此双腿全然不听她心里的指挥。摔倒后,因为看不见地面,连起立都困难。可是慢慢的她不再害怕了,也许是摔得习惯了,反倒摔得少了。她听到杜浒的脚步走在身边,心里便或多或少踏实下来,知道自己下一步就算跌到大坑里去,他也不会见死不救。 在杜浒的指点下,她还慢慢的学会了分辨自己走路的方向。开始她蒙眼行走时,总是走不成直线,而是不由自主地向左绕圈子。可是练习了一阵以后,就走得笔直了。脚下是上坡还是下坡,道路向何方倾斜,也全都不难察觉。 脚下时而是软草,时而是石块,时而是泥土,时而是青砖,她慢慢的都能感觉到了,就算隔着鞋子也不例外。她还能感到土里面活跃着不少小生灵。杜浒说,等她这样练上一阵子,就算不用眼睛,也能知道脚下窜着的,到底是蟋蟀还是青蛙。 杜浒还问她,能不能感觉到身边的人。她摇头。除非听到他的话声和步伐,她是“感觉”不到他在身边的。况且,杜浒还可以随心所欲地隐藏起自己的脚步声,好像整个人突然凭空消失了一般。他是怎么做到的,她蒙着眼睛,也看不见。 有一半的时日,他们会宿在荒山野岭,打猎采果为食。夏日逐渐绵长,无雨的夜间倒暖得十分舒适,除了湿气重些,睡在空旷的野外也不太难熬。若是遇上阴雨连绵的天气,就投宿在偏僻的人家。 杜浒当初随手做的那把桦木弓早就坏了,但他又做了更新更好的。奉书的小弹弓也在不断发挥用处。现在,她已经可以爬到几丈高的树顶,将方圆一里之内的猎物全都尽收眼底。一弹射出去,弹弓的力道加上弹子本身的重量,威力也比过去大了好几倍。 杜浒几乎是逼着她多吃肉。她听话地塞了两天,心里便开始担忧起来。她还记得杜浒以前的模样。他莫不是要她也吃成那个样子?她现在虽然是个丑兮兮的小男孩,但爱美之心还是剩着那么一点半点的。 杜浒察觉了她的疑虑,不以为然地笑了:“你前两年在外面尽是挨饿,错过了长身体的时刻,现在要是再不补救,只怕连个子都长不高了。一个让人一推就倒的小不点儿,到时能帮得上我什么?” 况且她吃得越多,他对她的要求也越严格,每天的训练毫不放松,花样也越来越多,不仅有感官上的,也有体力上的。她一日下来,时常累得要命,感觉吃下去的肉都化作汗水出了,晚上也再没失眠过。 她想问:“你什么时候教我杀人的本事?”可是她不敢问。每次刚一流露出这个意思,杜浒就瞪她。 而杜浒则每天都像换了个人一样。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简直无法相信他惊人的恢复能力。他刚带她逃出惠州时,发如枯草,面无血色,整个人几乎就是腐肉覆盖着的一把骨头,好像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僵尸。可是他现在不一样了。他每天吃下的东西是她的好几倍。她几乎能看到他的肌肉一点点长出来,伤口的皮肤一点点收紧。有时候早上起来,他睡过的地方便会留下不少脱落的血痂。新长出来的皮肤是粉红色的,但没几天就被太阳晒成了黝黑。伤疤变得淡了,再不像先前那样令人毛骨悚然。 天气渐热,有时候杜浒把外套扎在腰间赶路,奉书便能看到他身上那些隐隐约约的的斑驳伤痕。那是崖山的痕迹。但她怎么也想象不出来那些伤是怎么留下的。 有一次,她在野外燃了篝火,用树枝穿着烤了一只野兔,连枝干递给杜浒。那树枝上却还带着一小簇火苗,一下子撩到了杜浒的手指头。他“啊”的叫了一声,向后一缩,猛地将那树枝推到远处。 奉书连忙道歉,连声问:“有没有烫到?有没有疼?” 杜浒摇头,但奉书看到,他的眼睛里却居然有些畏惧的神色一闪而过。 第63节 他自嘲地笑笑:“没事,我从小就有些见不得火。” 奉书却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小声问:“崖山那天,是不是……是不是有好多火?” 杜浒看了她一眼,没回答。 她终于忍不住好奇,接着又问:“那天……那天到底是怎么样的?你一直在战场上,对不对?能不能和我说说?我二叔说……” 杜浒却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不能。” 奉书连忙住口,怯生生地盯着眼前的烤兔子,再不敢发问。又听杜浒冷冷道:“你听了也没用,以后别问。” 杜浒照例把烤兔子的腿撕下来,给奉书吃了,又给她用软草铺了个舒适的地铺。他自己平日一般总是随便卧在一块平整些的岩石上睡的。今天他选的这块石头离她尤其远。 奉书觉得他是真生气了。有时候她觉得,杜浒看在父亲的面子上,对自己这个不请自来的小尾巴实在照顾得周到,可有时候却觉得,他生起气来,随时都能把自己扔在半路上不管。 杜浒把沾满了泥土和沙尘的外衫脱了下来,团成一团。奉书见了,知道这是他要洗的脏衣裳,连忙一路小跑过去,把他的衣裳抱走了。 杜浒立刻喝道:“干什么去?” “你……你这件衣服不是脏了嘛,我去给你洗啊。”她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的衣裳也脏的穿不得了,一块儿全洗了完事。” 献献殷勤总是没坏处的。况且,做弟子就要有做弟子的觉悟。 她边说便往小河边走。杜浒却追了上来,一手把她揪了回来,又好气又好笑,说:“我说过要使唤你吗?回去睡去,衣服我来洗。” “我会洗……” 杜浒不由分说,把他的衣裳夺了回去,又说:“你还有什么脏了的小衣服,脱下来,我一块洗。” 奉书可不敢让师父给自己洗衣服。况且她还想洗洗自己贴身的内衣呢,这些衣裳以前都是小丫环帮她洗,从没让大男人碰过,二叔也没动过的。 最后是两个人自扫门前雪,并排蹲在小河边,比赛似的洗。奉书以微弱的优势胜出,因为不知何故,她的衣衫上并没沾过太多尘土和泥灰,划破的口子也少,比起杜浒的衣裳,实在是算不得脏。 夜里暖风阵阵,几件衣裳到了早晨就干得差不多了。杜浒把那件从农家里讨来的衣服套上。奉书注意到,那衣服的袖筒已经嫌紧了,绷得平平的。那件衣衫本就偏瘦,她记得杜浒刚穿上它的时候,似乎是正好的。 她笑嘻嘻地说:“师父,你胖了一圈儿啦,可别再胖下去。” 杜浒使劲拽那袖子,嗤笑道:“我胖?我就没长过肥肉。” 奉书不信,小心翼翼地戳了戳他的上半截胳膊,硬硬的,还真不是肥肉。她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 但杜浒似乎再怎么努力,也回复不到以前那样粗壮的身形了,现在,他充其量也就是个寻常身材的寻常人,充其量高些。路上碰到的其他行人,有不少比他壮健的,但若论眼中的神采和活力,谁也比不上他。 第55章 与...(续) </script> 但杜浒偶尔还是微微的叹气,说他这次的跟头栽得够大,虽然拣回一条命,身体还远远没有恢复。要想等到完全复原,恐怕至少要三两年。 但就算只是恢复了两三成,他的本事就足以让奉书惊叹不已。有一次,他们行到一处断崖前面,路便绝了。山崖底下是十来丈深的山谷,谷底潺潺流着水。奉书想都没想,便回头准备绕路。杜浒却让她回来,问她想不想玩一个游戏。 他问:“你想不想试试跳过去?” 她觉得他肯定疯了,冷静地摇了摇头,回头找路。 杜浒在她身后道:“你能跳过去,明天我就教你杀人的本事。” 奉书吃了一惊,停步回头,小声问:“要是我跳不过去呢?”她这段时日虽然身体轻捷了不少,可以在树枝间跳来跳去,但对面的崖壁在两三丈之外,她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杜浒笑道:“跳不过去,明天便接着练力气。” 说得好像还有明天似的。 奉书鼓起勇气,走到崖边,小心翼翼地向下看了看,又向前看了看,怎么也想不出来自己能如何跃到对面去。山崖上光秃秃的,既没有树木,也没有藤蔓,使不上一点巧法子。除非插了翅膀。 她回头苦笑:“师父,出个别的题目行不行?” 杜浒微微沉下脸,道:“害怕了?我先前教你的那么多东西,都白教了?” “不是,我……我得再练一阵……现在还不行……”她跺一跺脚,道:“要是真把我摔死了,唔,就算只是摔残了,以后谁伺候你打猎烧饭?路上谁陪你聊天解闷?你肯定要后悔!” 杜浒笑道:“要是真那样,只能说明我这个弟子学得不好,死了也不可惜。”说着从包裹里取出一卷麻绳,足有四五丈长,是那日从农家讨来的,让她走近,张开双臂,把绳子穿过她腋下,绕过肩膀,最后一圈圈缠在她腰间,牢牢系紧。绳子的另一头则被他提在手里,挽了好几圈。 “现在不怕了吧?你要是真掉下去,我拉着你。” 奉书急了:“谁知道这绳子结实不结实!”说着两手抓住一截绳子,用力一扯。那绳子却居然没断。她吓了一跳,也不敢再扯第二次。 杜浒笑着看她,说:“去吧。” 奉书心里七上八下的,看杜浒的神情却是一如既往的镇定。她最后又哀求了一次:“你,你真的能……” “我保证你没事。你信不信我?” “以前信,这次可不一定。”她一面小声说着,一面乖乖地走到那断崖跟前,后退了几步,手脚发颤。 杜浒则立在崖边,将那绳子在手里又挽了一圈,朝她点点头。 她闭上眼,心中给自己打气:“师父说我可以,说不定真的可以呢,说不定……说不定……嗯,要是成功了,他会教我……教我……” 她睁开眼,心中默默记着呼吸的诀窍、蓄力的诀窍、跑步的诀窍,算好了步子,一横心,开始发力。 断崖越来越近。对面的山崖似乎也已经近在咫尺了,并没有那么可怕。她几乎能看到自己一跃而过的身影。 下一眼,她便看到了崖下滔滔的水流,卷着浑浊的浪花。她一下子想到当年让谈笙逼着跳江的那一刻,登时心头狂跳,浑身发抖,所有的力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想扭身跑掉,可是双足已经离地了。 她尖叫着:“我不行,我不行!我不跳!我不要死!”只觉得身体像灌了铅一样不断下坠,她闭上眼,一幕幕可怕的景象张牙舞爪地向自己扑过来。她几乎要晕过去了,杜浒教过的所有东西都忘得一干二净,耳边只有风声、水声…… 然后腰间一紧,好像腾云驾雾。她似乎是摔在了一个软软的垫子上。 过了好久好久,她才敢睁开眼睛。自己似乎没有落在水里,身上也没有多少疼痛。腰间仍然绑着一圈圈麻绳,绳子也没断。背后则环着一双有力的手臂,把她抱在半空。 第64节 杜浒放她下地,把她身上的绳子慢慢解开,说:“你刚才像个肉虫子。” 奉书这才缓过神来,又是羞愧,又是后怕,大口大口喘着气,道:“我……我不是……我只是害怕……” 杜浒冷冷道:“害怕也没用,没成功就是没成功。”又捏了捏她小腿上的沙袋,“看来明天要给你加些分量了。” 她默默点点头,抓住身上的绳子,小声说:“让我再试一次。” 杜浒淡淡道:“我可没力气再拉你一次。”扶她站了起来,又朝对面努了努嘴,道:“再说,你还想再回去不成?” 她迷惑不解,朝对面山崖一看,再低头看看自己脚下的山崖,大吃一惊。原来对面的山崖,才是她方才起跳的地方。而现在自己所站的土地,则是她本来拼尽了全力也没能跳过来的。 什么时候过来的?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又惊又喜,拉着杜浒的手乱摇:“是你带我过来的!”她仿佛已经看见了怎么回事。原来她在空中扑腾的时候,杜浒手上挽着绳子,已经轻轻易易地越过了山崖,落地后又用力一提,她便到了另一侧。可她却一点也没注意杜浒到底是如何跳跃,又是如何落地的。 杜浒点点头,什么也没说,也没跟着她笑。可她却觉得他的眼中微孕得意之色,一闪即逝。 * 迤逦北行,路上辛苦自不必多说,却也并不寂寞。只是一路所见,若非荒山野岭,便是焦土连绵,瓦砾成堆。有些大村落里,空空荡荡的只住着几十个人,周围的良田大多都荒着。不少小村落已经十室九空,房屋残破不堪,仅有一口口水井还矗立着,围着野狗和成堆的老鼠。 杜浒知道哪些井里的水能喝,哪些不能。有些村落里空无一人,却远远的散发着一股难以名状的臭气,像死鱼,又像腌坏了的肉,让人不由自主地反胃。杜浒催促赶紧绕过去,说那气味是从水井里散发出来的。 奉书问:“井里有什么,那么臭?” 杜浒不告诉她。 路边不时可以见到不成形的枯骨,有些还被野兽啃食过,偶尔还有成群的流民,说着南腔北调的各地口音。有时候,活人便踩在枯骨上跋涉、进食、睡觉。奉书有些奇怪,他们为什么不住进那些空了的村子里去。 路边时有乞食的百姓,有的瘦得不成人形,有的缺手断脚,有的是敞着胸脯的妇人,怀里抱着肚腹凸出的婴儿。那孩子不知多久没喝到一滴奶水了。 奉书每每见到乞丐,总是于心不忍,拉拉杜浒的袖子,示意他看。杜浒却不为所动,拖着她径直走过去,淡淡道:“乱世之中,人如蝼蚁,咱们自己还自顾不暇,何必还让这些可怜人给自己添堵?” 奉书瞟了一眼那个骨瘦如柴的农妇,小声道:“可是,可是她看起来快要饿死了……我能不能把昨天买的饼分给她些?我……过去在家乡时,我爹娘也是经常施舍周济穷人的……爹爹还教我……”她搬出了父母,希望能将杜浒说动一些。 杜浒却冷冷道:“可是现在世道不一样了!你想积功德,我还怕惹麻烦呢。你知不知道这些乞丐游民里,有多少是拉帮结伙的强盗?有多少人到了晚上,就会变成小偷、绑匪、杀人犯?别理他们,省得哪天把你的小命送在一颗善心上。” 奉书心知他说得没错,这些看似可怜的人中,也许确实有不少危险分子。可她还是对杜浒的态度有些不满,咬着嘴唇,倔强道:“你做没做过乞丐?过去两年里,我一直是个流浪的小乞丐,要是路上碰到的人都像你这么想,我早就饿死了!我……我一看到这些快饿死的人,就想起以前自己饿肚子的光景,你知不知道我心里多难受?” 杜浒神色微动,将她打量了好一阵,才摸了摸她的头,说:“那好,你要帮人家,我不拦你。只是话说在前面,咱们也能力有限,你要把干粮施舍出去,今天晚上你就得饿肚子。” 奉书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饿一顿有什么,那妇人不知饿了多少天了。 只是她饿了一顿,到了半夜,就开始睡不着觉,肚子里咕咕的响。杜浒听见了,冷笑一声,“女施主,饿了吧?”说着扔给她两张面饼。那是他的那一份干粮,晚上省下来的。 奉书捧着那两张饼,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口水却滴滴答答的都快流下来了。她万分不好意思,过了半天,才说:“我没想让你也挨饿……” “你还在长身体呢,怎么能不吃饭?下次记住了,量力而为,别把自己的东西一股脑都给出去。” 奉书啃了一小口饼,小声说:“知道了。谢谢师父。” 从那以后,杜浒似乎也慢慢被奉书磨软了心肠,见到乞丐游民,也不那么冷淡了。有时候见到实在可怜的百姓,他也就默许奉书周济人家几口饭、几文钱。 第56章 万里风沙知己尽,谁人会得广陵音 </script> 只是沿路见到的难民似乎无穷无尽。直到行到龙川江上游地带时,情况才稍稍好一些。但经过大的市集、村镇时,他们却不得不绕过去,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身份证明,更没有路引文书,无法自证是“天`朝”的“良民”。广南东路是最后被蒙元攻下的土地之一,虽然已被改为行省,但还没有制定任何安置流民的措施。除了驻扎着元军的地方还有人管理,其余的乡野地段都是一团糟的无主之地。有几次,明明可以直行的道路,杜浒却一定要绕路。他说前面百分之百有劫财害命的土匪,还是避开些好。 但征服者的铁骑,却不是那么容易能避开的。有一次,他们远远地看到一队元兵闯进一家大户人家的祠堂,把那家人的先祖塑像搬来当柴烧,喝酒吃肉,好不快活。两人悄悄地避了过去。还有一次,他们混在流民里行进,只听得马蹄杂沓,却有数骑蒙元官兵飞驰而来,冲进人群中纵马驰骋,流民们立刻乱成一片,尖叫声此起彼伏。 那几个官兵的马鞍上挂着明显是百姓的包裹,显然是从不知何处劫掠来的。他们见百姓惊慌,却都嬉笑不止,纵马追逐着一个小脚妇人,像捉老鼠一般戏耍了一阵子,一个长官模样的将那妇人一拎而起,面朝下横放在马背上,拨马便走。那妇人长声哭叫,那长官反倒哈哈大笑。 那妇人的丈夫赤红了脸,从人群中扑出来,大叫:“贼鞑子,我跟你们拼了!”抢上去便要夺那妇人。那长官却似乎觉得有趣,一边笑着,一边一刀砍下那人的半个脑袋。其余的流民都吓得呆了,有些对那长官怒目而视,更多的却赶紧垂下眼睛,不敢露出半分不满之意。 一个汉人官兵冲着人群喊道:“看什么看?这反贼胆敢行刺剌颜大人,死有余辜,有什么好看的?剌颜大人爱民如子,你们这些游手好闲的,都赶紧去寻个生计,安居乐业去,不然,下次再撞着时,一个个都给你们宰了!” 众百姓一哄而散。那妇人的哭声也随着马蹄声渐行渐远。 杜浒把奉书挡在身后,在路边的草丛里立了良久,等官兵彻底走远,这才重新上路。奉书早气得脸蛋发白,压低了声音道:“现在不是不打仗了吗?怎么鞑子还是随便杀人?”看着杜浒还是一脸紧张的神色,忽然觉得十分窝囊,又道:“师父你也不管管!” 杜浒淡淡道:“你师父没用,这些人有马有刀有枪,我可不想去送死。”见她仍是撅着嘴,又小声道:“再说,杀了蒙古人,他们早晚还会报复回百姓身上。你不知道吧?故宋土地上的汉人百姓,现在性命连牲口都不如,蒙古人想杀谁,都能有几百条罪名安在他身上。就算没有罪名,汉人被无故杀了,也不过赔几两银子的棺材钱。汉人要是敢杀蒙古、色目长官,那就不光要偿命,连他的亲戚邻居都得受牵连。就算你只是打了蒙古人……” “这算什么!不公平!” 杜浒却没有像她一样义愤填膺,“咱们仗打输了,也就没资格讲什么公平不公平。眼下活着才是最要紧的。要是咱们人人都死了,大好江山全都变成草地牧场,那才真是遂了他们的意呢。” 奉书想想也是,点点头,说:“那现在就先忍一忍,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慢慢报仇便是。” 杜浒轻轻拧了拧她耳朵,“跟你说多少遍了?现在不许老想着报仇。” 奉书夸张地“哎呦”了一声,叫道:“饶命,饶命,疼!断了!” 杜浒冷笑道:“别给我装!我手上还没轻重?还不快走,今天还有四十里路,走不完时,看我揍你!——前面有个村子,到了那儿再停,咱俩去讨杯菖蒲酒喝去。” 奉书听到“菖蒲酒”三个字,登时把他前几句凶巴巴的威胁全忘了,一边迈步,一边睁大眼睛问:“为什么要喝菖蒲酒?” 杜浒笑了:“你走了这么久,都不记日子的?现在已经五月啦。” 奉书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这才点了点头,心里面仍旧不太相信。可是越来越闷热的天气、骤然而至的一场场大雨、还有水边火红的石榴花,都明明白白地昭示着此时早已入夏。原来今天是端午节。她记得小时候,端午节那天,家里的仆役总会搬回来一萝萝的蒲丝、艾朵、一盒盒的粽子、果子,摆在厅堂上,那都是官家赏给父亲的。不过那些粽子没有自己家里包的好吃,艾草也不是最新鲜的。 那时候,赣州城里,家家户户门前都会挂上辟邪的艾草小人,种上蒲花、葵花。益寿延年的菖蒲酒也是必备之物,总有一群群的小贩在沿街叫卖。城外的赣水里,还有热闹的龙舟比赛,看的人摩肩接踵。不过,比起欣赏江上挥汗如雨的划舟健儿,奉书更喜欢瞧那些看客被挤到江里的狼狈样儿。 她还在惠州过过一次端午,也是热闹非凡的。那天二叔摆了家宴,宴请难得团聚的几个家庭成员,席间一直在开怀大笑,最后喝得路都走不稳了。今天,他也许不会这么开心了吧。况且,他已经做了蒙古的官,蒙古人似乎是不过端午节的。 她赶紧提醒杜浒:“现在天下是蒙古的。蒙古人可不过端午节。你别想喝什么菖蒲酒啦。” 杜浒却摇摇头,不以为然,“只要汉人还没死光,该是咱们的节日,咱们就得都好好的过。哼,屈大夫投江殉国的时候,蒙古人的祖宗还没出生呢!” 第65节 果然,刚刚走到那村落,远远的就看到家家门口都挂着不少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在微风中飘来摇去。杜浒伸手一指,回头朝奉书眨眨眼,意思是:“你看我说得怎么样?” 可是到了近前,两人却同时皱了眉。那几家村民的门上,挂着些艾草和符箓没错,可是最显眼的,却是一个个写了字的木牌。凑上去一读,只见一个木牌上写着:“大元江西行省赣州路信丰某县某村,户主汉人周老二,全户六人,有田若干亩,见保为忠良顺民,若有从叛、逃匿者,全家处斩,告发者有赏……”最下面是一个红色的手印,想必是那周老二按下的。 家家门前皆是如此,有些木牌下面是歪歪扭扭的签名,有些是用毛笔画的圆圈,更多的是像周老二一般的手印。 杜浒毫不掩饰眉间的怒气,“这是把我们汉人当囚犯对待呢。鞑子这是要搞得老百姓人人自危,谁都不敢起半点异心。” 奉书这才明白了挂上这些木牌的用意,忽然又有了另外一个发现,低声道:“赣州!我们已经到赣州地界啦!” 旁边的房门突然开了,汉人周老二斜眼打量着他俩,恶狠狠地道:“什么人在外面聒噪?” 杜浒连忙赔罪,取出一串钱,说自己叔侄俩途径贵地,打算讨顿酒饭吃。周老二见他言语有礼,手中又有钱,这才点点头,让他们进门,吩咐婆娘打火烧饭。 周老二开始甚是警惕,收了钱,便一句话也不说,只在堂屋叉腿坐着,上下打量着杜浒。杜浒却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拉家常,消磨时间,又问有没有菖蒲酒、雄黄酒,想讨一杯来吃。 周老二见他举止寻常,言语平庸,也慢慢的放松起来,笑道:“家里没这东西。客人要想吃节酒时,得去信丰县城的集市上买。” 杜浒有些失望,道:“好久没好好过一个节了,今天还是不能如愿!” 周老二剔着指甲,接话道:“可不是吗,过去连年打仗,做老百姓的吃了上顿,都不知下顿还能不能吃上,哪有心思想这些快活事呢?现在改朝换代了,这懒劲儿却也改不掉了。”指了指门口,又道:“要不是保长非要每家都挂着劳什子,咱才不乐意花钱买呢。” 杜浒奇道:“怎么,门口那些艾叶符箓,还是蒙古长官要你们挂的?” 周老二笑道:“可不是吗。听说新来的那个长官没见过咱汉人过端午节,心里面好奇,就下令每家每户都得热热闹闹的装点一番,给他看个新鲜。对了,客人要是想看热闹,村西头五里外的河里正赛着龙舟呢,你们吃完饭赶紧过去,说不定还能看到个尾巴呢。”说完便催他婆娘,“大嫂,饭还没好?” 奉书一下子心痒难耐,“赛龙舟?这里也赛龙舟?怎么个赛法?” 周老二笑道:“小娃娃爱玩,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咱们村的蒙古长官说了,这次的龙舟赛,务必要比往年的风光十倍,热闹十倍,方才显出新朝比旧朝的好来。对了,他还邀了几个蒙古大官儿去看呢,你们过去,也算能开开眼界,人家官老爷的相貌,咱们百姓可是轻易瞧不见的。” 周老二婆娘旋即从厨房出来,把饭菜往几上一撂,对丈夫道:“就你懂得多!他们搞他们的龙舟赛,还非要咱们每家出一贯钱,还征了咱们的老二老三去帮忙干活,给咱一个子儿了吗?亏你还得意!那龙舟又不是赛给你看的!” 周老二显然是个怕老婆的,当即喏喏连声,道:“吃饭,吃饭!” 那饭菜味道还算不错,可杜浒扒饭的时候,脸色一直不太好看,刚吃完,就告辞出门。 奉书拉着他的袖子,连声问:“你不高兴?那家人没志气,满口‘新朝’、‘旧朝’、‘官老爷’的,你生气了?” 杜浒叹了口气:“不是……”却没有再说,而是摸摸她的头,说:“走,咱们瞧瞧那个风光热闹的龙舟赛去。” 第57章 万里...(续) </script> 到了周老二所说的地点,龙舟赛却已经结束了。河里只拴着几艘空空的木船,水中满是红色的木屑纸屑,河边搭的草棚还没有撤去,棚子里已经空无一人。地面上的草丛平平地倒着,是被拥挤的人群踩的。空气中尚有爆竹和焚烧艾叶的气味。几个小孩正在地上捡拾没烧完的艾草。 杜浒默默沿着河边走,鞋子全湿了,也全然不觉。走到无人之处时,才坐在河滩上,捡起手边一块石头,突然像发泄一般全力扔进水里。 奉书吓了一大跳,眼看那石块沉进河心,连朵水花也没溅起来。杜浒还是一动不动。 “师父……” 杜浒眼看着前方,涩声道:“奉儿,你看见了吗,咱们汉人的千年传统,现在成了新鲜玩意儿,给蒙古人当笑话看!端午的龙舟原是守护屈原英灵的,可是今日划在水上,为的只是搏夷狄一笑!屈原九泉有知,定然在日日痛骂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百万江南儿女捐命守土,他们全都死不瞑目!崖山的十几万忠魂,换来的就是如此江山!我,我真恨不得当时便死了……” 奉书从没见过他流泪的样子。她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话,可她能理解他的痛心之情。他是亲眼见过崖山那场惨败的。那景象也会时时出现在他的噩梦里吧? 杜浒也不拭泪,以手叩石,朗声而歌。 操吴戈兮被犀甲,扯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屈原的《国殇》,是奉书从小就背熟了的。她知道这是一首哀悼阵亡将士的祭歌。她以前抄读的时候,只知道那字句里都是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却从未从中读出像杜浒所唱出的、饱满的凄凉和壮烈。 杜浒衣衫破旧,面带风霜,虽然唱的是古乐雅音,却自有些落拓不羁的气质。他的声音有些嘶哑,殊不动听,可她忍不住跟着他的旋律一起开口。她的声音几乎完全被他的盖过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携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唱到这一句时,她却感觉到河边多了第三个人。杜浒也早就察觉了,猛地住口,站起身来,拉住她的手,转头看过去。 只见一个精悍瘦小的汉子,一双环眼,执一折扇,立在五六丈开外,朝杜浒、奉书两个人微一抱拳,开口吟道:“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如此天人之歌,少了结尾这两句,岂不憾甚!兄弟一副破锣嗓子,不敢惊扰贵客,只好直白念出来了,休怪冒昧!” 奉书吓了一大跳,不自觉地往杜浒身后躲了躲。她还记得清明时节,惠州的百姓在江边遥祭故宋,换来了什么样的后果。 杜浒也有些紧张,垂手而立,将那瘦小汉子打量了又打量,淡淡道:“某只是一时疏狂,乱嚷了几句,见笑了。” 那汉子踱步走近,丝毫不顾泥水沾上麻履,淡淡道:“万千赤胆尽赴土,一缕忠魂无所依,足下既然有这般磊落意气,又何妨让人听见?”压低了声音,又笑道:“就算是当着胡虏的面再唱一遍,他们也不一定懂,说不定还会鼓掌喝彩哩。” 奉书慢慢松了口气,悄悄拉了拉杜浒的衣服后襟。这人似乎不是来为难杜浒的。 可杜浒全身依然没有放松,只是一拱手,道:“多谢兄台指教。”说着揽过奉书,拔步便走。 奉书连忙也跟着向后转,回头朝那人递去一个抱歉的眼神。 那人哈哈一笑:“老兄可是还有见疑之意?咱们同胞汉人之间,要是还都这么疑神疑鬼,鞑子们可要笑痛肚子了。” 杜浒并不回身,冷冷道:“那足下就不怕我是故意在这里引人上钩的?” 那人想了想,笑道:“听说当年文丞相从元营脱身之时,全靠他身边一个姓杜的宾客谤讥于市,请求素不相识的人来帮忙,那满街的百姓,可都没一个走漏消息啊。小人可不相信,这才过了几年,世道会变得这么快。” 丞相身边姓杜的宾客!奉书心里面呼的一阵大风刮过,使劲捏着杜浒的手,朝他瞪大眼睛,用口型问:“他在说你?” 第66节 杜浒却不为所动,也不理她,只是转过身来,朝那人点点头,问:“那么足下循声而来,定是有所见教了?在下洗耳恭听。” 那人声音忽然变得严肃,低声说:“在下姓胡名奎,表字子忠,江西上犹人。这位兄台,还请借一步说话。” 奉书听得不明就里,只想:“这人还不知我们身份,就把姓名籍贯一股脑供出来了,胆子也真够大。” 杜浒朝胡奎深深一揖,却也不报自己姓名,跟着他一路离开河边,来到一处长满荒草的废园子里。奉书心里不由得警惕起来,但见那姓胡的似乎也并无恶意,反而神情颇为激动。 三人一站定,胡奎立刻便开口了:“小人看兄台也是个胸中有些不平之气的义士,因此贸然相邀,请勿见怪。眼下有一件义举,于光复我汉家江山大有好处,不知兄台可否有意加入?只是话说在头里,这件事我们人手不足,风险颇大,近乎以卵击石,成功与否,全看天意,不成时,更是有十足的性命之忧,兄台可以想好了再答复。” 奉书心想:“原来是个抗元的义士。”她听二叔说过,宋室虽亡,江南地方却还有层出不穷的义军,有的是意图恢复汉家江山,有的是为了反抗元廷的暴`政,还有的是故宋将领散落在各地的旧部,揭竿为过去的领袖复仇。只是他们势单力孤,多半坚持不了几日,便会被无情剿灭。她知道自己应该肃然起敬的,可是对他的这一番说辞,却是忍不住的好笑:“这哪儿像是拉人入伙!把人吓跑,还差不多。” 果然,杜浒一听便皱了眉头,彬彬有礼地道:“胡兄一番忠义之心,在下十分佩服。只是我们另有要事,恕无法效犬马之劳。今日之事,我不会泄露出去,请你放心吧。”说毕,拍拍奉书肩膀,示意可以离开了。 胡奎赶上一步,叫道:“二位所谓的另有要事,可也与抗元复宋有关?” 奉书吓了一跳:“他是怎么看出来的?这人好精明!” 杜浒站住,摇摇头:“也不一定算是吧。” 胡奎笑道:“是便是了,也不必模棱两可。既然如此时,在下只好祝两位马到成功了。只是奉劝一句,元人势大,又都是身经百战的。咱们汉人要想翻身,须得齐心抱团才行,单打独斗,总归不是上策。” 奉书心想:“他是看我们只有两个人,告诫我们多半成不了事。哼,说不定他根本没把我算成一个人,才会说我们'单打独斗'。他又怎么知道师父的厉害?不过,他这番警告,却也是出自好意。” 杜浒点点头,不说话了,似是颇以为然。 胡奎笑道:“兄台可是转了念头了?” 杜浒摇头道:“方才足下所言极是。不瞒足下说,我俩要做之事,可也是风险颇大,万难成功,而且说不定比胡兄你所举之事,还重要着那么一点半点。方才你说,咱们须得齐心协力,才能和蒙元相抗,那么胡兄可否有意加入我们呢?此事若成,包你不会后悔便是。” 他这番突如其来的反客为主,着实将了胡奎一军。胡奎怔了半天,才道:“你……你是要我……帮忙……做什么?” 奉书也吃了一惊,悄悄问:“你要拉这个人入伙?他……他能干什么?” 杜浒道:“胡兄方才提到,你是江西人?” 胡奎点点头,“兄弟祖籍上犹,属江西南安军,不过现在已经让鞑子改成别的名字了,我也懒得记。” “那么你对南安军的地形,想必是熟悉的了?” 胡奎一愣,“南安军?”突然哈哈大笑,停不下来。 奉书皱眉看着他,心想:“这人有病。” 胡奎边笑边道:“老兄心里面那件要紧的事,只怕与兄弟的不谋而合呢。咱们哥俩各在墙上书一个字,看看是不是相同,怎么样?”转向奉书,笑道:“小娃娃,你识字不识字?你来当裁判,看看我们写得一样不一样,好不好?” 这是他第一次朝奉书说话。奉书见他一副哄娃娃的语气,显然是看轻自己,心中早就有气,刚要回绝,见杜浒对自己点了点头,也只好说:“好啊,你们写吧,谁也不许看谁的。” 于是两人在生满苔藓的墙上,用手指各自书写起来。奉书看得清楚,杜浒犹豫了片刻,才写了一个“相”字,心想:“师父事事谨小慎微,生怕给别人露了底细,只写了一个丞相的相字,不知情的人,想破脑袋也猜不出来我们到底要干什么。”佩服了一阵,又凑到胡奎身后看了看,他已经运指如飞,早就写好了一个“文”字。 奉书差点叫起来:“你怎么知道我姓……”突然猛省,叫道:“你们也要去救文丞相!” 杜浒看见那个“文”字,微微一惊。 胡奎瞟了一眼那个“相”字,立刻呵呵大笑,道:“老兄,这下你是非帮忙不可了!现在总可以通个姓名了吧?” 杜浒微笑道:“不才贱姓方才已蒙胡兄提过了,那个谤讥于市、口无遮拦的家伙,正是在下。” 胡奎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伸手指着他道:“你……你是……不对,听说杜浒已经在崖山牺牲了,怎么会……” 杜浒笑道:“一口恶气没出,大闹冥府,又回来了!” 胡奎纳头便拜,口中道:“失敬,失敬!小人对杜架阁仰慕已久,今日得见金面,一死犹荣!” 第58章 壮心欲填海,苦胆为忧天 </script> 杜浒连忙还礼。胡奎拍手叫道:“斗元、惟恭,快来快来!今日教你们见一个好人!” 话音未落,墙后面便转出两个人来,一齐朝杜浒施礼。奉书吓了一跳,但见杜浒却并无惊讶之色,显然是早就知道这里另有他人了。 那两人自报家门,一个满脸麻子的叫麻斗元,另一个气宇轩昂的叫赵惟恭,看样子都是胡奎的老相识。 奉书见这三人对杜浒礼敬有加,一副恨当初有眼不识泰山的样子,心里面好像被几十只小手一齐抓痒,快活得要飞了,嘻嘻笑着,闪在杜浒身后,颇有狐假虎威之感。 那三人对她也一下子重视起来。胡奎朝她作了个揖,笑问:“还没问这位小兄弟是何来头呢。” 奉书见自己一下子从“小娃娃”变成了“小兄弟”,地位连跳三级,心中无比舒畅,朝胡奎笑了一笑。 杜浒替她答:“是我路上收的小徒弟,叫……蚊子。还算机灵,带来帮忙的。” 他的语气淡淡的,可奉书总觉得,他的声调里有一点点骄傲的意思。这是他头一次对别人说她是自己徒弟,以往他总是要她扮作小侄子的。大约他是觉得今日碰到的是自己人,所以不必隐瞒了? 奉书正乐着,胡、麻、赵三人已经你一言我一语地朝她笑道:“幸会,幸会!”他们也许对“蚊子”这个名字有些奇怪,但既然是杜浒亲口说的,便没人表现出怀疑的意思。 她简直要忘了回礼了,直到杜浒轻轻拧了拧她耳朵,才回过神来,赶紧谦辞了两句。 胡奎说,他们三人都是江西本地人,或多或少都和文丞相有些渊源。四年前文天祥募兵勤王时,麻斗元也曾参加,也打了几场小仗,后来谢太后率众投降,他被解散遣返,从此在家务农。赵惟恭则是差点参加了勤王军的太学生,只因当时他身患重病,这才未能成行。而胡奎听闻文天祥招募军队的消息时正在湖南经商,等他赶回江西时,勤王军已经出发去临安了。此后三人常自嗟叹报国无门,也时常关注时局,得知文丞相被俘、宋室败亡的消息之后,就再也坐不住了。 胡奎说:“江西是丞相故里,四年前他起兵勤王,旌旗一展,万人响应,何等声势!就算是现在,江西也有不少他的勤王军、督府军旧部,有些不服输的,还在组织义军、乡兵抵抗。我们一直在打探丞相的讯息。听说他要被押送大都,江西是必经之地,大伙儿立刻便想集结起来夺人。以丞相的名气和声望,再号召于江南,卷土重来,也未可知啊。” 奉书欣喜若狂。她还记得跟随父亲的督府军收复江西时,那一呼百应的席卷之势。虽然那并没有持续多久。 麻斗元笑道:“我们这些人虽然大都是老百姓,论本事及不上鞑子战士,但我们十个打他们一个,总有胜算。这几日里,大伙口耳相传,眼下已有一百来人等在南安军,等着救人呢。” 杜浒再也镇定不起来了,惊道:“一百来人?” 赵惟恭笑道:“只多不少,多多益善。” 第67节 奉书听得心潮澎湃,又是骄傲,又是感激。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没忘记父亲,甘愿为他冒性命的风险……她简直想跪下去,朝这些义士磕头道谢了。但杜浒严令她不准向任何人暴露身份,一则于事无济,徒生枝节,二则以文小姐之尊,她万难再抛头露面、奔波行走,三则此事多一人知道,就会多出不止一倍的危险。 胡奎等人当即便要推杜浒为首,请他号令行事,因为他是丞相身边多年的故人,又是唯一一个身经百战的。 杜浒连忙推辞,笑道:“杜浒的名字,三位兄弟知道便可,可千万别再传扬出去了。不然,鞑子得知了我死里逃生,我以后可就没个安稳觉睡啦。” 胡奎笑道:“说得也是,那么杜兄也不必出面,尽管发号施令,兄弟们无有不从便是。” 几人计较已定,出了废园,一路西行。路上又有几个乡农模样的人前来会合,麻斗元说,那都是他过去的部下。胡奎是本地人,地形极熟,哪里是官道,哪里是小路,哪里驻扎着鞑子,哪个村子需要绕过,都说得头头是道,一路上没碰到半点麻烦。 到得晚间,一行人来到一个临河的小村子。胡奎在一户人家门口敲了七下,停了一停,又敲三下,门便开了。门后面的人什么也没问,就把一群大人和一个小孩一齐请了进去,立刻又掩上了门。暮光中,奉书看到那门口挂着的“顺民”木牌在风中摇晃,又是惊喜,又是痛快。 那户人家里住的是个旧时的勤王军老兵,五木之战时受了重伤,这才回乡,至今行动不便。饭毕,那老兵派他儿子到院门口放哨,留意巡逻的元军,杜浒几个人则在院子里一面乘凉,一面低声商议着什么,用树枝在地上指指划划。奉书搬个小板凳坐在一旁,听了一会儿,便听不懂,打起瞌睡来,被人抱到通铺上去睡了。 睡到半夜,她耳边才一个接一个地响起鼾声,一阵阵男人身上的汗味飘过来,原来是胡奎、麻斗元他们都七倒八歪地睡在了她身边,一只不知是谁的大臭脚伸到了她鼻子底下。她从没和这么多大男人一起同铺而卧,迷迷糊糊的有点害臊,想爬起来,可又不敢乱动,只怕把别人吵醒。 随即有人把她连被子抱了起来。她也没睁眼,凭着气味就认出了是谁,含含混混地问:“师父?” 杜浒把她挪到一个稍远些的角落里,让她卧好,给她掖了掖被子,自己躺在她身边,把她和那一群大男人隔开,轻声道:“他们都当你是小男孩儿,没什么顾忌。你别怕,也别扭扭捏捏的,忍一忍。我不想说破你身份,不然更不方便。” 奉书慢慢清醒过来了,也低声道:“我知道,没关系。”想到了他们晚间密谋许久,又好奇起来,问:“明天去哪儿?你们打算怎么办?” 杜浒轻轻一笑,“去哪儿?你跟着便是了,说了你也不一定认得。” 她急了:“那也说给我听听嘛!大家打算救的,是我爹爹啊。”说毕,才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未免大了些,赶紧捂住嘴。但房中其他的人大概都累坏了,鼾声此起彼伏,谁也没被吵起来。 杜浒静了片刻,才道:“这些义士打算营救丞相,一腔热血不假,可方才我跟他们一聊,才知道要真的成事,也不容易。他们虽然都当过兵,但大多只习惯直来直去的硬仗,秘密谋划的勾当,便没几个人有经验。从广东到南安军,跨越梅岭的大道就有七八条,更别提小路岔路,我们根本不知道押送丞相的队伍要走哪里。举事的百姓虽然不少,但若分散到各条路上守着,一处也就没几个人了。更何况那一百多人里,大多是农民,眼下正是农忙时节,若是无故离家,当地的蒙古长官也难免不会起疑心。” 奉书满满的信心被他说掉了一些,小声问:“那,那怎么办?” “我向他们建议,大伙休要一起行动,互相定一个联络的法子,派一两个人去每条路上守着,若有动静,也要等看清了敌人的部属,再作打算。可是他们救人心切,并非所有人都有这个耐性去等。我花了好久,才一个个地说服了他们。” 奉书嘻嘻一笑,压低声音道:“师父最足智多谋,他们当然得听你的。” 杜浒不理睬她的这句马屁,继续道:“只不过从明日起,我要派给你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快说!” “你身子轻捷,眼力又好,给大伙作哨探,再合适不过。只是很多时候需要你一个人行动,我得跟在大伙身边出主意。你怕不怕?” 奉书差点跳起来,连声道:“不怕,不怕!我、我巴不得能帮上些忙……”说不定自己能第一个看到父亲的身影呢。 杜浒拍拍她肩膀,让她冷静下来,说:“现在好好睡吧,明天我告诉你该怎么做。” 奉书点点头,打了个呵欠,刚要合眼,又突然想起什么,凑过身子,小声说:“那个胡奎,白天说你……说我爹爹从元营逃脱时,你做了……做了……你当时真的在他身边?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杜浒一怔,笑道:“丞相没跟你说过?” 奉书摇摇头。父亲当年亲入元营谈判,被伯颜扣留,又在二十天后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脱了元人的掌控,这其中的种种细节,父亲此后一直很少提到,有人问时,他也只是神秘地笑笑。她听百姓传言,说文丞相是得到身边五虎将、外加一十八员死士的帮助,浴血杀出元营的。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当时是有天神护佑,把看守他的鞑子大将全都施了定身法,这才让丞相得以脱身。现在她都长这么大了,这些话她自然都是不信的。 而今天,听胡奎所说,父亲当年逃出敌营,似乎还有杜浒不小的功劳呢。 杜浒轻轻笑了笑,道:“这件事好玩得紧,一言难尽,以后有时间了,我慢慢给你讲。” 奉书拽住杜浒的袖子,一下下摇着,轻轻说:“师父,好师父,现在讲行不行?我要听。” 软软糯糯的童声,还带着点困倦的鼻音。过去奉书对父亲这般撒娇,缠着他讲故事时,父亲从来都招架不住,只得顺着她。 可是杜浒却不买账,只是说:“太晚了,休息。”然后翻了个身,给她一个大后背,自顾自地睡了。 她不甘心,捅了他两下,没有回音,也只好赌气翻过身去,也给他一个小后背,呼呼大睡。 第59章 行行重行行,天地何不宽 </script> 第二天,他们便进入了南安军境内。大家为避免人多招摇,也不敢聚在一起行动。胡奎、麻斗元和杜浒、奉书走在一起。偶尔,他们会指着田里劳作的某个人说,这个是勤王军里的小校,那个是督府军里的步卒,那一个靠在树荫里休息的,是给丞相养过马的马夫,如此种种。 奉书简直难以置信。这些人穿着庄稼汉的破衣服,手中是锄头、扁担,一点也看不出军人的样子。随即她心里又是一阵惆怅。父亲带领过的,就是这样一支百姓组成的军队。而他的对手所率的每一个精兵,连人带马,血管里都流着战斗的血液。 杜浒叹了口气,问:“这些乡亲,有多少是能帮忙的?” 胡奎道:“有一半人答应做眼线,有什么情况,立刻通报。但再多的忙,也帮不上了。” 杜浒道:“若真的要动手,大伙手里只有些农具,连个像样的菜刀都难搞到,你想过没有?” 麻斗元说:“没有武器不要紧,我们十个打一个……” 杜浒摇摇头,似乎不太以为然,但也不再说什么。 两三天后,一行人便隐秘行到了南安军城外,等在那里的义士不下数十人,还有些人陆陆续续接到讯息,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都是庄稼汉打扮,有几个人带来了家中藏着的菜刀和榔头,引起一阵惊叹。 杜浒一直在算日子。他说,不出意外的话,丞相一行人应该已经在翻越梅岭,二十日左右就会进入江西。赣、粤交界处的蒙古官兵明显地紧张起来,增加了每日巡逻的次数。但起事的都是当地百姓,熟门熟路,也不难逃出官兵的视野。杜浒还曾派人潜进南安军城里打探消息,观察驿站里是否做出了接待的准备。但那人回报说,消息封锁得很严,什么都打探不到。 于是他们只能派人在各个可能经过的路上等待。奉书的任务,便是每日爬到城外土坡上最高的那棵树上,监视着四面八方的每一丝风吹草动。那棵树足有七八丈高,但她还是毫不犹豫地爬了上去。她赤脚踩在树皮上,脚趾抓握着粗糙的树枝,抬起手臂保持着平衡,不时还需要跳跃着,伸手抓住上面的枝条。她不敢向下看,听着身边此起彼伏的鸟鸣,想象着自己是一只寻常的小鸟。 她钻出了成堆的树叶。细雨落在她的头发上。周围雾茫茫的,她觉得自己好像漂浮在云彩里。身下的树枝随风晃动,似乎都已到了承担她体重的极限。她觉得,倘若刮来一阵大风,自己多半是会被直接吹下去的。 她静心摄神,调匀了呼吸,鼓起勇气向下看去。山坡上的几个人影已经变成了虫蚁一般的小黑点,有时候几个人凑在一起,有时候又连忙散开,跑到她看不见的地方去。她几乎和城墙一样高,她能看到元军装束的兵卒在城墙上往来巡视,手中握着长`枪,背上背着弓箭。她试着用他们的视野看自己。在他们眼里,自己也不过是树梢上一个比较大的鸟儿罢了。 仔细分辨片刻,甚至还能看到城内的动静。隔着细雨的帘子,她能看到街上有人在卖伞,因为不时有花花绿绿的伞面在他身边撑起来,随即朝各个方向离开。还有人在卖熟食,青色的烟似乎还带着香气,直飘到整个城市上空。 城外是一条阔河。杜浒告诉她,这是章水,是赣水的支流。其时正值初夏,水涨流急,她能看到白色的浪花在水面上翻腾,卷出各种各样的形状。也许是害怕水流太过湍急,水中的行船不多,几天里,她只看到两三艘渔船在河边徘徊。其中一艘试图驶到激流里去网鱼,可惜不一会儿就翻了。那渔人立刻冒出头来,推着船,游回了岸边,咳了两咳,朝地上啐了一口。 还有几艘大型的商船,张开了帆,驶得倒比渔船稳。她看那几艘商船吃水挺深,撇撇嘴,心想:“船里多半是些贵重货物,也不知是鞑子从哪里掠来的。寻常老百姓,现在谁还有这么多本钱去北方做生意?” 越过章水,极目南望时,便能看到重重叠叠的山岭,郁郁葱葱的如波浪般起伏。那便是梅岭了,梅岭对面,便是广南东路的韶州。下雨时,整个山岭上方都笼罩着一层白蒙蒙的雾水,有时还能架出彩虹。而晴天时,一座山的影子会盖在另一座山上,缓缓移动,好像群山在极慢极慢地捉迷藏。 每当望向梅岭的时候,奉书心中便抑制不住的激动。她知道父亲此时正行走在重山之中,身边也许围了很多凶神恶煞的蒙古人,催着他快走。他们一会儿走在阳光里,一会儿进入阴影里,一会儿又暴露在雨中。山中的美景定然是十分醉人的,但父亲多半没有心情作诗了。 一连几天,没有人从山里出来。 第68节 第七天,山中走出一队元兵,刀枪并举,鞍辔分明。每个人的面孔她都仔细看过了。每个人都是如假包换的蒙古兵。这队兵进了南安军城门,第二天,便出现在城墙上。 第十三天,从南方走来一家子逃难的百姓。他们被城外的守兵截住,一家人都跪了下来,磕了很久的头,还是没被允许进城,只得掉头回去。那里面不可能有父亲。 其余的几路哨探也纷纷报说没有消息。奉书越来越心焦。杜浒叫她别急,可她能看出,他也开始沉不住气。 第十九天,她看到一个车队从南边驶来,那板车上放着一具棺材,跟在车边走的几个小孩个个戴孝。那是一群扶灵归乡的孝子。她明知道这些人跟父亲没关系,可心中突然忍不住慌了起来。南方瘴气湿重,梅岭里颇多险恶的地势,而父亲早就有志绝食,他这么久都没过来,会不会……会不会…… 她身子一颤,差点便失去平衡,一头栽下去。 她急忙扶住身边的树枝,手上全是汗,安慰自己:“爹爹以前带兵打仗,已经走过好几次梅岭了,不可能出岔子。他就算真的想绝食殉国,也要等走到家乡再说,不可能提前。他只是耽搁了。” 正想着,突然又不由自主地一颤。她看到梅关驿道上走来一小队官兵,数了数,一共三十一个人,簇拥着一辆小小的车子,慢慢地向前行进。那辆小车四面都被遮着,她看不见里面有谁。她还练不出那样的眼力。 但那些官兵所穿的服色她依稀眼熟,全是她在广东时见过的。她几乎可以确定他们是张弘范的手下。他们来到山下一处哨卡,立刻就通过了,连停都没有停下。 奉书心中狂跳,知道这边是了。杜浒曾经预计过官兵的人数,制定了不同的计划,如果官兵上百则如何,七八十人则如何,五六十人又如何。而眼下,囚车队的人数远远少于他的估计。 奉书又惊又喜,稳住颤抖的手指,掏出一小截木炭,在一小块白布上匆匆写了几个符号。那是杜浒和她商定的暗号,注明目标的方位、地点、人数。她把那白布系在一块石头上,用力投了下去。 地面上隐约传来一阵骚动,似乎还有杜浒发号施令的声音。她多么想立刻溜下树去,跟底下的人一起,去把那车子和车子里的人劫出来。但她必须待在上面,监视其余元军的动向,以防他们察觉到一干义士的行动,前来阻拦。 她看到父亲的囚车队驶进了一片树林,那里面埋伏着麻斗元、赵惟忠,还有十几个拿着锄头的乡民,他们想必已经接到了杜浒传出的讯号。杜浒、胡奎带了二十人从北面悄悄接近。沿小路包抄。三四个人留守在北边,把住树林的出口。俄顷,又有五六个人得到讯息,按照计划,翻过西边的山头,前来支援。树林里似乎已经打起来了。奉书的心快要跳到喉咙口,只想:“人数不够十个打一个……可是应该不会输……但愿他们别吓着爹爹……” 当她又看到三十来个乡民从邻近的山后面转出来时,便再也待不下去了。站起身来,抓住摇晃的树枝,双手交替着,一点点地蹭下树去。手掌被树皮划破了,也浑然不觉。 她顾不得穿鞋子,钻进小径,撒腿朝那车队的方向跑,却差点和一个树林里跑出来的官兵撞了个满怀。那人身上带血,头发散乱,腰间的军刀只剩下一个空刀鞘,眼睛里满是恐惧,直望着南安军城门。他是逃向城里求援的。 奉书想也没想,伸足便是一绊。那人还没看清她的身影,就扑在地上。随即后面追出来一个持着榔头的庄稼汉,一榔头敲在那官兵脑袋上。 奉书听到林中响起阵阵的喊杀声。她跳过了几个乡民的尸体,他们是被长枪刺进胸腹的。一个元兵倒在他们身边,还在辗转惨叫。 她远远看到那辆小小的车子翻在了路边,心中一阵抽搐,也不顾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一边哭,一边大叫:“爹爹,爹爹,你在哪儿?” 她的声音被一阵更大的吼声盖过了。 “说!丞相在哪里?” 她从没听过杜浒的声音这样怒不可遏。 被杜浒按在地上的蒙古军官,块头比杜浒还要大,他满头满脸是血,只是哆嗦。 周围一阵雷鸣般的怒吼:“你们把丞相弄到哪里去了?”“快说,饶你们不死!”“丞相现在活着吗?” 那蒙古军官瞟了瞟地上几具官兵的尸体,咬牙道:“反贼……一群反贼……文天祥手下的,都不是好东西……” 杜浒的双眼血红,简直能喷出怒火。他捡起一把刀,干净利落地剁下了那人的一截手指。 “说!为什么丞相不在车里?他……他还活着吗?他是不是……寻死了?” 那人眼看着自己手上血流如注,兀自十分硬气,用变了调的声音说:“寻死?哼……他倒是想绝食,我们捏着他的鼻子给他灌乳酪,他……他能死成?” 杜浒怒道:“你们敢!”随即却似乎是松了口气,用刀在那人眼前闪了一闪,又问:“那他怎的不在这里?张弘范在捣什么鬼?” “张元帅说,江西……全是文天祥旧部,容易出事……已经下了命令,一过梅岭,马上便改水路……派另一支队伍,用商船……封闭船舱,谁也看不见……直接下长江……哼,你们一群乌合之众,别想找到……” 众人哗然。杜浒的脸色霍然一变。 “什么?何时上的船?” “三天……三天以前……” 杜浒突然挥刀砍进一棵树里,吼道:“追!” 第60章 人生漂泊多磨折,一阵飞帆破碧烟 </script> 他们来不及商量接下来的对策。树林中的血腥袭击已经惊动了附近南安军的守兵。马蹄声从远处响了起来。众乡民立刻按照之前杜浒制定的的计划,散走四面八方,只留下胡奎、麻斗元、赵惟忠三人善后。那蒙古军官早就被愤怒的乡民杀了,跟其余的几具尸首堆在一起。 杜浒揽着奉书便走。奉书犹自恍恍惚惚的,不肯动身。 杜浒拎起她衣领,连声催促,一面大声对周围的乡民发号施令。 他们在树丛草堆里穿行了两三个时辰,撤回到那勤王军老兵的家里。到了天黑,胡奎、麻斗元前来会合,说大多数人都已安全撤走,有些人却暂时失去了联系,找不到。 奉书心中黯然。这些人会不会被官兵抓走?而白天在树林里袭击车队时,她看到至少十几具自己人的尸体。这次的死伤不可谓不惨重。而谁能想到,那样一个煞有介事的囚车队,竟然只是一个障眼法? 胡奎悔得直跌脚:“早知道他们会走水路,咱们就该连船只也留意上!已经三天了,咱们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过去了……” 杜浒垂头丧气道:“就算知道他们会走水路,咱们一群百姓,也没法在水中设卡啊。胡兄,他们说丞相已经过去三天了。从这里走上三天水路,能到什么地方?” 胡奎一脸黯然:“现在正是涨水的季节,三天,怕是已经到庐陵了!” “要是咱们也弄艘船,能不能追上?” 那老兵忽然摇头插话:“鞑子打仗时,把所有的船都征去军用,现在谁家还有船哩?就算能找到船,咱们汉人不能随意出行离乡,没有路引凭证,只怕没出南安军,就给你拦下来啦。难,难!” 麻斗元点点头,“再说,一艘船上能运几个人?要从水上救人,只怕要建个水师了。” 杜浒毫不客气地道:“凡事贵精不贵多。就算只有几个人,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今天咱们可是号召了将近一百人,结果呢?” 几人沉默了一阵,脸色都不太好看。 杜浒说了声得罪,又问胡奎:“那据你们估计,丞相何时会上岸?” 胡奎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慢慢画着:“进了赣水,再过临江军、隆兴府,在眼下的季节,也是朝夕间事。从隆兴府入鄱阳湖,便可以进长江。从长江上走……” 杜浒用脚尖指点着地上的图形,慢慢道:“安庆、采石、金陵、镇江……嘿嘿,再就出海啦。”语气半是嘲讽,半是无奈。 第69节 奉书听到“镇江”两个字时,心中却是一亮。她没去过这个地方,可是听说过不知多少次。 “爹……文丞相上次被鞑子捉去,就是从镇江逃走的!” 杜浒在地上“镇江”的位置踩出一个小坑,咧嘴笑了:“没错。鞑子上次押他去大都,就是打算从镇江过江,沿运河北上,可惜让我们玩了个金蝉脱壳。这次,看来他们是想故技重施了。”扬起头,对胡奎、麻斗元道:“杜浒打算再去镇江府走上一趟,再碰碰运气,若再不成,那也只能是天命。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胡、麻两人却面露难色。半晌,麻斗元才说,他们村庄的蒙古长官为防人口逃亡,对治下的农户管得极严,别说是去镇江,就是擅自去趟邻近的赣州,也会被官府发榜通缉,列入“刁民”黑名单;全家老小也都会有牢狱之灾,小黑屋里关上十天半月,算是客气的。 胡奎说,他是商人户籍,出远门倒是没问题,但是自从蒙古人掌权以来,经商的汉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元廷在东南地区设立了大量的“转运司”,用以收取商品过路费,对汉人商户随意盘剥,吃拿卡要。损失钱倒还是小事,这一路过关斩将,一天走不了几十里路,怕是比文丞相行得还慢,远远来不及救人。 奉书忽然提议:“如果能搞到船,再以商人的身份走水路,不就快多啦?” 几个大人纷纷笑了:“哪有那么好的事?” 胡奎笑道:“小家伙,你知道雇一艘船多少钱吗?扮成商人,总要再置办些货物,这才说得过去吧?一路上还得贿赂蒙古长官,孝敬的金银财宝都得准备好吧?老胡这几年生意惨淡,就算把家当全卖了,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呀。”他大约觉得奉书这个提议幼稚得可以,于是对她的称呼又降成了“小家伙”。 麻斗元却觉得这个提议并非无稽之谈,说:“若是真的能弄到船,在下虽然无法相随,也情愿出钱相助。我在家里各处还藏了些钱,这几年幸而没被鞑子抢去,加起来应该有个三五贯吧。” 胡奎哈哈大笑:“麻兄,不是我笑话你,你的三五贯钱,连个船舵恐怕都买不起,哈哈!” 杜浒也笑了:“咱们现在都是一文不名的白丁,就别想什么船不船的了,我看还是……” 奉书却拉了拉他衣袖,小声道:“师父,雇船要多少钱?” 杜浒一怔,拍了拍她后脑勺,笑道:“怎么,你有钱?” 奉书立刻从怀里掏出一沓纸钞,足有二三十贯面额,啪的摆在桌子上。几个人的眼睛都直了,看看她,又看看钱。胡奎伸手将钞票捻了捻,又对着光看了看。 奉书吐了吐舌头,又摸出几叠钱,面额有大有小,作一排摆着,笑道:“这些够不够?” 杜浒神情忽然凝重起来,喝问道:“这钱是哪儿来的?” 奉书吓了一跳,小声道:“是……是我白天……从那些死了的鞑子身上摸出来的……那些人……还真挺有钱的……” 看到死人,便从他身上摸些食物钱财,这几乎已经成了她的本能了。蚊子能看出哪些死人身上更可能有值钱的东西,这些东西又更可能藏在哪儿。只是蚊子此前所遭遇的死人大多是寻常兵卒,能从他们身上摸出几十文小钱,就足够蚊子高兴好几天。今日这番手气,却是她前所未有。 杜浒虽然在军中多年,但从来都只关注活着的敌人,对手一旦倒下,也就再入不得他的眼。而其余的义士、乡农,先是急于救人,后是急于逃跑,也根本没想到给死人搜搜身。 几人听她这么一说,又是惊讶,又有些好笑。好在没人斥责她。 奉书这才松了口气,又往杜浒手里塞了两卷钞票,抿嘴笑道:“这是最后两张,够不够?我可再没有啦。” 胡奎眨眨眼,笑道:“果然是名师出高徒,蚊子小兄弟真是出手不凡哪。”于是奉书的地位重新变成了“小兄弟”。 杜浒看了一眼奉书,冷笑一声:“这些勾当,可不是我教的。”一面说,一面却刮了刮她的小鼻子。 杜浒把钱都给了胡奎,请他见机行事。胡奎也果然精干,过了两天,便说已经找到了一艘旧船,备好了货,又贿赂了蒙古长官,把杜浒、奉书两个人写进了公验路引,当做他们胡家的下人,此去随船帮忙的。胡奎连声告罪,说:“商船上不能带陌生人。不这样写,鞑子长官查时,须说不过去。” 杜浒丝毫不以为意,笑道:“多谢胡兄一番辛苦。杜浒哪敢计较什么,你要我怎样,我照做便是了。只是我的小徒儿,别让他做太苦的活儿。” 胡奎连声答应,又小心翼翼地笑道:“兄弟斗胆,给两位都起了新名字,叫做胡大、胡小。一路上还请两位用心记着点。” 杜浒的脸色僵了一僵,淡淡道:“记不住。换一个成不成?” 胡奎连忙赔笑:“已经白纸黑字,又押上兄弟的手印啦。” 杜浒不说话了,慢慢点了点头,旁边奉书早笑得岔气了。 又等了两日,胡奎才疏通了所有的关节,挑了几个身手利索的船夫,从上犹出发,扬帆起航。此前从元兵手里缴获的几杆刀枪无法携带,便都留给了麻斗元和其他江西义士。胡奎看了看水势,推测道:“若真如那鞑子供述,丞相此时多半已经到八百里外的隆兴府了。咱们这次……唉,可得赶快。” 杜浒只是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便踱回船舱里了。 胡奎令几个船夫连班倒换,若是天气晴朗,有时会从清晨一直驶到深夜,直到完全看不清水路为止。他说这样做有些危险,但此时情况紧急,争得一刻是一刻。 这可苦了奉书。她此前极少乘船,从第一天起就开始晕船,吐完了饭吐水,吐完了水吐胆汁。不吐的时候,只能窝在船板上消磨时间,少不得难受得哭了好几次。杜浒除了安慰她,也没什么别的法子。况且他也不会说什么安慰的话,来来回回就是“别哭了”、“睡觉去”,要么就是“喝点热水”。 这最后一句,奉书尤其讨厌。有一次,她终于忍无可忍,哭着爆发了:“热水有什么好喝的!我就是难受!喝了也难受!你们天天在外面吃好吃的赏风景,多痛快!呜呜……烧一壶水多容易,就这么天天打发我……呜呜呜……” 杜浒微微沉下脸,呵斥道:“那你想怎样?你再哭再闹,该难受还是难受,不如省省力气,前面路途还远着呢!” “呜呜……我哭还不许了?你管得着吗……” “别哭了!多喝热水,对肠胃好。” “不喝!” 杜浒便拂袖起身,大踏步地去了,将船板踏得吱嘎作响。 奉书何尝不知道喝热水对肠胃好,这事还用得着他告诉?她觉得他一点也不关心自己,只是怕自己生病,拖慢大家的行程。要不然,他怎么就不会说点别的,哪怕只是做出一副同情的表情,叫她一声“小可怜”? 她又是生气,又是委屈,又是难受,小声哭个不停。面前的一碗热水渐渐的不冒热气了,又渐渐的凉了。不知过了多久,忽然,碗被拿走了,又换上一碗新的冒热气的水。 杜浒似乎是和她杠上了,用命令的语气说:“这碗,喝了。” 奉书把头埋在手臂里,就是不理他。等杜浒终于不耐烦,走了,这才忽然觉得有点哭渴了,睁开眼,朝那碗水看了看,又闻了闻那水里冒出来的热气儿。忽然她鼻子一皱,嗅到了些不寻常的气味。那水里似乎隐隐约约有一股香甜香甜的味儿。 她这下忍不住了,不争气地把那碗水端了过来,随后便吃了一惊。那哪里是水,分明是一碗乳白色的鲜牛奶,煨得热热的,结着一层厚厚的奶皮儿。她慢慢啜了一口,那奶竟然还是甜的。往里一看,还有一小块没化开的饴糖,正一丝儿一丝儿地在碗里跳着舞。她又惊又喜,晃了晃碗,咕嘟又喝了一大口,整个肠胃都热乎乎、甜滋滋的了。 其时新鲜牛羊乳在南方并不普及,糖类也由于战乱而大量减产,就连奉书小时候作为相府小姐,也不能经常吃到。这几口甜牛奶下肚,再用舌头卷着奶皮儿,嚼吧嚼吧,她就变成了被挠着肚皮的猫儿,舒服得只剩下哼哼了。 但船上每日携带的饭食,可从来没有这两样东西。奉书悄悄问了船夫,才知道这牛奶和糖是杜浒刚刚趁着抛锚休息的时刻,跑了二十几里路,连着寻了三四个集市,才买到的。 这些事,杜浒一句话没提。奉书又是感激,又有些气短,可不敢再跟杜浒说话了,见他远远的过来,赶紧跑到后舱里去,自觉起火架锅,自己给自己烧了壶热水。 第61章 初作燕齐客,今为淮海游 </script> 直到有一天,脚底突然变得踏实了不少,舱外似乎再无激流,也无大风。奉书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扶着舱壁往外一看,只见一派阔水,无边无际,水天一色,宛若沧海。胡奎告诉她,船已经行在鄱阳湖上了,马上就要进入长江,离开江南西路辖境。 奉书怅然若失。记忆中的家乡,赣州、庐陵,已经在睡梦中草草地擦肩而过了,自己一点也不知道。 第70节 但她马上就被新的风景吸引了。鄱阳湖水一片碧绿,流入浑黄的长江,二水相交,居然各行其道,清的益清,浊的益浊,两种颜色一直并行了几十里路,这才慢慢融在一起。奉书兴奋得手舞足蹈。早知道“泾渭分明”这个词,可怎么都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子,直到此时,才算是大开眼界。但看船上的大人们,却是该干活干活,该休息休息,一点没有大惊小怪的意思。 宽阔的长江好像一条绸缎铺就的大路,船行得稳稳当当,奉书也逐渐适应了水上的生活,慢慢活泼起来。杜浒立刻恢复了她每日的功课训练,不给半点放松的机会。 他说:“况且,像你这么爱乱跑的丫头,哪天要是跑到江里去了,我找都没地方找,还是给我呆在舱里吧。” 于是现在她只好呆在舱里。杜浒让她站直,从江边寻了两块浑圆的石头,托在她伸直的两条手臂上。石块每掉下来一次,晚上就会加一刻钟的弓箭步。 她整个手臂都微微颤抖着,额头上已经渗出豆大的汗珠,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她尽量不去想身上的负重,琢磨着杜浒教她的种种诀窍,比如尽量放松,用腰腹、腿脚出力。这些诀窍她自然不能马上理解,接连吃了好几日的苦头。有时候第二天醒来,全身上下酸痛得要命,连起床都困难。她刚刚盘算能不能放一天假,杜浒却教她按摩肌肉和穴位,过不到半日,酸痛便消失了,整个人活动如常,于是训练继续。 她最盼望的时刻,就是胡奎掀帘进来,叫他们打尖、休息。可是胡奎显然也是懂些“江湖规矩”的,轻易绝不来打扰。杜浒显然也很领他的情,两人交情日增,杜浒在舱里待得无聊,便会出舱跟他一道赏景聊天,把她一个人撇在里面,还不许她偷懒。 奉书只胡思乱想了片刻,思绪就被拉回胳膊上的沉重石块上。杜浒刚刚掀帘进来,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微微皱了眉,道:“叫你忘掉身上的重量,怎么反倒越想越专注了?” 她如何说得出话,咬着牙,断断续续地道:“我……我在努力……不成……” 杜浒不为所动,“不成就等着挨罚。” 她不敢说话了,但过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小声说:“师父……” “嗯?” “你陪我说说话好不好,我一分神……就……说不定会好些……对了,你给我讲故事吧……我要听故事……” “你要听什么?大灰狼还是小白兔?我可不会讲你们的小孩子故事。” “我不要听小孩子故事。你给我讲讲,当年我爹爹让蒙古人扣押,后来是怎生逃脱的,好不好?你答应要讲给我的。”这话已经在她心里转了好几天了。 杜浒微笑道:“你真要听?好,那我就给你讲。不过,你要是想听完,就乖乖站着别动。要是有一块石头掉了,我可就不讲了,怎么样?” 奉书愁眉苦脸地说:“好。” 杜浒伸手把她胳膊上的石块扶扶好,坐在她身边,理了理思绪,开口道:“那是德祐……德祐二年的正月十三日。我在西湖中的一条小游船里,第一次见到丞相。” 奉书脑子里乱乱的,半天才理解了这个时间:“那是……那是三年前,爹爹起兵勤王的时候。”她有点惊讶。她本以为杜浒和父亲已经至少有十年八年交情了呢。 杜浒苦笑道:“是啊,才三年,世界就变得这么不一样了。现在想来,恍若隔世。” 奉书想起当年,也觉得物是人非。当时父亲离家已有一年。那一个正月里,她还在赣州的家里剪窗花呢。 杜浒又道:“我是带人去投奔他的勤王军的。当时我得知丞相要在游船里接见我,心里面不忿了好一阵子,以为摊上了个只知道享乐的昏官,也没换衣服,大喇喇地就去了。进了船才发现,那里面什么装饰都没有,堆满了公文、地图、谍报。丞相说,朝堂里纷纷扰扰的太乱,让他头疼。他只有一个人漂在湖里的时候,才能静下心来梳理时局,思考退敌救国之策。” 奉书笑道:“是啦。爹爹写诗作文的时候,也最讨厌人打搅。” “当时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想趁着乱世,大展身手,建功立业,搏个封妻荫子,也算不辜负了自己的一身本事。直到和丞相谈了一夜,才知道,嘿嘿,我杜浒以前他娘的就是个蠢驴。” 奉书脸一红,差点扑哧一声笑出来。杜浒从没当着她的面说过这种粗话。 “你跟我爹爹谈了一夜?都说了些什么?你还记不记得?”他哪句话让你觉得自己是蠢……蠢驴? 杜浒呵呵一笑:“我当然记得,一个字也没忘掉。不过,你是要我完完整整地也跟你说上一夜吗?那倒也行,只要你坚持得住。” 听了他这句话,奉书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重负,手臂一下子颤了两颤,臂弯里的大石头差点便滚下来。她连忙用力平衡住,胳膊已经酸透了。 她只好说:“不,不用了,你拣要紧的说就好了。后来怎样?” 杜浒等她彻底稳住,这才笑道:“后来过了几天,鞑子兵临城下,太皇太后决定派人去和伯颜谈判,所有人都一致推举文丞相出马,把他这个状元宰相当成最后一根稻草。我却总感觉那伯颜别有用心,不得不防。但以我那时的身份,如何左右那些朝廷大员的意见?我叫他别去,可丞相还没发话,他身边的那些宾客幕僚就七嘴八舌地指责我,说我这个江湖莽汉不识大局,胆小鬼,不配在丞相帐下效力,还有的让丞相把我轰出去。我那时哪受得这样的气,当时便拂袖而去了。第二天,果然便听说丞相被扣在了鞑子军营里,不得脱身。” 奉书吐吐舌头,笑道:“爹爹肯定后悔没有听你的话了。” 杜浒道:“想来这些鞑虏在西域灭国屠城,见惯了哀恳屈节的各样使臣,却没见过丞相那样不卑不亢,甚至敢针锋相对的。他们被说得理亏,又不肯放虎归山,只能撕破脸皮,把他扣下。后来又传出消息,伯颜逼着丞相跟那些降官一道,北上大都,不日便要启程。丞相那些宾客幕僚听了,都道大势已去,一日之内,十人里倒有九人作鸟兽散,去寻别的出路……” 奉书大怒,身子又晃了晃,叫道:“这都是些什么鬼宾客!关键时候帮倒忙,出了事,一点担待也没有!” 杜浒笑道:“当时正值用人之际,丞相求贤若渴,手下不免有些滥竽充数、沽名钓誉之辈,走了倒干净。当时也有人劝我走,可我念着丞相一个文弱书生,孤身使北,元营里虎狼环伺,万一有人心怀恶念,他只怕是毫无自保之力。罢了,我便陪他走上一遭,护卫左右,让那些鞑子不敢轻举妄动。最多也不过是陪着丞相一起去大都坐牢,又能怎样?我这辈子还没进过鞑子城寨哩,正好去瞧瞧光景。” 他的语气带着满不在乎的豪爽。奉书听了,却忽然眼眶一湿,小声道:“多谢你了。” 杜浒道:“我把我手里的民兵托付给了丞相手下的刘渊伯,带了几个还算忠心的部下,向伯颜自请,以宾客的身份跟随丞相北上。在元营里见到丞相时,他正在写信。他见我来了,又惊又喜,却把那信往身后藏。可我已经看见了,他写的是安排后事的家书。” 奉书吓了一大跳,虽然明知父亲还活得好好的,也不禁出了一头冷汗,“他这是要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若是元人逼他做些折节辱国之事,他便决心以死明志。我早就看出来了,他身上一直藏着把匕首。他是使节身份,蒙古人没有搜过他……好在我们半路便脱身了,不然若是真的到了大都,事态如何收拾,丞相是生是死,那就难说了。” 奉书连连后怕,忽然想:“爹爹这次又被鞑子捉住,还是要押去大都,他可别还想着寻死……是了,他绝食不成,蒙古人也防着他,不让他死……”一时间又是心疼,又是悲伤,叫出声来:“决不能让他到大都去,任鞑子欺负。” 杜浒点点头,说:“我当时也是这样想。趁着还没出大宋国境,能脱身最好。不然等过了江,人生地不熟,怕是只能任人宰割了。出发的第二天晚上,船队泊在一个小村子里。我和丞相商议好了,等到三更半夜,我便带他逃跑。在那之前,我先出去探了一圈,看好路线,哪里守兵多,哪里的元兵睡熟了,哪里有狗,都记在心里。谁也没发现我……” 奉书吐吐舌头,笑道:“要是他们能发现你,才叫见鬼呢。” 杜浒苦笑:“可是带上了丞相,便又不一样了。他一身长衫麻履,在河岸边走一步,陷半步,根本行不快。但这还不是最要命的。元人不知怎的得知了我俩逃脱,我们没跑几里路,就被明晃晃的火把围住啦。” 第62章 早作田文去,终无苏武留 </script> 奉书听得心惊胆战,轻声问:“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会知道你们的计划?” 杜浒朝地下啐了一口,“你猜呢?随行的祈请使里有个叫贾余庆的,人品最是卑劣,经常奴颜婢膝地讨好鞑子,丑态百出。本来那队元兵里没几个通汉话的,丞相和我商议的时候,也就没太留神。可是那个贾余庆察觉了丞相要出逃的心思,立刻便向看守的蒙古人,一个什么叫帖木儿的告密,建议他将丞相看得紧些,最好到了北方,就囚在沙漠里。 “那帖木儿便派了人,一夜几次巡查丞相的卧室。丞相自然不知道这些,也就没跟我说过。我俩前脚刚离开,便有元兵发现他的床空了,立刻叫人去追,我俩又没插翅膀,还能往哪儿逃?让他们逼上一艘船,重重看守了起来,一连几天都没被允许出舱。” 奉书简直怒发冲冠,好像那个逃跑未遂的是自己一样,恨恨地道:“鞑子都是直心肠,偏偏汉奸更坏事。” 杜浒反倒轻轻笑道:“在船里看守我们的,是个大胡子、绿眼睛的老回回,佩着一把好长的弯刀,一句汉话也不会说,只会瞪眼。我跟丞相闷极无聊时,便数他胡子上的卷儿,两个人数出的结果没一次能对上,也是一桩乐事。丞相当时说,他从没见过此等人物,这次也算开了眼界了。若是他能脱身,定要将这回回的样貌让画师画下来,拿给他家里的几个小女儿看,怕是能把她们吓哭呢……奉儿,你爹爹有没有跟你说过这个人?” 奉书鼻子一酸,说:“没说过。”他当年在身陷囹圄的时候,苦中作乐,居然还想着家里的这些小孩子。可后来那么多连番变故,国破家亡,他怎么还会记得这些?怕是早就忘了吧。 杜浒道:“再后来的几天里,船队经过平江、无锡、常州,都是前一年勤王军浴血奋战的战场,那时都已归了蒙古。幸存的百姓听说有宋廷的祈请使经过,有不少出来看的,还有些人要上船去拜见丞相。可是丞相心中感怀,不愿下船。看守的蒙古人也害怕出事,没怎么停留就走了。一直到镇江,我们才得以脚踏实地,稍作休整。可是对岸的扬州、真州都还没落入元军手里,我们一行人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过江,只能在镇江暂时逗留,等着对岸的元军布置妥当。当时我听说要在镇江小住,就知道机不可失,立刻去和丞相商议。” 第71节 奉书笑道:“这次你们可要小心,不能让汉奸听见。” 杜浒笑道:“那是自然。可镇江又不比那个小村子,有宵禁,有守兵,要想像上次一样直接脚底抹油,可行不通。奉儿,你倒说说,该怎么办?” 奉书知道他是在给自己出题了,调动自己所有的心计,咬着嘴唇,心想:“只师父一人,当然可以在城内外闯进闯出,可是爹爹的本事却似乎还差着那么一丁点儿。”忽然开口笑道:“我知道啦。你们要么偷,要么抢,弄两件蒙古人的衣服换上,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出城啦。” “哈哈,说得容易。丞相被他们安排,住在当地一个乡绅家里,只给了两三个随从伺候,却派了好几个百户、千户跟随监视,顷刻不离,就连睡觉也在一处,便是我要见丞相,都得说尽了好话,有时候还得贿赂点银子,才能放进去。我们去哪儿弄守兵的衣服?丞相这张面孔,队伍上下都是看熟了的,谁能把他认成鞑子?就算大家改装易容,扮成了假鞑子,出城过关的时候,一句鞑话不会说,顷刻便露馅儿了。你这个妙计啊,怕是行不通。” 奉书脸一红:“那……那……” 杜浒也不让她猜了,微笑着回忆片刻,便道:“丞相也知道,这次想要脱身,非得多几个人帮忙不可,便借吃饭喝酒的由头,秘密召来几个部下帐官,都是这几日患难与共、忠心耿耿的,问他们愿不愿意相助。大家平日里早就为丞相的气节折服,一个个都没口子答应。有人问他,倘若事败,大伙可都是死路一条。丞相当时便掣出他的匕首来,指着心口说:‘要死,也是我和大伙一起死。'所有人便都没话说了。” 奉书倒抽一口气。她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父亲用匕首指心的模样。若是换成杜浒,倒还可能些。随即又想,父亲虽然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但居然也历经了那么多常人无法想象的惊险,论勇敢,父亲定然是不亚于师父的。 杜浒道:“当时我就笑了,说:‘丞相,你这样太危险,也没必要。江湖规矩里,凡是这种结盟誓师,牵头之人都非得见点血不可,最好是断指立誓,大家便会再无异心,水里来火里去。'我本来只是说笑,可是丞相听了,真的便要斩自己手指,我吓了一跳,连忙拦住了,心里面好生后悔。”说毕哈哈大笑。 奉书心头火起,嘴上却忍不住的想跟着他笑,全身直抖,咬牙道:“你,你……你可恶!”她心神一荡,胳膊上再也坚持不下去,两块石头登时乱晃。她连忙收敛心绪,可是耳朵里都是杜浒的笑声,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被他笑没了,踉跄了几步,终于支撑不住,两块石头眼看滚了下来,让杜浒一把接在了手里。她急得大声叫唤。 正在此时,胡奎突然掀帘进来,叫道:“杜兄,小东家,吃饭了。”他过关过卡时,管奉书叫“胡小”,私底下却叫她“小东家”,因为此次雇船出行的钱大多是拜她所赠。胡奎刚一进来,眼看着奉书就要摔倒,连忙一把扶住,道:“杜兄,教训徒弟也别太严厉了,你看小东家都累成什么样了。” 奉书听他一说,才突然觉出自己累来,全身的骨头好像一下子都化了,虽然被他扶着,但还是一点点地滑倒在地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杜浒,一副“我不是故意的”表情。 杜浒只是朝她笑道:“不错,这次进步挺大,再接再厉。”说着便要出舱。 奉书连忙叫道:“不行,你还没讲完……后来、后来你们在镇江,究竟怎样了?你们一共聚了多少人?到底是怎么脱身的嘛?” 杜浒也不回头,淡淡道:“当初我们怎么约定来着?你坚持多久,我就讲多久。你想再听,就再把石头举起来啊。” 奉书如何能够,现在她就连举一根手指头都难若登天,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他和胡奎出去了,自己摊成一团泥,横竖动弹不得。过了一会儿,外面就飘来了饭香气。 最后还是杜浒把她抱了出去,坐在舱外的一个麻袋上,面前摆了些饭菜。 奉书心里不甘,可是和杜浒有约在先,又怪不得他,气鼓鼓的坐一会儿,便觉得肚子里空空如也,再也忍不住,伸手去端碗。 可她的手臂颤得厉害,那碗拿了又掉,几次都差点翻到地上。她又抓起一个勺子舀汤喝,没等勺子碰到嘴唇,勺里的汤就抖抖索索,一点点泼在了她的衣襟上。 胡奎和周围船夫都笑,好像在看一个吃饭流涎的小婴儿。 奉书看着其余人大口大口地扒饭,急了,不光是害臊,更是有饭吃不着的焦心。灵机一动,趴在桌子边上,用牙齿叼住盛汤的碗,轻轻一用力,那碗便微微倾倒,碗里的汤便流进嘴里。她正得意,第二口便被呛住了,一咳嗽,整个汤碗翻在了脸上,点点淋淋一身的汤水。 周围人轰然大笑,有一个船夫从鼻孔里喷出一粒米饭。 胡奎哈哈大笑:“小东家,你怎么惹师父生气了?看把你折腾成这样。” 奉书道:“我没有……”求助般看着杜浒。 杜浒摇头微笑:“罢了,你今日坚持的时间是昨天的三倍,你都没觉得吧?难怪现在全身不中用。”取过一块展布,拎起她的领子,像擦个盆儿罐儿似的,蒙头盖脸的一阵胡噜,给她把脸蛋脖颈抹干净了。奉书的头发全被揉乱了,从展布底下钻出头来,小声嘟囔着抗议。 杜浒丝毫不管,给她把后脖颈也擦了一擦,才道:“好啦,去先换身衣服,睡一觉,饭给你留着。” 奉书立刻道:“不成,我现在就要吃饭。我要饿死了。”再说,谁知道这些五大三粗的船夫会不会风卷残云,把饭全部吃掉。 杜浒笑道:“那你吃啊。” “我手臂动不了。” “脚丫子也可以端碗。” “没练过。师父没教过。” 眼看着胡奎已经快吃完了,几个船夫也纷纷放下碗,四散干活,杜浒只好叹了口气:“过来,我喂你吃。” 第63章 早作(续) </script> 奉书受宠若惊,乖乖地蹭到他身边,手放膝盖,规规矩矩地坐好。眼看着筷子送来一块肉,在眼前不断变大,连忙学那扑食的小狗,一伸头,“啊呜”一口便吞下去了。眼前又袭来一个大馒头,她张口便咬,咬到了杜浒的手指头。 饭来张口,好不自在。她大嚼了一会儿,方才觉得惶恐,口里含着饭,小声含糊道:“谢……谢谢师父。” 杜浒冷笑:“我知道,你是怪我没把故事讲完,故意罚我伺候你,是不是?” 她本来没想到此节,让他一说穿,反倒觉得正是这样一回事。吃了口筷子夹过来的菜,笑道:“本来也不能算我没坚持住嘛,是主人家恰好叫我去吃饭,这才停下的,所以……所以你得接着给我讲。要是他不来叫,我还能再坚持两个时辰的。”她现在的身份是胡家小厮,当着别人的面,她便管胡奎叫“主人”。 杜浒明知她在强词夺理,却也无言以对,冷笑道:“是,是,主人家来得正是时候。”顺手在她下巴上一抹,抹掉了流下来的几滴汤汁。 胡奎凑上来,笑道:“你们可是在聊当年丞相自镇江脱险之事?这事兄弟虽有耳闻,却从没听闻细节。杜……那个胡大,你便讲出来,让我也饱饱耳福如何?” 奉书大乐,没想到他会如此凑趣。胡奎既然也要听故事,杜浒总不至于再让他举上半日的石块吧。 杜浒笑道:“既然主人家吩咐,那我也只好从命。”把一碗饭都喂给奉书吃了,三个人又回了船舱。奉书本来累了半日,吃饭时就已眼皮打架,此时听故事心切,居然也没来由地精神起来,催促道:“师父,快说,你们几个结盟誓师,后来是怎生脱身的?” 杜浒回忆了片刻,道:“当时我们计议,江南已经尽被元军控制,决定先渡江去真州,再想办法从江北向东南方向靠拢。可是要从镇江城脱身,又有三桩难处。第一,丞相身边看守严密,寸步不让他出门。第二,从城里到江边,大小哨卡无数,巡逻的元军像走马灯一样。第三,所有的船只都是元军控制,百姓手中无人有船。倘若是当地百姓,说不定还有人熟悉元军布防,知道些窍门巧径。可我们几个人生地不熟,那时候当真是瞎子摸象。”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胡奎叹道:“如此看来,是插翅难飞了。” 杜浒笑道:“我想着,要从重重哨卡中脱身,非得有当地向导帮助不可。幸亏驻守的元兵只对丞相着意看守,对他的随从却不怎么放在眼里。我便装出一副颓废样子,天天拿个酒葫芦在街市上游荡,乱说胡话,看到有百姓心系故宋、感愤追思的,便用言语试探,进而悄悄给散银两,请他们相助大宋丞相脱身。也是我运气好,那些百姓虽然有不少爱莫能助的,可没一个人向元军告密。” 胡奎抚掌大笑:“原来谣传果然是真,这等奇险之举,也只有杜架阁这等豪杰之士能做得出来。” 杜浒笑道:“丞相也警告过我几次,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若非如此,难道就坐以待毙?我叫他放心,说自己能够拿捏分寸。那些百姓还颇有为我遮掩的,若是有元兵过来喝问,他们便说是在围观醉鬼,那些元兵居然还有停下来一起看的。嘿嘿,我也不好负了乡亲们的美意,只好装得更像些,每日踉踉跄跄、前仰后合,一天下来,也累出一身汗呢。那时候我成了蒙古人的笑柄,他们都说,连文丞相身边的人都这么醉生梦死,看来江南人的骨头也没有传闻中的那么硬嘛。” 胡奎肃然道:“江南儿女的气节风骨,岂是区区鞑虏所能理解的?” 奉书嘻嘻直笑:“师父,你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演一个给我瞧瞧,成不成?” 杜浒不理她,继续道:“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最后让我结识了一个养马的老兵,他知道如何能绕过大路上的关卡,潜入江边。我天天与他喝酒攀交情,最后给了他银子,请他到时相助。” 胡奎击掌道:“好!解决了一个难题。”奉书也想鼓掌,但胳膊尚且酸痛不能动,只得用杜浒教的法子,自己慢慢给自己按摩着。 杜浒拽过她一条小细胳膊,一边轻轻给她捏着,一边笑道:“那天的黄历定是适宜出行,等我向丞相汇报时,另一个姓余的帐官也前来报讯,说他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老乡,此刻正在给元军管理船只。镇江的元军水师头目虽是蒙古人,但北人多不识水,因此管船的还是南人。老余请他帮忙,许诺事成之后,赠银千两。那老乡却一分不要,反倒怪老余小看他。” 第72节 奉书吐吐舌头:“一千两银子,你们那么有钱?” 杜浒道:“那人是给大宋丞相雪中送炭,倘若真的帮上了忙,别说银子,就是封他个不小的官,也未可知啊。但他依然一口回绝,可见其高义。” 奉书叹了口气:“只可惜,现在也没人给他封官赏银子了。” 杜浒、胡奎听了,神色忽然都悲切起来。奉书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小声问:“那后来呢?你们有了这些百姓做内应……” 杜浒点头道:“谁知我们还没高兴多久,便突然接到命令,要求祈请使队伍立刻过江,前往瓜州。这一下事出仓促,我们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 胡奎脸色一变:“难道是鞑子察觉到你们的策划了?” 杜浒摇摇头,“不知道。巧合也好,有意也罢,倘若我们真的渡了江,那就一切前功尽弃。随行的贾余庆他们接到命令,都已经动身了。恰好丞相宿歇的那个乡绅家离得较远,丞相故意耽搁了一会儿,便向来人推脱,说天色已晚,请求次日再过江。那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元军也只好同意。” 奉书暗赞爹爹聪明,说道:“那么你们一定要在晚上逃走了,不然第二天就得过江。” 杜浒点头道:“我们当即分头行动,派两个人去随那管船的老乡取船,派三个人去通知那带路的马夫,丞相则负责……” 奉书笑道:“怎么,丞相也有任务在身?” 杜浒笑道:“那当然。他负责出面设宴,宴请那个接待他宿歇的乡绅,还有那几个监视他的百户、千户,也请了来,说明日就要离开镇江,承蒙他们多日照顾,因此设宴答谢。那乡绅是十分仰慕丞相的,自然一口答允。几个看守他的听说有酒吃,也都腆着脸来出席。席间行了几个酒令,丞相是何等才华,牛刀杀鸡,几轮下来,其他人就都被灌得烂醉,一个个让人扶了回去,他自己还一杯没喝呢。” 胡奎大笑道:“丞相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却把满腹经纶用在此处,想来也是古往今来大小丞相的头一遭了,真是屈杀!不过,这些人有幸输在大宋状元宰相手里,也算他们的造化。” 奉书想象着那些坏蛋醉倒一地的情形,也忍不住格格直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师父,那你呢?你也跟着丞相吟诗作对了?” 杜浒微笑道:“杜浒虽然读过几本书,但在丞相跟前,也和那些胸无点墨的蛮夷没什么区别,那天也被灌了几杯酒,好在脑子还清楚,还记得自己要干什么。” 奉书听得心里直痒痒,突然想到自己此前无师自通,灌醉丫环小厮的奇策。当时还以为是个笨法子呢,想不到父亲也会用。 胡奎道:“所以你们便趁机溜了出来?可那时应该已经入夜了吧。元人控制的市镇里,难道没有宵禁?” 杜浒笑道:“胡兄倒知晓得详细。当时镇江城里宵禁严格,百姓夜间不许外出,街头巷尾全都是巡逻的兵士。” 胡奎用手指点着额头,道:“这可有些难办。不知丞相又有什么对策?” 杜浒忽然哈哈一笑,“对策倒是有,不过可不是丞相想出来的,杜浒非居这个功劳不可。”他笑完了,却不说下去了,任由胡奎一脸期待地望着自己。 奉书也好奇了,一条胳膊在他手里使劲左摇右晃的甩,“不许卖关子,快说呀。” 杜浒犹豫了片刻,才点头笑道:“到镇江的第一天,我便注意到宵禁严格,想办法结识了一个管夜禁的刘百户,跟他称兄道弟,请他喝酒吃肉,打探出来,夜间出行须得有官灯提照,才能往来从便。接到渡江命令那天,我立刻又拉他去喝酒……” 奉书叫道:“我知道了!你将这家伙灌醉,就能把官灯抢过来了。” 杜浒笑道:“他的官灯又不是随身带着的,如何能抢?就算偷到抢到一盏灯,声张起来,北人不立刻就知晓了我们的意图?所以只能徐徐图之……” 奉书见他又开始吞吞吐吐,连连催促:“然后呢?然后呢?” 杜浒放开她胳膊,拍拍她脑袋,笑道:“你累不累?怎的还不睡一会儿?” 奉书立刻双手护头,可惜胳膊抬到一半,就抬不起来了,只得任他拍了两下,撅起小嘴,转而催促道:“我累啊,不过要听你说完了再睡。快说嘛。” 第64章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 </script> 杜浒见她越来越精神了,摇摇头,这才笑道:“要弄到官灯,我倒是当时就有主意了。我是请他去镇江最有名的百花院,去见识那个新来的白秀莲。我那些日子天天在街上醉生梦死,放浪形骸,眼下提出这种要求,谁会怀疑?这刘百户倒是酒色财气都沾,我话没说完,他已经拉着我的袖子准备出发了。” 奉书不明白了,心中嘀咕:“白秀莲?是个人还是朵花儿?怎的那刘百户那么着急去瞧?”但听胡奎哈哈大笑,显然已经心领神会,她也就不好意思问出来,免得显自己孤陋寡闻。 杜浒边笑边道:“秀莲姑娘一露面,那老刘的眼睛就再也没往别处看过。我再让秀莲劝了他几杯酒,老刘就骨头酥软,站都站不起来了。最后我对他说:‘不如今晚就宿在这里,咱哥俩好好乐一乐。兄弟请客。’” 奉书心想:“原来秀莲姑娘是个人。可她怎么那么大本事?比师父的本事都大了……可是宿在别人家里,有什么可乐的?她家有好吃的不成?是了,师父都说了,他请客。” 胡奎哈哈笑道:“白来的艳福,想必那人是不会拒绝的了。” 杜浒微笑道:“秀莲的身价我虽然不清楚,但以老刘那点薪俸,是决计高攀不起的。他听到我那最后四个字,恨不得全身都笑出花儿来了,连忙点头,只怕我反悔。我又假作为难,说:‘只不过兄弟是丞相身边的人,丞相自重身份,要是得知我在外面偎红倚翠的胡来,唉,他肯定得生气。’那老刘只怕我变卦,赶紧给我出主意,让我等入夜了再悄悄出来,他会派个小厮到驿馆接我,提灯引路。” 胡奎击掌大笑道:“好计,好计!如此一来,倒是他主动把官灯送上门了。” 奉书只想问:“为什么你们跟那个秀莲姑娘喝酒,就是胡来?为什么你偎红倚翠,丞相会不高兴?”但这显然也都是傻问题,因为胡奎就什么都没问。 杜浒笑道:“那刘百户果然守信,那日二更刚过,那提灯的小厮就已经等在我的门口了。更妙的是,老刘也知道我俩要做的并非什么光彩之事,因此丝毫没向那小厮露出口风,只是吩咐他听我指挥。那时候丞相身边的看守都已经醉倒了,我急忙让丞相换了便装,叫出那带路的马夫,跟那小厮一道,大摇大摆地走到了街上。沿途见到巡逻守兵,便说是刘百户,他们自然是半句话也没问。走到人家渐尽之处,我赏了那小厮十两银子,让他明日再来取灯。那孩子年幼无知,捧着银子就走了,那灯就落在了我手里。” 胡奎边笑边点头,刚要说什么,奉书忽然道:“那小厮弄丢了灯,回去肯定要挨他主人罚。” 杜浒怔了一怔,点头道:“没错,可那时脱身要紧,也顾不得了。”忽然笑了笑,又道:“不过他主人一时半晌还不会知道这事。你忘了,那刘百户当时正眼巴巴地等在百花院,等我去请他快活呢。”转向胡奎,又笑道:“我后来便一直在想,老刘究竟厚着脸皮在那里等了多久,才被鸨儿赶了出来,哈哈,哈哈哈!” 百花院的故事,奉书听不太懂,也不耐烦听,急得直推杜浒,“后来呢?你们有了灯,走得顺利不顺利?” 杜浒道:“顺利倒说不上。那马夫带着我们转弯抹角,虽然绕过了大部分关卡,可毕竟还有几个是躲不过去的。还好那天月黑风高,北人鼾声如雷,只把十几匹马栓在路中央阻挡行人。那些马可没睡觉。幸好那马夫有些手段,没让马嘶鸣起来,我们又一个个踮着脚尖走路,刚好蹭着马身子过去了。等过了那关,我看到丞相已经把匕首握在手里了。我问他,这匕首是打算用来杀马,还是杀自己,他没答。” 奉书吐着舌头,连声道:“好险,好险!” 杜浒道:“后来好容易来到江边,沿江走了好几里路,才和先前取船的那几个人会合……” 胡奎问道:“江上安全不安全?有没有元军的船只?” 杜浒笑道:“岂止是有!那江面上密密麻麻,星罗棋布地全泊着船,鸣梆唱更,好不热闹。我们趁夜黑,挨着他们的船舷,静悄悄驶了几十里,便已破晓,马上就让人发现了。元军驾船来追,刚好那时候江水落潮,把他们的大船搁浅在滩上,我们的小船才得以脱身。当时我想,倘若是在陆上,让人追到了,尚且可以拼一番命。可若是让人在水里拦住,杜浒水性不佳,只怕要跟丞相一道去喂鱼喽。” 胡奎笑道:“这是天时地利,天佑英雄。” 杜浒道:“眼看真州城头已经在望,风却停了。这时候已经天亮,看守丞相的那些人估计已经醒了,那刘百户估计也已经明白过来受了骗,整个镇江怕是全都知道丞相已经走了。大伙心里面焦虑,只怕有人追来,划桨的划桨,撑蒿的撑蒿,拉纤的拉纤,就连丞相也挽起袖子摇橹。等到上岸,又跋涉了好几里路,这才来到城下。当时真州城孤军守卫,关防严密,人人枕戈待旦,我们刚走到城墙下,便让一排排弩机对准了。” 奉书忍不住叫了出来:“啊哟,这可不行!” 杜浒笑道:“我们齐声朝城上喊话,说文丞相从镇江走脱,来此投奔。那些守军开始不信,后来守城的苗再成亲自来认,又搜身检查,这才把我们放了进去。当时城里的军民全都出来围观,真是看也看杀人了。我们都已经几十天没看到汉人衣冠了,丞相说,自从他被扣元营以来,数那一日最为扬眉吐气。” 胡奎叹道:“汉人衣冠,如今已是故国衣冠啦。” 第73节 奉书却想到小时候听过的一些传言,试探着问道:“可是后来鞑子使了什么反间计,害得丞相差点被自己人杀掉,有没有这回事?” 杜浒微微惊讶,道:“你也知道?没错,元军见追不到我们,派人散布假情报,说丞相已经降北,不日将去大宋城池赚城。他们这一招也忒毒。我们在真州城住下,初时一切如常,可到了第三日,苗再成约我们出城视察城防。大家全无疑心,等出了城,城门突然便关了。原来扬州李庭芝已经接到假情报,以为丞相不安好心,因此指示苗再成直接将丞相杀了。苗再成却不忍,也不愿抗命,便干脆将我们骗出了城,任我们自生自灭。当时大伙全都傻眼了,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是冤枉,又是愤慨,乱成一团。” 奉书怒道:“这些糊涂将官忠奸不分,岂有此理!” 杜浒拍拍她肩膀,淡淡道:“当时江山岌岌可危,所有人风声鹤唳,在丞相之前,降北的高官也已经数不胜数,也不能怪他们疑心。” 她犹自不忿:“那也不成,疑谁也不能疑他!” 杜浒笑道:“你以为这就完事了?还有更吓人的呢。我们还在城外手足无措,突然城里出来一路兵马,团团把我们围住,指名叫丞相单独出去说话。我尚要拦阻,丞相却说不妨,跟着那军官到了一片荒郊野地,耽了好久,回来的时候,丞相的面孔都是白的。他说,这些军官是奉了苗再成之命,‘便宜行事',用言语反复试探他有无归北之意。倘若丞相有一句对答不妥,当场格杀勿论。这些军官见他确实一片忠心,绝无叛意,这才说明原委,向他谢罪,把他送了回来,让我们快些离开。” 奉书大怒,刚想骂这些真州军马不识好歹,忽然想到,这些将军、军官,此时多半都已壮烈殉国。她心思骤转,一句话也骂不出来了,过了一会儿,才小声道:“好吧,后来你们去了哪儿?” 杜浒见她已经呵欠连连,强撑着听,便简略地道:“后来许多辛苦,也说不尽。不少大宋城镇都接到丞相通敌的假情报,不敢收留我们。大家在元军所控之地穿行数日,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又害怕行踪暴露,终日惶然,不敢生火,有时连一顿热食都吃不上。有一天我们一觉醒来,发现有四个人带着他们身上的银两逃走了,再也没回来,想来是觉得苦海无边,不如回头是岸了。 “还有一次,大伙让元兵追得狼狈万分,有人被抓走,其余的全挂了彩。丞相实在走不动路了,我也再背他不动,幸好遇到几个好心的樵夫,让他坐进箩筐里抬着走,这才及时脱险。到了通州,又有人染病而亡。最后当我们乘船南下,去投奔益王、广王的时候,一队人已经只剩下一半了。从丞相被扣北营,到最后扬帆出海,一共两个多月时光,倒像过了两年一样。 “那时候,我们终于乘上海船,脱出了元军的包围,茫茫大海看不到头,心里面却满是希望。丞相当时便就着海风吟出了一首诗,我现在还记得。” 杜浒说毕,拾起一截炭,在舱板上慢慢写了起来: 几日随风北海游,回从扬子大江头。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 胡奎听罢,长久不语,半晌才站起身来,朝杜浒深深一揖,说道:“杜兄与丞相为国效命,万死逃生,一片丹心,天地可鉴。” 奉书听到此时,才觉得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长长出了一口气,心想:“师父和爹爹一起冒险逃亡,患难与共了那么久,那是过命的交情,难怪他现在要想方设法的救爹爹。”又想到自己此前的担心,怕他不管自己,把自己丢在半路之类,这时候也就显得杞人忧天了。看在父亲的面子上,他大概也不会太嫌弃自己这个小尾巴…… 想着想着,便觉得眼皮沉重,杜浒方才所说重重惊险,似梦似真的一一在眼前掠过。随即感觉身子被放平了,颈下给垫上了一个枕头,身上给盖了一件衣服。 她几乎是立刻就睡着了。还没来得及做梦,船身却猛地一震,左右摇了两摇,紧接着外面一声大喊:“停船检查!” 第65章 琶琵汉宫曲,马上不堪闻 </script> “停船检查!” 胡奎连忙跑了出去。奉书迷迷糊糊的,只听到外面有人粗着嗓门喝问,胡奎一句句地赔笑说好话。随即船身一沉,好几个人踏上甲板,来来回回地走动。一个满脸胡子的蒙古军官伸头往舱内瞧了瞧。胡奎不失时机地往他手里塞了张大额纸钞。又折腾了好一阵子,官兵才下了船,几个船夫重新解缆升帆。 胡奎回到舱里,眉头紧蹇,对杜浒道:“没想到一进建康府,居然查得这么严,不知蒙古人又在搞什么鬼。城外也在盘查,今日是没法再走了,就近泊船,宿一夜吧。” 胡奎又把奉书叫了起来,笑道:“小东家,今天咱们不走啦。在船上睡了这么多日子,累不累?今晚咱们在城里找个客店,好好歇一歇。” 奉书茫然道:“客店?”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个词了,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胡奎的意思,连忙点头。 建康府便是金陵,自古便是长江要郡,三国英雄,六朝故都,秦淮河、乌衣巷,千古繁华荟萃。然而此时金陵城已被元军攻破四年,到处都是兵戈战火的痕迹。奉书出舱远眺时,只见城头野草萋萋,水门以外满地芦花,在潮水中沉沉浮浮。寂寞荒台败垒,万里斜阳垂地,几只水鸟扑棱棱从水中飞入晚霞里,带起一串涟漪。 城外壕沟入江处,泊着联排的大小船只,大多是元军的战船,还有几艘往来的民船,都被堵在外面,一个个地接受检查,半晌才通过一艘。胡奎是眼见天色`欲晚,就算盘查得过,也无法继续前进,因此提议进城休息。 三人收拾好行装,即刻上岸。有路引、银钱在手,进城倒不困难。杜浒把奉书两只手一起攥在手里,防止她乱跑走丢。她只好一路小跑的跟着。 但见城内屋舍井然,然而人烟寥落,并无太多烟火气息。沿街开着些店铺,很多都正在下帘子关门,看起来生意都不是太好。只有一个二层酒楼里喧喧嚷嚷,人满为患,和别处截然不同,连楼上阳台都站上了人。 杜浒朝那酒楼努努嘴,道:“进去看看。”他们此次进城,本就有打探消息局势之意。而热闹的人群是最好的消息来源。 一进那酒楼,他们就发现了此处生意兴隆的原因。原来大厅粉壁上题了诗词,引得众人竞相观看,喝酒吃饭的反而不多。终宋一代,文人地位极高,从朝堂到民间都对其尊崇备至。骚人雅客卖弄文采,时常在名胜、酒楼、驿馆、客店中题诗题词,以致有诸多遥相唱和的美谈。世人文采参差不齐,有那文理不通的,其大作多半第二天就会被主人家刮了去。而名人墨宝、绝妙好辞,则会被悉心维护,成为那一家引以为豪的招牌。 这家酒楼的大厅里,错落题着几十首诗词,然而众酒客显然只对其中一首感兴趣,有的指指点点,有的窃窃私语,还有的在桌上铺开纸笔,就地抄录起来。 一个老秀才一边摇头晃脑地读着,一边自言自语道:“这个‘转’字用得何其精妙到位!以动衬静,更显出独步凭栏之寂寥,正和了范文正公那句‘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感极而悲者矣’。真是浑然天成,浑然天成啊。” 旁边一个青年点头道:“果然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平日作诗无数,也化用过‘旧时燕’之典,今日得见状元手笔,才觉出自惭形秽来,看来今后可得发愤啦。” 又有一人冷笑一声,低声道:“发愤又有什么用?眼下这个朝廷又不兴科举,你再发愤,上哪儿讨功名去?” 那青年被抢白了一句,颇觉无趣,也就不再接话,专心吟哦起墙上的字句来。 而奉书第一眼看到那几行字,全身便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用力把自己的手从杜浒掌心里拽出来,使劲摇他胳膊,要他也看。杜浒看了一眼,也怔住了,半天才失声道:“是丞相的字!” 周围几个人听他这么说,都哄笑了起来。那老秀才冷笑道:“就你知道!没看到下面的落款吗?” 杜浒再一细看,那题词末尾果然有“文山”二字,激动得话音都颤了起来,“文丞相曾从这里经过?什么时候?” 一个酒保托着一壶酒,停步笑道:“客人是新近才来的不成?难道你不知道,文丞相此时就在咱们建康城里?就在十日前,他还曾光顾小店,题了这一首诗呢。这下可好了,全城的百姓都挤过来看丞相墨宝,有几个人想得起来买酒呢?”他这话虽是抱怨,可说得笑吟吟的,显然并不以为怪。 杜浒惊讶道:“丞相在建康城里?他怎么会……” 奉书心里也是又惊又喜。他怎么还会来酒楼吃酒?难道蒙古人把他放了? 胡奎早就叫住那老秀才,按着他坐了下来,笑道:“在下几个确实是初来乍到,还请先生不吝赐教,指点迷津。大宋文丞相怎的会住在了建康城?喂,酒家,给上一壶酒,两碟下酒的小菜来,我做东,请这位先生吃酒。”那酒家见有生意,眉开眼笑地应了。 那老秀才连连冷笑,对胡奎道:“你们几个还真是不太懂规矩,什么‘大宋’长,‘大宋’短,这两个字以后再也休提,省得连累别人。”嘴上这么说,却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了下去。杜浒、奉书两人此时穿的是家人服色,胡奎才是主人,因此那老秀才只是冲着他说话。 胡奎笑道:“先生教训得是。”说着斟了杯酒,双手奉予那老秀才,口中称敬。 那老秀才让他奉承得舒坦了,这才笑道:“你们要请教文文山公的诗词,那可是问对人啦。你们看看……不光是这个‘转’字,还有这个‘孤云’,这个‘漂泊’,唉,抚今思昨……啧啧,不过你们意会就好,我可不便多说……” 他上来就开始讲上了诗词鉴赏课。胡奎、杜浒虽然更有关心之事,仍不得不耐心听着。奉书听他说这诗果然是父亲所做,早就直了眼睛,一字字地读了起来。 草合离宫转夕晖,孤云飘泊复何依 山河风景元无异,城郭人民半已非 满地芦花和我老,旧家燕子傍谁飞 从今别却江南日,化作啼鹃带血归 落款是祥兴二年,庐陵文文山作。那“祥兴二年”两个字却已经被抠掉大半了。 第74节 奉书于吟诗填词之事殊无造诣,也难以品评高下,但觉这诗朗朗上口,颇有文采,既然是父亲写的,自然是最好的。 那老秀才还在唠唠叨叨地分析第三句中的典故,杜浒低声道:“这最后一句,正和了他那句‘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意思了。” 那老秀才瞪了他一眼,似乎是嫌他一个下人,还敢胡乱插话,转而对胡奎笑道:“我劝客人赶紧借纸笔,抄下来罢!状元公的笔触,咱们老百姓固然难得一见,这墨宝也不知还能在这墙上留多久。不定哪日官府看不顺眼,就下令除去了。唉!” 胡奎道:“多谢先生指点。”又问:“那文丞相……文山公,眼下怎么会在建康?他不是……不是……”放低了声音,道:“小人听说,他不是让北人所囚,押送大都吗?怎的还能来酒楼吃酒?” 那老秀才又冷笑一声:“现在可也不时兴‘北人’这个词儿啦,客人说话可是要注意些。” 此时那酒保恰好来送酒,凑过来笑道:“客人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文丞相此刻是囚犯之身不假,可是人人都知道,他一到大都,面见了蒙古皇帝,立刻便是高官厚禄,荣华富贵,那是张弘范张大人亲口许诺的,如何有假?他再是什么囚犯,谁又敢慢待?上次张大人亲自陪他在建康城里游览名胜,来到小店,设宴相请,小店可没敢收他们一文酒钱……” 胡奎、杜浒都吃了一惊。胡奎问道:“张弘范……张大人,此刻也在建康城?” 那酒保呵呵大笑,朝门外一指,道:“客人还不见么?秦淮河对面那个石狮子大门,几百个官兵重重守着的,就是张大人的元帅府啊。张大人眼下在建康城暂驻,等朝廷的什么命令下来,再送文丞相过江。所以文丞相就也在城里住下了。” 胡奎和杜浒对望一眼,眼中满是喜色。 奉书也是心里一震:“难怪城内城外那样戒备森严,来来回回地盘查。”忍不住出声问道:“文丞相住在建康城,居然会弄得尽人皆知?他们不怕……不怕……”倘若在江西时,押送父亲的队伍也这样大张旗鼓,恐怕早就被劫了。 那酒保笑道:“官兵倒是想保密呢。张大人严令不得将文丞相在此的消息透露出去,可是这些官兵得知文丞相要来,自己先忍不住了,纷纷想办法调换岗位,求个一面之缘。回到家,又免不得向老婆孩子、兄弟邻居夸一夸口,这一传十、十传百,建康城里几十万个耳朵嘴巴,如何能瞒得住?文丞相进城的那天,老百姓全都蜂拥去看,张大人派了几百个官兵清道护卫,也挡不住那人潮。小人当日旷了半天工,爬到屋顶上,有幸也见到了文丞相的模样,啧啧,那样貌,说是诸葛军师复生,也不为过……” 那老秀才却冷笑一声:“诸葛军师又怎么样?还不是……哼!” 奉书心里五味杂陈,又是自豪,又是伤感,又有些生气。父亲肯定不喜欢被这么多人围着指指点点。 胡奎却眉花眼笑,对那酒保连称羡慕,又问:“那文丞相此时下榻何处,小二哥想必是知道的了?” 那酒保失笑道:“怎么,客人难道还想持了拜帖,去拜见文丞相不成?告诉你也不妨,文丞相眼下被安排住在张大人的元帅府里,由张大人的亲兵重重保护着,你要想见他……” 奉书听到“重重保护”几个字,心中忍不住“呸”个不停,心里大骂:“保护个鬼!张弘范是防着他!” 杜浒也冷笑一声:“用得着那么多人保护?难道还有人要害他不成?” 那酒保吐吐舌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几日还真有人打算行刺文丞相,据说是故宋的臣民,恼他打了败仗,丢了国家,现在又要去大都面见新朝皇帝,心中愤愤不平,想要杀之而后快。幸好张大人早有防备,指挥亲兵,亲自督战,那一伙刺客死的死,逃的逃,那元帅府门前的血迹,昨天才刚刚清理干净呢。客人若是路过府衙,抬头便能看见墙上贴的海捕文书,捉拿漏网的刺客哩。” 奉书吓得瞠目结舌。胡奎、杜浒对望一眼,还待再问清楚,那酒保却害怕招惹是非,连声告罪,继续干活去了。 胡奎又谢过那老秀才,向杜浒、奉书使个眼色,算还酒钱,出了酒楼。奉书回着头,盯着父亲题的那一首诗,恋恋不舍地看了许久,才被杜浒拉出了门。 第66章 琶琵(续) </script> 三人就近找了个小客店歇了。杜浒和胡奎即刻又整装出门,分头去别处打探消息,让奉书在房间里乖乖的别乱走。他俩直到入夜,才一前一后地回了来。 胡奎点上灯,低声道:“我问了好些百姓,都说文丞相是六月中旬进城的。张弘范曾经陪他在城里游玩过两次,当然都是带了不少亲兵随行的。可自从出了刺客一事后,丞相就再没出过元帅府。” 杜浒道:“我去元帅府看了一遭,处处戒备森严,寻常人根本无法接近。想来因为上两次的营救未遂,也已经打草惊蛇,让张弘范提高了警惕。” 奉书奇道:“两次?为什么是两次营救未遂?”他们在江西,明明只试图营救过一次啊。 杜浒笑道:“傻孩子,你真以为那酒保说的刺客,是要杀丞相的?定然也是当地的义士,想将丞相劫出去的,只可惜寡不敌众,未能成功。张弘范把他们说成刺客,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加派兵马护卫,又不落人口舌。” 奉书这才恍然大悟,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小声骂道:“狡猾!可恶!” 杜浒道:“只是如此一来,纵然敌明我暗,救人之事却是难上加难。要想像上次那样硬来,只怕先前那些‘刺客’就是我们的下场。” 胡奎道:“要是丞相身边有像杜兄这般的得力助手在侧,我们想办法联系上,里应外合,或许还有望得手。” 杜浒摇头道:“百姓都说,丞相在城内露面的两次,身边只有一个小厮服侍,剩下的,都是元帅府的人。有张弘范在此坐镇,他手下的人纵然有倾慕丞相的,想来也绝不至于倒戈相助,为我所用。” 两人说来说去,难题一个接着一个,到最后,语气已经十分黯淡。奉书自知也想不出再多的妙计,失望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杜浒思索半晌,道:“不救了。” 奉书一下子跳起来:“什么?” 杜浒道:“以张弘范布防之严,咱们就算再找一百个人,怕是也攻不进元帅府,去送死作甚?” 奉书急道:“那……那也不能任由丞相落在他们手里!” 杜浒把她按回椅子上,微笑道:“我问你,那蒙古皇帝,是住在建康,还是在大都?” “大都啊。” “这就是了。忽必烈要召丞相,丞相难道能一直在建康府耽下去?等他接到了过江的命令,出了元帅府的大门,咱们再见机行事不迟。张弘范再神通广大,难道还能带着城墙和元帅府过江不成?” 奉书这才慢慢明白过来:“你是说……等他离开建康?” 胡奎一拳捶在桌子上,“好!胡奎就是豁出性命,也不会让他们带丞相过江!” * 三个人在客店里住了下来。胡奎把船里的值钱货物都换成了盘缠,每日和杜浒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回来时,全都一脸疲惫。杜浒给奉书安排了一连串的功课和训练,让她从早到晚都不得闲。她总觉得,这是为了让自己呆在房间里,不乱跑。 有时候她半夜醒来,却发现房里多了些面孔陌生的客人,在和杜浒、胡奎低声商谈着什么。开始她总是被吓一跳,可后来慢慢就习惯了。她问杜浒这些人是谁,他只是神秘地笑笑,说:“刺客。” 过了几天,她便耐不住了,认认真真地对杜浒道:“我要帮忙!你们在做什么,我都可以帮的!我……我不要再练这些没用的东西!” 杜浒却眯起眼睛,“你觉得没用?那就不用练了。” 她心里一虚,只怕杜浒从此不再教她,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让我练脚步,练身段,练眼力,可是……可是这些都不能帮上忙啊……” 杜浒冷冷道:“那你觉得,什么本事能帮上忙?。” 她犹豫了片刻,终是没有勇气说出声来。 杜浒打量了她许久,才道:“你想学杀人的本事,就先给我把逃命的本事练好,不然,提也休提。” 第75节 奉书睁大眼睛:“逃命……的本事?”这就是自己一直在练的? 杜浒点点头,“你也知道我们现在做的都是些卖命的勾当。你给我好好的活着,就是帮我最大的忙,比帮我杀几个人要有用得多,懂不懂?” 她知道杜浒是关心自己,可仍有些被轻视的感觉,小声道:“逃命的本事,我练得差不多了,就算现在有七八个人来追我,也未必追得上。” 杜浒冷笑道:“是吗?”说毕突然伸手抓住了她肩膀,轻轻一捏,她便“哎哟”叫了一声,半个身子动弹不得。 杜浒放了手,说:“这就叫练得差不多了?” 她赶紧说:“这个不算,咱俩在好好的说话呢……” “怎么,人家要抓你,难道还会事先警告你不成?” 奉书想想也是,只得点头,说:“好吧,我差一点儿就练到家了,今天让师父教训一次,以后长记性了,就不会这么容易被人抓住。” 话音未落,却看到杜浒一只手又抓了过来。她赶紧游身一躲,从他胳膊底下钻了过去,随即又被抓住了。 她厚着脸皮,小声笑道:“这次有长进了吧,你的第一下抓空了。” 杜浒似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笑道:“倒是挺滑溜。”忽然正色道:“你好好的给我再练上一阵子,我有任务给你。这件事可不太简单,你想推脱偷懒,却也不行。” 奉书心中一喜,连忙点头:“原来师父早有安排,你干嘛不早跟我说?” 有了杜浒的这一句话,她又有了劲头,苦练了十来日,自觉进步颇大。一日清早,杜浒叫她收拾准备,随他出门。他带着她沿着秦淮河慢慢前行,默默的不说一句话。远远看去,就像散步的游人一般悠闲。 秦淮河向来是游览胜地,眼下城里虽然百事萧条,但仍有不少闲人雅客来来往往,还有小商小贩穿梭其间,生意倒也不错。卖扇子的、卖凉茶的、卖糖果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有个卖雕花首饰的小贩格外生财有道,专门挑那些结伴同游的青年男女,凑上去稍微一说道,那男的就多半会慷慨解囊,买下一只簪子、几对耳环,以搏女伴的欢心。 奉书远远地瞧那耳环挺别致,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拉了拉杜浒的袖子,朝那小贩走了两步。那小贩眼看着迎面过来,仰头看了看杜浒,又转眼看了看奉书,寻思片刻,挑子一拐,目不斜视,把他们绕过去了。 还有些商贩举着糖人儿、面人儿,专门卖给全家出游、带着小孩的游客。可他们偏偏也对奉书视而不见,大约是看她身边的那个高大汉子冷着一张脸,既不像父,也不像兄,拿不准该怎么开口称呼,只好便不招呼,免得讨人嫌。 倒是杜浒走着走着,走到一群孩子堆里,叫住那个卖糖人儿的小贩,花一文钱买了一只糖猴儿,塞在奉书手里。 奉书一怔,又是脸红,又有些不满。那些围着买糖人儿的小孩,年纪最大的也只有八`九岁。 但既然是师父买给她的,她也只好道了声谢。忽然想到:“师父大约是想装游人装得像些,免得我们一直无所事事,被人盯上。”这么想着,心中略平,捧着糖猴儿舔了两口,倒是还挺好吃。 等那糖猴儿吃得差不多了,杜浒才开口,问:“看好了么?” 奉书点点头。她的舌头虽然一直忙着吃东西,可是其他的感官却一刻也不敢懈怠。 对岸的元帅府高墙朱漆,气势森严,几乎占了一整条街。她看出来,那元帅府的一部分是故宋的建康府衙,另一部分是新修的宅院,墙壁房屋甚是粗糙,想来是屯兵、存军械之所。元帅府大门紧闭,门口排着二十几个兵丁,看样子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是张弘范从广东带来的。墙边另有几个偏门,门口皆有守卫。一个老农推着一车菜,与守卫的兵卒交涉许久,又被粗暴地搜了搜身,这才被放进去。 高墙上面也布着不少岗哨,每个哨所里都有至少三人轮班,居高临下地监视着方圆数里的街道和民居。他们身上背着弓箭,身边随手就是传讯用的锣和鼓。有时候,他们会和街道上一些平民装束的人相互对视一瞬,各自点头。 杜浒低下头,低声对她道:“咱们虽然不能硬攻元帅府,但起事之意,必须让丞相提前得知,让他过江时做好准备。” 一面吃糖,一面却商议着这些最危险、最秘密的勾当,让奉书心里觉得有些怪异,又有些刺激。她咬掉了最后一口糖猴儿,擦擦嘴,朝河对面瞟了一眼,又是一眼,目光仿佛已经穿过了厚厚墙壁,看到了里面重重叠叠、带着兵器的人影,也低声回道:“所以非进去一趟不可。” 在对面元帅府的守兵眼里,那不过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被大人拉着,好奇地左顾右盼。 杜浒大约也很满意她这样的伪装,拉过她的手,把她手指头上黏糊糊的糖屑一点点抹掉,低声重复道:“所以非进去一趟不可。我试过。白天人多眼杂,晚上守卫不减,还有火把,亮如白昼,也不好办。元帅府外墙里面是内外两重院子,我还没能闯进外院,就差点让人发现,险些回不去了。” 奉书听他轻描淡写地说着,心里面通通直跳,朝那菜农的背影努努嘴,道:“有没有可能扮成别人,混进去?” “不太容易。我这几日注意过了,进出的都是熟面孔。况且,就算扮成杂人,也没法直接和丞相说上话。能进内院的,非得是张弘范的心腹不成。” 奉书刚要叹气,忽然想到杜浒先前说过的一番话,赶紧道:“你说有任务给我?你有办法了?” 杜浒拉着她在河边坐了下来,半天才似下定决心,道:“是件挺危险的事。我也是有些异想天开……” 第67章 春笋翠如玉,为人拈绣针 </script> “是件挺危险的事。我也是有些异想天开……” 奉书才不管,连声道:“没关系!你们都能豁出性命救我爹爹,难道我还没这个胆子吗?” 杜浒“嘿”了一声,道:“我不是怕你胆子小,我怕你胆子太大!” 奉书一愣,没明白他的意思。 杜浒叹了口气,“你现在也许还不觉得,但咱们现在每一步都是走在刀子上。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叫我怎么向丞相交待?” 奉书心中一阵难过,说:“我爹爹以为我早就死了,已经伤心过了。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你不要让他知道便是。” “那怎么行?你要是还敢这样随随便便,散散漫漫的,我明天就把你锁屋子里,哪儿都不许去。” 奉书赶紧道:“别,别呀。”顿了顿,换了个口气,又道:“好了,自己会小心注意,你教了我这么多逃命的本事,可不是白教的。” 杜浒被她的语气逗得一笑:“小丫头片子,说话倒跟大人似的。好,你知道小心就好。这几天里,胡奎想办法结识了元帅府里的一个杂役,套出话来,说丞相此时住在内院客房里,待遇倒是不差。一日两餐,都由外面送进去。每隔三日,还会让他把旧衣送出来,由几个洗衣婆子浆洗缝补,再递回去。这送饭、洗衣,就是仅有的两个和他通气的机会。” 他说毕,微微转头看着奉书,眼角露出三分考较的意思。 奉书知道他是在给自己出题了,慢慢盘算着。 送饭、洗衣。若是化装成进进出出的仆役,肯定会立刻就被看出来。杜浒说过,来往的都熟熟面孔……除非自己可以化身为一碗白米饭,那样倒是可以……唉,不知道父亲现在,还能不能吃上白米饭…… 阵阵暖风裹着花香,从河面上袭来。河畔的游人、行人来来往往,有时候把他们挡住了,有时候又把他们的身影露了出来。奉书知道,在远处元帅府守兵的眼中,这里不过有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平民家女孩,坐在高高的河堤上,双脚一荡一荡的,歪着脖子,好奇地看着周围的绿树红墙。而杜浒则有意侧身坐在她身旁,一手托着腮,好像在给她天马行空的讲故事——这样便没人能看清他的正脸。 奉书忽然有了主意,拍手道:“我们可以写个纸条,夹在饭盒里,送进去,就能和他联系了!” 杜浒笑道:“你的这个妙计啊,从古至今的江洋大盗,从县城里的土牢到皇家的天牢,已经用过不知多少次啦。张弘范要是防不到这一点,我管你叫师父。” 奉书脸一红,道:“那……那怎么办?” 杜浒笑道:“办法倒是有,不过非得你出马不可。” * 第76节 三日后的夜里,奉书换上黑衣薄鞋,悄然出门,来到元帅府对侧的石桥上。城里虽有宵禁,但城中人口众多,夜禁执行起来也不甚严格。要躲过那些提灯巡逻的兵士,对她来说已是易如反掌。 元帅府的正门兵卒林立,几个偏门也都有不少守卫,人人精神抖擞,毫无倦意。奉书在阴影里悄悄穿行,用全身感知着每一个潜在的危险。她的眼力早已强于常人,即便在夜间,也能分辨距离和颜色。但她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察觉到最近的守兵在何处。他们的呼吸声和脚步声,在她耳中,像唱更的鼓点一样清晰。 她知道此时元帅府的防卫力量集中在西南角,因为那里的坊市近来斗殴案件频发,百姓的生活不怎么太平——这当然是杜浒他们的手笔。她还知道,杜浒此时正装成一个醉汉,在附近游来荡去,说不定还在唱走调的歌。他的举动恰好足以吸引附近守兵的注意,又不至于让他们觉得威胁而上前去赶他、拿他。而胡奎则提着一个装了硫磺药引的篮子,伏在附近的一个茶馆里。倘若她稍有失手,忽然窜出的火头应该会引开一部分守卫的视线。 空气中的气味变了。她蹲下身一摸,果然墙壁底下开着一个小小的狗洞。她苦笑:“这么小一个洞,大人果然是进不来的,只能派我出马,却不是他偷懒。” 她用力嗅了一嗅,避开了地上的狗粪,趴下身子,双手举在头顶,一点一点地钻了进去。 这大约是整个元帅府里,唯一一个没人看守的入口了。可是没有人,并不意味着没有别的东西。 她感到有条大狗就在附近,赶紧从怀里掏出两个热腾腾的肉馒头,向旁边一丢。香气溢出来的一瞬间,她自己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但那馒头里除了猪肉馅儿,还有杜浒不知从哪里搞到的老鼠药,她可不敢咬。 墙内满是移动的灯笼和火把,几栋房屋的窗户里透出微光。她无声无息地地打了个滚,躲在一块岩石后面。两个提灯的兵卒从她面前几步的地方经过,说说笑笑的,没注意到她。 灯光移开了。她又向前蹿了几步,躲在一丛长草里。她在光亮的间隙里穿梭前进,不一会儿又躲到一棵老槐树下。这里距元帅府的外墙已经有几十步远了。 如果胡奎套出的话没错,洗衣房应该在东南角,紧邻内院院墙外侧。她向东南方一望,只见那里是一大片练兵的校场,空旷无物,要是直接穿过去,非被发现不可。 她想了想,伸手抓住树枝,向上一勾,便上了树。谁知那树皮甚是滑溜,她脚底踩住的时候,不由得滑了一滑,擦出了一点点声音。近旁立刻便有人问:“谁?”接着便是匆匆的脚步声走来。 她连忙又向上蹿了几尺,拗下一截树枝,向下一丢。那闻声而来的灯光便停在树下面,左右扫了又扫,有人自言自语道:“黄鼠狼也不消停!”那声音就在她脚下不到一尺之处。 她双手紧紧抓住树枝,一动也不敢动。等到巡逻的那人走了,这才极慢极慢地倒翻了半个筋斗,站到了树枝上。她已经微微出汗了。若是没有此前练出的气力和稳健,此时早已倒栽葱摔下来了。 她平伸出双手,在空中一步步走了起来。这一晚乌云遮月,倒不怕有影子投在地上。但同时,脚下的树枝也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她只能凭着感觉行走。 等到感觉树枝撑不住自己的重量时,她便轻轻掂脚,借着一点点弹力,跃上另一棵树。底下的兵卒也许会听到轻轻的风声,但他们多半会认为那是鸟雀或蝙蝠。 她离地越来越高,元帅府中更多的房屋显现在眼前。她突然想:“不知爹爹住在哪里?会不会是那个亮着灯的小房间?那个带花园的小院子,会不会是张弘范的住所?他那里怎么也亮着灯?难道……难道他还在处理什么公务不成?”但她知道自己胡乱猜测,多半也不会猜得准。她多希望自己的目光能够穿透墙壁,哪怕看到父亲的一张影子。但她看到的,只是来回来去巡逻的兵卒的影子,被他们手里的灯映在墙上。 校场后面,是一堵又小又矮的院墙。墙根处坐着五六个守夜的兵丁,正借着昏黄的灯光,吆三喝四地掷骰子。她隐在他们的喧闹声里,轻轻松松地翻过了墙。墙内的湿气很重,几个妇人的鼾声从小屋里传来。她知道这便是洗衣房了。再一细看,院子里果然晾着不少衣物,大多是兵士、军官的短衫、马裤,却有几件长衫十分惹眼,微微飘在风里,已经快干了。 奉书喉中一梗,几乎要哭出来。那几件体面的长衫定是父亲的无疑。元帅府中其他有身份地位的官员,他们的衣物自会有婢妇仆役照管,绝不会和兵丁的混在一起。看那几件衣衫的长短大小,也正合父亲的身材。 她颤着手,扯下一件白色中衣,抱在怀里,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在布面上滚来滚去。但她不能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她抱着那件衣衫,缩入墙角阴影,怀中掏出一卷白色粗线,摸着黑,穿上了针,摸着那件中衣的衣领,绣了起来。 在此之前,杜浒、胡奎早就和她商量好了。以元帅府防范之严,根本无法混进去和文天祥见面。至于传递字纸、夹带物品,也近乎天方夜谭。唯有在衣领上绣上同样颜色的字,旁人就算再仔细检查,也绝难发现。洗衣妇也许会注意到,但她们大字不识,也不会引以为怪。而文天祥穿衣向来一丝不苟,不论多炎热的天气,衣领也会严密掩住脖颈,领子上稍有凹凸,立时便会感到不适。脱下来一检查,便会发现此中乾坤。这并不是万无一失的法子,但却是他们唯一能做手脚的地方。 第68章 梦回跳出铁门限,天高月冷泣孤臣 </script> 奉书头一次感谢二叔给她请来的那些教授绣花的娘子。然而绣字和绣花又不是一种功夫。此前几天,她已经练习了很多次,但此时依然紧张得要命,双手直抖,又看不见,不免将手指头扎破了好几次。她将指尖在口里嗉了嗉,又在身上用力抹了抹,只怕那白衣上沾了一星半点的血迹。 她已经两年没见父亲。不出意外的话,这便是她两年来和父亲说的第一句话了。她只希望时间就此停顿,让她在那件衣服上绣出洋洋万言。 爹爹,你还好吗?他们有没有亏待你?你每日饮食怎样,睡得安不安稳?这件中衣好薄,能不能挡住即将卷来的秋风?去年你兵败服毒,有没有落下什么病根?从那时到现在,你有没有过一点点开心的时刻?你每日有没有想我?你知不知道你的奉儿还活着?不仅活着,我还给四姐报了仇,我还拜了杜架阁做师父,他教了我好多本事……我现在就在建康城,就在你身边,隔着几道墙,可是我过不去……你能不能感觉到我?你用心试一试,一定可以的…… 可是那窄窄的衣领容不下千言万语。况且,天已经要亮了。 她咬着嘴唇,一个字一个字地绣出了此前早就背熟的一段话:“渡江之际举事,望公备衣履,哨为号,兹可行,则结带以告。”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连一句客气话都没有。如果父亲看到了这条信息,就会在下次送出来的衣服束带上打一个结。渡江当日,他会备好合适的衣服鞋子,以口哨声为号,配合那些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义士,从容逃脱。 然后他就会知道,那一个个白线绣出来的稚拙文字,出自他女儿的手……他会有多惊喜?他会不会夸奖她?奉书强忍着情绪,不去胡思乱想。 东方已经泛出了鱼肚白,奉书镇定地绣完最后一个笔划,便听到身边小屋里的鼾声停了,接着是一个呵欠。她连忙将那中衣挂回原处。但晾衣绳太高,她试着抛了好几次,都无法将衣服挂回原来的样子。 她听到脚步声走出屋来,灵机一动,把衣服抛在地上便跑。躲在墙根下时,便听到一个婆子自言自语道:“嘿,夜里风还真大。”然后,将那衣服捡走了。 奉书像一块石头一般,隐在水缸后面。除了身边来来去去的蚂蚁和瓢虫,没人发现她。她听到几个洗衣婆子开始忙碌,将晾好的衣物分门别类,一篮篮送到该送的地方。 太阳慢慢地在她头顶移动。每一刻就像一辈子那样漫长。她心里想着,父亲该起床了。他在漱口、穿衣,也许还有个小院子供他散步。他在和自己一样晒太阳。他吃了饭,大约会休息一阵,然后提笔做几首诗。不,他也许没有心情作诗,而是听着墙外的市井喧哗,怔怔地出神。 午后,一篮篮的脏衣服被送进院子里。小小的院子里慢慢喧哗起来。奉书听到洗衣妇们你一言我一语地抱怨,这个说衣衫上的油渍难洗,那个说男人的袜子臭气熏天,还有的在嬉笑打赌,赌这件内衣在床底下到底塞了多久。 奉书听得不耐烦,悄悄地伸出了半个头,一眼就看到了几件青布长衫,整整齐齐地叠在一个小篮子里。 她的心噔噔跳得飞快。她知道,只要趁这些洗衣婆子抖开衣服的时候瞥上一眼,就能知道父亲的答复。可不知怎的,又盼着她们永远不要碰这些衣服。 几个婆子拿了几篮兵丁的臭衣,到井边去打水洗。院子里暂时空了。奉书再也忍不住,几步蹿到盛着父亲衣衫的篮子前面,将里面的衣服一把抓了起来,将脸埋在衣领中间,贪婪地呼吸了几口。没错,衣衫上是父亲的味道。 她心摇神驰了片刻,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双手摸索着,检查着这些衣衫的束带。摸到一条,她的心里便凉上一分。几条衣带平平整整的,半个结都没有。 她心想:“不可能。我用了那么粗糙的线,爹爹不可能感觉不到。”大胆将衣衫翻开来,仔仔细细地看了又看。衣带好好地叠着,没人在上面打结。 她蓦地想到:“难道这个花招被人发现了?”双手登时抖了起来,左右看了两看,院子里仍是空的。她颤着手,将几件衣服慢慢捋着,不知所措。 可是随即她又发现了。最底下的一件灰色中衣,叠得并不是很服帖。那件衣衫上的衣带平平展展,而是右边袖子却被紧紧打了个结。 她差点叫出声来。那个结旁边的衣袖上,还有两道血迹,是让人用手指抹上去的。 她又惊又怕,又是不解,呆呆地看着那条带血的衣袖,心中一片空白。这就是父亲的回话?他这是什么意思?这血迹,又是什么意思? “你是谁?你怎么在这儿?”一个老婆子的声音在她身后骤然响起。她心慌意乱之下,没有听到那人的脚步声。 奉书把父亲的衣衫胡乱往怀里一揣,猝然站了起来,牙齿打颤,答道:“我是……我是外面老刘的儿媳妇的堂姐的夫家外甥女儿,我这就走,我这就走。”还好,杜浒给她设计过这样一句谎话,让她说得熟了,以防万一。还好,她没忘记。 那洗衣婆子皱着眉头,还没算清这亲戚关系,她已经一步步挪到了院门口,飞速跑了出去,贴在墙根。随即听到院子里面嚷起来了。 原计划是等天黑以后再溜出元帅府,可现在天还是一片大亮。她来时走过的那几棵树下面立了不少官兵,她万不敢在他们眼皮底下上树。而要回到来时那个狗洞,除了上树,就只能走大路,或是穿过那个几十丈宽的校场。 她一横心,跑到校场边缘,抱起一摞满是汗渍的皮甲,抬脚朝对面走去。校场中空无一人,她的身影格外明显。远处的几个兵丁朝她看了一看,却没做理会,大约是把她当成了寻常的小厮杂役。尽管她并没穿着元帅府里的下人服色,但那一堆皮甲将她小小的身子挡住了大半。 她的腿直发抖,拼命装出镇定的神气,一步步朝对面走去。身后似乎传来几个老婆子的叫声,让她站住,让她回去,她只装没听见,却不由得越走越快。 刚踏上草地,却看到对面前呼后拥地来了一队人。她赶紧想折向旁边,可是那队伍里有人把她喝住了。 第77节 “哪儿来的小猢狲?” 她不由自主地僵立在地,抬头一看,更是全身一震。只见那为首的官员瘦腮长身,正是张弘范。他身后跟着几个官员模样的人,还有七八个面相不善的亲兵侍卫。方才喝问她的,就是其中一个亲兵。 张弘范在皱着眉看她。 她拿出背水一战的勇气,低下头,说:“这……这几件皮甲,坏了,要拿去修。” 那亲兵大怒,上前提着她的衣领,道:“这条路也是你敢走的?你有多大胆子,敢冲撞元帅?我看你是找死!”提起拳头就要打她。 张弘范微微摆了摆手,那人的拳头就放下了。她听到那个熟悉的冷冷的声音,问道:“你的衣服呢?” 她呆立了片刻,才意识到,他是在问自己为何不穿仆役服色。他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府中的小厮。 “老刘的儿子……今天生病……要我来替……没来得及换衣服。”谎话冲口而出。元帅府里这么多人,总会有几个姓刘的吧。 张弘范道:“老刘?”显然对这些低等仆役没什么印象。 他身边一个随从道:“肯定是管军械库的那个刘三儿,他手底下居然有这种不懂规矩的小猴子,大人且莫在意,待我明日就去问他的罪。” 张弘范显然也不愿为这些小事费神,瞟了一眼奉书,道:“滚罢。” 立刻便有一个亲兵把她推出石板路,照着她的屁股踹了一脚,把她踹得骨碌碌滚了老远。 “偏门在那边,记住了!下次再干活时,记得长眼睛!” 奉书来不及揉屁股,三步并作两步地落荒而逃,怀中兀自紧紧抱着那一摞救命的皮甲。她干脆不再躲了,直接朝那亲兵指出的偏门,撒腿就跑。路上有人喝问,她便道:“张大人有令,这些甲要送出去修,不准耽搁。” 有人怀疑地看着她。但以元帅府这般戒备森严,他们万万想不到府中竟会有浑水摸鱼的角色。门口的守卫只注意防范试图混进来的歹人,却疏于盘问她这个试图混出去的。 当她战战兢兢地走出偏门时,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了,看看外面的街道,简直有些恍惚。她不敢逃得太快,只怕引人注意。沿着河边走了一会儿,她便看到杜浒的身影。他一身乡民打扮,正躺在堤岸上小憩,一只草帽盖住了脸,身边放着一个空箩筐,大小正好能装得下一个小女孩。他还在等着入夜,等她从狗洞钻出来呢。 第69章 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 </script> 这次的任务完成得不可谓不出色。杜浒看到奉书毫发无损地出了来,一把拉了过去,连称辛苦了,奖励她坐在箩筐里,让他一路挑了回去。路上他不断夸奖她,她数了数,一共夸了二十三句——比以前几个月加起来的次数还多。 可是当奉书把父亲那件中衣取出来,铺在桌上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围过去,反反复复地翻看着那个打结的衣袖,检查着上面的血迹。杜浒弯下腰去,将那血迹仔细闻了闻。 奉书小声说:“我……我只怕这衣衫上还有什么别的线索,只好把它偷出来了。”按照原计划,她是要把父亲的衣衫一件件原样放好,以免引人怀疑。 大伙七嘴八舌地安慰她:“没事。那些洗衣妇想必也不会留意送来衣衫的件数。就算发现衣服丢了,也只能以为是让其他仆妇弄丢的。丞相现在毕竟是白身,丢两件衣服,不至于让人大张旗鼓的找。” 房里除了胡奎、杜浒,还有几个奉书不认识的“刺客”。另外还有好些“刺客”因为被官府追得紧,此番没能前来。他们几个人仔细检查了那件衣衫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可是除了衣袖上的一个结,两道血迹,便没有任何其他的特异之处。 杜浒问:“你绣上去的,就是先前我们商议好的那句话?” 奉书连忙点头。 “没有绣得反了?” 奉书摇头。他显然不懂刺绣。 “没有蹭上血?” “没有。天亮时,我特意检查过。” 杜浒重重坐在椅子上。他身后一个“刺客”说:“或许丞相看到讯息,大喜之下,心神不定,结错了地方。” 其他人摇摇头,这个解释显然不太能站住脚。 胡奎道:“再说,那血迹是有意抹上去的。不像是意外。” 杜浒慢慢道:“我们说得很明确了。‘兹可行,则结带以告。’丞相若是看到了,做好了逃脱的准备,衣带上会打结。要是他没注意到这一句话,那么送出来的衣服就会一切如旧,我们也会知道。而现在,他在衣袖上打了结,那是告诉我们,话传到了。我们的秘密联络并非无功。” 奉书还是有些迷惑:“他看到了我们的话,可是却没有按照约定,在衣带上打结。” 杜浒用手捻着衣袖上的结,慢慢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低声道:“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他看到了我们的话,可是他并不准备逃。” 余人齐道:“为什么?” 杜浒指着那两道血迹,“再明白不过了。他知道已经两次有人试图营救他,并且流了不少血。他知道张弘范的布防,劝我们休要再以卵击石,平白送命。”顿了顿,叹了口气,又低声道:“丞相曾说过,胡虏势大,江山难保,他率军抗夷,宁死不降,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为的是保一片汉儿风骨,以期终有一日,天下能尽复礼义衣冠。如今他是劝我们保存元气,莫要为他一人去送死,唉,也确实是丞相的口气。” 奉书心里空荡荡的,颓然坐在地上。她想说杜浒解错了父亲的意思。但她也想不出更好的解释。 胡奎喃喃道:“那,难道就此罢手不成?” 两个“刺客”互相看了一眼,道:“上次我们贸然去攻元帅府,确实做得不小心。这次依着杜兄的计划,在江边劫人,未必便没有胜算,也未必便是送死。” 胡奎道:“况且,若是能将丞相救出来,重新率领江南义军,正可以光复天下。丞相宅心仁厚,爱惜我们性命,可我们也不是胆小鬼!”突然转向奉书,道:“小东家,你说是不是?” 奉书道:“我……我……”她心中一万个想把父亲救出来,和他团聚。但是她也清楚,上两次未能成功的营救,夺去了不少人的性命。 可是,万一这次成功了呢?她只消想一想,就禁不住浑身发软,同时又觉得自己自私已极。她感到杜浒在看自己,似乎在征求自己的意见。她连忙别过脸去,眼睛盯着角落里飞来飞去的一只苍蝇。那苍蝇渐渐模糊了。 良久,只听得杜浒伸手在桌上重重一拍,道:“罢了。那我便陪各位再赌一次命!” * 夏日一点点消失了。钟山脚下,卷尽萧瑟秋风,雨花台前,积满无边落叶。中秋夜,烟笼寒水,月满秦淮。奉书趴在床上,用手指头和透过窗棂的月光玩着格子游戏,蓦然惊觉,在空坑的那个惊心动魄的晚上,也是同样的中秋,也是同样的月。两年前的中秋,她和父母兄姐生离死别;两年后的今日,她和父亲咫尺不能相见。 好在杜浒他们已经打探出了消息。元帅府这几日调动兵马,似有异动。过得几日,百姓间便开始传闻,文丞相马上就会离开建康,和张大人一道前往大都,拜见皇帝。新来的集庆路奥鲁总管已经到了驿站,成为新一任地方长官。 深夜里的密谋越来越长,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奉书也想参加,几次半夜里从床上爬起来。可杜浒极其严厉地对她说:“这一次,你只有一个任务。不管成与不成,你只负责逃命,不许管其他人。” “可是,我可以……” “没什么可是!”他几乎要发火了。 她不敢再争。 第78节 他们来到城外的官办渡口,埋伏起来。那艘从江西带来的旧船被用缆绳栓在岸边,船舱里只有奉书一人,其余的船夫早已被遣走。奉书的手边放着一把窄菜刀。她唯一要做的,就是等他们把父亲护送上船之后,立刻砍断缆绳。秋日的江水又急又快,顷刻间就会把船只带向下游。 如果父亲没有来,哪怕一个人也没回来,她也必须在约定的时刻将缆绳斩断,一个人逃出官兵的视野。在下游五十里处有一个小渔村,里面等着三四个接应的人,只要她在船上撑起一面小旗作为暗号,他们就会把她接走,飞快而有序地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奉书慢慢地调整着呼吸。她听到隐隐传来的鼓乐声。一队官兵正在清道,后面跟了不下七八十个腰佩长刀的士兵,张弘范乘着马,被簇拥在中间,神情冷峻而倨傲。他旋即下马,和队伍里的十几个大小官员一一作揖道别。 一艘宽阔的官船泊在江边码头里,甲板上站了二十来个全副武装的官兵,犀利的目光扫视着水中和岸上。天色阴沉沉的,飘下了毛毛细雨。雨水无声无息地洒在江面上,画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圈,随即消失。 虽然眼前挡着拥挤的背影,可她还是立刻感觉到了父亲的所在。在重叠的人影中,她只能看到他穿着一身青色便装,身后跟着四五个元帅府亲兵,慢慢走在河岸上。她看着那熟悉的身影,险些落下泪来。 她看到张弘范朝他点了点头,指着那官船,做了个“请”的手势。 文天祥似乎没有接受他的好意。张弘范摇摇头,笑着说了句什么,便转身走上了踏板。 奉书贪婪地盯着父亲的身影,舍不得哪怕眨一眨眼。她心中剧跳,知道这份平静马上就要被打破了。 这里是建康,不是家乡江西,又是在守卫森严的城市,不可能像上次那样,再聚起百来个人手以多打少。然而,埋伏在周围的几十名“刺客”,全都是杜浒精挑细选,又经过简单训练,能够以一对多的好手。他们到底埋伏在何处,长得什么样子,奉书一概看不见。但正因为看不见,她心里才觉得有底。 文天祥的包裹让一个亲兵提在手上。他朝那亲兵伸出手,似乎是想讨那包裹。那亲兵躬了躬身,却没把包裹给他。 奉书心里一紧。父亲要亲手拿着自己的包裹。难道他也在准备着什么吗?他今天穿的是一身便服,脚下踏了一双结实的皮靴。 她的余光看到张弘范上船之后,并没有进舱,而是站在甲板上,似乎不经意地将目光在周围扫了一圈,随即定在了她身上。 她吓了一跳,赶紧把脑袋缩回舱里。随即意识到,自己和张弘范相隔这么远,用张弘范的视角向这里看,这艘小船也不过是一艘毫不起眼的空船,而自己的身影,则和江上一个水鸟差不了多少。 她大着胆子探出了头,立刻知道了张弘范在看谁。在她前方十丈左右的岸边,芦花丛里蠢蠢欲动,露出了几副弓箭的边缘。雨水凝在紧绷的弓弦上,一颗一颗的慢慢滑落。 那里埋伏着弓箭手!当她意识到这点时,脑中立刻轰的一声,所有的思维都停顿了片刻。然后,铺天盖地的恐惧填满了她的脑袋。 她立刻又发现,芦花丛里埋伏的弓箭手远不止这一队。南面也有,西面也有。有几个人已经抽出了箭,慢慢搭上弦,对准了文天祥的方向。 第70章 楚囚(续) </script> 既然杜浒能算出渡江时最为有机可乘,以张弘范的精明,他难道不会严加戒备?他既然知道有“刺客”尚未落网,又怎么会不防备他们卷土重来? 众“刺客”也早就料到张弘范今日会遣重兵护卫,却都只道敌明我暗,商议了无数应对之策,谁也没有防备躲在暗处的官兵——况且,就算料到了,他们也完全没有条件事先侦查探测,找出官兵埋伏的地点。 突然,官道上快步奔来两个灰衣人,口中喊着:“报张大人,奥鲁总管有口信从城里带来!十万火急,请大人务必回城走一趟!” 立刻有亲兵将他们拦住,喝问道:“你们是哪个营的?” 那两人叫道:“十万火急,问什么问?耽误了军情,人人都是砍头的大罪!”一把将拦路之人推开,跑上前去。 张弘范喝道:“拦住了!” 两个卫兵钢刀出鞘,喝道:“站住!” 那两人丝毫不惧,其中一人从怀里摸出一叠纸,大叫道:“圣上有旨,张弘范阴谋反叛,其罪当诛,立刻处死!你们快给我拿下了这个叛官,别让他逃过江去!皇上重重有赏!” 那两人一是杜浒,一是胡奎。他们身上都是平民服色,但张口便是“圣旨”、“砍头”,一下子也将在场之人唬住了不少。那两个带刀卫兵一怔之际,杜浒、胡奎已夺了他们手中的刀,顺手一挥,两个卫兵当即尸横就地。 胡奎大叫:“快捉张弘范,别让他跑了!” 与此同时,一声凄厉的唿哨自芦花丛里传出,七八人从四面八方围拢,口中大叫:“张弘范,你的死期到了!”一个人掣出一张土弓,一箭朝张弘范射去。张弘范身边一个亲兵飞身来挡,被射中胸口,大叫一声,翻下江去。 随行的几个文官幕僚早已乱成一团,被各自的卫兵护在身后,朝远处踉跄奔逃。此时亲兵队伍里才有人反映过来,叫道:“有人要行刺张大人,快去保护!”十来个官兵当即一拥上船,将张弘范牢牢围在中央。 张弘范陡遇大变,又差点被冷箭射中,一下子面色煞白,随即又马上回复了镇定,扶着身边亲兵站稳了,厉声喝道:“蠢材!他们不是冲我来的!去保护文相公!” 奉书大惊失色:“他怎么一下子就料到我们的来意!” 张弘范话音未落,杜浒已经一脚踢开踏板,将一半的官兵困在了船上。这是他们早就定好的声东击西之计。趁官兵蜂拥去护卫张弘范之际,几名“刺客”早绕到文天祥身侧,与他身边的亲兵缠斗起来。文天祥连忙后退了几步,移至空处,脱出了卫兵的包围,有意无意地向后退了几步。但没过多久,便有一个亲兵摆脱了纠缠,重新将他“保护”起来,把他“请”到大路上。 船上的官兵空有刀剑在身,却无法跃上岸去相助,只能一个个大叫:“保护文相公!别让刺客跑了!”有人手忙脚乱地寻找挠钩船桨,想将落在水里的踏板捞上来。 一切似乎进行得艰难而顺利。但奉书却急得要哭出来了。她远远地看到张弘范朝埋伏的弓箭手做了个手势,几枝利箭便上了弦,从四面八方射了过去。一个“刺客”左臂中箭,“啊”的大叫一声,忍痛躲过了当胸砍来的大刀,却没躲过背后刺入的长剑。 胡奎已经奔到文天祥身前,一拳打翻他身边的亲兵,一把将他背了起来,却没看到一枝箭已经对准了他的胸口。 奉书早将杜浒的叮嘱抛在九霄云外,抽出自己的小弹弓,随手捡起一块碎木,照着那弓箭手的后脑发射。她用足了力气,但那碎木轻飘飘的,等击到那人身上,已经基本没了力道。但那人一惊之下,一箭便射得偏了,那箭反而射入了胡奎身边的一个元帅府亲兵的大腿。 此时众“刺客”才注意到了弓箭手的存在,均吃一惊。杜浒大叫:“当心!快撤!第一第二队撤去……” 还没说完,一枝冷箭嗖的一声,直取他胸膛。杜浒身子一闪,在千钧一发之极避了过去,那箭把他的衣袖划出一大道裂缝。 奉书手上不停,又抓起几颗小石子,连番朝弓箭手射去。等到这几个弓箭手察觉到身后有人偷袭时,已经有两人被击中后脑,晕了过去。余人立刻转身,一阵箭雨朝她飞了过来。她连忙躲进船舱,只听得扑扑之声不绝,不知有多少箭射在了舱板上。 奉书又急又怕,在舱里蜷了片刻,便又悄悄探头朝外看。一看之下,不由倒抽一口冷气。东面的弓箭手虽然被她牵制,但西、南面埋伏的十几人却是箭无虚发,他们站的地势又高,顷刻间已经射倒了五六名“刺客”。胡奎已经扑倒在地上,后心插着一枝箭,还在挣扎。文天祥被两个亲兵重新夺了回去,钳住双臂,背后顶了一柄尖刀。 而船上的官兵在张弘范的指挥下,已经找来了备用踏板,一个个喊打喊杀,拥上岸来。这些官兵一上岸,再加上背后偷袭的弓箭手,当即便会是瓮中捉鳖之势。众义士已经或死或上,有的转身逃走,被官兵死死追逐。现在只剩杜浒一人守在岸边,掩护剩余的“刺客”逃离。他长声大叫,奋力斩杀,夺来的长刀已经被砍缺了口。他的半边脸上满是鲜血,不知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奉书咬着嘴唇,跑到舱内,取出杜浒制作的土弓,搭上一枝木箭,咬牙拉开来,对准张弘范便射。她知道父亲脱身已几近无望,此时唯有张弘范身死,方能制造足够的混乱,扭转战局。但那弓极长极硬,她纵然使出吃奶的力气,也只能拉开一半不到。那枝箭虽然稳稳地射向张弘范,但还没到达船头,便摇摇晃晃地慢了下来,让张弘范身边的亲兵轻易打落。她急得汗流浃背,又是一枝箭射出去,顾不得自己的拇指已经被弓弦拉出了血。 此时已经有人注意到小船中埋伏得有人。几个官兵指着船大叫,拔刀包抄过来。 杳杳钟声,从远处华山寺传来。是时候逃走了。这钟声便是信号。奉书一手抓住缆绳,余光瞟见湍急的江水,刀就在手边,可是怎么也斩不下去。 杜浒突然转头朝奉书的方向看了一看。目光如炬,直让她心中一凛。 她顾不得暴露的危险,朝他大喊:“你们快撤回来!我等着!” 乱战中,他是听不见她的喊声的。旋即一枝箭钉进他的小腿,他一下子单膝跪了下来,隔过一柄当头砍来的军刀,马上又咬牙站起来,踉跄着朝江岸奔去。 文天祥已被挟持着走上踏板。几个亲兵将他护卫得严严实实,几乎是架着他在走。 奉书大哭出声。她看到杜浒肩头又中了一箭,他伸手握住箭杆,身子晃了两晃。三四名亲兵扑上去要杀他。文天祥却突然甩开挟着他的几个护卫,挺身挡在了他们面前,厉声说了句什么。 第79节 几个亲兵不敢伤害文天祥。有人上前把他拉开,半扶半架,将他推上踏板。踏板对侧,立时便有数人将他围在中央。 趁着这一瞬间的耽搁,杜浒飞奔几步,纵身跳进江里。但是张弘范一挥手,十几张弓立刻同时朝水中发箭,水面上立刻浮出一缕缕血迹,夹杂着一串串气泡,旋转着向下游漂去。 奉书全身都冰冷了,哭得喘不过气,呜咽道:“师父,爹爹……师父……” 突然船身一沉,接连摇晃。奉书急回头时,只见几个持刀官兵跳上船来,叫道:“这里还有!反贼,拿命来罢!” 奉书尖叫一声,连连后退,左脚踩到了船舷,知道身后便是滔滔江水,连忙住脚。 几个官兵见船上只有她一个孩子,对望了一眼。一个大胡子元兵用刀指着她,厉声问道:“反贼去哪儿了?”他们万万料不到,方才放冷箭的就是面前这个又矮又小的孩童,只道反贼还有同党,正在逃匿。 奉书心中乱跳,伸手便想抓自己的弹弓,但也知道,若是硬拼,自己恐怕没有半点胜算。她竭力稳住声音,小声道:“都……都跑了……” “跑到哪里去了?” 奉书如何说得出来,伸手往舱外胡乱一指。 那大胡子元兵看她满脸泪痕,显然是吓得不轻,点点头,对身后几个人叽里咕噜说了句什么。两名官兵跳下船,追击那些莫须有的叛党余孽去了。 却还有一个人留在船上。那大胡子又上前一步,问她:“反贼都是什么人?你又是他们什么人?” “我……我……我是……船家……不知道……不知道反贼是什么人……” 那大胡子眯眼朝她打量了一阵,显然没有全信。 他身后那人说:“捉回去审。” 那大胡子点点头,哼了一声,道:“也是个小反贼!”说着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朝她当胸抓去。 第71章 辛苦救衰朽,微尔人尽非 </script> 那大胡子点点头,哼了一声,道:“也是个小反贼!”说着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朝她当胸抓去。 奉书吓得浑身发抖,叫道:“不要!”眼看那人大踏步走来,自己无处可退,自然而然地使出逃命的本事,身子一滑一扭,从那人咯吱窝底下钻了出去。那人抓了个空,险些扑进水里,连声大骂。奉书眼看他就站在船舷边缘,半只脚掌悬着空,突然心中发狠,在他腰间狠狠一推。那人猝不及防,扑通一声便落进水里。 那人却也反应奇快,刚从水里冒出头来,就伸手扳住了船舷,用力向上撑,把那小船扳得连连摇晃。奉书眼看着那副大胡子*的又冒出水面,心中愈慌,突然摸到手边菜刀,不敢用刀刃剁,翻过来,用刀背狠狠地砸那十根粗粗的手指头,指骨碎裂,声如捣练。那大胡子惨叫一声,松了手,重新滑入水里。 接着奉书咔嚓一刀,用力砍断了缆绳。涨满了的江水又急又快,她只觉得身子猛然向后一倒,小船飞也似地顺流而下,顷刻间将那大胡子落水的漩涡抛到几十步之后。 突然身后风声微响,却是另一个留在船上的官兵挥刀朝她砍来。她急忙就地一滚,扬起手中菜刀,去剁他的脚板。那官兵穿着皮靴,那菜刀又不甚锋利,这一下只是将他的靴子开了个小口子,脚面砍得出血,饶是如此,那兵也痛得哇哇大叫,转身朝她又砍。只是那兵出身北方,向来不识水性,江水湍急,船行颠簸,那兵又伤了脚,一个站立不稳,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奉书却在船上坐卧了几十日,早就如履平地,一脚踢在那兵的臂弯穴道,便将他的刀踢脱了手,刀刃贴合船板,叮叮咚咚的滚入江水里。她尖叫着给自己壮胆,扑上去,菜刀压住他的喉咙,吼道:“不许动!” 那兵果然显出害怕的眼色,一动不动了。 可奉书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明知只要稍稍用力,便可以结果这人的性命,可心中一万个不敢,手上也没有丝毫力气。 那兵立刻看出她眼中的恐惧,大吼一声,双腿夹住她身子,双手来扭她持刀的手腕。奉书只觉右手腕一阵剧痛,菜刀即刻便掉在地上,被踢到一旁。随即后背一痛,已让那兵按在地板上。她拼命蹬踹,可那兵身强体壮,受了她几脚,却丝毫未伤,只有更被激怒,哇哇大叫着,伸手便来拧她的脖子。 一番搏斗,船身已经晃得厉害。奉书一阵绝望,只盼这船立刻翻掉,自己哪怕落水淹死,也好过被眼前的大汉拗断脖子。她眼见那兵眼中露出凶光,吓得边哭边叫,伸手胡乱抓着地面,突然左手中握上了一根细细的物事,她想也没想,向前用力一送。 对方的喊叫便突然停止了。她看到那兵眼中露出恐惧之极的神情,喉中“啊、啊”了几声,双手在身前乱抓乱挠了一阵,慢慢地软倒在地,彻底不动了。 他的喉咙里插着一枝杜浒制的木箭,箭头是尖尖的黑色燧石,箭尾是白色的鸽子羽毛。鲜血顺着羽毛,一滴滴落到奉书胸前。 杜浒曾经用这样的箭杀过不知多少野兽,如今头一次,这箭被奉书用来杀了人。 奉书见那人兀自双眼圆瞪,咬牙切齿,害怕无以复加,随即感到一阵恶心,挣扎着爬到船舷边缘,一边哭,一边干呕。 她杀人了。第二次。这个人和她无冤无仇,见面的时间只有短短一盏茶工夫,她就把他杀了。没人指点,没人善后,没人安慰她,说:“这人该杀,做得好。” 船里只剩她一人,和一具尚且温热的死尸作伴。载着父亲的官船已经驶入茫茫雨雾之中,离开了她的视野。浩浩江水奔流不息,不知要将她带往何处。 原本,他们在岸上是布置了接应人员的,如果事成,小船飞速航行二十里后,便会泊进一个渔村,被静悄悄地藏匿起来。可当她方才和几个元兵在船上搏斗的时候,小船恐怕早就驶出了二十里外,这处接应点恐怕就已经过了。小船载着她孤零零一个人,正飞速驶向茫茫无尽的危险和未知。 奉书觉得自己应该惊慌得大哭,可事到如今,只有呆呆坐在舱里,脑子里空空的,茫然看着岸上的树木和山丘飞速掠过。 随即她又看到,江上漂着的,不止她所在的一叶扁舟。一个男人的躯体在水面上浮浮沉沉,时而隐到水波之下,时而又让水流冲得露出胸口和额头,却始终漂在离她不远之处。 奉书吓得面无人色。是不是那个被自己推下去的大胡子元兵?他看起来不识水性,双手又让自己砸伤,多半已经做了水鬼。难道他做了鬼,也不放过自己? 可那人似乎没有大胡子。他的身上扎着五六枝箭,带血的箭羽已经被江水浸得透湿。 奉书心头好似也让利箭穿透了一般,大叫:“师父!师父!”可直到她叫声变得嘶哑,水中的人依旧一动不动。 她冲到侧舷,拖出船橹,拼命摇了起来。右手手腕已经被方才那兵扭得肿了,每使一次力,疼痛便沿着筋脉一直传到心窝里。小船的航向慢慢被她扭转了,但又突然冲入一个漩涡,打了几个转儿,前功尽弃。 她仿佛不知疲倦,也不知痛,疯了一般要将小船脱离出江水的控制。水中的身影越来越近了。她想,就算他死了,也一定要让他安安静静地躺好,不能就这么把他留在冰冷的江水里。就算自己注定要和一具死尸作伴,那也一定要是师父,不能是身边这个凶神恶煞的鞑子兵。 江面忽然变宽,她感到水流缓了下来。她一面哭,一面叫道:“师父……” 他越来越近了,仿佛伸出船橹就能碰到。但他双眼紧闭着,全身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动静。 她拎起一卷缆绳,一头系在舱门上,又将另一头系在自己腰间,趴在船舷上,拼命向他伸出手,想要抓住他的头发、他的肩膀、他的手臂。够不到。她又向前匍匐了两步,双脚勾住一块突出的舱板,半个身子几乎已经贴在水里了,将手中的船橹伸出去,却只碰到了他身上的箭矢。 杜浒全身突然极其轻微地颤了一颤,似乎是感觉到痛了。他往水中沉了几寸,左手却慢慢张开来,将伸过来的船橹轻轻握住了。 奉书喜极而泣,一把一把的将他拉近。可是她使尽力气,也无法将他拖上船来,反而扯得他身上箭伤汩汩地流出血来。她急得左右为难,最后一咬牙,扎起衣襟,跳进水里,推着他的腰,将他一点一点地顶上了船。她自己则精疲力竭,仗着腰间拴着缆绳,被小船拖行着,在水里喘息许久,这才手脚并用地爬上船去。 杜浒的背后也中了两箭,无法仰卧,只能侧躺在船板上。他面无血色,不管她怎么叫唤,也不睁眼。他的几处箭伤被江水的冲刷得干干净净,一点血迹也没有,但反倒平白让她生出些不妙的预感。 奉书怔怔地看着他,也流不出泪,也哭不出声。她试着去拔他肩头的箭,可是那箭头上都带着倒钩,深深埋在肉里,像生了根一样。她伸手去探他的鼻息,只觉得若有若无。她不敢把手移开,只怕下一刻,他的呼吸就会停止。 最后她只能用自己的衣袖,一点点擦掉他脸上的水珠,把他皮肤上残余的血污擦干净。又不敢用一点的力气,只怕他还能觉得疼。 然后不知为什么,又跑到他脚边,把他的一双麻鞋慢慢脱了下来。那鞋子里满是冰冷的江水和泥沙,穿着肯定让他难受。 雨已经停了。一轮洗得干干净净的夕阳泛着柔和的光,射进船舱。舱外的水流如同金色的绸缎,托着这一叶扁舟起起伏伏。江岸两边是一望无际的稻田,此时正是晚稻成熟的季节,黄澄澄的稻穗随风舞动,仿佛在唱着快活的歌。 第80节 过了良久良久,杜浒忽然微微呻`吟一声,吐出一股股血沫。 奉书不敢碰他,轻声叫:“师父?” 杜浒的眼皮微微动了一动,慢慢睁开了眼。他无神的目光落在奉书身上,打量了好久好久,又朝四周看了又看,似乎才意识到自己的所在。 奉书颤声道:“师父,你醒了?” 第72章 辛苦(续) </script> 奉书颤声道:“师父,你醒了?” 杜浒睁眼看她,目光中却是严厉的斥责。 奉书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我没听你的话……我没及时砍断缆绳……我、我不想一个人逃命……爹爹没救出来……他们都死了……接应、接应也错过了……”回想方才的惊心动魄,眼泪更是停不住地往下落。 杜浒的喉头上下滑动数次,哑声开口:“没救出来……都死了……”忽然哈哈笑了起来,笑声微弱已极,笑着笑着,便剧烈咳嗽起来,咳出几口鲜血,好像即刻便会断气。 奉书吓坏了,只想:“难道他受伤太重,神智失常了不成?”急忙抓住他的手,叫道:“师父,你醒醒啊,现在没有危险了,你……你别死……我……我给你裹伤,你坚持住……” 杜浒的声音似哭似笑,直到气息不继,方才一下子昏晕过去。奉书连忙扶住他,不让他身上的箭矢碰到地板。手指触到他冰凉的脸颊,心里一阵阵的慌。她抖着手,去想去搭他脉搏,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位置。她又想伸手探他的心跳,但他胸前衣衫破碎,不知道有没有伤口,她不敢碰。最后,她试探着摸上他的脖子,这才在被汗水、血水和江水打湿的皮肤下面,依稀触到了一点点的跳动。她保持着那个姿势不敢动,仿佛生怕自己的手一离开,那微微的跳动便会停止。 杜浒再醒来时,眼中便慢慢恢复了神采,见了她惊慌失措的神色,低声道:“别怕。你师父没那么容易归位。” 那具元兵死尸就在他身边。他的手触碰到僵硬冰冷的皮肤,抬起头看了一看,微微一惊,用目光询问奉书:“是你杀的?” 奉书心有余悸,点点头。有杜浒在,那死尸便显得不那么可怕了,甚至变得讨厌起来。她抓住那尸体的双脚,想要将他拖出船舱,扔进江里去。 杜浒却用眼神制止了她,目光落在那死尸的怀里,意思是:“搜一搜。” 奉书连忙照办。她方才真的是惊吓过甚,居然把自己的看家本事都忘记了。 那死去元兵的刀已经落到江里;腰间挂着一枚铜牌,上面写的什么,她也看不懂。怀里有几颗骰子、几串钱、一柄小匕首,更妙的是,还有一小包还没拆封的伤药。 杜浒见了那匕首,微微笑了,用眼神指着自己肩膀上那枝箭,说道:“割一个十字,再拔。” 奉书用了好半天工夫,才理解他所说的“割一个十字”,是指在肌肉里深深地划出横、竖各一道伤口,以便取出带倒钩的箭头。她一阵畏缩,却看到了杜浒坚定的眼神,这才咬着嘴唇点点头。 她双手哆嗦了一阵子,终于稳住了,拔出匕首,先轻轻割掉伤口附近的衣物,团成一个布团。这枝箭入肉好深,又是扎在厚厚的肌肉里,伤口居然没怎么出血。那里的肌肉鼓鼓的,紧实得不可思议。铜色的肌肤和深褐色的箭杆牢牢连在一起,好像是泥土和树干,说什么也没办法分开。 杜浒看着她泪汪汪的小脸,轻声道:“你不是不怕血吗……不是宰过那么多野兔山鸡吗……没什么大不了的……”指点着该用力的方向和手劲,语气平常得仿佛只是一次日常的训练,只不过末了加上一句:“要小心别割断筋脉……否则,手臂废了,找你算账……” 奉书呜咽着点点头,紧握匕首,大着胆子,像宰杀野兔、野鼠一样,用力将杜浒肩头的皮肉剖开。锋刃入肉,发出嗤嗤的轻响。那箭头果然松动了。她想试探着摇一摇,看那箭头松到了什么程度,可是这样肯定会让杜浒疼极了。就算是现在,他的一张脸上也没有任何血色,若不是嘴角不时微微轻颤着,简直就像一尊灰白色的石雕。 他另一侧的手不时颤抖着,摇摇晃晃的拿起来又放下,最后终于找到了奉书细细的小胳膊,拍了拍,轻轻攥住了,好像是在给她鼓劲。 奉书一横心,凑上前去,紧紧捏住箭杆,用力向外一拔。杜浒大叫一声,十根脚趾都蜷了起来。一道温热的血柱喷涌而出,溅得她手臂、胸口上全都是。她感到胳膊上的手一下子攥紧了,捏得她直疼。 她连忙用手边的碎布团死死按住伤口,顷刻间就觉得掌心湿漉漉的。她鼻子一酸,身子仿佛跟着杜浒一起痛了起来,赶紧用另一只手抓住自己的一片衣襟,侧过头,牙齿一咬一撕,又扯下一大块布,手忙脚乱地一股脑堵在那流血的地方。 待得血流稍缓,她才渐渐定了神,拭抹掉溅在他上身各处的血迹,在他肩膀上敷些伤药,牢牢绑住了。杜浒的脸色已经白得像纸一样,喘息了好久,才说:“手太软。下一次,再果断些。” 她答应了一声,跪到他脚边,按照他的指点,割下他小腿上的裤管,先紧紧系在他膝盖下面,用以减缓血液流动,然后依法拔出了他腿上的箭。这次没有流太多的血,杜浒忍着没吭声,也控制着没有太用力抓她,只是全身一直在微微的颤。 还有四枝箭,插在他的胸前、后背和腰间。奉书简直不相信,这几箭居然没有要了他的命。杜浒看出了她的疑惑,微笑道:“好孩子,这次又是你救了我一命。这几枝箭可以直接拔,没关系。” 奉书睁大了眼,看到他破碎的外衣下面,露出了一副肮脏皮甲的边缘。那是她从元帅府里抱出来的几副甲,后来便让杜浒、胡奎和另外几个“刺客”穿在了身上,护住了胸腹和后背。箭头刺破了皮革,便已消了大半的力道,入肉不过一寸左右而已。若非有皮甲护身,箭枝深入躯体,伤及脏腑,杜浒此时便早已是浮尸一具。 皮甲上的血迹已经被冲刷得无影无踪,皮革下面浸透了水,几乎和他的皮肤粘在了一起,上面还有各种纵横刀痕,几块皮子碎片摇摇晃晃地挂在上面。 奉书寻思了又寻思,最后小声说:“这甲得脱下来,要不然……要不然伤口没法处理……会糟的……” “那就别磨蹭。” 但脱是脱不下来的。那甲让几枝箭牢牢钉在杜浒身上。 她在他身上摸了一圈,找到皮甲在他腰侧的接缝处,将匕首平平伸进去,探出甲的厚度,极慢极慢地开始割起来。割得浅了,就没法把皮甲切开;深了,杜浒的皮肉就也给剖开了。 那匕首并不锋利,但此前训练出来的手劲和稳健终于派上了用场。奉书竭力不去想旁的事情,所有的意念专注在自己的手指和手腕上,一面低声说:“师父你别怕……痛了就、就告诉我……” 可是杜浒什么也没说,甚至闭上了眼睛不看。也不知是对她完全放心,还是他其余的伤处痛苦太甚,根本无法感觉到这种轻微的划伤。 最后,皮甲终于给分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连带着最里面的那层衣服,让她一块一块地揭了下来。借着乌篷船顶缝隙里透出来的光,她赶紧检查了一下那下面的皮肤,还好,只有两三处刀尖带出来的红印,加起来不过一两寸的长度。她试探着按了按,还好,只是划破了浅浅的表皮,也没有出血。她隐隐有些自豪,觉得师父应该夸她。 可是眼前的躯体只是轻轻颤了一颤,杜浒微弱而急促的声音传到她耳朵里:“别挠痒痒……快点!箭……” 奉书这才意识到,眼下处理箭伤才是最要紧的,赶紧将目光移到他的右边胸膛上。轮廓鲜明的肌理,本应是健康的颜色,此时却是一片红肿,带着淡淡的血腥味、汗味、还有残留的皮革味道。 她不太敢多看。虽说杜浒眼下衣不蔽体,从头到脚都虚弱着,可在她心里仍然是威严多于狼狈,多看一眼无关的地方,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她也再不敢手软,在心里理清了要做的步骤,一手握着箭杆,一手便准备好伤药和衣料,咬牙把他躯干上的箭伤都清理了,忍住不去看他的神色。 他身下的舱板凹凸不平,此时已经积了好几个小小的血坑。 等她拔出了最后一枝箭,将伤口包扎好,杜浒长长出了一口气,命她扶自己半坐在铺位上,盖上一件外套,后脑靠着板壁,昏睡过去。 奉书看他一时不像要死的模样,慢慢放下心来。刚才杜浒醒着时,她尚且有力气做这做那。眼下他闭上眼,她也忽然觉得全身的力量都消失了,腿一软,坐在地上。 却碰到了那个元兵的尸体。她攒下最后一点力气,将那死尸推出船舱,推进水里。小船咯噔晃了一晃,溅起一点点水花。 然后她脱下外套,胡乱垫在冰凉的船板上,一头倒下,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73章 从今别却南日,化作啼鹃带血归 </script> 奉书睡了没多久,便被冻醒了。夕阳早就沉了下去,外面已经漆黑一片,秋风从船舱的缝隙吹进舱里,吹着她*的衣服,带走她所有的体温。她不由自主地裹紧了地上那件沾血的破衣,可是仍然冻得簌簌发抖。 杜浒仍在原处。他的呼吸又急又浅,显然是为伤势所累。他听她醒了,嘶哑着声音道:“我要喝水。” 奉书知道他是失血过多,因此干渴,一骨碌爬起来,摸黑从角落里取出一个木碗,朝外走去。 第81节 杜浒又在她身后说:“小心。” 她点点头,趴在船舷上,伸手向下,小心翼翼地舀了一碗水。深夜的江面是漆黑的,好像盛满了墨汁。浓云遮月,连一颗星星也看不到。若非岸边偶尔闪着点点的灯光,她真要以为小船是行在一片虚空之中。刹那间她只觉得一片凄凉,胸口好像堵住了一样,莫名其妙地想哭。 她端着碗,送到杜浒面前。刚一靠近,就感到他身上散发着一阵热气。 奉书心中一惊,小声问:“你发烧了?” 杜浒哑声道:“没事,能挺住。”伸手便要接那木碗。他的手烫得不正常。 奉书忙道:“别,江水太浑,不能就这么喝,会生病的。” 杜浒有些不耐烦,呼着热气,道:“那要怎样?” 奉书想到以前蝎子教过她的办法,从地上的一团破衣裳里撕出几块干净的布头,叠了几叠,权作一片滤网,将一碗水中的泥沙滤掉了大半,才扶着杜浒的下颌,慢慢倒进他口中。 杜浒大口咽下,喉头起伏,喘了好久的气,才叹道:“难为你了。” 奉书把碗放下,觉得自己的手已经几近冻僵了。杜浒的手垂在他身侧,散发着滚烫的热气。她不自觉地就握住了他的一根手指头。 杜浒慢慢把她的手握紧。他的一只手轻轻松松的就把她的一个小拳头握在了里面,连带着手腕也包住了。奉书只觉得暖意从手腕一直注入到心里,忍不住浑身打了个激灵。 杜浒攒了攒力气,低声问道:“你冷不冷?说话这个声音。” 奉书点点头。她的确一直在牙关打颤。她真怕自己也生病,忍不住向身边那个滚热的躯体靠了又靠。一不小心却碰到了杜浒刚包扎好的伤口。他全身微微一颤,轻轻“嘶”了一声。 奉书脸上一热,连忙躲开。她记得上一次在谈笙的书房里,自己不管不顾地冲到他怀里,把他的伤口碰疼了,立刻就让他推开了。 这次杜浒却没推她,轻声说:“没事。你身子像冰一样,正好也给我冰一冰,去一去热。”手指微微点着奉书后背,让她挪了个位置,避开他伤得最厉害的地方,让她斜着靠在自己怀里,下巴抵在她头顶,握住她红肿的右手手腕,一点点按着她的骨头涡儿。 他比她要镇定得多、清醒得多。虽然伤得几乎不能动,可是奉书却觉得,自己现在是被他保护着似的。 他全身像火炉一样,就连呼出的气也是热的,好像给她裹上了温暖的被子。奉书的手足慢慢恢复了知觉,脏腑也逐渐暖了起来,心中也没那么害怕了,不一会儿,就靠在他胸前睡着了。 * 昏昏沉沉的似乎过了一天,又似乎过了很多天。奉书已经从当日的惊恐和绝望中解脱出来。可是杜浒的伤势却丝毫不见好转,几处箭伤开始化脓,又烧得愈重,最后竟而开始说胡话了。在漆黑一片的夜中,奉书隐约听到他断断续续的低吟。她心里一跳,凑过去细听,好半天,才听出他是在说:“冷……” 奉书吓坏了,并不是因为他的高烧,而是因为,她此前从没听过他如此脆弱无助的音调。过去他曾经重伤,曾经命令她活生生地割他的肉,但也从来没有叫过一个“痛”字。 奉书把所有她能找到的衣物、布匹都堆在他身上,把他从头到脚都盖得严严的。可是没多久,杜浒却轻轻向外推她,改口叫热了。他的手一会儿烫得吓人,一会儿又凉得像死人一样。 他额角和脖颈间渗出了冷汗,昏睡中紧皱眉头,咬着牙,狠狠地道:“杀,杀……冲锋……给我上……烧、烧……”忽然又小声而急促地说:“支援……需要支援……” 一面说着毫无意义的音节,一面沉浸在想象中的战斗里,脸上神色变幻,有时愤怒,有时惧怕,有时悲伤。 奉书不由得心疼,却又更是心慌。她不知道小船已经漂流了多远,更不知道他们将要漂到哪里去。长江的尽头,也许是大海吧。倘若真的进了海,那可怎么办? 船里没有预备食物。杜浒这几日只是不停地要水,倒还没什么,奉书已经饿得快虚脱了。 又到了一个白天。奉书看到岸边人烟渐密,几个小小的村落从眼前掠过,江上也开始有了行船。她知道自己和杜浒此刻身为“反贼”,若是被官府拿到,只怕立刻会就地正法,但若是这般随波逐流,只怕死得更快。 她下定决心,扳起桨,将小船朝岸边人烟之处划过去。 她全身无力,划得很慢很慢,错过了一个村庄,又错过了另一个。终于,小船一头扎进了芦苇丛中。等她奋力将船从芦苇中摇出来时,便看到岸边柳树下泊着一艘渔船,船头坐着个渔翁,身前架了个小锅,正在煮饭。船尾开着口,与江水相通,只用竹篾子拦住,当中养着捕来的活鱼。 奉书看得口舌生津,恨不得将那几条鱼生吃了,连忙招呼那渔人,叫道:“老伯,烦你卖条鱼来!” 那渔人见她一身血污,吃了一惊,开口问了句什么。他的口音十分奇怪,奉书却一时没有听懂。 她心想:“不知这里是哪儿?”指了指船尾的鱼,又从怀里摸出一串钱,晃了晃,道:“请你烧一条鱼,我有钱!” 那渔翁这下明白了,笑道:“小娃儿这是遭祸了?一条鱼值什么,送你,不要钱。” 奉书虽然没听懂他的每一个字,但也明白了他的意思,喜出望外,连声道谢。 那渔翁取了一尾鱼,洗剖干净,不一会儿便煮成一锅鱼羹,用挠钩把奉书的小船拉近,隔着船,连锅递给她。奉书又管他要了个勺子,也不顾烫,大口大口吞了几块鱼肉,肚里一下子暖了。又进了舱,说:“师父,吃饭。” 杜浒只吃了几口,便吃不下,示意剩下的全给她。 奉书见杜浒病势愈重,心中焦急,食不知味地把剩下的鱼羹吃了。肚中有食,方才觉得心思灵敏起来,爬出船舱,将锅还给那渔翁,问道:“老伯,这里是哪儿?” 那渔翁倒是明白了她的意思,连比带划地说了一个地名。奉书却全然不懂,问了好几次,才听到杜浒在舱里说:“这里是江北泰兴县……嘿,已经是淮南东路辖境啦。” 奉书茫然道:“淮南东路。”这已经超出了她所知道的世界的范围。但杜浒既然认得,看来也不是什么海外蛮荒之地。她松了口气,忽然心起一念,对那渔翁说:“老伯,请问这里有没有大夫?我师……我叔父让强人打伤,我们好容易逃到这里,还请老伯帮忙,给他抓一副药!要是……要是老伯能收留我们养几日伤,那我……我们感激不尽,这些钱全给你! 那渔翁虽然慷慨,但见奉书和舱内那人来历不明,还是面现为难之色。奉书一横心,又道:“要是老伯能帮忙……这艘船也送给你,好不好?” 那渔翁微微一惊,见她不像说笑,这才犹豫着点头。奉书连忙将船内的物件收拾好,让那渔翁把杜浒扶出来。那渔翁一进船舱,见到一个奄奄一息的大汉,还有隐隐约约的血迹,又是大吃一惊。 奉书忙道:“那是我师……我叔父,血也是他流的。这里可没死过人,老伯放心。”她公然说谎,心虚了一阵,又道:“以后我帮你把船板刷干净,就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那渔翁这才彻底相信,这艘船确实是要白送给自己的,当即喜笑颜开,说:“不妨,不妨。我自己可以刷。” 那渔翁孑然一身,住处就在岸边不远。奉书和渔翁合力,把杜浒扶进房里,卧在一张木床上。那渔翁当即到临近的村里请大夫去了。 杜浒微微睁眼,问她:“怎的连船也不要了?” 奉书嘻嘻笑道:“是你说的,这里已经是江北了啊,你答应要带我去大都的,大都在江北不在?自然不再需要船了。师父说过的话,可不许反悔。” 杜浒苦笑道:“你这叫破釜沉舟,逼我非好起来不可。” 第74章 从今(续) </script> 吃了几日的药,杜浒的高烧慢慢褪了下去,眼神一下子便清亮了起来。刚刚能站起来走路,就命奉书把他扶到外面去,散步、快走,甚至慢慢跑步。等有了足够的力气,还和她掰手腕,让她挂在他胳膊上荡秋千。他说,要是整天像个病人一样躺在床上休养,就算养好了,也会一直是个病人。 但他全身外伤严重,加之在广州牢狱里时,身体被折磨得差了,直在那渔翁家里将养了一两个月,方才彻底痊愈。他养伤的时候,奉书也不敢闲着,帮那渔翁做些买米、晒鱼、打水之类的杂活,杜浒的饮食起居,她也尽心侍候。 杜浒几次趁无人时对她说:“你是相府千金,让你跟着我吃苦,本就不该,这些伺候人的活计,更不是你应做的,以后你不要把自己搞得这么辛苦。” 第82节 奉书笑道:“好啊,你嘴上管我叫弟子,心里还是没把我当弟子。” 杜浒道:“嘿嘿,我可没跟你开玩笑。丞相要是知道我把他的宝贝女儿当丫头使唤,非得跟我恩断义绝不可。” 奉书笑道:“可是丞相不知道啊。”顿了顿,又认认真真地说:“你是为了救我爹爹,这才受的伤,我……我心里面感激还来不及,给你做几天小丫头,又怎么样?就当是替我爹爹谢谢你了。只可惜,那些送了命的义士,我是没法报答了。” 在建康府时的那些密谋与惊险,现在回想起来,都好像上辈子的事情一样。奉书唯一希望的,就是那天参与救援的义士,平安逃脱的人数尽可能多些。 杜浒摸摸她的头,说:“好孩子,你很懂事……不过,那些江南义士舍生忘死,也并不完全是为了丞相一人,也不需要你报答什么。” 奉书只是隐约明白他的意思,说:“是。” 杜浒摇摇头,“你看你,这些日子尽是粗糙餐饭,瘦了这么多……”凝视着她的眼睛,问:“想不想惠州?想不想你二叔?后不后悔?” 奉书心里一酸,低声道:“想。想。不后悔。” 杜浒长长叹了口气,“那好,今晚收拾收拾,明天咱们就出发。丞相此时,大概已经到大都了吧。不过你放心,他应该暂时没有危险。那忽必烈还要许他高官厚禄呢。” 奉书一下子又是紧张,又是惊喜:“明天就出发去大都?” 杜浒笑道:“怎么,还想再歇几天?” “不是,不是。我是怕你还没好全嘛。” “就算没好全,路上慢慢休整,也够了,用不着天天呆着不动。再说……早一天到大都,就多一日寻访的时间。不光是丞相,还有你娘,你姐姐她们,现在恐怕全都过得不好。” 奉书如何不知,但亲耳听他说出这话,心里还是一阵难受,点点头,道:“那,你认不认得路?” 杜浒微笑道:“当年丞相被扣北营,我随他北上时,早就从北人口中听熟了要走的路径,你跟着我便是。” 第二天清早,两人向那渔翁告别,走上朝北的小路。奉书的腿上绑着她新缝出来的、更重的沙袋,依然健步如飞。杜浒又蒙上她的眼睛,她也没什么不适应,跟得紧紧的,一个早上下来,只绊了两跤。她闭着眼,脑海中勾勒着那个久闻大名的大都城,感觉自己正在进行一场奇妙的冒险。 他们没有什么细软财物,杜浒背上只跨了一张土弓,腰间插了几枝箭。奉书腰间则栓着那柄从元兵尸体上摸出来的匕首。两人一文不名,随手捕些野味果腹,倒也不至于挨饿,偶尔还能用捕来的野味换几个钱。杜浒还让她试着在蒙眼时射猎,她的本事还没练到家,自然是箭箭虚发,屡战屡败。她也不气馁,反倒觉得挺好玩。 行了几日,路边行人渐多,一打听,已经到了扬州城附近。杜浒远远地望着扬州城墙,嗟叹许久,说:“当年我和丞相一行人被骗出真州,辗转来到扬州城下,徘徊了许久,就是不敢进城,只怕一露面,便让李庭芝杀了。唉!李庭芝也是个文武双全的好汉子,可惜,可惜!” 奉书隐隐约约地听说过,李庭芝后来死得很壮烈,也不由得惆怅起来,问:“要不要进城去看看?” “不用了。咱们到城外的码头去,看能不能搭上一条船。” 奉书奇道:“码头?船?江北也有河?”她一直以为,只有在江南水乡,才有河流和船只呢。 杜浒笑道:“那是隋炀帝时开凿的大运河,自临安始,纵行几千里,能一直通到洛阳,再至河北涿州。过去扬州城富甲江南,便是仗着这漕运之利。咱们要去大都,沿河而上,再简单不过。” 说话间,大运河码头已经远远在望。奉书一看之下,不由得张大了嘴巴。只见河面上百舸千帆,熙熙攘攘,林林总总的各式船只不计其数,都在缓缓北行,竟时有堵塞之象。岸上也是车马辚辚,来回来去地拉货卸货。船家的吆喝声、纤夫的号子声、马嘶声、车轮声,嘈杂不绝。她从没见过这么拥挤的河面,便是在长江各口岸,也从没有这般壮观景象。 杜浒也没料到码头会如此热闹,大是吃惊,随即笑道:“奉儿,这下咱们不愁没船搭了,你来挑一挑,喜欢哪一艘?” 奉书犹自不太相信,问道:“这么多船,都是……都是去大都的?” 杜浒却也不太清楚,说:“过去问问。” 到了河边,只见一个船家正在指挥装货,杜浒上前拱手问道:“这位老兄,敢问你们的船捎不捎客人?” 那船家将他俩上下打量了一番,摇头道:“不捎,不捎!东西还运不过来哩,还带客人?” 杜浒忙赔笑道:“我们自会出船钱,当然不会白坐老兄的船。” 那船家依然摇头,冷笑道:“客人可看清楚了,小人这可是官府征用的船,运货要紧,哪里敢带闲人?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客人这点船钱可赔不起。” 奉书看他一副傲慢样子,心中不快,拉着杜浒便走,换了一个相貌和善些的船家问。谁知那船家也客客气气地说,他的船是让官府征用了的,恕不运客。连问了好几个船家,皆是如此。 奉书奇道:“难道这满河的船,都是官府征用了的不成?官府要这么多船做什么?” 最后那个船家是个好事的,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道:“小兄弟不知道?我们的船都是从临安出发的,运的全是故宋皇宫里的珍玩宝贝,要运到什么大都城里去。小人这一船东西值多少钱,连小人自己都说不清楚,万一有什么好歹,那小人全家可都吃不了兜着走啦,哪敢带陌生人上船?——不过,看两位也都是本分人,要是能出个二十贯钱,小人便担这个干系,带你们走……”他说到一半,却住了口,看看两人的一身补丁衣服,笑了两笑,摇了摇头,意思是我这话说了也白说,这钱你们可决计出不起。 杜浒皱眉道:“你说这些船里运的,都是临安的财物?可是……可是临安四年前就已经降了啊,三宫北上之时,什么玉玺、冠冕,不是早就运到大都了吗?” 那船家冷笑一声,摇摇头,“客人有所不知,故宋几百年国祚,都城里积下的金珠宝贝、古籍珍玩,哪是一次运得完的?从三宫北上那一天起,整整四年,大运河上的船只,就一天都没断过。不止是临安,还有江南各地的金银财宝,只怕再运上四年,也不一定运得完。据说蒙古皇上这还嫌宝贝运得慢,打算重修运河,裁弯取直,从临安直达大都哩。啧啧,唉,唉!” 他的语气半是艳羡,半是伤感。扬州城由于李庭芝拼死守卫,沦陷的时间较其他淮东城镇都晚,在城内百姓心中,故国的影子也还没有完全消散。那船家叹息过后,自觉失言,干笑了几声,忽然对杜浒道:“这位客人,我看你人高马大,也是有一身力气的,我们船上正缺人手,你要是愿意上船做个力夫,帮着搬运货物,我便管吃管住,等到了北方,再结算工钱,如何?这个小朋友的船钱,我也不收啦。” 奉书一下子明白了,悄声对杜浒道:“我们只要帮他干活,就能乘船,还能挣钱!” 杜浒却脸色铁青,半晌才道:“多谢好意。”拉着奉书便走,边走边低声道:“我才不会出这个力气,帮忙把自家的财物往鞑子手里送!奉儿,咱们便走去大都,也累不死人!我倒要看看,蒙古人时时吹嘘的那个百物兴盛、遍地黄金的汗八里,到底是怎么个繁荣的模样。” 奉书脸一红,有些羞愧,不敢再接话,回头看了看运河上连绵的船只,忽然想:“隋朝皇帝又为什么要开凿这样一条河?难道他早有先见之明,算到了蒙古人要搬临安的财物?” 第75章 鸿雁纷南翔,游子北入燕 </script> 他们绕过扬州城,径直向北。杜浒身体渐渐复原,有时行到村庄市镇,也会随手给当地人做些力气活,挣几个钱。一日进了高邮军,杜浒数数身上的钱,笑道:“累了这么多天了,睡草堆都睡出茧子了吧?今晚带你去住店,吃白米饭。” 奉书虽然觉得两人应该省吃俭用,但床铺和白米饭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当即跳起来,说:“好!” 忽然又想到一事,问:“去住店的话,不会让人怀疑,不会有危险吧?” 杜浒笑了笑,反问:“你身上那个‘胡小’的路引文书还在吗?” 奉书点点头。这是她唯一的身份证件,一直包在不透水的油纸包里,贴身藏着。 “那就没问题。走吧!” 周边无甚人烟,行到将近傍晚,才来到一个小镇子,街上一队元兵来回巡逻。杜浒将身上的弓箭藏在一个废巷里,又令奉书将匕首贴身藏好,这才上街,到镇上仅有的一家客店去投宿。 刚走近,却看到那客店临街的墙壁上贴着好大一张白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字字大如手掌,黑白分明。几个的百姓正凑在一起,借着夕阳余光,探着脑袋看。 奉书心中好奇:“这是官府的布告榜文?”却一个书生在断断续续地念道:“文丞相……再执……鞠躬尽瘁……”边读边啧啧赞叹。 第83节 奉书大喜,扯了扯杜浒袖子,低声道:“爹爹在路上,又作了诗文!”急忙挤入人群,钻到了最前面。 一看之下,却不是父亲的字迹。再一读,更是如堕云中雾里,满腔兴奋之情一下子化为乌有。 那文章是关于父亲的没错,可却是一篇祭文,题目是“闻文丞相被执作生祭文”。奉书一看到,便即火了:“爹爹只是被擒,又没有逝世,哪个不长眼睛的,传他的死讯,作什么祭文?” 只听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书生抑扬顿挫地念道:“丞相再执,就义未闻,慷慨之见,固难测识……遂作生祭丞相文,以速丞相之死……” 一个小贩模样的人问道:“这文章里的‘丞相’,就是带兵打仗的那个,文天祥文丞相?” 那书生冷笑道:“带兵打仗的丞相,除了他,还能有谁?” 那小贩又问:“那这‘生祭’两个字,又是什么意思?难道人没死,也能祭他不成?” 那书生不屑再理那小贩,摇摇头,继续念道:“呜呼,大丞相可死矣!文章鄒鲁,科第郊祁,斯文不朽,可死……二十而巍科,四十而将相,功名事业,可死……仗义勤王,使用权命,不辱不负所学,可死……虽举事率无所成,而大节亦已无愧,所欠一死耳……” 路边的蒙古巡兵不识汉字,也听不懂那书生之乎者也的文言,只知道这纸上写的并非犯上反动的言论,便不管。 奉书却听得目瞪口呆。那文章里引经据典,她虽然并不能全懂,但听得通篇下来,洋洋千言,竟都是在劝文丞相速死! 那书生似乎十分无私大度,一边念,一边用白话向周围的百姓解释,说什么“奈何再执,涉月逾时,就义寂廖,闻者惊惜”,那是说文丞相被俘多日,仍没有传出慷慨就义的消息,真是让人惊叹惋惜,无从猜测。 还说什么“今以亡国一夫,而欲抗天下?……奈何慷慨迟迴,日久月积,志消气馁,不陵亦陵,岂不惜哉?”那是说他已经无法力挽狂澜,倘若苟且偷生,日久天长,意志磨灭,那便可惜了他一身忠义之名。 最后,“人不七日毂,则毙。自梅岭以出,纵不得留汉厩而从田横,亦当吐周粟而友孤竹,至父母邦而首丘焉。”那是说丞相若是能效法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绝食死在庐陵家乡,那是最可取的。 言外之意,如今丞相居然绝食而未死,不能不让人失望。 奉书又气又急,骂道:“这是哪个失心疯的,是何居心,作出这种狗屁文章!你还在这里念,是收了好处不成?” 那书生身后跟的书僮眼睛一瞪,扯了嗓子道:“你一个小孩子家,认得几个字?有眼不识泰山,我家相公的名讳,说出来吓死你!庐陵名士,王公炎午,听说过没有?” 那书生轻轻挥了挥手,淡淡道:“好了,晴烟,低调些。”接着又摇头晃脑地念道:“轻一死于鸿毛,亏损篑于泰山……” 奉书哪管这书生姓甚名谁,怒道:“我说不好,就是不好!别再读了,难听死了!” 那书生几次三番被她打岔,早不耐烦,手中扇子朝她一指,呵斥道:“是那家的小猴子,还有没有家教?怎的没人管管?” 奉书做了几年小乞丐,各种冷眼呵斥受得多了,本来浑不在意,可此时听他骂自己“没家教”,显然是连父亲也一并奚落了,登时怒从心中起,回敬道:“你才没家教!”再也忍不住,把敬惜字纸的家训抛到了九霄云外,伸手就要去撕纸。 那书生连忙拦住,叫道:“喂,喂,我还没读完呢!” 奉书一把隔开他手,脚下轻轻一绊,那书生就四脚朝天摔在了地上,一身体面长衫撩了起来,露出里面的绫罗裤子,一时间斯文扫地,那书僮连忙去扶。四周围观的闲人轰然大笑。 奉书伸手将那字纸乱撕一气,抓了个稀烂,还不解气,又用脚跺了一跺。那叫王炎午的书生一手扶墙,一手扶冠,在旁边引经据典地大骂,却也拿她没办法。旁边几个百姓有的骂,有的笑,围成一团。 忽然她身子一轻,已经让人拦腰抱起来,耳中听得杜浒低声道:“别惹事!” 奉书用力蹬着两条腿,边哭边道:“你读读那文章,他在咒我爹……”话没说完,已经让杜浒掩住了嘴,不由分说,抱进了一个黑漆漆小巷,拐了个弯。眼见左右无人,杜浒才把她往墙角一丢,低声喝道:“你那是当街闹事,不怕引来鞑子巡兵吗?到时我看你还能不能神气得起来!” 奉书稍微冷静下来,也知道自己方才太过失态,低下头,可仍是忍不住眼泪直流,呜呜咽咽地说:“那个王……王什么,凭什么说爹爹只欠一死……他……他是这镇上的住户不是?我要去当面问问他!把这种文字贴在这里,他是什么意思!” 杜浒犹豫片刻,说:“其实这篇祭文,也不止这一处有。当初在江西时,我就见过不下十几次,驿途、水步、山墙、店壁,凡是丞相经过之处,全贴得有。我问过百姓,有些是王炎午亲自贴的,有些是他雇人贴的,派人日日去念诵。那时候你在晕船,整日在船里睡,所以没见到。不过,他大概不知道丞相已经走水路,早就从这里过去了,因此还在这镇上耽着……” 奉书又惊又怒,“你早见过了?那……那你怎的不告诉我?” “告诉你又能怎样?看着你天天这般发脾气?” 奉书一怔,忽然心慌意乱起来,急道:“那,那他们把这文章四处张贴,唯恐爹爹看不到,是……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丞相死了,才能遂他的意?是不是所有人……所有人都在盼着丞相死?” 杜浒轻声道:“别傻!谁盼着丞相死了?之前那么多人舍命救你爹爹,你也是亲眼见的,对不对?” “可是……为什么那个酸秀才,口口声声劝爹爹死?” 杜浒沉默好久,才道:“丞相自己,此前不也一直有过殉国之念吗?算不上……” 奉书不可遏制地又大哭起来:“那不一样!爹爹要死还是要活,那是他自己的事,用不着别人指手画脚!”突然又想起一事,登时心中一沉,抽抽噎噎地说:“这文章贴得到处都是,爹爹肯定已经见过了……他、他在江西绝食,在建康又不让我们去救,是不是……是不是因为看了这文章……看见有人生祭他……这才……这才灰心……” “丞相没那么傻!你别瞎想!” 奉书好容易收了泪,突然又一拳捶在旁边土墙上,咬牙切齿地道:“那个作文章的王、王什么,是不是蒙古人派来的?他是不是故意……” 杜浒失笑道:“好了,你想到哪儿去了!那是庐陵王炎午,我虽然今天第一次见,但早就知道,那丞相以前的老相识。丞相起兵勤王的时候,他也曾经报名呢,只是后来因事耽搁了,这才无法从军。他可不是什么蒙古人的爪牙。” 奉书茫然点点头,问:“这个人很有名气?他是爹爹的朋友?” 杜浒点点头,“听丞相说过。” 奉书冷冷道:“他没打过仗,没流过血。他有时间写文章,有钱买纸买墨,有这个面皮请人帮他到处张贴,就是不敢像你们一样去想办法救人!只会在这里口诛笔伐!我……”一时间竟突然想起了自己那个荒废已久的诅咒名单,真想把这个人的名字一笔一划地加上去。 杜浒听任她咬牙切齿,良久才淡淡道:“好了,别钻牛角尖。王炎午一介书生,就算他真的想营救丞相,动起手来,也不过是给长江里添上一具死尸罢了,有什么用?至少他没有跪鞑子、害同胞,就已经好过很多人啦。” 奉书沉默不言,抠着自己的手指头尖,不知该不该点头同意。 “再说,你以为有这种想法、想让丞相速死的,就只他一个人吗?就算你把王炎午捉了来,千刀万剐,立刻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这样的人。他们也许不会这样大张旗鼓的做文章,可是心里却巴不得盼着丞相早死……” 奉书只觉得冷汗直下,问道:“为……为什么?是不是怪他……怪他打了败仗?”她一直以为父亲是深受江南人爱戴的,难道这爱已经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恨? 杜浒叹了口气,又道:“这些文人士子,最看重忠孝节义,讲究烈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他们也只是担心丞相被北朝威逼利诱,和留梦炎、王积翁他们那些降官做一路,亏了节气,让世人唾骂,这才出此下策,用文章来规劝丞相。就连建康城那个酒保都口口声声说,丞相到了大都,立刻便是高官厚禄,其他人又怎能不误会?咱们也不能左右旁人的想法,只要做好自己的事,但求问心无愧,就行了,懂不懂?” 奉书心里乱成一团,摇摇头,又点点头,不知是自己真没听懂,还是不愿意懂。 杜浒等她稍微平静一些了,这才笑道:“好了,还去不去住店?天眼看要黑啦。” 奉书委委屈屈地点点头,跟他转出了巷子。那客店外面的碎纸还扔在地上,王炎午和他的书僮已经不见了。 可是刚踏进客店大堂,她就又看到了那个讨厌的酸秀才,正踏着楼梯往上走呢。他看起来住的是一间上房,那书僮毕恭毕敬地给他开了门,他掸了掸长衫,进了房去。 杜浒却没看见他,而是忙着跟那小二交涉、讲价,最后在楼下要了一个小房间,招呼奉书进去。 第84节 第76章 人情轻似土,世路险于山 </script> 他们刚把行李放下,房门便响了几声,原来是店伴前来服侍,问客人需不需要晚饭。杜浒随口吩咐几句,让他做半斤米的饭、随便整治些下饭的菜,把那店伴打发走了。 奉书忽然低声叫:“师父……” “嗯?” “你心里也是不希望爹爹投降蒙古,封官拜相的,是不是?” 杜浒一怔,随即反问道:“怎么,你希望?” 奉书立刻脸红过耳,连连道:“不,不是……” 可她心里,确实不止一次地想过这种可能。她甚至梦见过,梦见父亲像二叔一样,穿上了新的官服,伏在地上跪拜谢恩,他面前的蒙古皇帝长着一张李恒的脸。一家人搬进了宽敞的新府邸,团团圆圆,好不热闹。就连死去的兄姐、小妹也都活了过来,叽叽喳喳地和她互诉别来之情。乳母、丫环来来去去地忙碌着。她好像回到了幼时的光景,窝在母亲怀里,伸手玩着父亲的胡须,无忧无虑地听他讲岳爷爷的故事。 可是当她醒来,却马上愧得满脸通红,只想立刻将梦中的内容忘掉,自然更不敢对杜浒说知。 杜浒见她神色变幻,早料到了她心中所想,叹了口气,“这也怪不得你。”顿了顿,又道:“王炎午可能不明白,逞一时血气之勇,慷慨赴死,其实再容易不过。而你心里想的那些事,对丞相来说,却比死要艰难痛苦得多。” 奉书不太明白他的意思,犹豫了许久,还是问出了自己最担忧的一句话:“所以,你是希望爹爹活着的,对不对?无论如何,你都不会像王炎午一般劝他死,对不对?” 杜浒看着她满眼紧张的神色,反而笑了,刮了刮她的鼻子,“我怎么会?你放心,杜浒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有骨气的通通去死,没骨头的反而苟且偷生,那才是咱们汉家儿女亡国灭种的时刻。” 奉书想想也有道理,这才松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擦干了泪,讪讪笑了一笑,说:“你饿不饿?我去叫店家做饭来。” 杜浒却说:“刚才那店伴不是进来问过吗?我们只要等着就行了。”见她犹自怏怏不乐,又微笑道:“去打盆水,把脸洗洗,头发梳梳。人家看了你这样子,还以为是我欺负你了呢。” 奉书脸一红,乖乖照做。可是直到她洗了脸,梳了头,又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最后把床铺也铺好了,也不见有人送饭进来。 她耐不住了,出去催。刚一走到大堂,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见堂上坐着四五个元兵,靴子翘在桌上,正吆三喝四地喝酒吃肉,几个店伴、小二全都恭恭敬敬地侍立一旁,忙不迭地斟酒、上菜,也就自然没工夫伺候其他客人。 几个元兵都已五分醉意,其中一个喷着酒气,口中嘟嘟囔囔了几句。一个胖胖的小二陪着笑道:“军爷恕罪,小店本小利薄,向来不供应羊肉,军爷要猪肉、鸡肉时,小人马上吩咐厨房去做……” 那元兵勃然大怒,当即掀了桌子,挥拳便去打那小二。那小二口中叫道:“军爷饶命!不关小人的事!”却也不敢还手,只是抱头蹲下,全身登时挨了雨点般的一阵拳头,伏在地上滚来滚去。其余元兵嘻嘻哈哈地边看边喝酒。店堂内十三四个人也都围着看。 那小二开始还讨饶,挨了几十下揍,就只会轻声哼哼了,只管微微扭过身子,尽量用肉厚的地方承受对方的拳脚。好在那元兵醉了,乱打一气,也没打到要害处,等打得累了,哈哈一笑,将那小二踢出几尺远,接着抄起桌上一壶酒,一边往嘴里灌,一边扬长而去。 其余几个元兵笑骂道:“看什么看?再看连你们也打!”围着的几个人这才散开了,那几个元兵也一拥而出,回客房休息。那被打的胖小二口中唧唧咕咕的低声骂着,挣扎了许久,站不起来,也没人敢去扶他。 奉书看不下去,跑上去托着那小二肩膀,把他扶到一张椅子上坐下。那小二身材肥胖,一睁眼,见扶着自己的是个瘦瘦小小的孩子,也吃一惊,含含糊糊地道了声谢。 奉书见他被揍得鼻青脸肿,衣服上满是靴子印,煞是难看,忍不住说:“你也忒胆小,刚才那鞑子喝醉了,走路都歪斜着,你只要稍一还手,一推他,他准倒。就算你不还手,逃到别处去,他也追你不上的。你干甚不还手?连躲也不躲?”她练了这些日子的本事,自觉身轻体健,心想,方才那元兵若是来揍自己,自己多半不会这么狼狈,说不定反而还会让对方吃亏呢。 那小二却连连摇手,吐了吐舌头,轻声道:“嘘,嘘!你这小朋友,莫不是南方来的蛮子,恁地胡说八道?‘鞑子’这两个字岂是能乱说的?” 奉书吃了一惊,随即大怒,道:“你叫谁蛮子?你才是蛮子!” 那小二道:“是,是,我也是蛮子。可是我听着小朋友的口音,可比我蛮得多啦。你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老哥我教你一个乖,以后千万别'鞑子'长、'鞑子'短的说话,多不好听!让军官老爷听去了,看不敲掉你的牙!” 奉书听得又气又笑,“你是汉人不是?怎的自己管自己叫蛮子?人家揍了你,你还一口一个老爷,叫得那么亲热,是盼着明天再被揍一顿不成?” 那小二揉着身上的伤,一边龇牙,一边道:“你这小蛮子,怎的这么不懂事!谁人愿意平白挨揍哩?只是律法里规定,咱们蛮子可不能打蒙古老爷,否则可有你好受的。再说,我这次乖乖地忍了,明天军官老爷说不定就不揍我了,没准还会念着我孝顺,多光顾光顾小店,多赏几个钱,也说不定呢!有道是忍一时……” 奉书觉得这人简直不可理喻,往地上唾了一口,道:“你爱做你的蛮子便做,不许管我叫蛮子!” 那小二笑道:“蛮子也好,汉人也好,又有什么区别哩?现在天下是人家蒙古的,咱们小老百姓,只要能有饭吃,有衣穿,其余的,就都将就着点吧。难道你不当蛮子,非要当什么汉人、中国人,口袋里就能平白多出几个钱不成?嘿嘿,以后你要是冲撞了蒙古老爷,落得个吃不了兜着走,可别怪老哥我没提醒你啊。” 那小二伶牙俐齿,奉书一肚子气,反倒被他说得哑口无言,想还嘴,却竟然找不到下口之处。 忽然听到楼上有人轻声说了句什么。奉书耳音出众,立刻就捕捉到了。那人只说了三个字:“亡国奴!” 奉书心道:“骂得好!”一抬头,只见王炎午正倚着栏杆,居高临下地看着那胖小二揉屁股,一脸鄙夷的神色。 她的一口气登时又噎了回去,朝上瞪了他一眼,起身便走。 突然厅门让人砸开了,方才那群元兵里的一个探进一个头,骂道:“吵什么吵?还让不让爷爷们睡觉?快来几个人服侍!” 那小二连忙点头哈腰,道:“是,是!军爷对不住,小的马上就来。”说毕站起身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那元兵又朝奉书一瞪眼,“蛮子小鬼,干站着干什么?快去拿酒来,爷爷们没喝够!”原来他看奉书一身男孩旧衣,把她当成了客店跑腿的小厮。 奉书大怒,刚要开口反驳,却想到了那小二方才的那句金玉良言,又想到店里住着的元兵足有四五个,自己若是稍有违拗,决计讨不到好,一句话便生生咽了下去。那元兵骂骂咧咧的连连催促,她也只好甩了甩手,进了厨房。楼上王炎午大概受不得聒噪,已经回房去了。 那厨房里有个厨子正在忙碌,远远的也听见了那元兵的吩咐,看到奉书进来,便朝橱柜里努努嘴。奉书打开柜门,果然便看到几壶酒摆在里面。 她让那元兵呼来喝去,心里本就不忿,一手拎着一壶酒,取了两壶出来,一边走,一边朝那酒壶“呸、呸”了两声。 临出房门时,她突然心中一动,生出些无可遏制的冲动,偷偷转头看看,只见那厨子正忙着切肉呢。再转向另一边看看,厨房里没有别人了。 她转身背对那厨子,提起一壶酒,用下巴颏儿掀开酒壶盖子,往里面吐了两大口唾沫,赶紧又把盖子盖上了。她偷偷笑着,走了两步,又提起另一壶酒,想要如法炮制,可惜嘴巴里已经干了,一时间雨露全无。她不甘心,见那厨房的土墙已经被多年的烟火熏得漆黑,伸手抹了一大把灰土,捻捻手指,那些黑灰就扑棱棱地落进第二个酒壶里。 做完这些,心里已经咯噔咯噔跳得厉害。她再次左右四顾,见没人注意到自己,又检查了一下酒壶和壶盖,见还是原状,这才把两壶酒摇摇匀,亦步亦趋地送到了那几个元兵的房门口。 敲门前的一刹那,又突然心念电转,把那壶混了口水的酒留在了门外,只端进去一壶。 第77章 游子衣裳如铁冷,曾过卢沟望塔尖 </script> 敲门前的一刹那,奉书又突然心念电转,把那壶混了口水的酒留在了门外,只端进去一壶。 那几人朝她正眼也不看一眼,抢过酒壶便喝。奉书心里砰砰直跳,只怕脸上露出异样神情。 奉书见那几人没有什么接下来的吩咐,连忙告辞,端起剩下的那壶酒,直接敲了王炎午的房门,等那书僮出来问时,压低嗓子道:“小店敬重读书人,这壶酒是免费送你们的。” 那书僮欢天喜地地把酒接过去了,一面往屋里走,一面说:“相公,你的面子还真大!嘻嘻……一定是今天用文章把大伙都镇住啦。”随即那房间里就响起了酒杯碰到盘子的叮当声。 奉书心中好笑:“四脚朝天,斯文扫地,镇住大伙儿,还差不多。” 第85节 她做了坏事,脸蛋红红的,一溜烟地跑回厨房,墙根里站了片刻,听得那房里没什么异常动静,这才松了口气,感觉胸中恶气总算出了一部分,心里面乐不可支:“哼,管你们是鞑子还是蛮子,还不是着了本小姐的道儿,落得喝不干不净的口水酒、灶灰酒?嘻嘻,嘻嘻!” 只是这事可千万不能让师父知道。她偷偷笑了一会儿,调整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吩咐那厨子做了烫青菜、煎豆腐、切了一小块肉,连同两人份的米饭,盛在饭盒里,满面春风地端回自己房间。 杜浒正靠在铺位上休息,闭着眼,似乎睡着了。 可是她一进来,他便立刻睁开了眼,将她微微一打量,冷冷道:“吵架的本事倒是长进了不少。” 奉书缩了缩头,故作镇静,道:“不过是多和那店小二说了几句话,可没敢惹事。”说着将饭菜一样样摆在桌上,笑道:“开饭了。”只盼杜浒的注意力被那饭菜香气吸引了去。 杜浒却一动不动,将那饭菜扫了一眼,淡淡道:“饭里可没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奉书笑道:“怎么会……”见他神色颇为古怪,突然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脸上一下子烧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的事,我什么都没做……” 杜浒瞪了她一眼,低声问:“是口水,还是土,还是灰,还是指甲缝里的泥?嗯?” 奉书大惊失色:“你……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刚才在外面……” 杜浒冷笑一声:“哪用得着出去?都写在你脸上呢。谁那么倒霉?鞑子还是蛮子?” 奉书急道:“我……”实在不知道哪个才是更正确的答案,竭力藏住脸上的异样神情,可偏偏越是努力,方才的恶作剧便越是清晰地映在脑中,将面孔绷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捂着嘴,格格笑了起来,直到笑弯了腰,也停不住。 杜浒只是冷眼看着她,直到她有点慌了,慢慢收起笑容,心里面拿不准该不该后悔。 却见他忽然微微一笑,低声斥道:“小坏蛋!下不为例。”说着起身盛饭。 奉书见他并未责备自己,更是顺杆子爬,压低声音笑道:“又没人发现。” “让人发现了,你还能好好儿的在这吃饭?以后少管闲事。” 奉书听了这话,有些不乐意,想起方才那小二的窝囊相,撅了嘴,接过杜浒递来的一碗饭,问道:“那,要是以后有鞑子来欺负我,我是还手还是不还手?是不是还得叫‘打得好?’”说到“鞑子”两个字时,却不由自主地放轻了声音。 杜浒不答,埋头吃了几口饭,才道:“你好好的跟着我,别乱跑,便不会有鞑子欺负你。” 奉书“哦”了一声,不太满意这个答复,想了想,又道:“方才那个小二,也是乖乖的,并没有主动惹事,不照样被揍了?” 杜浒道:“要是有人不分青红皂白,找你的茬,你打不过,难道还不会跑吗?我教你的那些逃命的本事,正好派上用场。” 她没话说了,却还不甘心,想了想,继续胡搅蛮缠,嘻嘻笑道:“你是我的师父,你教出来的弟子,遇到事了,要是只会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可有点儿丢师父你老人家的脸。” 杜浒冷笑:“丢脸总比丢命好。”吃完了最后一口饭,擦了擦手,才面对奉书,正色道:“你想学别的本事,就先给我把这身浮躁之气收起来。不然,本事越大,越是肆无忌惮,越容易惹是生非。” 奉书让他说中心事,脸上一红,小声问:“我怎么浮躁了?” 杜浒叹了口气,“过去你流浪、逃命的时候,日子是怎么过的?现在呢?是不是觉得有我给你撑腰了,说话做事的胆子就都大起来了?你记着,现在虽然不打仗了,可咱们越行越北,一路上的不平之事,怕是只增不减。咱们更是要加倍小心,静心忍性,必要的时候,就算当一回胆小鬼、受气包,也没什么。这是为你好。” 奉书睁大了眼,不相信这是杜浒说出来的话。她亲眼见他杀过那么多元兵。而她没见过的、死在他手下的敌人,更是不知有多少。如果他甘愿做胆小鬼、受气包,那张弘范简直要成为天下第一大好人了。 她低下头,小声说:“我跟着你,终究还是个累赘,对不对?” 杜浒笑了,揉了一把她软软的头发,说:“小累赘,倒还带得动。有时候倒还缺不得。” 奉书便把这当成是表扬了,嘻嘻一笑,便要去收碗筷,让杜浒拦住了,“我来。你就别出去露面了,省得让人抓到厨房里炖了。” * 北方天黑得早,吃过饭,就基本上是睡觉的时辰了。奉书躺在客店的床铺上,那床铺比她以往睡的稻草、树窝、地铺、岩石都要舒适得多,可她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隔壁住的那几个元兵喝了一晚上酒,撒了半夜的酒疯。客店又小,墙壁又薄,邻屋的污言秽语之声、拳打脚踢之声、呕吐排泄之声,悉数传到她耳朵里来。到得最后,几人终于纷纷入睡,惊天动地的呼噜声像打雷一样。 杜浒却似浑然不觉,微微的鼾声响着,睡得正香。奉书与他相处日久,对他的鼾声已经习以为常,但这邻屋的陌生噪音却扰得她心烦意乱。她耐了又耐,忍不住想溜到隔壁房里,搞些小动作,譬如把他们的鞋子丢去窗外,便壶倒在床上,或是把他们的衣服剪烂,捉弄一番。以她此时的能耐,这些也并非难事。她想象着这些鞑子醒来之后的狼狈样儿,不由得面露微笑。 她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掀开被窝,打算下床。可是脚还没沾地,便听到杜浒低声道:“干什么去?” 她一口气登时泄了,连忙爬回床上,脸埋在枕头里,说:“我……我有点冷,想去拿件衣服。” 话音未落,便听到空中风响,一件东西掷了过来。她连忙接住,摸出来是他的外套。 “冷也不用出门。外面更冷。” 她脸上一热,说:“我也没说要出门啊。”欲盖弥彰地将外套裹在身上,又拉回棉被盖上。 杜浒冷笑一声,“那就好。”便不再说话,继续睡了。 奉书心中惴惴,不敢再动弹,心想:“难道他知道我要去干什么?他就算没猜到,我一出门,非被发现不可。”想到杜浒晚间警告自己不准惹是生非,也只能心里叹一口气,默默将隔壁几个鞑子骂了一遍。 到了后半夜,隔壁鼾声渐喑,她却真的冷起来了。她此前在广东住了不少时日,已经习惯了那里的温暖气候。眼下已近淮河,又已入冬,就算裹紧了衣服和棉被,也挡不住湿冷湿冷的空气直钻入她的骨头里,前所未有地难受。天色将明之时,她终于忍不住把杜浒唤醒,又向他讨了一件衣服。 杜浒笑道:“这就受不住了?以后怎么办?”顿了顿,又道:“明天给你弄一件棉袄,现在忍一忍。” 可是画饼毕竟不能充饥。过了一会儿,奉书就开始牙齿打战,用力把自己蜷成一个球,用被子包起来,可还是冻得难受。 杜浒又被她吵醒了,叹了口气:“我把我的被子也给你?” 她连忙说:“不用,不用。”眼下几次三番地把师父吵醒,已经很过意不去了,可不敢抢他的被子。 “那怎么办?别给你冻坏了。” 奉书不敢说,她其实是很觊觎他的那个暖被窝的。每次在床铺上过夜的时候,早上起来,她悄悄把手往他的空被窝里一探,都热得让她一个激灵。有时候杜浒起床去洗漱,她甚至还会钻到里面,舒服一小会儿,因为她觉得,就这么让那个被窝慢慢变冷,简直是可耻的浪费。杜浒看见过几次,只是笑话她。 杜浒听她许久不说话,早猜到了她心里的小九九,笑道:“怎么,看上我的被窝了?” 第78章 游子(续) </script> 杜浒听她许久不说话,早猜到了她心里的小九九,笑道:“怎么,看上我的被窝了?” 奉书可不敢接话,黑暗里悄悄点了点头,也不知他看见没看见。 杜浒叹了口气:“小臭丫头,真是一刻也不让我省心。”说着穿了鞋,站起来,“去吧。” 第86节 奉书心里一喜,半推半就地跟他换了位子,钻到他的被窝里,一下子从地狱到了天堂,忍不住在里面直打滚儿,脚丫子伸到角落里使劲蹭。他睡过的铺位,气味似乎也和她自己的小被窝不太一样,仿佛特别有催眠安神的作用。她蹭着蹭着,就舒舒服服地睡着了。等那被窝凉得差不多了,天也亮了。 直到五六天之后,他们才走到了另一个市集。杜浒用一路上打来的虫蚁鸟雀换了一件旧棉衣,给奉书穿上。他自己只是一身单衣,奉书问他冷不冷,他说没事。 再往北走,便有越来越多的人家置备了火炕,有些是土制,有些是砖制,外面是通气的烟道,里面是灶膛,烧着柴草或者煤炭,把炕烘得热热的,晚上便不那么难熬了。 第一次睡火炕时,奉书死活不敢上去,只怕一觉醒来,自己就变成了香喷喷的大烤活人。留宿他们的那家主人直笑,跟她讲解了半天火炕发热的原委,又向她连连保证,说他们一辈子都是睡在炕上的,她这才半信半疑地爬了上去,留了个心眼儿,把一条胳膊和一条腿悬在了外面。这样就算出了事故,也不至于被整个烘熟。 可是醒来的时候,就变成整个身子都贴在褥子上了。 伴随着严寒的天气,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之感。他们每行一步,都是奉书一生中所到过的最北的地方。樊良、宝应、山阳、楚州,终于有一天,杜浒指着前方的一条滔滔河流告诉她,那便是淮水。故宋的疆域至此为止。 奉书看着白茫茫的一片河水,心中满是敬畏,问道:“对面就是蒙古的土地?”她极力向对面望去,只盼看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大漠。 杜浒摇头,“不,那也都曾是大宋的土地,只是先沦陷于金国,又被蒙古侵占,已经很多年了。” “金国?”就是岳爷爷一生与之为敌的女真人国家? 杜浒点点头,“靖康之变以后,宋金便以淮水为界,对峙了一百多年。岳飞、韩世忠、刘锜,都是当年屡立功勋的名将,戎马一生,意图北定中原,可惜……” 奉书此前不是没听过这些历史,可此刻看在眼里,仍是难以置信,“所以……所以河对岸,也曾归于大宋?那里住的,也是汉人?” 杜浒笑了:“当然,你担心什么?” 她心中有千千万万个问题,“那过去的金国人,现在在哪儿?” “有些逃了,剩下的让蒙古人杀了,现在大约是见不到了。” “那蒙古人的老家,又是哪儿?” “北方。很远很远的北方。” “你去过吗?” “我很想去看看。” 虽然杜浒说,北方也曾在大宋的疆域之内,但一过淮河,奉书还是立刻便有陌生之感。大地是荒芜而空旷的,偶尔见到的树木,也全都没了叶子,张牙舞爪地伸展着光秃秃的枝条。在一望无际的荒原里,孤独的旅人好像沧海一粟,踏着漫漫枯草,路途永远没有尽头。就连呼吸的空气也比南方要粗砺和干燥。有时候,走上一整天,都看不到一处烟火人家。 杜浒说,蒙古与金是世仇。蒙古破金之时,屠戮尤其惨烈,北方的女真人、汉人,还有一些其他民族的百姓,此时都已经所剩无几。而大宋民间富庶,蒙古人南下之后,花花世界,看得眼花缭乱,很多原定的杀戮便改成了掠夺。除了顽强抵抗多年的川蜀被屠得十室九空,樊城、沙市、常州等地被杀鸡儆猴,不少其余的江南城镇却被饶过,以便今后继续向蒙古人贡献粮食、茶叶和丝绸。 “相比之下,哼,咱们还算幸运的。” 奉书摇摇头,不觉得自己的国家有任何幸运之处。 北地全是平原,道路通直,河流不多,走起来较南方要顺利得多。只是旅途中的其他事情就不一定那么顺心了。饭菜的口味越来越浓厚,让她这个吃惯了清淡的江南脾胃有些不适应。当她第一次在小摊上喝到咸豆浆的时候,登时觉得整个人都从里到外的爆炸了。 不是应该加糖吗?就算什么都不加,也应该是好喝的啊,为什么这里面还居然有咸咸的葱香味儿? 但豆浆是花钱买的,也只好眼泪汪汪的咽下去。那卖豆浆的小贩笑吟吟地看着她,大概是觉得自己的豆浆好喝得让她喜极而泣。 她说什么也不肯喝第二口了,想拿去孝敬师父吧,又不太敢。 倒是杜浒看着有点眼馋:“不喝了?剩下的给我。” 奉书不知怎的,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杜浒便接过碗,咕嘟全灌了下去。 那天直到睡觉,他也再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路上遇到的百姓大部分都是汉人,却和南方的汉人不太一样。奉书这些日子里见到的八尺大汉,几乎比她过去一年里见到的还多,有些竟然和小黑子差不多高。这些北方人神情粗豪,走路带风,说话嗓门粗大,就连女人也多是粗手大脚,一身豪气,比起江南儿女的文弱婉约,简直是天壤之别。杜浒在南方人里本来也算极高大的,有一日走到市镇里,和一群燕赵汉子混在一起,居然也没那么显眼了。 还有些男人,头上虽然梳着汉人的发髻,却能明显看出头发参差不齐,像是被不小心斩断过一样。杜浒悄悄对她说,那定是幸存的女真人。他们本来像蒙古人一样剃发梳辫,但为了逃避蒙古的屠杀,很多人留了头发,穿了汉衣,假充汉人,慢慢的就也和汉人没区别了。 奉书左顾右盼,惊奇赞叹,每一天都好像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当然北方也少不了大批的蒙古人。和其他百姓相比,他们人数不多,但大多是城镇里的长官和富户,出行时颐指气使,旁人都要恭恭敬敬地让路。有一次,他们候在路边,等着一个达鲁花赤的车仗经过——那是元廷委派到各个被征服地区的军政长官。杜浒突然拉了拉她,低声道:“看,色目人!你见没见过?” 奉书抬眼一眼,只见车子上那人皮肤黝黑,头上一圈圈缠着棕色的布,好像顶了个大帽子,鼻子弯得像鱼钩,一双眼睛大得出奇,眼里的瞳仁是黄色的,比李恒的眼睛颜色还要浅些。她看呆了,又是好奇,又有些害怕。 当地的百姓却似乎司空见惯,只是恭敬低头,并不敢多看一眼。那色目人随即发现有个小孩在盯着自己看,用奉书听不懂的语言骂了一声。随行的侍从随即大声呵斥,一鞭子甩了过来。奉书连忙侧身躲了过去。好在这侍从也意在警告,并无意与她为难,见她退下,也就罢了。 等车仗过去,她急忙问:“那是什么人?他是哪儿来的?” 杜浒却也说不上来,皱眉猜是畏兀儿人、天竺人、波斯人,又都觉得不像,最后说:“总之,都是蒙古治下的地界上的人,谁分得清呢。” “他们跑到我们汉人地方做什么?” 杜浒失笑道:“做长官啊。再说,现在天下都是蒙古的,他们是在自家国土上跑来跑去,谁管得着?” “那,为什么不是汉人做长官?” “傻孩子,寻常汉人是不能做长官的。” “那色目人连一句汉话都不会说,如何管得汉人?” “自有汉人做他的手下,帮他传译。” 奉书只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时却也说不上来。江西家乡,此刻会不会也成了这个样子?父亲在赣州的那个精致府邸,此刻若是还在,会不会也住进了一个弯鼻子的色目人?他会不会也拿着一个大鞭子,随意抽打家乡的那些汉人小孩? 她突然想到了“鸠占鹊巢”这个词,心里一下子不是滋味,只想将那色目人狠狠地骂几句、踢一脚,才解气。 但这一年来的经验和阅历告诉她,这样做于事无补。若说那些侵占她家乡、害她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是一只丑陋的猛兽,眼前这个用鞭子抽人的色目人,充其量不过是猛兽脚爪上的一根指甲罢了。 她只得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那达鲁花赤的车仗拐了个弯,在一个圆顶小楼旁边停下了。那色目长官前呼后拥地进了去。 奉书从没见过那样的建筑,使劲拉杜浒,问:“那是什么?” 第87节 杜浒语气有些犹豫,却是答非所问,说这些色目人,长得倒有点像当年看守他们的那个回回。 奉书继续刨根问底:“那他们去做什么嘛!” 杜浒笑道:“小丫头,你这是在考我呢?我又不是北方人,怎么知道?” 奉书吐吐舌头。他居然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随后,那小楼后面的砖塔顶上就传来了绵长嘹亮的歌声,音调九曲十八弯,似乎是有人在唱经。 几个达鲁花赤的随从候在那小楼外面,听到歌声,纷纷从身边拿出软垫,就那么当街跪了下去,面朝西方,朝着一个并不存在的佛爷磕头,然后双手合十,似乎是在虔诚地祈祷。 奉书看呆了,可是又不敢多看。这些人难道是中邪了不成?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几步,躲到了杜浒身后。 可是这些做礼拜的色目人举止从容,看起来也不像中邪。而且,旁边的百姓依然走路的走路,休息的休息,没人表现出惊讶的样子。 奉书有心想去问问,但想到那一记鞭子,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心里只想:“北方人真古怪。北方的怪事真多。” 第79章 游子(续二) </script> 那天晚上,他们寄宿在一户农家的空房子里。奉书梦中还在盘算着,下次再看到色目人,可要好好瞧瞧清楚。可当她迷迷糊糊地一睁眼,立刻把这个念头甩到了九霄云外,转而被更神奇的事情吸引了。 明明是半夜时分,窗外却透着微微的亮光。打开窗户,北风呼啸着席卷进来,风中撕扯着无数柳絮,冰凉凉地扑在她脸上。 她吓了一跳,伸手一抹脸蛋,湿漉漉、凉飕飕的。伸出舌头舔舔,柳絮已经化成了水。她从没经历过这等古怪之事,又惊又疑。 杜浒被风吹醒了,含含糊糊地说:“唔,关窗户,下雪了。” 奉书心里好像划过一道闪电,一下子大彻大悟,尖叫着重复道:“下雪了!下雪了!”立刻睡意全无,跳下床,披上外衣,趿上鞋子,一溜烟地扑到外面。 那是奉书一辈子见过的最美妙的景色。纷纷扬扬的雪花洒落下来,仿佛漫天鹅毛,又好似遍地芦花,无穷无尽,无边无垠。地上已经积了数寸厚的雪,由远至近,灰蒙蒙、白茫茫、干干净净的一片,好像大地盖上了被子。屋檐上的积雪太厚,不时掉落在她脚边。她接住一小团雪,捧在手心里,捏了一捏。那雪团疏松之极,立刻给捏扁了,然后融化在她手心的热量里。 她快活得要飞起来了,在雪地上蹦蹦跳跳,听着积雪踏实的吱嘎声,伸出双臂,任飞雪扑扑落在身上,仰起头,张开口,舌尖接住一片片雪花。她从头到脚都是冰凉的,只有心里是一团团无法宣泄的热情。一时间,此前读过的诗词文章,什么“独钓寒江雪”、“大雪满弓刀”、“窗含西岭千秋雪”、“千树万树梨花开”、“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一下子都有了新的意义。那些诗文里描述的世界,一下子向她敞开了。 杜浒开门出来,冲她道:“回来!别着凉!” 她大笑着朝他跑过去,叫道:“师父,这是雪!下雪了!”没跑几步,脚步滞涩,一跤绊在雪地上,膝盖陷了下去。那感觉奇妙已极,她干脆扑倒在地上,在松软的雪中打起滚来。刚滚得几圈,雪水渗入衣服,浸得她全身冰冷。她连忙爬起来,头发脸蛋上全是融化的雪水,狼狈已极,却仍然忍不住开心大笑,脚一软,又是一屁股坐在了雪中。 杜浒又好气又好笑,上前将她提了起来,脱下外套裹在她身上,“少见多怪!” 她依然控制不住地格格直笑:“哪里是少见,我根本就没见过嘛!”一把抓住杜浒的衣袖,在上面蹭干了脸上的雪水,又抓起一团雪,捧到他鼻子尖下面,“你看,你看!” “好啦,明天再看,现在回去换衣服!” 奉书一扭头,“不嘛,我是头一次见到雪!” 她见杜浒仍是无动于衷,童心大起,突然一扬手,飞快地把手里的雪团朝他打过去。杜浒猝不及防,又没了外套,竟一下子着了道儿,被一团雪结结实实地糊在了脖子上。他一个激灵,“啊”的大叫一声,手忙脚乱地把雪水往外掏。 奉书从没见过他这么狼狈的样子,一边笑,一边躲到一棵大树后面,偷眼看杜浒并没有生气,胆子又大了些,弯腰抄起一团雪,大叫一声,朝他劈头一丢。 打雪仗的本事,天下的孩童大抵都是无师自通的,不用师父教。 杜浒这次已有防备,微微侧身一躲,笑道:“小坏蛋!吃错药了?” 奉书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这样快活,格格格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又团了一团雪,用杜浒教的手段,朝他的胸口掷了出去,叫道:“暗器来了!” 杜浒笑骂道:“小疯丫头!欠教训了吧!”看也不看,伸手将暗器没收了。奉书这边却一个接一个的雪团打过来。终于他耐不住了,也拢起一团雪,作势举起来,唇边噙着笑意,指着奉书说:“回去睡觉!不然看我收拾你!” 奉书才不理会他的空头威胁,又跳又笑,下一刻就看到一团雪迎面击了来。她一边叫,一边使出各样逃命的本事,像小兔子一样左躲右闪。几个月的辛苦练习在这时候终于连本带利地得到了回报,她一面气喘吁吁,一面忙里偷闲,不忘朝他扮个鬼脸,叫道:“你打不着我!你来呀!大坏蛋!你打不着我!” 可惜她没得意多久,杜浒就大踏步朝她走过来,脚下扬起一串飞雪,伸手便来捉她。 战斗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她就丢盔弃甲,一败涂地。她满身满脸都被糊上了雪,成了真的小白兔,一路挣扎着被杜浒拎回了房间。她尖叫、闪躲、拳打脚踢,他却哈哈大笑,开心得像个和她一样大的孩子。 身上披的大外套被一把撸了下来。奉书悬着空,蹬着腿,笑到肚子痛,刚要伸手捂肚子,就被他把两只手按住,自己那件被打湿了的小外衣也被他三两下解了下来,扔到椅子背上。好在里面的中衣还是干的。杜浒伸手捻了捻她的衣袖,看看没湿,这才放了她,呵斥道:“睡觉!” 她哪里肯,一骨碌爬起来,叫道:“我没玩够!再来一局嘛!”又要往外冲。 马上又让他拎小鸡一样拎了起来,丢在床上。杜浒一面笑,一面抖开一床被子,把她铺头盖脸的一罩,然后推着她一滚,她就整个卷进了被子里。她刚要挣扎,又觉得腰间一紧,那被子卷儿竟是让他用衣服系了一圈,紧紧打了个结,她整个人就竖在那,如同卷饼里的馅儿,动不了了。 杜浒随手把她脸上蒙的被子往下一拉,拉到她脖子底下,被子卷儿里就只露出一张小脸,脸上两个大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她使劲扭啊扭的,只落得像肉虫子那样一拱一拱的,气急败坏地叫道:“大坏蛋,放了我!放了我!不许欺负人!” 过了一会儿,见杜浒只是在旁边笑,只好改口:“好师父,我不乱跑了,我好好睡觉还不行吗?唔,你给我解开,我的衣服团住了硌得慌……” 杜浒笑道:“我不信,就这么睡一夜吧。”说毕,慢条斯理地铺他自己的铺位,从从容容地躺了下去。 撒娇失败,意料之中。奉书急了,用力把头转向他的方向,“我热嘛。” 杜浒不为所动:“热了正好,发身汗,免得明天着凉。” 奉书只好自己又扭了两下,左右滚了滚,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试图睡觉,可怎么睡得着?虽然身体已经很疲惫了,但想到外面的雪,反而更加兴奋,心里面排演着各种打雪仗的战术。一会儿就又想到自己现在的模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杜浒倒是很快就又睡着了。奉书听着他平稳的鼾声,心里有气,想把他叫醒,陪自己说会话,可终究还是没敢。 过了半晌,却忽然听到他也“扑哧”一下,睡梦中嘿嘿笑了两声。 第二天,天色仍是阴沉沉的,积雪已有一尺来厚。杜浒管寄宿的人家买了双旧皮靴,以便雪中行走。那家人却没有孩童靴子,奉书穿着布鞋,没走几步便湿透了。杜浒想了想,取了几根硬柴,扎成一个小雪橇,让她坐上去。他轻轻一拉,那雪橇便迅速滑动起来。奉书全身颠簸不已,开始时连声尖叫,紧紧抓着身下的木柴,过了一会儿,却又觉得惬意万分,左看右看,只觉得如同乘风踏云,此乐何极。 可是到了大路,那上面的积雪已让行人和车马踏得硬实了,杜浒便让她下来自己走。那雪地滑溜得如同冰面,她免不得摔了几跤,却一点也不恼火,一边爬起来,一边嘻嘻笑个不停。 那天晚上,又是卷地的北风,带来了又一场雪。奉书这回淡定了许多,只见前方一条大河让白雪覆盖着,河面上静静地跨着一座又宽又长的石桥。一辆马车从大雾中驶出来,慢慢滑过雪地,上了桥,留下两道重重的车辙印,无声无息地消失在远方。 而那桥边的栏杆上立着一串凸起的大雪球,似乎有数百个之多。奉书忍不住伸手去摸,拂掉雪一看,下面竟雕着一个栩栩如生的石狮子,活灵活现的仿佛正在瞪她。奉书又惊又喜,连连擦出了五六个石狮子,大小胖瘦、神态动作都不一样。 杜浒用袖子将桥头的石板擦了一擦,露出几个字来,“卢沟桥。大都南方的门户。过了河,就是都城地面。来罢!咱们走。” 奉书极目远望,只见白皑皑的一片,整个天地似乎都在虚无缥缈之中。她有些不太相信,又有些怅然若失。 第88节 杜浒拉过她的小手,一步步走过卢沟桥去。她一定要走在桥的边缘,认认真真地数那石狮子。被雪覆盖的石狮子上,便留下了一个个小手印儿。桥面上一大一小两串脚印,一路延伸到远方的风雪里。 第80章 石郎草草割山川,一落人手三百年 </script> 别处的积雪都是洁白的,唯有在这里,是黑的。 满地的泥浆混着冰水,稠得像粥一样,被几千双脚来来去去、毫不在乎地踩着。泥坑发出咕噜一声响,冰凉的泥点子溅到不远处其他的泥坑里,和另一片黑色稠粥融在一起。 踩在那泥浆上的,除了各式各样的靴子和鞋子,还有马匹、骡子、毛驴和牛的蹄子,以及它们身后拖着的、大小不一的车轮。那车上载着的,有日常需要的青菜、盐巴、布匹和粮食,也有世界上最稀奇最珍贵的宝石、生丝、香料和皮毛,就连最渊博的学者也难以说出每一样物品的产地。 而那些车仗的主人,他们的衣着和肤色,都比卢沟桥上的狮子还要种类繁多。他们有的浑身光鲜,有的风尘仆仆,都带着万里之外的陌生气息。他们各怀所求,从世界的各个角落蜂拥而至。他们操着不下二十种不同的语言,在牛马的腥臊气味的围绕下,寒暄、还价、争吵,交换着手中的金块、银锭、铜板、纸钞、还有印着异域人像的银币。人和牲畜身上散发着热气,将落在地上的新雪迅速融化了。 道路两旁,是砖头搭建的一排排简易房屋,和一栋栋脏兮兮的白色蒙古包杂在一起。那里面,喧闹声也是此起彼伏。有人在高声饮酒行乐,庆祝又一桩大宗生意的达成。有人在鞭笞自己的仆人小厮,哭叫声和马嘶声混在一起。还有些浓妆艳抹的妇人出出进进,她们有的柳眉凤目,有的卷发碧眼,有的黑如墨汁,有的白如牛乳,一个个款扭腰肢,嬉笑怒骂,举止风流。 在这片简陋而生气蓬勃的区域后面,矗立着一道不过三四丈高的夯土城墙。墙面上甚至没有包裹任何砖石,只是简单地铺着芦苇织成的席子,勉强保护着墙体不被雨雪冲刷浸泡。百姓们管这叫“蓑衣披城”。比起许多南方城市的高墙深壑、砖石墙体,甚至城门口建着一个套一个的瓮城,这道又松又垮的土墙显得不堪一击。但是又有谁会来攻打这座城市呢?住在城墙里面的那个人,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强大的君主,四海为驱,八方听命。他的军队,曾让万里之外的人民颤抖哀号。 一条窄窄的河渠从城里流了出来,带出城中的秽臭气息。门外的关厢地带,无数的棚区和市场像蚁穴般蔓延。大多数平民百姓住在城郊,或是旧时的金中都,又称为南城、旧城。尽管中都故城早就被蒙古骑兵焚掠一空,城里的废墟瓦砾比居民还要多些。 每一个初来大都的旅人,都定会被这里的光怪陆离迷住双眼。而此刻迷路迷得最厉害的,当属缩在一座蒙古包后面的那个汉人小孩了。奉书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走丢的,只记得看到一头好奇怪的牲畜,像马,后背却高高肿起,蹄子也比马匹大了许多。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怪物,忍不住松了师父的手,伸手摸了摸它的皮毛,流连了一小会儿。 下一刻,便有一辆骡车驶来,驾车的人一边用蒙古话骂着“蛮子”,一边横冲直撞,溅起齐腰高的泥水。道旁的行人纷纷躲闪,她也赶紧跳着躲开,被裹在人潮里,脚不点地移动了好几步。等那车过后,她便只剩自己一个人了。 她有心想开口问路。可周围的每一个蒙古人、色目人,都长得比庙里塑的除魔罗汉还要可怕,说话时舌头好像在打结,发出的声音她一概不懂。汉人倒是也有不少,可大多是些下人仆役,低着头,跟着主人匆匆而行,连看也不看她一眼。 她大喊了几声,但声音马上湮没在二十种语言织成的喧嚣之中。周围几个人齐齐朝她看过来,吓得她马上住了口。她在一个地方停留得久了,那里的摊位主人便多半会露出嫌恶的眼神,像赶苍蝇一样把她赶到别处去。 她不敢再乱走,忽然看到一个长得像小黑子的漆黑的墨人,正在数着手里的金币。她心中微微有些亲切感,犹豫着凑过去。那人却立刻把她呵斥走了。 突然耳边响起了一句汉话,乍一听无比亲切。 可说的却是:“就是她!抓小偷!” 奉书一愣,几个家丁打扮的汉人已经围了上来,七手八脚地把她扭住了。她惊叫一声,用力挣扎,叫道:“放开我!干什么!” 一只拳头毫不客气地在她眼前晃了晃,她赶紧识趣地住口。 “哼,这小猴子在市场上游荡了半天啦,定是个小扒手无疑!你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偷到我家老爷身上!哼,八十个金币,我看你是找死!交出来!” 奉书大骇,辩解道:“我不是小偷!我没偷东西!我没有八十个金币!” 那几个家丁哪里肯信,其中一个虎背熊腰的大胖子便要来搜她。奉书又气又怕,一是厌恶他身上的羊膻味儿,二是让人骂得委屈冤枉,哪肯让他近身?摆出架势,又踢又打,那人却也一时奈何不得她,还让她在衣服上踹了两个小脚印儿。 另外几人大怒,有人便要来揍她,她灵机一动,扯着嗓子叫道:“欺负小孩啦!大人欺负小孩啦!”近旁几个商户纷纷看过来。 那大胖子冷笑一声,说:“装,你接着装!送到市场长官那里去!嘿嘿,我看这回不剁了你的手去!” 奉书即刻就被几个家丁扭送到市场西北角。那里支着一顶精致小帐,帐外立着一个衣着光鲜的色目人,手上拿着本账册正在翻,便是那几人口中的市场长官了。只见他满头褐色卷发,披在肩膀上。似乎年纪挺轻,但面目奇怪已极,眼睛深深陷进眼窝里,长长的上下睫毛几乎在互相打架。他胸前挂了一个好大的木质十字,上面居然还雕着一个双手摊开、垂头丧气、衣不蔽体的男人,整个雕像已经被摩挲得光亮了。 那十字雕像颇为恐怖诡异,奉书一下子后退了两步,连带着对那个雕像的主人也害怕起来。 捉她的那几个家丁早就争先恐后地描述了案情,说他家老爷刚做完一笔生意,转眼就丢了钱袋。这汉人小孩已经在左近无所事事地晃了好久,眼见是偷钱的小扒手了,还蛮横不肯就范,这才被带来听候处置。 奉书这才知道自己是被带去见官了,哪怕只是个解决市场纠纷的小官。心中有些慌,把身上的口袋都掏了个底朝天,说:“我没偷钱!” “就你聪明!钱袋当然早就在你同伙手上了!”那大胖子家丁一边朝她喷唾沫,一边朝那色目长官努努嘴,“给我乖乖的交出来,马大人就饶你一条小命!否则,哼哼……” 那被称作马大人的色目人将她打量了几眼,开口说了句什么话。他身边一个花白胡子汉人老头点点头,对奉书说:“小孩儿,马大人问你,偷的东西在哪儿?乖乖说出来。马大人宽宏大量,会从轻治罪的。” 奉书心中暗骂:“色目人是个糊涂官儿,汉话也不会说,还得让人翻译。”脑子里飞速在想对策,可想了半晌,也只说出一句话:“我没偷钱……” 几个家丁哄然大笑:“你没偷钱?那我们老爷的钱怎么没了?难道是自己生了脚,跑了?你倒是说说,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 奉书一下子火了,心想:“哪有让清白人捉贼自证的道理!”她不知道蒙古的律法讲不讲证据和申诉,也不知道在大都,处置小偷是何种规矩。万一他们不分青红皂白,让自己背这个黑锅,可不太妙……要是自己就这么被关进牢里,师父可永远也找不到了…… 想到师父,心中一宽:“必须得拖延时间,要是师父能找到这里,肯定有办法帮我。” 她竭力压下心中的火气,对一个面善些的家丁道:“那好,我问你,你的老爷是做什么生意的?钱是什么时候丢的?在哪儿丢的?” 那大胖子登时又要抡拳头:“小兔崽子,还盘问起我们来了!” 那姓马的市场长官却通过通译示意,让那家丁回答奉书的问题。奉书心想:“也不算是个太糊涂的官儿。” 那家丁拿出一张刻了字的铁牌晃了晃,答道:“我家老爷是东十字路口三十六号铺,做香料生意的阿里哈桑……”添油加醋地把发现金币失窃的过程又说了一遍,末了还着重提到了这个汉人小孩一直在旁边溜达,贼眉鼠眼的左看右看,眼睛专盯别人的钱袋。 第81章 石郎(续) </script> 奉书确实记得见过这个卖香料的老爷,因为他摊位上的味道实在是太令人难忘了,好像让她走进了一个五彩的花园。她这才在那摊位前面多耽了片刻,反正闻闻香气又不要钱。 而且她记起来了,当时他似乎确实是在做一笔大生意,这几个家丁当时也在旁边帮忙来来回回的搬货。当他们听到叮叮咚咚的金币声响时,一个个嘴巴都咧到耳朵根去了。 然而当时买卖双方的人员里,似乎不完全是眼前这几个人的面孔。好像还有两个面目猥琐的半大男孩在串来串去…… 寻常人完全不会留意这些。就算留意了,也多半立刻就忘。可是奉书已经训练了近一年的洞察力,稍微一回想,这些细节就栩栩如生地出现在脑海中。 突然身子一晃,却是被人推了一把。耳中听得一个家丁恶狠狠地说:“现在还有什么说的?嗯?好好坦白吧!” 奉书赶紧说:“我知道是谁!是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子,一个是汉人,一个是色目人,棕头发!你们快去追……” 话没说完,眼睛却忽的一下子亮了。市场中人潮汹涌,几千几万副面孔不断来来去去。可奉书这双好眼睛不是白生的,一下子就捕捉到了自己口中的那两个小嫌疑犯的身影。他们正在一个珠宝商身后转悠呢。 她连忙伸手一指:“就在那儿!快去抓!那才是小偷!”说毕,生怕别人反应不过来,自己先拔腿就朝他们跑过去。 却立刻让马大人的几个手下拉住了。奉书急得直跳:“快去呀!你们的八十个金币在他们身上!我出一百六十个金币打赌!快,他们往南去了!在毛皮摊!在肿背马后面!” 几个在旁边值守的官差对望一眼,奇道:“肿背马?”随即心意相通:“骆驼!”首先冲了出去。市场中的骗子扒手一直是个大`麻烦,要是能捉到一两个真小偷,人赃俱获,上面的奖赏是少不了的。几个家丁面面相觑了片刻,终于宁可信其有,两个腿脚快的也当即跑出去了。 奉书心里咚咚直跳,眼睛紧盯着市场里的动静。再回头一看,那马大人正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低声和身边的翻译说了句什么。 第89节 不一会儿,那跑出去的家丁和官差就挟着那两个半大男孩,风风火火地回来了。那大胖子家丁冲上去上下一摸,就从他们身上摸出了好几个大大小小的钱袋子,一连串扔在地上。那两个小厮面如土色,连连磕头讨饶。 奉书冤情昭雪,扬起头,朝那大胖子哼了一声,说:“怎么样?” 那大胖子家丁显然不会对一个小孩子承认错误,朝她恶狠狠地一瞪,说:“谁让你一直在旁边晃来晃去的讨嫌!”那语气好像她还欠了他似的。 那个身为翻译的花白胡子老头走过来,对几个人嘻嘻笑道:“好啦,马大人说了,误会一场,都没事了。抓到的小偷他自会让人处置,你们都散了吧。” 那几个家丁找回了老爷的钱袋,各自欢天喜地,还不忘对那马大人连声称谢,一个个转身就走。 奉书心里却是不忿,待那大胖子走到自己跟前的时候,伸脚就是一绊。地上的积雪刚刚结成硬冰,那大胖子脚下打滑,重重的摔了个嘴啃泥,破口大骂起来。 他起身后,扬起拳头就想揍她,让她一下子闪过去了。再追时,几个官差连声呵斥,让他别再在这丢人现眼,把他赶走了。 奉书朝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吁了口气,自己也想赶紧走。 却忽然被那花白胡子叫住了:“喂,小孩儿,先别走!” 奉书一怔,回头一看,那马大人正握着胸前的十字雕像,笑眯眯地朝她招手呢。 他越是笑,和他胸前那个愁眉苦脸的男人雕像越是对比强烈,越是显得诡异。奉书有些害怕,但他是色目人,又是长官,想了想不敢得罪,也只好收回脚步,蹭了回去。 那个花白胡子通译坐在一张板车上,向她传达了那马大人的意思:“小鬼,听你说话,像是南人?” “南人?”奉书想了一想,才理解他的意思,点点头,说:“我是南方来的。”忽然又道:“老伯,你有没有看到我……叔父,他……”指了指旁边一个回回,“他大约有那么高,穿一身灰衣……” 花白胡子眯着眼打量着她,说:“没见过。你们住哪?” 奉书往那夯土城墙一指,“住城里啊。我爹娘家人,都住里面。” 的确,父母就和她隔着那一道城墙,这么说,也不算撒谎。 花白胡子忽然哈哈大笑,直把奉书笑得心惊肉跳,半天才道:“小猴子,你吹牛呢?那大都新城里住的,要么是皇亲国戚,要么有一官半职,其余都是伺候这些大人物的工匠商贩,你这样的老百姓,哪能随随便便的说住进去就住进去?老实跟我说,是不是无家可归?” 奉书心中一凉,忙道:“这……我……我不是……” 花白胡子将她打量一番,嘿嘿一笑,道:“像你这种没处去的蛮子流民,大都城外多了去了,性命如草芥一般,每天都得都死上几个,没人过问!老伯好心劝你一句,这儿不是你呆的地方。你从哪儿来的,还是快快回去罢!要不然,让人当成小偷乞丐,隔两天揍上一顿,可不好受!” 奉书知道他这番话是好心。她也何尝不想回家。眼前这个陌生的城市处处透着古怪,比她梦到的还要荒诞奇诡,她一刻也不想多耽。可是她却一定要在这里耽下去。再说,家又在哪儿呢? 此时那马大人催促了两句,大概是让那花白胡子赶紧说正事。花白胡子应了一句,这才笑道:“马大人瞧你也是个伶俐的孩子,人小鬼大,眼力也不错。正好他身边缺个小厮服侍,看在咱们同胞的份上,老伯向他求个情,收了你如何?你在他手下做事,就算是南方蛮子,也没人会来抓你啦。” “马大人?”奉书忍不住朝那个挂了十字雕像的色目长官看过去,“他是什么官儿?”她本以为所有色目人都是长官,但今天看到了这几百几千个色目人聚集在一起,大多数却还是商贩或平民。 那马大人拍着胸脯说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诚诚恳恳地译道:“自然是个大官儿,跟了他,包你吃香喝辣,嘿嘿!”忽然嘻嘻一笑,又压低声音,挤眉弄眼地道:“你想听实话吗?嘿嘿,其实啊,大汗只不过派他做个管市场的小吏,连个芝麻粒儿大的小官都算不上,他却还以为自己是个大官哩,每天出城,头发上都要抹油,干活干得一丝不苟,还要雇两个通译,还要雇小厮服侍,说这样才配得上他的身份……” 奉书见他公然揭自己主人的短,不禁扑哧一笑,“小声些,小心让你的东家听见。” 花白胡子却道:“不妨,不妨!这小子是从什么威尼斯来的,也不懂汉话,只会说波斯话,再让我译成汉话,这才能和中国人交谈。他没见过世面,刚来大都时,看到个琉璃瓦都以为是金子,这就赖着不愿意走了,好说歹说,求着大汗给了他活儿干,好在这里长住下去……”他边说边笑,显然这些促狭话已经憋在心里很久了,苦于没有同胞听他倾诉。 那马大人却只道他是在给自己夸口,笑眯眯的听得正认真。 奉书却从这话里听出些别的希望:“只要给大汗干活,就能在大都长住?” “嘿嘿,那是他们色目人的待遇,你可休想喽。” 奉书朝那马大人又看了两眼,不禁有些嫉妒。他胸前那个男人雕像晃来晃去,耷拉着脑袋,好像也在替她感到失望。 她咬着手指头思考。大都城这么大,光城外的市场就如此热闹,眼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知还有没有可能再找到师父。万一一时半会找不到,可必须要有个安身之处。否则天天在这里流窜,就算让他找到了,也多半找到个死徒弟。 “那好,老伯,要是我去做小厮,能住在哪儿?都需要做什么活计?” 花白胡子照实翻译了马大人的话:“不多,不多,累不着你!不外乎每天端茶送水,服侍起居,陪他来市场,去菩萨庙……”说着说着,却话锋一转,神神秘秘地说:“可是看在同胞的份上,老伯必须提醒你一句,做他的小厮有风险,答应须谨慎!” 奉书睁大眼睛,问:“怎么了?” 花白胡子朝那马大人努努嘴:“你当色目人是什么?你知不知道他胸前挂的那玩意儿是什么?” 奉书摇摇头。 花白胡子低低一笑,语气又紧张,又有些得意,仿佛掌握着什么天大的秘密,“那是他们西方人拜的菩萨!我家大人每隔七天,就要去他们的菩萨庙里,你猜去做什么?” 奉书听他语气紧张,也不由得好奇起来:“去做什么?拜他们的菩萨呗。”虽然那菩萨长得怪模怪样的,一副受苦受难的表情,一点也没有普度众生的面相。 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 第82章 封侯未必胜瓜圃,咫尺长安不得睹 </script> 花白胡子声音更低,食指竖在唇边,嘿嘿笑道:“猜错了!他们这个教,是出了名的——吃人肉,喝人血!” 奉书全身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只听花白胡子说:“听说他们庙里头的住持,每隔七天,就把人肉装在盘子里,人血盛在杯子里,发给人吃!吃完了,再唱歌、祷告……回来之后,神采奕奕的,啧啧,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我在他身边跟了这么些年,见得多啦!不唬你!老伯我要养家糊口,没办法,才跟了他这么些年。可你这么个水灵灵的小孩子,肉嫩得很,保不齐哪天……” 奉书被他唬得浑身发毛,连忙又后退几步,躲到一棵树后,离马大人远了些,又忍不住悄悄朝他看。心慌之下,只觉得他的嘴唇分外的红,好像真的喝过人血一样。 花白胡子见她吓得脸蛋发白,嘿嘿嘿的直笑。 那马大人听他们一直在说汉话,不耐烦,开口又催了两句。那花白胡子连忙换了公事公办的口气,说:“喂,你到底愿不愿意给马大人做小厮?你看老伯我,待遇一直不错,吃喝不愁,节日里还放假,有时候还有赏的零用钱……” 奉书连忙语无伦次地道:“不,多谢,我再考虑考虑。”心里面却不由自主地想:“每七天就吃一次人肉,喝一次人血,这要杀多少人才行?” 突然想到他方才说,“像你这种无家可归的蛮子流民……每天都得都死上几个,没人过问”,一下子生出了些不好的联想,一时间心惊肉跳,眼前的大都城门仿佛变成一张狰狞的大嘴,时刻都能把自己连肉带骨头的吞下去。 突然,一只手从背后搭上她肩膀,她立刻吓得大叫一声。 接着,她被一把拎到一边,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口音:“你个小祖宗,就知道乱跑,让我好找!” 奉书又惊又喜,叫道:“师父!你可找来了!”一边说,一边躲到杜浒身后。 杜浒似乎天生带着些鬼神勿近的气质,有他在,什么人肉、人血,也就变得不那么可怕了。 第90节 他反手扳过她肩膀,低声喝道:“城外这么乱,你还敢到处乱走!怎么回事!谁给你的胆子?要是我找不到你呢?看明天你是死是活!还算你有点脑子,知道等在市场长官的帐子外面!我以后就该把你捆起来拴着!” 奉书见他怒容毕现,大冷天的,额角里却渗着汗珠,知他定是着急了许久,也不敢还嘴,更不敢告诉他自己差点被当成了小偷,是被扭送到这里来的。 花白胡子正和奉书说话,平白被杜浒打了岔,登时不满,道:“兀那汉子,你是……” 杜浒也不回话,朝花白胡子瞪了几眼,捏住奉书的胳膊,大步就走。 奉书连忙往回拽胳膊,小声道:“师父,我们在谈正事呢……你看见那个卷头发的色目人没有?如果我去他府上做小厮,就能有合法身份,能住进大都城……虽然那个色目人吃人肉,可是我不怕……师父,咱们回去,继续跟他们谈,好不好?” 杜浒冷笑一声,“吃人肉?胡说八道什么呢?” “我没瞎说!我……” “好,好,你没瞎说,可是我不许。让你做小厮,你怎么做得来?指不定哪天惹了主人家生气,就让人给吃了。”他说到最后,似乎自己也觉好笑,终于放软了语气。 奉书见他毫不犹豫地错过了一个混进城的大好良机,心中有些可惜,又有些庆幸。万一那马大人真的吃人呢?所以她便不说话了。 那马大人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拖走了,大是失望,叹了口气。 杜浒将奉书带离了关厢集市,沿着城墙一路向西。直走了二三里路,方才消了气,对她说:“你放心。要混身份、住新城,也用不着让你去服侍色目人。我心里已经有数了。” 一路走来,经过了丽正门、顺承门、平则门。奉书心里暗暗地记着城门的位置。她看到每个城门外面都有一片热闹的集市,骆驼马匹的腥臊味只增不减。到了大都西北角“肃清门”外,那里却是喧喧嚷嚷的一片工地。几百个精壮的汉人民工提着铁锄、铁铲、扁担、篮子之类,不知在地上挖着什么。时值严冬,他们却一个个衣衫单薄,有的甚至赤着膊,身上的汗气蒸成一片白雾。几个汉、蒙、回人监工来回巡视着。 奉书小声问:“他们在干什么?挖宝吗?” 