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第1章 《朝阳与夜歌》 作者:碧绿海 申明:本书由奇书网(isuu.)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事变 亚曼纪元历四一七年的初春,又是一个令人心情舒畅的时节。距离开春祭祀谷神已有一段时日,乌法尔境内的农民们也越来越繁忙地劳作起来。 不过,在毗邻梅斯湖的萨尔兰镇,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长宽都超过两法尔桑的训练场上,十余个百骑阵正在认真操练。漫天飞扬的尘土遮住了春天温和的阳光,年轻气盛的骑士见习生们用响亮的呐喊声相互震撼和鼓励着对方的心灵,即使在远离训练场的农田里,勤劳耕作的农民们也能清楚地听到他们的声音。 “呵呵,又开始训练了,军队的干劲真是让人敬佩。” “可不是吗!本国的骑士团可是我们这些人的保障啊,没有他们,或许我们的土地就会被邻国给霸占了。据说我们的骑士与魔法师都是全乌法尔最强的!——对了,您的小儿子今年进了骑士见习营,是不是啊?”另一个老农说。 “恩,按照常理,平民是不能成为骑士见习生的。骑士嘛,本来就是贵族的专有,可是我们的领主挺反传统,从前年就开始招收平民见习骑士了。小犬还算有些本事,从小喜欢打架,那个水平嘛,也还马马乎乎,就是运气好,考上了见习生……” “这么说来您家有希望光宗耀祖了!”满是羡慕的眼光,那老农继续称赞道。 “还要靠小犬的努力啊,说实在的我们全家都指望他了!” 他们不知不觉地就把锄头放下了,开始讨论起自己的儿子来。 率先采取骑士制度改革的是克伊尼亚领,乌法尔境内实力第二强的国家,尽管农业产量、领地面积都与法伦拉特尚存在一些差距,但说到军队可毫不逊色。参加军队,对于平民来说,是为了那相对丰厚的收入;而对于贵族,更多的意义在于成为一名骑士,因为骑士本是贵族阶层的特权。成为一名有实力的骑士,在战争中积累功勋,一方面可以增加名声,赢得尊敬;另一方面也能得到领主的赏赐,,尤其是更多的封地和劳动力,使家族的实力扩大。不过从前年开始,骑士阶层对于平民来说不再是难于登天之事,最起码的,战斗能力强的年轻人不再是只能当侦察骑兵或者步兵,而可以拿起乌黑发亮的骑枪做一名见习生——或者可以称为准骑士了! 这一提案由克伊尼亚国王非常信任的宰相克拉夫。缪伦提出,虽然最初遭到贵族们的一致反对,但国王安寇司·梅隆·迪南多却一口答应下来,因为宰相的理由简直太合他的心意。使自己的军队强大起来,谁不想呢?长期娇生惯养的贵族青少年,即使送去骑士们的身边做见习,其贵族身份还是存在着的,贵族架子在多数情况下还是放不下,加之见习过程中掺假情况时有发生,单靠这些贵族难以使得骑士团真正强大起来——对于一个小国来说,贵族毕竟只是很少数。只是处于实验阶段,两年来的效果却还不错,有幸成为骑士见习生的平民青年果然十分努力,骑士团的士气、素质都有不少提高。贵族们虽然暗地里抱怨了不少,在成绩面前他们却无话可说——大概知道说了国王也不会听吧。 再来看看乌法尔的其它国家。 在乌法尔,一个领就称为一个国家。乌法尔南北最多长七百法尔桑,东西最多也是七百法尔桑,面积虽大,却是十多个领并存的境况。因此,这些小国实质上都是十分脆弱的,他们都臣服于强大的教皇国依斯塔之下。 乌法尔四强指的是乌法尔十余个国家中,实力最强的四个。北部塔芝恩是渔业发达之领,近港的数十法尔桑的海域里,双桅、五十浆的大渔船的白帆,与湛蓝的天幕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从塔芝恩往南八十五法尔桑,将进入克伊尼亚领,克伊尼亚城、荷里底亚港都与萨尔兰镇,是这个国家十分重要的三个城镇;克伊尼亚有不少魔法师和炼金术士,常常到索兰尼斯森林边缘采集炼制魔法补充剂所需要的紫色风铃花,梅斯湖附近也种了不少风铃花,可惜效果不如森林里的好。法伦拉特领,作为乌法尔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狭长的平原上是十分肥沃的农田用地,以圣水湖为源的歌利亚河流经此国,从东方入海,圣洁的河水养育了一代又一代人;法伦拉特城、巴德兰城、湖风之镇都在此国的领土之内。最后一强是南方特利亚海的港都哈德伦。除克伊尼亚外,包括三强在内的所有大小国家都没有采取类似的军事改革,因为自古以来贵族骑士制度乃是一国平安之基础,动摇这个制度将会造成上层社会的动摇,优势地位不付存在的贵族们将奋力抵制,其结果谁也不敢预料。 克伊尼亚之所以能够采取这项措施,是因为一连两代君主都大力加强了自己手中的权力,限制了贵族的势力发展;在安寇司·梅隆·迪南多在位期间,但凡他的决定,贵族们最多抱怨抱怨,要想真的去反对,恐怕还真的很难。因此国王颁布军事改革时,大家在抱怨之后,还是默默接受了。不过国王也考虑了贵族方面的很多利益与想法,改革的步伐毕竟不敢迈得太大,现在的改制只限于让平民参加骑士见习的选拔,成为见习可以享受稍微高于一般士兵的待遇,然后必须积累很多功勋,才有机会被破格提拔为贵族阶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骑士——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了! 我们且把目光收回到萨尔兰镇。 骑士训练场在小镇的西侧,而镇东的一座大户人家的宅院内,几个年轻人也在练习着剑技。宅院建在小山坡上,占地面积约为普通农家的五十倍,有美丽的花园和宽敞的庭院,背后就是碧波粼粼的梅斯湖了。住在这里,真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炎炎夏日里避暑。 此时进行对战练习的是一男一女,男孩只有十四岁,女孩已有十六岁。旁边的回廊中站着四名二十多、三十岁的男子,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场中的比试。 女孩的剑技已经出神入化了,不断向面前的男孩抢攻,逼得他手忙脚乱地防守;相对的,男孩的本事则显得稀松平常,根本没有反击的机会,在对手的几声呵斥之后,长剑脱手,手腕也被敲得乌青了一块,假如他们用的不是训练用的无刃剑,他的左手腕肯定会被斩断。回廊里的人惊呼起来,然后则是对女孩的赞美。 看到男孩痛苦的表情,女孩心知下手有些重了,连忙跑过去:“伤得厉害吗,莫兰斯?今天就练到这里吧。” 名叫莫兰斯的男孩点点头,右手撑着地面站起来,因为疼,嘴巴轻轻地吸着气,“姐姐,今天我已经输了差不多十次!什么时候我也能练到你这样的水平啊?” “别着急,只要你认真练习,要超过我并不困难。来,我们进屋去休息一下吧!——歇根、巴撒卡,不要老站在那里,轮到你们练习了,可不许偷懒哦!”说完,就扶着弟弟走进宽大的屋子里,那些侍卫听了她的吩咐,立刻跳出来一对一的练习,生怕因为不勤奋而被主人骂。 姐弟俩正是当今克伊尼亚国王安寇司·梅隆·迪南多的子女。 姐姐美塞娅·梅隆·迪南多,克伊尼亚国唯一的公主,拥有瀑布似的乌黑长发,一张惊艳整个乌法尔的白皙瓜子脸,深棕色的眼眸略带一些忧郁,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显示出愉悦的神情;她生来就十分活跃,没有一个公主应有的恬静端庄之资,但其美丽的容貌也和其华丽的剑技一样令人赞叹。弟弟莫兰斯·梅隆·迪南多,排在第三的王子,却显得比较文雅,容貌、眼神与姐姐更相似一些,身材也不似两个王兄那样拥有武将气概。有大臣曾在背地里开玩笑:“假如美塞娅公主和莫兰斯王子的性别换一换,或许陛下会高兴许多。”的确,莫兰斯的文静着实让父王感到不悦,但美塞娅却十分疼他,自从母亲亡故,就开始整日守在莫兰斯的左右,关心他,教他剑技,以免被哥哥们看不起。以致两个王兄都说这个妹妹太偏心,只对王弟一个人好。 莫兰斯的剑技实际上也很不错了,只是比起姐姐来还差得太远。不管怎么说,姐姐可是拥有“乌法尔第一美剑士”之称呵! 他们不在克伊尼亚城里待着,却跑到萨尔兰镇长住,实际上是有原因的。自从五年前安寇司国王的第一、第二王妃相继亡故,他变得非常迷信起来,在找了几名占卜师问卦之后,他疑心莫兰斯与美塞娅在皇宫是一种晦气,由第二王妃所生的姐弟俩于是开始被父王讨厌。在听从宰相的安排之后,让姐弟俩去了萨尔兰。这是比较折中的办法,既让国王满意,又保住姐弟俩的性命——脾气有点火暴的国王说不定会一时冲动将他们处刑,而后悔恨不已。说句私心话,宰相大人也是为自己的儿子华史。缪伦好,因为华史与莫兰斯可是很好的朋友。同时,安寇司国王现在的王妃对所有不是自己亲生的子女都不怎么喜欢,而把爱心都留给了将来会出生的小王子,而且因为嫉妒美塞娅的美貌,也把她的同母弟弟莫兰斯也恨上了。 开始两个王兄对姐弟俩还十分关心。然而两年以后,王兄们开始为太子之位——即将来克伊尼亚的统治权——展开了暗地里的纷争!莫兰斯有幸远离了这个旋涡,没有成为他们手足相争的牺牲品,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第2章 总之,萨尔兰是个远离宫廷纷争唳气的安宁地方。每天眺望湛蓝的湖水,欣赏着渔民撒网时美妙的姿势,王女殿下的心情就会感到舒畅起来。不过今天她却有一些心事。 再过几天就是自己十六岁的生日了!过了十六,一转眼就会迎来十七,那时候父王大概会找个地位显赫的贵族或者他国的王子,然后把她嫁出去吧。十七岁,大约就是那个期限了。她可不想离开弟弟啊!母亲已经病故了,必须由她来承担母亲对莫兰斯应有的那一份爱,照顾这个看起来脆弱的王弟。莫兰斯,假如你像你的哥哥们那样强壮有魄力,我就不会如此挂心了! 美塞娅端起一杯红茶,轻轻送到嘴边呷了一口。思绪从王弟那儿转到两个哥哥身上。他们的纷争或许发展得更厉害了吧,两派之间的争斗会使更多的人受害,父王为什么不能管一管呢?唉!假如华史在就好了,问问他宫里现在的情形也好。 他不知道,父王之所以没有用心去管两个儿子的争权夺利,而只是口头训斥了几声,其实是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 据华史·缪伦的报告,安寇司国王最近频频与法伦拉特与哈德伦的国王保持书信接触,并召开了三次碰头会。克拉夫·缪伦对自己的儿子守口如瓶,但是身为宰相之子,华史多多少少能够看出一点苗头来,于是暗地里也仔细地留意起父亲大人与陛下来,甚至可以说,关心的程度已经超过了对两个王子争斗的注意。 这四百年来,在教皇国依斯塔控制之下的乌法尔各邦,彼此间时而和平共处,时而发生争端甚至流血冲突,却没有几个国王频频进行秘密交流的先例。父王到底在盘算着什么?难道是在想办法摆脱依斯塔牢牢的控制? 一面猜测着父王的意图,美塞娅对依斯塔的憎恶也越发地增加起来。 教皇国依斯塔的崛起,确切地说应该在四百二十七年前。当时的大主教借助光明之神格罗瑞亚的名义,积极扩大自己的势力,组建和扩充圣殿骑士团,而后更建立了许多支受到正义之神庇护的教会直属部队。由于得到无数忠诚、狂热但也可以说是愚昧的教众的支持,教会的势力空前地膨胀起来。借口为正义的神灵们铲除世间的邪恶,大主教自立为教皇,其麾下的各支剽悍部队开始将战火散布到圣湖之陆的各个角落。四百一十七年前,依斯塔建国;四百零九年前,依斯塔全境被教皇统一,然后圣殿骑士团开始入侵乌法尔,并重新控制阿尔丁;三百九十八年前神的信徒们开始入侵塔布尼科,但是被此地的蛮族——因为他们的块头出奇的大,力量也惊人的强,并且他们和龙族“勾结”在一起,万万全全“背弃了神灵的旨意”。 在依斯塔统治下的乌法尔各国,一直或轻或重地遭受教皇的剥削,而且教皇始终让乌法尔保持分裂的状态,十几个国家存在的境况,更利于教皇来统治和操控全局。美丽的美塞娅去教会做祷告时,也常常遭遇当地主教色咪咪的眼光,想必这些披着人皮的狼在暗地里做了不少丧尽天良的坏事吧!只有在湖风之镇,宗教才重新回复它的纯洁,教会得不到当地人的支持,大家都在镇里最大的神殿做祷告,接受大祭司的祝福,而这个大祭司乃是从索兰尼斯森林里著名的大贤者之塔走出,是被神灵选中的使徒,就算教皇也不敢动这些祭司。 弟弟不知道在干啥呢! 美塞娅向楼上望了望,可怜的弟弟一定在让僧侣治疗吧,就算能够减轻疼痛,化开淤血,明天的训练也怕是要告吹了。弟弟,对不起了!她有些内疚的自言自语。晚上我下厨做一些美味小菜,算是给弟弟道歉吧。 做菜,吃饭……不知不觉地,她又联想到华史·缪伦了。那个人是有点贪吃的,结果造就了其一百六十多福伦司重的伟岸身躯。他差不多有两个莫兰斯那样重了,嘻嘻,我那瘦瘦的王弟啊,都不知道怎样形容你好了! 华史有两个月没来了,大概是在帮父亲处理政务吧。身为克伊尼亚的宰相,提出军事改革,接踵而来的问题想来一定不少。华史也算是大孝子了,说实话他的能力也不比其父差多少啊,将来的宰相之位一定非他莫属!要做好这个宰相可不容易,因为触动了贵族们的利益,大家一定对这父子俩有所怀恨,以后会不时地给宰相的工作造成一些麻烦。 …… 很快地夜幕就覆盖了整个天空,该是吃饭的时候了。 美塞娅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与府邸大厨师相比,在某些菜肴的烹制上并不逊色。 吃着姐姐亲手烹制的特色家乡菜,莫兰斯一脸幸福的样子,仿佛姐姐的厨艺胜过天底下任何一个宫廷厨师。而姐姐则一刻不停地瞧着王弟的脸,心里若有所思。这两人实在是奇怪!在场的所有侍从、女佣都这样想,世界上从来没有任何一对姐弟像他们这样,特别的爱在空气间传递!受不了! 姐姐充满爱怜地望着弟弟,实际上是有原因的。一想到自己不久后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妻子,从此紧锁于深闺之内,与莫兰斯见面的机会将会少很多。母亲对他的爱是那么深邃,她想担当起母亲的那份责任,在将来的短短一年里就需要付出更多的关爱。 “弟弟,吃下这个荷包蛋!”一只香气满溢的鸡蛋堆在莫兰斯的碗里。 “好了好了!姐姐,我的碗已经放不下菜了!” 受不了,真是受不了啊! 第二天,华史·缪伦来了。 当华史下了马走进大宅院,让随身的侍卫将马匹牵去喂草,大家都恭恭敬敬地向他打招呼。 之所以如此敬畏他,一方面是因为他作为宰相之子的地位显赫,另一方面也在于他那伟岸身躯所产生的威严。缪伦的身高将近一百八十迈斯,体重达到一百六十五福伦司,有非常宽阔的骨架,加上接了肥胖父亲的少许遗传,自己也显得有些发胖。 如果认为华史像他的父亲一样剑术平平,那可就错了,实际上他的洗练的剑技也具备强大的杀伤力,与美塞娅并称为克伊尼亚宫廷的华丽剑派与简洁剑派的代表。美塞娅长于在短时间内用令人眼花缭乱的招数击败敌人,而华史则能够把敌人拖得筋疲力尽最终败于他的手下。如果两人比拼,得胜者……八成还是美塞娅,毕竟华史是宰相大忙人的儿子兼得力助手,用在练剑上的时间要少于她。 难怪美塞娅一见到华史,就大声地喊起来:“喂,华史,过来和我比一场!” 华史微微一笑:“公主殿下,不用比了,近期内我是无法与你战成平手的。” “不比怎么知道?” “是真的,最近两个月我几乎没有踏入练习场。”华史笑容不减,径直走到公主面前,“我这次是专门来见王子殿下的。最近宫廷里发生的事不太利于王子殿下,我有必要向你们禀报状况。” “进去谈吧!”美塞娅一面说,一面示意女佣去冲茶。华史·缪伦脱下披风,搭在右手臂弯处。进了大厅立刻有人过来帮他把披风挂到衣钩上。名叫歇根的侍从搬出一张加宽、且材质特殊靠椅来。一般的椅子似乎无法胜任宰相之子那惊人的重量。过了一会女佣就奉上茶来,是姐弟俩都最喜欢的红茶。华史点头称谢,端起杯子一口喝掉大半。 两个月没来,大厅里的摆设又变化了少许。 厅正中是从港都荷里底亚运来的棕红色地毯,而之前是光滑的大理石地面;左侧墙上挂着丰收油画,是今年祭祀谷神时,由宫廷里技术最高超的画匠挥笔而就;壁炉旁是一件金光闪烁的骑士铠甲,右手持一把长戟。以上三件装饰都是华史上个月托人送过来的,其中那铠甲本是他的装备,由于自信满满地认为下任宰相非己莫属,上阵的机会必定非常少,不如先把铠甲寄放在公主这里。 华史把茶喝完,女佣端着茶壶过来倒满,这时他说道:“两位王子现在都不约而同地在陛下面前对莫兰斯殿下进行诬蔑,他们捏造了好几条罪状,只为了使陛下更厌恶三王子,最终采取放逐行动。” “唉——!”莫兰斯长叹一下。自己本无意觊觎那个皇位,对两个王兄的争夺也当作没看见,就是怕搅了这趟混水,白惹一身麻烦。然而对方却非要把一切存在性几乎等于零的威胁也排除掉。 “哼,两个王兄也太过分了。我们现在的处境和放逐已没什么区别,他们还想怎的!那父王的反应怎样?” “陛下并没有理会,他实在有太重要的事要做。前天早晨他动身去巴德兰附近的匹诺兹镇与他国国君碰头了,为了避免两位王子引发争端,他带上了大王子。”华史说。现在克伊尼亚城内的大小事务完全由他的父亲打点,二王子在暗地里继续扩充势力,无奈宰相总是不时地牵制他一下。 又是碰头!美塞娅心里想,这两年父王不知与他国来往多少次了,每一次都神秘兮兮,尽量不惹人注目。因为这些事,连宣布下一任皇位继承人的时间都抽不出来。或许父王认为他还没老,还有一段时间可以观察王子们的表现;然而这可苦了莫兰斯。“你也别急着走,先在这里住几天,顺便和弟弟交流一下剑技。”她说道,华史连忙点头,高兴还来不及。他来之前,父亲就跟他说,无须匆忙赶回,城里的事不多,靠他那把老骨头就能应付。 大家认真地切磋了好几天的技术。直到华史·缪伦来到萨尔兰镇的第八天,一队骑兵匆匆地从首都赶来,送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 第3章 安寇司·梅隆·迪南多陛下遇害了! 立刻失去神智的姐弟俩,被佣人们抬到房间去休息,而华史则镇定下来,听骑兵队长报告详细情况。 这次碰头会,参与者包括七国的国君,为了避讳世人的猜测,以在匹诺兹镇举办骑士锦标赛为由,七国国君带着各自的骑士参赛,实则秘密商讨事宜。然而匹诺兹镇在五天前突然遭到依斯塔教会所属的圣殿骑士团特别纵队的围攻,因事发突然,加上此地驻军并不多,城镇很快就被攻破。七国君主都成为了特别纵队的俘虏,而后被冠以叛神的罪名而遭处决!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法伦拉特军想追击时,依斯塔强大的圣殿骑士团以及十字军部队穿越卡伦兹要塞,出现在乌法尔境内,同时向各国送去了由至高无上的教皇亲笔签署的七国君主叛神揭发书! 这根本就是早有预谋的侵略! 华史·缪伦忿忿地下结论。 教皇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行动,完全是因为察觉到了乌法尔土地上潜伏的反抗因素。七国君主聚在一起,正是要商议在未来的几年内怎样摆脱依斯塔的控制,从此走上自主发展的道路。然则教皇国拥有强大的国力与军力,想要反抗这样一个巨人,各国就必须联合起来,一同行动,聚集全部力量与对方作一次较量。四百年来,乌法尔的多少国王都曾经期盼过这样的抗争,可是弱小的邦国怎能够对抗以神之名义存在的教皇!常有国王因为看到国家饱受盘剥压榨而自己无能为力,所以心灰意冷地退位,让新一代国王来继续自己的梦想。 当“受众神守护”的国家建立四百一十七周年之际,渴望自主强盛的安寇司·梅隆·迪南多等统治者,决心做一次大胆的尝试,假如成功,便能够彻底改变乌法尔的命运!古老的文明地区,受圣水湖常年庇佑的东方各邦,将从新焕发活力! 但,他们努力的结果是失败! 他们的随行人员中,几个卖主求荣的叛徒告了密。 一直在依国操纵之下的卡伦兹要塞,是教皇控制乌法尔的一大法宝。教会所属的军队可以随意穿越此要塞,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乌法尔正如一座没有大门的房屋,窃贼强盗都可以进来大捞一把。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的教皇,更可放手对这片土地进行肆意挤榨。 而几百年来,乌法尔的各国无法有效地团结起来,一方面是因为各自存在不同的利益,极容易造成分歧而使好不容易扶持起来的脆弱的联盟一拍两散;另一方面,希望永远盘剥此地的依斯塔教皇,也拼命地想方设法从中作梗,或挑拨或干预,使得一个有力量的同盟无法形成。现在,当这个同盟终于初露端倪时,充满忧虑的教皇立刻对其进行绞杀。圣殿骑士团的特别纵队,正是为执行这项特殊任务而来,先动手再讲理由,赤裸裸地暴露其野心和欲望。可怜七国君主还在为美好的将来而憧憬着,就不明就里地被送上了断头台——连宗教裁判所都无须进去! 大致了解事情原委的华史·缪伦,立刻打算动身返回克伊尼亚城。尽管姐弟俩的状况十分令他担心,他却想到父亲那里肯定需要自己的帮助。但是骑兵队长却带来了宰相大人的口信,叫他留在萨尔兰。 “你要照顾好公主与莫兰斯王子,使他们不受教皇的戕害。同时,萨尔兰驻扎着不少军队,必要时,你应该担当起领导者的职责,充分利用这些军队,与依斯塔进行抗争。克伊尼亚方面由我和其他大臣来打点。要记住,乌法尔的人民是永远也不会屈服的!” 听了父亲的嘱咐,华史点点头,让汇报者先下去休息;同时叫来副官,草拟一份文书,开始在镇内调动部队加强防御。 “战争就要爆发了!” 这时,天空中响起一阵闷雷,豆大的雨点开始下落。远处的梅斯湖水,此时恐怕也不再平静了吧。乌法尔的人民,即将为他们自己的生存与自由,付出血与泪的代价! 第二章螳臂当车 在处决了七位国王之后,依斯塔的教皇“任命”了这七个国家的新统治者。看看他的通告就知道,所谓的“遵从神的旨意而选拔得出的能力优秀且信仰坚决的新领导者”,全部都是教皇的亲信,直接受他的操控。与其说是为乌法尔境内所有的教民着想,不如说是直接把这个地区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想怎样宰割都行。 没有一个国家的王族肯接受教皇所任命的人,各王子纷纷即位,如先王没有子嗣,则由王弟接掌。反正七个新国王在一夜之内立即产生,而后向依斯塔宣战。乌法尔的民族绝不会向赤条条的侵略者低头! 很快的,依斯塔的大军进驻卡伦兹要塞的周边地带。圣殿骑士团的第一、第三团,加上三个步兵团,将哈德伦城重重包围,同时封锁了附近海域。此时哈德伦的主力部队正前往巴德兰与其余各国汇合,留下一座仅有数千守军的孤城,维持着破城前的苦苦挣扎。 亚曼历四一七年四月三日,哈德伦破城在即!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法伦拉特军从寇鲁兹要塞抽调近一半的兵力,紧急增援联军,以尽量缩短与依军之间的实力差距。寇鲁兹要塞本是为防御西贝高原的费哲族矮人入侵而设置,囤积了不少兵力,却仅仅足够防守而已。现在有一半的士兵被抽出去了,整个要塞顿时紧张起来,因为知晓这一情况的矮人们一定忍不住蠢蠢欲动了。 战争的阴云笼罩在乌法尔的天空中。 四月六日,华史·缪伦收到了父亲叫人送来的书信。 华史:萨尔兰镇的防御部署进展怎样?公主与王子殿下可好? 在得知陛下遇害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这完全是一场有预谋的事变!教皇绝对容不下我们对自主自由的半点向往,因此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将的火星扑灭。可以说,这场战争难以避免,因为乌法尔的人民不可能永远臣服于依斯塔的统治之下! 战争的进程比我们预想的快很多,也糟糕很多。 哈德伦很快就会被攻陷,这个完全被四面封锁的城池,无法坚持到战局扭转的那一刻。对于牺牲巨大的哈德伦一方,我表示深深的敬佩!现在哈德伦的主力已和法伦拉特军汇合,并在巴德兰西北七十法尔桑处布阵。我国的主力部队正在向集结处快速前进,希望能够在两天后到达战场并向友军提供有力支持,以缓解他们的正面压力。 但是,我对这场战争并不抱乐观的态度——老实说我几乎连一点取胜的信心都没有!敌军相对于我方实在过于强大!圣殿骑士团远比我方精锐得多,而且教皇运用他那强有力的宗教武器,将隶属于他的部队培养成为战斗的狂徒。没有什么比宗教的狂热者更可怕,我甚至担心教皇会发动我国的教徒们,利用他们受的蒙蔽,发动他们进行暴动!我也担心萨尔兰镇会发生类似的情况,所以你需要特别注意本地居民的反应,同时也要稳定军心,避免各种流言蜚语的蔓延。这是你的责任,华史,假如做不到,你将有愧于我们家族的名声。 你还要牢记你最重要的两项工作——保护莫兰斯王子和美塞娅公主,已及保存反抗教皇的生力军。我已预感到这场战斗我们将以惨烈的失败而告终,在此之前你必须做好一切准备。无论如何,你不得赶来战场!不得擅自离开王子与公主殿下的身边! …… 就此搁笔,望我儿好运! 克拉夫·缪伦四月四日 四月九日,双方兵力继续集结中。 此时的兵力对比是:依斯塔方面达到六万人,其中装备精良的骑士超过一万,数百名魔法师或僧侣随军出战。联军方面,预计中将能够集结骑士、骑兵一万二千九百人,步兵四万人,相应的也有魔法人员的支持;然而大约一千骑兵与四千步兵尚未赶到战场,这是由于几个小国倾尽全力募集士兵,好不容易才凑到如此数量,新兵们需要武器来装备,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 联军营地里,无比高涨的士气,伴随着响亮的军歌萦绕于半空中。直到夜深时联军的将领们仍聚在一处讨论战术问题。 根据侦察骑兵的汇报,敌人距离此地还有大半日行程,第二天下午在前方广袤的平原上就可看到对方大军的身影。 “偷袭!立刻偷袭!派遣相当数量的精锐骑兵,从侧翼对敌军的粮草部队发动突击,必定能瓦解其士气,造成混乱;而后我们并分两路,左右夹击敌本阵,如此一来,胜利就稳在我们的手中!”哈德伦军的主将兴奋地说,一面用力拍着铺有战略地图的桌子,铜制的烛台微微颤动,“敌人长途行军,一方面缺少休息,一方面警戒必有松懈,这是难得的机会,我们若不出击,胜利女神就会擦肩而过……” 联军最高统帅是法伦拉特的主帅安德鲁伯爵。这是一名将近六十的男子,身板很硬朗,花白头发梳拢向后,下巴留着浓密的胡须,一双深蓝色的锐眼时时刻刻发出冷光。他具有三十年为将的经验,谨慎、冷静,但年老之后稍嫌多虑;他在多年征战中积累的功勋,为他赢得了很高的威望,因此出任最高统帅也是理所当然。 对于友军将领提出的偷袭计划,联军统帅的脑袋里进行了诸多考虑。他每一次拿起手中金黄色的权杖,右手食指在其顶端摩挲,就表明他正在冥思苦想。后来他说道:“不行,这样做过于冒险。敌人远道而来,进入他们不熟悉的战斗地带,怎么不可能加强防备!假如我们的奇袭部队正中对方的圈套,在正面作战开始前我们就已损失了不少兵力,且造成士气的低落;敌人更有可能针对我们进行反侵袭,如此一来,乌法尔的命运将完全败落在我们手中。 第4章 我还是倾向于加强己方营地的戒备,同时密切注视敌军动向。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在于双方的士气、统率以及对地形的充分利用,而不是这种冒险行动。” “可是,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依斯塔的教皇骑士团乃是全大陆最强大的骑士团,不论马匹的精壮、铠甲的坚固,都比他国优异许多……”哈德伦的将军继续说。他的话立刻招来反对的声音——“阁下在蓄意贬斥我军的实力!我并不认为我们的骑士回比依斯塔国差,我们有良好的军纪、高昂的士气,论战术我们也比对方优越得多,在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之后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将侵略者击溃呢?” 乐观派的将军发表着他的高见。 顷刻间,将领们为两种说法猛烈争吵起来。法伦拉特的主帅眉头一皱,对这种状况一点办法也没有。联军由各国军队组成,必然存在很多想法上的分歧,一旦有小问题作为导火的引线,大家的各种不同观点就倾倒出来了。但最高决策者毕竟不是一个空架子,他将权杖用力向地面一敲,大喝一声,争吵的各方马上乖乖地停了下来。 “吵什么,这种问题也值得你们吵吗?”老将军吼着,“对于这个问题我老早就有定论,偷袭是不切实际的行动,所以我不会拨人马去送死!的确,我们乌法尔的骑士团在装备方面一直落后于教皇的走狗们,但是差距并不大;主导这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在于对地形的充分利用,以及有效的战略战术的运用,战斗的开端打好了,我方士气自然会提升,而敌人的士气将受到打击,因此今明两天将是战斗的关键,希望各将军回去要更加约束自己部队的人马,做好充分的应战准备。” 会议就这样结束了,大家散去以后,安德鲁伯爵继续坐在地图前摆弄着红蓝二色的小旗子,希望制定出一套完备的迎击战术来。 是夜,哈德伦主帅率领本部将近三千名骑兵,飞快地拔营前进,坚决执行他们的偷袭计划。敌人所在的位置他们已经侦察得很清楚,周遭地形他们也再熟悉不过,所以大家都是志在必得的样子。 在骑兵部队的中间,还有数名来自哈德伦的元素魔法师,他们负责为飞速前进的部队提供魔法掩护。这些魔法师坐在四驾马车上,身边是骑术非常精湛的骑师,因而一步也不会落后于大部队。在快要接近敌人驻地的时候,他们的口中念念有词,不断在空中释放元素结界,尽管结界的力量十分微弱,但用于蒙蔽敌人的魔法侦察眼已经绰绰有余了。假如不使用结界来掩护自己,偷袭成功的几率就十分渺小了,偷袭也就成为明目张胆的大举进犯。 “就在前面了!”副官有点激动地说道。 放眼望去,山坡下是一片白色的营帐。营火在黑夜中跳跃,点点移动的亮光是携带火把巡逻的士兵。哈德伦的骑兵部队并没有被发现,因为他们不但用了结界掩护,更让士兵们含着棉花战马衔着树枝。一切都十分顺利,顺利得让大家不敢相信。 事实上,匆匆行进的依斯塔部队的确有些疏于防备了,以致于哈德伦的骑兵接近了还未曾知晓。虽然教皇的忠诚骑士们都是穿着铠甲入眠,武器不离身边,但是当敌人的骑兵冲进营寨时,依斯塔部队仍旧遭受重创。 哈德伦军兵分两路,同时向骑士部队和补给队发动猛烈突袭。本来他们打算一举将敌人的魔法师消灭,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魔法师们作为主导战争的关键人物,都被重重保护起来,而且只有数百人的魔法师究竟藏在哪里,哈德伦军并不知道。 两三轮的突击之后,补给队混乱起来,但是骑士们已经开始组织起防御战线。奋力抵挡哈德伦的骑兵。毕竟是人数太少,骑兵们渐渐被包围起来。到后来,依斯塔的魔法师部队出动了,数百名魔法师和学徒向战阵中央的乌法尔士兵发射火焰球或者魔法箭,而对方的魔法师因为人数较少而且在先前的行军中耗费了大量的魔法力,仅仅能够制造出防御结界为乌法尔骑兵们卸掉一部分伤害。在惨烈的战斗之后,除了寥寥几十名骑兵逃脱之外,绝大部分的战友以及所有的魔法师都光荣地阵亡! 依斯塔军的营地一片狼籍,到处是被攻击魔法炸出的土坑。两军的阵亡者混杂着躺在地上。 “赶快统计伤亡状况!”气急败坏的将领们一边喊着一边用力地踢脚下乌法尔士兵的尸体。 这一场奇袭战中,哈德伦军阵亡了二千二百名骑兵和六百名骑士,再加上有经验的元素魔法师七名、魔法学徒五十余名;依斯塔方面,骑士阵亡者达到六百名,随从阵亡逾千,受伤者不计其数,同时还有不少战略物资被焚毁。难怪依斯塔的将军们了解到损失状况后,下令将战场上捉住的那些奄奄一息的哈德伦官兵全部烧死,以泄其心头之恨。 生还的士兵们没有再回到联军的营地上。 当巡视者将哈德伦部的举动报告给联军总帅,不归的勇士们已经开始了对敌人的进攻。通过种种方法收集到这场战斗的资料之后,安德鲁伯爵在暗地里感叹自己为什么没有采用偷袭方案,以至己方损失了一支不可缺少的骑兵战力。但是他可不会将后悔之意表现出来,任何情况下他的决策都是正确的,其威信是不可怀疑的。 第二天早晨,联军开始向后移动,一方面推迟了决战时刻,使迟到的部队可以和主力会合,另一方面也想诱使依斯塔的部队进入更加不利的地形中。而吃了一亏的教皇部队,从此之后的行动就变得十分谨慎,首先在当地进行了大规模的粮草征集行动,尽可能地补充由于遭袭而损失的那部分物资;在确保供给线万无一失之后,大部队开始缓慢推进,采取步步为营的战术,渐渐地逼近了决战地域。 四月十三日清晨,大家都感觉到了决战的预兆。 联军首先在平原上展开。由于缺少了哈德伦的那一部分,战线显得稍短。中央是联军里战斗力最强的骑士方阵,主要由克伊尼亚和法伦拉特军组成。左翼是塔芝恩部;右翼本应该由哈德伦部担任,可是三千骑的损失令联军右翼呈空洞状,因此安德鲁伯爵只好让其余小国的部队从预备队的位置移到了右翼上。很明显的,这个右翼显得十分脆弱,于是法伦拉特部又抽调了数千人增援右翼。 联军还留了一着,那就是由两千名赛伦游骑兵组成的偷袭部队。赛伦是个小国,位置在法伦拉特的左侧,长年提供优秀的游骑兵以换取粮食与佣金。这两千名游骑兵正是安德鲁伯爵的杀手锏之一,假如能够和预备队配合使用,将取得令人瞩目的效果,可是现在预备队已全数用上。 游骑兵们在山地上隐藏好,周围是由元素魔法师建立的魔法结界,达到较好的隐蔽效果。远处的平原上,扬起滚滚灰尘,不久以后,便能隐隐约约看见教皇国的前锋部队——圣殿骑士团! 依斯塔军的展开速度也十分迅速。照例是由强大的圣殿骑士组成了坚不可摧的中军,两侧是重步兵的防御阵形。在第二线,三千名骑士组成的预备队随时可以投入战斗,支援受到突击的左右两翼。这个阵形的明显特点是以中军的骑士们作为战斗的主要力量。 联军首先展开了第一波攻击,漫天箭雨向敌人袭去。然而这一波攻击未曾取得理想的效果。 依斯塔的每一个骑士方阵,均由二十乘二十的骑士组成,各方阵间是负责建立防御结界的魔法师和他们指挥下的魔法学徒。当箭雨来袭时,稳固的结界将利箭几乎全数抵挡下来;就算没有这一层结界,骑士们配备的铠甲与骑士盾,也能保护骑士免受伤害。 教皇未曾亲自出马,担任依斯塔总帅的是教皇的外侄,大将军阿卡菲尔·冯·蒙斯,全国最强的武将。特此时他的双眼微张,目光扫过战场,看到双方礼尚往来般的箭雨进攻,轻微哼了一声:“前奏应该结束了。” 侍从捧过一杯热茶。无论在任何地方,热茶尤其是浓浓的红茶,都是这个刽子手的最爱。 “左侧的山坡是我们的漏洞,你马上叫三千人去那边加强防守。”阿卡菲尔说着,用马鞭指了指远处的山坡。那里正是乌法尔联军的游骑兵部队将要突袭的方向,没想到被阿卡菲尔看穿了。 于是依军左翼立刻增加了弓箭手的数量。 数次箭雨进攻之后,魔法师们的结界有所减弱,利箭终于开始造成部分的伤亡。两军阵前满是折断的箭支。受伤的士兵或骑士只能自认倒霉,被别人抬到后面去治疗。 阿卡菲尔将杯中的红茶一口饮干,将翡翠杯子递给侍从,慢慢说道:“开始突击吧!” 这句话将决定数万人的生死命运! 突击号角吹响。骑士及其随从们都握好武器,魔法师撤掉结界。刹那间狂野的叫喊声响遍平原上空,整装待发的骑士们,以严整的方阵向对方的战线发动突击!而联军的战线里,魔法结界也几乎在同一时刻撤去,乌法尔的骑士们也冲出己方战线,高呼必胜的口号,骑枪直指敌人! 两股雄浑的力量猛地撞在一起! 接下来的战斗,将是比拼哪一方的铠甲更加坚固,马匹更加有力,骑枪更加锐利,阵形更加严整,士气更加高昂! 以骑士部队的对攻为先导,两军的步兵也在迅速靠近,不久后双方开始全面接触,这也意味着最残酷的撕杀开始了。 长久以来,不论是乌法尔还是依斯塔都深知骑士之道。作为一名骑士,在战场上必须寻找与自己等级相同或者等级更高的敌方骑士来战斗,否则就是对骑士精神的亵渎。 第5章 乌法尔联军的骑士数量不如对方,所以骑兵们把比自己装备精良的骑士作为对手,希望杀死对方以证实自己具备了超越一般骑士的战斗力。然而在混乱的局面中,这种骑士道已经难以维持,大家都在砍杀都在屠戮;骑士的铁蹄践踏着步兵的身体,而步兵的双手大剑将马匹的脚砍断,跌落到地上的骑士则被乱刀砍死;弓箭手本想用自己的利箭掩护同伴,却被飞速袭来的骑枪贯穿胸部,惨叫着死去……无数生命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亡。 开始,联军还能够利用地形的优势,给予对方重创。但是当依斯塔军的士气依然高涨,地形优势也逐渐变得不那么明显,在人数上占据优势的依军开始一点点地夺取主动权。长期以来一直持正统战法,不屑运用诡兵之道的安德鲁伯爵,过分高估了天时地利所带来的有利因素,而现在这些因素的重要性正不断丧失,伯爵脸上的冷汗也越来越多。 赛伦的游骑兵应该出动了!再不出动,整个战斗将以对手的胜利而告终。 他并不知道,在赛伦骑兵突击的方向,阿卡菲尔已经部署了弓箭手严阵以待。当这些骑兵从山坡上冲出来,立刻遭受箭雨的洗礼,不少人从马背上跌落,被后面的骑手无情地践踏而过,落得惨死的下场。 骑兵们的突击之势无法阻止,数千骑就这样眼睁睁往对方的狙击网里面钻。等到残存的骑兵冲进敌阵,弓箭手们早已经撤退,等待他们的是人数为好几倍的钩镰枪兵、长戟兵和侧翼的护卫骑士。经过一阵奋战,赛伦的游骑兵们全数阵亡,未曾留下一个活口。战斗就这样无情地吞噬着无数人的生命。 “这些背叛神灵的邪恶之人,战斗力却不可小窥啊!” 阿卡菲尔对身旁的副官阿流斯说道。 “愿万能的真神保佑我军消灭世间一切奸邪,用战刀与骑枪换得一个纯洁的世界!”副官回答着。 阿卡菲尔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大笑着说:“看吧,在神的庇佑下,我们的勇猛战士们正以前所未有的大无畏气概震撼一切邪恶之人。他们在发抖,在做最后的挣扎!但是那些无谓挣扎是绝对没有用处的,他们背弃了神的旨意,必将受到神灵的严酷惩罚;世间任何叛神之徒都不会有好下场,看我军怎样将他们铲除!” “愿主神格罗瑞亚保佑,我军将获得战争的全胜!” 阿卡菲尔身边的骑士与随从们都大声喊起来。 “伯爵大人,我们的本队已经被包围了,士兵们伤亡惨重,再这样坚持下去只会导致全军覆没!大人,趁着现在尚保留有一些护卫骑士,请大人下令撤退吧!” 联军总帅的首席参谋卡奥斯勋爵,策马越过混战的士兵们,来到总帅的面前。 他们的右前方,克伊尼亚的骑士和见习生们,正奋力杀死尽可能多的敌人,然而倒下的敌人还不如冒出来的敌人多。联军的两翼已经呈现出溃败之势,在数量上略占优势乌法尔魔法师也没能够力挽狂澜,当他们用尽身上的魔法能量,喝光随身携带的所有魔法补充剂,他们便与手无寸铁的平民一样软弱了。身边的侍卫越来越少,魔法师们的生命也岌岌可危,当依斯塔的骑士团冲破本以十分脆弱的战阵,将锐利的骑枪往魔法师的身上扎去,这些被称为大陆上最具智慧的一群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生命之源与大地溶为一体。 “大人请下令吧,趁我军的本队还没有完全动摇,请集中所有的力量突围!这场战争我们是失败了,但我们总有机会报这个仇的!”勋爵继续劝说道。 “不——乌法尔的军人永远也不会向残暴的侵略者低头的!”伯爵冷眼看着战场上撕杀的军人们,一边说道,“退却,将意味着我们向依斯塔教皇低头。光荣的乌法尔军人,会以鲜血与生命唤起更多人的英勇抗争,只要乌法尔的土地上还生存着原住民,希望与自由之火将永不熄灭!只有这,才是我们战斗的意义所在!” 伯爵将银灰色的披风解下,露出左胸上金黄色的狮盾家纹。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按在腰间的剑柄上。 在各级军官竭尽全力地指挥下,本以被打散的士兵们,有大部分重新聚集在伯爵为核心的本队周围。这时安德鲁伯爵将宝剑抽出,高举过头。 “光荣的战士们,把你们的生命献给伟大的乌法尔吧!用你们英勇无畏的行动,谱写乌法尔历史上最壮丽的诗篇!全军向正前方突击!” 一百名称得上是法伦拉特最强悍的骑士,正形成一把尖刀,径直向依斯塔军的本队冲去,而这把尖刀的最前端,是锐气正盛的安德鲁伯爵。数十年的戎马生涯,或许会在今天划上一个句号,但不论怎样,伯爵已经将全身战意全都凝聚于剑首,即便阵亡,也要令这个句号划得完满!乌法尔联军残存的力量,也随之向前发起最后的突击。 刹那间,依斯塔的战阵被撕裂了,处于前沿的部队根本无法抵挡敌军的突击,数百人像遭遇洪峰一样被推倒,而后遭到骑士的无情践踏;无所畏惧的步兵们也会随后跟上,用乱刀向一切阻挡之敌砍去。 “该死,简直像完全变了一样!”阿卡菲尔看到前方的战线顷刻间就处于崩溃的边缘,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他很快又镇定下来,大声命令说,“圣殿骑士团,马上组织正面防御阵形,抵挡住敌人的前进势头;魔法师马上为骑士团吟颂圣护壁咒文;弓箭手部队立刻后退,以避免伤亡,然后从两侧包抄合围,一定要把敌人完全消灭,不能放走半个!” 命令很快传达下去,最训练有素的圣殿骑士们在阿卡菲尔的前方形成稳固的密集防御阵形,锋利的骑枪对准了快速冲来的乌法尔骑士们。好像才一眨眼的工夫,两军最强大的攻击力量又撞在一起! 安德鲁伯爵的宝剑左右挥动,狠狠地将敌人砍翻下马。尽管岁月不饶人,他仍旧保留着当初身为一名骑士所具备的勇猛与高杀伤力的剑技。跟随了他三十年的宝剑,因为嗜血太多,似乎开始了轻微的颤抖,剑与人奇--書∧網都在莫名地兴奋着! 主帅的勇猛杀敌,是对属下最好的鼓舞! 仿佛害怕被伯爵抢走了所有的功劳,乌法尔的每一名战士都像发了疯一样进攻再进攻,有一阵子阿卡菲尔还以为对方好比被神灵附身那样,显示出惊人的力量来。 然而士气再盛,斗志再强,终究无法弥补人数与装备上的劣势。在大陆上最强大的骑士团——圣殿骑士团的面前,乌法尔的官兵们犹如碰壁一般,在努力冲撞了几次之后,丧失了不少锐气。终于轮到圣殿骑士们反击了! 安德鲁伯爵的宝剑已经砍得两刃都卷了。当他用尽全身力气再将一名敌人砍倒,身后却有三把骑枪同时刺来。伯爵的伟岸身躯轰然倒下…… 联军被完全包围,圣殿骑士们从四面八方冲过来,箭矢准确无误地射向只有皮甲护身的步兵们。经过一整天的惨烈战斗,乌法尔联军最终还是被击溃了! 阿卡菲尔身边的号兵吹响集合号,各团队开始向各自的本队集中,并清点伤亡人数以及俘获敌人的数量。这时夕阳将落,余光洒在血流成河的战场上。圣殿骑士们前后走动,一边寻找重伤未死的同伴,一边把地上躺着的没剩下几口气的敌人一剑了结。 依斯塔军战死了一万余人,其中有三千名骑士;伤者也是这个数字。号称大陆最强的圣殿骑士,也有两个团被打得溃不成军,需要重新编制。 联军方面,损失则更大,战死者达到两万人,被俘者接近两万五千,余下的溃逃士兵或成为流寇,或辗转流离,颜面无光地回到了家乡。他们中有一些人后来参加了乌法尔自由军,在战斗中挽回了自己的名誉,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 战俘数量清点完毕,副官问阿卡菲尔怎样处置他们。 “先用十一抽。剩下的人,愿意归顺我国的,就送回依斯塔做教会的劳工;不愿归顺的,就地处决!”阿卡菲尔冷冷地说。 所谓的十一抽,是从每十个战俘里面,不问原因地先抽出一个人处决掉。这是一种对待战俘的残酷手段,阿卡菲尔知道现任教皇非常欣赏这样的处决方式,所以决定采用十一抽。因为绝大部分的人多不愿投降,已经饱饮鲜血的土地上,再一次上演单方面的大屠杀!后来,这个充满悲壮传说的平原,被冠名为“万人坟”! 乌法尔的战力几乎丧失殆尽,无法再抵抗教皇部队的入侵;而依斯塔教皇在命令大军前进的同时,也在设法通过不流血的手段夺取某些国家的统治权。 第三章议策 莫兰斯与姐姐美塞娅公主、宰相之子华史·缪伦,正在焦急等待着最新战况。已经是四月十六日了,依斯塔与乌法尔联军会战的结果如何,伤亡多少,此时还不得而知。 华史因为已经收到父亲的来信,知道这场战争中,己方取胜的可能不大,所以一张脸拉得像苦瓜一样。 这几天来华史一直忙于萨尔兰镇的军备整治。 首先,以他父亲的名义起草的告居民书已经在各条街道的显眼位置张贴,让几乎所有的居民都能够看到。告居民书呼吁全镇所有的军民都动员起来,积极参加稳固城防的浩大工程;所有的人都应当清楚地认识到教皇及教会的丑恶面目,为保卫自己的尊严与土地,应坚决与当地教会决裂,没收教会财产,驱逐教皇国派来的爪牙。 告居民书的言辞激愤,确实激起了大家的共鸣。当初由教皇国派来的传教士,在将近十年的“传教过程”中为非作歹,积聚了不少钱财。 第6章 突然而来的战争使那些忙于敛财的神职人员一时反应不过来,加上华史事先已闻到战争的预兆,对这些人就格外重视,所以当他们想卷起财富跑路时,都被宰相之子扣押下来。 从教会的金库里没收得来的钱财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散发给居民,作为他们为城防贡献劳动力的酬劳;另一部分则用于犒赏三军,提高士气,让士兵们能更英勇地在战场上挥动刀枪。 军事训练暂告一段落。每天都可看见近万的军民一起加固城墙,修建箭楼和了望塔。整个萨尔兰镇完全是一派劳动景象! 尽管萨尔兰镇只是一个小城镇,但作为克伊尼亚领的军事重镇,城墙自然是少不了的,而且还十分厚实呢!萨尔兰外城城基超过了三十五步厚,每一块方砖都紧密排着,连一片纸也塞不进去。可是华史·缪伦仍觉得不够严实,不断增派人手去加固城墙。 虽然平民们的情绪都比较激昂,但如果过分利用这一股干劲,将异常繁重的工作交给他们,不出几天,激昂就会转化为怨声载道。明白这一点道理的华史,和几个戍卫长官一起,商量了大半夜,终于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参加劳动的人被分为两组,轮流休息或者去干轻体力活,这样大家都不会感到太累。而且,宰相之子和皇族后裔也并非居高临下地大声吆喝,稍有不如意就大骂出口。在劳动场上,时常可见华史·缪伦在各处走动,鼓励大家一鼓作气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帮忙扛一些大件货物,说起来未来宰相起码也是一个干重体力活的好手,上天赐予了他一个魁梧的身躯;莫兰斯的灵巧身影也在劳动场上来回穿梭,每一次都拿着装水的铝壶和水杯,只要他一出现,在场的人立刻发出一阵欢呼,因为从来没有一个王子会亲自来为劳动着的人们端水倒茶,莫兰斯算是破天荒的第一个;至于美塞娅公主,当然也没有闲着,不过她并不在城里,她和她的一百名女卫兵,整天奔驰在萨尔兰镇附近的平原上或者梅斯湖的岸边,一遍又一遍地观察地形,确定在哪里设置伏兵,或在哪一片地带设下陷阱、障碍,此时的她,穿着骑士用的甲胄,更像一位年轻的将军。 说到带兵打仗的本事,不论华史还是美塞娅都有自己的一套,并没有因为自己还年轻而且有着特殊的身份,而只知道享受安逸生活以及在官场里打滚。尽管没有太多机会参加实际战斗,这两人却经常亲自主持国内的军事演习,并美其名曰“模拟战斗”。美塞娅身边的规模在两百人左右的公主卫队,不但有很多漂亮的女兵,作战的实力更是强得让男人们都要惊讶! 美塞娅和华史共同拟订了一套作战方案,这是在依斯塔大军逼近萨尔兰镇时才派上用场的下下之策,假如可能,他们还是希望联合周围各国的剩余军力,采用游击、奇袭等战术,通过不间断的骚扰,最终将敌人臃肿的军队折磨得精疲力竭,粮草无存,在混乱、饥饿与恐慌中溃败。 被称为下下之策的作战方案,是先在萨尔兰镇西南的方向,设置以陷阱为主的第一道防线,期望这些陷阱能够消灭少量敌人,造成士气上的打击并使敌人滞留一段时间;而后以小股部队引诱敌人向小镇进犯,形成包围圈——在使用这一方案时,已经假定克伊尼亚领被合围,作为最靠近主城的战略要地,小镇被包围乃是必然的。鉴于敌人在经历会战之后,剩下来的军队已经不多,能够合围两个城镇,已经非常勉强,这时奇兵就可派上用场了,不论从后方袭击补给线,还是在敌人攻城时发动内外合击,都可获得意想不到的好效果!奇兵的基地可以设在荷里底亚,甚至可以设在索兰尼斯森林边缘,因为小股部队的休养和补给都很容易实行。 然后,美塞娅设计让外城的某处故意出现塌陷。因久攻不下而异常烦恼的敌军必欣欣然以此为突破口,向城内蜂拥而入。而在突破口的附近,公主早已布置了许多陷阱,三个方向的伏兵也会动用弓箭、原木、石块、魔法等各种手段进行攻击! “这个计策实在是太完美了!”每当想到自己辛苦数日拟订的作战计划,公主就会得意起来,而后毫无节制地开始喝柳橙汁。她一高兴,对这种橘黄色饮料的兴趣就倍增起来。 华史也十分满意自己的智慧结晶。不过他表示高兴的手法是大吃红烧肉,并大口喝麦酒或苹果酒。 然而二十日下午得到的消息却使每一个人都无法高兴起来,华史甚至出离愤怒了! 首先得知的是乌法尔联军的败绩。数万人战败被杀,各邦的实力均受到沉重打击,这一点比公主料想的还要严重许多。美丽的少女开始不断地责备九泉之下的联军总帅:白痴,老不开窍,只会正面进攻的顽固老头……而三天之后,便有缪伦宰相的心腹,拖着满身伤痕来到公主府上——在与依斯塔的使者秘密会面之后,二王子克里斯。梅隆。迪南多昧着良心,决定向教皇国臣服!他召集众臣开会,以缪伦宰相为首的部分大臣,因为极力反对议和,主张联合各国继续抗争,因而被克里斯王子处决了!不日克里斯王子将发布通告,正式向依斯塔投降;同时萨尔兰与荷里底亚的军队将收到实为通牒的停战命令,假如两城的当权者拒绝投降,克里斯王子将与依斯塔军联合进攻萨尔兰与荷里底亚! 由于此事异常隐秘,二王子还不知道萨尔兰的王弟与王妹已先行得知。来人是宰相身边最值得信赖的部下之一,而且身上带着宰相夫人的信物——宰相府后来也被禁军包围了,不知里面的人会被怎样处置。 “我去砍了那个没有人性的克里斯!”华史几乎要冲出去了,美塞娅立刻大叫起来,左右的侍从拥上去阻止华史,却被他三两拳打倒了好几人。忽然他看见美塞娅持剑立于门外。 “死缪伦,想出这个大门,先战胜我再说!” 华史正要说话,衣服一紧,原来是莫兰斯王子扯住了他的衣袖,一双锐利的眼睛,似要诉说着什么。华史也凝视着王子,过了不久,终于将剑拔弩张之势缓解。 “好了,我不去就是了!”华史说。 美塞娅收起长剑,叫被打倒的侍从去擦药,然后说:“倒不是我不让你报仇,虽然克里斯是我们的王兄,从前他那样对我和莫兰斯,我对他已经没什么好感了。只是你这样去克伊尼亚,只会白白把性命陪上去;若你将萨尔兰镇的部队全拉出去,即便夺下克伊尼亚城,也是正中依斯塔军下怀,一点好处也没有。大丈夫报仇,十年也不算晚啊!” 华史点点头,公主的话很有道理。 “现在最重要的,是重新想一想,怎样应付这棘手的局面才好。”莫兰斯王子说,“姐姐,为什么克里斯王兄会向敌人投降呢,在我的印象里,他虽然不及大哥那样武勇,但至少他不会轻易低头。” “这其中有太多的缘故,我一时也没办法解释清楚。”美塞娅回答说。 宫廷政治关系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年轻王子的想象。 先王安寇司·梅隆·迪南多来不及册立皇位继承人,是导致现在这种情形的直接原因。先王与大王子遇害之后,尽管克里斯暂时坐上了父亲的宝座,成为权力的象征,但实际上军政大权几乎都掌握在华史等人的手中。假如克里斯真正成为新国王,那么当初属于克里斯派的人,将对原本支持大王子的大臣和将军进行迫害,所以大王子那一派转而支持起了莫兰斯,想尽办法也要将小王子扶上皇位,如此一来大家的性命也就不会受到威胁了。其中最明显的要数克拉夫。缪伦,由于他儿子的关系,他对莫兰斯的支持要比对克里斯来得热衷。 另外,还有一个人成为了二王子的心腹大患,那就是美塞娅公主。二王子心中明白,在先王的子女中,最具有才华的人是美塞娅公主,不论政治头脑还是统兵能力,她都比她的哥哥和弟弟厉害许多,有她支持莫兰斯,就算莫兰斯自己不想做克伊尼亚王,她也会说服他并且帮他夺来王座。原来先王的意思,是在大儿子与次子之间做一个选择,莫兰斯本无资格参与竞争;但现在先王不在了,莫兰斯可以找一个借口,开始角逐皇位,有宰相与公主的协助,对克里斯的威胁日益增加。 正在这时,依斯塔的使者见缝插针地出现于克里斯的面前,提出了令他心动的计划! 这时联军已经败像尽显,克里斯认为继续反抗依斯塔是没有好结果的,怎样夺取克伊尼亚的统治权,继续做一领之主才是他真正关心的问题。使者提出出兵协助的建议,条件是克伊尼亚必须停止一切抵抗,永不参加今后可能重新结成的反依斯塔联盟,言下之意,克伊尼亚要成为教皇忠实的仆从。 克里斯欣然接受。成为仆从又有什么关系呢!本来乌法尔各国就是依斯塔统治下的小诸侯国,现在不过是再丧失一些主权,而这样可以换来他二王子的偏安一隅。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怎么说这也是一笔不亏本的生意! 二王子是怎样想的,华史·缪伦明白,美塞娅公主也明白。有时候,宫廷里的明争暗斗,会将人推到骑虎难下的境地。比如莫兰斯,就算自己根本无意争那个位子,可是现在也身不由己,成了新的竞争者。 “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发出檄文,起兵推翻二王子,还是在这里按兵不动?”华史问道。 美塞娅在大厅中央踱起步子来。以他们现在掌握的兵力,单单对付克里斯的势力,胜败是五五分成的;假如组织得好,胜率还可以再多一些。 第7章 然而他们要面对的还有依斯塔这个更棘手的敌人! “可恶啊,被依斯塔利用了!” 美塞娅自言自语道。 半夜时分,忽然有侍从来报,兰森·布鲁姆勋爵专程从荷里底亚城赶来,要见王子与公主殿下。 这个兰森·布鲁姆,是荷里底亚城的年轻城主,三年前从父亲艾里森·布鲁姆伯爵处继承偌大的港都时年纪只有二十岁!他常被身边的人背地里称为幸运的男子,不仅因为他年纪轻轻就掌握了很大的权力,还因为他那特别的身世由来。 兰森·布鲁姆本是伯爵夫人一个远房亲戚的儿子,生在一个没落的骑士家庭。因为伯爵夫妇没有子嗣,而兰森小小年纪就成了孤儿,所以被父母俩收养,改从布鲁姆家族的姓。长大后的兰森自然成为荷里底亚的下一代城主,现在他位居勋爵,再过几年,将晋级成为伯爵,真正世袭父亲的爵位与权力。 公主叫兰森觐见。年轻的城主匆匆入内,步子虽快,却让人能够感觉到其沉重的心情。兰森是个身材高挑的人,穿一身灰黑色贵族服装,双眸是银灰的,头发有些凌乱,看得出来他是急急忙忙地赶来。他向王子与公主问候完毕,话题直接转到克里斯王子之事上。原来他接到信鸽带去的消息后,知道了克伊尼亚城里发生的巨变。 “王子与公主殿下,臣要为自己所做的决定向你们道歉!”兰森带着些许歉意,向皇室成员低下头,声音虽然不大,却已经能让在座的人都听见了。 “因为什么事?” “考虑到克里斯王子已经与依斯塔军联合起来,暂时来说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抗衡,臣下只能承认克里斯王子是合法的新王,并且命令荷里底亚城停止一切针对依斯塔的抵抗运动。通牒大概过几天就会送到城中,我将在上面签字。” “什么?你竟然向敌人投降?”华史立刻站起来,愤怒的语句在唇舌间滚动,一边握起偌大的铁拳,想一拳把对方打晕,“身为一名臣子,你这样做,完全背叛了国家,也背叛了你的家族!兰森。布鲁姆,你还敢在我们面前说这些,来,让我和你大战一百回合!” “慢着!兰森勋爵说的也有道理,处在他的立场上,我也会那样做的,因为那样可以确保数千人乃至上万人不会丧失生命。”美塞娅阻止了华史的莽撞行为,“实际上,你是另有打算的吧,兰森?” 年轻的勋爵点点头:“荷里底亚城的臣服是有条件的。作为乌法尔境内有名的商业都市,荷里底亚的兴盛,完全得益于当地宽松自由的环境;因此,我将会上书克里斯王子和依斯塔的使者,阐述荷里底亚商会的立场,争取到与战争爆发前相同的自治权力。相信对方也明白,只有通过自治,一切事务都放手给商会管理,荷里底亚才能保持持续的繁荣,才能向依斯塔提供更丰厚的上贡金。金钱是疏通一切障碍的万能武器。” “然后在暗中蓄积力量,积累起大笔军费,以备将来反抗依斯塔之用,是不是?兰森勋爵果然睿智,想他人之不能想,做他人之不能做!” “公主殿下过奖了!”兰森显得有些得意。 莫兰斯王子笑了起来:“勋爵阁下,我姐姐是绝对不会看错人的,她就知道,你一定不会向可恶的侵略者低头,因为你的血管里流的也是纯粹的乌法尔血统啊!从认识你的那一天起,我们就可以感觉到,你是一个铁骨铮铮的人。” 兰森勋爵立刻单腿跪下:“感谢殿下的赞赏!兰森·布鲁姆身为克伊尼亚的臣子,将永远忠于我的祖国;况且,我们家族一直得到先王的优待,即使粉身碎骨也难以报答先王的恩情,依斯塔与我们之间有着深深的仇恨,一旦机会成熟,我将倾尽全力为先王报仇!” 美塞娅把勋爵扶起来,转身给了华史一个白眼:“你呀,脑筋都不会转弯,只知道直来直去,死笨!下一次你可要注意了,凡事先在脑子里多想一下,然后再付诸行动。” “呵呵,臣知道了!”直来直去的人不好意思地抓起后脑勺来。 兰森这人性格怎样,是否富于正义,美塞娅老早就调查得比较清楚了,一方面是通过与他打交道,另一方面也想办法在荷里底亚安排了心腹。毕竟兰森将成为富饶港都的新城主。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勋爵与莫兰斯王子及美塞娅公主的关系也非常好,算是深交了,与宰相之子有得比。公主相信,假如有一天弟弟不得不参与皇位的竞争,那么缪伦与布鲁姆这两个家族将是他的有力支持。 原本华史还想着怎样组织一支军队,去和背叛先王的克里斯以及依斯塔军战斗,看来这一条路已经不能走了。公主与勋爵的意思,是忍一时之气,将来再东山再起;王子殿下虽然没有开口,也无须怀疑他的意思,因为他的姐姐说什么,他就会跟着说什么的。 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公主与小王子该何去何从。留在此地肯定不妥当,克里斯绝对不能容忍他们的存在,逃亡是唯一的途径。既然要开始逃亡了,萨尔兰镇的部队应该怎样安置,难道是拱手交给二王子掌管?公主殿下的两百名女卫兵又该怎样安置,总不能带着她们一起逃亡吧,那样的逃亡队伍实在太臃肿了。 大家都开始苦恼起来。萨尔兰镇的部队,尤其是在公主密切关注下成长起来的新式骑团,在未来反抗依斯塔的战斗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公主实在不想看到这些士兵被编入克里斯的直属部队中,那意味着现在的属下成为将来的敌人。 “如果把他们安置到勋爵的城里,由勋爵代为训练和照顾,一切问题不就都解决了吗?”莫兰斯忽然说。 “我们也想过这一点了,可是……” “我们先假装进军荷里底亚,在城外打一场仗,姐姐和我战败,只带着极少数的侍从展开逃亡生涯;我们的‘残余部队’自然而然被勋爵接收,而后立即派去海上参加剿灭海盗的战斗,那样克里斯王兄就没有机会把他们召回克伊尼亚,同时勋爵再向外散布我和姐姐被杀的谣言,至少可以迷惑别人一阵。至于我们向何处逃亡,还得看看到时候的情况。” 莫兰斯将其妙计公布。不论公主还是勋爵,以及直脑筋的华史·缪伦,都认为这个计策很不错,可以瞒过对手,而且能稳妥地安置萨尔兰的军队。公主当即拍板,就用此计了! 克伊尼亚城中,新王登基庆典的准备工作正在紧张却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先王的遗体原本在依斯塔军的手中,后来因为教皇要扶助克里斯王子即位,为了表示对克伊尼亚城的友好,于是将先王的遗体交还给克伊尼亚的人民。八匹棕黑色骏马拉着的华丽马车,在一千名骑士的护送下,在乌法尔的土地上缓慢前进。马车上安放着安寇司国王的灵柩,巨大的棺木周围,满是散发着浓郁香味的鲜花。 当国王的灵车进入克伊尼亚城,护卫军的指挥官兼依斯塔的特使,感觉到街道两旁的无数双火辣辣的眼睛。 先王就是这些侵略者杀死的!现在却假惺惺地把陛下的遗体送来了! 每一个人都知道侵略者的野心,每一个人都在为王子殿下的卖国行为痛恨不已。尽管这场战争中,失败的一方是乌法尔,战争造成无数个家庭的破碎,然而真正使大家沮丧的,不是前线战败的消息,而是由克里斯王子发出的停战通告! 克伊尼亚人当然不会这么容易就屈服,短短几天之中,就发生了好几次规模很到的居民暴动。但王子对外软弱,对内却要强得很,他的卫队非常卖力地镇压暴动,处决领导人物,前三天里就有超过一百人被当众绞死在中央广场!王子希望杀一儆百,把不安分的人都吓得躲藏起来。 这场风波过后,安寇司王的遗体在皇家墓园下葬。照例有教皇的走狗假惺惺到来,在下葬仪式上发表讲话。 安寇司王虽然不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没有完成教皇与教会交给的人生义务,更没有为全体教众树立一个正面的榜样,但他毕竟是一个教徒,毕竟曾经向伟大的真神祈祷过,做过礼拜领过圣餐——暂且不去追究他在那些仪式中是否抱着正确的心态。教徒死后应当给予体面的安葬,况且他生前是一国之主,葬礼的规模更应该体现出国人对君主的尊敬。他的死是真神对世人的一种警示,而每个不诚心的人,在其死后都能得到神的宽恕,他的灵魂将能够得到神的净化。希望即位的新王能够真诚地为先辈赎罪,让神灵听到其虔诚的声音,看到其努力的成果…… 这一段讲话又臭又长。当天下着小雨,墓园四周的围观者,除了王子的亲信以及卫队的士兵外,几乎寥寥无几。讲话换来的是几阵机械式的鼓掌,从掌声中可以感觉到大家的尴尬。王子关心的是自己能否顺利地即位,所以父亲的灵柩草草下葬之后,葬礼便宣告结束。 工作的重心放在登基庆典上。一想到自己即将成为国王,克里斯王子就浑身兴奋。但他又很不放心莫兰斯王弟和美塞娅公主。从前的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人绝对不会支持他成为新王。华史·缪伦也站在莫兰斯那一方,如果那个魁梧的宰相之子能够成为自己的左右手就好了,但那怎么可能呢,他克里斯可是杀死克拉夫。缪伦的元凶啊,宰相之子肯定恨不得将其生吞活剥!为了保证登基当天的安全,他下令在全城搜捕缪伦家族的同党,可是那些狡猾的人老早就跑了,连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王子向萨尔兰和荷里底亚的当权者发出通牒,命令他们归顺于依斯塔。 第8章 正如莫兰斯一方所预料的,通牒的措辞虽然不很强硬,却比较露骨地表示,假如有人不从,在依斯塔支持下的克伊尼亚军队将用武力迫使他们就范。 最先表态的是荷里底亚的兰森·布鲁姆勋爵。他不仅向克里斯表示顺从,同时也向依斯塔讨好。不过他也用商会的名义给依国的使者发出了一封信,竭尽所能地说服使者,如果继续保持荷里底亚的自由都市地位,那么两年之内依斯塔将获得丰厚的回报。对方再笨也明白,自由是商人们得以生存呼吸的必须环境,束缚了他们,就等于锁紧了钱箱,结果自己想取钱也非常困难。商人追求的是物质利益,是财富,是大把大把的金币!至于谁是克伊尼亚的统治者,只要能给予好处,他们是不会去深究的。因为兰森勋爵的忠诚,他得到克里斯的奖赏,爵位上升一等,按照乌法尔通行的爵位制度,从勋爵升为侯爵——此做法有收买人心之嫌。 兰森侯爵钻的正是这个空子。计划很顺利地展开,在侯爵的授意下,几名心腹同时也是有实力的商人,开始掀起新一轮商贸热潮。荷里底亚虽然地处圣湖大陆的最东部,地理位置看似一般,然而荷里底亚周围的海域盛产珊瑚、珍珠,几座大岛还有珍贵的紫水晶矿,巨大的帆船源源不断地把矿工送到岛屿上;城内手工业发达,生产出许多精美的工艺品。为了发展商业,避免手工业创造的利润不被其它地方的中转商人所占有,荷里底亚商会在城主的支持下蓬勃发展,更拥有武装商船,根本不怕海盗的威胁,可直接开展远程贸易,以海运成本低廉为优势,击败了商业上的二道贩子、三道贩子。所以外地人常常想不通,地域较偏僻的荷里底亚,居然是乌法尔境内比其它港口更繁荣的商业都市。 这一计划的另外几名施行者,也按照步骤开始了他们的行动。在拒绝克里斯王子的通牒以后,早已经准备就绪的萨尔兰部队,开始向荷里底亚进军,一路上用信鸽保持与兰森的联系。当克伊尼亚军占领毫无守备的萨尔兰时,一场经过事先导演的战斗,即将在荷里底亚西部展开…… 第四章流寇 从现在开始,美塞娅公主、莫兰斯王子,再加上“大逆不道”的的华史·缪伦,变成了被新王克里斯一世通缉的犯人。用美塞娅带着些许自嘲的语气来说,就是“我们变成流寇了”。 现在有将近六千名“流寇”,组成一支规模不小的骑兵部队,正日益接近商业名都荷里底亚。他们的后面,克里斯王的军队即将进入军事重镇萨尔兰。可以想象,未能接收半个骑兵和半枚金币的新王,肯定把嘴巴都气歪了。 侦察兵报告说,前方五法尔桑处就是荷里底亚城。美塞娅命令全军扎营,等候她的下一步命令。 现在她还没有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属下们,也就是说,大家都还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来做戏的。美貌的公主一边抿着柳橙汁,一边微笑着对华史说:“史史啊,兰森侯爵那一边准备得怎么样了,你有没有收到他的消息?” “呃……暂时还没有,他那一方需要做的准备工作相对的多一些。不过我们无须着急,时间还很充裕。”坐在营帐另一侧的华史,手里也拿着一只玻璃酒杯,里面装的是上等的苹果酒。 “那就慢慢等吧!我们也需要再讨论一下这一战的过程,最好是无人伤亡,我可不希望损失优秀的部下,相信兰森也会这样想。” 美塞娅放下杯子,从口袋里掏出荷里底亚周边的详细地图端详起来。 说真的,要将一场虚假的战斗导演得好像确有其事,但是又不能死人,那可比真正打一仗更费脑筋!公主拿定了主意,一定要将这一出戏演得惟妙惟肖,让克里斯王看不出任何破绽来,这样她和弟弟、华史才能全身而退,原本由她指挥的部队安置在荷里底亚城中,她也可以安心。 莫兰斯王子在军营巡视了一圈,回到姐姐营帐里的时候,脸上带着顽童的神色:“大家的士气都非常高昂呢,如果让他们知道姐姐的计划,他们大概够会昏倒吧,因为之前他们的努力都算是白打工了!”一边说还一边偷偷地笑。 “没办法啊,如果让大家都知道了,这出戏肯定会演砸!我可是要追求高度的真实感。”美塞娅耸耸肩,一副很认真的样子,其实她连骨子里都在笑呢! “对了,华史,你有没有在部队里挑选侍从啊,到时候我们可不会就三个人一起跑路哟!带一些侍从在身边,一路上可以帮忙照应。”美塞娅转过来对华史说道。 “臣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想,倒是公主殿下应该挑选几个最值得信赖的卫兵,一路上保护你们的安全。女人比较心细,还会煮饭、洗衣……” “也对!”公主忽然恶作剧般地看着莫兰斯,“弟弟啊,这次就由你来挑选卫兵吧。你可以在我的卫队里选几个平常和你谈得来的,否则半路上她们和你吵起来,我的耳朵可无福消受啊!还有,她们煮的菜也要适合你的口味,实在不行的话,姐姐今天晚上就去教她们做梅斯大炒螺和蛋包饭;还有还有……” “姐姐呀!你老是拿人家来开玩笑!”莫兰斯的脸蛋涨得绯红。 说是这样说,最后还是公主到卫队里挑选了八名平时与自己最密切的,同时也是卫队中功夫很高的女侍卫——夏侬·威尔纳、拉秀贝尔·路西法、蒂法·瑞克修、克丽斯汀·菲莉、马可·比亚斯、玲沙·巴希克、菲丝·艾蒙德、斐安·拉尔尼。她把她们召来,在营帐里秘密宣布了自己的计划,当战斗结束以后,她们将跟随她展开流寇生涯,在乌法尔寻找同伴,共图复兴大业。 次日清晨,荷里底亚守军主动出城迎击,大概是看到来犯的骑兵部队并不多,自恃可以将其一举消灭。双方在城西的开阔地带布阵,公主这一方是锋矢阵,而兰森侯爵摆出的是三线平行阵。由于缺少魔法师制造的结界,两个战阵都略显得单薄。 双方都不敢轻取妄动,对峙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中午。下午的天空阴云密布,双方却分别派出小股部队进行试探性的互攻。据说这一仗十分惨烈,总共有七百人阵亡,负伤者也有不少,战场上洒满鲜血;而后兰森一方清扫战场,收敛了不少具尸体,均埋葬在开阔地的边缘。那么,实际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美塞娅和兰森当然不希望有任何人在这作戏般的战斗中伤亡。 但前哨战斗也是必不可少! 兰森事先已把荷里底亚市集上所有的西红柿收购一空,同时派了士兵到屠宰场拿走了所有新鲜的猪、牛、羊血。战斗一开始,这些道具就发挥出其重要作用奇#書*網收集整理。至于尸体,一部分是伪造的,另一部分则是在前几日与海盗的战斗中阵亡的士兵,加上被消灭的海盗,兰森收集这些尸体,倒是花费了不少工夫! 总之这一战被演绎得好像真的有那么一回事,不明就里的人,都被表象给迷惑了,坚信公主与兰森侯爵正如火如荼地交战。 过了两天,萨尔兰军的粮草营地,忽然遭到一队强悍骑士的突击,守军很快就被击溃,向四处逃散开。骑士进而烧掉整个粮仓,熊熊火光映红了天空!失去粮草的部队斗志皆失,此时侯爵军乘机进攻,很快就将对手合围,经过数小时的“激战”,除了公主、王子及华史·缪伦带着少许残兵突围,其余敌人均被“俘虏”…… 十余骑飞驰在黄昏的山冈上。远方橘红色的落日,已有一半沉入群山之后。天边是一抹绚烂的晚霞。 美塞娅回头数了数身后的人数,忽然发现多了一人,于是十余骑都停下来,众人的目光的停留在计划外的那个人身上。 “你怎么跟来了?不是跟你们都说好了吗,留在荷里底亚城里,自然有人会将大家安排妥当。”公主有些生气,尤其是她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而且你的年纪还小,跟我们出来是要吃很多苦的!” 女孩没有回答,反而是蒂法。瑞克修接过了公主的问话:“殿下,她是我的妹妹,昨天晚上我费了好大的劲儿,也没能够说服她,她硬要跟着我们一起。” “哦,你是她的姐姐。”美塞娅点点头,“不过她实在是太小了,或许留在城里更适合她,因为城里有兰森侯爵照应……” 小女孩有些急了,慌不择言地说:“没关系的,我跟姐姐学过剑术、求生术,知道自己照顾自己,我绝对不会拖大家的后腿!公主殿下,求求您,让我跟着您一起行动吧!” “姐,就让她和我们一起走吧,毕竟她是跟着她的姐姐呀!虽说留在荷里底亚城里有侯爵照应,但侯爵阁下有更重要的事,无法时时刻刻照顾她,相比之下还是跟着她姐姐比较安心。”莫兰斯王子说道。传闻中,小王子拥有天使一般的好心肠,果真不是盖的。 美塞娅恶作剧般地看着王弟:“哦,既然你喜欢,就让她留下来做你的亲兵吧!嘻嘻,年纪刚刚好呢!”旁边传来大家的窃笑。 “姐,你又贫嘴!” “好了好了,姐姐不贫嘴。——小妹妹,你的姓我知道,是叫瑞克修吧,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我叫艾宓尔,艾宓尔·瑞克修!” “好的,艾宓尔,正如刚才我所说,你就去当莫兰斯王子的亲兵吧,专门照顾他的起居饮食。” “姐姐——” 树林里充满了女孩们清脆的笑声。艾宓尔感激地望着小王子,若不是他帮着说话,或许她已经被撵回荷里底亚城去了。 第9章 王子被她瞧得很不自在,加上刚才又被可恶的姐姐取笑了两次,两边面颊一直是熟透的苹果状。 玩闹了一阵,美塞娅感觉到肚子有些饿了。在饥饿的状态下,原本智谋丰富的脑袋会像生锈的机器一样无法使用。公主很优雅地用手揉了揉小腹,说:“如果在萨尔兰,现在应该是用餐时间了。华史·缪伦阁下,麻烦您去打几只野兔子来做烧烤对象吧。” “我?” “是啊,难道让淑女们去追着兔子满山遍野地奔跑吗?” 仿佛是受到公主的暗示,大家同时鼓噪起来。华史一百个不愿意,但却无法忤逆这么多人的命令,于是翻身上马,接过公主抛来的猎弓和箭袋,掉转马头向山坡上奔去。美塞娅坚信,这个华史不仅是优秀的指挥官,同时也是做苦力活的好手及打猎的行家,有他在身边,自己便衣食不愁,没钱了叫他去挣,没粮食了叫他去筹备。 果然,只过了一刻钟,宰相之子就提着两只很肥的野兔回来了。众“淑女”纷纷挽起袖子,为野兔开膛、洗身……好不勤快啊!从前跟着公主出去打猎,她们常常做这些工作,否则就没有美味可以享受;因此现在做起来简直是轻车熟路! 莫兰斯分配到的工作是去拾柴,给他帮忙的是艾宓尔。不用说这又是姐姐的恶作剧,可以预料,等会儿他拾够柴薪回去,姐姐又会用什么话来取笑他了。回头看看艾宓尔,她似乎很拘束,大概因为自己是王子的缘故吧。 “殿……殿下,我没做错什么事吧?”小女孩怯生生地问。 莫兰斯很灿烂地笑起来,说:“没啊,我只是觉得你的肩膀太僵硬了。全身放松嘛,不要想着我是什么王子,就当我是一个朋友——你愿意成为莫兰斯的朋友吗?” “臣……臣感到荣幸之至,谢殿下恩典!” “不要老是殿下殿下的,没有旁人的时候,你叫我莫兰斯就行。” “是,殿……”艾宓尔的反应倒不慢,话到嘴边立刻吞回去了。 莫兰斯走上山岗,那里树木繁茂,地上的枯枝很多。当他举目远眺,看到的是一片广袤平坦的原野。星星点点的农家小院遍布于原野之上。他所能看到的都是克伊尼亚的领土,如今这一片领土却被依斯塔更残暴地统治着,遭受教皇与克里斯王的双重盘剥。莫兰斯叹了一下,现在还不是复兴国家的时机,他和姐姐必须等待。 “莫兰斯,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公主殿下会着急的!”艾宓尔远远地喊道。 莫兰斯的思绪回到自己的工作上,在附近胡乱扯起几根枝条,匆匆跑下山岗。 是夜,大家围坐在篝火四周,美塞娅和华史开始讨论下一步的行动。 荷里底亚城方面,已经确认所有的部队都被安置妥当。绝大部分编入了军队,而公主的卫队则被送往修道院,由好心的修女代为照顾。荷里底亚城有好几座大修道院,从前城主经常从海盗或不法商人手中解救出一些悲惨的妇女,修道院成为了她们最好的去处。 公主的身上带着数百枚金币,华史也携带着同样数量的财富,而其余每一个女侍身上都有至少十余枚金币,可以说他们在两三年之内是不愁没有钱用了——公主和王子的生活虽然不算简朴,但也没有达到奢华的程度。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哪里落脚比较好。 “我倾向于塔芝恩方向。那边暂时还没有被教皇国占领,即便被占领了,克里斯王的势力也没法渗透到那里。教皇控制了整个乌法尔,自然不会对我们这些小角色太注意。我们先在塔芝恩待一阵子,设法聚敛一些钱财,等到克里斯对我们有点爱理不理了,我们再出来活动,暗地里组建一支雇佣兵团。”缪伦折下树枝,在地上画起示意图来。 美塞娅想了想,说:“你的提议很不错,不过我再补充一些。塔芝恩的确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但我们要在那里活动,手脚会有些施展不开。因为克里斯即使不能将势力渗透到那里,至少可以在那里安插一些眼线。我们若组建部队,他很快就会知道。 “所以我倾向于到圣水湖附近去发展我们的势力,可能的话,做个山贼头目也好。自古以来,有不少英雄都是贼兵出身的。我向往的另一个地方是湖风之镇,传闻中,那里是英雄聚集之地,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 “做山贼啊?”华史的脸色不太好看,大概是非常鄙夷这种职业,“有一点要注意,那边已经有很多山贼了,我们再过去占山为王,你想那些山贼头子会不会同意呢?” “那样正好啊,把他们一起收编,我们的势力就很强了!” 公主说得真是轻松。“大家有没有意见啊?” 包括莫兰斯在内,大家都摇摇头。美塞娅知道,莫兰斯是向来都听她的;而身边这些女侍,论武力的确都能独当一面,可是智谋方面却没有任何主见。一旦讨论起谋略来,通常都是她与华史拿主意,然后大家就照着他们俩说的去做。 “没有意见,那就表示全体通过了!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山贼头目!”美塞娅向自己的宝剑发誓,那认真劲儿真有些可笑! 山道上,十二骑正以疾风过境一般的速度奔驰。已经是四月二十七日了,他们要在这个月结束以前到达塔芝恩城。 他们的身影映入几名山贼小喽罗的眼里,好像发现了巨大宝藏一样,一个喽罗留下来继续监视,其余的人欣喜若狂地回去报信了。或许是这条山道位置比较偏僻,今年开春以来一直没有客商经过,取而代之的是一队队的官军。山贼就算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给官军找麻烦,因此几个月下来山寨已经财政透支,翻遍库房也难再找出半个克罗泽(铜币名)。 实际上报信之人并未到达山寨,半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个头目及六十多名同伴。听说对方才有十二人,而且妇女占了大多数,大家都狂叫起来。重点不在人数,而是在于“妇女”一词!太久得不到生理满足的男人们,一听说有女人,两只眼睛便大放光彩,假如这一票让山寨里的兄弟们也参与了,说不定他们头上就不会有女子分摊过来,那怎么可以! “抢女人去!抢女人去!”小头目做出了他出生以来最英明的决策。 “好啊!抢女人,抢回来做我家的小老婆!” “我那里已经涨得快顶不住了!” …… 种种粗言秽语夹杂在粗鲁的笑声中,响彻山脊。头目吩咐部下分成两队,采取前后夹击之势,务必要将对方的所有女子全数拿下,大家干劲十足,由报信的小喽罗带路,向山道奔去。远远的就望到了负责监视的喽罗放出的狼烟,由此确定了对方的位置。 果然如报信者所说,在十二人中,只有两名男子;剩下那些女子,都是十多岁或二十刚出头的年轻货色!虽然只是远远望到她们的身影,但是能够确定,她们可都是一流的美丽女孩,光是想到这一点,大家就已经血脉扩张,瞳孔放大了! 再说美塞娅这一方,仍旧蒙在鼓里,忽然公主身边的一名女侍大声喊:“大家快停下!” 十二人都勒马停住。 “怎么了,拉秀贝尔?”公主问道。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却从女侍的脸上看到了危险的讯号。这个拉秀贝尔,从小跟随着一群山贼生活,其叔父就是一名受政府通缉的杀人逃犯。后来叔父受良心谴责,主动投案自首,临刑前将年仅七岁的侄女托付给城主照顾。后来拉秀贝尔进入了公主卫队,对山贼的敏感性则一直保留下来。 拉秀贝尔指着前方的路,说道:“这附近有山贼,我们一通过那个弯道,山贼就会从前后夹击过来。请大家务必小心应付。” “有多少人?”华史插嘴问道。 拉秀贝尔又向山道边的树林张望片刻:“大概有六十人。” “六十人,好对付!” 公主忽然策马前行,根本不把六十名山贼放在眼里。其他人连忙跟上,他们很快就接近了弯道口,假如山贼们不出现,他们就会这样疾驰而过。 树林里一阵响动,山道的前面、后面,都被剽悍的骑兵堵住去路。因为从未见过如此年轻美貌女子,他们都显得激动万分,各种粗俗的语言组成第一波攻击,向公主一行人袭来。 “滚开滚开!”美塞娅对这些人厌恶之极,恨不得一鞭子抽过去,让对方的臭嘴裂成四半,从此不能再说话。 “哟,小美人儿生气了,敢情是一朵带刺的玫瑰!你看她那两条弯弯的细眉,真是美死人了!”一个高挑的家伙笑嘻嘻地说,听得出来他读过一些书。美塞娅果真一鞭子抽过去,对方的脸上顿时留下一道血痕,人也从马背上跌落下去,杀猪似的又滚又叫。 小头目见对方先动手了,连忙大叫“抄家伙”,顿时刀剑出鞘之声大作。贼兵们用的通常都是单刀、单剑,也有用长枪或九节鞭的,而地位较高的头目们则使用较名贵的长剑来表明自己地位的不同。 美塞娅这一方,只是齐刷刷的一声,十一把刻着迪南多家纹的精制长剑,外加一把又宽又厚带着缪伦家纹的大剑一齐出鞘。 “谁先来送死?”华史大声吼着,那气势先镇住了对方,过了不久大家的神情才恢复过来,小头目一声令下,三名贼兵一齐攻上。女人的诱惑太大了,以至他们抛弃了死亡的恐惧。 华史也直冲上前,一剑斩下,立刻有一人身首异处,身躯尚留在马背,头颅却飞至小头目的脚边。 第10章 “突击!” 只要指挥着骑兵,美塞娅就少不了这句口头禅。现在正值冲锋突破的好机会,她把长剑一挥,女侍们向前掩杀,立即将挡道的贼兵冲散。