杜浒一路走,一路告诉她,忽必烈迁都至此不久,城里的大内宫殿、宫城、太子府、中书省、枢密院之类的署衙都还没完全造好,什么社稷坛、护国寺、万安寺也都还没竣工。因此蒙古人征调大量民工来建城。 “我问过了,这些工人,平日里便就近歇在城内的棚区……” 他话音没落,奉书便低声惊叫起来:“你、难道你要去当民工不成?” “总比让你去做小厮强。” “那也不成!”她只觉得这样大大的不可行。杜浒是自己师父,是朝廷敕封的兵部架阁文字,是父亲的左右手,可不是眼前这些光着膀子、满口粗话、一天到晚挑土搬砖的蠢汉。 杜浒却不以为意,说:“第一,咱们要在这里长住,非得做活计挣钱不可。第二,咱们是南朝汉人,又要隐姓埋名,只有混在这些汉人堆里,才不会引人注目。第三,要想打探消息,唯有这里最人多口杂,说出的话,咱们也还算听得懂。第四……”笑了笑,又小声道:“我的一身本事也荒废得久了,正好借机打煞气力。” 奉书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也只好不情不愿地说:“那好,你去给鞑子修皇宫……” 杜浒“呸”的一声啐在地下,笑骂道:“我才不会去帮鞑子修皇宫!我听说眼下他们正在修建河渠,从昌平引水进城,再接通南北大运河,以利漕运。我想着,这也多少是个造福百姓的好事。负责这工程的官员是个汉人,叫什么郭守敬,把力气卖给他,至少不算亏心。” 他说完,便让奉书在一株大槐树底下站好,用脚尖在她周围几尺的雪地上划了个圈子。 “乖乖在这儿等着,要是敢出这圈儿,看我回来揍你。” 奉书嘻嘻一笑,涎皮赖脸地道:“一只脚出圈儿行不行?” 杜浒不理她,转身走了。 奉书靠在树干上,百无聊赖地观察着远处的骆驼,又看着杜浒上前去和那汉人监工交涉,要在此处讨个活计做。那监工怀疑地看着他,又叫来另一个小头目,两个人将杜浒盘问了一阵子。 奉书知道以杜浒的精细,肯定不至于让他们问出什么破绽。但要三言两语找到一个工作,似乎也不是太容易的事情。 又等了一会儿,她便呆不住了。慢慢往圈子外面挪,竖着耳朵,想听清他们说的每一句话。等她发现自己已经两只脚都出了圈子,已经晚了。 她干脆小跑到杜浒身边。只听他正在跟那监工说:“都是汉人同胞,老兄行个方便……小人便只有这一身力气了,要养家糊口……” 正好这时候奉书往他旁边一站,就是一个现成的佐证。 那监工忽然见到一个白白净净的娃娃跑了过来,仰着小脸儿怯生生地看他。他大约也是个做父亲的,那冷着的一张脸才总算有了一点暖意,朝她点头一笑。 又问杜浒:“这是你……你……你小孩?”语气却有些犹豫,也不知是觉得年纪不太对,还是觉得这个棉花一般的小家伙实在和爹长得不像,因此对眼前这个铁一般的汉子产生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 杜浒见奉书跑了过来,先是微微一怔,轻轻横了她一眼,但在这当口,也不好责备她不听话乱跑,只得朝那监工赔笑道:“是侄儿,侄儿。只不过她爹娘都遭祸了,便由小人来带。” 奉书听到他说“爹娘都遭祸了”,触动心事,眼圈不由自主地就红了。 她心中一动,顺势拉住杜浒的袖子,摇了摇,细声道:“叔父,我们今天有饭吃吗?我、我好饿呀……” 在外面奔波了一个早晨,此时她的肚子确实空空如也。但她从没用这么软绵绵的语气跟他说话,心中又是别扭,又是难为情。 这句半真半假的话显然是奏效了。她见那监工露出怜悯的神色,将自己从头到脚看了好一阵。她身上穿的男孩衣服已经嫌小了,外面披的小棉袄也是旧的,往外翻着棉絮。而且由于刚刚被人当做小偷抓走,衣服上扯的全是褶皱,裤腿上溅满了泥点子,头发也乱蓬蓬的,只有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是干净的,眨巴了又眨巴,看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终于,那监工叹了口气,对杜浒说:“你们也不容易!我这里还有一个名额,你可得好好干,做得不好,照样会开除的,那就不是我说了算啦。” 杜浒连忙谢过了,拉着奉书,和那监工去小屋子里办了必要的手续,领了一个铁牌,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了。 直走出好一阵,他才住了脚,伸手在奉书脑袋上轻轻一点,似笑非笑地道:“好个鬼丫头,学会演戏了!方才你那语调,真吓我一跳,以为你真受什么委屈了呢。” 奉书一回想,也觉得自己方才那声音太过肉麻,大概是吓到他了。摸摸鼻子,笑道:“演得好不好嘛!”只怕杜浒想起之前说的“出圈就揍”的话,连忙又左右找话,说:“现在可以进城了吧?从哪儿进去?你快带路,我跟着。” 杜浒点点头,走出两步,又忽然停下,道:“等等!先别走。” 第83章 蛟龙亦狼狈,反复乃须臾 </script> 杜浒点点头,走出两步,又忽然停下,道:“等等!先别走。” 奉书依言停步,只听杜浒问:“你身上那柄匕首还在吗?” 她摸摸怀里,“在啊。” “拿出来扔了。唔,埋在这树底下吧。” 奉书吃了一惊,随即明白了为什么:“你是说城门的守兵会搜?”但要让她丢掉这个唯一的防身利器,又十分不舍,小声说:“我看他们不会查小孩子……” 杜浒冷笑,“他们还不会阻拦文璧的小姐出城呢。” 第91节 她无言以对,只好将匕首交了出来。杜浒用自己身子挡着,在树下挖了个浅坑,把匕首埋了。奉书则用心记着那树的方位模样,心想哪天出城之后便来取。 他们从城北的健德门进了城。刚一走近城门,果然便有两三个人高马大的元兵上来盘查,见他们是汉人打扮,更不客气,上来就将杜浒当胸一推。 杜浒将那铁牌给他们看了,他们却也不让路,几个会说汉话的口中道:“谁知这牌儿是真的假的?”“哼,我看是歹人,是贼。” 连奉书都看出来了,这是拐弯抹角的要买路钱呢。杜浒却只是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南方话,假装听不懂。那几个元兵见双方鸡同鸭讲,也只好作罢,令杜浒举起双手,在他全身上下都掏摸了一番,没摸出什么财物,也无违禁物品,也只好挥挥手,示意他过去。 随后又有一个人朝奉书走过来,其中一个指着她鼻子,叫道:“手举起来!” 她忽然脸蛋烧得厉害,连耳根子都红了。她想起自己此时是男孩打扮,这几个军汉要是像搜杜浒一样把自己搜一遍,可要羞愧死人了。她虽然年纪还小,可也没小到毫不在乎的程度。一时间不知所措。 杜浒忽然把她揽在一边,连比带划地说:“几位军爷,这是个小女孩儿,面皮薄,我看就算了罢。” 他这话里刻意加上了些北方腔调,几个元兵当即听懂了,皱眉朝奉书打量了一番,又朝杜浒瞪了一眼,意思是原来你听得懂北方话,刚才装什么装? 杜浒又赔笑道:“实在不行,找个妇人来查她也行。几位行个方便。”说着摸出来藏着的一把钱,塞在一个长官模样的人手里。 那长官一愣,随即冷笑一声,把钱揣怀里收了,回头喊来一个妇人。她拎起奉书的后脖领子,一只肥厚的大手将她全身上下撸了一番,末了又故意在她腿间拂了一把,随即哈哈大笑,转头向几个守兵说了句什么,大概是说果然是个女孩。 奉书又是羞耻,又是委屈,又是心疼那一些钱,眼泪都要出来了,余光瞥到身旁还有几个进城的汉人女子,也正在让一个蒙古女人推推搡搡,上下其手,比搜她的那个还要不客气得多,心中这才略平,心想:“幸亏师父让我将匕首丢了,否则照这般搜法,不出事才怪。” 那妇人将她搜了一遍,只摸出一个旧瓷瓶、一枚旧扳指,见都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便一把掷还给她。那扳指骨碌碌滚在了地下,她连忙趴下去,捡了起来。还没起身,便被一个元兵在屁股上踹了一脚,直接踹进了城里。 进入她朝思暮想的大都城的一瞬间,奉书只觉得难以置信。城墙内部是一大片荒芜的空地,连路都没有几条,上面星星点点地分布着蒙古包和简陋的房屋,几口水井旁边聚集着几个拎水桶的妇人。空气里的味道也怪怪的,有些发酵奶酪和臭水沟混合的感觉。 比起城外的热闹集市,这里简直像个村庄,而且是被洗劫过的村庄。 那些什么社稷坛、护国寺、万安寺、中书省、枢密院,都到哪儿去了?她几乎要怀疑杜浒走错了城。 杜浒说:“城北都是空地,还什么都没建,大兴土木的是南边。现在先委屈你,住城北。” 奉书将目光越过一片蒙古包顶,踮脚向南边极目眺望,果然远方隐约有不少高大的屋顶,这才恍然,忍不住嘲笑道:“蒙古人真会建城。不管城里有多少人,先围出一大块地再说。” 杜浒冷笑道:“这是他们从草原里带出来的习气,祖祖辈辈都是这样,改不了啦。” 他们在城北小心谨慎地走了半日,边走边观察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街上的建筑也和江南的颇有不同,有些是汉式,有些是蒙古式,还有些似乎是杂糅在一起的式样。饶是杜浒见识广博,此时竟也有不少不认识、不明白之处。 城内的居民也样貌各异,虽然黑发黑眼的汉人、蒙古人居多,但也有不少黑皮肤、棕皮肤、白皮肤的怪人,顶着红头发、棕头发、甚至黄头发,要么就是脑袋上缠着布,看不出头发的颜色。再加上棕眼珠、黄眼珠、蓝眼珠、绿眼珠,大鼻子、长鼻子、歪鼻子、鹰钩鼻子,组合成无数种她做梦也想不到的容貌。 好在这些人举止都还正常,有些还笑眯眯地互相聊天,神色颇为和善。但奉书禁不住心里嘀咕,这些人里面,有多少是和那个马大人一样,定期去菩萨庙里吃肉喝血的? 刚盘算了一会儿,就看到一座稀奇古怪的寺院,房檐下面雕着一个瘦长的十字,和马大人脖子上挂的那个一模一样,门口居然真的站着一个大胡子色目住持,兜帽遮住了半张脸,黑袍及地,手中拿着一柄大号的白色十字架。 杜浒好奇地看了两眼,奉书却心里一惊,拽着他的胳膊,一溜烟地走过去了,心想:“师父的肉又硬又厚,倒还不怕。我是小孩子,肉嫩,可别让他看上。这大胡子看起来有些法力,不知师父是不是他对手?” 他们走了一路,除了见到不少佛寺和道观,还路过了上次见过的圆顶“礼拜堂”,后面立着一个尖尖的塔,塔尖上定时传出悠扬的唱经声音。另外还见到好些不同式样的寺院,有的房顶上支着一个火焰标志,有的大门上方绘着一个大大的六角星,还有一个寺庙大门敞开,里面供奉了一个长着象鼻子的菩萨,张牙舞爪的甚是可怕,那里面飘出的檀香味道倒是十分好闻,让人简直要醉了。 奉书左看右看,觉得自己这一个上午见到的新鲜玩意儿,比以前一年加起来都多。 边走边问,最后终于找到了供挖河民工免费居住的棚区。杜浒探头往一个窝棚里一看,便即皱着鼻子退了两步。奉书也向里瞄了一瞄,只见那里面昏暗不堪,众民工的家人老小挤在一起,有时一家七八个人,却只有一两丈见方的腾挪之地,人叠着人,脏衣服堆得到处都是,和地上的一滩滩水渍相映成趣。小儿啼哭声、妇人吵架声、病人呻`吟声此起彼伏,震得人耳膜发痒。她已经预料到那里面会是什么味道,早就屏住了呼吸。 相比之下,她和蝎子、壁虎、小耗子住过的山洞树林都变成了天堂。五虎大王那个骚臭的营寨,此时回想起来,也显得不那么讨厌了。 她缩回脑袋,竭力做出成熟的语气,“我们就住这儿。需要置办些什么东西吗?我可以帮忙去找。” 杜浒摸了摸鼻子,苦笑道:“比我想得差远啦。要是只我一人,这里倒也住得……” 她连忙道:“我也可以住,我不怕脏的!” 杜浒沉下脸,道:“这是什么话?把奉儿小丫头丢在这种地方,我杜浒还要脸不要?”拉着她便走,说:“咱们去找找,有没有赁房的。” 大都城内的平民人家大多是奉命迁入,以充实城市人口,保证城内各事正常运转。每户人家虽然都被划出一大片地皮,却不一定每家都有足够的财力建屋起院,把自家的地皮填满,因此各个街巷胡同里,空地、空房着实不少,这才造成了城外拥挤、城内空旷的怪象。不少人家都把多余的空房租出去,补贴家用。他们走了一路,出租空房的牌子也看到了不少。 奉书心中有些不安,问:“我们还有钱没有?” “还有一点点。够吃饭,可不一定够租房。” 奉书脸红了,嗫嚅道:“方才……方才我本该任那些人搜的……也没什么……还害得你白丢了银钱……” 杜浒笑了,“说得轻巧。你是丞相的宝贝女儿,我能看着你让那些脏爪子碰?这钱花得值,你就别心疼了。” 杜浒挑了几户汉人人家询问。大都城百姓租房的规矩,通常是要预付两个月房租。他说尽了好话,但对方见连一个月租金都付不出来,多半大摇其头,不肯租赁。奉书在旁边眼巴巴的卖可怜,也没用。更有甚者,有的一听他们说话带着南方口音,就“砰”的把门关上了。 奉书在旁边直跺脚:“小气鬼!我们看起来像坏人吗?骗子哪有带小孩的?” 杜浒只得苦笑:“真让你说中了。越是老奸巨猾的骗子,越会牵个小孩打掩护、装可怜。你看那街边的乞丐,还知道在身边栓个小孩、栓条狗呢。嘿嘿,奉儿,咱们南朝汉人奸诈诡谲的名声,可传得挺远哪。” 找了半日,肚子也饿了。杜浒在街边买了几个夹肉烧饼,权当午饭,两人吃了。奉书见他身上的钱越来越少,自己也越来越揪心。想提出回去住那窝棚,又有点难以启齿。 最后总算在城西北的清远坊看到一家“太平药铺”,门口用汉字写了个出租空房的条子。杜浒彬彬有礼地上前敲门,不一会儿,就出来一个小厮,把他们迎进去了。 那药铺老板坐在柜台后面,将杜浒打量了一番,问:“客人是来租房子的?”说话也带些南方口音,和杜浒的音调居然一模一样。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两个人互相拉着手,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了家乡话,奉书很快就一字不懂了。那药铺老板泪眼婆娑,撑着手边的拐杖,摇摇晃晃的就要站起身来。他腿脚似乎不太方便,试了几次,又叫那小厮来扶。杜浒连忙让他坐,把那老板按回了椅子上。 奉书还没把凳子坐热,杜浒就笑眯眯地来到她面前,带她来到后院,说:“走,看房子去。” 杜浒说,那药铺老板也是流落在此的南人,几年没听到乡音,当即毫不犹豫地便同意两人在此住下,也不要定金,什么时候杜浒挣来钱,什么时候再付便可。 “这老板姓徐,你叫他徐伯便好,以后见到了,礼数别缺。” 奉书心想果然天无绝人之路,笑嘻嘻地答应了,跟着他去了后院。那药铺老板徐伯也让小厮扶着,慢慢跟了来,指着院子里堆满了杂物的几间空屋,问:“老乡看一看,要租哪几间?” 奉书听他报出每间屋子的租金,虽然算是十分公道,但一个月下来,怎么着也能买上一千好几百个烧饼了,忍不住又是一阵肉疼,抢先回答:“就一间就够了,那间最小的,我俩可以挤挤住……唔,我不占地儿的。” 第84章 蛟龙(续) </script> “就一间就够了,那间最小的,我俩可以挤挤住……唔,我不占地儿的。” 第92节 杜浒却对她的要求置若罔闻,说:“两间。”挑了两间朝向好的,问徐伯:“多少钱?” 那两间房子里尘灰满地,胡乱堆着些粗重的家什。徐伯让小厮叫了个砖匠,将房间里的散碎垃圾清理干净,又挨墙砌了两个实心炕。最后,徐伯又让小厮到胡同里的邻居家转了一圈,低价买来两床多余的被褥,一并铺在炕上。 胡同便是蒙古话里的“水井”。蒙古人逐水草而居,这个习惯也在大都城保留了下来。大都虽然气候干燥,但城内贯穿着河流和湖泊,水渠和水井也比比皆是。围绕着水源而建立的小居民区,周围环绕着的窄小巷道,便叫做“胡同”。胡同里有深宅大院,但更多的是矮小简陋的平民居所。太平药铺所在的胡同,便是一个汉人聚居区。 住得近的家家户户平时相互熟络,由于徐伯已经在这里住了不少时候,药铺颇有口碑,附近的邻里倒也不怎么歧视南人。很快大家就都知道搬来了新住户,有几家便出来和他们打招呼。其中一个笑眯眯的妇人还塞给奉书一个熟鸡蛋,当做见面礼。 杜浒连声称谢,又请徐伯记下整治房间的钱,将来慢慢全都还清。 奉书见那砖匠捧走了一大串钱作工费,知道这钱终究要着落在杜浒身上,忍不住又是心疼,悄悄跟杜浒提意见:“师父,你干嘛租下两间房?只租一间不行吗?” 杜浒一愣,随即笑道:“你也不看看,这房间才多大?只一间小屋子,只怕没几天就憋闷死你。” “我……我不会闷的啊。再说,少租一间房,租金能少一半呢。这样一个月下来……” 杜浒一面铺床,一面笑道:“小财迷!谁教你的这般精打细算!天天跟别人挤一个屋子睡,你受得了?” 奉书帮他把床单拉平,“当然受得了。咱们这一路上,借宿住店的时候,也都是一个屋子啊。” “那是权宜之计,能一样吗?哼,你现在这个头蹿的多快,竹笋似的,恨不得一个月一寸,你也不看看这间屋子多小,养得下吗?” “挤一挤有什么,我过去流浪的时候,天天和伙伴们挤在一起睡。再说,我又不是盆花儿,哪用得着天天养屋子里?” “我睡觉打鼾,吵死你。” “我早就习惯了啊,没事的。” 杜浒见她还是茫然不解,又好气又好笑,放下手中的褥子,用手指头点了点她额头,“你专跟我作对是不是?你还是相府小姐呢,能就这么不讲究?街坊邻里都知道你不是我亲闺女,现在你还小,等过一阵,再挤着住,能没闲话?你还要不要名声了?” 奉书反而被他说得更摸不着头脑了,心中有些不满。杜浒每每提醒她的身份,用相府小姐的标准要求她时,她都觉得他是故意和自己生分。何况这一次,他的顾虑简直莫名其妙。省吃俭用,何错之有,难道邻居们会觉得杜浒虐待小孩,有钱舍不得花?这也有些管太宽了吧。 杜浒不再跟她解释,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好啦,就这么定了。我说两间就两间,你不嫌地方小,我还嫌呢。” 原来是他自己嫌挤。奉书于是只好点头,“那,是不是挺贵的?需不需要我也……我也去找点活干?” 杜浒笑道:“你不用给我省钱,我心里有数。大都城现在地广人稀,房价也便宜得要命。我就算是干些卖力气的低贱活儿,一个闺女还是养得起的。” 他环顾着初具雏形的简陋房屋,又自嘲地笑笑,“只可惜,不能让你住得再奢遮些啦。想当年,杜浒好歹也是个一掷千金的阔少,就连跟随丞相逃命的时候,腰里也时刻缠着三五百两银子。现在居然落得一穷二白,斤斤计较,还真有些不适应,哈哈!” 奉书却很喜欢这里。她过去数年间奔波流浪,小时候的奢侈日子到底是怎么过的,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眼前的小屋、木门、灰墙、粗木家什,却带给她一些久违的家的感觉。 杜浒铺好了床铺,又寻了些散碎木板,借了锤子钉子,在院子里铺开,叮叮当当地开始打柜子。奉书则跑到仓库里,找来几把藤椅,用湿布擦干净了,大的那把摆在杜浒的房间里,小的摆在自己的房间里。然后她又投了投那块布,将房间各处拭抹干净了。 拿来的枕头一共有三个。她往两人的炕上各放了一个枕头,想了想,自己悄悄把第三个给贪污了。杜浒虽然身材高大,可似乎并不需要更多的枕头,有时候条件艰苦,没有枕头,也睡的香。反倒是奉书自己,睡觉时总喜欢抱着什么东西。床上摆两个枕头,枕一个,抱一个,最合适了。 放好了枕头,又欲盖弥彰地把被子分别叠好,摞在枕头上面,将两人的行李拆开,把为数不多的财物分门别类地一样样收纳整齐。 杜浒看着她左忙活右忙活,这里摆摆,那里挪挪,做的大多是些多余的事,催了两句,说差不多就得了。奉书却不肯将就,一会儿又觉得房间里光秃秃的,没有一抹亮色,灵机一动,跑到院子里,折下几枝开得正盛的腊梅,找了两个旧陶罐,盛上清水,把带着梅花的枝桠插了进去,一个摆在自己炕头,另一个摆在杜浒房间的桌子上。 杜浒也拿她没办法了,只得坐在藤椅上,看她扑棱扑棱的在两个房屋之间飞。过了一会儿,自己也忍不住参与了,说:“我觉得把那几枝花换一换,长的和短的放一起,更好看。” 奉书直到累得满头大汗,这才停下来,将新房间端详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师父,你说咱们要在这里住多久?” 杜浒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拉她在炕上坐下,低声道:“说不定。你也看到了,大都城里城外有多热闹,每天有多少人来来去去。咱们要在城里寻人,虽然说不上是大海捞针,可也定要费一番水磨工夫,你别着急。” 奉书不由得失望起来,想了想,说:“可是建康城也很大……” “那不一样。建康城里都是南朝民众,就连官兵也大多是汉军,把丞相看得如同天神一般,一有什么关于他的消息,风声自然走漏得快。而这里久在蒙古治下,大伙连文丞相是谁都不一定清楚。更何况这是在蒙古皇帝的眼皮底下,御林军、禁卫队比百姓还多,能指望从他们口里套出什么消息?再者,就算有知情之人,以咱们现在的身份,如何认识?如何去跟他们说上话?奉儿,这事得慢慢来,等咱们在大都立足稳了,攒下些钱,再细细计较。” 奉书听他说得有条不紊,心里反倒更急,“可是……可是,万一他们要害我爹、害我娘……” “暂时不会。你娘和你姐姐已经被俘了那么久,既然还活着,那也没有突然遇害的道理。至于你爹爹,据我所知,押送到大都的南朝高官,虽然身为俘虏,但一般会被北朝优待,能过上两三个月的好日子呢,你放心吧。” 奉书哪放得下心,继续追问:“那两三个月之后呢?会怎么样?” 杜浒冷笑,“两三个月之后,大多数人就会去向那蒙古皇帝下跪,改吃北朝俸禄,过真正的好日子去了。你问我之后怎样,便是这样。” 奉书还待再问,杜浒却挥挥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我累了,明天一早还要上工,把这城里城外的光景摸摸清楚。现在便歇罢。明天你给我好好待在家里,不许出门,练满三个时辰的功课,回来我检查。” 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不容置疑。奉书也一如既往地讨价还价:“可不可以在院子里走走?” “可以,不要出药铺就行。”他想了想,又说:“还有,多听听徐伯是怎么跟客人打交道的,学学那些弯舌头的北方话。咱们要在大都城里当平民,可不能一开口就露底。” 第85章 身为他人役,心随万里驰 </script> “太平药铺”的生意不算兴旺,也不算冷清,每天稀稀拉拉的也有四五十个客人,大部分是汉人,却也有不少蒙古人和回人。徐伯说,城里虽有蒙医、回医为本族人诊治,但开出药方来,病人家多半也会到汉人药铺里抓药。因为蒙古人是不开药铺的,他们大多数在皇宫、军队、官府供职。而回回人善于经商,则多半被委派以收税、财务方面的官职。 奉书没几天就和药铺里的几个人混熟了。徐伯的妻子儿女都葬在浙江。他说那时候他正在外地收药,等回了家,便只看到一片烧焦的废墟,以及一堆残缺的骨殖,是好心的邻居帮忙收集起来的。他抄起家伙,要去找做了孽的蒙古军队拼命,却被一个小小的十夫长捉住,打折了腿。 现在他雇了一个耳聋眼花的老仆妇,三天来一次,马马虎虎地做些洗衣、缝补之类的活计,奉书叫她全婆婆。他还收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学徒,便是当日出门迎接他们的小厮,教些收药看药、买卖记账之类的能耐,也使唤他做些杂活重活。这个小学徒,奉书叫他小六哥。小六哥人挺机灵,就是不太勤快,做活时每每偷懒,徐伯便生起气来,骂他小兔崽子,有时候还会拿扫帚打他。当然徐伯年纪大了,又走不动路,也从没打得太重过。 可是徐伯打归打,骂归骂,有时候闲下来,却会坐在竹椅上,拉着小六哥的手,泪汪汪地跟他叙说他的几个师兄师姐——也就是徐伯死去的儿子女儿——是多么乖巧懂事,说自己如今孤身一人,收一个学徒,那是要当亲儿子看待,将来要传授衣钵的。小六哥也被他说得哀伤了,连连称是,第二天干活便会格外卖力些,不过也仅限于第二天而已。 奉书心里想:“小六哥也是徒弟,我也是徒弟。我这个徒弟做的,可比他舒服多啦。师父和徐伯一样,如今也是孤身一人,是不是也把我当亲闺女待?” 尽管他从没说过这样的话,但奉书觉得一定是的。杜浒每日早出晚归,回来时多半都会累得说不出话,在炕上瘫一阵子,才慢慢能够活动手足,从怀里掏出一个浸满汗水的小布袋,哗啦一声扔给奉书,“数一半钱给徐伯,剩下的给我藏柜子里去,少一个子儿,回头我管你要。” 他每天带回来的钱有多有少。除了钱,偶尔还会带回一两本旧书,放在奉书房里,让她不至于丢掉肚里的墨水。有时他还会买回几个鸡蛋,或是几两肉,请全婆婆炖出来,加在她的晚饭里。 奉书一面狼吞虎咽,一面问:“师父,你不吃肉?” 杜浒慢条斯理地啃着炊饼就咸菜,说:“工地里管一顿饭,我白天已经吃够了。” “真的?你白天也有肉吃?” “食不言寝不语,赶紧吃,吃完还有功课,别想偷懒。” 第93节 奉书心中有些不快,想:“还把我当小孩子糊弄。”伸筷子把剩下的两块肉拨到杜浒碗里,说:“你吃。” “用不着。长个子的是你,又不是我。”于是那两块肉又回到她碗里。 她不甘示弱,把肉又往出扔,“我吃不了了嘛。” 杜浒按住她的手,冷笑道:“刚才还跟小猪似的,这么快就变猫儿了?” 她红了脸,干脆把碗推到杜浒面前,小声道:“只听说过做弟子的拿好东西孝敬师父,可没有弟子抢师父饭吃的理。你当我没读过书吗?爹爹若是见了我这样没礼貌,铁定是要生气的。” 杜浒叹了口气,“你爹爹若是见了我带着他闺女这般吃苦,那才会真的气不打一处来。”这么说着,却还是夹了一块肉出来,丢进嘴里,道:“好了,一人一块,公平合理,满意了吧?” 奉书见他终于妥协,这才抿嘴一笑,“你也不能饿着自己啊。要是你饿倒了,挣不来钱,那我可连咸菜也吃不上啦。” 杜浒正吞肉呢,听她这么一说,猛地呛了一口,连声笑道:“你肚里倒盘算得清楚!”扒了几口饭,又自言自语地道:“只是这蒙古皇帝流水价的印钞票,弄得钱越来越不值钱啦,今年的肉价比去年生生涨了一倍,也不知什么时候,咱们就吃不上肉啦。嘿,嘿,要花钱,得赶紧,不能省。” 奉书听不太明白,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抱怨。 但她觉得他心里还是喜欢让自己孝顺的。因为那之后的第二天,杜浒回来后,除了带回几个鸡蛋,居然还摸出一小袋蜂蜜乳酪干,一把梅子姜糖。小姑娘哪有不爱吃零嘴的,更何况奉书这一年来全是粗茶淡饭,舌尖上连点甜味都少沾?她欢呼一声,便把两袋零嘴都抢到手里,往里左右瞅瞅,抓出一块糖就往嘴里放。 咬了一口,才觉出自己太过猴急,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举起右手,把剩下的半块糖凑到杜浒鼻子底下,说:“你也吃。” 杜浒却转过头去,道:“都是你的,我不爱吃这些玩意儿,给我也是浪费。” 奉书想不出来为什么会有人不爱吃糖,忽然脸一红,想:“他是嫌这块让我咬过了。”赶紧左手把整个袋子捧着给他,说:“糖是你买的,你拿一个尝尝嘛。” 杜浒见她眼巴巴的模样,无奈一笑,还是提起她的右手,一低头,把那小半块咬过的糖叼了去,囫囵一吞,咂了砸嘴,示意自己吃过了。 奉书的手指头碰到他的嘴唇,干燥的,这才意识到他已经不知多久没喝水了,脸又是一红,心中暗自后悔:“嗓子都冒烟了,还怎么吃糖?难怪一个劲儿的不要。”连忙掉头就跑,给他端来一碗凉白开。杜浒接过来一饮而尽。 她又一下子想起什么,抬头问道:“贵不贵?这点吃的,花……花了多少钱?” 杜浒笑道:“真成了管账的了,明儿就该给你买个算盘。”说着,把碗放下,从怀里摸出钱袋,朝她一抛,“掂掂!今天都水监郭守敬来视察工程,见我干活干得又快又好,亲口升了我作小队长,工钱加一倍呢。” 奉书一把接住,见他咧开一张嘴,高兴得像个小孩子,忍不住好笑:“我道是什么呢,原来是升官发财,恭喜恭喜。” 杜浒哈哈一笑,压低声音说:“说来惭愧,当初朝廷封我作什么兵部架阁的时候,也不见得就比现在开心了。现在有钱了,以后你想要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早上跟我说,我晚上给你带回来。” 奉书见他心情好,赶紧问:“我不要买什么东西,我就想出门逛逛,成不成?” 谁知杜浒却仍然不松口,“不成。大都城那么大,没大人看着,天知道你会乱跑到哪里去。” “我不会乱跑的……” “等以后逢年过节,我告个假,带你出去玩个够,行了吧?” 奉书也只好“哦”了一声,不再接话,心中觉得他有些敷衍。毕竟新年刚过,要再等“逢年过节”,可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杜浒见她闷得实在无聊,也曾从外面给她带过些泥人、拨浪鼓、布娃娃之类的玩意儿,可奉书都不喜欢,觉得那是七八岁小孩子玩的东西。杜浒又寻来一些碎木头,刻出一副象棋棋子来,问她要不要。 这下奉书没法说不喜欢了。从前文天祥嗜好弈棋,奉书得父亲真传,从小便也会下上几下子。只不过,之后的日子过得颠沛流离,她早就不奢望再摸到棋盘棋子了。 她用树枝在地上划好棋盘,摆好阵势,邀请杜浒过来一战。随即她便惊喜地发现,师父下棋的手段居然还没有自己高明。他在教她本事时,是个战无不胜的铁人,随时都能把她收拾得服服帖帖。而在楚河汉界的战场上,他居然变得局促了,有几次,还被她将了军,教训得毫无还手之力。 杜浒却也不气馁,不以为然地说:“我又不会下棋,只是以前看丞相下过几次,没学过嘛。” 奉书乐坏了,“我教你!” 有那么几天,她缠着杜浒下棋,白天训练之余,也在钻研棋盘棋谱,便暂时打消了出去乱跑的念头。可是杜浒似乎确实没有弈棋方面的天分。有好几次,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出一招臭棋,忍笑忍得脸都僵了,才在他落子的一刹那叫道:“你输啦!哈哈!将军!将军!” 杜浒也很快学会了看她的脸色排兵布阵,在她绷不住笑出声来的一刹那,把将将落地的棋子捞回去,笑道:“我再想想,啊。” 奉书气不过,夺过他手里的“車”,拍在那个它本应去的作死的位置上,叫道:“落子不悔!不许悔棋!” 杜浒哈哈大笑,把棋子拾了回来,“这可不算悔棋,棋子还没落地呢!” “你、你耍赖!你是看见我……” “有本事就别让我看出来啊。你自己把心事都写在脸上了,还怪人家生了眼睛不成?” 奉书想想也是,下一次就紧紧绷着脸,一言不发。可是不知怎的又让杜浒看出了端倪,被他连下几招好棋,吃掉了一个马。 奉书干脆背过身去,不听到棋子落地的声音便不回头。自己的视野离开棋盘,毕竟有些不放心,于是说:“不许搞小动作,不许动其他棋子的位置。” 杜浒在后面笑道:“嘿,把我当什么了?” 她知道在棋局当中,察言观色也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工序。眼下杜浒看不见自己的神色,已经吃了亏。当她听到杜浒落子的声音时,猛一回头,随即开心大笑:“将军!你又输了!哈哈,哈哈!” 杜浒也笑了,把棋子一个个捡起来收好,道:“心服口服。要怎样?你说吧。” 一盘棋下来,赢家照例是有彩头的。奉书知道自己可以向师父提要求了。此前她赢多输少,已经让他给自己叠过一次被子,刷过一次碗,打过一次洗脸水,心中颇觉有愧。 当然她也曾想过提一些更过分的要求。比如让自己出门随便玩,比如教自己杀人的本事,比如让他讲崖山的故事。 可这些事她也不过是想想而已罢了。她和杜浒相处了那么久,知道他的分寸。 她不好意思再使唤他做家务了,决定来点不一样的。 第86章 身为(续) </script> 她不好意思再使唤他做家务了,决定来点不一样的。 杜浒见她只是笑,不说话,立刻道:“想不出来就当作废了啊。” 奉书忙说:“谁说我想不出来?我、那个……我想……” “想让我干什么?” 奉书低下头,小声笑道:“那个,我要过生日啦,这些年我都没好好过过生日……那个、也没收到过礼物……” 第94节 “你过生日?哪天?” 奉书蹭着双脚,又是兴奋,又是难为情,轻声说:“快了……正月初十就是……你、你那天能不能带我出去玩……或者……” 杜浒已经把棋子都收了起来,装在布袋里,站起身,揉了一把她的小脑袋,笑道:“小丫头片子,才多大点儿,也想过生日了?” 奉书知道,若非特殊情况,寻常百姓家孩子确实很少隆重地过生日,最多是当天的饭里多上几块肉。就连过去做相府小姐的时候,她也只过过一次简单的生日。可是她无比怀念那种让家人围绕的温馨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可是杜浒想了想,说:“那天我还要上工,不能请假啊。” 奉书心里有些失望,但她的这个要求毕竟本来就有些太高了,于是她改口道:“那就陪我去院子里堆雪人。”这是她来到北方之后学到的新游戏。 杜浒笑了,点点头,说:“好,堆一个你。” 于是两个人来到院子里,奉书拿扫帚笼了一堆积雪,认认真真地堆了一个两尺高的小人儿,从地上拣出两颗石子,安在那雪人的面孔上。 杜浒只是抱着胳膊旁观,末了故意问:“这是谁啊?” 奉书格格一笑:“是我呀!” 杜浒歪头将雪人相了一相,最后得出结论:“我看像小六。” 奉书看看也是,眼前的雪人白白胖胖,毫无特色,说是谁都不过分。她灵机一动,跑回屋里拿出一块麻布,围成一片裙子,绕在雪人身上。 “看,是个小女孩儿!就是我!” 杜浒更是嗤笑,“穿裙子的女孩子多了。” 奉书更是不甘心,鼓着腮,思考了好久,终于欢叫一声,折下一根槐树的枝桠,又拧又栓,做成一个超小号的弹弓,插在那雪人的身上。 “是我!” 这下杜浒忍俊不禁,纵声大笑:“真有你的,哈哈,哈哈!谁说这小人儿不是奉丫头,我跟谁急。” 奉书更是得意,再接再厉,又堆出一个大点的雪人,立在旁边,也给披了件衣服。 “这又是谁?” “是……是师父啊。”当然要拍师父的马屁。 杜浒微笑摇头,“得了吧,我有那么弱不禁风?我戴那样的冠?”走近了,朝那大雪人认真看了几眼,“说是丞相,还差不多。” 奉书吃了一惊,仔细一看,还真是如他所言,那雪人越看越像她记忆中的父亲。 她心中一动,搬起扫帚,扫来更多的雪,小心翼翼地又捏了第三个雪人,立在“自己”的另一侧,小声道:“这是娘。” 然后便是一个个的小雪人,哥哥、姐姐…… 杜浒默默看着她堆,不再发问,解下自己的外套,给她裹在身上。 奉书浑然不觉,越忙碌越兴奋,最后,看着院子里的一排全家福,嘻嘻嘻的傻笑。 * 奉书每日转着念头,想趁白天杜浒不在,偷偷溜到外面去张一张,哪怕就在胡同里走几步,看个新鲜。可是药铺只有一个大门,要想出去,须逃不过徐伯的眼睛。徐伯自然而然地和杜浒站在一边,总是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女孩儿家待在屋里就好,别出去乱走。你叔父不是让你待在房间里,绣花、练女工吗?” 奉书也只好违心地点头,这是杜浒和她商量好的说辞。奉书虽然穿着一身男孩衣服,可杜浒早就对徐伯他们说明她的女孩身份,请他们平日多照顾着些。 徐伯见她有些不服气的神色,又道:“再说,胡同口有一帮蒙古娃子,人高马大的,专门欺负路过的汉人小孩。” 于是她闲时只好搬个小板凳,在药铺墙根底下坐着,看着一个个顾客进进出出,观察他们的衣着、发式、气质、言语,聊以自娱。有一日,她的这个娱乐却被粗暴地打断了。那时徐伯正在给另一个客人称量草药,一个衣着光鲜、管家模样的汉人趾高气扬地踱了进来,不见有人来迎,立刻沉下脸,手杖往地下一拄,叫道:“老板!老板耳朵聋了?没听见老子进门吗?” 徐伯听得声音,赶紧放下手头的活计,挣扎着站起来,毕恭毕敬道:“是小人耳聋,小人耳聋,怠慢了老爷,老爷恕罪,老爷恕罪!”奉书见他腰弯得低低的,就要摔倒了,连忙上前扶住。 那管家道:“上次让你置办的那批药呢?嗯?怎的还不见送来?非让俺亲自来催,才能挪动你这把懒骨头,是不是?”说着抓起柜台上散着的一堆药草,劈头朝徐伯掷过去,纷纷扬扬地撒了一大片。方才称药那客人见势头不对,早就走了。 奉书看到那人的打扮,默默啐了一声,心想:“不知是哪家权贵家里的下人,狐假虎威,出了门,反倒让别人叫他老爷。”见徐伯肩膀上披着不少干草干叶,便伸手替他拂去。 徐伯战战兢兢地道:“老爷恕罪,并非小人偷懒耽搁,前几个月里,贵府一直在小人这里抓药,小人从来不敢有半点儿怠慢。实在是因为府上的大夫这次换了药方,加了不少稀奇珍贵的药材,小人一时无法置办齐全,只能去城外市场里托人从辽东……” 那管家打断他的话,“不耐烦听你叨叨叨的叙!我们是看你老实巴交,药材比别处的好那么一丁点儿,这才做了你的衣食父母。哼,你以为你自己值几个钱?大都城里又不是只你一家药铺!要是俺家老爷的病情有半点儿耽搁,到时候有你好看!” 徐伯擦了擦额角的汗,连声说:“不敢,不敢!上次老爷吩咐下去之后,小人马不停蹄地就去吩咐采办,这个……虽然有不少困难,但总算都置齐了,只是量还不太够,还要等城外的商人……” “废话少说!你置了多少药?够几日的量?” “回老爷话,那药方上说要连服七七四十九日,可小人这里只有七日的量,实在是因为其中两味药太过难得……” “七天就七天!先送过去,等你拿到新药,再多跑几次就成了!识相的就别让俺老催着!” 徐伯连连点头,一跛一拐地从药柜底下取出一个皮箱子,珍而重之地捧到柜台上,赔笑道:“老爷你看,一共是三十七味药,加上前后两个药引,小人都专门分门别类地盛好了,一点儿也不敢怠慢。” 那管家的脸色这才有所缓和,道:“这还差不多。这就让人送过去罢!” 徐伯赔笑道:“小人铺子里现在没人手,小六子眼下正在外面忙呢,小人这腿脚不中用,也没法替老爷跑腿,老爷要是不介意亲自动手……”看了看那管家的脸色,又忙改口道:“要不,还是请老爷少坐片刻,稍等一等……” 徐伯说的这倒是是实话。小六哥一早就出去进货了,可是直到现在还没回来,多半又是借机到街上游荡玩耍去了,徐伯也拿他没办法。 那管家皱眉道:“俺的时间可宝贵得紧,犯不着在你这儿耗着!你说你这儿没人手?”突然朝徐伯身边的奉书努努嘴,“这不是人手?小猴子,这箱子你提得动吗?”这最后一句话是冲着奉书说的,显然是把她也认成了铺子里的小厮。 奉书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徐伯连忙答道:“老爷,这是亲戚家借住的孩子,不是小人的……” “废话少说!一家子懒货!养个小崽子不干活,难道当少爷供着吗?俺看你的生意是不想做了!”那管家一边骂,一边用手杖把柜台敲得砰砰直响。 徐伯见那管家发作起来,慌得连连谢罪,只是道:“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奉书见徐伯可怜,拉拉他的衣袖,道:“没关系,我替你去送。” 第95节 徐伯一怔,“你,你怎么行……” 奉书小声道:“小六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那人又凶得很,再耽搁下去,恐怕更得找你麻烦。就是出门跑一趟的事,我叔父回来之后,你别让他说我就行。” 那管家在一旁叫道:“快点,快点!别让俺等着!” 徐伯无法可想,只得点点头,叹了口气,说:“好孩子,那就辛苦你啦。,完事之后,赶紧原路回来,注意安全。” 奉书应了一声,搬起皮箱,跟在那管家身后,三两步跨出了门。 第87章 人命危且浅,忽若朝露晞 </script> 奉书多日来头一次出门,虽然兴奋不已,但想到那管家凶神恶煞的模样,却也不敢乱看乱走,只是埋头跟在后面。余光瞥见药铺边上一个布店和一个裁缝铺邻在一起,对面开着一家卖蒸饼的摊子。除此之外,胡同里全是汉人家宅。那胡同只有五六步宽窄,有的人家门口堆着些乱七八糟的家什、木柴、煤块、板车,便占了半条路,她便得侧身绕过去。 出了胡同,便是一条十来步阔的小街。那管家转身向南,奉书亦步亦趋地跟上,忽然想,这一路不知要走多远,回来时可别迷路。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问:“老爷,咱们去哪儿?” 那管家答道:“东城区,仁寿坊!”说毕一回头,见奉书小小的身子被挡在箱子后面,走路摇摇晃晃的,不禁皱眉呵斥道:“给我拿稳了!要是有一丁点儿磕磕碰碰,哼!” 那皮箱沉甸甸的,尽管奉书跟着杜浒练了将近一年的力气,此时也觉得颇为吃力。她当然知道,要是这箱子有一点闪失,徐伯一年的生意恐怕就要白做了,心想:“不知这位生病抓药的大老爷,是什么人?” 但这话她是不敢问出口的,只得把这一疑问埋在心里,专心记路。好在大都城虽然无边无际,城里的每一条大街小巷却都是笔直走向,经纬分明,好像一个大棋盘。不少江南城镇的街道都是弯弯曲曲的,相比之下就变成了迷宫。奉书发现自己只要能辨出东南西北,就很难在大都城里走丢。而辨认方向的本事,早在她做蚊子的时候,就已经能熟练运用了。 她不知道蒙古人为什么要把城市建成这般乏味的模样,也许是他们在草原上直来直去地跑惯了?城内最宽的大街有二十来步阔,但却没铺一块砖石,而是适于跑马的土路。偶尔,衣着光鲜的蒙古贵族子弟在街上策马而过,扬起一尾烟尘。路上的行人对此似乎司空见惯,早早就闪在了一旁,用衣袖掩住鼻孔,耐心地等那尘灰落下去。 向南行了约莫一顿饭工夫,坊间慢慢热闹了起来,大街尽头出现了一个大湖泊,湖面上厚厚地结着冰,一群半大孩童推着板凳改装成的小滑车,在冰面上滑行嬉戏。这个湖,她和杜浒进城时便见过,知道叫做积水潭,蒙古话叫海子。在城北开挖的引水渠,便是要以此处为终点。沿海子的斜街上开着各种歌台酒馆,丝竹笙歌绵延一路,其中不免汉调夷腔混杂,颇不入耳。 几个小吏打扮的客人正坐在街边喝酒,看到那管家走来,笑嘻嘻地拱一拱手,跟他打招呼。有的还问:“贵府大人福体安健?” 那管家只是简单回道:“还好,还好,多谢挂念!” 奉书心想:“这管家老爷在城里还挺出名,他家主人不知是哪个王公贵族?这么多人惦记着。” 正想着,忽然脚下一绊,险些踉跄一步,原来是几只肥鹅吱嘎乱叫,拍着翅膀蹿到了她跟前。她连忙用脚赶开,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进了一个小市场,路东侧的摊位上,几百只鸡鸭鹅兔被栓着挤在一起,论斤售卖。路西侧则是米面粮食铺子,兼有骆驼驮来的布匹、皮草。牲畜和家禽混在一起,味道便不太好闻。那管家捏着鼻子穿了过去,又回头呵斥了奉书几句,叫她快走。 奉书却对眼前的一切有些莫名的留恋。她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繁荣祥和的城市了。这里的居民,从头到脚都充满了生活和市井的气息,南方几十年的连绵征战,似乎和他们没有一点关系。尽管街上的行人大多是装束差不多的汉人,她却能清晰地分辨出来哪些是北人,哪些是流落在此的南人,因为南人的眉心之间总是有一股抹不去的忧愁。她忽然想到,自己说不定也是这个样子的,连忙用力舒展眉头,勾起嘴角,自己对自己笑了一笑。 各种各样的市场一个接着一个。路边有时候是胡椒、孜然和丁香的辛香气,有时候是发酵乳酪的酸臭气,有时候是呛人的煤炉烟味,有时则是一些不知名的氤氲香气,闻得她昏昏欲醉,脚步仿佛都漂浮起来了。 还有的时候,市场里充斥着人的味道——旧衣服的馊味、油腻的头发味、汗臭气,来自几百个衣衫褴褛的年轻汉子。他们在寒风中聚在一起,等着有雇主来购买他们的劳力,工钱日结,有时甚至以时辰来计。 突然,奉书听到一阵凄厉的哭泣从街角传来。那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南人女孩,身形纤瘦苗条,身上穿的衣服已经撕破了好几个口子,露出里面斑驳带伤的肌肤。那女孩一面哭,一面狠命抓着一个蒙古老太婆的衣袖。那老太婆想要把她甩开,那女孩却死活不放手。随即便有两个男丁上前,踢了她一脚,把她推搡到旁边。 那女孩边哭便喊:“求求你,萨仁姑姑……我会好好干活,我会听话……别、别赶我……我不要走……求求你,再留我一天……” 那叫做萨仁姑姑的老太婆穿着讲究,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下人,一脸嫌恶地看着那个哭泣的女孩,厉声喝道:“留着你,留着你干吃饭吗?哼,太子说你们汉人知书达理,乖巧听话,这才要了你来服侍公主,你倒好,笨手笨脚的,连个羊羔儿都不如!留着做什么?趁早儿卖了干净!”说着伸手将一个中年牙婆招呼过来,问:“出多少钱?” 那牙婆笑道:“姑姑今日招财进宝,两个院子都看上了这个黄花闺女,其中一个出十二贯钱……” 那女孩猛然大哭起来:“我不要去!我死也不走!”随即便被重重甩了个耳光,捂着脸抽泣着。 那牙婆托起那女孩的下巴,略略打量了一下,冷笑道:“你这身子早就是别人的啦,由不得你做主!你爹娘不争气,给你挣了个驱口之身,怨不得别人,认命罢!” 驱口便是蒙古话里的奴婢。那女孩随即被拽走了。萨仁姑姑和那牙婆讲了几句价,笑嘻嘻地收了钱,又对那牙婆抱怨道:“大姐,你手头难道就没别人了?卖给我的一个比一个不中用,添了多少麻烦!人人都道太子府里好说话,可我们也不是好糊弄的!” 那牙婆赔笑道:“怎么敢糊弄姑姑呢?实在是这年头里,伶俐的汉人小姑娘越来越少啦,十个里挑不出一个能看的。漂亮的又不一定识字,识字的都懒,勤快的又出身太低,满嘴的粗话,扳都扳不过来。好容易有个齐整懂规矩的,又多半让那几个院子抢先买走了。姑姑虽然是咱们老主顾,可也得下手快些——话说回来,我那里刚刚买得一批契丹女奴,个个又听话又喜庆,教人看了舒心,又会说蒙古话,姑姑要不要……” “算啦,我们太子府用惯了汉人,不想换别人了。上次好容易寻摸到一个好的,却又让人要走了。你们以后有什么差不多的货色,早些报与我知晓就行了。”萨仁姑姑说毕,把银钱往怀里一揣,转身走了。 这一片空地上还有不少待价而沽的驱口,男女老少都有,有的头上插着草标,有的胸前挂着牌子,任旁人挑挑拣拣。几十个牙婆、中人穿梭其间,揽客讲价,和其他集市里的菜贩、肉贩也没什么区别。 奉书只看得目瞪口呆,第一反应便是:“他们在卖人!怎的也没人管管?”故宋律法严禁买卖人口,大户人家的奴婢小厮大多是雇佣而来,契约到期之后,仍然复为良民。奉书虽然听说过蒙古人历来有蓄奴传统,却从没想到会是今日这般,光天化日之下把活生生的人公然当货物贩卖。但见此处的人贩生意显然已成规模,想必是在律法允许的范围之内。 她在此处停了好一阵,才得以继续前行,带路的管家因为衣着华丽,被几个人贩子围住,抢着要卖给他会跳舞的突厥美女,还要拉他去亲自验货。奉书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纠缠了好一阵,那管家才得以脱身。 最后,他们终于穿过海子桥,来到了相对清静的东城。过桥之时,奉书看到南面不远处立着一堵琉璃瓦墙,里面露出几顶白色屋檐,装饰甚为精美。她心中一动,知道这十有*就是皇宫了,因为蒙古人尚白,汉人的大宅绝不会盖成这样丧气的颜色。宫墙附近还有不少未完工的庭院、寺庙之类,一簇簇工人正坐在砖头堆上吃午饭。 等她来到仁寿坊的那个大宅院跟前时,胳膊已经酸痛得快断掉了。那管家领着她,绕过严密守卫的大门,从一扇侧门直接进入了厨房,朝一张空桌子一努嘴,她连忙小心翼翼地将箱子放了上去。刚要转身离开,那厨房里进来一个亲兵打扮的人,朝那管家打了个招呼,又瞟了一眼那皮箱子,问:“药送到了?” 那管家和徐伯说话时颐指气使,此时对那亲兵却颇为恭敬,拱了拱手,笑道:“总算让小的给催来啦。”忽然又收了笑容,低声问:“老爷今天早上如何?” 那亲兵叹了口气,摇摇头,“还是老样子——对了,李大人的信中嘱咐,这药不能沾上半点荤腥气,否则反而有害,所以不能在厨房煎。你叫人给送到前院的茶水灶去吧。” 那管家回头朝奉书喝道:“听见没有?还没走完呢!箱子不放这儿!” 奉书方才一直呆呆地看着那个亲兵。她隐约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她听到那管家呵斥,这才如梦方醒,连忙将药箱又搬了起来。 第88章 人命(续) </script> 奉书走在那管家和那亲兵身后,听得那管家边叹气边说:“唉,老爷这一病几个月,换了多少个大夫都不管用,就连皇上的御医也是摇头。幸亏李大人得知老爷病情,派人快马加鞭,从鄂州送来一道古方。只盼老天爷保佑,这方子能治得老爷好,咱们做下人的,也不必每天担惊受怕了。” 奉书心道:“原来他家老爷病得快死啦。这管家嘴倒还挺严,路上有人问时,他一点儿也没露出口风。” 那亲兵听得那管家如此说,答道:“嘿,你没随军到南方征战过,自然不知,李大人有一本祖传的医书,里面全是珍奇秘方,当年打仗时,南方瘴气横行,不少将帅士卒都丢了命,唯独李大人的部队却没怎么减员,还不是靠他祖传的那些古方?如今咱家大人的病根,除了积劳成疾,也是从南方带过来的瘴气作祟,用李大人的方子,自然会管用。你就放心吧。” 那管家啧啧称奇,道:“那是老爷福大命大,福星高照。不过,李大人手里又是什么书?比当今圣上的御医还厉害?” 那亲兵笑道:“这就不知道了。李大人将这书看得像命根子一般。当年咱家大人是征宋总元帅,李大人是副元帅,论官阶还低着一等。可咱家大人想借来他那本奇书瞧一瞧,李大人还连声告罪,不肯让他看上一眼呢。咱家大人宽宏大量,也不计较这样的小事,笑笑也就过去了。不过,嘿嘿,如今咱家大人生病,李大人还是主动送来药方,可见也不是十足的小气鬼。” 他俩旁若无人地闲谈,丝毫没有把身后那个送药的小厮放在眼里。奉书断断续续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开始不以为意,可慢慢的便隐约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浑身一个激灵,聚精会神地继续听下去。 可他们说了几句话,跨过一个小石桥,茶水灶便到了。那管家令奉书将药箱放在地下,见她仍是怔怔地出神,喝道:“走罢!这里没你的事了!” 奉书心中乱成一团,也没听清那管家在说什么。突然额头一痛,却是被几文铜钱打在了额角。耳中听得那亲兵骂道:“这是赏钱!愣着干什么?快滚!”紧接着屁股又是一痛,让那亲兵踹了一脚,不由自主地跌出了门。 跌倒在地的一刹那,她突然记起了那亲兵是谁。去年在建康城里,她混进了张弘范的元帅府内,被认成了府中的杂役小厮,这个人就曾一脚踹在她屁股上,叫她滚。 身上仿佛有一股火焰,从脊背直冲向四肢百骸,将她的心脏烘得砰砰乱跳。她竭力控制着颤抖的双手,趴在地上,将几文铜钱一枚枚捡了起来,逃也似地从侧门跑了出去。她沿街狂奔了许久,一腔精力仍是无从发泄,突然一阵冲动,干脆从海子桥上跳入了结冰的积水潭,在冰面上肆意摔跤打滚,好半天才格格笑出声来,笑声中又带着眼泪,因为浑身已被冰面磕得生疼。 她把滚热的脸蛋贴在粗糙的冰面上,压低了声音,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张弘范,你也会生病,你也有今天!什么南方的瘴气,那是崖山的冤魂!报应!报应!报应!” 第96节 * 回到药铺的时候,她的手脚都是颤的,预定的功课也没心思做,满脑子都是当年在五虎大王营寨时,瞥见张弘范的身影那一刻的惊惧和愤怒。还有在惠州牢房里时,杜浒对她说的那一句话:“决战时,眼看不行了……我纵火烧了自己的船,想去撞张弘范的帅船……嘿,嘿,没成功……” 此后,他们跟着张弘范,从惠州到建康,又一路到了大都。杜浒两次试图从他手里营救文天祥,又两次功败垂成,差点赔上命。对奉书来说,如果没有张弘范的存在,她简直要认为师父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了。 而现在,这个曾经打败了父亲和师父的大坏人,“一病几个月,换了多少个大夫都不管用”?她躺在炕上,想象着张弘范缠绵病榻的模样,却怎么也想不出来。一时间觉得痛快淋漓,一时间又怅然若失。 她一骨碌滚起来,跑到药铺里问徐伯:“北人到了南方,是不是都会生病?” 徐伯正在一点点的分拣药材。这个问题有些出乎的他意料,但他还是耐心答道:“南方瘴气袭人,冬天湿,夏天热,北人确实容易水土不服,然而也不是人人都会生病,不然……嘿,不然过去大宋也不至于吃那么多败仗。怎么,问这个干什么?” “若是因为瘴气而生病了,是个什么症候?严重不严重?会不会死?” “各人的体质不一样,哪有什么绝对的呢?要是真染了瘴疾,赶快请大夫来对症下药,才是正道。怎么,你问这做什么?是不是在哪儿看到了病人?” 奉书赶紧说没有,借口泡茶,跑到了厨房。厨房里小六哥正在偷吃东西,听到她进来,吓得跳起来,一回头,见是她,才笑道:“你回来啦?去哪儿了?这么高兴,路上遇到什么事了?”说着递给她一块饼子。 奉书接过来吃着,含含混混地说:“我就出去走了一趟……路上可热闹了,我看到了好多集市,卖的东西稀奇古怪的。” 她向他说起那一大群鸡鸭鹅,小六哥笑道:“去斜街了?那是鸭鹅市,天天如此,那里的鹅儿专门嫌贫爱富,没咬你,算你运气。” 她说起那一群脏兮兮的闲汉。小六哥道:“那是穷汉市,是贫民出卖劳力的地方。这些人没有正经收入,每天靠运气吃饭,没钱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以后离他们远点。” 她向他说起那混在一起的醉人香气。小六哥道:“唔,那是香料市,里面全是天竺、西域运来的珍奇香料,还有些罂粟、麻子仁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后你可要小心,打翻一盘那里的香料,你叔父就算把你卖了,也不一定赔得起,嘿嘿!” 奉书被他唬得连连点头。听到一个“卖”字,她立刻又想起了那个被卖掉的汉人女孩,迟疑着描述了当时的情状。 小六哥不以为然,笑道:“那是'人市',专门卖人的,跟牛市、马市、骆驼市一般。这叫做人畜平等,以后在大都住久了,你就见怪不怪了。” 奉书又问:“他们说把那女孩卖到了院子里……那是什么地方?” 小六哥一怔,转了转眼珠,说:“那,那个,是很好玩的地方呗。” “你去过?” “那当然……”小六哥刚想夸口,看她一脸怀疑的神色,只好改口:“我只是听人说过嘛,等我长大些……” 他忽然缩了缩脖子,住口不说了。奉书听到一句话从门口飘进来:“等你长大些,最好也别去。” 杜浒撂下手里的包袱,拉过一张板凳坐了,问两个孩子:“怎么说起这个来了?” 小六哥见他面色不善,赶紧借口干活,一溜烟走了。留下奉书一个人,只得讪讪笑道:“你今天回来挺早啊。” 杜浒不理睬这句不痛不痒的寒暄,站起来,皱眉道:“问你呢,小姑娘家的,从哪儿学的这些词儿,什么院子、堂子的?今天一天是不是好好儿的在家?都干什么了?” 奉书见他居高临下地瞪着自己,似乎不太高兴,心里登的一沉,不知道哪句话说错了,小声道:“我……我也只是听人说了一句……” 想撒个谎,但最终决定实话实说,说自己白天不得已替小六哥跑腿出了趟门,走了半个大都城,见到了些新鲜事物,包括那个被卖到院子里的女孩。小六哥说那是个好地方,可若是如此,那姑娘又为什么会哭? “师父,你去过那么多地方,肯定也去过那里的吧,你跟我说说,那到底是怎么个地方……” 话没说完,就看到杜浒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她赶紧改口:“我、我不明白才问的嘛,你别生气啊……” 杜浒见她果然什么都不懂的模样,脸色这才缓和下来,简单地说:“是下贱的地方。那孩子一辈子算是毁啦。”说着站起来,倒了两碗白水,给奉书一碗,自己喝了一碗,轻轻转移了话题:“你说卖人的那个老太婆,是太子府的?” “是啊……”奉书听他重复了一遍,这才意识到“太子府”是个什么东西,犹豫着道:“蒙古皇帝,也是立太子的?”依稀记得大哥说过,他们大汗的位子,是打来打去,谁厉害谁坐的。哪用得着太子? 杜浒点点头,告诉她,从前的蒙古大汗都是由各部贵族推举而来,也因此有过不少兄弟阋墙之事。而当今的皇帝忽必烈推行汉法,早早便立了自己的嫡长子做太子,以保汗位继承正朔。这个太子从小着汉服、习汉礼,跟随汉人儒士读书,就连名字也是起的汉名,叫真金。 奉书听了,忍不住笑:“真金?这忽老皇帝想钱想疯了。他的第二个儿子是不是叫白银?” 杜浒却没笑,而是若有所思:“这么看来,坊间传闻倒也不假。这个真金太子和汉人走得近,平时在府中肯定也是说汉话的。不然,何以去买汉人丫头服侍?”忽然又问:“太子府在何处?” 奉书摇摇头,“不知道。怎么了?” 杜浒沉吟片刻,自言自语道:“真金太子崇尚汉法,幕下定然聚集了不少故宋降臣……你爹爹的事,说不定能从他那里周旋活动……” 奉书心中一跳,急忙问:“要怎么办?” 杜浒摇头摊手,示意自己也无头绪,看到奉书一脸失望,微笑道:“慢慢来,别着急。” 忽然瞧见了她身上衣服,后襟屁股的位置赫然印着个大鞋印,一下子又是惊讶,又是好笑:“怎的还让人踢了一脚!你的本事哪儿去了?也不知道躲?没踢坏吧?” 奉书连忙把衣服卷起来,说:“没有,我当时在……” 自己当时正在魂不守舍地想着张弘范的病。可她话说出口,却变成了:“我当时在看街上吹糖人儿的。” 她很少这样在青天白日下对他明目张胆地撒谎,心里一时间跳得飞快,脸也微微红了。 杜浒信以为真,轻轻刮了刮她腮帮子,嗤笑道:“羞不羞!你几岁了,还看人家吹糖人儿?” 奉书脸更红了,暗自后悔说谎前没打草稿。好不容易让他觉得自己有些长大成熟了,这一下前功尽弃。 第89章 终有剑心在,闻鸡坐欲驰 </script> 奉书既出了一次门,既没迷路,也没惹事,杜浒便渐渐放下心来,允许她白天帮徐伯跑跑腿,到邻近的街巷商铺里取货送药。只不过他叮嘱徐伯,不要让她跑出超过五里路去。 但就算是这样,奉书也觉得世界一下子开阔了,每天高高兴兴地管徐伯要活儿,帮他递几张单子、抄几行账目、或者向主顾传个话。 没几天,附近的街巷胡同就都被她逛遍了。胡同口倒确实有些人高马大的小混混,聚在一起欺侮更小的小孩,但奉书身手快捷,每次没等他们反映过来,就从他们身边溜过去了。 有一次她抱着一个药箱,走得慢了些,让三个十五六岁的男孩给迎面截住了。为首的那个虎背熊腰,人送外号“海淀金刀小霸王”,他双手叉着腰,领子歪斜着,露出一角花花绿绿的纹身,居高临下地命令:“零花钱交出来!” 奉书先是吓了一跳,看这男孩的块头要比上杜浒了,心中有点慌。“金刀小霸王”身后的一个瘦跟班见她踟蹰不答,欺上前一步,恶狠狠地说:“一条胡同有一条胡同的规矩!你既是新搬来的,孝敬过大哥们没有?” 他一迈步,奉书就看出来他脚步虚浮,下盘不稳。见他伸手就要来推自己,再不多想,叫道:“谁孝敬谁还不一定呢!”使出逃命的本事,向旁边一让,滑出了他的控制范围,紧接着脚底下一伸一绊。 第97节 瘦跟班膝盖着地,手撑在地上。奉书顺势在他手上踩了一脚,终于让他疼得大叫出声。她刚要转身逃,“金刀小霸王”见她居然敢不听话,大骂一声,抡起拳头就朝她脑袋砸,算准了她两只手都占着,没法腾出来还手。 奉书听见风声,急中生智,举起药箱一挡,他的拳头就打在了实木箱板上,“哇”的痛叫了一声。 奉书见他出手毫不留情,也就不客气了,再接再厉,顺势在他小腿上一揣。她觉得自己要是使出十分力来,对方的腿非断不可。但她也不敢太过张扬,脚下只用了六七分劲力。即便如此,“小霸王”也嗷嗷长叫,一下子坐倒在地,抱着小腿,闷声呜咽起来,叫道:“上!给我上!给我揍他娘的!” 可剩下的那个胖跟班见奉书一连放倒了两个,早惊呆了,后退一步,口中喃喃道:“老大,这小贼须得智取,不能力敌……” 退了两步,却突然脸色一白,然后龇牙咧嘴地叫起痛来。他肩膀上搭了一只手,看似轻轻搭着,可他却如同僵住一般,全身动不了了。 奉书抬头一看,立刻眉花眼笑,欢声叫道:“师父!你回来啦!” 杜浒刚刚收工回来,只将胡同里的情景看了一眼,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一手将那胖跟班轻轻拨到墙边,低下头,一言不发,冷冷地看着地上的两个。 一时间整个胡同里似乎都冻成冰了,连一棵小草也不敢摇动。夕阳在杜浒背后照出长长的阴影,投在地上。 “金刀小霸王”被杜浒的威势吓懵了,变成了簌簌发抖的杂毛小鸡仔,好半天才挣扎着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落荒而逃了。胖瘦跟班赶紧也都追随老大走了,那胖跟班还撂下半句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改日再来讨教……”一边说,一边跑得看不见了。 杜浒似乎对奉书方才的应对颇为满意,一句话没说,只是笑了笑,拍了拍她肩膀,示意可以一块回去了。 这是奉书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被小恶霸骚扰。胡同里的那些坏孩子很快就知道了,太平药铺里这个新来的小厮有两下子,更兼头上有人罩着,也就没有人来“改日讨教”了。 她觉得自己真快成徐伯的帮工了。小六哥乐得多了个帮手,使唤她倒使唤得挺勤,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二当家的。倒是徐伯十分过意不去,有一次见她满头大汗地跑回药铺,招呼她过来,往她手里塞了五文钱,说是工钱。 她摇头不要。杜浒可没准许她从徐伯这里拿钱。 徐伯却坚持要给她,说:“就当是伯伯给你买零嘴儿的,你叔父肯定不会说你。唉,可惜你是个小女孩儿,不然伯伯把你也雇来帮忙,可省下我不少心。” 奉书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等过得几天,攒到二三十文钱时,便到邻近胡同的铺子里去打了一小瓶酒,摆在桌子中间最显眼的位置,等杜浒回来。杜浒不爱吃甜食,给她带回来的糖果糕点,他连碰都少碰。但他曾不止一次对她说过,怀念以前大碗喝酒的日子。他自从被俘落难以来,就滴酒不曾沾唇。 果然,杜浒一进门,目光便定在那瓶酒上,眼睛都直了,吞了吞馋涎,问她:“哪儿来的钱?” 她笑嘻嘻地拔开瓶塞子,登时酒香四溢,“你先喝了,我再告诉你。” 杜浒却不接,板起脸,道:“这还用猜?是你向徐伯讨的小费,对不对?” 她急忙辩解:“不是我讨的,是他非要给我的。”眼巴巴地看着杜浒,只怕他露出不豫之色。 杜浒哼了一声,道:“差不多,没区别。”一边说,却一边皱着鼻子,使劲嗅了嗅。 奉书急忙将酒瓶子塞到他手里,笑道:“我今天帮徐伯干的活儿,都快赶上小六哥了。徐伯说,再不给我工钱,以后都不好意思使唤我了。师父,你每天出门挣辛苦钱养我,我这是见贤思齐,也挣些辛苦钱,孝敬你的。喝嘛,喝嘛。” 杜浒听她长篇大论的说个不停,再也忍不住,拿起瓶子,拔开塞子,闻了一闻,闭上眼睛,回味了好一阵子,这才睁开眼,笑道:“臭丫头,真把我当酒鬼了?以后少乱花钱。” 聋子也听得出来他这话言不由衷。奉书撇撇嘴,笑道:“好好,我不乱花钱,我会货比三家,买最好最便宜的酒。” 杜浒更是笑:“你也分得出来酒好酒赖?”就着瓶口抿了一口,微微惊讶,道:“这是北方的灯青烧酒,怕是那店里最烈的了吧,我以前也只是听说过。嘿,小丫头还挺识货!” 奉书得意洋洋地说:“才知道?我管他们要了最贵的。” 杜浒摇摇头,又喝了一大口,笑道:“只是这种酒啊,喝多了误事,不能多饮。” 奉书心道:“那你还喝!”也不戳穿他,从厨房端来饭菜,往他手里塞了双筷子,“吃饭。” 杜浒却不急着吃饭,说天气严寒,好酒要烫着吃。奉书抢着烧了一壶水,把酒瓶子煨在热水里。 杜浒看着她忙来忙去,忍不住笑:“小丫头片子,烫起酒来倒像模像样的。跟谁学的?” 奉书吐吐舌头:“以前家里吃饭的时候,丫环仆役天天这样给爹娘他们烫酒。我早看熟了。” 一句无心之言,却一下子勾起了她无数的童年回忆。她还没说完最后一个字,就停住了,怔怔地神游物外,也忘了下一句要说什么。 杜浒似乎没明白她心里想的什么,微微一笑,道:“你这是怪我把你当小丫环使唤了。来,碗给我。”说毕,给她盛了一小碗面条,又给自己盛了一大碗,招呼她趁热吃。 等吃到一半,杜浒起身从架子身上取下一个小杯子,抓起酒瓶子,往里面倒了半杯酒,然后取下烧水壶,又往杯子里兑满了热水,用筷子另一头搅了搅,推到奉书面前,“这酒不错,你也尝尝。” 奉书睁大眼睛,“你让我喝?”这酒闻起来挺烈,自己是小孩子,又是女孩子,以前在父亲和二叔的管束下,只被允许喝过一些甜甜的淡淡的米酒,可从没尝过这种大男人喝的酒,哪怕是稀释过的。 杜浒却说:“天气冷,酒能暖身子,喝一点儿没坏处的。再说,你现在也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也不能一点酒量也没有,否则啊,嘿嘿,以后万一碰上事儿,就是邀请人家过来算计你。” 奉书似懂非懂,但明白师父确实是让自己喝酒了,便端起酒杯来,左看看右看看,学着以前见过的大人的样子,仰脖就要喝。 杜浒连忙拦住,失笑道:“慢点!谁让你那么快了!” 奉书这才知道,原来喝酒是不能猛灌的。杜浒还告诉她,空腹喝酒最容易倒;倘若事先吃些米面粮食填肚子,就不容易醉。若是把几种不同的酒混在一起喝,更容易烂醉如泥,这种事她以后千万不要干。 她用心记住,眨眨眼,按照杜浒的指点,一点点的把杯子里的酒抿下去了,辣辣的,倒也不难喝。 很快,脸上就微微发热,脑袋也晕晕乎乎的,脚底下好像踩了棉花。她嘻嘻一笑,摇摇晃晃地端起杯子,叮的一声碰上了杜浒手里的酒瓶,笑道:“师父,干杯。” 杜浒眼看着她脸上红晕渐起,脸蛋成了熟透的桃子,也不禁扑哧一笑,自言自语地道:“这么快。”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说:“赶紧吃些东西。” 奉书照单全收,连连点头,一边傻乐,一边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还觉得不够,就趴到杜浒面前的桌子上,翻翻拣拣,挑他碗里的豆腐吃。吃完了他的豆腐,又一根根挑他的豆芽菜,直到碗里只剩下拌了酱油的白面条,她嫌单调,认认真真地把碗又推回杜浒面前,“师父,请你吃——面。” 杜浒面无表情,盯着她看了半晌,才摇摇头,端起碗,把白面条几口吃了。 奉书见他居然如此听话,乐不可支,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戏文里的江湖好汉,在小酒馆里跟人结纳交朋友。她嘻嘻一笑,拿起酒瓶,就要自己给自己满上,再痛痛快快地喝一杯。可这次却被杜浒拦住了,他语气颇为无奈:“行了,够了,别跟我抢啦。” 奉书犹自含含糊糊地说:“不成……你喝太多酒,会伤身……你看我,多有节制……” 等那顿饭吃完,杜浒也再没让她碰过那酒瓶子,自斟自饮,把一瓶酒都喝光了。 奉书觉得自己还是清醒的,只是可劲儿盯着他,看他什么时候变成醉鬼。杜浒终于察觉到了她的用心,伸手在她额角轻轻一点,笑道:“想醉倒我?再攒一年的钱吧!” 奉书脑袋一晃,马上就又把这事忘了,看着空盘子空碗,总算还没忘了做弟子的觉悟,蹭的站起身来,准备收拾碗筷。杜浒拦住她,“我来。” “我来嘛!师父去歇着。” “得了吧!让你来,我看一会儿这些碗还能有几个完整的。” 第98节 奉书只好待在屋子里,一会儿摸摸椅子背,一会儿拿过杜浒挂在炕头的汗衫,放鼻子底下闻了闻,一会儿又坐在炕上,套他的鞋子玩。后来不知怎的,就一头倒在炕上动不了了。 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把她抱了起来,走到她的房间,把她平放在炕上,脱了鞋,裹上被子,在她耳边低声叫她:“奉儿……奉丫头?” 第90章 终有(续) </script> 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把她抱了起来,走到她的房间,把她平放在炕上,脱了鞋,裹上被子,在她耳边低声叫她:“奉儿……奉丫头?” 奉书含含混混地答应了一声,又听他说:“今天的功课看来是泡汤了,明儿得补上,明不明白?” 枕头及颈,她只觉得一颗沉重的脑袋终于有了着落,随即感到一条湿湿的热毛巾擦上了脸,脖子底下、耳朵后头,也都被轻轻擦了一遍,她舒服得哼出声来。 杜浒坐在炕沿,似乎又说了些嘱咐和要求,譬如让她明天早点起,少给徐伯干点活,多用用功之类。她左耳进右耳出,听过就忘,只记得自己没口子答应。 一边答应,一边却有个脑子里的小人儿,隐隐约约地问自己:“明明是他把你灌成这样的,他怎么还理直气壮的让你补功课?” 但她实在是想不动这些事情了,过了一会儿,终于嗯嗯了两声,扭了扭身子,抱住那个多余的枕头,拱了拱,一头扎进梦乡了。 怀里的枕头晃了两晃,似乎想逃跑。她做梦觉得枕头要飞了,赶紧拽回来,牢牢抱在怀里,脸蛋在上面蹭了蹭,嘀咕了几句梦话。 喝了酒什么都舒服,只有一点不好。睡到半夜,她就给憋醒了,舍不得暖和的被窝,忍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放开怀里的枕头,头重脚轻地穿鞋下炕,弯腰摸了摸,角落里拖出便盆,开始摸黑解裤子。 房间里似乎进了老鼠,有点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房门轻轻一响,似乎是开了又关上。 奉书也没在意,昏昏沉沉的完了事,还不忘把裤子系好,便盆盖好,然后三两步回到炕头,一头扎了下去,裹回温热的被子里,舒展了一下手脚,摸到那个多余的枕头,抱回怀里。 一瞬间只觉得似乎有点不对劲。这个枕头的手感,和刚才的仿佛不太一样了。这才回想起来,刚才自己抱着的,比平时的枕头好像硬些、暖些、有弹性些,更像是……一条……大腿? 可是脑袋里的酒劲还没过去,她奇怪了一会儿,死活也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只是自己在做梦吧。 片刻之后,她就又开开心心的做起了梦。等到天光大亮,再醒来时,就把这些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她出门,正好看见杜浒也搭着手巾出来洗漱。平日里,他每天早上总是神采奕奕的。可今天却似乎有些没精神,眼睛下面一圈黑。 奉书嘻嘻的笑他:“谁让你昨天喝那么多酒的。人家都说喝酒伤身,你瞧瞧,没睡好吧。你看我喝得少,有节制,就睡得可好了。” 杜浒却只是盯着她半天没说话,等她洗好脸了,才淡淡道:“既然你睡得好,今天功课加倍,一个时辰的力气,一个时辰的平衡,两个时辰的耐力。” 奉书吓了一跳,不知道自己怎么惹着他了,随即愁眉苦脸。这样练上一天下来,她已经预见到自己会彻底散架了。而且,杜浒虽然不会监督着她练,但她从来都是没法偷懒的。每次杜浒回来,一捏她的胳膊,一看她身上出的汗,再或者故意绊她一脚,看她踉跄时的步法,就能看出她到底练了多久,有多大进步。 这时候徐伯让小六扶着,也来到井边打水洗脸。杜浒便不再继续功课的话题,和他们互相问好。 徐伯也看出他没睡好觉,问候了两句,笑道:“这失眠的症候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可也恼人得很,可不能任它发展下去。待会儿让小六去给你拿些安神的草药,老乡泡水喝吧。” 杜浒连称不用,笑道:“哪用得着你们这么费心!我天天做力气活儿,难道还能睡不着?只是昨天房间里有老鼠,打了半夜。” 徐伯、小六和奉书同时吓了一跳。奉书想:“怎的他的房间也进老鼠了?”她虽然不怕老鼠,但对这种生物还是很讨厌的。 徐伯则一下子担忧起药铺的卫生状况,“怎么?这院子里什么时候有的老鼠?我们怎么没……” 杜浒赶紧道:“已经让我连窝端了,别担心。” 徐伯这才松了一口气,还谢了他两句。 奉书和他相处了那么久,则直觉地感到他没说实话。但到底真相如何,当着徐伯的面,她也不好问。 直到杜浒准备出门了,她把他送出去,才悄悄问:“师父,昨天晚上真的闹老鼠了?” 杜浒却没回答,而是轻轻一拧她的耳朵,哼了一声:“你真不记得昨天晚上你干什么了?” 奉书听得莫名其妙,嘟起嘴,说:“不记得啊。我一直在乖乖睡觉。”心里想:“难道闹个老鼠,还要怪我不成?我又不是老鼠精。” 杜浒见她委委屈屈的样子,忽然嗤的一笑,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个爆栗,说:“回去吧!好好练功课,也不用加倍了,练够平时的量就行,回来我检查。别乱跑。” 奉书喜出望外,叫道:“谢谢师父!师父再见!” 但她的好心情却没持续多久。她回到药铺,刚烧好一壶水,喝了两口,便听到砰的一声,有人踢门而入,赫然便是那日来催药的张府管家。这次他换了身更华丽的衣服,脸上的神色更加不善,一进门便瞪着徐伯,手杖点着地下。 徐伯见他进来,还没等他开口,就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恭恭敬敬地道:“老爷您来啦!这次的药小人已经备齐了,马上就派人送到府上去。”说着朝后面喊道:“小六!小六!” 小六哥并没有立刻出现。奉书心中突然一阵莫名的冲动,抢到徐伯身边,说:“让我去吧!小六哥还有别的事要忙呢。再说,上次就是我去的,他又不认识路。” 徐伯一怔,见她一副坚定的神色,也只好道:“那,那麻烦你了,好孩子……” 小六哥从后面探出头来,嬉皮笑脸地朝她作了个揖。 奉书再不说话,搬起那皮箱子,跟着那管家出了门。一路上经过的海子、斜街、鸭鹅市、穷汉市、香料市、骆驼市、珍宝市、甚至人市,都不再吸引她的注意。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主动讨下这个差事,满脑子只是想着:“张弘范没死……否则也不会再派人来取药……李恒的药方管用了……呸,那才不是他的药方,那是蝎子姐的……” 想到蝎子,胸前便立刻清晰地感到了那个珍藏着的、她的遗物。突然,一个大胆的念头跳进她心里:“如果我……如果我现在把药箱抛进海子里……或者扔进水沟里……不行,不行,那样徐伯就永远没有好日子过了,况且,他们还可以从别处买药……如果……如果我把那瓶蝎子姐的毒药混进去……不,那样不会管用……我真傻,方才怎的没从药铺里偷一点砒`霜?那也不行,这箱子封得好好的,什么手脚都做不了……唉,我居然在帮张弘范送药,帮他治病……” 她心思乱成一团,一会儿想着张弘范的模样,一会儿想到五虎大王,一会儿又想到李恒,一会儿又想到昨天晚上那杯酒的滋味。她忽然有些后悔了。要是师父在场,肯定不会让她跑这一趟差事……不,不,要是他在场,说不定就会给她出一个好主意,怎样才能将张弘范整治到死。 不知不觉就到了仁寿坊的宅邸跟前。和上次一样,那管家带她从侧门进去,指点她将药箱放在了茶水灶旁边,扔给她几文赏钱,打发她走。 奉书麻木地点点头,出了小门,又出了一扇角门。角门边上值守的亲兵知道她是来送药的小厮,懒洋洋地看了她一眼,放她过去了。 奉书的心忽然不可遏制地狂跳起来,鬼使神差地伸手入怀,将刚得的一把钱藏进袖子里,双手一甩一甩的,那些钱就叮叮当当地落在了地上。她假装没听见。 那亲兵看了她一眼,想叫住她,却欲言又止,急匆匆跑了几步,弯下腰开始捡钱。 趁那亲兵一转身的当口,她猛吸一口气,足下发力一跃,像一只兔子一样蹿回角门里面,像猫一样无声无息地打了个滚,躲在了那个小石桥下面的阴影里。那石桥下面本来是通往花园的流水,但眼下正值冬季,水道是干涸的,恰好藏得下她一个半大孩童的身躯。 身边脚步声响。那亲兵捡起最后一文钱,吹着口哨,回到了门边岗位上。 第91章 人生百年何丑好,黄粱得丧俱草草 </script> 奉书像冬眠的乌龟一样一动不动。只可惜她不能像真的乌龟一般,将手足缩进壳里保暖。黄昏刚过,气温骤降,她已经快冻僵了。 第99节 她听见地面上来来回回地走过了不少人,有时是管家,有时是厨娘,有时是士兵,有时是几个夫人小姐,后面跟着丫环奶妈。她们莺声燕语,三句话不离老爷的病情。 她听到一个中年女子低声问道:“老爷今日的情况,已经派人去汇报了?” 似乎是那管家的声音:“回夫人,圣上关怀老爷,特地喻示将他的病情每日报知,小人们不敢怠慢,天黑前就写了条子,派人送进宫了。圣上听说老爷这几日病有起色,十分欣慰,嘱咐小人们尽心照料,还赐了三百两金帛,说若是还需要钱财药物,尽管向宫里开口。” 那夫人抹着眼泪,说:“圣上待我们张家真是恩重如山……只可惜……唉,咱们什么都不缺,只要老爷能好起来……珪儿……” 一个少年声音说:“母亲。” 那夫人说:“明儿你亲自去万安寺走一遭,把圣上赐的钱财都舍在那里,好好求一求菩萨,保佑你爹爹早日康复。” 那少年迟疑着道:“可是,可是我还要陪伴照料父亲……” 那夫人叹道:“所有的大夫都说,老爷这病是在南方打仗时染的,到现在,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需要绝对静养,万万不能有大的情绪波动。圣上甚至调了御林军来,帮咱们守在家门口,把探视的人打发赶走。就连咱们这些至亲,说是陪伴照料,也不过是守在门外,难得在房里陪他一陪。你明天就去走一趟吧,只半日工夫,不会有事的。等回来之后,再去瞧你爹爹不迟。” 那少年答应了一声,和那夫人渐渐走远了。 奉书心道:“那是他的夫人和孩子。”她从来没想过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居然也会娶妻生子。那个叫珪儿的少年,听声音也不过十六七岁,和大哥差不多年纪。 紧接着,却又忽然心慌起来:“我在这里干什么?听他家人说话,有什么用?难道能一直在这里躲着,等他死吗?他要是不死,我……我可要饿死在这里啦。” 可是在奉书内心深处,却有一个清清楚楚的念头,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这个念头,自从她第一次来到这里送药,得知此处是张弘范府上时,就在她心里生根了。 “张弘范,过去打仗时,大宋军队杀不死你。我爹爹杀不死你,师父也没能杀掉你,上次我朝你射箭,也没能置你于死地。这一次,你逃不掉啦。若是瘴气还杀不死你,我来帮忙。”至于自己‘帮忙’之后,下场如何,倒无所谓。 鼓声远远传来。城里的鼓楼在报时。酉时三刻了。两个小厮急匆匆地走过,其中一个说:“快去茶水灶煎药,等戌时准时送过去。“ 另一个道:“喂,着什么急,你洗手了没?” 前一个啐道:“自然是洗了,用你提醒?” 此时天已全黑,奉书再不犹豫,僵硬的双手稍一用力,便翻到了石桥岸边,绕过灯火,只拣暗处落脚。天空上挂着一轮半月,被云遮着,微微有光。她习惯了被杜浒蒙住眼睛走路,习惯了眼前一片漆黑。这点微光在她眼里,就像火把一般明亮。 她跟着那两个小厮的声音,轻轻松松地从花园小径里穿了过去。眼前是内院的围墙,墙根下走着几个护院亲兵。这里的守卫远没有建康元帅府严密,毕竟这里是大都,是帝国的中心,城里的居民个个都是顺民,绝不会有什么“刺客”骚扰。 茶水灶和内院围墙相邻。奉书听到有人从那里出来,手里小心翼翼地端着什么东西。她往草丛里扔了一块石头,声东击西,引开亲兵的注意,神不知鬼不觉地翻上了墙,放松全身肌肉,悄无声息地从另一边溜了下来。 双脚刚一落地,却平白吓了一跳。只见一间大屋周围灯火通明,几十个人四散而立,有卫队、有仆役、有丫环,还有一个贵妇和一个少年公子,垂手侍立在门边。奉书只吓得魂不附体,匍匐着身子,趴在墙根下的阴影中,用力把脸埋进泥土里。好在这些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送药的两个小厮身上,暂时没注意到她。 一个小厮推开门,另一个掀开门帘。那少年公子张珪接过放着药碗的托盘,和母亲一道进了去。两个小厮随即跟了进去。过了好久好久,那屋子里渐渐暗了下来,似乎是有人一支支熄灭了灯烛。最后,四个人先后出了门来,脚步都是轻轻的。 一个小厮掩着嘴巴,悄悄对周围人说:“睡下了。” 几个丫环仆役打着灯笼走了。还有些人留在原处,散在屋子四周,想必是担负着守夜的职责。他们或坐或立,在地上拉出长长的阴影。 张珪在那屋子前面流连许久,被张夫人轻声催促,这才恋恋不舍地转身,在那屋子左近的一个小帐篷里歇了。想来他不愿和生病的父亲离得太远,因此搬出了自己平时的居所,日夜守在旁边。 张夫人则又立了一会儿,被几个丫环簇拥着,进了和那大屋相邻的一间耳房。 不知过了多久,月光下的重重人影慢慢移动。那些守夜的仆役亲兵,站立的渐渐坐了下去,坐下的,脑袋渐渐都耷拉下去。远处的马厩里传来一声嘶鸣,也没有把他们惊醒。 奉书将手指脚趾蜷曲又伸开,防止自己被彻底冻僵。她的牙关格格作响,心里火热。 刚要爬起来,突然听到一声极轻微的响声。她连忙伏回原处,余光瞥见张珪掀开帐篷走了出来。他披着一件皮毛斗篷,在月光下踱着步子,不时朝大屋看上一眼,叹一口气。过了不久,一个小厮从帐篷里出来,压低了声音好说歹说,才把张珪劝了回去。 奉书心中冷笑:“睡不着了?别着急,等你爹爹死了,有你伤心的。”这想法一出,她自己却吓了一跳,脸颊一下子滚烫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恶毒了? 随即她安慰自己:“张弘范这些年里害了不知多少大宋军民,他们的父母儿女,难道就不伤心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是躲不过的。” 她将呼吸调整均匀,用心体察周边情况,等到再无异动,终于鼓起勇气,蹑手蹑脚地爬了出来,成为一个静悄悄的影子。一步,两步,没人醒过来。三步,四步,脚步应和着轻轻的鼾声。 守在门口的一个亲兵嘟囔了一句梦话。奉书紧紧咬着嘴唇,屏息凝神,把右手放在口边呵暖,在那人耳后轻轻拂了一拂。那是杜浒教过她的手段,能让人睡得更香。过去她被他的鼾声吵得睡不着时,他就曾用这个方法让她入睡。 她从没将这个方法用在别人身上。她心中跳得厉害,身子微斜,摆出一副随时逃跑的姿态。但那亲兵终于没有醒,头耷拉得更低了。 她对门口的另两个亲兵也如法炮制。那两人的鼾声逐渐均匀起来。 她将左手按上了冰凉的大门。门没锁,以便万一有情况时,外面的人能够及时入内。 那门推开时会发出吱呀一声,方才那小厮推门时,奉书就注意到了。她的手指一点点用力,将门一寸寸推开。手上刚刚感觉到滞涩时,便立刻停止用力,将杂音遏制在源头。那门无声无息开了一条小缝,她一个孩童身量,刚好能够溜进去。倘若换成张珪,就不成了。 门后是一道厚厚的天鹅绒门帘。她反手将门轻轻带上,另一只手将门帘掀开一条小缝。她知道越是接近大功告成,越是不能着急。 一阵暖气从帘子后面泄了出来,激得她浑身一抖。屋内一股浓烈的药气,却并不难闻,而是有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借着窗纸里透进的月光和灯光,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桃木书桌,上面散放着纸张笔墨,以及一盏熄灭了的油灯。将门帘再掀开两寸,便看到几个橱柜、一张几案。墙角生着一个小火炉,煨着一罐药,正在无声地冒着气泡。墙上挂着几幅字画、一柄镶满宝石的长剑。 奉书心中一动,随即发现那长剑挂得太高了,自己决计够不到。 她屏息听了一阵,心中不禁惴惴。屋内似乎没有人,至少没有明显的呼吸声。 她一横心,从帘子后面钻了出来。一刹那间,她便感到了第二个人的存在。猛一转头,只见靠墙的一张大床上,安详地卧了一个人。他睁着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她,目光里满是深不见底的浑浊。 第92章 千年成败俱尘土,消得人间说丈夫 </script> 奉书立刻全身冷汗直冒。那是张弘范,可又有些不像。他的眉眼脸庞都是她记忆中那个张元帅的模样,只是仿佛又瘦了一半,又老了二十岁。他的头发披散在肩上,头顶的新发是花白的。他脸色灰败,好像一株凋零的树。 那眼睛眨了一眨,使她确信他还活着,还没变成一具僵尸。 奉书只失神了片刻,立即努力恢复了神智。她看到他左手露在被子外面,手边放着一个小铃铛。 她不假思索,冲到书桌旁边,抓起一柄银质裁纸刀,扑到床前,极低极低地喝道:“不许动!不许叫人!否则我割开你喉咙!” 张弘范抬眼看了看她,仿佛丝毫没有注意到眼前乱晃的刀锋,嘴唇动了两动,发出干哑的声音。 奉书花了好一阵工夫,才读出他说的几个字:“姑娘本事不小。怎么进来的?” 他眼睛真毒,一下子就看出来她是女孩。 第100节 可奉书却松了口气,知道他发不出再大的声音了。只要那铃铛不响,旁人就别想知道这屋里的变故。她举着刀,明知可以一刀结果面前之人的性命,可不知怎的,看着他平静的眼神,横竖不敢下手。 张弘范又说:“把刀放下。我让人饶你不死。” 真奇怪。他的性命明明掌握在她的手里,可他却开始发号施令。他的声音虽然微弱,却有着统帅千军万马的威严。奉书不由自主地便听从了,持刀的手慢慢软了下来。 她随即想起来,自己才不怕死,怎么能任他威胁?她不敢再举刀,而是伸手将床上的铃铛挪到了他够不到的地方。手指刚触到他的被子,心里就砰砰乱跳。 张弘范似乎丝毫不在意铃铛被夺走,瞟了她一眼,问:“你……要什么?” 奉书想:“你肯定知道我不是寻常的小贼,而是要你命的刺客。哼,我早晚会杀了你,不妨让你死个明白。”站起身来,走到月光下,挺起胸膛,低声道:“你可知我是谁?” 张弘范微闭着眼睛,似乎是昏迷了,又似乎只是在休息,过了好一阵,才睁开眼,将她仔细端详了一番,淡淡道:“文丞相是你什么人?” 奉书大吃一惊,失声道:“你、你怎么知道……” 张弘范笑道:“你的鼻子眼睛跟他一模一样。”顿了顿,又皱眉道:“可是文丞相活着的女儿,眼下似乎还不是自由之身,也没这个本事摸到这儿来。那么你是……” 奉书心中大恸,一肚子的指责喝骂都来不及说出来,颤声问:“你知道我姐姐在哪儿?快说!”这么一问,算是交待了自己的身份。 张弘范微微一怔,低声道:“很好,很好。” “什么很好?快告诉我她们在哪儿,是不是在大都?你不说,我……我对你不客气!” 张弘范见她又亮出刀子,微微一哂,不再说话,意思很明显:“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她颤着手,将裁纸刀举在身前,说:“你告诉我,我今日可以饶你性命。” 张弘范闭目不答,一时间屋内只有她急促的呼吸声,压制不住。 过了好一阵,张弘范才道:“文小姐,我这是为你好。弘范向来敬重令尊,他的骨血,若是再送掉一个,弘范也于心不忍。” 奉书咬牙道:“你巧言令色的糊弄谁?猫哭耗子假慈悲!”强抑住怒气,竭力做出冷酷的语调,“谁人无骨肉?你敢再瞒我,我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不怕死,你的夫人、公子,可不见得不怕。” 张弘范微微叹了口气,“令尊若是听了你这话,会失望的。” “用不着你管!” 张弘范点点头,双眼望着天花板,轻声道:“既然你这么急着去送死,告诉你又何妨?只是弘范奉劝小姐一句,太子府可不像敝宅这么好混进去。” 奉书心里登时漏跳一拍,“太子府?真金太子?我姐姐在那里?” “令姐刚到大都,便被太子府要走了。现在还在不在那儿,我却也说不准,正在派人查访。” 奉书心中慢慢升起希望。至少有了开始找寻的线索……但她马上又扬起刀子,恶狠狠地道:“你要是敢骗人……”焉知他不是把自己骗到最危险的地方,自寻死路? 张弘范轻轻笑了起来,“将死之人,骗小孩子做什么。” 她仍是半信半疑,紧接着问道:“那你知不知道家母……欧阳夫人,她在何处?” “还没查到。” 奉书心中飞快地盘算着。若是张弘范想骗人,大可以随意说个别的去处,而不是推脱不知。不过,这个人诡计多端,焉知他不是以退为进,虚虚实实,骗她相信?她知道自己猜不透他,却又不愿露出迟疑的神色。 “家父呢?文丞相在何处?他现在怎样?” 张弘范许久不答,目光越过她的肩膀,定在书桌上那叠纷乱的文书纸张上面,扬了扬下巴,示意她看。 奉书犹豫了片刻,站起身来。走到半路,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只见张弘范安然卧在床上,这才放心,小跑过去。那桌上散着不少诗文,有些字迹工整有力,有些却十分潦草,不太通顺,似乎是张弘范病中信手涂鸦而成。 她趴在桌面上,借着微弱的光线,找到了张弘范要给她看的东西。那是一张张字迹各异的信件,来自会同馆、兵马司、枢密院,但都是写给张弘范的,似乎是不同的人应张弘范所托,向他送来的汇报。一叠信件按照时间排列在一起,最早的一张,是去年十月初五日。 写信那人颇有些文理不通,似乎是个蒙古人。他说,他们奉博罗丞相之命,将押解至大都的文丞相“好好待者”,但对方毫不领情,几日不寝不食。宋廷降臣留梦炎——就是那个临阵逃跑的“茅坑宰相”——去劝降,“被其唾骂”。第二天,投降的小皇帝赵显被派去劝说。文天祥朝皇帝跪拜,却对他的劝降之言不予理睬,说什么“民贵君轻”,小皇帝不知如何是好,只得讪讪离去。平章政事阿合马第三个出马,见面即要求文天祥下跪,文天祥不从,两人当即开始舌战。阿合马辩他不过,拂袖而去,劝降之事不了了之。信中最后说,他们“左右奈何不得”,请求张弘范“另出别策”。 张弘范似乎立刻就回信了,因为三天之后,同一个人又写来了一个条子,称“俱已办妥”,夹在第一封信中间。 第二封信,是十一月初从兵马司寄来的。写信的人说,他们按照张弘范的指示,撤去文天祥的好茶好饭,直接将他戴上重枷,押去兵马司土牢,和小偷、强盗、杀人犯、以及成群的老鼠关在一起。但文天祥似乎安然自得,只是日渐消瘦,每日画炉灰赋诗自娱。信中最后说,条件有些过于艰苦,文天祥撑了这一个月,终于病倒了,请示张弘范,能不能除掉他头颈上的重枷,只保留手足间的铁链,并且让他每天出门晒一会儿太阳。 奉书拼命忍住呜咽,泪水一滴滴落到信纸上,晕染开来。她不忍心再读下去,可是手指却不由自主地捻开纸张,翻到了第三封信。 那是从枢密院寄来的。信中说,依张弘范之命,除去了文天祥的重枷,还给他提供了纸笔,让他闲时赋诗遣怀。其中一首诗流传到了狱外,翻译成蒙古话,被丞相博罗读到了。博罗十分不快,下令召见文天祥。写信的那人似乎身份低微,没有描述召见的具体过程,只是说,两人的见面持续了很长时间,帐外的人时时能听到博罗的怒吼。最后博罗大发雷霆,下令将文天祥押回土牢,似有杀他之意。 这封信背面,写着几行潦草的字迹,出自张弘范之手。那是一串人名,有王积翁、真金太子、邓光荐、文璧、汪元量,还有一些奉书不认识的蒙古人名字。有些人的名字被划掉了,有些则是后来用另一支笔添上的。当她看到二叔的名字时,心里面咯噔一下。 但她马上就明白了张弘范写这些人名的用意。第四封信的寄件人不详,信上说,已经按照张弘范开列的名单,请求这些人从中斡旋说情,终于使博罗打消了杀文天祥的念头。 奉书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第五封信是张弘范亲笔所写,只写了一半,似乎还没来得及寄出。那是一道命令。张弘范令手下去寻访文天祥的夫人和女儿,访到了,就令她们给文天祥写信,劝他投降新朝。张弘范还暗示说,若是她们不愿意写劝降信,可以小小地施加一点威胁。 奉书只觉得脊背发冷,蓦地转过身去,怒视着张弘范。张弘范坦然回望着她。 她抓起那一叠信纸,一步步走回张弘范身边,问道:“他在兵马司牢里?” 张弘范略略闭上眼睛,“兵马司的守卫,有一多半都是我的征宋旧部,战功赫赫。” 似乎是答非所问。但他话中的暗示很明显,劫狱救人的事,她想都别想。 奉书又悲又怒,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将小刀抵在他心口。 第93章 千年(续) </script> 奉书又悲又怒,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将小刀抵在他心口。 “是你下令让他吃苦受罪,不给他好日子过!你寻访我母亲姐姐,也是没安好心……” 张弘范没有丝毫惧色,反而怜悯地看着她,过了好一阵,才开口说道:“我这是为令尊着想。皇上虽然素有爱贤之名,可也不能就这样任人挑衅。他若不降,早晚会死。我是在帮他。”他说得很慢很耐心,仿佛在解释一件再明显不过的事实。 奉书知道他所言非虚,一时间心乱如麻,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言语。 第101节 张弘范低声道:“孩子,你想不想救你爹爹出狱?想不想全家团圆?” 奉书明白了他的意思,冷冷道:“只要我也去劝他投降。” 张弘范微笑道:“你也可以任你爹爹吃苦受罪,甚至见死不救,做个不孝之女……” 奉书万万料不到他会说出这一句话。这么说来,“不降”就是“不孝”!她头皮一麻,一时间头晕目眩,不由自主地想要点头答应。 她看到张弘范的眼中现出鼓励的神色,心里砰砰乱跳,耳中突然闪过二叔在赴广州见父亲之前,对自己说的那一句话:“我大哥的性子,我还不清楚?我要是真的有劝降之意,连我自己都没脸去见他!”对了,他还说:“就算张弘范给我打好了草稿,让我对着他一字字背,也没关系。这么多年的兄弟,互相的心意都明白。” 她强压住对父母的思念之情,慢慢找回了理智。如果兄弟尚且劝他不动,女儿又能如何?要是自己真的傻到点头答应张弘范的条件,不但劝降之事九成无功,自己也会从此落入敌人手里,成为他们摆布父亲的又一枚砝码。 在惠州,二叔之所以冒险给她编造假身世,在来大都的路上,杜浒之所以命她严守身份,不都是为了防备这种事情发生吗?怎的自己头脑一热,差点忘了? 想到这里,又是一身冷汗:“天,我怎的把师父忘了?现在已经是半夜了,我、我却还没回去,他可不知要急成什么样子……” 张弘范见奉书神色变幻,只道她已被说动,微微一笑,和颜悦色地道:“把刀放下,我明天就安排你见他,如何?” 她擦了擦额角的汗,握紧小刀,摄制心神,冷冷道:“你休想花言巧语的唬我上钩。我再不孝,也不会和你这个大汉奸同流合污!” 张弘范微微变色,喘息道:“你说什么!” 她冷笑一声,“张大人,你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你一个堂堂汉人,却甘心做鞑子鹰犬,灭你的父母之邦,汉奸之名,你若当得第二,恐怕天下没人敢称第一。怎么,这两个字以前没人对你说过?你让我跟你当小汉奸,只怕我爹爹第一个饶我不过。” 张弘范面色一沉,冷然道:“弘范祖籍河朔,生来不是宋人。宋廷不过是个汉人王朝,又何时是我父母之邦了?汉奸二字,恕不敢当,原封奉还。” 奉书哼了一声,“那你帮着蒙古屠我百万汉人同胞,你敢说你心中无愧?你敢说你没梦到过那些冤魂?” 张弘范的声音微微激动起来,话音中带着气喘,慢慢道:“你读过书没有?古来改朝换代,哪有不杀人流血之理……汉人杀汉人,难道就少了?宋室国运已终,几代昏君奸臣,江河日下,就算不亡于蒙古,迟早也会送在别人手里。到那时,难道就不会死人?我大元兵强马壮,几年之内横扫南境,从此天下一统!四海同家!功在千秋……嘿嘿,世间愚人目光短浅,自然无法理解……” 奉书气得浑身发抖,“如此说来,你们还是仁义之师了?哪个仁义之师会在接战时把敌国百姓驱赶在前面,逼他们上前挡箭?哪个仁义之师会有此规矩,敌军只要放一枝箭,城破之后便屠尽全城?哪个仁义之师会往江河里塞满百姓尸体,从上游到下游传播瘟疫,让敌军不战而降?”这些暴行,都是她曾在父亲军中听来的。当时她年纪小,还没觉得有多恐怖。可是长大了再细细回想,越来越觉得毛骨悚然。 张弘范面色一僵,随即道:“弘范军中从没有过这些事。” “可是你的蒙古上司、蒙古同僚,天天在干这些事!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你的同胞汉人当奴隶买卖,打死不用偿命,让他们日日忍气吞声,仰人鼻息,不能考功名,不能做长官,这就是你的大元新朝!小心哪日他们厌倦了你这个狗腿子,也把你当寻常汉人对待!” 张弘范脸色骤然胀红起来,眼中怒色闪现,喉中格格作响,双眼直直地盯着她。奉书不禁害怕起来,持刀的手向后缩了一缩。 好半天,张弘范才虚弱着声音道:“蒙古旧俗……确有不少不可取之处,须用我汉人儒学礼教……慢慢感化,非一日之功……当今圣上重用汉臣,较成吉思汗之时,已有不少改观……弘范……也一直在努力……” 奉书见引得他动怒病发,心中丝毫不以为愧,冷冷道:“张大人对你的异族皇上,还真是忠心得很哪。” 张弘范正色道:“此事无关族类,圣上隆恩,弘范粉身难报。”目光慢慢上移,望着墙上那把镶满珠宝的长剑,微微一笑。 奉书随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随即明白了,哼了一声,“那是蒙古皇帝赐给你的吧?我听说,他要封你为元帅时,你百般推辞,只因自己是汉人,不敢统帅鞑兵鞑将。嘿嘿,这么自甘下贱的元帅,想必你家鞑子皇帝也是第一次见到,感动得不得了,因此赏了你这把剑,是不是?” 张弘范摇摇头,轻声道:“令尊也受过宋廷封赏,当初与我谈话之时,也时而流露出不负圣恩之意。我们不过是各为其主罢了,姑娘何必如此刻薄?” 她咬牙切齿,“住口!你不配跟我爹爹相提并论!” 张弘范反而冷笑,“这话恐怕要反过来说才对吧?令尊虽曾贵为状元宰相,但充其量不过是亡国之臣,兵败被俘,一事无成;弘范是开国大将,开疆拓土,攻城掠地,战功无数。你倒是说说,千百年之后,人们会记得谁?史家会给谁树碑立传?又是谁的文章事迹会被大加传扬、千古称颂?文小姐,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好好去劝劝令尊,他再这样下去,于他生前身后之名,都没有任何好处……” 奉书再也忍不住,说:“你打得好算盘,想得美!”手中的小刀横在他脖颈上。那裁纸刀并不锋利,她狠狠地将刀锋压入他的肉里。 张弘范仿佛丝毫不觉,继续道:“你以为我这话是出于私心?到时令尊贵为大元贤相,手握权柄,恐怕第一个要来找麻烦的,便是弘范本人。若真有那日,我也毫无怨言……” 他一面说,奉书手上一面加劲,直到他喘不过气来,脸色泛白,眼中现出痛苦的神色,再也说不下去一个字。 奉书见他如此凛然,却慢慢心慌起来,放松了手上的力道,颤声道:“你住口!我现在就能杀了你!你、你不怕死?” 张弘范微微笑道:“你问我怕不怕死?呵,呵……真是孩子话。弘范在战场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如今功成名就,封妻荫子,无可挂念。” 奉书冷笑,“你以为说说大话,就能唬住我吗?” 张弘范叹了口气,“我像你这么大时,就早已想好啦。与其将来老死在病痛之中,不如死在敌人刀子底下,来得痛快。我病了这么久……无趣得很,什么都做不了……你动手吧,我不怪你。” 奉书睁大了眼,瞟了一眼他身边那个熬在火炉上的药罐,低声说:“你就那么想死?李恒的药方不是能治你的病吗?” 张弘范没理会她这句问话,继续道:“再说……文丞相当日是我手下败将,他的小姐今日来替他报仇,公平合理,大家谁也不亏欠谁的。文小姐,弘范只有最后一个请求……” 奉书不由自主地点点头,问:“你要什么?” 张弘范瞥了瞥她手中的裁纸刀,道:“这东西杀人太慢,不好受……请你取下圣上赐我的宝剑,用它来取我性命。死在御赐的剑下……弘范死而无憾。” 他的语气平静异常,仿佛只是在和她商议一件日常琐事。 奉书仰头看了一看,为难道:“我……我够不到它。” 张弘范笑了,“书桌后面有椅子。床前有一块波斯地毯,铺上它,搬动时就不会有声音。” 奉书心中满是难以置信的敬畏,点点头,站起身来。 第94章 理身如理国,用药如用兵 </script> 奉书走到书桌前面,果然看到一张简单的木椅,几乎被桌上堆的纸张挡住了。再看看床头,果然有一张厚厚的地毯。张弘范凹陷的双眼紧盯着她,神色中有一丝解脱,又有一丝意味不明的兴奋。 她将桌子上纸张拂开,将手中的一沓信件放回去。刚要转身去拖地毯,忽然看到另一张纸从纸堆里露了出来,上面的字迹和诗文她再熟悉不过。 那是文天祥手书的《过零丁洋》。她记得听二叔说过,崖山海战之前,张弘范和李恒让父亲写信招降张世杰,收到的却是这一首诗。那么这诗的原件自然在张弘范手里。 她万没想到会在此处见到父亲的手迹,头脑一阵晕眩,拾起那张纸,要把它带走。 随即发现,这张纸是和另外几张纸粘在一起的。那几张纸很厚,是泥金封的黄笺,抬头便是:“臣张弘范表奏……” 是张弘范写给皇帝的奏折。奉书抑制不住好奇,仔仔细细地读了下去。这封奏折写于去年三月。算起来,那是崖山海战过后,张弘范刚刚班师回到广州的时日。 奏折里的语句颇为浅显,因为读者并非汉人。折子里除了详细汇报海战的情况、请求皇帝封赏有功的部下之外,还提到了被俘的宋丞相文天祥凛然不屈,“真好男子也,臣未敢擅杀,乞望恕罪。”并附上文天祥手书七律一首,以彰其书法文采。 奉书心中颇为异样。她无法把这封奏折的作者和那个血染崖山的大汉奸联系到一起。但这纸上千真万确是张弘范的笔迹,那字迹刚隽有力,那时他的身体尚且硬朗。 第102节 不过,那纸上还有另一个人的字迹,不是很好看,但一钩一折之间,尽显孔武之气。那几行字是用朱笔写的,是蒙古皇帝的批复,时间是一个半月以后。 忽必烈嘉奖张弘范的灭宋大功,满足了他所有封赏部下的要求,命令他回大都朝觐,而且还特意提到了文天祥。那朱笔写道,“谁家无忠臣”,“文丞相是好人也”,“且令好好与茶饭者”,命张弘范将文天祥带回大都,前来一同拜见。 奉书想到二叔曾对自己说,张弘范几次上奏皇帝,请求留父亲性命。看来竟是真的。如此说来,父亲能活到现在,竟还有他的一份功劳? 桌子一角,还有一张同样质地的厚纸,也是张弘范写给皇帝的奏章。 那是张弘范闻知博罗有要杀文天祥之意,连忙上书请求忽必烈,“天祥忠于所事,愿释勿杀”。只不过字迹软弱无力,笔划时粗时细,似乎是他挣扎着在病榻上写的。奏折下面有忽必烈的批复,却是劝张弘范好好养病。 奉书心中五味杂陈,回头朝张弘范看了一眼。张弘范闭着眼睛,散乱的发丝拂在脸上。方才和她的一番对答太耗精力,他已经昏睡过去了。 奉书咬着嘴唇,轻手轻脚地在书桌上又翻了翻。没有其他关于父亲的纸张信件了。桌上大多数的字纸,都是张弘范写的诗词,想必是他自知临终,开始整理自己以前的墨迹。 她略略一扫,只见有不少风花雪月、赠友抒怀之辞,文采倒也斐然。还有些刺眼的诗句杂在其中。什么“铁甲珊珊渡汉江,南蛮犹自不归降”,什么“弓扣月,剑磨霜,征鞍遥日下襄阳”,什么“胸中凛然冰雪,任蛮烟、瘴雾不须惊”。什么“整顿乾坤事了,归来虎拜龙庭”。 她心中对他的一点点怜悯和钦佩登时化作了忿怒。又翻过了一首诗,一看之下,心中简直要炸开了。 磨剑剑石石痕裂,饮马长江江水竭。 我军百万战袍红,尽是江南儿女血! 奉书猛然间热泪盈眶,转头怒视着张弘范。张弘范似乎感知了她的一腔怒火,慢慢睁开眼来。 她颤声道:“你也知道那是江南儿女血!” 张弘范笑笑,眼光朝墙上的长剑瞟了一瞟,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奉书用力擦掉泪,感到自己的手心已经被汗湿透了。她将那把长剑凝视许久,慢慢摇了摇头,眼泪不听话地又涌了出来。 她扬了扬手中的两份奏折,哽咽道:“我不杀你。” 张弘范抬眼看她,疑惑之情一闪而过。 奉书小声道:“可是我若放过你,千百万江南儿女须放我不过。咱们不妨打一个赌,看天意究竟准不准你活命。”径直走到火炉边上,指着那药罐道:“这道起死回生的药方,本不是什么李恒的祖传秘方,而是他用卑劣手段强夺而来的。他没资格送给你,你也没资格用。张大人,你既然自认问心无愧,那这药也不用吃了,看你的一片赤胆忠心能不能保你百毒不侵、长命百岁。”说毕,伸手就要将那药罐推倒。 张弘范面色一变,随即冷笑一声,道:“若是不怕出声音,就请便罢。” 奉书猛然停手。张弘范这句话既是提醒,也是威胁。药罐若是落地,发出的声音足以惊醒外面的所有人。 她随即想将药液慢慢倾倒在地,但马上发现也不可行,因为药罐已经被煨得滚烫,无法伸手触碰。 她不甘示弱地冷笑道:“怎么,现在怕死了?”心中突然一动,抬起左手,悬在药罐之上,右手将裁纸刀拾了起来,拭了一拭,对准自己的手腕。 “李恒是不是嘱咐过,这药不能沾半点荤腥?张大人,请你看好了,这药里混着江南儿女血,你吃不得了。” 张弘范脸色骤变,刚要出言阻止,奉书一狠心,刀刃切入手腕,鲜血立刻汩汩涌了出来,一滴滴落入冒着小泡的药液里。 张弘范双眼大睁,张口想要说什么,却一阵气急攻心,引得瘴毒发作,艰难地抓着心口,慢慢晕了过去。 血刚入药,那药液便嗤的一声响,猛然沸腾起来,发出一阵明光,沁香的药气里夹杂着一股难闻的腥味,直冲奉书的脑门。她吓了一跳,呆立在当处。随即听到屋外有人叫道:“咦,什么声音?屋里怎么亮了?老爷?老爷可好?”接着是纷纷的脚步声。 奉书只觉得天旋地转,冷汗涔涔而下,顾不得疼痛,也顾不得品味心头的快意,左右看看,来不及多想,捂着手腕,钻入了张弘范的床底下。随即感觉手指缝间黏糊糊的,血如泉涌。 房门吱呀一声,有人推门进屋。奉书想撕下衣襟给自己裹伤,却又不敢做出任何动静,只想:“但愿方才血没有滴到外面……但愿张弘范别醒……他一醒,一开口说话,就什么都完了……”心中不禁后悔莫及。为什么要和他说那么多话?为什么不一刀杀了他?若是不想杀他,为什么不马上逃? 她听到进来了几个小厮,几个丫环,见张弘范昏迷,乱成一团。有人去叫大夫,有人去端热水,还有人给他掐人中、顺心口。随即张珪和他母亲赶了进来。张珪命无关之人都退下,自己拉着张弘范的手,轻声道:“父亲?” 张弘范的呼吸声渐渐明显了起来,咳喘了片刻,涩着声音,说:“快……有贼……” 张珪声音一变,“有贼?怎么回事?”转头喝道:“快去封院,若是看到贼人出没,格杀勿论!” 张弘范声音突然清晰起来,“不,别杀……活捉……” 奉书在床下抖成一团,咬住自己的手指,不让牙关相击。她钻进床下时,张弘范暂时昏晕。等他醒来时,不见了她,只道她已经逃跑。张珪进房时,也没看到房内有外人,先入为主,也以为贼人已经逃出。幸亏如此,在一片混乱之中,无人想起来往床下看上一看。 屋外乱了一阵,随后慢慢归于平静。张珪抚着张弘范露在外面的手背,连声问道:“父亲方才睡得可好?可要喝水?可要解手?” 张弘范似乎在连连摇头。张珪便也不再说话,拉过一张软垫,跪坐在上面,陪伴着。张夫人坐在一张矮凳上,似乎在抹眼泪。 俄而,奉书看到一双靴子走进门来,是个亲兵。他向张珪低声汇报了几句。 张珪随即笑道:“父亲想必是梦魇了。大伙已经搜过院子,没有贼人闯入的踪迹,你放一百个心好了。再说,宅门口有圣上的御林军守着,谁能闯得进来?现在是太平时期,父亲别尽想着打仗时候的光景。” 张弘范似乎发怒了,轻轻捶着床,喝道:“再搜……再搜!是个小女孩,我要……我要……” 张珪打趣地笑道:“好好,我派人再去搜,搜一个闯过了重重守卫的女孩子。”将那亲兵打发了出去,又道:“等我抓住了小女孩,带给你看,如何?现在请父亲乖乖的休息罢。” 过了好久,张弘范才又开口:“文丞相……的女儿……” 张夫人打断了他的话:“你怎的还为这事操心?枢密院已经派人去寻访啦。大夫不让你多说话,好好儿养病,怎的又忘了?。 奉书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紧紧掐着自己的小臂,手腕上的血流终于缓了。她听着张珪母子那近乎哄劝的语气,忽然可怜起张弘范来。 张弘范似乎也放弃了和妻儿解释,重重叹了口气,不再出声,想必是又昏睡了过去。 屋内的地板慢慢亮了。一阵悠扬的钟声传来,那是城内的钟楼在报时,唤醒整个城市。 张夫人站起身来,柔声道:“珪儿,你爹爹该吃药了。” 张珪应了一声,命一个丫环将熬煮在炉子上的药罐取下来,盛了一盏,亲手端了。张夫人将丈夫半扶起来。 奉书听到银勺和药盏相碰的叮当声,差点叫出声来,连忙用力咬住嘴唇。 张珪道:“父亲,吃药。”喂了一勺,又是一勺。 张弘范这才突然清醒过来,叫道:“不吃,我不吃……这药……”声音中满是慌乱。奉书只听得衣袖挥动的声音,似乎是他聚起力量,想把药盏泼翻。但他身上没有丝毫气力,马上被张珪按住了手臂。 第103节 张珪笑道:“是是,这药虽然苦些,可是熬煮了一夜的,药力最强,不能浪费。等你病好了,就不用吃这苦药啦,现在暂且忍一忍。”再不给父亲说话的机会,半是哄劝,半是强迫,又喂下去一勺。张弘范喉间呜呜作响,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徒然挣扎着。 奉书心中骇极,只觉得脊梁骨发冷,手腕的伤口刺痛。 终于整盏药都灌了下去。张珪放下药盏,长出了一口气,笑道:“这才是好爹爹呢。你看,天都亮啦。今儿天气好,我让人扶你出去晒晒太阳。” 张夫人笑道:“老爷年纪大了,倒开始耍小孩子脾气,不肯吃药了。就是珪儿小时候,也没这么不懂事啊。”笑着吩咐丫环:“去取一碟儿蜜饯来。”那丫环笑着应了一声,旋即端着什么东西回来。 张夫人拈了一枚杏脯,道:“老爷吃点甜的吧。” 张弘范没有回应。 张珪嗤的一笑,接过杏脯,递到张弘范面前,笑道:“父亲?” 他的声音突然变了,叫道:“父亲!父亲!!” 第95章 身世盖棺定,挑灯看剑频 </script> 奉书蜷缩在床底的缝隙里,手脚已经开始麻了,周围的一切声音都显得那样的不真实。来来去去的脚步声匆匆忙忙。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压低声音训斥。号哭声此起彼伏。有压抑的抽泣,有无泪的干嚎,也有毫不掩饰的悲痛欲绝。 张夫人哭道:“昨天还好好的,怎么就……明明已经见好了!老爷……老爷你怎么这样狠心,丢下我们孤儿寡母……”突然一口气没上来,咕咚一声,晕倒在地,散落了一头钗环,一只耳环骨碌碌滚到了床底下。奉书连忙悄悄地躲开。好在没人注意这等细枝末节,几个丫环哭哭啼啼地把夫人架了出去。 她还看到了张珪的一双膝盖。他跪了好久好久,哭得声音都哑了,以一家之主的身份,对下人仆役发出一道道指令,命令他们通知皇上、亲友、宾客,准备寿衣棺材,安排丧事。 她能听出他在用力吞咽着眼泪,“负责老爷饮食的、煎药的、随身伺候的,都……都去给我细细的问……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老爷的食材、药材,是从哪里购到的,也去给我查清楚……再请太医院的大夫来,问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信……我不信……” 奉书心里登的一跳。药材是从太平药铺买到的,徐伯会不会被牵连?但她没有精力思考这些。耳中的悲声萦萦不去,再加上失血太多,她头脑里已经是一团浆糊,晕晕乎乎的,比喝了酒还难受。 她听着张珪带着哭腔的声音,自己的鼻子居然也酸酸的。她头顶床上躺着的那个人真的死了。就在一个时辰之前,他还曾用洞察一切的目光扫视着她,许诺让她明天就见到自己的父亲。 从床底的缝隙看去,恰好能看到那柄御赐宝剑的剑尖,剑上镶的青金石、祖母绿、红宝石一个个流光溢彩。张弘范曾命令她,取下这柄剑,用它结束他的性命。而现在,他确实停止了呼吸,可却是以另一种方式。 张珪指着那宝剑,哽咽着命令仆役:“那是父亲生前最珍重的物事……把它放到灵堂去……让他还能看着……让……让别人也都看到……” 那仆人应了一声,搬了个凳子,小心翼翼地将那宝剑摘了下来。那宝剑离墙的一瞬间,屋顶上突然传来一阵当当当的铜铃乱响。奉书被吓了一大跳。那仆人显然也被吓得不轻,哗啦一声,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哎呦”一叫,将那宝剑护在怀里,自己磕得鼻青脸肿。 张珪连忙让人扶起他,黯然说道:“那宝剑太过贵重,父亲为了防止有人打它的主意,特意命人在挂钩上设了个机关,若是冒然取下,房里便会铃声大作,提醒有贼。这事只有我和父亲的几个亲信知道,我忘了告诉你了,你别害怕。”又抬头命令另外几个仆从:“把那铃铛拆下来吧,不需要了。” 那仆人连声称谢,揉揉脑袋,捧着宝剑走了。 奉书过了好一阵子,才明白他这番话的意思,浑身一个激灵,一股凉意从头顶直灌到脚心,双手止不住地抖了起来。床上那具毫无生气的躯体骤然变得又可恨又可怕。 从他见到她闯入的那一刻起,他就拿捏着她的情绪,操纵着她的所作所为,一点一点地把她引入陷阱。只是他没算到,她在最后关头居然不肯下手。 倘若不是自己那一念之仁,如果当时真的听了他的话,取下宝剑,后果会如何? 奉书竭力不去想这件事,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残局上。镇国大将军去世的消息已经传开。大约是因为他先前已经病重,不少亲朋故交早有准备,已经有人递帖前来吊唁,传话的仆役如走马灯般来来去去。宫里也来了人,似乎是个太监,尖声尖气的说些官样的抚慰之语。先前空荡荡的病房里现在人头攒动,充斥着汉话、蒙古话、还有各种她听不懂的语言。她在床底下,不知还能藏多久? 张珪在屋内屋外匆匆来回了几次,最后一次进来时,已经换上了白色的丧服,蹬着一双素色软靴。 张弘范一病数月,府上早已备下了上好的棺椁。张珪一边抽泣,一边指挥着,床上的遗体被移入灵柩,抬出病房。张珪带着十几个人匆匆跟了出去。房内一下子空了。 此时已是正午时分。奉书拿不准是要在这里躲到天黑,还是趁无人时尽快溜走。她已经藏了一夜半日,口渴得要命,肚子里空空如也,几次叫了起来,都被她用力捂了下去。最后她决定赌一把。摸摸手腕上的伤口,血已经基本止住了,只留下些黏糊糊的半凝血迹。 那裁纸刀被她丢在了床底。她摸了半天摸不到,只好不再管它,手脚并用地爬了出来。借着亮光,只见自己膝盖、袖子、前胸全是斑驳的血迹,手掌上也全是干涸的血,不禁吓了一跳,双手使劲在身上擦了擦。 房屋内陈设一如昨夜,只是桌子上的公文纸张已经被收走,放了半壶茶水,想必是张珪或仆人留下来的。她想也没想,揭开壶盖喝了个干净,纷乱的头脑这才逐渐清晰起来。 她掀开帘子,露头向外一看,只见张府上下到处是行色匆匆的下人仆役,均是面带悲戚之色,有些还没来得及换上丧服。反观自己,一身血渍格外显眼,若真的走了出去,恐怕立刻就会被察觉。她想了想,扯下半截鸦青色门帘布,胡乱裹在身上,用腰带扎紧,轻手轻脚地贴着墙根蹭了出去。 她拣着没人的地方,蹿来跳去,开始行得十分顺利。可过不多时,失血和饥饿就开始扰乱她的神智。她蹿上一株大树,想要跳到墙的另一侧去。可是双脚刚刚踏上颤动的树枝,就双眼发花,一头栽了下去,好在跌到了枯萎的草丛中,只跌得眼前金星直冒,浑身动弹不得。 身侧突然想起脚步声,接着是一声惊讶的喝问:“什么人?在这儿干什么?” 她猛地抬头,正对上张珪哭得红肿的双眼,眼中却闪着一道精光。她心中一虚,胡诌道:“我……我是来送东西的。”但愿能像上次在张弘范元帅府那样脱身。 张珪皱眉道:“你是谁?府上从来没见过你……喂,站住,别走!” 奉书一骨碌爬起来,拔腿就跑。张珪拔出身边亲兵的佩剑,叫上几个人,大声呼喝追逐。她什么都不管了,一路狂奔,撞倒了好几个丫环。她们惊叫着跌成一团,堵住了路。 她听到越来越多的人喊着“抓贼!”“捉小偷!”慌不择路,转身就往一条青石板路上跑去。 面前挡了几个亲兵,张珪在后面大声叫道:“拦住他!别让贼人跑了!” 但她终于在那些亲兵反应过来之前,从他们咯吱窝底下钻了出去。此时她已全然不辨东南西北,只凭感觉乱闯乱撞,遇门便闯,遇墙便翻,遇沟便跳,遇院便绕。心脏咚咚咚地跳得飞快,完全无法再指挥整个身体。她脚步发虚,大口大口地吸着冰凉的空气,喉咙里渐渐生出血腥味。她觉得自己随时都会摔倒,视野摇摇晃晃的,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晰。 突然前方转出四五个亲兵,口中呼喝,想必是听到了不寻常的动静,前来查看的。她本能地掉头就跑,余光却看到张珪带人从另一侧现身,一跃数步,紧追不舍。奉书一听他跃起的声音,便知他是习过武的,心中一慌,急忙再转身,看到身后是一座大厅,门口的白幡随风招展,她孤注一掷,推门便进。 那厅里聚集了不少前来吊唁的宾客,汉、蒙、回都有,有的在坐着喝茶,有的在互相谈话,见她闯入,都是一惊,一下子全安静下来。张府的几个下人上前来盘问,让她左右一撞,撞了开去。随即张珪也追了进来。他不便在满屋宾客面前亮兵器,收起佩剑,口中高声告罪,叫道:“敝府混进了贼,大伙注意安全!” 这些宾客大多也带了贴身的仆役卫士,当即便有十几人乱哄哄地叫道:“敢到镇国大将军府上捣乱,活得不耐烦了?”“别让小贼跑了!”立刻便有眼尖的见奉书即将逃出屋子,劈手便来揪她。 一只手抓住了她身上裹着的门帘。她狠命一挣,嗤的一声,从帘子斗篷里脱出身去。当即有人看到了她的满身血迹,惊叫起来。她的耳膜被震得发疼,感觉手腕上的伤口又裂开了。她看到四面八方的人朝自己涌过来,突然一阵头晕目眩,身子晃了晃,左脚绊在了地上的一袭白布之上,踉跄了好几步,眼看着地板上的花纹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张弘范来索命了!报应好快!这回逃不掉了!” 突然,一个高大的白袍宾客大步跨来,解开衣襟一抖,便将她整个裹在了袍子里面。奉书眼前顿时一黑,感到那人将她的身子环在臂弯,一把箍住。她双足离地,感到那人抱着她拔身而起,几个纵跃起落,已将喧闹呼喝声甩在了身后。她听到有不少刀剑出鞘,有人一声惨叫,耳边拂过呼呼的风声。她先是又疑又怕,紧接着却是又惊又喜,心神剧震之下,再也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第96章 青青岁寒后,乃知君子心 </script> ·青青岁寒后,乃知君子心· 不知过了多久,奉书才慢慢清醒过来。自己仍是被紧紧搂在一个怀抱里,双脚仍是悬空,眼前仍是一片漆黑,仍是被裹在袍子里,但周围已经全然安静了。 她小声抽泣起来,她、呜咽着说道:“师父……师父……你、你怎么找到我的……我们在哪儿……” “嘘!别出声。”杜浒的声音十分疲倦。 她连忙住口。听他的语气,似乎还没有脱离危险。 她试探着感觉着四周。周围的空气冰凉而潮湿。面前除了杜浒身上的汗味、自己身上的血腥味,还有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来自杜浒穿的白衣……那不是他的味道。那不是他自己的衣服。 第104节 还有青苔混着砖石的味道。她从他的袍子底下伸出一根手指,触到了一片滑溜溜、冷冰冰的砖石。一块碎砖忽然脱落,咕咚一声,似乎是落到了水里。 奉书倒抽一口冷气。他们竟然是在一口井里,而且是悬空在井壁上。杜浒的左手拦腰抱着她,右手紧紧扳住井沿,悬挂着两个人的重量,不知已经坚持了多少时刻。 她能感觉到他的手臂在不断颤抖,不知还能支持多久,灵机一动,连忙双手抱住了他的腰,双脚轻轻点在井壁上,分担一点点身体的重量。这样一来,杜浒便腾出了一只左手。他立刻改用左手攀着井壁,右手软软垂在了身侧。 他一动不动的,好像一只沉睡的大鸟。可奉书却不由自主地浑身发抖,双手抱得紧紧的,生怕掉下去,脸蛋紧紧贴着那个宽阔的胸膛,耳中清晰地听到他急促的心跳。好久好久以后,那心跳才慢慢变成正常的节奏。 又过了许久,杜浒才开口,声音从胸腔直接传到她的耳朵里,显得瓮声瓮气的。 “知道现在有多少人马在搜捕你吗?” 奉书愧得满身大汗,耳朵根简直要烧起来,半天才小声道:“对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师父……” “哼,不敢当!你现在本事大得很,我该叫你师父才对。” 她哭出声来。杜浒低声喝道:“禁声!” 杜浒的心跳又微微地急了些。头顶上的地面来来回回地走着人。她能听到枪尖点地的嗒嗒声,马蹄小跑的槖槖声。一个年轻男声说道:“报告,这一片儿也没有。” 一个年长些的声音开口,语气疲惫中带着兴奋:“是谁那么不要命,居然敢到镇国大将军府上去做贼,当我们皇城警巡院都是死的吗?哼,掘地三尺,务必给找出来,这可是大功一件!——都给我招子放亮些,不到天黑,不许解散!往那边去看看!” 几个人说着话,先后走远了。他们搜遍了左近的每一个胡同,翻开了每一片瓦,踢开了每一块砖,粗暴闯进了每一户民宅。没人注意到这口黑黝黝的井。 奉书彻底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后怕得无以复加,想要说些辩解的言语,却又不知从何开口。忽然,她感到温热的水滴流进了自己的额发,糊住了眼睛,带着一股新鲜的血腥味。 她一下子涌出了眼泪,脸蛋在他身上蹭了蹭,忍不住轻声道:“你怎么受的伤?” 杜浒沉默半晌,简单地道:“我没想到张弘范府上驻扎着御林军。” “严……严重吗……” “没事,死不了。”他似乎一个字也不愿意和她多说。由于失血,他的声音变得十分干哑。 奉书不敢再开口。天色一点点暗了下来,街道上的脚步声逐渐稀疏。接着是远处的鼓楼报时,近处在有人敲锣。宵禁了。 杜浒忽然开口:“张弘范是你杀的?” “没、我没有……”她慌忙答话,声音里带了哭腔,“我没想杀他……我只是不想让他吃那药……是他儿子……是他儿子灌的……我没有……” 她反反复复地说着,说得语无伦次。杜浒显然没有听懂,冷冷道:“话都说不利落,现在知道怕了?” 她回想自己昨夜的所作所为,“嗯”了一声。可她心里清楚,自己虽然后怕,可并不后悔。但这话她不敢说给杜浒听。 杜浒皱眉道:“回去再跟我细说。” 她感觉自己快抱不住他了,双手越来越无力。杜浒伸右手托住了她的腰,低声道:“再坚持一会儿,我带你回家。” 奉书心头一热,鼓足勇气问:“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你知不知道,你要是再晚一刻到,我,我……” 杜浒叹了口气,慢慢道:“你一整天没回来,我问了徐伯,得知你去了哪儿,就知道你要干什么了。只是张弘范府上守卫严密,我在附近伏了一夜,没敢硬闯,只怕打草惊蛇。我想着,要是他们拿到了你,应该也不会立刻要你的小命,到时候再想办法。可一早起来,突然传出张弘范的死讯,我就知道多半跟你有关系。也知道你一个人出不来。” 奉书心头一热,刚想问:“那你怎么会成了将军府的客人?”随即自己明白了。他只要随便弄晕一个前去吊唁的客人,剥了他的丧服穿上,就能混进去给镇国大将军上香了。 她见他似乎不那么生气了,嘻嘻一笑,又问:“那你干嘛兜头把我罩住,吓死我了。” 杜浒冷笑:“不然呢?让所有人都看见你的小模样,画影图形的去捉?” 她低声笑道:“还好他们只是把我当成小贼……”话没说完,突然听得头顶一阵脚步声响,接着有人自言自语地道:“咦,这井有古怪,方才怎的没注意……”那声音一边说,一边探进了井口。那人显然是发现了悬在井壁上的两个人,倒抽一口气,张口便要大叫。 杜浒应变奇速,低声喝道:“抱紧!” 奉书来不及细想,用尽全身力气抱住他,随即感觉他肌肉一紧,身子猛然向上一探,左手吃劲,右手放开她的腰身,将那人一把劈胸揪了下来。那人失却平衡,连挣扎都没来得及,尖叫着坠入井里,叫声立刻被井水淹没了。 他干净利落地杀了一个人!奉书感到那人的身躯擦着自己的后背掉了下去,只吓得心惊肉跳,紧紧抱住杜浒的腰,摇摇晃晃地挂在他身上,一时间觉得自己也要被那人拉下去了。 好在没过多久,便突然身子一轻,已经让杜浒带出了井,脚踏实地。紧接着后领子被他一拽,跌进了墙根阴影里。 “此处留不得了。回去躲着罢!跟着我,别出声。” 有杜浒领路,他们顺利地回到了太平药铺。搜捕贼人的军队大都已经散了,巡查宵禁的兵士都不是什么厉害角色,不难躲过。 药铺里空荡荡的没有人,院门关着,但没有上锁。杜浒推门进去,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也没有平日晚间该有的、做饭烧火的气味。 他淡淡道:“徐伯和小六让人提去审问了。” 奉书心中一沉,手足无措。 杜浒点上灯,烧热了炕,来到厨房。厨房里空空的没有东西,杜浒却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食盒,连同一碗水,一起递给她。 奉书打开盒盖,眼睛一扫,知道是吃的。她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当即贪婪地一扫而光,随即便愣住了。舌头告诉她,食盒里的几样菜品,不是她平常吃的、北方的粗茶淡饭,而是像极了家乡的味道。 那是精致的糯米点心、蟹黄包子、水晶脍、嫩笋尖,和她小时候吃过的相差无几。要不是自己身上的汗水和血水太过真实,她真要怀疑自己在做梦了。 直到吃食落了肚,她才想起来问:“这、这些东西……是哪儿来的?师父你……你怎么会有……” 难道是他知道自己要乱跑胡闹饿肚子,早就备下的? 杜浒冷冷道:“今天是你生日不是?我跑了大半个城,找到一家江西人开的铺子,让他们特意进食材做的。” 奉书僵在当处,不知所措。她那天随口提了一句自己生日,他居然一直记得。他的本意,是想看到她的惊喜,跟她像一家人一样围坐一桌,看她高高兴兴地将这些东西品上一阵子的吧……而她却彻夜不归,直到现在,就在这么狼狈不堪的情境下,把这些心血囫囵吞枣的糟蹋了。 她眼圈一红,带着哭腔说:“对不起……好吃,是很好吃的,我……谢谢……” 杜浒眼睛朝她一横,示意她闭嘴,又朝墙根努努嘴。她立刻乖乖地过去贴墙站好,等着挨训。 他劈头盖脸的就问:“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第105节 奉书心中七上八下,不敢有丝毫隐瞒,原原本本地说了。自己如何借送药的机会潜入了张府,如何潜伏到晚上,如何弄睡了仆从,如何与张弘范见了面,和他说了些什么,又是如何亲耳听到了他的死亡——除了墙上的那柄宝剑。她心里清楚,杜浒要是知道自己离上钩就差那么一点,只怕要将自己结结实实的揍上一顿。 但就算略去这件事,自己也算是胆大包天。她缩着脑袋,等着杜浒大发雷霆。但他听完,却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她反倒更加忐忑,自觉承认错误:“我知道……知道不应该冲动……以身犯险……还连累别人……累得师父受伤……徐伯他们也……我知道错了,师父教训我吧……” 杜浒盯着她的眼睛,“教训?杜某怎么敢教训文小姐?” 她哇的一声哭了,扑通跪下,抽抽噎噎地说:“你怎么教训都行……你可以揍我可以骂我……别、别这么跟我说话……我下次再不敢了……” 杜浒抓起她的胳膊,就像拜师之日那样,一把将她提了起来,双脚戳在地上。 “下次?你还敢有下次?我倒是想揍你!只怕揍一次,你的胆子便又大上一分!你不把自己的命当命,也该想想你爹娘!” 她拼命点头。 “看一眼张弘范生病的模样,很要紧吗?当面骂他一句汉奸,能把国家骂回来吗?就算你是亲手把他杀了,能把丞相救出来吗?” 她赶紧摇头。 “就算他告诉你,你姐姐在太子府待过,又能怎样?这些消息我也慢慢能打听到!说不定比他说的还要可靠些!你真的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那是诓你去自投罗网!你若是真的陷在了那里,我就算搭上命,也救不得!” 奉书含着一泡眼泪,看到杜浒的一身素衣上全是血渍,一块连着一块,已经凝固变硬,煞是可怖。她吓坏了,半晌,才可怜兮兮地小声说:“师父,你先去裹伤,好不好?我、我在这儿乖乖站着,你可以一会儿再回来骂我……” 第97章 青青(续) </script> “师父,你先去裹伤,好不好?我、我在这儿乖乖站着,你可以一会儿再回来骂我……” 杜浒再生气,见她反倒先担心自己,心也软了,深深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放柔了声调,问:“先告诉我,你伤哪儿了?这么多血哪来的?” 奉书连忙道:“没事,就一处。”折起左手袖子,给他看那道割伤。 杜浒皱眉,“你这是要找死?要把自己的血放光吗?” “你告诉过我的,要想流血,要割、割手腕……” 杜浒气急反笑,“谁让你切那么重了!”将她打量了一番,又说:“我去给你烧水,洗一洗,这身衣服赶紧换下来。现在要是有人搜进这里,你这一身血就算是招供了。” 奉书见他暂时忘记斥责自己的事,连忙点头照做,一路小跑便要去厨房,让杜浒拦住了,“你在这儿等着。” 她只好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处,眼看着杜浒到厨房里去了。好在药铺里没有别人,因此幸而没人看到他们的一番动静,但这样一来,也就没人搭手帮忙。杜浒身上也带了不少伤,动作缓慢,过了好一阵,才把奉书叫过去,厨房门边已经点了一盏油灯,里面放好了一大盆水。 奉书伸手一摸,那水温中带凉,抽出手来,被门缝里吹进来的凉风一刮,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杜浒冷冷道:“水不热,将就洗。你现在要是再泡热水,伤口血脉活动,非得流血流干了不可。”说毕,丢给她一块手巾,一团她平时的换洗衣物,砰的一声带上了门,那声音把她整个人都震得激灵了一下。 奉书只好咬着牙,抖抖索索的洗了一遍冷水。一面搓身上,把凝结的血污一点一点地洗干净。不仅有自己手腕里的血,还有杜浒身上的血,混在一起。手腕的伤口被不小心搓到,重新开始渗血。她看到那盆水慢慢的被染成了淡红色,一阵后怕。 嘴唇已经冻得发紫了,头脑里也一阵阵失血的晕眩。突然眼前一黑,不由自主地扶上墙壁。太难受了,冷风吹过光溜溜的身子,伤口又麻又辣的疼。 她恍惚听到杜浒在外面问:“你还好吗?”声音冲冲的,还是带着火气。 “没、没事……”她赶紧挣扎着站起来,脚下一滑,又跌回盆里,溅起大片水花,手巾也落到地上了。 杜浒的声音微微焦急起来,“摔倒了?没力气?” “没摔倒,就是……就是……”心里巴不得他赶紧走。虽然明知隔着一道墙,但声音就隔着几尺,闭上眼睛一听,好像他就在旁边似的,不由得心烦意乱。 杜浒显然也后悔让她去洗冷水了,想了想,说:“我去叫个邻居来帮你……”说到一半,便住了口。这当口,要是再让别人看到奉书这副样子,怀疑、声张起来,两个人明天非得被官府盯上不可。 奉书觉得自己再拖就要晕过去了,强打起精神,撩水把脖子下面的血迹洗掉。不能晕,要是晕了,可就一团糟…… 突然想,要是自己就这么晕在里面,他见自己可怜,说不定……说不定就不会再生气了…… 这么想着,好像真的有些意识模糊了,轻声道:“头晕……” 立刻听到墙外椅子翻了,“你说什么?”脚步声近了两步,又犹豫着停下。 理智终于在最后一刻重新附体。她可还身无寸缕呢!卖可怜也不是这么卖的!自己好歹也这么大人了,要是真让他进来看到,成何体统?自己已经闯了这么大的祸,可不能继续给他惹麻烦了。她虽然自认胆子大,但脸皮毕竟还没厚到那种程度。 可是脑子里那根弦已经松了,片刻便觉得身体不听使唤,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咚的一声,脑袋重重磕在了墙上。身子贴在粗糙的墙面上,慢慢滑了下去,然后哗啦一声,直接扑到水盆里。 脑袋浸入水面前的一刹那,什么都顾不得了,鼓足力气叫了声:“师父救命……” 然后就呼噜噜的,似乎要溺死在盆里了……她挣扎了几下,始终挣不出来。 杜浒叫道:“奉儿?”没听到回答,又叫了一声,还是没回音,急了,一把推开厨房门,顺手将门口的灯捻熄。屋内顿时漆黑一片,看不见小丫头的位置和情况,但那微弱的扑腾声已经说明了一切。 杜浒大步过去,顺手一捞,捞到她一只滑溜溜的胳膊,又抄起她脚踝,把她整个拎了出来,水溅了一地。 奉书从炼狱里逃出来,大声吸着空气,一面死命的咳嗽。迷迷糊糊想起来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吓懵了,死活不敢睁眼,也不知道灯其实已经灭了,只是拼命想往他怀里钻,把自己好歹遮住些。其实全身软软的没力气,不管怎么使劲,还是就那么挂在杜浒胳膊上。 杜浒低声道:“别怕,别怕。”把她脚放地上,一手揽着她后背,一手解下自己外套,摸索着,把她胡乱包起来,又解下一件袄子,又包了一层。总算不滴水了,直接把她抱回屋去,也来不及点灯,铺好被子枕头,把她放在炕上。那炕已经烧得热热的。奉书全身暖烘烘的,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死,小声哭了两声,就又昏睡过去了。 直到半夜才醒过来。轻轻动一动身子,只觉得已经给盖上了厚厚的被子。左手手腕有点异样的感觉,伸右手一摸,已经被一层一层地裹成粽子,伤口被包得严严实实的,绷带里渗出药香气。 这才记起来洗澡的时候发生了什么,虽然记忆是混乱的,但已经足以让她全身腾的一下烧起来。自己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一连串地安慰自己:“师父就和爹爹是一样的。小时候爹爹还给我洗过澡呢。昨天……昨天要是爹爹在,肯定也会毫不犹豫地冲进来……” 想到父亲,就又想到母亲,自己似乎就又变成了那个被疼爱的小宝贝,“再说,我还是小孩子呢,让人看一看也没什么的。可不是吗,师父平时没一天不是把我当幼稚的小婴儿,哼……” 想着想着,便放宽了心,反而琢磨着,要是师父被自己吓到了,该怎么安慰他。 院子里的脚步声响个不停。她知道那大约是杜浒在清理血迹和水迹。接着院门轻响,似乎是杜浒出去了。 奉书再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头彻底不晕了。她听到门口一阵人声,一骨碌爬起来,朝外一看,不禁喜出望外。杜浒正开门把徐伯和小六哥迎进来。几个邻居探头探脑的看热闹。 他们两个精神憔悴,却是满脸庆幸。张珪怀疑自己父亲死得蹊跷,把经手他饮食药物的所有大小人员都审查了一番。徐伯和小六也被关了来,审了几场,威胁了几次。但徐伯卖出去的药本来便没有任何问题,从药铺到张府,药箱一路上也封得好好的,全府上下有目共睹,因此便查不出什么,僵在那里。 第106节 至于那个送药的“小厮”,若是供出来其实是在药铺暂住的房客,那势必要扯出药铺私自出租房屋的事——这种事在大都虽然是约定俗成,司空见惯,但毕竟是钻律法的空子,往严了说,是逃税。虽然这些事并不归将军府管,但徐伯一介小老百姓,怕事,只道天下官府都是一家,便一直犹豫着没说,一开始只是咬定药是小六送的。 那日来催药的管家倒是见过奉书,但他已经被派出去筹办丧事了。在等他的工夫,这边杜浒连夜拜访了德高望重的街坊邻里,请他们出面,作证这个药铺老板和小厮都是本分的正派人。张珪虽然精细,但毕竟年纪轻轻,骤然失怙,心情低落;又加上初做家主,丧事繁忙,一副副重担压下来,再也不可能调查得面面俱到。听得那些大爷大娘们声情并茂地诉了半天,没奈何,只好把人放了。 杜浒向徐伯他们解释了奉书彻夜不归的缘由,说她去张府送药时,张弘范恰好咽气,全府上下一片混乱,便把她扣在那里,刚刚放回来。 徐伯露出抱歉的神色,笑道:“好孩子,吓坏了吧?唉,他们达官贵人,府上的派头大,规矩严,才不把咱们小老百姓放在眼里……都怪伯伯,偏让你出那趟门。” 奉书脸上滚烫,不敢看他,嗫嚅着道了声谢。 杜浒已经换回他寻常的那身破旧袄裤。奉书闻到他身上隐约的药气,知道他已经自己裹伤敷药,放下心来,却又忍不住愧疚。他是为自己受的伤,本来是应该自己照顾他的。可是呢,他带伤奔波了一夜,自己却舒舒服服的睡了一夜,还裹了伤,洗了澡…… 她悄悄叫住杜浒,忸怩了半天,小声说:“昨天我、我不是故意要晕的……” 杜浒看她的眼神却有些冷淡,“知道。”转身便要走,丢下一句话,“昨天我是把灯熄了的。” 什么?奉书想了一想,才明白过来。原来没吓到他。放了些心,又追过去问:“那两身带血的衣服呢?” 杜浒答道:“洗不干净,后院挖坑埋了。” 她没话找话,又问:“你今天不去上工,没关系?” “托人告了病假。我这伤得养上几日。” 她还想再说什么,杜浒打断她:“你也好好养养,今日没有功课,多卧床休息。” 然后转身把她晾在那,进了屋,自顾自地烧水,一连喝了半壶,然后抹了把脸,一头倒在炕上,片刻间就睡熟了。 奉书站在原处,眼睛一酸,几乎要哭鼻子。一会儿觉得自己活该,一会儿又觉得师父故意给自己甩脸子,冷着她。寒风里站了好久,打了两个喷嚏,终于还是撅着嘴,跑到杜浒房间里,把被子拉过来给他盖上了,跺一跺脚,自己回房去哭。 第98章 便有桃源路,吾当少避秦 </script> 搜捕贼人的军队终于偃旗息鼓了。可奉书觉得师父还在生自己的气,不然,为什么老有意无意的避着自己?跟她说话也少,语气也比以往冷淡得多,话里话外越来越把她当小孩,仿佛不这样就不能显出他大人的威风。 她疑惑了几天,伤心了几天,突然福至心灵的明白了:只有把自己当小孩子看,那天洗澡时的事故才不至于显得那么尴尬。 她自己倒没觉得怎样,毕竟师父不是坏人,自己也没真让他看见,不过出了次丑,又没少块肉。况且又不是第一次在他面前出丑了。可她知道,大人们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顾虑。 想明白这点,她也就配合地做了几天小孩,每天撒两次娇,“我长大了”的口头禅也少说了,学功课的时候,故意显得笨些,拿捏好度,又不至于笨得让他太焦躁。她觉得自己简直太善解人意了。 这么心照不宣的过了一阵,杜浒对她便恢复了往常的态度。他毕竟是心胸豁达的豪侠之士,从不会纠结太久。在跟奉书的相处上,他的思维很简单:奉书顺着他,他高兴;不听话,就皱眉;哭,就哄;还哭,就不哄了。 一切似乎都在回到正轨,可是却又不一样。在张弘范府上发生的那些事,犹如乌云一般笼罩在奉书的心头。一连几天,她都不敢跟徐伯他们打招呼,心里面满是懊悔、自责、后怕,睡觉也经常做噩梦。 梦中是张弘范提起滚烫的药罐,朝自己口里灌。一会儿又是父母姐姐跌在深不可测的井里,她拼命想要拉他们上来,他们却越落越深。 张弘范那天说的每一句话,都不断在她脑海里回响,好像刻上去一样,怎么也忘不掉。 太子府。兵马司。每个去处都和自己是参商之隔。也许杜浒说得对,知道这两个地名,并不能有任何帮助,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风险。 可是,难道就这样无动于衷?杜浒行事越来越谨慎,他有他的计划。可是,难道她就这样袖手旁观?那是她的亲人啊。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不愿意乖乖听他的话了。过去她对他的命令和指点奉为圭臬,现在她却会在心里生出顶嘴的冲动。她讨厌被当做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虽然她知道,自己有时实在是蠢得到家。可是难道大人就不会犯傻吗?他怎么就不能真的把她当成懂事的大姑娘,和她推心置腹地商量一些大人的事情,哪怕就一次,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奉书鼻子一酸,躺不下去了,穿上鞋子,推门进了杜浒的房间,坐在炕沿上出神。她在这间房里度过的时间,反而比在自己房里多。平日里她做功课、训练、和他聊天、下棋,都是在他房里。他很少去她的卧室,仅有的几次,是拎她进去睡觉。 她听到杜浒的脚步声在往回走,攥紧了拳头,紧张得出了汗。她要和他好好谈谈。 杜浒推门进来,见她坐在炕上,微微惊讶,问:“怎么了,一副可怜样儿,又惹什么祸了?” 她忽然一阵气苦。我不是惹祸精! 她站起身来,大胆看着他的眼睛,双手交叉,放在腰间。她观察过,平日里杜浒摆这个姿势的时候,总会给她一种愈加高大可靠的感觉。眼下自己照猫画虎,说不定也有奇效。 “师父,我有事要和你商量。请师父坐下慢慢听,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也别急着生气教训我,必须听我说完,可不可以?” 杜浒扑哧一笑,伸出手,似乎想揉她的脑袋,但最终没碰她,手上拐了个弯,拉来一把椅子坐了,点头道:“有什么不敢说的?我什么时候生气教训过你?” 他忘性真大。奉书撇了撇嘴,继续道:“师父,那天在张弘范府上的事……” 杜浒马上打断她,“过去了,不用再提了。” 他刚答应她,要听她说完的!奉书气得眼泪直流,下一句话便噎在了嗓子眼里。 杜浒见她哭了,纳闷了好一会儿,这才想到了原因,低头一笑,道:“好好,我闭嘴,让你说完,好不好?别哭啦。” 奉书不喜欢他哄小孩的语气。但他毕竟是让步了,她应该顺水推舟地领他的人情。 她胸口起伏了半天,慢慢平复了情绪,囔着鼻子,继续说道:“那天是我鲁莽,连累了你们,还差点搭进去自己。以后再不会那样了。要是我不长记性,就,就……”咬了咬牙,“就让我出门被马车撞。” 杜浒一下子站起来,捂住她的嘴,“瞎说什么呢!” 奉书头一次跟他发这么重的誓,眼圈有点湿,但还是抬起头,坚定地看他。这是她反复想过的策略。必须一上来就拿重话镇住他,让他听到她的决心,再也不能把她当成反复无常的无知孩童。 一张小脸被他盖在手底下,用心做出的那些成熟稳重的表情就都看不见了。她只能用力睁大眼,眼睛里带上恳求,在他手心里囔囔的说:“师父别急,请坐。”看他又坐下了,自己站着,比他稍稍高那么一点儿,俯视着他的眼睛,找到了些威严冷静的感觉。 “可是那天我毕竟不是毫无收获。张弘范对我说的那些话,我都原原本本告诉你了。依师父看,他说我姐姐进了太子府,我爹爹在兵马司,这些话是不是真的?” 杜浒想了想,道:“这些话,我也想过不少次,多半是真的。真金太子喜欢用汉人丫头,你已是亲眼见过的。大都城里,皇帝以下,就是太子。被掠为奴仆的南朝官宦子女,太子肯定会优先挑走。至于丞相,你既然亲眼看到了他桌子上的公文信件,那便不会有假。张弘范没料到你会闯进去,没必要伪造那些东西。” 奉书点点头。其实这两个结论她自己也得出来了。但最好是让杜浒亲口说出来,才能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让他再也无法反驳。况且,要让他听进自己的话,总要先不着痕迹地拍拍他马屁。 “原来如此,师父……都推测出来了,真厉害。”拍马屁的水平似乎不怎么样,她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不敢让他看到自己脸红。 杜浒也没太在意,话锋一转,说:“张弘范大约确实没骗你。但那可不是因为他怕了你,而是他根本没必要骗你,你可清楚这一点?” “我知道。这两个去处,我都是无论如何也闯不进去的。就算有师父帮忙……这个……我看……” 第107节 “嘿嘿,也不一定能成功。这点儿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奉书脸一红,松了口气,说:“师父的计划,是在大都站稳脚跟,逐渐和官员结交,再将爹爹他们斡旋出来。这样虽然万无一失,可是……可是我觉得……总是……”指摘他的话,不能从自己口里说出来。她只是嗫嚅着,绞着双手手腕,一点一点低下头去。 杜浒果然上了当,顺着她的话说:“你觉得这样太慢了,是不是?”一边说,一边把她两只手分开。 奉书连忙点头,鼓起勇气道:“可是我不想等!爹爹在牢里已经生过重病了!还有……太子府里的丫头,随时都会被当牲畜买卖出去!还有我娘,她身体一直不太好……”她说着说着,不由自主地落下泪来。 杜浒沉思片刻,道:“这些新情况,咱们也是刚知道。我会记在心里的。无论怎样,我既然已经立誓救人,不会不管他们的,你放心。” 她擦干眼泪,像小大人一样朝他福了一福,“你和我爹爹非亲非故,却为他几次差点送命,受了这么多苦,我……我一直领你的情,无从报答……” 杜浒眼中现出局促的神色,站了起来,低声道:“你说这些做什么?士为知己者死,懂不懂?没什么好报答的。况且在惠州牢里,要不是你……” 奉书等的就是他这句话,立刻跪了下来。 “那你记不记得,当初在惠州,我为什么非要跟你走?我说我跟你去救人、报仇,可不是一时兴起的梦话!我赌上自己的前程,可不是来换一个地方吃吃睡睡的!要是那样,我不如留在惠州算了!现在呢,你一个人去吃苦犯险,让我躲在后面无所事事!你心里有一个‘义’字,难道我就不认识‘孝’字?你越是不让我帮你,我越会忍不住惹麻烦!因为我心里面过意不去!” 杜浒连忙伸手扶她,她抓住炕沿跟他较劲。他手上一加劲,还是把她提了起来,一把放在炕上坐着。 “不是我不让你帮,是你帮不上忙,明白吗?我何尝不想让你出去自己闯荡历练,可现在还不是时候!我既然管了你,旁的我不敢保证,但起码不能让你一个小孩子去做那些大人都没把握的事情!要是有个缺胳膊少腿……” 她蓦然哭出声来:“我不是小孩!” “你说了不算!” “好,就算我现在还小,我马上就会长大了!你不让我学大人的事,等我真的长大了,难道自己突然就能会了?你得教我!”她瞟了一眼门外,见小六正慢悠悠地在院子另一头搬东西,丝毫没听见这的动静,又指着他的背影,说:“小六哥也是徒弟,他师父天天派他去干活做生意,让他学东西!” 杜浒简直不知如何反驳了,咬着牙道:“这不是学不学的问题。就算你学会了我所有的本事……” “也是势单力孤,没法和蒙古人硬拼,我知道!可是师父,还有别的办法……只要你肯答应,我可以自己去打探我娘我姐姐的消息,帮你分忧,你信不信?” 杜浒连连摇头,“你以为打探消息有多简单,上街随便问人?要真是这样,我早派你去了!你还是不懂……” “我当然懂!三岁小孩都知道那样不行!” 杜浒冷笑一声,“那倒要请教了,你有什么高招?” 奉书方才这一番长篇大论的铺垫,就是要让他问出这句话。可看着他半是不屑、半是怜悯的眼神,忽然畏缩了,不敢开口说出自己的计划。 杜浒拍拍她肩膀,“好了,你说的话,我都记住了,以后若有用得上你的地方,我不会客气……” 她深深低下头,声音像蚊子一样小,一字一顿地说:“太子府在买汉人丫头。” “嗯,你说过了。怎么了?” “太子府在买汉人丫头。”她重复了一遍,声音大了一些。 静了好一阵,她抬起头,正对上杜浒大睁的眼睛。他显然已经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眼中一副匪夷所思的神色。 奉书一横心,接着说:“我们不用硬闯太子府。你可以把我卖进去。” 第99章 便有(续) </script> 奉书一横心,接着说:“我们不用硬闯太子府。你可以把我卖进去……” “异想天开!不行!” 突然提高的音调把她吓了一大跳。之前处心积虑的铺垫、套话,难道都对他没用? 奉书假装没听到他话里的怒气,把自己事先想好的理由一条条说出来:“我想过了。我读过书,也懂些礼仪,必会合他们的眼缘,至少不会被立刻赶走。我可以隐姓埋名,等在那里取得了蒙古人的信任,想打听谁,就能打听谁……” 杜浒怒不可遏,突然扬起手来。一时间奉书以为他要打她,吓得闭上了眼睛。但他的巴掌终究没有落下,她感觉自己的领子被他提着,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我不准!你以为这是过家家?这个念头再也休提!想都不许想!” 奉书挣了一挣,不甘示弱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不行?这法子最稳妥不过,我仔细考虑过,就算出了什么岔子,也不会再连累别人……” 杜浒声音都发颤了,几乎是低声咆哮着,“你考虑过什么?你让我把你当畜生卖掉,是要让我也当畜生吗?” 如果杜浒的目光能喷火,奉书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八分熟了。平等的对话看来已经不可能了。备用方案是撒娇。 捉住他的手,轻轻摇着,一面眨巴眼,小心翼翼地开口,试图给他降温:“当然不是真卖,你别急……等我打听到消息,溜走还不容易吗?我、我又不是没从蒙古人手里逃出去过……说不定我第二天就能看到姐姐!第二天就能带她逃出来,第二天就回来!” 杜浒立刻抽回手,不给她一点温存的机会,“你想得容易!若是打探不到呢?你在那里呆一辈子?” 拉住他另一只手,继续摇,“当然不会,我当然会再想办法……总之,在蒙古人那里,消息会比较灵通……要给我爹爹说情,大概也会容易些……” 杜浒又把她甩开,“容易个屁!你知不知道汉人驱口有多下贱?他娘的那不是人!就比畜生好那么一点点!他们一个不高兴,就是杀了你,也跟捏死一只虫蚁差不多!要么就把你卖到见不得人的鬼地方去!那天那个被卖的孩子,你也看到了!” 奉书听到他已经开始失控地爆粗,心里有些怯懦了,但既然话已出口,不妨固执一次。 她平心静气地说:“师父,你还信不过我吗?我逃命的本事虽然没学多少,但也不至于让蒙古人随便杀了卖了。我向你保证,若是有一点儿不对劲,我立刻就逃回来,好不好?” “你、你知道什么是危险?你以为你长大了,翅膀硬了,就能为所欲为了?荒唐!我不准!这事不许再提!” 她拼命眨眼,忍回夺眶而出的眼泪,小声道:“师父,我们不是在商量吗?你可以不同意,但也不用凶我啊。” 她头一次收起自己所有的任性,委曲求全地说话。相比之下,杜浒大约也觉得自己太过暴躁了,倒了一碗白开水灌下肚去,让她坐在炕上,自己也坐下,跟她并排。 “好孩子,你想的这个法子,是个捷径不假,可是风险太大,我不能让你冒这个险。你大约没见过,战乱时节,过不下去的人家太多了,不到走投无路,绝不会卖老婆孩子,你想过为什么没有?尤其是卖给蒙古人家,那就是个火窟!进去了,就是任人欺侮糟践的命!别说你是丞相的千金小姐,就算是个寻常人家孩子,我都不能帮你这个忙,损阴鸷!” 奉书点点头,想起了小耗子脚上的铁链,和她胸前瘦得凸出的肋骨,小声但坚决地说:“不就是做个丫环奴婢,顶多累些苦些,还能累过你每日的活计?我又不是没吃过苦,我连小乞丐也当过,被人欺侮辱骂得多了,我不在乎。只要我听话不惹事,能有多危险?我也没见蒙古大户人家天天扔死人出来啊。” “我说的不是这种欺侮!”杜浒的语气突然焦躁起来,一把拉着她站起来,目光冷冰冰的,低头将她审视了好一阵,才说:“你一个姑娘家,孤身一人,那叫做羊入虎口,没什么好事情!你自己想想!” 奉书茫然道:“姑娘家怎么了……”见他的神情颇有些异样,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五虎大王那个肮脏腥臭的营寨,还有那个五大王对着蝎子流口水的恶心模样,才突然明白过来,脸一热,抠着自己的手指甲,小声说:“我、我还是小孩子,别人不会怎么样的……” 杜浒气不打一处来,咬了半天的牙,再也忍耐不住,直截了当地说出了真相:“平时总是挂在嘴边,我长大了、我长大了,现在倒觉得自己是小孩子了?马上就不是了!” 第108节 她的脸更烧了。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过去这一年来身体上的种种变化,让她又是脸红心跳,又有些惴惴不安。起初她的个子还不到杜浒的胸口,现在已经快到他的肩窝了,伸手就能够到他的眉毛鬓角。旧的男孩衣服早已全部嫌小,不是提脚露腕,就是捉襟见肘,要么就是紧绷绷的,绷得她胸口难受。她从小就喜欢趴在床上睡觉,可是最近几个月来,经常会在半夜疼醒。用手摸摸,还有点小硬块,不过也不像是生病。 杜浒这段日子对她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她个子见长,却多了个含胸驼背的毛病,用他的话说,畏畏缩缩的像个蒙古人的奴才。他老督促她挺胸抬头,否则长大会变罗锅,可她偏偏就是不敢。一马平川上顶出两个小土包儿,要是让他瞧见了,那自己可不用做人了。她总觉得,只有不乖的女孩才会长这么快。那怎么行?在他眼里,自己必须是乖乖的。 这正常吗?她不知道。她在街上看到同龄的女孩时,总是会格外留意,以确定自己并非长得岔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最终会长成蝎子的样子。那副模样,套在别人身上倒是挺好看的,可是套在自己身上,可就羞死人了,再说,又会是怎么个长法,要多久? 也许师父知道。有好几次,她几乎要问出口了,可终究觉得有些丢脸,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也许等她再长大些,就会有像五虎大王那样的坏蛋,像害蝎子一样害她。可是…… 她扬起头,“那我也不怕,别人没那么容易害到我。” 杜浒神色凝重,“别不懂事。” “我是说真的。我在建康的时候,杀过那么高的鞑子兵呢。”她伸手在头顶上比了一比。 “那是运气!” 她觉得自己不管做出什么成就,都会被杜浒归为运气,心中不甘,眼圈不知不觉就红了。 杜浒稍微放低了声音,道:“外面的坏人并非都想杀你。会有人哄你骗你,引你往圈套里钻。你要是敢孤身犯险,若是哪一天真的让人算计了,只怕连喊救命都来不及。” 奉书依旧固执,“既然师父提醒我了,我就不会上当受骗。张弘范还想哄我做汉奸呢,也让我识破了。” 杜浒见说她不动,长长叹了口气,出了房门,靠着院墙,看着天上的云彩发呆。稀薄的阳光照在他脸上。 奉书赶紧跟了出去,试探着道:“师父?” 好半天,杜浒才说:“你要是真的那么想去太子府探个究竟,我可以替你去闯一遭,保证给你探出些蛛丝马迹。不用你去。我杜浒再没本事,再走投无路,也轮不到使这么下贱的法子。” 她愣住了,她可没提出过这个要求,也从没有责备他没本事的意思。 “可是,那会危险……他们有御林军……” “你都不怕,我还怕吗?再危险,我也认了。” “不行,那会出人命的!”他上一次把她从张弘范府上救出来,身上染了多少血,她可没忘。 “不用你负责。我就算是死了,也保证在死前把消息给你带到。今晚我就去,你在家等着。”他说毕,转身就走,不给她任何商量的余地。 “那也不成!”她拉住他的衣服,“你不许我拿性命冒险,你就能不把自己的命当命?明明有更安全的法子,为什么非要费力不讨好?” 杜浒不理她,径直回屋去收拾东西。她狠命拽他,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被拖进了房间。 奉书终于急了,忘记了此前的约定,冲他大嚷大叫,“不许你去!你总是说什么爹爹对你有知遇之恩,说什么士为知己者死,你倒是不在乎送命!就为了你的什么‘义’!你可以随随便便地一死了之,是不是?你想没想过,你死了,那我呢……你可以把我孤零零留在大都,无亲无故……任人欺侮……你也无所谓……呜呜……”她说着说着,喊声就变成了哭声。 杜浒皱眉把她甩开,冷冷道:“是你非要跟着我的!” 她满心的委屈简直要溢出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就是个不要紧的累赘,对不对……呜呜……你自己计划得好好的,你随时都可以舍生取义,从没想过我会怎样……” “我没那么想死,是你逼的!”砰的一声,把她关在外面。 第100章 便有(续二) </script> “我没那么想死,是你逼的!”砰的一声,把她关在外面。 奉书气得一脚把门踢开,“我怎么逼你了……我只是想帮忙……我也能帮……你偏不让……你不信任我……呜呜,你都承认我不是小孩子了……你把我当累赘……”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满腔的愤怒和委屈,明知道他不会听进心里去,还是反反复复地说着差不多的话。她觉得全身要炸开来了,全都是无从宣泄的情绪。这一年来对他的所有不满,都在这时候爆发出来了。 杜浒开始还在一句句的解释,后来见根本说不动她,也生气了,哼了一声,把她的手拨开,坐在椅子上,等她自己平静下来。 奉书反倒闹得更凶了,委屈慢慢变成了恼怒,一阵阵的冲动,想打他,想砸东西。他就这么软硬不吃,以前撒娇没用,现在哭也没用,他根本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忽然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奉书连忙收住了哭声。 她方才闹出的动静已经惊动了不少邻里。来的是裁缝铺的冯姨、蒸饼摊的卢叔。白天,胡同里的各家各户都是敞着的,时常串门。 冯姨一见她泪汪汪的模样,就笑了,“哟,哟,这是怎么了,小可怜样儿的,受什么委屈了?”一边拉住奉书的手,一边把她按在炕上坐下,掏出手帕给她擦眼泪。 她的冲天愤怒立刻又变成了难为情,脸红过耳,蜷在炕上,别过脸去。 过了一会儿,小六哥也跑过来了,笑嘻嘻地道:“掌柜的让我来问问,出什么事了,怎的吵上了?吵什么呢,还摔门,这是成仇人了?” 杜浒铁青的脸色慢慢缓和下来,说:“没什么。小孩子不听话,闹脾气,一点儿鸡毛蒜皮的事,莫名其妙就别扭上了,让大伙儿见笑啦。” 奉书只敢在心里跟他唱反调,恨恨地想:“闹脾气的是你!撒谎的是你!别扭的也是你!你却让他们来看我的笑话!”想做出一副潇洒超脱的表情,嘴角却忍不住一抽一抽的。 卢叔弯下腰,笑眯眯地说:“不高兴了?叔叔送你个饼吃,好不好?来,起来跟我上炉子里拿去。别歪在这儿较劲啦。” 奉书呜咽一声,“不要!” 冯姨眼珠一转,似笑非笑地说:“这样半大不大的小丫头,脾气最倔,要我说就是欠揍,打一顿就好了。”说着,斜睨了奉书一眼,又笑道:“像胡同东头儿的林家闺女,前几年也是长了逆鳞了,爹娘说往东,她偏往西,爹娘让纺线,她非要纳鞋底子,那段时间不是天天揍?到现在,还不是出落成一个乖巧温顺的大姑娘了?这小孩子啊,不揍不成样儿!你们说是不是?” 她这话说得语气夸张,半真半假的吓唬人。这是慑之以威。奉书不由得一哆嗦。 卢叔却是实诚人,连忙道:“那可使不得。这丫头平日里也挺乖的,也没见惹大人生什么气,哄一哄就好了,嗯,哄一哄。” 但卢叔哄她的法子,不外乎絮絮叨叨地说,她叔父每天辛辛苦苦,早出晚归,就是为了让她吃饱穿暖,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为一个女孩子——还不是亲闺女——做到这份上,已经是难得的厚道,她要多体谅他。哪能让他白天给别人卖完力气,晚上还要费心伺候她呢? 这是晓之以情。 小六哥的方法则简单直白得多,捅了捅她,说:“喂,我带你去买糖去?”——诱之以食。 这些伎俩,奉书早就一个个的看透了。她听着周围人七嘴八舌地说话,把脸埋在膝盖间,谁也不理,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又想跟这些人一个个的大吵一架。 她觉得这些大人都是和杜浒一路的,听到吵架声音,不由分说,便认定是她在闹小孩子脾气,而杜浒是落人同情、有理说不清的那一个。没人在乎她心里是怎么想的,没人意识到她早就长大了,心里面早就有了是非善恶的准绳,就算再被揍上十顿,她也不会轻易妥协。再说,他们谁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本事……就算是小孩,她也不是寻常的小孩了…… 第109节 十来岁的小姑娘,表面上乖巧得像只小乳猫,心里面却住着一头犟驴。她的世界是有原则的,绝不会向世俗低头。不听话又怎样?她做乖宝贝已经做得够了。 她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听到杜浒站起身来,客套了好半天,将邻里送到了门外,这才回来,站在她身边。 她觉得他在看自己,抱紧了身子蜷着,不敢抬头,却忍不住用余光偷眼看他的脸色。 丢不丢人?这回不仅是自己丢人,连带着让他也在邻里间丢人了。她觉得有些后悔,但又有些难以言说的快意。 直到杜浒开口,声音虽然不大,却把她震得浑身一颤。 “我以前怎的没发现你这么倔?听见没有,人家让我揍你呢。” 旁人一走,她的鼻子立刻又酸起来,“那你怎么不揍?请便啊。当着人家的面,没胆子了?” 杜浒一下子又被她煽起火来,喝道:“还嘴硬!你以为我不敢动你!把扫帚拿进来!趴炕上去!” 奉书一颗心猛地一沉,又立刻被心底的倔强托了起来,一骨碌翻下炕,抄起扫帚,重重扔给他,然后又扑回炕上,把脸埋到枕头里,眼泪已经在眼中打转。 原来师父也和那些大人一样,蛮不讲理,俗不可耐。言语上说不过她,才会用暴力让她听话。不过,自己是不会妥协的。当年二叔也揍过自己,可是也留不住自己…… 她听到杜浒的脚步声朝自己走来了,全身立刻起了鸡皮疙瘩,暗暗给自己鼓劲:“早晚有一天,我会证明给你看……你错了,我对了……” 可是杜浒似乎不急着打她屁股,而是命令道:“头抬起来!别埋枕头里!” 他还想看自己眼泪汪汪的求饶样儿。奉书咬着嘴唇,拼命忍着泪,露出一张咬牙切齿、不屈不挠的小脸。 她看到杜浒扬起扫帚,吓得浑身一哆嗦,闭上了眼睛。 呼的一声风声,接着啪!清脆的一响,震得她浑身一颤,不由自主地叫出声来。 可身上没有疼,甚至一点感觉也没有,她试探着睁开眼,那扫帚打在炕沿上,折成了两截。 突然,听到他说:“文奉书。” 她浑身一个激灵,他从来没这样叫过自己全名。 杜浒把扫帚一丢,一双眼睛紧盯着她,半是探寻,半是审视。他站在地上,比她趴在炕上,要高了一倍不止,让她觉得自己原形毕露。 “你给我说实话。要是我今天不答应你,你是不是会自己溜出去,来一遭卖身进府的戏码?甚至故意装成流民,让他们捉走,只为混进太子府去?” 她吓了一跳,连忙又低下头。 “说!” 奉书不敢回答,但她知道自己满脸都写着一个“是”字。他怎么猜得到?她心里的盘算,他怎么猜得到?浑身突然燥热起来,翻身跳下炕,被他一把拎住领子。 “属兔子的臭妮子,我今日要是不遂了你的意,除非我以后天天把你绑在屋子里,否则你早晚会开小差,溜到不知什么鬼地方去,对不对?” 她的头脑里好像飞着一千只苍蝇,嗡嗡嗡的乱响,突然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你教过我解绑缚的方法。” 不畏强`暴,狠狠地跟他对视。没坚持多久,目光就不争气地移到了他鼻子和嘴上。鼓起勇气,挺胸抬头,继续用刀子一样的眼神剜他,看谁坚持得久。谁不畏惧,谁就是正义。 砰的一响,杜浒一拳砸在桌子上,带得木屑翻飞。她的心里通的一跳。 “哼,我当初就不该把你从惠州带出来!” 既然算旧账,那就算个清楚。小脖子一梗,“我当初就不该给你送水送吃食。” 将军。你输了。 她眼看着杜浒盛怒的气焰慢慢收敛下去,怔怔看了她半晌,叹了口气,朝她伸出一只手。 “那好,那咱们就一报还一报。你救我一命,我让你任性这一回。没有第二次。” 奉书喜出望外,“真的?”生怕他反悔,立刻伸手在他掌心击了三下。 “不过我有条件。” 她点点头。意料之中。 “你给我好好训练。等你的本事合格了,我就放你走。” 她睁大眼睛,说:“我一直在好好训练,你也一直说我练得不错……” “你练的是逃命的本事,是连猴子都会的玩意儿。从明天起,我教你新的本事。练不好,就别想出这院门一步。” 奉书心头像小鹿般撞,颤声问:“你要教我什么?我都练!” 他一双晶亮的眼睛盯着她。 “杀人的本事。” 第101章 有女有女婉清扬,朔风吹衣白日黄 </script> 杀人的本事。 奉书只兴奋了一个晚上,就后悔自己当日跟师父提过这五个字。 杜浒说,要想杀别人,首先自己不能被别人杀。逃命是第一步。若是逃不掉,就要让自己变得比别人更不容易死。若是连这点也做不到,就根本没资格杀别人。 他几乎是变着法儿的把她往死里折磨。半夜,他把她丢进刚刚解冻的海子里,不坚持到预定的时刻,不许她冒出头来。她冻僵、窒息、挣扎,都被他毫不留情地按了下去。最后一次,她是一路吐着水,被他扛回去的。 他教她怎样挨打,怎样挨摔,怎样自己给自己接续脱臼的关节。她全身的肌肤变得青一块紫一块。徐伯的药铺里有各种现成的跌打伤药。他总有办法让她在几天之内恢复如初。 他不给她吃饭,不给她喝水,让她练习保存体力的方法。他逼她在三天水米不进之后,沿海子跑上一整圈,在暮鼓敲响之前准时赶回起`点。他则等在那里,手中拎着水囊。可是等她瘫在鼓楼下面时,暮鼓刚刚响完。他皱着眉头,将一囊水都倾到在地上。 每天都被逼到极限,打破了,又是新的极限。每当训练开始的一刻,在他眼里,她就再不是娇滴滴的小女孩,而是猎物,是对手,是待烧灼的瓷器坯子,是待磨砺的顽石。每天的训练都让她觉得,那再也不是训练,而是生与死的较量。 求生的本能被激发出来,她开始激烈地反抗,用学来的本事跟他对抗,可始终无法撼动他分毫。他的力气多大啊,她到现在才彻底认识到。过去她顽劣闹腾,有时也会被他收拾。现在她明白了,那根本就不是动真格的。他过去根本就是在和自己过家家。 第110节 也不是没想过偷懒。但一开始便已经和他立下了军令状,要是有一点点完不成任务,或是有意拖延,让他发现了,便是双倍的惩罚。军令如山,执行起来毫不含糊。奉书哭着求饶,换来一句话:“当初是谁哭着喊着,非要学杀人的本事?” 苦到极处的时候,她觉得杜浒是她在这世上最恨的人。当她再一次从鬼门关里挣扎出来的时候,看到杜浒坐在一旁静静地抿了一口酒,突然心中暴怒,扑上去将他的酒葫芦一把打翻,哭叫道:“你倒是悠闲!哪天、哪天我死了……” 杜浒拾起酒葫芦,淡淡道:“我不会让你死的。” “可你知不知道那有多疼!知不知道多难受!你、你自己舒舒服服的,自然不会知道!别人家孩子都是天天在外面玩,不受一点苦!你凭什么……”她彻底忘了当初是谁哭着叫着非要学杀人的本事,满脑子只是委屈,突然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往下拉,指甲狠命往里面抠,拧他的肉,想让他也觉得疼。 可是杜浒不为所动,只是不屑地看着她,让她觉得自己在给他挠痒痒。 她气急攻心,又不知哪里来的胆子,疯了一般掐上他的咽喉,两只小手用力收紧,直到能感觉到他颈部血管的跳动,直到几乎能听到皮肉收缩的吱吱声响。只要让他也难受,让他也感同身受…… 可杜浒只是冷冷地看着她,任她挂在自己身上,用全身的力量想让他窒息,过了好一阵,直到她越掐越紧,才微微皱了皱眉头,站直身子,把她甩了下去,哑着嗓子道:“闹够了没有?” 奉书呆呆看着他脖颈上那几道重重的红手印儿,忽然又是害怕,又是后悔,连忙跪下去,边哭边说:“对不起……我、我不该……我是生我自己气……怎么就不中用……” 杜浒叹了口气,把她扶了起来,“我跟你说过,你开蒙太晚,肯定要多吃苦的。” “我……我……”奉书一阵阵忍不住的呜咽。是不是他早就料到自己会是这个反应?他推三阻四的不教自己杀人的本事,是不是有意在推迟这一天的到来? “我是不是永远也练不好……是不是永远也没法和你一样……” 杜浒沉默一阵,忽然低声笑了,伸手给她擦掉脸上的泪花,说:“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练这些的时候,哭鼻子的次数可比你多。”然后,还没等奉书反应过来,在她后背一推,“继续吧,我看着。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 只过了十来天,奉书就生病了,在炕上说胡话,喊爹喊娘。 昏昏沉沉中,她感觉杜浒搂着她坐起来,往她口中一勺勺地喂药。 她的眼泪都烧干了,抽抽噎噎地说:“我……我不行……受不了……要死了……” 他的声音又温柔又耐心:“你的身体不喜欢这样,在闹脾气呢,别害怕。你要让身体听你的话,就非得先折磨折磨它不可。” 她一阵晕眩,问:“还要……还要这样多久……” 他柔声道:“最多三个月。过去就好了。”一边说,一边把一碗药都灌下她的喉咙。 她用力咽下,心中升起强烈的希望,问:“真的?三个月之后,就会好了?” 他低低一笑,往她嘴里塞了个甜枣,“三个月之后,你就习惯了。” 她“哦”了一声,就晕了过去。 但杜浒教过她如何控制自己的心神,不至于昏晕太久,给敌人可乘之机。她身先于心,立刻就醒过来了,头疼欲裂。 她模模糊糊地听到杜浒说:“要是不喜欢,明天就不练了,咱们那个约定作废。让你像别人家孩子一样,天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好不好?” 她假装还在晕厥,心中交战了好久,开口道:“不好。”那样这几天的苦就白受了。 她听到杜浒轻轻叹了口气,粗糙的大手抚着自己的额头。她全身烧得滚烫滚烫的,他的手是冰凉冰凉的。 她往他怀里蹭了蹭,枕上他的肩窝,心头升起一种奇怪的陌生感。那个冷眼旁观她吃苦受罪、必要时还会把她往火坑里推一把的人,和现在这个喂她吃药、喂她甜枣、搂着她都怕用力太重的人,实在不像是同一个。 她恨极了前面那个人,却越来越依赖后面的那一个。而且依赖总是比痛恨要多那么一点点。就是这一点点的差距,支持着她每天清晨充满希望地醒过来。 三个月还没到,奉书就彻底明白了,杜浒被俘之后,是怎么熬过那段狱中岁月的。只要他的喉咙还没有被利刃切开,只要他的胸膛还没有被刀剑贯穿,他就是不会死的。 她觉得自己也快要变成那个样子了。偶尔照镜子,外表还是软软嫩嫩的一团棉花,可她知道,身体里的血肉和骨骼,已经慢慢变成铁铸的了。 像例行常规一样,杜浒每隔几天,就问她要不要停止。她的答复越来越有底气,永远是一个“不”字。 况且,吃的苦头还是有补偿的。每当那地狱般的煎熬结束之后,杜浒看着她要死要活的可怜样儿,通常也会多顺着她些,在其他方面多宽容些。有一次奉书觉得自己差点就被弄死了,活过来的时候,忍不住学着街上的浑孩子,小声骂了句脏话,杜浒明明听见了,皱了眉,却又给了她一次机会,问:“你说什么?” 她赶紧改口,说自己全身要碎了,再也走不动一步。这倒是事实。于是他把她抱起来,抱了回去。她得寸进尺,指着自己淤青累累的胳膊,有气无力地说:“吹吹。”他也就真的低下头,吹了两吹。 走在路上,她厚着脸皮要他哄,“不然我晚上做梦也是你凶神恶煞朝我吼的样儿。” 有道理,似乎无法反驳。于是杜浒只得硬着头皮开口,捋顺了舌头,说那些平日里他吝啬说出口的哄人话,什么“乖”、“不痛”、“今天晚上吃什么,你挑”,听得奉书头皮发麻,赶紧叫了停。 可这样的场面毕竟是可遇不可求。大多数时间,训练结束,奉书连呼吸的力气几乎都没有了。 后悔吗?她说不好。但只要心里面那头犟驴还没有完全被折磨死,就总不能这么快认输。自己选的路,哭着也要走下去。 102|0102 </script> 地狱般的训练一天比一天苦,一天比一天难捱。偶尔,奉书会突然双足剧痛,脚骨像要断掉一样。以前断断续续的缠脚,终究是落下了一些病根。杜浒让她回房,说:“鞋袜脱了。” “干……干什么?” “我看看,你的脚丫子还没有没有救,骨头还能不能长开。” 奉书心中升起一点点希望,便也顾不上害羞,乖乖照做。 杜浒伸出手指,慢慢捋着她的骨头关节,用力越来越重。突然奉书只觉得一阵剧痛,从脚心直蹿到后背,不由自主软软跌在炕上,一下子涕泪横流,忍住不叫出声来。 杜浒犹豫着停了手。她咬牙哭道:“我不疼……没事……你继续……” 可是脚上却没有再多的疼痛了。她感到袜子被重新套在了脚上,仔仔细细地掖在了裤子口里。 杜浒叹了口气,“不能继续了,否则脚要断了。就这样吧!以后每天晚上,自己这样揉一遍。” 奉书的脚似乎确实长得比同龄的天足女孩要瘦小些。但即便如此,她去年的那双鞋子也已经顶破了,露着两个浑圆的大脚趾头。有一次她从一个屋顶跃到另一个屋顶,双腿一使力,只听得刷的一声,裤子竟然也撕了个大口子。她连滚带爬地跳到地上,捂着屁股回了房。辛亏没人看见。 那是她唯一的一条裤子。杜浒回来后,看她窝在炕上,裹着被子不敢动,乐得哈哈大笑,说:“我去请裁缝,给你好好做些新衣新鞋。” 请来的是裁缝铺的冯姨。奉书扭捏着下了炕,脱下又破又小的旧衣服,让冯姨给自己量身子。 第111节 冯姨一边围着她转,一边啧啧赞道:“没见过这么白生生的小闺女!嘿,你到底是怎么长的!吃什么药了!”又在她胳膊上摸了一把,笑道:“多水灵,多滑溜!真不像是胡同里的丫头,倒像是大户人家里养出来的呢。” 奉书羞得满脸通红。她在惠州二叔府里养着时,皮肤比现在还要白嫩细腻得多。冯姨要是见了那时的自己,说不定会高兴得免费给自己做衣服。 冯姨展开布尺,忽然压低了声音,笑嘻嘻地问:“怎么驼着背呢?挺胸啊,要不我可量不准。” 奉书“哦”了一声,肩膀向后展了展。 冯姨却见多了这样的姑娘,直截了当地伸手搭上她肩膀,向后一扳。 小胸脯立刻挺得笔直。肚兜下面,两个小笋尖儿若隐若现。奉书满脸通红,连忙又要缩。 冯姨趁这当口,手中的布尺绕着她的胸口围了一圈,“这还差不多,以后啊,你可千万别含胸,不好看!我这里给你加厚一点,就不会凸出来了,懂吗?” 房里没别人,冯姨说话就这么没遮没拦的。奉书脸一红,懂了七八分,赶紧点头谢了她。只一句话,就把含胸驼背的问题解决了,奉书简直对冯姨肃然起敬。她比师父厉害多了。 冯姨又问:“要不要放点尺寸?放两指,够不够?” “什、什么尺寸?” 冯姨被她逗乐了,“小丫头什么都不懂!这里平铺的尺寸有讲究,要是宽太多,皱巴巴的不好看;可要是紧着你的身材做,到不了明年,这衣服就又穿不下啦!不过呀,这种事,得事先征求客人的意见,要不然衣服做出来,客人还觉得是我手艺不行呢。” 奉书这才明白,红了脸,忸怩道:“那,那也不用放太多……一点点就够了……不会穿不下……”自己哪至于长那么大? “嘻嘻,放少了,以后你准得后悔!明年还得来找我!我跟你说,阿姨做衣服做了这么多年,看姑娘是一看一个准儿。你知不知道你明年会长成什么样儿?” 奉书睁大眼睛,小声问:“什么样?” 冯姨却笑而不答,撩过她的衣襟,把她的小胸脯掩上,说:“就这么定了,给你放一寸。反正啊,该找我来做新衣服时,就别让你家大人省钱。千万别勉勉强强穿不合身的,你都不知道那样儿有多难看!要是让我看到了那样的姑娘,非得狠狠说道说道那个当娘的不可!” 奉书似懂非懂,“哦”了一声,心想:“要是我跟娘住在一起,娘肯定会把我照顾得好好的,轮不到让你批评。”只是师父似乎也把自己照顾得不错,起码今天,没有让冯姨看出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冯姨甚至还夸起杜浒来了,“唉,你叔父也不容易,一个大老爷们,带闺女带成这样,也算是难为他啦。不过男人家都粗心,好多小事啊都注意不到。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要问的,来问阿姨我,知道吗?” 奉书有点奇怪,自己好歹也长这么大了,该懂的都懂了。不过出于礼貌,还是规规矩矩地答应了一声。 布尺接着量上了她的腿。冯姨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盘算:“给你做一条拼布的小旋裙子,美美的……想要多长?到脚踝这儿。成吗?要素一点的,还是花一点……” 她忙说:“都不要。我要做裤子。” 冯姨诧异,“裤子?乡下种田的老娘们才穿裤子!好好的女孩儿家,一朵花儿似的,穿裙子多好看!” “我……我就要裤子。”穿裙子怎么爬树,怎么上房,怎么纵跃,怎么踢人? 冯姨点了点头,一副明白的神色,“也是,裙子太费布,要多花不少钱。” 忽然,冯姨的手一翻,露出她大腿上一片好大的淤青,被雪白的皮肉衬得格外显眼。冯姨吓了一大跳。 “哎呀呀,这是怎么回事?疼不疼?” 奉书连忙伸手遮住,“我……我偷偷上房玩儿,不小心摔的。” 只不过上的是一栋三层高的楼顶,玩儿的内容是捉一只三色花猫。这只花猫天赋异禀,轻功卓越,在方圆一里内的大小胡同叱咤风云,偷食从未失爪,不论是猫、狗、还是人,都别想碰到它的一根毫毛。但是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这只猫被奉书拔下了一根胡须,现在还压在她的枕头底下呢。 冯姨摇头如拨浪鼓,“姑娘家的,也不小了,哪能这么淘气?摔坏了可不是玩儿的!不过我可从来没看到过你上房……” 她抿嘴一笑。冯姨自然没见过自己上房。若是让她看见了,那是自己学艺不精,晚上准得挨师父罚。 冯姨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神情一下子严肃起来,压低了声音,问:“不会是你家大人打的吧?啊哟哟,那天我劝他揍你,那是开玩笑,不是当真的,你别吓……” 奉书连忙澄清:“不是,不是,才不是打的。”虽然他没少揍过自己,但那都是训练的一部分,每一块淤青都只能怪她自己疏忽大意。 冯姨还是半信半疑:“要是受了什么委屈,就跟阿姨说,这么个干干净净的小瓷人儿,谁舍得下狠手,咱们街坊邻里可都不放过他。” “真没有,你放心好了。喏,你看这个印儿,根本不是巴掌的形状嘛。”她一边说,一边不动声色地拉了拉贴身小衣,遮住了肩膀、后背上几块巴掌形状的印痕。 冯姨这才放下心来,让她坐下,给她量双足尺寸。 冯姨握着她的双脚看了又看,问:“缠过?” “嗯。” “怎么不缠了?” “怕疼。” 冯姨痛心疾首:“你家大人可太不负责任了,这么周正的脸蛋,底下却给耽误了,唉!不过,嘿,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瑕不掩瑜,嘿嘿,瑕不掩瑜,别灰心。” 奉书从没想过什么样的脚丫子算是漂亮,听冯姨这么一说,不禁有些自卑起来,想:“冯姨出得门去,可要批评师父了。”但立刻又回想起缠脚时那火辣辣的疼痛,还有那古里古怪的味道,就一点也不觉得可惜了。她甚至希望自己从来没缠过脚,脚丫子再大些也没关系,那样练本事的时候才能毫无障碍。 冯姨让她穿好衣服,忽然神秘兮兮地问:“可有婆家了?” “嗯?什么?”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别害臊,跟阿姨说,可对了婆家没有?” 她这才明白过来,脸一红,小声说:“没有啊。” 冯姨斜睨了她一眼,笑着摇头,“我可不信!你多大了?十三?你瞧瞧,你瞧瞧!这等的模样身段儿,提亲的人还不得踏破你家门槛?哪能没有?你家大人怕是挑花眼了吧!”自己抬头想了想,又恍然大悟,“哦,你们是从南朝逃难过来的,在这儿人生地不熟,难怪,难怪……那你在南方家乡,可是已经定下了?是个什么样人家?” 奉书觉得冯姨有些多嘴。但冯姨又嘴甜,一句话一夸她,她倒也挺受用的,一边系衣服,一边说:“那也没有,没定……”说到一半,忽然有些心虚。父母会不会真的早早给自己定了个婆家,自己还不知道?那可不太妙。她不喜欢莫名其妙地被接到一个陌生人家里。 于是她说:“我不要对婆家。我在这儿挺好的,不走。” 冯姨却好像听到了笑话一样,哈哈笑个不停:“真是孩子话,女儿家落地就是别人家的人,哪有赖在娘家,不找婆家的道理?哈哈,不过,我像你这么大时,也这么想!” 冯姨边说边打开了门。杜浒已经等在门外,数好了钱,交到冯姨手里,给她倒了盏茶,谢了她两句。 冯姨又把刚才夸她的那些话对杜浒说了一遍。 第112节 “你家孩子真是俊俏得不像话,盘儿正条儿顺的,我活了这么大,现在才算知道什么叫水做的人儿。啧啧,大兄弟你是怎么养的,教教我,我回头也摆弄我那小闺女去。” 杜浒嘿嘿笑了两声,当即传授经验:“多喂她吃肉,少让她乱跑。” 冯姨啧啧啧了几声,低声问:“有没有找婆家?” “没有。” 奉书听杜浒答得干脆,这才放下心来,随即又想:“他怎么知道?” 冯姨眨眼一笑,声音更低:“那个,我有个远房表侄子,今年十九岁,属狗,他家是开银铺的,铺面儿就在安贞门大街上。小伙子人老实,手艺好,打出来的银簪子一个个没重样儿的,要不,回头,给她带一根来瞧瞧……” 奉书听着听着,心里面“咦”了一声。为什么要给我银簪子? 杜浒也是始料未及,怔了一怔,连忙说:“她还小呢,着什么急?” 冯姨不以为然,“这样儿的女孩子更得趁早,可不能耽搁!小怎么了,可以先定下来啊,安心!像去年那个嫁到砖塔胡同的那个丫头……”冯姨简直是个活的话本子,一口气列举了好几件真人真事,说明为什么早嫁早省事,晚嫁晚吃亏。 却见杜浒始终没有太动心的样子,冯姨恍然大悟,压低声音说:“你嫌我表侄子大了?也是,差了六七岁,等嫁过去,小伙子都二十多了,说话怕说不到一块儿去……”忽然一拍大腿,“嘿,怎么忘了,还有一个……” 奉书这才明白过来,没想到冯姨还有这个爱好,只想捂脸跑出屋子,又觉得这样太过惹眼,只好远远挪动到房间另一头,翻来覆去的叠被子,又从枕头底下摸出个杜浒给买的布娃娃,假装聚精会神地玩,盼她住口,可是却不由自主地尖了耳朵听。 冯姨已经把茶都喝光了,自己给自己拉了个凳子,坐了下来,还在絮絮叨叨:“……才十三岁,正跟她一边儿大,鬼机灵的,会读书,会写字,他爹在兵马司衙门里做事,是吃皇粮的呢……” 奉书听到“兵马司衙门”几个字,心中突的一下,一点点害羞之情无影无踪,瞪大眼睛朝他们看过去。杜浒正好也转头看过来,朝她眨了眨眼。 接着他笑了,问冯姨:“倒是有些意思。姓什么?”他居然开始打听起来。冯姨眉花眼笑地回答。 奉书心中立刻勾勒出一个清晰的规划:和兵马司衙门里的公人攀亲,搞好关系,救出牢里的人!可是,可是这个计划左右有些不对劲。她一百个不愿意这样做。虽然杜浒现在名义上是她叔父,是她唯一的亲人,实际上是她师父,横竖都有资格为她做主。 她心里面气急,绕到冯姨身后,使劲朝杜浒使眼色。 杜浒却似乎没看见,又问了好几句,最后说:“再考虑考虑。” 冯姨笑着点头,忽然向旁一转,后退了几步,把杜浒上下打量一番,笑道:“大兄弟,你是属虎的不是?也老大不小了,一个人拉扯小侄女,这日子过得也不容易,咱们邻里街坊都看在眼里。我跟你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古妻贤夫祸少,光身常惹是非多。这家里没个女人,总归是过不下去。这小姑娘家转眼就出落成人了,更得有个妇道人家来教导教导。我二表姐家里刚过门的妯娌的堂妹,女红是一流的,还没许人……” 杜浒脸上本来还挂着客气的笑,却一下子僵住了,怔了好一阵,才赶紧说:“多谢大嫂……小人……并无此意……” 奉书见他们不再说兵马司衙门的事,松了一口气,刚要走,听了这句话,立刻又定住了脚,又是惊讶,又是好笑。 冯姨笑道:“怎么可能?老祖宗说得好,男儿家成家立业,总是要先成家,后立业,哪能老拖着呢?我就不信……”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语气中多了些同情,“听说南方连年打仗,是不是娘子殁了?没关系,像你这样的的人材人品,又这么会养家,就算是续弦,也能有不少姑娘家乐意。你看上哪个了,大嫂给你说去……” 杜浒哭笑不得,有意无意朝奉书看了一眼,说:“大嫂莫要乱说,我没死娘子……” 冯姨洞察世情,马上又明白了,小声问:“你是怕娶进来的对孩子不好?倒是要擦亮些眼睛,寻个人品过得去的……好在小姑娘没几年就出阁了,不能算是当后娘——这么着,大嫂给你安排安排,抽空叫姑娘家出门一趟,你呢,就在门里头看看,叫小丫头也过过目。只要她没意见,这事儿不就结了?” “这,这哪能劳烦大嫂……” “不麻烦,不麻烦!这事儿我又不是第一次做,成的多啦!这是积功德的事儿,不是我夸口,我家里的喜糖包儿、红鸡蛋,到现在还没吃完哩!你放心,我认识的姑娘,那都是一等一的人品,你尽可以放心。你就直说吧,高矮胖瘦,脾气秉性,喜欢哪一样儿的?”冯姨说着,自己给自己又倒了盏茶,喝了一口。 杜浒又看了一眼奉书,见她抱着布娃娃,一副看热闹的神气,瞪了她一眼,拿过一个茶盏,给自己也倒了满满一盏,喝了下去。 冯姨说着说着,又想给自己倒茶,茶壶却空了,只好又把空茶盏放下。 杜浒连忙接过茶壶,说要去续水,脚底下却磨磨蹭蹭的不动,低头寻思了下措辞,正色开口。(以下为正版赠送) 103|0102 </script> ·眼前境界身何许,山上自晴山下雨· 杜浒回得屋来,长出了一口气,吩咐奉书去烧水,把茶壶满上。 她有些心不在焉的,把水洒在地上了。 杜浒接过壶来,笑道:“怎么,想新衣服入魔了?冯姨说了,大后天才能给你送来第一件,别着急。” 她茫然点点头,等茶泡好了,给杜浒和自己各倒了一盏。突然“啊”了一声,手指头被烫到了,整个茶壶翻在了炕上,滚烫的茶水全洒了出来。 杜浒连忙把她拽开,检查了一下她的手,看看无碍,又摸了摸湿透的褥子,皱眉道:“怎么搞的!今天让我怎么睡觉!” 奉书连忙说:“对不起……我、我就是笨手笨脚的……”看了他一眼,又小声道:“等你把师娘接过来住,有她照顾,就不会这样了……” 杜浒诧异道:“什么师娘?谁的?” “你,你方才不是说,在家乡有结发、结发之妻……你打算接她来大都过日子……” 杜浒忍俊不禁,起身关了门,低声笑道:“你想什么呢!我要是不那么说,你冯姨非得在咱家坐到晚上,给你说个师娘进门不可!我跟你使了半天眼色,你也不知道给我圆个场!” 奉书目瞪口呆,半天才道:“你、你骗人的……”突然不由自主地耳根一热。自己居然信了…… 可是冯姨说得也没错。寻常百姓家男子,在他这个年纪,早就娶妻生子了,他怎么会没有?他这些年都干什么去了? 她想了想,鼓起勇气又问:“那,那你就从来没有娶过师娘……” 杜浒被她紧张的样子逗笑了,“你师父没出息,这几年随军打仗,一天换一个地方,脑袋栓在裤腰带上,谁肯给我当老婆?” 奉书掰指头算了算,他带兵加入父亲的勤王军,也不过是区区四年前的事情。不依不饶继续问:“那之前呢?” “江湖上闯荡,没想过这档子事。” 奉书半信半疑。他自己没想过倒也罢了,难道没有冯姨这样的人跟他提过、催过?仍是眼巴巴地看着他。小孩子好奇嘛,自己刨根问底,想必他也不会见怪。 杜浒被她看得无法,转过头去,微微一笑。 奉书大吃一惊。她没看错吧,他居然……有些……脸红? 第113节 然后他慢慢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奉书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全身一凛,登时对他肃然起敬。可是随即就可怜起他来。眼下匈奴不仅未灭,反倒已经灭了汉家,他恐怕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那……你现在……还这么想?”倒也不坏。这样至少她不用管一个陌生人叫师娘了。 杜浒却讪讪笑了笑,摸摸她头,“见到丞相之后就不这么想啦。” “我爹爹?”奉书眼睛睁得老大,“为什么?” “当年我跟丞相秉烛夜谈,他无意间问我成没成家。我便那般说了,满以为他会赞赏。可是他却哈哈一笑,说:‘你看我呢,孩子都一群啦。’” 奉书一怔,随即格格格的笑个不停。父亲只一句话,就破除了他多年信奉的教条。当年杜浒那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可想而知。 杜浒却不以为耻,呵呵一笑,笑出些往事如烟的感觉,又说:“你爹爹当年还……” 其实文天祥当年还有第二句话:“要是以后有合适的好人家闺女,我给你保媒。大宋丞相的面子,嘿嘿,谁敢不买?” 只是到了如今,这承诺只怕永远也不会兑现了。 奉书见他忽然不说话了,赶紧催:“接着讲呀。” 杜浒却有些意兴阑珊,随意刮了刮她尖尖的小鼻子头儿,又说:“所以啊,冯姨说得也有些道理。你是丞相的闺女,千金小姐的身子,却让你在这儿跟着我吃苦,也实在太不应该。这么着,给你娶个师娘来照顾你,愿不愿意?” 奉书赶紧说:“我自己会照顾自己。” 转头一看,炕上的空茶壶还翻在一边,褥子上一滩可疑的淡黄色水渍,仿佛在告诉杜浒,她这话该反着听。 杜浒方才那话也是心血来潮,转眼便不不放在心上了,“那好,以后你见到冯姨,可得替我圆谎,要不然……” 她一扭头,“我才不呢!” 杜浒笑道:“哟,怎么生气了?怎么,你想让她知道我骗人?”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火气,跺了跺脚,说:“骗人是不对的。” “得了吧,乌鸦还嫌八哥黑!你数数你自己,一天到晚要说多少句瞎话?” 奉书有些气短。她方才跟冯姨就说了不少句瞎话。不知怎的,忽然又有些怨恨起冯姨来。冯姨虽然嘴甜,但有些热心得过了分。 “以后你别跟冯姨多说话。” “那又是为什么?街坊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怎么能不跟她说话?再说,她人也不坏……” 奉书却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冯姨人确实不坏。这个年纪的妇人,最喜欢给各门各户牵线搭桥。她记得小时候,府上就经常有不少这样的七姑八婆来找母亲做客,也是家长里短,絮絮叨叨,自己却也没讨厌过她们。 最后她想出一个理由,说:“就是不准。她那么会说话,不定哪天就把你说动了。” “说动我什么?” 她刚要答“说动你娶她二表姐的妯娌的什么堂妹”,嘴上却忽然刹住了车,脸上热热的,觉得有些不应该。要是他真的有了妻室,家里面多出一个人,他肯定不会对自己这么好了吧。她被他一心一意的关心了一年多的时间,已经把这当成理所当然了。 可不是吗,在她心里,新媳妇向来是一种夺人宠爱的生物。胡同口住的一个小伙子,三个月前刚成的亲,他的老娘现在就已经时常坐在家门槛上,向过往的街坊哭诉自己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了。 这么看来,娶了媳妇,忘了徒弟,也是很有可能的。 她几乎能想象到,三个月之后,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胡同口,没人管,没人顾,身边陪着一只流浪猫。衣服上补丁摞补丁,头发乱糟糟,肚子咕咕叫。旁人经过时,惊讶地问她:“你家大人呢?” 她欲语泪先流,回头看看门上贴的那个大大的红喜字,“师父不要我了。” 但她又觉得自己这想法未免太自私了。毕竟他又不是自己的保姆奶娘。只有不懂事的娃娃才会要求大人一天十二个时辰围着自己转。要是他哪天真的被美色所误,自己除了认命,大概也没别的办法。 杜浒见她踟蹰不答,一双大眼睛里却开始转泪珠了,也猜到了七八分,登时气笑了,轻轻扭了扭她耳朵,压低声音说:“你想什么呢!咱们来大都,是来干什么了?正事还没有头绪之前,我还能在这些私事上花时间?我是那样的人吗?” 奉书还是不信,小心翼翼地反驳:“可是冯姨说,男、男大当婚……” “冯姨还说让我揍你呢。” 她张口结舌,赶紧摇头,离他远了点,“是,是,不能听她的。男大不……不能婚,再大也不能……” 说着说着好像就把自己绕进去了。杜浒被逗得扑哧一笑:“小机灵鬼,就你明白!大人的事,你少操心。” 奉书一颗心又提了起来。难道他自己已经有什么打算了,只是瞒着自己?可她是他的乖徒儿啊,这种事难道不是第一时间通知她?难道他知道会惹她不开心? 她想出了些别的理由,压低声音,继续提醒他:“师父你可别忘了,大都城是蒙古人地面,你……你要是……要是……得去保长官差那里登记不是?他们肯定会查你的户口不是?就算过了审查,娶,娶……那个,师娘进门,我还得天天照常练功课不是?她看到了,肯定会问不是?到时你说不说实话?要是撒谎,迟早会被看出来。要是说了实话,让她知道我们真正在干什么,风险得有多大?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 她满心希望能给师父敲个警钟,可杜浒却微微笑了,看着她,眼中现出鼓励的神色,“继续说。” “万一……万一……”她却说不出来了。他为什么要笑?难道这些后果还不够严重吗? 杜浒笑着刮刮她鼻子,“倒学会分析利弊了,考虑得还挺周全。以后遇到事情的时候,就照这么思考。” 奉书觉得自己这么多话都打水漂了,他完全没有听进去自己说的什么。一生气,哼了一哼,扭身走到炕前,弯腰收拾湿褥子,给他一个忙碌的背影。 杜浒无奈叹气:“好啦,你要怎么着才能不胡思乱想?”过去帮她把褥子卷起来,提起两角,“丞相的事了结之前,我绝不会让半个外人进家门,行不行?放心了吧?” 原来新媳妇是“外人”。奉书抿起嘴角,但立刻又微微撅了嘴,“你说话算话?”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过?我保证,成了吧?” 奉书如释重负,连忙点头,忍不住嘻嘻一笑。师父还从没向自己保证过什么东西呢。今天是头一遭。 又忽然想起什么,立刻说:“那、那我也不要……你也别、别让我嫁到什么兵马司府衙……” 杜浒一怔,哈哈大笑:“你还担心这个?你怕我……哈哈,哈哈!” 她更是不高兴,浑身不自在,说:“那你还问她那家人的情况。” “我问问又怎么了?就算不是攀亲,若是能结交上那家人,日后说不定会有用呢。不过冯姨说得天花乱坠,其实那人也就是个兵马司养马的小吏,帮不上咱们的……” 第114节 她听他解释得头头是道,心里还是有些疙瘩,小声说:“那,如果那家人是大官,说不定你就会……哼!” 杜浒更是笑:“你觉得我会那么不择手段,把你卖出去?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忽然话锋一转,哼了一声,说:“只是如果某些人不择手段,想把自己卖出去,我可也无能为力。” 奉书低下头,不知如何接话,思绪百转。眼看着杜浒已经把湿褥子收了起来,连忙也跟上,帮他提褥子的一角,放到待洗衣物的桶里去,又找了一床干褥子,铺回床上。 天慢慢黑了,药铺里下了帘子,锁了门。奉书照例去厨房帮忙做饭。一边忙,一边思绪百转,洗着洗着菜,终于忍不住,又跑回杜浒的房间。 他在叠衣服。奉书鼓起勇气问:“师父,冯姨说,女孩子长大了,家里都是留不得的,都得……都得嫁到别人家去,是真的吗?为什么?”说完,脸上已经涌起一阵红潮。她记得二叔也对自己说过类似的话。当时她以为二叔不想要她了。但现在冯姨也这样说。 这些疑问,她已经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想了不少时候。她知道自己在慢慢长大。她记得那天杜浒说自己不再是小孩子了,说得很隐晦,可她也懂了。可他那天看着自己的眼神,却是冷冰冰的,甚至有些厌恶。 她见杜浒不答,继续问:“是不是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讨人喜欢了?” 杜浒转过身来,神情柔和,答道:“怎么会?长大是好事。你爹娘若是看到你长这么大了,定然会喜欢。” “那为什么一定要嫁走?待在家里,就会让人笑话?” “女孩子大了,总是要嫁人的。” 她觉得他在绕圈子,不依不饶地问:“为什么?” “不为什么。家家都是这样的。” 她焦躁起来,一针见血地回应:“你也不知道,对不对?” “我是说不出来,你要问道理,自己翻书去。” “我不想嫁,可不可以?” 杜浒笑了:“你放心,我又不会胡乱给你做主。” “我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以后去什么开银铺的家里、小吏的家里……” 杜浒神色忽然有了一瞬间的凝重,点点头,说:“冯姨只当你是个平民丫头,她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大都城里,本来也没有配得上你的人家。” 她心里像被花猫抓挠般急,“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管配得上配不上,我就是不想……我不想嫁走……” 好不容易在这里有了个温暖舒适的小家,有一个让她每天晚上都翘首盼他回来的人,岂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为什么非要搬进别人的家,和一群不认识的人住在一起,听他们的话,守他们的规矩,说不定还会让人刁难、欺负? 杜浒一脸好笑地看着她,“现在这么着急盘算什么!等过几年,你要是还这么想,再来跟我说。”他边说边迈出了门,“我去看看饭好了没有。” 奉书不甘心地叹了口气,眼睁睁看着他关上门,听他走远了,立刻蹑手蹑脚跑到他的衣柜前面,轻轻打开来,把他刚叠好的衣服抽了出来。 * 她觉得自己必须有危机感了。师父虽然向自己保证,短期内不会给自己娶师娘,可像冯姨这样,试图给他牵线搭桥的,以后绝对不会少。他每天早上出门、晚上回家,走的这一路,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 冯姨今天说什么来着?说他一表人才,人品也不差,还能挣钱,肯定会有不少姑娘乐意跟他。奉书本来没觉得他怎么“一表人才”了,可冯姨的眼睛向来是很准的。既然她这么说,肯定有她的道理。 这么想着,再回忆回忆他每天笑的样子、走路的样子、披上外套、把腰带系紧的样子,甚至冷眼看着自己吃苦受罪时的样子,似乎确实都不难看。最起码,他是整条胡同里个子最高的,言谈举止也比徐伯、卢叔、小六哥,还有胡同里那些和他年龄相仿的大哥大叔们都有气质些——这也不奇怪,他毕竟不是小老百姓出身,带过兵,有官衔,又和父亲朝夕相处了那么久,便同时有了文士和军人的风范。 所以冯姨今天的这番谈话,绝不会是最后一次。就算师父自己心意坚定,来自外界的压力也绝对不会少。作为一个有觉悟的乖徒儿,她要帮助他抵抗这些压力。 首先要让他变得不那么引人注目,最好让除了自己以外的人都看他不顺眼。 她一边想着,一边拿着他那件衣服,团成一团,用力揉了又揉,搓了又搓,直到领子口儿变得皱皱巴巴的。但也不能弄太皱,免得让他知觉。 她把衣服重新叠起来,又故意在前襟那里叠出一道印儿,这才小心翼翼地放回去,抽出另一件。 大约是因为过惯了严整的军人生活,杜浒在穿衣戴帽上也一丝不苟,不像大多数男人那样随便。出门时穿的虽然是粗布短衫,但也总是干干净净的。他教奉书怎么晾衣服才能不出褶皱,怎么叠才能叠得平整。奉书学得很快,有时候杜浒不在,她负责晾衣服,便总是尽心尽力地把他的每件衣服都拉得平平展展的,然后仔仔细细地叠起来,必要的时候,还会用熨斗熨一下。这样他回来时就会表扬她。 现在想来,她觉得自己简直幼稚得可笑。精神笔挺又怎么样?还不是落得让人惦记。 除了在衣服上做手脚,她还发明了其他的法子。她把他的梳子藏起来,他起床后找不到,又赶时间,只得随意用手指拢拢头发,挽起来了事——自然里出外进的不太好看。药铺里没有镜子,他只好敲奉书的门,“帮我看看头发还乱不乱。” 奉书认认真真地说:“有点。我来帮你。”踩到炕上,轻手轻脚,帮他把头发弄得更乱些,“现在好啦。” 杜浒便满意地走了,还不忘夸她一声乖。 然而这个方法不能多用。毕竟梳子没长腿,总不能老莫名其妙地失踪。 天气越来越暖,有时候吃完晚饭,会有邻居邀请徐伯、杜浒他们去家里喝茶,或者有人来到药铺做客。杜浒虽然不常去应酬,但和街坊打交道的次数也不少。更过分的是,大都民风开放,姑娘媳妇也能随便串门。 奉书早有对策。(以下为正版赠送) 104|0102 </script> “教你绣花。” 这不是一句玩笑话。杜浒已经开始教她真的杀人的法子了。每一道方法都是经过江湖人无数血腥验证过的。有些她只要听听,就觉得心惊肉跳,而有些她根本无法想象。 杜浒说,若是在以前,他可以教她用刀剑、匕首、棍棒杀人,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汉人不准习武,不准携带锐具,连买一把菜刀都需要报备,哪里去搞十八般兵器? 她要学会把每一件日常的器具变成杀人的工具。 绣花针是最不起眼的。所有的女孩子手边都有。但要一针致命,却也并非易事。每个人的身形体质都各不一样,弱点和罩门也各不一样。 杜浒给她讲解了三个晚上。第四天的黄昏时分,他带她来到斜街上的一家茶馆,坐下要了壶茶,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他伸手指了指,“那个穿灰衣的算命先生。” 奉书仔细看了看,答道:“咽喉。” “正确。那个乞讨的小女孩。” 第115节 “肋下三寸的死穴。” “正确。那个当街做礼拜的回回。” “肚脐。” “正确。不过那个人太胖了,隔着一层肥油,用针是杀不死的。” 她听他说得一本正经,忍不住笑。那个回回的确是个大胖子,礼拜时都弯不下腰。 他用手指着远处,“那一队巡兵。” “心口、人中、咽喉……太阳。” “第二个错了。再想想。” 那一队巡兵骑在马上,身形本来就看不清楚,况且又隔得那么远。奉书纵然眼力出众,也辨认得十分吃力。 最后,她改口:“咽喉。” “唉,还是不对。你死啦。” 他说得云淡风轻。她心里却咯噔一跳,知道回去之后又要挨罚了。 杜浒喝一口茶,耐心给她讲解她方才错在何处。可奉书的眼神却忽然被街角那两个色目人所吸引了。那是一对青年男女,均是衣着华丽,并排走在街上,手挽着手,旁若无人的调笑。过了一阵子,那男的看看四周没人注意,居然一下子欺到女伴面前,低下头,就那么……那么…… 嘴对嘴的亲了一口! 这种事奉书只听说过,却是第一次见到,登时看呆了,张着小嘴,半天回不过神来,只是直勾勾的盯着。 突然眼前一黑,一热,被一只大手捂住了。 “看什么呢!” 奉书本来只是好奇,一听杜浒的声音居然带着点斥责的意思,一下子才明白过来,似乎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脸腾的一红,好像小时候淘气做坏事,被抓了。 抵死不认,说我其实是在看旁边那个卖糖炒栗子的?他才不会信。 眼前还黑着。她突然涌上来一点小聪明,深呼吸了几口,决定以进为退。装出七八岁小孩子那种傻乎乎的口吻,小声说:“师父,那两个人在干什么呀?怎么忽然咬上了?” 杜浒半天没说话。她看不见他的表情,心中惴惴,不知道是不是卖痴卖傻过了头。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又不是一直养在深闺,总不至于会无知到如此地步吧。 可杜浒毕竟没有和别的十二三岁小姑娘打过交道,也不知道她们究竟能有多懂事。皱了一会子眉,终于信了,把她的头扳到另一边,拿开手,循循善诱:“那不是正经人做的事,以后少看,小心跟着学坏了。” 奉书见他没责怪,心中大喜,“哦”了一声,眼睛一眨一眨的,继续巩固战果,“我能怎么学坏了?那样有什么好玩?咬来咬去的,多没意思。就算有人付我钱……” 杜浒有点急了,立刻打断她:“给你钱也不行!” 奉书见装得过头了,赶紧说:“是,是,我知道。给我钱也不行,打死也不同意。” 她当然知道。早在小时候和姐姐们过家家的时候就知道了。只有夫妻之间才可以互相亲嘴,最好是晚上,关起门来,亲一亲,就有可能生出小孩子。而光天化日之下的亲嘴是无效的——没听说过有谁在大街上突然怀上小孩。 但她可不敢让师父看出来自己懂这么多。懂太多了的,都是坏孩子。 真奇怪,有时候她觉得他应该时时刻刻把自己当大人对待,有时候却觉得,还是当小孩更省心。 要是杜浒能读出她心中所想,非得气得冒烟不可。可惜他读不出来,于是对她的反应十分满意,趁热打铁的教育:“大都人口混杂,蒙古人、色目人可以乱七八糟,咱们汉人虽然混在异族人堆里,可千万不能忘了礼义廉耻。像刚才那样的事,最好看了就忘,懂吗?” 奉书嘻嘻一笑,“已经忘了。”才怪。那画面在脑海中盘桓不去。 于是练习继续。但一番打岔下来,没多久天就黑了,得赶在宵禁之前回家。杜浒唤人来结了茶水帐,掏出一把钱,那店家从他手里数了七文,拿走了。他手心里还剩下两文,随手递给奉书,“拿去,别乱花。” 奉书捧了过去,却不把钱揣怀里,而是小声说:“师父,那个乞讨的小女孩……” 已经可怜兮兮的在角落里跪了一个时辰了。 杜浒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轻轻笑了一声,拍拍她肩膀,“去吧,拿这钱去买几个馒头,给她去。” 杜浒现在已经不禁止她施舍乞丐了。奉书高高兴兴地照做,在那小女孩一连串的感谢声中,蹦蹦跳跳地往回家的路上走。 抬头看看杜浒,只见他衣服有点皱,裤腿上也莫名其妙的沾了一抹灰,心情更是舒畅。 可就算如此,他走路的样子也挺拔矫健,像一株移动的松树,那一点点邋遢的感觉根本无伤大雅。 奉书便有些气馁。看着夕阳把他的轮廓照得清晰,额头、鼻子、嘴唇,忽然莫名其妙地起了个想法。要是他哪天终于娶了新媳妇,会不会也和她……和她…… 而且肯定会瞒着自己,偷偷来。这么想着,心里就有点不舒服。 * 绣花针的练习花样越来越多。后来,杜浒又加上了一些内容,教她怎样把人暂时弄瘫、弄瞎、弄睡,而不要他的命。他说,本事越大,越不能滥杀。尤其是女人。尤其是小孩。 他说:“这世上大多数女子,本来活得就很辛苦了,也没有条件去真正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你也是女孩子,以后本事大了,还是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至于无辜的小孩,她要是敢随便伤害,“自己提着脑袋来找我。” 奉书唯唯受教。于是她把房间里的靶子想象成李恒的模样。 但认得准是一回事,刺得准是另一回事。若说在街上看人还有些趣味,手劲和准头的训练则是被汗水浸满了的。开始是杜浒在房里竖了靶子,教给她一些诀窍,让她一遍一遍地练。等到夏天的暑热开始侵袭,苍蝇蚊子在屋里乱飞的时候,靶子就变成了移动的。 奉书从没想到一枚小小的针也能带给自己这么大的煎熬。她又找冯姨做了两身衣裳,作日常换洗用。她每天出的汗都足以把身上的衣服洗一遍了。她现在的饭量大得惊人,但吃进去的饭只有一小部分长成了肉,其余的都不知道哪儿去了。 她偶尔会在饭桌上抱怨一句,杜浒总是回答:“我跟你说过,练本事是要吃苦的。” 这句话之后,他有时还会加上一句:“要不要停?明天我可以告假,带你去海子里划船,看荷花,摘莲蓬。” 不能就这么被诱惑。他越是这么说,她越觉得不能让他看不起,斩钉截铁地说:“不要。”想了想,又说:“嗯,不过……明天给我买个莲蓬回来吃,行不行?” 杜浒笑了,“给你买一斤。” 第116节 大概是他也觉得太苦着她了,生活上便会格外照顾些。第二天,他果然带回来一把清香肥厚的莲蓬,底下还连着一大截白藕,是刚从海子里摘出来的。 奉书正瘫在炕上给自己揉大腿,闻到香气,一骨碌爬了起来,欢呼着跑了出去。 杜浒的第一句话是:“今天没偷懒?” “没有。”她答得理直气壮。 杜浒看她满脸满身的汗渍,满意地点点头,将整把莲蓬堆在她怀里,说:“去送两个给徐伯,剩下全是你的。” 奉书把一堆莲蓬摆在桌上,认认真真地剥起来。她上一次剥莲子已经是不知多久之前了,但还依稀记得方法。莲子壳放桌上,莲子肉盛碗里。不仅如此,还得用指甲把白嫩嫩的莲子肉掐成两瓣,拨出里面的苦芯儿来,不然吃到一口,整个莲子就糟蹋了。 她一边剥,一边忍不住往嘴里送,满口生馨,心中盘算着要给师父留一半,可是不知怎的,剥进碗里的莲子远远不到一半。 杜浒在旁边看着她,似乎也并不在意那些莲子没自己的份儿,忽然说:“留几个别剥。” 奉书手上不停,嘴里塞满了莲子肉,含含糊糊地道:“为什么?不剥不能吃啊。” 杜浒见她下手飞快,赶紧把仅剩的几个带壳莲子抢了过来,笑道:“少吃几个,行不?这几个莲子晒干了,大小轻重都合适,正好给你练习用。” 她睁大眼睛,问:“练什么?” (以下为正版赠送) 105|0102 </script> 绣花针能杀人。莲子能杀人。筷子能杀人。笔能杀人。钥匙能杀人。衣带能杀人。铜钱能杀人。摔碎了的瓷碗能杀人。奉书发现身边的每一样物事都有了新的用途。 但当身边找不到任何趁手的工具时,拼的就是徒手的本事。 开始练习徒手时,奉书心中惴惴。那不就是挨打? 可杜浒却笑得很开心,“这些日子让我揍得惨了,恨不恨我?现在让你揍回来。快出手,别亏本。” 他让她把学到的每一道杀招用在他身上。她自然不敢。不敢的结果就是延误战机,就是反挨他揍。虽然他揍得只是点到为止,可是每次都能让她身上多一块淤青。 奉书急了,鼓起勇气,一拳击在杜浒胸口,感觉像击上了一堵墙,还是砖墙。手指头都快断了。 杜浒轻轻将她的拳头拨开,不满道:“怎么用力的?口诀全忘了?” “我……我……我怕真的把你打伤嘛。”她看着杜浒一脸不以为然的神情,又改口道:“就算打不伤,打疼也是不好的。” 杜浒嗤笑道:“你能打疼我?你打得我痒!” 她大怒,狂风骤雨般朝他打过去,击、劈、戳、擂、挑、点、捺、捶、踢、踹、撞,太阳、咽喉、心口、脊柱、小腹、胫骨、脚趾。 可是每次都似乎差着那么一点点。要么被他一拨一转,手上带得歪了,要么被他脚下一绊,脚步带得乱了,要么打在他厚实的肌肉处,自己身上震得生疼。最后,杜浒似乎是不耐烦了,身子灵巧地微微一让,她立刻就向前扑出去,直接抱上了他身后的大槐树。 奉书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口大口喘息着,每一根骨头都酸得抬不起来。杜浒却好整以暇地理着被她打皱的衣襟,连大气都不出一口。她禁不住咬牙切齿。 杜浒拉着她站起来,笑道:“不是这么玩的。我教你。” 原来徒手的关窍,不是和敌人对攻拼力气。恰好相反,是顺着敌人的力道,推波助澜,让敌人打空、跌倒、使力过度、失去平衡。 如果她的本事够大,自己甚至不用抬一根手指,就能让敌人自己摔跤、脱臼、累垮、任她摆布。 这完全超出了奉书以往的常识。她花了好长时间,才适应这个新的思考方式。等她终于可以不被杜浒耍得团团转时,她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早就学会这些,过去遇到的很多危险,都根本算不上危险。她也许根本不会被五虎大王抓住,根本不会被谈笙挟制。如果蝎子学过这些,她也许就不会死。 有一天,她将这个想法对杜浒说了,黯然道:“你怎的不早点教我这些?在爹爹军中时,你就该教我……应该让军队里所有人都学……” 杜浒摇摇头,让她回屋坐下,才道:“你之前打了那么久的基础,现在才上手得快。打仗时,谁有这个工夫,没日没夜、经年累月地训练?练瘫在地上,等着敌人来砍脑袋吗?再说,很多东西要从小练起,才有效果的。” 奉书点点头,又问:“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学会你全部的本事?” 杜浒笑道:“怎么那么贪心?你只要能学到两三成,我就放心让你进太子府。” 她的神色热切起来,“什么时候能学到两三成?” 杜浒忽然不说话了,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目光中带着些揣摩,带着些审视。过了好久好久,他才轻轻吐出两个字:“现在。” 她难以置信,一连声地问:“你说什么?你说我现在可以?你说我现在合格?” “你现在的本事已经足够自保了。”他拍拍她肩膀胳膊,说:“除了这儿要准备好……”又指指自己心口,“这儿,也要准备好。” “怎么准备?” 杜浒被她一句句追问,说出的话却越来越慢,斟酌了好一阵子,才道:“你此前的训练一直是纸上谈兵,我得看看,真正实战时,你是不是够机灵,是不是够心狠。” 奉书紧张起来,浑身出满了一层薄汗,颤声道:“你……你要我干什么?” 杜浒眉心微蹇,寻思半晌,才说:“从明天起,你自己随意练习,注意休息,养足精神。中秋之夜的亥时三刻,到钟楼第三层西北角的屋檐上找我。我会给你出三道试题。通过了,一切便遂你的意。有一道题通不过,从此一切得听我的。” 奉书浑身发热,胸口生出一股豪气,说:“好。拉钩。” * 杜浒果然不再严厉地管她了,每日回到家来,只是自顾自地休息,要么就是躺在炕上,双手枕在脑后出神。奉书心想:“哼,多半是想着花样儿为难我。”她不知道杜浒要给自己出什么样的试题,反正自己就算绞尽脑汁,也多半猜不到,干脆不去猜。 到了中秋那天,杜浒照常一早去了工地。到了晚上,却没回来。 奉书趁下午睡了一小会儿,凑着跟徐伯和小六哥吃了晚饭,跟他们说杜浒在朋友家过节过夜。 小六哥问:“怎的不带你去?” 她微微一笑,“我一会儿就去,趁着宵禁之前出门。你们好好看月亮吧,今儿是大晴天。” 第117节 徐伯不断给她夹菜添饭。她刚吃了半碗饭,就推脱饱了。肚子若是吃得太胀,反应会变得迟钝。 不过她塞了一个馒头在身上。水囊里盛满水,也挂在了腰间。腰带里紧紧插了几枚绣花针、一双尖头木筷子。衣囊里装着几颗硬硬的干莲子,还有她平日攒下来的、形状大小差不多的圆石块,还有她从柜子里拿的十几枚铜钱。 珍藏着的扳指和瓷瓶被她用棉线紧紧栓在一起,系在腰间汗巾子上,贴肉塞在最里面。 奉书又是兴奋,又是紧张,闻着怀里馒头的香气,好像回到了当年在惠州二叔府上,第一次去和杜浒会面、给他带吃食的光景。那次她可狼狈得很,掉进了池塘里,东西全丢了,还受了伤。这次不会了。 不过她还是心下惴惴,连着去了两次茅房,这才出门。 她沿乾宁街一直向南,走在东侧的阴影里,轻松躲过了巡查宵禁的兵士。乾宁街和肃清门街交界的丁字路口前面有一处通宵亮灯的哨卡。她走到离哨卡一箭之地的时候,用力一跃,翻上了一堵院墙。她跟着一只黄鼠狼,一路走到斜街北侧,远远地看到海子上横跨的白色石桥。 海子东侧,是一处大工地,上面搭满了帐篷,帐篷里透出灯光,外面也坐了人,似乎在饮酒赏月。这些人没出斜街,不在宵禁的管控范围之内,但却可以看到街上的所有动静。 钟楼就在街道尽头,横跨在十字路口中央。奉书有点明白杜浒为什么选择在那里见面了。 她不断腹诽:“他分明是耍赖!这第一道难题已经摆在眼前了。这么多人看着,我怎么过去?” 只好绕路。可是斜街是城西北最热闹的市集所在,两头都堵着哨卡呢。 哨卡和赏月的人群。她权衡了一下,决定冒险从人群中穿过。她施展全身解数,把自己变成一团影子,从一个阴影跳到另一个阴影里,控制着每一块肌肉,不发出任何声音。也许有人注意到她,但他们会以为是自己喝多了酒,眼花了。 可是她却被一只狗发现了。身边猛然响起一阵狂吠声。 她顿时激出一身冷汗,第一反应便是用肉馒头丢它。但馒头她只带了一个,有点舍不得。 她卯足劲力朝那狗踢了一脚。那狗立刻没了声音,在地上抽搐两下,死了。 她反倒吓了一跳。她从来没想过自己这一踢有这么大的力道。 但犬吠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有几个人朝她走了过来。她反应奇速,立刻跑了两步,翻身躲进了旁边的一口井里,双手扳着井沿,身子蜷着贴在井壁。那是杜浒用过的法子。 几个人在她头顶议论了几句,脚步声慢慢散去了。 她仔细听了良久,确定井边无人,这才一骨碌翻了出来,在地上匍匐了一阵子,揉了揉发酸的胳膊。钟楼还有半里来路的距离,黑压压的楼体已经清晰可见。 钟楼附近有两个小帐篷,是敲钟人的住处,其中一个里面亮着光。钟楼门口则彻夜守着一班卫队,以防有闲人闯入,胡乱敲钟,扰乱城市秩序。几盏红色的官灯格外清晰,照出附近所有人的影子。 奉书默默盘算了一阵。想要放倒一个卫兵,抢一盏灯,或者打倒一个敲钟人,换上他的衣服,混进门去,或者…… 都不行,门是锁着的。她不知道谁身上有钥匙。要想顺顺利利地进门,非得把所有人都打倒搜一遍不可。她权衡了一下自己的本事,又听了听不远处传来的更鼓声,决定放弃。 她绕到钟楼后方,用绣花针让守在那里的两个卫兵暂时晕了过去。这是她第一次对活人使出这种手段。他们的皮肤比靶子更软些,倒地的声音比她想得更重些。 她收回针,双手摸上粗糙的砖墙,找到一处宽些的缝隙,手指头抠了进去,又将脚尖点上一处微微凸出的砖角,手指一用力,就像一只真的壁虎一样游上了墙壁。 第一层爬得很顺利。她在屋檐上休息了一会儿,跳上第二层。地上卫兵的说话声已经听得不太清晰了。突然她头顶上吱嘎作响,一群老鸦被惊了起来,扑棱棱飞上天去。她吓了一跳,手上出了一层腻腻的汗,连忙在旁边砖头上用力蹭掉。 夜风在她耳边呼呼作响。第二层屋檐的瓦片有些滑腻,上面积了陈年的灰土鸟粪。她不敢多加停留,身子向上连蹿,抓住了第三层屋檐下面的梁。她喘息了几口,朝上一看,不由得叫苦。第三层屋檐覆着钟楼最顶层,反倒比前两层屋檐要宽些,正盖在她的头顶。要想翻上去,恐怕得冒险在空中跳跃,抓住屋檐的边缘。 奉书沿着墙壁,螃蟹般横向爬了半圈,希望发现有什么可以下手的缺口。可是一直到了西北角,也没发觉有任何可以取巧的地方。 她慢慢调整呼吸。这种在空中抓握的本事,她此前不是没练过。但练习的场地都是胡同里的小瓦房,就算摔下来,也不过是个浑身青肿。而现在,她悬在十五六丈高的半空。 她有些气馁,但更不愿意服输,“师父能上来,我就能上来。”在脑海里默默演练了几次,一挺腰,脚尖一用力,像一只蝙蝠一样飞了出去,在空中双手箕张,死死扣住了屋檐最外面的瓦片,身子像秋千一样甩来甩去。 可是手指刚触到瓦片时,她就知道完了。那瓦片是松动的,被她的体重一带,慢慢滑了下去。 她惊骇得无以复加,伸手向旁边乱抓乱握。突然抓上了一只温暖的大手。那手把她向上一提,她就稳稳地站在了屋檐上。 她惊魂未定,腿脚发软。杜浒正微笑着瞧她,半边脸让月光镀成了银色。 “你来了。” 奉书气鼓鼓地瞪着他。他知不知道方才有多危险! 可随即她就注意到杜浒脚边堆着一团粗索,绳索的一头挽在他手上。她明白了,就算她真的跌下去,也能让他给捞上来。 她的气消了一些,觉得口干舌燥,解下水囊喝了口水,挺胸抬头,说:“我来了。” 更鼓咚的一响,报亥时三刻整。 (以下为正版赠送) 106|0102 </script> 杜浒朝她伸出一只手,她立刻就拉住了。屋檐又光溜,又滑腻,又是斜的,她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杜浒带她在屋檐上走了半圈,朝南坐了下来,示意她也坐。 钟楼是大都城的中心和最高点。月色如水,比丝绸还轻柔的微光漂浮在城市上空。在寻常人看来,这微光照亮的,也不过是影影绰绰的一片。但在奉书经过严格训练的眼睛里,整个城市的全貌一览无余。 奉书被眼前的壮丽景象惊呆了。这是一个她从没见过、从没想象过的大都城。方方正正的城墙一直延伸到远方,消融在漆黑的夜色里。棋盘状的街道纵横交错,疏落有致。平整的土路反射着月光,散发出隐约的青白色。无数盏暗红色的小灯沿街缓缓移动。而城里的一户户民房、寺院、官署,都星星点点地亮着昏黄的灯光。只有右前方的一大片地方是黑洞洞的,好像把所有的灯光都吸走了。那是盛满了水的海子,水面上依稀泛着波光。偶尔,水波组成一轮晃动的满月,随即又破碎开来,如梦似幻。 杜浒指着正前方,悄声说:“皇宫。” 一圈高大的宫墙,围住了南城的一半地方,挡住了闲杂人的视线。即便是在高高的钟楼顶端,也只能看到墙里面起伏的山花向前的屋顶,浴在月光下面,好似披金戴银。宫墙顶上,均匀分布着一排排橙黄色灯笼,有条不紊地四处移动着。 杜浒又给她指出了鼓楼、太庙、圆恩寺、北太仓、宝钞库、国子监,还有未完工的社稷坛、孔庙、御史台、中书省、枢密院。奉书心中满是惊叹,看着这些神秘的去处一一浮现在眼前,心中生出一丝指点江山的情怀。 她忽然回头,想看看自己居住的清远坊。她不禁失望。钟楼北部,大多是城市的贫民区,死气沉沉的一片,路上的灯也不多,只能看到一个个白色的蒙古包,反射着月光。 而再往北,越过城墙,便是连绵的青山,像巨人一样守在城市的北部边陲。 杜浒让她往西南方向看过去。 “看见那个塔了吗?那是万安寺的塔尖。旁边那个占了四条胡同的宅院,就是太子府。宫城内的太子宫还没建好,太子暂时住在那里。” 第118节 奉书凝目远眺,看着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的地方,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半天才说:“离得挺远的。” 杜浒又指了指东南方,让她从圆恩寺开始,往南数三条胡同,又往东数一条大街,目光落在一片黑黝黝的院子里。 “那就是北兵马司府衙。” 奉书心里通的一跳。原来父亲离得那么近。她紧紧抿住嘴唇,忍住夺眶的泪水。一时间她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一只乌鸦,不能拍拍翅膀就降落在父亲眼前。 兵马司左近的灯火不多,但院墙院门之间布满了蠢蠢欲动的可疑黑影,逃不过她的眼睛。那些定是比寻常兵卒更加高级的守卫。 直到杜浒再次开口,她的思绪才猛然被拉回现实。 他让她往左看,越过国子监、孔庙,便是一处寻常的居民里坊,胡同里亮着几盏昏暗的黄灯,一晃一晃的。 “那是居贤坊。坊内最大的一户宅院里,住着一个姓黎的汉人老爷。这人曾在丞相军中做事,打了一场败仗之后,早早投降了蒙古,反过来帮鞑子杀我大宋子民。他为了向新主子表忠心,将俘获的十三个督府军校曹活活烹了。那些人都是我一手调`教出的部下。” 奉书听得毛发直竖,轻轻叫了一声:“烹……烹了……” “前一个月,我偶然在街上遇见了他,知晓了他的住处。我本待立刻杀了他,给死去的兄弟报仇。但我最近身子有些累,懒得动手。” 奉书明白过来:“你让我去杀他?” 这就是第一道题目? 杜浒微微一笑,“好好瞧瞧路径,仔细琢磨琢磨该怎么去。这个人身高六尺五六,体胖,面白无须,额角一搭青记,极是好认。不过你要注意,第一,这人练过些武艺,而且武艺不错。第二,那天我们互相撞见时,他一副见鬼的表情,很可能已经认出了我。他心虚之下,也许会格外小心防备。第三,快去快回,你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得手之后,把他腰间的虎符取下来给我。” 一个时辰有点短,但她还是胸有成竹,默默重复了一遍他的说出的事项,简略地道:“我知道了。”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 “是什么?”她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发了。 杜浒慢慢说:“这人虽然十恶不赦,他的妻妾子女、家里的下人仆役,却都跟我没仇。你只许下手取一条命,若是今晚有第二个人死在你手里,你就算输。” 奉书点了点头,寻思一阵,问:“打伤他们,可不可以?” 杜浒笑道:“你就是忘不了讨价还价。”想了想,说:“若是伤了人,引出动静,我当然不能强算你输,但是下一道题目说不定就会难些。” 奉书哼了一声,说:“我知道了。”站起身来,眯着眼睛,眼神跟着地面上的一盏盏红灯转来转去,开始盘算进出居贤坊的方法。 沉闷的鼓声从南面的鼓楼隔空传来,报了子时。 杜浒在她后背上轻轻一拍,“去吧。丑时更鼓响时,准时回来这里找我。” 奉书深吸口气,刚要离开,又扭回身子,嘻嘻一笑:“师父……” “还有什么要问的?” 奉书伸出一双小手,凑在他鼻子底下,笑道:“吹口气儿。” 杜浒不解,“吹口什么?” “我头一次独自出去做案子,没经验嘛。你给我吹口仙气儿,我就有把握了。” 杜浒又是惊讶,又是好笑,“这是哪儿的规矩?” “不是哪儿的规矩,就是让我心里踏实。快吹。” 杜浒冷笑摇头,“你还没把握?在张弘范家里大闹天宫的时候,哪儿来的把握?” 奉书连忙住口,低下头,有点后悔引出这个话题了。刚要走,却觉得两只手被轻轻握住了,随即手心一痒,真的让他吹了口气。 杜浒边笑边道:“好啦,现在可以去了吧?聂隐娘姑娘?” 奉书用力点点头,蹲下身去,抓住屋檐边缘一块结实的瓦片,一扭腰,轻轻出溜下去。 杜浒忽然又说:“等等。” 她从屋檐底下探出头来,“什么事?” 杜浒犹豫了片刻,才说:“若是觉得力所不及,也不用硬来。安全要紧。” 脚踏实地的那一刻,奉书才明白自己接下了怎样的一个挑战。她要在一个时辰之内,跑到四五里之外的居贤坊,闯入一户民宅,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一个人,再回到钟楼上。一去一回,一路上有无数盏官灯往来巡查。 她没工夫细想,照着自己之前看好的路径,钻入了巡兵最稀疏的一条大街。她刚才居高临下,已经看出了夜禁巡逻队伍的出行规律,知道南北两路队伍在十字路□□汇之后,各奔东西,得过好一阵子才能再转回来。她的眼睛仿佛看透了一道道院墙、房屋,清清楚楚地在脑海中模拟着官灯的行进路线。 居贤坊只有一户大宅,十分显眼。院墙高大,门缝里透出若隐若现的灯光,里面传来喁喁的说话声,想来是值夜的家丁。 她自忖跳不过去那墙,在宅子周围转了半圈,先爬上了相邻的一栋民房,从屋顶跳上一棵树,又从树梢上跳到了高墙顶上。往下一看,长凳上果然坐着好几个壮汉,正在百无聊赖地掷骰子玩。 紧接着脚底下传来一阵特异的声响,似乎是狗在喘气,而且是一条身形庞大的恶犬。她心中一紧,知道狗的鼻子可不好糊弄。 奉书庆幸自己怀里揣了个肉馒头,急忙掏出来,心念一动,往里面埋了两根绣花针,往下一抛。只听那狗追着馒头去了。下一刻,便是一声不像狗叫的尖声惨嚎。那恶犬开始满地打滚。两个值夜的家丁骂了一句,抛下骰子,前去查看,剩下的几个人也探头探脑地朝后面张望。趁这当口,她无声无息地溜下了墙壁,隐身在前厅的门柱后面。 夜幕漆黑,借着淡淡的月光,他们绝不会发现那狗的死因。她正得意间,忽然想:“师父可没说能不能杀狗!” 但事情已经做下去了,覆水难收。她定了定心神,想:“他家老爷肯定是住在最中间的大房子里。” 她听着两边耳房里传出的鼾声,知道那里住了不下几十个仆役,不敢冒险从耳房前面走,干脆顺着柱子爬上了房,伏在瓦片上。好在这家人银钱充裕,瓦片贴得挺牢。 她顺着走廊房檐来到后院大屋,双脚钩在屋顶,倒挂身子,悄悄从窗缝朝里面张了一眼。只见屋内陈设富贵,房门口挂着一把腰刀,表明这是个有品阶的武将的卧室。屏风后面的衣架上挂着各色衣服,床上一顶红罗幔帐,侧首支着一个黄铜脸盆,旁边的金漆雕花小几上,立着个锡制烛台,一支蜡烛马上就要燃尽。 床上睡着一个人,被子蒙着头,鼾声正浓。床下的地铺上,脚抵脚睡着两个丫环,淡淡的脂粉气环绕满屋。 奉书心中一喜:“这人睡觉还点着蜡烛,真是省了我的事了。”身边掏出筷子,悄悄拨开了窗栓,蹑手蹑脚地溜了下来,微微蹲下,轻轻在两个丫环耳根后面拂了两把。 睡在床上的那个身躯,此刻在她眼里已经是个死人了。她有七八种手段能立刻让那人停止呼吸。但如果用太残忍的方法,杜浒大概不会喜欢。 第119节 107|0102 </script> 她有七八种手段能立刻让那人停止呼吸。但如果用太残忍的方法,杜浒大概不会喜欢。 奉书无声无息地上前,轻轻捂住被角,左手压住那人微微起伏的胸膛,运起巧劲来。他会一边做梦,一边闷死。丫环们会以为是老爷突发心疾,不会被吓得太厉害。 捂住被子的一刹那,她突然起了一个念头:“师父跟我说了这人的体貌,是不是要再确认一下?” 随即又想:“哼,睡在这里的,除了老爷,还有谁?他蒙着脑袋,说不定正是因为遇到了师父,心里有鬼。” 可是她头一次有计划地杀人,心里面其实畏缩得厉害,一旦对自己稍有怀疑,立刻就松了手,闭着眼睛平静了一小会儿,慢慢梳理着纷乱的心思。 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东西不对劲。屋子里的脂粉气,她本来以为来自两个丫环。可是小时候的富贵生活告诉她,这香气绝非寻常丫环能负担得起。再看床上那人,似乎也没有六尺五六的身高。顶多六尺。 而刚才碰到那人胸膛的一瞬间,手感似乎也不太正常。 她忍不住揭开了被子一角。看到的是一头青丝、一张粉面。是个中年妇人! 她吓了一大跳,整个人一下子麻了,连忙将被子盖好,浑身已经出了一层燥汗。 那妇人让被角带出的风吹得激灵了一下子,停了鼾声。 奉书此前已经记住了房屋里的一切布局,虽然心慌,却也没乱了分寸,静悄悄地躲入屏风后面,随即听到那妇人呓语几声,叫:“梅香,梅香。” 一个丫环醒了,道:“太太?” “老爷……老爷还没回来?” 那丫环小声答道:“太太,老爷今天都说了,宿在西厢房,太太就别等了……熄灯睡了罢。” 那太太在床上翻来覆去一阵,让那丫环把蜡烛熄了,声音似乎不是太开心。 奉书在屏风后面立了良久,砰砰乱跳的心逐渐平复下来。差点就杀错了人……不过也有了不小的收获。他们口中的那个老爷,才是她要找的人。 她想:“那老爷放着好好的大卧室不睡,偏要睡在西厢房,还真是心里有鬼。” 可是等她摸到西厢房,从窗里跳进去一看,便知道了为什么。房里没灯,但她的眼力现下非比寻常,借着月光,也看得清楚。大床上,两个人正呼呼大睡。左边的是个娇美妇人,右边的是个白胖男子,额头上一搭青记,一只手和一条腿越过被子,压在那妇人身上。 她的脸腾的一下子红了,又是生气,又是害臊:“呸,原来是和小妾一起睡觉。搂搂抱抱,也不嫌丑!” 可是这样一来,杀人的任务就难办了许多。那老爷和小妾挨得太近,又是睡在里床,大半个身子都被那小妾挡着。要想杀一人而让另一人毫无知觉,只怕有些棘手。 更棘手的是,房中还有第四个人。 她马上发现窗边立着一个小摇篮,里面放着一个数月大的小婴儿,睁着圆溜溜的大眼,正看着自己。 她立刻反应过来:“是那老爷和小妾的孩子。” 那孩子又娇又嫩,极是可爱,和那脑满肠肥的老爷全然不同。奉书被那孩子一瞧,突然间羞愧无地,明知小小婴儿无知无识,也不由得伏下身去,让那孩子再也看不见自己。 要是杀了这个老爷,小婴儿便没了父亲,宅子里的太太、小妾,还有不知多少别的女人,就会没了一家之主,日子不会好过……可是床上那个胖男人身上担着血债,那是师父亲口说的。是了,她看到一条鸾带挂在床头栏杆上,正中间系着一枚虎符,昭示着他在蒙古帝国中的地位。 胡思乱想之间,她突然听到外面隐隐的打更声响。子时已经过了一半。她心中一凛,强迫自己忘记小妾和婴儿,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她注意到西厢房旁边紧邻着一个小厨房,想必是那小妾开小灶的处所。她像一只猫一样钻进那个厨房,只一小会儿,就捏了一只老鼠回来。 她躲在墙角,从身上取出一枚最轻的小圆石子,心中暗道一声抱歉,手劲到处,那石子轻轻弹了出去,正落在那小婴儿的脸蛋旁边。她心中暗暗为自己喝了声彩,想:“那口仙气儿功不可没。” 那婴儿马上惊醒了,张口便开始大哭。 那小妾立刻也醒了,含混不清地道:“亲亲肉儿,又折腾你娘。”翻身下床,摸黑走到摇篮跟前,抱起婴儿摇了摇,又解开睡袍衣襟,给他喂奶。 奉书一双眼睛只是盯着那老爷。见他仍是睡得死死的,心中不由得起急。那小妾喂了一阵子奶,将孩子放了回去,又要上床。奉书连忙把手中捏得半死的老鼠朝摇篮下面一扔。那小妾听得吱吱叫声,大骇道:“有老鼠!难怪宝贝儿哭!老爷!” 那老爷这才翻了个身,半睡半醒地道:“烦死人了,叫什么叫……”边说边打了个呵欠。 他的呵欠打到一半,便没了声音。一枚莲子已经打进了他的口里,正封住他的气管。那老爷急忙伸手朝喉咙口里掏,全身在床上无声无息地抽搐。那小妾却一心在婴儿身上,一刻也没有回头。只过了片刻时分,那老爷仿佛突然又睡着了一样,轰然倒在床上,张嘴望天,一动不动了。 那小妾还在埋怨:“你就知道睡,也不知道哄哄孩子,那可是你唯一的儿子……”见老爷没有动静,只好自己用脚把老鼠赶了赶,又哄了哄婴儿,自己回到床上,拽着被子盖上,拱了拱身子,拉过那老爷的胳膊,枕在自己颈下,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匀,睡得熟了。 奉书伸手摸到鸾带上的虎符,用力扯了下来,翻出了西厢房。 * 她一言不发地将虎符交到杜浒手上。 杜浒将那虎符看了又看,仔仔细细地揣在怀里,站起身来,对她深深一揖,道:“多谢。” 奉书慌忙还礼。杜浒拉她坐了下来,问:“就杀了他一个?” 她犹豫了一下,答道:“还有条狗。”也许还有一只老鼠。 “怎么做到的?跟我说说。” 她拣要紧的说了。 杜浒笑着夸她:“不错,比我想得还要机灵些。这第一场考试,算你过啦,我没话说。” 可是奉书却高兴不起来,只是郁郁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丑时的鼓点刚刚响过,正是一夜间最凉的时候。钟楼楼顶更是高处不胜寒,一阵冷风吹上她汗湿的身子,她不禁打了个寒噤。 杜浒挡在她的上风处坐下,问:“怎么了,不痛快?” 她点点头,“那人真的那么残忍,烹死了十几个俘虏?” “怎么,你不信我说的?” “不是,我……我只是……” “你看他现在娇儿美妾,过得其乐融融,下不去手了,是不是?” 第120节 他怎么知道那人有妻有妾?可奉书没心思想这些事,只是郁郁道:“我知道那人该死。可是我当着他儿子的面杀了他。” 杜浒点点头,良久不答。又是一阵冷风吹过,她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 她抱紧了双臂,余光看着杜浒在自己身边盘膝而坐,一动不动,好像一点也不觉得冷。她忍不住朝他身边蹭了蹭,半边身子稍稍暖了些。 杜浒看到她微微发抖,从腰间摸出一个小酒葫芦,拔开塞子,递到她手上,“来,喝口酒,去去寒气。” 奉书惊诧道:“现在?喝酒?” 杜浒笑道:“你又不是没喝过。喝吧,心里会好受些。” 她于是慢慢地啜了几口酒。胃里似乎暖了一些,可心里还是冷冰冰的。 杜浒抬头看着偏西的圆月,慢慢道:“奉儿,你心太软,想得太多。小姑娘家,善良本是好事。但你偏偏又倔得要死。你要一个人深入虎狼之地,我拦不住,但我非得教你这个道理不可。你给我记着,关键时刻,一点也不许手软。以后的任何时候,你自己的安危都要放在第一位。若是有人想杀你,想害你,想碰你一个指头,那他就是罪有应得,你都必须不假思索地反击回去。不能心软,不能犹豫,不能总是想着他死后留下多少个孤儿寡母,那不关你的事。” 奉书慢慢咀嚼他话中的含义,简直不相信那是杜浒说出来的话,“可是你跟我说过,本事越大,越不能滥杀……” “你今日也没有滥杀,何必过意不去?况且,你的本事还没大到能随意宽恕的地步,懂吗?我宁可你心狠手辣一些,也不愿意你糊里糊涂地送在自己的软心肠上。” 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心狠手辣,这就是他希望自己成为的人?嫌她心肠不够硬,因此便要用这个方式来锤炼她吗?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他眼中的大姑娘、大人? 忽然想让他搂着自己,暖暖和和的安慰两句,又不太好意思开口。她今天本就是来证明自己足够独立坚强,能够独当一面的。况且,就在半个时辰前,她还在腹诽别人“搂搂抱抱,也不嫌丑”呢。 可惜杜浒读不出她的心思,见她靠过来,反而微微让了让,给她让出一块更宽敞的地方,简略地道:“你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再好好想想。准备好做下一道题了,就告诉我。” (以下为正版赠送) 108|0102 </script> ·烟火连甍铁瓮关,要寻间道走江干· 奉书默默地坐着,心中回想着方才那一个时辰里的惊险和罪恶。她知道杜浒说得没错,可情绪却远远不像感官那么好控制。她干脆又喝了一大口酒,头脑里烘烘的,却还是无法将负罪感抛到脑后。 为什么非要逼着自己做这些事?自己把自己折磨了这么久,到底值不值得? 她抬头望了望远处的太子府。非要去不可吗? 秋风凉如水,酒气挡不住寒气。她拔开酒葫芦塞子,想再喝一口。 杜浒却把酒葫芦收了回来,盖紧塞子,说:“别再喝了。”触到她的手指头,终于觉出冰凉,赶紧握住,问:“怎么这么凉?你今天穿了几件衣服?” 奉书的一双小手被他热热的手心包着,舒服得一个激灵,小声说:“我、我怕穿多了,行动起来不方便嘛……也没料到半夜会这么冷……”大着胆子,得寸进尺,又往他身边拱了拱。 这回杜浒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摇摇头,轻轻把她搂在臂弯里。 “你要是受不住冷,咱们就下去。你要是……” 她立刻感觉到了他要说什么。他的下一句定然是:“你要是改主意了,咱们的约定依然可以作废,现在就回家。” 她不能让他说出这句话,不能给自己迟疑的机会,连忙钻出他怀里,一连声的说:“不会的,我不冷,一会儿动起来就好了。唔,我休息好了。第二道题是什么?” 杜浒听她这么说,笑道:“还挺着急。”伸手朝前指了一指,道:“再仔细看看。把大都的样子记记清楚。” 奉书说:“我都记住了。” “那好。还记不记得咱们去年是从哪里进城的?” 她立刻转身,指了指北边的健德门。 “好。记不记得咱们进城前干了什么?” “嗯,我们看到了修河渠的工地。你说要在那里找份活儿干。” “然后呢?” “之后……你让我乖乖地等你谈事,不许乱跑。” “出圈就揍,哼哼,你可还欠着一顿揍呢。然后呢?” 奉书听他说话时带着笑意,心里小小的一甜。雷声大雨点小。她已经收到过不知多少次“揍你”的威胁了,可他毕竟从没舍得真的揍自己,顶多是巴掌抬起来,做做样子而已。 “还有……哦,对了,我身上有一柄匕首,你让我把它藏起来,埋在一棵树下,免得进城时被搜到。” “我要那柄匕首。” 杜浒说完这几个字,就静静地远眺宫城,丝毫不顾奉书目瞪口呆的神色。 “可是师父,你忘了,那匕首让我们藏在城外了啊。现在城门又不开……咱们可以等天亮,等开了城门……” “这是第二道题目。我现在就要那柄匕首。现在是丑时一刻。限你一个半时辰,在寅时三刻之前,把它送到我手里。完不成,你自己来找我认输。” 奉书总算明白了他并非说笑。大都城门共有十一座,东有光熙门、崇仁门、齐化门,南有文明门、丽正门、顺承门,西有平则门、和义门、肃清门,北有健德门、安贞门。而现在,门门紧闭,除了顺承门、丽正门会在清晨卯时开放外,其余诸门则要等天光大亮,才渐次打开。城门口则满是轮班倒换的守兵,配备着长`枪、大刀和弓箭。 她正束手无策,忽然听得杜浒冷笑一声,“磨蹭什么呢?难道还等我手把手教你?” 她厚着脸皮,小声问:“要是那匕首让人发现,捡走了呢?” 杜浒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那就给我带一抔那树底下的土来。” 奉书现下确定了。匕首什么的只是幌子,他根本就是有意为难自己。大都城里人人都知道,城门闭后,就连一只乌鸦也难飞进飞出。她听得街坊巷里传言,有一次九皇子脱欢出城打猎,耽得稍晚了些,城门已经关了。他亮出身份,交涉无果;又拿出主子威势,将那为首的军官用马鞭子狠狠抽了一顿,对方头破血流,却依然不肯让步。最后,脱欢只好率人马在城外睡了一夜的帐篷。第二天,皇帝嘉奖并重赏了那些忠于职守的守城军官。 奉书看着月光下的城墙、城门和无数哨卡,愁眉苦脸。杜浒这道题目,根本就相当于让她跳出一部巨大的铁笼子。她仔细回想了一阵,师父似乎没有教过她怎么飞。 杜浒见她只是出神,打了个呵欠,道:“要是觉得做不到,也可以现在认输,咱们回家睡觉。” 第121节 奉书一咬牙,“谁说我做不到了?”检查了一下身上各物,紧了紧腰带,又问:“许不许杀人伤人?” “百无禁忌。只不过你要想好了……”他随意指了指一个城门,“在那里闹出事来,后果自负。” 等杜浒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奉书已经攀下屋檐,消失在黑暗里了。 她一点一点地回忆起来。埋匕首的地方是在河渠工地附近。工地在城西北的肃清门附近。肃清门离钟楼不远,西边偏北,沿着房顶和院墙小跑个一炷香时刻,就到了。就算加上躲避夜禁巡查的工夫,也花不了太多的时间。 可是肃清门门楼上,有至少七八十个守兵,监视着门内门外的所有动静。 其他城门也是大同小异。南边的城门,平时往来人流更多,守兵甚至能达到一两百个。她才不会傻到和这些真刀实枪的汉子们硬拼。 她在城门附近徘徊许久,没发现任何可乘之机,反而几次差点被巡逻的官灯照出影子。 她躲在一个柴堆后面,揣摩着杜浒的心思:“就算是师父自己,也不会傻到硬闯城门。肯定还有别的办法。” 城墙不高,是不是可以爬过去?她悄悄摸到肃清门与和义门之间的土墙边缘。不少民房、官署都是倚墙而建的。她三两下攀上一户人家的烟囱,试探着摸上城墙。 