然后她们来回冲击,整个战场混乱不堪,水准低劣的山贼们很快就被消灭殆尽。 拉秀贝尔跃下马背,在头目的尸体上摸索片刻,只搜到十多枚克罗泽。“好穷啊,敢情这儿的山寨闹饥荒!” 美塞娅皱着美眉:“只搜到这么一点私房钱吗?真是个穷光蛋!不过他做梦也想不到,他这个土山贼会被堂堂克伊尼亚的公主打劫吧!” 大家哄笑起来。这个公主无论什么时候都能找到一点笑料。本来莫兰斯还想说,这样是不是有些残忍,听到姐姐的话,也跟着哈哈地笑,进言被抛诸脑后,再也想不起来。 他们继续在山道上疾驰,拉秀贝尔指着半山腰树林中的那些若隐若现的木头建筑,说:“那就是山贼的巢穴了。如此规模的山寨,大概聚集有三、四百人吧。因为是在山里,而且此地也属于三不管地带,山贼们才会猖狂起来。” “有好几百人啊,如果要把这个贼窝端掉,怕是得花费不少工夫!”美塞娅感叹着。能够将山贼降服,才是她的本意,但是己方才寥寥十余人,首先连声势都造不起来。 “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在到达塔芝恩之前,我们还会经过两个山寨的势力范围,每个山寨都有数百人的规模。从前我的叔父在这一带过流亡生活,对山寨的境况了解得比较清楚。” “没想到著名的渔都附近有这么多山贼,真是治安不力!” 陆有山贼,海有海盗,从两边威胁着做生意的商人们。实际上,每一个商人的发迹,都是构筑在无数伙伴伤亡的基础上。等到商人们有足够的钱,养得起武装商船,或者数量可观的商队护卫,终日提心吊胆的生活才算有所缓解。这一点华史了解得很清楚,从前他曾经听父亲说过这些令商人们头疼的问题。 “公主殿下,假如我们继续保持这种模样,很容易招来山贼的围攻。我建议我们在前面的村子停留片刻,换上男装,这样就不那么惹人注目了。”拉秀贝尔提议道。 “玩化装游戏吗?好啊,听起来很不错,我们所有的女孩都装成男孩,而华史和弟弟则换装成为女孩!” “我¥#……。%”华史·缪伦气歪了嘴,要他扮女孩,对大家的视力可真是不折不扣的虐待啊!天知道公主从哪里得来的令人作呕的恶作剧想法,如果眼前的公主是男孩子,他早就一拳揍过去!只因为她是公主,这股气就没地方发泄了。 “开玩笑啦!你看人家莫兰斯多镇定,哪像你,把脸都憋红了!”美塞娅转头对华史微笑,越笑就越使人感到她的可恶之处。其实莫兰斯是已经对她这种不定时的作弄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大家一路上有说有笑,只是女方在人数上占据了绝对优势,所以华史和莫兰斯基本上一直处于精神上惨遭肆虐的境地;他俩偶尔也反击一下,但是在女侍们的鼓噪之后,本已力量微弱的反击便宣告完全无效。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座村庄,拉秀贝尔和夏侬到小小的市集上买衣服,抱回一堆被公主贬斥为“粗俗的大男人才穿的衣服”。大家换了装(其中要数公主最不情愿),盘了青丝,原先的秀气被掩饰得差不多了,拉秀贝尔才点头说可以上路。 换了男装果然方便得多,再加上山贼出身的女侍指点大家排成两列纵队,最前与最后的两人都要与中间的同伴相隔十五加斯。据拉秀贝尔强调,这是山贼小队在行军时一贯保持的队形,以这种队形前进,会让沿途的山贼受骗。一般说来,山贼是不宰同行的,以避免山寨之间的冲突。 美塞娅和华史处于队形的最前列,而拉秀贝尔负责殿后。能够与美貌公主并肩而驰,大概是天底下一件美差,不过公主现在连话都不说半句,和片刻之前的她判若两人,不用说肯定是故意的!她可能是想把华史气歪了嘴才罢休。 莫兰斯与艾宓尔并肩急行,虽然这两人的话也不多,不过王子总是有意无意地转头看一看艾宓尔,有时候瞧得她有点害羞,却又不敢说出来。其实王子殿下是担心年纪还小的她会不习惯长途跋涉。 他们平平安安通过了山贼的势力范围,二十九日清晨,终于到达了塔芝恩外围的一个卫星城镇——温沙。 温沙的人口约莫两万,以农业为主,是塔芝恩的蔬菜基地,如果没有这座城镇,渔都里上至皇族下至黎民百姓,一年四季连一片菜叶都吃不上。每天早晨都会有数十车的新鲜蔬菜被运到渔都的市集上,中午之前所有的蔬菜都会被抢购一空。而渔都的水产要运往领地内的其它城镇,也必须先经过温沙。因此,小城里造车、修车以及饲养牛、马等牲口的人都比较吃香。 刚刚进城,美塞娅一行人就看见三名克伊尼亚骑士打扮的人,十分狼狈地从治安所快步跑出,接着治安官的副手将一团废纸扔出门外,砸在其中一名骑士的脑袋。那家伙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 周围传来一阵哄笑。 等到骑士们跑远了,名叫夏侬的女侍走过去,将那团废纸捡起来,递给公主过目。 原来是美塞娅、莫兰斯和华史·缪伦的通缉令。克里斯王大概已经将公主的计划猜知一二,所以希望在乌法尔境内广发通缉令,将两个威胁到他统治地位的政敌捉住。可是渔都的当权者并不买他的帐。看刚才那三人的狼狈像,很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态度过于傲慢,惹恼了温沙的治安官。 “活该!”美塞娅啐了一口,小声骂道。有依斯塔撑腰又怎么着,实际上人家把你当作一条狗来使唤,用得上你的时候对你好一些,平时根本懒得理你!想到克里斯王兄轻易地就投靠了依国,她不由得怒从中来,将通缉令撕得粉碎。 “大家吃了好几天的干粮,嘴巴想必都馋得要紧吧。我们先在这里找一家餐馆,尝一尝温沙的菜蔬和渔都的海味再说!”美塞娅好比公布了大赦天下的命令,随行的人都欢呼雀跃起来,说实在的大家的确吃腻了米饼和面包,再看到这些食物,简直要吐出来了,他们急需上好的柳橙汁、红酒、葡萄酒和麦酒来润喉,大盘的炸虾、清蒸海蟹来解馋,新鲜的芹菜、小白菜、嫩黄瓜来补充维生素。于是大家分头寻找口碑好的餐馆,不一会儿就决定将“五月玫瑰”作为第一个扫荡的据点。 第五章大陆探索者 一连好几天,大家都分散于塔芝恩的各个角落,尽力收集各种有用的情报。 塔芝恩的城区规模与荷里底亚一样大,但繁华程度却相差了一大截,究其原因,在于荷里底亚乃是海陆商业兴旺的自由之都,首先在各种政策法规上就表现出对合法商贸行为的大力支持,在如此良好的大环境下,商人们为追求尽可能多的利益,无不想方设法,各显神通。不论头顶上挂的是太阳还是月亮,荷里底亚的喧嚣都不会有任何变化,一天中的每一刻都可以是做生意的良好时机。 相比之下,以渔业为主的塔芝恩城,夕阳西下之后就完全变了样,街道冷冷清清,渔市收摊,商店关门,惟独旅馆和酒店仍旧灯火辉煌,笑声不断。城内的繁华地段,大体上集中于三处:一是港口,那里每天都会集中成百上千的人,其中一部分人想乘海船去远离大陆的北之洋诸岛淘取人生的不知第几桶金,或者向西到达那些建立在荒凉之地上的简陋海港,从事探险及寻宝活动;另一部分则是渔业工人或廉价的搬运工,前者专门处理满船的水产,后者的工作则是为各种船只装货和卸货,用一身蛮劲换取当天的三餐;渔船大清早就出海,在渔市开业前回航,而客船则从早到晚都能开船,具体是什么时间要视船长的心情及当天的载客率而定。二是靠近港口的几条渔街,一般在上午最繁忙,过了上午鱼就不新鲜了,客人也几乎没有了。三是市集,由东边的菜市、西边的跳蚤市场以及南边的手工业和服装市场组成。通常来说,菜市和跳蚤市场集中了三教九流的人物,而南边市场的造访者则多为女性,其中包括天真可爱、追求美丽时尚的年轻女孩,身段婀娜、魅力四射的成熟少妇,以及年纪不小却仍然自以为风韵尤存、美艳过人的大妈、大婶。掌握了以上几点,在打探情报时就可以省却许多麻烦和无用功。 几天过后,依斯塔的庞大势力,在当地教会的暗中指引下,开始逐渐向渔都渗透。由于教会的唆使,当地忠诚的教民发生了好几次暴动,在经过了数千人的死亡后,终于推翻所谓的“残暴国君”,改由教会任命的总督掌管渔都的一切政务。美塞娅一行人与混乱中目睹了许多愚昧而无辜的市民死亡,但却连救助的机会都没有。他们下榻的旅馆几乎被暴民挤破,“五月玫瑰”酒店也早已变成一堆废墟。好几条街道成为名副其实的人间屠场,血流成河!莫兰斯王子和艾宓尔·瑞克修一连几天都做噩梦。 新总督上任后,开始安抚市民,借助宗教的力量,使愚昧的人们重新平静下来,安心做他们的良民。但此时的渔都塔芝恩,仍旧混乱不堪,满是烦躁不安的气息。 一眨眼已经是五月十三日。从东北海域吹来的夏季信风,其前锋即将登陆乌法尔了。站在渔都的码头上,迎面而来的阵阵海风,似乎就是这股被称为“生命之语”的信风的使者,提前数天向人们发出通知。 关于“生命之语”,有一段悠久传说——相传在数千年前的魔神战争时代,大陆处于一片黑暗之中,天空中惊雷四起,地面上寸草不生,魔物横行。 第11章 弱小的人类、精灵、矮人,每天生活于惶恐与饥饿中,得不到众神的怜悯——因为众神正在奋力与邪恶的魔鬼战斗,根本无暇顾及地面上的生物。 这种境况不知持续了多久,后来人类、精灵、矮人这三个种族中,各出现了一位力量强大的魔法师,他们三人为了拯救世人,决定联合各自的力量,让大地重现生机。于是,他们的信徒在乌法尔的圣水湖边搭建了一座高塔,三名魔法师在高塔内进行了三十天的虔诚祷告,然后祈求生命之风重新吹拂大地。终于有一天,从大陆东北的海面上,吹来了一阵阵强风,吹绿了山脉、平原、丘陵,河流不再浑浊,庄稼也开始生长起来,这时众神在大战中也出现了转机。后来每年的这个时候,来自东北方向的风总是准时吹到,算起来刚好是一年中万物生长最旺盛的夏天。因为这风很守信,人们就称其为信风;而为了纪念三为魔法师的功绩,人们将这股信风命名为“生命之语”,即生命的语言。 中午时分,分散前往各处收集情报的伙伴们,集中在“蓝色月光”酒店,一面进餐一面将情报汇总,然后由公主决策。大家分坐两桌,莫兰斯与艾宓尔坐在一起,只顾埋头吃饭,懒得参与姐姐与华史·缪伦的大争论,忽然身后的两名奇怪人士引起了王子的注意。 说他们奇怪,是因为他们穿着土黄色的巨大斗篷,而现在天气已经开始变热了,实在不是披斗篷的季节;看他们的装束,无疑是在各地旅行的人,很可能是大陆探索者;他们的斗篷似乎穿了好几年,脏兮兮的,里面的衣服带着补丁,显出一种穷相,但是他们点的菜却十分名贵,比如鱼翅、珍珠燕窝等等。 “你也注意到了?”发现艾宓尔也在向身后偷偷张望,王子问道。 女孩点点头:“可能是吃白食的,为了使等会儿的那一顿打能够打有所值,才点了名贵的菜。话又说回来,那些菜也挺补的哦!” “恩,我也是这么想的!”莫兰斯表示赞同。 他俩的议论还没结束,门外进来了十几名彪形大汉,穿着打扮都是一样的,这一路人径直向两个旅人走来,其中一个碰到了莫兰斯的背,连带使整桌人杯子里的清茶都溅了出来。对方不但没有陪不是,反而骂道:“王八羔子,竟敢挡本大爷的道!”华史立刻抓起身边的大剑想揍人,却被公主的手按下去了。 “先看看那帮家伙想做什么。”美塞娅小声说道。她也注意到两名旅人的不寻常。 “西巴雷斯,你今天别想再逃跑了!”为首的一个大汉在旅人的对面坐下,大声说。 西巴雷斯!听到这个名字,美塞娅心头一震。平民或许不知道这个人,平民更关心的是每天的三餐;但如果对大陆历史稍有兴趣,就不可能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尤其像美塞娅这样的博学之人,更是了解深刻。克里昂·西巴雷斯,圣湖大陆上具有传奇经历的探索者及历史学家、博物学家,长年旅行于各地,探索未开化的地区,当然其中也伴随着无数惊心动魄的故事。像他这样的探索者,最容易成为吟游诗人的吟颂题材。而现在,这个活生生的题材就在大家的面前! “找我有事吗?”大陆探索者慢悠悠地问道,看他那表情,根本就是“我什么时候逃跑过啦,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意味! “你最近挖掘到的雷神护腕呢,赶快交出来,否则你会吃很多苦头的!”对方粗壮的手臂撑着方桌,恶狠狠地威胁着。 “笨蛋,那是诞生于世已有三百六十七年又三个月的星贤者护腕!只有你们这些对历史知识一点也不懂的粗俗人士,才‘雷神雷神’地叫。”克里昂·西巴雷斯看也不看对方,端起茶来一饮而尽。 “管你是雷神还是星贤者,总之你快把那个护腕交出来,老子今天就放过你,否则……哼,让你知道刀削面是怎么做出来的!” 莫兰斯悄悄问坐在旁边的拉秀贝尔星贤者护腕是何物,拉秀贝尔回答道:“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神器,能够增加持有者的魔法属性。那些人大概也知道它的价值,假如将它高价卖出,得到的钱恐怕一辈子也挥霍不完!”从前她的叔父就曾白日做梦般的妄想捡到这件宝贝。 “好厉害!”王子伸了伸舌头。 这时大汉仍旧大声嚷嚷着,后面的跟班也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西巴雷斯身旁的另一位旅人,右手忽然一动,坐在西巴雷斯对面的大汉话未说完就仰面跌倒了。莫兰斯目光锐利,看到那旅人从右腰抽出一把短刀,只一下就把大汉屁股下的凳子削断了一只凳腿,然后收刀入鞘。 好快! 但莫兰斯也不简单,换作常人,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对方好不容易才爬起来。“你!报上名来,老子不宰无名无姓之人!” “大陆探索者笛布·希耶罗。”出刀者回答着。 “老子不认识!” 笛布·希耶罗也跌倒了。相比之下,对方的口头攻击比自己的快刀杀伤力更大,而且波及了旁边的美塞娅一行人。 只有西巴雷斯十分镇定。或许是走过的路太多,见过的人太杂,所以知道这种大老粗的嘴里期待不到任何有见识的话。“年轻人,看来你还需要再锻炼一下自己的定力。”他对刚刚爬起来的笛布说。 “要你管啊!你又没多大,只不过是看起来比你的实际年龄老得多而已!”笛布没好气地回敬。 “对了,席罗斯山脉南部边缘的格罗瑞亚古神殿遗址,是在你的主持下挖掘的吧?” “是的,完全是一时兴起,所以接受了那个地区主教的邀请。”笛布一边说,一边用手整了一下乱发。实际上,那个古神殿的发现者正是笛布·希耶罗,在那一地区的探索过程中,他经历了许多次生死考验,承受着古代留下的诅咒,最终还是发现了古老的神殿废墟,使得对古文明的研究又增加了一份宝贵的材料。 “这么好的事,为什么没让我遇上?”西巴雷斯看起来有些沮丧。 “喂,你们两个,难道当我是空气不成!” 被闲置于一旁的大汉,无法忍受两个探索者的态度,大声吼叫起来。 “老子今天要的只是雷神护腕,管你们挖到什么好庙破庙!再不交出来,老子把你们两只罗嗦的鸟全都砍了!” 笛布忽然出手,将对方扯过来:“老早就跟你说了啊,那叫星贤者护腕!死笨!”立刻有人上前帮助他们的老大,笛布右手一推,老大相后撞去,身后的同伙一个踉跄,却撞到夏侬的背上。 “臭娘妹儿,净给老子添麻烦……#¥—!·#%”那家伙骂到一半,嘴里就结巴了,原来夏侬飞快地抽出短刀,架在对方的脖子上。 第三人转身想攻击夏侬,肩膀忽然沉了下去。一转头,华史的大剑已经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只需向右挪十几迈斯,一颗脑袋就要离身而去。 眨眼之间便有两人受制,看来西巴雷斯的旁边有不少厉害的帮手!粗略估算敌我的力量对比后,老大对跟班们低声说:“撤!”一干人等立刻消失。临走时,夏侬不忘打赏对方一招美眉飞踢,优雅的超低空弧线飞行之后是世间失传已久的“猛虎落地式”以及一声凄美的恸哭! “夏侬可真是睚眦必报啊!” “对付坏人,当然要狠一点啦!”夏侬倒有充足的理由。 这时西巴雷斯向华史走了过来。“阁下想必就是克伊尼亚的华史·缪伦吧。” “哦?我与西巴雷斯先生并没有见过面啊,没想到您竟然认识我!”华史有些吃惊,这个西巴雷斯可真是见多识广。 “你的大剑上刻有家纹啊!缪伦家族中,能够单手持大剑的,除了你好像再也没有人了。”探索者笑着说。其实乌法尔境内有些名气的的家族何只几十,每一个稍大的家族都拥有自己的独特家纹,能够只看一眼就说出家纹的所属,华史今天见到的乃是第一人。 夏侬主动让开一个位置,挤到拉秀贝尔的旁边,好让西巴雷斯可以和华史坐在一起。但是笛布·希耶罗也挤了过来,在女孩们中间大咧咧地坐下,左有马可·比亚斯,右有斐安·拉尔尼,闻到的满是洗发露的香味,一双贼眼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左右的淑女看他色迷心窍,便开始用眼色商量怎样整治这个家伙。 让我们暂时把笛布·希耶罗忽略吧。 华史与西巴雷斯大谈起来,一边暗中考察对方的知识,但他不知道对方早已经看出他的意图,只是不动声色。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到后来反倒是华史被对方考察了,好不容易才让公主替他解了围。 “其实我们很希望西巴雷斯先生能给予我们帮助,您的知识对我们来说简直是宝贵的财富!”公主很诚恳地说。 “知识是财富?真是名言!不过我正在寻找进入索兰尼斯地下迷宫的开门咒语,假如找到了,我会考虑去帮助你们的;或者如果以后我们有缘,再见面时我可以顺便帮你们一些小忙。” “那么,寻找那咒语需要多长时间呢?” “不知道,也许需要穷我一生之力吧,以前也有过先例的。”探索者淡淡地说。 看来这中年人早已经沉迷于探索之趣,怕是永远也出不来了。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事比探索大陆对他更重要,不管俗世间的政权更替多么频繁,他只管去挖掘遗迹、翻译古文。 “虽然很可惜,我还是要对您说一声谢谢!”公主说。 西巴雷斯站了起来,他差不多吃饱了,下午还要赶着坐船向西继续他的探索。 第12章 他告诉公主,笛布·希耶罗倒是一个对俗世之事比较热心,也比较有正义感的人,以后可以借助他的力量。临走时西巴雷斯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且满是繁星的不知用何种材料制作的护腕,放到公主手里:“这是星贤者护腕,相信它可以为你带来好运的!” “这……这么贵重的宝贝,就这样送给我了?” 探索者点点头,说:“任何一件神器,假如没有合适的人来使用它,神器就如废物一般,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我所享受的乐趣只在于挖掘宝物而不是持有宝物。刚才神器在我怀里轻微震动,告诉我你们之中有一个人有资格做这件神器的主人,所以我把它送给你们,让神器的力量重新展现于世。” “谢谢先生!” 西巴雷斯微微一笑,向外走去。公主则把神器谨慎地收入怀里。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时候也不早了,美塞娅说道:“大家既然都吃饱了,不如回到旅馆里准备一下,今天晚上我想去拜访塔芝恩商会的一个负责人。” 大家都站起来准备离去,拉秀贝尔叫来伙计结帐。等到他们都走了,伙计才对桌子下面的笛布·希耶罗说:“客人,您可以起来了!” “+#¥%……·%*!(让我再喝一杯!)” 原来笛布被马可和斐安左右夹攻,很快就醉得不知东南西北,而后被她俩弄到桌子底下去了。 尽管美塞娅一行人身上携带着数百枚金币,作为生活费是足够了的,但这些钱绝对养不起一支部队。美塞娅决定在渔都做大生意,一口气赚他好几万。于是她拜访了商会的负责人,希望从商会借到一笔本钱。 “直接问兰森侯爵要不就行了吗?”华史感到奇怪。 “不行!我知道兰森的钱来之不易,况且他在荷里底亚既要应付依斯塔的盘剥,还要暗中招募一支部队,他很需要钱的。现在我们还不能向他伸手要钱。唉,如果有一个大商人无条件地支持我们,那就无须发愁了!” 想得真美!莫兰斯心里说。 商会负责人的态度还算不错,只是他说的话让公主感到不那么舒服。首先,商会的资金只为会员提供帮助,美塞娅不是会员,甚至没有经商的前科,这一点让负责人很不放心,或许这一笔钱借出去就没有返还的可能了;如果公主表明自己的身份,也许能借到钱,但出于安全的考虑公主并没有说出来。其次,商会将钱借出,假如对方没有足够的信誉,则需要一定价值的抵押物,美塞娅一听就把胸口捂紧,她可不想把神器当作抵押物品。 “难道不能再通融一下吗?” “除非你可以为我们商会做出一些贡献。” “贡献?比如……” 负责人推了推眼镜:“最近几年,在塔芝恩附近出现了一批山贼,不仅抢劫货物,甚至绑架商人,给我们的会员造成了很大麻烦。为了除掉这些山贼,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可是都收效甚微。如果你有办法消灭他们……” “商会就可以借给我一笔钱是不是?”美塞娅两眼放光,立即从旁边扯过一张白纸,“快,你马上在这上面写好合同,盖上商会的钢印,然后等我们的好消息!” 负责人半信半疑,终究还是写了合同盖了章。望着美塞娅高兴离去的背影,他摇了摇头:“你还是祈祷自己不要落在山贼手里吧!” 回到旅馆,将合同摊在伙伴们眼前,美塞娅得意地说:“看,我已经搞定了,以后就看大家的表现了!” “你还真敢做啊!”华史首先大叫起来,“你知不知道,对方是一个山寨,而我们只有十二个人……” 众女侍立刻七嘴八舌对未来宰相展开全面否定。 “山贼而已,又不是正规军,都是一群乌合之众!” “你这样说,摆明了就是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几百名山贼,又不是全都集中在一处,我们可以分而击之啊!” “华史大人,你怎么老是阻碍故事情节的发展啊?” “昨天叫你看《朝阳与夜歌》你又没看,是不是不给作者面子啊?” …… “我哪有啊?”华史好不容易插入一句。 “说你有你就有,在我们面前你还敢狡辩!” “如果你看了,那你说《朝阳与夜歌》第三章共有多少个字出现了多少个人物说了什么内容?” “说不出来了?分明就是撒谎嘛!” “就是就是,你看他的脸憋得好红哦,诚实的人脸怎么会变红呢?” “骗子!骗子!我看你啊,平时一定被公主给好脸色给得太多,被宠坏了!一定是这样的!” “喂!你们怎么把我也扯进来了?——好啊,你们这些没大没小的家伙,连我的玩笑也敢开,是不是欠揍呀?” “属下不敢!” 可怜的华史有口难言,早已经淹没在众女侍的话堆里了。小王子看着华史,一副同病相怜的表情,想说一句公道的话,夏侬与克丽斯汀立刻投来警告的目光,于是莫兰斯只好缄口不言。 对山贼采取进攻态势,这一点已无须再讨论。接下来要决定的是究竟采取何种作战方案。 众女侍终于开始缄口,而华史则得到发言的机会了。在这件事上大家都显得特别认真起来。华史先提出了一个以夏侬、马可为诱饵的引蛇出洞之计,立刻被公主否定,原因一是太危险,原因二是扮娼妓有损大家的形象。她却不知道,华史提出这个方案,其中带着一些蓄意报复的动机。而后华史又提议,采取声东击西之法,大家都装扮成贼兵模样,在山寨制造混乱,等到山贼们乱作一团时,再乘机擒拿贼首,即所谓的擒贼先擒王。 美塞娅表示赞同。与山贼作战,贼首就相当于依斯塔军的主帅,只要擒拿或射杀敌主帅,整支部队就会陷入崩溃的边缘,此时正好一举将其消灭。 但是,究竟从哪里潜入比较方便呢?在作战开始之前,必须先将整个山寨的地形摸清楚才行,而这一点却被美塞娅遗漏了,她既没有向商会索要一张地形图,也没有远远地进行过调查。华史差点儿又要揍她了。 侦察工作是所有步骤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 “公主,让我去侦察吧,我的反应力很优秀。”蒂法自告奋勇。 “不,让我去,我以前在山寨里待过,知道哪里危险哪里安全。”拉秀贝尔说。 公主摇摇头,那样实在太危险,她对自己的亲兵可是非常爱惜的。 “那,让我去吧!”华史向前迈出一步,体现出无所畏惧之势。 “你?太过于臃肿了吧,你去侦察最容易被发现了!”公主无情地再次将华史否定。大家又是一阵窃笑。 马可回忆起今天中午在“蓝色月光”的遭遇,立刻有了提议:“我们把那个白痴笛布·希耶罗找来,让他帮忙去侦察地形不就行了吗?传闻中,大陆探索者对攀登、隐蔽、挖掘最在行了,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优秀的侦察者。大不了他失手被山贼抓去,我们也没什么损失,那种人,被煮来吃了我也不觉得可惜!” “对,就找那个笛布!”斐安也极力赞成,看来她们心头的恶气还没有完全消除。 “但是,你怎能确定那个笨蛋一定会认真完成我们的工作?”公主问道。 马可和斐安都露出一丝邪恶的笑容,前者充满信心地保证:“只要我和斐安出马,一定可以把他整得服服帖帖的,我们说东他不敢向西,叫他立正他不敢坐下!” 美塞娅也露出恶笑,点点头说:“明白了,是用美色来引诱啊!对付那个人,不用想一定会大获成功的,只是你们要注意,不能让他占太多便宜哟!” “他想得美呢,一点便宜也不会给他占的!” 在一旁听了许久的艾宓尔,凑近莫兰斯王子的耳朵小声说:“原来姐姐们是这么阴险啊!” “她们的本性就是这样啦,你这么晚才发现,真的有点迟钝!”莫兰斯也小声揭露姐姐们的本质。 “好了,散会!艾宓尔,你去帮我弟弟弄消夜吧,他看起来很饿!” “姐姐~~~~!人家什么时候说饿了?” “刚才你不是小声对你的艾宓尔这样说吗?亲亲艾宓尔,我想吃莲子八宝粥,等会儿你做一碗端到我的房间里来——我全听见了!” 真是可恶的公主,每天都不忘损人,莫兰斯和华史想要活下去,必须鼓起莫大的勇气! …… 第二天马可和斐安就径直向冒险者公会奔去。 冒险者是大陆上重要的民间组织,主要为探索者、赏金猎人等非正统职业提供工作委托、等级评定之类的服务,有时候也代为行使入境登记和职业介绍的职能,那要看当地冒险者公会在政府要员中的口碑如何。去到冒险者公会,很有可能碰到笛布·希耶罗;即使在那里看不见他,找遍全城都找不到他,也可以在公会另找一个探索者,委以重任,事后支付报酬。塔芝恩是一国之都,冒险者公会的规模不小,要找一个优秀的大陆探索者并非难事。结果她们真的在公会的公告栏前面发现了正在发呆的笛布·希耶罗先生,二话不说,就左右架住他,往旁边的酒店里拖。 对付这个人,比大家原本想象的还要容易得多。 第六章山寨攻略战 山贼们的巢穴,建在一座海拔三百多加斯的山上。在主寨周围还有不少了望塔和栅栏,看起来守备十分严密。 山贼们遏制了从前繁华的商道,但是过往的人仍然少到几乎没有。 第13章 商会开辟了另外的道路,尽管花费的时间要多一些,但相对的却安全许多,所以山贼们常常需要主动出击,才有可能有所收获。 此时,刚刚从马可嘴里获取大陆“第一侦察勇士”称号的笛布·希耶罗先生,正昂首站在山下。他的身后还有马可·比亚斯、斐安·拉尔尼和夏侬·威尔纳这三名“旷世大美女”。 “好一座威武的山寨啊!” 笛布向上张望了片刻,发出这样的感叹。 “先生想打退堂鼓了?那可实在不像先生您平日里的作为啊!”马可十分违心地说着。 “说实在的,我们可是一直期待着希耶罗先生的不俗表现啊!”旁边的夏侬拼命忍住笑声,配合着马可。 笛布哼了一声,仿佛对这座山寨并不怎么在意:“小姐们无须怀疑我这个圣湖大陆上的超级霹雳无敌大帅哥的实力,我要突破这个山寨,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我听从小姐们的吩咐,只对山寨做一番详细侦察。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好的,超级霹雳无敌大帅哥笛布·希耶罗先生,我们这就回去向我们的主人回复。我们在‘蓝色月光’等候您的佳音!”夏侬说完,拉着马可和斐安快点离开这里,她再也忍不住要大笑起来了! 等到离开大陆探索者将近一百加斯,这三人才笑作一团。拼命憋着不笑,简直比作战还辛苦!马可·比亚斯,三人之中心肠最坏的一个,揉着笑得有点疼的肚子,一边问:“我们是不是顺便联系一下教堂的牧师,帮笛布做一下祷告,以便他能够顺利地回到神的怀抱里?” 回到神的怀抱,是死亡的同义词。 “有这个必要,不过公主可能会责怪我们胡乱花钱的!”斐安的心肠也好不到哪里。 玩笑归玩笑,西巴雷斯曾经跟公主说过,这个笛布是有一些本事的,非一般人所能比较。大家都很相信,实际上公主已经在“蓝色月光”为笛布定制庆功酒宴了,只等着他按时回到酒店。 此时,“英勇无比”的笛布·希耶罗,已经开始了攀爬。本来他也可以从正路上去,但是考虑到自己与山贼的头目交情不深,上去之后不知会被如何处置,所以还是采取保险一点的办法。 越陡峭的山麓,山贼的防范越松,或者根本不设防。 但是对一个经验丰富的探索者来说,再陡峭的山麓也可征服。笛布巧妙运用工具,很快就攀上了半山腰,然后找一处隐蔽但是视野开阔之处,坐下来开始描绘地形。 做得不好,会被斐安她们责骂的! 一想到这一点,他就特别认真起来,可以说,从前他主持各项意义重要的遗迹挖掘工程,都没有像现在这样费心。假如让那些女侍知道,她们之中的斐安和马可正是希耶罗先生的命中克星,她们岂有不拼命利用的道理!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小半天。笛布抬头看看天空,知道自己耗费了不少时间,接下来的工作要抓紧了。然而再往上爬,守备会越来越严密,因为他即将接近山贼的主寨。远处传来贼兵的叫喊声,好像是在追逐一只野兔,笛布抽出随身携带的短刀,准备与对方战斗。幸好那几个小喽罗只是从旁边跑过,并没有发现灌木丛中藏有一个超级霹雳无敌大帅哥。“小喽罗怎配和我作战!”笛布这样对自己说。 大陆探索者的感觉异常灵敏,动作也异常迅速,往往能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笛布凭借这些职业优势,以一切可借用的植物作为掩护,终于将整个山寨勘察完毕,只是没有机会坐下来仔细描绘地形图。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也许画到一半,就被贼兵逮住,送到拷问室里用刑了。 探索者匆匆滑下山崖,找一处安全之地,将脑海里记住的地形图画出来。画到一半时便感觉到肚子里的馋虫正在示威游行。他拍拍身上的尘土,摘掉粘在衣服上的菟丝子,尽量显出自己的轻松;然后走向马匹的藏身处,解开缰绳翻身上马。坐骑撒开四腿,向渔都奔驰而去。 “画得不错嘛,每一处岗哨、营寨、栅栏都标明了位置。”斐安看着笛布·希耶罗先生的杰作,从心底发出由衷的赞叹。 “当然了,我可不是普通的人哦!” 斐安把地图收入怀中,忽然右手攀住探索者的肩膀,在其面颊上亲吻了一下!“这是对你努力表现的奖赏!” “……”笛布表现出超常的兴奋,连话都说不出来,感到整个世界仿佛豁然开朗,阳光明媚,万物均热情奔放!这就是年轻女孩的亲吻吗?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感觉啊!散发着薄荷清香的、淡淡的唇印就这样留在了自己的面颊上!不行,以后都不能洗脸了! (日后声名显赫的大陆探索者笛布·希耶罗晚年时,在其回忆录中记述当年支持莫兰斯王子的事业,把原因归结为:“正是斐安·拉尔尼的一个甜蜜的吻,坚定了我对莫兰斯·梅隆·迪南多王子复兴乌法尔大业的忠心支持,以及对斐安·拉尔尼小姐坚持不懈的热情追求!”——后记) 第二天下午,在渔都的郊外,莫兰斯一行十三人开始为攻占山寨进行战前准备·本来的计划是为十二人拟订的,然而笛布·希耶罗先生自告奋勇,愿意为正义的事业尽一份心力·他站在斐安身后,一副“我就算粉身碎骨,也一定要保护你的生命不受威胁”的坚定表情。 美塞娅公主以她卓越的战略水平,很快就将此人编入作战队伍中。她在原有的两个梯队之前想也不想地写上:“前锋,笛布·希耶罗;作战任务,尽可能吸引绝大部分敌人的注意力。” 这当然是开玩笑了。笛布是难得的向导,有他在前面带路,大家将能够轻易潜入山寨,绕过一个个岗哨,直接在中心位置处制造火灾与混乱。熟知内情的拉秀贝尔,很容易就把大家打扮得像一群贼兵。 每个人的标准装备是一把长刀,弓术优秀的美塞娅、莫兰斯和拉秀贝尔背上了猎弓,其他人则另外装备了皮盾。小喽罗用不起昂贵的剑与精钢盾,假如山寨闹财政危机,或许连首领的装备也达不到应有的档次。除此以外,能够使用少许初等魔法的美塞娅、克丽斯汀、玲沙各准备了两瓶小魔法补充剂,这东西喝得太多对身体有害。拉秀贝尔的身上还携带着数枚自制的烟雾弹,以便在危险时刻脱身。 “我们晚上开始潜入。所有的人由希耶罗先生带路;进入山寨后分成两队,一队由希耶罗先生带领,负责四处破坏,使山寨混乱起来,你们一方面要牢记拉秀贝尔事先的交代,装得像贼兵一样,另一方面也要紧跟着先生,因为他对山寨的地形比较熟。另一队由拉秀贝尔带路,直接找到贼首,将其擒拿,以控制所有的贼兵。大致的作战方案就是这样,到时候得看各人的随机应变能力如何了。” 美塞娅向大家说完,另外把玲沙叫来,小声吩咐道:“我还是不能完全相信那个探索者,假如他耍什么诡计陷害大家,你就用魔法把他的脑袋轰掉,知道吗?” 玲沙点点头。 “那么,一等到天黑,我们便开始行动吧!” 夜幕逐渐笼罩了大地。山坡的草丛中,十余个人影正迅速地移动着。在前领路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探索者,他尽选平坦之地行走,坚固的岩石攀爬,另一方面也远离了固定哨位的视野范围。他自以为已经非常卖力了,却不知道,身后还有几个人对他尚存疑心,一支魔法矢随时可以轰掉他的脑袋。 美塞娅的右腕上已经装备了星贤者护腕,虽然不知道此宝物发挥作用时有何征兆,但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大概就是宝物的主人,因为弟弟莫兰斯并不懂魔法。 不久以后,他们就接近了山寨。空中传来山贼们大嗓门的吼声,其中夹杂着含糊不清的猜拳与行酒令,那些人一定又在豪饮了吧!他们都是一些无聊的人,山下无人可抢,所以整天窝在山寨里喝酒猜拳度日,难怪他们老是这么穷! 现在,偷袭者面前只有两条通道可走,但每条通道上都各有三个岗哨,虽有夜色掩护,不过这些岗哨的位置也实在太正了,只要里面的人认真监视,除非是空气人,否则谁想通过那里,都要费很大的劲儿。 “玲沙,使用雷德幻象吧!”美塞娅小声说道。所谓的雷德幻象,是在短时间内让对方所看到的景物完全静止,而在这短时间里,任何人从他面前通过他都不会看到。 玲沙点点头,移动到队伍前端,开始低声吟唱咒文。这是她最拿手的辅助魔法了,为了在众人面前证明她在魔法方面的造诣,她的咒文吟唱得非常流利。当她的咒文停止时,美塞娅立刻向前冲出去,接着是莫兰斯、拉秀贝尔、夏侬……实际上,对于一个初级施法者,她所能够制造的“短时间”,确实是短得要命,以致大家若不狂奔,马上就会被发现。 第二、第三个哨位,他们也是这样通过的。而玲沙全部的法力,仅仅能够施展三次雷德幻象而已,她毕竟是一名以剑术见长的女侍。这三次幻象真是刚刚好! 刺耳的叫骂声和鼓噪声传入女侍们的耳朵里,大家都皱起美眉。粗俗!美塞娅打手势示意大家分散行动。由笛布带领的那一队,首先向粮仓移动,在那里可以找到易燃的面粉;而拉秀贝尔进入山寨,仿佛像回到自己家一样,马上开始寻找隐蔽之处,等会儿同伴们点燃面粉引起爆炸,必定引起大厅里的混乱,头目会让手下们去调查,自己则在一些喽罗的保护下,要么待在原地,要么退入自己的卧室,到时候拉秀贝尔必有办法将其擒拿。 第14章 过了不久,伴随着一声巨响,仿佛整座山都震动起来!接着有好几处都冒起了火苗,看来笛布那一队的动作可真快,已经破坏了好几个地方。原本兴致勃勃的山贼们立刻乱作一团,坐在大厅上首的头目果然派人去了解状况,但接着就有喽罗不断来报,山寨遭到塔芝恩军队的进攻,这一下头目可傻了。他的山寨号称不破的城堡,从来没有军队可以突破重重防线攻打上来,然而现在山寨却遭到严重破坏,“烽烟”四起!他一面指派手下到各处防御,一面在十余人的保护下退回自己的卧房,打算拿了藏在房里的金币就走人。 “夏侬、菲丝,快从后面包抄!”美塞娅说完,已站起来向走廊上的敌人射出利箭!眨眼的工夫就有三人中箭倒地。头目见此处也有埋伏,正想退回大厅,后路已经被夏侬和菲丝截断,混战就此展开。 莫兰斯的箭法虽准,但毕竟还没有亲手杀过人,手下自然留了情,每一箭或射中敌人的大腿,或将贼兵的武器射飞。这种仁慈打法很快就吃了亏,并且殃及旁边的艾宓尔,她的剑技毕竟比姐姐们生疏许多,同时面对好几人,不一会就吃不消了;忽然身后一把大刀斩来,莫兰斯心一急,一箭正中偷袭者的脑袋,那人肯定活不了了! “我……我杀了人!”挡在艾宓尔的前面,莫兰斯惊魂未定,操着发颤的声音说。 旁边的美塞娅发话了:“弟弟好笨,想做一军之统帅,自然要杀人,而且以后还要杀很多的人,你现在不习惯怎么行呢!姐姐不能照顾你了,姐姐要去捉山贼头子,你好好照顾自己和艾宓尔吧!” 话虽然是这样说,夏侬却有意无意地向两个小辈靠过来。 山贼头子早就在找机会开溜了,但美塞娅怎会放过他,只有捉住他才有可能降伏所有的贼兵。她用手中宝剑砍出一条血路,杀至头目面前,尽管对方能够做到头目的位置,毕竟是有两把刷子,但是在公主面前怎可能胜出!数十招过后,美塞娅一剑刺倒头目,而他的手下也死的死伤的伤,全部倒在地上无法动弹。 “总算把关键人物捉住了!”美塞娅的剑抵在对方的脖子上,那家伙一动也不敢动,等着夏侬上前把他五花大绑。然后他被押到大厅,那里的混乱局面一点也没改变。 “喂……我已经把你们的首领抓住了,你们赶快投降吧!” 公主的嗓门很大。 大厅里安静下来,众人望着被擒拿的首领,不知应该怎么办才好。他们已经知道来犯的敌人数量并不多,很有可能就是眼前这几人,加上在外面破坏的十几名同伙。贼兵中间忽然射出一箭,正中首领的前胸,只一箭就足以让首领毙命! 原来山贼之中并不非常团结,想杀掉头目然后取而代之的大有人在,现在的机会刚刚好,杀了头目,一方面固然不必投鼠忌器,另一方面等他们处理完入侵之敌,新首领就可走马上任。 “怎么会这样呢?”美塞娅正疑惑着,敌人已经冲杀上来。 “姐姐,快撤退啊!”莫兰斯一边叫喊,一边扯着艾宓尔向走廊退去。在走廊上他们与笛布·希耶罗那一队汇合了,但人数上还是少得可怜。 走廊比大厅窄得多,在这里敌人无法一拥而上,美塞娅这一方也无须担心四面受敌。稍微安下心来之后,三名射手开始施展他们的百步穿杨之绝技,每一箭射出,必有一人倒下! 其实贼兵之中,战意强盛的只是部分人而已。反观美塞娅这一方,几乎每个人都算得上是战斗强手,得到过正规训练,人数虽少,却能扼住紧要地带,令对方无法使用人海战术。当善战的贼兵阵亡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人也开始溃散开来。 …… “实在是想不到啊,你们只用十来人,却能够攻破一个山寨!从前我们派遣上千人的警备队,都无法冲进那里,更不要说把他们一举歼灭了。” 得知美塞娅的辉煌战绩,商会负责人有点怀疑自己是否仍在睡梦中。 美塞娅得意极了,笑着说:“不要小看我们,我手下的那些人可都是一流佣兵,可以以一当百!” “那以后你就不需要再找护卫了,哪个不要命的山贼敢为难你的商队,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废话少说,按照原先的约定,你必须借钱给我!”公主二话不说,马上伸手要钱。 “这个我知道,总之不会违约的,我们的商会向来很重信誉。”负责人走进内房,不一会儿拿出了十张兑票:“这十张兑票总共值一万枚金币,你拿着它们,可以在塔芝恩领地内我们的下属机构兑换成现款。你必须在五年之内还情这些钱,不过因为你们除掉了商人们的一大障碍,我可以给你们百分之四的超低年息。” “才一万啊,真是少得可怜!”美塞娅嘴里嘟哝着,却没有让对方听到。 负责人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说:“一万枚金币已经不少了,我们商会里最厉害的商人,一年赚的利润也仅有两万枚金币而已。” 公主不以为然地嘟了嘟嘴,感觉这里的商人很不会赚钱。实际上,塔芝恩的商人确实不及荷里底亚商人那样拥有大手笔,在同等投资的基础上,后者赚取的利润往往要多好几倍。这其中有很多因素,从大环境上,从个人的心态来说,都可以造成荷里底亚商会大活跃的情形。 毕竟是渔都啊,赚钱要比在荷里底亚困难得多!回去找华史商量一下,看看在哪方面投资比较有利。 拿着兑票走在街道上,美塞娅感叹了好一会儿,最后决定让华史·缪伦替自己分担一些烦恼。 回到旅馆的时候,正碰上笛布·希耶罗先生向大家告别。 “怎么,就要走了?我们还想让你多留一阵呢。” 仿佛很不舍得这个技艺高超的大陆探索者,公主发出了很不由衷的声音。有时候人就是这么虚伪,明明心里并没有丝毫挽留的意思,嘴里仍旧冒出一句句谎言。 “说实在的我很舍不得大家,尤其舍不得亲爱的斐安·拉尔尼小姐。我很想留下来尽我微薄的力量,但是我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我毕竟是一名探索者,而这个大陆上有很多未知的秘密等着我去揭开,所以我必须继续我的冒险了。” “走吧,免得我整天被缠!”斐安在心里说着。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呢?我们都会很想你的,尤其是斐安!”夏侬看着斐安的表情,忍住不笑问道。 “看我不打死你!”斐安小声威胁着。 笛布并没有听见她们窃窃私语。“可能的话,明年的这个时候你们可以去湖风之镇找我,我和另外一些探索者会在那里聚会。” “好的!好的!”(我才不会去呢,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开始准备收复克伊尼亚了!) 笛布从怀里摸出一件玉器,对斐安说:“这是我们家乡很盛行的护身符,我从小一直带在身上,现在我把它送给你,看见它就如同看见了我;想我的时候,你就跟它说一说话,我可以听到的!” 斐安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伸手接过了护身符,心里的感受真不知怎样来形容。 “祝你好运!”美塞娅和莫兰斯同时说着。 “也祝你们好运,王子与公主殿下,但愿你们能够早日收复克伊尼亚,把依斯塔的势力清除!”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美塞娅傻了眼,她一直没有向对方提起自己的真实身份,天知道这个探索者是猜的还是…… “呵呵,从认识你们的第一天起,我就已经知道了。你们实在是一群特殊的人物。”笛布笑了笑,“好了,再不走就赶不上去西部的船了!” 探索者一甩头,大步向楼梯走去,心里猜想着,他离开了他们,不知道他们会有多么遗憾,斐安小姐有多么伤心。但作为一名探索者,必须习惯孤身一人,四海为家。 等到笛布·希耶罗先生走远了,众人才舒了一口气,仿佛身上去掉了一个好大的包袱,全身都舒畅了! “夏侬,看我怎么收拾你!” “不要啊!!!” 几乎整条街都听到了这凄厉的叫声! 从这一天开始,美塞娅摇身变成了一名商人,投身皮货与炼金药品市场,与塔芝恩的众多商人一起,为每一枚金币而争夺得面红耳赤。 第七章在土洛村 历史的篇章,随着时间的推移翻过了一页页。掐指算来,克伊尼亚的公主美塞娅投身商界,已经将近一年了。 美塞娅的将她那杰出的军事头脑在商业方面同样发挥得淋漓尽致,加上华史·缪伦的帮忙,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这一年下来,扣除各项支出以后,美塞娅赚了三千多枚金币,相对于她得到的一万枚金币的本钱,这样的利润绝对能够让商会的人都称赞不已。实际上,一个塔芝恩商人的支出,包括维持一个奢华家庭所需的基本费用,商队护卫的薪水支出等等,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塔芝恩的商人在生意场上没有荷里底亚商人那样的大手笔,同时也缺乏节俭的精神。 翻阅着用来登记收支状况的本子,美塞娅终究还是叹了一下:“收入太少了,按照这样的赚钱速度,我们不知要到哪年才能攒够养活一支军队所需要的资金!” “没办法,你已经不是乌法尔境内的皇族了,不会得到国家的支持。如今我们只有这条路可走,再不然,我们只好去做土匪、山贼……”华史跟着叹气,一边说着。对于己方的状况他可了解得很清楚。 第15章 “但是那样做在道义上行不通,堂堂一国的公主竟然沦落到打家劫舍的境地……” “公主,我劝你暂时还是不要想这么多,先集中精神把最近的两担生意处理了,如果顺利的话,做完这两担生意我们又能够有将近一千枚金币的收入。” 一千枚金币的诱惑,很容易就把公主的心神收了过来。人毕竟是现实一点比较好。 因为手下有一群武功高强的女侍及华史·缪伦,公主在护卫方面就可以节省一笔开支,甚至可以说是很大的一笔。虽然明天马上就要将货物运送到哈德伦,途中不免会遭到匪兵的劫袭,美塞娅却丝毫不以为意。她打算仍旧只让众女侍、华史、莫兰斯跟队。她的商队只有少数几名驾车者和向导,比起别人的臃肿商队,明显的要精干得多,同时也意味着在食宿方面的消费也可以节约很多。后来在华史的再三要求下,又另外雇佣了一些低等级的护卫,权当作是充门面,壮大声势而已。 “这个神器……我还是把它给卖了吧!”美塞娅摩挲着闪闪发亮的星贤者护腕,有点惋惜地说。假如这个护腕能够在实际作战中发挥功用,给美塞娅增加力量,她就一定不会想到将其易手换钱,可是神器并没有显灵。所以美塞娅开始怀疑起它的威力来,把它卖了,或许可以得到一万枚金币,那么自己的商业资本几乎可以翻一番了。她想起了西巴雷斯,觉得好像很对不起他,于是心里开始为自己找理由。 “算是为乌法尔的解放尽一份微薄之力吧,或许有了这笔资金,我们的事业会出现转机……” 每当这种重要时刻,华史就开始有意无意地与公主唱起反调来。美塞娅想把神器卖掉,华史就摇着头说:“不太好吧!神器终究是神器,总有一天会显示出它的威力来;而它的威力之大,也许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之外——总之我向来都不赞成那种急功近利的做法。” 死胖子,老是跟我对着干! 美塞娅心里骂了一句。 这时华史又说:“当初西巴雷斯先生所说的王者……” “他说的是这个神器的主人!” “对,神器的主人!也许他指的主人是莫兰斯殿下……” 美塞娅“咦”了一声,这有可能吗!“死胖子,你怎么忘记了,我弟弟没学过魔法啊!星贤者护腕在他的手里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 莫兰斯不会魔法,这个事实仿佛全世界都知道。公主的说话声很大,差点就让弟弟听到了。 华史摇着头,一副“非也,非也”的表情:“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凡事都有例外的。况且作为天底下十分珍贵的神器,这个护腕很可能具备令主人的魔法属性从无到有的功能!或许王子殿下戴上这个护腕之后,通向魔法世界的大门就此打开,使殿下得以参悟到初等的魔法,以后更可以向高层次的魔法推进!” 公主的眼睛一亮,华史的话点醒了她,顿时有茅塞顿开之感。类似的例子她曾经听说过,只是一直没有转过弯来。她承认,有时候华史的脑筋比她灵活,但这只是“有时候”! “马上拿去给弟弟试一下!” “明天再试吧,现在大家都困了,王子殿下也许已经睡了也说不定。”一说到睡觉,华史也呵欠连连。只有像美塞娅如此混蛋的公主,才会在他即将睡觉的时候,硬是猛拍他的房门,然后强迫他一起商量事情。 “也对!” 放过了华史和弟弟之后,夜游的美人终于也开始感觉到困意。对于华史,感觉上真像是逃过了一场大劫难…… 第二天早晨,公主的商队按原计划出发了,一车车的货物通过了塔芝恩的城门,和货物的主人一起展开未知之旅。而睡眠不足的美人,出门只一会儿,就开始感觉到眼皮打架,天与地似乎都微微地旋转起来。 “大小姐(在外人面前须这样称呼美塞娅公主),您好像很累,要不要去车上休息一下?您的马可以牵着走……” …… “姐姐,不要在马背上睡着啊!” 总之她是个随时都能引起麻烦的人! 这是事后华史、莫兰斯以及其他很熟悉美塞娅的人,对这个问题人物的客观评价。 队伍在平静中行走了十多天,算起来,大概有总路程的一半了。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湖风之镇并不是很远,姐弟俩真有去那里瞧一瞧的冲动,若不是因为赚钱比较来得重要,他们肯定会将这个打算付诸实施。 这种人丁稀少的商队,赶了十几天的路居然没有被山贼袭击,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奇迹。难怪美塞娅看到前方扬起一阵灰尘时,会有些许紧张。 山贼的骑兵分队? 几乎每个人都这样猜测。不等公主下令,负责护卫的女侍们已率先拔出了长剑! “拉秀贝尔!” “是!” 无须公主作说明,拉秀贝尔的双眼已经向前扫视一遍。只这一眼她就可以大概估算出来犯之敌的数目,与实际不会相差多少,这是她的一项特技! “骑兵,六十至七十人!” 拉秀贝尔报出这个数目。 “也有可能不是敌人吧……” 听到弟弟天真的话,美塞娅皱了皱眉,可能吗? 转眼间,骑兵队已经靠近了美塞娅他们,出乎意料的是,这些骑兵真如莫兰斯说的那样,不是山贼,也不是依斯塔的骑士。 “你们好,商人先生与小姐们,一路上辛苦了!” 骑兵队的首领很有礼貌地说。 “你们也辛苦了!这位是我家小姐,也是整个商队的老板。请问贵方在何处谋职?”华史策马上前,回复说。 首领向美塞娅点头致敬,然后说:“我们是土洛村战士团的骑兵队,负责在这一地区巡逻,随时驱逐来犯的山贼、匪盗,保护我方的商队不受侵扰。我们这些人,只是有一些蛮力,会骑骑马,就跑出来打混,丢人现眼,真是让大家见笑了!” 美塞娅和缪伦都注意到,这些骑兵的跨下坐骑都不能算是纯种的战马,他们身上的装备也比较简陋,不像是某个爵士麾下的私人部队,看来这土洛村战士团纯粹是中下层百姓之中自发组织的作战部队。公主忽然对土洛村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很想去那里走走看看。 “你们为商人提供了保障,我真不知应该怎样感谢才好!” “举手之劳而已!”首领大笑起来,他是个非常粗犷的汉子,说话声音洪亮,笑的幅度也很大,“实际上呢,我们出来巡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村的商人。我们村最近打算做兔毛加工,所以派商人不辞劳苦到外面购买了一批种兔和加工成品的样本。这些关系到村人以后的生活,而土洛村附近向来是山贼出没最频繁的地带,所以村长特别要求我们每天出来巡逻,确保我们的商人平安返回。” 看来是个有钱的村子! 美塞娅越来越想去看看了。于是她对首领说:“我们正巧打算在附近的村落购置一些旅行必需品,如果土洛村离这里不是很远的话,我们倒可以去那里买。这……不会给你们造成困扰吧!” “欢迎之至!”一面说,首领一面指派两个部下带路。 土洛村离这里大约是五法尔桑的路程。公主的商队到达土洛村的时候,太阳正好移到众人的头顶正中。天比较热呢! 通常来说,只要有马队进村,都能引起一阵轰动,因为穷乡僻壤里难以产生商队,村人自然要大惊小怪一番。但是在土洛村,不论大人还是小孩,看到一辆辆满载货物的马车,至多停下手中的活儿望上几眼,然后继续自己的工作。在村口,外来的客人还看见了好几个了望塔楼,上面有战士或弓箭手值勤;塔楼下还有几排高而坚固的栅栏,一方面说明这一带果真是匪盗猖獗,另一方面也表明土洛村的防备力量可以自成一体。 带路的骑兵跟村里值勤的战士交接了工作,牵着马匹去休息了。战士则领着大家去旅店。不一会儿,村长也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是一个六十来岁,白胡须白眉毛一大把的和蔼老伯,手里拄着一跟黑色木杖,背有点驼。看他走路的速度,大概再活几年也还不会病态龙钟。打了招呼以后,村长在大家对面坐下,和美塞娅攀谈起来。 而莫兰斯对村子的兴趣远远超过村长,登登登跑到楼上,一双黑瞳向四周眺望。 土洛村非常大,规模几乎可以抵得上一个小镇了!放眼望去,宽阔的街道两旁,一排排房屋紧凑而建。土洛村虽然人多地少,但是村子附近有储量丰富的玉石矿,以及优质的竹材,山坡上还建起了茶园。以前常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为了混一口饭吃,到山上拣一些玉石,雕成小玩意或者私章,卖给村子里口袋比较鼓胀的人。后来,有一位精明的商人艾尔法,认为这是一道很好的财路,就集中那些篆刻手艺比较精湛的人,从他们手中收购玉器;同时还出资召集大量的矿工,建立玉石矿场,生意越做越大。后来,竹器、茶叶和茶籽也成为他长期外销的货物。这个艾尔法,据说在外面有“奸商”之称,在生意场上很有一套,因为他的关系,村人们都富裕起来,而艾尔法更是凭借这些特色产品财源广进,成为乌法尔西北部的巨富之一。 “原来那个奸商住在这里啊!”投身商界之后,美塞娅对名声显赫的“奸商”也有所耳闻。 “姑娘可是要拜访艾尔法先生?很不凑巧,他外出做一笔大生意,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第16章 村长说道,“如果您想给艾尔法先生留言,我可以为您转达。” 美塞娅想了想,以后自己还会来这里拜访,到时候会有机会见一见艾尔法的。于是向村长道谢。此时众女侍正结伴前往市集去采购物资,并且拉上了苦力华史·缪伦。未来宰相在惊叹市集规模之余,更在暗地里唏嘘生活的悲苦。 至于王子殿下,仍旧与艾宓尔在阳台上眺望着。此时他们所注意的,是村子东部的大操场。 土洛村战士团正在认真的训练着! 因为土洛村的日益富裕,山贼们开始频繁光顾起来;而依斯塔圣教的传教士们,也把这里当作挤榨油水的好去处,但凡被任命为这一教区的司教,无不像突然之间位升爵士那样,简直要激动十天半月!为了应付这些赤裸裸的以及披着伪善表皮的强盗,又是这个“奸商”艾尔法,向村长建议组建土洛村战士团,用剑与骑枪保卫他们的财富。 对付山贼,可以明刀明枪地干,而对付司教大人,则需要用钱财打发。如果司教过于贪心,超过了村人们可以忍受的最低限度,那么反抗司教的行动很有可能发起,到时候,教皇就会派遣圣殿骑士团前往镇压。大概是早已经有了这个觉悟,艾尔法在组建战士团之时,已经将规模确定得很大,以备日后之用。 大约四百名持刀的步兵正进行着队形操练。这些步兵其实属于半佣兵的性质,有时候收了佣金,会被派遣到附近的村屯去执行守备、剿匪之类的任务。平时他们也帮忙做一些农活,毕竟他们都是村人出身,从小就是家里的务农成员之一。 美塞娅的商队在土洛村停留了一天。第二日清晨,商队又一次踏上了旅途,一路上风平浪静,既没有山贼的侵扰,也没有遭到关卡的刁难。正如美塞娅预料的那样,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出售之后,果然狠狠地赚了一笔…… 第二次来到土洛村时,已经是六月中旬了。 天气很热,阳光晒得人有些懒洋洋的。夏天正是各种花草树木拼命生长的季节。在夏季信风“生命之语”掠过大陆之后,在野外的山坡上,满眼尽是纯白色的花的海洋!这是一种被称为“风信子”的长着七片花瓣的小花,不断向空气中散播着淡淡的花香。虽然皇宫的花圃里种着各色名贵花卉,且得到宫廷花匠的精心呵护,但是莫兰斯更觉得“风信子”的海洋能够带给自己舒心的感觉,大自然的美丽永远是天然的,淳朴的,未曾经过人工雕琢的! 迎接他们的,仍是土洛村战士团的骑兵分队。双方友好地互相交换了问候与祝福,然后骑兵们摆出欢迎队形在前方领路,经过一刻钟的路程,进入了土洛村。 老远就可以看见拄着拐杖的村长。走近之后,公主注意到村长的旁边站着一位商人打扮的男青年,他的旁边还有一位十多岁的女孩,穿着短裤和无袖的上衣,外套一件灰色薄胸甲,腰间配着短剑。大概是商人的护卫吧,美塞娅这样猜测着。 这个商人就是美塞娅很想会面的艾尔法,在西北部商界名声十分响亮的“奸商”艾尔法!可能是从村长处得知有一位女商人想与他见面,艾尔法将自己的行程往后推移了一段时间。 村子里店面最宽的酒馆“晨风”,是艾尔法为美塞娅一行人接风之处。桌面上摆着上等的麦酒、苹果酒、柳橙汁,以及土洛村的特产葡萄枝烤牛肉、鲜嫩火腿。美塞娅、莫兰斯、华史·缪伦、艾尔法、村长围坐在一张桌上,“奸商”的护卫海雷娜与公主的女侍们坐到另外一桌上。 艾尔法之所以如此隆重地接待美塞娅一行人,是因为他早已通过调查,知道眼前这位商人小姐正是克伊尼亚的公主、现任国王克里斯·梅隆·迪南多之妹!艾尔法本身也是个极富正义感的商人,尤其对依斯塔圣教的传教士和蛮横的圣殿骑士们痛恨不已,因为他们,乌法尔才会贫穷、混乱,丧失民族尊严,人命贱于牲畜。艾尔法向来以为,只有在一个富饶、平和、自主的国家,才能够产生良好的商业环境,在这样的国家里商人们才可以安心地赚钱。所以,假如美塞娅有复国之心,他倒是很乐意助其一臂之力。 谈话很快就转移到政治与军事问题上,明显地与艾尔法的商人身份不相称。他开门见山地问:“阁下想必就是克伊尼亚的公主吧?” “你怎么知道?”相对于表面上的稍微惊讶,美塞娅心里吃惊的程度大得多。华史有些紧张,右手已经按在剑柄上,旁边的莫兰斯立刻用手按住他,叫他安心。姐弟俩的心连在一起,莫兰斯知道姐姐心里在想着些什么。 “我是商人,很有钱的商人。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情报都可以用钱买到,只要我肯付钱,我可以知道很多的隐情。”艾尔法显出一副“钱是万能”的表情,同为商人,美塞娅对这种看法可是有些厌恶的。 “既然知道了我们的真实身份,阁下可有什么打算呢?”华史显露出咄咄逼人的气势。 艾尔法依旧显得很轻松的样子,说:“其实呢,我非常讨厌依斯塔的那些家伙们,没有一天不希望他们早早地滚蛋!假如有人能够出面反抗依斯塔的统治,我是很愿意用我的财富给予全力的支持!” “说得好轻松呀,那你为什么不自己组织义军,而只是组建一个战士团仅仅维持村落的防御?” “大哥,不要忘记了我是个商人!商人只管赚钱,对政治、军事的兴趣可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浓,即便我们想插手,也只会在背地里偷偷地干啊,必须找一个替我们出面的人……” “你们?” 艾尔法点点头:“实话跟你们说了吧,不仅是我,还有很多商人都十分痛恨依斯塔的势力,没有一天不想看到乌法尔摆脱教皇国的统治。他们热切盼望有人高举起反抗大旗,到那时候他们一定倾尽全力来支持。我可以向你们保证!” 公主派三巨头将脑袋凑在一起,低声商量了好一会儿,美塞娅抬起头说:“我们的理想正是建立一个团结、强大的乌法尔国家,将依斯塔的势力彻底驱逐。只是现阶段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支持,仅依靠做生意来赚取将来起义所需要的资金。” “生意方面,还是由我们这些专业人士来打点吧,将来给你们提供支持,实际上也是在为我们商人谋求利益。”艾尔法一口把资金的难题承包下来,“那么,你们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呢?” 美塞娅心里已经有在邻近村落组建类似团队的打算,正准备开口说明,外面忽然变得非常喧闹。过了一会儿,有人急急忙忙跑了进来。 “山贼来袭!山贼来袭!” “有多少人?” 一直坐在一旁沉默的村长,这时发话了。 “尚未明了,但是非常多!战士团已经全部出动迎击!” “司教的私人卫队呢,有什么动静?”艾尔法问。 “没动静,像往常一样龟缩着。听说司教大人这一次有些担心,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跑路了。” 平时飞扬跋扈不可一世,一旦山贼来袭就躲在自己的防御工事里等待危机结束!艾尔法向地上啐了一口,向大家说:“咋们出去看看情况吧!” 村庄外扬起漫天的尘土,时而传来爆炸声,那是火焰魔法的产物。没想到山贼中间竟然出现了魔法师,难怪他们如此嚣张!不过,那些魔法师毕竟等级不高,否则村子的防御工事早已被强大的魔法摧毁。双方的箭雨互攻还没有结束,遭到魔法压制的战士团稍微显出弱势。山贼们开始缓慢向村子推进,踏过被射倒的同伴的尸体,急于打开一个缺口。 箭已经射入村子里了,站在前线附近观察情况的艾尔法一行人,屡屡遭到飞箭的袭击。村长年纪大了,被留在后面,海雷娜用短剑帮年轻商人拨开来箭,旁边的美塞娅、莫兰斯等人也拔剑在手。 “有些糟糕!”艾尔法苦了脸,“如果让他们突破防线进入村子,这里的建筑肯定会被他们大肆破坏的。海雷娜,你带领骑兵分队冲出去吧,虽然很冒险,但如果不突击一下,难以挫动敌人的锐气,我们也无法扭转被压制的局面。不过你们可要万分小心啊,不要轻易就受了伤。” “哥,我知道了!”少女应了一声,跑去召集骑兵们了。听艾尔法说,这个少女拥有龙族的一些血统,是个半龙人,虽然不像龙族那样强得可怕,实力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她小时候被遗弃在荒野,是艾尔法的家人将她收养。 美塞娅转头说道:“我们也展示一下实力吧,好让艾尔法先生定定心,以后更坚定地支持我们!” “好——!” 大家都向自己的坐骑跑去。当海雷娜召集起全部骑兵,排开突击阵形时,美塞娅这一方的十二骑,已经率先冲了出去。夏侬经过海雷娜身边时,故意大声说:“小妹妹,你的动作可要快一些哟,否则功劳全让我们捞走了,你哥哥艾尔法会生气的!”海雷娜虽然外表是十八岁左右,心理年龄却只有十四岁,因此夏侬才会以“小妹妹”称呼她。 “哼!”海雷娜将双腿一夹,跨下骏马也奔驰起来。骑兵分队跟着她向村口冲去。 美塞娅等人加入战场,局面立刻产生了实质性的转变!美艳公主的攻击魔法和她的美貌一样,都是男人的致命克星,几簇爆炎矢发出之后,山贼被炸得鬼哭狼嚎;随后跟上的华史·缪伦,以万夫难敌的气概,挥动手中大剑,切菜似的将贼兵砍倒;得到星贤者护腕的属性增强,莫兰斯也如虎添翼,将手中的特制猎弓拉得满满的,只一箭就将对方处于重重保护之中的魔法师射倒在地,护腕暂时只是让莫兰斯的箭速变得更快而已,但是光这一点就已经使王子变得很强! 第17章 身后的众女侍也有不俗的表现,得到公主剑术及马术真传的她们,好不容易才等到了表现的机会,岂有不大显身手之理!再加上山贼皆怀有爱美之心,下手时多多少少有些顾忌,更让她们占了便宜。几轮突击之后,敌人阵形大乱,魔法师也全都阵亡,失去了压制的力量。 尽管是民间武装,土洛村骑兵分队的攻击力却可以与正规军队匹敌,如果找来更优秀的骑兵指挥官对其加以训练,不久以后他们就能成为战场上的一支劲旅!在这双重突击之下,敌人的右翼已开始溃散。相对于训练有素的战士团,山贼数量虽多,却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其首领也不见得是个称职的指挥官;从他们作战的表现来看,只有少部分是以前战争中溃逃的士兵,其余都是后来入伙的破产农民、强盗或政府的通缉犯,空有一身勇气,却缺乏团队训练,打起仗来似一盘散沙。 海雷娜的坐骑被乱刀砍伤,跌倒在地。这个半龙女孩反应可真敏捷,立刻向旁边跃起,同时掷出骑枪,先戳倒一人;在其落地的同时,双手上已各持一把短剑,左右挥舞起来,好似狼入羊群,造成极大的恐慌。 忽然一箭射来,海雷娜身后的一名贼兵应声倒地。不一会儿莫兰斯就策马弛来,用剑驱赶开敌人,对半龙女孩投来微笑,说:“小姐,你的剑术很像舞蹈呢!” “要你管!可别惹我生气,否则我连你也当作敌人来砍!” 海雷娜有一个特点,脾气比较暴躁,稍有不顺心就戾气大发,六亲不认,深知其脾性的艾尔法,为了自身安全总是不得不小心说话,免得一个不注意就把妹妹惹火了;有时候他甚至考虑该不该将这个暴戾保镖解雇,或许没有她在身边会更安全一些。 “注意你的后面!” 莫兰斯把头一低,反手出剑将身后的偷袭之敌戳下马去。 “谢谢了!你还是上来吧,我带你去找一匹好马来坐,你徒步和他们打斗毕竟是很吃亏的。”莫兰斯伸出手,女孩犹豫了一下,终于拉着他的手上了马背。 战斗正呈现着白热化的状态,忽然有人报告说,邻近的玛尔达司村和蒙歌里司村都派来了增援的战士团。生力军的加入立刻使得战局完全向己方倒过来。山贼部队遭受两面夹击,崩溃的速度更加快了,再支撑片刻,当山贼的头目被莫兰斯一箭射死,其手下终于呈鸟兽散状呼啦啦地四处逃逸开去。土洛村战士团停止了追击,开始在战场上寻找伤者进行救治,不论同伴还是对手,毕竟都是一条生命,只要能够救活,就应该尽一份心力。 一场村落攻防战就这样落下帷幕。亲自参战的美塞娅,深深体会到组建一个战士团对自己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于是决定将今后活动的地点定在尚未建团的朗布利埃村。 第八章建团 美塞娅离开土洛村之前,艾尔法郑重许诺,不论将来发生什么事,他对公主与王子殿下的支持都永远不变。作为第一步帮助,他让公主的一万枚金币入了玉石矿场的股,并且向其保证每年百分之三十的丰厚利润。等到三年以后美塞娅将借款还掉,手上会多出九千枚金币,这些钱又可以继续入股。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商人像艾尔法这样以近乎送钱的方式帮助公主,其实他还不如直接把钱塞到她的手上来得简单。 “那个艾尔法真是一个好人!”队伍出发的时候,公主小声地说。 “哼,只不过是将他从民众手里狠狠赚来的钱转送到我们的手里而已,到头来我们倒变成奸商了!他的生意做得那么大,对我们又许诺得那么好,可见他所投资的产业有多么丰厚的利润;我敢说,对我们的帮助只是从他身上拔一根毛,无关痛痒!” 针对美塞娅对艾尔法的好感,华史立即给予毫不留情的批驳,以纠正她的认识。 “你这个人啊……”美塞娅摇摇头,把思绪转移到朗布利埃村去。 在毗邻圣水湖的这一片平原与丘陵上,散布着不少大大小小的村庄,其中几个经过长年发展,逐渐形成了小城镇。圣教将这里定为湖畔教区,世俗的王权势力不可向此地渗透,也就是说,在许多村子里,只有司教、传教士是唯一的当权人物,没有任何一个国王、领主能够在这里征税。刚开始,人们仅仅需要承受教会方面的剥削,生活相对于其他地区要轻松一点;但是到了后来,山贼们都知道这里是不设防的大宝库,所以争相把山寨建立在教区附近,隔三差五就来洗劫一次,把村人都害苦了!由于缺少正规部队的防御,直属于教会的骑士们也从不出头,山贼进入村庄,如同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拿走村人的物品不算,还要行凶杀人。 处于教区外围的朗布利埃村,是遭受灾难最深重的村落之一。 公主一行人来到村子外面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凄惨落魄的景象——两天以前这里才被一股山贼洗劫。贼兵们抢走了村人辛劳大半年的积蓄,同时把上次掳走的十几个年轻女子送了回来。 大家走进村子,并没有任何人来欢迎他们。莫兰斯看到整条街都乱糟遭的,房屋的门窗被贼兵砸破,路边满是被摔成碎片的坛坛罐罐;脱了笼子的鸡鸭,被瘦狗追着满街跑,也没有人注意。有一家店铺的老板,因为稍有不满的言辞,夫妇俩立刻就被贼兵乱刀砍死,两具尸体横躺在店铺的大门边上,无人来收敛,已经开始发出恶臭。看着混乱不堪的街道,空无一人的民居,大家都不禁皱起了眉。同为贼患严重的村庄,这里与土洛村实在是相差太大! “人都跑到哪里去了?”莫兰斯非常奇怪。 拉秀贝尔策马向前跑去,过了一会儿,回来报告说,村人都集中在操场上,要将一些被山贼掳去的女人烧死。 牵扯到人命了!大家都不可能不闻不问,于是美塞娅带头,十余骑向操场奔去。 操场上的柴薪高高地堆起,中间有八根木桩,绑着八个十几、二十来岁的女子,每人都面色憔悴,看得出来在回家之前已经遭到山贼的肆意糟蹋,不论肉体和精神都近乎崩溃。村人认为她们都是祸胎,应该用火烧死;她们曾挣扎过,叫喊过,一直到全身乏力,结果都无济于事!有五个女孩已经在昨天晚上自杀了,尸体被抛在草庐。可能是火辣辣的阳光照得大家都比较烦躁,人们高喊“烧死她们!烧死她们!”显出无比高涨的热情。就连女孩们的父母,也都夹杂在众人之中,嘴里呼喊着同样的字眼! 人们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有客人来访,呼喊声持续不断。一为中年人走上前去,目光在每一个女孩身上停留片刻,摇了摇头,想要说话却没有说出来。 “村长,时间到了,您就下令吧!”后面有人大声说。 “烧死她们!烧死她们!” 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山贼们来时,他们都害怕得成了闷声乌龟,动也不敢动;现在对待这些悲苦的女孩,他们却都来劲了! 有人点燃了火把。 “住手!”美塞娅一声怒喝,全村人都把脑袋转了过来。 “你们没有资格决定她们的生死!”莫兰斯接着说道。 “你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是我们村人的事,外人不要插手!” “我就要管,总之我不能让你们烧死这些女孩!”美塞娅的声音远远盖过对方。 村人非常激动,纷纷围了上来,人数是公主这一方的几十倍,他们大有干架之势。“我再警告一次,假如你们在多管闲事,我们就要采取行动了,到时候可别怪我们下手太重!”刚才提醒村长的那人说。 都是一群欺软怕硬的家伙!如果不给他们一点颜色,那些女孩怕是救不下来。 美塞娅向弟弟使一个眼色,莫兰斯右手一翻,猎弓握在手上;左手从背后扯出一支箭,搭在猎弓上,拉一个满弦,瞄准远处的一家店铺一箭射出!众人只觉得一阵厉风袭过,那支箭正中大木桩,把整跟木桩都射飞了,失去木桩的支撑,前半个店面都倒塌下来,发出一阵声响,尘土四处飞扬!等到村人转过头去,看到的只是一堆废墟。 好厉害,比那些山贼厉害一百倍都不止! 意识到眼前出现了高手,村人们立刻后退了十几加斯。 “这只是警告,马上把那些女孩放了!”美塞娅大声喝道。 “不行!那些女子会给我们的村子带来厄运,必须把她们烧死!”仍旧有人非常固执。 华史·缪伦翻身下马,大剑出鞘,才挥动几下,村人们就变得面色苍白。他们活了一辈子,或许都未曾见过力量如此巨大的男人,可以将硕大的剑玩弄于股掌之间。华史向前走去,对方自动让出一条路来。他径直走到刑场中央,大剑一挥,整堆的柴薪都散掉了。他单手抬起大剑,用剑尖挑断女孩手上绑着的绳子。夏侬和拉秀贝尔也下了马,跑过去帮忙。莫兰斯再一次搭弓射箭,把木桩射倒在地。 美塞娅鄙夷地扫视着眼前这些人,忿忿地说:“开口闭口把责任推到这些女孩身上,你们还算是人吗?你们可曾想过,正是因为你们的软弱无能,才让这些女孩落到山贼的手上;正是你们的胆小怕事,才给了山贼肆意破坏的机会!一切责任其实都应该由你们来承担!那些做父母的,赶快站出来!你们还有没有良心,你们是否对得起你们的女儿?……” 村人被骂得土头灰脸,没有人敢反驳,一方面固然是害怕华史的大剑和莫兰斯的猎弓,另一方面也因为眼前这个女人说得太对了,他们确实胆小如鼠,山贼每次光顾时他们都容忍下来,任由对方洗掠。 第18章 “你们都散了吧,村长留下来!如果有人还想把这些女孩烧死,请先来找我理论。” 美塞娅一摆手,村人好比得到了大赦,一眨眼就跑得精光。在他们看来,美塞娅一行人比山贼强盗更加可怕。 公主指派斐安、马可、菲丝照顾那八个女孩,克丽斯汀和夏侬在旅馆里要了房间。一行人安顿好了之后,村长被带到公主面前。旅馆一楼偌大的店面,此时只有美塞娅、莫兰斯、华史这三个客人,加上战战兢兢坐在他们对面的中年村长。老板和伙计都躲在柜台后面不敢吭声,有些村民在门外偷听。 村长提着一袋金币,数量大概有一百枚之多,吞了一口口水,将钱袋放在桌上,打着颤说:“各位勇士,这里有一百枚金币,请你们拿了钱离开这里吧。虽然少了一点,但是我们的村子太穷,短时间内实在无法凑到更多的钱了;欠下的部分你们以后可以来要——不……不!我们叫人送过去给你们!” 美塞娅一拍桌子,吓得村长差点儿没从凳子上跌倒。 “你把我们当坐山贼了?可恶!” “不敢!不敢!各位都是大英雄,岂是山贼们可以比的!” “钱,收回去!”美塞娅继续严词厉色,旁边的莫兰斯几乎笑出来,真有些做作之嫌。 村长一面把钱袋扯走,一面看对方的脸色,生怕对方一个翻脸,自己的心脏可承受不起。等到钱袋从桌面消失,美塞娅摇摇头,显出很失望的样子。 莫兰斯拿起茶壶,倒了一杯浓茶,推到村长面前。华史心里马上说:“堂堂一国的王子给村长倒茶,这村长的面子可大着呢!” 美塞娅的美眉一横,问道:“你们村子里的人也不算少了,为什么山贼来的时候你们却没有抵抗,而是任由他们糟蹋你们的村子,掳去村人?” “实话跟您说了吧,山贼们确实非常厉害,他们骑着马,个个都是杀人好手,我们稍有反抗就会横尸街头。试想想,有谁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呢?如果我们破一些财,可以保住自己的性命,大家当然会默许对方的行为。” “都是胆小之辈!”美塞娅冷冷地哼了一声,“你告诉我,山贼有多少人?” “每次都来三四十人。” “人数并不多啊,只要你把全村的男女老少都集中起来,打败他们并不困难!难道你们以前没试过吗?”华史插话道。 “我们哪有那个胆子啊!” 果然,这些村人连尝试的胆量都没有,也难怪一小批山贼就能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肆意抢劫他们的财产,践踏他们的人格尊严。 华史、美塞娅、莫兰斯三个人又把脑袋凑在了一起。 “这里实在是缺乏群众基础啊,想要把这些胆小如鼠的人组织起来,并训练成一支军队,我看成功的机会不是很大。”华史持悲观态度。 美塞娅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即便是这样,我们也一定要把钱投资在这里,因为只有这些村庄还没有组建战士团;假如这一地区内所有的村庄都有了战士团,而且都联合起来了,你想想看,今后一旦爆发大规模的起义,这些部队是多么重要的战力啊!” “同意!” “不要光说同意啊,你至少也要发表一些意见嘛!”美塞娅对弟弟说。 “但是姐姐说的非常有道理啊,我一时想不到什么可以补充的要点,所以只好同意、同意了。” 华史思考了一会儿,说:“那样当然好啊,可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困难是怎样把这些胆小鬼凝聚起来,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并不弱小,山贼也并不可怕。简而言之,我们必须想办法让他们重拾信心!” “说的对!”不经过大脑的考虑,莫兰斯脱口而出。 “弟弟呀,你到底是赞成我还是赞成他?” “我也不知道啊!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 “那你就不要发表意见了!” 将莫兰斯的发言权封杀之后,两巨头继续讨论着。村长完全被闲置在一旁,根本没有发言的机会。一贯懦弱的村长,在这些比山贼可怕得多的人面前,更加不敢有多余的动作和多余的声音。 隔了好久,美塞娅和华史才转过头来,看情形,似乎是美塞娅在论战中获得了胜利。 “村长老伯,让您久等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有些问题需要一些时间来讨论。”美塞娅略带歉意地说。 “这个……不忙,不忙,老头子的时间多得很,你们慢慢聊!” 老伯有点受宠若惊,实在不敢相信如此可怕的人会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话。 “老伯,我们决定在朗布利埃村建立类似于土洛村战士团那样的民间武装,让大家团结起来,把邪恶的势力驱逐出去,这样大家才能够安心地从事生产,也无须担心家人被山贼伤害了。老伯你觉得怎么样?” 村长的眼睛里满是不敢相信的神情,眼前的这几个人是在说疯话吧! “不可能的,我们这些弱小的村民怎能够与强大的山贼较劲!到时候必定会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我至少得替全村人着想,所以你的提议我没办法赞同。不敢想象,实在是不敢想象,那太可怕了!年轻人不要嫌我这老头子多嘴,其实我走过的桥比你们走过的路还长,有很多事你们根本不明白其中的可怕之处。譬如村子外面的山寨,里面至少聚集了三百多人,他们一旦全部出动,马上就能把我们全村的人都杀光!太可怕了,这些人我们还是不要惹比较好!” 美塞娅和华史·缪伦互相望了望,似乎颇不以为然。不就是三百来人吗,以他们的实力,应该不难打发的,何况村子里还有众多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只要能够把这些人发动起来,共同对付山贼,胜利的天平绝对会倒向他们。难就难在,怎样才能让这些人的自信之火重新燃烧起来。 “而且,我们是贫穷的村落,而土洛村的人很富有,他们能够出钱装备战士团,我们却没钱啊,现在我们连吃饭都成问题了,更不要说组建战士团了。也许大家认为省下那些力气做农活还比较实在。” 老伯看起来有些沮丧,其实当初自己也何尝没有这样的憧憬!可惜现实是那么令人心灰意冷,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都不会有实现的可能。 美塞娅得意地笑了,从腰间拿出胀鼓鼓的钱袋。 “钱不是问题!战士团所需的资金暂时由我们来供应,等你们尝到了甜头,再合力出一些资金吧。” “这个……需要全村的人集中起来进行一次表决,以决定是否组建战士团。从前我们讨论一切重大问题,都是由大家共同参与的。” 真罗嗦!公主心里骂着,专制一些不行吗,你这一村之长是怎样当的!不过这些话可没有说出来。 不论什么事,一旦拿到村民大会上去表决,那就意味着没有足够的时间是无法得到结果的。第一天的大会,大家好像吵架一般,整个会场上秩序一片混乱,因为人群之中还是有一些抵抗派的,他们都是热血十足的年轻人,不像长辈那样深思熟虑,也不像小辈那样害怕山贼的刀剑,遗憾的是这些人在全村人口中占的数量太少,以至难以形成足够的力量。美塞娅和华史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场口沫横飞的争论终止,结果是什么也没决定下来。吸取教训的公主,在第二天的村民大会上,不断采取手段使大家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但讨论了一整天也还是没有任何成果。就这样,第三、第四天也过去了。 第五天的上午,和前几天一样,大家仍旧聚集在操场上,不时有人上台发言,不是赞同组团,就是威胁大家如果惹恼了山贼,全村人都没有好果子吃。正在大家犹豫不决的时候,负责在村边放哨的人忽然大声地喊起来:“山贼来了!好多山贼向这边冲来了!” 这可不是“狼来了”之类的玩笑! 山贼们再次来访,是因为上次抢到的东西并不够多,也没有看见有可爱的女人。虽然这个村子已经被他们榨得几乎什么水分也没剩下,但山贼的本能指使他们继续挤榨。今天果然不枉此行,远远地他们就看见村人聚集于一处,他们上前查看,发现村子里增加了好几个美女。一时间大家兽性毕露,行动失去冷静了,说话也失去条理了。 面对气势汹汹的贼兵,美塞娅大声地说:“村人们,不要被这些人的凶恶外表所吓倒,实际上他们并不可怕,大家只要团结起来,就可以轻易把他们打败!” “你说得倒好听呢,我们可不想与他们为敌!”村人们向四周散开,谁也不听美塞娅的号召;虽然有人向她望了几眼,但毕竟是有那个心没那个胆,只能用眼神给予少量的支持。 “开始战斗!”美塞娅一边喊,一边抽出了锋利的长剑。她的正前方,莫兰斯的猎弓已经向敌人射出愤怒的飞箭,立刻有三四人中箭倒下,此时的莫兰斯,心里有一股难以形容的愤怒,对山贼们也就不那么客气起来。 虽然人数很少,女侍们却丝毫没有处于劣势,她们的剑技让村人们大开眼界,加上华史·缪伦这个力量型的剑手在外围进行援护,山贼们经不起几下打,很快就溃散了,这与往日威风八面的他们形成鲜明的对比。 战斗仅仅持续了一顿饭的工夫。这次来袭的山贼数量太少,只够公主及其属下进行热身。当山贼们支持不住开始向村子外面逃窜时,夏侬解下腰际的长鞭,手臂一伸,就把一个家伙卷了过来。 美塞娅一脚踏在这贼兵的胸前,冷哼一声,说:“下次来的时候,你们最好倾巢出动,要不然我也可以考虑主动出击,把你们的贼窝砸个稀巴烂! 第19章 赶快滚回去告诉你们的头儿,叫他洗干净脖子等着被宰!”然后赏了那家伙一脚。 “看到了吗,这就是山贼的真正本事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你们也可以像我这样狠狠地揍他们!”等到山贼跑远了,美塞娅转过头来,对村民们得意地说,“不要怕,一起来参加战士团吧,我会和你们战斗在一起,直到把那些山贼消灭!” 又是一阵小声的议论。看得出来有不少人已经怦然心动了,长久以来所受的窝囊气,现在终于有了返还给对方的机会!但是仍有一些脑筋僵化的人,固执地认为山贼就是惹不起,一旦招惹了他们,后果将不堪想象。于是两派又开始了争执。 华史看着这些人,皱着眉说:“真是拖沓得要命!” “毕竟是一件大事,对他们的将来会有很大的影响,这也难怪他们要讨论来讨论去。”美塞娅倒是善解人意。 所幸的是,这一次是主战派的声音压倒了对方,很多年轻人决定加入战士团,用刀剑与盾牌武装起来,与山贼做一个了断。长久以来沉积于大家心中的怒火,以今天的这场单方面殴斗为导火索,终于爆发出来了!美塞娅喜出望外,立刻将这些年轻人进行编组,教授基本的团队战术,哪些人负责进攻,哪些人负责补防,都必须交代清楚。以百人为一队的战士团,和一百名战士之间的战斗力会相差得很大,差距正是由阵形与分工所造成。当武装好的战士被组织起来,实力上将产生巨大的飞跃! 尽管只有几天的时间进行演练,装备也非常简陋,临时组成的朗布利埃战士团却显示出其无穷的发展潜力来。这些小伙子原来并不知道,自己居然也是做战士的料!现在他们知道了这一点,练习时也加倍地努力。 “艾尔法那边的武器装备还没有运送过来吗?”这一天,美塞娅问夏侬。 “还没有,大概艾尔法那边的货不够吧!克丽斯汀和菲丝的办事能力,您是知道的。”夏侬回答说。 “大概是我性急了一些,不过看到他们拿着自制的木棍和大刀,感觉总是有些好笑。”美塞娅说着,目光移到练习场上,“真想早一点看到一个接受正规武装的战士团。” “公主您还是多一些耐性吧,相信菲丝她们很快就会回来了。” “不过我也担心那些山贼会提前来袭。没有得到武装的战士团,实力会大打折扣的!” “那只好祈祷山贼的动作慢一些了。”夏侬笑了笑。 “对了,我弟弟莫兰斯最近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只不过整天教艾宓尔一些剑术而已,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也认真。” 看来克伊尼亚未来皇后的人选已经尘埃落定了!美塞娅心里想着,不禁有些高兴起来,却没有想到,她这个做姐姐的自己还没有着落呢。 这时马可。比亚斯小跑着来到公主的面前:“菲丝她们已经回来了,采购的武器装备也全部运到!” “是么?”美塞娅和夏侬都向村口跑去。其他人已经在那里帮忙卸货了。朗布利埃村战士团的基本装备与土洛村战士团相似,每个人持一刀一盾,以皮甲护身;战刀都是精制的,为的是让战士们使用起来能够得心应手,据美塞娅的估计,这一批货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她预付的那一笔钱,看来艾尔法要么是好货贱卖,要么就是友情赠送。唉,又欠了那个家伙一笔人情! 因为时间仓促,朗布利埃村战士团暂时还没有组建骑兵分队与弓箭手分队,实际上这两种士兵都是战斗中不可缺少的,甚至可以说他们能够左右战局,是战斗中的关键角色。虽然有一些遗憾,但美塞娅相信,以后会有机会将这个战士团全面发展,与土洛村的同行们拥有相同的实力。 时值亚曼历四一八年的仲夏,历史的车轮依然向前滚滚而行。美塞娅、莫兰斯究竟会怎样来适应历史的方向,抑或掌握改变历史之向的能力,此时还无法确定,暂时地他们还需要在芸芸众生之中经历一番别样的生活。 后世的史书就这样又翻过了一页页。 第九章商人的聚会 商人艾尔法的书房兼小型会议室里,摆设不是很多——两张书桌,数把藤木椅;大书柜一个,但是上面的藏书都不多,因为商人整日为自己的业务奔波,没时间看书;另有一张小床,供艾尔法在困顿时小憩。烛火微微颤动,映出商人稍显疲惫的面颊。 海雷娜一直坐在旁边,忙着整理帐目。本来这些工作并不是她来做,艾尔法另有一个专职的商务总管。但是前一阵艾尔法将其辞退了,理由是怀疑那个人有贪污少量钱财的嫌疑。然后海雷娜接手了这些工作。 “怎么样了?”商人问道。 海雷娜的眼里忧思流露,回答着:“亏了不少!这几个月以来,我们卖出的货物越来越少,商队被教会和政府征收的各种费用却越来越多。靠着原来的老本,我们尚可以再支撑几年,可是依斯塔再这样统治下去,我们的商会终究会完蛋的!” “我也不想啊!最近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保证矿山和茶园这边不被山贼侵扰,我又不得不养着战士团……”艾尔法深深叹了一下,“有时候我也想放弃商人一职,但那样不仅很多人会因为我而失业,更重要的是本族光荣的商业传统将断送在我这里了。可恶的依斯塔,是这一切的元凶!” “哥哥别生气了,生气也没有用的。” “好的,不生气!”艾尔法站起来,走到窗户前,外面是一片深色的星空,偶有流星划过,也是稍纵即逝。已经是第四次从备用金库里拿钱了,一想到这一点他就来气,以他的商业头脑,本来根本不需要动用那些钱,光凭手上的资本,他就可以滚雪球似的赚利润。 “可恶的依斯塔,可恶的教会!” 年轻商人对教会的憎恶尤其深刻。他的口袋里,还揣着今天早晨才买来的赎罪券…… 本来一个天气很好的早晨。 因为凌晨刚下过雨,空气中还散发着湿润的气息。气温并不高,还有点微风,在这样的天气里到庭院散散步,呼吸新鲜空气,那是再好不过的活动。魔法师或僧侣们若是在这是修炼,还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时候尚早,海雷娜还在睡觉。艾尔法伸了一个懒腰,披上一件褂子,刚刚走到庭院的大门前,就看到了…… 一个传教士! “请问,您是商人艾尔法先生吧?”很有礼貌的问候。 “是的,我是。”一面回答,商人一面瞧着对方的打扮。黑色的教衣,用料是上等丝绸,人不是很胖,但显得油光满面,皮肤细嫩,保养得很好的样子。传教士的胸前佩着金黄色的格罗瑞亚“救世”徽章——那是一组以光之女神格罗瑞亚为主题而构思的的徽章,曾经在圣湖教区发行过,艾尔法就被迫买过几个。 一看到“救世”徽章,商人就像遇到了瘟神,全身打了一个哆嗦。 “大清早的,您就出来布道了?”虽然表面上显得比较恭敬,艾尔法的心里,早已经把眼前这个家伙骂了几万遍。他知道对方此行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好说好说,这是我的职责嘛!传播全知全能的光之守护神格罗瑞亚的救世之道,引导万民回归神的怀抱,树立和坚定民众对神的信仰,这本来就我们的分内工作;而作为神的使徒,我们还应该以教会的感召力,引导罪孽深重的人走上赎罪之路,一方面固然可以增加我们的修行,另一方面也是在拯救灵魂。”黑衣人保持着对真神无比崇敬的神情,开口说道。听起来,他是一个对教会工作极其尽职尽责的人。 “管你拯不拯救灵魂,总之你最好马上从我面前滚开!”艾尔法心里一边骂着,一边开始考虑怎样才可以把对方打发走。这些佩带“救世”徽章的传教士,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向民众兜售赎罪券,每张黄色的赎罪券卖十个克罗泽;为了节省纸张,教会更发行了蓝绿色的大赎罪券,售价是两枚金币。 “祝您工作顺利!我还有一些公务,不能和您长谈了,就此再见吧!”艾尔法说完,转身就想回房。 “对了,商人先生,为了净化您的灵魂,还是买一些赎罪券吧,对您绝对是有好处的!”背后响起了艾尔法最不愿意听到的话,“小券每张十个克罗泽,大券每张两枚金币,买得越多,赎罪的效果越好。” 该死!该死!在那一瞬间艾尔法产生想拔刀杀人的冲动。为什么一大早就让我碰到了这种瘟神?天啊,难道我真的是流年不吉,老是被倒霉的事情缠着,甩也甩不掉! 商人转过身来,满脸堆笑:“这个……其实……其实我在前一阵已经买过好几张赎罪券了,应该不必再买了。如果您不信,我可以拿出来给您看的。” “商人先生,您这话就不对了,赎罪券是神圣的,买了它将会给您的全家带来真神的祝福。我们发赎罪券的目的,就是为了把神的祝福广布到每一户穷苦百姓的家里,让他们感受神的恩赐;当然,作为商人,你们更应当购买赎罪券,让神保佑你们的生意兴隆。” “你……” “商人先生,我的话很有道理的,您还是买一些赎罪券吧,赎罪券会带给您神的庇佑,带给您生意上的好运气,保佑您全家平安……” “我不买,真的不买!前一阵买了那么多张赎罪券,我已经得到了很多庇佑很多祝福,已经足够了!”商人有点冒火。 “艾尔法先生,我劝你最好不要跟教会作对! 第20章 虽然你是战士团的赞助者、负责人,得罪了教会,你照样会吃苦头的,在强大的圣殿骑士团面前,任何人都会如蝼蚁一样渺小。”传教士的脸色暗下来,拿出圣殿骑士来威胁商人。的确,作为教会肆虐时的武力保障,圣殿骑士们拥有无可匹敌的战斗力。论单兵的物理攻击力,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龙族就是骑士了,而圣殿骑士则是骑士一族中的佼佼者——拥有坚定的信仰,得到精制装备的武装。一听到“圣殿骑士”,商人的头皮就开始微微发麻起来。于是商人马上转过身来。 “我身上带着三十枚克罗泽,那么我就买一张吧。”艾尔法说着,伸手入袋作掏钱状,而且显得对购买赎罪券非常热衷的样子。 “商人先生,以你的经济实力,是不是应该多买一些呢?至少四、五张大券吧——买得越多,对你的生意是越有利的!” 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关系啊!谁不知道,这些废纸根本就是你们用来敲诈民众的道具!艾尔法心里这样想着,可是不能说出来。不忌嘴的下场是什么,他的心里十分清楚。 “可是,我确实带着这些克罗泽啊!” “没关系,我可以等。”意思就是“笨蛋,赶快回家去拿钱!” 艾尔法知道对方的意思,再次转过身去,一边走一边捏拳头,牙齿咬得吱吱作响。推开门进入客厅,一脚踢开挡道的椅子,径直走到自己的房间。此时海雷娜已经起来了,长发盘在后面,正在帮哥哥打扫房间。艾尔法面目发青地走到桌旁,拉开抽屉拿钱,声音弄得很响。 “怎么了,哥哥?到底是什么事,令我的好哥哥如此沮丧?”海雷娜放下手中的鸡毛掸子,问道。 “又得买赎罪券了,该死的传教士,老是惦记着敲诈我们的钱!”艾尔法拿了十枚金币,一边恨恨地说,“总有一天,我要让这些人尝到苦果!” “该死的传教士,是不是在外面?”海雷娜的脾气上来了,一把扯下围裙,就要冲出去,“哥哥,让我宰了那个家伙,省得他以后老是来骚扰我们!” “不要!你杀了他,我们就全都遭殃了!”艾尔法叫了起来,可是海雷娜那里肯听,情急之下,商人立刻扯住海雷娜的手臂。半龙少女一拳向后打来,正中他老哥的右胸。可怜的艾尔法,怎么承受得了非人类的重拳,整个人向后飞出去,跌在床上“哎哟、哎哟”地叫唤。 “哥!”少女一声惊呼,连忙跑到艾尔法身边,“哥,我不是有意的,实在实在是对不起啦!你还好吧,没有伤到哪里吧,胸口疼不疼啊?” “死丫头,你想打死我啊?赶快扶我起来……哎哟,你倒是轻点儿……” “我要去杀那个坏蛋啊,你干嘛阻止我?”海雷娜忿忿地说。 艾尔法一边揉着胸口,一边敲着妹妹的脑门:“你是真白痴还是假白痴?一旦得罪了教会的那些家伙,我们的麻烦就来了!教会的圣殿骑士不是我们这些人惹得起的,就算我们不怕,也得替村子里的人想一下,连累了他们怎么办?我在这里的产业还要不要啊?” “难道我们只能这样一直默默忍受他们的盘剥?我实在是气不过啊!” “所以我才要想办法找到一个有希望领导乌法尔民族起义的领袖啊!”艾尔法的声音很大声,明显的过分激动。 喊了这一声,他才知道自己漏了嘴。海雷娜连忙跑出去看看卧房的外面有没有人,还好那传教士没有进来。艾尔法差点儿没被吓死,让心情稍微镇定之后,他才拿着钱走出去。 传教士仍旧很有耐性地等候在庭院的门口,对他来说,商人艾尔法是难得的一个敲诈对象,别人买一张赎罪券,这个茶叶商就必须买五张、六张,甚至十张。过了一会儿,商人出现在铺着碎石的小道上,越走越近,黑衣诈骗犯的眼里也越发流露出欣喜的光芒。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商人面带歉意地说。 “哪里,哪里!”传教士注视着艾尔法——确切地说,应该是注视着他的口袋。 “刚才和我妹妹吵了一架,所以在里面耽搁了一些时间。”为了不让传教士生气,艾尔法解释了自己之所以动作慢的原因。 “是这样啊……令妹其实是很好的女孩,人又漂亮又能干,就是脾气有一点点火暴了。我觉得,让令妹来到教会里,一方面可以修身养性,另一方面作为神的侍奉者也是很光荣很高尚的。”传教士说着,双眼里放出光芒来,面颊上两边的肌肉也因为兴奋而微微颤动。艾尔法当然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些什么。混蛋!我不会把海雷娜交给你们这些衣冠禽兽!艾尔法打定主意,坚定信心,在这个问题上他可是比任何人都坚持。 似乎意识到自己在商人的家门口待了不少时间,在这样蘑菇下去,今天的赎罪券就卖不了多少了,于是传教士从兜里掏出一叠蓝绿色的纸张,从中数出五张,递到艾尔法的面前。 实在是没有办法拒绝了,艾尔法只好极不情愿地拿出十枚金币,吞了吞口水,递给对方。作为商人,他的信条是每一个克罗泽都应该用在实处上,每一笔付出在将来都应该获得回报。然而他的信条正一次又一次地遭受教会的破坏。该死!该死! 对商人如此丰厚的馈赠,传教士以一个深深的鞠躬作为报答。 等到对方远去,艾尔法的两边面颊才泛起一层青灰。他实在是忍了好久好久,心里说不出地难受!转身回到庭院,看见几只小鸟正在枝头欢唱。“滚!你们这些家伙,以后再也不许到我这里来叫唤!”艾尔法就像一头咆哮的狮子,吼得小鸟都飞走了,留下颤动的数枝。 “气死了!气死了!” 伴随着艾尔法不曾停息的咆哮,房间里也传出砸东西的声音。 还好房里所有可以拿来砸的东西,都早已经换成木质了。开始是担心脾气火暴的海雷娜生气起来拿可怜的家具作出气筒,现在反而是她的哥哥艾尔法需要发泄。 善解人意的海雷娜,于是也跟着砸家具,扔摆设。这种疯狂的状态持续了一会儿,艾尔法笑了,海雷娜也笑了。 “不砸了,不管怎么砸,都是砸不破的!”艾尔法坐了下来,想拿杯子倒一杯茶,却发现木杯与木茶壶都躺在地上,茶水洒了一地。 “哥哥你坐着,我去给你冲茶。”海雷娜捡起茶壶茶杯,走到厨房去了…… 这便是今天上午艾尔法的可怜经历。 所以,艾尔法十分希望看到有人举起反抗依斯塔的大旗,到时候他将尽力支持,因为这对他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再说了,他现在不是也正在帮助莫兰斯和美塞娅吗? “哥,你认为那姐弟俩值得我们倾囊相助吗?本来我们的生意就不太好,又得维持土洛村战士团的开支;现在我们还得把利润分一部分给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这些前打了水漂,网对我们可真是损失大了!”望着艾尔法的脊背,海雷娜问道。 艾尔法的目光随着划过的流星,回答着:“我们只有打赌,除此以外别无他法。赌了这一把,我们尚有机会重新回到昔日的那种繁荣状况,不赌的话就只能坐吃山空,等着教会把我们的财富慢慢榨干;另外,我们帮助了美塞娅,就有机会在将来打入荷里底亚,从那里的市场分一杯羹,如果不靠她的关系,我们根本别想通过荷里底亚商会那一关。”艾尔法的心里是这样算计的。 “对了,海雷娜,上次与四大商号负责人约定的碰头时间是哪一天?我发了半天的脾气,结果不太记得了。这次碰头会十分重要,如果错过了,不但我自己的面子挂不住,还会漏掉许多大事。还没有过期吧,过期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补救才好。” “哥哥放心,后天才是碰头的日子,在蒙歌里司村的‘舞蹈的黄金’餐馆。”海雷娜提醒着。 “记得帮我准备一下,明天下午出发去蒙歌里司村。”艾尔法这样吩咐完,觉得有点困了,走到小床上躺下来眯一下眼睛,没想到就这样睡着了。朦胧中,海雷娜走过来,替他盖上了薄毯子。 碰头会如期举行。四大商号的人都来了,不过看他们的模样,以及脸上阴沉沉的表情,看来他们的日子不比艾尔法好过多少。 这四大商号算是商界在圣湖教区的土霸王,加上商人艾尔法,他们垄断着本地的茶叶、布匹、矿石等十余种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了保证商人之间不因为利益上有一些小小的冲突就进行相互倾轧,由艾尔法提议成立一个私底下的商人同盟,通过协商来解决同盟成员内部之间的问题,使这里的市场不被外来的商人瓜分。在这方面,艾尔法明显地比其余商人具备远见卓识,大家都很乐意听他的建议,所以同盟组织起来十分顺利,很快地效果就显露出来,外面的商人很难插手这里的业务,想打价格战也十分困难。只是土霸王们的风光也因为教会的关系而日益丧失。 洛里加的皮货生意做得最大了,经过他手里卖出的皮货占我们五大商人的六成以上。不过听说他最近十分倒霉,连续有三批货物被教会以亵渎神灵的名义扣押,还被罚了很多钱,真是可怜啊可怜。 科隆的运气还算好,没有被教会刁难。不过他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存货越来越多,几个作坊也被迫关闭。 …… 我究竟是怎么搞的,自己已经惨得要命了,居然还有心情来同情别人!艾尔法忽然苦笑起来。大家都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蚱蜢,谁的命运都好不了多少,现在仅仅是依靠以前积攒下来的老本,才可以死命地硬撑。 第21章 正想着这些事,前面已经有人喊道:“喂,艾尔法,你来得有些晚了!你看看,大家都在等你!”原来是科隆。 艾尔法抬起头来:“不好意思,今天我的坐骑状态不比往日,所以来得慢了。” 海雷娜随着兄长进入“舞蹈的黄金”,科隆领着两人来到包厢,外面站着数名大汉,都是商人们的保镖。艾尔法的保镖只有一个,海雷娜,但是她的实力可不是十个大汉就能够比拟的。 进入包厢后,大家不免又要对海雷娜称赞几句,这个说“小姐您真是越发的端庄贤淑了”,那个赞道“海雷娜,有你做艾尔法老弟的保镖,那可真是万无一失”,刹那间半龙少女就被一阵杂七杂八的声音包围在中间。 来来往往的客套话结束以后,众人开始切入正题。这次碰头,大家都是为了相互了解近况。与艾尔法相同,大家都在寻找可以充当起义战力的人。 “洛里加你先说吧!” 坐在洛里加对面的茶叶与木材商人辛提司建议道。这个人曾经创造了连续一个月仓库存货不足以供应市场的记录,并不是他的仓库小,而是找他订货的客户太多,他的木材供应着周边四十多个城镇、村屯的建筑工地。可是现在,他的商队老是被卡,又经常被落魄的骑士攻击,护卫死了,他还需要付安葬费,教会又以“帮助灵魂回归天国”的名义,敲诈他的钱财。所以,这个年纪不过四十的人,脑门两边已经冒出了不少白丝。 洛里加点点头,喝了一口茶润嗓子。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我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虽然我曾经与北部流亡过来的三位伯爵见过面,也试探过他们的口风,但是他们并没有复兴的意愿。说老实的,想找到合适的人选,实在是难啊!” 随着洛里加的一声叹气,矿石商人苏克也抱怨道:“是啊,很难找!我曾经碰到过小国安提尼亚的亡国公子,其父沙朗公爵因跟随塔芝恩国反抗依斯塔军队的入侵(注:安提尼亚是公国,其最高统治者是公爵),在去年四月的会战中兵败被俘;然后依斯塔军的一个军团血洗安提尼亚城,还把公爵的首级挂在城门上。这个亡国公子对依斯塔可以说是痛恨到了极点,做梦都想着复仇,只可惜我看他的水准,实在无法胜任一名领袖。” “大部分的国王已经被杀,没有留下后患;没有被杀的国王,要么归顺,受到依斯塔的监控;要么被依斯塔弄出个皇嗣相争的局面,全国混乱不堪。已经没有多少人能够充当领袖了。” 艾尔法接着说:“幸运的是依斯塔军在四月会战后易帅,蒙斯特将军被换走,新上任的将军水平降了一个档次,不然我们会被镇压得更惨,连一点点反抗的机会都不可能有。” “那现在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艾尔法,我听说你和一个女商人合作起来,还向她投资了不少。这个女商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值得你将大量的资本花在她的身上……” “哦——那是个破落的贵族罢了,但是她和她的同伴还算十分厉害。”艾尔法说,“目前为止还无法断定她有多少利用价值。”艾尔法暂时不想把美塞娅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他想独力支持公主,为的是将来能够单独进入荷里底亚,而不让另外的商人也轻易进去。 “看来仅仅依靠我们的力量,想要复兴国家似乎是非常困难,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可能的事了。”苏克气馁了,打退堂鼓了,“我看我们倒不如投靠教会吧,讨好一下他们,与司教套一套近乎,以后在这一带做生意就没这么困难了。” “不行!” 艾尔法和洛里加几乎同时喊起来。 “难道你这么快就把我们当初立下的誓言忘记了?”艾尔法有点近乎愤怒,“我们曾经发誓,活着的时候决不与教会的人同流合污!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背负着一笔仇恨……” 这五个商人,对教会的憎恨并不只是一般的程度。实际上他们都不是本地人,其中洛里加、苏克、科隆原本是依斯塔的商人,剩下的两人是从哈德伦搬迁过来的。他们搬过来不是因为这里的生意好做,而是因为如果不逃离当地教会的势力范围,他们就会倒霉。 洛里加最疼爱的女儿,因为不愿意嫁给当地的司教,全家都遭受迫害,女儿被抓走了不算,洛里加的妻子也被打伤,第二天早晨就死了。科隆的家人也不好过,他的两个弟弟因与教会的人发生争执,动手打了一个高级传教士;过了不久这两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就被不明人物袭击,都死在运输建筑材料的半路上。辛提司仅仅因为拒绝参加一种灵魂净化仪式——那是一种程序繁杂却无多大意义的仪式,实际上就是变相地榨取钱财,与赎罪券的作用相同——他的商店就无缘无故遭到流氓的肆意破坏,损失巨大,请来的两个又能干又听话的伙计也被打死了。至于艾尔法,其双亲的去世也和教会关联重大。在所有的人当中,只有苏克,他常年在外面做生意,后来竟然发现他的妻子与教会的人鬼混!以他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动摇教会的势力,所以他只得采取退避的方法,大老远地跑来圣湖教区。 这些不幸的人碰到了一起,于是立下誓约,相互帮助,开始在圣湖教区崭露头角。但是苏克受的伤害最浅,人也容易妥协,在采取任何办法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他想到了放弃;旁边的人立刻投来威胁的话语,再加上艾尔法的苦苦劝阻,苏克才继续坚持下来。 “大家不要担忧,乌法尔的人民不会永远忍受着依斯塔的残暴统治!昨天我听了吟游诗人的吟唱,其中有一句令我感受很深——暴风雨之前的的天气总是阴沉得让人感到窒息,但是暴风雨过后,天空将会再一次晴朗起来,美丽的彩虹将重现于世人眼前!” 第十章黑暗之心 亚曼纪元历四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哈根达司前哨阵地,地处北兹特河中段,距离依斯塔的城市利兹,大概有二百法尔桑。这里边界线极不明了,导致依斯塔和塔布尼科两个国家纠缠不清的长年纠纷。双方各持一见,并且坚持认为哈根达司这块巴掌大的地盘是己方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因为双方都可以拿出作为历史见证的古老地图;然后在谈判席上又时常发生对对方地图提出质疑,进而出言侮辱对方历史的现象。 每每发生摩擦冲突,最受苦的都是那些定居于哈根达司的百姓。饱受战火蹂躏就不说了,当军方通知大家,战争即将爆发,需要民众撤离的时候,又会发生一番惊天动地的迁徙行动。大件的行李通常不可能带,能够拿走的只是钱和首饰,而前夕过程中还频繁地被官兵敲诈勒索或明目张胆地打劫。可以说每一次迁徙就是一次重大的财产损失。 没有人会愿意住在这种鬼地方,尽管这里的土地还比较肥沃。可是按照政府的策略,这里是必须驻扎军队,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民进行屯田,所以被迫来到这里居住的人,久而久之也非得习惯这种生活不可。 从亚曼纪元历四一一年到现在,这里暂时在依斯塔的控制之下。此地的驻军有两万五千人,其中骑士占一成。他们都是下等的骑士,薪饷不高,只有期盼在战斗中斩杀敌人的首级,换取上级的奖励,才能够满足他们赌博、喝酒、玩女人的需要。此外,在哈根达司的东南和东北方,是好几个贵族的封地,每个贵族都拥有一支数量不少的军队,作为对哈根达司守军的支援。 现在哈根达司的守军主将是全国闻名,有“黄金公爵”之称的阿卡菲尔·冯·蒙斯特将军,去年乌法尔入侵战的总设计师和首席执行官。正是由他率领依斯塔国无可匹敌的圣殿骑士团,攻入乌法尔广袤的国土内,在四月会战之中歼灭乌法尔联军的主力。如果时间充裕,他还可以追剿敌军的残留部分,获取更加辉煌的战功,使得乌法尔在以后都没有翻身的希望。这个人是典型的斩草除根性格的代表,一旦指导战争,就要将对手残存的哪怕百分之一的希望之火扑灭。 很可惜,就在他即将攀登上事业的最顶峰时,教皇陛下的一纸文书,把他从总帅的座位上面拉下来,以班特·卡奥斯将军代替其职。阿卡菲尔则被凋往哈根达司,成为当地戍守部队的顶头上司。 这是很阴沉的一天。 哈根达司前哨阵地的正面,此时正承受着塔布尼科部队的进攻。空气中弥漫着炽热的气息,远处的天空不时地亮一下,接着传来震耳欲聋的暴鸣声。那是依斯塔军的魔法部队,正法力全开地轰击向前冲锋的敌人。阿卡菲尔到任后,集结了本地所有的魔法师,按照其掌握的魔法,分成风、火、水、地等四个魔法部队,作为主力的远程支援。此时负责援护的是火系和风系魔法队。 魔法部队被布置在一座小丘上,前方挖了数条深沟,放置了木栅栏,这样敌人就不可能轻易地冲到魔法部队的面前。每一位魔法兵的面前都有一位手持大盾的重步兵协助防守,两翼还各有一百名弓箭手。有了这样一支部队,敌人想要靠近守军阵地,每一次都必须先付出巨大的伤亡代价。因此哈根达司的阵地,在阿卡菲尔到任之后被加固了许多,夸张一些就是用“固若金汤”来形容了。 今天是塔布尼科军队连续第三天发动冲击。前两天的伤亡已经让他们杀红了眼,所以今天对方的气势尤其惊人。身材高大的塔布尼科士兵,高呼着嘹亮的口号,一面没命地向前冲锋。在他们后面,数十辆发石车已经先用石弹给对方的阵地进行了一次大洗礼。 第22章 一时间哈根达司的守军被压制在掩体下面。 “不要害怕,赶快进入你们的位置!如果阵地被敌人突破了,你们一个也活不了!” 战场监督阿流斯勋爵大声喊着。他的穿着暗红色铠甲的身躯在阵地间快速穿梭,有时激励,有时动员,有时严厉威胁。重步兵开始整理他们的大盾,枪兵将长达数加斯的长枪举起,准备对付冲上来的骑兵,而弓箭手已经向对方射出箭雨。 “攻击!给我狠狠地攻击,不要让他们踏入阵地,谁敢退却我就砍谁的脑袋!” 阿流斯勋爵扯破嗓门大喊着,激昂的声音在空中回荡。但是马上就被爆炸的轰鸣声淹没了。 魔法部队持续攻击着向前冲锋的敌人。一阵阵的热浪,仿佛要将敌我双方都蒸腾一样。很多人在爆炸中丧生,身体被炸成几个部分,血肉横飞。突破了魔法屏障的那些士兵,又遭受箭雨的洗礼,骑士的命运还好一些,没有足够防护的轻步兵却被扎得像豪猪一样。 阿卡菲尔的营帐设在仅仅距离前哨阵地不到一法尔桑的地方。前线传来的巨响,让营帐内的人必须大声吼叫,才可以把要说的话告知对方。每隔十分钟,会有传令兵来报告最新战况。三点钟的时候,阿卡菲尔手下的将军之一,素有“战场华尔兹”之称的扬羽勋爵,匆匆前往主帅的办公地。 “您好,扬羽勋爵,蒙斯特阁下就在里面!” 帐外传来阿卡菲尔的侍卫长,女骑士艾尔普娜·玛格丽特的声音。 阿卡菲尔猜想,这个扬羽一定是来汇报战斗结果的。远处已不再有暴鸣声,按照他的推断,持续数天的战斗,应该接近尾声了。果然,扬羽进来的时候,脸上微微显露出高兴的神采。 “结束了吗?”阿卡菲尔一边问,一边从身后扯出一张凳子,“坐下来说吧。你在阵地与我这里之间奔波了一整天,一定很累了吧。——艾尔普娜,你快叫人去提一壶水来,我这里没有茶水了!” “知道啦——”女骑士登登登跑去叫人。艾尔普娜年纪不大,只有二十一岁,却十分受器重。她的父亲原本是主帅麾下最勇猛的骑士之一,虽然没有爵位,却指挥不少的士兵,武勇和统率都堪称一流,可惜在去年的四月会战时不幸阵亡,给阿卡菲尔留下无尽的遗憾。阿卡菲尔让艾尔普娜做侍卫长,在这个位置上可以受到他的额外关照;而艾尔普娜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像父亲那样坚决支持着主帅。 “谢谢,属下不客气了。”扬羽拉过凳子坐下来。他的确是累得很,来回数次的奔波,不论是人还是坐骑都消耗了很多体力。勋爵干得冒烟的嘴唇,十分期待侍卫长送来的水。还好艾尔普娜的动作十分迅速,阿卡菲尔猜想战斗会以己方胜利而告终,所以也不催着扬羽汇报。当扬羽灌了两杯水以后,人就像久旱逢甘露的麦苗,整个儿焕发出光彩来。 “阵地守住了吧?来犯的敌人,应该都被消灭了吧?” “是的,将军神算。今天我军的防御总体上还是非常成功的,尤其是布置在小丘上的魔法部队,给敌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差点突破我们的防线,那些人的抗魔属性实在是惊人的强!” “你不知道,塔布尼科因为长期与魔族交战,如果不从小锻炼抗魔属性,就无法担负祖先遗留下来的使命。”阿卡菲尔在对面坐下来,“那么,我军的伤亡怎样?” “根据最新得到的统计数字,我方受伤人数是三千多,阵亡六百。阵亡士兵的尸体正在收敛。” 阿卡菲尔皱了皱眉,这个数字比他预计的要多。 “虽然魔法部队在最恰当的时候向敌人发动攻击,但毕竟是人数过少,密集攻击仅仅持续了十多分钟,就改为定点轮流攻击,以获得最高的攻击效力。其后防守的主角都是由弓箭手们担当。我们的右侧阵地曾经被撕裂过,有一部分轻骑和步兵突入,士兵们看到高大威猛的敌人,心里早已产生了一些恐惧,幸亏阿流斯勋爵带着四百人参加了那场阵地争夺战,把突入的敌人尽数消灭,才确保了整条战线的安全。我军的伤亡,主要集中在那里。” 听完扬羽勋爵的汇报,阿卡菲尔点点头,让他下去休息。这一战,敌人的伤亡不在五千以下,加上前两日的损失,他们肯定需要不短的时间来重新补充兵力,编制部队。塔布尼科军队的不利条件在于,他们缺少魔法部队。由于五十年前与魔族的那场战争,很多魔法师或阵亡,或丧失法力,使得整个国家的魔法素质下降;而新魔法师的产生,需要老魔法师的引导,教习魔法的老师减少了,学生自然也会减少,形成恶性循环。阿卡菲尔估计,这种损伤至少要一百年才可以基本上弥补。 其后魔族退回本岛,养精蓄锐,不再入主大陆争夺地盘。塔布尼科得以抽出力量来收复一部分在战争中被依斯塔趁机掠夺的土地。哈根达司是一个平衡支点,双方在这里停滞下来,展开长期的拉锯战。巴掌大的哈根达司曾经数次在双方之间易手,不知有多少战士的生命被吸入这个无底洞中,成为地下冤魂。曾有一个说法,哈根达司是个受诅咒的梯形地带,每年的八月十三日是地下的鬼魂出来放风之日。在这附近发生的所有战斗,都必须在这一天停止下来,否则战魂们将会对不敬的将领实施报复。在这一天里全军所有的将士都必须作虔诚的祷告,设立安魂神龛,奉献全牛全羊、上等麦酒作为供品,才可以满足战魂们的要求,让它们满意地回到地下去。 不过依斯塔军也存在着不利因素,那就是补给。 是夜,阿卡菲尔在自己的营帐里召开高级将领会议。与会者包括阿流斯勋爵、扬羽勋爵、侍卫长艾尔普娜以及号称依军第一智将的让·雷根侯爵。这些人都是阿卡菲尔的忠实部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主帅都可以百分之百相信他的部下不会出卖他。这种对主将的异常恐怖的忠诚,是建立在多年来共同作战、共享荣誉的基础上,阿卡菲尔必须以他个人的魅力征服属下,才能够树立在他们心目中的威望。 这次会议的重点,就是哈根达司驻军的粮草补给问题。 营帐周围全是经过艾尔普娜亲点的卫兵,任何将领不得以任何理由闯过卫兵,凡不听劝阻者,一律杀无赦! 因此,在这个营帐里的所有人都可以无所顾忌地说话。 在总结了白天的战斗,对作战有功的阿流斯提出特别褒奖之后,让·雷根侯爵开始汇报粮草补给情况。明知道哈根达司是一个战略要地,双方为了争夺这里的占领权已经打了不知多少场仗,在阿卡菲尔到任之后,后方的补给部门一直有意无意地跟他们过不去,粮食迟迟没有送到前线;经过让·雷根侯爵的多次催促,才有两批物资陆续运送过来,然而这些物资都是次货,以致官兵们对此骂不绝口。现在基地内的存粮即将告罄,而后方的运输队又迟迟不肯出发。 “为了应急,我早已经以将军阁下的名义,向周围的贵族领主们发去了信函,希望他们资助一部分粮草,至少让我军熬过这个春天。可是现在仍然不见他们的回复!军队的士气已经受到影响,不少士兵开始抱怨,您上一次作的动员演说难以维持效果了。”侯爵说着,轻轻叹了一口气。 嗓门大的阿流斯忿忿地嚷着:“事情不是明摆的吗?把我们发配到这里,后面是贵族领主,名义上可以帮助我们,实际上是牵制我们。作战的时候他们的军队连个影子都不见!” “喂,你不说我们也都知道啊!现在我们的后面又多了一支专门监视我们行动的‘援军’。粮草就是被援军的主将故意扣下的,而且打着教皇陛下的口号。不知道是谁在陛下面前耍嘴皮子,搬弄公爵阁下的是非……” 让·雷根双手交叉于胸前,坐在椅子上一摇一晃的。与其说是公爵的属下,他与阿卡菲尔的关系倒不如说是同窗、好朋友来得确切一些。在自己人面前,他对公爵就显得比较随意了。这样反而让公爵感到没那么拘束。到后来公爵对心腹们说,既然你们都是我最信任的部下,不如免了那些等级、官阶之间的繁文缛节,大家开开心心地一起开会一起喝酒。于是大家说,承蒙将军抬爱,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吧,于是自己人的会议上,只要公爵的心情不错,阿流斯就有大叫大嚷的机会,让·雷根也可以翘他的二郎腿。 “哼,教皇那老头子是没有意思让我成为他的继承者。他的位置要留给他的养子安德鲁!”阿卡菲尔一语点出实质。 依斯塔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国王就是教皇,不过一般不以国王来称呼。安德鲁被认为是下一任教皇的必然之选,他在教会里的职位的大祭司,同时拥有公爵的爵位,封地在全国是最富饶的一块。同样是公爵,同样拥兵数万,阿卡菲尔因其杰出的军事才能和凝聚能力,在军队和民众中拥有很高的人望;而安德鲁只是在父王面前口碑甚好,朝中一些“高瞻远瞩”之士也看准了他,竟相在教皇面前为其树立功德。为了打击阿卡菲尔,他们才不断地搬弄是非,不断地破坏阿卡菲尔的形象。 “教皇之位,早晚都是我的!” 阿卡菲尔一直抱这样的想法。他拥有不少优秀的部下,这些部下可以说是依斯塔军队的支柱。现在朝中分为两派,一派支持安德鲁,成员多数为教会的高级人物,外加少数几名武将;而支持阿卡菲尔的这一派[奇qisuu.书],因为阿卡菲尔于去年指导乌法尔入侵战的缘故,使不少武将颇受好处,所以成员多为心存好感的将官。 第23章 为了瓦解阿卡菲尔派,对方无不想尽办法拉拢将官们,必要的时候更是采取威胁的手段。 “让,你帮我想一想,怎样才可以摆脱眼下的困境。”阿卡菲尔把手中的茶杯放下,询问道。让是他的智囊,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拿去给让出出主意,准能找到可行的办法。 “是啊,雷根,你快说说,怎样才能从那些可恶的家伙手里抢回粮食!我手下的士兵越来越感到不满了。”又是这个阿流斯,嚷得大家的鼓膜嗡嗡响。 “公爵阁下,您会批准我随意地发表意见而不需要负责吗?” “你尽管说,这里都是自己人,说错话了也不要紧。” 让点点头:“好的,那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我认为,从始至终,我们都在为教皇陛下卖力地征战四方,但从始至终陛下都在刻意地剥夺公爵阁下的战功。譬如在乌法尔,陛下中途易帅,本来属于您的功绩就全都给班特·卡奥斯那个古板的家伙全都占去了。” “老头子确实不打算让我立功,因为我积累的功勋越多,在军队里的人望就越高,支持我的人也就越多。对老头子来说,一个得到广大官兵拥戴,号召能力比他还强的将军,是一个极其可怕的威胁。他当然不会让这种事发生,所以他要一步步地限制我的势力,加强安德鲁的势力,那个老鬼确实蛮狡猾的。”阿卡菲尔接过话题。 “陛下和安德鲁公爵都是打这样的算盘,所以才把我们配置到哈根达司这块鸟不拉屎的地方。在这里,前有塔布尼科的野蛮士兵,后有当地贵族和增派部队的监视及百般阻挠。陛下在给您出难题,想用这种办法让您被烦恼缠身,让您在军队中身败名裂。要知道,一个将军如果连麾下士兵的温饱都不能解决,士兵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听凭他的指挥,为他建立功勋!且不去追查这是陛下的意思,还是安德鲁公爵的进言,单单是眼前的问题已经足够我们头疼不已。” “那个死老鬼!” 阿卡菲尔一边骂着,一边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蒙斯特大人,您还是尽快起兵吧,把里查特二世拉下来,然后您登位做新的教皇!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支持您,助您登上黄金宝座……” “笨蛋阿流斯,不要胡说!”扬羽叫了起来。 “阿流斯,现在还不是起兵的时候,我们的士兵太少了。”阿卡菲尔说道。公爵阁下的反叛之心,大家都早已心照不宣,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奇#書*網收集整理有时候大家还争相为他出谋划策,只是时机一直没有成熟,反叛计划搁置在阿卡菲尔的心里,等待着可以实施的那一天。 “但是圣殿骑士团会支持我们啊,这可是全国最强的作战部队!” “话是这么说,但现在我们根本无法直接控制圣殿骑士团,一旦起兵,老头子马上会叫安德鲁逐一替换骑士团的高级将领,把部队收编,弄不好到时候骑士团反而会向我们发动进攻。” 阿卡菲尔听了让·雷根的分析,满意地点点头。不愧是第一智将,比阿流斯他们考虑的周详得多! “说的不错,我们若马上起兵,会被老头子像拍苍蝇一样,死得粉身碎骨。但是我还留着一招呢——” 众将无不竖起耳朵。让·雷根其实心里已经知道,却仍然做出非常好奇的模样。 “老头子不让我立功,在会战之后就把我撤职,换上班特。但我也不会让那老鬼称心如意,我暗中做了布置,让军队不去彻底铲除乌法尔的残余反抗势力;另外我还纵容官兵抢劫、杀戮,四处播下仇恨的种子。班特那家伙打仗还算是有一点技巧,但却不知道怎样完全把一个国家从头到脚都征服。只要乌法尔继续受到非人的欺压,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开始反抗。以班特的能力,绝对不可能将反抗之火扑灭,最终还是需要我来主持大局。到那时候,我会得到指挥圣殿骑士团的大权,然后以乌法尔作为反攻基地,一举吞了依斯塔。大陆上前所未有的强大国家将由我来建立,只有我才能够建立统一大陆的壮举!”阿卡菲尔越来越激动,几乎完全沉浸于自己伟大的计划中。 “我们相信,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远的就不说了,粮食补给的问题我们还没有解决呢!”公爵很快就从梦想中清醒过来。这是他优于其他将领的表现之一,即使沉浸在梦想里面,也不会被禁锢太久,他的心总能够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 “让,你的脑袋最好,你快帮公爵想一想吧。我们的脑瓜子是不可能帮得上忙的。”扬羽也催促着。 让·雷根似乎已经想好了主意,顿了一顿,说:“让他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就行了吗?” “哦?让,你再解释得清楚一点,怎么个砸法。” “根据粮仓送来的数字,现在我军的补给还可以维持半个多月,在这半个月里我们就可以实施这一战术。首先,我认为敌人将不会轻易地放弃对哈根达司前哨阵地的进攻。这三天的战斗仅仅能够让他们吸取一个教训——在这一个点上的冲击是绝对行不同的。在未来一周内,敌人很有可能会采取佯攻,而其主力会在我们的南边或北边防御较薄弱的阵地发起冲击。” “这一点我们也想过了,虽然知道他们的打算,却苦于兵力不够且士气太低,如果在南北两处增派防守兵力,中央会门户大开,到时候很可能发生士兵的临阵溃逃现象。我们可不希望主帅的大营受到威胁!”扬羽说。 “这一点正是我们可以利用的!”让·雷根有些兴奋起来,“敌人最有可能从北方攻入,那边的天气情况复杂,侦察效果难以完全发挥。敌人会充分利用这一点。” “那我们可要加固北方的防御力量了。” “错!我们要从那里撤出大部分守备力量,而且在敌人攻入时,我们的部队必须尽快撤离。” “那怎么行,把敌人轻易就放进国境线里!” 阿卡菲尔忽然大笑起来:“好计策!让,你果然是我们的智囊!让塔布尼科的士兵去给地方贵族施加压力,到时候他们自然认识到哈根达司防卫军的重要性,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不被敌人糟蹋,为了保证来年能够收到足够的地租,他们只能哀求我们将敌人尽数赶回去。这时我们大可以从他们手里榨取粮食、金币,他们也不敢不给,哈哈,好计策!” “不过这条计策有一点冒险,如果教皇陛下知道我们是故意的,他又会怎么对付我们呢?”让提出自己的担心。 “这个倒不必害怕,有句话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知’,不论教皇还是安德鲁,都知道我对哈根达司的重要性,撤了我,他们会吃到更大的苦头。好啊,这回要让他们知道被自己的石头砸是多么痛苦。” 大家都明白地点着头。阿卡菲尔让扬羽担任北方守备军的指挥,虽然扬羽的脑袋不如让·雷根这么好使,但这个年轻的勋爵演技也十分高超,主将相信他能够将这一场戏导演得很好。 不出让·雷根所料,一周以后敌人的精兵部队在中央路线的佯攻掩护之下,顺利从北方突入。北方的防线后面就是克卢夫家族的领地,包括一座城堡和数个小城镇。阿卡菲尔所部以存粮不足,难以出动军队为名,固守哈根达司剩下的阵地,任由敌人在广阔的原野上肆虐。仅仅一天之内,克卢夫的领地内就有三成的百姓向外逃逸,战争给克卢夫家族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料,光是粗略统计得出的数字就已经让当家的萨尔松诺·克卢夫痛苦流涕。 贵族军全都龟缩于城堡中,如果出击,他们将会蒙受巨大损失;不出击的话,敌人造成的损失又让贵族头子心疼。于是只好向阿卡菲尔求援,这时让·雷根的口才又一次发挥了作用,他的威胁加说理为哈根达司的守军多争取了三个月的补给,也帮主帅狠狠地敲诈了一笔。 然后第一智将将他早已部署完成的奇兵队投入战斗,先截断入侵敌军与大部队的联系,然后以四个千人队进行夹击,阿流斯勋爵的快刀迅速斩杀了敌人的队长。 一切都像阿卡菲尔预料的那样,尽管曾经遭到一些刁难,然而艰苦的日子已经过去,现在又是他展翅飞翔的大好机会了。经过这一战,他在哈根达司守备军之中的人望迅速回复到原来的水平,甚至有过之而不及。此后守军与入侵者之间又进行了两次规模较大的争夺战,每次均以阿卡菲尔的胜利而告终,“黄金公爵”的名号从边境到国都,响亮地传了一圈,人气的攀升远远超过阿卡菲尔本身的预料。为了对付这个日益威胁到自己地位的可怕政敌,教皇和安德鲁都召集起各自的智囊,开始谋划新的迫害方案。 第十一章王子的一天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一)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我睡了很甜美的一觉,从昨天晚上九点半左右,一直睡到现在,大概有十个小时了吧,期间我梦到了自己和姐姐一起去树林里猎山鸡。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冠,在地面上洒下点点光斑。猎到的山鸡很肥,烤熟之后发出了阵阵肉香……好惬意的一个梦啊!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在木地板上面洒下金色的流辉。窗帘是半拉着的,淡蓝色绣着花纹的窗帘,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散发出五彩的光芒来。我的房间在三楼,但是窗户的外面就是湖风之镇的“清水”大街,才早晨七点多,外面已经十分喧闹了,叫卖声虽然听不清楚,但是可以断定,在这条街上起码有不少于一百名商贩开始了他们的生意。 第24章 我们一行人到达湖风之镇,是在前天的傍晚时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一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就感冒了,而且很严重,急得姐姐她们像热锅上的蚂蚁——唉,我一生大病小病,我姐姐就那样急,好像她比我还难受一样。华史没有跟我们一起来,他要负责朗布利埃村的守备工作,姐姐特别叫菲丝·艾蒙德、斐安·拉尔尼和克丽斯汀·菲莉帮助他。相信有这四个人在,战士团的大小事务都能够应付自如了。自从在朗布利埃村建立了战士团,山贼们都不敢过来侵犯了,村子平静了许多,村民们也渐渐有了笑容,工作时也起劲了。现在已经是金秋十月,天气凉爽。十月也是丰收的季节,往常山贼们总是挑这个时候到村子里搜刮,不过有了战士团我们就不再怕他们,反而是他们不敢过来了。现在山贼开始找邻近的村落下手,战士团很有可能会应邻村的要求,去帮忙剿灭山贼,看来华史一定有得忙。姐姐说,如果可能的话,朗布利埃附近的三个村子都会在今年底之前建立起自己的战士团,由姐姐她统一来领导。 这次是艾尔法先生提议来湖风之镇走一趟的。艾尔法先生说,他必须来收一笔债,对方借了他将近五千枚金币,一直没有还给他,而他最近手头又比较紧,实在没办法,一定要把这笔钱拿回。正好姐姐也一直想到湖风之镇来走走看看,所以我们就结伴一起来了。不过我想艾尔法可能是担心他的妹妹海雷娜一个人无法应付对方——假如对方耍起赖皮来,雇了打手壮声势。海雷娜虽然很厉害,却毕竟只是一个人,一双拳——所以叫我们来帮他催债。 因为我的关系,昨天大家都没有上街,只是艾尔法和海雷娜去打听了那个债务人的情报,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躲起来。姐姐叫了大夫,然后上街去买药了;剩下姐姐的那些侍卫,轮流照顾我。好久没有享受这样舒适的生活了!看在她们平时老是整我的份上,我决定借这个难得的机会,狠狠地报复一次,比如叫她们去褒粥、洗莲子,把她们累得够呛!昨天就是这样过去了。 登登登…… 那是艾宓尔跑上楼的声音。我的早餐一直都是由她负责的,不知道今天的品种是什么,也许是肉粥,也许是鸡蛋加香肠。虽然说到手艺,姐姐几乎是天下第一,可是谁都难保她会在菜里面放些什么害人的玩意。上次她给华史吃了一个面包,里面居然夹了很多辣椒,差点没把华史给辣死!吃她做的小蛋塔,有三成的机会会咬到包在里面的胡椒颗粒或者是硬梆梆的面团,总之吃她的料理必须付出很大的勇气,而且她害人的几率还随着年岁的增长而提高。所以我们更愿意吃艾宓尔的料理,那样对生命安全更有保障。 门开了,艾宓尔端着一个托盘上来,今天的早餐是肉粥,可能有一个半人的份量。满屋子里都弥漫着肉香。粥还冒着热气,要吹一吹才能吃。 “莫兰斯,早餐来咯!”伴随着艾宓尔清脆动听的声音,托盘被放在桌上。 “这碗粥是你亲自下厨熬的吧?”我先得问个清楚。即使是处于生病状态,也无法排除美塞娅姐姐借机捉弄我的可能。 艾宓尔点点头,说:“是啊,公主殿下一早就要出去,所以不能为你做早餐了……” “我才不要她做的早餐呢,会吃出病来的!” “不过殿下特别吩咐过我,因为你是病号,必须补充足够的营养,因此她叫我煮这么多粥。我看是多了一些,可她说一点也不多!” “……” 终究还是被姐姐摆了一道! 我的病虽然看起来很重,可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在旅馆里休息了一整天,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姐姐还不准我下床,没办法,只得又忍受一天无聊的生活,艾宓尔也不懂得说故事或者笑话解闷。晚上姐姐回来,跟我说了白天发生的事,并且答应明天带我一块出去。 清晨的风轻抚着美丽的城镇。这来自圣水湖的秋风,每每拂过人们的脸庞,都会让人感觉到犹如梦境一般。就在这爽朗的早晨,我们一行人沿着“清水”大街向北行。沿途满是叫卖的商贩,零售的商品也各种各样,有来自丝绢之乡的上等纱巾,海外诸岛的美丽水晶,本地出产的茶叶与竹制品……甚至还有一些饰物,是赏金猎人们把魔物的牙齿或骨头交给工艺品作坊制作而成的! 穿过“清水”大街,我们来到湖风北街。早起的人很多,都集中在这条堪称湖风之镇最重要的街道上。这个城镇长年吸引着两种人。一是由于湖风之镇是名声广布的朝圣之地,来自乌法尔各地甚至依斯塔、阿尔丁的朝圣者,特别喜欢到这里来朝拜光之守护神格罗瑞亚以及其余众神,然后舀一勺圣水湖之水,或立刻饮入嘴里,或买一个特制的瓷罐装回家乡。二是因为湖风之镇的冒险者公会,是大陆上众多冒险者的聚集之地,每年都提供各种任务,公会的存在也使得不少人在一夜之间就暴富起来。 现在我们眼前就有来自大陆各地,穿着各种服饰,操各种职业的人。 手持名贵宝剑,穿着虽然陈旧但质地非常好的铠甲,这些人是从军队里退役或者因别的原因而退休的骑士。他们的身边通常跟着一两名侍从,尽管从前的风光日子不再有,他们仍然保持着骑士们的风度;但是为了养活自己他们必须到冒险者公会登记,成为雇佣兵,通过在战场上拼杀来换取酬劳,当然他们的侍从仍旧需要像从前那样守侯在主人的身边。 佩带短剑或猎弓的赏金猎人,像一条条猎犬一样,他们的鼻子可以嗅到即将出现的任务委托人。姐姐说这些人是不能小看的,有时候他们看上去有点猥亵,实际上却十分厉害,其中不乏有剑术高超或洞察力极强的人。 灰色或土黄色的斗篷从我们面前掠过。那些是大陆上最喜欢到处游荡的探索者了!似乎还没有一个角落是他们不敢去的,不论是高山上终年堆积皑皑白雪,还是平原上奔流的江河,或者森林里在月光下绽放的风铃花,都在用特别的方式,记述着有关探索者的各种冒险故事。他们是许多惊奇故事中的主角,是吟游诗人常常信手拈来的题材,小时候在克伊尼亚或荷里底亚,我很喜欢在傍晚去倾听吟游诗人的谈唱,那是我们最主要的娱乐方式了。 …… 召唤师、炼金术士、半精灵……各色人物出现在我们的面前,与我们擦肩而过,大家的目光交织在一起,但在一瞬间又相互错开。其实我们和他们一样,都是大陆上渺小的冒险家,都是匆匆的过客。在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相信他们也是同样也会在我的身上看到他们自己。 右边的小广场上传来了吟游诗人的歌声,吟唱的内容是遥远年代之前的故事。神与魔之间的战争,对于我们当世的人来说,一直都是被时间所封存的历史。宫廷文史官曾经说过,圣湖大陆上有过历史的断层,在距离我们很久很久以前的年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重要事件,哪些民族曾在这里繁衍生息过,现在都不得而知,一方面要依靠那些大陆探索者的不懈努力,为世人揭开冰山之一角,初窥前世之谜,另一方面很多传奇也是诗人与历史学家们根据手头上仅有的一点点资料猜测而得。不过我觉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历史的谜团还是不要那么容易就解开了好,假如一切都真相大白,历史就失去了他的神秘,我们大概也不会如此地感兴趣了。 我们在广场的外围听了一会儿——实在是人多挤不进去。歌声的确是很动听的,真不愧是朝圣之地,连吟游诗人都常常代表着大陆上的最高水平。我们从英雄王海德撒克初出茅庐开始听起,一直到他用神器“腾龙之剑”斩了邪龙威斯克,并把它的邪恶之气封存在席罗斯山脉的某处,用神器以镇之。就因为这个故事,很多冒险者深入到席罗斯山脉去寻找那把“腾龙之剑”,不仅有人断送了性命,长眠与群山之中,更麻烦的是误入翼人或矮人族的领地之内,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剑却一直没有找到,于是有人说翼人或矮人族是世代守护这类神器的种族,可是他们都不承认。总之历史的谜团一直在增加着。探索者们发掘得越多,感到疑惑的也就越多。好比我们的老师说过,他聪明是因为他无知。他曾用一个圆来比喻知识,圆的外面则是无知。他说“做学生的知识之圆小,接触到的无知则少,而老师的知识之圆大,接触到的无知就越多。”或许这个比喻不够恰当,可是我知道,尽管世人一直努力不懈地探索,摆在我们面前的未知世界却总是那么广阔! 我还想继续听下去,姐姐却说,时候已经不早了,必须及时赶到驿站那里,把昨天写的信交给信使,送到华史手里。所以我们只好继续向北走去。 才走了十几分钟,我们就看到了很多传教士和僧侣,穿着打扮有很大差异。一些传教士经过我们旁边时,都忍不住向姐姐和其她几个女侍望几眼。 “姐姐……” 姐姐握住我的手,轻声说:“别怕,我们的身份并没有被认出来。” “哼,这些批着正经衣装的色狼!”我的后面传来马可·比亚斯的咒骂声。这令我注意到刚才那些人的眼神中确实有奇怪的意味。不过他们毕竟是自称为神的侍奉者,不会在众目睽睽下有越轨的举动。 这时我们注意到不远处就是神殿街了。难怪眼前的神职者这么多! 在我原来的印象中,神职者一般都穿着较华丽的服饰,比如依斯塔圣教的传教士是穿黑色教衣,而僧侣的服色通常是蓝白相间且以丝绸作料。 第25章 可是现在我还看到了另一种僧侣,穿着素色的粗布衣服,以草履裹足,没有捧着厚实的教义,手上最多有一根丑陋的棒子。两种僧侣站在一起,会形成异常鲜明的对比。 (第二天我就知道了,虽然在乌法尔境内,依斯塔圣教是最流行——几乎成为宗教中的唯一——的教种,不过在很久从前,主导着乌法尔宗教世界的,是一个名为光之母神教的教种。虽然历史已经把圣教推到了新的主导地位,古老的光之母神教却依然存在与某地,拥有部分虔诚的信徒。光之母神教倡导简洁的教义和礼节,主张清贫的修行,入教一两年之后,人人都变得很能吃苦了。据说这样的修行很能锻炼人的意志,教徒也无须向教会缴纳数量很大的金钱,从司教到普通教徒都几乎和苦行僧没什么两样。在湖风之镇,这两种教会处于并存的状态,古老的教种更受欢迎,信徒更多。圣教一直妄图将这眼中钉铲除,然而大陆上最受人尊敬的大贤者,是一直支持着光之母神教的,在湖风之镇,这种支持的威力难以估量的大,使得古教得以长久的主宰着这里的宗教生活。在神殿街的尽头,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圣教神殿兼神职人员的办公处,与简朴的光之母神教神殿,分别坐落在左右两侧。) “等办完了事,我们再来祭祀光之守护神吧,去光之母神教神殿做祭祀。”姐姐向大家说,“明天是好日子,我们去神殿祈祷,希望来年都有好运气!” 大家都没有意见。 送完了信,我们也已经把半个城镇逛完了。中午我们在“河狸”酒馆吃了一餐饭,刚好老板请了一位吟游诗人,在这个月里每天中午吟唱传奇,因此我们有幸又听了几个有趣的小故事。 遇上西巴雷斯和笛布·希耶罗先生,是在下午大约三点的时候,那时我们刚好也到了冒险者公会的大门口。 “姐,我们要在这里寻找伙伴吗?我想这里一定有不少厉害的人,但是不知道他们肯不肯加入我们的行列。” 姐姐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们并不是在冒险,也不是大陆探索者。如果我们即将展开冒险的旅程,我们会到这里来寻找伙伴组队——不过以我们现在的人数,似乎不再需要特地来找同伴了,而探索者也会到这里来招募护卫。但我们两者都不是,或许以后我会来这里招募一些佣兵,不过现在还不是招人的时候,我只是想来这里看看罢了……” 不等姐姐回答完,我已经看到了两个大陆探索者,然后大家都看到了他们,他们当然也看到了我们。我和姐姐叫着他们俩的名字。西巴雷斯微笑着点头,笛布先生则左顾右盼,因没有发现斐安·拉尔尼在场,他显得有点沮丧。 “不好意思,斐安在朗布利埃村负责守备工作,所以没有跟我们来,不过你有空可以去那里找她。”姐姐对笛布说完,转过脑袋,“西巴雷斯先生,您在这里想招募些什么人呢?大概又是有了什么宏伟工程吧?” “呵呵,小姐你猜对了,我和笛布先生即将对席罗斯山脉的矮人城镇遗迹沃多进行探索和挖掘,因为是一项大工程,不仅需要挑夫,还需要一些护卫。我们决定在公会里招募十来个有实力的赏金猎人——如果是精灵或兽人的战士则更加好。小姐,有没有兴趣参与我们的探索行动啊,不瞒你说,这确实是既有重大意义又充满了冒险刺激的旅程,我保证你们大家都会很喜欢这样的冒险。” “西巴雷斯先生最爱开玩笑了,我们可不是大陆探索者啊,跟着您不是在拖后腿、浪费宝贵粮食么?再说,我们也有自己的事要做啊,相信我们的事比您的冒险旅程更重要呢。不过等我们完成了身上背负的使命,我也可以考虑去体味一下探索的刺激,说不定我也会像你那样沉迷于其中呢!”姐姐笑着说。 西巴雷斯先生似乎因为姐姐对探索行动的重视不足,而感到有一些惋惜。我猜,像他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会认为只有探索才充满了奇妙与刺激,其余任何事都不足以打动他了。 “对了,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见面了,王子殿下应该成长了不少吧。如果我估计的没错,殿下可能已经学会了几项基本的法术。”注意到我戴着的星贤者护腕,西巴雷斯先生说道。 “我弟弟很笨的!(可恶,又在踩我了!)虽然戴上了护腕,却没有学会魔法,还是像原来那样。”姐姐抢先说。 “但是我射出的箭越来越快速了!”我连忙补充,老早我就猜测,这一定是护腕的功劳,它增加了我的风属性,使我射出的箭更具备强大的威力。 “哦……”先生嘀咕着,“虽然是开始发挥了作用,不过王子毕竟还小,效果不是很显著。” “先生……” “公主啊!或许您对弟弟的溺爱有些过火了,我老是觉得,假如您换一下方式,让他可以更加自由地展开他的羽翼,他的成长将会出乎我们大家的预料。” 溺爱?姐姐对我一直是溺爱?可恶的老头子,简直是在胡说嘛!本来对他还有些许的尊敬,但是现在我真想拿出一把夹子,夹住他下巴上的那些乱糟糟的胡子茬,然后用力扯下来。要给这个老头儿一些教训,省得他老是胡说八道! 姐姐的表情,也好像认为对方在说胡话一样,很明显地在这个问题上姐姐和我保持着相同的立场与观点,果然是我的好姐姐! “呵呵,我这老鬼观察力不好,说的是胡话——对了,你们看那边小山上的院落……”西巴雷斯先生指了指东边那座山丘。 那是离我们大概有一法尔桑远的小丘,上边满是枫树,正值秋天,满眼尽是火红色的枫叶。西巴雷斯先生所指院落,就坐落在那一片热情的红色中。 “那是……?” “海之家,在这湖风之镇也算是一大景致了。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到海之家看看,那里有半个庭院是向大家开放的。” 大家都很赞成这个提议。两位探索者在公会雇佣的护卫们,要两天之后才开始跟着雇主出发,所以两位雇主尚有时间继续在湖风之镇游逛。其中西巴雷斯先生是去过海之家,也曾经见过主人一面的,他充当了我们的免费导游,一路上向我们介绍,包括笛布先生在内的所有人都非常认真地倾听着。 海之家的主人是一位叫碧绿海(好奇怪的名字!)的半精灵——也是湖风之镇里数量不超过两位数的半精灵之一。据西巴雷斯先生的描述,那位半精灵从外貌上来看,和普通的黎民百姓没有什么区别,以致在大街上走,你根本不可能在人群中辨别出他来——首先他没有尖尖的耳朵和白皙的皮肤,而这两样是白精灵做显著的外貌特征;他的个子一般高,略微有些瘦,鼻梁上架着一副圆眼镜。他的职业是历史学家,靠写一些文章来吃饭,可是大家都想不通仅仅一支笔一些纸张,在没有优越家庭背景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在小丘上建立起如此一座宅院。于是大家都有所猜测,然而无论怎样看他都不具备行商或者诈骗的天赋,做商人八成要亏本,当骗子则必定会失手被捉,总之碧绿海先生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西巴雷斯先生的猜测倒是独树一帜,他认为这位海先生其实还是个魔法师,至于力量有多强,因为没有表露出来,暂时还不能够胡乱去估测。 我的脑海里开始勾勒起这个神秘人物来。 “碧绿海虽然是这个镇上的居民,实际上他待在镇子里的时间却不多。一年之中,起码有八成甚至九成的时间他的身影都不会出现在镇上——我是听本地人说的。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合理的推测就是他为了收集历史资料,到全大陆各地去云游了。他这样倒是满敬业的,但是问题又出来了,我认识历史界的一些朋友,在他们的印象中,碧绿海只算是三流的历史学家,在学术研究上可没什么建树。你们说,是不是很奇怪?” “确实很奇怪!”姐姐表示赞同,“既然是历史学家,又是三流的,自然不可能是有钱人,而且他又不在商界兼职……恩,真的很奇怪呢!” 这个神秘人士很快就引起了大家的浓厚兴趣,热烈的讨论使得短短一法尔桑的徒步旅程之中充满了趣味,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小山丘下,满眼看到的全是大片的红枫叶,秋风从湖面上吹来,枫叶簌簌落下,喜爱浪漫的姐姐,还有马可·比亚斯、菲丝·艾蒙德,都渐渐地陶醉起来。确实是个美丽的地方,这位海先生真的很懂得享受,特地挑选了这里定居;可是他又长时间消失,对这美丽的地方还真是浪费! 我们踏着碎石小径,通过一条由竹条和葡萄枝盘起的林荫道。小池塘里养着几对鸳鸯,并不怕人,十分悠闲地游玩嬉戏。石凳上坐着一些人。 很快我们就来到了海之家。其实这里已经被建成一个小展览厅了。开放的部分陈列着一些骑士铠甲和兵器,海之家的管家——小精灵风信子介绍说,这些都是主人的朋友们赠送的纪念品,现在摆出来供大家参观。另一边是小型的图书馆,大部分的书籍是镇上的人自发捐出来共用的。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海之家已经成为全镇人的公有建筑,成为大家休闲与学习的好去处。 “碧绿海?好想见一见那个人!” 姐姐一边抚摩着黝黑的铠甲,一边若有所思地说。 “我倒是建议我们等会儿去吃一顿丰盛的晚餐。——我请客!”西巴雷斯微笑着说。 “是我们一起请客!”笛布·希耶罗先生作了补充。 第26章 第十二章女兽人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二) 古老的索兰尼斯森林,在圣湖之陆北部,东西长为一千四百法尔桑,南北的平均宽度也有六百多法尔桑。郁郁葱葱的树木,编织起大自然的迷宫,如果没有向导,没有指向的工具,任何人都会在这大森林里迷路,最后葬身于猛兽的尖牙利齿之下。 这片森林终年是精灵族人的领地。尽管在很久以前,人类与精灵之间曾有一定的来往,也曾进行过短暂的商业接触;然而由于人们对自然的日益掠夺,时常凭借不断增强的势力对精灵的领地进行侵犯,两族之间暴发过多次冲突,以致后来精灵们不得不退入森林深处,同时留下强力结界。从此以后人类与精灵几乎老死不相往来,只有一些渴望到外面的世界闯荡的年轻精灵,才会抛弃民族仇恨,来到湖风之镇的冒险者公会,以受雇者的身份开始在人类世界的冒险。他们的雇主一般都是比较善待精灵的人,这种景况一直持续了将近两百年。由于结界的存在,人们对森林的探索,只限于边缘地带而已,凡是进入森林深处的人,无不从此消失得没有踪影。森林被称为“迷失的森林”,充满了诡异的气氛,也阻止了许多好奇者的继续深入。时间会将一切消磨,这其中也包括深深的仇恨。在莫兰斯诞生的这个年代里,精灵们与个别人类国家,虽然仍旧来往很少,但是彼此之间已经不那么仇视了,惟独那一道无形的壁障,仍旧无情地阻拦着彼此的交流。 传闻之中,森林深处有两座规模很大的城镇——风精之城美菲亚和地精之城古兰诺斯,它们的周围分别散布着少量的小村落。这些城镇与村落,构成了精灵们的世界。所谓风精,指的是白色皮肤的精灵,而地精则是黑精灵,这是两个不同的种族,自从被人类赶入森林里之后,他们一直和平相处,大概是非常明白本族的势力只有多少斤两,若不团结,下场只能是永远被异类所压迫、统治。 不过,被称为索兰尼斯守护者的,不仅仅是风精与地精们;在森林中南部,距离边缘地区一百多法尔桑之处,矗立着巴菲利塔,史称“大贤者之塔”!这是一座高高耸立于山崖之上的圆塔,外表尽显沧桑,好像一个孤独的守望者,一个年长的森林守护神。 大贤者之塔几乎是与历史同在的,关于它的传说,虽然不如英雄们的史诗那样,多如天上的繁星,但往往从是诡异与尊敬同在。魔法界通过对史料的研究得知,每隔两百年,会有一位新的大贤者入住这座巴菲利塔,不仅世代守护索兰尼斯森林,更是时刻注意大陆的变化。大贤者从不在人们面前现身,也不知道他究竟是通过什么力量影响着世界;然而人们无不感受到大贤者的存在,假如没有他,世界或许会变成另外的模样。 外界只知道,现任的大贤者名字叫奥里恩特,是个老头子。能够成为大贤者,他必定是魔法界中力量最强大的人。但是,他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几乎没有人能够说得出来——确切地说,除了世上的少数魔法导师之外,没有人见过伟大贤者的面貌。有不少追求力量的人,为了提高自身的实力,曾妄图进入森林,到达大贤者之塔。但是他们想要接近这座高塔,首先必须通过被称为“迷宫陷阱”的一片山毛榉树林,作为第一到屏障,这个植物迷宫被施以强力结界,身处其中,几乎无法辨别方向,即使通过了它,在后面的树林里还有多如牛毛的树精、无眼怪等似魔非魔的奇异生物,阻挡了人们的继续深入。大贤者不允许一般的人进入巴菲利塔的属地内,这是规矩,不能够更改的。 然而这一天却有一个瘦弱的身影漫步于迷宫中,一边走一边观察树木的长势如何。旁人谈之色变的迷宫,对他来说简直是从厨房到卧室那样的轻车熟路。通过迷宫之后,这个人又开始跟潜伏于树丛之后的怪物们打招呼,也不管它们能否听懂,而怪物们也并不攻击他,只是看着他一直走向大贤者之塔去。虽然看上去根本就是漫步式的前进,他的速度却像部队的急行军一样,两边的景物匆匆后退。 …… 几乎每年的这个时候,大贤者之塔总会增加一位客人。 碧绿海毫不客气且动作熟练地找到盛装茶叶的铜钵。里面是上好的山楂茶,每一片茶叶都有半个掌心这么大。他选了两片看上去最好的,放到茶壶中,然后到厨房里用火焰魔法烧水沏茶。之后这个半精灵开始一边品茶一边浏览史书,当然这本书是从书柜上要的。 巴菲利塔的长住者共有两个——还没成年的黑精灵,以及脸上堆积着无数条皱纹的老头子(按照海的形容)。年轻的精灵帮大贤者采集炼制药水所需要的草茎去了,至少要一个下午才能够回来。此时塔中没有接待者,老头子又肯定不会自己去接待后生晚辈,因此碧绿海只好自己动手了。不过这个人已经明显地把这里当作自己家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大约看了两个钟的书,老头子才慢悠悠从房里走出来。灰白色的法师袍,懒洋洋地套在身上;法师帽可能有十多年都没有戴了,要找的话八成是找不到的;一大把花白的山羊胡子,早晨并没有梳理过,垂在下巴下面乱糟糟的,外加额头上爬满的皱纹,无不显出他的老资历来,而实际上他的年纪要远比他看上去老得多。碧绿海看见他的手里捧着一个青铜的圆盘,上面是七颗颜色各有不同的宝石。老头子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放在桌上,坐了下来,这时候碧绿海已经把史书合上,放于一旁。 “奥里恩特老师,您又在占卜了?”碧绿海问道。在占卜方面,他可以说是标准的门外汉,虽然拥有相当于魔法导师的造诣,但是他连占卜的入门手法都不懂,更别说算得准确了。不过他知道,大贤者奥里恩特的占卜方法非常独特——卜卦工具就是那些宝石和圆盘,宝石用一个大铜碗扣住,然后向其中注入一种被称为“乱之力”的法力,于是宝石就在里面乱滚起来,直到七颗宝石都停止滚动,在托盘上摆成任意的位置,大贤者须把托盘拿到上午九、十点钟的阳光下,依据宝石的位置以及在阳光下折射出来的光彩,来感悟大自然给予他的启示。这样的占卜方法,据奥里恩特自己说,是充分利用了阳光、大地的引力和自己的魔法力,与那些将铜钱或兽骨胡乱往地面上一撒就得出结论,根本上是高等魔法与骗人伎俩之间的区别。 “老师,您这次占卜有什么新发现吗?” “阿海,你倒是猜一猜,我是为了什么而占卜。”奥里恩特笑着问。 碧绿海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说:“是在为乌法尔大地的前途而卜吧?老师,虽然按照惯例,您作为大贤者是不能以你的力量干预俗世间的发展,必须由他们自生自灭,但是我知道您对人类的前途和命运一直都是很关心的。这次占卜的结果究竟怎样,能否说给学生听呢?” “神在冥冥之中暗示我,这个大地即将陷入四百年来最混乱的时期。新的英雄正在历史中孕育,而供其纵横驰骋的舞台也即将搭建完毕了。” “可是,现在已经十分混乱了!依斯塔圣教在大半个圣湖之陆上横行,打破了原有的人与矮人、精灵、兽人之间的脆弱均衡。难道这种混乱还要继续扩大,直到整个大地回复到史前的魔神混战时期吗?若是那样的话,文明一定又会再次毁灭,不知有多少生命会因此而成为混乱的牺牲品!” 碧绿海有些担忧,作为史学家,在凡人的学术研究方面,他的水平一直徘徊于三流状态,可是他的那颗脑袋里知道不少鲜为人知的事情。 “那倒不至于!战争是混乱的终端,史前的那场空前大战,是未曾成熟的各个种族间所有矛盾的总爆发;而且那个时候众神还未曾将他们的力量撤走,为了保护各自支持的种族,他们的力量也介入了战争,结果造成破坏力的数十倍提升。大概由于那场灾难已经让众神自身受到了教育,从此他们不再干预这个世界,因此我们可以不必担忧第二场魔神大战的降临。不过,世界是平衡的,善与恶、乱与治、破与建,都是一直处于动态的均衡之中,一旦其中的一种力量到达了极致,各种矛盾就会突然锐化,这是连神之力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乌法尔入侵战只是向我们表现了混乱之力失控的前兆,经过几年的酝酿,混乱之力的终极形态将呈现于我们的眼前,战争还会爆发,但那已经是终章,世界又将回复到初始的平衡。你一定要明白,这就是世界的发展规律,是任何人都无法更改的规律,社会只能遵从着这一规律,在时间长河里曲折地发展。” “我明白了,乱世出英雄,乱世制造英雄,所以您特别注意着这个新生的英雄。不久的将来,他会成为新的传奇故事的主角,为大陆上庞大的历史画卷增添新的一笔。我是研究历史的,我对这也挺感兴趣。” “阿海,我知道你心里肯定很想为乌法尔这一方提供一些帮助……” “不,不是的,我仅仅希望从始至终关注着这一场战争,这将为我的历史研究提供新的题材——您也知道的,我们是不能为任何一方提供支持,那违反了惯例。” “呵……惯例么?海呀,惯例只是对我这个老头子才有用的。作为贤者,我确实只能够关注战争而不能介入战争,即便间接地帮助其中一方,我也是触犯了历代贤者必须遵守的规定。可是你不同,你和我并非师徒关系,你叫我一声老师,仅仅因为我的辈分和年纪的缘故,实际上你的修行都来自于自己的努力。 第27章 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帮助乌法尔或者依斯塔,不论你选择哪一方,都不会违背神的意志。”大贤者保持着惯有的微笑,一边玩着初等的火球魔法,两团火焰在他的手中跃动,通常这些小把戏都会用来自娱自乐或烧水沏茶。 “对了,你比较看好乌法尔的哪一位英雄呢?” 碧绿海陷入沉思中,过了一会儿,回答说:“恐怕在乌法尔还找不到一位英雄,能够与依斯塔的头号猛将阿卡菲尔匹敌,一旦阿卡菲尔回到乌法尔战场上,胜负很快就会见分晓了。” “或许吧,不过你不要将结论下得太早,英雄是会成长的,虽然他现在还处于姐姐的羽翼遮护之下,可是他的心还是渴望着能够脱离保护伞,早日展开自己的翅膀。”奥里恩特将火焰收起,开始在手心制造冰晶。一般说来,达到魔法导师等级的人,可以轻易地在瞬间变换手中的魔法。 碧绿海知道,大贤者看好的未来英雄是克伊尼亚的王子莫兰斯·梅隆·迪南多。但这个人一直被王姐美塞娅像宝贝一样捧在掌心,几乎没有自立的机会。如果有可能,美塞娅甚至可以将其弟保护到老。在这样的羽翼下生活,不知道应该说是幸福还是不幸。 “我实在算不清,什么时候英雄才会长成;而战争的到来,却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 “着急了?呵呵,今天的占卜已经让我得到了另一个暗示,当天使折翼之时,英雄的力量将展现于世人眼前!那一天离现在不会很久的,你等着吧!” “好的!”碧绿海点点头,“虽然我不会在王子的帐下效力,但我会尽我的力量,引导他走向胜利之路!” 奥里恩特转过身,仰望东墙的那幅“英雄决战”主题的壁画。当这场战争结束时,各种族之间新的均衡将会建立。力量的天平一定得重新稳定下来,这是整个世界的要求。 “那么……我告辞了,我需要去帮助那些被人们禁锢和奴役的精灵及兽人们。”碧绿海说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两人作了道别,三流历史学家下了塔返回他那美丽的枫叶山庄。 当我们在光之母神神殿里做完清晨的祷告,太阳已经爬升得很高了。秋日的天空如此爽朗,阳光无比明媚,全身都有暖洋洋的感觉。 来到湖风之镇,已经有整整十天了。艾尔法先生老是有做不完的事,今天去这家催帐,明天到那家谈生意,似乎天生就是东奔西跑的命。我们又在镇上游荡了一圈,结界还跑到冒险者公会翻了一下花名册,看上了几名有实力的佣兵——他们通常都自称为赏金猎人,意思是每做一件任务都要得到赏金。不过看归看,后来还是没有将他们雇佣,理由是现在并非雇人的时候,雇了也八成只会吃闲饭。 我们感到有点百般无聊。海之家去过了,“河狸”酒馆的特色小菜和美酒我们也品尝过了,圣水湖上的泛舟我们也泛过了——那么大的湖,我们当然不可能从东边泛到西边。今天我们又做了小安息日的祷告,能够去的地方我们都已经逛完,只好会旅馆去等艾尔法。结界有回朗布利埃村的意思,只等艾尔法先生办完了自己的事,就马上启程返家,说实在的,战士团内有不少事务,仅仅靠华史老哥来打点,是完全不可能的。 奇怪的是,今天商人先生比我们更早回到了旅馆。更奇怪的是,四大商号的人来了三个! “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大家都聚到湖风之镇来了?”姐姐很奇怪。 艾尔法先生把姐姐拉到一旁,小声解释了一通。然后姐姐向我招手,四大商人带着我们姐弟俩上了二楼,打开东边走廊的第三间客房。 “你们进来!”艾尔法说。 我们走进去,在单人床上我们竟然看见了…… 一名女性的兽人! 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女性的兽人。她的脸上画着几道红色的条纹,连耳朵都是毛茸茸的。因为受了伤,她的面色憔悴。 姐姐皱起美眉。她对兽人族向来没有什么好感,虽然他们并没有得罪过她。尤其是兽人脸上的那些条纹,更使其显得野蛮。 “需要帮助的,就是这个人吗?”姐姐小声问着。 “是的……”艾尔法详细地解释起来。原来这个兽人名叫西瓦·莫奴塔,是兽人领黑塔司部落里一名长老的女儿。在兽人领,最高的领袖兽人王实行的是部落酋长竞争制,为了得到这炙手可热的权力,各部落的无不拼劲全力争取。依斯塔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暗中帮助一个酋长杀死了前兽人王,扶植起傀儡。而前兽人王所在的黑塔司部落,则遭到无情的袭击,所有青年男女都沦为奴隶,被运送到乌法尔境内。在这里,有几名与圣教的关系如漆似胶的不法商人,需要廉价的劳动力去他们的矿山和种植园里工作。 西瓦·莫奴塔看见我们的到来,眼里流露出一丝希望,用十分虚弱的声音哀求着:“求求你们,赶快去拯救我的族人们,此时此刻他们正在皮鞭之下被一点点地榨干汗水!如果你们不去,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都被折磨死了!” “姐,他们好可怜!” “那些兽人总共有多少?”姐姐问。 “总共有六七百人之多。”艾尔法回答说,“另外,还有大约两百名精灵也被那些商人抓住了,他们雇用赏金猎人在森林边缘狩猎,哼,真是好不要脸!” “那她究竟是怎么找上门来的?” “我并不知道,总之在冥冥之中似乎有人指点了她。”艾尔法说着,“开始我以为这是陷阱,但是根据我们收集的情报,确实是有这件事发生,西瓦找到我们,或许是上天的安排也说不定。怎么样,你愿不愿参加我们的拯救行动?” “我不知道,让我们先考虑片刻。”姐姐说完,将我拉出房间。马可·比亚斯她们立刻被召集起来开会,讨论是否应该参加营救。 姐姐认为商人先生在利用我们。拯救那些兽人和精灵,就是削弱敌对商人的力量,其中收益最大的还要数艾尔法,不然这么危险的事情他怎么会一口答应下来,连想都不想一下。“想想看,偌大一个矿场,如果里面的工人全都被我们放走了,对矿场的老板来说,损失会是多大;如果他事先已经接收了几份出货单,他的损失又会有多大。六百多工人,可不是这么容易就能重新招回来的!所以说,艾尔法的获益最大,既能够打击对手,又可以收买人心。” 这些头头是道的分析完全将大家说服。