可是城墙表面是夯土砌成,没有太多的凹凸和缝隙,无法让她手扳足踏。她把一里之内的整段城墙都试遍了,却依旧是徒劳无功。偶尔墙体上有细小的裂缝,她用力一抓,便哗啦啦掉下几块土来。 她靠着城墙,眼看着月亮一点点向西移动,心中越来越焦躁,只得苦笑:“除非我效法愚公移山,把整个城墙铲平。这种事肯定不会在一个半时辰之内完成。”想到“愚公移山”,忽然又闪念:“在城墙上凿出可供攀援的凹洞,不知要多久?” 可是她身上并无任何工具。她在左近找寻了一圈,只找到一块碎转头,试着往城墙上敲了一敲。墙体上出现了一个小凹洞,但笃笃的敲凿声音立刻响了起来,带着回声,在静谧的夜晚里格外清晰。 奉书心中一凛,急忙停手。与此同时,墙上传来一声大喝:“什么人?”紧接着几束灯光朝她乱照下来。 她浑身一颤,直接从烟囱跃到地面,抱着头,骨碌碌滚了好远,爬起来,没命地疯跑。几双急匆匆的脚步追在她身后。灯光照出了她的影子。她似乎还听见了弓弦绷紧的声音。 她一边骂着自己太不小心,一边左右寻找退路。身后零星响着“捉贼”、“捉歹人”的声音。宵禁之后,若有寻常百姓再敢上街,便一律当做贼人处置。 跑了没多久,漆黑一片的海子便横亘在眼前。她只花了眨眼的工夫做决定,转身跑向东南方的析津坊,那里的哨卡不是太多。 可她脚下突然被绊了一下。街边正在整修排水沟,她踩上了工人留在那里的一把铲子,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下,膝盖似乎磕出血来了。她就地一滚,一骨碌爬了起来,瘸了几步,飞速藏身在海子边缘的树丛里。 可是几个守兵已经追上来了,一面追,一面当当当地敲锣示警。她感到一只手朝自己后背抓了过来,一扭身,像条鱼一样躲了过去,顺手轻轻在那条胳膊上一推,身后那人收势不住,哗啦一声,直接滚进了海子里,水花溅了她一身。她又闪过第二个人的攻击,趁那人转身时脚步变换得乱了,听准声音,一拳击在他太阳穴。那人咚的一下晕倒在地。 第三个人见是个练家子,犹豫了一下,抽出了刀。此时落水那人骂骂咧咧地爬了出来,也抽出了刀,在身前乱挥乱舞。 奉书心中飞快地对比了一下敌我实力差距,不假思索地扭身一跃,钻入了黑沉沉的水里,闭住了气。 此前几个月的严酷训练终于现出了效果。她的双脚悬浮在茂密的水草中,耳边都是隆隆的水声,冰冷的湖水飞快地带走她的体温,肺里的空气越来越浑浊。可是她知道自己不会死,心里默默数着数,从一坚持到了一百,静悄悄地探出头来,换了一口气。 岸上追捕她的那几个人似乎放弃了努力,几盏红灯正慢慢地朝远处移动。 湖水和月色一样冰凉。奉书觉得自己的手指开始僵硬刺痛,连忙用力抓握数下,转身朝对岸游过去,小心不溅起任何水花。 她心里暗暗地咒骂着。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缓缓的水流带到了海子中央,先前入水的地方已经离得好远了,而对岸也似乎遥遥无望。 (正版赠送) 109|0102 </script> 奉书心中隐隐约约起了个模糊的念头,一惊之下,差点喝了口水,又差点欢叫起来。 但头脑似乎已经冻僵了,完全没法思考。她强迫自己用力划水,游到了岸边,抓着一簇簇水草,蹭上了岸,拧了拧身上的水,抱紧身子蜷在一株大柳树下面,调整呼吸。她全身簌簌发抖,但幸亏方才的那几口酒,保存了她腹中的一小块温暖,让她不至于冻得坏了。 海子里的水是流动的。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自己怎么从来没想过?杜浒每日参与的修建河渠的工程,便是从城西北的昌平县瓮山泊取水,引入海子,最后经由通惠河导入南北大运河。城内的积水潭,只不过是这个庞大水系的一个中转站。 活水从城内外流进流出,似乎不用经过城门的哨卡盘查。 奉书想清楚这一点,小声欢呼起来。水道!这条路明明白白地摆在她眼前,她却眼睁睁地视而不见。 她知道入城的水道在城西和义门旁边,就在守军的眼皮底下。而出城的水道似乎是在城南,她从没到过那里。 她又冷、又饿、又是心焦,浑身止不住的发抖。她强迫自己耐心思考,回忆着方才在楼顶所见的、大都城的全貌,在脑海里勾勒着城内的水系。 头脑慢慢清晰了起来。她记起来了,去年她随杜浒进城之前,曾经在城南关厢的集市里迷了路。在如没头苍蝇般乱转的时候,她似乎看见过一条水渠从城里流出来。是了,那时候她正被那个市场长官胸前的十字架吓得不轻。 一幅完整的地图在她脑海中拼凑了起来。出城的水渠是在丽正门和文明门之间,和她要去的肃清门几乎是个对角,完全南辕北辙。但她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她必须绕路,驰骋半个大都城,从水道溜出去,再绕过半个大都城墙,才能到达目的地。 更鼓敲响。距离她出发,已经半个时辰过去了。 她再不犹豫,沿海子开始飞奔。身周凉风飕飕的吹过,带得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她没多久就不觉得冷了,密密的汗珠从鼻尖渗了出来。她轻车熟路地躲过了七八个哨卡,绕过了巡逻紧密的宫城,一路跑过万宁寺、宝钞库、圆恩寺、仁寿坊…… 仁寿坊的那个豪华宅院,是过去镇国大将军张弘范的府第,府门口仍然挂着几部陈旧的白幡。奉书朝那个宅院瞟了一眼,心中已经难起任何波澜。明照坊、澄清坊、南薰坊,等她来到南城墙之前,又是半个时辰过去了。她伏在一棵大树的枝桠间,观察着那个窄窄的河渠。 河渠里的水经流整个城市,已经变得又臭又浑。城墙上开着一个小水门。水门似乎还在扩建之中,周围搭着支架和栏杆。而水门正中,是一个可升降的栅栏。栅栏的缝隙很窄,容不得她的身子通过。 她找到了升降栅栏的机关,但随即发现那机关是上了锁的。负责钥匙的人,此刻正在城内不知哪个角落里呼呼大睡。 奉书心中越来越焦急。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可她却还被困在城里。她又将河渠仔细看了看,下定决心到水底一探。她忍住水中的臭气,深深吸了口气,埋头向下游去。 她顺着栅栏摸到了河底,心中便即叫苦。栅栏的底部与河底只有一尺来宽的缝隙。木质的栅栏底部滑滑的,生满了不知何种水藻,摸着就恶心。她试着钻过去,可是钻到肩膀那里,就卡住了。她在水底进出不得,全身仿佛火烧一般,感觉到河水灌进自己的鼻孔。突然,她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双手攥住栅栏,猛地向后一退,挣脱了栏杆,飞快地游上了河面,抹了把脸,长长吸了一口气,心都快跳出喉咙口了。 一条狗发现了她,驻足在河渠岸边,朝她狂吠。 她全身浸在浑水里,体温慢慢又降了下来。她抓住栅栏慢慢向上爬到空中,暂且脱离了冷水的包围。 她的手忽然摸到了什么冰冷又坚硬的东西。栅栏和水门中间的脚手架上,嵌着几根铁棍、一个铁锤。那是修河渠的工人们留在那里的。 她心中又升起一个大胆的计划,抓住铁锤铁棍,吸了口气,一头沉入水底,用锤子去敲那栅栏脚底的木条。她想,那木质栅栏在水底泡得久了,总不会太结实,应该是要时时更换的。 可是水流阻挡了她的力气。那锤子敲上木条的时候,就像用手轻抚那样温柔。 她的一口气已经用掉一半,但头脑却出奇地清醒。她丢掉铁锤,改用铁棍,嵌在两根栅栏脚之间,形成一个杠杆,咬紧牙关,渐渐用力。 她能感觉那木条一点点地断裂了。但是她的体力也快用完了。体内一股浊气窜来窜去,头脑里嗡嗡作响。她拼命忍住想要大口呼吸的冲动。就差一点,就差一点了…… 第122节 突然她手上一轻,木条终于断了,一截断木带着水藻,轻轻漂上了水面。 她连忙丢下铁棍,猛地一蹬脚,钻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气,喉咙中发出呜呜的异声,好像哭腔一样,她也顾不得了。直喘了半盏茶工夫,才觉得一条命慢慢回到了身体里。 她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稍作休息,立刻又潜了下去,抓住铁棍,贴着河底,从那个被她撬出的缺口慢慢蹭了过去。河底软滑滑的,不知是泥,还是水藻,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她丝毫不管,闭着气游了几丈远,便摸到了另一个栅栏,那是城墙外侧的水门。 她如法炮制。这一侧的水门有些疏于维护,稍一用力,栅栏脚便即折断。她扔掉铁棍,飞快地又游了几游,双手慢慢向上一探,摸到了一片清新的空气。 她从河渠里拖泥带水地爬了出来。南城墙在她背后投下巨大的影子。月亮已经偏西了。 奉书来不及兴奋,不要命般在旷野中狂奔,绕过南城墙,又折而向北。她已经近一年没出城了,但记忆仍是格外清晰。她很快便找到了那棵埋匕首的大槐树。上一次,这棵树还满是枯枝,树底下积了几尺厚的雪。而现在,树下是一层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很舒服。 她在左近找到两块尖利的石头,用力掘了起来。不一刻,她的手就碰到了木质的匕首柄。她捏住一拔,眼前就闪过了一片寒光。 奉书欢呼一声,抱着匕首瘫倒在地上。她全身又湿又冷,身体像被抽干了一般。方才的一番奔波辛劳,已经接近了她体能的极限。 可是她听到了城内隐隐传来的打更声音。寅时三刻已经到了。杜浒留给她的一个半时辰,已经用完了。 奉书听着更鼓咚咚的响,想爬起来,浑身却酸软无力,闭上眼睛,眼泪不争气地从眼角滑落下来。她成功了。她战胜了大都城的铜墙铁壁,那是她此前怎么也不敢想的成就。可是她却来不及回去了。 突然,她听到有人朝她走过来,蹲下身,将她手中的匕首轻轻抽走了。 她一个激灵,跳起身来,正对上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 “师父!”她全身被狂喜攫取着,破涕为笑,语无伦次地叫着,“你怎么来了!我还以为……我、我做到了!我早该想到的,要出城根本容易得很……我只是……” 杜浒挥挥手,让她住口,将匕首在衣襟上擦了擦,淡淡道:“我只是让你把它送到我手上,可没说送回钟楼。你一心着急赶时间,怎么连身边多了个人都没注意到?这可不行,告诉过你多少次,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只要你稍微留点心……” 奉书吃了一惊,随即格格一笑,道:“你……你一直在跟着我?我怎么……好罢,算我不小心……喏,更鼓刚响完,东西已经准时送到了,请师父查收。”心中隐隐觉得:“原来师父表面上给我出难题,让我去拼命,可毕竟还是关心我安危的。”突然又明白了:“师父方才让我喝了几口酒,自然是早就计划好,知道我要在冷水里泡。” 想到这里,她嘻嘻一笑,抬头一看,却见杜浒全身干干净净的,也没湿,也没脏,一点也不像自己这么狼狈。 (以下为正版赠送) 110|0102 </script> 杜浒显然已经熟悉过这里的地形,走了一阵,指着前面道:“那里有道小山泉,去洗洗干净,换身干衣服,别着凉。” 说毕,将一团衣服丢在奉书手里。随即他靠着一棵柳树,坐了下来,闭目养神。 奉书早就觉得自己浑身发臭,沾了一身的粘稠不明物,不敢离师父太近,听他这么一说,当真是又惊又喜。他居然把自己的换洗衣服也带来了,考虑得可真周到。 到了杜浒指的地方,左右看看,四周没人,连条狗都没有。她乐坏了,赶紧把脏衣服脱下来,沐浴着月光,撩起清香凛冽的泉水,痛痛快快的洗了个彻底。 等她换好干净衣服,扎好头发,舒舒服服地回到柳树底下,月亮已经走到了树梢。杜浒正握着那匕首,聚精会神地把玩着。 她笑嘻嘻地凑近了,“师父?现在不臭了吧?” 就算他说臭也来不及了。她已经挨着他坐下,一连串地发问:“这第二道题,算不算通过?” 杜浒不抬眼,“勉强算吧。”见她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脸蛋红红的,又是直往他身边蹭,这回总算是会意了。小丫头每完成一个任务,都要讨个搂抱做奖励呢。 他犹豫了一会,还是轻轻将她搂了一搂,奉书便舒舒服服的窝在他怀里,顶着一头湿发,把他衣襟都弄得潮了。 杜浒给她擦头发上的水,一边又问:“知道为什么非要你辛苦这一遭吗?” 奉书想了想,说:“你是要告诉我,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肯静下心来琢磨,总是有办法做到的。” 杜浒点点头,却还不是对她十分满意,“你浪费了多久时间,才真的耐下心来琢磨?要不是你让守兵追到了海子里,只怕现在还对着城墙发愁呢吧。” 奉书脸一红,知道自己那些狼狈的傻样儿都被他看到了。小声道:“我没想到要绕那么大的圈子嘛。上一次你叫我杀人,我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让我硬打硬拼的。” “明知拼不过,难道还硬拼不成?你只顾着抢时间,可曾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你这个年纪的孩子,左右脱不出‘浮躁’二字,遇事容易耐不住性子。以后做事,不管你心里多着急,不管时间多紧迫,你都得记着‘耐心’两个字。硬打硬拼不成,暂时委屈委屈自己,绕绕弯路,总会有办法的。” 她感觉他说的不过是老生常谈。但她也知道,倘若这句话是平日随随便便说出来,而不是在她历尽千难万险,跳出铜墙铁壁之后才做出的总结,自己多半也不太听得进去。 既然尝到了耐心思考的甜头,便不跟他唱反调了,在他怀里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以后再有难题时,我多想想便是,不能冲动行事。” 杜浒点点头,不说话,只是将手中的匕首翻来转去,用袖子沾了些酒液,细细地擦拭掉上面的泥土,动作很慢,直到锋刃擦得光洁如新,刀刃上映了一轮月亮。 他的胸膛暖暖的,仿佛有催眠的功用,奉书靠着他就不想动了,回忆着自己方才定计出城的点点滴滴。恍惚间似乎睡着了一刻,只想就这么睡到天亮。只是他保持这个姿势,似乎不太舒服,管他呢,今天累坏了,都怪他,就要任性…… 眼睛半睁半闭之间,忽然想到,这可还没完呢! 一下子清醒了,赶紧一骨碌翻身,摇着他胳膊,“师父,再有一个时辰,天可就要亮了。你要是还有第三道题,可要抓紧。” 她的声音有些热切,有些得意。她已经顺利完成了两个题目,得到了不少经验教训,料想第三题也会完成得更加顺利。况且,她早就看出来了,师父只是考验自己,又不是真的让自己拿性命去做无谓的冒险。 杜浒看了她一眼,面容有些不快,“还是这么着急?这么着急到太子府中去让人使唤?” 她不知怎的,觉得他在拖延时间。难道是他见难不住自己,想耍赖了? 心中一气,站起来大声道:“我说过了,我是要去卧底,不是要去真做奴婢!”反正方圆一里之内都没有第三个人,索性朗声跟他一条条的讲理,“再说,你刚才也已经看到我的本事了,前两道题,完成得怎样?我会杀人,也会忍耐,就算是一个人深入虎穴,也不会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师父要是再信不过我,再出一道更难的题目便是。” 杜浒轻轻叹了口气,也缓缓站了起来,眼神中有些捉摸不透的古怪,直看得她嗫嚅地住了口,心中从坦然变成了忐忑,从忐忑变成了害怕。 “如果我说,我宁可取了你的小命,也不让你走呢?”杜浒慢慢说完这句话,在她茫然不解的眼神中,匕首已经如闪电般欺到了她的颈下。 奉书惊叫一声,本能地仰头躲避。若是按照她所学的本事,下一步便该是顺势扭转敌人的肘关节,逼他松手撤剑。可是面前的人是师父啊,她怎么敢动手? 只一犹豫的功夫,匕首已经迅速转向,几个来回,封住了她所有的退路。她大叫:“不要!师父,是我!是我!”眼看着绑头发的发带被削下了一个角,心中的惊骇无与伦比,狼狈着滚在了地下,想逃出寒光的包围。 可是她刚刚爬起来要逃,便又看到剑尖已经指向了自己胸膛。她尖叫一声,来不及思考,用平日里练熟了的本事,闪身溜向侧面,避开了致命一击。可是那匕首却如影随形,毫不留情地向旁一翻。她只觉得左边肩头一凉,鲜血像瀑布般喷涌而出。 奉书活了这么大,那是她最恐怖、最绝望的时刻,一瞬间竟起了匪夷所思的念头:“师父被鬼上身了!” 第123节 那匕首在刺伤她之后,又无情地绞了半圈,深深地剜开她的皮肉,带出一大片红。她眼睁睁地看着半边衣裳被血濡湿了,下一刻,才是钻心的疼痛,像蜘蛛的触手一般蔓延到她的全身。她眼前一阵模糊,耳中如擂鼓般轰鸣着,似乎有无数人在她耳边窃窃私语,夹杂着杜浒的声音。她从没听过他如此冷酷的语调。 “第三题。打赢我。” 奉书完全无法思考这六个字背后的意义,眼泪喷薄而出,心中只剩下绝望的呐喊: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她是稚龄少女,他是成年男子。她才训练了不到两年,他对她的所有手段都了然于心。她刚刚在他的命令下奔波了一夜,体力近乎耗竭,他却养精蓄锐了几个时辰,全身是使不完的力气。她满心信任,全无防备,他却处心积虑,忽施偷袭。她赤手空拳,他却手持利器,那匕首是她刚刚亲手交给他的。 而且他毫不留情地伤她!若是打不赢呢?她是不是该死? 完全看不到任何希望。她大哭出声:“别杀我……师父求求你……” 踉跄着脚步想逃,想大声叫救命,却知道根本不会有人听见。这片树林本来就人迹罕至,不然,他何以把她带到这里来? 她辨不清方向,只顾没命地逃。奔了没几步,便被他的手指拂到了后背。整个身子像被一锤击中,翻滚着倒在了地上,树下的枯枝残叶划着她的脖颈和脸蛋,鼻腔中满是尘土和鲜血的气味。 等她挣扎着爬起来,杜浒已经又挡在了她的面前,挡住了月光,她眼前登时一片黑暗,只有他晶亮的目光,和匕首一样锐利无情,平日的温和与关怀无影无踪,全然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奉书觉得全身的力气在随着鲜血一点点流干,剧烈的痛楚让她的头脑时而清醒,时而发昏。在那难得的清醒时分,她总算是明白了,师父是宁可杀了她,也不会让她恣意妄为。这就是她不听话的下场。她的前两道题目完成得越是漂亮,他此刻下手越是毫不容情。 她只觉得从头到尾都被骗了,胸腔中跳动着的惊恐化作了狂怒,翻滚着躲过又一道劈刺,突然发出一声自己也认不出的怒吼:“你休想!你杀不死我!” 全身几近耗竭的力气又回来了一些,全身被强烈的逃生渴望支配着,她从没有过这么敏捷的动作。 可是杜浒比她快上十倍。她感到手肘被他扭住了,筋骨好像要断裂一般的疼。她再不犹豫,使出十二分的本事,伸出两指,反手去戳他双眼。杜浒不慌不忙地侧头避过。她右手一翻,拈出最后一枚绣花针,身子猛然一跃,不顾被匕首划破臂弯,依旧是用针去刺他眼睛。怒火好像把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心中暴念陡起:“你不是刚刚让我心狠手辣吗?我就心狠手辣给你看!”况且,不这样,根本无法解除他铺天盖地的攻势。 可是不断流血的肩膀已经带走了她手上的力气。杜浒轻轻用匕首一拨,绣花针便脱手飞出,无影无踪。她余光看到他嘴角浮着冷笑,匕首剑尖旋转着往前一送,朝着她的喉咙割了下去。 她眩晕不已,一时间万念俱灰,忽然不想再躲,只想:“师父知道我荒唐胡闹,日后必将吃尽苦头,所以才要用不痛的法子,先杀了我……” 也许应该闭目受死,到死做个乖孩子…… 但满心的荒诞念头马上就被死亡的恐惧盖过了。日夜不辍的训练已经让她身先于心,以难以置信的敏捷速度低头一避。脸蛋擦着匕首的锋刃掠过,突然看到他手腕上的青筋,想也不想,野兽一般,张口死死咬住! 这是师父没教过的法子。是她的本能。她听到牙齿入肉的咯吱声响,感到那手腕上绷紧的筋络,舌尖咸涩,接着尝到了浓浓的血腥味。那匕首就在她眼前,可是速度慢下来了。她用尽全身的力量合住牙齿,双手抓住他的手指,狠命一掰一扭,竟将匕首卸了下来。 泪水从腮边滑下来,咸的。她的头脑一片混乱,忘记了肩头的剧痛,手臂急挥,口中是自己也听不懂的尖声叫嚷,疯了般朝前扑去,奋力刺向杜浒的胸膛。 我赢了,我能打赢他,他杀不掉我,我不会死…… (以下为正版赠送) 111|0102 </script> (以上为正版赠送) 师父似乎在犹豫,至少,没有立刻取自己的小命。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一定是哪里不对……片刻之前他还抱着她……不要就这么死……至少,不要死在他手里…… 她喃喃地说着自己也听不懂的话,声音带着哭腔,带着失血后的嘶哑。 “师父饶、饶命……我再也不敢了……饶命……” 不知过了多久,杜浒这才轻轻放开她。她头晕目眩,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头发仍然湿着,贴在脸上,让泪水打成一绺一绺的。天色依然黑沉沉,月亮依然在树梢挂着,四周依然寂静。方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刻似乎有一辈子那么长,但实际上也不过是弹指一瞬。 良久,她感到杜浒轻轻拍了拍自己后颈。她又恨又怕,挣扎着躲开。肩头的伤口撕裂般疼痛。 忽然又闻到了一阵辛香的气息。那是杜浒在她手中塞了一包伤药、一块麻布。 “你还在流血。快裹上。” 她呜咽了一声,劈手将伤药和布扔在了一边,固执地闭眼,不想看他。 她听到杜浒轻轻叹了口气,接着手中一凉,掌心中多了一柄匕首,手指让他轻轻拢住。 “还气不过?那就捅回来好了,多少刀随你。” 她吃了一惊,睁开眼来,杜浒坐在她面前,眼中的戾气无影无踪,带着些许无奈的笑意。 他伸手指指自己的心口,又指指自己的咽喉,“除了这两个地方。让你随便刺,直到你消气为止,好不好?” 奉书反倒害怕起来,不禁又起了鬼附身的念头,连忙撑着地退了退。看着他若无其事的神情,又是泪如泉涌,沿着两侧的脸蛋刷刷流到脖颈上,流到胸前,和肩头血肉模糊的一片混在一起。 “你……你知不知道有多疼……我还以为你……你真的要杀我……呜呜……我要吓死了……你不让我走,也不用、也不用这么吓我……我……我一直听你的话,你叫我好好训练,杀人……叫我钻臭水沟……我……我都照办了……为什么要耍我……” 杜浒始终默不作声,也不辩解。奉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越说越委屈,越说越气,余光看到自己的血往下滴,一咬牙,拿起匕首就往他肩上砍。让他也流血,让他也疼! 杜浒见刀光袭来,身子微微一颤,反倒半闭上眼,一动不动,竟是泰然受之的意思。 奉书心中气极,终究是下不去手,匕首斜了一斜,削下他一片衣角,然后用力将那匕首扔到远处,捂住脸呜呜的哭。 杜浒微笑,语气异乎寻常的认真,“我什么时候耍你了?我什么时候不让你走了?快裹好伤,咱们回家。等你伤好了,咱们就开始准备。你想去哪儿,我都不拦着。” 奉书一脸泪花,犹然不敢相信,“我……我又没打赢你……你的题目不公平……” 杜浒收起笑容,淡淡道:“不公平?这点不公平就哭鼻子?等你到了外面,处处都是不公,天天都是委屈,你还能向谁抱怨?” 奉书蓦然大哭起来,“你这是要给我个教训,是不是?” 杜浒叹了口气,“你到底裹不裹伤?是不是没力气?要不要我帮你?” 她用力摇头,抽泣道:“我不要你管我,我流血流干算了……”她这话半是气恼,半是真心,一时间真想就此伤重而死,让他后悔去。 杜浒叹了口气,不由分说把她抱起来,拾起伤药和绷带,径直走到泉水边,用帕子沾了清水,轻轻给她洗掉伤口周围的血污,将衣料从一片血肉模糊中挑出来。 她疼得大口抽气,哭也哭不出来了,侧过身躲他,断断续续地道:“你为什么……下手那么重……呜呜……不用包,好不了啦……” 第124节 杜浒的声音忽然又冷漠起来,箍住她手臂,不让她动,“就是要下重手,否则你怎么长记性?”说着几下扯开她衣领,莹白的肩膀露出来,肩头汩汩流着鲜红的血。 她肌肤觉得一凉,“呀”了一声,脸上一热,扭身躲了一躲。她毕竟已经十三岁了,知道怕羞了。 杜浒反倒不耐烦,手上停了一停,“自己来?” 自己决计没这个力气。奉书感觉伤口已经开始肿起来了,只好讪讪地摇摇头。反正他是师父,看一看自己肩膀,也没关系。比这更狼狈的样子,他也见过。 杜浒轻轻擦掉她肌肤上的血,让她靠在自己胸前,双手环在她两侧,拔掉酒葫芦的塞子,倒了些酒在手帕上,按上了她的伤口。奉书死死咬住嘴唇,咽回一声尖叫。伤口好深,酒液渗进了身体深处,活活地炙着她肩窝的肉,好像点燃了一条引线,劈开身体,一路烧灼到她的脚心。她全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若不是被他紧紧裹着,简直要在地上打起滚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冷汗湿透了衣领,肩头逐渐清凉起来,被撒上了药粉,血终于止住了。杜浒撕下一条干净的麻布,环着她的肩膀,重重包好。 他一边动作,一边问:“想没想到我会对你这样?” 她好容易消的气又给他勾了起来,恨恨地道:“没有。” “为什么?” “因为……”她反倒答不出来了。因为他是师父,虽然不时对她横眉冷对,可从来都是照顾她的。他虽然总是威胁要揍她,但他从没有在训练之外的场合把她弄痛过哪怕一点点。奉书觉得自己虽然年纪小,但这点是非好歹还是分得清的。 最后她说:“我本来……”犹豫了片刻,还是把“我本来以为”这几个字咽了下去,直接说了后半句:“你和我爹爹一样,都是好人。” 杜浒冷冷道:“那我现在告诉你。这世上除了你亲生爹娘,没有人会无理由地永远对你好,都随时有可能对你不利。除了你亲生爹娘,你对任何人,都不能失了防人之心。”他扎好绷带,用一根手指点点她的后背,把她转过身来,紧盯着她的双眼,“包括你师父。” 奉书大惊失色,只是摇头。师父怎么会对自己不利?他这话若是早一刻说出来,她定是会嗤之以鼻的。但眼下肩头的伤口还痛彻心扉,那一瞬间的绝望还历历在目,她想反驳,却没了底气。 可是她的脑海中闪过一连串别的面孔。二叔、阿永、蝎子、壁虎、小耗子……他们难道也会…… 她彻底迷惑了。 杜浒又说:“你过去福大命大,遇到了些好人,没有真的让人害死,可是以后不见得一直有好运气,懂不懂?就算以后有人对你再好,'防人之心'这四个字,永远不许忘,知不知道?也许你遇到的九十九个人都可以全心信任,但谁也不能保证第一百个就不会背后捅你刀子。可你的小命却只有一条,小心些总不是坏事,清不清楚?” 奉书似乎有些明白了,可又有些不明白,小声说:“可是……可是如果真有人要害我……假如……假如你真要杀我……我就算防,也防不住……” “非要等到最后一刻吗?我夺你匕首的时候,怎么就乖乖给了?把你往无人处带的时候,怎么不留心眼?我手里的刀刃就在你眼前晃来晃去,你居然还睡得着?知道我要杀你,为什么拖泥带水的只知道讨饶,浪费了六次还手的机会?”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而当他准备对她下刀子的时候,她还腆着肚皮,在他怀里拱呢。 奉书又惊又怒,又恐惧,忽然又找回了些往日的倔强,抽回手,囔着鼻子道:“你叫我时刻防着别人,那么你这番话,也未必可信。” 杜浒神色中闪过一瞬间的失落,随后又回复淡然。小丫头从来都是黏着他、需要他,全心全意的信赖他。而现在呢?出生入死建立下的情谊,被那一刀,不知断送了多少。利用她对他的信任,给她上了一课。 但又是非上不可的一课。不愧疚是不可能的,却不能让她察觉到,否则还怎么让她记得住? 况且那一点点的难过,也很容易藏起来。拿出过去在战场上的那副铁石心肠,就什么都不重要了。过了这么久的太平日子,天天捧着个软糯糯的小丫头,几乎忘了心硬是什么滋味。所幸那滋味还没忘,现在又找回来了。 于是他点点头,表示同意她的说法,冷冷地道:“信谁、信什么,以后你要慢慢学会自己去判断。好好记着你刚才害怕的感觉,那就是让人背叛算计的滋味。没事时,多想一想。” 站起身来,又朝她伸出一只手,“累了吧?天快亮了,回去歇吧。今晚没别的事了。” 奉书哼了一声,再不碰他,自己扶着一棵树桩站了起来。肩头还在辣辣地痛,她决定永远不原谅他这件事。 但随即又看到杜浒的手腕上两排深深的牙印,鲜血淋漓的还没包扎,心中又不忍起来。劫后余生,片刻之前的那份暴戾和绝望的感觉已经消失了。她报复也算报复过了,若不是被逼到生死关头,她怎么敢狠下心去,像疯狗一样撕咬一个血肉之躯? 杜浒见她盯着自己手腕上看,似乎这才注意到被她咬伤的地方,伸手在泉水里洗了洗,微微皱眉。 她忍不住问:“你不疼?” “不疼。留着这伤,也算是给我自己提个醒。以前倒没有敌人对我用过这招。” 月亮终于隐到了西方群山之后。杜浒将匕首捡回来,埋回原处,带着奉书走走歇歇,等天亮之时,随着赶早进城的人群,穿过肃清门,回到了太平药铺。徐伯和小六已经在收拾铺面了。见了他俩,笑眯眯地问:“昨天在朋友家玩得还开心?” 杜浒笑着点头。 他让奉书上床睡觉,自己用冷水洗了把脸,将手腕伤处略略一包,便即出城上工。 而奉书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昨夜的一切都好像上辈子发生的事一样,又是虚幻,又是遥远。钟楼、月色、万家灯火、虎符、海子、河渠、匕首…… 第一课,狠心。第二课,耐心。第三课,防人之心。 112|0102 </script> ·巧梳手欲冰,小颦为寒怯· 过了十来天,奉书的肩伤才消肿,她才能勉强抬起左臂来。等到伤处结痂收口,开始麻麻痒痒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来月。她有时偷偷解开绷带看,只见红彤彤的一片,好像盘踞了一条蛇。她知道这疤大约永远也下不去了。 头几天,她不跟杜浒说话,假装看不见他。杜浒变着花样给她带好吃的,她不碰。杜浒晚上给她讲他在督府军中时的轶事,她捂住耳朵不听。可左手抬不起来,左耳朵捂不上,只好还是听了。听到难过、高兴的地方,也只好跟着哭哭笑笑。 又过了十来天,她才慢慢消了气,开始吃他带的东西,听他的话,慢慢给自己按摩左臂的血脉,让伤口好得快些。 她觉得自己挺不争气的。本来信誓旦旦的要一辈子不再理他,可伤口不疼了,心里的恨也就随之淡了。这大约就是好了疮疤忘了痛吧。杜浒有一点说对了,她本来就是个心软的姑娘。 只是再也不肯像小尾巴一样粘着他了,也不愿意再向他讨搂讨抱,他离得近了,就故意躲。杜浒让她不能失了防人之心。她要是表现得像是把这事忘了,天晓得他会不会再提醒她一次。 她悄悄用木炭在地上画格子,右边一栏写着“好”,一件件的记上师父待自己好的事项;左边一栏写着“坏”,一笔一划地记着他把自己弄哭的每一件事。有些事记不清了,便算半件。 一笔账算下来,发现“好”比“坏”还多那么一点儿。而且她还故意把“坏”那一栏里的字写得很大。 这不合理啊。她绞尽脑汁,想再添上一两件坏事。忽然听到杜浒的脚步声走过来。她赶紧跳起来,用脚尖把地上的字迹胡乱擦了一擦,假装在玩跳格子。 可杜浒是何等的眼力,还是看见了那几行残缺不全的“给我买好吃的”、“下棋输给我”、“朝我吼”,略一思索,就明白了,冷笑道:“这是在记黑账呢?” 奉书羞得耳根通红,此时要把那些字再抹掉也晚了,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师父,咱们到外面去。昨天你教的那些,我还有点不太明白。”一边说,一边推他腰,不由他不出去。 杜浒自然不会跟她计较这些,却还是忍不住说:“赶明儿我也该给你记记账。” 第125节 奉书更不敢说话了。要是师父给自己也记这么一笔账,不用想也知道,让他头疼的“坏事”定然占压倒性优势。 分别在即,总不能让他对自己一直是这个印象吧。 她问杜浒什么时候兑现他们的承诺。杜浒说不着急。他说,蒙古人在迁入大都之前,在北方是有个旧都的,叫做开平,又叫做上都。皇帝一家每年春天都要率领臣僚、嫔妃,浩浩荡荡地前往上都避暑。等到天冷了,上都被白雪覆盖的时候,他们再回大都来。 算时日,现下太子应该刚刚回来,太子府也不会马上开始采办女孩子。 他一再问她是不是想好了。 “真去了太子府,少不得对蒙古人下跪屈膝,你真的愿意?” 奉书抿抿嘴唇,答道:“那都不过是表面功夫,我自己心里知道我的脊梁骨没弯,就够了。古有勾践卧薪尝胆、张良圯下纳履、韩信……” 杜浒摆摆手,示意她不用再说,又道:“蒙古人的吃食,都是些腥膻肉奶,你不一定吃得惯……要是闹肠胃……” “我连虫子都吃过。” “你也得收起你的倔脾气,若是有半点任性,惹恼了贵人,没人护着你……” “我只要打听我家人的下落,其余的,我自然能忍就忍。你教过我的,要有耐心,不能跟人硬碰硬。” “他们若是带你去上都,那里可会冷,你从来没去过那么北边的地方……” 她忍不住扑哧一笑,“师父,我能照顾好自己。你说,是不是舍不得我了?”眨巴眼,等他回答。 杜浒一怔,“不是……”又改口:“我是怕你……” 她不等他说完,笑道:“我也舍不得你呀!你放心,我虽然住在别处,但肯定会时时回这里来看你的。” 杜浒却哼了一声,“回这里来?我看未必能罢。” 奉书睁大眼睛,没明白他的意思。 杜浒不再解释,只是每日给她讲些世事冷暖、人情规矩之类。她被他翻来覆去的说得有些不耐烦。自己脑瓜也不算笨,也好歹长到十三岁了,怎么他还老是把自己当小孩? “这些我以后慢慢都会懂的,我自己不会学吗?况且,你的那些规矩,未必放之四海而皆准啊。” 杜浒见她一副胸有成竹的神色,叹了口气,点点头,“是,你是个机灵的孩子,以后都会学到的,不用我说。” 她撇撇嘴。机灵就机灵吧,非要加上“孩子”两个字。 她觉得师父这一阵子简直像自己以前的乳母一样唠叨多事了,心中颇不以为然。然而等真正到了那一天,舍不得的却是她自己。 那天杜浒照常出去做工,照常给她布置功课。奉书留在家里,练了一会儿,不觉心烦意乱,走到院子里,望着两间小屋出神。 她忽然想起来自己的被子还没叠,连忙进屋都收拾好了,把床铺理得平平展展的,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折起来,放在炕头。布娃娃收回柜子里,象棋棋子摞到盒子里,鞋子在炕边摆好,散在桌子上的零嘴收拢到碗里,枕头下的一把猫胡须一起打了个结,防止它们散开。 她向徐伯要了扫帚,扫完了两间屋子,又把院子里的落叶扫得干干净净,在墙角堆了一堆。 她跑出去打了一瓶酒,经过一个小摊时,又忍不住花三文钱,买了一包热腾腾的盐焗蚕豆,一起放进杜浒房里。 他的房间也不整齐。早上他出去得急,一件换下来的中单还没来得及收,胡乱挂在炕头。她赶紧给掸了掸,看看没有汗渍污渍,又放鼻子底下,翻来覆去的闻了闻。有些他身上的味道,却又不是明显的汗味儿,倒还挺好闻的。 她便自作主张,决定这衣服还能穿两天,就将领口捋平了,给叠了起来。忽然又发现那衣服的袖口磨破了,断了的线头毛毛躁躁的甩来甩去。 奉书跑回自己房间,拿来针线,仔仔细细地给缝好了。随后,干脆又翻了一遍他的衣柜,又找出两件带破洞的上衣,一只磨破了的袜子。她也一一修补完毕,整整齐齐地收回柜子里。 桌子上放着半杯他早上喝剩的茶。她端起来,几口喝光了,又跑去把茶杯刷干净。最后,又把他的被子叠叠好,枕头放放好,褥子拉拉平。看看四周,再没有可做之事,不由得怅然若失。 徐伯看她进进出出,忙忙碌碌了一下午,呵呵笑道:“多懂事的孩子,你瞧瞧,知道主动做家务啦。小六,你也不学着点。”小六唯唯连声。 奉书忽然也对徐伯和小六哥有些舍不得,上次自己害得他们惊吓了一番,生意也耽搁了好几日,直到现在,心里还有些愧疚呢。 她微笑道:“是啊,我正要去打水,也帮伯伯打一桶吧?” “哎哟,不用的,你一个女孩儿家……” 可没等徐伯说完,奉书已经拎起他的水桶,一溜烟跑到胡同口的水井去了。 她打好两桶水,吭哧吭哧的挑了回来。想了想,又烧开了一壶,晾在几个碗里,这样杜浒回来就能喝到凉开水。最后,她又往茶壶里装了些茶叶,让他回来就能泡上新茶。 估摸着杜浒快回来了,一抬头,天上卷来一片乌云,紧接着轰隆隆一声雷响,墨色昏黑,雨点子刷刷的落了下来。 此时已是深秋时节,一场秋雨一场寒,空气中满是潮湿的水汽,提前送来了凛冬的讯息。奉书身上被打了几滴雨,登时一哆嗦,赶紧躲进屋里,加了件衣服。 突然想到杜浒出门时也没带伞,也没带蓑衣斗笠,这下可要淋得够呛。 平时杜浒也是不怕雨的,*回来的次数也不少。但今天分别在即,总要稍微对他好点。 奉书披上一件厚衣服,抄起一把伞,一推门,狂风暴雨劈头打下来,呼呼的响。她用伞撑开路,一点点挪出院子,贴着墙根,朝胡同口蹭过去。 地上已经积了一个个水坑,水面上漂着些落叶。奉书手里的雨伞被吹得左右摇晃,不多时身上就星星点点的湿了。她浑然不觉,反而心中有些小小的兴奋。 到了胡同口,就不敢再走了。街上的百姓个个行色匆匆,都是跑着避雨的,哪有人反而往雨帘子里面闯?肯定要惹人注目。 她便打着伞,立在一个板车旁边。身上已经湿一小半了。她裹紧了衣襟和领子,踮着脚,望眼欲穿地看。忽然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 又是几声闷闷的雷,天色愈发黑了。终于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在一片水雾中由远及近的走了来。奉书欢叫一声,蹦蹦跳跳的跑过去。脚趾头已经冻得有点僵了。 直到几乎撞到他肚子上,杜浒才看清楚是她,吃了一惊,连忙把她拉到身边,接过她手里的伞,把她罩住,问:“怎么出来了?有事吗?” 奉书一面跟他往回走,一面笑道:“没事啊,看到下雨了,就出来接你一下,省得你被淋嘛。” 杜浒先是不信,看她不像说谎的样子,才失笑道:“傻不傻!我已经淋了一路了,也不在这几步! 奉书被他一提,才意识到这一点,抬头一看,可不是吗,他衣服早湿了大半,贴在身上。头发里也滴滴答答的滴水。 她脸一红,但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傻,小声笑了笑:“那也能少淋点就少淋点。不然你看你,为什么走这么快?” 第126节 心中已经替他给出了答案:“我想早点回家看你啊。” 可是杜浒却说:“饿了,想吃饭。” 奉书哼了一声,故意挤他,把他挤得踩进了路边的水坑,鞋尖全湿了。 (以下赠送) 113|0102 </script> 奉书缩了缩脖子,赶紧跑过去开门,让杜浒进他的房间。房间里衣服收了,床铺铺了,地板扫了,桌子上晾着水。她邀功似的一挺胸。 杜浒收了伞,惊诧之情溢于言表。 “你这是干什么?” “我……以后、以后我不在这里住了,没法照顾你,师父可要照顾好自己……” 杜浒又是惊讶,又是好笑,揉了揉她的脑袋,说:“说得好像我天天使唤你似的。” 现在她比以前长高了不少,杜浒要揉她脑袋时,也得稍微抬一抬手肘,不那么方便了。奉书以往总是抗议他这个举动,可今天也懒得跟他计较,反而微微低下头,心想他愿意揉就揉吧,以后这样的机会怕是也少了。然后,自觉把被揉乱的头发捋捋顺,别到耳朵后面去。 可杜浒随后就看到那几件被补好的衣服,沉下了脸。 “谁让你补的?不是让你少动针线吗?衣服破了,等全婆婆来的时候,让她帮忙缝就是了。” 奉书赶紧说:“全婆婆眼睛都是花的,补的衣服针脚都是歪的,我……我就给你补这一次,应该能撑得久些。以后衣服再坏了,我也没办法帮你了。” 杜浒便不再说什么了,让她去换干衣服。等她换好了出来,只见杜浒也把湿衣服换下来了,正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纸包,做一排摆在桌上,打开来,里面都是奉书爱吃的甜食,有香糖麻团,有松仁栗子饼,有酥蜜馓子,有一把芝麻糖,还有两块桂花糕。平日里,杜浒很少给她一下子带这么多零食,免得她不好好吃饭,或者把牙齿吃坏了。 他说:“今儿最后一顿,虽然不是出远门,也不是上刑场,但是以后就难得咱俩一桌子吃饭了。你爱吃什么就吃,我不管你了。” 奉书还笑着呢,却鼻子忽然一酸,应了一声,给他从厨房里端出几个蒸饼、几盘菜、一碟酱。自己坐在他身边,随便拿了个麻团儿啃着。说来也奇怪,以往香甜得要命的吃食,今天居然也有点食不知味了。 杜浒也只是默默无言,一个接一个的卷饼吃,吃的比平时都多。 等吃了饭,杜浒让她烧水,赶紧洗个热水澡,以免生病着凉,“顺便把头发也仔细拾掇拾掇。” 奉书不解:“我不用洗澡。”大都干燥缺水,入秋后又天气骤凉,有时一天到晚不会出一滴汗。寻常百姓人家,一个月洗一次澡是常事。奉书日日训练,出汗多些,但也不过是经常用湿布擦擦身上而已。相比之下,脱光了在桶里泡热水,便是个难得的奢侈享受。 杜浒督促她照做,漫不经心地道:“洗干净了,光光鲜鲜的,好卖个好价钱啊。” 这句话太过刺耳,她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说:“我不要……” 杜浒道:“这是为你好。你难道不知道奴婢也有高卖、贱卖之分?花大价钱买来的体面丫头,主人家通常舍不得太虐待,也不会派太多粗活重活。你做了这么多年相府小姐,这都不清楚?” 奉书这才明白了他的用意,咽下一泡泪,说:“我们家不虐待丫头。” 她从药铺里拿了点香皂荚,认认真真地将全身搓洗了一番。她记得上一次这样舒舒服服的洗热水澡,还是在惠州二叔府上。再之前,做相府小姐的时候,也会隔三差五的这样享受一番。每一次,身边有好几个丫环给自己又搓又洗,根本不用自己动手。 她忽然觉得真讽刺。好不容易重新享受了一番大家小姐的待遇,可是马上就要沦为伺候人的奴婢了。直到现在,她也说不好自己到底有没有做好准备,到底有没有装出一副奴婢的样子。她微微展开双手,看着水面下一双白得近乎透明的手背,忽然觉得有些陌生。 她很少看到自己身体的模样,全身没在水里时,忍不住朝下瞟了又瞟。这几日杜浒没有让她进行太苦的训练,身上旧的淤青已经基本上消失了,全身白白嫩嫩的好像街上卖的甜奶豆腐,还真是挺好看的颜色。相比之下,左肩那一道伤疤就变成了奶豆腐上的那一抹梅子酱,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她伸出右手,摩挲着那道微微凸起的伤痕,怔怔出了好久的神,眼泪忍不住一滴滴掉下来,顺着下巴滑到水里,扑扑的响。 沾了水的肌肤格外的滑。不知不觉的,右手便顺着锁骨,慢慢滑到了胸脯上。胸腔里活力的心脏,带动着那一小块微微鼓起来的肉,在她手中轻微而急促地跳着,手心仿佛被小麻雀一啄一啄的,软软的,痒痒的。稍微用用力,还有点疼。真的和去年有些不一样了…… 她的脸忽然烧了起来,对自己说:“我不是小孩子了,能对自己负责了。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明天不管命运如何,都不会后悔。” 外面的大雨不停,打在树叶上,把树叶打落枝条,一阵阵哗哗的响。 她吸吸鼻子,掬了一捧水,用力洗了把脸,钻出来,擦干了身子,又拧干了头发。穿上一身干净的棉布衣裳,慢慢梳头。 奉书的头发自从去年年初让杜浒一剪子剪掉一半之后,就再也没打理过。身体长得飞快,头发也疯长得飞快,平日里为了省事,只是胡乱挽两个角儿。可是现在她真正用心梳理时,才发现到处都是虬结的毛团,用皂角一洗,更是涩得要命。奉书的两只手竖在身后,不一会儿就又酸又僵,横竖梳它不动,浑身急躁。 可不能刚洗完就冒汗。她赶紧停手,用布包住滴水的发尖,顺着屋檐下面一溜小跑,拎着头发敲杜浒的门,叫:“师父……” 杜浒似乎已经睡着了,含糊着道:“终于好了?” “没、没好……你能不能帮我……嗯,帮我打点桂花油……” “桂花油?是什么东西?” “是梳头的。” “梳头还那么麻烦?给你从厨房里拿点猪油,成不成?” 奉书赶紧摇头摆手,将头发扯得一阵疼痛,“不成,不成!猪油不成,就得要桂花油。” 她听得房里杜浒嘟囔了一声,穿鞋下炕,边开门边说:“天都快黑了,上哪儿找桂花油?” 奉书见他只穿着白色短衫,套一条薄裤子,外面随随便便披了件旧长袄,在冷风里站着,风把雨点子吹到他脸上,有点后悔把他叫起来了。杜浒却不以为意,一边把长袄系紧,一边说:“是不是还得上街去买?那可来不及。” 她刚要张口回答,却忽然发现自己并不清楚该去哪儿买。过去自己天天用桂花油的时候,都是下人给买的,从来不用她自己动手。 杜浒见她不知,哼了一声,“算了,我出去找找。” 她赶紧说:“别,别呀,下着雨呢。” 杜浒已经把斗笠戴上了,又披了件厚外套,“没关系。”说着便出去了。 一起生活这么久了,从来没给她置办过什么女孩子用的东西。眼下小丫头第一次开口要,总不至于不给她这个面子吧。 奉书却觉得杜浒总是跟自己对着干,一边有气,一边又心疼。好在等不了多久,杜浒就回来了,也没淋得太湿。袖子里真的掏出来小半瓶桂花油,是从裁缝铺冯姨那里借的。 第127节 他拔开瓶塞,闻了闻,捏着瓶子就要往她头上浇。 她双手乱摇,“停!不是,不是这么用的!” 杜浒把瓶子塞到她手上,笑道:“我可不懂这些玩意儿,你自己来。” 她却嗫嚅着道:“我……其实我也不会……过去都是丫环在我背后,给我搽油梳头……我自己背着手不方便……这里也没镜子……”仰起头,可怜兮兮地道:“师父,你帮帮我,成不成?” “我?我可不会,没法帮你。” 她赶紧说:“很容易的,不费你太多工夫……嗯,你只要……先拿着这梳子……” 杜浒摇头直笑,“好好,我今日就伺候你这一回。头一回手生,疼了你可别叫。” 于是奉书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张并不存在的镜子。身后是一个从来没给别人梳过头的人。感觉……有点冒险。 (以下赠送) 114|0102 </script> 一时间奉书觉得有些恍惚,好像自己又回到了做大家闺秀的时光。可随即她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就算是做大家闺秀,也从没有让大男人给自己梳头的道理。想到杜浒当年运剪如飞,给自己咔嚓咔嚓剪头发的情景,忽然又有些心虚。他可别心血来潮,又把自己弄丑了。 她赶紧说:“师父,你快点,从上到下,梳就行了,可别干别的。” 杜浒却横竖有点不敢下手。手里的头发细细软软的,跟他自己的头发手感太不一样,好像稍微一用力就能给扯成两截。 奉书等了好一阵,头发里却没有动静。偶尔头皮被极轻极轻地扯了扯,反倒痒痒的。她这才明白了什么,忍不住笑了:“不用那么小心,可以重些,我不疼的。你就按平时自己梳头的力道来好了。” 杜浒笑道:“得了吧,你的头发跟我的头发能一样?我怕我一使劲儿,你就成小尼姑啦。” 奉书哭笑不得,自己抓过一把头发,轻轻一拉,“别心疼,扯不断!” 杜浒好容易才下定决心,试探着用力,好容易才掌握了力度的轻重。一时间房内只是梳子和秀发接触的刷刷声。他梳得很慢很慢,细心解开每一个毛团,还是生怕弄疼了她。桂花油的清香弥漫在周围。 他忽然问:“寻常的女孩子,没人帮忙,每天怎么梳头?” 奉书答:“平常也不用梳得这么仔细。若是要盘复杂的发式……我见过小丫环们互相帮忙梳的。” 背后杜浒似乎点了点头,梳子齿在她头皮上停了一停,又说:“那你以后每天梳洗打扮,可要花不少工夫。能不能有时间练功课?” 她连忙说:“有,有,功课肯定不会搁下。没人看见时,我就悄悄练,晚上也可以。” 杜浒“嗯”了一身,手覆着她的耳朵,梳子微微斜着,把她鬓角的头发梳得顺了,才又开口,语气郑重:“光说还没用。以后不管你住在哪,每月初一、十五,想办法出来跟我见一面,我得监督你是不是真的没偷懒。要是让我发现你退步了,我可要生气。” 奉书连忙点头答应,头发却被他握紧了,脑袋动弹不得,又赶紧开口说:“是,是,好。” “每月两次有点少,可是……再频繁了就危险。记住没有?每月初一、十五,时间么,就定在亥时三刻,地点还是在钟楼顶上,那里决计没人。那地方你也上下过好几次了,应该知道怎么去最安全。” “好,我记住了。” “穿着长裙子,能不能爬上去?” 他的指尖上带着粗糙的薄茧,偶尔拂上她的脖子,痒痒的。她嘻嘻一笑,“我可以把裙子扎起来啊。” 他也笑了笑,点点头,“若是万一当天脱不得身,也得在前一天提前打好招呼,在楼顶……在楼顶西北角,瓦片的缝隙里,一横一竖插上两根筷子。插牢些,免得被风吹走。我看到了,就知道你来不了。若是无故失约……看我揍你。” 她赶紧说:“不会,不会的。” < 杜浒让她又把见面的时间地点重复了一遍,确认她记牢了,才说:“兵马司那边,看起来暂时不会有什么异动,你不用操心。我在慢慢结交人,有了什么进展,自会告诉你。” “是。” 他不再嘱咐什么了。雨不知不觉停了。房间里安静得让她难受。她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该说的说得差不多了。 过了良久,奉书感到梳子齿从头顶一直滑到了后腰,立刻眉花眼笑,道:“好了,谢谢师父!” 杜浒却似乎觉得还不够,挽着她的头发,又轻轻拢了些时刻,才给她扎上头绳。而他从来没做过这种事,头绳拧来拧去,就是不听他话,忽然不知怎的就掉地上<了。 奉书感觉脑袋后面痒得要命,赶紧从他手里逃出来,从地上捡起头绳,晃了晃,笑道:“还是我来吧,你不行的。” 杜浒坐在对面炕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扎。她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问:“怎么了?扎歪了吗?” 杜浒阴郁郁地瞪着她,半天才道:“我本来以为,一个丫头顶多值十来贯银钱。现在看来,大宋丞相的闺女,至少能卖出三十贯,也是一笔小小的横财。” 奉书心中一酸,强笑道:“这样你就有钱买酒买肉了,也算是我孝敬师父的。” 杜浒抓起她买回的那瓶酒,喝了一大口,突然当啷一声,连酒带瓶摔到她面前。 “小祖宗,我当初怎么就答应你,做出这种禽兽勾当!真是丢尽了我杜家十八代祖宗的脸!” 奉书吓了一跳,也不管脸上溅的酒液,连忙在他脚边跪下来,仰起脸,小声安慰道:“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你又不是真的要卖闺女,这只是个幌子,是骗人的。大丈夫能屈能伸,你行军打仗时,使没使过计策?这叫兵不厌诈,咱们才是庄家,才是算计人的那一边……就好比、好比越国的西施……”想了想,似乎比得不对,再说自己也没那个厚脸皮自比西施,赶紧改口:“嗯,好比,关云长身在曹营心在汉……也、也不太对,是了,咱们是王莽,是假的大忠臣,时机一到就篡位……” 书到用时方恨少,她一句比一句说得不着边际,脸红得像熟透的樱桃,终于把杜浒逗得哼出一声,紧绷的脸色缓和了些。 他把她扶起来,用袖子把她的脸蛋擦干净,将她一缕散乱的鬓发别到耳后。弯下腰,目光和她持平,便是一副难得的平等的姿态。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 奉书心一横,伸手指指自己左边肩膀,“这一刀不是白捅的。” 杜浒点点头,眼中回复了冷静淡漠的神色。毕竟有约在先,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现在唯一能命令她的,就是早点睡。 临出她房门的时候,他却又突然停下了,问:“一个人在外面,知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知不知道哪儿不能让人瞧见,哪儿不能让男人碰?” 他这话说得没头没脑,语气也生硬,奉书琢磨了好几遍,才明白他的意思,微微一脸红,却又忍不住的生气。三岁小孩都知道害羞,在他眼里,她就这么没长进? 第128节 她正在理床铺,也不回头,立刻答:“知道。” 他却还不满意,固执地继续道:“跟我说说。” 奉书又是焦躁,又是尴尬,刚要拒绝,忽然又想:“师父这样问我,肯定有他的用意吧,也许……也许我长大些了,这些标准也不一样了?” 便想:大姑娘哪里不能让人碰?第一个跳进心里的,却是小时候母亲讲过的一件事。父亲一个同僚的女儿,刚刚许了人,不知怎的被陌生男人闯进院子里纠缠,拉拉扯扯了一会儿,被碰到了小臂的肌肤。事后她哭了几天,最后竟偷来一把刀,一发狠,将自己那条被碰过的手臂斩掉了,救了好久才救醒。 奉书记得母亲讲这件事的时候,语气中除了惋惜、同情,还带着由衷的赞赏,说那姑娘贞烈、勇敢。 这件事对她的触动太大了,现在马上回想起来,脱口而出:“不能让男人碰到手臂。” 杜浒一怔,大步回了屋来,然后按着她的胳膊,把她身子转了个圈儿,冲着他。奉书看到他眉毛都竖起来了。 “你再说一遍?哪儿?” 奉书一愣,一时间不知所措,随后发现,他的手不还搭在自己肩膀上呢吗?一下子无地自容,觉得自己真傻。平时练功课的时候,他没少碰自己的胳膊肩膀。上次在水盆里晕倒,也是让他拎着胳膊拎出来的。照这个标准,自己就算是千手观音,也不够砍的啊。 她赶紧改口:“不,不是……”一面偷偷观察杜浒的神色,一面吞吞吐吐地说:“我是说,那个,不能……” “自己指!” 可是叫她如何当着师父的面,往自己身上那些要紧部位指指点点?自己又不是无知小孩!丢人死了。 但杜浒显然打定主意,要在分别前把她教育清楚。她越是扭扭捏捏,他越觉得她根本就是一无所知,一个劲儿的催促。 115|0102 </script> 但凡有些身份的蒙古人家,府上都有着大量的奴婢驱口,和田产、马匹、屋舍一样,算作主人的私人财产。这些人都是在连年征战中被掳掠的百姓。西夏人、大理人、高丽人、吐蕃人、女真人、契丹人、汉人、南人……皇帝随意赏赐,下面随意转卖,要多少有多少。 还有少量的驱口,是贫苦百姓自愿贩卖出去的。这种事虽然也属常见,但良民并入贱籍,多少还是要走一些手续。 所以当杜浒请来街坊邻居,宣布要将侄女卖掉换钱,请左邻右舍画押见证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失心疯了。就连请来的胡同里的保长也劝他再考虑考虑。 杜浒面无表情,只是央人写了条子,催促大家签字。众人面面相觑,只是不动。 良久,徐伯才开了口:“老乡,你可莫要转错了念头。大家过日子都不容易,真有困难,大家伙互相周济周济,总会过去的。这至亲骨肉的,一去可就回不来啦。再说……再说,这孩子要是造化好,去了个厚道人家,还没什么,就怕跳进个火坑,那可是后悔也来不及啦……” 冯姨说:“大兄弟,你也真舍得!孩子养不起,也不是说丢就丢的!大不了大嫂帮你找个人家下聘,把闺女定出去,聘礼明日就送到家,再让人家把孩子接过去过好日子,也省了你这里一张嘴,你说是不是?总是有办法的!何必走这条下贱路呢?这么个粉团儿似的小闺女,你舍得送到人市上去糟蹋?” 杜浒冷冷道:“聘礼?聘礼能有多少钱?让她到蒙古贵人府上吃香喝辣,不是更实在?” 徐伯直皱眉,说:“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就算真的到了贵人府上,吃香喝辣的也不是她!再说,你……”压低声音道:“你也是南边来的,就算现在蒙古人是皇上是天,咱们汉人也不能把自己当猪当狗!小孩子犯了什么错,值得让她赔进去一辈子?” 卢叔看着奉书在一边不开口,忽然对她说:“好姑娘,是不是惹你叔父生气了?你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要卖你!不要你了!快求求他啊,好好认个错,叔叔也帮你求情,好不好啊?别傻愣着!” 奉书抿嘴看地,一言不发。杜浒不让她说话,况且她也不知该说什么。这些热心善良的邻舍每多说一句话,她的心里就像钻进了一只小虫子,被一点点噬咬着,越来越难受。 冯姨看着她呆呆的模样,忽然伸手在桌子上一拍,义愤填膺,“大兄弟,不成想我往日倒是错看你了!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一把拉过奉书,指着她的胳膊大腿,朝众邻说:“上次给这丫头做衣服,我就发现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问她,她还不敢说,我看八成就是打的!哼!到底不是亲生闺女,他就肯这么糟践!平日里还以为他挺疼孩子的,敢情就是把她当摇钱树来养!你们看看,这丫头都不敢说话,指不定……指不定还让他做下什么孽来呢!现在倒好……” 杜浒突然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满堂皆晃,冯姨吃了一吓,话音戛然而止。 杜浒满眼都是戾气,伸手在桌边一斩,厚实的桌面便裂了一条缝,再一掰,一块桌角应声而落。他把那块碎木在手里揉了两揉,木屑就从手中簌簌落了下来。抬手间,一道狰狞的伤疤从他的右手袖子里露了出来,好像一抹斑驳的花绣。 众人何曾见过这种阵势,目瞪口呆,一下子鸦雀无声。 “众高邻还请动作快些,否则小人恼将起来,可别怪拳头不长眼睛。” 众人脸色煞白,再不敢做声,一个一个地画名画字,看向奉书的眼神全都是惋惜和同情。 冯姨临出门的时候,回头朝杜浒啐了一口。徐伯也不断叹气,口中喃喃的不知说些什么。 杜浒将条子收进袖子里,对徐伯冷冷道:“你是后悔把房子租给我了?哼,老子马上就要发财了,也不稀罕再住你的小破院子。这个月的房钱在我屋子里,明天老子就搬走。”说毕,在奉书后背狠狠推了一把,将她推出了院子。 奉书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提出要回来看他时,他却是一副嗤之以鼻的神情。他这样一副势利小人的嘴脸,街坊邻居怎么还能容得下?虐待侄女、卖良为贱的恶名,只怕立刻就会传遍整个清远坊。 但如果不这样表演,这一场卖闺女的闹剧怎么能显得真实? 走在街上时,她忍不住悄悄说:“对不起……我没想到会这样……” 杜浒黑着脸不答话,只是问:“教你的说辞,都记好了?” 她点点头。杜浒给她编造好了一套全新的身世。她来自江西的一个书香世家,家里没人做官,世代都是顺民。由于战乱,全家失散,只和叔父相依为命。最近,叔父得知家乡的老父老母去世,急于凑足路费回家奔丧,又不忍心让小侄女同受风餐露宿之苦,因此忍痛将她留在大都,企盼有贵人收留。 这样一来,就合理地解释了她为什么识字,为什么懂那么多礼仪,为什么说话文绉绉的不同于百姓家孩子,又为什么非被卖不可。其他每一点可能出问题的细节,他也都想到了,比如她那双半大不大的脚,是因为逃难时要长途跋涉,不得已才放开的,比如她肩膀上的疤,那是在山东时被流寇伤的。 奉书知道,要是没有他这一番设计,要是自己胡乱跑到人市上卖身,只怕被盘问第一句时就穿帮了。 他还悄悄地对她说:“等你到了别人家里,身体发肤都不再是自己的,更别提你身上藏的那些小玩意儿。要是信得过我,我帮你保管。” 奉书只惊得寒毛直竖,一时间不知是该点头答应,还是该矢口否认。他们相处了一年半的时光,她怀里的那些小秘密,终究是没逃过他的眼睛。还好他似乎不知道那瓷瓶里究竟是什么。也许他知道,可是他没问。 奉书一路走,一路权衡,等走到人市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将拴好了的扳指和瓷瓶包在一个小手帕里,又解下一根头绳,将手帕紧紧系牢,打了个漂亮的死结。 杜浒拿过来,看也没看,就收进了怀里。 她登时感觉心中空落落的。那两样东西也许其实一无用处,可是却早就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了。没了它们,她晚上做的梦也许都会不一样。但她也知道,这些东西放在杜浒手里,只怕比放在自己身上要稳妥得多。 周围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奉书听到四面八方的吆喝买卖之声,闻到了马匹和骆驼的骚气,忽然有些害怕,朝杜浒身边缩了一缩。 她看到一个泪汪汪的少女头上插着草标儿,一个色目商人伸手在她的胸脯、大腿捏了几把,皱眉冷笑,踱步走了。还有一个高高大大的汉人男子,脸上刺着字。他身边的主人夸耀他身强体壮,笑着邀请来往的买主随意捶他、踢他。 还有些大宗买卖,被卖的驱口并没有露面,只是在纸上记下年龄、体貌、特长、名字。买卖双方在纸上画勾画圈,谈笑间便决定了每个人的命运。 杜浒把奉书护在臂弯里,冷眼将整个市场瞧了一遍。刚去监管市场的长官那里登了记,立刻便有三五个牙婆前来搭讪。在一片佝偻萎靡、面容麻木的男女奴婢群里,这样一个鲜嫩嫩的良家小姑娘就像泥沼中一块玉,不由人注意不到。 第129节 奉书心里茫茫然的,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她突然后悔了。在这一大片茫茫人海中,她完全变成了一只无依无靠的小鱼。只有身边这一个人是她真正可以信赖的,只有他才会对她的生死荣辱上哪怕一点儿心。可她却寻死觅活的想要摆脱他。 她深深低下头,想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显眼。竭力回忆着二姐的面孔、母亲的面孔,给自己打气。可是平日里在梦中经常出现的音容笑貌,此时却突然变得模糊起来,竟有些忆不起来了。 反倒是跟师父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满脑子都是他的身影挥之不去。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双精致的蒙古皮靴。一个带着蒙古口音的女声飘到她耳中。 “就是这个丫头?多少钱?” 杜浒的声音淡淡道:“五十贯。少一文也不卖。” 奉书一惊,抬起头来。面前的蒙古老太婆依稀有些相识,是那天在这里卖了一个女孩子的,叫什么萨仁姑姑,是太子府里的人。她后面跟着一个牙婆、两个男仆。 奉书心中慌得要命,只想:“师父果然有手段,这么快就……就找到了该找的人……” 他们在讲价。杜浒把邻居保长签了字的批条给对方看。几轮剑拔弩张的还价。萨仁询问她的姓名家世。杜浒称赞她平日的乖巧。萨仁问她会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杜浒令她背《中庸》、《女诫》。萨仁询问她是不是完璧。杜浒擦掉她眼角的泪,挑起她的下巴,让对方看她的脸蛋眉眼。萨仁命她脱下鞋来,要看她的脚。 杜浒拒绝了,“要买就买,不买拉倒!” 萨仁甩手走了。 奉书又惊又喜,朝杜浒看了一眼。他改主意了? 可是他依旧在原处不动。少顷,萨仁转了回来,几叠钱扔到了杜浒脚下。 “哼,你们汉人一个个又奸又歹,全钻钱眼儿里了!罢了,今儿就让你占这个便宜!” 杜浒放开奉书的后脖领子,急不可耐地蹲下身,把钱一张张捡起来,用手指蘸了唾沫数。 她的后脖领子马上被另一只手抓住了。 “还不走?”惊天动地的吼声响在她耳朵边上。 奉书还没有回过神来,“走?去哪儿?” “去你该去的地方!” 一旁的牙婆也笑道:“跟姑姑回去,好好学学怎么干活伺候人,像你这般的模样身段儿,虽说是个婢子,还愁以后没人疼?嘿嘿……” 萨仁喝道:“咄!少说两句!别给教坏了!” 奉书来不及思考她们话中的弦外之音,她惶然回头,只见杜浒正在把银钱揣进怀里,一脸满意的神情,转身就要离开。一时间竟有些弄假成真,真以为他彻底丢下自己不要了。 她什么都不管了,回身朝他扑过去,带着哭腔叫:“师……” 116|0102 </script> ·牛骥同一皂,鸡栖凤凰食· 奉书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可是真的进了太子府,从后面的偏门走进那道高高的白墙,一天还没过去,她就已经掉了七八次眼泪了。 她和同批买来的五六个丫头被集中到一起。第一道命令就是脱衣服。 萨仁命令道:“把身上的跳蚤虱子都给我洗下去。” 奉书想说:“我身上没有跳蚤虱子。” 可是话没出口,另一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已经小声把这句话说出来了。那女孩的脸上立刻挨了一巴掌。 所有人噤若寒蝉,开始一件件地脱衣服。 奉书咬着牙,心中默念着:“耐心。”慢慢解开腰带。虽然周围全都是丫头、妇人、婆子,可她还是禁不住满脸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儿。那个挨巴掌的女孩和她一样忸怩。另外几个姑娘却面不改色,三两下就脱得精光,似乎已经对此习以为常。 几个光溜溜的小姑娘站成了一排,白生生的身子把旁边的墙壁都映得亮了。萨仁和另外两个婆子一个个地检视。身子健壮的,被打发到了左边。脸蛋稍微漂亮些的,被推到了右边。那个挨巴掌的姑娘,虽然身段丰满了些,脸上还带着巴掌印儿,却也不失清秀,又是一双尖尖小脚,马上被分到了右边。另一个姑娘娇小苗条,等轮到她时,自动就往右边走过去。却有一个婆子拦住了她,让她举起胳膊,在她腋下嗅了嗅,然后啐了一口,把她拉到了左边。 奉书红着脸,低着头,含着胸,紧紧夹着胳膊。几个婆子拉手拉脚的将她检查了一番,其中一个用穿着靴子的脚踩了踩她的赤足。白生生的脚背上几道灰鞋印。 “模样不错,就是一双大脚,去做个粗使婢子吧,也算是物尽其用。” 萨仁说:“这个花了我三十贯钱呢,是个读过书的。” 于是她就站到了右边的队伍里。 换上的衣服是青色粗布衫裙,汉服式样,领子和袖口却是蒙古的剪裁,又紧又窄又圆,说不出的别扭。奉书跪在地上,听着萨仁一样样说着府里的规矩。 整个太子府上下都沿袭汉礼,这些规矩她也并不陌生,但和过去在相府里不同的是,她发现这里的奴婢完完全全就是主人的财产。 偷盗,杖若干;懒惰,杖若干;以下犯上,杖若干;私通仆役,黥面;忤逆主人,杖死。 看似随心所欲的府规,就是至高无上的律法。因为制定这些规矩的人,一百年前,还生活在风沙莽莽的草原大漠中,每天的事务不过牧马、放羊、战斗,所有的仆役下人都来源于战斗中的俘虏,是不折不扣的主人的财产。而现在,蒙古包变成了金碧辉煌的汉式府邸,可旧的习俗却没那么容易改变。 奉书不禁想起来以前在家时,丫头下人纵然犯了错,也不过是罚些月银,再不济就直接解雇,或是报官,可不敢如此滥用私刑。她记得父亲在做赣州知府时审过一个案子。一个富户怀疑家中婢女偷了首饰,口角起来,失手将她打伤致死。那婢女的家人告到了官府,那富户被打了板子,罚了钱,坐了牢。 奉书越想越是害怕,自己若是稍有不慎,也许真的会无声无息地死在这里。 突然,她听到萨仁在自己头顶上喝道:“还敢走神?我方才那句话说的是什么?” 她支支吾吾的答不上来,立刻被人抓着双手,在手心里打了二十竹板。这还是念着她初来乍到,规矩不熟,略作惩戒而已。 竹板上的毛纤维一根根打进肉里,发出“啪啪”的脆响。手心肿得老高,晶亮的皮肤薄得好像马上就要破了一般。奉书紧紧咬着牙,不让眼泪落下来,心想:“二姐多半也是受过这些苦的。” 况且这些待遇不是早有准备吗?皮肉之苦,她最不怕了。她脑海中想着父母,想着钟楼下面的那一片灯火,想着胡同里那只野猫,渐渐忘了疼痛。 她被分派到一个朝北的小屋子里居住。那房间和杜浒在太平药铺里租的房间差不多大,泥灰墙壁,天花板矮矮的,立不下一个高个子男人。屋子中央有一个熄灭了的小火盆,旁边一根烧火棍,几堆炭渣滓。可屋里和屋外一样冷。屋里挤了八个铺位,其中两个是空的,一左一右,在门边最挨风吹的地方。 那个挨巴掌的姑娘和她一道被分入这件屋子,腼腼腆腆地问奉书:“你要睡哪个?你今天挨了竹板,你先挑。” 第130节 其实都差不多。但奉书心里还是流过一阵暖意,点点头,指了指离门更近的那个铺位。那里也许会更加冷些,但是方便她进出。 那姑娘眼中闪过一丝不解,随后是一阵感激,一面放自己的行李,一面微笑道:“那就……那就谢谢了。” 奉书不想让她猜出自己真实的意图,想了想,首先开口和她拉交情:“听口音,姐姐是广东人吧?那里天色热,可不比北方,你抗不得冷的。一下子睡到风口上,小心生病。” 那姑娘点点头,低声道:“你也是南方人?我……我小时,先父曾任惠州通判,在广东住过。我叫……我叫婉桐。” 奉书心中一跳。惠州通判,那不就是二叔的下属?可她既然说是“先父”,还是“小时候”,想必她父亲已经去世很久了。她似乎已经猜到那姑娘为什么会在这儿了,她父亲又是怎么死的。婉桐,像是个大家闺秀的名字。 难怪她身上有些熟悉的气质。奉书几乎有冲动和她好好叙一叙了,可还是决定谨慎为妙。 奉书说了编造的身世和名字。婉桐深信不疑,眼中带着莹莹泪花,“原来你是江西人……咱们离得也不远……以后,以后可要互相照应才是。唉,我十五岁,你呢?” “十三。” 婉桐抿嘴一笑,“十三?叫你一声妹妹,可不可以?” 奉书想起了自己的姐姐们,用力点了点头。 婉桐又问:“那你之前是在哪儿做的呢?” 奉书没明白,“什么在哪儿?” “就是……唉,我前几年一直在弘吉剌忠武王府上,做粗活……天天看人脸色,连个说话的汉人伙伴都没有。后来……后来……”她忽然脸一红,扭捏了一阵子,才说:“前几天才给卖到这里来的。” 奉书不清楚什么弘吉剌忠武王是谁,但见婉桐在蒙古人家里服侍过,心中还是涌出了无数疑问,都是她最关心的问题:“那里怎么样?是不是和这里差不多?苦不苦?会不会天天挨打?能不能吃饱饭?” 婉桐叹了口气,“还能怎么样?看来你以前没做过丫头吧?不管在哪儿,乖乖听话就好了。挨不挨打,能不能吃饱饭,也不是咱们说了算。说到底,都是命罢了。少想想以前,多想想以后。” 婉桐一张娃娃脸,看上去只有十三四,但她说出来的话却平白带着些消沉,像是出自三四十岁的大人。奉书被她说得有些不开心了,随意点点头,见墙角放着一盆清水,便走过去蹲下,打算先洗掉手上的血污。 刚撩了一下水,却忽然听到门口一声娇喝:“哟,这是干什么呢!” 她急忙起身回头,只见三四个青衣婢子正堵在门口。头里的那个十七八岁,细眉薄唇,粉面含威,红襦灰裙,头上簪着一枚小银簪子,便是方才说话的那个。 奉书立刻反应过来。是住在同屋的其他丫头,听口音都是北方汉人。她见那说话的丫头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一副兴师问罪的口气,心里一慌,小声答道:“我们是今天刚来的。就住这儿。” 那细眉丫头冷笑一声,目光移到她被打肿的双手上,“才第一天,就吃瘪了?以为你生得一副好皮囊,就能随便撒野吗?” 奉书心里莫名其妙。她也没撒野,也没得罪人,和这丫头统共才说过一句话。她怎么这么大火气? 那细眉丫头的声音骤然提高了,“那盆水也是你能用的?那是我们打来洗脸的!不是给你洗你的脏爪子的!” 奉书这才明白,虽然觉得她有些小题大做,但毕竟是自己理亏,连忙道歉:“对不起,我再给你打一盆新的水来。”看了看自己肿胀的双手,却有些犹豫,大拇指轻轻按着手腕,只求减轻些疼痛。 那细眉丫头正待说什么,她身后的一个瘦高丫头冷笑道:“巧奴姐,你听听她说的!她嘴里说着要去打水,可偏偏明明白白的亮着一双烂手,就等着我们说:‘啊呀小妹妹,不用你去打水,好好养着去罢!’嘿嘿,咱们偏不买这个可怜。她愿意去打水,就让她快去啊。别在这干打雷不下雨。” 那叫巧奴的细眉丫头点头笑道:“还是喜画儿见事明白,不得了,才多大的小丫头,就这么心机深沉,以后还不得把别人都踩到脚底下去?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打水!我们干了一天活儿了,个个都要洗脸擦身子,先去打个两桶水来吧!多了,想必你也拿不动。” 奉书一下子急了:“我只是弄脏了一盆水,为什么要打两桶……” 婉桐却拉了拉她,对巧奴福了一福,柔声道:“姐姐别生气,我们的确是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得请姐姐多提点照顾着。这丫头的手不中用,这水我来替你们打吧。” 巧奴将她打量了一阵,说:“不,就让她去打水。今儿天冷,你去后面小库房里搬些炭来,把炉子添上,烧起来。” 真奇怪。奉书所记得的规矩,只是让她服从主人,并不包括听这个叫巧奴的丫头的话。可是巧奴却自然而然地对她和婉桐发号施令,成为了这一个屋子的主人。奉书觉得有些不公平,但见婉桐逆来顺受,她也就不敢再出言顶撞。 等她咬着牙把两桶水提进屋的时候,手心已经渗出了血。她看到巧奴正在灯下仔仔细细地纳鞋底子,心里面有些委屈,将水桶重重顿在地上,溅出了几片水花,她连忙找来展布擦掉。 (以下) 117|0102 </script> ·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 婉桐却一把拉住她,把她推到门外,悄声道:“别跟她一般见识!她这是要趁你第一天来,给你一个下马威。你越是顶撞,越是没好果子吃。” 奉书气鼓鼓的,想一拳砸墙上,所幸反应得快,悬崖勒马,赶紧收回一双手,问:“那,那难道就这么任人欺侮?” “忍一阵子就好了。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这些年纪大的丫头,在府里都是脸熟人熟的。你就算是和她们闹翻了,声张起来,你说主人家会向着谁?” 婉桐不愧是过来人,说出的这一番话确实是奉书没想过的。可奉书仍是不情不愿的,小声说:“我就不扫,她还能把我怎么样不成?” “先听话吧,初来乍到就树敌,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你要是手疼,我帮你扫南边那一半,好不好?” 奉书觉得她简直善良得过分了,又想想巧奴的那些话,忽然有些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房里新来了两个,敲打自己,放过婉桐,自然因为后者一看就是软包子。 她坚决地摇摇头:“不成,她只是让我干活听话。你要是也逆着她,明天她要连你也为难上了。” 婉桐想想也是,叹了口气,说:“我去给你找些布来,把手包上,这样就不会伤得再重了。” 奉书终于还是握起了扫帚,一边扫落叶,一边踢地上的小石子。手上越来越疼。最后,在扫了一个院子角儿之后,听到屋里的人渐渐开始洗脸睡觉,心中不忿到了极点,把扫帚一扔,自顾自地回去洗漱。巧奴已经在铺上了,看了她一眼,冷笑了一声,没说话。 这一夜格外的凉。奉书在太平药铺时,睡的是火炕,冬天多少有些暖意。可这里却只有冷冰冰、硬邦邦的铺位。屋内的几个女孩子算计着木炭的用量,把火盆生上了。生了火盆,房门就要留一条小缝,以便透气。那个给巧奴帮腔的喜画说,去年冬天,有一屋子丫头贪暖,睡觉时把房门关得死死的,结果呢,她们到现在还没醒哩。 奉书睡在最靠门的角落,冷风打着旋儿,不断地吹她的脸蛋,吹她的脚丫,吹进那并不厚实的被子里。她尽最大努力把身子蜷成一个球,把脸埋在枕头里,让粗砺的布面吸干眼泪。她一遍遍地告诉自己,自己不属于这里。熬过了这一夜,还剩十一天。 * 奉书几乎是睁着眼睛挨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她就看到房里的丫头一个个起床,快速梳洗穿衣。她也连忙爬了起来。 萨仁买她来的本意,是想要她服侍贵人,做精细活计。但新收进府的驱口,按规矩总是要先做一段时间的粗活重活,熟悉府中规矩事务,磨砺成“熟婢”,再根据人品和特长分派更细致的工作。在这之前,奉书只能做些洒扫、清理之类的任务。 她被指派跟着另一个熟练的丫头一起打扫书房。说是打扫书房,其实连书房外面的院子、花园、道路,也都要一并清理妥当。这些事都要在皇孙和公主起床之前完成。 第131节 皇孙是指真金太子的第三子,名叫铁穆耳。真金正妃嫡出三男二女,长子和次子都已成婚,另有府第居住。铁穆耳尚年幼,因此留在太子府里。这些都是奉书昨天在学规矩的时候听来的,她强迫自己用心记住。公主是指真金的次女,叫忽答迭迷失。这个名字太古怪,奉书只是左耳进、右耳出,只记得这个公主和她的祖父是一个姓,都姓忽。 而真金的长女,一个姓南的公主(南阿不剌),则已经出嫁,去做她姑父兼表叔蛮子台的续弦。 开始奉书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在得到了几声斥责之后,她终于弄懂了。驸马蛮子台算起来真金太子的表兄,先是娶了真金的妹妹囊家真,也是就他自己的表妹;过了几年,囊家真去世,转而又娶了真金的女儿南阿不剌,也就是他自己的表侄女。算起来,囊家真是南阿不剌的姑姑,可两个女人却嫁了同一个丈夫。 而这种罔顾人伦的荒唐行径,在蒙古家庭里竟然是家常便饭,比如子收父妾,弟收兄嫂,兄收弟妻、外甥收舅母、侄儿收婶母,舅娶甥,叔纳侄,姑侄同嫁一夫,如此种种。奉书从小是在儒家礼义伦常里泡大的,听到这些匪夷所思之事,先是不信,再是惊愕,随后便是一阵阵的恶心。她开始还想用心弄清楚皇帝、太子一家的亲缘关系,但马上就发现根本就是剪不断理还乱,从成吉思汗那一辈就开始乱七八糟。 奉书心里只觉得莫大讽刺。击败了自己国家的,就是这样一群人。而现在他们从帐篷里住进了大宅院,在府上添设了书房,里面放满了孔孟经典,想要像穿衣戴帽一样,把仁义礼智信披在身上。 她忽然想,孔夫子在千年之前,就哀叹世人“礼崩乐坏”,若是他见了今日这种崩坏法,恐怕要气得再死一遍了。 她悄悄问身边那个叫绿叶的丫头:“咱们能不能见到太子、见到皇孙?他们长什么样子?” 绿叶比她大上四五岁,已经是府里的老人了,只是人不太机灵,说话有些口无遮拦,因此不讨喜,始终被派做粗活重活。她倒也不抱怨,每每看到新来的女孩子,总是摆出一副大师姐的样子,传授些规矩、心得、以及小道消息。 她听奉书这么一问,手中抹拭不停,用下巴颏儿指着,让奉书把地上的一桶水给她端过来。 奉书会意,笑了笑,水桶拎到她手边。 绿叶这才笑嘻嘻地答道:“见到皇子皇孙?那可要看你的福分了。”转头看看她,又忽然古里古怪地一笑,“想什么不该想的了?就你这小身板儿,要想攀龙附凤,再等几年罢!” 奉书愣了半晌,才隐约明白她的意思,登时胀红了脸,“呸”了一声,“鬼才攀龙附凤!谁稀罕!” 绿叶呵呵笑了一声,似乎颇不以为然,过了一会儿,又道:“那你还想怎么样哩?等到了年纪,配个仆役小厮,生下来的孩儿世世代代还都是驱口?倒也成,只是可惜了你这副脸蛋儿。” 绿叶说得漫不经心,连脸都没红一红。奉书听她说什么“生孩儿”,却不由得面红耳赤,正心跳间,却忽然一个闪念,小声问道:“府里的婢子,到了多大,会去配……配小厮,生……生孩儿……” “那可没个定数,总归是十七□□岁,若是让主子看上了,收进房里,二十多岁才放出来的也有……” 奉书悄悄松了口气。二姐今年也不过十五六岁,应该不会轮上这样的命运。可是被主子收进房里,又是什么意思?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再问。杜浒告诫过她言多必失。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弄懂这些事。 绿叶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忽然嘻嘻笑道:“怎么,你要是有心,我告诉你,现在倒也可以开始筹划筹划了。就算不是主子,能傍个贵奴,也能让你一辈子受用不尽。过去有好几个小狐狸精,我是看着她们一步步攀上高枝儿的,倒也可以给你传授些经验。不过你将来要是变了凤凰,可别忘了姐姐我……” 这话说得直白,饶是奉书再迟钝,也听懂了七八分,又是羞,又是恼,连声啐她。绿叶只道她害臊,呵呵大笑。 书房里陈设华贵,摆满了珍宝古玩。奉书跟着绿叶忙了一两个时辰,方才全部打扫完毕。休息了一阵,吃了早饭,又跟着另一个婆子到厨房帮忙。 等到跟她一同做事的丫头都已经腰酸背痛了,她却除了手心疼痛,并没有觉得太难受。活计再重,也比不上她此前每天训练的强度。但和训练相比,这些日常杂活就变得又单调又无聊,要想不出错,也需要时刻集中精神。 好容易熬到了下午,婆子告诉她,可以回去休息半个时辰。奉书如闻赦令,一路小跑着回到自己的寝室,心中盘算,要趁这段时间悄悄练练功课。 可是刚踏进院子,就看到萨仁姑姑面色不善,站在门口,严厉的目光一路跟着她进来。巧奴和喜画站在萨仁两侧,脸上神气又是兴奋,又有些古怪。 奉书不由得放慢了步子。巧女使个眼色,喜画便立刻指着奉书道:“就是这丫头!她今儿早上就问我厨房在哪儿,晚些儿时候就偷偷摸摸地回来,腮帮子都是鼓的,一准是管不住嘴馋,去偷东西吃了!我们院子里这么多丫头,哪个像她这么无法无天?再不治治,以后大伙全都得给她连累了!” 巧奴在一旁剔着指甲,一边笑道:“想不到还是个大肚姑娘。吃不饱饭,尽管跟姐妹们说啊,偷食算个什么?萨仁姑姑,我知道这丫头花了你不少钱,可若是任她为所欲为,今儿是偷点心,指不定以后还偷什么呢,你说是不是?” 奉书这才明白过来她们在说自己,连忙辩解道:“我哪里偷吃了?我问厨房在哪儿,是要去那里干活的!我刚从厨房回来,不信……不信你们去问那里的赵妈……” (以下) 118|0102 </script> 奉书只觉得在做梦,“我没偷……” “还抵赖!” “我真的没……” 瞠目结舌之时,萨仁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左右开弓,连着扇了她五六个巴掌。她头脑中一片晕眩,踉跄着捂住脸,只是不相信。 “这点心也是你配吃的?哼,昨天刚教的规矩,今天就明知故犯,皮痒的贱骨头!打死你都算轻的!去给我叫人!” 萨仁将她骂得狗血淋头,忽然转头看着缩在一旁的婉桐,也啐了一口,“南人果然一个个都是靠不住的贼!这两个丫头第一天就拉帮结伙的,谁知道是不是她教唆的!也得罚!” 婉桐簌簌发抖,泪如雨下,满是乞怜的神情。巧奴忽然拉住萨仁的袖子,笑道:“姑姑,这个胖丫头虽然是南人,可还算老实,肯定不会做出教唆偷食的事儿来。婢子跟你求个情,今儿就别罚她了。” 萨仁想了想,点了点头。 婉桐满眼的不相信,看看萨仁,又看看巧奴,眼中半是惊讶,半是感激。巧奴朝她投去一个友好的微笑。 而奉书被三四个婆子抓住,拼命喊着:“我没偷食!我没偷东西!我一天都在干活,没回来过!那点心不是我放的!” 她叫得嗓子都哑了,可是没人听她的。她被踢翻在地上,当着一屋子丫头婆子的面,扒下裙子,木板一下下击在屁股和大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她拼命想要掀开压在身上的手臂,可是疼痛抽走了她所有的力气。手指紧紧抠着坚硬的地面,整个下半身似乎都要胀开了 施刑的婆子们手上自有巧劲,那木板打在大腿肉最厚实的地方,皮肉不会太破损,但只有挨打的人才能知道那到底有多疼。冷汗如注,和泪水混在一起,刺得她眼睛生疼。 她死命叫骂,声音变了调,连她自己都听不懂。面前所有人的面孔似乎都扭曲了,头顶上喊数的声音灌进她的耳膜,直灌入她的脑门里去。泪眼模糊中,她看到巧奴朝自己眨眼一笑,又看了看墙角立着的扫帚。那是她昨天晚上扔在那里的。 * 奉书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挨过那段时刻的。似乎是婉桐将她扶了起来。不,婉桐试了好几次,可奉书始终没有力气自己站稳,到得后来,干脆一下子扑回了地上。婉桐哭着求了半天,才有一个小个子丫头过来帮忙,把她扶回房里去。 主人们当然不会让花钱买来的丫头专心养伤。早有人送来了活血化瘀的药膏,声色俱厉地嘱咐她按时上药,不许拖延。三天之后,再去领头姑姑处报到。 奉书昏昏沉沉地想:“三天……我不小心把身上磕出一块青,三天也下不去啊……” 可是主人的命令便是死命令。她不敢再有违抗,以免给自己招致更加严重的后果。到了第三天上,她咬着牙,扶着门框,慢慢站了起来。挨打的地方倒是没流血,也没怎么破皮,但只有解开衣服,才能看到里面高高肿起一大片,横七竖八的暗红印子,每一道都记录着她那天的一声尖叫。 再试着走一步,就好像体验了地狱里的上刀山、下油锅一样。 有些人同情地看着她。有些人幸灾乐祸地笑。大多数人碍着巧奴的面子,不好显出愤慨,只是远远的看热闹。 奉书觉得自己成了行尸走肉,脑子里昏昏沉沉的,除了手头的活计,以及身上的痛楚,完全无法想什么别的,除了一件事…… 她在床头放了一小截炭,每天睡前,都在墙壁上轻轻地划上一道黑线。等那黑线积累到十二条的时候,她鼻子一酸,几乎要哭了。 第132节 她咬着牙爬了起来。她的身体渴望休息,但她的心却一刻也在这里呆不下去。 可是试了又试,还是做不到放松全身。杖伤还没好,裹伤的布条里还不时渗出脓水,疼痛破坏着她的专注力。 耐心。耐心。奉书花了半个时辰的工夫,才摸黑绕过了亭台走廊,来到了太子府的高墙之后。十五的月亮又圆又大,照着她的影子。过了一会儿,也许月亮也对她这副狼狈模样看得不耐烦了,慢慢隐到了云彩里。她又伏了一个多时辰,才觑准时机,在一个沉睡的老头腰间摸到了钥匙,从西南方的偏门溜了出去。她疼得无法纵跃上树,灵机一动,伏在排水沟里,一寸一寸地躲过了卫兵的视线,一路爬到了大街上。 攀爬钟楼又花了小半个时辰的光阴。等她半死不活地跪在屋顶的瓦片上时,已经是子时一刻了。她看到屋檐上一动不动地坐着的那个人影,看着他转身站了起来,登时觉得全身的苦痛都消失了。 杜浒却是一脸怒气,一把把她拉起来,低声喝道:“怎么迟到了?” “我……我……守卫太多……” “那就应该早点做准备!你听听你上来时的声音,笨手笨脚的,功课都还给我了吧?” 这么多天没见,第一句话就是指责,一点也没有挂念她、想她的意思。她委屈得快要哭出来,倔强地忍着不想诉苦。 “坐吧!”杜浒手一带,就把她放在瓦片上坐了。她却好像被烫了一样,一骨碌蹿起来,眼泪扑扑地掉了下来,心里还想着不能叫出声音,死死咬住嘴唇,脚下却一个打滑,向后便倒。 杜浒这才动容,连忙把她捞了回来,弯下腰,扶着她两边胳膊站好,语气焦急起来。 “怎么回事?哪儿受伤了?” “我……我疼……他们打我……还逼着我带伤干活……”泪水终于决堤而出,一头扑进他怀里,尽情呜咽。 奉书挨打时都没落过这么多眼泪。她的胸腔里一抽一抽的,想把这几天的苦全都倾倒出来,却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腿脚打着颤,几乎就要站不住。此前自己的一切赌咒发誓,说什么能吃苦、不怕累,此时都变得像笑话一样。 好在杜浒一句话也没说,也没笑她,也没问她后悔不后悔,只是抱着她坐下来,把她平放着趴在他腿上,轻轻拍着她后背。他身上的衣服是新洗的,带着清新的麻布气味,让她平白的心安。 整个夜晚似乎就这么哭过去了。她紧紧抱着他的腿不撒手,好像下一刻就会回到那个又冷又硬、还漏风的铺位。她精疲力竭,心里面却是久违的舒适。 抽抽噎噎地问:“这几天,你、你想没想我……” 杜浒过了好久,才说:“我悄悄去太子府门口张望了几次,怕你不适应,怕你挨打挨骂,怕你露出马脚。好在没看到有什么异常动静,就知道你还算机灵,没惹人怀疑。” 奉书蓦然又哭起来:“你、你到过太子府外面……那你怎么、听到我挨打,你不来救我……” 明知道是胡搅蛮缠,明知道他无从得知府里的任何动静,可还是忍不住发脾气,轻轻用拳头捶他,好像这样就能分担些自己身上的痛。 杜浒任她捶打,等她哭得差不多了,才拍拍她,问:“好了,到底是为什么被打?” 奉书咬牙切齿地说了。杜浒默默听着。 良久,才听他道:“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没那么容易被人算计了。” 奉书点点头,忽然发泄一般,牙缝里迸出几个字:“我、我想杀人。” “不准。” 她抿着嘴,知道肯定会是这个答复。 杜浒又慢慢说:“陷害你的那姑娘,也不过是个小孩子,也就那么一点儿眼界,在一方院子里弄弄手段。她也不过是要敲打敲打你,就算是陷害,也给你留着余地。你想没想过,要是她给你枕头底下放的不是几块吃食,而是贵人房里的金钗子银镯子,你现在还有命在?” 奉书轻轻“啊”了一声,额头渗出几滴冷汗。 “所以,你别跟她一般见识。说到底,老人欺侮新人,这种事到处都有。我在军中时,还着力整治过好一阵子呢。” 奉书吃了一惊,随即又不甘心,道:“那,难道这还是理所当然的不成?” “当然不是。我可以教你一百种法子报复她,让她挨骂、挨打、被卖掉、被弄死,甚至生不如死。我可以让那院子里的所有人都怕你、忌惮你、孝顺你。如果你的目标就是当个太子府里的奴婢头儿,那么我保证你一年之内就能得偿所愿,跟那个什么萨仁姑姑平起平坐。但你想想,这是你进太子府的本意吗?” 奉书鼻子一酸,用力摇摇头,“不是。我是去做卧底,寻访娘和姐姐的下落。我才不要当什么奴婢头儿,多大的头儿也不要。” 蒙古主子的赏识?在她心里,连块糖糕儿都比不上。 杜浒轻轻抚着她的额头,用拇指把她眼角的泪一点点拭掉。他的一只手几乎能把她的整个后脑都包起来了,指尖上生着粗糙的茧,把她眼角的肌肤刮得细细的疼。可她也不在乎,忍着那点疼,感觉着泪水让他一点点擦干了。 杜浒说:“既然你另有目的,那么这些整人报复的法子,除了损你自己阴鸷,没有半点其他用处。这些小恩小怨,也不值得你因小失大。如果你真的想报复她们……最好的法子就是过得比她们都自在。” “那……那我稀里糊涂的被人算计,被人打,哪里能自在?” “当然不能。你只要记着,跟丫头们斗来斗去,再怎样也是过家家。在府里真正能操纵生死的,不是那些十七八岁的汉人丫头,而是蒙古主子。他们买了你来,是要做什么?是不是专门让你进府被欺负的? “当然不是……” “那是干什么的?” “是……是让我做活、帮忙……” “知道就好。只要能让他们觉得你能干、有用,那么底下的那些奴婢,谁敢再动你,谁就是跟主子过不去。要保护自己,这才是釜底抽薪的法子。” 云彩遮住了当空的满月,又四下散开来。从钟楼上看下去,整个城市都被微光罩住了。 奉书心里也微微的被点亮了,慢慢重复着:“能干……有用……那、那要怎么做?” 杜浒反问道:“你说呢?” 奉书心里慢慢平静一些了,仍然是囔着鼻子,可是话音终于清晰了些,想了想,说:“我得卖力干活,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定额?” 杜浒笑了,摇摇头,“那样他们只会顺水推舟,把你当两个人使唤。” “那,我跟其他奴婢搞好关系,多帮她们的忙?这样……” “不是。要反过来。” “什、什么?” 杜浒见她还是浑然不解,又问道:“你自己想想,在太子府里的奴婢,哪些是常受欺负的?哪些是主子眼里的红人?这些人说话做事,有什么共通之处没有?” 第133节 奉书顺着他的话,仔仔细细地回忆着,心里面似乎有些明朗了。 “还有,你用心想想,吩咐下去的任务,是不是有人做得千篇一律,有人却做得……怎么说呢,让这个活计非她不可,无法替代?你想想,你要是主子,你更能记住谁?” 奉书心头一亮,忙问:“那,怎么做到无法替代?” 杜浒轻轻笑道:“不说了,再说就教坏你了。” 奉书立刻不满,扭一扭,“我要学坏!”扭到伤口了,马上又龇牙咧嘴的疼。 杜浒忍不住一笑:“慢慢来。”又问:“跟师父说说,这几天除了挨打,还有什么别的委屈没有?” 奉书经他一提,又是一连串的不忿,竹筒倒豆般说:“皮肉之苦,没有更多了,可是……可就是每天不开心……使主都不把我们当人看……” 杜浒问:“使主?” “就是蒙古话里的主人……太子、幕僚,太子那些大大小小的妃子,还有他们手底下的那颜,就是男贵族女贵族……在府上有权利使唤驱口的,都是使主。” 杜浒笑了笑,“还学了蒙古话?” “学了一点……有些是每天用的,有些是我自己留意的。蒙古话比汉话容易多了,不难学。” 杜浒来了兴致,笑道:“那,街上那些蒙古人日常说话,你都能听懂了?” 奉书有些得意,又有些觉得他多事,点点头,简单地说:“能听懂一点吧。” “看不出,小脑袋还挺灵光!来,说几句来听听。” 奉书小脑袋一扭,“才不说呢。” “你不是会吗?讲两句还不好意思?喏,‘举起手来’怎么说?‘投降不杀’又怎么说?” 奉书脸一红,“我哪会那个!” “那你会什么?” 她脸更红了,嗫嚅着说:“笤帚、抹布、井、干净、脏、懒……厨房……嗯,奶酪、奶油、酸奶……” 杜浒极轻极轻地叹了口气,慢慢给她理着额角的乱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那么,吃得怎么样?能吃饱吗?有没有肉吃?” “还行,平时是咸菜、奶酪,面饼管饱。有时候会有使主剩下的饭菜,有鱼有肉。” 她立刻毫不客气,“想吃白米饭。唔,想吃瓦罐汤、狮子头、竹笋烧肉、蟹黄粽子……” 杜浒赶紧把她嘴捂上了,假装没听见后面的几句。奉书在他手心里嘻嘻笑。大话可不能轻易说。 他捻了捻她的头发稍,又问:“有没有什么进展?” 奉书蹭着他的腿,摇摇头,闷声说:“他们只许我在一个小院子里走动,来回的路线都是定好了的,不许去别处。我能看到的丫头婢子,最多也就三五十个。可是我听说,整个府上的奴婢有好几千。” “别着急,别冒然乱走。” “我知道,当然不能乱走……太子、皇孙他们住的内院,全都守着怯薛歹……我也进不去。” “怯薛歹?又是什么玩意儿?” “就是……就是皇家的宿卫,世世代代都发誓效忠成吉思汗的子孙。最高等级的那些怯薛,太子管他们叫什么盟誓兄弟……这些人据说从小就开始训练,看起来个个都不好对付。” 杜浒沉默了一阵,似乎在掂量这个新得到的情报。 (以下 119|0102 </script> 奉书觉得,要是没有每月两次的这个盼头,她多半无法在太子府忍受这么久的时光。她说不定会想办法逃,然后被捉住,说不定会自暴自弃,变成婉桐那样的软包子,也说不定会像邻院的一个姑娘那样,一夜过后,让人发现静悄悄地挂在梁上。 她再不给巧奴那个小团体陷害自己的机会。她学会了有技巧地做活,在掌事婆子姑子出现的时候变得格外卖力,给她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来时殷勤请安,去时积极报备,这样有心人再也无法捏造她的行踪。高级些的管事妇人都是蒙古人。以前流浪的时候,小耗子本来就教过她一些简单的蒙古话,此时她更是用心学,每日和蒙古婆子姑子都说上两句,引得其他汉人丫头另眼相看。 为了洗清自己上次偷食的冤屈,她也小小玩了个手段。一次太子侧妃房里赏下来半壶喝剩的羊奶。几个汉人丫头都喝不惯,奉书声称自己口渴,咕嘟咕嘟全都喝了,当晚便在茅厕呆了半夜,宣称自己拉了肚子。奉书从小生长在豪富之家,各种牛羊乳细点早吃得惯了。但杜浒告诉她,大半的汉人都吃不惯奶品,一吃便要闹肠胃。这样一来,她上次“偷食”奶点的事情,就变得不那么可靠了。虽然冤情并没有昭雪,但她感觉萨仁对她的态度慢慢好起来了。 这些伎俩,有些是她自己悟出来的,有些是杜浒提点暗示于她的。她有时候觉得自己成了讨厌的大汉奸,但看到巧奴她们一脸不甘、也许还带点妒忌的神情,心情马上又舒畅起来。汉奸就汉奸吧,反正只是一层外皮而已。 她没见过皇孙、公主,可她知道,他们大约都是玩心甚重的孩童,不喜欢好好读汉人的书。因为她每次打扫书房的时候,都觉得那里像是个被台风袭击过的村庄。书本胡乱堆在桌上地上。书柜里塞着小弓小箭,还有小马鞭子。一块块沾了墨的羊拐滚在砚台附近,那是蒙古孩童抛掷玩耍的玩具。桌上浸了墨汁,尤其难除。想来太子请来给他们当老师的汉人儒生也不敢管教半分。 寻常丫环们是不许乱动书房各物的。但有一次,奉书看到一本《孟子》被摊开来扔在地上,纸面上印着一个小靴子印儿,心理难受得像被猫抓了一样。她从小就被教育要敬惜字纸,眼下这么糟蹋书籍,是她忍无可忍之事。她想也不想,就将那本《孟子》捧了起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在书架上寻摸了一圈,和《论语》、《大学》、《中庸》放在了一起。 这一放不要紧,只见书架上还有不少书籍,放置的顺序都颠倒得匪夷所思。《韩非子》居然插在了几卷《资治通鉴》之间,《三国志》居然和《水经注》做了邻居,而《老子》和《庄子》则参商相隔,中间横着几十册诸子百家。 奉书正皱眉,和她一同洒扫的绿叶连声催她:“这里的书是金贵物件,咱们可不能乱动!你别瞎摆了,让使主发现,指不定怎么罚呢!” 奉书心里却起了别样心思,半是看不过去,半是想赌一把,回头对绿叶说:“我偏要动一动,你别管。要是真的罚下来,我一个人担。” 她回忆着父亲和二叔书房里的布置,像做贼一样,这里插几本,那里挪几卷,飞快地把那书架上的书码放整齐了。书房里四壁都是书架。她只理得一个书架,便到了早饭时间。 绿叶急得要哭了,直说:“要出头,让主子看上,也不是这么干的!” 奉书不理她,又理了两排书,这才掸掸手,朝那书架看了一眼,心里的猫爪子总算不是那么挠人了。 直到晚上,也没人来找她的麻烦。第二天,她故技重施,又将书架上的书理了一小部分,依然风平浪静,无人理会她的僭越。到得后来,她每日自然而然地整理布置书架,变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还顺带收拾一下散在桌上的字帖诗文——写得都一塌糊涂。 奉书心里冷笑:“这书房多半是摆摆样子的。这些皇子皇孙多半从来不留意这里有什么变化。” 可是正当她一边这么想,一边哼着小曲儿摆书时,事情就来了。她忽然听到房门外传来槖槖的脚步声,似乎是硬挺的靴子,而不是丫环仆役的软鞋。接着一个带着笑的女声跟着脚步进了门。 “杨侍中果然说得没错。我儿居然开始对汉人的书本上心了。” 说的是蒙古话。奉书马马虎虎的只听懂了几个词,正愣在那里,琢磨着整句话的意思,便看到一男一女两个蒙古贵族踱进了房,几个从人、怯薛歹留在门外。 第134节 奉书吓了一大跳,不由自主地扔下手上的书本,朝房间内侧连退了几步。旁边和她做活的绿叶一下子就跪下了。奉书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也跟着行礼,偷眼打量进来的这两个人。 她早就被告知了府上各等贵族的等级服色,只看到那男人的腰带,便确定这人是真金太子。她一瞬间有些恍惚。她知道真金太子早就子孙成群,可一瞥之间,他却似乎比父亲还小着好几岁,一副常年骑射的挺拔身材,眉目间颇有英气。他穿着一身汉装,一看之下,便和一个富贵人家的汉人儒生没什么区别,只有左耳上穿着的一枚精巧金环,不动声色地揭示着他的蒙古贵人身份。 而他身边那个蒙古贵妇美貌端庄,珠翠满头,想必是他众多妃嫔中的一个。奉书回忆起她方才似乎说了一句“我儿”怎样怎样。她知道留在太子府里的皇孙是太子正妃所出,那么这个贵妇十有□□就是太子妃,叫……叫……是了,叫阔阔真,名字还不算太长。 而真金和阔阔真看到房里只有两个洒扫丫环,神情颇为惊诧,互相看了一眼,真金道:“铁穆耳呢?难道他不在?这两个女孩子又是什么人?”是用蒙古话朝阔阔真问的。 奉书身边的丫环初见贵人,早就紧张得浑身发抖,眼睛看地,恨不得用后脑勺对着太子夫妇。可奉书却不知怎的,并没觉得这两个人有多么高不可攀,反而觉得眼前这人一身汉装,却说着流利的蒙古话,倒是件挺有趣的事儿。 她脱口用蒙古话回道:“皇孙不在。我们是萨仁姑姑手下的丫头。” 说得语序有些颠倒,她不禁微微红了脸。 真金呵呵一笑,指着她,说:“还是个懂蒙古话的蛮子丫头!喂,这些书本是你理的?” 奉书点点头,“是。” 真金转头对阔阔真笑道:“我就说嘛,铁穆耳才不会转性子。杨侍中说他最近开始读书房里的书了,还自己整理自己的字帖,你听了,高兴得像个草原上的小兔子一样。我偏要说……” 他这话说得极快,奉书到后面便有些听不懂了。但听他的语气,似乎这一阵子书房的整洁确实被什么“杨侍中”注意到了,被归功于皇孙铁穆耳。真金夫妇得知了,特地赶来,想要夸奖儿子,却只看到了一个田螺姑娘。 阔阔真不会说汉话,打蒙古话笑道:“蛮子姑娘也认得书本?也识字?” 说得好像鞑子比蛮子更有文化似的。奉书心中冷笑,不动声色地答:“是。” 真金忽然沉下脸,道:“为什么要乱动房里的东西?萨仁是怎么教的规矩?” 奉书心中砰砰直跳,想解释,可她的蒙古话眼下捉襟见肘,除了几声“是”,也答不出更复杂的话了,心中一急,干脆用汉话道:“我们汉人的规矩,从来是要敬惜字纸,我从小就看不得书本纸张被糟蹋,不管一管,就全身不好受,夜里睡不着觉。就算你们要罚我,我也非伸手乱动一动不可。” 她这话说得冲,直接“你”、“我”云云,若是汉人世家里有丫头敢这么说话,非被打嘴巴不可。但奉书这些日子已经看出来了,蒙古人粗疏质朴,不在乎这些虚礼,是以厚着脸皮,直来直去地说了一通。反正她对什么太子、太子妃也没多少敬意。 真金果然没追究她的用辞,而是哈哈大笑,也改用汉话,问她:“你家里以前是南朝做官的?” 奉书心中一惊:“他倒猜得准!”竭力做出平静的神色,摇摇头,把背熟了的身世说辞又重复了一遍。 (以下 120|0102 </script>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春夏之交的天气,空气中已经开始偶尔的燥热。奉书正在自己歇息的小院子里排队等着打洗脸水。和往常一样,巧奴仍是日日看不惯她。谁叫这是唯一一个不肯听她摆布的小新人? 但这些日子的斗智斗勇下来,巧奴也已经收敛了许多,不再敢像那日那样随意陷害戏弄。只是拢了几个和她一伙的丫头,故意插队占位,让奉书半天打不到水。 奉书知道她在变着法儿的孤立自己,也不急,也不闹,静静在树荫底下等着。等巧奴对婉桐使个眼色,让她也来帮助挡路的时候,奉书一步跨上去,拨开她手中的脸盆。 “婉桐姐,我今天实在赶时间,让我先来吧。” 婉桐是一群丫头里性子最软弱的。那天萨仁惩戒了奉书,婉桐却因为巧奴的一句话而免于处罚--那自然是巧奴离间拉拢人的手段。婉桐果然中计,慢慢的也不和奉书太亲热了。但奉书看得出来,婉桐对自己还是颇有歉意的。毕竟整个院子里,就她们两个南人丫头,一开始又是那么亲密。 于是眼下婉桐也不好意思回绝她。巧奴连连用眼色授意。奉书干脆轻轻将婉桐推开,自顾自地打了一盆水。她早看出来了。婉桐逆来顺受,虽然不肯主动做什么事,但若是自己强硬起来,她多半也会顺水推舟,传达给巧奴的意思不言而喻:这是别人强迫的,可不是我婉桐故意要和姐姐你过不去。 也许当奴才当久了,自然而然就能学到这些明哲保身、两边都不得罪的各种小手段。 可是巧奴那肯善罢甘休,见奉书微微露出胜利的眼神,干脆亲自上阵,和她擦身而过的时候,手肘一抬,便去撞她手上的脸盆。 以奉书的身手,自然有几十种方法让她扑个空。可是刹那之间,奉书余光看到院子外面似乎走来一个面孔陌生的妇人,下人打扮,身上的服饰却比这院子里的几个粗使丫头都要华贵,颈中闪闪的,还挂了一串珍珠链子。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小丫头。 奉书心念一动,手一松,便任巧奴打翻了手上的脸盆。微微一闪身,盆里的水就一点也没溅到身上。反倒是巧奴不知怎的,半边裙子都湿了。 巧奴大怒,柳眉倒竖,骂道:“走路不长眼睛……” 刚说一半,便连忙住了口。那戴珍珠链子的妇人已经走进小院,正看到巧奴浑身*骂人的样子,皱了眉,道:“这是哪个屋子的奴才,笨手笨脚的,还这般坏脾气。” 巧奴此时也看清了那妇人的衣饰,知道是个管事的小头目,连忙讷讷道:“我、我不是……”指了指奉书,“是这个蠢丫头……” 奉书从容捡起脸盆,放到一边,看清那妇人的面孔,朝她福了一福,“见过珊竹姑姑。” 巧奴一愣,不知奉书何以得知这人的名字。奉书却心里清楚,这个叫珊竹姑姑的,是在太子妃房里服侍的老人,住在太子府的另一头,地位并不算高,平日和萨仁手下的丫头少有来往,只是在逢年过节、下人奴婢互相走动的时候露过几次面。巧奴她们平日里自己的活计还忙不过来,自然不会留意这人的名字,但奉书时刻记着自己的任务,每天比旁人更是多了几分心眼,听到的蒙古人名字,虽然一个赛一个的拗口,还是强迫自己一点点记下来。每个人做什么职位、手下有什么样的丫头,也都在睡觉前温习一遍。虽然还未能找到关于姐姐的线索,但论起对府上众仆的熟悉程度,可将巧奴她们甩得远了。 珊竹也微微惊讶,随即笑了:“果然是个机灵丫头,无怪太子妃点名儿要见你。快收拾收拾行李,跟我走吧。” 奉书吃了一惊。收拾行李?这可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也许,把“太子妃要见你”中间的“见”字去掉,才是对方真正的意思。 她连忙答应。自从那天偶然撞见太子、太子妃之后,她就隐隐觉得是个契机,但没想到变化来得这么快。 巧奴早就不敢说话了。其余的丫头看着她,眼神有的艳羡,有的不解,还有些心里面暗暗等着看笑话——新人升得太快,不一定是好事。经验阅历跟不上,说不定哪天贵人看得你腻了,灰溜溜的打发回来,甚至地位还不如以前,也是常有的事。 但奉书知道,自己若是规规矩矩的在这小院子里面熬,无异于一天天浪费生命。只有冒更大的风险,才有机会获得更大的收获。 她飞快地收拾好了随身物件。其实也没有太多,不过是衣服、鞋子、一盒子简单的钗环、还有分发下来的小香包,小手帕。她想也没想,就把多余的帕子和衫子就留给了婉桐和其余的丫头——反正也不需要了。她见过在太子、太子妃身边服侍的女奴,她们从来不穿这么寒酸的衣服。 奉书跟着珊竹穿过半个太子府,一路上亭台水榭无数,隔几步便守着训练有素的侍卫,还有些官员和贵族穿梭其中--这些她都暗暗记在心里。 最后,珊竹把她带进一个月亮门小院子,放下行李,命令她沐浴、梳洗、漱口,又给换了一身嫩黄色绣暗花襦裙,头发上搽了清香的玫瑰露,戴上一对小巧的银耳环——做了这几年的百姓,早就忘记了首饰钗环为何物,耳洞早就又长上了。奉书一声不吭,任珊竹手下一个丫头给自己重新穿了耳洞,简单涂上药粉,过了片刻,耳垂便止了血。耳环穿进去,仍然还有些疼痛。那疼痛比不上训练时伤痛的百分之一。 再歇了半日,吃了些简单的茶饭,被带去见了太子妃阔阔真。进门的时候,见到房里已经有三四个相似打扮的丫头在等着了,也都是十几岁年纪,脸上的神情谦卑中透着兴奋。 奉书乐了,又有些如释重负。原来升官发财的不止自己一个。 玛瑙帘子后面的贵妇人,一直在专心致志地逗弄一只八哥说话。直等了一顿饭工夫,她才玩尽兴了,用了些点心酪浆,将双手摆在面前小几上,两个女奴一左一右,给她往指甲上敷蔻丹。敷好了,用细纱布把指尖轻轻包起来。 奉书一直在恭恭敬敬地躬身立着,直到腰开始酸了,阔阔真似乎才主要到外面等着的这些小丫头,笑道命令道:“都抬起头来,走近些,让我看看。” 第135节 说的是蒙古话。但选进来的几个丫头显然都是懂些蒙古话的。不用传译,就一个个依言走近,齐齐万福为礼,微微躬身抬头,仍是站成一排。 阔阔真开始一个个的问她们的名字和年龄,以及原先是在哪里服侍的。奉书心里暗暗盘算着,要想打探姐姐的消息,在太子妃身边伺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途径。她周围的下人全都是在府中多年的,人脉广阔,消息灵通。然而不知道阔阔真喜欢什么样性格的丫头,一会儿该怎么表现才好? 她正在默默观察其余几个丫头的对答举止,以及阔阔真的反应,努力“揣摩上意”。忽然身后有人大声报,说太子来了。 真金太子犹如一阵风般进了来。奉书连忙随着几个小丫头一齐行礼。阔阔真要起身迎,被他笑着制止了,“小心你那双手。” 然后他旁若无人地亲吻阔阔真的脸颊。屋子里其他人都知趣地低了目光。两个女奴给他端来了奶茶。 真金在阔阔真旁边坐下来,跟她叙了几句家常,又用目光指着一排小丫头,笑问:“这是干什么呢?你房里又缺人了?” 阔阔真微笑道:“我?我房里的奴仆只嫌太多,你又非要年年给我送新的,说什么太子妃就是要有排场。你自己倒遵从你父皇教诲,搞什么节俭持家,谁能想,家底儿都藏在你妻子这里呢。我要是再缺人,别人倒要说,太子妃房里是个无底洞,干不完的活计呢。” 饶是奉书的蒙古话水平进步飞速,这番话也把她绕得有点晕,暗想:“原来蒙古话里也有这么多弯弯绕的复杂句子。”阔阔真这一番话,恭维了真金,恭维了忽必烈,表明了自己勤俭的态度,又点出了太子和自己夫妻情深。奉书暗暗告诉自己,可要学着点儿这样的说话的本事。 (以下 121|0102 </script> 赠送) 她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可却又说不清到底明白了什么。反正,伺候蒙古主子,攀高枝儿,她才不需要这个“福气”。要是让师父知道自己糊里糊涂的攀了这么个高枝儿,自己脸还往哪搁?更何况,这棵高枝儿上面,似乎还有不少超出自己预计的职责和使命。师父告诫过她,没把握的事,千万不许做。 要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做呢?她心里倒不是太担心。早就和师父约定好了,若是觉察有半点危险,立刻不顾一切逃出去找他。 只不过若是真的无功而返,未免太丢面子。因此这条后路不能轻易用,顶多是犹豫的时候想一想,让自己更加有胆子放开手做事。 真金听得阔阔真问“给铁穆耳女孩儿”,先是一怔,随即呵呵笑道:“你是做母亲的,自然都听你的。只是……一下子给六个,未免太多点了吧?” 阔阔真故意撅起嘴,笑斥道:“你倒管得宽!难道铁穆耳没生眼睛,不会自己挑吗?” 真金仍是微微笑着,啜了口奶茶,耐心解释道:“铁穆耳这孩子本就管不太住自己。自从去年生日给他沾了酒,你瞧瞧现在,十天里有八天都是醉的。咱们做父母的,可不能再纵容溺爱,不然以后,怎么让他担大任?”他平日里虽然跟阔阔真感情深厚,却绝不至于百依百顺,当即决定,“给三个足矣。你好好挑几个乖巧、没野心的。剩下的……” 话说到一半,忽然注意到了站在边上的奉书,“咦,这不是那天在书房里看到的姑娘吗?叫什么来着?胡小小?” 他居然还记得当时奉书只说过一次的假名。奉书连忙答应了,朝真金福了一福。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奉书心中暗自不快。贵人们显然是说惯了这句话,因为他们面前的奴婢们总是恭顺地低着头,看不到正脸。而眼下真金坐在椅子上,和她也不过是视线持平,她总不至于俯首帖耳到让他看不清吧。 但不快归不快,还是听话地照做,抬起头,眼睑仍是微微垂着,看着真金手边的茶杯。他的手上戴着三四个华贵的戒指,金银托儿,翡翠、宝石,有的已经很陈旧了。她忽然想,每个戒指里,应该都有不简单的故事。 阔阔真邀功似的笑道:“怎么样,多水灵的孩子,又懂事。” 真金点点头。一看便是江南女孩子的皮相,白白嫩嫩的似乎能渗出水珠儿来,眉眼五官像汉人的工笔描出来的一般。稚气未脱,有大家闺秀的温婉,却又有些藏不住的倔强和硬朗。身子板儿纤细,但并不柔弱,甚至能感觉到那身体里蕴藏着的活力——这一点,不像寻常的南人女孩,倒像是野惯了的蒙古孩子。 奉书见真金看自己,心中只是担忧:“我练了这么久本事,身形会不会有变化?会不会让他看出来?” 还好真金没说什么。阔阔真问她:“多大?” 方才她旁边的几个丫头已经一个个报了年龄。两个十四岁,一个十五岁,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三岁。 奉书面不改色,答:“奴婢己巳年生,属蛇,今年虚度一十三岁。” 阔阔真皱眉算了算,算不清,问真金:“这是他们汉人的算法?虚岁十三,是多少?” 真金问了她生日,微微惊讶,笑道:“刚十二?这么小,倒是看错眼了呢。” 奉书微微低下头,想笑。自己明明是戊辰年,属龙。过了新年,算起来已经虚岁十四。又是大生日,周岁也已经过十三了。但她本就身材娇小,又是娃娃脸,靠面相蒙混一岁,也不是太难的事。 卖进府的时候,自然是向萨仁通报过真实年龄。牙齿、骨节、指甲等显露年龄的身体部位,也都被细细验过。但眼下真金身为太子至尊,必定不会专门为了这么个细节去把萨仁找过来求证。就算以后被人发现真相,也可以说是卖家故意谎报的,奉书自己作为货物,自然没有任何权利提出异议。 阔阔真显然也觉得十二岁太小,让她退回去,从其余的姑娘里挑了三个齐头整脸的,让珊竹给准备准备,作为送给铁穆耳的生日礼物了。 而剩下的三个,互相看了一眼,又看了看阔阔真身后的姑子,似乎有要她们退下去的意思。阔阔真和真金的注意力也不在她们身上了。阔阔真叫来自己的女奴,把指甲上包的纱布一点点卸掉。真金在饶有兴致地看。 奉书心觉不甘。难道还就此回到巧奴那个院子不成?她知道自己有些贪心了。此番躲过了铁穆耳已是大幸,不如就从头再来,寻找别的机会? 可今天见到太子、太子妃,和他们说上话,已经是千载难逢的际遇。真金太子看起来脾气不错,今天心情也好,也许,能容忍她的一点点僭越? 她退了两步,慢慢下定决心,轻声道:“太子……” 真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眼睛仍是看着阔阔真的指甲。 奉书大着胆子,提高了些声音,道:“太子,奴婢斗胆请问,书房里的书,还需要继续整理吗?” 真金这才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才想起来她整理书房的“事迹”,“唔”了一声。 这句话是提醒他,她肚子里有墨水,不同于寻常的女奴。能把那几千几百本汉人书籍一点点理得井井有条,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来说——现在是十二岁——是足以引人注目的。 奉书见真金不答,心中忐忑,画蛇添足地补充道:“那个,我知道这不是我分内的活,若是……若是太子就想让书房那么乱着,我就不动了,只扫地擦桌子,保证擦得干净……” 真金看着她,忽然笑了:“扫地擦桌子?那种事随便一个女奴都能做。你既然知书识字,以后就专在书房里伺候吧。” 奉书心里砰的一跳,“书房里伺候……” 阔阔真又忽然想起了什么,笑道:“对了,忽答迭迷失前些日子读书的时候不是还说,学得太辛苦,要找个小丫头跟她一块儿苦一苦吗?这汉人女孩儿年纪和公主差不多,又读过书,正好派去伺候吧。有人陪着,想必杨侍中师傅也可以少头疼些。” 伺候那个忽什么公主?奉书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运气。那不就相当于可以直接向公主问姐姐的下落!连忙行礼,毕恭毕敬地道:“可以,可以!奴婢求之不得,愿意伺候公主读书!”激动之下,这一连串的蒙古话居然说得十分通顺。 话说完,才看到阔阔真身后的女奴偷着笑了笑,自己身边的那几个“落选”小丫头,也一点没有羡慕嫉妒的意思,反倒有些幸灾乐祸。 奉书微微疑惑,但她才不管别人怎么想,赶紧谢过了太子和太子妃,敲转钉脚,让他们说出去的话再也收不回来。免不得又违心地拍了太子他们几句马屁,无非是奴婢多么荣幸,太子多么体恤下人。这些话她平日里已经听别人说得熟了,随口就一句句搬了出来。 真金笑笑,挥手让她下去。 第136节 于是珊竹把她带了下去,对她说,公主和皇孙定时被召去陪伴忽必烈皇祖父。眼下公主正住在宫里,正好空出几天,可以让她好好学学规矩。 奉书脚步飘飘然然的,一叠声的答应。回到那个月亮门院子,看看自己的行李还没拆封,丢在墙角,只觉得这半个时辰之内的经历,好像有半年那么长。 被选去伺候铁穆耳的三个姑娘正围在一处,一件件的分配赏下来的物件——新的布料、头面首饰、熏香、鞋子、胭脂水粉……全是寻常女奴用不上的东西。三人纵然有些不安和忐忑,此时也被这些奢侈物件带来的欢喜冲淡了。更何况,房里做杂役的两个婆子一个劲儿地跟她们道贺,说能被选去伺候皇孙,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别人盼都盼不到的。铁穆耳性格温厚,以后少不得三天两头的赏赐,更别提若是入了他的眼…… 于是三个姑娘慢慢变得兴冲冲,讨论着该如何用布料裁裙子,如何梳妆打扮更好看,以后若是发达了,如何扶持过去关系好的小姐妹。奉书饶有兴致地听着。 这时候珊竹进了来,喝止了她们的憧憬,淡淡道:“做好你们分内的事就行了,其余的别想太多,对你们没好处。”接着又吩咐了几句,让她们明日便去某处报到受训,迟到了可要罚。 三个姑娘唯唯连声。 奉书也赶紧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忽然发现自己也有一包赏赐。打开来看,是两匹淡色衣料、一串简单的镶银手链、几根簪子、两副耳环、一叠汗巾帕子,还有一盒子香粉、一盒子胭脂、一小块石黛。 珊竹对她说:“公主的伴读丫头也不能太寒碜了,以后可不能素面朝天的出门,趁这几天,好好学学吧。” ------------ 铁穆耳表示临近中考,补习繁忙,只好先推掉男配的邀约,谢谢各位读者姐姐支持~以后会不时来打酱油的! (叫你们说我中二,叫你们说我中二) 122|0102 </script> 再爬上钟楼时,迎接奉书的是一阵凌厉的掌风,把她的头发带得飘了起来。奉书早有准备,左手攀住屋瓦,右手顺着那风微一借力,几个回合,反而扣住了头顶的那只手,腰肢一挺,像一片柳叶一样轻飘飘落在了房檐边缘。双足踏上瓦片的一刻,才感到方才那阵掌风劲力未消,带得她身子侧转,眼看就要摔在地上。她急中生智,身子转了半圈,盘起双腿,顺势往下一坐,仰起脸,笑嘻嘻的低声道:“如何,有进步吧?你摔不倒我。” 头顶上那个声音哼了一声,却带着一点笑意,“我是怕脏了你这身衣服!怎么,给你做新衣裳了?” 说着一只手伸过来,习惯性的又想揉她脑袋,却在半路上停住了。半个月没见,眼前的小人儿似乎突然长大了些,原先粉扑扑的小脸蛋,现在白皙中晕出酡红,盈盈娇靥,顾盼生姿。蛾眉双染描青山,朱唇一颗点樱桃,玉软花柔,神清骨秀,领口里若有若无淡淡香。 小包子变成了小妖精,反差有点大。杜浒揉了揉眼睛,随即便发觉出了哪里不对劲。弯下腰,试探着在她眉毛上拂了一把,捻下一指头青。一对秀眉顿时不一样浓淡了。 杜浒乐得哈哈笑:“嘿,还打扮起来了,今儿是什么蒙古节?” 奉书有些不好意思,知道大概是眉毛画太重了。这也不能怪她。头一次领到描眉画眼的物件,新鲜劲儿还没过去,出门之前,自己偷偷对着镜子试了半天,拿笔画,拿刷子刷,拿手指头肚揉,涂了又擦,直到最后都记不起自己原来长什么样儿,看看时间要没了,这才慌慌张张地动身。 她赶紧伸手揉掉了另一根眉毛上的黛,张口便是瞎话:“今天活计做得晚了些,我连吃饭都没来得及,哪有工夫换衣服。” 说毕,一块甜米糕就塞到了她手上。奉书喜出望外,低声道:“谢谢师父!” 啊呜一大口下去,白白的米糕边缘就印上了两小瓣嫣红的唇印儿,小蝴蝶似的。 口脂也涂多了。奉书赶紧假装擦掉嘴角的糖屑,连嘴上的胭脂也一并拭掉了。手背上青青红红的一片。 总算又现出了些原来的孩子气。杜浒想笑又忍着。小丫头还是老样子。 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笑道:“看来这半个月过得还行,升官了?” 奉书点点头,汇报道:“太子命我去伴公主读书,伺候一些简单的生活起居,因此赏下了衣服首饰。现在和另外一个丫头两人住一间房。”终于搬出那个拥挤污浊的小院子了。 杜浒嗤笑一声:“公主?鞑子公主也读书?” 她也跟着笑了笑,“蒙古人养闺女,都是随随便便的,早早就嫁出去省心。不过太子府上那些汉人幕僚建议,女孩子还是要识几个字,读读《女诫》什么的。太子听了他们的话,就开始请人教公主识字写字,如今已学了快一年了,不过听说她连蒙古的蒙字都写不对。” 杜浒低声笑道:“得了,你少笑话别人罢!”顿了顿,又问:“见到太子、公主他们了?” “只见到了太子、太子妃。公主、皇孙这几日宫里陪伴皇帝,不在府上。”她犹豫了下,又鼓起勇气,说:“我发现,真金……就是鞑子太子……人还挺好的,汉话说得和汉人一般。脾气也不坏,我僭越了,也没怎么生气,还夸了我……” 明知道真金太子的父亲是谁,明知道他非我族类,可对他却不太恨得起来。难道是因为他打扮成了汉人的样子?难道是因为他没亲自打过仗,手上没有那么多血?有时候奉书不禁想,要是真金以后当了皇帝,天下的蒙古人是不是都得学汉话、着汉服?那样的话,蒙古和以前的大宋,还会有多大区别? 杜浒朝她看了一眼,冷冷道:“那是因为你是奴才,他是主子,你威胁不到他。他对你稍微好一点,你就会感激涕零,死心塌地,而他,也不会少块肉。汉人的御下之术,他倒学得很到位。” 奉书心中一凛,忙点头受教。 杜浒又问:“和太子往来的那些汉人官员,见过几个?” 奉书一撇嘴,“那我哪见得到!”忽然明白什么,问:“难道你认识了什么官儿?” 杜浒笑道:“认识倒说不上。告诉你也不妨,我在都水监那里也结识了些人,大约能托关系找个新东家,最好是和太子来往密切的。”如今不需要带小孩,不在太平药铺借住,也不用每天上工作为幌子,行动起来便利得多了,“你要是在太子府听到什么名字……” 奉书忙道:“我可以帮你留意着。” 杜浒点点头,不说话了。奉书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激动起来,说:“师父,我打探出来了,我二姐很可能也在服侍公主读书。”将那日在书房里真金和阔阔真的话语简略地说了一遍。 杜浒听罢,却拧起了眉头,“太子说,‘以前那个蛮子小姑娘’,这是什么意思?她现在不服侍公主了吗?” 奉书心里一沉,仔细回想那日真金的话,说:“他也没明说‘以前’两个字,只是话里有这个意思……”盖因蒙古话自有一套表示时间的规律,无法和汉话一字一字地对上,她也不知该如何跟杜浒解释。 杜浒见她解释不清,想了想,最后说:“只能等着从公主口中套话了。等见到公主,留意下她的性子脾气,下次告诉我,我给你想办法。还是那句话,若是觉得有危险,糊弄不下去,就一刻也别在那里多耽……” 奉书点点头,又忽然摇摇头,小声说:“师父,下次……下次我可能来不了啦。” 杜浒“哦”了一声,道:“那就下下次。” “下下次也不成,我……”她还是摇头,下定决心,说:“已经快入夏了,皇帝、太子他们要搬到上都去住半年。我既要陪伴公主,也是要跟着去的。师父,你可要有一阵子见不到我啦。” 杜浒微微吃惊:“你要去上都?” 皇族去上都避暑,虽然是每年惯例,但大多数宫人仆役还是留在大都的,只有少数离不开的,才会一并带过去。 奉书点点头,“我想请辞,可又怕他们疑心。” “去多久?” “我也不知道,多少得有个半年吧。等天气冷了,皇帝发话,就会回来。在路上时,还要一路打猎一路走,不知何时才能回到大都。” 第137节 杜浒不说话,遥望着地面上的灯光和黑影,默然许久,才道:“你害怕了?” 奉书让他一语说中心事,脸上一烧,悄悄点点头。过去这几个月来,她在太子府虽然如履薄冰,却总是履险如夷,全亏着杜浒时常的指点提醒。等到了上都,可就没人能帮她了。 可是除了担忧,却还有些舍不得。她举目凝望大都城那规整的城墙街道,要好长一段时间都看不见如此壮阔的景象了。 再者,每个月两次的钟楼会面,对她来说已经成了习惯,成了每天的盼头。要和他分别半年,不通音讯,以后还能跟谁分享开心的事,跟谁诉苦说委屈?半个月一次的打牙祭,也要没了。 可是杜浒似乎并没觉得有多难过,只是点点头,说:“没关系,也该一个人去历练历练了。师父相信你。到了那儿,一切小心,多看,少说,保护好自己。陌生人给的吃食、物件、钱,都别要。” 奉书听他说得有条有理的,忽然有些生气,眼圈就红了,用力吸了吸鼻子。 杜浒却以为她是怕成这样,忍俊不禁,“嘿嘿,是谁以前老说我是大姑娘了,用不着人管了?怎么,现在到了考验的时刻了,想做回小孩子了?”伸手刮了刮她鼻子,又道:“放心去吧,等入了秋,每月初一、十五夜里,我依然会来这里查看一遭。等你回到大都,随时来找我便是。” 奉书点点头,还是觉得差了点儿什么,终于腆着脸提出要求:“那,那你可得天天想我。” 杜浒禁不住呵呵一笑:“小孩子气!就那么离不开人?” 见她眼巴巴地看着,眼角染着一点青,唇边残着一缕媚,眼神还是委委屈屈的老样子,不由他不答应,这才道:“太忙的时候想不起来,闲的时候,我尽量多想想,成不?” 明明是一个“好”字就能解决的事,他却偏偏认认真真的实话实说。奉书哼了一声,心头那个气啊。突然又想,要是他嘴稍微甜那么一点儿,也不至于到现在都娶不着媳妇。说不定自己师弟师妹都满地跑了。 这么一想,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一肚子气无影无踪。 杜浒问:“笑什么?” “我笑……”赶紧想借口,“师父你知道吗,我居然把太子都骗过去了,嘻嘻,我说我十二岁……” 这一说,就不免提到那天如何被阔阔真看上,如何差点成了伺候铁穆耳的女孩儿,自己又是如何急中生智,完美脱身。 本以为会得到夸奖。可是杜浒听着听着,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只是上下打量她,不说话。 奉书心中惴惴,嗫嚅道:“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杜浒神色复杂,她看不出他是生气还是怎么。半晌,他才说:“你做得很好。以后,有一件事……” 奉书听他声音凝重,连忙凑近了些,道:“师父,我听着呢。” “以后你少打扮得这么用心,胭脂水粉什么的少用。” 她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松一口气,却摸不准他的意思。小姑娘家,爱美之心是天性,难道他眼里竟是分不出美丑的? 可是听那几个被选去伺候铁穆耳的姑娘们交流经验,明明“薄施粉黛”的姑娘更讨男人喜欢。师父是男人不是?怎么会不喜欢?她明明还指望着他能夸她两句,说她长大了、漂亮了呢。 肯定是他还有别的顾虑。她想了想,说:“不会花太多时间的,也绝不会误事,每天就一小会儿工夫……” 立刻被驳了回来:“那也不行!” 她有点委屈,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我今天弄得不好看?”自己技术还不过关,大约是画得太重了。下次注意,不就行了? 杜浒毫不客气地说:“不好看,花花绿绿,小妖精似的,看了就糟心。”没等她表示委屈,又补上一刀,“衣服里熏的什么香,让人头晕,以后也都去掉。” 这打击有些太大。奉书简直要哭出来。他是不是就看不得她光鲜漂亮?在他身边,是不是自己必须永远是个灰头土脸的黄毛丫头,才能衬出他高大伟岸来? 赌气把脸放手心里搓搓,把好不容易抹匀的香粉擦了个干净,掸掸手,扑扑扑的掉下来一片。 “现在呢?总可以了吧?” 她以为抹干净了,可从对面一看过去,其实整个眼眶都染上了淡淡的乌青,脸上粉粉白白,一块一块的,胭脂都抹到脑门子上去了。 (以下 123|0102 </script> ·如此再寒暑,百疠自辟易· 奉书第一次见到忽答迭迷失公主的时候,是在上都宫城后面的御苑里。那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正骑在一匹棕色小马上,手中拽着一个大大的燕子风筝,纵马驰骋,玩得正起劲,咯咯咯的清脆笑声在整个场子里回响。四周嫩草环绕,和风熏着花香,被公主的马蹄带着,将整个御苑都蒙上了一层金色。 奉书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幼时那无忧无虑的时光。她上一次这般纵情大笑,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又忽然想起小妹若是活着,此时正是这样的年纪。一时间有些忘了面前的人是鞑子公主,只是怔怔地盯着她看。 忽答迭迷失养尊处优,生得白白胖胖的,笑时一张嘴,便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来。奉书总是记不住她的名字,心里决定把她叫做虎牙公主。 正出神间,忽然听到公主的马蹄声响至近前。奉书刚要低头躲避,左边大腿上突然传来一阵奇异的刺痛,仿佛被一个无形的锯子割断了一样,整条左腿的力气一下子消失了。她“啊”的大叫一声,捂住腿跌到在地上。随后她的一袭月白色裙子就变红了,鲜血飞快地晕染着整个裙摆。四周传来一阵女人的惊叫。 虎牙公主见自己的女奴突然摔倒,皱了皱眉,拨转马头,又拽了拽手中风筝。奉书便立刻又痛入骨髓,呜咽着在地上打起滚来。一面哭,一面叫:“师父……” 绷紧的风筝线又细又硬,乍然一看,几近透明,此时已经深深切进她的肉里,又被公主拽来拽去,线上已经浸满了血,一连串地洒在土地上,画成一道歪歪扭扭的红线。 寻常孩童平日里放风筝,终究不过是用两条腿跑出的速度,风筝线慢悠悠地在空中摇晃,原也不难躲过。但虎牙公主今日突发奇想,骑在马上放风筝,她手里的风筝线登时就变成了一柄飞速移动的利刃。公主玩得兴起,丝毫不顾及身边有人。奉书纵然眼力出众,此时只想着专心伺候,对这突如其来的暗器毫无防备,立刻就着了道儿。 虎牙公主这才发现风筝线缠在了别人身上,用力又拉又拽,直到发现拉不动,才将风筝一扔,大发雷霆:“死奴才,你把我的风筝弄到地上了!” 另几个女奴见公主发怒,连忙齐刷刷的跪下。其中一个和奉书关系好些的,大着胆子将风筝线从她的大腿里抽离出来。奉书痛得神志不清,被几个仆从拖起来,伏在公主的马蹄前面。 公主看到她全身是血的模样,反而害怕起来,小嘴一扁,抽抽噎噎地眼看就要掉泪。 公主的蒙古乳母大声喝道:“没礼貌的蛮子!惊扰了公主,还不快谢罪!” 奉书痛得浑身发抖,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面前的公主从娇憨女童一下子变成了恶魔。心里面只想大叫大骂,但她也知道,就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此时若是真惹得公主不高兴,就算把自己打死,也是公主一句话的事。眼下没有师父保护,她只能靠自己。 耐心。她强忍住眩晕的感觉,抓了块毡毯,遮住下半身的斑斑血迹,咬紧牙关,慢慢说:“公主,这样放风筝……才不好玩……改日奴婢教你……使力的诀窍……包管能放得比今日高好几倍……” 公主立刻忘掉了方才的不快,拍手笑道:“不成!你现在就得教我!快站起来,站起来呀!喂,你们傻愣着干什么,把她拉起来!” 公主对于疼痛的理解,大约只限于几年前的换牙。眼下见奉书疼得脸都白了,也只道她是娇气。让人去帮忙拉,已经是很为别人着想了。 奉书几乎晕过去。心里面早就从真金到忽必烈到成吉思汗,把公主的祖宗几代骂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几个人要来强扶自己,用力撑起身子,睁开眼睛四处看,企图找到什么东西转移公主的注意力。忽然看到树丛后面闪过明黄色的一角,似乎是谁的仪仗。 第138节 奉书脑子乱成一团,无法细想,本能地开口叫道:“太子来了!公主,你父亲来了!” 虎牙公主连忙转头,一看果然是真金太子,在几个弄臣的陪伴下,正在御园中赏花。本来太子一行人和这里相隔甚远,寻常人根本无法注意到。但奉书一叫出声来,左近的丫头女奴齐齐转头,便有眼尖的看见了,当即奔过去向太子请安。 于是当真金太子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一地点点滴滴的血迹,得意洋洋的公主,还有一个蜷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小女奴。 他当即沉下脸,问公主身边的人道:“这是怎么回事?” 早有人原原本本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虎牙公主撇撇嘴,道:“这个丫头不安好心,别人都知道躲,她偏站在那儿挡我的风筝……” “够了!”真金忽然提高了声调,“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成天就知道玩,这是主子体恤下人的样子吗?让别人看到了,岂不寒心?”低头看了看奉书,终于认出来了,“这不是刚送给你做伴读的汉人丫头吗?快来人,给她包一下。” 这才有两个婆子将奉书扶了起来,另有两人去请大夫了。奉书想到方才刚刚在心里把真金骂了一通,有些过意不去。但腿上受了重伤,也没法起来行礼,干脆便省了,只是喃喃谢了两声。 真金也不计较,温言道:“忽答迭迷失太顽劣,让你受委屈了。” 难怪阔阔真命自己伺候公主的时候,周围的下人都是那样一副看热闹的神色。公主岂止是顽劣,跟她比起来,奉书觉得自己过去十三年,简直天天都是乖宝宝。 恍惚中,觉得真金的语气就像一个寻常的长辈,心里一热,便想接话,朝他诉诉苦。可是余光看到虎牙公主撅起嘴,有话不敢说的样子,又忽然心中一凛:“难道我还能向太子告状不成!这又不是姐妹邻居间的玩闹……太子态度再和蔼,也是主子,就算他今日训斥了公主,也绝不会是为了给我出气……而只是怪他女儿没有像他一样仁善……” 这些念头只是在心中闪了一闪。她咬咬牙,换成一副温顺的神色,勉强笑道:“太子千万别这么说,我们只是一起玩得太疯,是我自己不小心……还请太子向公主求个情,等我养好了伤,一定教她……还有好多花样……蝴蝶旋、鹞子落、龙吐水……都是我们江南孩童玩熟了的……保准没人告诉过她……” 虎牙公主一听,早忘了片刻之前还在被父亲责备,拍着手道:“好,好!你可要说话算话!” 真金对她投去赞赏的一瞥,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快些养好吧!你是陪她读书的,可要让她别老惦记着玩。” 奉书听到太子金口玉言,让自己好好养伤,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长出一口气。这样一来,公主总算不会任性地使唤她做不切实际的事情了,这条腿也算是保住了。 几个丫头扶着她,慢慢挨回了她的住所,还拨给她一盒伤药、一斤额外的酸奶酪。奉书刚刚被扶上床,就晕了过去。失去意识之前,脑海中闪过了最后一个念头:在上都伺候公主的这些日子,恐怕有些难熬。 * 好在风筝线的割伤虽然深及见骨,创面却很小,将养得十几日,便可以勉强走路,伤疤也越来越淡。等到奉书再一次站在公主面前时,公主已经把她忘了。 “这是哪里来的蛮子丫头?” 乳母回答道:“这是太子送来陪公主读书的丫头,上次她笨手笨脚,撞上风筝线,还流血了,公主记不记得?” 公主“哦”了一声,似乎是想起来了,听到“读书”二字,却又撅起了嘴,正眼也不看奉书,问乳母道:“叫什么?” 乳母笑道:“蛮子丫头哪有什么名字呢?她现在是公主的人,当然是公主给她起名字,爱叫什么,就叫什么。要么和后院那些女奴一道,叫小鸡、小鸭、小狗?或者给她从书本里找个南蛮的名字,什么曹操、秦桧、哪吒……”那乳母说一句,奉书心里就咯噔跳一下,渐觉不妙。 虎牙公主眯眼朝奉书看了一看,笑道:“你会放风筝?那你就叫风筝!喂,风筝,你什么时候教我放风筝?” 风筝虽然不太好听,但总比什么小鸡、秦桧要强。奉书连忙点头称谢,勉强挤出微笑,说:“太子说了,公主得先读书,然后才能玩。要是公主的功课落下了,我们这些下人都得挨罚。” “哼,让你们挨罚好了,我才不管!” “太子还说,公主若是这个月识不到一百个汉字,也得挨罚。下次他们去草原围猎,就不带你了。” 其实太子的原话,只是让公主一天认一个字即可。但奉书轻描淡写,把要求一下子提高了三倍。否则,公主若真是一个月里三十个字也认不全,错过了草原围猎,心情烦闷之下,倒霉还是她身边的下人。奉书深思熟虑之下,还是决定自作主张,掌握主动权,免得被这个刁蛮的小公主不明不白地弄死。 (以下 124|0102 </script> 杨秀才指的是杨侍中,便是太子请来辅导皇孙、公主的老师,此次也随宫一起来到了上都。元帝国不兴科举,蒙古人对读书的汉人一律称之为秀才。于是这位杨侍中尽管官运亨通,又做了公主皇孙的老师,却也一辈子功名无望了。 杨侍中进得书房来,先朝公主跪拜行礼,又朝她身后的乳母、怯薛歹躬身作揖,对侍立公主身后的汉人奴婢倒是视若无睹。 今日辅导的内容照例是《论语》。奉书的工作,不过是按照杨侍中的吩咐,将书本纸张传来递去,送到公主手里,或是准备在杨侍中手边,再或者是替他们研墨、铺纸、洗笔、翻书。杨侍中反复讲解着什么“知之者不如好之者”,都是奉书倒背如流的字句。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忽然想起了小时候,父亲抱着自己讲这些道理时的光景。 只一会儿,公主就呵欠连天,小手里的笔也拿不稳了,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似乎是在思考放风筝的诀窍。杨侍中先是赔笑着提醒,再是用笔杆敲砚台,最后朝奉书使了使眼色,意思是叫她把公主请出神游梦境。 奉书不愿意在此时招惹公主,但杨侍中连连使眼色,她也不能视而不见,只好走近几步,极轻极轻地拍了拍公主的手背,低声道:“一百个字。” 公主吓了一跳,突然发狠将笔朝奉书掷过去。奉书身段灵敏,立刻侧身一躲,那笔就甩到了杨侍中身上,糊了他一衣襟的墨。 杨侍中连忙起立,双手将笔捧回了桌上,行礼不迭,“公主恕罪!臣万死!” 虎牙公主将手中的书本一抛,问:“你教的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用?能帮人打来猎物吗?能教人摔跤赢过别人吗?能指挥打仗吗?为什么要学?” 杨侍中鼻尖出了汗,躬身道:“公主明鉴,臣今日所授,只是研学之理、立身之道。这个……术业有专攻,打猎、摔跤之类,并非臣之所长,而行军打仗,自有古人所著之兵书,公主若是有兴趣……” 公主哼了一声,“左右不过是你们汉人的臭学问,有什么用处了?要是这些学问真有用,那些南朝蛮子怎么会被我们打得屁滚尿流?他们不是天天在认字读书吗?他们著了兵书,不照样天天打败仗?他们哭爹喊娘的时候,他们的孔夫子也没来救命啊。” 奉书本来在公主身后侍立,骤然听到这话,只觉得心如刀绞,知道自己脸色必是有异,连忙蹲下身去,假装捡拾掉落在地的手帕,拼命放空头脑,逼着自己盯着地毯上的繁复花纹,不去想别的事。 杨侍中被公主这么一问,也擦了擦汗,笑道:“公主所言极是。只是……只是公主有所不知,汉人先贤的学问固然是极好的,但南蛮天生孱弱,狡诈虚伪,一身软骨,就像是枝头上好看的雀儿,只会叽叽喳喳的叫,碰到咱们老鹰一般的蒙古天军,自然是不堪一击。而咱们蒙古人是成吉思汗的子孙,勤劳聪慧,英勇过人,本来就做得万民之主。若是再有圣贤之书的帮衬,那更是像马儿插上了翅膀,不管是打猎、摔跤,还是打仗、治国,都会犹胜一筹。不然,为什么就连当今皇上,也要时时在手边放一卷《孙子兵法》呢?” 公主听他提到皇上,这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说:“读汉人的书,真的那么有用?皇祖父也读汉人的书?” 杨侍中微微出了一口气,笑道:“皇上还下令在大都修缮孔庙呢。圣天子做的事情,总是没有错的。好了,臣请公主安坐,臣继续教公主写这个'乐'字。公主学得会了,皇上、太子高兴下来,奖励、赏赐必然少不了,这可不是读书有用吗?” 公主到底是孩童心性,两句话就给哄得高兴了,嗤的一笑,这才扭扭身子坐好,摊开右手,等着奉书蘸一支新笔送到她手上。 等了半天,却不见笔递过来。公主眉头一皱,叫道:“风筝?你死啦?” 奉书方才听到杨侍中的一番高谈阔论,脸蛋腾的一下就胀红了,耳朵里嗡嗡的响,只想化作他口中的枝头雀儿,在他那张老脸上吱吱喳喳的啄上几千几百下。她拼命冷静,转过头去,死死咬着牙,才不至于失态。听得公主连叫“风筝”,又呆了好一阵,才明白是在叫自己,连忙起身伺候,免不得又被焦躁的公主在手上抽了一笔杆子。 这边杨侍中也有意无意的不给她好日子过。教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开始抽查:“请问公主,孔夫子说的仁,要先怎么着,再怎么着?”。 公主却是狗熊掰棒子,早把这句话忘了,急得抓耳挠腮,脸色越来越不善。奉书觉得,要是公主就这么挫败下去,一会儿自己准得再倒霉。 看看杨侍中,正恭恭敬敬地躬身,作侧耳聆听状。 第139节 汉人师傅和蒙古学生。奉书权衡一阵,果断做了一回汉奸。趁着给公主端水的工夫,凑在她耳边轻声说:“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虎牙公主又惊又喜,啐了她一口:“我早就知道!不用你提醒!”大声把这句话复述了一遍。 奉书心头冒火。这小丫头怎么就不知道闷声发财,非要宣扬出来!不光宣扬了,还把自己顺便撇清了。这下杨侍中可得把她这个女奴给恨上了。 谁知杨侍中看到她帮公主作弊,居然也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笑道:“公主果然好记性。”变着花样地夸了两句,把公主夸高兴了,这才重新开始下一句。 大半个时辰折腾下来,虎牙公主好容易又背会了几句孔夫子的教诲,写出了几页字。上都气候凉爽,可奉书伺候一阵下来,脖颈后背都已微微出了汗,而杨侍中也不时抬起袖子擦汗,袖口已经擦得湿了。公主身后有人帮忙扇扇子,倒是一脸轻松。 虎牙公主突然想起了汉人尊师重教的规矩,朝奉书努了努嘴,“杨师傅说了这么久,也口渴了。去,去给他拿一杯甜骆驼奶来。我也要一杯。” 奉书连忙答应。骆驼奶算是蒙古贵族平日用来待客的珍馐,奉书此前好奇,在厨房里偷偷尝过一口剩的--比牛奶要膩得多,还有一股淡淡的咸,后味却转为腥甜腥甜的,喝过之后整个舌头都像被糊住了一样。作为一个汉人,哪怕是喝惯了牛奶的汉人女孩子,奉书也实在无法昧着良心说它好喝。 她看着杨侍中错愕的样子,心思一活络,小声说:“公主,今天天色热,骆驼奶要冰镇一下,才香甜呢。” 虎牙公主连连点头,舔着嘴唇,拍手道:“对,对!我怎么没想起来!要加糖再加冰!弄得凉凉的才好!” 奉书几乎已经看到了今天晚上杨侍中不停跑茅房的景象,赶紧忍住笑,躬身答应。 而杨侍中的眼睛一下子直了,想必是预见到了同样的情景,赶紧调整表情,做出一副感动的神色,站起身来朝公主行礼,说:“多谢公主体恤!公主不必……” 虎牙公主却已经不耐烦,催促奉书:“快去快去!” 奉书幸灾乐祸,早就忠字当头,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厨房和书房隔的距离不远,一会儿就走到了。厨房里管事的是个五十来岁、花白胡须的蒙古老汉,见了奉书,笑嘻嘻地迎了上来,道:“这不是公主身边的风筝姑娘吗?今日怎的这么早就得闲了?” 上都皇宫并非太子当家,汉化不深,在宫里服侍的,也大多是蒙古、色目奴婢,诸般规矩反而没有那么严格,男女婢仆相互照面也属常事。 奉书对那管事老汉客气一笑,道:“才没得闲,公主吩咐得有事。” 那管事的听了奉书的吩咐,连忙下去照做。上都宫里藏着大量的冰,两杯冰骆驼奶顷刻间就准备好了,按公主的吩咐加了糖,搅匀了,托在一个银盘子里。 那管事的把托盘交到奉书手上,笑道:“杯子沉重,姑娘可拿稳了。”说毕,有意无意地在她手腕上拂了一拂,似乎是帮她稳住手上的重量。 奉书却觉得他有些多此一举,不是太喜欢,将双手移开了些。那人殷勤送她出门,开门后,一只手却自然而然地托在了她后腰上,似乎是怕她跨门槛时绊着。奉书身上一僵,扭身躲开了那人的手,一路快走,回到了书房,心中隐约觉得有些别扭,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可片刻之后,她就把方才那点不快忘得一干二净。杨侍中接过那杯甜骆驼奶,口中不住称谢,却迟迟不往嘴边送。公主将自己杯中的骆驼奶喝得一干二净,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又从奉书手里接过手巾擦了一擦,笑吟吟地看着他,说:“杨师傅再不喝,这奶可不凉了。” 杨侍中慌忙躬身道:“公主爱惜臣下,赐臣珍馐,臣实在是……这个,感激涕零,舍不得喝。” 公主豪爽一笑:“天下都是我皇祖父的,几杯骆驼奶算什么?你们汉人就是小家子气。你要是真舍不得,我赐你一大桶,你慢慢喝去好了。” 杨侍中连连摇手,“不用,不必了,公主厚爱,臣消受不起。”说毕,现出慷慨决然的神情,猛地一仰头,将整杯奶灌下了喉咙。那表情像喝药一样。 奉书心中早就乐开了花,咬着嘴唇,及时给他递上一块手巾。杨侍中连忙拿来擦了擦嘴,悄悄往里面吐出了最后一口奶,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以下 第125章 0102 ·山木惨惨天欲雨,前有毒蛇后猛虎· 虎牙公主虽然刁蛮任性,但毕竟只是个不省世事的孩子,并没有什么心机。奉书伺候她久了,也慢慢摸清了她的性子。奉书自己也是这个年纪刚过来的,小姑娘最明白小姑娘的心思。用以前师父头疼着对自己的法子,不着痕迹地哄一哄,逗一逗,公主也就很容易上套。她要发脾气的时候,也慢慢能看出征兆,及时躲过风口浪尖。奉书发现,只要自己脸皮够厚,能忍受时不时的被敲敲打打骂骂,这个小公主倒不像那些心机深重的大人那样难对付。 更何况,有一次公主玩得高兴,把功课忘得一干二净,于是奉书半推半就地帮她抄了十页书,赢得阔阔真的夸奖之后,公主就把这个小丫头视为福将,随时带在身边,委派给她各种各样的“任务”。 偶尔,虎牙公主玩得尽兴,心情舒畅之时,奉书会抓住时机引逗她闲聊,套问她此前伴读丫头的去向。 可奉书随后发现,这样做的效果微乎其微。公主对身边的下人从来不上心,过去的丫头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她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奉书回忆着二姐的性格脾气,试图模仿二姐的一言一行,以唤起公主的记忆。但随后发现,在公主身边的丫头,不管自身性格如何,其言行都会慢慢变成一个样子,因为只要稍不顺公主的意,就会被公主随意非打即罚,丫头们根本没有资格顺着自己的脾气做事。 她试图从公主身边的乳母、下人口中套话。但公主身边的小丫环换得频繁,而跟随公主多年的老人又大多是蒙古人,出身于有头有脸的部族,算得上半个使主,奉书不敢和她们太过亲近,唯恐被看出自己别有用心。 最后她想:“还是公主她爹的记性好些。可是要和太子说上话,可没那么容易。太子妃呢,她身边陪伴的都是蒙古贵族的女眷,我若贸然接近她,就是找死。” 倒是有人愿意帮她。有一天奉书晚间得闲,坐在院门口台阶上,抱膝望月,胡思乱想地出神。忽然听到身边脚步声响,一转头,一个戎装青年已经坐在了她身旁。 这人一张饼脸,两撇小胡子,一笑起来,四颗黄黄的门牙。奉书认得这是皇孙铁穆耳身边的一个低等怯薛侍卫,自己和他照过几次面,却始终记不住名字。她见这人来得突兀,心生警惕,起身要走。 那侍卫却拉住了她,笑眯眯地问:“你是风筝?” 奉书心中有些气恼:“虎牙公主给我起了这么个怪名字,任谁听了,都忘不掉。”只好点了点头,朝那侍卫福了一福,顺便把衣摆从他手里拽出来。 那侍卫也不以为意,掸了掸手,笑道:“小小年纪,却为什么坐在这儿发愁?说出来听听,哥哥帮你分忧。” 奉书心中一凛:“原来我的心事都写在脸上了,那么明显,连他都能看出来!以后可得注意。”连忙说:“我没有发愁啊,你看错了,我是出来赏月的。” 那侍卫反而笑意更浓,“小妹妹还不会骗人。你们汉人只有发愁的时候才盯着月亮看,当我不知道吗?告诉哥哥,是不是公主为难你了?是不是让老婆子刁难了?是不是没人说话,寂寞孤单了?” 他猜一句,奉书摇一摇头,心中觉得他多管闲事,却又不好说什么。自己现在身份卑微,可不敢得罪皇孙身边的人。 最后那侍卫问:“是不是想家了?想爹娘了?” 奉书点点头,模棱两可地说:“打仗的时候,和家人失散了。”她自忖这话说得十分小心,不会让人起疑。宫中的汉人驱口十有八九都是这般命运。 那侍卫理解地点点头,同情地道:“中原的汉人多得像草原里的田鼠,想要打听家人的下落,可也不容易啊。” 奉书听他语气甚诚,用辞却是怪怪的,不太喜欢,仍然守着口风,淡淡道:“想是我命该如此,早就不奢望能打听到什么音讯,也就是闲时想一想罢了。” 那侍卫站起身来,几步走到她面前,笑道:“我昂吉儿在皇孙身边好歹也是个能说上话的,你要是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要找谁,哥哥会尽量帮你去找。否则,你一个人孤零零的,天天在这里对着月亮长吁短叹,可要看得我心都化啦。” 他的蒙古话带着不知哪个部族的口音,奉书只勉强听懂了一半,只知道他与自己没什么交情,却居然主动提供帮助,心中又是惊喜,又带着点疑惑,问道:“真的?” 昂吉儿满脸堆欢,顺势拉住她的一只手,带着她沿墙而走,边走边道:“那还有假?昂吉儿在皇孙府里是出了名的老好人,今日与风筝妹妹一见如故,自然会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妹妹怎么吩咐,我就怎么去做。” 奉书的手被他紧紧攥着,手心被他的手指尖反复摩挲,虽然知道手掌属于“可以碰”的范围,还是难受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又觉得他说话古里古怪,心中渐渐不快,问:“你要带我去哪儿?” 第140节 昂吉儿笑道:“咱们俩要好好聊天谈心,但妹妹毕竟是公主身边的人,让人看见和我在一块,终归是不太好。先跟我到那边再说。” 奉书见两旁灯火渐稀,越来越僻静,更是不乐意,停住脚步,道:“我不要和你聊天,我要回去了。” 昂吉儿抓住她的手不放,说:“妹妹一个南人姑娘,孤身在宫里当差,日子定然不好过,须得有个蒙古人照拂才行。今日遇见我,是你的福气。你跟了我,包你不会后悔便是。” 奉书见他对帮忙之事不再提起只言片语,只是把自己往花园里拖,这才知道肯定不对劲。当初师父把她带到僻静树林里,她还乖乖的跟着走呢,转眼就被狠狠捅了一刀。 要是同样的错误再犯第二次,她就不姓文。她用力将手一甩,转身便走。 昂吉儿没料到手中这个娇小玲珑的汉人女孩力气居然不小,一愣之下,已经让她甩脱,顺带着被踢一脚,连他这个久经训练的怯薛居然都没躲过。他急忙回身去追,叫道:“回来!” 奉书撒开步子,往路边草丛里钻了两钻,早跑得远了,依稀听得昂吉儿在远处喃喃咒骂。 她一路奔回自己住的小屋,关上门,坐在床上,心里还砰砰跳个不停,不断骂自己傻:“这世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他说要帮忙,你还真信?呸,他一开始就是在信口开河。他一个皇孙身边的小怯薛,能有什么本事,打听得出公主一个小女奴的家人所在?还一口一个哥哥、妹妹的,也不嫌肉麻!”回想起他那只汗津津的大手,又忍不住啐了好几口:“我真是脑子进浆糊了,才会让他拉到手。骚鞑子手也是臭的,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打了盆水,把双手好好洗了又洗,这才作罢。 那晚以后,她好像隐约有些开窍了。离开大都之前,杜浒声色俱厉地不准她花心思打扮,她也渐渐明白为什么了。她不再用心描眉画眼——顶多晚上自己偷偷对着镜子臭美一会儿,再擦掉。每天只搽必要的粉和胭脂,以免被年长的姑姑婆子批评寒酸。但就算这样,有些事情还是躲也躲不过去。 她渐渐发现厨房里那个管事的蒙古老汉也不正常。每次厨房里没别人的时候,那人都从来不正眼看她,反而微微耷拉着眼皮,眼神总是不高不低地落在她微微起伏的小胸脯上。她被看得不舒服,赶紧做完正事,转身离开,可出门的时候,不知怎的,还是觉得身上黏着有东西。猛一回头,多半是那人的目光黏在了她屁股上。 获得这待遇的不光是她。奉书发现他对所有的汉人小丫头都这样,有时候来了兴致,还会动手动脚。大部分丫头都只能忍气吞声,任他捏一把屁股,或是抓一把腰肢。偶尔,有的丫头甚至会被他带到后面院子里,出来时,有的脸上红扑扑的,有的却眼角带着泪痕,手中多半会拿着块腌肉,或是几个桃子、梨子。 奉书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心知多半没有好事,因为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好在那管事的并没有要求她也进后院,因为那人只要和她稍微亲近一些,她便能躲就躲。有一次那人的一只手当胸袭来,她实在躲不过,便“啪”的一声把他的手打掉。那人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随即惊愕就变成了恼怒,骂道:“臭蛮子,别不识抬举!” 奉书毫不示弱,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人这才骂骂咧咧的拂袖而去。 第二天,在她端给公主的油茶里就出现了一只苍蝇。她是在揭开壶盖的一瞬间发现的。她来不及多想,立刻假作滑倒,把那壶茶整个泼在了公主脚下。她受到的惩罚是在油乎乎的地上跪了两个时辰,头发也被揪掉了几根。但是她不后悔,因为若是让公主看到了那只苍蝇,公主多半会让自己把那苍蝇嚼吃了。 奉书知道准是那厨房管事的在捣鬼。茶里进了苍蝇,厨房里的几个蒙古奴婢可以联合起来赌咒发誓,证明不是他们的疏忽,背黑锅的自然是她无疑。从此她便留了个心眼,端出厨房的东西总要仔细检查一番。当她第三次发现自己经手的食物出了问题时,再也忍不住,牛刀小试,用绣花针钉死了十几只苍蝇、蟋蟀、臭虫,趁无人时潜入那管事老汉的小屋,一股脑全都塞进他的茶壶里,上面盖了一撮茶叶。 第二天她再去厨房时,便听说那管事的告了病假。过了三天,那管事的回了来,见到她便躲着走,对别的丫头也稍微收敛了些。 那天晚上奉书做梦都在笑,生生把同屋住的丫头给吵醒了。 不过那人既然在厨房干活,也免不得偶尔和奉书照面。奉书一看他那副咬牙切齿的神情,就乐不可支,每次都只想提醒他:“苍蝇臭虫茶,味道怎么样?这可是你先发明的。” 但她还是压制住了痛打落水狗的冲动,每次只是规规矩矩地跟他打招呼,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杜浒告诫过她,万事都要留有余地。要是自己无休无止地羞辱他,他说不定会做出什么无法预计的疯狂事来。况且,只要她不说话,就没人能抓住她干坏事的把柄。 奉书觉得自己渐渐可以在这片危机四伏的地盘上生存下去了。她对各种危险和刁难越来越应付自如。有时候她觉得,就算是杜浒,也没法面面俱到地给自己出这么多点子。 她想:“等再见到师父,跟他细细叙一叙这几个月的经历,他非对我刮目相看不可。不过,往别人茶壶里放蟋蟀的事,还是别说的好,嘻嘻!” 当初被巧奴陷害吃板子的伤痕已经淡去了一多半。她已经彻底不恨巧奴她们了。就连当初下令打她板子的萨仁姑姑,她也觉得自己居然可以和对方不计前嫌了。因为她眼下是公主身边的得力丫头,萨仁再不会无端得罪她,有时候还会恭维她几句,神态里几乎带着些谄媚。 有一次她偶然经过洗衣房时,看到一排丫头齐刷刷的在罚跪,个个哭得梨花带雨,有些人的衣裳还被水泼得透湿。巧奴便在其中。她垂头丧气的,头发不知被谁揪得乱七八糟,脸上高高地肿着,不知被抽过多少个巴掌,和当日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样子判若两人。 奉书冷哼一声,本想装没看见,径直走过去的。但随即发现了另一个熟悉的面孔,不由得住了脚步。 “婉桐?” 婉桐当时和奉书一起进府,又是个小脚的官宦人家女儿,奉书本以为她早就不必做洗衣这类的重活了呢。可她一看到婉桐的模样,就隐隐猜到了为什么。婉桐的身段本来就颇为丰满,几个月不见,又发福了很多,现在简直可以称得上胖了。蒙古人以身体强健匀称为美,这样身材的丫头,自然是不会被选去近身伺候使主的。 可是她的脸色却并不丰润。婉桐擦了擦满脸的泪水,轻轻拉住奉书的手,道:“妹妹,如今你算是熬出来了!” 奉书许久没听到南方口音,心里面也有些堵得慌,鼻子一酸,小声说:“婉桐姐,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婉桐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洗坏了一件衣服,又查不出是谁做的,便连我们一起罚了,要一直跪到晚上……好妹妹,你能不能……能不能帮我们向萨仁姑姑求个情……你现在是公主身边的人,她一定会买你的面子……” 奉书见其他几个丫头也望着自己,全都一脸恳求的神色,心头一热,便想一口答应。可是在这些日子磨练出来的心眼儿告诉她,自己充其量不过是个光鲜一些的南人奴婢,若是贸然为其他奴婢求情,说轻了是多管闲事,说重了便是僭越。若是因此引得使主不高兴,惩罚的自然是她,而不是这些跪着的丫头。 她想了想,狠下心来说:“我要去给公主找几本书,怕是没时间往萨仁姑姑那里走一遭。对……对不住。” 婉桐呜的一声哭了出来,“好妹子,求你帮这个忙……我……我跪得好难受,双腿都不是自己的了……要么,要么你给我拿一碗热水来好不好?就一碗热水……我好渴……”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奉书犹豫了。她心里一万个想要帮忙,可有限的经验告诉她,若是只帮婉桐一人,只怕立刻就会被另外七八个丫头恨上。若是全帮…… 她看到婉桐的脸色像纸一样白,再也没心思权衡利弊,心一横,点点头,说:“你等着,我去……” 话未说完,却突然看到婉桐身子一晃,慢慢晕倒在地上。旁边几个跪着的丫头一齐惊叫起来。 奉书吓了一大跳,连忙把婉桐扶起来。只见她双眼紧闭,身子底下却渗出一小团鲜红,沾到了她身下的土地上,汇成一个不断扩大的血坑。 第126章 0102 ·心怀百忧复千虑,世人那得知其故· 奉书大惊失色,一时间以为是自己受了什么伤,但觉全身一如往常,并无伤痛,这才意识到那血是从婉桐身上流出来的。饶是她已见多了血,此时也手足无措,大叫:“婉桐,婉桐姐,你怎么了?” 巧奴突然大叫:“去请大夫!去请大夫!她要死了!” 奉书已是全无主意,抬眼一看,只见跪着的一排丫头都吓得面无人色,却没有一个敢起来的。她不假思索,将婉桐的身子放在地上,拔腿就往太医院跑。等跑起来,才看到自己衣襟裙摆上全都是暗红的血迹,只吓得腿脚发软,险些跌了个跟头。 等她拽着大夫的衣袖,飞奔回到洗衣房院门时,那里已经乱成一团。有人在叫,有人在哭,有人在念佛。几个老婆子已经把昏迷不醒的婉桐抬到房里,淋淋漓漓一地的血迹。奉书想挤进房里去看,却被几个妇人拦在了门外。 她们说:“小姑娘家的,别看这些。快去把这血衣服换了,晦气!” 奉书哪里肯,守在院子外面焦急万分。她知道,倘若地上这些血都是婉桐流出来的,那她此刻定然已经是凶多吉少。可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突然会这样。 屋子里突然一阵躁动。里面似乎传出了一丝不寻常的声音,像是小猫在尖叫。 奉书听得心惊肉跳。突然,她的头发被人从后面揪住了。身后传来公主乳母的声音:“贼娼妇小蛮子,原来你在这儿看热闹!” * 第141节 奉书误了事,没有及时取来公主想要的书。虎牙公主大发雷霆,罚她在毒日头底下跪着,头上顶着那几本书,身后立着一个人高马大、手持马鞭的怯薛歹。只要有一本书掉下来一次,她背上就会挨一鞭子。 来来往往的使主奴婢看到她这副样子,都忍不住好笑。奉书却毫不在意,只当是在训练自己的平衡和忍耐力。 洗衣房门口的那一幕还在她脑海中不断回放。她又是疑惑,又是害怕,又是担忧。 她听到两个管运送垃圾的汉人老婆子在远处墙角闲聊,依稀听得“洗衣房”几个字。她连忙调整呼吸,凝神静听,把她们的话语从一片嘈杂人声中辨析出来。 只听一个声音沙哑的婆子连连叹气,说:“谁能想到,那丫头不声不响的瞒了那么久……要是早些说出来,虽然免不得一顿重罚,可也不至于……” 另一个婆子道:“嘿,早些说出来……那丫头才多大?十五?十六?能懂得什么?只怕自己都不知道肚子里多了块肉!” 那哑声婆子连声嗟叹,“那丫头平日里就胖乎乎的,大伙只当她贪吃嘴馋,谁能往哪方面想?唉,听说还是足月,生出来是早晚的事儿……” 另一个婆子惊道:“足月?那丫头不是去年刚给买进来的吗?那是几月份?” 那哑声婆子放低了声音,说:“买进来的时候就有啦,肯定是卖家故意瞒着的。我听说那丫头的上一家使主也是蒙古的什么皇亲国戚,照理也不缺那几个钱,不至于把一个使熟了的丫头卖到别家去。我看哪,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事儿!” 另一个婆子也压低了声音,问:“真的?那丫头怀孕时满打满算也不过十四,在那之前,还不定上手了多久呢!真是造孽,造孽啊!打听出来孩儿他爹是谁了吗?” 奉书心里一阵迷惘,只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照她们的说法,婉桐竟是在洗衣房里生了个孩子?她此前的几个月里,肚中一直带着个孩子?那怎么会?孩儿他爹是谁,为什么还要打听?难道不应该是婉桐的丈夫吗?不过,婉桐似乎还没嫁人,梳的还是姑娘头…… 奉书觉得自己以前所认识的世界被推翻了。她从小一直相信,女孩子总是要先定亲,再出嫁,开了脸,和丈夫拜天地、入洞房,再改了发式,在夫家住上几年,被丈夫吻过,才有可能当娘的。少了一个步骤都不行。小时候她问过母亲,母亲一直是这样说的,和姐姐们玩过家家,也从来都是这样的。难道在蒙古人家里,生孩子的过程不一样? 此时那两个婆子也是默默无言,过了一阵,那哑声婆子叹了口气,才道:“孩儿他爹?左右不过是哪个贵人的种,那还用问?要是她真能说出来,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可能,让人接回原来的使主家去,母凭子贵指望不上,至少不用再这么熬苦日子。只可惜,这丫头福薄,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唉,都是上辈子带的命!” 另一个婆子倒抽一口气,“还是没救活?” “啧啧,你是没看见,血流了一屋子,玉皇大帝也救不回来啦。再说,一个粗使丫头,谁给她尽心尽力的救治?得了,这下整个洗衣房都沾了血,不知要清理多少天呢。跟那丫头一道吃住的几个姑娘,叫什么巧奴、喜画的,听说也给打得死去活来,谁让这事儿就出在她们眼皮子底下,没一个人发现?” 奉书一阵晕眩。上都正是盛夏,道路两边的树木遮天蔽日,蝉鸣声声,空气里满是燥热。可她此刻却手足冰冷,犹如三九严冬。 她死了?婉桐死了? 另一个婆子又问:“那生出来的孩儿呢?活着呢吗?” 那哑声婆子道:“倒是个好好儿的男娃。只是来历不明,又没爹没娘,谁来养?养在哪儿?上头问下来,怎么说?没奈何,几个管事的商量了下,干脆丢便桶里完事。下人里纵有不忍的,谁敢说半个不字?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另一个婆子也跟着连连念佛,问:“人已经都拉走了?” “还能怎么样呢?死在上都的汉人驱口,没人认领的,照例是送到外城庆寿寺后面的马儿岗上,埋了完事。这丫头死得又晦气,宫里久留不得,现在肯定已经在岗子上啦。娘儿俩一块儿,也算做个伴。” 这时一个男奴走过来,打断了两个婆子的闲聊,让她们去帮忙打扫洗衣房。两个婆子连忙答应,小跑着离开了。 而奉书跪在当处,只觉得汗流浃背,也不知是太阳晒出的燥汗,还是从心底渗出的冷汗。她想起婉桐死前的那一声恳求,求自己给她拿一碗热水……自己却犹豫了…… 她心中一颤,猛然打了个激灵,头顶上的书本晃了两晃,差点就掉下来。她强迫自己冷静,告诫自己:“不是我的错……就算我立刻答应了她,她多半还是会……” 可心烦意乱之下,不论怎么安慰自己,都觉得一腔歉疚之情挥之不去。忽然想:“那两个婆子说,婉桐被埋在了什么外城的马儿岗上。以后……以后有机会,我要去看她一看,给她上一炷香。” 那两个婆子的短短几句话,给她带来了太大的冲击。头脑中浑浑噩噩的,诸般念头纷至沓来。她始终想不明白,那个要了婉桐性命的孩儿,究竟是怎么长进她身体里的。是不是只要和男人离得太近,就算不拜天地,不亲嘴,也会莫名其妙地大肚子?忽然又想到:“那两个婆子说,婉桐怀孕时只有十四……而且她也没嫁人……我、我今年可不也已经十四了吗……周岁也快到了……这……难道……” 奉书似乎明白了什么,一下子想到了那天晚上,昂吉儿那只讨厌的大手,把自己的手紧紧攥了好一阵子。登时大惊失色,一时间好像觉得肚子里有什么东西一跳一跳的,似乎已经住进了一个小鞑子。她吓得叫了一声,头顶上的书本立刻摇摇晃晃的要掉。她连忙拼命稳住。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风响,似乎是马鞭子扬了起来,随即又放了下去。 她出了一身的冷汗,头脑一下子清醒些了,心中苦笑一声:“我真是愚不可及。和男人拉一拉手,又能怎样?师父也没禁止的。爹爹的手我也拉过,大哥二哥、二叔四叔的手我都拉过。不过他们是亲人,也许应该另当别论……对了,还有小黑子、壁虎哥、蜗牛,小黑子还驮过我呢,壁虎哥还看过我的腿呢,我教蜗牛写字时,天天捏他的手指头。” 想到这里,心中略安,可随即又想到:“可是……可是那毕竟是小时候的事,都过去好几年了……现在我长大了,自然不能再那样无拘无束……是了,第一次进大都城时,守兵要搜我身上,我就不乐意,还是师父给拦住的。这两年,我也没怎么跟其他男人多接触,只有师父……啊哟不好!” 这想法刚刚开了个头,却一下子面如赤霞,连脖颈窝都烧了起来,“呸,呸,不害臊,不要脸,怎么能编排到师父身上……师父和爹爹是一样的,就算再拉我、抱我,我也不会……也不会和他……生……出……” 她只觉得自己简直是恬不知耻,如坐针毡,额头上的汗一滴滴落到地上,可奇异的想法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停不下来,“可是师父毕竟不是亲生爹爹……这一年来,他确实很少再跟我亲密……除了平日的训练,还有那一次给我裹伤……可那都是情非得已的……两年前,他还曾把我搂在怀里休息,那时他发着高烧,在一艘船上,而我快要冻僵了……他还喂过我吃东西……若是换到现在,我……我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想到那几件事,她心里却通通通的疯跳不止。真的不会答应吗?真的会拒绝吗? 要是现在他来搂自己……难道就真能不让他搂,说我怕生孩子?想想都可笑……对了,刚进太子府的时候,自己被人算计、挨打,后来跟他见面时,还扑在他身上哭了好一阵呢。到现在,这么久了,不一点事也没有? 那么,是不是必须男人主动,才能有生孩子的效果?就像厨房里那个管事的一样…… 太阳愈发无情地晒着她。头脑里晕晕乎乎的不受控制,全身火热得简直要胀开了,那样的情景,只要稍微做一做假设,就让她心跳加速,好像已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 奉书赶紧安慰自己:“师父哪能跟那个猥琐老头儿相提并论?他、他才不会……才不会那么随随便便地抱我、摸我,也轮不到我来拒绝。是了,刚住进大都城时,他就要给我单独租一间房,因为他知道我长大了,不能总是和男人呆在一起……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会像婉桐一样……当初,当初我求他带我走、教我本事的时候,他也推脱了那么久……说不定他那时候就担心,教本事时免不得要碰到我的胳膊腿脚,担心出岔子……不对,胳膊腿脚什么的,肯定不是问题的关键……” 她自己倒是模模糊糊的明白,生孩子的事情,肯定和近来身体悄悄开始变化的那些地方有关,又忍不住开始闭门造车的分析:“既然胳膊腿脚没关系,那就是……是了!” 一下子记起了跟他分别之前,他给自己定的那个死规矩:“我没碰过的地方,以后谁都不能让碰。”原来是这样…… “师父从来没碰过我胸口,教本事的时候,都是避开那里的。就连我那次洗澡摔盆里,他来捞我,也没有、没有……可是,可是他偶尔抱我的时候,我的前胸还是要跟他挨着啊。还有,万一他碰了我穿过的内衣,我再把衣服穿身上,不就相当于让他碰到了吗……好危险,应该不会是那样的吧……” 她一点点地甄选着自己的记忆,挑出那些她觉得可疑的片段,一边想,一边觉得自己简直龌龊得可以去死了,拼命想要打住,却还是忍不住浮想联翩个不停:“书本上写了那么多道理,可是怎的没有人写这些?要是能找个人问清楚,就好了……” 这种事师父肯定知道吧,可是……可是却怎么开口才好?这可得提前打好草稿…… 能不能这么说,“师父,生孩子是怎么回事?” 不妥。语焉不详。不如,“师父,女孩子被碰到哪里,才会碰出小孩儿呀?” 也不妥。太具体了。干脆,“师父师父,你教教我,怎么才能生小孩儿?” 更不妥,好像自己真的想生似的。那么…… 她想不下去了,臊得心烦意乱。况且就算问出口了,也完全无法预估他的反应。他会不会生气?会不会觉得自己傻?会不会奇怪自己竟而有这样的念头?会不会训斥自己不要脸?有多大的可能,他会耐心地给自己细细讲解示范,就像教其他本事时那样? 她忽然想起什么,松了一口气:“师父眼下也不在,又能怎么问他了……还是问这里的妇人婆子更方便,生过孩子的,肯定知道。可我要是莫名其妙地问上这么一句,肯定……肯定会被当成不守规矩的小……小……小淫……” “淫`妇”两个字,终究还是说不出口,就连在脑海里也不敢多想一想。奉书双手垂在身侧,悄悄掐着自己的大腿,手指头毫不留情地用力,用疼痛驱赶着那些让人羞耻的念头。 忽然,身后不远处传来虎牙公主的格格笑声,总算把她从心猿意马中解救了出来。 “姐姐,你这法儿不灵了!你说没有人能坚持到半个时辰以上的!眼下可已经快一个时辰啦,怎么样,我的丫头厉害吧?” 第142节 另一个年纪大些的女子笑道:“那是你的奴才胆子小,怕挨鞭子,这才一动不动的像个死人一样,多没意思!不过我看她也快不行啦,再有挤一桶马奶的工夫,肯定得倒。” 虎牙公主道:“我才不信呢,我的女奴里,数她身子骨最硬朗,都快赶上咱们蒙古人了。我跟你打赌,她还能再坚持半个时辰。” 另一个女子笑吟吟地道:“就赌你手上这个玉镯子,怎么样?” 虎牙公主兴致勃勃地说:“好!你若输了,你的镯子得给我。” 她俩用蒙古话一番对答,奉书虽然没能完全听懂,但也猜出了大概,登时把那些胡思乱想抛到九霄云外,转而火冒三丈:“好啊,说是挨罚,现在倒换规矩了?把我当玩意儿了?”她听得虎牙公主管另一个女子叫姐姐,那么她多半是那个已经出嫁的南阿不剌公主,今日来看望妹妹,姐妹俩便开始交流戏弄折腾女奴的心得。 只听南公主大声招呼什么人:“来搬个沙漏过来!我倒要看看这个小丫头能有多大能耐。” 奉书心道:“不用拿我打赌,我挨鞭子就是。”不等沙漏搬过来,故意晃了晃身子,头顶上的书本立刻扑扑扑全掉了下来。接着她揉了揉膝盖,打算自己站起来。可是毕竟跪得太久,两只膝盖骨钻心的疼痛,一下没能站起来,反而软软朝一边倒了下去。 她听到南公主哈哈大笑:“我说什么来着?妹妹,你输啦!” 虎牙公主大声怒喝:“不争气的蛮子!抽她!抽她!”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奉书感到了身后的怯薛歹举起了鞭子,咬了咬牙,闭上了眼。 那鞭子在她头顶盘旋了一圈,预料中的疼痛却并没有来临。奉书睁大眼睛,看到另一条马鞭从半空中甩了过来,和怯薛歹手中的鞭子缠在了一起。接着那马鞭的主人用力一扬手,怯薛歹手中的鞭子就被他夺了过去。然后,那人一手握住了两条鞭柄,一手托住奉书的臂弯,将她扶了起来。 ------------ 专栏收藏满100了!嗷嗷嗷,好开森,今天章节粗长5300+,大家一起爽一下~~ 萌萌哒奉丫头:嘤嘤嘤,粗长章也不用把这些都写出来嘛,好羞耻,你们酷爱批评她! 第127章 0102 ·胡骑长驱五六年,胡马长鸣不知数· 奉书茫然站起身来,膝盖犹自疼痛,若不是倚着那人手臂的重量,马上就会再倒下去。 扶她那人是个年轻的蒙古贵族。奉书刚刚胡思乱想了半天,第一反应便是:“不要碰我!” 随即才意识到这样是不会碰出小孩儿的,一下子飞红了脸,不敢看扶她那人,只是低下头,却一眼就看到了他腰间的鸾带和虎符。 这一看之下,她浑身一激灵,还是把他轻轻甩开了,福了一福,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 “见过皇孙。” 扶她那人哈哈一笑,道:“真是奇了,蛮子丫头也会说蒙古话!妹妹,你是哪儿寻到这样一个妙人儿?也舍得用马鞭子抽?”把两条鞭子扔给身后的从人,一手挑起奉书的下巴,让她仰起脸来,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皇孙?” 奉书被他随随便便地摸到下巴,虽然明知此举不会出事,心中却也有些不快,念着他方才为自己饶了鞭子的人情,暂且忍了。只见那人轻眉俊眼,发辫上结满了金银细环,左耳穿了一枚她见过的最华贵的镶宝石耳环,全身上下颇有些威严的气质。 奉书定了定神,答道:“入府的时候早就教过贵人们的服饰规矩了。”又转头朝虎牙公主看了一看,顺便躲开了下巴上那根手指,说:“况且殿下称呼公主做妹妹,那么你便是太子之子,不是皇孙,还能是什么人?” 那人笑道:“蒙古话说得不差,只是还有些江南黄鹂鸟儿的口音。让我猜猜,是江西人?” 奉书睁大了眼,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心想:“这个皇孙有些门道。”她自忖已经能流利地说北方口音的汉话,但一说蒙古话时,每一个尾音还是改不了浓重的家乡味道。 那人嘻嘻笑道:“现在轮到你来猜了。太子的儿子可不只一个,你倒说说我是谁?猜对了有赏。” 奉书心中腹诽:“江南黄鹂鸟儿口音很好听么?怎的你一再逗我说话?”口中道:“真金太子膝下三个嫡子,三子铁穆耳还未成年,我在府里也见过几次,自然不会是殿下。长子甘麻剌……这个……那个……” 她突然不敢说了。她听府中下人传言,太子的长子甘麻剌患有严重口吃,颇不受宠,自然不会是眼前这位。可这话如何能公然说出来? 那人听了,却懒懒一笑,放低了声音,替她说完了这句话:“长子甘麻剌是个结巴,一辈子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自然不会是我。猜对了。”说着从发辫上捋下几个金环,捉住她的手,按在她手心里,折过她的手指拢住。 奉书听他语气,显然是从来没把甘麻剌放在眼里,心中好笑,及至发现手上多了些金饰,又惊又喜,心想:“师父让我别要陌生人送的东西,但这些可是赏赐的,我不要都不成,再说,这么沉,是纯金的呢。”便高高兴兴收下了,道:“所以殿下是二皇孙……” 她刚说了半句话,却又说不下去了。甘麻剌、铁穆耳的名字倒也不难记,蒙古人礼数粗疏,她随随便便就把皇孙的名字说出来,大家也不以为怪。可单单这位二皇孙的名字长得出奇,奉书几次记不住,终于失了耐性,心想反正二皇孙住在别处,自己一辈子说不定都见不到,他的名字,不记也罢。没想到今日终于自食其果。 二皇孙见她突然卡了壳,立刻猜到了原因,低低一笑,俯身在她耳边,慢条斯理地说:“我叫答剌麻八剌。聪明的姑娘,这次你一定会记住。” 奉书被他温热的气息吹在耳畔,只觉得半边脑袋都麻了,一时间有些腿软。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又把他的名字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是答什么。心中决定暂时把他叫做胡麻殿下。 此时答剌麻八剌已经越过她,朝虎牙公主和南公主大步走去,高声微笑着打招呼,和两个妹妹互相拥抱,夸赞大妹妹更加美了,二妹妹长得高了,又笑着对虎牙公主说:“今日咱们一家子兄弟姐妹聚在一起,是难得的欢快日子,做哥哥的向你讨个情,你的女奴犯了什么错,也都莫要追究啦,让她也高兴一天,怎么样?” 虎牙公主搂着哥哥的脖子,笑道:“自然是听哥哥的。不过我已经好久没看鞭子抽人了,你不让我抽她,须得有个补偿。” “哈哈,这个好办。明日你到我的帐子里,里面十几个蛮子小厮,你随便挑着抽便是,我的这柄金马鞭借给你,好不好?” 虎牙公主大声叫好,又叫:“风筝,风筝,你聋啦?还不快伺候?去端最好的马奶酒来!” 奉书替胡麻殿下帐子里的小厮哀叹了片刻,转身朝厨房走去,心中只是奇怪:“胡麻皇孙今日是第一次见我,为什么要替我求情?今天又是什么日子,怎的这些皇子皇孙都聚在了一起?” 第一个问题,她心中已经模模糊糊的有了答案。第二个问题不久之后也得到了解答。近来连日秋高气爽,已经到了例行出外围猎的时节。皇帝会照例率领留守上都的皇亲国戚,以及一些嫔妃、武将,深入草原,操练捕猎。皇族各晚辈不敢轻慢,早就做好了准备,带上训练多时的猎鹰、恶犬、豹子,汇聚上都,只等皇帝发话,便即开拔。 胡麻殿下提前到来,先探望了两个妹妹。随后,又叫上铁穆耳,一同去拜见皇长孙甘麻剌。甘麻剌和二弟年龄仿佛,只是由于口吃,一直深居简出,沉默寡言,一副拘束木讷的模样,露面后,也没说几句话。等到下午,几个兄弟姐妹一同去向真金太子见礼。 虎牙公主年龄尚幼,又是女孩,原本并非一定要参加围猎。但她性喜热闹,早就磨着父亲带她去,又读了一个夏天的汉人书籍,学会了不少字词,在奉书的“帮助”下通过了杨侍中的考试。太子赞许之下,也就准了她随队而行。虎牙公主深知这份好事是读书读来的,是以不由分说地要带上奉书,以便哪日万一太子忽发奇想,查问她功课,身边好有个读书识字的小丫头帮忙作弊搪塞。 奉书接到命令,心中却也欢喜。她早就听说蒙古人性喜打猎,传统上许多行军打仗的经验都由围猎之法演变而来,是以从成吉思汗始,便定下围猎的传统,每次围猎等同于练兵,以便给黄金家族子孙增添指挥作战的经验。她正想看看,这些所向披靡的草原骑手,究竟是怎样训练出来的。 虽然奉书心中早有准备,但等到真正出城围猎的那一天,她还是吓了一大跳,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住,半晌说不出话来。 只见合城男女洒水扫地,城内街道一尘不染。无数的行人、马匹,从城门中鱼贯而出,好像一个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商队。只听得马蹄嗒嗒作响,号角声呜呜不绝,从队伍前头一直绵延到末尾。留守上都的兵卒列队相候,笔直的身影一动不动,最后湮没在马蹄扬出的尘沙之中。年近七旬的忽必烈一身戎装,虽然身形肥胖,但在马背上犹然笔挺。真金太子策马随行,此时他换回蒙古衣帽,肩头立着一只硕大的猎鹰,手持缰绳,生气勃勃,和平日温文儒雅的样子判若两人。 太子身后紧跟着的,便是“胡麻殿下”答剌麻八剌,然后是铁穆耳。太子的嫡长子甘麻剌反而行在最外侧。再后面,便是其他贵族、嫔妃、侍卫、武将,忽必烈的宠妃南必微笑着朝围观百姓挥手致意。无数的从人奴仆走路跟随。队伍两侧还走着不少犬奴、豹奴,手中牵着体型庞大的各色野兽,不时朝旁边低声咆哮,路边的百姓又是惊叫,又是哄笑。 奉书和另外几个丫头女奴一道,步行跟在虎牙公主的小马后面。平生第一次,她突然对那些骑在马上的人有些羡慕起来。 第143节 等到队伍走出几天,彻底来到莽莽草原上扎帐安营时,这种感觉便更加强烈了。公主、皇孙等贵族住在“斡耳朵”里——那是蒙古话里的“宫帐”,上下以毡为衣,用包裹成金色的柱子支撑着,上如伞骨,以千余条绳索拽住,最大的可容纳数百人。而奉书这些奴婢住的则是简陋的蒙古包,需要转移的时候,只要一刻钟就能把整个帐子拆卸完毕,装到马背上。 贵族们带着蒙古奴婢,时常出去策马驰骋,有时一跑就是一整天,而奉书等汉人奴婢则留在蒙古包里,做些洗衣烧饭之类的杂活。她看到帐子外面不时一闪而过的骏马的身影,忽然想:“是不是因为蒙古人天生会骑马,就天生比我们这些只会走路的汉人高上一筹?” 但蒙古人也不是天生就会骑马的。虎牙公主的骑术就远远比不上她的几个哥哥。汉人也并非天生不会骑马,她记得督府军中的许多宿将,都能骑在马上奔驰如飞。 心中的渴望日渐积累。一天公主不在,奉书终于忍不住,悄悄对一个蒙古女奴说:“你的那匹马,能不能借我骑骑?”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胡麻殿下的小厮:作者你粗来咱们谈谈人森!酱油也是有尊严的!!! ---------------说好的男主出没于小剧场-------------------------- 时光倒流回大都同居时期。 某日,生火做饭。柴火有点湿,怎么也烧不旺。 奉书急得用烧火棍捅,“哼哼,死柴火,磨人的小妖精,我该拿你怎么办?” 杜浒闻声赶来,帮忙把火烧旺。 饭熟,奉书盛了一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笑嘻嘻地捧着。 “师父师父,还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杜浒:…… 默默接过碗。 奉书笑:“嘴上说不要,身体可诚实多了。” 杜浒:…… 默默上桌吃。 奉书赶紧拉他,指着灶台,“你点的火,你负责灭。” 杜浒终于抓狂,迸出两个字:“不管!” 奉书嘴角闪过一丝玩味的笑:“我还从来没有尝试过被拒绝的滋味呢……很好,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杜浒:…… 翌日,奉书发现自己手机里刚收藏的霸道总裁文全都被删了,换成了《九章算术》《梦溪笔谈》《齐民要术》《武经总要》《水经注》 以及《五年科举三年模拟》《贡院女孩李清照》《龙门专题之易筋经详解》《优化设计之四书解惑》《状元之路——金榜题名》《潜行术·导与练》《新概念蒙语第一册》 奉书大哭:那些小说我还只看了个开头,还没看到关键部分呢! -------------------- 谢谢小天使m记(甜甜的mm豆咩?)的地雷~~把节操炸得更猛烈些吧! 第128章 0102 心中的渴望日渐积累。一天公主不在,奉书终于忍不住,悄悄对一个蒙古女奴说:“你的那匹马,能不能借我骑骑?” 队伍里马比人多,就连最低等的奴婢,都能时常骑马代步,只要不消耗太多马力,便没人管。 那女奴奇道:“借你?你又不会骑。” 奉书笑道:“你可以教我。” 那女奴大笑道:“你这个细胳膊细腿的蛮子小姑娘,学也学不会的!到时摔断了你的脖子,我可没法向公主交待。” 奉书早就习惯了蒙古人对“蛮子”的看轻,也不气馁,笑道:“我自然不会骑得像蒙古人一般好,只是羡慕你们,想试一试罢了。姐姐骑术精湛,只消点拨两句,想必连汉人也能教得会。我也自然会很小心,不会故意摔断脖子的。” 其实她只说了一半真话。她心中还有另一个隐约的想法:眼下自己身处荒原大漠,周围半点山丘障碍也无,万一哪日需要脚底抹油,被人纵马一追,此前练的那些本事恐怕全都派不上用场,还是自己学会骑马,来得更安心些。 那女奴被她一恭维,登时眉花眼笑,点点头,带她到帐外,给两匹劣马上了马鞍,解下缰绳,笑道:“只许在帐子周围悄悄的骑一会儿,不能跑远了。” 奉书大喜,接过缰绳,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马的鬃毛,道:“我哪有本事跑远?” 等她扎起裙子,在那女奴的帮助下,真正跨在马背上时,一下子觉得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算下来她只是长高了几尺,可视野突然变得开阔了,看到远处一顶顶蒙古包的尖顶,胸中豪气顿生。只不过失了脚踏实地的感觉,身子被马儿托着,没来由地移来动去,未免心惊胆战,豪情生了又灭。那马儿突然低下头吃草,她只觉得身子一翻,立刻吓得大叫一声,前仰后合,好容易才保持平衡。 那女奴骑在另一匹马上,乐得哈哈大笑:“怎么样?怕不怕?” 奉书格格笑道:“怕,怕死了,请你快教我怎么让马儿听话罢。” 等她学会纵马缓步行走,用缰绳和脚跟控制马儿简单转向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她玩得不亦乐乎,大腿内侧被磨得疼痛,也不在乎。但是她也觉得,□□的马儿只怕要无聊透了。 隔了几日,她寻得机会,又学会了让马儿小步奔跑。那马跑起来的一瞬间,她的一缕鬓发一下子向后飘扬,感觉微风扑面而来,简直是前所未有的畅快。她想象着,如果这马跑得快上十倍,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如果是纵马从山坡上冲下去,扑向千万敌军,又是什么感觉。但她可不敢轻易尝试。那马儿一跑起来,就不太听她的话,有时候撒欢一跳,她就觉得自己的后脑一阵发麻,仿佛已经做好了磕在地上的准备。 这几天里,围猎的队伍又往西北移动了不少,在同一个地方扎寨不超过三天。大队人马在严格的号令之下,形成一个猎圈,逐步驱赶前面的野兽,慢慢收缩,连一只兔子也不让破阵而出。每天清晨,不同的队伍在皇族的带领之下,轮流冲入猎圈捕杀。到了傍晚,健壮的蒙古男奴便会扛回一头头黄羊、野鹿,提回无数的野兔、大雁,有一次,还拖回了一头狼。除了皇帝等贵人的大帐,其余地方总是弥漫着一股带着骚臭和血腥的野性味道。 奉书看到不少猎物身上都扎着箭,有如刺猬也似,心想:“我射箭的本事,和蒙古人比,不知孰高孰低?” 打来的猎物多半当天就被分到各帐,由奴婢清理干净,随烧随吃,佐以干果、美酒,有的帐子里经常欢饮达旦。有几次,奉书看到太子、皇子、皇孙们醉醺醺地走在草地上,口中唱着歌,朝身边的丫头奴婢随意丢金银赏赐。帐边的蒙古奴婢显然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登时欢声雷动,一阵井井有条的哄抢。相比之下,奉书的手就显得太笨,只抢到过两粒银豆子。 还有一次,一个负责照料马匹的男奴趁着太子心情好,跪伏在太子脚边,请求把安真迷失侧妃帐里的一个婢女配给他做妻子。太子哈哈大笑,立刻允诺。 奉书却不由得张大了嘴,跟旁边围观的奴婢们一起摇了摇头,因为那男奴是北方汉人,那女婢却是蒙古人,虽然同为奴婢,身份等级却差得十分悬殊。太子身边的甘麻剌、还有胡麻殿下,全都在皱眉。太子却浑然不觉,让人把那婢女叫了出来,又夺过铁穆耳手中的金杯,当场赏给了他俩。 奉书忽然有些钦佩起真金太子了,虽然觉得不应该,也说不出为什么。 奉书每日的口粮只是炒面和腌菜,但也会不时分到些剩下来的大块烤肉,都不是什么太好的部位,有的油腻腻的挂着大片脂肪,有的带着血丝,散发着腥臊气,有的则是各种内脏。随行的其他汉人男女奴婢根本吃不惯,有人实在是馋了,勉强吞上几口,便跑到远处去呕了出来。奉书却知道自己必须吃肉,才能保持身体的强健和灵活。她借来解手刀,割下小块小块勉强可以入口的瘦肉,每天都努力咽下去一点。 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辨不清方向,也记不清日子。奉书能感到天气渐渐凉了,蓦地意识到,再过不久,就该是回大都的时日了。整个围猎的队伍会一路南行,带着马匹、猎鹰、豹子,一路跋涉回到大都的北城门。 她又是兴奋,又隐隐有些失落。一天午后,中军传下令来,当晚皇帝大宴群臣,按围猎的表现论功行赏。大多数奴婢们都放了半天的假,营帐里人人欢腾。奉书做完了手头的活计,便骑上一匹小母马,跑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土坡上,任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 远处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小丘,翠绿的颜色纯净得仿佛在流动一样。细细看去,才会发现草丛中藏着尚未凋谢各色野花,仿佛多彩的云雾,被清澈的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青草的香气浓得醉人,带着细细的花粉芳香,宁静而又热烈。整个大地仿佛都变成了一层柔软的地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和它融为一体,永远沉睡其中。 第144节 可她也知道,看似和平的草原里藏着多少危险。这里有吸血的蚊虫,有狡诈的饿狼,有能吞没人的泥沼,有能埋没人的风沙,还有能顷刻间冻毙人畜的漫天大雪。能在这里年复一年生存下去的人,全身上下绝不会有一寸软弱的皮肤。 奉书痴了好一阵子,才想:“我要告诉师父,我见到真正的草原大漠了。比我想象的还要辽阔,还要多彩,还要残酷。他早就说过想看看蒙古人的家乡,想不到却是我先有这个福分。” 可是如果真的见到了师父,自己在正事上多半是要交白卷的。还是没有任何姐姐的消息。上都宫中所有的汉人奴婢,她都想办法打过照面,想办法和他们说过几句话。没人记得曾经有过一个知书达理、十五六岁、鹅蛋脸庞、温婉柔顺的江西姑娘。不过这些奴婢日日辛苦劳累,也没什么心思关心旁人的动向。 二姐会不会留在大都太子府里?太子府里的汉人,她少说也见过一多半了,江西人屈指可数。没见过的,也大多是太子身边的男奴。 会不会是张弘范临死前说了谎?可是……可是真金太子也亲口说过,曾有一个和二姐很像的“蛮子丫头”,见到旁人不爱惜字纸的行为就挠心挠肺——这是他们文家几个兄弟姐妹的通病。她觉得旁人家里的孩子,多半是不会这样的。 奉书漫无目的地扫视着面前的山丘和碧草,一个念头慢慢清晰起来:“我若直接去问太子,必定能问出些所以然来。现在大伙都住在帐子里,人员混杂,不像在宫里那样贵贱分明。以我现在的身份,接近太子、跟他说一句话,也不是不可能,就像上次那个求赏妻子的男奴一样……但是随后太子就会疑惑我的动机,问我到底是那个‘蛮子丫头’的什么人。这些说辞,可要小心提前编好。” 编来编去,却始终编不出来自圆其说的理由。不禁又想:“我肚子里的那些过家家的谋略,哪能够把太子耍得团团转?要是师父在就好了,他肯定能给我出主意……可是等我回到大都,请教师父,再等到这样围猎的机会,可就又要过去将近一年了。不行,太慢。”恋恋不舍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再一抬眼,却发现胯`下的马儿载着她,已经慢慢走到了别处,离当初那个小山丘已有数箭之地。奉书连忙拨转缰绳,想要回去,但胯`下的小母马却突然不听话了,扬着头,刨着蹄子,喘着粗气,显得焦躁万分。不远处不知何时出现另一匹脱缰的棕马,径直朝奉书小跑过来。 突然,奉书只觉得手中缰绳骤然一紧,身下的母马猛然疯跑起来,而那匹棕马在后面狂追不舍。奉书吓得魂不附体,双手牢牢抓住缰绳,双腿紧紧夹住马鞍,身子低低伏在马背上,但觉耳边呼呼风声,周围的长草、野花、湖泊,都飞快地向后退却。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突然小母马长嘶一声,急转了一个小弯。奉书只觉得身子要被甩出去了,吓得连声尖叫,早就忘了对马儿施加任何控制。只能任它疯跑,每一刻都觉得自己要被甩上天了。 也不知跑了多久,突然只听得一声马鞭隔空抽响,紧接着马蹄声疾,一人一骑如闪电般飞驰而来。奉书只听一人用蒙古话叫道:“腿夹紧!肚子收紧!别往后倾!” ---------- 感谢地雷,雀舌妹纸棒棒哒! 第129章 0102 ·荒郊下马问何之,茫茫沙草正迷途· 那母马听到鞭子声响,猛地拱了一拱,不再左冲右突,却突然改成了连番纵跃,摆明了是要将身上的乘客甩下去。奉书无意识地遵从着身边那个声音的指挥,双手死命抓着缰绳,双腿已经酸痛得失去了任何感觉,全身都快要散架了,头脑里一片空白,只想:“今日休矣!” 身边马蹄声渐渐响得震耳,与奉书的母马并排驰骋,马上的乘客似乎是伸手扣住了母马的辔头。奉书只觉得身下的颠簸时缓时急,从左冲右突变成了直线狂奔,又从狂奔变成了小跑,最后终于停了下来,猛地一甩身子。 奉书已经全身虚脱了,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力气,直通通的从马背上滑了下来。 好在地面上青草柔软,只摔得她浑身疼痛,头脑懵然。又过了好一阵子,她才慢慢分清了上下左右,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 只听得头顶上有人揶揄地笑了几声。 “聪明的姑娘还很勇敢,居然敢骑发情的小母马。” 胡麻殿下。奉书恍恍惚惚地抬起头来,见他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一只耳环在阳光下金光闪亮。风卷碧草,几个随从勒马而立,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似乎是在观赏风景。 奉书不识得“发情”这个词,也来不及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只知道自己骑错了马,一阵后怕,也没心思行礼客套,捂着胸口说:“多谢帮忙。” 胡麻殿下笑道:“只一句话就完事了?答剌麻八剌的帮助,也有些太不值钱了吧。” 奉书明知道他这番帮忙值钱得很,却不太喜欢他的口气,并非寻常使主那种居高临下的蔑视,却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仿佛自己不再是女奴,而成了一屉刚出笼的肉包子,还冒着香喷喷的烟。 她嘴硬道:“那马儿跑累了,自己也会停下来的,那是早晚的事。”言外之意,对方多此一举。 “哈哈哈,如此说来,倒是我搅了你的玩兴了?有其主必有其仆,我妹妹手底下的女奴,还真是一个比一个不务正业啊。”他话锋一转,忽然冷冷道:“我远远的看到有人不要命地往南疯跑,还道是那个奴婢起了逃跑之心,差点就拿你当了射箭靶子。” 奉书心中一凛,一下子清醒了些,知道方才策马飞奔,虽非自己本意,但也是大有嫌疑,若是在“逃跑”途中被处死,也是理所当然之事。胡麻殿下不管有没有真正动手之意,都是明显卖了自己一个人情。若是他将这事说给了别人,自己也多半会吃不了兜着走。 心中的不服和师父此前的叮嘱快速交锋,她权衡了一下利害,便规规矩矩地福了一福,道了谢,说:“是奴婢一时疏忽懈怠。我这就去向公主请罪。” 说毕,上前两步,便要去牵自己的母马。胡麻殿下却将马头一拨,挡住了她的去路,笑道:“怎么,还想那样疯玩一回吗?” 奉书拨开草丛,往旁边绕,道:“不然怎么回去?这次我会小心。” 胡麻殿下微微眯着眼看她,道:“倒是挺有性格,不在乎疯玩到死。”将手中辔头一放,马鞭轻轻一抽,那母马立刻便撒欢跑走了。奉书急追两步,哪追得上,不多时,那母马和方才那匹棕马耳鬓厮磨,跑到了山丘后面,不知做什么去了。 奉书见他赶走了自己的马,登时气不打一处来,心想:“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果然和他妹妹都是一个癖性,专门喜欢整治小丫头。”却也不敢得罪了他,淡淡道:“是我自作自受,我走回去便是。” 胡麻殿下转头凝望着那匹母马的去处,似乎知道那马正在做什么,饶有兴致地眺望了一会儿,才笑道:“等你走回去,我们已经回到汗八里啦。” 奉书拔腿便走,口中道:“未必。” 草丛又深又密,地面时软时硬,走起来颇为费力。她硬着头皮蹚了一会儿,越走越困难。忽然听到马蹄声来到身边,胡麻殿下又挡在了面前。 他好像在看戏一样,策马围着她转了一圈,嘻嘻笑着,朝下伸出一只手。 “倔强的姑娘,今日算你运气。答剌麻八剌的坐骑是不轻易借给别人的。寻常奴婢敢碰一碰它的鬃毛,我就会砍掉他们的手。” 奉书忍不住道:“你把马借给我……”正想着自己是不是误解了他的好心,却看他丝毫没有下马的意思,这才明白了,脸一红,冷冷道:“不必了。殿下的这番好意,公主可不一定有。她看到我骑了殿下的坐骑,说不定抢着就要把我的手砍了。” 胡麻殿下摇头直笑,“公主很乖,会听她哥哥的话。答剌麻八剌要做的事,这世上除了两个人,其他人都没资格指手画脚。” 奉书心道:“两个人?是了,是皇帝和太子。胡麻殿下显然没把他哥哥放在眼里。”忽然心中升起一丝不安的念头,却又一时捕捉不到。 一朵灰云飘在半空,挡住了太阳,整个世界一下子暗了下来。草原上斑斑驳驳的,全是跳动着的光影。 胡麻殿下见她迟迟不应,哼了一声,马鞭虚挥一记,仿佛要击破突然来临的阴云,“倔强的姑娘不要考验我的耐心。我知道你们汉人喜欢玩欲擒故纵,可是我没兴趣!” 奉书听到马鞭的脆响,感到马鼻子里的热气喷在脸上,心里一虚,这才知道已经得罪了他,心思飞转,后退了一步,慢慢说:“殿下既然熟知汉人习俗,想必也知道男女之别,尊卑之分。太子若是看到你和女奴共乘一骑,想必会好奇问上一句,殿下的汉人之书都读到哪去了。”她这话说得看似镇定,心中其实忐忑不安,不知搬出太子来究竟会不会管用。 似乎是管用了。胡麻殿下怔了半晌,随即莞尔:“你们江西姑娘便都是这么牙尖嘴利,满口子曰诗云之辞吗?哈哈,哈哈!难不成生来就是这样的?” 奉书刚要驳斥,突然心中好像划过一道明光,登时哑了,半晌,才结结巴巴地道:“我们……我们江西姑娘……难道你……还见过……别的江西姑娘……” 胡麻殿下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江西又不止你一个姑娘,为什么不许我见过别的?” 第145节 “是谁?长什么样子?多大岁数?现在在哪儿?” 胡麻殿下却沉下了脸,“你这是在盘问使主不成?” 奉书的头脑冷静了一些,连忙低下头,又乖巧地福了一福,换回了和使主说话的语气:“奴婢不敢。我只是许久没有见到老乡了,有些……有些激动。” 对方似乎也不以为怪,微笑道:“一个聪明的姑娘就足够搅乱一个部族,现在你要找另一个?你是要找一个跟你差不多的老乡?她是你的旧识?” 奉书点点头,重复道:“是我的一个朋友,江西人,听说现在也在宫中做事,过了年便十六岁……” 胡麻殿下眯起了眼,从容不迫地接话:“读过书,会作诗,会下汉人的棋。鹅蛋脸庞,外表温顺得像羊羔,心里面固执得像公牛,看到旁人糟蹋字纸,就会变成咬人的兔子。” 奉书的心里好像开出了花丛,耳边好像响起了音乐。眼前的胡麻殿下骤然变得可爱可亲起来,连他手里的马鞭子都变得漂亮了。只听他还在慢条斯理地说:“……比你高些,不过没你苗条,声音比你娇嫩些,不过皮肤没你白。” 奉书颤着声音问:“她在哪儿?快告诉我,她在哪儿?” “上来,我就告诉你。” 奉书犹豫了。瞎子都能看出来他是想占她便宜。但他和以前那个昂吉儿不一样。他绝非信口胡言,他口中的那个女孩正是二姐柳亭,奉书心里一万个确定。 “怎么,还怕我吃了你不成?你现在是我妹妹的宠婢,我要是把你弄出个三长两短,她非哭闹得我头疼不可。” 奉书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胡麻殿下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忽然又变得可恶起来。她低声道:“换个条件。” “好,那现在把衣服脱干净。” 奉书又羞又怒,硬咽下一连串的骂人话,握紧了拳头,“哼,你当我不会问别人吗?” 胡麻殿下笑得依旧胸有成竹,“你放心,那个江西姑娘的去向,偏偏还是我知晓得最详细,你向旁人问不出结果的。你不信?嘿,长生天在上,我从来不对漂亮姑娘说谎。” 奉书盯着他的眼睛,知道他既说出“长生天”来,此话是决计没有水分的了。踏破铁鞋无觅处,二姐的下落就在他的唇齿之间。这个诱惑太大了。 (以下为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她咬了咬牙,说:“上马就上马,你可得说话算话。” 回应她的是一声冷笑,“你当我们蒙古人都像汉人一般言而无信吗?” 奉书偷眼看看他,又看看他身下的马,又看看不远处的随从,最后目光落到远方若隐若现的几个大斡耳朵的金顶上。 心里给自己打气。不就是跟他共乘一小段路吗?又不会……又不会怀孕。 应该不会。 --------------- 萌萌哒奉丫头 蒙语口语 升为 中级 第130章 0102 ·· 奉书伸出手,立刻就被握住了,身子一轻,便稳稳地坐在了马背上,眼角余光瞥到胡麻殿下垂到肩膀的发辫,在她脑后一晃一晃的,不时蹭着她的耳根。她的脸不禁烧了起来。距离比想象得近。他的膝盖有意无意地顶着她的大腿。 如芒在背。一只拉着缰绳的手紧挨着她的腰窝。马儿似乎并不介意那一点多出的重量,轻快地小跑起来。奉书悄悄向前移了移身子,却立刻被他抓住了肩膀。 “勇敢的姑娘,小心摔下去。” 他的呼吸中带着淡淡的檀香和熏肉气味,好像把她带进了一顶华贵的帐子。她强迫自己忽视那吹在头顶的热气,咬牙道:“现在可以说了。” “急什么?”一只手揽上她的腰。她毫不客气地把它打了下去。 奉书看到远处的几个随从也跟着纵马缓行,不由得缩了缩身子,只怕让人看见,哪怕是远远的看见。可是这样一来,就变得好像被他搂在怀里一样。 她悄悄安慰自己:“这没什么,师父也曾经这样搂过我。” 可是自欺欺人没有收到丝毫效果。她觉得全身好像被无数个小虫子咬着一般,每一根毛发都防御地立了起来,说不出的难受,哪像当日在师父怀里那般安逸舒适。 她再次开口:“你再不说,我就跳下去。跌死了,小心你妹妹到你的帐子里去哭。” 脑后的声音低低一笑,“汉话里有个词,叫恃宠生骄,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 “你到底说不说?” “暴躁的姑娘,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叫风筝,你那天没听到吗?” “我问的是汉语名字。” 奉书心中忽然闪过一丝警惕,“蚊子。” “哈哈,蚊子?吸人血的蚊子?汉人里还有蚊这个姓?我可从来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 “譬如你的年纪。你多大?” 奉书干脆不理他。他听了一会儿,没听到回音,又笑道:“让我猜猜。你知不知道我有个猜年龄的方法,一向很准的。” 奉书心里好奇,不愿意表露出来,只是哼了一声,“未必。” 胡麻殿下笑道:“不准我认罚。”说着,一只手松了缰绳,直接去摸她的胸口。 奉书浑身一凛,脑子里立刻警钟狂鸣。那是你能碰的地方? 顺手从衣带里拈出藏着的绣花针,对准了那根落下来的手指头,狠狠一刺一划。 第146节 一声大叫在耳后极近之处响起,震得她耳膜直疼。随后便是她听不懂的破口大骂。她看到那手指头上流出一道细细的血,血珠随风甩到身后的空中。 奉书冷笑道:“都告诉你是吸人血的蚊子了,你还偏要试一试……”话没说完,突然气息一滞,已经被他卡住了喉咙。滑腻腻的血沾在了她颈窝里。 “聪明的姑娘,认清你的身份。你敢伤高贵的蒙古人,我现在就可以下令把你丢到马群里踏死!杀一个驱口比杀羊还容易,就算是皇祖父也不会过问半句。” 奉书身子一僵,恐惧暂时战胜了羞怯,知道他说的没错。但随即心一横:“反正已和他撕破了脸,大不了回去之后想办法逃便是。他想在这里就杀我,也未必杀得死。” 她感到脖颈上那只手渐渐往下移,往自己的衣领里钻,猛地扭身挣脱,微微喘息着,说:“营帐马上就要到了。高贵的蒙古人到底打不打算履行他的诺言?” 胡麻殿下轻轻一勒缰绳,缓下了速度,低头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头发,用力嗅了一嗅,“高贵的蒙古人答应告诉你那个江西丫头的去处,可并没说是何时告诉啊。可以是今天,可以是明天,也可以是下一个月圆之时,看我心情。” 又被骗了!奉书勃然大怒,什么都不管了,向后伸肘,去击他肚腹。身下的骏马却突然扬起身子,接连几个纵跃。她尖叫一声,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全身的力气都消失在了半空。等那马儿再跑稳时,已经被胡麻殿下揽在了怀里。 胡麻殿下好整以暇地笑道:“暴躁的姑娘,别忘了你是在马背上,身后是全蒙古最好的骑手。” 奉书眼睁睁地看着他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蛋,又将手向下探去,一咬牙,扬了扬手中的针,将手覆在前方的马颈上,“若是我刺你的马呢?全蒙古最好的骑手能不能制住一匹健壮的疯马?” 胡麻殿下大怒道:“你敢!” 可他的手终于停住了,不敢再在她身上游走。 奉书的手仍旧放在马颈上,摸上那马儿飞快跳动的颈部血管,恶狠狠地道:“现在就说,否则我对你的马不客气!” 胡麻殿下沉默了片刻,忽然低低一笑,“你对你的朋友很上心啊,上心得不惜和使主一再作对……你们关系很好?” “嗯,那又怎么样?” “好得让你宁可跟答剌麻八剌同归于尽,也要打听出她的下落。我很感兴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奉书渐觉不妙,自己的真实身份到底如何,可万万不能让他看出一点端倪。 她强硬道:“关你什么事?” “我会根据你的答案决定告诉你真话还是假话。” 奉书恼羞成怒,只觉得自己机关算尽,还是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中。对方是告诉她,她再如何威胁,他尽可用一句假话敷衍了事。 她决定也编一句假话,“我们……从小是邻居,从小在一起玩。你们……你们打到江西的时候,我们一起被抓的。” “聪明的姑娘不要撒谎。我妹妹说,你是她在大都买到的,可不是从江西捉来的。” 奉书心中一沉,没想到他还向虎牙公主打听过这些,硬着头皮说:“被卖了好几次,一路卖到了大都,有什么稀奇?” “那你又怎么知道你的朋友也在北方,在宫中做事?” 奉书知道胡麻殿下虽然看似浮浪,可绝非脓包,眼下非得自圆其说不可。额角渗出了一滴冷汗,滑到腮边。她连忙想悄悄抹掉。 可胡麻殿下已经抢了先,伸手给她拭掉了汗珠,又顺便在她耳垂上揉了揉,笑道:“紧张什么。” 奉书全身一麻,差点便要跌下去,俯身抓住马鞍前端,小声道:“马跑得太快了,慢点。”抓紧时间深深呼吸了几口,飞快地答道:“在大都人市上时,听萨仁姑姑偶然提起过,买过一个跟我差不多的小丫头,我想那多半是她。” 胡麻殿下把她身子摆正,轻描淡写地道:“还是在撒谎。文二姑娘根本不是我们从人市上买回来的。” 这一句话如同晴天霹雳,奉书登时方寸大乱,口干舌燥,心脏砰砰乱跳,不知是该乖乖承认自己撒谎,还是该矢口否认“文二姑娘”的存在。一只手悄悄揽上她的腰,她也忘了去躲。 忽然身子一轻,却是被他转了半圈,放回了马背上,和他面对面,相距只有尺许。身体却是一路倒行,带来一阵阵强烈的不安和晕眩。她连忙仰起身子,却又不敢躲得太远,生怕掉下马去。 胡麻殿下的面容冷冰冰的,目光却炽热得好像草原上的篝火。 “撒谎的姑娘,告诉我,文二姑娘究竟是你的什么人?” 奉书此刻惊慌远大于羞赧,杀心顿起,紧紧攥住手中的绣花针,强迫自己的冷静,眼睛飞快地扫过面前之人的眉目、嘴唇、脖颈,心里一遍遍地确认着:“肋下三寸的死穴……肋下三寸……” 胡麻殿下见她呆呆不语,将她拉近了些,低声笑道:“而你,你的出身来历,是不是需要我回到大都之后细细查一查?” 奉书全身发抖。距离太近了,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身体的热量。可是她还感到了另一样东西。他的华丽外袍下面,似乎是一件熟皮甲,牢牢护住了胸腹间的要害部位。 而奉书手边再没有第二件锐器。她暗自咬牙,杀心起了又消,绣花针从指缝里滑了出去。 胡麻殿下见她始终不言语,知道这两句问话已经切中要害,笑吟吟地道:“想保守你的小秘密吗?只要你……”一面说,一面将她一把拉进怀里,低头吻下去。 忽然,一声悠扬的号角从中军大帐里传来。那是皇帝传召臣下的命令。奉书蓦然记起来,今晚是群臣大宴,作为围猎季节的收尾,庆祝即将过去的又一个秋天。她一扭头,飞快地挣脱开来,叫道:“你皇爷爷叫你们回去呢。号角响到第三遍,没到齐的人都得挨罚,连太子也不例外。” 胡麻殿下手上微微僵了一僵,冷笑道:“你倒挺懂规矩。”却也无心再肆轻薄,双腿一夹,拍马奔下山丘。 奉书脚踏实地,这才长出了口气,心中突然又有了底气,对着他的背影大叫,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你保证过的事,还没告诉我!” 胡麻殿下突然纵马转向,冲回奉书身边,把她吓了一跳。 他俯下身,说:“晚宴结束后,到我的斡耳朵里来。” 然后马蹄声不停,他转了个圈子,顷刻间就消失在尘沙里。 奉书呆立了半晌,直到听到第三遍号角,这才突然红晕满脸,用自己唯一学会的蒙古粗话嘶声大骂:“混账!” ------------------- 一本正经的考据:“混账”一词,有说法是来源于蒙古语,有兴趣可以百度。 萌萌哒奉丫头:听说明天是色目人新年?各位哥哥姐姐节日快乐呀!谢谢花花姐姐、路灯姐姐的小雷雷!话说我到底要不要去!在线等,急 第147节 第131章 0102 ·胡人高鼻动成群,仍唱胡歌饮都市·() 奉书将全身上下掸了又掸,又找到一个小溪流,仔细洗了手脸,连耳朵后面都用力擦了擦,这才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还好虎牙公主和南公主都已经出发去面见皇帝,帐子里都是留下来的奴婢。有不少人远远地看到她和胡麻殿下同骑驰回,此时看她的眼神都颇为古怪。 奉书一肚子没好气,随口问身边的一个蒙古女奴:“我回来晚了。公主有什么吩咐吗?” 那女奴笑着答道:“今日不是群臣大宴吗?公主那里,自有蒙古奴婢伺候。你只要别喝多,别扰了贵人们的兴致就成了。喏,那是赏给你的酒和肉。” 她的语气比平时更加亲热和客气。奉书也没在意,顺着她的手指一看,自己的铺上果然多了一袋酒,一包肉,喜出望外,顺手抄起酒袋子,喝了一小口,把方才的不快忘掉了一些。 那女奴又凑上来,悄悄对她笑道:“今日主仆欢饮,是难得的机会。到了晚上,你可得好好打扮打扮……嘻嘻!” 奉书方才因为洗了脸,面颊发干,正在往脸上涂羊脂,听了她这话,愣了一愣,才似乎明白过来,脸上一热,将剩下的一团羊脂一把丢在地上。 打扮个鬼,最好灰头土脸的谁也认不出来。忽然想起师父,要是他在,一定也会对自己这么说。不不,要是他在,得知自己方才那么胡闹,肯定已经大巴掌揍下来了。想到这儿,她忍不住一缩脖子,决定这件事谁也不告诉。 夜幕一点点降临,整个草原的颜色慢慢暗淡下去。奉书胡乱吃了些干粮和熏肉,和几个奴婢一道,坐在一小块高地上,看着大汗斡耳朵周围那一片堪比白日的篝火。烟熏和烤肉的气味时浓时淡,被风直带到草原上方的繁星里。 老皇帝忽必烈已经不胜酒力,让宠妃南必扶回了帐。真金太子还在一个个地向席中之人敬酒。蒙古人饮酒自有一套酒令,被罚之人不仅要饮尽一杯烈酒,还要唱歌或是舞蹈,根据眼前的情景自编歌词与舞步。奉书知道,蒙古人在学会说话之前,多半就已经会唱歌了。不论男女,在学会走路的同时,就已经可以载歌载舞了。 欢乐的歌舞连绵不绝,往日那些穿着公服、一本正经的大臣和内侍,此时都无拘无束地放声大笑。只是苦了几个因受宠而列席的汉臣。他们请求当场作诗,代替唱歌。可随后铁穆耳便起哄,要他们把刚做出的诗词用长调唱出来。唱不出,再罚喝酒。不多时,汉臣就一个个七倒八歪地被送了回去。 酒至酣处,席中的歌声此起彼伏,就连口吃的甘麻剌也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纵声歌唱,声音悠扬悦耳。随后,甘麻剌的正妃就拉着他离开坐席,转着圈跳起舞来。成群的舞女在席间翩翩起舞。王孙贵族们兴致高涨,铁穆耳已经半醉,拉过一个舞女,用自己的杯子往她嘴里灌酒。九皇子脱欢则扯下自己拖鞋上镶的宝石,一颗颗抛到女奴群里去,看着她们趴在地上哄抢,呵呵大笑。 几十名乐手穿插席间,奏着马头琴,那悠扬的调子把人们一会儿送到了沙漠,一会儿送到了湖泊,一会儿送到了温暖柔软的火炉边,一会儿又送到了金戈铁马的战场上。 奉书听得痴了,明知此情此境的狂欢只属于异族,却也不由自主地被感染了。身边的几个蒙古奴婢早随着调子翩翩起舞。不一会儿,从脱欢的帐子里钻出一个男奴,揽过奉书身边的一个女奴,不由分说地将她拉到了远处马厩里面,好久没有出来。不久,又有几个青年人来拉奉书跳舞。她哪里会跳,边笑边骂,挣脱了他们,跑到几个汉人丫头身边坐了。 忽然,真金太子一口干了一大杯酒,指着一个色目回回大声道:“阿合马,你怎么不吃……不吃你面前的烤肉?是看不起我们蒙古兄弟的……的猎杀手段吗?” 那回回身材富态,一只肉钩鼻子,两眼眯眯的,看起来就像是永远在笑。他听得太子点名,连忙站起来,扶了扶头上裹着的布,赔笑道:“太子玩笑了。蒙古健儿的神勇每日都让阿合马赞叹不已。只不过这肉并非依我回教律法宰杀,是不洁之食。阿合马虔诚侍奉真主,是以不敢食用。” 真金大怒:“这是皇上赐给你的食物!你是皇上的奴仆,怎敢说我们的食物不洁?怎敢不食?”说毕,将杯子用力朝阿合马掷去。阿合马弯着腰,不敢躲闪,只得略略侧身,才不至于被打得头破血流,但身上也溅了不少酒水。 两个小贵族连忙左右拉住真金,好言劝慰,真金犹自喃喃道:“阿合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干的那些丑事!你会干什么?苍蝇脸上剥肉!蝴蝶翅上刮粉!你眼中还有没有我们……我们黄金家族……” 他的话虽然带着七分醉意,席中不少人已是变色。三皇子、四皇子连忙站起来,说:“皇兄喝醉了,别跟那回回一般见识!” 阔阔真急向群臣使了个眼色。几个蒙古侍臣会意,连忙道:“朝堂上的事情,何必带到草原上?今天咱们君臣欢聚,只喝酒,不吵架!阿合马,还不快向太子道个歉!”一个人招了招手,唤来一个机灵的小厮,给真金、阿合马满上了酒,又往阿合马面前堆了如山的果品,笑道:“太子你看,阿合马要撑死啦,一块肉也吃不下啦。太子是想看他呕吐的丑样吗?” 阿合马伸手抹掉身上的酒,整理了一下脸上的笑容,端起酒杯,恭恭敬敬地举过头顶,说:“阿合马今日惹怒了太子,说错了话,情愿受罚,还请太子宽宏大量,恕了阿合马的罪,好让我继续侍奉皇上。” 真金也觉得自己方才失态,见阿合马做小伏低,也就坐下来,点点头,说:“罚是该罚的。你既然不吃肉,就给我们跳个舞吧!” 阿合马怔了一怔,随即笑道:“只怕我们回回人的舞蹈入不得太子的眼。” “叫你跳,你就跳!” 阿合马连忙答应,理了理衣服,从容出席,朝一个乐手吩咐了几句,让他奏起西域调子,自己随调转起圈来。阿合马身形肥胖,扭来扭去的像只笨拙的狗熊,再加上满脸喜庆的谄媚之色,看得众人哈哈大笑,真金太子笑得尤为厉害。奉书和旁边的丫头们也禁不住偷偷直笑。 奉书见阿合马舞毕,神色如常地回到席中,端起一杯酒,心中忽然一动:“看样子太子早就不喜欢这个回回,今日借酒找他的麻烦,而他居然泰然自若,唾面自干,此人太有城府。换了我,若是这样被羞辱,肯定早就和太子打起来了。” 阿合马吃了一会儿,就借口不胜酒力,让人扶着,提前离了席。几轮酒过后,方才的小插曲已经彻底被人抛在了脑后。现在,席中剩下的大多是些皇亲贵胄。一些女眷贵妇也从别的席位上跑了来,和丈夫、兄弟说笑成一团。 忽然席间一阵欢呼,一半的人哗啦啦站了起来,让出一大片空地。原来太子令手下的武士摔跤助兴。十几个长身大汉当即赤了上身,跳进场内,捉对厮杀起来。只听得肌肉相碰之声,身躯倒地之声,喝骂怒吼之声,还有周围观众的赌博下注之声,缠绕在一起,一直传到远方,惊起一群熟睡的大雁。 蒙古贵族男子均习“三艺”,是为博克、射箭和赛马,其中博克就是摔跤,类似于中原的角抵相扑,可又并不一样。奉书兴致勃勃地看着那些精壮汉子你来我往,一招一式都是她所没见过的。她眼看着一个腰间有疤的汉子明明被压倒在地,却不知怎的手脚一勾,立刻反败为胜,不由得大声拍手叫好,心想:“若是换了我,这一局能不能赢?多半不成,看这些人手上的力道,要把我大卸八块,只怕比拆一条熟羊腿还要容易……要是师父呢?他也许会赢,但肯定不是用这种法子赢……嘿,以师父的本事,又怎么会任人压在地上?” 她心中悄悄的手舞足蹈,暗中记忆学习摔跤的招式,想着回去以后向师父炫耀。 不多时,场上人员渐稀,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都是喘息着起不来的大汉。站着的只剩下两个。观众连声起哄,那两个人相对行了个礼,大吼一声,互相扳住肌肉虬结的臂膀,较起劲来。不多时,其中一个又倒了下去。最后剩下的那个大汉身上带着红肿、淤青和鲜血,举起双手,接受着周围人的喝彩。 (以下为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太子亲自在金杯里斟了酒,递给那个最强壮的武士。那人单膝跪下,接过来,一仰脖全都喝了。太子又宣布赏他牛羊若干,奴隶若干。周围欢声雷动。 九皇子脱欢突然大叫道:“我不服!”一把扯下上身袍子,只穿一条马裤,跃进场里。观众立刻又笑又叫,鼓掌叫好。脱欢比真金年轻得多,看起来只不到三十岁,一身的腱子肉在月光下黝黑发亮。 ------------------------- 您的好友 奸臣阿合马 已上线 (名字奇怪吗?其实放在现代就是艾哈迈德233) 您的好友 肌肉男脱欢 已上线 (我要说他也是男配,你们信吗?233) --------------------------- 关于蒙古统治阶级的形象设定,神剧《马可波罗》可以给我们提供脑补素材(这是一部天雷美剧,感觉剧组的经费全花在服装和发型的考据上了……有兴趣可以搜一下,自带钛合金护目镜哦) 年轻二十岁的真金(后面的胖老头是忽必烈)→_→ ------男主小剧场还有人看嘛?--------- 新年之夜,奉丫头收到一串微信 杜浒:新年到向你问个好:办事处处顺、生活步步高、彩票期期中、好运天天交、打牌场场胜、口味顿顿好、越活越年轻、越长越俊俏、家里出黄金、墙上长钞票!(配图是一串flash鞭炮) 杜浒:在吗? 杜浒:报平安 杜浒:报平安 杜浒:报平安 第148节 两小时后 奉书:嘤嘤嘤师父对不起,今天晚上蒙古人搞联欢会,我没听到手机响…… 杜浒:下次见面自带藤条 第132章 0102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嘿,蠢作者的逗比基友最近生成了逗比脑洞,逗比存稿求预收,大家来捧个场嘛~~ 《某年某月死于胖》 这是一个,终极boss伪装成忠犬管家,玩脱了之后恼羞成怒将软妹子拆吃入腹的感人故事。 -----------------以下是正文---------------- 九皇子脱欢突然大叫道:“我不服!”一把扯下上身袍子,只穿一条马裤,跃进场里。观众立刻又笑又叫,鼓掌叫好。脱欢比真金年轻得多,看起来只不到三十岁,一身的腱子肉在月光下黝黑发亮。 脱欢这一上场,立刻引来众人轰然叫好、吹口哨。奉书身边几个体面小女奴轻声尖叫起来。 真金却依然儒雅地笑,不慌不忙地道:“九弟要是伤在我的怯薛歹手下,那可是做哥哥的不是了,少不得去父亲的帐子里请罪。父亲年纪虽然大了,马鞭子抽人还是很疼的。”几个皇子一齐大笑,想是心有同感。 一个近臣提议道:“不如九皇子也出一个武士,和太子的手下人比一比,看谁调教得好!”几人连声附和。 脱欢已有八分酒意,大笑道:“脱欢一身武艺,难道因为身为皇子,就要像女人一样躲在帐子里吗?况且,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他指着那个刚刚被赏赐的胜利者,大声道:“你,你若赢我,我赏你十倍的牛羊!百倍的驱口!不算你僭越!你若是输了,方才太子赏的东西,可得尽数归我!” 那武士面露犹豫之色,朝真金看了一眼。真金则点点头,朝他做了个手势。 那武士便走到了脱欢面前,行了个礼。脱欢也回了个礼,随后大吼一声,扑过去,直接来了个过肩摔。那武士被狠狠撂倒在地上,喀的一声,似乎是骨折了,半晌站不起来。 脱欢赢得太过干脆利落,周围人愣了一愣,这才连天价喝起彩来。立刻有男奴上前给他擦汗、递酒,又把那个受伤的怯薛歹扶了下去。 三皇子忽然笑道:“方才那人已经连战了十几场,已经是强弩之末。九弟你却是吃饱喝足,你这一局赢的,可有些水分哪。” 脱欢志得意满,朝真金看了一眼,笑道:“三哥说得没错。喂,还有哪个上前来战?不论输赢都有赏!”环顾四周,又道:“没人吗?没人敢来,放只豹子也行!” 真金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笑道:“九弟喝醉了。你看看你周围这些人,要么是你弟兄子侄,要么是你臣子,你舍得伤哪一个?大家都见识过你在战场上的功夫,这摔跤嘛,不比也罢。你下来,我叫人放豹子互相斗,给你看。” 脱欢焦躁起来,一拳放翻了一个在旁边伺候的男奴,叫道:“皇兄读汉人的书读傻了?在摔跤场上说什么……什么君君臣臣……你怕人受伤?你的胆子是长在汉人身上,还是蒙古人身上?你方才故意教那个奴才输给我,当我……当我不知道吗?我们蒙古人没这么多虚情假意,我也不稀罕!你敢不敢脱了衣裳,跟我……” 真金微微变色,周围人的哄闹声也一下子小了。几个皇子急朝脱欢使眼色。三皇子道:“九弟,少说两句!” 可脱欢酒劲上涌,仍是喃喃不休。真金持杯的手发抖,忍耐了片刻,转向自己的几个儿子,说:“罢了,你们谁去陪脱欢叔父玩一场,免得他再发酒疯。” 这话的意图很明显,这种长幼相较,不论谁输谁赢,都不会有作弊退让之嫌,也不会丢了皇家脸面。奉书远远地听到这一句,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其中的玄机,心中暗暗为真金喝了声彩。 脱欢却大笑道:“皇兄派小牛犊出手,就算输了,也不丢你的面子,哈哈,嘻嘻,真是……真是稳妥……这是你的汉人老师教的弯弯绕?” 真金的三个儿子,此时甘麻剌远远地在别处饮酒,铁穆耳还看着父亲的脸色,答剌麻八剌却早耐不住,一跃入场,笑道:“叔父可别忙着说大话,小牛犊也有顶翻老虎的时候。只是侄子还有个请求,叔父若是败在了侄子手下,尽管用鞭子抽我便好,可得向我父亲好好道个歉。” 脱欢笑道:“好,好!皇兄的三个儿子里,还是你最像蒙古人!你也莫要说大话,上一次和你摔跤,你还只十岁,被我用几根手指头翻在了地上,还记不记得?” 答剌麻八剌笑道:“如今我的年纪长了一倍,叔父的手指头却没有多长出来一根。”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笑道:“只可惜今日一个不小心,让漂亮姑娘咬了一口,流了点血,力气比不过平日。不过叔父也喝醉了,咱们半斤八两,瘸狗对病猫。” 他这话说得俏皮,引得周围人一阵哄笑,真金也忍不住微笑起来,斥道:“怎么说话呢?” 奉书见胡麻殿下入场,心里腾的跳了一下,及至听他说什么被咬了一口,登时一股火从脚跟直窜到脑门,又从鼻孔出了来,满面皆热,心道:“不要脸!摔死你才好!脱欢加油!” 她看到胡麻殿下将身上袍服一把扯掉,又脱下贴身的皮甲,一并扔到场外,精赤着上身,朝脱欢躬身行礼,忽然扭过脸去不敢看。方才那么多赤膊摔跤的大汉,她跟着众人一起看,也没觉得有多害臊。 她虽然别过了脸,周围的男女奴婢却看得目不转睛。奉书竖起耳朵,听到脱欢和胡麻殿下不时同声大喝,似在较力。观众也慢慢专心起来,阵阵呐喊之间,夹杂着青草折断的沙沙声,腿脚碰撞的闷声,关节发力的咔咔声,清晰可闻。 等观众爆出一声高似一声的惊呼时,奉书终于忍不住,转头朝场内定睛看去。 只见脱欢横脚钩扫,答剌麻八剌伸臂扭翻,突然两人同时摔倒,相互搂抱着翻在地下,各自发力,一时你在上,一时我在上,喘息声越来越粗重,终于两人互相扭住,动作越来越小,直至谁也抬不起身来。 余人分成两派,大喊两人的名字,节奏越来越快,似乎要用喊声把他们托起来。 半晌,脱欢颤抖着手臂,慢慢撑起身来,浑身像刚从海子里捞出来一样,一滴滴汗珠在月色下看得清清楚楚。周围人一阵旋风也似喝彩,叫道:“脱欢!脱欢!脱欢!” 可是脱欢还没直起腰,地上的胡麻殿下拼尽全力,用膝盖轻轻在脱欢腿肚上撞了一撞。脱欢此时半分力气也无,像个不倒翁一般一撞就倒,却再也起不来了。两个人瘫在地上,一俯一仰,一动不动,只见得胸口起伏,喘得像风箱一般。 余人哄然大笑,拍手喝彩的声音简直要把月亮都吹走了。真金朗声笑道:“叔侄两个势均力敌,不过九弟此前打过一场,应该算是略占上风。有谁不服的,今日也不用跟我理论,自己单独找他们两个打过便是——不过今天可不成,至少要三天以后。”众人轰然称好。 真金跨进场内,先把烂泥一样的脱欢扶给两个男奴,笑道:“现在可尽兴了?你是今天的冠军,赏你什么好呢?——是了!”对那两个奴隶说:“你们把他抬到我的帐子里去,让他挑两个最漂亮的女奴,给他洗澡!” 众人哈哈大笑,纷纷起哄吹口哨。太子这么说的意思,自然是把他最漂亮的贴身女奴送给了脱欢,虽非重赏,却是旁人求之不得的亲密表示。脱欢呵呵笑着,口齿不清地道谢。 真金又把二儿子从地上捞起来,笑着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从手上褪下一个宝石戒指,自然而然地戴在了他手上,将他交给下人照料不提。 此时有一多半的人拥着去看脱欢洗澡,剩下的人尽兴而散,便没多少人注意到真金将戒指送给了儿子。奉书却明明白白地看见了,心中有些奇怪:“为什么太子那样大张旗鼓地赏赐弟弟,却只是悄悄的奖励自己的儿子?简直比汉人还要谦逊了。” 但她随后发现,注意到这个举动的不止一个人。甘麻剌的目光一直跟随着二弟,神色漠然间带着一丝哀伤。年轻的铁穆耳并不朝父亲和二哥多看,只是盯着手中酒杯,大口喝酒,神情却是明明白白的艳羡。奉书隐隐约约地意识到,那是些特属于帝王家子弟的微妙情绪。 眼看着胡麻殿下被扶进了自己的斡耳朵里,身边的男女奴婢也陆续起身,干活的干活,休息的休息,奉书却一下子头皮发紧,骤然焦躁起来。 胡麻殿下要求她晚间到他的宫帐里去。奉书隐约知道,在蒙古人的习俗里,这个举动远没有它的字面意义那么简单。 去宫帐里做什么,也完全无法预料。只有一点她可以确定,那是换取关于姐姐下落的唯一方式。 她数着天上的星星,呆了不知多久,忽然想起一事,扑哧一笑,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站起身,一脚将一块小石头踢到远处。胡麻殿下虽然没有如她所愿,被脱欢弄死,但他方才这么折腾一番下来,要想再有力气对她动手动脚,恐怕只能靠做梦了。 奉书嘻嘻一笑,决定诚心诚意地前去赴约。不过她还是不敢失了防人之心,悄悄潜到了一片狼藉、尚未收拾的晚宴场地,在地上摸到了一把不太锋利的解手小刀,擦干净上面的泥土和油脂,小心翼翼地揣在了袖子里。 第149节 她理理衣服头发,大摇大摆地走近了胡麻殿下那顶堪比宫殿的大斡耳朵。守在门口的怯薛歹大概已经接到了命令,见了她,也不盘问,直接侧身让过。其中一个人还带着洞若观火的坏笑,低声招呼道:“风筝姑娘今天好漂亮。” 斡耳朵里灯光昏暗,传出熏香、松油和茶叶的味道。 奉书习惯性地摸摸怀里,却没摸到扳指和瓷瓶,心中一慌,这才想起这些东西眼下被师父保管着。她转而摸了摸袖子里的小刀,刷的掀开了帘。 ·· 第133章 0102 ·夜阑相对真成梦,清酒浩歌双剑横·() 帐内的火炉烧得正旺。金质托盘里煨着异域香料,奇异的氤氲香气让人神思欲醉。银盘里则堆满了樱桃、葡萄、椰枣和无花果。几个身着轻衫的女奴款款来去,衣衫单薄得遮不住窈窕的身段。她们手中托着装在细瓷瓶里的酒和奶,赤足踩在厚厚的波斯地毯上,无声无息。几柄黑漆漆的马刀、弓箭、马鞭悬在架子上,旁边是几套半新不旧的铠甲,随意堆放在一叠厚厚的狼皮上。 奉书警惕地将四周观察了一遍,随即看到胡麻殿下靠在远处的一张虎皮褥子上,半闭着眼,头发湿漉漉的散着,身上随意披着薄薄的睡袍,露出半个胸膛。 一个金发女郎跪坐在他身后,给他捏着肩膀,两个白布裹头的回人美女跪在他两侧,一个轻轻给他捶着小腿,另一个从手边的象牙盒子里挖出油膏,从他的膝盖涂抹到脚趾。一个黑发汉人少女跪坐在他脚边,低着头,专心致志地泡茶,天青色的精致茶具叮当作响。 奉书何尝见过这等旖旎风光,脸上一热,咳嗽一声,便打算开口叫阵,把他从温柔乡里吓出来。 胡麻殿下似乎是听到了门口的动静,也不转头,懒懒地道:“把香料盘子里的罂粟壳拣出来。咱们的小客人没开过荤,不一定吃得消。”他身后那个金发女郎掩唇嬉笑一声,扭着腰肢站起身来,朝奉书瞟了一眼,眼神却带着刺,远远算不上友好。 紧接着帐内的其余人也注意到了她。那个泡茶的汉人少女微微抬起头来,好奇地看了一眼。 奉书一见到那少女的面容,忍不住“啊”的一声惊呼,胸口好像被人重重捶了一下,又好似着魔中邪,宛如身在梦境。一时间,什么胡麻殿下、金发女郎,什么罂粟、花果,什么刀剑、虎皮、怯薛歹,此刻全都在她眼中化为了灰烬,只剩下面前那双再熟悉不过的,温柔如水的眼睛。 许久未出口的家乡话自然而然地流出唇边,“二、二姐……柳、柳亭……” 那少女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情,猛地站了起来,手头的茶盏当啷一声摔在了铜质托盘上,碎成数片,滑到地上,她却浑然不觉,怔了好一会儿,突然间泪流满面,颤声道:“不,不可能,不可能……” 奉书大叫一声,扑上去把她紧紧抱住,嗓子里干涩得说不出一句话,只吐出两个字:“是我……” 柳亭的声音夹杂着沙哑的呜咽,“奉儿,是你吗?我、我还以为……”她身子剧颤,一下子站立不住,跌坐地毯上。奉书连忙跪下搂住她的头颈,心里面想笑她,想说:“你真傻,你以为我死了?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可耳中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嚎啕大哭。 以前吃的苦、受的辱,此时全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奉书闻着二姐头发里的香气,那还是她喜爱用的、玫瑰花露的香气。姐姐的颈窝还是那么的滑,肩膀还是那么的润,让她忍不住像小时候那样蹭了又蹭。柳亭用力搂着她,拍着她的后背,好像在安慰她,但两个人的眼泪混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的更多些。 奉书忍不住,也不想忍,放任自己哭得几近背过气去。她感到二姐湿润的脸颊贴上自己的,在泪水中不断地亲她,一面擦着泪,一面颤着嘴唇,试图微笑。 “奉……奉丫头……你长这么大了……我……我好开心……” 奉书把头埋在姐姐怀里,语无伦次地说:“你也长大了……可是还没……没变……我天天想你……我只怕再见时认不出你……” 最后一次见到二姐时,是在空坑屠杀之前的惊鸿一瞥,然后便再无音讯。整整四年,却似乎是几辈子以前的事了,那时候的柳亭还没有奉书现在的年纪。 奉书不愿意回想那段地狱般的经历,可是又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三姐……四姐……我……呜呜……我看见她们……”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几年……每日都会给你们上香……对你们说话……奉儿,你是怎么逃走的?当时……当时……” 奉书摇摇头,她不愿浪费时间去叙述自己的历险,只想静静依偎在姐姐身边,竭力捕捉那一点点温暖的家的感觉。 柳亭纤长的手指一遍遍给她理着鬓发,微笑着哽咽道:“我真傻……问这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你现在过得好不好?你在哪儿住?以后……以后我天天去看你……” 奉书用力抽着鼻子,点点头,“我好得很……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吗……我在太子府……在公主房里……一点也不辛苦……” 柳亭眼中半是惊讶,半是悲哀,“你,你也在……唉,你、你终于也……” 奉书心中被巨大的幸福充满了,在她怀里拱了拱,小声说:“我才不是……我是故意的,特意来找你……我等了快一年……我还要找娘……” 她思绪混乱之下,根本无法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说到最后,话语也都变成了无意义的哭哭笑笑,仰头凝视着二姐的脸,一时嘻嘻笑着,捋着她的头发,一时又呜呜哭着,抹去她脸上的泪花。 也不知流逝了多少时光,奉书忽然感到脊背一热,温暖的呼吸飘到了她的脸颊旁边。 “多愁善感的姑娘,打算怎么谢我?” 奉书浑身一颤,这才慢慢回到了现实,回想起了自己所处之地。营帐里的其他女奴不知何时都被遣走了,一盘香料也燃成了灰烬。她忽然明白了,胡麻殿下把自己叫到帐子里,不是见他,而是见姐姐。她只是向他询问姐姐的下落,他却直接给她找来了活生生的人。 她一下子原谅了他所有的讨厌行径,抽噎着说:“谢谢、谢谢你……” 胡麻殿下在她身后轻轻一笑,“只一句话就完事了?答剌麻八剌的帮助,依然很不值钱啊。”说着在她耳边吹了一口气,站起身来,顺手托着她腋下,把她也扶了起来。 奉书觉得自己又有点讨厌他了,用力一挣,转身拉住柳亭的手,没好气地说:“那你要我怎么谢?” 她知道自己现在脸上定然不好看,横七竖八的都是泪痕,眼窝也一定是红红的。可是胡麻殿下却饶有兴致地将她盯了好久,顺手在身边的银盘子上叩了一叩,懒懒地道:“伶俐的姑娘,给我倒一杯酒来。” 柳亭闻言,慢慢小步走了过去。胡麻殿下却摆摆手,眼神落在奉书身上,笑道:“我说的是她。” 奉书心里悄悄松了口气。原来他只是要她服侍喝一杯酒,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服侍公主喝奶喝茶,已经做得熟练了,用手背擦干了眼泪,端起银酒壶,小心翼翼地倒了一杯,双手捧了过去。 壶里盛的,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马奶酒,六蒸六酿,淡淡的乳白色好像冬天半凝的雪花,一股清香溢到了整个帐子里。她念着胡麻殿下给自己带来姐姐的人情,这杯酒倒得格外满。 胡麻殿下伸出手去,手指在她的手腕上拂了一圈,这才把酒杯接过去,笑吟吟地一饮而尽。接着,示意奉书再倒一杯,却不再伸手接了。 “这杯给你,庆祝今天两个好朋友团聚。” 奉书吃了一惊,“给我?” “赏你的,哈哈,不向你收钱。” 奉书看看杯子里的酒,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她现在的身份不过一介奴婢,就算胡麻殿下命令她喝的是黄连汤,自己也最好顺从。况且,她从没喝过这么贵的酒呢。 可是酒一沾唇,她就感觉出来,这酒比它看上去要烈得多。奉书偷眼一看,只见胡麻殿下似笑非笑地打量着自己,那眼神好像在看一碟下酒小菜。 她不由得心生警惕,毫不客气地抓过银盘子上的一块酸奶酪,大嚼起来,接着又吃了两个椰枣,这才慢慢把那杯酒抿下去。师父早就教过她喝酒的诀窍,她知道自己要是空着肚子灌下这么一杯酒,只怕下一刻就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柳亭见她乱拿东西,忍不住道:“奉儿,别没规矩……” 可是胡麻殿下却似乎大方得很,什么都没说。奉书觉得,要不是他老想对自己动手动脚,自己倒是不介意跟他做朋友。 眼看一杯酒尽了,奉书已经觉得心跳开始加快,脸上也微微热了起来。胡麻殿下却慢条斯理地命令她再喝一杯。 第150节 连柳亭也开始觉得不对劲了,紧张地绞着手腕,用请求的语气说:“别灌她了……” 奉书开始还不太明白胡麻殿下的用意,此时却有些猜出来了,腾的生起一股火来,仗着一点酒意,将酒杯往银盘子上一放。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多谢……殿下款待,我们……这就告辞。” 说毕,揽起柳亭的手,转身便要出帐。她还有一肚子话要和二姐叙呢。 身后立刻传来一声懒洋洋的喝问:“两个好朋友当真要好……又或者,不是好朋友那么简单?” 奉书一怔,不由得停住脚步。随即听到胡麻殿下学着姐妹俩方才的江西方言,慢慢道:“奉儿……二姐……”语音一变,带着些许威胁的口气,问:“这几个词是什么意思?” 奉书心中一凛。方才自己太过忘情,和二姐说的那么多家乡话,不知被他听到了多少,又听懂了多少。要是他猜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她眼眶中的泪水立刻全都收了回去,伸手去摸袖子里的刀。可是饮过酒的身体有些迟钝,刚刚一动作,就感到双手让人从背后拿住了。 ---------------- 谢谢土豪花的地雷!面对如此慷慨的行为,我只想说:不要停!! 第134章 0102 ------ 奉书心中一急,拼命一挣。可是两条臂膀堪堪被他箍在了一起,难以动弹。她没想到他的力气恢复得这么快,暗自后悔了一刻,还是不甘心。再一挣,依然动弹不得。胡麻殿下双手微微一收,反而顺势爬上了她的腰窝。 奉书面红耳赤,立刻忘掉了方才所有原谅他的心思。他居然当着姐姐的面,对她,对她…… 对面柳亭也脸色一变,目光越过她,摇着头,眼神中带着恳求的意味,低声说:“放手。” 身后传来轻轻一笑,带着醇香的酒气,笑得奉书浑身发麻,“为什么要放手?”腰间的几根手指微微动作,反而开始熟练地解她的腰带。 柳亭道:“求你放手,她是我……” 奉书顾不得胡麻殿下,伸左手捂住了柳亭的嘴,“不能告诉他!” 一面安抚姐姐,一面回头,狠狠咬住胡麻殿下肩头肌肉,牙齿即刻穿透了丝质睡袍,舌尖掠过一阵薄荷香气。狠心。她用力扭头,打算像草原狼一样,就此撕下他一块肉来。 胡麻殿下闷哼一声,反应却是奇快,一面侧身消力,一面伸手去扼她的脖子。奉书不敢和他多纠缠,刚感到他的手指袭来,便松了口,手在他肋下一推,轻轻易易地便从他胳膊底下溜了出去,连忙向旁窜出几步,用力将腰带系紧。喝进去的酒化作冷汗,已经将衣领浸透了。 胡麻殿下满不在乎地抚了抚肩膀,侧头在牙印上亲了一口,又拉了拉被奉书扯皱的袍子,把胸前的肌肤微微遮住,笑道:“这就醉了?这么着急?” 这一来一回迅捷无比,柳亭此时方才反应过来,惊叫道:“奉儿!你干什么!” 奉书见他亲上自己的牙印,心头燃起一阵无名怒火,用力朝地上啐了一口,接着一把抽出袖中的刀,举在身前,叫道:“二姐过来,我护你逃走!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敢叫出太大的声音,只怕让帐外的亲兵卫士知觉。外面都是胡麻殿下的人。两个柔弱的女孩子,此刻完全就像砧板上的鱼肉。 胡麻殿下盯着闪烁的刀光,冷笑道:“羊羔儿长了一口犬牙,我早该想到的。”