然而当大家都以为姐姐会以某种理由加以拒绝时,姐姐却宣布答应接手这件任务! “尽管如此,拯救这些精灵与兽人,对我们也大有好处,说不定将来我们必须依赖这些种族才可以获得我们的最终胜利。反抗依斯塔国是那么困难,我们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让依斯塔感到处处受敌!”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即将迈出的是关键的一步,这将决定着我们是否可以争取到精灵或者兽人的同盟军?”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对,我的意图就是这样。弟弟你好像变得更聪明了!” “乱讲,我的脑袋从来就是这么好使的!” …… 我们将这次行动写进了非常议程之中。现在只等兽人西瓦的伤势有所恢复了,只有她才对矿场和种植园的情况比较了解,她必须充当向导的角色;而且据她自己说,她以前在兽人领也算是族中的作战好手之一,本事不输给那些男人,在她恢复之前,姐姐又写了一封信给华史,不过这次是叫玲沙·巴希克送去,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姐姐想再让一个人去协助华史巩固防守,组建新的战士团,另一方面克丽斯汀身体有些不适,需要回到朗布利埃去修养几天。 这次的救援部队,已经定下来是由姐姐、我、西瓦·莫奴塔、海雷娜、夏侬·威尔纳、马可·比亚斯、拉秀贝尔·路西法、蒂法·瑞克修、艾宓尔·瑞克修这九个人组成。艾尔法先生负责的是外围的接应,所以他将不会随同我们一起行动,相反的,他的主要责任是安排我们的行程,为我们购买需要的道具和其它物品,总之就是负责后勤保障的角色了。 西瓦·莫奴塔的伤势恢复得非常迅速,大大出乎我们大家的预料。虽然我知道兽人的体质比我们人类强,但却没有想到竟然会强这么多,那惊人的顽强生命力,简直能够把我们都吓一跳!那天夏侬还开玩笑地说,她生命力几乎可以和泥地里的蚯蚓媲美了,当然这样的话可不能够让她听到。 时间刚好是十一月的第一天。 女兽人的作战能力已经恢复差不多了,整天都叫着要去拯救她的同伴们,顺便将奴役他们的人狠狠地揍一顿,以泻心头之气。于是我们大家出发了,一行人匆匆向北奔驰,西瓦在前领路。她驾驭马匹别有一套本领,这或许是兽人族与大自然的生物们更加易于交流的缘故。换作精灵们,不用说也能够比我们更加容易了解动物们的感受。 我们白天行路,晚上在村落里落脚。偶有强盗过来打家劫舍,姐姐总是叫我们避一避,实在有必要的时候才出手把对方赶走,虽然有点对不起那些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村民,可是我们身负任务,不可能把时间耗在这里,而且说不定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就这样急行了三天半,终于到达了塔芝恩领内的小城镇巴尔度。距离此镇大约二十法尔桑之处,在连绵的丘陵地带内,有大商人蒙歌的好一个超级规模的矿场,不但出产铜矿,在山下的小河里还可以淘出金沙。 第28章 离矿场仅有三法尔桑之处,是蒙歌的茶叶种植园。论茶叶的品质,那里的产品远不及圣湖教区出产的茶叶拥有好的口碑,但是那里的茶叶便宜,主要是因为蒙歌一直使用廉价的劳动力,向苦力们支付少得仅仅足够维持生活的薪水,而且将苦力们长期禁锢在那小小的种植园周围,不让他们出去。 我们现在才知道,这个蒙歌之所以能够在塔芝恩为所欲为,几乎不受政府的约束,完全是因为他与教会的密切关系。借助教会的势力,他能够独占矿山,将铜矿、金矿的开采权收归自己独有;他用买卖人口的手段为自己找来廉价工人,这事竟然没有人可以干涉。我倒是满同情那些工人,相信姐姐她们的心情也是一样的,不管怎么说,我眼中的姐姐,永远都是那么善良,她绝对不会容忍任何丧尽天良的事在自己眼前发生,她会用她的双手拯救那些不幸的人们。姐姐始终都是善良天使的化身! 第十三章营救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三) 我们都聚集在旅馆的客房里,商讨营救计划。大家都有些坐立不安,毕竟这是一次难度颇大的行动,要营救的不是好几百人。计划的制订几乎完全是姐姐拿主意,我和西瓦·莫奴塔提供少许建议。 最重要的是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逃跑方案,以免逃到半路上就被商人的私人武装抓回去了。 蒙歌的矿场和种植园,与索兰尼斯森林都相距几十法尔桑,这个距离可以说是不远不近。为了防止工人逃跑,蒙歌在宿舍区和工作地都布置了很多看守,妄图通过二十四小时的轮流值勤,把所有的苦力都禁锢在那非人的工作地点。这些都是西瓦·莫奴塔告诉我们的,每当提起这些,她总会愤怒地握起拳头。 姐姐研究着西瓦·莫奴塔画的地图,几个小时都没有离开她的座位。光有这地图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她又派遣马可·比亚斯和夏侬·威尔纳去暗中探察,只有综合了各方面的情报,姐姐才有把握制定出方案来。 “目前我们唯一可以走的路就是向森林进发了,或许进入森林之后我们可以甩脱蒙歌部队的追击。”姐姐敲着桌子角,“弟弟你过来看,从宿舍区向西北一直急行,只需要一个晚上就能够到达森林,进入森林里之后就容易躲开那些追兵了。”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要营救的是几百名苦力啊,他们劳累了一个白天,怎么可能有力气在晚上继续急行?”我毫不留情地指出姐姐所遗忘的要点。 “但这是我们唯一的道路了,不论怎样都必须从这条路逃走!苦力们的速度慢,我们就在半路上设伏兵截击。总之我们必须尽量拖延时间。” “就我们几个人?恐怕有些困难……”我十分担心。 姐姐摆出走一步算一步的样子。实际上我也找不到其它更好的方法了,在备选答案只有唯一的时候,我们即使如何挑剔,最终还是别无它想。 傍晚的时候艾尔法先生来到我们的落脚点,他带来的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据说打算营救兽人与精灵们的并不只是我们,坏消息是虽然知道这一点,但无法联络对方,也就是说大家是在分头行动。 “有人帮忙毕竟是好事——那么你知道友方来了多少人吗?”姐姐问道。 艾尔法先生耸耸肩:“很遗憾,我暂时还不知道友方有多少人,更不可能了解到他们的成员组合是怎样的。情报来得太突然了,以致我开始根本想不到应变之策。” “我有点怀疑他的情报收集能力!”马可凑近我的耳朵说,“这样的人来做我们的眼睛,那可真是瞎子摸路了!” “我们什么都别想了,行动就定在今天晚上。艾尔法,你马上派你的眼线去森林边缘侦察一下,今晚我们得手以后,会从这条路逃进森林,我要你保证到时候有人在那边接应。”姐姐把商人先生揪到地图旁边,左手食指在地图上点着,每点一下艾尔法先生就点点头。 “请大家回到各自的房间里准备,今晚十点准时集合!” 夜色对我们来说刚刚好,月亮躲在云层里,只透出微弱的光芒来。天空中零星点缀着一些亮点,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个很合适偷袭的夜晚。 我们一行九人顺利地穿越了宿舍区的最外围,那里的守卫本来已经不多,加上他们又在偷懒睡觉,监视线形同虚设。我们当然不会傻到打草惊蛇,所以没有顺手把熟睡中的守卫干掉。 依照西瓦·莫奴塔的描述,在宿舍区的东边有一个面粉仓库,是守卫们的常常遗忘的地方。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在那里做布置,然后一把火点燃仓库。混乱的时候最容易救人了,这一类声东击西的计策,姐姐用起来总是兴致勃勃,而且也屡试不爽。 姐姐合起双手,两只食指微微碰着额头,轻声吟唱着:“风之守护神啊,请给予我帮助吧,让我能够倾听黑夜中不安的躁动……” 我们都感觉到姐姐的身边开始形成微弱的结界。姐姐集中全部的精神,两耳搜寻着空气中微弱的声响。没有人出声,大家都怕一不小心就打扰了姐姐侦察的效果。 过了一会儿,姐姐张开眼睛。我看到她的额头上微微渗出汗水。对于我们这些用惯了刀剑的人来说,运用魔法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 “对方的守卫数量真不少啊,不过他们分得很散,正好可以让我们逐个击破。大家先到仓库去吧!”姐姐说完,示意西瓦继续带路。女兽人的记性惊人的好,每一处固定的看守她都能记住位置,流动看守的巡逻路线她也了解了十之六七。有这样好的向导,我们才能够比较轻松地躲过守卫的眼睛,来到仓库。 这里只有一个管仓库的老头,睡得很死,调皮的马可用拳头在其面前晃动或者抬腿虚踢,他都一点反应也没有,直到麻绳捆上身,抹布也同时向其嘴巴塞过去,老头子才惊醒过来。 “对不起啦!” 我们把他丢在一旁,进入仓库里。迎面而来的是很浓的面粉味,原来这里囤积着很多面粉。 “右边那些精制面粉是看守吃的,左边的劣质面粉为苦力们准备的!” “好黑心!”姐姐用刀划开一袋面粉,白色的粉末流出来,不一会儿我们面前就扬起一曾烟雾,“我们把这些面粉都烧了,把工人们都救了,让他们没东西吃,连饭碗都要丢掉!” 面粉是最好的燃烧物,这么多的面粉,一旦烧起来,很可能把仓库的顶盖都会炸飞,我们是在玩一个危险的游戏! 正当大家感到既兴奋又有些害怕的时候,在外面把风的海雷娜和夏侬忽然叫了起来:“什么人?”接着就听见她们与对方交手起来,大家都没有用兵器,所以只有拳脚相交的砰砰声。 被发现可就完了!我的脑海里闪过这样的念头,立刻和大家同时奔出去。外面的海雷娜和夏侬正在应付着四个黑衣人,明显处于劣势,夏侬的脸上似乎有一块乌青,不用说肯定是被揍了一拳。此时月亮只露出小半边脸,在这微弱的光芒下,我们勉强能够分辨出对方的尖尖耳朵,加上他们的身材都十分瘦,应该是四个精灵。 他们的身手都十分好,否则不可能让高手夏侬应付得如此吃力。我们加入战局,把海雷娜与夏侬替换下来。姐姐一边卸招一边叫停手,原来她怀疑对方也是来营救工人的——甚至不需要怀疑了,哪有守卫穿着黑色夜行衣的道理! 对方的确是同道中人,真是枉费我们白打一场,可怜的夏侬还面部中招,我知道她是最爱惜自己的脸蛋了,挨了这一下,肯定三四天都不愿意外出了!对方是索兰尼斯的风精,腰间配着细长的剑,动作异常敏捷,不愧是拥有“风之种族”的战士们,而且她们的战斗风格我很喜欢!对方的首领向姐姐表明来意,姐姐自然也把我们的意图告诉了他们。于是大家合为一队,共同策划怎样进行下一步。 精灵们的魔法力真不弱,四个人都把右手搭在一起,低声吟唱“空之眼”的咒文。姐姐、克丽斯汀和玲沙都是知道这种咒文的,可是她们的魔法力都不足以使出这用途广泛的咒文。 使出了“空之眼”,就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宿舍区内守备的状况。在精灵们使用魔法的时候,我们就在仓库里为即将到来的爆炸做准备。我们把面粉袋子割开,让空气中充满粉白的烟雾。可是我们自己也被弄得满身是面粉,还不住地咳嗽。“快点快点,特大爆竹就要点燃了,再不走就连你们也一起炸飞!”姐姐不断地催促。 “就好啦!”我咳嗽两声,把腰间的佩剑入鞘,然后和夏侬合力将看守仓库的老头子抬到外面去。 海雷娜留在这里,姐姐交给她一之火把和几个打火石,并说好在一刻钟之后点燃火把,扔到仓库里面去。其他人自然去宿舍区救人,一等到爆炸声响起,到处乱作一锅粥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救人。 黑夜中,我们的身影在灌木丛、林荫道和一排排茅草屋之间出没。偶有几名守卫突然出现于我们面前,大家一起攻上,不等对方发出声响,他们就被料理了。不论是被打晕了或者杀死了,我们都要把人拖到阴暗的角落里,麻烦之处就在这了,守卫们的身体实在是重,真不知道他们平时吃了些什么,如此长膘! 终于可以看到兽人们了。一个大屋里睡着上百人,大家横七竖八地躺着,也不管谁的脚丫子对着谁的脑袋。白天的工作非常辛苦,以致这些工人回到营房胡乱吃了晚餐之后倒地就睡。 第29章 西瓦·莫奴塔说,她们女兽人睡的地方紧挨着这间大屋。住宿条件异常恶劣,很多人都抱病在身;吃的食物可以和猪食一争高下,令人难以下咽,只是由于每天都得干沉重的活,才不得不吃这些连猪食都不如的饭菜!为了防止工人逃跑,大屋外建了固定哨位,驻扎有蒙歌的弓箭手和剑士,连日来已经射伤了不少工人,我们耍了小小的伎俩,瞒过哨位来到屋前。 “那边,就是精灵们的宿舍了。”西瓦·莫奴塔用手指了指北边,“他们虽然不做采矿工作,在种植园里却也不好过。我们这些兽人是整个村落都被掳来,其中不乏一些战士,而那些精灵则大多只是一些农民或猎人。” “那我们必须尽力保护那些精灵了!”姐姐回头看看仓库的方向。一刻钟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海雷娜此时应该开始点火了。我们也在等待。忽然一声巨响传来,似乎大地都颤抖了几下。我敢打包票,这里所有的人都会被吵醒,无人可以幸免,因为这爆炸声震得我们的耳朵嗡嗡作响。 骚乱从每个大屋的其中几人开始,然后似流毒一般迅速扩散开来,很快的到处都充满了不安的声音,以及不安分者的拼命鼓噪。 看守之中的混乱只持续了片刻,就有人迅速使他们平静下来。接着守卫开始大声嚷嚷,命令工人们从地板上爬起来,危险的工作从来都是由这些苦力去做。 “就趁现在了!西瓦·莫奴塔,你去召集你的族人还有精灵,其他人开始自由攻击!”姐姐命令道。 不等她的话说完,我的第一支箭已经射了出去,将刚刚出现在走廊上的一名守卫射倒。 姐姐的女侍们四处散开。所谓自由攻击,就是主动分散去攻击敌人,是一种积极的游击战术。大概只有像姐姐这样对自己的人充满自信,才敢于下这样的命令。人分散了,也可以避免集中在一起而遭到弓箭手的包围。我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些对我们威胁最大的远程攻击者。 夏侬跟着我一块行动。一来我是弓箭手,虽然也佩着剑,可是有一把猎弓背在身上,应付面前的敌人总有些碍事,所以需要一名近战的护卫;二来我是王子,夏侬她们的职责除了保护我姐姐,也要保护我的! 迎面而来的是一群兽人,旁边跟着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看守。我一箭射倒最前面的人。对方立即向我们冲来,夏侬在我面前作出迎击态势,而我的快箭又瞬时解决掉两人。敌人接近后,我拔出佩剑,与夏侬背靠背,避免两面受敌。这些人并不难对付,更何况兽人们也趁机发难,只需片刻我们就解决了眼前的敌人。 “西瓦·莫奴塔就在那边,你们赶快过去集中起来!”我对兽人们说着。 不少兽人手里已经有了武器,正如西瓦·莫奴塔所说,这些兽人有部分是族内的战士,一旦得到武装,便不是空有一身蛮力的工人了。 “兽人们开始骚乱了!” “注意,千万不能让他们拿到武器啊!” “哎哟……” 四周都是类似的声音。我们的自由攻击,给对手造成很大困扰,每一个守卫倒下,就意味着有一名兽人得到了武器。此时姐姐应该正在解救精灵们。我和夏侬商量了一下,决定到西瓦·莫奴塔那边去集合,守住已有的成果。 宿舍的守卫本来并不少,但是经过我们的折腾,守卫们乱得一团浆糊,其中一部分人不得不去救火,以免火势蔓延,把整个宿舍区都毁掉;还有不少人被我们放倒在地,兽人们因此而得以解脱,并拿起武器反击平时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人们。 工人不断地聚集,到后来,几乎所有的兽人和精灵都被我们集结到一起。 “我们必须离开了,这里被偷袭的情况很可能已经让蒙歌知道,我估计他的私人武装很快就会到达这里。如果真的和他们交战起来,伤亡就不止一二十人了。”姐姐对西瓦·莫奴塔说。看得出来西瓦还没有完全宣泄心中的仇恨,还想再把几个守卫干掉。 西瓦·莫奴塔暂时地从浓浓战意中摆脱出来,点点头。 “莫兰斯,你先走!”姐姐转身对我说。 我早就料到姐姐会这样命令我了。我走,可以!但是姐姐必须和我一起走! “不,你若留在这里,我也不走了!而且你们很需要一个弓箭手作远程的援护攻击,我在这里不是刚好派上用场吗?”这时候姐姐是没工夫跟我执拗的,没办法她只好答应我的请求。 工人们开始撤离,四个精灵用火球魔法轰击正门的防线,打开一个突破口,大家就从这里逃向森林。在前面清扫障碍的是四个精灵、海雷娜以及西瓦·莫奴塔,姐姐、我还有四个女侍负责殿后。才急行了一个小时左右,我们已经能够听到身后传来的急促马蹄声。 “该死,来得太快了!”姐姐抱怨着。从声音中我们可以大致地确定,对方的数量至少是我们的一百倍!“不出一刻钟,我们就必定会被骑兵们追上,到时候伤亡会非常大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停下来狙击了!” “天啊,对付六百名骑兵,我们会像蚊子一样被一巴掌拍死的!” 这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虽然有马匹,但那是为了方便逃跑而准备的。在六百名骑兵面前我们根本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况且这里的地形也不具备“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条件,敌人一旦围上来,乱刀就能把我们全剁成肉酱! “挡不了也要挡!”姐姐斩钉截铁地说,“你要想想,我们前面的那些兽人和精灵是没有马匹来骑乘的,假如敌人的骑兵突入逃亡队伍中,结果会是怎样?——屠杀!可以说是单方面的屠杀,他们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就算还有四名精灵魔法剑士,也难以抵挡骑兵的突击!该死的艾尔法怎么还没来接应,难道他把这事给忘记了?莫兰斯,我们真的得依靠你的援护攻击了,到时候你的快箭可要射得特别准才行!” 我点点头,可是眨眼之后我就只有苦笑的份了。姐姐还没有注意到,我背上的箭袋里已经没剩下多少支箭;虽然我的马鞍上还绑着备用箭袋,但备用的箭并不多。刚开始我也没注意到这一点,现在叫苦却已经为时已晚! 骑虎难下的滋味实在是…… 不好受啊! 我们停了下来,摆起龙门阵。我把第一支箭扣在弓弦上。这支箭几乎倾注着我的全部期望,等会儿我要用这支箭把敌人骑兵队的队长射下马来,折损了队长,他们的前进速度和战斗实力或多或少会减下来,而我们则可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所以我手上的这支箭,感觉有些沉甸甸的。期望逐渐变成了心理压力,我开始喘气,手心出汗,等待未曾出现的敌人,着实比和眼前的敌人交战更辛苦! 忽然我听到有人说:“不必在这里布防了,你们请迅速离开,我将会对付这些追兵!”声音像是直接传到我的脑海里,而没有灌入我的耳朵,震动我的耳膜。 “姐姐你听到了吗?”我立刻转头向姐姐喊道。 “你也听到了?那声音叫我们离开呢!看来是一个不简单的角色,可是追兵这么多,我们一定要在这里拖延时间才行!”姐姐回答着。不只是姐姐,每个人都听到了这神秘的声音,每个人的心里都感到疑惑。 “你们放心吧,我自有办法对付这些人!” 声音再一次响起。与此同时,我开始感觉到空气中产生了一股无形的压力,这压力越来越强,我有点喘不过气来。 “是魔法结界!”姐姐的话在我耳边响起,“好强的魔法结界,拿来对付骑兵队是绰绰有余了,完全可以把他们耍得团团转。你是在警告我们吗,神秘人?” 这次对方没有说话。 姐姐相信了对方的实力,把马鞭一抽,坐骑向前奔跑起来。我们跟着姐姐撤出这片结界地带,当压力消失之后,我顿时感到舒畅了许多。虽然我不懂魔法的使用,但是我估计,能够使出这种结界的人,修行已经达到魔法导师以上的等级了。在这个世界上,从事魔法的人员分为三等,魔法学徒、元素魔法师——其中刚具备元素魔法师条件的人还需要进行至少一年的见习修行——以及魔法导师。从魔法学徒升到魔法师一级,只要刻苦修行,每个人都能有成功的机会;可是要升到魔法导师,则必须在各方面都升华到很高的层次,其中的困难决非常人可以想象。因此,这个世界上的元素魔法师并不少,但魔法导师却只有那么寥寥几十人。 假如不知道敌人从哪个方向展开进攻,像姐姐这样具备很强实力的人,也会轻易被魔法导师杀死。虽然不知道这魔法导师是谁,我们却可以确信,后顾之忧已经被排除了。 不久以后敌人就进入那片结界地带内。从那时开始就没有半个人追来,相反的他们都向另一个方向飞奔而去。结界产生的效果很可能是使他们产生了幻觉,被蒙蔽的骑兵们一直以为那个方向才是正确的,所以距离我们越来越远。 “好厉害的魔法结界,无论是谁都会被欺骗的!”姐姐心有余悸地说。因为刚才我们也在那结界之中,假如魔法也施在了我们身上,可想而知结果会是怎样——我们将会脱队,然后无法找到前面的兽人和精灵们。幸好神秘的声音不再响起,否则我们会一直心惊肉跳地行进,虽然没声音并不表示那人没有一直跟踪我们、监视我们。 赶上兽人们并和西瓦·莫奴塔说了几句话以后,我们才确信没有被魔法影响。 第30章 负责接应的艾尔法已经在队伍中了,因为他来得不及时,被我姐姐一点情面也不留地臭骂一顿,连海雷娜都帮不了他。 急行了一个晚上,这些工人都累得四肢乏力,很多人坐在地上就起不来了。天已经发亮,不过我们也已经靠近了索兰尼斯森林,可以说,一只脚已踏入保险柜里。大家安了心,还有些力气的人去寻觅早餐,四名魔法剑士——我们一直这样称呼那四个能使用“空之眼”的厉害角色——也坐下来休息,一边和我们搭腔,介绍着他们自己。艾尔法的随从帮忙警戒着。 我们问艾尔法是否认识那布置魔法结界的神秘人物,他摇摇头,问四位魔法剑士,他们也都说不知道。 我们充满疑惑,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谁在暗中帮助我们,他到底有什么企图,一切的一切都是谜团,我们的脑袋已经被一个个的谜团塞得满满的,别的什么也装不下了。 “西瓦,你们有什么打算呢?要不要返回你们兽人领去?”姐姐问道。 西瓦摇摇头,忽然从眼角淌下两行泪水。她捞起左边衣袖,在清晨的阳光下,我们看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m字烙印,看到那烙印,我们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耻辱! “我们全族的人都被打上这耻辱的烙印!对于我们兽人来说,这简直比死于敌人的刀下更加丢脸!我们已经不可能回到兽人领了,除非我们报了这烙印之仇。” “那你们今后怎么办?” 西瓦摇摇头。她不知道今后将走向何处,但家乡是绝对不能回去了。这耻辱之印使他们全都成为离乡背井的流浪者。魔法剑士的其中一人忽然说:“大家都跟着我进入森林吧,在那里自有让你们安顿下来的地方。” “这倒是个好提议,我们就暂时先进入索兰尼斯森林吧!”姐姐安慰西瓦。现在我们的面前,始终都只是单向的道路,没有任何岔道可选。 第十四章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四) “不归之森林”、“迷雾森林”、“死亡迷宫”…… 关于索兰尼斯森林的称呼不下十余种,似乎在人们的眼里,这个森林就是一个巨大的无底泥潭,一旦有人不小心陷了进去,就很难再拔出脚来。很多喜欢冒险的人,都憧憬着能有机会亲眼看一看丛林之中的风精之城和地精之城到底是什么样,于是每年都有探险队进入森林,但每一年这些探险队都以失败告终——不是被挡在森林的外围,就是深入了森林中心而从此再无音讯。 因为从小就经常听说这些传闻,我对这个庞大而恐怖的森林,总是充满了或多或少的畏惧。记得小时候,每次不听姐姐的话,姐姐就会丢出一句话来吓唬我。“再调皮,看我不把你扔到索兰尼斯森林里去!” 而现在,我们正身处于索兰尼斯大森林中! 周围是参天古木,茂密的树冠将天空严严实实地遮住,几乎不漏下一点阳光。空气中有一点儿霉湿,但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空气的确很清新,我们来自城市的人都不禁要深深的呼吸几口。猴子等各种野兽的叫声从远处传来。 “我们现在尚处于森林的边缘地带,在这里是没有魔法结界的。不过到时候会有人来接应我们,带着我们进入精灵祖先们布下的结界中,只有穿过了结界,才能够进入精灵城堡的属地之内。我先提醒大家,等会儿一定要尤其注意,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就会迷失在森林里了!”魔法剑士提醒道。 “我……我家里有点事!我还是先回去一趟看看。” 艾尔法先生转身就想走,可是衣服一紧,已经被姐姐牢牢地抓住了。 “拜托,不要说笑,你是不可能一个人就走的!” 于是商人先生只得又回到姐姐旁边。他嘟着嘴,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西瓦·莫奴塔忽然停止了脚步,仿佛一道无形的壁障挡住了她,使她停步不前。因为她处于兽人队伍的前面,而且她已经算是兽人们的领袖,她一停下来,后面的族人也跟着不再前进。她踌躇着,心里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美塞娅小姐,我们……我们不能进去。” “为什么?” “我们不希望寄居于精灵们的城堡下,这样对我们也是一种耻辱!”西瓦·莫奴塔的话似乎代表着所有兽人的心声。她的话刚说完,后面的族人都点起头来。 “原来你们担心的是这个!其实精灵们应该不会介意这一点的,而且你们想过没有,如果你们不进入森林,会很容易被蒙歌的部队找到的。森林是你们暂时的归宿呀!” “美塞娅小姐,你也应该知道,兽人是感恩图报的民族,我们欠下您一个人情,以后我们将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同时,兽人也是个有骨气的民族,我们宁可出去与敌人拼掉我们的生命,也不甘心终日处于他人的庇佑之下!”西瓦认真地说着,她已经拿定了主意,不愿意再向前塌半步。 前面的魔法剑士笑了笑:“别担心,我们也并不打算让兽人进入我们精灵城堡的属地之内。实际上我们只是受朋友的委托,把你们带到他的开发地内。他说你们可以暂时在那里安置下来。他的名字你是知道的,而且你听到这名字后,一定会改变原来的想法。” 魔法剑士说出了碧绿海的名字! 西瓦·莫奴塔满脸的“原来是他”的神情。 “他的开发地足以让你们暂住下来,虽然条件比较艰苦,但那里什么工具都有,你们可以自己动手满足需要。他有一句话说得很好,‘聪明的人,应该知道忍辱负重,他日再图报仇’。”精灵继续说。 “好吧,我们暂时去他那里。” 精灵族的向导很快就来了,是两个很高挑的少女,但是据说她们都有一百四十岁以上的年龄了!精灵是长寿的民族,有时候真人人类羡慕得眼都红了。两位向导都是十分厉害的古魔法使吧,我猜想,因为森林里的结界都是用古魔法建立起来的,一般的精灵可以比较自由地出入,但是带上了人类或者兽人、矮人等等其他种族,恐怕就需要古魔法使出面了。 两名精灵向导,分别叫薇丝与希斯敏,金黄的长发在众人面前飘扬。她们都披着亚麻色的轻皮胸甲,腰间别一支短剑。 “我当了七十年的森林向导,还是第一次把人类带入我们的风精之城呢!”薇丝感叹着。 我和姐姐都异常珍惜这一次旅行,百余年来索兰尼斯森林的深处将首次出现人类的身影,不论对人类还是对精灵来说,都是一件影响深远的事吧。我们心里的紧张越来越明显,心脏似小鹿一般扑通普通直跳! 希斯敏带着众兽人折向南方而去,现在只剩下我、姐姐、几个女侍以及商人兄妹俩了。薇丝向我们微微一笑,说:“等会儿我们就会进入古魔法的结界了!这个结界的法力十分强大,希望你们能紧紧地跟在我后面,发现有人掉队要立刻大声通知我,最重要的是,你们一定要全神贯注,不要分心于身边那些奇妙的景象,因为它们都是结界里产生的幻象,一旦被它们迷惑,后果你们应该也很清楚吧——你们将会迷失于森林之中,饿死、渴死,成为魔物的晚餐!” “这里还会有魔物?” 姐姐很惊异:“这里还有魔物?” “恩,是有意放养的,但是并非什么厉害的角色。它们一般在夜间活动。” 看来精灵们也蛮狠的!那边艾尔法先生又低声对姐姐说:“公主啊,我和海雷娜还是回家去吧,我们有不少正经事要办。” 但海雷娜却叫了起来:“不,我们到风精之城去看看嘛!哥,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哟!” 商人先生的打算又一次破产了。 姐姐在我耳朵旁边小声说了几句。我点点头。她是叫我和她一起分别走在薇丝的左右两边,因为她担心这个古魔法使会突然把我们甩在后面。 薇丝带着我们向前走去。前方的树林越来越繁茂,粗壮的藤蔓缠绕着大树,我们的脚下踩着厚厚的腐叶层,发出“嚓嚓”的声音。薇丝忽然停住脚步,左手搭在胸前,右手虚空划出一个六角芒星,吟唱起古代魔法咒文来。我们看到树丛中闪现出金色的光芒,组成一道长廊。 “这就是穿越结界的通道了!大家跟着我,在这个通道中前进。你们会感受到一些奇异的幻觉,心情也会变得莫名的轻快,希望你们都把精神集中起来对抗这种幻觉。” “我们把手牵起来吧!”后面的马可·比亚斯建议道。这是一个好办法,除了我和姐姐,以及领路的薇丝,大家都伸出了手。艾宓尔看了看我,走上前来,与我并排而行,并握住了我的左手。我感觉到她的纤纤玉指搭上我的手掌,我便紧紧的握住。艾宓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我喜欢艾宓尔,她也喜欢我,这一点可能大家都知道了。既然知道了,也就没了隐瞒的必要。姐姐她们现在也很少拿这件事来寻开心了,她们害怕一不小心说错了话,酿成大错,到时候无论想什么办法都难以补救。后边的马可开始对艾宓尔的姐姐窃窃私语,我不知道她们俩在说些什么。艾宓尔扯了扯我:“别管我姐姐了,她要说就让她说吧!” “快点行路吧!”薇丝催促着,“今天的气流不太适合使用魔法,所以我咒文效力会相对于平时有所减弱,大家千万要抓紧时间。” 我们连忙走进那金黄的通道内。 一阵无比舒适的感觉向我袭来,仿佛全身都被一股气流托上半空。 第31章 忽然我感觉到戴着星贤者护腕的右手传来一阵温热,轻飘飘的感觉立即消失了!护腕在用它的魔法力量保护着我呢! 所有的幻觉都消失了——确切地说,所有的幻觉都不再对我起作用。而我身边的艾宓尔,就没有这么好运,她的表情时而兴奋无比,时而现出痛苦,似乎看到了令人十分伤神的景象。我连忙用力扯了她一下,她才从幻觉之中清醒过来,怔怔地望着我,只是双脚还在不停地向前行走。 “你被幻觉迷惑住了,让我担心得要死!”我望着她的眼眸说,“恩,你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告诉我好不好!” 艾宓尔忽然神色忸怩起来,脸上泛起一片红霞:“那个……那个……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我有点好奇。” 她的脑袋摇得像泼浪鼓。“别……我真的不想说,那个实在是不好说的!” 看见她的窘样,我也该猜到那些难以启齿的幻觉究竟是什么了。于是我不再追问。她反而问道:“你呢,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幻觉对我不起作用,不过这全是星贤者护腕的功劳,它的魔法力影响了我的大脑。”我如实说着,“我看,你老是被幻觉影响,不如我把这护腕脱下来给你戴上吧,很有效的!” “莫兰斯,这个还是你自己戴着,因为它说不定对我是不起作用的!谢谢你了!等会儿我再看到幻象,你就像刚才那样用力地扯我!” 我点点头。有时候说话可以让双方都集中精神,那么我就用说话来吸引艾宓尔的注意力吧。同时我又抽空看了看周围。美塞娅姐姐的神情一直是紧张的,但我知道她没有被幻象所左右,实际上她在用自身的精神力与幻象抗衡着。我的身后,众人也努力反抗着幻象的侵蚀,虽然有人不时地失败,但是几个人手牵着手,你扯我我扯你,不时地把陷入幻境的同伴拉回现实。马可的提议在目前来说一直很有效。 对抗魔法结界的力量,那是一件十分吃力的工作,单从姐姐的神情我就可以看出来。每个人都在竭尽全力,他们可不像我,有一个神器护体,省却了许多麻烦。 在结界中前进,时间好像停止了一样,我们也没有感觉到累。我大声叫着薇丝的名字,问她这是什么原因。 薇丝的脸上写满惊异:“你怎么没受到影响?难不成你是魔法导师?” 我抬起手腕给她看,解释了我没有受影响的原因。她感叹了几句,然后说:“这个结界是很复杂的,对我们产生的效果也不仅仅是眼前耳边的幻觉而已;在结界中行走,对于时间的感觉会迟钝下来,其余诸如疲惫、饥饿等生理感觉也会减弱到几乎消失的地步。这就是结界的可怕之处,你想想看,假如一个人在没有向导的情况下误入结界,被幻象所迷惑,他就会像只行尸走肉一样,在结界里不停地到处走,最后的结果是要么毫无知觉地饿死累死,要么就是过分欣喜或悲伤而死——不论什么人,其精神抵抗力会随着长时间的使用而逐渐降低效力。” “那我们究竟还要走多久呢?”我担心在这里待的时间太长,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会经受不住。 “依我的经验,我们已经走过四分之三的路程了。大家只要继续保持这样的速度,很快我们就可以穿越结界地区。”薇丝回答着,只是真假难以确定。 ……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我们仿佛穿越了一道壁障,所有的奇异感觉都在刹那间从身上卸去。我们从结界里面出来了!姐姐整个儿完全放松下来,长嘘一口气。 “累死我了!” “结界对我们族人的影响较弱,但是对你们就不同了。大家坐在这里休息一下吧,等会儿还要再走个把小时的路。” 后面的人开始鼓噪起来:“还要走啊,我的天,怎么老是有走不完的路!” 从结界里出来,疲劳和饥饿开始像流毒一样逐渐扩散至全身。我怀疑我们是不是连续不停地走了一整天,不然我一坐下来,怎么臀部就感觉到很酸痛。我坐在光滑的石头上,不想起身了。 旁边的艾宓尔碰碰我,我应了一声,从她的手里接过米饼,顺手把水壶递给她。 薇丝也拿出自己的干粮和水壶来。她就坐在我和姐姐之间,我能看见她吃的是一种青灰色的圆饼,看上去很硬,也许她想锻炼一下自己的钢牙利齿——总之对这种干粮我们是不怎么感兴趣的。她的水壶倒是非常精致,一个棕色的皮囊,上面套一个绢丝网袋,丝质是很高档的那种,且有很漂亮的精灵图腾在上面。女孩子,总是喜欢这种精致漂亮的随身物品。我猜这网袋一定是她自己绣的。 忽然背上吃了一拳,很疼!我转过脸去:“干嘛打我?” “你不能看其她的女人!” 醋坛子打翻了!都怪我,刚才盯着对方太久了。 “眼睛长在我脸上啊!再说了,我姐姐也是女人,你是连她也不许我看咯?” “你姐姐是特别!” “那你姐姐蒂法,还有马可、菲丝她们我也不能看咯?” “你!……莫兰斯你最坏了!不跟你说!” 我最怕的就是艾宓尔生气了,火气一旦冒起来,想熄灭可就难上加难!我连忙使出各种办法去逗她哄她,也不敢再往旁边看了,好不容易终于又让她笑起来。 “莫兰斯,你又欺负艾宓尔了!当心我揍你!”我姐姐叫起来,她是最喜欢鼓噪凑戏的人。 “我没有!姐姐你少在那里起哄啦,等会儿还要赶路!” “是哦,我们等一下还要继续起程,不然天黑之前无法到达族人的村落。这森林里的猛兽和魔物都是不好对付的,惹了它们是白找麻烦。” 薇丝像是在为我解围。 我心存感激,但是鉴于刚才的经验教训,我不敢正眼望着她。 “究竟还要走多久,才能看到风精之城?”姐姐问。 “还有不少路程,风精之城包括一片广大的地域,有很多村落,而美菲亚则处于我族领地的中央。”薇丝站了起来,她因为瘦,全身好像没有重量似的,飘然向前。 走吧!我好不容易才站起来,接着又要把艾宓尔从石块上拉起,她有点赖皮了。 又走了两个小时的路——从结界出来,时间的概念又回到我们的身上。终于在一个山丘上,我们看见了前方的村落,炊烟袅袅升起,精灵村民们纷纷从田埂上或树林中回来,排排身上的尘土,准备与家人共进晚餐。 我们进了村,就好像爆炎球掉进柴薪堆一样,瞬间就引起巨大的轰动!精灵们饭也不吃了,水也不喝了,都跑出来围观——对他们来说,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半个人,仅仅是听那些到外面闯荡过的勇敢者向他们讲述关于人类的话题。他们的眼睛里充满了奇异的光芒,但在奇异之中也包含着不少的厌恶,大体上他们所认为的人类,要么虚伪狡诈,要么凶暴残忍,动辄同类相残……鄙夷的神色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但薇丝的影响在这里还是很大的,这里几乎每个人都认识她。大家围上来追问,为什么带着这些人类来到精灵的村落中。薇丝耐心地解释着,我们则好奇地四处张望——他们没见过人类的城堡,我们自然也没到过精灵的村庄。 过了一会,薇丝走过来对我们说,所有的问题都搞定了,我们可以在这里借宿一晚,由村长为我们提供住宿的地方。这一晚我们可没睡好,仿佛周围任何地方都暗地里躲着几个精灵似的,也难怪,他们实在太好奇了,好不容易突然来了一群异类,岂有不细心观察的道理——但观察得太过火了! 就这样别别扭扭地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算薇丝没开口,艾宓尔老早就闹着要走。“你未婚妻昨晚上根本睡不着……”马可凑着我耳朵说。她的脸上带着邪恶的笑容,以前她也经常用这种方式搬弄喉舌,因而得到一个称号,叫“恶魔的微笑”,此时这个“恶魔”的笑声正在震动我的左耳。 “去……”开我的玩笑!不过这话听起来好受用!未婚妻啊…… 忽然后脑挨了一下暴栗,转头一看,原来是艾宓尔——我的未婚妻。“下楼了,下楼了,今天还要行大半天的路呢!”还好没让她听到马可的话。 进入风精之城的领地后,树木少了很多,因为这里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每个家庭里都有农民或者猎人,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这种生活已经持续了不知多少年。我们一路向西而行,不时碰到一些精灵猎人,他们也是从来没有见过人类,所以在树冠之间匆匆飞掠的身影,总要停下来向薇丝和我们张望几眼。薇丝向每个猎人都热情地打招呼。 “薇丝你人缘还是挺好的!”姐姐感叹着。 “我是向导嘛!长年在索兰尼斯森林里来回行走,几乎每个村落我都去过,加上精灵的记性都很好,我来回地走了这么几次,大家都记得我了!” 薇丝有些自豪。 一路上我们都在谈论关于精灵的话题,艾尔法先生自从出了魔法结界,话也变得多了。老是在打听精灵们喜爱些什么,需要些什么,哪个村庄出产什么特殊的商品,使用量最大的又是哪些商品。本来商人先生的记性就十分好,却仍然要掏出小本子来记,并叫海雷娜帮着记下来。 好敬业的商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忘记赚钱!精灵属地内的商业未曾开发,但也展开着零散的交易。 “商人先生,你想与我们展开贸易往来?” 第32章 薇丝倒是知道贸易这个词语。 “是啊,这样对我,对你们精灵族都很有好处的!我可以将各种生活用品以低价格卖给你们——对了,你们是没有钱币的,那就用金块吧,宝石也可以,总之和我的货物等价就行了!我保证童叟无欺!”商人先生兴奋地说。他心里在谋划着什么,我们大家是知道的!这可是一桩独家生意,试想想,那些出产自精灵属地内的宝石、竹制品、亚麻织物,一旦到了塔芝恩荷里底亚之类的城市,身价不知会翻多少倍,就算不是商人,这样明显的道理我们也都想得到。 “想让我做你们的向导吗?” “聪明!鄙人正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想来征求一下薇丝小姐的意思!你做了我们商队的向导,一定有丰厚的回报!”艾尔法先生一边快步跟着白精灵,一边继续利诱。 “这样不好罢!精灵的世界里,不能引入你们人类的做法,那会搞垮我们的世界!我帮了你,我的工作就会丢了!”薇丝不留情面地一口拒绝。 艾尔法先生吃了个闭门羹,自讨没趣,后面的海雷娜吐吐舌头,耸耸肩,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精灵向导在这方面一直坚持原则,无论后来艾尔法怎样继续变换法子引诱她,她就是不同意。 下午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风精之城美菲亚。 瑰丽的城郭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 整个城市据说是由精灵一族中最巧妙的工匠指挥建造,到现在已经有千年以上的历史。从外到内分别是外城、内城和宫城。外城是密织的街道,民居和小型市集比邻而建。外城与内城的区别,仅在于一道城墙——一道约莫三加斯高的石墙,外层涂上了魔法涂料,使得城墙坚固耐用;每隔几百加斯,就会有精美的塑像或者壁画,尽管在手工艺方面,矮人一族无愧于工匠种族的称号,但是精灵们在艺术方面也不遑多让,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这一道城墙久久都没有被拆除,实际上外城与内城的居民并没什么分别。神殿与祭坛基本上都建在内城或宫城中,不过也有例外,薇丝说,在美菲亚北方有一座规模堪称世间第一的光之母神神殿,千年以来一直是族人向光之守护神格罗瑞亚朝觐的神圣之地。 而宫城则与平民的居住地有很大区别。那里住着风精一族的女皇。巨大的方尖塔像是要冲破云层,蓝白相间的王旗在风中呼呼飘扬。宫城是一座棱角尤其分明的城堡,城垛上驻扎着男性的弓箭手,刀斧手布置于要道之上。 “明天我会带你们去觐见女王陛下,她有话要向你们说!” 薇丝指着远方的宫城,顺着她的指向,我们看到蓝色的塔尖在下午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女王究竟长得什么样呢?是不是美丽的超凡脱俗,另大家都感觉到如同置身于天界一般?种种遐想充斥着脑海,我不禁急着想见一见那风精族的最高统治者,可是踏上外城的青石板道路,我的心便开始紧张起来,那莫名的紧张实在让人窒息! 可是女王陛下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而希望接见我们?这个问题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开始大量吞噬我们的脑细胞。 道路像是每天都被清水冲洗过一样,洁净得几乎可以映出我们的面目来。看来精灵们有洁癖,街道尚且如此,民居里就不知干净到什么程度了。 太阳开始偏西,渐渐在远方的森林与群山之间落下。 薇丝带着我们去寻找住宿之处。同样的,我们招引了无数惊异的眼睛。 第十五章风精之女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五) 我们住宿的地方,是在美菲亚外城南侧的“晨露”旅馆。 在精灵一族的属地里,虽然也有旅馆之类的建筑,但总体来说比较少见,因为在这索兰尼斯森林的中部,一直以来都只有精灵们在活动。而精灵并不像人类,频繁地展开异地商贸往来,也不太喜欢外出旅行,因而旅馆开得多了,生意就会特别冷清。 这“晨露”旅馆,从性质来说其实是附带开展了住宿业务的餐馆而已——当然,餐馆在精灵的社会里也几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是美菲亚怎么说也达到了都市的规模,因此各种建筑还是一应俱全了。 精灵的社会与人类、矮人的都有所不同,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区别就在于社会的分工。精灵的家庭通常都自给自足,需要什么就自己做什么,做不了的时候才用金银去买;而金子银子是他们参加社会工作或公共劳动之后得到的。 在漫长的年代里,精灵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一部分来自自身的要求,更多的则来自与人类社会的接触。人是一个具有无穷魔力的种族,他们并没有去改变他族的打算,但实际上他们却无时不刻地影响着他族。精灵的社会里,本来没有城市、没有类似于钱的替代品,没有旅馆、市场……但精灵也并非一成不变的种族——尽管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时间催生了变化,虽然并非所有的变化都代表着进步,但每一项进步都来自变化。在缓慢的变化中,古老的美菲亚城向我们展现出她的无穷魅力来。 入夜了,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美妙的宁静之中。 我们的眼前出现了点点亮光,在低空中浮动,连绵成为一片光斑的海洋!这是精灵们藉由月光召唤出来的光之灵——一种来自异世界的微小生物。近看这些光之灵,会发现它们完全被包裹在耀眼的光球中央,使人难以明了它们的真面目。 薇丝没走,也住在这个旅馆里,不知是她自己的意愿,还是别人叫她这样。 “精灵女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们都挺好奇的。 是个异常美丽的妇人,还是老太龙钟的婆婆?总之她是全族的权威,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我们请教薇丝,反正明天就能见到女王了,薇丝也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什么。 “女王是全族的象征,是经过森林的选择而成为我们的领袖……”薇丝顿了顿声音,怀着无比崇敬的语气开始描述她的女王。 “森林的选择?”我不明白,姐姐她们也在脸上写满好奇。 “你们大概都不知道精灵族女王是怎样产生的。我们精灵族有很长的寿命,高等精灵则更长。女王来自高等精灵。传说中,本族的第一代女王是‘御风剑使’丝劳芙陛下,由她亲自监督了美菲亚城的建设,在城北建立神殿,发现了大地之泉。根据神示,本族的每一任女王继承者,都必须在大地之泉中沐浴,如果是真的,其全身将会从此发出一层金色的淡光。每当前任女王在突发事件中去世,或者感到力不从心时,宫城里那座古魔法塔中的魔石会被魔法之力唤醒,向大地四方散发出数道光芒,然后长老们会沿着光芒的指向,找来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女孩,带往大地之泉接受神圣的沐浴。就像刚才我说过的那样,其中一位女婴会全身发出金光,她就是继承者了,然后她会在数名长老的监督下,努力学习各种礼法以及女王必备的知识,十至十五年后登上王位。” “才几十岁啊?那不是太年轻了吗?” “对,我们这里长到三十、四十岁,好比你们人类的八九岁孩童,不过这已经足够成为一名女王了。通常这个女王要当好几百年呢!” 好漫长!精灵世界的一天,好比我们的一个月!拥有这么长的寿命,对我来说,不知道是福气还是倒霉,也许到时候孤独会无情地将我吞噬。虽然我们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但我们会把握好每一天! 先把握好这个晚上吧! 我所在的这个房间,从地板到桌面都一尘不染,桌面上有一支雪白的蜡烛,烛台是一座很小的青铜雕像。一侧的墙上挂着一面镜子,用黄金镶了边。 我倒在柔软的被褥上,四周散发着檀木的香味。连续几天的行路,不足的睡眠,积累了不少疲惫,而这张可以和皇家御床媲美的豪华软卧,绝对可以消除我的所有疲劳。几乎在倒下去的一瞬间,我的意识便迷失在一片朦胧中…… 我是被姐姐揪起来的。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依赖别人叫床的坏习惯。姐姐毫不留情地扯痛我的耳朵,接着又用一大串长者训人的话让我的耳朵二次受罪。在楼下吃了一顿十分丰盛的素餐——整桌都是花花绿绿的水果,每一样都比我们那里出产的体积庞大很多,也美味许多。 可是光吃这些水果,怎么对得起我们的五脏六腑!连续几天都没吃到一顿有荤有素的大餐,姐姐她们开始体现出“面如菜色”的预兆,而商人艾尔法先生则两眼释放出对鸡鸭鱼肉蛋的热切期盼的目光。 “受不了!真不明白,只吃水果的民族怎么可能生存到现在!如果是我,不满一个星期就会发疯了。” 姐姐在我耳边大发感慨。 第三次遭罪! “我没说错的!你看她们,一个个的皮肤都白得那么病态,分明是营养不良的表现!”姐姐继续说。 “拜托!你安静一些好不好!你看艾宓尔,什么话都不说,吃饭就吃饭吧,哪来这么多的话题!”我小声教训起姐姐来了。 这时艾宓尔忽然凑着我的耳朵说:“嘴巴好淡!我想吃清蒸鲈鱼!” “……” 大家都慢条斯理地“享受”着早餐——薇丝吃得慢是因为她好歹也是淑女一位,我们吃得慢则是因为我们都开了小差,一边吃一边冥想家乡的美味佳肴。 大概是看出了我们的不适,薇丝略带歉意地说:“实在对不起,我们招待不周!” 第33章 确实是招待不周,可是昨晚的那些床实在是舒服,按此推理,对方没有理由在早餐时草草招呼啊! “没什么,只是……只是没有肉。你们不是有猎人吗?”姐姐说着,脸上微微发红,最后一个“肉”字尤其小声,像蚊子在哼哼。 薇丝明白了,她解释说:“猎人是有的,只是现在并非狩猎的时段。我们与森林是一体的,既守护者索兰尼斯大森林,同时也会向她索取。我们虽然打猎,但不能打多——这一点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主要是维护森林里各种生物的平衡状态,猎人有时候会去打猎,更多的时候则以护林、巡查为己任,也协助农民把动物从我们的田地上赶开。” “可是,肉是很好吃的,你们不吃肉会习惯吗?” “我们长期这样生活,已经习惯食素了。而且精灵与人类,舌头上的味蕾有所不同。” 原来如此,真是难以理解的素食种族! 好不容易出了门,我们开始踏上觐见之路。照例是行走在一片异样的目光中,今天我们平静了许多,习惯了! 穿过石拱门,我们进入内城;而后再经过十五孔的白玉拱桥,进入宫城之中。美菲亚城虽然是个看上去很大的城市,实际的人口却不多,大约只有四千来人的样子。宫城之内更是冷冷清清,布置也远不及人类宫殿那样豪华,给人的感觉仅仅是干净、整洁——令人惊讶的干净和整洁。 薇丝看来是与女王非常熟络的,她只是跟守在走廊上的精灵女侍说了一声,就径直向内走去。穿过这个回廊,就应该到达女王的觐见厅了,我这样猜着。 精灵女王是个表面年龄相当于二十五岁成熟少妇的高等精灵。她的全身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芒,面带微笑,其近乎天人般的美貌,远远的就将我们震撼!薇丝领着我们,来到女王宝座前三加斯的红色方毯上,向女王行了礼。 女王的尊称是“妮洛丝女王陛下”,之前薇丝已经告诉我们,女王的实际年龄是二百五十一岁,在位超过二百年了。我一面感叹,一面想,即便是我爷爷的爷爷,活到现在年龄也没她这么大吧。在那高高在上的位置坐了两百年,不知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呢? 妮洛丝陛下将右手位抬,示意我们起身,女侍端来檀木椅子,在方毯两侧摆开。而后妮洛丝陛下请我们就坐。 “孤首先要代表全体族人感谢你们,是你们拯救了两百多名被掳的精灵,并且护送着他们回到森林中。本来族人对于你们人类十分憎恨,但是由于你们的英勇表现,相信不久以后族人就能认识到人类之中有好有坏,今后会更友好地与你们这些好心肠的人交流。” “这个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您不必挂在心上。只不过我有一点不甚明了,这次行动之前,似乎有人在暗中指引着我们,把情报告诉我们,另外,据我了解,您作为精灵的女王,一定拥有惊人的力量,为何不用这些力量来拯救族人,而将这任务交给我们呢?——请原谅我问了如此不敬的问题!” 姐姐老早就产生这样的疑问了,但是问起薇丝来,她一定会说不知道——是真是假就难以判断了。所以只好当面向女王陛下讨个说法。 妮洛丝陛下笑着说:“实在是不好意思,本次任务的确比较凶险。其实我很想去拯救我的臣民,不过我的力量可不想世人所想象的那么强,加上我是白精灵一族的女王,必须镇守在美菲亚的宫城中。这一次我派出了三批魔法剑士去营救,而且我也接到通知说有人类会帮助我们,可惜只有一批魔法剑士到了目的地。不管怎么说,人已经被救出来了,大家也没受伤,这算是个完美的结局吧。” “可我老是觉得,冥冥之中似乎有人在指示着我,应该这样做,应该走这条路。他像是在帮助着我,可是这帮助是有代价的,必须先完成一些任务。这是不是所谓的试炼呢?” “你有很敏锐的洞察力!” “这个神秘的角色,名字叫碧绿海吧?——那个半精灵的三流历史学家碧绿海先生!” 姐姐道出了我们也在怀疑着的名字。 被姐姐这样追问,对于妮洛丝陛下来说似乎是始料不及的。所以陛下有好一阵子没答话。我们有些担心陛下会生气,要么下逐客令,要么让薇丝来应付我们。 不过陛下终究还是说了实话,可是这实话并不全面,还是隐瞒了不少秘密。 “对,碧绿海确实是暗地里的一只指向标,他不出面,但是他告诉我们该怎样去做。他希望帮助你和莫兰斯,但又不能够出面,所以他采取了别的方式……” “很奇特的方式呢!” “是的,很奇特!不过对这个半精灵,你们也不必了解太多,他向来都保持着神秘;通常来说人们都喜欢探究神秘,越保持神秘就越能激起大家的好奇。可是我要向你们说明,对碧绿海的询问到此应该结束了,我能告诉你们的只有这些。”妮洛丝陛下的话断绝了姐姐的期望。 话题很快转换。 陛下转而问我:“莫兰斯,你用的是弓箭吧?” 我点点头。“通常是猎弓。” 长弓我也曾经用过,不过长弓手需要经过特殊的训练,而我却不行,光是拉开它就得花费不少力气,要射中目标就更难了。 “那你一定是一名神射手吧。通常来说,国王或王子都会努力使剑术成为其专长项目,你却是个特别的人。我相信,特别的人总能干出一番令人难以置信的宏伟功绩来。” “感谢陛下的夸奖!” “我倒是很想看看你的那把猎弓!很可惜你没有随身带着,老实说我很感兴趣!” “回头我会叫人送过来的,陛下。”姐姐说。过了好一会,她才找到机会,话题切入到自己原本的打算中。 姐姐向陛下陈述了希望得到精灵部队助战的要求。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我们拯救了数百名精灵,这已经算是非常大的功绩了!凭这些功绩,应当争取到精灵的同盟。 但妮洛丝陛下却拒绝了我们,理由是精灵族在这个大森林里居住了超过千年,早已经与一草一木融为一体,森林的思想就是他们的思想。 “人类啊,尽管我无意对你们妄加指责,可你们确实是太重名利,太热衷于斗争了!你们必须知道,风精一族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千年,习惯了与世无争,我们要守护的,只是本族以及整个索兰尼斯森林,而不应卷入你们人类的斗争旋涡。很遗憾,这一点忙我帮不上。” “可是……” “不要太担心你们的未来。善与恶的较量,最终还是会以善之力量获胜而划上句点。依格丽亚长期守护着我们,坚定了我们对这一点认识的信心,我想依格丽亚同时也会祝福你们一生都有好的运气!” 女王转头看了看摆在宝座右侧的水晶石魔法钟。 “不好意思,时候不早了,今天我还得去接见地精族的使者,共同商讨关于狩猎时相互侵犯地界的问题。你们就先在美菲亚城中随意游览几日吧,招呼不周之处,还请大家见谅!” 求助的结果是希望渺茫,几近于零。 我们都鞠了一躬,慢慢退出大殿。很多事我们是来到美菲亚城之后才知道,从前风精与地精之间并不和睦相处,肤色的不同造成了两族的不断摩擦,但自从两族的势力遭到人类的排挤,被迫进入索兰尼斯森林,并在千年之中不断与森林相融合,现在风精与地精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倾向于通过商讨来解决了。这满眼的苍翠之色,难道真的拥有消磨战意的神气效果吗? 如果人类有一天也能够迁入森林里,那么所有的争端、利害冲突,或许都会成为尘封的历史了! 我们回到旅馆,姐姐差人把我的猎弓送到女王那里。我并不知道女王陛下为何想看看我的弓,精灵之中有不少优秀的猎人,弓箭在这里应该是很常见的物品呀!或许是因为我身份的关系吧! 猜测归猜测,这美菲亚城对我们来说实在充满了新奇。偌大一个城市,人口则只有四千多,不论白天还是晚上,这里到处都显得比较安静祥和;市民数量少有一大优点——对城市的污染减少了很多,喧嚣也减少了很多,加上精灵们天生喜爱清洁的特性,越发地使这个城市成为圣洁之地。我们漫步在洁净的道路上,双眼向四周张望,欣赏着与我们人类城市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 矮人的城市我没见过,我身边的姐姐和众女侍们也没见过。据说身藏于席罗斯山脉的矮人一族,在建筑、手工艺方面都当之无愧是世间第一的;现在看来,风精一族的手艺也非常好,至少他们精心建造的美菲亚城就能给我这样的感觉。拥有尖耳朵、纤细身材的精灵们,在绘画、建筑、雕刻方面体现出来的风格十分适合他们一族。壁画精美细致,内容多取材于本族的历史,森林中宁静的生活,少有反映规模宏大的战斗场面。 “你们想不想去北边的依格丽亚大神殿?”薇丝忽然问。 “当然了,那是风精族属地之内最大的神殿吧?” 薇丝点点头,示意我们朝她的右胸看。今天她穿着一件青灰色的便装,但是在胸部别着一个天蓝的徽章。在觐见女王陛下之前,不知她是没有将徽章别起来,还是我们因为紧张没有注意,总之我们没有看见这枚徽章。 “呶,这就是依格丽亚圣使的标志了,拥有这个徽章,每次出入大神殿,别人都会对你恭敬三分的!”薇丝显出很自豪的模样。 第34章 这个圣使,应该是很高的职位了,大约相当于依斯塔圣教中的司教一职吧。接着薇丝向我们大家介绍了精灵族的信仰。 与我们人类不同,精灵族虽然也承认诸神的存在以及地位,也接受了前人所制定的神谱;可是,精灵们似乎一直都保持着对神灵不够尊敬的态度,因而并不像人那样万分虔诚地每日祈祷和大规模去朝拜。在精灵的信仰中,神与人类、精灵、龙族、魔族……诸多智慧种族,以及大地上富有生命的万物,都拥有同一个本源——至于这个本源究竟是什么,因为不是一句两句就说得清楚,薇丝虽然简略地向我们大家解释,可我们仍旧像是满头雾水,没弄明白,听了与没听一个样——由此导致神灵们在精灵族心目中那并不高高在上的地位。 众神之中,风精族尤其崇拜的是风之守护神依格丽亚,尽管在神谱中她只是一个中位神。没有大规模的朝圣,没有每天饭前的祷告,但白精灵们时常到依格丽亚的各个神殿里进行一些平常的宗教活动。 我们昨天就已经在“晨露”旅馆中见到了依格丽亚的全身像。那是一个非常端庄美丽的女性半精灵,兼有人与精灵的优点。手握一根嵌有魔法水晶的权杖,头上戴着的魔法王冠两侧有一对十分精巧的翅膀,这便是依格丽亚给于我们的形象——确切地说是精灵族思想中,风之女神给予我们的形象,她与依斯塔圣教中的依格丽亚全身像有所不同。 (半精灵的含义是人与精灵的结合体,在古代精灵的思想中,保留有与人类和平共处的概念与精神。而依斯塔圣教将神像全部予以人类化,则显示出人的唯我独尊与霸道意识!) 第三天薇丝一大早就进了宫城,回来时带着一位精灵女官。 她带回来一把猎弓,但不是我的那把。 我自然不好意思开口向薇丝索要我的武器,尽管我们在这里打搅了几天,已经有离开的意思了。 薇丝也知道我们快要离开,当大家都聚在一楼喝茶时,她将那把弓递给我。 “呶,这把弓是女王陛下送给你的!而你原来用的那把猎弓,陛下说她想留作纪念。” 那只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猎弓了,美菲亚城的武器库里,应该有几百把的,为什么陛下就偏偏看中了我的猎弓呢?一定是个借口!陛下想送一把更好的弓给我! 这的确是一把非常精制的猎弓,握在手里产生的触感令我的心情激动无比,正如一个名画家,抓到了上等的画笔——虽然这把弓看上去尽显沧桑,从年龄上来估计,或许比我曾祖父更老。岁月并没有让一把好的猎弓失去原来的威力,抚摩着弓上的黄金环,我非常感激地说:“真是一把好弓!陛下要将这么贵重的礼物送给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才好!” “陛下太客气了,我们不过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陛下就将如此一件名贵礼物送给我弟弟,我们受之有愧啊!”姐姐抢过话题。 薇丝笑了笑:“陛下早就预料你们会有这样的反应了!她要我跟你们说,其实这件礼物也算是物归原主,因为它本来是你们的曾曾祖父送给风精女王的一件贺礼啊!” “这把猎弓本来是我们曾曾祖父使用过的武器?” “对,陛下说,这把猎弓名叫‘风翼之弓’!” 总算又回到了湖风之镇。因为在那结界中来回穿行了两次,时间流逝的速度在我们的感觉中不知道是变快了还是变慢了,总之我们必须找一个人来询问,才能弄清楚今天到底是几号。更奇怪的是,薇丝一直送着我们来到镇内,而且没有离去的打算! “你不是森林的向导吗?现在来到湖风之镇,似乎超出你的服务范围了。” 姐姐笑着对薇丝说道。感谢的话她就不罗嗦了,对方冰雪聪明,心里应该能够体会到吧! 不只是姐姐,我们大家都很奇怪,为何薇丝会走出索兰尼斯森林。照理说,她的向导工作,仅仅限于在森林里而已,来到外界之后,我们比她更熟悉周遭的状况呢! “我要买一套人类佣兵的服装,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不知这镇上那一间裁缝铺手艺最好呢——妮洛丝陛下说了,以后我就在美塞娅殿下的身边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是古魔法使,对魔法还算有研究,另外我也懂一些剑术,勉强可以自卫。希望我在您的身边不算是个累赘!” 薇丝格格地笑,对姐姐说。 噢…… 尽管嘴里表明了立场,最终妮洛丝陛下还是帮助了我们,先是送给我一把上好的猎弓“风翼”,而后派来了古魔法使、依格丽亚神殿的圣使薇丝!说不定今后还会暗地里继续提供其它的援助呢! 看上去正儿八经的女王,居然也干起了唬人的玩笑来! 第十六章诅咒 亚曼历四一九年,又一个金色的秋天。 正像美塞娅万分关心克伊尼亚与荷里底亚的形势那样,身为克伊尼亚国王的克里斯,也无时不刻在寻找着美塞娅一伙人的踪迹,无时不刻不想把这个棘手的敌人除掉。 相对于深藏于暗地里的阴谋,更大的躁动则一直在平民中间潜藏,似有一触即发之势。 这个充满了不安气氛的秋天! 乌法尔东北部的沿海地区,遭受了强台风的袭击,至少三十艘渔船被强风吹翻,被巨浪卷走,丧命于台风之中的平民之数暂时还无法统计;南方法伦拉特地区是已第二年被成群的蝗虫袭击了,损失远比去年严重。灾害波及了依斯塔境内的好几个教区,为帮助依斯塔的灾民度过这一年的后半段,大量的赎罪券继续向乌法尔投放,拆掉东墙的砖,用来修补西墙。此为依斯塔圣教一贯的做法,再怎么说乌法尔也是依国的属地,乌法尔的黎民百姓总要比依国平民低一个等级,所以优先受到剥削的当然是乌法尔了! 这一天莫兰斯坐在操场的边上,眼前是数百名全副武装、正在认真操练的骑兵。在姐姐美塞娅的不懈努力下,周边的几个村落都已经建立的战士团,美塞娅也拥有了直属于自己的骑兵分队。本来,组建大量的部队很容易遭到教会的怀疑和反对,但乌法尔的山贼们总是打也打不完,灭也灭不尽,加上美塞娅、艾尔法又想尽办法拍司教的马屁,大把的金币往对方的小金库里塞,那些家伙看到金子便眉开眼笑起来,哪里顾得上去琢磨推敲送礼人的用意。 “总之,克伊尼亚的小王子莫兰斯在襁褓中缓慢地成长,而其王姐美塞娅的势力,则在华史·缪伦等人的协助下,飞快地膨胀,冥冥中似乎已经注定,这个拥有非凡才能的女强人要在乌法尔的舞台上尽情扮演帝王的角色……” 后世的某些历史学家,在评价四一九年的景况时,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 而莫兰斯·梅隆·迪南多,这个拥有皇室血统的十六岁男孩,因为身边有一个几近万能的姐姐,又有数名得力助手,好像自己要走的路早已经决定好了一样,只要按部就班稳稳当当走下去就行。他每天上午练习骑射,下午或者跟着薇丝学习基础魔法,或者抽空和艾宓尔外出游玩,日子过得倒也舒坦,完全没有体会到外界大风起云涌的时局。 男孩大约认真地看了半个小时,远处传来薇丝老师的叫唤声,于是他站起来,因为已到了魔法课的时间。 几乎在同一时刻,美塞娅公主收到了从克伊尼亚寄过来的信件。公主在克伊尼亚领的境内——包括荷里底亚、克伊尼亚、萨尔兰以及其余一些村镇——都安插了一些眼线,时刻监视着克里斯王的动向。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信件交到公主手里,汇报近期内各地的情况。 其实克里斯王早已经发现了美塞娅的藏身之地,也要就有讨伐美塞娅及莫兰斯的打算。然而这乌法尔毕竟不是他一个人的天下,讨伐军若要到达湖风教区,首先必须通过法伦拉特的国境,这就需要与对方交涉一下;另外依斯塔方面更规定,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必须事先经过教会负责人的首肯。正因为这两道障碍,才使得克里斯的讨伐军迟迟无法奔赴战场。 终于在四一九年的九月十三日,克里斯得到准许,组织起三百名骑士,九百余侍从,外加一千二百名步兵,开赴朗布利埃捉拿叛党。因为这次行动事先已经让美塞娅了解得一清二楚,并且准备充分,结果讨伐军大败而归。不得已,克里斯只好将希望寄托于那些他从前根本不会相信的咒术师们的身上。 一名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男人,坐在山路一侧的榕树下休息。下午的阳光从西侧斜射而来,透过树叶,几点光斑留在他的身上。他撩开长袍的一角,别在腰带上的几个灰色小布包和一把匕首隐然可见。男子很瘦,有营养不良的嫌疑,一双蜡干似的手在行囊里摸索着。 中年人的旁边还有两名约莫二十来岁的剑士,身着灰色熟皮甲,别着战斗用的标准长剑。他们的体力明显得要比中年人好得多,所以看到对方没走多远又停下来休息,便一脸很不耐烦的样子。其中一人说:“老兄,麻烦你抓紧时间好不好!依照我们现在的速度,今天晚上是别想进入朗布利埃村了!” “我也麻烦你和你的同伴,请叫我古利巴司老师,我可是乌法尔境内最优秀的咒术师之一!” “好的好的,老师!天色已经不早了,您今天也在路上休息了好几次,我想现在我们是否可以重新上路了?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我们三个人可是一个克罗泽也拿不到了!” 第35章 另一个年轻剑士说。 咒术师拿起水囊,喝了几口凉水:“别担心,时间还很充足,要找到莫兰斯也并不困难。我可以保证,大家的佣金一个子儿也不会少的!——你们喝不喝水?” “谢了!”剑士接过水囊。 古利巴司回想起自己接到的这项任务来。 十天以前他被克里斯王请入克伊尼亚城。年轻的国王请他帮忙用诅咒杀死莫兰斯,或者将其变成植物人也好。 为什么不去陷害美塞娅,而要向莫兰斯下手呢?原来,克伊尼亚的王位向来都不能传给公主,因此克里斯认为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不是美塞娅而是莫兰斯,况且那个王弟是公主的命根子,他死了公主一定会遭受巨大的打击,或许从此消沉下去,不会再有作为。 “可是,陛下,尽管我是最出色的咒术师,我也无法用诅咒将一个人杀死!我的诅咒只能将对方变得痴呆,或是长期卧床不起,若要杀死对方,我奉劝您还是找职业杀手比较好。” 古利巴司倒是非常诚实。 克里斯嚷起来:“能够杀掉那个小子当然最好了!但是你不知道,莫兰斯的身边有大把厉害的家伙,用杀手根本无法成功,所以我才会有求于你。你开个价吧,给多少钱你才会把莫兰斯弄成一个废人?” 这咒术师倒也不是什么好人,凭靠自己的一身咒术挣钱,每陷害一个人,通常收取从一百到三千枚金币不等的价钱,可以说只有富人才请得起他,请得动他。 “不二价,金币五千枚!” 古利巴司摊开手掌,粗糙的掌心向着克里斯王。从那古铜的肉色可以看出,这只手不知碰过了多少种药物,使用过多少次咒语。 “太贵了吧!”克里斯几乎要跳起来。要知道,五千枚金币相对于现在的克伊尼亚几乎是天文数字了!自从荷里底亚成为兰森。布鲁姆的私城,那里的收入便无法进入克伊尼亚的国库中。相反的,为了讨好教会的人,他还需要掏自己的腰包,金子银子大把大把地往外洒,现在国库空虚,别说是五千枚金币,就是一千枚也难找! 你嫌贵? 中年咒术师露出一脸不屑的神情。 “对付什么样的人,就开什么样的价钱,我做生意向来都讲公平合作。你要我去对付的不是普通的人,难度很高,所以价钱自然也高。你若是心疼那些钱,尽可以拒绝并将我赶走,然后再请另外一个人来。” 这样说好像捏住了对方的痛处。世间像古利巴司这样厉害的咒术师还有不少,可是他们大多沉迷于更深层的法术研究之中,只有古利巴司才到外面干起受雇的行当。克里斯知道,放跑了这个人,要找第二个与之旗鼓相当的咒术师可就太难了。 “五千就五千!” 很多事往往是一咬牙就可决定下来。 克里斯转头低声对内政官员吩咐几句,而后大声说:“就这么定下来了!我先付给你两成的酬金,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任务,我马上就把剩下的钱付给你!” 国王定下的时间是一个月,比较紧迫。 咒术师的手上已经收集了莫兰斯小时候穿过的衣服,用过的梳子,以及其它一些小物件。这些东西都在克伊尼亚的皇宫里保存着,咒术师把它们拿到手,一把火烧成了灰,再把这些灰装在特制的袋子里。 “还差那小子的头发了,必须是比较新鲜的头发。” 还在想着,剑士又大声催了起来。 “古利巴司老师快上路吧!如果天黑了还找不到投宿的旅馆,你可要多付给我们十枚金币哦!” 中年人捂了捂腰间的小布包,似乎里面装着他的生命元素一般重要。 “别叫,我就来!” “你们倒是想想,怎样才能够弄到莫兰斯的头发——只要一根就可以了,一根我就能启动我的咒文。” 在偏僻的小旅馆里饱餐一顿之后,古利巴司将两个护卫叫到房间里,商量怎样把咒文所需要的最后一件必需品弄到手。 “你们用心想,想到好办法就告诉我。只要你们能弄到一根头发,我就额外给予你们三百枚金币的酬劳!” 一根头发就值三百金币!天上掉下钱来,也不至于如此夸张!这两名护卫虽然不是庸手,常常一开口就要三位数的酬劳,却也不禁倒吸起凉气来。几近白送的三百枚金币呀,恐怕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件像这样的任务了! “很简单的,只要我们白天跟着那小子,到了市集上,趁人多拔了他的一根头发,任务就完成了!”其中一人立即开口。 “你以为这么容易吗?那莫兰斯可是个王子啊,据说不论长剑还是合成弓用起来都得心应手的,反应于他妈的忒灵,我们去跟踪他,不被发觉才怪呢!”另一个马上叫起来,“我想我们还是多留一些心思,看到他掉在地上的头发就马上捡起来,当天掉下的头发肯定新鲜。捡金子谁不会啊,弯一下腰三百金币就进腰包了!” “那我们一定会被当作傻子关起来!” “那我们就用钱买通下人,叫他帮我们弄一根头发来。” “不不不,那样太不保险,我们还是半夜潜入莫兰斯的住处,把一两件脏衣服偷来,我就不信上面没有他的头发!” …… 只要有钱,大家的脑筋就无比灵活起来。古利巴司只是轻轻地哼一声,并不去理会他们讨论的结果如何。总之第二天两名护卫真的出动了,打扮得像两个憨厚的乡下人,到外面转了一个上午,回来时脸上满是喜悦的神色,捧着一个小木匣,匣子里放着几根黑色的细发,捧着这木匣就好像捧着大块的金子,两个人笑得合不拢嘴。 “到手了?” “到手了!” “你们不要拿假的来糊弄我,只要仪式启动,我就能知道是不是莫兰斯的头发!” “放心,假不了的,为了这根头发我们可花费了不少工夫!”其中一人大声喊着。 古利巴司点点头。至于他们俩用了什么办法弄到这几根头发,他可没兴趣去了解,他向来都是个只关心结果的人。 “今天晚上,你们俩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我首先需要你们到村子外找一片空旷的草地,在上面铺一块长三加斯宽二加斯的黑布,一定要黑色的,其它的颜色不行;然后你们到市集去买祭祀需要的一只全羊、三只公鸡,以及一大瓶猪血,东西都买回来之后,我要借着月光启动我的特殊仪式,在整个过程中你们都要帮我好好把守住草地,不让任何闲杂人等进来。假如仪式被中途打断了,我们大家都别想拿半个子儿的酬金!” “那……这些工作有没有额外的酬劳呀?” “没有!除了那根头发,其余所有的工作都在计划之中,只要你们把其中一件事弄砸,你们就别想得到半枚金币!” 古利巴司忽然大声叫起来,好像发起了脾气。两个年轻人都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瘦得像一把柴的大叔,生气的时候也魄力十足。他这样吩咐下来了,他们也只好尽心尽力去办。 暗夜的精灵啊…… 到我这里来…… 我将奉献我对黑暗的忠诚…… 我将虔诚地奉上黑暗的祭品…… 恳请暗黑之水神吉奥卡丝…… 赐予我神奇的力量…… 让我的敌人莫兰斯·梅隆·迪南多…… 从此进入永远的沉睡之乡…… 诅咒之力万岁…… 伟大的暗黑水神吉奥卡丝殿下万岁…… …… 在光之守护神格罗瑞亚与暗之守护神提隆之下,各有隶属于光明属性与黑暗属性的元素守护神四名。暗之属性的水神吉奥卡丝,是洪流、瘟疫、诅咒等暗之力量的代表。因此,操持着各种诅咒之术的咒术师们,才会将吉奥卡丝世代供奉,才会在启动高级咒术仪式上不断呼喊着守护神的名字,并献上各种供奉之物。 第二天下午,天空中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一如平常的安排,莫兰斯继续在薇丝的指导下学习基础魔法。不知是美塞娅的教导方法异常低劣,还是薇丝的方法异常高明,反正在精灵魔法使的努力下,王子殿下的魔法技术产生了飞跃式的进展。意识到这一点之后,薇丝不禁得意洋洋起来。 在进行第十六次圣护壁时,莫兰斯的力量忽然一下子降低了很多,释放出一个“软绵绵”的魔法来。 薇丝一时感到非常奇怪,是不是释放魔法力时出了错? 莫兰斯只感觉到脑袋一阵眩晕,全身的力量在逐渐消失,一个不小心,载倒在地板上。 “喂,你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昨晚感冒了?” “不……不知道,我全身无力,想睡觉……” “不要睡啊!——来人,王子殿下他昏倒啦!” …… 莫兰斯被抬回了房间。只半刻钟的工夫,艾宓尔、美塞娅、华史·缪伦,都集中到他的床边了。 “我弟弟到底是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为何忽然犯起病来?感冒、发烧,这都不可能啊,天气还不算很冷,食物中毒的可能性也不大,为什么我们都好端端的,只有弟弟病倒了呢?” 美塞娅说话开始有点语无伦次起来。 “弟弟呀弟弟,你到底感觉哪里不舒服,告诉我啊!” 莫兰斯极力控制着自己的精神,不让眼皮合起来。可是睡魔一直在不断侵蚀着他的神经,整个世界都在打转,都变得虚无起来,他的双手双脚失去了触感,握着姐姐的手,也不知是冰凉还是温热。 第36章 “莫兰斯,你不要睡啊,我是艾宓尔,你要看着我啊!”相对于美塞娅姐姐,艾宓尔受惊吓的程度有过之而不及,一对美目满是惊恐的神色,双颊也变得煞白。 诅咒应验了,任何人也无法阻止它发挥功效! 好想睡觉,好想,好想…… 已经听不清楚大家在说什么,此时莫兰斯的脑海里只是不断重复着一个词“睡觉”! “我弟弟,他……他这是怎么了?” 美塞娅几乎要哭出来。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昨天——不,今天上午还活蹦乱跳、红光满面的弟弟,忽然就陷入沉沉的熟睡之中,谁也弄不清楚原因在哪,更别说想办法去解决了。艾宓尔难以承受这打击,昏倒在莫兰斯的床边。 薇丝冷静下来,在脑海里寻找着与睡眠有关的魔法条目,可是几分钟后她意识到自己正在浪费时间,根本就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是不是遭了魔法?” 薇丝回答道:“不会的,今天下午我一直都在殿下的身边,我可以肯定他没有受到任何魔法攻击。其实遭了魔法可能还幸运一些,只要睡一两天就可以醒过来,但是中了巫术或者其它下三滥的手段,恐怕会永远沉睡下去。” 美塞娅惊叫起来:“天哪!他这样一直睡下去,不是变成植物人了吗?不要啊!我不要莫兰斯变植物人,我要他醒过来,谁来救救他啊!” “公主你不要惊慌,凡事都有其解决的办法。”华史轻轻拍着美塞娅的肩膀。要哭的话,就在我的怀抱里哭吧!未来宰相心里这样想着。 公主哭着喊着,但并没有扑倒在华史的怀中。 过了一会儿,大家都安静下来,该昏倒的已经昏倒了,该哭的也哭完了。剩下来的大多是久经考验、心理承受力坚强的人,包括美塞娅公主在内。大家开始梳理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找出个原由来。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莫兰斯中的不是魔法而是巫术或者诅咒,看来有一直沉睡下去的趋势。虽然一个熟睡的人不会消耗多少体力,但毕竟总会消耗的,而莫兰斯又不可能起身吃饭,慢慢的他就会饿死。所以必须先想出一个办法,尽可能地延长他的生命。 还是薇丝最有办法,提议先把莫兰斯搬到湖风之镇的光之母神教的神殿里,依靠那里神圣而强大的魔法力量延续他的生命,同时,那里也有不少古典书籍,或许能够在那里找到救治莫兰斯的方法。 于是大家匆匆忙忙行动起来,套马车的套马车,抬人的抬人。薇丝和美塞娅一起去湖风之镇,艾宓尔醒来之后也一定会赶去那里的,所以战士团内的大小事务又必须留给华史·缪伦来打点了。 “按照你的意思,莫兰斯那小子就这么轻易地被摆平了?” “是的,陛下,我可以保证那小子永远也不会醒来。”回到克伊尼亚城的咒术师古利巴司,坐在现任克伊尼亚领的最高统治者克里斯王的对面,十分轻松地回答。 “我还是不能完全相信你,如果莫兰斯中的只是普通的诅咒,睡那么一两个星期就可以醒来,又或者他们轻易地就找到了解救的办法,我的五千枚金币岂不是……” “陛下不能马上相信我,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在世人的眼里,咒术师用的是旁门左道,操的是黑暗的咒语,本来就无法给人以安全感,是否灵验尚值得怀疑。这样的眼光我见得多了,也习惯了,您这样想实在是再普通不过。但是我可以拍着胸脯保证,我的施咒技术是世间一流的,没有人可以逃脱我下的诅咒,或者破坏掉我的诅咒——一旦仪式一帆风顺地到达尽头,它便是无敌了!睡眠是一种艺术,而我正是这世界上最杰出的艺术家,我用我无比精湛的技艺,让人们享受没有痛苦的死亡,只有这才是天底下最华丽的法术!” 古利巴司作洋洋得意状。从他操起咒术师职业的那一天起,他就认为诅咒的力量胜于一切了。 “陛下,您可以立刻派人到湖风之镇去调查清楚。那天下午莫兰斯中了我的诅咒,他就被送到湖风之镇的神殿里,不过那是没有用的,只不过能让小家伙的生命得以苟延残喘几个月而已,我的咒术一旦实施,就算是魔法导师也无法破解。而且我的这一招还间接打击了莫兰斯的姐姐,真是一箭双雕,所以陛下的五千枚金币的确花在了刀刃上!” 克里斯微微点头。莫兰斯是否中了诅咒,是否从此陷入沉睡,他自然能够派间谍去查个明白。他的脑袋里,正在盘算着,应该怎样节省五千枚金币的开支。 “古利巴司这老家伙一个人跑到我的城堡里来,不是找死么?看在他帮我除掉莫兰斯的份上,我倒可以饶了他的狗命,看他,骨瘦如柴,一口气就能够吹倒似的,应该活不了多少年了。不过金币是万万不能给他的,给了他真是一大浪费,况且我这里手头还紧巴巴的,几个大臣的俸禄几乎发不出了……不给,绝对不给,他不服气我就叫侍卫拖下去斩首!” 仿佛是看穿了克里斯王的心思,咒术师忽然说:“陛下先前答应的五千枚金币酬劳,是不是可以在今天就结算清楚?” “这个……结算了又怎样,不结算又怎样?” “有一点我事先没跟陛下说清楚,其实我自己是可以解咒的,而且解咒的方法并不复杂。我事先配了解药,让心腹带在身边,一旦我无法取得酬金,甚至我被困在克伊尼亚,我的心腹就会立刻将解药送到美塞娅的手中,并告知其中的原由;假如酬金能在三天之内送到指定的地点,我就会把解药交给陛下了。您看,我向来都很重信誉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重信誉咯?” 一边说着,克里斯王一边忿忿地在心里骂起来。可恶啊,被中年人摆了一道,有道是血本无归,衰运到家! “陛下已经花费了不少时间来陪我这个老家伙说话,本人深感荣幸,不过我想陛下一定还有很多繁忙的公务需要处理,我不便占用太多时间,还是就此告辞吧。至于我的酬金,相信陛下一定会派人按时送到的。臣请告退!” 看着咒术师的身影从书房的门口消失,克里斯一把抓起茶杯,“啪”的在地板上摔个粉身碎骨。 第十七章牺牲魔法 一转眼,美塞娅一行人来到湖风之镇已经有一个月了。 莫兰斯被放置在神殿西侧的一个大房里,光之母神的圣洁之力一直在庇佑着他,可是他仍旧昏迷着,一个月下来体重已减轻了十二福伦司,整个人似乎瘦了一圈。每天艾宓尔都为他炖了鸡汤,用小木碗盛着,用小汤勺慢慢地喂着,但绝大部分的鸡汤都流到外面去了,能够进入莫兰斯胃中的所剩无几。 艾宓尔每天都以泪洗面,跟着莫兰斯一起消瘦下去;美塞娅从早到晚都唉声叹气,吃不好睡不香。克里斯王的目的达到了,莫兰斯中了诅咒,连带使美塞娅也遭受巨大的打击。此时克里斯王便可以慢慢准备第二次讨伐,到明年开春时,他的部队会将意志消沉的王妹一举击溃。 薇丝一直都在神殿附属的图书馆里查找资料,希望寻找到一种救治的方法。然而拥有悠久历史的光之母神大神殿,在数百年中积累起数量巨大的一批古书典籍,光靠精灵使一个人,仿佛大海捞针一般困难。后来美塞娅也加入了寻找的工作中。 这一天上午,天空飘起了点点雪花。冬天来了。 路上的行人都紧紧捂住了大衣。温度在一天天地降低。 而莫兰斯身边的众人心里,早已经是漫天大雪的寒冬。 此时的图书馆里,只有公主一个人。薇丝一早就去采购药物了,昨天她找到一个可以尝试的办法,尽管明知道机会渺小,不过因为那些药物没有害处,可以大胆一试。 美塞娅将刚刚从书架抽出的古魔法典籍放在木桌上,一页一页地查找着。已经是第四本了,但她仍然满怀希望,同时也不敢掉以轻心,生怕一不小心就让救治弟弟的妙法从眼皮底下溜过去了。 艾宓尔端着热气腾腾的皮蛋粥,小心翼翼地靠近了美塞娅,将托盘轻放在桌子上。她本不想惊动公主,可是公主一个早上都没有吃东西,肯定饿坏了。 “公主殿下,早餐已经弄好了,您趁热把这碗粥喝了吧!” “嗯……” 应完这一声,美塞娅继续埋头苦找,目光一行行扫下去,每一个条目都不放过。 “殿下,如果不趁热喝,很快这粥就会凉掉了!” 美塞娅忽然重重拍了一下桌子,震得瓷碗与托盘“当当”地碰撞。 “找到了!我找到了!”公主大声地叫喊着,假如这图书馆里还有其他不明就里的人,一定会以为她是个疯子。不过这里并无其他人的踪影,因为这里并不开放,若不是美塞娅和薇丝向神殿的大祭司说明了一切,她们根本就不会得到批准,进入这一片书的世界里。 艾宓尔瞬间就把身旁的皮蛋粥忘记得一干二净。“找到了什么?是不是救醒莫兰斯的办法?快给我看,给我看!” “在这里,你看这一条,说得非常清楚……”两人一起扎入书本里,仿佛周围的世界一眨眼便消失掉了,只剩下这一本书而已。 牺牲魔法,这是具有光之属性的一种古代魔法,岁月并没有将其淘汰,相反地它还完整地被记录于典籍之上。 “看!这里有三页,都写得很详细呢!” 公主有将这些章节撕下来的冲动,尽管大祭司事先已经同意,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她们可以将找到的书籍借走。 第37章 艾宓尔顺手将托盘挪到桌子边上,整个人几乎想趴在书页上。很厚很宽大的一本古书。 整整三页都在告诉读者,什么是牺牲魔法,其作用如何,有多大的威力或者可以说是效果,究竟什么人才能够使用这套魔法,如果不相干的人不小心使用了将会遭受什么损失,等等。 “我们还是把这书拿回去,让薇丝看看比较好,毕竟她对古代魔法方面的研究比我们深入得多。”美塞娅提议说,艾宓尔自然不反对。其实说到古代魔法,美塞娅仅仅略知一二,与从小就研习古代魔法的白精灵差了一大截。 “药汤我已经灌进莫兰斯的嘴里了,外敷的药膏我也擦在了他的太阳穴上;我还按照书上所说,建立了六角芒星结界,用魔法之力与药剂配合,从内外同时刺激莫兰斯的神经,看看能否使其苏醒。” 回到莫兰斯所在的房间时,公主和艾宓尔看到满地都是魔法符号,以及兽牙、魔法石之类能够聚集魔力的小物件。为了启动六角芒星结界,古魔法使把神殿所拥有的各种魔力媒质都借来使用了。她俩不敢乱动,只得站在门口,看见薇丝一边围着莫兰斯打转,一边低声吟诵古魔法咒文。六角芒星的六个尖角上各有魔法石一枚,散发着淡青色的冷光,空气中布满了神奇的力量,一种嗡鸣声传入她俩的耳中。不用说,这一定是魔法造成的空气波动。 等到仪式完全结束,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薇丝是第一次启动这种结界,第一次吟诵这一类咒文,尽管她钻研的是古魔法,在此之前又三番五次地练习过,但到了实际执行的时候,心里仍不免紧张异常。这个结界耗费了她的几近全部魔力,等到结界消失,她也累得瘫坐在椅子上,这时她才注意到门口还站着美塞娅和艾宓尔两人。 “辛苦你了!” 美塞娅感激地说着。 薇丝摇摇头。当初风精的女王叫她来帮助公主姐弟,她就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丝毫马虎不得,自己所拥有的一身魔法之力,也必须在紧要关头毫不吝啬地奉献出来。 “老实说,这六角芒星结界我还是第一次建立呢,古代魔法含盖的内容实在太广泛了,我现在才发觉自己所掌握的太少太少。这是很深层次的魔法,威力很大,不过是否对莫兰斯有效,我不敢打包票。”薇丝喘过几口气之后,说,“莫兰斯所中的是最高等级的诅咒,可以确定,下咒的人,在咒术方面的造诣几乎是全乌法尔最高的,只可惜我从前一直待在索兰尼斯大森林,对你们人类世界的咒术界一无所知,因此无法从下咒者的手法推断出其身份来。” “是吗,好可惜!” 美塞娅也曾经询问过这里的神职人员,却没有丝毫的结果。 “薇丝姐姐,你的意思是,就算结界发挥了效果,也无法肯定能否使莫兰斯苏醒吗?”艾宓尔听了精灵所说的话,像泄了气的皮球,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 薇丝用手指轻揉自己的太阳穴,一边说:“虽然对方使用了最高级的咒术,我暂时破解不了,不过古代魔法博大精深,我所学到的又十分有限,多找一些书籍,我想方法一定是有的。自古以来,光与暗都互相克制,对付这种暗黑的咒术,用光属性的魔法一定错不了的!” “是的、是的!”得到薇丝的提醒,美塞娅连忙把今天才借到的古书拿出来,在木桌上摆开架势,“你来看,今天我在图书馆发现了什么——是牺牲魔法!” “我看看!” 薇丝也整个儿扑到书本上。 她把三页纸翻来倒去地看,直到几乎把每个字都记在心里。 “这魔法应该在人类世界失传很久了。首先,这魔法需要让神迹显灵,而神迹若要显灵,必须事先准备好任意一件神器、作为贡品的全牛与全羊各一只,以及席罗斯山脉出产的高级魔法水晶一枚。一般说来,人类难以将三样物品都备齐——别说是人,就连我们都难以备齐,高级魔法水晶还不难找,矮人和我们精灵掌握着一些,但神器却是比水晶更稀罕的物品呢!” “贡品我可以去买,神器我们也拥有一只,是星贤者护腕;至于魔法水晶,我们就找不到了,为什么非得要席罗斯山脉出产的水晶不可?” “这是因为席罗斯山与圣水湖一样,都具有很强的灵气。从那里开采出来的水晶,比起一般的魔法媒质,它们具备了特殊的功能。” “水晶,我们要到哪里去找这些水晶呢?难道需要再一次进入索兰尼斯森林?时间已经不够了呀!” 薇丝撩开秀发,将脖子上的项链解下来:“我的这串项链,就是用高级魔法水晶做了中间的坠子。这串项链可以说是古魔法使的身份标志之一。可是,你们真的想用牺牲魔法来救醒莫兰斯吗?这个魔法的恐怖程度远远超出你们的想象啊,若不是这样,它也不会因为很少使用而失传了!” 美塞娅和艾宓尔心里都很明白。 牺牲魔法,顾名思义,若想拯救其他人,就必须牺牲自己的利益。 “你知不知道,若想唤醒你弟弟,施法者必须以自己一生的贞洁和十年的寿命,与光之守护神定下契约;而且,现在我还无法肯定地说,使用了牺牲魔法就一定有效果。” 薇丝郑重地提醒着。 “这些我们会慢慢考虑的。” 美塞娅点点头,回答着。十年的寿命啊,三千多个日夜,并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更何况还要加上一生的贞洁,那相当于一生都成为神的侍者,无法享受爱情与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快乐了! 薇丝没有再说什么。她也不想看到牺牲魔法出现在自己眼前。看来刚才的魔法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现在还有一些时间,她还需继续到图书馆里泡一个下午。 美塞娅望着艾宓尔,艾宓尔也望着美塞娅。两人的视线就这样交错了一会儿。然后美塞娅继续埋头于古书中。 “公主殿下,还是让我去试试吧,说不定可以让莫兰斯苏醒过来。”艾宓尔说。 美塞娅摇摇头:“不,还是让我去吧,我比较懂魔法。” “你可是公主啊!” “公主又怎样呢?这书上说得很清楚的,若想使用牺牲魔法,启动仪式的人必须与受惠者具有很密切的关系才行。我和莫兰斯是亲姐弟,所以必须我去。” “但,我和莫兰斯的关系也很密切呀!”艾宓尔有点着急,脸上泛起微微的潮红,“我……我可是莫兰斯的未婚妻呀,他亲口说将来要娶我的!” 美塞娅的双眼忽然释放出光彩。 “他真的这么说了?什么时候说的?我那个木呐的弟弟也懂得说这样的话了?”公主一路追问起来,让人有点吃不消。 “这个……这个……”艾宓尔的脸蛋越来越红。 美塞娅忽然想到了什么:“未婚妻又怎样呢,毕竟只是口头上的许诺,暂时来说你们俩还是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啊!” “不……不止这些,我和莫兰斯已经……” “已经什么?”公主的好奇心大起,非要问个明白不可。 “已经……那个……” “什么?你说得再明白一点!” “我们已经接过吻了,就在那天晚上狂欢夜的时候!”艾宓尔闭着眼睛,把这羞死人的话一口气说出,她的脸在发烫,脑袋像一团浆糊。 我倒! 美塞娅几乎要笑出来,原来就是这样一件普通平常的事啊,那刚才她花了那么多心思臆想猜测揣摩推敲,到底弟弟和艾宓尔之间发生了什么,岂不是瞎忙活一场? 在心里笑了一阵,美塞娅的思绪又回到莫兰斯的身上。此时艾宓尔仍捂着发烧的双颊,看上去有点神志不清的样子。 “先不说谁来救莫兰斯了,既然我们要用牺牲魔法,就得先把仪式需要的物品采购完毕。马可她们都不在这里,艾宓尔,麻烦你今天下午到市集去多跑几趟吧。” “……” “艾宓尔!” “是!是!为了莫兰斯,我会把这事办好的!”未来小王妃终于从迷糊中暂时清醒过来,答应道。 而此时的美塞娅,心里已经有了另一种打算。 等到所有贡品都采购和处理完毕,天已经黑了。这里的冬季白天短黑夜长,加上又在下雪,到处都冷冷清清,只有光之母神神殿里仍旧灯火通明,每个人都十分忙碌。 薇丝明白美塞娅和艾宓尔的决心有多么坚定,因此也不便再去劝阻她俩了。高级水晶、神器、贡品均已备齐,按照薇丝的说法,为了使得神迹召唤成功率比较大,最好是等到清晨时分启动仪式。而在此之前,她先在大殿中央设置了祭坛,周围布下魔法结界,只等太阳从东方升起来了。 美塞娅和艾宓尔,一个是莫兰斯的姐姐,另一个是他未来的新娘,这个晚上过得可真是如在油锅中煎熬一般,尽管躺在厚实暖和的被褥之中,却仍旧辗转难以入眠,望着窗外那一轮弯月,真希望它早一点掉下去。于是姐姐开始默默背诵祷文,艾宓尔则数起了绵羊。 半夜里忽然飘起了迷香。艾宓尔丝毫没有提防,闻到这股奇异的香味,不知不觉地便昏昏沉沉陷入熟睡之中。 美塞娅蹑手蹑脚走进艾宓尔的房间里,用手指轻轻戳了戳艾宓尔的脸蛋,确认被害者已完全睡死过去,就算拿着平底锅在她耳边猛敲,恐怕她也不会醒过来。于是美塞娅会心一笑,将一个吹管收入怀中。原来这迷香正是她暗中释放的,为了迷倒对方,让艾宓尔即使睡到中午也不会起身。 第38章 公主轻轻抚摩着艾宓尔的秀发,心里说:“艾宓尔啊,你和莫兰斯既非亲戚,也没有发生更进一步的关系,你去启动牺牲魔法仪式是根本没用的;况且,你是我弟弟心中最爱的女孩,他是不能失去你的!而我就不同了,我可以把全部的爱都寄托在莫兰斯的身上,只要他能够得到幸福,我也会感到幸福的,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心中最重要的人,比我的生命重要百倍,为了他的平安与幸福,我可以舍弃一切的!或许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思想。乖乖的,帮我照顾好我弟弟莫兰斯,有你在我就放心了!” 来到阳台之上,美塞娅抬头望望天空,虽然还是一片漆黑,不过天边已经隐隐约约开始泛白。一阵刺骨的寒风吹来,她不由得捂紧了身上披着的外套。一天中最寒冷的时刻就是黎明了,那是黑夜与白昼交接权力的时刻,所以黑夜要将其最后的力量释放出来,让大地陷入最深一层的霜冻之中,而后太阳会升起来,温暖的阳光再将大地上的一切解冻,让万事万物都回复正常。 再过一会,薇丝就应该醒了吧。 美塞娅径直向神殿后面的圣水池走去。她将是奉献自己的寿命与贞洁,与神灵签定契约的人,这是一个无比神圣的仪式,所以需要提前沐浴全身。 圣水池是一个天然冷泉,据说其宗源是神殿下面的一条地下暗河,而河水又是从圣水湖流过来的。神殿建设之初,大祭司叫人在这眼泉水上建立起一个长宽都有三十加斯左右的大木屋,周围再设置八个神龛,分布于八个方向上。 美塞娅右手捧着素白的长袍,左手拉开木屋的门。四周寂静无声,她只听到圣水池中从玉石喷口流下来的泉水潺潺而响。池的四周各有一只火盆,置于青铜支架之上。火光照亮了整间屋子。 “伟大的光之守护神啊,请您庇佑我弟弟莫兰斯早日康复吧!” 美塞娅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做了一番祷告。她关上门,缓步走到冷泉旁边,将长袍放下,然后解开外衣的扣子。 衣衫一件件地落下。美塞娅静静地站立于水池边上,仿佛一尊冰清玉洁的女神像,秀美的长发披在香肩之后。虽然四周没有半个人,但她是第一次在这么大的屋子里赤裸着全身,不禁害羞起来。一阵凉风透过天窗吹来,美塞娅不由得打了一下哆嗦,双手搂在胸前。 天马上就亮了,得快点沐浴才行! 她把脚趾浸入水中,一股凉意传遍周身。好冷啊! 不管了!她闭上眼睛,冲入水池中,顿时全身的血液都仿佛凝固了!青着脸,打着颤,双手抖抖地将冰水往身上淋。过了好一会儿,才稍微习惯了这要人命的温度。池中弥漫着一股兰花香,她知道,白天的时候就有人来过这里,把温室中生长的兰花花瓣撒入池中。 沐浴完毕,美塞娅披上白袍,盘了秀发,向大殿走去。她的心里异常平静,是不是因为刚在冰冷的泉水中沐浴过呢?她不知道。天边是一抹朝霞,清晨的空气寒冷而清爽。 多数神职人员以及薇丝都已起身了。根据古魔法使的布置,在大殿里以及周围方圆五十加斯的范围内不得有任何人停留,以免影响美塞娅的召唤效果。薇丝明白公主的决心,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把熟睡中的艾宓尔抬到外面来。 公主进入大殿,跪在光之守护神格罗瑞亚的巨大塑像面前。金质的托盘中央摆放着水晶项链和星贤者护腕,周围以绿枝环绕。她戴起项链与护腕,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莫兰斯,你很快就会好起来了!” 她将双手交叉于胸前,闭上眼睛,开始吟诵起《光之颂歌》和《清晨祷文》。作为一个以剑技为主,辅修了神圣魔法的皇族人士,这两章祷文应当从小就学会背诵。 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通过吟诵,才能向无所不能的神灵显示自己虔诚的心。 然后美塞娅睁开双眼。她的面前还摆着一块羊皮,上面是几行金色的文字,大概这就是召唤咒文了。羊皮旁边是一张纸,详细书写着整个神迹召唤的过程,作为对公主的指导——薇丝的布置很周全。还有一盆清水,同样的,水面上漂浮着几片洁白的花瓣。 公主又深深呼吸了一下。她的右手浸湿了圣水,在额头、两边眼睑和嘴唇之间,都轻轻抹了一下。接着,她的右手搭在心口,左手按在羊皮上。 开始吟诵咒文了! 随着一个个富有魔力的文字从她的唇间飘出,周身的气流,开始产生强烈的波动;盆里的清水,竟也泛起一层层微小的波澜! 神殿外面的人,更看得目瞪口呆! 因为他们看见,神殿的上空,云层在不断聚集!一个巨大的旋涡,在灰白色的天幕中,缓慢地围绕中心转起来!每个人的耳里,都听到了一种低沉的轰鸣声,似远又似近,像咆哮的乌雷,又像平原上万马奔腾…… 格罗瑞亚! 大殿里,美塞娅继续吟诵咒文。强大的魔法结界加于其身,她感到肩膀、脑袋、双臂……都在被无形的力量拉扯着,又时而挤压着。 “神圣伟大的母神格罗瑞亚啊,我,克伊尼亚的公主美塞娅·梅隆·迪南多,在此献上我的虔诚,将我的心交给您;谨希望您的意识降临于我,帮我唤醒我的弟弟莫兰斯!我愿意,毫无怨言地与您签订契约,以我纯洁的人格,换取伟大真神的信任!” 美塞娅念完几遍咒文,向天空提出自己的请求。 过了一会儿,周围的魔法结界似乎有所减弱。这时,忽然有一股奇怪的意识流,直接进入美塞娅的脑海中。 这是一个低沉而缓慢的声音。 “凡人啊,你为什么要打开神与人类的交流通道?” “我……我希望借助神的力量,解除我弟弟所中的诅咒。我希望和您签订契约!” “你不后悔吗?” “不后悔!只要能够救我弟弟,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虽然明知这代价的昂贵程度,美塞娅也坚持着。 “好吧,我答应你,用我的力量祛除莫兰斯的诅咒,并保佑他从此不再受这种诅咒的毒害。但我要带走你十年的寿命与终生的贞洁。” 这是神对公主说的最后一句话。紧接着,巨大的压力重新将她包围,好像上百福伦司重的粮包,一个接一个压在她的身上。美塞娅坚持不住,喷出一口鲜血,昏倒在地板上。 神殿之外,大家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一前所未有的瑰丽景象——云层的旋涡旋转着,周围不断有新的云朵聚集过来,太阳就此失去踪影,只留下一片灰暗的天空。白色的光芒笼罩着神殿,伴随着隆隆的轰鸣,忽然白光之中又隐约现出七彩的光芒来。 这种景象持续了十多分钟之久。而后白色光芒减弱、消失,天空中的云团也开始散去。灰色从人们的头顶上消退,当旋涡消失时,太阳重新出现在大家眼前,刹那间每个人都感到眼睛被刺痛,或闭起眼睛,或把手掌放在额前遮挡日光。 “结束了!”薇丝很快反应过来,想神殿里跑去。 索兰尼斯大森林中,很多年龄超过千岁的古树,都微微颤动起自己的茂密树冠,枝叶间发出沙沙的响声。一些颇具有灵性的野兽,在半个小时之内曾有极端异常的表现。 大贤者奥里恩特默默注视着魔法杖顶端的高级魔法水晶。本来呈浅紫色的水晶,竟然折射出些许红色的光芒来!他还感觉到整座巴菲利塔之内魔力紊乱,让人心里十分不舒服。他走到向东的阳台上,望着远方天际的出现异常景象。刹那间,他惊异了,因为召唤神迹,在他的一生中仅仅见过两次! “牺牲魔法,竟然在人类的世界中出现了!这个世界将会有更大的变革!” “也许新的纪元会就此开始!”他的背后响起一个声音。 “阿海,你怎么又来了?” “我在树林里感觉到有异常的情况,我立刻就冲上来咯!” “我怀疑你是特意来我这里骗吃骗喝!” 第十八章归巢 “姐,你快醒过来啊!” 莫兰斯半跪在美塞娅的床边,眼里含着泪水,呼喊着,希望姐姐能够睁开双眼。这天下午他终于苏醒过来,看到的却只有哭得像泪人儿似的艾宓尔。她告诉他,美塞娅公主为了救他,动用了牺牲魔法,借助神的力量,但自己却因为难以承受结界的压力,昏倒在大殿中。 莫兰斯泪汪汪的双眼凝望着薇丝,问:“我姐什么时候才会醒来,她到底伤得怎样?” “是内伤。虽然不算严重,可是之前她到冷泉去沐浴,又穿着过于单薄的衣服,所以着凉了,抵抗力骤然下降。要医好她的病,没有十天八天是不行的! “你再看她的右臂——”薇丝将被褥掀开一角,露出美塞娅的右边臂膀,白净而细腻的皮肤上,赫然印着一个奇怪的橙色符号,“这是与神签订了契约的标记……”于是将牺牲魔法原原本本全都告诉了莫兰斯。每一句话,都想一把尖刀戳在他的心口,疼得滴下鲜血来! 莫兰斯紧紧地握住姐姐的手,那只手冰冷异常,他真希望他的双手能够传递生命的能量,哪怕只有一成的元气传到她的体内,他也可以欣慰了。 薇丝是个精灵,比之人类在情感上要冷漠一些,但她看得出来,这房间里的气氛很低沉,大家都要哭了,于是她提议道:“我们最好还是退出这个房间,让公主殿下静静地睡一会儿。从现在开始我们轮流在她的床边守侯吧!” 第39章 大家都表示赞同。把门关上以后,薇丝以最长者自居——事实上她也真是年纪最大的人——给每个人分配时间。莫兰斯刚刚苏醒,瘦得跟骷髅似的,头几天也需要人来照顾,所以守侯工作暂时由艾宓尔与薇丝担当。但莫兰斯坚持承担每天下午三点到六点之间的这一段时间,好比一头倔强的牛,谁也扭不过他的头来。没办法薇丝只得同意。 又过了几日,莫兰斯的气色恢复了许多,脸上也有少许的红润了。这天早晨他刚起床,正在把外衣披上,走廊上忽然传出艾宓尔欣喜的叫声:“莫兰斯,你姐姐醒过来了!” 王子鞋也不穿,光着双脚“噔噔”地跑出去。来到美塞娅的卧房里,只见姐姐倚着枕头坐在床上,一双无精打采的眼睛,怔怔地往门外看。直到弟弟出现,那黑色的美瞳来释放出些许光芒来。 “姐!”莫兰斯兴奋地扑入美塞娅公主的怀抱中。 美塞娅轻轻爱抚着弟弟的头发,心中思潮翻腾,自己的痛楚总算换来莫兰斯的康复,高兴地流下两行热泪来。 莫兰斯抬起头,看到的是一张苍白、消瘦的脸,心中一阵酸酸的感觉,泪滴便在眼眶里打起转来。姐姐捧起他的脸:“不要哭啊,莫兰斯,你已经是男子汉了!在这么多人面前哭鼻子,你不觉得脸红吗?” “可是,姐姐,我一看到你消瘦的样子,我的心里就如刀割一样疼!” 美塞娅摇着头说:“傻瓜,你中了高级的诅咒,非得要用牺牲魔法才行的。只要能够救你,我受一点委屈其实算不上什么。——不要哭,不许哭,你再哭我可就要像从前那样打屁股了!” 看到弟弟乖乖地点头答应,美塞娅露出脆弱但很柔美的笑容。 莫兰斯被救醒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入克里斯王的耳中。他当然不会知道其中的原由,只得抱怨咒术师古利巴司水平低劣,或者从中投机取巧,后来他果真派出数名赏金猎人,追杀中年咒术师,一直追到巴德兰城附近,将其了结在一片橡树林里。 如此又过了数月。四一九年的冬天成了姐弟俩静养的季节,一切事务都交由华史·缪伦来打点,当华史决定不下来时,才请公主做最后的决断。 很快的初春便来临了。由于暗害莫兰斯的计划失败,克伊尼亚的克里斯王不得不放弃第二次讨伐的打算。而另一个让他头疼无比的人,则是荷里底亚的城主兰森·布鲁姆。自从克里斯王即位,乌法尔境内最富盛名的商都,就成为兰森侯爵的私城,根本就没有向国王效忠的意思;后来侯爵更借用商会的力量,不以一兵半卒而轻取克伊尼亚领的第三重镇萨尔兰。难怪每每想起对方,克里斯王都恨不得将其生吞或剥。 国王与侯爵都使出各自的浑身解数,千方百计讨好当地教会,以获得批准向对方发兵。从四一九年的十一月到四二零年的三月,两城的部队总共发生了四次冲突,死伤数千人,以至克伊尼亚领内天怒人怨,到处流传着不满的声音。 三月底,美塞娅盼来了从荷里底亚专程赶来的信使。 蒂尔·乌尔曼,荷里底亚城里的ee勋爵之女,其表姐zz原是美塞娅公主最亲近的女侍之一。本来应由zz担任信使,但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一次由蒂尔把记录着荷里底亚近况的信札送到公主的手中。 “蒂尔叩见公主与王子殿下,祝殿下福体安康!” 小信使单腿跪于台阶前,恭敬地问候说。她的声音,就像春天的山泉水那样,让人打心里开始舒服爽快。 美塞娅连忙走过去将她扶起来:“对我们不必如此拘礼的,你表姐没有事先对你说这一点么?” “没有。”蒂尔说罢,站起身来。她的容貌映入大家的眼里,在场的人顿时都惊呆了,尤其华史·缪伦、莫兰斯和艾尔法,更是瞪大了眼睛,甚至希望从兜里掏出望远镜,从眉毛到脚尖都把她看个清清楚楚。 (外貌描写部分,须由小鹿本人亲自操笔) 艾宓尔发现美塞娅痴痴呆呆的样子,立刻从背后狠狠地捅了他一下,叫他清醒过来。 “你干嘛?” “没什么!”艾宓尔白了莫兰斯一眼。 美塞娅恢复常态,一边在心里感叹“好漂亮的小姑娘”,一边问:“怎么你表姐没有过来,她最近还好吧?还有兰森侯爵,是否还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呢?” 蒂尔回答着:“表姐她很好,只是一直忙,所以委托我帮忙做事,至于侯爵阁下,他的身体很不错,只是心情不太好,因为他正在荷里底亚的禁闭室里反省着呢!”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兰森·布鲁姆可是商业之都的当政者啊,没想到竟然被关起来了。难怪几个月里一直没收到荷里底亚的消息,原来那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告诉我,蒂尔,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侯爵为什么会成为阶下囚?” “详情我也不是很清楚,主要是由于侯爵阁下受到商会的鼓惑,有与您断绝关系,自立为王的意图,但是被侯爵夫人和格兰兹·胡里亚老师察觉;大家商量了好长时间,终于决定发动兵变,秘密捉住了侯爵,关在城内,等待您去做进一步的处置,而对外,我们谎称侯爵染疾,暂时由夫人代为处理大小政务——详细的情况,其实在这些信札里都说得很清楚了。” 一边说,蒂尔一边解下背囊,从里面掏出一个浅棕色大信封,递给公主。 变故的开端,要从去年初说起。 其时兰森·布鲁姆已经开始改变了。 兰森这个人,拥有不小的野心。以前他还不是城主,克伊尼亚领更有美塞娅的父亲安寇司国王坐镇,整个国家都处于这个身负“骑士王”之盛名的国王的威严统治下,各地贵族都不敢包藏异心。而当安寇司的时代骤然终结,其子克里斯即位,整个乌法尔完全被依斯塔的黑暗之手操控,聚集于克伊尼亚王手中的权力不断丧失;加上克里斯比起他的父亲,实在相差太多——不论为人的正直,还是在王座上体现出来的威严与霸气。 于是兰森渐渐产生了超越克里斯王,成为乌法尔新一代霸主的幻想。他不想仅仅安定于商都荷里底亚,他更想吞并整个克伊尼亚领,将克里斯完全赶下台。但这想法还只是在心里酝酿着,各种矛盾不断地冲突,因为他还铭记着自己的责任——为莫兰斯王子守护荷里底亚,并囤积兵力,以待将来的反攻! 起初责任感限制着一个人的野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城主进言,兰森的野心仿佛受到强烈的诱惑,越来越膨胀起来,更逐渐地战胜了责任,取代它主导自己的整个心扉。兰森改变了,一瞬间变了许多,惟独有一样没变的,是他对公主女侍之一的露西娅·瑞蒂一直保持着热情不减的追求。后来露西娅成为了侯爵夫人,婚礼在金黄色的秋天举行,当时莫兰斯和美塞娅正在湖风之镇,华史也正忙于剿灭一批新来的山贼。 侯爵惟一的错误,在于娶了这个妻子。好比在身边安置了一个充满魔法力量的药剂瓶,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危及自己的安全。露西娅对美塞娅公主的忠诚,远远胜过他的丈夫,当有一天兰森侯爵与三个副官策划着,怎样颠覆克伊尼亚城,忽然一群女侍冲了进来,先用乱棒将副官们打翻——这样的做法实在过于野蛮,有悖于淑女养成手册中的教导——而后将双拳难敌多手的侯爵大人拿下。对外她们则谎称侯爵阁下染了传染病,暂时由其夫人代理城主事务。 大致的经过就是这样。现在商都以全在女侍们的控制之下,一直耿耿忠心与公主殿下的姑娘们,联合写了一封信,请公主班师回朝。 信札在各个重要人物——公主、王子、未来宰相、古魔法使薇丝,以及经常出谋划策的马可、菲丝、克丽斯汀等人——之间传递,以便每个人都了解具体情况。 至于小信使蒂尔,这时候则有些不安分了。她可是第一次见到克伊尼亚的小王子莫兰斯。平时在荷里底亚城的酒肆茶庄里,不时可以听到关于莫兰斯的各种传闻,而出身于贵族之家的千金小姐们,大多怀着嫁入宫廷的美丽憧憬。蒂尔身为勋爵之女,不免受到一些感染,虽然心里也并不是很想,却不由自主地偷偷望着王子殿下。 第一感觉是腼腆!此外他还是个乖巧型的王子呢,缺了那一股叫作——对了,王者气概! 莫兰斯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自然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了! 公主将信札收好:“事不宜迟,我们明天就动身出发。” “有些着急了吧,这里也有不少事务……”华史的话还没有说完,周身立刻被十数道目光聚焦,尤其站在旁边的美塞娅,更是目光如炬,几乎要把他烧死。 “我知道了,我留在这里打点一切事务,你们可以安心地去荷里底亚;至于帮手,考虑到山贼被剿之后,村子周边的环境改善了许多,我只要本地人帮点小忙就行了,各位小姐都可以放心地回去。” 公主邪恶地笑了笑:“真不愧是华史,好善解人意!小姐们,快来谢谢华史大哥吧!” “谢谢!” 异常整齐一声感谢,更让华史听着不受用。你们可实在不够朋友,一起跑回去吃宫廷大餐,睡天鹅绒被,却让我继续留在这里!从前习惯了大贵族生活的人,终究还是挂念着那宽敞的宫殿府邸和修缮精美的回廊花园。 “华史你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到时候我带荷里底亚的特产来慰劳你!” 第40章 马可·比亚斯的必杀绝技——追加精神打击! 华史狠狠瞪了对方一眼。 玩笑话归玩笑话,大家真的开始收拾行李。第二天早晨,十余骑集中在朗布利埃的村口,来送他们的,是恋恋不舍的村民们,和心里一万个不愿意的华史·缪伦。 “华史,你不要再送了,会越送越伤心的!”话到嘴边,变成了“华史,你不要再送了,我们路上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我只送到村口而已。你们大队人马一起行动,路上要提高警惕啊!” 美塞娅说道:“我会小心的!我们带着不少钱,可以拿钱去打发人,钱不管用了才用剑!” “公主殿下,时候也不早了,应该上路了!”蒂尔说。她的眼睛瞟着天空,其实余光却停留在莫兰斯王子的身上。 “好,上路吧。大家再见,不必为我们担心,我们很快就回来了!”公主喊道。随后返乡的骑士们排成两列纵队出村,不久以后便消失在村民们的视野之中。 “蒂尔,你们的这一身打扮,是今年的春季流行款吗?” 在路上,美塞娅注意到信使蒂尔及其余四名护卫的装束。这五人是公主亲卫队中新近的成员,按照原来的制度,只要进入亲卫队,最低的等级也是骑士见习生了。但她们现在却只穿着十分轻便的熟皮胸甲——蒂尔更是连护甲都没配备,一套浅蓝色的猎装,一双长筒布靴,背上挎着鹿皮箭袋和猎弓,腰间还有一把长刀。是为了掩人耳目,还是因为某种理由而故意这样打扮?总之,这样的装束实在不像骑士,因而美塞娅也感到有点生气。 蒂尔回过头来:“应该说是最近五年内的流行款——凡是去年初以后加入亲卫队的,格兰兹老师都会要求我们配备轻骑兵的装束,她说骑士已经在乌法尔没落了,从今以后该是骑兵发挥作用的时期。新人们都使用长刀,而表姐她们也有不少人改了用剑的习惯。” “格兰兹是谁,竟然如此地自作主张!”美塞娅有点震怒,要知道,她手下的女兵队,向来都是以华丽的剑技而闻名四方。剑,是贵族身份的体现,是高贵华丽的代名词,但现在那帮蠢蛋弃剑用刀,不是自贬身份么?“回去后我一定要找那个格兰兹算帐,我要她为这件事付出代价,我要严惩她!” “公主,你可不能这样!格兰兹老师是个知识渊博且极具智慧的人,本来她并不打算出山的,幸亏88小姐费尽心思去劝说——她是老师的远房侄女——才把格兰兹老师请了出来,担任荷里底亚的军师。现在,老师可把那里的军队治理得井井有条,战斗力大增呢!” 蒂尔说着,两眼充满佩服的光彩。 荷里底亚城居然冒出了一个军师!一行人当中,有的兴趣盎然,有的迷惑不解,有的则不以为然。美塞娅并不把这军师放在眼里,因为向来都是由她与华史·缪伦决定战斗策略,她自认为并不需要任何军师。 “格兰兹老师还是夺权计划的总设计师呢,虽然她表面上没怎么说,但骨子里她对王子与公主殿下是十分忠心的!听说她的曾祖父曾经出任过克伊尼亚的首席参谋一职,她的父亲当年也很希望进入克伊尼亚的幕僚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哦?我从前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有点意思,我倒真想去会会她了!” 公主的兴趣,开始被一点点地钩起来了。 “不过擅改骑士装备一事,我还是要追究她的责任!” 美塞娅说着,两腿一夹马肚,座下骏马顿时撒开四蹄奔跑起来。马上就要通过教会武装的巡逻地带了。 到达荷里底亚的时候,谷神祭还未曾结束,城门处各种运输车辆进进出出,特意进城来观看祭典的乡下人,如潮水一般川流不息。蒂尔向城门的卫兵出示了侯爵夫人的特别证明函,一行人得以进入城中。 商都的繁华程度,比其前几年更上了一层楼。谷神祭期间,各种商贸活动都积极展开,在商会的悉心组织下,每天的总营业额都相当于塔之恩这类城市一个季度的商业收入。具备这种规模的活动,一年中会有好几次。身为城主的兰森侯爵,平时与商会的关系密切,互惠互利,想必已经获利丰厚,口袋里装着大把的金币了。有道是“清贫寡欲,富足多欲”,在经济上狂捞不止的侯爵,有了坚强的后盾,野心自然一日日地膨胀,加上商会的人为了切身利益,也希望这个靠山能够越来越强大,于是不断在其耳边吹捧赞扬,搬弄口舌。 美塞娅感叹之余,不仅要称赞兰森的治理得当。 “我想先去看看兰森侯爵。”公主说。 蒂尔应了一声,策马向侯爵府邸走去。众人跟随其后。 早有人通报了公主与王子殿下的到来,于是整个府邸都匆匆地办置筵席,增派卫兵,好为公主与王子接风洗尘。城里的各大官员也被紧急召来,在府邸的前厅集中。 在水盆中洗了手,用湿毛巾擦完了脸,风尘仆仆的一行人进入厅中。 “殿下,我们盼了好久,总算把您盼回来了!”身为侯爵夫人的露西娅,一看到美塞娅的到来,就兴奋地冲上去。不仅是她,所有在这里等待着的女侍,一看到美塞娅与莫兰斯的身影,立刻冲上去把他们几人包围,整个大厅顿时唧唧喳喳闹成一片,倒是冷落了那些官员,任凭他们在那里傻站着,连搀进来说半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露西娅,我想去看看你丈夫,他现在还好吧。” “还好。这次他犯下的错误实在太大,我们关着他,就是希望他好好地反省。至于怎样处置他,还要等公主来做决定。吃过了晚饭,我再带殿下去禁闭室吧。” “不,我现在就去!——其实,露西娅,我看得出来,你是很喜欢兰森的,这么做真是委屈了你!”美塞娅紧握着露西娅的手,说着。 “这只能算是他自找的!不过我斗胆请求公主殿下,虽然他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希望殿下能饶了他的性命,毕竟他也曾经为殿下做了不少贡献。”露西娅开始为丈夫求情。 “露西娅啊,你跟了我这么久,为何还是没能摸透我的脾气呢?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怎样去惩罚他呀,惩罚的工作,你们其实已经做得很好了!快带我去看他,我有些话要对他说。” 露西娅点点头,向姐妹们吩咐几句,姐妹又将吩咐传到外面的管家那里,于是大厅中响起了管家洪亮的声音——公主有事先离开一会,各官员不得擅自离开,所有工作人员继续监守岗位……过了不久,公主一行人便出现在前城主兰森·布鲁姆的面前。 “罪臣叩见公主与王子殿下!” 兰森缓缓地跪下去。自从被女侍捉住关在这里,每天他的心里都在进行着复杂的斗争。因为一直都没注意到整理仪容,下巴满是胡子茬,头发也显得有些凌乱。 公主扶起兰森,四目相对,公主没有开口,大家便不敢首先发话。忽然公主说:“大家都出去吧,我希望跟侯爵阁下单独聊一聊。” 虽然不知道公主心里有什么打算,大家还是乖乖地转身向外走。禁闭室里只剩下两个人,隔着厚厚的墙壁与铁门,谁也听不到里面是怎样的一番对话,大家都抱着无数的疑团,静静等待着公主出来。这种情形约莫持续了一个小时,正当露西娅提议大家到大厅里休息时,门开了,美塞娅走了出来。 “各位,我宣布将兰森·布鲁姆侯爵释放,恢复其荷里底亚城主的职位;鉴于其治理荷里底亚有功,赐金色狮鹫纹章一枚及金币二千。” 大家顿时都呆住了,半分钟后,露西娅才感激地握住公主的双手,不知用何言语来表达;但公主对侯爵不降罪反而褒奖,这举动实在让大家摸不透,心中的疑团越积越多,却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可以询问原因的合适时刻。 “大家不要都楞在这里啊,走,吃饭去,我的肚子可是饿的咕咕叫了!”美塞娅微笑着,她这样一笑,众人更觉得诡异,越发对这个不简单的公主感到不可思议。 这天晚上莫兰斯捉住姐姐,问她到底动用了什么魔力,将心怀叛意的兰森降伏。 “很简单,只要恢复他的责任心就可以了!”美塞娅解释着,“其实任何人都具备野心,任何人都可以拥有高高在上的梦想。野心有时候还会成为催发我们努力奋斗的动力。重要的是责任,因为责任,才会使人变得坚强,维持着人心之中那光明的一面。我只是提醒了兰森,他好歹也是光荣的乌法尔贵族,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侯爵与骑士,他应该知道他一生所要守护的是什么,为了什么而奋斗。兰森这个人好就好在他的责任感也是非常强的,正好可以抵消掉他所具备的野心,我所要做的仅仅是从中点拨,点到刚好让他开窍为止。我知道一切错误的根源——我也当场跟他摆明了说——并不在他,而在那些商人身上,他们想利用兰森,只要兰森成为他们的一份子、代言人,当兰森的权力越来越大,他们可以获得的利润也将越来越多。我给兰森上的第二课就是,不要低估了商人的力量,更不要低估商人的野心,你也要记得牢牢的,以后别像兰森那样中了别人的圈套!只要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再显示出宽大为怀的精神,并且委以重任,他以后一定会尽心尽力为我们效力了。” “姐姐很厉害呢!” “当然了!你不要看我平时总不够正经,喜欢开玩笑捉弄人,其实姐姐的厉害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呢! 第41章 若让你们摸透了我的底细,那可实在太没趣了,不过,弟弟,其实你也具备姐姐这样的素质,只不过你还没发现罢了,以后你一定会是一个很英明的君主!” “姐姐说什么都没错的,我知道!” 第十九章军师登场 军师的宅第,在荷里底亚城新香榭里大街的中部,是一座三层的红楼,拥有美丽的庭院,中间是圆形的花坛,四种花卉围成四个圆圈,包围着一株铁树。小径由碎石铺成,灰色为底,淡黄色的石子组成一些简单的图案。格兰兹·胡里亚女士,大约三十岁,单身。据说她不仅头脑十分好使,她还是个技艺很好的插花爱好者,一名辛勤的花匠,以及一名很高雅的茶道人士。 当美塞娅一行人来访的时候,格兰兹正悠闲地品尝着新到的绿茶。她似乎已经事先料到了公主的来访,因此并未显得应付仓促。 “呶,那就是我们的格兰兹老师了!”蒂尔通报说。 一看到格兰兹的脸,公主的心里顿时像被门槛绊了一下,差点没跌倒。 真难看!首先是那几近悍妇的体格,加上一头又粗有卷的短发,从背后望过去,十个人里怕有九个会以为她是男人。她倒也有自知之明,虽然家里财富不少,在脂粉方面却基本上没有投资,大概她也知道那些化妆品对于她乃是无用之物,或许保持着自然的外表,反而看起来更顺眼些。 创世神当初在创造生物——尤其是创造人类种族——时,尤其注重公正性。天底下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有不少,但那大多是小聪明;当神想把出类拔萃的智慧赋予一个女人,令其变得大智若愚,那么她将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外表,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美塞娅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她一看到对方,就意识到不可小看她的实力。 后面的莫兰斯,惊异神色不亚于姐姐。不过格兰兹似乎习惯了这种眼光,又或许是长期品茶浇花的生活磨练了她,她倒是显得十分平静。来访者在进入正厅中坐下,美塞娅和格兰兹便开始漫天聊起来,不用说,都是在互相试探着对方的学识与口才,剩下小王子傻傻地坐着。 “姐姐,老师,我想和艾宓尔一起出去逛逛,行吗?”不甘做木头人的王子说。 美塞娅点点头,王子顿时像解放了一样,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外走去。庭院的小石凳上,艾宓尔已经百无聊赖地坐了好一阵子。 屋子里,军师像是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似的,开始与美塞娅讨论起骑兵部队的建制来。本来乌法尔的骑士就不如依斯塔,四月会战里,圣殿骑士团的强力冲击,不知让乌法尔的多少战士丧命于战场。自从格兰兹出任荷里底亚首席参谋,她便开始大力组建轻骑兵部队,同时也减轻了骑士身上的负重,虽然防御能力降低,但提高速度与灵活性,才是军师的本意。 “依斯塔正是以强大的骑士发迹。他们的骑士,装备精良,更重要的是他们无与伦比的忠诚。他们是狂热的护教者,对于异教徒则是可怕的屠夫,我国的骑士,输就输在还没有遭受可怕的精神控制。 “可是,更久远的历史让我看到了骑士存在的诸多弱点。我们的圣湖大陆年代久远,历史总是往复循环,一朝兴一朝灭,尽管中间出现了历史断层,使得我们对历史的了解失去许多理论依据,但毕竟还是有一些古书遗留下来了。我曾经花费了二十多年的精力,悉心研究这些古书,尤其是与军事有关的书籍,后来我发现,原来古代军事曾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正是受到古代思想的影响,加上我的深思熟虑,我发现了骑士所存在的越来越多的缺陷,只要针对这些缺陷,就可以击败依斯塔的骑士。” “你说大话!骑士兴盛了数百年,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正面相撞,想打败他们真是谈何容易!” “但骑士制度在数百年里并没有进行革新,随着时间的深入,问题将慢慢浮出水面。时间也给了我机会,让我找到破解骑士攻击的办法。” “哦?怎么说?” “想要对付依斯塔的骑士,不能存偶‘我要训练出更强大的骑士部队’的想法,从现在乌法尔的景况来看,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对付骑士,正面攻击是下下策,更好的办法,是打击他们的心理,破坏他们的后勤,针对他们机动力不足的弱点,以快速骑兵拖垮他们。弓箭手、魔法师、雇佣兵团……每一种部队,都可以成为骑士的可怕杀手,关键在于你怎样来调动和运用这些部队。相对于武装一个骑士所需要的优质武器与防具,以及大量随行的侍从,培养一个骑兵要便宜许多,快捷许多,骑士来自贵族,而骑兵可以来自广大平民,并不是我特意小窥贵族,实际上他们也是常人,脱掉那厚实的铠甲,他们与普通人一样脆弱。大量的骑兵可以弥补冲击力的不足,更重要的一点——骑兵的速度将是对骑士的致命武器!”格兰兹进一步解释,“我早就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我放弃了与依斯塔正面比拼力量的想法,虽然保留了我们自己的贵族骑士,但是我要训练他们的速度,让他们从沉重的铠甲束缚下解放出来;不过,骑士道里的很多信条,不管任何时候都将成为一名军人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 “屁话!”美塞娅冷笑着说。不过她毕竟不是华史·缪伦,那个家伙只要听到这番话,立刻就会跳起来敲掉对方的门牙,因为华史可是一名优秀而正道的贵族骑士。“不过,你的说法——就是‘拥有骑士之心的新骑兵’——倒是很新鲜,很让我感兴趣;而且,我从前也一直为了寻找骑士们的突击力与速度之间的最佳契合点而烦恼。你这个人的想法从头到脚都很新颖,我对你的兴趣倒是越来越浓厚了。” “哦?臣下真是感到无比荣幸,只要殿下不将臣捉去解剖就好。” 格兰兹开了一句小玩笑,而后继续说:“剑与刀,一个是华丽的代言,高贵的体现,而另一个则是实用、速度的象征。新式的骑兵和骑士,每个人都会配备一把马刀,这是从实用性来考虑。穷人养不起宝剑,相对便宜的战刀则成为他们很不错的选择。不过骑士的马刀会配在马鞍上,宝剑则挂在腰部。” 美塞娅明白似的点头。其实格兰兹的思想与她也是一脉传承的,她们一直都很注重骑兵的力量,只不过在这骑士身份尤显得高贵的社会里,格兰兹迈出的改革步伐大得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光靠一张嘴来说还不行,你得拿出一些证明来。我给你两个月的时间——最多只能有两个月——你负责把克伊尼亚给我攻下来。我要看看你是怎么来实现你用骑兵打击骑士的战略,表现得好,我就让你继续改革军队,否则我就要恢复原来的体制了。” “殿下在给我出难题啊!好吧,我会拿出我的证明来,不过我也需要大家的密切配合。好比是一场戏剧,光有优秀的导演还不行,演员们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两双狡猾的眼睛相互注视着,然后美塞娅和格兰兹都笑了起来。一个对付克里斯王的好办法,正在她们心中酝酿着。 四月十三日,克伊尼亚与荷里底亚的军队,再一次摆起了战阵,对峙地点约在商都以西五十法尔桑处。 克伊尼亚军几乎倾巢而出,全副武装的骑士们,以及数量为骑士三倍的侍从,在村庄里驻扎下来;他们的两翼,都有侦察骑兵的小队负责巡逻,后面紧跟着队伍庞大的步兵,和押送粮草的运输队。克里斯王总共动员了七千人的部队,想把商都一举拿下。而克伊尼亚军的敌人,总数才不过是二千余人,除去美塞娅的亲卫队,几乎再没有半个骑士了。 公主的营帐里,却半点忧愁的气氛都没有,似乎她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凭借现在这些兵力,击败来犯之敌。 “这么容易就上当了,真是枉费我白白准备了另外三套应急方案。我看克里斯王已经把他所有的精兵都投入到这里来了,好啊,到时候我们抄他的老巢也就更容易了。” 格兰兹一面在沙盘上插小旗,一面大笑着说,并没有因为公主和王子也在帐篷里就有所收敛。实际上她和她父亲都是怪人——甚至可以把范围扩大到她们的祖先,都是一脉相承的不拘礼节。当初其父正是因为笑的时候不看场合,很遭国王和大臣们的厌恶,失去了扬名的机会。还好美塞娅和莫兰斯比起先王温和了许多,否则格兰兹就会重蹈覆辙。 美塞娅白了她一眼:“不要把我二哥低估了,他并非你想象的那么天真,我们的计策虽然好,但也有可能会被他看破,到时候他反将我们一军,荷里底亚城就得玩完!” “不,姐姐,我熟悉克里斯皇兄的脾气,我可以确定这次他必定会上当,他一定会输得很惨,因为他对于胜利寄予了太多希望。” 听到莫兰斯这样说,公主的眼睛亮起来:“弟弟是我们的幸运之神,你说克里斯输,他就一定会输。” 这一场戏,将许多人都狠狠地蒙骗了一次。 公主一行人回到荷里底亚城的当天,尚未知道侯爵已经被监禁的商人们,顿时感到事情的棘手。当初就是这些人唆使侯爵积极准备谋反,现在侯爵突然生了重病,他们连去探望都不行;祸不单行的是,美塞娅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回来了。是把权力完全交付予她,还是将她擒拿,实在让人难以作决定。 有人说,美塞娅在商都根本没有任何的势力可言。她几年来一直未曾在克伊尼亚领内,仅仅把女侍们留了下来,而其中的ss小姐又嫁给了侯爵大人,可以说,侯爵操控着整个商都。 第42章 有人却极力反对。他们认为,不可小窥女侍们的实力与忠心。这些女孩几乎是从小跟着公主,可谓感情深厚。而且,女侍们保持着多方面的人际关系:首先,漂亮的女侍们在军队中尤其吃香,一个女侍很可能结拜了兄弟,交了男朋友,而她的兄弟或朋友又会拥有好几个要好的朋友,如此一来,结成了广大的关系网。女侍们那一方,还有一个格兰兹·胡里亚,当初她协助侯爵招纳了一批魔法师与光之母神教的女性僧侣,这些魔法部队一直在她的掌握之下,侯爵用金钱都难以收买得动。以上两股势力已经十分强大,现在公主来了,他们必帮助公主争回权力。 当晚就有几个害怕被牵连的商人外逃了。 第三天,公主在公民广场召开大会,忽然宣布将兰森·布鲁姆的职务废除,贬为庶民! 正像谨慎者估计的那样,女侍们在荷里底亚城的势力极为强大,一时之间,居然能把兰森的支持者们击退。当天在城中发生了两派魔法师的小规模交战,致使数间房屋被毁坏,城墙也被炸开了一个缺口,至今未曾补上。侯爵暂时处于劣势,多亏属下的努力,才得以逃出荷里底亚,在势力相对稳固的萨尔兰落住脚跟。 荷里底亚城轻易地就被美塞娅的势力所控制。全城实行了戒严,但仍有少数人逃跑出来,要么逃到萨尔兰,要么进入克伊尼亚城,同时也把宝贵的消息传入克里斯王的耳朵里。美塞娅乘胜追击,派遣大量精锐骑士进攻萨尔兰,与兰森所部在梅斯湖附近对峙起来。这样的战况自然也很快让克里斯知道了。 一面派人探听虚实,克里斯一面按捺不住心中的欣喜,高兴地制订作战计划。对于他,这消息好像天上掉下的巨大馅饼,闻起来是如此美味!美到他有点摇棋不定了。兰森与美塞娅在狠斗,连者实力相当,必然两败俱伤,而他正是那得利的渔翁,又或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率领大军直扑防备空虚的商都,先将重要城池攻陷,然后腾出手对付城下之敌。 左思右想之后,克里斯选择了后者。克伊尼亚的所有骑士,经验丰富的老兵,都被动员起来,国王向他们许诺,当克伊尼亚领全境被平定,每个英勇作战的官兵都能得到丰厚奖赏;凡擒拿美塞娅、莫兰斯、兰森·布鲁姆或献上三人首级者,不论身份,均连升三级,赐封地一块。一时间部队的士气无比高涨起来,因此形成了四月十三日的战况。 莫兰斯站在营帐之外,春天的风吹拂着银白色风翼的旗帜。 “有心事?” 不知什么时候,美塞娅走了上来,挽起弟弟的臂膀,问道。 小王子点着头说:“我们这一次是真正与自己国家的人开战了。当皇兄落入我们的圈套里,不知有多少士兵会因他而丧命于战场上,等我们回到克伊尼亚城,那些居民会怎么想呢,我们可是杀害他们亲人的凶手啊!我头一次感觉到战争是如此的恐怖,忽然有一种想放弃的打算。” “没有人喜欢战争啊,战争带来的只会是无尽破坏与痛苦;可是,若没有战争,旧的格局就不会被打破,被压迫的人就无法争取独立与自由,这世界也不会有进步。你想想,乌法尔已经被外来势力摆布了四百年,压榨了四百年,无数前辈都在努力争取着自由,我们的面前,是一条布满荆棘,漫长而曲折的山道,在到达终点之前,注定要承受无数痛苦的考验。弟弟,在乌法尔这片土地上,每个人的死都会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们的牺牲会为将来的和平与自由奠定基础。” 莫兰斯望着远方,将姐姐的话品味了一遍:“姐姐我知道你是对的,但这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 “姐姐的心里也不好受的。但这是世界的法则,是血的现实,不容许你不去接受。弟弟,以后你会成为克伊尼亚领甚至整个乌法尔帝国的国王,你必须从小学会承受这些精神上的痛苦,磨练出自己的坚强意志,否则,你会无法胜任君主之位。” 莫兰斯多想说,自己不愿做一名国王,而希望过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那就不必为许多事而牵肠挂肚,或者内疚不止。可那样绝对不可能,他的身份过于特殊,很多事一生下来就注定了,加上姐姐、华史、马可他们都抱着殷殷期望,他自己也不忍粉碎他们心中编织的梦想。 为什么不能向从前那样随遇而安呢,既然是已经注定的事,何不坦然地去接受? 美塞娅凝视着弟弟白皙的脸蛋,想想几年前,他还是个乖宝宝样的男孩,现在却比她还高了不少,像个大人了。她心中的美丽梦想,正一点点地明晰起来。“莫兰斯,朝阳与夜歌你知道吗?你是清晨的太阳,将散发出无限的热量,温暖整个乌法尔,而姐姐愿意做深夜的歌者,默默传唱,悉心辅佐,姐姐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了,就算是为了我,你无论如何都要成为太阳啊!” “姐姐你放心吧,我会听你的话,将来做一个好国王!” 莫兰斯幸福地说着,正因为他有一个体贴入微,如母亲一般的姐姐。 忽然传令兵跑上前来,说格兰兹女士有请。 营帐正中的沙盘上,摆着十几粒象棋棋子。很明显地,克里斯王军的阵线正在缓慢拉长,他们暂时担心的是周围有伏兵,一旦伏兵的可能性接触,他们便可以凭借数量上的优势,采取包围阵型。棋子似乎显出跃跃欲试之势,看来敌人已经完全把粮草放心地安置于后方了。 “敌人已经安定下来,并不断派人探察两翼的情况。他们在怀疑这附近是否有伏兵,因为双方现在的实力相差太大了。估计他们会在明晨发动攻势。” “虽然我哥哥平时也很谨慎,不过在他身边的大多是少壮派的军官,早晚他们会按捺不住的。军师,按照你的计划,天黑之后我们就该后撤了吧。” 格兰兹端起茶壶与茶杯:“我已经下了命令,两小时后开始拔营,全军后退三十法尔桑,仅留下一个空营寨,明早拖延一下他们的时间——两位,要绿茶吗,这是南边丰壤之陆出产的茶叶,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尝一尝?” “我要一杯,谢谢!”莫兰斯说,一边伸出手,去接茶杯。 “我要苦茶,最近嗓子有点痒——这里有苦茶吗?” “有的,我这里什么茶都有,因为女侍们常常过来汇报情况,她们的口味都各有不同。”格兰兹说着奇#書*網收集整理,走到旁边的橱柜去拿另一个小壶。 “那我们就在这里品茶,等待黑夜降临吧。”美塞娅在一旁的靠椅上躺下,放松放松精神。 营帐之外,士兵们正在收拾东西。这营寨是他们早晨才建造起来的,其存在的时间只到明天早晨而已。等到克里斯的军队包围这里,发现整个营寨空空如也,他们一定会放火烧营吧。 而那时候,荷里底亚军早已严阵以待,应付即将到来的猛烈冲击。克里斯麾下的骑士们,虽然比不上圣殿骑士团那么勇猛,但相对于荷里底亚的骑兵,攻击力方面仍优势十足。说白了,这一仗,乃是格兰兹设计出来向公主证明自己理念的舞台。 暮霭笼着大地。昏黄的天空下,远处敌人的营寨一片模糊,不知道对方在干些什么。 当然,克里斯这一边,也无法清楚地观察到对方的行动,因此,格兰兹才会安排部队在夜里撤退。 随着派出的侦察骑兵不断将进一步的情报送过来,形势逐渐地明朗化了。王妹实在是缺乏足够的力量部署防线。刚开始侦察骑兵们只是很谨慎地在小丘上,借着树丛的遮掩观察周围;后来他们就胆大了,冲入村庄里,抓一些村人来问话,都说附近没有埋伏下来的队伍。 少壮派的将领们,都鼓噪着要一战定乾坤,终于连克里斯也不那么冷静,对即将到来的胜利充满了信心。 “明晨五点开饭,七点钟,全军向荷里底亚方向突击,务必拿下商都荷里底亚!”克里斯豪情万丈地宣布,然后一掌拍在地图之上。 第二十章遥远的迂回 乌法尔的春晨,夜之精灵刚刚合上她们的眼睛,天边现出曙光,清新的空气在人们身边流动,随便吸一口,仿佛全身的重量都减轻了许多。 士兵们忙忙碌碌地做早饭,擦洗铠甲和兵器,骑士的侍从们从这个帐篷跑到那个帐篷,耳边还响着主人们的呼喊声。 克里斯王迎着太阳升起的东方,双臂尽可能地向上舒展开来。多么美妙的一个早晨啊!很快的,他,安寇司的继承者,就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克伊尼亚之王;而在此之前,他真正控制的地域仅限于首都及其周边村镇而已。 侍从端上一碗麦片粥和漱口用的清茶。克里斯三两口把它喝完,激动的心,不论做什么都不愿磨磨蹭蹭。 “部队集合好了没有?” “都已经准备妥当,正等着陛下的命令。” 克里斯快步走到营寨前面,眺望对面的荷里底亚军,敌人一点动静也没有,越发地让人感到奇怪。难道美塞娅以为,就凭他们的那几千弱兵,可以抵挡骑士部队的冲击吗?但克里斯想不到,对方究竟还能耍些什么伎俩,握着剑柄的右手微微颤抖,他感觉到自己的宝剑在发散着斗气,看来剑比主人更期待战斗的降临。 武将们先后来到克里斯的面前,报告所率部队早已整装待发。每个人的脸上都神采飞扬,一面寻思着如何才能抢到最大的功劳,假如因此战而一跃升为侯爵甚至伯爵,那便令祖宗几代都沾了光彩,从此名利双收,王公贵族的奢华生活也不再是梦想。 第43章 克里斯唰地抽出宝剑,剑柄处的红色宝石闪闪发光。他将剑高举过头,众将也连忙抽出自己的佩剑,与国王的剑搭在一起。 “愿正义之神保佑我们,以光辉的力量消灭大逆不道的叛贼,万岁,克伊尼亚的骑士!所向无敌,披荆斩棘,克伊尼亚的骑士!”克里斯喊道。 “愿正义之神保佑我们,以光辉的力量消灭大逆不道的叛贼,克伊尼亚万岁!克里斯陛下万岁!” 待众将高呼万岁完毕,克里斯命令道:“全军上阵!” 将近七点时,克伊尼亚军已经完成原定的阵型,而对方营寨里仍毫无动静,仅仅能望到塔楼上的哨兵影子和风中飘扬的旗帜。看来对方根本就不打算出战,躲着也没用,克伊尼亚城的骑士们一样会冲破那脆弱的防线,直捣黄龙! 处于战线中间的克里斯王,遥望远方丘陵下的敌人营寨,终于下定决心,抽出宝剑向前一挥。左右两边的骑士们,立刻呼啸着向前冲出,一时间,他的视野里弥漫着飞扬的尘土,耳边净是战马的嘶叫声和骑士们兴奋的喊声。 克伊尼亚军的首发阵容,是由一千名骑士组成的突击部队,两翼各有三百名负责护卫的侍从骑兵。克里斯麾下的年轻将领们,个个都想捉住敌人的首脑人物,当中间的骑士们还在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冲击,两边的骑兵们已凭借较快的速度向敌人的营寨包抄。对荣耀的渴望远把对死亡的恐惧压制在心底,荷里底亚军继续龟缩不出,更刺激了对方的自信,很快地,侍从骑兵们已经冲入营寨之中,出乎他们的意料,这里不存在任何抵抗,整座营寨空无一人,帐篷里甚至连一把椅子都没留下。 左右两军的指挥官凑在一起,其中一人猜测道:“我看他们是怕了我军的实力,所以趁半夜溜回城里去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呢,烧了营寨继续追击,还是在这里等候骑士们还有陛下到来?” 另一人望望四周,部下们群情激昂,于是说:“我军势如破竹,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拦我们的。我看敌人还没有远去,只要抓紧时间追击,很快就能在他们入城之前将其消灭。假如演变成攻城战,我们骑兵就不能发挥作用了,到时候能邀功的也不会是我们。这样吧,我们等骑士们到达,就继续追击敌人,如此一来就有足够的兵力了。我想陛下一定会赞许我们这种随机应变的精明头脑!” 这提议听起来很有建设性。指挥官和他们的副官都赞许了几句,然后他们命令部队就地警戒。此时由克里斯亲自指挥的四千名步兵刚开始前进。一般说来,骑士们都会充当首发突击的角色,之后才是步兵跟上去扫荡,因而每朝的君主都会想尽办法为自己的骑士部队配备优秀装备,指派下人小心伺候,生怕养尊处优的他们会突然有什么闪失。 骑兵们的前方,一支箭忽然呼啸而来,指挥官身旁的一名士兵被穿胸而过,整个人都飞了出去,跌在五加斯开外的地方。全军顿时哗然,大家顺着箭射来的方向望去,只望见三骑立于小丘上,正中是莫兰斯王子,两边分别是艾宓尔·瑞克修和蒂尔·乌尔曼。那一箭正是由王子射出,附加了风神格罗瑞亚的力量,不但射程远得令人咋舌,穿透力也大大增强。倒霉的骑兵躺在地上,挣扎两下便宣告死亡。 “我知道,那个男孩是莫兰斯王子,抓住了他这辈子也不用发愁啦!” 不知是谁大喊起来。士兵们都知道,莫兰斯是军中悬赏最高的敌人首脑,数不清的人憧憬着能用他换取如山的黄金。这些侍从一直服侍着他们的主人,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忍受各种责骂和体罚。一旦获得巨额赏金,便可以脱离苦海,从此像他们原来的主人那样使唤别人。 “抓住他啊!”指挥官命令道,毕竟自己也抵挡不住高额赏金的诱惑,前面的士兵们一边喊着,一边策马向前,莫兰斯和蒂尔又放出几箭,射到五六人,然后转头逃跑了。 这是美塞娅的一条妙计——用身份最尊贵的弟弟做诱饵,引诱敌人的骑兵部队继续冲锋,继而骑士们因无法控制局势而不得不跟着冲击;她和格兰兹的最终目的,都要使敌人的骑步分开,荷里底亚军才好从后方夹击,若换作从前那些为将的老骑士,一定不屑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手段,可是格兰兹用起来却乐滋滋的,在她的理念里,这样的用兵之道才是正途。“只有在战争中尽量使用计策,攻心为上,减少己方的士兵伤亡,这将领才算是用兵如神、体恤部下的好将领。”此言论甚得美塞娅的共鸣,公主也因此而增加了几分对军师的信任。 克里斯的军队已经分为三个部分,最前面的是六百名争功的骑兵,骑士们距离第一部约有一刻钟的行程,而步兵部队则远远地被甩在后面,一系列的示弱和引诱行动,让克里斯及其部下完全陷入圈套之中。 过了不久,莫兰斯等三人已经回到公主跟前。他们本来体重就轻,穿的是轻皮甲,坐骑又是精心挑选的骏马,脚程自然很快,莫兰斯在半路上不断折返回去,向身后之敌攻击,每次都让一两人摔下马背,仿佛是故意的挑衅,让敌指挥官失去冷静。 “莫兰斯你累了吧,到后面的营帐去休息一下,那些敌人就由我们来收拾好了。” “还好,姐姐,你还是关心一下艾宓尔和蒂尔吧。”莫兰斯说着,向一个侍从招招手,不一会儿对方取来新的一批箭支,莫兰斯把它们放入箭袋里。 敌人即将杀到,不远处传来了魔法爆鸣声,那是火系魔法小队在迎击。格兰兹在敌人骑兵冲击的正面,安排了八百名步兵,以长枪为主要武器。魔法师安排在隆起的小丘或凌晨时搭建好的平台上,喝下魔法补充剂之后,狠命地发射爆炎球,同时还有地系魔法师唤出石笋,与士兵们打好的木桩一起作为骑兵的障碍。在魔法师的前面,还有负责护卫的重步兵,一人高的大盾架在面前,形成一道钢铁围墙。 这些魔法师都是兰森和格兰兹费尽心力寻找而来,他们组成的魔法部队,就算冠上乌法尔最强之头衔也是名正言顺。军师第一次把他们派上战场,也要趁此机会检验他们的训练成果。 这里是一个口袋阵,两侧的斜坡上,弓箭手们像幽灵一样冒出来,居高临下发射箭雨。克伊尼亚的骑兵遭受三面合击,士气顿时崩溃,不是被魔法炸飞,就是被羽箭射倒。不久后骑士们赶到,他们保持着严整的队形,向斜坡上冲锋,弓箭手扔下一些原木之后,仓皇逃走了,被打得抱头鼠蹿的骑兵们,这才得到解脱。 骑士主将正在恼怒着,到底是谁自作主张向前追击,还来不及考虑应该怎样应付这局面,身后却传来了叫声:“不好了,荷里底亚的骑兵在我们的侧翼和后方出现了!” 骑士阵型的攻击力,几乎全部集中在正前方,其侧翼需要骑兵或步兵的保护,后方更不应该让敌人得到突袭的机会。这是因为严整的阵型一旦被破坏,攻击力上的优势就表现不出,而且骑士保持的密集队形,不是轻易就可以掉转正面的。 所以这一声惊叫响起,整个骑士阵顿时像是被砸了一记闷棍的武士,满头冒起金星,不知如何反击才好。 克伊尼亚的骑兵们,早就在格兰兹的训练下,具备了高速的机动力和辽远的作战半径。将近一千名骑兵,绕到敌人的背后和侧面,毫不留情地发动攻击,马刀砍入锁链甲的空隙处,长锤砸在骑士的身上,很快地就有近百名“高贵的骑士”丧命于这种“卑劣得像专门背后捅刀的小偷”惯用的手法。 每当骑士们好不容易掉转队形,想与敌人一决高下,荷里底亚的骑兵们立刻退开,转到另一方向继续展开进攻。失去护卫的骑士,没能与敌人正面冲击,优势无法发挥,反而频频被敌人戳痛短处。 格兰兹挥动深蓝色的令旗,骑兵、枪兵、弓箭手、重步兵,开始合围阵地中央溃不成军的敌人。尊贵的骑士们,为了自己与家人,除了指挥官仍负隅顽抗之外,多数都放下武器投降。 美塞娅立即命令士兵们去救治伤者。格兰兹站在她的身旁,有点得意地说:“殿下对我的布置还满意吧?” 公主点头默许。刚才的战斗她从头至尾看个清楚,格兰兹军师的令旗每每挥动,骑兵们便灵活地向另一方向转移,完全把丧失护卫的敌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这就是她所擅长的战法吧!不同的人物训练同样的士兵,得到的结果可以相去甚远,可以成为精锐之师,也能成为乌合之众。骑士战法在圣湖大陆延续了几百年,几乎已经形成基本完善的一套体系,不再出现杰出的军事家,有的只是忠实执行这套战法的将领。而格兰兹的出现,对于轻骑兵来说无疑是重见天日的绝佳机遇,她改写了战争理论,以自己的方式来证明轻骑兵的优秀战斗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她身边的人将会越来越惊异于她的那颗天才脑袋。 现在只等萨尔兰方面的表现了,公主尚存有少许担忧,这里的士兵刚刚经过激战,已无法抵御即将到来的克里斯本部,若马可、菲丝她们不能及时带着萨尔兰的部队赶到,这场战争她美塞娅就会输掉。说白了,左右战局的关键,便是“部队的机动力”! 克里斯率领着大批步兵,正以急行军速度赶向战场。他已经看到了前军兴冲冲的行动,心里非常不满。无奈那些骑士太争功,他派出传令兵也拉不回来。没办法他只得跟着前进,免得骑士们蒙受大损失,再说他的这些步兵早晚都会抵达荷里底亚城下,将城池攻占。 第44章 “陛下,前军的将领你一定要惩罚,他们无视军队纪律,盲目向前……”身边的勋爵插话道。因为没能够进入首发阵容,失去了抢头功的机会,他感到十分气愤,于是在克里斯面前摆了一道。其他将领立即随声附和,这位兄弟实在是了解他们的脾性,肯帮他们说出这句一直憋在心里的话。 克里斯一摆手,示意勋爵闭嘴。 “难道我不知道怎样做吗?要你来多嘴!他们不守军纪,这话不错,回到克伊尼亚以后我会算这笔帐。不过战斗时也讲随机应变,假如他们应变得好,我会大力嘉奖他们,总之是赏是罚需等到战斗结束。你们有这么多闲心,不如先勒令你们自己的部队,不要掉队了,哪个掉队我就撤掉他的职务!” 众将不得不缄口,又行了一阵,侦察兵的战马忽然飞似的跑来,士兵滚鞍下马,神色惊慌地说,部队周围出现了敌人的大批骑兵,左翼和后方都面临被进攻的危险! “美塞娅哪里有这么多骑兵!她的部队不是都调去进攻兰森·布鲁姆了吗?”克里斯叫起来,“你这家伙竟敢开寡人的玩笑,信不信我当即砍掉你的脑袋!” “属……属下不敢!属下该死!属下所说句句属实,敌军大约有三千人,从方向来看,是从萨尔兰过来的!” “大胆!到现在你还敢开玩笑,昨天我才收到飞鸽传书,在萨尔兰的美塞娅所部与兰森所部仍旧对峙着。他们有可能在只用一个晚上就赶过来吗?他们会放着战斗不打而赶过来吗?笑话,真是笑话!来人,砍了他的脑袋!”克里斯发怒起来。侍卫立刻上前逮住小兵,带到部队边上,只卡嚓一下就了解了他。 克里斯的气还没消散,部队就开始骚乱起来。原来萨尔兰的骑兵部队真的赶来了,马可与克丽斯汀,菲丝与拉秀贝尔,分领两队骑兵,包抄敌人的后方与侧翼。 遥远的迂回! 也只有格兰兹,会让自己训练出来的高速度骑兵执行这种战术。 一眨眼的功夫,箭雨已飞速袭来! 克里斯王的部队中,多数是攻城用的步兵。箭雨从身后袭来,这些倒霉的平民兵士被射倒了一大片。格兰兹针对这些步兵,派遣由枪骑兵(此枪并非骑枪,而是相对廉价的木枪,精铁的枪尖,往下还有一段被铁皮包住,以免敌人将枪尖砍断)和弓骑兵组成的突袭部队。当步兵们转过头来,勉强结成防御阵,枪骑兵猛冲而至,居高临下用尖枪乱挑,地面上鲜血遍布,士兵横七竖八地倒下! 攻击的效果如意料中那样好! 克里斯的脸上浮起一股冷气。三千骑兵对四千步兵,战斗力的差距实在太悬殊了!现在他的身边只有百余名骑兵,十几名骑士,根本挡不了多少回合。敌人肆意在步兵中间冲撞、践踏,士兵的惨叫声不断传入耳中,使克里斯王战意全失。 逃走吧,让这些士兵在此抵挡敌人的进攻,我则带领我的骑兵们突围出去,只要回到克伊尼亚城,我就不再害怕他们了!关键时刻,克里斯再次干起了出卖的勾当,向骑兵一挥手,他们瞄准步兵们好不容易才拼杀出来的一个松口,一鼓作气冲了出去,没命地向前奔。马可立刻带着两百名部下随后追去。 “你们的国王跑了,完全把你们遗弃了!” 拉秀贝尔驾着马在战场四周绕圈,一边大声喊着,更大的不安扩散到整个阵地,步兵群“虫”无首,正如没头苍蝇,在一张密网中撞来撞去。 “你们赶快投降,仁慈的美塞娅公主绝对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因为大家都是克伊尼亚的子民!” 拉秀贝尔挥动手中的令旗,所有的骑兵都推出撕杀的中心,在战场四周结成稳固的包围圈,把敌人困于中央。 一个士兵带头丢下武器,跟着便是一大片效仿者,没有人会笨到为一个抛弃他们而逃的国王效忠到底。拉秀贝尔向身边的士兵吩咐几句,士兵策马来到敌人跟前,大声命令他们排成队伍,向荷里底亚方向行进。 遥远的迂回,已经获得圆满成功! 当然,还有一个人是必须抓到的,那就是克里斯,不过兰森侯爵已经在半路上等着他了。 克里斯王与身边的百余骑,狂奔在通向克伊尼亚城的大道上。在他们后面,马可和夏侬,这两个公主亲卫队中剑技高超的女骑士正领兵追击。克里斯根本不去想自己的残余部队能否击退追兵,他只是不住地对自己说,只要回到主城,生命就有了保障,今后东山再起还是有希望的! 忽然前方射来十余支箭,国王因跑在最前,座下骏马中箭倒下,他也狼狈地在地上打了十几个滚。 天……还有伏兵! 兰森·布鲁姆所部的三百骑,在一阵齐射之后,冲上去驱散敌人,他们的目标之有一个——克里斯·梅隆·迪南多。马可与夏侬率领的追兵也赶到了,毫不留情地砍杀顽抗者。本来这种狂打落水狗的行为,乃是一名骑士所不齿,但格兰兹很明显地已经对他们进行过战前教育,叫他们在战场上放弃那种过于迂腐的骑士之道,战争的目的只有一个——获取胜利!不惜一切代价,不论使用什么方法,都一定要获取胜利! 兰森和数十名部下,把坐在地面上的克里斯王团团围住。 “兰森侯爵,你是骑士,应该为国王效忠的!你若把我救回克伊尼亚城,我答应把王位让给你!” 克里斯近乎哀求地说着。 然而兰森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拒绝说:“你不要妄想拉拢我!我所效忠的国王应该是莫兰斯,而不是你,我也不贪图你那虚假的王位!来人,把他绑起来!”只这句话就把克里斯最后的希望击得粉碎。 左右拿着麻绳上前,把垂头丧气的克里斯五花大绑。 “做得好,兰森侯爵!”夏侬赞许着。 兰森报之以微笑,说:“我已经不是原来的兰森了,我知道自己所走的应该是怎样一条路。废话别多说,公主布置的任务我们已完成,现在是不是要带着他回去复命了?” “别把他绑得太紧,他那尊贵之躯恐怕受不了!”夏侬望着克里斯那种痛苦的表情,略带嘲讽地说着。 马可冷哼一声,说:“管他呢,公主最痛恨的就是这个人了,我们可没必要对他太好,太浪费我们的表情!” 兰森把克里斯提上马鞍,在其嘴里塞一枚麻核,以免他在半路上胡言乱语。兰森虽然已重新恢复忠心与责任,却害怕自己心里的野心还是那么强烈,可能克里斯用几句富于蛊惑的话,就把他的理智一时蒙蔽起来。他犯了一次重大的“政治错误”,现在不想犯第二次了。 大获全胜的荷里底亚军班师回城了。 天上已笼起黑幕,侯爵府里灯火通明。克里斯被押送至美塞娅与莫兰斯的面前。公主摒退众侍从,仅留下莫兰斯、格兰兹、兰森及马可等数名女侍。 克里斯刚松了绑,立即痛哭流涕得扑上前去:“妹妹啊,我以前做错了很多事,我向你忏悔,只求你饶了我的这条命吧!” 装可怜! 美塞娅一把甩开皇兄,冷冷地说:“你要我原谅你?笑话!当初父王死在依斯塔的骑士团手里,你有没有想过为他报仇?没有!你却杀了缪伦宰相,还想连我们也一块杀掉!你倒说说,我和莫兰斯有什么理由可以宽恕你?” 克里斯向美塞娅求饶不成,后悔自己忘记了一件事——这个妹妹对自己是恨入骨髓的,她所关心和爱护的,仅仅是她的弟弟莫兰斯而已。莫兰斯说的话,她应该会言听计从吧。于是他转而向莫兰斯卖弄眼泪。他抱住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拼命地将眼泪挤出来,浸湿他的衣服;请求他的宽恕,并许诺以后永远做一个安分的平民。 莫兰斯望着姐姐,眼里充满着无奈,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抉择,关键的时刻到了,整个大厅里,除了克里斯在嚎啕大哭,其他人都缄口不言,等待莫兰斯说话。不论克里斯生或者死,从今天开始,奇--書∧網莫兰斯就是克伊尼亚领的最高统治者了。所以,他的决定变得尤其重要。 美塞娅只是静静地凝视着弟弟的眼睛。他们是感情深厚的两姐弟,很多话无需表达出来,通过眼神就能交流。 莫兰斯,对于你接下来做的决定,我们任何人都不会有意见。只是你要从一个国君的地位上去考虑,在顾及自己的感情之前,应更多的考虑到大家的想法和意愿。身为一名君王,任何时候都应当以整体利益为重啊! 仿佛是听到了姐姐心里说的话,莫兰斯深吸一口气,挣脱二哥的手臂,退后两步,大声宣布:“我以叛国罪,判处克里斯·梅隆·迪南多绞刑,明天正午行刑!来人,将叛贼克里斯押入大牢!” 克里斯的眼神呆滞了一下,忽然整个人跃起来,大叫:“我就是死,也要让你陪着下地狱!”说着就用手去掐莫兰斯的脖子。周围的人一拥而上,把莫兰斯救下来,一顿拳打脚踢之后,克里斯总算安静下来——实际上他几乎被揍得奄奄一息,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美塞娅叫来两名侍卫,把克里斯拖到监狱里关押。 “莫兰斯,你没事吧?我叫马可和夏侬送你回房去休息!”美塞娅挽着弟弟的臂膀问。 莫兰斯叹了一口气:“我没事,只是希望一个人静静地待着。我们的祖国终于又统一了,事情终于有了一个了结。” 他默默地走出大厅,马可和夏侬连忙跟上去。美塞娅望着弟弟的背影,心里说:“莫兰斯,你还不能休息,还有很多事等着你去做! 第45章 你要知道,你必须做乌法尔帝国的开国之王!” 建立一个统一、自主的乌法尔帝国!从此乌法尔的人民可以不再受到外族的压迫!这是多少君王一生的梦想,如今就要在他们姐弟俩的努力下实现了! 克里斯遭到处刑的消息,很快在乌法尔全境扩散开来。虽然这片混乱的土地上发生这样的变故,差不多司空见惯,可是美塞娅与格兰兹设计消灭克里斯的主力部队,确实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由于国王已死,克伊尼亚城的当权者们急忙召开会议,一致通过迎接莫兰斯与美塞娅入城的决议。当天晚上整个克伊尼亚城都忙碌起来,所有象征克里斯王权的旗帜、纹章、横幅都被拿掉,新近赶制完毕的第一批银色风翼之旗挂上了城头。两天之后,莫兰斯携姐姐和军师返回王城,三千精锐骑兵沿途护卫。克里斯的躯体安置于巨大的灵柩之中,由几名降将护送,灵车缓缓地驶入城中。尽管他是姐弟俩的敌人,但他毕竟是皇室成员,死后必须安葬在皇家陵园中。葬礼举办得并不隆重,大家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民的安抚上。 为了使各项工作回复到正常运行当中,由莫兰斯宣布了新内阁大臣的任命。军队首席参谋官一职众望所归,落入格兰兹·胡里安囊中。华史·缪伦成为新的宰相,只是因为他还在朗布利埃,暂时由格兰兹代替他主持大局。其余职务大多由原来的大臣担任。兰森侯爵继续做商都荷里底亚的城主,兼荷里底亚商会的名誉会长;不同的是,艾尔法等几名来自湖风教区的大商人得以入主荷里底亚商会,成为几名理事,美塞娅此举的用意不是在感谢艾尔法的帮助,而是要让东西部的商人互相牵制,无法形成统一的声音。 莫兰斯成为新的国王,但是为了低调处理此事,没有举行盛大的登基典礼。 深夜的天空群星闪烁,黑色的天幕中,一条光带横贯中央。那叫银河,据说是光之女神的飘带,挂在天空中甚是好看。 美塞娅站在半圆形的阳台上,仰望群星的海洋。简便的庆祝会之后,各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里,莫兰斯喝了不少麦酒,早早的就睡了;只有她仍旧留在中厅,温习着几小时前那温馨愉悦的气氛。 格兰兹迈着轻快的步伐,带着些许醉意,来到公主身后。 “没想到殿下也睡不着!您有心事吗?” 军师把身子探上前来,从她的嘴里散发出一股酒精味,不知道是真醉还是假醉。 “你在担心依斯塔方面?担心你们消灭了克里斯,统一克伊尼亚全境之后,依斯塔的骑士团会来找麻烦?” “是的,依斯塔是我们最大的敌人,当初克里斯投靠了他们,我害怕骑士团会帮克里斯出头,到时候我们可抵挡不住。”美塞娅记起四月会战的那一年,“我们曾经倾数国之力,都无法对付强大的圣殿骑士团。尽管我们现在拥有了机动力极强的骑兵,但在敌人大军面前仍旧不堪一击。” “殿下耿耿于怀的就是这件事吗?”格兰兹把半杯酒灌到肚子里,笑了起来,“这个倒不必担心,一来组织四月会战的阿卡菲尔已经被调到依斯塔西部边境去戍守了,二来依斯塔教会大概已无暇为我们的事操心,因为他们这时候正面临着相当严峻的问题。” “什么问题?” “殿下可曾听说过负责乌法尔全境教务的三名主教:裘正、里斯特和利昂?这三人在私底下有‘贪婪的寄生虫’之别称,在乌法尔任职期间,不但纵容手下疯狂掠夺,积敛起大量财富,更打起了教会资产的主意。