摇摇头,又道:“我妹妹真是把你宠坏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死上一百遍了?不过,桀骜不驯的姑娘,倒是正对我的胃口。” 奉书不去理会他的话,叫道:“二姐快过来!别傻站着!” 酒意上涌,头脑越来越热。她暗暗心惊,好在身上还有气力,反应也还算灵敏。她不断用余光扫视着宫帐四周,寻找脱身之策。偌大的帐子里只有他们三人,正门外却守着至少五十人。胡麻殿下身后还有一扇隐蔽的侧门,但她说不准外面会有多少人把守。 胡麻殿下踱到武器架前面,抽出一柄马刀,在手里翻来覆去的把玩着,笑道:“蚊子姑娘既然喜欢让人流血,为什么不往这个角落来?你的小玩具很厉害吗?” 奉书额头冒出几颗冷汗,终于酒醒了些。但胡麻殿下随后又将马刀扔了回去,唇角挂着满不在乎的冷笑,仿佛完全不屑于诉诸武力。 柳亭慢慢扶住帐子边缘的木柱,声音带着惊恐,小声说:“奉儿,把刀放下,你知不知道这是哪儿?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少兵士?快向殿下陪个罪,别让他下令……” 胡麻殿下嘻嘻笑道:“你听听,你亲爱的伙伴可不会害你。聪明的姑娘要是一意孤行,惊动了外面的那些饿狼,不仅我无法保护你,只怕你的伙伴也要受牵连。” 奉书硬着头皮,恶狠狠地道:“你别想吓唬我!”却不由自主地竖起了耳朵,聆听着外面的声响。没有什么喧哗,但谁知道这帐子外面,此刻包围了多少人手? 柳亭急得哭了,“奉儿,你快别这样……我在这里很好,我们以后还有相聚的机会,你……你若是今天把命送在这里,我也死了算了!” 奉书这才慢慢意识到,就算自己能顺利逃出这里,以二姐的柔弱之躯,一双小脚,她恐怕是一步也走不脱的。就算能成功,自己又能带着二姐逃到哪里去?他们此时身处茫茫草原的中心,最近的浩特(居民区)也不知要骑马奔驰多久。若是再想办法抢到两匹马,又有多难?要保证二姐一路上没什么三长两短,又有多大可能? 她跺一跺脚,刀尖远远指着胡麻殿下,又看了看二姐,说:“好,我今日便不为难你,你也得保证不为难她。” 胡麻殿下依旧笑得自信,走到柳亭身边,轻轻摸了一把她的脸,“为难我?你根本没有为难我的本钱。” 奉书心中一颤,“你什么意思?” “聪明的姑娘忽然变得愚笨了。来不来我的帐子,是你的意愿,出不出去,是不是该听我的呢?你想硬闯出去,今晚至少会有一个姑娘香消玉殒。你留下,今晚两个姑娘都会开开心心。” 奉书隐隐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落进了一个圈套。他虽然还不清楚自己和二姐是至亲,但显然已经拿捏住了她俩非同寻常的关系。他是要以二姐为威胁,逼迫自己听他的话。 她心乱如麻,心里面一个接一个闪过对策,又一个接一个地否定,眼看着胡麻殿下似乎一点没把她手中的小刀放在眼里,神色自若地朝自己一步步走过来,向后退了一退,低声道:“在你的帐子里留一夜,你便不会为难她?你便会让我走?” 如果只是像白天在马背上的那段时刻,虽然难熬,可也不是不能周旋。 胡麻殿下微微一怔,登时莞尔:“聪明的姑娘还有很多事情要学。在我的帐子里留一夜,让我教你,明天你就会舍不得走了。” 柳亭突然跪下,拉着他的袍脚,低声哀求:“她还小……” 胡麻殿下轻轻踢开她,微笑道:“我却等不得。” 奉书注意到他的眉目间满是暧昧,本能地知道他的要求绝非“留一夜”那么简单。看着二姐低声下气的模样,心如刀割,恨不得将眼前的男人抽筋剥皮。但是二姐在他手里…… 她一点点将手中的小刀放了下去。他每走一步,她就像被一道无形的力量推着,向后退一步,直退到那个虎皮褥子跟前。那上面还残留着油膏的香气。 胡麻殿下笑道:“对,就是这里……把你手里的玩具扔掉,别逼着我弄疼你。做个乖孩子,我保证不会找你的伙伴麻烦。” 奉书紧紧攥着小刀,咬牙道:“你保证?你敢对长生天起誓,我扔掉刀,你就不为难她?” 第151节 胡麻殿下笑得有些无奈:“倔强的姑娘,真拿你没办法。我本来就不喜欢为难漂亮姑娘。好好,我起誓就是。” 奉书手心满是汗水,手中的刀仿佛一下子变沉重了,一寸寸滑了下去。最后,她长长出了口气,将小刀随意抛到了角落里。刀光马上被地毯吞没了,没发出一点声音。 胡麻殿下满意地点点头,侧眼看看柳亭,命令道:“现在,你出去。” 柳亭睁大双眼。他又说:“回你的帐子去。今天没你的事了。” 柳亭茫然摇头,还要说什么,胡麻殿下嘴角一勾,“你的朋友今天冲撞贵人,还携带锐具,意图行凶,你倒是说说,这个罪名要是传扬出去,她会怎么样?” 柳亭全身发颤。她当然知道这个罪名意味着什么后果。 胡麻殿下注视着柳亭的神色,又慢条斯理地说:“我可以包庇她。只要你听话。” 柳亭死死咬着嘴唇,忽然哇的大哭起来,踉踉跄跄的跑出了帐子。 奉书想出言阻止,最终抿起双唇,一声不吭。耳中清清楚楚地听到自己咚咚咚的心跳. 她手中空空,心里也空荡荡的,余光看到胡麻殿下又走近了几步,在一张软垫上盘膝坐下,用目光指点着,“现在把衣服脱掉,让我看看羊羔儿是不是从里到外一样的白。” 他的声音比平时低沉暗哑得多。奉书明知他不怀好意,却不由自主地浑身发紧发燥,呼吸越来越急促,方才喝下的那点酒一下子涌了上来,腿一软,跌坐在虎皮褥子一角,拼命摇头:“不。” “乖。你自愿进入了蒙古男人的营帐,就别再讲什么汉人淑女的矜持。” “我不。” 胡麻殿下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她,声音渐渐灼热起来,“桀骜不驯的小母马,在等着全蒙古最好的骑手来驯服呢,是不是?” “滚。” 他站起身来,“这是在邀请了?好罢,那我只好勉为其难。虽然今日摔跤摔得累了些,但驯一匹小马的力气还是有的。” “滚!” 他大步朝她走过去,一把捏住她挡在身前的左手手腕,扭到她身后,“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副欲拒还迎的小模样,有多勾引人……” (以下为 作者有话要说:  不等他说完,奉书反手扣住他手腕,猛地一拽。他猝不及防,加之身体疲累,踉跄着朝奉书扑去。奉书侧身让过,反托住他的肘关节一甩。胡麻殿下痛叫一声,一失神的工夫,已被奉书扑倒在虎皮褥子上。奉书用膝盖狠狠顶着他小腹,右手覆在他柔软的喉头。 她的手中捏着一块碎瓷片,是方才柳亭失手打碎在虎皮褥子旁边的。碎片形成的那一刻,她就暗暗记住了它们的位置。 白茬茬的断面比解手刀还要锋利得多。她拿捏着轻重,将瓷片在他喉头一划,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 她轻声说:“我师父大概没告诉过你,我是个不要命的姑娘。” 胡麻殿下的身子僵了一僵,再不敢挣扎,大睁双眼,眼中满是恍惚,好像在做梦。 奉书冷笑一声,牙齿咬得格格作响,声音狠戾得几近疯狂,“真金太子最宠爱的儿子,未来的元主,若是今晚死在一个汉人羊羔儿手里,未免做鬼也不甘心罢?不想现在就去见成吉思汗的话,就乖乖听我吩咐。” 第135章 0102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雀舌的地雷!(づ ̄ 3 ̄)づ ·一朝渔阳动鼙鼓,梦断青灯问几更· 奉书觉得好笑。胡麻殿下此前看她,从来都是一副玩弄的眼神,就算她再怎么激怒他,他也是一脸宽宏大量的纵容。唯有此刻,他的双眼中多了些许慌乱的意味。奉书甚至可以看到他颈部血管上覆盖的薄薄皮肤飞快地一起一伏,不知是惊恐,还是愤怒。 他开口,不敢发出太大声音,生怕喉头震动太甚,就此被瓷片割伤,“你、你……你怎么会……” 奉书拇指轻轻在他喉头最柔软的部位一按,他便被迫住了口,眉头紧蹇,现出痛苦的神色,和方才那副傲慢闲适的样子判若两人。 奉书牙根痒痒,借着一点点酒意,一时间只想一把割断他的喉管,但她也知道,皇孙若是今晚死在了帐子里,自己和二姐恐怕都无法走出帐外三步之地。 (以上 ~ 她低声喝道:“照我说的做。”微微瞥了一眼宫帐大门,“第一,她从哪里来,就把她放回……” 柳亭究竟是不放心,听到异声,立刻闯了回来,见到眼前一幕,捂住了嘴,泪水涔涔而下,一动也不敢动,惊恐万状地看着奉书,好像在看一个可怕的陌生人。她大概从没见过自己的妹妹拿过刀,也从没想过,她居然会做出这样胆大包天的举动。 奉书来不及跟她解释自己的本事从何而来,膝盖顶了一顶,紧盯着胡麻殿下的动静,说:“我要你以成吉思汗玄孙的名义起誓,从此以后……” 不等她说完,胡麻殿下的突然眨了眨眼,喉头滑动数下,轻声道:“住口。” 奉书大怒,手指一动,把他的伤口继续划开半寸,“你现在没资格说话!” “住口!号角!” 奉书大吃一惊,凝神细听,果然听到帐外隐约传来急促的号声。那是皇帝紧急宣召臣子的讯号。 她看到胡麻殿下眼中露出些微喜色,心中刷的一凉。倘若号角响过三遍,皇孙缺席,势必会引起所有人的注意。皇帝会派人来问,派人来罚……她一下子手足无措,紧咬牙关,肚子里想好的一整套对策,眼下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胡麻殿下闭上眼,艰难地低声道:“好姑娘,放开我,我饶你。” 奉书听到第一遍号声已经结束,不及多想,紧紧捏着手中瓷片,简略地道:“以成吉思汗玄孙的名义起誓,今晚之事,不许对任何人说起。不许追查我的出身,不许伤害文二姑娘。” 胡麻殿下立刻道:“好,我起誓。” 奉书犹豫片刻,慢慢抬起了手,将带血的瓷片丢到地毯上,后退了两步,见他仍然躺倒不动,突然心中冲动,狠狠朝他的下颚击了一拳。胡麻殿下咬到了自己的舌头,痛叫一声,嘴角立刻渗出血来。 奉书不等他起身,飞快地跑到柳亭身边,附在她耳边道:“以后我会找机会救你!”然后奔到斡耳朵门口,掀帘而出。 外面仍是漆黑一片,但四周已经燃起了无数火把,几千几万人在远处有条不紊地移动。冷气扑面而来,她不禁连打寒噤。 帐外守着十几个怯薛歹,均是神情焦急,见到奉书,几个人同时围拢问道:“殿下呢?起来了吗?” 奉书脸一红。他们以为她在里面做什么!她瞪了他们一眼,却突然意识到,这些亲卫由于没有立刻听到胡麻殿下的命令,这才心急如焚。倘若自己方才耽搁得稍微久些,这些忠心耿耿的卫士多半会闯进帐里,把他们的主人从享乐中唤醒出来。 第152节 她心中暗道一声侥幸,做出平静的神色,简单答道:“殿下正在整装。”然后强自镇定,快步离开。 等她奔回公主斡耳朵旁边、自己和其余奴婢居住的小帐,号角正好响到了第三遍。公主不必随军集合,但也已经被号角吵醒,大呼小叫地让人伺候。等到公主梳妆完毕,吃过点心,中军便传来命令,全队开拔,取消余下的一切围猎计划,直接回大都。 奉书的酒彻底醒了,心中直打鼓,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其余的汉、蒙奴婢也是议论纷纷。不到天明,一行人便拔营南归。皇子、皇孙和一些武将早就快速行在头里,已经远远将女眷的队伍甩开。 等到接近大都的时候,流言便慢慢在队伍里传开了。原来忽必烈雄心勃勃,在征服了高丽以后,又打算渡过东海,消灭一个叫做日本的岛国。高丽地区被改编为“征日本行省”,从春天起,便征收工匠,开始大量打造舰船,在高丽海岸集结十五万各族精兵,渡海东征。 蒙古帝国曾经征服了无数顽强的敌人,小小的日本自然也不值一哂。忽必烈并没有将这个小岛太放在心上,而是踌躇满志,一面围猎,一面等待日本天皇的乞降书。没想到等了几个月,等来的却是三名衣衫褴褛、奄奄一息的蒙古士兵。他们是伏在一艘破碎的舢板上,被冲上高丽海岸,让人救起来的。 没有第四个人回来。一场巨大的台风把整个舰队送进了海底。 这是自成吉思汗统一草原以来,整个蒙古最彻底、最惨烈的一次失败。“日本行省”从此化为泡影。忽必烈震怒之下,传言竟有中风迹象。朝野震撼,流言蜚语四起。有人说,蒙古人不谙海战,在台风肆虐的季节行船,出发前便奠定了失败的命运。有人说,那场台风是日本朝廷派神道巫师作法,召唤出来的“神风”。还有人说,蒙古舰队使用的船只有问题,只适合在平静的江面行驶,却无法抵御外海的风暴。而制造那批不合格舰船的工匠,全部来自刚刚被征服的江南。 不少朝臣将领都因为督师不利、瞒报军情、擅作决策而受到了处罚。一些重要的职位被暂时替换成了皇亲国戚。一日,奉书看到真金陪伴着铁穆耳来到虎牙公主房里。铁穆耳是来向妹妹告别的。他被封为赵王,出京镇边,顶替一个因征日失败而被革职的管军万户。 虎牙公主搂着铁穆耳,哭得小脸通红。铁穆耳笑着安慰她:“如今我有了封号,你应该为哥哥高兴才是啊。再说,皇祖父也只是暂时派我出去救急,等过得一阵,他想念我了,就会再把我召回来的。” 虎牙公主抽抽噎噎地道:“你们一个个的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每天只能跟奴才呆在一起……” 真金笑道:“小鹰长大了,总是要飞出巢的。等你长大了,难道还能永远跟父母住在一顶帐子里吗?” 虎牙公主也懂些事了,脸一红,只是粘着父亲和哥哥撒娇。 奉书远远地侍立在一旁,听着他们的言语,心中一动。等吃过了饭,便是公主读书用功的时间,她照例伏在桌上替公主抄书临字,公主则在一旁监督着,一面玩着羊拐。奉书见公主心情甚佳,假作无意地问:“铁穆耳如今不在府上,不知公主的大哥和二哥会不会时常来看你?” 公主嘴一撅,道:“大哥二哥也都封了什么王,一个去了甘肃,一个去了岭北,还能怎么来看我?” 奉书心中卷过一阵狂喜的旋风,看来胡麻殿下此时要么在甘肃,要么在岭北,暂时不会来找自己麻烦了。她暗暗感谢那场“神风”,脸上却做出一副同情和失望的神色,“但愿他们能早日回来,和公主团聚才好。” 公主忽然将羊拐一把扔到奉书面前的桌上,吓了她一大跳,一下子写歪了一个字。只听公主嘻嘻笑着说:“怎么,死风筝,想我二哥了? 奉书脸上一热,心道:“才怪。”却也不敢跟公主顶嘴,只是用心把写坏了的字涂掉。 公主又是一个羊拐朝她掷过去,这次是瞄准了她手中的笔,只可惜偏了两寸。只听公主冷笑道:“你们蛮子女人那点小心思,别想瞒得过我。要不是你勾引我二哥,他怎么会来找我要你?” 奉书吃了一惊,又写坏了一个字,一面涂,一面道:“他找你要我?怎么会?什么时候?” “还不是围猎的时候,第一天扎营后,他就来指名道姓地问我讨你。我说我还得留着你帮我读书,陪我放风筝,教我下汉人的棋,不能给他。后来他又说要带我去偷偷猎狼,我才答应了。可是我不小心把猎狼的事跟父亲说了,父亲把二哥打了一顿,说他胡闹,这事就泡汤了……” 奉书只觉得公主的话如同炸雷一般打在自己心头,连抚胸口,急急忙忙表忠心:“奴婢爱戴公主,情愿一辈子侍奉在公主身边,陪你读书,陪你放风筝,陪你下棋。公主可千万别再答应把我送出去。” 她心里知道,胡麻殿下一开始想把自己要走,不过是想剥自己衣服。可事到如今,若是再落到他手里,恐怕就要被剥皮了。 公主听她这么一说,嘻嘻一笑,说:“是吗?我也挺喜欢你的。”说着又是一粒羊拐飞来,奉书一不留神,额头已经狠狠地中了一羊拐。她大叫一声,伸手抚额,还好没有皮肉之伤。但一张纸上满是凌乱的笔划和黑点,已经不能看了。她暗暗咒骂一声,小心翼翼地将废纸掀开,折在一边。 公主开心不已,叫道:“打中了!” 奉书苦笑:“公主好手段,奴婢心悦诚服。”心道:“我手上的准头比你强多了,不信哪天你跟我试一试。不过师父不让我为难小孩子。你是小孩子,我不跟你计较。”一面写字,一面暗暗留神,提防下一个羊拐。 公主却不扔了,伸手朝盘子里抓了几块奶酪,嚼着吃了,嗒嗒作响。忽然又转而玩起了奉书给她做的弹弓,将先前写废了的纸团成一团,当做弹子到处打。奉书拼命忍住想要制止她的冲动,只是专心写字,一面听她笑道:“不过呢,二哥疼我,以前也送过我不少奴婢玩意儿。我要是连一个丫头都不给他,未免也太小气了。喂,风筝,你们汉人的书里,是不是有‘礼尚往来’这么个词儿?” 奉书一个激灵,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想了一想,才道:“二皇孙眼下也不在京里,你想送他奴婢玩意儿,也送不到,不如就先别想啦。太子妃的生日可快到了,公主还是多想想送她什么礼物的好。” 奉书顾左右而言他,自以为十分高明,想不到公主却哂道:“还用我去想?下人早就准备好啦。”举起弹弓,抓起一块奶酪当弹子,瞄准了远处一个花瓶,忽然又放下,把奶酪放进嘴里吃了,神秘兮兮地问:“我听别人说,你那天钻到我二哥的帐子里,在里面呆了一夜,直到号角响起,才匆忙出来的,有没有这回事?” 奉书耳根一热。她那天从胡麻殿下的帐里匆匆离开,衣衫也不是太整齐,其时天已破晓,看到的人着实不少。她本已做好了让人看不起的准备,可谁知府里的下人奴婢并没有对她露出丝毫鄙夷之情,反而是那几个喜欢骚扰小丫头的男奴,此后再也没有打过她的主意。奉书迷惘了好几天,才慢慢明白,自己大约是沾了胡麻殿下的光。 公主是小孩子心境,对那些似懂非懂的事情充满了好奇,问父母时,又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此时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女奴来盘问,自然不依不饶:“说啊,他到底跟你做什么了?” 奉书悄悄捻了捻手指,回忆着胡麻殿下咽喉的触感,抿嘴一笑,道:“殿下不让我说出去呢。公主要是真想知道,等有机会了,亲自问他,不就行了?”不等公主再问,忙写完最后几个字,笑道:“今日的功课做完了!我带你去放风筝?” 公主惊喜地叫了一声,“不,我要玩弹弓!” ------------------------ 注:1281年的元日战争,在日本史界被称作“蒙古襲来”。文章叙述基本遵循史料。“神风突击队”的名字也源于这次台风233 大家久等了,下章男主强势回归 第136章 0102 ·万里飘零命羽轻,归来喜有故人迎·() 等奉书伺候完公主,已经连饭都没力气吃了,歪在自己的床铺上,心中只是不断回想公主白日间的话。胡麻殿下向公主讨要过自己,还不止一次……要不是公主一念之差,自己恐怕早就莫名其妙地被送到他的帐子里,给他捏肩捶腿了,根本不用他之后再设局下套,诓她进帐,灌她酒喝。要不是自己有些酒量,身上又有些本事…… 她忽然有些明白,婉桐肚里那个孩子到底是怎么来的了。她也突然明白,师父此前说自己是“羊入虎口”,绝非危言耸听。他肯定早就料到这种事情迟早会发生……他怎么就不再说得仔细些,让她有些警惕之心……又或者,也许他也没料到自己会胡来到这个程度…… 她捂着脸哼了一声,觉得脸蛋已经热得可以煎包子了。 幸好现在还都一切正常。她回想起那一晚的种种经历,又是后怕,又是脸红,又是愤怒。想到二姐可能还在胡麻殿下的掌握之下,又是一阵揪心。好在他发过誓,不会伤害二姐的。 她尽量不去想那天被占了多少便宜,可是乱七八糟的细节却时不时地跳进脑海里,让她好不烦躁。半睡半醒之间,又梦见一双手在解自己腰带,身边的二姐反复乞求,身后的人却丝毫不为所动……她一下子惊醒了,转头朝地下啐了几口。 心中突然却一动,想到一些此前没注意到的细节:“二姐始终没来得及告诉我,她现在到底住在何处……可是听胡麻殿下和她说话的语气,似乎他们此前就已经认识……他在向我描述姐姐的样貌性格时,为什么会说得这么准确?为什么他会说,那个江西姑娘的去向,除了他,旁人一概囫囵不知?为什么他那么快就把二姐找了来?为什么他可以随便摸二姐的脸蛋,二姐连躲都没躲?” 她一下子坐起来,被自己的结论吓得大惊失色。 “难道——他是——我的——姐夫?” 她呜咽一声,扑身翻回床上,用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地盖住,在被窝里咬牙低声大骂:“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谁准你碰我姐姐了?谁准你当着姐姐的面,对我……对我……难道你还想……姐妹……共事……共……哼哼……” 她知道这种事在中原固然不算违礼,在蒙古更是十分普遍,但自己只消想上一想,就臊得只想钻到枕头里,用牙齿咬被子。咬完了就呸呸呸的骂。 忽然又心中闪念:“不可能,蒙古贵人什么时候能娶汉人为妻了?皇帝、太子这一支的男丁,向来是娶弘吉剌部的女子为妻的。从前的察必皇后是弘吉剌,太子妃阔阔真是弘吉剌,铁穆耳也刚刚和一个弘吉剌定亲,酒席摆了三天三夜呢。” 不过铁穆耳在定亲之前,房里就已经陆陆续续收了十来个姬妾了,各个种族的都有。最初被送去做生日礼物的几个小丫头,有一个已经大肚子了。 第153节 奉书翻过身来,又想:“再说,姐姐怎么会嫁给鞑子?家里那么多兄弟姐妹都死在鞑子手里,爹爹也还在鞑子手里,她才不会失心疯,去做鞑子的媳妇。” 可她心里隐隐约约的,也知道自己这个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二姐那样柔弱,手无缚鸡之力,被俘之前不过是闺阁娇女,没有自己一般的眼界和阅历,又没有像师父一般的人帮扶照顾。倘若胡麻殿下用那日对付自己的手段去对付柳亭,又会如何? 她想不下去了,牙齿狠狠咬着被子,又想:“不管怎样,胡麻殿下和二姐关系绝非寻常。趁他不在京里,得赶紧打听,赶紧行动。” 但到底要怎么打听、怎么行动,她却心里没底,知道非得有师父的帮助不可。回到大都已经快两个月了,可是不知怎的,却始终下不定决心去找他。 窗外漆黑一片,正是无月的初一。她想:“皇帝回京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开了。师父不知已经空等了多少次了。要是他迟迟等不到我,会担心的。” 可是虽然这么想着,身子却像胶在了床上一样,左右动弹不得。该怎么向师父描述在上都和草原里的见闻和经历?要是他知道自己曾被鞑子皇孙搂在怀里上下其手,还差点被他脱了衣服,恐怕会气得直接把自己从钟楼上丢下去吧。 她用双手捂住脸,试图给滚热的脸颊降温。她听到更鼓咚咚的响,一刻钟接着一刻钟的过。 最后,她终于一咬牙,翻身下床穿鞋。被丢下去就被丢下去吧,也是个痛快。 * 奉书站在久违的钟楼屋瓦上,看着不远处那个人影孑然而立,如同泥塑,只有衣摆被风吹得微微飘动,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觉得自己怎么那么傻,竟然为了那么一点可笑的顾虑,迟迟不来赴约,白白浪费了那么久的时光。 “师父……”她极轻极轻地唤了一声,生怕打破他一个人的沉思。 可他仍然一动不动。她心中忐忑,走上前几步,鞋底与瓦片摩擦出声,又叫道:“师父。” 杜浒这才转过身来,淡淡道:“还真是你。我还以为我听岔了。” 奉书又是羞愧,又是激动,道:“师父!”只想一头扑到他怀里,可跑了几步,却忽然拿不准这样到底应不应该,连忙收住步子,低下头,左脚碾着右脚,低声道:“我回来了。我……我其实回来有一阵了,可是……对不起……” 她以为杜浒会狠狠地训斥自己,可他却只是皱皱眉头,问:“是不是出岔子了?是不是生病了?” “都、都没有……只是不太方便……”她其实已经编好了一串自己不得脱身的理由,可不知为什么,却一个字也没说出来,只觉得在杜浒面前,说谎变成了一件十分艰难之事。 杜浒的眉头舒展了,“没事就好。”朝她招了招手,又道:“站那么远做什么?过来,檐角危险。” 奉书蹭着步子,慢慢走到他身边,离他一臂之距时,脑海中忽然掠过此前一些荒诞不经的念头,脸腾的一红,再也不肯走近半步。心中却莫名其妙地有些期待。如果他伸手来拉自己,或者开口让自己再走近一些,自己一定会再走近一些。 可惜杜浒读不出她内心所想,只是像以往每次一样,指着旁边,让她坐。她心中一丝失望一闪而过,听话地坐了。 “出去见了半年的世面,怎么回来倒哑了?我还以为能听你说上一夜呢。” 心里装了太多的新东西,反倒不知从何说起了。奉书嗫嚅了一阵,忽然道:“师父,你这些日子好不好?你住在哪儿?有没有遇到过危险?你得先跟我说说。” 杜浒微微一笑,道:“好孩子,你不用担心我。现在我是户部尚书府里一个看门儿的小吏,暂时还没有人起疑心。唔,包吃包住,放心了吧? 奉书奇道:“户部尚书王积翁?”这名字她在太子府里也听过,“就是那个弃城投降的大汉奸?你、你去那里做什么?” 杜浒看着她,笑而不语,奉书被他看得有些脸红,心想:“我真傻,他自然有他的道理。” 忽然想起什么,又从怀里掏出两个小银豆子,三四个纯金小环,捧在手里,“你缺不缺钱?这是几个月来蒙古人赏下来的东西,我不得不要,但拿着也没用,请师父替我收了吧。” 杜浒惊讶地看了她一眼,随即摇头道:“不用,你自己收着。万一有需要,也好周转。” 奉书固执道:“我在太子府里,也没有用钱的地方。倒是你更有需要。你不收,我就扔掉。”见杜浒仍是不伸手,干脆挪了几步,挨着他肩膀坐了,把一小把金银塞在他手里。指尖碰到他手指根的茧子时,心里却没来由地一颤,连忙把手收了回来。 杜浒只得笑笑,把金银收了,说:“真是越来越倔了。” 奉书却有些脸红心虚。她才不会告诉杜浒,那金环是当初胡麻殿下随手赏下的,在她身上多留一刻,她就多一刻不自在。要不是看在是纯金的份上,她早就给扔臭水沟里了。最好师父第二天就把它们熔了换钱,花出去。 此时她和杜浒像以前一样并肩而坐,心里才慢慢找回了一点舒适的感觉,渐渐打开了话匣子,跟他说,自己学会了更多的蒙古话,学会了搭建蒙古包,学会了骑马,还看到了蒙古人的宴饮,看到了他们最优秀的武士摔跤。杜浒只是静静听着,不时向她询问一些不解之处。她心里飘飘然的,师父居然也有请教自己的时候。 她忽然想起来什么,笑道:“师父,你说好笑不好笑,有一个回回,居然敢当着太子的面,嫌弃蒙古人的烤肉不干净,说他要侍奉什么真主……”连比带划地把阿合马不吃烤肉,触怒太子,因而受罚的事情说了,又忍不住笑道:“他说他跳的是胡旋舞,嘻嘻!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难看的舞……” 杜浒笑道:“哦?有这等事?那个回回叫阿合马?” “是啊。” 杜浒点点头,凝思片刻,道:“是了,那是真金太子在朝堂上最大的对头。我听说,太子这些年极力推行汉法,主张仁政,而阿合马是商人出身,最擅巧取豪夺,搜刮民脂民膏,引得百姓怨声载道,又偏偏很得忽必烈宠幸。这两个人在朝堂上各领一派,明争暗斗,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没想到吃个烤肉,都能让他们吵起来。” 奉书听得佩服不已,“师父,这些事,你是怎么打听出来的?” 杜浒叹了口气,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道:“知道吗?你爹爹这一年里,始终没有低头,日子过得很苦。我……嘿嘿,我‘拜访’了一些人,试图探出元廷对他的口风。他们都说,阿合马那一派的蒙古、色目权贵,都全然不懂什么忠孝节义的分量,一再劝忽必烈,不能给故宋丞相好日子过,他若是誓不投降,一日不处死,江南便一日不安。反倒是真金那一派里的一些儒臣,有呼吁保全丞相性命之意……可以说,阿合马越是得势,丞相便越危险。”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奉书“啊”了一声,渐渐理清头绪,记忆中阿合马那个大鼻子的面孔一下变得可恶起来,恨恨地道:“那天就该让他撑死才好!太子怎的不重罚他,只跳个舞就完事?” 杜浒苦笑道:“庙堂上的勾当,哪有那么简单。” 奉书又道:“那,爹爹还在兵马司?你说他日子过得苦?” 杜浒点点头。 “什么叫‘不给他好日子过’?蒙古人是不是时时在为难他?到底有多少人要杀他?到底……” 杜浒忽然一手撑住额头,一手抓住她的手掌。她不由得浑身一颤。 -------- 明天,明天赠送500字关键情节,大家不见不散!嗷嗷 第137章 0102 ------------------- 她不由得浑身一颤。 杜浒的语气半是懊丧,半是不甘:“奉儿,你别催我……我已经尽我所能了,我现在一介草民,要打探、理清这些东西,比打仗、练功要难得多…丞相情况怎样,也是我一日日渗透、一点点拼凑出来的……我知道你心里着急,可我真的不能告诉你再多了……” 第154节 奉书很少见到他这样难过的神色,心中一酸,万分过意不去,反握住他的手,反倒安慰起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有怪你……” “我甚至想过,故意犯些偷盗、伤人的罪过,让他们捉到兵马司去,亲眼看看丞相过得如何,看看那里的守卫有何漏洞。可后来我听说,兵马司关押犯人的去处不止这一个,被捉进去的汉人人犯,动不动就会被断手断脚,还有可能……” 奉书拉着他手使劲摇,连声道:“不行,当然不行!我、我不着急,你也千万别去冒那个险。” 杜浒苦笑。他控制着情绪,片刻便神色如常,笑道:“该你啦。上都那里,还有什么好玩的事没有?” 奉书想了又想,犹豫着道:“我二姐……” “二小姐有消息了?” 她连忙又摇头。要和盘托出自己找到二姐的经过,势必要自揭疮疤,把自己被胡麻殿下连番占便宜的事也扯出来。虽然她觉得这事多半怪不得自己,要怪就怪那个大混账,可不知怎的,总觉得有些愧对师父,有些怕他生气,怕他看不起自己。 杜浒见她面露难色,道:“看来在太子府这一年,也收获不到什么。不如就别去了吧。夫人和二小姐的事,咱们再想别的办法。” 奉书忙道:“不、不……我要留在那儿,再给我……再给我几个月……” “为什么?” 她低下头,小声道:“不为什么,我只是感觉、感觉……再让我在那儿做几个月,说不定就有消息了。” 再过几个月,说不定就能把二姐救出来。 杜浒却满眼狐疑,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冷冷道:“你有事瞒着我?” 她心里咯噔一下,登时脸红过耳,连忙别过脸去,避开他的目光,答道:“没有啊……” “什么事那么要紧,连我也要瞒?” 奉书知道这下是敷衍不过去了,可又完全不知该如何开口。该不该告诉他二姐现下的处境?她用手指头抠着身下的瓦片,忽然鼓起勇气,轻声问:“师父,要是我……要是我嫁了蒙古人,你会……你会怎么看我?” 这个问题显然出乎杜浒的意料。他怔了好半天,才道:“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你要嫁哪个蒙古人?什么时候有的这种想法?” 奉书赶紧说:“我、我不是说真的……只是如果,如果你……你发现我可能嫁了蒙古人,你会……” 杜浒还是不解她意,皱眉道:“你是看上哪个蒙古小伙子了?你年纪还小呢,想什么嫁人不嫁人……” “我没有……”不知怎的,她觉得他的语气有点不悦的质问。她又羞又急,脸上要烧起来了。 杜浒声音忽然凝重起来,“那是有人逼迫你了?” “也没有……” “若是有,不许瞒,必须跟我说!” “没有!”她后悔向他问这个问题了,但此时已是骑虎难下。她想了半天,哀求道:“我当然不会真嫁……你就假设一番,假设我……嗯,你就告诉我嘛。” 杜浒望着一片漆黑的夜空,许久才道:“你爹爹不会高兴。” 奉书咬着嘴唇,道:“我知道……爹爹是大宋丞相,他的女儿要是嫁了蒙古人,大家都会唾骂的,对不对?”她虽然自己也隐隐想到这点,但此时听杜浒说出来,心里还是一阵绞痛。 杜浒却摇摇头,道:“大宋……早就过去啦……现在天下都是蒙古的,汉人女子也有嫁蒙古人的,又有谁唾骂了?难道国家没了,大家就都不嫁不娶,全都守节到死吗?既然汉人男子可以降元做官,汉人女子自然也可以嫁适他族。其中苦乐,冷暖自知,旁人倒也不必多加指责。只不过,你爹爹一生与蒙古为敌,自然是不愿意看到这些的。如果你真的要……” 奉书赶紧说:“没有,没有的事!”可听了他的话,又惊奇不已,道:“所以,你是说,汉人女子,可以……” 她话刚说到一半,心里已经想得很远很远。她想,若是胡麻殿下不幸真的做了自己的姐夫,那么自己把二姐救出来之后,带她见到师父,至少师父不会唾骂她,不会鄙夷她。心中一直充斥着的担忧终于减少了些。 杜浒见了奉书的神色,自嘲地笑笑:“你师父是江湖粗人,向来只懂一个‘义’字,其余的什么节啊烈的,也就只好马马虎虎的放在第二位。要是换作读书人,可又有一番别的大道理了,我也说不来。奉儿,你是书香门第的女孩子,我这话,你也就是听听便好,可千万别让我给教坏了。” 奉书点点头,心中不解。你怎么会教坏我? 还是不放心,继续小声追问:“所以,要是我……嗯,嫁到蒙古人家里去,你也不会不高兴?你会支持?” “你?”杜浒忽然脸色一暗,低沉着声音说:“我会揍你。” 奉书吓得差点跳起来,脸一下子烧了,结结巴巴地问:“为、为什么……” “不值!你在太子府这么久,难道还不清楚?且不说异族夫妇能否生活和谐,汉人女子嫁到蒙古人家,多半也就是个媵妾。就算有人空口白牙的说要娶你为妻,蒙古男子只娶一妻的,你见过半个吗?还不是几十上百,能买多少,就买多少,与买驱口也差不了太多。丈夫若不幸亡故,你多半还得续嫁给小叔、侄儿、甚至庶子、庶孙,全凭婆家安排,全无选择余地。你想想,多少汉家女子受得了这些?” 这些事,奉书在太子府确实都有所耳闻,她听到时,半是害臊,半是不屑,也从来没细问过。眼下又让杜浒说了出来,自然是所言不虚。 但见杜浒说得坦然,她却忍不住脸一红,吐吐舌头,道:“那当然不行。” 杜浒的脸色缓和了些,“好啦,你不是老让我把你当大姑娘吗?今天我就把你当一回大姑娘,才会对你说这些,你别不当回事。我说会揍你,自然会说话算话。” 奉书听到他说把自己当大姑娘,心里一热,他那句小小的威胁也就显得不那么可怕了,甚至让她嘴角忍不住抿出笑来。原来他舍不得自己嫁去蒙古人家里,任人作践。 杜浒见她忽然魂不守舍了,哼了一声,加重语气,“你要是真看上了哪个蒙古小伙子,先想想我这些话。” 奉书刚在心里乐着,忽然又听到这一句,登时又生气了,鼓着腮,道:“我才没看上哪个蒙古小伙子!” “就算你没看上,你敢说没人看上你?就你现在这副样子……缠着要和你来往的,你敢说没有?别害臊,别瞒我。” “没、真没有……”奉书心中忐忑,却又忍不住想,难道他生气了? “那也快了!你记着,男人家心术不正起来,你可招架不住!以后要是有人跟你花言巧语,许这许那,你都得留着点心眼,省得哪天稀里糊涂的就把自己给送出去,懂吗?” 奉书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咬牙切齿地道:“我、才、不、会!你刚说的,他们都几十几百个老婆,我嫁去作甚?从来没想过!我……” 杜浒见她要哭了,虽然不知哪句话说重了,还是连忙改口:“好好,你没有,奉儿是乖孩子,是我的乖徒儿,从来不想乱七八糟的事情,我错怪你了,好不好?” 奉书听他又换回了哄小孩子的语调,赌气扭过身去,脸上却烧得厉害,心想:“乱七八糟的事情,你的乖徒儿不仅想过,连做也做过不少了。”一时间连呼出的气似乎都是火热的,一眼也不敢看他。 杜浒也理会不到她的那些小心思,见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也就不再深究,过了一会儿,直载了当地问:“那么,你要在太子府多耽几个月,到底是要做什么?总可以对我说说吧?” 奉书知道他仍是不放心,只得避重就轻地道:“我打听出来,我二姐可能在……在……嗯,被送到了一个皇孙的府上。我想着,新年的时候,这些皇亲国戚会互相串门拜年,到时候我就可以混进去找她。” 第155节 杜浒神色微微一动,“怎么打听出来的?消息可靠吗?” 自己亲眼见到了二姐,亲手搂了她那么久,怎么会有差错?奉书用力点头,“肯定没错。”手上已经捏了一把汗。 好在杜浒并没有再追问细节,只是道:“你心里有数,我也就不必多问。但有需要我帮忙的,随时告诉我就是。” 奉书连忙答应。 杜浒忽然站起身来,示意她也站起来,朝她打量了好一阵,才笑道:“长高了些。想不想学新本事?” 奉书喜出望外,拼命点头。此前杜浒由于她身材太矮,很多手段派不上用场,只好省略不教。 比如怎样打击敌人的后脑,用不同的手劲达成不同的效果,干脆利落,比她现在掌握的很多技巧都要省事得多。奉书此前曾缠着杜浒教过,但得到的答复只是一声嗤笑:“小不点,难道你还要在打架时搬个垫脚箱吗?还是先给敌人挖个大坑,请他们跳?” 现在她可以学了,虽然还是有点勉强。 杜浒给她讲解了运劲的姿势和诀窍,以及手、眼、身体配合的方式,让她在他身上试。等她手法熟练了,又走到她身后,拨开她的长发,给她指出脑后的各个要害之处,让她自己记忆。 他手上并没有用力,可奉书知道他指的每一个地方都足以把自己杀个透死。这种命悬人手的感觉奇异非常,她明知道身后的人不会伤到自己哪怕一根头发,却依然感到脑后麻麻痒痒的,从脊背里升出想逃的冲动。又觉得好像自己成了木偶,被一根细线提着。 忍了一会儿,那根线突然断了。她浑身一哆嗦,格格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由自主地扭开了身子,肩膀忽然蹭上了身后那个宽阔坚实的胸膛。 笑声凝固在舌尖。奉书听到自己头脑里嗡的一声,乱七八糟的记忆不受控制,如潮水般将她吞没了。那一瞬间的感觉,像极了另一个人从后面搂住自己的时刻……只不过这一次,她的汗毛也没有竖起来,皮肤也没有燥起来,心里也没有针扎似的难受,反而……反而似乎有些难以言喻的欢喜,只盼这一刻再长些,再长些。 脑后一沉,头发落回了背上。她浑浑噩噩地听着杜浒的声音在头顶上响起:“现在跟我真正试一试,小心了……” 她一个字也没听懂。 下一刻,就像一个布袋一样被惯到了地上,在瓦片间翻来滚去,狼狈万分。她的膝盖和手肘磕得生疼,这才一下子清醒起来,连忙抓住瓦片的缝隙,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 腿是软的。急促的心跳一下下震着耳膜。耳根烫得简直要融化了。刚才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杜浒满脸怒色,斥道:“怎么搞的!走什么神呢!” 奉书用力把嘴唇咬到疼痛,调整呼吸,半天才说:“对不起……我、我今天没来得及吃晚饭……刚才、刚才突然有点头晕……” 一定是这样。 第138章 0102 ·岁除破衣裳,夜半刺针线·() 一夜未眠。 奉书觉得自己变坏了。是不是和鞑子相处得久了,就把汉人的礼义廉耻丢到了草原上?是不是胡麻殿下在肆意戏耍自己的时候,顺便在自己身边埋下了一颗放荡的种子? 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像生了根一样,在脑海中挥之不去。过去小时候师父没少抱她,拍拍肩膀、蹭蹭手臂之类的身体接触更是时常有,可是却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带来那种异样的欢喜……好像、好像一朵绢花突然注满了水,活了。 若是说在过去,对他还只是模模糊糊的好感,想听他说话,想看他笑,想让他陪着自己无所事事,昨晚的那一瞬间,却让她一下子认识到,自己渴望的不止这些……只是刹那的肌肤相贴,就有那样的感觉…… 要是,要是能整个靠在他怀里,被他双手环拢着……或是翻过来,伏在他胸膛,抱得紧紧的……像裹汤圆馅儿一样,被他整个裹在身体里,暖暖的,厚厚的,甜甜的…… 就连他的声音也变得让她心跳。回忆着他说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略带沙哑的音节,都好像轻轻抚在身上一样。 明知罪恶,却满脑子都是那样的念头。 她告诉自己:“我这两年无依无靠,一直是师父带着,他就像亲叔父、亲爹爹一样对我好。眼下第一次和他分别那么久,心里面思念过甚,才会……才会突然想得岔了。是了,以后我经常和他见面,自然就会恢复原状,像以前一样。” 可她对自己没有半点信心。半个月过去了,又是半个月过去了,每次她都没有勇气按时赴约,而是提前一天来到钟楼,在瓦片里埋上几根筷子,作为临时请假的讯号。当她头一次站上那空空荡荡的房顶的时候,颇有些陌生的感觉,这才意识到,此前每一次来,他都是早就等在那里的。他从来没让她独自在钟楼顶上待过哪怕是一刻钟。 奉书像做贼一样溜下钟楼,安慰自己:“上次学本事的时候走了神,眼下一定要将新本事练到家,才有脸再去见师父。不然的话,就算见到了,也是再被他一把摔到地上。” 她找尽一切机会在公主的书房里耽搁,读那些最艰深晦涩的书,把其中的道理一遍遍刻进心里。其时蒙古贵族刚刚开始皈依佛教,书房里有一个柜子,放的全都是国师八思巴从吐蕃带来、刚刚翻译好的佛经。这些佛经,奉书平时是连碰都不碰的,公主更不必提。但现在她也忽然感了兴趣,认真地读了几本,感觉心里面平静了许多。 等她把新本事练得精熟,又积攒起足够的勇气时,大都城已经被白雪覆盖了。攀爬钟楼变得格外艰难。她一面爬,一面打定主意,这一次要做个规规矩矩的好姑娘,不能离师父太近,不能再莫名其妙地走神,惹他生气。 她一遍遍地想着,却没有专心致志地留意自己的动作。伸手去够屋檐的时候,抓到的却是一根滑溜溜的冰棱。只听咔嚓一声轻响,她连惊叫都来不及,身子就急速地沉了下去。耳边是尖利利的风声,四周是黑漆漆的虚空,底下是白皑皑的一片。 有人在空中拉住了她。她只觉得右手手肘一阵撕裂般疼痛,关节被扯得脱臼,一下子痛得她半晕过去。但身体终究是被捞了上来。落在一个温暖而结实的怀抱里。 杜浒的声音半是斥责,半是后怕:“怎么这么不小心!” 奉书呆呆怔了半晌,这才一点一点哭出声来,全身发软,只剩下左手臂上的一点力气,紧紧抱住他的腰,不敢松手。极度惊恐之下,什么礼义规矩都轻如鸿毛。她放纵自己瑟缩在他怀里,哭到抽搐。 杜浒轻轻搂着她,低声道:“好了,好了,现在没事了。我给你接上关节,你忍着些。” 她哭着点点头,手臂被捏住,一旋一顶,又是一阵剧痛。那疼痛并非难以忍受,可是她立刻“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任凭脆弱在心中肆虐。 杜浒轻轻给她揉着骨头涡儿,道:“别出声,小心惊动下面的人。” 她的鼻端充斥着熟悉的气息,心里渐渐安定了,蹭着他胸口,点点头。 她听到杜浒在她耳边连声安慰:“钟楼结了冰,不好爬,对你来说还是太难了些。是师父不好,没想到这一点。你要是力所不及,咱们下次换一个地方,怎么样?” 她倔强地摇摇头,“我下次会注意……这儿最好,最安全,不用换。” 况且她喜欢这里。一圈窄窄的屋檐上,有着各式各样甜美和充实的回忆。 杜浒用袖子擦掉一片雪,把她放在一处平缓的坡上坐了,自己坐在她旁边。奉书惊魂未定之下,也无心想什么别的,只是痴痴望着眼前一片白茫茫的屋顶,又过了好久好久,魂魄才似乎回到了身体里,有些不好意思,放开了他的手,把头发捋捋整齐,抹掉脸上的泪花。 杜浒把一块马蹄糕递到她鼻子尖儿下面,笑道:“吃点东西,压压惊。” 奉书茫然接过来啃着,过了半天,才道:“谢谢师父……你还想着给我带这些……” “怕你像上次一样,没吃东西就来了,这次就给你准备了点。” 她脸一红,飞快地将手中糕点吃下肚去,又要了一块。杜浒又给她喝了几口酒。她这才踏实下来。肚里暖了,心里似乎也没那么空了。 第156节 杜浒见她神色回复如常,这才开口问:“怎的这么久都没消息?这一阵子忙,脱不开身?” 奉书一个激灵,点点头,重复道:“是,这一阵子忙,脱不开身……是了,新年快要到了,全府上下都不得闲,都在准备过年呢。” 杜浒哈哈一笑,“怎么,又要服丧了?” 蒙古人过的新年,与汉人新年日期基本相符,是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称为“白节”,又叫做“查干萨日”。蒙古人以白色为纯洁、吉祥之色,是日大汗及一切臣属皆衣白袍,各地属国进献白马、白象、白驼、白色哈达等物,在街上浩浩荡荡地一路运进皇宫,围睹之人数以万计。家家户户门口悬挂白幡,城内百姓不论男女老少,也都着白衣,互赠白色之物,互相抱吻,俾使全年纳福。到了晚间,大汗、太子和后妃会在宫城城墙上露面,接受百姓的顶礼膜拜,然后便是全城狂欢,敬酒、聚餐、歌舞、赛马,不一而足。 但在汉人眼里,这些习俗自然是晦气之极,与吊丧服孝无异。大都城的汉人百姓虽然也全身衣白,但总会在袖口纳一圈不显眼的红边,在发冠里簪一朵彩色小花,或是踏上一双颜色鲜艳的鞋子,藏在白袍底下,以便与真正的服丧区分开来。至于拥抱、接吻之事,也自然而然地收敛成作揖、磕头。 去年奉书刚刚来到太子府,还在做粗活时,便见识了一次蒙古新年。盛大的庆典在她眼里如同百鬼夜行,把她吓了个半死,一夜不敢出门。而今年她作为公主的贴身侍婢之一,也免不得穿上一身素裙,陪伴公主出门见客。为了应付这一天,她早就给自己做好了一件要多花哨有多花哨的拼布红肚兜,早早便穿在了身上,以冲淡那一天的不祥之气。 想到这儿,她又忽然抿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朱红绣万字纹百褶荷包,塞到杜浒手上,“这个给你,到时辟邪用。”没等他发话,又赶紧道:“没怎么费眼睛。绣花布料都是用现成的,这么简单的式样,我闭着眼睛也能缝。” 其实以她的身份,哪里去领多余的绣花布料?那荷包是她用缝肚兜剩下的碎布做的。她的初衷不过是物尽其用,避免浪费,可缝着缝着,却平白觉得有些异样。及至把肚兜贴身穿好,肌肤与布料相贴,才突然明白了哪里不对劲,脸红得堪比手中那个刚刚完工的荷包。但木已成舟,荷包既然已经缝好了,不送出去未免可惜。 况且杜浒似乎十分喜欢。他才不管荷包是什么颜色布料,能用就成,立刻就接过去,揣在了袖子里,笑道:“来得正好。我原先的手袋昨天刚刚破了,漏了我不少钱,心疼之至。” 奉书正窃喜呢,杜浒从袖子里掏出样东西,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我也有样东西给你……不是吃的。” 奉书连忙抓过去,只见那是一团软软的红布条,摸起来滑滑的。 “新年快到啦,过了年就是你生日。师父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扯几尺红头绳,给你过年时打扮打扮。你们小姑娘是不是就喜欢这些?” 奉书对梳妆打扮的事向来不怎么上心,但头绳捧在手里,仍是忍不住乐开了花,连连点头,嘻嘻笑道:“喜欢,喜欢,谢谢师父!” 他居然还记得自己生日。 杜浒有些得意,说:“你看看,这是绸布面儿,带绣花的,是那家店里最贵的呢,店家娘子说,今年就流行这种花样儿。” 奉书更是扑哧一笑,心里面说:“你被坑啦。”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脸却微微的红了。其实她在太子府的吃穿用度着实不差,头上扎的各样饰物,每一件都比这一把头绳要贵重得多。但她自然不指望杜浒能估出这些脂粉头饰的价值。 她当即就拆下了太子府里赏下的发簪发夹,把红头绳扎上,仔仔细细地系了两个蝴蝶结,又鬼使神差地问:“好不好看?” 杜浒斜睨了她一眼,嗤的一笑,说:“小丫头片子,还知道臭美了?” 不出意料的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小孩子就没有好看的权利了? 奉书一撇嘴,“你说嘛!” ------------------------------ 近来蠢作者接到不少威胁信说杜叔如果再不开窍就板砖砸他。为了男主的生命安全,有必要给他解释一下。 * 男主是大叔,但不是萝莉控。眼前这个十三四岁没发育完的黄毛小丫头,他要是真能动心,放在现代我们会报警,放在古代……也有点禽兽……(宋代由于经济发达,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比较晚,在18-20岁之间。13岁怎么都太小。所以昨天当杜浒以为奉丫头想嫁人的时候才会懵逼)。 * 再者,传道授业算是养成,但绝不是养来自己吃的。杜叔虽然是不拘小节的江湖豪侠,但他始终没忘了奉丫头是丞相之女,对她还是以责任为主,有种替丞相照顾遗孤的意思。又是给他磕过头的小徒弟,所以他到现在为止还是把奉丫头当小孩来看。 * 最后,本作者作为看着奉丫头长大的亲妈(众人:滚),我希望她收获的是一段平等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被当做小孩一般的宠溺和纵容。同理,作为一个历经坎坷的优质男主,杜叔以后的理想伴侣,应该是一个成熟睿智,能和他历经风雨的的小女人,而不是一个要他照顾的小萝莉。要走到这一步,两人还有很长的路~~~ * 奉书:呜呜,我要长大成熟才能和师父平等对不对?还要多久啊?? 傻丫头,急什么,趁着你师父没开窍,赶紧占便宜啊,人小不怪嘛 o(*≧▽≦)ツ 看到刺桐姐姐和熊猫姐姐的地雷了嘛?就是奖励你哒!(づ ̄ 3 ̄)づ 第139章 0102 作者有话要说:  ·浩劫真千载,浮生又一年· ` 不出意料的还是把她当小孩子。小孩子就没有好看的权利了? ` 奉书一撇嘴,“你说嘛!”晃着脑袋上两个小髻子,眼巴巴看他。 ` 杜浒却只是笑她,仍是吝啬那句简简单单的称赞。小孩子都不禁夸,夸她用功,她还知道从此多用功。夸她好看,有什么用?以后时间都花在打扮上了。 ` 奉书一看他眼神,就知道他的意思,跟他杠上了,气得一鼓腮,“不说就闹你!”往他怀里一钻,咯吱他腰。不是把我当小孩子吗?小孩子撒娇撒痴,肆无忌惮,你总管不着吧。趁着还小,多抱抱总不吃亏。 ` 杜浒“哎唷”一声,忍不住笑出两声,赶紧把她制服了,推开,“别没大没小的!”顿了顿,又加一句:“以后再这样,揍你。” 以上 小丫头似乎让他纵容得太久,又或是在蒙古人堆中混了太久,有些不知高低了。虽然往他怀里扑的时候他也不讨厌,但既然做了师父,总要承担训导的责任。否则以后见了其他男人,也跟鞑子似的随便搂搂抱抱,那还了得? 奉书见他板起脸来,自己讨了个没趣,只好赶紧收敛,自己给自己找场子,“觉得不好看就明说嘛,头绳我不系就行了。”赌气把头绳扯下来,头发散了。 第157节 杜浒见她气着了,只好硬着头皮说了一句:“没觉得不好看啊。”顿了顿,还是觉得莫名其妙,又问:“是不是今天让人给气受了?是不是心里不痛快?” “不是。” 其实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气。和他大眼瞪小眼了半天,终究是怕他不耐烦,轻轻哼了一声,编了句谎话,说自己方才差点坠楼,现在情绪有点不稳定。 杜浒便信了。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太子府为过白节所做的准备。 奉书忽然想起一事,指着面前白雪覆盖的民居街道,问:“师父,你知不知道,太子的二儿子,那个答……答什么皇孙,府上在何处?” “皇孙府?你问这干什么?” 奉书犹豫了下,道:“我想混进那里去。师父能不能给我出个主意?” * 从除夕夜开始,就有各个皇亲贵胄、男子女眷,陆续来到太子府拜访送礼。太子在宫里服侍皇帝,自然不在,接待的工作就多半落在了太子妃阔阔真身上。反正蒙古人礼数粗疏,也没什么礼教之防。男女之间互相照面、谈笑、喝茶、乃至同席而食,再正常不过。 有近亲女眷来访时,奉书便伺候着公主出去相见,站在边上伺候。一天到晚,也不知来来回回递了多少趟马奶酒、酥油茶、干果、乳酪、肉脯,她自己却已经快饿晕了。 她一直在竖着耳朵,用心听着通报进来的、每一个来客的名字。等到天黑时刻,终于听到了她想要的那个。 虎牙公主踢了她一脚,笑道:“嫂子来了!懒风筝,还不快去拿礼物?” 奉书连忙跑到书房,取出一册装订精美的佛经。虎牙公主一把抢了过去,笑嘻嘻地递给在客房里坐着的蒙古少妇,说:“嫂子你看,这是汉人和尚传给父亲的经文,我好容易管父亲要来,亲手又抄了一遍,你瞧好不好?” 那少妇翻开佛经,见里面满满的全是清秀小楷,连声赞叹:“公主真是心灵手巧,汉人那些古里古怪的方块字,也能写得这么好看。太子府里的人果然个个都是灵秀的胚子。” 奉书低头侍立,抿着嘴,忍着笑,心里接话:“难看就怪了,那是我写的。” 公主得意非常,道:“这是送给我的小侄子的,让他在娘胎里就沾沾福气,嘻嘻!小侄子起名字了没有?” 那少妇抚着明显凸出的肚腹,嘴角含笑,道:“答剌麻八剌刚刚来信说,若是儿子,就叫爱育黎拔力八达。若是女儿……” 奉书偷偷打量着眼前的怀孕少妇,答剌麻八剌的正妻,弘吉剌部的答己王妃。她年纪还不到二十岁,样貌并不出众,但满脸满身都被幸福的光晕笼罩了。 奉书心道:“难怪那天没有在胡麻殿下的帐子里看到她。想来那时候她就已经怀孕,没法来参加围猎。哼,她自己在家里大着肚子,知不知道丈夫在外面偎红倚翠、胡作非为?唉,多半是知道的,但想必她也无能为力。” 只听公主嗔道:“哼,他只知道给你写信,给我却只捎了一盒子岭北人参,一点也不好吃……喂,他信里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答己笑道:“他又没生翅膀,哪能说回来就回来呢?左右不过这几个月吧,但还得看大汗的意思。” 奉书默默记住答己说的每一个字。见桌上的酥油茶已经凉了,结着厚厚一层油皮,心中一动,轻声道:“公主,要不要换一壶新茶?” 虎牙公主正和答己聊得起劲,挥挥手,道:“去,快去!” 于是奉书收了托盘,到厨房端了一壶新茶来。她斟上茶,一盏捧给了公主,另一盏递给了答己。 递给答己的茶盏外层,被涂了厚厚的一层油脂。答己心不在焉地去接,茶盏立刻就滑脱了她的手,滚烫的茶泼了出来。答己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奴尖叫一声。奉书却早有准备,冲上去将答己的手一把拨开,护在她身前,叫道:“王妃小心!” 热茶便全部泼在奉书身上,可是一点也没有烫到她。奉书早就在衣服下面厚厚地缠了几圈棉布,挡住了大部分热量。 公主吓了大一跳,骂道:“死风筝,怎么伺候呢?怎的不把茶盏拿稳了?吓死我了!” 奉书急忙向公主和王妃行礼道歉。公主抄起自己的茶盏,就要往她头上泼,被答己制止了。怀孕的女人总是心软的,况且在答己看来,方才是她自己没拿稳盏子,要不是公主的女奴舍身相救,她已经被烫伤了。 奉书看了一眼答己,心中的愧意一闪而过。她紧紧攥着右手,手心里有一枚精致的猫眼石戒指,是她刚刚从答己的无名指上撸下来的。这个戏法变得比她预想的还要精彩,师父若是看到了,一定会赞不绝口的。 她跪在地上,双手垂地,不动声色地把戒指埋进了地毯里,用膝盖盖住。 答己吃了一吓,心神不定,并没有发现戒指滑脱,和公主又说了几句话,便感身体乏累,起身告辞,让两个女奴扶着走了。而奉书则留在房里,清理泼洒的茶渍。 忽然,她从地毯里拣出了戒指,连忙叫住正要出门的公主,“王妃的戒指落在这儿了!” 公主吃惊地“啊”了一声,将那戒指看了看,说:“这是答己的戒指?” 奉书笑道:“不是王妃的,难道还能是公主的?奴婢可没见过公主有这么一枚戒指。” 公主点头同意了她的推测,但随即撇撇嘴,说:“一枚戒指,算得什么?你给我收好了,等她下次再来,还给她好了。” 奉书道:“王妃大着肚子不方便,下次再来,可不知要等多久了。不如……嗯,不如派人给她送回去?” 公主才不愿意为这些小事费心,懒洋洋地道:“那就派人送回去好了。” 奉书又道:“这戒指看起来可挺值钱,要是随便派个人去,万一丢失了,那公主可不好跟王妃交待。” 公主想想也是,皱眉思索了一会儿,终于说出了奉书最期待的那句话:“那就你去好了。茶是你弄翻的,现在派你去跑腿,自作自受,累死你才好!” 于是奉书获得了公派出府的机会。当她第一眼看到胡麻殿下在大都的府第,就庆幸自己当初决定混进来,而不是闯进来。府门的守卫不多,只有寥寥七八个,但是门口却拴着和守卫一样多的恶犬,看样子都是从各地收集来的良种。 守在偏门的怯薛歹有几个是曾去跟随皇孙围猎的,认得奉书的面孔。她一通报自己的来历,便被放了进去。她好奇地左右张望了一下,只见府内的布置比太子府要粗犷得多,亭台楼阁之间,还支着不少大大小小的的帐子,颇有些草原本色。由于主人不在,府中显得空落落的。厚厚的积雪盖住了大部分的空地,只扫出了几条供人行走的道路。 奉书被带到了第一层内院门口。一个老婆子出了来,向她要戒指。她坚持说这戒指太过贵重,要亲自交给王妃。于是又被带到了第二层院墙边上。这一次,里面出来了一个穿着华丽的女仆,自称是王妃的贴身使婢,趾高气扬地伸出手来,让奉书把戒指交给她。奉书便没有再坚持,将戒指交还了。 先前的那个老婆子送她出府。她故意走在未铲净的积雪边缘,等走到一处无人之地的时候,故意一出溜,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她装出一副痛苦的神情,说自己站不起来了。那老婆子扶她,被她较着劲往下压,也始终扶不起来。那老婆子只好去叫人。 她眼看着那老婆子走远,飞快地站起来,在积雪上踏出一串深深浅浅的脚印,然后纵身一跃,借助一棵大树,翻过了墙,伏在了一个柴堆后面。 她知道那老婆子回来之后,不见了她,顺着脚印一看,必然会以为她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不会太过声张。再说,冬季日头短,此时天已经黑透了,谁耐烦去关心一个汉人小婢的下落? 至于她为什么没有及时回到太子府,理由也多得很。在路上滑倒了,掉进臭水沟了,被赛马的队伍撞倒了,被狂欢的人群挤散了……大不了回去以后挨罚而已。况且正月里使主为图吉利,总会对下人格外宽宏大量。 奉书藏了约莫半个时辰,没听到府中有什么异常动静,心中一喜,知道今晚胡麻殿下的府第属于自己了。 她闭上眼,想象着自己在这里大闹天宫、杀人放火,遐思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起身,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开始查看。 第140章0102 第158节 奉书在胡麻殿下的府第里肆无忌惮的畅游。正后方的大院想必是王妃所居,不必多探;北面大多是帐子,外面还栓着马,不像是女眷的居所;西北、东北方向,房里全亮着灯,里面莺声燕语,可惜说的都是蒙古话;整个西南角是一个巨大的蒸汽浴室,里面泡着不少高鼻深目的色目女子,全有着让她瞠目结舌、脸红心跳的身材。东面倒住着些汉人姑娘,可惜她窥视了一圈,没有她要找的人…… 奉书越找越是脸红,忍不住又低声骂了几句不要脸,心想:“他到底在这里养了多少女人!” 她忽然怀疑自己的推测是不是全盘错误,柳亭会不会根本不在此处?正想着,忽然经过了一个青砖小院。那院子像是奴婢的居处,但里面却隐隐传来檀香的气息。 奉书心中一动,想起二姐说过,她每日都会给死去的兄弟姐妹们上香。包括自己。 她信步走了进去,足底没发出一点声音。无声无息地推开门,窄小的房间内,放着一条几案,案上摆着一副香炉、一盏油灯、一壶细茶。 一个素白衣裙的少女正在倚榻读书,葱管般的纤指似乎比书页还要柔软洁白。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好像是多年前在赣州的家里一样。 奉书呆呆地看着柳亭,不敢出声,不敢动,甚至不敢用力呼吸,生怕眼前的这一幕只是镜花水月,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吹走。 过了好久好久,柳亭才终于发现了门口的人,轻轻“呀”了一声,神情只有一瞬间的害怕,随即便颤声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好像是在喝问一个闯入的贼人,可语气却比冬日里的暖阳还要温柔。 奉书一头扑了过去。柳亭扔掉书,一把将她抱住。她感觉自己的肩膀瞬间就湿了。 柳亭整个身子都是颤抖的,在她耳边抽噎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你怎么会在这儿?是不是……是不是……” 奉书紧紧抿着嘴唇,竭力忍着泪水,小声道:“低声,我……我是偷偷来的……” 柳亭的声音带着惊慌,“你、你也真行!让人发现了可怎么好……你不要命了?” “别担心,没人能发现我……好姐姐,我是专门来找你说话的,你快别哭了,你再哭,可要逗得我也哭了……”她忽然站起身来,把房门关上,又上了闩,勉力微笑道:“你看,现在安全了,没人知道我在这儿。” 柳亭用力抽了抽鼻子,点了点头,朝身边的床榻指了一指。奉书立刻爬了上去,自觉拉过被子,把自己盖住,又微笑道:“我果然没猜错,二姐,你怎么会在这儿?” 柳亭脸忽然一红,许久才道:“还是先说说你吧。奉丫头,当年你是怎么逃命的?是不是谈笙谈相公把你救走的?你又是怎么来了大都?哪里学了这么一身本事?我、我都快不认识你啦。” 奉书轻轻“呸”了一声,“谈笙?他巴不得杀了我。” 她在尘封许久的记忆中探寻着,告诉二姐,那日四姐如何死在了自己眼前,自己如何被谈笙逼得跳了江,又如何被蝎子、壁虎救了起来,和他们以及小耗子一道结伴生存,四处流浪,南下投奔二叔,又是如何落到了五虎大王手里,亲耳听到父亲被俘的情状。她对自己一路所受的苦楚都简单带过,但说到父亲的时候,忍不住掉下泪来。 奉书见柳亭一直在默默地流泪,咬牙切齿地道:“你呢?你是被李恒捉去的?” 柳亭点点头,“那天元兵来得太突然,我和娘本来被几个人护着,但他们后来也都出去应战,我听到外面一声声的惨叫,晕了过去,等醒来时,已经和娘捆在一起了。旁边全都是被俘的军士和百姓。李恒就在那里审讯俘虏。问他们爹爹的去向,审过一个,便杀一个……审到我们的时候,俘虏中有好几个人叫起来,说我们是文丞相的夫人小姐,不能杀,李恒便下令把我们单独关押起来。走在山道上的时候,娘突然对我说了声保重,纵身就往山崖下面跳……” 奉书张大了嘴,叫不出声来,双手死死抓着被子。 柳亭忙道:“你别急,娘只跑出一步,就让人拖了回来。他们对俘虏看守得紧,早就防着有人寻死……后来一个汉人看守对娘说,她就算想殉夫殉国,也得为活着的孩子打算打算。娘这才断了寻死的念头,一路上只是片刻不停地把我护在身边。有些士兵想对我们……动手动脚……都让她破口大骂了回去。后来李恒传出军令,不得对丞相的家眷无礼,才好些。” 奉书紧紧咬着嘴唇。在她的印象里,母亲就连生气都是文质彬彬的。她无法想象母亲破口大骂的模样。 “再后来,我们便给一路押送到了大都。一路上的辛苦也不必说,我听说二哥和两个姨娘便没熬下来……进了城,娘便和其他被俘的命妇一道,被带到宫里审讯。我则被带进了太子府,做奴婢。我哭闹了三天,被打了三天,只好认命。” 柳亭说得平平淡淡,仿佛只是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奉书却满眼酸酸涨涨的,只想哭。张弘范确实没有对自己说谎。柳亭确实是一到大都,便被没入了太子府。那时候二姐才多大?她会有多绝望? 奉书低声道:“所以你后来一直在太子府做活?” 柳亭点头,“开始太子知道我是谁,也没让人太为难我,还让我陪伴两个公主读书……” 奉书忽然笑道:“只是你看不惯她们糟蹋字纸,总是忍不住干涉,是不是?” 柳亭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这个毛病从小就有,改不过来啦。不久,大公主就发了一通脾气,将我撵去做粗活。有一次我见到太子,向他求情,他却冷冷地说:'令尊正在南方给我们一个一个地制造麻烦,我这厢留着你性命,已是仁至义尽。'” 奉书心中对真金太子的一点点好感马上打了折扣。虽然她知道,以太子的立场,说出这番话来也是无可厚非。若是换成一些心狠手辣的蒙古贵族,只怕尚未斩草,便要除根了。 柳亭幽幽地道:“那是三年……三年前啦,是了,是至元十五年的事……没多久,太子他们也就把我忘了。府上那么多汉人驱口,南朝官宦人家子女至少有几百个,谁能记得这许多?我不敢再奢求什么了,只好一天天地熬日子。忽然有一天,太子府里张灯结彩地开宴席,我才知道,南朝已经让他们平啦,爹爹……也早就落在他们手里了。我哭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却要起来清理他们喝酒吐出来的脏东西。” 奉书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那时候自己正在惠州二叔的府上,舒舒服服地做着文小姐,被四五个丫环伺候着,偶尔还和二叔发一发脾气。而二姐,她手无缚鸡之力,所有的只是一身书卷气,也没有人时时给她出谋划策,要在那个地方生存下去,得有多辛苦? 奉书擦了擦泪,问:“那你后来是怎生离开太子府的?我在府里问了好多大小奴婢,他们都不记得府里曾有你这个人。” 柳亭苦笑道:“你问我是怎么离开太子府的?好妹子,你还看不出来吗?”她慢慢靠倒在枕头上,小声道:“二皇孙……答剌麻八剌,那时候还住在太子府里,我的日子苦得看不到尽头,他却照顾过我好几次。他搬出府去,自立门户之时,便把我带了出来。太子府那边,也就没人过问。” 奉书虽然早有预感,但此刻听二姐亲口说出,心里还是仿佛被人狠狠敲了一下子,什么东西就此碎掉了。 她咬牙切齿地说:“答……麻……那个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他就算照顾你,也是不安好心!你怎么能上当……” 柳亭忽然笑了,“上当?不,我才没上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的意思……可是我能怎么办?你也是在太子府里待过的,你知道我们这些做奴婢的,身上一个手指头都不属于自己,我就算不跟他,迟早也会送在别人手里。这个道理,我早就想通啦。” 奉书急得流出泪来,“可你不是生来的奴婢!你忘了你是谁的女儿?你从来不是什么低三下四的奴婢,不是个物件儿,没必要向鞑子低头!” “呵,我不是?我不低头,还能怎么样?奉儿,我不像你那样有本事,我那时候就连自保也是奢望……” 奉书急得直踹被子,“可是爹爹还被鞑子关在牢里受罪!他要是知道了你在这里侍奉仇人……” 柳亭咬着嘴唇,用被角拭了拭泪,淡淡道:“爹爹?爹爹当然知道我在干什么,可他什么时候管过我?” 奉书心中一凉,“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有隐情!柳亭对爹爹失望了 相信我,文大大不是那种只为一己声誉而不顾家人死活的冷血愚忠 后文会给一个满意的解释,然后放史料 ` 求网页订阅~~(づ ̄ 3 ̄)づ 第141章 0102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路灯君的长评+雷!感动哭了……然后这章写哭了嘤嘤嘤 第159节 ` ·床前两小女,各在天一涯· ` 奉书心中一凉,“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 柳亭抿了抿嘴,扯出一丝并不欢喜的微笑:“奉儿,你知不知道,我们这些正当年龄的驱口奴婢,有几个能清清白白的熬到嫁人?从我进府那一天起,府里那些龌龊之徒,为了得到我,给我使了多少绊,下了多少套?一开始还有太子护着我,可后来……有一日哈剌不花趁着太子妃高兴,说我已到了婚配的年龄,请求把我配给他,做他的第三个妻子。太子妃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 奉书大惊,“哈剌不花?就是那个管马槽的小工?那个脑袋上生疮的驼背老头儿?” ` 以上 柳亭凄然一笑,“那人还活着呢?我听说,把我要去,其实是他儿子的主意,只等他爹去世,就可以顺其自然地霸占我……我得知了消息,又气又急,哭了好几场,可是什么办法都没有……第二天,却忽然有枢密院的人来到太子府,点名来找我。他们说,他们奉命寻访文相公的亲眷,说朝廷里的一个大官开了恩,准许我写一封书信,给牢里的爹爹送去。” 奉书心里一跳。那是不是张弘范的命令?她清楚地记得,在张弘范的书桌上看到过类似的手令,令人去寻访文天祥的夫人和女儿,访到了,就令她们给文天祥写信,劝他投降新朝。若是她们不愿意写……可以小小地施加一点威胁。 柳亭轻声道:“他们说,朝廷虽然监`禁着爹爹,可还是很重视他的。只要爹爹一句话,立刻就能把我救出苦海……我在太子府那么久,他们的那一套做事手段能不明白?他们是要我把自己的处境汇报给爹爹听,用骨肉亲情逼迫爹爹低头。我知道这是唯一能得救的法子了,也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奉书又悲又怒,忍不住骂道:“无耻!”她想象着父亲在牢中一困数年,与世隔绝,唯一收到的书信,却是爱女即将沦于虎狼的求救之言,该是怎样的心如刀割。 她颤声问:“那,你写了?” 柳亭点点头,“我要是不按他们的意思写,第二天就会被送到哈剌不花的房里。” 奉书叹了口气,问:“然后呢?” 柳亭的声音忽然冷漠起来:“他们告诉我信送到了,可之后便没有任何回音。文丞相一心守着他的那份忠义之名,早就油盐不进,磨练出一副铁石心肠,见到他亲生女儿写来的劝降之言,想来也会随手撕掉的。” 奉书大恸,叫道:“不会的!爹爹不会那样!” 柳亭哽咽道:“哼,不会?他哪怕是答应在新朝做一日的官,他的亲女儿就不会平白任人糟蹋!你知道那段日子我有多绝望吗?我一天天的等,可是什么也没等到……他的名声比他女儿的名节要紧得多!” 奉书泪流满面,只是喃喃道:“不会……爹爹不是那样的人……他不会不管你……” “我知道指望不上爹爹了,想了一整天,终于还是找到答剌麻八剌,求他救我。他当然肯帮忙,也当然不肯白帮忙,是有条件的……” 奉书咬着牙狠狠道:“你得在他的帐子里留一夜。” 柳亭脸上生出一阵红潮,纠正道:“他的房里。”又静了好一阵,才一口气道:“把我送给那个养马的老头,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却是太子妃亲口允诺的,就连他也不好干涉。只有这样……只有我进了他的房,才能彻底断了其他人的念头。那些逼迫我的枢密院的人,也不好再说什么。太子妃素来最宠他,也是知道他脾性的,得知了这事,也只是笑笑而已。那之后不久,答剌麻八剌成婚,便将我和另一个奴婢调了身份,偷梁换柱,作为答己王妃的陪嫁,嫁到了他府上……也就是这里。我现在的身份是个姓郭的媵人,只有他知道我的真实姓氏……” 奉书低声道:“媵人。”她知道蒙古贵族嫁女,都会陪嫁大批女奴,到了夫家府上,这些女奴便是连妾都不如的地位,当然比其他奴隶要好一点点。她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二姐会住在这个奴婢小院,而不是和外面的其他姬妾在一处。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当初胡麻殿下告诉自己,除了他,没人能说清楚二姐到底在何处。 柳亭淡淡道:“媵还是妾,抑或什么都不是,我都不在乎。我已经不奢望自由了,要的只是安全而已……答剌麻八剌纵有再多不是,可他至少有一样好处,他不会让他的女人再落到别人手里。” 奉书无话可说了,漠然点点头。 柳亭翻了个身,握住她的手,低声道:“奉儿,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你……你可以直说……那时候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奉书心中五味杂陈,把脸埋在枕头里,摇摇头,迸出一声呜咽。 只听柳亭哭着说:“只是我若是不依附他,则不知要经历多少更加屈辱的事……我、我实在没有第三条路走……第三条路就是死……” 奉书连忙捂住了她的嘴。倘若奉书是作为相府千金,在闺房里规规矩矩被养到了现在,遇到这种事情,第一个念头自然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第三条路便是唯一的一条路。可她在民间磨难了这么些年,心中早就觉得活着才是最可贵的。倘若是别人家女儿因此而寻死,她可能还会叹息一声,跟着旁人赞一声节烈,可是遭遇这种困境的是自己的亲姐姐,她说什么也不会允许姐姐也这么窝窝囊囊地死掉。 她只觉得二姐命太苦,为什么一定要屈就那个可恶的混蛋。他当着二姐的面调戏自己,还踢她,对她的哀求置若罔闻。她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用眼泪发泄心中的怨气。 柳亭反而搂住她,安慰道:“别哭……” 突然奉书身子一颤,硬生生收住眼泪。她听到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有人踏雪而来,站在门边,毫不客气地当当敲门。 “大年夜的,闩什么门!在里面号丧呢?”门外的人似乎是个下人婆子,话音中一肚子火气,“开门,开门!” 柳亭低声惊呼,一下子手足无措,呆在那里。 奉书心思转得极快,一把搂住柳亭的腰,把她的腰带扯开,又拔下她头上几枚钗环,瀑布般黑发哗的散了下来。奉书在她耳边说:“就说你脱衣服睡下了!”接着刺溜一下钻到被子里,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住。 那敲门声又响了好一阵,柳亭似乎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慢慢开了门,轻声说:“姑姑,我刚睡下……” 那婆子脚步转了两圈,似乎是伸头往屋里探了一探,冷笑一声,“哼,南人一个个全都是懒骨头!连守夜都熬不住!喏,郭氏听好了,王妃开恩,赏下一兜子炭,今儿给你们奴婢用,快收着罢!” 奉书在被子里一动不动,听那老婆子说什么“王妃”,这才反应过来:“那是方才带我去王妃住处的婆子,是王妃院子里的人。”又听她说只是来送炭,悄悄松了一口气。但听那婆子说话之间,把“奴婢”二字咬得尤其重,似乎生怕柳亭不知道似的。 柳亭话音还是一样的恭顺,道:“那就多谢王妃了,也多谢姑姑辛苦这一趟。” 那婆子又嘟囔了两句,这才砰的一声关上门,走远了。奉书听见二姐重重松了口气,半晌,才揭开了被子。柳亭的脸色都吓得白了。 奉书低声怒道:“那婆子是什么人,怎的对你如此不客气?” 柳亭无所谓地笑笑,“没什么,她一直是这样。” 奉书在太子府也见多了人情冷暖,想了想,忽然明白了。二姐既然是胡麻殿下的人,王妃自然不会喜欢她,连带着王妃的下人也对她看不顺眼,眼下胡麻殿下不在,那婆子更是不必对柳亭客气。以柳亭的身份,自然是只能逆来顺受,连半点不快之色都不敢露出来。 奉书心知她的日子不好过,忽然压低声音,道:“姐,你不用再在这里熬下去了。我可以救你出去,帮你藏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自由自在地过一辈子。” 柳亭迷惘地看着她,“你?救我?” 奉书坚决地点点头,声音微微激动起来,“我前几年经历的事情,方才还没说完。我没有在二叔府上多住。在惠州只待了几个月,便出发来大都了。因为我……我在二叔那里,遇见了一个人……” 她告诉柳亭,自己如何撞进了关押战犯的囚牢,如何帮杜浒逃过了一死,杜浒如何帮自己杀了谈笙,如何被自己缠着,无可奈何地做了师父,如何两次组织人手,差点便把父亲从路上救走。他又是如何教她各种本事,教她逃命,教她杀人。 第160节 最后她说:“你别看我个子没你高,我现在可以把你背起来,接连走个几十里路呢,爬墙上房也没问题。等找到机会,譬如你得空出府的时候,我就可以帮你。到时你千万别带太多细软,咱们商量好接应的地点和方法,我可以打发掉你身边跟着的人,然后,带着你藏起来,趁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一鼓作气出城,到那时,谁也找不到我们。” 奉书一口气说完,自己也佩服自己计划得周详,微笑着,目光炯炯,看着姐姐。 ----- 注:历史上二小姐确实曾得到机会,给文丞相写信。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应该是求救。 第142章 0142 作者有话要说:  奉书:谢谢雀舌姐姐的地雷!让我去买个冰淇淋吃冷静一下qaq 晋`江`原`创独家发表 柳亭却是满眼的不相信,秀眉紧蹇,道:“你一个女孩子家,学这些东西做什么?你再有力气,能敌得过府上的怯薛歹?快把你的胆子收收吧,别无法无天的。” 奉书急了,撩起被子坐起来,“你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演给你看!你随便说一个府上的去处,我去那里偷件东西来给你,怎么样?我还可以把刚才那婆子敲晕了拖过来……” 柳亭一把按住她,半是着急,半是哄劝道:“不许冒险!好好,我知道你现在有本事,你的心意二姐领了,好不好?你也不想想,答剌麻八剌不久就要回来了,要是得知我从这里逃了出去,他立刻就能想到是你……” 奉书嗤笑一声,“他算得什么?你忘了,他那天差点让我割了喉咙!姐,你什么都别怕……” 柳亭微微变了脸色,“你还提那天?那天你吓死我了!你以为答剌麻八剌真的那么无能,让你一推就倒?他那天晚上早就摔跤摔得筋疲力尽,十成的力气剩不下一成,回帐子时,腿脚都是抖的。你道他平日能那么容易着你的道儿?你要是再敢那么拼命一回,我……我就算磕穿了头,也救不来你了!” 奉书见二姐句句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急得直捶床。但她也心知肚明,自己那日得手,确实有着不少运气的成分,忽然一闪念,问:“那天我逼他发誓,不伤害你,他可说话算话?” 柳亭见她暂时不提逃脱之事,神色也慢慢平静下来,点点头,道:“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围猎结束之后,他……他除了偶尔讥刺我两句,倒一直没怎么为难我,只不过……只不过……” 奉书忙道:“只不过什么?” 柳亭犹豫了片刻,才低声道:“他此前对我还是有些偏心的。那以后……那以后,却是一直冷落着我,想必是将那天之事迁怒于我了。不过奉儿,我不怪你……” 奉书大出所料,只觉得匪夷所思,慢慢道:“难道你还真喜欢他不成!” 柳亭搂住她,挤出一丝落寞的笑,“喜欢不喜欢,又有什么要紧呢?咱们都是亡国之人,又是女儿之身,要想在这一片异族土地上平安终老,除了靠着男人的福荫,还能有什么办法?只有跟对了男人,才能有幸体味一下好好活着的滋味。要是凑巧还能有个一儿半女,一辈子便有着落……” 奉书大睁着眼,感觉好像突然不认识二姐了,张口结舌了半天,才说:“二姐,你糊涂啦?你你……你说他……麻、胡麻……是跟对了男人?你还要给他生……生……”她说着说着,便臊得无法再开口。况且胡麻殿下的全名,她始终记不住,也说不出来,耳中听着二姐自然而然地一遍遍提他的名字,心里面无比憋闷,好像在让人用碎瓷片一下下的划。 柳亭看着她,杏核般双眼,柔和的目光,透着些许清冷的意味,好像一匹深色的缎子。 她淡淡道:“你也不是看不出来,答剌麻八剌是太子最宠爱的儿子,等到将来帝位更迭,整个天下还能不是他的?到时我也不指望什么封妃封嫔,也不求什么荣华富贵,但至少能不被蒙古人肆意欺侮,不会再让人当牲口一般踏在脚底下……”她眼中泛出泪花,正视着奉书,轻声道:“所以我是不会逃的,好妹子,你懂不懂?哪怕有百分之一让人捉住的可能……我宁可死,也不愿意再当一次俘虏,再被送到什么蒙古人家里做一钱不值的驱口!” 奉书听着她温柔而坚定的话语,心里面却是翻江倒海的难受。一时间觉得二姐句句皆错,只想一巴掌将她打醒,一时间又痴痴地望着柳亭清秀绝俗的面容,觉得她说的句句属实。二姐比她在那天在帐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奴都要美。胡麻殿下心肠再黑,也绝不会舍得亏待她。倘若自己与他易地而处,等到以后真当了皇帝,给她封个贵妃娘娘也不奇怪——王妃对她的态度就是明证。 突然心中一颤。倘若二姐真的被胡麻殿下宠爱,那爹爹…… 随后那一点不切实际的希望便被她自己否决了。胡麻殿下虽然贵为皇孙,但也不能左右忽必烈的决策。况且,就算他有那个能力,又怎会为了一个汉人婢妾,而放过朝廷最重视的敌人? 眼下二姐能做的,仅仅是自保而已。 柳亭见奉书只是盯着自己看,明白了她的意思,寂然一笑,指着自己的脸颊,“有时候我真想几刀划了它。有时候我却害怕它长出一颗痘子,连洗脸也不敢太用力。” 奉书叹了口气,问:“这么说,你是决意在这里待下去了?” 柳亭眼中露出哀伤的神色,迟疑了好久好久,点了点头。 奉书嗓子里一下子哽住了,忽然紧紧握住她的手,哑声道:“我保证不会让你再被捉住!我、我还可以请我师父来帮忙,保证能将你平平安安的带出去,谁也伤不到你。姐!你相信我!你要是留在这儿,这府门口到处都是恶狗,我可不能随随便便再来看你……下次咱们再相聚,可不知要到几时了……” 柳亭眼中泪珠滚落,小声道:“别灰心。等我……等我熬过这段日子,以后会越来越好的……你也相信我……” 奉书呜咽道:“以后?等你以后生孩儿,做贵妃娘娘吗?我、我不要……就算你做了,那也不知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我这几年天天想你……我不要再等了,我要以后天天跟你在一块儿……” 柳亭紧紧搂住她,抽泣着道:“傻孩子,傻话!”轻轻抚着她的长发,亲了她一口。 院墙外面,更鼓声阵阵传来。奉书低声道:“我们已经说了一个时辰啦。” 夜晚在飞快地过去。一个时辰的相聚似乎太短,可该说的,都说得差不多了。 柳亭点点头,默然许久,似乎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轻声道:“奉丫头,你想和姐姐天天在一块儿?” 奉书点点头,含含糊糊地“嗯”了好几声。 “我……我倒有个万无一失的稳妥法子……不用你冒险……也不用逃……” 奉书睁大了眼睛,“二姐你快说。” “你可能会暂时觉得委屈些,但姐姐决计不会害你……” 奉书毫不犹豫:“我以前受过的委屈还少吗?你说便是。” “好……那么等答剌麻八剌回来,我去求他,把你从太子府要过来。你虽然是公主身边的奴婢,但公主也不是离不开你。转手与人,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到时候你住在这府里,咱们姐妹俩住在一块儿……” 她还没说完,奉书像被火烫了一般,蹭的跳起身来,叫道:“不行!不行!那样我就一天都没好日子过了!第一天就得让他把喉咙割了!” 柳亭忍不住抿嘴一笑,“怕什么?他又不是心胸狭窄的无知妇人,不会跟你一个小丫头计较这些的。那天你从帐子里离开后,他虽然懊丧,可也没有半点追究你的意思……” “那是我逼他发了重誓!” 柳亭脸一红,怜惜地看着她,“傻丫头,你相信我,我还看不出来吗?我从没见过他对哪个姑娘念念不忘那么久……等你来到这里,只要你别像上次一样无法无天的,他肯定会疼你……” 奉书犹如被兜头泼了一桶沸油,全身呼的一下子燥起来,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让我……让我……和你一样……” “我知道你现在不太喜欢他……” “以后也不会!下辈子也不会!我天天咒他从马上摔下来摔断脖……”奉书一时气急,方才觉出自己口不择言,连忙捂住了嘴巴。胡麻殿下虽然讨厌,可毕竟已做了自己姐夫,自己再咒他,岂不是当面扇二姐的耳光? 柳亭却丝毫不以为怪,只是叹了口气,“过了这几个月,还不消气吗?我知道他是对你不太客气,但你想想,他是金枝玉叶,王子皇孙,对手下的奴婢是不客气惯了的,那是他习惯使然,并非有意让你不自在……” 第161节 奉书气得轻轻打了一下她的手背,“姐,你糊涂啦?你这是替他开脱不成?上次……上次……”她记得清清楚楚,上次胡麻殿下试图摸她抱她,柳亭明明白白地恳求过,制止过的。 柳亭语气依旧冷静,“上次我也是被吓到了,可是这些日子静下心来再想,跟了他……倒不失为你的一个好归宿。我也在太子府待过那么久,知道那里的日子不好过,公主更不是好伺候的。你现在穿着打扮虽然还光鲜,但我知道,你天天都是在吃苦……以后更是……” 奉书气急,忽然扭身从她怀里钻出来,道:“我明白了,是他授意让你说的这些,让你来做说客的,是不是?” 柳亭神色有些难堪,扭着手腕,柔声道:“不是!他若是真要得到你,法子多得很,哪里用得着说客?哪里用得着征求你的意见?我、这是我的意思……趁他现在还没回大都,还没来得及对你用强,你顺了他的意,以后的日子还会好过些,二姐会帮衬你……你知不知道,像你这样身份的人儿,能这么顺利地入了人家蒙古贵族的眼,是多少姑娘求之不得的福气……” 奉书冷冷道:“姐,你什么时候真当自己是奴才了?你还没当上贵妃娘娘,就这么着急做赵飞燕、做也速干,把你的亲姐妹送给你男人?” 柳亭一下子泪流满面,呜呜哭起来,“我没有……我真的是为你好……奉儿,你怎么就不相信我……你是我亲妹子,我真的不会害你……你千万别会错了意……” 奉书话刚出口,也觉得话中的刺太过尖利,看到柳亭痛哭失声,立刻便后悔了,生硬地道:“我自然相信你。” 柳亭用力咬着嘴唇,只是流泪。 奉书看到她鲜嫩的唇瓣上留下一道道牙印,忍不住心疼,小声说:“好好,我说错话了,行了吧?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那样子我不觉得好,你明不明白?你不用再说啦。” 第143章 0142 ·一山还一水,无国又无家· (晋`江`独`家`发`表) 柳亭拭了拭泪,起身从煨着的茶壶中倒出一盏茶,递给奉书,自己又倒了一盏,慢慢喝了,这才平静下来,道:“奉儿,你年轻气盛,有些话你可能听不进去,也不爱听,可……你也长大了,也懂事了,难道你就没有为以后打算过?你九死一生,从乱军里逃得了性命,难道自己就不爱惜自己?咱们女儿家无依无靠的,若是不早早找到一株可以依靠的大树,今后命如浮萍,谁来庇护你?你现在只是个驱口身份,你知不知道,将来你的终身大事,很可能就落在一个比哈剌不花还不堪的男人身上?咱们女孩儿家活一世,最要紧的就是丈夫啊。” 奉书漫无意识地喝着茶,牙齿将茶盏咬得吱吱作响。柳亭的话似乎是对的。要不然,嫁人为什么会叫做女孩子的终身大事?柳亭早早找到了庇护自己的大树,是不是比自己强得多?她的房间,简朴却整洁,冬天有人送来炭火,不用自己动手。茶壶里的茶,品质虽然不如太子府中贵人喝的,却比奉书做百姓时喝的粗茶要好到不知哪里去。她还有一小柜子的书,虽然不多,但足以让这个昔日的书香门第的闺秀排忧遣怀。虽然时不时的会受些闲气,但柳亭不也说,熬一熬就会过去吗? 可又觉得有些不对,想了想,犹豫着开口:“我也不是无依无靠,我师父……” 虽然庇护着她,可他也没有把她关在院子里,像照顾小猫小狗一般喂养,而是放了她的脚,把她锤炼成一株带刺的玫瑰,让她出去历练,让她学着靠自己。 她心中生出些自豪,微笑着对柳亭说:“我用不着在贵人那里找好日子过。姐你忘了,我是故意被卖进太子府的,不是什么驱口。只要我想走,随时都可以走。” 柳亭却摇头,“好,好,就算你不是,可你依然是连户口都没有的流民,若是逃走,更是立刻就成了被官府通缉的逃奴,以后怎么会有太平日子?万一你的身份泄露了,他们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也不是不可能!杜架阁虽然帮衬提携了你不少,那是你的造化,可你难道还能跟着他一辈子?” 奉书听她说到“难道还能跟着他一辈子”,禁不住“啊”了一声,一时间心摇神驰,只想:“是啊,我终不能赖着师父一辈子……师父也说过,女孩子长大了,一定要嫁人的,家家都是如此。若是他听到二姐这番话,说不定也会点头同意的。” 她呆呆怔着,也忘了说话,也忘了反驳,忽然腮边上被轻柔地触碰,这才意识到柳亭正在伸手给自己擦掉眼泪。泪水不知何时已将脸蛋铺满了。 她感到柳亭一只温温软软的纤手描着自己的眉毛,点在自己眼角,又描摹出自己脸蛋的轮廓。柳亭的眼中映出了自己一身素衣的影子。少女初初显露的玲珑身段,在她眸子里一晃一晃的。 她听柳亭喃喃说:“奉儿,你真是长大了……如今你生得这样美,我真怕……” 奉书这才找回了神智,脸一红,低声道:“你别笑话我。” 柳亭凄婉一笑,“我是说真的……奉丫头,平日你都不照镜子吗?你看看你的眉眼,等过两年,再长开些,会比我好看得多……到那时……唉……” 奉书听二姐夸奖自己,心里觉得应该喜欢,可听二姐的语气,却没什么高兴的意思,不禁问道:“到那时会怎样?” 柳亭不答,过了好一阵,才说:“我方才说的那些事情,你也该好好想想了。姐姐愚笨,只是想让你安安稳稳地过好这一辈子,别再把命放在别人的刀尖儿上……” 奉书察觉到柳亭又有劝自己之意,心里一下烦躁起来,道:“我知道了。” “傻丫头,你知道什么?天幸爹娘生得你一副好脸蛋,你更要给自己找个好归宿才是……答剌麻八剌直到离开大都的前一天,还对我提到过你。要是你……” 奉书一骨碌下床,“不许再提那个混……”咬咬牙,终于还是把到口的一连串骂辞咽了下去,气鼓鼓地道:“我嫁谁也不嫁他!他一碰我我就难受!” 柳亭叹了口气,也站起来,伸手给她理平裙子上的褶子,柔声道:“一开始都是这样的。女孩儿家,早晚都要过这个坎。过了以后,也就没什么啦。” 奉书没等她说完,就捂住耳朵,跺脚道:“我不听,我不听!你再说,我就不理你了!” 那是她小时候向姐姐们撒娇耍赖时的惯常动作,如今自然而然地又做了出来。柳亭微微一怔,眼圈一下子就红了,道:“好,好,姐姐不说了。” 奉书鼻子一酸,勉强开口道:“我是说真的。”听到外面又是一阵阵的更鼓和爆竹声响,又道:“我要走啦。你要留在这儿,就留在这儿好了。到了上巳、清明、中元,你总能出来罢?到时我再找你说话。” 柳亭想了想,说:“上巳时节,府中女眷会去西郊牧场骑马踏青。清明……要跟随王妃去祭拜护国寺,祭拜他们的先祖……” “好。到时我若得空,再找你说话。” 柳亭神情明显的不舍,“你要走了?” 奉书狠下心来,点点头,“我得趁着街上人还多的时候溜走,不然容易被发现。” “那你怎么出去?危险不危险?” 奉书摇摇头。她可以潜到厨房,偷出食物来喂饱那些狼狗,从偏门溜出去,也可以攀爬结满冰霜的高墙,借助一棵棵枯树的枝条翻出去,还可以潜伏在暗处,放倒一个单独出府的仆役,冒他的身份混出去。每一种法子都有不小的风险,但又何必跟二姐赘述呢? 和二姐之间,似乎已经有一道无法消失的隔阂了,像一帘雨雾一样隔在两人中间。 她只是向柳亭要了一把剪刀,以便万一需要杀狗、凿冰时用。二姐毫不犹豫地就找来给她了。 临出门,奉书忽然想起一事,问道:“姐,我差点忘了……你有没有娘的消息?” 柳亭犹豫了下,点点头,“我求他帮忙打听过……” 奉书差点欢叫出来,欣喜之下,也就毫不客气地承了胡麻殿下这个人情,连忙问:“在哪儿?她在做什么?” “南城正智寺。”柳亭轻轻吐出这个地名,又叹了口气,“不过,你不用去找她了。她不会见你的。” * 奉书伸手抚着膝边的一列列瓦片。接连几日的春雨后,鲜嫩的青草正从瓦缝里钻出来,水嫩的叶子尖儿把她的手心扎得痒痒的。几只小鸟在屋檐角上吱吱喳喳的乱啼。 身边倏的一声风响。奉书不假思索地伸手一抄,捞到一小片碎砖。 她炫耀地摊开手掌,那碎砖上还带着他手心里的余温呢。 奉书嘻嘻笑道:“别把鸟儿赶走嘛,我愿意听鸟叫。” 杜浒哈哈大笑:“好姑娘,本事又长进了。” 第162节 奉书喜欢听他夸自己,但又不敢太得意忘形,说笑了一句,便开始谈正事。 “师父……你知不知道正智寺在哪儿?” “夫人在正智寺?这是二小姐说的?” 奉书点点头,“是二姐听别的奴婢偶然说起的。” 不知怎的,她没有将柳亭的情况如实汇报,只是语焉不详,说去皇孙府上探了一遭,得知二姐已经嫁人,眼下衣食无缺。虽然她也探过师父的口风,知道他并非迂腐的道学先生,也多半会宽容二姐做出的选择。可要她亲口说出二姐已委身蒙古贵族的话,还是别扭得无法开口,何况那位“姐夫”又对自己别有用心,几次三番的纠缠戏弄。 她知道自己瞒着师父的事情越来越多了,也许哪一日不小心,就会被他全看出来。也许他已经看出来了,只是没揭穿她。 杜浒给她指出了正智寺的位置,又道:“那是南城的一个蒙古人寺庙,几十个比丘尼,半数是蒙古、色目人,可从来没听说过有南朝高官的女眷在那里出家……” 奉书心里一绞,强迫自己面对这样的可能。难道母亲真的出家了不成?她怎么也想象不到那副画面。再者,听张弘范说,她被俘之后,是被送往宫城审讯发落的,怎么又会到寺院去生活? 不管怎么样,得想办法见母亲一面,看她眼下过得怎么样。 虽然这么想,可她心里还是隐隐的没底。那天柳亭为什么说“她不会见你”?奉书强迫自己不把这半句话放在心上。二姐胆小怕事,说不定只是不愿自己去冒险。 杜浒见她跃跃欲试的样子,说:“只是你整日在太子府伺候,如何寻得机会过去?还是我替你走一遭……” 奉书下定决心,道:“师父,既然娘和姐姐的下落都访到了,我也没必要继续在太子府待着啦。我今晚不打算回去了,明天便以自由之身,去正智寺府打探清楚。你陪我去,好不好?” “明天?嘿,他们明天若不见了你,难道不会大张旗鼓地捉你?你敢在城里露面?” “那……那就等风声过去了,我再上街。” 杜浒沉默片刻,道,“我知道你不愿在太子府多耽。可是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再在那里坚持几个月,怎么样?” 奉书见他用上了“请”字,诚惶诚恐,忙道:“师父有什么吩咐,我照办便是。你让我在太子府里继续待着?” 杜浒点点头,慢慢道:“我要你帮我留意一下,太子平日出门的仪仗队伍、人员、马匹、轿辇之类,都是什么人负责,调动起来,需要哪些手续。能办到吗?” 奉书轻轻重复了一遍他的要求。她平日都是在女眷内院伺候,倒没怎么见过太子出门的阵仗,但若是有心留意,也不是不能打听出端倪。 她点点头,拍着胸脯道:“全包在我身上。” 杜浒见她一本正经的模样,不禁微微一笑,又说:“还有,今年入夏,你是不是依然跟随太子他们去上都?” 奉书点点头,“若没有意外,公主肯定是要带着我去的。” “好。到了上都之后,给我用心监视太子和皇帝的动向。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 若他们提前返回大都,务必当日就向我详详细细地报告情况。在钟楼上标出记号,我会每日查看。” ` 奉书忙道:“太子和皇帝不会提前返回的。他们从来都要在上都待满一个夏天。” ` 杜浒意味深长地一笑,“是吗?今年可不一定。” 奉书心中一下子布满疑团,“为什么?你说他们今年会提前返回大都?你怎么知道?” ` 杜浒笑道:“我不知道啊。正因为拿不准,才让你帮忙的。”看着她探寻的双眼,又笑道:“别多问啦。这个忙你是帮还是不帮?你不干,我可找别人了。” ` 奉书忙道:“我帮,我帮。”心里却不禁嘀咕:“师父身边只有我一人,哪有什么别人可找了?他尽是唬我。” ` 杜浒又道:“只是这样一来,你就无法脱身去正智寺了。不过,我倒是有个办法……” ` ------------------------- 杜叔心里盘算什么计划呢?读过元史的求别剧透o(*≧▽≦)ツ 谢谢土星喵君的手榴弹和地雷!还有花花和呼啦啦笑脸君的小雷雷(づ ̄ 3 ̄)づ爱你们 第144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到了三月三日上巳之辰,虎牙公主便嚷着要去郊外踏青野餐。上巳踏青本来是汉人习俗,太子府中向来无此规矩。但禁不住奉书在书房里向公主吹了一个多月的风,给她讲什么兰亭集序,什么流觞曲水,什么“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撩拨得公主一颗本来就活氛好动的心更是无处安放,早早就求得了太子、太子妃同意,带着一群年龄相仿的贵族女眷出门撒欢,打算以怀柔红螺寺为目的地,一路吃,一路玩,最后去拜个佛,上个香,结束美好的一天。 一群蒙古小姑娘乘上马,身边随从侍卫清道,后面马车里满满当当地装着吃食、奶品、茶砖、酒具,当然还少不了风筝、弹弓、毽子、羊拐之类的玩物,也少不了那个叫风筝的小丫头。她答应到了郊外,便传授公主一路独特的倒打弹弓的手段。 蒙古民风粗犷,女眷出门,也是随心所欲地抛头露面,连面纱也不用围。街上的百姓远远地凑过来看,公主一行人也不以为怪,指着众百姓,叽叽喳喳地有说有笑。倒是奉书不太习惯被人围观,低下头,和另外几个身份相似的丫环奴婢走在一起。 是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青草蔓蔓,野花芬芳,空气中弥漫着忽浓忽淡的醉人味道。刚走到红螺寺山脚下,却听得树林里一阵唿哨,紧接着噼噼啪啪地响了鞭炮声,不知是有人在办喜事,还是办丧事,煞风景之至。 红螺寺是皇家寺院,理应不会有闲人随意侵入骚扰。一行人毫无防备,都被吓了一大跳。队伍中女眷、侍卫所乘的马匹虽然训练有素,但禁不住鞭炮声太过刺耳,当即躁动不安,嘶鸣的嘶鸣,停步的停步,乱走的乱走,队伍登时乱了。几个侍卫骂道:“什么人在这里放鞭炮,找死吗?”强行拨转马头,朝林子里驰去。 几个侍卫前脚刚走,五七个蒙面大汉从树林中蹿了出来,手持木棍、铁铲,大呼小叫,朝着一群小姑娘便冲过来。几个胆小的姑娘当即惊叫起来,另一些胆子大的,连忙拨转缰绳,纵马躲避。几个公主的亲卫刷的拔出刀来,口中七嘴八舌地叫道:“有歹人!”“山贼!”“快集合!” 虎牙公主早惊得呆了,伏在马上,朝自己的亲卫跑过去,却不防身后又奔来几个蒙面汉子,纷纷嚷道:“捉公主啊!”“别让公主逃了!” 第163节 旁边的一干奴婢早就吓得傻了,有的呆立,有的尖叫,有的往自家主子身边跑。此时那些被引开的侍卫方才纵马返回,刀光闪成一片,呼喝着将几个公主、郡主护在圈里,叫道:“大胆狂贼,敢冲撞公主,活得不耐烦了?” 相比之下,那些蒙面山贼人数并不占优,手中也没有兵器,眼看着一干侍卫将几个蒙古姑娘越护越牢,为首的山贼发令:“愣什么愣!胡乱捉一个公主便是!”接着顺手抓住呆立在一旁的奉书,把她挟在胳膊底下,叫道:“大伙快撤!”几个蒙面人齐声答应,转身便跑。 奉书尖叫一声,“放开我!”抓她那人哪里肯放,拎着她的后背衣裳,顷刻间便跑得远了。奉书挥手挥脚、摇头晃脑地挣扎,大叫道:“我不是公主!快放了我!我不是公主!” 虎牙公主大急,叫道:“他们把风筝抓走了!你们快去追!”一队侍卫口中答应,却放不下身后的贵族女眷,见捉去的只是一个汉人小丫头,派几个人胡乱赶了一阵,也就作罢,转头严加戒备,将虎牙公主铁桶也似护住,一面派人急去城里调动更多军队,保护公主安全。 树林里,奉书被人老鹰抓小鸡一般紧紧挟着,耳边掠过嗖嗖的风声,犹自大喊大叫:“放开我!你们这些坏蛋!快放手!我不是公主!我不是……” 忽然一只手掩住了她的嘴。抓她那人低声一笑,道:“够了,他们听不见了,省省嗓子罢。” 奉书这才住口,双手抱住他的腰,嘻嘻一笑:“师父,鞭炮是在哪里买的?真够劲儿,差点把我也给震聋啦。” * 奉书被带到郊外一处废弃的民房里。杜浒扯下蒙面套子,扔给她一身破旧的男孩衣衫、一双油腻腻的皮靴。她飞快地套上,又卸下首饰钗环,胡乱把头发绾成双丫髻,地上抓了把灰,涂黑了手脸,立刻就变成了一个脏兮兮的市井小厮。 此时另外几个蒙面“山贼”都早已往不同方向遁走,已经逃得无影无踪。奉书忍不住好奇,问:“师父,那些都是什么人?是你从哪里找来的?” 杜浒倚着墙,笑着看她往脸上抹灰,懒洋洋地道:“‘穷汉市’上花钱雇的,要多少有多少。” 奉书笑弯了腰,问道:“那副土匪的做派,是你教的?” 杜浒笑道:“管那么多做什么?走吧,趁着公主遇袭之事还没声张起来,赶紧进城,去瀛国公府。”一面说,一面把她换下来的首饰衣裙用自己的蒙面套子包好,转身刚要迈步,见她脸上还是深一块浅一块的,顺手给她抹匀。 奉书被他粗糙的大手抚在脸蛋上,心尖儿颤了一颤,被摸到的地方好像烧了起来,生怕被他感觉到,连忙微微侧过头去,磨蹭着后退了两步。好在脸上糊着泥尘,脸红也看不出来。 她小心翼翼地走在他身边,不敢碰到他的肩膀手臂,过了好一阵,才慢慢静下心来。马上又想到今天可能会见到阔别多年的母亲,一颗心立刻又砰砰跳起来,有些不相信,又有些畏缩。 她忽然又起了没来由的担忧,问道:“师父,我现在这副样子,是不是丑得很?” 杜浒不以为意地一笑,“不打扮成这样,怎么上街装百姓?小姑娘家,尽担心这些有的没的。” “可是,可是如果见到娘……” “那么不管你现在有多难看,是男装还是女装,她也不会不认识你。放心吧!” 奉书“哦”了一声,心中总算有数了:“看来我现在美不到哪儿去。”忽然又想:“二姐说我生得好看,可是师父却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他会不会也觉得我好看?还是……还是在他眼里,我不管是严妆冶容,还是灰头土脸,都没区别?” 他大约也从来没注意过。这么想着,不免有些气馁,也不愿再抬头跟杜浒说话,心想自己现在的丑模样儿,他能少看一眼,就少看一眼。 正智寺的大门并不临街,而是开在一条胡同里。杜浒刚到胡同口,就住了步子,皱了眉头。奉书也赶紧跟着停下,往前一看,只见寺门对面,两扇单薄木门边上,守着四个全副武装的蒙古武士,体态挺拔,眼神也精光慑人,一看便是训练有素的守卫。一个乞丐爬过来,被他们连踢带呵斥的赶走了。 奉书心里一紧,小声问:“怎么这里有守兵?对面的院子,是什么地方?是谁的府第?” 杜浒却也不知道,拉着她在远处驻足观察了许久,那大门始终不开,门口的守兵似乎也不是街上的寻常巡兵,并不盘问行人百姓。两人这才放心,重新迈开步子。 今日是上巳节,寺内三三两两,都是前来游玩、上香之人。杜浒来到正智寺门口,左右打量了一圈,见无异状,迈步便往寺里去,打手势让奉书跟上,低声道:“这寺院不大,待会好好留意留意,有没有你要找的人。” 对面的守兵果然看都没看他们一眼。进了门,一股陈年香火气息扑面而来。寺院里果然如杜浒所说,住着几十个女尼,有蒙古人,有色目人。有的在供佛洒扫,有的在向往来香客兜售香火、签子——香客们也多是大户人家的女眷,带着丫环、奴婢、小孩。 奉书看到那些女尼的样貌种族,就知道母亲不可能是她们中的一个,否则,绝对算得上异类了。松了口气,却又少了些把握。那她能在哪儿? 杜浒摸出几枚铜钱,给奉书,让她向一个女尼买了两束香,两人各持了一束,在寺院里兜兜转转,绕着主殿转了一圈,又慢慢顺着走廊来到后面。 后院人迹少至,种着一片菜地、几株果树。杜浒指指左近的一个小佛殿,和奉书一道走过去,跪在蒲团上,一面慢慢敬香,一面用眼神指点着,低声问:“有没有看到要找的人……” 他的话音突然停了。身后传来一个破锣般的男声:“让一让,闲人让一让,瀛国公老爷来拜佛啦,哈哈,哈哈!”他口中虽然叫着“瀛国公老爷”,语气却没什么恭敬之意,反而像是在逗趣。 奉书吓一大跳,隐约觉得“瀛国公”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来不及细想,便让人在背后推了一把,催她快些离开。 ………… 作者有话要说:  一转头,只见门外走来一个三十来岁的汉人女子。她一身粗布衣衫,不施粉黛,却不掩惊人的美貌。那女子牵着一个十一二岁的男童,身边还有几个布衣女伴,年纪有大有小,都是一身在家清修的居士打扮。 ` 几个男女仆从跟在他们身后,有意无意将几个人围在中间,没什么恭敬的神态,倒像是监视一般。 ` 奉书心中一凛,闪念:“看来那个小男孩就是瀛国公,就是从前的官家!” ------------------- 赵显:好久没出镜了,还有人记得我吗?我是赵昺的哥哥。往事如烟~ 第145章 0142 ·雁儿啄啄秋无粱,随母北首谁人将·(晋`江`独家) 六年前,也就是宋德祐二年,伯颜围困临安,文天祥亲入元营谈判被拘,五岁的小皇帝赵显被全太后抱在怀里,和宫人百官一道出城请降。在那以后,赵显的两个兄弟先后称帝,在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等人的扶持下,又辗转坚持了三年,最后一个病亡,一个蹈海。宋祚至此而终。 而赵显则成了三兄弟中最幸运的一个。他被带到大都,朝觐忽必烈,削去帝号,封为瀛国公,赐以宅邸,妻以公主——尽管赵显眼下也不过十一岁,根本无法成婚,尽管黄金家族开枝散叶,大都的皇族子孙成千上万,一个孛儿只斤氏的公主也并不怎么值钱。但这毕竟是元廷对南朝遗族格外开恩优待的表示。 也就是两年前,赵显曾经被派去向文天祥劝降,最后反倒被文天祥劝走。那时他也不过九岁。 杜浒也随即了然,忽然顿悟,低声对她说:“我想起来了,寺院对面那个有人看守的宅邸,就是瀛国公府!” 奉书明知赵显退位已久,此时不过是一介顺民,但她从小耳濡目染,心中还是不由自主地起了敬畏之心,一时间膝盖发软,更站不起来了,随即又想:“那个牵着官家的美貌女子,想必就是太后全氏了,不知她现在有没有封号?” 只听全氏柔声道:“何必惊扰人家?咱们便在这里等等,也不妨。”她的声音又柔又媚,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毫无做作,却让人一听就好像酥到了骨子里。 赵显便听话地住了脚,道:“娘,今年你打算许什么愿?” 全氏摸了摸儿子的头,轻声道:“还能有什么呢?左右不过求佛祖保佑你平平安安的。只要你的日子过得好,娘就舒心啊。”顿了顿,又笑道:“儿子今年又想要什么呢?” 赵显想了想,笑道:“公主姐姐说,等我长大了,就能娶她了。我要求佛祖帮我快些长大,长大了娶媳妇。” 第164节 全氏淡淡道:“嗯,那很好啊。” 此时杜浒连朝奉书使眼色,见她始终呆呆不动,只好一把将她拉了起来,退到了佛殿外面。但他自己也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毕竟,是曾经的官家。他过去从临安得到的封官诏书,上面印的印玺,就是由这个小男孩亲手盖上的。眼下,封赏的人、被封赏的人,分别以另一种身份在大都见面了。就连那枚印章也已经被运到了大都,成为忽必烈宫中的又一样珍藏。 物是人非,世道轮回,冥冥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定数使然。 朝赵显一行人看的,不止杜浒和奉书两个。几个香客远远听到“瀛国公老爷”的到来,掩嘴笑着,驻足观望,神情又是好奇,又是觉得有趣。全氏似乎已经受惯了别人猎奇的目光,面不改色,拍拍赵显后背,从容地拈了一把香,跪下祝祷。 一群寺奴正在侍弄菜园,此时也放下担子,窃窃私语地朝他们指。 蒙古人刚刚开始崇信佛道,出家人地位很高,寺庙是得以免税的,而且常常有不菲的资产——田地、工坊、商铺、以及奴隶。寺庙里低贱的体力活,便由寺奴承担。 一个管事的老婆子赶了过来,呵斥道:“看什么看!给我干活!” 几个寺奴便连忙低下头,继续舀粪的舀粪,浇水的浇水。慢些的,就被那老婆子用木条抽了后背。 却唯有一个人还呆呆立着,手中提着一只瓢,目光直直落在赵显一行人身上,恍惚出神。 马上被那老婆子撵着打,口中骂道:“死奴才,眼睛长在屁股上,整日就知道偷懒,看我不打烂你这身皮!”说着扬手又要打下去。 奉书突然全身发抖,朝着那老婆子就冲过去,让杜浒一把拦下。 “去哪儿?” 奉书紧紧咬着牙,竭力忍着心中杀人的冲动,闷声呜咽:“是她,肯定是她……师父……” 那个挨打的寺奴,头上裹着青巾,粗布衣衫,一双布鞋格外纤瘦娇小——是个汉人女子。虽然看不清她的正脸,但她举手投足间有些不符合身份的雍容,身段体态却颇为迟滞,似乎年纪已经不轻了,和奉书记忆中母亲的样子差了不少。但母女连心,她心里一万个确定。 杜浒面容一动,悄悄伸手朝前面一指,“你确定?”他虽然与欧阳夫人同在督府军中待过,但内外有别,两人几乎没有见过面。 奉书泣不成声,用力点头。 杜浒往她手里塞了样东西,又在她耳边嘱咐了几句。耳中听得那老婆子骂得爽了,又要一木板抽下去,大步上前,将那老婆子拦住了。 那老婆子一惊,抬头一看是个陌生人,刚要发问,杜浒一小块银子塞在她手里,沉声道:“大婶,小人鲁莽,劳烦借一步说话。” 那老婆子又惊又喜,捧着银子,犹如身在梦中,脚不点地般的,随着杜浒走了。 那青巾女子慢慢提起水桶,一步一蹒跚的向后面走过去。 奉书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心跳得简直要从喉咙口窜出来,深呼吸几口,走上一步,伸手拉住她的衣摆,左手托着一枚白玉耳坠。那是方才杜浒塞给她的。她在郊外换装后,衣服首饰就让杜浒收在了身上。 她轻声道:“夫人,你的耳坠子掉了。” 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旧时的睿智淡然无影无踪,一双眼睛里只有呆板。眼角爬了皱纹,老了似乎二十岁,可眉梢眼角,轮廓依旧。 对方微微惊讶,打量了她一眼,又看了看那耳坠,说:“这坠子不是我的……” 熟悉的口音。奉书咬着嘴唇,眼泪喷涌而出,将脸上的泥灰冲得一道一道的,露出乳酪般的女儿肌肤。她固执地将耳坠晃了两晃,贴在自己脸上,小声道:“你再好好想想……这东西你丢得太久了……现在也许变了些模样……可依旧是你的……你现在认出来了吗……” 欧阳氏腿脚一软,直通通地朝青砖上倒了下去。 奉书连忙一把将母亲扶住。远处的赵显正在闭目默祷,注意到了这番动静,忍不住睁开眼回头看了看。 奉书凑到欧阳氏耳边,轻声叫:“娘,娘……你先什么都别说,别叫我的名字。” 用力扶着她,把她扶到菜园和围墙之间的僻静处,服侍她靠墙坐了下来,还没站稳,就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抱住母亲双腿,呜咽着道:“娘……奉儿不孝……” 只说了几个字,便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扑到母亲怀里大哭。 可欧阳氏却像僵了一般,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将女儿搂在怀里的意思。 奉书盼着母亲搂住自己。可是母亲却没有动作,只有急促的呼吸声,表明她内心的激动。 许久,欧阳氏才颤声开口,声音低得像呓语:“佛祖在上……信女日日乞求跟我死去的孩子见上一面……今日佛祖终于开恩……就算是做梦,我也欢喜……阿弥陀佛……” 奉书呜呜的笑了起来,“娘,你没在做梦……我是真的……”一边抹掉眼泪,一边擦掉脸上灰土,拉住她的手,在自己脸蛋上轻轻摩挲,“你摸摸我,你抱抱我……” 她看到母亲的眼中现出又是迷惘,又是惊讶的神色,心中酸楚之极:“娘一直以为我死了,这几年不知为我流了多少眼泪。” 一阵喜,一阵悲,摸到母亲手上厚厚的结满了茧,又是说不出的难受委屈。过去,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相府夫人,就连浇花也要让丫环代劳。而现在,她被一个粗鲁鄙薄的老婆子欺侮,用粪水浇菜地! 忽然脚步声传了来。奉书连忙抹掉眼泪,回头道:“师父?” 欧阳氏没料到左近还有第三个人,也吓了一跳,惊惧着声音道:“谁?谁在那里?” 杜浒从阴影中走出来,离她两丈站定,道:“夫人别怕。那个监工老婆子已经让我打发去齐化门角市跑腿了,没半个时辰回不来。在下给你们把风,监视旁边的动静,断不会出事。” “你、你是谁?” 杜浒走近了些,躬身一揖,“天台杜浒,见过夫人。” 欧阳氏眼神变幻不定,好像在回忆许久以前的往事,最后现出怀疑的神色,道:“杜浒杜架阁?怎么会?他不是……” “杜浒三年前蒙令爱搭救,幸而未死,如今隐姓埋名,带令爱前来寻访夫人,以求母女团聚。” 欧阳氏忽然冷冷道:“冒名顶替、口是心非之徒,妾身这几年见得多了。敢问阁下挟持小女至此,到底是何用意?” 奉书大惊失色,叫道:“娘,他、他是真的杜架阁,我可以作证……我也不是被他挟持的,是他帮我找到你的……你别想太多……” 杜浒也连忙道:“杜浒不敢有半点相瞒。若是夫人有疑虑,当年丞相督府军中的大小事宜,夫人可以随意询问,直到夫人相信为止。” 欧阳氏仍是不为所动,冷笑道:“是真的又怎么样?如今物是人非,人心难测,这样的开场白,妾身又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妾身话说在前面,若是阁下今日为了拙夫之事而来,妾身如今在佛门之地劳动修行,虽未出家,但耳濡目染,心慕我佛,尘缘已断,从前的种种恩怨,早就忘了。拙夫是死是活,与妾身一无干系。就算是大汗亲自来问,妾身也是这一句话。” 第165节 ` 奉书惊愕得睁大眼睛,泪珠滚滚而下,失声道:“娘……你说什么呢……” ------- 找到娘了!欧阳夫人的下落,文中也有适当改动,比历史上好些qaq 第146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杜浒眉头紧蹇,“夫人疑我降北?疑我是说客?夫人就算不信我,总得相信你自己的女儿罢?我们一路从惠州来到大都,就是为了将夫人救出北人之手。以天地之大,断可以择地藏身,五小姐便可以膝前尽孝,也免得一辈子骨肉分离之苦。杜浒念及丞相恩情,誓将倾力相助。若有半点他意,佛祖在上,教我天诛地灭便是。” 这番话声音不大,却是掷地有声。他说一句,奉书点一点头,哀求道:“娘,杜架阁是好人,他在建康差点把爹爹救出来……你别怕,你相信我们,我们想办法把你带回江西老家,我知道你怕冷,在这里住不惯……” 欧阳氏看着她,眼神中慢慢现出慈爱的神色,叹了口气,道:“娘在这里,日子过得挺好的,不辛苦,不需要回老家去。” “我不信!我知道你被他们逼着天天干活、受苦……” 欧阳氏微微笑了笑,“亡国之人,难道还能奢求什么好日子吗?娘愿意吃苦。” 奉书怔住了,隐隐约约地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在用这种生活,时刻提醒着自己的亡国之痛,祭奠那些连这种日子都过不上的人。 欧阳氏不再多说,抬起头,对杜浒道:“不管阁下是何来意,阁下让妾身见到小女安康无恙,从此心中了却一份尘缘牵挂,妾身深感大德,阁下还是请便罢。” 杜浒呆了片刻,道:“夫人以为我在试探你?” 奉书听着母亲压抑着的、冷冰冰的语调,竟是哭也哭不出来了。在她的记忆中,母亲是世上心肠最柔软的女人。她的心里,满满地装的全是别人,丈夫是她的天,儿女们是她的地。 而现在,她却说出了“尘缘牵挂”这样的字眼。 “娘,你是不是生我气了……你是不是怪我没早点来找你……”她忽然心中一动,问:“你知不知道二姐还活着?你知不知道……” 欧阳氏淡淡道:“文二小姐?我不认识她。” 奉书大惊,道:“你怎么会……”突然明白了,小声道:“二姐来找过你?” 欧阳氏默默不语,从怀里摸出一张折成方胜的小纸块,丢在地上。奉书连忙捡起来,打开一看,是柳亭端丽的字迹。 奉书一看之下就明白了。柳亭说,她如今有幸蒙元廷二皇孙恩宠,生活无忧,只是时时思念母亲,希望把母亲接到身边,另置院落,时时探望侍奉,以尽孝道。末了又说,这是皇孙的恩典,料得旁人不敢阻拦,也不敢为难,叫母亲不必顾虑。 写信的纸张是精致的厚版印花笺,但纸面上有几道明显的裂痕,当是撕掉以后,再用胶水细细粘好的。信件很新,落款的时间就在去年,可纸上的墨迹已经有些模糊,有些是被水浸的,有些是用手指磨的。纸张边缘也是一片毛躁,不知让人在手中摩挲过多少时光。 奉书忍住即将涌出的泪水,涩声问道:“你没应允她?你没回信?” 见母亲不答,又道:“既然娘不认识她,为什么又将这信好好的留着,一天看上三五十遍?” 欧阳氏身子颤了一颤,胸口起伏,终究是没说话。 “你以为我和二姐一样,也是要把你接到蒙古人的庇护之下,所以不答应,是不是?娘!奉儿发誓……” 欧阳氏轻轻摇了摇头,制止了她,伸出一只手,轻轻给她理着乱糟糟的头发,叹了好久的气,才道:“你如今过得好不好?在北方住得还习惯?没有生过病?” 奉书连连点头,“都好,都好。” “有没有受人欺侮?每日快不快活?” 奉书想到自己在太子府受的那些苦,自然算不上每日快活。但她余光看到杜浒在一旁站立的身影,还是点了点头,道:“奉儿日子过得很好。杜架阁……待我如父,很照顾我。” 欧阳氏轻轻一笑,“好,好,待你如父……你真正的父亲,还没忘了是谁吧……” 奉书心里一凉,流泪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天天在想爹爹,只是他……我见不到他……” 欧阳氏缓缓道:“你也不必太伤心了。世间一切苦,皆有其业因,既有因果,业既随身,逃是逃不脱的。我历尽辛苦,方才得以在此地安身,日日听闻诵经钟罄之音,欢喜平和,不愿再卷入尘世俗务之中了。你回去吧。” 奉书抱住母亲双腿,哭道:“我不,我不!” 欧阳氏抬起头,对杜浒道:“小女年幼无知,性情顽劣,还望阁下看在与拙夫过去的情分上,莫要太为难她。妾身先谢过了。” 杜浒默然许久,上前将奉书拉了起来,道:“走吧。” 奉书用力挣扎,满眼泪汪汪的看着母亲,“娘……你不要我了吗……” 欧阳氏眼中泪花莹然,轻声道:“痴儿!”从腕上褪下一串沉香念珠,放到她手里,说偈道:“静心守志,可至会道。譬如磨镜,垢去明存。断欲无求,当得宿命。”说毕,微闭双眼,神色平静。 奉书泣不成声,只觉得脚下裂开了一个黑洞洞的口子,将自己的身躯直吸下去,一路跌进阿鼻地狱,再也不得出来。 身子忽然一紧,杜浒的声音好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走罢!有人来了。” “我不走,我不走!我要娘……” 她伏在地上,咚咚咚的磕头,直到头晕目眩,可母亲再也没看她一眼。 杜浒朝欧阳氏深深一揖,道:“夫人保重。”接着将奉书一把提起来,往门外便走。临出门时,忽然回头道:“不管夫人信与不信,杜浒对五小姐绝无半分恶意,纵使性命不要,也绝不会让她落入歹人之手,纵然千难万险,也定会维护她平安周全。” 欧阳氏没有回应。 奉书跌跌撞撞地跟着他出了佛殿,犹自呜咽不止。杜浒道:“别哭了。” 她听到他冷静的声音,蓦然间愤怒涌上心头,甩开他的手,哭道:“她是我娘!你跟她无亲无故,可我是她亲闺女!她念佛念得糊涂了,你也不劝她!你还拉我走!她明明想我!她明明在哭!我、我要回去……” 杜浒一把掩住她的嘴,低声喝道:“别人都在看你。” 奉书心里一惊,不由自主地吞下哭声。杜浒把她拉到寺院后方,两排禅房后面的僻静之处,在一棵树下坐了,这才低声说道:“好了,可以哭了,小声些。” 奉书听着远远传来的诵经声和木鱼声,心里稍微平静了些,倔强地摇摇头,抹了把眼泪,将母亲的念珠攥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杜浒用安慰的口气说道:“你还看不出来吗?夫人不相信我。她只道我别有用心,挟持诱拐了你,来逼迫她的。我们越解释,她越是慌乱。” 奉书不信,“可,可她总应该相信我吧……” 第166节 “看样子,这几年,前来威胁、逼迫、哄骗她的人不知有多少。她现在谁也不相信了。奉儿,这不是你的错。你娘还是挂念你的,只是不敢流露出来而已。” 真的?奉书回忆着母亲的一举一动,摇了摇头。她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淡淡的,每一个眼神都像是藏在一副面具后面。除了那两句近乎于寒暄的问候,她不觉得母亲对自己哪怕有一点上心。 杜浒耐心解释:“她既然对我的身份有所怀疑,断然不肯表现得对你太牵挂,只怕我利用你逼迫她。我猜,她之所以甘于辛苦,忍受这样的生活,也有她的意图。人人都知道丞相和夫人伉俪情深,如今丞相命在人手,死不低头,自然会有人来打夫人的主意。那些找到她,对她有所企图的大小官员,见到南朝丞相的夫人过得这样狼狈,想必也不太好意思对她再严加相逼。” 奉书明知他说得有理,却怎么也不愿点头同意。方才半个时辰内的大喜大悲实在难以平复。她将母亲的念珠套在手腕上,反复摩挲着,头脑陷入一阵空虚,小声说:“二姐和娘都已经想办法在大都安身立命,谁也不需要我救了。” 杜浒苦笑道:“人各有命。”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二小姐的信里究竟写了什么?为什么夫人不认她这个女儿了?你之前不是说,二小姐只是嫁人过日子了吗?” 奉书一个激灵,想了想,道:“二姐……大约……嫁的不是汉人,所以娘生她的气……” “不是汉人?那是蒙古人?” “嗯,差不多吧……” “是蒙古贵人?皇亲国戚?” 他怎么知道?奉书一惊,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看到杜浒立刻沉下来的脸色,随即又后悔了。谁知道他是不是在套自己的话? 杜浒不依不饶继续问:“你早就知道了?怎么不跟我说?是谁告诉你的?” 奉书被他一双精光闪烁的眼睛盯着,只觉得全身发软,不由自主地就想把胡麻殿下的事和盘托出,可心里终究有一个角落告诉她,她丢不起这个人。 倘若师父知道自己仅仅为了问一句二姐的下落,就大大咧咧地深夜进了蒙古男人的营帐,就算不会看不起自己,肯定也会把自己骂得狗血淋头的。 她转了转眼珠,小声说:“师父那天不是跟我说过吗?嫁蒙古人也不是罪大恶极。我觉得你不会在意,所以才没说的。” 杜浒一怔,这才想起她那天吞吞吐吐的一番提问,“好啊,也学会套我的话了。” 奉书扭着手腕,不敢接话,一面偷偷抬眼看他。 杜浒果然没有说什么指责柳亭的话,只是长长叹了口气,“既然这样,以后你少和她来往吧。” 奉书连忙说:“那是一定的。”和二姐多来往,意味着常去胡麻殿下府上做客。就算她梦游,也绝不会游到那个地方去。 杜浒慢慢站起身来,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朝她一努嘴,“先离开寺院,咱们已经耽得太久了。” 二小姐的事,既然知道木已成舟,不再需要帮忙营救,也就不操心了。反而是身边这个五小姐,让人操心的地方更多。 ………… 作者有话要说:  出大门时,正看到赵显一行人礼佛完毕,正在回府。赵显拉着全太后的手,蹦蹦跳跳的,开心地说着什么话。 ` 杜浒紧抿着嘴唇,目送着昔日的官家走远,犹豫了片刻,隐在树后,慢慢单膝跪下,垂首行了个礼。接着,他猛地站起身来,长出口气,拉着奉书便走,凝视前方,目光里再无牵挂。 ------------ 谢谢小纭的桃心形小雷雷(づ ̄ 3 ̄)づ ` 赵显的故事到此结束了。史籍记载,几年后忽必烈下令将瀛国公府迁去上都,进一步割断他与中原汉人的联系(我怀疑和文丞相事件有关)。19岁时忽必烈命赵显赴西藏萨迦寺出家,法号和尊,学会了藏文后,翻译《百法明门论》、《因明入正理论》这两部汉传佛教著作著作为藏文。1323年,赵显因写了一首怀旧诗,被元英宗赐死,享年53岁。(是据我所着元朝唯一一次文字狱╮( ̄▽ ̄)╭ ) ` 另外,蠢作者手滑,写了一个天雷狗血逗比平行世界番外(那些说去宫斗的读者你们粗来),不知大家有木有兴趣看……如果有,放哪里好呢?单发一个章节会不会影响故事的连贯性……而且是想作为福利送给各位萌萌哒正版读者,不想给别人看嘤嘤嘤。可是发在这里小绿字,又很伤眼……思考ing…… 第147章 0142 ·茫茫地老与天荒,如此男儿铁石肠·(晋`江`独家发表) 奉书咬着嘴唇,朝后看了最后一眼,慢慢跟着杜浒出了正智寺,身后悠扬的钟声绵延不绝地响着,好像是在给她送行。 她从地上抓了些泥土,想重新把面孔涂黑,可是眼中总是不由自主地渗出泪水,在脸上冲出两道泪印儿,把她变成了一个小花猫。 就这么任母亲在正智寺里做一个低贱的寺奴,天天麻木地劳作,被小人欺侮? 但是,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母亲不愿意离开。若是不顾她的意愿,把她劫出来……且不说有多大成功的可能,寺奴失踪逃跑,定然会掀起轩然大波,以后还怎么和师父在大都待下去?其余的事情,还怎么做? 而唯一有能力、并且有意愿让母亲离开正智寺的人,是二姐柳亭。欧阳夫人在故宋固然贵为相府夫人,眼下也不过是掳来的敌人女眷,是不折不扣的奴婢。若是不想当奴婢,便要依附蒙古人。而这后一条路,早就被母亲自己堵死了。 柳亭等不到母亲的回信,自然会知道为什么。她显然已经为此伤心过了。她肯定也知道,若是强行把母亲接到蒙古人的庇护之下,以母亲那外柔内刚的性子,也许什么都做的出来。 杜浒低声问她:“想什么呢?” “我……”奉书说不清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喃喃道:“有没有第三条路?” 杜浒听她没头没尾的这么一问,先是不明白,“什么第三条路?” 随后便猜到了她的意图。要让欧阳夫人既不再寄人篱下,又不必对蒙古人卑躬屈膝,有没有办法? 两人默默无言地走着,已经快出了正智寺所在的胡同。 奉书突然住脚,拉着杜浒的袖子,把他拉到墙根下面,激动得直喘气。 “师父,你认不认识西郊牧场?带我出城……” 她想起那天二姐对自己说的话。上巳之日,也就是今天,胡麻殿下府里的女眷会去西郊牧场踏青。眼下胡麻殿下不在京里,只有女眷,那简直是老天爷给她的机会。 杜浒立刻明白了,“你要去见二小姐?” 奉书用力点头,“快,快,先走着。我慢慢跟你说。” 直到走出两三里路,她才理清了思绪,仰起头,认认真真地看着他。 第167节 “师父,你注意到没有,方才……方才陪着全太后来拜佛的,有不少女眷,看样子不是以前的后妃,就是她的女宾客……” 要是母亲也成为她们中的一员,该多好!陪伴着以前的官家和太后,虽然行动受限,虽然仍是生活在蒙古人的管辖之下,但毕竟周围是熟悉的人,熟悉的语言,熟悉的礼仪,便如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一般。而且,以母亲在故国的身份地位,肯定不会再被派去做粗活重活。全太后她们那些女眷,看起来都保养得不错。蒙古朝廷应该是定是给她们拨生活费的吧。那么,多养一个人,也许不是太大的负担…… 杜浒听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她的想法,还是觉得有些异想天开,“可是,就凭你我,怎么做得成这件事……这要有门路才行……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和瀛国公府打交道的……” “我二姐……有门路。” 奉书坚定地说了这句话。尽管她心里也不是太有谱。 于是又加了一句,“总要试一试的好。” 而杜浒的神情依然谨慎,“可不要节外生枝。” “师父相信我。” * 西郊牧场离城很近,本就是人工开辟出来,供贵族女眷游玩消遣的一小块平整草地。远远望去,草地中央熙熙攘攘的十分热闹,已经聚了不少踏青、野餐的姑娘妇人,大多是蒙古贵眷打扮,带着数量更多的奴婢下人。 杜浒自然不便接近。奉书请他在左近等着,自己捋了捋头发,抹了抹脸,把面孔弄得稍微看得过去,然后悄悄走近,穿梭在人群里。没人注意到她。就算注意到了,也会把她当成别家的粗使下人。 她集中精神搜索着,不一会儿就看到了二姐。柳亭正跪在一块毡布上,为身份更高的姬妾们泡茶。 她凑过去,轻轻叫一声:“姐。” 柳亭手中一颤,茶水差点洒出来。 奉书不动声色地在她对面跪下,自然而然地舀起桶里的水,帮她擦洗茶具,一面说:“有空吗?借一步说话。” 话音未落,便觉得自己的口气未免太生分了。可眼下自己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就连柳亭,也少了些上次那般亲近的感觉。 柳亭面露难色,向旁边努努嘴,说:“可是我还要伺候她们……” 奉书心中暗暗叹了口气,点点头,“那就长话短说。我见到了娘……” 将早间在正智寺的所见所闻简略地说了。当然,那封被母亲撕掉又粘起来的信,她还是略过不提。只说母亲不愿生活在蒙古人的福荫之下。 柳亭眼中含着泪花。奉书说一句,她点一点头。最后,当奉书说出将母亲搬到瀛国公府的计划时,柳亭眼睛一亮。 “真的可以吗?我、我怎么没想到……我可以求他……” “他”是谁,不言而喻。奉书心里有些焦躁。这样一来,就等于让二姐去向胡麻殿下做小伏低,讨他的恩惠。虽然柳亭可能不觉得有什么,但对奉书来说,鼓励自己的姐姐做这种事,实在是对自己内心底线的一个考验。 但母亲毕竟是更要紧的。她还是强迫自己点点头,涩着声音说:“要是、要是太麻烦……” 柳亭毫不在意,“不、不麻烦,等他回来,我就去试一试……说说好话,顺着他,总可以的……” 奉书将洗好的茶盏一个个摞起来,犹豫着开口,终于说出了那句最伤人的话:“还有,别让娘知道,这些事是你安排的……” 柳亭不解,“为什么?” 因为娘已经不认你这个女儿了。奉书沉默着,不说话。 柳亭眼圈慢慢的红了,拉着她的手,哽咽着说:“那我就不说……好奉儿,我都听你的……” 奉书长出一口气,毕竟是亲姐姐,不会不理解自己的意思。 突然身后一声不耐烦的喊声:“怎的茶水还没好?某些汉人婢子未免也太偷懒了吧!” 柳亭慌忙长身而起,答道:“马上好。”赶紧注水、冲茶,一盏盏的准备好。 奉书咬着嘴唇,不声不响的帮她。 窝囊吗?窝囊。但路是自己选的。当初她要带姐姐逃走的时候,柳亭温柔而坚决地摇了头。 柳亭上茶回来,长出了一口气,看奉书一脸不忿的样子,苦笑着拉住她的手。 “唉,奉丫头,你姐姐就是这般性子,改不了啦。要是换了你,绝不至于被她们这样呼来喝去的……要是……要是你能跟我一块儿,姐姐也会少让人欺负很多……” 奉书听出她话里有话,轻轻握了握她的手,说:“我是偷偷溜出来的,现在该走啦。以后再聊。” * 等她回到杜浒身边,心中突然空落落的,也不想跟他说话,自顾自地郁郁走。杜浒问她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只回了一个字,“好。” 又走了几里路,才觉得应该多汇报些,于是又加了几个字:“姐姐答应帮忙,事情多半能成。” 杜浒问:“那为什么不痛快?” 一个上午下来,经历的变故太多了。奉书却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不开心。也许是因为得知了母亲的境遇。也许是因为看到了二姐那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也许是因为二姐的最后一句话…… 杜浒知道她倔,再问也不会多说了,反正小姑娘的情绪总是一阵一阵的,说不定过一会儿就好了。 于是微笑着安慰她:“你跟夫人说上了话,看到她好好的,又见到了你姐姐,应该高兴才是,别老撅着嘴啦。” 她抿抿嘴唇,道:“我没撅嘴。” 小嘴巴上都能挂油瓶了。杜浒笑笑,换了个话头:“以后你若是实在思念夫人,正智寺也不是溜不进去,随时都可以去看她。” 奉书想想也是。母亲已经在正智寺待了那么久,虽然辛苦些、不开心,但毕竟一直安安全全的,比之前预想的要好太多。况且她今天看见了自己,得知自己平平安安地长了这么大,肯定也是欢喜的。该尽的力都已经尽了,以后能不能让她换到瀛国公府去生活,也不是自己所能左右的。 忽然又想:“唉,不在她身边也好。单是我这又倔又淘的性子,不出三天,肯定得闹得她头疼,像以前一样。” 想到这里,微微一笑,却笑出了两滴眼泪,说:“其实我也不是非要和娘天天在一块儿。我就当我已经……嗯,已经……” 杜浒立刻问:“已经什么?” 奉书脸上一热,下半句话却不好意思说出来。她想的是:“就当我已经嫁人,住到了远处,很久才能回一次娘家。那么多远嫁的女孩子,都要和母亲分别,不是都熬过来了吗?” 第168节 可是“嫁人”这种话哪能随便说出来。况且她一点也想象不出自己嫁人的模样,也不愿意去想。姐姐说姑娘家最要紧的事情便是嫁人,让她可得早早考虑。她偏不,偏不。 杜浒见奉书还是心事重重的模样,想了想,又说:“之前咱们见面都是在夜里,在钟楼上,今天好不容易偷得半个白天,你想去哪儿?我带你到城里散心去。” 奉书眼中微微一亮,抬头往城内看了一看。大都城那么大,自己在这里住了两年,确实还有好多地方没去过呢。 脑子里把想去的地方转了一遍,最后还是不争气地选择了最诱惑的那个:“想去斜街吃东西。” 杜浒哈哈大笑:“我也想。” 斜街一如既往的热闹。奉书嚼着他递过来的一样样吃食,抑郁稍减,忽然觉得应该格外珍惜这半天的自由时光,不能总是难过。毕竟,已经很久没有和师父一道,堂堂正正地走在白日之下,像普通百姓一样说说笑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她仰起头笑笑,说:“我想去海子里划船。”立刻又想起来,自己眼下一张小花脸,一身破旧衣,脸色也不好,组合起来不知是什么难看的模样,连忙又低下头。 · 杜浒笑道:“这才对呢,走,我带你去。” --------- 下章预告《让我们荡起双桨》纯约会o(*≧▽≦)ツ 第148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今日是上巳节,来划船的游人着实不少。临海子的街上有好几个码头,泊着大大小小的商船、货船、渔船,还有游船画舫。达官贵人固然可以随意在水上开席作乐,平民百姓却也可以自由下水,船里摆上两盘果子、一壶劣酒,就那么闲着漂上一两刻钟,算是过节了。 杜浒来到一个小码头,挑了艘小木船租了,爽快付钱。奉书见他掏出的荷包赫然便是自己缝的那个,一团朱红色不免显得太艳,与荷包主人的气质格格不入,但他似乎毫不在意。 她心里的阴霾一下子又少了一半,微笑道:“不要带梢公,我来给你划。” 杜浒笑道:“倒是会给我省钱。我正好看看你的力气练得怎么样了。” 奉书接下挑战,握起双桨,用力摇了起来。小船如同离弦之箭一般蹿出码头,打碎了蓝天白云的倒影,最后……在一片水花中歪歪扭扭地打了几个转儿。 杜浒直笑:“你小时候没下过水?划船划得像个蒙古人,也太丢咱们南方人的脸啦。” 奉书脸一红,道:“小时候乘船虽然多,可都是丫头小厮划船,我们只管坐着就是了。” 杜浒哈哈一笑,接过双桨一荡,小船便推开波浪,稳稳地荡进了海子中央。 奉书又惊又喜,感觉凉风带着水汽拂在脸上,将心里的最后一丝郁结也吹散了。海子沿岸,管弦丝竹的声音随风飘来,市场里满是吆喝讲价的声音,茶馆里有人在口沫横飞的吹牛,沿街有人在开摊子杂耍,瓦舍里有人在咿咿呀呀的唱演最新流行的杂剧,一派让人留恋的市井风情。在太子府里待得久了,每次偷偷摸摸的出去,都是漆黑的夜里,这样的场面也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了。 忽然看到一个酒楼门口格外热闹。原来那酒家请来两个西域色目女子招徕客人,陪唱陪酒。那两人都是面目姣好,一个金发碧眼,一个红发灰眼,往门口一站,格外惹人注目。目光再往下移,奉书自己都忍不住脸红。两位美女都穿着异族长裙,衣襟紧窄,胸脯那里简直都要绷开了,略一目测,比自己的还要肿了一倍不止,稍一走动,就沉甸甸的晃。难怪路过的老少男人都直往她们身上看,有几个被她们眼神一勾,就进去喝酒花钱去了。 奉书正瞪大眼睛瞧,余光一瞄,杜浒也在往那个方向看呢。划船也不卖力了,半天都不带动上两下桨的。 她不知怎的,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叫:“师父。” “嗯?”杜浒转过头来,面不改色,“怎么了?” 他怎么还跟没事儿似的?当她什么都不懂呢?她还是决定给他个台阶下,朝岸边一努嘴,问:“怎么老看那儿?那里有熟人吗?” 杜浒茫然道:“没有啊。”这才觉出来被她发现了什么,却也没意识到问题的关键,讪讪一笑,朝旁边一指,老老实实地说:“你看那几个色目姑娘,长得是不是挺奇怪的。” 这话不可信。长得更奇怪的色目人,他也不知见过多少个了。 奉书刚要反驳,又听他说:“你不也看了半天吗?” 她张口结舌,可依然觉得不对。她看,是瞧个稀罕。他看,还不定是看哪儿呢。虽然也没有哪条律法规定他不能看,可她心里就是不舒服。 干脆釜底抽薪,往远处一指,“那边有个捏面人儿的,给我买一个嘛。”话说完就后悔了。她怎么就不能想个不那么幼稚的理由? 杜浒摇头笑笑,眼中分明是说:“多大的人了,还玩面人儿?”明知道她早过了玩这些东西的年纪,但眼看着一点点长大的小丫头,面容神态一如既往,心底还是不自觉地把她当成当年那个十一岁小孩。讨个玩具,再正常不过。 于是他重新摇起桨来,一下下往远处划过去。 奉书看他举重若轻的就把这件事揭过了,感觉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眼看着两位色目美女离得远了,面目都看不清了,还是觉得不应该就此罢休。 想了想措辞,做出委委屈屈的语气,说:“师父,你又不在太子府里住,斜街上的新奇人儿,你想看,天天都能看。咱俩可是半个月才见一次,好不容易见了,你又看别人,不理我。” 杜浒一怔,“我没不理你啊。这不一直在跟你说话呢吗?”难道还必须一刻不停的把目光拴在她身上不成? 但她这话似乎也有理。小丫头孤身一人,周围连个能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天天看人脸色过活,自然是孤独寂寞,不开心的。眼下难得自由一次,免不得任性,就顺着她吧。 于是他无奈笑道:“好好好,不看别的,就看你,成了吧?” 见她笑了,还是觉得该解释一下,又说:“我也没天天来斜街看新鲜,哪有这个工夫。” 奉书立刻又捕捉到了一个可能的漏洞,“那,不是在斜街上的,也不能乱瞧乱看。我在太子府里,这样的案子听得多了。用美貌姑娘诱你上钩,后面就等着小偷强盗,勒索骗钱,无所不用其极,把你打得鼻青脸肿的也有。”说得急了,也没考虑到若是真发生这样的事,鼻青脸肿的到底会是谁。 杜浒笑道:“知道啦,不用你提醒。” 他说到做到,除了前后左右的看路,果然开始目不斜视的瞧她。反正沿岸的光怪陆离对他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吸引力。瞧她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她重新挽得整整齐齐,女孩子家还真是一刻也忘不了臭美;瞧她的衣裳——油腻腻脏兮兮的,大约穿起来也不太舒服,要么她怎的像坐了钉子板一样,一刻都没有消停的时候?最后瞧她的脸蛋——嫩生生的好像岸边似开未开的桃花骨朵儿。泪痕尚在,眼睛下面还肿着,嘴角却抿着笑,又哭又笑的简直像娃娃一样幼稚,可最近几个月的谈吐举止、做事风格,都有些小大人的模样——也不知心里头到底想什么呢。 奉书马上让他看羞了,浑身燥得慌,瞅了个空,赶紧别开脸,假装在注视水里的小鱼。 那捏面人儿的小贩近在眼前了。奉书得救似的,赶紧站起来,问了一个面人儿的价钱,决定还是不要了。反正自己本来就是随口一说,又不是真想买。 但杜浒还是给她买了,学她的舌:“咱俩半个月才见一次,我连这都不给你买,回头你又要委屈了。” 于是奉书手中举了个白白胖胖憨笑着的猪八戒,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还要用心做出喜欢的神色。最后,实在是觉得自己这副样子可笑之极,将面人塞在杜浒手里,说:“师父你累不累?我来划船吧,你帮我拿着……” 话音未落,杜浒忽然脸色一变,叫道:“干什么呢!”蓦然起身,把奉书往身下一拽,手中船桨一挥,带得小船剧烈摇晃,几乎就要翻了。那面人儿骨碌碌滚到水里去了。 第169节 奉书吓了一大跳,感觉水溅到脸上,连忙抓住船帮,叫道:“师父!” 随即看到阳光下一点细细的闪光,绕在那船桨上面。扑的一声,什么东西落在水里。 原来是他们离岸太近,岸边有人钓鱼,鱼线挥出去,却没注意到水里划船的人。奉书背对着岸,看不见那鱼线和鱼钩的轨迹,正是要落在她身上的。杜浒眼疾手快,挥桨把鱼钩打落下水。 奉书还没缓过神来,就听杜浒朝那钓鱼的厉声骂了两句。那人也自知太不小心,赶紧赔礼道歉,换个地方钓鱼去了。 若是被鱼线缠住,或是被鱼钩勾住,可是免不了一番疼。奉书心惊胆战,又想到杜浒方才那一下,若是准头没有取好,不免自己被鱼线鱼钩伤着,更是一阵后怕,回头瞪了那个钓鱼的一眼。 方才他扭头看美人儿的那点“罪过”立刻显得微不足道了。奉书连声谢谢师父,殷勤接过船桨,帮他划,一直划到海子中央。 她撂下船桨,眼看着周围蓝天碧水,绿树红墙,想到他方才不假思索把自己护在下面的时刻,嘴角忍不住的抿出笑来,伸手搅着船帮外面的湖水,感觉身子随着波浪颠簸起伏,心中忽然升起一线异样的感觉,甜丝丝的,好像杜浒刚刚买给她的红豆乳酪酥。 忍不住小声说:“师父,今天早上,你对娘说,你……你会一直护我周全……我以为你只是说给她安心的……” 杜浒笑了笑,接过桨,慢慢摇着,“当然是真的。你之前惹下那么多祸来,我哪次见死不救了?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祖宗,我什么时候丢下你不管了?” 奉书心中一热,连忙鸡琢米似的点头,心想:“我真傻,这个问题还用问。” 杜浒又道:“只是单我一人护着你还不够。你得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带着你练了那么多本事,让你吃了那么多苦,也都是为了这个因由。你现在还不明白?” 奉书忙道:“我明白,我明白。你教了我这么久,自己也费了不少心。”竭力做出平淡的语气,慢慢问道:“你跟我无亲无故,为什么要……要……要这样尽心待我?” 杜浒见她问得可爱,笑出声来,“谁说你我无亲无故了?当初是谁像小鸭子一样跟着我,非要拜师学本事的?我既然收了你这个乖徒儿,不疼你,还疼别人吗?” 奉书忆起自己当年的那副窘迫样子,满脸绯红,扭扭捏捏地道:“当初……当初是我非要缠着你的,也没有真的行对了礼节,只是说说而已……你要是不愿意当这个师父,也不必勉强……” 杜浒更觉有趣,笑道:“原来是嫌当年拜师拜得太随便,心里一直别扭呢?是不是怪我没给你封红包?好,那现在补一个礼,也不迟啊。我给你讲讲规矩,教你该怎么做……” 奉书连连摇手,带得小船一阵摇晃,“不,不是,不必了……”忽然膝盖上溅了几滴水,她连忙收敛动作,端端正正地坐好,说:“我是说,倘若当初……我没拜你做师父,没做你的乖徒儿,你还会不会……也……也这么关心我……” 杜浒含笑看着她,不假思索地道:“那当然。” 奉书只觉得心中一根紧绷的弦突然断了,打得她全身发颤,脸腾的一下子红了,连忙低下头。 只听杜浒又笑道:“你是丞相的宝贝女儿啊,杜浒这条命是自愿卖给丞相的,哪能不管他的骨肉?眼下你又没有爹娘照顾,处境又危险,只好由我来当这个便宜爹。我要是再不护着你,那就白瞎了丞相当年对我的信任啦。你放心……” 对小丫头的责任太重,这番话早就成了本能,不假思索的说出来。奉书听着他爽朗的笑,心中刚刚浮起的一丝丝甜意却好像突然被冲进了海子里。明知他说的十分有道理,自己却莫名其妙地焦躁起来,他后面说的什么,也一下子听不进去,双手用力握着船帮,鼻梁的上的酸楚越积越厚。 作者有话要说:  杜浒终于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停住了话头,问:“怎么了?” ` 奉书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觉得泪水马上就要不受控制,心慌多于伤感,指甲狠狠抠着船帮木板,拼命想把眼泪忍回去。突然“咔”的一声轻响,那木板让她抠断了纹理,一根木刺直接扎进了她食指指甲里。十指连心,她只觉得一股闪电般的剧痛攫取了全身,不由得痛哼一声,眼中贮满了的泪水顺势扑棱棱掉了下来,登时泣不成声。 ---------- 疑似表白第一弹…… ` 我看到了什么?【卓布林的秘密】的手榴弹!嘤嘤嘤,秘密君你没有秘密了,全天下都在流传你的土豪事迹~~~ ` 第149章 0142 ·寥阳殿上步黄金,一落颠崖地狱深·(晋`江独家) 十指连心,她只觉得一股闪电般的剧痛攫取了全身,不由得痛哼一声,眼中贮满了的泪水顺势扑棱棱掉了下来,登时泣不成声。 杜浒大吃一惊,连忙挂住船桨,捉住她的右手,略略一看,倒抽了一口气,道:“别动,我给你□□。” 奉书咬着嘴唇,忍受着手指上的抽痛,吞下哭声,一言不发,心中反而觉得痛快了些。这大概就是对自己方才那点非分之想的惩罚吧…… 杜浒小心翼翼地给她处理了伤口,粗大的手掌把她一根白腻纤细的手指紧紧裹了起来,往她指尖吹了口气,温言斥责道:“这么大人了,怎么还手欠?真是一刻也不让我省心。” 那一口气一下子把她的心也吹得麻麻的。奉书轻轻把嘴唇咬痛,透过眼前的泪花,漠然看着他关切的神色,心里面一遍遍告诉自己:“文奉书,你太看得起自己了。自鸣得意什么?自作聪明什么?那都只是师徒的情分,是丞相的面子,跟你文奉书没半点关系。师徒如父子,你再不要脸,也得有个底线。” 杜浒为了逗她高兴,提出将船划到析津坊的市场旁边,去看天竺人弄蛇。她却意兴索然,将手指放在口里嗉了嗉,冷冷道:“我还是尽快回太子府吧。” 杜浒道:“怎的这么着急?天还没黑,跟我吃了晚饭再走吧。” “我想回去了。天黑之后,府里的门禁会换一拨更严的。” 杜浒拗不过她,只好将船往回摇去。奉书心中一阵失落。她本以为他会再多挽留几句的。 快到岸边时,杜浒问:“回去该怎么说,都记住了?” “记住了。” “回去让你做的两件任务,还记得吗?” 奉书点点头,机械地重复道:“要我注意太子的仪仗。要我在上都监视皇帝和太子的动向,若是他们提前回大都,就马上向你报告情况。” “很好。这两件事虽然看似有些莫名其妙……” “是跟救我爹爹有关,对不对?” 杜浒微微一笑,“好孩子,你很机灵。不过我的计划还不成熟,现在只能告诉你,太子从上都回来得越早,你爹爹的事情,希望越大。” 小船靠上了岸。奉书淡淡地“哦”了一声,跳上了地面,又朝杜浒伸出只手,道:“给我。” 杜浒见她态度突变,心中不免奇怪,却也没细问,将她早上换下来的衣服首饰递了过去。 奉书转身便走,走了两步,还是忍不住回过头来,说:“那么,三月十五再会。我会把你要的情报给你。” 第170节 “好。一切小心。” 奉书转过头去,眼泪立刻哗哗冲了下来。她刚刚故意拿出一副冷漠的语调,半是出自失望,半是赌气。她恨极了他方才那种公事公办的语气。她心里想着,倘若师父能看出自己的反常,哪怕是问一句,哪怕是哄一句,哪怕是骂自己一句莫名其妙,自己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讨厌他。 她找了个僻静处,换回了公主奴婢的衣饰,一路朝太子府狂奔而去,边跑边酝酿出一副惊慌的表情。守门的怯薛歹拦住了她。她眼泪汪汪地述说着白天的经历。那些山贼强人只道她是哪个公主郡主,掳了她去,打算狠狠敲一笔赎金。后来见她汉话说得流利,果然只是个汉人丫头,才知道捉错了人,互相埋怨起来,以致打斗火并。她趁乱逃了出来,一连狂奔了几十里路,这才得以脱身。 她说毕,瘫在地上边喘边哭。开始是假哭,可后来想起在正智寺和母亲聚了又散,在小船上让师父狠狠伤了心,不由得弄假成真,越哭越悲,抽抽噎噎的停不下来。 怯薛歹将她反复盘问。她所说的细节都是杜浒反复设计的,自然毫无疏漏。过了一阵子,便有两个婆子从内院出来,把她扶了进去,笑着跟她说:“姑娘受惊了。公主早就烦恼了一日,眼下姑娘脱险,咱们这些下人也就有好日子过啦。快回房休息吧,房里有一个包裹,全是太子赐下来的衣裳首饰,给姑娘压惊。” * 第二次来到上都。奉书累了三四日,总算服侍虎牙公主安顿了下来。闲下来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外城的马儿岗上拜祭了昔日的伙伴婉桐。其实那只是一片长满荒草的岗子,没有坟堆,也没有墓碑,但奉书知道,这上面埋着不知多少到死也不自由的魂灵。 她目前的工作,陪公主读书写字只占了小半,更多是贴身伺候公主的起居杂事。虎牙公主已经被许配给了汪古部的首领阔里吉思,不日便要出嫁。一个合格的蒙古妻子需要掌握很多技能,其中并不包括读写汉字。因此公主定亲以后,就另有几个蒙古教师教授她管理牧场、记账用人、为人处世之类的经验,书本便碰得少了,偶尔读书,也多半是读读各类佛经。 不管是上什么课,公主自然还是经常闹脾气。但蒙古老师可不像汉人先生那般好相与,做妻子必修的那些课业,也不像读书写字那样有奉书帮着糊弄。公主几次朝太子诉苦无果,也只好慢慢规矩起来。奉书虽然对公主无甚感情,但眼看着她眼中的活泼之色一日日减少,换上恭顺的神色,心中不禁有些怅然,有些惋惜。公主比她还小着几岁,可却马上就要远嫁到千里之外了。 算下来,奉书在太子府也耽了一年半,虽非“老人”,却也是久经考验的“熟婢”。太子终于对她有了些固定的印象,知道她是公主手下头一个伶俐的汉人小丫头。公主来和太子请安相处的时候,便也派她在内外院之间传递些东西,或是给太子整理下笔墨,或是给太子妃抄抄佛经。奉书自然是乐得跑腿,有时还抢着帮别人干活,藉此一点点渗透进太子的活动范围之内。 近几年来,真金太子开始参决朝政,凡是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之事,都先上报太子,由太子分拣整理后,再奏闻皇帝。在上都的前一个月,太子起居如常,每日在府上接见官员,每三日去拜见一次皇帝。到了第二个月,天气渐暖,太子开始每月两次带人出城赛马打猎。到了第三个月,变化就来了。 太子突然取消了原定的打猎计划。整个太子宫里都不寻常地骚动起来。连虎牙公主也喜气洋洋的,命奉书给她准备见客的衣服首饰。 奉书心中的一根弦越绷越紧。这么快……难道这就是回大都的信号?杜浒到底在大都做出了什么事情?她一面用心给公主准备着东西,一面悄悄地收拾好了自己的衣服。 奉书满心期待,陪同公主前去御苑大帐谒见太子。刚跨进帐子,迎面一人大步流星地走来迎接。公主欢呼一声,一头扎进他怀里。 奉书却犹如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眼看着胡麻殿下的目光越过虎牙公主的肩膀,不怀好意地罩在了自己身上,眨了眨眼,第一反应是掉头就走。可门外随即涌进来七八个男女奴婢,簇拥着另两人进了来,把她的退路堵得严严实实。整个帐子里登时热闹起来。那是甘麻剌和铁穆耳。两人均是一身戎装,风尘仆仆,甘麻剌一脸微笑,铁穆耳则高声叫道:“父亲!父亲!我回来啦!” 真金太子呵呵大笑,和三个儿子一一拥抱,命仆从搬来成堆的礼品。太子妃亲手倒满一杯杯美酒,送到儿子们手里。 奉书尽可能地缩在角落里,躲在其余女奴身后,冷眼看着这一幕阖家团圆的喜剧,心里不由得失望:“看来只是皇孙们回来了,并不是什么大都方面的变故。” 听得太子一家谈话,原来是三个皇孙的驻边任务先后结束,又得知了虎牙公主定亲的消息,因此决定一同返回上都,一是早些与太子见面,二是探望这个即将出嫁的小妹妹。等到公主远嫁之后,这样全家相聚的机会便微乎其微了。 奉书与胡麻殿下阔别近一年,如今一见,仍然是浑身不自在,但也不得不慢吞吞地蹭上前去,替公主收下几个哥哥带来的各种礼物,直到臂弯里堆得满满当当,几乎看不见眼前的路。好在胡麻殿下赠给公主的礼物中,有两个结实健壮的高丽女奴。奉书立刻老实不客气地把她们叫了来,派给她们第一个任务,帮自己把身上的负重分担掉一些。 好容易熬到了午宴时间,几十个男仆忙着架设篝火,运送野味,铺设座位,请太子一家入席。公主的饮食自有蒙古奴婢伺候,奉书随即告退,打算先把礼物送回公主房内,再赶回自己的小院吃冷饭。 刚走了两步,脚下却没来由地一绊,整个身子向前扑跌过去。奉书惊叫一声,首先想到的,是护住自己怀里大大小小的盒子。其他的还没什么,只有一对精美的哥窑瓷瓶,是铁穆耳送给公主的,若是就这么打碎了,公主非得让自己跪碎瓷片不可。 哪知身子并没有摔倒,而是直接跌到一个人的臂弯里,胳膊随即被捏了一把,耳中听到低低的嘲笑声:“走路小心些。这些礼物的价值,可抵得上十个江西小羊羔儿。” ………… 作者有话要说:  胡麻殿下。奉书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是他给自己使的绊,登时气不打一处来。她知道他一回来,自己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只是没想到好日子结束得这么快。 ` 她用力一挣,冷冷道:“原来殿下还是那么害怕见到碎瓷片。”这句话算是提醒他,他上次试图轻薄她时,落得了什么样的下场。 ` 胡麻殿下眼中寒光一闪,随即回复了轻佻的神气,凑在她耳边,笑道:“看来小羊羔儿和我一样,将那一夜回忆过不少遍……我算是知道了,原来你喜欢在上面……” ` 奉书听得莫名其妙,焦躁起来,毫不客气地命令道:“让开,你老爹在看你呢。” -------------------- 气急败坏胡小麻:作者你粗来,本总裁如此炫酷狂拽,为什么这么久了连点肉渣都没吃上!!!!! 来打我呀小南方:因为系统出错,殿下你、你穿错书了…… * 剧情到这里,各条支线逐渐串联起来,马上就是一个不小的高`潮……所以容蠢作者大喘气一口,也给奉丫头一个喘息的时间,明天先贴一章平行yy版番外,算是给穿错书的胡小麻一个交代(我才不会说其实是收了他巨额贿赂呢!) ` 注意,明日黄道犯冲,山无棱,江水竭,天雷阵阵下狗血,新章(150章)慎买,慎看!若有雷焦,请速往清远坊太平药铺领取后悔药!期待后天见到平安活着的大家~ ` 不过要是你不怕雷,那么就赶紧把150章买下来。我放了3000多字在里面只是为了保证日更三千的小红花,明天会替换成约4000字的正文,多余的就算我送大家了,独雷雷不如众雷雷,嘿嘿嘿。 ` 后天剧情预告:会死一个配角……(胡小麻:怎么都看我?作者说了我还有好多戏呐) 第150章 0142 无责任天雷狗血番外,慎看慎看!现在点叉还来得及!若有雷焦,请速往清远坊太平药铺领取后悔药! ----深呼吸-----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失望与失败后,奉书还是决定接受柳亭的建议,毕竟敌人要从内部瓦解。既然自己不在权力的中心,那么就嫁给那个权力中心的人。至少接近他也好。 首先花三天给自己洗脑:胡小麻很帅,胡小麻很帅,胡小麻很帅……虽然发型非主流了一点,毕竟是新潮嘛。虽然人花心了一点,毕竟有钱嘛。虽然言辞中二了一点,毕竟会长大嘛。 然后是对师父的厌恶疗法:每次约会的时候找茬跟他吵架,从钟楼顶上吵到钟楼下面,惊动了守兵,一路打一路吵,再吵到海子里,扑通一声把杜浒直接踢下去,再在上面罩一张渔网。杜浒半条命爬出来之后要揍她,奉书就哭,说我是丞相的闺女你不许对我动粗,趁他一愣的工夫,照他鼻梁骨就是一拳。 最后和柳亭里应外合,在一个美好的阳春三月,来到胡小麻的府第,娇声问道:“殿下,你记得当年大明湖畔的小蚊子嘛?” 胡小麻当然大喜,当天就赏了她十箱子珠宝首饰。她把其中五箱寄到杜浒的住处作为分手费,附信一封:师父,我只能帮你到这了。 姐妹联手,柳亭看似人畜无害其实熟读经史子集三十六计信手拈来。奉书身有武功谁也不敢惹她见到女人她就撕见到男人就自动切换小白兔模式。未几,用攒下来的银钱首饰买通了太子府里原来的同事,搜集到甘麻剌拥兵自重企图对太子不利的证据,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挑明出来。甘麻剌由于口吃,百口莫辩,被打入冷宫(划掉)流放边疆,终生不得入朝。 第171节 胡小麻十分高兴,柳亭和奉书成为了心腹,有事也和她们商量。 这时候发现答己王妃又怀孕了!怎么行呢,养一只猫(奉书最擅长抓猫了),给它闻一种特殊的香料,然后把香料抹到王妃的衣服上,猫咪直扑而上,吓得王妃立刻流产(上次被烫怎么就没吓到呢,还是猫咪管用)。当王府的人追查的时候,奉书利用潜行+隐身术,把关键证据放入另一个宠妃的房里,陷害成功,一箭双雕。 胡小麻要立海山为世子,这怎么行呢?奉书出马,天天教小熊孩子爬树上房,终于有一天熊孩子爬塔楼偷窥粑粑麻麻嘿嘿嘿的时候,把腿摔断了,人也昏迷了好几个月,巫医太医都不管用,等醒过来,已经变成了终身残疾,只能和一条大狼狗为伴。 海山心灰意冷,每天躺在床上发呆。有一天他梦见了一只黑色的乌鸦,对他说:“飞呀,你能飞!”他还梦到了很多即将发生的事,以及很多过去未能发生的事,其中都有一只黑色的乌鸦。小海山大彻大悟,带了几个小伙伴跑到极北苦寒之地,寻找化身乌鸦的先知,路上打败了野人打败了尸鬼,终于继承了先知的智慧和位置,成为新一代先知,永远没有再返回大都。 柳亭怀孕了!七八十个嫔妃虎视眈眈的盯着她的肚子。但是奉书为她保驾护航,挫败了十九次暗杀企图、三十六次流产企图、七十一次中伤诽谤。最后柳亭终于顺利地生产了,只不过是个女儿。于是这个孩子也十分幸运地躲过了一百零一次暗杀计划,成为了新一代大都小公举,在虎牙公主的带领下,每日酷爱飙车,人称二环十三妹。 柳亭每天逗女儿,觉得生活有了新的主心骨,慢慢对于争宠的事情也不是太上心了。等她反应过来,奉书已经变成二殿下椒房独宠了。 柳亭不甘心。当初明明是我把她介绍来的!明明是我资历老!明明我有孩子她没有!心理慢慢的不平衡,天天求神拜佛,求上天让奉书失宠。有一天,她正在喃喃的祷告,忽然发现供案上放着一只老旧的油灯。把油灯擦干净打开来,里面砰的冒出一团烟雾,其中有一个声音传来:“我可以满足你三个愿望……” 柳亭喜出望外,心中盘算:“第一个愿望,让奉丫头失宠!第二个愿望,让我独宠!第三个愿望,再给我三个愿望……” 刚要说出口,眼前突然出现明明暗暗的光线。那是她和奉书事先商量好的摩斯密码。她心中一凛,默默把密码破译出来。原来说的是: “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 柳亭吃了一惊,继续看,那密码又断断续续地说: 你的方向上有千万个愿望在飘动,只要你不回答,妖怪就无法定位发出源。 如果回答,愿望发出人将被定位,你的生活将遭到入侵,你的躯体将被丧尸占领! 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 柳亭大惊,思索了再三,为了自己的地位,为了今后的幸福,还是决定回答:“第一个愿望,我想让奉丫头失宠。” 叮!系统接到请求,正在实施中…… “第二个愿望,我要得宠。” 叮!系统接到请求,正在实施中…… “第三个愿望,我想再要三个愿望……”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系统无法处理这种循环任务,自爆中…… 与此同时,在四点三光年以外的丧尸虫子国,也陷入了混乱中…… 柳亭一脸失望地回到了房里,发现奉书已经等在里面了。 奉书一脸严肃:“姐姐,我发现你变了。” 姐妹俩彻夜谈心,终于达成了共识:眼下最主要的任务是把胡小麻送上皇位,然后两人的地图才能从宅斗升级成宫斗,不然就算经验值到顶了也只是个王妃。 真金有三个嫡子。大儿子甘麻剌已经被搞掉了,然而铁穆耳还在到处晃荡。铁穆耳已经长大成人了,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爱喝酒。真金和阔阔真吩咐只能给他准备5度以下的米酒喝,免得误事。 有一次铁穆耳来王府做客,柳亭买通女奴,把他杯子里的米酒换成了45度二锅头。等到铁穆耳路都走不稳的时候,奉书在走廊里现身,作天然呆状勾引他:“殿下,当初差点就去服侍你了……” 铁穆耳本来就喝多了酒,脑子一热就上去动手动脚。奉书大叫:“来人哪!强x啦!调戏嫂子啦!!!!!!!!!!!!!!!!!!!!!!!!!!” 胡小麻闻声而出,柳亭在一旁煽风点火:“呀呀,要给我的妹妹做主呀!!” 兄弟决斗,铁穆耳本来身体就不好,又喝醉了,被胡小麻一个窝心脚踢在胸口,当下面皮紫黑,昏迷不醒,被救回了府里。 铁穆耳天天叫心口痛,王妃弘吉剌·失怜答里日日照顾。但其实她早就倾心于年轻有为的乔万尼神父,对铁穆耳早就看不顺眼。在隔壁王婆的帮助下,弄来一包□□,又赎了一剂治心口疼的药,半夜,预先烧下一锅水,把一片抹布煮在里面。煎好药,把□□混在里面,给铁穆耳一口气灌了下去:“这帖心疼药,太医教你半夜里吃。吃了倒头把一两床被发些汗,明日便起得来。” 铁穆耳:“娘子,这药好苦。” 失怜答里:“大夫说了,就是苦才能治病,快喝快喝。” 铁穆耳:“哎呀,肚子好痛。” 失怜答里:“大夫说了,要发身汗才能好。” 不由分说,蒙被子把铁穆耳盖住,自己骑在上面。被子下面的人挣扎了一刻,便一动不动了。失怜答里掀开被子,只见铁穆耳咬牙切齿,七窍流血,已经宣告死亡。失怜答里吓晕了半夜,这才醒过来,嚎了后半夜。王婆帮忙用抹布把流血的七窍都抹干净了,毁灭了一切证据。 太子真金痛失幼子,心情悲恸,不多久也挂了。忽必烈孤苦伶仃,风烛残年,一次心梗发作,抢救无效,也进了八宝山。 胡小麻如愿成为皇帝,大赦天下。答己被封为皇后,奉书封为焽(音熊)贵妃,柳亭也封为妃子。 一日奉书不小心触怒了胡小麻,被罚去城外甘露寺拜佛悔过。正在拜佛的时候,只见一道黑影闪过,奉书脑后一麻,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间斗室,周围黑漆漆、热烘烘的,只有另一个人的呼吸声。 他淡淡问道:“贵妃娘娘,还记得我吗?” 奉书一个激灵,问:“朝廷不是到处在通缉你吗?” “新皇即位,大赦天下,我的通缉令全都撤销了。” 奉书目瞪口呆,半天才说:“那你是不是来哭穷的?那五箱子珠宝是不是用光了?我可以再给你送一些……” 声音离得越来越近,“不用了,我只想要回自己应得的。” 以下省略一万字。 奉书觉得,给皇帝戴绿帽子,应该是件挺好玩的事儿。尤其是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的时候。她决定回宫。 怀孕了当然会被各宫嫔妃惦记。奉书笼络了一批可靠的身边人,每天从茶饭饮食里搜查出三两以上的麝香,都被她拿去卖了银子。还有猫咪把戏,让受惊的猫群从她身边跑过。奉书是什么人,那是把大都城胡同里的野猫拔光胡子的,早就获得成就【猫の克星】,猫咪见了她反倒就跑,反倒惊倒了要害她的嫔妃。 当然还有人怀疑孩子不是皇帝的,因为按照月份推算,她的肚子也太大了些。奉书买通御医说她怀的是双胞胎。反正生出来之后就算是一胎,也可以说另一个没活下来嘛。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胡小麻风风火火的跑到产房外面,说出了霸道总裁的经典台词:大人小孩都要保,否则我让整个太医院给她陪葬!!!!! 第172节 里面的婆子懒洋洋出来接话:得了吧您哪,熊贵妃身体健壮,现在正抱着儿子刷淘宝呢。 胡小麻略微泄气,进去看新生出来的小帅哥,翻来覆去看了又看,终于找到亮点:这孩子眉毛比较像朕。 时光荏苒。熊贵妃带熊孩子(已经获得外号“六哥”),大都皇宫内天天鸡飞狗跳。奉书和柳亭暗中说好了,两人的小公举和小皇子,姐弟俩将来栓个娃娃亲。 胡小麻已经略显老态,宫中搜罗了一批新宠。其中一个姓方的低等妃子有着不一样的气质。奉书一看就知道她也是练家子。有一天偷偷跑到她房外偷窥,发现她手上戴着一只铁指环。她打开柜子,里面装着一柄切金断玉的长剑。 她看到奉书过来,也不惊讶,伸手撸下一头茂密的假发,露出光头,双手合十,淡淡道:“贫尼灭绝,见过熊贵妃。” 灭绝师太说,她为情伤所困,这才失意进宫,试图忘记杨逍。另外她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和明教里应外合,做掉蒙元鞑子王朝,这样杨逍就会对她另眼相看。 奉书和灭绝师太结成联盟,把朝廷搞得天翻地覆。有一天当灭绝师太向她传授峨眉功法的时候,杨逍混入宫来和灭绝谈话,主题是忘了我吧我已经喜欢上了一个姓纪的姑娘并且她有了我的骨肉。灭绝师太受到一万点伤害,提着倚天剑去追杨逍,追了三天三夜,终于手刃杨逍。 与此同时,胡小麻神秘失踪。经过秘密调查,奉书发现他原来暗中还有另一个身份——明教左护法!杨逍死了,他接替了左护法的位置,眼下已经在光明顶挖掘地道,寻找旧教主遗物,马上就要成为新任教主。 大都皇宫内群龙无首。安心抚养女儿的柳亭和奉书联手,把奉书的儿子扶上皇帝的宝座。奉书成为摄政太后,自称“朕”,四海来朝八方拜服走向人生巅峰。 然而孩子的父亲却江湖不见不知所踪。奉书以太后之尊,七下江南…… (我编不下去了) 天光大亮,奉书发现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醒,生活还在继续。大家明天见,么么哒 作者有话要说:  提醒一下昨天的剧情进度:奉书对师父疑似表白失败,受到一万点伤害。第二次来到上都,根据杜浒的吩咐,静等变化。胡麻殿下回归,谒见真金,顺便把奉书堵在路当中。 ` 至于这篇番外,我相信你们会看过就忘的,对吗,对吗~~~ 第151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奉书听得莫名其妙,焦躁起来,毫不客气地命令道:“让开,你老爹在看你呢。” “让他看就是了。答剌麻八剌刚刚在北方立了战功,你说父亲会赏我什么?他现在不会拒绝我的任何要求。” 奉书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脊背一凉,随即感觉到他的双手开始不老实。贵族子弟调戏女奴再常见不过,纵然有人看见,也不会说一句话。 她心中一急,脱口道:“既然太子不会拒绝你的任何要求,何不求他赏你皇太子宝?” 蒙古话中的“太子”一词,即为大汗的继承人,不一定是大汗的儿子。而皇太子宝即为太子印玺,眼下自然由真金掌管,也自然不会轻易送给别人。奉书只是急于脱身,随口一说,不料胡麻殿下听了,却全身一颤,眼中也出现些难以捉摸的奇怪神色。 奉书趁机从他怀里钻了出来,撒腿就跑。可刚跑了两步,迎面却闯来一个军士,衣衫凌乱,满头大汗,喘着粗气,见了她,躲也不躲,一条直线朝太子冲了过去,口中叫道:“太子,太子!不好了!” 奉书闪避不及,被那军士一阵风般地撞上了,怀中的礼物盒子眼看就要塌方。她吓出一头冷汗,连连后退保持平衡,最后还是退到了胡麻殿下身边,被他从后面搂住,箍住双臂,稳住了手中的礼物盒子。 胡麻殿下笑道:“都告诉过你了,走路小心些。” 奉书咬牙切齿地瞪着那个闯祸的军士。只见他已经跑到了太子面前。太子身边的怯薛歹高声斥责:“大胆!谁让你来冲撞太子了!有没有礼数!还不跪下!” 那军士扑通一声跪下,从怀中掏出一叠纸,呈给太子,一边像风箱一般喘息,一边说:“太子……大都来的急报……阿……阿……阿……” 真金抿了一口酒,失笑道:“什么啊啊啊的?喘匀了气再说话!” “阿……阿合马死了!” 席中立刻鸦雀无声。当的一声,真金手中的酒杯落在了地上,酒水洒满他的前襟。太子妃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甘麻剌一脸惊恐,铁穆耳却难以掩饰脸上的喜色。奉书感到胡麻殿下那双讨厌的手一下子僵住了。她轻轻一挣,就挣脱了他的怀抱。 真金眯起眼睛,眼中有些紧张,有些焦虑,还有些不易察觉的兴奋。 他慢慢拿起另一个酒杯,一口喝干,说:“都退下。” 奉书怔了好一阵,直到另一个奴婢前来催促,才恋恋不舍地走开了去。胡麻殿下走在她身旁。 真金忽然抬起头来,轻声道:“答剌麻八剌。铁穆耳。你们留下。” 胡麻殿下俯下身,附在奉书耳边道:“我晚上再来找你。”在她腰间用力掐了一把,接着整了整衣襟,脸上的轻薄之色立刻换成了凝重和精干,稳步回身,朝真金走过去。 奉书丝毫没有理会他的话,心中只是反复想着:“阿合马?就是去年那个不吃烤肉,被罚跳舞的阿合马,真金太子的大对头?那样一个狡猾的狐狸,怎么说死就死了?难道……难道……” 蓦地想起杜浒的话来:“阿合马那一派的蒙古、色目权贵,都一再劝忽必烈,不能给故宋丞相好日子过,他若是誓不投降,一日不处死,江南便一日不安……可以说,阿合马越是得势,丞相便越危险。” 她差点大叫起来,思绪一下子明朗了。这才感觉出腰间的疼来,狠狠朝地下啐了一口。 阿合马深得忽必烈宠信,是权倾朝野的重臣。今年皇族赴上都避暑,阿合马奉命留守大都,暂驻宫城。没想到刚过了两个月,就让人静悄悄地刺死在了大都城外。 不仅阿合马被杀,大都城内竟还有暴`乱迹象。忽必烈得到急报,大惊失色,命亲信大臣驰返大都,却在居庸关就受到了不明人物的阻拦。等他们赶回大都,已是一片风平浪静,除了东宫南门外倒着一具肥胖的尸体,无人收殓。 整个上都的气氛都不对了。谣言像台风一样席卷了宫城。有人说是朝中受到排挤的汉臣干的,有人说是被阿合马严酷赋税所迫害的百姓干的,还有人说,忽必烈终于受够了阿合马的跋扈,自导自演,诛杀了这个日益膨胀的威胁。 也不是没人怀疑太子。阿合马和真金的不和,在朝堂上众所周知。真金此前就曾经数次在忽必烈面前羞辱阿合马,甚至对他拳打脚踢,最后是让几个皇子一齐拉开的。 但太子对此十分坦然。毕竟他此时人在上都,日日侍奉在忽必烈左右,他的那些汉人亲信,也多半跟来了上都,没有机会作案。 奉书默默地观察着。从真金太子接到急报时的表情来看,他显然对此毫无准备。但仅仅过了几个时辰,太子就笑容满面地出现在了晚宴上,把自己喝得烂醉,唱了半宿的歌。太子从没这样放纵过自己。 奉书心想:“师父这下可是帮了太子一个大忙。不知皇帝和太子会不会马上赶回去,收拾残局?师父说过,他们回去得越早,对我们越是有利。” 现在她知道杜浒为什么这么说了。若是皇帝真的为此提前返回,则说明阿合马之死对朝野的震撼之大,那么阿合马死后,朝中重新洗牌的力度也就越大。真金太子已经开始积极活动,举荐他的亲信、支持汉法的和礼霍孙出任右丞相,顶替阿合马的空缺,并且亲自接手了阿合马一案的审理。他审得从速从严,不几天,就查出了阿合马的种种滔天罪状,譬如民间放贷,滥发钱币,贪赃枉法,迫害朝臣。墙倒众人推,随即朝堂上又传出了阿合马如何强霸民女,府中养了五百多名小妾,又是如何笃信巫蛊,用人皮作法,诅咒皇帝尽早归天。 一句话,阿合马罪有应得。他到现在才伏诛,是他的运气。 谣言传到奉书耳朵里时,阿合马已经变成了天上地下古今罕有的大奸臣了,秦桧、曹操也只能望其项背。奉书开始只是瞠目结舌,但后来却自己慢慢琢磨出些门道:“太子就算再能干,也没法在短短几天内查出那么多罪行。但那些罪名也不像是临时罗织的。是了,太子此前早就掌握了阿合马不少把柄,只是忌惮他的势力,不敢轻举妄动。眼下阿合马身死,太子自然毫无顾虑,将手中的好牌全都亮了出来。” 接下来便是彻查阿合马的余党。太子雷厉风行,在幕下“汉法派”重臣的协助下,点出了七八百名阿合马同党,全都是阿合马“理财派”的骨干,请求皇帝从重处罚,启用更可靠的官吏。 然而到了这一步,精明专断的忽必烈便开始干涉真金的行动。皇帝不能允许太子将自己的势力过多地渗透进他的庙堂。 第173节 奉书早就收拾好了行李,却迟迟等不来返回大都的命令。终于有一天,太子垂头丧气地回来,把自己在书房里关了一夜。第二天,谣言传开,忽必烈悄悄派自己的亲信去彻查阿合马的死因,却发现是有人窃用了太子的仪仗队伍,伪称太子回京做佛事,将阿合马和几个亲信骗出了城,一举杀却的。阿合马老成多疑,自知树敌无数,若非接到了太子的令旨,是怎么也不会轻易离开防御森严的宫城的。 皇太子的仪仗被轻易调动,若说太子在此事中完全清白,谁信? 奉书听到这个消息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当然知道仪仗的事是谁捣的鬼,可她万万没想到,忽必烈对自己的亲儿子竟然也如此的不信任,早早就瞒着他,派人另作调查。 但忽必烈并没有因此而惩罚责怪太子。阿合马众议汹汹,又已身死,也就没必要再为一个死人讨公道。奉书听说,忽必烈只是将调查结果送到了真金的桌子上,批了几句话,赞扬他办得漂亮。真金当时就面色发白,晕在了地上,调养了好几日,才逐渐恢复了健康。他行事越来越忧虑谨慎,经常召集幕僚开会到深夜,揣摩皇帝的意思。 真金的几个儿子也在父亲的授意下四处奔波。奉书松了口气,胡麻殿下暂时没工夫来骚扰她了。虎牙公主也知道父亲此时身处漩涡之中,居然也难得地收起了脾气和任性,变得前所未有地乖巧,也不随意为难下人丫头了,有一次还认认真真地问奉书,汉人的王朝里有没有出现过这种事,汉人的皇帝会不会废太子。 奉书推荐她读《资治通鉴》。公主真的去读了几页,还用心标出了不认识的字。 忽必烈终于还是稳定住了局势,直到预定的时节,才不慌不忙地返回大都,一路上还打了几次猎。奉书不知道这几个月间,朝廷里到底经历了多么大的风暴,但她注意到,回程时跟随在队伍里的官员,有一多半都不是三月份跟来上都的那些,并且多了不少汉人面孔。 作者有话要说:  来点政斗调剂下。阿合马事件,史家认为是元朝立国以来最严重的政治危机,直接影响了忽必烈后期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局势,有兴趣可以百度(づ ̄ 3 ̄)づ 第152章 0142 ·北人不解欺心语,似谓江南尚有人·(晋`江独`家发表) 回到大都的第一夜,奉书就赶紧找到机会,溜上了钟楼。钟楼的屋瓦上已经堆了不少被风吹上来的枯叶。她将枯叶拂开,还没坐稳,就迫不及待地问:“是你干的?” 杜浒转头看了看她,眨了眨眼,“我干什么了?” “阿合马……” “不是我杀的。” 奉书大吃一惊,失声道:“怎么会……怎么会!你不是让我留意太子的仪仗调动……” 杜浒摆摆手,示意她稍安勿躁,随即淡然道:“那不是为了杀他。” 奉书百思不得其解,“可是……可是到底是谁干的?” 杜浒微微抬起一根手指,指向了太子府的方向。 奉书差点跳起来,“不是太子!我亲眼看见了他的反应,肯定不是他!” 杜浒见她一惊一乍的样子,终于忍不住笑了,“小丫头,动动你的脑子,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相就在你眼皮底下。” 奉书哪里静得下来,也不知道脑子到底该怎么动。闭上眼,头脑里纷纷乱乱的纠结成一团,将在上都几个月的所见所闻梳理了几遍,越理越没头绪。想着想着,脑子里的思绪就歪到了身边的人身上,想他现在会是什么表情,想他会不会摸自己的头,想他上一顿饭吃的是什么,想他是什么时候来钟楼的,等了多久。 最后她睁开眼,可怜兮兮地道:“师父,好师父,你就告诉我嘛,我从来搞不懂什么阴谋阳谋,连《资治通鉴》都没读完过。” 杜浒被她半是撒娇、半是拍马屁的一捧,才无可奈何地笑了笑,道:“那我问你,如果你是审案的官老爷,接下了这个杀人案,头一个会怀疑谁?” “听说朝廷上下,忌恨阿合马的十有六七,谁都有可能对他起杀心啊。” “那么阿合马死后,受益最大的,又是谁?” 奉书这下有点明白了,道:“太子,还有太子手下那些汉法派的儒臣。” “那为什么太子不早杀他?为什么去年群臣大宴的时候,只是羞辱他一番完事?” “嗯……那是因为太子忌惮阿合马的势力,不敢轻举妄动。” “就这一个原因?就算太子不分青红皂白杀了阿合马,难道阿合马的家人还能杀了太子给他报仇不成?” “那当然不会,太子毕竟是皇帝的儿子……是了,太子要是杀了阿合马,皇帝会不高兴,会怪他擅做主张,越俎代庖,不把皇帝放在眼里。” “如果你是太子,既要杀掉那个回回,又不想惹怒你的父亲,你会怎么样?” 奉书低声道:“我当然不会亲自动手,最好是悄悄的雇别人……那也不成,皇帝那么精明,万一事情败露,我这个太子可就当得不太稳啦……” 杜浒微微一笑,“明白了吗?” 奉书觉得自己糊涂到家了,沮丧地摇摇头,说:“不明白。除了咒阿合马早死,太子能有什么办法?” 杜浒耐心解释道:“真金太子很久以前就效法平原、孟尝,网罗了一批忠心的宾客,以期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这些人在太子的授意下,不时会给阿合马找些麻烦,制造些难题,限制他的权力。当然阿合马手下也有不少这样的人。两派人势均力敌,也就谁也奈何不了谁。” “那,那又怎么样?” “这些人中,未免就有人忠心得过了头,一心想要帮助太子除掉阿合马这个祸患,拼着自己送命,也不牵连到太子身上。但若是不借着太子的名义,他们自己能力有限,根本碰不到阿合马一根手指头。” 奉书感觉他始终没说到点子上,微微撅着嘴,道:“当然阿合马手下也有不少这样的人,也碰不到太子一根手指头。” 杜浒呵呵一笑,“可如果有一天,这些忠心的宾客结识了一个江湖骗子,他拍着胸脯打包票,能帮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得阿合马的项上人头呢?” 奉书结结巴巴地道:“江湖……骗子?” “哈哈,当然他没在脑门上写着骗子两个字,反而开诚布公,提出了一套完全可行的方案,并且提前搜集好了所有需要的信息情报。” 奉书嘻嘻一笑,“那……那试一试也无妨……不过要是我的话,我得先请示一下太子。” “没这个工夫。太子正在上都打猎呢。” “可是……擅自行动的话,太子大约会怪罪……” 杜浒转向她,一本正经地道:“时机稍纵即逝。还请足下莫要瞻前顾后,务必把握契机,一举得手,为民除害,也不枉了太子对你们的一番培植。” 奉书总算大彻大悟,笑得停不下来,叫道:“你、你就是那个江湖骗子!假装伸手去抓他,“呔,我是审案的官老爷,我抓住你了!” 杜浒噙着笑意,摸出酒葫芦,喝了一大口酒,朝海子的方向一指,慢条斯理地说:“草民冤枉,我可什么都没做。阿合马去见他的真主的时候,我正在斜街的酒馆里啃酱猪蹄子就烧酒呢。” 奉书把头埋在膝盖里,吃吃笑了好久,边笑边道:“师父,师父!” 原来他从去年听她说起阿合马势力的时候,就开始布这个局了。当她在太子府里伺候干活、打探姐姐和母亲音讯的时候,他也在太子府外面,以一介来历不明的白丁身份,一点点把太子那些老谋深算的门客们引到套里。 第174节 难怪真金太子接到急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又是惶恐,又是惊喜,好像在地上捡了个带刺的大钱包。他只吩咐手下给阿合马制造麻烦,想不到手下人却直接给他来了个一劳永逸。 奉书笑了一会儿,忽然抬起头,道:“不对,那个江湖骗子有一点没算到。皇帝居然会瞒着太子派密探,查出了太子仪仗被冒用的事。这下太子横竖脱不了干系了。” 杜浒斜睨着她,微微叹了口气,“是啊,百密一疏。他们没想到,那个江湖骗子提供的方案里,有一个小小的漏洞,可以让有心人顺藤摸瓜,直接查到太子府去。等他们反应过来,要找那骗子算账时,却发现他已经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说到最后,他的嘴角边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奉书这才反应过来,慢慢道:“所以你是……你是故意的……故意把太子牵连进来……为什么?你让我留意太子仪仗的事宜,不仅是为了冒用仪仗,更是为了设计那个漏洞。” 杜浒低声笑了起来。奉书很少听到他笑得这样舒畅。突然觉得,他的笑声真是好听。 她呆了一会儿,忽然又生出十分的不解,道:“让太子在朝堂上当家,不是很好吗?现在……现在皇帝对太子不满意,怀疑他,太子已经吓得生病了。” 杜浒冷笑一声,“就算太子能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你以为忽必烈就能任由他在朝堂上当家作主?太子在这件事上越是受益,越是让皇帝不安。仪仗的事再一捅出来,恐怕皇帝和太子互相忌惮,得有一阵子没好日子过啦。” 奉书只觉得他的声调前所未有地冷酷,小声问:“为什么要嫁祸太子?为什么要让他们没好日子过?” 杜浒冷冷道:“手痒,给他们出一道难题而已。你该去好好读读《资治通鉴》了。历朝历代,皇帝和太子都是最亲密的仇家。倘若他俩公开生了嫌隙,哪一次不是动摇国本的危机?我倒要看看,鞑子皇帝、鞑子太子读了那么多汉人的书,到底学没学到一点儿安邦定国的本事。” 奉书轻声重复着:“动摇……国本……”只觉得这后果太过严重,简直不敢相信。杜浒的面庞忽然变得有些陌生了。她几乎要忘记了,他不仅是本事超群的侠客,也是运筹帷幄的军官,曾经帮助父亲打了不知多少胜仗。平日里他对自己知无不言,磊落坦荡,可对别人却不一定这样。 她忽然全身一凛,道:“那不成!你说过的,太子的那些‘汉法派’儒臣,都是呼吁保爹爹性命的。太子若是失了势……” “太子就算失势,也并非一蹴而就。至少现在朝堂上汉法派占了上风,舆论对丞相越来越有利,那就够了。至于五年、十年之后,太子倒与不倒,是生是死,蒙古国运如何,跟我们有什么干系?” 奉书怔了半晌,才叹道:“是啊,跟我们没关系。” 可就算蒙古的国运明年便到头,大宋也回不来了。 她看着杜浒的侧影,忽然打了个寒噤。这件一箭三雕之事,他做得丝毫没有显山露水。利用太子的门客,击杀阿合马,重挫理财派,暗中帮助太子扶持了汉臣势力,却又顺手离间了皇帝和太子,给整个蒙古帝国埋下了一颗祸乱的种子。他事先没有向她透露一点口风,也许是觉得短短的钟楼相聚不足以解释清楚?还是他自己也觉得此举太毒辣了? 杜浒又抿了一口酒,慢慢道:“只可惜,忽必烈比我想得要老练,把这事处理得润物细无声,我几乎要佩服他了。你知不知道,阿合马虽然深得他的宠爱,但他见阿合马确实触了众怒,便丝毫不留情面,顺水推舟,下令将阿合马开棺戮尸,抄没家产,平息众怒。这样一来,汉法派的人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太子虽然也有些才干,可是终究没斗过他老子。” 奉书不太理解他的这番话,问:“太子和皇帝为什么要斗?他们斗什么?” 杜浒笑笑,“我又进不去皇宫,这些也只是推测而已。你日日能见到太子,应该比我还要清楚才对。” 奉书道:“我……我只能看出太子心情好赖,可没法听他跟官员商议国家大事。” 杜浒挑了挑眉毛,“哦?太子会客的时候,你不去上个茶什么的吗?” 奉书失笑道:“就算去上茶,等他们谈正事的时候,也是要给轰出来的。要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留在太子的会客厅,那他可什么秘密都没有啦。” 杜浒笑道:“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想了想,忽然又问:“那么太子的客厅,是怎么个布置?要混进去,容易不容易?” ` 奉书大睁双眼,问道:“你要混进太子的客厅?为什么?” ` 杜浒微微一笑,忽然转头盯着她,把她看得心中一跳。 ` “我才不去。我要你去。” ------------- 谢谢雀舌的地雷~(づ ̄ 3 ̄)づ ` 接下来的几章会是谋略居多,谈情说爱(有吗??)暂时减少,文丞相的命运就此敲定。希望大家不要觉得枯燥。我觉得有必要把当时的局面,还有杜浒这几年布下的线,做一个真实的还原。 ` 当然狗血什么的,会在不经意间降临…… 第153章 0142 ·公卿北去共低眉,孤臣血泪洒南风· 奉书带着一腔新奇的念头回到了太子府。杜浒给她说了一个日子,命她在当日想办法混进太子的会客厅去,偷听他们的谈话。 他说:“你只要认认真真听便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都不许出声,不许动,不许暴露自己。这是最后一件任务,完成之后,晚上到钟楼来,把谈话的内容一字一字的对我说清楚。出门之前,带好你要带的东西,以后就不必回太子府了。” 他顿了顿,神色更加凝重,又说:“我在大都这几年,先是蛰伏探听,再是奔走筹划,到现在才凑出这么一个机缘。我倒是也识得一些别人,可以帮忙,但想来想去,还是你最合适,我也最信得过。你一向是个机灵孩子,这一次,不要让我失望。” 奉书心中有些忐忑,但这是师父提出的要求,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拒绝。况且,完成了这件事之后,就能回到他身边,再也不离开了。 而且还有母亲……杜浒告诉奉书,他抽空去瀛国公府瞧过,欧阳氏果然已经被接到了府里,成为了全太后的女宾客——二皇孙府上递出的条子,瀛国公府自然是半个不字都不敢说的。只是欧阳氏从此深居简出,没看到她出来过几次。虽然仍是半囚徒般的生活,虽然母女仍是无法随意相聚,但比以前在正智寺的光景,已经好了不知多少倍。开始的几天,她还不是太开心,但后来再见到的时候,她脸上的阴霾越来越少了。 在瀛国公府这一片小小的天地里,作为和太后年龄相仿的夫人,她每日的工作不外乎陪太后做针线、诵经、读书……以及,聊聊以前的事。 奉书心中盘算着,等做完师父布置的这最后一件任务,回到他身边后,第一件事就是设法溜进瀛国公府,和母亲再痛痛快快的见一面。然后,想办法见到二姐,真心谢她。 她用心观察着太子会客厅的布局,查找每一处可能的漏洞。客厅在太子府的前院,和太子的书房相连,后门通向花园和水池,水池对侧是太子妃的住处,和奉书所居的奴婢小院正好处于太子府的对角,中间隔着几十几百个本事高强的怯薛歹。 客厅里面,则是整套精美的汉式家具,靠墙一排书柜,里面全是经史子集。墙上挂着几幅太子的墨宝,厅北首则是一座大理石屏风,是当年从临安皇宫里运来的。 屏风后面倒是个藏身之处。不过屏风后面开着一扇小门,通向走廊和茶水间,是仆役来回伺候的通道。若是有人从门外进来端茶送水,立刻就会发现她。这还不算如果客厅里的人起身走动,早晚也会发现屏风后面的身影。 小门边上倒是还有几个橱柜,里面有不少精美的茶具餐具,平时都上着锁。橱柜不高,没法躲在柜子侧面或后面。 奉书甚至想到了悬挂在客厅上面的匾额,那上面是故宰相耶律楚材手书的“天地有容”四个字。那牌匾十分巨大,和墙壁之间有着不小的空隙,应该能藏得下一个人的身躯。可是她一日趁无人时,偷偷抛了根绳子试了试,就发现那牌匾远没有看上去那般结实,只怕连一只猫的重量也承担不住。 最后她还是决定冒险躲在屏风后面,手中端些茶点。万一被发现了,就说自己是来伺候的。大不了被骂、被罚、被灭口、被处死。反正她只要听到了谈话,立刻就可以逃出太子府,肯定不会乖乖地任人摆布。 第175节 那一天当值的不是她,而是另一个色目丫头。奉书早早就和她拉上了关系,打听出了她的住处。到了行动的日子,奉书从药房偷了些巴豆,下在了那个丫头的油茶里,然后在她的病床前面,自告奋勇地提出替她完成这一天的差事。 虽然有些不厚道,但她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了。 奉书匆匆忙忙地赶到茶水间,管事的立刻就毫不客气地使唤她,让她准备五人份的茶点,和另几个丫头一起送到客厅去。 她微微一惊:“五人份?来的是谁?猪八戒吗?”一边干活,一边竖着耳朵用心听。原来今日来拜访太子的不止一人。只听得递上来的拜帖里,有户部尚书王积翁,礼部尚书谢昌元,还有什么昭文馆大学士某某,平章政事某某,刑部尚书某某,都是汉名,她一时也记不清这许多。只有王积翁、谢昌元的名字,她依稀有些印象,知道这两个人都曾是故宋的高官,曾分别镇守福建、明州。德祐二年元军大举南下时,他们先后献图投降,半推半就地认了新主子。谢昌元似乎还和父亲有不浅的交情呢。 奉书心想:“看来其余三个人也差不多,都是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只想往茶里吐几口唾沫,但苦于身边有人,只好忍住了,规规矩矩地去向汉奸们奉茶。 太子还没到,来的五个客人只能稍作等候,让各自的随从伺候着入座。奉书见这五人似乎也不是很熟识,一面谦让着,一面互相寒暄。王积翁似乎是这五人里牵头的。只见他五十来岁,一部长须,面目爽朗,笑起来声若洪钟。谢昌元则已经年近古稀,一头白发稀稀拉拉的,说话时嘴巴有些歪,声音则好像嗓子被胶水黏住了一样。另外三人也都年纪不轻,听口音分别是广东人、江西人、湖南人。 大家推让一番,请王积翁先坐了,余人各自就坐。其时天色寒冷,几个高官脱下外套、毡帽、手套,交给身后的从人。 谢昌元颤颤巍巍地挥了挥手,对自己的从人道:“外面等着去罢……这儿……用不着你们啦。” 几家随从立刻会意,纷纷躬身退出。奉书知道自己再不走,就要引人怀疑了,于是杂在一群随从之中,慢吞吞地退了到了屏风后面,在一排橱柜旁边蹭着脚步,心中不禁敲鼓。自己能在这后面躲多久不被发现? 眼看几个随从先后退出了门,王积翁的随从却有意无意地跟在奉书身边,忽然用身子隔开其余人的视线,微微俯身,悄悄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轻轻捏了一把。 他的手掌又粗又硬,还带着外面的寒气。奉书没想到汉官手底下的人也这么不规矩,心头冒火,却也不敢在客厅里造次,轻轻一挣,哪里挣得脱。抬头一看,只见那人高高大大,身上披着斗篷,头颈被风帽遮得严严实实,一只手拎着王积翁的外套,另一只手倒是毫不客气,反而将她的小手攥得更紧了。 奉书决定用指甲刺他。刚要使劲,却忽然觉得手中被塞了一个凉凉硬硬的东西。那人随即放开了她的手,随意在门边的橱柜上拂了一把,头也不回地出门去了。 奉书心里砰砰直跳。悄悄张开手一看,手心里是黑黑的一串钥匙。 再一抬头,那披着斗篷的背影无比的熟悉。 奉书惊喜万分,全身微微颤抖了起来,心中叫道:“师父!” 此时屏风后面只剩她一人。王积翁还在屏风另一侧大着嗓门谈笑。她立刻窜到橱柜跟前,将那串钥匙一枚枚地试过,试到第三枚钥匙时,柜门嗒的一声开了。她飞快地钻了进去,拉上了门,眼前立刻黑了下来。柜中空间狭小,但恰好容得下她一个身量未足的少女。 她在黑暗中无声地大笑,心中简直要开出花儿来,心想:“我向师父描述过客厅的模样。他定是趁着进门的工夫,从管事的仆役身上摸到了钥匙。嘻嘻!我当初怎的没想到躲进橱柜里?只是……师父怎么会变成了王积翁的随从?难道是瞒天过海,替掉了真的随从?又或者,干脆是把王积翁挟持来的?” 再一想,可不是吗。别的随从都走在自家老爷前面引路,只有他,仿佛是和王积翁并排来的。王积翁还时不时的看他。 她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坐姿,又将橱门微微开了个足以呼吸的小缝,心想:“师父要我偷听他们的谈话,必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以随从身份,肯定是会被遣出去的。是了,这柜子这么小,他也藏不进来。”只觉得他的每一步算计都精准到了极致,心里面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只听王积翁还在寒暄引见:“……曹大人和倪大人此前一直被委派外地,相互可能还不太熟悉……” 只听一人笑道:“下官和倪大人说起来还有不小的渊源。二十年前,我俩同为理宗景定三年的进士,在集英殿里有过一面之缘。只不过我俩隔得有点远,倪大人的名次比下官高得多,哈哈哈!” 几人一同笑了起来,笑声中还夹杂着不少唏嘘之声。 又一人道:“咱们这几个人里,数马大人的资历最老了吧,大人是淳祐……淳祐几年来着?” 那马大人笑着谦辞:“哪里哪里,下官充其量不过是个五百名进士,哪比得上……嘿,嘿,只可惜这里没个状元郎!” 谢昌元干笑了一声:“不知马大人指的,是……是哪一位状元郎?是淳祐五年的那位……还是宝祐四年的那位?” 奉书听到这里,心中猛地一跳。宝祐四年的状元郎,不就是父亲?而淳祐五年的状元,又是谁?状元本就稀少,每三年才出一个,每个状元的名字都传遍了天下,可奉书年纪还太小,记得并不是很全。 其他人似乎也被这个问题问住了。静了好一阵,王积翁才低声道:“淳祐五年的那位,眼下过得风生水起,似乎也不用咱们太惦记。”他声音本亮,虽然是压低了嗓门,但仍然听得清清楚楚。 曹大人咳了一声,道:“王大人别忘了,淳祐五年的状元,一会儿也是要来跟咱们吃茶的,到时大人可得稍微客气一点儿。” 王积翁道:“那是当然,那是当然。唉,只可惜,宝祐四年的那位状元,眼下已不知多少年没尝到茶味儿啦。世道弄人,莫过于此。唉!”说毕,茶盏声响,喝了一口茶。 谢昌元道:“王大人这些日子……一心为文山公奔走呼吁,大伙都……都看在眼里,好生佩服。今日王大人牵头,把……大伙聚起来,有什么指教,我们都……洗耳恭听便是。” 作者有话要说:  王积翁一直仰慕文天祥,联合宋朝降臣给文天祥求情之事属实。当然在本文里,他是被杜叔胁迫的╮(╯-╰)╭ 至于谢昌元,也与文天祥是相识。文天祥曾赠他一幅《座右自警辞》,手书真迹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另外几个是我拉来凑数的,考据不出来了( ̄▽ ̄) 第154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感谢支持正版 · 只听王积翁笑道:“为文山公奔走呼吁的,又岂止下官一人呢?几位大人都是日理万机的,今日拨冗前来,足见无私诚意,下官感动之至。”压低声音,又道:“况且咱们在朝为官,岂不知‘揣摩上意’是第一要紧的立身之道?大伙儿想想,倘若皇上有杀文山公之意,三年前就可以动手了。文山公为什么现在还在狱里熬日子?近几个月来,朝廷里为什么大量启用儒臣?这就是风声!咱们大家听准了,再办什么事,那都是顺着皇上的意思,不是咱们自己的私心。” 奉书暗喜:“大汉奸还是个老油条,是做官的好手。倘若师父还在他身边,听了他这番话,必定会满意。” 其余几个人显然也被他说动了。谢昌元附和了两句,笑道:“皇上是看文山公忠义,要……给咱们做臣子的竖立一个好榜样。” 王积翁道:“再者,倘若文山公能够出仕,以他在江南的威望,南人必定会死心塌地归附,国家从此稳定,再不会出现去年江南工匠造海船的那种事。皇上当然是希望文山公能活着辅佐他,而不是做一个毫无用处的忠魂哪。” 倪大人冷笑一声,道:“王大人一心为国着想,为免无私得过了头吧。文山公是南朝状元宰相,他若入朝为官,咱们这些个庸才,皇上可就看不上眼了。说句不中听的话,他是忠臣,咱们是降臣,这一字之差,在皇上心里的分量可是天壤之别。在座的各位,全都奉命去跟文山公打过交道,敢问有谁没被他骂过?他前脚一出狱,后脚能不来找咱们打饥荒、给咱们穿小鞋?王大人可想过这一点?” 谢昌元道:“文山公却也不一定要入朝为官……” 倪大人打断他,道:“再者,诸位难道不知道,文山公虽然在狱中不声不响,可是给咱们带来过多大麻烦?朝堂上那些蒙古、色目大官,跟咱们意见相左时,哪一次不是指着咱们鼻子骂,说咱们汉人都是茅坑里的石头?哪一次不是拿那个又臭又硬的文天祥举例子?皇上不信任咱们汉臣,不都是托了他文山公的福?他要是再给放出来,那咱们都不用当官啦。” 曹大人、马大人似乎被说动了,轻轻哼了几声。 王积翁不慌不忙地道:“倪大人将心中的顾虑直言相告,足见对下官的信任。那下官也就开诚布公,跟大家说说心里话。下官愚见,咱们之所以还在吃着皇上的俸禄,恰恰是拜文山公所赐。下官感激他还来不及……” 另外几人都“咦”了一声。谢昌元道:“愿闻其详。” 王积翁笑道:“这个么,说来也简单。下官曾经不止一次地扪心自问,皇上为什么要重用王某这种汉人降官?真的是因为王某胸中有什么天下罕有的经世之才不成?嘿嘿,这点自知之明,我倒还是有的。思来想去,恰恰是因为兵马司里的那位软硬不吃,迟迟不降,这才显出王某对皇上的忠心来。否则,要是咱们汉人一股脑全都归顺了,那在蒙古人眼里可就是一钱不值啦。大伙也不是不知,过去蒙古军队横扫西域的时候,有多少国家打都没打,就举国投降的?现在呢?还不是人人做驱口的命?” 众人寂然无声。王积翁呷了口茶,又笑道:“汉人又臭又硬不好吗?文山公算是给皇上上了一课,让他知道咱们汉人脾气倔,不好管。皇上这才会任命这么多汉官,让汉人去管汉人,咱们这些降官,在朝廷里才说得上话。这么着,王某头上的乌纱帽才戴得牢。所以说,王某每日晨起,看着自家的高宅大院,除了感激皇上圣恩,也时常会遥祝文山公福体安健,少受活罪。” 奉书听到王积翁的一番高谈阔论,只觉得此人脸皮之厚,当世罕有。但他的这番道理居然也能够自圆其说,毫无纰漏,直把她听得在橱柜里连连点头,心想:“可不是吗,倘若人人都对蒙古人俯首帖耳,你们这些汉奸自然不值钱了。”忽然心中一动:“王积翁虽然是汉奸,可也是饱读圣贤之书的儒士,怎么会如此恬不知耻?这番话真的出自他本心?不会……不会是师父教他的吧?是了,说不定是师父挟制住了这个大汉奸,逼他出面营救爹爹。让我在这里偷听,是为了确定他没有耍花招,没念错台词。” 半晌,谢昌元才说:“汉人管汉人,也不失为百姓之福,毕竟……都是同胞,都是一个祖宗,只有咱们汉人儒臣才知道爱惜民力的……要紧之处。”这么一说,算是间接同意了王积翁的论调。 第176节 曹大人和马大人也一齐笑道:“王大人一席话,下官茅塞顿开。” 方才那个满口质疑之辞倪大人不说话了。从他的方向,只传来叮叮当当的茶盏声响,似乎是在大口喝茶。 王积翁打了个哈哈,笑道:“下官就是这个毛病,话太多,经常唱独角戏,在皇上面前也改不了,大伙莫怪。不过话说回来,下官这一番活动,也不是没有私心。下官一直仰慕文山公的为人,这是众所周知,没什么好遮掩的。”转头笑道:“谢大人当年,不是也与文山公交情匪浅吗?不知文山公为谢大人手书的那篇《座右自警辞》,谢大人还留着吗?” 谢昌元道:“文山公的……墨宝,下官自然是珍重之至。” 王积翁笑道:“这可羡煞下官啦。谁不知道,文山公的诗、文、书法,都是当世一绝,他的那支笔,清劲纵任,翻转灵动,说是超凡脱俗,也毫不为过。就说他那句‘簸扬且听箕张口,丈夫壮气须冲斗’……” 王积翁侃侃而谈,谈起了文天祥的诗文书法,其余几人这才放得开了。吟诗作文本是这些故宋文官的老本行,当下几人你一言我一语地附和,这个引他一句诗,那个化用他一句词,就连那个倪大人也跟着讨论了几句。厅里慢慢充满了热闹的空气。 奉书的心中被自豪填满了,忽然又有些沮丧,想:“我肚子里的那点墨水,只怕连爹爹的一个零头都及不上,比这些汉奸也都差得远,枉做了丞相的女儿。” 只听谢昌元不无遗憾地道:“如此才华,可惜啦。”他只说了这几个字,但言外之意很明显。文天祥既然已经沦为阶下囚,埋没在木枷和铁链之下,自然再不会有什么诗文妙句传扬开来。 王积翁忽然神秘兮兮地说:“文山公近年落难,可以说是与世隔绝,可下官最近也得了一份他的墨宝,不敢擅藏,请大伙过过目。”说着,只听纸张声响,似乎是他从怀里取出了一叠纸。 几人同时“咦”了一声,接着是椅子蹭地的声响,有人站了起来,朝王积翁凑过去。 谢昌元激动着声音道:“这是……这是文山公的字!这是一封信哪。王大人,这是他写给你的信?”紧接着又喃喃读了起来,读得抑扬顿挫,似乎信中还附了诗。 王积翁话语中掩饰不住得意,笑道:“下官哪有这个福分,让他专门给我写信?这个嘛,说来话长,当初下官奉命去兵马司开导文山公,本来已经做好准备,挨他的骂,可是一进门,却看到……嘿嘿,吓了我一跳……”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曹大人、倪大人、马大人齐道:“看到什么?” 王积翁坐回座位,叹了口气,道:“文山公满面泪痕纵横,竟是哭了不少时候啦。” 奉书差点叫了起来,连忙捂住嘴,差点把橱柜里的一叠瓷碗碰倒。 另外几人也吃了一惊。谢昌元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难道文山公……” 王积翁道:“那间小牢房,不瞒大家说,若不是文山公坐在里面,下官是一刻也呆不住的。那一小片方寸之地,处处阳光暴晒,遍地秽臭,每走一步,都能踩到腐烂的死老鼠,更别说旁边垃圾房里的泔水味、霉味,周围犯人身上的汗味、狐臭味,真可谓是诸气萃然。别说文山公,王某在里面待了小半个时辰,也快哭啦。我当时还心中窃喜,以为文山公熬不住这等苦楚,因此流泪,便上前好言劝慰,只道能劝得他动,为皇上立个大功。” 谢昌元跟着叹了口气,没说话。 王积翁道:“可是我再上前一看,才知道文山公到底是为什么伤心。他手里攥着一封信,信上的字迹扭扭捏捏的,文辞也不怎么样,似乎写信的是个小姑娘。我凑过去一读,原来那写信的,竟然是文山公的宝贝女儿。我一直以为文山公的家人已经全都死于战乱了呢。” 谢昌元“啊”了一声,道:“文山公在狱中,居然还能收到家信?” 王积翁叹了口气,道:“这信当然不是随随便便寄来的。文小姐在信中说,她如今沦为人奴,所受待遇非人,被诸般人严加相逼,眼见清白不保,祈望爹爹救命。” 奉书在橱柜里无声地惊呼:“二姐!” 柳亭说过,枢密院的人命令她给父亲写信。若是不写,就会把她送到蒙古人房里任人糟蹋。 可是柳亭却始终没等到回信。奉书想起二姐那个无动于衷的眼神,想起她淡淡地说:“爹爹?爹爹什么时候管过我?” 其余诸人也立刻明白了,唏嘘了好一阵子。曹大人叹道:“张大人这件事,也做得绝了些。毕竟是娇生惯养的相府小姐……” 王积翁道:“文山公捏着那信,已经不知呆了多久啦,跳蚤爬在他身上,他也不知去赶,还是我给他捉掉的。我安慰他说,毕竟小姐如今是生非死,勉强也算个好消息。他却只是流泪,痴了一般,反反复复地只是说,爹爹不好,爹爹对不起……” 奉书心如刀绞,泪水扑扑地流下来。 谢昌元嗟叹许久,道:“人谁无骨肉?下官也有女儿,要是她们……唉,唉!文山公也不是神仙,自然割舍不下。” 王积翁又道:“我像哄小孩儿似的,哄了他好久,他才慢慢好了。我试探着跟他说,要不就退一退,向皇上跪一跪,别再管那些虚名,骨肉团聚才是最要紧的。” 谢、曹、马三人齐道:“他怎么说?” 作者有话要说:  当初柳亭没等到父亲的回信,觉得父亲不管自己了。现在,看看真相如何。 ` 不要被明天的章节字数吓到。明天双更,因为我任性~ ` 《正气歌》写于1282年夏,也就是几个月以前。正气歌序言里详细记述了文天祥当时的生活环境,比文中作者的渣描写要生动多了。现抄录如下: `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广八尺,深可四寻,单扉低小,白间短窄,污下而幽暗。当此夏日,诸气萃然:雨潦四集,浮动床几,时则为水气;涂泥半朝,蒸沤历澜,时则为土气;乍晴暴热,风道四塞,时则为日气;檐阴薪爨,助长炎虐,时则为火气;仓腐寄顿,陈陈逼人,时则为米气;骈肩杂沓,腥臊汗垢,时则为人气;或圊溷、或毁尸、或腐鼠,恶气杂出,时则为秽气。叠是数气,当之者鲜不为厉。而予以孱弱,俯仰其间,于兹二年矣,幸而无恙,是殆有养致然尔。然亦安知所养何哉?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彼气有七,吾气有一,以一敌七,吾何患焉!况浩然者,乃天地之正气也,作正气歌一首。 第155章 0142 ·龙首黄扉真一梦,梦回何面见江东· 王积翁道:“文山公冷静下来,问我这是不是张弘范张大人设的计。张大人此前一直在与枢密院通气,寻访文山公的妻儿,我自然不必向他说谎。文山公擦干了泪,向狱卒讨了纸笔,说要给写封信,托我带给张大人。” 只听得哗哗纸张声响。谢昌元颤声道:“就是……就是大人手中这封信?” 王积翁道:“我看文山公笔走如飞,顷刻间就写了满满三页纸,然后又要了几张纸,略一沉吟,又写下几首诗。他一边写,我一边在旁边叹为观止。到底是状元郎的手笔,那篇文字字饱含血泪,却又不卑不亢,既是请求,又有点威胁的意思。那几首诗更是看得下官潸然泪下。他这是以笔为刀,张大人也是文人,要是看了这信,绝不会无动于衷。唉,下官口拙,还是不说了,大家亲眼看看便是。” 曹大人一面翻动纸张,一面连声称赞,道:“嘿,倘若我是张弘范,见到他的这一篇诗文,一定是会惶恐无地,愧不当初,赶紧将文小姐接出来好生相待才是。” 谢昌元干涩着嗓子,慢慢念道:“……有女有女婉清扬,大者学帖临钟王,小者读字声琅琅……朔风吹衣白日黄,一双白璧委道傍……啧啧……雁儿啄啄秋无粱,随母北首谁人将……呜呼三歌兮歌愈伤,非为儿女泪淋浪……啧啧啧……字也好……” 倪大人淡淡道:“好诗,好文,好字。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这下也打得动了。” 马大人忽道:“那张弘范见到信,怎么说?有没有再为难文小姐?” 王积翁忽然冷笑道:“张弘范?下官去见文山公的时候,是前年春天。那时候张弘范已经去世快一个月啦,文山公却不知道。下官想把这信烧给张弘范看,可又有点儿舍不得,嘿嘿,只好自己留着啦。” 奉书眼前一花,心头如同挨了一刀,捂住脸,狠命咬住嘴唇,心中喃喃道:“姐……二姐……” 她记得那一天。她记得那个微微冒泡的药罐,墙上的那一柄宝剑,还有张弘范垂死的病容。而张弘范的死,和自己脱不了干系。 倘若张弘范不死,二姐的命运也许就会全然不同。 第177节 她狠狠掐着自己的手臂、大腿、胸口、肩头,直到手指再也没有一点力气,额头涔涔渗出冷汗,理智被疼痛搅得支离破碎。 混混沌沌中,又听王积翁说:“只不过,就算张弘范不死,这信也到不了他手里。文山公自己不知道,他根本不被允许和外界有任何书信往来。此前他也给亲友故交写过信,请人带出去,哪次不是刚一出门就让人撕了?有那些敢偷偷给他带信的,抓住了,哪个不是重罚?这一次,他的信里又没有半句投降的话,下官要是胆敢给他当这个信差,除非是乌纱帽不想要了。嘿嘿,只不过,我才舍不得撕文山公的墨迹,赶紧拿回家,妥妥帖帖地收藏好了。这是文山公的泣血之作,可不是寻常的什么临别赠友小令。下官可要拿它当传家宝,哈哈!” 奉书这才心神稍定,铺天盖地的自责之情淡了一些,随即又心疼起父亲来:“他的泣血之作,倒被这个大汉奸居为奇货,还拿来向人炫耀,老天真是瞎了眼了。”突然又想:“一定要想办法再见二姐一次,把这事对她说清楚,让她知道,爹爹不是铁石心肠,没有不管她。” 谢昌元等人附和着赞叹了两句。倪大人忽道:“那文山公的小姐,后来怎么样了?” 王积翁不以为意地道:“谁知道呢?也许死了吧。下官事务繁忙,后来就把这茬子事忘了。” 其余人也就不再问。曹大人道:“王大人,下官斗胆,文山公的这几首诗,下官能不能借走几日,回家抄录一遍?” 王积翁犹豫道:“这,这……” 那曹大人还要说什么,忽然门外一声长喝:“太子到!”接着房门打开,脚步声声,五六个人走进客厅。王积翁等人立刻住了口,只听衣衫垂地的簌簌声,自然是他们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真金太子径直走到靠墙正中的椅子上坐了,笑道:“免礼免礼。方才大伙儿在说什么呢,那么热闹?接着说啊。” 王积翁几个人口中称谢,先后站了起来。谢昌元道:“回太子,老臣们正在讨论……这个,文天祥文公的诗文……这个人虽然……人品堪忧,但毕竟是南朝状元宰相,一直是……十分有名气的……” 真金笑道:“我当然知道文天祥是谁。怎么,他的诗文也很出彩?跟我说说。” 王积翁连忙答应。他一心要开脱文天祥,更是把文天祥的才华夸得天花乱坠,拣了些他著名的诗文词句,摇头晃脑地分析了起来。真金向来是倾慕汉文化的,也听得津津有味。两人聊得投机,旁边似乎几次有人想插话,却始终没敢打断他们。 等说得告一段落,真金才笑道:“原来大都城里还藏着这样一个才子,哈哈!不过,南朝状元宰相,可不止他一个人。留大人,你倒是说说,文天祥的这几首诗到底做得怎么样?” 只听一个陌生的声音说:“回太子,臣虽曾与文天祥同为南朝状元,但家学渊源却相差甚远。文天祥诗师黄鲁直,虽然也有点铁成金之作,但终究没有摆脱江西诗派那种过分讲究对仗用韵、化用晦涩典故的风气……” 那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者,声音并不很洪亮,然而圆润之极,动听之极,好像那说话之人口中含着玉一样。奉书一听之下,尽管觉得他所说的内容太过艰深,自己一字不懂,但仍然不由自主地便想同意他的说法。及至听了几句,才发觉这人其实是在贬斥父亲的诗作,这才甩甩头,心中哼了一声,想:“你说我爹爹的诗做得不好?你又是哪家私塾里的先生,自己会做诗么?” 只听那人最后说道:“……当然诗文都还是末流。咱们做臣子的,更要紧的还是经世济民,道德文章,俱为楷模,这才能称得上人臣好样子。若是仗着自己的一点儿小聪明,而不把国家社稷放在眼里,既不忧其民,也不忧其君,那未免就落入下乘了。梦炎妄议,还请太子恕罪。”说着脚步声响,似乎是朝太子行了个礼。 真金笑道:“留大人总是那么会说话。” 奉书心头忽然划过一道明光:“这是留梦炎!是那个淳祐五年的状元!茅坑宰相!汉奸!大汉奸!” 她记得清清楚楚,德祐元年,也就是父亲起兵勤王的那一年,留梦炎任宋廷左丞相,伯颜逼近临安之时,他却抛下了官家和百姓,直接脚底抹油,把自己的相印丢进茅坑,向元军摇尾乞怜,当时便遭到世人的不齿。 看来这位状元宰相降元之后,官运依然亨通。今日他既伴随太子前来,地位显然比王积翁等人都高了一层。奉书立刻又想起来在张弘范书桌上见到的公文。那上面说,留梦炎是第一个被派去向父亲劝降的,却被父亲怒斥唾骂,灰溜溜地退出了牢房。 这么一想,心中略微解气,留梦炎的声音也显得不那么蛊惑人心了。 突然奉书听到咔哒一声,身边的小门开了,把她吓出一身冷汗。原来是太子等人入座,仆役前来上茶上点心。奉书心想:“他们找不到我,必定以为我在哪里偷懒,只好换人来伺候。”虽然明知这橱柜里十二分安全,还是屏息凝神,将柜门极慢极慢地关好,从里面扭上了锁。 等到下人都退了出去,客厅里忽然响起一句蒙古话:“太子,这些蛮子叽里咕噜的在说什么?今天的正事还谈不谈?” 真金也改用蒙古话,笑道:“麦朮丁大人莫要着急,我们方才谈的,也算得上半件正事。和礼霍孙,麻烦你给他解释解释。” 随即又有另一人打蒙古话,小声把方才留梦炎、王积翁等人的话简略复述了一遍。 奉书心想:“麦朮丁?和礼霍孙?听起来不像蒙古名字。大概都是回回。啊,是了,和礼霍孙是太子的亲信,如今顶替了阿合马的位置,做了右丞相。” 她心中慢慢勾勒出了客厅里的每一个人。先来的王积翁、谢昌元等五人都是降元的宋臣。和太子一起来的,便是留梦炎、麦朮丁、和礼霍孙。其中麦朮丁只会说蒙古话。而和礼霍孙既然能听懂留梦炎他们的谈话,想必是精通汉、蒙双语的。麦朮丁似乎是急脾气,话音也十分火爆。和礼霍孙的声音却温文尔雅,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 客厅里似乎还有三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大约是身份更低微的官员。 只听真金咳了一声,厅中立刻静了下来,等他开口。 真金道:“王大人,谢大人,你们今日此行的目的,我也略知一二。”压低了声音,又道:“今日此处没有外人,你们有什么话,尽管直说,不要有顾虑,不要害怕冒犯皇上。” 一个通译将真金的话不断译成蒙古话,给麦朮丁听。 王积翁、谢昌元喏喏连声。王积翁道:“多谢太子。太子也许还记得,臣曾在朝堂上说,‘南人无如文天祥者’,如今臣还是这句话。文天祥虽然被囚斗室,可这几年在大都的名气却越来越响,连市井小儿都知道兵马司里囚着一个南朝忠臣。倘若圣上能够以礼待之,那便是给天下人臣做出了好样子,江南人心再无不服。倘若杀了……” 留梦炎忽然冷笑一声,打断了王积翁的话:“王大人也知道文天祥的名气越来越响!敢问王大人知不知道,大都城里的那些南朝余孽,已经开始传唱《正气歌》了?他倒是自诩正义,秉性高洁,却把我们大元当什么了?大人还想把他开脱出狱,是要让他继续肆无忌惮地打咱们嘴巴吗?祸胎再漂亮,也终究是个祸胎,留着做什么?” 和礼霍孙笑道:“留大人,我听说过去的汉人王朝里,有一个齐桓公,他不计前嫌,饶恕和提拔了曾经辅佐他政敌的管仲。还有一个唐太宗,他最为倚重的大臣魏征,也是曾经与他为敌的。若非齐桓公、唐太宗有如此容人的气量,他们也不会成就那样的霸业。如今咱们圣上,难道比不过齐桓公和唐太宗吗?” 留梦炎笑道:“大人既然饱读诗书,必定也知道‘养虎遗患’、‘斩草除根’的道理。如今大元盛世,圣天子在位,八方来朝,各路人才唾手可得,何必非要倚仗一个心怀叵测的蛮子?” 奉书听了这话,气得鼻孔冒烟:“好个大汉奸,一口一个‘大元’,叫得好亲热!你自己是蛮子不是?你一心要杀我爹爹,心肠也忒歹毒,小心折寿!” 和礼霍孙踱了几步,温声说道:“各位请看墙上的牌匾,那是贤相耶律楚材的手迹。各位可能不知道,那日圣上在内廷里询问廷臣:‘南北宰相孰贤?’在场的群臣不约而同地回答:‘北人无如耶律某,南人无如文天祥’。” 真金“哦”了一声,似乎对此颇感兴趣,问:“那圣上怎么说?” 和礼霍孙立刻道:“这牌匾上‘天地有容’四个字,便是圣上当时态度的写照。下官认为,对于文天祥,圣上是以天地有容之量,既壮其节,又惜其才,留之数年,如虎兕在押,百计驯之。若是仓促杀之,那就枉费圣上的一片苦心了。” 和礼霍孙的几席话说得彬彬有礼,从容自若,在场的曹大人等纷纷出声,表示赞同。 麦朮丁听了通译的解释,却哼了一声,道:“这些蛮子文人都没一个好东西,杀了又能怎样?” 真金慢慢道:“杀了他,岂不是是成全了他的什么‘正气’。” 他只说了短短一句,可意思却很明显了,其余几人议论的声音立刻停了。麦朮丁却还是在喃喃自语,似乎犹自不服。 马大人说道:“只是这个人软硬不吃,就算百计驯之,也似乎是驯不服的。下官和王大人、留大人等都亲有体会……这个……不管如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全都是要被他骂回来的……” 留梦炎见他提到自己挨骂的尴尬事,哼了一声,马大人便连忙住了口。 王积翁快步上前,道:“这件事如今是个僵局,以臣愚见,要么是文天祥退一步,要么是皇上退一步。既然文天祥脾气这么硬,那么臣斗胆……斗胆……” 真金微微笑道:“怎么,你还想让皇上让步不成?” 只听王积翁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道:“臣不敢!臣是想恳请太子上奏皇上,若是能令文天祥出家做个道士之类,准以释放,当能皆大欢喜。当今圣上治国宽容,海纳百川,儒、释、道、回各得其所,如果将天祥以道士身份释放,那他也就尽可以潜心清修,不必出仕入朝。此举也决然无损圣上英名。不知太子意下如何?” 奉书在橱柜中听到这番话,心里咚咚咚的,跟着王积翁的磕头声,跳得飞快,眼前豁然出现了一片崭新的天地。王积翁这个提议,是明明白白地指出,对于文天祥,除了劝降、处死,还有第三条路可走。 第178节 真金对此显然有些出乎意料,静了好一阵,才说:“你起来。几位大人都是这个意见?” 只听椅子声响,又是几个人站了起来。谢昌元说道:“老臣……赞同王大人的提议。” 倪大人怀疑地道:“让文天祥出家做道士?他肯?” 王积翁站起身来,掸了掸衣服,笑道:“不管他肯不肯,只要圣上下令,到时把他的头发一束,枷锁一开,他难道还能赖着不走吗?只要把样子做足,风声传出去,老百姓都会知道圣上的仁爱吐哺之心,谁管文天祥愿意不愿意哩?等他出了大都城,就算他立刻自杀,咱们也不会担那个迫害忠良的恶名啊。” 奉书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又愤怒起来:“原来你只是想假惺惺的做个样子,好显得你们皇上宽宏大量,根本不是关心我爹爹死活。”可心底深处又隐隐约约地想:“若是他们真的能把爹爹放出来,不管是让他做和尚、做道士,还是做别的什么,都无所谓。到时候我会去兵马司衙门口接他,好好照顾他,小心不让他寻死,陪他回家乡,侍奉他颐养天年。”这么想着,眼眶就湿了。 此时客厅里议论纷纷,五六个人同时在说话,有些说王积翁这个提议太过草率,有些说这样未免便宜了文天祥,有些人却觉得这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请太子点头同意。 奉书屏息凝神,辨认着每一个声音、每一双脚步,慢慢听出了些门道。真金、和礼霍孙两人自成一派,一唱一和,虽然也同意释放文天祥,但始终希望将他收为己用。王积翁、谢昌元则是主张将文天祥无条件地“释为道士”,以彰圣上容人之德。他们显然是有备而来,话里话外,已将种种细节全都安排妥当,极力敦促太子前去说服皇帝,促成此事。而留梦炎、麦朮丁则坚决主张杀掉文天祥,以除后患。 另外几个人则有些举棋不定。留梦炎巧舌如簧,几次将王积翁噎得无话可说。麦朮丁则似乎是背后有皇帝撑腰,几次对王积翁、甚至对真金出言不逊,说他太过倚仗南朝蛮子,违背祖宗成法。 奉书听得头晕脑胀,加上橱柜里空气不通,慢慢的便觉得眼皮沉重。迷迷糊糊中,忽然心中一动:“难怪师父命我用心记住这些人的话。他知道仅凭王积翁一个人,并不一定能顺顺利利地说服太子,将爹爹释放出来。他知道一定会有留梦炎这样的大汉奸出言反对。今日这番讨论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得逐字逐句地向师父汇报,以便让他考虑下一步的对策。” 想通了这一点,便摒弃了心中杂念,强打精神,用心听着,一面暗暗给王积翁加油,诅咒留梦炎喝茶呛到。 可留梦炎却始终喋喋不休,说个不停,忽然当的一声放下茶盏,冷冷道:“王大人一心将文天祥救出苦海,居心为何,下官虽然不得而知,但我只问一句话,王大人有没有想过,文天祥会不会领你这个情?就算你放他出来,难道他会乖乖地做一辈子黄冠道士?” 王积翁颤声到:“留大人这……此话怎讲?” “以王大人的聪明才干,难道不知下官的意思?倘若文天祥复出,号召于江南,那会是什么局面?王大人得多生几颗脑袋,才担得起这个后果?” 厅中一下子静了下来。王积翁结结巴巴地道:“这个……下官哪有什么居心,下官是一心为圣上着想的……下官可以作保,文天祥再没有那个实力号召江南……” 留梦炎道:“文天祥的确手中无兵,可他在江西的名气声望,恐怕大伙还不是太清楚吧?今日下官特意邀请麦朮丁大人同来,便让他和大伙说说吧。” 奉书心中暗道:“好啊,麦朮丁原来是你叫来帮腔的。” 麦朮丁此前早就几次试图插话,奈何语言不便,总是慢了那么一拍。此时听了通译的传话,霍然站起身来,厉声道:“你们都只道这个蛮子会作诗,会写字,懂些汉人的道理,却都没有看出他的危险。至元十四年,文天祥反扑江西,在下时任江西行省左丞,对此印象深刻。有文天祥在,江西的每一个蛮子百姓都变成了疯子。在下的一半头发胡须都是在那一年变白的。我就算死,也不会让这种事情再发生一遍。” 通译将他这话译成了汉话。半晌,王积翁才道:“这……咱们可以限制文天祥的行动,不让他回江西……” 留梦炎冷冷道:“敢问王大人,你什么时候和文天祥攀上了那么深的交情?难道他越骂你,你还越舒坦不成?还是说……你……另有所图?” 奉书吓了一大跳。难道留梦炎察觉到了什么?难道他知晓了王积翁和师父的暗中来往? 王积翁声音一下子变了,“留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说到做到~小天使们要多多留言调戏抚慰,我会更有动力哒! ` 说些零零碎碎的考据。 ` 本章标题【龙首黄扉真一梦,梦回何面见江东】,是当年文天祥写来讥刺留梦炎做过大宋丞相,如今谄媚蒙元,死后也无颜面见江东父老。王积翁的游说其实差点便成功了,后来由于留梦炎一力反对而功亏一篑。留梦炎因此被视为宋末最可恶汉奸之一,以致有说法:“两浙有梦炎,两浙之羞也。”直到数百年后的明朝,科举入试之时,姓留的考生必须先证明自己“非留梦炎子孙”,才许进场。 ` 历史上文天祥确实接到过二小姐的信,也确实有过回信,回信后来被王积翁截留,被他当做墨宝收藏起来,直到元末才被后人发现。剧情原因,文中的回信内容与史料有些出入。原信节录如下: ` “收柳女信,痛割肠胃。人谁无妻儿骨肉之情!但今日事到这里,于义当死,乃是命也。奈何奈何…… ` “可令柳女、环女好做人,爹爹管不得,泪下,哽咽哽咽。” 第156章 0142 ·狼心那顾歃铜盘,沐猴徒自辱衣冠·(晋`江独家) “留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只听得哗哗一响,似乎是留梦炎从袖子里掏出一卷纸。 留梦炎道:“这是司天监昨日刚刚完成的星象记录,还没来得及上奏皇上,恰好让臣看到了,因此抄了一份,请太子过目。”顿了顿,又解释道:“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十一月,土星犯帝座,疑有变。” 真金接过纸张,看了看,没出声。 留梦炎继续道:“本来臣以为,如今国家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危机何在?司天监那班人定是大惊小怪,杞人忧天了。可今日便听到了王大人这一番说辞。倘若圣上真的依王大人所奏,将文天祥放虎归山,不正应了司天监的这份日志了吗?两者的时刻恰好对应,不得不让臣起了些别的想法。” 司天监便是掌管天文历法的官署。蒙古人素来迷信,太子虽然尊崇儒术,却也对占星术数之类笃信不疑。留梦炎此言一出,王积翁等人立知不妙。谢昌元连忙跪下,道:“老臣以性命担保,王大人……一心尽忠,绝无他意,绝无他意啊。” 奉书几乎要哭出来了,心中已经将留梦炎狠狠杀了几百次:“混账!怎的如此不择手段,连司天监都搬出来了!我爹爹和你有仇吗?还是你怕他这样的人活着,更衬出你卑鄙龌龊?” 王积翁朗声道:“阴阳术数之说,不可尽信。臣可以对天起誓,绝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轨之心。”但声音已经微微发抖了。 谢昌元低声道:“王大人先别说了。” 奉书心中雪亮:“王积翁已经引火烧身。他为什么还这般袒护爹爹,做费力不讨好之事?看来师父定是抓住了他的什么把柄,或是向他施加了什么威胁,让他不得不坚持到底。”心中忽然有些可怜起王积翁了,对留梦炎的恨意也积累到了极致。突然心中冲动,只想冲出去将留梦炎一刀抹了脖子。 可是杜浒告诫过她:“不管他们说了什么,都不许出声,不许动,不许暴露自己。” 她竭力平复着几乎要炸开的情绪。只听留梦炎开口,一副胜券在握的口气:“那好,那请王大人再看看这一份文书。” 没人说话了,只听得纸张传递的簌簌声响。随后突然咕咚一声,什么人倒在了地上。 几个人连声大叫:“王大人,王大人!” 几个人将王积翁七手八脚地扶了起来。只听王积翁连连磕头,不敢说话。 真金翻着纸张,淡淡道:“中山府薛宝住聚众起事,声称要兴复大宋,攻破大都,来取文丞相,‘先焚城上苇子,城外举火为应’。王大人,在这当口,你提议将文天祥释放?让他去做盗匪的军师吗?” 第179节 王积翁声音中带了哭腔:“太子明鉴,太子明鉴!臣不知留大人是如何得到这份情报的,但……” 留梦炎厉声道:“王大人的意思,这情报是我伪造的?” 王积翁道:“不敢,不敢!只不过,这只是小股百姓闹事,决计无伤大局啊。江南地方,人心思旧,哪一年没有几次流寇作乱,哪一年没有……” 他被留梦炎逼得几近口不择言,就连奉书也知道他这话说出口来,顷刻就要糟糕。他当着太子的面,居然说出什么“人心思旧”,说什么流寇作乱乃是寻常,岂不是当面打朝廷的脸? 果然,他还没说完,真金就勃然大怒,哗啦一声,将手中的茶盏摔在地上,道:“够了!” 半晌的寂静。终于,留梦炎开口,又回到了圆润恭敬的语气:“太子息怒。梦炎也是为了国家社稷着想,并非有意为难同僚。若是有得罪了王大人的地方,梦炎这就请罪。”说着敛了敛衣襟,似乎是向王积翁作了个揖。 但任凭谁都能听出来,他这话其实是胜利的宣示。自从方才太子摔了茶盏以后,厅中的局势就很明朗了。 和王积翁一同来的曹大人、倪大人、马大人,先后犹犹豫豫地站了起来,请求太子恕罪,说他们此前赞同王积翁的提议,要将文天祥放虎归山,实在是思虑不周。文天祥到底该如何处置,他们不敢妄议,还是要请太子示下。这么一说,算是向留梦炎倒戈了。 和礼霍孙也说:“王大人的初心想必是好的,只是过分慈悲,未免考虑得有些欠周。还请太子念在他忠心侍奉圣上的份上,莫要再追究他那些愚蠢的话了。” 真金用手指叩着楠木椅身,慢慢笑了几声,道:“我怎么会追究王大人?我一开始就说了,今日请大家尽管直言,不要有顾虑。大家说出的任何话,都不会传到这房间外面去。” 王积翁似乎是明显松了口气,喘息着爬了起来,立到了一边。 真金道:“大家毋须再多言,我心里已有数。文天祥已经让圣上头疼不少次了,我会找机会进言,请求圣上再召见他一次。是做人臣,还是做忠鬼,让他自决好了。至于什么和尚道士之类的主意,再也休提。天色不早了,大家回去休息吧。” 奉书心中一凉。她几乎可以肯定,父亲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心中飞快地盘算:“王积翁今日大败亏输,连自己也差点陪了进去。可要赶紧告知师父,赶紧想些别的办法。唉,师父千算万算,可怎的就那么巧,什么司天监的星星、什么流寇作乱,偏偏都赶在了这个时候?” 太子既下了逐客令,和礼霍孙、麦朮丁立刻躬身退出。留在客厅内的几个汉臣各自无趣,客套了几句,也一个个告退。走到门口的时候,谢昌元忽然冷冷道:“留大人跑遍了司天监、枢密院,从公文堆中翻出了那两张纸,可花了不少心血工夫罢?今日是该好好休息,养养精神。” 留梦炎轻轻一笑,道:“多谢谢大人关心。” 谢昌元的声音压得极低,但奉书耳力敏锐,将他的话完完整整地捕捉到了,心中登时恍然:“司天监随手记下的星象,还有小股百姓闹事的谍报,本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也不至于惊动太子、皇帝。可偏偏留梦炎将这两份文件从公文堆中拣了出来,又在今日这种场合单独列出一看,就变得刺眼之至,让人不得不生出联想。留梦炎为了置爹爹于死地,可也是千算万算,下了不少工夫呢。倘若没有他这番阻挠,说不定王积翁早就将太子说动了!” 奉书以为自己会勃然大怒,可心中却出奇地平静,听着众人离去的脚步声,闭上眼,暗暗道:“留梦炎,好好享受你现在的舒坦日子吧。早晚有一天,我会替爹爹取你这个汉奸的狗命。倘若做不到,教我文奉书……” 她对留梦炎恨到极点,咬了咬牙,决心发一个最狠的誓:“倘若做不到,教我被胡麻殿下捉去做小老婆。” 客厅里生着炉火,奉书所在的橱柜却紧闭着,里面像冰窖般冷,她的手指脚趾有些僵硬,鼻孔里也不时冒出打喷嚏的冲动,颇不好受。她有心钻出来溜走,可听声音,真金却还留在客厅。橱柜边上来来回回地响着脚步声,七八个丫头仆从进了来,又是擦桌子,又是搬椅子,又是清理摔碎的茶盏。有人撤下剩茶,有人送来了新茶。真金则从书架里取了本书,一边踱步,一边慢慢翻着。 奉书心里直起急:“怎的太子还不走?难道他还有其他客人要会?他也忒忙了!”却不敢发出任何动静,用心压低自己的呼吸,耐心等着。 不一会儿,便又有人进了客厅。真金放下书本,打蒙古话笑道:“才来?” 来人笑道:“父亲又在见那些啰里啰嗦的汉人老头了,我就知道有的好等,先在妹妹的书房里睡了一觉。” 说曹操曹操到,奉书刚刚在拿胡麻殿下发誓,下一刻就把他召唤了来。她全身一个激灵,懊悔不迭。 只听真金笑道:“汉人老头虽然啰嗦,可肚中的经验道理却也不少。你以后也要多跟他们学着点。” 胡麻殿下回了句笑话,奉书也懒得用心去听。她又冷又累,烦躁不堪,心中只规划着晚间如何脱身去见师父。断断续续的,只听胡麻殿下的随从来回走动,听到他们父子俩在寒暄谈笑,说了一会儿天气,说了一会儿忽必烈最近的健康,又说到太子妃阔阔真即将到来的生日,越聊越起劲。 胡麻殿下忽然朝奉书的方向走近了几步,似乎是倚着大理石屏风,笑道:“儿子早早就派人到江南,给母亲搜罗生日礼物。可巧让我寻到一串紫水晶雕成的葡萄,可爱之极,天下罕有。只是我想着好马配好鞍,美食配美器,儿子府上寒酸,也没个像样的盛具。忽然想起来祖父前年赐给父亲的那个和田羊脂玉盘子,正好配这串葡萄。父亲要是舍得,可否将它借我一阵子,等我送礼时,装点下门面,也好给儿子长长脸?” 真金大笑道:“这是你的一番孝心,难道我会小气吗?那盘子我平日也不用,给你便是了。”说着唤过一个男仆,问道:“那个御赐的羊脂玉盘子放在何处?给拿来,我们瞧瞧。” 那男仆道:“那玉盘是皇上赐下之物,奴才们生怕脏了摔了,不敢放在明面上,一直是锁在屏风后面的橱柜里的。只是……” 真金道:“只是什么?” 那男仆诚惶诚恐地道:“只是那橱柜的钥匙,奴才平日一直带在身上的,可今日却偏偏……呃,忘了,忘记带了……请太子稍等片刻,奴才这就去拿备用钥匙!”说毕,见真金并没有责备的意思,赶紧一路小跑,回去拿钥匙了。 奉书听到真金和胡麻殿下的脚步声和谈笑声越来越近,心头隐隐生出一阵极其不妙的预感。橱柜里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她伸出左手,往怀里摸了摸,正摸到一串硬硬的钥匙,是刚才师父塞给她的。又伸出右手,往旁边一摸,摸出身边正是一个一尺来宽的大盘子,两端雕着花,通体光洁暖滑。那材质,可不是和田羊脂玉吗? 第157章 0142 ·当日本为南制北,如今翻被北持南· 奉书只用了一刹那的工夫做决定。她猛一推门,从里面骨碌碌滚了出来。明亮的光线晃得她睁不开眼。她一脚把柜门踢得关上,拼命朝旁边的那道通向茶水间的小门扑过去。 只是刚跑了两步,真金和胡麻殿下便已经绕过了屏风,看到她,一齐吓了一跳。 奉书连忙行礼。在这个地方被发现,总要好过在橱柜里被发现。况且那橱柜还是本应上锁的。 真金满面阴云,斥问道:“你怎么在这儿?谁让你来的?” 此时厅中的几个仆从也听到了屏风后的异动,齐齐围拢了来。均吃一惊。 奉书又惊又慌,一时间哪里想得出合适的托辞,嗫嚅道:“我……我是过来……”她的蒙古话本就说得不太流利,此时更是卡壳,灵机一动,干脆说得愈发含糊,口中叽里咕噜的,连自己也不知在说什么。 真金道:“说汉话!” 奉书脑筋飞转,硬着头皮,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吞吞吐吐地道:“我……我在路上捡到……捡到这串钥匙……想拿过来还给总管……” 正说着,方才那回去拿钥匙的男仆推门进来,一看到奉书手中的钥匙,眼睛瞪大了好几倍,问道:“你你……你怎么有我的钥匙?哪里捡到的?” 奉书偷偷松了一口气。这么一来,谎话算是给稍微圆上了一点点。 可真金依然不依不饶,道:“为什么非要现在来?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是你能随便进来的吗?”说着看了一眼赶来的仆役下人,冷冷道:“这丫头归谁管?带下去,罚,重罚。” 奉书咬着嘴唇,知道自己眼前只剩下两条路。第一,立刻逃出府,只是不一定逃得出去。第二,乖乖挨罚,估计也不会死,只是会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 她心中闪念:“无论如何,今天晚上一定要去见师父,可不能伤得起不来床。逃吧!”决定赌一把。大着胆子,微微抬起头,不动声色地扫视着厅中每一个人的位置,全身的筋络都做好了发力的准备。 正要蹿出去,却听到胡麻殿下忽然发话,笑道:“不过是个走错了路的小丫头,父亲何必动怒呢?” 奉书全身一紧,只见胡麻殿下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己。 真金看了儿子一眼,目光稍微缓和了些,道:“要是人人都像她这样无法无天,太子府里就没规矩了。”朝那男仆道:“把她带下去……” 第180节 胡麻殿下却抢在了那男仆前面,伸手捉住了奉书的手,拿出她手中的钥匙,一把掷还给那男仆,笑道:“太子府里的规矩那么多,连我都记不全,何况一个小姑娘。” 奉书见他还拉着自己的手不放,本能地想甩开,可是听他似乎有要为自己开脱之意,心里却忽然犹豫了。 也许,还有第三条路……要是乖乖的让他摸上两摸,碰上两碰,说不定他就能让自己免于处罚…… 可这想法只是闪了一闪,便熄灭了。她宁可让他身后的怯薛歹揍上几拳,也不愿让他的手在自己身上多待一刻。她微微一扭身子,抽出了手。 胡麻殿下顺势放开她,对真金笑道:“既然父亲嫌她不懂规矩,那罚也是没用的,干脆给了我罢。儿子府上可没那么多条条框框。” 奉书吓了一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金朝她打量了一阵,忽然笑了,对胡麻殿下道:“这就是你去年向你妹妹讨过的那个丫头?” 胡麻殿下揽住奉书肩膀,笑道:“是儿子的老相识啦。其实我今日来,第一要紧之事,当然是来看望父亲,其次却也是想来瞧瞧这位好朋友。可父亲一上来就要把她打得皮开肉绽,这不是伤儿子的心吗?” 奉书感到他手臂的重量,感到他在自己肩头捏来捏去,躲也躲不开,心中直想破口大骂:“怎的在你爹面前也这么放肆!小心他骂你!”求助般看了真金一眼,只盼他出言干涉。 但真金似乎不以为怪,眼神中满是有趣、无奈和纵容,就像一个寻常的父亲看着淘气的儿子。奉书见了他的神色,心中不自觉地一颤,一时间有些恍惚。小时候,她玩泥巴、戳蚂蚁、乱抹母亲的胭脂,被自己的父亲发现时,他也是这么一副神色。 而现在的自己,在真金面前,也就和一坨泥巴、一只蚂蚁、一盒胭脂没什么区别。 奉书心中又悲又恼,只想不顾一切地冲出人群跑掉。可手腕却被胡麻殿下紧紧攥住了。隐约听到他说:“那就多谢父亲了。改日我一定寻几个懂规矩的孩子,赔还父亲和妹妹……”一面说,一面拉着她就走。几个从人小心翼翼地捧着那个玉盘子,跟在后面。 奉书直到被拖出了门,才反应过来,拼命甩他。但他手上也用了力,狠狠一箍,疼得她叫了一声。 奉书咬牙切齿地道:“放手!我要回去!” 胡麻殿下笑道:“回哪里去?现在我家就是你家。”说着回过头,命令一个跟从的怯薛歹道:“把她房里的东西收拾好,送回咱们府上去。”那人领命去了。 奉书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胡麻殿下的财产。她早就知道他有心将自己从太子府要走,也不是没想过对策,但万万没料到却是在今日这个千钧一发的场合,让自己没有丝毫回旋反抗的余地。 胡麻殿下见她还在执拗较劲,摇摇头,笑道:“唉,唉,不知道我给你免了一顿打吗?忘恩负义的姑娘,想必这次也是不打算谢我的。” 奉书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心道:“谢你个大头鬼!要不是你来搅局,说不定我现在已经逃出太子府,你们谁也找不到了!” 想到这儿,却忽然心中一动。眼下胡麻殿下拉着她,正沿着大路,朝太子府大门走呢。路边的奴婢、姬妾、小贵族,见到了他,纷纷躬身让路。 奉书心中暗暗打定主意,跟上了他的步子,干笑一声,敷衍道:“你要我怎么谢你?” 胡麻殿下没料到她会忽然软下口气,怔了一怔,才笑道:“我很容易满足的。只要咱们把上次没来得及做完的事情继续做完就好了。” 奉书冷笑道:“那要请殿下再多准备几个茶盏。” “哈哈,当然可以。你放心,今日我也没喝酒,也没和叔父摔跤,有的是精神。你喜欢怎么玩,我都陪你。” 奉书听他的意思,是丝毫不把自己那点本事放在眼里,心中有些发虚,想起柳亭那日对自己说的话:“他那天晚上早就摔跤摔得筋疲力尽,十成的力气剩不下一成……你道他平日能那么容易着你的道儿?” 想到柳亭,再看看身边胡麻殿下的侧影,心中生出一阵强烈的烦躁,叫道:“别捏我,放开,我跟你走便是。” 胡麻殿下却毫不理会,忽然跨步挡在她前面。她连忙住了步子。 他挑起她的下巴,似笑非笑地道:“不懂规矩的姑娘,还没进门,就开始对新主人发号施令了?” 奉书被他的指头夹得疼痛,紧紧咬着牙,克制着扇他的冲动。路边至少有二十个人在看着自己,有的惊讶,有的好奇,有的羡慕。 当下最要紧的,是跟着他先出了太子府再说。 她耐着不动,可仍然忍不住讥讽道:“反正你也不是没听过我的号令。” 胡麻殿下眼中的阴鸷一闪而过,手指拂过她的脸蛋和唇角,微笑道:“许久不见,你的性子还是没变,我很满意。”放低了声音,又道:“把你的泼辣和主动留到晚上,我会更满意的。到时你想怎么号令,我都听。” 奉书似懂非懂,心中骂道:“鬼才稀罕你的满意!”再也忍不住,伸手就去打他的手。对方却似早有防备,反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拧到了她背后。奉书一心想要出门,不敢在这里闹出太大动静,咬咬牙,不再挣扎,只是气鼓鼓地瞪着他。 但她随即面红耳赤。胡麻殿下的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两圈,径直向下,落在她胸脯上。由于双手被别在了背后,那里一起一伏的尤为明显。 他肆无忌惮地打量了她一阵,暗哑着声音,笑道:“最满意的是,小马儿长大了些,可却依然没有被人驾驭过……是不是在等我?” 奉书刚想骂:“鬼才等你!”却见跑来了一个怯薛歹,向胡麻殿下一躬身道:“殿下,马匹备好了,现在回府?” 胡麻殿下点点头,上前拍拍他肩膀,低声吩咐了两句,又回头对奉书笑道:“走,骑马回去。” 奉书大惑不解,脱口问道:“怎么,我还有马?”以她的身份,平日是没资格乘马出行的。但胡麻殿下今日来看望太子,只带了几个怯薛歹和男仆,自然是一路乘马,奔驰而来的。她随即明白了:“他当然不会给我雇轿子,更不放心让我自己走到他府上去。” 胡麻殿下笑道:“我可没带多余的马,你得跟我同乘一匹。” 她翻了个白眼。 他笑得更欢畅,用眼神指了指身边几个人高马大的怯薛歹,“不然,也可以跟他们一道骑,这些都是我的盟誓兄弟,我不介意,你自己选。” 奉书心中冷笑一声:“等出了这门,我看你还能不能得意起来。”点点头,不再说话,乖乖跟在几个怯薛歹身后。走出那扇守卫森严的大门的那一刻,她才突然意识到,这是自己头一次穿过太子府的正门,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胡麻殿下翻身上马,朝她招了招手。 奉书深吸一口气,往他身后一指,叫道:“咦,太子来了!”趁他一回头的工夫,一溜烟钻进对面的胡同,撒腿就跑。身后有人叫了起来。 刚跑了半条胡同,便听到身后马蹄声疾,竟是立刻有人追了来。她一个急转弯,纵身翻过一道不知谁家的矮墙,撞倒两个正在踢毽子的小姑娘,在她们的尖叫声中,直接跑进了另一条胡同。还没奔到胡同口,却看到迎面几匹马冲了过来,马上乘的正是胡麻殿下手下的怯薛歹。奉书大骇,只想:“他们怎的反应这么快!”忽然心中一沉,登时雪亮:“他们早就知道我要逃!” 说时迟,那时快,三个怯薛歹翻身下马,喝道:“小妞,别跑了!”迈开长腿便朝她扑过来。奉书全身发麻,急摸怀中,不由叫苦。她今日在会客厅当值,不敢携带任何违禁物品,现在身上连一根绣花针也没有。 她眼看着三个怯薛歹围了上来,一咬牙,纵身躲过一人的胳膊,徒手去斩他的咽喉。那人没料到她有如此手段,痛哼一声,退了两步。另两人吃了一惊,互相看了一眼,左后分头朝她攻过去。 