近年来他们秘密策划贪污这些资产,而且似乎已经得手了!” 美塞娅一脸惊异,她是第一次听说这事。想必三名主教一定会把这事隐瞒得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格兰兹究竟通过什么途径得知呢?这女军师真是越来越让人琢磨不透了! “那又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呢?”公主追问。 军师一边倒酒一边说:“当然是以此为契机,逼依斯塔教会对乌法尔采取进一步的压榨行动,直至激发全乌法尔的大起义为止。在起义中,我们可以不断聚集力量,统一各支起义部队,为造就乌法尔帝国扫清障碍!” “你要利用乌法尔的民众?”美塞娅惊叫起来,“恕我直言,我认为这样的做法过于卑鄙,因为这样会造成无数平民在战争中失去性命!我们固然应该反抗依斯塔,可我们不该使用这样的手法……” “殿下,您又忘了,依靠正统的战术,我们绝对不可能战胜强大的依斯塔。不错,这样做十分卑劣,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战争总会有牺牲,而且战争持续得越久,牺牲就会越大;短时间的阵痛,好过长期被痛楚折磨啊!民众绝对不会白死的,每个人都会死得其所,死有其值。 “我们帮助三名主教携带巨款逃跑,然后派人泄露风声,让教皇知道他的国库忽然被人挖空。为了维持供养军队所需的费用,他将会在乌法尔临时征税或者增发赎罪券。我们再派人挑拨民众的情绪,导致乌法尔爆发全民大起义,这就是我的整体构思。”格兰兹很平静地说。在这平静之下,不知掩盖着多少血腥风雨,多少权谋在黑暗中交替。 除了军师提供的办法,美塞娅再也想不到任何应对之策了。军师虽来自富贵之家,却并非骑士阶层的人,因而没有受到骑士理念的影响。据军师自己的回忆,她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跟着父亲在索兰尼斯森林里充当护林人的角色——她的父亲是个怪人,放着城市里奢华的生活不去享受,却喜欢扎在绿色的世界里,整天观察那些动物的行为。格兰兹也深受影响,记下了很多见闻。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的那些见闻里,也能悟出不少深刻的战争之道。比如现在的依斯塔,力量在不断减弱;相反地,乌法尔各国将会空前团结起来。这好比丛林中的野牛,相互围成一全,抵御猎豹的进攻,最终野牛获得了胜利,挽救了自己。 “殿下,有些话我想对你说,是关于陛下的事。不过我先请求你宽恕我言辞不敬之罪。” “你尽管说吧。” “陛下已经登基,将来还要成为整个乌法尔的国王。可是陛下现在的状态,尚不具备一个王者应该拥有的资质——陛下过于仁慈,说的难听一点,是有些优柔寡断;他脱离了您就无法做出抉择,可以说他不得不依靠您才能进入他的角色。假如有一天,您与陛下分开了,他不得不做出一些重大决定时,会出现怎样一种景况呢?” “你的意思……” “殿下对弟弟恐怕过于宠爱,什么事都帮他做好,荣誉由他去背,艰辛则由您来承受,这样不太好吧!我觉得公主殿下应该放手,让陛下自己去闯闯,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这算是对陛下的试炼吧,没有试炼,人不可能成长,不论对王侯将相,还是一般士兵,这都是一条颠不破的真理!” 美塞娅有点很生气的样子,但仔细想想,军师的话似乎没有哪个字不对。从小到大,莫兰斯都跟着自己,她一直很幸福地帮着他做好每件事,倒没认真想过这样做其实对他无益。 “多谢你提醒了我,严酷的试炼即将到来,不论怎样,这一回我也应当放手让莫兰斯去拼搏了。” 第二十一章开端 深夜的荷里底亚港口,还有一艘大船在忙着装货,奇怪的是,抬着箱子的不是水手也不是苦力工人,而是一个个身穿黑色教服的依斯塔圣职人员。他们小心翼翼,生怕有一只箱子会掉下来。 “真的要感谢你,乌尔曼小姐,因为你的帮助,我们才能够如此迅速地把这些重要货物运送到荷里底亚港,如果再迟几步,或许我们就会被上头派来的人抓住了。”裘正主教浅浅地鞠一躬,说道。 站在他面前的,是新近获得公主亲卫队第一美女称号的蒂尔。乌尔曼。她呵呵一笑,说:“只是举手之劳罢了,能帮的我们一定会帮,再说,您和另外两位主教大人也在不遗余力地给予我们帮助,因为你们的努力,克伊尼亚才能免受圣殿骑士团的进攻。” 湖风教区的主教里斯特抢过话头,他是一个矮而肥胖的中年男人,为使身高达到裘正的程度,他穿了一双高跟鞋。“蒂尔啊,这样的忙我们可一定要帮的,我们可不想让你这样美貌的小姑娘有任何损伤,所以圣殿骑士团是万万不能进攻克伊尼亚的!” “大人是在赞赏我吗?小女子深感荣幸啊!” 蒂尔甜甜地笑着,心里却骂道:“肥猪,都要走了,还在这里磨磨蹭蹭干什么?难道你不能向你朋友那样乖乖地上船吗?” 她指的“朋友”,是站在船首向远方张望的利昂主教。 “能够为美女赞赏几句,这是我的荣幸才对!蒂尔小姐,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们出海去旅行呢?我们的船将会穿越血之洋,经过阿尔丁、卡尔基斯特,到达诺文斯联邦,沿途风光大好,情趣盎然,而且我们有大把的财富,到时候你想要金山银山我都可以送给你!” “里斯特兄!”裘正皱起眉来,“您说的话似乎太多了,如果没事就请上船吧,我们很快就要出发了。” 里斯特轻轻哼了一下,目光仍然没有从蒂尔的身上离开。 “大人们,我所要执行的任务,看来已经圆满完成,我应该回去复命了。祝大人们一路顺风!”蒂尔说罢,转身便走。里斯特刚想伸手去拉她,却被裘正阻止了。 “老兄,你不知道我们的船上装着几百万枚金币吗? 第46章 有了钱,什么女人你会得不到,可不要因为一时的欲望而坏了整件大事,害得我们大家都要陪你上绞首架!上船吧,免得夜长梦多!”裘正冷冷到说。 里斯特一甩手,愤愤地向大船走去。那船因为满载着一袋袋的金币,吃水线已经升得老高,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沉没的样子。 等到两位主教返回船上,裘正大叫起锚,运金船趁着夜色,缓缓地驶出港湾。而另一边,格兰兹算准贪污者们出逃的时间,买通教会人士,将如此严重的问题反馈到教皇那里去了。 此时的教皇,虽然已经警觉国库里少了些什么,却还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从乌法尔送过来的最新报告,使得一切都豁然开朗,满朝大臣也一下子目瞪口呆——今年的俸禄从哪里要! 要知道,教廷每年都花费掉数以千万记的金币,这些钱主要来自对附庸国的大肆搜刮。现在乌法尔三主教的一次贪污,并不是九牛之一毛,而几乎是乌法尔教会全年的收入。难怪大家都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耳朵。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教皇终于做出了格兰兹期盼已久的,对整个圣湖大陆产生深刻影响的决定——在乌法尔增发价值为八百万金币的赎罪券,理由是暗之守护神提隆密谋降临世界,为了阻止黑暗势力的复活和扩张,教廷不得不组织大量神职人员参与一次盛大的圣峰祷告仪式,并在圣峰——其实是席罗斯山脉的某一座山峰——上修建大型神殿,同时也需在依斯塔境内修建三座赎罪塔。因为这几项浩大工程,让教民用自己的财产作为赎罪工具,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半个月之后,第一批赎罪券由新任命的三名主教运送至乌法尔,每个村落里都出现了贩卖赎罪券的传教士们。可是效果出乎意料的差,钱财没刮到多少,却引起了到处的民愤,不满的呼声此起彼伏。下面是一为见习教士,在几年后所写的回忆录中对当时状况的描述——五月三日,即我到温沙大教堂报到的第二天早晨,大约三千张赎罪券也同时运到了这里。长辈叫我们这些新到的见习生去贩卖赎罪券,并声称此举是对神灵们表明虔诚心境的一种捷径。我们欣欣然接受了,带着赎罪券前往各自负责的地区。当时天空很晴朗,我们还在为自己得到了一项美差而沾沾自喜,可是后来的现实击碎了我们的美妙幻想。 我来到一个村子里,身边还有三名负责护卫的剑士——他们都是对圣教忠心耿耿的战士!我们首先碰到了村长,立即向他宣传了我们的政策,希望他谨记教义的训导,为正义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谁知村长突然发起脾气来:“你们这些该死的教士,前一阵才强迫我们买完圣像,现在又拿出赎罪券,妄图把我们最后的钱都拿走!滚……你们全都滚!” 我不明白这样一位老人为何会脾气大增。或许他对神灵的信仰还不够虔诚,或许他还需要进一步地教育,但他不可以对神圣的传教者如此不敬——不是对我,而是对伟大万能的神!出于对这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戴,我认为我们不该追究他的不敬,而应以我们的真诚感化他。 所以我将自己的语言在脑海里小心地酝酿了一遍,这才开始对他进行谆谆教导,并且把一张赎罪券送到他的面前。 你猜怎么着?他忽然将赎罪券向我一甩!这动作惹恼了我的护卫们,正当他们三人打算对其进行小小的惩罚,数十名村人从四周包围上来。 我的双手合在胸前,对大家说:“善良勤劳的人们,首先我要对你们表示我的敬意。万能的真神派遣我来,带给大家新的赎罪券……” “滚回去,你这诈骗犯!” …… 这些人竟会这样来对待我,很快地他们就大打出手。三名护卫为了掩护我逃脱而英勇牺牲!我总也忘不了村民们的眼神,不知究竟是什么力量感染了他们,使他们变得疯狂,失去对善恶的判别。他们完全丧失了人性! 另一位教士,在形容那时的情形时声泪俱下,不仅因为他被愤怒的人群砍掉了左手,而且他的弟弟,同时也是护卫之一,在他眼前身首异处,血肉横飞! 同样的情形,先后在乌法尔各地上演。每每有贩卖赎罪券者出现在村口,村民们就会群情激愤,操起家伙不问缘由地攻击起来。护卫者往往成为悲剧的角色,几乎没人可以活着与教士一起离开。接着,当地的神殿开始受到进攻,神职人员匆忙逃窜,连他们平日里好不容易积聚的财富都来不及带走。 在城市里,教会尚且能够得到城主的保护,但是教会周围同样聚集了不少愤怒的人,更可怕的是,“城市已经被乡下佬们包围了!” …… 卡伦兹要塞,亚曼历四二零年十月二日。 四个军团组成的征讨军,在安德鲁公爵的率领下,正通过要塞进入乌法尔境内。 乌法尔终于爆发了声势浩大的起义!光靠当地政府军的镇压,根本无法控制住局势,而且有些城主更对教会倒戈相向,他们麾下的部队也成为起义军的一部分。 克伊尼亚的公主美塞娅和首席参谋格兰兹,一直充当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来乡村之间反对教会的斗争仅是星星点点,但在此过程中,不断有第三方势力在暗中唆使和挑拨。教会那边,也时常有高级人员遭到暗算,然后责任自然完全归咎于不安分的平民身上。不仅如此,格兰兹还派遣心腹士兵,到处联络起义的部队,向他们提供机密情报和部分资金援助,所以起义之火难以扑灭,负责镇压的部队无不大败而归,最终惊动了教皇本人,使之不得不中止阿尔丁之旅,临时动员了两万的军队,编为安德鲁集团军,其中包括贵族的私兵八千人。在这之中,有圣殿骑士三千人,隶属于贵族私兵的骑士一千五百人,侍从骑兵一千五百人。安德鲁相信,剿灭由贱民组成的乌合之众,以上这些部队已经绰绰有余。 安德鲁集团军首先在哈德伦附近作战,一周内斩杀起义士兵两万余人,全乌法尔为之震撼。从卡伦兹要塞到哈德伦城沿途,数不清的俘虏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低空中乌鸦盘旋,悲鸣四起。好几个起义的贵族,一看形势不对,立刻掉转矛头,一面与安德鲁公爵修书认错,一面转而进攻城下集结的农民。 此时的克伊尼亚,立场仍旧很不明确。既不驱逐教会,也不将矛头对准起义的村人。一切都以谈判来解决,所以虽然城下总是剑拔弩张,却一直没发生战斗。后来村人们解散回乡,教会的人建议立刻出兵血洗乡村,美塞娅却顶撞说:“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说话了?最近几周我一直给予你们保护,不让你们落入起义军手中,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惹怒了我们,明天就将所有的教士在广场处决!” 威胁很有效,心惊肉跳的教士们立即乖乖跑回教会去了。其实他们不知道,死神早就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了,只是迟迟不愿将死之镰刀挥下。死神的行动,往往与格兰兹同步。 克伊尼亚军事会议厅,一连几个晚上都灯火长明。把日常事务都交给一些稳重的老家伙们去处理之后,王子——不,应该称为国王陛下了——和姐姐美塞娅、军师格兰兹都把被褥搬到了这里,格兰兹整天紧张地盯着地图看,美塞娅为了了解兵力部署状况,一天要派夏侬和马可去跑十几次腿。 不论安德鲁还是乡下农民军的领袖,都先后向新王莫兰斯发来信件。安德鲁要求克伊尼亚王军出动部队平叛周围的农民,并承诺,对克里斯政权被推翻一事可以既往不咎,而之前克里斯是受到安德鲁派系保护的,农民军的在来信中,则要求莫兰斯国王不要忘记了自己也是乌法尔子民的一份子,为了守护自己的故乡,也为了给安寇司先王报仇,应该义无返顾地高举起义大旗,与大家共同奋战。克伊尼亚城内也呈现紧张的气氛,市民们整日在皇宫前面集会,要求将教会驱逐,没收财产,更有甚者,在教堂和神殿面前砸毁圣像,以发泄平日里对圣教的不满。 “比较起来,农民军方面的压力很大啊!”美塞娅在大厅里踱着步子,沉思了许久,说,“想获取最终的胜利,毕竟需要依靠这些人。从前反抗依斯塔的战斗之所以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团结起广大的人民,仅仅依靠贵族的力量,那是不行的。” 格兰兹在地图面前凝视了几分钟,右手的食指上下移动,在各大城镇的位置上点来点去:“说得没错,可是华史所部还没有赶来,只要军队没能集结完毕,我们就不可轻取妄动,一旦真的与安德鲁交上手,每一个未曾准备充分的细节,都有可能成为我们致命的伤害!” 华史早在数天前就接到了莫兰斯发出的命令,于是立刻通知了商人艾尔法。其时湖风教区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混乱,多亏艾尔法等人从中调停,才没有使混乱升级成为战争。眼看着其它地区战事频繁,不断有教士遭到杀害,湖风教区的教士们为了保命,只得把赎罪券堆积于库房之中。在用蛊惑的言辞说服了各村村民之后,华史和艾尔法开始集结各村战士团,清点人数,没想到把这些民兵聚在一起,数量竟有不少! 遵照美塞娅的指示,三成士兵留下来负责防御村子。骑兵全被抽走了。在战士团所属的骑兵队里,除了侦察分队配备了猎弓,其余骑兵都没有远程投射武器。艾尔法方面,是因为一直沿袭正统的军队编制法,把弓与箭全都交付步兵;而华史·缪伦那里,则完全因为宰相大人不允许,“在双方互相突击时,身份尊贵,养成不易的一名骑士,假如轻易就被凌厉的弓箭射杀,实在太卑鄙了! 第47章 我以赌上个人的荣耀,也不能让这种卑劣手段出现在我们的战场上……”骑士的道义——谦卑、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等——在这个贵族世家子弟的脑海里已经根深蒂固,用格兰兹的话来形容,就是“像一千年的老僵尸一样历史悠久”,后来更因为这种观念问题,引发了军师与宰相之间的大争吵,华史差点就辞职不干。 战士团以受雇佣的形式,正式成为克伊尼亚的军队,既不像农民军那样队形散乱,在队伍的前面也悬挂起银色风翼、代表莫兰斯和美塞娅的旗帜。他们行进很快,而且半龙少女海雷娜还带领着两百名侦察骑兵在最前方开道,随时与过往的义军交涉。不过暂时还没有接近王都。 战报继续由各地的眼线向克伊尼亚王都汇总。同时,来自交战双方的压力,也继续通过信札形式,劈头盖脸朝莫兰斯压来。似乎新王莫兰斯在大家眼中成了优柔寡断之人,开战已经这么久了,却仍然举棋不定;本城的市民们,也对发言人美塞娅公主那模棱两可感到气愤。这哪里是他们平时所爱戴的公主! 这一天美塞娅向集会的民众说了一通与昨天、前天基本类似的话,回到军事会议厅。因为市民一直闹哄哄的,容不得她把几句话连贯起来,所以她说了又停,停了又说。 “我不行了!群众的呼声越来越大,应付这些人简直是天大的苦差事!现在大家都知道我是在敷衍了事了,我一出现,他们就轰我下场。”美塞娅抱怨着,一边揉着疲惫的小腿。 莫兰斯连忙端来姐姐最喜欢喝的柳橙汁,一边说:“麻烦姐姐了,如果我能够帮得上忙……” “弟弟你是不适合做蛊惑人心的工作的,你的心太纯正,三两句话就会漏底了!狡猾的工作,需要狡猾的人来做!”美塞娅做了一个鬼脸。 而后美塞娅转脸问军师格兰兹:“你啊,老是说很快就行、很快就行,怎么现在还是不行呢?你的‘很快’到底有没有时间限制啊?楼下那些人真的不好骗,我很快就挨不住了!” “殿下,我也是没办法啊!本来华史应该在昨天上午到达,但现在仍旧不见他的踪影,缺了他的那一部分,我们的战略实在不好制订……” 正说着,夏侬跑了进来:“来了,来了,宰相的部队已经离本城不远了!” 所有的人都喜出望外。半天以后,华史的部队进入克伊尼亚城中,市民们感到惊奇甚至恐慌,因为他们看到队伍中有不少兽人! 原来战士团在半路上遇到了西瓦·莫奴塔率领的四百名兽人战士,两军合在一起。华史为了整编这些新生力量,在路上搁置了些许时间。 女兽人西瓦穿着豹皮装,背上负一把双刃大板斧,加之身材高大,显得威风凛凛。她的旁边就是华史·缪伦,一百八十迈斯的身高,一百六十五福伦司的体重,也是一个大块头。两人并肩走在街上,引得人头攒动,议论声一直没有停过。 “这里就是克伊尼亚的都城吗?并不见得很繁华,规模也不是很大。”西瓦向四周张望了片刻,说道。 她曾作为俘虏,到过依斯塔的一些大城市,相比之下克伊尼亚城只能用“一般”来形容。因为这两句话,华史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悦的神色。后面的艾尔法和海雷娜呵呵地笑了几声。 “我们不是来观光的吧?赶快觐见陛下才是正事。”华史说道,“夏侬,陛下他们在哪里?” “军事会议厅,从半个月前几一直住在那里了。请你们四位加快步伐,我怕陛下和军师会着急。” 不久后五人出现在会议厅里。行过觐见礼之后,众人看到莫兰斯非常爽朗的微笑——这个十七岁的男孩,只要微笑起来,就有一种难以抗拒的亲和感。同时美塞娅公主兴奋地大声说:“没想到西瓦也来了,你们的兽人部队真是计划外的一支强大战力啊!” “对,有了计划外的战力,我们以后的行动相对的就不会束手束脚了!大家请到这边来!” 军师招招手,大家都围到铺盖着大地图的方桌四周。 “现在的战况是——安德鲁公爵集团军已经进逼至歌利亚河沿线了,估计再过三天就可以完成渡河行动,安德鲁控制了哈德伦及巴德兰两地,收编了贵族降兵约一万人……” “一万人啊!”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对,一万贵族私兵。这些贵族本来就在与农民起义军作战,安德鲁的到来更是撑直了他们的腰板,所以无不在第一时间投靠了他。但是在最近的战斗中,由于安德鲁的判断失误,致使三千依斯塔士兵白白损失,全军士气受到不少影响,加上西贝高原的矮人们趁乌法尔发生动乱,妄图突破寇鲁兹要塞攻进来。因此刚刚接手要塞的安德鲁不得不增派人手,对他来说,到处的局势都非常紧张。 “反观乌法尔联军——这是我给予农民军的尊称——近来士气高涨,兵员不断增加,已经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现在,塔芝恩已经被龙克伯爵所部团团包围,很快就会落入伯爵的掌握之中。将近十万人正向南推进,希望与安德鲁的军队一决高下。我分析了当前形势,认为决战地点法伦拉特城以西而不是以东,这与我们当初的预料有点出入。” “如此说来我们的战士团岂不是多走了很多冤枉路?早知道这样,我就叫大家在半路上扎营等候,或者干脆随着大批农民军一起南下好了。”华史哈哈地说。 “即便是多走了一些路,你们也不能跟着友军一起行动。克伊尼亚军不能赶这趟早班。” “为什么?”华史不满地问。 莫兰斯刚才一直一言不发,忽然说道:“军师你是认为,安德鲁并不是我们的主要敌人,所以不可这么早就显示出我们的实力?或者可以说,对付安德鲁的部队,光靠现在的起义军,几乎可以完全应付,我们最多只需要出动部分助战兵力。对我们真正构成威胁的,应该是拥有黄金公爵之称的阿卡菲尔吧,只要克伊尼亚军还没开始行动,对他来说就还存在着一个不安定因素,会时常牵制着他的用兵思想。” “说的精彩!”格兰兹鼓起掌来。 美塞娅忽然有一点做梦般的感觉:“弟弟你什么时候变得聪明了许多?” 莫兰斯笑了笑:“最近我一直都在看军师写的战术小册子。里面的内容对我启发很大,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当时你们都忙着讨论战术,我不便插话,但我看见大家都很辛苦,我就也想帮一些忙。” 莫兰斯的一席话,让美塞娅真正认识到这个弟弟拥有的潜质。不过大家的赞许稍微多了一些,新王似乎听得很不习惯,感到害羞起来。“这虽然是整个战争进程中的一小步,却是我弟弟人生中的一大步!”在美塞娅后来的自传里有这样一句话。 格兰兹顿了顿,继续说:“当前我们最需要注意的是龙克伯爵。这个人——据我派出的密探调查——野心非常大,很早以前就想篡夺塔芝恩国王之位,成为与安寇司先王同等的君主。这回的战乱为他创造了很难得的机会,他可以利用他麾下的部队大干一番,甚至夺取乌法尔全境!所以我要派一支部队去牵制他,让他投鼠忌器,不能轻易在克伊尼亚和法伦拉特有所行动。” “拉秀贝尔、夏侬、马可,你们三人去完成这项任务,有没有信心?” 美塞娅想也不想地问。 “有!”三人自信满满地回答。 “你们有一千名轻骑兵,任务仅限于监视,如果没有必要,最好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知道吗?” “知道!” 莫兰斯立刻起草一份动员令,夏侬她们那着这份文书,就可以在公主亲卫队以外抽调出一千人来。原本她们没有爵位也没担任军中要职,想要调动部队是十分困难的事。 “然后,华史,抱歉没有给你休息时间,很快就轮到你出动了……” 第二十二章圆桌会议 亚曼历四二零年十月中旬。连日的暴雨阻断了攻守双方的交战。 华史·缪伦已被任命为西军主帅,麾下有骑士二千和步兵五千,人数不多,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要隐藏实力。虽然克里斯与兰森之间曾有数次交手,但格兰兹以前瞻性的思想为克伊尼亚领保存了不少兵力,加上华史和西瓦分别带来的新鲜血液,克伊尼亚军的实力早已恢复到四月会战前的水准,甚至有所超越。 不过华史很生气,因为有一天他看到一队骑兵正从城门进来,一半士兵的背上负着箭袋,马鞍上束有已经拆卸的合成弓;立刻很大声地呵斥他们停下来。 “究竟是谁给部队配备合成弓的?你们不是侦察骑兵吧?” 队长见了华史,毕恭毕敬地回答:“属下不敢自作主张,部队的编制和配备都是由军师一手制定的,与原来有所不同了。” 华史还想训导几句,不过想到这些士兵只是奉命行事,一切决定权都在军师手上,于是摆摆手,叫队长走开。一转头,忠诚的骑士道捍卫者就火大了。 格兰兹·胡里安!你这臭女人竟然让骑兵装备弓箭,将来克伊尼亚的骑士阶层如何立足! “军师呢!”刚进皇宫,宰相就粗声粗气地对女佣喊起来。 那小姑娘害怕得簌簌发抖,颤声说:“在……在前厅的阳台。” 华史一甩披风,匆匆向那里走去。其时格兰兹正在做脑部休息,一只手拿着玻璃杯,小口抿着葡萄酒,眼睛望着前方的雨帘。 “格兰兹!” 第48章 犹如雨天中的一声霹雳,把军师惊醒了。 “什么风把宰相大人吹来了?”格兰兹意识到即将到来的激烈争吵,柔声问着。 华史忽然觉得这女人异常丑陋!“是不是你,让骑兵部队装备了合成弓?你知不知道,这样做违反了骑士道德?——你不是骑士,根本就不知道这样做对一名骑士来说会有多大的损害!” “损害?很大啊,装备了合成弓的部队,对付圣殿骑士就会更加容易了。” “你……你这卑鄙的女人!你这样做,我、美塞娅公主,还有国王陛下,大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我们都是有头有脸的贵族骑士啊!”华史暴怒着大叫。 格兰兹冷笑一声:“宰相大人,在非常时期里你仍然抱着这种迂腐的观念,你不觉得十分可笑吗?” “迂腐?你可知道,你这样做,国王与公主会被世上所有的人笑话!骑士的荣誉,难道可以让你如此随便地说不要就不要吗?” “说你迂腐,果然迂腐!为了你们所谓的荣誉,而让战争夺去更多士兵的生命!没有弓骑兵,战争会难打得多,甚至可以说我们根本没有取胜的机会。你倒是说说看,是你们的荣誉重要,还是士兵、平民的生命重要?” “你……胡说八道!今天要么你把弓骑兵解散,要么我叫陛下把你赶回老家去!” 两人狠狠地吵起来。格兰兹早知道这个宰相有牛脾气,对于一些根深蒂固的老思想,他可不会轻易放开。有时候,吵架是在所难免的。她既然做好了吵架的准备,就没打算向对方认输。 “你们两个,吵什么!” 背后忽然传来莫兰斯的呵斥声。 格兰兹和华史都呆住了片刻。印象之中,莫兰斯从来不会用这样的口气和部下说话,尽管他是国王,他可以随便呵斥臣民。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吵!”莫兰斯涨红了脸。第一次用这样的语气,心里很不习惯,但自己确实也太气愤了。 “陛下,对不起!可是军师她做得太过分了!我恳请陛下下令,撤消弓骑兵的编制,恢复我军原有的良好骑士声望!”华史单腿跪下,浑厚的嗓音震得莫兰斯的鼓膜嗡嗡作响。 莫兰斯叹了一下,伸手扶起宰相:“华史啊……我知道你是个忠心护道的骑士,可是相对于荣誉,人的生命更加重要啊。战争期间,每天都有无数的伤亡,假如我们的弓骑兵能够尽早结束战争,那不就能拯救更多的生命吗?” “但对于一名骑士,那太不公平了!” 华史仍旧帮着骑士说话。 莫兰斯的眼眸里,呈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忧郁神色,他顿了顿,说:“华史,你应该想通一点——战争中没有公平可说,所谓骑士道,也仅仅局限于自己所效忠的主子罢了。只有早点结束战争,才算是真正尽了骑士的怜悯、正义之精神。华史,自从登上的父亲的位置,我感觉自己一下子明白了好多道理,一个国王,为了整体利益,在很多方面不得不作出痛苦的抉择和放弃。身为国王,我要尽量减少士兵与平民的牺牲,那样才对得起克伊尼亚的人民。如果你能够明白我的心情,请你站起来,刚才的那些气话,请你再也不要说了。” 华史·缪伦的眼前,是一个已经完全脱了稚气的莫兰斯,一双黑色的眸子里,充满着各种神色。身为国王的他,忽然面对这么多严峻的问题,自己不得不尽快地成熟起来。 “陛下请放心,既然连陛下都可以为了人民而舍弃荣耀,身为臣子的我还有什么不能够牺牲呢?刚才的话,就算是我酒后发疯吧,陛下千万别往心里面去!臣这就回去整备军队,只要大雨一停,我马上带领部队出发,尽早与友军会合。” 宰相深深地鞠完一躬,然后身影消失于侧门之后。他虽然向陛下道歉了,却始终没有正眼向格兰兹看,说明他的心中还是很在意着自己所执着的精神。这也是格兰兹为什么没把弓骑兵调配给他的原因,估计得乐观一些,他会放着他们不用,不乐观的话,他很有可能会叫他们放下合成弓然后冲出去。格兰兹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快速反应部队,让他拿来大材小用,实在是一种浪费,干脆还是让他指挥骑士与步兵吧,按照正统的战术,配合农民起义军进攻敌人,这样也可以达到迷惑敌人与友军的目的。 由美塞娅与格兰兹共同起草的《告乌法尔人民书》,在华史·缪伦出发的同一天,被散发至克伊尼亚领的各个角落。第二天,消息传遍了乌法尔的北部,所有的人都为之振奋不已,因为昔日的乌法尔四强也终于加入了农民军的阵营,之前莫兰斯国王摇摆不定的态度也可以忽略不记。 而安德鲁公爵这边却感到沉重的压力。正规军不比农民组成的乌合之众,不论装备、士气、训练、纪律等各方面都优秀得多。面对正规军有组织的长枪兵方阵,圣殿骑士团想要继续像从前那样横冲直撞,怕是不太可能了。 公爵得知克伊尼亚派出了七千人,进行了一番估量后,认为自己至少必须用五千人迎击——实际上他过分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这是他犯下的一大错误。人常说: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他却在战略、战术上统统藐视。后来阿卡菲尔总结安德鲁的失败,说了一句话:“你这人就是太自大!” 十一月份里双方进行了三次次决战前的试探性交手。以华史·缪伦所领导的克伊尼亚西路军为核心,乌法尔联军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最振奋人心的是歌利亚河渡口争夺战,克伊尼亚的步兵发挥起中流砥柱的作用,坚定了全军的信心,使得装备缺乏的农民军,首次在面对全副武装的圣殿骑士时,没有表现出溃散的迹象。结果,这一战里将近六千农民用生命换取了歼灭两千圣殿骑士的战绩。尽管伤亡惨重,但六千个出身寒卑的生命,共同谱写了一曲雄壮惨烈的战歌,并打破了依斯塔圣教平日所吹嘘的“圣殿骑士以一敌十”的神话。 冬天真的来了。只一夜间,纷纷扬扬的大雪就覆盖了苍茫大地。 没人愿意在冬天里开战,踩着厚厚的雪层,冰冷的感觉会直接蹿上脑袋。受伤者倒在雪地上,很快就会冻死。骑士们也万分讨厌冬天,冰冷的铠甲会让他们都失去战意。 于是双方都不约而同地停战。安德鲁集团军在哈德伦、巴德兰附近驻扎,在当地征粮作为供给。农民军大部分返回了家乡,少数被克伊尼亚暗中收编了。这是格兰兹预料之中的事,为了借助战争迅速扩大本国军力,她征得国王的同意,从商都荷里底亚抽调了大量的金钱、物资、装备。可以说,格兰兹·胡里安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她能想到将来的好几着妙棋,综观她的整体战略,每一步之后都会有大量应变之策。 暂时说来,在战争中收益最大的就是莫兰斯了。这一个冬天里,军师为他征集了将近两万名轻装步兵。这些士兵,只要经过思想教育,正规训练,并增加一定的装备,,只需半年至一年,就真正有了克伊尼亚正规军的模样。若按照常规,征召两万名新兵所需要的时间和金钱都要远超过这个数目。 大批的赤贫者进入克伊尼亚军方建起的收容营里。他们都很可怜,常年遭到剥削,真的是一贫如洗;他们出身卑贱,有佃农、妓女、童工、苦力。因为身上一无所有,当天空扬起鹅毛大雪时,他们连返乡的可能都没有了,要么冻死在营地附近,要么冲进村落实施抢劫。其实他们最初的念头仅仅是跟着起义军的将领,通过作战获得少许财富,没想到那些高级将领在初冬之时就已带着暗中聚敛的钱财跑路了!克伊尼亚王恰恰在最关键的时刻收留了他们,给予他们果腹的面饼和热蘑菇汤,以及遮风挡雪的帐篷,勉强能够御寒的干草堆和被子,他们自然感恩戴德。 这一招一箭双雕,更解决了莫兰斯对于国界内治安问题的担忧。 年关快到来的时候,由龙克伯爵与另一名乡下大地主牵头,乌法尔的各大军事集团头目齐集于温沙,召开圆桌会议。会上集中讨论的,除了怎样更好的联合,便是后来被格兰兹谑称为“争做山寨大头目和分赃”的问题。除了华史·缪伦宰相——这个人的脾气极其容易对会议造成困扰——留在国内镇守,莫兰斯、美塞娅、格兰兹、兰森,这四人都参加了会议。 与会的人比莫兰斯想象的要少。这是因为经过半年多的战争洗礼,联军中很多农民出身的领袖死的死走的走,他们的部队经过数次整和,大多被地方诸侯和有实力的大商人掌握。就在三天前,龙克才悄悄处决了十多名相当于百骑长那样身份的赤贫战士。 会议的核心是组成一个十一人的长官议会,负责统一各地的战略。原本龙克是希望将自己的心腹都安插到十一个名额当中,就算没能全部囊括,也要超过半数,如此一来就可以将议会变成他的一言堂。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顺着他的意愿。 莫兰斯一行人的参加,使得整个形势都发生了改变! 现在的莫兰斯,实力非其兄克里斯所能比拟。克伊尼亚、荷里底亚、萨尔兰三大重镇已经合为一体,手中兵力在不断攀升,新上任的克伊尼亚王,就连随随便便说一句话都中气十足。 另外,年轻的克伊尼亚王还有一个姐姐在助威。当初龙克听到有关她的传闻时还没有太在意,今日见一面,顿时知道自己远远地低估了对方。 格兰兹·胡里安早已经掂量了龙克伯爵的实力,也揣摩了这个大鼻子老头的意图。 第49章 在会议开始的前两天,她就带着不少金银去大肆贿赂农民领袖。那些当初还答应帮龙克说话的人,看到更多的金币,顿时转了信念,实在不为所动的,格兰兹便晓以利害地进行游说和威胁。所以,当龙克宣布以众人表决的方式来推选关键的十一人时,才发现会场上原来有那么多骑墙的家伙。 十一人里,美塞娅、莫兰斯、华史都有份——因为缪伦没来,实际上是兰森在代表宰相的声音。 能够进入这议会的人,大多拥有一定数量的兵力。所以,议会决定十一个成员各组织起一个兵团,十一个兵团被整体编制为乌法尔联盟军。于是克伊尼亚领的部队在联盟军中占据了第三、第五和第八席位;而在军师格兰兹的编制里,这三个兵团是美塞娅的北军,莫兰斯及格兰兹的克伊尼亚军,华史及兰森的东军,而且是联盟军中实力最强的三个兵团。 然而这一个冬天里,西贝高原的矮人们对寇鲁兹要塞发动了进攻,并很快夺取要塞,进而威胁到乌法尔联盟军和安德鲁公爵军双方。 西贝高原终年覆盖着皑皑白雪,科诺里矮人以此为故乡,就像白色与黑色的精灵们长期居住在索兰尼斯大森林里一样。 高原的气候条件恶劣,土地也非常贫瘠。科诺里矮人长年生活在这里,尽管极度贫困,却却锻炼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其生命力“好像蟑螂一样顽强”!为了御寒,他们在山洞里居住;他们什么都吃,根本没有刁嘴的可能,因此每个人都长得强壮无比,虽然个子矮,身材像只酒桶,跑起来却也十分迅速。 史书中有关于这些矮人的记载。 成年的科诺里战士,通常穿兽皮衣服和兽皮短靴,一手持斧一手持盾,头上蒙着蓝巾。男性战士要蓄大胡子。 四百多年前他们曾经攻破了寇鲁兹要塞,在三个城镇大肆抢劫。一夜之间三地均遭到屠城,幸存者不足十分之一!由此可见他们的嗜血程度,据说他们的大板斧比主人还要渴望鲜血! 如今这些高原魔鬼再一次降临了! 大约一千矮人趁夜偷袭了安德鲁公爵的步兵营地。 人类十分厌恶在冬天里作战。抓着武器的双手会被冻得僵硬,寒风像利刃刮过双颊。在这种天气里出征,对每个士兵都是造孽!骑士们则更加害怕寒冷,因为他们都穿着高级的板金甲或锁链甲,这些金属护具要比皮甲冻得多。 矮人们正是看中了这一点。纷纷扬扬的飘雪似乎把寇鲁兹要塞冻了起来,本来因为乌法尔战乱而守备不足的要塞部队,在严寒中无法发挥实力,轻易地被突破。然后矮人们直接向西奔袭而去。 公爵军的步兵们,只要没有站岗的任务,要么缩在帐篷里,要么围在火堆周围取暖。 步兵不比骑士。 骑士们属于贵族阶层,身边至少有一名侍从伺候着,也不愁没有皮大衣和怀炉供其取暖。骑士的居所,是由当地教会提供的上等房间。所以,当那些平民出身的步兵因为半夜站岗而不停地跺脚,骑士们却在窗前感叹“这雪下得好大”。 而来自西贝高原的科诺里战士们,却有“春天到了”的感觉!山下果然暖和许多! 于是他们连夜行军,很快到达营地附近。侦察兵带来了好消息:没有半个骑士留在营地里。同样的,因为身份差别,魔法师们也都转移到城市里去驻扎了。 如此一来,就是纯粹的徒步肉搏了。矮人们最渴望这样战斗,因为只有这样,他们的优势才能完全发挥出来。不必担心骑枪从头顶上插过来,也不必担心魔法爆炎把自己炸裂,相反的,他们可以尽情用斧子与对方拼杀,那沉重的斧子挥过去,没有哪个步兵的盾牌可以抵挡住——即便盾牌没有裂开,对方的臂骨也会碎掉! 黑暗中,一对对灰色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彩。 科诺里矮人将类似于千夫长身份的领导者称为“库诺”,百夫长称为“布勒”。这一大队矮人的库诺,召集起十个布勒,向每个人分配等会儿作战的任务。其中两名布勒将负责带领敢死队直接冲击营地的主帐,只要杀了军阶最高的那个人,驻军就几乎崩溃,那时大家就可以爽快地杀戮了。 库诺的眼睛泛起青光,一边说,一边拿破布擦拭着自己的武器。一把双刃巨斧,最前端是铁制枪头,因此这把斧子既能够劈杀有可以突刺,但其重量确实也非一般战士可以承受。当年这库诺就是凭着自己心爱的兵器,战胜了三十个最强壮的武士,争取到一千名归自己调动的属下。 将近半夜了。冷风一直往营地里灌。 站岗的士兵,因为受不了这寒冷,都缩在半人高的木墙后面,于是视野里除了另一侧的木墙就什么也没了。他们一个劲的抱怨,为什么偏偏在自己值勤时,碰上了连夜的大风大雪,冷得全身都快要冻结。他们却不知道,等一会他们连命都没有了,再也不需要受苦于这种饥寒交迫的黑夜里。 “大家突击吧!不是我族的人一律杀掉,等人都杀光了才开始收拾钱财,各位布勒一定要约束好你们的部下,被我发现有不听命令者,我会让他死得很惨!” 库诺说完,扔掉破布率先冲出去。 矮人的呼喊声划破长空。当迷迷糊糊的岗哨被超醒时,第一个矮人已经把木墙撞破。岗哨还来不及拿起地上的长枪,身体就被锋利的斧子辟成两截。 营地混乱起来。最初的十来分钟里,超过一百人很冤枉地成为板斧下的幽魂。鲜血沾在利刃上,很快就结成了红冰! 营地里驻扎着将近三千名步兵,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抵御矮人们势如破竹的进攻。科诺里的战士只要看见人类就砍杀过去,不管对方是士兵还是杂役,一个矮人战士,可以同时抵抗四五个装备不精的步兵,因此三千名仓促迎击敌人对于他们就相当于集体狩猎一样轻松。 战斗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人类步兵有半数临阵脱逃,跑不及的下场与奋力抵抗者一样,都成为地面上的尸体。矮人们占领整个营地之后,围在火堆旁取暖休息。天亮以后他们将继续前进,侵袭失去防御力量的村庄。在那里,他们将获得更多的粮食、酒和金子。 很快的整个乌法尔上空都漂浮着幽怨的灵魂。 安德鲁公爵不得不钻出天鹅绒被褥,召集众将商议对策。对付矮人就必须派遣骑士部队,所以大家原有的一个寒假就这样中途取消。另一方面,为了对付歌利亚河入海口附近的矮人,荷里底亚的兰森·布鲁姆侯爵及其夫人露西娅·瑞蒂,在总军师格兰兹·胡里安到来之后,也向南发兵了。 很快就是新的一年了。 第二十三章冰之舞 一千余名科诺里战士集结在歌利亚河下游的南岸。 这里有三个小公国,比较贫穷,但是对于矮人们来说已经是富饶之乡。他们首先攻击村庄,杀死所有的人类,然后尽情享用那里的粮食和酒。女性矮人负责把丈夫们的战利品扛回西贝高原去,沿途负责押送的也全都是女战士。 而后科诺里的徒步军队开始进攻公国的主城。王公们都逃到河的北岸避难,他们找到荷里底亚的城主兰森·布鲁姆侯爵,希望他能够出兵驱赶科诺里矮人——至少向国王莫兰斯转达自己的请求。 于是克伊尼亚国的军队以“救援部队”的名义出发。 科诺里矮人以不畏死而著称。恶劣的生活环境,每天必须尽全力去狩猎才能够得到比较充足的食物。在那片高寒地带上,矮人是动物的天敌,而雪豹、巨熊也可以随时夺去矮人的性命。 所有的矮人狩猎者,一旦进入人类地区,立刻变成军队里的士兵。 这一点正是人类所害怕的。他们不是猛兽,而矮人却以对付猛兽的姿态来对付他们。 全世界的将领都知道,对付矮人,用机动力强的骑兵或骑士非常有效。 为此,格兰兹特别制定了对科诺里矮人的作战方法。 四二一年的新年对所有的人实在是一场噩梦!元月二日的晚上,很多人——包括贵族和平民——仍旧挤在临时救济所里啃着黑面包。忽然外面传来一阵阵喧闹,他们好奇地探出身体来查看。只见一队队轻骑兵从雪地上驰来,在小村西侧的大片空地上停下。这队骑兵约有五百人,首领是个年轻女子,左臂上套一块小圆盾,正中是银色风翼的纹章,猩红的披风在空气中飘荡。 女官下了马,对后面的部下吆喝道:“今天大家就暂时在这里休息了。各队长要约束好自己的部下,不许骚扰群众,违犯者按军法从严处罚!好了,散开!” 部下们开始打木桩拉帐篷。贵族们只看了几分钟,立刻转头走开。从这些士兵的行动与外表装束来看,他们都是“身份卑微的贱民”,而贵族不应该对贱民发生兴趣。很奇怪的是为什么克伊尼亚的部队里看不到半个贵族骑士——带兵的女孩倒是有骑士的风范,按常理她也应该属于骑士阶层,但她的装束却与部下们没太大差异。 这女官叫夏侬·威尔纳,山贼出身,现在是美塞娅公主亲卫队的一名高等侍卫。这次她从女侍中间挑选了两名助手,带着由自己亲自监督训练的轻骑兵们去和科诺里矮人战斗。格兰兹总共派遣三千五百人出战,夏侬的部队是前锋,负责收集战场周边的详细资料。 夏侬扯下两只皮手套,一边小跑一边呵气,来到村长的家里。自己的部队要在这附近扎营一夜,她自然要想村长报告一声。 第50章 此时村长正在为村里那些贵族而烦恼。他们因为家园被毁才逃难来到这里,但是那贵族的臭架子却一直没放下去,不是嫌住的地方太小,就是对吃的食物不甚满意,仿佛自己不是逃难而是出来渡假,动辄以贵族身份吓唬村人。得知有这种恼人的事,夏侬当天晚上就把所有的贵族集中起来,罚他们在村子中央的方场上站两个小时,顿时有数人昏倒。夏侬因为这件大快人心的事而甚为得意。 第二天清晨骑兵队继续向南前进。 科诺里的矮人们数次发动对当地城堡的进攻,无奈城墙太厚实,暂时攻不进去,于是他们在城堡周围的村庄里住下,一面享受村庄里的食物,一面等着城堡里耗尽粮食。城堡是个坚固的要塞,里面更囤积着大量的财富。这两点是对库诺挥之不去的诱惑,所以他拿定主意要攻下这个城堡。夏侬的骑兵部队在元月五日与矮人们碰面,仅仅交手数回合,夏侬就命令部下撤退。弓骑兵们一面后撤一面射出箭支,把十多个矮人扎得嗷嗷大叫。 夏侬很严格地遵守着军师的指示:一旦与矮人遭遇,必须尽快脱离战场,以避免部队的损失。只有等到部队集结完毕,才能向对方发动正式进攻。 在同一天下午拉秀贝尔·路西法、露西娅·瑞蒂和兰森·布鲁姆带着另外三千人赶到了作战地区。夏侬告诉他们,敌人正盘踞在村庄里,暂时不会主动向外出击,但是按照这批科诺里战士的性格,一旦有人向他们挑衅,他们必定倾巢而出。 “这一点可以妥善利用。” 身为总帅的兰森侯爵,用鹅毛笔的羽尖轻轻捋着下巴,带着少许兴奋的语气说。 “又是老套!”露西娅白了丈夫一眼,“以小股部队引诱敌人出战,在我军早已布置下的伏击圈内加以围攻,同时佯攻敌人的营地以制造混乱。这套战术你倒是屡试不爽啊!” “老套并不代表没有效果。”侯爵一边围着妻子打转,一边说,“只要是优秀的将领,光凭几套老战术,颠来倒去地使用,照样可以打赢一场战争。用兵要靠脑子,战术是死的而人脑是活的……” “我看你只会靠嘴巴吹!” 露西娅对自己的丈夫倒是一点情面也不留。 拉秀贝尔笑着说:“你们俩是来耍宝呢,还是来讨论战术?” 当然不是耍宝了! 兰森清了清嗓子,以示自己从现在开始要完全正经地说话。周围传来三个女人的窃笑。 “咳……那么,由我来说明我的战术构想,假如存在缺陷之处,请大家帮忙改正。” 兰森的话,算是揭开了“冰之舞”的帷幕。 库诺漫步在雪白的道路上。 没有再下雪,这样的天气他很喜欢,不冷不热。午饭后的随意游荡是一种休闲,从前在高原上他则需要为第二天的食物发愁。 酒足饭饱的他,正在考虑着将来怎样使用城堡里的那些财宝,忽然有个布勒飞奔过来,报告说城堡周围发现近百名骑兵,企图与城堡里的人取得联系。 库诺瞪起眼睛,跟着部下往城堡的方向跑去。 将近一百名枪骑兵围绕着城堡高耸的石壁奔跑,希望与上面的人取得联系。而上面卫兵也在大声喊叫,只是不敢放下吊桥。矮人们很快蜂拥而上,妄图把枪骑兵们包围。 骑兵队的头儿是个女孩,用一杆加长的木枪,前端三分之一被精铁包裹。像矮人这样使用蛮力的民族,自然觉得女孩和武器不太相称她的力量舞动这武器实在是个奇迹,殊不知长枪就是根杠杆,只要会用巧力,女孩也可以得心应手地使用。 那女孩驾御马匹的技术本来就高人一等,她的长枪上下翻飞,顷刻间已把数名矮人挑翻在地,奈何他们皮厚肉多,居然没被刺死。 不远处还有十多名弓骑兵,在枪骑兵的掩护下,一边缓慢退却一边向敌人发射箭支。 库诺暴喝一声,快步跃起,一斧子把女孩前面的一名士兵砍翻下马,长枪及其主人都分成了两段,女孩的脸色煞白,连忙大叫撤退,一边从背后抽出一把小型手斧,向库诺扔过来,被他一把拨开。 骑兵们快速退却。当初格兰兹在训练他们时,第一个要求就是所有的士兵都必须学会快速撤退,并且按照指挥官的要求,保持整齐或散乱阵型。虽然在冬天里,马匹在雪地上的奔跑速度会减慢,但这些骑兵仍旧很快地逃离战场。 库诺清点了伤亡人数。丧失战斗力者有十多人,而对方则阵亡整整十人。库诺显然对这样的结果不甚满意,叫手下将伤者抬回村子里。过几天将有妇女把他们抬回家乡。 “你们在这里加派人手,绝对不可以让敌人再接近城堡了。老实说,我对你们的表现实在是很不满意!” 库诺丢下这句话,转身返回他的临时住所——村里最大的教堂——去享用大块的牛排了。 两小时后,夏侬继续带领部队靠近了敌人,弓骑兵首先进行了短暂的远程进攻,但矮人们以房屋作隐蔽,骑兵又不敢冲进村庄,所以这一波攻击效果不大。 库诺在村里跑来跑去,显然是在调集人员,一旦弓骑兵把箭袋里的箭射光,他们就会冲出来了。 那异常壮实的身躯,及其手中的重量级兵器,在村子里十分显眼。 “蒂尔,全靠你咯!” 夏侬对身后的姑娘说。 蒂尔·乌尔曼点点头,食指与中指从背后的箭袋里夹出一支雪白的羽箭,搭在弦上,深吸一口气,将合成弓拉一个满弦。 羽箭呼啸而出,径直袭向库诺。还好他反应极快,一矮身,箭支撞到他头盔上的一角,整个头盔都脱首而飞。 要激怒矮人的首领,这一招非常有效。 库诺大怒,命令全军向前掩杀。矮人们顿时呼喊着冲杀出来,其中有部分战士使用的是回旋斧——一种可以投掷、类似飞去来器的轻型斧子,他们扔出斧子,低空中便形成一道奇景。 不要造成太多无谓的牺牲! 这是来时兰森侯爵对夏侬的交代。 夏侬向部下们招招手,骑兵部队开始退却,但速度并不快,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矮人稍微努力就可以追上他们。布勒们转头望着库诺,想知道接下来到底是追还是不追。这时候蒂尔射出又一支满载挑衅意味的箭,正中库诺面前的一个布勒,他就这么瞪着眼睛全身软下去。 “砍了他们!” 随着库诺的一声暴喝,矮人们狂奔起来。 距离这里仅三法尔桑之处,有一条宽百余加斯的河流,河面上封冻了,人畜都可以直接从上面通过。 夏侬的马队一直引诱着敌人,那逃逸速度时快时慢。但是快接近河流时,他们忽然快马加鞭,不久以后就消失得没了踪影。 “该死的人类!” 库诺大声骂了一句。他的部下们追得气喘吁吁,到头来什么也没追到,不过他也不怎么在意对方偷袭他们后方村庄的可能性。攻下来了又怎样,那种小村子没有任何防御设施,而且在村子里骑兵更加难以施展自身的优势;总之在冬天里到处都是他们徒步作战的好地点。 既然来到了这里,矮人们遍开始四处张望,希望在师视野里能发现几户人家,然后他们就可以上前骚扰。忽然林子里蹿出一大群猎人和佣兵,有的射箭,有的投掷标枪,又把矮人们激怒起来。这一回,该死的人类不但数量较少,而且全是徒步,简直不自量力!运动了老半天,还没用板斧砍过人,库诺和布勒们都十分渴望有一场嗜血的撕杀。 佣兵们也知道科诺里战士的厉害,还没等对方接近,他们就已经把手中的投掷武器全扔了出去,然后四下里散开。科诺里战士穷追不舍,双方的距离始终没超过一百加斯。不久以后前方出现了一队雪橇,猎人与佣兵们赶紧跳上去,雪橇滑上河道的冰层,速度增加了不少。 库诺此时只有一个念头“杀人”!在他的印象里,冬天的河流与湖泊会结冰,从上面通过一定没什么危险——况且对方就正在通过河面。过了河,那些雪橇又会没用了吧!实际情形不容他多想,部下们已经跑上冰面,连跑带滑地前进。 实际上这冰层很安全。虽然这一带的气候远比高原上温暖,可是冬天里下雪的日子也不少。 雪橇通过了河道,剩下矮人们大多数还在河中间奔跑。忽然冰层开始震动起来,紧接着,从河岸树林的后面飞出数块大石,狠狠地砸在冰面上。 矮人们开始不安了,只求快一点跑到对岸。但是震动越来越强烈,他们感到脚下的冰块正不断碎裂,再加上飞石对河面的破坏,不一会儿已经有人掉下水了。他们被夹在大块的冰之间,几乎无法动弹,冰冷的河水包围着全身,连骨髓深处都感觉到如针刺一样难受,且意识在逐渐模糊消失。 还没跌下水的矮人,连忙向两边岸上跑去。可是他们的退路忽然都被堵死了,前面是准备有绪的步兵和魔法师,后面则是原本已经消失的骑兵! 这就是兰森精心准备的计谋,也被他称为“冰之舞”! 弓箭手们进行着齐射,每一箭都对矮人们造成很大的威胁;而枪兵们则组成一道坚固的壁障,不让敌人上岸。这一战持续了数小时,库诺和他的部下们,尽数战死在这里,尸体或留在冰面,或沉入水中,不久便与整条河融为一体了。 这一战里,克伊尼亚的魔法部队首次表现出其强大的魔法力量来。这些由格兰兹招募而来的男女魔法师和光之母神教的僧侣们,一直躲在荷里底亚附近的乡下苦苦修炼,以十人为一队,每个小队都必须同时发力和收力,每个人周围的魔法震荡都必须相近,这样才能够以和谐的魔法合成造就令人震撼的强劲力量来。 第51章 同样被贯名为“冰之舞”的由风、地、水三小队联合制造的魔法结界,很快就随着战况一起不胫而走,一周后已经传遍大半个乌法尔。就连安德鲁公爵也感到头疼无比,因为预料中乌法尔的魔法部队从来都默默无闻,尽管这里很靠近灵性强的圣水湖和索兰尼斯大森林,但魔法学院所教授的课程须经过依斯塔圣教的审核,而光之母神教旗下的僧侣们数量少成不了气候,然而实际情况并不如公爵想象的那么美好,所以计划内的兵力显得有些不足。 公爵对光之母神教了解并不深,仅仅限于那一句“是个很没落的教种”的评价,小时候根本就没特别去查阅过相关书籍。了解得少,自然就无法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只能道听途说,或者临时叫人侦察,所得不仅有限,而且因仓促而造成的错误很不少。 相反的,格兰兹对本次漂亮的“冰之舞”结界显得有些不以为然。厉害的还在后面呢!她在心里说着。 身居高层的教皇以及他身边的几个大主教,根本就不知道遥远的乌法尔境内,宗教界是怎样一个污浊的状况。在教皇管起来很费心而他由懒得管的地方,只要有钱,任何人都可以学习本来遭禁止的魔法,只要拿大笔的钱财塞满当地主教的腰包,任何领主都可以招募大量魔法师和僧侣来组建魔法部队。 也难怪后来马可·比亚斯作为莫兰斯王之子的宫廷教师时,曾经这样教育他:“商人和女人都应当是特别留意的两种人,换言之,对于一个年轻男人来所财与色都是人生与事业的两大威胁,作为一名王子更应当注意这一点。” 科诺里矮人的出现几乎可以说是战争的一大转折。在这个冬天里,不断有矮人通过寇鲁兹要塞来到平原上,而格兰兹·胡里安则巧妙地使用计策,将他们引导到安德鲁公爵的控制区域内,让公爵的部队来处理这些难缠的敌人。公爵也知道在这种天气里动用骑士们来对付矮人效果并不大,相反地还会遭到部下的抗议,所以几次战斗之后,他损失了不少步兵,直到后来他调集大量兵力,重新夺回寇鲁兹要塞,矮人危机才算是得以接触。 冬天就这样熬过去了。期间公爵一面抓紧时间休养部队,一面修书回依斯塔请求教皇和贵族们增兵。而乌法尔联盟军这一方也有很明显的动向。龙克伯爵联合另外两支较大的势力,沿索兰尼斯森林南下,并要求莫兰斯放弃对湖风教区里部分村镇的监控,交由龙克本人来掌管。“这样便于我更迅速地调拨军队。”伯爵的理由是这样的。 在这个节骨眼上与盟军的成员翻脸实在不是什么好事,莫兰斯权衡利害,当即同意了。原本隶属于克伊尼亚领的部队,全部向都城集结,而湖风教区则交给龙克的部队来镇守——不过前提是龙克必须保证不让部下随意滋扰当地群众。这一点龙克爽快地答应了。 从兵力上来说莫兰斯没有任何损失,反而有所收益。歌利亚河口南岸的几个小公国,在于莫兰斯签订盟约之后,其部队立刻被克伊尼亚所掌握,无形中莫兰斯手上又增加了数千可以调配的士兵。 如此一来,很快就逼近了两军第一次决战的时刻。 这时,还有一个人在远方密切关心着这场战争,因为这牵连着他的切身利益。今后他将如何发展,必须由这场战争来下定数了。 三月十三日,天气爽朗,签定了统一作战方针的乌法尔联盟军,开始由各自的城堡出发,向决战地带前进。 稍晚一天,公爵的部队也开始向北方挺进。 这时的兵力对比:联盟军正规兵力五万二千,半正规兵力两万四千,公爵军的精锐部队四万八千,来自依斯塔的贵族私兵两万一千。但这数量并不代表双方的全部。依斯塔还有大量兵力未曾派出,而乌法尔各领也各自保存了部分实力。 几个月的苦心准备,常常只在一朝就决定胜负。 第二十四章名将复出 哈根达司。 这个春天究竟有没有战火的硝烟,此时还不得而知。但是看情形,在今后的半年里哈根达司会笼罩于一片安宁的气氛之下,因为前一阵阿卡菲尔才与塔布尼科的军团长签订了和平协议。可以肯定的是在半年之内这份协议不会被破坏掉。 塔布尼科境内出现了不大不小的麻烦。他们与龙族发生了争端,因为两族向来结成同盟以对抗魔族有可能发动的登陆侵袭,所以都不希望争端会扩大。哈根达司就暂时交由依斯塔来掌管,塔布尼科仅留下少数守备军队,剩余力量都集中起来应付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态。 依斯塔也一样,并不是不想趁火打劫,而是不愿意两边开战,现在乌法尔的事端已经让教皇陛下头疼不已了。 阿卡菲尔比任何人都关心乌法尔的局势。对于他,这是整个人生的重大转折。他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握在自己的手里,而是要靠敌人的努力争取! 黄金公爵在蓝色的天幕下尽情舒展着双臂。养生之道的秘诀之一,在于懂得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资源,晨练也好,空气浴也好,都对自己的身心健康大有裨益。 蓝天下是一个个灰白色的帐篷,小的是下位骑士的单人间,大的则是一般士兵共同的营帐。 每隔三分钟,就有一小队巡营的步兵,通过阿卡菲尔的面前,恭敬地向统帅敬礼,黄金公爵也微笑着回礼。 他在等待艾尔普娜·玛格丽特的回音。这个忠心的女侍卫长,半个月前在他的授意下,前往依斯塔的帝都亚曼·依斯塔城收集第一手情报。按照艾尔普娜的办事效率,这两天应该回来了。 情报官三天前才送来了乌法尔的最新战况。安德鲁公爵军与乌法尔联盟军之间的大决战即将展开。在情报官返程的同一天,安德鲁公爵的大军已经向战场出发,但双方并不会马上就全力交战起来。对峙、地形侦察、前哨战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准备活动,由于是大兵团作战,兵力又相差不多,双方都保持着异常谨慎的态度,因为每一步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 阿卡菲尔估计,双方的胜率几乎是五五分成的。但是,克伊尼亚军中拥有一个天才军师格兰兹·胡里安,大大增加了战争中的不可知因素。在公爵看来,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的就是她可以挫败安德鲁公爵的部队,使阿卡菲尔得以复出;坏则坏在她将会他最棘手的敌人。阿卡菲尔怀着复杂的心情,朝着东方眺望,隔着远山,在天的那一边,激烈的撕杀一定正在进行着。 吃过早饭,营地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艾尔普娜身着戎装的英武身影,在同行二十余骑的护卫之下,快速奔入营地中央。侍卫长滚鞍下马,风尘仆仆钻进营帐。 “你回来了?快坐下喝口茶吧,这一趟真是辛苦你了!”阿卡菲尔把自己心爱的翡翠茶杯递了一只给艾尔普娜。热腾腾的桂花茶弥漫着一股清香。 休息片刻之后,主帅问起首都的情况。艾尔普娜回答道:“现在宫廷里十分慌乱,因为科诺里矮人出乎意料地出现在平原上,造成了安德鲁公爵非常大的损失,很多老资历的骑士都在与矮人们的战斗中阵亡了。安德鲁公爵频频向首都发信求援,不但贵族私兵都被调去了不少,教皇陛下甚至签署了临时提拔圣殿骑士的命令,有不少见习骑士被破格提升。这种匆匆忙忙的举动对原来的制度冲击不小,以致很多人都受到负面的影响。现在民间流传着一种悲观说法,认为安德鲁公爵殿下会大败而归。” “那不是悲观,而是事实,安德鲁必定会垂头丧气地跑回来,至于他最后能够让多少人存活下来,这一点尚值得我推测一番。”阿卡菲尔缓慢地将茶水倾倒入杯,一面说着。 艾尔普娜接着说:“我已经按您的意思,与军部的几位将军暗中接触了几次,他们都答应极力举荐您出征乌法尔。可是在陛下的议事厅里,安德鲁公爵派的大臣们老是想方设法地阻拦,一会是这个借口,[奇qisuu.书]一会是那个理由,据说直到现在陛下还没拿定主意呢!” 那是因为他们太希望安德鲁立功了!只要那个小子获得大量的功勋,他们也可以跟着鸡犬升天! 阿卡菲尔轻轻哼了一声,说:“艾尔普娜,你辛苦了,这三天准你放假,所有的事都让其他的侍卫去打点吧。” “谢殿下!”艾尔普娜鞠了一躬,退出帐篷,刚好跟匆匆跑来的阿流斯勋爵打了个照面。勋爵阁下连忙询问同样的事,女侍卫长笑着说,这事儿你见到阿卡菲尔殿下就自然知道了,即使你不去找他,他也会找你们大家来商量的。 十余天后东方又送来了乌法尔的最新战况。 而这战况真是让黄金公爵及其属下激动不已。 安德鲁公爵败北了! 阿卡菲尔把整个战斗的情况大体了解了一番。把握着全局的又是那神秘的女人格兰兹·胡里安,她再一次使用其十分拿手的“拖”字诀,把公爵本已经部署得很完备的战线扰乱,处于中心地位的圣殿骑士团不直着了什么魔,竟然被敌人的骑兵部队粘住,不顾全局地向前冲锋,结果落入敌人事先准备的包围圈中。安德鲁个人拙劣的指挥本领,在激战着的那一天里暴露得一览无遗,前锋、中军、后卫均被无形地分割,然后逐一击破。本来乌法尔联盟军在人数上就占据着优势,现在依斯塔军一分为三,数量差距便拉得更大,联盟军便可在某地域里集中大批部队狠狠地围歼敌人。 第52章 古老的战法在格兰兹手中复活了!她在盟友面前大谈奇正相攻的重要,并用各种方式建立起他们对克伊尼亚军领导者的信任。于是在随后的战斗中,由于大家都很认真执行了克伊尼亚总军师的事前部署,接二连三的胜利让大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是身处于现实之中。 只有一个人在和格兰兹对着干,那就是龙克伯爵。他把军师的话当耳边风,结果第一次他损失了二千重步兵,第二次他更让安德鲁公爵及其二千多人的禁卫队得以脱逃。 好可怕的女人!如果不能看穿她的作战意图,战局就会完全被她左右了! 阿卡菲尔和军中素有智囊之称的让·雷根勋爵,都深吸一口气,感叹着。 当飞骑将战况传到哈根达司的时候,首都的教廷,大概也开始乱作一团了吧! 安德鲁的败绩,正是引燃干草堆的火把。顿时周围乱作一团。地位高高在上却对战事根本不予关注的高层主教们,现在也破例聚集在一起,商讨怎样寻找对付乌法尔联盟军的最佳人选,以便将那些作乱之人镇压下去,他们才好继续在乌法尔搜刮民脂民膏。 黄金公爵是上上之选,虽然让这个人得志,对原安德鲁派的人不啻是一种打击,不过见风驶舵之术,这帮人无不练习得异常娴熟。只是下面几层的人还缺乏机灵的头脑,仍旧抱着安德鲁这个行将倒塌的靠山不肯走开,因此在教廷中他们对安德鲁的支持声保持真一贯的强硬。 阿卡菲尔才不会等待那帮人的漫长争辩。 他已经在做动身的准备。首先他指派让·雷根和阿流斯快速返回首都,开始召集旧部,同时依靠首都作为通讯中枢的地位,向各地拥护他的贵族和教堂发帖,他希望组建起一支在自己的历史上最精锐的部队,因为在他看来,镇压乌法尔和反叛依斯塔教皇,这二者几乎是同步的。 然后他命令扬羽负责好哈根达司地区戍务的交接工作。 艾尔普娜很迅速地帮他打点好远行所需的一切。阿卡菲尔向来对这个办事迅捷果断的侍卫长赞许有加,此时此刻也不忘再称赞两句。 “这么快就走,是不是有点急?”艾尔普娜问。 公爵哈哈地笑了起来:“在半路上我们就会收到教皇陛下发过来的急件了,没有我他们是无法应付乌法尔局面的!早点走和晚点走都一样!” 为黄金公爵阿卡菲尔·冯·蒙斯特接风洗尘的晚宴拥有异常的规模。宴会中赞赏及拍马屁之声源源不断地涌入阿卡菲尔的耳中。 黄金公爵微笑着应付每一个上前与之寒暄的人,觥筹交错之间,大部分虚假的话都被他过滤掉,说起来这个公爵也蛮理解“耳边风”的涵义。同席的阿流斯有点被赞许得飘飘然,军人特有的粗犷无比的大笑声不时回荡在大厅中。对此阿卡菲尔只是笑笑,由着他去。另一侧的让·雷根则显示出对桌上佳肴的莫大兴趣,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大嚼大喝之上。 再过三天左右,阿卡菲尔就要正式接替安德鲁,成为乌法尔征讨军的主帅。 大约一万五千名圣殿骑士集中在黄金公爵的麾下。一听到阿卡菲尔即将出征乌法尔,这些来自基层的骑士们无不奔走相告,并且争相加入出征队伍之中。阿卡菲尔在他们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战神,只要跟着他出征,财富、荣耀,甚至一块产量丰富的封地,都会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这也是黄金公爵之所以深受属下爱戴的原因之一,因为跟着他就可以共同缔造神话,而无上的光荣对一名战士来说是多么重要。 接连十七天,数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士兵汇集在首都,接受新主帅的检阅。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黄金公爵派的部队,也有少数是新近才倒向阿卡菲尔的地方贵族。似乎现在大家都很清楚的认识到,只要跟着黄金公爵,就能谱写新的家族辉煌史。 之前教皇陛下已经特别恩准了阿卡菲尔的申请。只要他在三个月内能够扭转乌法尔境内的不利局面,三个月之后教廷就允许阿卡菲尔掌握更多的兵力,以便其放手去四处征战,而不必担心手上兵力不足。 踌躇满志的黄金公爵,站在阅兵的高台上,俯视台下整齐的方阵,心中不由得升起一阵豪气。今天是盛大的阅兵式,过了这个晚上,精锐之师将奔赴东方,上演一场由黄金公爵编导的百年来最具声势的战争剧。 和风吹拂着总导演的猩红色披风,棕色的刘海之下,那一双猎鹰般的眼睛,扫视全场之后,把目光投向左后方的让·雷根勋爵。 “让,骑兵先遣队准备好了吗?” “殿下您放心,他们随时都可以出发。” “很好,今天下午你们就动身吧,让。乌法尔前线的那伙败军就全都交给你负责收编了,该留的就留,该撵的就撵,这一点由你全权处理。这是我签署的手谕,你带在身上,必要时拿出来,谁也不敢阻挠你了。”公爵说着,从怀中摸出一张公函,递给让勋爵。 勋爵转身下了楼台,跃上自己的骏马。 当天下午便有一大队——大约三千人——骑士向东方挺进,这部队是阿卡菲尔的王牌之一,平时由让·雷根勋爵统领,负责督战、占领区治安等重要工作。让本身是个严格约束自己的人,对待属下也是恩威并重,赏罚分明。公爵常常将最重要的队伍交给他训练。 这三千人并非圣殿骑士,在装备和士气上,却远远超过圣殿骑士,暗地里有依斯塔第一骑士团之称,不过因为人数上的问题,才没有真正组建成团,而是以别动队的形式呈现于世。 作为先发部队,让·雷根自然很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他至少要比主帅提前一周到达乌法尔的哈德伦城,一扫当地败军的晦气,做好一切布置等候阿卡菲尔的视察。 公爵在城楼上看着先遣队远去。他的眼中忽然流露出一种伤怀,于是吩咐阿流斯与扬羽分头去整备部队,自己则缓步向城郊走去。 艾尔普娜连忙带着十余名卫兵紧跟上去。 “艾尔普娜,我想一个人走走,你暂时不必跟着我,回到营地里去休息吧。”阿卡菲尔转头说。 女侍卫长行完一礼,对部下们招招手,他们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去了。 于是公爵独自一人漫步在外城的大道上,周围都是寻常百姓和小商贩的住宅,大家发现堂堂的公爵大人竟然一个人行走在他们中间,无不感到惊奇,一边慌忙不迭地向阿卡菲尔打招呼,一边在心中奇怪着。 公爵并不是第一次踏入平民的生活区,对于平民的生活,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了解。路边刚出炉的碎牛肉面包向四周散发着香味,勾起了公爵轻松快乐的童年回忆,他掏出一枚金币,买了两个面包,以及一小瓶牛奶,并说不用找零了,对方欢天喜地地鞠躬感谢。 很久没吃这么平民化的食物了!自从自己成长到长辈们认为可以继承爵位和权势的年龄,自己便断绝了与平民世界的接触。虽然贵为公爵,他却不像其他贵族一样,不屑与所谓的“下等人”接近和交流。阿卡菲尔很明白,上流的社会里照样充满着污秽与低级趣味,不同的是更多了一项“糜烂奢华”。比起那些身着盛装、装模作样的贵妇人,还是平民少女的笑容来得纯真可爱!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位于亚曼·依斯塔城外二法尔桑处的五月花公墓。 这是一个很上档次的公墓,入住者一般都是在社会上比较体面的人,比如下层的贵族和拥有一定家产的商人及其眷属。每一块地皮都需要大把的金币来购置。 从正面望过去,两边都是整齐的白色花岗岩或大理石墓碑,或方或半弧,碑前多数都有一束百合或风信子花。 阿卡菲尔走向碑群深处。他与一位五十来岁的贵妇人交错而过,两双忧郁的眼睛互相注视了半秒。那老妇人是来看望她女儿的。 在五月花公墓的右侧边上,一块经由名艺术家之手雕琢而出的精美方碑,在八个小石像的环绕下,静静地与其它墓碑隔离开来。 当初阿卡菲尔就是为了让这位沉睡者得到更加安逸的环境,才不遗余力用大把大把的金子为其打造这样一个家园。 那是一位少女,一位像清晨的露水一样清纯、脆弱的少女,一位让黄金公爵永远难以忘却的少女,十年了,他还是当初一样爱她! 阿卡菲尔用手轻轻抚摩着方碑上的名字。依芙·欧里特,这个芳龄十八就香消玉陨的平民少女,留给黄金公爵无限的遗憾,从此他对任何女人都不再产生兴趣。当初他亲自用自己的宝剑,为墓碑抖抖地刻上姑娘的名字。 一个身份地位仅仅低于教皇的公爵,几乎没有可能与生于社会最底层的女孩长相厮守。阿卡菲尔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本来他已经做好了为那女孩放弃一切富贵荣华的准备,只要能与她在一起,那就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事;可是连上天都不同意他们结合在一起,非要用疾病夺走其中一人的生命,从而把两人分隔在现世与冥间。 公爵从怀里拿出一块紫水晶,埋在墓碑前的土里。 从前他就经常给依芙送一些诸如花冠、小风铃之类的装饰物。女孩爱美,依芙对这些美丽的小玩意自然爱不释手。很令人奇怪的是,每次他将饰物埋进土层之后,下次来看就发现饰物已经不见了,他想这也许是依芙的灵魂还时刻守护在他的身边,看见他的礼物,于是欣欣然地接受了。他也很高兴,因为那些寄托在小玩意身上的重重思念真的全穿透了空间,到达心爱的人那边。 第53章 东南方传来阵阵号角声。 那边至少有两个军团的营地。因为很快就要远征,各军团长、百骑长、百夫长都要对各自的属下做最后的动员。声声号角仿佛是要向首都的贵族与一般百姓们保证,军人们一定不辱依斯塔国数百年来不败的形象,将教皇国的威名再一次撒播到世界的角落去。 “亲爱的,你听到了吗?那是我的精锐部下在吹号角!我很快就要率军出征了,遥远的乌法尔将是我建立霸业的地方。如果你的心还与我紧紧联系着,请你保佑着我,让我每战必胜,让我顺利登上至高无上的王者之位吧!只要我能够成为新王,我就有权力向大家宣布,在我的一生中,已经有了一位平民的妻子,她叫依芙·欧里特。我不会再担心贵族们在我耳边唠唠叨叨,谁罗嗦我就可以砍了谁,那时我们就可以没有顾虑地在一起了!” 阿卡菲尔说完,紧紧抱住方碑。年龄已过三十、锻炼得如钢铁一般坚强的他,早已经没有了泪腺。这个人把悲伤深深埋在心底,以致于没有什么人可以让他流泪,但这并被表示他的冷血。 心中的悲伤在无言中缓缓地宣泄完毕,黄金公爵站起来,最后望了沉默的碑石一眼,然后转头向外面走去。 他与爱人独处的时间已经完结,接下来的,将是无尽的战斗。他不会对敌对的军民手软,可是他在心里还是比较同情他们,因为今后他们将遭受无穷的血腥之灾了。 黄金公爵瞬间回到冷酷而庄重的那一面,向亚曼·依斯塔的内城走去。 第二十五章骗局与诱惑 这个春季,黄金公爵的精锐部队陆续在巴德兰地区集结。 首先通过卡伦兹要塞的,是让·雷根勋爵麾下的三千督战骑士,以黑色铠甲与黑色披风为显著标志的骑士们,一到达巴德兰城,就引起当地官兵的震惊。所有人都知道了,黄金公爵阿卡菲尔即将成为乌法尔战区的统帅!虽然那是意料之中的事,但对方实在是来得太快,以致他们都没做好准备。将来会何去何从,这些隶属于安德鲁公爵的部队,心中都积聚着一团愁云。 让·雷根遵照阿卡菲尔公爵的嘱咐,一到任就开始精简当地部队,凡是与安德鲁关心甚为密切的将官,都被赶回梵特拉去了。原本营地里普遍士气低落,勋爵于是针对这一点,进行了多次动员和鼓励,重新塑造起士兵们的自信。但勋爵对外一直保持着防御的态势,放弃无力守备的几作城镇,将有效的防御兵力都集中于中枢地带。无论龙克伯爵的部队怎样挑衅,格兰兹·胡里安怎样派遣小股部队骚扰引诱,梵特拉军都紧缩不出。以致于龙克伯爵过分低估对方的实力,对自己轻易占领几个城镇而得意不已。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阿卡菲尔的第二批部队和阿流斯的第三批部队到达为止。 格兰兹、美塞娅都对敌人的行为感到迷惑不解。她们已知道,敌人现在是由黄金公爵统帅着,这个人比安德鲁可怕百倍,在兵员充足的情况下,他却没有用实际行动来改变梵特拉军不利的局面,而是继续躲在防区里做他的密集防守。他这样做必定有他的目的,可是一探究起这个目的,军师的脑袋就疼了,因为对方的行动后面隐藏着无穷的变数,越想就越感到乱无头绪。 于是克伊尼亚这一方也开始按兵不动,暗地里却努力训练着秘密兵种,因为美塞娅与军师都意识到,没有这些秘密兵种的协同作战,战胜梵特拉的强大骑士部队,那是不太可能的。 相反的,龙克伯爵得益于阿卡菲尔的全面防御政策,在短短一个月里,不但将自己的领地大为扩张,还因此搜刮到不少财富,强征了些许新兵。无形之中,他的实力增强了不少。伯爵整天笑容不减地进出于自己的府邸,听取部下不断汇报的一条条喜讯。 终于到了五月初。 初夏的柔风,吹拂着吟游诗人们的衣角,使他们感觉到在风和日丽的蓝天之下行路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叫做“生命之语”的信风,如往年一样,准时降临于乌法尔大陆。漫山遍野都是风信子的海洋,“生命之语”赋予它们异常旺盛的生命力。假如没有战争,大家一起外出游玩,那真是快乐悠哉的活动。然而,战争使得田地荒芜,人民颠沛流离,自然也没有人会那么兴致勃勃了。 看起来碌碌无为的黄金公爵,似乎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开始向歌利亚河的渡口增兵。 在乌法尔的大决战中,分布于歌利亚河上的渡口,向来是联盟军与梵特拉军紧张争夺的核心。 两军基本上保持着隔河而治的局面,歌利亚河是条分界线。不过,在入海口附近的一小片地区,已经在克伊尼亚的控制之下了。 黄金公爵为了夺取一个叫“科菲”的渡口,派出了将近一万人。这个渡口离法伦拉特城很近,只要掌握了这里,攻城部队就可以源源不断往法伦拉特的周边运送过去。 龙克伯爵保持着一贯的突进姿态。为了击溃敌人,他派出了两倍的兵力,包括不少装备低劣的农民。就目前的拥兵数量来看,龙克已经位居全乌法尔第一了,因为他不但以强硬手段拉壮丁入伍,同时也施展物质诱惑的招数,许诺只要那些士兵能够在战场上奋力杀敌,他会给予丰厚的奖励。当然他并不担心奖金会流失很多,因为每次作战都有无数可怜的穷人,抱着简陋的盾牌死在战场上,仅留下一具具尸骸,家里的人也得不到抚恤金。换言之,他从来都把那些士兵当作抵死鬼来使用着。 相对的,克伊尼亚方面的行动一直比较低调,无形中也造就了龙克的不俗表现。 当龙克军与阿卡菲尔军在正面交战的时候,美塞娅本来准备从后方给予敌人连续多次的袭击,造成敌人指挥上的混乱。没想到战斗比想象中的早结束了,龙克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我实在想不明白,敌人怎么会如此轻易就战败了!” 晚上,美塞娅靠着莫兰斯营帐里书桌的一侧,十分不解地说。 “我也不敢相信阿卡菲尔这么容易就败了一次。就算他最近发挥失常,在他的阵营里还有让·雷根这个堪称梵特拉第一智将的勋爵;就算两个人都脑袋出了毛病,阿流斯、扬羽的丰富经验,也能让部队从容应敌,败局根本不会这么早就确定。” 军师在一旁跺着步子,手中一张白纸,被她折来折去,“陛下,您认为敌人的主将会有什么阴谋呢?” 莫兰斯耸耸肩:“凡事都有例外啊!我倒觉得这次败绩对于阿卡菲尔公爵来说是十分正常的,他们意在强攻,龙克自然有机会使计策攻击他们的弱点。再说龙克的胜利,是建立在大量伤亡的基础上——这一次龙克军中阵亡了五千多人,是对方的三倍!可怜那些平民士兵,白白替龙克卖命,到头来都被利用了!” 美塞娅叹了一口气,走到营帐的外边。天空中繁星闪烁,不知哪些是升上天空的亡灵。 “事态的发展,根本就超出了我们原本的想象啊!” 公主一面小声地说,一面把双手的十个指头相互缠绕,开始小声吟诵安息咒文,算是对亡灵们的一点敬意。 因为知道“科菲”渡口的重要性,龙克派遣了心腹部队把守。而黄金公爵这一方仿佛是咬住了要点不放,不断从正面施加压力。才一个星期不到,第二次争夺战又爆发了。歌利亚河饱饮了战士的鲜血,夜里听着哗哗的水声,仿佛不肯安息的怨灵在低空盘旋,让人毛骨悚然。 这一次战斗分别为双方增加了数千伤亡。 龙克的精锐部队倒是损失不大,阵亡的多为农村里来的所谓下等士兵。不知又有多少个贫困的家庭失去了最主要的劳动力。与上次一样,双方的阵亡数也是一比三的比例。 阿卡菲尔更因为作战的失误,让龙克又夺得一个新城池。 所以这天下午从教皇国急忙赶来的特使,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留情地将主帅贬斥了一通。 等到特使返回驿馆了,黄金公爵和他的几个心腹属下才绽露出笑容。 “那位大叔骂得好凶!殿下你没生气吧?” 艾尔普娜不太放心地问。因为那位特使大叔虽然只是个勋爵,骂起公爵来,却像管教自家孩子一样,好比他自己就是教皇本人。 公爵本人倒十分轻松,一边耸耸肩一边说:“以后自然有机会找他算帐的!” 过了不久便有卫兵把最新的伤亡统计资料送了过来。阿卡菲尔只看了一眼,就甩到一边去了。对于伤亡情况,他表现出很明显的漠不关心的姿态。 让·雷根多看了几眼,却有些生气地说:“都是一群没用的家伙,败得这么快,阵亡得这么多,实在是丢尽我军的颜面!” “让,当初不是你策划让他们战败的吗?你这个幕后主使人,一手策划了他们的败绩,数千人冤死在战场上,到头来你反而责怪他们过于窝囊了……这些家伙,多死一些也无妨,反正他们都是安德鲁的旧部,我们正好可以削弱安德鲁的力量。” “可是演戏也得分真假啊,太差的演技将会暴露我们的意图,聪明者如格兰兹·胡里安之辈,将会怀疑起来,以后我们的行动就难以展开。”让·雷根说道,“如今乌法尔各地群情激昂,因为自上而下都广泛地发动和团结起来了,对付他们远比从前对付那些零散的公国要来得困难。虽然我们可以把胜利之神留在身边,但战胜他们需要付出重大牺牲。最好的方法,就是引起他们的窝里斗了。” 第54章 “确实是恶毒的一个计策!” 黄金公爵感叹道。 不过这不失为保存自己实力的好办法,自己麾下的每一个士兵,将来都要在开拓霸业的战争中充当不可缺少的角色。 “不过很多连队里士气都比较低落!”让·雷根提出令人头疼不已的问题。 故意战败固然可以损耗政敌的兵力,也能够造就对方骄傲自满的感觉,但对自己的精锐部队也造成不小的影响。 “接连的失败,会让属下们产生极不塌实的感觉。要知道其中有不少人是怀着各种心态才来到乌法尔作战的,是殿下的作战实力让他们可以放心地出征。现在殿下首战即告失败,不知对部下们会有多大的影响。” 让继续说着。 “这我也考虑过啊!有得必有失,想要获取胜利,就必须付出代价!”阿卡菲尔将麦酒猛灌入自己的口中,接着说,“若要振奋士气,就需要打一场大胜仗。一旦时机成熟,我会亲自率军出击。不过在此之前,我需要你们共同努力,保证最精锐的几个兵团保持高昂的士气,你们必须加紧训练和思想教导;特别是艾尔普娜,你负责掌管的是禁卫队,你的责任就更加重大了,不要让我失望,当初我就对你抱以很大的期望值。” “殿下请放心,属下一定拼尽全力,完成陛下吩咐的每一项任务!” 女侍卫长单腿跪下,手握剑柄宣誓道。 阿卡菲尔点点头,接着对扬羽勋爵说:“还有你,近来我发现你的部分属下在城里有骚扰民众的行为出现。我先给你发出警告,如果下次他们再不检点,我就让艾尔普娜带我的卫兵去处理,到时候别怪我不留情面了!” 扬羽连忙跪下,额头上冷汗直冒。这事他还不知道,他的顶头上司却已经发出警告了。 “让,到底是游说龙克去吞并克伊尼亚,还是设置陷阱让他们掉进来,这一点就由你全权负责,我不过问了。不过我想前一个计策成功的机会不是太大,那么就用陷阱吧。现在暂时没别的事,大家都退下吧!” 这天是周日。天空中飘洒着毛毛细雨。 克伊尼亚的统治者忽然收到来自龙克伯爵的信函。 原来春风得意的伯爵,打算乘胜进击,争取一鼓作气将敌人赶出乌法尔。但是光靠他的部队无法实现这一宏伟计划,虽然他的部队已经在前两次战斗中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这是伯爵本人在信里三番五次地进行炫耀和强调——但考虑到对方在兵力上尚且存在着不小的威胁,孤军挺进的难度很大,所以本次作战急需盟友的支持。 美塞娅把信看完,随手往后面一扔:“太急躁了!别以为光凭几次胜利就想把阿卡菲尔彻底打败。” 四月会战的阴影还笼罩在她的心里。她不相信事态的发展会对龙克那么有利,尽管前一阶段幸运女神一直有意眷恋着他,不但声望急剧攀升,作战时还一路胜过来。现在很多盟友都对他唯令是从了。 “或许修书劝他稳扎稳打会有一些效果。”格兰兹建议道。 “那个家伙会听我们的吗?他老早就希望我们也变成他的手下,他指东我们就不能往西。”美塞娅有点愤愤地说,“现在他已经联络了各路盟军,并指责我们前一阵龟缩不出,有损盟军声威。我看我们这次想不出兵也难了!” 莫兰斯呵呵一笑,“或许上天真的很照顾乌法尔的人民,在大家的同仇敌忾下,军队以无比旺盛的士气,击溃了来犯的敌人。我最近还听说,在敌人的驻扎地附近,不断有游击部队出没,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不论什么时候,莫兰斯总是保持着乐观的态度,有时候做姐姐的真是服了他。 格兰兹重新拾起信笺,在跃动的烛火下仔细地多看几遍。