奉书用尽全部的本事,但这几人都是经年训练的宿卫,每个人的块头都是她的两三倍,力气是她的四五倍,实战经验更是她望尘莫及。她只勉强支持了几个回合,就被人用摔跤的手段扭住了肩膀胳膊,按在地上跪了下去,全身疼得像散架一般。 ………… 作者有话要说:  胡麻殿下慢慢驰近,下了马,走到她跟前。 ` 第181节 “桀骜不驯的姑娘,我早就知道你不会乖乖听话。何苦呢?疼不疼?” ` 奉书想挣扎,但全身上下让几条胳膊狠狠钳着,一分一毫也动弹不得,心中只是后悔自己低估了他。 ` 胡麻殿下蹲下身,从地上拾起一枚白玉耳坠,给她戴回到耳垂上,捻着她的耳朵,又轻声慢语地道:“只是我没想到,你居然连我的怯薛歹也敢伤……该怎么惩罚你呢?文五姑娘……奉书?” 第158章 0142 ·直弦不似曲如钩,自古圣贤多被囚·(晋`江独`家·发表) 咚的一声,奉书被丢进一个小房间,直接跌在一堆软垫子里。接着砰的一声,房门让人关上,咔嚓一声上了锁。眼前一片昏暗。 奉书头脑里犹自混混沌沌的,好像落进了汪洋大海,周围的一切都还没恢复真实的样子。 当她听到胡麻殿下居然念出了自己的名字,登时全身如堕冰窖,就算是张弘范死而复生,就算是谈笙用剑指着她胸口,就算是那年惠州的熊熊烈火,都不会带来如此的惊惧。他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排行?他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份?全都暴露了,怎么办,怎么办…… 好像整个人都不受自己控制了。她被几个怯薛歹挟持着,跌跌撞撞地从侧门进了二皇孙府第,和她上次混进来时走的是同一条路。只不过,这次她直接被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院子里,锁进了一个两丈见方的小房间。房间里倒是陈设精致,一张小榻上堆满了软绵绵的被褥靠垫,上面似乎还熏了香。地上铺着一块方毯,散发着羊毛的味道。毯子上立着一个小圆桌,桌上竖着一个黄铜烛台,台面上空荡荡的,没有插蜡烛。 在榻上躺了一会儿,她才慢慢冷静下来,明白了自己眼下的处境。她记起来了,当她走在路上,还在浑身发抖的时候,似乎听到胡麻殿下对自己说:“别怕,我不会把你交出去的……这么一株含苞待放的小白玫瑰,我可舍不得让别的男人再多看一眼。” 她失魂落魄了好一阵,才涩声道:“你要把我怎样?” “我可以庇护你,但是有条件……” 她记得自己好像是立刻就挥起拳头,照着他的脸上打了过去,却马上让怯薛歹扭住了。 “答剌麻八剌向来不喜欢为难漂亮姑娘,可你偏偏不是寻常的漂亮姑娘,我也只好破一破例,暂时委屈你一阵。我给你时间好好想,想通了,自己脱光衣服来找我。” 小房间里没有炭火之类的取暖之物。奉书不由得地掩紧了衣襟,蜷起身子,听着自己砰砰砰的心跳。 外面有人来回走动,她知道那是两个满脸横肉、粗鲁猥琐的怯薛歹。胡麻殿下派他们做狱卒,自然是因为知道她有两下子身手,寻常的丫环婆子恐怕看不住。 黑沉沉的房门好像生出了嘴,朝着她狞笑。她突然跳起身来,狠命朝那房门一脚脚踹过去。那门却十分结实,她踹得脚掌生疼,门上却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门外传来大声呵斥:“小娘们,干什么呢!” 奉书焦躁已极,大声骂道:“狗鞑子!放我出去!有种就放我出去,我一个个拧断你们脖子!”一面骂,一面改用肩膀撞门,直到头昏脑涨,半边身子生疼。 门外的人冷笑一声:“主人吩咐了,小妞要是再撒野,就把手脚都捆起来,剥光了直接送到他房里去。哦,对了,嘴巴也得蒙起来,免得她咬到什么不该咬的地方。”说毕,两个人色迷迷地笑了起来。 奉书吃了一吓,不敢再动作,气鼓鼓地往地上一坐,拽过一个软垫,一把把扯得粉碎,等到棉絮纷飞,软垫的碎片小得捏不住了,便直愣愣地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久,眼前忽然微微一亮,回头一看,只见房门上开了个小小的圆洞。外面递来一罐清水、两个馒头、一盘奶点。那奶点做得倒还精致。 奉书大怒:“这是要把我当犯人关在这里了?”伸手用力一掼,当啷啷几声脆响,盆盆罐罐便打得粉碎,汤汤水水洒了一地,将地毯的一角也浸湿了。门外传来几声冷笑。 奉书将那馒头踢了几脚,愤然道:“跟你们主子说,要杀要剐我都不怕!要想让我听他的话,等下辈子吧!” 门外的怯薛歹笑道:“要杀要剐?别做梦了。别说是殿下,就是我们兄弟几个,也舍不得对这身细皮嫩肉下手啊。” 另一人道:“主人说了,小马驹总是要驯一驯才能听话,用强倒是没意思,哈哈哈!” 先前那人道:“哼,要是寻常女奴敢这么撒泼,早就不知死了多少遍啦。偏生殿下非要对你网开一面,小妞还不领情。这在汉话里,叫做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奉书冷笑道:“好人?他要是好人,留梦炎就是忠臣烈士了。”说起留梦炎,突然想到日间发的那个誓来,登觉不妙:“难道老天爷不让我杀留梦炎,竟而提前替我应了那个誓言吗?不然,何以刚发了誓,就让胡麻殿下捉了来?”随即又觉得这个想法太过荒谬不经:“呸,老天爷哪有闲工夫管这种事!” 门外的两个人见她安静下来,也就不再冷嘲热讽。过了一阵,一个人不知从哪里提来了酒菜,两人坐在门口吃吃喝喝起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说的尽是些淫猥下流的言语。奉书的蒙古话水平有限,也听不太懂,只闻到烧鸡翅、烤羊腿、炸面圈的香气,透过门缝一阵阵传来,引得她肚子一个劲的叫。 她强迫自己忘记饥饿的感觉,悄悄在房里转着圈子,用手去摸索每一寸墙壁、每一个墙角,只盼找出些能够脱身的漏洞。可随即便发现,除非自己在墙上打个洞,否则再没有第三条路出去。而自己若是真的在墙上打洞,只怕凿得第一下,就要被门外的看守发现了。况且,房间里面除了必要的家具,还有角落里一个净桶,便是空空荡荡,根本没有任何可以用来逃脱的工具。 天似乎黑了。从门缝中透进来一线浑黄的灯光。奉书忽然想起来,今晚自己是要和师父见面,汇报情况的。可是看如今的情状,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在一夜之间脱身。 想到师父,心中一热:“师父若等不到我,肯定会知道我出了事……定然会来设法救我的。以他的本事,闯进这里也不难。”想到此节,慢慢宽了心,忽然觉出肚子里饥火烧灼,忍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趴在地上,摸到了方才滚落在地的一块奶点,用手拂去了外面一层灰尘,塞进嘴里,心想:“若是师父来救我,我可不能饿得没力气,平白拖累他。” 吃了几块奶点,嗓子里又渴了起来。她大为懊悔。泼掉的水却不能再捡起来了。也许门外的看守身边还有水,可她才不会低声下气地去求他们。 突然,又想起一事,登时全身一阵凉一阵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好!师父虽然知道我出了事,可他必定会以为我陷在了太子府!怎么也不会想到我在这儿!不好,不好,太子府的守卫像皇宫一样严,他……他若真的为了救我,去闯了太子府,可是九死一生的勾当!就算他没遭不测,他在那里寻不到我,不知会有多着急……”一时间忘了自己处境,转而为师父忧心忡忡起来。 她俯身趴在柔软的地毯上,心中的懊悔之情越积越深:“师父不知道胡麻殿下的事,我真是蠢透了,当初怎的就那么一心瞒他……如今就算他想破脑袋,也决计想不到我被无声无息地关在这里……要是,要是我从一开始就把来龙去脉跟他说清楚,告诉他胡麻殿下对我不安好心……他现在说不定已经来救我了……” 奉书鼻子一酸,忍不住掉下泪来。只是眼下再后悔也没用了。现在只能祈祷师父不要贸然闯进太子府去救自己。 忽然她心中一动,一骨碌爬起身来,咣咣咣踹了几脚门。门外立刻响起了几声抱怨。 “我想通了,快放我出去,我听殿下的话便是。” 只要能出得门去,就有机会逃跑。反正如今身份已经暴露了,就算把这里闹得天翻地覆,也不会再坏到哪里去。说不定师父听说了二皇孙府上的异动,就能猜出来和自己有关系。 门外一人嘻嘻笑了几声,道:“我就知道,小妞儿不会不识好歹。”接着房门处吱呀一响,开的却不是门,而是门上的小洞。 另一人道:“把衣服扔出来,一会儿就有人来疼你了。” 奉书勃然大怒,“你说什么?” “嘻,你一个蛮子驱口,难道还想进殿下的正厅卧室不成?你放心,我们不看。”说着那声音果然走远了几步。 奉书又羞又气,砰的一声,把那小洞踢得关上,心中暗骂胡麻殿下狡猾:“他肯定也知道我会想办法耍花招,所以先要我把衣服交出去,这样就无论如何跑不了了。”长长叹了口气,坐回了榻上。 门外的人迟迟不见衣服抛出来,连连催促,她也不理会。过了一阵,只听得两人骂了几句,消停了。 奉书呆呆坐了一阵,方才的打斗、撞门消耗了太多体力,慢慢困倦起来,强撑了多时,终于身子一歪,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一觉醒来,眼前漆黑,想必已到半夜。四周一片寂静,只有呼呼的北风在外面肆虐。纵然她不愿在这囚室里多待半分时刻,此时也不由自主地拉起被子,裹在自己身上,有心想脱下外衣睡一觉,好好养养精神,却有些不敢,终于和衣而卧。 第182节 不一会儿又醒了。想到师父此时多半正在钟楼上空等,心里又是焦急,又是担忧。忽然又想起母亲来,伸手摩挲着手腕上那串沉香木念珠,寻思:“娘现在说不定也在想我。唉,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她?要是我真的做了胡麻殿下的小老婆,只怕她永远也不肯见我了。” 蓦地想起二姐来:“她眼下是不是也在府里?日间王积翁说的那番话,我要原原本本地告诉她……只是,只是我未必能见得到她……”突然心中又一闪念:“我的真实身份,定是胡麻殿下向二姐逼问出来的。是了,我怎的那么傻?去年在上都第一次见到二姐,他肯定就已经怀疑我们的关系。我和二姐说的那些家乡话,他只要有心记住一点点,事后找人一问,立刻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也太疏忽大意了!他只要抓住我这个把柄,随时都可以拿来威胁我,叫我听话……他现在不愿把我交出去,以后可难说!要是我一直忤逆他,说不定他哪一日恼了烦了,把我的身份捅出去,那……那可就真的糟糕了……” 可随即心中便是一片凛然,“哼,文丞相的女儿,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了?他想让我求着他庇护,他也配!我又不是二姐,我自己能保护自己。” 心里却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嘲讽,用的是胡麻殿下的语气:“不自量力的姑娘,我看你现在还能怎么办。” 奉书心中咬牙切齿,一连串的咒骂,却想不出任何脱身之策,到得最后,不知不觉地胡思乱想起来:“除非我学会了茅山道士的法术,可以穿墙而过……师父说过,江湖上有些小偷骗子,会用铁丝铁片开锁……只不过这种本事向来是秘不传人,连师父也不会,更别说我……要是、要是这里突然地震就好了……唉,从来没听说大都有过地震……” 突然她心中一亮,想到了一个人,一个鲤鱼打挺,从榻上跳下来,对着房门大喊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奉丫头想到了谁?? 谢谢未晏斋、路灯、小篆的投喂!三位土豪别走,咱们来开一桌麻将! 第159章 0142 ·不是随班拜舞人,闭蓬绝粒始南州· “王妃!我要见答己王妃!” 门外的看守被从睡梦中惊醒,骂骂咧咧了好一阵,道:“小妞又怎么了?” “把我锁在这里,王妃知不知道?我要见她!” 要是王妃得知她的丈夫私藏女子,肯定是会吃醋的吧……在奉书有限的认识里,从天家的皇后到平民家的妻子,只要是大老婆,没有不讨厌丈夫蓄婢纳妾的。有些人贤惠,只好忍着,有些人会暗地里使绊,有些脾气暴的,还会亲自动手,将狐狸精赶出家门呢。她只希望王妃是最后一种人。虽然她自认并非狐狸精,但若是能被王妃赶出此门,却是求之不得的事。 外面的人打了几个呵欠,总算明白了她的意思,冷冷道:“王妃万金之体,岂是你一个蛮子奴婢说见就见的?” “要是见不到,请你们替我传个话也行,请她放了我。我在府里干粗活都行,只要别……” 门外的人哈哈大笑:“小妞,知不知道你刚才打翻的吃食,就是王妃的厨房里做出来的?” 奉书一下子噎住了,呆呆立了好久,头脑里天翻地覆,一串串的疑问砸在心头,把她砸得心灰意冷,颓然坐回榻上。 她现在算是彻底明白了,自己到底有多么不自量力。没人能帮自己。胡麻殿下是这座府第里唯一的主人。以自己一人的力量,连他一人都不一定斗得过,更何况他手下还有那么多厉害的爪牙?他要将自己玩弄于股掌之中,搓圆捏扁,太容易了。 也许柳亭说的对,趁他还没对自己彻底失去耐心,乖乖顺从,以后的日子还会好过些……这念头一起,她不由自主地一拳狠狠捶在枕头上。比起在胡麻殿下面前脱衣服,她宁可在这间黑黝黝的小屋里孤零零地关着。 她暗自下定决心:“我偏不遂你的愿。我就陪你在这里耗着,看谁耗到最后。”心中坦然,翻了个身,慢慢调整呼吸,让自己睡过去。 等到醒来,已是天光大亮,门洞里已经送进来一罐水、几碟饭食。奉书早就嗓子冒烟,抱着水罐,一口气喝了一半,又将饭菜吃了个干净,伸展了一下四肢,心无旁骛地练起功课来。虽然这并不能帮她逃脱,但毕竟是打发时间的唯一法子。 练了半日,不由得想起师父来,坐在榻上,怔怔出了一会子神,想像着他在身边点拨指导,跟自己试练,拳头轻轻落在自己身上。 想着想着,便倒在榻上睡着了,睡梦里,被他紧紧搂着,环着她的肩,环着她的腰。她哭得泪人儿似的,头埋在他颈窝里蹭,抱着不让他走。他温柔地说着安慰的话。 可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抱着枕头。那些话也一句都想不起来了。 奉书也不知此时是什么时辰,定了定心,继续开练。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劲头也渐渐消失了。屋顶像一口铁锅把她牢牢罩在底下。每天她能看到的唯一活动的东西,除了自己的身体,便是门洞里伸进来的一双手,送来食物,接去上一次的罐子、盘子、净桶。 门外的看守似乎接到了新的指令,不再随便跟她说话,互相之间也极少交谈。除了远处偶然传来的马嘶犬吠,全无声音。房间里寂静得让人发狂。到了不知第几天的早晨,奉书一觉醒来,突然心中充满了绝望,忍不住长声大叫。 没有任何回应。她发泄似的又叫了几声,叫着叫着,便泪流满面,声音变成了嘶哑的哭喊。门外还是静悄悄的,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守着。 她突然全身毛发直竖,心想:“要是胡麻殿下乐意,将我在这里关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一个小小奴婢,不被蒙古人当人看的,谁在乎?他也不是养不起……说不定他已经把我忘了,已经在跟别的漂亮姑娘寻欢作乐,根本不在乎把我活埋在这里!”想到自己有可能再也踩不到泥土,见不到阳光,再也不会和别人说一句话,不由得毛骨悚然,身子晃了两晃,差点晕过去。 她从没有这样强烈地渴望自由。她以前虽然也被捉过,被关过,被限制过行动,但那些毕竟是暂时的。至少她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变那个局面,哪怕明知会吃苦,明知后果会更加危险。 而现在,她就像陷在沼泽里的小鹿,有心挣扎,却没有任何着力点。 在这斗室之中,时间仿佛停止了。每一日都是前一日的简单重复。她疯狂地想出去,想看到第二张面孔,哪怕那面孔是自己最讨厌的;想和第二个人说话,哪怕是被人骂得狗血淋头;想和第二个人打交道,哪怕是让怯薛歹狠揍一顿,甚至杀了。 除夕夜里二姐劝自己的那些话,她本来固执地想要忘记,可如今却一点一点地忆起来了。 当奉书发现自己竟开始认认真真地考虑服从胡麻殿下时,忍不住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可若是耳光能把人抽醒,这世上就不会有伤心之人了。她抱着枕头垫子,小声抽泣着,想象着自己若真的做了他的妾妇,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光景。那意味着要忍受他所有的无礼之举,把女儿家的尊严送出去让他踩在脚底下。单是想上一想,全身便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更别提给他生孩子……想都不愿想。 可柳亭说,女孩子家迟早都是要过这道坎的。也许以后就不会那么难受了?也许就算不跟他,以后自己嫁人的时候,也不得不忍耐这些不愉快的事? 可是,屈辱换来的自由,真的能长久吗?就算自己乖乖听话,也不过是从这件小屋子搬到一个大一点的院子,吃得好一点,穿得好一点,走动的范围大一点,肯定是不准随便出府的。当然也可以找机会溜出去,溜出去找师父……可是到了那时,师父会怎么看自己? 脸上忽然烧了起来,明知道师父并不在场,却也一时间羞愧无地。不知怎的,奉书觉得,就算师父会原谅自己,他心底肯定也会看不起自己的。不,要是她真的对自己讨厌的男人曲意逢迎,她自己都没脸再跟师父说一句话。 要是父亲知道自己…… 她忽然惶恐得出了汗。父亲不正也像自己一样,被蒙古人逼着做他不想做的事情吗?他已经做了将近四年的囚徒了,他的手上戴着镣铐,他的房间比这里还要小,满地都是腐烂的垃圾和死老鼠。她不知道父亲是怎么一天天熬过去的,但肯定不会像自己这样,动不动就哭鼻子。他还在狱中写诗呢。 奉书一面哭,一面冷笑,笑自己太过没用。这才几天的工夫,自己几乎要投降认输了。 突然咔嗒一声轻响,又是一罐水、一盆饭,从门洞里送了进来。 奉书囔着鼻子,冷冷地对那个看不见的人说:“告诉你们主子,我要跟他打个赌,看谁活的长。” 门外的人依旧没有回应,但她不在乎了。 送来的吃食千篇一律,依旧是奶点、面点,还有一份小菜。奉书这几日全无食欲,按时进食与其说是填饱肚子,不如说是计算日子的一种方法。她习惯性地拈起一块奶糕,却怎么也咬不下去。 在不远处的兵马司里,父亲说不定也是这样子的。 她突然明白父亲此前为什么几次三番地绝食了。那不一定是因为他想求死,而是因为,不食牢饭,恐怕是他唯一能做的反抗。 奉书将那块奶糕丢了回去,只喝了两口水。水能帮助她保持头脑清醒。 第二天,送饭的人看到了洞口原封不动的饭食,似乎是吃了一惊,和什么人商量了好一阵。那门洞一直开着。最后,他还是将这一日的饭食塞了进来。 奉书碰也不碰,直接将食物丢到了墙角。 第183节 她心中存了这个较量赌胜的念头,时间便显得不那么难熬了。开始的两天,肠胃绞痛,全身火烧火燎的空虚,感官却出奇地敏锐,夜里也兴奋得睡不着觉,全身都在抖。她倚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默默地冥想、呼吸、摄神静心。到了第三天,杂念慢慢消失了,只是有些头晕,站起身来时,脚步有些虚浮。一开始,食物的香气还偶尔扰乱她的心神,但后来,那香气里面就夹杂着奶品发酵变质的酸臭气。 又过了一日,门洞打开,外面传出了一句话。 “喂,小妞,你还好吗?” 明明是粗糙刺耳的男声,此时听来,却不逊于悠扬悦耳的管弦丝竹。 奉书心中冷笑:“这么快就沉不住气了?我还没喊饿呢。”但她已经虚弱得不想说话,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她本来连理都不想理这些狱卒,但她实在是太渴望和别人交谈了。 那人又问:“生病了?” “没。” “怎么不吃东西?” “懒。” 门外的人似乎被她噎回去了。下一次送来的食物,是热腾腾的一碗白米饭,堆得冒尖,上面撒着嫣红的梅子姜丝。旁边的食盒里盛的东西,奉书用鼻子就能闻出来,那是鄱阳湖狮子头、冬笋干烧肉、吉州三杯鸡、莲藕豆腐银鱼羹,全是她从八岁以后就没吃过的家乡菜。茶壶里泡的,是清澈浓郁的庐山云雾,冒着翠绿的烟。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m记(好好吃的感觉)用地雷友情赞助今天出镜的好吃哒! 第160章0142 ·饥火相煎疲欲绝,衣冠涂炭可胜羞· 奉书怦然心动,慢慢挣扎着蹭过去,在香气了陶醉了好一阵,告诉自己:“他拿我没办法了,这才用好茶好饭诱我投降。当我是狗呢?” 可双脚还是固执地不肯离开。右手不知怎的就拾起了筷子,夹起一小块肉,颤抖着放进嘴里。 她品了一品,对自己冷笑道:“一看就是北方厨子做的,一点也不地道,比我家以前吃过的差远了。等我以后回了家乡,这些东西要多少有多少。”狠命嚼了两嚼,将肉吐了出去,一发狠,把整个托盘掀到了角落里。菜肴沾了灰土泥尘,乱七八糟地混在一起,就一点也不诱人了。 她爬回榻上,闭目养神,心头涌起一阵胜利的快意。 门外不再送食物进来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她似乎听到两个人在商量:“……要不要再去报告……” 另一人道:“哼,由她!看她能任性到几时!” “可是主人有吩咐……” 奉书忽然浑身一个激灵。全身的力气已经在这短短几天里消失殆尽,要是胡麻殿下现在闯进来,脱她的衣服,自己恐怕是毫无还手之力。 但她随即就笑了。房间里已经被她扔得到处都是食物,最初两天送进来的馒头已经发霉了,长了一圈的绿毛。几碟奶点按照送来的时间不同,呈现出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形态,有的像豆腐,有的像米粥,有的像纸屑,有的像石灰。整个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馊味。她觉得胡麻殿下应该是没有兴致在这里风流快活的。要是他来脱她的衣服,就会发现衣角上抹的全是腐败的食物汁液。要是他想把她按在榻上,就会发现榻上堆的满是哈喇油腥味儿的肉渣。 快十五岁的女孩子,虽然还是懵懵懂懂,但本能的,已经学会了用一些简单粗暴的法子来保护自己。 奉书嘻嘻笑着,心想:“还好现在是冬天……否则我就可以吃蚂蚁给他看……看谁怕谁……”忽然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跟着蝎子他们流浪的时光。那个时候,她也是整日腹中空空,身上也不时沾上怪味。她恍惚地说了一句什么,眼前仿佛又出现了壁虎、蝎子、蜗牛、小耗子……小耗子在给自己编手环……小耗子和自己结伴去解手…… 她知道自己已经出现幻觉了。耳朵里时常嗡嗡的响,眼前时明时暗,似乎是门洞在不断地被打开关上,有人在窥视她的情况……有人在外面说话……那是父亲的声音……他在说:“奉丫头,别淘气了,回家来洗澡……” 幻觉。全是幻觉。也许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吧……时间像滴血一样慢慢流淌,虚弱的心脏跳得飞快,好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啄木鸟,一下下啄走她的魂魄。 幻觉还在继续。这一次,是柳亭在对她说:“奉丫头……何苦呢……奉儿,你别让我着急……” 声音好真切,似乎就在耳边。奉书不由自主地想要张口回应。但舌头是麻木的,无法卷曲。 脑海中的声音还在固执地继续:“奉儿,奉儿!你别吓我……” 奉书用力甩了甩头。 忽然叮叮的清脆一响,似乎是钥匙相碰。紧接着是一声急促的“咔嗒”声响。吱呀一声,房门开了。那扇紧闭了不知多少天的房门,开了。 奉书讨厌这个白日梦。可她眼前却猛然一亮,柳亭的面容焦急万分,出现在门外。那面孔随即变成了两个、四个…… 奉书心头一震,从幻觉中清醒了些,张了张口,可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柳亭扑过来,不顾她的满身怪味,将她紧紧抱住,颤声说:“外面没人……他出城了……来,跟我走……” 直到双脚踩上了坚硬的土地,奉书才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做梦。脚下轻飘飘的,好像行在云彩里,每走几步,就踉跄着要摔跤。柳亭用力架起她半身的重量,半扶半抱,搂着她一面走,一面哭。 “你看你……把自己弄成这样……饿不饿?难受不难受?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着急……我好容易才打听出来你在这里……” 柳亭似乎还在说什么,可奉书迷迷糊糊的,听不太进去,只是道:“小心……别……别让人发现……”她发现自己的声音微弱得不像话,连自己都听不太清。 柳亭又说了几句话,似乎是让她放心。 不知怎的就走到了柳亭的那个青砖小院。柳亭把她按在床上坐了,打量着她,抹了一把眼泪,笑道:“小脏丫头!先在这儿歇着罢!我……” 奉书迷惘了一路,此时才慢慢涌出了喜悦,叫道:“二姐……”头脑略微清醒了些,忽道:“把门锁上……别让人看见我在这儿……我那间屋子的门,锁上没有?” “都锁好了……唉,你瞧瞧你……你生他的气,也不用这么自己折磨自己……” 奉书微微脸红了,急忙想要站起身来。她知道自己现在邋遢得要命,可别把二姐的床铺弄脏了。 可柳亭却丝毫不嫌弃,兑了一盆温水,沾湿了手巾,轻轻擦拭着她的脸颊脖颈,又解下她的脏衣服,从自己的衣箱里抱出一身丝绸衣裙,道:“我给你好好洗洗,换上……” 奉书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了,鼻子用力吸了一吸。一股异样的香气从鼻孔一直钻进肚子里。似乎是熬得浓浓的大米粥。她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突然活过来了,满口生津。 柳亭见了她的神色,忍不住笑:“真是小狗儿,鼻子那么灵!那是我刚做得的,我去给你盛。” 等到那盛粥的木碗放到自己面前时,奉书几乎要哭了,呜咽了一声,舀起一勺就往嘴里填。温度正好,一点也不烫口。粥里放了蜂蜜,淡淡的清甜味道让她全身都愉悦地战栗起来。醇厚的米油缠绕着她的唇齿,好像天上的云彩一样入口即化。她用舌头感知着一粒粒饱满香甜的米。那一定是家乡种出来的。前一阵子让她糟蹋的所有饭食,加起来都没有这一口粥好吃。 奉书心中提醒自己,不能吃太多,不能吃太快,不然会生病。可右手似乎脱离了自己的控制,不由自主地一勺勺往嘴里送。 她强迫自己停下,含混不清地道:“二姐……谢谢你……” 柳亭看着她,笑中带泪,“难道我能眼睁睁地看着你糟践自己身子?”说着捉起她左手,给她套上衣袖。 第184节 奉书这才发现,当自己吃得忘乎所以的时候,柳亭已经给自己擦干净了全身,换上了她的香喷喷的新衣服,头发也被散开,抹拭干净,松松地扎了起来。她登时觉得焕然一新,精神也一下子好了起来。肠胃里前所未有的温暖,她几乎能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充实,像干渴的土壤一样,滋滋地吸收着如油的春雨。 她感觉脑袋里清楚一些了,小声说:“谢谢……我、我的那条红头绳,别扔,给我放好……” 柳亭笑着点了点头,“臭美丫头,这时候了还想着你的红头绳?” 奉书脸一红,脑海中想起一连串的往事,又突然想起那日胡麻殿下的一句“文五小姐”,心中登时一凛,小声问:“姐,他怎么知道我的身份?是……是你告诉他的?” 柳亭的笑容僵硬了一些,低声说:“我、我也没办法……他早就猜出了大半……奉儿,你别怪我……” 奉书砸着嘴,微笑道:“我不怪你啊,只不过当时真吓了我一跳……好在现在你来救我了……对了,娘的事……谢谢你……” 柳亭接过她手里的空碗,笑道:“还饿不饿?还吃不吃?” 理智告诉奉书应该到此为止,可是身体却做出了不一样的反应。她听到自己说:“再要半碗……嗯,小半碗……” 当她被柳亭扶在床上躺好时,右手里还紧紧握着那个细细的木勺勺柄,不肯放松,左手则拉着二姐的手,轻轻摇着。她舒展着腿脚,全身舒服得要化了。此前被关起来的时候,她早就把那个小榻弄得脏乱无比,只能蜷缩在一角休息。 柳亭轻轻拍着她的手背,理着她的头发,静了许久,轻声道:“把你关了这么久,是不是因为……因为……” 奉书知道她要问什么,“嗯”了一声。 “你……你还是不肯?” 奉书不愿告诉她,自己其实差点就动摇了。她点点头,忽然嘻嘻一笑,说:“你看,他拿我没办法。” 柳亭叹了口气,脸上现出爱怜的神色,“倔丫头,真是倔丫头……你就不怕……” 奉书想起师父,想起父亲,微笑道:“大不了是个死。” 柳亭急忙捂住了她的嘴,“不许瞎说!” “好,好……我当然也不想死……姐,现在只有你能帮我……我得逃出去……” 柳亭睁大眼睛,摇了摇头,“逃?你看看你现在,连走路都困难……” 奉书耐心地道:“所以,你得让我在你这里藏一阵子……等我养足精神,再溜出去……好姐姐,这次你非得帮我不可……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我跑了……明天……” 她在心中描绘着逃脱的计划,可是头脑里晕晕乎乎的,说着说着,就不知自己在说什么。她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疲累。过去绝食的那几天,她虽然一天里有半天都昏睡着,但那毕竟不是正常的休息,身体轮流被痛苦和警觉所占据,每次从昏睡中醒来,反而都会更加倦怠。 而现在,暂时安全了,她只想放空头脑,尽情睡上它几个时辰。要不是惦记着炉灶上的那锅粥,睡上一天一夜也可以。温柔的黑暗把她包围了,意识渐渐屈服于疲倦。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天气好冷,文文也好冷,大家都不来留言了呢……奉丫头表示好寂寞呀,你们不留言,作者姐姐不开森,她就虐我嘤嘤嘤 ` 萌萌哒奉丫头:呜呜,人家最近比较倒霉……大家要多留言鼓励我…… 邪魅狂狷胡小麻:谢各位小美女支持,你们敢留言,我就敢污给你们看! 宫斗小白柳丫头:支持我的姐妹们麻烦出来冒个泡谢谢 杜浒:你们快留言告诉我我徒弟到底在哪!!!!!!!特么的太子府里找遍了没有!!!哎呀不好,守卫来了,不多说了…… 第161章 0142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雀舌宝宝的地雷赞助!这章撸得一气呵成o(*////▽////*)q ·袖中若有击贼笏,便使凶渠面血流· 久旱逢甘霖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奉书觉得,那几口米粥好像在她体内注入了新的生命。二姐的面孔简直变得像观音菩萨一样了。不知怎的,她忽然想到:“当年师父落难,我给他送去食物和水时,他说不定也是这样的心情。难怪他一直对此念念不忘……难怪他一直对我好……除了那一次……哼……他居然捅我……” 一面胡思乱想着,一面听到柳亭说:“你先别想逃出去的事,先把身体养好再说……你看你的脸色,都成什么样了……你想吃什么,我想办法给你做来……” 奉书含含糊糊地说:“二姐……我想睡一会儿…… 柳亭拉过被子盖住她的肩膀,给她把头发撩到一边,颈下垫了枕头,说:“睡吧。要不要……给你把衫子也解了,好好儿的……” 奉书饿了这许多天,身体虚冷虚冷的,微微摇摇头,轻轻说:“就这样……你陪着我,好不好……” 柳亭温柔地看着她,神色间半是怜惜,半是惆怅,“我陪着你,我就坐在这儿陪着你……好妹子,我真真见不得你受苦……只是姐姐没用……” 奉书见她突然伤感起来,想安慰几句,头脑却陷入一个温暖的泥潭,再也不想说话。眼前已经开始编织梦境了。床边坐着的柳亭的身影一时变成了母亲,一时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草原里漫山遍野的白花,是浩淼无际的鄱阳湖,是广东湿热的丛林……月光下的大都城……她飞起来了…… 不知怎的,就飞到了一座黄金织成的帐子里,里面弥漫着熏肉、松油和檀香混合的味道。帐内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还有琳琅满目的珠宝,还有五颜六色的绸缎衣裳。唯一煞风景的,就是里面还有一个胡麻殿下。他转身看向她,目光好像钻进了她的衣服下面,在她的皮肤上爬行。 他看起来不太高兴,对她说:“倔强的姑娘比我想象得还要倔强。答剌麻八剌几乎要拿你没办法了。” 奉书迷迷糊糊地想:“真奇怪,我做梦的时候倒记得他的名字。” 她心里暗自使劲,想要换个梦做,最好梦见师父。可胡麻殿下的影子却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看她的眼神,和她方才看那碗粥的眼神一模一样。他用力抓住她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腕,好像她方才抓住那柄舀粥的木勺一样。 太真实了。奉书感到一阵强烈的不安,想要醒过来,想要翻一个身,把眼前的一切扑灭。可身体却像魇住了一样,连一个指头也动不起来。知觉渐渐模糊了,头脑里混混沌沌的,有个声音在对她说:“睡吧,睡过这一阵,就什么都没有了,一切就都好了。” 胡麻殿下的手指掐进她纤细的手腕里。那力道足以让她疼得叫出来,可她感到的,只不过是一阵钝钝的浅痛。是了,梦中是没有疼痛的……可奉书却忍不住生自己的气。她觉得自己应该翻身跳起来,应该打他、踢他,质问他。就算是做梦,也不能软绵绵的任他把自己抓住。难道自己在梦里,就成了随随便便的姑娘了吗? 忽然身子被他拽得滑动,胸前微微一轻,被子滑落在一边。奉书吃了一惊,酣醉的感觉减少了一些,拼命想要挥手拨开眼前的幻象,想要撑开眼眶,回到现实中来。可是四肢百骸都仿佛不再是自己的了,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头脑,漂浮在云端,越飘越高,视野仿佛脱离了自己的身体,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一幕…… 她看到胡麻殿下的眼中满是深不见底的黑暗,目光中全是焦灼和贪婪。他抿着嘴,一言不发,甩掉脚上的皮靴,解下腰间的鸾带,脱下厚实的狼皮外袍,一并扔在地上,然后粗鲁地掀开她身上的被子,将她全身上下扫视了一番,伸手将她的腰带一把拉断。 奉书惊悚得无以复加,想要大叫,口中似乎发出了一点朦胧不清的声音。但他并没有理会分毫,反而更加急切,将她半搂了起来,几乎是撕扯着,把她的半臂和外衫一一褪掉。她双臂软软垂在身侧,感到袖子从臂膀上滑了出去。 她真真切切地感到那双在自己身上动作的手,感到他指节内侧常年射箭磨出的茧子,难过得快要哭出来了,拼命想要挣扎,但身上酸软无力,仿佛被盖了千斤的重量,只是手臂微微抬了一抬,脚趾微微动了一动。她感到一只膝盖压在自己大腿上,皮肉间隐隐作痛。 他似乎看到了她的动作,低低一笑,反倒将她搂在怀里,用力捏着她的手臂腰肢,牙齿轻轻咬着她的耳廓。鬓边滚烫,模糊的声浪传到她的耳朵里。 “好软的身子……你练了多久……跟谁学的功夫?” 电光火石间,奉书突然抓回了即将滑走的理智。这不是梦,梦里没有这么清晰的声音。 第185节 她如同五雷轰顶,登时魂飞魄散,周身冰凉。这根本不是梦! 她看到他扯开领口的扣子,脱掉贴身的白绢汗衫,赤了上身,一面将自己覆了起来,右手一面向下探去。她感到了他胸膛上迫人的热气,浑身发抖,突然间无师自通,明白了他的所有意图。 他、他要和我生孩子! 从未经历过的恐惧像蛛网一样缠住了她的全身。突然,什么障碍被冲破了,奉书听到了自己细若蚊蝇的声音:“别、别碰……不要……” 胡麻殿下听到她出声,微微诧异,然后用力掐了一把她的大腿,笑道:“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奉书气急,眼角扑扑落下泪来,想挣扎,可躯体却仿佛成了一团泥。她心中彻底后悔了。要不是自己傻得把自己饿了那么多天,现在也不至于一点也动弹不得。 她只能反反复复地说:“你敢碰我,我以后做鬼也不放过你……” 他嘻嘻一笑,伸手在她脖颈上摩挲着,说话的热气落在她的脸蛋,“做鬼也要缠着我吗?真是太让人感动了。” 奉书拼命转头,想要躲开他让人心悸的目光,说出的话变成了呜咽:“住手,别……我害怕……” “可是你全身上下却软得像一滩水,邀请我在上面胡作非为。真是奇怪了,口是心非的姑娘,我该信哪一边呢?” 奉书又羞又愤。他说着侮辱她的话,并且显然乐在其中,若是在以前,奉书非不顾一切地扇他不可。可眼下她却是一颗心沉到了底,只想:“我没邀请……可、可为什么一点都动不了……我没有口是心非……” 胡麻殿下的手伸到她的衣领下面,勾住她贴身短襦的前襟,用力往下一扯。她全身像被火烧一样,咬着牙,顽强地控制着即将滑入深渊的知觉,颤抖着举起一只手,想要阻挡,可却被他像拂拭灰尘一般,轻而易举地拨开了。 她感到微凉的空气扫过自己□□的皮肤,耳中听到他揶揄的声音:“真美……新鲜得像刚挤出来的牛奶……连味道都带着牛奶气息……蒙古的姑娘天天饮奶,怎么没人长成你这个样子?……唉,你的内衣小了,太不好脱,多久没做新的了?太子府的人是不是克扣了你的衣料?” 奉书知道自己应该愤怒,应该破口大骂,应该拿出宁死不辱的气节,可是当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心里剩下的,就只有铺天盖地的惊惶和畏惧,除了乞求的话,什么也说不出来。 “放了我……不要……我一辈子感激你……” 腰间的唐裙被不紧不慢地解了下来,丢到地上,“我若继续,你会更感激我的。” “你有王妃……你是皇孙……府上有那么多女人……有我姐姐……不缺我一个,真的……求求你……求求你……” “倔强的姑娘头一次开口求人呢……让我给你上第一课吧。成吉思汗的子孙持身谦逊,可只有两样东西从来不嫌多……”嗤的一声,短襦终于被不耐烦地扯成两半,“另外一样,是土地。” 奉书徒劳地挣扎着,小腹被他的膝盖顶着,双肩让他牢牢按在床上。最贴身的肚兜露出来。那是她为了新年避邪特意给自己做的,热情的桃红,俏皮的碎花,此刻让别的男人看在眼里,她几乎羞耻得要死掉。 胡麻殿下的眼神却明显惊喜了一下子,喘着粗气说:“一朵骄傲的小白玫瑰,里面却穿得这么花俏明艳……从里到外都在勾引人……是不是早就为今天做准备了?这是谁教你的?” 他当然知道这衣服穿着比脱了更有趣。不再解她的肚兜,火辣辣的目光将她全身扫了个遍,忽然落在她的左肩上。那里,一道暗红色的伤疤划破了细腻的肌理,好像漂浮在牛奶中的玫瑰花瓣。 他微微皱眉,凑过去吻着那道疤,心疼地道:“这是怎么回事?谁这么狠心下的手?” 奉书被他的发辫拂在肌肤上,肩头如同被饥鼠咬噬,难过入骨,终于失声痛哭起来:“师父……我师父……” 她清清楚楚地忆起来那个夜晚。那时候她心里的痛恨和害怕,和现在相比,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了……师父给她留下这道伤疤,是为了给她留一个教训。可是现在……她要让他失望了…… 胡麻殿下吻过了她的肩膀,又顺着吻过她的脖颈,最后来到她面孔上方。征服者的目光。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六神无主的影子。 第162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胡麻殿下吻过了她的肩膀,又顺着吻过她的脖颈,最后来到她面孔上方。征服者的目光。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六神无主的影子。 突然奉书头脑中轰的一下,天旋地转,电闪雷鸣。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正常的疲倦?为什么会那样急不可耐地想安眠?为什么全身无力?为什么会变成一滩水?就在不久之前,还明明可以站起来,可以走…… 受伤的那一晚,师父对自己说的话,此时一字一字地响在耳边:“这世上除了你亲生爹娘,都随时有可能对你不利。除了你亲生爹娘,你对任何人,都不能失了防人之心……包括你师父。” 也包括姐姐……她端来的那碗粥…… 她还向自己保证过,说现在绝对安全。她说,他出城去了。 她顺顺利利地将自己从囚室中带了出来,一路上没有任何阻碍。 这些念头只是转瞬即逝,带来的却是无边无际的悔恨、暴怒、灰心、绝望、恐怖……原来这就是让最亲密的人背叛、算计的感觉…… 奉书全身仿佛被火焰吞没了,口干舌燥,如痴如狂。师父把告诫刻在自己身上,两年了,自己却视而不见! 身体里的药力一下子被愤怒冲淡了。奉书蓦然咆哮出声,一把推开了往自己胸脯上抓的那只手,扭头避开了一个轻佻的吻。她既意识到自己身体的异状另有源头,手上便忽然来了些气力,狠命推他,用指甲抠进他的肌肉里,用力,手指头是软的,用力…… 胡麻殿下没料到她会突然激烈起来,脸色一沉,抓住她的手腕,按在她肚子上,毫不留情地加劲,带着粗重的喘息,说道:“乖乖的别动,否则待会更疼。” 她的力气和他相比仍然微不足道,无法将他撼动分毫。她用力咬着自己的唇舌,咽下自己的血,疼痛带来刹那间的清醒。师父教过她如何控制心神,避免陷入昏厥……不知道眼下会不会管用…… 她感到一只手在解自己的亵裤,立刻拼命挣扎扭动,自由的那只手在床铺上乱摸乱抓。她需要绣花针、剪刀、瓷片、裁纸刀、解手刀……若是摸到了,先给自己来一下……然后…… 可是床上除了被褥和七零八落的衣服,还有方才她喝粥那只细木勺,没有任何可用之物。 意志和药性在顽强地搏斗。腿被往上抬,她用力往下压,力气像棉花。 奉书感到自己快要坚持不住了,突然开口,迸出一句她自己也不知所云的话:“我要在上面。” 胡麻殿下怔了片刻,手上一停,然后眯起了眼睛。他眼中的神色,和那日真金接到阿合马死讯时的神色一模一样。 然后他笑了,松开了顶着她小腹的膝盖,双手托住她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聪明的姑娘,没学会走路,就想骑马了?真像个蒙古人。” 这是他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暂时腾不出手去钳制她了。这是他一生中犯的最后一个错误。 奉书右手紧紧攥住细木勺柄,趁着两人身子旋转的工夫,算准时刻,猛一咬牙,左手扳住他后颈,用力向怀中一拉。 这一下用尽了她全身仅存的力气。结结实实地把他抱在了怀里,这是和他最亲密的一次接触,可怀里的人已经没有力气了。 第186节 奉书只觉得身子一沉,抱着她腰的手一松,自己便骨碌碌滚下了床,后脑磕在地上,眼前金星直冒,突然不受控制地涌出大颗大颗的泪水。她想伸手去拂拭,可是整个人瘫在地上,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 房间内一片寂静。再没有轻薄的言语,再没有求饶的声音。她知道床上的那个人永远也没机会再羞辱自己了。细长的勺柄已经以一个精确的角度,从他的眼窝直刺进脑。他也许还沉浸在满足和傲慢中,连疼痛也没来得及感受到。 奉书嚎啕大哭。心脏像被人攥在手里一样,又疼又胀,好像马上就要死去。她不敢抬眼向上看。她从没想过自己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温热的鲜血混合着脑浆,顺着床沿一滴滴落了下来,汇聚在她光裸的肩窝,消融在红色的伤疤上。她想躲,可是全身像被魇住了一样。药力还在持续。她想睡,可是她知道若真的睡过去,恐怕立刻就会被噩梦拖进无底的深渊。 她不断地安慰自己:“他活该,谁让他先逼迫我,谁让他不把我当人看……师父说过,若是有人想碰我一个指头,就是该死……他早就该死一百遍了……我得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不能心软……” 况且,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就算让她再选一次,她也多半会逼自己下这个狠心。 可她仍是难受得几欲窒息。不仅是杀人的罪恶,还有羞耻和悔恨。自己是不是已经脏了…… 血滴的下落速度逐渐变缓,肩头的血逐渐冷却、凝固。奉书突然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挣扎着撑起身来,撑着墙角,哇的一声,将肠胃里的所有东西吐了个干净。 也不知煎熬了多久,身体仿佛又回到了此前绝食时的感觉。大约是因为把药物吐出去了一部分,她的四肢逐渐灵活起来,扶着床沿,颤抖着站起来,小心不去看床上的那具躯体。 此前进行的断水断食的训练终于显出了效果。她的身体极度虚弱,但终究保持着一线清醒,一小步一小步地挪了开去,拽过一角被子,用力擦掉身上的血迹。屋角还有一盆水,是方才柳亭给她擦洗身子的,此时已经冰冷。她蹒跚走过去,跪在架子前面,将整盆水兜头淋在自己身上,连打了几个冷战。 但身上似乎是洗不干净了。白皙的肌肤上留着大片的青紫和红肿,手腕和手臂上犹甚,都是方才挣扎时,被捏、按、掐出来的。但体内残存的药性抑制了疼痛,全身只是有些麻麻的痛感。肩膀脖颈处还有些奇怪的红色印记。她哭着想把它们搓掉,但皮肤却越来越红。 头脑终于逐渐清醒起来。奉书望着一片狼藉的地板,突然心中一慌,冷汗涔涔而下:“我杀了皇孙!在他的府上!我……恐怕我一出门就要没命……还有……他是会当皇帝的……他死了,大都城恐怕马上就要天翻地覆……他府上的这么多人,也……” 可是师父告诉过她,必须不假思索地反击,不能总是想着后果,想着他死后留下多少个孤儿寡母…… 即使那包括自己的姐姐。狠心。做过的事就不能后悔。 奉书靠墙休息了一会儿,穿上了鞋子。想找衣服穿时,却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经全被或多或少地撕破了,有些还沾着不少血迹。现在她全身上下只有一条亵裤和一件辟邪的红肚兜,可总不能就这样出门。就算她不怕羞,在凛冽的冬日里,恐怕也立刻会被冻僵。 原来的那身脏衣服呢?似乎已经被二姐带出去了。 她咬咬牙,捡起地上胡麻殿下的那件狼皮外袍,胡乱披在身上,衣襟打了几个褶,用力系紧。那上面还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但是她不在乎。在那一瞬间,她又变回了那个从死人身上扒东西的蚊子。她伸手在袍子内外摸了一遍,摸出一个铜腰牌。她捡起地上的鸾带,从上面扯下他的金虎符。 他肯定会随身带武器……她闭上眼,伸手在床上摸索着。从他尚未僵硬的腰间解下一柄小小的解手刀。随后又发现,他的靴筒里藏着一柄镶金匕首。 她这才镇定了许多,深深吸了口气,听了听外面的动静,迈开虚浮的脚步,推开门,深一脚浅一脚地撒腿便跑。这一片地方是奴婢的居所,没多少兵士巡逻。胡麻殿下这日前来,大约是志在必得,连随从都没有带几个。 突然她定住了脚步。她看到柳亭倚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呆呆地看着地上的枯叶,目光空洞,好像一尊雕塑。 奉书心神激荡,冲到她身前,竭力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做出冷酷的语气,叫道:“文二姑娘。” 柳亭抬起头,吓了一大跳,颤声道:“奉儿,你怎么……他呢?答剌麻八剌呢?你怎么穿着他的……” 奉书一听她提到那个名字,悲愤难抑,拔出匕首抵住她胸膛,带着哭腔喝道:“为什么!” 柳亭的眼眶全红肿了,脸上满是泪花,显然已经哭过了不少时候。她怔怔地望着胸前的锋刃,哽咽道:“对不起……是我不好……奉儿,你恨我吧……你杀了我吧……” “为什么要害我!” “他一定要我那样做……全是他设计的……要是不那样,他说他会杀你……” “那就让他杀!为什么要听他的!为什么要替我做主?” “姐姐没用……我、我没法子……他毕竟……是我丈夫……”柳亭忽然慌乱起来,小声问道:“他还好吗?他……还在那里?” 奉书心中恨极,握紧了匕首,冷冷道:“他死了。你要从他于地下么?” 柳亭睁大了眼睛,叫道:“你……你……” 远处的一个怯薛歹终于发现了此处的异动,大步走来,喝道:“两个小娘们干什么呢!” 奉书紧紧咬着嘴唇,终是不忍下手,收回匕首,用力扇了柳亭一个耳光。 然后她掉头冲那个怯薛歹跑过去,晃着手中的虎符,沉声道:“殿下派我出来通知你……” 那人怔了一怔,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将手从刀柄上拿开,刚要问什么,一道寒光闪过,匕首已经捅进他的心口。 奉书隐约听到柳亭的惊叫声。她什么都不管了,踉踉跄跄地朝偏门飞奔,用胡麻殿下的虎符和腰牌清开道路,有盘问阻挡的,挥刀便捅。她觉得自己疯了,脸上似乎溅了不少血迹,记不清杀了多人,伤了多少人。等到当值的怯薛歹意识到怎么回事,蜂拥而来的时候,她已经闯出了偏门,消失在迷宫般的胡同里。 作者有话要说:  被吓到的小天使们,么么哒不哭,胡小麻表示早就想离开这本没肉渣的坑爹书,已经贿赂系统君,改穿越到点家修真文里开开心心泡妹子去了,大家不用怀念他。 ` 记得以前的章节说过,蠢作者会开两次历史金手指。这是第一次。历史上的二殿下死于1292年,作者提前几年让他领盒饭了╮(╯_╰)╭反正对历史也没什么影响,他要是不死,或许还是帝位的有力竞争者,谁叫他本来就是短命孩子呢。 ` 不过二殿下的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已经在王妃肚子里出镜过了),后来先后即位成为元武宗和元仁宗,后来的元朝皇帝也都是他这一脉的,算是他在历史上留下的最后痕迹。 ` 题外话,标题太香艳,被编编抽pp了,痛改前非,以后的标题都会很正经= ̄w ̄= 。另外征求一下大家意见,最后一章作为防盗章空着,是不是不太好看(⊙o⊙),要不以后的防盗章当天替换,最后一章永远是最新章,这样咋样(*^__^*) ` 最后感谢吃了就停不下来的m记小食店和香飘百里的花花香氛赞助本章~ 第163章 0142 ·游子长夜思,佳人不可见· 奉书好像已经飘起来了。眼前忽明忽暗,一会儿觉得有人在身后紧紧追逐,一会儿又觉得安全了,只想一头倒在地上昏睡不醒。终于,她一跤绊在路边的排水沟里,后脑一懵,晕了过去。等醒来时,发现浑身冰冷,沾着道路上的泥水。天色已经一片漆黑,几颗稀疏的星星隐隐发亮。 药性彻底消失了,身体里只剩下清晰无比的饥饿和疼痛。奉书竭力冷静,分析着自己的处境,心想:“看来二姐没把我供出去……不然……不然他们得知我的形貌……早就捉住了……” 想到二姐的背叛,心中又是源源不断的酸楚和不甘,眼泪却已经流不出来了。 天上茸茸的飘下了雪花。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奉书看到身边不远处卧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似乎已经冻僵了。她连忙挣扎着爬起来,裹紧了身上的狼皮袍子,茫然四顾。天地间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暗红的官灯在远处巡逻移动,好像野兽的眼睛。 第187节 她想:“我要去找师父……师父在哪儿……” 只要能再看到他,让他搂上一阵子……她宁可把一切都和盘托出,只想换得他的一句安慰。哪怕之后会被他骂,会让他永远看不起…… 可是雪越下越大。她知道自己若不赶紧找到一个躲避之处,若是不赶紧吃点东西,只怕别想熬到明天。她调整了呼吸,伏下身子,一面在排水沟里慢慢爬行,一面在脑海中飞快地掠过大都城的地势形貌。眼下全城宵禁,路上空无一人,要找到吃的…… 她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转身向南。远处的胡同里似乎有一个神龛,亮着一盏灯。她像鬼魂一般溜了过去,便看到那神龛后面是两扇朱红大门,门上的匾额写着“白云观”三个字,当即毫不客气地翻墙进去,找到一间未上锁的偏殿,就着供案上的瓜果点心,吃了个肚儿歪。蜷缩了半夜,才喘过气来,微微抬头,才看清那殿里供的是个慈眉善目的老道士,名牌上写的是“长春真人丘处机之灵位”。 奉书心中告了声得罪,心道:“你既是成吉思汗亲口封的神仙,想来也是不需要吃东西的。道长保佑,教我快些找到师父,回头我来给你烧香。”有气无力地爬起来,把剩下的吃食一股脑全扫进怀里。皮袍宽敞,倒也全装得下。她忽然想起来,四五年前,自己和蝎子他们在野外流浪时,也做过偷供品的小偷,不由得微笑起来,暂时忘记了白天的惊恐。 这些东西足够她吃好几天。她趁着夜色尚浓,在小巷里潜行,最后来到了钟楼底下,咬咬牙,开始攀爬。 她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由于下雪,连月亮也看不见。但这是唯一一个可以找到师父的地方了。说不定自己失踪之后,他会经常来查看一下……说不定他会在上面留下记号……一定会的…… 她的手脚都是颤抖的,到得最后,已经不是凭着力气,而是凭着一腔意志,一寸一寸地向上挪去。每爬得一层,她都不得不休息好一阵子。雪花被吹到她的头上身上,她知道自己已经和白色的墙壁融为一体。 师父在上面等我…… 她将解手刀用力戳进砖缝里,借着那一点点的支撑,将虚弱的身体慢慢托上去。 她将自己像包袱一样甩到了楼顶屋檐,躺在瓦片上,喘着粗气,心脏似乎要跳出喉咙。雪花落在她的脸蛋上,被她急促的鼻息吹得跳舞。 屋顶静悄悄的,似乎没有第二个人。奉书起身四顾,师父不在,也没有他留下的记号。 她的眼泪扑扑落下来。理智告诉她师父应该不会冒险每天来,但仍然忍不住失落。 她在背风处扫出一个小角落,倔强地等着。渴了就抓身边的雪团吃,饿了就吃那些本该属于丘处机的供品瓜果。雪停了,天亮了,城市苏醒了,袅袅炊烟从各个角落升起。师父还是没来。 她安慰自己:“看来昨天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我就在这儿等着,等今晚天晴,看看月亮,就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 况且除了钟楼,她也没有别处可去。她伏在檐角坐兽后面的阴影里,熬过了白天和傍晚。乌云遮盖了天空,一盏盏官灯亮了起来。每当听到屋檐上老鸦扑翅,奉书心中便不自觉地一跳,趴在瓦片上朝下查看,却哪里有师父的踪迹? 更鼓响了一遍,又是一遍。她痴痴地望着地面上的街道和房屋发呆,眼睁睁地看着初升的朝阳将一切染成金色。 一个声音对她说:“师父不管我了。” 另一个声音说:“他一日不来,我就一日在这里等。” 倦极了的时候,她就原地卧着,稍微闭一下眼睛。她将匕首和解手刀插在身边的瓦片里,权当栏杆,防止自己在梦中滚下去。 因为她实在是太容易在梦中滚下去了。十次里有九次,一合眼,眼前就是一个没有面孔的男人,将自己重重压在地上,扯自己的衣服。她总是会挣扎着醒过来。 剩下的一次,则是一个温暖宽阔的怀抱,把她轻轻拢住,安慰的亲吻落在她头顶,尽管她想不出来那会是什么感觉。他轻抚她的身体,告诉她应该去哪儿找他,声音低沉有力,可说的什么,她一个字也记不住。 不知何时,奉书突然在寂静的夜晚中醒来,心中砰砰直跳:“师父会不会已遭了不测?会不会他试图去太子府救我,没成功?不,不,师父那么厉害,纵然不能在太子府随心所欲地行走,也不至于会把命丢在那里……除非……除非……” 她一骨碌爬起来,心想:“要不要到太子府去探一探风声?看他们最近有没有捉到什么人?” 可是那样多半会把自己也赔进去吧。此前她进出太子府,只不过是从防守薄弱的西北角进入奴婢居住的小院。要从小院进入更核心的地方,则要穿过重重的守卫和搜检。 再说,万一自己离开钟楼之后,师父偏偏立刻找上来了呢? 一面犹豫,时光一面飞逝。天上的星斗在缓缓地移位。地面上传来几声犬吠,声音越来越激烈,似乎是一群狗在打架。 随即她看到几条街上的官灯好像得到了指令一样,急急朝一个方向聚拢过去。几束火把被点燃了,摇曳着在城市里疾行。她甚至看到了马刀在月光下的反光。阴影里,不知有多少人被惊醒了。 奉书心想:“这是官兵在抓强盗。” 大都城内虽然每夜宵禁,百姓不准外出,但夜里还是会有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有一次,奉书便和师父一起,在钟楼顶上目击了一场火灾,眼看着一栋豪宅化为灰烬。还有一次,似乎是皇帝在深夜急召臣子进宫议事。奉书便看到不少顶轿子在路上疾走,无数官灯前呼后拥地提照,好像田野里的萤火虫,飞蛾一般先后扑进宫门里去。 过得一两刻钟,那犬吠声慢慢稀落下去,火把也渐次灭了。奉书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心想:“这番动静就在兵马司附近……可别吓着爹爹!” 想到父亲,又是一阵忧虑和惆怅。这已经是他被俘的第四个年头了。那日在真金太子的会客厅里听到的一场谈话,她到现在还一字不漏地记着。元廷是不会甘心白白将他放出去的,他们有条件…… 但那条件父亲绝对不会答应。她身上的那点倔脾气,还不是跟他一脉相承?匹夫尚不可夺志,何况父亲,这个在她心里天下最完美的男人?况且,志气也不是贞操,不是能靠暴力和诡计来夺取的。 奉书突然意识到,自己此前只是一厢情愿地打算营救父亲,打算着和他一同回到家乡,而那个更有可能发生的结局,她总是有意无意地逃避着,不去想。 她强迫自己去想。倘若父亲真的让他们杀了,会怎么样? 自己便是没爹的孩子了……尽管她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习惯做没爹没娘的孩子了。 师父还会不会管自己?师父来大都的初衷,便是救人。要是父亲死了,他大概也会心灰意冷地回家乡去吧。他的家乡,不在江西…… 奉书把脸埋在手里,朝几近冻僵的手上呵着气。泪水还没流出眼眶,便被刺骨的北风吹掉了。她的腹中饥饿起来。那天带上来的食物已经吃完了。 漆黑的天空渐渐变成了靛蓝,随即变成了蟹壳青色,一缕橙黄色的阳光从云彩缝里透出来,把她的半边脸蛋照得暖融融的。 明明是寻常的一天,但她心中忽然起了些异样的感觉,对自己说:“我不能在这里等一辈子。我得自己照顾自己,不能老是赖着师父,不能没了他就变成瞎子。等到今晚,若是师父还不来,我就得下去,去别处想办法。” 这么想着,心中慢慢涌起一阵自豪的感觉。 她看到一列列兵士在远处的城墙上走动,进行例行的清晨换岗。斜街的商铺正在开张,几队骑兵在街上巡逻。坊门巷口处也守着不少军士。 奉书微觉奇怪:“怎的今天街上这么多兵?难道是戒严?皇帝出行吗?” 不仅城里戒备森严,城墙上也颇有异动。她看到南城墙附近不知是官兵还是民工,正搭着梯子,将城墙上的苇子一片片卸下来,抛到下面的板车里。她心中觉得奇怪。大都的夯土城墙全凭这些“蓑衣”苇子遮挡雨雪。若是撤了,再下雪时,城墙可要被泡坏了。 街上的行人也和往日不一样了。由于戒严,大部分街道并不像平日那样杂乱无章,可是兵马司东麓的崇真街上,却聚了异常多的人,从钟楼顶上看过去,就像一排忙碌的蚂蚁。 她听到了隐约的几声锣响,从东面不远处传来。她看到一列车仗从兵马司衙门口开了出来。那车仗前面是高头大马的华服官员,后面跟着锣鼓手,两侧全是精兵护卫,刀光锃然。而被那高官和精兵簇拥在中间的,是一辆小小的木质囚车。 囚车一路向南,经行之处,观者如堵。 奉书呆呆着目送那囚车南行,突然心念电闪,失声叫道:“爹爹!” 第164章 0142 第188节 ·人世谁不死,公死千万年· 奉书全身发软,慢慢滑坐在了瓦片上。也许是父女间的心意相通,她只将那囚车瞥了一眼,就知道那里面是谁。 除了父亲,没有一个兵马司的囚犯值得动用如此的车仗,值得让整个城市戒严。 奉书只想化作鸟儿,直接翱翔到那车仗跟前。她按住不断起伏的胸脯,紧了紧腰带,挽上袖口,便要攀下去。 可她随即就意识到,自己现在居高临下,才能看到囚车的去向。倘若站在了平地上,恐怕就找不到父亲了。她刚迈出两步,又犹豫着停了下来。 车仗忽然向西拐了个弯,从钟楼前面径直过去,穿过海子桥,接着转进了顺承门大街,迤逦而行。 奉书全身直抖,发出无声的惊叫。她知道那条大街的尽头,就是城南的顺承门。顺承门外,就是贫民聚居的柴市口,是……是砍头的地方。 忽必烈终于失去了耐心。 奉书手足冰冷,飞快地爬下屋檐。她知道眼下乃是青天白日,方圆数里的行人官兵,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自己。可她什么都不管了,双手抠着砖缝,几乎是出溜着攀了下去。 离地尚有数丈时,便有人发现了她,大声叫喊起来。她听到了马蹄声、弓弦声。有人在大声命令她,让她下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讯。她飞快地横向攀爬,躲开大队的官兵。下一刻,就有一枝箭击中了她手边的第三块砖,弹了出去。 奉书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在墙壁上左躲右闪,爬得更快了。离地两丈的时候,她放松全身,轻轻一跃,在左近官兵的惊叫声中,地上打了个滚,毫发未损,撒腿就跑。 至少五匹马追在她身后。奉书在胡同里穿行,随意闯入了一户民宅,又从后门穿出去,如是几次,便甩掉了骑马的追兵。但是还有其他的官兵在对她围追堵截。钟楼上居然悄无声息地爬上了人,百分之百是大都路总管府的失职。况且,有这等身手的人,对城市的安全是巨大的威胁。 奉书在钟楼上无数次地观察过大都城的全貌,左近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刻在了她心中。她听到临近的胡同里人声呐喊,心中立刻算出了官兵的追捕路线,纵身翻进一个茶肆之中。由于戒严,茶肆没有营业。但她此前曾被杜浒带到这里来过,知道这茶肆后门外面就是海子。 茶肆里,两个小二正在百无聊赖地掷骰子。他们刚刚听到异动,转头看时,奉书就已经蹿了出去,连一道影子也没留下。 后门外泊着一条船。奉书想也不想,纵身跃进了船舱。那里面睡着一个鱼贩子。船身晃动,那人立刻醒了来。 奉书拔出匕首,斩断缆绳,随后刀刃贴在那人脖子上,低声喝道:“不许动!不许出声!” 那鱼贩子吓得满面煞白,果然没有动,也没有出声。小船没有了缆绳的束缚,在海子里漂了起来。奉书只听得岸上马蹄声、叫喊声渐渐离得远了。官兵不会注意到这艘小小渔船。 她心急如焚,知道载着父亲的囚车正在一点点离自己远去,却又不得不耐心等待,等到外面彻底没了官兵的声音,才命那鱼贩子将船划靠岸,威胁了他几句,跃上岸去。 她沿着顺承门大街飞奔。说是飞奔,其实也不过是走路的速度。那街上早就围满了闻讯而出的百姓,说是摩肩接踵,也不为过。几队官兵大声呵斥着,让他们回家,可是没人听从。 她听到有人说:“快去看南朝丞相!” “哪个南朝丞相?” “还不是那个姓文的状元宰相,啧啧,大忠臣,已经在大都关了几年啦,就连皇上都敬重他,枢密院里的位子,一直给他空着!” “那、那为什么要砍他的头?” “这你就不知道了,人家是状元公,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天上星宿哪能久留人间?时刻到了,就要归位嘛……” 奉书泪流满面,唇角颤抖着,只想大喊:“不要杀爹爹!不要杀爹爹!”狠狠推开那个说“砍头”的百姓,拼命向南边挤过去。她似乎看到了那个囚车队伍的尾巴,看到了那车里的人。但随即一小队官兵驰来,将人群截为两半,把她的视线挡住了。 等她跟着大批百姓涌出城门,法场已经布置好了。围观的百姓数以万计,推推搡搡,一片混乱。马蹄声、命令声、叱骂声、锣鼓声、哭声、叹息声……她的头脑简直要炸裂了。她听到人们嗡嗡嗡的出声。父亲的名字被几千张嘴同时议论着。她看到一个回人大官坐在高台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用蒙古话对身边人说:“快杀了完事!别出乱子!” 奉书认出了那声音。是麦朮丁,当日在太子的会客厅里造访过的那个官员。她想扑过去杀了他。下一刻却又觉得,若是他能让父亲不死,自己哪怕向他跪拜磕头也行。 有人在维持秩序,对着激动的人群宣布,说今日的人犯并非常人,说文丞相是南朝忠臣,皇帝使为宰相不可,故遂其愿,赐之一死。 赐之一死……奉书仿佛看到了父亲长身玉立,面对那个肥胖的老皇帝,淡淡地微笑着,说:“一死之外,无可为者。” 她听到有人说:“丞相今有甚言语,回奏尚可免死!皇帝有旨,只要文相公肯降,立即收回成命,任命为中枢宰相,主管枢密院……”后面还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堆话,她也没听进去,只觉得这个人似乎在有意拖延时间。 然而她没听到父亲的声音。她如痴如狂地想他。她向所有她知道的神明祈祷,别让爹爹死……佛陀、菩萨、三清、天主、安拉、明尊、耶和华……她胡乱乞求着,千万要救救他……她摸着怀里的匕首,心中下定决心,若是不能救他,就死在他身边。 她恨自己生得不够高。她的面前满满地挡着脖颈和后脑勺,人影在她面前乱晃。她在人缝里用力穿梭着,似乎有人在骂她,在推她,似乎有人喊着她的名字。她全都浑不在意。 她在脑海中勾勒着父亲的身影。她记得他出发勤王的那一天,他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戎装战袍,腰间系着金兽面束带,足登云纹黑靴,腰间佩剑,神色是那样的坚定和儒雅。那时她七岁。父亲摸着她的小脑袋,说:“奉丫头,以后你要乖乖的,不许老去外面乱野,别让你娘操心。” 奉书呜咽出声:“我不乖……我一直在外面野……我娘已经不操心我了……” 她记得那个晚上,自己在田野里解手,却被当成奸细,一路拖到了他的轿子跟前。她绝望地哭着。当父亲带着微笑出现在她面前时,他就是天上的神。 那时她九岁。她抱着他哭个不停,说:“我以为你在大都,被鞑子欺负……呜呜呜……我以为你不要我们了!” 奉书狠命咬着自己的嘴唇。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如今,他真的在大都,被人折磨了那么久,而且马上就要转身离去,不要她了。 她记得那个阴雨绵绵的日子,父亲被从建康府押送过江,北上大都,而她埋伏在旁边一艘小船里,瞥到了他的身影。那时她十一岁。他比她记忆里的瘦了些,然而步履沉稳。他的神色有些憔悴,然而眉间依然凝聚着英气。在他身边,是意气风发的张弘范,还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华服官员,但他们加起来,都及不上他万一的风采。 但当奉书终于拨开人群,看到法场中央的那个身影时,头脑一下子空白了一刻,恍惚不知所以。 那是父亲吗?由于长期不见日光,他的身形有些佝偻。由于终日佩戴镣铐,他的手腕和足踝已经扭曲变形。他的头发斑白稀少,几乎无法束成发髻。他的双颊瘦削,颧骨凸出,额头上刻着深深的皱纹,眼中生着浑浊的白翳。他的一身儒衫肮脏污秽,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他脚上的鞋子开着口,露出了光着的脚趾。 然而他在用力挺起胸膛,直起腰,眼中的神色宁静安详,甚至有些如释重负的喜悦,仿佛一点也没注意到身后的刽子手,以及他手中慢慢扬起的刀。 奉书疯了,头脑和身体都不再是自己的。唇上咸咸的全是泪水。她记得自己似乎在大声哭叫,又似乎扑倒在地,被人群乱踩乱踏,又似乎拔出了匕首,朝身边的人群乱挥乱刺。她不知道哪一样记忆是真的。似乎有什么人抓住了她的后背,像包袱一样提了起来,捂住了她的眼睛。是官兵,还是怯薛歹?她什么都不管了,尖叫着,死命扭动挣扎,想去拔怀里的匕首,可是身子被牢牢箍在一个怀抱里,头发被撕扯着,手臂被扭得疼痛,快要断了……她闻到了血腥味…… 然后她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身体里的生命仿佛随着父亲,一起逝去了。 * 再醒来时,只觉得全身无力,头晕目眩。自己似乎是被人牢牢抱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粗布衣袖摩擦着她的脸蛋,晃动得厉害。一只大手用力抓着她的腰,有点疼。耳边是急促的喘息,那嗓音是熟悉又陌生。他吸进凛冬寒凉的空气,呼出的气带着血腥味。 突然,搂住她腰身的手一松,她便摔在了地上,打了个滚,后脑磕在一块小石头上,疼得她立刻清醒了,大叫出声:“爹爹!” 马上又被抱起来了。她听到有人在叫她:“奉儿,奉儿!” 奉书只是反复呢喃着:“爹爹,爹爹,爹爹……” “奉儿,醒醒!” 那似乎不是父亲的声音……她试探着叫:“师父……” 第189节 她觉得自己还在那个噩梦中陷着。父亲的容貌宛然还在眼前。周围依旧是浓烈的鲜血味道,师父的声音也显得那么遥远。 “奉儿,你还好吗?能不能站起来?” 真的是师父,但他的声音却好像生了重病一样。她睁开眼,正看到杜浒焦急的面孔。她一阵恍惚,大喜大悲之下,险些又要晕过去。 (以下 作者有话要说:  可她随即便惊叫出声。杜浒的脸色苍白得吓人,额角流着血,混着一道道的汗水。身上的衣服也沾着一块块血污。她迷惘地转头一看,只见二三十个官兵弓刀在手,四散而立,把他俩团团围在了当中。为首的那个蒙古军官肥肥胖胖,一脸浓髯,面相凶恶。他翻身下马,马刀出鞘,刀尖指着杜浒的胸口,距离不过丈半。 ` 周围是城郊的一片荒野,几条恶狗追逐着扑到近前,住了脚,龇牙咧嘴,汪汪的吠。 ` 杜浒轻轻将奉书放在地上,扶她站好,俯身低声道:“能不能走?待会我去引开官兵,你只管向南逃,不许回头。过了卢沟桥,再找地方藏起来。明白吗?” ------ 无可避免的一个场景终于到来了……我才不会说我把自己写哭了呢嘤嘤。文中安排文丞相死前见到了奉丫头最后一面,得知这个女儿依然好好的活着,算是最后一个安慰了吧。 ` 试想就算杜浒的计划成功,就算元廷格外开恩把他放出去做道士,他以后的生活又何尝会舒心呢。史料载,文天祥也曾获悉王积翁解救他的努力,但是他托人转告王积翁,加以谢绝。 ` 十二月初八日临刑前夜,忽必烈决定亲自出面劝降。文天祥被召入皇宫,他“长揖不跪”,以致被打伤了膝盖。忽必烈对他说,倘若能像侍奉亡宋一样侍奉元朝,便会立刻给他留出中书宰相的位置。文天祥拒绝了。又承诺让他做枢密,依然拒绝。忽必烈问:“汝何所愿?”答曰:“一死之外,无可为者。” 最后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放弃了。 ` 目前有些声音认为,文天祥作为民族英雄的身份被抬得过高了,都是后来被明朝统治者捧起来的。然而纵览《元史》,哪有第二个宋人得到过和他一样的“待遇”?元朝统治者其实很大度,没有对旧朝遗民斩尽杀绝,很多不愿投降的人也都给放了——那是基于他们对自己军事力量的自信。忽必烈很忙,也不是傻子,倘若不是因为文天祥出众的个人能力和他在江南地方的极端号召力,是不会在他身上浪费那么多时间的。 ` 行刑之日,忽必烈还曾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派人快马赶赴刑场,“教再听圣旨”。可惜刀下留人的桥段没有出现,彼时文天祥已然被害。 ` 一个人,对抗一个政权,坚持到如今,这条布满荆棘的路终于走到了尽头,他应该可以休息了。 ` 然而对奉丫头来说这远远算不上终点。磨难和打击最使人成熟。如果有人跳着读到了此处,大概会觉得女主也没力挽狂澜,最后也没把父亲救出来,不苏又不爽,在大都这几年简直是白活。然而我相信从头追到此处的小天使都会同意,奉书这几年活得有多精彩。对比一下第一卷里那个只知道哭闹,没有丝毫眼界阅历的娇弱小姐,是不是觉得判若两人呢。 ` 挑战还会继续。大都此时全城戒严(原因不止一个,能不能数出来),奉丫头和师父已经被官军盯上了,并且师父已经受重伤(想到为什么了吗),大恸之后马上又是个死局,嘤嘤嘤我都觉得自己对主角太狠了…… ` 感谢花花和路灯赞助地雷!顺便提一句,奉丫头还有一个月就满15周岁了,嗯。 第165章 0142 ·星奔不可止,暮达城西阡· 那蒙古军官眼露凶光,冷笑一声,用生硬的汉话道:“大胆蛮子狂徒,昨夜从兵马司逃了去,今儿个居然还敢回来,在法场耽搁,以为自己是神仙呢?乖乖跟我们走罢!” 杜浒声音嘶哑,冷冷道:“老爷们认错人了!” “哈哈,认错人?昨天硬闯兵马司,杀了十几个守卫兄弟的蛮子,不是你?你要是心里没鬼,干甚慌慌张张地跑了这么一路?” “你们要抓我,我不跑,等死吗?” “那你怎的又跑的跌跌撞撞?你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掉沟里摔的,管得着吗?” 那军官冷笑道:“还抵赖!你以为昨天蒙了面孔,就没人识得了?你瞒得过人,却瞒不过我们的猎狗!”说着举起右手,几条恶犬便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咆哮起来,只等那军官一声令下,便即扑上去撕咬。 奉书一下子明白过来。昨天晚上兵马司附近的火光和犬吠,难道是师父?他为什么要闯兵马司?他杀了兵马司的守卫,必定要被全城通缉,今天却又冒险出现在法场,若不是来找自己,还能是为什么? 杜浒见了她询问的神色,苦笑了一下,眼神的中的哀伤一闪而过,低低道:“昨天……我听说他们要杀丞相,决定最后赌一把,去劫狱……” 然后他一把揽住她的腰,用力一抛,甩过官兵的包围圈,将她抛到一棵树上。接着纵身一跃,飞腿踢出,只听啪啪几声闷响,两三条猎狗登时头骨碎裂,倒毙在地,连逃窜也来不及。剩下的几条狗哀号一声,缩身挟尾,便要逃走。此时众官兵方才回过神来,轰然大喊。那军官脸色大变,拔刀护在身前,口中连连唿哨,用蒙古话叫道:“狂徒胆敢拒捕,给我格杀勿论!” 几条猎狗毕竟训练有素,听得命令,复又张牙舞爪,蜂拥扑上去撕咬。杜浒侧身闪躲,一拳击在一条猎狗颈侧,那狗软软地倒了。与此同时,又有两柄马刀朝杜浒当头斩下。他就地一滚,纵身躲过,顺势一拳将一人的膝盖击得粉碎。那人哀号一声,跪了下去。 奉书被抛上树去,本能地伸手抓住了树枝,一骨碌翻了上去,朝下一看,只见杜浒身边围着重重官兵和恶犬,正在苦斗。而他纵跃腾挪之间,脚步颇有迟滞,显然此前就受了不小的伤。他几次试图强夺官兵的马刀,却都没有得手。他赤手空拳,周旋在十几柄钢刀和几副利齿之间,渐渐退到另一棵树下,倚树而战。一条猎狗咬住了他的裤脚,用力一撕,他的裤腿便撕下来一大片,踉跄了一下,一柄刀立刻削上了他的小腿,鲜血直迸。他大喝一声,铁掌击出,架住那使刀之人的手腕,又一旋,那人便被带得摔倒在地,被同伴的皮靴踩在了身上。 奉书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大声叫道:“师父,师父!” 难道父亲刚刚离去,又要失去师父了吗? 她攀住树枝,便要往下跳。却听到杜浒的声音从刀剑声中传出来:“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听话!”他一说话分心,突然被那个军官的马刀拂中,肩头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此时已有两三个官兵弯弓搭箭,对准了奉书。她知道自己必须逃了,否则停在树枝上,便是给他们当靶子。 杜浒说的没错。跃下去,一路向南,那里是一派旷野,没有官兵堵截…… 她听到弓弦声响,一咬牙,松了手,一跃而下,在地上翻滚数圈,站起身来,发足便奔,不是朝南,而是朝北,叫道:“师父,我来帮你!” 杜浒骂道:“小祖宗,快滚!”击毙了最后一条猎狗,胸前却结结实实地中了一拳。 奉书眼泪夺眶而出,不再说话,拔出怀中的镶金匕首,照着一个官兵后背便刺。众官兵一力围攻杜浒,对她这个小女孩全无防备,见她跳下树来,也不过是以为她要逃跑,却没料到她的身手如此快捷,顷刻间便有一人背后中剑,大叫一声,软软倒在地上。奉书拔出匕首,觑准旁边一个矮小的官兵,直接从背后划开他的喉咙,鲜血喷在了三四个人身上,糊住了另一个官兵的眼睛。那人当即让杜浒一拳击毙。 第190节 那大胡子军官如梦方醒,大叫道:“小心小蛮子!” 奉书立刻被五七人围了起来。她看着眼前一道道闪闪发光的刀刃,不由得有些腿软,手心全是冷汗。但她不怕。父亲刚刚离开,是被蒙古人害死的。她此刻心中最不惧的就是死亡,全身的血液被复仇的火焰烧得沸腾。 她看到一柄马刀朝自己当头劈下,嘶声叫道:“贼鞑子,我跟你们拼了!”知道自己的力气也许拼不过这些大汉,举起匕首,作势要挡,却在与马刀相碰的前一刻抽身后退,趁那兵砍空的当口,飞身跃到他身侧,匕首照着他后心便刺。那兵反应也快,当即挥刀回挡。那马刀砍上匕首的锋刃,却一下子断成了两截。那兵手中一轻握着一截断刀,怔了一怔,奉书回手一削,那人的手腕和半截断刀就一起掉到了地上。 胡麻殿下靴筒里的匕首,竟是一柄削金断玉的利器。 可此时已有两三柄刀同时刺向奉书的心口、小腹、面门。她大叫着给自己壮胆,背后却突然一紧,让杜浒抓到了身边。他跨步挡在她前面。他的腿上流着血,步履蹒跚,喘息粗重。 奉书想也不想,将匕首塞进他手里,叫道:“师父,用这个!” 随即她掏出那柄小解手刀,护住胸腹部位。但她马上就发现,自己用不上这柄刀了。杜浒本已受伤,行动不便,又是赤手空拳,官兵却个个手持两三尺长的大刀,犹如手臂增长了一倍。相比之下,杜浒便大是吃亏。而眼下他利刃在手,本事如同长了好几倍,叮叮几声,干脆利落地削下了五六个刀尖。奉书只听得声声惨叫,四周的血腥味越来越浓。 突然几个官兵齐声惊呼:“长官,长官!” 那满脸浓髯的军官已经被匕首划破肚腹,肥胖的身子扑在地上,□□着,却一时未死。杜浒全身是血,也不知是他的,还是别人的。方才的一番对战已经耗尽了他的力气。他身子晃了晃,慢慢地迈出一步,脚尖抵住那人额头,一使力,那人的声音就停了。 余下的五六个人情知不敌,无心恋战,转身便跑,抖抖索索的上马,叫道:“快回去……快回去调兵!逆贼……”一面说,一面纵马跑远了。 奉书这才长出一口气,看着满地的死尸和鲜血,这才突然害怕起来,全身止不住的发抖,只想:“我又杀人了……也不知杀了多少……” 杜浒喘着粗气,道:“好孩子,咱们得快走……”一句话没说完,突然膝盖一软,翻滚着倒在地上,吐出一大口血,染红了地上的泥浆。他身上中了数刀,受的拳脚更是不计其数,一身衣服已经被血浸透了。 奉书惊叫道:“师父!”冲上去将他扶了起来,抓住他的手臂,肩膀顶住他胸膛,用尽全力,将他撑了起来,颤声道:“咱们快走……我扶着你……快藏起来……” 杜浒的身体摇摇晃晃的,艰难地保持平衡。他声音干哑,极低极低地道:“好孩子,我走不动啦。你自己藏起来……别管我……” 他眼中全是血丝。这几日里竟是没能合眼。先是在太子府附近寻找奉书,没寻到,还和怯薛交过几次手,然后又硬闯兵马司,差点把命送在那里;今日又强撑着一番恶战,便是铁打的人,此刻也要倒下了。 奉书大叫道:“我不!我跟你一起逃!” 杜浒轻轻甩开她的手,“听话……官兵马上会卷土重来……你骑上他们的马,能跑多远,就跑多远……至于我,我没能救出丞相……要是再把你害了,一会儿到了阴世,也没脸再见他……” “你不会死!我不许你死!你……要是不要命,我、我就跟着你不要命……” “别倔!” 奉书咬着嘴唇,轻轻将他放在地上,跨过几具死尸,牵过两匹官兵留下的马。那马倒也驯良,她用自己在草原上学来的驯马的本事,让一匹马跪了下来。 她用力将杜浒半扶起来,说道:“上马。”语气中带了些命令的意味,“你不上马,我就不上马。” 杜浒深深看了她一眼,伸出一只满是血污的手,轻轻抓住马鬃,另一只手扳住马鞍,用尽全力,直到手指的骨节变得青白。奉书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一点一点托了上去。他身上的伤口纷纷迸裂流血,但最后终于伏在了马背上,几乎是立刻就晕了过去,一只手垂到马腹下面。那马站立起来,闻到他身上鲜血的气味,不安地甩了甩头。 奉书牵过另一匹马,刚要跃上,忽然又跑回几步,还是没忘在地上的死尸堆里马马虎虎地搜了一搜,摸出来几十两银子,揣在怀里,然后飞身上马,提着两副缰绳,双腿一挟,纵马小跑起来。 她害怕杜浒摔下马,不敢跑得太快。大都城郊虽然不少荒山野岭,却也并非全无人烟,大小道路交错,路口不时横着哨卡。她不敢走大路,拣小路只顾朝南猛赶。时值严冬,四周一片白霜枯草,马匹鼻孔中不断喷着白气。她微微回头,只见大都城的夯土城墙已经消失在一片茫茫白雾里。 这城墙上的城门她走过无数次。城墙下面的水门,她也钻过一两次。但她忽然觉得,也许自己这辈子不会再见到这段城墙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花花礼品店和未晏斋书画拍卖行友情赞助本章~~奉丫头表示一定会把师父救出来哒! 爹爹没了,不能再失去他qaq 奉丫头在慢慢挑起大梁,以前都是师父救她,今天救了师父,还是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作者希望她最终是能和师父平等的,大家觉得呢 不过大叔暂时还没意识到这些…>< 第166章 0142 ·岂无儿女情,为君思汍澜· 到了傍晚,马匹脚力不继,渐渐慢了下来。阴云压顶,北风卷地,似乎又要下雪。奉书浑不知该往何处去,心中微慌,转头叫道:“师父……师父?” 杜浒还伏在马上,但一动不动,依然昏迷。 奉书见远处有几间小屋,当即拍马过去,只见中间一座砖房,隐隐透出亮光,门侧挂出一个破烂的酒帘子,依稀是个客店。她闯进砖房一看,只见里面仅有一个妇人,正蹲在炉灶前面烧饭,见了她,大吃一惊,张口便要大呼。 奉书上前一把堵住她的嘴,小刀顶在她下巴上,恶狠狠地说:“这里还有没有别人?” 那妇人吓得容颜变色,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摇头。 奉书道:“那好。从现在起,给我关门歇业,不许再放一个人进来。你要是敢声张,引来官兵,别怪刀子不长眼睛。”一面说,一面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啪的拍在灶台上,“这是房钱。倘若三日之后还是平安无事,再加十两。” 她的语气冷静得让她自己都有些惊讶。那妇人惶恐点头,说:“是,是!” 奉书命那妇人帮忙,整出一个房间,铺了两个舒适铺位,把杜浒弄下马来,扶到房里卧好,取来两床被子,盖住他冰冷的身体。她又把两匹官马远远赶到旷野里,两刀杀了,马尸掇进一条河里,然后回转来,像主人一样发号施令,命那妇人烧了一锅热水,在屋里生了一盆炭火,又做了一顿晚饭。她拿出以前做相府小姐的姿态,使唤起人来毫不含糊。 那妇人甚是胆小,被她先是威逼,又是利诱,早就对她言听计从。奉书稍加盘问,得知她姓薛,是个寡妇,孤身一人在此开个村野小店,勉强糊口。奉书心道:“如此甚好。她无依无靠,必然不敢去出首惹事。” 等到热水烧好了,她盛了一碗,端到杜浒身边。但见他面如白纸,呼吸微弱,连胸口都看不出起伏。 奉书对薛氏道:“村子里有没有大夫?去赎些最好的内外伤药来,只说你自己摔伤了,要用,不许提到我俩。” 等薛氏出门,奉书立刻站了起来,给自己舀了碗热水喝了,又探头出门,将四周环境观察了一番,确认安全无恙,又回到屋里,把薛氏的几间房子查看了一遍。最后,又盛了饭,一筷子一筷子地塞进自己嘴里,吃了一碗,又添了一碗。尽管她并不饿。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只觉得不能闲下来。一旦闲下来,就会垮掉。 旋即薛氏回来,果然带来了些寻常的跌打伤药。奉书把她遣了出去,一点点揭开杜浒的衣裳,那布料被血粘在皮肤上,让他在昏迷中也不断的皱眉。奉书丢掉他的破衣,又是心疼,有有些脸红,找来一床粗被子给他盖上,拧一块热毛巾,伸进去慢慢擦干净他身上的血污,把他身上几处明显的伤口都包扎了。他伤在肩背较多,腿上也有,但毕竟不及当年在惠州牢里那样惨烈,奉书便也不害怕。轻轻按按周围,还好骨头没事。 只是他似乎还受了些内伤,奉书也不知该如何处置,只得先将几颗理气和中的丸药用热水化开,托着他后脑,慢慢喂他喝下去。他喝一口,吐半口,不一会儿,碗里就全是淡红的血色。 手指触到他的皮肤,比平时都要凉。奉书把炭盆推近了些,攥着他的指尖,给他呵气。小手包着大手,白色的水雾弥漫在她脸蛋前面。自己出了汗,他却毫无反应。 奉书怔怔地看着他没有知觉的苍白面孔,心中突然跳出一个念头:“他要是醒不过来,我怎么办?他要是不醒来,我就,我就……” 她用力咬自己的嘴唇,驱散这个想法。放下碗,慢慢站起身来。白天的一幕幕在眼前重现,忽然一阵晕眩。 她一日之中横遭大变,丧父、遇袭、力战、逃脱,一直没有哭过。而现在,努力维护了一天的坚强终于碎了。她面朝北方跪下,心头梗住,头脑里空空洞洞的,好像窗外那没有灯光的漫漫长夜。 父亲的音容笑貌,他的一举一动,他对自己所有的言传身教,温柔的、严厉的、无奈的、赞许的……许许多多儿时的小事,她本以为自己早就忘了的,此时都历历在目,将她的一颗心鞭笞得抽痛。 第191节 她全身颤抖,咬着自己的手背,对自己说:“我不哭,我不哭。我是大宋丞相文天祥的女儿。我父亲一生尽忠报国,无愧于天地,生为人杰,死为鬼雄,他……他是天上文曲星下凡,今日只是回到天上,去做神仙去了……他现在一定在看着我……我不哭……” 仿佛要回应她似的,漆黑的夜空中一道流星闪过,拖曳着长长的一尾花火,瞬间又消失在虚空中。 奉书再也忍不住,伏在冰冷的地上,呜咽起来。 忽然,却听得身后似有动静。她心中一凛:“师父尚且伤重,我不能只管自己伤心。”强吞下眼泪,回头轻轻叫道:“师父?”声音中还带着浓浓的哭腔。 她点燃一根蜡烛,看到杜浒微微睁开了眼,直直地看着她,瞳孔放得极大,迷茫失神,全无焦点。 她连忙扑过去,抓住他的手,颤声道:“师父……你要什么?”随即又想到自己眼下定是满脸泪花,连忙用另一只手擦了擦脸。 他全身无力,只是用力握着她的手,直攥得她微微吃痛。那是他唯一可以表示安慰的方法。忽然,他的目光向下低垂,看着自己胸前怀里,神情微微疑惑。 奉书会意,忙道:“你要找什么?你的东西没丢。”赶紧在给他换下来的那一团血衣里掏摸,把他原来怀里的物件捧给他。杜浒见到了,松一口气,用目光示意她收好,复又闭上眼。 一小卷手帕包住的东西,一直让他揣在怀里。她立刻认了出来。那手帕里包的,是一枚旧鹿角扳指,和一个盛着毒`药的瓷瓶,都是她许久未曾见面的老朋友。那手帕上捆着一根头绳,打着一个精致漂亮的结。两年了,杜浒连拆都没拆开过。 奉书心中一酸,将那小包放进自己怀里揣好,感觉身体稍微完整了一些。 杜浒怀里还有另一样东西,是一条仔细折好的男子衣带,灰白色粗布质地,上面密密麻麻的,似乎写了字,已经染上了一点血。 奉书凑到烛火前面,读出了上面的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为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宋丞相文天祥绝笔。” 这一天是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距文天祥起兵勤王,已过去了将近八年。距他兵败被俘、宋主蹈海,已过去了近四年。这短短的一句话,便是他这八年间的全部概括。 奉书默默记下今天的日子,将那衣带捧在心口,许久才道:“这是在他身上找到的?” 杜浒点点头。 “他……他有没有收葬?在何处?” 杜浒的嘴唇翕动着,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奉书花了好长时间,才听懂他说的什么。 “在场的南人……不准他们弃尸……我和几个人一起……草草收殓了下……葬在城郊……以后……” 奉书泪水涌出,哽咽道:“是我做女儿的不孝,没能给父亲处理后事。劳烦师父了。以后若有机会,我会将他归骨回乡。”将衣带郑重收好,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在他面前跪了下去,朝他叩拜为礼。 杜浒轻轻拉住她的手,忽然说:“对不起……” 奉书鼻子一酸,小声道:“你没什么对不起的。”一面说,一面却涌出了更多的眼泪。 可他还是固执地喃喃说着:“对不起……奉儿,对不起……昨天我……太没用……我要是能……我要是能早点发现……西门……獒犬……对不起……他们有陷阱……” 他说的话,奉书渐渐听不懂了。但她知道,他昨天硬闯兵马司,定是碰上了些厉害角色,激战一夜,以致到现在还念念不忘,在半昏迷的幻觉里,还在试图扭转着战局。 她突然意识到,眼下师父和自己一样需要安慰。她轻轻抚着他的手背,柔声道:“你孤身一人,能从那里全身而退,已是万幸……要不是你今天找到我,我……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傻事,现在肯定已经没命了……” 要不是为了找自己,他也不会冒险来到法场,被官兵盯上,耗尽体力,复伤成这个样子。要不是她手中恰好有那柄削铁如泥的镶金匕首,恐怕此刻两个人已经凶多吉少。要是她听了他的话,自己向南遁逃,他此刻定是必死无疑。 而现在,他离死也差不了多少,偶尔睁开眼,目光的神气也是死灰一般。奉书突然害怕起来。他此前也曾经数次受伤,但都没有像今日这般萎靡。当日他在惠州被囚,被折磨得好像一具枯骨的时候,眼中也没有过这么绝望的神色。 奉书隐隐明白,这不仅是因为他的伤。这几年来,他屡次试图营救父亲,又屡次功败垂成,而现在事情终于无可挽回,只怕他已经心灰意冷了吧。日间被官兵围困之时,他数次命她独逃,焉知心中没有存了必死之念? 她感到握着她的那只手慢慢松开了,又惊又惧,连忙用力握住,脱口道:“师父,师父,你别丢下我一个人。”俯身在他胸前听了好久,终于捕捉到了微弱的心跳,这才心中略定,知道他只是昏睡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文天祥的“衣带赞”,写于当年春天,一直带在身上,做好随时就义的准备 【m记】小食店推出新产品:奶油【萌菠萝】,感谢两位冠名赞助本章(づ ̄ 3 ̄)づ 第167章 0142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感谢支持正版· 奉书挨在他身边,努力想让自己睡过去,好好休息一夜。此前她总是觉得,倘若父亲死了,自己也没什么活着的意思了。但当她真的成了没父亲的孩子,心里反而生出些前所未有的刚强。父亲被俘已经四年了。也许在这四年的时光里,她早就慢慢地做好了今日的准备。 况且,眼下师父还要凭自己照料。他虚弱得像个孩子,她反而成了肩负重担的大人。 可她哪里睡得着,迷迷糊糊的,心中诸般念头纷杂,睁着一双眼睛,木木讷讷的,终于挨到了天明。似乎是迷迷瞪瞪地打了个小盹儿,又马上醒了过来。听到耳边杜浒的呼吸渐趋平缓,心中一喜,也不叫醒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厨房,环视一圈,见无异状,热了一碗昨天剩下的麦粥,自己吃了,又热一碗。 薛氏已被她打发到远处的小房屋里休息,此刻自是不敢来打扰。奉书远远看到她到外面汲水的身影,心中觉得昨天未免对她太不客气了。但随即又想,眼下自己和师父的安全才是更要紧的,等到彻底脱险了,多给她些银钱便好。 她端了粥,将杜浒半扶起来,轻声道:“师父,吃早饭。” 杜浒还在半昏迷中,头垂着,没有回应。 她微微提高声音,道:“师父醒醒,吃些东西吧。这粥煮得可好了,方才我吃了一大碗。要是凉了,可就不好吃啦。要不要我喂你?”她这话的语气几近哄劝,自己不由得微微红了脸。 可是他只是身子微微一动,眼睛仍是紧闭着。 她的泪水一下子涌出眼眶,“师父,你要丢下奉儿不管吗?你要吃些东西,才有力气养伤,才有力气好起来啊。爹爹不在了,可我们还得好好活下去……奉儿不会灰心,你也别灰心,行吗……我知道你的本事高强,这点伤奈何不了你的……我会一直在这里照顾你,陪着你,好不好?” 她知道他多半也听不到这些话,说着说着,就不知自己在说什么。一面小声哭着,一面让他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舀了半勺麦粥,吹吹热气,喂到他口中。他神智模糊,麦粥入口,刺激喉管,也就无意识地吞咽下去。 奉书大喜,连忙又喂了一勺。只是她动作不免急了些,他还没吃到一碗,就突然呛住了,猛烈地咳嗽起来,麦粒喷到了衣襟上,带着粉红色的血。 奉书连忙扶他俯下身,用力拍他后背。只听他急促地喘息了几下,气息一滞,又昏厥了过去。 她放下碗,呆呆地守在他身边,任时间一点点过去。杜浒仍是不醒,但也许是那半碗粥的缘故,过了半日,他的心跳变得稍微明显了些,脸色也不再枯槁得可怕。 等到下午,奉书又喂他喝了热水,吃了几口粥,忽然想到白粥的养分也许不够,便出去找到薛氏,给了她钱,吩咐她去宰一只鸡,回来炖汤。 薛氏初时被她持刀威胁,只道她是哪里来的女强盗,心中恐惧,不得已百依百顺。可两日下来,见这个不速之客并没有多加为难,反而不时有银钱相赠,加起来也数目可观,实为一笔横财,慢慢的也就不再戒备,反倒殷勤起来。听到她吩咐去宰鸡,连忙点头答应,笑道:“哪用得着这么多钱?小娘子且稍等,我去院子里挑一只最肥的给你抓来。”一面说,一面把那点钱揣袖子里了。 奉书忽然又想起一事,说:“再带些……”却突然住了口。她本想让薛氏买些缟素的衣裙,给自己换上,但随后便想到,若是自己真的一身热孝,未免太过招摇,徒增危险,引人怀疑。她眼圈一红,心想:“等彻底安全了,再换装不迟。” 薛氏见她一脸伤心憔悴的神色,只道她关心杜浒的伤势,又大着胆子说:“小娘子也别太操心了。我看你家官人一副吉人长寿之相,肯定会很快痊愈的。” 第192节 奉书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突然满面绯红,斥道:“什么你家官人、我家官人的,乱说什么!” 薛氏吓了一跳,将奉书打量了一眼,诚惶诚恐地说:“那一位,不是你当家的……” 奉书气得眼泪都出来了,“不是!姑娘没嫁人!他……他……他是我叔……叔父……” 最后那两个字说得毫无底气,连她自己都觉得骗不过去。薛氏露出不信的神色,但也不敢再反驳,告了声罪,出门去了。 奉书心里砰砰直跳,对自己说:“也难怪。我穿着一身男式蒙古袍子,头发也没好好梳,她也没法从我的穿着打扮上看出我是姑娘还是媳妇。可是……可是……哼!” 她知道薛氏和自己素不相识,一时错认,原也情有可原,但心中仍是压不住的火气,仿佛被她戳穿了什么不可告人之事一样。也不回房,气鼓鼓地在外面坐着。旋即薛氏带着只活鸡回来,见她生气,也不敢说话,自行下厨宰杀,熬了鸡汤便走了。 奉书这才回到房里,慢慢服侍杜浒喝了半碗鸡汤,闻着余下半碗汤的香气,咽了咽口水,对自己说:“剩下的鸡汤全留给师父。况且我正在丧期,也不能沾荤腥。”于是将鸡汤放回了厨房,只就着酱缸里的咸菜,慢慢扒了一碗白饭。 眼看着天色快速暗了下去,奉书不由得有些心慌。白天她焦急忙碌,听到屋外的路人之声,不时担惊受怕,尚且无心胡思乱想,可现在,远处村庄的鸡犬之声渐喑,她只觉得一阵凄凉之感又席卷全身,点了蜡烛,燃了炭盆,怔怔地望着烛火出神。 杜浒虽然在旁昏睡,她却不敢多看他一眼。方才薛氏的那一句无心之言,一直在她心里翻来覆去地响着,让她好不烦躁。 最初识得他时,他是大人,她是小孩。她拜他为师,跟在他后面做小尾巴,心中隐隐约约的,似乎便是把他当成了父亲的替身。那之后,虽然他有时候会斥责她,会蛮横地管束她,她也全不在乎,反倒觉得这才是一个长辈该有的样子,才能有些家的感觉。 可现在自己不是小孩子了……从父亲离她而去的那一刻起,她就长大了,不再需要师父像父亲一样庇护她了。现在,她是个和他一样的大人。她已经十五岁了。大姑娘,小女人。虽然没人给她行笄礼,但毕竟也到了及笄的年纪,可以嫁人了。薛氏不就把她认成小媳妇了吗? 薛氏管他叫什么来着?“当家的”……说的是丈夫吗?真有趣,她头一次听到这种市井俚语,粗俗是粗俗,却也真亲切…… 奉书捂住脸,想笑,又想哭。不能再想下去了,再怎样,也不能对师父产生那种想法……从小读过的书、听过的道理、耳濡目染的礼义道德,都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弟子事师,敬同于父。要是自己有一分一毫对他不敬的念头,那简直和与自己的父亲一样荒唐。 可是心中的那一小团火,却怎么也不肯听话地熄灭。有时候被她狠心踏得熄了,有时候又不知不觉地死灰复燃了。而现在,她正经历着一生中最孤苦无依的时刻,自制力大减,那团火烧得愈旺,把她冰冷的心烘出了一丝暖意。 她一遍一遍地低声叫道:“师父,师父。”声音很轻很轻,生怕让身边的师父听见。虽然他还在昏迷,她就算声音再大几倍,他也是听不见的。 她想:“幸亏师父不知道我的这些腌臜念头……他一直把我当乖孩子,这才一直对我好……要是、要是他发现我不乖,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会说我不配做爹爹的女儿。” 想到父亲,心中一阵酸楚,那团火苗才稍微暗了一些。她转身看着杜浒被烛光照亮的半边脸,又想:“我就这么陪在他身边,像侍奉爹爹一样侍奉他便好,千万千万千万不能让他察觉出别的什么。” 这么想着,眼前似乎出现了父亲的身影,和杜浒的身影重合在一起。 可那重合的身影随即又分开了。他和父亲一点也不像。奉书大着胆子凝视着他。他的身躯魁伟刚健,好像一株经霜历雪的孤松,浑不似父亲那般清癯淡雅,如同芝兰玉树。他的面庞黝黑粗糙,远不及父亲那般面如冠玉。他的双眉粗重浓密,如同刀锋裁过,而父亲的眉毛秀气斯文,好似笔墨点出。他的双眼轮廓清晰,像是深深刻出来的一样,此时紧闭着,眼睑盖住了无穷无尽的风霜和勇气。而父亲,他生着一双`飞扬的凤目,顾盼烨然,眼里全是潇洒和文章。 奉书痴痴瞧了一阵,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描着杜浒的眉毛和眼角。这张脸并不是世间最好看的。然而这副五官组成的面孔,世上只有一个,再没有第二个。若是这副面孔从世上消失了,世界就永远不一样了。 平时她对杜浒总是仰视,也不敢多看,此时方才发现,他的睫毛原来又浓又长,将眼下扫出一片阴影,即便是昏迷时紧闭着,也显得又深邃,又有些威严。他的左耳廓上生着一枚小痣,下巴上则有道淡得几乎看不出来的伤痕。他的右手搭在胸前,手腕上隐约有两排细细弯弯的牙齿印儿,那是两年前的中秋之夜,她一口咬下去的。 奉书心头涌起一阵苦涩的甜意,胆子大了些,跪下来,伸手抚过他的额头,让他枕上自己膝盖,轻轻把他纷乱的头发解开。他的头发又硬又直,不太服帖,她用小细指头一下下的给他梳,重新束得整整齐齐。 由于数日未修边幅,粗硬的胡茬刺破了他腮边的皮肤,将她嫩嫩的指尖扎得又痛又痒。她以前见过不少次他给自己剃须,此时有心想用小刀给他刮刮胡子,但又多了些没来由的担心:“万一他突然醒过来,看到刀子在眼前晃,可要吓坏了。” 虽然他一点也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想了想,掏出手帕,轻轻蒙上他眼睛,这才把小刀拿出来,擦一擦,慢慢的从腮边开始给他刮。开始还不太敢,到得后来,便越来越顺手,眼看着青茬消失,一点点露出麦色的皮肤。末了把他的脸擦干净。摸摸他被刮干净的下巴,居然比想象中的要光滑。 他的神情沉静得似乎在熟睡。坚强刚毅的男子汉,此时在她怀里安安静静地躺着,露出最无助、最不设防的一副面孔。平日里他总是把她当孩子,可现在奉书却突然觉得他成了孩子,就这样照顾他一辈子,自己也甘愿。 突然一个念头在她心里闪了一下:“我想亲亲他的脸。”但刹那之后,就羞得满脸通红,无地自容,狠狠咬着自己嘴唇,暗骂自己龌龊。莫说他是师父,就算他真的是她的血肉至亲,她已经这么大岁数了,随便亲吻男人,成何体统?只有蒙古人才做得出这种事。 可是这个诱惑太大。她紧张得出汗,听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不由自主地闭眼,却又立刻睁开,只怕他突然醒过来。不过反正他眼睛上蒙着帕子,就算醒了也看不见……她仗着这点自欺欺人的胆子,极慢极慢地俯下去。又竭力控制着呼吸,只怕他感到自己呼出来的紊乱热气。亲哪里好呢?就亲一下他的脸,检验一下刚才到底有没有给他刮干净…… 半晌,终究还是不敢,烫了一般的缩回来。她明知自己此时就算亲了,师父也不知道,可仍然一动也不敢动,只是用手轻轻抚着他的脸颊。 随即又想:“让师父抱我一会儿,总可以吧。以前我受委屈时,他也曾抱着我安慰的。现在他丢下我一个人辛苦操心、担惊受怕,等他醒来,我向他撒撒娇,要他抱一会儿,他也不会不答应的。” 虽然隐隐觉得不妥,可就像着了魔似的渴望,心中乱跳,踢掉鞋,掀开盖在他身上的薄被,钻进去,像做贼一样慢慢蜷起身子,伏在他厚实的胸膛上,轻轻拉过他一只手,环过自己肩膀,勾住他的小拇指。 (以下为 作者有话要说:  赠送~ 他的身体很快被她捂热了一部分,胸口温暖起来。奉书耳中听到他极细微的呼吸声,心中逐渐踏实下来。 ` 心里想:“就抱一小会儿,给他暖暖身子。等蜡烛熄了,就去洗漱睡觉。对了,锅里还有鸡汤,待会儿得去盛出来盖好,免得招来小虫子……” ` 她看到身边的烛光一跳一跳的,忽然眼皮沉重,心里盘算着的东西一下子就忘了。她接连几日没有合眼,早就精疲力竭,心中虽然想着“就抱一小会儿”,可禁不住困意袭来,一小会儿还没到,就沉沉睡着了。 ------ 下章预告: …………算了不预告了,你们都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对吧╮( ̄▽ ̄)╭ 感谢未晏斋豆腐坊投雷赞助了如此激动人心的一章(づ ̄ 3 ̄)づ 第168章 0142 ·过眼惊新梦,伤心忆旧题· 奉书正做梦在在江里乘船,身子随着波浪一起一伏,微弱的风吹拂在耳边,好不惬意。只是水面上的风有些微凉,她在梦中便觉得冷,忍不住将身子往被子里塞了塞——至少她觉得那是被子,倒是挺有弹性,只是有些不够松软。 耳中是规律的咚咚声,好像远方传来的缓慢鼓点,伴随着她的一呼一吸,让人无来由地安心。身周的气息怎么就那么好闻,让她觉得自己要醉了。在心中的某一个角落,她知道自己正值父丧,过着以泪洗面的日子,但在梦里,她觉得看到了希望,精神振作,一时间想不出任何烦恼的事。 突然那船猛地颠簸了一下,她一个激灵,就此醒来,睁开眼,已是天光大亮。 她恍惚了一阵,这才觉出自己身处何地。小女孩最依赖的姿势,猫儿一般趴伏在男人怀里,小脑袋已经耷拉到他的肩窝,呼出的气微微濡湿着他赤`裸的胸膛。一只手还攥着他的小拇指,另一只手还放在他的脸上,小胸脯贴着他肋下,膝盖蹭着他的腰侧,凉凉的脚趾头已经塞到了他大腿底下。 而他,由于失血后身体发冷,昏睡中无意识的,已经把她当成了一小团暖和的火炉子,抱得紧了,几乎把她整个揽到了身上。 奉书登时羞不可抑,耳根子都烧了起来。居然就这么睡了一夜……还好、还好师父不知道。 第193节 为了确认这一点,她悄悄抬起头,朝杜浒看了看。他的眼睛上还蒙着帕子,她微微松了口气。 又僵了半天,她才敢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把帕子揭开来。 一看之下,不由得五雷轰顶。那帕子底下,杜浒慢慢睁开眼,看到自己,轻轻“啊”了一声,目光中是惊诧、不解,随后是尴尬。他微微动了动手臂,似乎是要把她推开。方才还轻轻缓缓的鼓点一下子急得不像话,一下下的敲着她的耳膜,震得她的脸蛋都微微起伏起来。 奉书“呀”的大叫了一声,又窘又惭,不等他开口询问,一把掀开被子,跳起身来,只想逃到门外去,可双脚像被定住了一样,死活挪不动一步。忽然又发觉自己还是盯着他的脸,连忙又收回目光,却不知该往哪儿看,双手也不知往哪儿放,头脑里一片空白,只想:“我完了,我完了,我完了!” 似乎是过了好久好久,又似乎只是弹指一瞬,她听到杜浒在唤她:“奉儿?” 她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道:“师父,我……我昨天太累了,也不知道怎么就睡了……我……我……你醒了,真好……那个,对不起……” 她想编一句谎话,可是当此情境之下,莫说假话,就连真话也说不利落。更何况她是当场被抓住的,那样亲密的姿势……就算再给她三天三夜,只怕也无法编出一个自圆其说的解释。 杜浒的神情一开始也有些不知所措,可马上便恢复了镇定。他极淡极淡地笑了笑,用目光安抚她,柔声说:“这样不好。” 奉书全身已经臊得火烧火燎,见他并没有斥骂责备,慢慢找回了一点理智,连声道:“是,是……我以后注意,再不敢了……” 话说出口,却立刻悔得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她说“再不敢了”,言外之意,不正是表明自己一直都是有心没胆吗? 杜浒看了看四周,轻声开口,把她从一片不知所云中解救了出来,“这是哪儿?我睡了多久?” 奉书见他神色如常,长出口气,“今天是第三天……我也不知道这里是哪儿……总之是大都南边……你、你不冷了吧?你需要什么……” 杜浒眼睛却不瞧她,艰难地伸手,活动了一下手腕,摸了摸脸上,已经修整利落;又低头,便看到身上腿上包好了绷带,原先的衣服却没了大半,许多地方都露着。他微微一皱眉。 还不等他表态,奉书已经热汗直下,心里后悔不迭。不是没给脱衣裹伤过,但以前都是在他的命令指点下进行的。这次自己自作主张,他肯定会生气…… 想开口解释,说他的伤太重必须及时处理,却又怕越描越黑,脑子里乱成一团。 但又鬼使神差地凑了过去。被子让自己掀开了,里面的热气已经跑得差不多,他肯定冷。她把被子轻轻披在他肩膀上,又逃也似的走开了。 杜浒最终还是没说什么,也没问那蒙眼的帕子是怎么回事,微微闭眼休息了一阵,说:“好孩子,辛苦你了。我既然醒了,就死不了啦,你别担心。” 奉书大喜,点点头,说道:“我去烧热水给你喝。”不等他答应,一溜烟去了厨房,烧上了一锅水,心中才慢慢平静下来,想:“师父没见怪,他只是以为我太累了……他平日里就是直心肠,把我当不懂事的小孩子,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过……” 但又知道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他的年纪和阅历摆在那里,就算再迟钝,也不是没常识。难道他能不知道,她这么出格的举动,意味着什么? 心仍是砰砰跳得飞快,满脑子都是方才窝在他怀里的那种奇异感觉。他肩头的肌肉的力度,他胸腹间坚硬而流畅的线条,还有他压在她身上的手臂的重量,无意中把她往怀里拢的那个动作……明知道不能再想,可一颗心仿佛在和头脑作对,在那样的想象里沉溺得越来越深。 直到听到开水烧滚的声音,她才猛然惊觉,轻轻“啊”了一声,用力咬了咬嘴唇,这才回到了现实中。 她兑了一碗温热的水,捧回房里,跪在杜浒身边,自然而然地托起他后背,一手搂着他他半坐起来,一手将碗端到他面前,说:“师父喝水。”杜浒的身材本来比她宽大许多,她一只手哪里环得过来,说是搂,其实还是得靠肩膀把他顶起来。 杜浒转头看了看她,随即微微侧过头去,问道:“这两天,你一直是这样给我吃东西?” 奉书脸一红,道:“是啊。只不过你也没吃喝进去多少。”但也聊胜于无。要是杜浒这几日滴水不沾,只怕早就脱水了,也根本别想醒来。 杜浒略微抬了抬手,自知捧不住那碗,也只好就着奉书的手,把水喝了,朝她点了点头,说:“这两天累坏了吧?快去休息,不用管我了。” 奉书觉得他有些往外推自己的意思,心中有些委屈,但还是乖乖听话,爬到自己的铺位上躺下,笑道:“我也觉得没睡够。那,师父有什么吩咐,随时叫我。” 杜浒看了看她,却道:“也不能总是让你整日伺候。这家里的主人是谁?你多给人家点钱,请人家来帮忙就行。现在就去问问。” 奉书始料未及,道:“这家的主人……”她知道薛氏既然抛头露面地开店,必定不是扭扭捏捏的小媳妇,若是花大价钱雇她,她多半会高高兴兴地来伺候,可是…… 她小声说:“可是这家主人是个女的,恐怕……这个……男女有别,师父不方便……”话没说完,却隐隐觉得不太对,赶紧住了口,这才想到,要是薛氏跟师父男女有别,照料起来不方便,那自己又算什么? 杜浒淡淡道:“那也总好过让你一个小姑娘来。去吧!去问问。” 奉书这才明白了他的意思,心头犹如被他狠揍了一拳,只想:“师父终究还是嫌我不乖,不要我照顾了!”但听他的声音虽轻,语气却是罕见的坚决,也只得委委屈屈地点点头,站起身来,心中已经浮想联翩,想到要让薛氏给师父喂茶喂饭,换洗衣服,翻身盖被,从早到晚守在他身边,及至他伤势稍好,扶他出去散步……只觉得心里像针扎一样难受,还没走出门,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她突然一跺脚,也不转身,说:“你要让旁人照顾,人家娘子还不一定愿意呢!” “那就让她去村里雇个口风紧的小厮。” 心里似乎没那么难受了,可她仍是固执地说:“口风再紧,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危险。我昨天至少听到三次哨马来村里巡逻。” 杜浒沉默半晌,才道:“也是。那你去问问那位娘子吧。她不愿意,就算了。” 奉书不敢违拗,点点头,心中盘算着,待会把师父的伤势说得可怕些,薛氏胆小,肯定就不敢来帮忙了。 杜浒忽然又叫住她。她急忙停步。 他说:“去请主人家娘子把隔壁房间收拾出来。我只需要休息静养,不必有人随身在侧了。你去隔壁睡,也好静心休养。我需要时,自会唤你。” 奉书心头干噎,又是羞愧,又是伤心,知道师父还在怪罪自己,一时间只想好言好语地求他原谅,一时间却又有些生他的气,踟蹰了片刻,终究还是一句话没说,径自出门。 这天晚上她便搬到了隔壁,却也睡得不好,忽而担心师父喝水呛着、起身时摔着,忽而又为早上的那件丑事羞愧无地,只想大声喊上两嗓子来发泄,忽而又思念起父亲,泪流满面,忽而又摸到怀里的鹿角扳指,想起李恒,牙齿咬得格格作响。最后,又梦见了胡麻殿下。他向她挑战,令她把那柄镶金匕首还给他,说那是他皇爷爷赐的。 奉书惊醒过来,浑身冷汗,心道:“这是冤魂来找我了吗?怎的李恒的扳指也镇不住?是了,胡麻殿下是李恒的主子,自然不怕。”攥着母亲的沉香木念珠,念了几句佛,这才继续安睡。 次日,她照料杜浒养伤,便格外恭谨守礼,两人也就相安无事。只是他似乎还没从文天祥逝世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一整天少言寡语,大部分时间都在房里休养,也不和奉书多说话。 奉书最终还是没有把薛氏娘子请来帮忙。眼下师父受伤,许多事都要靠自己,她也就倔强地行使了一点点特权。她觉得只有这样,他才能把自己当大人看。 可是她却不敢问他到底是不是还怪他。杜浒对她一如往常,似乎把那件事忘了,言语上也淡淡的。她揣摩着他的意思,大约是想让自己也忘掉。于是她也装作忘记了,每天规规矩矩的,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可她哪会真的忘记呢,每到夜里,就不自主的脸红羞愧。给师父盛饭端水,手碰到他的手,便会不由自主的一颤,耳根子慢慢热起来。她控制不住。似乎从那一夜起,有什么阀门被打开了。她只好转过脸去,必要的接触过后,就逃一般回到自己的房间。 有时候她好容易抑制住了,想安安静静的陪他待一会儿,杜浒却赶她,不让她在他那里多耽。 她说:“师父,你的伤,得换药……” “我自己能来。” 她便听话地离开了,在隔壁听到杜浒艰难地起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好一阵不停。他那么重的伤,哪能真的说自己来就自己来。等奉书担心得不得了,过去看的时候,他已经气力不支,昏倒在地上了,原先的绷带解开了,伤口包扎得一塌糊涂。 第194节 奉书又是心酸,又是难过,一横心,还是把他推回床铺上,趁着他昏迷,把该做的事都做好,找来衣裳给他穿上。然后趁他醒过来之前,逃回去。逃之前,还不忘把绷带的尽头故意弄松一点,假装不是自己的手笔。 他醒过来时,也没说什么。奉书有时候觉得瞒过他了,有时候却觉得自己不过是掩耳盗铃。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萌萌哒小天使们,蠢作者拉着奉丫头的小手给你们拜年!看到本章的小天使们,在新的一年会随机获得:一朵优质桃花,双亲健康快乐,三倍年终奖金,四肢赘肉不见,五洲豪华旅游,六次考神附体,七夕惊喜礼物,八卦总能成真,友谊天长地久,十足元气正能量~ 按需索取,你想要什么?o(*≧▽≦)ツ ` 另外蠢作者私心觉得开头那个睡姿很萌,可惜手残画不出来嘤嘤嘤,有男盆友/老公的可以试试,全方位呵护贴合,不过要有足够身高差才行【哎呀我在说什么 ` 杜浒:那个大家过年好!能不能场外求助一下,我昏过去的时候,熊孩子都对我干什么了?总觉得不止抱一下那么简单…… 第169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好在这样提心吊胆的日子没持续多久。等到五六日之后,杜浒便能扶着墙壁站起来了。到了第七日上,奉书问他能不能走路。 “我已经央薛氏娘子买好了衣服和灯烛纸钱,想去山上祭一下爹爹。师父可不可以陪我?” 杜浒立刻问:“安全吗?别冒险。” “我们可以晚上再去,从后面的小山道出去。宵禁之后,巡逻的哨马就只走大路了。” 她考虑得挺周到。杜浒便点头同意了。奉书于是换上一身粗布素白衣裙,头绳也换成白的。头上一直系着的那条杜浒送的红头绳,终于解下来,小心收在怀里。 两人悄悄出门。为了不引人注目,奉书在外面还是罩了那件黑色的狼皮袍子,头上戴了顶旧毡帽,远远望去,就是个寻常的蒙古百姓。 杜浒身上则是她找来的、农家汉子的冬衣。他走路还有些蹒跚,需要她扶着。她把他的手臂搭上自己肩膀,其余的哪里都不敢碰。 村子左近有不少低矮的荒山。两人兜兜转转,来到一处山顶上。那里黑漆漆的一片,枯草枯枝,空无一人,却有一股明显的烟火气息,两人一下就都嗅到了。 奉书跑过去,借着十五的月光,在荒草中的一块空地里发现了不少燃过的纸钱碎屑,几枝残烛,还有几副挽联。她略微扫了一眼那挽联上的字,鼻子一酸,仰起头,说:“已经有人在这里祭过爹爹啦。” 杜浒点点头,蹲下身来,铺好祭品和香烛,说:“今日丞相头七,偷偷祭奠的南人不会少,到处巡查的官兵应该也不会少。不过,这里既然有人生过火,想必不会太危险,你尽管在这里耽吧。” 奉书明白他的意思,便是要给自己把风放哨,确保自己安全,心头一热,道:“谢谢师父。” 一块旧家具上拆下来的木板,锉得光了,便是父亲的灵牌。薛氏家里没有笔墨,那灵牌的“宋丞相信国公文天祥”几个字,是用取暖烧过的石炭写的,笔划有些花,不知父亲能不能认出来。酒是村廖淡酒,父亲大概喝不惯。 杜浒先行叩拜,低声祝祷道:“丞相被执以来,杜浒三次试图救你,三次功败垂成,想来也是天意作祟罢。记得丞相曾有教诲,蒙元大势已成,实难相抗,但我们即便丢了江山,也不能丢了风骨气节,总有一日,要教蒙古人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丞相英魂不远,保佑杜浒能活着看到那一天吧。” 奉书给父亲磕了头,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呆呆跪了半天,才小声道:“爹爹,我想你。” 天空中不知何时飘下了片片雪花,落到她的头上身上。她也没嚎啕大哭,也没小声抽泣,只是安安静静地流着眼泪,她抱着父亲的灵牌,仿佛这样就能离他更近些。她回忆着和父亲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这些回忆在她九岁以后就戛然而止。 她忽然有些嫉妒起杜浒了。他在督府军中时,和父亲相处的时光、说过的话,只怕比自己要多得多。他会和父亲谈论军国大事、天下苍生。父亲在他面前时,才是那个天下人敬仰的丞相。而当父亲抽出时间,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左右说的不过是些哄小孩子的话,讲的是些最浅显的道理。 现在她长大了,懂事了,见识广了,胸襟阔了,父亲却再也不会知道了。 杜浒突然低声说:“快走,有人来了。” 奉书还沉浸在惆怅和遐想中,没听见。 杜浒一把将她拉了起来,“快收东西!” 奉书这才如梦方醒,跳起身来,披上外袍。但已经晚了。她听到有人踩着荒草,大步走来,刺眼的火光晃来晃去,最后照进了空地。一个声音大喝道:“干什么的?出来!” 已经来不及收拾灯烛祭品了。杜浒扶着一棵树桩,慢慢站起身来,跨步挡在奉书身前,沉声道:“什么人?” 两个蒙古官兵打扮的人拨开乱草,钻了出来,其中一个手持火把。另一个手按在刀柄上,乜斜着眼,将杜浒、奉书两人打量一番,又扫了眼地上的祭品,用生硬的汉话道:“深更半夜的不睡觉,到这儿来干什么的有?” 杜浒坦然道:“祭奠亲友。” 那持刀的官兵冷哼一声,“今儿个祭奠亲友的,未免太多了吧!还都偷偷摸摸地等到晚上,还把不把宵禁放在眼里了?跟军爷走一趟,交待交待去!” 奉书心中忐忑,不由自主地拉住了杜浒的手。她知道若是任官兵带走盘问,暴露身份,两个人非得全都死无葬身之地不可。然而要是和官兵起了冲突,且不说杜浒身体尚且虚弱,就算能逃脱,官兵也必定会在左近大肆搜捕,被抓住是早晚的事。 杜浒寻思片刻,说道:“既然今日祭奠亲友的人不少,想必军爷一个个的也审不过来。我们这就走。”说着将奉书拉到身边,轻轻在她耳边说:“拿钱。” 奉书心中一喜,接着却又是一阵后悔。她眼下的确是个小富婆,身上有不少当日从官兵尸体上摸出来的钱,杜浒也清楚这一点,当即想到了行贿的法子。但今日她刚刚换上了缟素衣裳,那些银钱便忘记带在身上了。她掏摸了半天,怀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急出了一身汗。 忽然她手上摸到了一样东西,灵机一动,立刻掏了出来,在两个官兵眼前晃了晃,打蒙古话,朗声道:“怎么,夜里出来走走都不准了?” 她拿的是胡麻殿下的铜腰牌。那天从他府上逃出来的时候,她就见识到了这东西让人畅通无阻的威力。有这铜牌的人,自然不会再受宵禁的约束。 火光微弱,看得不是太清楚。但那两个官兵还是立刻瞪圆了眼睛,道:“你们……你们……” 杜浒也吃了一惊,转头看着她。 奉书将那腰牌挥了一挥,垂下手,不让两个官兵看得太真切,又说:“军爷们公干也不容易,小女子并不敢说谎。今日我只是来祭奠自己父亲的,家严……刚刚去世。”说毕微微拉开外袍,露出里面的白衣白裙。 那两个官兵本来只是搜查偷偷祭奠文天祥的南朝“余孽”,见她周身缟素,果然是热孝之中,只道她真是来祭奠家人的,相互看了看,点了点头。他们自然想不到,对于眼前这个小姑娘来说,“父亲”和“文天祥”是同一个人。 奉书又道:“两位军爷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她的蒙古话虽然还带着口音,但都是从太子府里学来的正宗腔调。况且当今世上,会说蒙古话的汉人,多半都是有些地位的。那两个官兵虽是蒙古人,但也只是最低等的兵卒衙役,见那腰牌决计不假,又见奉书气质出众,只道她是什么汉官家眷,神色一下子恭谨起来,笑道:“既然如此,咱们就不打扰了。不知小姐府上何处,要不要兄弟们送你回去?” 奉书朝杜浒看了看,说:“不用劳烦了。我自有下人陪护。” 那两个官兵见杜浒站在她身边,高高大大的也真像个保镖,登时深信不疑,客套了两句,笑道:“小姐大概不知,唉,如今是多事之秋,前一阵子皇孙薨逝,紧接着兵马司又遭强人,然后又斩了南朝丞相,大都已经接连戒严了快一个月啦,海捕文书一道接着一道,连带着咱们乡下也不太平。兄弟们也是公务在身,不得已查得严些。小姐莫怪。”朝她作了个揖,打着火把,双双离开了。 奉书心中砰砰直跳,目送官兵走远,尚且呆呆站着,不敢动。忽然听到杜浒问道:“鬼丫头,你和他们说的什么?” 她这才长出一口气,勉强笑了笑,小声将他们方才的蒙古话对答解释了一遍,又说:“我把你说成了我家保镖,师父可别见怪。” 杜浒低声笑道:“真有你的。”伸出手去,似乎是想刮她的鼻子,但却在半空中停下了,没有和她接触。 第195节 他转而蹲下身,拂掉灵牌、纸钱、灯烛上面的雪花,打火点燃了,微笑着说道:“丞相看到了吗?你闺女如今本事不小,一肚子的主意,将来不太会让人坑害吃亏啦。” 奉书抿嘴笑道:“那是师父教得好。” 杜浒坦然接受这句马屁,笑道:“可不是吗,当初在惠州看见你的时候,那副小傻瓜样儿,看得我都着急。” 奉书最怕他提起自己当年的窘迫之事,赶紧说:“现在你可不替我着急了吧?” “嘿嘿,未必。”杜浒说毕,看着那火堆里的物品渐渐化为灰烬,站起来,说:“回去罢。”奉书连忙上前扶住他。 杜浒踱开几步,寻思着奉书方才译给他的话,忽然说道:“原来皇孙薨逝了,我倒不知……难怪那一阵子城里戒备森严,兵马司也加派了几倍的守卫,我出其不意,吃了老大亏,倒不是我本事不济。” 奉书脸一红,忙道:“当然不是!”心中忐忑打鼓:“要不要告诉师父,皇孙薨逝,其实是我下的手?这么说来,原来是我害得他吃亏受伤。”突然间全身一颤,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杜浒连忙停步,问:“怎么了?怎么突然哭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春伊始收到好多霸王票,好开心!给你们写个小剧场聊表谢意,嘿嘿嘿。 ` 除夕夜,多云[cloudy],天气[冷冷冷],奉书缠着师父出去吃夜宵暖身子。昏黄的[路灯]下,发现[未晏斋]茶楼还没打烊。 ` 两人叫来茶和点心,吃了个饱,结账的时候,却发现账单高达100两银子。 ` 茶楼掌柜[顾小酒],指着用龙飞凤舞的[小篆]写就的菜单,淡淡道:“两位点的是小店独有的雨前[雀舌],注意看菜单,不是50文钱一两,而是50文钱一片叶子。快点付账不然我报警了。” ` 奉书不知所措。杜浒低声道:“我来跟她敷衍。你赶紧溜到对面[m记]小食店,找到服务生[璨钰],跟她说有难求助。” ` 奉书连忙照做,使出全身的本事,终于顺利脱身,向杜浒所说的服务生对了暗号。 ` 璨钰露出神秘的微笑,说:“终于来了吗?”然后捧出一个盒子,说:“这是有人寄存在这里,给你的。” ` 奉书打开盒子,里面是五颜六色的[花花],夹着一张纸条,写着:“丫头,新年快乐!” 第170章 0142 ·大者莫不然,小者又何知· 杜浒连忙停步,问:“怎么了?怎么突然哭开了?” 奉书抽抽噎噎地说:“要是皇孙不死……城里是不是就不会戒严……是不是、是不是你就不会在兵马司吃亏……不会受那么重的伤……是不是就能把爹爹救出来……” “傻孩子,想那么多做什么?人家皇孙死还是活,那是阎王老儿的事,又不是我们能左右的。我那日闯兵马司,是抱了必死的心,就算守卫再多上十倍,我也会去的。” 奉书连声道:“不是……呜呜……不是……”极端悔恨之下,终于一口气说了出来:“不是阎王……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杜浒吃了一惊,“谁是你杀的?皇孙?” 奉书只是抽噎,任他再反复盘问,只是执拗不说。 可是就算她不说,杜浒也能猜到了。他取过她手上的铜牌,仔细看了看,问道:“告诉我,这东西是哪儿来的?” 她摇摇头,不说话。 “你的那柄锋利的匕首,是哪儿来的?那东西只可能是蒙古王公贵族之物。” 她还是不说。 杜浒的语气严厉起来了,“你身上这件贵重衣服是谁的?你自己的衣服呢?哪儿去了?” 奉书又羞又急,将脸埋在手里,泪水从指缝中流出来。他肯定已经注意到了,她今日穿上素衣之后,根本没有换下来什么像样的衣服。 杜浒扶她坐在树桩上,蹲下`身来平视着她,柔声道:“好孩子,到底怎么回事,跟师父说。王积翁前去拜见太子那天,我等了你一晚上,你却没来,是不是出事了?你去哪儿了?我这几天一直没来得及问。” 奉书想到那几日间受的委屈,更是哭得一抽一抽的,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王积翁前去拜见太子那天……我让人捉了起来,关在小屋子里……逃也逃不掉……呜呜……我日日盼着你来救我……我饿得快要死了……你还是不来……呜呜呜……我好容易逃出去……在钟楼上面天天等……连个人影都看不见……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她知道自己那时已出了太子府,师父定然无从得知自己身在何处,也就自然没法来救自己,可是她被关起来的那些日子,便是整日的思念他,伤心后怕之余,只想尽情发泄,也不管他有没有错,一面大哭,一面埋怨他。 杜浒连声安慰道:“是师父不好,是师父不好。我以为你被扣在了太子府,在那里守了好几日,没打听到消息,我都快急疯了,不小心让人发现,差点丢了命,之后一直在东躲西藏……” 奉书听他这么说,更是心酸,夹杂着生气,捏起拳头,胡乱地轻捶他的胸口肩膀,哭道:“你……你干甚要往太子府去……呜呜……不知道那里危险吗?我又不在那儿……你有没有跟太子府的怯薛歹交手?有没有吃苦头……” “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你别担心。只是你为什么会突然离开太子府?你当时到底在哪儿?为什么会被关起来?为什么差点饿死?为什么会杀了皇孙?” 他的问题句句切中要害。奉书一想到胡麻殿下的那张脸,那些讨厌的、可怕的、丢人的、难堪的经历便通通浮出水面,让她羞愧欲死,捂着脸,呜咽道:“师父别问了……” 可杜浒仍然不依不饶,语气中带着些惊慌,命令道:“必须说!” “我不想说……呜呜……师父别问了……” 杜浒把她的双手从她脸蛋上拿下来,紧紧握着,慢慢道:“是不是有人要对你不好?是不是皇孙把你从太子府要了过去?是那个你要我出主意混进他府上去的皇孙?跟师父说,不要紧。” 奉书大惊,他居然猜得那么准…… “我想逃来着……没逃掉……呜呜……我太没用……” 第196节 “傻孩子,我没怪你啊。你说你要饿死了,又是怎么回事?我知道了,你……你让他关了起来,不给东西吃,是不是?” 奉书也不敢点头,也不敢摇头,抽抽噎噎地道:“是我自己不吃东西的……”她想告诉他,正是因为心里想着他,自己才会那么倔强不屈,正是因为怕他失望,自己才会死也不让别的男人碰一下。可话到嘴边,终究没敢说出来。 杜浒轻声道:“傻孩子,傻孩子!”慢慢站起身,把她揽在怀里,伸出手来,轻轻拭掉她眉毛、睫毛上的雪花。娇小柔弱的一团,再如何坚强,再如何勇敢,也终究是个孩子。 奉书不敢动,也不愿动,任凭他轻抚自己的脸蛋,眼睑连着睫毛轻轻颤动着,眼泪仍是一颗一颗的滚了下来。 杜浒的目光落在她的脖颈上。细腻的肌肤和素白的衣领几乎是一个颜色,但他略略将那衣领一拨,就看到肩颈交界处那隐约的淡红痕迹。 他呼吸骤然一滞,犹豫了好久,才低声问:“那他有没有欺侮你?” 奉书知道瞒不住了,蓦然哭道:“欺侮……欺侮得狠了!我好恨他……”想到胡麻殿下扯自己衣服时那志得意满的神情,更是咬牙切齿,此前她从没想过会遭到这种羞辱。此时让师父抱着,期盼已久的安慰终于来到,一阵阵的委屈冲击心房,更加大声哭起来,眼泪慢慢洇着杜浒胸前的衣裳。 她感到杜浒的身子微微一僵,随后将她抱得更紧。她听到他的胸腔在颤,涩着声音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你怎么不早说……” 她想:“怕挨你的骂。”但此时这话也不必再说出来。师父看起来是不会骂她了,反倒比她预料的还要紧张关切。之前的种种担忧立刻灰飞烟灭,对他生出十二分的感激。 她在他臂弯里蹭了蹭眼泪,决定彻底坦白,细声道:“我是让人在吃食里下了药,一开始头晕得很,连动都动不了……” 杜浒却轻轻拢过她的后脑,把她的脸埋在自己怀里,道:“不用说了。”心里面还是不愿意就此相信,慢慢用手指给她梳理着头发,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才试探着问了最后一次:“可伤着了?还疼不疼?” 奉书心想:“师父怎么知道我被他掐过?”但师父自然是什么都知道的。她身上的青紫淤痕还有一小半没有下去,但她皮肤娇嫩,印子虽然显眼,其实已无大碍,也不能算受伤。可她仍是觉得委屈,用力点点头,撒娇般地道:“疼。” 杜浒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小姑娘怎么会在这种事上乱说。一双眼睛稍微一哭,就肿得像桃子;平日清脆的嗓音,这几天也有些暗哑。出事那天,不知哭喊了多久,他却不在! 他什么也说不出来,最终长叹一口气,“对不起……都怪我……我不该让你留在那么危险的地方……对不起……是我没能保护好你……让你受这么大的委屈……是我该死……” 奉书没料到他会向自己道歉,抬头一看,更没想到他眼里竟是泪花莹然,登时惶恐起来,万分的过意不去。毕竟是自己一直把胡麻殿下的事瞒着他的。再追根究底,当初是自己寻死觅活,一定要混进太子府的。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到现在也不后悔。 她反倒安慰起他来,反手拉住他的手,轻轻摇了摇,说:“师父,我现在已经没事了啊,欺侮我的人,已经让我杀了,我可一点也没心软。”想到杀他的法子,却又打了个冷战。 她满心以为师父会夸奖她。可杜浒却只是淡淡道:“好。干得好。”闭上眼,顿了一顿,又道:“这件事,别再对任何人说了,知不知道?” 奉书伏在他胸膛上,听着他凝重的语气,忽然觉得好笑,泪水还没干,就抿起了嘴角,说:“我又不傻,我杀了皇亲国戚,难道能随口乱讲?等人家来抓我吗?” 杜浒叹了口气,又说:“你自己也不要再想了,就当没发生过。” “我才不愿想。可方才是你先问的,我瞒谁也不会瞒你呀。” 杜浒一怔,轻声道:“对,对,是我不好。只是我必须知道你出的事。今天问一次,以后就再不提啦。你……你就当我也把这事忘了,嗯?” 奉书感到他的手轻轻拍着自己后背,忽然有些脸红。她已经很久没被师父抱这么长时间了。她嘻嘻一笑,钻出了他怀里,说道:“师父真好。” 杜浒的神色却十分黯然,“哪里好了?让你受这种罪,我真是坏得不能再坏了。” 奉书有些不解,更多的却是难以言喻的满足,低下头,说:“我本以为你会骂我、怪我呢。” 杜浒轻轻捧起她的小脸,正色道:“好宝贝,我怎么会骂你、怪你?我只会心疼你。” 奉书受宠若惊,感觉到他手掌粗糙的纹路,只觉得被他一直捧进了云彩里。杜浒平日喜怒不形于色,就算偶尔情不自禁,也是喜少怒多,可他方才对她的态度,却是少有的温存和珍惜,仿佛生怕语气稍硬,就会把她割伤一样。周围明明是凛冬寒月,可他呼吸中的那一点点温度拂在她的额头,把她这整个人都燃成了一团热火。他叫她“好宝贝”…… 可她随即想起一事,一下子从云彩里跌到了泥地上,扭转身子,嗫嚅道:“可是……师父……可是……我害怕……” 杜浒立刻道:“怎么了?” 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手指在衣角上绕来绕去,心中觉得不妥,但此时她对他的信任已经达到极致,纠结了一阵子,还是声如蚊蚋,说出了自己最大的担忧。 “你说我……会不会……会不会……生出孩子来……” 她已经有所开悟,知道搂搂抱抱是变不出孩子的,可那天她几乎是衣不蔽体,让胡麻殿下碰也碰了,瞧也瞧了,肩膀上也被亲过几口,留下的印子现在还没完全褪,事后越想越觉得危险。 杜浒沉默好久,几次提气,似乎想问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问,只是说:“怎么会呢,你还这么小……” 她察觉出他的迟疑,立刻不安起来,使劲绞着两只手,小声道:“到底会不会?” 他分开她的双手,不让她抠自己指甲,坚定地看着她,说:“有师父在呢,你什么都别怕。” (以下为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匿名用户】在知乎社区提问: 家里的小女孩被侵害了,哭得什么似的,现在什么都不敢问啊啊啊,情况特殊不能报警,求大家推荐几本青春期少女的心理疏导书籍!诊所也行,专业机构也行,要在大都周边的!急急急在线等。 [提问补充] 快15岁了。大姨妈?没注意过,怎么比较婉转的问呢 (7)条评论,(19)个回答 ` 【匿名用户】在百度知道提问: 被讨厌的男生摸到肩膀和大腿会不会怀孕啊?采纳的回答送积分。 [追加] 打无痛人流小广告的退散,我懂很多的好嘛我知道你们都是骗子。 (13)个回答,(0)个被采纳 第171章 0142 ·君为湘水燕,我作衡阳雁· 奉书点点头,一阵冷风吹来,又忍不住连打喷嚏。她扶住杜浒,说:“咱们回去吧。” 薄薄的新雪照出了荒山中的小径,可杜浒却有些魂不守舍的,接连绊了好几次,还是靠奉书扶住的。 奉书见他还是沉浸在自责中,未免觉得他关怀自己有些过了头,可心里却是说不出的喜欢,突然似乎明白了:“师父得知有别的男人觊觎我,所以沮丧得不得了。”一时间心中小鹿乱撞,突然脚下一绊,也差点摔了一跤。 第197节 她赶紧摄定心神,侧眼抬头看杜浒的神色,越看越觉得是那样。大冷天的,她却全身都燥了起来,心里面那团火呼的一下,把她从头到脚都吞没了。 她试探着小声道:“师父……” “怎么了?” 勇气还是在最后一刻离她而去了。奉书想了想,转而问:“等你伤好了,我们怎么办?大都是回不去了,你现在被官府追拿,我……我在皇孙府上闹出那么大动静,肯定也已经被通缉了……” 杜浒点点头,“往南走吧,避一避。”想了想,又慢慢说:“你这几年跟着我,吃了不少苦,没过过几天好日子……” 奉书小声说:“哪里,我倒觉得挺开心的。” 杜浒叹了口气,道:“可是你也该和家人团聚,过正常女孩子的日子。你……你之前说,二小姐嫁人了,在大都安家,是不是?等你……等你把身子养养好,你想不想我送你去找她?” 这话万分出乎奉书意料。她一个激灵,想也不想,脱口道:“不要。”她知道二姐几乎肯定要被自己连累。她眼下在哪里?过得怎样?是会继续以奴婢的身份生活,还是按照蒙古习俗,嫁到铁穆耳府上?她不愿想。 她狠下心,说:“我俩不会再相见了。我没脸再见她,她也没脸再见我。” 杜浒便没有再深问,过了好一阵,才改口道:“你二叔眼下是不是在江西做官?我送你去投奔他,让他给你安排个身份,好好在家乡生活……” “那你呢?” “我?你二叔在做蒙古人的官,我又不愿意跟蒙古人打交道……” 奉书听他言下之意,是要和自己分开了,心中着急,说:“那我也不要再跟蒙古人打交道。” 杜浒忙道:“是是,我忘啦。”怜惜地看她,思索着另外的可能性。方才问出来的那件事对他冲击太大,姑娘家的清白有多要紧,她小孩子也许不懂,他跟她相依为命了这么多年,也可以不在乎,但汉人的习俗礼教摆在那里,这世上大多数人毕竟是会对她苛刻相待的。他必须考虑周全,给她安排一个尽可能安稳的归宿。 “那么你在江西,还有什么远亲没有?我送你去和他们团聚,太太平平地过日子去。你们文家在那里是不是还有不少产业?如今丞相不在了,他的女儿,官府应该不会太为难了。” 奉书急道:“我……没有……”远亲似乎也有,可她在家乡满打满算只住到了八岁,早就全都不记得了。但若要打听,想必也能打听得出来。她知道师父的提议合情合理,她一个丧父的小姑娘,自然是要托管给家族里的男性长辈抚养,直到出阁。可是…… 她一咬牙,跪了下来,小声说:“奉儿蒙师父照料多年,不敢忘恩,情愿……情愿跟随在师父左右……侍奉……侍奉师父……终身……”说到最后,头脑里嗡嗡的,耳根烧得像炭火,几乎听不见自己的话。 杜浒吃了一惊,伸手扶起她,说:“不用的,不用这样。我收你做弟子,可不是过继你做闺女。你姓文,不姓杜。” 奉书站起身来,看着自己脚尖,“我知道……只是……我……我那些亲戚,我都不认识,只有师父……” 几年下来,师父在她心里,已经比任何亲戚都亲,甚至比二叔还要让她割舍不下,甚至和父亲是不相上下的地位。 她鼓起勇气,说:“师父不喜欢我在你身边吗?” 她紧张已极,不知不觉地又开始抠自己的手指甲。杜浒微微皱眉,习惯性地伸手,把她的手指头攥住。他手上的温度让她周身颤抖。 他的神情却是难掩的愧疚,叹了口气,说:“我这个师父做得一点也不好,没让你享一天福,还害得你吃了那么多苦头,不配再让你侍奉啦……奉儿,你还这么小,以后的路长着呢,你应该有更好的生活,跟着我,也不过是流浪江湖,没前途的。” 奉书脱口道:“不会的!”抬起头来,正对上杜浒深邃的双眼,目光坚决,带着些许劝诫的意味。 她和师父相处日久,立刻读出了他的意思,登时天旋地转,又羞又急,眼泪扑扑扑的止不住流下来。他是知道的,他肯定察觉了,自从他那天醒转过来,发现她睡在他怀里的时候,他就全都知道了。在他面前,她瞒不住哪怕一丁点的秘密。 杜浒叹息一声,放开她双手,折了一根树枝撑着,转身慢慢往回走去。 奉书呆立在当处,悔恨莫及,泪水被风吹干,脸蛋刀割般痛。为什么那天自己竟那么鬼迷心窍,为什么就睡着了……要是现在让她再选一次,她宁可永远不碰他,不抱他,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对自己笑。而现在,有些东西永远也无法挽回了…… 她喃喃道:“师父不要我了?” 杜浒停住脚步,却不回头,一字一字地说:“我永远是你师父。” 奉书一阵气苦,不知是生他的气,还是生自己的气,哇的大哭一声,转身就跑。 杜浒立刻喝道:“去哪儿?” 她哭着说:“你管不着!你不是要赶我走吗?为什么还问?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就算让人欺侮了,死了,你也不用问!”扑通一声,滑倒在一片雪地上,膝盖磕得生疼,她踉跄着爬起来,流泪道:“这世上没人疼我,没人要我!我娘不要我了,我姐姐也不要我,只有爹爹也许还在乎我,可他让人害死了!爹爹,爹爹……”低头瞥见自己一身雪白,更是哭得全身颤抖,“我、我要去给爹爹报仇,我要把害他的人全杀了!过去你不让我报仇,现在你管不着了,我爱怎样就怎样!” 她听到杜浒在她身后喊着,声音都发颤了,“别傻!回来!我没赶你走!我不让你报仇,那是怕你有什么三长两短……” 她愈加心酸,一边跑,一边哭道:“有三长两短又怎么样?要是死在半路上,那更好,正好去和爹爹团聚!反正这世上也没人关心我……” 她听到杜浒快步追过来,可是他伤势未愈,跑了两步,便跌在了地上。她心里痛得一抽,住了脚步,却倔强不肯回头,直到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她身后。 “谁说没人关心你?这几年我为你操了多少心,你也不是不知道!怎么现在就变成……” 奉书当然清楚他关心自己。方才他捧起她的脸,那万分呵护的神情,足够她记一辈子。可他的那些关心,是有条件的…… 她抽抽噎噎地道:“都是假的!你既然关心我,为什么还要赶我走?小时候,我说我想跟着你,你就准了……现在呢……你关心了我几年,终于受不了了是不是?我就知道我是个招人厌的累赘……” 杜浒扳过她的肩膀,见她哭得满脸泪花,双眼肿得不像话,吃了一惊,就要用袖子给她擦泪。她哭着躲开了。要是他坚持要给她拭泪,再伸一次手,她其实是不会再躲的。可他没有坚持。 他柔声道:“好孩子,你也不小了,总是跟我在一块儿,以后的名声定要受累。你毕竟不是我亲闺女,懂不懂?你师父是粗人,可以不在乎这些,可你是世家小姐,不能不在乎……” 他没说出口的是,小姑娘受了那么大一次罪,眼下大约只不过是把他当成安慰和依靠,以至于生出别样的心思。等她长大了再回头看,会是多大的笑话! 他越是耐心,奉书却哭得越厉害,“我也不在乎……我、我就是想跟师父天天在一块……像以前那样……以前我们在外面赶路,从惠州一路过来……以前我们在清远坊租房子住……还像那样子,不成吗……为什么现在一定……一定要分开……” “你自己清楚为什么。” 八个字,每个字都像一把铜锤,将她的自尊一点点敲得粉碎,又像一把钝刀,一下下地在她心里雕出洞来。比起片刻之前他的温柔和怜爱,眼下奉书才是真的从云端跌到了烂泥里。 雪突然下大了,纷纷扬扬的阻挡住了她的视线,泪水和冰雪融成了一片。她的肚子里翻江倒海的搅动抽搐,几乎要站不住了,几乎要失控地大喊大叫,可终究顽强地控制住了自己的理智,摇摇晃晃地站在了他面前,仰头直视着他,心头有些破罐破摔的勇气。既然自己的心事已经被他洞悉无遗,那也不用再遮遮掩掩了。 杜浒再次伸出手,给她把眼泪擦干净,她便没有躲。 他说:“乖孩子,你现在也许恨我,但你以后会慢慢懂的。你已经吃过一次亏了,我不能再害你第二次……师父只向你保证一件事,我只想看到你一生快活,我会豁出性命来保你平安。这够不够?其余的,我做不到了。” 奉书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懂,喃喃道:“你过去对我那么好,就是为了今天让我哭……对不对……” “不是!我对你好,是因为……” 第198节 奉书挤出一个微笑,学着他的语气,慢慢道:“因为你是丞相的闺女,杜浒义气为重,自然要护你周全,以报丞相的知遇之恩啊。”死命咬着嘴唇,忍住眼泪,颤声说:“我今天想听一句实话,如果我不是丞相的女儿,如果我不姓文,你还会不会有一点点在乎我?” 盼着他说是,却更盼着他说不是,这样自己就成了天字第一号自作多情大傻瓜,多有趣! 杜浒厉声道:“五小姐!” 自从拜师以来,他就从没用过这个称呼。奉书眼泪夺眶而出,仍是固执地小声问道:“会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  毕竟是礼教时代的古人。杜浒再关心爱护奉丫头,心里也不会自动出现师♂徒的选项……年龄差什么的在古代不算大事,但名分是绝对的鸿沟。 到了装傻和自我催眠都不再管用的时候,他只能狠心拒绝。这是本文最大也是最后一个虐点。小天使们挺住~ ` 感谢[冷冷冷]的地雷赞助!昨天只有这一个雷就不写客串小剧场了哈,攒攒过一阵再把上次那个续写掉,让小天使们一个个都出镜~ 第172章 0142 ·,感谢支持正版~~· 奉书眼泪夺眶而出,仍是固执地小声问道:“会不会?” 杜浒沉默良久,说:“好孩子,你是我唯一在乎过的小姑娘。你既然拜了我做师父,我就会像疼亲闺女一样疼你。也许我这个爹当得不太合格……” 奉书蓦然大喊道:“你不是我爹爹!我只有一个爹爹!他死了!”说不完最后一个字,心头绞痛,掩面呜呜大哭了起来。 杜浒柔声道:“乖,别哭了,回去睡一觉吧,以后的事,以后再商量。”说着便要来拉她。 她倔强不走,忽然小声道:“你是不是……是不是嫌我……嫌我被别人摸过、抱过……” 杜浒眼中闪过一丝怒气,随后目光又柔和下来,“小孩子家的,别瞎想!奉儿永远是我的乖丫头,我永远不会嫌你。可这不是一码事,根本没关系……” “那你是怪我那天……” “都没有!别胡思乱想!奉儿,你还小,很多事不明白,又没了爹爹,自然比较粘我,那是孩子气,不是什么……以后你会慢慢懂的!” 奉书发狠踢上一块石头,咬牙道:“你才不明白!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她用力太过了,尖利的刺痛从脚尖直蹿到肚子,痛得她泪流满面,跌跌撞撞地退了两步。 杜浒将她稳住,把她拉到身边,不让她再跟石块过不去,命令道:“抬头,看着我!” 她抬起头,却不敢看他,而是看向他身后的茫茫雪雾。 “既然你什么都懂,你懂不懂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她轻轻点点头。 他捉住她的右手,摊开来,问道:“以前的先生有没有教过你,人生五指,代表什么?” 奉书静了许久,小声道:“天、地、君、亲、师。” “是什么意思?” 她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三纲五常,师既是父。她心里那一点点绮思,是不折不扣的乱`伦犯上,师父到现在还跟她和颜悦色地说话,已经很客气了。 她小声问:“我可不可以不做你徒弟?” “可以。本事还给我,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奉书浑身一颤。她当然也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在杜浒给她讲的那些江湖轶事里,背叛师门的弟子会被废去手足,这样就再也使不出学到的本事,是所谓恩断义绝。只不过这种事如今不太会发生了,因为汉人根本没资格拜师学武。 她头一次后悔拜他做师父了。当初他明明是不想收自己的……自己吵着要跟他学本事,抢着给他磕头,弄得他无可奈何。要是她能回到过去,非狠狠地给那时的自己一巴掌不可。 不拜他做师父,也就不会陷得这么深,跌得这么狠。 杜浒的声音和缓中带着凄然,说:“你知不知道,要是放在以前,我现在就应该废了你?” 奉书惊慌失措,哭道:“师父,不要!” “我不是吓唬你……当然,我做师父的教徒无方,也是要在祖师爷灵前自己受罚的。不管怎么说,我也有责任……” 奉书流着泪,道:“当年你怎么没告诉我这些?” “我?我哪想得到……”他长叹了一口气,说:“不过如今咱们无国无家,只是些乡野散人,这些规矩也不必守得那么严啦。我不会把你怎样的,但是你也不能再这么犯糊涂……” 奉书心头乱成一团,突然说:“如今天下是蒙古人的天下。蒙古人就不用守这些规矩。” 话说出口,她就后悔了。可她心里仍是砰砰直跳。若是换了蒙古人,他们肯定不会有任何顾虑……南阿不剌公主嫁给了她的表叔…… 杜浒脸色立刻沉下来了,“你说什么?” “我……我……”她万万不敢再重复一遍。 “你是汉人还是蒙古人?” “汉……汉人。” “你在蒙古人堆里混了那么久,就学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句话太过严厉,奉书愧不可当,低下头,小声哭了起来。 杜浒的语气放柔了些,说:“如今异族当权,礼崩乐坏,伦常颠倒,咱们汉人更得牢牢记着咱们自己的礼义纲常,不然将来有什么脸面去见祖宗?好了,道理我不多说了,天冷,乖乖跟我回去,回去再慢慢想。” 北风渐缓,圆月隐了又现,脚面上薄薄的落了一层雪。离他们方才的荒山祭拜,其实只过了一个更次左右。但在这一个时辰之间,奉书只觉得自己大悲、大愁、大苦、大乐,生生死死地来回了不知多少次,好像过了一辈子那样长。她早该料到这个结局的。从她发现自己有那种念头的那一刻起,就该开始给自己的心打棺材了。 现在她的心里比地面上结的冰还要冷。她的双手快要冻僵了,但她再不敢理直气壮地让师父给自己暖手。她的身子冻得直打颤,但她再也不敢让他搂着自己挡风了。她的肚子似乎受凉了,一阵阵难以言喻的隐痛,但她不敢再向师父撒一句娇了。 师父说她还小,不懂事,可她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自己明知前方是悬崖,还要义无反顾地扑下去。 还要拉着他一起扑下去。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 第199节 可他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她,对她到底有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欢。也许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到了他们暂时歇脚的薛氏客栈,杜浒朝奉书的房门一指,示意她进去休息。 但他说的不是休息。他说:“好好反省反省。” 奉书点点头,忽然又回过头,带着恳求的语气,说:“师父,你再抱抱我,好不好?我一定好好反省,以后再也不胡思乱想。” 最后一次,用心记住他怀抱的感觉,记住他的气息,记住他的体温,记住他手臂上的力量,然后就再也不拂逆他。 杜浒别过脸去,不看她。似乎是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摇摇头。 “别让我讨厌你。” 然后他跨进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奉书冲进自己房间,砰的一声撞上了门,然后嚎啕大哭起来,一面哭,一面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她趴在床铺上,紧紧抓着被子枕头,一口一口地吞着眼泪,哭得几乎昏过去。也许会吵到师父休息,但她也不想压抑了。也许他已经睡了,听不见……不,她知道他没睡。他的房里安静得很,一点鼾声也没有。他在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不时重重地靠在房门上,将单薄的木门压得吱呀作响。 奉书噙着一泡眼泪睡着了,马上又醒过来,半睡半醒之间,噩梦连连。她梦见父亲浑身是血,立在远处,她拼命奔跑,可怎么也够不到他。她梦见在大都城里被守卫追赶,怯薛歹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她怎么逃也逃不脱,急得大叫救命,呼唤父亲、母亲、哥哥、姐姐、蝎子、壁虎……没人回应她,她从钟楼顶上一跃而下。 然后师父就突然从天而降了,将她救到一顶帐子里,亲她的脸。 她哭着叫师父。可他却冷冷地说:“我不是你师父。我没有你这样的弟子。”然后他拔出了匕首,面孔变成了胡麻殿下的。 奉书想逃走,可是全身动弹不得。身上的衣服突然全都没了。胡麻殿下按住她光裸的肚皮,一下一下的用匕首捅。她听到自己内脏破裂的声音,鲜血迸流,她疼得大喊起来,尖叫着求饶。可他只是冷笑,手腕转动,刀锋将她的小腹绞成血肉模糊的一团。 奉书突然醒了,苍白的日光照在她毫无血色的脸上。她觉得恶心,身体中的痛楚仍然在扩散,好像真的一样。 她冷得发抖,双腿间冰凉一片。她伸手去摸,摸到好些黏黏的东西。抽出手来,满手是血。 她尖叫一声,第一反应是自己要像婉桐一样生孩子了。掀开被子,只见床铺上斑斑驳驳,全是一小块一小块的血迹,白色亵裤也已经变成了花的。她吓得大口抽气,喃喃道:“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她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变得比平时哑了。怎么回事…… 忽然房门笃笃的响了。她听到杜浒的声音:“奉儿,怎么了,叫唤什么?” 她突然明白过来,扑过去插上门闩,尖声叫道:“别进来!” 在太子府的时候,她和年龄大些的女孩子住在一起,也朦朦胧胧地明白些流血的事情。可是,可是从来没人像自己这样,弄得到处都是……血太多了,自己肯定是生重病了,肯定要死了…… 杜浒推门,发现门被闩上了,大声问道:“你还好吗?刚才是怎么回事?起床了没有?” 她羞愧难当,叫道:“等下!”忍着小腹的胀痛,慌慌张张地跑到面盆前面,撩水清洗自己的大腿。整盆水都成了淡红色。她将水泼在墙角。 “奉儿,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还在生气?别把自己锁屋里,开下门,听话!” 水是冰凉的,腿上起满了鸡皮疙瘩。奉书抖抖索索的地穿上一条干净裤子,将脏裤子藏在枕头底下,把被子卷成一团。她觉得自己不干净了,一定不能让他知道…… “好孩子,是不是心里难受?出来,师父陪你待着,别一个人较劲!” “我不出来!” 整个房间里似乎都有血腥味。她手忙脚乱地扯开床单,惊恐地看到底下的褥子也浸湿了,暗红的一滩。她手足无措。要是把褥子也掀开,那就太奇怪了,肯定会被发现……得想想别的办法……就算要死,也要在死之前把自己清理干净……想到死,她忍不住小声抽泣起来。不能让他看到自己死成这个样子…… 杜浒在砰砰的砸门,说话的声音却越来越轻柔,“哭什么?有什么想不通的,我陪你说话,好不好?开门让我进去。” 奉书大哭道:“走开!”一面哭,一面跳到床铺上,手忙脚乱地将被子翻面折好,露出没被弄脏的一面,盖在褥子上,心中刚松了口气,却又看到被子上多出了几滴新的血迹,是顺着自己的腿流下来的,而且还在流。她清清楚楚地感觉得到。床单上也是。刚刚整理好的现场立刻又一片狼藉。 血流不止。她颓然蹲在地上,呜呜的哭道:“师父……我要死了……” “说什么呢?好孩子,开门,别让我担心!昨天师父的话是不是说重了?你千万别钻牛角尖,万事都好商量……” 下腹又是一阵抽痛。奉书又是羞愧,又是惊恐,又是悲哀,已经听不清杜浒说了什么。生命仿佛随着那些血,一点点流出体外……她用被子裹紧自己,呜咽道:“爹爹……娘……师父……师父……要是我死了,你还讨不讨厌我……” “你、你在干什么呢?别做傻事!昨天当我什么都没说!开门!我进来了!” 奉书知道那窄窄的门闩根本挡不住他,张皇失措,哭叫道:“你不要进来!让我一个人待着!” 咔嚓一响,门闩应声而断。杜浒破门而入,愣在当处。 第173章 0142 ·君今拂衣去,我独枕书眠· 空气仿佛凝固了。奉书羞愧无地,全身发抖,像小乌龟一样缩在被子后面。过去她遭受过那么多苦难,那么多次死到临头,都从来没起过放弃的想法。可是现在,平生头一遭,她只想自杀,想立刻死掉。 过了好久好久,才听到小猫一般的声音从被子底下传来:“师父……我要死了,你别伤心……” 杜浒似乎才回过神来,匆匆大步退了出去,掩上了门。 一片安静。奉书小声哭着,正想着自己的血什么时候会流干,门又开了。 进来的却是薛氏娘子,是让杜浒叫来的。她一进门就夸张地“哎呦”了一声。 * 奉书趴在收拾好的洁净床铺上,通红着脸,全身虚弱无力。她慢慢相信了,自己不会死,也没有生病,只是要开始承受做女人的苦头了。尤其是她昨晚在风雪里待得太久,有些受凉,以后的几天恐怕不会太好过。 薛氏帮她用热水清洗了身子,里里外外收拾利落,可她还是觉得自己有些不干净。因为薛氏居然说,她从此可以生孩子了。 她大吃一惊。难道自己此前一直是不能生孩子的?此前的那些担心,难道都是杞人忧天?她再问细节时,薛氏却不说了,只是神秘兮兮地说,现在她是可以嫁人的大姑娘了。等她嫁人了,就会都懂了。 薛氏终于相信了杜浒并非奉书“当家的”,至少现在还不是。她说:“看他那着急心疼的样儿,倒像是紧张自家闺女似的。小娘子可真有福气,唉,我那个死鬼,从来都没有这样过……” 奉书哼了一声,硬下心肠,想:“他不过是怕我想不开自杀,怕出人命,哪里是真紧张我了?” 第200节 但当她觉得口渴,捂着肚子,想要下床烧水喝时,杜浒却进来了,果然是一脸紧张的神色,还给她带来一碗冒着热气的红糖姜水,让她喝。 奉书羞得翻过身,往墙角里钻,被他拉起来,“先喝了再说。” 她只好扭扭捏捏地接过来。刚往嘴里送了一口,就呛住了,嗓子里像冒火一样,剧烈咳嗽起来。杜浒连忙把碗夺走,免得她失手全洒了。 奉书边咳边道:“你、你往里面放了多少姜?” 杜浒有些不知所措,“主人家娘子说要熬得浓些啊。”这才明白过来,自嘲地一笑,“你等着,我再给你兑一碗新的。” 奉书忙道:“不用了,谢谢、谢谢师父。”接过碗,一小口一小口的抿着,一边喝,一边嗞溜嗞溜的吸气,像受刑似的,慢慢把一整碗火辣辣的糖水吞下肚去,等咽下最后一口,已经满头大汗。 杜浒在床边坐下来,苦笑道:“我总是照顾不好你。” 奉书立刻道:“我从第一天就对你说过,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不用你来。” 杜浒微笑道:“我还能真把那话当真?那时候你才多大?小不点儿一个,才这么高,我不照顾谁照顾?只是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你就长这么大啦,我每每看着你,总是不敢相信,老觉得你还是十一二岁呢。” 奉书鼻子一酸,似乎听懂了他的弦外之音,又似乎没懂。有些话在心里面萦绕,不敢出口:“可我已经是大人了,这不是你能说了算的。现在我也可以像大人一样照顾你了。前几天,你还不是每日乖乖的让我照顾?那天被官兵围困时,我跟你肩并肩地抗敌,一点也没有给你添麻烦……” 她觉得眼泪要出来了,转头看墙,说:“奉儿就算长到八十岁,在师父眼里也还永远是小孩子。” 杜浒叹了口气,微笑道:“当小孩子不好吗?要当大人,就有无穷无尽的烦心事,你想也想不到,推也推不脱,再回不到以前那样的快活日子啦……” 奉书手指头抠着瓷碗的边缘,淡淡道:“师父,你十五岁的时候,是想做小孩,还是想做大人?” 杜浒默然,许久不答,然后无奈地笑了笑,转而道:“肚子还疼不疼?想不想吃东西?我去给你做。”说着便要起身。 奉书连忙拉住他衣角,“别走,陪我说说话。”脸一红,又说:“你早上答应过,会陪我待着的,别走。” 杜浒神情一滞,道:“早上……是我多心了,我也是怕你有事……我心里一急,说话也急了些……” 奉书冷冷道:“你怕我想不开,所以口不择言,许这个,许那个,什么好话都说出来了。眼下我既然活得好好的,你就后悔了,连一句话也不愿跟我多说了?” 杜浒愠道:“你这孩子!别跟我较劲!” “师父放心,昨天晚上你那些话,奉儿不会当没听见,都记得清清楚楚呢。我想通了……” 杜浒明显松了口气,笑道:“想通了就好。你要我陪你说什么话?” “我想通了,奉儿一个人愚蠢糊涂,自甘下贱,可不能拉着师父一起不要脸,害师父被人瞧不起。奉儿请师父狠狠责罚,最好是废了我全身,最好把我赶到天涯海角,免得师父将来在祖师爷面前抬不起头来。” 她一面说,一面就哽咽起来。这种话,她平日是万万不敢说的,可今日不知怎的,情绪波动得厉害,冲动起来,自己完全控制不住。 杜浒道:“这是还跟我过不去呢?你知道我不会罚你,不会赶你……师父希望你好好的,不想让你将来后悔……” 奉书冷笑道:“不赶我?留着我在身边,天天膈应你吗?” 杜浒拉过她的手,用商量的语气说:“听师父的话,我带你去找家乡的亲人。你也是大姑娘了,等你服满,让他们给你挑,或者你自己挑,找个好人家嫁过去,也算是终身有托。师父永远是你的亲人,以后我年年去看你,陪你聊天说话……” 奉书眼眶发热,颤声道:“你就那么想让我嫁别人?” 杜浒语气一沉,“那你想怎样!” “我不想怎样。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不要莫名其妙地嫁给别人。要是有谁想强逼我……我又不是没杀过那样的人。” “你……”杜浒咬了咬嘴唇,低声道:“反正我不会娶你!” 奉书任凭眼泪横流,冷笑道:“你爱娶谁娶谁,关我什么事?我自己不爱嫁人,爱孤苦一生,关你什么事?” 杜浒似乎被这句话问住了。他将额头抵在手上,双肘撑在膝盖上,长久地叹气。 奉书看到他痛苦的神色,心疼之余,微感快意。他不是讨厌她吗?原来也会被她弄得难过。 她打算把他晾在这里,撑着床沿,爬下床来,拿着空碗要去洗。 杜浒忽然道:“那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还谁都没娶?” 奉书心里一跳,不由自主地定住了脚步。 “奉儿,这世上有好多事情,都比‘情爱’两个字要紧得多。对我和我的很多兄弟来说,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对有些人来说,是功名,是富贵,是义气,是双亲。当你的心里让这许多东西占据的时候,还有多少心思能分给那一个人的柔情蜜意?”他站起身来,示意奉书也站好,又说:“当然,有人会说这是男子薄情,而你们女孩子生长深闺,不必担负家国天下,是以天生重情,一颗心一辈子都得栓在一个人身上。所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你问问你自己,你想做这样的女孩子吗?” 奉书满脸通红,道:“我……我不知道……” “师父不希望你这样。你虽然是相府小姐,但你长到这么大,统共在深闺小院里住过几年?你的脚也没缠小,跑过的地方比大多数男子汉还要多,抛头露面,九死一生,吃过苦,杀过人,算得上是半个江湖女子了吧。以你现在的眼界,要是还能说出什么情爱不遂,孤苦一生的话,那你这几年算是白跟我了。” 奉书一下子觉得局促起来,小声说:“对不起……” 杜浒笑了笑,摸摸她的头,放软了口气,又说:“况且,你才多大年纪?现在说什么都嫌太早。等过得三两年,说不定你就要为哪个小伙子要死要活了呢。乖,听师父话,等过几天,咱们就出发去南方。过几年,等你好好的嫁出去之后,我自会去找你。奉儿是我的好徒儿,自己会照顾自己,不需要师父日日陪在身边,对不对?” 奉书不知道他这番话有多少会真的实现,但有一样事情她是确定的。要是自己再这样任性下去,就要被师父瞧不起了。也许师父已经瞧不起自己了,这才不给她留一点情面。 她咬牙点点头,说:“全凭师父安排。”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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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然后,看缘法吧,很多事情会自己找上门来的。” 她不满意这个答案,歪着脑袋,微笑着,又问:“比如说什么事?” “比如……”他斜睨了她一眼,微微笑道:“给你找个师娘啊。” 奉书狠狠咬了一口筷子,格格一笑,道:“到时候做徒儿的不能到场恭贺,还请师父莫怪。” “到时候,我自会经常去看望你。” “你还有好多本事没教我呢。” “你乖乖的,以后我一样样的教你。” “你还会收别的徒儿吗?” “不收了。” 奉书心中一酸,嘴上却嘻嘻笑个不停,顺着他的话,说:“操不起这个心了,是不是?” 杜浒看了她一眼,笑道:“你这是怎么了,吃笑药了?” 奉书努力维持着笑容,脸上的肌肉酸痛,“嘻嘻,没有啊,我一直是这样的。今天早上我以为我要死了呢,现在大难不死,自然开心,嘻嘻。” 杜浒笑道:“傻丫头!”起身去盛第二碗饭。 奉书看着他的背影,再也忍不住任性,丢下碗筷,一把将他从背后抱住,双手用力环住他的腰。 杜浒身子一僵,“干什么?” 奉书笑道:“你紧张什么……抱抱还不许了?你的好闺女想抱抱你,成不成?过去爹爹也经常抱我的……嘻嘻……” 她感到眼泪不受控制地溢出来,将脸蛋和唇角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把自己异样的声音掩饰得闷闷的,继续欢快地喋喋不休:“等我以后出阁嫁人,你想疼我,也没机会啦。到时候你碰一碰我,让我当家的瞧见了,他一生气,非跟你拼命不可,又肯定拼不过你,一不小心让你打死了,奉儿可就成了小寡妇啦……多不好玩……你说我是改嫁呢还是不改……” 杜浒又好气又好笑,“小妮子胡说八道……” 他突然住了口。奉书也一下子安静了。她虽然在嘻嘻哈哈的强颜欢笑,可是泪水早就洇湿了他后背上的衣服,慢慢渗了下去。他迟早会感觉到。 杜浒慢慢拿开她的双手,转身轻轻搂住她。一阵席卷而来的战栗,扫得她全身发软。 温温软软的小糯米团,在他怀里轻轻颤抖着。他不敢抱得太紧,只轻轻拍着她后背,低声说:“好姑娘,是我不好,是我害得你这样……” 强行抿出的一抹微笑终于溃不成军。奉书用力咽下眼泪,颤声笑道:“师父怎么不好了,师父对我最好了。奉儿才坏……是让师父宠坏的……”心中告诫自己,这样不应该,要放开他,可是身子却化成了一滩温水,柔柔顺顺的偎依在他胸前,怎么都动弹不得。 她告诉自己:“就一会儿,就最后的一小会儿,数三下,就放开……一、二……不,数十下……三、四……八、九……” “奉儿,你答应师父,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好好的,不许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好吗?” 奉书感到他呼出的气轻轻吹在自己发际,用力点点头,把头埋在他怀里,贪婪地呼吸着他的味道。十二、十三…… “功课不要落下,每天练一会儿,不过……嗯,难受的时候就别练……我过两年会……不,我一年后就去看你,好不好?” “好,我知道了。”她当然知道,就算一年后再见,也不过是将今天的情境重复一遍罢了……十五、十六…… 杜浒不再说话了,伸手轻抚她的头发。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 他的手指忽然勾上了她头发里的绳结,把她拉得微微一痛。她“呀”的小声叫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抬起头来,正对上那双乌黑深邃的眼睛,眼中满是温存和爱惜,像她在梦里见到过的一样。 奉书双颊立刻晕红如火,全身如棉如絮,双腿几乎站不住,情不自禁地轻声唤道:“师父!” 稚嫩的、依赖的声音。眼里是青涩的水波,脸蛋上是少女特有的细细绒毛,好像即将成熟的桃子。颈窝里有极淡极淡的奶香味。 杜浒的呼吸忽然变得粗重起来。他神色微变,闭上眼,轻轻将她推出怀里。 奉书便顺从地退开了。心中数到了四十二,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师父,我再给你添碗饭?” 杜浒转过身去,不再看她,“不用了,收了罢。” “要不要泡茶?”饭后给师父敬茶的规矩,她几年以来已经做得习惯了。 “去泡一壶。”他似乎不愿再和她多说话。 奉书声音微微颤抖,说:“茶叶没有了,我出门去找主人家娘子要。” “好,去吧。” “师父乖乖在这儿等着。” “好。” 第202节 奉书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出了门,回到自己的房间,抓起一个早就打好的包裹,穿过空地,路过薛氏住的小屋时,却并没有敲门拜访,而是径直走了过去。等走到村庄尽头的时候,立刻发足奔跑,消失在荒山树林里。 她咬着嘴唇,泪眼朦胧,把哭声压抑在胸腔里。等师父反应过来,他伤势未愈,行动不便,追不上她的。就算他追出来,她已经将逃命的本事练得精熟,他找不到的。 她带走了匕首,带走了一半的银钱,这样他就知道,自己并没有想不开、做傻事。她心中唯一担忧的,是自己房中那用石炭写的“勿念”两个字不够大,不够显眼。但他应该也会发现的…… 她涉过一条冰冻的小溪,翻过一座山坡,仰头看了看星星,辨明方向,朝北走去,心中默默道:“师父,奉儿不乖,这是我最后一次乱跑、让你着急了。你给我计划好的生活,我不想要……你以为跟了你这么几年之后,我还能过回寻常人的日子?当年,二叔想让我过那样的日子,我不愿意,宁可让火烧死,也要求你带我走,你忘了?只是你不用担心,我自己会照顾好自己。我不在了,你的日子也会省心不少吧……” 她不禁回头。从黑漆漆的夜色中,仿佛已经看到杜浒焦灼万状的神色,心一横,喃喃道:“不用你赶我,我自己会走。你想分开,就彻底分开。我要变得和你一样聪明,一样强壮,一样厉害,一样狠心,到那时,你永远再没有机会瞧不起我……我心里面装的东西多着呢,我要做好多好多好玩的事情,你要是知道了,一定会羡慕……只是你也不会知道了……” 只不过,记忆里所有好玩的事情,似乎都带着他的影子。第一次弯弓射箭的忐忑,第一次纵上树梢的惊喜,千山万水的跋涉,妙趣横生的故事,棋盘上的厮杀,雪地里的玩闹,钟楼顶上那一片铺开来的巍峨城市,海子里荡漾的一叶小船…… 奉书的双脚冻得麻木,整个心都慢慢被北风吹得麻木了。她掩紧了外套衣襟,遮住了全身缟素的衣裙,伸手入怀,摸了摸那两件自己的老朋友,默默道:“爹爹,保佑奉儿。” 没了师父,自己却还有一件事可做。跟师父在一起时,这个念头一直被压制着。而现在,这个信念在她心里疯狂地生根发芽,甚至比他的怀抱还要让她热血沸腾。 该报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最长的一卷结束。前三卷里埋的线和反派是不是该拿出来花式遛遛了…… ` 奉丫头要飞速成长和黑化了。只有经历一次狠心的分别,杜浒才能意识到她作为女人而不是晚辈熊孩子的身份,同时也是给他一段时间冷静和思考(我才不说会虐男主呢)。不管怎么样,剧情也不允许马上he。别忘了奉丫头还要给爹爹守孝……通俗时间是三年,准确来说是二十七个月。 ` 我会让这二十七个月快点过去哒。所以,明天双更,算是给大家的情人节礼物~夸我。 第175章 0142 ·豺虎正纵横,神仙立地成· “还差二十八两!” 尖锐的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杨老汉浑身一哆嗦,长满粗糙老茧的手一下下抚着旧棉袄的衣摆,把原本就不干净的衣服摸得愈发黑了。过了好一阵,他才想起来回话。 “回……回管家老爷,这是小人家里全部的积蓄……” “还差二十八两!” “管家老爷,小人实在是拿不出更多的钱了,您瞧瞧,这是我老伴当年陪嫁的首饰……” “还差二十八两!老东西,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懂,懂,可是老爷,小人的棺材本……” “还差二十八两!” 衣着光鲜的管家躲开杨老汉的一双黑手,朝地上啐了一口,拨了拨手中的算盘珠子,“现银七两四钱,房契一张,折合十一两二钱,银镯子折二两六钱,那些乱七八糟的蘑菇、冬笋、野味,放在集市里都没人要的,我们老爷开恩,也马马虎虎收了,折合成六钱银子,不亏你吧?你算算,统共是二十一两八钱,少没少?杨老汉,你前年借了我家老爷十两银子安家置地,说好了大加一的利息,好借好还。谁让你一直赖账,生生的利滚利,滚成了现在的五十两?怪谁?今日你只拿来了二十一两八钱,还差二十八两二钱,咱们老爷知道你日子过得不容易,大发慈悲,给你抹了个零头,只要你再还二十八两,怎么,还不知足?” 杨老汉浑身发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磕头,磕得大理石地面“咚咚”作响,连声道:“求老爷发发慈悲,再宽限两个月,小人回家后再去凑……” 那管家哼了一声:“真是人穷志短,你也欠,我也赖,以后还怎么让老爷做善人?这到了年关底儿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没宽限!腊月二十三小年之前必须还上!否则就是刁民!把你抓到县城里坐牢,也就是我家老爷一句话的事!” 年关将至,厅堂里一片张灯结彩,挂满了红灯笼、红鞭炮,可杨老汉心里却是一片惨白,老泪纵横,只是喃喃道:“不能坐牢哇,小人家里只有我一个劳力,不能坐牢哇……” 那管家疾言厉色地正要再说什么,坐在厅堂正中的老爷却发话了:“陈阿善,过来。” 那叫做陈阿善的管家忙不迭地走到跟前,躬身问道:“老爷?” 那老爷瞟着堂下杨老汉的身影,不紧不慢地转着手中的佛珠,说:“阿善,得饶人处且饶人,别动不动的就官府啊、坐牢的,把人家老百姓都吓到了,多不好。” “可是,这些刁民,若是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阿善,你也知道咱们之前是干什么营生的,眼下好不容易金盆洗手,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就要时时记桩低调’二字,能不麻烦官府,就不麻烦官府,懂吗?” “可是老爷,那老头欠咱们的钱……” “钱都是小事。当初我来到这个小地方隐居过日子的时候,有多少家当?现在还不是置了良田美地,吃穿不愁?钱是可以挣的,何必把人逼到死角呢……” 陈阿善只得点点头,赔笑道:“是,是,老爷宽宏大量……” 杨老汉隐隐约约地听到那老爷的一番话,一双老眼中骤然现出光来,颤声道:“老爷,还请老爷高抬贵手,再宽限小人几个月,小人一定把债还清!” 那老爷笑着挥挥手,对管家道:“你看看,这多好!何苦弄得大家互相跟仇人似的?唉,我过去就是锋芒太露,得罪了人,以致于招了灾祸,废了这条腿,不得已退出江湖。现在老子可是长记性喽。”他说话的语气一直是平平淡淡的,却偶尔脱口说出“老子”一类的粗话。 那老爷说着,从太师椅上站起来。身边的仆人连忙递上一根手杖。 那老爷似乎腿有残疾,撑着手杖,一瘸一拐地走到杨老汉身边,笑眯眯地道:“老头,听说明年的雨水充沛,你家地里多半会有好收成,这债么,留着明年再还,倒也不急。” 杨老汉感激涕零,连连磕头,“多谢老爷!老爷真是活佛转世!小人天天吃斋念佛,求佛祖保佑老爷长寿!小人……” 那老爷却打断了他的话,眯了眼,说:“只不过若是放任你们拖债赖债,别人都当我陈府是好欺负的了。这样,老头,我可以缓你还债,但你可得抵押些东西在我这儿,我不是贪图你财物,就是图个安心……” 杨老汉脸色微变,“老爷……老爷,小人已经把房子抵押给老爷了,这里是房契……”说着手忙脚乱地将房契从一堆物件当中拣出来。 那老爷笑斥道:“我不是要你的房子!把老子当什么人了!喏,听说你有个女儿……” 他这话只说了半句,杨老汉就磕下头去,连声哀告,“老爷,老爷……” “哈哈,慌什么?我也就是想请你的家人来府里做做客,过个年,也省你几日的嚼用,有什么不妥?都是乡里乡亲的,串个门还不成了?” 陈阿善在一旁嗤笑道:“老头儿,这是抬举你!” 杨老汉仍是伏在地上,颤声说:“老爷明鉴,小人的女儿已经守寡八年了,生过五个孩子,可惜只活了个闺女。她天天做农活,粗手大脚的,一点也不秀气,真的带了来,没的辱没了老爷府上……老爷还请……换个要求吧……” 那老爷失笑道:“真的?” 杨老汉点头如捣蒜,“真的,真的,不敢欺瞒老爷。” 第203节 那老爷思忖了片刻,又问:“那你的小外孙女儿,今年多大了?” “回老爷,小满……过了年就满十岁了。” 那老爷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很好。明天带过来,让我瞧瞧。” 杨老汉猛地仰起头,眼神中又是惊诧,又是不解。 “老爷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老爷微笑不答,转身道:“阿善,把人送出去吧。” 陈阿善一挥手,招来两个壮汉,把杨老汉一左一右地拉起来。 杨老汉死命不走,昏花的老眼中满是愤怒的光。 “老爷,老爷你说清楚,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陈阿善冷笑一声,答道:“要是你家小丫头改日讨了老爷的欢心,那二十八两银子,老爷也可以一并免了!老家伙,这是老爷给你一个机会,还不明白吗?”转头对那两个壮汉道:“把老头儿送回家,把小丫头带过来——别吓着她!” 杨老汉骤然双目血红,咆哮道:“畜生!不是人!”他是庄稼汉子,一辈子卖苦力气,虽然年迈,却依然壮健,此时急火攻心,猛地一掀,一把挣脱了两个壮汉的钳制,朝着那老爷就扑过去。 那老爷听到身后的声音,并不转身,伸出右手轻轻一勾一拂,杨老汉粗大的身躯就突然轰的摔倒在了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那老爷转过身来,手杖尖儿点踏在杨老汉胸脯上,冷笑道:“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想跟我陈懿动粗,也不先掂掂自己的斤两!” 杨老汉脸憋得通红,说不出话来。 陈阿善不失时机地恭维:“老爷金盆洗手多年,功夫却一点没搁下,真是让小的大开眼界。” 陈懿老爷哈哈一笑,正待说什么,突然厅堂外面抢进一个人来,也是一瘸一拐,跑得不成直线,砰的一声,正和陈阿善撞了个满怀。这一撞力道甚大,陈阿善哀叫一声,仰面便倒,撞他那人踉跄了几步,依旧是跌跌撞撞地往厅中直奔,边跑边叫:“大哥,大哥,大哥!” 陈懿转身一看,吃了一惊,咧开了一张嘴,放开了杨老汉,一把将来人扶住。 “二……二弟?哈哈,好久不见,你怎么来了?慌慌张张的干什么?见鬼了吗?哈哈哈!”他被自己的最后一句话逗笑了。 来人不住喘息,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断断续续地说:“大哥,快,快……不好了,不好了!” 陈懿一皱眉头,道:“大过年的,说什么丧气话?你不好好儿待在你的庄子里,来找我干什么?” “不好了,不好了,三、三、三……三弟死了!” 吧嗒一声,陈懿手中的佛珠掉在了地上。 “不可能!怎么回事!” 此时陈阿善方才哼哼唧唧地爬起来,愁眉苦脸地朝来人行礼:“二大王……哦不,不,二老爷,二老爷福体安健?” 二老爷陈德满脸恐惧,也不答话,反反复复的只是说:“三弟死了,三弟死了……冤魂、冤魂索命……大哥,大哥,快,出去避一避,避一避……” 陈懿扳过对方肩膀,瞪眼喝道:“出息!咱兄弟们在江湖上闯荡了大半辈子,又不是没见过死人!什么时候开始怕鬼了!咱们兄弟几个年纪都不小了,有个头疼脑热、三长两短的,再正常不过。三弟是什么症候?几时没的?阿善,去收拾准备一下,等过了年,咱们去出发吊唁……” 陈德却连连摇头,双手乱挥,好像要拨开眼前什么看不见的障碍,颤声道:“不是,三弟不是得病……三弟死得蹊跷……大哥,是冤魂,是广东的冤魂索命……” 陈懿拧紧了眉头,让仆役给二弟看座、上茶,慢慢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见到三弟死了?冷静下,慢慢说。” 陈德一口将茶喝干,盯着杯子里的茶渣,说道:“大哥,咱们自从洗手以后,一直老老实实地分住各地,深居简出,谁也没招,谁也没惹,靠着以前攒下来的一点家业,太太平平地过日子。可是七天前,三弟府上传来急报,说他不明不白地暴毙在了自家客厅,手边还有一盏没喝完的茶,还是温的!大天白亮的,那客厅里一直有仆役值守,门口还蹲了两条狗,可竟没有一个人发现半点异动!你说说,这莫不是冲撞了邪神了?不是鬼怪作祟,还能是什么?” 陈懿心中也是一惊,强自镇定,拾起地上的佛珠,沉声道:“胡说八道,这世上哪有恶鬼?”思忖片刻,又问:“可曾问明,老三是怎么死的?是不是中风、心疾?” 陈德摇头如拨浪鼓,“都没有,都没有!老三一向身子硬朗,没病没灾啊。” 陈懿怒道:“那便是让人暗算了!哼,可曾查到是谁?伤口在哪?多宽,多阔?” “大哥,蹊跷就蹊跷在这儿。老三府里的人说,三弟身上没半点伤痕,七窍也没流血,脸上身上也没什么淤青红肿,就那么直勾勾的倒在哪儿,全身上下毫无异状,只有……”他心有余悸地压低了声音,“只有脸上的神情,眼睛瞪大,像见鬼了一样!” 陈懿身子一颤,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手中的佛珠,过了好一阵,才道:“还有什么线索没有?” “三弟府上的下人来报讯时,给小弟带来了这件东西……”陈德边说,边从左边袖子里拈出一样红色物事,小心翼翼地铺在茶几上,“他们说,这是在三弟身边找到的。” 陈懿定睛一看,微微抽了一口气。那是一枚巴掌大的火红剪纸,剪着一条昂首吐信的毒蛇,一鳞一甲都栩栩如生,仿佛那蛇立刻就会从纸面上跃出来一样。 陈德声音发抖,语无伦次地道:“大哥,你看这毒蛇的模样……你记不记得,咱们在潮阳时,为了收毒蛇,做下过不少……不太厚道之事,当时咱们兄弟年轻气盛,做事有些……冲动,百姓们对咱们兄弟也……也不是太理解……咱们杀掉的毒蛇更是不计其数……现在想来……这个,三弟的死,兄弟只怕,只怕是有人来讨旧债了!” 陈懿接过剪纸,略略看了一看,冷笑道:“疑神疑鬼的做什么!再正常不过!新年将至,哪家哪户不是贴满了窗花剪纸?今年又是蛇年……” 陈阿善小心翼翼地插话:“老爷记错了,今年是……是灵猴,明年是……是金鸡。” 陈懿瞪了他一眼,“那又怎样?不过一张剪纸而已……” 陈德的神色忽然惊恐起来,控制着发抖的手,从右边袖子里又掏出一枚剪纸。那也是一条火红的毒蛇,只不过盘踞的姿态和另一条稍有不同,但刀工同样精巧,似乎是同一个人信手剪出,连样稿都没有事先画出来。 他低声说:“这是三天前,小弟一觉醒来,在枕头边上发现的。你说,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下一个就……就轮到我了?” 陈懿脸色一变,将两张剪纸左右对比,凝视了许久,突然伸手,一把将两张纸揉成一团,冷笑道:“所以你就闻风丧胆,快马兼程地逃过来了?二弟,你也须记得咱们五虎大王的名号!难道过了几年悠闲日子,就把以前的骨气都丢到海里去了吗?两张纸,至于让你吓成这个样子?” 他言语虽厉,手中却无意识地将佛珠拨来转去,似是焦躁不已,蓦地转头道:“阿善,去给二老爷布置客房,请他安置,再通知全府上下严加戒备,所有庄丁加班加点,留意庄子外面一切成群结伙的客人——我倒要看看,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妖魔鬼怪。” 他这番号令颇有当年指挥众盗、横扫潮阳的风范。陈德略微松了口气,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多谢大哥,有大哥在,小弟心里也就踏实了。料想那鬼也……” 陈懿喝道:“什么鬼?是人!而且是有备而来的一群人!咱们在广东结下那么多仇家,如今是有人抱团来报仇了!老三落了单,这才让他们算计了。他娘的,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教你们知道老子当年的手段!” 陈德附和着笑了两笑,刚要撂下两句狠话壮胆,突然外院汪汪汪的传来一阵犬吠。他浑身一哆嗦,腿一软,坐到了太师椅上,随即讪讪地笑了笑,站起身来。 陈懿撇了一眼二弟,暗自皱了皱眉,一挥手,道:“走,去里面喝杯酒,压压惊,也算是做哥哥的给你接风洗尘了。几年没见,咱哥俩可要好好叙叙旧……” 他的话音突然戛然而止。陈德跟在他身后,惊恐地叫了一声。 第204节 两人面前的地板上,本来胡乱堆放着杨老汉拿来还债的银钱、首饰、房契、野味之类。而此时,一片灰褐色的杂物中,却不知何时多了一抹艳红,似乎是一枚精致的剪纸。 陈懿和陈德呆若木鸡,谁都不敢走近去看,仿佛那是一串随时会爆燃的鞭炮。 许久,陈懿才干涩着嗓子道:“杨老头,这是你的东西?” 杨老汉一直跪伏在角落,不敢动弹,此时听到陈懿问话,又恨又怕,颤声道:“回老爷,那……那不是小人的东西……” 陈懿突然大吼:“拿起来!给我把它拿起来!” 杨老汉战战栗栗地爬了两步,从一堆家当中拣出了那件红色的物事,交给陈阿善。陈阿善展开一看,只见那分明是一条栩栩如生的毒蛇,和方才被陈懿揉碎的那两枚剪纸如出一辙。 陈阿善大叫一声,松手将那剪纸抛在地上。 陈德满眼恐惧,颤着手指,指着地上那枚剪纸,“你看……你看!一模一样,一模一样……大哥……” 陈懿突然揪住陈阿善的衣领,“你说,你说!这些东西方才是你亲手清点过的,怎的没发现这条红蛇?你……你到底是什么居心?你收了谁的好处?” 陈阿善面色灰白,呓语般说道:“大王明鉴,大王明鉴,这东西方才真的不在这破烂堆里!要是在,小人定然会立刻报告大王啊!小人冤枉……再说,再说小人若是要做什么手脚,这里几十个人都在看着呢啊大王!” 陈懿咬牙道:“绑起来,把他和杨老头都绑起来!不查出个水落石出,不许放人!到底是谁在这里放肆!” 若说陈德带来的两枚剪纸来历还只能算是可疑,眼下出现的第三枚剪纸让厅里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厅里这么多下人仆役,那简直是在众人眼皮底下无声无息地变出来的,其诡异可怖之处,更胜于言语的描述。陈懿本是对鬼神之说嗤之以鼻的,此时此刻,竟也头一次对自己的信念产生了怀疑。他几乎希望这是陈阿善在装神弄鬼了,至少好过让无孔不入的怨灵步步紧逼。 几个健壮家丁当即上前,将陈阿善和杨老汉分别捆在了柱子上。陈懿看着自己一队队手下的面孔,忽然觉得谁都不能信任了。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敌人买通,做出这等扰乱人心之事。众仆从中,聪明的也想到了这点,左右看看,目光中都带着惊慌。 陈德却知道陈阿善忠心耿耿,绝不可能做出吃里扒外、算计老爷之事,想到三弟暴死的惨状,扑通一声跪下了,涕泪交流,含含混混地对天祷祝:“苍天在上,弟子这几年一直本分过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还请佛祖高抬贵手,弟子知错了……我以后天天吃素,天天吃素,还请佛祖饶过弟子啊……” 陈懿心乱如麻,也就没心思再呵斥二弟,双手攥着佛珠,竟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念了几句佛。 陈德忽道:“大哥,你、你府上的茅厕在何处?兄弟……兄弟有点忍不住了……” 陈懿叹了口气,随手一指。陈德竟然不敢自己独去,非要拉着两个壮汉陪同。刚刚跛行着跨出侧门,他却好像被火烧了一样,惊叫着退了出来。 “有鬼!有鬼!!女鬼啊——” 作者有话要说:  恐怖片拍得怎么样?不记得“五虎大王”陈懿的,回去复习第二卷从21章开始~~现在先暂停哈,各位深呼吸~~ ` 本期情人节小剧场专辑,感谢 冷冷冷 cloudy 花花 路灯 jane 出资赞助~ 经常留言让我记住名字的小天使也拉来客串一下,嘻嘻嘻 ` 情人节之夜,[m记]小食店刚刚重新装修,[高大上]的欧式门廊,两侧玫瑰花开,超级[马里奥]霓虹灯闪耀,五彩[路灯]成双。 ` 两个闺蜜[grace]和[jane]刚刚发了年终奖,正在吃火锅庆祝。此时过来一个萌萌哒十五六岁女孩子问:“对不起能拼桌吗?” ` jane非常大度的表示可以。于是女孩坐下来,要了煎饼[果子]、青岛啤酒、下酒的炸[小鱼儿],自酌自饮。 ` 服务生[璨钰]已经升为店长,[收]到了同事们的好多[红包],心情愉快,从[冷冷冷]牌冰柜里拿出又一瓶啤酒,推销道:“这位小姐,今天情人节,一切饮料第二瓶半价哦。” ` 女孩一怔,哼了一声,结账走人了。出门的时候碰见卖花姑娘[月宝],捧着一束玫瑰[花花]说:“情人节快乐!买一枝花送男盆友吧!” ` 女孩哭道:“你们都欺负单身狗!”跑得没影了。 ` 与此同时,对面的[未晏斋]茶楼里,某大叔落寞的叫了壶雨前[雀舌],自言自语道:“好像上次和奉丫头就是喝的这个……这次可要看好菜单,别再被宰了。” ` 拿起菜单,已经换了,上面写着:情人节快乐,一切茶水第二壶半价哦! ` “擦,欺负单身狗。结账。” ---------- 大家情人节快乐!明天继续恐怖片嘻嘻嘻 第176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感谢支持正版(づ ̄ 3 ̄)づ———— “有鬼!有鬼!女鬼啊!” 陈德的尖叫声在厅中回响,引得几十个下人仆役一片惶然,几声尖叫此起彼伏,半数人两股战战。厅里面那三枚红色剪纸——一枚完好的,两枚揉皱的——俨然已经成了夺命的信号。 陈懿道:“乱说什么……” 可是陈德只是疯狂地乱喊乱叫:“白衣女鬼……饶命,饶命……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撕开自己衣衫,在厅中狂奔乱跑,却找不到大门。 突然他脚下一软,扑通一声跌倒在地,喉间嗬嗬做声,扭了扭身子,便一动也不动了。一股恶臭从他身下蔓延开来。 所有人直勾勾的盯着陈德的躯体,谁也不敢动弹。半晌,陈懿强打起精神,一步步地走过去,随即勃然变色。只见陈德双目圆睁,神情恐怖,竟是已经吓死了,屎尿流了一地。 第205节 陈懿叫道:“二弟!”又悲又怒,又有些难以言喻的恐惧,余光看到满厅的灯笼、鞭炮、桃符、门神像,红红火火的一大片,突然觉得都和那条纸蛇一样格外刺眼。他大吼一声,拄着拐杖,踉踉跄跄的扑到墙边,发泄似的将红色挂饰一件件扯下来,口中骂道:“蠢材!狗奴才!干看着干什么!都给我扯掉!把这些装神弄鬼的东西都给我撤掉!二老爷没了!要这些劳什子干什么!” 偌大的厅堂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喊,带着些许疯狂的回音,在梁间缭绕。一屋子下人除了听命,也不敢有别的举动,不多时,精心装饰好的陈府大厅就变回了光秃秃的一片。 陈懿茫然四顾,心中稍定。他不愧是盗匪出身,刀尖上摸爬滚打过来的,大吼了两声,驱散了些许恐惧的情绪,大叫道:“把库房里藏着的大刀给老子拿出来!所有人抄家伙,在厅里集合!什么他娘的女鬼,老子把她砍成十七八块!” 立刻便有十几个人听命而出,过了漫长的一盏茶工夫,捧了一柄大刀回来。回来的却只有五六个人,其余的却趁机溜走了、藏起来了。 大刀在手,陈懿才觉得胆子又回到了自己身上。方才陈德“见鬼”的那个侧门就在不远处,他犹豫着朝那里看了一眼,可那门已经让陈德带上了,只露着一道小缝,似乎是由于风的原因,极细微地摇晃着,发出细不可闻的吱呀响声。 陈懿喝令几个忠心的家丁护卫在自己左右,紧握刀柄,一步步地朝那侧门走过去,抬起手杖,咣当一声把门捅了开来。 门外的走廊里空空荡荡,哪有什么女鬼?只有墙角一盆腊梅开得正盛。 陈懿心中一宽,突然想:“闻得不少鬼怪都是花草幻化而成,这盆梅花莫不是……”随即又想:“呸,就算是梅花精,也须得是一身红衣才对。二弟死前叫唤什么‘白衣女鬼’,可见和梅花没关系。”虽然这么想,可还是用大刀将那盆梅花劈个稀烂,见无异状,这才放心,冷笑道:“哪有什么女鬼?来人啊,去把全府上下都给我搜一遍,就是掘地三尺,也要找出来到底是谁在和老子作对!” 府上的家丁小厮大多是当年跟着五虎大王的小喽啰,有的是手段。可是直到夕阳西下,也没有搜到任何蛛丝马迹。全府上下除了多出一具僵硬的死尸、三张毒蛇剪纸,便和往日没有任何区别。陈懿几乎要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了。 他吁了口气,扶着一个小厮,满心戒备地回到自己的卧房,打算从头梳理一下这番变故。房间已经让人重重搜检,确保万无一失。 可敌明我暗,他还是不敢大意,紧紧攥着自己的大刀。 服侍的小厮战战兢兢地上去,问他要不要喝茶。 “来一壶……不,不必了。”谁知道茶水安全不安全,非常时刻,还是小心为妙。 突然,房间一个角落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陈懿“啊”的一声大叫,冷汗一下子涌了出来,定了定神,才发现那是一只过冬的飞蛾,扑棱棱飞了出来。 陈懿大怒,一脚将飞蛾踏死,叫道:“告诉你们要掘地三尺,严防外贼,一个个都是脓包!再给我检查一遍!衣柜、水缸、窗台、床底,一个活物都不能放过!” 直到整个府第又被第二次清理了一遍,连地毯也掀开来看了,陈懿才放心进门,脱下外袍,挂在衣架上,一双犀利的眼睛将周围扫视了一番。 他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却唯独没有注意到那条从房梁上垂下来的粗麻绳。 那麻绳末端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环,在空中移动着,突然无声无息地勒住了他的脖子。 陈懿气息一滞,本能地伸手护住喉咙,那麻绳却越提越高,直将他勒得双脚离地,面色发青,一句话也喊不出来。他性命攸关之时,心思却还敏捷,突然想起手中还握着刀,竭力伸手过顶,想把麻绳割断。头顶上却飞来一小块碎木,不偏不倚打中了他的手腕,大刀掉到了床边的脚踏上,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 他在空中静悄悄的扭动、颤抖,感觉空气在摩擦着每一寸肌肤,难受到了极致,舌头往外凸,眼睛挤得要命,每一刻都在将死未死之间挣扎。 麻绳带着他的躯体慢慢上升,绳子另一端的人扳着柱子,借着陈懿的体重,慢慢降下地来。 模糊的声线从陈懿身后传来。 “大大王。” 很久没人叫过他这个称号了。陈懿分不清这是幻觉还是现实,只分辨出这是个年轻的女声,娇嫩,清脆,但被刻意压得低沉。但她到底是谁,他也没有机会再询问了。 “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你也许早就不记得我了。但如果你还记得你们五虎大王在广东潮阳做下的孽、害过的百姓,就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来。如果你还记得你们是怎样做了张弘范的带路汉奸,害得大宋文丞相兵败被执,就应该知道报应迟早会到。不然,你们兄弟几个又为什么要隐姓埋名,安安分分地隐居了这么久?嘿嘿,要一个个的找到你们,还真是件水磨工夫呢。” 陈懿双目凸出,神色可怖之极,双臂乱挥,发出短促的“嗬、嗬”声。 身后的声音还在继续,“对了,你三弟的死因是后脑枕骨下方嵌了一枚绣花针,针鼻埋在了头皮里,他府上谁都没有发现而已。而你,抱歉这根绳子让你不太好受,可是我连碰都不愿意碰你。” “咔”的一声,脆弱的脊柱被陈懿自己的体重拉断了。多年来不可一世的五虎大王之首,就这样静悄悄地悬在了空中,像布袋一样在房梁下面飘来荡去,再无动作。他手腕上的佛珠滑到了地上,断了,一颗颗滚到了床底下。 * 当陈阿善看到那个白衣女子翩然而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女鬼!女鬼!女鬼!” 可那女子随即看到了他被绑在柱子上的狼狈样,忍不住“嗤”的一笑。这一笑之下,阴森尽去,娇媚顿生。陈阿善这才看清楚,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而且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十六七岁的少女。只是她一张素面,不施粉黛,全身素白,似在丧期,就算是笑时,眉间也似乎笼着淡淡的轻愁。白色衣带上挽的那七八朵精致的小布花儿,就是她全身上下仅有的装饰。 陈阿善呆呆看了一会儿,急忙转过头去。他觉得这应该是大老爷的某个内眷。可大厅里的人,能跑的都已经跑了个干净,她怎么反而会进来? “这位姑……姑娘,请你求求老爷,放了小人吧!” 她却旁若无人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随即驻足,犹豫了片刻,转回身来,朝他身上狠狠踢了一脚。陈阿善怪声痛叫起来。 那少女走到陈德的尸首旁边,一手捂住鼻子,蹲下身来,另一只手极其熟练地从尸体上摸出几锭银子,掂了掂,满意地揣进自己的衣袖里。 接着,她从身上摸出一柄镶金匕首,走到杨老汉身边,割断了他身上的绳索,抓出一把银两,又捡起地上的银镯子,一并塞到他手里,说:“老伯伯,这些恶霸再也不会欺侮你了。你拿上这些钱,赶快搬家去吧。” 杨老汉早惊得呆了,捧着钱的手直颤,喃喃道:“观音菩萨,观音菩萨!” 等杨老汉走远,那少女才又回到陈德的尸首旁边,匕首落处,干净利落地切下了陈德的人头,捡了片衣物包起来,丢进随身的革囊里。陈阿善吓得魂飞魄散,双眼一翻,晕了过去。 那少女却面不改色,低头捋着自己的衣带,认认真真地在上面又挽了两朵小花,翩然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  顺一下时间线:现在是至元二十一年底(公元1284-1285之交),距第六卷结束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奉书如今快要十七岁了。 奉书:这两章连我的名字都没出现,你们都猜到是我……哼哼,你们知道得太多了。 第177章 0142 ·云山居士屋,风雪故人书· 一方斗室里陈设简单,仅有一桌、一椅、一榻、一书箱而已。奉书老实不客气地坐到了椅子上。床榻上,一个圆圆脸的年轻人睡得正香。 奉书有些不耐烦,从桌子上抓了卷公文,漫不经心地翻着。那上面写着至元二十一年某月某日,某万安籍杀人犯于赣南被捕获,正在移交送审,请相关部门调集此人的户籍资料云云。 她心中好笑:“杀了人,却还躲在原籍不走,等着被捉拿归案么?我这两年杀了那么多人,都是作案之后立刻远走高飞,谁能捉到我?” 虽然有几次她差点就被捉到了,其中的艰难辛苦,九死一生,她也从不多加回想。她只知道,自己手下的每一条人命都死得其所。这些人,有些是叛国降元、眼下退隐还乡的故宋高官,有些是曾经帮助忽必烈攻城掠地的蒙古将领,还有些是像五虎大王那样的汉奸刽子手。有些人是被她诅咒了好几年的,有些则是她游历各处,闻得他们的“事迹”,临时决定加在名单上的。 她被通缉过不止一次,给不止一座城市带来过恐慌。她几乎走遍了中原的每一个省份,从不在一个地方多加停留。手头的目标清理完毕,就立刻转向下一个。 当人忙碌起来的时候,便没有功夫想什么别的,日子也过得很快。 第206节 天慢慢亮了。床榻上的人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慢慢睁开眼,随后便看到了椅子上那个白色的身影,吓得“咕咚”一声又倒回榻上,打了一半的呵欠噎在了嗓子里,半天才道:“你你、你……你怎么……你怎么进来……” 奉书赶紧合上手中的公文,转头一笑,“是我啊,不认得了?” 她以为自己笑得挺温柔的,可榻上的人还是吓得一个激灵,抓着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裹住,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就是爱吓我……今天、今天又是什么事?干嘛不声不响地进来?敲门不行吗?啊?你这么吓人真的好吗?” 奉书起身走到门边,胡乱敲了两下,笑道:“这下行了吧?”话锋一转,语气忽然严肃了下来,“快起来,蜗牛,我有事和你商量。” 那被叫做蜗牛的年轻人揉了揉眼睛,抗议道:“在下姓林名泽,字海生,还请文姑娘别再叫那个诨名了。” 奉书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好好,林相公,海生兄,请你屈尊移步,小女子有要事相商。”小蜗牛的名和字,大概都是二叔给起的。 林泽这才不情不愿地从被窝里钻出一个头来,马上又道:“转过去,别看!” 奉书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听得他在身后嘟嘟囔囔地说:“文姑娘,你也须知道你现在是什么身份的人。光我们江西行省公文库里积压的通缉令,就有五七份说得像你……” 奉书微微一笑,淡淡道:“你放心,今日没人看见我,不会连累你。只要你嘴巴够严,就没人知道我来找过你。” 林泽一面穿鞋,一面愁眉苦脸地说:“我当然会嘴巴严。两个月前那次,你也是不声不响地潜到我房间里,刚刚跟我相认,刀子就架在我脖子上,逼我发了重誓,我哪敢声张?” 奉书嗤的一笑,“这么说倒是我逼迫你了?小时候我俩白认识了?” “不,那可不是。好罢,就算你不拿刀子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出卖你。文姑娘,我可从来没忘记,是你教我识字写字,算是我的开蒙师父……喂,你怎么了?” 不知怎的,林泽说出“师父”两个字时,却看到奉书全身颤了一颤,用力掐了下自己的胳膊。 奉书冷冷道:“这些不用提了。” 林泽见她态度忽变,不知所以,赔笑道:“还有,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文大人也不会那么尽心栽培我。现在我可是整个江西最年轻的路总管府执事,饮水思源,我常常想念你呢。只是你也要自己小心,这里耳目众多,万一你露了行迹,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这么好说话啊。” 奉书听得他已经穿戴整齐,转过身去,看着他一身公服,还真挺神气的,忽然想到了二叔,忍不住问道:“文大人……我二叔,现在好吗?” “很好啊,他现在是江西临江路总管,这些年一直在开荒垦田,安置难民,很受百姓爱戴呢。” 奉书眼圈一红,低头凝思许久,忽然又问:“那,小黑子呢?你记不记得他?” “哈哈,当然记得。文大人做媒,给他娶了个漂亮的小丫环,去年刚刚生了一对颜色很奇怪的双胞胎。” 奉书扑哧一笑,眼眶却湿了。 林泽忙道:“你想他们了?你要不要回你的家乡,见他们一见?可以悄悄的见……” 奉书犹豫了片刻,说:“不用了,你也不许和二叔说到我。” 林泽有些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转而道:“那,那你还有别的事吗?我一会儿要去应卯了……” “当然有事。我可不是来专门吓你玩的。” 林泽一愣,随即明白了,转到她跟前,朝她作了个揖,“文姑娘,若是你说的还是上次那件事,我……那可要恕我爱莫能助了……” 奉书早知道他会找借口推辞,依旧不依不饶地说:“举手之劳,绝不会连累到你。” 林泽生得胖乎乎的,看着一副优柔寡断的神气,可在这件事上却出奇地坚决,“不行。” 奉书冷笑,“那么你又为什么不去告发我?” 林泽正色道:“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你再做下什么杀人越货之事,那是刑部的管辖范围,并非我的职责所在,看在以前的情分上,我会尽量不闻不问。可现在你要我帮你伪造身份,混入荆湖汉军,我若答应,那便是滥用职权,扰乱民间户籍秩序,对不起我辖境内的百姓了。” 奉书心中暗骂他迂腐,平心静气地道:“不过是一张文书的事,我保证不会拿它去祸害百姓。” 林泽怀疑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但意思很明显:“你敢说你伪造身份,不是为了杀人报仇?” 奉书低低一笑,算是肯定了他的怀疑,但随即又说:“开个条件吧,你要我怎样,才能帮我开出一张假军籍?你要多少钱?” “多少钱都不行。” 奉书见他一副油盐不进的神色,气得伸手就想去拔匕首。谁知林泽脸色一白,依旧斩钉截铁地道:“就算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也不行。” 奉书听他这么一说,反而笑了:“林相公,以后你一定是个刚正不阿的父母官,我先替江西的百姓谢谢你了。” “恭维我也没用。” 奉书咬牙哼了一声,不说话了,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圆圆脸。 林泽忽然脸红了,问:“你、你瞪我干什么?” 奉书心中暗笑他沉不住气,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蜗牛,记得你老爹是怎么死的吗?” 这次林泽没有反驳“蜗牛”这个外号,而是低下了头,静了好一阵,才轻轻点点头。 他当然不可能忘记,小时候相依为命的阿爹,那个憨憨的捕蛇人阿永,是怎么被五虎大王压榨多年,最后被泄愤杀害在丛林中的。 奉书观察着他的神色变化,“怎么,这几年舒坦日子过得美了,没想过报仇?” 林泽唇角发颤,无意识地抓捏着桌子上的公文,许久才道:“我、我现在力所不及……等以后……” 奉书冷笑,“谅你也没这个本事。要是我能帮你老爹报仇呢?” 林泽睁大了眼,“你、你怎么能……” 奉书道:“你先别管我能不能。我问你,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她引用的是《孟子》里的句子。有人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杀了人,由清廉的皋陶作为法官审判,作为天子的舜应当怎么办。而孟子的回答,则是所有上过几年私塾的孩子都能背出来的。孟子说,舜应当以孝义为先,带着父亲“窃负而逃”,放弃天子的位置。 林泽熟读孔孟,自然也明白奉书的言外之意。当“孝”与“法”冲突时,自然是“法”要给“孝”让路。 他嗫嚅着说:“如果你真能给我老爹报仇,当然……当然我无话可说,就算把命给你也行。可是害我老爹的人,那个什么五虎大王,都是厉害角色,当时我太小,连他们的名字也不知道……” 奉书不等他说完,抓起地上的革囊一倾,里面立刻骨碌碌滚出三个人头。其时天气严寒,人头尚未腐烂,三张脸上神情各异,都带着临死前的恐惧。 第207节 林泽眼睛一直,一声不吭,咚的一声晕倒在床榻上。 奉书微觉歉意,抓起一块布,将三个人头盖上,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林泽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 “文姑娘,你、你……你还说不是来专门吓我玩的……你干嘛随身带着这些东西……” 奉书笑道:“为了取信于人啊。”不慌不忙,将五虎大王里每个人的下场细细地说了:五大王是被蝎子用毒蛇杀的,那毒蛇随后又带走了女孩的性命,这是他们几个孩子亲眼看到的;四大王死于五坡岭的乱战,这是他们在战场上立刻得知的。还有三个,“苟活于世了这么多年,只是天道轮回,现在也都死于非命,请你验货罢。” 林泽脸色红白不定,战战兢兢地坐了起来,犹豫了好久,掀开布,将几个人头略略打量了一番,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捂着脸,呜呜地哭了起来。 奉书想笑话他,可是自己却也不由自主地酸了鼻子,想起了在五虎大王手中时那段无助的时光,想起了阿永的家,想起了蝎子,想起了壁虎、小耗子,想起了那一片蔚蓝的大海。 林泽好容易才平静下来,抽着鼻子说:“文姑娘,你……你要我做什么?” 奉书毫不客气地重复了自己的要求:“帮我伪造军户户籍。我要加入荆湖汉军。” 林泽竭力不去看地上的人头,目光定在桌上的一堆公文之间,摇摇头,道:“你要是想改名换姓,做个安分良民,寻常的民籍也就够了,伪造军籍做什么?这可格外麻烦,得调动兵部的档案……” 奉书微笑道:“我想参军啊。” 林泽眼睛瞪得浑圆,眼角还挂着一滴眼泪,“参军?你?你要当花木兰?你到底要做什么?” 奉书见他一定要寻根究底,叹了口气,拨开桌上的公文,一样样翻拣起来。 林泽连忙制止,“喂,喂,别乱动!” 奉书不理他,抽出几张纸,朝他晃了晃,“我在江湖上都听说了,朝廷又要打仗,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据说是要讨伐什么安南、占城,从一年前就开始在各地征兵了。” 奉书点点头,说:“几个月前,我在一个大官的府第,看到了同样一封公文。皇帝敕封皇九子脱欢为‘镇南王’,赐螭纽金印,驻兵荆湖,不日便要挥师南下。而派去辅佐他的副手,便是荆湖行省左丞……李恒。” 说到那个名字时,奉书觉得全身都沐浴在火焰中,不顾林泽惊愕的眼神,冷冷道:“我对李恒仰慕多时,只可惜他位高权重,府上守卫森严,我一直无缘拜见。眼下他再次带兵出征,我要做他帐下的小卒,跟他好好亲近亲近。”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 小蜗牛林泽:大家还记得我吗我在第二卷后面出场过的qaq都怪作者姐姐后面写的太长了 肌肉男脱欢:还记得我吗?我是真金的弟弟,胡小麻的叔叔,132章出场过的~ 西夏狼李恒:主帅先别显摆了,赶紧整装出发吧,诶诶不用带沙滩裤自拍杆……咱们是去打仗的不是自助游! 第178章 0142 ·异花开绝域,野风吹征衣· 安南即为后世越南的前身,当时由身为宋人后代的陈氏当政,国号大越。早在三十年前,蒙哥大汗在位之时,蒙古就已对安南地区虎视眈眈。那时候,蒙古刚刚攻下大理,计划进一步收伏位于东南的大越,以对宋廷形成合围之势。元将兀良哈台带兵三万入越,攻陷国都升龙,也就是后世之河内。此役只为敲山震虎,是以兀良哈台只是浅尝辄止,一番屠杀和劫掠之后凯旋北返。战争的结果,是陈氏停止向大宋称臣,改对蒙古朝贡,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的协约。 此后蒙古帝国兄弟争位,汗国混战,加之灭宋艰难,战事频繁,也就无心约束这个新得到的属国。如今中原已定,天下已平,蒙古人才突然发现,这个身处丛林的小小藩国已经欠了多年的朝贡,对于其他的义务也是敷衍拖延。野心勃勃的忽必烈当即决定,是时候将越南纳入帝国版图了。 至元二十一年十二月,忽必烈命镇南王脱欢、荆湖左丞李恒率领陆军,右丞唆都、将军乌马儿带领水军,五万军马水陆并进,以讨伐占城的名义,借道伐越。其中脱欢是深受宠爱的皇子,李恒、唆都都是在灭宋之战中立功无数的,可见忽必烈对此役的重视。休养已久的蒙古战争机器即将再次发动,没有人知道,这次将会又有多少生灵涂炭。 而在奉书心里,小小越南对蒙古的不敬,不过是给她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她才不管越南那些姓陈的王子皇孙怎生保家卫国,她只知道,倘若任由李恒留在他鄂州的豪宅里养老,她恐怕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他的面。而如果李恒不巧死在了越南人的手上,她同样会一辈子不痛快。 至于唆都之流,似乎也都是和大宋有仇的将领,但毕竟和她没有过直接冲突,不妨暂且放过。一次只能盯紧一个目标。这是她这些年来用自己的血换来的教训。 可是江湖上得来的消息毕竟晚了半拍。等奉书拿到精心伪造的假军籍,化名胡小,改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到荆湖占城行中书省报到时,才得知李恒早已率主力部队出征多日了。管征兵的小吏皱着眉头,大约是没见过这样瘦弱的十七岁少年,最后命令奉书去押运粮草的小队,负责每日清点新运到粮食的数目,等接到下一步命令,再行出发。 奉书有些失望,但并不气馁。毕竟是走出了第一步。 在父亲的督府军中的经历告诉她,一个完整的军队里,真刀实枪的部队也许只占一半,剩下的一半,便是负责后勤、补给、维护,让整支部队能够正常运作。蒙古骑兵最可怕的特性之一,就是他们不需要漫长的补给线——马儿可以吃草,人可以喝马奶——从而造就了魔鬼一般的速度。然而这一次,元军要在丛林里和沙滩上作战,骑兵便发挥不出他们的优势。李恒所率领的,便是一支以步卒为主的军队。这些步卒里,有半数都是故宋的降兵。 所以眼下这支征越大军里,也出现了许多非战斗人员:伙夫、铁匠、大夫、文员、通译……他们来自帝国的各个领地,种族各异,南腔北调,三教九流。 奉书知道自己一个花季少女,要想在这些男人堆里蒙混,只靠换装、束发,恐怕不是长久之计。《花木兰》毕竟只是民间歌谣,要是木兰的伙伴真的傻到十年不辨雌雄,只怕上战场的第一天,就得让敌人算计得落花流水,哪有机会活下来传唱花木兰的故事? 她用灶灰把脸蛋、脖颈、和双手涂得黝黑,素衣贴身穿着,用厚重的棉袄掩饰纤细的身形,用旧棉絮充实靴子,少喝水,这样就能少上茅厕;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开口说话。其实这最后一点也不难做到。她只要效仿林泽,每句话里掺几段子曰诗云,那些目不识丁的军汉们便自然不愿和她一般见识。当他们觉得她这个“秀才兵”好欺负,打算整治她的时候,她便大声咳嗽,在衣服上抹带臭味的水,声称自己有传染病。人们不愿意搭理她了。她被挤到最角落里的破烂铺位,吃饭也总是轮到冷的。 便有人想把这个古怪、孤僻、又生病的年轻人开除出军队。可她偏偏头脑聪颖,又识字,经手的粮草账目没一次算错的。慢慢的就没人愿意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了,只有需要她的时候,才颐指气使地唤上一声。 有时候,奉书也受不住自己这副窝囊样子了,偶而会在半夜偷偷伤心一阵子。她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自己刚刚进入太子府时,也曾被几个小丫头结伙欺负,那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而现在,这些军队里的大男人,排挤人的手段居然也没有高明多少。她又想起来,有人曾经告诉她,老人欺侮新人,这种事到处都有,军队里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一次,是她主动把自己变成了被排挤的那个。别人越是少看她一眼,她越是安全。 她安慰自己,一切都是为了接近李恒。倘若不跟随军队,而是贸然去战场上寻找李恒的踪迹,无异于大海捞针。若是不幸撞见了军队——任何一方的军队——自己大抵都会是死路一条。况且,她也不认识去越南的路。 她暗下决心,等锁定了李恒的位置,就可以摆脱这个狭小酸臭的军帐,心安理得地做一名逃兵,大展身手。 也许这不是接近李恒的唯一办法,可她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法子了。有时候她想,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在军中长期磨练过的人给自己出主意,自己的日子也许会好过很多。每当起了这样的念头,她便会莫名其妙地想哭,只得在脑海中拼命念诵李恒的名字,直到仇恨把泪水收干为止。 等到奉书所在的部队终于接到命令,经由湖南、广西,跨过可利隘进入越南时,已经到了至元二十二年正月。奉书以为自己在广东生活时,已经到了世界南部的尽头了,可如今才发现,这世界比她想象得要大了许多。奇异的民居、方言、习俗,每一天都格外的光怪陆离。她开始还暗记路线,计算着此地离大都有多少距离。可是当队伍走进了迷宫般的昏暗丛林时,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进入越南国土的第一天,队伍里便迎来了一个传令兵,带了一袋子东西,一个个分发下去。 奉书领到自己的那份,打开一看,小纸包里包着两枚漆黑的药丸,散发出苦涩的气味。 只听那传令兵说:“这是避瘴丸,都给我吃下去,七天后再吃第二枚,保你们一个月平安。否则,嘿嘿……就算你是铁人,也能不明不白地着了瘴气的道儿。都收好了吧!这可是上面的恩赐!” 奉书将那药丸嗅了一嗅,将信将疑。但见周围的同伴全都服从命令,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跟着把药丸服了下去。那药似乎确实是能抗衡瘴气的。此后她闻到丛林中的怪味道时,便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恶心。 一路上行得很顺利,脱欢和李恒的陆军已经长驱直入,打开了大越的国门,攻陷了万劫、红河等要塞。从永平到升龙,每三十里立一军寨,每六十里设一驿站,每一寨和驿都派三百名士兵驻守,重重设防,后方固若金汤。但越南人也自有他们的办法。据哨探来报,每当战事不利,他们或窜入莽莽原林,或藏身地形复杂的险山,或浮舟入海,打起了神出鬼没的游击战。蒙古人从没有见过这种战术,焦躁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旦擒获了藏身的越南兵将,一气之下,也通常不会对他们手软。 等到气候渐渐变暖,大家不得不脱下棉袄的时候,路边就不时能看到破败的大越旗帜和腐烂发臭的尸体。奉书几乎可以预见到大越国几个月以后的命运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个陈氏王朝能撑得稍微久一些,至少要等她见到李恒之后再垮掉。 可是这份希望似乎也日渐稀薄了。有一日,辎重小队穿过了一片丛林废墟。那里刚刚被纵火焚烧,远远的就能看到青烟袅袅,潮湿漆黑的树干散发着腐败的火焰气息。 而当奉书看到那片熏黑的林地里的东西时,肠胃一阵翻江倒海,怎么都忍不住,回身伏在一刻树桩上,没命地呕吐起来。 一面吐,还一面想:“糟了,这么娇气,可别让人看出什么蹊跷……不能吐,不能吐,忍住……” 第208节 哪里忍得住。可是也没人笑话她娇气,因为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呕。这些人里,有不少曾经参加灭宋之战,还有的是宋军降卒,都是见惯了死人的。 因为林子里的那一堆东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脚掌、头颅、躯干,白皙的,黝黑的,棕黄的,血红的,堆成了一座五颜六色的肉山。无数的丛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子。 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个时辰。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另一位主将乌马儿的杰作。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交手不敌,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乌马儿却发现,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杀鞑”的两字刺青——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国内却是通用汉字的。乌马儿虽然识汉字不多,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马儿的手下。她宁可被拆穿身份,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马儿更仁慈。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中军帐内正在庆功,庆祝李恒用兵如神,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精锐部队,歼敌五千。 她远远看到帐内的灯光和人影,决定今晚就动手。她的小队宿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她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长,此时在隔壁帐里睡得正香。 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结紧了腰带,系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体,像丛林中的眼镜蛇一样游出了帐子。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紧张,刚走两步,心脏就没来由地乱跳,脑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全和李恒有关。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怀里那支蝎子遗下的细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 杀他之前,要对他说些什么吗?她心中默默酝酿着。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 过去她觉得,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蝎子那一点点剧毒的毒`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器。现在奉书感叹自己当初的幼稚。现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绣花针,有绳索,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当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馈赠。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套在一段发黑的皮套子里,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 帐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在奉书眼里就像丛林中的树木那样迟钝。空气中全是燃尽的篝火的焦糊味。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会儿,便看到了灯火通明的中军的大帐。远远望去,有不少人和狗在走马灯般巡逻守卫。那些守兵看起来像是怯薛歹,是脱欢的私人警卫,而那些狗的身形,一个个都比奉书还要大。 脱欢酣醉的笑声透过帐篷,传到了漆黑的夜晚里:“哈哈哈,李将军,今天咱们东西两路军胜利会师,全是你的功劳!明天……明天升龙城也定然是手到擒来……到时候,升龙皇宫里的漂亮蛮子女人,我让你先挑,怎么样?哈哈……” 说的是蒙古话,声音有些耳熟。奉书这才想起来,十四岁那年夏天,她曾在那场草原大宴里见过这位九皇子。是了,那时他也是喝醉了酒,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非要进场摔跤,还当着真金太子的面,说了不少口无遮拦的话。那时候奉书虽然见识不多,可也隐隐约约地觉得,脱欢可能是一名优秀的武将,但若论涵养,论城府,可比真金差得远了。 奉书心中暗暗冷笑了一下,“几年过去了,九皇子的酒品还是没什么长进,一喝醉就开始说浑话。升龙还好好的在陈氏手里,倒开始惦记人家的女人了。” 帐内的李恒似乎也颇有同感,只听他开口,声音比脱欢冷静得多:“李恒的一点微末功劳,怎敢在镇南王面前夸耀?明日升龙围城,应当又是一场硬仗,还请镇南王早些休息吧。等打下升龙,在敌人的宫殿里宴饮他们的美酒,不比当下要痛快得多?” 脱欢大笑道:“他们的美酒?我可不信这些蛮子能酿出什么美酒!”咕嘟喝了一口酒,又道:“李恒,你真是被宋人打怕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过是一群丛林里的野蛮人,据城而守,能有什么能耐?” 李恒道:“那兴道王陈国峻深得民心,晓畅军事,这次虽然折损了不少兵力,但绝不会偃旗息鼓,咱们决不能小看了他。” 脱欢笑道:“兴道王?他恐怕还不知道,他的亲弟弟,那个什么昭国王陈益稷,昨天刚刚来到我的营里解甲投降,此刻已经在去大都的路上了!我倒很想看看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的脸色!” 李恒立刻指出:“陈益稷是个草包,比陈国峻万不及一。好罢,就算陈国峻此刻众叛亲离,据唆都报,南方还有陈国瓒的生力军……” 脱欢嘻嘻笑道:“那是个还在吃奶的小马驹儿,你也真把他当回事?” 奉书在江湖上历练了几年,人情世故都懂了不少,听到李恒与脱欢的这番对话,心中立刻雪亮:“李恒虽然是脱欢的下属,可和他说话却毫不客气,好像在教训小学生一样。是了,忽必烈也知道他这个儿子的才干不足以胜任主帅,因此派老练的李恒来辅佐监督,名为副手,实际上就是诸葛亮,来帮助幼主建功的。脱欢呢,他肯定不喜欢李恒在他身边指手画脚,可是又没办法。” 李恒被脱欢连声反驳,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压下了与对方辩论的冲动,接着道:“还有,赵忠的军队神出鬼没,前些日子已经让我们吃了不少暗亏。明日升龙围城,赵忠不可能不有所动作,可咱们连他的大本营在何处都不知道。” 那个“赵忠”似乎是个颇为厉害的角色。脱欢听李恒提到他的名字,这才沉下语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道:“赵忠……要是能捉到这个人,我定要把他五马分尸,嘿嘿……不过,李将军,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你过来,我让你看一样东西……” 帐内的影子移动了起来。李恒的身影移到了窗前,接着立刻轻轻“呀”了一声,叫道:“火炮!皇上派人把火炮运来了!” 脱欢笑道:“哈哈,你看见了?咱们的炮连襄阳都打下来了,何况区区一个升龙?况且这炮经由南朝汉人改进,比灭宋的时候又威力了许多。你就乖乖在这里喝酒罢。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炮太过厉害,打坏了皇宫里的金珠宝贝,哈哈哈!” 奉书心中一凛:“火炮?他们有火炮?嘿,越南人可要自求多福了。” 李恒站起身来,道:“那么末将还是出去检查一下大炮火药,免得明日有什么疏漏的好。李恒告退。” 脱欢笑道:“好,好,你走你的,明日别睡懒觉!”说话声中,觥筹交错,又和一些低阶武将推杯换盏起来。 奉书看到帐内阴影变换,随即一人掀帘而出,后面跟着三四个随从。 她心中暗暗叫好:“你若呆在脱欢帐里,有他的怯薛歹守护,我还不能把你怎样。眼下你自己出了保护圈,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握紧匕首,悄然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介绍了一些关键的背景信息和人物。越南古称安南、交趾,但行本文行文中为了照顾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还是将它称为“越南”。 蒙古攻越这段历史背景是完全按照史实来的。当然写史的人并不知道军队里曾经混进去过一个女孩子。这件事只有本文读者知道~~ 注意李恒提到的“兴道王陈国峻”,他一直在文文的配角栏里待着哟。这是个传奇人物,基本上相当于越南的诸葛亮,以后我会专门给他写一篇番外。 还有越南方面的游击队长赵忠,嗯嗯,也会出场。 总之,祝大家在越南副本里玩耍愉快。热血和狗血都会有的。 第179章 0142 ·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落·() 只听得李恒不断小声和身边的副将交待着第二天攻城的各种细节,一面让人带路,去检查刚刚运到的火炮。其时火器珍贵,这批火炮由一整个千人队护送保养。奉书看到远处那些错综的人影,便不敢靠近,只看到月光下一排排黑漆漆的钢铁巨兽微微发亮。 为了安全起见,火炮和火药分开存放。李恒查看了火炮,又去检查火药库。忽然一片乌云把月亮遮住了,周围立时黑暗起来。李恒的副将连忙掏出火折,想要燃一支火把。 李恒却立刻制止了,低声斥道:“找死吗?” 奉书心中一动,知道此时若有半点火星子溅到了火药库里,不光李恒,连带着他的副将,他们周围的几十顶军帐,也许还有自己,都会在瞬间化为灰烬。她打了个寒颤,决定继续耐心等下去。 终于,李恒疲惫着声音,命令回到军帐休息。从火药库到李恒的军帐,要经过一片松软的沼泽。元军在沼泽上用粗大的树木搭了一座浮桥。 那座浮桥孤零零地架在泥里,两侧没有守卫。 奉书埋伏在沼泽边缘,鼻子里吸着浓重的泥土气息。一名副将先行开路,试了试浮桥的虚实。在漆黑的夜幕里,他的身影不是太明显。但奉书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 她悄无声息地递出一截树枝,在那人腿脚跟前一封一绊。那人惊叫一声,失去平衡,跌进了沼泽里,吃了一大口泥,便叫不出声来了。 后面的几人齐声道:“巴而思,你怎么了?” 李恒命令另外两个副将去查看。 奉书将树枝静静插`进沼泽里,握紧匕首,一个跨步绕到了李恒身后。她用全身感知着他的每一个动作,在心中默默念着手法和口诀,计算着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在这一瞬间,他身边没有任何人护卫。也许他会在最后一刻察觉有人偷袭,也许他会试图躲闪。但他已经五十岁了,论敏捷,奉书知道他及不上自己。她慢慢地蓄力,盘算着李恒倒下之后,自己的脱身路线。 第209节 黑暗中,她慢慢扬起了手臂。 与此同时,浮桥上的一名副将发出一声凄惨嚎叫,翻滚着倒了下去。 奉书大骇,持刀的手臂尚在空中,便看到李恒霍的转过身来,喝道:“什么人?” 黑暗中,只有几声“嗖嗖”的异响作为回答。奉书立刻听了出来,那是羽箭破空的声音。放箭的人离营帐距离颇远,有些箭只是远远地落在了泥沼里。有些却力道极大,直钉入左近的小帐子里。一队亲兵闻声而来,将李恒团团护在中央。 李恒不愧是久经战阵的老将,刷的一声拔出佩刀,叫道:“有人偷袭!全体戒备!”紧接着大声发号施令,命令两个千人队一前一后,保护脱欢的大帐,又调度各方军队,何人掩护,何人出击,何人侦查,何人放箭,顷刻间便分派好了。号令立刻通达全营,空气一下子嘈杂了起来,夜幕中泛起刀枪的冷光,战马嘶鸣,呐喊阵阵,脚步声混着泥浆,不多时便在营地周围集结了重重防线。 奉书的战场经验毕竟不足,等她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已经有一个千人队如疾风般向李恒围拢过来。她知道动手的时机已经一去不返,咬咬牙,收回匕首,一缩头,混入前来救援的千人队里,踩着烂泥,随着人丛便跑。 一名副将大腿上挂彩,踉跄着跑来,扑通一声跌在离李恒三丈之处,大声道:“赵忠……赵忠的游击队,从……从红河来了!” 李恒紧抿双唇,随即微微冷笑,道:“以卵击石,找死!” 元军的箭雨像黄蜂般射向了红河岸边的树林。那里的呐喊声渐渐弱了下去,然后便是短兵相接的刀剑之声。脱欢全身披挂,在无数亲随的护卫下从帐子里跨了出来,令人备马,马刀指着红河,喷着酒气命令道:“给我追,一个活口都别留下!” 奉书自然不会听从他的命令,混在一队步卒当中,觑准了个机会,一个箭步蹿到一棵大树后面,躲了起来。从此前听得的情报来看,赵忠的游击队规模不大,只擅长于出其不意的骚扰,此次也决计不会对脱欢的大营造成什么致命的威胁。奉书在阴影和泥沼里潜行,悄悄朝河岸反方向一步步挪开去,打算静静等待战斗结束。 可是她随即发现,泥沼对岸的丛林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排伶俐的黑影,像猿猴一样快速朝自己的方向蹿了过来。那里的元军守卫薄弱,而那些黑影全都身手不凡,几个回合下来,元军的哨兵便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鲜血流泻一地。 声东击西!奉书又惊又骇,正想寻觅一个藏身之处,一队黑影已经扑到了她的身前,却对她不加理会,而是径直朝营地深处快速行进。在那擦身而过的一刹那,奉书注意到,这些人身上全是越军的服色,而他们的所过之处,留下了一股刺鼻的味道。 油脂。 身后的丛林里,藏着刚刚从中原运来的精钢大炮,以及成堆的火药。 大炮的到来是军事机密,连大多数元兵都不曾得知。而奉书恰好听到了脱欢和李恒的一番对话,立刻明白了这些越兵的意图。 奉书全身如堕冰窖。要是火药被点燃,那么整个营地里的元军,包括她自己,定然全都会尸骨无存。这些身手矫捷的越兵也许早就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可是她还没有。 她想也不想,拼尽全身力量,用汉话和蒙古话交替吼道:“有人要去炸火药库!快截住!” 伴随着她的喊声,是几枝浸了火的利箭,从黑暗里呼啸而来。地上已经被洒满了一路的油脂,火箭落地,火苗“轰”的一下就蹿了起来,像一条蛇一样,飞快地向丛林深处的火药库游了过去。火光照亮了周围的树木和栈道,几条毒蛇从泥土里蹿了出来,四散逃离。 奉书觉得自己从没有离死这么近过。浓烟冲进鼻孔,呛得她咳嗽起来。她一面哑着嗓子大叫,一面撒腿飞奔,扑倒了跑在后面的一名越兵,一拳击在那人太阳穴上。那人软软地晕倒了,正跌在火舌行进的路线上。火苗暂时被他的身体截住了,可那人全身也随即着了火,立刻就又痛醒了,发出一声不像人声的惨叫。 奉书紧紧咬着嘴唇,转过头,不去看那人挣扎的样子。第一课,狠心。 已经有两小队元兵闻声而来,看到了地上的油脂,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大呼小叫地喧闹起来。但李恒和其他副将还在红河岸边指挥战斗,众元兵又不明情势,一时间如同没头苍蝇,扬起了刀,却都不知该怎么办。 奉书见前方的黑暗里又窜出火光,急得大叫:“快去料理那边的弓箭手!”随手拉过一个和自己睡一个军帐的蒙古小兵,吼道:“地上有油,快去搬土搬石头,别让火头烧到林子里去!” 身边不远处,元兵和越兵已经乒乒乓乓地交起了手。奉书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他们炸火药库!”眼见一个越兵举着火把冲出了元兵的包围圈,立刻猱身而上,几个回合,将那人掼入了旁边的沼泽里。 泥沼还没淹没那人的头顶,李恒就赶来了。有他指挥,局势便慢慢逆转过来。元兵从不知所措变成了有条不紊,然后慢慢集中起来,向丛林中碾压。等到所有越兵要么逃走,要么战死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一队元兵在清理战场。越兵留下的死尸并不多,但引燃的火头却不少,营地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灰烬。有些元兵用身体阻挡火势,此刻已经是焦黑的一团,距离那存放火药的空地只有数箭之地。脱欢从红河岸边的战场上回来,看到这边的状况,脸色一下子白了,抓紧自己的马刀,手发抖。 而奉书满头满脸都是泥水血水,身上的袄子被火烧出一个个小洞,听到收兵的号角声,便立刻瘫在原处,呆呆地望着地上的灰烬和鲜血。一个十夫长前来询问她的状况,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但就算她不说,她昨晚的所作所为也慢慢的在营里传开了。毕竟,是她首先发现越兵纵火并加以阻止的。若是火药库真的让越兵偷袭点燃,整个营地的后果不堪设想。 奉书还没歇过劲来,便有亲兵来传话,说她昨晚立了大功,令她去中军帐中拜谒受赏。 她吓了一跳,张口结舌,还没想好如何应答,身边的十夫长倒笑了:“好小子,平日里蔫不出溜的,倒看不出来有这等好手段!快去洗一把,换上我的衣服,要见元帅啦,可别脏兮兮的!” 事已至此,除了硬着头皮去领赏,似乎也没有别的出路了。奉书决定就这么灰头土脸的去,尽可能地遮掩自己本来的相貌。 迈进帐子的一刻,她的心跳得简直快要失控了。她看到帐中已经侍立着好几个不同军阶的元兵,都是昨晚立了功劳的。一个脱欢的亲随在一句句地宣布对他们的赏赐。 奉书茫然接过一杯酒,心中止不住的恍惚,又觉得是莫大的讽刺。自己居然在帮李恒打仗卖命…… 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双沾着泥的马靴。李恒的声音淡淡的,近在咫尺。 “怎么,这就是那个及时示警的小兵?他归谁管?这么利落的身手,怎么一直委屈在粮草队里?塔塔儿台的眼睛是瞎的吗?” 塔塔儿台便是奉书的顶头上司。奉书低着头,一声不吭,竭力压下心里那蠢蠢欲动的杀念。她进入中军帐前,是除下了身上所有武器的。而李恒,他的身前身后护卫着十几个亲兵和怯薛歹。第二课,耐心。 肩膀忽然被重重地拍了一下。李恒说:“勇敢的年轻人,抬起头来,让我看看。” 奉书不敢违拗,依言抬起了头。她倒不是太担心被识破身份。此刻自己脸上糊满了泥浆尘土,就连二叔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只是她刚抬起头,心里就刷的凉了,心中知道自己实在是蠢到了家。李恒方才随口说出的那句命令,是用蒙古话说出来的。而以她的身份——一个汉军军籍的平民——怎么会懂得蒙古话? 李恒眯起眼睛,探寻的目光在她身上扫视了一圈,轻声问:“他们说你昨晚一直在喊蒙古话,果然不假……哪儿学的?” 奉书全身抑制不住的发抖,深深呼吸了几口,语焉不详地小声说:“小人的姐姐,嫁给了蒙古人。” 李恒皱了皱眉,却不再寻根究底,转而说:“以后别在粮草队了,做我的前锋步卒吧。” 他的浅色眼睛像一碗端平的水,里面看不出怀疑,也看不出信任。奉书心跳飞快,调整一下僵硬的面孔,竭力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神情。后背已经被汗湿透了。 一个亲随宣布了对她的赏赐。她得到了“勇士”的称号,二十贯钱,一匹骏马,还有十个越南奴隶——当然是要等战争结束之后再兑现的。奉书和其他几个元兵一起躬身道谢。随后,她身边的那几个汉子端起酒杯,七嘴八舌地笑道:“谢镇南王!谢李将军!” 奉书看着眼前的美酒,却犹豫了。自己父丧未满,贴身还穿着素衣,怎么能饮酒? 身边几个受赏的元兵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其中一个还向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快喝。 只剩她一个人没有喝酒了。奉书感到李恒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拂出一颗冷汗。 奉书咬咬牙,一横心,将整杯酒倾在了地上。全帐子的人齐齐向她投来诧异的目光。李恒眉毛一挑。 她淡淡道:“小人有个亲如兄弟的战友,昨夜牺牲了,这杯酒祭他。” 昨夜牺牲的元兵少说也有几百,死无对证。 第210节 远处的脱欢听到她这句话,首先大声叫好,将自己手里的酒也泼在了地下,喊道:“是该这样!” 李恒将她看了好一阵,点了点头,说:“难得你还是个重义之人。” 不知怎的,奉书总觉得他的语气有些不置可否。她不敢再有逾矩之举,轻轻低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5000+,会出重要人物……放心不会一直打仗哒= ̄w ̄= 第180章0142 ·胡人归来血洗箭,白马将军若雷电· 攻打升龙城进行得出奇地顺利。城内的陈氏皇族大约已经得到了游击队偷袭不利的消息,为了避免被大炮轰成齑粉,早早便带着嫔妃百官撤到了后方的丛林,随后入海逃遁。留在城里的,不过是数万恐慌的百姓。这些人中,年纪稍大些的,大多经历过上一次兀良哈台攻陷升龙之后的烧杀抢掠。 脱欢第一个进入了皇宫,在龙椅上坐了一会儿,就嫌那椅子小,哈哈笑着,一脚将那龙椅踹了个稀巴烂,然后进入后宫去瞧新鲜。李恒却没有在城内多加停留,只休整了两个时辰,便命令他的部队出城追击,务必要将陈氏皇族一网打尽。 奉书直到现在才亲身体会到了李恒的军事能力。她跟在前锋步卒的队伍里,两个半时辰的连续急行军,让她这个久经训练的身体都有些吃不消,没多时便汗流浃背,让丛林中的湿气蒸腾着,头脑再也无法思考,只得机械地执行一切命令:行、止、分路、绕路、隐蔽、埋伏……她也多半无法理解这些命令的目的,但到了傍晚时分,斥候来报,上皇陈晃的车仗已经被包围在一个小丘上了。 奉书心中莫名的兴奋。如果这次一举擒得陈朝的上皇,那么以她这次立的功劳,多半会再升两级,成为有军衔的低级士官,获得每日到李恒帐中报到的资格。只要和他离得够近,早晚有机会下手。 然而选择逃进丛林的上皇陈晃显然也是个老油条。越南的丛林浓厚茂密,盘结的树根有时候比人都高,稍有不慎,偏离了方向,立刻就是寸步难行。丛林里弥漫着一片片的毒雾,沾上人身,非病即死,元军管这叫做“七日瘴”。除了当地土人,很少有人知道穿行丛林的安全路线。 不少元兵都是在草原奔驰惯了的骑手,如今却一个个像被剪掉了翅膀的鹰。若是有人迷路掉队,多半不会再追上来,而是立刻被无穷无尽的洞穴、泥潭、以及瘴气所吞噬。 突然,从侧面传来一阵阵奉书听不懂的喊杀声。那是陈国峻的亲卫在拼死护卫他们的君主。他们的人数只有元兵的三分之一,然而人人像疯了一般进攻,刀枪斩在身上,鲜血飞溅,他们仿佛不知疼痛,直到头颅被蒙古马刀一一斩落。一时间元兵的阵脚竟然压住了。等到这些越兵死伤殆尽的时候,隔着一层雾气,陈晃的车仗已经和海岸线融为一体了。 李恒罕见地被激怒了,大步上前,指着重伤倒地的几个越兵战俘,吼道:“你们皇帝去哪儿了?他走的哪条路?” 一个“越奸”哈着腰凑上前去,将李恒的话翻译了一遍。可是重伤的越兵怒视着他,没一个人说话。 李恒拔刀出鞘,“说!说出来,饶你们不死,立刻给你们救治!每个人加官进爵!要是不说,哼,你们也不是不知道蒙古人的手段。” 他的声音似乎能把整个丛林冻成冰。然而越兵们还是扬起带血的头,除了仇恨的眼神,什么也没有给他。 李恒冷笑,招了招手,把奉书的小队叫到了战俘旁边,让他们拔刀出鞘,然后指着最边上的那个越兵,道:“再问最后一次,你说不说?” 那人破口大骂。 李恒一使眼色,那人的脑袋就干净利落地滚到了泥坑里。鲜血喷涌,溅到了两三个人的靴子上。 而李恒连看也没看那尸体一眼,目光转向了行刑的那个元兵,微微皱了眉,道:“出手太犹豫了,角度也不对,以后多找你们小队长练一练。” 他的语气平淡得好像只是一次日常的训练。那兵喏喏连声。 李恒的目光投到了第二个战俘身上,同样的话又问了一遍。那人的神情畏缩了一刹那,还是坚决地摇了摇头。 下一刻,第二个人也身首分离。第二个元兵的刀法比前一个人要高明许多,李恒便没有多加评论,目光投向了第三个战俘。 “越奸”不失时机地上前威逼利诱,说的还是同一套话语。 而奉书就站在第三个战俘身边。她看到自己面前的越人脸色发白,嘴唇蠕动着,不时瞟一眼同伴们的鲜血。 李恒在慢慢地往敌人的心中种植恐惧,而且他已经快成功了。奉书蓦地想起来,九岁那年,在江西空坑,父亲的督府军溃败之时,李恒就曾用同样的手段逼问父亲的下落。最后……最后是一个忠心的督府军军官冒充父亲,用他的生命换来了丞相脱身的时间。 奉书知道李恒再发话时,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她不是没杀过人。眼前的越人和她素不相识。他们是军人,不是百姓。他们从被俘的那一刻起就是死人了。她只要闭上眼睛,随手一挥,就可以继续做一名得力的前锋步卒,李恒会夸赞她使刀的手法。 可是奉书的手却开始发抖,越来越厉害,直到完全掩盖不住。周围的数百元兵看着她,有的疑惑,有的好笑。 李恒居然还记得她。他瞥了她一眼,冷笑道:“粮草队提拔上来的人,还真是得多历练历练啊。”说着努努嘴,示意她动手,目光已经落在了第四个战俘身上。 奉书骤然间泪流满面。这些不屈的越兵,像极了当年的父亲手下的宋兵……她大叫一声,扔下刀,边叫:“小人内急,恕不能从命……” 她知道她在军中待不下去了。她拔腿就往丛林的空缺处跑,宁可在沼泽里迷路到死,也不做那样的刽子手……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逃兵,幸好旁人还没反应过来,都束手站着,目瞪口呆。 可是李恒几乎立刻就明白发生了什么,神色一凛,转头命令道:“杀了!” 他说的不是“捉回来”,也不是“截住”,而是一句干脆利落的死刑判决。奉书远远听到这两个字,心中蓦然雪亮:“他早就对我起了疑心!” 奉书狠命两拳,打倒挡在身前的两个百夫长,像兔子一般没命地蹿了出去。弓弦在身后弹响,几枝箭直钉她的后心。她在地上打了个滚儿,灵巧地躲了过去,又借着一棵大树的掩护,躲过了两柄袭来的钢刀。身后的大部队此时才如梦方醒,纷纷呐喊道:“反了!”“逃兵!”“奸细!”一个十人队,十双脚踏着她的脚印,一路追来。 奉书感到脸上身上溅了泥浆、树汁、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水汽,眼睛突然有些发痛。那是丛林中的瘴气,会要人命的……她猛地一个急转弯,避开了毒雾,又矮身躲过一拨箭雨,攀住一根树枝,在树林中躲闪腾挪。她听到杂沓的脚步声。大部分人被她甩开了,然而李恒的军中不乏和她一样身手矫捷的练家子。 眼前的丛林越来越密,脚下的泥水越来越深,速度越来越慢。终于,前路被一簇地毯一般的藤蔓截断了。奉书拔出匕首,用力挥削,可那些藤蔓就像有生命一样,滑溜溜地躲过了她的一次次攻击,就是不分开。 奉书听到两个人嘶吼着朝她扑过来,知道再也来不及逃,猛一转身,大吼一声,匕首翻飞,一下子削破了一个人头上的皮盔。那两个人也都是悍勇的大汉,对视一眼,一左一右,用摔跤的身法向她直扑过去。奉书放松筋脉,身子在藤蔓丛中急滑,那两人收势不住,其中一个绊在了一截巨大的断木上,脚下一晃,立时让奉书抓住了破绽,一刀致命。 另一人却抽刀朝她急砍。奉书身后是藤蔓,身边是尸体,再无可躲之处,只好双手举上,和那人较上了力。那元兵的胳膊比她的粗上两倍,钢铁般的身躯像乌云一样高笼罩在她头顶。 可奉书的力气也早就练出来了,从十一岁开始就日夜不辍地练。开始是被人监督着,到后来,便是她自己咬牙发狠。她听到自己的骨节轻声作响,一点点消磨着那元兵的力气。 突然她张开嘴,一口唾沫吐在他眉心。那元兵毫无防备,吃了一惊,手劲一下子松了。奉书顺势将他向旁边一掼,匕首落处,那人的喉咙被斜斜切开,咕嘟嘟地冒血。 而奉书也已几近脱力,丢下匕首,一下子坐倒在地,喘着粗气。身下的泥土冰凉,慢慢爬上了被她杀掉的两个人的血。她不知道自己慌不择路地逃到了哪儿,但周围好安静。 突然,疲惫的感官察觉到了一阵不同寻常的异动。她感到身后的藤蔓分开了,一个坚硬的东西堪堪抵在她的后心。她能感觉出来,那是一杆铁质的矛。 她浑身一僵,睁开眼。眼前的丛林里不声不响地多出了五六个人,都穿着和泥土一个颜色的布衫,粗布蒙着脸,头戴斗笠,赤脚,一看便是越人。他们用手中的长矛和大刀对准了她,一声声的怒喝。 奉书心里一沉,虽然听不懂,但不用想也知道,这些人喊的定是“狗鞑子”之类。有两三个人当即要扑上来杀她。她挣扎着要去够自己的匕首,但身后的矛向前稍微一顶,她后心微微一痛,便如泥塑木雕般不敢动了。 奉书心中苦笑:“难不成要披着鞑子皮死在这里?这次可是跳进红河也洗不清啦。”却又不甘心,大声叫道:“我不是鞑子!我不是鞑子!我、我是宋人!” 没人听得懂。奉书见那明晃晃的枪头离自己只有尺半距离,慌忙举起双手,叫道:“投降!我投降!我投降还不成吗?” 闹哄哄的越人突然安静了下来。一时间奉书以为他们听懂了自己的话。可是下一刻她就明白不是这么回事。一个全身披挂的武将从林中现身,大步流星地朝她走了过来。那人约莫五十岁年纪,腰间佩着一枚金牌,上面雕着张牙舞爪的金龙。国字脸庞,一部黑须,一双眉眼威风凛凛,紧皱的眉头似乎永远不得舒展开来。 周围的越兵见了他,立刻齐刷刷地跪了下来,大声喊道:“兴道王!兴道王!兴道王!” 奉书勉强辨认出了他们的语音,结合此前在军中的听闻,立刻推测出了眼前之人的身份。陈国峻,皇族,封兴道王,安南朝堂上的一把手,此次抗蒙战争的实际指挥者。今天,就是他指挥着一队神出鬼没的敢死队,成功地阻击了李恒,让陈朝皇室勉强逃脱。 第211节 越人们都传说他是岳飞转世,而一些汉人元兵也对此深信不疑,一听到“兴道王”的名号,就不由自主地心生畏惧。只有奉书心里嘀咕:“岳爷爷要是真的转世,怎的不生在大宋,怎的不帮助自家人打鞑子,反倒要选择这么个穷乡僻壤?他迷路了吗?” 而现在,看看自己一身李恒前锋步卒的打扮,只怕这位深受爱戴的兴道王当场便要砍了自己的脑袋,以平民愤。 丛林里跑出来几个军官打扮的年轻人,见了陈国峻,也纷纷跪下问安,指着奉书,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 陈国峻盯着奉书,又看了看她身边的两具元兵尸体,刷的拔出了佩刀。奉书心里倏的一跳。 接着,他以刀作笔,嗤嗤数声,在泥沼中挥洒出了一行字:“缘何同胞相残?” 奉书怔了一怔,才明白他是在和自己对话。越人虽然与汉人言语不通,但平日里还是通用汉字的,稍有地位的越南贵族,都写得一手好字,有的还会用汉字写文章作诗。 陈国峻如此发问,自然是因为在他眼里,奉书和那两个死掉的元兵半斤八两,都是如假包换的骨肉同胞。 奉书想了想,伸出手,在地上划出几个小小的字:“某宋人也。” “为何投元?” 因为要杀李恒。可这话奉书却不敢和任何人说,即使他们是李恒的敌人……第三课,防人之心。 陈国峻见她神色变幻,本来就皱着的眉头锁得更紧了,目光慢慢变成鄙夷,对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奉书看到几个陈国峻亲卫持刀上前,眼中全是要将自己开膛破肚的仇恨,心中一慌,突然急中生智,叫道:“喂喂,兴道王,我有绝密情报告诉你!” 一面说,一面用手指胡乱在地上划着,写出一行行凌乱的字。 陈国峻果然中计,挥手令亲兵们暂缓行刑,眯了眯眼睛,上前两步,便要看个究竟。奉书等他走得足够近了,突然抓起一把泥土,算准力道,向上一扬。陈国峻尘沙迷眼,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揉。奉书顺势扑上前去,手指勾回自己的匕首,在越兵的此起彼伏惊叫声中,手腕翻转,直抵陈国峻的咽喉,顺便将身后那个持枪的越兵一脚踢翻。 “都放下兵刃!放我走路!不然我对你们兴道王不客——” 一句话还没喊完,奉书却感觉左肋猛地一痛。陈国峻的身手竟然出乎她意料的敏捷。他轻轻“嘿”了一声,仰面一避,手中佩刀一个急旋,刀背将奉书击得一个踉跄。奉书知道自己今日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丛林,全在制服眼前这个越南将军,不敢有丝毫懈怠,咬牙忍痛,闪身一跃,匕首便又抵在了陈国峻的后心。 上百名越兵弯弓搭箭,对准了她,可是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一时间丛林里静得只能听到爬虫和树叶的簌簌响声。 奉书听到陈国峻声音冷静地说了一句什么。可是眼下两人再也没有“手谈”交流的条件。 一个军官打扮的年轻人忽然越众而出。他放下手中的弓,朗声道:“阁下不必白费力气了。兴道王说,他全身着了全大越最坚韧的软甲,寻常刀剑根本伤不到他。阁下若是不信,大可试试,只不过,你出手的机会只有这一次。若是你将兴道王伤了一分一毫,这些大越兄弟们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到时候阁下的尸首是个什么样子,可就难说了。” 奉书心里一沉。对方这是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只要她敢动手,对方就敢放箭。也许她手中的匕首能够穿透陈国峻的软甲,可这需要她用自己的生命来验证。 持刀的手不由得软了下来。随即奉书才意识到,那个青年说的是一口标准流利的汉话,带着江南地方的乡音。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口音了,心中登时恍惚了一下子,脑海中似乎突然飞起了一只翩翩蝴蝶,怎么也抓不住。那声音好熟悉…… 在这落入重围,生死系于一瞬的时刻,她居然鬼使神差地怔住了,出了神。 随后感觉手上一紧,匕首已经让陈国峻缴了下来,反抵在她颈下。越兵人群里发出一声如释重负的轰响,几个人当即拎着绳子上前,七手八脚地就要拿她。 奉书这才如梦方醒,边骂边躲,奈何双拳难敌四手,不多时就给捆了个结实。方才那个说汉话的年轻人上前一把钳住她的胳膊,嗤笑了一声,露出一对酒窝,“身手倒不错,可惜了,是个假鞑子。这儿不是你威风的地方,乖乖呆着吧!” 奉书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小声说:“好,好,我是战俘,随你们怎么样。只是,只是你别让他们碰我……别搜我身上……成不成?求你了,壁虎哥。”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我要大开脑洞了! 小壁虎哭瞎:我上一次出场是在30章……没想到一顿盒饭吃了这么久,作者姐姐实在太能扯了…… 陈国峻:=#!*%_@$-..)^_^ (翻译:中国朋友们好) * * ps:宣传一下刚写好的越南副本特别番外: 严肃史料搭配天雷狗血,酸爽停不下来! 共约三万字,明天或后天就发,与本文同步更新。大家可以先关注一下,到时放传送门~~ 第181章 0142 ·姓名变尽形容改,犹有天涯相识人· “你叫我什么?” 奉书花了好长时间,才让眼前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她差点忘了,自己眼下还是一副元兵打扮,脸上被涂得黝黑,还粘了两撇假胡子,说话也仍是习惯性地粗着嗓门。她此前总是担心自己扮男人扮得不够像,现在却唯恐对方看不出破绽。 她用力咳了两声,恢复了自己的嗓音,说:“我、我是蚊……” 可是话没说完,就变成了委屈的哭腔。命悬人手的恐惧和乍见故人的惊喜混在一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你是壁虎!你就是……你一说话我就知道……呜呜,我是蚊子……是你在江西遇见的……八年……呜呜,你怎么会在这儿?我以为我做梦呢……当年你、你从惠州走了,我还有东西没给你呢……” 身边的越兵吃吃笑着,大概是从没见过哭鼻子哭得这么厉害的俘虏。可眼泪一掉下来,她的脸上登时成了一片大花泥,搅乱了所有的伪装。 那酒窝青年吓了一跳,伸出手,用袖口擦了擦她的脸蛋,随即露出做梦一般的迷惘神情,轻声道:“蚊子?”接着忽然伸出手,去撩她的裤脚。 奉书一脚蹬开,“干什么!士、士可杀不可辱……” 那青年这才恍然觉出不妥,不知所措地说:“我那蚊子妹妹,腿上是有个伤疤的……” 奉书气得又哭又笑,“早褪了!” 话音未落,便有两个越兵用力一勒她身后的绳索,她被拉得趔趄了两步,接着眼前一黑,□□脆利落地蒙上了一块布。最后,什么人在她后背用力一推,呵斥了两声,大约是让她快走。她再不敢多言,深一脚浅一脚,踉踉跄跄的地迈开了步子。 走了不久,便感觉手中的绳子被另一个人牵了过去。壁虎的声音低低道:“不管你是谁,我会让他们先不杀你,一会儿到了营地,你再和我慢慢说清楚。” 奉书知道壁虎所说的“营地”,便是此前李恒掘地三尺也没搜到的游击队大本营。然而从陈国峻出兵的速度来看,这个营地应该就在左近。 她见他还是半信半疑,急道:“我就是蚊子!”在脑海中搜寻那些小时候的事,一件件一股脑地全说了出来,“你教过我打弹弓!” 身边的人琢磨了好一阵,才说:“你是那个姓文的小姑娘?” 第212节 “是。” “你……你不是在惠州……” “早离开了!” “那你这几年都在哪儿?你怎么会来这儿……你来做什么……你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杀人的本事?” 奉书忽然焦躁起来,冷冷道:“你这是审我呢?” 说着大步迈出,却忽然让壁虎一把拽了回来。只听他低声道:“别乱走,会没命的。” 奉书突然明白了,自己正在“七日瘴”的空隙中穿行,心里面不自觉地乱跳,想起了此前元兵中的各样传说:某个斥候小队被派去探查穿过瘴气的路线,结果一个人也没有回来;某千夫长的队伍在丛林里迷了路,突然间阴风大作,一阵漆黑的雾气袭来,等到阳光重现,队伍里一半的人已经皮销骨烂地死在了原地,可是近在咫尺的另一半人却完好无损;脱欢的一个亲随不信邪,全副武装,在瘴气里穿行了一圈,回来之后,四处夸耀。脱欢因他稳定军心,赏了他一大坛美酒。可是不多不少七天之后,那个亲随却被发现暴毙在了帐子里,口中还有没咽下的酒液。 她不敢再多说话,乖乖地跟着前面人的脚步行进。 兜兜转转,似乎一路都在下行,脚下是湿泥、败叶、小溪、动物尸体,最后是生满苔藓的岩石。周围有时是嘈杂的虫鸣鸟叫,有时却寂静得仿佛坟场一般。空气则越来越潮湿,奉书没过多久就汗如雨下,浸进身周的粗麻绳里,好像针扎般疼。呼吸渐渐不济,腿上就像灌了铅一样。 最后,她被推进一排朝下的阶梯上。周围人声渐喧,伴随着嗡嗡的回音,脚步纷杂,不知有多少人在来回奔波。她感到有人解开了自己的绑缚,手上却随即被铐了一串冰冷的铁链子,把她栓在了原地。 突然,眼前的黑布被撩去了。奉书立刻闭紧眼睑,却没看到预料中的、刺眼的阳光。 她睁开眼,呆了。自己竟然身处一个巨大的洞穴之中。上都皇宫里最庞大的宫殿,此时也都相形见绌。洞穴正中是几座高耸的钟乳石柱,周身重重叠叠覆盖着蕨类、棕榈和爬藤。洞壁布满泥泞,水流汇集成小溪,潺潺从她脚下流过。形态各异的石笋遍布其中,好像一个个沉默的巨人。 一道光柱犹如瀑布般注入洞穴,投射出着璀璨的矿石的微光。 几千个越兵正生气勃勃地排队矗立。干燥的平地上整齐地堆放着兵器、甲胄。几件明显是蒙古式样的刀枪、盔甲被胡乱堆放在石笋下面。 奉书又是敬畏,又是害怕,只觉得天底下最不可思议之事莫过如此,口中有千百句话想要问出来,然而看着眼前那个犹带稚气的脸,想起小时候大家一起吃苦、流浪、打弹弓,只觉得恍若隔世,突然忍不住嘿嘿嘿地连声傻笑起来:“壁虎哥,你、你怎么没跟我说过……哈哈,你是越人,是不是?你……嘻嘻嘻……” 壁虎奇怪地看着她,眨眨眼睛,摇摇头,突然也嘻嘻嘻的傻笑起来,那笑声和小时候如出一辙。 两个人就这么对着傻笑了好久,几百几千句没问出来的话,都化作笑声飘走了。周围经过的越兵奇怪地看着他们,好像在看两个演错了戏的杂剧艺人。 奉书再也忍不住,一头扎进他怀里,抱住他的腰,边笑边流泪:“真好玩,真好玩……” 忽然她余光看到一队士兵匆匆奔来,七嘴八舌地叫道:“老大,万劫那边回话了!要调咱们的兵力!”“下一步怎么办?” 是汉话!奉书回头一看,不觉泪流满面,只觉得宛在梦中。 兽带、黑履、红笠帽、铁网裙,虽有破旧拼凑之嫌,然而都是不折不扣的故宋军人的服色。这副打扮,奉书自从十岁以后,就再也没见过。而现在,这些构成她无数回忆的故国衣冠,在万里之外的异域土地上死而复生。 壁虎脸一红,拍拍奉书肩膀,转身大步上前,在为首的宋兵肩膀上重重一拍,笑道:“那就去!去万劫!让鞑子们长长记性,咱们大宋的子弟兵还没死光!” 一列宋兵齐声叫了声好。 奉书心神一震,不由自主地想扑到那些宋兵面前,刚走了两步,就被手上的铁链扯住了,疼得她皱了皱眉头。 她茫茫然看了看壁虎,又看了看周围,呆呆怔了许久,忽然叫道:“赵忠!你就是赵忠!” 就是那支让李恒不断头疼的游击队的领袖。奉书第一次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就隐隐觉得那不像个越南名字。甚至,像一个假名。 壁虎被她突然的大喊吓了一跳,然后咧开嘴笑了,神情有些小小的得意,说:“是……也不是。” 他告诉奉书,崖山之后,逃亡到这里的宋人成千上万,和越人联合组成了军队,队伍里有十来个将官,分散在越南各地,对外联络时,都统一用“赵忠”的名字。 奉书恍然大悟。难怪,难怪“赵忠”那样神出鬼没,前一刻在红河河畔,后一天又在升龙城外,然后又像长了翅膀一样出现在归化寨……将脱欢弄得头昏脑涨。 “那你……你又是谁?” 壁虎犹豫片刻,脱下斗笠,走到奉书面前,正色一揖,说:“涿郡赵孟清,见过文姑娘。”顿了一顿,看了看奉书一身的蒙古军装,终于又忍不住,说道:“如果你现在还姓文的话……或者,你早就换了什么旁的名字?” 奉书喃喃道:“涿郡……赵孟清……你是……大宋宗室子弟,孟字辈,对不对?难怪……难怪你以前从来不提你的名字……” 赵孟清摇头笑笑,简略地说:“早就被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了,靖康之变以后就没封过爵位。十年前,家乡被围,守将降元,为了讨好蒙古人,把我家的女眷都抓起来献了上去,男丁都杀了,只逃出我一个。” 奉书点点头,想安慰几句,却又觉得什么都不必说了。小时候那些早已尘封的记忆一点点出现,那时候不得解答的疑问,也一样样接上了榫头。难怪他会骑马,会武艺,还喜欢刻意用粗话来掩盖他不同于布衣百姓的言谈举止。难怪他说,永远也不会在鞑子手底下做事,惠州容不下,他就去别处。 难怪他会出现在这里。蒙古的地盘一点点扩大,他也只好一点点向南迁徙,直到来到这个尚未受到侵略的异国。 可是当奉书想再问个清楚时,赵孟清却被陈国峻召去了。她远远地看到,赵孟清见到陈国峻,只是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晚辈对长辈的揖礼,并没有像其他越南人那样跪下参拜。 而她此时才看清,陈国峻除下了头盔,却只是留着齐肩短发,勉强扎成个髻子。她从没见过这样打扮的越人,忍不住好奇地多看了两眼。 陈国峻在询问着什么,口气严厉,不时朝奉书瞟上几眼。赵孟清不断小声回答。陈国峻的声音却越来越大。最后,赵孟清跑回到奉书面前,绷着一张脸。 他劈头便问:“你是不是杀过大越的士兵?” 奉书知道自己决计瞒不过陈国峻的火眼金睛,狠下心,点点头,老老实实地答道:“他们要去炸火药库,我不阻止,自己也没得活。” 赵孟清没想到她承认得这样干脆,怔了一怔,叹道:“蚊子,蚊子,真想不到你居然敢杀人……是蒙古人让你做的?” 奉书浑身一冷,忙道:“不是!” 赵孟清摇摇头,显然不太相信她的话,“你怎么这么傻……你知不知道……” 奉书苦笑,一只手抠着石壁上的湿泥,慢慢说:“我知道,我全知道,我认栽。兴道王要杀我,那是他的军法,你是劝不住的。只是烦你和他说一下,请他以后好好打仗,谁都可以放过,就是别让李恒活着回去,否则我做鬼也要让他不得安生。” 赵孟清一惊,失声叫道:“李恒?为什么?你、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奉书明知自己眼下命在旦夕,却还是忍不住笑他大惊小怪,微微侧头,用牙齿咬开衣襟,露出贴身穿的素服,说:“你还看不出来吗?我是来报仇的。” 她花了好长时间,才说清了自己的计划和所作所为。赵孟清虽然连连摇头,可最后也不得不相信了。他应该还记得那个叫蚊子的小女孩是怎样一点点把仇恨刻进心里的。 他一拍大腿,说:“我去告诉他们,你不是鞑子,让他们先把你放了再说。”说毕,把斗笠往地下一放,一溜烟地跑下石阶,下到洞穴深处去了。 奉书叹了口气,绞着双手,听天由命。身边不时有越兵匆匆走过,有不少人注意到她被锁在角落里,看向她的目光要么鄙夷,要么痛恨,有人还朝她的方向吐唾沫。她一扭身躲了过去,心想:“哼,壁虎哥说我傻,我看他也不见得有多精明。明知道我这副打扮眼下是过街老鼠,却把我孤零零留在这里,也不派个人保护一下。” 第213节 好在赵孟清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扬着一把钥匙,一面喘着气,一面拉过奉书的手,给她卸掉了镣铐。 接着,他把一团衣物扔到她手上,说:“换上,别穿着这身衣服招摇。” 奉书揉揉手腕,接过衣物抖开一看,见是一套脏兮兮的越兵军服,领口还带着血。 赵孟清抱歉地说:“这里没有多余的衣服……你换上这个,大伙也许还会少为难你些。快去,我……我不看便是。” 好像自己愿意让他看似的。奉书爽快的将衣服接了过去,笑道:“小时候,我穿这种衣服的时候还少吗?” 她找了个漆黑的角落,摸索着换了衣裳。那衣裤倒还勉强合身。接着,她系上白色的腰带,重新挽了发髻,扎上白色头绳。 赵孟清见了她的打扮,神色转为凝重,轻轻握住她的双手,说:“令尊的事……我们都听说了。越南民间有不少纪念他的香火。” 奉书心中一暖,咬着嘴唇,点了点头,随即又“啊”的叫了一声,用力一甩手,“你干什么?” 赵孟清正在用麻绳把她的双手重新捆起来。 他小声说:“你现在还是俘虏,没有兴道王的命令,不能解缚,否则这整个营里的人都说不过去……” 奉书冷笑一声,顺从地把手腕并拢伸过去。早在她还在大都城里爬屋顶的时候,就有人教过她如何把绑缚的绳子弄松、溜之大吉了。太复杂的金蝉脱壳的本事,她还没来得及学,但眼下赵孟清正在打的这个毫无新意的死结,在她眼里便是小菜一碟。 倒是赵孟清一脸歉意,用征询的语气说:“我轻轻的,不会弄痛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壁虎身世揭秘楼! ` 赵孟清是架空人物,然而他的身世在赵氏遗族中十分普遍。例如泉州蒲寿庚在降元之时,曾屠杀宗室子弟数万。另外,赵宋宗室开枝散叶,当时叫赵孟x的不要太多……因此也不是什么很稀罕的血脉。“孟”字辈比宋末三幼主大一辈,和度宗同辈。所以赵小哥可以算得上是瀛国公赵显的族叔。 ` 至于陈王爷为什么会是这个发型……参见番外吧,已经开始更新了^^ 第182章 0142 ·故旧相思空万里,山坳聊可避风尘· 倒是赵孟清一脸歉意,用征询的语气说:“我轻轻的,不会弄痛你的。” 奉书也只好配合地点点头。赵孟清手下果然又轻又快,似乎是不敢多碰她。倒是奉书,也许是近来在男人堆里藏匿,磨练得脸皮厚了,也许是自知小时候和他无拘无束得惯了,此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虽然他现在的模样大有变化,但小时候那份亲近的感觉还是一下子就回来了。 她用眼神指了指远处正在和部署开会的陈国峻,问:“所以,什么时候能给我个痛快?” “我方才向兴道王求情,用脑袋担保你不是鞑子,他……不会杀你了。” 以陈国峻那样的铁人性格,什么样的求情才能说得他动?奉书看了看赵孟清的脸色,就大约知道他和陈国峻争得有多激烈。 她叹了口气,“你何必如此?你毕竟不是他的一国同胞,难得他这样信任你,你又何必为我一人跟他平添隔阂?” 赵孟清一怔,道:“我、我没想那么多……可是也不能让你糊里糊涂的死在这里啊……” 奉书确实不想糊里糊涂的死在这里,但她也清楚,陈国峻万不会白白送给自己这么大的便宜。 她抬起头问:“那兴道王要我做什么?话说在头里,我只是一介小兵,无权无势,无钱无粮……” 话没说完,忽然眼前一晃,一支明晃晃的火把竖在了跟前。火把后面,是陈国峻那张永远微微蹇眉的脸。陈国峻略略一挥手,她便识趣地住了口。 他示意赵孟清传译,直载了当地问她:“将功赎罪,如何?” 奉书心中不觉得自己有罪,毕竟,那是战场中你死我活的厮杀。但她想了想,还是把这话留在了肚子里没说,转而做出诚恳的神态,说道:“要我做什么,直说便是。我记得似乎杀过八个越兵,以一换三,我可以帮你杀二十四个鞑子,怎么样?” 陈国峻神情轻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微微冷笑道:“大越子弟兵的性命,岂是能讨价还价来买卖的。” 奉书心中一慌,赶紧点头,说:“那,你要怎样?” “你在蒙古军中立过功,还会说蒙古话,对不对?如果我要你回去,做我军的卧底,定时向我通报元军的动向。就说你在丛林里迷了路,好容易才找回部队……要是被蒙古人发现,你就是死路一条,你敢不敢?” 奉书听赵孟清译一句,心里就凉上一分。陈国峻的这个计划不可谓不漂亮,可是……可是他不知道,她因为拒绝执行李恒的命令,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做了逃兵,还被李恒亲口判了死刑,如何还能回去卧底? 陈国峻听了赵孟清的传译,脸色越来越暗,等听到最后,却似笑非笑地道:“下不去手了?看来良心也没完全丢干净。” 奉书忽然心头一燥,脸红过耳。她知道自己此前的所作所为,在任何一个越人看来,都决计算不上光彩。 她低声说:“我可以给你元军的情报,虽然我知道得也不算太多……你想问什么,尽管问便是。” 陈国峻拧着眉头,问道:“用情报换命?” “怎么样?” “那要取决于你所提供的情报的价值。” 奉书知道自己也没有拒绝的资格,点点头,任由他盘问。她以为他会问一些元军兵员几何、补给多寡之类的寻常问题,可是陈国峻却显然不是一个寻常的将官。 他问她:“粮草运到你们大营的时候,是干燥的,还是潮湿的?脱欢若邀约李恒商讨军情,遣的是什么人?是他的亲卫,还是帐下的小卒?随军的铁匠,是汉人还是色目人?乌马儿多久和你们联系一次?在战报中他如何自称?投降蒙古的越南皇族,他们待遇如何?脱欢在人前如何称呼忽必烈?是叫大汗,还是叫父亲?” 还有很多常人根本注意不到的细节。饶是奉书洞察力过人,平日里时刻留意,慢慢的也答得越来越吃力,额角渗出了汗,好像过去训练洞察力时,被师父诘问考较一样。不知道若是答不出来,他会不会…… 直到听到赵孟清小声提醒,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莫名其妙地走神了。心中一凛,打住回忆,用力攥了攥拳头。 陈国峻只道她忧心自身安危,这才神思恍惚。神色柔和了些,让人给她送了碗水喝了,这才捻着颏下胡须,继续问道:“北人来越,水土不服,病亡很多,是不是?” “没错。我所在的部队里,一半的人都在抱怨身上起痱子。每次下过暴雨之后,都会有人得生病、打摆子、热死、闷死。” “可是李恒的部队却似乎没受什么影响。你在营里,有没有听说过是怎么回事?” 奉书心里大大的一跳。陈国峻所言的确不虚,那些在北方草原上长大的蒙古士兵根本受不了越南潮湿的瘴气,由此减员不少,但李恒直系的部队,生命力似乎格外顽强。 个中原因,李恒一直缄口不言。但奉书经陈国峻一提点,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 第214节 “没错。李恒手中有一本皇家医书,是他从民间掠夺来的,里面有不少能救人命的珍奇方子。李恒的这本书得来不易,他也从不轻易示人。”她一口气说完,又突然想到什么,补充道:“他还给士兵们服了避瘴的药丸,想必就是用的那书里的方子。” 她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同时说道:“我怀里还有一点点见血既死的毒`药,是蝎子姐当年留下的……也是那书里的方子。” “避瘴的药丸?”陈国峻冷笑了一下,随即又拧紧了眉头。 奉书猜不透他心里在盘算什么,突然一阵冲动,说:“给我匕首、暗器、合适的衣服鞋子,还有一个伶俐的十人小队,我去帮你们刺杀李恒。李恒若不死,我就不活着回来。怎么样?这个功劳,够不够换我一命?” 陈国峻微微眯起了眼睛。 奉书急了,补充道:“我不会骗你。李恒是我的仇人,壁虎……赵孟清大哥可以作证。你若是不信我的本事,我今晚就可以证明给你看。你随便指定一个军官,我可以去他的营地,把他的头发剪下一截来。” 陈国峻看着她,像是在打量一个讨糖耍赖的小孩子。 然后他摇摇头,淡淡道:“先下去罢!我们不能动李恒。” 奉书大惊,“什么?你不想李恒死?” 陈国峻冷冷道:“我比你更恨他。”看着奉书惊疑的神色,似乎是不耐烦解释这件再明白不过的事情,朝赵孟清使了个眼色,神情里有些考较的意思。 赵孟清点点头,想了想,替陈国峻解释道:“照你所说,脱欢和李恒矛盾已经越来越深,意见时而相左,由此浪费了不少侵略的时机。李恒若死,兵权集中在脱欢手中,主张速战的乌马儿和唆都的地位上升,对我们必将不利。我们的当务之急,应该是集中力量对付脱欢。你说忽必烈很宠爱他这个儿子?那么他若有什么闪失,蒙古非得全部撤军不可。” 奉书张着嘴点点头。这显然也是陈国峻的意思。这个躲藏在丛林里的越军领袖,对蒙古军队的了解,实在比她这个在元营里潜伏了几个月的小兵要透彻许多。而他的语气冷静得可怕,仿佛李恒不是他的敌人和对手,而只是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 可是奉书仍不甘心,说道:“那你们就任由李恒屠杀你们大越的军民?你知不知道,脱欢天天在笑话你们胆小鬼,只知道躲躲藏藏……” 这话赵孟清却不译了,将她拉到一边,低声道:“别说傻话!你不要命了?你想报仇想魔怔了?兴道王自有他的计划,元军势大,眼下我军唯有一个‘拖’字,方能有一线生机,万不能意气用事。你再提什么刺杀李恒的话,我也保不了你了!” 奉书奇怪地看着他,轻轻道:“我军,我军……赵大哥,你怎么也把自己当越人了?你忘了李恒是怎么祸害大宋的土地,你知不知道他在崖山……” “我知道!你可以说我是在给兴道王卖命,可我只是不想让大越变成第二个大宋!你以为我就没有私人恩怨,我就没有想手刃的仇人?可是对我来说,守好这片土地才是更要紧的,哪怕这里……这里不是我家。” 他一口气说完,有些紧张地看着奉书,又补充道:“你要是想报仇,等战争过后,我可以帮你,只是……只是现在,先听兴道王的安排,好不好?莫要再连累太多无辜的人了。” 他的口气一点也没有指责的意思,可是奉书听了,却有些无言以对,心里面好像被戳到了什么痛处,凉丝丝的。 她轻轻一跺脚,赌气似的说:“没错,我为了报仇不择手段,我没有你深明大义,我不懂什么家国民族……” 赵孟清忙道:“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话没说完,一个年轻越兵一阵风般奔来,手里扬着一个令牌,高声叫了句什么。 赵孟清脸色一变,弯腰拾起斗笠,朝洞穴深处一指,小声说:“立刻转移,保护上皇!” 转移的命令迅速传遍了整个石洞,奉书听到将官们在大声指挥,士兵们开始匆匆忙碌,分批撤离。越兵们的动作并不太快,也不如元兵那样训练有素,但他们作为游击队伍,本来也没有什么的辎重马匹。过不多时,洞中人声渐稀,已撤走了一多半人。 赵孟清见奉书呆立不动,拉了拉她,说:“走啊,我的人在后面护送你。” 奉书却双手指着那通向地面的阶梯,茫茫然问道:“你们不上地面去?” 赵孟清笑了:“我们不上去,我们往下走。”说着引着她连下了几层阶梯。奉书惊奇地发现,那洞穴底部的水流,原来是一条地下暗河,河道被人工凿宽了,变成了一条半人高的隧道,里面透出森森的寒气和潺潺的水声,和地面上那让人窒息的湿热简直是两个世界。地面湿滑,一队队越兵用布包了脚,鱼贯钻入隧道,随即消失不见。 奉书恍然大悟,心想:“难怪这些越人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丛林里穿梭,而蒙古人却只能在上面吸毒雾。”忽然觉得好笑,忍不住抿了抿嘴角。 赵孟清回过头,对她说:“蚊子,你没走过这种路,可能有些困难……河底有两尺的淤泥,还有吸血的虫子,还会有陡坡、断层……” 奉书眯眼朝里面看了一眼,迈开步子就走。 赵孟清急忙跟上,犹豫片刻,说:“我得在前面拉着你走,不然你万一摔上一跤,可就别想活命啦。” 奉书微笑道:“我有那么不中用?”虽然这么说着,还是听话地拉上了赵孟清的手,低头弯腰,跟着他踏进了黑黝黝的暗道。他的手暖暖的,比起小时候,又长宽了一大圈。她双手给捆在一块,走起来颇不方便,感觉就像用双手拼命抓住赵孟清,生怕被抛弃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时间木有大叔,小天使们都不积极留言了……奉丫头表示好失落(⊙o⊙) ` 我知道大家都等着言情和he的部分。这一个越南副本其实是奉丫头飞速成长的阶段性展示。就像前几天有小天使提到的,只有分开一段时间,再相见的时候,大叔才能真正对她刮目相看,不把她当小孩子。就连读者也需要一段时间来转换印象,让奉丫头在大家的脑海里成长起来。 ` 所以分别是必不可少的。况且大家可能已经看出端倪了……男配什么的…… ` 也算是给奉书一个机会,让她自己做选择。是坚持走充满荆棘的路,还是向现实妥协,给自己安排一个妥善的归宿。 ` 这个选择必须由她自己做出来。作者菌不是太萌那种巧取豪夺的桥段,霸道男主看上小白兔女主然后壁咚强吻强x你就是我的逃不掉,然后女主就被动的傻傻被吃掉,从头到尾都是别人安排好的命运。虽然可能是很好的命运,但这样的布娃娃我不喜欢,也不希望奉书这样。 ` 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任何形式的幸福都是要靠自己争取,而不是靠别人来赋予。因为如果什么人能够赋予你幸福,ta也随时能剥夺你的幸福。 ` 过一阵会放男主视角的番外,然后下一卷就是大结局,蠢作者郑重承诺,结局卷的组成是剧情20%历史10%狗血10%剩下的全是各种糖糖糖糖糖,甜掉你们的牙!所以一定要等我哟! ` 明天双更~神转折什么的…… 第183章 0142 ·面妆首饰杂啼痕,风雪飘零万死身· 奉书走了几步,就悄悄活动手腕,弄松了绳索,悄无声息地抽出了右手。反正眼下漆黑一片,也没人看见。 第215节 赵孟清不断在小声提醒她前方的需要注意的危险,可是他终有疏忽的时候。奉书一个不注意,左脚就突然踏进了一个深坑。她身子一沉,自然而然地便要向前扑出去。左手臂却忽然一紧,让赵孟清牢牢抓住了。 “蚊子,小心!” 奉书想告诉他,自己早就练熟了在黑暗中行走的本事,就算是坑坑洼洼的地面,也很难把她摔伤。但随即又想,赵孟清一番好意,自己应该领情。 视野里黑洞洞的,前方的越兵说话的声音不断传过来,嗡嗡的十分刺耳。赵孟清告诉她:“前面是个小石崖,上去的梯子刚刚朽坏了。你先别动,我找个兄弟,合力把你拉上去。” 奉书早就根据回声判断出了石崖的高度,笑道:“不用啦,我自己可以上去。” “你?别说大话啦,我还不清楚那里有多高?大男人都不一定上得去。再说,上面都是乱石,小心碰伤。” 他最终还是找了一个战友,四只手一齐拉着,一同把奉书弄上了石崖。那石崖的表面都是嶙峋的小石子,把她的衣服拉出了好几个口子。 奉书呼了口气,笑道:“谢啦。”伸手理了理衣襟,习惯性地摸了摸怀里,忽然轻轻“啊”了一声。 赵孟清立刻问道:“怎么了?可是伤着了?” 奉书立刻摇头,“没、没有……只是刚才似乎……有东西掉在路上了……大概是踩到那个坑里的时候……我能不能回去……” “是贵重的物件吗?不要紧就别要了,走回头路更危险。” “不……不是什么贵重物件……只是一卷头绳,扎头发的……” 是她一直揣在怀里的一卷红头绳,在钟楼顶上收到的新年礼物。绸布,上面绣着早已过时了的稚拙花样,只适合未及笄的小姑娘。小时候有一段时间让她天天扎在头上,直到两侧磨出了毛边儿,颜色也褪去了不少。父亲去世以后,她素服戴孝,那头绳便终于退了役,被她好好的贴身收着。此后,几番迁徙,颠沛流离,以前随身的物件基本上都丢了个干干净净,她也没舍得扔掉它。 有几次,狠心扔掉了,或者故意忘在别处,最后却都还鬼使神差地捡了回来。 赵孟清听说只是一卷头绳,微微一笑:“那就别可惜啦,等转移到万劫,我让人找新的给你。快走罢!” 奉书咬着嘴唇,点点头,“说得是,早就该不要了。”转身便走。刚走便摔了一跤,膝盖磕在岩石上,把她一下子疼哭了。 她爬起来,咬着牙走了几步,终于忍不住,带着哭腔说:“我回去找,你们不用等我。” 赵孟清连忙劝:“东西掉在泥里,就算找回来也不能用啦。” 奉书想着那红头绳陷在泥里,满是污秽的模样,心疼得抽了一抽。那是她自九岁落难以来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是他留给她的唯一一个念想,曾经被他揣在怀里,绕在手中,有他的味道。当然这些事她是想也不敢想的。每次忍不住伸手去摸那头绳,就要掐自己的胳膊作为惩罚。 也许,让它就这么丢了,一了百了,以后就不必再掐自己了。 赵孟清犹豫了一下,又说:“你要是真放不下什么,我去给你找,我对这里熟。你想想,大概掉在哪儿了?” 奉书脸上一热,摇摇头,说:“我自己去找,你别担心。”说毕,生怕赵孟清再阻拦,转头便走,伸脚探了探石崖的边缘,纵身一跳。身后传来好几个越兵的惊呼声。 等她终于在一簇乱石里摸到脏成一团、已经被身后的越兵踩了好几脚的红头绳,回到石崖上面时,手上已经划破了好几个小口子,身上也磕青了好几块。她将它胡乱擦了擦,突然想:“他要是知道我一直收着这么个破东西,非得更瞧不起我不可。”这么想着,一狠心,一松手,又将好不容易找回来的红头绳甩在了地上。 随即却被赵孟清捡了起来,还到她手上。他笑道:“喂,别又丢了。” 奉书叹了口气,把头绳收好了,迎面看到赵孟清被微光照亮的脸颊,才发现此处离洞口已经不远了。 隧道的出口在一丛树根底下。赵孟清把她拉了上来,忽然说:“蚊子,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奉书微微苦笑,说:“变坏了,是不是?” 赵孟清一怔,“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记不记得以前小时候,你可是娇娇滴滴的,磕了碰了都要哭,力气也小,也……” “现在却变得比男人还糙了,我知道。” 赵孟清又好气又好笑,“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一点儿也不……我是说,你以前说话也不是这个口气,脾气也……” “脾气也好,乖得像个娃娃,不像现在这么喜怒无常,不可理喻,是不是?” 赵孟清盯着她点点头,“没错,你真是喜怒无常,不可理喻,一身莫名其妙的胆子。”说毕却温温一笑,一点也没有指责的意思。 接着,他朝她的双手努努嘴,“自己栓上,趁别人还没看见。” 奉书知道自己的小伎俩大约早就被发现了,抿嘴一笑,乖乖照做。 此时虽然日近正午,但丛林中还是暗得像黄昏一样。无数曈曈树影矗立四周,仿佛让林中的越兵数量平白多了几倍。陈国峻正在亲卫的簇拥下,和另一处赶来的几个士兵接头。 他忽然敛袖立正,然后直挺挺地跪在了泥地上。 奉书连忙拉了拉赵孟清,得到了回答:“上皇口谕。” 奉书点点头,又问:“他们越南的上皇,是个……是个什么样的人?多大年纪?厉害不厉害?” 大约是不怎么厉害的,不然,怎的第一时间就弃守都城,在丛林里一直躲到现在? 赵孟清还没来得及回答,奉书却看到陈国峻对着上皇派来的使者连连磕头,口中大声说着什么。纵然奉书说不来越南话,此时也听懂了,他在大声说着“不”字,右手连连虚斩,似是竭力反对着什么,声音越来越激动。那使者将身子越躬越低,虽然语气极尽恭敬,却也一直毫不让步。 奉书觉得自己明白什么了,全身一凉,低声问:“怎么,上皇要投降?” 赵孟清眉头紧锁,摇了摇头,“不是,但也差不多了……是脱欢……” 奉书急了,“脱欢怎么了?你快说呀!” 赵孟清犹豫了一下,才说:“脱欢派人向上皇带话,说他……说他可以格外开恩,再给我们几天时间……哼,苟延残喘……可是,有条件……” 奉书忙问:“脱欢要退兵?什么条件?” 赵孟清看了看她,脸微微一红,说:“他说他还没……还没尝过越南女人的滋味,若是……若是给他一个皇族女子尝尝鲜,他一高兴,说不定会休整几天,暂停南下……” 奉书耳根一热,转头唾了一口,“像是脱欢说出来的话。” 再说,斡耳朵里收集各个国家的公主,本来就是从成吉思汗那个时代传下来的癖好,彰显着蒙古男人的战绩。 赵孟清接着道:“可是兴道王不答应,说就算是明天便死,也不能这样任蒙古人羞辱。” 确实,陈国峻已经和上皇派来的使者吵了起来,突然拔出匕首,朝着自己虚刺,立刻被身边的亲兵拉住了。 第216节 奉书也禁不住皱眉,“脱欢若是乘胜追击,你们有几成胜算?” 赵孟清良久不答,最后才说:“如果红河对岸的军马能够跨过封锁,及时来支援我们的话,三成。” 奉书点点头。脱欢此举,无非是势在必得的野兽对猎物最后的戏弄。难怪陈国峻如此震怒,宁可死也不会答应。 可是上皇陈晃显然认为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奉书看到,跟在使臣后面的,还有一顶小小的滑竿,由四个矮小的妇人抬着,此时正艰难地在盘根错节的树丛中行进。俄而,滑竿落地,两个妇人从上面扶下一个艳妆少女,另两个妇人托起了她长长的精致的裙摆。 那少女身材娇小,容颜娇嫩,顶多十三四岁年纪。她一身嫩绿丝衣,绯色绣牡丹纹长裙,累丝金簪,珊瑚耳坠,杂在一群衣着污秽的士兵中间,就像污泥中翩翩飞翔的一只蝴蝶,让整个剑拔弩张的营地平白多了些旖旎的情怀。她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不知所措地四处望着,怀里睡着一只黑色的暹罗猫。她随即便看到了赵孟清和几个陌生男人立在近处,脸上一红,马上又看到陈国峻,欢呼一声,抱着猫儿飞到他面前,盈盈行了个礼。两侧的越兵则全部低头而跪,看也不敢看她。 陈国峻则面色铁青,任由那少女拉着他的手,叽叽咯咯地说个不停。 奉书即刻便明白了,全身上下生出一股凉意。这个女孩大约还不知道等在她面前的命运。 她忍不住说:“这个女孩子,这么小……她、她是谁?” 赵孟清轻轻叹了口气,用佩刀在地上划出了四个字:“安姿公主”。 陈朝王室中唯一的一个辈分相当、适龄未嫁的公主,就这么被当做一件最珍贵的礼物,来换取宝贵的数日和平。 而护送公主的一队人,除了几个婢女,还另有几个身着暗黄色劲装的男子,一个个步履沉稳,双目晶亮。赵孟清告诉奉书,他们是“黄衣”,也就是陈朝皇室的私人护卫,从小进行武艺的训练,而且都是宦官。 奉书点点头,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似曾相识的感觉,自言自语地道:“怯薛歹。” “你说什么?” 奉书笑了笑:“没什么……这些人很有本事?怎么军队里不见他们?” “他们只负责保护上皇。” 果然,那些“黄衣”在将安姿公主护送完毕之后,齐齐朝公主和陈国峻行了个礼,又倒退着离开了。 陈国峻叫人安置了公主和她的猫,自己枯坐在一棵树桩上,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金龙牌,佩刀杵地,良久不动,突然声嘶力竭地大吼了一声,将林中的树叶震得簌簌作响。有亲兵上前劝慰,却被他劈头赏了一个巴掌。 赵孟清紧紧咬着嘴唇,最后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说:“我去劝他。” 奉书轻声问:“你去劝他把公主……” “不,我去告诉他,倘若他想拼死一战保护自己的姊妹,赵忠愿意奉陪到底。” 奉书看着他匆匆的背影,忽然想起来他曾说过,很久以前,他家的女眷被变节的守将捉去,献给了围城的蒙古将官,而男人们也大多没有活命。 安资公主对整个秘密营地充满了好奇。她一会儿摸摸竖立在栅栏边上的铁枪,一会儿怂恿她的爱猫去追逐地上的落叶,一会儿又遣出她的婢女,让她们去周围采花朵给她戴。 那只名贵的暹罗猫却似乎不适应此处的环境,一直显得惊悸反常,在丛林中扑来蹿去,似乎是在寻找隐藏的敌人。安姿公主娇声呵斥,也没有用。突然,那黑猫似乎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一溜烟地朝营地外面奔驰过去,刹那间就悄无声息地翻过了栅栏。 安姿公主急得大叫起来。提起裙子便去追,可哪里追得上。几个女婢急急在后面追她。 奉书看到那黑猫贴着自己身子,嗖的一声蹿过去了。过去她在大都城的平民区里练本事的时候,捉猫是捉惯了的。眼下习惯使然,想也不想,飞身追上,一手抄住那猫的尾巴。这只异国猫虽然身法颇为怪异,但几个回合之后,还是让她横拖倒拽了回来。 她拍拍身上的灰,却看到眼前花影一闪,一路小跑的安姿公主大约从来也没走过这样坑洼的路,一脚陷在一个坑里,惊叫一声,直接朝奉书扑了过去。 奉书怔了有一眨眼的工夫,才想起来把手里的猫扔掉,连忙去接公主。但安姿公主还是结结实实地跌了一跤,抓着奉书的胳膊就开始哭起来。一抬头,见居然是一个灰头土脸、手腕上还捆着绳子的战俘,只吓得花容失色,哭也忘了。 奉书也有些不知所措,但她毕竟也是亲近过蒙古公主的,两个公主的年岁也差不多,经验丰富,当即换上恭敬哄劝的语调,说:“好啦,现在没事了,可摔痛了没有?要不要去叫人找大夫?要不要回帐子休息?” 对面静默了好一阵,奉书才意识到自己在和她鸡同鸭讲,忙转头四顾,用眼神召唤公主的婢女,一边将公主扶起来。可她刚拉了公主第一把,对面的小女孩就细声哭了起来,复又跌回到地上。 她是先皇最小的女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现在,她头一次摔了跤,陷在黑乎乎的泥地里,可想而知有多委屈。 众婢子大呼小叫地奔来,围着安姿公主叽叽喳喳地问安,其中一个掀起了她的裙角,露出一只红肿的脚踝。众婢齐声惊呼,乱成一团,把奉书挤到了圈外。 几个军官闻声赶来,却在离公主几丈远的地方住了脚,碍着男女之防,犹豫着问了几句,不敢上前细看。 奉书却一眼看出,安姿公主这下扭得不轻,要是等专侍公主的太医来到,这小女孩不知还要受多久的苦,当即拨开众婢子,叫道:“喂,喂,让我看看,我是姑娘,不是男人,你们看清楚!” 安姿公主睁大眼睛看着她,显然还没完全弄清她的意思。 奉书眼看着她的足踝越来越肿,干脆直接坐到她对面。 “脚,伸过来!让我摸摸。” 等陈国峻闻讯赶到的时候,奉书正把食中两指覆在她脚踝外侧的一个骨头涡儿上,轻轻按着。那里的红肿不再扩大。安姿公主已经经历了惊讶、不解、羞涩、腼腆,眼下是一副难以置信的惊喜表情。 过了一会儿,赵孟清也被人叫来了,叫他的越人大概从没见过如此大胆僭越的元兵战俘,指着奉书,不住口地说着说那。赵孟清不便上前,停在数步之外。 陈国峻看向奉书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赞赏,说道:“姑娘的本事还真不少。是跟谁学的?” 奉书这几年早就练出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可不知怎的,面对大越兴道王的威严神态,不敢跟他敷衍扯谎,咬咬嘴唇,答道:“跟师父学的。” “姑娘的师父,想必是位身怀绝技的异人了。他是谁?” 奉书手上一僵。安姿公主轻轻痛叫了一声。 “是……是个倔脾气的糟老头儿。” 陈国峻还没表态,负责通译赵孟清先笑了,“和越南一样。有些本事的厉害角色,无一不是倔脾气的糟老头儿。”说着悄悄朝陈国峻瞥了一眼。 奉书不愿意再接话,转而拍了拍安姿公主的脚,说:“还得给她用些清凉消肿的药物,找些冰块敷上最好,不然,到时候,她可没法顺顺利利地自己走到脱欢的帐子里。” 赵孟清附在陈国峻耳边,把这句话译了。陈国峻的脸色立刻难看了起来。安姿公主则双目顾盼,不知她在说些什么。 奉书假装没看到陈国峻那几乎要杀人的神情,接着道:“还是你为了皇族的尊严、公主的福祉,宁可用大越的国运打个赌?” 陈国峻的手搭在木栅栏上,猛地一抓,咔的一声,竟然抓断了。 奉书下了下决心,一口气说道:“再或者,难道足智多谋的兴道王没有想到,可以用一个冒牌货暂解燃眉之急?”她站起来,朝他尽量自然地一笑,“我的脚可没扭过,走多远的路都行。” 第217节 赵孟清只译了一半就打住了,失声道:“你说什么?” 奉书觉得自己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朝他抿嘴一笑:“能不能让兴道王求求他们上皇,给我也封个公主?” 赵孟清脸色一白,“你……你……你不是要……” 奉书朝他一眨眼。 陈国峻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大声催促。赵孟清看看奉书,又看看安姿公主,倔强不开口。 奉书叹了口气,干脆绕过他,直接和陈国峻在泥地上“手谈”了起来。 陈国峻读完她所书写的内容,吃了一惊,朝她深深看了一眼,写道:“此话当真?” “当然。” “姑娘到底是何用意?” 奉书想了想,笑着告诉他:“做蒙古王妃,享荣华富贵啊。” 陈国峻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好吧,好吧,瞒不过你。“不愿眼见贵国公主遭此厄运。” 陈国峻怀疑地看着她写下的字,似乎不相信她能有这样无私献身的精神。 奉书只好坦白出了自己那一闪而过的计划,“我会给你带回脱欢的首级。” 蒙古军队再警觉戒备,大约也不会疑心一个从小养在深宫的大越公主吧。尤其是那个把女人看得和漂亮衣服一样脆弱的脱欢。 如果说在军营里进行隐蔽的刺杀,奉书还没有十分的把握,眼下越南公主入元营,在她看来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况且,在她内心深处,竟有一丝想保护这个小姑娘的念头。这个她才见了一面的小女孩,仿佛让她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她觉得自己的理由很充分,可还是立刻就听到了赵孟清的吼声。 “你疯了?” 她平心静气地说:“如果兴道王不介意我冒充他们公主……” “我不是指这个!你……你知道脱欢要公主去做什么?你……你想就此杀他,想得容易!你若真去了,还不知会怎样……蚊子,你想没想过后果……” 奉书冷静地说:“后果……不外乎永远也出不得脱欢的帐子。” “那你……” “只是兴道王若是不准我这个法子,有七成的机会,我得和你们一起死在蒙古人的刀子底下。相比这个胜率,我宁可还是去脱欢的帐子里碰碰运气。”她勉强对他笑了笑,“你想没想过,要是蒙古主帅突然暴亡,你们的仗就打完啦。再不会有人死了。” “可是,可是你孤身一个姑娘家……“ “怎么,挑不起这个担子?” “不、我不是看轻你……只是……不应该……” 奉书嘻嘻一笑,“到蒙古人堆里做卧底的勾当,我好多年前就已经做过了,这不是好好的活下来了?” 她没说出的话是:“当年我才十三岁,可那个脾气比你糟上十倍的人也没能阻拦得了我。” 况且赵孟清也没有粗暴地干涉她。他踟蹰了许久,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只是神色黯淡地说:“你高兴就好。” 陈国峻在不远处和手下们商量了好久,最后走到奉书面前,亲手给她解开了双手的绑缚。 他说:“姑娘若是肯替公主而嫁,大越人民会永远感恩。我会给你一切必要的援助。不管刺杀之事成与不成,等战争结束,我会上奏皇帝,封你为一等御前女官。” 奉书点点头,随口谢了一句,心想,若是事情不成,女官的头衔,恐怕就是追封了吧,要了也没用。 她朝赵孟清笑笑,说:“那么我的‘嫁妆’,还要请兴道王好好准备。”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元宵节快乐,双更奉上,狗血来喽~ 第184章 0142 ·肮脏到头方是汉,娉婷更欲向何人· 第二天,奉书就搬进了安姿公主那熏着淡香的营帐。她看着满墙的嫩黄、嫩粉色帷幔,渐渐的满脸通红,这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多么荒唐的决定。 她很少想象自己出嫁的情景。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曾经和姐姐们玩过家家,把小小的闺房布置成红色,有人扮喜娘,有人扮丫环,有人则束起头发,穿上哥哥的长衫,假装是一个父亲一样的俊雅儒生,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迎娶他的一品娘子。那时候,每一个姊妹都觉得,自己以后的婚礼都定比这排演的要盛大百倍。 她们当中,只有一个熬到了真正嫁人……如果那也算嫁人的话。 而现在,奉书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比那还要不堪。她要以一个没名没分、连妾侍也不如的身份,按照蒙古人的礼节,直接被抬到“夫君”的帐子里去。 她安慰自己:“我又不是真嫁,我是去杀人的。什么嫁礼、嫁衣,都是伪装,和大越游击队士兵脸上涂的烂泥没什么区别。” 可是当越南女婢们拿来布匹和软尺,要给她量身子,以便修改嫁衣尺寸的时候,她还是别扭了好一阵子,心想:“怎的他们的嫁衣也是红的?” 红色的也好。到时候若是溅了血,便不容易被发现。 几个婢女日夜陪着她,以便让她熟悉必要的皇家礼节。赵孟清被派去教她一些基本的越南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冷着一张脸。奉书想和他聊天,变着花样地回忆他们小时候的种种冒险经历,他也意兴索然,常常几句话敷衍过去。 尽管他教得一天比一天认真。奉书有时候自己偷偷笑话他。他也许是个优秀的战士,但在有些方面实在是幼稚得可以,脸上藏不住一点心事。 也正因为此,她才觉得有些对不起他,于是学得格外用心。她还向他请教一些越南军中流传的格斗技巧,包括如何在丛林的沼泽中有效地搏斗。赵孟清倒是教得挺认真。 那只被她拔掉了几根毛的黑猫也住回了营帐。她不得不放下身段,用尽浑身解数,和它言归于好。安姿公主爱猫的癖性早就为全越南所知,蒙古军队没理由探听不到这一点。 安姿公主也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也许是感激,也许是歉疚,她常常钻进奉书的营帐里,窝在一个角落,含着眼泪,看她做着一切必要的准备,有时还会给她沏一杯茶,递上一块公主专享的糕点。 第218节 奉书也乐得享受几天公主的待遇。她将那改好的嫁衣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觉得不甚满意,随手拍拍安姿公主的肩膀,三分汉话,三分越南话,三分比划,说道:“这里,衣襟内侧,给我加一个小口袋,要收口的,装进去的绣花针不能掉出来。还有大腿那里,给我缝个夹层,不能太厚,不能妨碍我跑路。” 她自己的绣工早已抛荒多时,而安姿公主居然是个顶尖的绣娘,让她觉得不使唤一下简直是浪费。 安姿公主便听话地捧起衣裳,低下头,认认真真地飞针走线起来,隔一会儿就抬头看看奉书的脸色,见她满意了,才继续下针。 奉书抓过一把猫食,一边喂着暹罗猫,一边在脑海中排演着各种杀人的方法。忽然,听到安姿公主细声开口说道:“谢谢你。” 这句话奉书倒能听懂,可若是要得体地回答,可就是强人所难了。她干脆笑笑,用汉话道:“我也是为我自己着想。要是不帮忙,等你们身死国灭,我难道就能逃得过?就算你家兴道王真的把你送过去,脱欢高兴了,可李恒难道能任由他撤兵?等他厌了你,迟早会再开战。你们皇帝就算要再现生几个公主,也来不及啊。” 平心而论,这话有些冒犯了。但奉书知道安姿公主也听不懂,还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下去,“我这一去呢,虽然有些冒险,但至少是个一了百了的法子。只是这样未免便宜了李恒。蒙古若是撤回了中原,我就不太好找他的麻烦了……唉,你知不知道,我像你这么大时,就已经立誓要亲手杀他了?” 知道面前的公主听不懂自己所言,她反倒放心了,有些一直压抑在心里的话,也不知不觉说出来了。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和年龄相近的小姑娘絮过话了。 “况且,你这样讨人喜欢的丫头,我实在看不得你就这样嫁人……哼,连嫁人都算不上……不过是当做礼物送给男人,做他的玩意儿罢了……我,哼,我最看不得这个……你知不知道真正的嫁人是个什么光景?在我们中国,那要办得风风光光,可热闹了……喂,你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你赶紧去求你的皇帝哥哥,把你嫁给他算了,懂不懂?万一以后再遇上这种事,也不会第一个被选上……” 看着安姿公主那纯净无瑕的眼神,奉书觉得她大概还完全不懂什么叫喜欢一个人。她觉得必须要提点一下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了。 “你多大?十三?十四?长这么大了,怎么连这种事都没想过?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她忽然说不下去了,把手上的猫食一抛,那暹罗猫大声叫唤,表示不满。 她叹了口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傻多了,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你心里没人,挺好的……算起来,你还得谢谢他呢……要是没有他教我这些本事,今天也没人替你做这个王昭君……” 她突然抑制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只是我不知道,他这几年都在哪儿,过得怎么样……他的伤,好没好全……没人照顾,他会不会生病……是了,他也许早就……娶妻……孩儿都有了……他也许早就把我忘了……不、不,你说他、他会不会让蒙古人害死……” 安姿公主见她突然哭了,赶紧停了针线,不知所措地站了起来,去拉奉书的胳膊。白净的皮肉上面,已经被奉书自己掐出了好几道红印儿。 安姿公主吓坏了,朝外面唤了两声。 过了片刻,帐子外面传来赵孟清的声音,“蚊子,怎么哭了?是不是还是不愿意去?我们可以再想办法……” 奉书仰身躺在一张软垫上,很快收住了眼泪,淡淡道:“没事,针扎到手了。” 反正赵孟清也看不到帐内到底是谁在做针线。他静了片刻,安慰了两句,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接着道:“蚊子,南方传来消息,有几个寨子刚刚宣誓效忠上皇,已经派出了他们的民兵增援,我得去接应检阅。我回来之前,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的,找不到通译时,就用这个。”说毕,让婢女把一叠装订好的纸递了进来。 奉书随手接过,答应了。随即听到赵孟清匆匆走远了。 她翻开那叠纸一看,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密密麻麻地写了几十句话,都是简单的各样吩咐,譬如要饮水、要开饭、要添衣、要纸笔、要何种颜色的布匹和丝线、要见兴道王,如此种种,另外还有各样基本的日常对话,每句话下面都注明了越南话的发音。 奉书看得呆了,翻过几遍,才叹道:“他想得真周到。” 安姿公主坐回她的那个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奉书,忽然指着那本越南话宝典,脸一红,嘻嘻一笑,又朝外面努了努嘴。 奉书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微一脸红,哼了一声,道:“丫头片子,臊我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你当我看不出来吗?我……我……我比你经验丰富!” 她怎么会看不出来呢?他在越南安身多年,大约很久都没见过同胞汉人女孩子了。对他来说,她就是那个永远回不去的家乡。自从赵孟清认出她就是当年的蚊子的那一刻起,他对她就比对他手下的任何一个士兵都要好。他关心她的那种眼神,和她当年关心另一个人的眼神大同小异。 赵孟清实在比那一个人要单纯得多,好懂得多。 奉书将暹罗猫抱回怀里,一下下捋着它光亮的毛,慢慢问它:“你说我是装不知道呢,还是……你说,赵家大哥是不是挺好的?出身也好,样貌也好,脾气也好,有本事,有骨气,心细,而且只比我大一点点……这里穷乡僻壤,异国他乡,若是没他照拂,我可就是个睁眼瞎,是不是?他还没娶亲,是不是?” 身边传来一声清脆的笑,“赵孟清,还没娶……娶亲呢。” 奉书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随即“啊”的一声大叫,像屁股着火一样跳起来,脑袋磕到了帐篷顶儿,惊起外面一簇飞鸟,怀里的黑猫直接被甩到了另一边。 那声音明明白白说的是汉话。一开始她还以为是那黑猫成精了,真的在回答她的问题。可是再一转头,说话的分明是那个腼腼腆腆的小公主! 她的脸烧起来了,全身一阵一阵的麻,舌头仿佛不听使唤,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懂汉话?” 安姿公主眨巴眨巴眼,一脸无辜的神情,伸出右手,捏起细细的拇指和食指,用一种奇特的腔调,慢慢说道:“学——过,一点——点,不能——快。” 奉书有如雕塑一般立在那里,全身火烫,脑袋里嗡嗡轰轰的,半天才想起来问:“那我、我刚才说的那些,你……你听懂多少?” 安姿公主狡黠地一笑,摇摇头,摆摆手,示意自己一个字也没听懂。奉书气得一咬牙,“鬼丫头,臭丫头,倒是我小看你了!” 可安姿公主随即跑到她面前,拉起她的手摇呀摇的,她就生不起气来了。 安姿公主神情肃穆,从自己手腕上褪下一个镶满宝石的金镯子,慢慢给奉书戴上,又说:“小心——很小心——很多小心——死,不能——” 奉书轻轻将她拥在怀里,微微一笑,仿佛是在替另一个人回答:“那当然。不能让赵家大哥伤心啊。” 她说的是汉话。安姿公主在她耳边鹦鹉学舌,笑道:“不能让赵家大哥伤心啊。” 第185章 0142 奉书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洗澡了。她全身浸泡在一个她见过的最大的浴桶里,百无聊赖地撩着水面上的泡泡。桶里的水温正合适,稍有凉意,就有几个健壮的女婢从外面端来热水续上。那热水一直在外面的锅里烧着,锅子下面燃的,是几十个越兵从林中合力砍来的木柴。 她想到安姿公主从小到大,每隔几天就享受一次这样的待遇,不禁有些羡慕。她又忽然想到,如果大宋不亡,自己一直太太平平地做着相府小姐,自己的生活说不定也是这样的。说不定,也会成长为安姿公主这样的女孩子。 但没人能回到过去。她还是更喜欢现在的自己。健康,强壮,一身的本事,一肚子的主意,一颗外面裹着硬壳,里面却盛满了柔软回忆的心。 两个女婢在替她轻柔地搓着背,一面叽叽喳喳地笑着聊天。奉书勉强能听出来,她们似乎在称赞自己的皮肤白,脸蛋嫩,和那天被俘时的可怕样子判若两人,姿色简直能比得上她们家的公主了,蒙古鞑子见了,绝对不会起什么疑心。 然后出浴,全身上下被擦上了珍贵的百合香粉,让皮肤变得更加幼细白皙。几个婢女看到她肩窝上那道淡淡的伤疤,微微吃惊,在那里抹了格外多的香粉,那伤疤却始终遮不住。 最后,身上被抹上了柑橘花香油,几处隐秘的部位擦得尤其多。奉书红着脸制止,服侍她的婢女却连比带划地说,全越上下的新娘子都是这样的,要是不擦,反倒不自然了。 绣着繁复花纹的丝绸衣衫被一圈圈套在身上。奉书本来的素色衣物被胡乱堆在地上。说来也真巧,父亲已经去世二十七个月了,今天正是除孝的日子。奉书觉得这是天意。当她看到镜中那个严妆红裙的少女时,一时间恍惚不知所以,有些认不出她是谁。 她把自己的两样护身符——蝎子的瓷瓶和李恒的扳指——栓在中衣最内侧,又摸摸层层衣物中藏着的一把绣花针,心中略定。 她早就不习惯大家闺秀的那种盈盈碎步,也好久没穿过那种束得紧紧的小绣鞋,在帐子里试探着走了几圈,被长裙绊倒了好几次,这才勉强找到了感觉。周围婢子都捂着嘴笑。 等她袅袅婷婷地走出帐子的时候,外面的所有人都明显惊艳了一下子,包括赵孟清,包括安姿公主,包括陈国峻。几个越南将官不由自主地弯了弯膝盖,犹豫着要不要行礼,大约是把她当成了另一个公主。 倒是奉书有些紧张,轻声问赵孟清:“我……哪天去……去元营?”她刻意不用“出嫁”这样的字眼。 第219节 赵孟清看着她,神色有些复杂,说道:“按照脱欢的意思,越早越好,最好今晚就动身。” 第二天晚上,公主的仪仗便宿在红河河边的一处废弃驿站里。说是仪仗,不过是一顶滑竿、几个婢女、一队护卫罢了。奉书发现,越南的国土实在比中原小得多,从后方到前线,若是识得在丛林原野中的道路,也不过是走一日的路程。红河对岸,元军营地中星星点点的火光隐约可见。过了河,她安姿公主就属于蒙古了。 奉书换上便装,在河岸边坐下来,静静地出神。随即感到有人坐在了她身边,陪她一起发了一会子呆。 她漫无目的地眺望着远方,忽然说:“万一我……万一我没成功……” 赵孟清的声音凝重起来,“万一不成,保命要紧。跟随你的婢子都是皇宫里千挑万选来的,都立誓保护公主平安。眼下你就是公主,该用人时便用。若是事情实在危急……不用管她们的安危。这是兴道王的意思。” “不,我是说……万一没成功,元军肯定会疯狂报复你们……大开杀戒……” 赵孟清冷笑一声,“他们哪天不是在大开杀戒?” 奉书于是点点头,示意自己都明白了。然而赵孟清眼睛里仍有些别的担忧,星光下,她毫不费力地便看出来了。 她犹豫了片刻,还是厚下脸皮,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气,笑道:“你放心,脱欢那个满身酒气的死鞑子,我要是让他碰了一个指头,我就不姓文——哦,我忘啦,我现在姓陈,嘻嘻。” 赵孟清脸一红,点点头,转过头去看河岸边飞舞的萤火虫。 过了良久,他才再次开口,竭力保持着平静的声音。 “逃脱的路线,都记清楚了?到时候,我会带人去西结河谷的岔口去接应,你……你别让我白等。” “兴道王怎么安排的来着,你忘了?倘若第二天我还没到,你必须撤回万劫,准备应对下一波进攻。” 赵孟清的声音固执起来,“我知道。但我会等满三天。” 奉书低下头,默默斟酌着措辞,最后说:“我不过是给兴道王当一枚棋子罢了,你不用对我这么上心。” “要是我一定要上心呢?”赵孟清说完这句话,很快地瞥了她一眼,眼中透着些藏不住的焦虑。 奉书心里一跳。他终于还是把这话说出来了…… 她只犹疑了一小会儿工夫,可赵孟清却有些坐不住了,补充道:“蚊子……文小姐,我不是想唐突你……对不起,你可以当我没说……” 你太紧张了。奉书心里忍不住替他难为情。她深吸一口气,嘻嘻笑道:“哪里唐突了?你对我上心,我当然要领情喽。事成之后,只要我还有命在,第一件事就是找你去报到,免得你担心,好不好?” 她说完这一句话,却禁不住浑身一颤。自己这一去,有多大的可能性活着回来?要是……要是自己没能回来,这世上会有几个人为自己伤心、为自己哭? 赵孟清是肯定会的。陈国峻是肯定不会的。安姿公主说不定会掉一阵子眼泪,但没多久以后就会重新快活起来。而那个如今不知在天涯何处的人……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赵孟清的声音忽然响起来:“你、你怎么哭了?” 接着他伸出手,犹豫了好半天,慢慢一点点的移近,指尖落在她眼角,给她拂去了一滴泪。 见奉书并没有躲,他才长出了口气,微微笑道:“你瞧你,又哭又笑的,想什么呢?” 奉书不说话,心中却想起了十五岁那年,师父曾经做出的一个预言。他说:“等过得三两年,你还不知会为哪个年轻小伙子要死要活呢。” 他对她说过的话,从来都没有不应验的。也许这一句话也不例外。也许赵孟清就是预言中的那个人吧……她这样告诉自己。 她站起身来,对他大大地一笑,说:“现在我要回去休息了,养精蓄锐。你放心,我会一万个小心的,哪怕是为了你……” 她看到赵孟清的眼中微微放出光来,连连点头,想说什么,却张口结舌,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他一下子红了脸。 奉书嫣然一笑,转身回帐,心中却也砰砰的狂跳。这是她第一次对除师父以外的男人说出这么亲密的话。她告诉自己,以后就习惯了……如果有以后的话。 * 奉书从蒙古军营逃离的时候,本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脱欢和李恒的面孔了。就算见到,大约也是作为逃兵被捉回来,听从他们发落。 而现在,短短数日之后,她居然即刻就要再次和这两位老上级重逢,而且是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她心里有些恍惚。夜色如水,她乘在一匹小马上缓缓前进,马头装饰着丝绸彩带,辔头让一个色目奴隶拉着,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份来自异国的珍贵货物。 营地的布置一如既往。她甚至能叫出来几个守在栅栏门口的哨兵的名字。天气炎热,她裹在丝绸锦缎嫁衣里,尚且微微出汗,而这些元兵身上着了坚实的甲胄,更是无法掩饰的难熬。有几个人的脸色难看得不像话,应该是已经热病了。 难道是李恒的避瘴药失效了?奉书随即想明白,元军本意快速灭越,而眼下越兵游击分散,有生力量难以消灭,战事已经一拖再拖。李恒的奇药再管用,也终究有用完的一天。 但炎热和疫病显然没有将脱欢击垮。脱欢的帐子里一如既往的灯火通明,帐外刀枪林立,驻守着无数武艺高强的怯薛歹;帐子里面则传来带着酒气的喧哗和蒙古长调的歌声。 她扶着两个婢女的胳膊,柔柔弱弱地跳下马来,立在一块干燥的空地上。一个婢女手中提着一盏属于陈朝皇室的宫灯,将奉书的面颊映得红扑扑的。四周几十个元兵火辣辣地打量着她,说着汉话和蒙古话,小声但肆无忌惮地评论着她的脸蛋、身材和举止。 她不由得面红耳赤,突然想,倘若真正的安姿公主来到这里,恐怕此时已经要屈辱得哭了。 她还没有被允许进帐,因为在她之前,还有不少其他的战利品等着脱欢接收——上皇行宫里珍藏着的成色最好的火龙珠、全越南最为顶级的茶叶和罂粟、以及她这辈子见过的最为粗长的犀牛角……过了好一阵,才有一个“越奸”钻出帐来,眉花眼笑地向奉书行了一个礼,请她稍等。 她还没看到脱欢,他的声音就已经透过帘子传了出来,说的是蒙古话:“哈哈,我说什么来着?那些越南蛮子根本就是一点骨气都没有!我不过是试探着要他们公主,这么快就洗干净送过来了,哈哈!我倒是真想看看那个兴道王的脸色……嘿嘿,你们说,下一个,我要他们的皇后……他们会不会也……” 一阵暧昧的大笑,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越南的蛮子皇后听说已经快四十岁啦,人老珠黄,就算她自己脱光了来献身,咱们也不一定……嘻嘻,嘿嘿……不过,蛮子女人的皮肤倒是细得要命,从十四岁到四十岁的都不例外,镇南王倒是也可以试试……” 脱欢笑啐了一口,道:“公主殿下呢?请进来,让她进来!让她见识见识咱们蒙古男儿本色!喂,她们的蛮子侍女,教没教过她服侍男人的手段?告诉她,她服侍得我高兴几日,咱们蒙古大军就可以休整几日。要是公主碰巧是个花朵一般的美人儿,我不介意多休息几天……” 奉书听不下去了,不等人传唤,就自己踏到了帐子里。帐内一下子静了下来,只剩下美酒、烤肉和瓜果的气味。 脱欢盘腿坐在正中的兽皮垫子上,见她进来,微微一惊,目光在她脸上身上拂了一圈,随即眯起眼睛,抓起皮袋喝了一大口酒,慢慢重复道:“我不介意多休息几天。” 第186章 0142 ·酒肉如山又一时,只今未醉已先悲· “我不介意多休息几天。” 奉书耳根一热,心中接话:“我会让你永远休息。” 她知道作为真正的公主,自己此刻必须是羞涩而害怕的,于是低下头。低头的一瞬间,目光帐子里瞥了一瞥,看到帐中除了脱欢,还有几名副将位列一旁,面前横七竖八地摊着空酒杯。他们身后侍立着十几个亲兵和仆从。元军在越南各处掠夺来的各种珍贵战利品胡乱堆在地上。 第220节 李恒坐得稍远些,席间一直没有说话,神色冷静,面前的酒杯是满的。他抬起眼睛,冷冰冰的目光在奉书身上扫了一圈。 她立刻浑身一个激灵,知道自己此刻若是万一露出什么破绽,也一定会是被李恒看出来,于是稍稍侧过身去,后背对着李恒,转而朝脱欢行了个礼。 脱欢摸摸下巴上的胡子茬,呵呵一笑:“尊敬的公主,我们蒙古人没那么多婆婆妈妈的虚礼。”指着自己脚边,命令道:“坐过来。” 奉书知道自己现在是听不懂蒙古话的,于是耐心等待“越奸”翻译完毕,才做出一副难为情的神色,扭扭捏捏地朝他走了过去。她知道自己眼下的任务,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演好一个真正的越南公主。但即使明知是在演戏,眼看着脱欢那一双好像立刻就要把自己吃了的眼神,还是禁不住浑身发紧发燥,呼吸也不自然起来。 脱欢却只道她紧张怕羞,哈哈大笑,一把将她拉到身边搂住,带着酒气的呼吸喷在她耳边,“你害怕什么?怕我亏待你?还是怕我杀了你的兄弟亲族?” 奉书感到自己落在了一个陌生而健壮的怀抱里,立刻脸红过耳,压下了想要挣脱的本能,乖乖的不动,告诉自己:“眼下性命和报仇比脸皮要紧。反正,哼,反正我也不是什么乖孩子。”在心里默念三遍:“我是刺客。我是刺客。我是刺客。”慢慢抬起头来,把自己想象成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公主,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眨了眨,娇怯怯地望着脱欢,摆出一副“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战争和我再没关系”的表情。 脱欢显然读懂了她的意思,低低一笑,伸手抬起她的脸,问道:“很好。你叫什么?多大?” 跟随奉书而来的婢女立刻一一替她回答。有“越奸”在场,奉书可不敢轻易开口说越南话。况且,脱欢将她搂得有点太紧了,他的膝盖顶着她的腰,让她有点疼。她全身僵硬,决定忍着。好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的身份又好歹是一国公主,他大约不会再有更出格的举动。 可是她身边的几个婢子就没这么幸运了。一个蒙古副将趁着酒意,指着那个方才那个替她回话的、最漂亮的婢女,笑道:“既然镇南王有漂亮的蛮子公主服侍,察罕斗胆,也想讨一个蛮子女奴尝尝鲜,成不成?” 在艰苦乏味的行军生活中,漂亮女人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维系军官间感情的最好的礼物。脱欢假装生气,笑道:“为什么还要问?我什么时候小气过?” 那婢女便让察罕搂在了怀里,服侍他喝酒,脸蛋、嘴唇和脖颈被他肆无忌惮地摸着,她眼中珠泪盈盈。 脱欢又朝远处看了一眼,笑道:“李恒,怎的不说话?我也送你一个蛮子姑娘,你要不要?除了这个……”他将奉书搂得紧了一紧,指指她的鼻子,“让你随便挑,怎么样?” 李恒却连眼睛也没抬,淡淡道:“多谢,不必了。” 脱欢碰了个软钉子,有些尴尬,轻轻“哼”了一声,说:“现在战事又不吃紧,大伙放松放松又怎么了?”旁边几个军官也赔笑附和了几句。 李恒道:“既然镇南王帐下的将官都在享受美人和美酒,还是要有人保持清醒的好。” 脱欢喝了一大口酒,大声道:“只你一个人保持清醒,我们这些将士就都是酒囊饭袋吗?” 其余人似乎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一阵难堪的寂静。 奉书冷眼看着,想到陈国峻此前的分析,心里慢慢明白了:“是了,李恒肯定看不惯脱欢在军中这般享乐,已经不知给了他多少脸色。脱欢想讨好李恒,缓和两个人的关系,这才提出给李恒送女人——嘿,他以己度人,可不是马屁拍在马脚上了吗?”一时间有些想笑,连忙转过头去。 李恒似乎没想到脱欢会立刻发脾气,静了片刻,才举起酒杯,抿了一小口,道:“镇南王说得是。眼下战事不紧,李恒倒可以破一回例。”顿了顿,似乎是有些拿不定主意,过了片刻,才道:“我要那个年纪最小的蛮子姑娘。” 奉书吃了一惊,转头看去,只见李恒指着那个最年幼的越南婢女,做了个手势。 脱欢也愣住了,随即哈哈大笑:“李恒啊李恒,原来你也并非油盐不进,哈哈!不过你的眼光可不怎么样!你要,就给你!”说着让人传话,令那女孩坐到李恒身边去。 那婢女只好慢慢地走了过去,李恒却没有像脱欢、察罕那样,对她有什么亲密的举动,只是将她仔细端详了好一阵,满意地点点头,命人道:“送回我的帐子去。” 脱欢还沉浸在李恒向他妥协的满足中,笑着催促那女孩:“去呀,去呀!你可小心,李恒李将军可不是好伺候的,哈哈哈!” 帐子里几个将官一齐跟着他着笑,方才那一点紧张的空气即刻烟消云散。 奉书正呆着,忽觉一股酒香送到了鼻尖。脱欢命令她:“喝酒。” 她吃了一惊,仰起头,正对上他微微带着傲气的眼神。 脱欢只道她听不懂蒙古话,将酒杯塞在她手中,比划了一下,命令道:“让你喝酒!” 奉书全身一僵。她当然是不怕喝酒的。从十二岁起,她就在那人的监督下,慢慢的练着喝酒了,为了暖身、为了壮胆、为了减轻疼痛、为了以后不被人轻易算计。第一次,她只喝了半杯就憨态可掬。 而现在,只闻一闻那酒杯里的味道,她就知道,虽然自己还算有些酒量,但那纯银杯子盛里的蒙古烈酒,要是真喝上一杯,自己恐怕就没法竖着走出这帐子了。 脱欢志得意满,见身边的“公主”只是犹豫不从,托起她的下巴,酒杯一倾,就往她嘴里灌。 奉书猝不及防,一口酒已经到了嗓子眼。她大惊之下,不及细想,喉咙一紧,吸一口气,整口酒就被呛进了气管。她立刻被辣得涕泪直流,胸膛仿佛烧起了一团火,撑着地板,拼命地咳嗽,一面咳嗽。一面憋气,将一张雪白脸蛋憋得通红。 她心中一遍遍地说:“我是娇生惯养的小公主,从来不会喝酒,一喝酒就呛,脱欢,你欺负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顺势酿出一泡委屈的眼泪,抬起头,可怜兮兮地看着脱欢。 尽管她鄙夷这种想法,但此时也不得不承认,女人的眼泪有时的确是奇效的武器。尤其是自己这样的女人。尤其是对脱欢这样的对手。 脱欢见她哭了,这才意识到自己粗鲁,连忙把她扶起来,呵呵笑道:“原来是个不会喝酒的小乳鸽儿,比咱们蒙古女人可差得远啦。你怎的不早说?” 帐里的其他将官见奉书一副狼狈样子,也纷纷微笑起来,察罕说:“越南的男人,酒量也不见得好了。你们见过他们皇宫里的酒杯吗?”说着伸出手来,小心翼翼地捏出一个寸许宽的形状。 其余人会意,拍着桌子纵声大笑,笑声里满是自豪。 奉书过了一关,定了定神,心想:“不知还要在这帐子里熬多久?我可不能事事被动,任他摆布。”寻思片刻,自己斟了一杯酒,托到脱欢面前。 脱欢的眼神在她的一双秀目上游移了一圈,笑道:“给我的?” 奉书忐忑不安地勉强一笑,将杯子捧高了些,心道:“脱欢,我向你赔罪啦。快喝了这杯酒。喝完一杯,再敬你一杯。你喝得越多,今晚死得越快。” 脱欢哈哈一笑,接过了杯子,沾了沾唇,却不喝,而是说道:“让我喝酒可没那么容易。你可知我们蒙古的规矩,女人向男人劝酒,应当如何?” 奉书心中沉了一沉,睁大眼睛,表示自己听不懂。可她心里自然是明白的。在宴会上,蒙古女人不管地位高低,要想向人劝酒,通常是高歌一曲,或是跳一个舞,然后把酒杯端到心仪的男人面前。歌声越优美,舞姿越妩媚,当然,脸蛋越漂亮,被劝的男人才越会领情。这样的戏码,早在她在上都跟随忽必烈围猎的时候,就看得多了。 脱欢等“越奸”将他的话翻译完毕,才笑道:“早听说公主能歌善舞,不然就给大伙儿唱一首你们越南的歌谣吧。你唱得好,我就把这杯酒喝了。” 听完“越奸”的传译,旁边的几个越南婢女已经脸色微变。帐子里这个冒牌公主,尽管经过几天的礼仪训练,又怎么能在短短几天内学会越南的歌谣和舞蹈? 一个越南婢女沉不住气,上前说道:“婢子可以代替公主……” 脱欢脸一沉,打断了她的话,“我就要看公主。”说毕,目光炯炯地看着奉书,嘴角带着闲闲的笑。 奉书不动声色,心中飞快地盘算,对那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不要再说话,然后慢慢站起身来,做出一副手足无措的神情,怯生生地看着脱欢。 脱欢反倒更有兴致,一个劲的催促:“快唱,快唱!” 奉书深吸一口气,开口唱了起来:“远方、远方的客人你要去何处……快停下你、你急匆匆的脚步……” 她唱的是最常见的、蒙古人的祝酒歌,是她当年在太子府服侍时早就听熟了的。她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显得不太动听,她唱出来的蒙古话歌词有时候咬字不清,有时候则停滞片刻,似乎是忘了下一个词的发音。 其实以奉书的蒙古话水平,这首歌本可以唱得十分流畅。但她故意唱得生涩无比,好像整段歌词都是死记硬背来的。她觉得,这大概是脱欢听到过的最糟糕的一首祝酒歌了。 第221节 果然,脱欢和周围的蒙古将官都边听边笑,在她有意唱错了歌词的时候笑得尤其厉害。但笑容下面,却是藏不住的惊喜和赞赏。那个名叫察罕的将官已经忍不住应和起她的歌声,开始给她纠错了。就连李恒也微微颔首,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这段时间投雷和留言的小天使们!熬夜写个小剧场给你们嘿嘿嘿。鉴于蠢作者金鱼般的记忆力,要是漏了谁赶紧跟我说哟下次补上o(*≧▽≦)ツ 也欢迎潜水的各位积极留言,给小剧场添砖加瓦~ ` 由于经营有方,昔日的[m记]小食店已经做成全球连锁,分店开到了越南,墙上挂着艺术家[jane]创作的[雀舌]速写。这一天,店里迎来一个不速之客,她就是代号[athos1978]的国际间谍。 ` 她坐下之后,点了一份高档蔷[薇饭]团,剥开粉色塑料纸包装的[小壳],露出里面一支贴满[花花]的录音笔。 ` “[grace]吗?目标已锁定,目标已锁定,脱欢已经到达西结,准备迎娶公主。身边的保镖是越南武林盟主,外号[未晏斋]主人的便是。公主看起来遇到了麻烦。请[那谁]发出下一步指示。接头暗号:风[月宝]鉴。” ` 外面不远处,赵孟清倚着一盏[路灯],注视着间谍的一举一动,也低声朝对讲机说了两句。 ` 他忽然发现路灯上贴着一张写满[小篆]的纸,扫一眼: ` 寻人启事:17岁女孩,两年前于中国大都附近走失,至今未归。离开时身高四尺九寸,穿白衣白裙、黑色狼皮袍、绣着超级[马里奥]图案的素色软靴。娃娃脸,肤白,长发,名叫…… ` 赵孟清微微疑惑,还待再细看时,这张纸却被人刷的撕掉了。店铺经理[璨钰]皱着眉头,将揉皱的纸团扔进垃圾桶:“小广告贴到门口了,真讨厌……” ` (athos1978到底为谁效忠?璨钰为什么升职如此神速?m记小食店到底在下怎样的一盘棋?未晏斋主人到底是何许人也?jane的作品里到底传达了什么信息?未完待续……) 第187章 0142 越南人居然让他们最高贵的公主提前学会了蒙古歌曲,以博得脱欢的欢心。这足以让在场所有蒙古人的虚荣心空前膨胀。毕竟,能听到万里之外的异邦人说出自己民族的语言,足以让最矜持的人深感自豪。这一首磕磕绊绊的蒙古歌谣,比十首婉转动听的越南歌谣要管用得多。 奉书唱毕,长吁一口气,端起酒杯,学着蒙古人的姿势,敬给脱欢。 脱欢笑得合不拢嘴,接过来一饮而尽,奉书再接再厉,顺手又倒了一杯,脱欢照单全收,接着朝她招手,示意她坐回自己身边。 奉书便顺从地回去了。脱欢命人又斟了一小杯酒,亲手送到她唇边,笑眯眯地道:“公主殿下,今天你该学学喝酒了,以后,嘿嘿,以后你陪蒙古人喝酒的机会,还多着呢……”酒杯微微一倾,“慢慢来,别呛着。” 奉书觉得他在慢慢对自己放松警戒。刚跨入帐子里的时候,她还是一个有着异国情调的高贵少女。而现在,脱欢已经把她当成一只小小的宠物猫了。 她听话地点点头,还是厚不下这个脸皮就着脱欢的手,只得轻轻接过杯子,凑到唇边,还不忘做出无辜和不安的眼神。那大大的酒杯把她的半张脸挡住了。她闭上眼,小小地抿了一口酒。感到脱欢的目光定在自己的脸上身上,大约是在赏鉴她啜饮的模样。 秀色可餐,却下酒。她听到脱欢与众将谈笑喧哗,又干了一杯。一队掳掠来的越南舞伎被叫了出来,给帐子里增添了些缠缠绵绵的音乐和舞蹈。 她睁眼,余光数着脱欢面前的空酒杯,心中暗暗着急:“他怎么还不醉?” 脱欢似乎是醉了,又似乎没醉。他只是面色微酡,话语中带着些酣畅的尾音,说:“唱得好,模样儿也好,赏……”忽然捉住奉书的手,仔仔细细地研究着她手背上那几个浅浅的涡儿,又命取过酒来,往她手上浇,看着琥珀色的酒液在白嫩的肌肤上爬行,慢慢旋转滴落,呵呵笑着,去吻她的手指头。 奉书手上一麻,禁不住又羞又恼,本能地把手往回抽。脱欢的手却好像一双铁钳,她一寸也挣不脱,反倒又被他拉近了些。浓烈的酒气拂在她的脸蛋。她一下子慌了,连耳根带脖颈都热了起来,脊背上好像开始爬蚂蚁。她知道对于宴席中的蒙古男人来说,在这样的时刻,做什么都不算过分。 周围的众将官都知道脱欢向来率性,当即齐声起哄,有的说:“再灌她酒!”有的说:“亲她,亲她!”有的说:“哈哈,蛮子公主,你要主动些啊!” 正当奉书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的时候,一个负责通信的小兵跑进帐来,解救了她。那人手中拿着一叠文书,扑通一声跪下,呈了上去。 脱欢微微一皱眉。有这么多军官,尤其是李恒在场,他也不好在正事上太过懈怠。他将奉书的慌张样子又欣赏了片刻,才对她笑着说:“先回去休息。你的帐子已经准备好了。等我处理完事情,我希望你能做好准备。” 奉书如获大赦,连忙站起身来,朝他盈盈行礼,心中接话:“遵命。希望你也能做好准备。”慢慢转身退出,感到两道目光送着自己出去:一道是脱欢火辣辣的目光,另一道,却是李恒微带探究的眼神。她心里一颤,将自己方才的表现快速回忆了一遍,似乎没有不妥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如释重负,深深吸了一口帐外清新的空气。 跟随她进帐的四个婢女,只有两个跟着她出来。另外两个已经换了身份,成了察罕和李恒的女奴。余下的两个这婢女也都是年轻姑娘,一个小声啜泣着,另一个则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奉书拿出公主的架子,用她仅会的几句越南话,命令她们别害怕,做好接下来的任务。 那个属于她的小帐子里,布置着黄铜的烛台和香料盘子,正中则是羔羊皮铺就的床铺,旁边立着一个小小的梳妆台。她的那只黑色暹罗猫已经被提前送了进来,此刻正舒舒服服地团成一团,舔完了送过来的一小盘马奶,在毛毯上蹭来蹭去。 奉书令婢女点上香料,面盆里盛好水,将帐子收拾整齐,服侍自己脱下繁琐的礼服外袍,裙底的绣鞋悄悄换成了大一圈的软靴。然后她就将婢女们遣了出去。这些越南皇宫里娇养出来的女孩子,也许一辈子都没见过别人的血,到时候惊吓起来,只会碍事。 她盘腿坐在羊皮垫子上,一遍遍地调整着呼吸,一遍遍地梳理着自己的思绪:“一定要速战速决,不能跟脱欢独处太久,免得露出破绽……脱欢,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今天把命送在我手里,只能自认倒霉……哼,谁让你非要抢人家公主?谁让你非要带兵征越?谁让你是忽必烈的儿子?今天我来杀你,也算是给越南了结兵祸,做一桩好事。你们这些高贵的蒙古人,还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莫要到处祸害别家百姓了。” 这么一想,心里面的罪恶感减轻了不少。想到“高贵的蒙古人”,又突然忆起了另一个死在自己手里的蒙古人,脸上微微一烫,不由自主地将衣襟拉紧了些。 “脱欢,你肯定不知道,你的亲侄儿就是死在我手上的。他被我杀死在床上,死前一声也没来得及吭。他……” 她忽然满脸通红,捂住脸哼了一声,觉得自己简直是节操丧尽,和那些毫无礼义廉耻的蒙古人一样了。年幼时那些荒唐不经的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胡麻殿下曾经对她图谋不轨,而今天,把她搂在怀里、灌她烈酒的男人,是胡麻殿下的亲叔父……要是今天也不小心被脱欢弄到床上,她觉得自己完全有资格死后下地狱了。 脱欢当然不知道这些,就算知道了,大约也不会介意。奉书听到门帘轻响,几个亲兵齐声道:“镇南王来了。” 奉书心中一凛,立刻甩开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微微抬起头来,随即心中暗自叫了声好。 脱欢已经醉了,醉得不成样子。他一手拉扯着自己的衣领,另一只手甩开扶他的亲兵,大声将他骂走,摇摇晃晃地迈了一步,用力扶住门框。 然后,他抬起头,目光迷离,呼吸粗重。 奉书深深呼吸了几下,安安静静地站起来,立在原处,心里暗暗催促:“走近些,再走近些,别让外面的人听出动静。” 可是脱欢却固执地不动了,就那么立在门前,直勾勾的盯着奉书,好像在和她较量眼神,又好像在用目光脱她的衣服。奉书和他对视了一小会,脸上就升起一片红云,心里面敲起了鼓,拿不准他的意图。 脱欢忽然开口了,厉声道:“你、你怎么不哭?” 第222节 奉书浑身一个激灵。 脱欢的声音却又变得无比柔和了,“你怎么不哭……你的父兄不敢和蒙古人打仗……却敢把你送过来和蒙古人上床……你这样的蛮子女人,我见得多了……第一天……没有一个不是哭哭啼啼的……你呢……你难道不怕……” 他的声音透着些许狂乱。奉书不由得慌了,心想:“难道是我太过镇定,让他疑心了?是了,我应该害怕得掉眼泪才是。” 可是脱欢的口气却似乎不像是质问,更像是寂寞的自言自语:“哦,我忘了,你听不懂蒙古话……你有什么要对我说的?没关系,我听不懂……你是不是害怕,是不是恨,是不是想回家,没关系,都说出来,我听不懂……” 饶是奉书一向镇定,此时竟也被他说得害怕起来,酝酿着泪水,双手在衣袖里紧紧攥成拳头,不知该怎么办好。 脱欢蓦然大吼:“你为什么不哭!你哭啊!你们女人不是最爱哭吗!只有男人、只有男人才必须忍着眼泪……我、我……我是不是不够坚强……我已经忍够了……” 他踉踉跄跄地直奔进帐。他双眼通红,脸上竟然全都是泪痕。奉书一时间又惊又怕,呆在当处。下一刻,就被他狠狠地搂在了怀里。 脱欢将脸埋在她脖颈间,几乎是要将她揉进自己胸膛里,贪婪地呼吸着她身上的味道。她吓得惊叫一声,忘了挣扎,即刻就感到了他的眼泪,湿漉漉的一直渗到她的衣领里面。他身上的酒味和汗味毫不客气地钻进她鼻孔里。 一个大男人的粗豪声音混着哭腔,听起来又是怪异,又令人揪心。 “大都刚刚来了急报……我哥哥、我哥哥……真金……真金……”他一遍遍地说着那个名字,哽咽得无法继续。 奉书心头一震,不由自主地重复道:“真金?”无数错综复杂的回忆一下子充斥入心。太子府、书房、阔阔真、虎牙公主、上都、草原、阿合马、篝火晚宴、摔跤的蒙古武士…… 脱欢喃喃自语,好像在倾诉,又好像在发泄:“我出征之前,还在大都和他约定,回来之后要……要跟他赛马、喝酒……可是他……他却没有等我……病亡、他们说是病亡……他才刚过四十岁……他从小就带着我玩……是他教我喝酒……我、我是喜欢笑他说话像汉人一样酸溜溜的,可我一直是爱他的……” 奉书再也忍不住,用力推他,失声道:“真金太子……死了?” 这话是用蒙古话问的,但脱欢丝毫没有在意,一双泪眼神色变幻,时而忿怒,时而哀伤,时而又有些自暴自弃。他在接到急报的时候,身边围着的,都是如李恒般心硬如铁的蒙古汉子。也许只有当着这样一个弱小女子的面,他才有资格袒露自己的脆弱,甚至像小孩子一样,反而慢慢坐到毯子上,寻找着那个异国“公主”的怀抱,偎了进去。 奉书却也呆了。她毕竟是在太子府里服侍过两年时光,而真金太子虽然非她族类,但相比其他蒙古人,他对汉人的态度实在算不上差。从小到大,奉书的诅咒名单里出现过一个又一个的蒙古人,可是唯独没有过他。她隐隐约约地记起了自己今天的任务,可身体就像魇住了一眼,始终动弹不得,反而竖起耳朵,只想再听到更多的信息。 脱欢只道身边的“公主”听不懂自己所言,借着酒劲,说得反而越来越畅,“他们说他身体不好……是,自从那一年阿合马被杀,父亲跟他心生嫌隙之后,他的身体就一直没好过……后来查出来,是有个姓杜的汉人算计他……” 奉书骤然全身滚烫,冷汗直出,重复道:“姓杜的汉人。”他们查出来了?他们有没有抓捕他?他有没有危险? 而真金的死……算起来,自从当年杜浒设计制造阿合马事件,嫁祸太子、离间太子和皇帝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埋下了苗头。她这么想着,身上慢慢出了冷汗。 耳边似乎响起了一声爽朗的笑:“草民冤枉,我可什么都没做。阿合马去见他的真主的时候,我正在斜街的酒馆里啃酱猪蹄子就烧酒呢。” 她心里一酸,抿嘴也是一笑。脑海中的声音忽然又变得冷酷起来:“皇帝和太子都是最亲密的仇家。倘若他俩公开生了嫌隙,哪一次不是动摇国本的危机?……太子倒与不倒,是生是死,蒙古国运如何,跟我们有什么干系?” 想象中的话语忽然被脱欢打断了:“哼,我早就跟他说过,不要和狡猾的汉人多来往……再后来,他那个最出色的儿子,被人谋杀了,据说也是个汉人……哼,汉人……他从那以后就病了……可是、可是他绝不会这么快……我、我不信……他是我哥哥……他还欠着我一次赛马……” 脱欢的声音时大时小,渐渐的语无伦次,每一个尾音都带着浓浓的酒气。这大概是他一生中最痛快的一次流泪了。他知道身边的女子什么都听不懂,只会默默地倾听服从。他紧紧抓着她的手,任凭泪水肆虐,毫不设防。 而奉书的心里早就如烈火般焦灼。她不断提醒着自己,她是来杀他的。然而在这当口,她竟出乎意料地犹豫了。真金的死讯打乱了她的思维,脱欢的反常让她有些手足无措。她想起了自己的哥哥姐姐……绣花针已经拈在了颤抖的指尖,手上仿佛有千斤的重量,一寸寸的抬不起来。脱欢的头颅、脖颈、胸膛,全都敞开在她手边……还耽搁什么……第一课,狠心。第一课,狠心。第一课,狠心,狠心,狠心! 突然全身一轻,天旋地转。脱欢一下子凶狠起来,一把将她按在毯子上,嗤的扯开她半幅衣襟,眼中露出野兽一般的光,咬着牙说:“你不哭……你不哭……我让你哭……我这就让你哭!” 奉书如梦方醒,一边推他,一边急叫道:“脱欢!住手!” 脱欢一怔,果然住了手,慢慢道:“你怎么会说蒙……” 奉书要的就是他这一刻的犹豫,再不给他第二次机会,身子急转,翻出他的覆盖,寒光一闪,右手五指间笼罩的细针,速度比她的思维还要快。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考据的时候时间算错了,把真金太子的死提前了几个月,相信大家不会介意的…… 默哀一秒钟。最像汉人的那个蒙古人不在了。今后的中原大地,何去何从呢? 当然现在更应该关心的是……刺客奉书何去何从呢? 第188章 0142 ·若非斫案判生死,夜半何人敢突围 · 突然,帐外传来一声大喊:“镇南王!脱欢!快出来!这个女人不可信!” 是李恒!他摆脱了亲兵的纠缠,奉书听到他重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的声音完完全全的失去了平日的冷静。 “脱欢!脱欢!我审了她身边的婢子,这女人根本不是什么——” 脱欢一惊,猛一抬头。那枚本该取他性命的绣花针,便扎得偏了一寸,针尾没入他后颈偏下处,带给他不逊于死亡的痛苦。他惨叫一声,翻滚着倒在地上。 奉书也大惊失色,只怔了一刹那,便扑上去便要补上一针。与此同时,李恒掀帘而入,见到帐内情状,大喝一声,佩刀出鞘。 “举起手!过来!” 奉书才不会听他命令,一咬牙,用力扳过脱欢肩膀,一手卡在他咽喉,冷冷道:“站住。什么都别做,否则我就送你家主子上西天!” 这是一句不折不扣的命令。六年前,在惠州二叔府上时,李恒曾命令她抬起头来,让他看看。她照做了。而今天,对于她的这道无礼的命令,李恒竟也照做了。 他铁青着脸,佩刀指地,不再向前,咬牙问道:“你把镇南王怎么样了?你是什么人?” 此时帐外已经乱成一片,十几个亲兵怯薛歹闯了进来,全都目瞪口呆,拥在李恒身后,议论纷纷,不敢前进一步。 脱欢已经半昏迷,目光涣散,口中细细的流出一道血。奉书心跳得飞快,暗自后悔方才下手太晚。她此前打定主意要杀他,可现在却生怕他死了——那样的话,自己绝无可能活着走出这帐子。 她心中突然起了个恶毒念头,手下用力,将脱欢的喉咙又掐紧了一分。脱欢根本无力抗拒,呼吸越来越急促,身体痉挛着,脸色慢慢的白了。 “李恒,我可以饶你主子,条件是一命换一命。只要你立刻自己了断,我保证不害他性命。” 这是一道计划外的念头,是她从没和陈国峻、赵孟清商量过的。今日情势,看来她是没法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脱欢了,那么不妨杀另一个。 李恒却面不改色,冷然道:“你当我们这里人人都是傻子?蒙古的军人,只可能死在敌人手里,绝不会死在自己的刀子底下。放了脱欢,我可以给你个痛快的。” 奉书咬牙道:“你不怕我反而杀了他?我告诉你,他身体里现在埋着一根针,只有我知道在哪儿。只有我能让他活过来。” “镇南王素来行事莽撞,若非李恒拼死护佑,只怕此时已经死过不止一次了。今日他若不幸去世,便是殉国,我会向圣上报知他的英勇事迹,请求以国礼相葬的。” 奉书心里一凉,看到帐外已经燃起烈烈的火光,不知排了几千几万的火把。整个营地都被唤醒了。光线透过帐子,照在李恒脸上,让他平白变得更高大了,简直像是这座军营里唯一的主人。 第223节 难道他竟不在乎脱欢的死活?抑或他只是在大言炎炎,和她打攻心之战? “那我便杀了他!到时你们皇帝降罪下来,我看你还有没有机会死在敌人手里!” 李恒眯起眼睛,“那我便会以战功给自己赎罪,用百万大越百姓的性命给他报仇,让你们所有人尝尽家国沦丧的滋味。” 他的声音让奉书冷汗直冒。她想,倘若自己真的是越人,单凭这几句威胁,大约就已经要动摇了吧。李恒会说到做到。 她冷笑一声,刚要接话,李恒却已看出了她神色间的细微变化,双眉一蹇,厉声道:“你不是越人!你是……汉人?派你来的,又是谁?” 奉书无意与他多加解释,定了定神,慢慢道:“不管是谁派我来的,李恒,今日你与我做个交易。你放我太太平平地走出这个营地,我就还你一个活的脱欢。到时你尽可以向你们皇帝邀功请赏,说你是如何与刺客搏斗,挽回镇南王性命的。要是你一心想杀我,就别怪我拉脱欢一起陪葬。你就算屠尽越南百姓,也换不回一个忽必烈的亲生骨肉。这里的所有人都会作证,你是如何为了一己的脸面,罔顾镇南王死活的。你也许有战功护佑,忽必烈不会把你怎样,可你的妻儿家人却没有一个打过仗。他们博不到皇帝的欢心,等你百年之后,命运如何,可就不好说了。” 这番利害分析,奉书心里有着九分的把握。她记得小时候曾经见过李恒的儿子一面。那是个身穿儒服的文弱公子,绝不可能打过一场仗。他的言行举止间都透露出他全靠父荫庇佑。而像李恒这样铁石心肠的将官,恐怕家人是他唯一的软肋了吧。 想到这里,她心中却呼的烧起了仇恨的火焰。李恒在与父亲作对、追杀督府军、肆意捕杀他的家人时,可曾有过半点心软? 今天,暂且放下仇恨,暂且放过他…… 她觉得自己在渐渐掌握主动,补充道:“再耽搁下去,脱欢可越来越不容易醒了。” 李恒紧紧盯着她,浅褐色的眼睛里迸射出要杀人的光。 半晌,他刷的一声收起佩刀,“成交。你可以走了。” 奉书立刻道:“用蒙古人的荣誉起誓。” 李恒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牙缝里迸出一个奉书听过的最重的誓。 她轻轻出了一口气,告诫自己不能松懈,然后将脱欢的身子放平,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穿过没在他皮肤下面、几乎看不见的针鼻,用力一拉。脱欢猛地一弓身子,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呻`吟。 奉书有意当着所有人的面这样做。她看到周围的军官、士兵、怯薛歹、连同李恒,都现出如释重负的表情。 但她还悄悄做了一件事。她在脱欢的脊柱上下了个重手。三个月之内,他只能躺在床上,无法站起来。 这样一来,就算他不死,元军也无法再肆无忌惮地推进。这也算是给了陈国峻一个交代。 她慢慢站起身来。李恒朝左右使了个眼色,一众人立刻不甘愿、但井井有条地让出了一条路。 奉书心中隐隐有一股胜利者的喜悦,强压住兴奋,不断告诉自己冷静,周身警觉,一步步迈出了帐子。她觉得大概会有人拦她,或是试图杀她,但是没有。李恒的命令就是铁律。 帐外是无数明亮的火把,空气中满是烟熏的味道。奉书深深呼吸几口,停住脚步,也不回头,说:“跟我来的那些女孩子,还活着吗?” 李恒在她身后开口,声音不带一丝感情:“有两个让我审了一阵子,没能撑过去。另外两个,抱歉无法跟你回去了。今日之事,李恒也需要有个替罪羊,好向将士们交代。” 奉书心中一沉,知道这几个女孩子已是凶多吉少。一狠心,点点头,还是忍不住说道:“李将军真是天生慧眼。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 李恒冷笑了两声,没有回答,转头命令道:“把那只猫也还给‘公主’殿下,咱们营地里可没有多余的粮饷喂它。” 奉书微微吃惊,随后那只黑猫就被人提着后颈,还到了她手上。她哼了一声,决定接受。 她听到远处有人匆匆跑过,召唤军医去帐中救治脱欢。还有人大声传令,令哨兵将这个越南女子放行。整个营地都已经乱成了一团,唯有她自己周围是一片寂静。最后,李恒来到她面前,冷冷道:“告诉兴道王,今日之事,我会好好报答他的。” 奉书道:“一定转达。”心中却暗自冷笑:“脱欢已经被我重伤,你们立刻就要自顾不暇,我看你还能如何报答。” 李恒带人一直将她送到营地边缘,过了最后一处哨卡,忽然道:“你很聪明,手段也不错。那些越南蛮子不值得你为之卖命。想不想投效蒙古帝国?我可以既往不咎。” 奉书怔住了。她万万想不到他会在这当口说出招贤纳士的话来。就在前一刻,李恒看她的目光还是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 她忽然嘻嘻笑了,越笑越忍不住,捂着肚子,直视李恒。 “李将军,我从来都是一心投效蒙古的啊……可惜你的队伍里没人能慧眼识珠……塔塔儿台的眼睛是瞎的吗?嘻嘻……你还记不记得那个荆湖汉军编制里的粮草小兵?” 然后她迈步便走,再不回头。 李恒却突然叫道:“站住!” 她放慢了脚步,“怎么,你想起来了?” 李恒的声音却又恢复了冷漠,“你认不认得回越营的路?”没等奉书回答,又说:“从这个方向出发,前方丛林里有两条能走人的路,一条是安全的,另一条瘴气弥漫,进去了,就别想活着出来。我想,你并不清楚该走哪条路吧?” 奉书心头一颤,脱口道:“那么我要从红河原路回去。” 李恒轻描淡写地说:“那条路么,刚刚已经全被我军布上陷阱了。” 奉书全身一凉,登时觉得不妙。李恒果然不会这么轻易地把自己放走…… 李恒又说:“我只是想告诉你,左边那条路是安全的。请姑娘一定小心,别走错了。”他说毕,轻轻一笑,转身就走。 奉书连忙叫道:“站住!你说的可当真?你说左边那条路是安全的?你敢不敢起个誓……” 李恒只是眯着眼看她。月光下,他的嘴角隐约浮现出冷笑。 “抱歉,李恒的誓言只承诺将你平平安安的送出营地,可不包括什么旁的内容啊。” 作者有话要说:  嗯,大家可以下注了。 明天开盘。 第189章 0142 ·行人渐复出,胡马觉已还·(晋`江独家) 奉书孤零零地立在泥沼边缘。前方烟雾弥漫的丛林里,隐隐约约地确实有两条路,左边的向东,右边的向南。奉书眼力出众,定睛凝视了一会儿,就看到两条路的边缘都有着元军搭出的栈道。但是这些栈道似乎都废弃了,周围一个守兵也没有。 李恒说,左边那条路安全,右边的路危险。可奉书才不会傻到无条件地相信他。她看到左边的路上藤蔓丛生,似乎连大一点的野兽也走不过去,心想:“哼,多半他是诓我的,让我去自寻死路。我得反着他的意思来,走右边。” 可是朝右边一看,却又犹豫了:“李恒当然知道我不会信任他。说不定他是故意虚虚实实,说不定他说的是真话……” 第224节 随即心中一凛:“说不定这两条路根本就全都不能走!不,如果是这样,他又何必节外生枝地提醒我?让我自己去寻死就好了……这么说,至少有一条路是可以走的……若是他什么都不说,任我随意走,我就有一半的可能性死在路上。如今他却‘好心’提醒我……自然是希望他的话能帮我走上死路……那么……” 她越想越是冷汗直冒。眼前黑沉沉的丛林仿佛生出了黑沉沉的大嘴,时刻准备着把自己吞噬掉。此前她曾无数次设想此次任务有多么艰难,但大多只是担心如何把脱欢杀个透死,如何从元营中脱身,却完全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被卡在这回程的最后一步上。 要不然,冒险回到元营,抓一个人来问问?身后的元军营地已经重新关闭,火把亮如白昼,里面噪声喧哗。她知道若是自己胆敢走一步回头路,大约立刻就会被乱刀剁成肉泥。 她紧紧攥着拳头,心里已经把李恒诅咒了百八十遍。他的话让她完全辨不出真假,从他的语气中捕捉不出任何线索。她此前学过那么多本事,为什么就单单没学过如何读懂人心?简简单单的“左”、“右”两个字,此时就是生与死的差距。 她像一尊雕塑一样,呆立了好久好久,全身都紧张得燥热。怀里的黑猫似乎也不耐烦了,伸个懒腰,喵了一声。 奉书苦笑道:“你倒是告诉我,我该走哪条路?是不是应该去右边?” 那黑猫自然听不懂她的话,反而在她胸前拱了拱,找了个软和的地方睡着了。 奉书气不打一处来,刚想咒骂,忽然心中一动,“猫狗虫蚁,在这种时刻是不是比人要灵敏得多?猫儿啊猫儿,今天这个任务,你不接也得接了。”在那猫背后使劲挠了两挠,把它挠醒,然后,狠下心,拎着那猫,用力甩了半个圈儿,直接朝前方丛林扔了过去。 那猫大约没料到主人会突然发难,尖利地叫了一声,在空中舒展身躯,勉强脚爪落地,然后没命价朝前方逃走了。 奉书屏住呼吸,调动自己所有的眼力,目送那黑猫在夜幕中跑动。在寻常人的眼睛无法分辨的黑暗中,奉书勉强看到它跑进了右边那条路的方向,在一簇灌木丛附近隐藏了一会儿,又重新现身,弓着身子走走停停,然后连连蹿动,跑了出去。 要失去它了……要失去它了……奉书忍不住朝前走了十几步。她看到那猫跳上一块岩石,不安地甩了甩头,然后…… 然后它一头栽了下去,抽搐两下,再也不动。 奉书的一颗心跳得如敲鼓一般,鼻尖满是汗珠,轻轻揉了揉眼睛。她没看错,方才还活蹦乱跳的暹罗猫,此时已经伏在了离她一箭之地的丛林里,僵了。 右边是死路!奉书后怕不已。要不是有这只勇于献身的猫,这个猜心的游戏,李恒几乎要赢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镇定心神,迈步走向左边的小路。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地小跑起来,只想离那黑猫的死处越来越远,只想将身后的一切甩掉。脚下是黏糊糊的烂泥和树叶,身边不时拂过冰凉的树枝,耳畔隐隐约约地有野兽的叫声。奉书丝毫不敢停留,越走越快,没多久便大口喘气,汗如雨下。她脱下华丽的嫁衣外袍,丢在地上,轻装疾行。 空气中似乎有股腐烂的味道……但就算是正常的丛林,里面也经常会有奇奇怪怪的气味。眼睛也有些痛,似乎是进了汗水了。汗水流到脖颈里,火辣辣的烧灼着。她有些不安,提醒着自己方才的分析结果。两条路至少有一条是能走的……黑猫死在了右边……眼下这条路肯定没错,她只要努力前行、前行…… 整个丛林静得让人害怕,周围只剩下她自己的喘息声、脚步声、双手拨动树叶的簌簌声。朝上看看,月亮也不知何时消失了,整个天地黑漆漆的一片。奉书大叫几声,给自己壮胆。足底慢慢的不堪重负,脚骨一阵阵钻心的疼。那是小时候缠脚留下来的病根。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样孤独过。跑着跑着,却忽然没来由地想:“师父此刻,在干什么?” 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又被迎面的风吹干,脸蛋上有点疼。她呜咽了一声,掐了自己一下,告诉自己休要多想,马上就安全了。走出这片丛林,就是通往西结的道路。等见到了越军,就可以休息了…… 身边的树木草丛在飞快地后退。不知过了多久,当她觉得自己马上要难受得晕过去的时候,便看到远处一闪一闪的,几束火把急切地朝自己移动过来。有人在远处大叫:“蚊子!蚊子!” 她发出一声似是欢喜、似是痛苦的叫喊,扑进赵孟清怀里,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失声痛哭,攀着他的手臂,慢慢跌倒在地上。 赵孟清用力扶她,一下子没扶起来。 “怎么了?你可受伤了?怎么……怎么这么久才来?我们一直担心……” 奉书也不知为什么会觉得这样委屈,呜咽着道:“我、我脚疼……那条路绕来绕去的,一直在绕弯子……我哪想到要走这么远……” 身子一轻。赵孟清干脆将她一把抱了起来,转身便走,说:“先回去,这里也不安全。” 奉书脸上一热,心里也是一热。他见到她后,第一个问起的并不是脱欢的死活,而是她有没有受伤。 赵孟清随即又说:“只是……你说那条路一直在绕弯子,又是怎么回事?你……你是从哪条路回来的?” 奉书感到自己在随着他的步伐颠簸,刚要开口回答,突然胸腹间说不出的难受,眼前一黑,随即不省人事。 * 奉书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软软的床铺上,身边是焦急万分的安姿公主。她看到奉书醒来,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亲手给她喂了一杯水,然后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奉书忙道:“慢些,慢些!我听不懂!你说我们这是在哪儿?” 安姿公主咯咯一笑,趴在奉书的床铺边上,连比带说带写,总算表达出这些意思:“这里是万劫。据探子来报,脱欢重伤无法指挥,李恒已经率领元军已经开始分批撤军了。现在天色越来越热,蒙古军中本来就疫病流行,脱欢再一倒,他们就算不想撤也得撤啦。据说元军那边,接到回国的命令时,也都是一片欢呼呢。” 奉书只觉得好像做梦一样,忍不住跟着她嘻嘻笑了几声,忽然道:“兴道王呢?我要去讨赏。” 安姿公主嘻嘻一笑,拉住她的手,在她手心飞快地写字,“那可得过几天了。他已经料知了元军的撤退路线,带人去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设伏了。他说,这回我军掌握主动,可要狠狠打击一下鞑子的气焰。” 奉书心里一跳,“设伏?伏击脱欢?” “兴道王说,脱欢伤重难行,让李恒的精锐部队护送着,不会走得太快。”安姿公主眨眨眼,又说:“赵孟清,也去了。” 奉书一骨碌爬了起来,边穿鞋边道:“那我也要去。” 安姿公主小脸一红,睁大眼睛看着她,问:“你去找他……” 奉书知道她是误解了,也不解释,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心里面自己接了一句话:“李恒不休息,我就不休息。” 虽然胸口还是有些难受,但大约是太累着了。想到那天的一路奔驰,她心里又忍不住后怕:“哼,李恒想暗算我,我这不是活着出来了?” 她翻了翻手边的越南话宝典,拼出一句话,跑去管越南军医要了些薄荷油,往额头、鼻尖抹了抹,权当提神,接着朝安姿公主正色道:“有没有后续部队?我要跟着他们出发。” 安姿公主张大一张小嘴,大概不相信她已对赵孟清如此情深意重,随即点点头,派了个婢子,去找留守的越南军官了。 半个时辰以后,奉书就换上越南军装,结束完毕,作为一名粮草小兵,去和陈国峻会合。 周围的越南兵士跟她语言不通,可看她的眼神都是惊讶加佩服。刺杀脱欢之事极其秘密,这些小兵一概不知道;但他们大多都已得知,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兵是赵孟清手下的“外援”,是“友军”。其中一个大胆的越兵还朝她“嘿嘿”笑了一声,用拙劣的汉话说:“南鞑子,南鞑子。” 奉书又气又惊,叫道:“我才不是鞑子!” 那人依旧客气笑着,道:“南鞑子。”刻意强调了那个“南”字。 奉书被噎了半晌,才想起赵孟清隐约说过,越南地处岭南之南,对本土北方的各色人种分不太清,一律称之为“鞑”。而如今“蒙鞑”是敌,“宋鞑”是友,为了区分方便,像奉书、赵孟清这样的宋人,在当地人的土话里,就变成了“南鞑子”。 “北鞑子”——包括为蒙古效力的汉人——自然是人人喊打,但“南鞑子”所到之处,越南百姓都是箪食壶浆,以迎鞑师的。 奉书想通这点,便即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一辈子视鞑子为敌人,如今自己却在有生之年也当了一回鞑子。她也懒得也那越兵分说,况且以她那点越南话水平也说不清楚,只能认了,回头朝那人也挤出一个客气的笑容。 等到粮草小队赶到红河入海口附近的万劫时,山林中交战的火光已经把整个红河河面都映得亮了。陈国峻在山岭险要之处布置了不止一个阻击军团,刻意缩减了正面战场的宽度,以造成兵力充足的假象。奉书听到一阵生气勃勃的呐喊,随即一队越兵浑身浴血,从山林中现身,和他们同样人数的元兵被驱赶在前面,个个双手背缚,垂头丧气。元军主帅受伤,士气低落,这一队元兵竟是成建制投降的。 第225节 奉书心头一喜,朝那为首的越南军官问明了方向,沿着红河河岸疾奔,不多时便闯入了一处战场。赵孟清率领着几百个身着故宋军装的士兵,正和沿山坡冲锋,阵中杀声大作,和唆都手下的元军短兵相接了起来。“宋兵”见到元兵,分外眼红,士气极其高涨;而这些元兵是刚刚登陆的蒙古水师,有相当一部分是汉人,甚至是故宋的降卒,骤然见到消失已久的宋廷军马,一个个都愣住了,如在梦中。 故国衣冠,故国口音,像极了他们曾经牺牲的那些战友,如今难道都复活了? 过了好一阵,才有人试探着小声说道:“赵氏复国了?” 下一刻,那人的脑袋就被一个“宋兵”砍了下来。元军这才如梦方醒,轰的一声喊,提起刀枪开始抵抗。但宋人的军装实在给他们太大的冲击,鏖战不多时,相当一部分元兵便士气全无,丢下武器,往海里逃,又让“宋军”放箭,射倒了一多半。 奉书边跑边打,趁着乱战,放倒了两三个挡路的元兵,径直跑到赵孟清身边,叫道:“我来了!” 赵孟清正在擦拭长刀上的血迹,见到她,吃了一惊:“你怎么来了?” 奉书也不和他寒暄,直接问:“李恒呢?” 赵孟清一场恶战,满脸疲态,拉着她走开几步,离开战场,才伸手往北一指,一边喘息,一边说:“护送脱欢突围,正在强渡如月江,往思明州方向去,马上就要进入蒙古国境。”看了看奉书的脸色,又补充道:“我军刚刚击杀了李瓘、唆都,已经伤亡不少。我们实力有限,兴道王的意思是……穷寇莫追。” 奉书举目往红河对岸看去,慢慢点点头,然后将身上缝的的越南军士身份标识一把扯了下来。 “兴道王要放过他,我管不着。我文氏祖籍江西,一介民女,非他所辖,他可也管不着我吧?” “蚊子!李恒那边虽然人少,但都是精锐……” 奉书努力做出轻松的笑容:“赵大哥,我万里迢迢的从中原赶过来,千辛万苦,总不至于是来看风景的吧?” 赵孟清无言以对,低头凝思许久,也将身上的布制标识慢慢拆了下来,收进怀里。接着,拉过她的手,紧紧攥了一攥,笑道:“那我便也以宋人的身份,陪你一道去,好不好?” 奉书忙道:“你不必……” 赵孟清却已经转身,将指挥权交给一个副手,点起五七十个没受伤的“宋兵”,叫道:“李恒当年屠我大宋百姓无数,是男人的,就跟我去找他算一账!” `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刷boss挑李恒,大家鸡血打好! ` 有人问历史上的安姿公主肿么样了…… 当然是毫无悬念的被脱欢吃了qaq 最后最后,杜大叔表示希望大家还没忘了他……剧情设计原因真的不能太早让他出现[大哭],估计下周能把他拉出来遛遛,我真的尽力了~~~ 第190章 0142 ·潜行鹰攫道,直上虎当关·(晋`江独家) “李恒当年屠我大宋百姓无数,是男人的,就跟我去找他算一账!” 数十人齐声呼和,声震山野,将奉书小小的反对声淹没了。 她心头一热,想到小时候那些天天诅咒李恒的日子,一时间竟有些哽咽,说:“那好,我们就去……” 说到一半,却忽然“啊”了一声,弯下腰,皱眉捂住胸口。心里突然好闷好疼…… 赵孟清急扶住她,问:“怎么了?” 奉书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缓了一会儿,才小声说:“有点难受……你、你有没有薄荷油……” 赵孟清紧皱眉头,“要薄荷油做什么?你生病了?不舒服?” 奉书摇摇头,不敢再对他说实话。自从那天刺伤脱欢、逃出元营之后,身体就一直有些反常的难受,像极了之前见到的、被瘴气袭击的元兵的症状。可是自己明明走了那条安全的路……那只猫明明死在了右边……自己明明活着出了丛林……她觉得自己只是疑心过甚,以至于生出了些幻想中的病症。 可是方才那一瞬间的窒息的感觉,真实得让她害怕。 赵孟清也已经意识到什么,紧张地说:“你是不是走了不该走的路?去了什么不该去的地方?” 奉书坚决地摇摇头,直起身来,将疼痛忍了回去,说:“刚才跑得累了,岔气,没事。” “要是实在累了,就在原处休息,我带人去追击,你等着。” 奉书抿出一个微笑,摇摇头,走到一个死去的元兵身边,拎起他的弓,挎在自己背上,又紧了紧腰间的匕首,说:“还愣着干什么?李恒已经跑出去几十里啦。” 赵孟清便不再说什么,只是摸出一瓶薄荷油,塞在她手里,回头命令道:“出发。” 李恒的踪迹不难寻找。眼下他唯一的任务是护送脱欢,而脱欢被安置在一辆舒适的马车里,马蹄印和车辙印就是最好的指路牌。 奉书一面用心分辨元军的踪迹,一面轻轻伸手入怀,攥紧了那枚旧的鹿角扳指。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将它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那上面似乎还带着当年李恒身上的味道。那一天,十一岁的自己和李恒只隔着不到两尺的距离,近得让她甚至能看清他衣裳上的花纹。而现在,她和李恒相隔几十里的山路,心里却觉得,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近。 一条小溪蜿蜒着若隐若现。远处平原上,金黄色的稻田在地平线上徐徐展开,清风吹过,宛如波涛滚滚。在这无比紧张的时刻,奉书忽然竟有了些心旷神怡的感觉。她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越南。此前她经常置身的丛林、地穴、毒雾、沼泽、堆满尸体的战场,只不过是这片炎热土地上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急行军只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隔着密密的丛林树叶,奉书就听到了前方隐约的喧闹,像蜂鸣,像松涛。紧接着嗖嗖几声响,蒙古人的羽箭从前方铺天盖地射了过来。一个“宋兵”腿上中箭,大叫一声。 赵孟清大声命令:“隐蔽!放箭!射他的!射回去!” 一众军士齐齐听令。奉书抓起自己刚缴获来的硬弓,搭箭便射。此前她的弓箭本事已经练得娴熟,但充其量不过是用来射猎野兽。如今,她把前方影影绰绰的元兵身影也想象成野兽,下手又准又稳,每射一箭,前面的人影就减少了一个。赵孟清余光瞥见她居然能轻松拉开蒙古的硬弓,神色又惊又喜。 射得几箭,右手大拇指便被弓弦磨得生疼。她这才想起来自己身上带着现成的扳指,掏了出来,顺手戴上。李恒的大拇指比她的要粗不少,她又顺手扯下一小块衣襟,绕在手指上,那扳指便稳稳地套住了。 一波弓箭对射之后,元兵无心恋战,立刻又加速撤退。奉书远远的听到一个百夫长大声用蒙古话喊着号令:“分头撤退!分散这些越南蛮子的兵力!兀速赤向西!囊家歹带人向南!务必做出大动静!全军掩护镇南王和李将军的主力!” 他只道越南军中没人能听懂蒙古话,却不料这话隔着丛林,已经让奉书一字不差地听去了。她低低一笑,对赵孟清道:“他们要声东击西呢,别管他们的障眼法,盯紧北边大路上的车仗。” 赵孟清射出一箭,忙里偷闲地一笑:“他们要分兵向南,正好撞上兴道王的主力,阿弥陀佛。” 说话间,元军的旗帜已经遥遥可见。元军主帅重伤,主力遭到重创,行进速度缓慢,加之仓皇撤退,地势不熟,成百上千人的队伍,竟被赵孟清带领的百十人追得十分狼狈。 第226节 忽然,几个“宋兵”纷纷大叫起来:“李恒来了!李恒来断后了!大家小心!” 奉书心中一凛,冷汗和热血齐至,紧紧握住了腰间的匕首。果然,李恒在万般无奈之下,决定亲自带人断后,掩护脱欢逃离。前方就是如月江,江上有元军事先搭建的浮桥。只要脱欢的车仗有足够的时间过桥,越军便再难寻到他的踪迹。 李恒全身披挂,骑在一匹骏马上,遥遥横在泥泞的小路当中。像极了一枝蓄势待发的利箭。那个人生来就是号令蒙古军队的。他身后的最精锐的亲卫,没一个及得上他。 奉书远远的看到他坚强无畏、死生不惧的神色,一时间觉得时光似乎倒流了。九岁那年八月的一天,父亲的督府军被李恒追得万分狼狈,是一个叫做巩信的将官,为了给主力部队争取时间,也这么螳臂挡车般的横亘路中,无畏地直面李恒,直到最后中箭、倒下。 唯一不同的是,眼下李恒还算不上螳臂挡车。他手下的人数甚至比面前的“宋兵”还要多些。 赵孟清微微转头,低声命令道:“准备接战,注意他们身上都有皮甲。” 李恒缓缓举起手中佩刀,也低声下达了他的命令。不难猜到,他是决心要让这一小股难缠的追兵止步在如月江南侧。 双方只对峙了极短的时刻,一阵热风吹过,三四种语言的“杀!”字便同时响了起来。 双方大呼酣战,奉书用匕首一个一个地解决着前方的元兵,鲜血溅到了她的脸上身上,混着汗水一滴滴落下来。她不怕。余光看到李恒纵马驰骋在战团当中,他的身上也被鲜血染红了。那不是他的血。他已是知天命的年纪,但手中的四尺马刀却依然不减当年的勇悍。 赵孟清眼看周围的伙伴一个个倒下去,大叫一声,取过弓箭,一箭穿过人丛,直射李恒。李恒轻轻一拨马头,那箭便擦着他的身子过去了。几个远处的“宋兵”同时射箭,李恒佩刀急挥,一一打落。 赵孟清急了,拾起地上一柄断刀,用尽力气朝李恒掷了过去。断裂的刀刃插入了李恒□□马匹的脊背。那马悲鸣一声,屈膝便倒。李恒捉住马缰,纵身一跃,便稳稳落在了地上,铁拳挥处,将一个宋兵打得吐出了血。 李恒一面拒敌,一面声音嘶哑,大叫道:“蒙古的男儿们!色目兄弟!汉人兄弟!为国立功的时刻到了!莫要让这些蛮子小看我们!镇南王安全回到大都之日,就是你们封赏荣耀之时!给我杀!” 尚未挂彩和轻伤的元兵短促呼和,士气振作,一时间将“宋兵”的阵脚压住了。 奉书料理了围在自己身周的三个元兵,但她不谙兵法,也不知自己此时该往何处增援,听到李恒的喊话,心中一动,用蒙古话和汉话交替喊道:“镇南王死啦!啊哟,脱欢刚刚死在路上啦!大伙快逃命啊!” 一片嗡嗡的嘈杂喊杀声中,这一声清脆的呼喊拔出了一个尖儿,听得尤其清楚。元兵听到越兵阵营里喊出了汉话和蒙古话,都是一怔,有人便忍不住回头望去,看到的却只是浓雾中的丛林和沼泽,哪有脱欢车仗的踪迹? 奉书见这法子似乎奏效,更加变本加厉地喊起来:“李恒护佑不力,把脱欢弄死了,这是让你们来做肉盾、做替罪羊,好让他自己逃命,逃回中原去!你们不信?李恒,为什么你一直在后退?为什么左顾右盼的寻找逃跑的路?” 其实她这句话颇为自相矛盾,李恒拼力奋战当中,自然要眼观六路,进退行止也是不可避免之事。但元兵士气本来就低落,在乱战中骤然听到这话,哪有时间辨别真伪,一时间军心大乱,有人后退,有人却想要拥到李恒身边。阵脚一乱,当即便有二十几名元兵尸横就地。 李恒听闻喊声,蓦然转头,一双凌厉的眼光直朝奉书的方向刺过来。奉书心中一凛,一缩头,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接着喊道:“脱欢死了,等皇帝怪罪下来,你们一个个都别想活命!趁着现在没人管束,快点逃走才是上策,回家乡去做安分百姓罢!” 李恒大怒,对左右一声吩咐,便有几名亲兵弯弓搭箭,齐刷刷朝奉书的方向射过来。奉书急忙伏低身子,躲在树桩后面。待听得箭雨稍稀,挽起自己的弓,也回敬了一箭。李恒正在指挥亲兵和三四名“宋兵”缠斗,一时间竟然没有提防。 奉书眼看那箭径直扎进李恒的胸膛,自己的心跳几乎也停止了,捂住了嘴,只是不相信。 可随即李恒便怒喝一声,左手一探,将那箭轻而易举地拔了下来。他身上穿着坚固的皮甲,那箭大约只是将他胸前刺出几滴血而已。 奉书咬着嘴唇,躲在树后,觑准时机,又是一道冷箭。这次让李恒躲了过去,那箭射中了一个元兵的脚踝。 李恒正在聚拢残兵,命令道:“拖延的时间够了,给我撤!” “宋兵”的箭追在他们身后,但大多数箭矢都被丛林中的树木挡住了。赵孟清挥刀跟上,大叫:“集中兵力!杀李恒!杀李恒!” 李恒身上已经中了两三枝箭,但也都受到了皮甲的阻碍,并不致命。李恒已经来不及拔箭,任凭箭矢摇摇欲坠地插在身上,只是咬牙战斗。亲兵在护送着他突围。如月江浮桥已经清晰可见。奉书心焦如火,知道他逃脱活命的机会正在一分一分地增加。 她拉开弓,用尽吃奶的力气瞄准他的后心。然而她心里面明白,就算自己能射得准,能正中他的后心,也不过是让他增加些许的疼痛罢了。 追击的“宋兵”都已经满头大汗,大声喘着气。有人说:“追不上啦……” 奉书心里反而是前所未有的冷静,眯起一只眼睛,箭头慢慢下移,瞄准了甲胄的连接处,那里有一道小小的缝隙。 然后她松手,放箭。那是她这辈子放出的力道最大的一箭。呜呜的声音在丛林中反复回响。身边的几个“宋兵”看到她那枝箭的去向,齐声大呼,仿佛要把他们自己的力气附在那箭上。 李恒急回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可是他身边的一个亲兵大叫一声,和身扑了上去,用身体挡住了那枝箭。那人一声不吭,倒在地上不动了。 奉书眼泪迸出,大吼一声,提起弓,纵身追上。她的身形像猿猴一般敏捷,在树丛中穿梭来去。赵孟清急忙追上,叫道:“蚊子,小心!” 奉书一面跑,一面哭,暗骂自己怎么这么傻。 她颤抖着双手,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瓷瓶,瓶身上还带着她热热的体温。几年来,她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最亲密的护身符,当做自己勇气的源泉,几乎忘了这瓶东西本来的效用。 瓷瓶里面,是见血封喉的毒`药,只剩一个人的量……时隔那么久,她不知道这药还有多大效用,可这是她的最后一次机会了。她一面奔跑,一面用一只手启开瓶盖。丛林中的清风送来一阵沁香,那香味让她回忆起了生平最美好的时光,让她平白思念起那一个人的怀抱和味道。 然后,左手微微一倾,瓷瓶里便倒出一股黑色的粘稠液体。那液体并不多,只够均匀地涂满一个箭头,然后,瓶子便空了。 她将空瓷瓶一丢,顺手将箭搭在弓弦上,胳膊一抬,抹掉眼泪。眼中看到的,是孑然挺立的李恒。一百步之外,他正弯弓对准了她。 第191章 0142 ·一箭正坠双`飞翼,胡雁翅湿高飞难· 奉书丝毫不加犹豫。积累了多年的仇恨占据了她身体的全部,就算下一刻让李恒一箭穿心,她也不怕。毒箭在弦,弓弦擦着扳指,瞄准他身上唯一的那个薄弱部位,放手。 说时迟,那时快,李恒那边弓弦砰的一响,力量比奉书要大得多。奉书只看到眼前一花,利箭以难以置信的速度朝她的咽喉直射过来,箭尾旋转着的羽毛清晰可见。 而奉书还保持着弯弓搭箭的姿势,目光聚焦,呼吸停止,一颗心都随着那毒箭射出去了,一时间竟无心躲闪。 突然只听身边有人大声吼道:“快躲!”紧接着赵孟清飞身扑了上来,将她一把扑到在地。李恒的箭深深扎进他肩头的肌肉里。赵孟清一面翻滚,一面大声痛叫,伸手捂住肩膀。 奉书这才惊觉,叫道:“赵大哥!” 几乎是同时,一百步之外,也传来一声压抑着的呻`吟。然后,是长弓掉在草地上的声音。 赵孟清紧紧咬着牙,叫道:“别管我,死不了,快去,快去!” 奉书扬起头,见几个“宋兵”已经跑过来接应,便朝他点点头,转身朝李恒的方向一步步走过去,头脑中轰隆隆的作响,心里面好像要炸开一样。 这是她头一次看到李恒倒在地上的样子。毒箭钻进了甲胄的缝隙,把他的膝盖打得粉碎,又从另一侧穿了出来。他半跪在地上,左手狠命抓着身下的青草,连根拔起,将土地刨出了一个小坑,右手则紧紧握着佩刀刀柄,刀尖深深杵在泥里,一次次地试图撑起自己身体,又一次次地失败。他手背上青筋毕露,整个身子都在颤抖。他的喉咙里发出格格的轻响,一双浅色眼睛圆睁着,里面满是痛苦和狂怒。 他身边仅剩的几个亲兵,要么逃走,要么已经被乱箭射死。他距离如月江浮桥只有不到一里路,可是他此生之中,再也走不动一步了。 奉书突然有些怕,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陌生了。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穷此一生,竟然会有这么一次机会,居高临下地看着李恒…… 他的小腿已经血肉模糊,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染污了他身下的泥土和青草。他终于放弃了站起来,翻身倒在地上,咬着牙,颤着手,用刀把箭杆斩断,然后,握住箭头,连着血肉,一点点地向外拔。最后,他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用力系在膝盖上方,试图止血。他的动作越来越慢,手腕抖动得越来越厉害,脸色越来越惨白得可怕。 第227节 奉书心中五味杂陈,恶念和恐惧缠绕着,让她也不由自主地发抖。 终于,她走到他面前,一字一字地叫道:“李将军。” 半晌,李恒才似乎听到了她的话,微微仰起头来,立刻认出了她便是那天的“公主”刺客,目光一凛,用变了调的声音说:“是你!” 随后,他的眼中忽然出现了些奇怪的神色,喃喃道:“怎么是你……你怎么还没死……” 奉书心中忽然隐约觉得有什么事不妙。她深吸口气,驱散了杂念,答道:“我该死吗?该死的是你,李将军。” 李恒紧紧握着他的佩刀,尽管他已经没有力气挥舞它了。 “你……你到底是谁?” 奉书只觉得一个长长的梦就要醒了,伸手褪下拇指上的鹿角扳指,弯下腰,轻轻放在李恒手边。那扳指取过无数人的性命,今天尤甚。 “你的东西,还给你……这东西用来辟邪,真的很管用……我这几年很少梦见死人……李将军,你这几年有没有做过噩梦?那些死在你手里的大宋军民,有没有来找过你?” 李恒慢慢抓起扳指,神色恍惚,凝视了许久,似乎在回忆着什么。但他的回忆马上又被剧烈的痛楚打断了。 “你……你……文璧……惠州……” “想起来了?只是有一件事你不知道。文宋珍公不是我父亲,是我二叔。”她说完这句话,静静地看着李恒,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白,整个左腿慢慢肿起来。 “你是……文天祥……余孽……余孽……” 奉书一下子热泪盈眶,话不成句,哽咽着说:“你想起来了!我爹爹……他手下那么多忠心耿耿的军官……我母亲姨娘……哥哥姐姐……死了的、生不如死的……全都拜你所赐……你有没有梦见过他们?你在鄂州住得可心安?你想没想过,你的这些猎物里面,还有一个人没死!终有一天,你要把做下的孽都还回来!” 李恒紧紧攥着那枚旧扳指,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它,全身绷紧地颤抖,目光时而空洞,时而仿佛燃起了火。 “文天祥……文天祥……我明白了……那你,文小姐,你知不知道,李恒有多少兄弟战友……是……是死在他手下的……” 奉书颤声叫道:“我不知道!我也不管!我只知道,你的战友死得再多,他们的葬身之处是江西!是我的家乡!不是你的!那本不是你们蒙古的地方!” 李恒嘴角抽动,竭力浮出一个嘲弄的冷笑,“现在是了。以后……一直……也……” 奉书心头干噎,用力眨眼,把泪水一颗颗的忍回去。心中有一个声音说,今天她是胜利者,应该高兴才是。可另一个声音却告诉她,不管今天她再怎么得胜,李恒的话,她也无法反驳。 李恒已经痛得汗如雨下,突然大叫一声,挣扎着提起佩刀,一下下割着自己小腿上的肌肉,放出一股股黑血。他的手抖得厉害,被佩刀刀刃切出了一道道血口子。 奉书忽然有些佩服起他的顽强,轻声说:“没用的。箭头是喂了毒的。那毒`药经年日久,药效也许有些减弱,发作起来可能有点慢,抱歉。” 李恒的目光骤然狠戾起来,“毒……毒`药……你、你……卑鄙……” 奉书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一时间她觉得李恒几乎要想扑过来,和自己拼命了,可是李恒睁着一双涣散的眼,只是喘息。 她定了定神,沉声道:“是沾血就死的毒`药,那方子你也许还见过呢。李将军,当年你在襄阳城的西夏医家中夺的那本书,还没丢吧?那上面也许还写了解药方子,可惜你来不及看啦。” 李恒怔住了,无意识地伸手朝怀中探去,却又马上意识到什么,住了手,气喘吁吁地说:“什么襄阳……” 可奉书早就紧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迈上一步,问道:“那书,你带在身上,是不是?拿出来!给我……那不是你的……给我!” 李恒反而微弱地笑了起来,“文小姐……你着急了……放心……它……帮不到你……” “给我!我要它帮什么忙!这书真正的主人如今葬在广东,我要把它送到蝎子姐身边去……” 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过蝎子的模样了,如今的自己,比当年的她还要大上些年纪。可是小时候的那些记忆仍然无比清晰。那个皮肤黑黑的瓜子脸女孩,曾经教过她无数生存之道,曾经扇过她耳光,也曾经第一次在她小小的心里灌输了刻骨的仇恨。如今,自己要给她报仇了,用的是她留下的那个唯一的武器…… 奉书鼻子酸酸的,心中绞痛,眼前李恒的身影慢慢模糊了。忽然,前所未有的悲恸袭击了她的心房,她一下子喘不上气来,眼前一阵黑,一阵花,身子晃了晃,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倒在了李恒身边,耳中一阵轰鸣。 头痛欲裂,心中更是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惊恐。她想要爬起来,全身的力气却似乎突然消失了,挣扎了好一阵子,才慢慢支起身子,睁开泪眼,正对上李恒冰冷而轻蔑的目光。 她大叫一声,拼命爬了起来。方才李恒那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又响在了耳边,让她如堕冰窖。他问她:“你怎么还没死?” 他似乎对她的身体状况了如指掌。她这几天,一直便是不舒服,有几次,甚至有了一种到达死亡边缘的感觉…… 李恒终于放弃了自救的努力,仰头看着丛林树叶中透出来的阳光,冷笑着,慢慢说:“文小姐,似乎还有很多话想要和我聊……没关系……黄泉路上,有的是时间……” 奉书突然似乎明白了,又倔强着不愿意明白,咬牙道:“我才不会死!我……那天我从脱欢的营地里出来……” “走了左边的路,对不对?” 奉书一下子怔住了,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文小姐是不是训练过很多年……很好,身体底子很好……我本以为……你不会活着走出那片丛林呢……是李恒小看你了,嘿嘿……不过,你也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保证……” 奉书看到自己的冷汗一滴滴落下来,落到泥土里,砸出一个个小坑,颤声道:“不会的,我用那只猫试过……它……它死在了右边那条路上……不可能……右边才是瘴气弥漫的那条路……” 李恒轻轻笑了良久,平平静静地吐出一句话:“那只猫,让我下了毒。” 然后他面容舒展,慢慢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 第192章 0142 ·俯仰干戈迹,往来车马尘·(晋`江独家) 奉书又惊,又怒,又累,又怕,意识恍惚,在那里跪了好久好久,整个头脑里乱成一团。 身边跑来两个人,把她一左一右扶了起来。她揉了揉眼睛,擦掉了脸上的泪,这才看清,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的“宋兵”。赵孟清已经让军医急救过了,肩膀的部位微微隆起,破损的衣服里露出绷带的颜色。 他被奉书的神色吓坏了,伸出没受伤的那只手,一把搂住她,叫道:“蚊子!奉书!你怎么了?” 奉书才慢慢从幻境中解脱出来,睁开眼,眼前是一片凌乱的安静。 她喘息着,问:“李恒呢?” 赵孟清静了片刻,说:“已经让人带去万劫,准备厚葬了。”顿了顿,又试探着说:“我知道他是你仇人,可他毕竟是蒙古高官……” 第228节 奉书虚弱一笑,“正该厚葬。你以为我会反对?” 赵孟清点点头,微微一笑,又不无担忧地问:“你是不是伤着了?我可以叫人去做滑竿……” 奉书轻轻摇摇头,抬起头,环视四周。李恒的遗物已经被清理出来,堆在了不远处,包括他的佩刀、长弓、腰牌、兵符,还有…… 奉书一下子有了些力气,扶着赵孟清的手臂,快步走了过去,从那一堆遗物里找出了一本小册子。她从没见过那册子的模样,但她一看之下,还是立刻就能确定。她觉得那是冥冥之中,蝎子告诉她的。 她终究还是中了李恒的计,在那满是毒雾瘴气的丛林里奔波了近一夜,大口大口地呼吸了不知多少带着剧毒和疫病的空气。她终于知道自己这几日身体的异状从何而来,也知道如果不及时治疗的话,自己将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而李恒的医书册子里,记载着不少治疗瘴气疾病的妙方。张弘范就是差一点因为它而起死回生。李恒直到死,也不肯将它拿出来示人。这大约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她心中砰砰跳着,将那册子拾了起来,随意一翻,整个心似乎都消失了。 羊皮封面已经吸饱了血,沉甸甸、湿淋淋,是让李恒临死前故意抹上去的。书页破损了大半,是让他临死前,用已经没有力气的手撕扯的。而里面,依稀可以看出那册子的每一页都写着字,有时还配着图,可是全都让李恒的鲜血染红,濡湿,她一个字也看不清。 偶尔,在血迹稀少的地方,可以看到一些手写的汉字,上面写着一些药草或穴位的名称,表明这确实是一本医书。但是大部分页面上,都已经是暗红的一片,让她头皮发紧。 就连李恒自己,此时也不一定认得出那些词句的本来面目。就算是扁鹊再世,华佗亲临,恐怕也无法将这书还原成以前的模样。 赵孟清凑过来,看了几眼,说:“这是李恒的东西不是?跟他一起葬了罢。” 奉书心里充斥着绝望,难怪李恒说,这册子也帮不了她……手里捧着的这部奇书,眼下已经等同于一叠废纸了。 她轻轻摇头,说:“不,这不是李恒的东西。你记不记得?这是蝎子姐家传的医书,才不是他的。” 赵孟清愀然动容,点点头,任她把那册子包好,揣进怀里。 奉书摸出薄荷油,往自己太阳穴抹了一抹,觉得精神慢慢恢复了一些,强挤出一个笑容,说:“现在怎么办?是不是要打扫战场?还是回去休息?” 赵孟清看着她笑了:“我们负责打扫战场,你负责回去休息。晚上在营地会合,庆功。” * 奉书被两个没受伤的“宋兵”护送回了营地。她落脚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寻到了一个越南军医,连比带划带说带写,问他:“你们越人,是如何防瘴气的?若是万一在毒林子里待了一夜,怎么办?” 那人不解道:“在毒林子里待上一夜?谁会做这么傻的事?” 奉书苦笑:“你别问了,就请告诉我,有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 那人想了一想,说:“倒是有些缓解症状的药,但管不管用,还是要看各人的体质。有些人就算不吃药,也能撑过去。有些人么……” “好,你这里现在有什么药,一样都给我一些。” 奉书捧了一大堆避瘴的药回去,甜的、苦的、酸的、涩的,都吃了一些,心中略安。李恒也看出来了,自己的体质优于常人,说不定挺一挺,就能过去…… 她暗自笑话自己:“不就是吸了几口毒气,至于送命吗?多吸几口新鲜空气就行了。再这样担惊受怕下去,就算没被毒死,也要自己把自己吓死了。” 况且越南军医的药似乎确实有些效果。她休息了一个下午,就觉得四肢百骸慢慢回复了力气,头脑也清醒多了。 只有心里仍然觉得空落落的。充斥在心中多年的仇恨,一点一点的随着李恒一起离开了。她躺在铺上,回忆着幼时那些惊心动魄的点点滴滴,回忆着李恒的声音和面容,回忆着他对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不知不觉泪流满面,一遍遍地小声抽噎着:“爹爹……爹爹……害你的人……害我家的仇人……已经被我送去另一个世界了……抱歉,让你久等了……你、你要是见到他,千万别轻饶……” 安姿公主来和奉书告别,说升龙已经光复,她马上就要回去和亲人团聚了。 奉书心想:“我也想和亲人团聚。”抿出一个微笑,和她轻轻拥抱了一会儿,在她耳边低声说:“记着我告诉过你的话吗?你要是喜欢上哪个大臣、贵族,赶紧求你皇兄做主安排,免得再让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惦记上。” 安姿公主格格一笑,说:“已经……已经求了呢……” 奉书又惊又喜,想不到这小丫头这么快就学会了先下手为强,笑道:“不错嘛,孺子可教。你看上的是哪一个?嗯?” 安姿公主红了脸,却忸怩不答,转而问:“你呢?你有没有……看上的人?” 奉书左右四顾,笑道:“今天天气不错,来,咱们出去走走。” 帐外阴雨连绵。刚走到了两步,两个人就只好灰溜溜地回到了帐子里面。安姿公主忽然又想起来自己那只猫,一叠声地向奉书发问。 奉书笑了笑,“抱歉没能给你带回来。那猫儿让一个蒙古军官看上要走了。” 安姿公主委屈地眨了眨眼,埋怨了奉书几句,直到听奉书说那猫儿被那蒙古军官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过得像个国王,这才释然。 她指了指升龙的方向,笑道:“以后有工夫,常来我家玩。” 奉书忍不住扑哧一笑,又有些落寞,说:“你是金枝玉叶的公主,我是一介外国布衣,我要是找你啊,只怕在升龙城外就让最低等的小兵拦下来。” 她从手上褪下安姿公主给自己套上的那只金镯子,“还有这个,还给你……” 安姿公主固执地摇头,示意她留好,说:“这个送你。留着做嫁妆。亮出来,谁拦你,我讨厌谁。” 奉书笑着点点头,推了她后背一把,把她送上迎接公主回京的小轿子。轿子两侧早有“黄衣”等候。奉书看着那轿子慢慢远去,眼泪忽然就快要溢出来了。 一个传令兵跑了过来,指了指中军大帐,示意让她去。 那帐子里立着几十个人,包括陈国峻。一个上皇派来的使者正一句句地宣读着给他们的赏赐。那些受赏的越南将官,一多半都全身挂着彩,有的头上包着白布,有的胳膊吊在颈下,还有的干脆是被人抬着进来的。他们中能动的,都挣扎着跪下来,向上皇谢恩。 可是活着受赏的人毕竟是少数。念到有些人名字的时候,却半天没人答应。陈国峻走上前去,斟了一杯酒,慢慢倒在地上。渐渐的,帐内帐外都生出压抑不住的哭声。 那使者忽然走向奉书,示意她也跪下来。她微微一惊,随即想:“越南的上皇,怎么也相当于中原的王孙贵族吧,跪一跪也不要紧。”便依言跪了下来,耳中听到那使者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她也没听太懂,但是她余光看到,陈国峻那张永远皱着眉头的脸上,似乎居然露出了淡淡的笑容,朝她赞赏地看了一看。她觉得自己受封的头衔应该不会低。 雨停了。深蓝色的夜空如洗。泥泞的林中空地上已经铺上了一条条木板,支起了简陋的桌椅。升龙城内藏着的、还没来得及被蒙古人喝光的美酒被运了过来。侥幸未被蒙古人掳走的乐师、舞娘,也都赶了过来,在简陋的台子上奏乐起舞,前一晚还死气沉沉的营地,慢慢被一种绝处逢生的欢快情绪笼罩了。 聚集在营地里的各路越南将士,不论军阶高低,全都在互相敬酒,他们的酒量一定会让蒙古人都感到惊讶。有些人边喝边大笑、大叫,失态已极,却没人斥责他们。有些人喝着喝着,便哭出声来,高声唱着走调的越南歌谣。还有的人一直喝到烂醉如泥,趴在桌子上、椅子上,让奉书不由得担心,他们这几个月出生入死,侥幸没有倒在战场上,难不成今日要把自己活活醉死在这里? 手上忽然一凉,让人塞了个小小的酒杯,杯子里是浅浅的一小口酒。她一抬头,正对上赵孟清带着笑意的眼睛,两个瞳仁里盈盈的映着光亮的火焰。 他说:“庐陵文氏女,恭喜啊。一等御前女官,可以上奏本,每月固定薪俸,见到国公以下身份之人不必跪拜——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羡慕你?” 奉书直愣愣地看着他,半天才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说我?” 赵孟清忍不住大笑作为回应,接着说:“赏你的礼物,要不要去验收一下?本来想直接拿到你身边的,可惜那堆东西太沉啦,搬不动。” 第229节 奉书眼睛一亮,跟着他到了一顶小帐子里,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堆了三四个大箱子,打开一看,满满的都是皮毛、丝绸、生绢、茶叶,一看之下,全都价值不菲。 奉书摸了摸那几匹生绢,转了转念头,嘻嘻一笑,说:“我不要什么礼物,你拿去好啦。不然,要把这些东西千里迢迢的带回去,我至少得雇三个壮劳力。这些东西再值钱,最终也得让我当工钱发出去。” 赵孟清连连摇头,刚要说什么,却忽然踟蹰了,低下头,讪讪地笑了笑。 奉书笑吟吟地看着他。 过了好一阵,他才小声说:“这些东西,你也不一定要带去中原啊。” 奉书隐隐猜出他要说什么,心里纷乱成一团,默默跟着他走出帐子,来到河边。夏夜凉爽,潺潺的水声安静而祥和。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在草丛中出没,深蓝的天空中飘着一片片如丝的云朵。 赵孟清总算开口,问她:“你真的……那么想回中原?” 奉书立刻道:“那我该回哪儿?” “不是……我只是想……中原已经被蒙古占尽,你在那里的生活,一定有很多不如意……” 奉书咬着嘴唇,答道:“是啊。” 在中原的生活的确有很多不如意,可却不完全是因为蒙古。 赵孟清的声音慢慢紧张起来,“蚊子,我想……你要是觉得这里还好……我……现在战争结束了,你的仇也报了……你不如……你可以……” 奉书一下子知道了他要说什么,心中突然狂跳起来。他早晚会提出这件事的吧…… 她鼻子一酸,简简单单地答道:“好啊。” 赵孟清吓了一跳,“你……我还没说完……你听我说……” 奉书小声一笑:“你要我留下,对不对?我答应啦。” 赵孟清一下子现出又是迷惘,又是不信的神情,张了张口,可是什么都没说出来,在那一刻,他像极了一个听不懂汉话的越南人。 奉书把他的心思读了个明明白白,却哪好意思再和他解释一遍,只得扭过头去,听着远处传来的乐声和鼓点,看着一队队舞娘隐约婀娜的身影,一颗心随着跳啊跳的,连带着全身都出了一层薄汗。她不断告诉自己,这是事关一辈子的决定,然而那句话说出口的瞬间,自己的语气却毫无波澜,反而似乎有一些如释重负的感觉。 直到一首舞曲结束,她才听到身后赵孟清朝自己走了几步,慢慢伸手,将她的身子转过来。月光下,他的双颊泛着红,好像刚刚从战场上下来一样。 “蚊子……文姑娘,我的意思是,当然不是让你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异国……虽然、虽然他们封了你官职头衔,但想必你也不在乎……不过你放心,这里还是住了不少汉人的……不寂寞……升龙城里现在百废待兴,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奉书听得满脸通红——倒不是自己羞赧,却是为他而紧张,只想伸手拂掉他心中的焦虑。 “我明白你的意思啊,你何必跟我这么生分?赵大哥……壁虎哥,你忘了我们小时候一起吃苦流浪的日子了?那时候不是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那时候哪想得到有今天,哪想得到会是这样子的重逢?那……那可不是缘分么,我……” 她“我”了一会儿,自己却也找不到合适的措辞了。心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告诉她自己现在傻透了,可笑、失常、放纵、幼稚、不可理喻。她努力压制住这些念头,继续一个字一个字的说下去,喉间忽然就梗住了。 赵孟清一直在注视着她的神情,见她踟蹰起来,微微一怔,问:“怎么了?”探寻着,在她的眼睛里搜寻了一会儿,便似乎看到了答案。他的眼神一下子暗淡下来,连忙语无伦次地道歉,说:“是不是你在中原……已经、已经终身有托……是不是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人……对不起,我、我……一直没问过你这几年……” 他又是紧张,又是歉疚,想要退后,却突然平白绊了一步,踉跄着扶上身边河堤的栅栏。这一下却拉到了他肩膀上的箭伤,他皱眉捂肩,“啊”的轻轻叫了一声。 奉书连忙扶住他,脱口便说:“没有……”刚要再加一句“我只喜欢你一个”,却怎么也吐不出一个字了,心中闪念:“他的伤是为了我受的,可我却一直在骗他!” 作者有话要说:  奉书:呜呜呜肿么办要不要坦白,绿茶力不够啊,捉急…… 第193章 0142 ·只把初心看,休将近事论· 奉书连忙扶住他,脱口便说:“没有……”刚要再加一句“我只喜欢你一个”,却怎么也吐不出一个字了,心中闪念:“他的伤是为了我受的,可我却一直在骗他!” 奉书知道谎言通常比真话更讨人喜欢,但她实在过不去内心那道坎。 赵孟清见她犹豫了,面色微变,“你,你真的……” 奉书忽然哇的一声哭了,整个心被愧疚淹没,好半天,才呜咽出几句话:“对不起……对不起……有一个人……我真的没有故意要骗你,真的没有……我不是好姑娘……呜呜,你别喜欢我……” 赵孟清一下子慌了,将她搂住,道:“别哭,慢慢说……” 她抽抽噎噎的,感觉自己似乎被扶着坐了下来,又似乎被搂着,拍着后背。赵孟清说了什么,她已经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近乎胡言乱语,把那个郁结在心中多年的块垒一点点吐露了出来。自己当年如何近乎卑微地向他表白了心迹,如何乞求他、质问他、爱他、恨他,又是如何被他碾碎了所有的希望。 她知道自己每多说一个字,赵孟清就会多一分伤心,抑或是愤怒,可她实在不忍心再向他撒一句谎。 她强迫自己停下来,大口大口地吞咽着泪水,不敢看赵孟清的脸色。 不知多了多久,她才听到他开口,声音涩得她几乎认不出来。 “你是说……你果然……心里是有另一个人的……” 她狠心点点头。 “是谁?是你什么人?” 奉书抿嘴摇头。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懵懂无知、轻易对人交根交底的小女孩了。有些事是不得不说的,然而有些事,自己烂在心里便好。 “你别问了,反正……反正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他不能跟我好……” 赵孟清的声音又是失望,又有些不甘,“他是有家室……” “不是……” “那、难道是门户有别,难道他是蒙古……” “不是!没有!呜呜,你别乱说……他、他就是看不上我而已……” 赵孟清沉默着,似乎是想反驳,但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才小声道:“我不信,怎么会有人……看不上你……” 奉书恨恨地说:“他就是一个。他讨厌我,骂我……”说到一半,却犹豫了。当年她几乎是跟他大吵一架,但他到底说了什么伤人的话,她已经多少都刻意忘记了。也许他心里也有难言的苦衷,也许有些“大人的事”她不懂,但她又何必花心思思考这些,给自己的伤口上撒盐?她只记得,自己固执地问他,倘若她不是丞相的女儿,他还会不会在乎她哪怕一点点。 第230节 可她却记不得他是怎么回答的了。她从来不允许自己回忆这些事情。 于是她狠下心来,继续说:“他是嫌恶我的,说我乱七八糟……” 赵孟清一下子提高了声音:“这种人,你还念念不忘?” “我知道我错了,呜呜……都是我不好……是我莫名其妙……” 身边的声音沉寂了好一会儿,才又说:“那你……你今天和我……又是什么意思?” “我……我是真心的……真的……呜呜,你可以不信……都是我不好……是我一直对不起你……” 赵孟清又是焦虑,又是紧张,一只手一会儿放在膝上,一会儿放在她背后,一会儿又不由自主地揉着自己的衣摆,过了良久良久,才小声说:“你可以不告诉我这些的。” “你什么都没瞒过我,我……我也不该瞒你……你干嘛不怪我……干什么不骂我大骗子……呜呜……” 赵孟清忽然跟着她抽了抽鼻子,然后努力微笑道:“奉书,蚊子妹妹,咱们打小儿认识,虽然没有一起处过太多的时光,但自从那天把你救出龙川江之后,从江西到惠州,哪一天不是把你当自家小妹妹待?我心里是舍不得你受一点儿苦。挨打挨欺负的时候挡着你,找到吃的,我也是就着让你多吃。最后我离开惠州,也有好些赌气的意思,要是你好声好气的留我,说不定我也就不离开了。” 奉书跟着他回忆往事,轻轻叹了口气。 “就算现在,我也是依然把你当小妹子看,虽然你和小时候大不一样了,但我的妹子犯了什么错,做了什么傻事,难道我能一直苛责不放吗?况且我也知道你心里头苦,你这两年难道不是一直在自己折腾自己?”他似是难为情,踟蹰了一阵,又说:“你相不相信,这世上总会有人比他更在乎你,更愿意让你幸福一辈子?说不定,你只要稍微尝试一下,你的那些苦就都成了庸人自扰啦。你……想不想试试?” 奉书满面红晕,半是羞,半是愧,只觉得自己此刻为他死了都可以。又想哭,又想笑,想点头,却又莫名其妙地迸出了一句不知所云的话:“试得不好,可以反悔吗?” 赵孟清本来已经眼角含泪,听她这么一说,忍不住“噗”的一声,生生的抿出一个笑来,慢慢将她揽在怀里,伸手捋她的头发。 奉书伏在他胸口,听着他咚咚的心跳,脸蛋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忽然感到一片久违的温馨。她微微转过头,看到的是忽明忽灭的灯火,狂欢的、痛哭的、烂醉的人群,在丛林中投下了跳来跳去的影子。她觉得这些都和自己没关系,可是随即又觉得,这场景她会记一辈子。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忽然传来一句低哑的话:“奉书,你真漂亮……我……我……我想亲你……行吗?” 这回轮到奉书的一颗心突然开始不听话地乱跳,一股热气从耳朵直烫到了手心。她连忙推开他,低头看自己脚尖,嗫嚅了半天,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赵孟清神色似乎紧张得要死,可是话语依旧不依不饶,“行吗?” 奉书心头纷乱,四肢百骸似乎都乱成了一团,想摇头,又想点头,一些蠢蠢欲动的想法被压制下去了,却又有不少匪夷所思的念头从心里升了起来。 这是老天爷在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做回乖孩子呢。 她不是没看过别人亲吻,也不是不知道那代表的意思,可单单没想过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会是个什么感觉。今天……太快了…… “奉书……行吗……” 他在耐心地等她回答。奉书再不犹豫,心一横,用力点了点头,微微仰起脸蛋,闭上眼。 心中惴惴的,竟然混合着些期待。从此以后,就是他的人了,再也没有后悔的余地。 她感到他滚烫的呼吸拂在脸上,带着些微苦涩的药气。那是赵孟清为了救她而受伤之后,及时服下的防止感染的草药。他的左手揽着她的后背,不敢有其他的动作。他的右手轻轻托起她的脸。 她几乎能感到他的紧张,他的呼吸急促得不像话,几次挨近她,又几次犹豫着停下。同样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奉书觉得自己比他要淡定多了。 心里忽然有些好笑,忽然想看看他现在到底是什么窘迫模样儿,以后也好笑话他。 一睁眼,却不由自主地惊呼出声。赵孟清还在她面前,满脸通红,手足无措;可是他身后,却不知何时聚了十几个越南将官和士兵,有的手里还端着酒杯,一个个大眼瞪小眼,一半在看她,一半在看赵孟清,全都是一副刚刚在地上捡到钱的神色。 越南人平素里比中国人还要矜持保守,可是今晚在酒精的催动下,这些将官也都豪放了起来。一个人首先大声叫了声:“快点呀!”然后便是一片哄闹,夹杂着哈哈大笑,起哄喝彩的声音此起彼伏。 奉书全身好像被施了定身法,心中只想:“我在干什么?我干了什么?”一个未出阁的汉人姑娘,光天化日之下……不,不对,月黑风高之下,让人抓了现行,和男人接吻! 她木木的呆了好久,才尖叫一声,捂住脸,扭身就往最近的一顶空帐子里跑,边跑边觉得自己的脸蛋烫得简直要炸开了,浑身上下又羞又臊,泪水扑扑扑的顺着指缝往下流。身后似乎还有人追着她起哄,她一头钻进帐子,扑在一个皮垫子上,莫名其妙的就放声大哭了起来。 马上便听到脚步匆匆,赵孟清赶了进来,拉着她一只手,连声安慰:“奉书,奉书……你怎么了?没关系,他们、他们没有恶意……你别往心里去……” 奉书突然一阵焦躁,毫不客气地呜咽起来:“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厚脸皮吗?” 赵孟清连忙摇头,“不,当然不……那,我去让他们……给你赔礼道歉?” 好像还嫌方才不够丢人似的!奉书任凭他将自己的手摇来晃去,反而哭得更大声了。 “好好,是我不好,都怪我,我没想到……你别伤心啦,我任凭处置,好不好?别哭啊……” 奉书抽抽噎噎地说:“我没哭……”她心里面隐隐约约地知道,自己的泪水里固然有八分害臊,却还有着两分别的东西。似乎是在生气,但是生谁的气,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她抬起头,看到赵孟清的神色又是慌张,又是心焦,好像比自己还要委屈似的。她心里一下子软了,收住哭声,囔着鼻子说:“那好,给你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四周看了一看,指着小几上的一把新摘得的莲蓬,撒娇般地说:“给我剥一把莲子吃,就原谅你。” 赵孟清没想到她居然给了他一个这么容易下的台阶,当即喜出望外,跑到外面管勤务兵要了一个小盘子,坐在一个披了马皮的树桩上,认认真真地开始剥了起来。 奉书坐在旁边看着他剥,看了一小会儿,就破涕为笑:“你会不会剥莲子?要把莲子肉掐开,拨出里面的苦芯儿来,才能吃,要不然,整个莲子就糟蹋啦。” 赵孟清一怔,随即不好意思地笑了:“多谢指点。” 可是他又没留指甲,一颗莲子始终掐不成两半,试了又试,最后干脆拔出匕首来,一粒一粒地将莲子剖开,仔仔细细地去掉里面的苦芯儿,再半个半个的递到奉书手里。 奉书坦然而受,吃了一会儿,忽然笑道:“对了,你知不知道,这种大小的莲子,最适合做暗器……” 眼前蓦地闪现出了一幅无比鲜活的画面: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简单活泼的红头绳,干干净净的旧棉衫,盘腿坐在炕上,面前桌上堆着一大把清香肥厚的莲蓬,底下还连着一大截白藕,简直把她的小脑袋都挡住了。一缕阳光洒进屋子里,把桌上的莲子壳和碗里的莲子肉都照得白花花的。一边剥,一边忍不住往嘴里送,满口生馨。 然后耳边忽然响起一个带着笑的声音:“留几个别剥。这几个莲子晒干了,大小轻重都合适,正好给你练习用。” 正出神间,忽然胳膊上被捅了一捅,赵孟清笑问:“喂,接着说啊,我都催了好几遍了。”说毕,又是一小把白嫩嫩的莲子塞到了她手里。 奉书讪讪笑道:“没什么,是我想岔啦。”转头看看,又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他:“赵大哥,你还没告诉我,这一次抗蒙大功,你又得了多少封赏?要雇多少人,才能把各种宝贝抬回升龙?” 赵孟清微微一笑,“我的那点功劳,比起兴道王他们,那是望尘莫及……” “得了,你别谦虚啦。那些越南的士兵见了你的毕恭毕敬,你见了兴道王从来没跪过,你当我看不出来吗?” 赵孟清脸红了,“那是……因为我是宗室子弟,收编的流亡宋人便推举我为首。兴道王他们看在这些兄弟的面子上,这才对我另眼相看的,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大能耐……” 第231节 “那么看在这些宋人兄弟的面子上,他们也必定不会亏待你……” 正说着,几个身着宋兵服饰的汉子喝着酒,唱着歌,踱到他们跟前。奉书连忙坐远了些,把手中的莲子一把全丢进嘴里。 这些人明白了个大概,却也不臊她,而是大声笑道:“老大,四处寻你不见,原来你却在这儿躲清静!快去中军帐里,去给那些越南王公敬个酒!他们等着呢!” 赵孟清头也不抬,笑道:“怎的你们不自己去?” “嘿,你的番话说得最好,当仁不让,就别谦虚了,哈哈哈!” 等这些人都走远了,奉书才嘻嘻笑着说:“嘿,你看看,这就来啦!快去领赏啊。快去,这些莲蓬壳我来收拾。”一边说,一边抢过他手上剩下的莲子,另一只手推他,把他推了起来。 赵孟清又是无奈,又是温柔地看了她一眼,说:“那好,你在这儿等我。”说毕,微微俯下身,似乎是想亲她一亲,但终究没敢,只是伸手拍了拍她肩膀,大步离开了。 奉书见他走远,忽然想:“宋人接受外国封赏,到底该是怎么个礼节?我方才可是稀里糊涂地下跪了,不知赵大哥会不会下跪?我也要去瞧瞧热闹。”一溜烟也跟了上去, 到了中军大帐,便远远地看到那里围了一圈人,有越人、有宋人。赵孟清跪在一块羊皮垫子上,正在听旨。 奉书心中悄悄松了口气:“原来他也是要下跪的,我方才总算是没丢份。” 一个宫装使者正捧着一张黄纸,宣布着对他的赏赐。那纸上用金银粉绘龙云纹,背面则是青龙、玄武、朱雀、麒麟,极尽华丽。她远远看到,四周围观的人众全都面带兴奋之色,小声地议论着什么。可赵孟清的神情却算不上高兴,甚至有着一点点迷惘。 奉书忍不住好奇,上前又走了几步。那使者口中说的越南话,大概是文绉绉的骈四俪六,她一个字也不懂,可那使者手中捧的黄纸,上面写的却是语句通顺的汉字,她借着出众的眼力,只瞟了一眼,就一目了然。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圣旨写了啥?今天下注,明天开奖~ ` 赵孟清v发表朋友圈:给兄弟们一个忠告,妹子和你感情好的话,该亲的时候就果断亲,用不着提前问,否则很容易就没有然后了……额,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第194章 0142 ·此身未知归定处,不料蹉跎愧故人· “诏曰:文能安邦,武能定国,五帝凭礼乐而有疆封,三皇用杀伐而定天下。朕惟人臣许国之忠勇,朝廷奖善之功勋。今平定省定象承务郎赵孟清军前勇武,全忠秉义,护国有功,敕授右武郎散骑常侍兼四厢都指挥使,赐金龙腰牌壹。另闻弱冠之年而无室,朕妹安姿公主少而婉顺,行合礼经,与汝德行相配。可赠驸马,宜令所司,择日册尚。钦哉。” 起初奉书以为自己看岔了,揉揉眼,伸长了脖子,又仔细分辨了一会儿,这才确认无误,一下子懵了。 金龙腰牌,奉书倒听说过是什么。那是上皇亲自颁发的战功奖章,全越南恐怕也找不出一百个来,有点类似于中原的丹书铁券,佩了它,就算是在升龙城内胡作非为、杀人放火,也多半能享有豁免的权利,实际便等于是特权的象征。陈国峻腰上便一直佩着一枚。如今赵孟清战功显赫,得一枚金龙牌,的确是实至名归。 然而那另一件赐给他的…… 周围几个汉人士兵的议论传到她耳朵里。有人隐藏不住的艳羡,说:“陈朝的公主从来不适外姓,今天居然破了例啦,据说这小子是让公主一眼就看上了,啧啧,这就叫做直上青云……” 另一人道:“这有什么?赵孟清祖上好歹也是大宋的皇亲国戚,这叫做门当户对……” 还有人微微冷笑:“大宋现在连个鬼影都没了,还门当户对?兴道王是想要收编咱们汉军,这才要拉拢咱们头儿,让他死心塌地留下,以后好再为他们陈朝卖命!不过话说回来,咱们这群孤魂野鬼,不留在这儿,怕是也没别的出路啦,唉!” 奉书正呆着,忽然觉得有人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接着是压低了的一句话:“可是这位……这个汉人小姑娘……” 回话的人声音更低,“标致是标致,可身份上怎么也压不过公主啊。不过,她也就是个平头百姓,就算是以后做个小,也是麻雀变凤凰,十足十的划算……” “嘘!别说了!”有人朝她努努嘴,“别惹人家伤心……” 奉书听着周围嗡嗡嗡的人声,脑海中反复出现的,居然是安姿公主那张纯净天真的脸蛋。刚刚见到她时,她还是一个情窦未开的小丫头;是自己劝她赶紧找一个意中人嫁了,免得再被当成政治的砝码。后来她果真红着脸承认,已经求她皇兄安排嫁人。可她口中的那个意中人,难道就是赵孟清不成? 奉书这才意识到自己大约全都误解了。安姿公主听到赵孟清的名字会脸红,会看着自己捂嘴笑,哪里是在打趣臊自己,分明就是她自然而然的情感流露。只可惜两个女孩子语言不太通,从来都是连比带划地交流,也就从来没有追根究底地问过对方的真实想法。 也许安姿公主也察觉到了赵孟清对自己这个汉人姑娘的情意,可是以她的年纪和阅历,定然来不及学会妒忌和算计。这一道赐婚圣旨的背后,大约是这个十四岁少女第一次试图掌握自己命运的努力。 奉书觉得自己应该伤心,应该悲痛欲绝。前一刻还是良辰美景,白头之约,下一刻,就被一道圣旨碾了个粉碎。她觉得自己变成了戏文里的那些命运凄苦的女角,此时应该来一段凄惨悲切的唱段,最好是出自关汉卿之手,将台下的看客感染得涕泪交流,才算合适。 可是她却怎么也感受不到应有的哀伤,反而,反而似乎有那么一点不应有的释然。 心里面暗暗催他:“快磕头啊,磕头谢恩。他们已经把你当一家人啦,以后你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兴道王现在是你的姻亲长辈,朝他磕个头,没什么丢人的。” 可是赵孟清却挺直了背,迟迟不低头。直到周围人兴奋的议论变成了迟疑的催促,他才小声说:“多谢上皇错爱,在下粉身难报,可是……” 立刻有几个声音提醒他:“还说什么在下!该称臣啦!” 赵孟清咬着嘴唇,依旧倔强道:“只是在下恕难从命……” 四周立刻响起纷纷议论,陈国峻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奉书心里也是一沉,难道他竟想抗旨不成! 赵孟清有点慌乱,抬头目光扫了一扫,终于看到奉书立在人群里,朝她投去一个坚定的目光,然后复又低头,言辞恳切地辩解着什么。 奉书全身轰的一热,看到陈国峻的脸色愈发不善,甚至浮现出了在战场上才出现的杀意,心里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差点便喊出来:“你快道歉!快答应就是了!” 虽说赵孟清在越南军中颇有地位,但安姿公主毕竟是金枝玉叶,哪里受得这样的轻视和羞辱?他这一个抗旨不遵,让皇室的脸面往那里搁?他之前的多少战功,恐怕此时已经折得一干二净。金龙腰牌还没挂上,恐怕立刻就会给收回去。 当啷一声,陈国峻手中的茶杯摔在了他面前,滚烫的茶水溅了他满身。 奉书急了,推开守卫的越兵,喊道:“听我说一句!不是这样的!”一面往帐子里闯,一面叫道:“兴道王!他、他只是太高兴了,意想不到,一时糊涂……那个、我是他汉人同胞,你让我劝劝他,就好了……” 陈国峻自然能看出来,赵孟清这般硬着脖子抗旨不遵,十有八`九是为了这个来历不明的汉人小姑娘。只是陈国峻一直在军中劳心劳力,这道突如其来的赐婚旨意,他也没有事先得知,否则以他的精细谨慎,自然不会让上皇轻易下旨,以免节外生枝。但此时圣旨已经念了出来,覆水难收,身为皇室一员,他自然要站在上皇这一边。 此时他见奉书主动要求来劝,便点点头,示意让她进来。 奉书连忙跑到赵孟清身边,拉他走到帐子一角,压低声音,上来就说:“你找死?” 赵孟清脸色苍白,低声说:“可是,可是我不想……” 奉书脑海中闪现出无数的念头、无数的说辞,可是都不知怎么开口才好。最后,只是简单说道:“你该娶公主的,别犹豫啦。” “可是,你……”赵孟清满眼疑惑,犹豫了一下,说:“你难道愿意……愿意屈居人下……” 奉书脸上一热,轻轻“呸”了一声。 赵孟清马上住口,也自知这句话说得急了,太不走心,不知所措地嗫嚅了两声。 第232节 奉书丝毫没有责怪的神色,做出轻松的口气,说:“你该娶公主的。我只会误你。” 因为我是个坏孩子,从十三岁起就没乖过。 她见赵孟清还是摇头,一发狠,说:“那你要怎样?今天这道旨,你不接,让他们砍了,还怎么嘴硬?就算他们不要你命,把你流放、下大狱、前程尽毁,狼狈一生,我……我……哼,我也不会再看你一眼……”看了看他的脸色,又说:“再说,公主还未及笄,要成亲也不在这一时三刻,你就算先答应了,又能怎样?以后慢慢再想办法,总胜过今日当着所有人的面,打上皇的脸!” 赵孟清似乎没想到这一点,眼睛微微一亮,点点头,凝思了半晌,说出几个字:“我心里有数了。” 然后他走到陈国峻面前,跪下去,诚诚恳恳地道:“上皇厚爱,臣不敢不遵。只是臣位低功轻,恐配不上金枝玉叶……” 陈国峻哼了一声。赵孟清不慌不忙地继续道:“只是公主还未及笄,年内还不能成婚。臣斗胆请奏,趁这段时间,容臣再为大越立些功劳,以配驸马的身份……” 陈国峻的脸色温和了,说:“你的功劳已经够大了,不必妄自菲薄。你还想做什么?” 赵孟清静默不答,朝帐外看热闹的众人瞥了一眼。陈国峻立刻做了个手势,亲兵便把无关之人都赶了出去,帐内只留了五六个亲信。一时间哗啦啦的脚步声响成一片。 赵孟清这才抬起头,一字一句地说:“臣请去中原走一趟,杀一个人。” 周围几个将官同时问道:“谁?” “蒙古大汗,忽必烈。” 帐内帐外同时响起低低的惊呼声。陈国峻吃了一惊,眼中出现了些难以捉摸的神色,微微欠身,道:“你可当真?为什么?” “兴道王不是不知,臣全家与蒙古有血海深仇。况且,蒙古这次虽然铩羽而归,但忽必烈残忍好战,难保不会派兵卷土重来。只有杀了他,才能永远除去北方的威胁。为了大越的国运福祉,臣也愿意冒一次险。” 陈国峻神色凝重,低声说:“你应该知道,此前朝堂上不是没讨论过派遣刺客之事,都以风险太大而作罢。” 赵孟清点点头,“因为刺客就算再乔装,也装不成土生土长的中原汉人。万一有什么闪失,暴露了身份,那就是引火烧身,让蒙古平白有了一个再次出兵的借口。” 他不再说下去,但以陈国峻的精明,自然知道他的言外之意:赵孟清本身便是中原汉人,实在是最适合这个任务的人选。就算不幸失败,蒙古也不会顺藤摸瓜,疑到越南上皇头上,除非赵孟清倒戈招供——而赵孟清叛越投蒙的可能性,几近为零。 奉书用心听着他俩的对话,结合陈国峻不断变幻的眼神,当即明白了六七分。先是一惊,又是一怔,差点便喊出来:“你还不如抗旨呢!” 随后便明白了赵孟清的用意。他分析得一点没错,蒙古随时可能卷土重来,对越南这个弱小国家而言,根本禁不住一次次的入侵。如果赵孟清真的能帮他们带回蒙古皇帝的项上人头,那便是一份谁也无法拒绝的大礼。到时候回到升龙城,除了上皇坐着的那个龙椅,他大概能开口要任何东西。 包括退掉与公主的婚约。到那时,便没人会说一个不字。 然而要为越南立此大功,又谈何容易?他这一个提议,实在是用自己的性命前程做了一个赌。而这都是为了她! 奉书心中五味杂陈,一跺脚,也走到陈国峻面前跪下,朗声道:“民女冒昧,忽必烈也是我的仇人。我愿意帮他一同完成这个任务。还请兴道王恩准。民女在大都居住过数年,熟悉那里的情况,懂蒙古话。民女身上的本事,兴道王也已经见过了,虽然低微,却还不至于误事。” 她说完,恭恭敬敬地朝陈国峻行了个礼,站起身来。一时间周围安静得落针可闻,没一个人说话。 良久,陈国峻才轻声道:“这是小人之举,未必会有天助。赵孟清,若是到时发现力所不能,务必要及时返回。大越希望你活着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盆狗血撒的怎么样嘤嘤嘤。圣旨是我自己攒的大家不要在意用辞什么的( ̄▽ ̄)。我在番外《大越国民男神》里提到过,陈朝公主不适外姓,只嫁宗室。但任何事都有通融的余地,有过几次特例,只要给驸马赐姓陈,就可以了……所以这里的剧情也算是一个特例吧。 安姿公主:^…%*#%$(_!@^(翻译:其实窝才是幕后大波斯嘿嘿嘿) ` 第七卷越南副本到此结束了。奉书也只是个普通女孩,不会在感情上左右逢源。她没法说服小赵娶公主,又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他为了自己去作死,所以肯定会决定帮助他。这也算是无奈之下的一个权宜之计。 当然大家都知道一起回国之后会遇见谁的对吧o(*≧▽≦)ツ ` 明天会先贴一小段杜大叔的番外(杜浒:还有人记得我吗qaq)稍微透露一下他这两年的行踪。因为只是番外,所以大家不要有太大期待……然后剧情进展,大叔正式回归也不远了。 ` 第八卷是完结卷,所有人的结局都会交代出来。历史线不会像以前那么多,主要是感情线(此处应有掌声)。由于要收大量伏笔,我会适度扭曲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前后不超过3年的那种~~所以考据党们就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he即正义,一切为he服务~~ 第195章 0142 --------------杜浒番外之酱牛肉·-------------- 数年罕见的凛冬。大都城郊已经覆盖了厚厚的积雪,好像披上了一层笨重的棉被。那积雪里散发出的,是能让人从里到外都变得冰冷的寒气。夏日里遮阴蔽日的大树,此时只剩下张牙舞爪的骨架,在冬日微薄的阳光照射下,雪地上投下横七竖八的影子。 放眼望去,整片大地上只有些许稀疏的村落,一个个房顶好像冒尖的笋芽,吃力地顶开积雪。 但没有人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刻出行。地上的脚印、蹄印和车辙少得可怜。除了偶尔奔驰而去的、传递紧急政令的驿使,半天里没有一个人出现在外面。整个世界都仿佛睡熟了。 墙角缩着黑黑小小的一团。小乞丐,头发乱蓬蓬的像鸟窝,漏风的破衣裳,撑着个瘦骨棱棱的身子,在寒风里瑟缩发抖。面前摆着一个缺了口的脏碗,里面被人扔进一个发霉的炊饼。已经冻硬了。小乞丐伸出小脏爪子,急切地把炊饼抓出来,迫不及待地啃下去。 忽然那破碗边上出现两只脚。男人的大脚,穿着边缘磨毛了的旧羊皮靴子。小乞丐吓了一跳,手里的半个炊饼一下子掉地上,骨碌碌滚了好几步,急忙爬过去追,模样像小狗。 杜浒看不下去,弯腰把那小乞丐拎回来,摸出怀里刚买的酱牛肉和热芝麻饼,轻轻放到碗里。 小乞丐惊喜地尖叫一声,左手右手一齐上,片刻间就把吃食全塞进嘴里,这才想起来抬头看,一张脏兮兮的小脸,约莫十一二岁年纪,油光锃亮的小嘴巴还在动啊动,眼睛里可怜巴巴的似乎在说:我还要! 这回轮到杜浒惊讶。仔细看了看小孩的面孔,叫道:“奉儿?” 手中的小孩却一脸害怕,嗖的扭身逃走,逃出十几步,觉得安全了,又巴巴的回头看他,手里的吃食捂得紧紧的。 杜浒从怀里又掏出更多的吃食,栗子糕、杏仁饼、炸馓子,弯腰捧在手里,“奉儿,过来!” 小乞丐内心激烈交战,终于一步步蹭了回来,伸着脖子凑过去闻他的手。杜浒一把将她拉住,扳起那张黑不溜秋的小脸,问:“还认得我吗?” 奉书小乞丐怯生生地看他,半晌才轻声叫:“师父……” 杜浒淡淡道:“还好,看来脑子还没坏。那么回见。”转身大步就走,还不忘把她没吃完的糕饼点心收了回去。 才走一步,大腿一坠,已经让奉书死死的抱住了。她哇哇大哭,叫道:“师父别走!师父求求你,别走,别丢下我……” 杜浒停下来,不赶她,却也不瞧她,做出冷冷的语气,说:“怎么又不让我走了?你不是一个人挺自在的吗?” 第233节 奉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小手紧紧抓着他裤腿,呜呜咽咽的承认错误:“我不……不自在……呜呜……以后我、我再也不乱跑了……你别走,别丢下我……” 杜浒语气软了些,问:“知道错了?吃苦吃得够了?” 奉书使劲点头,鼻涕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把他的裤子都弄湿了,“知道……不、不该跟你生气,不该一个人乱跑……呜呜……” 杜浒叹了口气,把她拉起来,“那好,跟我回家。” 奉书抽抽搭搭的答应,让他牵了手,还要回头拿自己那个破碗。杜浒把碗夺过来扔得远远的,“也不嫌寒碜。” 身边的小女孩也就乖乖不说话。跟在他屁股后面走了好久,才怯怯的问:“回家之后,做什么?” “先把这一身的跳蚤虱子洗掉。” “然后呢?” “睡一觉,我再给你做好吃的。” “然后呢?” “好好养着,长点儿肉。” “然后呢?” “然后……”杜浒伸手按了按太阳穴,放低了声音道:“你爹爹还在牢里。我要想办法救他。等你的本事练好了,你也要帮我。” 奉书突然站住,直勾勾看着他,说:“不对,我爹爹已经去世了。” 杜浒怔住,恍惚了好一阵,一幅幅回忆的画面跳进心里。卢沟桥、河渠工地、关厢集市、太平药铺、张弘范府、海子、钟楼、正智寺、兵马司。 他眼睛有些酸,点点头,同意道:“不错,丞相不在了。” 在那之前,兜兜转转的似乎做过许多事。无数次努力,无数次危险。他一时也记不清这许多。只知道,两个一无所有的人,终究无法改写那千万铁骑滚滚踏来的命运。 奉书低下头,掰着小指头,说:“现在只剩我们两个啦。” 杜浒点点头,同意道:“只剩我们两个了。” “所以你要娶我。” 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杜浒有些好笑,伸手揉她的小脑袋,“想什么呢!” 对面的小人儿却出奇的认真:“所以我要嫁你。” 杜浒有些生气,耐心跟她解释:“我是你师父,你以后嫁谁都不会嫁我的,懂不懂?先跟我回家,以后师父给你寻个好亲事。” 眼看着小家伙的眼睛里溢出了泪。他不再看她,朝她招手,让她跟上来。 奉书神色郁郁,像大人一样苦笑了一阵,摇摇头,说:“那,那我继续去做小乞丐。师父再见。” 说毕,转身慢慢走了,身影消失在风雪中。杜浒急忙去追,却只看到一片雪花。 雪花里飘着他的酱牛肉、芝麻饼,统统原样还给了他,香气扑鼻。 * 杜浒慢慢睁开眼。肚子已经空空如也,一个劲的叫。难怪梦里那么多吃食。 他甩甩头,怀里掏出还没冷掉的酱牛肉和芝麻饼,夹起来,几口吃了,酒葫芦里喝了两口酒。又忍不住笑了几声,笑话自己居然会做那么个梦。 好像小丫头离了他就会变成乞丐似的。以前,他虽然觉得她有时候傻得可爱,却很少真正看轻她。她会逃命的本事,会杀人的本事,她能捱过最艰难痛苦的考验,那是他教给她的。他亲手帮助她学会飞翔,难道还担心她能从空中掉下来? 况且她哪里是十一二岁,早就长大了。她今年是多大来着,十五还是十六?应该快十六了吧……时间过得真快。不知道这一年,有没有人给她过生日? 在他的记忆里,更多的还是念想当年那个小不点的模样。不知她现在,长成了什么样子?有没有高些、胖些?眉眼有没有长开些?头发有没有长些?身上的衣裙,是不是还裹着素? 这些念头,就像鞋里碜进的沙子,倒不掉,抹不平,走路时磨着脚后跟。 眼看着外面还是风雪交加,呼呼的风把门吹得来回摆动。杜浒决定不再歇下去了,扣上斗笠,拎起包裹,信步走出破庙。迎面寒风如割。 左右看看,没有官差和哨马的痕迹,这才继续前行。他一直天南海北的寻人,走得地方多了,一路上不免做些劫富济贫、打抱不平之事。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的轨迹。在被他帮助的百姓眼里,他是侠客;在那些因为破不了案子而吃限棒的官差眼里,他是千刀万剐的盗匪刁民。他虽然能轻易躲过官兵的眼睛,但平日里还是低调谨慎,从不敢托大。 毕竟,要留着有用之身,把臭丫头找到再说。找到之后,先狠狠的训一顿。训斥的说辞他都想好了。 眼下他觉得,小丫头离挨训不远了。不远处的冰封小溪旁边,一串细碎的脚印,冻硬了,又被新的飞雪覆盖,已经模糊难辨,几乎和旁边的雪地融为一体。但是在一束锐利的目光辨别下,还是显露出了那脚印主人的行走路线。 杜浒微微叹气,站起身来,跟着那脚印慢慢的走。脚印绕过了一个小村子,停在一个小土坡下面。 那村子他认识。村子尽头的山野客店,门口依然挑出了酒帘子,那帘子布却破成一条一条的,已经被寒气冻得硬了。仔细一看,几间房屋的大门敞着,里面已经搬空,整个院子破败得不像话,水井周围全是积雪,露出黑黝黝的一个洞。 那客店的主人薛氏已经让他给了一小笔钱,搬走了。他那天发现奉书不见,第一个念头便是以为薛氏报了官。撑着还受伤的身体找到她,也顾不得她一个柔弱女流,开口便是恶狠狠的威胁,菜刀在她眼前晃,盘问了许久,才相信她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又问她,小丫头有没有透露过去了哪里,她怎么说得出来。 他无奈之下,向她道歉,给了她银子,让她搬到外地去避避风头。两个身负命案的钦犯,在此处住了好几天,官差只要不是脓包到底,马上就会找来。 薛氏走了之后,他又冒险潜伏在附近,观察了五六日,只怕小丫头哪天突然改主意回来。 可她终究是没回来。大约是恨极了他。 但眼下杜浒觉得,这一串脚印像是她的。大小差不多,出现的时刻,恰是去年丞相在大都遇害的日子。她故意走得飘忽不定,线索若隐若现。这些反侦察的手段都是他教的,他怎么会看不破。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的时间线是奉书出走之后一年左右,越南副本的一年之前) 虐的怎么样,嘿嘿嘿 第196章 0142 --------------杜浒番外之蔷薇花------------- 第234节 (接上) 小丫头似乎早早的就来过了,哭拜了一场。土坡下面的雪地又新又整齐,让她故意洒了新雪,遮盖住跪拜和眼泪的痕迹。周围的灌木枯枝也让她重新弄得凌乱。这些伎俩也许瞒得过官兵,却瞒不过他。 杜浒便也在那片雪地上跪下来,遥遥默祷了些时刻,腰里的酒葫芦解下来,里面的酒液慢慢倾在地上。烧酒的香气。丞相是不喝这种粗犷的烈酒的。每次看他对着酒葫芦口咕嘟咕嘟的喝,都只是拈须微笑,自己抿小盏子里的凤泉清酿。只不过,随着后来时局恶化,军中生活艰苦,哪有好酒供应。有时候找来些村子里酿的浑酒,丞相便宁可不喝,都便宜他了。 他低声说:“丞相,你要是见到了你闺女在哪儿,今晚托个梦给我。我知道你大概怪我,怪我没带好她。你放心,我不见她便是,只是想看看她过得怎么样,能不能吃饱,钱够不够用。” 他当然也知道,与其靠丞相托梦,不如靠自己。他站起来,微微眯着眼,看了一会儿,便瞧出了那脚印的行走路线。慢慢跟着走。雪地里的冷气钻进膝盖里。 跟着她走到一片林子里的时候,却突然一怔。脚印没了。让她用什么其他法子遮盖住了。难辨得很。 大概是她在这一年里,有了什么新的际遇,学会了什么新的潜行的手段。 仿佛和她赌赛似的,一寸一寸地找出她的线索,慢慢跟过去。心里的失落慢慢变成兴奋,这孩子,本事长进了不少,但还没到能在他面前完全消失的地步。他忽然觉得心开始跳,这回也许能看到她了。 只是跟踪的速度被拖慢了许多。林子里细细查了好一阵,眼看天要黑了,巡逻的哨马出现在远处,这才决定暂时放弃,在她消失的地方做了个隐秘的标记,然后迅速撤离,藏到山脚下的阴影里。 一路上忍不住喃喃的咒骂。她一个半大不大小孩子,这么到处瞎跑,做什么! 可随后,心里却自己替她说话了。那种死不服气的声音在他脑子里晃:“我不是小孩了!我是大人!你别瞧不起我!” 她当然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能被蒙古男人觊觎上,用尽龌龊手段也要得到她?他自己意识不到的,别人早就意识到了。一想到那件事,他就牙根痒痒的想杀人,想回到过去,趁那人没得手之前,把他抓起来,折磨得生不如死,细细的剁碎了喂狗。 可眼下木已成舟,小丫头孤苦伶仃的,也不知还会不会为这件事伤心。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照顾好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别人照顾她? 他当然希望,能有个又善良又有本事的小伙子,代替自己,把她当宝贝,呵护得好好的。可再一深想,却总觉得以她的那点能耐,大约找不到这样的人——就算找到了,他也多半不如自己有本事——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也不如自己那般关心她——毕竟自己和她父亲有那样深的渊源呢,别人有吗?更别提,多半也不如自己这么老实正派——这年头,始乱终弃的负心汉可不要太多! 越想越不是滋味。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祖宗,怎么最后竟会瞧上自己了?她那么小! 当然是小女孩痴人说梦。孩子的心思说变就变,说不定现在已经把他这个师父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说不定她早就想通了,已经把他当成了一个遥远的长辈牌位,逢年过节的时候念叨一下完事。 杜浒觉得,关于她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自己最好也少想。越想,越对不起她爹。以前跟她说过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话,把她说哭的那些大道理,眼下也得多给自己唠叨唠叨。 他觉得自己大约是缺个媳妇。有了女人,是不是就不会想这些了? 女人倒是不难找。多年的战乱下来,男人死得太多,留下来的寡妇、姐妹、女儿们,都急切地需要一个新的顶梁柱。他借宿在百姓家里的时候,常常会觉得有人在暗处打量着自己。尤其是当他侠义心起,给人家帮了忙、解决了什么困难之后,偶尔便有人让家里的女眷故意露个面,道个谢,暗示他干脆就别走了。 他当然知道她们的意思,找了借口,都拒绝了。不走了,还怎么寻人?要安定下来,也得先把她找到再说。 经过市镇的时候,夜幕一落,浓妆艳抹的各族女子就成了万紫千红的花儿。他不得已走过那些街巷的时候,总有人挤过来,指着小窗里半遮面的尤物,暗示谁要价很便宜,谁可以先服侍,满意了再付钱。他被缠得没法子,掏出自己的荷包,哗啦啦摇了摇,告诉人家自己穷得叮当响。 再一看那荷包,可爱的艳红,边缘已经磨旧了,表面也褪色了不少。这才想起来,是当年小丫头送的新年礼物。腊月天,钟楼顶,眼巴巴的小模样。 便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再看那些姑娘,一个赛一个的丑。 倒是有个长得挺漂亮的色目小娘子,酒肆里卖唱的,在他喝酒的时候凑过来,眼泪汪汪的往他怀里蹭,说要找个郎君赎身,私房钱她自己都攒好了,不用他出一两银子。 杜浒听得发愣,还没反应过来,小娘子已经投怀送抱,软软的靠在他身上了。桂花油的香气就在鼻子底下,涂着蔻丹的纤手有意无意在他腰侧撩。 他全身一震,脑子里一空,一刹那想到的,却是:“要是让奉丫头瞧见我这样,她可不知要多难过!” 这么一想,浑身一激灵,一下子把怀里的软玉温香推了好几步远。听到她哭了,这才慌慌张张地作揖道歉,惹来旁人一阵嬉笑。 他飞快结账,低着头快步走了。边走边想:“说不定是骗子,嗯,这种送上门来的艳福,没鬼才怪。”这么想着,心里就不那么抱歉了。 好在他心思粗疏,这件事不久就不放在心上了。反正奉丫头也不会真瞧见。 可是那天晚上,不知搭错了哪根筋,却忽然冒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想法:“要是她……要是她不幸已经死了,魂灵在天上,我的一举一动,她可就都瞧见了。” 一下子冷汗冒了出来,全身一阵凉一阵热,平日里的淡定全没了,蹭的一下站起来,忘了自己是宿在山洞里,咚的一声,脑袋磕在洞壁上,眼冒金星。 他冷静下来,靠上石壁坐着,慢慢分析,给自己宽心:“以她的本事,自己完全能照顾好自己,不会不明不白的死在外面。要是她让官府抓到了,民间也必定会听到风声。最近没听说处决过什么女反贼的。” 理智慢慢回了来。他松了口气,才觉出脑袋上疼,苦笑一声,躺下继续睡。小祖宗,不管在不在身边,真是一刻都不让他省心。 半睡半醒的光景,脑子里却又想起了白天那个色目小娘子,身材真不错,软软的似乎还挺大,比她大多了……不过没她好看……依稀觉得女人伏在怀里…… 女人的身躯娇小玲珑,和他一对比,就像个纤细的小孩子。柔软的小乳猫儿,乖巧地团在他身上,散发出带着奶香味的热气。小脑袋蹭着他胸膛,细碎的绒发被他的气息吹得撩动。小嘴嘟着,快速地一呼一吸,呼出的气拂得他皮肤痒。一捻捻柳腰儿不盈一握。小胸脯一起一伏的,一下下磨着他。 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样真实,却想不起来何时有过这样的遭遇。 她还呢喃着说梦话呢。她说:“你别丢下我一个人……我自己会照顾自己……吃粥……要不要我喂你……” 他心里觉得蹊跷,身体却不愿动。野兽被关在牢笼里,利齿撕扯着铁栏杆。 身上的小东西忽然抬起头,睁了眼。看不太清她的容貌,只觉得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她鬓角簪着鲜花儿,含苞欲放的粉蔷薇。她的嘴唇也像蔷薇花瓣,嫩嫩的抿着。她神情有些紧张,似乎是想亲他的脸。 他意识到自己大约在做梦,便没动,保持着警惕,心里隐隐的有些期待。 但她最终还是狡黠一笑,食指在唇边竖了一竖。身子慢慢缩回去,白生生滑腻腻的小手,揉搓他,摆弄他,细细拂遍他全身。 然后慢慢揭他的衣服。厚实的布料不知怎的,都碎了,让她一块块轻易剥下来。她跨坐在他腰间,用尽一切手段温柔地待他。蔷薇花开了,花蕊乱颤,花瓣纷纷如雨的落在他身上。温热。他不由自主地喊出声。 他猛地醒了。睁眼,漆黑一片。伸手,空空荡荡。坐起,汗流浃背。 他闭目坐了好久,喘息渐定。怀里找出帕子,慢慢擦净了。袖子里摸出火折子,嗤的一声,熟练地点燃,生出一小圈温暖的光。 捋起衣袖,把火苗凑近手肘,灼热带着痛。那里的皮肤本来就留着不少烧灼的痕迹,算不上光滑。 他紧紧蹇着双眉,豆大的汗珠落在地上。倔强地睁着眼,眼看着水泡烧了出来,一小块皮肤灼成棕褐色,这才轻轻吹灭了火,葫芦里倒出点酒,抹上去,嗤的轻响,又是一阵剧痛。他的脚趾痛得蜷了起来,牙齿摩擦出响声。头发像是刚洗过一样,发尖往下滴着汗。 把火折收起来,伤处略略一包,若无其事地重新躺下。黑暗重新笼罩。这一回,什么都没梦到,就倦得睡熟了。 第197章 0142 ·恍如流浪人,一旦归旧游· 第235节 高柴县城。十天一开的集市,从卯时开始就闹哄哄的。秋老虎刚刚开始肆虐,火辣辣的日头拼尽全力,把青石板地面都照成了白色,也没能给这里增添一丝一毫的冷清。从东头的猪肉铺子,一直到西头的首饰摊子,人来人往的川流不息,盲流、乞丐和小偷也各得其所。吆喝、讲价的声音此起彼伏。有时候还能听到口沫横飞的争吵,吵架的内容不外乎缺斤短两、货品不精、奸商坑人、或者你挤占了我的摊位,如此种种。 可街边那个卖靴子的小贩却觉得自己遇上了此生最为奇葩的顾客。明明是个气宇轩昂的阔公子,出手就是二十两银子,买走了几双最结实耐用的成品羊皮靴子,可当他要找钱的时候,那公子却拒不接受纸钞,拿着那两张被搓得乌黑的纸,嫌恶地道:“这是在敷衍我呢?” 那贩靴子的好声好气地说:“公子是嫌这钱旧了?实在对不住,小店本小利薄,没有新钞供应,公子且将就点罢。” 对方却固执得要命:“这是敷衍我呢?你就没有银子、铜钱?一张纸上写个五贯、七贯,就能当钱用了?当别人都是傻子吗?” 那小贩连反驳都不知怎么反驳了,心想这是遇上来找事的了,立马收了低声下气的劲头,脖子一梗,叫道:“从来没听说过找钱也要挑成色的道理!哪个不是钱?哪条律法规定小人必须找银子?大伙儿都来评评理,这是仗势欺人不是?” 那公子一怔,刚要反驳,对面的杂货摊前面,人堆里冲出来一个富家小姐打扮的少女,几步上前,拽着他的袖子,把他拖到一边,小声说:“怎么吵上了?”还没等对方回答,又老实不客气地夺过他手中的几张钞票,捻了捻,看了看,说:“没问题啊。”接着一转头,冲那卖靴子的小贩甜甜一笑:“我哥哥读书读得有些痴了,不会买东西,大伯可别介意啊。” 那小贩本来还在喃喃的抱怨,骤然见到一张明快清新的笑颜,听到一句柔柔软软、带着本地口音的话,本来一肚子的气突然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不由自主地点头“哎”了一声,觉得那公子也不那么讨厌了。 奉书拎起刚买的几双靴子,一直把赵孟清拉到人少的巷子口,才把那两张钞票在他眼前晃了又晃,又好气又好笑地道:“真是土包子!不认得钱?” 赵孟清还有些迷惘:“可是……纸做的钱……” “那又怎么啦?银子、铜板多沉?用纸还不方便?你没看街上人人都在用钞票吗?” 故宋朝廷虽然也发行过纸钞,但大多用于大宗买卖,也从来没有像眼下这样全国通用。赵孟清自从宋灭之后就背井离乡,多年来从未出过越南,自然不知道,钞票早就成了蒙古帝国最为流行的通货。 “可是……这纸上不就盖了个皇帝的印……能当钱使?万一……万一别人不认……” 奉书嗤的一笑,手指在那钞票上点了又点,“谁敢不认?看到这上面的‘大元’两个字了吗?有皇帝的信誉作保,谁敢不承认这张纸条的价值?上面写着五贯,就绝不会有人给你兑出四贯九。” 赵孟清的目光只是随着她那纤细洁白的手指头划来划去,那手指着的字也不知看没看清,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终于还是接受了这个说法,转而又道:“那、这种钱,万一丢了、撕了、让风吹走了……万一、万一蒙古皇帝的国库里着火了……” 奉书忍俊不禁,“你放心吧!蒙古皇帝的国库里才不会存纸,需要用钱的时候,印出来就行啦,要多少印多少,不比开矿、采银子、铸钱方便?” 赵孟清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手中的钞票,问:“钱……要多少有多少?随便印?这……这……” 奉书见他一副天上掉馅饼的表情,忍不住哈哈直笑:“当然是皇帝才有资格印钱,你以为人人都能摊上这等好事?”突然想起了什么,眨了眨眼,又说:“只是我听说,这印钱的法子只能算是饮鸩止渴,过不了多久,就会弄得物价飞涨,钱也不值钱了。到底为什么,我也不太清楚。”压低了声音,“反正啊,细作大哥,你可千万别让越南皇帝照葫芦画瓢,会把国家搞垮的。” 赵孟清一下子也没懂,问:“为什么会钱不值钱?为什么几张纸能搞垮国家?你是听谁说的?” 奉书叹了口气,不回答了。还能是谁?自然是他。 只可惜当年自己太小,他也是随口一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些事情弄弄清楚。 赵孟清却也没在意她的突然沉默,只是聚精会神地研究着手中的钞票,末了才微微叹了口气,笑道:“这才几年,中原就这么不一样了,我都快不认识啦。” “所以啊,以后这种跟别人打交道的事,让我来做,我又不怕抛头露面。你可千万别再惹人注目,小心让人盯上报官。” 赵孟清脸上微微一红,点点头,回头招呼道:“阿金、阿银,走,回客店。” 阿金阿银都是从越南带来的同伴。他们的本名都十分响亮,身份也都不低——都是兴道王精挑细选出来的“黄衣”侍卫,也都或多或少地会些汉话,身上的本事更是让奉书都叹为观止。 当一行人刚进入广西的时候,曾有一伙山贼觊觎他们身上的钱财,拦路抢劫,还想把奉书抢去做压寨夫人。奉书还在盘算着是打还是跑,阿金阿银两个人就已经冲了上去,啪啪啪几下子拳脚,就把五六个山贼打得四脚朝天,爬不起来。 只不过此时为了遮掩身份,两个人都作仆从打扮,相互之间也只称呼假名。况且,两个随从更多的用处不是保镖,而是负重。两人腰间都缠着从越南带来的银子,作为此次来华的经费。但凡有需要用钱的地方,奉书只要手心一摊,就有银子递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只觉得自己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如此富豪的时刻。 奉书直到现在才真正理解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含义。他们刚过中越边境,便用重金贿赂了守边的知寨大人,轻轻松松地取得了行商的通行证件。此后一路上虽然时有关卡哨所,也不是没有人怀疑过他们的身份,但那些看似战无不胜的蒙古军人,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也一个个全都投降了。 除了银子,两个随从身上还背满了两个人的各种行李:一架古朴典雅的七弦琴,一把名流题字的折扇,以便让赵孟清这位贵公子随时卖弄风雅;两条登山的手杖,以便这两位璧人般的旅客遍访名山大川;一箱子的笔墨纸砚,以供两人诗兴大发时顺手挥毫。 只不过奉书一行人已经跋涉了将近一个月,诗词是一首都没做出来,名山也只是远远地看过几座,那架七弦琴更是从来没弹出过一个音符。因为那些崭新的毛笔,笔尖都经过特殊处理,都是能够洞穿人体的暗器。那几条登山的手杖里都藏着锋利的刀剑,握住手柄一旋一拧,就能拔出来。那折扇是打不开的,里面镶嵌着削铁如泥的匕首,是由胡麻殿下那柄镶金匕首改装而成的。 而那七弦琴的琴腹内,则装填得满满当当,都是大大小小的零部件。当他们第一次在客店歇脚的时候,奉书把门窗一一关紧,把那琴横放在桌子上,让赵孟清开始数数。她自己则飞快地拆、卸、装、配。等赵孟清数到二十的时候,她手里已经握上了一张半人高的硬弓,每一处衔接和凹槽无不契合得恰到好处。元廷对民间武器管控极严,这种杀伤力极强的远程硬弓,只要在任何一个百姓家被搜到,那家人便一定是通通杀头的命运。 赵孟清还没来得及惊叹,奉书让他接着数。等他数到四十五的时候,桌子上就重新出现了一张名家七弦琴,琴面上的断纹微微颤动,好像随时都能奏出动人心弦的古曲。 赵孟清提着的一口气才终于放下,赞不绝口,不由自主地问:“你是从哪儿学来的这些本事?” 奉书假装没听见他的话,重新打开门窗,唤那个年长些的随从:“阿金,帮我把行李拎到隔壁去。” 阿金阿银本来只归赵孟清号令,但赵孟清让他们把奉书也当做和他同等的主子。两个随从当然不会看不出他俩非同寻常的关系,但赵孟清虽然是御定的驸马,安姿公主毕竟还未及笄,真正成婚还得等上一两个年头。在这之前,他就算找其他女人陪伴服侍,也是无可厚非之事。越南也是深受儒家礼教熏陶的国度,男尊女卑的传统较中原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两个随从都十分理解地缄口不言。 再说,“驸马”和这位文姑娘之间也似乎没有什么逾矩的举动,从来没有在一间房里过过夜。 而奉书的态度,则是既然银钱足够,能租两间房,干嘛要省钱?等哪天钱花光了,不得不节衣缩食了,大家再挤一间房不迟。真到那个时候,她也不是没这个厚脸皮。 她每天都对赵孟清心存感激。他说过,要等她放下心里的结,果然便是说到做到,从没再要求她有什么亲密的举动。两人眼下更像是互相帮扶的同伴。偶尔奉书在他房里多耽一会儿,或是盛饭盛水的时候殷勤些儿,他就掩饰不住的开心。 有时候奉书想说:“别对我那么好,不值得的。”可看到他真诚的神色,便一句刺耳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她把自己的行李安放好,环顾着宽敞干净的客房,脑海中却莫名其妙地响起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师父,你租下了两间房?只租一间不行吗?……少租一间房,租金能少一半呢。” 那时候的自己,脸皮居然就已经这么厚了,当真是傻得可爱。要是……要是遇到的刚好不是他,而是任何一个稍微有些歪心思的男人,自己恐怕早就连骨头渣儿都不剩了,哪能平平安安地任性到现在? 她咬着嘴唇,指甲用力掐进小臂上的肉,拧了一拧。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每动一次不该动的念头,就得让自己狠狠地疼一下子。 只不过这次下手似乎狠了些,捋开袖子一看,白生生的手臂上已经慢慢浮现出一个红印儿。她叹了口气,取过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包裹,一层层打开,从里面摸出一盒油膏,熟练地打开盖子,用指尖沾了一点点,打圈儿涂在红肿的皮肤上。 那包裹里零零碎碎的,还装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纸包,全都是她当初从越南军医那里要来的药。这也是奉书坚持独处一室的原因之一。她不愿意让赵孟清看见这些东西,她不忍心让他分担自己那些杞人忧天的荒唐负担。再说,就算他知道了,又有什么用?谁也不能回到过去,把她从李恒那个精心设计的圈套中拉出来。 身体似乎越来越依赖这些解毒`药了。自从进入中原开始,若是每日长途跋涉得久了,头脑便会莫名其妙地困乏。情绪波动大的时候,也会突然觉得呼吸不继,心脏毫无规律的乱跳,像极了此前见到的、张弘范中了瘴毒之后的症状。开始只要服一点点药就能缓解的症状,慢慢的必须加大药量,直到两倍、三倍。有时候奉书觉得,什么毒气、病痛,都只是自己的错觉,有时候却觉得,李恒正在另一个世界慢慢地攫取着自己的生命。 唯一已知的解药方子,记载在李恒那本医书里。而那医书已经被他毁了。 她深吸几口气,摆脱了那些越来越不妙的想法,往袖子里揣了几大块银子,缓步出门。经过赵孟清的房间时,凑在门口,对他说:“我还要去街上置办点衣物,你们可以先休息,不用等我。” 然后她来到街上,看到一个“世传儒医张杏林坐诊”的木质招牌,信步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终卷开始~还是忍不住黑了一把元朝经济,大家原谅我这个历史控吧o(n_n)o~ 第198章 0142 ·梦过元无梦,忧多更不忧· 第236节 张杏林睁着一双昏花的老眼,将奉书的脸色、头发、舌苔、指尖都看了个遍,忽然开口问道:“冒昧问一句,这位小娘子可有父兄?可有夫家?” 奉书一怔,扭头看了看门外的招牌,确认自己确实是在看病,而不是在报户口。 “大夫只管说我有病没病,怎么治,就行了,我也不是出不起诊金药钱。”说着,一小锭银子拍在了手边的药柜上。 对面的老中医眼睛亮了一刻,口中却依然摇头叹气:“小娘子若是有家人亲戚,还是叫来的好,老夫和他们交代交代,也说得清楚不是?今天天色晚了,要不明日……” 奉书见他一直吞吞吐吐的,焦躁起来,心想:“有什么事情,直接跟我说不行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老伯瞧不起我。要么就是他没有真本事,挂出包治百病的牌子,其实只会治小儿感冒。” 不愿再浪费时间,起身就走,伸出手去,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把银子留在了那里。反正这银子是“公款”,不用白不用。不管怎么说,这大夫为自己仔仔细细地诊了许久,后面已经排了一大串人了。 老中医张杏林还在后面招手:“记得明日把令尊带来啊。” 等过得几日,行到另一个县城,她又抽了个空,悄悄拜访了一个在当地颇有口碑的大夫。那大夫的诊室叫做“回春堂”,大厅正中挂了个县太爷题写的“妙手回春”的匾额。 那位“回春堂”主人似乎确实有些本事,望闻问切一气呵成,末了却跟奉书拉起了家常:“看姑娘风尘仆仆的,想必是赶了长路。莫不是初来乍到,来我们江北投奔亲友的?” 奉书心中暗道他多事,简单敷衍道:“是……来游山玩水的。” 对方微微一惊,似乎不相信她一个孤身少女,居然有这个胆子单身上路,随即却一下子热情起来:“既然如此,老夫必须要向姑娘建议个去处。从此处往西南二百里,有一座山,名曰凌云山,是我们这里的名胜,山上有个寺院,叫凌云寺,香火旺得不得了,许愿祈福向来都是最灵的。姑娘若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牵挂的人,可以赶紧去那里走一遭,也算是积累功德……” 奉书又是奇怪,又是好笑,说:“大夫,我今天是来看病的,哪儿不舒服,都早就跟你说清楚了,就等着有病开药,没病走人,请你给个准话就行了。游山玩水的事,等我好了,自会考虑。” 那大夫这才打住,提起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行字,说:“这些药能帮你缓解些症状,可别用过了量,否则发作会更频繁。老夫无能,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奉书接过药方,莫名其妙地被送出了门。她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大夫都这么唠唠叨叨、答非所问。小时候生病,都是大人张罗着,把大夫请到家里,人家具体说了什么,她自然一点也没在意。等长大些了,开始学本事了,就从来没生过大病,也就没有任何独自求诊的经历。 又一日,奉书又在路上看到有藏医在设馆开药,小诊室里满是沁人心脾的檀香味道。其时蒙古贵族刚刚开始信奉藏传佛教,来到中原的藏人地位都不低。奉书想,这人说不定有些本事,便带着钱去了。谁知那藏医将她诊了一番,居然不要她的诊费,而是后退一步,结了个虔诚的手印,叽里咕噜地念起经来,末了又用生硬的汉话来回絮叨,劝她及时皈依密宗,这样死后才能摆脱轮回云云。 奉书有点害怕,又想到民间时有传言,说有些藏医借行医之名,做行骗之事,心里愈发没底,没等那藏医说完,就匆匆告辞走了,一路上右眼皮跳得厉害。 最后,不知是第八个还是第十个大夫终于给出了真相。那是一个云游四方的邋遢道人,在城外的道观里暂时歇脚。百姓都传言他医术超神,有起死回生之能,纷纷涌过去看。奉书瞒着赵孟清出门,本来只想去碰碰运气,那道人却一眼在人丛中看到她,招手让她进来。 他也不客套,张口便问:“姑娘是不是在岭南苦恶之地住过?” 奉书点点头。 “该遵守的忌讳一概没遵守,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 奉书心中一凛,又点点头。 “伤心、动怒的时候,症状尤其明显?” 奉书目瞪口呆,“嗯”了一声。 邋遢道人便命小僮取过纸笔,卷起油腻腻的衣袖,在纸上写下了八个小字:“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递给她。他的一身青布道袍污秽不堪,写出的字却淋漓酣畅,雄浑刚健,和那副邋遢样子判若两人。 奉书一看到那八个字,骤然间只觉得无比眼熟,至于那几个字的意思,倒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过了不知多久,才在记忆的海洋中捞出一幅画面:那天是她的十二岁生日,寒风冰冷,她潜伏在张弘范的府第上,亲耳听到了他的夫人和儿子谈论他的病情。 张夫人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她说:“所有的大夫都说,老爷这病是在南方打仗时染的,到现在,瘴毒入血,侵入心肺,需要绝对静养,万万不能有大的情绪波动。” 只不过,张弘范最终不是被这病杀死的。那个能救他命的小药罐子,深夜的炉灶上,咕嘟咕嘟的熬着,却让她给毁了。 张弘范临终前那灰败凋零的面孔,一下子又回到她的脑海里。她记起来了,自己跟着那个管家去向张府送药时,便听到管家在叹气:“唉,老爷这一病几个月,换了多少个大夫都不管用,就连皇上的御医也是摇头……” 记忆突然裂成了碎片。奉书低下头,再看看自己手中那一张纸,“瘴毒入血,侵入心肺”八个小字,突然一下子全明白了,只觉得世间最为讽刺之事莫过于如此。 她有些想哭,可是眼眶里干干的,什么都流不出来。那天晚上在丛林里的一夜奔波,每时每刻的喘息和汗水,都清清楚楚地映在脑海中。张弘范是不是也是这样生的病?是不是自己也会像当年的张弘范那样,就这么慢慢的凋零下去? 邋遢道人显然也已经预料到了她的反应,将桌上的纸笔一推,淡淡道:“看得出,姑娘此前已经问诊过不少次了,想必也已经有所准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姑娘这一个月里切莫太动感情,也别做剧烈的活动,尽量卧床静养,也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奉书“哦”了一声,喃喃重复道:“一个月?” 邋遢道人沉吟片刻,说:“看姑娘的体质,也并非弱不禁风的闺阁女子,也许……两个月……两个月,能做很多事了。有些人空活了一辈子,也没做出过什么像样的事呢。姑娘且看开些吧。” 奉书茫然点头,心里面一幕幕的,全都是临终的张弘范那惨白的脸色,他手边的银铃、他书桌上的那些公文、墙上的那柄宝剑…… 也许真的是报应。 邋遢道人见她垂首不语,微笑道:“我看姑娘的面相举止也非常人,只是被造化作弄,就这么放弃,未免可惜。不如也做了我僮儿,随我回武当山,修习道家心法,清心寡欲,慢慢学着压制体内的毒性,也未必没有一线生机。” 奉书过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脸上微微一红。按照常理,一个正值壮年的出家道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对她一个俗家少女出口相邀,说什么跟我回去,未免不伦不类之至。但看邋遢道人的神色,却是坦然中带着任性,一点也没有顾虑的意思。奉书随即知道自己是想多了,这样一个修为高深的道长,自己是男是女,是长是幼,在他眼里也许早就没有任何区别。 可她还是不太相信,小声重复了一遍:“修习道家心法,清心寡欲……做、做道姑?” 邋遢道人呵呵一笑:“你若是慧根足够,能坚持到二十岁,我便收你为徒,又有何不可了?” 他身后的僮儿已经在向奉书挤眉弄眼,做出各种表情,提醒她机缘难得,赶紧磕头拜谢为妙。 奉书摇摇头。就算是方才,邋遢道人说她只剩一两个月的光阴时,她的心绪也是一直平静的,现在却忽然感觉眼泪要出来了,吸了吸鼻子,认认真真地说:“多谢道长美意。我已经拜过师父了。”站起身,又勉强微笑道:“再说,要是一辈子清心寡欲,不能爱,不能恨,就算活到一百岁,又有什么好玩?道长高看我这个俗人啦。” 邋遢道人的眼神微微一暗,叹道:“你难道不知,活着才是最好玩的事?可惜,可惜。小小年纪,心已死了。” 奉书再不答话,恭恭敬敬地敛衽行礼,告别出门。 道观里宁静凉爽,可一出门,刺眼的阳光打在脸上,让她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她揉掉眼角的泪,心中对自己说:“两个月,能做很多事了。” 两个月,足够她赶到大都,杀掉那个有史以来最强大帝国的君主。这件事,有很多人尝试过。阿里不哥试过,张世杰、陆秀夫试过,父亲也试过,但他们都没成功。如果这件事碰巧让自己做成了,这辈子便值了。就算是两个月之后立刻死掉,也足够向阴曹地府里的小鬼炫耀一阵子的了。她打算把这件事作为布置给自己的最后一个任务。 她伸手入怀,摸了摸贴身的那个小袋子。袋子里面是她的护身符,原先是小小的瓷瓶和扳指,而现在,换成了一条染血的衣带。那上面的字迹时刻给予她最温暖的激励:“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忽然心中一颤,又想:“要是我真的做成了这件事,天下人都会知道。等消息传开,传到师父耳中……他……他再也不会看不起我。说不定,他会为我伤心。” 她长叹一口气,明知道又起了不该起的念头,却也不再下手掐自己了。既然横竖都只剩两个月时光,不妨稍微放纵自己一下。 奉书大步在街上走着,余光看着热闹的市集、茶肆、人群,对自己抿出一个鼓励的微笑。 第237节 忽然却看到那个叫做阿银的越南随从,低着头,沿着路边匆匆走着。奉书随口叫道:“阿银,去哪儿?” 阿银吓了一大跳,一下子绊在路边的石墩子上,跌跌撞撞地后退了几步,方才站稳,抬起头,说:“文……文姑娘……那个,驸马相公派我出来找你。” 两个越南从人理所当然地称呼赵孟清为“驸马”。赵孟清皱着眉头纠正了几次,让他们叫他“相公”即可,但两人的等级地位观念已经深入骨髓,哪能一下子改过来?妥协之下,便称呼赵孟清为“驸马相公”。赵孟清哭笑不得,又见奉书对此并不在意,这才接受了。 奉书见阿银行色匆匆,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赵相公若是要找我,他会亲自来。” 她不动神色地将邋遢道人写的纸条收进袖子里,眼睛一扫,已经看到阿银左手拎了个小包裹,正在手忙脚乱地往衣摆下面藏,而他腰间的束带也已经更新换代,从麻布质地变成了牛皮。 中原物产丰富,商品种类繁多,两个越南黄衣半辈子都在深宫中规规矩矩地服侍,一进入广西,可就大开眼界,侍候主公之余,不免也会自己花销尝试一番。这些举动,奉书向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心想反正他们用的是分拨给他们自己的“公款”,由越南上皇买单。只要他们不误事,自己便管不着。 可是随即她鼻子一皱,闻到了阿银身上那股淡淡的茉莉花香气,脸一红,大致已经猜到了他又偷偷去了哪儿。中原此时在蒙古治下,民风已比故宋要开放了许多,比越南更是天壤之别。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城镇,都有不少让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里面充斥着各种肤色、各样身材的美女,任君挑选,价格也丰俭由人,门槛甚低。 阿金年纪稍长,又自知肩负使命,向来是不敢往这些地方去一步的。可是阿银终于经不住诱惑,趁着奉书和赵孟清休整的这一日,偷偷摸摸地来尝了鲜——自然还是越南上皇给他买单。 阿银见了奉书脸色,知道瞒不住她,鸡琢米似的作揖,连声说:“姑娘饶命,姑娘恕罪!” 奉书见自己猜得果然没错,半是生气,半是疑惑:“他不是宦官吗,怎么还会去……”随即又想到自己一个未出阁姑娘,怎么能寻思这种事情,便只是哼了一声,眉头一拧,命令阿银跟自己回到客店,自行向赵孟清坦白认罪。 阿银嘟囔着她听不懂的越南话,灰溜溜地跟在了她身后。 奉书此时心绪正起伏得厉害,也没心思再讥刺他,满脑子只是想着:“两个月。” 再回头看看阿银,想到赵孟清,心里忽然莫名其妙地有了一丝释然……倒也不必对他过意不去、跟他过多纠结感情上的事了。等时间到了,自己悄悄消失,也挺好。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解释一下:俺们虽然是历史剧,但奉书中毒的情节大家就当武侠小说来看吧,就不用现代医学来解释了……简而言之,奉书身上的瘴毒,会一点点把她削弱减血,直至死亡。激动、生气的时候,恶化得尤其快。第五卷里张弘范就是在岭南打仗时,染上了同样的病,大家也许还记得他最后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 奉书从越南带的解毒`药只能缓解,不能根治。看了这么多大夫,也一个个束手无策,都给她判了死刑。独门解药是李恒(蝎子)医书里的方子,然而医书已经被李恒毁了。还有一个治愈的希望就是跟随邋遢道人去修行(都知道邋遢道人是谁吧,把他老人家请来客串不容易啊),然而这个希望也被奉书自己否决了,因为……就像道长说的,小小年纪,心已死了。 ` 没错,本文的完结卷,就是这么一个悲催的开局…… ` 李恒之魂(微笑):所以大家都散了吧本文是be,文姑娘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了。 ` 最后,杜大叔表示由于前两天的番外,现在暂时没脸见人……请大家稍等他几天调整调整……(看到下章字数了吗,5000+,里面会有各种伏笔和线索,为了早点把大叔拖出来,蠢作者一咬牙一跺脚,修改了后面的很多细纲,砍掉了不少枝节,但还是要考虑到逻辑上的自洽,以前的伏笔该收的收掉,才不至于影响故事的完整性。大家允许我再布几天的局,给你们一个圆满丰富的结尾= ̄w ̄=) 第199章 0142 作者有话要说: --- 本章悬疑风……其实作者我也不知道醉汉究竟会不会把自己摔死哈哈 ` 赵孟清 发表朋友圈 今天好险,差一点就暴露了……转发锦鲤还愿,祝我们一切顺利~ ` 后天再来一个读者名联文小剧场,想出现在小剧场里的小妖精们可以开始报名啦,换马甲也是可以的,捂脸 ·颠崖一陷落千寻,奴仆偏生负主心· 赵孟清毫不留情地将阿银责骂了一通,将他说得满脸通红。阿金也跟着在旁边责备,说:“我们此次入华,是来做大事的,不是来吃喝玩乐的。要喝酒、找乐子,等咱们立了功、回到家乡,还愁没这个时间吗?” 阿银低下头,连连道歉,赌咒发誓,说自己再不胡来了。奉书却注意到他颇有不忿的脸色,心中一动,似乎已经知道了他心里想的什么:“越南可没有这么好的酒,也没有黄头发、红头发、棕头发的女人投怀送抱。” 她轻声提醒赵孟清:“好啦,别说了,适可而止吧。” 赵孟清却板着脸,说:“出发之前,兴道王是怎么叮嘱来着?低调、谨慎,对国家利益没有帮助的事情一概不做。这才出来多久,就学得如此散漫,要是再姑息下去,哼,迟早会误事。”当即罚没了阿银那一份零用钱,命令他从此以后只能呆在客店,不许再出门闲逛。 等阿银垂头丧气地出去了,赵孟清才转向奉书,解释道:“越南小国寡民,论富庶程度比中原差得远。此前就有过越南使臣一去不返之事。这次蒙古侵越,那些墙头草一般、忙不迭投降的王公贵族,有不少也是见识过中国繁华的。因此兴道王早就嘱咐过我,若我们的从人有一点被诱惑腐化的苗头,就绝不能容忍姑息。” 奉书想想也有道理,点点头,说:“我看阿银有些不服气的样子,这才说的。只是不想让咱们自己人之间生出嫌隙嘛。” 赵孟清笑了:“你放心,我自有分寸。”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又笑道:“倒是你,这些天总是独自出门,又是做什么去了?” 奉书微微低下头,好容易暂时忘掉的那份心事,又轰然回到了心中。一失神间,便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心脏仿佛被剪刀划开了一个口子,突然跳不动了,只想躺倒休息,再也不起来。 赵孟清吃了一惊,连忙扶住她后背,问:“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 奉书不动声色地倚上身边的门框,小声说:“有些乏了。” 赵孟清却露出怀疑的神色,说道:“好妹子,你……是不是有什么担忧的事?”想了想,又极低极低地说:“你是不是担心……要杀他,太难……这件事,本来也是天大的风险。要是我能做主,我万不会让你也参与……你、你当初为什么非要向兴道王讨这个任务?” 其实奉书何尝不知,这一项任务,实在是把自己的性命放在了刀尖上。但其实她这两年间,从来就没把自己的性命太当回事。眼下赵孟清的反应,比她自己还要紧张十倍。 她微微笑了,强打精神安慰他:“我还想问你呢,这么个亡命的差事,你怎的就那么轻而易举的毛遂自荐?要是现在后悔,倒还来得及。赶紧打道回府,公主在等你呢。” 这话里带着三分打趣,赵孟清脸一下子红了,“我不娶公主……” 奉书嗤的一笑:“不用解释啦。”转身翩然而去。他可算是把她脸色的问题给忽略了。 这一晚她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邋遢道人的那几句话,来回来去地在心里面响。她并不怀疑他的判断。他对自己此前在岭南的所作所为推测得□□不离十。况且,自己现在身体上的症状,和当年的张弘范如出一辙。她虽然只和张弘范相处了一个晚上,但他那副样子,她一辈子也忘不了。当年的张弘范,有皇帝的御医诊治,有那么多家人仆役来来回回的伺候奔波,这才撑了那么久…… 她安慰自己:“我过去福大命大,在鬼门关不知道转过多少遭,欠下的福报早就该还啦。再说,就算我死了,也不至于变成孤苦伶仃的小鬼。祖母、爹爹、哥哥、姐姐,那么多家人,都会一起陪着我……” 想着想着,就无声无息地哭了,泪水濡湿了枕席。 第238节 也许,应该随邋遢道人走,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可是她觉得,就算自己真的这样做了,以后也会是让人笑话的命。人们会指着她说:“看,那个老道姑,据说当年是因为一段孽情,这才出家的。” 她被自己的胡思乱想逗乐了,眼泪还在流,就吃吃的笑了起来,随后胸腔一抽一抽的,自己也分不清是哭是笑了。 可不是吗。自从十五岁起,她所做的一切,杀人、报仇、入越、打仗、不把自己的性命和感情当回事,多多少少都有些赌气的成分在里面吧。她从来没想过,杀了人、报了仇之后,自己还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生活。也许,让生命就完结在报仇的过程中,才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他呢……隔壁,赵孟清熟睡的呼吸声清晰可闻。如果自己死了,算不算反而成全了他?他会不会死心塌地的回到越南,拾起那份差点被他随手抛弃的前程? 奉书不愿意再想下去了,用枕巾擦了擦脸,努力收拢混乱的思绪,慢慢计划着明天的行进路线。她奔波了一天,体力上已经有点吃不消,认真筹划了一会儿,就昏睡过去了。 可是仿佛才睡了一小会儿,她就被门外的一阵吵闹声吵醒了。客店大堂里似乎一下子涌进了不少人,闹哄哄的不知在说什么。一睁眼,天已蒙蒙亮,一缕稀薄的阳光透过窗纸,落在她半边身子上,暖洋洋的。 有人在敲赵孟清的房门,边敲边说:“客官,客官!小人斗胆请客官出来看一眼……” 奉书心中咯噔一下,一骨碌爬起来,披上一件衣服,胡乱挽了一把头发。推开门,首先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她怔了好一阵,头脑里一下子恍惚了片刻,隐隐约约地觉得有一缕特别熟悉的感觉,可是始终捕捉不到。 然后才看到地上倒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看面孔正是阿银。几个百姓和店伴围在四周,朝阿银指指点点的,有的还在笑。 那敲门的店伴赔着笑,正在对赵孟清一句句的解释:“大清早的,这人就醉倒在衙门口的青石街十字路口,人事不省,想来已经醉了一夜啦。恰好有人认出来,说这人似乎是住在小店,和客官一路的住客。大伙儿一合计,这就七手八脚的把人抬过来啦。客官看看,这人是您的相识不?” 赵孟清睡眼惺忪的,随意披了件衣服,目光还时不时的往客房里面瞄。房里除了金银财宝,还有一件最要紧的物事,是越南上皇御赐的金龙腰牌。赵孟清不敢把它留在越南,怕有闪失,因此带了来,重重包裹好,和其他贵重行李放在一起。 他听了店伴的解释,微微松了口气——看来不像是行骗碰瓷的伎俩。可又低头一看地上倒着的醉汉,脸色立即难看下来。阿银此前因为太过散漫,已经被罚禁止出门。转眼间却又溜出去寻欢作乐,还弄得醉倒街头,怎能让他不气? 他不愿把事情闹大,立刻说:“是跟我们一块的从人,不知怎的醉成这样,让大伙见笑了。”说毕,朝那几个抬人的百姓团团一揖,口中连声称谢,然后唤阿金过来,掏出几两碎银子分发了,权当谢礼,接着又赏了那店伴五钱银子。那店伴做了好事,又得了赏,眉花眼笑地去了。 阿金看到阿银这副样子,眼睛都直了,连连摇头,只是不相信,喃喃道:“太不像话了……他哪来的胆子……太胡闹了……”躬下身,拉着阿银的胳膊,便要把他扶起来。可是阿银已经醉成了一摊烂泥,任凭别人如何扶持,就是竖不起来。最后是阿金和赵孟清合力,把他抬到房里的床铺上。屋子里已经充满酒气了。 奉书可不敢靠近,只怕阿银醉得厉害,万一呕吐起来,可要糟糕之极。她转而打了一盆冷水,端进屋来,往架子上一放,没好气地说:“让他醒醒,好好交代交代,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要是不想做这趟差事,大可打道回府,回他的升龙城,我们可不拦着。” 赵孟清显然也是心有同感,恨恨地说:“他这么无法无天的醉在外面,幸亏今天是让好心的街坊送回来了,万一出了什么别的事,让官府盯上,咱们几个全都得受连累。”说完,手下毫不留情,一盆冷水泼下去。 可是阿银却没什么反应,就连冷战也没打一个,歪着脑袋,眼睛紧闭,呼吸微弱得几乎听不见。几滴水流到了他的鼻子里,他也没有任何反应。阿金拍着他的脸颊叫了两声,阿银也全然不应。 奉书首先觉得不对劲,小心翼翼地走近,把阿银的身子翻了一翻。随即便小声惊呼。只见阿银的后脑和枕席接触的地方,隐隐约约地留下了小片血迹,被方才冷水濡湿,已经变成了淡红色。 赵孟清和阿金也同时倒抽一口气。阿金颤声道:“他定是摔倒在街上了,这才躺了一晚上……老天,他可摔得不轻……” 赵孟清只慌张了片刻,稍一思忖,低声道:“救人要紧,等救活了再教训他。阿金,你去问问店伴,这附近有没有医馆、大夫?” 奉书立刻便想说,这附近的医馆、大夫都在何处,自己已经了如指掌。随即才意识到,这话怎能让赵孟清知道,便及时住了口。 过不多时,阿金便问了出来,说邻街就有个专治跌打损伤的大夫,兼带卖药。赵孟清立刻命令阿金:“去把人请来,快!” 阿金点头,刚要出门,奉书却眼尖地看见了什么,叫道:“慢着!” 阿金连忙住脚,不解地看着她。奉书伸手指着阿银袖口露出的一道白边,低声道:“那是什么?似乎是个信封。” 赵孟清和阿金随即也看到了。阿银的袖子里确实揣了厚厚的一叠纸,糊成一个整齐的信封。赵孟清伸手抽了出来,一眼便看到封皮上大大地写着几个字:知县大人亲启。 几人同时“咦”了一声。奉书三步并作两步,凑到赵孟清身边。阿金把门带上,也凑了过来。 赵孟清犹豫了片刻,就把那信封糊住的地方撕了个干净,抽出厚厚的一沓纸来。那纸上密密写满了字。他只读了几行,脸色就慢慢的白了,不由自主地握住了奉书的手,慢慢退到墙边,倚靠着。 那是一封告密信,字迹是阿银的无疑,是准备呈给当地地方官的。阿银在信中清清楚楚地点出了赵孟清、文奉书、阿金的名字,供认自己一行人是越南来华的细作,打算前去大都刺杀皇帝。而他自己,因为倾慕“天`朝上国”,不愿行此小人之举,决意投诚,用其他几位同伴作为进身之阶,换取在蒙古帝国合法居住的身份——若是还能像其他投诚的越南高层官员一样,能被授予个一官半职,自然是更好。 赵孟清的手发抖。奉书咬着嘴唇,接过信,掀开一张纸,继续读下去。那封信剩余的篇幅都是在对“天`朝上国”的大肆赞颂,以及对本地官员的阿谀奉承,说自己是送了他们一场天大的富贵。倘若父母官愿意庇护他,他便立刻交出一行人下榻的客店地址。否则,若是眼睁睁地任凭越南刺客从自己的辖境内溜了过去,父母官不免要惹麻烦。 奉书感到愤怒的火焰一下子烧满了整个胸腔,那股蠢蠢欲动的难受劲儿一下子便压不住。想说什么,然而却张口结舌,只是微微的喘气。 赵孟清脸色红白不定,只是盯着信纸上的字迹发呆。忽然又抓过那一叠纸,仔细看了看,用手反复捻了一捻,确认这封信是一直糊好、刚刚才被拆开的,这才长长出一口气。 阿金低声问道:“这东西,要是真让他送出去,被地方官看到,咱们会怎样?” 赵孟清铁青着脸,道:“你说呢?” “被捉,坐牢……” “严刑审讯。我们两个是中国人,还可以装疯卖傻的抵赖一阵。可是你迟早会被他们看出来是越南人。到时候……不光是我们几个性命不保……” 他不再说下去了,可奉书也能猜出来。若是自己一行人的身份泄露,越南派刺客来华这件事迟早会传到大都朝堂里,忽必烈一怒之下,说不定会决定再给越南一个教训。越南军民用鲜血换来的和平立刻便会付诸东流。 她忍不住问:“这种情况,兴道王难道没有预料到?” “当然预料到了。可是……”他静了一静,又说:“你难道看不出来,我们这些人里,他最不信任的是你啊。临出发前,他几次叮咛,让我看紧你。” 奉书大惊:“什么?让你……看紧我?” 赵孟清点了点头。 她这才发现自己也真傻。这一行四人里面,只有自己才是最不值得放心的那一个——不是越南子民、没有和兴道王共过事,虽然给越南立过功,但毕竟还投身过元军,有杀越南兵的前科。兴道王让赵孟清监视自己,再顺理成章不过。 赵孟清看着她紧张的神色,却微微笑了:“我认认真真的答应了,也没有和他解释。可你总不至于以为我也不信任你吧?” 奉书呆呆地摇摇头。自己此前那么多次独自出行,找医馆、看大夫,全都是看似可疑的行径,他却一次也没有干涉,也从来没有深问过她的行踪。此前她只觉得这是他对自己的纵容,可现在再回头看,却有了些说不出的别扭感觉。 她讪讪一笑:“你看我不一直是乖乖的?这次可是兴道王棋差一招,他没料到,最先生出异心的,居然是他自己的同胞。” 赵孟清点点头,叹了口气:“这人卖国求荣,出卖同伴,心思也算歹毒之极了。他计划这些,肯定不是一日两日。说不定来华之前,他就早有此意,这才主动请缨,让兴道王选上。”突然转头问阿金:“他在越南,有家人老小没有?” 阿金摇摇头,“没有……他是孤身……”忽然脸色一变,朝赵孟清躬身行礼,头低低的,露出微秃的头顶,颤声道:“我、我可一点也不知道他这些谋划……驸马相公明鉴,我在升龙城的家人亲友无数,万万不会做出这等诛九族的事情啊……我一心为国,绝无他念啊……” 赵孟清连忙说:“不必多礼。我相信你。” 奉书却想:“出了这档子事,怎么还能随便相信别人?阿金看着老实,可以后也得留个心眼儿,不能轻信。” 但这个念头,自己心里时常想一想就够了,没必要再提醒赵孟清。 第239节 阿金咬牙切齿,指了指阿银,道:“那,这个叛徒,我们把他怎么办?” 赵孟清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随即大吃一惊。阿银方才一直一动不动的,而现在,只不过几人说了一会子话的工夫,他的脸色已然白得可怕,再一摸他的脸,竟然已经冰凉了。 奉书倒抽一口气。他死了? 忽然房门砰砰的响了起来,先前那个店伴大声喊道:“客官!方才那位喝醉的客人可还好?可需要请大夫?小人可以这就去……” 奉书心念电转,连忙叫道:“不用了!他……他醉得很厉害,麻烦你叫一辆大车,我们……我们马上退房上路!” 