然后她将大家集中到作战地图的周围。 “各路盟友都开始行动了,我们如果再没有任何表示,肯定会失去在大家心中的威望。看来我们只有按照总的安排来进军,并把我们的路线告诉盟友,以便大家可以更好地配合。” 美塞娅点点头,然后军师向大家分析敌我双方的兵力部署情况,分析龙克在信中提到的进军线路到底是遵循着怎样的战略构想。从正统战法上看,龙克的安排不失为周全的一个计划,美塞娅公主相信,如果父王安寇司·梅隆·迪南多在世,脑海里的想法也会和龙克伯爵一样。中年将领所制订的作战计划,一部分是凭借他们一直接受的战术思想教育,另一部分则来自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 但是此时的女军师,脑袋里却有一点隐隐不安——或者说是遗憾,因为她精心准备的几支特殊部队尚处于训练阶段,离投入战场还有好长一段时间需要等待,敌人就如此迅速地疲软下去,她长期来的努力岂不是全都浪费了? 看看美塞娅的表情,似乎与军师是差不多的,都希望着在战场上检验奇兵部队的效果。阿卡菲尔是最佳对手,既有智将让·雷根,又有勇猛的阿流斯和扬羽。通常,不论美塞娅还是格兰兹,抑或军中中流砥柱一般的华史·缪伦,都有一种对势均力敌对手的渴望。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战争本来就充满了矛盾,不是吗? 谁也不会料想到,等待着他们的是一个巨大的骗局。阿卡菲尔正在充当着可恶的骗子。骗术手段的优劣高下,归结为一点就是演技,高手会将整常戏剧演得真有那么一回事一样,低劣的庸手则只会留给别人无尽的嘲讽。当初美塞娅他们醉心与自己的高超骗术,过分相信自己识别真伪的眼光,因而在这关键时刻,他们的双眼却不能透视到隐藏在表象之内的本质。 当然,阿卡菲尔为了导演这一场骗局,已经付出了不少代价,也相当程度上显示出强烈的诱惑——诱惑对手为了争夺胜利果实而奋勇向前。这些代价是士兵的生命,是把拥有数十万人口的城池像弃物一样抛离手心。将领们会说,这就是战争!直到后来,阿卡菲尔也尝到被欺骗的滋味,那根本是格兰兹他们将整出戏移植过来,还施彼身,不过这已经是后话了。 第二十六章天使折翼 克伊尼亚的军队,已经基本上渡过了歌利亚河,沿着预定的路线向丘陵地带前进。 战争的态势如乌法尔的每个人盼望的那样,在大家的不断努力下,胜利的喜讯一次次地传到中军大帐里。 黄金公爵虽然是梵特拉国内首屈一指的大将,但他来到乌法尔之后,似乎陷入了无穷无尽的旋涡之中而无法自拔,梵特拉军的补给线与后方不断遭到游击部队的骚扰,前线的士兵也饱尝败绩,数日之后阿卡菲尔不得不放弃巴德兰城,退守到仅有的几个据点里。 在前线,作战最勇猛的是龙克伯爵的部队——另一方面或许因为对手太过孱弱——他们突破公爵精心部署的好几道防线,像一把利刃插入对手的心脏里。 “可是,殿下……” 玲沙·巴希克转头向美塞娅说,“我总觉得对方实在败得有点蹊跷,而龙克的军队又挺进得太快……我担心这是一个圈套,阿卡菲尔希望以这个策划已久的圈套,让我们所有的人都陷入巨大的灾难中。” “很有可能!”美塞娅停下马来,拿出侦察兵昨天刚侦测好的地图,细看了一遍,“友军单方面突进得太快,会造成势单力薄的危险局面。龙克这个人太急进了。所以我们也必须加速前进,以形成对敌人的合围之势。” 这次参加合围阵势的克伊尼亚军,大约有四千骑兵和四千步兵,统帅是美塞娅与莫兰斯。 由于对黄金公爵的行动持怀疑态度,军师格兰兹临时建议她与兰森·布鲁姆分兵从预定外的路线向南包抄。另外,华史·缪伦将自己的部队部署在国内各重镇,一方面随时接应友军,另一方面也在防备着龙克——据推测这个人也是莫兰斯将来的主要敌人。 任何时候,格兰兹和美塞娅都认为黄金公爵和他的下属将领非常不好对付。就算乌法尔军民空前团结,前方后方都不断派人进行骚扰和攻击,阿卡菲尔都不可能如此轻易地一败再败。既然对方采取让人捉摸不透的行动,那么克伊尼亚也不应该按照常理出牌。 格兰兹向来都在贯彻着“以非常行动对付非常行动”的原则。 尽管对敌人的行动充满疑虑,但是这一天莫兰斯他们仍旧按照预定路线,到达了距离巴德兰约四十公里的山地附近。因为长时间行军的缘故,步兵队需要停留半天进行休整,否则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但龙克派来的传令士兵又带来了催促的消息——前方战况忽然有些吃紧,所以美塞娅决定先率领三千骑兵在前开路。 巴德兰的东、西两侧,都有不少林地与山地,以出产乌法尔境内最优质的杉木而闻名。 龙克的部队早已率先控制了巴德兰附近的大部分地带。按照总体的作战构思,克伊尼亚军应该从巴德兰以东挺进,协助切断寇鲁兹要塞与黄金公爵的联系,另一方面也可以立刻造成对让·雷根所部的最后合围。虽然这些地区已经暂时被龙克及其友军控制,但将兵力分散守护各处,使他没有足够的战力进行下一步攻势,因此他才把侧翼援护的工作交给克伊尼亚军。此时的龙克,俨然成为了联盟军的最高统帅,所以说,个人的威望、成就,往往都是不那么容易预知的,一旦幸运的天平有所倾斜,就水涨船高一发不可收拾。 克伊尼亚军需要从一个山谷间穿过,否则就必须多花半天时间,才能够赶到目的地。 第55章 时候已经不太早了。 而且——美塞娅抬头望望天空——天色似乎也不太好,过一阵也许要下暴雨。自军必须在大雨倾盆而下之前传过山谷,起码能够赶到一处村庄。在这荒山野地里扎营,忍受雨水之苦,战士们会有所抱怨的。 山势很险。 在模拟战中,美塞娅一直期望着,能够有这样一处地形,让自己部署一支偷袭部队。大部队进入这里,便无法像扇形般展开,使得进攻面宽阔的优势无法施展,而己方则能够据险而攻,居高临下地实施打击。 “殿下,天色越来越差,我们还是赶快通过山谷吧。” “玲沙,你有没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你看,这里的地势非常险要,说不定敌人会在这里设有埋伏。”美塞娅指着前方v形的谷地,声音中夹杂着少许的不安。 数日行军以来,克伊尼亚的部队是第一次来到这么狭长的山谷前。确如公主殿下所说,这里是偷袭的最佳地点。可是,龙克伯爵的部队,早已经把周围的地区都掌握在手中,就连敌人军中有智囊之称的让·雷根,也因数量的劣势被包围起来而无法动弹。按理说,这里现在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通过。 “但就是因为龙克控制着这里,我才不放心呀!我倒觉得,比起梵特拉的部队,龙克才是更危险的敌人呢,天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摆我们一道。气愤的是他现在小人得志,一路扶摇直上,我们没有办法不遵从他的指示。老天为什么就是不让他败几次!” 公主忽然发起牢骚来。看起来她对龙克十分不满,不过牢骚发完了,她的思绪又回到眼前。远处传来几声滚雷,像军中的低音号那样深沉。大雨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泼下来似的。 弟弟的部队,正驻扎在后方十多公里处的小镇上。今天这场雨一定会让他头疼的! “好吧,我们赶快通过这里,到山的那一侧为国王陛下巩固一个好阵地,同时也要让龙克对我军的作战水平刮目相看!” 美塞娅说着,一抽马鞭,座下骏马撒开蹄子向前跑去。 不一会儿,骑兵们以一字长蛇穿过山谷。负责侦察的轻骑兵偷了懒,只是草草勘察一番就回报说,附近安全得很,使公主安了不少心。 可是,山上两个声音,却是山下的人永远也听不到的。 “克伊尼亚王不在队伍中间吗?” “已经确认了,不在。这支部队只有三千人左右,不过却是克伊尼亚的主力骑兵,由克伊尼亚公主亲自率领。” “好可惜,不过能偷袭到克伊尼亚的公主,我精心策划的连环计谋终于实现了最终的意义;而且我估计克伊尼亚王一定在后方休整,偷袭完这批骑兵,今天晚上就轮到克伊尼亚王了!我让·雷根以自己的名字起誓,一定要将敌人彻底消灭!” 于是就在美塞娅的坐骑正好通过山谷的一半时,第一根滚木从山坡上滚落下来。 克伊尼亚的前军,几乎遭受灭顶之灾一样的打击…… 雷声在莫兰斯的耳边引爆,闪电撕裂了漆黑的夜空。 克伊尼亚王的座下骏马,如风驰电掣般向山谷前进。 刚才他接到部下的急报,姐姐美塞娅率领的先头部队,在前方山谷遭到敌人的袭击,陷入苦战之中,伤亡不明!一直与姐姐心连一线的莫兰斯,心急如焚地向事发地点冲去。他太着急了,根本没有考虑到别的事,而身后的众女侍和近千名骑兵,几乎都持着与国王一样的心情。匆忙中,他们倒是帮了让·雷根的忙,这位智将早已经从山谷撤离,开始向莫兰斯的步兵营地展开包围。 让·雷根认为自己的作战计划华丽而完美,世间几乎再无人可以匹敌。首先,他为了这个计划而整整一周都在精心做着策划,这在以前从来没有过;同时,这个计划也以大胆著称,有时候他回想起来都会冒汗——先故意被敌人所包围,然后再从中突破,不但击破敌人的包围圈,反而更将一部分敌人包围起来并消灭。黄金公爵的部队,突然由弱而强,锋芒四射,必然让乌法尔联盟军感到措手不及,一时之间无法应对。想必阿卡菲尔一定在战斗中获胜了,迫使龙克从东部抽调部队增援,才使得让·雷根的突击比起想象中容易了许多。 这个世界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完全改变了! 雨点打落在莫兰斯的脸上,混着愤怒而悲伤的泪水一同流下。有一阵子他几乎发现自己眼前的这个世界已经被黑色与灰色取代。早已远离了冬天,没想到夜雨还是如此的冰冷。 山谷的入口处,滚木、落石、士兵与马匹的尸体混杂在一起。大地上是一片死寂般的黑色。 莫兰斯滚鞍落马,奔向尸体堆,开始寻找他的姐姐。他的心里一直保存着一个希望,希望姐姐还好好的活着。 三分之二的人负责警戒,剩下三分之一负责寻找生还的人。 单从山谷入口处的情况来看,这里就曾发生过异常激烈的战斗。梵特拉军企图将出入口都封死,而克伊尼亚的骑兵则拼命想冲出去。不少人被压扁了,稍微幸运一些的士兵却要面对数倍与己的敌人。地面上的尸体,很多都满是刀剑之伤,或是浑身插满箭支。 “陛下,外面已经全都搜寻过了,没有公主殿下的影子。” 一名士兵报告说。 莫兰斯点点头,翻过一快大石向山谷内跑去。 “陛下,里面危险!” 两名士兵想要拦住他,却被莫兰斯一把甩开。 “别拦我!我要去找我姐姐!” 国王已经忘记了他身为国王的身份与职责,他只想找到美塞娅。 不少士兵跟着跑进去,他们要保护国王的安全。而夏侬则亲自带领一队骑兵向山坡上跑去,假如那里还埋伏着敌人,她便可以立刻示警。 还好敌人已经全数撤离了,但现实仍旧不容乐观,天知道对方会不会返回来,他们下一步又会是什么计谋。 莫兰斯奔跑在尸体与尸体之间。没有灯光,天空中乌云密布,使得搜寻工作非常困难地进展着。莫兰斯一直凭着心中的感觉前进。他的身后,数十名士兵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面寻找一面四处张望。 终于在几块碎石与断木之间,莫兰斯看到了姐姐坐骑的尸体,可怜的战马一动也不动,浑身满是伤痕。他矮下身来摸索,首先发现的却是玲沙·巴希克! 女侍的身体已经冰凉,胸前插有三支箭矢,血与泥水混杂着遍布全身。 她已经救不活了。 然后,在女侍前方约三米处,莫兰斯发现了姐姐——她的全身被压在滚木之下,同样是一个泥血人,但是在她的身上还能够感觉到微微的魔法残痕。原来玲沙在千钧一发之际,将防护魔法加在公主的身上,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滚木与落石的伤害。可是公主照旧未能逃脱厄运,倒在忠心女侍的身边。 几个人合力把滚木抬开。莫兰斯看到的是姐姐那张被划伤的苍白而冰冷的脸,泪水就止不住直往下掉。他抱起姐姐的身躯,左手颤抖着轻轻抚过她的脸,忽然发现她尚存一丝气息。 姐姐还活着! 莫兰斯连忙用衣袖擦一把泪水,抱起姐姐向山谷外跑去。他要快点把姐姐送回营地去,因为那里有高明的精灵古魔法使薇丝,她的魔法会把姐姐救活的! 跟着自己赶来的女侍们,无言地抱起同伴的尸体。包括玲沙在内,她们共有十二位好姐妹,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公主被带回营地接受治疗,除了魔法师薇丝和负责帮忙的马可和克丽斯汀,其他人都留在外面焦急地等待着。 他们被悲伤与愤怒所包围,同时也异常担心着美塞娅公主的伤势。刚才薇丝看到美塞娅的时候,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显然美塞娅伤得实在太严重,连风精的古魔法使都失去了信心,只能“看看情况再说”。然而,在愤怒、不安、悲伤的更外一层,却包裹着更严实的危机,大家都没有意识到,这层危机越来越接近了他们,死神正缓缓地举起手中的黑色镰刀。 “陛下……” 匆匆进入主帅营帐的夏侬,在莫兰斯面前单腿跪下。低沉发颤的女声,激荡在潮湿的空气中。 夏侬的眼角,还带着哭过的泪痕。 “起来吧,夏侬!”同样低沉的声音。 夏侬站了起来。周围没有第三个人,于是她除下披风,搭在桌边,自己则坐在莫兰斯的旁边。或许你会认为这对于一国之主会非常不敬,但在莫兰斯、美塞娅、女侍们等一干人眼中,这却是亲密无间的表现。从小以来夏侬她们就一直帮美塞娅公主分担姐姐这个角色,现在公主正在死亡边缘挣扎,夏侬觉得自己应当尽可能靠近莫兰斯,替他承受一些痛苦。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夏侬感到,从手掌上传过来的,是冰凉,是颤抖。在那象征着克伊尼亚王权的胸章之后,是一颗十分脆弱的心。无须怀疑,一个噩耗就能把莫兰斯·梅隆·迪南多击垮! “莫兰斯,你要对姐姐充满信心啊!” 这一声直呼,要比“陛下”的尊称更来得温暖。 莫兰斯转过头来,微微颔首。是啊,要对姐姐充满信心,不论怎样她都不会抛下他不管的! “莫兰斯,你可不能被这样的灾难击倒啊!假如连你都放弃了希望,那么你姐姐还能有谁在支持着呢?”夏侬轻声说着,“刚才我们几个姐妹,已经把玲沙她们的遗体收敛入棺,暂存在镇子的神殿里,绝没有任何人会刻意去骚扰死者的。 第56章 不过我能够感觉到,那些姐妹离去时还没有放心,她们一定会在天空中默默地注视着你和美塞娅公主,所以,就算是为了她们,不论你还是公主,都一定要挺过这一紧要关头!” 莫兰斯的急促呼吸终于有些缓和。这时外面响起女兽人西瓦的声音。夏侬刚要从凳子上站起来,却被年轻的国王紧紧拉住左手。“你就这样陪我坐在一起,这样我会比较安心!”莫兰斯的目光这样凝视着女侍,虽然没开口,对方却知道他的心里是这样说的。 兽人西瓦走进帐篷,看到国王陛下与夏侬并排坐在一起,先是一怔,立即想到这个国王与任何人都不同,他并不会在乎身份上的差别。 “陛下……” “叫我莫兰斯就行了!” “莫兰斯陛下(结果还是没改口),部队一直驻扎在这里,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吗?刚才我派出几个兽人同伴去侦察,得回来的情报似乎不容乐观——敌人正在冒雨行动,我猜他们是想把这里包围。之前他们的示弱都是假象,因为轻敌,处于我军南侧的几支部队顷刻间就被突破了。” 莫兰斯望望西瓦,又望望夏侬,心里乱作一团,不知道应该采取何种对策,只好说:“你对大家说,尽量加强这座小镇周边的防卫;夏侬,你去调集一队人马,尽快与格兰兹军师联系。” “是!” 女兽人行毕一礼,匆匆向外走去,夏侬也跟着跑出营帐。莫兰斯望着她们渐渐隐没于黑暗中的背影,心中更加焦躁不安。如果自己能有西瓦的一半镇定,那该有多好!自从又一次与女兽人见面,他发现这个女战士比以前冷静许多,也坚强许多了。女兽人在森林里生活的那段日子里,不但自己勤加练习,也要求族人一边生产一边训练,她早知道有一天他们将追随莫兰斯奔向战场,实现兽人战士的最终价值。 对美塞娅的治疗一直持续了将近六个小时,凌晨时分薇丝才从临时治疗室走出来。风精魔法使的脚步虚浮,似乎全身力气都用尽一般,轻轻推一把都能让她跌倒。看来这次治疗耗费了她的全部魔法力。 “我姐姐怎样了?”莫兰斯立刻冲上去询问。 薇丝顿了顿,说:“命总算是保住了,可是……现在还无法确定殿下的状况,我需要继续观察。大约在中午殿下就能醒过来,或许她想跟您说说话。” “那好,你先去休息吧!” 送走了薇丝,莫兰斯也感到睡意袭来,很想就趴在桌子上打个盹。经历昨天的那场灾难,每个人都会精力憔悴。 此时天空中还是大雨滂沱。站在帐前,根本看不清镇上的人在干些什么。这样的鬼天气,没有一个人会愿意在外面活动的。夏侬为国王陛下做早餐去了,莫兰斯坐在桌边,不知不觉就迷糊起来。 但是让·雷根绝不会因为恶劣的天气而终止行动。 “陛下,陛下,您可以去探望公主殿下了,她已经醒过来了!” 耳边传来薇丝的语音,莫兰斯从迷糊中清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两点一刻,公主在两个小时前苏醒过来,喝了少许由薇丝调配的营养补充剂。从薇丝的脸色来看,情况似乎比凌晨时好了许多。 一边向治疗室走去,莫兰斯一边问:“我姐姐现在的情况怎样?” 这是他最最关心的问题,只要见到薇丝,他就一定要问。 “这个……陛下,我无法瞒住你,老实说公主殿下伤得很重,已经不能够再行动了!” 莫兰斯身体一斜,心中遭到一记重击。 “为什么会这样!你说,为什么我姐姐会变成这样!” 薇丝叹了一口气,回答:“殿下她全身绝大部分的神经都受到严重的损伤,性命没有大碍,已经算是不幸中之大幸。现在她无法感觉到自己身体上的各个部位,无法控制四肢,一切都需要身边的人来照料。” 第二十七章战士的荣耀 那一个凌晨雨水洗刷着污浊的大地那一个凌晨风中飘散着战士不屈的喊声当闪电划破长空,当东方露出晨曦旌旗飘落,刀剑折断战士魂归他乡…… 战士呵你可知道,你的精神已留存在我心中战士呵你可知道,你的荣耀,你的铠甲,你的魂虽然时间,也无法带走他们! 傍晚。 连绵不断的雨水,仿佛要把整块陆地淹没才肯罢休。 尽管下午雨停了,但天空一直是乌云密布,黑压压的让人感到郁闷。 所有的士兵都在负责加固防御工事。人人心头都积聚着一块阴云,因为刚刚反馈回来的消息令他们信心受损。首先是乌法尔联盟军的其余成员,都以战事吃紧为理由,拒绝出兵援救。龙克的部队就更不必说。虽然莫兰斯相信,军师一定会接到求援信息,但援军至少也要几天时间才能够赶来。只怕远水救不了近火! 因此大家都抱定了必死的决心。 可能在今天晚上,敌人的总攻击就会展开吧! 莫兰斯守护在美塞娅的床边,轻轻擦拭着腰间的佩剑。床上的姐姐正在轻轻地哼唱儿时最喜欢的一首歌。 战前的那一阵时间里,人往往会产生莫名的兴奋。莫兰斯也一样,因为自己马上就可以与伤害姐姐的凶手决一死战了,平日里仁慈温和的他,脸上竟也浮现出层层杀机。几个小时以前,他的心里仍有两种思想在激烈地斗争着,一是突围出去,尽可能快赶回克伊尼亚医治姐姐;一是监守小镇,为所有的士兵和平民树立信心。在美塞娅和莫兰斯的意识中,与下层军民共处一线,同进同退,似乎这是为王的应有之道。 不过,现在,年轻国王的脑海里却充满着决战的声音。 没有人会怕死,况且就这样据守下去也照样有取胜的可能,而胜负的关键就在于己方的耐力如何了。 唯一令莫兰斯头疼不已的,是他的姐姐美塞娅,若不珍惜时间,她就会永远成为植物人了。 这时夏侬走进来,在莫兰斯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莫兰斯立刻留下夏侬,飞快向自己的营帐跑去。 来人是小镇的几个居民代表。此外还有女兽人西瓦和几个女侍。莫兰斯很奇怪,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大家还会聚集在一起,而且看他们的眼神,好像有很重要的话要对自己说。 行过礼之后,村民中年纪最大的一人说:“陛下!我仅代表全镇居民感谢您,感谢您这几天来对小镇的保护,使得大家都安心下来。” 莫兰斯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绯红,回答说:“不,我拖累了大家才是真的,如果不是我们这些没用的军人,这个小镇就不会受到威胁了。” “不过,现在,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陛下能够带领部队突围出去,与友军汇合。只要突围,就不会像留在镇子里那样,遭到四面八方的围攻了。另外我也听说,公主殿下急需回到克伊尼亚去治疗,所以我们更不希望成为您的累赘,使公主错过了治疗的时机。”老者继续说。 “可是,一旦我们突围出去,这个小镇就有可能遭受无情的杀戮。敌人在这附近犯下的暴行,相信大家也都听说了。”莫兰斯着急起来,“弃民众于不顾,这样做实在有违克伊尼亚一贯以来的王者之道,不论是我和我姐姐,都不会赞成这样做!” 眼前众人,忽然都齐刷刷跪下,为首的老者说:“陛下,我们其实已经反复商量过了,一致希望陛下能以保存实力为重,不要抱着固守之心。有战争必有牺牲,重要的是这牺牲是否值得。我们一镇之人受苦,总好过全乌法尔的人一直受苦,陛下,请您成全我们的愿望吧!” 每一个字都如针刺一般。莫兰斯心中混乱不堪,默默叫着:“姐姐,如果你是我,你该怎么办!” 这个抉择的后面,背负了太沉重的责任,一句话就会决定几千人的生死。莫兰斯本身就不是适合于做这种决策的人,当上克伊尼亚王的时间也短,所以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来。隔了许久,才说:“这个,请让我考虑一下,好吗?” 众人都退下去,很明显地他们也知道莫兰斯所忍受的痛苦。 莫兰斯立刻奔向姐姐的病房,如果是姐姐,就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姐姐那只聪明的脑袋,绝对不会有这么多犹豫。 然而美塞娅又一次昏迷过去。据薇丝的反映,这次昏迷是因外伤而引发高烧,人都烧得迷糊了。薇丝虽然已经调配了退烧药水,也用神圣魔法替公主治疗了,但是不可能立马见效。相反的薇丝还告戒说,公主病得这样重,如果在雨夜里突围,病情会不会进一步恶化,还是个未知数。莫兰斯又呆了一阵,想在突围与据守之间做个了断,难度更增加了一层。 不知不觉中,两个小时又过去了。雨势又逐渐增强。 莫兰斯来到病房的外面。他头一次感到心灵是如此孤独无助。 彷徨之中,他发现全营都动员起来了,开始他以为大家都在忙着分兵防御,但后来大家有集合的趋势,他这才感觉到有点异样。 莫兰斯走到营帐前,看见大家都集合在他的面前了。 “你们……这是干什么?” “陛下,我们在集合部队,准备与敌人决一死战!”西瓦率先说道,“等会儿我们将以步兵进行掩护,陛下率领骑兵部队向北冲击,一定能够冲破防线,顺利与格兰兹军师汇合。” “可是……” 以现在的危急状况,突围只能是以多数人的牺牲换取少数人的脱险。莫兰斯一定不会容许这样的战术。然而每一分钟的流逝,都意味着敌人的阵线在进一步巩固。 第57章 一时之间,国王竟然说不出话来。 “陛下,我们希望您做出最后的决定!时间不等人,陛下不能再拖延下去了!”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做!”莫兰斯露出非常为难的神色。 “请陛下快做决定吧,不管怎样我们都会坚定不移地追随着陛下!” 下面的人异口同声地说,然而这只会增加莫兰斯心中的压力。这时西瓦站了出来,黑夜中她的双眼显得异常闪亮,而她对面的莫兰斯,也感觉到了空气中镇定的成分。 所有人的气息,都凝固在无尽的黑夜之中,只有大雨哗哗的声音,以及豆大的雨滴打在众人脸上的触觉。手持长枪的士兵,身穿甲胄的骑士,都成为黑暗中的雕像。这时只有女兽人的话音震动大家的鼓膜:“陛下,请恕微臣的无理,微臣有一些话很希望在这里说。我想,陛下之所以不能做出抉择,大概是为自己的身份与责任所困惑。陛下比起我们从前所认识的那位王子,实在变得拘谨了许多,但是似乎陛下也在不断地失去一些自我的东西。我建议陛下放下所有的思想包袱,回复到从前,以从前的那种心态来做选择。” 从前的我? 夏侬走上两步,小声说:“陛下,不,莫兰斯——请允许我这样来称呼您!莫兰斯,不管怎样,巨大的牺牲总是在所难免,只要有战争,就会不断有人受到伤害,不断有人牺牲,唯一的方法,只能是尽早结束战争。莫兰斯,如果你还是从前的那一个小王子,那该有多好,你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需要左右考虑。所以,莫兰斯,就请你还是像以前那样思考,像以前那样做出决定吧!” 莫兰斯细细回味着夏侬和西瓦所说的话。自己真的已被各种思想包袱所困,以致一个小小的决定,都要首先考虑很多因素。有时候他真希望能够抛开这些烦人的包袱,瞬间就决定下来。所以他闭上了双眼。 黑暗中他仿佛可以看到大家的心思。那是一颗颗火热的心,拥有着一致想法的心。在那瞬间他明白了,突围并不是逃避责任,并不是为了自己而弃同伴于不顾;相反,突围是为了让大家的牺牲不会白白浪费,让希望的火种继续保存于心中!当他睁开双眼时,忽然看到了远方的那一线光辉。 “大家请听好,只要做好了准备,我们就突围!无论任何时候,都不可放弃梦想与希望!”莫兰斯紧紧握住宝剑,大声说,“同时,我也要大家答应我,无论什么时候,都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现在大家看到的,又是从前那一位王子了! 雨下得非常大。 让·雷根撒下的巨网,暂时停止了收缩的趋势。因为天气的关系,他若继续进军,从前精心策划的计谋就有可能会失败。他不希望天气会坏掉他的成就,所以他打算等待半天或者一天。有时候,围而不攻,更能够造成对敌人的心理压力,使他们无法发挥出原有的实力。另一方面,他也相信公爵那边已经完全控制了战局,牵制了以龙克为主的联军部队。 勋爵也考虑到对方会有拼死突围的可能,所以在合围之初就在心中进行了多次模拟,以确定敌人最有可能的突围方向。各方牵制部队的优秀表现,使他非常自信能够一举消灭克伊尼亚主力。想到一切都已成为定势,他对部下们做了最后一番指示,而后躺在长凳上,用披风盖住裹着铠甲的身体,打算小睡片刻。 此时莫兰斯他们已经展开了突击行动。 昏迷中的美塞娅,全身被加上了一层魔法保护,外面套上防雨的衣服。莫兰斯用几条坚韧的布带把姐姐与自己绑在一起,为了减少负重,他没有穿任何护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自己的脊背能够感受到姐姐的存在。在他的周围,所有的女侍,组成守护美塞娅公主的中坚力量,她们都抱定一个决心,就是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国王与公主。 目送着部队消失在小镇外的夜色中,镇长微微一笑,对身后的几个镇民说:“我们的战斗也快开始了。” 两小时后遭遇战在镇北展开。当让·雷根勋爵从临时小床上暴跳而起向外跑去时,莫兰斯麾下的步兵们已经突破了第一道防线。 “果然在我的预料中啊!他们若要突击,就一定会选择这个方向!”勋爵抹一抹发梢的雨水。不过,他可以让部下们在雨天里布置陷阱,却不愿叫他们在雨天里与敌人作战。“战况如何,有没有按照我的吩咐实施包围?” “正在实施着!”副官回报说,“但对方的攻势非常猛烈,远在我们原来的预料之外!” “那就施加压力,从西面施加双倍的压力,务必要让敌人的部队垮下来!”让·雷根说着,一面快步走向自己的坐骑。他要亲自到战场上去指挥,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敌人。 事实上梵特拉军的正面正承受着巨大的冲击力。大雨、黑夜,都是骑士作战的不利因素,因此在雨夜里,步兵发挥着主要的作用。 让·雷根特别布置了八千人进行正面防御,本以为数量上的优势能够阻挡住敌人的前进。然而,他们遇到的,是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打算背水一战的克伊尼亚步兵;而且,这些人压根儿就没打算活着走出战场! 黑暗中,雨帘中,到处都是异常坚定的战士。 当勋爵的战马来到战场上,看到的是一种震撼的景象——自己的士兵在畏惧,在后退,稍有迟滞者,立刻被敌人的利刃刺入胸膛!为什么自己精心布置下的战局,会无法给对方造成压力,相反地却空前激起他们的士气? 他当然也知道置死地而后生的道理。面对一大群抱着必死信念的士兵,他不得不指挥部下们稍微后撤,直到更多的部队赶来支援,才又重新把敌人包围住,阻挡住。在此之前,梵特拉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莫兰斯的周围,被重重部下包围,大家都在守护着他们的君主。 一个敌兵倒下了,却有更多的敌兵涌上来。再高昂的士气,在坚定的决心,也不可抹除数量对比所造成的劣势。 “敌人杀不完啊!”夏侬的战马弛近莫兰斯,她的青葱色皮甲上已经沾满了鲜血,俏丽的脸上,斑斑血迹与雨水和在一起,一团糊涂,“陛下和公主还好吧,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冲出去才行!” “西瓦呢?”莫兰斯向四周张望,黑暗中处处是刀光剑影,分不清兽人与人类。 “我在这里,陛下!”西瓦的声音在莫兰斯的右边响起。 莫兰斯稍稍安了心,但是前方层层的阻碍阵容,令他愁眉不展。这时西瓦忽然大叫:“夏侬、马可,陛下就拜托你们了!兽人同伴们,赶快集合到我这里来!” “西瓦你不要做傻事!”莫兰斯也叫起来。 “陛下,我的脑子很清醒!从家乡被梵特拉消灭的那一刻起,我们黑塔司一族就丧失了尊严和荣誉,成为耻辱的背负者。我们的性命是陛下所救的,所以我们一直以为陛下牺牲作为最终的也是最光荣的宿命!现在这个机会终于到来了!” 西瓦的声音在低空中激荡。在她说话的同时,兽人们也一个个地向她靠拢。 “西瓦……别傻了,不论怎样,我都会与你们永远战斗在一起!” “陛下请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陛下和公主的生命联系着我们大家的希望!而且——兽人若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不能赢得荣耀,那将是比失去生命更加痛苦,如果陛下是真正尊重我们,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战斗吧!” 莫兰斯被所有兽人的坚定决心所震撼——不,不止这样,所有的步兵,眼神都如兽人一般平静而坚决。 “上啊,同志们!” 在西瓦大声吼叫的同时,站在最前面的两名男性兽人举起双手大斧冲出去。莫兰斯认识他们,那是西瓦身边的两名力大无比的勇士——虽然没机会问到他们的名字,多少有些遗憾。 斧子的第一下挥击,把一名骑士侍从拦腰砍断;第二下则把骑士的坐骑砍倒,旁边的兽人同伴用武器将骑士的生命永远夺去。 “来啊,不怕死的就上来吧!”兽人大声地吼着。 仿佛是在拼命与兽人部队抢功,人类步兵也使出全部力量向前冲击。让·雷根做梦也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步兵能够像圣殿骑士团那样,凌厉的攻势简直让人无法招架。 “莫兰斯,我们快点向外突围吧,再不抓紧时间,很快就会失去所有机会的!”夏侬和马可都在莫兰斯的身边说着。 “可我无法弃部下于不顾啊!” “莫兰斯,难道你到现在还不能明白大家的心意吗?长久以来我们每个人都不断努力,为的是什么,为的是我们心中永不放弃的希望啊!而莫兰斯你就是所有希望的承载,只要你还平安,所有的努力,所有的牺牲,才会有它们的意义!” 莫兰斯终于下定了决心,说:“夏侬、马可,请你们率领五百骑兵在前方突击,其余的人请尽量向我靠拢!我们走!” 克伊尼亚骑兵队形成尖刀之势,锋利的尖端努力刺穿对方的防线。薇丝使尽全身力量,忍受着脑袋里快要炸裂般的疼痛,挥动手杖向前方发射出巨大的爆炎球,梵特拉士兵立刻被耀眼的火光吞噬。 “西瓦,请你们务必要保重自己的生命啊!” 当战马弛近西瓦·莫奴塔,莫兰斯在马背上大声喊着。 “我会的,陛下!”女兽人说完,右手抄起一支狼牙棒向敌人掷去。对手应声落马。 第二十八章未知的新征程 乌法尔联盟军全线溃败! 第58章 仿佛一夜之间,日月星辰都掉转了方位一般,联盟军的成员们,大多遭到严重的损失,以龙克为首的突进部队,不但前锋被隔断围歼,侧翼的数千人也遭受灭顶之灾。克伊尼亚军也有近万人的伤亡。 莫兰斯一行人与军师的部队汇合之后,因为兵力不足,不得已只好收缩战线,退守主要的城镇和要塞。 期间莫兰斯麾下的侦察骑兵曾在夏侬的亲自带领下,回到战场上去找寻西瓦的身影,但留在他们眼前的,是满地混乱的尸体。他们寻找了很久,最后把包括西瓦在内的兽人们合葬于一处,并把消息带回都城。 美塞娅被送回克伊尼亚城治疗。薇丝收集了全城最好的药材,整日闷在房间里配制药剂,也曾费力地使用魔法力量,可是效果甚微。 这一天薇丝终于有所放弃,满怀歉意地对莫兰斯说:“陛下,我已经尽了所有的力量,但公主的病情确实严重,就算用上了所有的药材,也没有办法恢复公主殿下的行动。” 莫兰斯怔怔地坐在椅子上,望着薇丝:“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堂堂一国之公主,现在只能躺在床上,张嘴、眨眼而已。 “主要是神经上的伤害,实在太严重了!世上所有的治疗魔法都有它们的局限,并不是什么伤病都能治好的,况且……” 格兰兹、夏侬、马可、克丽斯汀……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都意识到更大的危机到来了。尽管国王是莫兰斯,但美塞娅更可以称为克伊尼亚的支柱,因为这位公主论智论勇都是人中之凤,地位几乎可以与一国之守护神媲美。然而她被敌人的计谋击倒了! 美塞娅同时也是其弟莫兰斯的内心支柱,这一点每个人心中都十分明白。看到姐姐变成这样,大家都在担心着,莫兰斯是否会丧失日常的冷静与清醒,丧失作战的勇气,而整日陷入萎靡不振中。于是他们用言语来试探,果然,年轻的国王对不能守护姐姐而耿耿于怀,更悲伤于西瓦等兽人战士的牺牲。 国王每天都陪着美塞娅,似乎担心着姐姐随时都会离他而去。因为悲伤,对所有的战事都失去了决策的心情,所有大小事务都交由格兰兹他们去打点了。然而有一天,薇丝在查阅了图书馆内尘封已久的古书之后,忽然兴奋地跑到莫兰斯跟前,兴奋地说道:“公主还有救,我找到医治公主的办法了!” “真的?我没听错吧?快、快告诉我,究竟是什么方法,不管条件怎样,我都一定要实现它!”莫兰斯几乎是蹦起来,抓住薇丝的肩膀,奋力摇晃着对方。“陛下……陛下请不要如此激动。我是在古书上找到的,虽然差点就漏了过去,而且页面上也有所残缺,但我总算是把它总结出来了。陛下请看!”薇丝说完,把彻夜未眠而整理出来的笔记呈上。 最关键的环节,在于一种名叫“奇迹之果”的传奇果实上。在笔记中,薇丝特别用几条下划线加以强调。 “什么是‘奇迹之果’?薇丝,你能否解释一下,我可是从来都没听说过呢。这个果子真的很重要,缺少了它行不行,或者能不能用别的果子来代替?” 莫兰斯问道。因为除了“奇迹之果”外,其它配药成分在城里都能够找到。 薇丝对这种果实仅限于理论上的了解。她整理了自己的记忆,又看了看笔记,解释说:“还是让我从头说起吧!关于这个世界的创世神话,以及许多年代悠久的历史传闻,至今都还是我们的推测、臆想罢了,难以提供有力的证据。不过,有一点大家的意见都很一致,那就是,生命树是古代世界的一部分,并且有部分植株完好地保存下来了。 “生命树是同时存在与传说中与现实中的神奇植物。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株,现在还很难说,不过我族的长辈曾估计,不超过十株。实际上生命树异常巨大,一株树就能形成地上、地下以及水域里一片面积广大的森林。在索兰尼斯森林和席罗斯山脉里,都有生命树的存在,只是非常难找。我们精灵族,和矮人族,翼人族等等,都长期接受着生命树的恩惠,但同时我们也在履行着对生命树的承诺。” “那是什么承诺?”莫兰斯好奇地问着。 “守护自然世界的承诺。其实每个智慧种族自他诞生之日起,都不免会对大自然造成破坏,因此生命树才会与各族之间形成承诺,只要大家自觉地守护大自然的和谐稳定,生命树就会造出生命泉、生命潭,甚至以自己的果实相赠。当众神经过激烈战斗,因力量损耗巨大,已无法再直接介入这个世界,生命树就成为了存在于现实中的神。人类最初也在享受着生命树的恩惠,但是发展到后面,你们人类认为与其履行那个承诺,不如放弃它,以自己的意志去左右自己的发展,于是人类在种族不断壮大,足迹逐渐遍布全大陆的同时,也丧失了生命树恩泽和保护。” “这‘奇迹之果’又拥有什么力量呢?——我看大家都在履行着承诺,这果实对他们来说一定非常重要吧!” “是的。生命树是一种全身闪耀着黄金光泽的奇异树木,它的果实,包括‘奇迹之果’、‘力量与智慧之实’、‘幸运豆荚’以及其它我们所不知晓的果实,要么能够治病疗伤,要么能够增加人的力量、智慧、运气,这对国王贵族、骑士勇者,都显得尤其重要,一直都有人觊觎着这些果实。每一年,不知有多少人为了寻找生命树而四处奔波,就算找到了,也死在那一片全由生命树所操纵的森林中。但森林虽大,力量却有限,而且不可移动,如果依靠军队去进攻,还是可以拿到果实的。所以生命树与一些拥有强大实力的魔法师、战士签定契约,由他们帮忙保护果实,培育新的树种,而生命树则给予他们特别的恩惠——至于是什么恩惠,我倒不知道了,其实连我老家最优秀的魔法师,都没有办法得到生命树的垂青,与之签定契约呢! “因此,我们若要取得果实,多半要去找那些守护者。” “那么,为了医治我姐姐,我就必须去拿取‘奇迹之果’咯!” “对,而且必须是你亲自去,让别人去恐怕不行。因为这其中涉及到‘真诚’的心意,尽管我不知道怎样来解释,但我觉得若不是你亲自去,即便取来了果实,也不会产生多大的效果。所谓‘奇迹之果’,就是我们用寻常道理难以解释的。而且,陛下的行动也要快,拖得太久,果实就不会产生奇迹了,希望陛下在一年之内能把果实取回来!” “我知道了!”莫兰斯点点头,“今天我就会召集军师他们,共同商量这件事。” 一个国王,在战争期间,居然丢下国家和军队不管,跑到森林里去寻找“奇迹之果”,这样的做法说得过去吗? 几乎是在意料之中,莫兰斯一提出要离开王都,就首先遭到军师格兰兹和兰森·布鲁姆的极力反对。他们二人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认为莫兰斯这样做,将动摇全国民众的信心,因此莫兰斯绝对不能离开克伊尼亚,无论如何都要尽一个国王的责任。然而女侍们和华史·缪伦则是坚决的支持者,华史自告奋勇代替国王去寻找“奇迹之果”。 “但是这中间涉及到诚意的问题,并不是说华史你努力去找就能够找得到的。”莫兰斯叹了一口气,“要救姐姐,就非要我亲自去不可。” “但是前方的征途实在太危险了,陛下是一国之主,您的生命,不仅仅对自己,对全国人民来说都异常重要啊!”华史上前一步,大声喊着,“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是希望能够替陛下出征!” 薇丝摇摇头:“不行的,如果不是陛下亲自去,就很难取到果实!” “我还是不同意!”格兰兹也大声喝道,“陛下请时刻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身为国王,就一定要担负起国王的责任,要懂得判断孰轻孰重!陛下是克伊尼亚的领袖,将来还会是整个乌法尔的领袖,而领袖就必须监守岗位,让每一个部下都能安下心来,坚持战斗,保证士气的旺盛。如果陛下弃克伊尼亚于不顾,远离你的国家,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将是谁也无法预料的!所以我一直坚持,如果有可能让别人代陛下出征,最好还是将这任务交给别人吧!” “不,军师!您根本就不明白我的内心!” 随着莫兰斯的一声大喊,在场的人都惊了一下。 “军师,你还不明白我和姐姐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虽然我是国王,但我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在我的周围,大家都很优秀,只要大家团结在一起,就没有实现不了的目标,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即使我不在这里,只要军师、华史、兰森、夏侬……大家不言放弃,发挥全部实力,我们就不必畏惧敌人的进攻!其实有没有我在场,效果都一样。 “但我的姐姐美塞娅,对于我却是胜过生命般的重要!从小姐姐就和我在一起,照顾我,保护我,教我各种本领;所以我从懂事的那一天起,也发誓要一辈子保护我的姐姐,像她照顾我那样去照顾着她!现在姐姐变成这样,正需要我为她拿到‘奇迹之果’,但我却无动于衷,你想我还能一辈子安心吗?我的心会一辈子流血,一辈子刺痛自己啊!所以,军师、兰森,十分抱歉,为了姐姐,也为了我自己,我一定要去找寻‘奇迹之果’!这里的战斗,就完全拜托大家了,请你们连我的那一份也算上去!” 众人是第一次看见他们的国王如此坚决地发话,都有些不敢相信。 第59章 …… 怎样才是一个优秀的君主? 过人的武勇,果敢的决断能力,胸中满怀雄才伟略……正如历史上那些“佣兵王”、“钢铁王”、“英雄王”一样,以上所有因素都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一个优秀的君主,更能够团结起所有拥有优秀特质的人,使他们都发挥出真正的实力来;并且,优秀的君主,可以把周围的人当作好朋友一样看待,与之诚心相交,使他们都愉快地为他贡献力量。 莫兰斯·梅隆·迪南多正是后一种人。当从前的王者,用超常的实力与声望,将大家统一到帐下,莫兰斯却以一颗仁慈的心,一副永不改变的笑容,一种永远平等的态度,征服了周围的所有人。个人来说,我更加欣赏像莫兰斯这样的领袖;就算是我,只要跟他见了面,说了话,相信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成为他的一个朋友和一名部下! 以上是三流历史学家及兼职魔法师、赏金猎人、吟游诗人碧绿海——与之交游的人都这样在背后称呼着他,并认为他在经营副业或所谓兼职时往往表现出更优秀的水准——对克伊尼亚王莫兰斯的评价。这位向来写不出二流以上水准文章的半精灵,在他的《乌法尔战争简史》中写下这样几段话,居然得到了大贤者奥里恩特的夸奖,说他“总算有了点历史学家的样子”。 “莫兰斯,你真的马上就要走了?” 当艾宓尔出现在莫兰斯的房间里,她的未婚夫正在擦拭风精之女王馈赠的合成弓。他小心地把每个部分都擦得闪亮,然后再把零件组合起来。枫木桌子上,放着他的兽皮箭袋。 “差不多吧,不是今天下午就是明天早晨了。”莫兰斯抬起头来,“你们大家都很团结也很能干,只要有你们在,我就可以放心地远行了。这次我将带上菲丝·艾蒙德、马可·比亚斯、蒂尔·乌尔曼和克丽斯汀·菲莉,还有从冒险者公会里聘来的优秀帮手,总之我们的队伍会很强,所以你也就不必替我们担心了。” “我……我想和你一起去!”艾宓尔带着期盼的眼神说。 “你?不好吧?”莫兰斯原本已经料到这一点,但因为只顾着整理行李,并没考虑怎么来应付未婚妻。 “不行吗,莫兰斯,难道你认为我是个累赘,跟着你们只会拖你们的后腿吗?”艾宓尔立刻眼泪汪汪地凝视着莫兰斯,用这一招来对付他,一直百试百灵。 莫兰斯傻眼了。该怎样向艾宓尔解释呢?如果说旅途艰险,会徒然增加艾宓尔的担心;不说嘛,又等于默认了对方是累赘。真是左右为难。但在艾宓尔的软磨硬泡下,终于还是答应了带她一起去寻找“奇迹之果”。 第二天早晨,国王与诸位大臣都早早地聚集在会议大厅里。而大厅之外,与莫兰斯一同出行的女侍和精锐属下们,也都做好了准备,战马换上了新马掌,皮囊装满了清水或上好的麦酒。 莫兰斯把任务一一指派。 作战就全都交给格兰兹和华史·缪伦负责了。美塞娅公主虽然动弹不得,但至少她的头脑还是十分清醒的,他们有什么事也会去找她商量。其实只要有这三人在,克伊尼亚就永远不可能轻易屈服了!莫兰斯这样认为着。 内务方面,包括战时的经济政策、物资调配、后勤保障、人员配给,大多交给了一班老臣。虽然他们脑筋比较死板,只会按部就班,但老人有老人的好处——数十年积累起来的威望与经验,办事稳重不出错。在克里斯王统治时期,这些大叔大伯因为不满克里斯对梵特拉的卑躬屈膝,多数都隐退在家,后来才又回到宫廷。 这些人便是莫兰斯能够放下心来的因素了。一直以来,莫兰斯都不认为自己是多么厉害的君主,而且,一国的强盛,主要还得依靠上下齐心的努力! 至于姐姐,莫兰斯也不必太担心。姐姐的身边,有夏侬、斐安她们照料着,一定会平平安安的。莫兰斯临走时,最后一次来到姐姐的房间里,美塞娅虚弱的身躯靠在枕头上,苍白的脸上,一双神色黯然的美目,怔怔地望着弟弟。 “今天就要走吗?”美塞娅幽幽地说,“真的已经下定决心了吗?如果可能的话,我倒希望你不要走!姐姐虽然变成了这个样子,但是比起在战场上英勇牺牲的人来,我已经幸运得多了。上来给我安排了这样的厄运,我惟有去承受了。” 莫兰斯坐在姐姐的床边,右手轻轻捋着她额前的刘海,心里想,但愿找到“奇迹之果”回家的时候,姐姐又能够留起一头乌黑美丽的长发。还有她脸上的疤痕,应该可以消除得差不多吧。 “姐姐你放心吧,我一路上有大家照料着,安全得很。姐姐只要安心地留在皇宫里养病,所有的事,交给大家去办就行了!”说着他把颈项上的项链解下来,这条“飞翼之链”,是姐姐送给他的礼物,“你把它戴起来,它就代表着我,无论什么时候,我的心都会留在姐姐身边的!” 项链被系到美塞娅雪白的颈子上,这时做姐姐的忽然流下几滴热泪来。莫兰斯表现得像个长辈似的,一本正经地说:“姐姐你哭啥呀,真是傻得可爱!比起那些要上战场的士兵来,我已经幸运得多了,而且这一次我是为了救治姐姐而出征,神灵知道了一定会感动,一定会用神力保佑着我们,现在我就感觉到全身都充满力量了!”一边说,一边轻轻擦拭姐姐眼角的泪滴。 美塞娅的脸上突然变得绯红,吃吃地笑了两声。 “你这小鬼,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训我了!任何时候,我都是你的姐姐哦,不要没大没小的,小心我像以前那样罚你抄魔法笔记!” “好好好,是我不对,我的错,这总行了吧?” “哼,真是越来越油腔滑调了,让姐姐哭都哭不成!”美塞娅一边嗔怒,眼眶里热泪还在一边打着转。“你就要出发了,从此以后不知要等多久才能够再看见你,没有你的日子里,姐姐真不知道该怎样生活了!你过来,让姐姐吻一下——姐姐现在动不了!” 莫兰斯乖乖地把脑袋凑上去,美塞娅在他的额头正中吻了一下,然后他抬起头来,也在姐姐的额头上吻了吻,将她紧紧地抱住。 “姐,我要走了。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一定要听夏侬、薇丝她们的话,不能嫌药苦,嫌饭菜的味道清淡,她们都是为你好的!——也别嫌我罗嗦,弟弟长这么大,今天还是第一次罗嗦,而且以后也不会再罗嗦了,所以你就容忍我罗嗦一次吧!你放心,弟弟出门在外,每天晚上都会想着你,念着你;弟弟也会改掉以往的坏习惯,听马可她们的话,免得你担心……” 美塞娅早已经泣不成声,点点泪迹,浸湿了莫兰斯亚麻色的上衣。 时间不早了。离别离别,如果拖得太久就不是离别了。怀着无比的眷恋,莫兰斯离开了姐姐的房间。走在宫廷花园边上的走廊里,东方一轮饱满的朝阳,大半已升到屋顶之上,金色的阳光沐浴着他。从来都以为,只有回归到大自然,才能感受到生活中真正的美;原来在皇宫里,感觉却也是如此地温馨、美妙!莫兰斯深吸了一口充满花朵芬芳的空气,步子迈得更大了。 出了皇宫的大门,早已在那里等候的众人,全都迎上前来。艾宓尔第一个冲到莫兰斯的跟前,目光在他的脸上扫了几下,忽然笑着说:“咦,你刚才哭过了!不羞不羞!” 莫兰斯瞪了她一下,目光移到几位新同伴的身上。两名赏金猎人,用双刀者,身材高挑,从那张还十分稚嫩的脸蛋来判断,年龄应该不超过二十岁——和莫兰斯差不多大哩;另一人矮墩墩的身材,留着满下巴的扎手胡子,背上是一柄大板斧,原来是祖籍席罗斯山脉的矮人族战士。此外还有一名专职的弓箭手,年龄稍大,据说从部队上退役已经有三年多;一名漂亮的女性僧侣,因为酷爱云游四方,所以在公会登记成为了冒险者,信奉的是光之母神教。 “贝斯、奎林、卢、雪儿,这位就是克伊尼亚的国王莫兰斯·梅隆·迪南多陛下,也是我们此行的队长了!”马可介绍说。 “陛下早晨好!” “大家好!从现在开始,我的身份仅仅是你们的队长而已,我们是一支冒险的队伍,希望大家以后把我当作伙伴来看待,叫我莫兰斯就可以了。” 大家都点点头。先前马可已经对他们说,这个陛下很容易亲近,人又好,大家放肆一些,直呼他的名字都没问题。众人都认为她在说笑。现在莫兰斯亲口说了,众人才知道是真的。 不过要他们改口,直呼国王的名字,一时半刻倒也比较困难。 路上需要的资金、干粮、清水,以及矮人最喜欢喝的酒,都已经准备齐全,捆牢在马鞍上。 而马匹都是精选过的,耐力非常好。十个人一同上路,却只有八匹马。原来,雪儿是僧侣,不善骑马,因而与艾宓尔共乘一匹。矮人则与马可共乘一匹,而且奎林在上马的时候,还得颇非一番功夫。 莫兰斯回想起昨天晚上薇丝对他说的话。 要寻找“奇迹之果”,关键在于找到拿着果实的人。但那些人基本上都隐居在森林与山脉中,找起来特别费事,所以就需要通晓魔法并且对自然十分熟悉的精灵作帮手。在冒险者公会里,虽然也能够找到精灵,可是他们多半不肯接这样的任务,而且他们的魔法修为还不够。其实最好的人选是薇丝,但薇丝必须留在美塞娅的身边帮忙照顾,所以她就推荐了自己的好朋友,同样是森林向导,同样通晓古代魔法的希斯敏。 第60章 “拿着我的信物,你们首先到圣水湖畔的晨雾之村,找到一位名叫塞丝丽的女占卜师,她可以用她的水晶球联系上希斯敏;如果不去找她,想要找到希斯敏就十分困难,即使找到了也会花掉不少时间。希斯敏看到我的信物,又听你说明事情的缘由,我保证她一定会加入你们,帮助你们寻找‘奇迹之果’;同时,希斯敏的强力魔法也一定对你们的旅途大有帮助,不是我太多心,一旦进入圣水湖地区,空气中的灵力就会大增。在圣水湖、索兰尼斯森林、席罗斯山脉,都栖息着各种猛兽,它们会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地而战,而它们的力量都不可小窥;并且,守护果实的人,力量也十分强大,所以你们要尤其注意,不要一不小心就中了圈套或是受到伤害。” 莫兰斯点着头,表示一定会按照薇丝说的去做。 “那么,我们的第一站,就是晨雾之村了!大家上路吧!” 话音落下,八匹骏马向着西方疾驰而去。 第二十九章启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六) 我们的宿营帐篷,搭建在小河边一百米的一快空地上。其中我睡的那一间帐篷是自己动手的,而且我很自豪,我的比马可她们几位女侍的都牢靠很多。 夏天的早晨,阳光在从东方撒下它的万丈光芒,透过茂盛的树冠,泥地上斑斑点点,好像宫廷画家,用调进了金粉的颜料,在地面上恣意涂抹。早起的小鸟和山鸡为我们准确地报时,听到它们欢快的叫声,大家都从帐篷里探出脑袋来。深深地吸一口空气,混着清甜晨露,滋润整个肺部,那一瞬间什么烦恼忧愁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如果能在这美丽的地方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 但我立刻赶跑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的身上,还担负着很重要的任务呢! 我转头望了望菲丝·艾蒙德,全队中就数她醒得最早。当我们刚刚睁开睡意惺忪的双眼,她已经叫起克丽斯汀,一同去河边寻找大家的早餐了。克丽斯汀会一些魔法,虽然都属于初级,但用来做一些实惠的小事还是挺有效果,所以菲丝就叫她帮忙捉鱼。虽然耗费了不少精神,但收获也很不错。我们有了一顿非常丰盛的早餐! 接连几天,为了避开村镇、要塞以及能够成为战场的开阔地,我们都是拣山路来走,一眼望去,整片整片的树林被军队砍伐光了,鸟兽皆散,我们能够采到一些夜菇,捉几只兔子,已经是很幸运了。所以大家一直都以身上的干粮为主,吃得嘴巴都抗议了。难得今天一大早就开荤,大家都十分感激得望着菲丝和克丽斯汀。 说起来,两位女侍还是骑士阶层呢,不论捉鱼还是烹饪,手艺都很不错,反倒是贝斯、卢这些在公会里混了很久的大男人,手艺又不怎么样,平日里又显得比较懒。当肥鱼在火堆上烤得吱吱作响,四处飘溢的香味勾引得大家直流口水,贝斯兴奋得大声叫着:“好久没吃到这么好的烤鱼了,今天非要吃得痛快不可!” 一旁的卢显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出门在外,三天两头就会碰上这种情况,所以,若不能习惯每天清水和干粮的生活,吃不了餐风宿露之苦,怎么够资格成为冒险者呢!”不过他眼睛的余光却盯着肥鱼不放,咽喉里似乎在吞着口水。好虚伪啊! 经过一阵时间的旅行,我已经对几位冒险者比较了解了。 刚才那个贝斯,全家都是赏金猎人,而且他从小就被冠以“公会神童”的称号,十五岁时实力就已经超过了他的父亲。人品就更加不必怀疑了,当时女侍们去公会挑选同伴,肯定会非常仔细地考察所有人。贝斯很瘦,是个用巧劲的战士,有机会我倒希望能够和他比试一场——还是等到任务结束再说吧。 矮人奎林,是队伍中的活宝,虽然已经有一百来岁了,耍起脾气来,却和十来岁的小孩相似。他已经和贝斯、卢、马可吵过几架了,所以大家都多留了一份心,生怕一不留神又惹着这个煞神。奎林尤其嗜好暴饮麦酒,他的酒量几乎等于全队其他人的总和!而且他酒后经常失言,不知不觉把一些往事抖露出来,比如他的家乡席罗斯山脉,比如他们的祖先曾与龙族间爆发的战斗,比如他所喜欢的人……不过每到关键之处,他都会猛地把话匣子紧闭起来。 卢来自小丰穰大陆的卡尔诺司(他们那边自称为赤月王朝),对于往事他很少提起,不过我们知道,他从村民警备队的队长升上正规军弓箭队队长,在那个位置上干了五年,然后光荣退役。他一直都是独身,公会就是他的家。 我想,四个人中经历最平凡的要数雪儿了。她从小在光之母神神殿长大,很认真地遵从教义,修习魔法;获准外出云游只是在两年以前,而两年的经历中也没什么大风大浪。不过公会却极力推荐她,认为她的身上具备着很多人都没有的吃苦耐劳的精神。 我们围着火堆享受早餐。雪儿虽然不必禁荤,但是只吃了少许就坐到一旁,轻声去背诵她的教义了。 大家都吃饱以后,我们继续围坐着,一边讨论一边确定现在所在的方位。之前薇丝给了我一张很简陋的地图,据说是从前的探索者绘制的。 我们距离晨雾之村,还有不少路程要走。 贝斯首先嚷了起来:“干嘛要去那村子呢?老实说我很不喜欢湿漉漉的地方,让人心情不爽!而且据说在那村子周围潜伏着不少怪物。大家还是抓紧时间去找‘奇迹之果’吧,早去早回。” “去一趟又有什么关系,反正是顺路,难不成你是怕了那些怪物?”奎林也嚷起来,瞧,又得罪了对方! 贝斯哼了一声,因为我这个队长在坐镇,所以没发起脾气:“老伯,我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我不愿去那里,是因为小时候我爸就告诉我,那里不是个好地方。” “你爸怎么知道那里不好?” “他去过好几次了!” 不能让两个人这样争下去,时间可不是他们的。 我干咳两声,算是提醒他们,然后我解释说:“这是薇丝特别嘱咐我的,一定要去找希斯敏,只有找到了她,我们寻找‘奇迹之果’才会容易许多。千万不能等到做错了才回头改正,时间不允许的!” “那你怎么知道薇丝说的就没错?” 就是这性格了!奎林口不遮言,那副表情真的让人发恨!难怪他老早就从山里跑出来了,估计是被族人赶的! “暂时什么都别说了,上路!”我把地图往怀里一揣,先站里起来。我们的马匹都吃饱了,大家把宿营用具捆在马鞍上,我飞身上马,向后面望了望,马可一边费劲地拉奎林上马,一边抱怨着:“你这死胖子,少吃点行不行!” 我们沿着林荫路飞驰,不知不觉地,一天又这样过去了。 “今天是几号了?” 我问身后的菲丝·艾蒙德。她摇摇头,因为日复一日都身处于类似的景色中,大家的时间概念都受到了影响。 我发现自己已不像刚刚出发时那样充满了紧张。虽然心中非常惦记着姐姐,希望早日找到“奇迹之果”把她治好,但神奇的大自然,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使人留连于其中。 我们一直沿着圣水湖畔前进。果然是大陆上最出名的大湖,连大陆都要以之命名!有时候,我们看到氤氲紫气升起,朦胧中,好像有无数的水之元素精灵这里的元素精灵,几乎是一种没有实体的存在,与白精灵,黑精灵这两种类似于人类的智慧种族,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似远似近之处轻盈地舞蹈;有时候,阵雨刚过,我们从大树底下走出来,擦擦沾湿了雨水的头发,眼前是一道亮丽的彩虹;有时是在夜里,如果还没睡着,就有可能看到元素精灵们在湖面上,在草木间纵情跳跃和歌舞,月光轻柔地撒下,精灵的周身满是光辉……我们常常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现实中哪有这样的情景出现! 圣水湖畔确实美丽如斯! 广阔的湖面上几乎看不到打渔的船只。传闻这个大湖中栖息着身体庞大的圣兽,千百年来一直守护着湖里的生物。人类只能在近岸的水域里活动,不过那里的鱼虾资源也很丰富了。 因此我们只能够绕着大湖行路,而不能乘船直达湖的那一边。 湖的北岸,在水域与索兰尼斯大森林之间那片地带里,零星散布着几个小村庄,晨雾之村就是其中一个。虽然与森林靠得非常近,住在森林里的精灵们却从来不愿拜访这些近邻,村子里的人也不敢深入到森林里去。一直以来大家都谨慎地守着这个原则。 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村子边上。是个地图上没有标出来的村落,后来我们问知,这是“十泉之村”。 一场大雨把大家都淋得浑身湿透,伴着湖面吹过来的凉风,每个人都紧不住打起了哆嗦。所以看到村庄,我们几乎要欢呼雀跃起来,到了旅馆里就可以换一身衣服了,还能好好地吃一顿。 “我要喝酒!”矮人奎林在马可的背后大声嚷嚷着,一边用手拍着腰间空空如也的盛酒皮囊,“我一定可以把旅馆酒窖里的珍藏都喝光!” 平地上,几十间小屋四处散布。算起来,这里的居民应该只有一百人左右吧。小村子里究竟有没有旅馆,我们现在开始怀疑了。我们策马向村子奔去,但是在村口,一个骑马的女孩拦住了我们。 女孩的身上套着白色的神官服,不过看她双肩上突出的棱角,便知道她里面还穿着铠甲。 第61章 是个神官战士! “你们从那里来?想要干什么?”女孩老远就喊道。 “我们要去晨雾之村,路过这里,想要投宿!”我回答着。 女孩保持着异常的警觉,两眼发出冷光。这时奎林的声音从我的背后传来:“真是狐疑,这些村子的人怎么老是改不了这个坏毛病!难道外人就是如此危险,非得整日提防不可?” “大叔,让我过去跟她说说!” 雪儿说完,翻身下马,向前走去。原来她和那女孩都属于光之母神教。两人小声说了一阵,马背上的女孩点点头,终于让了路。我们都下了马,拉着缰绳走进村子里。黑泥地上散发着芬芳,尤其大雨过后,气味更加浓郁。村人们在自己的家门前做着自己的事,看到我们一行人,都非常好奇地一直盯着。小孩则兴致勃勃在小坑边踩水玩耍。 我可以感觉到,多数村人的目光中含着排斥和不安。圣水湖边的这些村子里,虽然居住着我们的同类,但他们似乎根本不想与外界的社会交往,他们只希望在这几近封闭的环境中,数百年如一日,过着同样一种生活。我们属于外人,所以很有可能打乱他们安静祥和的生活。 很快的,母亲们就大声招呼她们的孩子回家。空气中,阴沉的气氛在扩散。相对的,为我们领路的女孩——她后来说了自己的名字,叫克琳·布莱恩斯——对外人却没这么警视,之前她之所以盘问我们,完全是因为她担任村中警备员一职的缘故。 “为什么大家都会这样?我们并没什么恶意的,只住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们就走。”我快步抢上前,与克琳并排而行。 “你问为什么啊?虽然大家不希望外人来打扰,但在平时,即使你们来了,大家也不会过于担心。长久以来,这里都受到神力的庇佑,什么国王啦,领主啦,肯定不会对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感兴趣的。前一阵有些江洋大盗跑来避难,也被我们赶出去了,这里也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克琳很大人气地解释说,我猜想她的那套理论一定是从神殿的长辈处学来的,“大家之所以反应那么强烈,其实与你们要去的晨雾之村有关。晨雾之村最近出现了一系列的怪事,不断遭到村子周围的猛兽的袭击,大家怎么也想不通,后来便有传言,说是外来势力引起了村子的反常变化。现在大家都比较信这种说法呢,而你们这些外来人又在这么巧的时候过来。” 到底是晨雾之村发生了什么怪事?我的心被牵动着,很想进一步了解。这时奎林、贝斯他们都嚷着要休息要吃饭喝酒了。万事不可操之过急,姐姐从前常跟我说这句话,我镇定下来,心想克琳年纪还小,知道的也不多吧。 “克琳,麻烦你带我们去旅馆——如果这里有旅馆,那就好了!”我说。 克琳点点头:“旅馆还是有的,就是有点破,如果你们是从大城市来的,尤其是几位小姐,很可能住不惯。” 话还在说着,没几步就到旅馆了。村子太小,没多少分钟就能走一遍。我看到这里连一间杂货铺都没有! 旅馆的作用,自然是为旅行之人提供落脚之处。各个村子之间,时常会有相互来往的人,这些人晚上就要住在旅馆里,尤其是冬天,更要靠着火炉暖暖身子。 这旅馆没名字,因为根本就不需要和其它旅馆区别开来,在这里独此一家。我们走上三层台阶,门前的两边是木地板的走廊,一个小孩正躺在地板上熟睡,大雨之后很凉爽,正可以美美睡上几个小时。进了旅馆,光线从四面的窗户透射进来,屋子里显得很亮堂,桌子不多,每一张都擦得很干净。我们的正前面是柜台,老板闲着无事,在柜台上数米粒玩儿,但是看见了我们,他和一个坐着喝酒的农夫,都吃惊地站起来。农夫匆匆把酒喝干,留下一块挺漂亮的大贝壳,然后向外疾奔而去。 又是被我们吓着的人。我有些担心村民们会对我们采取行动,但克琳说她会去应付村长和大神官那边,我们只要安心住下来就行了。然后她走过去,对着老板耳语几句,老板点点头,神色缓和了许多。我想,克琳是村子里的美女,她的话应该很有影响力才对,不然她就不会那么轻松就向我打了包票。 “老板同意了,但是你们住在这里一样要付钱。” “钱吗,我身上带着不少呢。每人每天要几个克罗泽(铜币名)?”我问。在克伊尼亚城,中等档次旅馆的行情是每人每天十个克罗泽。 “克罗泽?那是你们那里通行的钱吧!我们这里用的是大贝——喏,就是桌子上的那块——或者金子也可以。” 我摸出一小把,大概五枚金币,克琳说够住四天了。然后老板带我们到二楼去看房间。小旅馆只有六间客房,而且一半已经住了人。我们大家望着不怎么宽敞的房间,心里叫起苦来——我们可是有十个人啊! “不好意思,小店的规模一直都是这样,只好委屈各位了!”老板陪起笑来,“价钱嘛,我会算得尽量便宜的!” 算了,只一个晚上而已,何必计较太多呢! 怎么分配房间,成为了令我们头疼的问题!我们十个人,其中女孩有六个,剩下四名男性中,有一名矮人。我早就听闻矮人睡觉时有打鼾和乱滚的习惯,而且奎林的身体有两个我那么宽。头疼! 这时,女侍们的坏毛病又一次出现了,马可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恶笑,然后大声说道:“房间的分配问题,暂时就由我们这些侍卫来决定吧,反正从前都是我们来拿主意的!莫兰斯是国王,自然要住得舒服一些,那么就安排他和艾宓尔小姐住一间吧,反正是两口子了!其余的男女各住一间!” 此言一出,菲丝和克丽斯汀立刻拍手赞成,可恶啊,天底下再没有比她们更喜欢恶搞的女人了!艾宓尔红着脸,作势要揍人。 唉!如果我从小就有一些王子的架子,她们就不敢如此放肆了!还有姐姐,她也是最喜欢恶搞的人! 一想到姐姐,我忽然感到一阵伤怀。女侍们看到我的神色黯淡下去,也不敢开玩笑了,后来的分配结果,我一个人住一间,卢、奎林、贝斯住一间,剩下的人住最后一间也是最大的那间。床位不够,大家只能在地板上将就着睡了。 我想着,等会儿要去见村长吧,忽然楼下的克琳喊了起来:“大家请下来吧,村长来了!” 村长是个四十来岁——外表上看是这个年龄——的瘦高个,这天他刚从地里回来,听说来了外人,立刻赶到旅馆来了。外面聚集着不少村人,大家低声议论,传到我的耳朵里,是一阵持续不断的嗡嗡声。 克琳明显地与村子的其她女子不同,令我很怀疑她究竟是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跟村长说了十来分钟,村长点着头表示明白。任何人——包括我在内——都很自觉地相信克琳说的话,很奇怪,不是吗? 于是村长在我的面前坐下。克琳坐在他的旁边,而我的同伴们则分坐于周围的桌子边上。旅馆的老板端上茶来,是本地产的一种小叶子茶,很清淡。 “阁下打算去晨雾之村吗?可能克琳之前已经跟你们提起了晨雾之村的巨变,在此我更要奉劝大家一句,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事,千万别去那里,现在的晨雾之村,对于外人来说,是特别危险的地方。” “谢谢村长的提醒!”我说,“但是我们仍旧需要到晨雾之村一趟,因为那儿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我们非得去见不可。” “如果是这样,我也不能阻拦你们。晨雾之村的变故来得十分蹊跷,我们村子需要派人过去调查。本来是想让下了让克琳过去,但村子里缺少护卫,一时也定不下来,如今你们正好结伴而行。这一路上比较危险,你们可以保护克琳,而克琳曾去过两次晨雾之村,可以充当你们的向导。”村长说。 旁边的马可插话道:“从水路过去不行吗?” “水路不行,最近湖面上风浪很大,水怪出没比从前频繁,所以大家都不敢出去打渔了。” 我还想了解多一些关于晨雾之村的事,但村长知道的并不多。他能告诉我们的,一是晨雾之村周围有很多泥沼地,二是村子本身几乎是建在树上的,三是那里的人和这里一样,对外来者都持十分戒备的态度。 或许是从我们身上感觉不到恶意,而克琳的话也保证了我们不会做出危害村子的行动,所以村长放心地让我们住下来。他走出旅馆,向人群说了几句话,大家都散去各干各的活了。 天色还算早。距离旅馆开饭,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女孩们在简陋的浴室里轮流梳洗,我回到房间里擦干头发又换了一套衣服。楼下,卢和贝斯眯着眼睛养神,奎林则只顾着大口饮酒。“这麦酒的口味不够醇正,想必在地窖里放的时间还不够长。还有,下次记得不要用这种软木塞子,会影响酒的味道” 他只顾大声教导着老板,却没注意到对方的脸色比较难看。 把矮人的身材称为酒桶实不为过,我估计眼前这个矮人,可以连续喝掉相当于他那滚圆肚子容量一般的麦酒。 老板好不容易接受完奎林的教育,刚刚回到柜台前坐下,这时候最先洗完澡的马可来到厅中。 “水不够热!还有,那个大木桶似乎有点脏!老板啊,以后要时常检查一下卫生状况!”马可抱怨道,神情、语气完全和奎林一模一样,“我们那儿有句话——‘顾客就是父母’,不能体贴顾客,生意会越来越差的。” 第62章 “对不起,我的伙伴们实在很难伺候,给您添麻烦了!” 马可一走,我立刻向老板陪不是,老板叹了叹,没说什么。而克琳则在这当子推门进来了。 克琳是一副似乎很生气的样子。天知道什么人惹着了她,一看见我,她哼了一声,猛地坐下,隔了十多秒,又是一声“哼!” “哈,我们的大小姐发脾气了!”老板轻轻笑了起来,“不用说一定又是和祭司吵架了!年轻人,你和她的年纪相仿,你过去解劝,或者是件很容易的事。”我点点头,在克琳的身边坐下。女神官战士看着我,嘴里蹦出一句:“死老头子!” 当时令我十分惊讶的这个“死老头子”,正是村子里唯一神殿里的唯一祭司。一直到现在,他都未曾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克琳说,他是因为年纪大了,懒得走动,所以让她来招呼我们。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这还用说吗?死老头子不肯放我走!这几天他老是唠唠叨叨,尤其刚才我回去的时候,一会说晨雾之村那边太危险,一会说他这么老了需要一个人在身边照顾他,一会又说神殿里事务繁杂,他一个人应付不来。借口!分明都是借口嘛!摆明了不希望我出这个村子!去年我跟着村长去晨雾之村,老头子也是这么婆婆妈妈,我算是看透他的用意了!” 哦,小鹰的翅膀硬了,所以振翅欲飞。 我没有笑出来,说:“你不该这样说一个老人家的坏话。我估计是他一手把你带大的,怎么说他也有抚育之恩,你应该尽力照顾他。” “你不知道,神殿那里还有几个打杂的呢,做事比我细心一百倍,为什么他还是要留着我呢?实话跟你说好了,那个老头子有点好色!听说你们当中有几个姐姐都很漂亮,他兴冲冲想过来看看呢,只是一急之下跌了一跤,把脚给扭到了——他那身子骨,你应该估计得出来,是不那么好的——因此没法子过来。” “那你为什么非得出去不可呢?就算你跟着我们去晨雾之村,事情办完之后,你还是要回到这里来呀!” “你凑过来,我跟你说大实话吧!”克琳向我招招手,我意识到这是高度机密,所以陪着十万个小心,靠近了她,“老实说我实在忍受不了那个老头子了!小时侯还没什么感觉,越长大越觉得他的眼神很不对劲,每天都要对他有所提防,忍到现在我已经没法子再忍下去了!而且,就算老头子不好色,我也不愿意长久待在这里,你知道么,我们这个村子,几百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人口不减少也不增加,大家几百年来都在干着同样的事——白天外出打渔或耕作,晚上回到家里睡大觉,生活日日重复,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简直闷死了,所以我要出去,到热闹的地方去,到每天都不断变化的地方去!” 原来是这样!我又有些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人了。的确,像这样一个处于索兰尼斯森林边缘的小村子,不免受到森林的影响。而大自然的变化步伐总是非常缓慢。森林和圣湖在给予这些村子神力庇佑的同时,也无情地剥夺了它们自由发展的权利,于是,除了被迫逃难的家伙们,外界社会大概没有任何人愿意到这里来了。 第三十章晨雾之村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七) 克琳·布莱恩斯是很出色的向导。 她告诉我,在去晨雾之村的路上,哪一段可以骑马代步,哪一段则非得步行不可。三天后我们来到一个叫“热泉村”的更小的村子里。克琳和村长老伯很谈得来,来往几次,早已经成为好朋友了。前一次从陆路去晨雾之村,她就是把马匹放在这里。 如今我们也要像克琳一样,把马匹放在热泉村养着,我们则步行去晨雾之村。 热泉之村得名于村子的几眼温泉,其中两眼的水温高得可以直接煮鸡蛋。村民们习惯每天都去泡温泉,所以个个都很健康,五十多岁的村长,看上去像三十来岁的壮汉。 当天晚上我们舒舒服服洗了热水澡,浑身疲倦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翌日我们弃马而行,刚出村子不久,道路就变得窄小、泥泞,常常是七弯八折,难怪克琳说这里必须步行,确实很不适合马匹行走。我们一行十一人,与道路斗争了一整天,傍晚时人人困得倒地就能睡着。 “只走了一点点路程呢!”菲丝说。 我点点头。没想到去晨雾之村会如此困难,照这样的速度,恐怕还得走六七天! “大家就寝吧,按照原来的轮值方案,先由我和菲丝负责警戒。艾宓尔,你不准调皮,给我乖乖睡觉去,明天晚上才轮到你和克丽斯汀。” 所谓警戒,可以说是双重保险了。事实上,在大家就寝之前,懂得神圣魔法的雪儿,会施法把一定的区域圈起来,野兽会受到魔法力量的恫吓,而不敢接近我们。可是魔法力量也有减弱的时候,我怕就怕在黎明的那个时刻,当大家还在甜蜜的梦中,猛兽的尖牙利齿却撕裂我们的宿营帐篷。雪儿也极力赞成我的分配方案,她对自己的魔法实力也是不那么自信。 虽然这一回,克琳也加入进来一起施法,但克琳也说,魔法只是被动防御,不能排除特别状况,凡事都要多留一份心才够妥当。 当万籁俱静的时候,只有眼前一簇调动的火苗,伴随着轻微的爆裂声,传入我的耳中。这时菲丝轻声说:“莫兰斯,你先睡一会吧,如果有紧急情况我会叫醒你的!” 我摇着脑袋说:“我不睡。一个人守夜是非常寂寞的,也最容易睡着,如果是两个人,就可以聊天,这样你我都不会犯困了!” “也好!”菲丝点点头,我们就开始闲聊起来。只要在聊天,时间就会过得非常快,菲丝的话匣子一旦打开,就没有再闭上的趋势,她什么都说,有时甚至揭我的痛处。 “莫兰斯,你很没有国王的样子耶!” “你很希望我摆出国王的样子吗?那我就摆出来咯,你说话的语气对国王不尊,光是这一条,我就可以把永远关起来!”我一边佯怒,心里一边偷笑。 “哎呀,你怎么生气了?忽然这样,你会吓坏我们的!” “那才好!”我说,“不过,我自己也觉得和我父亲、哥哥们都相差很远!” “其实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你是否知道,你在军队里的人气有多高吗?我敢保证,一定超出你的想象之外!拿这次行动来说,下面有很多人都支持你呢!” 那是因为他们都希望我那几乎想偶像一样的姐姐能够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吧! 我正要把话说出来,忽然菲丝把脑袋向后转去。在那瞬间我也感到身后有一股野兽之气,我一回头,就看见林子里有数十对眼睛泛着冷光。 “是狼群!”菲丝说道,同时已经抽出佩剑。 我也吃了一惊,想必是魔法结界的力量已经非常弱小了,所以狼群才会对我们这些旅人狼视眈眈。我开始明白,为什么薇丝曾一再提醒我,圣湖区域内的野兽都比别处更需提防了。 狼群没有前进。在它们中间,一定有一只领头的,它在估计着双方的力量对比。大概它们也知道,那堆火只能起到恫吓的作用,它们所畏惧的,只是结界对它们的压迫力,而这股力量,正不断减弱。 “大家快起来!”我大声喊着。 伙伴们纷纷钻出帐篷。这时候,对方开始前进了,我们看到的是一大群狼,说不清有多少只,开始在我们的对面摆开阵势。奎林站到我的旁边,手中那柄板斧,斜着挡在胸前。 “是兰格林顿守护者。”奎林说道,“这一回麻烦了,碰上了这帮难缠的家伙!” “兰格林顿是什么意思?” “传说中的一匹圣狼!”奎林解释着,“它的后代被称为兰格林顿守护者,与人类之间有着很深刻的仇恨,尤其对外来人、陌生人。他们一般不会走出自己的势力范围,所以,尽管在森林的边缘就有人类的小村庄,他们却不会出来侵袭。没想到这回却让我们碰上了。” “我们没有进入对方的势力范围啊!”我叫着。 “天知道。也有可能我们这些生人的气味,被它们察觉到了,所以它们采取主动袭击的态势。” 奎林说完,向前踏进两步,来到结界的边缘。他向狼群喝了几声,试图与它们沟通。我们本来还因为奎林是个矮人而对他抱有幻想,没想到狼群的首领在沉默几分钟之后,居然以怒吼来回答。 “交涉破裂了!大家准备战斗吧,不要留情,能杀多少就杀多少,直到他们退却为止!千万要小心它们的利爪,不要在背后留下可乘之机!”奎林说。 狼群开始围着结界的边缘游走。我们背靠着背,一边大口呼吸一边用剑、斧或者魔杖护在胸前。 克琳和雪儿都高声吟唱神圣魔法的咒文。我们感到全身被一股神秘力量所笼罩。就在这时,第一批狼发动了进攻,处于正前方的奎林,果断地劈出斧子,第一下就把一只狼分了尸。 我本来还以为狠霸霸的反击会让猛兽有所畏惧,没想到对方根本就没当一回事,进攻却越发猛烈起来。 一只利爪在我的手臂上划过,我却只感觉到一丝麻痒。我反手一剑结束了它的性命。看看手臂,在被攻击的部位,泛起一阵青光,隐隐可以看见波动向四周扩散。 是魔法之力吧! 继而菲丝、克琳都遭到攻击。雪儿在我们的背后喊起来:“大家不要怕,我在大家身上增加了一层神圣之光,可以有效转移野兽的物理攻击。 第63章 可是,这层魔法保护不能持续太久,所以大家也要尽快结束战斗!” “知道了!” 克丽斯汀一边拼杀一边释放火球。这种低等级的魔法却能够对野兽造成巨大伤害,但狼群还是丝毫没有动摇把我们撕碎的决心,它们前赴后继,不断从林子里窜出。 “到底有多少匹狼啊,我们会不会被狼群淹死?” 菲丝喊起来。 我们正担心着,不久以后狼群的攻势开始减弱。特别是我一剑刺穿头狼的咽喉,剩下那些狼终于产生惧意。看来,头狼是它们的支柱,一旦支柱倒塌,剩下的就不足畏惧了。 狼群开始退却。 地面上满是尸体。因为狼群的攻击过于猛烈,我们临时营地被搅得一塌糊涂。而且,雪儿为我们加的神圣之光,效力老早就开始减弱,而对方的爪子却比想象中厉害许多。每个人都挂彩了,而且是在战斗结束之后,疼痛感才一波一波袭来。 于是克琳和雪儿又耗费了不少精力,帮助大家治疗。等到我们继续上路,她俩都累得直喘气。这一天我们没走多少路程。 不要以为从热泉之村到晨雾之村的直线距离很短,在这段路上,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不过在兰格林顿一族的袭击之后,我们倒是再也没有遇上麻烦。奎林说,圣狼兰格林顿的后代,大约有二十支以上的部族,袭击我们的,只是其中一支。我们的奋力斩杀,相信已经让这只部族遭受灭顶之灾。 接下来我们开始遭受没穷尽的雨水、泥沼、山野蚊虫之苦。好不容易接近晨雾之村,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星期。 这一天的清晨,湖面、沼泽,都升起浓浓的雾气。晨雾之村正是得名于每天早晨的大雾,远远的我们就感受到那一股湿气了。 走在最前面的克琳停了下来,对大家说:“马上就要进入晨雾之村了,请大家先在外面等候片刻,让我先进去通报一声。” 于是我们都停下脚步。克琳的身影消失在浓雾中。过了很久,几名村人才跟在克琳的后面走出来。克琳的脸色看上去很沮丧,交涉似乎失败了。 “各位请回!晨雾之村正面临很大的危机,这里不欢迎各位!”村人说。 “实在很抱歉,可是我们来这里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我们要找这里的塞丝丽占卜师。”我解释道。 “不行就是不行,晨雾之村不欢迎任何外人。还有,克琳小姐,这次是你把外人带过来的,村长非常生气,所以这次你恐怕也不能进村子了。”村人很不客气地说。 “哼,不进就不进!”克琳把嘴一撇,回到我的身边。 “这回可惨了!进不了村子,我们算是白走一趟了!”我身后的奎林又嚷起来。 我问克琳:“你见到塞丝丽没有?” 克琳摇摇头:“没!塞丝丽生病了,而且还挺严重的,村人不让我去见她。” 好可恶啊!菲丝和马可都跺起地面来。 “我们就在村子外面扎营吧,在未曾见到塞丝丽之前,我是不可能返回的!”我大声说。此言一出,奎林、贝斯他们都叫起来,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很不情愿在野地里住。