第200章0142 ·几多江左腰金客,便把君王作路人· 直到坐进了马车,藏到了厚厚的帘子里面,奉书才觉得松了口气。狭窄的车厢里,还有阿银逐渐变硬的尸体。可是她一点也不怕,拿出自己以前摸死尸的本事,在他全身上下搜了一遍,确认再没有可疑的物件,又翻过他的后脑,细细检查那道要了他命的碰伤。 反而是赵孟清有些紧张,小声说:“别看啦。等到了偏僻的地方,买个棺木把他葬了便是。他做出这样的事,就算是押回越南去审,也只能比这死得更惨。” 奉书点点头,坐远了些,慢慢道:“我知道……我只是不明白,他既然要持信告密,定然是一早就奔着衙门口去的。事关他的性命前程,他又为什么会喝一夜的酒,以至于摔成这样? 赵孟清想了想,道:“他也知道事关重大,又没有回头路可走,喝酒壮胆,也不奇怪。” “那也不至于喝得烂醉,醉成这样。” 赵孟清点点头,表示同意,目光中也露出一丝困惑,随后微笑道:“说不定是老天开眼,有意让我们躲过这一劫,这才让他纵饮无度,功败垂成。”看了看阿银的尸首,眼中现出些同情,又笑道:“说起来,也是老天有意教他害人不成。他这一跤要是摔得再重些,直接死在了街上,引来官差,那封信可立刻就被发现了,咱们几个就是死路一条啦。天幸让他坚持回到客店,才……” 奉书苦笑着摇摇头,车厢内已经飘满了酒味,淡淡的,竟然让她觉得有些好闻。她心烦意乱,伸手把车门帘子微微掀起来一点。 帘子一掀,外面的新鲜空气就刷的一下涌了进来。隐约可见车外是金黄的麦田,沟渠交叉,已是一派田园景象。 忽然她鼻子一皱,猛然意识到阿银身上的酒气为什么好闻。那似乎是北地的灯青烧酒的气味,是以前师父最爱喝的……买回家过好多次,“太平药铺”附近就有一家专卖的铺子……自己也跟着蹭过好几口……难怪早上刚刚闻到这股香气的时候,觉得有些熟悉。 她心中连连苦笑,在这当口,居然遐想起这些不着边际的事情了。 忽然心里一动,又想:“阿银身上的酒味,也未免太明显些了。难道他真的醉成那样,喝下去一杯,反倒泼在身上两杯不成?” 她在蒙古人堆里混了几年,见多了各式各样的醉鬼,大多数人身上都只有难闻的呕吐味。像阿银这样,身上只有新鲜酒精气味的,却是少见。 至于喝醉了之后走路不稳,以至于把自己摔死的,更是从来都没见过。要是客店中的众人得知了此事,恐怕也会引为蹊跷,前去报官吧。 她暗道一声侥幸。阿银在告密的前夜居然会放纵饮酒,饮的居然还是这种容易醉人的烈酒,居然会不巧绊倒在地,受的伤居然不轻不重,恰好在不引人怀疑的情况下,让人送了回来——她觉得自己明天必须要找个寺庙烧香了。 正寻思着,马车忽然停了,阿金的声音在外面道:“驸马相公,这儿有个小村庄,可以暂歇一刻。” 说是暂歇,但几人谁也不敢松懈,吃过了饭,便找了个小棺材铺子,将阿银的尸首收敛完毕,找了块荒地埋葬了。这里地处偏远,官差少至,银钱流水价给出去,村子里、铺子里便没有人过问。 赵孟清念着阿银一路上服侍辛苦,还在他墓前行了个礼。取过那封告密信,在墓前点火烧着了,直到纸张烧成了细细的黑末子,这才叹了口气,站起身来,郁郁地道:“你们说,我们还没到达大都,正事还没有任何起色,就出了这种事……算不算出师不利?” 阿金沉默不语,奉书却抿嘴笑道:“哪里,是阿银那个叛徒出师未捷身先死,咱们逃过一劫,应该算开门红,是好兆头。” 赵孟清被她这么一安慰,脸色这才转晴,微微一笑,道:“那好。你说你是在大都住过好几年的,可不要带错路。” * 一路北上,又花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倒不是因为道路有多难走,而是大大小小的哨卡盘查越来越多,经常能碰见元军的军队调动。一路上听得百姓传闻,江西爆发白莲教起义,领袖杜可用率众数万,正在攻打都昌县城。官兵连岁进讨,不能取胜。 他们只好匆忙绕过去。等走到湖北一个小村子的时候,看到村头大树上贴着官府告示,落款的日期居然是“祥兴七年”。那是宋幼帝赵昺的年号,只用了两年,就结束在崖山。 赵孟清看得眼睛都直了。一个路过的老乡嘿嘿笑道:“客人还不知道罢?要变天啦!石狮岭的赵大王,那是流落民间的宋徽宗六世孙,眼下正招兵买马,恢复大宋哩!周围的八县十六村已经全都姓宋啦。我要是年轻二十岁,也去投奔石狮岭,给大王卖命——有大户的土地分哪!” 赵孟清又惊,又疑,又喜。等走出几步,奉书却立刻给他泼冷水:“像这样的农民起事,江南地方每年都至少有几百次。有复宋的,有自立为王的,还有天神下凡的,花样翻新,可惜都是乌合之众,多半抗不住一次官兵围剿。那个赵大王要是能活到明年,你再去认这个穷亲戚不迟。” 奉书毕竟还是高估了那个赵大王。又行了三天,便在一个县城城门上看到了几颗高高挂起的头颅,底下的告示写着“石狮岭匪首俱已伏诛”,勒令残余旧部赶紧投降,欢迎百姓积极告发。 奉书一行人也遭到了格外严格的盘查,好在银子充裕,顺利地过了关。 事实上,由于严苛重税,民怨沸腾,蒙元立国不过区区数年,各地便已经民变蜂起,就连居住在南方的蒙古下层民众也有加入的。奉书这几年在民间走动之时,便已经司空见惯。开始她还像赵孟清一样激动,甚至想过参加、投靠。但随即便发现,起事的义军多是乌合之众,攻州掠县,少不得也有扰民害人之事,和官军半斤八两,于是这份心也慢慢淡了。 再行一阵,赵孟清和阿金也都渐渐习惯了这种局面。民间流传的那些起义领袖、起事地点,赵孟清都用心记住。每行一日,都把当天见到的民情民生详细写在纸上,分门别类地藏好,“这些都是珍贵的情报,得向兴道王报备。” 等到三个人风尘仆仆地跨过卢沟桥,进入大都地面的时候,道路两旁的树木已经出现了层次鲜明的金黄与枚红,平原上盛开着紫菊和金莲花。赵孟清在欣赏赞叹的同时,也开始半开玩笑的抱怨,此时的天气简直像越南的严冬一样了。 三人早就商议好了。要行刺鞑子皇帝,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能逃出宫去,事后都得立刻从大都脱身,在第一时间远走高飞。马匹是必不可少的。 奉书熟门熟路地找到了位于城外的一个马市。在一阵腥臊气味和飞扬的尘土中,人和马杂在一起,马匹鼻子里喷气的声音时不时地响。蒙古人、色目人、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正如火如荼地交易着。 元帝国幅员辽阔,又开放通商,对马匹的需求一年比一年多。只不过最优种的马匹都在第一时间敬献给了皇帝,市场上卖的,便不免良莠不齐。劣马固然多如牛毛,腿长体健的良种马却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况且,商人们需要的马,负重能力才是最要紧的,至于速度、爆发力倒是次要。可是奉书却说,若是买到这种商用马匹,就相当于自寻死路,逃不出半日,就定然会让蒙古兵追上。 三个人分头寻了半日,才好容易问到一个回回商人,说他手上有□□匹善于奔驰的良马。奉书当年在上都做奴婢的时候,早见惯了各式各样的马,此时将这商人手上的马稍微相了一相,就点点头,对阿金道:“就是他了。掏钱吧。” 阿金犹自不信:“九匹,我们都买下?” 奉书微微一笑,轻声道:“那当然。你难道不知,蒙古军队出征的时候,都是一人配备四五匹马的?轮换着骑,才能日夜不辍地赶路,连鸟儿都赶不上那速度。眼下咱们一人三匹,我还嫌不够呢——咱们的钱,还够用吧?” 阿金这才信服,露出钦佩的神色,连连点头,上前和那回回商人交涉起来。 可没说两句,旁边忽然响起了一阵铜锣般的洪亮声音:“这儿的马好!喂,老板,你的马,我们全买了!” 说的是蒙古话。奉书连忙转头,只见一个华服胖子大步踱来,看打扮是个蒙古小贵族。他身后呼啦啦跟着二十来个从人,牵着五六匹鞍辔分明的高头大马,一下子将市场中的过道占满了一多半,扬起一阵尘沙。 那回回商人也是一愣,紧接着以手抚胸,行礼道:“阔阔老爷,您来啦!” 那名叫阔阔老爷的蒙古贵族打了个哈哈,让他免礼,接着道:“今儿进了有十匹马没有?派人都牵到我府上,我要赛马用!价格么还按照以前的给,怎么样?快点,快点!” 那回回商人面露难色,指着赵孟清道:“可是,这几位汉商……” 阔阔老爷这才注意到赵孟清一行人的存在,微微皱起眉头。 奉书不愿多生事端,赶紧上前一步,微微躬身,用蒙古话问了声安。 第240节 阔阔老爷却一下子火了,朝那商人大叫道:“你把马卖给这些蛮子?收钱了没有?” 那商人连连鞠躬,道:“还没收钱,可是已经握手成交了……” 回商习俗,买卖双方一旦握手,便是交易达成,再无反悔的余地。市场上回商居多,这便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可那阔阔老爷显然不吃这一套,哼了一声,道:“没收钱,就是还没卖!你们几个蛮子胆子长在肚子外面,敢抢我们蒙古人看上的东西!快滚罢!否则有你们好受的!”说毕,便吩咐手下,去牵那几匹良马。 那回商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也不敢拒绝,也不敢帮忙一块牵马,只是看着赵孟清和奉书,脸上露出抱歉的神色,搓着双手。 赵孟清听他语气不逊,摆明了看轻汉人,气得脸上扬起一小片红晕,小声道:“真是欺人太甚!” 那阔阔老爷却是懂汉话的,立刻沉下脸,道:“你说什么?谁欺人太甚?” 赵孟清微微一惊,随即心平气和说:“凡是要讲个先来后到,这一批马是我们早就看好了的,已经跟主人家商定了价格,也已经握手成交,改不得了。贵人要想寻马,还请到别的摊位去吧。” 他话没说完,奉书就在旁边急得拉他衣袖,小声说:“行了!哪有这么跟蒙古人说话的!” 赵孟清却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虽然还算不卑不亢,但出自汉人平民之口,说话对象又是蒙古贵族,立刻就显得无礼之至。他话刚说完,阔阔老爷身后的五六个从人就轰然大怒,七嘴八舌地喊道:“这蛮子傲得可以!”“知不知道我们老爷是大都城里的什么人?万安寺周边八亩地的宅子,你做梦也高攀不起!居然还敢这种语气对老爷说话,嫌舌头生得太长吗?”“教训他!教训他!” 赵孟清急道:“我们是平民商户,又不是奴婢,怎么不能……” 阔阔老爷冷冷道:“哼,平民商户就敢这样撒野了?几个汉人,不好好在家种地,经什么商?还一下子买这么多马,我看多半有问题!”转头吩咐一个随从,“把负责这个市场的巡查都头叫来!好好查一查!我就不信这几个人是正经良民!” 赵孟清一下子住了口,和阿金交换了一个惊疑的目光。奉书也立刻心知不妙。阔阔老爷的本意,只不过是想叫人来教训教训这几个不识好歹的汉商,让他们认清谁才是这市场上的主人。只要和巡查都头发个话,随便编几个罪名,把他们关上十天半月,看他们还敢不敢这么倨傲地对蒙古人说话。 可是以奉书他们的真实身份,哪能就这样任人盘查?奉书见阔阔老爷的一个随从已经大声领命,幸灾乐祸地去找人了,心中一急,就像把那随从拦下来。随即想到,这样一来,更坐实了自己一行人心里有鬼,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动。 那回商愁眉苦脸地道:“老爷您看,几个不懂事的汉人,也犯不着您为了他们生气,咱们还是……” 阔阔老爷笑道:“是啦,差点忘了你的马。牵到我府上的马厩里吧!改日我再派人来付钱。” 赵孟清见他轻描淡写地买走了马,心中犹自不忿,刚要开口说话,奉书赶紧轻声说:“好了,马不要了,快走吧,别让他真的找来蒙古兵……” 说毕用力推着他腰,朝阿金连使眼色,便要离开。可是却被阔阔老爷身边的好几个随从拦住了。他们有的笑,有的骂,纷纷道:“敢对老爷出言不逊,就要这么溜了?想得美!等着!谁也别放他们走!” 正僵持间,只听得大路上马蹄声响,先前跑走的那个随从已经领来了一个骑兵巡逻小队,为首的军官在马上侧过身,和阔阔老爷大声问好,紧接着用马鞭指了指赵孟清,扬起下巴,问道:“就是这几个蛮子?” 周围已经聚了十几个看热闹的各路商人。阔阔老爷懒洋洋地朝那军官回了个礼,笑道:“这几个人倒是识货的,看上了纳速剌丁的马,可惜就是太过嚣张,真把自己当主子了,哪像本分的商人?老兄可得好好查查,他们的本钱是不是偷来抢来的!嘿嘿,这年头,老实汉人越来越少喽,我看这些人,哼哼,多半有问题。” 那军官听罢,一双眼睛狐疑地看了看阿金,又看了看赵孟清,最后目光落在奉书身上,转了两转,冷笑道:“汉人都长得差不多,没一副老实面孔。这小妞么,抛头露面的,看起来也不像良家,跟我说说,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 阿金听他这么一说,当下脸色一白,双手不自觉地紧握成拳。奉书却一下子听出了那个军官的弦外之音,赶紧压低声音道:“拿钱,拿钱!破财消灾!先拿一百两试试!” 可是终究说晚了一拍。那军官看到阿金突然紧张起来的动作,眼睛微微眯了一眯,露出了真真切切的怀疑神色。 奉书心中飞快地盘算,是任他盘问,抵死不认,还是背水一战,设法逃走?马市四周倒是空旷的草地,不适合走路,倒十分适合跑马,也许可以抢到几匹马跑掉……不过,眼前的军官和他身后的骑兵小队,胯`下的马都是顶尖的品种,比这市场上卖的任何一匹都出色…… 她和赵孟清交换了一下眼色,正要商议,忽然听到远处有人大声喊了起来:“不好啦,走水啦!快来人啊!” 在场的人都是一惊,转头一看,只见市场东北角的官办马厩处黑烟滚滚,隐约夹杂着噼噼啪啪的声音,竟是囤积的草料不知怎的烧了起来。马嘶声响成一片,一匹惊马挣脱缰绳,没头没脑地在人群里横冲直撞,一阵惊叫声过后,马厩前面立刻呼啦闪出一大片地方来。 其它的马也跟着不安起来。有人在大叫:“我的马!”有人却在叫:“喂,我的钱!我的钱!”夹杂着“绳子!”“水桶!”还有各种南腔北调的咒骂和呼救,纷纷扰扰,乱成一团。 烟熏火燎的味道即刻传遍了整个市场。那巡逻军官听到叫声,愣了片刻,随即“啪”的一声,扬起鞭子虚挥一记,叫道:“一群笨蛋!快去救火!闲杂人等退下!别挤!浑水摸鱼的,一律法办!” 他胯`下的马已经开始不听话。他用力提着缰绳,拨转马头,朝着那乱象奔过去了。身后的巡逻小队里,有一多半人跳下马,高声吆喝着,开始维持秩序,像赶羊群一样把惊慌失措的人群赶开。 卖马的纳速剌丁面如土色,喃喃道:“阔阔老爷,小的得去救一下我的马……您定的马,有十三匹都在那边马厩里……” 纳速剌丁惦记着马,见对方并没有表态,把手头的生意交给一个小厮,飞一般地离开了。 阔阔老爷和其余的随从也被这突发事件惊到了,左右看着,不知所措。其中一个机灵的随从赶紧说:“快保护老爷回府啊!愣着干什么!” 奉书赶紧拉一拉赵孟清,低声道:“还等什么?咱们也趁乱走!” 作者有话要说:  赵孟清 发表朋友圈 昨天转发的锦鲤好管用,今天又是好运气,接着转o(*≧▽≦)ツ ~ ` 小剧场继续报名~~ 第201章 0142 ·天地垂日月,斯人未云亡· 马市里草料充沛,那场火燃了足足两个时辰,才被渐次扑灭。奉书一行人早就溜出市场的范围,在南城郊外找了个毫不起眼的小客店歇了。 直到三天后,他们才小心翼翼地出门,来到另一个规模小些的市场,分批买下了需要的马匹。这次事情办得很顺利,没有节外生枝。 三人在客店里闲话,都说这一路上真是福星高照,既没让小人出卖了去,也没让蒙古长官稀里糊涂地关小黑屋。可是事不过三,难说以后还会不会有这样的运气。必须要吃一堑长一智,格外留神小心。 奉书却隐隐的有些别的念头。以往的冒险、亡命经历告诉她,事情太巧合、太顺利了,往往是有些运气以外的原因。有时候,并不是好事。 但她也没有精力细想这些事。随身带的那些药已经快要告罄了,近几日消耗得尤其多。要不是这些提神兴奋的药物,她真担心自己哪天会一睡不醒,或是睡梦中忘了呼吸。然而这些药有时也让她莫名其妙地难受,觉得心脏好像不是自己的。 夜里的梦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怪。有一天,她梦见了上都草原上的那一场盛大宴会,篝火冲天,几千人围着火堆载歌载舞。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泻而下,那火堆一下子被浇熄了大半。几百个男女奴隶拼命往火堆里扔柴火、泼油,可那火焰终究是慢慢地弱了下去,最后闪了一闪,一片黑暗。 她不常照镜子,然而她知道自己的容颜一定憔悴得可以。赵孟清终于也注意到了,问她:“你这几天好像瘦了……是不是没睡好觉?是不是水土不服?” 奉书随便编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她曾经生出冲动,把自己的健康状况对他如实告知。但那又有什么用呢?她几乎可以预料到他的反应。他会首先不信,说这不过是她的错觉。她只有和盘托出已经悄悄看过十几个大夫,每个人都已经给她判了死刑——那样的话,也不过是多赚得几句安慰。他大概会暂停一切进行中的计划,带着她继续徒劳地寻医问药,直到哪一天,那堆篝火彻底熄灭为止。 与其这样,不如装作若无其事,干他一票大的,作为送给自己的临别礼物。 不过,在彻底离开之前,还有最后一样牵挂。 他们从南边的关厢集市接近大都城。顺承门外的柴市口,是三年前文天祥去世的地方。后来杜浒对她说,当时时间紧迫,他和在场的南人一道,将遗体草草收殓在大路边一个废弃民宅的空院子里,为他日归骨便路。 第241节 现在,那里重新成为了一片热闹的集市,十字路口人来人往,牛车、驴车、马车辘辘驶过,混杂着木材和牲畜粪便的气味,完全看不出任何不寻常的痕迹。 奉书驻足远望,心里好像被绞碎似的难受。她一下子回想起了那个她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她仿佛看到了三年前那个无助的小女孩,一边哭,一边跑,小小的透明的身子穿过自己现在的身体,挤开人群,然后扑通摔倒在地上,又爬起来,膝盖已经磕得破了。 回大都看看父亲的念头,在奉书心里从未消失过。只不过当时她和杜浒都在被官府追捕,一路仓皇南逃,再后来的两年里,海捕文书也从来没停过。她也从来不敢接近大都城周围二十里之内。 直到最近,真金太子逝世,皇帝悲恸之余,下诏大赦天下,为死去的太子积累功德,官府对通缉犯的追捕才慢慢松了下来,她回到中原之后,也一下子觉得安全了许多。 她悄悄擦了擦眼泪,竭力回复冷静的语气,对两个同伴说:“先父葬在这里,我这个做女儿的不孝,这几年一直没来陪过他……赵大哥,阿金,我拜托你们一件事。要是……要是这一次我不能全身而退,要是咱们中有谁能平平安安地逃出城去,还烦请你们……把他送回江西去,就当是为我完成一个心愿了,可以吗?” 她觉得,父亲应该也不喜欢这个又脏、又乱、又冷的地方。他肯定是想回到家乡的吧。虽然现在的家乡,已经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 赵孟清拍拍她的肩膀,道:“怎么突然说起丧气话了?咱们几个一定都能全身而退……” 奉书忙道:“我是说万一!未雨绸缪一下不成吗?到时……” 赵孟清苦笑道:“好,好,万一你有什么不测,你要做什么,我都替你做。行了吧?”顿了顿,又正色道:“你放心,文丞相在我心里就像是神明一样。能为他做什么事情,我都是求之不得。他到底葬在哪儿?我们先去给他磕个头吧。” 奉书点点头,凭着记忆中的画面和杜浒的描述,沿着街边慢慢寻找着。上一次站在这里时,四周还是一片寂静,漂浮着无数人的窃窃私语,整个街道有序划一,两旁守着不知多少官兵。而现在。四周满是南腔北调的吆喝声,一辆驴车撞到了另一辆,两个商户在互相吵架,乱成一团。她忽然觉得有些恍惚了,弄不清哪个才是真实的世界。 记忆忽然中断了。左近似乎盖起了些新的房屋,种上了几棵小树。 奉书看到路边坐着一个卖油老翁,看样子是长年在这里做生意的,鼓起勇气,上前问道:“老伯,你可知三年前,这里处决了一位南朝丞相……” 那卖油翁抬头看了看她,摸着胡子笑了:“南朝丞相……有,有!文曲星下凡,啧啧,当时看的人那叫多……” 奉书颤声道:“老伯当时也在?你还记不记得当时的情景?” 那卖油翁眯眼回忆了一阵,笑道:“哪能不记得?嘿嘿,那天真是撞了神明啦。你不知道,那监斩官号令刚下,那天空就呼的一下子暗下来了,据有学问的人说,那是老天在闭眼睛哩!那文相公魂刚归天,皇宫里就来了一匹快马,传了刀下留人的圣旨,可惜啊……嘿嘿,后来接连好几日,大都城里都是浓雾笼罩,据说连皇宫里都得燃蜡烛、燃火把,宫里的人四处买熟油,把我的油全买光啦!” 奉书瞪大了眼,只是不信,赵孟清和阿金也全都目瞪口呆。 那卖油翁亲历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之事,似乎很是得意,微笑道:“后来啊,皇上赶紧封了那个文相公做什么庐陵郡公,派一个大官来这里设坛祭祀。刚点上蜡烛,就听一阵阴风刮过,地面上飞沙走石,天上也似乎打起雷来了。人们都说,文相公发怒了!那大官吓得脸都白了,赶紧叫手下把牌位改成他们南朝的封号,叫……叫……” 奉书垂泪道:“宋少保信国公。”她知道这事多半是迷信的百姓事后附会,但听在耳中,仍然心潮澎湃,又是哀伤,又是隐隐的自豪。 那卖油翁一拍大腿,笑道:“是啦,是这个封号。说也奇怪,牌位改了之后,居然马上就云开雾散,太阳立刻就出来啦。老百姓都说,那是文曲星显灵,当时就有跪在地上拜的,嘿嘿……” 奉书已经泣不成声,别过头去,不想让那老翁看见。赵孟清替她问:“那么文相公当时收殓在何处,老伯可看见过?记不记得具体的位置?” 那卖油翁呵呵一笑,朝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一指,“便是在那儿了。有人还给他立了牌位哩,不过我也不识字,看不懂说的什么。” 赵孟清赶紧谢过了,往他手里塞了一小把钱,拉着奉书便去。 到了那卖油翁所指的地点,果然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石碑,歪斜着半埋在土里,周围已经长出了长草。奉书跪下去,把野草一棵棵拔掉,用手拂去石碑上的泥土,读了几个字,便愣住了。 父亲已经不在这里了。 立碑的人姓文名升。是文璧的小儿子,也就是奉书的堂兄。这个名字她已经不知多久没听过了,刚看到时,甚至感觉十分陌生。 碑文上说,由于文天祥所有子女已经要么去世,要么不知所终,在他被处决前夕,文璧决定将自己的一个儿子过继给他,以免长兄绝后——尽管文天祥从没有机会见到这个继子的面。 至元二十年,也就是两年前,文升已经来过大都,做好了她今日打算做的事。他已将文天祥的遗体扶归故里,重新安葬。又动用文璧的关系,将身在瀛国公府的欧阳夫人接了出来,送回家乡,安置在远亲那里。这个小小的石碑,便是他派人凿刻,以作见证的。 奉书万万没想到,在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大都,居然还能重新见到自己亲人的手迹。不难想象,身为蒙古官员的文璧,做出这个决定,是冒了多大的风险。 她心中一阵铺天盖地的愧疚。自己曾经那么努力地试图营救他,可终究是眼睁睁地目睹他倒下;而本该尽的孝义,已经被别人抢先承担了。 她跪在那里,抚着地下的土,放声大哭了好久。赵孟清和阿金愀然站在旁边,谁也没有劝她。 等到眼泪几乎流干了,她才站起来。由于起来得太猛,头脑一阵晕眩。赵孟清扶住她的手。 她用袖子擦擦脸,微笑道:“走,进城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交代一下文爹爹的归葬事宜,以及文妈妈的去处。文天祥这一条线到此收尾。这部分基本和历史所载吻合。卖油翁说的事情,《坚瓠集》是这样写的,很神奇,大约是关于帝都雾霾的最早记载。 ` 文信国既赴义,是日大风扬沙,天地昼晦,咫尺莫辨。自后连日阴晦,宫中皆秉烛,群臣入朝亦列炬前导。世祖悔之,赠公太保、中书平章事、庐陵郡公,设坛致祭。丞相孛罗行初奠礼,忽狂飈旋地起,吹沙滚石,不能启目。俄卷其神主于空际,隐隐雷鸣,如闻怒声,天色愈暗。乃奏改前宋少保、右丞相、信国公,天复开霁。 ` 在文天祥最后的日子里,文璧将自己的儿子文升过继给他,承担了传接香火的任务。现在网上有不少人宣称是文天祥后人,如果不是冒名,那应该是文璧文升一脉的后代。 ` 上世纪八十年代,江西吉安出土了文天祥的墓碑,立碑人便是文升。该碑现存北京兵马司文天祥祠。 ` 今天有话说内容比较多,小剧场明天再放……昨天换马甲调戏我的几个小妖精,你们逼的我重新写了2333 ` 再问大叔啥时候出来的就不答啦,人家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嘛~~~ 第202章 0142 ·叫呼人不应,宛转水中央· 大都的城墙依然是夯土,上面依然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苇席。奉书看着那熟悉的夯土城墙,蓦然想到了父亲逝世那天晚上,自己和杜浒逃出大都的情景。当时她骑在抢来的官马上,转头回望,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见到这座城市。 可现在她回来了。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已经蜕变成了久经历练的女郎,身边换了新的同伴。个子长高了,阅历广了,主意多了,心硬了。 她熟知大都城的各城门的布防状况。她让阿金负责看守马匹,等在健德门外二十里的一座破土地庙里。一则在城里不适合纵马奔驰;二则阿金身为越南人,能否顺利应付进城的盘查,尚且未知。等到三人真的亡命出逃之时,自有用得上他的地方。 于是阿金留在了城外,临别时拍胸赌咒发誓,说等不到他们出城,绝不擅自离开。 赵孟清则和她一起,用汉商的身份证明和大把银子顺利入了城。奉书凭记忆找到了斜街一家客栈,和赵孟清住下来,观察了几天,挑了中秋节后一天,城防格外薄弱的日子。 第242节 她悄悄对赵孟清说:“待会你留在骡马市路口接应我……” 赵孟清立刻打断她,他的反应在她的意料之中:“咱们不能分开!我和你一起去……” 奉书笑了笑,耐心道:“赵大哥,论行军打仗,论硬碰硬,我万万不及你。但是做刺客的本事,恐怕你没学过多少吧?你想没想过该怎么混进皇城?” 大都城由宫城、皇城和外城三重城郭组成。其中外城便是百姓和官员聚居的场所。皇城里顾名思义住着皇帝一家,还圈着水源、御苑等生活用地。而皇城的核心则是宫城,是皇帝和文武百官决定国家大事的地方。 一道结实的灰砖城墙,把皇城和外面的百姓隔开。这道墙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全是精挑细选的怯薛侍卫。平日里,百姓只要往皇城里多看一眼,多走一步,就会被呵斥、赶开,甚至捉拿、处决。 赵孟清皱着眉头,凝思半晌,最后说:“你不是说,你已经有办法了吗?你还……你还问我。” 奉书微笑道:“我的办法,偏偏只有我自己能用。”用眼神指点着海子里的水波,压低了声音,道:“我早就发现了,这海子和金水河是相通的,金水河又直接流到皇城的太液池里去。不然,官府何以禁止百姓在金水河里洗濯、饮马?只是要从水道直接溜进皇城,非遇上三五个水闸不可,得一关关的慢慢过,还不能引出大动静。你要是能像我一样,在水里憋气憋个一盏茶工夫,我巴不得你跟我一起去呢。” 赵孟清又是惊讶,又是佩服,半晌,才摇摇头,说:“我做不到。” “所以你带好弓箭,在这里埋伏便好。有件更重要的事,非得你来帮忙不可……” “快说。” “我若在皇城搅出动静,怯薛营势必会立刻通知外城守兵,关闭城门,捉拿刺客。你若是看到有人从皇城出来报讯,必须不择手段的阻住。只要争得片刻的光阴,让咱们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才有一线生机。否则,明天这个时候,咱们让人来个关门打狗,那可糟糕之至。”顿了顿,又说:“我要做的只是暗杀,可你却有可能卷入真刀实枪的明斗,你的任务才更危险呢。” 这是奉书前两年多次行刺总结出来的经验。此前她都是独来独往,也有过不少次险些被人瓮中捉鳖的经历。眼下多了一个帮手,分工明确,就能打出一个时间差,增加从容逃脱的机会。 赵孟清知道她所说没错,犹豫片刻,点点头。此前与蒙古的战争经验告诉他,要赢得一场战斗,后勤、补给、接应、配合,远比那短短的临阵搏击要紧。 “还有……”奉书看了看他的神色,正色道:“若是我明天清晨还没有出来,你必须在城门关闭之前自己逃出城去——这算我求你的,不许跟我争。” 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许严厉。赵孟清的面容一下子凝重起来,低声道:“不成。我必须等到你出来。”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出不来……” 赵孟清伸手拨开桌上的茶壶,握住她的手,向她凝望片刻,认认真真地说:“好妹子,今晚之事,倘若能够成功当然好,但要是实在做不到,你也千万不要勉强。说到底,这差事是我揽下的,若是要送命,也是得我来,我不许你越俎代庖。” 奉书叹了口气,“难道我就不恨忽必烈?我和你一样想让他死。” 赵孟清摇摇头,“不,不一样。我虽然恨忽必烈,但在我心里,他比不上你的一根小指头。我宁可让他安安稳稳地再活五十年,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上五十年。” 奉书一怔,这才明白他的意思,脸一红,啐道:“忽必烈老皇帝已经七十多岁啦,哪还有五十年可活?” 一面站起身来,一面却在心里说:“不知道我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五十天的光阴?” 天渐渐黑了。一盏暗红色的灯由远及近地移动。那是巡查宵禁的士兵从远处慢慢走过来。奉书和赵孟清在海子桥边分手,脱下外衣外裤,抱在油布包里,栓在背上;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各物,解下身边的酒囊,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无声无息地滑进了水里。 提着官灯的巡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在他们眼里,奉书已经变成了海子里的一条大鱼。 秋日的水温已然寒凉入骨。五年前的同一个时刻,她也曾浸没在同一片水域里面,在快要冻僵的瞬间,察觉了从水道畅游全城的秘诀。 但这一次,她不是要出城,而是要进入防御森严的皇城。她游入与海子相通的金水河,来到了皇城西侧。在甘石桥下面,她遭遇了第一个水闸。闸门口是疏疏的几根栅栏,只为挡住百姓的民船。她探头吸了口气,往下一扎,毫不费力地就钻过去了。一抬头,远处的城门上亮着几盏灯,远远的已经能看到了。 她感到水流在推着自己走。再游约莫半里路,便突然撞上了一道细细的铁网。那是为了拦截流入皇城的垃圾和杂物。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拔出胡麻殿下的匕首,一点点将铁网割断。铁丝的断口锋利无比,似乎时刻准备着划破她的肌肤。她心中默念着耐心,一点点将断口削平,然后侧着身子,一点点地蹭了过去,钻出头来,长长吸了一口气。 河道两边的堤岸光光滑滑的,岸上便是值夜的士兵居住的小屋。有人发现了她黑漆漆的影子。 奉书早有对策,口里咬住一根枯树根,然后扑的一响,那块树根让她喷出去老远,轻轻落在河道对岸的草丛里,弹了两弹。 那灯光带着匆匆的脚步,往那草丛里过去了。 奉书慢慢浸回水里。冷汗和冷水交锋,让她一阵晕眩,一瞬间,眼前竟如同闪了烟花一般。 她紧紧咬住牙,竭力控制住心神,对自己说:“不要现在,千万不要在这时候发病……求求你……” 一口腥甜被咽了回去。城墙近在眼前了。她甚至能听到里面的喧嚣,似乎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又似乎是无数人在嗡嗡地说话。篝火、烟雾、和蜡烛燃烧的味道从砖缝里透了出来。 最后一道水闸外面,守着两个全副武装的怯薛歹,左右各放着两盏灯,映出他们腰间马刀的寒光。 就算能无声无息地绕过两个守兵,自己也难以再前进了。这一道水闸是双层的,直通入皇城里面,因此闸门上用心安置了钢制的锁,只偶尔才打开一次,用以疏通河道内的杂物和淤泥。 奉书在水里伏了好久,思索着通过的方法。等到整个身体几乎和水成为一个温度的时候,她终于鼓起勇气,攀附在堤岸上,打蒙古话,压低了声音说:“喂,兄弟,兄弟!” 两个怯薛歹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人在原处立正站好。另一人按紧马刀,朝她走来。 奉书半蹲着,立在堤岸与地面相接的浅沟里,等那人走得近些,尚在左顾右盼,寻找声音的来源时,脚下猛地用力,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弹簧,朝他猛扑过去。手里的绣花针即刻穿透他后脖颈的薄弱之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就软绵绵地晕过去了。奉书用力托起那二百来斤的重量,膝盖顶住他的小腿,让他还保持站立的姿势。 出手之前,她就算好了角度,让自己始终隐身在这人的庞大身躯之后。这样另一个人便看不见她的存在。 她一面支撑着这个昏迷的蒙古大汉,一面继续说道:“今天皇宫里开宴会,皇上高兴,合宫上下都得了赏赐。皇上说,你们这些守卫的军爷尤其辛苦,特命小的来一个个的送赏来啦。” 她并不知道皇帝此时到底在做什么,但皇宫里总会三天两头地开宴会吧。至少在太子府里是这样的。而宴会进行到酣处时,真金太子偶尔还慷慨散财,把太子府从上到下赏个遍。得到赏赐的小贵族、官员和奴婢,没有不从心底感激涕零的--除了她自己。 眼下她这套说辞,也是凭着记忆,沿用了太子府里的官样口吻。那个立在远处的怯薛歹果然信以为真,腰板直了一直,说道:“真的?” 奉书仍是放粗了嗓子,笑道:“你们看看,这是黄灿灿的金子不是?一人两小块,可别丢啦。”转头对身边这个昏迷的怯薛歹说:“这位军爷,你是要先挑吗?哎,别着急,都差不多重……” 远处的怯薛歹以为同伴已经开始快手快脚地挑金子,再也忍不住,大步朝奉书走过来。就算几块金子差不多重,也总有个几分几钱的差距,自己哪能乖乖等着拿别人挑剩下的? 奉书躲在昏迷的大汉身后,听到另一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算好时刻,抛开眼前麻袋似的躯体,飞身扑上,匕首早就出鞘,袭到对方面前。 而在那个怯薛歹看来,眼前同伴的高大身躯忽然倒向一边,露出一个黑黝黝的矮小身影,一怔之下,只觉得咽喉一凉,一切就都结束了。 在鲜血喷涌、染红脚下的地面之前,奉书已经将尸体掇进了河道里。她心中暗道一声抱歉,把那个昏迷的怯薛歹也解决了,伸手到他腰间一摸,扯下一串钥匙,然后把第二具尸体也沉到水里。这样一来,不到天明,没人会发现此处的异常。 奉书耐心等周围的血腥味散尽,提起一盏官灯,细细查看了一遍现场,确认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痕迹,这才跳进河道里,用钥匙开了水闸,吸一口气,摸着水道两边的凹凸墙体,慢慢涉水前行。 皇城的城墙比她想象中要厚得多。全身已经胀得难受,头脑里嗡嗡的,冷水似乎灌进了耳朵鼻孔……寻常人完全没法坚持这么久的时刻。等到她觉得肺中的空气几乎全部耗尽,全身再没一点力气的时候,才在缓缓的水流当中,摸到了另一侧的闸门锁,颤着手,一个钥匙一个钥匙的试过去。 终于,在她喝下第二口水的时候,只听一声闷响,闸门开了一条小缝。她不顾一切地冲出水面,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空气,吸得胸腔里直疼。 第243节 然后她睁开眼睛,呆住了。 理智告诉她,这里是热闹喧嚣的大都城的一部分。可是眼中看到的,却是一副静谧得几近梦幻的画面。自己身处一个圆形的湖泊中心,黑黝黝的水面上漂浮着亮晶晶的星光。那水里虽然有着水藻和泥土,但却出奇地清爽干净,没有一点点异味,水面上甚至还似乎弥散着淡淡的玫瑰花香。圆月当空,照出泊在水边的几艘精致小船。微风拂过,缆绳和船身相擦,便发出慵懒的吱呀声。而岸边星星点点的,装饰着暗红、橙黄、乳白色的纱灯,灯光在一层料峭的薄雾中若隐若现。 奉书知道自己正身处于皇城当中的太液池。池水当中堆着一个小小的人工岛,那是她以前听说过的琼华岛。岛上一顶玲珑小塔,鎏金塔尖即便是在夜色之中,也散发出柔和而炫目的光彩,宛若一个俯视着人间夜画的神明。 微风送来了断断续续的音乐声和人声,在太液池的东北方向。奉书知道,那大概是皇帝、嫔妃、或者哪个贵族,正在宴饮赏夜。 奉书恍惚了好一阵。自己真的来到了皇城。大都的中心。元帝国的中心。 皇城比她想象中的大。她转头四顾,西侧有一些矮小的宫殿,而北侧似乎是一个花园,和太液池相接,旁边立着几个小小的斡耳朵,门口似乎重重叠叠的守着人。东边是宫城无疑,因为那里有数层巍峨宫殿,纯白色的屋顶映着月光,闪烁出隐约的青色。美,但看起来不太吉利。 而自己身处的太液池,大约是皇家眷属泛舟游览的地方。眼下入秋天凉,又已入夜,这里便幸运地无人问津,成为了重重岗哨当中的一个小小孤岛。 奉书心想:“不知皇帝在哪里?是不是在那个开宴会的地方?我若贸然过去,多半会立刻被发现。再说,这么多大大小小的宫殿房屋,我也不认得路。最好……是了,最好捉一个人来带路。皇宫里来来往往的人定然不少。不然,这么大一片地方,若是再没有多少人,可真成了鬼城啦。” 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水中游动,不一会儿就攀上了岸。身上僵得几乎感不到冷了。她解下酒囊,那里面只剩了一半的酒。她又喝了两口,这才让心脏慢慢重新活动起来。忽然想:“我今天喝酒可不少,待会可别误事……唉,要是……要是他在,肯定不会让我喝这么多……还会拿出点心给我吃……” 明知现在没人看见、没人提醒,但还是把酒囊塞好了,不再多喝,挂回腰间。 然后她躲在一座假山的凹陷处,抖开随身的油布包,换上干衣服,休息片刻,等身子稍微暖和起来,把湿衣服仔细藏好,紧握匕首,伏在暗处一动不动。 许久,看到树丛后面灯光闪烁,脚步声窸窸窣窣的,走来了一个小太监,低声朝另一个人吩咐:“去宣马可波罗,那个基督徒!让他快换身衣服,圣上睡不着,传他进去讲讲话。” 奉书在太子府的时候就听说了,忽必烈年老失眠,睡前经常会召自己的宠臣前去说话解闷。今天他宣了基督徒,大约是想到了死亡和上帝。 她自己心头忽然也莫名其妙地沉重起来。甩甩头,竭力抛开无关的想法,目光在空地、围墙交接的角落扫了一圈,却忽然眼睛一花,不知在哪捕捉到一个模模糊糊的高大身形。她心里一跳,揉揉眼再看时,又什么都看不见了。 大约不过是个巡逻的怯薛歹。她心中苦笑:“我真是越来越魔障了,怎么着都能想起他来。” 定了定神,将目光重新聚焦在树丛对策。稍微踮起脚尖,看到一个佩着十字架的色目人正在整理自己的帽子。 宫中的内侍和守卫大多去照顾那些刚刚离开宴会的贵族和官员了,眼下道路上倒是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奉书看到那小太监提着灯,慢吞吞地前行,心中暗自有了主意,伏在树丛后面,等那两人走近,飞蹿一步,将那小太监一扑一带,左手绣花针准确地刺入他后颈穴道。那小太监便一声不吭地昏迷在地了。 然后她冲上去,匕首抵住马可波罗的脖子,低声用蒙古话喝道:“站着别动!别说话!” 她知道这色目基督徒蒙古话水平有限,因此只说了几个最简单的词语。对方显然也是个机灵人,虽然面色煞白,但果然听话地没有出声。 她将匕首微微按了一按,示意他跟着跨到树丛后面,双手举高,趴在一座假山前面不许动。接着把那昏迷的小太监也拖离了大路,剥下那身太监服色,套在了自己身上。那小太监的身材和她差不多,衣裳居然还有八分合适。 最后,她将那小太监踢了几脚,踢进了花丛里,这样一夜之间,没人会发现这里昏着一个人。 她用匕首顶住马可波罗的后颈,微微用力,确保他感受到了刀刃的锋利,才收回匕首,捡起掉在地上的宫灯,开口命令道:“去见大汗。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马可波罗战战兢兢地说:“是,是!” 作者有话要说:  基督教在元朝大多被称作也里可温教(主要是指景教这个分支)。然而由于马可波罗来自罗马天主教背景,并且照顾现代语言习惯,还是称作基督徒(反正文中这些人说的也不是汉语)。 ` 马可大菠萝:omg,我的酱油居然还没打完?? ` 以下是小剧场时间!咳咳,你们知道这个小剧场废了我多少脑细胞嘛?感谢花花、路灯、m记、楚水几位壕的霸王票n连击,另外[奉丫头的照片]、[师父的里衣]、[奉丫头的袜子]、[奉书的小蛮腰]几位,你们再换马甲我都认得出来…… ` “作为世界第一大财团[m记]的首席ceo,[璨钰]在她999平米的大床上醒来。她看着墙上价值100000英镑的先锋画作[楚水],觉得应该换一个更贵的。她走出均价588888/平米的[月宝]豪华小区,买了一个1500元的高级煎饼[果子]套餐……” ` 笃笃笃敲门声传来。晋江大神写手[grace]关掉名为[南方赤火的十六岁小娇妻]的小说文档,问:“谁呀?” ` “[收红包的]。” ` grace开门,给对方递上一个写满[小篆],编号为[311106]的信纸,汇报道:“[未晏斋]主人已经跟随目标来到大都,行动意图不明……” ` 对面的人不屑一顾:“照片呢?拿出来。” ` grace大惊:“什么照片……你、你不是收红包的!你怎么知道我们的口令!” ` 国际间谍[athos1978]微笑道:“别装了,你每天都在更新的小说里暗藏情报,以为我们查不出来吗?” ` ………… ` 一个小时后。 ` 男人面色阴沉地凝视着一张[奉丫头的照片],那上面奉书和一个小男生肩并肩走着。男生正要把手往她的[小蛮腰]上搭。 ` 男人挥挥手,低沉着声音道:“你下去吧。该行动了。” 第244节 ` 他拉开衣柜的抽屉,一叠[里衣]中间摸出一条旧的长筒[丝袜],轻轻摩挲着。那是她当年忘记打包带走的。他忽然想起来,那天小丫头第一次买了丝袜穿上,问他好不好看。他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转来转去的扭,随口说:“天那么冷,小心风湿关节炎。” ` 小丫头脸黑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 喘息声渐重,“用不了多久,这条丝袜,我会亲手给你穿回腿上。” 第203章 0142 ·男子铁心无地着,故人血泪向天流· 这世上从来不会、也永远不会再有第二间同样的屋子。 墙壁上的彩色瓷砖上绘着精美的几何图案,显然出自最负盛名的阿拉伯工坊,是从巴格达的大清真寺里一片片卸下来的。墙上垂着宋徽宗皇帝的真迹花鸟画,紧挨着大幅波西米亚叙事挂毯。地面上则铺着花剌子模王宫里铺过的波斯地毯,边缘似乎还有着隐约的血迹。 靠墙的武器架上,摆着莫斯科大公用过的佩剑、大马士革巫师开过光的弯刀,罗马教皇送来示好的镶金手杖,还有成吉思汗射过大雕的铁胎硬弓。旁边的小几上则呈着各式珍奇珠宝古玩:南海的大珠、缅甸的血玉、匈牙利国王王冠上的巨大红宝石、还有威尼斯工匠制作的玻璃茶杯,里面盛着先知穆罕默德的一颗牙齿——那是在伊斯兰哈里发的王宫里发现的。 空气里熏着吐蕃进贡的名贵香料,每一两的价钱几乎和黄金一样贵。但屋子的主人显然并不介意香料的价格,熏得浓浓的,简直让人有些头昏脑涨。外间客厅摆着精致的桌椅家具,玛瑙盘子中盛着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异国瓜果,来自各个被帝国征服的角落。 奉书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了强烈的敬畏之情。她并不认得周围的每一样东西,但显然已经接收到了它们传递给自己的信息:这个寝殿外厅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让所有来访的客人心悦诚服地拜倒在大汗的脚底。 马可波罗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他熟门熟路地走到指定的等候地点,局促不安地候立在一旁,手指不断在一尊官窑笔洗上摩挲着。 他的脸色差得难看。奉书不得不一次次小声提醒:“放轻松!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你乖乖听话,我不会杀你。” 蒙古人的皇宫里没有太多的繁文缛节。奉书在太子府时已经熟悉了必要的规矩,作为领路的小太监,此时自然应当进去通报客人的到来。但她只怕别的宫人认出自己眼生,犹豫了片刻,上前两步,离那门边的太监远远的,躬身行礼,含含混混地说:“基督徒传到了。” 半晌,水晶门帘里面传出来一个平平的声音:“进来。” 奉书鼓起勇气,跟在马可波罗身后,迈步便走。随即便被门口的内侍拦住了。 “没规矩的东西,里面自有人服侍,你进去干什么?外面等着!” 奉书心里一沉,却又暗道一声侥幸。听话地闪到了一旁,假装在整理手中的宫灯,脑海中飞快地盘算:“忽必烈就在里面,不知有多少人在保护他?我要是强闯,不知有几成胜算?” 但要是等在这里任人使唤,迟早有穿帮的可能。 外厅里有八个太监和十二个怯薛歹,侍立在各个角落。奉书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屋内的格局,哪里可以藏身,哪里可以作为障碍,哪些人不好对付,哪些人不足为患。 目光又穿过门帘,看到里面模模糊糊的影子,推测出寝殿里面的侍从应该不多于十人。毕竟皇帝休息时,也不喜欢太多人窥探他的隐私。 奉书听到里面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基督徒,基督徒……你告诉我,今天,我是不是……做了一件错事……有人说什么幼子守灶,有人说什么立嫡立长,真是闹得人头疼。我不想偏爱任何一个孩子,可我知道,他们都在等着我的奖励。” 奉书头一次听到忽必烈的声音,全身烫得发紧,不知是紧张,还是愤恨。但那声音里没有丝毫的戾气,反而似乎有些无助和茫然。他开始考虑继承人的事情了?没有了真金,没有了胡麻殿下,甘麻剌和铁穆耳,其中一个,会成为下一任大汗和皇帝吗? 马可波罗低声道:“大汗何必自责?争斗和妒忌是人的天性,我上次给您讲过的,就连古代的圣贤阿布拉罕,他的两个儿子也没能逃脱自相残杀的命运。而大汗若是提前立储,正是避免两位皇孙日后被魔鬼召唤,陷入更深的泥潭。” 忽必烈“呵、呵”的笑了,笑声涩得犹如枯叶落地,“是吗……嘿,嘿……但事情明明可以不这样的……真金,真金……我的孩子,要是他还在……基督徒,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也被魔鬼蛊惑了……” 奉书听不太懂什么是“魔鬼”,什么是“阿布拉罕”,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老皇帝在想念太子,在后悔……我只要等基督徒把他开解得舒坦了,要睡了,那时候里面的人应该都在忙着熄灯、放帐,关窗、开门、送基督徒出来,注意力会最为分散,最适合下手。那时候我便假装迎上去,顺势闯进屋子……” 当下耐心等候。隐隐约约看到里面烛光摇曳,听到马可波罗的声音越来越紧张,仿佛在寻找合适的措辞:“魔鬼无处不在……堕落的路西法以蛊惑凡人为乐,他可能就潜伏在君王的宫殿里,寻常的守卫挡不住他,因为他最擅长幻化潜伏……” 奉书听到这儿,浑身一个激灵,右眼皮使劲跳了跳。要不是明知他说的是什么“魔鬼路西法”,她还以为是在说自己呢。 “……作为人间最强大的君王,大汗多半已经招致了他的忌恨。也许他就在寝殿的大门外,裹足不前,因为房间里有我的十字架,有上帝的光辉……” 奉书越听越是云里雾里,突然脑子轰的一声,犹如被人当头打了一个闷棍:“他说的哪里是什么魔鬼,分明就是我!他在提醒示警!这色目人狡猾得可以!” 以忽必烈的精明,恐怕早就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寝殿里的怯薛护卫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现在恐怕已经进入了全副戒备的状态。 奉书不敢四处乱看,但已经明显感觉到几束怀疑的目光打在了自己的后脑勺。嗒,嗒,几声轻得无法察觉的脚步声在寝殿里响了起来。 不能等基督徒出来再动手了!那样自己只能是束手就缚。 只能硬闯了,在所有人做好迎敌准备之前。 她握紧匕首,全身发力,像离弦之箭一样蹿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嗤嗤两声,已经划开两个守门禁卫的喉咙。接着一刀割断门帘,几个纵跃,把叮叮咚咚水晶落地的声音甩在背后。 与此同时,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大喝,犹如九天里一声炸雷:“鞑子皇帝,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紧接着喀嚓一声响,竟是有个灰衣人从房梁上一跃而下,双脚尚未落地,就一拳放翻了一个怯薛歹,紧接着躲过另一柄长刀,在地上几个翻滚,直捣寝殿尽头的那部泥金雕花床帐。床边伺候的几个小女奴此起彼伏的尖叫起来。马可波罗吓得跌下椅子,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犹自紧紧握着十字架。床上的那个老人坐直了身子,颤着手,抓起一柄小刀。 奉书忍不住低声惊呼。竟然有人先于她埋伏在寝殿里,同样是刺皇帝的! 但那灰衣人只冲上去两步,他脚下的地板就垮啦啦的响,一片接一片的陷了下去,露出黑洞洞的大坑,竟是一连串的陷阱,洞底隐约闪着金属光泽。 灰衣人身手敏捷异常,身子刚刚陷落数寸,便即扳住一个香案,借力起身,千钧一发之际撤身后跃。双足还未落地,头顶便徐徐罩下来一部铁网,正将他笼在当中。寝殿左右两旁的暗门砰的被撞开,冲进来十七八个全副武装的怯薛歹,大喊:“救驾!保护圣上!捉刺客!别让他跑了!” 奉书惊得呆了,全身冷汗透湿。她此前万万没有想到,寝殿大门和皇帝的卧床之间,竟然横亘着这么多道连环陷阱。进来寝殿的臣子都有內监带路,行走之际自然平安;可一旦有人欲行不轨,在殿中乱闯乱走,顷刻间便会触发陷阱机关。若不是那灰衣人早一刻现身,把陷阱提前撞破,若是自己就那么莽撞冲过去,恐怕……恐怕…… 耳边突然响起一道凄厉哨声。那是怯薛营的紧急召集令。寝殿内的亲卫训练有素,一半都去围攻刺客,另一半保护皇帝避开,一堵人墙将忽必烈团团护住。紧接着就有在外巡逻的各级侍卫飞奔前来救驾。奉书只听得门外一阵纷乱的脚步声,直朝自己奔来,纷纷扰扰的叫道:“这里还有同伙!” 她想也不想,匕首护在身前,和两个低等侍卫缠斗起来。匕首削断了一个人的剑尖,然后手腕一翻,干脆利落地捅进了那人的肩头,一旋一刺,墙上的字画便溅了一道鲜血。脚下再一踢,哗啦啦,那人摔在地上,带翻了无数的玻璃器,惨叫起来。 可是更多的怯薛歹源源不断地涌过来。整个皇城已经被惊动了。奉书知道自己必须逃了,再没有弑杀皇帝的可能。自己现在没有落进陷阱,被剁成肉泥,已经是万幸了……逃出去,和同伴们会合…… 外殿大门就在不远处。可她却始终挪不动脚步,反而忍不住一遍遍回头。那灰衣人的身手比奉书高出许多,躲过了一个个陷阱,却终于没逃过那铺天盖地罩下来的铁网。两端一收,他就被拦在了铁网中央。 他纵声大叫,网眼中伸出铁掌,抓住一柄□□枪头,用力向外一锨,那□□的主人肚腹受到重击,狂喷鲜血,倒地而亡。他又抓住身周的铁丝,用力撕扯,但那铁网结实异常,只是扭曲变形,却分毫没有断裂。他空有一身本事,却被那网束缚了大部分力气,越是挣扎,那网缠得越紧。 此时寝殿里满满的都是长剑短刀,锵啷啷的兵器声夹杂着如雷的呼喊:“捉活的!他跑不了啦!先砍断他的手再说!” 第245节 奉书心中大恸,四肢百骸都跟着死一般的难受,一下子喘不过气来,哽咽着道:“不行……不行……”发狠刺倒了身前的三四个人,越过周围大大小小的陷阱,反而朝寝殿里面飞奔,绕过了已经暴露的陷阱,踩上了几个死尸的手臂。 网中的困兽突然抬起头,血红的眼中精光闪现,朝她吼道:“小祖宗,快给我滚!” 他和钢铁刀锋较量着,拼尽全力,横亘在了大批怯薛歹和她当中。他脚下的地毯上沾满了带血的足印。 奉书觉得自己随时要死了,咬着牙,舌底满是血腥味,刀枪中杀出血路,攀上殿中的柱子,脚底一蹬,越过数十人众,扑下身来,拼命朝那铁网砍斫。她手中的匕首是削金断玉的利器,几下就将那网划开一个口子。再一下,断裂的铁丝弯了下来,划破了她的手指。 她朝他伸出手,哭得话不成句:“我不……一起逃……我给你开路……师父……” 真的是他。无数的记忆片段闪烁在眼前,心尖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剜着,胸膛疼得几乎要爆炸,里面的情绪已经超出了她能承受的极限。 身后袭来一柄马刀。她听到风声,本能地回手去挡。刚一用力,喉中一阵腥甜,眼前一暗,她便堕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第204章 0142 ·熊鱼自古无双得,鹄雀如何可共谋· 奉书以为自己昏迷了好久好久,可当她睁开眼时,看到的还是寝殿的大门,门外亮如白昼,火把和宫灯来回摇曳,四下里全是当当当的锣声,远处传令之声不绝,影影绰绰的人影犹如群魔乱舞,高喊着冲杀过来。 而自己被负在一个宽阔的背上,周围的景物在迅速倒退。剧烈的颠簸让她胸膛里翻江倒海的难受,几乎就要吐出血来。她好恨自己,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病发晕倒,平白拖累他……不能死,不能死,至少不能是现在…… 手中已经空了,匕首让杜浒握在手里,已经饮了十余人的鲜血。他的另一只手里提着一盏夺来的宫灯,往墙角柴薪堆积之处一摔,火苗便窜出来。然后便是吵吵嚷嚷的“救火啊!”“贼人纵火了!” 毕竟保护皇帝要紧,火头一起,怯薛营的兵力便分散了。但即便如此,追来的也有不下百人。奉书看到周围不断有人倒下,温热的血溅在自己脸上手上。可杜浒背着她,终究比不过众怯薛轻装飞奔的速度。眼前明晃晃的一个个火把,离得越来越近。 她颤声道:“放下我,我能跑……” 没有回应。奉书使劲咬嘴唇,强迫自己回到现实中来,一发狠,从他身上滚下来,跪在地上,撑着地上青砖,慢慢站起来,拉着他的手,飞速奔逃,眩晕。 一面跑,一面泣不成声:“你怎么……你怎么会在这儿……你来做什么……” 身后紧咬着追兵。也许此刻并不是说话叙旧的时机,可她只怕片刻之后,就再没有机会跟他说话了。 杜浒一声不吭,朝左边树丛一指,拉着她躲进阴影里。御园中植着各地移栽来的珍奇草木,暂时做了他们的掩护。一只睡着的孔雀被惊动了,扑棱棱跑了出来。 但危险仍在累积。西面的守卫已经呈扇形分布,一点点搜索过来,一道道晃动的火把好像天上的流星。有人在用蒙古话发号施令。 杜浒低声问:“在说什么?” 是他近三年以后,对她问出的第一句话——不是寒暄,不是询问,只是公事公办的果断,仿佛这三年,从来没和她分开过一样。 奉书抹掉眼泪,抽抽噎噎地答:“右卫第一队去把守东华门,二、三队守延春阁,保护圣上,左卫从西南两路包抄……” 还没说完,杜浒便已明白了敌人的排兵布阵,猛一拽她,朝北匍匐行去。那里的守卫果然稀疏,放倒了两个,再蹿入另一个假山旁边,伏在嶙峋的山石后面,等待时机。 奉书大口喘气,仍是忍不住泪,轻声问:“你、你怎的瘦了那么多……你这些年,过得好不好……在、在做什么……” 杜浒狠狠盯着她,半晌,吐出两个字。 “找你!” 她哇的一声哭出来:“你、你怎么知、知道我……在……在……” “就知道你迟早会来送死!” “呜呜……你、你怎么知道那里有陷阱……” “比你早到半个时辰。” 皇城守卫森严,不可能再如影随形地护着她,所以只好提前去那个最危险的地方等着;所以明知有陷阱,也奋不顾身地冲了过去,若是不能替她完成那个不可能的任务,至少,可以赌上性命,向她示警——只是他没料到,她居然还是把他认了出来,居然放弃了最佳的逃离时机,甚至,居然在最关键的时刻,不争气的晕了过去,丧失了所有的战斗力。 耳边仿佛有千万个声音在嗡嗡叫她:傻子!傻子! 奉书看到他的衣衫满是划痕和血迹,脸上数道血痕,心里好像被碾碎般痛,却又无法自制地恨他。他倒不介意死在她眼前,让她愧疚一生! 几十个左卫怯薛已经进入御园,刀枪棍棒搠在草地里,地毯式的搜查。奉书咬咬牙,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势,放开他的手,慢慢在草丛中挪动步子。 马上又被用力拉住了,“从北边逃!那里最近!” 她突然心慌起来,小声道:“不,我要去西红门……我的同伴等在那里接应,在西市路口……他在等我出去……” “你有同伴?什么人?什么打扮?” “是个年轻公子,赭衣,皮靴……”她忽然不敢看他,声音渐渐软了下去,“他身上带着武器,有弓有箭,还有……” 杜浒斜斜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匕首交回她手上,然后无声无息地潜行向前。整个御苑已经被层层围住了,只是因为没有灯火,又满是树木花卉的阴影,怯薛营不知道刺客人数多少,这才格外谨慎,没有立刻冲进来。但要闯出去,非得冲破那刀枪和人海组成的屏障不可。 奉书紧跟在他身边。一道浅浅的小溪流横在眼前,里面是太液池引出来的水,水面上飘着木槿花瓣。岸边立着五六个怯薛,正在等待命令。 杜浒轻轻一个手势,两人同时左右扑上,一个用匕首,一个用拳头,干脆利落地解决了一个、两个、三个。剩下的两人呆了,一个转身就逃,另一个却扯着嗓子大喊:“在这儿了!刺客在这——” 声音凝固在半空。那人的喉咙被奉书一刀割开。但四周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的叫喊。黑暗里,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好像盛夏的倾盆暴雨,汇成洪水扑过来。 洪水中夹杂着几声模糊的喊叫。奉书一听,脸色大变,颤声道:“他们在调弓箭手!” 杜浒急问:“从何处?” 但奉书来不及回答。得得得的马蹄声响盖过了她的声音。铁穆耳全身披挂,亲挽硬弓,一马当先。他还未来得及出宫,就听闻有人行刺皇帝,当即以皇太子宝调取怯薛营精兵,从东华门直接奔驰而来。 杜浒左右一顾,叫道:“上桥!上桥!”太液池中的琼华岛和陆地一桥相连,是唯一可以以少敌多的地方。可一旦退到那里,也就意味着被困在琼华岛上,和陆地彻底隔断。 饮鸩止渴,但别无选择。三五个持刀怯薛已经将杜浒团团围住,刀光中一对拳头穿梭来去,不一刻,便有一人长声叫喊,倒在地上。杜浒夺过刀,当的一声,挡住另外几人的攻势,连连叫道:“上桥!上桥!” 奉书早解决了桥边值守的內监,汉白玉的栏杆上全是大片大片的血迹。杜浒手中的钢刀顷刻间便被砍缺了口,又夺过一把,又砍得卷了。四周的喊杀声将水面震出一道道波纹,扑通扑通的落水声不时响起。 但人的力气终是有限的。在铁穆耳的指挥下,怯薛卫队涌了上来,潮水一般,打退一拨,又换一拨。奉书的右臂已经几近脱力,匕首交予左手,每挥一下,脑子便嗡的一声,喘气喘不上来,骨架像要散掉一样,只知道机械地砍、杀、斫、刺,只要稍微慢得一刻,自己就再没有机会吸进下一口气。 终于撑不住,带着哭腔叫道:“师父……” 第246节 杜浒知道她体力耗尽,瞥了她一眼,喘着粗气,说:“自己先跑,行不行?” 她如何不知他的意思?气得大叫:“不行!”一发狠,周身的力气又回来了些,仗着桥面狭窄,通通两声,将身边的两个怯薛歹踢下水去。随即却大腿一痛,让一柄□□撩中,不由自主地大叫出声。身前的大理石桥面上已经黏糊糊的全是血迹,稍一后退,脚下便又打滑。身子稍一滞涩,顷刻间就有五六柄刀迎头剁了下来。 奉书咬牙用匕首去挡。突然身子一斜,已经让杜浒一把拽在身后,急退了两步。那五六柄刀便一齐朝他砍过去。杜浒倚栏而战,眼见躲不过去,大叫一声,揽住奉书就地一滚,顺手抓起地上一柄短剑,奋力掷出。这一掷力道好大,夹着风声,一名怯薛惨呼一声,短剑穿胸而过,又钉入他身后一人的小臂。众怯薛齐齐一惊,不自主地住了脚步。 铁穆耳怒吼道:“上啊!怕什么!贼人已经快不行了!” 趁着这一缓的工夫,两人又撤了十来步距离。奉书大腿受伤,开始不觉得什么,但血已经流到脚踝,脚底下越来越软,几乎是踉跄着在跑。跑不得几步,一个跟头摔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好远。她忍住不叫出声,咬牙又爬起来。 杜浒见她慢了,回身一抄,左手将她一把抱了起来,顺势一侧身,砍倒两个一马当先的怯薛追兵,朝山上飞奔。 琼华岛其实是以挖掘太液池得到的土石堆积而成,整体是一座小山,因此又唤作万岁山。山势东缓西陡,山顶建了亭台楼阁,供皇帝后妃赏景玩乐。杜浒攀上几步,就变成了居高临下的拒敌。他隐身在假山后面,顺手扳下一块松动的岩石,看准了掷下去,咚咚数声,便有两三人被击中胸腹腿脚,倒在了一边。余人害怕,一时间没人敢上山追击,做下一个被击中的靶子。 铁穆耳气急大骂,令众怯薛将万岁山团团围住。 “几百个训练过的精兵,奈何不了两个蛮子!弓箭营何在?隆福宫亲卫怎么还不来?活的捉不到,就给我杀!杀人者赏!杀不掉,明天一个个提着脑袋来见我!” 奉书昏昏沉沉地听着他喊,明知眼下是万分危急的时刻,心里面却出乎意料的舒适安宁,看到一块块漆黑的岩石在眼前移动,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被他抱着,被一条坚实的手臂紧紧箍着腰。他手背的皮肤比以前更粗糙了些,右手小指的指甲在打斗中被砸出了淤血。 要是没有自己这个拖累,他恐怕早就顺利逃出去了吧。 她忽然暴躁起来,心里面一阵接一阵的翻腾,在他怀里闷声道:“你走你的!不用你可怜我!我就算让他们乱刀分尸,也认命!” 杜浒反倒将她抓得更紧,几乎是粗鲁地把她一步步拖上石阶,匕首连挥,砍翻了几个官兵,猛地蹿上几步,倚上了一个凉亭的柱子,大口大口的喘息。从凉亭中看过去,只见太液池对岸也都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火把。天罗地网,正在缓缓收拢。 奉书气急,用力挣脱他,踉跄着退了几步,带着哭腔喊:“谁让你管我了!你自己走不成吗!算我求你!” 杜浒看着她,一瞬间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月光暗淡,映得他的神情也是黯淡。 他低声问:“是不是还恨我?” 语气有些奇怪,仿佛这是他一辈子里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奉书心里想说:“我从来就没恨过你。”话说出口,却变成了:“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杜浒脸色微变,闭上眼,一把将她搂住,几步推到柱子上。奉书后背被硌得直疼,脸埋在他胸口,几乎要窒息。她本能地伸手去推,可四肢百骸都似乎溶化了,越是推,越是被他抱得紧。 贴着她肌肤的,是那个让人陷溺的体温。他身上的气息一如既往,温暖,饱满,干燥,有点烟熏火燎的辛辣感,似乎是堆满了松针柏叶的泥土味道,又像是某种野兽留下的爪印中的气息。她固执地认为,这股若有若无的的气味只有自己才能捕捉到。 一时间她好像变回了那个豆蔻年华的女孩,懵懵懂懂的小心灵里,满满的只有纯净的欢喜。周围的厮杀声、兵器声突然都消失了,只剩下他剧烈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 还有远处一声清晰的命令。 “放箭。” 第205章 0142 ·灯影沉沉夜气清,朔风吹梦度江城· “放箭。” 奉书的心停跳了一刻。她整个人被彻彻底底埋进了杜浒怀里。而他的后背,暴露在整个弓箭营的射程之内。 是不是还恨我?方才那一句话,就是他最后想问她的!而她的回答是,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她狠命挣扎,掐他,踢他,都没有撼动他分毫。她听到几声长长的号令,听到弓弦的吱吱声响,听到箭被从箭筒里抽出来。 她听到羽箭破空的声响,从四面八方万箭齐发。她蓦然大叫出声,双手反扣紧了杜浒的腰,使出最后的力气,脚下一蹬,直直向后翻了出去。 两人已经被追到绝路。凉亭紧邻着太液池,高出水面数丈。她不知道这里的水有多深。但就算是和他一道摔死,也好过眼睁睁的看着他在自己面前被射死。 后脑像被锤子击打,耳中轰的一响,身周一片冰凉,四周一团死寂。奉书感到自己在不断下沉,下沉,然后重重触到了软软的、满是淤泥的池底,一下子半个身子被埋了起来。她挣扎着伸出手去,只摸到了几枝落水的箭。分不清上下左右,鼻尖触到什么柔软的东西,是泥,还是水草,还是……一只手?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浮上水面的,也许是被他拉着,也许是她拉着他。杜浒落水的角度比她糟糕得多,被冲击得半昏迷,一直在咕嘟嘟的溺水。但他紧紧抓着她的手,无意识地把她往上推。 她爬上了一艘泊在水里的画舫。船舱里睡着一个值守的宫人。惊醒了,看到她湿淋淋的一身內监的服饰,吓了一跳,问:“怎么回事?” 奉书身上湿透,被风一吹,让她整个人都僵了。她做出一副惊魂未定的神情,语无伦次地答道:“有人行刺皇上,刺客人多,已经死了几百个啦,快,快,帮我把水里那个拉上来!我们要去东宫报信!” 那宫人急忙照做,帮着奉书,七手八脚地把杜浒救上了船。然后被奉书一把抹了脖子,踢进水里。 水面上波浪潾潾,已经有人跳上快船,来搜寻落水的刺客。太液池通往宫外的水道已经被封锁。铁穆耳发号施令的声音已经听不清楚,奉书只看到火把井然有序地移动,一点点朝自己所在的西岸扫过来。 而岸上星星点点的五彩灯光依旧亮得柔和,亭台楼阁在薄雾中若隐若现。一时间她有些忘了自己身处何方,突然很想躺下来休息。 胳膊被猛地一拉,她不由自主地踉跄了几步。腿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杜浒意识到自己未死,略略扫了一眼四周,已经迅速重新进入战斗状态,站了起来,抓着缆绳,一点点把画舫拉近岸边,然后揽着她,跃上岸去。 西红门已经遥遥在望。城门把守着怯薛营的精兵,城楼上也有无数守兵。从宫中发现“刺客”到现在,其实只过了不到一炷香时间,刺客扰乱宫闱的消息还没传到皇城边缘。但远处延春阁不同寻常的异动,已经让他们心生警惕。一个三人小队被派去打探消息,跑步经过奉书和杜浒藏身的树丛。 奉书身子一挺,便想扑上去截住。肩膀却立刻被按住了。杜浒的意思是:别动。 她一怔,随即便理解了。与其立刻做出动静,暴露出自身的所在,不如放他们过去,一来一回,挣得一点宝贵的时间,用以闯出宫门。 但要闯出宫门,谈何容易?两扇厚重铁门是紧闭的,旁边的小门倒是开着,因为今晚进宫议事的王公大臣还没有完全散去。但门里门外把守着数十精兵,几十双眼睛细细盘查着每一个通过的人。 等宫中有刺客的消息传到此处,这扇小门恐怕也要闭了。 奉书心乱如麻,犹豫了又犹豫,小声道:“要不要闯进一个斡耳朵,劫持个皇贵妃什么的,再周旋一阵?” 她其实是不想开口和他说话的。她觉得自己已经身处一个灼热的深渊,比铁穆耳率领的怯薛营还要可怕。每和他说一个字,都是往那个深渊里多陷一分。 而杜浒的回答不带一点感情:“你知道后宫嫔妃的住处和宫殿布防?你知道哪个是皇帝宠爱的,哪个是死了也没关系的?” 奉书鼻子一酸,摇了摇头。他总是毫不留情地击碎她仅剩的希望。 她心中生出孤注一掷的勇气,咬着牙,轻声道:“那好。硬闯。” 第247节 死了也跟你没关系。 但不知怎的,还是有点挪不动脚步,等他的示下。 杜浒似乎没有感觉到她内心的煎熬,将那小门观察许久,才慢慢说:“我去南侧围墙引开一部分兵力,等他们现出乱象的时候,你去制住那个高个子长官,务必一次成功……” 并不是什么能够起死回生的高明计划。若是有一点耽搁,万一铁穆耳率兵赶到,三个怯薛营会合,就会把杜浒围在南侧宫墙一角,他插翅难飞。 但奉书知道任何反驳的意见都是没有用的,含泪点头,低声道:“那你小心。” 话说出口,就觉得自己何必多此一举。他从来都是很小心的,就算没有她提醒,也会步步为营,谨慎到底。 杜浒已经从阴影里现身。宫城守卫呼啦啦的围了上去,喝道:“什么人!哪个宫的?”然后便是几声临死前的闷哼。 奉书再不犹豫,几步蹿到侧门一角的石墩子旁边。一个大官的轿辇刚刚通过。值夜的怯薛长官是个精瘦的蒙古小胡子,正提刀督战,观望杜浒那边的动静。 奉书悄悄潜到他身后,扑上去扼住了他的喉咙。使力的那一刻,伤腿突然一软,一下子跌出去一大步。那小胡子长官警惕回头,叫道:“谁!” 便是晚了这一拍,奉书便看到马刀袭到了自己眼前。周围的几个士兵听到长官的叫声,齐齐回头,都是吃了一惊。 奉书急躲过,听到远处有人大喊:“快关门!宫里有刺客!” 她心急如焚,叫道:“师父快回来!”一面挥刀护着自己全身要害,一面往侧门方向拼杀。她几乎忘了自己已经受伤,使出的力气时大时小,忽然一下子让一个怯薛歹的刀背拂中额角,耳中嗡的一声,眼前一黑。 杜浒赶来,将她的身子猛地按低,躲过了下一刀。随手又缴了一杆□□,伸进徐徐关闭的门缝里,用力一卡,那门便复又开了几寸。 门外高出一个声音大叫:“关门!关门!砍绳子!” 奉书急得快哭了。她知道两人就算成功地出了侧门,也会遭遇外面重重叠叠的守兵。而宫墙内,马蹄声越来越近。铁穆耳已经调来马匹。弓箭营的神射手已经变成了弓骑兵。性急的已经弯弓搭箭,几枝箭穿过怯薛营众人,嗖的打在杜浒身边一尺的墙上。 忽然门外一阵骚动,有人似乎在喊:“骆驼……快逃,快疏散!” 蹄子声响,却又不是马蹄。似乎是几只失控的骆驼奔腾到了宫门外面,搅乱了守卫的队伍。 趁这当口,杜浒一把抓过小胡子长官,挡在身前,接着猛地用肩膀一撞。两个人的重量合起来,终于将侧门撞得开了。他一只手抓住奉书的衣领,把她丢出门外,接着自己闪身一跃。 与此同时,小胡子长官长声惨叫,几十枝箭已经将他射成了刺猬。 宫门外是一大片空地,连一棵树都没有,根本无法藏身。西红门外便是骡马市,平日里向来井然有序,但今天不知为何,却有几头失控的骆驼和马匹挣脱缰绳,跑到宫门前的空地上,踩踏了几个人,掀起一阵烟尘,和些微的晨光混在一起,把守卫的军队搅得乱了。 奉书觉得自己快要支撑不住了。浑浑噩噩地一闪身,避过一个躲避疯骆驼的卫兵,听到身后的宫城大门正在轧轧开启,无数精兵马上就要涌出来。而杜浒被三四个守兵缠着。他已经疲惫了一夜,这些守兵却是刚刚换上岗的,精力充沛,一心杀敌立功,口中大声呼喝,每一刀都又准又狠,往他的要害处招呼。 忽然又有人发现了奉书,叫道:“反贼!拿命来!”接着一道白晃晃的刀刃横在了她眼前。 奉书全身溅满了血,模模糊糊中,最后瞥了一眼杜浒全力战斗的身影,一时间竟然无力反击。 可随即那声音却哑了。奉书惊奇地看到,那个冲自己扑过来的守城士兵,后心插着一枝箭。人已经死了,脚步还没停住,又扑出去好几步远,才砰然倒地。 她大吃一惊,猛然抬头。又是一枝箭擦着她的腰掠了过去,钉入她身后一个追兵的大腿。 赵孟清提着弓箭,伏在金水河对岸的堤上,朝她大叫:“快过河!” 毫无疑问,疯马和疯骆驼也是他的手笔。此时西红门外的已经一片混乱,早起的百姓早就一个个关了门窗,生怕成为“暴徒”的目标。巡逻的官兵正在从各处赶来。赵孟清连珠箭发,和城墙上的守兵对射。他箭无虚发,射几箭,便腾挪纵跃,以大树、石墩子、路旁的板车作为掩护,任凭对面的箭雨落在身边。这种游击战的本事,他早在越南战场上就练得熟了。看似惊险万分,但几轮下来,铁穆耳居然被困在宫城里好一阵子。 身周压力骤减,奉书看到些许希望,力气回了来,急越过桥,听得赵孟清问:“皇帝呢?” 她又是后怕,又是后悔,答道:“没死!” 赵孟清脸上的失望之情一闪而过,点点头,递给她一柄长剑,“尽快从平则门出城!” 这是他们事先商议好的逃脱计划。趁城门还未关闭之前,用尽一切手段闯出去。平则门是离得最近的一道城门,由于左近集市众多,平日里开得最早。眼下天已泛白,想来门外已经围拢了一群进城的百姓,刚刚换好班的守城士兵做完例行检查,不出意外的话,城门马上就要缓缓开了。 奉书却拔出他背着的一把钢刀,一转身又要回去。 赵孟清一怔,随后看到一个魁梧汉子还在奋力拼杀,据桥而退,问道:“他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见面喽~ 第206章 0142 ·觉来知打明钟未,忽听邻家叫佛声· 赵孟清一怔,随后看到一个魁梧汉子还在奋力拼杀,据桥而退,问道:“他是谁?” 奉书一瘸一拐地跑,只叫了两个字:“帮他!” 话音未落,刷刷两箭,解决了纠缠在杜浒身周的两个守城士兵。赵孟清拎起弓,上前把奉书揽住,急问道;“你怎么受的伤?还好吗?别再用力了!我带你走!” 奉书忽然脸一红,轻轻挣开,小声道:“他没有武器……我去给他一把刀……” 不多时,杜浒便急奔而来。他手上的钢刀是越南最好的工匠锻造而成,威力奇大,一下子如虎添翼,直接放翻了他身边的五六个官兵。 三人会合,马不停蹄,躲进咸宜坊弯弯曲曲的胡同里。奉书的腿伤愈重,整条腿都被鲜血染红了,每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子上。杜浒要扶她,让她挣脱了,深一脚浅一脚地坚持着。最后赵孟清拉住她胳膊,架起她半边身子,她便脚不点地,没力气躲了。 铁穆耳率领的弓骑兵已经在西红门外排成数列,一队一队地前往不同方向搜查。与此同时,皇城北侧,一乘飞骑破门而出。奉书惊叫一声,停了脚步,指着道:“那是要去钟楼报信的!” 话音刚落,赵孟清已经爬上一栋矮小的民房房顶,拉满弓,对准那个报讯的骑手。 同时也暴露了自身的位置。一队官兵口中呐喊,朝胡同里冲了过来。杜浒将他们截在狭窄的胡同口。赵孟清箭发出去,但离得太远,顷刻间便被风吹歪了。最后一枝箭射中了那个骑手胯`下的马。那马直立起来,将骑手重重甩在地上。但片刻之后,又有两三骑同时驰过,原来宫中侍卫只道刺客人多势众,组织严密,因此派了多个骑手同时向四方报讯。 赵孟清急得大叫一声,重新搭箭。奉书见那人虽然骑在马上,却要绕过海子沿岸弯弯曲曲的街巷,其实并没有多快的速度,心中一动,撕下一片衣襟,草草裹住伤口,用力一纵,已经上了房,从一个房顶跃到另一个房顶,凌空跨过一道道胡同,飞快追了上去。 一拨箭雨立刻铺天盖地而来。她闪身躲过,脚下一软,在一家人的露台上打了个滚,隐约看到那家窗户里面是个年纪小小的少妇,正抱着婴儿喂奶,见她闯得突兀,呀的尖叫起来。 她听到杜浒在远处大喊:“回来!来不及了!” 的确是来不及了。她眺望了一下钟楼的距离,略一估算,便果断转身,直奔平则门而去。房顶上留下一串串带血的脚印,她也不顾。箭矢追在她身后。铁穆耳大约从没见过这样敏捷的敌人,气得连声咒骂。 越过咸宜坊,平则门遥遥在望,果然在慢慢打开,和她只相距不到两里路。几头骆驼在门外探头探脑的要进来。 第248节 奉书跑得岔了气,心跳飞快,眼前只剩下那一个庞大的城门。快到了,一里路。赵孟清和杜浒应该也已经到了,汇合,然后冲出这部铁笼子。阿金在外面。那城门仿佛伸手就能够到,只有不到二百步距离。 突然,空中传来一阵急促而刺耳的钟声。那不是日常的报时钟声,而是最高级别的警报。大都百姓很少听到这样的声音,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纷纷驻足,一脸惊愕。 随着钟声的,是一阵遥远的嘈杂。吱呀一声响,开了一条缝的城门忽然静止了,然后,竟然在缓缓的关。 奉书一阵气急,越是想快,脚下越是没有力气,脚掌像要断掉一般。忽然,心头绷着的一根线断了,胸腔里一阵让人窒息的痛苦。她低低呻`吟了一声,从房顶上直接滚了下来。 落在一个有力的怀抱里。当当当的钟声震得她耳朵直疼。哐啷一声,那城门已经闭得紧了。初升的阳光落在密密麻麻的门钉上,晃得她一阵晕眩。 最终还是晚了一步。钟楼传来的警报顷刻间响遍全城。距离最近的平则门既已关闭,其余城门也绝无开放的可能。奉书昏昏沉沉地想,那些城里城外做生意、买东西的商贩和百姓,此时大约已经开始抱怨了吧。徐伯的药铺,今天大概进不到货了…… 临近的胡同里,官兵在大呼小叫地搜查。奉书感觉自己被拉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跑。地上是坑坑洼洼的砖石路,左腿已经完全没有力气了,伤口火辣辣地疼,好像在被钝刀子割。脚疼,头疼,心口疼……伤痛,病痛,快死了……好像回到了初学杀人的本事的那一阵子,天天被往死里折磨的感觉…… 拉着她的那只手又大又粗糙,熟悉的部位有茧子。是杜浒。他几乎是拖着她在走,只往偏僻的小巷子里扎。 赵孟清不知道他的来历,但在此紧急时刻,连互通姓名都显得多余。他只知道这个是自己人,对大都城的一街一巷似乎都格外熟悉,有时候不用他开口,便知道哪里最适合躲藏。 咸宜坊西侧是金城坊,胡同小而密,多如牛毛。赵孟清早就在其中做了不少准备。一路狂奔过去,顺便踢上一脚,捅上一刀,胡同里的煤堆、木板、废家具、旧车轮,就呼啦啦倒成一片,成了阻碍追兵的路障——这也是他在游击战中做熟了的。几个漂亮的声东击西,将追兵的距离又拉开了些。 但他一回头,还是忍不住低声提醒:“文姑娘受伤了!” 杜浒随口道:“知道!没关系,已经不流血了,不会被人追踪过来。”将奉书拉起来,托着跳过一堵矮墙。落地的时候她伤腿剧痛,忍住了没哼出来。 赵孟清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微愠道:“她伤得不轻!得停下来给她裹伤!” “不能停。她能撑住,死不了。”他对她身体的承受能力了如指掌。 奉书模模糊糊的,听着一个焦急,一个冷静,心中对杜浒的恨意累积到了极致。他明知自己伤得不轻,可还是丝毫不乱方寸,毫无顾忌地折磨她。他根本不在乎她疼,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动感情是什么滋味…… 她几乎忘了就在片刻之前,他是怎么用身体护住自己的。一面恨,一面听到自己喘息着,细声说:“我……我能撑住,没事,别停……” 一阵急促的马蹄,正在绕金水河,直扑而来。大多数百姓都知道城里实行了非同寻常的戒严,便都赶紧闭门不出。就算看到他们,也吓得赶紧关上门窗。但如此一来,要想闯进民宅院落暂时躲避,也就成了天方夜谭。 杜浒抬头朝四周看了看,一努嘴,“万安寺。” 万安寺是临着平则门大街的佛教寺庙,平日里颇有香火。此时还值清晨,寺门未开,只有西边的后门留了个缝,门内依稀看到一个小沙弥正在扫地。 杜浒打了个手势,让赵孟清扶住奉书,自己悄无声息地贴着墙根进门,轻轻在那小沙弥脑后一斩,那人就软绵绵晕了过去,让杜浒一把拖到树丛里。 赵孟清忍不住低声叫了声好。他在战场上学到了很多本事,可却从没学过这些潜伏暗算的功夫。对他来说,杜浒实在是个不请自来的得力帮手。只是他似乎认识奉书,而且对她不算客气。 赵孟清跟着进了小门,还不忘回身把门掩住。门外的马蹄和呼喝声此起彼伏,有人叫嚷着要进寺院搜一搜,有人却说莫要惊扰了佛祖,建议先搜其他地方,抓几个百姓审审。 此时正是上早课的时辰。正殿大门徐徐打开,成群的僧众鱼贯而入,和他们就隔着一道矮墙。挑水的僧人穿过大殿后面的回廊,一步步的眼看就要走过来。 奉书已经疼得半晕过去,迷迷糊糊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忽然想到以前在钟楼上眺望万安寺的情境,小声道:“从左边绕去后院……那里有、有树林……” 三人贴着矮墙墙根,一点点地挪了过去。幸好时值清晨,又是戒严,来寺院的香客寥寥无几。几顶小轿子从对面正门穿了进来,看来是大户人家来上香的眷属,出了门,才遇上戒严,只好一路先进了寺。几个迎客僧人把他们引导进待客的厢房了。 另一边,一群负责烧火做饭的奴仆一面抱怨着今日没了新鲜蔬菜,一面去仓库取粮食——蒙古人素来有蓄奴的传统,寺院也不例外。又有寺奴突发奇想,想去后面树林里摘些野菜。奉书一颗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好在那人也就是说说,终究是嫌麻烦,跟着同伴们一道走远了。 可那树林里全都是一棵棵刚植了没几年的新树,稀稀拉拉的枝条很难藏得住人。好在近旁空旷无人,只有秋日落叶的焦香气,还有微风吹拂树枝的刷刷声。 突然听到远处街上有人喊:“万安寺!有人说他们进了万安寺!快去调兵包围,不管在不在,先搜一搜再说!” 说的是汉话。三个人同时都听到了,均是脸色一变。 要不,再翻墙出去?但是墙外的喧哗和叱骂声时刻提醒着,眼下的处境,不管墙内墙外,都一点也算不上安全。 杜浒低声道:“快,分头藏!”就算被找到,也不能被一网打尽。 赵孟清却摇摇头,“在一块,必要时能拼一拼。” “拼不过!” “那也要试试!” 说话间,只听得几匹马闯入了寺院大门。迎客僧大声告罪。早课被打断,在一片“阿弥陀佛”的声音中,几十个官兵涌了进来,东南西北,一寸寸扫荡过来。 而杜浒和赵孟清,两个人两个意见,交换了一下目光,值此生死关头,谁都没有妥协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那么问题来了:听谁的? ` 顺便,昨天大家的脑洞笑死蠢作者我了……提问:杜浒是谁? 大家纷纷cos奉丫头: ——我前夫(杜浒:一秒变二婚qaq) ——我家那个死鬼(村花奉书) ——我当家的男人(奉书:我才是当家的!) ——我孩子他爹(杜浒:冤枉……) 还有cos杜浒的: ——我是她男人(拜托他要是敢这么说本文就立刻he完结了) 还有对小赵说的: ——你情敌……(简单粗暴) ——奉丫头的男人啊(小赵:是我!) 第249节 ——你心上人的男人(小赵:不懂╭(╯^╰)╮) ——他是你现任女朋友心里的一颗朱砂痣(小赵:谁辣么文艺!站出来咱俩谈谈!) 第207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而杜浒和赵孟清,两个人两个意见,交换了一下目光,值此生死关头,谁都没有妥协的意思。 奉书心急如焚,忽然想起了以前爬钟楼的日子,朝上一指,说:“上塔。” 万安寺后院矗立着一座高大的白塔,塔顶供奉着佛舍利、佛经之类。但塔是实心塔,除了第一层大殿,再往上便是砖石堆垒,本就不是让人去登高的。 赵孟清一怔,“从外面?” “这塔不能上人,官兵或许不会往上看。”简单得近乎幼稚的思维,可却没有更好的法子了。 赵孟清没有攀援的经验,但还是毫不犹豫地点了头。树林外面,大呼小叫的人声已经清晰可闻。 杜浒已经来到锁着的大殿门口,试了试门框的结实程度,然后折翻身子,人就悬在了丈许高的半空。赵孟清随后,一只手让杜浒拉着,另一只手扣进砖缝里。他腰间的硬弓晃来晃去的,和塔身相碰,嗒嗒作响。 而奉书觉得自己是累赘。这塔外缘光溜溜的,可比钟楼难爬多了。受伤的腿根本使不上力。若在小时候,她还可以只凭双手攀援,但女子的臂力本身就弱,发育之后,身形渐渐接近成年女子,便很难做到了。 “快,快!” 最后是她一面挣扎,一面让两个人横拖倒拽了上去。刚在三丈高的一个小平台上落脚,官兵便冲进了树林,在一个僧人的带领下,一小步一小步地穿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看,只见是个二十来人的小队,人人佩着钢刀,不时往树丛里戳上一戳,往树干上砍上一砍。 走得最远的那个兵,直线距离和奉书只有不到一百步。只要他抬头,就能看到一个瑟瑟发抖的少女挂在塔壁上。奉书甚至觉得,如果他的耳力足够敏锐,就能听见自己紊乱的呼吸。也许他已经听到了什么?他在慢慢抬头…… 官兵小队长蹇着眉,督促道:“往哪儿看呢?这些树这么细,他们还躲树上不成?往下看!树丛、草堆、落叶,都跟我翻一遍! 趁那大嗓门官兵发话的工夫,杜浒又是一扯,把她扯高了几尺,拉到塔的另一侧。塔身挡住了她的大半个身子。等那官兵小队又进入她视线的时候,便又悄悄向旁边挪一点。像小孩子一样,和官兵玩着捉迷藏。 然后一队十二人闯进了塔下的大殿,细细搜了有一刻钟工夫,才出了来,报告说,没有发现贼人的踪迹。 奉书觉得自己快支撑不住了。她的十根手指都深深钳进砖缝里,右脚虚点着一块凸出来的木雕装饰。她想和那塔融为一体,但自身的体重却不听她的指挥,把她一点点地往下拉。 赵孟清在更高处找到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平台,和她距离一丈半。他伸出手,想把她拉上去。一用力,他腰间挂的一柄刀忽然松了,晃了晃,竟然连鞘掉了下去。他倒抽一口气。 塔下面是围拢着的官兵,正在商量接下来的对策。 倘若塔上坠下物品,吸引了任何一个人的注意,三人便再无希望。 奉书想也不想,伸出手去,拼命一抓,将那刀拢在臂弯。但沉重的下坠力量把她带得失去了平衡,脚底和砖石摩擦出声。将坠未坠之时,她孤注一掷,将刀鞘一把抡到头顶。随即那刀被人抓住了。她双手紧紧握着刀鞘,摇摇晃晃地悬在了半空。 抬头一看,拉着她的是杜浒。他眼中满是焦急关怀之色。见她抬头,那神色又立刻隐去了。 一切发生得静默无声。奉书现在只盼自己的鞋子不要脱落,砸到哪个人的脑袋。 好在鞋子还算听话。刀鞘也还算结实。当她觉得自己再也坚持不住,只想松手,一了百了的时候,听到脚下的官兵骂骂咧咧的走了。带路的那个僧人一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似乎是不满他们在佛门清静之地爆粗。 但官兵并未全部离开。一个八人小队被留了下来,把守大殿和树林之间的通道和回廊。还有四个人,守在塔下的大殿门口。 急切间是下不去的。但好在没人想到向上看一眼。奉书被赵孟清和杜浒拉着,连滚带爬地上了塔顶的小平台,总算是有了些脚踏实地的感觉。 但是平台看起来不能承受太多的重量,他们只能轮换在上面休息。其实只是赵孟清和杜浒在轮换,谁也不允许奉书拖着伤腿挂到外面去。 赵孟清毫不掩饰对她的关心,压低声音问:“你还好吗?伤怎么样?” 奉书摇头示意自己没事。赵孟清朝她鼓励地笑笑,伸手到她肩膀,拂下一片粘在她衣服上的枯叶。 这种不轻不重的亲密动作,两人以前不是没做过。跟他并肩作战、互相扶持了这么久,也没觉得有太大不妥。然而这次奉书却觉得脸上一下子烫了,身子微微一僵,余光不由自主地朝杜浒瞟了一瞟。 杜浒侧身对她,垂着眼睑,似在小憩。 她悄悄松口气,却又隐隐约约的不明白。这么性命交关的当口,他居然会睡着? 杜浒却似乎对她一点也不在意。偶尔睁开眼,目光和她相碰,立刻转头去看别处。许久下来,倒是打量赵孟清的时刻多一些。 分别这么久,他竟一点也不在乎她是不是长高了,面容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在宫城里,他为了保护她,险些死在了她面前,大约也是为了尽责而不得已吧。现在暂时安全了,他便不耐烦看她了? 奉书心里面失落,不想再理他,却还是忍不住偷眼打量他,和记忆中的师父细细的对比,辨别着他每一丝微小的变化。他瘦了好多,面容的轮廓因此显得更刚硬了,眼底有些疲惫,下巴上的胡茬也没修干净。 日头走到了正午。钟楼报时。城市仍然处于最高戒备,但街市上已经有人在小心翼翼地出门了。毕竟,人口众多的帝国首都,是无法做到彻底停止运转的。 奉书听到小贩的吆喝声、官兵的盘查声、小孩的哭声。她向下看了看,把守的官兵依然在。等到下午的时候,甚至有人来换岗。 看来万安寺还是没有被排除怀疑。 从塔顶向外看去,大都十一个城门也已经开了两三个,门口排了黑压压的长队,进出城的百姓一个个的接受细致的盘查。 看来在擒获刺客之前,城市是不会恢复正常的。 杜浒突然开口:“这位公子,烦你看一下北边的情况。” 这时他第一次主动跟赵孟清说话。奉书这才意识到他俩还没来得及互通姓名,连忙低声说:“他姓赵,是……” 杜浒点点头,没有再问下去的意思。她也就知趣地住了口,心里知道他大约把赵孟清当做了自己的情郎。不知怎的,对他这种自作聪明的判断有些不满,也偏不愿开口解释。他爱这么想,就让他一直这么想好了。 赵孟清仔细观察片刻,慢慢描述着他看到的情况。刚说两句,便让杜浒用手势制止,示意自己明白了:“官兵要和我们比耐心。” 大都警巡院的官兵都是身经百战,知道眼下已经过了捉拿刺客的最佳时机,刺客多半已经找到藏身之处。但逃亡的嫌犯最是急于脱出重围,逃往城外和乡下。若是到了钱粮枯竭、无可支撑的时候,最容易头脑一热,做出亡命之举。而官兵人数众多,补给充足,有的是精力和敌人耗。因此只要把城门看守好,小心等待,不愁刺客不自己现身。 天黑时又换了一波岗。奉书开始觉得渴了。伤口疼痛加上失血,让她的意志慢慢脆弱起来。她尽力使自己昏睡过去,却怎么也睡不着。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守在塔下的官兵开始打盹。可没等他们休息多久,便来了一拨精神抖擞的换岗队伍。 她隐约听到赵孟清说:“这样不行,必须冲出去……” 杜浒淡淡道:“冲出去,等着束手就擒吗?” 第250节 赵孟清垂头看了看下面,摇了摇头。只要守兵还在,他们就永远无法悄悄溜下塔去。倘若杜浒不在场,凭着以前的经验和手段,他或许还会试着一搏;然而杜浒的谨慎似乎让他没那么有信心了。 他哑着嗓子,小声问:“有人身上有水吗?” 奉书把随身的酒囊解下来,摇了摇,里面还有一半的酒。赵孟清身上有一袋子炒米,几块腌肉,都拿了出来,小小地堆了一堆。杜浒看了看奉书的酒囊,皱眉道:“你也开始喝酒了?” “我……”本想理直气壮的说关你什么事,却在那一瞬间变成了小孩,“平时不喝的,前天……前天要泅水,所以……” 赵孟清问:“你们认识?” 奉书立刻道:“是我师父。姓杜……” 赵孟清眼中闪过一点点惊讶,一点点疑惑,正色道:“失敬。” 杜浒点点头,却没有正眼看他,也一句都没有询问赵孟清的身份,而是自身边摸出一个酒葫芦,拔开塞子喝了一小口,盖紧,放到了那堆公用财产中间。 奉书鼻子一酸。他用酒葫芦喝酒的样子,还是一点没变。连那酒的气味,都熟悉得让她心软。 一点点食物和酒。酒是不能当水喝的,虽然能解一时的渴,但却会使身体脱水。这个道理三人都明白。 杜浒将酒囊递回奉书手里,“擦擦你的伤口,不然会恶化。” 就是这么一句似乎是关心的话。不过更有可能是他怕她伤势加重,拖累其他人吧。 奉书忽然又想哭,连忙忍住了,接了过来,头脑一阵晕眩。伤口其实已经开始恶化了。她能感到腿上的皮肉慢慢肿了起来,一跳一跳的疼,似乎有火焰在烧。她觉得冷,也许自己已经发烧了。 她背过身去,咬紧牙,扯下一块干净衣料,刚要倒酒上去,手臂却忽然被轻轻扯住了。她浑身一颤。 杜浒低声说:“先别擦了。这酒另有用途。” 奉书一怔,又恨又气。他果然是专门给自己找罪受的。 赵孟清问:“要酒做什么?” 杜浒慢慢道:“我们只要把底下的官兵引开,就能下得塔去,溜到厨房、仓库、或者不知什么地方,总好过在这里等死,对不对?” 奉书和赵孟清齐齐点头。可是,怎么把官兵引开? 杜浒又说:“早先我瞥见,这塔下大殿里有三尊木质佛像,经文、香烛无数,很容易烧起来。我身上有火折。” 要是大殿起火,官兵要么救火,要么逃命,肯定无暇顾及其他。至少,兵力会被分散许多。 赵孟清依旧疑惑,低声道:“可是我们进不去大殿……” “当然不是从正门。大殿后面有小窗。” “那窗进不去人。” 杜浒胸有成竹,“伏在窗外,只要倒吊在第二层塔檐外面的铜护栏上就行了。” “那,那也和佛像经书隔了丈来远。火折子那么轻,扔不了那么远,肯定会灭的。” “当然不是扔火折子。我们需要引线。” 赵孟清愈发觉得杜浒异想天开,“引线?” 奉书却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慢慢盖紧手上的酒囊,递回杜浒手里,“这些酒够么?” 酒能燃烧。只要将酒液倾洒到预定的地点,就会变成一条移动的引线,把火焰引到它该去的地方。 杜浒看着她,忽然低声笑了,“这种事需要手劲和准头。你俩谁都没这个本事,看我的吧。” 明明是一句毫不客气的奚落,但其余两人谁都不以为忤。 赵孟清的双眼甚至在发光,“事成之后,怎么接应?” 杜浒朝西面的月亮门一指,“官兵会从那里冲进来。往反方向去便是。” 然后他一翻身,消失了,就像突然跌落下去。低头一看,才看到他已经降下了四五尺的高度,稳稳地贴在塔壁上。 赵孟清看着他的背影,由衷赞叹:“你师父真有本事。” 奉书沉默好久,才淡淡道:“嗯,我是怎么也及不上他的。” 赵孟清不明白她为什么无动于衷,刚要发问,突然小声欢呼起来。一道淡淡的烟已经飘出了殿门,上升,一直飘到他的鼻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听谁的?当然是听奉丫头的…… 再给大家出一道思考题。大都已经戒严,城门紧闭到处捉刺客,三个人怎么能逃出去呢?(安全了才有心思吃醋摊牌谈恋爱是不是) 第208章 0142 ·世事两茫茫,故人亦流落· 守在门口的官兵立刻慌乱起来,叫道:“走水了!”“快去叫和尚!”“大殿失火啦!”立刻有脚快的去报讯了,还有几个人惶然无计,热锅上蚂蚁般站着。 奉书心中的自豪简直要满溢出来,暗暗道:“谁让你们在佛寺里骂脏话,报应来了吧!”至于为什么反而报应在佛像身上,她倒没想。 赵孟清用力拉了她一把,“快下去,趁现在!” 可是奉书腿上使不出一点力,勉强滑下去一点点,塔身一个凹凸,就过不去了。 殿内噼噼啪啪的燃烧声已经清晰可闻。又有三五个官兵掉头跑去挑水救火。赵孟清急急催促她,可她不敢用力,只怕下一刻就直接滚下去。 杜浒已经从铜栏杆上翻了下去,一跃落地,几个翻滚,消了下落的力道,急奔上前,冲上喊道:“把她丢下来!” 声音淹没在隆隆的响声中了。一尊小佛像似乎被烧得倾倒了,重重落在地上,震得地面晃了一晃。 第251节 赵孟清一怔,看了看奉书,又看了看地下,终是不敢直接丢她,对她说:“你拉着我的手,慢慢往下……” 奉书点点头,拉上他双手,双足悬空,任他把自己慢慢往下送。然后估计了一下离地的距离,咬牙松手。 被杜浒一把拦腰抱住,冲击力让他连连后退了好几步,方才稳住。 奉书感到他的呼吸就在耳边,心乱如麻。杜浒拉着她往墙根跑。她也就跌跌撞撞地跟着。 此时赵孟清也已经跃了下来。几队救火的官兵已经带着水桶水盆,叫嚷着跑回了塔下。 还有人连声下达命令:“眼睛放亮点!不可丧失警惕!不要放走贼人!说不定是调虎离山!” 三人分头躲在塔下阴影里,热气已经渗出砖缝,溢了出来。 赵孟清指着一处无人小道,“那边现在没人!” 指挥的官兵有汉人也有蒙人,说的话杂糅不一。奉书不断小声把蒙古话翻译出来,绕过了官兵的预定行进路线。在加上宝塔失火,寺内一片混乱,附近的保长、邻居、巡逻兵也加入进来救火,杂人一下子增多了。没有人注意到他们。 有两个百姓注意到了。但杜浒应变飞快,立刻跟着喊了两声:“救火啊!快去挑水!” 便没人怀疑他们了。眼看到了万安寺北墙的尽头,墙那边有几株嶙峋大树,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花香气,似乎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后院。 杜浒低声道:“翻过去。有钱人都怕死。”言外之意,比官差好对付。 那院墙极厚,似乎是对面的人家有意和寺庙这样的公共场所隔开,以免噪音喧扰。奉书用力一纵,重重落地,抬起眼来,只见已经身处一个小小的内宅后院,栽满了花花草草,树梢上挂着一只鸟笼子。树下三四个女人或坐或立。 杜浒眼神一扫,意思是先制住再说。 奉书一瘸一拐的扑上去,钳住一个少妇双手,从身后捂住她嘴,用蒙古话恶狠狠地道:“都乖乖的站着别动!否则拗断你脖子!”余光看到她的服色首饰,知道是个蒙古贵族的侧妻。 三人动作迅速,几个蒙古女奴还没反应过来,赵孟清再稍微一亮刀子,便吓得连叫也不敢叫了。 那少妇本能地挣扎了几下,奉书手在她喉咙一收,终于不敢动了,唔唔几声,声音依稀是“放开我”,双手却护住了肚子。 奉书心中闪念:“是个孕妇!”求助般看了杜浒一眼。 杜浒也立刻明白了:“别伤她,跟她说,听我吩咐,就不会有事。” 那少妇却听得懂汉话,又是个烈性子,见入侵者并无伤人之意,突然大力挣扎起来,狠狠地咬了奉书的手,趁她缩手的工夫,尖声叫道:“来人啊!来人——”马上又被奉书捂住嘴。 若是常人,奉书现在已经直接把她敲晕了事。可当着杜浒的面,她万不敢对一个孕妇做这种事。 那孕妇感觉到她的踟蹰,毫不犹豫,用手肘狠狠地撞她肚子。奉书身上带伤,一下竟没躲过,啊的叫一声,弯下腰,痛得眼泪都下来了。 好在赵孟清就在身边,把她一扶,顺手将那少妇再次制住。他见那少妇伤了奉书,手下便不客气了些,把她手扭到身后,低声道:“得罪!” 偏生这时候院门外传来男人的声音:“夫人可还好?今日老爷不在家,可还是特地找了汉人太医来给夫人请脉,夫人准备一下吧。”过了片刻,没听到回答,又问:“八昌儿,宝奴,回个话啊,夫人什么时候能准备好?” 一排女奴中,不知哪个是八昌儿和宝奴。再说都不像是冷静的性格,若是让她们哆哆嗦嗦的回话,非被听出来破绽不可。 奉书灵机一动,捂着嘴,含含糊糊地说:“夫人说,正要梳洗打扮,还需要半个时辰。” 小女奴的声音,应该没有多少人太在意。女奴的用辞和口吻,她倒是说得驾轻就熟。外面的人没有起疑。这么一来,就赢得了半个时辰的时间。 她觉得杜浒的目光在自己身上落了片刻,心中忽然涌起一阵异样的感觉。没想到吧,当年那个只会哭鼻子惹祸的小孩,如今也有独当一面的时刻。 门外的几个男仆渐渐走远了。要在半个时辰之内取得少妇的合作,似乎只能动之以情。 赵孟清想了想,稍微放松了手上的力道,温言道:“夫人莫怕,我们是被官府追得紧,不得已擅闯贵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救我们,也算是给你和你的孩子积累功德……” 一边说,一边朝她微微隆起的小腹瞟了一眼。那上面盖着两只丰润白皙的手,十根手指头上倒戴了五六个宝石戒指。左手腕上套了个晶莹剔透的玉镯子,右腕上却是个狗尾巴草编的手环,毛茸茸的,和她满身绫罗珠翠浑然不搭。 赵孟清说到一半,忽然看到那手环,微微一惊。 那少妇警觉地打量着他,用汉话道:“你们别想骗我。我都听说啦,今天城里闹刺客,正在关城门海捕,捕的是不是你们?”她汉话居然说得很流利,还带着些南方口音,“这么大的罪名,我要是做你们的同谋,除非不要命了!你们快走,我不声张便是……” 赵孟清却如同充耳不闻,眼圈慢慢红了,指着那手环,问:“这是什么?这是谁给你的?”没等那少妇回答,转头叫道:“蚊子!你来看!” 那少妇听到“蚊子”两个字,现出迷惑的表情。 而奉书也注意到了那手环。编织的样式她再熟悉不过。是求平安的,小时候,有一两年的时间,自己手腕上一直戴着这个。如今已经隔了近十年,骤然见到,恍若隔世。 而现在她知道,这手环是蒙古一个部族特有的迷信。而这个部族的人已经死的死,为奴的为奴。住在大都的蒙古贵族,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她顾不得别的,颤声道:“夫人,你这手环是哪里来的?我、我以前认识一个蒙古女孩子……她、她十一岁……不,现在应该有二十岁了,她很瘦,脚腕上有铁链磨出的伤。她小时候是驱口,可是后来……” 赵孟清接话,“这女孩子,夫人认识不认识?她那时候叫小耗子。现在不知道叫什么……” 那少妇怔怔看了他们好久,目光中时而是警惕,时而是不信,时而是温柔,时而是伤感。 良久,她才终于开口:“塔古娜。现在,我叫塔古娜。” 如果不是还记得自己此时正在敌人的重重包围中,奉书简直要尖叫起来,半是狂喜,半是难以置信。然后眼泪突然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面前的蒙古少妇,珠光宝气中掩映着的丰润面孔,和记忆中那个瘦骨嶙峋的小女孩全然判若两人。然而抛却华贵的衣饰,她眼睛里仍然带着桀骜不驯,那副神情越看越亲切熟悉。她早该注意到的。 奉书记得清清楚楚,当年小耗子一次次的从主人家逃跑、流浪,终于在广东找到了她母亲,跟着新家庭一路到了北方。在惠州分别的时候,自己和小耗子拥抱、互相蹭着脸颊,互相对着哭,互相问:“我还会不会再见到你?” 而现在,就在这么毫无准备的时刻,重逢了。 塔古娜看看她,含泪笑道:“蚊子。”又看看赵孟清,“壁虎。”顿了顿,又问:“那个新的伙伴……蜗牛呢?” 奉书又哭又笑的解释:“他……他很好……我去年刚见过……你这些年好不好?” 揉掉眼泪,余光忽然看见杜浒立在旁边,还有呆若木鸡的几个女奴。她们听不太懂汉话,一个个又是恐惧,又是惊疑。杜浒显然也对眼前发生的一幕多有不解,但一句话也没问,只是持着一柄小刀,顶住其中一个的后背,毫不放松地看住了另外几个。 奉书立刻想起了目前的处境,握着塔古娜的手,低声道:“耗子姐,我们……我们……请你……” 塔古娜却把手抽了出来,目光中重新染上了警惕。 “想要行刺大汗的汉人,现在来求蒙古人的庇护了?” 第252节 奉书心一凉。她差点忘了和塔古娜的蒙汉之分。以她现在的身份,和自己是不折不扣的敌人啊。 赵孟清神色急切,朝塔古娜深深一揖,说:“人命关天。夫人若是还念着以前的那一点情谊,就……” 塔古娜立刻打断他,冷冷道:“别叫我夫人。” 与此同时,门外传来一声催促:“夫人还请快点吧,汉人太医已经候在门口了。要不,先请进去?” 奉书左右为难,看了看杜浒,他额角也渗出几颗冷汗,眼神不时往外面瞟。她明白他的意思。若是迫不得已,恐怕必须逃走了。可是,就算逃回万安寺,也十有八九会暴露…… 塔古娜看了看杜浒,又将奉书和赵孟清打量了一眼,眼神一闪,现出惧意,用蒙古话低声吩咐道:“这些汉人说要杀我。八昌儿,宝奴,快带他们去我的卧房。其他人,要是有半点儿嘴碎,他们说,会一个个拔了你们舌头。” 作者有话要说:  耗子小娜娜:配角光环get√ 我上一次出场是30章,然而我知道大家不会忘了我的对吧(づ ̄ 3 ̄)づ 先走一步我要去做个产检 第209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塔古娜的卧房里铺满了挂毯和羊毛毡子,点了淡淡的熏香,几案上摆满了瓜果,床边一个软垫,一个凳子。奉书一头倒在那个本属于她丈夫的大坐垫上。伤口疼,夹杂着一阵阵的头疼,心里却喜悦得开出花儿来,和赵孟清相互看看,嘻嘻嘻的傻笑。一时间觉得宛若身处梦境,方才所经历的一切,都不太敢相信是真的。 杜浒在房里转了一圈,略略查看一番,见都是寻常的闺阁之物,也慢慢放下心来,拉过那个凳子坐了,自行调整呼吸。 赵孟清疲累之极,身上都是尘灰,不愿将房内地毯弄脏,便不坐下,只是倚墙而立,闭目回忆着。 杜浒朝外面使个眼色,压低声音问:“到底怎么回事?这夫人是谁?” 奉书捂着腿上的伤,正要说话,赵孟清欠身替她回答:“是过去打仗时,一起结伴流浪的伙伴。当年在江西……” 杜浒才知道,原来赵孟清和奉书已经认识那么久,并非在越南结识。奉书小时候流浪四方的经历,杜浒早就断断续续听她说过。赵孟清说了两句,他便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赵孟清便知趣地不再说。 奉书听着他俩简单的对话,心想:“赵大哥在越南何等身份地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对师父格外恭敬。师父脾气不好,他也不在意。” 想要提醒杜浒,赵孟清对自己有救命之恩,让他态度好些,可又怎么也说不出口。心里又是烦躁,又是难过,燥热成一团。 杜浒余光看到了她的神色,却好像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眼神微微一暗,站起来,把自己占的凳子让出来,示意赵孟清坐下休息。 奉书脸一红。他这样做作的态度,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才客气的吗?好在男人家心思都没那么细腻,赵孟清也没觉出什么,连忙诚诚恳恳的谢了。 卧室外间是一道屏风,挡住了三个人的身影。而再往外的会客间里,塔古娜正在让太医诊脉。周围嘈嘈杂杂的,似乎围了五六个人,说话声音清晰可闻。其中有人还问:“听说附近正在追捕钦犯,动静不小,可否惊扰了夫人?” 顿了一顿,听到塔古娜懒懒的道:“没有。你问这做什么?” 那人便不再问了。一个年纪大的汉人开口说了话,似乎在给她诊脉、询问身体状况,最后说:“恭喜夫人,十有八九是个男胎。” 奉书和赵孟清对望一眼,不由自主地都抿起了嘴角。小耗子居然真的怀了小宝宝……想当年,她瘦得好像一根麦秆一样,要不是脚上套着沉重的铁链,一阵风都能把她吹走了。 心中好像有什么柔软的东西一点点化开了。奉书简直等不及要和她叙上一天一夜。她有无数个问题想问,而方才塔古娜认出他俩时的神情表明,她也有一肚子话要和他们说。 杜浒已经大致推测出了塔古娜和奉书是旧识。看着奉书一脸庆幸欢欣的神情,却低声开口,给她泼了句冷水:“就算是你们的朋友,现在也是身份有别。莫松懈。” 奉书心里那膨胀的喜悦略略缩减了些。想反驳他,理智却告诉她这话不能不听。眼前这座华丽的卧室,还有一屋子纯粹的蒙古式装饰,都在有意无意地提醒她,和塔古娜的联盟只是暂时而脆弱的。 忽然脚步声响,一抬头,塔古娜让两个女奴扶着,已经回到了卧室。然后小声但严厉地命令了几句,把女奴全部打发出去。 蒙古人的主仆关系十分严格。几个女奴见女主人发话,无敢不从。只有一个面容稚嫩的小丫头犹豫着提了句:“可是,这些汉人来历不明……” 塔古娜道:“你们也看到了,这几个汉人都是厉害的亡命徒,方才劫持了我,我说尽好话,答应让他们在这里落脚,才没被杀掉。现在我都得乖乖听他们的,你们也绝不许向外面报讯求救。否则,不光我有生命危险,老爷的骨肉也保不住。到时候,老爷罚得你们生不如死,可不要怪我。” 几个小女奴同时打了个寒颤。便没人再有二话,一个个躬身退了出去。 一时间,屋内三个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塔古娜身上。目光中有激动,有询问,有警惕。 塔古娜眼中闪过一丝傲气,淡淡道:“怎么,还不信任我?当年赤老温在泰亦赤兀惕人的眼皮底下藏过了成吉思汗,蒙古人才有了今天。难道现在的蒙古人,不会做同样的事?” 她说出这话来,奉书便再也不疑。塔古娜微微张开双臂,奉书一头扑进了她怀里。 原来你来到了北方,原来你在大都,原来你嫁了贵人,有了新名字,还有了小宝宝……想到这儿,奉书赶紧把塔古娜稍稍推远了些,只怕压着她肚子。 塔古娜却红着眼圈直笑,故意伸手在小腹上拍了拍,“怕什么?难道还有多金贵不成?” 赵孟清却犹豫着,只是拉了拉塔古娜的手。他和奉书不一样,始终生活在汉家礼教的环境里,没有和大群蒙古人相处过。就算对方是小时候再亲近的朋友,也再做不出拥抱、贴面这种亲昵行为了。 分别后虽然各自都有复杂的经历,但眼下谁都知道并非叙旧的良机,三言两语,便简略地说完了。塔古娜难以置信。 “所以你们没有一直在惠州?你们不是一直在一块儿?” 奉书点点头,忽然一脸红。她这句话问的,难道不会让人想成别的意思? 忍不住偷偷瞄了一眼杜浒。塔古娜也抬起头,大大方方地将杜浒看了好一阵,大喇喇的问:“这人是谁?” 奉书忙道:“这位是……” 塔古娜突然睁大眼睛,捂住嘴,极小声地说:“这人我见过。” 什么?奉书这一惊非同小可,简直比方才认出塔古娜就是小耗子还要难以置信。转头又看看杜浒。杜浒也怔了一怔,将塔古娜看了一看。 然后他突然笑了,目光中少了些警觉,多了些放松,朝她一抱拳,“那日,还要多谢夫人不声张之恩。” 塔古娜笑道:“早知你不敢杀女人,我当时也不用那么害怕,说不定就喊起来了。” 他俩只一句问答,奉书就急得直摇塔古娜胳膊,“你、你什么时候见过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塔古娜惊讶道:“原来你不知?嘻嘻……”杜浒待要出言阻止,她已经竹筒倒豆般讲了起来,大大咧咧的语气仍然是当年的小耗子,“那天我丈夫带我出城,去市场里挑赛马。我走得倦了,在马厩外间歇时,这个人悄没声的蹿进来,在几个值守的脑袋后面拂了下,那些大男人就都倒了。我吓坏了,只道来了妖怪。他倒没那样对我,只是把我赶了出去,恶狠狠地不让我声张。我只怕他杀我,哪敢说半个不字。刚走出十几步,那马厩便着了火,听说后来把半个市场都烧啦。”瞥了一眼杜浒,颇有些幸灾乐祸的神情,“我以为他早就被抓起来了呢。” 奉书心头一震,喃喃道:“马厩失火……” 塔古娜仍然笑嘻嘻,“那天可损了我丈夫的十三匹马呢,他发了三天的脾气……” 第253节 她又说了什么,奉书已经听不进去了,头脑里咚咚咚的敲鼓,鼻子酸酸的,简直快哭出来。当着别人的面不好开口,只得狠狠地瞪着杜浒,用目光烧他,一遍遍的用眼睛问他:“马厩的火,是你放的?” 杜浒垂下眼,不再看她,而是看着地毯上的花纹。 奉书恨得咬牙切齿,不屈不挠,继续用眼神剜他。他实在受不住了,微微点点头,抬眼看了看她。 奉书又用眼睛指着他腰间的酒葫芦,无声地发问:“那个醉酒的越南人,是你杀的?” 死去的阿银身上带着新鲜的酒精味。她一闻到,就觉得莫名的熟悉。此时终于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杜浒一动不动好一阵,才又点点头。 奉书气急,胸口一阵阵的痛。你早就找到我了! 差点问出声来:“为什么……” 可是却立刻气馁了。问他为什么不早点和自己相见?可当初狠下心来,决定永不相见的,明明是自己啊。 一天之前,跟他斩钉截铁地说“我再也不要见你”的,也是自己啊。 塔古娜还在絮絮地讲着什么,奉书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却听到赵孟清难以置信地问:“什么?你说你丈夫……不会是……不会是……那天我们见到的那个老爷……叫……” 塔古娜讥讽地一笑,“阔阔老爷?大都城头一个出了名爱马的。” 静了片刻。然后赵孟清忍不住哀叹出声:“你、你嫁他?”就是那个仗势欺人,又胖又丑,年纪足有四五十岁的贵族老爷?“他是你……丈夫?” 塔古娜点点头,淡淡道:“怎么了?” 匪夷所思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奉书只觉得整个人都懵了,好半天,才开口问道:“耗子姐,你为什么……你这么会嫁……那个人……” 二十岁的塔古娜浓眉大眼,银盘般的白皙脸蛋,虽非天姿国色,但想象着她和阔阔老爷站在一起,就简直成了黄鹂配秃鹫。更别提阔阔老爷那副趾高气扬的嘴脸…… “你肯定不喜欢他的,是不是?” 塔古娜垂下头,安安静静笑道:“不喜欢又怎么样?我丈夫是大都城有头有脸的贵族,和我爹又是好朋友……” 奉书心中一动,“是你后爹,对不对?你娘呢?”记得小耗子提到过,她母亲后来嫁了一个蒙古官员做小老婆,小耗子也就成了那人的女儿。 塔古娜抿着嘴唇,淡淡道:“我娘早死啦。我爹对我还不错。有一次我丈夫去他那里做客,他俩喝醉了酒,我爹把女儿们全叫出来,说要送他一个。他挑中了我。第二天,我爹就给我准备好嫁妆了——拿我换了三匹骏马、三十两黄金,还有三百顷哈拉和林周边的牧场,我都觉得有些太贵啦。” 奉书早就知道蒙古旧俗,妇女和财物无异,经常是被抢夺、交换的对象。但听塔古娜这么轻描淡写的说出来,还是心里面一阵阵堵得慌。想不到连贵族女孩子都不例外…… 可不是吗。蓦然记起来,自己服侍过的虎牙公主,便是出于政治联姻的需要,被嫁到了很远很远的草原上,丈夫据说比她大了三十岁,膝下已经子女无数。纵然是真金太子疼爱的小女儿,也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 想到这里,又不禁小声问:“所以你丈夫……还有没有……别的,嗯,别的……” 塔古娜扑哧一笑,似乎奇怪她问出这样的问题,“不然呢?你以为这么大的府邸,都是我一个人的?不过我好歹也有自己的一个小院子,跟她们井水不犯河水,日子过得倒也还算舒坦。” 塔古娜说毕,瞧了瞧自己手上那一串亮闪闪的戒指,苦笑一声。 奉书不知该说什么好。小耗子脚下的铁链没有了,换成了宝石镶嵌的枷锁。 作者有话要说:  憋打我,小耗子的丈夫就是200章里那个猥琐大叔…… ` 杜浒v:你们都叫着让我吃醋,我哪敢,不对那小子好点,奉丫头大概会生气<(-︿-)> 第210章 0142 ·聊欲从此逝,人少豺虎多· 塔古娜自嘲地笑笑,忽然想起什么,面露难色,低声道:“所以,我也就是在这院子里,才算得上主人。万幸我丈夫眼下出门办公去了,三天之后才会回来……唉,唉,你们……” 杜浒在一直在远处安安静静的听着,此时立刻开口:“夫人甘冒奇险,出手相助,我们已经深感大德,绝不会再连累你。我们只需要休养一阵子,避避风头。你丈夫回来之前,一定会离开。” 塔古娜舒了口气,点点头,又忽然摇摇头,咬着嘴唇道:“别叫我夫人。” 她派女奴出去打探风声。城里搜捕刺客的力度只增不减。左近的平民区已经全都清扫完毕了。官兵开始一家家地敲大户人家的门。 安全只是暂时的。阔阔老爷三天后就会回来。塔古娜很得他的喜爱,又正怀孕,他回来之后肯定马上会到她的院子看她。到那时,她的卧房、院落必须恢复原样,奴婢们也必须串好口风,不泄露一点贼人闯入的痕迹。 满打满算只有三天。奉书他们已经在宫城内外奔逃躲藏了两日,一直水米不进,此时都已经虚弱不堪。等塔古娜令女奴端来酪浆和奶点,大家饱餐一顿,把身上的灰土和伤口都略略收拾了一下,已经是深夜了。 奉书倚在塔古娜的床铺上。不知怎的,当着塔古娜的面,她不想和赵孟清表现得太亲密,跟杜浒更是离得远远的,于是便跟塔古娜挨着,靠着她肩头。由于身体里长期带着毒,受伤后更加虚弱,昏昏沉沉的已经半睡过去了。 杜浒和赵孟清头一次在已婚妇人的闺房里歇脚,塔古娜从小就不知“礼教”二字怎么写,自然毫不在意,但两个男人多少都有点别扭。赵孟清毕竟和塔古娜有着小时候的交情,还不至于太忸怩,凑近了烛火,专心致志地清理一根扎进手掌的木刺——那是前一天攀爬万安寺宝塔时伤的。 杜浒却却浑身不自在,坐了又站起来,踱了两步又停下,一会儿瞟一眼奉书,见她低头看地,又只好往窗外瞧。窗边搭着塔古娜一条未完工的绣花汗巾子,他又急忙收回目光,学奉书,也低头看地了。 塔古娜见他坐立不安,微笑着摇摇头,仿佛是说:“这些汉人。”然后开口:“我这里地方小,藏不下三个人。隔壁有个放杂物的小房间,倒是可以容得下一两个人。两个男人要是不介意,带上吃的,去那里歇着吧。” 杜浒和赵孟清立刻应了。 塔古娜忽然又说:“也不用都过去嘛。”转头看了看奉书,嘻嘻一笑,拍了拍她肩膀,随随便便地问:“哪个是你丈夫?” 什么?这问题太突然,奉书懵了好一阵,这才明白了她的意思,一下子清醒过来,张口结舌,“我……我、没有……” 塔古娜话音中带着得意:“你呀,倒变得和其他汉人姑娘一样害羞了。别不好意思啦,你当我看不出来?说,哪个是你丈夫?你腿上受伤了不是?叫他留下来陪你、照顾你啊。” 奉书余光看到杜浒也愣住了,赵孟清干脆连脸带脖子都红了。她急得只想捂脸。当着两个男人的面…… 塔古娜却不明白,为什么指个丈夫都这么扭捏。若是她看错了,两个人谁都不是,也不过是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事,蚊子怎么突然反应这么大? 奉书低下头,声音蚊子般细:“是,是……”答案似乎显而易见。论名分,杜浒如同父亲,她只是他的不成器的弟子而已。况且现在,也不知道他还认不认自己这个弟子。而赵孟清已经不止一次向她提出婚约。眼下跟他定了名分,不过一句话的事,让杜浒彻底看清楚,自己已经心有所属,终身有托,做回了正常女孩子--这不是他一直希望的吗? 可是却怎么也没有这个胆子开口。 塔古娜越来越觉得好玩,笑道:“你不说话,我可猜啦。” 第254节 “别……” 赵孟清忽然笑了,走上前去,大大方方的拉起奉书的手,笑道:“小耗子,别这么口无遮拦的。蚊子还是姑娘家呢。不过,我可以留下来照顾她。” 塔古娜当即明白了,掩唇一笑,“你?嘻嘻,嘻嘻!我就知道。小时候,你就对这丫头不一般!” 奉书长出一口气,勉强朝赵孟清一笑,眼睛却忍不住往杜浒的方向瞟。 可是杜浒却似乎完全没注意到这件事。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喜怒哀乐。 奉书说不清是释然还是失落。毕竟杜浒做过自己师父,毕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就算后来出现那些不愉快,他也总该对自己稍微有一点点上心吧。四年的时光,就算养条狗也养出感情了,可现在,他得知她就这么把自己的终身托付出去,居然没有一点点的反应? 杜浒站起来,推开门,准备去隔壁间休息。走了两步,他却回过头来,说:“既然蚊子还是姑娘家,又是伤在不方便的地方,赵公子还是要顾忌一下她的名声。让你们的朋友叫个女奴来照顾,就行了。我们两个男的,还是都去隔壁吧。” 赵孟清一怔,想想也有道理,况且杜浒毕竟年长辈分高,也只得听了他的,轻轻拍了拍奉书手背,跟了出去。 房里只剩下一只耗子、一只蚊子。塔古娜伸手探了探奉书的额头,皱了眉。 “蚊子,你如今可是有能耐了。烧成这样,居然还能说话。你去做什么了?行刺大汗?你这几年,不会一直在干这种事吧?你什么时候学的蒙古话?” 一边说,一边端下一盆水,放在她脚边。撩起她裤脚,已经和血凝结在一起了,只得又找出剪刀,一点点剪开布料。 大腿上伤口露出来时,塔古娜立刻吓了一跳,缩回手,不敢碰。 奉书连忙说:“不,不用你来,我自己……我自己可以清洗……或者……叫个女奴……” 就算高烧,就算伤重,就算整个脑袋昏昏沉沉的难受,也不能让她一个孕妇伺候自己啊。况且,她现在是娇养深闺的少妇,怎么做得来这种事? 塔古娜却笑道:“女奴?她们还以为我在你们手里做人质呢,能让她们看到我俩这种关系?况且,你还信不过我裹伤上药的本事?当年蝎子姐亲传的,不会把你弄死。” 奉书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心酸酸的。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腿上那个临时胡乱包起来的绷带,捆扎的手法,也是当年蝎子教她的。这么多年了,那个张扬任性的女孩早就不知转世何处。可奉书却觉得,她一直都在。 可是那道伤口毕竟有些棘手。血流的太多,又泡了半天的池水,然后又两日没有得到有效救治,此时已经肿得不成样子,稍微一碰,就像被刀割一般疼。 塔古娜从抽屉里拿出干净麻布,极轻极轻地给她一层层包好。奉书忍着不叫出来,但眉毛眼角都已经一抽一抽的。 塔古娜将手巾沾了温水,轻轻给她擦拭腿上的血迹。奉书渐渐把那些烦心事忘了,拉着塔古娜的手,只想休息。 外面的天空在逐渐变亮。刚刚陷入沉睡,却听到院子外面有个女奴的声音大叫:“夫人,夫人!老爷回来了!” 塔古娜全身猛地一颤,手一抖,拉到奉书的伤口。奉书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立刻捂住了嘴,心中感觉不妙。 塔古娜的声音也微微发颤:“老爷怎么回来了?不是说三天……三天……” 那女奴的声音又是庆幸,又是激动:“这不是提前回来吗!夫人,你别怕,有老爷在,那些强盗不敢把你怎么样的……宝奴已经去迎接老爷了,咱们马上就安全了……” 塔古娜脱口叫道:“谁都别去……”可是显然已经晚了。院子里的奴婢都以为女主人受人挟持,本来就慌成一团,全无主意,也不敢离开。眼下老爷突然回府,立刻都有了主心骨,当下便有两个胆大的一溜烟跑出去求救了。 这一下塔古娜始料未及。听到院门已经咔嗒开了,一下子脸色煞白,不知所措。她虽然性格爽朗大胆,可毕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突发情况。 奉书竭力撑起身子,“扶我……去里床……盖上……被子……” 塔古娜这才惊觉,连忙照办。奉书拉过被子蒙住头,对塔古娜嘱咐了两句。马上就听到脚步声纷纷杂杂的响,依稀辨别出是个肥胖男人,在几个奴婢的陪伴下,径直走了进来。 阔阔老爷。塔古娜迎了出去,主动开口:“方才有几个强盗想要闯进来,却听到老爷要来,各自害怕,连忙又翻墙逃到万安寺去了。老爷的名号,可真是威风得紧哪。” 这么一说,既没有否认女奴的话,又含糊其辞地将“强盗”的事揭了过去。当着老爷的面,女奴们纵然心里有怀疑,也不敢和她顶嘴。况且,眼下院落、卧房里也找不到外人的踪迹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几个女奴面面相觑,谁都不愿意做第一个出言质疑的。 阔阔老爷看到院子里一派安静祥和,呵呵大笑:“不用动,回去坐着!” 暂时敷衍过去了。奉书躲在被子里,心里砰砰跳得飞快。阔阔老爷这句话的语气又是放松,又有些施恩的味道。看起来塔古娜还算得他的宠爱,但是地位也绝对不见得高到哪去。 阔阔老爷离她所在的床铺不过几步。而杜浒和赵孟清藏在隔壁,也不过隔着一两丈距离,定然听清楚了所有的变故。奉书默默推算着。他们可以选择立刻现身,冒风险劫持阔阔老爷,也可以原地不动,静观其变。 奉书等了片刻,没听见其他的异常声音。看来两人已经选择了第二种策略。 阔阔老爷正脱下外袍,一屁股坐在羊皮垫子上。几个女奴侍立在一旁,给老爷端来茶和点心。塔古娜心中有事,忍不住一次次朝奉书藏身的床铺瞥过去。 阔阔老爷不一会儿就注意到了,丢下茶杯,呵呵笑道:“小娘们是不是想你男人了?床上去,让你老爷快活快活!” 第211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小娘们是不是想你男人了?床上去,让你老爷快活快活!” 奉书慌了,一动不敢动。塔古娜赶紧说:“老爷刚刚回来,舟车劳顿,还是让奴才们给老爷烧汤沐浴,烤肉备菜,再……” 这话似乎有些效果。只听阔阔老爷吞了口馋涎,连声吩咐下去,让厨房宰一口羊羔,晚上涮着吃。塔古娜趁机回到房间另一角坐下,离奉书藏身的床远了些。 阔阔老爷又跟她叙了几句家常。塔古娜惦记着房里藏的人,对答不免敷衍。阔阔老爷不满道:“我回府之后第一个就来看你!怎么,一点也没有高兴的样子?” 塔古娜小声道:“我……没想到老爷这么快就回来…… 阔阔老爷哼了一声,“那你到底是盼着我回来,还是不回来呢?” 奉书心中猛地一跳。这句问话中似有内情。难道阔阔老爷已经看出什么不寻常? 塔古娜稍微镇定了些,微微笑道:“老爷这次出差办公,突然提前回府,我怕是公事上出了什么问题,是以担心。” 阔阔老爷使劲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一口浓痰吐下去,让女奴用手帕接住了。这才说:“咳!你们妇人家知道什么!海都这狼崽子贼心不死,纠集了乃颜部发动叛乱,已经打进哈拉和林啦!大汗要发兵平叛,调遣军队,粮草要跟上吧?银钱要跟上吧?这才一道敕令把我召回来,是准备让我立功呢!你家老爷马上就要升官啦,哈哈,哈哈!” 塔古娜唯唯而应。奉书在被子里听见这番话,却也吓了一跳。她知道海都是一个分封在西部的汗王,窝阔台的嫡孙,忽必烈的劲敌。他声称忽必烈汉化过甚,几次联合西部诸王,发兵与忽必烈争夺汗位,要恢复蒙古人的游牧本性。彼时忽必烈正集中精力攻宋,虽然急急派人扑灭了后院之火,却没有斩草除根。 而现在,海都死灰复燃,占领了蒙古人的老家哈拉和林?奉书默默冷笑,忽然又突发奇想。倘若那天真的刺死了忽必烈,海都必定趁机称汗,到时候,天下汉人是福是祸,尚且难说。 却听得阔阔老爷口中也不断提起“刺客”两个字,当即又竖起耳朵。 第255节 “咳!这些日子皇城闹刺客,不出我所料,十有八九就是海都这小子搞的鬼!哼,他居然结交汉人,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勾当,难怪宫里传令,一定要从严捉拿,决不许放过一个人、一根头发……” 难怪抓捕的力度那么大!奉书心里叹了口气,暗自将海都骂了几遍。 塔古娜却知道奉书她们决不至于和海都有勾结,听阔阔老爷夸夸其谈,炫耀他的推测多么准确,终于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赶紧收敛住。 阔阔老爷猛地停住话头,哼出一声,“不懂规矩的婆娘,别忘了你的身份!不过就是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女,能嫁到这里,算你运气!你过来!” 塔古娜什么也没说,慢慢走近了几步。随即听到啪啪几声响亮,似乎是阔阔老爷在打她臀部。然后是衣料声响,阔阔老爷用力拧她屁股上的肉。 男人和女人,这么亲密的动作,本应该让人脸红心跳。可奉书听在耳朵里,想象着做这事的人,却平白觉得恶心。 塔古娜显然很疼,忍住一声呻`吟,默默受着,看样子已经习以为常了。 奉书简直要气炸了,抓紧身上的被子,竭力忍住跳出去阻止的冲动。这算什么男人!眼下塔古娜怀着孕,他都敢这样,以前还不知怎么虐待过她呢。 阔阔老爷拧着拧着,忽然呵呵呵笑了:“小泼辣货!甩脸子的模样倒挺好看!”猛地站起来,揪住塔古娜,便往床边走,一面命令女奴:“你们死开去!” 塔古娜轻轻一挣,没挣脱,赶紧说:“方才汉人太医来看过,说是……是个男孩。” 一句转弯抹角的提醒。阔阔老爷哼了一声,“那又怎样?哪个女人不怀孕生孩子,你还金贵了!”仍是把她往床上拽。 “不成,你……你不能动我。” 啪!一下子被阔阔老爷甩了个耳光。 “你别给脸不要脸!你的那些背地里勾当,以为我不知道?仗着一张脸还看得过去,以为我就肯乖乖当傻子?” 他这话里有话!奉书心猛地一沉,差点要跳出来,直接将阔阔老爷制服。难道他看出来了? 塔古娜淡淡道:“打够了,舒坦了?” 阔阔老爷死死盯了她半晌,沉下脸,抓过一个女奴,冷冷开口问:“我不在的时日,这贱货可还规矩?” 女奴战战兢兢地开口:“回老爷话,夫人……夫人一直在院子里没出去……” 塔古娜却一下子愤怒了,咬牙道:“说谁是贱货!都告诉过你多少遍了,我跟忽兰之间清清白白的,什么都没有!我好歹也是你的侧妻,老爷莫要胡乱猜疑,自己伤自己的脸面!” 阔阔老爷骂道:“风不吹,草不动!你以为你和那混账小子眉来眼去,我看不见,难道下人不会告诉我吗?念着你怀孕,就不惩治你了,怎么,还敢来脾气?” “我再说一遍,忽兰从没碰过我一只手……” “那又怎么样?那小子从小在你老子府上干活,早就跟你认识,是什么青梅竹马,对不对?你嫁过来之后,他也找到我府上,谋了个养马的差事,也是特意为了接近你,对不对?哼,别以为我查不出来!” 塔古娜大吃一惊,声音即刻哑了,“你,你怎么知道……” 阔阔老爷见了她的反应,更是冷笑,“皮鞭子沾盐水抽下去,就算是铁人也招了!哼,只是我临时被派去处理公务,这才没来得及要那小子命!本来是想给你一次悔改的机会,可今天一看,你果然还是心里有鬼!” 塔古娜失声道:“你、你把他怎么样了?” 被阔阔老爷一把劈胸揪住,破口大骂:“贱人!淫`妇!今天一看到你神色,我就知道不对劲!你心里有鬼!” 塔古娜一边挣,一边哭着骂:“你自己疑神疑鬼,自然看什么都不正常!忽兰做错什么事了,你就这么想要他的命?你折磨我还嫌不够吗?你——” 两个伺候的女奴当即哭了,哭哭啼啼的劝:“老爷……夫人,夫人,你快服个软,道个歉……” 塔古娜倔强道:“我没错!” 立刻又挨了一巴掌。阔阔老爷气得嗬嗬大叫,“你就是仗着肚子里那块肉!别以为我不敢动你!” 奉书听到塔古娜似乎是挨了当胸一拳,再也忍不住了,心里面疯狂的喊:“住手!不许打她!”挣扎着想要撑起身子,可整个腿都是软的。 突然门边一声断喝:“住手!”紧接着女奴尖叫起来。 阔阔老爷一回头,赵孟清已经破门而入,一拳闷在他脸上,打出嗷的一声痛叫,“你又是谁?混账,小婊`子还有相好!” 塔古娜失声叫道:“你,你!” 赵孟清在隔壁听到塔古娜被骂被打,忍无可忍,此时毫不客气,又是一拳,直接打在了阔阔老爷太阳穴。阔阔老爷一声不吭的晕了过去,咔嚓一声,压碎了凳子。 几个女奴惊叫着要逃走,却见院门已经被锁住了。杜浒站在门边,像一尊阴沉的塔。几个小丫头便都不敢动了,直叫:“饶命,饶命!” 奉书挣扎了半天,方才坐起来,流泪道:“耗子姐,你没事吧……” 塔古娜护着肚子,簌簌发抖,摇了摇头。 阔阔老爷一向趾高气扬,喜怒无常。可他眼下倒在了地上,手脚以一个难看的姿势摊开,脸上的表情还残留着狰狞和惧怕,就一点也不显得凶恶了。 塔古娜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终于大胆露出了厌恶的眼神。 赵孟清扶着她坐下来,问奉书:“他们在吵什么?” 方才塔古娜和阔阔老爷一直在用蒙古话对答。奉书一字不漏的听到,立刻推测出了内情:“这老爷怀疑耗子姐和一个叫忽兰的仆人有染,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打人。” 赵孟清一怔,没太理解,还要说什么,门外杜浒打断他:“现在不是问的时候。咱们已经暴露了,赶快想退路!” 赵孟清听他语气凝重,也知道自己太过冲动,微微低了头,说:“我、没忍住……” 杜浒斜了他一眼,又瞟了眼奉书,语气忽然变成温和的,“没关系。” 塔古娜已经全无主意,左右无措,连声道:“你们……老爷……这可怎么办……” 院子里的场面虽然被控制住,但院子外面的仆役下人已经被惊动了。有人嚷嚷起来,叫道:“老爷出事了!”“快去调护院家丁!” 塔古娜颤声道:“你们,你们快逃!慢一步,可就晚了!” 杜浒依旧冷静,略一寻思,摇摇头,小声但快速地说:“我们若是此时逃,等老爷醒过来,述出事情始末,非得连累你不可。再说,就算我们逃了,也多半不能顺利出城。” “那,那你们总不能留在这儿!” 第256节 赵孟清忽道:“我们可以用老爷的性命做威胁,可以假装以小耗子做人质,让那些家丁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把我们交官……” 杜浒仍是摇头。就算这样,就算他们能这样脱险,等阔阔老爷醒来,和女奴对上口供,立刻就知道塔古娜藏匿刺客,与他们勾结串通。 除非立刻把老爷杀了。然后和塔古娜一起串供。然而这样一来,塔古娜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寡妇,而且,也不一定能洗脱嫌疑。 要想不连累塔古娜,唯一的办法倒也简单。 杜浒犹豫片刻,道:“夫人……”顿了顿,改口,“姑娘,如果我们束手就擒,你把责任都推在我们身上……” 塔古娜立刻道:“不行!我不会的!求求你……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门外喊声愈烈了。有人说院子里闯进了十几个凶徒,需要报官。有人在砰砰的撞门。 杜浒犹豫了片刻,摇摇头。只言片语之间,所有的可能性都已经考虑到了。不管奉书三个人用何种方式逃脱,只要他们逃了,只要塔古娜还留在阔阔老爷府上,塔古娜就永远不会有好日子过。 除非…… 奉书低声道:“还有一条路,耗子姐,只看你愿意不愿意……” 塔古娜忙道:“快说!我都愿意!” 奉书点点头,“你敢不敢彻底跟你丈夫撕破脸?如果你也离开这府上,他就再不会找你麻烦……”指着晕在地上的阔阔老爷,咬牙切齿地道:“反正他也待你不好,在这地方呆着作甚?耗子姐,只要、只要你舍得这里的荣华富贵……以后、以后没人会打你骂你,没人冤枉你……” 塔古娜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你是让我……” 奉书坚决一点头,“亡命天涯,咱们以前不也是那样过来的吗?” 塔古娜脸色红一阵白一阵。要么交出刺客自保,继续一个蒙古贵妾的生活,要么…… 她一下下的咬着嘴唇,直到咬出血来,眼中泪花盈盈,最后终于开口:“可是,可是忽兰……他还被老爷关着……” 赵孟清立刻道:“我们帮你把他救出来。你知不知道这人关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大家说对了,猥琐家暴老头不配有x生活!小耗子的本命也绝对不是他! ` 海都叛乱什么的,原本不在这一年,考据党海涵,最后一卷了实在没有能力编的毫无ps痕迹了,一切为he服务o(*≧▽≦)ツ ` 明天双更,你们要的大叔打脸就快来了……(杜浒:我做错了什么qaq) ` 在考虑大叔打脸之前要不要最后来个脑洞小剧场(大概是后天放),来来大家可以踊跃报名喽,还是老规矩,你的马甲可能会以任何形式粗线在小剧场的任何地方,所以报名需谨慎o(n_n)o 第212章 0142 ·叹息人间万事非,被驱不异犬与鸡· 砰的一声巨响,院门被砸开了。一队全副武装的家丁冲了进来,后面跟着打手、小厮、哭哭啼啼的女奴、还有阔阔老爷的几个儿子。 但他们马上就不敢再前进一步。阔阔老爷还昏迷着,被一个人高马大的汉人像提麻袋一样提在手里。那人手上一把刀,顶在阔阔老爷背后。而老爷的第二十七房小妾则落在一个女贼手里,簌簌发抖的不敢动。 杜浒喝道:“把府上前门后门都给我关了!不许放出去一个!谁敢跑出去报信报官,你家老爷下一刻就是死人!我们几个都是亡命徒,说到做到!” 阔阔老爷仿佛昏迷中也听到了这些话,肥胖的身子接连抽搐,好像在告诉别人,千万要把自己的性命放在第一位。 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大着胆子,躬身上前,“英……英雄千万手下留情,你们要……要钱财,小的这就去准备。可千万别伤了老爷,他可是皇上身边的重臣……” 管家主动现身,倒省得费心猜测谁是下人头子了。赵孟清马上接话:“看好你这些虾兵蟹将,一个都不许走。否则……否则……” 一时间想不出来“否则”怎样。杜浒慢吞吞的接话:“走一个,砍你一根手指。走两个,砍两根。走十一个,你自己乖乖脱鞋子。” 那管家浑身如筛糠,一叠声的答应。“英雄”长,“英雄”短,又将杜浒他们恭维了好一阵,直到词穷,方才渐渐住了口。 塔古娜自从做出了这个决定,整个人似乎一下子都变了。眼神中透出明亮的坚决,款款走上前去,问那管家道:“忽兰被老爷关在何处?” 那管家一怔,没弄明白为什么“人质”竟会大大方方的走来问话,随口答道:“在前院的地窖里……” “钥匙,交出来。” 那管家目瞪口呆,眼睁睁地看到“强盗”们把钥匙取走了。 通往地窖的路阴暗潮湿,灯火灰扑扑的忽明忽灭。杜浒拎着阔阔老爷,便没有进去,威风凛凛的守在外面。 奉书一瘸一拐的,明知道不能多走路,可还是忍不住好奇,跟了进去。那个叫忽兰的年轻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塔古娜紧张得浑身发抖,但坚持要走在最前面。掏出钥匙,却始终对不准锁孔。最后还是赵孟清帮了一把,用力推开了门。 一股陈年的秽臭气息。稻草、朽木和杂物胡乱堆积着。一个赤着上身的男人蜷缩在角落,身上几道旧的鞭伤,面前是一碗发馊的奶酪。他听到声响,猛地抬起头来。 一张年轻英俊的长方脸,典型的北方蒙古人长相。只是神情憔悴,脸颊上几道小伤口,看起来是被竹板打的。 他被突然射进来的强光晃得睁不开眼,过了好一阵,才看清了来的人,难以置信。 “塔古娜!怎么……怎么是你?” 塔古娜哇的一声哭了:“忽兰!对不起,都怪我……”上前想把他扶起来。手不小心碰到他身上的鞭伤,引得他“嘶”的一声轻叫。 塔古娜回头,求助地看了赵孟清一眼。赵孟清早就会意,除下自己外袍,递给塔古娜。塔古娜把袍子裹在忽兰身上,遮住他的伤。 忽兰仍是不知所措,看看塔古娜,又看看后面的赵孟清、奉书,问:“是……是老爷让你来的?” 塔古娜摇头,泣不成声:“不,不是……” 第257节 忽兰的面色忽然凝重起来,“那你快走罢!要是让老爷发现你来看我……” 塔古娜哭着哭着,扑哧笑了出来,呜咽道:“老爷?哼……你不用担心,老爷现在管不着我……忽兰,我今天算是想明白了,我以前真傻……你、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忽兰吃惊不已,挣扎着站起来,果然远远的看到阔阔老爷垂头丧气地靠墙站。虽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府中无疑已经变天了。 他看着塔古娜,眼神中带着复杂的怜惜。半晌,依然摇了摇头。 “你说什么傻话呢!你是这府上的使主,我、我只是个养马的……” 塔古娜伸手捂住他的嘴,垂泪道:“可你喜欢我,是不是?我嫁走的前一晚,你来找我,说要带我远走高飞,到草原上牧马放羊。可我是个胆小鬼……我怕被捉住,我怕他们打死你……” “那是我不自量力。你父亲是大都有头有脸的家族……” 塔古娜哭着啐他一口,“现在答应你,还来得及吗?” 忽兰全身微微颤抖,拉住塔古娜的手,目光却落到了她肚子上。 “可是……” “你嫌弃我?” “不是……” “那好,我问你最后一遍,现在我答应你,还来得及吗?” 塔古娜说完,擦干眼泪,不依不饶地看着他。 忽兰捉住她双手,放到嘴边,轻轻亲了一亲,说:“你忘了?我说过,会永远等你。” 塔古娜欣喜若狂,流下泪,紧紧抱住他,在他唇上深深吻下去。 忽兰又是慌乱,又是喜悦,笨拙地回应着,突然意识到地窖里不止他们两个人,连忙亲了亲塔古娜嘴角,抬起头来。 赵孟清早就知趣地退到了角落里。奉书腿上有伤,走不太动,只好大大方方地留在原处,咳嗽了一声。 塔古娜嘻嘻一笑,故意在忽兰腮边又亲了一口,“怕什么?这两位都是朋友。是一对儿。” 奉书面红耳赤,低声啐道:“得了!快出去吧!” 塔古娜这才凛然点头,拉着忽兰,快步走出地窖。 赵孟清犹豫了一下,也拉住奉书的手,扶她走出去。方才塔古娜和忽兰说的话,他虽然听不懂,但两人旁若无人的亲密,还是让他心有所感,终于放下腼腆,将奉书拉得又近了些。 奉书也就顺从地任他握紧自己的手。杜浒就在外面,不知他看到了,会是怎么个想法? 杜浒见他俩手拉手出来,却一句话没说,而是将阔阔老爷几根肥胖的手指头狠命一拧。阔阔老爷嗷的一声叫,揉着手,龇牙咧嘴的叫痛。看到塔古娜和忽兰并肩出现在地窖门口,气得哇哇大叫,那语气简直要将两人生吞活剥了,却也不敢动上一动。杜浒手中的刀抵在他脖子上。 杜浒低声命令那管家:“老爷出城烧香的队伍仪仗,都预备好了?” 那管家只是担心自己手指脚趾是否完好,此时对杜浒言听计从,点头如捣蒜,“是、是!绝不会有半点差池!只求英雄饶了老爷和小的们,小的们必有重谢……” 他一个劲儿的叫英雄,赵孟清禁不住笑道:“你倒识时务!这么多英雄今日屈尊做你家老爷的随从,给他保驾护航,真是你家老爷八辈子的福气。” 那管家道:“是、是,福气,福气!” 阔阔老爷还在破口大骂,骂那管家关键时刻卖主子,“平日里就见风使舵,背地里不知贪了多少银钱,看我不好好整治你……” 那管家微微低头,只当没听见。阔阔老爷又骂塔古娜:“水性杨花的小浪`货,果然是早就和野男人勾搭,贼淫`妇,好吃好喝的供着你,你倒不怕让贱人污了身子!哼,肚里那块肉还不定是……” 越说越难听,杜浒虽然听不懂,但也烦了,直接掏一块破布堵上了他嘴。 然后对那管家命令道:“轿子备好了?” 轿子是老爷专用的轿子,可现在里面挤了两个女孩子。奉书伤重,倚在座位上;塔古娜坐在她身边,一手搂着她,一手抚着肚腹,紧张得额角全是汗。 反倒是奉书昏昏沉沉地安慰她:“别怕……这法子虽然有些胡来,但……我师父做事……深思熟虑,不会没把握……” 阔阔老爷被迫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了华丽的外套,换上随从穿的深色短衣。府里居然没有适合他的衣裳,找了一身最宽大的,衣襟还是合不太拢。阔阔老爷苦着脸看了杜浒一眼。杜浒捉过他的腰带,用力一勒。阔阔老爷一下子“咕”了一声,肚子瘪下去,胸膛鼓起来,脸膛憋得发红。 忽兰本来就是府里的马倌。在杜浒的指点下,自行去马厩牵了几匹最好的马,草料喂得足足的,走在轿子外面。 府门打开。清道的、抬轿子的、护送的、挑东西的,浩浩荡荡一行人走到了大街上。 由于搜捕和戒严,街道上空荡荡的没几个人。几个小孩子在路边玩抽陀螺,一个大夫模样的人急急奔跑,僮儿拎着药箱追在他身后。两三个巡兵来回来去的踱步,听到车仗出行的声音,懒洋洋地看了一眼。 杜浒杂在从人中,低声催促:“怎么垂头丧气的?都不吭声了?老爷平日出行也是这样吗?排场在哪里?” 经他一提醒,走在头里的几个家丁才猛然惊觉,赶紧敲开手上的锣,扯着嗓子喊:“杂人回避了啊——贵人出行——” 一开始还喊得有些胆怯,但马上又找回了往日的熟练。几个家丁渐渐忘了自家老爷还在被当做人质,脸上的神情越来越傲,鼻孔越抬越高。忽然嫌那几个玩耍的孩童挡了路,当即猛敲一锣,破口大骂。那几个小孩丢下陀螺,哭着跑走了。 巡逻的兵士认出是阔阔老爷的仪仗,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上来恭恭敬敬地问:“老爷这是要出行?有什么急事吗? 管家上前一步,赔笑道:“几位军爷不知,我家老爷三年前便许了愿,若是大夫人足疾得愈,定要去城外红螺寺上香礼拜,感谢神明。早就定好了今日去还愿,人手都布置好啦,虽然今天上街不太方便,可也没办法。给军爷添麻烦啦。” 几个巡兵点点头,还是要尽到盘问的职责:“都带了些什么人?可有家眷?可有陌生人?” “没,都没有!就老爷一个,还有平日里得力的小厮仆役,小的不才,也算一个。军爷这是要执行公务?请,请,老爷在轿子里呢。不过,停了这么久,只怕老爷要着急啦。”说毕,一把钞票自然而然地递了过去。 没办法,衣服下面刀子顶着后背,智力也比平常突然高了些。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手中的钞票更是真切感人。几个巡兵果然信以为真,眉开眼笑,不动声色地把钞票接了,揣进怀里,挥挥手,“过去吧!不用看了,就说哥儿几个给阔阔老爷请安。顺带问大夫人好。”说着朝那轿子行了个常礼。 本该坐在轿子里的阔阔老爷,此时被挡在后面,塞着嘴,拧着手腕,动也不敢动,只有一双眼睛骨碌碌的转,眼中现出愤恨的光。 轿子里的奉书只觉得晃晃悠悠的,队伍一路畅通无阻,心里又觉得刺激,又是庆幸。她此前设想了无数种逃出大都城的方法,可却完全没料到会是坐在轿子里瞒天过海,被人恭恭敬敬地让路。路上遇到了几次官兵盘查,但都顺顺利利地敷衍了过去。其中一队官兵还好心提醒阔阔老爷,眼下城里在闹刺客,据说是海都派来的、会巫术的汉人,差点便要了大汗的命,让阔阔老爷千万当心,别撞到刺客的刀口上。 和义门门口的盘查依然严格。进出城的百姓已经排出一里来长的队伍,一个个的被搜身、审问。几辆马车牛车杂在队伍中,那味道直传到奉书所在的轿子里。 可阔阔老爷毕竟不是寻常百姓。钱财递出去,再加上几句好话,守兵便开了方便通道,直接让他们插到队伍最前面。 第258节 后面的百姓一片怨声载道,却也不敢出言反对,默默地退后了几步,让出位置来。 一个长官带着几个小兵,笑嘻嘻地走过来,朝那管家作了个揖,寒暄了几句,将随从队伍一个个看了过去。 杜浒和赵孟清此时身为阔阔老爷的随从,虽然业务生疏,但穿着打扮还都能蒙混过关。忽兰有些紧张,一手牵着马,不断抚弄、拍打马背马颈,仿佛是在给自己鼓劲。 守城官兵的目光最后落在了轿子上。 轿帘忽然被从里面掀开了一个角,帘子上捻着一只白皙丰润的手,手上戴满了宝石戒指。依稀看到里面坐着一个蒙古贵妾,她的大腿上伏着另一个人,轿内光线阴暗,看不清身形和脸。 塔古娜拍拍腿上人的后背,嬉笑道:“老爷,醒醒啊,出城啦!” 几个守兵本来都眼馋地盯着塔古娜,听她叫出“老爷”两个字,才觉出这样不太礼貌。轿子里明显坐了两个人,亲亲热热的不知道正在干什么呢。再往里看,不怕长鸡眼? 于是长官点了点头,将一队人马放出了城门。 一行人马不停蹄奔到荒僻郊外,直到几个抬轿子的累得气喘吁吁,方才找了个僻静地停了下来。塔古娜扶着奉书,下了轿子,倚在一棵树边。 阔阔老爷此时是随从打扮,没有轿子,也没有马骑,一直被驱赶着小跑,此时如闻敕令,一屁股坐在地上,脸通红,呼哧呼哧的喘气,看看杜浒,又看看赵孟清,又瞪了一眼忽兰,最后目光回到杜浒身上,露出乞求的眼神。 杜浒冷笑一声,掏出他嘴里塞的布。 那管家腰躬得低低的,上前行礼道:“各位英雄,小的们已经……已经照你们的吩咐,那个……城也出了,请你们赶紧回到山寨吧,这儿有五十两金子盘缠,你们随意用……” 杜浒毫不客气地接过去,伸手扣住一匹马,目光在一行人身上扫了一扫,却不动。 那管家登时面如土色,扑通一声跪下去,“英雄……好汉……大侠,我们无冤无仇,小的们也一直听话,乖乖的听话,还请大侠手下留情,小的来日天天给英雄们烧香,小的家里还有八十岁老娘啊……” 赵孟清嗤的一笑,轻轻一脚把他踢起来。 “怎么,以为我们会杀人灭口?这么几十具尸首摆在大都城郊,是等着顷刻间案发,让军队来捉吗?” 那管家喜出望外,叫道:“谢英雄……” “哼,不过,你们回去后可得老老实实的,就当是老爷亲自出城转了一遭,不许向别人透出任何口风,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 话是这样说,但若是阔阔老爷一行人就这么被放回去,威胁解除,就算他们立刻报官,杜浒他们也毫无办法。这管家看起来油头滑脑,虽然表面上唯唯诺诺,心里可不像个乖乖听话的主。 忽兰看了一眼塔古娜,突然开口:“我带出来的这几匹马,都是脚力优越的良驹。我们骑马逃走,就算阔阔老爷立刻回程报讯,官兵也抓不到我们了。” 塔古娜把他的话译了。 杜浒点点头,“马匹自然是需要的,不过……”走了两步,将阔阔老爷一把拽起来,指指前方,“那边去。” 前面是一道陡坡,山坡下面潺潺流着一条小河。 阔阔老爷惊道:“你要干什么?” 杜浒笑道:“鞋子脱了。” 阔阔老爷不明所以,又被瞪了几眼,才不情不愿地脱了鞋。杜浒让他把鞋扔进山崖下的河里。 管家和其余的随从也被迫全把鞋袜脱了扔掉。一群人光着脚,站在沙子石头地上。阔阔老爷身体肥胖,地上的石子树枝已经嵌进脚心,难受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而其他管家仆人也是过惯了大户人家的体面生活,已经不知多少年没有赤脚踩上泥土了,骤然脱了鞋袜,自然是一百二十分的别扭。 塔古娜和忽兰看到阔阔老爷这副泄气的样子,对望一眼,忍不住嘻嘻笑出声来。就连随从的家丁仆人,此时知道自己性命无碍,看到自家老爷狼狈不堪,像个斗败的肥鸡,也有忍笑的。 杜浒也忍不住笑了,刷的一刀,砍断了轿辕,轿子便变成了一堆废木头,再也抬不起来。他对阔阔老爷道:“慢慢走回去罢!一路顺风。” 阔阔老爷气得七窍生烟,死死盯着眼前几个“强盗”,又瞪着塔古娜,口中叽里咕噜的咒骂:“贱`人,婊`子,反了你了,果然是欠揍……” 塔古娜却没有像以往那样忍气吞声,而是冷冷地看着他,道:“说谁欠揍?”一面说,一面慢慢扬起手。 阔阔老爷浑身一哆嗦,赶紧住口,求救般四处看。在这当口,杜浒和赵孟清倒是出奇的一致,一个看天一个看地,一副不关我事的神情。 塔古娜忽然笑了,放下手,淡淡道:“我不学你,就当是为我的孩子积德了——他以后,会和你不一样。” 她将手上的宝石戒指一枚枚捋下来,一颗颗扔在他脚边。摘下颈中的绿松石项链,丢在他秃顶的脑袋上。 然后她牵过一匹马,伸手试了试缰绳的松紧。忽兰轻轻抱住她,把她托上马背。 奉书忍不住道:“可是她怀着……” 忽兰微笑道:“没关系。我不会让她出事。”接着自己上了马,跨坐在塔古娜身后。 奉书也想上马。可是伤痛和头晕让她连站也站不稳。突然马匹身上的腥臊味涌进鼻孔,肠胃一下子翻江倒海,一下子忍不住,扑到一棵树下,哇的一声,将吃下去的乳酪糕点吐了个干净,全身轻飘飘的好像虚脱了一样。 几人同时叫她:“奉儿!”“蚊子!”“你怎么了?” 只有奉书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里的毒,在一点点侵蚀她的意志,药物终于压不住了。 塔古娜忽然低声惊呼:“你、你不会是……那个……也……”偷眼瞟了赵孟清一眼,意思不言自明。 若是在平时,奉书定会啐她、笑她,可眼下就连摇头的力气也没有。 随即感觉手臂被稳稳地扶住了。赵孟清扶她上了马,把缰绳塞到她手上。 奉书用力握住,艰难地开口:“我没事……就是受伤、发烧……快走吧……” 微微转头,余光瞥见杜浒也牵了匹马,抬头看向自己的方向,目光却没落在她身上,而是有意无意地追随着赵孟清,看着他将奉书搀扶、托举、扶上马,仿佛是在审视他的一举一动。 直到奉书顺利骑到了马背上,杜浒才移开目光,翻身上马,朝阔阔老爷看了最后一眼,口中唿哨,“走!” 作者有话要说:  马甲小剧场报名继续中~截止到今晚啦啦啦 第213章 0142 第259节 ·兵家胜负常不一,纷纷干戈何时毕· 几人上马疾行,离大都城远上一里,便是又多了一分安全的把握。赵孟清早就提到,还有一个同伴候在二十里外的一座土地庙里,带着更多的武器、补给和马匹。只要和他会合,就算是要打脱逃持久战,也不怕了。 奉书开始还担心塔古娜一个孕妇,如何能在马背上颠簸。但这份担忧马上就灰飞烟灭。忽兰简直是她见过的最好的骑手,他用双手和一双小腿操纵着身下的马匹,那马行得就像一艘小船一样稳当。 再说,塔古娜也从来不是什么娇气的小女人。她靠在忽兰怀里,马匹略有颠簸的时候,忽兰只要稍稍加以暗示,她就能顺着那颠簸调整自己的姿势,不至于晃动得太厉害。奉书忽然觉得,他俩这种默契,大约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培养出来了。 塔古娜双颊晕红,眼中带着从未有过的兴奋。那份被埋在富贵生活里的桀骜不驯,又渐渐回到了她身上。她突然纵声大笑,叫道:“我已经两年没骑马了!” 忽兰低头吻她,微笑道:“我已经两年没有听到你笑了。” 赵孟清在默默计算时间和路程。赤着脚的阔阔老爷要想回到城内,至少要跋涉半日的工夫。就算他够聪明,想到就近去郊区驿站里求救,也要花上至少一个时辰。这段时间足够一行人乘马逃脱,走出官兵的追捕范围之外。 他和奉书早就制定好的计划,是出城之后立刻向北逃脱。既然刺客是汉人,追捕的官兵必定会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会向南逃窜。反其道而行之,向北深入大漠,反而会让官兵无处可寻。 可赵孟清算着算着,奉书突然低低叫道:“不好!” 杜浒立刻回头,“怎么了?” “眼下……官兵以为我们是海都派来的刺客,必定会以为我们要向北逃去哈拉和林,和海都会合……我猜,围捕的兵力反而会集中在北方……” 海都与忽必烈背后的纠葛,杜浒等汉人固然不甚了了,塔古娜和忽兰也并不是十分熟悉。只有奉书曾在太子府和宫廷中伺候,对于这些贵族之间争权夺利的事情早就听得滚瓜烂熟。眼下虽然伤病在身,头昏脑涨的难受,但心里面将自己所知所闻稍加整合联想,这句话说出来,便有八分把握。 说话间,只听得一阵若有若无的号角声从远处传来,仿佛在证实她的推测。那是蒙古军队调兵遣将的号角,赵孟清在越南时,便已经听得熟了。 他猛地一勒马。那马长嘶一声,却忽然跪倒在地,再也不肯起来。赵孟清连忙跳下地来。 却见奉书骑的马也哀号一声,向前一冲,挣扎着倒了下去。 奉书半昏迷中,兀自紧紧握着缰绳,眼看就要被甩下去。赵孟清连忙将她托住,轻轻放下地。 再一回头,他自己的那匹坐骑口吐白沫,竟已死了。 忽兰面色大变,跳下来,将几匹死马查看了一番,惊慌抬头,说了句什么。塔古娜替他翻译:“不对劲!” 声音不大,但仿佛平地里一声雷,所有人都震惊了。 赵孟清问:“马怎么了?” 忽兰又是疑惑,又是惊恐,慢慢说:“这几匹马,被人下了毒,已经全不中用啦。”他是府上马倌,整日和这些马匹相处,彼此都像朋友一般。眼下几匹马接连倒毙,心中大恸,说话也不成调子。 杜浒急走过来,问:“这些马,是你从马厩里挑的?有没有经过谁的手?” 忽兰茫然点点头,又摇摇头,回忆着,“都是我亲自挑的最好的马……你们说要做好长途跋涉的准备,我特意给它们喂饱了草料……” “草料是从哪里取的?” 忽兰一怔,神色一变,“是……是那管家主动拿给我的。” 一阵静默。赵孟清突然朝地下啐了一口,大骂出声。 “我只道他是个胆小鬼,没想到却是这么个阴险角色!” 表面上唯唯诺诺,对“英雄”们百依百顺,谁能想到,却是早就布好了后招。这样一来,若是“刺客”一行人因为马匹倒毙而无法脱身,管家也就成了抓捕反贼的功臣,自然不会再有人追究他此前配合反贼逃脱出城的事。 但眼下没工夫谴责懊悔。几人面面相觑,均是一个想法:“现在怎么办?” 号角声越来越近了。塔古娜忽然道:“也许……也许只是去哈拉和林平叛的军队。” 但眼下官府既然认为“刺客”和海都是一伙,捉拿刺客和平叛,其实本质上就成了一件事。 奉书迷迷糊糊的,还是分辨出了那号角声的调子,轻声说:“是……是大汗亲自出征……” 在上都度过的两个夏天,这样的号角声便不知听到过多少遍。 哈拉和林被叛军占领,忽必烈震怒之下,亲自带兵出征平叛,也并不奇怪。而如果大汗御驾亲征,则大都城周围的城乡各地,马上就要迎来一次彻底的清理。如果这个时候,赤脚的阔阔老爷一行人碰上了巡逻的军队…… 杜浒轻声骂了句脏话。十有八`九,刺客出城的消息已经泄露,官兵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而倒在地上的马匹尸体,清清楚楚地昭示着他们的行进路线。 来路上隐隐传来马蹄声。一展旌旗自远处飘过来。 杜浒环顾四周,只见一派平野,全无周旋的可能,当机立断:“不要一起行动。散入乡野,装老百姓。” 便是这几句话的工夫,马蹄声又近了些,地平线上似乎扬起了尘土,好像夏日的乌云。旌旗上的图案已经隐隐约约看得清楚,是晋王甘麻剌的旗号。 可是其余几人却各自犹豫。塔古娜和忽兰身上全无武功,若是让官兵碰上,问出是贵人家的逃奴逃妾,百分之百是死路一条。而赵孟清见奉书高烧晕眩,哪肯让她一个人躲藏? 一个哨兵已经发现了他们,还有地上的几匹死马。纵马向前,大声喝问起来。 杜浒低声道:“那就向北快跑!” 可话音刚落,北边旷野上竟也传来得得的马蹄声,速度比甘麻剌的军队要快得多。为首的骑手一马当先,顷刻间就驰到了近前。 几人心中都是一沉。杜浒右手已经攥紧了刀柄。塔古娜直往忽兰身后缩。 赵孟清却突然欢叫一声:“是你!”紧接着跑过去,又回头,语无伦次地说:“上马,都上马!快!” 赶着那一群马的领头人,正是越南黄衣侍卫,化名阿金的便是。他带来了九匹马,个个都是精挑细选的良驹。有的马背上空着,有的载了各样武器补给,都是事先准备妥当的。 阿金骤然见到这么多人,也吃一惊,但见赵孟清与各人互相帮扶,显然都是朋友,便道:“果然在这里!都是自己人,快走吧!” 几人喜出望外,顷刻间就整装完毕,在那哨兵的询问声中,急转弯,一路向北,绝尘而去。甘麻剌的哨兵在后面大声命令他们停下,那声音随即也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面颠簸着,一面才问清楚。阿金在城外等了数日,不见赵孟清和奉书前来会合,又听到闹刺客闹得纷纷扬扬,搜捕的队伍直蔓延到城外,便知道事情有变。他又是个聪明人,从路过的百姓、官兵口中探出风向,推测出赵孟清一行人很可能从平则门出城,当机立断,决定前来会合。一路上过关斩将,明里暗里摆脱了数次官兵查问,终于及时出现在正确的地点。 赵孟清抚着胸口,笑道:“来得正是时候!亏得你!” 阿金肃然答道:“这是小人分内之事,如何敢怠慢?纵然担天大的风险,也不敢退缩半步,好教相公知道,大越国内,还是忠肝义胆不怕死的居多。” 第260节 赵孟清知道他还在为阿银叛逃之事耿耿于怀。但当此危急时刻,鼓励、抚慰、感激的话都显多余,只是道了声:“好兄弟!” 转头一看,只见奉书烧得脸通红,死命抓着缰绳,手指头关节泛着白,摇摇晃晃的骑在马上,那马一纵跃,摩擦她伤口,疼得泪都出来了。身体里的毒更是让她愈发难受,要不是顾忌身周这些伙伴的安全,甚至想就这么摔下去,任人俘虏,早些死掉的好。 没人知道她的身体已经糟成这样。杜浒在前面领路。赵孟清朝她看了一眼又一眼,又是着急,又是心疼,驰近了些,放慢速度,将她整个揽到自己马背上。奉书迷迷糊糊知道是他,轻声叫了声“我没事”,就晕过去了。 后面甘麻剌的军队已经派出一个百人队,追击这一伙明目张胆拒捕的刺客。其实整个队伍都是派去哈拉和林平叛的,但若半途捕获了海都“派遣”的刺客,带到海都军前,一句质问,就能让海都的整个势力抬不起头来。毕竟这种暗箭伤人手段是正牌蒙古军队不屑于使用的。而汗位纷争,争的便是个正统。到时候稍加夸张诱导,就能让这件事变成海都的一个终身的污点。因此甘麻剌这边的策略也很明确:不管刺客与海都有没有瓜葛,先抓到再说。 平野中烟尘滚滚,转眼面前便横亘了群山。那是大都的北部屏障,山上还残留着过去历朝历代修建的长城——当然早就全都废弃了。胡马早已南下,占据了本应被这些城墙保护的所有土地。 然而连接长城内外的驿道,有些还能通人,也时常有百姓往来走动。阿金带来的马匹都是专门用来长途跋涉的,养足了精神,走起山路毫不费力。马力稍乏,便轮换着骑。一时间将官军甩开了十几里。可是当翻过山岭,驰入一望无际的草原之时,这距离又慢慢缩小了。 奉书昏了又醒,感觉这是自己此生最难受的时刻。眼中掠过青草、湖泊、小树、荒漠、废弃的蒙古包和牧场。疼痛和眩晕交替,感官却因此而变得更加灵敏,忠实地捕捉着身上各处难以忍受的痛苦。耳中听到的所有声音都仿佛被放大了数十数百倍,震得她头痛欲裂。 她能清清楚楚地听到后面追兵的马蹄声。隆隆的,数量在九十到一百二十匹马之间。忽然,似乎听到了一声模糊的命令。紧接着那马蹄声的节奏立刻变化起来。 杜浒不懂蒙古话。其余人耳力都不及她,这句话便只有她一个人听到了。她心头一震,稍微清醒了些,抓住赵孟清衣摆,用力说:“他们要兵分两路……” 赵孟清急回头看,草原上绿浪滚滚,映着刺眼的阳光,看不清官兵的动向。但他知道奉书五感超群,肯定所言不虚。 当下大声通报了。杜浒也听到了动向,从一匹马身上驮的皮袋里抽出一把弓,放慢了速度,与众人并排驰骋,回头眺望了一下远处军队的布阵,说:“看到前面的山丘了吗?在那后面急转弯,甩掉一半人。另一半人,在我们的射程之内。” 战术冒险之至,然而别无选择。敌我力量太过悬殊,就连杜浒过去在督府军中时,都鲜少遇到过如此难解的困局。六个人里,一个孕妇,一个伤员,一个没有丝毫战斗经验的马倌。阿金虽然本领高强,但毕竟没有直接和蒙古军队交过手。然而要么打,要么被追上,乖乖束手就擒。 杜浒的声音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塔古娜小声向忽兰译了。忽兰神色紧张,然而眼中没有一点惧怕,搂紧了塔古娜,示意自己听命行事。赵孟清也命令阿金,准备好相应的武器,准备开战。他不假思索地便说的是越南话。阿金大声答应。 一时间,六个人的小队,倒有三种语言来回交织着传话。杜浒、塔古娜和忽兰此时才听出来阿金原来并非汉人,均是吃了一惊。 杜浒已经对赵孟清的骑术看在眼里,知道他是从小练过的。然而等那山丘越来越近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跟他并排驰骋片刻,用命令的口气说:“急转弯的时候,注意手上要稳,别伤着文姑娘。放箭杀人的事,我来负责。” 不用他说,赵孟清也自然会这样想,只是点点头,示意他放心。 追兵的马蹄声渐近,好像鼓点一样,打破了蓝天碧草的寂静。回头一看,甚至有些官兵的面孔都能看清楚。一行人纵马绕过小丘,后面的追兵果然分成两路,一左一右,追击合拢。 赵孟清低头,对奉书道:“抓紧了!”缰绳塞她手里攥着,一只手紧紧揽住她腰,另一只手把缰绳一拉一扣,身子一斜,腿上用力一顶。那马吃痛,嘶叫一声,蹄子一刨,平白折了个尖锐的角度,没命一般跑得越来越快。 而奉书只觉得身子被一股大力一扯,似乎立刻就要掉下去了。用力拉住手头一切可以拉住的东西,咬着牙,听到呼呼的风声拂过脸颊。那马转得好急,侧面几乎拂着长长的青草,她几乎能闻到泥土的味道。 然而终于没有掉下来,就差那么一点点,挂在马背上,耳中听得弓弦声响,然后是“啊”、“啊”两声遥远的大叫。马匹嘶鸣。又是两声惨叫。 赵孟清将她身子一扭,那马转回了正常的路线,便又稳稳骑在了马背上。奉书感到几滴汗水落在自己头发里。方才那几下漂亮的急转弯,赵孟清也已用尽了力气。她能听到他急促的喘息。 她忽然难为情得要命。微微回头看,忽兰和塔古娜也毫发未损,忽兰满头大汗,正在安抚胯`下的马。 危急时刻,男人保护自己的女人,不是很正常吗? 又记起片刻之前,杜浒对赵孟清说的那句话……别伤着文姑娘……这是彻底将自己托付给他了? 心里空荡荡的。干脆放任自己,软软的倚在赵孟清怀里。半是没力气,半是做给那个人看。他不是要放心吗?让他彻底放心。 可是杜浒没有朝她多看,俯身贴在马背上,一枝枝箭射了出去,带出一声声临死前的惨叫。 作者有话要说:  统一解释下大叔为啥不敢吃醋。他先入为主,以为奉丫头移情别恋,真爱赵小清,结合他自己以前对奉丫头的愧疚,自然不敢有半点微词,问都不敢问。 ` 不过憋屈也憋屈得够了。这章最后过渡一下,下章开始应该就持续高能了,大家表走开!为了回馈焦急的大家,今天来一发平行小剧场哈 ` 话说,由于杜大叔只会暗中吃醋哭泣,不敢自行打脸,奉书一气之下答应了赵小清的求婚。婚宴定于[m记]高档海鲜自助酒楼举行。 ` 不少社会名流受邀出席。其中有神出鬼没的武林盟主[未晏斋]主人,有黑白通吃的帮会大佬[小鱼儿],还有世界首富游艇大王[璨钰],等等等等。 ` 酒席上赵小清极尽体贴,一会儿对奉书说:“这盏芝麻盐笋栗系瓜仁核桃仁夹春不老海青拿天鹅木樨玫瑰泼卤六安[雀舌]芽茶是我特意为你预定的,你要多喝哦。”一会儿说:“[花菜很营养],你要多吃哦。” ` 客人们纷纷为新人们送上礼物和红包。杜大叔坐在前男友桌上,也拿出一个新婚大礼包,赵小清眉花眼笑地接过道谢。 ` 打开一看,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物件。赵小清拿出一本书,《风[月宝]鉴》 ` 杜浒喝一口酒,解释道:“这是当初跟奉丫头同居的时候,我买给她的启蒙教材,你看上面她还记了笔记呢。我这是要告诉大家,你的新娘是学霸!” ` 赵小清脸黑了黑,又抽出一张画作,上面是有着[八块腹肌]的杜浒画像,栩栩如生。 ` 杜浒嘿嘿笑道:“这个嘛,以前奉丫头趁我睡觉的时候画的,你看看多逼真。帮你秀一下新娘的艺术天分,不介意吧?” ` 赵小清嘴角抽了抽,又拎出一条[红肚兜]。 ` 杜浒连忙说:“这个是我昨天收拾房间,从被子里找出来的,不知是她什么时候留下的,嘿嘿,现在物归原主,物归原主。” 第261节 ` 赵小清最后从盒子里摸出一把[伞]。 ` 杜浒意味深长地说:“祝你们新婚快乐,百年好合。” 第214章 0142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昨天小剧场里的送伞,不少纯洁的孩纸没有理解,这里统一公布正确答案:伞 = 你若不举便是晴天 o(*////▽////*)q ` 另外孕妇骑马什么的,只为剧情需要,请勿轻易模仿~虽然国外有些马术运动员怀孕坚持训练比赛,但咱们普通人还是悠着点,么么哒。 ·晋`江独家发表· 可是杜浒没有朝她多看,俯身贴在马背上,一枝枝箭射了出去,带出一声声临死前的惨叫。远处,茂盛的翠绿草丛微微摇晃着,七八匹空的军马茫然立在草中央,马上的骑手已经被射落下地,被草丛吞没了。 有人弯弓搭箭,在马背上朝杜浒射去。但恰好逆着风,那箭并没有什么力道。反而是杜浒和阿金这边,顺风放箭,射程倍增。阿金几乎是百发百中,引得众人一阵叫好声。 追兵队伍慢了下来,几个军官纵马凑在一起,似乎在商议对策。趁这一点喘息之机,六人纵马疾奔。 突然远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一条线,竟是一支不下万人的军队,缓缓向东开拔。旌旗招展,被风吹开,现出那上面的图案。 没人认得。杜浒叫道:“奉儿,看一看!” 奉书在宫廷里伺候过,认得各部族的标志。她略略睁开眼,低声道:“海都。”又闭上眼。 那不是大元帝国的标志,而是窝阔台汗国,也就是海都所宣称的成吉思汗正统嫡系。 很明显,在忽必烈御驾亲征的压力下,海都联军已经放弃了哈拉和林,看这行军的路线,竟是要深入和宁路南部,直捣上都了。这一个时间差打得着实漂亮。 要不要避过去? 几人相互看了一眼,赵孟清正待开口,只听得远处一阵骚动,海都联军里冲出两骑马,马上骑手绰着长`枪,人还没到,喝问声就被风送了过来。 六人中有一半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猜也能猜出来了。赶紧勒马,眼下再在军队鼻子底下逃跑,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怎么回答?谁来回答? 忽兰一下子慌了神,搂紧了塔古娜,“怎么都看我?” 自然因为他是队伍里唯一一个蒙古男人。杜浒不假思索,说:“告诉他们,晋王的军队就在后面,等着和他们决一死战呢。怎么强硬怎么来,可以骂两句。骂完之后,立刻回来。” 忽兰听了塔古娜的翻译,惊疑不解。杜浒解释道:“让你冒充后面的元军前哨,把海都的军队引过来,让他们鹬蚌相争。” 甘麻剌部队接到的命令只是去哈拉和林平叛。眼下大部队还在数十里外,不出意外的话,是会和海都联军擦身而过的。除非,有人特意接近海都联军,现身,甚至挑衅。 如果贸然去招惹海都联军,不知是福是祸;但如果一味逃窜,则又不知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又是一场豪赌。 忽兰为难道:“可是这样……是……是……”是传递假情报,是冒充官兵,是叛国死罪。他毕竟身为蒙古子民,虽然不过一介布衣,但这种事平时想都不敢想。 杜浒看出他的犹豫,指了指远处几顶废弃的蒙古包和羊圈,“这些贵人行军打仗的时候,可曾顾及牧民的生计?” 塔古娜又鼓励了他几句。忽兰被说服了,一咬牙,跳上一匹空马,提了一把刀,迎着那两个海都联军的哨探,小跑过去。 海都哨探见他从东南方向来,十有八九便是从大都派来的官兵,倒也不敢轻视,三人远远的勒了马,互相行礼,隔空喊话,颇有些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味道。 忽兰的声音有些颤抖。然而若是过了这关,便是和心爱的女人一辈子的自由自在。平日里腼腆规矩的马倌一下子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气势,变成了勇敢的士兵,将事先商量好的语句朗声说出来,邀请海都与晋王一战。 他没穿军装,身上只是寻常蒙古百姓的皮袍,戴着一顶最普通不过的毡帽。但蒙古军中许多斥候也经常便装行事,因此便没有被怀疑。两个海都哨探见他出言邀战,不敢擅自做主,说了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便赶紧原路回去,禀报上级了。 忽兰也纵马回来,额头脖颈已经被冷汗湿透了。塔古娜一把抱住他。 杜浒向来对蒙古人不太信任,之前对塔古娜和忽兰一直是淡淡的。此时也不禁动容,朝忽兰点点头,遥遥抱拳相谢。 赶紧折返,拣草丛茂密的地方急急西行。地平线上,海都的旗号也略略转个角度,朝南来了。 一切就看运气了。有几匹马已经跑得汗湿淋漓,口中吐着沫子。飞快地又换上新的脚力。日头慢慢移动,奉书感觉到半边身子热烘烘的,说不出的燥。虽然赵孟清尽量用身体给她遮阳光,但她觉得自己已经被晒得脱水了。 随即手中被塞了个水囊,“不用省着喝。阿金备了足够三天的水。” 太阳偏西了。温暖的光迎面扑过来,耀得满眼生花。大片大片的火烧云镶着灿烂的边。青草、白花、低矮的树,全都裹着跳跃的金色。奉书双眼迷茫,闭上又睁开,以为自己看到了海市蜃楼。 甘麻剌的军队没有追过来。在不远处的同一片草原上,一场看不见的厮杀纠缠正酣,成吉思汗的两个后人嫡系,一旦相见,分外眼红。 然而不能丧失警惕。眼下非常时期,和林路军队调动频繁,必须绕过热闹的浩特和城镇。人口密集的牧区,也不能贸然闯入,以免暴露行踪。 最后,终于在夜幕降临之时,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海子。周围人烟罕至,晶莹剔透的湖水像珍珠,嵌在一望无际的碧绿盘子里。 忽兰说,几匹马再也无法坚持了。这才停下来,几人下马,都是疲累已极,纷纷摊在草地上喘息。阿金把水分给众人。那几匹马见了海子,都撒欢跑去饮水吃草,显然也是累坏了。 安全了。 长时间的紧张颠簸,体力透支得不像话。眼下突然松懈下来,奉书彻底支撑不住,勉强滑下马背,脚底下就软得再也站不起来。眼前一阵一阵的黑,耳边嗡嗡的,似乎有千千万万人在说话。她迷迷糊糊的答应了几声,声音在旁人听来,却是无意义的轻声呢喃。 塔古娜挨到她身边,拉着她衣袖,把她拽到一块毡布上。但塔古娜自己也已经精疲力竭,咕嘟咕嘟喝了半皮袋子水,就一头倒下,睡得熟了。 虽然众人里没有精通医道的,但都能看出来,塔古娜虽然身体健壮,但这一天下来,多少动了些胎气,不宜再奔波。忽兰找出两张毛毯,给塔古娜盖了一张,另一张给了奉书。奉书却觉得浑身火烫,头脑里也是滚烫滚烫的,将那毯子堆到一边。 阿金携带的物资里有几顶小帐篷,以及充足的干粮。他和赵孟清选了一块干燥的空地,生了一小堆火,开始支帐子,又叫另外两个男人来帮忙。 奉书听到匆匆的脚步声走过自己身边,忽然放慢了,又停了下来,然后转向自己,沙沙沙的越来越近。 她认出那脚步声是谁,忽然紧张得浑身出汗。 杜浒在她身边半跪下来,静默了好久,才说:“你今天脸色一直很差。” 第262节 瞒不住了。她没睁眼,鼻子一阵阵的酸。 “师父……能不能,请你……向赵公子讨些薄荷油……他身上要是没有,阿金……那个越人,肯定有……我想……我需要……” 杜浒一言不发,立刻去了,旋即带回来半瓶薄荷油,塞到她手上。她用力拔瓶塞,全身无力,一点也拔不出来。 杜浒把瓶子接过去,拔开塞子,按照她的指点,小心翼翼的,给她额头、太阳穴、下颌、喉咙,都抹上了一点点,一面问:“你生病了?这是什么药?” 凛冽的气味钻入鼻孔,奉书这才觉得稍微清醒了一些,苦笑着答:“在冷水里泡久了,头疼。这是治头疼的药。” 为什么不告诉他自己真正的病情?她不知道。心里面倔强得近乎绝望,仿佛稍微向他示弱,便是低声下气地乞求他关怀怜悯。她不允许自己丢掉骨子里最后这点傲气。 看杜浒的神情,他似乎是相信了。他从来没欺骗过她,也从来不怀疑她说的每一句话。 他见她不愿多说一个字,也就不再问。却也没离开她,手中翻来覆去的拨弄那个小瓶子。 三年了。当年她把他甩下的那一幕,似乎还是昨天,又像是上辈子。三年之后的骤然重逢,之后两天里一直在脱身逃命,没有任何喘息之机,直到现在,才有了安安静静说话的机会。可是两人都变得内向了,谁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连互相的对视都吝啬起来。奉书竭力睁大眼睛,注视着那一片带着晚霞的湛蓝天空。 风吹草动,发出轻微的响声。栖息在湖边的鸟儿拍着翅膀回巢。不远处,赵孟清正在连说带比划,请忽兰帮忙扶住帐篷的支柱。 杜浒终于开口,低声问:“他是汉人?” 自然知道“他”指的是谁。奉书微微点点头。 “多大年纪?” “大我三岁。满二十进二十一。” “为什么会番话?” “他在越南有军衔官职。” “待你不错。” 毋庸置疑的事实。奉书刚要点头,忽然心中闪念,“你怎么知道……” 只是根据这短短两天的观察吗?杜浒从不会这么草率的下结论。 她心口又是一阵绞痛,哽咽道:“你到底跟了我们多久?你……”她心口又是一阵绞痛,哽咽道:“放火添乱,调虎离山,你做得倒挺熟练!你到底跟了我们多久?你……” 马厩是他烧的。叛徒是他杀的。一直在暗中相助,却从来不现身。平日里赵孟清对她的亲近、呵护、日日同桌而食、同宿一处客店,也都让他一眼不眨的看去了。他倒是沉得住气! 她咬牙,继续问:“到底是什么时候找到我的?” 杜浒也许是自知理亏,又也许是拿不准如何作答,又是一阵沉默。他背对着月亮,侧脸的轮廓照出来,显得疲惫。 奉书气急,用力想撑起身子,想打他,想杀了他。牙齿咬得格格响。 “说!你看了我多久笑话,耍我,很开心是不是!” 一阵头晕,又禁不住倒下去。杜浒这才轻轻托住她后背,不容她挣扎,让她靠上一块岩石,立刻又把手缩了回去。 奉书头脑忽的一热,反手扣住他手腕,用力直掐,细指头嵌到他肉里。杜浒轻轻皱眉,忍着。她满脑子都是报复的念头,指甲狠狠的抠,反复的碾。说话! 他终于开口,用力藏住声音里的颤抖:“其实……早就找到你了。前年腊月,你回到大都城外,遥遥拜祭你爹爹,那时我就知道了。正月,你在京兆府做出案子,杀了个鱼肉百姓的汉奸大官,然后爬到大雁塔塔顶,在上面喝了半夜的酒。那天是你十六岁生日。 “去年清明,你不小心暴露了行踪,躲进一户民宅里,让人看到了样貌。那宅子里有女人、有小孩。你想杀她们灭口,最终没有下手。为了这个,吃了大亏,让官兵认出来,受了伤,在山里躲了一个月……” 奉书慢慢睁大眼睛。他说的一点也不差。她记得自己躲进山里,冻饿了好几天,还好突然发现了一个山洞,里面有干粮,有水,还有一副弓箭,可以让她捕猎维生。她推测是当地的猎户留下来的,虽然当时并非捕猎的季节。 “有时候你藏得让人找不到,但只要你做下案子,顺着官府的通缉令,总能寻到踪迹。对了,五虎大王里的老三,让你用绣花针杀死了。初时那针埋在皮下,确实看不见。但后来你潜去灵堂,割了他的人头,剩下的血肉萎缩,那针鼻就慢慢露出来了。不过这不能怪你疏忽,是我以前一直忘记告诉你……后来,他家里人请到了当地最有名的仵作去验尸。万幸,什么也没验出来。” 奉书泪如雨下,手上不知不觉的松了,一时间泣不成声:“你一直在帮我……你为什么……为什么不……” 这两年闯荡江湖,为什么这么顺利,案子越做越大,却一个跟头也没栽,她还以为是自己运气好! “去年丞相忌日,你却没出现在大都,而是一路跋涉到岭南。入越的驿道有重兵把守,我无法过去,便在边境群山里等了半年。好在你安然无恙的回来了。而且还带了……” 奉书失声痛哭,想不到自己还有这么多眼泪可流,早就忘了掐他,反反复复,抽抽噎噎的只问一句话:“为什么不见我……为什么躲着我……为什么不见我……” 一直默默守在她身边,纵容她胡闹,替她料理四面八方的危险,直到最后,来不及阻止她奋不顾身的赴死,才不得不从黑暗里现身,决意用命换她逃生——却依然不愿意见她! 天色彻底变得黑沉沉,月朗星稀,将周围的一切都映成苍白色。奉书觉得自己也慢慢变成苍白,身边的男人和她隔了无法逾越的鸿沟,那是她亲手凿出来的。一道流星划过,落进那沟里,不见了。 良久,才听到他说:“我害你成那样,你心里的结还没消,见你,不是接着害你。” 她咽下眼泪,冷冷道:“那这次为什么终于现身了?”因为看不得她死吗?一定要让她活着,活着自己折磨自己,攒出无数的泪,每天演笑话给他看? “因为……”他犹豫着,终于说:“既然你已经终身有托,赵公子人品不错,跟你又有渊源,待你又是真心……” 他的语气淡淡的,没有任何波澜,好像只是在谈论今晚的天气。 奉书觉得那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病痛又开始蠢蠢欲动。他的心果然是石头做的。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难过,不知道什么叫伤心!要是自己真的跟随赵孟清嫁到越南去,他会不会有,哪怕,一点点不舍? 狠心掐自己,狠心开口:“没错。没有他,我早死在李恒的箭下了,正当以身相报。” 杜浒看着她,目光中带着些揣摩,似乎是不相信她如此干脆利落地送出自己终身。但不相信又怎样?她说得斩钉截铁。 还是试探着问了第二次:“你……真这么想?” 奉书毫不犹豫地说:“是又怎样?看不得我们好了?” 杜浒牙齿咬着嘴唇,慢慢说:“我……我是不是没资格过问?” 奉书居然在他声音中捕捉了些伤痛的痕迹。她心里头又痛又快,好像在用刀子割自己的手。 还是竭力维持平淡的表情,冷冷道:“你怎么没资格?我已是没爹的孩子,你是我师父,什么事管不得?便是要我的命,徒儿也会乖乖的给你磨刀。便是街上随便拉一个人让我嫁,徒儿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第263节 杜浒怒道:“你……”狠狠瞪了她一眼,转而道:“只是你们年纪都太小,有些事情不能当做过家家!刺杀忽必烈,能当儿戏?你们一路上多少次差点暴露了!越南蛮荒之地,他们哪知道蒙古这边侦查警卫的厉害!再说,就算刺死了忽必烈,又能怎样?蒙古人以前弑父弑兄的事情多了,大汗死了一个又一个,到现在,国家不还好好的?越南那边的皇帝高官自然会竭力鼓动你们来,他们又不担风险!以后这种事,再也不许做!” 他居然又开始教训她了,连带着教训了赵孟清。奉书心口一阵阵的翻腾,用力呼吸着,声音嘶哑:“我们要做什么,风险我们自己担着!反正试也试过了,问心无愧!再说,现在不是也平安脱险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 他还是一点没变。看不惯她的所作所为,嫌她蠢,嫌她冲动,嫌她不懂事,那为什么又要跟她讲道理,自己找不痛快? “好,听你的,不做蠢事了。我们立刻回越南,说好了,回去就成亲,再也不来中原,行不行?到时我出嫁从夫,师父便也无从过问了……” 杜浒立刻道:“不行。” 奉书呼吸停滞了一刻。你还要想什么法子整治我? 杜浒深深呼吸几口,话语居然也开始吃力起来,似乎是陪着小心,慢慢说:“就算你真的那么想去越南……你伤得不轻,得等养好了,再动身……到时,我送你去,这一路不太好走……” 奉书咬牙道:“好,好,就这么说定了!”忽然喉头一甜,涌出一小口血,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只记得杜浒大叫她的名字。 第215章 0142 ·一片归心似乱云,逢人时漏话三分· 奉书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她跌进深不见底的缝隙,往下掉,往下掉,一直跌不到头。她大喊,听到的只是悠长的回声。她拼命向旁边伸手,想要抓住什么固定的东西,想要停下来。可四周黑洞洞的什么也没有。大大小小的物件围绕在她身边,跟她一起下落:小耗子的手环、李恒的扳指、蝎子的瓷瓶、张弘范的那罐药、母亲的佛珠、父亲的衣带、自己小时候穿过的小衣小鞋,缝出的红荷包,系过的红头绳…… 濒临死亡的感觉时而真实,时而遥远。她隐隐约约地知道自己不想死。她才不到十八岁,乱石堆中顽强开出来的一朵鲜花。风吹霜打,日晒雨淋,都没能让她的颜色褪去一点点。然而若是意志力没有了,要让她凋谢下去,也不过一眨眼的工夫。 她终于还是从深渊中爬了出来。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知觉,控制着每一个感官,捕捉着每一丝游离的意识。 突然,桎梏被打破了,她猛地睁开眼,眼前亮晶晶的一片光明,华丽丽的仿佛忽必烈寝宫门口的水晶帘子。然后,重影渐渐淡了去,那光亮逐渐减弱成跳跃的一小团。那是一小团火焰,暖烘烘燃在帐子中央。 她感到自己躺在一张柔软的羊皮上,颈下垫着衣物包成的枕头,正是自己习惯的高矮。鼻尖竟有一股温馨熟悉的味道。身上被盖了一件大大的皮袍子,从头到脚裹了起来,只露一张脸、一只手在外面。那只手往外略略一探,摸到一个凉凉硬硬的东西。 是一个酒葫芦,是杜浒一直随身带着的那个。 手上没有力气,酒葫芦翻倒了,翻在地上,轻轻一响。 响声惊动了身边的人。奉书听到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是一声欢快的叫喊。 “你终于醒了!蚊子,你,你吓死我们啦!你渴不渴?等一下,忽兰去打水了……” 塔古娜把她半扶起来,一连串地问:“你感觉还好?怎么突然晕了那么久?” 奉书自然知道为什么。身体里的病根不是不能隐瞒。情绪不波动的时候,她还能勉强维持一个健康的面目。可自从杜浒出现的那一刻起,心里面就掀起了狂风大浪,一次次的冲击着那道冷静筑成的堤坝,让她越来越难以控制。 而仿佛就在片刻之前,他说要送她回越南……那句话是一柄尖刀,把她心里刺出血来。 尽管那是她自己先提出来的。他只不过是顺着她的意思,做了个承诺而已。他见她终身有托,是不是如释重负?是不是巴不得早点让她嫁到他们赵家去? 奉书还觉得脑袋轻飘飘的,小声问:“我没事,大概是累的……我晕了多久?” “哼,快一天啦。昨天晚上……” 塔古娜还要说什么,奉书却脸红了,嗫嚅着说:“那个,我……我想解手……” 塔古娜哈哈大笑,把她扶起来,慢慢走到帐子外面。眼下大约是午后时分,虽是深秋,但炽烈的阳光热度不减,将那个小小的海子照得波光潋滟。四周旷野茫茫,没有人家,没有牛羊,带来一种奇特的安全感。那几匹马在悠闲地饮水、吃草。 塔古娜把她扶到海子边缘的小树林里,完了事。出来时,只见几个男人都在忙。忽兰在烧水,赵孟清在劈柴,阿金则用匕首和棍棒改装了一支矛,正在研究如何从海子里捕鱼。 听到奉书和塔古娜的声音,几人纷纷朝她们看过来。不知怎的,奉书觉得他们都在看自己。而且,眼神都有点奇怪。赵孟清立刻收回了目光,和阿金对望一眼,继续低头收拾柴火。 奉书不解。难道是因为自己昏迷得太久了,做了大家的累赘? 只有忽兰微笑着和她们打招呼,拎了一罐热水,放到帐子里去,然后和塔古娜拥抱了好一阵,轻轻吻了她的额头。塔古娜亲了他嘴唇,然后嬉笑着躲开。 纵然奉书在草原上看惯了蒙古青年男女的这种亲热,此时没羞没臊的是自己的朋友伙伴,那感觉还是有些尴尬,别过头去不敢多看。 她低声问:“我师父呢?”五个人,只少了他一个。 塔古娜看着她,也有点神秘莫测的神情,微笑道:“咱们没口粮了,他自告奋勇去外面打猎,还没回来。”一推她后背,“快回去喝水罢!昨天哭喊了那么久,嗓子都哑了吧?” 奉书扶着她的肩膀,慢慢回到温暖的帐子里,随口道:“没有……”突然一下子寒毛直竖,警惕起来,“你说我昨天哭了?喊什么了?” 塔古娜眼睛里也出现了其他人的那种奇特神情,递给她一碗温水,让她喝,“你……你不记得?” 奉书心中渐渐升起一个极大的阴影,老老实实地摇摇头。 塔古娜似是不信,“不记得你哭过、喊过?” “我什么时候哭喊过?”不是一直在和师父小声说话吗?后来不是干脆就晕过去了吗? “真的?你不记得说过这句话……”塔古娜嘻嘻一笑,学着她的口音,“别离开我……” 哗的一声,一碗水都被奉书洒在了地上,呛得难受,没命地咳嗽起来。 塔古娜连忙拍她后背,“慌什么!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话……” “不可能!我、我这话……是对谁说的,周围有谁……” “你怎么连这都不记得,唉……”塔古娜眨眨眼,一副看好戏的神情,“当然是对你的汉人师父说的。” 奉书眼前一黑,五雷轰顶,只想:我完了!我完了! 塔古娜耐心地替她回忆,“当时我在你旁边休息,只听你们在小声说话,突然不知怎的,你就开始神志不清,抓着他的手,翻来覆去的只那么一句话,别离开我……我猛一听,吓一跳,只以为你认错人了……” 可不是!奉书好像抓住救命稻草,连忙承认:“也许我认错了,其实我是……” 塔古娜却是洞悉一切的了然,看着她,眼中笑意盈盈,照着她的口气,又学了一句。 第264节 “别离开我……求求你,别讨厌我……我听你的话,我再不做傻事了,师父……别不管我……别离开我……” 奉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整个人变成了木偶,被人提着线。帐子里的一小团火左右摇晃着,仿佛在对着她跳舞。 塔古娜凑近,食指一点她的鼻子,低声坏坏的笑,“小蚊子,你把你的小秘密,藏得挺严哪。我居然一点也没看出来。” 见她木木的不动,又凑近了,带着少女特有的好奇,在她耳边问:“难道可以同时爱两个?别害臊,跟我说,哪个爱的更多些?” 许久等不到回答。塔古娜缩回头一看,奉书已是满面泪花,泪水犹在大颗大颗的涌出来。 塔古娜吃了一惊,连忙安抚她,手忙脚乱地给她擦泪,“别哭,别哭啊,唉,你怎么也和其他汉人女孩子一般,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腼腆了?让人听到心意,又不是天塌下来的事……” 奉书又羞,又臊,又愧,又后悔,禁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扑到皮袍子里把脸严严实实的遮住,恨不得自己立刻便死了。塔古娜不是不懂汉话,怎么就不知道“师父”两个字意味着什么!像她这般肖想一个和父亲一般辈分的男人,传出去让人知道,她就是地底下任人践踏的泥! 突然仿佛从泪水中看到了一丝希望,抽抽噎噎地问:“那、除了你,除了他,是不是……是不是没人听到……” 塔古娜不会绕弯子,轻抚她后背,直载了当地说:“那怎么会?听到你这边闹出动静,大家可都一下子围过来了,自然全都看到听到了。怎么,我还能骗你不成?你去问忽兰嘛。 ” 那么赵孟清也全都听到了……奉书觉得如果手边有刀,自己多半会立刻了断。想死。就算是当年初潮来过,让他看了个干净,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让她羞愤欲绝。守护了那么多年的伤疤,□□脆利落地揭开了。就剩下最后这一点秘密,就剩下最后这一点骄傲,如今,自己背叛了自己。 她用力咬自己的舌头,咬到痛,挽留着几乎扭曲的理智,颤着嘴唇,问:“那、那他什么反应……” 塔古娜自然知道“他”是谁。 “他?他整个人都傻了,就那么呆呆的看着你,满脸不相信,就像听不懂汉话一样,昨天看到大军来追杀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懵过……” 奉书也心中一懵。他肯定是愤怒得无以复加了吧。当着众人的面…… 塔古娜嘻嘻笑着,继续道:“直到我们过来问,他才轻轻拍你的脸,叫你清醒过来。可是你,嘻嘻,就是死死抓着他,哭得一声比一声可怜,他最后也没办法了,用袖子给你擦眼泪。你的泪好像流不完似的,他的衣服现在还在外面晾着呢,嘻嘻嘻!” 所以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做的这些事吗?奉书有了些破罐破摔的勇气,悄悄擦掉眼泪,鼓起勇气,继续问:“然后呢?” 我还有什么丑态,都一字不漏的告诉我吧。 塔古娜却似乎不觉得那是什么丑态,回忆片刻,嫣然一笑,慢慢说:“然后他把你抱起来,语气轻柔得要命,说,奉儿别哭了,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奉书的心脏停跳了一刻。塔古娜肯定在骗自己。他居然会对自己说那种话……不,他一定是为了让自己闭嘴,才那样说的。知道她神志不清,所以才放心大胆的敷衍。他说话的时候,语气一定是尴尬的、无奈的。她已经丢透了人,也丢了他的人…… 想再向塔古娜细问,随后又觉得何必呢,自讨没趣。 塔古娜却似乎知道她的心意似的,贴心地继续道:“他一遍遍的说,在你耳边说了好久,你才慢慢平静下来,昏过去。那时候帐子已经搭好了,他抱你进了去,让忽兰生了火,让我喂你水喝。你一直抓着他不放,他也只好抱着你,靠在那儿,”朝旁边指了指,“过了一夜。他稍微一动,你就哭,就抓他,他也只好一动不动的,只是呆呆的瞧你,当我们其他人都是瞎的呢,嘻嘻!到凌晨,才倚着你打了个盹儿。直到今天早上,见你松了手,他才把你放到铺上,盖了他的袍子,让你躺平睡了。” 奉书全身发冷,僵在那里。被他抱了一夜……他肯定不耐烦吧,肯定是如坐针毡,厌恶、生气。她还记得当年,只不过要向他讨一个拥抱,他的回应呢?“别让我讨厌你。” 奉书胡思乱想着,最后才想起来一件不得了的事,连忙问:“那,赵大哥……” 塔古娜看着她,幽幽叹了口气,“他当然不开心,眼看着你汉人师父把你抱到帐子里去,解下一匹马,就头也不回的冲走了,我和忽兰都拦不住。他的越南仆人赶紧去追。今天早上,他们却又前后脚回来了。他说想等你醒了,亲自问你些话。” 第216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奉书蜷在帐子角落里,不敢出去,不敢见到除塔古娜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外面传来篝火和烧烤的气味。她不出去,塔古娜只好把炒熟的干粮递进来,给她吃。 两个女孩子的小帐子旁边,又搭了一个大帐子,供男人们歇宿。塔古娜毕竟行动不方便,此时正窝在自己的铺位上,随身掏出针线盒,给忽兰补他的袍子。 忽兰自然而然的成了两个帐子之间传话的人。他用力拍了拍厚毡布门帘,“文姑娘,赵公子想进来跟你说话。” 奉书低声道:“我不舒服,不想见他。”事到如今,除了做缩头乌龟,她也想不出其他法子。 赵孟清知道她心里那个结。她早就向他坦白过,心里有过一个不可能和她在一起的人。可是他哪里能想到,那个人便是她口口声声叫师父的,并且已经和他朝夕相处了整整三天。这三天里,她是把他当傻子耍呢! 她知道赵孟清大约暗地里不知把自己咒骂过多少遍了。眼下自己闭门不见,也不过是让他更恨些而已。 可忽兰随即说:“赵公子说,你要是现在身体不适,他可以等。明天、后天,他再来找你。” 奉书长叹一口气。为什么不闯进来,将自己狠狠指责质问一番?为什么不去问杜浒,问出她究竟是什么样的真面目? 还是答应了,说:“我明天再见他。” 忽然又没头没脑地问:“我师父呢?他在哪儿?” 塔古娜替忽兰回答:“跟你说过,你忘了?一直在外面打猎。” 还没回来?奉书心中忽然又起了不妙的想法。他会不会…… 塔古娜却注意到了她眉目间的细微变化,微微笑着,夸张地叹了口气,“人家昨天刚一遍遍的保证不会离开你,哪能今天就丢下你跑了?你放心,他的衣服、武器、还有这个随身的酒葫芦,不都留在这儿呢吗?” 奉书松了口气,却又轻轻“呸”了一声。所以他已经尴尬到要躲着所有人的地步了?她心中冷笑,维持着脸上的无动于衷。 又听塔古娜说:“壁虎哥可从小是个好人。你不要他做丈夫,还伤他的心,嘿嘿,可真是个坏丫头。” 奉书满脸通红,说:“我是不是该跟他好好认错?只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听我说话……” 塔古娜嗤的一笑:“他要是不理你,为什么今天早上还回来了?你呀,好好琢磨琢磨该怎么跟他解释吧,嘻嘻!” 奉书却想不出任何能够扭转局面的说辞。也不愿想。最好赵孟清从此恨自己入骨,最好此后再没人关心她再没人爱她,就这么孤零零的羞愤到死,才够得上对自己的惩罚。 塔古娜却眨了眨眼,掰着手指头,饶有兴致地说:“不过呢,你的汉人师父也不差,本事又高,待你也好,就是年纪有点大——嘻嘻,他有没有三十岁了?肯定有了,哼,还那么凶,当初闯到我的院子里,把我那些小女奴吓得什么似的,威胁起来毫不含糊……” 奉书捂着脸,啐道:“别说了!” 塔古娜一面认认真真的穿针引线,一面漫不经心地说:“反正啊,你将来要是没有嫁给最喜欢的那个,就等着日日不痛快吧。你看我……”知道忽兰在外面听着,微微提高了声音,笑道:“要是让我再选一遍,我绝对不会就那么听话的嫁出去。我要早早的和他跑掉。” 话是这么说。可奉书知道自己和塔古娜不一样。没人强迫自己嫁谁,所有的选择都是她自己做出来的。况且…… 她低下头,郁郁地道:“他待我好,是因为我爹爹和他是知交,他尽责任而已。” 第265节 从一开始就是。她缠着他,要跟他学本事,要跟他去大都。他的第一反应却是:“要是把你饿瘦了一两,我可没法向丞相交待。” 塔古娜不信,“真的?我看可不像……你是没见到他昨天……”倒开始绘声绘色的描述起来了,如何一遍遍唤她名字,如何不知所措地找水找被子,如何把她的手捂在他手里,如何浑浑噩噩地抱起她,差点让脚下的土坑绊倒了。 奉书焦躁起来,一下打断她:“我不信!假的!他那是不开心!因为我给他闹笑话!让他丢脸!他当我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巴不得把我推出去嫁人,他好一身轻……” 说到一半,帐外传来马蹄声和脚步声。她赶紧住口。天快黑了,杜浒终于回来了,扔下一把重物,听声音,是一头猎来的黄羊。接着他的脚步声走远了些,去栓马。 依稀听到他在和忽兰轻声说话,问的似乎是奉丫头怎么样。声音压得低低的,有意不想让帐子里的人知觉。忽兰听不太懂他说的话,两个人艰难地交流了好一阵。然后便没声音了。 塔古娜眨眨眼,“嘻嘻,他在外面傻站着呢。外面那么冷,你不心疼?要不要叫他进来?” 奉书哪里敢接话,紧张得摇头如拨浪鼓。要师父进来干什么,骂她一顿吗? 塔古娜夸张地叹了口气,一骨碌爬起来,顺手抄起了杜浒的酒葫芦,“嘻,你就自欺欺人吧,我这就去向他讨个说法去。” 奉书连忙抓住她衣摆,乞求道:“好姐姐,别,别去……” 塔古娜笑着把衣摆从她手里拿出来,“害什么臊?” 奉书急了,一把又抓住她胳膊,不觉使出些擒拿的本事,塔古娜夸张地龇牙咧嘴。 “哎呀,哎唷,疼!何必呢……好了好了,放我出去,我不理你汉人师父,让我跟你赵大哥说会字话,让我陪陪忽兰,总行了吧?” 奉书点点头。赵孟清眼下大概和自己一样需要安慰。而忽兰,两个青梅竹马的爱侣,眼睁睁的被分开两年,眼下放手一搏,放弃了几乎一切,终于得以成双成对,自己怎么能棒打鸳鸯,不让她出去呢? 随即听到塔古娜跨出门,忽兰拥住她,两个人喁喁低语。忽兰不知说了句什么,惹得塔古娜格格笑了起来。她随即担心起忽兰身上的鞭伤,问他还疼不疼。忽兰笑道:“疼。你帮我吹吹。” 一阵暧昧的安静,随后忽兰的声音又响起来:“啊哟,你怎么了?肚子疼?” 塔古娜笑道:“没事……他踢了我一脚。” 忽兰的声音落低了些,弯腰听她肚子,笑道:“以后一定是个厉害的摔跤手。你说,以后给他起什么名字好?” 塔古娜的声音忽然有些哽住:“可是,可是他父亲……唉,唉,忽兰,我对你不起……我多希望他的父亲是你……我……” 忽兰轻轻拥抱她,安慰的口吻,微笑道:“我会做你第二个孩子的父亲,还有你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 一路数下去,塔古娜被逗笑了,斥道:“胡说什么!” 忽兰的声音却出奇的严肃,“塔古娜,我既然爱你,也自然会爱你生出来的孩子,不管他父亲是谁,以后我都会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般待,不会让他和他的弟妹们有任何区别。” 塔古娜不说话,安安静静地倚在忽兰身上。 忽兰的声音忽然急促了些:“今晚跟我睡,好不好?塔古娜,你知不知道,这两年,我天天晚上都……” 塔古娜连忙捂住他嘴,拉着他走远了些:“小声点!小蚊子在帐子里呢!咱们去找壁虎哥说话去。” 帐子里的小蚊子,此时正空洞地凝望着帐子地面上的阴影。她不想听这些,奈何一双耳朵已经训练了这么多年,还是违背着她的意志,把那些甜蜜的话语一字字送到她心里去。 也许自己,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和爱人调笑亲昵的机会了吧。这么说来,若是自己真的命不久矣,倒不是件坏事……起码,到了那个世界,有父亲,有哥哥姐姐,还有那个如今比自己年龄还小的小蝎子。他们会永远陪着她,永远不会拒绝她的拥抱。 她胡思乱想着,不觉泪水盈眶。 她还听到了,杜浒没有住进帐子,而是远远的在小山坡上打了个地铺。他是在避赵孟清,还是在避她?他那样一个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居然也有觉得丢脸的时刻? 都是她害的……让他把自己的女徒儿抱在怀里,抱了这么久,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当时为什么不干脆把她推到地上去?他连这个力气也没有吗? 却又忍不住的仔细回忆,可惜什么都忆不起来。要是自己当时醒着,该多好……不、不,自己要是醒着,哪敢喊出那样不知廉耻的话……三年了,每天都说服自己,已经把他忘了,不放在心上了,甚至应该恨他讨厌他,可为什么这颗心,它就是不听话? 心中又是一阵绞痛。她忽然捂住脸呜咽一声。再照这样下去,迟早会控制不住自己,昨天那样的笑话,迟早还要再出现。 奉书几乎毫不费力的就做出了决定。入夜,忽兰过来,吞吞吐吐地问她,身体怎么样,还需不需要人服侍。 她笑着说:“我正好想摊开了一个人睡,你别让小耗子回来啦。” 忽兰喜出望外,又有些不好意思,道了谢,便走了。 奉书半睁半闭着眼,忽梦忽醒,熬到了四更时分。然后悄悄摸起身来,腿上的伤口重新包扎了一下,穿好厚衣服,蹬上一双结实的皮靴,灌好一皮囊的水。 掀开毡门,冷风扑面,繁星漫天,正是一夜里人睡得最熟的时候。不远处的帐子里响着阿金的鼾声,草丛里有田鼠窸窸窣窣的打洞。 九匹马就栓在小丘后面的树丛里。她只要牵走一匹,静悄悄的行出二三里路,然后跑起来。瀚海般的草原上,就没人能找得到她了。 到时候,凭着一囊水,也许能坚持到有人烟的地方,也许不能。但何必多想呢?反正她大约也不剩下多少时日了。伙伴们也许会着急一段日子,但那总比一天天看着她出丑,看着她自己把自己折磨死要好。 双腿如同灌了铅般沉重。好在潜行的本事还在身上,走起来没有一点点声音。夜幕下,整个草原都是一幅静止的水墨,只有她一个人,只有那一个小点,缓缓移动着。 可忽然有另一个声音,把那画面划破了。 “怎么,想一走了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肥肥哒~ 第217章 0142 ·痴儿莫问今生计,还种来生未了因· “怎么,想一走了之了?” 奉书吓一大跳,冷汗刷刷的流下来,浑身僵住不敢动。那是塔古娜的声音,离自己足有二三十步,就在栓马的树林里。 她怎么能听到自己?她怎么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该怎么回答?是不是该转头就走,说我其实是睡不着,出来散步的?对,就这么说…… 刚要开口,又听到塔古娜身边另一个声音。 “我……我只是睡不着,起来散散步。” 第266节 奉书捂住嘴,忍住不叫出来,悄悄移了两步,躲进一丛长草里。 听到塔古娜轻声笑:“散步?散步能来回来去的兜圈子,兜得月亮都下去了?你们汉人哪,心里一套,嘴上一套,我早就看透了。忽兰虽然不懂汉话,但他可看得准。他跟我说,你们这三个汉人,受不得尴尬,面皮一个比一个薄,迟早都会想办法逃之夭夭。因此我早早的就起来等在这儿了,看到底谁先来,嘻嘻嘻!” “我……” “赵公子昨天已经走了一趟了,好在他还有点良心,在外面冻一夜,又回来了。而你呢?在这儿犹犹豫豫的,打算先冻上一夜再跑?说句实在话,要是没有你们给撑腰,我和忽兰也没胆子从大都逃出来。我俩可还指望你们这些有本事的汉人跟我们多住些时日呢,这样才心里踏实。汉人师父,我知道你是最厉害的,你可别走,万一阔阔老爷的人找过来,你可得为我负责到底。” 杜浒被她这么直载了当的抢白了一通,也哑口无言,过了半晌,才说:“从大都逃脱的路线,我都是设计好的。不会有人找到你们。”顿了顿,声音强硬起来,“请姑娘行个方便,给我一匹马。你既然知道我手段,就别故意跟我过不去。” 塔古娜却似乎拿准了他不会真的强硬动粗,一动不动,还是靠在树上,问:“为什么要走?” 杜浒的声音微微不快,“你又不是看不出来。” “我只看到小蚊子昨天哭得快断气了。” 奉书远远的听着,脸热得发烫。塔古娜一句一句的,口无遮拦,说的都是最让她羞耻的事情。她想走,想回去。反正一时半会是没法牵马离开的了。可是双脚却挪不动,近乎贪婪地听着他俩的每一句对话。 过了好久,杜浒才说:“正因为那样,我才得走。否则……” 塔古娜音调一下子高了,义愤填膺的语气:“我看你也是装装样子的。把人家便宜占尽了,现在厌倦了,就想把她丢了?我最看不惯这样的男人。小蚊子跟过你,也真是眼瞎……” 砰的一声,杜浒一拳打在树上,震下片片树叶。塔古娜吓一跳,不敢再说。 杜浒随即平静下来,“姑娘慎言!奉儿她才没有……” 塔古娜哼了一声,表示不信,“她跟我说,和你一起生活过三四年。” “那是她小时候!杜某自认问心无愧,姑娘家名声要紧,请你切莫乱说。” 奉书听他一句句的反驳,竟有些左支右绌的意思,泪水中忍不住又露出笑意。塔古娜居然以为…… 不过也难怪。在那样的情况下,还没动过一点儿歪念头的,一百个男人里,恐怕也找不出一个吧。那时候她那么小,一枚鲜嫩明媚的花骨朵儿,他俩这般关系,任谁看了,也都会以为是他用心险恶,哄骗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才让她死心塌地忘不了。 谁能相信,恬不知耻,做出那些幼稚的引诱姿态的,反而是她呢?那个天下最高尚的正人君子,等他终于看穿她的用心时,毫不犹豫的就开始讨厌她了……连一个拥抱都不肯再给她。 忽然想到,赵孟清说不定也是这样认为的,认为错不在她,这才没有和她翻脸,而是决定明天再给她一次机会。 塔古娜听杜浒解释了两句,找不出漏洞,也只好同意,却又说:“那又怎样?”言外之意,是我猜错了,但我可不愿意道歉,“反正我知道,你害她哭的,可不止昨天这一次。” 杜浒长久不说话,算是默认了。 “我还知道,她满心满脑子都是你,昨天晕过去,都是被你气的。赵公子她或许也爱,但只是爱那么一点点--我是跟壁虎哥过去有交情,才这么说的。我可看不得他被别人辜负欺侮。昨天他气得快疯了,不怪小蚊子,怪你。” 杜浒默默听她一句句的说,还是没有只言片语的反驳。 “我还知道,你一点也不把小蚊子放在心上,嫌她烦,嫌她累赘,巴不得她赶紧随便嫁了谁完事……” 杜浒立刻说:“我没有!我从来没嫌她……” 话音未落,塔古娜就嘻嘻嘻的笑个不停:“终于套出一句实话,嘻嘻,哈哈……要让你们汉人说实话,还真不太容易啊。” 杜浒沉下脸,哼了一声。但眼前的姑娘比奉书也大不了两岁,又怀着孕,情绪不依常理,犯不着跟她置气。 而躲在草丛里的奉书,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声音让塔古娜的笑声盖过了。师父怎么可能,从未嫌弃过自己? 眼泪又不知不觉盈满了。听到不远处塔古娜却在笑。 “只是不嫌她而已吗?你敢说,你没对小蚊子有过一点儿企图?”那是年轻女孩子特有的好奇和敏感,“她那副小模样儿,打扮起来,哪个男人见了不会起心思?--唔,忽兰除外。不过,我要是男人,我非得想方设法爬到她床上去不可……” 什么床不床的!这小耗子,口无遮拦的可以!奉书越听越是心惊胆战,到后来,简直要把脸埋在草丛里了。明知道自己是偷听,可就像有人看着似的,整个人都无地自容。 杜浒显然也嫌塔古娜说话太放肆了,不便跟她发火,哼了一声,起身便要走。 塔古娜忙道:“我又说错什么了?唉,你们汉人也真讲究,说句话都那么累。我只是好奇嘛,你到底有没有喜欢她?汉人师父,你告诉我吧,就当是做好事了,不然我今晚可睡不着。”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保证不告诉小蚊子。” 再等一会儿,不见他回话,又说:“孕妇失眠,对孩子可不好,容易滑胎。” 刚刚骑着马奔驰了一整天,现在跟他说什么失眠会滑胎!女人强词夺理起来有多可怕。杜浒大约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世上能让他头疼的女孩子不止奉书一个。 奉书抱着膝盖,一面羞,想象着他气急败坏的样子,一面却忍不住的好笑。你胸中装了那么多古往今来的事,什么事都能有条不紊的说出大道理,还曾经把太子的幕僚玩得团团转。现在呢,却让一个不识字的蒙古女孩子给噎得哑口无言。你总算知道了吧,和这个胡搅蛮缠的蒙古姑娘比起来,以前你的奉丫头简直是天下第一乖宝宝。 无可避免的,又生出些不该有的期待。竖起了耳朵,听到杜浒长长叹了口气,重新坐下来,慢慢啜了几口酒。 过了好久,他才低声道:“那年,她好像是十五岁,我一向粗心大意,也没意识到她长得那么快……” 塔古娜兴奋起来,咬着小指头儿接话:“已经可以嫁人生孩子啦。她是不是要你娶她?” 奉书捂着脸,心道:“不是!但、但也差不多了……”自己真的表现得那么明显吗…… 她一阵阵的冲动,只想跳起来现身,让塔古娜闭嘴。然而鬼使神差的,全身连一根汗毛都不敢乱动。杜浒方才说的这些话,从没对她透露过哪怕一个字。 杜浒半晌不答,大约又是不情不愿的默认,然后说:“她太小……” 塔古娜嗤笑一声:“现在也不大啊。” 杜浒无言以对,想了想,开问:“姑娘,你和奉儿,从小时候分别开始,有多久没见了?” 塔古娜想了想,说:“大约七年。” “她的模样身材,比起以前怎样?” 塔古娜笑道:“你们汉人不是说女大十八变吗?她要是和以前长得一模一样,我还至于半天没有认出来?那时候她才多高,小鼻子小嘴巴,胸脯也……” 杜浒“嗯”了一声,不着痕迹打断她,“所以你猛一见她,才觉出许多变化。可要是你看着她一点点长大,几年时间一晃就过去,等她真到了十五岁,就算明知是能嫁人的年纪了,可眼睛里看过去,也没觉得和以前有太大不同。” 塔古娜轻轻哼了一声,“瞎话。你敢说你只是把她当小孩子看?我可是过来人,你这两天看她的眼神儿怎样,要不要我给你学一遍?” 第267节 杜浒被她噎得没话说,终于,大约是招架不住那双透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的眼神,慢慢开口。 “不是没想过……当时,如果真遂了丫头的意,哪怕只是说说好话,勾着她,给她一点希望,她也不至于伤心成那个样子,也不至于一气之下不声不响的走,枉自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委屈。归根结底,都怪我……” 塔古娜轻轻哼一声,“你们男人最会下嘴皮子功夫。现在才说后悔,晚啦。” “我不后悔!”杜浒语气微微激动起来,带着温热的酒意,“我要是真那样做了,那、那不是误她吗?她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她犯糊涂,我还能跟着她糊涂?我年纪有她的一倍了!你知不知道她当年是跟我磕过头的?她几乎连命也不要,跟上我,拜我做师父,那就是把前程性命都交给我,我就这么回报她?她年纪小,我一直是把她当闺女养,日日朝夕相处,教本事练功夫,也从来没刻意避嫌,然后呢?等长成了,自己收用,据为己有?别人知道了,会怎么看,怎么说?说我别有用心,我不怕;可是她呢?以后她还怎么抬得起头来?她爹爹……丞相在天上看着呢!” 一阵风吹过,吹得草叶子哗啦啦的响,掉落晨露满地。繁星慢慢暗淡下去,巨大的银河隐没在天幕之后。几匹马惊醒了,呼哧呼哧的喘粗气。 杜浒又喝了一大口酒,声音已经带上些醉意,半是自言自语,半是说给塔古娜听:“我可以不在乎名声,可是你们女孩子,又不一样……你也不是不知道,奉儿他爹爹是什么人物……”神驰当年,声音渐渐暗淡下去,“那是理学名家,在集英殿上让我们汉人皇帝钦点的状元郎。他的女儿,掌上明珠,大家闺秀,难道我能带着她下贱,让她后半辈子被人指指点点的过日子?难道她不应该过得光光鲜鲜的,像她小时候在丞相府里一样,有人伺候,有人供养,旁人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夫人……她以后的孩子……” 塔古娜扯下一把狗尾巴草,一面听,一面顺手编着。等他说完,已经编成了一个小项链。 她懒洋洋地接话:“这倒也容易。让她顶替我的位子,嫁给阔阔老爷当小妾,这些全都能有。” 杜浒霍的站起来,“你……” 塔古娜赶紧说:“我怎么了?我说的都是大实话。你一个大男人,心胸要宽些,别动不动就吓唬人家孕妇,出事了你负责?”说到最后,语气慢慢软了,还是有点怕他。 杜浒只好咽下满腔的怒气,平静了好一会儿,才说:“是我失言。这些话,你别跟她说。” 却不知奉书已经一字不漏的听见了。心头一时怨,一时恨,一时茫茫然,一时间竟忘了自己所处何地,说这话的人,似乎是为她忧心顾虑到了过分的地步,又似乎从来没有了解过她。 要是她真的那么想过富贵闲适日子,早就能乖乖的做了二皇孙的女人,再加上三年的经营,挣个侧妃的名分都不是没可能,不比阔阔老爷的小妾要来得实在得多! 可三年后,最终还是顺着他的意思做事了。在越南,半推半就的和赵孟清定了约,给自己留下一条安分殷实的后路,心底藏着的期待,也不过是听他的话,最后乖一回吧。 塔古娜默然良久,幽幽地道:“你说了这么多,我也听不太懂。我方才只不过想问,你到底是不是喜欢小蚊子。你可还没回答呢。” 杜浒平心静气地说:“姑娘休要取笑。奉儿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她磕过头拜过的师父,自然应该对她上心,把她当闺女一般待……自然,也不能……”索性一口气说出来,“不能有什么男女之情。” 奉书咬一咬嘴唇。早就知道他一直是这个态度,为什么还一遍遍的试探他的底线?她知道,他不是不爱她,然而那只能是师父对待徒儿,长辈对待晚辈,昔日的战友对待知己的遗孤,可唯独不能是男人对待女人的那种爱。那是错误的,肮脏的,不容于世的。他那样完美的人,怎么能允许自己的内心生出这种瑕疵呢。 纵然塔古娜汉话流利,此时也有些不明白了,“你说她是你女儿?你俩可也不一个姓啊。汉人师父,你原来那么大岁数啦?这可看不出来……” 杜浒哭笑不得,“不是亲女儿,就是个辈分……” 塔古娜小心翼翼地问:“不是亲女儿,那,你是她亲叔叔?亲舅舅?哥哥?” “都不是……” 塔古娜兴致勃勃的,大约以为他俩是什么了不得的禁忌关系,听他说“都不是”,顿时一阵失落,“那为什么不会有男女之情?谁规定的?” 杜浒有些不耐烦了,“师父师父,师便是父,反正汉话里是这样……” “蒙古话里,师父便是教本事的那个人。” “那也没错。她的本事,都是我教的。” 塔古娜“呀”的惊呼一声,小声说:“这么说来,忽兰也是我师父。他教过我骑马。”想了想,又嘻嘻一笑,“我也是他师父。小时候,我教过他编狗尾巴草环,教了好几个月呢。” 简直是指鹿为马。杜浒苦笑:“这不一样……”还是压下了长篇大论给她补礼教之课的冲动,只是简单地道:“反正这是我们汉人祖先传下来的规矩。纲常不可乱,礼义不可丢,要是我和她……有半点瓜葛,那便是逆伦悖道,要遭人唾骂的。” 塔古娜轻轻笑了一声,“这我知道。什么寡妇不再嫁,什么叔嫂不通问,嘻嘻,你们汉人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倒挺多,可惜没有一条能帮你们打胜仗的……” 她忽然急忙住口,四周寂静了好一阵子。杜浒脸色铁青,死死盯着她。拳头捏得太紧,骨节噼啪响。 塔古娜向后退了一退,欲言又止,终究是害怕,捂着胸口,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你可以当做没、没听见……” 杜浒靠着一棵树,慢慢坐了下去,摸出酒葫芦,猛灌了几口酒,抱头不语。星光下,他的影子微微颤抖着。 突然嘶哑的大吼一声,“没错!那就是一群因循守旧的软骨头!老子认栽!什么他娘的圣贤节烈,什么劳什子仁义道德,统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臭狗屁!” 粗砺的声音传得老远,惊起了草丛里的土拨鼠。 塔古娜给他把酒葫芦捡回来,小心翼翼地放回他身边,诚诚恳恳地说:“我见过不许女儿和情郎好的汉人老学究,我见过读书读傻了的汉人秀才,可我觉得你不像那种人。不然,像我这样,嫁了一个丈夫,又和别人私奔的女人,你何以还在这跟我好好的说话?” 杜浒很快收敛了情绪,淡淡道:“你又不是汉人,自然……” 自然不用守汉人的规矩。这话没说完,便知漏洞百出。汉人守汉人的规矩,蒙古人守蒙古人的规矩,不是理所应当的吗?然而在蒙古人的规矩里,女人又何尝有反抗丈夫、弃婚出走的权利? 为什么不同的人从一出生,就要被套上不同的枷锁? 杜浒深深呼吸着晨间的露气,摸到一块石头,翻来覆去把玩着,几次犹豫着要开口,又几次止了话。 忽然从怀里掏出什么东西,轻轻丢给塔古娜。 “姑娘,你会针线,是不是?我昨天看到你补衣服……能不能帮我看看,要补好这个,费不费工夫?” 塔古娜接过去,“咦”了一声:“这可不太容易,要我说,扔了完事,别费工夫啦。” 杜浒似乎是在寻找合适的措辞,好半天,才低声说:“我迟早是要走的,下次便不会让你拦住。走之前,我想……我想……” 忽然,一阵类似小猫叫的声音从不远处草丛里传来,尖尖的,细细的,又好像压抑的哭。 杜浒首先警觉,扔下手里石子,起身大步跨过去。草丛微微晃动着,他一看,失声叫道:“奉儿!” 奉书已经泣不成声,用力捂着嘴,咬着自己的手背,哭声还是一点一点逸出嘴角。一颗心好像被谁的手攥住了,一点点挤出血来,疼得她蜷成一团,轻轻在地上打滚。 塔古娜也跑过来,吓了一跳,一连声的问:“你怎么出来了?你什么时候出来的?在这里待了多久?你……你也真行!你冷不冷?” 杜浒一把将她抱起来,解下自己皮袍子,熟练地给她披上,掩上衣襟。那袍子里带着浓烈的酒气和他身上的热气。 然后把她的手从口中拉出来。哇的一声,哭声倾泻而出。手背上带着清晰的牙印,杜浒不假思索的就把她的手笼在自己手里,“别咬,听话。” 奉书闷声摇头,用力把手抽出来,抽不出;另一只手抱住自己肩膀,固执地躲他,不看他。直到塔古娜把她轻轻搂住了。 奉书一瞥之下,看到塔古娜手里攥着个淡红色的物事,便是杜浒方才丢给她,请她缝补的。软软的一团,竟是说不出的眼熟。 第268节 忍不住拿过来,定睛一看,一下子连呼吸都忘了。 那是个小小的百褶荷包,朱红色万字纹布料,已经日久褪色,边缘也毛毛躁躁的翻开了,露出里面密密麻麻的针脚。她怎么能不认得那绣工,那是自己十四岁那年,用裁肚兜剩下的料子随手缝的,在钟楼顶上送给了他,给他新年辟邪用。他看也没看,就揣袖子里了。她当时还有点失望。在他眼里,那只是个方便实用的物件而已,谈不上什么纪念的意义。 而现在,荷包早就让他用坏了……不,不仅是用坏了,简直是面目全非。布面上暗沉沉的,染着或新或陈的血迹。底下还被利刃划开了不止一个口子,周围有几排歪歪扭扭的针孔,穿着几根本不属于那荷包上的白线,勉勉强强的维持着口袋的形状——其实,那早就不是一个口袋,和一团破布也没什么区别。 这团破布,他一直留着?用那双握刀握剑出了茧子的手,笨拙地穿针引线,试着缝它? 她抬起头,透过泪水的帘子,看到杜浒的神色又是局促,又是诚恳,追着转到她面前,小声说:“奉儿,方才,你……别在意……我喝酒了……” 心中筑得高高的堤坝一溃千里。奉书把那荷包捧在心口,紧紧攥着,反反复复的,只剩下一句话:“你、你心里是有我的!你心里是有我的……你心里是……是有我的……” 杜浒面色苍白,咬着牙,几乎是乞求的语气,小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不管……我不管……你心里是有我的……” 她就是那么不争气,只觉得现在立刻死了都值。只要他心里有一点点的她,只要她还有一点点让他怀念的地方…… 杜浒也不再辩解,轻轻捉住她的手,把那荷包一点点抽出来,重新珍而重之地放回怀里。最后,却也没松开她的手。 天色已然泛白,薄雾涌出地面,好像稀薄的云。一缕晨光打在山丘上,映着青草和露水,说不出的柔软可爱。早起的鸟儿在远处唱起了歌。山丘后面响起急匆匆的脚步声。 第218章 0142 ·江山如有意,天地可无秋· 早起的鸟儿在远处唱起了歌。山丘后面响起急匆匆的脚步声。 赵孟清一早便起,梳洗完毕,发现营地里缺了好几个,更是看不到最重要的那个人。听到这边有人说话,虽然不明具体,但也猜出来大概,当即找了来。忽兰追在他后面。 奉书心中一颤,不假思索地想把手从杜浒手中抽出来。杜浒没放开她,可是…… 她能清清楚楚的感到他的犹豫。他居然也会犹豫?要是让第二个人看到他俩这样,那就是毫无辩解余地的事实。他就这么攥着她的手,一会儿紧,一会儿松,一会儿颤抖,一会儿不动;忽然想干脆放开她,想把她的手推出去,忽然又把她捉了回来。 赵孟清神色凝重,看看满面泪痕的奉书,看看神色淡漠的杜浒,又向塔古娜投去询问的目光。 塔古娜刚要开口,赵孟清却先发话了,朝着奉书,“先过来。”不容置疑的口吻。 奉书忽然很想赌一把。咬着嘴唇,慢慢点点头,将手轻轻一甩,手指头从杜浒的手心里往外掏。 她感到手指被拢得紧了些,再用力一抽手,他终于还是没放开她。 但他的手抖得厉害,她几乎能感到他手腕上的脉搏,一跳一跳的,弱而飞快。他的手上在出汗。昔日那个刚强果敢的男人,在这一刻,变成了一个患得患失的孩子。 赵孟清见她踟蹰不决,转而看着杜浒,眼中出现了在战场上才能看到的冷峻,一瞬间竟像极了兴道王。 然后他深深吸一口气,慢慢撩起衣裳下摆,从从容容地朝杜浒跪了下去。 这一下大出所有人的意料。塔古娜睁大眼睛,不知所措。奉书轻轻“啊”了一声,眼看着赵孟清直挺挺跪着,自己全身也僵住了,只叫道:“赵大哥!” 杜浒也吃了一惊,赶紧放开了奉书的手,上前便要扶他。 赵孟清却依旧稳稳地跪着,不卑不亢地叫了声:“杜前辈。” 他这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奉书心头燥热,又是尴尬,又是慌乱,脱口便问:“你干什么!快起来!” 一面说,一面便上前想把他拉起来。赵孟清看到她身上披着杜浒的袍子,眼神一暗,用目光把她推了回去。而杜浒只有片刻的不解,见扶对方不起,立刻跨到他对面,也要跪下去,免受他礼。 却让赵孟清用力托住了。他快速而坚决地说:“杜前辈,你既是文姑娘的授业恩师,而晚辈从小与文姑娘兄妹相称,叫你一声前辈,于礼相合,还请切莫推辞。” 杜浒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接话,赵孟清看了看他脸色,不慌不忙继续说:“晚辈赵孟清,祖籍涿郡,与令徒自小相识,只可惜因为战乱分开,只道从此天各一方,不想此次异乡重逢,想必也是冥冥中注定。如今我俩两心相悦,意欲结为夫妇。奈何家人各自离丧,无人做主。幸文姑娘与你……”他放慢语气,一字一字说得清晰,“师徒多年,情同父女。师行父责,天经地义,万望成全。” 杜浒完全没料到他说出这番话来,一句句听在耳中,便像一道道鞭子抽在身上,脸色红白不定。飞快地瞟了一眼奉书,又立刻移开了目光。平生第一次,奉书在他眼中看到了彷然无措的神情。 奉书忽然意识到自己到底有多自私。赵孟清这一番话,不过是将她一直不敢面对的、血淋淋的事实揭露出来而已。“情同父女”、“师行父责”,一句句的,何尝不是提醒,何尝不是警告?能向杜浒说出这番话的,他又怎会是最后一个?要是……要是师父真的无原则的顺着自己,和自己有什么不该有的瓜葛……那他今后的一辈子,日日被这些字眼鞭笞着,该有多痛! 赵孟清眼中闪着坚定的光,不给杜浒说话的机会,继续道:“晚辈在中原虽是白身,在大越却有官职、房舍、田产,可供文姑娘一生衣食无缺。至于纳币文定之礼,”朝身后略略一指,“此次出行仓促,恕未能准备周全。只有金龙腰牌一枚,是越南上皇御赐之物,可在大越全境畅行无阻。虽非重财,却是我身家性命,在此献出,聊表诚意。我的随从马上就把它带来,请前辈过目。” 他一口气说完,已经紧张得微微喘息了。他显然是匆匆而来,嗓音有些干涩,显然起来之后连水也没来得及喝。他两手空空,身上什么也没带,衣裳穿的也不是最好的那件,腰带系得有些凌乱,显然是一路走,一路将这些说辞整理清楚的。 他规规矩矩地跪着,双手垂在身侧,任凭乱草拂着他的腿,衣摆溅上了泥。然而他脸上的神色,却是自信中带着些微的傲气,仿佛他才是站着的那个。 塔古娜听到赵孟清一番文绉绉的话语,早听呆了,想不到汉人议个婚竟有这么多术语和规矩。脱口便想询问,可是看看杜浒,又看看奉书,两个人都僵立着,哪个都不像能说话的样子。 此时忽兰方才从远处的帐子那边赶过来,低声跟她解释了赵孟清一早以来的举动。塔古娜忍不住朝杜浒又瞄了一眼,立刻吓一小跳。 杜浒的脸色已经白得像纸一样,好像生了一场大病,眼中却似乎喷出烈火。拳头攥起来,又放开,指甲无意识地刺着手心。清晨的朝阳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半晌,他才翕张着唇,说出一句毫无意义的话:“不敢当……你起来。” 赵孟清身子不动,立刻道:“文定之礼,前辈可还满意?” 奉书痴痴立在旁边,已经不忍心去看杜浒的神色,徒然摇着头。赵孟清用眼色不让她说话,眼神中有怜惜,有告诫。他已经认定她是一个无能为力的受害者。 赵孟清恭恭敬敬地又问了一遍:“前辈是答允了?”仍是步步紧逼。 杜浒竟然不敢和赵孟清对视,虚看着脚下地面,由于紧张,习惯性地伸手入怀,又立刻控制住了。他怀里的那件旧物,便如奉书过去的瓷瓶和扳指一样,大约是要时常摸一摸,确定还在,才心安的。 他似乎是动摇了。就在半个时辰前,他还被塔古娜激着,将礼教纲常、仁义道德骂作了狗屁。然而那毕竟是让酒精浇灌出来的一时冲动。奉书觉得自己早该想到的。根深蒂固的伦理规范哪能那么容易就丢在脑后,况且这些规范,又是他几年来一遍一遍告诫自己的。 就这么慢慢的,钝刀子割他? 奉书脑海里蹦出“一了百了”、“解脱”、“长痛不如短痛”之类的字眼,都是她此前反反复复想过,一遍一遍试图说服自己,又一遍遍失败了的。眼下,看着那个自己最在乎的男人备受折磨的样子,这些字眼又显得诱惑起来。 放手,别再拖泥带水,别再用泪水留他,别再用那种小女孩一样依恋的声音唤他。 他也许就不会再这么难过了? 第269节 不知不觉的,脚下挪动了几步,离杜浒远了些,好像自己是那个散发着燥热和罪恶的源头。塔古娜扶住她,想开口问什么,但终究欲言又止,没敢说话,留下一片难堪的寂静。 赵孟清看了看奉书的神色,对她鼓励一笑,依然从容不迫地跪着,“我明白,杜前辈此前对文姑娘庇护教导,恩义深重,自然要为她的长远幸福打算。诸般神明在上,晚辈万不敢欺瞒搪塞。前辈若还不放心,我今日发下誓来,以后定会对文姑娘尽心相待。晚辈自忖还在越南有过得去的声名和财产,别的不敢夸口,但至少可以保证让她……”放低了声音,慢慢说:“让她前程似锦,风光一世,不会因为她的丈夫,受半点不该受的委屈,在任何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温文尔雅的话,一字字都像是堂皇的□□。奉书看着跪在地上的年轻人,忽然对这个自己从小的伙伴有些不认识了。 就连塔古娜也听出他的弦外之音,轻声说:“你……你少说……让小蚊子想想……” 杜浒牙齿咬得响出声,忽然仰天一笑,“好,好!你很好!奉丫头,你找的好丈夫!” 奉书听他声音已经有些变调,心煎如沸,不由得叫道:“师父!” 赵孟清观察着众人的神色,微微一笑,:“既如此,前辈既对文姑娘视若己出,今日便也算我的半个岳家,便请,受我一拜……” 他终于紧张起来,最后几个字微微颤抖。谁都知道,这一拜下去,便是再无改口的余地。 杜浒痴痴看奉书,半晌,才似乎突然惊觉,声音前所未有的涩,低声问:“越南的夏天,是不是湿热得难熬?那里的饭菜,中国人吃得惯吗?” 赵孟清低下头,恭恭敬敬地答:“越南那边……” 他的声音忽然被打断了。不远处草丛哗哗的响。阿金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来,抱着一个尺余长的扁扁小铁盒子,一脸焦急的喜庆,远远的便朝这里大叫道:“驸马相公!你让我找的你那个金龙腰牌,原来不藏在大竹箱子里,是放在那个小红漆木盒子里,让我一通好找!”跑到近前,将盒子往赵孟清面前一捧,掀开盖子,露出锦缎上盛着的的灿灿金光,微微躬身,笑道:“你这么着急要它干什么?怎么大伙都聚在这儿呢?” 没人回答,一阵不寻常的安静。赵孟清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 阿金人又老实,又忠心,又本事高强,两天下来,已经赢得了所有人的信赖。平时他和赵孟清私底下交谈的时候,越南话居多,不过是图个方便。现在看着大伙都在,他便也贴心地说了汉话,以表磊落诚意。可难道是说错了什么,为什么大家都神色古怪地看着自己? 阿金不明所以,朝在场各人团团一揖,表示问候,又转回赵孟清面前,赔笑着提醒:“驸马相公?腰牌我给你带来啦。” 杜浒脸色铁青,慢慢眯起眼,眼角生出一抹轻蔑。风吹乱草,朝阳已经升到他斜侧的头顶,投下一个精悍的影子,衬得他整个人一下子重新高大起来。 他阴郁郁地说:“赵公子,”跨上一步,将他一把拽了起来,随手朝不远处的树林一指,“借一步说话。” 第219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赵孟清胀红了脸,小声说:“听我解释……” 杜浒不由分说,轻轻挽住他手,朝树林便走。赵孟清矗立原地,提高了声音道:“杜前辈……” 叫不出几个字,马上就脸色一僵,身子一颤。杜浒手上使着暗劲,说话间已较了三四次力,不由对方不跟来。赵孟清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显然是痛,叫道:“你误会了……” 他是礼教世家里熏陶出来的子弟,见到奉书和杜浒这样,心里已经给杜浒的人品打了个折扣,眼下客客气气的说话,已经是看在奉书的面子上。难道要看着她跳进火坑不成? 杜浒却毫不领情,冷冷朝奉书瞥了一眼,“我误会?难道越南皇帝还把她封为公主了?” 赵孟清不敢信口开河,老老实实地答:“没有……” “哼,我看她也不像!” “可是,可是那个公主……” “想来是十分大度的了。” “不是,我们还没有……” “还没有商量好?那就是打算带回去个惊喜了?” 赵孟清百口莫辩,咬牙叫道:“奉书!” 奉书何尝看不出杜浒眼中的火。当年她惹下的最大的祸事,让他威胁要狠揍的时候,他的盛怒也不及此刻的百分之一。他甚至都不让赵孟清说完一句完整的话。让他们到林子里去对质?她觉得赵孟清可能都不会活着出来。 心里一急,跑上前,拉住杜浒另一只手,像小时候那样微微摇着,小声道:“师父,你听我说……你先放开他……” 杜浒转头狠狠瞪着她,“这件事,你知道?” “你,你别生气,你过来,我跟你慢慢说……”一面求他,一面轻轻把他一点点拽开,拉远,向赵孟清偷偷丢个眼色,让他别跟来。 对她,杜浒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耐心。只是眼神仍然像要吃了她似的,语气也冷酷异常:“你还要为他说话?我还以为,他对你……哼!” 奉书忽然有一种奇怪的似曾相识感。赵孟清不也对自己说类似的话吗?他们两个,阴错阳差的,都觉得对方才是欺骗她感情的大骗子,孰不知她自己才是最可恶的那个。 她低着声音,磨磨蹭蹭的,把自己在越南的所作所为,所有的际遇,都对他原原本本地讲了。她说一句,杜浒斥一句:“胡闹!” 她假装没听见,小心翼翼地描述了越南上皇的赐婚,然后告诉他,赵孟清提出前来中原刺杀忽必烈,便是为了有足够的砝码来拒绝。 杜浒连连冷笑,一小截一小截的折着一根嫩树的枝桠,一把扔了出去。 “一厢情愿!胡闹之极!你们怎么就没想过,只要他回越南,只要越南的鸟皇帝还坐在龙椅上,随时都能勒令他重新就范!有功劳又怎么样?有金牌子又怎么样?他又不姓陈!他以为这是在过家家呢!你也陪着一起过家家!你想没想过,要是他最终算盘落空,那边也有金枝玉叶等着他!你呢!你怎么办!” 奉书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你吼我!从小时候开始,你就只会用这个方式跟我讲理,没变过! 虽然她知道他的话确实无从反驳。赵孟清的这个决定,何尝不是存着侥幸心理?两个一腔热血的年轻人,一丝不苟地执行他们的计划,总是被那个设想中最好的结果激励着,却很少预估最坏的可能。 要是杜浒心平气和的好好跟她说,她说不定还会点头承认错误。 可是眼下倔强又蹿出来了。她强忍下一阵一阵的鼻酸,仰头看着他,“那又怎样?我已经答应过他,要跟他留在越南了。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会一诺千金!做大做小,有没有公主都一样!反正到时候我锦衣玉食,大宅子住着,下人伺候着,天天什么都不用操心!你亲口说的,你不是正希望我这样吗?” 说着说着,便飚出泪来,见杜浒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不由得向后缩了缩。一脚踩在一根断树根上,险些绊一跤。 杜浒一把将她拽到平地上,“胡闹,胡闹!你简直是越活越回去了!你还记不记得你是谁的闺女?你敢这样,你还要不要名声?”一群林中的鸟被他的声音惊起,扑棱棱的吓得飞走了。 不喜欢他生气,却忍不住激怒他,生出骄傲的快意,仿佛这样才能和他平等。奉书觉得嗓子有些涩,“反正……反正我名声早糟蹋了,也不怕再丢一次。我都不在乎,你在乎?” 她的本意,已经和赵孟清一路同行了这么久,本就不是什么节妇烈女的行径。再往前推,浪迹江湖、抛头露面,哪一样是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该做的?你不是一向不看重这些吗,现在却拿什么名节来压我! 杜浒听了她的话,神色却一下子复杂起来,仿佛回忆起什么不愉快的往事,看着她,眼神慢慢柔和了。 “那也不能自暴自弃,更不能胡闹……把你自己的终身大事当儿戏,你迟早后悔……” 第270节 奉书被他看得心中乱跳,胸脯不自觉的一起一伏,嗓子发干,额角出了汗。 短短几句话里,他说过多少次胡闹了?要是他知道她还做过更胡闹的事…… “我没当儿戏!我、我深思熟虑过的……我们已经……已经……” 杜浒眼色一暗,一时间呼吸也急促了一刻,但随即便回复了镇定,“嗯?已经怎么了?” 奉书脸通红,干脆把有的没的全坦白,气他。叫你吼我! 一嘟嘴,“还能怎么样?一起打仗,一起吃,一起住,抱也抱过了,亲也亲过了,不然他为什么对我这么上心?”扭身往林子外面走,嘎吱嘎吱的踩着落叶,一口气说道:“反正我不管怎样做,你都能挑出毛病来,所以千错万错都在我,也请你别为难他……” 她还在不依不饶的喋喋不休,肩膀却突然被大力一扳,一下子转了半个圈儿,失了重心,旋转着,后背掉到他手上。脸蛋被捧起来,最后一个字的尾音还没说完,就溶化在淡淡的酒香气里面了。 天旋地转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头脑中咚咚咚的擂鼓,发懵。鼻尖碰到他的脸,明明鼻子还在,可她却喘不过气,胸口发紧,胸中的空气被一点点消磨掉。想伸手抓住什么,可全身像被缚住了一般,那是从唇间散发出的一条细线,热的,把她缚得越来越紧,连双眼也缚住了,睁不开,眼皮下面五光十色的闪着星星,睫毛微微颤着,轻柔地拂着眼周的肌肤。全身都着了火,两条腿已经被烤得化了,软得支撑不住哪怕一点分量,全靠他托着。他除了一只手托着她,别的什么都没做,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衔着她,轻轻的品,细细的啜,粗糙的男人的唇,研磨着那两瓣细腻的柔软,推她,挤她,力量一点点侵入心脏,把她一点点侵蚀干净。 要死了……也许,已经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放开,让她靠在一株小杨树上。她拼命呼吸,这才想起来睁眼,想起来惊,想起来怕。更怕的是,那段时间,头脑里一片空白,竟是完全记不起来自己做过什么了。为什么泪水铺满了面孔?为什么像离开了水的鱼,竟忘记如何正常呼吸?为什么头发已经被撩到了肩膀?为什么汗水已经湿透了后背? 抬起头,杜浒静静看着她。他的眼神热得发烫,开口,喉咙是嘶哑的,仿佛方才把声音都渡给她了。 “还要胡闹吗?” 奉书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眼前的世界都颠倒了,缱绻的风吹过树林,吹出哗啦啦的音乐,绕过她身子,安抚那些被碰到的地方。她全身发抖。 半晌,空荡荡的头脑里终于找回了些什么,最熟悉的两个字:“师、师父……” 他脸色微变,突然又侵过来,压下去,把那后一个字堵了回去。这一次几乎是粗鲁的,抓着她后脑,扯皱她的衣领,强迫她抬起头来,提得她踮脚,旋风一般的攫取她。温热的泥潭里,一条软软的小鱼苗,不住的扭,不住的躲,往石缝里躲,往泥沙里躲,往洞穴里躲,终究是躲不过去,被大猫掳掠得一忽儿上,一忽儿下,忽然一个猛劲儿,冲出水面。活过来了。她大口大口的吸气。 她突然遏制不住的哭起来,吸进的气都化成了泪,又被他的指尖擦掉了。他的呼吸在她头顶,又热,又急,又有些凌乱。 她抽抽噎噎的,说出的话自己都听不清:“你、你为什么……也开始、陪我玩过家家……你这是想让我开心,是不是……” 抬头,泪眼朦胧的看他。就算他说是,也没关系。就算他还讨厌她,也没关系。就算她下一刻立即死了,也没关系。 她看到杜浒眼中闪过一丝不知所措。他几乎是不敢看她,偏过头去,老老实实地答:“是。” 空气凝滞了一刻。又听他说:“是想让你开心。” 然后他拢过她的头,埋在怀里,试探着轻轻抚她的头发后颈,在她的低声呜咽中,又说:“因为……如果你不开心,我就永远也开心不起来。” 正午,阳光透过树枝树叶,在两人身上洒下斑斑驳驳的阴影,晃来晃去的,好像蝴蝶翩翩起舞。他身上是炽热的男性的气息,侵略性的,但并不让她觉得危险。太真实了。奉书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应该相信。 她低着头,恍恍惚惚地说:“你不用这样的……我、我就是痴傻……满脑子没廉耻,说的话也都……不过脑子,你不用信……别勉强自己……” 下巴微微一痛,被他抬起来。杜浒竭力做出真诚镇定的神色,但唇角一直是微微颤抖的,仿佛那上面还留着她的惊悸。 “你没错,你什么都没错。没看到吗?寡廉鲜耻的是我。罔顾伦常的是我。是我主动的,我强迫的,你什么都没做。就算有什么报应,就算以后是万劫不复,也都只会报应在我身上。” 他一字一字的说完,仿佛给她安心,又仿佛向什么看不见的人示威挑衅,又是绵绵长长的一吻,近乎虔诚的轻柔,印在她小小的丰满的唇,指肚摩挲着她小小的丰满的腮。 太多了,奉书感觉一颗小小的心已经撑得要爆,想咬他,更想逃。金黄的落叶金黄的草地金黄的蜂蜜,心里面是甜美的痛,闭上眼,不想醒来了。 杜浒立刻察觉到不对劲,试探着叫了两声,没有回音。她软软倚在他手臂里,一点点往下出溜着。 赶紧把她平放到地上,拢起松软的落叶,垫在她身子底下,轻轻拍她尚且潮红的双颊,又叫:“奉儿?醒醒?” 晕过去的样子和前天如出一辙。若说前天她是气的,眼下又如何? 杜浒声音有些颤,在她耳边说:“别怕,带你回帐子,好好休息。”说毕,又忍不住在她额发上轻轻亲了亲。自从迈出那第一步以后,好像有什么闸门被打开了,亲吻她变成了一件理所当然之事,仿佛从一开始就做得惯了。 抱起她,仍旧是小小的一团,手中却是陌生的柔软的触感,再不是当年那身量未足的女童样子。一直把她当小孩子看,却没有发现她早就长大了。好多东西似乎都错过了。 树林外面一片耀眼的阳光。天高云淡,几顶小帐篷一如往常地支着,四五匹马悠闲自得地啃着地面上的草。还有几匹,不知溜达到哪里去了。 塔古娜与忽兰并肩而立,手拉着手,怔怔往远处看。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两人连忙回头,吃了一惊。 杜浒也不多加解释,直接对塔古娜说:“奉丫头身子里似乎有病根,麻烦你再收拾出个铺来。热水、热毛巾、被褥。” 塔古娜应了,他才又觉出少了点人,犹豫着问:“赵公子和那个阿金呢?” 塔古娜叹了口气,往他住的小帐子里一指,“你自己去看吧。” 杜浒把奉书安顿好,进去一看,那帐子似乎没什么变化,只有门口地面上卷着一张纸。 塔古娜倚在门边,幽幽道:“他已经走啦,说要回南方去。带来的财物,小蚊子的那部分他没动,剩下的,他只带走一点点,说一半留给我和忽兰,另一半给你——们。”最后一个字还是咬得有点踟蹰,伸手朝那一摊子箱笼行李。 杜浒轻轻哼了一声,俯身拾起那张纸。 赵孟清一共嘱咐了三件事。第一,此次中原之行,虽然没能完成最重要的那件任务,但沿途收集的情报十分珍贵,带回去,也并非无功而返,越南方面应该会满意。叫奉书不要为他担心。 第二,叫杜浒“好自为之”。奉书身体弱,他必须照顾好。 第三,若是以后蒙越和平,他也许还会有机会来中原。倘若有缘,可以再相见。 杜浒轻轻把纸折好,带回奉书所在的帐子。奉书仍是深深昏迷着,胸脯几乎看不到起伏,眉头微蹇,好像无意识的还感觉着痛。俯下身去一试,她双手冰凉得不像话。 杜浒面色愈发凝重,叫来塔古娜问。这几日来,塔古娜和奉书相处时间最多,但她也说没觉出什么异常,也没听奉书说过生病之类的事。 杜浒到:“姑娘能不能帮忙,给她脱了衣服,全身查一下,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劲,是不是受了暗伤。她腿上那点破皮,就算发炎,也不至于这样。胸口、小腹、还有后背,都仔细看看。” 小丫头是他一手教出来的,有多大的本事,受得住多大的苦痛,他心里恐怕比她自己还清楚。而眼下,她身上有些出乎他意料的问题。 塔古娜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慑于杜浒的威严,赶紧一连声的答应。等杜浒出了帐子,放下帘,朝奉书叹了口气,笑道:“真是花儿一般娇嫩的小姑娘,也不知你汉人师父是怎么把你折腾成这样儿的。” 一面说,一面慢慢解她衣服。刚解下一件外套,便在她袖口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龙飞凤舞的写了八个汉字,塔古娜不认识。 第271节 塔古娜权衡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这纸条给杜浒看。给奉书盖好被子,出去一看,杜浒已经从赵孟清留下的那堆东西里,把奉书的行李分了出来。 两个小包袱,摊开在他面前。他紧紧咬着嘴唇不说话。那包裹里全是五花八门的药瓶药包,基本上都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妖精们你们熬出头了,给自己的毅力点赞吧! 今天的天气很美好。 适合谈恋爱,嗯。 第220章0142 ·天地有逆顺,惘然难久留· 奉书迷迷糊糊的,觉得一只手搭在自己手腕上。但那手比杜浒的手要瘦些、更粗糙些,似乎是个老年男人。 她惊骇无已,一下子睁开眼。正看见杜浒目不转睛地瞧着自己。她脸一红,这才心安,转头一看,身边坐了个胡子长长的老大夫,正闭着眼睛给自己把脉。 她连忙把手抽出来。那老大夫反倒吓一大跳,战战兢兢地问杜浒:“这,这……” 杜浒见奉书醒了,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许动,让大夫继续看。 一如既往的蛮横神情。要不是看到他眼里藏得深深的一点点柔情,奉书几乎以为自己是做了个荒诞的梦。 那老大夫把好脉,站起身来,杜浒朝他使个眼色,把他带出帐子去。 塔古娜进来,跟奉书细细说了赵孟清离开的事。奉书怅然若失,半天才道:“我对不起他。” 塔古娜表示同意,轻轻捏了一把她脸蛋,作为惩罚,又忽然嘻嘻笑了,说道:“不过他这一去,大概便要去越南做大官、做驸马啦,也不算赖。你放心,他不会恨你的,唔,最多恨个几天,就会没事啦。” 奉书郁郁点头,心中浮现起安姿公主那甜美纯真的笑脸——和那个女孩对坐在帐子里,裁衣、弄猫,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赵孟清真的,要和她过一辈子了?他若还不愿意,怎么办? 塔古娜笑道:“你别难过,我劝过他啦。他说,跟你这些日子,也一直是在强求,他努力过了,也就无怨无悔。他跟我说什么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不过说那话的时候,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嘻嘻!” 奉书叹道:“他会放下的。”但愿如此。 忽然又意识到什么,忙问:“为什么要给我请大夫?我伤口愈合得又不慢……” 塔古娜睁大了眼,“你不知道你自己生病了?你昏了两天,你汉人师父骑着马,从左近的浩特里请了三四个大夫啦,个个蒙着眼睛带过来,逼着他们给你瞧……”忍不住好笑,嘻嘻笑了两声,又说:“哼,还把我的忽兰使唤得来回来去的,让他把大夫一个个的送回去……” 忽兰在外面叫她。塔古娜一面笑,一面出去,声音渐渐远了。 奉书心中一沉,这才发现自己里里外外已经给换了新衣裳,似乎是擦洗过了。藏在袖子里的那一张小纸条,这时候怎么也摸不到了。 眼一花,那纸条却又回到她鼻子底下。上面触目惊心的八个字:“瘴毒入骨,侵入心肺”。出自邋遢道人之手。 捏着纸条的一只手,顺着看上去,杜浒的神色冷得可怕。 奉书心里忽然一阵空落落的,勉强朝他笑道:“让你发现啦。其他大夫,是不是也都这么说?别费力了,真的……师父……” “你怎么不早说?你怎么不早说!” 奉书苦笑。早说又怎么样?反正自己也没指望了,何必让人平白操心、可怜? 但现在,一切又不一样了。他吻了她……好像突然又迫切地生出希望,想重新变得活蹦乱跳,想元气满满的跟他吵架,想活得长长的,天天回味那一刻的滋味。 不知不觉就掉下眼泪,哽咽道:“我……我是想杀李恒,太着急……他算计我……我知道是我自己傻,自作自受,你别说我了,别骂我,好吗……” 杜浒道:“我怎么会……”说到一半,还是收回了反驳的语气,温言道:“好,我不说你,咱们一块想想办法。” 遇到什么事,已经习惯先把小丫头教育一番,好让她以后知错就改。但事到如今,已经做了些对不起她的事,两人的相处模式忽然别扭了起来。再那样用居高临下的语气说话,一下子显得不合时宜了。 况且,出了这样的事,怎么看也都不是她的错。以她的年纪和阅历,居然能把李恒欺瞒那么久,没有让他立刻捏死在手里,已经让人刮目相看。 他想安抚她,但语气未免生硬。奉书一下子就听了出来,委屈不减反增,“你心里还是觉得我傻、胡闹,我知道……” 杜浒犹豫片刻,说:“是有一点点,但……” 干脆利落的说两个字“没有”,多容易!可就是不会在她面前撒谎。 奉书情绪愈加低落,又气他,抬头看他一脸焦急的神色,忽然冷冷道:“那好,那你也不用可怜我。” “我没可怜……” “那天你、你……要是觉得后悔了,我可以既往不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你不用过意不去。要是觉得我累赘,也不用再管我。” 杜浒有些急了,生不起气来,耐心跟她说:“我不会后悔的,也不会不管你……除非你不要我管。” 这最后一句里,提点了无数幼稚的往事。奉书忍不住嘴角微微翘起来,可随即又撅起嘴,嘟嘟囔囔地说:“你现在是一时冲动,以后冷静下来,不见得还愿意这样。” “我不会的。” “你肯定会。” 他简直无言以对,想了想,凝视她的眼睛,正色道:“杜浒从来不是反复无常之人,只要决定了的事,从没后悔过。” 奉书心中一酸,已经软了,嘴上还硬,继续诘问:“那好,那当年我说要陪着你,你非赶我走,赶我去嫁别人,你也是不后悔的了?” 杜浒咬牙。小丫头明摆着胡搅蛮缠。当年的事,若说完全不悔,未免违心;可当年她那么小,话里话外都是冲动和糊涂,就那么顺水推舟的要了她,当他是禽兽呢? 正琢磨着该怎么答才让她满意,见她眼中已经又开始闪泪花了,连忙哄。以前哄她,只是嘴上说说,最多伸手搂一搂。现在搂住她之后,便是自然而然的亲她。亲她脸蛋,亲她眉毛,亲她额角,亲到她耳朵,她忍不住格格笑了,闪身便躲。效果似乎还不错。 于是奉书把这个问题忘了,倚在他怀里,心头欢喜了一刻,转而又想起另一件事:“你嫌我脾气倔,老跟你对着干,还吼我。” “以后不吼了。要是没忍住,让你吼回来,或者随便怎么罚我,成不?” 奉书哼了一声。说得她跟泼妇似的。虽然她以前朝他大吼大叫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还有,“你嫌我年纪小不懂事,不管做什么,你都不满意。” 第272节 杜浒端过刚烧好的米粥,环着她肩膀,慢慢喂她喝,自己一面深呼吸几口,压下和她较劲的冲动,认认真真点点头,“以前是那样,不过现在……” 奉书一口粥没咽下去,含含糊糊的赶紧问:“现在怎么样?” 她的吃相像只小猫,一边吹着,一点点舔勺子。杜浒目不转睛地看。看她长开了的眉梢眼角,看她那失了血色的脸蛋,看她身段里多出来的成熟和娇媚,看她气质间透出来的柔韧和坚强。自从重逢以来,终于可以放下心里的负担,堂堂正正的注视她,把她每一丝细微的变化都描绘到心里去。 直到哄着她把粥喝完,他才说:“现在看来,也许我才是更不懂事的那个。” 不管怎么说,过去狠心的是他,撂下各样狠话的是他,毫不留情打破她希望的也是他。眼下她患得患失,来回来去的问,也不过是换着花样的向他讨个说法而已。虽然女人的内心不好懂,但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姑娘,这点心思,他还是能猜到的,也就不跟她计较。 耐心地跟她一遍遍解释,一遍遍给她安心。奉书却得寸进尺,愈发刁难,最后居然则责难到:“你故意把自己饿那么瘦,就是膈应我,让我心里难过。” “为什么几天不修脸,是不是故意扎我?” “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你捏了脚丫子,你是老牛吃嫩草,早有预谋。” “你捅我一刀那疤还没下去呢,你就是看不得我美。” 杜浒终于招架不住,肚子里储备的那点花言巧语早说光了,一急,低下头,封住那张不安分的小嘴完事。 嘴角还有米粒儿呢,甜的。 吃完了粥便要吃药。几天里几个大夫开出的药方都摞在一块儿。杜浒和忽兰已经从市镇的药铺里已经买来了大部分药材,但因为地处偏远,两人又不敢在热闹处多耽,几趟下来,还是有些没买全。 只好一张方子一张方子的比对,看哪副药能先煎成。杜浒仔细看了看,便不由得皱眉。他于医理只是门外汉,但也能看出来,几个大夫对奉书病情的看法竟是各不一致,开出的方子南辕北辙,其中颇有相生相克的,让她吃哪一样,都不放心。 回帐子去和她商量:“这里地广人稀的,周围连个像样的大夫都难寻。咱们得南下,到中原去,给你寻医问药。” 奉书已经费力站了起来,披上外衫,小心翼翼的系衣襟带子。她的手不时的抖,指节一弯,几乎便是皮包骨的瘦削。脸蛋也凹了下去,润白的脸色已经变成苍白。几日奔波下来,人竟瘦得不成样子了。 杜浒叹了口气,过去环住她腰,给她把衣带仔细系好。那一副窄窄的腰肢,居然和十四五岁的时候一样纤细,一点肉都留不住,一抬手,碰上硬硬的肋骨。 奉书也知道自己眼下瘦骨伶仃,模样比以前不知差了多少,心中黯然,微微扭过头去,小声道:“寻医问药?未必有用。我已经寻了一路了。” 杜浒微微一惊。难道她这一路上竟是一直顶着死亡的阴影在跋涉!便想斥责她不懂事,忽然又记起片刻前的约定,还是改口,说:“那我陪你再寻一路。两个人一起,办事总比一个人可靠。” 说毕,已经给她系好了衣带,打了个简单的结,顺手一揽,将小丫头拥进怀里,不敢太用力,也拿不准该做什么,只是轻轻抱着,等她回话,慢慢一呼一吸,嗅她发间身上青涩的淡香气。 奉书忽然在他怀里开口,声音闷闷的,透着些犹豫:“湖北武当山里,有个邋遢道人,说也许能解我的毒……” 杜浒抱她的手紧了一紧,简单询问了两句,知道她所言非虚,立刻说:“那我们即刻启程。” “但是、但是我开始是拒绝了的……”好马不吃回头草,要是再上赶着去求人家,多半只会落得一通羞辱吧。 “那又怎样?” “他还说,我得出家……” “那又怎样?” “可是……” 奉书嗫嚅着没说完,便让他低头啄了下嘴唇,一张脸蛋刷的红到了腮边,还有什么要说的就全忘了。 他终于发现了比吼她更有效的谈判方式,“乖,听我的。” 第221章 0142 ·· 奉书浑浑噩噩的被他牵到帐子外面。海子边缘的石滩上一盆未熄灭的篝火,上面还架着焦香的烤肉。秋天的草原是沉甸甸的金黄色,那颜色直融化到远处的蓝天里。她本来以为,自己的日子就会结束在这个地方。 去向塔古娜告别。她心里一万个舍不得,但杜浒说:“等你好了,想什么时候来看她,就什么时候再来。” 虽然这话说得也不是太有底气。她用力大口呼吸,假装没听见他的踟蹰,点头道:“别、别告诉她我病这么重,她肚子里有小宝宝,别让她太担心。” 可是塔古娜却哪里都寻不到。帐子里没有,篝火旁没有,湖边也没有。连带着忽兰也一起消失了。 奉书已经虚弱得有点迈不动步子。再走几步,开始急促地喘。杜浒担心她身子,让她在原地等着。 她不答应:“我要亲口和人家说一句再见嘛,这都不行?” 也许以后就再没有机会和她说话了。 杜浒没办法了,“那,那我陪你歇会子?” 奉书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天底下最没长进的男人也就是这样了吧。你就不能抱着我?危急时刻,怎么就抱得那么毫不犹豫?现在没危险了,就舍不得出那点力气了? 跺了跺脚,终于意识到他不是在装傻,只好厚着脸皮提醒一句:“我是不是瘦了好多?抱着还沉不沉?” 他愣了片刻,总算是明白了,将她打横抱起来,低声笑道:“从来就没觉得你沉过。” 山丘后面的一大片黄草微微晃动。杜浒朝那里走过去。奉书的后脑靠在他肩膀上,从下往上,只看到他下颌脖颈的线条。他确实消瘦了不少,两道劲瘦的筋延伸到衣领里。领子有些毛躁,带着些许不修边幅的颓废。喉结明显,微微滑动着,里面藏着他那低沉有力的声音,单凭那声音就能让她全身发软。 她忍不住伸手去触他的脸,不出意料的扎她手心。 他这几年过得怎样,不言而喻。她又是心疼,又是后悔。她自己把自己折磨了三年,又何尝不是折磨他呢。以后可要好好督促着他,不让他再这样对待自己……如果有以后的话…… 杜浒低头看她,见她是一副痴痴的样子,忍不住微笑,故意问:“看什么呢?” 奉书使劲瞪了他一眼。非要她说出来么? 他的脸,剑眉星目里带着千军万马的风采,此时笑了,却是一派敦厚天真。奉书贪婪地看他,忽然冲动涌上头顶,支起身子,闭上眼,小鸟一般啄他的唇,碰到了,赶紧像烫了一般缩回来,这才体味到那干燥柔软的触感,心头一阵恶作剧般的快活。 头一次主动亲吻男人……就在几天以前,她还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做这么大胆的事。 感到杜浒浑身一颤。她把脸藏在他怀里,等了一会儿,不见动静,微微侧头,露出半只眼睛瞄他。他也在看她呢,目光有些呆呆的,似乎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忽然伸出舌尖,仿佛无意识的,舔了舔被她亲到的上唇。 第273节 奉书脑子一热,全身着火了一般。直接去吻他的唇。学着他上次对待自己的样子,扯他,卷他,吮他。饿极了的幼兽,毫无章法地啃咬第一头到手的猎物,齿缝间用力抿着柔软的血肉,生涩而热情的,只想把他也弄成自己上次魂不守舍的模样,把他弄哭,把他弄晕…… 立刻便是更热情的回应。她感到抱着自己腰的那只手骤然紧了紧,他的气息几乎是铺天盖地的围拢过来。她耳朵里嗡的一声响,心里那些邪恶的计划统统付诸流水。等到稍微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早已不是被他抱在半空中了,而是…… 不知怎的就躺倒在了草地上,狗尾巴草拂着她的脸。他的呼吸是热的,也拂着她的脸。面前一大片阴影,他的胸膛贴着她的,好重,从没料到男人的身体会这么重,压得她无法呼吸,只得任他攫取口中的空气,一点一点的投降。她甚至能感到他的心跳,一下下的按压着她的皮肤。 她也从没听到过杜浒这么粗重的呼吸声,他似乎竭力克制着,但仍然听得清清楚楚。他一手捉着她手腕,全身都绷得紧紧的,一动也没有动。 良久,她才感到身上的压力微微减小了些,终于被放开了。全身已经被汗水湿透,发丝凌乱地粘在额头脸颊。她知道自己成了烧红的蟹,没法看,只能缩进壳里。 可还是忍不住睁眼。方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面前是天光一片。还是那个世界,还是那一片天。杜浒看着她,神色出奇的凝重。 她一见他就羞,轻声开口叫:“师……” 立刻被他吻住了后面的话。她心里忽然有点害怕。怕什么,她也不知道。人还是熟悉的那个人,可对她做出来的事,却是她以前怎么也想象不到的。 杜浒轻轻吻着她,过了好一阵,才想起来有别的方式让她安静,于是放开她,伸手覆住她的嘴,用口型告诉她:“别动!” 奉书恍惚一阵,耳中的隆隆轰鸣终于弱下去,这才听到,身边几步之外的地方就有人在说话。 是个陌生的声音,说的是蒙古话:“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干什么?” 奉书心里一颤,头脑一下子清醒了,第一反应是跳起来逃。这里是和林路,四周都是茫茫的草原大漠,一百里找不出一户人家,更别提他们这两个明显是汉人装束的,任凭谁看到,都会生疑。 随即看到杜浒用眼神安抚她,放下心来。他一听到异动,便直接把她带倒在地上。周围的草丛又高又密,将两个人挡得严严实实,咫尺之外便没什么痕迹。 奉书心中忽然有点失望,原来他不是情不自禁把自己扑倒在地上的啊,让她白心跳半天。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又听到极近之处,忽兰的声音:“老爷,我们是牧民……” 陌生的声音嬉笑两句:“什么?你叫我们……哈哈,哈哈,他管我们叫老爷!”走了几步,伴随着马蹄踏草的声音,“谁让你们来这片草场的?嗯?不知道是我们家主人的财产吗?你们是谁手下的牧民,交税了吗?” 终元一代,各路贵族们肆无忌惮的兼并土地和牧场,此时已经初露苗头。塔古娜毕竟是在贵族老爷家待过的,一听这口气,立刻知道有麻烦,客客气气地答道:“回老爷,我们一家人外出围猎,暂时在此处歇脚,我俩是留下来看守营地的。没看到草场上有谁家的标识……” 对面的声音显然透着怀疑:‘围猎?大着肚子还出来围猎?” 塔古娜语气软了些,依旧坚持说是。若非围猎,如何解释周围这么多马匹和帐篷? “嘿嘿,那好,让兄弟们看看你们都猎到了什么……”一边说,脚步声一边走远。 这是明摆着索要贿赂。可塔古娜和忽兰心知肚明,帐子里哪有什么大批猎物,只有赵孟清留下的、没来得及收拾的财物,虽然值钱,却是来历蹊跷,绝不能让任何官府人看到。 忽兰焦急地制止:“老爷,等下……” 但“老爷”们显然不耐烦,一边嘻嘻哈哈地笑,一边朝帐子里走。那笑声忽然双双停止了。 忽兰大惊,转头一看,杜浒正从草丛中现身,把两个蒙古贵奴放倒在地上。 还是奉书告诉他几个人对话的内容,让他去出手的。他打着手势对忽兰说:“把他们弄到背风的暖和地方去。这两个人会睡上一天一夜。趁这时间,赶紧收拾收拾走罢。这里呆不下去啦。” 塔古娜和忽兰相顾无言。茫茫天地之大,似乎并没有可以轻易容身的地方。 她轻声说:“向西去吧!那里的贵族老爷少,也不会有那么多军队。” 前路漫漫,到处都有风险。忽兰面带歉疚,问:“我是不是不该带你出来?” 塔古娜嘻嘻一笑:“现在后悔?晚啦。”忽然又看到不远处的奉书,转而面露难色,“只不过这样以来,小蚊子以后想找我们来玩,可找不到啦。” 奉书上前拉住她的手,微笑道:“我只要向人打听方圆一百里内最出色的骑手,就行了。” 塔古娜亲昵地看了忽兰一眼,表示同意。 忽兰倒是谦虚,微微脸红着,还想说什么,塔古娜直接揽过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大笑道:“你们也快去收拾收拾吧!明儿一早,大家一块出发。” 两个蒙古年轻人的背影依偎着,慢慢走远了。杜浒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微微摇摇头,拉上奉书,示意两人也走。 奉书抬头看了他神色,就知道他心里头想什么,嗤的一笑,学着他的语气,老气横秋地说:“现在的年轻人啊,可是越来越没规矩啦,是不是?” 杜浒忍不住瞪了她一眼。他有那么古板吗?虽然,做出来这样惊世骇俗的事情,直到现在他自己都还不太相信。 奉书立刻又敏锐地捕捉到他这一点情绪,指甲轻轻掐他的手,咬着嘴唇问:“又后悔了?” 杜浒笑了,俯下身,嘴唇在她额头轻轻一触,“再不后悔了。” 他不是随随便便的人。从第一次决定吻下去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准备好了对她负责到底。 奉书想笑又想哭。他的语气,像极了当年哄小孩子的那种声调。然而他就算是哄她,她也从来都是当真的。她心头说不出的欢喜,平生头一次,尝到了两情相悦的滋味。 忽然又想起了什么,犹豫着叫他:“师父……” 杜浒没应,过了好一阵,才低声道:“你还叫我师父吗?” 奉书心里一颤,“那……那……”他本来就是师父,难道还有什么别的身份? 可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这样,若再让人听到他们师徒相称,毕竟不太光彩吧。杜浒向来是很在乎这些的,否则,他也不会一次次畏缩退却,一次次那样狠心地伤她。 奉书鼻子一酸,小声说:“对不起……以后我一定注意……只私下里叫,可以吗……” 随即感到身子向前一扑,已经被他揽在怀里。头顶上的声音低低的,吹着她的额发:“傻丫头!我做你丈夫,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师父的小乖:呀呀呀呀呀这话该怎么接!在线等急 第222章 0142 ·结发为妻子,起舞为君伤· “傻丫头!我做你丈夫,好不好?” 第274节 奉书怔怔摇头。小时候喜欢和他亲近,但心里一直知道不该,也就从没敢往这个方向想上一丁点。就算是后来懂事了,就算是在梦里无数次和他相聚、谈笑、拥抱、撒娇,也从没梦到过“丈夫”两个字。戏文里那些有情人的誓言,一生一世,海枯石烂,她从来没奢望过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过去几天内经历的事情,在她心里已经是极大的满足,再不敢要求更多。 况且,他不是斩钉截铁地说过,绝不会娶她吗? 随即感到双肩被轻轻捉住,推到帐子正中,摆正站好。杜浒和她相对而立,神色肃穆,看着她眼睛。他的声音有一丝紧张的颤抖。 “天台杜浒,甲寅生人,归家无日,书剑飘零。幸与文五小姐相识既久,倾属良深,敢请一堂缔约,永结为好,从此患难相随,休戚与共。若幸得小姐惠允……杜浒终生不敢有负。” 说毕,躬身唱喏,静静等着。 奉书心中乱成一团。从来都是她向师父行礼,哪能反过来?不由自主地摆手,“师、师父,不要,折杀我了……” 杜浒仍是微微躬身,眼神看地,沉声道:“夫妻之间,不谈尊卑。我不仅要娶你,还要三书齐备,六礼俱全,上告天地,下告父母,把你文氏风风光光的聘到我杜家。谁爱说闲话便说,我这一辈子,只会认你这一个明媒正娶的妻子。” 奉书只觉得一颗心在不断膨胀、膨胀,随时都会破碎成彩色的泡泡。张了张嘴,却只是断断续续地说出几个字:“你、你又在跟我过家家……” 杜浒微微笑道:“喜欢吗?要是你乐意,以后天天陪你过家家。” 奉书呜咽一声,泪珠像熟透的果,扑扑扑往下掉,手背擦不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眼前晃,盛夏的野花儿,看不清,捉不到。 不知怎的,想起了当年出走前夕,他轻描淡写地说要给她娶师娘。一句话,几个字,不过是为了打消她的念想,却在她心里烙出了多久的伤。 她抽了抽鼻子,倔强地摇摇头,细细的声音不听她话,似黄莺飞出笼子去:“我是大人了,我才不玩过家家,你省省心罢。” 杜浒忙道:“不是过家家,是真的过日子。你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我……” 奉书一撇嘴,“我不信,你骗我。你说过娶谁都不会娶我。”学着他当年的语气,眼角的泪就快溢出来了。 杜浒定睛看她,沉默着。他若想解释,必定能拿出无数条说服她的理由:当时她还是孩子,当时觉得她不过是异想天开,当时说的是气话,当时还没意识到有多怕失去她;但他终于什么都没说,目光里带着些许恳求,又似乎是说了千言万语。 他慢慢拿起她的手,按在他胸口,一下一下急促的心跳,直震到她心里去。 奉书又是心疼,又是快慰。在心灵的战场上,他那双眼睛就是无往不胜的千军万马。她这边呢,溃败,再溃败,只剩一个骄傲的将军,拼命守着最后那点阵地。终于那将军也丢盔卸甲,跑到不知哪里去了。 她扬起下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出来:“这,这可是你求我的,可不是我求你……” 杜浒低低笑道:“小倔丫头!”知道她心里面还是过不去那个坎。当年那个十五岁的小娃娃,冰天雪地里跪着,低三下四地求他,却得到了比冰雪更冷硬的对待。那个场景,在他心里,何尝不是个坎呢? 他提起她的手,轻轻吻她的指尖,用近乎讨好的语气说:“对,是我求你……”知道她想要什么,知道她爱听什么,“求你可怜可怜我,别让我再一个人孤零零的。求你莫嫌我丑,莫嫌我粗鲁,莫嫌我年纪大。你若是不答应,便是要我的命,我可要伤心,我哭给你看。” 奉书咬着嘴唇,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抽回手,在他脸上刮了一下,轻声斥道:“这么大人了,也不害臊!” 杜浒哈哈一笑,转身大步便走,道:“我去请媒人。”那语气活像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顿了一顿,又说:“总得先定下来,明天一起行走上路,才说得过去。否则,名不正言不顺的男女同行,像什么话?” 奉书被他说得面红耳赤,坐倒在垫子上,却忽然扑哧笑了。他这是含沙射影的批评她呢?这最后一句话说的,不怕把牙酸掉了? 正痴痴地回味着他说的每一句话,便听到了帐外银铃般的笑声飘了进来。忽兰挽着塔古娜的手,憨憨笑道:“让我做媒人?我可不懂你们汉人那些弯弯绕,演得砸了,你们可得多担待。” 杜浒微微笑道:“你什么都不用做,看着就行啦。” 跟着忽兰一块儿进来的,居然还有两只栓在一起的大雁,那是让杜浒用拗去箭头的钝箭射下来的,尚且晕晕乎乎的,趴做一堆儿,蔫嗒嗒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环境。禽鸟有情,大雁终生只有一侣,倘若其中一只不幸身故,另一只时常会做出殉情之举,是以被民间视为忠贞无二的象征,更是理想的纳采之礼。城镇中人烟稠密,鸟兽稀少,因此寻常人家下聘,通常只是用漆木制成的假雁代替,聊表意思而已。而在秋季的草原上,南飞过冬的雁群络绎不绝,双雁之礼倒是唾手可得。 奉书又是惊讶,又觉得好玩,上前摸摸大雁头上的羽毛,引起一阵不满的呱呱叫。塔古娜作为她结义过的姐姐,此刻充当女方家属,倒是毫不客气地把礼物收了,叫道:“还有吗?” 杜浒裁开几片羊皮,扎羊毛作笔,化开炭水作墨,认认真真地在上面写了自己姓名、排行、生辰八字、祖先名讳,又催促奉书也写。这便是六礼中的“问名”,奉书却也不陌生,小时候和姐姐们过家家,这一直是必不可少的一项。 她趴在草地上,用牙齿轻轻咬了咬笔尖,一笔一划地写着,依然觉得像是在过家家。当写到父亲的名讳时,忍不住鼻子一酸。 父亲泉下有知,一定觉得自己在胡闹吧……不过,他若真的一直在冥冥中看着她,一定也早已对她的各种胡闹之举习惯了。 而母亲,虽然尚在人世,可与她不通音讯已经太久,就这么把自己嫁了出去,她会不会怪?以后若是能和母亲重逢,该怎么和她说? 她思绪百转,忍不住偷偷瞟着杜浒写下的那些字。她此前从未问过他的出身家族——师父就是师父,不需要再多的背景和家世。而此时,她惊奇地发现,他的先祖中,有不少是出身显赫的故宋官宦,有着体面的官职和封号。 这样一个官宦人家的子弟,怎么会……会成了闯荡江湖的游侠? 杜浒侧眼,看到了她写在脸上的疑问,笑了笑,回答:“因为我也是个不听话的倔小子。” 奉书还待再问,他挥挥手,催她快写,“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有的是时间给你慢慢讲。” 奉书听他说“日子长着呢”,心底满溢的甜蜜,忍不住抿嘴微笑,点点头,听他的话。 按照古礼,写有男女姓名八字的庚帖是要请双方家长过目的。而此时,不过是忽兰帮忙,用草木简单搭了一个面南的祭台,一把火,将几张羊皮慢慢烧掉,连同一纸简单的聘书,带着媒人的签名花押,全都化为灰烟,袅袅升到空中。 杜浒令奉书跪下,自己也跟她并排跪下,叩首,把新妇介绍给列祖列宗。然后便是向女方的先祖牌位行同样的礼。塔古娜睁大眼睛地看着,又是惊讶,又是佩服,生怕错过一个细节。 杜浒朝着文天祥的灵位重重叩拜,带着些苦笑,低声祝祷:“丞相……对不住了。你的闺女,我会好好照顾,你再有意见,现在也没用啦。不过,我也自此降了你一辈,算是赔礼,你别跟小辈计较。” 奉书只听得满脸通红,反对也不是,附和也不是,直到让杜浒拉起来,才略略回过神。这便算是嫁了? 塔古娜还意犹未尽,催促道:“然后是什么?是不是就该洞房了?” 奉书气得啐了她一口。哪有这么臊人家的! 杜浒笑了,耐心跟塔古娜解释,汉人成婚并非一蹴而就。虽然现在算是名分已定,但按照汉礼,还要议定吉日,迎亲过门,才算礼成。选择的吉日最好是双月双日,最好是按黄历来选。 可是眼下手边哪有黄历。塔古娜笑着推奉书:“你就是黄历,你来选日子,快。” 奉书捂住脸,嗫嚅了半天,才说:“这、这可不能乱来的……”一辈子就一次的事儿,哪能草率对待?万一今天忌嫁娶,宜修坟,那可不是把他们以后的福分都折光了? 再说,一连串的礼仪下来,她已经累得脸蛋发白,脑袋里晕晕乎乎的,眼中除了杜浒,看不到别的什么,就连塔古娜和忽兰也变成了模模糊糊的两团。 杜浒已经注意到了,脸色微微暗了暗,把她揽到怀里,轻声鼓励了两句,让她回去休息。 奉书倚在羊皮垫子上,立刻就昏睡了过去,梦里满是光怪陆离的冒险,让她害怕,让她哭。隐隐约约的感到脸蛋上湿漉漉的,温热的手帕擦上眉梢眼角。 她不用睁眼也知道是谁,细声说:“别……我自己起来洗脸……” 第275节 腮边一痒,被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被抱到了床铺上,盖上棉被。 “你好好睡吧,明天起,便要辛苦了。” 奉书睁开眼。杜浒的身形模模糊糊的,她忍不住伸手去抓他的影子。微风把帐子掀起半边门帘,外面已经是繁星和圆月。月光照着那只瘦削的、近乎透明的小手。苍白的皮肤下面,淡青色的血管隐约可见。 她感到杜浒在看自己。定一定神,终于从夜色中勾勒出他的面孔和双眼。他的眼神柔和得过分,藏不住的哀伤和心痛。 她勉强一笑:“别担心我,我……我今天开心得很,师父……不,那个……”忽然词穷了,“我要是不叫你师父了,该……该怎么唤你?” 作者有话要说:  师父的小乖:愚人节求婚啊……真讨厌,人家是该信还是不该信呢 ` 奉丫头的大乖:大家好我是杜浒(被迫换的情侣id请无视)。那个场外求助一下,以后我俩该怎么互相称呼比较好,人前人后都能叫得出口的。在线等急 第223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我要是不叫你师父了,该……该怎么唤你?” 杜浒似乎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将她拉近了些,细看她的小脸长睫毛,轻轻抚着她头发。奉书被他看得全身发热,也不甘示弱,睁着眼睛瞧他,比谁撑得久。看他轮廓分明的五官,看他粗长的眉,看他挺直的鼻梁,看他那被风霜打磨得粗糙的双颊。看不一会儿,忽然满脸通红,转过头看身边的水壶,细声催促:“说话呀。” 杜浒将她小脸扳正,下巴抵在她额头,微笑道:“当然是你喜欢怎样唤,就怎样唤。你可以叫我相公、官人,或者叫我的字,贵卿,再或者……要是你心情不好,叫我死鬼,臭男人,大坏蛋,我都应,好不好?” 奉书咬着嘴唇笑,心里面转了半天的念头,把他提议的那些称呼一个个过了一遍,张口道:“那我叫啦。官……官人……” 一个字比一个字声音小,怎么这个词儿从自己口中出来,就显得这么扭捏造作,像台子上唱戏的。杜浒听了直笑她。 换个称呼:“贵卿,贵……” 这回面红耳赤,怎么也说不出口了,趴在他怀里,最后还是细如蚊蝇地唤了声:“师父。” 杜浒耐心纠正:“这样不好。” 她却答得底气十足:“我不管,你说过的,我喜欢怎样唤,就怎样唤。” 杜浒被她抓住话柄,没办法,只得顺着她。 奉书嘻嘻笑了,捻着他的手指头,又说:“你别笑我,你唤我声娘子试试。” 这回轮到杜浒局促,张了张口,怎么着都嫌肉麻,最后终于妥协了。换什么称呼,就和以前一样,挺好。 于是奉书心安理得地叫他:“师父。”顿了顿,撒娇:“我好累,想睡觉。” 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动静,禁不住脸红,又提醒一句:“我要睡啦。”这是她和塔古娜的帐子。他的帐子,支在几丈之外的草地上呢。 杜浒却还是不走,自然而然地拉过一个垫子,坐在她身边,将她的手轻轻攥住,低声说:“我陪着你。你这样……我……” 她这样的健康状况,杜浒自然是不放心,然而又不愿说得太消极,便改口:“塔古娜不会来啦。夜里你若是要茶要水,就叫我。” 奉书红着脸点点头。心想自己哪敢麻烦师父呢。她挣扎着起来,立刻被杜浒按了回去,“要什么?” “嗯,要……不,不要……” 睡前要做什么?自然是洗脸洗脚。脸已经被他擦得干干净净,算洗过了。可是脚丫子还脏着呢。她知道外面篝火还没完全灭,想要烧一壶水去。 杜浒看着她,早就明白了她心里想的什么,朝她轻轻一笑:“水应该已经好啦,我去给你提过来。” 她待要阻止,他已经出去了。她心里开始是过意不去,随后却一下子释然了。小时候不也给他提过洗脚水吗?师父说那是让她练稳劲儿,一桶水提在手上,快走一百步,不许起半点涟漪。提到他房里,换他一声夸奖。她总觉得他安排这项练习,多少有点私心在里头。那水最后多半让他用来洗脚了。 正痴痴回忆着,一阵风来,帐子被掀开。杜浒一进来就看着她笑:“傻乐什么呢?” 热水分倒进两个盆里。大盆归他,小盆归她。奉书开始有点不好意思,这几年独来独往,从来没在人前脱过鞋袜。但想到以前小时候,旅途中跟他住一间屋的时候,洗脸洗脚从来没避过对方啊。 况且,他……他……亲都亲过了…… 杜浒见她犹豫的样子,才想起来,小丫头已经成了大姑娘,规矩多着呢。忍不住微微懊恼,低声说:“我出去?” 奉书脱口道:“别,外面冷。”哪有你这么自觉的? 让他在对面坐下来。慢慢的,好像又一点点找回了以前那种安适纯真的感觉,跟他相视一笑。白天的病痛忘了大半,全身又舒适又轻松。 杜浒忽然道:“别害臊了,脱鞋,让我看看你的脚长得怎么样。毕竟过去缠过,我总是怕你的骨头最后长歪了。你在外面这几年,我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奉书心中一凛,赶紧点头,也顾不得脸红了,飞快把鞋袜除下来。杜浒拿起她一只左脚,捏了捏,仔细看了看,松了口气。 奉书使劲把脚丫子往回缩。离太近了会不会有味儿? 好在似乎没什么味儿。只是这两天昏迷卧床,双足略嫌肿胀。杜浒弯腰,把她两只脚泡进热水里,舒服得她一个激灵。 他自己也把脚泡进大盆里。两个人对坐着微笑。可是不一会儿,杜浒的视线就不在她脸上了,转而盯着下面。水波底下,两只小白脚丫子互相蹭着,撩起轻微的水声,像两条不安分的小鱼儿在互相腻歪。水面上不时浮出来几个圆溜溜的脚趾头,好像珍珠糯米丸子,在朝他打招呼。 杜浒看了一会儿就不敢看了,视线往上移,回到她脸上,一下子对上她的视线。小丫头看他看不腻,正研究他的耳垂为什么比自己的厚呢。 杜浒一下子有些脸热。对面的小祖宗居然毫不在意,看着他嘻嘻笑了一会儿,盆里伸出一只晶莹剔透的小白脚丫,浸到他盆里,在他的大脚脚面上轻轻刮了一下! 杜浒一下子火了,差点掀盆站起来,赶紧一缩,擦脚穿鞋,低声吼她:“会不会洗脚?折腾呢?” 奉书听他语气严厉,马上委屈了。不就是和他闹着玩吗,小时候不是没有过,怎么现在倒不行了?明明他刚保证过,不会再吼她,事事顺着她呢。 扬起脖子跟他杠:“不会!你嫌我?” 杜浒一怔,才意识到自己语气有点过分,却也拉不下脸来道歉,眼珠子一转,换上一副温和纵容的笑,蹲下去,说:“不会的话,我教你。” 不是跟他抬杠吗?他也有应对的法子。以前教训她,多少还顾着点男女之别,顾着点小丫头的面子。现在似乎用不着了,反正亲都亲过了,这淌水不浑也浑了。 奉书惊叫一声:“你、你干什么?”使劲把脚丫子往上抬,被他轻轻松松地按回去了。足踝被双双握住,身上一阵阵的战栗。 第276节 然后就是说不出的惶恐。他在给自己洗脚!这是会折寿的吧!脱口叫道:“师父,别……” 杜浒抬头看她,声音有些哑:“今天白天做的那些,还算数吗?” 奉书恍惚了一刻,才想起来。三书六礼、媒人、大雁,原来他已经跟自己有婚姻之约了。她的丈夫,她的男人,要和她扶持倚靠一辈子的人。 忽然有些明白了他的用意。放低身段,用这种近乎卑微的方式告诉她,以前那些师徒之间的尊卑序列都不再重要,让她学会心安理得地跟他平等。 她擦擦眼角,乖乖坐着不动了,抿出一个微笑,说:“明天换我给你洗。” 杜浒不抬头:“等你身子好了以后再说。” 况且,他似乎也不觉得这事有多丢人,甚至还挺乐在其中。大手握着那一双小白娃娃鱼,轻轻的搓,在她脚趾缝里来回碾,手上的茧子拂得她痒,不由自主地扭起来。 小姑娘小小的,脚丫子也小小的,和他的手掌差不多长,比手掌可软多了。要是小时候没缠过,会不会长得大些?应该不会,毕竟只严格缠过几个月……眼下的大小就是她应该有的大小,就是这么合适,多一点少一点都不完美。 要是她当初缠下去,不知道会是什么怪样子?真有点后怕,这样动人心魄的自然的美,只是因着他当年的一念之差! 就是这么个白嫩嫩、软乎乎的小人儿,当初给她放脚的那一天,哪能想到,会就此搭上一辈子进去?老天爷在上面看着,恐怕也会笑吧。 奉书见他只是放肆盯着自己看,觉得羞答答的,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你放开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自己会洗。” 杜浒哄她:“就当一回小孩子,何妨?乖乖的别动。” 这下子捅了马蜂窝。奉书最讨厌让他当成小孩子,气得两只脚把他手一夹,“你再说一遍,我是小孩还是大人?” 杜浒反手扣住她脚,依旧不轻不重的给她揉,随口笑道:“平时是大人,现在是小孩,行不行?” 奉书两只脚乱蹬,水溅到他脸上,一面嚷嚷:“我是大人!我不是小孩子!我是大人我是大人我是大人!” 杜浒呼吸忽然重起来。眼皮子底下给他搞破坏,裤管都溅湿了,包出细长的两条小腿,两只小白鱼在他手里跳,一片片小圆贝母的闪着水光,她是真不懂还是装呢!再也忍不住,一手抓住她两只脚踝,长身而起,狠狠在她唇上一吻。她唔的一下,不敢动,喘息着,没声了。 “你再这样,我真要把你当大人了!” 奉书全身烧得发烫,隐隐觉得有些危险的气氛,被他放开,赶紧偏过头去,喘几口气,悻悻然改口:“我又想当小孩子了,成不成?”一面说,一面腿抬平,两只滴沥水珠的小脚凑到他鼻子底下,“给我擦擦,我洗好了。” 杜浒哼了一声,使劲捏了她一把,囫囵给她擦干了,一手拎着她小腿,一手直接提起她腰,轻轻扔到铺中央,“睡觉,不许闹了。” 奉书赶紧拿被子裹住自己,湿裤子悄悄换下来。偷眼看,他好像有点生气的样子,端起两盆残水,去外面泼。却好久没回来,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第224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直到天彻底黑了,杜浒才轻手轻脚地回了来,看看奉书没有异状,自己整理好一个简单的地铺,在她身边卧了。累了一日,不一会儿呼吸就平稳下来。 他就在她身边数尺之外,一点也没嫌她病,一点也不怕被她过了病气去。但是他那样的钢铁般身躯,恐怕什么病都打不倒吧。 奉书想合眼睡,可是心里登登登直跳,翻来覆去的都是他刚才摆弄自己的脚的画面。身边男人的气息袭来,把她包裹在当中,整个人一会儿冷,一会儿热,哪里睡得着。 耳中听得杜浒慢慢睡了,也只好僵着,不敢动。过了好一阵,终究是忍不住,挠挠他胳膊,把他挠醒了,“陪我说话。” 杜浒应了一声,立刻驱散睡意,揉揉眼睛,坐起来。他自觉对她亏欠太多,眼下让她反反复复的折腾,大约也是该有的报应。再者,小丫头病得那样严重,不知道还有没有希望治好。在这当口,实在不忍心拒绝她的任何一个要求。 奉书只觉得他这两天突然对自己百依百顺,又是疑惑,又是开心。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聊些什么,想了半天,才说:“师父,你记不记得咱两个第一次一块儿睡,是什么时候?” 杜浒一个激灵,立刻全醒了,略略回忆一下,似乎没对她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这才意识到她指的大概只是两人同室而卧。 也懒得纠正她了,想了想,答道:“嗯,我在大都城郊养伤的时候,你一直陪着我。那是什么时候?有没有三年了?” 只不过几天之后,她就把他甩掉,自己一个人赌气胡闹去了。他带着伤,苦苦寻了良久,直到最后身体吃不消,整个人生生瘦了一大圈,每天晚上便是想念、担忧和咒骂——这些事,不跟她说也罢。 奉书听他这么说,摇摇头,不满意,“不对,以前还有。” 杜浒又想了想,笑道:“去大都的路上,带你一道睡野外、睡客栈。算不算?”那时她是个十一岁的黄毛丫头,小累赘,跟屁虫,三天两头吵着要学杀人的本事。 奉书还是摇头,嘻嘻笑道:“还要早。” 杜浒蹇起眉头再想,“那,是在惠州?不对啊,那时你偷偷来看我,我也从没让你在我的牢里多耽过。” 奉书抿起嘴唇,微笑良久,认认真真地说:“景炎二年,我爹爹被李恒困在空坑,大家都被乱军冲散,你护着我和我三姐,在一处民房里躲了半夜。你累极了,就在我身边睡倒,还打呼噜。” 杜浒微微一惊,攥着她的手紧了一紧,说:“我……我不太记得啦。” 奉书继续道:“直到鞑子兵前来破门杀人,你让我们逃,自己一个人去接战,还说我们是小累赘。当时我觉得你肯定会死了,哭了好半天呢。” 杜浒仔仔细细回忆了良久,还是赔笑道:“真不记得了。” 那场战斗倒是印象深刻。但乱战中保护小孩子——还是丞相家眷——是他本能做出来的,也从没注意过被保护的到底是谁。 奉书气得哼了一声,又挠了他一下,“那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哪里,哪年哪月?” 杜浒面露难色,半天才道:“你一直是随军的家眷嘛,我也没注意……” 奉书忽然气得眼泪出来了,囔囔的说:“所以你从来没注意过我,只把我当寻常的小孩子。换成是任何一个其他小孩子,你也会救,也会收她当徒弟,关心她爱她,最后也会跟她好。” 这番推理简直让杜浒百口莫辩。他只急得小声说:“不是,不是……你不一样……小时候和现在不一样……” 奉书知道自己是在捉弄他,看到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心里面便满足。抽抽鼻子,捉住他的手,放在自己脸蛋上摩挲,“那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不许撒谎。” 微微的月光下,似乎看到杜浒有些脸红。她心满意足地“嗯?”了一声,作为催促。 虽然要让他答出这个问题,实在是比让他杀人越货都难得多。答得不好,就是敷衍,就是耍赖。 杜浒见她眼巴巴的,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连忙揽她入怀,吻她,把她吻得晕头转向,趁机苦苦思索,终于找出一个投机取巧的答案,笑得十分得意,“从你喜欢上我的那一天,我就也喜欢上你了。” 奉书“啊”了一声,扭了扭身子,轻声笑道:“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在督府军中乱走乱闯,差点让人伤到,你把我救了,抱在怀里,那时我就很欢喜,觉得这个叔叔靠得住,以后要多巴结他,最好嫁了,这样以后就没人敢欺负我。”说得一板一眼,其实是信口雌黄,脸都红透了,还不忘装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口气,“那时候我才九岁呀,想不到你……哼哼,想不到你居然是这种人……” 第277节 杜浒气得哭笑不得,咬牙道:“你个小坏蛋!看我揍你!”起身拉过她,在她腰里最怕痒的地方动手。 奉书恶作剧成功,格格笑着,坦然受罚,不一会儿就受不住了,往他怀里躲,双手乱抓,抓住他胳膊,死死抱住,“师父饶命!嘻嘻嘻,我、我不敢了……啊哈,别碰我……” 躲着躲着,忽然就动不了了,腰肢让他紧紧搂着。整个身子贴在了他胸前。气氛忽然变得安然又暧昧。脖颈中热热的,感到他急促的呼吸。 他怎么了?方才洗脚,闹到最后,就这个样子……奉书不敢动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才让他轻轻放开。 他回到原处坐下,呼吸中仍然带着微微的气喘,低声说:“你身子不好,别熬夜了,快睡。” 奉书心里砰砰跳,从脸蛋到耳廓全都红通通。心里面隐隐约约的已经懂了。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懵懂无知的小孩。从胡麻殿下,到脱欢,到赵孟清,她清楚自己对男人的杀伤力。 师父是男人不是?这么简单的一点,怎么她以前一直没意识到?再强大的男人也会有弱点,他怎么会例外?只要她想,她随时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法把他弄得魂不守舍。她喜欢看他魂不守舍的样子,看他忍到辛苦的神色。这算是对他以前所作所为的小小报复。 她舒出一只手,语气软糯中带着无辜,“你拉着我,我睡得安心嘛。就拉你一根手指头,拉哪根,你说了算,好不好?” 杜浒看了她一眼,拒绝了,“那样我的手扭着,睡得不舒服。” “那……那你过来一点,靠在我这里。” “不去,靠在一起更睡不着。” 奉书期待地看着他,轻轻咬着自己小指头儿,“小耗子说,那天我晕过去,你可是把我抱了一夜呢。我却什么都不记得,多可惜。好师父,你再给我演一遍,成不成?” 杜浒神色微微窘迫,又看了她一眼,却回了句驴唇不对马嘴的话:“你还生着病呢。” 简直是前言不搭后语。奉书心中暗暗好笑,口中仍是娇娇柔柔的催促:“没关系,你抱着我,我心里欢喜,说不定就会好了。” 就是喜欢让他抱着,窝在他怀里,全世界的危险都被挡在外面,便是她最放松、最惬意的时刻。也许除了拥抱,还有些更进一步的亲密方式,她也不是太清楚。但只是抱着,她就满足了。 见他还犹豫,微微一嘟嘴,做出委屈的模样,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慢声细语:“奉儿是你的好媳妇,让你抱一抱,犯了哪条律法?就算你不愿意,就当……就当是陪我过家家,好吗?”说到最后,自己也不免动情,眼眶即刻湿了。 似曾相识的话,似曾相识的模样和语气。当年她也是这样求他抱。再拒绝,就真的算不上男人了。 杜浒小心翼翼地将她拉入怀里,“现在可以睡了吧。” 奉书在他身上蹭蹭,还不满足,撑着双手,用力往他身上爬。 杜浒伸手把她固定住,低沉着声音道:“干什么?” “地上太凉……硌得难受……我……” 她知道自己是得寸进尺了,简朴的小帐子,底下只铺了一层毡布、一层毛毯,将青草、泥土和碎石隔开。以往她在上面睡的时候便不是太舒服,但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但今天她忽然想娇气一回。 况且,也有试探他的意思。她不知道杜浒对自己,有多少是真心,有多少是顺着自己胡闹。要是自己太过分了,他也许还是会直接把自己推开吧。 可杜浒听了她这个理由,却没推她,而是轻轻叹气:“难为你了……” 奉书见他似乎是同意了,脸一红。本来没指望能跟他挨那么近,现在想自己下来,又舍不得了。他的身体好暖,好像一个有弹性的大垫子。 干脆直接趴在了他身上,头枕进他肩窝,小小的身子压在他宽阔的胸前,整个儿不着地。想把腿也放上去,可是两人四条腿都是圆碌碌的,总是滚下去,急得她乱扭。 感到他全身明显一僵,慢慢抽着气,道:“等等……”伸手抓过一条毛毯,塞着铺在两个人之间,又把她的两条腿儿挪了一挪,让开一些位置,这才咬牙,道:“就一会儿,听见没有?” 一会儿就一会儿。奉书心满意足地点点头,脸贴着他胸膛,闷闷地说:“那天我昏迷的时候,你是不是就像现在这样抱着我?你对我说什么来着?我没听到。” 杜浒凑近她耳边,认认真真地说:“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亲耳听到这句话,奉书想哭,闷闷地道:“再说一遍。” “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还要听。” “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奉书用力抱住他的腰,哽咽着说:“我也是……我永远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你爱我也好,讨厌我也好,只要我活着,我就跟定你,你别想甩掉……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永远、永远也不会……” 她哭得大口喘气,一个字也说不下去了,一呼一吸间,胸中隐隐作痛。 杜浒知道她仍然被病痛折磨着,却也束手无策,一面安慰,一面轻轻抚着她耳后的肌肤,让她勉强睡过去,然后慢慢把她放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师父的小乖:明天就出发南下了……有点难受……接下来几天……可能……没力气再调戏师父了……大家,多包涵qaq 第225章 0142 ·故人满江海,游子下潇湘· 等奉书醒来,杜浒已经不在身边了。她听到他和忽兰一道,在外面来来回回的收拾东西。多余的帐子被收好,卷起来。钱财、衣物、武器,都被分门别类地整理好。 随即塔古娜走过来,帮助她穿衣、洗脸、梳头,最后给她套上一副新编好的狗尾巴草手环,连带着一个小布包,一起塞给她。 “这个能帮你早日康复。你可得好好养病,有什么需要的,别怕使唤你汉人师父。我还做了好些富余的,你带在路上。” 奉书勉强微笑着答应。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恶化。那些多余的手环项链,大约是用不上了。不过,可以给师父用…… 塔古娜紧紧拥抱她,亲吻她的脸颊,又反反复复地让她保证,以后一定要回到草原来看他们。 “到时你可要做我小宝贝的干娘,给他起个汉名,好不好?”还没等奉书答应,又一拍脑门,笑道:“听说你们汉人有个指腹为婚的习俗,那个,这个……” 奉书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儿,才明白她的意思,一下子刷的红了脸,羞赧暂时冲淡了悲伤,呸的啐了她一口,“休想!” 塔古娜也是心血来潮,随后便自己摇了摇头,笑道:“不成不成。以后我的小孩,不管是男是女,都得自己择妻子、择郎君,绝不能听爹娘的。” 奉书跟着她嬉笑:“忽兰同意?” 塔古娜得意地说:“孩子是谁生出来的?” 奉书笑弯了腰,心中的阴霾彻底消失了。清晨的阳光映在脸上身上,照出充满希望的新的一天。 第278节 杜浒已经整装完毕,牵过两匹马,把奉书抱上那匹小的,让塔古娜和忽兰拿走剩下所有的马匹和财物。 塔古娜赶紧推辞,说:“那可不行!” 杜浒笑笑,“你们要安家置地,将来要买马驹、羊羔儿,要养小孩子,需要很多的钱。” 塔古娜还是摇头,忽然明白了什么,嘻嘻笑了,“你不愿拿赵公子的钱!嘻嘻,我知道!” 杜浒也不反驳,只是简单地说:“我又不是不能挣钱,路上不会让小蚊子吃苦的。” 以他的本事,随手猎个野兽、采些药材,给人做些临时的活计,都能来钱。再不济,好歹以前闯了那么多年江湖,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门路他都清楚。为了奉书,他也不是放不下这个身段。 可塔古娜笑道:“知道你有本事,可那不是要花时间嘛!有挣钱的工夫,你还不如多陪陪小蚊子呢。”顿了顿,又道:“再说,小蚊子在越南立了那么大的功,这些钱财也算是越南朝廷赏她的,你不能替她做主。” 杜浒想想也是,便不说话了。他本来便是不拘小节的性子,爽快取了一半的钱财收在身上。四人含泪话别。 可他们却没过几天富豪的日子。大量银钱很快被换成了大量的药物。奉书的身体每况愈下,没等走出茫茫草原,就已经发展到几乎每天都要晕厥两三次。闯皇城时留下的伤反反复复,始终不愈合。奉书挣扎着自己包扎换药,用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有时候手一抖,不小心重重拂到伤得最厉害的地方,就痛得眼泪直下,一张小脸皱成一团,忍住不哭出来。 杜浒早就注意到了,下次再换药的时候,试探着问:“我……帮你?” 奉书脸一红,微微摇头。 不是没想过让他帮,但自己伤在大腿,怎么好意思让他来碰!当初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偏偏让怯薛歹的钢刀划在那里呢? 况且心里隐隐约约的还有个念头:小时候跟他无拘无束,让他头疼,让他叱骂,或许还让他瞧不起;现在长成大姑娘,可万万不能再大大咧咧的,让他看轻了。 再者,自己此前和赵孟清同行一路,做过什么,杜浒始终一个字都没问过。也许他不在乎,也许他怕尴尬。但奉书自己心里头不安,他一个胸襟磊落的男子汉,不可能一点也不介意吧?要是他真的毫不介意,除非他没真的把她当自己的女人看。 用这种方式,转弯抹角地告诉他,自己在男女关系上一直规规矩矩的,没让别的男人随随便便的看了摸了。 不过看杜浒的反应,就知道他大约理解不了这么婉转的暗示。他还在一个劲儿地问:“你真的自己可以?别逞强……” 奉书倔强地摇头,把他赶出房间。等自己真正动手的时候,忽然心胸剧痛,提不起一点力,连绷带都扯不断。 她大口喘息了好久,慢慢把裙子掩上,将杜浒唤了回来,假装自己已经换过药了。 不过这个伎俩也没能瞒过多久。裙摆里渗出来的脓血,让他发现了,他脸色一暗,没言语。 那天晚上她睡得格外香。睡梦中在齐腰深的草丛里漫步,青草叶子轻柔地抚弄着她的腿。忽然腿上似乎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微微疼痛,痛得越来越厉害。 她猛地醒了。左腿整个凉凉的。被子呢?裤子呢?三四支蜡烛在身边闪烁,映出眼前一条白生生的小细腿,膝盖弯着,还在微微发抖呢。 她惊叫一声,腾的坐起来便要逃。肩膀却被牢牢按住了。杜浒的声音冷冷的:“不想这条腿废了,就别动。” 奉书马上明白了,登时羞不可抑,全身火烫。想躺回去,又觉得四仰八叉的未免不雅;坐着,眼前就看着他将自己一条光腿摆弄来摆弄去。最后只好扭过脸,掩耳盗铃,心里告诉自己他是在给自己治伤呢,可肌肤被温热的大手一触,全身就止不住的战栗。他手边一盆温水,已经把她腿上的血污擦净了,正用干净的手巾轻轻的蘸干,一手按着她圆溜溜的膝盖,一手刮了药膏来敷。他的动作极轻,痛感过去了,竟有些痒痒的感觉,粗糙的手指,偶尔碰到她大腿内侧的细嫩皮肤,便引发一阵战栗。 他居然还在目不转睛地研究她的肌肤。奉书捂住脸,细声抗议:“你别看……快给我盖上……” 杜浒抬头,瞪了她一眼,声音微愠:“我不看,怎么知道你敢这么糊弄!” 奉书又羞又急,腿上又疼又痒,忽然鼻子一酸,抽抽噎噎的哭起来。没错,都是自己自作自受…… 杜浒见她哭了,有些慌,手下缠好了绷带,来到她身边,声音温和了些:“好啦,完事了,还疼不疼?” 奉书抽着鼻子,半是害臊,半是赌气,就是不理他。杜浒跟着转过去,解释道:“我是怕你伤势恶化,你自己受罪不说,留疤也不好啊。” 奉书还真怕留疤,呜咽一声,心里气消了些,依旧不愿意点头原谅。大姑娘家的,让他白看? 杜浒看她还哭,只好放下身段,朝她赔笑:“再说……黑灯瞎火的,我……我也没看清楚什么。” 这句话还不如不说呢!奉书哼了一声,摸到被子,拽过来把自己盖住。 杜浒见她还是蛮不讲理的样子,也哼了一声,站起身。随即还是觉得应该哄哄,又坐下来,把她抱起来,抱在怀里哄她:“小时候又不是没给你裹过伤。” 奉书心里一甜,还是扭过头不看他,嘟嘟囔囔地说:“小时候和现在能一样吗?” 杜浒总算明白了她的意思,低声笑了一阵,亲一口她额头,说:“是,当然不一样,你姑娘家名声要紧,我既然碰了瞧了,就会负责到底。” 奉书逗得他说出这么一句话,心中早就不气了,又是脸红,又是喜欢,端着架子说:“谁让你负责了?” 心里却忍不住想,自己一条伤腿能有多好看,他可是亏了。 自此腿上的换药便是杜浒来动手。奉书可不好意思在他眼前撩裙子脱裤子,每次都是在被子底下弄好了,再叫他来。他却也规矩,除了该照料的地方,哪里也不多看,哪里也不多碰。 然而就算是他再精心的照料,也抵不住她的病势一天天恶化下去。不光是腿上的伤,身上的淤青也迟迟不褪。一头乌发变得又细又脆弱,每天梳头的时候都会掉一把。 杜浒把她掉的头发细心收集起来,用布包好。有一天奉书昏睡醒来,迷迷糊糊地看到了,随口说:“是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谢谢……以后、以后和我埋在一起……” 杜浒脸色微变。以后奉书便再也没看到过他收拾自己的断发。 两人都没有合法的身份,奉书更是各地官府通缉的对象。每次冒着风险停在市镇,杜浒都会把那里的药材铺子造访一个遍,花起钱来毫不含糊。听说什么药有效——哪怕只是有进补的功效,哪怕只是缓解她一刻的气喘和心痛,也都不眨眼地买来,给奉书当饭吃。有些贵重的药材是早就被别的买主预定了的,他也不客气地威逼利诱,弄到手为止。 打尖、住店,也是完全不心疼银钱,一定要给她最好的。奉书知道他大约是在用这种方法补偿自己,便也笑笑,不跟他争。 有时候她心情低落,看到落叶、夕阳、路边死掉的动物,总是会联想起什么不好的东西。杜浒带她看大夫、吃药,也就没什么劲头。她不想和一个陌生的老大夫处上一刻钟而见不到他,也不想放他去厨房煎药,而让自己孤独地度过哪怕一点点时光。 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是缘木求鱼。她说:“别白费力啦,我要你陪我。” 杜浒拿出师父的架子劝她:“这种事,别任性!万一谁开的方子有效呢?不试试,怎么知道?至少,能让你坚持得久些,坚持到那个什么武当山……”放软了语气,又哄她:“我等着你好起来,咱们以后,还要过好多年呢。” 来来回回的只是这么些平实质朴的话,但还是把奉书说得又生出些憧憬,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杜浒便把她搂起来,药碗端到面前,像喂小孩子似的,一口一口地哄她吃。亲她,用下巴上的胡茬蹭她,直到她受不了,格格笑着张嘴为止。末了,他总会变出些甜枣儿、蜜饯、饴糖,喂给她吃。 奉书被那药苦得不开心了,扭过头去,倔强不吃。他就故意逗她:“你不吃,我可吃啦。” 她意兴阑珊地说:“那你便吃,这些东西给我了,也是浪费……” 第279节 杜浒果然将那蜜枣丢进嘴里,然后亲她,趁她晕头转向的时候,顶进去一块甜甜的。她想惊叫,嘴唇被堵住了,从来没被他这么喂过,舌头本能地阻拦,动作还是生涩的,一道唾涎忽然就顺着嘴角流出来了。 她又羞又气,在他胸前使劲蹭,把脸蹭干净了,抬头看他,见他笑得像个小孩子,心头更是呼的一团火,一面狠狠嚼那蜜枣,一面开口斥道:“不正经!哪儿学的!” 杜浒挠挠脑袋,说不上来,只得故作神秘地笑笑。看得出她喜欢,就够了。自从为了她,打开了那道闸门,滚滚洪水流入干涸的盆地,很多新鲜有趣的念头都被滋润出来了。 奉书被他这么一日日照顾着,有时候觉得满心欢喜,更多的时候却觉得惶恐。这样的日子像是偷来的,谁知道,还能持续多久? 第226章 0142 ·晋`江独家发表· 一日路过一个酒楼,听得那里面在叫卖洗手蟹。奉书微微一怔,侧头往里面看了一眼。秋风起,蟹脚痒,最后一波捕蟹的季节已经快结束了。酒楼里已经排了一大串人,队伍一直挤到门外。 杜浒立刻抓起钱袋,笑道:“想吃吗?去给你买。” 奉书赶紧抓住他衣角,“你、你别瞎胡闹……那是给达官贵人设宴用的,五分银子一只呢……我不想吃……” 杜浒温柔地看了她一眼,“以前没给你买过,今天不能再错过了。”说毕,径直朝里面走进去了。 奉书呆呆看着他的背影。她怎么能不记得呢,小时候在相府过富贵日子的时候,洗手蟹是桌上的常菜。长江里最肥美的蟹,快马运到赣州时还是活的。用蒲色略略蒸得鲜嫩,调以盐梅、椒橙、醋姜,然后洗手再吃,是以得名。 那是她五彩纷呈的童年记忆之一。后来有一天,她居然在大都见到了一个卖蟹的小贩。北方河鲜紧俏,活蟹更是罕见。那小贩是奉命运蟹到什么大官府上,剩下十几只,带不回去,就地摆摊子卖了。那时候她正和师父沿着海子散步,似乎还在聊什么紧要的事情。那香气飘过来,她着了魔似的,跟着鼻子就走到那卖蟹的小贩跟前了。那小贩头也不抬,告诉她:“五分银子一斤。亏得今儿个俺带得多了些,贵人府上吃不下这许多,这才摆出来卖。小姑娘,今儿你是有口福啦!” 小奉书听到那蟹的价格,心一下就凉了。在大都的日子总归是清贫的,花三四文钱买一包零嘴儿,就够她开心好几天。五分银子,便是两个人好几天的盘缠。 她眼巴巴的看着那蒸蟹的锅。一个路过的少妇被吸引了,掏钱买了两只,刚好一斤,付了钱,珍宝一般的捧了回去。那小贩挑蟹的那一刻,锅盖揭开,白气涌出来,一丝丝带着怀旧的鲜香,南方的味道。小时候的画面一幅幅在心里掠过去。 忽然手上紧了一紧。杜浒的声音在头上响起来:“别看了,走吧!带你回去吃饭。” 奉书还不太舍得,脚底下生了根似的,还黏着走不动。 杜浒的声音微愠:“就那么小半两肉,有什么可惦记的?咱们又不是达官贵人,消受不起这种东西。”说毕,不由分说,把她拉走了。 奉书心里又生气又委屈,忍不住分辩:“我又没说要买!我看看还不成啊!”本来自己心里只是艳羡,考虑到师父的钱袋,也没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奢望。被他这么一说,好像自己真的不知天高地厚,开口索要了一般。自己是那么不懂事的孩子吗? 杜浒也不理会她心里这些弯弯绕。经过斜街尽头的时候,给她买了二两酱杂肉、三个鸡蛋、一包牛髓芝麻烧饼,一共才花了四十五文,说这些给她晚上吃,比螃蟹有营养多了。 好像这么着就能把她哄高兴了似的。奉书觉得他看不起自己,当天晚上一直气忿忿的,饭也没吃多少。晚上做梦,还满鼻子都是鲜香的蒸蟹味道——我就看看还不成吗? 还在遐想着,忽然那股子鲜香气便送到鼻尖了。她猛一抬头,只见一个眉花眼笑的年轻后生,捧着一个大食盒,殷勤问道:“不知客官下榻何处?” 奉书这才回过神来,抬头看着杜浒对她笑,忍不住轻轻掐了他一把,小声道:“钱多了烧的不是?这么贵的东西……这么贵的东西……” 杜浒也不跟她争辩,朝那外送的小二努努嘴,意思是钱已经花出去了,要不回来啦。 奉书被他摆在椅子上,面前是堆得高高的四五只蟹。一盆水放在旁边,几个小调料碟子排成一排,旁边是附送的几碟甜咸果子。蟹性寒凉,于是他又熬了姜茶,热了一注子紫苏酒,端来给她佐餐。整个桌子上都摆满了。 杜浒剥开一只蟹,小勺子挖出最精华的膏腴,递到她面前,笑道:“吃。” 奉书轻轻点头,不好意思就着他的手吃,自己接过勺子,一口啊呜下去,整个脑子都被鲜得呆滞了一刻,才想起来说:“你也吃。” 杜浒自然摇头,又是一口递过来。奉书微微笑,小勺子转而送到他面前:“知道你也爱吃。” 杜浒温柔地看他,目光里像是盛着一汪大海,低下头,略略抿下一小口,还剩了大半勺,又送回她嘴边,哄她:“这是你的,不许嫌我吃过。” 奉书扑哧一笑,心头说不出的温馨。其实桌上的东西够他们两个人吃了,也用不着推来推去。但她就是喜欢这样,像是过家家,让他陪着自己一起做小女孩做的事。 忽然想起什么,问:“你……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有一天,在街上看到卖蟹的……” 这么琐碎的小事,他怎么会记得呢?然而若是不记得,今天又为什么大手大脚的,坚持买来给她吃? 杜浒笑笑,笑容中带着些寂寥,点点头,“不光是那次。以前亏待你的太多,现在想来,应该多顺着你些,让你多开心是几日。” 本来是一句老实话,奉书却从中听出些弦外之音,用力抽抽鼻子,剩下的半只蟹推开,小声问:“是不是看我病成这样,可怜我?” 那些让她沉溺的体贴、呵护、拥抱、亲吻,有多少是看在她病重的份上,顺着她可怜她,才做出来的?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日日服侍自己一个蛮不讲理的小女孩,有多少是自愿,有多少是怜悯,又有多少,是不得已的补偿,是推不掉的责任? 满腔温馨突然变成了说不出的烦躁。痛苦难捱的病情,凶多吉少的命运,时刻折磨着她,像一团浇不灭的火。平日里努力乖巧温顺,可内心却是抑制不住的喜怒无常。 眼看杜浒眼睛里还是无条件的宠溺,奉书却哽咽了,问:“要是我不生病,要是我活蹦乱跳的,你也不耐烦这么哄我了,对不对?” 杜浒一怔,脱口答道:“我没哄你啊。”但手下的行动明明白白的是在哄她高兴。他拿过那半只连腿的蟹,用心掰开,筷子卸下每一寸最精华的软肉。他的指甲修得很短,本来不适合这种水磨工夫。终于一点一点全剔了下来,蟹黄、蟹肉、蟹腿,全装回空蟹壳里,连同酱料碟子,一起递到她面前,笑道:“别多想啦,吃。你看我剥的干净不干净?” 奉书眼看他做小伏低,心里头却回忆起当年他拒绝自己时那凶狠无情的模样——明知道那已经是过去的事,可还是忍不住生出报复的心思,将他的手用力推开,冷冷道:“不必了。徒儿又不是达官贵人,消受不起这种东西。” 杜浒不知所措,问:“奉儿,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是不是剥得不够细?”握住她的手,还是哄她:“要不要我喂你?” 他怎么翻来覆去的就会这么几句话!当她是无知无视不记仇的奶娃子吗!奉书焦躁起来,一个冲动,将几个碟子猛地掀翻在地,哗的一声,蟹肉蟹壳、碟子碗儿,全滚在了地上。 “我不吃!要吃你吃!我都是半截埋土里的人了,吃它做什么!” 声音弱而嘶哑。她看到杜浒眼中又是慌乱,又是悲伤,其实立刻就后悔了,但心里又忍不住有些任性妄为的快感,仿佛给当年的自己出了一口气。等着他斥责。 杜浒一点也没有怪她的意思,强抿出一个笑容,说:“你既吃不下,我也陪你不吃。”然后默默蹲下去,一点一点收拾干净。地上那些他用心剥出来的、一小块一小块的白嫩蟹肉,眼下全都滚满了灰,又被他慢慢扫起来。 奉书一面心疼,一面心软了,摇摇头,轻声说:“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对不起……你拿过来,我洗洗,我都吃……” 杜浒摇摇头,洗了手,重新一点一点地给她剥蟹。手指让坚硬的蟹壳刮得发红。 “是我不好,以前……让你失望的事情太多了。但是奉儿,你答应我,再不开心,尽可以冲我发脾气,千万别再说那样的丧气话了,否则……我听了会难过。” 奉书眼泪涌出来,怔怔琢磨着他这句话,咬着嘴唇点点头。想告诉他,他何曾让自己失望过。他教了她那么多本事,带她进行了那么多冒险,给了她无数的惊喜,打开了她的整个世界。 又一小碟蟹肉送过来,这一回她乖乖地吃了,忽然又想起来什么,说:“其实、其实当年,那天……要是你真的要花钱给我买蟹,我也不会让你买的……我真的就是想看看而已……” 他在她腮边亲了一口:“我知道。我的奉儿最懂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师父的小乖:说好的打脸虐师父……可是怎么没觉得多爽呢,反而……有些难过…… 第280节 ` 对了,有个叫凯妈的大姐姐给我和师父写了一小段同人,就发在这章底下,大家可以当番外看……嘤嘤嘤太生动了我都看哭了。大姐姐好狠,我不要和师父分离九年啊……想和师父永远在一起……虽然,也许不能实现了……等我离开之后,你们要安慰师父,别让他太伤心qaq 第227章 0142 文天祥见了二人神情,心下微微起疑,当即命人安排席位,问奉书道:“奉儿,你这身武功是跟谁学的?”奉书指着杜浒道:“他是我师父啊,爹爹你怎么不信?”文天祥素知她狡谲,但见杜浒一派天真无邪,料定不会撒谎,于是转头问他: “兄弟,她的武功是你教的?”杜浒很是得意,说道:“是啊,你说我教得好不好?”文天祥这才信了,说道:“好得很啊战隼风云!兄弟,你师父是谁?”杜浒道:“我师父已经死了。”说着眼圈一红,心中颇感难过。他师父本来教得他不动七情六欲,但此时对奉书的爱念一起,胸中隐藏着的深情慢慢都显露了出来。 文天祥又问:“请问尊师高姓大名?”杜浒摇头道:“我不知道,师父就是师父。”文天祥只道他不肯说,武林中人讳言师门真情也是常事,当下不再追问。其实杜浒的师父是林朝英的贴身丫鬟,只有一个使唤的小名,连他自己也不知姓甚么。 这时各路武林大豪纷向欧阳夫人、文天祥、杜浒、奉书四人敬酒,互庆打败了金轮法王这个强敌。赵孟清跟着父母,本来到处受人尊重,此时相形之下,不由得黯然无光,除了武氏兄弟照常在旁殷勤之外,竟无一人理他。他心中气闷,忽听欧阳夫人叫道:“小清,你到这儿来。” 欧阳夫人向文天祥笑道:“你起初担心奉儿人品不正,又怕她武功不济,难及小清,现下总没话说了罢?她为中原英雄立了这等大功,别说并无甚么过失,就算有何莽撞,做错了事,那也是过不及功了。”文天祥点点头,笑道:“这一回是我走了眼,奉儿人品武功都好,我也是欢喜得紧呢。” 欧阳夫人听他答应了女儿的婚事,心中大喜,向杜浒道:“杜兄弟,在下有个小侄子,相貌与武功都还过得去……”她性子直爽,心中想甚么口里就说甚么。文天祥插嘴笑道:“啊哟,那有这般自跨自赞的劲儿,也不怕杜兄弟笑话。” 欧阳夫人哈哈一笑,接着说道:“在下意欲将小清许配给贤徒,此事须得请杜兄弟作主。乘着今日群贤毕集,喜上加喜,咱们就请两位年高德劭的英雄作媒,订了亲事如何?”其时婚配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本人反而做不了主。 欧阳夫人说了此言,笑嘻嘻的望着奉书与赵孟清,心料杜浒定会玉成美事。赵孟清心觉不妥,却不敢说甚么。 杜浒脸色微变,还未答话,奉书已站起身来,向欧阳夫人与文天祥深深一揖,说道:“爹娘养育的大恩、见爱之情,女儿粉身难报。但女儿家世寒微,人品低劣,万万配不上赵家公子。” 欧阳夫人那知竟会一口拒绝,倒不由得一怔,但随即想起,她定是年轻面嫩,当下哈哈一笑,说道:“奉儿,你我不是外人,这是终身大事,不须害羞。”奉书又是一揖到地,说道:“娘,你若有何差遗,女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婚姻之命,却实是不敢遵从。”欧阳夫人见她脸色郑重,大是诧异,望着丈夫,盼他说个明白。 文天祥眼见奉书与杜浒相互间的神情大有缠绵眷恋之意,但他们明明自认师徒,难道两人行止乖悖,竟做出逆伦之事来?这一节却大是难信,心想杜浒虽然未必是正人君子,却也不致如此胡作非为。宋人最重礼法,师徒间尊卑伦常,看得与君臣、父子一般,万万逆乱不得。文天祥虽有所疑,但此事太大,一时未敢相信,于是问奉书道:“奉儿,杜兄弟真的是你师父吗?”奉书道:“是啊!” 文天祥又问:“你是磕过头、行过拜师的大礼了?”奉书道:“是啊。”她口中答覆文天祥,眼光却望着杜浒,满脸温柔喜悦,深怜□□,别说文天祥聪颖绝伦,就算换作旁人,也已瞧出了二人之间绝非寻常师徒而已。 欧阳夫人却尚未明白丈夫的用意,心想:“她早说过是杜兄弟的弟子,二人武功果是一路同派,那还有甚么假的?我跟她提小清的亲事,怎么丈夫又问她们师承门派?嗯,她先入全真派,后来改投别师,虽然不合武林规矩,却也难化解。” 文天祥见了奉书与杜浒的神色,暗暗心惊,向妻子使个眼色,说道:“小清年纪还小,婚事何必心急?今日群雄聚会,还量商议国家大计要紧最牛保镖。儿女私事,咱们暂且搁下罢。”欧阳夫人心想不错,忙道:“正是,正是。我倒险些儿以私废公了。杜兄弟,奉儿与小清的婚事,咱们日后慢慢再谈。” 杜浒摇了摇头,说道:“我自己要做奉儿的丈夫,她不会嫁赵小清的。” 这两句话说得清脆明亮,大厅上倒有数百人都听见了。欧阳夫人一惊,站了起来,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见他拉着奉书的手,神情亲密,可又不由得不信,期期艾艾的道:“她……她是你的徒……徒……儿,却难道不是么?” 杜浒笑吟吟的道:“是啊!我从前教过她武功,可是她现下武功跟我一般强了。她心里欢喜我,我也很欢喜她。从前……”说到这里,声音低了下去,、缓缓说道:“从前……我只道她不欢喜我,不要我做她丈夫,我……我心里难受得很,只想死了倒好。但今日我才知她是真心爱我,我……我……”厅上数百人肃静无声,倾听他吐露心事。本来纵有满腔热爱,怎能如此当众宣扬?又怎能向欧阳夫人这不相干之人倾诉?但他于甚么礼法人情压根儿一窍不通,觉得这番言语须得跟人说了,当即说了出来。 奉书听他真情流露,自是大为感动,但见旁人脸上都是又惊又诧、又是尴尬、又是不以为然的神色,知道杜浒太过无知,不该在此处说这番话,当下牵着他手站起身来,柔声道:“叔叔,咱们去罢!”杜浒道:“好!”两人并肩向厅外走去。此时大厅上虽然群英聚会,但在杜浒眼中,就只见到奉书一人。 欧阳夫人和文天祥愕然相顾,他夫妇俩一生之中经历过千奇百怪、艰难惊险,眼前此事却是万万料想不到,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应付才好。 杜浒和奉书正要走出大厅,文天祥叫道:“杜兄弟,你是天下武林盟主,群望所属,观瞻所系,此事还须三思。”杜浒回过头来,说道:“我做不来甚么盟主不盟主,丞相你若是喜欢,就请你当罢。”文天祥道:“不,你如真要推让,该当让给前辈英雄洪老帮主。”武林盟主是学武之人最尊荣的名位,杜浒却半点也不放在心上,随口笑道:“随你的便罢,反正我是不懂的。”拉着奉书的手,又向外走。 突然间衣袖带风,红烛幌动,座中跃出一人,身披道袍、手挺长剑,正是全真道士脱欢。他横剑拦在厅口,大声道:“文奉书,你欺师灭祖,已是不齿于人,今日再做这等禽兽之事,怎有面目立于天地之间?我但教有一口气在,断不容你。” 奉书不愿与他在众人之前纠缠不清,低沉着声音道:“让开!” 脱欢大声道:“大侄子,你过来,你倒说说,那天晚上咱们在终南山上,亲眼目睹这两人赤身露体,干甚么来着?”胡小麻颤巍巍的站起身来,左手高举。众人见他小指与无名指削断了半截,虽不知其中含意,但见他浑身发抖,脸色怪异,料想中间必然大有蹊跷。 奉书那晚与杜浒在花丛中练□□,为脱欢二人撞见,奉书曾迫脱欢立誓,不得向第五人说起,那知他今日竟在大庭广众之间大肆诬蔑,自是恼怒已极,喝道:“你立过重誓,不能向第五人说的,怎么如此……如此……”脱欢哈哈一笑,大声道:“不错,我立誓不向第五人说,可是眼前有第六人、第七人。百人千人,就不是第五人了。你们行得苟且之事,我自然说得。” 脱欢见二人于夜深之际、衣衫不整的同处花丛,怎想得到是在修习上乘武功?这时狂怒之下抖将出来,倒也不是故意诬陷。杜浒那晚为此气得口喷鲜血,险些送命,这时听他狡言强辩,再也忍耐不住,伸手向他胸口轻轻按去,说道:“你还是别胡说的好。”脱欢伸手急格,不料杜浒的手掌早已绕过她手臂,按到了他胸口。 脱欢一格落空,大吃一惊,但对方手掌在自己胸口稍触即逝,竟无半点知觉,当下也不在意,冷笑道:“你摸我干么?我又不……”一言未毕,突然双目直瞪,砰的一声,翻身摔倒,竟已受了极重的暗伤女总裁的极品保镖。 欧阳夫人急从席间跃出,拦在双方之间,劝道:“咱们自己人休得相争。”向奉书道:“奉儿,双方都是你师尊。你劝大家回席,从缓分辨是非不迟。” 杜浒从来意想不到世间竟有这等说过了话不算的奸险背信之事,心中极是厌烦,牵着奉书的手,皱眉道:“奉儿,咱们走罢,永不见这些人啦!”奉书随着他跨出两步。 孙不二长剑闪动,喝道:“打伤了人想走么?” 欧阳夫人语气稍转和缓,说道:“奉儿,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是先圣先贤说的话。你对师尊不敬,此乃大过,你好好的想一下罢。” 奉书道:“若是我错了,自然要改。可是他……”手指脱欢道:“他打我辱我,骗我恨我,我怎能认他为师?我和叔叔清清白白,天日可表。我敬他爱他,难道这就错了?”她侃侃而言,居然理直气壮。欧阳夫人的机智口才均是远所不及,怎说得过她?但心知她行为大错特错,却不知如何向她说清楚,只道:“这个……这个……你不对……” 文天祥缓步上前,柔声道:“奉儿,你娘全是为你好,你可要明白。”奉书听到他温柔的言语,心中一动,也放低了声音道:“娘一直待我很好,我知道的。” 眼圈一红,险些要流下泪来。文天祥道:“她好言好语的劝你,你千万别会错了意。” 奉书道:“我就是不懂,到底我又犯了甚么错?”文天祥脸一沉,说道:“你是当真不明白,还是跟我们闹鬼?”奉书心中不忿,心道:“你们好好待我,我也好好回报,却又要我怎地?”咬紧了嘴唇却不答话。文天祥道:“好,你既要我直言,我也不跟你绕弯儿。杜浒既是你师父,那便是你尊长,便不能有男女私情。” 这个规矩,奉书并不像杜浒那般一无所知,但她就是不服气,为甚么只因为叔叔教过她武功,便不能做她丈夫?为甚么她与叔叔绝无苟且,却连爹娘也不肯信?想到此处,胸头怒气涌将上来。她本是个天不怕地不怕、偏激刚烈之人,此时受了冤枉,更是甩出来甚么也不理会了,大声说道:“我做了甚么事碍着你们了?我又害了谁啦?叔叔教过我武功,可是我偏要他做我丈夫。你们斩我一千刀、一万刀,我还是要他做丈夫。” 这番话当真是语惊四座,骇人听闻。当时宋人拘泥礼法,那里听见过这般肆无忌惮的叛逆之伦? 杜浒吃了一惊,伸手便格。欧阳夫人武功远胜于他,此时盛怒之下,更是出尽全力,一带一挥,将杜浒抛出丈余,接着手掌一探,抓住了奉书胸口“天突穴”,左掌高举,喝道:“小畜生,你胆敢出此大逆不道之言?” 奉书给她一把抓住,全身劲力全失,心中却丝毫不惧,朝声说道:“叔叔全心全意的爱我,我对他也是这般。娘,你要杀我便下手,我这主意是永生永世不改的。”欧阳夫人道:“我决不许你做了错事,却不悔改。” 奉书昂然道:“我没错!我没做坏事!我没害人!”这三句话说得斩钉截铁,铿然有声。 厅上群雄听了,心中都是一凛,觉得她的话实在也有几分道理,若是她师徒俩一句话也不说,在甚么世外桃源,或是穷乡荒岛之中结成夫妇,始终不为人知,确是与人无损。只是这般公然无忌的胡作非为,却是有乖世道人心,成了武林中的败类。 228|0142 ·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晋`江独家发表) “扶稳了,我带你过江!想拦住我,这些人还差点儿本事。” 说毕,一枝箭就穿破薄雾,当头射过来。杜浒不慌不忙地一避,船桨拨着方向,直接朝对岸飞快驶过去。这时候江岸上才调来官船,一排人齐齐摇橹,乘风破浪来追。 奉书紧紧抓住船帮,一面咳嗽,一面笑,终于抓住了一个斥责他的机会,一连串的骂:“胡闹!真是胡闹!” 那船本应是两人一起操纵,眼下杜浒一个人,又是摇桨,又是操帆,又要躲避射来的箭,还要时刻照看奉书,颇有些应接不暇。但他却丝毫不乱阵脚,扯开一片风帆,口中咬着缆绳,一点点系紧,沉稳地左右调控。在崖山指挥过几百人的战船,眼下这艘小船自然不在话下。 那船上载重少了,就着江中急流,反倒越行越快。耳边风声阵阵,浪花将小船抛上抛下。过不多时,后面的官船就看不见了。 朝阳升起,光线打在杜浒身上,朦朦胧胧的一片,奉书痴痴地看他,舍不得眨一眨眼。 杜浒不让她帮忙,可船行过江心,他却望着对岸,声音犹疑:“奉儿,看看对岸是怎么回事。” 奉书挣扎着爬起来,定睛凝视。清晨的雾还未完全散去,南岸依稀可看到有几个码头和船只,可却没有来来往往的行人渡客,气氛颇有些不对劲。 她犹豫着说:“是不是……官兵在那里,也有布控?” 杜浒声音干脆:“不会。方才那公文我扫了一眼,他们只在北岸征调船只,没有提到南岸接应的事。” 第281节 再驶一阵,杜浒的脸色渐渐凝重起来,扶起奉书,把她抱到船尾。 “帮我掌舵,往东南方小河洲芦苇丛那里驶。”顿了顿,又微微抱歉地说:“我有些着急了,这样还是太冒险,本来不该这么仓促的夺船……” 奉书用力把住船舵,嘻嘻笑道:“我最喜欢跟你一道冒险了。” 一声凄厉的唿哨从对岸飘过来。雾气中冲出两艘尖尖燕尾船,船上乘客居然佩着刀枪,反射出金属光泽。 又是一声唿哨,明显是冲着江心这一叶扁舟来的。奉书用力叫道:“师父!那船、不像官船……难道是……” 杜浒何尝不知,但眼下急于渡江,也不愿节外生枝,向东侧一努嘴,拨转船头,顺着燕尾船的方向平行行驶,摆明了不想和对方有任何纠葛。 那艘追逐的官船早已返航不见。对面燕尾船上有人在喊什么。声音被风吹走了大半。 杜浒从舱里抓出几件衣裳,拣出一件白色的,草草打了一个结,挂到桅杆顶上,恰如一面白旗迎风招展。那是军船中相互传递讯息的方法,标明自己只是过路,无意打搅。 可对方似乎并不理解。又是一阵喊叫,紧接着一枝箭擦着桅杆飞过,报了个警告的讯号。 杜浒轻声骂了一句,转头道:“奉儿,坐好。”一扯帆索,小船直接顺风而下,掠过最近的一个码头,直奔芦苇荡而去。 刚转过一个小弯,两人便齐齐倒吸一口气。芦苇荡里,密密麻麻的几百艘船,全是严阵以待的队列。 义军势大,江岸南侧,竟已全被封锁了。 船队中挑起一面大旗,隐约绣着“万乘天王杜”五个大字。几百支□□、弓箭齐齐对准渡船一侧。 杜浒握紧刀柄,慢慢收帆收桨,回头对奉书笑笑:“别慌,是我本家。” * 杜可用的义军在南岸集结完毕,正严阵以待官兵的进攻,此时空荡荡的江面上突然飘来一叶小船,不由人不疑。 但见那船上只是一个平民打扮的汉子,一个苍白病弱的少女,也不像官军派来谈判、说降的。几队头绑红绳的义军兵士面面相觑,拿不准该怎么办。 杜浒倒是气定神闲地立在船头,任他们将渡船用挠钩搭住,拉进码头。他把奉书扶起来,迎着亮闪闪的刀尖枪头,一步步走上岸去。 围拢的义军见他一副威严的军官般气势,也不敢太无礼,做出擒拿的势头,反而一步步退让出一条路来,一面纷纷议论:“这厮是谁?”“奶奶的,他怎么过来的?”最后终于有个人想到了最关键的问题,迟疑着喊道:“把刀扔下!” 被几百人重重围着,就算是有三头六臂也无法硬拼硬闯。杜浒毫不在意地收了刀,刀柄向外,任由一个小兵收走。 想把奉书留在原处,终是放心不下。周围的义军看起来多数都是农民莽汉,口中带着粗话,手中拿的大多是自制的简陋刀枪,还有明显是从元军手中夺取的锃亮的钢马刀,参差不齐的排成几排。弓箭也大多是自制的土弓,比杜浒过去随手做的那些明显要差几个档次。 有几个人更是直勾勾盯着奉书看,还想凑近了看。一个焦黄头发的小头目骂骂咧咧的维持秩序,叫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娘们?前几天的军姿训练都忘到姥姥家去了!都他娘的给我站好!天王旗下没有这么散漫的队伍!” 接着那小头目做个手势,派了五六个精干义兵,将杜浒两人围住,连声发问:“是什么人呢?为什么要过来?” 杜浒直接抱拳行礼,简单地说:“小人姓杜。我们是平民,不是鞑子,此番只是有急事需要过江,也不知贵军驻扎在此,万望将军海涵,给我们指一条过界的路。” 那小头目听他直接管蒙古人叫“鞑子”,又管自己叫将军,话里话外对义军十分尊重,现出了赞赏的神色,点点头,说:“是什么事,那么着急?” 杜浒将奉书搂得紧了一紧,正色道:“是……内人身患急症,亟需南下求医,刻不容缓……” 奉书听他管自己叫“内人”,脸微微一红。 那小头目原是庄稼莽汉,听他说得彬彬有礼,反倒一脸不明。周围的兵士也都没听太懂,有人便骂起来:“舌头捋直了再说话!” 杜浒干脆道:“我老婆病了,要去南方看大夫,一刻也耽搁不得。” 这回奉书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低着头,红着脸,心里面却是甜滋滋的。 那小头目看看奉书,见仍是大姑娘打扮,却是满脸藏不住的娇羞,心里觉得大约是私奔潜逃,对杜浒的“看大夫”的理由便也不太信了,问道:“是什么病那么紧急……” 话没说完,只见一个书生打扮的中年汉子缓步走来,那人生得面白须长,摇一把羽扇,厉声道:“慢着!兀那汉子,你说的是实话不是?对岸已经让官军驻上兵了,一片木板都不许下水,你们又是如何过的江?莫不是官军故意放过来的?你且说清楚,你们前来我天王军大营,到底所为何事?如有半点虚言,我这些兄弟们可都不是好说话的!” 他这话一出,周围一群义兵顿时有不少醒悟的,纷纷小声道:“可别是官军派来的奸细!” 先前那有意放他们走人的义军头目也神色凝重起来,朝那书生一躬身,恭恭敬敬地道:“曹丞相,你来了。” 奉书在旁边听到“丞相”两个字,心里腾的一个激灵,随后便是噎得说不出话来。杜可用既然自立为王,手下自然会封出“文武百官”,这位“丞相”,看起来就是军师一般的人物。 杜浒和奉书被押送到离岸二三里的一处草棚里。几个头扎红布的义军头领正围在那里,一面喝酒,一面在一张地图上指指点点。小兵一声通报,几人马上收了地图,目光齐齐聚到杜浒身上。 奉书拉拉他袖子,小声道:“我们好像被当成奸细了。” 果然,几人七嘴八舌的盘问,全都是质疑他们如何穿越官军封锁,顺利过江的。杜浒照实说了,可仍是有人道:“那个散木辟是个厉害鞑子,手下可都不是酒囊饭袋,区区一个老百姓,敢跟他的人对着干,还没损没伤的过了江?我不信。” 奉书听得起急,心中有想笑的冲动。她的师父,千军万马都不一定挡得他住,区区几队官兵又算什么。 杜浒寻思片刻,耐心道:“官军再厉害,也总有松懈的时候。他们把我们当做惟命是从的老百姓,却不知小人和各位也算得上半个同行。”没等众人质疑,又不慌不忙地说:“看他们的人手调度,是要趁夜运送步兵渡江,从后方打击诸位的大营。而你们在芦苇荡里的埋伏,对付小股官兵,近身肉搏,还算有用。可汉水不同于乡下的小河小汊,风高浪急,一旦官军远程火攻,你们只要稍有军纪不严,势必自乱阵脚,以此处的水文地形,也没有躲藏迂回的可能。到时官军前后夹击,必成瓮中捉鳖之势。”抬头看了看那“曹丞相”,语气诚恳,又说:“这一战怎生布署,还请先生三思。” 他话音未落,周围的义军兵士已经开始议论纷纷。这番话十足十的是一份换取信任的见面礼。杜浒在军中指挥多年,精于水战,义军虽然势大,毕竟经验欠缺,排兵布阵当中的漏洞,在他看来,便是一目了然。 那曹丞相神色先是惊愕,不由自主地点头,随后却皱起眉头,嘴角撇出一丝不屑,问:“那依你说,我们又该怎样?” 奉书身上无力,小鸟依人般地倚在杜浒手臂上,头脑却还清醒,一面为身边人自豪,一面却还清楚地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杜浒一进军营,就变成了耿直性子。可他又不是这里的军官,这番话当着众兵的面说出来,那曹丞相明显是参与制定战术的,心里怎么会舒服? 小声提醒他:“师父,我们……” 刚说几个字,看到他告诫的眼神,几乎看不出来的摇一摇头。她鼻子一酸,把一句话抿了回去。在别人面前,终究是无法堂堂正正地叫出那个熟悉的称呼。这大概是要伴随她一辈子的惩罚了吧。 她也善解人意地点点头,轻轻捏了捏杜浒的手,朝旁边使了个眼色。 杜浒见了曹丞相神色,心里也有八分明白,握紧奉书的手,指了指后面的草棚,笑道:“小人愚钝,只爱逞口舌之快,一时也难有万全之策。不如请先生移步,咱们进去慢慢商量。” 过去文天祥的督府军也曾招安过自立山头的农民军,杜浒手下便辖了不少,因此深知他们说话行事的风格。这些义军多半是被欺压的穷苦百姓,关心扬眉吐气、吃饱穿暖更甚于天道大统、黎民苍生,对他们的首领更是如天人般敬畏。杜可用以白莲教起家,义军中不免有许多迷信的风气,话里话外都是“天王”如何法力无边,“天王”如何料事如神。杜浒也不说破,有意将言辞放得粗鄙,言谈中把官军骂成一文不值的狗杂种,立刻就引起一大片轰然叫好。草棚里待了不到一刻,众头目的态度就变得友善了。 那曹丞相捻须笑道:“昨日天王召老夫解梦,说此战会有九天玄女派来手下力士助战,想来就是足下了。我万乘天国果然是洪福齐天,能得各路异人相助,必将如虎添翼,日后宏图,指日可待。” 这话引起一片叫好。奉书心里听了,却觉得心里面一阵阵堵得慌。一抬眼,正和杜浒的目光对上。他眼中也有一丝无奈,寻思片刻,谦辞道:“先生谬赞,小人怎敢当!我们只是路过此处,碰上这样一群志同道合的兄弟,已是欢喜不尽,这才多说了两句。大战在即,我们也不便多耽,这就乞准通行,日后必会遥祝诸位霸业早成。”言外之意,我们只是想借道过境,不是专程赶来入伙的,还是请你们早些放我们走吧。 在场诸头领对那曹丞相的话深信不疑,况且随着义军壮大、各地传教不停,前来慕名投奔的各路人士也确实不少。众人听了杜浒的话,脸色都是微变。其中一个红脸膛的汉子咣当摔了酒杯,嚷道:“贼厮鸟!既不是来帮忙的,那就是和官军一路!还那么急着跑路,眼见是要向官军报信了!” 杜浒忙道:“不可乱说!小□□子生了病……” 红脸膛哈哈大笑:“原来是为了漂亮娘们,才要做溜号胆小鬼。这等色坯,你想入伙,爷爷们还不答应呢!丞相别听他花言巧语,照我说,先绑了,以后细细的审!” 杜浒简直气笑了,按捺住反驳的冲动。活了这么久,被敌人骂过狡诈诡谲,被官兵骂过胆大包天,被奉书骂过蛮不讲理,却是头一次被人骂成好色之徒,连冤枉也懒得喊了。 立刻有人也觉得红脸膛这话过分了,低声叫道:“石二牛,别没遮没拦的!” 那曹丞相也忙道:“石兄弟稍安勿躁……”一面安抚,一面对杜浒说:“既然足下是同道中人,大战在即,再要置身事外,可有些说不过去……” 突然当当当一阵锣响,紧接着一个小兵急匆匆闯进草棚,大声道:“报各位头领,我们斥候看到官军开始行动了!” 蹭的一下,几个头领齐齐站了起来。那叫石二牛的红脸膛刷的抽出腰间的刀,喊道:“来得好!爷爷正手痒,咱们杀出去,砍他千八百个脑袋再说!”余人纷纷附和。 曹丞相面色如霜,对杜浒冷冷道:“要开战了,南岸全部封锁。足下要是想再闯出去,就别怪兄弟们不客气。” 远处传来了喊杀声和刀枪碰撞声。杜浒侧耳细听片刻,沉声问:“若是我帮你们打赢了这场仗,能不能放我们走?” 229|0142 又与宗仁见过,数人重新上马登山。宗仁留心看时,一路上的情形,大为改观了:道路也修好了,树木也葱郁了,山坳内房屋也添了许多了。一路观看上山,到了“攘夷会”门前下马。相让入内,只见大堂之上,也尽都挂了孝。宗仁便问:“没了甚人?”岳忠道:“三位还未得知。今上皇帝,龙御上宾了!”一句话只吓得程九畴面如土色,忙问:“是几时得的信?”岳忠道:“是前天得的信。”九畴不及多问,抢步到了大堂上面,看见当中供着御灵,便当先哭临了。众人也随班行过礼。 岳忠、金奎让三人到左壁厢的三间大厅上叙坐。九畴方才细问情由。岳忠道:“自从宗、胡两位去后,不到两天,有十多个鞑子,贩了五百匹马,在岭下经过,被我们捉住,得了马匹,考验起来,可喜都是些上好的马,因此就立了一个马探部,选了精细的兵士,分头探事,随时飞报。此时派在外面探事的有二百起,所以外面信息,甚是灵通。三天五天,总有各路的信息报到。这个警报,还是三天以前报到的。据报说,去年十一月,元将刘深,起了大兵来寇浅水湾行在。张世杰竭力抵挡,争奈鞑兵势大,支持不住。只得率领残兵,奉了御驾,向秀山进发,走到井澳,遇了大风,损坏了御舟,左右侍卫,以及皇上,尽皆落水。幸得张世杰悬下了重赏,众兵丁一齐凫水施救,方才救起。从此就得了个慢惊的毛病。刘深那厮,又追将过来,只得带着病逃到谢女峡。陈宜中丞相,见势头不好。说是到占城国借兵,带了十多号船去了。直到此时,不见回来。到得今年四月,便驾崩了。当下一众大臣,都要散去,幸得陆秀夫慷慨说道:“大行皇帝虽然上宾,广王乃度宗皇帝之子,现在军中。古人有以一旅一成中兴者。今百官有司皆具,士卒数万,天若未绝中国,何尝不可据此恢复!’说得众人应允,方才奉了广王即皇帝位,上大行皇帝庙号,为端宗。”宗仁道:“文丞相此刻在何处?不知可曾探得?”岳忠道:“文丞相初出兵时,声势极大,首先复了梅州,张世杰克复了潮州,陈瓒克复了兴化军。一时鞑兵丧胆。广东制置使张镇孙,也乘势克复了广州。于是吉安、赣州一带,尽行克复,大兵会于南昌县。张世杰一路也乘势攻打泉州,克复邵武军,招降了海盗陈吊眼、许夫人,兵势也不弱。 后来鞑子那边,来了一员贼将,叫做甚么李恒,带了一支鞑兵,探得文丞相在兴国县,便轻骑前来袭击。文丞相不曾防备,败了一阵,打听得邹凤在永丰县,有数万兵士,便打算到那里去。谁知永丰先被鞑兵攻下了,文丞相率领残兵,走到石岭地方,人因马乏,走不动了,便吩咐且扎下行营,略为憩息。谁知李恒迫兵已到,众兵士喘息方定,哪里还敢接战,只得拔队先行。 副将宗信,带领五百名兵士断后,等李恒兵到,便挥兵杀回,直杀入鞑兵阵内,左冲右突了一回。后又杀将出来。李恒见他以寡敌众,勇气百倍,疑有伏兵,不敢追赶。宗信杀出来后,就在山坡前扎住小歇。鞑兵此时,四面围将过来,用强弓硬弩,一阵乱射。可怜宗将军和五百兵士,同时殉国了。” 宗仁听得,不免凄然下泪。岳忠又道:“李恒既射杀了断后兵,使一路掩杀过来,迫到空坑地方,我家兵尽行溃散。赵时赏被鞑兵捉住,问他是何人,他便冒充了文丞相。李恒信了他,文丞相方才得脱,一路招集残兵,在海丰县扎住了几时。此时闻得出驻在丽江浦,觑便要图克复广州。”宗仁道:“怎么!广州又陷了么?”岳忠道:“岂但广州!兴化军及潮州都陷了。鞑兵破兴化军时,恼陈瓒不肯投降,把他分尸数段;杀得百姓血流成河。潮州是杀得鸡犬不留。说来也是可惨。”当下各人叹息一番。程九畴伤感之下,便得了个怔忡之症,不能起行。宗仁听得兄弟宗信殉了国难,也是十分伤感,因此得病,都耽搁下来。只得暂住几天,再定行止。 忽然一天马探回来报说:“都统凌震,又克复了广州。”胡仇听得,便对众人说道:“此刻宗、程二位,都生病在此,不能复命;不如我到广东走一次,顺便打探军情如何?”众人都道:“如此甚好。”胡仇即日结束停当,背了行李,骑马下山,向广东进发。一路上晓行夜宿,只觉得景物都非。不胜禾黍故宫之感!越过了福建界,到了广东地方,直向广州进发。说不尽那兵荒马乱情形,真是令人伤心惨目。到得广东与凌震相见,方知广王即位后,改元祥兴。就以今年景炎三年,改为祥兴元年。升广州为样兴府。先帝崩于州,此时陆秀夫、张世杰奉祥兴皇帝,迁至新会之山。此时计程,还在路上。 胡仇得了此信,便问凌震讨了一号海船,沿路迎将上去。走到新会地方,恰与大队兵舰相遇。胡仇叫把船拢近,先问了张世杰坐船,驶得两舷切近,便使人通名求见。世杰忙叫快请。胡仇跨过船来,相见已毕,便诉说一切。 世杰不胜切齿道:“我若不雪此仇,誓与此舟同沉。”于是带了胡仇,到杨太妃御舟复命,太妃听胡仇奏说一切,也是无可如何,只说得一声:“卿且退去歇息。”世杰又引到祥兴皇帝御舟。上得船时,有两名御前护卫挡住,教且在前舱患息。此刻陆丞相正在和皇上讲大学章句呢!世杰、胡仇只得在外面等候。过了好一会,那御前护卫进去探问过两回,方才有旨出来,宣张世杰、胡仇两个进去。胡仇便跟着世杰进去。朝见已毕,将到大都一切情形奏闻。那祥兴皇帝才得八岁,一点事也不曾懂得。那复命一节,不过是个礼节罢了。只有陆秀夫侍立一旁,垂绅正笏,望之俨然不可侵犯。说句俗话,就犹如庙里泥塑木雕的神像一般。把一个八岁孩子,也拘束得端端正正的坐在上面。胡仇奏完了,也不曾懂得回答一句甚么。还是陆秀夫代传谕旨,叫且退去憩息。 世杰、胡仇退了出来,回到中军船上。世杰叹道:“陆君实也不愧为一代大儒,只是迂阔了些。天下事闹到这个步位,皇上的年纪又不曾长大,他只管天无讲甚么大学。我岂不知大学是讲修齐治平之道?然而对着八岁孩子去讲,未免太早了些。”胡仇道:“教导也是不能少的。此时若不把道德陶融了,将来长大亲政时,天下事更不可问了,只是大学未免太高深了,无妨取浅近的先行诱导,也好使听讲的易于人耳;并且连年兵败,迁徙流离,三宫北狩,这等大耻大辱,也应该时常提在嘴里,好使皇上存了个国耻在心,方才能奋起精神,力图中兴呀!将军何不劝劝陆丞相看!”世杰道:“我何尝不劝来!怎奈他说报仇雪恨,恢复疆土,是武臣之事,启沃圣德,致君尧、舜,是他文臣的事。倒叫我只管设法杀敌,不要管他。他言之成理,叫我也无可如何!”正说话间,内臣赉到了御旨。封胡仇为军前参督,就留在军中听用。胡仇受封谢恩毕,然后与宗义、宗智相见。说起宗信殉国一节,不免吊唁一番。从此胡仇留在军中,不在话下。 且说大队船只,乘风破浪,不日来到崖山。这厓山,在新会县南八十里,大海当中,与奇石山相对。远远望去,犹如两扇大门一般,好个形势。这两山之中,便是海潮出入之路。山上人民,聚族而居,平时也设兵戍守,所以山上有个镇府衙门。船拢了山,世杰便和秀夫商量,要奉两宫登岸,先到镇府衙门驻跸,再作后图。商定之后,奏闻杨太妃,便备了法驾,请两宫登岸。 此时颠沛流离之际,法驾也是有名无实,不过草草应酬,两乘轿子罢了。一时岛上居民,闻得太妃、皇上驾到,无不扶老携幼,出来瞻仰。此时正是六月时候,海边的天气无常,御驾正在前行,还不曾走到有人家的地方,忽然天上起了一片黑云,顺凤吹来,顿时布满空中,便大雨倾盆,雷电交作起来。 一时无处躲避,抬轿的人,只得冒雨向前飞跑。偏又狂风大作,把轿顶揭去。 喜得走不多远,路旁有一座古庙,轿夫便连忙抬了进去。随从的人,也跟着进来,一个个都是淋漓尽致,气喘吁吁的了。太妃下得轿来,便忙着叫人在行李内取出衣服,代祥兴皇帝换出湿衣,自己也换过了。 这一场雨是暴雨,此时早已雨过云开,现出一轮红日了。宫人们便取太妃和祥兴帝的湿衣,到庙后去晒晾。又苦干没有竹竿之类,只得把衣服抖晾在一种小树之上。这种小树,土人叫他做山桔。到了秋天,结成一种指顶大的小果,颜色鲜红,也可以吃得,不过味道略涩罢了。说也奇怪,这山桔树的树身,与别的树本来无异,自从披挂过了御衣之后,那树身忽然长出了许多斑节,七高八低,或大或小,就如龙鳞一般。以后便永远如此,土人说它因为披过尤袍,所以留下这点古迹,因此就叫它做“龙缠山桔”,最奇的这山桔本是广东的土产,然而除了这座庙后的,别处所生,一律都是光身,没有斑节的。岂不是一件奇事么! 且说张世杰奉两宫到了崖山之后,便移檄广右诸郡,征取钱粮;一面遣人入山,采伐树木;一面招募工匠,起造行宫。又赶造战舰,招了铁匠,打造军舰,朝夕训练士卒,以图恢复。从六月赶到十月,方才略有头绪。 话分两头。且说文天祥,自从空坑兵败之时,一妻二子,早在军中失散,却被鞑兵获住,问知系文天祥妻子,便要派兵护送他到大都去。须知他是一门忠孝的人,哪里肯跟他到北边去,便都自尽了。天祥退到循州,招集残兵,往海丰扎住,将息了几时,便进扎丽江浦;偏偏又遇了一场瘟疫,兵士死的甚多。正在忧闷之间,接了家报,他的老母亲及一个长子,又都死了。天祥忙便上表奏报丁忧,陆秀夫与张世杰商量:此时正是国家分崩离析之际,岂可听其闲居!并且他若丁忧回去了,那一支兵,实在也无人可以统带,遂拟了一道诏旨,温语慰留。又奏闻杨太妃及祥兴帝,遣官前去赐祭。天祥得了诏旨,自念家属已尽,剩得孑然一身,乐得尽忠报国。于是墨绖从戎,进兵潮阳。恰好邹也练成了一支兵马,前来相会。 那时外寇既深,而本国的盗贼也自不少,有两个海盗的渠魁:一名陈懿,一名刘兴。在潮州海面一带,出没为患。文天祥想内患不靖,难御外侮,遂差了一员将官,坐了小船,访到二人巢穴,劝令投降。二人不肯降,并且出言无状。差官回报,天祥大怒,拨了一枝水师,乘了兵舰,出海征剿。那海盗本来是乌合之众,见官兵到了,便张皇失措。刘兴早被一枝流矢射中,落海而死。盗众益发大乱。陈懿见势头不妙,便转舵逃走。千不合,万不合,这枝官兵不合不去追赶,被他逃生去了。 他逃到半海,恰遇了鞑子大队兵船。陈懿便在自己船桅上,竖起降旗。 第282节 鞑兵望见,以为是大宋兵马,下令驶近。陈懿便到中军船上去叩见元帅。你道这元帅是谁?原来就是张弘范。此时伯颜已回大都,张弘范受了大地父母之恩的那个异种异族皇帝,就封了他做都元帅。封了李恒做副元帅。 这李恒的历史,与张弘范又自不同,我说句粗话,他竟是个杂种。何以故呢?他本姓于弥,是西夏国主之后。唐朝之末,他不知哪一代祖宗,做了唐朝的官,赐姓李,后来也有做宋朝官的,到了鞑子入寇时,他的老子李惟忠,方才八岁,生得眉清目秀,被一个鞑子的甚么王看中意了,把他收留抚养大了,才生下他来。如此说来,他虽未见得真是杂种,也和张飞骂吕布的话一般,是个“三姓家奴”了。 闲话少提,却说李恒本来就随同伯颜入寇宋室,到处□□的了。此时封了副元帅,更是耀武扬威,和张弘范两个带领大队兵舰,要寻宋兵厮杀。这天听说有宋兵投降,便同弘范坐了中军,传投降人进见。陈懿不免唱名报进。 弘范问起来历,方才知道是个海盗,不是宋兵。不觉大喜,取过空头札付,填了个行军千户,给与陈懿。李恒道:“陈懿是个强盗,只怕未可轻用,怎么便给他札付呢?”弘范笑道:“只要他肯为我用,便是好人。那个管他强盗不强盗呢!况且我要寻文天祥踪迹,正缺少一个响导,何不就用了他,岂不是好!”因问陈懿:“此时文天祥在哪里?”陈懿道:“此时在潮州练兵。” 230|0142 杜浒挽了奉书之手,头也不回的迳自去了。 他见奉书秀眉双蹙,又问:“奉儿,你为什么不高兴?你不喜欢我再杀人么?”奉书道:“不是不高兴,不知怎样,我肚痛得紧。”杜浒伸手搭了搭她脉搏,果觉跳动不稳,脉象浮躁,柔声道:“路上辛苦,只怕受了风寒。我叫这老妈妈煎一碗姜汤给你喝。” 姜汤还没煎好,奉书身子不住发抖,颤声道:“我冷,好冷。”杜浒甚是怜惜,除下身上外袍,披在她身上。奉书道:“师父,你今晚得报大仇,了却这个大心愿,我本该陪你去的,只盼待会身子好些。”杜浒道:“不!不!你在这儿歇歇,睡了一觉醒来,我已取了陈国峻的首级来啦。” 奉书叹了口气,道:“我好为难,师父,我真是没有法子。我不能陪你了。我很想陪着你,和你在一起,真不想跟你分开……你……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孤单,我对你不起。” 杜浒听她说来柔情深至,心下感动,握住她手,说道:“咱们只分开这一会儿,又有什么要紧?奉儿,你待我真好,你的恩情我不知怎样报答才是。” 奉书道:“不是分开一会儿,我觉得会很久很久。师父,我离开了你,你会孤零零的,我也是孤零零的。最好你立刻带我到雁门关外,咱们便这么牧牛放羊去。陈国峻的怨仇,再过一年来报不成么?让我先陪你一年。” 杜浒轻轻抚着她头上的柔发,说道:“好容易撞见了他,今晚报了此仇,咱们再也不加中原了。陈国峻的武功远不及我,他也不会使‘六脉神剑’,但若过得一年再来,那便要上越南去。越南陈家好手甚多,遇上了精通‘六脉神剑’的高手,你师父就多半要输。不是我不听你的话,这中间实有许多难处。” 奉书点了点头,低声道:“不错,我不该请你过一年再去越南找他报仇。你孤身深入虎穴,万万不可。” 杜浒哈哈一笑,兴起饭碗来空喝一口,他惯于大碗大碗的喝酒,此刻碗中空无所有,但这么作个模样,也是好的,说道:“若是我杜浒一人,越南陈家这龙潭虎穴那也闯了,生死危难,浑不放在心上。但现下有了奉丫头,我要照料陪伴你一辈子,杜浒的性命,那就贵重得很啦。” 奉书伏在他的怀里,背心微微起伏。杜浒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心中一片平静温暖,心道:“得妻如此,复有何憾?”霎时之间,不由得神驰塞上,心飞关外,想起一月之后,便已和奉书在大草原中骑马并驰,打猎牧羊,再也不必提防敌人侵害,从此无忧无虑,何等逍遥自在?只是那日在聚贤庄中救他性命的黑衣人大恩未报,不免耿耿,然这等大英雄自是施恩不望报,这一生只好欠了他这番恩情。 眼见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奉书伏在他怀中,已然沉沉睡熟。杜浒拿出三钱银子,给了那家农家,请他腾了一间空房出来,抱着奉书,放在床上,给她盖上了被,放下了账子,坐在那农家堂上闭目养神,不久便沉沉睡去。 小睡了两个多时辰,开门出来,只见新月已斜挂树顶,西北角上却乌云渐渐聚集,看来这一晚多半会有大雷雨。 杜浒披上长袍,向青石桥走去。行出五里许,到了河边,只见月亮的影子倒映河中,西边半天已聚满了黑云,偶尔黑云中射出一两下闪电,照得四野一片明亮。闪电过去,反而理显得黑沉沉地。远处坟地中磷炎抖动,在草间滚来滚去。 杜浒越走越快,不多时已到了青石桥头,一瞧北斗方位,见时刻尚早,不过二更时分。立在桥边,眼看河水在桥下缓缓流过,心道:“是了,以往我独来独往,无牵无挂,今晚我心中却多了一个奉儿。嘿,这真叫做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了。”想到这里,不由得心底平添了几分柔情,嘴边露出一丝微笑,又想:“若是奉儿陪着我站在这里,那可有多好。”他知陈国峻的武功和自已差得太远,今晚的拚斗不须挂怀胜负,眼见约会的时刻未至,便坐在桥边树下凝神吐纳,渐渐的灵台中一片空明,更无杂念。 蓦地里电光一闪,轰隆隆一声大响,一个霹雳从云堆里打了下来。杜浒睁开眼来,心道:“转眼大雨便至,快三更了吧?” 便在此时,见通向小镜湖的路上一人缓步走来,宽袍缓带,正是陈国峻。 他走到杜浒面前,深深一揖,说道:“杜帮主见如,不知有何见教?” 杜浒微微侧头,斜睨着他,一股怒火猛地在胸中烧将上来,说道:“陈王爷,我约你来此的用意,难道你竟然不知么?” 陈国峻叹了口气,说道:“你是为了当年雁门关外之事,我误听奸人之言,受人播弄,伤了令堂的性命,累得令尊自尽身亡,实是大错。” 杜浒森然道:“你何以又去害我义父乔三槐夫妇,害死我恩师玄苦大师?” 陈国峻缓缓摇头,凄然道:“我只盼能遮掩此事,岂知越陷越深,终至难以自拔。” 杜浒道:“嘿,你倒是条爽直汉子,你自己子断,还是须得由我动手。” 陈国峻道:“若非杜帮主出手相救,段某今日午间便已命丧小镜湖畔,多活半日,全出阁下之赐。杜帮主要取在下性命,尽管出手便是。” 这时轰隆隆一声雷响,黄豆大的雨点忽喇喇的洒将下来。 杜浒听他说得豪迈,不禁心中一动,他素喜结交英雄好汉,自从一见陈国峻,见他英姿飒爽,便生惺惺相惜之意,倘若是寻常过节,便算是对他本人的重大侮辱,也早一笑了之,相偕去喝上几十碗烈酒。但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岂能就此放过?他举起一掌,说道:“为人子弟,父母师长的大仇不能不报。你杀我父亲、母亲、义父、义母、受业恩师,一共五人,我便击你五掌。你受我五掌之后,是死是活,前仇一笔勾销。” 陈国峻苦笑道:“一条命只换一掌,陈某遭报未免太轻,深感盛情。” 杜浒心道:“莫道你越南陈氏武功卓绝,只怕杜浒这掌力你一掌也经受不起。”说道:“如此看掌。”左手一圈,右掌呼的一声击了出去。 电光一闪,半空中又是轰隆隆一个霹雳打了下来,雷助掌势,杜浒这一掌击出,真具天地风雷之威,砰的一声,正击在陈国峻胸口。但见他立足不定,直摔了出去,折的一声撞在青石桥栏杆上,软软的垂着,一动也不动了。 杜浒一怔:“怎地他不举掌相迎?又如此不济?”纵身上前,抓住他后领提了起来,心中一惊,耳中轰隆隆雷声不绝,大雨泼在他脸上身上,竟无半点知觉,只想:“怎地他变得这么轻了?” 这天午间他出手相救陈国峻时,提着他身子为时颇久。武功高强之人,手中重量便有一斤半斤之差,也能立时察觉,但这时杜浒只觉陈国峻的身子斗然间轻了数十斤,心中蓦地生出一阵莫名的害怕,全身出了一阵冷汗。 便在此时,闪电又是一亮。杜浒伸手到陈国峻脸上一折,着手是一堆软泥,一揉之下,应手而落,电光闪闪之中,他看得清楚,失声叫道:“奉儿,奉儿,原来是你!” 只觉自己四肢百骸再无半点力气,不由自主跪了下来,抱着奉书的双腿。他知适才这一掌使足了全力,武林中一等一英雄好汉若不出掌相迎,也必禁受不起,何况是这个娇怯怯的小奉书?这一掌当然打得她肋骨尽断,五脏震碎,便是薛神医即行施救,那也必难以抢回她的性命了。 奉书斜倚在桥栏杆上,身子慢慢滑了下来,跌在杜浒身上,低声说道:“师父,我……我……好生对你不起,你恼我吗?” 杜浒大声道:“我不恼你,我恼我自己,恨我自己。”说着举起手来,猛击自己脑袋。 奉书的左手动了一动,想阻止他不要自击,但提不起手臂,说道:“师父,你答允我,永远永远,不可损伤自己。” 杜浒大叫:“你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奉书低声道:“师父,你解开我衣服,看一看我的左肩。”杜浒和她关山万里,同行同宿,始终以礼自持,这时听她叫自己解她衣衫,倒是一怔。奉书道:“我早就是你的人了,我……我……全身都是你的。你看一看……看一看我左肩,就明白了。” 杜浒眼中含泪,听她说话时神智不乱,心中丰了万一的指望,当即左掌抵住她背心,急运真气,源源输入她体内,盼能挽救大错,右手慢慢解开她衣衫,露出她的左肩。 天上长长的一道闪电掠过,杜浒眼前一亮,只见她肩头肤光胜雪,却刺着一殷红如血的红字:“陈”。 杜浒又是惊奇,又是伤心,不敢多看,忙将她衣衫拉好,遮住了肩头,将她轻轻搂在怀里,问道:“你肩头上有个‘陈’字,那是什么意思?” 奉书道:“我爹爹、妈妈将我送给旁人之时,在我肩上刺的,以便留待……留待他日相认。”杜浒颤声道:“这‘陈’字,这‘陈’字……”奉书道:“今天日间,他们在那阿紫姑娘的肩头发现了一个记认,就知道是他们的女儿。你……你……看到那记认吗?”杜浒道:“没有,我不便看。”奉书道:“她……她肩上刺着的,也是一个红色的‘陈’字,跟我的一模一样。” 杜浒登时大悟,颤声道:“你……你也是他们的女儿?” 奉书道:“本来我不知道,看到阿紫肩头刺的字才知。她还有一个金锁片,跟我那个金锁片,也是一样的,上面也铸着十二个字。她的字是:‘湖边竹,盈盈绿,报来安,多喜乐。’我锁片上的字是‘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我……我从前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道是好口采,却原来嵌着我妈妈的名字。我妈妈便是那女子阮……阮星竹。这对锁片,是我爹爹送给我妈妈的,她生了我姊妹俩,给我们一个人一个,带在颈里。” 杜浒道:“我明白啦,我马上得设法给你治伤,这些事,慢慢再说不迟。” 第283节 奉书道:“不!不!我要跟你说个清楚,再迟得一会,就来不及了。师父,你得听我说完。”杜浒不忍违逆她意思,只得道:“好,我听你说完,可是你别太费神。”奉书微微一笑,道:“师父,你真好,什么事情都就着我,这么宠我,如何得了?”杜浒道:“以后我更要宠你一百倍,一千倍。” 奉书微笑道:“够了,够了,我不喜欢你待我太好。我无法无天起来,那就没人管了。师父,我……我躲在竹屋后面,偷听爹爹、妈妈、和阿紫妹妹说话。原来我爹爹另外有妻子的,他和妈妈不是正式夫妻,先是生下了我,第二年又生了我妹妹。后来我爹爹要回大理,我妈妈不放他走,两人大吵了一场,我妈妈还打了他,爹爹可没还手。后来……后来……没有法子,只好分手。我外公家教很严,要是知道了这件事,定会杀了我妈妈的。我妈妈不敢把我姊妹带回家去。只好分送了给人家,但盼日后能够相认,在我姊妹肩头都刺了个‘陈’字。收养我的人只知道我妈妈姓阮,其实,其实,我是姓陈……” 杜浒心中现增怜惜,低声道:“苦命的孩子。” 奉书道:“妈妈将我送给人家的时候,我还只一岁多一点,我当然不认得爹爹,连见了妈的面也不认得。师父,你也是这样。那天晚上在杏子林里,我听人家说你的身世,我心里很难过,因为咱们俩都是一样的苦命孩子。” 电光不住闪动,霹雳一个接着一个,突然之间,河边一株大树给雷打中,喀喇喇的倒将下来。他二人于身外之物全没注意,虽处天地巨变之际,也如浑然不觉。 奉书双道:“害死你爹爹妈妈的人,竟是我爹爹,唉,老天爷的安排真待咱们太苦,而且,而且……从马夫人口中,套问出我爹爹名字来的,便是我自己。我若不是乔装了白世镜去骗她,她也决不肯说我爹爹的名字。人家说,冥冥中自有天意,我从来不相信。可是……可是……你说,能不能信呢?” 杜浒抬起头来,满天黑云早将月亮遮得没一丝光亮,一条长长的闪电过去,照得四野通明,宛似老天爷忽然开了眼一般。 他颓然低头,心中一片茫然,问道:“你知道陈国峻当真是你爹爹,再也不错么?” 奉书道:“不会错的。我听到我爹爹、妈妈抱住了我妹子痛哭,述说遗弃我姊妹二人的经过。我爹娘都说,此生此世,说什么也要将我寻了回来。他们那里猜行到,他们亲生的女儿便伏在窗外。师父,适才,我假说生病,却乔装改扮了你的模样,去对我爹爹说道,今晚青石桥之约作罢,有什么过节,一笔勾销;再装成我爹爹的模样,来和你相会……好让你……好让你……”说到这里,已是气若游丝。 杜浒掌心加运内劲,使奉书不致脱力,垂泪道:“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了?要是我知道他便是你的爹爹……”可是下面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他自己也不知道,如果他事先得知,陈国峻便是自己至爱之人的父亲,那便该当如何。 奉书道:“我翻来覆去,思量了很久很久,师父,我多么想能陪你一辈子,可是那怎么能够?我能求你不报这五位亲人的大仇么?就算我胡里胡涂的求了你,你又答允了,那……那终究是不成的。” 她声间越说越低,雷声仍是轰轰不绝,但在杜浒听来,奉书的第一名话,都比震天响雷更是惊心动掀。他揪着自己头发,说道:“你可以叫你爹爹逃走,不来赴这约会!或者你爹爹是英雄好汉,不肯失约,那你可以乔装了我的模样,和你爹爹另订约会,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在一个遥远的日子里再行相会。你何必,何必这样自苦?” 奉书道:“我要叫你知道,一个人失手害死了别人,可以全非出于本心。你当然不想害我,可是你打了我一掌。我爹爹害死你的父母,也是无意中铸成的大错。” 杜浒一直低头凝望着她,电光几下闪烁,只见她眼色中柔情无限。杜浒心中一动,蓦地里体会到奉书对自己的深情,实出于自己以前的想像之外,心中陡然明白:“陈国峻虽是她生身之父,但于她并无养育之恩,至于要自己明白无心之错可恕,更不必为此而枉自送了性命。”颤声道:“奉儿,奉儿,你一定另有原因,不是为了救你父亲,也不是要我知道那是无心铸成的大错,你是为了我!你是为了我!”抱着她身子站了起来。 231|0142 拿惯了画笔的手指出奇的灵活。袖剑被解下来,轻轻放到了一边。对于这个耗费了自己心血的产品,奉书表现得比杜浒还要小心翼翼。 解下袖剑之后,身上的袍子才能脱下来。杜浒用下巴指了指胸前的扣子。 “唔,顺便帮我一块解了吧。” 却不是他犯懒。方才在圣洛伦佐区的一翻激烈巷战,虽然以杜浒成功逃脱告终,但他已经耗尽了力气,要不是惦念着奉书的邀约,真想一头倒下,睡上他一天一夜。 奉书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脸有点热。杜浒这家伙,欺负自己没给别人脱过衣服是不是?果然单身狗是注定被虐待的物种啊。 遐思突然被打断了。杜浒故意做出不耐烦的语气:“你这双手,果然离了笔就是废物两只。”说着自己动手,脱下了袍子,又一把扯掉紧身布衫,“裤子还要脱吗?” 奉书的呼吸停滞了一刻。那样一个完美的躯干就呈现在自己眼前了。紧实的肌肉条理分明,矫健的曲线恰到好处,纯正的男性气息喷薄而出。他的呼吸是很慢的,胸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胸前的细细的绒毛随着跳舞——和大多数意大利男人不同,他没有很重的毛发,也许是因为他那一点点东方血统?也许是那一段艰苦的乡村生活? 他的声音也不是纯正的佛罗伦萨红,而是带着墨绿色,托斯卡纳乡下的野性和奔放,好像那一望无际的橄榄树林,让奉书想起自己出生长大的那个小村庄。 一切一切都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完美。 可为什么他的胸前会有一道浅浅的疤痕?奉书简直要诅咒那个给他留下这道痕迹的人了。他破坏了上帝的完美。 还有他下颌的那一道旧伤,时刻提醒着奉书,这个世界并非上帝所要塑造成的样子。 杜浒早就习惯了这位徒弟时不时的神游太虚,耐心重复道:“问你呢,裤子还要脱吗?” * 奉书被吓一跳,摸摸鼻子,做出一副轻佻的语气。“当然,不然你让我画什么?不过作为朋友,我也放你一马,底裤就不用脱了,我也不画那玩意儿。” “多谢,和尸体的待遇果然不一样啊。”杜浒将腿从裤管里褪出来,坏坏的一笑,“阿合马不是找你定了一幅带那玩意儿的装饰画吗?要挂在里卡迪宫大厅里的。” “金主出钱,另当别论。”他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明明是阿合马私下里跟自己说的,“不过我看就算画出来了,他也不敢挂,全城人的唾沫得淹死他。” 杜浒把裤子丢到一边,懒懒的摇头,“我看未必。现在这些贵族老爷们可是越来越大胆了。放一百年前,除了圣徒可以衣不蔽体,半裸人像谁敢画?市井风情谁敢画?嘿嘿,现在呢?我看再过上一阵,梵蒂冈教堂的天顶上也会画上光溜溜的亚当,你信不信?到时候他们要是请你画,可要记得照我的身材来,那玩意儿画大点,俯瞰众生。” 奉书把脸藏在画架后面。太可怕了。每当她觉得杜浒其实还算可爱的时候,这人总会用这样那样的方式提醒自己,他其实和魔鬼也有交情。 “我死也不会接那种活儿。” 杜浒遗憾地摇摇头,“名垂青史的机会留给了别人。” “说的好像我必须得画裸体搏出位,才能名垂青史似的。”奉书这句话却有点心虚。作为一个画界的小新人,每天的活计不过是给贵族们画画肖像,能名垂哪门子青史?自己倒是有些大胆的想法,可哪敢随意尝试?只怕万一让哪个名家老头子看不顺眼,就能毁了自己一生的前程。 因此只能在小小的画室里,悄悄的尝试。好在他有一个随叫随到的模特…… “别贫嘴了,姿势摆好。” “什么姿势?我是门外汉。” 奉书不得不耐心解释,她需要对方展露哪些肌肉,做出什么样的动作。哪里放松,哪里紧张。头一次做人体模特,杜浒显得有些僵硬,奉书有时候不得不放下打草稿的铅笔,走上前去纠正他的动作。 杜浒固执不从,“我觉得这样更好看。” “不是好不好看的问题!我要研究你这里的肌理走向,这是科学实验……”用力扳他的胳膊,扳不动。杜浒笑嘻嘻地看着她白费力气。 手上触到的是温热而结实的肌肉。奉书突然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 要是现在用人闯进画室,一定会认为他们在做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吧。毕竟使用人体模特并非画界的流行趋势。大多数画手只要照着自己的想象,大不了给肖像多穿些衣服,就能勉勉强强的表现出各种动作。 但奉书不一样。她笔下的人物,每一片指甲盖都要能够以假乱真。 继续努力,“拗过去!再拗!见过古希腊那些运动员的雕像吗?掷铁饼的那种?你现在是在捡麦粒!” 杜浒忽然轻轻“呀”了一声。奉书使力过度,指甲盖划过他肋下薄薄的皮肤,一道血印。 疼的是奉书。她一把收回手,痛心疾首,“对不起,对不起……我,我去找药给你敷……哦不,药店太远了,我这里有鸡蛋清,可以暂时止痛的……” 杜浒无奈地摇摇头,“没关系,什么都不用做。我也不要你那些沾了颜料的鸡蛋清。” 和他往日受的那些苦痛和伤病比起来,这简直比蚊子叮还温柔。 第284节 奉书仍是手忙脚乱地翻腾自己的箱子,“不能留疤啊,不能感染……” 杜浒揉揉眉心,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把她拽了起来,“我说不用,就是不用!” 霸道的语气,奉书不由自主地想点头,却又生气。凭什么每件事都听他的! 她更大声的抗议:“师父,我不允许你这样对待自己的身体!你现在受雇于我,是我的模特!这是我的画室,一切我说了算……唔唔……” 突然嘴巴被从后面捂住了,身子被往后狠狠一拽。奉书差点惊叫起来。她清楚杜浒的危险性。这是他杀人的姿势。他只要从后面捂住受害者的嘴,然后,袖剑在喉咙上一划…… 可是现在他手上没有袖剑。他甚至连一件衣服也没穿。隔着自己的衣料,感到他胸膛的温度。 口干舌燥。奉书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被推翻了,差点就学着他的语气大叫出来:“你这该死的禽兽,我是你徒弟!” 嘴巴被捂得更紧,连喘气都困难,更别提发出任何声音。 杜浒的声音微微颤抖:“安静!有人找来了。” 急促的呼吸声中,只听门外一阵喧哗:“有人看到刺客进了这个院子!给我好好的搜!” 杜浒的声音轻轻响在耳边,“该死!刚才是谁让我把裤子也脱了?” * 就算是逃跑,杜浒也不想让天杀的怯薛营饱了眼福。摸到裤子,匆忙套上。 “奉书,系好你的鞋带!他们已经进院门了!” 奉书一副大无畏的神情,“我可以在门口先敷衍一阵子……” “等他们把你抓去,审个一年半载,再放出来?手头的单子全废了?我看你要付多少违约金。”一边抓起衬衫套上,一边蹬上靴子。 想到黄灿灿的金币,奉书才猛地跳起来,手忙脚乱地系鞋子,一面喘气:“你能保证带我逃到安全的地方?” 杜浒正在装袖剑,“也不想想我怎么到现在还没死。”袖剑装不上,一身汗,“你来!” 没时间了。已经有三四个人砰砰砰的敲门。画室本来就简陋,门框歪斜着,似乎随时都能倒下。 但也不能把这种高精武器留给敌人。奉书手上出奇地快,用斗篷包住袖剑,打成一个包裹,背到背上,掀开墙角的大木箱。 过去搬运尸体的时候,万万不能从正门走,以免惊扰了无辜群众。杜浒便帮他一起打通了这个小小的地道。不长,但足够他们潜出院子,来到街上。 杜浒一脚跨进木箱,又将奉书一把拽了进去。扣紧箱盖,一片漆黑。 有人破门而入。疑惑的声音。 “是个画室?” “没人?” “搜一遍!” 奉书直心疼:“我的草稿……” 被一点点拽进了地道,“他们搜不到人,不会和你的草稿过不去。” “我的蛋……” “估计要碎了,回头我赔你。” 奉书感觉很奇特。过去都是她拖着尸体穿过这条地道。眼下自己却成了被拖的那个。杜浒的手上有茧子。 地道通向一个鱼贩子的仓库。他至今还不知道,自己的仓库里曾经有尸体来来去去。不过话说回来,他卖出去的,不也是鱼的尸体吗? 鱼腥味传过来了。杜浒手脚并用,匍匐着爬到地道口,稍微掀起那块伪装的木板。 一线光亮。外面很安静。杜浒试探着爬了出来,又把奉书拉了出来。 “看看我脸上没有泥吧?” 果然是杜浒,在这当口,居然还慢条斯理地关心自己的仪容。 “没有。我呢?” 杜浒扑哧一笑,“狼狈不堪。”说着将兜帽套上,“走吧,先去刺客公会避一避。” 奉书走在人来人往的小街上。地面是石板路,中间微微向下凹陷,以聚汇废水和雨水。 232|0142 杜鹃叫个不息。石头泥土为白日晒了一整天,草木为白日晒了一整天,到这时节皆放散一种热气。空气中有泥土气味,有草木气味,且有甲虫类气味。奉书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的凄凉。 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但一个人若体念到这个当前一切时,也就照样的在这黄昏中会有点儿薄薄的凄凉。于是,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奉书觉得好象缺少了什么。好象眼见到这个日子过去了,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但不成。好象生活太平凡了,忍受不住。 “我要坐船下桃源县过洞庭湖,让师父满城打锣去叫我,点了灯笼火把去找我。” 她便同杜浒故意生气似的,很放肆的去想到这样一件事,她且想象她出走后,杜浒用各种方法寻觅全无结果,到后如何无可奈何躺在渡船上。 人家喊,“过渡,过渡,老伯伯,你怎么的,不管事!”“怎么的!奉书走了,下桃源县了!”“那你怎么办?”“怎么办吗?拿把刀,放在包袱里,搭下水船去杀了她!”…… 奉书仿佛当真听着这种对话,吓怕起来了,一面锐声喊着她的师父,一面从坎上跑向溪边渡口去。见到了杜浒正把船拉在溪中心,船上人喁喁说着话,小小心子还依然跳跃不已。 “师父,师父,你把船拉回来呀!” 杜浒不明白她的意思,还以为是奉书要为他代劳了,就说: “奉儿,等一等,我就回来!” 第285节 “你不拉回来了吗?” “我就回来!” 奉书坐在溪边,望着溪面为暮色所笼罩的一切,且望到那只渡船上一群过渡人,其中有个吸旱烟的打着火镰吸烟,且把烟杆在船边剥剥的敲着烟灰,就忽然哭起来了。 杜浒把船拉回来时,见奉书痴痴的坐在岸边,问她是什么事,奉书不作声。杜浒要她去烧火煮饭,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哭得可笑,一个人便回到屋中去,坐在黑黝黝的灶边把火烧燃后,她又走到门外高崖上去,喊叫她的杜浒,要他回家里来,在职务上毫不儿戏的杜浒,因为明白过渡人皆是赶回城中吃晚饭的人,来一个就渡一个,不便要人站在那岸边呆等,故不上岸来。只站在船头告奉书,且让他做点事,把人渡完事后,就回家里来吃饭。 奉书第二次请求杜浒,杜浒不理会,她坐在悬崖上,很觉得悲伤。 天夜了,有一匹大萤火虫尾上闪着蓝光,很迅速的从奉书身旁飞过去,奉书想,“看你飞得多远!”便把眼睛随着那萤火虫的明光追去。杜鹃又叫了。 “师父,为什么不上来?我要你!” 在船上的杜浒听到这种带着娇有点儿埋怨的声音,一面粗声粗气的答道:“奉儿,我就来,我就来!”一面心中却自言自语:“奉儿,师父不在了,你将怎么样?” 杜浒回到家中时,见家中还黑黝黝的,只灶间有火光,见奉书坐在灶边矮条凳上,用手蒙着眼睛。 走过去才晓得奉书已哭了许久。杜浒一个下半天来,皆弯着个腰在船上拉来拉去,歇歇时手也酸了,腰也酸了,照规矩,一到家里就会嗅到锅中所焖瓜菜的味道,且可见到奉书安排晚饭在灯光下跑来跑去的影子。今天情形竟不同了一点。 杜浒说:“奉儿,我来慢了,你就哭,这还成吗?我死了呢?” 奉书不作声。 杜浒又说:“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 奉书把手从眼睛边移开,靠近了杜浒身边去,“我不哭了。” 两人吃饭时,杜浒为奉书说到一些有趣味的故事。因此提到了死去了的奉书的父亲。两人在豆油灯下把饭吃过后,杜浒因为工作疲倦,喝了半碗白酒,因此饭后兴致极好,又同奉书到门外高崖上月光下去说故事。说了些那个可怜父亲的乖巧处,同时且说到那可怜父亲性格强硬处,使奉书听来神往倾心。 奉书抱膝坐在月光下,傍着杜浒身边,问了许多关于那个可怜父亲的故事。间或吁一口气,似乎心中压上了些分量沉重的东西,想挪移得远一点,才吁着这种气,可是却无从把那东西挪开。 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篁竹在月光下皆成为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落落落落嘘!”啭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象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杜浒夜来兴致很好,为奉书把故事说下去,就提到了本城人二十年前唱歌的风气,如何驰名于川黔边地。奉书的父亲,便是唱歌的第一手,能用各种比喻解释爱与憎的结子,这些事也说到了。奉书母亲如何爱唱歌,且如何同父亲在未认识以前在白日里对歌,一个在半山上竹篁里砍竹子,一个在溪面渡船上拉船,这些事也说到了。 奉书问:“后来怎么样?” 杜浒说:“后来的事长得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这种歌唱出了你。” 杜浒做事累了睡了,奉书哭倦了也睡了。奉书不能忘记杜浒所说的事情,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的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白日里拉船时,她仰头望着崖上那些肥大虎耳草已极熟习。崖壁三五丈高,平时攀折不到手,这时节却可以选顶大的叶子作伞。 一切皆象是杜浒说的故事,奉书只迷迷胡胡的躺在粗麻布帐子里草荐上,以为这梦做得顶美顶甜。杜浒却在床上醒着,张起个耳朵听对溪高崖上的人唱了半夜的歌。他知道那是谁唱的,他知道是河街上天保大老走马路的第一着,又忧愁又快乐的听下去。奉书因为日里哭倦了,睡得正好,他就不去惊动她。 第二天天一亮,奉书就同杜浒起身了,用溪水洗了脸,把早上说梦的忌讳去掉了,奉书赶忙同杜浒去说昨晚上所梦的事情。 “师父,你说唱歌,我昨天就在梦里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我象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得到了虎耳草,我可不知道把这个东西交给谁去了。我睡得真好,梦的真有趣!” 杜浒温和悲悯的笑着,并不告给奉书昨晚上的事实。 杜浒心里想:“做梦一辈子更好,还有人在梦里作宰相中状元咧。” “奉书,梦里的歌可以使你爬上高崖去摘那虎耳草,若当真有谁来在对溪高崖上为你唱歌,你怎么样?”杜浒把话当笑话说着的。 奉书便也当笑话答道:“有人唱歌我就听下去,他唱多久我也听多久!” “唱三年六个月呢?” “唱得好听,我听三年六个月。” “这不公平吧。” “怎么不公平?为我唱歌的人,不是极愿意我长远听他的歌吗?” “照理说:炒菜要人吃,唱歌要人听。可是人家为你唱,是要你懂他歌里的意思!” “师父,懂歌里什么意思?” “自然是他那颗想同你要好的真心!不懂那点心事,不是同听竹雀唱歌一样了吗?” “我懂了他的心又怎么样?” 杜浒用拳头把自己腿重重的捶着,且笑着:“奉儿,你人乖,师父笨得很,话也不说得温柔,莫生气。我信口开河,说个笑话给你听。你应当当笑话听。河街天保大老走车路,请保山来提亲,我告给过你这件事了,你那神气不愿意,是不是?可是,假若那个人还有个兄弟,走马路,为你来唱歌,向你求婚,你将怎么说?” 奉书吃了一惊,低下头去。因为她不明白这笑话有几分真,又不清楚这笑话是谁诌的。 杜浒说:“你告诉我,愿意哪一个?” 奉书便微笑着轻轻的带点儿恳求的神气说: “师父莫说这个笑话吧。”奉书站起身了。 “我说的若是真话呢?” “师父你真是个……”奉书说着走出去了。 杜浒说:“我说的是笑话,你生我的气吗?” 奉书不敢生杜浒的气,走近门限边时,就把话引到另外一件事情上去:“师父看天上的月亮,那么大!”说着,出了屋外,便在那一派清光的露天中站定。站了一忽儿,杜浒也从屋中出到外边来了。奉书于是坐到那白日里为强烈阳光晒热的岩石上去,石头正散发日间所储的余热。杜浒就说:“奉儿,莫坐热石头,免得生坐板疮。”但自己用手摸摸后,自己便也坐到那岩石上了。 月光极其柔和,溪面浮着一层薄薄白雾,这时节对溪若有人唱歌,隔溪应和,实在太美丽了。奉书还记着先前杜浒说的笑话。耳朵又不聋,杜浒的话说得极分明,一个兄弟走马路,唱歌来打发这样的晚上,算是怎么回事?她似乎为了等着这样的歌声,沉默了许久。 她在月光下坐了一阵,心里却当真愿意听一个人来唱歌。久之,对溪除了一片草虫的清音复奏以外别无所有。奉书走回家里去,在房门边摸着了那个芦管,拿出来在月光下自己吹着。觉吹得不好,又递给杜浒要杜浒吹。杜浒把那个芦管竖在嘴边,吹了个长长的曲子,奉书的心被吹柔软了。 奉书依傍杜浒坐着,问杜浒: “师父,谁是第一个做这个小管子的人?” “一定是个最快乐的人,因为他分给人的也是许多快乐;可又象是个最不快乐的人作的,因为他同时也可以引起人不快乐!” 第286节 “师父,你不快乐了吗?生我的气了吗?” “我不生你的气。你在我身边,我很快乐。” “我万一跑了呢?” “你不会离开师父的。” “万一有这种事,师父你怎么样?” “万一有这种事,我就驾了这只渡船去找你。” 233|0142 奉书到河下时,小小心中充满了一种说不分明的东西。【鳳/凰/ 更新快 请搜索】是烦恼吧,不是!是忧愁吧,不是!是快乐吧,不,有什么事情使这个女孩子快乐呢?是生气了吧,——是的,她当真仿佛觉得自己是在生一个人的气,又象是在生自己的气。河边人太多了,码头边浅水中,船桅船篷上,以至于吊脚楼的柱子上,也莫不有人。奉书自言自语说:“人那么多,有什么三脚猫好看?”先还以为可以在什么船上发现她的师父,但搜寻了一阵,各处却无杜浒的影子。她挤到水边去,一眼便看到了自己家中那条黄狗,同顺顺家一个长年,正在去岸数丈一只空船上看热闹。奉书锐声叫喊了两声,黄狗张着耳叶昂头四面一望,便猛的扑下水中,向奉书方面泅来了。到了身边时狗身上已全是水,把水抖着且跳跃不已,奉书便说:“得了,装什么疯。你又不翻船,谁要你落水呢?” 奉书同黄狗找杜浒去,在河街上一个木行前恰好遇着了杜浒。 杜浒说:“奉儿,我看了个好碾坊,碾盘是新的,水车是新的,屋上稻草也是新的!水坝管着一绺水,急溜溜的,抽水闸时水车转得如陀螺。” 奉书带着点做作问:“是什么人的?” “是什么人的?住在山上的王团总的。我听人说是那中寨人为女儿作嫁妆的东西,好不阔气,包工就是七百吊大钱,还不管风车,不管家什!” “谁讨那个人家的女儿?” 杜浒望着奉书干笑着,“奉书,大鱼咬你,大鱼咬你。” 奉书因为对于这件事心中有了个数目,便仍然装着全不明白,只询问杜浒,“师父,谁个人得到那个碾坊?” “岳云二老!”杜浒说了又自言自语的说,“有人羡慕二老得到碾坊,也有人羡慕碾坊得到二老!” “谁羡慕呢,师父?” “我羡慕。”杜浒说着便又笑了。 奉书说:“师父,你喝醉了。” “可是二老还称赞你长得美呢。” 奉书说:“师父,你醉疯了。” 杜浒说:“师父不醉不疯……去,我们到河边看他们放鸭子去。”他还想说,“二老捉得鸭子,一定又会送给我们的。”话不及说,二老来了,站在奉书面前微笑着。奉书也微笑着。 于是三个人回到吊脚楼上去。 有人带了礼物到碧溪岨,掌水码头的顺顺,当真请了媒人为儿子向渡船的攀亲起来了。杜浒慌慌张张把这个人渡过溪口,一同到家里去。奉书正在屋门前剥豌豆,来了客并不如何注意。 来人说了些闲话,言归正传转述到顺顺的意见时,杜浒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很惊惶的搓着两只茧结的大手,好象这不会真有其事,而且神气中只象在说:“那好,那好,”其实却不曾说过一句话。 马兵把话说完后,就问作杜浒的意见怎么样。杜浒笑着把头点着说:“大老想走车路,这个很好。可是我得问问奉儿,看她自己主意怎么样。”来人走后,杜浒在船头叫奉书下河边来说话。 奉书拿了一簸箕豌豆下到溪边,上了船,娇娇的问杜浒:“师父,你有什么事?”杜浒笑着不说什么,只偏着头看着奉书,看了许久。奉书坐到船头,低下头去剥豌豆,耳中听着远处竹篁里的黄鸟叫。奉书想:“日子长咧,师父话也长了。”奉书心轻轻的跳着。 过了一会杜浒说:“奉儿,奉儿,先前来的那个伯伯来作什么,你知道不知道?” 奉书说:“我不知道。”说后脸同颈脖全红了。 杜浒看看那种情景,明白奉书的心事了,便把眼睛向远处望去,在空雾里望见了十五年前奉书的母亲,杜浒心中异常柔和了。轻轻的自言自语说:“每一只船总要有个码头,每一只雀儿得有个巢。”他同时想起那个可怜的母亲过去的事情,心中有了一点隐痛,却勉强笑着。 奉书呢,正从山中黄鸟杜鹃叫声里,以及山谷中伐竹人唦唦一下一下的砍伐竹子声音里,想到许多事情。老虎咬人的故事,与人对骂时四句头的山歌,造纸作坊中的方坑,铁工厂熔铁炉里泄出的铁汁……耳朵听来的,眼睛看到的,她似乎都要去温习温习。她其所以这样作,又似乎全只为了希望忘掉眼前的一桩事而起。但她实在有点误会了。 杜浒说:“奉儿,船总顺顺家里请人来作媒,想讨你作媳妇,问我愿不愿。我呢,人老了,再过三年两载会过去的,我没有不愿的事情。这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想想,自己来说。愿意,就成了;不愿意,也好。” 奉书不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装作从容,怯怯的望着杜浒。又不便问什么,当然也不好回答。 杜浒又说:“大老是个有出息的人,为人又正直,又慷慨,你嫁了他,算是命好!” 奉书明白了,人来做媒的大老!不曾把头抬起,心忡忡的跳着,脸烧得厉害,仍然剥她的豌豆,且随手把空豆菜抛到水中去,望着它们在流水中从从容容的流去,自己也俨然从容了许多。 见奉书总不作声,杜浒于是笑了,且说:“奉儿,想几天不碍事。洛阳桥并不是一个晚上造得好的,要日子咧。前次那人来的就向我说到这件事,我已经就告过他: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规矩。想爸爸作主,请媒人正正经经来说是车路;要自己作主,站到对溪高崖竹林里为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是马路,——你若欢喜走马路,我相信人家会为你在日头下唱热情的歌,在月光下唱温柔的歌,一直唱到吐血喉咙烂!” 奉书不作声,心中只想哭,可是也无理由可哭。杜浒再说下去,便引到死去了的母亲来了。杜浒说了一阵,沉默了。奉书悄悄把头撂过一些,杜浒眼中业已酿了一汪眼泪。奉书又惊又怕怯生生的说:“师父,你怎么的?”杜浒不作声,用大手掌擦着眼睛,小孩子似的咕咕笑着,跳上岸跑回家中去了。 奉书心中乱乱的,想赶去却不赶去。 雨后放晴的天气,日头炙到人肩上背上已有了点儿力量。溪边芦苇水杨柳,菜园中菜蔬,莫不繁荣滋茂,带着一分有野性的生气。草丛里绿色蚱蜢各处飞着,翅膀搏动空气时窸窸作声。枝头新蝉声音已渐渐洪大。两山深翠逼人竹篁中,有黄鸟与竹雀杜鹃鸣叫。奉书感觉着,望着,听着,同时也思索着: “师父今年三十岁……三年六个月的歌——谁送那只白鸭子呢?……得碾子的好运运气,碾子得谁更是好运运气?……” 痴着,忽地站运气,半簸箕豌豆便倾倒到水中去了。伸手把那簸箕从水中捞运气时,隔溪有人喊过渡。 奉书第二天在白塔下菜园地里,第二次被杜浒询问到自己主张时,仍然心儿忡忡的跳着,把头低下不作理会,只顾用手去掐葱。杜浒笑着,心想:“还是等等看,再说下去这一坪葱会全掐掉了。”同时似乎又觉得这其间有点古怪处,不好再说下去,便自己按捺到言语,用一个做作的笑话,把问题引到另外一件事情上去了。 * 黄昏来时奉书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为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十四中寨逢场,城中生意人过中寨收买山货的很多,过渡人也特别多,杜浒在渡船上忙个不息。天快夜了,别的雀子似乎都在休息了,只杜鹃叫个不息。石头泥土为白日晒了一整天,草木为白日晒了一整天,到这时节皆放散一种热气。空气中有泥土气味,有草木气味,且有甲虫类气味。奉书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的凄凉。 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但一个人若体念到这个当前一切时,也就照样的在这黄昏中会有点儿薄薄的凄凉。于是,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奉书觉得好象缺少了什么。好象眼见到这个日子过去了,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但不成。好象生活太平凡了,忍受不住。 “我要坐船下桃源县过洞庭湖,让师父满城打锣去叫我,点了灯笼火把去找我。” 她便同杜浒故意生气似的,很放肆的去想到这样一件事,她且想象她出走后,杜浒用各种方法寻觅全无结果,到后如何无可奈何躺在渡船上。 人家喊,“过渡,过渡,老伯伯,你怎么的,不管事!”“怎么的!奉书走了,下桃源县了!”“那你怎么办?”“怎么办吗?拿把刀,放在包袱里,搭下水船去杀了她!”…… 奉书仿佛当真听着这种对话,吓怕起来了,一面锐声喊着她的师父,一面从坎上跑向溪边渡口去。见到了杜浒正把船拉在溪中心,船上人喁喁说着话,小小心子还依然跳跃不已。 第287节 “师父,师父,你把船拉回来呀!” 杜浒不明白她的意思,还以为是奉书要为他代劳了,就说: “奉儿,等一等,我就回来!” “你不拉回来了吗?” “我就回来!” 奉书坐在溪边,望着溪面为暮色所笼罩的一切,且望到那只渡船上一群过渡人,其中有个吸旱烟的打着火镰吸烟,且把烟杆在船边剥剥的敲着烟灰,就忽然哭起来了。 杜浒把船拉回来时,见奉书痴痴的坐在岸边,问她是什么事,奉书不作声。杜浒要她去烧火煮饭,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哭得可笑,一个人便回到屋中去,坐在黑黝黝的灶边把火烧燃后,她又走到门外高崖上去,喊叫她的杜浒,要他回家里来,在职务上毫不儿戏的杜浒,因为明白过渡人皆是赶回城中吃晚饭的人,来一个就渡一个,不便要人站在那岸边呆等,故不上岸来。只站在船头告奉书,且让他做点事,把人渡完事后,就回家里来吃饭。 奉书第二次请求杜浒,杜浒不理会,她坐在悬崖上,很觉得悲伤。 天夜了,有一匹大萤火虫尾上闪着蓝光,很迅速的从奉书身旁飞过去,奉书想,“看你飞得多远!”便把眼睛随着那萤火虫的明光追去。杜鹃又叫了。 “师父,为什么不上来?我要你!” 234|0142 奉书起先觉得好笑,听到后来,不禁十分感动,轻声道:“师父,他们恨死了我,你多说也没用。别回去吧!我跟你到深山里、海岛上,到他们永远找不到的地方去过一辈子。”杜浒心中一动,随即正色道:“奉儿,咱们非回去不可。”奉书叫道:“他们一定会生生拆开咱们。咱俩以后可不能再见面啦。”杜浒道:“咱俩死也不分开。” 奉书本来心中凄苦,听了他这句胜过千言信誓、万句盟约的话,突然间满腔都是信心,只觉两颗心已牢牢结在一起,天下再没甚么人、甚么力道能将两人拆散,心想:“对啦,最多是死,难道还有比死更厉害的?”说道:“师父,我永远听你话。咱俩死也不分开。”杜浒喜道:“本来嘛,我说你是很好很好的。” 奉书嫣然一笑,从革囊中取出一大块生牛肉来,用湿泥裹了,找些枯枝,生起火来,说道:“让小红马息一忽儿,咱们打了尖就回去。” 两人吃了牛肉,那小红马也吃饱了草,两人上马从来路回去,未牌稍过,已来到小客店前。杜浒牵了奉书的手,走进店内。那店伴得过杜浒的银子,见他回来,满脸堆欢的迎上,说道:“您老好,那几位都出京去啦。跟您张罗点儿甚么吃的?”杜浒惊道:“都去啦?留下甚么话没有?”店伴道:“没有啊。他们向南走的,走了不到两个时辰。”杜浒向奉书道:“咱们追去。”两人出店上马,向南追寻,但始终不见三子六怪的踪影。杜浒道:“只怕师父们走了另一条道。”于是催马重又回头。那小红马也真神骏,虽然一骑双乘,仍是来回奔驰,不见疲态。 一路打听,途人都说没见到全真三子、江南六怪那样的人物。杜浒好生失望。奉书道:“八月中秋大伙儿在嘉兴烟雨楼相会,那时必可见到你众位师父。你要说我‘很好,很好’,那时再说不迟。”杜浒道:“到中秋节足足还有半年。”奉书笑道:“这半年中咱俩到处玩耍,岂不甚妙?” 杜浒本就生性旷达,又是少年贪玩,何况有意中人相伴,不禁心满意足,当下拍手道好。两人赶到一个小镇,住了一宵,次日买了一匹高头白马。杜浒一定要骑白马,把红马让给奉书乘坐。两人按辔缓行,一路游山玩水,乐也融融,或旷野间并肩而卧,或村店中同室而居,虽然情深爱笃,但两小无猜,不涉猥亵。奉书固不以为异,杜浒亦觉本该如此。 这一日来到京东西路袭庆府泰宁军地界,时近端阳,天时已颇为炎热。两人纵马驰了半天,一轮红日直照头顶,杜浒与奉书额头与背上都出了汗。大道上尘土飞扬,粘得脸上腻腻的甚是难受。奉书道:“咱们不赶道了,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歇罢。”杜浒道:“好,到前面镇甸,泡一壶茶喝了再说。” 说话之间,两乘马追近了前面一顶轿子、一匹毛驴。见驴上骑的是个大胖子,穿件紫酱色熟罗袍子,手中拿着把大白扇不住挥动,那匹驴子偏生又瘦又小,给他二百五六十斤重的身子压得一跛一拐,步履维艰。轿子四周轿帷都翻起了透风,轿中坐着个身穿粉红衫子的肥胖妇人,无独有偶,两名轿夫竟也是一般的身材瘦削,走得气喘吁吁。轿旁有名丫鬟,手持葵扇,不住的给轿中胖妇人打扇。 奉书催马前行,赶过这行人七八丈,勒马回头,向着轿子迎面过去。杜浒奇怪:“你干甚么?”奉书叫道:“我瞧瞧这位太太的模样。”凝目向轿中望去,只见那胖妇人约莫四十来岁年纪,髻上插一枝金钗,鬓边戴了朵老大红绒花,一张脸盆也似的大圆脸,嘴阔眼细,两耳招风,鼻子扁平,似有若无,□□涂得厚厚地,却给额头流下来的汗水划出了好几道深沟。 她听到了奉书那句话,竖起一对浓眉,恶狠狠地瞪目而视,粗声说道:“有甚么好瞧?”奉书本就有心生事,对方自行起衅,正是求之不得,勒住小红马拦在当路,笑道:“我瞧你身材苗条,可俊得很哪!”突然一声吆喝,提起马缰,小红马蓦地里向轿子直冲过去。两名轿夫大吃一惊,齐叫:“啊也!”当即摔下轿杠,向旁逃开。轿子翻倒,那胖妇人骨碌碌的从轿中滚将出来,摔在大路正中,叉手舞腿,再也爬不起来。 奉书却已勒定小红马,拍手大笑。她开了这个玩笑,本想回马便走,不料那骑驴的大胖子挥起马鞭向她猛力抽来,骂道:“哪里来的小浪蹄子!”那胖妇人横卧在地,口中更是污言秽语滔滔不绝。奉书左手伸出,抓住了那胖子抽来的鞭子顺手一扯,那胖子登时摔下驴背。奉书提鞭夹头夹脑的向他抽去,那胖妇人大叫:“有女强盗啊!打死人了哪!女强人拦路打劫啦!”奉书一不做、二不休,拔出峨嵋钢刺,弯下腰去,嗤的一声,便将她左耳割了下来。那胖妇人登时满脸鲜血,杀猪似的大叫起来。 这一来,那胖子吓得魂飞魄散,跪在地下只叫:“女大王饶命!我……我有银子!”奉书板起了脸,喝道:“谁要你银子?这女人是谁?”那胖子道:“是……是我夫人!我……我们……她回娘家……回娘家探亲。”奉书道:“你们两个又壮又胖,干吗自己不走路?要饶命不难,只须听我吩咐!”那胖子道:“是,是,听姑娘大王吩咐。” 奉书听他管自己叫“姑娘大王”,觉得挺是新鲜,噗哧一笑,说道:“两个轿夫呢?还有这小丫鬟,你们三个都坐进轿子去。”三人不敢违拗,扶起了倒在路中心的轿子,钻了进去。好在三人身材瘦削,加起来只怕还没那胖妇人肥大,坐入轿中却也不如何挤迫。 这三人连同杜浒和那胖子夫妇,六对眼睛都怔怔的瞧着奉书,不知她有何古怪主意。奉书道:“你们夫妻平时作威作福,仗着有几个臭钱便欺压穷人。眼下遇上了‘姑娘大王’,要死还是要活?”这时那胖妇人早就停了叫嚷,左手按住了脸畔伤口,与那胖子齐声道:“要活,要活,姑娘大王饶命!” 奉书道:“好,今日轮到你们两个做做轿夫,把轿子抬起来!”那胖妇人道:“我……我只会坐轿子,不会抬轿子!”奉书将钢刺在她鼻子上平拖而过,喝道:“你不会抬轿子,我可会割鼻子。”那胖妇人只道鼻子又已给她割去,大叫:“哎唷,痛死人啦!”奉书喝道:“你抬不抬?”那胖子先行抬起了轿杠,说道:“抬,抬!我们抬!”那胖妇人无奈,只得矮身将另一端轿杠放上肩头,挺身站起。这对财主夫妇平时补药吃得多了,身子着实壮健,抬起轿子迈步而行,居然抬得有板有眼。奉书和杜浒齐声喝彩:“抬得好!” 黄、郭二人骑马押在轿后。直行出十余丈,奉书这才纵马快奔,叫道:“师父,咱们走罢!”两人驰出一程,回头望来,只见那对胖夫妇兀自抬轿行走,不敢放下,两人都是忍不住哈哈大笑。奉书道:“这胖女人如此可恶,生得又难看,本来倒挺合用。我原想捉了她去,给丘处机做老婆,只可惜我打不过那牛鼻子。”杜浒大奇,问道:“怎么给丘道长做老婆?他不会要的。”奉书道:“他当然不肯要。可是他却不想想,你说不肯娶穆姑娘,他怎地又硬逼你娶她?哼,等哪一天我武功强过这牛鼻子老道了,定要硬逼他娶个又恶又丑的女人,叫他尝尝被逼娶老婆的滋味。” 杜浒哑然失笑,原来她心中在打这个主意,过了半晌,说道:“奉儿,穆姑娘并不是又丑又恶,不过我只娶你。”奉书嫣然一笑,道:“你不说我也知道。” 正行之间,忽听得一排大树后水声淙淙。奉书纵马绕过大树,突然欢声大叫。杜浒跟着过去,原来是一条清可见底的深溪,溪底是绿色、白色、红色、紫色的小圆卵石子,溪旁两岸都是垂柳,枝条拂水,溪中游鱼可数。奉书脱下外衣,扑通一声,跳下水去。 杜浒吓了一跳,走近溪旁,只见她双手高举,抓住了一尾尺来长的青鱼。鱼儿尾巴乱动,拚命挣扎。奉书叫道:“接住。”把鱼儿抛上岸来。杜浒施展擒拿法抓去,但鱼儿身上好滑,立即溜脱,在地上翻腾乱跳。奉书拍手大笑,叫道:“师父,下来游水。” 杜浒生长大漠,不识水性,笑着摇头。奉书道:“下来,我教你。”杜浒见她在水里玩得有趣,于是脱下外衣,一步步踏入水中。奉书在他脚上一拉,他站立不稳,跌入水中,心慌意乱之下,登时喝了几口水。奉书笑着将他扶起,教他换气划水的法门。游泳之道,要旨在能控制呼吸,杜浒于内功习练有素,精通换气吐纳的功夫,练了半日,已略识门径。 当晚两人便在溪畔露宿,次日一早又是一个教、一个学。奉书生长海岛,自幼便熟习水性。黄药师文事武学,无不精深,只水中功夫却是远远不及女儿。杜浒在明师指点之下,每日在溪水中浸得四五个时辰,七八日后已能在清溪中上下来去,浮沉自如。这一日两人游了半天,兴犹未尽,溯溪而上,游出数里,忽然听得水声渐响,转了一个弯,眼前飞珠溅玉,竟是一个十余丈高的大瀑布,一片大水匹练也似的从崖顶倒下来。奉书道:“师父,咱俩从瀑布里窜到崖顶上去。” 杜浒道:“好,咱们试试。你穿上防身的软甲罢。”奉书道:“不用!”一声吆喝,两人一起钻进了瀑布之中。那水势好急,别说向上攀援,连站也站立不住,脚步稍移,身子便给水流远远冲开。两人试了几次,终于废然而退。杜浒很是不服,气鼓鼓的道:“奉儿,咱们好好养一晚神,明儿再来。”奉书笑道:“好!可也不用生这瀑布的气。”杜浒自觉无理,哈哈大笑。次日又试,竟然爬上了丈余,好在两人轻身功夫了得,每次被水冲下,只不过落入下面深瀑,也伤不了身子。两人揣摸水性,天天在瀑布里窜上溜下。到第八天上,杜浒竟然攀上了崖顶,伸手将奉书也拉了上去。两人在崖上欢呼跳跃,喜悦若狂,手挽手的又从瀑布中溜了下来。 这日来到长江边上,已是暮霭苍茫,杜浒望着大江东去,白浪滔滔,四野无穷无尽,上游江水不绝流来,永无止息,只觉胸中豪气干云,身子似与江水合而为一。观望良久,奉书忽道:“要去就去。”杜浒道:“好!”两人这些日子共处下来,相互间不必多言,已知对方心意,奉书见了他的眼神,就知他想游过江去。杜浒放开白马缰绳,说道:“你没用,自己去吧。”在红马臀上一拍,二人一马,一齐跃入大江。小红马一声长嘶,领先游去。杜浒与奉书并肩齐进。游到江心,那红马已遥遥在前。天上繁星闪烁,除了江中浪涛之外,更无别般声息,似乎天地之间就只他们二人。 235|0142 奉书轻轻重复了一遍他的要求。她平日都是在女眷内院伺候,倒没怎么见过太子出门的阵仗,但若是有心留意,也不是不能打听出端倪。 她点点头,拍着胸脯道:“包在我身上。” 杜浒见她一本正经的模样,不禁微微一笑,又说:“还有,今年入夏,你是不是依然跟随太子他们去上都?” 奉书点点头,“若没有意外,公主肯定是要带着我去的。” “好。到了上都之后,给我用心监视太子和皇帝的动向。若他们提前返回大都,务必当日就向我详详细细地报告情况。在钟楼上标出记号,我会每日查看。” 转过两个弯,来到一个茶坊间壁,胡麻殿下叫一声:“奉书开门。”只见芦帘起处,一个姑娘出到帘子下应道:“大哥,怎地半早便归?”胡麻殿下道:“你的师父在这里,且来厮见。”胡麻殿下郎接了担儿入去,便出来道:“二哥,入屋里来,和你徒弟相见。”杜浒揭起帘子,入进里面,与奉书相见。胡麻殿下说道:“奉书,原来景阳冈上打死大虫新充做都头的,正是我这兄弟。”奉书叉手向前道:“师父万福。”杜浒道:“姑娘请坐。”杜浒当下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奉书向前扶住杜浒道:“师父,折杀奴家。”杜浒道:“姑娘受礼。”奉书道:“奴家也听得说道:‘有个打虎的好汉,迎到县前来。’奴家也正待要去看一看。不想去得迟了,赶不上,不曾看见,原来却是师父。且请师父到楼上去坐。”杜浒看奉书时,但见: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当下奉书叫胡麻殿下请杜浒上楼,主客席里坐地。三个人同到楼上坐了,奉书看着胡麻殿下道:“我陪侍着师父坐地,你去安排些酒食来,管待师父。”胡麻殿下应道:“最好。二哥,你且坐一坐,我便来也。”胡麻殿下下楼去了。奉书在楼上,看了杜浒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杜浒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的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杜浒,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里住不想这段因缘,却在这里!” 奉书脸上堆下笑来问杜浒道:“师父,来这里几日了?”杜浒答道:“到此间十数日了。”奉书道:“师父在那里安歇?”杜浒道:“胡乱权在县衙里安歇。”奉书道:“师父,恁地时,却不便当。”杜浒道:“独自一身,容易料理,早晚自有土兵伏侍。”奉书道:“那等人伏侍师父,怎地顾管得到,何不搬来一家里住早晚要些汤水吃时,奴家亲自安排与师父吃,不强似这伙腌人。师父便吃口清汤,也放心得下。”杜浒道:“深谢姑娘。”奉书道:“莫不别处有婶婶,可取来厮会也好。”杜浒道:“杜浒并不曾婚娶。”奉书又问道:“师父青春多少?”杜浒道:“虚度二十五岁。”奉书道:“长奴三岁。师父今番从那里来?”杜浒道:“在沧州住了一年有余,只想哥哥在清河县住,不想却搬在这里。”奉书道:“一言难尽!自从嫁得你哥哥,吃他忒善了,被人欺负,清河县里住不得,搬来这里。若得师父这般雄壮,谁敢道个不字!”杜浒道:“家兄从来本分,不似杜浒撒泼。”奉书笑道:“怎地这般颠倒说常言道:‘人无刚骨,安身不牢。’奴家平生快性,看不得这般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的人。”杜浒道:“家兄却不到得惹事,要姑娘忧心。” 正在楼上说话未了,胡麻殿下买了些酒肉果品归来,放在厨下,走上楼来叫道:“奉书,你下来安排。”奉书应道:“你看那不晓事的,师父在这里坐地,却教我撇了下来。”杜浒道:“姑娘请自便。”奉书道:“何不去叫间壁王干娘安排便了只是这般不见便!” 胡麻殿下自去央了间壁王婆,安排端正了,都搬上楼来,摆在桌子上,无非是些鱼肉果菜之类,随即烫酒上来。胡麻殿下叫奉书坐了主位,杜浒对席,胡麻殿下打横。三个人坐下,胡麻殿下筛酒在各人面前。奉书拿起酒来道:“师父休怪,没甚管待,请酒一杯。”杜浒道:“感谢姑娘,休这般说。”胡麻殿下只顾上下筛酒烫酒,那里来管别事。奉书笑容可掬,满口儿叫:“师父,怎地鱼和肉也不吃一块儿?”拣好的递将过来。杜浒是个直性的汉子,只把做亲徒弟相待。谁知奉书是个使女出身,惯会小意儿。胡麻殿下又是个善弱的人,那里会管待人。 奉书吃了几杯酒,一双眼只看着杜浒的身上,杜浒吃他看不过,只低了头,不恁么理会。当日吃了十数杯酒,杜浒便起身。胡麻殿下道:“二哥,再吃几杯了去。”杜浒道:“只好恁地,却又来望哥哥。”都送下楼来。奉书道:“师父是必搬来家里住。若是师父不搬来时,教我两口儿也吃别人笑话,亲兄弟难比别人。大哥,你便打点一间房,请师父来家里过活,休教邻舍街坊道个不是。”胡麻殿下道:“奉书说的是。二哥,你便搬来,也教我争口气。”杜浒道:“既是哥哥、奉儿恁地说时,今晚有些行李,便取了来。”奉书道:“师父是必记心,奴这里专望。”奉书情意十分殷勤,正是:叔嫂通言礼禁严,手援须识是从权。英雄只念连枝树,**偏思并蒂莲。 杜浒别了哥嫂,离了紫石街,径投县里来,正值知县在厅上坐衙。杜浒上厅来禀道:“杜浒有个亲兄,搬在紫石街居住。杜浒欲就家里宿歇,早晚衙门中听候使唤。不敢擅去,请恩相钧旨。”知县道:“这是孝悌的勾当,我如何阻你你可每日来县里伺候。”杜浒谢了,收拾行李铺盖。有那新制的衣服,并前者赏赐的物件,叫个土兵挑了,杜浒引到哥哥家里。奉书见了,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堆下笑来。胡麻殿下叫个木匠,就楼上整了一间房,铺下一张床,里面放一条桌子,安两个杌子,一个火炉。杜浒先把行李安顿了,分付土兵自回去,当晚就哥嫂家里歇卧。 次日早起,奉书慌忙起来,烧洗面汤,舀漱口水。叫杜浒洗漱了口面,裹了巾帻,出门去县里画卯。奉书道:“师父画了卯,早些个归来吃饭,休去别处吃。”杜浒道:“便来也。”径去县里画了卯,伺候了一早晨,回到家里。奉书洗手剔甲,齐齐整整,安排下饭食,三口儿共桌儿吃。杜浒吃了饭,奉书双手捧一盏茶,递与杜浒吃。杜浒道:“教姑娘生受,杜浒寝食不安。县里拨一个土兵来使唤。”奉书连声叫道:“师父却怎地这般见外自家的骨肉,又不伏侍了别人。便拨一个土兵来使用,这厮上锅上灶地不干净,奴眼里也看不得这等人。”杜浒道:“恁地时,却生受姑娘。”话休絮烦。自从杜浒搬将家里来,取些银子与胡麻殿下,教买饼馓茶果,请邻舍吃茶。众邻舍斗分子来与杜浒人情,胡麻殿下又安排了回席,都不在话下。 过了数日,杜浒取出一匹彩色缎子与奉书做衣裳。奉书笑嘻嘻道:“师父,如何使得!既然师父把与奴家,不敢推辞,只得接了。”杜浒自此只在哥哥家里宿歇。胡麻殿下依前上街挑卖炊饼。杜浒每日自去县里画卯,承应差使。不论归迟归早,奉书顿羹顿饭,欢天喜地伏侍杜浒,杜浒倒过意不去。奉书常把些言语来撩拨他,杜浒是个硬心直汉,却不见怪。 第288节 有话即长,无话即短。不觉过了一月有余,看看是十一月天气。连日朔风紧起,四下里彤云密布,又早纷纷扬扬,飞下一天大雪来。怎见得好雪,正是:眼波飘瞥任风吹,柳絮沾泥若有私。粉态轻狂迷世界,巫山*未为奇。当日那雪,直下到一更天气,却似银铺世界,玉碾乾坤。次日,杜浒清早出去县里画卯,直到日中未归。胡麻殿下被奉书赶出去做买卖,央及间壁王婆,买下些酒肉之类,去杜浒房里簇了一盆炭火,心里自想道:“我今日着实撩斗他一撩斗,不信他不动情。”奉书独自一个,冷冷清清立在帘儿下等着,只见杜浒踏着那乱琼碎玉归来。奉书揭起帘子,陪着笑脸迎接道:“师父寒冷。”杜浒道:“感谢奉儿忧念。”入得门来,便把毡笠儿除将下来。奉书双手去接,杜浒道:“不劳姑娘生受。”自把雪来拂了,挂在壁上;解了腰里缠袋,脱了身上鹦哥绿丝衲祆,入房里搭了。奉书便道:“奴等一早起,师父怎地不归来吃早饭?”杜浒道:“便是县里一个相识,请吃早饭。却才又有一个作杯,我不奈烦,一直走到家来。”奉书道:“恁地,师父向火。”杜浒道:“好。”便脱了油靴,换了一双袜子,穿了暖鞋,掇个杌子,自近火边坐地。 奉书把前门上了拴,后门也关了,却搬些按酒、果品、菜蔬,入杜浒房里来,摆在桌子上。杜浒问道:“哥哥那里去未归?”奉书道:“你哥哥每日自出去做买卖,我和师父自饮三杯。”杜浒道:“一发等哥哥家来吃。”奉书道:“那里等的他来等他不得。”说犹未了,早暖了一注子酒来。杜浒道:“姑娘坐地,等杜浒去烫酒正当。”奉书道:“师父,你自便。”奉书也掇个杌子,近火边坐了。火头边桌儿上,摆着杯盘。奉书拿盏酒,擎在手里,看着杜浒道:“师父满饮此杯。”杜浒接过手来,一饮而尽。奉书又筛一杯酒来说道:“天色寒冷,师父饮个成双杯儿。”杜浒道:“姑娘自便。”接来又一饮而尽。杜浒却筛一杯酒,递与奉书吃。姑娘接过酒来吃了,却拿注子再斟酒来,放在杜浒面前。 奉书脸上堆着笑容说道:“我听得一个闲人说道:师父在县前东街上,养着一个唱的,敢端的有这话么?”杜浒道:“姑娘休听外人胡说,杜浒从来不是这等人。”姑娘道:“我不信,只怕师父口头不似心头。”杜浒道:“姑娘不信时,只问哥哥。”奉书道:“他晓的甚么!晓的这等事时,不卖炊饼了。师父且请一杯。”连筛了三四杯酒饮了。奉书也有三杯酒落肚,只管把闲话来说。杜浒也知了**分,自家只把头来低了。 奉书起身去烫酒,杜浒自在房里拿起火箸簇火。奉书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拿着注子,一只手便去杜浒肩胛上只一捏,说道:“师父,只穿这些衣裳不冷?”杜浒已自有五分不快意,也不应他。奉书见他不应,劈手便来夺火箸,口里道:“师父,你不会簇火,我与你拨火,只要一似火盆常热便好。”杜浒有八分焦燥,只不做声。奉书不看杜浒焦燥,便放了火箸,却筛一盏酒来,自呷了一口,剩了大半盏,看着杜浒道:“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 杜浒劈手夺来,泼在地下,说道:“姑娘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把手只一推,争些儿把奉书推一交。杜浒睁起眼来道:“杜浒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姑娘休要这般不识廉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些风吹草动,杜浒眼里认的是姑娘,拳头却不认的是姑娘!再来休要恁地!”奉书通红了脸,便收拾了杯盘盏碟,口里说道:“我自作乐耍子,不值得便当真起来,好不识人敬重!”搬了家火,自向厨下去了。有诗为证:酒作媒人色胆张,贪**不顾坏纲常。席间便欲求*,激得雷霆怒一场。 却说奉书勾搭杜浒不动,反被抢白一场。杜浒自在房里气忿忿地。天色却早,未牌时分,胡麻殿下挑了担儿,归来推门,奉书慌忙开门。胡麻殿下进来,歇了担儿,随到厨下,见奉书双眼哭的红红的。胡麻殿下道:“你和谁闹来?”奉书道:“都是你不争气,教外人来欺负我。”胡麻殿下道:“谁人敢来欺负你?”奉书道:“情知是有谁!争奈杜浒那厮,我见他大雪里归来,连忙安排酒请他吃,他见前后没人,便把言语来调戏我。”胡麻殿下道:“我的兄弟不是这等人,从来老实,休要高做声,吃邻舍家笑话!” 胡麻殿下撇了奉书,来到杜浒房里叫道:“二哥,你不曾吃点心,我和你吃些个。”杜浒只不则声。寻思了半晌,再脱了丝鞋,依旧穿上油膀靴,着了上盖,带上毡笠儿,一头系缠袋,一面出门。胡麻殿下叫道:“二哥那里去?”也不应,一直地只顾去了。 胡麻殿下回到厨下来问奉书道:“我叫他又不应,只顾望县前这条路走了去,正是不知怎地了?”奉书骂道:“糊突桶,有甚么难见处!那厮羞了,没脸儿见你,走了出去。我猜他已定叫个人来搬行李,不要在这里宿歇。”胡麻殿下道:“他搬了去,须吃别人笑话。”奉书道:“混沌魍魉,他来调戏我,倒不吃别人笑。你要便自和他道话,我却做不的这样的人。你还了我一纸休书来,你自留他便了。”胡麻殿下那里敢再开口。 正在家中两口儿絮聒,只见杜浒引了一个土兵,拿着条匾担,径来房里,收拾了行李,便出门去。胡麻殿下赶出来叫道:“二哥,做甚么便搬了去?”杜浒道:“哥哥不要问,说起来,装你的幌子。你只由我自去便了。”胡麻殿下那里敢再问备细,由杜浒搬了去。奉书在里面喃喃呐呐的骂道:“却也好!人只道一个亲兄弟做都头,怎地养活了哥嫂,却不知反来嚼咬人!正是‘花木瓜,空好看’。你搬了去,倒谢天地,且得冤家离眼前。”胡麻殿下见奉书这等骂,正不知怎地,心中只是咄咄不乐,放他不下。 236|0142 奉书本是随口开个玩笑,心想他对这匹千载难逢的宝马爱若性命,自己与他不过萍水相逢,存心是要瞧瞧这老实人如何出口拒绝,哪知他答应得豪爽之至,实是大出意外,不禁愕然,心中感激,难以自已,忽然伏在桌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这一下杜浒更是大为意外,忙问:“兄弟,怎么?你身上不舒服吗?”奉书抬起头来,虽是满脸泪痕,却是喜笑颜开,只见他两条泪水在脸颊上垂了下来,洗去煤黑,露出两道白玉般的肌肤,笑道:“大哥,咱们走罢!” 两人记挂赵孟清的伤势,又想中秋将届,烟雨楼头有比武之约,双雕与人结仇,也非大事,当即启程东行。两人同骑共驰,小红马奔行迅速,双雕飞空相随。一路上奉书笑语盈盈,嬉戏欢畅,尤胜往时。 杜浒见她疲累,常劝她早些休息,奉书只是不理,有时深夜之中,也抱膝坐在榻上,寻些无关紧要的话头,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胡扯。 这日从江南西路到了两浙南路境内,纵马大奔了一日,已近东海之滨。两人在客店中歇了,奉书向店家借了一只菜篮,要到镇上买菜做饭。杜浒劝道:“你累了一天,将就吃些店里的饭菜算啦。” 奉书道:“我是做给你吃,难道你不爱吃我做的菜么?” 杜浒道:“那自然爱吃,只是我要你多歇歇,待将养好了,慢慢再做给我吃也不迟。” 奉书道:“待我将养好了,慢慢再做……”臂上挽了菜篮,一只脚跨在门槛之外,竟自怔住了。 杜浒尚未明白她的心思,轻轻从她臂上除下菜篮,道:“是啊,待咱们找到师父,一起吃你做的好菜。” 奉书呆立了半晌,回来和衣倒在床上,不久似乎是睡着了。 店家开饭出来。杜浒叫她吃饭。奉书一跃而起,笑道:“师父,咱们不吃这个,你跟我来。” 杜浒依言随她出店,走到镇上。奉书拣一家白墙黑门的大户人家,绕到后墙,跃入院中。杜浒不明所以,跟着进去。奉书径向前厅闯去,只见厅上灯烛辉煌,主人正在请客。奉书大喜,叫道:“妙极!这可找对了人家。”笑嘻嘻的走向前去,喝道:“通通给我滚开。”厅上筵开三席,宾主三十余人一齐吃了一惊,见她是个美貌少女,个个相顾愕然。奉书顺手揪住一个肥胖客人,脚下一勾,摔了他一个筋斗,笑道:“还不让开?”众客一轰而起,乱成一团。主人大叫:“来人哪,来人哪!”嘈杂声中,两名教头率领十多名庄客,抡刀使棒,打将入来。奉书笑吟吟地抢上,不两招已将两名教头打倒,夺过一把钢刀,舞成一团白光,假意向前冲杀。众庄客发一声喊,跌跌撞撞,争先恐后地都逃了出去。 主人见势头不对,待要溜走,奉书纵上去一把扯住他胡子,右手抡刀作势便砍。那主人慌了手脚,双膝跪倒,颤声道:“女……女大王……好……姑娘……你要金银,立时……马上取出献上,只求你饶我一条老命……”奉书笑道:“谁要你金银?快起来陪我们饮酒。”左手揪着他胡子提了上来。那主人吃痛,却是不敢叫喊。 奉书一扯杜浒,两人居中在主宾的位上坐下。奉书叫道:“大家坐啊,怎么不坐了?”手一扬,一把明晃晃的钢刀插在桌上。众宾客又惊又怕,挤在下首两张桌边,无人敢坐到上首的桌旁来。 奉书喝道:“你们不肯陪我,是不是?谁不过来,我先宰了他?”众人一听,纷纷拥上,你推我挤,倒把椅子撞翻了七八张。奉书喝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好好儿坐也不会吗?”众宾客推推挤挤,好半晌才分别在三张桌边坐定了。奉书自斟自饮,喝了一杯酒,问主人道:“你干么请客,家里死了人吗?死了几个?” 主人结结巴巴的道:“小老儿晚年添了个孩儿,今日是弥月汤饼之会,惊动了几位亲友高邻。”奉书笑道:“那很妙啊,把小孩抱出来瞧瞧。”那主人面如土色,只怕奉书伤害了孩子,但见到席上所插的钢刀,却又不敢不依,只得命奶妈抱了孩子出来。 奉书抱过孩子,在烛光下瞧瞧他的小脸,再望望主人,侧头道:“一点也不像,只怕不是你生的。”那主人神色尴尬,全身颤抖,只道:“是,是!”也不知他说确是他自己生的,还是说:“姑娘之言甚是。”众宾客觉得好笑,却又不敢笑。 奉书从怀里掏出一锭黄金,交给奶妈,又把孩子还给了她,道:“小意思,算是他外婆的一点见面礼罢。”众人见她小小年纪,竟然自称外婆,又见她出手豪阔,个个面面相觑。那主人自是喜出望外,连声称谢。奉书道:“来,敬你一碗!”取一只大碗来斟了酒,放在主人面前。那主人道:“小老儿量浅,姑娘恕罪则个。”奉书秀眉上扬,伸手一把扯住他胡子喝道:“你喝是不喝?” 主人无奈,只得端起碗来,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奉书笑道:“是啊,这才痛快,来,咱们来行个酒令。”她要行令就得行令,满席之人谁敢违拗?但席上不是商贾富绅,就是腐儒酸丁,哪有一个真才实学之人?各人战战兢兢的胡诌,奉书一会儿就听得不耐烦了,喝道:“都给我站在一旁!”众人如逢大赦,急忙站起来。只听得咕咚一声,那主人连人带椅仰天跌倒,原来他酒力发作,再也支持不住了。 奉书哈哈大笑,自与杜浒饮酒谈笑,傍若无人,让众人眼睁睁的站在一旁瞧着,直吃到初更已过,杜浒劝了几次,这才尽兴而归。 回到客店,奉书笑问:“师父,今日好玩吗?”杜浒道:“无端端的累人受惊担怕,却又何苦来?” 奉书道:“我但求自己心中平安舒服,哪去管旁人死活。” 杜浒一怔,觉得她语气颇不寻常,但一时也不能体会到这言语中的深意。 奉书忽道:“我要出去逛逛,你去不去?” 杜浒道:“这阵子还到哪里?” 奉书道:“我想起刚才那孩儿倒也有趣,外婆去抱来玩上几天,再还给人家。”杜浒惊道:“这怎使得?” 奉书一笑,已纵出房门,越墙而出。杜浒急忙追上,拉住她手臂劝道:“奉儿,你已玩了这么久,难道还不够么?” 奉书站定身子,说道:“自然不够!”她顿了一顿,又道:“要你陪着,我才玩得有兴致。过几天你就要离开我啦,你去陪那安姿公主,她一定不许你再来见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过得一天,就少了一天。我一天要当两天、当三天、当四天来使。这样的日子我过不够。师父,晚间我不肯安睡休息,却要跟你胡扯瞎谈,你现下懂了罢?你不会再劝我了罢?” 杜浒握着她的手,又怜又爱,说道:“奉儿,我生来心里胡涂,一直不明白你对我这番心意,我……我……”说到这里,却又不知如何说下去。 奉书微微一笑,道:“从前爹爹教我念了许多词,都是甚么愁啦、恨啦。我只道他念着我那去世了的妈妈,因此尽爱念这些话。今日才知在这世上,欢喜快活原只一忽儿时光,愁苦烦恼才当真是一辈子的事。” 柳梢头上,浅浅一弯新月,夜凉似水,微风拂衣。杜浒心中本来一直浑浑噩噩,虽知奉书对自己一片深情,却不知情根之种,恼人至斯,这时听了她这番言语,回想日来她的一切光景,心想:“我是个粗鲁直肚肠的人,将来与奉儿分别了,虽然常常会想着她、念着她,但总也能熬得下来。可是她呢?她一个人在江西,只有她爹爹相伴,岂不寂寞?”随即又想:“将来她爹爹总是要去世的,那时只有几个哑巴仆人陪着她,她小心眼里整日就爱想心思、转念头,这可不活活的坑死了她?” 思念及此,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双手握住了她手,痴痴望着她脸,说道:“奉儿,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也在江西陪你一辈子!” 奉书身子一颤,抬起头来,道:“你……你说甚么?” 杜浒道:“我再也不理甚么成吉思汗、甚么安姿公主,这一生一世,我只陪着你。” 奉书低呼一声,纵体入怀。杜浒伸臂搂住了她,这件事一直苦恼着他,此时突然把心一横,不顾一切的如此决定,心中登感舒畅。两人搂抱在一起,一时浑忘了身外天地。 过了良久,奉书轻轻道:“你妈呢?”杜浒道:“我接她到江西住。”奉书道:“你不怕哲别、拖雷他们么?”杜浒道:“他们对我情深义重,但我的心分不成两个。”奉书道:“你江南的六位师父呢?马道长、丘道长他们又怎么说?”杜浒叹了口气道:“他们定要生我的气,但我会慢慢求恳。奉儿,你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你呢。” 奉书笑道:“我有个主意。咱们躲在桃花岛上,一辈子不出来,岛上我爹爹的布置何等玄妙,他们就是寻上岛来,也找不到你来责骂。”杜浒心想这法儿可不妥当,正要叫她另筹妙策,忽听十余丈外脚步声响 237|0142 </script> 奉书吃了几杯酒,一双眼只看着杜浒的身上,杜浒吃他看不过,只低了头,不恁么理会。当日吃了十数杯酒,杜浒便起身。胡麻殿下道:“二哥,再吃几杯了去。”杜浒道:“只好恁地,却又来望哥哥。”都送下楼来。奉书道:“师父是必搬来家里住。若是师父不搬来时,教我两口儿也吃别人笑话,亲兄弟难比别人。大哥,你便打点一间房,请师父来家里过活,休教邻舍街坊道个不是。”胡麻殿下道:“奉书说的是。二哥,你便搬来,也教我争口气。”杜浒道:“既是哥哥、奉儿恁地说时,今晚有些行李,便取了来。”奉书道:“师父是必记心,奴这里专望。”奉书情意十分殷勤,正是:叔嫂通言礼禁严,手援须识是从权。英雄只念连枝树,**偏思并蒂莲。 杜浒别了哥嫂,离了紫石街,径投县里来,正值知县在厅上坐衙。杜浒上厅来禀道:“杜浒有个亲兄,搬在紫石街居住。杜浒欲就家里宿歇,早晚衙门中听候使唤。不敢擅去,请恩相钧旨。”知县道:“这是孝悌的勾当,我如何阻你你可每日来县里伺候。”杜浒谢了,收拾行李铺盖。有那新制的衣服,并前者赏赐的物件,叫个土兵挑了,杜浒引到哥哥家里。奉书见了,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堆下笑来。胡麻殿下叫个木匠,就楼上整了一间房,铺下一张床,里面放一条桌子,安两个杌子,一个火炉。杜浒先把行李安顿了,分付土兵自回去,当晚就哥嫂家里歇卧。 第289节 次日早起,奉书慌忙起来,烧洗面汤,舀漱口水。叫杜浒洗漱了口面,裹了巾帻,出门去县里画卯。奉书道:“师父画了卯,早些个归来吃饭,休去别处吃。”杜浒道:“便来也。”径去县里画了卯,伺候了一早晨,回到家里。奉书洗手剔甲,齐齐整整,安排下饭食,三口儿共桌儿吃。杜浒吃了饭,奉书双手捧一盏茶,递与杜浒吃。杜浒道:“教姑娘生受,杜浒寝食不安。县里拨一个土兵来使唤。”奉书连声叫道:“师父却怎地这般见外自家的骨肉,又不伏侍了别人。便拨一个土兵来使用,这厮上锅上灶地不干净,奴眼里也看不得这等人。”杜浒道:“恁地时,却生受姑娘。”话休絮烦。自从杜浒搬将家里来,取些银子与胡麻殿下,教买饼馓茶果,请邻舍吃茶。众邻舍斗分子来与杜浒人情,胡麻殿下又安排了回席,都不在话下。 过了数日,杜浒取出一匹彩色缎子与奉书做衣裳。奉书笑嘻嘻道:“师父,如何使得!既然师父把与奴家,不敢推辞,只得接了。”杜浒自此只在哥哥家里宿歇。胡麻殿下依前上街挑卖炊饼。杜浒每日自去县里画卯,承应差使。不论归迟归早,奉书顿羹顿饭,欢天喜地伏侍杜浒,杜浒倒过意不去。奉书常把些言语来撩拨他,杜浒是个硬心直汉,却不见怪。 有话即长,无话即短。不觉过了一月有余,看看是十一月天气。连日朔风紧起,四下里彤云密布,又早纷纷扬扬,飞下一天大雪来。怎见得好雪,正是:眼波飘瞥任风吹,柳絮沾泥若有私。粉态轻狂迷世界,巫山*未为奇。当日那雪,直下到一更天气,却似银铺世界,玉碾乾坤。次日,杜浒清早出去县里画卯,直到日中未归。胡麻殿下被奉书赶出去做买卖,央及间壁王婆,买下些酒肉之类,去杜浒房里簇了一盆炭火,心里自想道:“我今日着实撩斗他一撩斗,不信他不动情。”奉书独自一个,冷冷清清立在帘儿下等着,只见杜浒踏着那乱琼碎玉归来。奉书揭起帘子,陪着笑脸迎接道:“师父寒冷。”杜浒道:“感谢奉儿忧念。”入得门来,便把毡笠儿除将下来。奉书双手去接,杜浒道:“不劳姑娘生受。”自把雪来拂了,挂在壁上;解了腰里缠袋,脱了身上鹦哥绿丝衲祆,入房里搭了。奉书便道:“奴等一早起,师父怎地不归来吃早饭?”杜浒道:“便是县里一个相识,请吃早饭。却才又有一个作杯,我不奈烦,一直走到家来。”奉书道:“恁地,师父向火。”杜浒道:“好。”便脱了油靴,换了一双袜子,穿了暖鞋,掇个杌子,自近火边坐地。 奉书把前门上了拴,后门也关了,却搬些按酒、果品、菜蔬,入杜浒房里来,摆在桌子上。杜浒问道:“哥哥那里去未归?”奉书道:“你哥哥每日自出去做买卖,我和师父自饮三杯。”杜浒道:“一发等哥哥家来吃。”奉书道:“那里等的他来等他不得。”说犹未了,早暖了一注子酒来。杜浒道:“姑娘坐地,等杜浒去烫酒正当。”奉书道:“师父,你自便。”奉书也掇个杌子,近火边坐了。火头边桌儿上,摆着杯盘。奉书拿盏酒,擎在手里,看着杜浒道:“师父满饮此杯。”杜浒接过手来,一饮而尽。奉书又筛一杯酒来说道:“天色寒冷,师父饮个成双杯儿。”杜浒道:“姑娘自便。”接来又一饮而尽。杜浒却筛一杯酒,递与奉书吃。姑娘接过酒来吃了,却拿注子再斟酒来,放在杜浒面前。 奉书脸上堆着笑容说道:“我听得一个闲人说道:师父在县前东街上,养着一个唱的,敢端的有这话么?”杜浒道:“姑娘休听外人胡说,杜浒从来不是这等人。”姑娘道:“我不信,只怕师父口头不似心头。”杜浒道:“姑娘不信时,只问哥哥。”奉书道:“他晓的甚么!晓的这等事时,不卖炊饼了。师父且请一杯。”连筛了三四杯酒饮了。奉书也有三杯酒落肚,只管把闲话来说。杜浒也知了**分,自家只把头来低了。 奉书起身去烫酒,杜浒自在房里拿起火箸簇火。奉书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拿着注子,一只手便去杜浒肩胛上只一捏,说道:“师父,只穿这些衣裳不冷?”杜浒已自有五分不快意,也不应他。奉书见他不应,劈手便来夺火箸,口里道:“师父,你不会簇火,我与你拨火,只要一似火盆常热便好。”杜浒有八分焦燥,只不做声。奉书不看杜浒焦燥,便放了火箸,却筛一盏酒来,自呷了一口,剩了大半盏,看着杜浒道:“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 杜浒劈手夺来,泼在地下,说道:“姑娘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把手只一推,争些儿把奉书推一交。杜浒睁起眼来道:“杜浒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姑娘休要这般不识廉耻,为此等的勾当。倘有些风吹草动,杜浒眼里认的是姑娘,拳头却不认的是姑娘!再来休要恁地!”奉书通红了脸,便收拾了杯盘盏碟,口里说道:“我自作乐耍子,不值得便当真起来,好不识人敬重!”搬了家火,自向厨下去了。有诗为证:酒作媒人色胆张,贪**不顾坏纲常。席间便欲求*,激得雷霆怒一场。 却说奉书勾搭杜浒不动,反被抢白一场。杜浒自在房里气忿忿地。天色却早,未牌时分,胡麻殿下挑了担儿,归来推门,奉书慌忙开门。胡麻殿下进来,歇了担儿,随到厨下,见奉书双眼哭的红红的。胡麻殿下道:“你和谁闹来?”奉书道:“都是你不争气,教外人来欺负我。”胡麻殿下道:“谁人敢来欺负你?”奉书道:“情知是有谁!争奈杜浒那厮,我见他大雪里归来,连忙安排酒请他吃,他见前后没人,便把言语来调戏我。”胡麻殿下道:“我的兄弟不是这等人,从来老实,休要高做声,吃邻舍家笑话!” 胡麻殿下撇了奉书,来到杜浒房里叫道:“二哥,你不曾吃点心,我和你吃些个。”杜浒只不则声。寻思了半晌,再脱了丝鞋,依旧穿上油膀靴,着了上盖,带上毡笠儿,一头系缠袋,一面出门。胡麻殿下叫道:“二哥那里去?”也不应,一直地只顾去了。 胡麻殿下回到厨下来问奉书道:“我叫他又不应,只顾望县前这条路走了去,正是不知怎地了?”奉书骂道:“糊突桶,有甚么难见处!那厮羞了,没脸儿见你,走了出去。我猜他已定叫个人来搬行李,不要在这里宿歇。”胡麻殿下道:“他搬了去,须吃别人笑话。”奉书道:“混沌魍魉,他来调戏我,倒不吃别人笑。你要便自和他道话,我却做不的这样的人。你还了我一纸休书来,你自留他便了。”胡麻殿下那里敢再开口。 正在家中两口儿絮聒,只见杜浒引了一个土兵,拿着条匾担,径来房里,收拾了行李,便出门去。胡麻殿下赶出来叫道:“二哥,做甚么便搬了去?”杜浒道:“哥哥不要问,说起来,装你的幌子。你只由我自去便了。”胡麻殿下那里敢再问备细,由杜浒搬了去。奉书在里面喃喃呐呐的骂道:“却也好!人只道一个亲兄弟做都头,怎地养活了哥嫂,却不知反来嚼咬人!正是‘花木瓜,空好看’。你搬了去,倒谢天地,且得冤家离眼前。”胡麻殿下见奉书这等骂,正不知怎地,心中只是咄咄不乐,放他不下。 238|0142 请各位看官做三个假设: 一、您有一台时光机; 二、您有百元人民币; 三、您想乘坐时光机到已经逝去的某个时代去购物。 今天,用100元人民币能兑换0.33克黄金或者13.7克白银。 首先您知道,如果不做任何兑换,揣上人民币就直奔魏晋南北朝或者唐宋元明清,极可能买不到任何东西,因为那些卖家根本不认识您拿的是什么玩意儿,您说是钱,人家会说:一张彩色的纸罢了,怎么会是钱?蒙人! 所以您需要兑换,需要把百元钞票兑换成古人认识而且认可的货币,譬如黄金,譬如白银,譬如古代的各种钱币。现在黄金牌价300元一克,白银牌价7.3元一克(这篇文章是一年前写的,当时金银牌价没现在高),您那张百元钞票可以兑换0.33克黄金或者13.7克白银。鉴于历朝历代的钱币都是古董,市场价值远远高实际价值,所以我不建议您直接兑换古币,那样太不划算。 ——1916年春天的北京,能买25斤大米 兑换完黄金或者白银之后,您嗖地一声来到民国。民国人喜欢袁大头,按说您出发前应该去古玩市场淘换一两枚袁大头,可是现在民国银元行市好得不得了,一枚最普通的袁大头竟敢喊价七八百,为了划算起见,您还是用那13.7克的碎银子买东西吧。 民国前期还是流行碎银子的,在1916年春天的北京,一石国产大米卖1.7两银子,一斤菜籽油卖0.1两银子,一斤瘦猪肉卖0.06两银子,一斤咸带鱼卖0.036两银子,一斤柿子卖0.068两银子,一个咸鸭蛋卖0.01两银子。民国一石米标准重量是160斤,一两银子标准重量是50克,您换算后就知道,您那张百元钞兑换的13.7克白银,只能买25斤大米,或者2.7斤菜籽油,或者4.5斤瘦猪肉,或者7.6斤咸带鱼,或者4斤柿子,或者27个咸鸭蛋。 ——1936年的太原,够吃一份最便宜的西餐 如果您觉得在民国初年的首都北京购物太不划算,不妨再穿越到1936年的省会城市太原。当时太原不流行碎银子,您得把银子兑换成银元。在1936年的太原黑市上,一两银子(50克)能换两块银元,13.7克银子能换0.55元,也就是大洋五角五分。这点儿钱够买什么呢?够吃一份最便宜的西餐,或者一桌较为丰盛的中餐,或者雇辆人力车绕着太原城跑上一天零半夜,或者在山西铁路干线“正太线”上乘坐火车150公里,或者从太原往山西其他城市打一个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长途电话(当时长途电话每5分钟计费一次,最长通话不得超过10分钟)。如果您穿越成功后心情特别激动,想给身在今日北京的亲友打一个平安电话,那您最好准备两张百元钞而不是一张。 ——民国初年,可以拥有豪宅 这样看起来,现在的东西虽贵,民国的东西更贵,现代人去民国购物实在太吃亏。不过民国有一样东西便宜:房子。1914年,北京西城区丰盛胡同的四合院,正房3间,厢房两间,南房两间,占地半亩,只要纹银225两就能到手。225两大约是一万多克,每克银子7.3元,您只需要拿出七八万人民币,兑换225两白银,然后乘坐时光机来到1914年,就能买下这么一所四合院。到了1930年,北平社会调查所统计北京房价,王府井一带最豪华的独栋小洋楼也不过20块大洋一平米,折成银子才十几两,大约六七百克,您花上几千元人民币,先去中国银行兑换六七百克银子,再拿到民国黑市换成20块大洋,就能买下一平米豪宅,挺划算吧? ——明朝万历十八年,能买到20斤猪肉 明朝万历十八年,时任北京宛平知县的沈榜记录了当时北京城区的商品零售价:大米0.0028两银子一斤,菜籽油0.05两银子一斤,猪肉0.02两银子一斤,牛肉0.015两银子一斤,羊肉0.015两银子一斤,白糖0.04两银子一斤,煤0.001两银子一斤。明朝的“两”也是36克,“斤”则跟现在的市斤差不多(比市斤稍微大一点点),换算之后,大米每斤7角,菜籽油每斤13元,猪肉每斤5元,牛羊肉每斤4元,白糖每斤10元,煤每斤两角五分。也就是说,一张百元钞能从万历十八年的北京市面上购买140斤大米,或者七八斤菜籽油,或者20斤猪肉,或者25斤牛羊肉,或者10斤白糖,或者400斤煤。很明显,大米、肉、煤比现在便宜,别的都比现在贵。 您如果细心的话,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猪肉居然比牛羊肉还贵!其实不光明朝的猪肉比牛肉和羊肉贵,从唐朝到民国,甚至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夕,在大部分地区和在大多数时候,猪肉都比牛羊肉贵。为什么呢?因为过去榨油技术落后,植物油的成本很高,价格很贵,老百姓习惯用肥肉里面的动物油代替菜籽油,所以越肥的肉越受欢迎,越肥的肉越贵。不信您顺便再穿越到1960年,去那时候的供销社打听打听肉价,猪肉肯定比羊肉贵,五花肉肯定比瘦肉贵。 ——元朝,能买大米27.5斤 闲言少叙,继续穿越。现在您可以去元朝和南宋,这两个朝代流行纸币,不流行银子,您需要把百元钞票兑换成0.33克黄金,然后携带黄金来到元朝和南宋,再用金子兑换纸币。元朝有一种纸币叫“中统钞”,在公元1266年,黄金1两能兑换中统钞20贯。花上0.6贯中统钞能买一石大米。元朝一两黄金重40克,一石米重100斤,所以0.33克黄金能买大米27.5斤。需要说明的是,元朝的皇帝喜欢滥发纸币,中统钞贬值得非常快,到了1309年,一石米已经卖到了1000贯,比1266年的米价贵了一两千倍!与此同时,黄金对中统钞的比价也上涨了一两千倍。换言之,虽然中统钞在迅速贬值,黄金却保持了它的价格和购买力。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想在元朝长期生活的话,最好持有黄金,最好别持有纸币。 ——在南宋,可以租岳飞的房子半年 南宋发行的纸币跟元朝非常相似,也存在惊人的通货膨胀,交子、会子之类越到后来买的东西越少。南宋初年还行,公元1142年,岳飞在江西九江城区建造公房对外出租,每间房每月租金只要会子37文。当时一两黄金能兑换会子3万文,换算之后您会发现,花100元人民币就够交半年的房租了。所以您想租房的话,最好穿越到南宋初年,最好租赁岳飞开发的房子。 ——不值得买铜带去铸钱 有的朋友说:现在铜价不高,买100元的纯铜,穿越时带上,到唐朝时用它铸造开元通宝,到汉朝时用它铸造五铢钱,买东西不是很划算吗?其实不然。第一,这样购物太麻烦;第二,大多数朝代都禁止私人铸造钱币,《唐律疏议》上写得明白:“私铸钱者,绞。”因为买东西而触犯死刑,似乎太不值得吧? 附注:文中数据主要来源于民国党报《中央日报》、民国刊物《太原指南》、民国论文《北平市之地价地租房租与税收》、《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康熙实录》、《明世宗实录》、《宛署杂记》、《骨董琐记》、《宋会要辑稿》崇儒2之34《政和学规》、《日知录》卷11、《商君书去强》、《管子轻重甲》、《史记孔子世家》。 二十四史中的妇女連列女传及其他传中附及,《元史》以上没有及60人的。《宋史》最多只55人,《元史》竟达187人。修《明史》时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余人’,即掇其尤者,也还有308人。宋节妇之涵义是时代道德楷模且有三嫁之妇例(《齐东野语》卷15),所称'守节要守的苦,尽节要尽的烈’,大概以明为最,观张烈妇惊心动魄之句: 此心理实類好女须兩头好,而被袁采一语道破。異乎主张女子无才便是德,袁采认为女子知书識字方可持家不坠,并在一定程度能解脱自身,以便老年顺心达意: 有以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至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重者,皆贤妇人也 徐渭与李贽表彰女才之說,比不上明清之际‘女子无才便是德’为人熟知。《徐文长三集》中,有以贞女烈妇为着墨要点,亦有〈送宫女入道〉、〈送□□入道〉之篇章。这一方面呼应女子传记中所及佛教提供深居内闱的途径、另方面则呼应戏曲小說中女子入寺烧香实妇女几乎唯一之社交场合(’男忌花街,女忌佛殿’);社会地位自主意識虽谈不上,但罕見之妇女茹素不婚亦被视作向禮教挑战之例。至于女才,今但举李贽之說: 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見有男女豈可乎?谓見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見尽长,女人之見尽短,又豈可乎?(《焚书》卷二〈答以女人学道为見短书〉) 李贽讃卓文君再嫁(《藏书》卷二十九〈司马相如传〉)、红拂自己择配(〈评红拂记〉)是千古來第一个嫁法;皆見出晚明女教之異端。 ‘女子无才便是德’产于明末,盛于清初。清初不给女子讀书虽成普遍现象,反对者亦多;社会上女子才德讨論亦较明显。明末王集敬妻作《女范捷錄》云: 男子有德便是才,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 此外主张女子应受教育的很多,藍鼎元(1675-1733)作《女学》;任启运(1670-1744)作《女教经传通纂》;陈宏谋(1696-1771)作《教女遗规》;菉猗女史李晚芳作《女学言行錄》;都出在清之盛世,是很宏富的大书。陈宏谋序《教女遗规》云: 天下无不可教之人,亦无可以不教之人,而豈独遗于女子也?当其甫離襁褓养护深闺,非若男子出就外传,有师友之切磋,诗书之浸灌也。父母虽甚爱之,亦不过于起居服食之间加意体恤。及其长也,为之教针黹,备妆奁而已。至于性情嗜好之偏正,言动之今古谊与否,则鲜与及焉。是视女子为不必教,皆若有固然者。 可見自明末‘女子无才便是德’理論经这班人极力倡导攻击,清女文学家之多为歷朝之冠。可是女教仍无怎大目的。《训学良规》云: 有女弟子从学者,識字,讀弟子规,与男子同。更讀小学一部,女四书一部,看呂氏闺范一部,勤与讲說,使明大义。只须文理略通,字迹清楚,能作家书足矣。诗文均不必学,词赋尤不可学。 这便是清代女教宗旨。又称塾中规则云: 有女弟子,男子有过,概不责臀。虽幼童不得与之嬉戏。如女已十岁,外师未过五十者不宜教之。 第290节 中国旧式女教应以此为极则矣。 239|0142 杜浒在等他,伸手托住她,猛地拉拽,她就不由自主地跟着,在狭窄的街巷里飞奔。 一边跑,一边暗暗诅咒身边这个千刀万剐的刺客。城内城外贴满了他的通缉令,他的尊容到处都是,虽然画技不怎么样,但起码能让今天那个该死的曼陀铃琴手认出来。她提醒过杜浒好几次,要保持低调,最好悄悄把通缉令揭掉,可对方总是不以为然,反而觉得这样才算刺激。 市政大厅广场上,宣传官也总是会提起这个危险分子,描述他的相貌特征,让民众积极参与抓捕举报,开出的奖金越来越高。杜浒有时候还会混在人群里津津有味的听。奉书可吓得够呛,几次忍不住掏腰包贿赂那个宣传官,直到他闭嘴为止。但这也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等过一阵,杜浒再做出案子,那个宣传官多半会重新回到广场上,许出更高的奖金。 杜浒也不在乎。在大众心中时刻保持存在。而这个最适合露面的家伙,毫无疑问是杜浒。 可当身边带着一个只会画画做研究的奉书,他还能不能逃得这么快?身后的卫兵已经越追越近,有些已经拔出剑了。 杜浒显然胸有成竹。奉书觉得,他一定是把整个佛罗伦萨的街道图都装进脑子里去了。拐进去的,尽是他认都不认识的街巷,里面乌七八糟的什么人都有。有的见了杜浒会让路,有的会抢上前来,向他们讨钱,被杜浒一把掀翻。 奉书觉得自己的呼吸里带上了血腥味,用尽力气哀求道:“我不行了……” “拿出你搬尸体的力气。”路尽了。杜浒朝尽头的矮墙一指,“翻过去就行了。把这当成一次冒险吧。” 翻墙?从六岁以后,奉书就不记得自己做过这种事情。 杜浒已经熟练地翻到了对面,半天不见奉书,又翻回墙头。 只见奉书一脸紧张,面对矮墙,一个劲的后退,助跑,又忙不迭停下,后退,继续助跑。 杜浒叹了口气,一把揽住她,将她托了起来。奉书连忙扒住墙头,连滚带爬地翻了过去。 墙外是一个小广场,水井、雕塑、小的圣母神龛。小路弯弯绕绕,最后竟然回到了墙那边。 杜浒一把拽开奉书,“不是那里!”指着头顶,“上屋顶。” 奉书觉得,在杜浒心里,“路”这个概念,似乎和别人都不一样。 比如佛罗伦萨城那一大片砖红瓦的屋顶,在他眼里,就是畅通无阻的通途。 也许这样真的能躲过卫队的耳目?奉书聚起力量,顺着一个梯子爬上了民房的房顶。脚底的砖瓦还算结实。已经累得喘不过气了。 要不是杜浒时时伸手拉她一把,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骨碌碌滚下去了。 居高临下,视野果然广阔了。她听到一堆卫兵正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找,一面骂着。还看到远处一队卫士正在闻讯赶来,帮助捉拿通缉犯。 杜浒伸手一指,“那边。” 奉书转过头,脑子里嗡的一声。 * 巨大的圣母百花教堂矗立在面前,像一个沉睡的巨人。在佛罗伦萨城里的任何角落,都能瞥到那个宏伟的穹顶的影子。然而城里人烟拥挤,教堂被民房树木的遮挡着,很少有人能看到它的全貌。 那个野心勃勃的穹顶,在几十年前,还被认为是工程学上不可能的任务。没有人能把它合拢而保持建筑不整个塌陷。教堂在敞篷状态中使用了好久,直到一个天才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神秘兮兮地告诉筹建委员会,他能行。 别人问他能怎么做到。他摇摇头,“这方法谁都能想到。现在说出来,你们就不会需要我了。” 大家不信。建筑师于是掏出一个鸡蛋来打比方:“譬如这个鸡蛋,有谁能让它以尖头立在桌子上?” 委员会大眼瞪小眼,得出结论:这是不可能的。 “我能。”布鲁内莱斯基将鸡蛋在桌上轻轻一磕,尖头磕出了一个凹陷。鸡蛋稳稳地立在了桌子上。 在场的人懊悔不迭:“这么容易的办法,我本该想出来的!” 建筑师微笑:“正如我合拢穹顶的方案。” 眼前这个完工了的穹顶,在已知世界里独一无二,代表着西方文明几个世纪以来的工程学成就。奉书一直觉得,在自己一生中的某一时刻,一定要将这历史性的一幕在画布上还原。 构图她已经想好了。建筑师站在画布左侧,半隐在黑暗中。他手中的鸡蛋是小巧的,正处于黄金分割点上,一束光打在它光滑的外壳…… 又是鸡蛋。她那些碎掉的鸡蛋啊…… 忽然脑袋被轻轻一扇,眼前虚幻的鸡蛋变成了杜浒的脸。 “现在不是空想的时候!咱们还没脱离危险!” 追兵紧咬不放。眼下是非常时期,连房顶上都分配了警力。已经有人注意到他们了。还好,只以为他们是普通的民众。 “喂,下去!这里不是你们呆的地方!” 一边喊,一边过来赶人。杜浒扑上去,干脆利落地将那人掼到了街上。 “走!去教堂!” 圣母百花教堂还没有彻底完工,墙内墙外全是脚手架,无数画师和工匠在做着最后的修补和装饰。杜浒拉着奉书,从屋顶上隔空一跃,越过一条狭窄的小街,就稳稳落在脚手架上。 奉书吓得惊叫一声,脸都白了。落下脚来,气得要命。 “下次要带我腾云驾雾,记得先提醒!” 杜浒嗤笑一声,不作回答,朝高耸的脚手架努努嘴,“上去。” “什么?你答应要带我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我会的。” 奉书略微定了心。然而当她站在穹顶尽头,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温度比下面凉了不少,看地面上的人如蚂蚁时,他后悔相信杜浒的话。 “所以,你是要在这上面玩一夫当关?” 第291节 几队卫兵已经包围了教堂,正在询问那个监工。从上面看过去,一清二楚。 杜浒的领子敞着,露出小半个胸膛。他终于受不了那两个扣错了的扣子,把它们一把揪掉了。衬衫半塞在裤子里,让人有一种把它全塞进去,或者全扯出来的冲动。 他咧嘴一笑,仿佛只是置身于孩童的嬉戏,“别慌啊,往远处看。” 奉书将信将疑,把目光抬高,一瞬间倒抽一口气,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值了。 元大都,帝王之城。干净、热烈、庄严、活力十足,就这样展开在他眼前。 古朴的民房,火红的砖瓦连成一片。此起彼伏的佛寺尖顶,整齐的大户宅院,奢华的美第奇宫,静静流淌的金水河,还有横跨河面的老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好得似乎千年不变。但在那红瓦屋顶下面,某种新兴的力量正在蓬勃生长。 这是她的城市。这是他们的城市。 杜浒静静地坐下来,声音低沉,“在最危险的时刻,才最能感受到平日看不到的美。” 奉书这才回到现实,“可是,追兵……” “马上就会上来。不过你不用担心。你平时不是一直想知道,我是如何一次次逃脱天罗地网的吗?” 奉书不由自主点头。 杜浒笑了,指了指身边的一群鸽子。它们正被闯入的两个人惊起来,扑棱棱的飞走了。 奉书不相信,“你是说,你会飞?”要让人飞起来,似乎不是不可能。只要有足够结实的篷布作翅膀,再加上一点空气动力学的调整…… 可是杜浒身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件空荡荡的衬衫、一条松松垮垮的裤子、还有一双旧得不能再旧的皮靴。要是让他学那些鸽子……奉书觉得可以立刻计算出他落地时的速度了。 杜浒站了起来,“信仰之跃。对刺客来说,不会被人看到,也不会受伤。”突然转过头,眼中笑意温厚,“你想不想试试?” * 奉书连连后退,马上想起来脚下就是滑溜溜的穹顶,又连忙止步。 “你……我……你在开玩笑!” “这件事我做过无数次。你不是一直说你想体验飞的感觉吗?带你试试。” 奉书来不及思考这到底科学不科学,“可我不是刺客……” “我拉着你。我不死,你就不会死。” 奉书浑身忽冷忽热,冷汗流下额角。太诱惑了。飞一次,而不会死。人类最原始的渴望。 杜浒又笑了:“就算死了,也是两个好朋友死在一起。” 似乎……也不错?什么时候被这个疯狂的家伙感染了? “你要保证我不会死。” “保证。” “也不会受伤。” “保证。” “那,你自己也不能受伤。” “除非你半途松开我。” 奉书将信将疑地拉住他的手,忽然又想起一事,“不对不对,两个人一道,体重增加,下落的速度也会增加的!你自己一个人能安全,可不见得……” 杜浒皱眉,“这是哪门子科学?谁说重的东西会落得快?” “这是古希腊……” “狗屁。那个科学家像我一样真正试过?” 奉书觉得眼前的人简直无可理喻,果然是没有科学头脑的无知人类啊。 还试图论证,“假设两个同样大的铁球被绑在一起……” 杜浒露齿笑,“我说了算。”然后抓紧她的手,翻身一扑。奉书一声尖叫,然后声音就被扑面而来的空气堵住了。 五脏六腑悬空,难受,不能呼吸……师父师父,你个混蛋,专业坑徒弟……两个同样大的铁球被绑在一起…… 然而当最初的失重感觉过去以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时间仿佛停滞了。奉书看到杜浒微微闭着眼睛,俯在自己身边。他身上的衬衫被风吹得要飞了。 整个佛罗伦萨城慢慢在眼中变大。她能感觉到风的方向。风将两个人稍微旋转了一个角度。圣母百花教堂那肃穆的正面就在眼前缓缓地上升着。 突然身子一紧,竟是背上那包着袖剑的披风被撕裂了。好奇怪。奉书看到那一对袖剑漂在自己身边,还不时打着转,仿佛伸手就能抓住。原来轻重不同的物体真的会是一个速度下落? 然而杜浒的披风还被紧紧系在身上,鼓满了风,扯得奉书七扭八歪,只得紧紧攥住杜浒的手。突然,灵光一现…… 也许,如果披风足够大,就能降低降落时的速度……天哪,上帝,似乎是什么不得了的发明……该叫它什么?减速器?自由落体斗篷?降落包袱……降落伞? 奇诡瑰丽的思绪源源不断。奉书甚至希望自己的生命永远停止在这一刻。 可这终究只是短短的一刻。落进稻草堆的刹那,奉书终于还是晕了过去。第一次,还不太适应。 她只记得杜浒落在自己上面,压住了。讨厌。好像还有什么东西被压住了,推一推,推不动……稻草扎进了她的脖子,让杜浒拨开了…… 为什么是他在上面?这不科学……两个同样重量的铁球下落……空气阻力…… 奉书想不下去了。周围好热。 240|0142 第292节 话说奉书正与平儿说话,只见有人回说:“胡麻殿下来了。”奉书急命”快请进来。”胡麻殿下见往里让,心中喜出望外,急忙进来,见了奉书,满面陪笑,连连问好.奉书儿也假意殷勤,让茶让坐. 胡麻殿下见奉书如此打扮,亦发酥倒,因饧了眼问道:“二哥哥怎么还不回来?”奉书道:“不知什么原故。”胡麻殿下笑道:“别是路上有人绊住了脚了,舍不得回来也未可知?”奉书道:“也未可知.男人家见一个爱一个也是有的。”胡麻殿下笑道:“小姨子这话说错了,我就不这样。”奉书笑道:“象你这样的人能有几个呢,十个里也挑不出一个来。”胡麻殿下听了喜的抓耳挠腮,又道:“小姨子天天也闷的很。”奉书道:“正是呢,只盼个人来说话解解闷儿。”胡麻殿下笑道:“我倒天天闲着,天天过来替小姨子解解闲闷可好不好?”奉书笑道:“你哄我呢,你那里肯往我这里来。”胡麻殿下道:“我在小姨子跟前,若有一点谎话,天打雷劈!只因素日闻得人说,小姨子是个利害人,在你跟前一点也错不得,所以唬住了我.如今见小姨子最是个有说有笑极疼人的,我怎么不来,-死了也愿意!”奉书笑道:“果然你是个明白人,比脱欢两个强远了.我看他那样清秀,只当他们心里明白,谁知竟是两个胡涂虫,一点不知人心。” 胡麻殿下听了这话,越发撞在心坎儿上,由不得又往前凑了一凑,觑着眼看奉书带的荷包,然后又问带着什么戒指.奉书悄悄道:“放尊重着,别叫丫头们看了笑话。”胡麻殿下如听纶音佛语一般,忙往后退.奉书笑道:“你该走了。”胡麻殿下说:“我再坐一坐儿。”-好狠心的小姨子。”奉书又悄悄的道:“大天白日,人来人往,你就在这里也不方便.你且去,等着晚上起了更你来,悄悄的在西边穿堂儿等我。”胡麻殿下听了,如得珍宝,忙问道:“你别哄我.但只那里人过的多,怎么好躲的?”奉书道:“你只放心.我把上夜的小厮们都放了假,两边门一关,再没别人了。”胡麻殿下听了,喜之不尽,忙忙的告辞而去,心内以为得手. 盼到晚上,果然黑地里摸入荣府,趁掩门时,钻入穿堂.果见漆黑无一人,往赵孟清那边去的门户已倒锁,只有向东的门未关.胡麻殿下侧耳听着,半日不见人来,忽听咯噔一声,东边的门也倒关了.胡麻殿下急的也不敢则声,只得悄悄的出来,将门撼了撼,关的铁桶一般.此时要求出去亦不能够,南北皆是大房墙,要跳亦无攀援.这屋内又是过门风,空落落,现是腊月天气,夜又长,朔风凛凛,侵肌裂骨,一夜几乎不曾冻死.好容易盼到早晨,只见一个老婆子先将东门开了,进去叫西门.胡麻殿下瞅他背着脸,一溜烟抱着肩跑了出来,幸而天气尚早,人都未起,从后门一径跑回家去.原来胡麻殿下父母早亡,只有他祖父代儒教养.那代儒素日教训最严,不许胡麻殿下多走一步,生怕他在外吃酒赌钱,有误学业.今忽见他一夜不归,只料定他在外非饮即赌,□□宿妓,那里想到这段公案,因此气了一夜.胡麻殿下也捻着一把汗,少不得回来撒谎,只说:“往舅舅家去了,天黑了,留我住了一夜。”代儒道:“自来出门,非禀我不敢擅出,如何昨日私自去了?据此亦该打,何况是撒谎。”因此,发狠到底打了三四十扳,不许吃饭,令他跪在院内读文章,定要补出十天的工课来方罢.胡麻殿下直冻了一夜,今又遭了苦打,且饿着肚子,跪着在风地里读文章,其苦万状. 安姿公主笑道:“姨妈不知道.幸亏是姨妈这里,倘或在别人家,人家岂不恼?好说就看的人家连个手炉也没有,巴巴的从家里送个来.不说丫鬟们太小心过余,还只当我素日是这等轻狂惯了呢。” 说话时,奉书已是三杯过去.李嬷嬷又上来拦阻.奉书正在心甜意洽之时,和姊妹说说笑笑的,那肯不吃.奉书只得屈意央告:“好妈妈,我再吃两钟就不吃了。”李嬷嬷道:“你可仔细老爷今儿在家,防问你的书!”奉书听了这话,便心中大不自在,慢慢的放下酒,垂了头.安姿公主先忙的说:“别扫大家的兴!舅舅若叫你,只说姨妈留着呢.这个妈妈,他吃了酒,又拿我们来醒脾了!”一面悄推奉书,使他赌气,一面悄悄的咕哝说:“别理那老货,咱们只管乐咱们的。”那李嬷嬷不知安姿公主的意思,因说道:“姐儿,你不要助着他了.你倒劝劝他,只怕他还听些。”安姿公主冷笑道:“我为什么助他?我也不犯着劝他.你这妈妈太小心了,往常老太太又给他酒吃,如今在姨妈这里多吃一口,料也不妨事.必定姨妈这里是外人,不当在这里的也未可定。”李嬷嬷听了,又是急,又是笑,说道:“真真这林姐儿,说出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你这算了什么。”柳亭也忍不住笑着,把安姿公主腮上一拧,说道:“真真这个颦丫头的一张嘴,叫人恨又不是,喜欢又不是。”冯姨一面又说:“别怕,别怕,我的儿!来这里没好的你吃,别把这点子东西唬的存在心里,倒叫我不安.只管放心吃,都有我呢.越发吃了晚饭去,便醉了,就跟着我睡罢。”因命:“再烫热酒来!姨妈陪你吃两杯,可就吃饭罢。” 李嬷嬷因吩咐小丫头子们:“你们在这里小心着,我家里换了衣服就来,悄悄的回姨太太,别由着他,多给他吃。”说着便家去了.这里虽还有三两个婆子,都是不关痛痒的,见李嬷嬷走了,也都悄悄去寻方便去了.只剩了两个小丫头子,乐得讨奉书的欢喜.幸而冯姨千哄万哄的,只容他吃了几杯,就忙收过了.作酸笋鸡皮汤,奉书痛喝了两碗,吃了半碗碧粳粥.一时薛林二人也吃完了饭,又酽酽的沏上茶来大家吃了.安姿公主方放了心.绿叶等三四个丫头已吃了饭,进来伺候.安姿公主因问奉书道:“你走不走?”奉书乜斜倦眼道:“你要走,我和你一同走。”安姿公主听说,遂起身道:“咱们来了这一日,也该回去了.还不知那边怎么找咱们呢。” 小丫头忙捧过斗笠来,奉书便把头略低一低,命他戴上.那丫头便将着大红猩毡斗笠一抖,才往奉书头上一合,奉书便说:“罢,罢!好蠢东西,你也轻些儿!难道没见过别人戴过的?让我自己戴罢。”安姿公主站在炕沿上道:“罗唆什么,过来,我瞧瞧罢。”奉书忙就近前来.安姿公主用手整理,轻轻笼住束发冠,将笠沿掖在抹额之上,将那一颗核桃大的绛绒簪缨扶起,颤巍巍露于笠外.整理已毕,端相了端相,说道:“好了,披上斗篷罢。”奉书听了,方接了斗篷披上.冯姨忙道:“跟你们的妈妈都还没来呢,且略等等不迟。”奉书道:“我们倒去等他们,有丫头们跟着也够了。”冯姨不放心,到底命两个妇女跟随他兄妹方罢.他二人道了扰,一径回至赵孟清房中. 赵孟清尚未用晚饭,知是安姿公主处来,更加喜欢.因见奉书吃了酒,遂命他自回房去歇着,不许再出来了.因命人好生看侍着.忽想起跟奉书的人来,遂问众人:“李□□怎么不见?”众人不敢直说家去了,只说:“才进来的,想有事才去了。”奉书踉跄回头道:“他比老太太还受用呢,问他作什么!没有他只怕我还多活两日。”一面说,一面来至自己的卧室.只见笔墨在案,陈国峻先接出来,笑说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奉书忽然想起早起的事来,因笑道:“我写的那三个字在那里呢?”陈国峻笑道:“这个人可醉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去,嘱咐贴在这门斗上,这会子又这么问.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奉书听了,笑道:“我忘了.你的手冷,我替你渥着。”说着便伸手携了陈国峻的手,同仰首看门斗上新书的三个字 一时安姿公主来了,奉书笑道:“好妹妹,你别撒谎,你看这三个字那一个好?”安姿公主仰头看里间门斗上,新贴了三个字,写着”绛云轩”.安姿公主笑道:“个个都好.怎么写的这们好了?明儿也与我写一个匾。”奉书嘻嘻的笑道:“又哄我呢。”说着又问:“杜大叔呢?”陈国峻向里间炕上努嘴.奉书一看,只见杜浒和衣睡着在那里.奉书笑道:“好,太渥早了些。”因又问陈国峻道:“今儿我在那府里吃早饭,有一碟子豆腐皮的包子,我想着你爱吃,和珍大奶奶说了,只说我留着晚上吃,叫人送过来的,你可吃了?”陈国峻道:“快别提.一送了来,我知道是我的,偏我才吃了饭,就放在那里.后来李奶奶来了看见,说:`奉书未必吃了,拿了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接着茜雪捧上茶来.奉书因让”安姿公主吃茶。”众人笑说:“安姿公主早走了,还让呢。” 奉书吃了半碗茶,忽又想起早起的茶来,因问茜雪道:“早起沏了一碗枫露茶,我说过,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的,这会子怎么又沏了这个来?”茜雪道:“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奉书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下一掷,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又跳起来问着茜雪道:“他是你那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他?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他几日奶罢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作什么!撵了出去,大家干净!”说着便要去立刻回赵孟清,撵他乳母.原来杜浒实未睡着,不过故意装睡,引奉书来怄他顽耍.先闻得说字问包子等事,也还可不必起来,后来摔了茶钟,动了气,遂连忙起来解释劝阻.早有赵孟清遣人来问是怎么了.杜浒忙道:“我才倒茶来,被雪滑倒了,失手砸了钟子。”一面又安慰奉书道:“你立意要撵他也好,我们也都愿意出去,不如趁势连我们一齐撵了,我们也好,你也不愁再有好的来伏侍你。”奉书听了这话,方无了言语,被杜浒等扶至炕上,脱换了衣服.不知奉书口内还说些什么,只觉口齿缠绵,眼眉愈加饧涩,忙伏侍他睡下.杜浒伸手从他项上摘下那通灵玉来,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塞在褥下,次日带时便冰不着脖子.那奉书就枕便睡着了.彼时李嬷嬷等已进来了,听见醉了,不敢前来再加触犯,只悄悄的打听睡了,方放心散去. 241|0142 </script> 张家口是南北通道,塞外皮毛集散之地,人烟稠密,市肆繁盛。杜浒手牵红马,东张西望,他从未到过这般大城市,但见事事透着新鲜,来到一家大酒店之前,腹中饥饿,便把马系在门前马桩之上,进店入座,要了一盘牛肉,两斤面饼,大口吃了起来。 他胃口奇佳,依着蒙古人的习俗,抓起牛肉面饼一把把往口中塞去。正自吃得痛快,忽听店门口吵嚷起来。他挂念红马,忙抢步出去,只见那红马好端端的在吃草料。两名店伙却在大声呵斥一个衣衫褴褛、身材瘦削的少年。那少年约莫十五六岁年纪,头上歪戴着一顶黑黝黝的破皮帽,脸上手上全是黑煤,早已瞧不出本来面目,手里拿着一个馒头,嘻嘻而笑,露出两排晶晶发亮的雪白细牙,却与他全身极不相称。眼珠漆黑,甚是灵动。 一个店伙叫道:“干么呀?还不给我走?”那少年道:“好,走就走。”刚转过身去,另一个店伙叫道:“把馒头放下。”那少年依言将馒头放下,但白白的馒头上已留下几个污黑的手印,再也发卖不得。一个伙计大怒,出拳打去,那少年矮身躲过。杜浒见他可怜,知他饿得急了,忙抢上去拦住,道:“别动粗,算在我帐上。”捡起馒头,递给少年。那少年接过馒头,道:“这馒头做得不好。可怜东西,给你吃罢!”丢给门口一只癞皮小狗。小狗扑上去大嚼起来。 一个店伙叹道:“可惜,可惜,上白的肉馒头喂狗。”杜浒也是一楞,只道那少年腹中饥饿,这才抢了店家的馒头,哪知他却丢给狗子吃了。杜浒回座又吃。那少年跟了进来,侧着头望他。杜浒给他瞧得有些不好意思,招呼道:“你也来吃,好吗?”那少年笑道:“好,我一个人闷得无聊,正想找伴儿。”说的是一口江南口音。杜浒之母是浙江临安人,江南六怪都是嘉兴左近人氏,他从小听惯了江南口音,听那少年说的正是自己乡音,很感喜悦。 那少年走到桌边坐下,杜浒吩咐店小二再拿饭菜。店小二见了少年这副肮脏穷样,老大不乐意,叫了半天,才懒洋洋的拿了碗碟过来。那少年发作道:“你道我穷,不配吃你店里的饭菜吗?只怕你拿最上等的酒菜来,还不合我的胃口呢。”店小二冷冷的道:“是么?你老人家点得出,咱们总是做得出,就只怕吃了没人回钞。” 那少年向杜浒道:“任我吃多少,你都作东吗?”杜浒道:“当然,当然。”转头向店小二道:“快切一斤牛肉,半斤羊肝来。”他只道牛肉羊肝便是天下最好的美味,又问少年:“喝酒不喝?”那少年道:“别忙吃肉,咱们先吃果子。喂伙计,先来四干果、四鲜果、两咸酸、四蜜饯。” 店小二吓了一跳,不意他口出大言,冷笑道:“大爷要些甚么果子蜜饯?”那少年道:“这种穷地方小酒店,好东西谅你也弄不出来,就这样吧,干果四样是荔枝、桂圆、蒸枣、银杏。鲜果你拣时新的。咸酸要砌香樱桃和姜丝梅儿,不知这儿买不买到?蜜饯吗?就是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梨肉好郎君。” 店小二听他说得十分在行,不由得收起小觑之心。那少年又道:“下酒菜这里没有新鲜鱼虾,嗯,就来八个马马虎虎的酒菜吧。”店小二问道:“爷们爱吃甚么?”少年道:“唉,不说清楚定是不成。八个酒菜是花炊鹌子、炒鸭掌、鸡舌羹、鹿肚酿江瑶、鸳鸯煎牛筋、菊花兔丝、爆獐腿、姜醋金银蹄子。我只拣你们这儿做得出的来点,名贵点儿的菜肴嘛,咱们也就免了。” 店小二听得张大了口合不拢来,等他说完,道:“这八样菜价钱可不小哪,单是鸭掌和鸡舌羹,就得用几十只鸡鸭。”少年向杜浒一指道:“这位大爷做东,你道他吃不起吗?”店小二见杜浒身上一件黑貂甚是珍贵,心想就算你会不出钞,把这件黑貂皮剥下来抵数也尽够了,当下答应了,再问:“够用了吗?” 少年道:“再配十二样下饭的菜,八样点心,也就差不多了。”店小二不敢再问菜名,只怕他点出来采办不到,当下吩咐厨下拣最上等的选配,又问少年:“爷们用甚么酒?小店有十年陈的三白汾酒,先打两角好不好?”少年道:“好吧,将就对付着喝喝!”不一会,果子蜜饯等物逐一送上桌来,杜浒每样一尝,件件都是从未吃过的美味。 那少年高谈阔论,说的都是南方的风物人情,杜浒听他谈吐隽雅,见识渊博,不禁大为倾倒。他二师父是个饱学书生,但杜浒倾力学武,只是闲时才跟朱聪学些粗浅文字,这时听来,这少年的学识似不在二师父之下,不禁暗暗称奇,心想:“我只道他是个落魄贫儿,哪知学识竟这么高。中土人物,果然与塞外大不相同。” 再过半个时辰,酒菜摆满了两张拼起来的桌子。那少年酒量甚浅,吃菜也只拣清淡的夹了几筷,忽然叫店小二过来,骂道:“你们这江瑶柱是五年前的宿货,这也能卖钱?”掌柜的听见了,忙过来陪笑道:“客官的舌头真灵。实在对不起。小店没江瑶柱,是去这里最大的酒楼长庆楼让来的。通张家口没新鲜货。” 那少年挥挥手,又跟杜浒谈论起来,听他说是从蒙古来,就问起大漠的情景。杜浒受过师父嘱咐,不能泄露自己身分,只说些弹兔、射雕、驰马、捕狼等诸般趣事。那少年听得津津有味,听杜浒说到得意处不觉拍手大笑,神态甚是天真。杜浒一生长于沙漠,虽与拖雷、华筝两个小友交好,但铁木真爱惜幼子,拖雷常跟在父亲身边,少有空闲与他游玩。华筝则脾气极大,杜浒又不肯处处迁就顺让,尽管常在一起玩耍,却动不动便要吵架,虽然一会儿便言归于好,总是不甚相投,此时和这少年边吃边谈,不知如何,竟是感到了生平未有之喜。 他本来口齿笨拙,不善言辞,通常总是给别人问到,才不得不答上几句,韩小莹常笑他颇有南希仁惜言如金之风,是四师父的入室子弟,可是这时竟说得滔滔不绝,把自己诸般蠢举傻事,除了学武及与铁木真有关的之外,竟一古脑儿的都说了出来,说到忘形之处,一把握住了少年的左手。一握了下,只觉他手掌温软嫩滑,柔若无骨,不觉一怔。那少年低低一笑,俯下了头。 杜浒见他脸上满是煤黑,但颈后肤色却是白腻如脂、肌光胜雪,微觉奇怪,却也并不在意。那少年轻轻挣脱了手,道:“咱们说了这许久,菜冷了,饭也冷啦!”杜浒道:“是,冷菜也好吃。”那少年摇摇头。杜浒道:“那么叫热一下吧。”那少年道:“不,热过的菜都不好吃。”把店小二叫来,命他把几十碗冷菜都撤下去倒掉,再用新鲜材料重做热菜。 酒店中掌柜的、厨子、店小二个个称奇,既有生意,自然一一照办。蒙古人习俗,招待客人向来倾其所有,何况杜浒这次是平生第一次使钱,浑不知银钱的用途,但就算知道,既和那少年说得投契,心下不胜之喜,便多花十倍银钱,也丝毫不会放在心上。等到几十盆菜肴重新摆上,那少年只吃了几筷,就说饱了。店小二心中暗骂杜浒:“你这傻蛋,这小子把你冤上啦。”一会结帐,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杜浒摸出一锭黄金,命店小二到银铺兑了银子付帐。 出得店来,朔风扑面。那少年似觉寒冷,缩了缩头颈,说道:“叨扰了,再见罢。”杜浒见他衣衫单薄,心下不忍,当下脱下貂裘,披在他身上,说道:“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请把这件衣服穿了去。”他身边尚剩下四锭黄金,取出两锭,放在貂裘的袋中。 那少年也不道谢,披了貂裘,飘然而去。那少年走出数十步,回过头来,见杜浒手牵着红马,站在长街上兀自望着自己,呆呆出神,知他舍不得就此分别,向他招了招手。杜浒快步过去,道:“贤弟可还缺少甚么?”那少年微微一笑,道:“还没请教兄长高姓大名。”杜浒笑道:“真是的,这倒忘了。我姓杜名浒。兄弟你呢?”那少年道:“我姓文,叫奉书。”杜浒道:“你要去哪里?若是回南方,咱们结伴同行如何?” 奉书摇头道:“我不回南方。”忽然说道:“大哥,我肚子又饿啦。”杜浒喜道:“好,我再陪兄弟去用些酒饭便是。”这次奉书领着他到了张家口最大的酒楼长庆楼,铺陈全是仿照大宋旧京汴梁大酒楼的格局。奉书不再大点酒菜,只要了四碟精致细点,一壶龙井,两人又天南地北的谈了起来。奉书听杜浒说养了两头白雕,好生羡慕,说道:“我正不知到哪里去好,这么说,明儿我就上蒙古,也去捉两只小白雕玩玩。”杜浒道:“那可不容易碰上。” 奉书道:“怎么你又碰上呢?”杜浒无言可答,只好笑笑,心想蒙古苦寒,朔风猛烈,他身子单薄,只怕禁受不住,问道:“你家在哪里?干么不回家?”奉书眼圈儿一红,道:“爹爹不要我啦。”杜浒道:“干么呀?”奉书道:“爹爹关住了一个人,老是不放,我见那人可怜,独个儿又闷得慌,便拿些好酒好菜给他吃,又陪他说话。爹爹恼了骂我,我就夜里偷偷逃了出来。”杜浒道:“你爹爹这时怕在想你呢。你妈呢?”奉书道:“早死啦,我从小就没妈。”杜浒道:“你玩够之后,就回家去罢。”奉书流下泪来,道:“爹爹不要我啦。”杜浒道:“不会的。”奉书道:“那么他干么不来找我?”杜浒道:“或许他是找的,不过没找着。” 奉书破涕为笑,道:“倒也说得是。那我玩够之后就回去,不过先得捉两只白雕儿。”两人谈了一阵途中见闻,杜浒说到八个穿男装的白衣女子意图夺马之事。奉书问起小红马的性子脚程,听杜浒说后,神色十分欣羡,喝了一口茶,笑吟吟的道:“大哥,我向你讨一件宝物,你肯吗?”杜浒道:“哪有不肯之理?”奉书道:“我就是喜欢你这匹汗血宝马。”杜浒毫不迟疑,道:“好,我送给兄弟就是。”奉书道:“我就是喜欢你这匹汗血宝马。”杜浒毫不迟疑,道:“好,我送给兄弟就是。” 奉书本是随口开个玩笑,心想他对这匹千载难逢的宝马爱若性命,自己与他不过萍水相逢,存心是要瞧瞧这老实人如何出口拒绝,哪知他答应得豪爽之至,实是大出意外,不禁愕然,心中感激,难以自已,忽然伏在桌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这一下杜浒更是大为意外,忙问:“兄弟,怎么?你身上不舒服吗?”奉书抬起头来,虽是满脸泪痕,却是喜笑颜开,只见他两条泪水在脸颊上垂了下来,洗去煤黑,露出两道白玉般的肌肤,笑道:“大哥,咱们走罢!” 242|0142 作者有话要说:  不出意外,下章完结~ ·晋`江独家发表· 奉书呜的大哭。她多想用自己的命,换那一把钥匙! 杜浒反倒镇定,自由的那只手围住她腰,把她笼到怀里,轻声安慰,吻她脸上的眼泪。忽然又发现她手背上被烫伤的水泡,心疼得攥紧了她的手,轻轻给她吹。 越吹,周围的气息越热。地面上,火舌正在舔舐牢房里的栏杆、稻草、尸体。几乎能听到房屋倒塌的声音。呛人的烟味挤进来,带着浓烈的焦糊味道,奉书攀着杜浒的肩膀,忍不住大声咳嗽。 杜浒怜惜地看着她,火光把他的脸映成了红色。他随即闭了眼,吻了吻她的额头,轻声命令道:“走。” 奉书拼命摇头,泪水涌出来,用力抽着鼻子。突然又生出一些希望,举起手,用力拉住那钢锁,使出吃奶的力气往外拔。也许墙壁不够结实……到最后,她几乎是双脚蹬在墙上,杜浒也闷声哼着,帮她用力。可是没用,钢锁钻在石缝里,上面压着千斤的重量。 “你等着,我再想想办法……我去找、去找……” 杜浒再次开口,咬着牙,声音有些变调:“走!来不及了!” “我不!”她反而更是倔强,用力抱住他腰,感到他的汗水流进自己脖颈里,赌誓般说:“跟你说过,我、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空气越来越灼热,一阵阵的窒息。杜浒眼中贮了泪,也许是被浓烟呛的,也许不是。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拉扯,却只落得大声喘息。 “你……你别傻!我受了这么多罪,才换回你一条小命,你给我好好活着!出去!出去!我看着你出——” 话音未落,突然咔嚓嚓几声巨响,眼前顿时一片漆黑。上层的房屋终于禁不住火舌的侵蚀,房梁木柱一个个坍塌下来,将地牢入口死死堵住。 谁都不说话了。地牢里静了好一刻。良久,奉书轻轻叹了口气。她当然知道,以自己一个人的力气,断然无法将这些障碍从下往上的推开。 她反倒微微笑了,靠在杜浒胸前,几乎是撒娇的语气:“这回你赶我不走啦,也不许批评我。” 杜浒默默无言,抱着她的手攥成了拳头,周身都抑制不住的颤抖。蓦然间仰面长啸,四下里回音不绝,震下了地牢顶上的簌簌泥土。 奉书贴在他震荡的胸膛,口齿缠绵,轻声说:“不开心?我陪着你到最后,还不开心?” 最心疼他那种失落的模样,赶紧踮脚,去寻他的唇,小鹦鹉一般,一下下的啄,想把他啄高兴了。 面前的人不说话,微微喘着气,懊恼,难过,绝望,带着乞求般的温柔,轻声叫她:“奉儿,奉儿……奉儿……” 周围死一样的寂静。石头做的棺材。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浓重的烟。逐渐升高的温度。奉书只觉得意识愈发模糊,也轻声回答他:“师父,我在呢。” 灼热的空气烧得她汗流浃背。慢慢卸下腰间伪装的布匹,露出纤细的身段,拉着他的手,拉着他抚摸自己的腰身、肩膀、脸蛋,阴影中描绘出自己的模样。语气中带着夏天般的恬静:“你丢不下我的。你记不记得当年,我要你带我去大都,你怎么赶都赶不走。你要我找吃食,我给你猎来;你嫌我缠了脚,我给你放开。从你把我背起来的那一天起,你就注定要让我缠一辈子了,你明不明白?” 杜浒轻轻吻着她头发。眼前的黑暗中似乎又出现了那个天真倔强的小丫头,身上狼狈的全是泥水,背上一个兜了水的大包袱,眼里藏不住的害怕,硬装出来的坚强。那身影是遥远的,和怀里这个温软乖巧的少女似乎不是一个人,然而又似乎一直住在他心里。 “我都记得。在惠州看到你,让你夜里给我带吃食,我原本便没指望你能来。你却果然来了,我看到你,就知道我要他娘的好好活下去。就算不为别的,也要好好报答你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娇小姐,你要买什么玩意儿糖果,我都会给你弄来;你要怎么胡闹,我都会帮你一道遮掩;你要杀人,我也会一眼不眨的给你杀干净。” 奉书醉在他胸前,喃喃道:“所以你就是这样报答我,不许我再娇滴滴,教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让我跌倒,让我受伤,弄得我全身青一块紫一块,三天两头的哭,还吼我不认真,还捅我刀子,最后,把我卖到人牙子手里去。” 没等他出言辩解,就嘻嘻笑道:“那些日子多有趣!这几年,一个人,我时常梦见自己回到大都,回到以前跟你一起住的时候。跟你吃饭,跟你下棋,跟你顶嘴,跟你过招。一天天的,永远过不到头。你在钟楼给我上课,教我的每一件本事,跟我说的每一句话,我现在都能清清楚楚的想起来,一点都舍不得忘记……” 杜浒摩挲她光洁的脸蛋,擦掉她眼角的泪,低声说:“我也不会忘记。屋檐东北角有个老鸦巢,我们看着那巢里的雏鸟一天天长成,最后终于扑棱棱飞了出去,你高兴得拍手直跳。” 奉书吻他的手,当年的事,一幕幕掠过眼前去。他护在巢里的雏鸟,一天天长成,最后终于展翅,和他比翼齐飞,到死也不分开。 “师父,你跟我说实话,你嘴上管我叫小累赘,骂我不懂事,其实心里还是喜欢有一个小徒儿陪伴的,对不对?” 第293节 过去她小,不懂得察言观色,不知道大人们可以心口不一到什么程度。为此,不知徒流过多少泪,伤过多少次不该伤的心。 杜浒轻轻抚着她的后背,给她拉平腰带间的褶皱,点点头,声音有些哽咽:“我喜欢你伴着我。我在这世上没有亲人了,有时候半夜醒来,心头凄凉,但转而听到你在隔壁睡得安稳,心里就感到平安喜乐。总算有个让我牵挂的人,日子过的,便有意义了。” 奉书低声道:“我也是……这些话,你要是早些告诉我,多好……”说不得几个字,便被烟火呛得小声咳嗽。地牢里稀薄的空气,她舍不得大口呼吸,只想留给他尽可能多的。但那么一方小小的空间,能坚持多久,能不能让她,把想说的都说完? 她咬咬嘴唇,犹豫着,问:“你说,要是我俩一起到了阴曹地府,在那边,有没有资格,继续过以前那样的日子?那里的铁面阎王爷,会不会说,我俩是、是……目无礼数、颠倒伦常……你是我师父……呜……” 她说不下去,大口大口的抽泣,泪水滚过灼热的面颊,划出片刻清凉。 杜浒一下下的亲她,笑道:“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发妻,谁敢把你从我身边抢走,我把他的地府砸个稀巴烂。” 奉书竭力收泪,跟着他笑,迎合他的唇,深深吻他。干燥的唇,带着隐隐的血的咸味。喘不过气了,全身滚烫得几乎要死掉。 突然微光涌现,杜浒的脸重新出现在她眼前。紧接着背后一声大喝:“喂喂,光天化日的亲嘴,还要不要脸?” 奉书啊的一声惊叫,赶紧缩回来。回头一看,五大三粗红脸膛。石二牛正直直地盯着她呢。地牢门口堵着的那些重物,不知怎的竟让他用蛮力扒开了。 悲痛迅速变成了一肚子气。这年头,想殉情都有人来捣乱!她一把抹掉泪,深深呼吸几口,指着地牢门口,喊道:“叫你回去,没听见?来这儿干什么?” 石二牛一脸无辜,“我,我以为这儿躲着狗官呢,谁让你老往这儿跑,入口又堵得那么严实。”总算他不算眼瞎,又看见杜浒被锁在石壁上,模样挺狼狈,乐得哈哈大笑。 “哟呵呵,出不来了?” 杜浒方才挣扎用力,已经疲惫之极,朝他笑笑,算是打招呼。 奉书没好气,道:“没钥匙,难道你有?没有就赶紧走人!” 石二牛却反而凑上前去,认认真真地将那钢锁看了好一阵,摸着双下巴,来了一句:“我有这个。” 说毕,手往背后一抽,竟抽出一柄精钢大板斧,不知道哪儿掏摸来的。板斧加上他的蛮力,成了小小地牢里杀伤力最大的东西。 奉书吓了一跳,叫道:“别拿那东西对着我!” 杜浒却眼睛一亮,低声道:“兄弟,这斧子给我看看。” 石二牛得意洋洋地把板斧凑到他眼皮底下,故意锋刃朝上,掂了一掂,想吓他一吓。 杜浒却面不改色,将那斧子粗略摸了摸,沉声道:“是个好物件儿。”抬头朝手腕上一努嘴,“给我试试。” 石二牛逞够了豪杰,倒有些畏缩了,收了斧子,摇摇头道:“这,这缝儿太小,我一个手抖,就把你整个手砍下来啦。不干,不干。” 杜浒立刻道:“砍下手来,不怪你。” 石二牛眼睛瞪得铜铃大:“你当真?” 杜浒笑笑:“砍下手来,我也就能出去了,是不是?” 石二牛大喜,板斧一抡,“那不如直接把你的手砍了,这个容易,我会!” 奉书气得要踢他:“不许砍他手!你敢砍一个试试,我砍你一双手!” 石二牛怒道:“小娘们,敢威胁爷爷!” 说话间,热浪已经一阵阵的袭来。地牢里的空气重新和外面流通,愈发热得难以忍受。三人均是汗如雨下。奉书摸了摸杜浒手腕上的钢锁,已经微微的温了。 杜浒用眼神安抚她,让她别说话,又对石二牛说:“兄弟,把你的本事使出来。成不成,在我的命。你只管放手一搏,就当积德了!” 石二牛点点头,鼓起勇气,将那板斧在裤子上擦了擦,吐两口唾沫在手心,马步扎稳,抡起架势。 奉书吓得不敢看。杜浒的手,血肉之躯,和那钢锁紧紧贴着。他就那么放心? 杜浒微笑:“来吧。” 说毕,左手立刻捂住奉书的眼睛。奉书只听得石二牛大喝一声,接着是当的一声铁器交响,杜浒一声闷哼,奉书一声尖叫。 她自己倒不敢睁眼睛了,生怕看到血肉横飞的惨状。直到感觉一只手抚上自己的脸,然后,另一边脸蛋也一热,被整个捧了起来。两只粗糙的拇指,一齐擦掉她眼角的泪。 身后一声不满的大喝:“要腻歪出去腻歪,老子快热死啦!” 243|0142 奉书侧头微笑,问道:“师父,你热不热?”杜浒道:“还好。”奉书道:“你不热,为什么额头这许多汗?”杜浒笑着伸袖子抹了抹汗。一名宫女捧进一只五彩大瓦缸来,说道:“这是孟府供奉的冰镇酸梅汤,请小姐消暑消渴。”奉书喜道:“好,装一碗我尝尝。”一名宫女取过一只碎瓷青花碗,斟了酸梅汤,捧到奉书面前。奉书取匙羹喝了几口,吁了口气,说道:“难为他小小郑州府,也藏得有冰。”酸梅汤中清甜的桂花香气弥漫室中,小小冰块和匙羹撞击之声,杜浒和钱马二人不禁垂涎欲滴。奉书道:“大家热得很了,每人斟一大碗给他们。”片刻之间,三人都喝得干干净净。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昏昏沉沉中似乎大雨淋头,侍欲睁眼,又是一场大雨淋了下来,过得片刻,脑子稍觉清醒,只觉身上冰凉,忽听得格的一笑,睁开眼睛,只见奉书笑嘻嘻的望着自己。杜浒“啊”的一声,发觉自己躺在地下,忙想支撑起身,哪知手足都已被绑住,大吃一惊,挣扎几下,竟丝毫动弹不得。但见自己已移身在奉书卧房之中,全身*的都是水,突然之间,发觉身上衣服已被脱得精光,赤条条□□,这一下更是吓得昏天黑地,叫道:“怎么啦?”一转念间,已猜到酸梅汤中给她作了手脚,问道:“酸梅汤中有蒙汗药?” 奉书嘻嘻一笑,道:“你真聪明,就可惜聪明得迟了些。”杜浒道:“这蒙汗药……你向侍卫们要来的?”自己释放留梦炎等人之时,曾向侍卫要蒙汗药。后来这包蒙汗药在迷倒桑结等喇嘛时用完了,这次回京,立即又要张康年再找一大包来,放在行囊之中,“匕首、宝衣、蒙汗药”,乃杜浒攻守兼备的三*宝。奉书平时向众侍卫讨教武功,和他们谈论江湖上的奇事轶闻,向他们要些蒙汗药来玩玩,自是半点不奇。奉书笑道:“你什么都知道,就不知道酸梅汤中有蒙汗药。”杜浒道:“奉儿比小的聪明百倍,你要摆布我,小的缚手缚脚,毫无办法。”口头敷衍,心下筹思脱身之策。奉书冷笑道:“你贼眼骨溜溜的乱转,打什么鬼主意啊。”提起他那匕首扬了扬,道:“你只消叫一声,我就在你肚上戳上十八个窟窿。你说那时候你是死师父呢,还是活师父?” 杜浒眼见匕首刃上寒光一闪一闪,心想:“这死丫头,瘟丫头,行事无法无天,这把匕首随便在我身上什么地方轻轻一划,老子非归位不可,只有先吓得她不敢杀我,再行想法脱身。”说道:“那时候哪,我既不是死师父,也不是活师父,变成了吸血鬼,毒僵尸。”奉书提起脚来,在他肚子上重重一踹,骂道:“死鬼,你又想吓我!”杜浒痛得“啊”的一声大叫。奉书骂道:“死鬼,没踏出来,好痛吗?喂,你猜猜看,我踏得你几脚,肚肠就出来了?猜中了,就放你。”杜浒道:“小的一给人绑住,脑子就笨得很了,什么事也猜不中。”奉书道:“你猜不中,我就来试。一脚,二脚,三脚!”数一下,伸足在他肚子踹一脚。杜浒道:“不行,不行,你再踏得几脚,我肚子里的臭屎要给踏出来了。”奉书吓了一跳,便不敢再踏,心想踏出肚肠来不打紧,踏出屎来,那可臭气冲天,再也不好玩了。杜浒道:“好奉儿,求求你快放了我,师父听你吩咐,跟你比武打架。”奉书摇头道:“我不爱打架,我爱打人!”刷的一声,从床褥下抽出一条鞭子来,拍拍拍拍,在杜浒精光皮肤上连抽了十几下,登时血痕斑斑。 奉书一见到血,不由得眉花眼笑,俯下身去,伸手轻轻摸摸他的伤痕。杜浒只痛得全身犹似火炙,央求道:“好奉儿,今天打得够了,我可没有得罪你啊。”奉书突然发怒,一脚踢在他鼻子上,登时鼻血长流,说道:“你没得罪我?皇帝哥哥要我去嫁胡麻这小子,全是你的鬼主意。”杜浒道:“不,不。这是皇上自己的圣断,跟我可没干系。”奉书怒道:“你还赖呢?太后向来疼我的,为什么我远嫁云南,太后也不作声?甚至我向太后辞行,太后也是不理不睬,她……她可是我的亲娘哪!”说着掩面哭了起来。杜浒心道:“太后早就掉了包,已掉成了真太后,她恨你入骨,自然不来睬你。不臭骂你一顿,已客气得很了。这个秘密,可不能说。”奉书哭了一会,恨恨的道:“都是你不好,都是你不好!”说着在他身上乱踢。 杜浒灵机一动,说道:“奉儿,你不肯嫁胡麻,何不早说?我自有办法。”奉书睁眼道:“骗人,你有什么法子?这是皇帝哥哥的旨意,谁也不能违抗的。”杜浒道:“人人都不能违抗皇上的旨意,那是不错,可是有一个家伙,连皇上也拿他没法子。”奉书奇道:“那是谁?”杜浒道:“阎罗王!”奉书尚未明白,问道:“阎罗王又怎么啦?”杜浒道:“阎罗王来帮忙,把胡麻这小子捉了去,你就嫁不成了。”奉书一怔道:“哪有这么巧法?胡麻偏偏就会这时候死了?”杜浒笑道:“他不去见阎罗王,咱们送他去见便是。”奉书道:“你说把他害死?”杜浒摇头道:“不是害死,有些人忽然不明不白的死了,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奉书向他瞪视半晌,突然叫道:“你叫我谋杀亲夫?不成!你说胡麻这小子俊得不得了,天下的姑娘人人都想嫁他。你如害死了他,我可不能跟你干休。”说着提起鞭子,在他身上一顿抽击。杜浒痛得大声叫嚷。奉书笑道:“很痛吗?越痛越有趣!不过你叫得太响,给外面的人听见了,可有大英雄气概。”杜浒道:“我不是英雄,我是狗熊。”奉书骂道:“你妈!原来你是狗熊。” 这位金枝宝叶的天潢贵裔突然说出如此粗俗的话来,奉书道:“小贼,你装死?我在你肚子上戳三刀,如果你真的死了,就不会动。”杜浒心想这件事可试不得,急忙扭动挣扎。奉书哈哈大笑,提起鞭子又打,皮鞭抽在他精光的肌肉上,劈劈拍拍,声音清脆。她打了十几鞭,丢下鞭子,笑嘻嘻的道:“诸葛亮又要火烧藤甲兵了。”杜浒大急:“今日遇上这女疯子,老子祖宗十八代都作了孽。”只听奉书自言自语:“藤甲兵身上没了藤甲,不大容易烧得着,得浇上些油才行。”说着转身出门,想是去找油。 奉书又已回进室来,笑嘻嘻的道:“一时找不到猪油、牛油、菜油,咱们只好熬些狗熊油出来。你自己说,不是英雄,是狗熊,狗熊油怎生模样,我倒没见过。你见过没有?”说着拿着桌上烛台,将烛火去烧杜浒胸口肌肤。杜浒剧痛之下,身子向后急缩。奉书左手揪住他头发,不让他移动,右手继续用烛火烧他肌肤,片刻之间,已发出焦臭。 卧房中闹得天翻地覆,房外宫女太监们早已听见。但他们事先曾受奉书叮嘱,不论房中发出什么古怪声音,不奉召唤,谁也不得入内,哪一颗脑袋伸进房来,便砍了这颗脑袋。众人面面相觑,脸上神色极是古怪。奉书自幼便爱胡闹,千希百奇的花样层出不穷, 杜浒当即掏出口中塞着的袜子,反身关上了窗,骂道:“臭小娘,狐狸精油你见过没有?我可没有见过,咱们熬些出来瞧瞧。”向她身上踢了两脚,抓住她双手反到背后,扯下她一片裙子,将她双手绑住了。奉书手足上关节被扭脱了骱,已痛得满头大汗,哪里还能反抗?杜浒抓住她胸口衣衫,用力一扯,嗤的一声响,衣衫登时撕裂,她所穿的罗衫本薄,这一撕之下,露出胸口的一片雪白肌肤。杜浒心中恨极,拾起地下的烛台,点燃了烛火,便来烧她胸口,骂道:“臭小娘,咱们眼前报,还得快。狐狸精油我也不要熬得太多,只熬酸梅汤这么一碗,也就够了。”奉书受痛,“啊”的一声。杜浒道:“是了,让你也尝尝我臭袜子的滋味。”俯身拾起袜子,便要往她口中塞去。奉书忽然柔声道:“师父,你不用塞袜子,我不叫便是。” “师父”二字一入耳,杜浒登时一呆,此刻听她又这相昵声相呼,不由得心中一阵荡漾。只听得她又柔声道:“师父,你就饶了徒儿罢,你如心里不快活,就鞭打徒儿出一顿气。”杜浒道:“不狠狠打你一顿,也难消我心头之恨。”放下烛台,提起鞭子便往她身上抽去。奉书轻声呼叫:“哎唷,哎唷!”媚眼如丝,樱唇含笑,竟似说不出的舒服受用。杜浒骂道:“贱货,好开心吗?”奉书柔声道:“我……徒儿是贱货,请师父再打重些!哎唷!”杜浒鞭子一抛,道:“我偏偏不打了!”转身去找衣衫,却不知给给她藏在何处,问道:“我的衣服呢?”奉书道:“求求你,给我接上了骱罢,让……徒儿来服侍师父穿衣。”杜浒心想:“这小娘虽然古怪,但皇上派我送她去云南,总不成杀了她。”骂道:“奶奶的,你这臭小娘。”心道:“你妈妈是老子没胃口。你奶奶虽然好不了,可是老子没见过。” 奉书笑问:“好玩吗?”杜浒怒道:“你奶奶才她玩。”拿起她手臂,对准了骱骨用力两下一凑,他不会接骨之术,接了好几下才接上,奉书只痛得“哎唷,哎唷”的呼叫不止。待替她接续腿骨上关节时,奉书伏在他背上,两人□□的肌肤相触,杜浒只觉唇干舌燥,心中如有火烧,说道:“你给我坐好些!这样搞法,老子可要把你当老婆了。”奉书昵声道:“我正要你拿我当作老婆。”手臂紧紧搂住了他。 杜浒轻轻一挣,想推开她,奉书扳过他身子,向他唇上吻去。杜浒登时头晕眼花,此后飘飘荡荡,便如置云雾之中,只觉眼前身畔这个狐狸精说不出的娇美可爱,室中的红烛一枝枝燃尽熄灭,他似醒似睡,浑不知身在何处。正自昏沉沉,迷迷糊糊之际,不听答应,两片温软的嘴唇贴了上来,封住了口,再也叫不出声了。 本书由(熊猫没眼圈)为您整理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