我也认识到这是充满着危险的决定,但为了救姐姐,我什么都不管了,“不想留下来的,就先回到热泉之村去接应我们吧!” “我们可不会走呢,效忠雇主是我们的本职之一啊!”奎林首先说,“而且,我的这把斧子,必须经常战斗才不会生锈。” 没人打算回去。于是每天晚上我们都在离村子约莫半公里处的空地上扎营,照例是轮流守夜。这样艰苦的日子过去了十来天。我嘴里不说,心里却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一天,浓雾比平常延迟了很久还未曾散去。我们的宿营地,因为在浓雾覆盖区之外,所以受到的影响不大。我们本以为长年累月的雾气一定让村人们都习惯了,但是当我们在水边捉鱼时,村子那边却传来很凄厉的叫声。 几乎在同时,我们看到灌木丛中一阵骚动,接着数十只我们从没见过的怪兽冲了出来。 “是魔兽!” 随着魔兽一词从奎林的嘴里冲出,大家的心里都涌起一阵莫名的恐惧感。魔兽!那不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驱赶到迪蒙斯岛上了吗?这时魔兽已经展开了攻击,因为雪儿的神圣之光慢了一步,贝斯和克琳立刻受了伤。魔兽的力量比野兽高出许多。 这是一种类似野狗的魔兽。 尽管我们面前的魔兽数量并不多,但也让我们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才将它们全都消灭,我们连忙向晨雾之村飞奔而去。 眼前是一片混乱的状况。魔兽四处乱蹿,村民们手忙脚乱。可能是因为我们这些外人吸引了大部分魔兽的缘故,村子里出现的魔兽反而不是很多,但村民中已经有三人死亡。晨雾之村里也有比较厉害的角色,剑术很精湛,同时也会运用少量魔法。只是魔兽们都像疯了一样。我们加入战阵当中,击退了魔兽。 此举证明我们并不是与村子为难的那一类敌人,虽然还无法与连续的袭击澄清联系,但因为我们帮助晨雾之村度过了难关,在克琳的不断恳求下,村长终于同意我们进入晨雾之村了。 整个村子多是建在树上的! 来到这里,我算是大开眼界了! 我们入村的第一条道路,就是一条环绕着粗壮古树的旋梯。克琳说,这条旋梯,在浓雾散去后才放下来,当视野一片白茫茫时,村人就会把它收起。这样,习惯于在地面上活动,而且即便在大雾天气里感觉也很灵敏的野兽,对村人也奈何不得了。 我们在木板和绳索组成的道路上行走,脚底下摇摇荡荡,似乎随时都可能会掉下去。我们实在走得不习惯,人人心惊胆战。在我们的左右两边,男男女女都从小木屋中探出脑袋来。 “真有趣,一辈子都在树上生活呢!”艾宓尔牵着我的手,轻轻摆着,她似乎对这种树上生活显示出浓厚的兴趣。 我没有答话,而是继续观察这个村子。看起来规模要比热泉之村大很多,人口嘛,应该有二百来人。整个村子都用那些“安全系数极低”的道路连接,大大小小的木屋隐秘于树冠当中,而村长之家、旅馆和神殿,则是村子里最大的三幢建筑物。 “你们就住在‘白松鼠’旅馆吧!”村长说。这也是村子里唯一的旅馆。 “我想先拜访一下塞丝丽。”我说。 “实在抱歉,塞丝丽正在生病,暂时不能够接待你们。” 在这个节骨眼上生病,不是让我们干着急吗!但我们是来求人帮忙的,她生了病,我们只好在旅馆里等待了。不过我还是托村长问候了女占卜师,并且带去我的祝福。 “白松鼠”是个很有特色的旅馆,它建在两棵大树之间,本来屋子底下就有粗壮的侧枝支撑,建筑者似乎不够放心,于是又做了一个支撑架,如此一来,就算数十人在旅馆里大吵大闹尽情狂欢,旅馆也不太可能会跌落下来。屋子两侧的所有窗户,都做成圆形,村人称之为“松鼠洞”,加上白色带小圆斑的窗帘,大概这就是“白松鼠”的由来了。 我们走进旅馆第一层的小酒场里。十来人正在喝酒,一边继续着关于魔兽的话题。刚才他们结束了战斗,把死者抬到神殿去,大多感到疲倦了,要么来旅馆喝酒解困,要么回家睡觉。奎林一看到酒,整个人顿时来了精神。 我们随便选了座位坐下。在克琳向老板订房间的时候,我的眼睛,又开始观察起屋子里的摆设来。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所以我看也看不够,当然大家的感受和我也差不多。 晨雾已经散去了。撩开窗帘之后,几缕阳光洒进屋子里。地板和桌子都擦得很光亮,桌椅看起来似乎还是崭新的。桌子上,花瓶里的几朵不知名的鲜花,正在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我的右边,一个女孩正在擦拭桌子,劳动之余她抬起头来,与我们的目光相遇,我对她笑笑,她也对我笑笑。 克琳订完房间,端着几个木杯向我这边的桌子走来。“喝茶吧!这种清茶我很喜欢呢!” 抿完一口之后,她又说:“我们的房间在三楼——别看这个旅馆不大,房间可多着呢,比起我们村子的那一个,可以多住三倍的客人!” “麻烦你了!”我感激地说。 女孩们很快就在楼下待不下去了。她们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的野外宿营生活,一来到旅馆,头等大事就是去梳洗!楼上很快充满了唧唧喳喳的吵闹声,似乎给整个村子都增添了一种活跃的气氛,村人们大多受到影响,脸上的笑容也增加了。 三天以后,我们去拜访了塞丝丽,这时她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塞丝丽的占卜屋在村子的北边,几乎隐蔽在茂盛的树冠当中,仅留下一条座木桥。“自从生了病,她就再也没替大家占卜了。”村长说。 我们走进占卜屋,油灯下的女占卜师脸色很憔悴,眼神中似乎隐含着许许多多秘密。我不知道这种阴暗的气氛是有意营造,还是因为占卜师们早已养成习惯了。 女占卜师在我们面前坐下来,我把此行的目的原原本本告诉她,她说道:“既然是薇丝介绍你们来的,我自然会帮助你们联系上希斯敏。不过现在遇上了大麻烦,我的水晶球在前一阵子被弄坏了,新的水晶球还在补充魔法能源,最快也需要数十天的时间。” “啊?怎么会坏掉了?” “是因为村子被袭击的缘故。为了抵御猛兽,有一天我使用水晶球里储存的能源来释放魔法,没想到竟然把水晶球弄得破裂了。” 第64章 塞丝丽说着,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水晶球,正上方有一条狭长的裂纹,使得圆球失去了光泽,“就是这只了,十年以前就跟着我一起替众人占卜,我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呢!” 她轻轻抚摩水晶球,眼神里充满眷恋,良久,都只顾沉浸于对水晶球的思念中。 我干咳一声,塞丝丽反应过来,说:“对不起,让我继续吧。——刚才我说到哪里了?” 第三十一章诗与传说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八) 谈话在继续。 塞丽丝向我们诉说她所知道的关于村庄的故事。如果不是她说出自己的真实年龄,我们倒不相信,外表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的她,实际却有四十来岁了。 “在这些地区,人的寿命是可以延长的,也相当于单位时间被拉长了。我们平常吃的粮食、果子、鱼虾,都含有生命树所产生的微量元素,而我们的村庄又是在灵立强烈的结界内,虽然我们不像矮人、精灵那样长命,却也有一百来年的寿命。”塞丽丝说。 一百来岁的人!在我们的社会里,除了极少数魔法师和僧侣能活到这岁数,大多数人若能八十岁而受到神的感召,就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了。大陆本身是由战火纷飞的历史构成,每一次战争,都夺去无数的生命;因此,“生命”一词常被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人人都希望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 塞丽丝本来是个魔法师,二十年前来到晨雾之村,成为当地的占卜师,并且名声越来越响亮,到后来,很多村子的人都跑来找她占卜。但是当初她要融合到这个村子里,却费了很大功夫!“情况你们都看见了,这里的人,都是很排外的,因为每一个外人的加入,都会打破他们长久一直保持的格局。每新来一个人,增加的不仅仅是一张嘴巴,一双手,一幢新的木屋而已,整个村子的人际关系,村人身份,都会随之改变。对于习惯了单纯不变生活的村人来说,即使一个小小的改变,都让他们觉得麻烦。 “不过好则好在这里对魔法师还是挺膜拜的,因为魔法师的神奇力量让他们羡慕不已,他们也需要魔法师来帮助抵御各种威胁。我正好帮他们打退了一种水怪,所以得以在这里住下来。我想,如果你们也费一些心计,相信也能够得到村人的接纳。说真的,在这里生活,有一种非常惬意的感觉,一种无忧无虑的感觉,人回归到质朴中,再也没有那种尔谀我诈,相互陷害,这不是很好么?” 塞丽丝好像有劝说我们加入村庄的企图! 女侍们立刻叫起来:“住在这里?天啊,那多悲惨啊!这里没有大浴场,没有皇家花园,没有新年祭和收获祭,一点意思也没有咧!” 我差点没笑出声来。想想看,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可是拥有六位数人口的大城市啊! 因为几近闲聊,我们的话题越扯越远。我们得知塞丽丝生病是因为使用过多的魔法力,导致身体与精神都处于虚弱状态,反常的气候因子趁虚而入,使她感染风寒。这可是比较严重的病,而且在这种小村子里,缺乏药物,而且没有专职的医疗者,真是令人伤脑筋的事。说到底,不论是村庄遭袭击,还是占卜师染疾,都和我们的战争脱不了干系。 塞丽丝大病初愈,又不能够开始占卜,正在烦闷当中,我们过来跟她闲聊,倒很得她的心意。老实说村子里的人单纯得有点像木头,善于聊天的没多少人。 所有的人都在闲聊——除了艾宓尔,从刚才开始她就一直望着塞丽丝,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一直没说得出来。 “小妹妹需要我帮忙吗?”塞丽丝忽然发现了这一点,于是问。占卜师果然都是很善于观察,连一丝细微的情节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我记起来了,从前姐姐概括占卜师这种职业,曾经这样说:“占卜师首先得学习魔法,这样他才懂得用特殊的水晶球储存魔法能源;然后他必须是一个非常善于观察的人,从客人的眼神、外貌、神态、动作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等等当中,捕捉到值得利用的隐含条件,然后开始推测来客的背景。假如连背景都说得沾不上边,客人怎么可能相信你,又怎么愿意用钱支付占卜费用呢!更重要的是,身为王国重臣,绝不能够相信所谓的占卜,命运必须靠自己的把握,而不是依靠占卜来了解!” 艾宓尔点点头,说:“我想占卜。姐姐的占卜一定很准的,我想让姐姐帮忙算一算我的将来。” “你要算什么?告诉我吧!”我兴致勃勃问起来。 “不行!”被一口回绝了。 “艾宓尔,你小声告诉我们吧!”三个女侍立刻把艾宓尔包围。 “不行!”一样地坚决,“这是秘密,我只会告诉塞丽丝听!” “但是没有水晶球,塞丽丝要怎么占卜呢?”我说。 “我听说,占卜师在没有水晶球的情况下,照样能够帮人占卜的。水晶球的作用,只是更集中魔法力量,更容易让占卜师的脑海里浮现出客人的未来景象罢了!”艾宓尔似乎对占卜很熟悉。 塞丽丝忽然笑起来了:“小妹妹,你似乎经常去民间占卜咧!实话跟你们说吧,占卜其实是一门艺术,真实的成分不多,主要是依靠占卜师的敏锐观察和细心推测。所以,多数情况下的占卜,都是以含糊不清的解释来应付客人。我并不是很厉害的占卜师,之所以在这里很吃香,主要是因为我了解这里的人和物。这里一切都简简单单,不需要很复杂的推敲,而这里的人生也几乎像一条直线,要把握它的方向也并不难。但是你们就不同了,你们的人生很复杂,充满着不定的因素,如果真的要我来占卜,那真是难为我了!” “你的意思是,你不能帮我占卜了?”艾宓尔有点沮丧,这时我又凑过去,“你到底要占卜些什么?” “你不能知道的!” “我可以帮你占卜。”塞丽丝继续微笑着,“但是,我占卜得到的结果,你是否愿意相信呢?——别说是你,连我都不大可能相信。即使你相信了,你又甘心顺应命运的发展吗?我打赌你一定会想办法改变它的!对你们这样的人,我的占卜术可是起不了什么作用了!” 塞丽丝简直是在告诉我们内幕了! “这些话,你们可不能够跟村子里的人讲啊,否则我的饭碗就丢了!”塞丽丝再三叮嘱。看起来她很我们谈得很投机。马可问她是否愿意回到我们的社会里去,她却摇摇头,她说这里是她真正的家,她至死也不会离开这里的。 回到“白松鼠”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我们感觉到一丝凉意。旅馆的老板说,这里一年四季的气候都差不多,晚上很凉快,如果不小心,很容易就感冒了。第一层的酒场里,聚集了不少人,大家外出劳动一天,回到村庄后最惬意的就是喝几杯了。 我们看到酒场里满是孩子,一个个都显得兴致勃勃,用热切的目光望着被夹在正中央的吟游诗人。小孩子最喜欢听故事,这是他们少有的几种娱乐方式之一。酒场老板告诉我们,每当吟游诗人来到这里,“百松鼠”的生意就尤其兴旺,因为所有的小孩都会来听故事,而带着他们的大人则会一边喝酒一边小声闲聊。 孩子们叫嚷着要点播自己喜爱的故事,整个酒场那充满了稚嫩的叫声。起先我并不注意那位四处旅行的歌者,小时候我已听了不少故事。但是艾宓尔显得饶有兴趣。 “莫兰斯你听你听,好像是关于生命树的!” 哦?我被艾宓尔的话激起兴趣,和她来到孩子们的后面。 山岳、河流、花草、鸟兽都请平静下来让我倾诉众神的传说晨露洗净我的琴弦和风把我的歌声传向四方吟游诗人如此引出了故事—— 走过古老的沉睡与创生纪元曾经在那瑰丽的梦幻年代诸神庇佑我们,指引我们,领导我们走过一千年,两千年,三千年大地之王诞生于我们中间他的国土连接着海岸与天边当他站立在群山之颠献上诸神的贡品神却愤怒地抖动刹那间,海水倒灌、火山爆发刹那间,河水断流、都市毁灭暗黑神说,你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提隆要毁灭整个世界他的暗黑军团遍布丘陵与平原魔族,暗黑神的忠实信徒势把人类与精灵推向战争的深渊这时候,格罗瑞亚高高举起她的光矛无数光明的战士在席罗斯顶峰集聚光与暗激战在一起无尽的战火势必燃烧亿万年终于有一天奈杰尔的后人询问战争何时结束和平何时重返人间神说:愚昧的人啊你的祖先大地之王战争的罪魁祸首是他把我们所有神祗陷害如今我们已没有能力重返人间一个孩子问起来:“为什么神灵们没法回来了?” 吟游诗人微微一笑,说:“即使是神,力量也是有限的呢!传说只有原神混沌才是一切物质与力量的本源,连光明与黑暗的诸神,都由混沌产生,但混沌却从此消失,因为他已分解成为世间微小的万物了。” “这是屁话!”菲丝在我耳朵边小声说。我也忍俊不禁,不同的民族,关于世界的起源,都有自己不同的说法啊! 那吟游诗人把琴弦一拨,继续他的故事—— 仁慈的大地女神玛蒂法要在尘世留下神的最后心愿玛蒂法从圣水湖取出金色的树种用最后的神力种植在神选的地点“玛蒂法?”我有点迷惑,旁边的赛丽丝解释说,光之阵营的地元素守护神,能拥有不同的形体。 第一枚树种在海底深邃的北之洋下…… 第二枚种在席罗斯群山的矿脉是黄金树的手臂…… 第三枚种在索兰尼斯的边缘 第三十二章生命树面前的战斗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九) 塞丽丝的那只新水晶球,可真是耗尽了我们的耐心。 第65章 已经两个星期了,水晶球的魔法能量还是没有攒够。我们每天都勤奋磨练技艺,但是心中却充满着焦躁不安网。最先忍耐不住的是克丽斯汀,这天她拉着我、马可和菲丝,急冲冲来到塞丽丝的占卜小屋。 “还不能使用吗?”克丽斯汀问着,“简直太慢了,如此下去,就算我们取到了‘奇迹之果’,拿回克伊尼亚也晚了!” “就是就是!” 塞丽丝很无奈地说:“我也很着急啊,你们不知道,一个水晶球要攒足魔力,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这是一点都急不得的!” “老天!”我都快要昏倒了,可怜我那姐姐,不但要继续忍受全身不能行动的苦处,还须分心来担忧我们这些久久都没有讯息的人。菲丝、马可她们心急如焚的程度,可是一点也不亚于我! “莫兰斯,我们不如先去找生命树吧,说不定运气好,可以拿到一个‘奇迹之果’呢!”菲丝提议道。 “千万不行,你们这样做太危险了!你们难道不知道,生命树是有思想的,它控制着一大片的森林,包括那里所有的动物和植物!如果你们贸然闯进去,必定激怒它,和整个森林作对可不是闹着玩的!”塞丽丝大叫起来。 “这一点我们很清楚!”我说,随即陷入沉思中。菲丝她们几个的心思我很明白的,但我也要考虑到大家的安全。国王有国王的责任,队长也有队长的责任啊!因为知道我正在左右思考拿不定主意,大家都不再说话,而是等着我开口。 想了又想,在我内心深处,对姐姐的深厚感情终于战胜了责任,我说:“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时间不允许我们如此挥霍它,所以我们打算明天出发去找生命树。塞丽丝,你应该知道生命树所在的位置吧?麻烦你告诉我们!我们去了以后,请你继续为水晶球聚集能量,一旦能量足够,请你立刻与希斯敏联系。”“这可不是一般的决定啊,请你们一定要再三考虑!我想,如果希斯敏是我,她一定也不会赞成你们去找生命树的。” “大姐,究竟该怎么办,我们的莫兰斯会拿主意的!这件事实在是十万火急,我们必须去找生命树!”马可叫了起来。 “塞丽丝,我决定去找生命树,不管前面的路有多么危险,我们都决定闯过去!” “我知道了,我尊重你们的决定!”塞丽丝站了起来,走到身后的柜子旁边,从里面拿出纸和笔,“我把生命树的所在地画给你们看吧——虽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不过大概的位置错不了。一旦你们接近那一片森林,你们就要开始格外小心,我建议你们最好是白天进去,而且在进入之前,一定要吃饱睡好,以最佳状态去迎战对手。” “谢谢提醒!” 然后我们大家都围在塞丽丝的旁边,看她把森林的位置标出来。 要踏上战斗的征程了,我的心中尤其兴奋,但我却根本没想到,这是我做出的最错误的决定! 回到“白松鼠”旅馆,我前脚才踏进一楼酒场,艾宓尔就飞奔出来。 “怎么样了,你们和那个希斯敏姐姐联系上了吗?” 我摇摇头。旁边的马可立刻插话:“不过我们决定明天去找生命树!” 我瞪了马可一眼,真是多嘴!说实在的,我不想带艾宓尔去,不管怎样,都不能让她涉身险境!果然不出我所料,艾宓尔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莫兰斯,我也去!” “又不是去旅游,你跟着去干什么?”我故作生气。 “喂……既然我也来到了这里,我们要一起行动的!”艾宓尔的倔脾气上来了,我不想点燃战火,于是应付着答应了她。 转过背去,我就对菲丝·艾蒙德说:“这包药粉,你今天晚上放到艾宓尔的晚餐里。” “安眠药吗?好啊,莫兰斯,你这滑头,看得出来,你对艾宓尔还是很爱惜的嘛!放完我又该怎么做?”菲丝接过药包,一双眼睛盯得我好不自在。 “呃……你先把艾宓尔麻倒了,她至少要等到明天中午才能再醒过来,那时候我们早已经出发了。你留在这儿,照顾艾宓尔,并负责接应希斯敏。” “把我留在这里?不行,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找生命树!”菲丝很不情愿地说。 “我也没办法啊,但是我害怕艾宓尔会用绝食之类的抗议行动,如果把克琳、雪儿留下来,你说我怎么可能放心?只要你在,你就会有办法劝说她!”我解释着。 菲丝的语气中含着老大的不愿意:“好吧好吧,为了未来皇后的安全着想,我还是留在这里吧!” 我白了她一眼,匆匆上楼去收拾东西了。 第二天早上,围绕在晨雾之村周围的浓浓雾气,早早的就散去了。天气出人意料的好,好像一个穿着天蓝外套的人,用力抖一抖,全身的晦气都被抖掉一样。我们步行了几个小时,终于走出了晨雾之村的那种泥沼地形了。脚下的土地干燥而带着微微的弹性,每踏出一步,似乎都有飘然于飞的感觉——夸张了一点,不过真的好像是去郊游了! 从这里到生命树的树林,按照我们的脚程来计算,大约要走六天,途中再也没有村庄了。我们每个人的背囊里都塞着干粮,尤其大肚子的奎林,背囊几乎和他的体积一样大了。我背上的箭袋里,还有满满的一袋箭,在前一阵旅行和战斗中我几乎没有用过它们。我想把这些箭留到最重要的战斗中才使用。奎林果然是力大无穷,背着最重的行囊,脚步却依然保持着惯有的速度,有时候连我们都嫌他走得快了。他一边喝着麦酒一边高声唱歌,据说是为了让精神处于最佳状态。不过他的歌声仅仅持续到他的酒囊清空时为止。于是整个人都陷入颓唐状态中。 “所以我早就说了,你不该把酒带出来,与其喝完了酒满脸失望,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那么高兴的好!”克丽斯汀走上前去,与矮人并排而行,很不留情面地数落他。 “所以我早就说了,”奎林学着她的语气,“从一开始就该雇一匹马,驮几十袋麦酒出来,这样我就可以一路上狂饮了!” “呵呵,老酒鬼!”克丽斯汀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晚上我们捡了一处平坦的草地扎营。大家收集了一些草菇和野果,熬一锅草菇汤,和着干粮填充饥饿的肚子。第二天、第三天……一切都平静无奇。 第五天下午,我们我们一行人默默地向西行进。忽然奎林停止了脚步。 “如果没错的话,我们应该接近生命树的森林了!”奎林说,“从刚才开始,随着我们的前进,灵力在一点点地加强。” “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马可嘟哝着。 “笨!你们人类对自然界的感觉不够敏锐!”奎林塞了一句回来。 克丽斯汀走上前,双手的手指交织在一起,吟诵道:“光之女神格罗瑞亚,请助我打开灵性的眼睛,让我观察到散布在各处的灵气……” 微光从她手指结成的印记中散发出来。克丽斯汀紧闭双眼,打开的却是心灵的眼睛。不一会儿她的魔法力量收缩回到体内,手指也错开了。 “恩,已经到了!前面那一片橡树林就是入口,进去之后只要一直向前,只要大约五个小时,就可以到达生命树的中心。” “那么……我们立刻进去吧!”我扯了扯胸前绑着箭袋的绳子。 大家都叫起来:“队长你疯了!我们赶了大半天的路,体力还没恢复呢,你就想这样进去?” “不就是五个小时的路程吗?咬咬牙,‘奇迹之果’就能到手了!”想到马上可以拿到姐姐的救命果,我的心里一阵激动。 “哎哟莫兰斯,你真是想得简单,克丽斯汀说的五小时,前提必须是途中都没有阻截才行啊。鬼知道那片树林里潜伏有什么样的危险,你就这样冒冒然地进去,一点胜算都没有!” “对啊,我们先在这里扎营,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早晨再进去吧!”马可说着,已经蹲下来解行囊了。 这时我也意识到自己的着急简直有点不可理喻。遵从大家的意见,我也把行囊放下来。 这一个晚上很宁静。除了守夜的人,大家都早早地入睡,为的是第二天能精神饱满地投入战斗。当晨曦帮助黑夜撤下他那灰暗的斗篷,当曙光乍现于东方的天际,我们出发了。 进入生命树形成的森林中,感觉与一般的森林并没有差异。我们的周围都是郁郁葱葱的参天古树,脚下踩着的是软软的草。奎林是我们一行人当中,神色最严肃的一个。他一言不发,一边行进一边向两侧张望。忽然他停止了脚步。 “怎么了?” “是跟踪者。” 矮人说完,又继续迈动步子。 说到感觉,奎林大概是我们当中最敏锐的人。 我们又继续前进,途中经过了一座由藤蔓长成的墨绿色的桥。仔细一看,整座桥由两根粗木为基础,藤蔓一个劲儿地缠绕,才形成这一座桥。而桥下面是几十米深的裂口,可能是为了让守护者们可以安全通过。确定桥很结实以后,我们走了过去。大约四个小时后,大家停下脚步休息。 “快到生命树的中心了,战斗也将要展开!”奎林在手里掂着斧子的木柄,“老实说,我还是第一次与自然战斗。” “去!”贝斯显出不屑的神情。 我向西周张望,这里的树木长得异常繁茂,而且树龄也非常老,当初生命树在此地生根时,同时形成了它们,于是古树们就一层层把中心的那棵黄金色的树包围起来,形成一道道屏障。 第66章 “只剩不到一小时的路程了!”马可露出“马上就能结束”般的笑容。 “但愿事态会如你想象的那般乐观!”奎林小声说罢,从突起的树根上跳下来。 “我很奇怪,为什么一路上都没遭到阻挡,按理说生命树控制着这片森林,应该有所防备才是。”克丽斯汀疑惑地说。众人都没开口,我们的背后却传来一阵苍老的声音—— “那是因为我还在观察着你们的行动!” “什么人?” 转过头去,在我面前的却居然是一匹白狼!大家顿时都呆住了。 “很惊讶么——因为看到我这匹会说话的狼?” 白狼开口说道。我点点头。 “这不过是我借着守护者之口,与你们对话罢了。白狼是所有动物守护者的首领,三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丧命于它的利齿之下。你们一行人中,有矮人、女人和少年,这样的组合很令我感到奇怪,所以我耐着性子来观察。不过,现在,你们已经接近了森林的中心,麻烦你们赶快调头离开,这里面不是你们可以来的地方!” “我们是来找‘奇迹之果’的,为了救我姐姐,我非得拿到‘奇迹之果’不可!” 我说出此行的目的。 “不可能,无论什么理由,我的果实都不能给你们,这是不可更改的原则。”白狼说,“最后提醒你们一句,赶快返回,否则你们都会为错误的行动而付出代价!” “阁下的教导结束了么,我们要继续前进了!”马可说完,站了起来。 白狼低声咆哮了一阵,转头隐入茫茫树海中。树丛一阵唆唆地响,然后又回复寂静之中。 对方的攻击马上就会展开。我们抓紧时间前行,希望能够顺利到达生命树的跟前。可是,当我们还只是隐隐看见前方那金灿灿的光辉,我们周围的树丛里,就已经发出连绵不绝的响动。来了!大家心中一顿,立刻围成一圈,将雪儿围在中央。随着年轻僧侣的祈祷咒文在我们耳边响起,每个人的周身,开始散发淡淡的光芒。几乎在同一时刻,第一批攻击部队已经跃入我们的眼中。 是猴群! 不要以为小动物没有攻击性,成群的野猴子向我们猛扑过来,砍也不是,射也不是,逃也不是,在刹那间大家竟然都不知该怎样行动才好! 很快地我们就被猴群淹没!一百只,不,超过两百只野猴子,围绕着我们上蹿下跳,尖利的爪子和牙齿袭向我们!耳边充斥着女生的尖叫!如果不是雪儿为我们增加的一层神圣护壁,大家早就挂了,但是群猴乱舞,即便圣护壁也难以抵挡,每个人身上都出现了伤痕。 奎林首先出招了,沉重的战斧第一下就把面前的一只猴子劈成两截。 “男士们不要傻站,女士们也不要尖叫,如果不想被猴子们撕裂身体,就赶快反击吧!”奎林大声说。 第一个响应的是卢。除了弓箭,短刀他用起来也是挥洒自如。他杀掉两只猴子,忙里偷闲说道:“我又不是傻站,只是刀子临时不太好抽罢了。”说话间,他的刀子又刺进第三只猴子的前胸,鲜血飞溅,对方的死态甚是恐怖! 残忍也好,冷血也好,想到如果不能向前突击,我们来到这里就没有任何意义,我极力将心中那丝罪恶感撇向一边,随身佩剑向前送去,只听见“兹”的一声,猴子的双手在离我二十厘米之处狂舞一阵,而后归于沉寂。接下来的砍杀,几乎变成了习惯性的动作。“你们让开!”我大吼着。 几分钟后,猴群开始退却,在我们前面十余米处停下来。它们开始恐惧了! 大家一边喘气,一边向前迈步。这种对峙持续了片刻,随着矮人的一声呵斥,它们终于四散逃开。地面散布着几十具尸体,说得惨烈一点,有些像修罗场!克丽斯汀、马可她们捂着被抓伤的脸,一个个都显露出难以形容的悲愤来,毕竟女孩最宝贵的就是脸蛋了。马可悲愤了一阵,问我为什么猴子们会逃跑。 原因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心里认为,猴子们之所以会攻击我们,是因为它们被生命树控制着。而活物的大脑是最难以被精神控制的,就算一时可以指挥它们的行动,一旦它们的同伴被杀,对死亡的恐惧,就会冲破精神控制。看来生命树并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厉害。 对自身实力的充分自信,在后来导致了我们的溃败。 一行人抓紧时间向生命树的中心进发。大概是知道了我们的厉害,动物们没有再进攻,可是我们却无时不刻感觉到它们就在我们的周围。丛林中一直都瑟瑟响动,我们甚至看见了狼们的影子。 “动物们正在向生命树下集结,因为它们已经意识到,分散来狙击我们作用不大。”奎林说。 就像我国的部队在歌利亚河边集结一样。 由于没有遭到截击,我们很顺利地一直朝着黄金光芒的源头前进。当我们绕过一座小丘,生命树便呈现在我们的眼前。刹那间,大家都惊呆了! 巨大的树木,从主干到枝叶,无不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辉,仿佛整个植株都是用金子打造而成!因为我们的闯入,它的树冠愤怒地颤抖起来。我们周围的树木也在颤抖,原来在这个范围内,所有的植物也受到它的控制,枝枝叶叶都成了武器。 我们吃惊的第二个原因,是我们眼前出现了一支庞大的军队! 一支由狼群、猴群,甚至大型猛兽组成的军队! 站在最前面的还是那只白狼。“刚才已经警告过你们了,不要进入这个圣地,否则你们将会后悔莫急。现在我再给予你们一次机会,赶快退出这片森林,永远也不要再存有窃取果实的念头!” “请原谅我们的固执,这个果子我今天是要定了!”我说完,把合成弓紧握在手中。 “别跟它们罗嗦了,雪儿,看你的!” 雪儿开始为我们增加魔法护罩,与此同时,克丽斯汀的魔法爆炎也向对方袭去。我惊异于爆炎的力量,没想到克丽斯汀已经把初级魔法练出这样的威力来!动物和植物都加入了战斗,巨大的压力在一开始就几乎让我们败下阵来。 我们迎着压力而上,我在箭矢上灌注我的魔法力量,星贤者护腕发出绚丽的光芒,我感到热力从手腕传来,左手松开,箭矢飞快地向前射出,将一只雪豹钉死在大树上。这一箭在敌我双方都产生了轰动,动物虽不会思考,但也拥有情感,懂得恐惧的含义,被钉死的雪豹吓到了它们中的大部分,然而在生命树下,它们受到的控制加强了许多,虽然害怕,却不由自主地向前冲锋。 又一个爆炎球在动物群中爆炸了,热浪掀飞了十数只猴子。它们不顾一切地向我们冲过来,同时,我们却为了应付伸过来的树枝而大肆挥动手中的利器。 第三十三章奎林的牺牲·相遇希斯敏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十) 我们溃败了,不得不向森林的入口处逃窜——我不想用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我们慌不择路的步子,但我们实在显得太狼狈了! 我们沿着来时的道路飞奔。在我们后面,大批的动物穷追不舍!很快的,善于奔跑的它们就已经包抄上来,由于还在生命树的操控范围内,再加上看到我们个个都带着伤挂着彩,它们便也大胆起来。我们顿时陷入苦战,希望冲开一条血路。 我们的奋力反击,让一部分胆小者转头就跑,可是仍旧有很多猛兽围着我们攻击。这时奎林喊着:“大家奋力向前跑啊,只要通过前方那座藤蔓桥,想要对付它们就不那么吃力了!” 我们点点头,拼尽全身力气,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也不知过了多久,在经过了无数次磕磕碰碰之后,我们的前面,终于出现了桥的轮廓。 “到了,到了,大家再努把力啊!”我劈倒一只土狼,高声呼喊。 仿佛是察觉到我们的意图,野兽们纷纷从两侧绕过,在我们面前形成堵截的壁障。 不论什么时候,矮人一旦爆发起来,那力量强得几乎可以生物都震撼得一时无法反应过来。奎林一声暴喝,全身雄浑的气魄向四周扩张开来,刹那间对面的野兽都被震住了,就连我们也怔怔地站在原地,像一樽樽塑像。 “你们这些笨蛋,还呆站在这里干吗!”奎林转头对我们吼着。 我反应过来,顺手拍醒身旁的马可和克丽斯汀。不一会儿大家都有所清醒,抓住这机会向前冲去。桥梁已近在眼前!这时候,对方也有了反应,但终究还是我们掌握了先机,我一脚把一只土狼踹开,克丽斯汀和雪儿立刻从缺口处冲上桥去。接着,我们几人也先后上了桥。并不是一座很长的桥,只要猛跨二十多步,数秒的时间,就可以到达桥的那头。同时,也因为桥面很窄,一两个人就很容易把守,使对方难以上桥。 我被夹在卢和马可之间,时间宝贵,我什么也没想就过了桥,回头望时,才发现负责殿后的竟是奎林和贝斯! “你们赶快过来啊!”大家喊着。 这时候,奋战中的奎林和贝斯,先后转过头来,向我们微微一笑,接着竟发生了令我们做梦也意想不到的事—— 奎林竟然用斧子砍断了藤蔓之桥!两根粗木向深渊跌落下去,发出巨响,我们之间顿时变得空荡荡的! “抱歉,给大家添麻烦了!”奎林说完,两人杀入野兽群中…… 大雨浇灌在我们头顶上,每个人都只是木然地向前走着。 这一天我们看到了最残酷的景象! 第67章 我们的伙伴,隔着深渊战斗于群兽之中,最终体力不支倒下;而我们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这个世界! 是夜,我们木然围坐在火堆四周,没人说话,也没人吃得下干粮。 沉默许久之后,卢终于开口说:“奎林和贝斯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堂堂正正与生命树决战了!” “卢,你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们追问道。 卢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我们从来没看见过卢吸烟,现在的他,必定要告诉我们重要的事。过了片刻,卢开口说:“他们俩是从最初就抱定这样的决心了。也就是说,当初他们决定跟着莫兰斯一起来冒险时,就已经预感到着一天,并为之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与生命树拼个你死我活吗?” “是的。虽然他们在冒险者公会时并没有提起这一点,但我对他们的过去略知一二,自然也能揣测他们的心意。当年贝斯的父亲和奎林曾是很好的朋友,他们在探险时,就是误入了这片森林,结果贝斯的父亲很冤屈地丧命于此。对于奎林和贝斯,这笔帐迟早都要计算的,而这次就是他们的机会了。” “那也不需要以性命相拼啊!”马可说。 卢缓缓地吐出几个烟圈,回答说:“这一点我就猜不出来了。我估计,这可能和他们俩的性格以及家世有关。他们对生命树的仇恨实在是不小!”隔了一会,他又说道:“别看生命树在自然界的地位相当于守护神一样,实际上,生命树也在遵守着自然法则,且做法十分卑劣。它在给予动物们庇佑的时候,也无情地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保护者,一旦外敌入侵,就毫不犹豫地动用这些保护者,用它们的生命来换取自身的平安。” “都是我的错,如果能够耐心再等几天,等到希斯敏出现,我们就不会做出这样的傻事了!” 我悔恨不已,随手抄起一根树枝,“啪”地将其折断。众人都叹了叹气。 “莫兰斯,事情已经过去了,你再懊恼,牺牲的伙伴也不能复活过来。再说,我们大家都有责任的,大家都太急躁了,在行动之前没考虑清楚。”马可温柔地说,“这样吧,莫兰斯,我们赶快回到晨雾之村去,或许希斯敏已经到了那里。如果不抓紧时间与她汇合,那才真的会悔恨不已呢!” 我默默地点头。众人的沉默又开始了,大家平静度过了这个夜晚,第二天我们匆匆赶回晨雾之村。 如马可料想的那样,希斯敏已经在村子里等候我们回来了。菲丝和艾宓尔也坐在旅馆里等着我们。艾宓尔的脸色很不好,大概是我没有带上她,而菲丝则因为一直很费尽心思地照顾艾宓尔,显出些许疲劳之姿。 “一、二、三……怎么少了两个人?”菲丝很惊异地问。 我没答话。马可走上一步,把行囊放在桌子上,说:“贝斯和奎林阵亡了。” “是吗?真是不幸……”艾宓尔和菲丝都默哀起来。大家放下行囊,各自找了位子坐下来休息,菲丝帮我们点了面包、猪排和清水。看到众人的精神都提不起来,我用力拍了拍面颊,让自己先振奋起来,然后我大声说:“大家千万要打起精神来啊,不能被挫折击败了!” “对啊!我们既然都走到这一步了,总不能无功而返吧,如果那样,贝斯和奎林不就白白牺牲了吗?”马可也跟随着说。低沉的士气,总算是有所振兴。众人鬼哭神嚎般的把桌面清扫一空,休息片刻之后,占卜师塞丽丝也过来了。 “总算结束了上午的工作——很累啊!得知你们回来,我马上就赶过来了。”塞丽丝脱下披风,放在长凳的一边,手中的水晶球也放到桌子上。蓝色的水晶球,因为已经充满了魔法能源,色泽上也显得光亮了许多。“进展怎样?” “奎林和贝斯都牺牲了!”我叹气道。 塞丽丝若有所思般点点头。“虽然已经有类似的预感,但结果比预料的要糟糕!”她说。 “但我们这一次却非要得到‘奇迹之果’不可的!”我的手掌撑在桌面上,无知觉地用力向下压,仿佛桌面的那一块板子快要被我压碎一样。等到发觉的时候,掌心已疼得厉害。 “莫兰斯,我能体会你的心情,但我也劝你不要心急。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方可。我建议你们大家先练练你们的技艺,然后再去找生命树果实的守护者。”希斯敏说。 “还要练?天啊,我们已经练了很久很久了,再练下去,期限早就过了!”马可大叫起来。 “我们打算遇到你之后就马上去找果实守护者,不能再拖下去了!”我说。 “那好吧,我们明天出发,去寻找传说中的大魔法师艾尔库。我把丑话说在前面,你们面对的这个魔法师,虽然没有生命树森林这么可怕,但他的力量也十分强大,而且他还有不少帮手。而且——”希斯敏顿了顿,说,“这个人从前可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对付这样的人,可是一点也马虎不得!我可以用我的古代魔法去寻找他的足迹,但我只要找到了他,他必然也会感受到我的魔法力,到时候他必定会全力防备。可以说,这回的战斗又是一场恶战!” “我们不怕,无论牺牲多么大,我们也非得得到果实不可!” 大家的立场异常坚定。 “好了好了,我知道。不过你们都很明白知己知彼的道理吧,我跟你们说说艾尔库这个人——” 听到希斯敏这么说,我们都坐下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自古以来的兵家不二法则,在座的每个人都再清楚不过了。希斯敏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口说:“在说艾尔库之前,我要说说生命树,说说这个连接神话与现实的苍老角色。生命树虽然继承着神的意志,身为自然守护神,但同时也有它自私的一面。为了守护自己的果实,只要是强大的角色,只要愿意为它效力,不论什么人它都会收纳。 “艾尔库就是这样一种很幸运的人。艾尔库至今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岁了,对于一个人类来说,这几乎是传说般的长寿!不过一切功劳都归于生命树,一百多年前,中年的魔法师艾尔库是个利欲熏心而又穷凶恶极的人,因为遭到正义人士的追捕,逃窜到圣水湖这边来。当时这件事甚至影响到我们索兰尼斯森林的精灵们。艾尔库是怎样成为果实守护者的,这一点我们就不太清楚了,只是后来他收敛了许多,一心一意执行自己的任务,同时潜心修行。” “我看他是在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等到合适的时候再出来兴风作浪吧!”马可在一旁插嘴说。 “全中!”希斯敏打了个响指说,“后来我的长辈也是这样猜测的。艾尔库得到生命树的庇佑,从此开始专心提升自己的实力,不过间或地他也去招揽了几名同样是坏到极点的部下。现在他们的实力到底有多强,我们还无法知道,但是有一点已经是肯定的——他们可不会同我们讲道理,一旦打起来,他们更不可能留情!” “那我们正好可以除掉几个恶棍了!——真是一举两得!”菲丝誓坦坦地说。 但愿如此吧!希斯敏的加入,对我们来说,在魔法方面是极大的强化,同时对付艾尔库又比对付整个森林要轻松许多。得到希斯敏的警告后,我们认为必须制订比较完备的计划才可保证成功率。但是我们对新敌人艾尔库的现状,却又了解甚少。菲丝站了起来,开始在小酒场里踱着步子;马可一个劲儿地用食指敲打桌面;艾宓尔望着我,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说;卢和雪儿上楼去了各自的房间。讨论结束之后,我们这里简直有如旷野一般寂静。 希斯敏忽然靠近我,抓住我戴着星贤者护腕的左臂。她的双眼似乎不愿放过护腕的每一个细微部分,仔细观察了许久,又用手指触摸了许久。 “你戴着这件神器,感觉怎样?”她问。 “我的魔法力量全靠星贤者护腕来提升了!”我回答说,“从前我根本就不懂魔法,多亏了这个护腕,我才能跳过克丽斯汀她们不得不经历的魔法元素引发阶段,而直接具备了魔法攻击力。我一直都没有疏于练习,所以魔法力一直在提升着!” 希斯敏的眼光中,包含着些许疑惑。他继续对护腕观察了一阵,抬起头来说:“星贤者护腕的作用不止于此的!如果我估计的没错,它应该还能够引发你身上更大的潜能!” “希斯敏你有什么要说吗?”我怀疑她话中有话。 “如果能引发更强的魔法力,我们的胜算就大了!不是我太多心,我们的对手实在是强大。” 我觉得希斯敏罗罗嗦嗦地强调艾尔库的强大,并不是多余的举动。我愈发担心起来。希斯敏接着说:“如果想打败对手,我们很需要一个力量强大的魔法射手,本来你可以凭借护腕发挥出这力量,不过看现在的情形,你的力量尚未引发出来。” “那究竟是怎样一种力量啊?”艾宓尔忍不住插进来。 “那种力量——”希斯敏把目光投向窗外的远方,似乎她对那种力量非常向往,“一旦附加了那种力量,不论是黑曜石箭头,青铜箭头,还是精钢箭头,甚至一根小木棍,只要弹射出去,那威力都会不同凡响!——打个比方,如果你站在三十步之遥,只用猎人们常用的黑曜石箭头的箭矢,然后你在上面施加魔法力,你的箭矢可以把那棵大树整个儿射断!” 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我们看到的那棵树,乃是一棵需要两人才合抱得过来的大树! 第68章 就算是狂暴战士狂暴战士:战士系的一类称号。这种战士过分追求攻击力而忽略防守,不能用盾。对于敌人,是像猛兽一样的可怕存在。,一斧子也不一定可以把树砍倒!如果我真的能射出如此威力的一箭…… “很惊讶吗?神器的力量可不是说笑的!”希斯敏严肃地说,“但神器的力量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加在你身上的。我再打个比方,每个人的身体里,可以有一种类似波纹的物质,或者说是体内的魔法波动吧——要找个恰当的形容还真不是容易的事。而神器只是对特定范围内的波动,能够起很好的引导作用,也就是说,神器是有选择的帮助持有者。在明天出发之前,我还有一段时间可以帮助你诱导你体内的魔法能量,希望能起一定的作用!” “谢谢了!”我感激地说。这一天我们就在诱导、训练、休息中度过了。 第二天早晨,作为队长的我,早早的起来做出发前的准备。早餐后我开始清点人数。这回希斯敏加入了我们的队伍,而菲丝和艾宓尔也跟随着一起出发,如此一来,我们的队伍中就有我、菲丝、马可、卢、艾宓尔、蒂尔,以及负责魔法支援的雪儿、克丽斯汀和希斯敏。此时我所期望的那种魔法力还没能引发出来,不过希斯敏也说了,有时候不应强求过多,由神器诱发出来的力量,往往都是在不经意间或在万分危急时出现,因为这个原因,她对这一战还是充满着期待! 队伍集合完毕,这时希斯敏忽然说:“莫兰斯队长,这次的行动能否让我来指挥?” 我正诧异着,她补充说道:“这回的战斗对我也十分重要。并不是说我是受到薇丝的嘱咐才过来帮助你们,而是我本身也要去对付艾尔库,因为这回在圣水湖周边发生的异常状况,据我调查,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他和他的部下搞出来的。估计他们正在研习比较极端和可怕的魔法,这种黑暗的魔法力一刻不停地影响着圣水湖地区和索兰尼斯森林。” “所以为了调查个水落石出,顺便也拔了这根毒草,免得日后产生更大的灾难,对不对?”马可问。 希斯敏点点头。 我同意了。大家开始把行囊绑在背上,并整理武具。马上就要出旅馆了。这时候,塞丽丝匆匆赶来。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她说着,从腰间解下一只布袋,袋子里装的正是水晶球,“这个借给你,里面攒了不少魔法能量,而且水晶球这种特殊媒质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确定对方的位置。” “你不做生意?” 塞丽丝笑了笑:“少做一天没什么关系吧,如果我的水晶球能够帮你们的大忙,我倒是十分欣慰了!” 希斯敏也笑了笑,把蓝色的圆球收起来。“出发了!”我的声音冲上半空。九人小队满怀信心,重新踏出村口。 第三十四章迷茫山区的亡灵军团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十一) 寻找“奇迹之果”的小分队,此时正朝着席罗斯山脉的最南段前进。在那白云环绕的群峰下面,有几片橡树林。我们的对手是不大可能藏身在那里的,因此我们判断,艾尔库应该躲在席罗斯山脉的某地。而希斯敏也点头证实了我的猜测。 所以我们趁着晴朗的天气,加快脚程往目的地前进。时间过得很快,不经意间,秋天已经到来。不过我们在途中尚未感觉到秋的凉意,一路上看到的仍旧是花团锦簇一般的胜景,苍翠的树木也一直给予我们盛夏的错觉。 前几天我们还是按着去生命树的路走,但不久就开始折向南方。一路上树林愈见稀少,而草原却呈现于我们眼前。我们在进入草原之前,得到了一次补给,即将消耗光的干粮,再一次充满了背囊。我每天都一边走一边复习希斯敏教给我的魔法咒文,不断努力以提高自己的魔法水平。魔法师的修行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而每日不间断地背诵咒文,以增加熟练程度,某种意义来说对魔法力量的增强也大有益处。 我不是魔法师,没有经历过正统的魔法修行,所以我只能用这些办法了。希斯敏说,因为有星贤者护腕的缘故,就算只是念念这些咒文,效果就已经非常大了——她教的可是古代语魔法咧,那是得到时间长河所考验的,威力无穷的魔法! “莫兰斯,你对古代语还算习惯吧?” 走在路上,因为看到我眉间紧皱,希斯敏几步走到我旁边,与我并列而行,问道。 我转头回答说:“第一段的难度还算小,已经没什么问题了,不过第二段的发音可真是拗口,我老是连不起来。” “那是当然的,就算是精通古代语的我,为了读熟这一段,也费了好几天的精神。”希斯敏笑着说,“我倒是怀疑你是否有语言天分,你的速度其实算是很快了!”也许是这笑容过分亲切,旁边的艾宓尔脸色忽然阴沉下来,大概希斯敏甜甜的语音“哐铛”一声,把她心中那罐酸醋给打破了。希斯敏根本没发觉,依旧满面春风笑容不减,我却脊背一凉,几句话敷衍了白精灵,拉开一段距离之后,我看到艾宓尔脸上阴转晴,心中一块石头才落下来。 女生发脾气时常是没理由的,这一点我真是深有感触,估计艾宓尔在这种长时间的徒步旅行中,因困乏而感到心情烦躁。路边的景色虽然美丽,但几天过去,这些美景却没什么变化,千篇一律,再有耐性的人,看多了也会烦起来吧。 从这以后我的谈话时间全部都被艾宓尔占用了。 因为我要不断背诵咒文,希斯敏于是建议大家放满速度以配合我,而我也尽量早一点大功告成。途经草原时,我们可以看得到远方的群山,蓝天之下白雪皑皑,山势起伏跌宕,艾宓尔称之为“巨人的群山”,倒是很神似。 经过几日跋涉,我们通过了草原,来到一片树林边上。过了这片小树林,就要上山了。 山下早有人在等待我们的到来——确切地说,是几名精灵猎人。他们藏身于茂盛的树冠上,若不留意,根本就感觉不到他们的微弱气息。看到是我们,他们才从藏身之所跳下来,突然跃入我们的眼幕里,着实吓了我们一跳。 “希斯敏,你们怎么现在才来啊?按这种脚程,实在不合你的作风咧!”为首的一个精灵说。 “我要教我们的队长一些咒文,所以耽搁了一点时间。我要你们准备的东西,你们带来了没有?” “都带来了,你们马上到森林小屋去看看还缺些什么,我们好抓紧时间准备!” 在他的带路下,我们进入橡树林中,走了半个小时,来到一个小屋。这座木屋可是保密得很,周围不但有树丛掩人耳目,精灵魔法师还在四周布置了结界。希斯敏解释说,这里是精灵王国在边境线上部署的观察哨,随时监视外界对索兰尼斯森林的动向——主要是防着艾尔库这样的人,以及一些闯入大森林的矮人、兽人和翼人。对于精灵族来说,来自西边的危险人物,远比来自东边的要多得多。 小屋里储存着不少干粮,尤其重要的是——皮裘和亚麻上衣! “把这些衣服穿上。要上山了,那里一到夜间就冻得厉害,如果找不到山洞住宿,露天休息可是会感冒的!皮裘是很好的御寒外衣,而这些亚麻上衣虽然薄——不要小看他们——上面却有我们施加的光之魔法,其实保暖的效果不比前者差呢!” 每人都分到了皮裘和上衣,扎成小包背负在后面。开始由猎人们领着我们上山,天黑以后几乎所有猎人便折返了,只留下几句特别提醒的话和一个叫胡斯的向导。天气果真如希斯敏说的那样,当月亮升上天空,夜女神撒下满天繁星,山间寒风也开始往我们颈子里灌。 我们换上了御寒的衣服,一股暖意顿时遍布全身。 希斯敏很容易就找到一个宽敞的洞穴。然后大家分对去拾柴薪。熊熊火焰把山洞映得亮堂堂的。众人开始分吃干粮。 “我来给大家说说这片山区吧。”胡斯并不健谈,虽然是向导,介绍性的话却是由希斯敏来说,“你们也都知道,这里是席罗斯山脉的最南段,实际上这片地区也有个名字,叫做迷茫山区。和‘不归之森林’之类的名称类似,‘迷茫山区’之称来源于这里错综复杂的地形,以及每天早晚的雾气。把这里称为迷宫,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只有经验很丰富,记忆力很好的向导,才可以保证在这里不会犯重大错误,而一般人进入这里,十有八九会迷路,从此再也出不去,‘迷茫’之意部分地体现于此;另外,这里的地形与一个人的内心也是极其相似的,都是一座复杂的迷宫,不论任何的人,一旦身陷于此,心情受到影响,也会变得异常迷惘起来,并且每天的浓雾也时常成为左右人之心情的自然杀手!” “所以,像这种环境险恶之处,就很少有人敢过来了?” “对,基本上——除了那些不顾死活的大陆探索者们。平均来说每年都有人丧命于此,但是偏偏每年都有人要闯进来,真是怪事!”希斯敏接着说。 所以这里就成为了艾尔库藏身和修炼的好地方。我们要寻找他,首先就得通过大自然给予的考验。 向导胡斯的责任,只是凭借其优秀的向导能力给我们指路。但他是不懂对手身在何处的。所以隔了一会儿,希斯敏又说道:“等一下我用水晶球来搜索艾尔库的踪迹。反正马上就要睡觉了,损失的魔法力明天早晨就可以补回来。” 我们各忙各的。 第69章 希斯敏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艾尔库所在的大致位置。大家高兴了一阵,然后在临时做好的地铺上睡着了。 这一夜,我的心情莫名地激动着。 清晨的雷声把我们吵醒,一场大雨过后,山洞外是一片爽朗清澈的蓝天,那种恰似群山深处之湖的一抹湛蓝。 山里的早晨格外寂静,偶尔的能够听到树林中传来沙沙的响动;仔细地侧耳倾听,你会听到山间小溪潺潺的流水声。群鸟扑腾着翅膀,在低空中翱翔,而高空中几乎完全融入那片蔚蓝色之中的,除了外出觅食的苍鹰,还有——金色羽毛的狮鹫! “莫兰斯你看,是狮鹫、狮鹫!”艾宓尔、马可她们都惊叫起来。 我的目光也完全被这种美丽而高贵,犹如英雄般的动物所吸引住,久久地都没眨一下眼!要知道,狮鹫和独角兽、飞马一样,都是近乎神话的动物,基本上只在传奇中出现,自从世界进入了剑的纪元,传说中那种狮鹫与人类并肩,独角兽与精灵为盟的时代,已经成为瑰丽的梦幻。在乌法尔,倒是曾经出现过几只狮鹫,那纯白色的双翅与颈羽,目光如炬的双眼,一度使千百人为之倾倒。国王想养着它们,作为国家的象征;大贵族和商业寡头想养着它们,以便炫耀身份。然而,狮鹫本身代表着神圣的战斗,根本就不可能成为宫廷或私人花菀里的宠物。所以,多少人怀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在难得的机会里,眼睛都不眨一下,远远地饱览它们的身姿,以免日后留下无穷遗憾。 那些狮鹫看到我们,立刻俯冲下来,希斯敏迅速抬高魔法杖,念念有词,只见魔法杖的顶端一阵闪亮,狮鹫们看到这光芒,停止了下冲的趋势,重新飞回高空中。我们这些剑拔弩张的人,顿时都吁了一口气。 “狮鹫也是这个山脉的主人之一,对于自己的领地,它们倒是十分尽职地守护着,如果是面生的人类,它们就有可能发动攻击。而魔法倒是恫吓的一种手段,看到攻击性的魔法,尤其古代魔法,狮鹫们会比较识趣地退去。”希斯敏解释说。 “那我们就放心了,我们这里会魔法的倒有不少人!” “不过也不排除狮鹫们纠集大批同伴过来挑衅的可能!”希斯敏接着莞尔一笑,一句话把大家都吓出一身冷汗来。 我们在狮鹫的监视下,很不自在地前进着。山间行路,往往伴随着危险,以及精神上的折磨。比方说,前面那一个小山包,本来已经近在咫尺,实际上却要先上坡再下坡,绕过好几片灌木丛,最后才爬了上去。然后放眼一望,前方却是更多的等着我们去征服的山头! “还好我们有向导,省了不少冤枉路。不然,我们可是有多几倍的路要走,多几倍的山要爬了!”希斯敏一边抹汗,一边对我们说,忽然她却转向胡斯,大声叫着,“喂,胡斯,你这向导是怎么当的!你可不要故意带我们来吃苦啊!” 胡斯回头说:“安啦,我的经验告诉我,从这里走错不了的!麻烦大家快一些前进,这一带的野兽可是非常多的!” 我们打起精神来,继续与崎岖山路进行着不屈的抗争。不知又过了多久,我们来到一块谷地,放眼皆是青青的草地,溪水清澈见底。我们争先恐后地跑上前去,掬一把水来洗洗脸,润润嗓子。站起身来,我们发现,这里还有不少的野苹果树咧! 休息片刻之后,我们正准备继续上路,希斯敏却大声说:“各位且慢!我感觉到有人正在向我们这边靠拢!” 大家立刻提起警惕来。在这深山老林里,如果有什么人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么八九成会是我们的敌人了。难道艾尔库会亲自出马来对付我们? 我们隐藏在苹果树林里。 陌生人在飞快地靠近!片刻之后,几个身影出现在高处。我们正探出脑袋来,想确认对方的身份,忽然一个巨大的暴炎,从其中一人的魔法杖中射出,在我们身边爆炸开来,热气吹乱了我们的头发。 “你们这些入侵者,赶快出来吧!”对方大喊起来。 被发现了!对方可不是等闲人物! 我们从遮掩物后面走出来。对方有四个人,一个是魔法师模样,刚才的暴炎就是他发射的;剩下的都是战士,或握剑或持双手斧。 我正要礼节性地问对方,究竟是何方人物,希斯敏却伸手挡住了我。 “不必问了,我认识那几个,不是江洋大盗就是杀人如麻的佣兵。刚才发射暴炎的那一位,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兼召唤师,有近百年的修为,你们大家要尤其注意!” 对方却发话了:“你们是来找艾尔库的吧?很不幸运,碰上了我,你们只好自认倒霉了!就算你们是为了别的目的而来,又或许你们纯粹是过来游玩的,但你们的生命也只能持续到今天为止,小子们久不杀人,实在是手痒了!” 这魔法师还真是嚣张! 旁边几个战士都笑了起来,大概因为我们这队伍中女孩实在太多,他们就十分得意了。我知道我们的对手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一旦我们战败,后果真是不忍想象。所以我们非得把对手击垮不可! “你们这些粗野的人,放马过来呀!” 菲丝和马可居然先拔头筹向对方挑衅起来。她们两个可是不能忍受对方的无理放肆。 “我倒要看看,你们四个人是怎么来对付我们十个人!”克丽斯汀也叫起来,然后一个暴炎向对手回敬过去。爆炸声中三个战士从巨石上跳下来。当烟雾散去,我们看到魔法师周身的那层闪着蓝光的魔法护罩渐渐隐去。 蛮棘手的角色啊! 雪儿开始在我们身上添加圣护壁了,同时希斯敏的古代语也开始吟诵起来,我们的身上顿时被加上了两层魔法保护。我们摆开架势,最前方是马可、菲丝、艾宓尔和胡斯,我、卢、蒂尔、克丽斯汀和希斯敏站在稍后的位置,雪儿在最后面。这是典型的攻守平衡阵型,弓箭手需要近战的战士或骑士来掩护,而没什么攻击能力的雪儿则尤其需要保护。 对方并不准备攻击,三人呈现防守姿态。我们正在考虑着从哪一点进攻过去,站在高处的魔法师却在腰间摸索。“他搞什么鬼啊?”艾宓尔凑近我的耳朵问,我摇摇头。 魔法师忽然右手一撒,我们只看见许许多多小颗粒落了下来。接着,地面上拱起土堆,一个又一个完整的骷髅骨架,居然从地面钻了出来! 龙骨兵! 这个词从希斯敏的嘴里不假思索而出,我们心里都大吃一惊。龙骨兵我听说过,那是一种威力强大的亡灵士兵,全身骨骼坚硬,要消灭它们就必须把它们的骨头全都敲散!而龙骨兵之称的由来,是因为它们脑袋顶部的那一小块龙骨,也就是魔法师撒出来的那些颗粒。至于它们是怎么由一小块骨头变出来的,大概只有像希斯敏这样的古魔法使才说得出来了。 一个又一个龙骨兵,不断从土里钻出,手里拿着龙骨剑和龙骨盾。当第十个龙骨兵出现,我们意识到灾难的来临! 那三个战士显然是在等待他们的骷髅战友出现。然后他们才会发动攻击,难怪他们显得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子!未等他们行动,我方的暴炎和疾风之矢已经发射过去。 混战开始了。 我的几支箭射到龙骨兵身上,几乎没什么效果!旁边的卢已经抽出随身短剑,加入近战之中。我意识到,没有附加魔法力的箭矢,根本就打不倒龙骨兵。 对手已经逼得很近了。我几大步退到很靠后的位置,绷紧了合成弓。战友们奋力把敌人弹开,也迅速地后退,拉开距离以便让我可以射出箭去。我的左臂在发热,星贤者护腕散发出微光。当我感觉到箭矢急欲挣脱弓弦,我放手了!这支箭以闪电般的速度,穿过龙骨兵的骨盾,把它整个儿击散,成为地面上的一堆碎骨;箭矢尚保持着一定的射速向一个剑士袭去,他大概是估计到自己无法抵挡,很明智地闪开了! 那一种破坏力带给我的是莫名的兴奋!到现在,星贤者护腕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射速上的提高,还在箭矢上附加了好几种破坏力强大的魔法力,眼前那个全身粉碎的龙骨兵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再接再厉,又粉碎掉两具骨架,但是新的一批龙骨战士,又从土里钻了出来。 “天!它们简直是没完没了了!没想到我们竟然要对付这种怪物!”菲丝大喊起来。 希斯敏用魔法箭矢把一个敌人射散了架,答腔说:“别担心,那魔法师的袋子里,龙骨是有限的,他每撒一次,都要耗费很多魔法力,奇#書*網收集整理相信他现在已经撒不出来了!我们大家再加把劲啊,努力把对方击垮!” 马可也叫嚷起来:“你说的可真是轻松!你知不知道,我要把这鬼东西给打垮,要使出多的力量呀!我的手臂快要脱臼啦!” 前后两批龙骨兵,总数达到三十名。加上四个活生生的大人,双方的对比已经达到了十比三十多!平均下来,连雪儿这样纤弱的女子,都要对付三名龙骨兵! 我的面前是那名持双手斧的战士,旁边还有三名龙骨兵掠阵!因为数量上的差异实在太悬殊,原本在我旁边援护的马可,退到了雪儿的身边,而我则扔掉合成弓加入近战中。 论及剑术,我对自己也充满信心,毕竟我可是我姐姐一手调教出来的徒弟,已经继承了她的精髓。我放低重心,目光在巨斧战士和龙骨兵之间游移。依我的判断,这位战士的实力明显要高出骷髅们许多,他正是与我作战的主力了! 第70章 他是一位力量型的对手,对付他我应该发挥我的速度优势;然而,在我周围又偏偏有几个讨厌的骷髅在限制我的行动,说到智商,这些家伙也算是蛮聪明的,天知道它们是怎样可以看透我的意图! 于是局面对于我可以说十分不利! 我的问题还没考虑完毕,对方却已经猛扑上来,第一斧从我头顶笔直地砸下。我向左侧跃开,刺斜里一把龙骨剑猛地杀到。我狼狈地用剑格开,使尽全身力气,右臂横扫出去,把对方打倒。骨架摔倒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这时候战士的斧子紧跟着砸过来,我又不得不躲闪开去。我感觉到自己的右臂刚才仿佛撞在石墙上,一阵酸麻,麻痹之后才是阵痛。该死的骷髅兵,骨头竟然这样硬!这时候我倒忘记了,对方可是从龙骨生长出来的。 吃了我那一记冲撞,龙骨兵在地面躺了只不过十来秒,又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的进攻竟然一点效果也没有! 在四名对手之间躲闪可真是费力。好不容易有几次,我狠命地把剑刺向对手,却没显出多大威力来。在我尽显狼狈之姿的同时,希斯敏的强力魔法已经消灭掉四名龙骨兵了。对付它们,果然还是魔法的效果较好。看到我左躲右闪,希斯敏大声喊道:“莫兰斯,你试着把魔法力注入你的佩剑中,这样可以一剑就消灭一个对手了!” 我照着她的话,经过几次失败之后,终于把部分力量转移到佩剑的利刃上。附带着光明之力的佩剑扫向骷髅士兵,没想到对方竟然变得比单层的蛋卷筒一样脆弱,“啪”地粉身碎骨!我这一击的力度明显不够,效果却比前面几次明显得多,正在与龙骨兵苦战的马可和菲丝,听到这声音,想必一定羡艳不已。这证明了我从前所学过的战斗理论——光明与黑暗是互相克制的,极暗之力将能够遏制光明的力量;而对付从黑暗召唤术中滋生的龙骨兵,光明属性的魔法以及附加着光明之力的兵刃,都是最有效的武器! 如果雪儿的神圣魔法不是用在大家的圣护壁上,而是给大家的兵器上都增加一些神圣之力——就算这力量只能持续一阵时间,也同样能造成巨大的杀伤力了。 但现实却不是这样,以雪儿现在的修为,尚未具备发动这种高级魔法咒文的条件。希斯敏虽然是很厉害的古魔法使,却因为修行的系统不属于神圣魔法,因而也无法给我们附加魔法力量。大家十分辛苦地战斗着,而对方的龙骨兵数量也在慢慢减少。 不过马可和菲丝已经找到了迅速解决敌人的办法——那就是为我做掩护!对方的三名战士,实力都比较强悍,但如果能把他们全都牵制住,使我可以抽身出来,专门对付龙骨兵,并配合希斯敏和克丽斯汀的魔法攻击,所谓对症下药,就是用这种手法了,让我们的神圣力量可以力尽其用。顷刻间女侍们已经改变了自己的方位,并直接向对方的战士挑衅。我也抓紧时间向原本进行掠阵的龙骨兵攻击。 又一次清脆的碎骨声在大家耳边响起。龙骨上附带的黑暗之力全被驱散,失去这无形的支撑力量后,士兵变成了地上的枯骨。 “嗤”的一声,菲丝的长剑刺进了对手的胸膛!对方——一个成名十多年的江洋大盗——就这样丧命在我姐姐最引以为傲的剑术流派之下,相比起来还是女侍们更加技高一筹! 局势开始转向对我们有利了! 第三十五章漫漫征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十二) 正当我们处于白热化的奋战之中,在我们身旁十来米处,希斯敏和对方的魔法师,却采用了另一种更为壮观的决斗方式! 希斯敏用其最拿手的火焰箭矢,不断向对手发射出去,其中包含着不少用于迷惑的假魔法。顿时漫天都是飞扬的火之箭,场面煞是壮观!虽然我知道这些箭矢过多,杀伤力就被分散了,不过这么多的火箭都射到同一个目标上面,威力也不能小看。而对方早已生成了一道环绕全身的魔法护罩,那些箭矢射到护罩上,纷纷向四面八方弹射开去。空气中有一阵低沉的嗡鸣声,我们似乎可以看到那淡蓝色的魔法护罩正在波动;当护罩每一次减弱力量时,希斯敏便想抓住这个机会,把真正的强力魔法箭矢射入对方的心脏,可是每当奇袭迫近时,对手的新一层魔法护罩又建立起来了,于是在嗡鸣声增强的同时,箭矢也被抵挡住、消解掉了。 “啊哈哈哈哈……”魔法师兼召唤师发出狂傲的笑声,“想跟我斗吗,你这小妮子!别以为你学过古代魔法,你就可以恣意妄为了!告诉你,我还修行过太古魔法呢!” “你……竟然叫我小妮子?可恶!” 希斯敏差点没气昏,自己的年纪都已经是三位数了,却被对方叫作小妮子,在她成名以来,这还是头一遭,难怪反应会如此强烈。 不过—— 从外貌来看,对方的魔法师大约五十岁上下,而希斯敏看上去则是二十岁左右。那么,对方称呼她为小妮子、小姑娘,倒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只不过希斯敏听起来却是一万个不顺耳罢了。 这个小插曲对我们倒是短暂的精神放松。 希斯敏看来是很生气了,她把魔法杖向前送出,口中念念有词,杖的顶端幻化出一条火龙,席卷着火热的空气,呼啸着向对手冲去。那边叫道“来得正好”,也释放出火龙来。我们都被这瑰丽的景象所惊呆了,但随即就想起面前还有棘手的敌人要对付,于是又集中起精神。 两条火龙在半空中缠斗,似乎它们都具有生命力似的!从颜色上看去,希斯敏放出的火龙,是一种比较明艳的红色,而对方的则是红中透着黑气。 对方的魔法师再一次发出狂笑,反观希斯敏,严峻的表情分明显示出她的力量不支。汗水从她的额角涔涔流下,举着魔法杖的右手也微微颤抖起来。大家都开始为希斯敏而紧张。 敌人士气振奋,一名同伴的阵亡并没有带给他们多大影响,相反地却更另他们狂暴和嗜血。当菲丝在正面吸引住巨斧战士,而艾宓尔从侧面攻上,想一剑刺死敌人,谁知那壮家伙的反应倒不慢,稍一侧身,艾宓尔的剑只是刺到他甲胄般厚实的表皮上。他怒喝一声,反手一击,艾宓尔就像断线风筝一样飞出去,重重地跌在地上;而我心里,也像被狠命地砸了一下。我甩开敌人,跑到艾宓尔身边,把她扶了起来。原本俏丽的脸蛋因为极度痛苦而表情有所扭曲,不过我感觉到她呼吸正常,暂时舒了一口气。 而两个魔法师的拼斗,却让我方所有的人都要为之捏一把冷汗。两人的火焰对攻持续了很久,大量的精力都投放在这场对峙中。在后来希斯敏很迷惑地跟我们说,召唤龙骨兵明明耗费了那家伙的很多魔法力,怎么他的体内却仍旧有源源不断的能量供其使用!看来在魔法实力方面,对方实在比自己高出许多。 火龙缠斗了很久,终于分出胜负。明艳的火龙被击败了,化作空中的一丝热气,而暗红色的火龙却向希斯敏侵袭而来,就在那最危机的一刹那,雪儿和希斯敏同时发动魔法防护,总算把火龙挡下来了,否则希斯敏铁定会被烧死,我们大家心里都暗叫“好险!” “哼,你们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说起来我还真是有点小看你们了!” “你这老头子赶快去死吧!” 马可和菲丝都很无尊老品德地骂着。 这时候我捡起扔在地上的合成弓。在我背上的箭袋里,在二十多支黑曜石箭头中,尚有两支是上等精钢制成的箭矢。我把它搭在合成弓的弦上,浑身力量集中在左手,拉了一个满弦。 “喂,老头子,你信不信我这一箭可以把你射穿了!”我大叫着。 “哦?你这小子也敢大放厥词!你这左撇子难道也想出来献献丑?”魔法师仿佛对自己的魔法结界胸有成竹,多年的修行不但让他的魔力大增,也相应地使他的傲气达到前所未有的台阶,“告诉你,我这层护罩只有艾尔库大人才有办法突破。” 那你就试试看吧! 我知道这是我们几乎唯一的机会了,若不能把握住这个机会,要消灭这个实力强大的魔法师,那真是好比痴人说梦一般。我的嘴里默念希斯敏教给我的古代语,同时我的心里也有一股受侮辱的感觉,左撇子又怎么了,我就是左撇子,你敢小看我你就一定会后悔的! 克伊尼亚的造箭技术在全乌法尔都是赫赫有名的!我现在搭的这支箭,正是克伊尼亚城第一流工匠的作品。怀着满腔不服我放手了,箭矢化作空中一道飞虹,径直射向对方。转瞬之间箭矢就扎上魔法师的护罩,在那阵短暂的波动后,箭矢被弹开了。同时魔法师也暴笑起来。我飞快地取下第二支箭,我不服气,我一定要突破他的防御! 第二支箭以更快的速度离开了我的弓弦。魔法师照例没有躲闪的意思,他增强了护罩,周身散发出蓝紫交替的光芒来。但我却相信自己的这一箭一定能够穿透他的护罩。 穿透了! 只见魔法师的身体一颤,周身光芒顿时消失。我知道,我的箭矢已经射穿了对方的身躯。仿佛根本不相信我有这能耐,又仿佛一万个不愿意死在我的手里,魔法师硬撑着不愿意倒下。可是他的身体完全背叛了他,颤颤巍巍地向地面软下去。 “看,你们的头儿已经被射死了,你们还有什么话可说?” 马可大叫起来,在这一刻我们的士气高涨着,战斗力也猛然升了上去。 第71章 更可喜的是,因为魔法师的死亡,那些龙骨兵似乎失去了精神控制(它们也有精神?),更好像所有的战意全都没了。它们向我方看了看,又向自己人看了看,忽然间脚底下如同裂开一条条地缝一般,一个个都钻回土地里去了,只剩下地面上的一颗颗龙骨。 剩下两个战士像风一样逃走了,我们正要追赶,希斯敏却阻止说:“算了,就算他们没能回去,艾尔库也知道我们来找他了。我们对这里的地形不熟,万事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大战结束,我们都瘫倒下来,因为格斗中每个人都出了不少汗,一头扎入溪流中,顿时觉得浑身都清爽起来。 喝足了冰凉的清水,大家躺在煦暖的阳光之下,满眼都是大朵大朵的云彩。如果在这么美丽的画卷中,不会有战斗这种大煞风景的事,这世界才算是完美呢! 我休息了片刻,站起来走到龙骨兵钻回去的地方。在泥地上散布着十来颗拇指一般大小的白骨,很坚硬也有点沉。我这时才注意到,被我们打散的那几副骨架,在魔法师丧命之后,那些骨头也好像酥软了一样,与泥土融为一体,仅留下最后的一小块。 我把小骨头拣起来,回到刚才躺着的地方。我的左边是艾宓尔,右边是希斯敏。 “很奇怪的骨头啊,你看看!” 希斯敏坐起来,从我手中接过骨头,看了几眼,在手里轻轻抛着。 “这是三百来岁龙族的骨头碎块吧,没想到威力竟然这么大!如果换上一千岁的龙骨,我们今天肯定会死在这里的——不过也难说,过了一千岁,龙就算是成年了,成年的龙可是很难对付的,即便死掉,它们的骨头所生成的士兵,也需要巨大的精神力量才可以操控。”希斯敏开始给我们上课,“所谓龙骨兵,其核心部位就在于这一小块骨头了,如果没有这块骨头,就无法召唤和操控它们。 “首先,召唤师把这些骨块保存在特殊的布袋里,袋子必须浸过魔法药剂,以便积蓄灵气。在这种特殊的袋子里,骨块可以自行吸收空气中稀薄的魔法元素,当积满魔法能量的时候,召唤师通过咒文激发骨块,然后撒向地面,于是召唤仪式就自动开始了。” 艾宓尔眨巴着一双妖瞳:“那我们就用龙骨兵去对付艾尔库吧!” 实在是好提议,龙骨兵不怕痛不怕死,战斗时只会勇往直前,好用得很呢! “可是……”希斯敏笑了笑,“龙骨兵的确是好帮手,不过也是有前提的,不但对召唤师的精神力与魔法力都要求很高,并且还必须是崇尚暗黑力量的那些人才有机会召唤出来。一般来说,像龙骨兵、丧尸、亡灵骑士等等特殊的士兵,我们都称之为亡灵军团。” 丧尸!亡灵骑士(是不是那种无头的黑骑士)! 女孩们都打起寒战来,太恐怖了! “有没有人想开始修行啊?你们大多都没有魔法基础,从头开始一点也不麻烦,我可以回去找一些参考书目。” “还是不要了吧!”菲丝想得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我宁愿和魔鬼一起战斗,也不愿看见丧尸的脸!” “没想到,在狮鹫生活的地方,也会有极端暗黑的力量存在着。” 希斯敏坐在火堆旁,跃动的火焰映红了她那写着不安的脸。 亡灵军团的出现,让我们心中都感到不安。我想,艾尔库既然是这群黑暗势力的头儿,他的力量一定十分强大。如果他能够召唤更加强大的亡灵士兵,那么我们往后的战斗就更加惨烈了! “莫兰斯你后悔吗?”希斯敏忽然问。 “我?我不后悔。”我说,努力用我的笑容稳定同伴的心情,“你是说来到迷茫山区这件事吧?我一点也不后悔的,相比之下,生命树更加难以对付,而且杀害那些动物,总让我们感觉到罪恶的存在。我宁愿来对付艾尔库,也算是为所有的人做一些贡献吧。” 当日与生命树之间的恶斗,现在仍像噩梦一般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那时候我们连生命树都无法靠近,更别说摘取上面的果实了。 …… 我尽力挥去这些不愉快的回忆。我的手中是从战场上捡回来的箭矢,以精钢为箭头。其中一些已经折断了,但尚有不少可以继续利用,因为没有可能进行这方面的补充。我从中挑出质量最好的几支,做上记号,准备专门用来对付艾尔库。 夜已深了。 今天晚上,月亮竟然是赤红色的,发散着黯淡的光芒!在这种奇特的夜晚,一定会发生什么事吧!在我的记忆里,这是我第三次看见红月出现,此时在克伊尼亚城,肯定会专门举行祈祷仪式,祈求红月的出现不会给世界带来灾难。我猜交战的两军也很可能因此而罢兵数日。 我们——我和菲丝、希斯敏、克丽斯汀等几个不愿早睡的人——都从山洞里钻了出来。洞外是一块很宽阔的平台,左侧有下去的通道,而平台前方则是数十米深的谷地。那一片黑黝黝的森林,因为夜色的覆盖,显出死一般的沉寂。我们的正前方,那轮暗红的圆盘,比平常要显得大出许多。 我们正看得出神,希斯敏忽然浑身颤抖起来!她的反应简直把我们吓了一跳,大家围住她,以为红月开始作怪了,只见希斯敏的脸色转眼间变得煞白,额角冷汗直冒。菲丝和克丽斯汀把她合抱住,正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希斯敏的颤抖忽然减轻了。不久以后她竟开始复原。 “刚才出了什么事?” 我关切地问,在这种异常关键的时刻,若有什么差池出现在我们的魔法主力身上,我这队长可真是六神无主了。 希斯敏大口呼吸了几下,让心跳平稳下来。过了一会,她吃力地站起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刚才艾尔库的意念力正企图进入我的头脑中,我立刻进行了反击,把他击退了。但是现在他已知道我们的具体位置,而且往后我们到底往哪个方向前进,他都会同步了解得一清二楚。” “好可怕的魔法师!” “是的,这个家伙在得天独厚的环境里修炼了好长一段时间,不强大才怪呢——更何况他还得到生命树的恩赐!”希斯敏对我说,“莫兰斯,这回的敌人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他不同于你们在国内见到的那些魔法师,那些人自称魔法实力强大,实际上只不过对魔法略知一二而已,真正的大魔法师们,多数都隐藏了实力或者是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修行。我估计,艾尔库现在的力量,要远远超过一般的魔法导师,几乎可以和大贤者之塔里的主人相媲美了!” 我们吞了吞口水。 在魔法领域,等级和力量的区分是非常独特的。与我们国家的骑士分级制度相同,魔法师也分三个等级;骑士见习生经过刻苦学习和磨练,可以成为正规的骑士,相应的魔法学徒经过学习和修行后也能成为元素魔法师(简称魔法师);但是,正规骑士只要在战斗中积累战功,或在每年的比武大会上成绩优异,就有机会晋升为近卫骑士,因而享受特别的待遇,而元素魔法师想要晋升为魔法导师,就不仅仅是积累经验、功劳就行了,能够成为导师的人物,不是拥有广阔的胸襟且淡薄名利,潜心修行,则是那种拥有异常坚定的信念并野心勃勃的家伙——这是两种极端!所以,乌法尔境内,元素魔法师有不少,但是导师级的人物却几乎用十个指头就能数出来,除非名声显赫的魔法学院,根本就没可能拥有导师级的人物做校长! 所以我们对魔法导师都怀着一种敬仰和畏惧! 希斯敏轻轻抹去前额上晶莹的汗珠,那煞白的表情,分明告诉我们,刚才在她的脑海里,两股意识流正在进行着多么激烈的战斗!一个人的神经里,要承受他人意识的侵犯,仿佛每个神经节都被攻击,因为大脑极度缺氧而造成思维中断、眼睛无法看见东西,当后来希斯敏告诉我们她当时正处于这样的状况,我们都不禁为她打几个寒战——还好我们没有被艾尔库的意识所侵袭。 “你们也无须害怕,因为你们不是魔法师,他的意识没办法入侵你们的脑子。这是一种所谓‘心灵交流术’的魔法,除非双方都或多或少懂得‘心灵交流术’,这种入侵就无法进行。”希斯敏解释着。 克丽斯汀立刻叫起来:“还好还好,去年我没选择这种法术而是去修习了夜光术!”她是在为自己有幸避过这场灾祸而舒了一口气。 “恩,我也劝你一生也不要去修习它,即使学会了,也不会有太大的用处,而且你被折磨的机会比你折磨别人的机会要多得多!” 希斯敏说着,气色又好了一些。大家都笑了起来。或许希斯敏是在说玩笑话吧,但她说的也蛮有道理。 因为对艾尔库怀着莫名的恐惧,不管有没有接近他,我们从此以后的晚上都开始布置一个魔法师和一个战士一同值夜了。不过希斯敏也在鼓励着大家,因为我们杀死的那一名魔法师,实力也几乎是导师级的。我们没有理由对魔法师感到害怕!不知不觉中,两天又过去了。 迷茫山区很大,而且山路崎岖。我们有时候须穿越树林,有时候须渡过湍急的河流。途中,我们又一次碰上了艾尔库派遣出来的亡灵军团,看起来这些人是分批驻守某一片区域。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艾尔库或许正在酝酿着大阴谋,他若要组建军队,就必须占领一些资源,把尽可能多的地区划入他的势力范围之内。虽然大家都知道,席罗斯山脉是矮人与翼人的领地,在这里,到处都散布着翼人的村落,地下也有矮人建造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可是艾尔库却得以在这里落地生根,并且力量不断发展。 第72章 胡斯带领我们前进的脚步,从现在开始明显地放慢了下来。胡斯说这一片地区过于复杂,而且处处都充满着危险,就凭他只来过两次的经验,如果每一次行动前都不仔细思考一下,很可能会误入歧途,到时候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会更加多。从节约的角度来说,此时放慢速度,理论上来说是对的。 胡斯是我们唯一的向导,是我们整支队伍的眼睛和耳朵。所以大家都唯唯是诺。 我们第二次对付亡灵军团时,感觉要比第一次轻松了许多,一方面是因为部署在最外层的召唤师是艾尔库实力最强的属下,另一方面也因为我们第一次面对龙骨兵时没什么经验。艾尔库显然过于相信他最强悍的属下,所以当那个人丧命于我的利箭之下时,他显然表现出了不安和短暂的头脑混乱——即使没亲自去会会他,在我们第二次与亡灵军团交手之后,我就对这一点十分肯定了。我有时候也很会设身处地地为别人想一想,比如说,把我自己假设是艾尔库,揣摩他的心态,我会发现,就算在迷茫山区划地为王,艾尔库的手下们,数量上也是有所不足的;如果我是艾尔库,我自然也会把那位最强的手下,部署在迷茫山区的入口,以便给所有入侵者一种感觉——艾尔库的势力很强!且看他的第一道也是最强的一道防线被我们攻破之后,他是怎样仓促应对的——月夜里让自己的意识流入侵希斯敏的大脑,一方面弄清楚我们的位置,另一方面也要对希斯敏造成一些伤害;可惜他没得逞,而且‘心灵交流术’用来攻击,很少有第二次还能成功的例子——这是希斯敏说的。然后他就慌了神,所以他的第二批部下来袭击我们,气势上已经比第一次弱了很多,很明显的底气不足了。 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像北前进,穿越了名为“半月”的原始森林,过了一条大河。胡斯小心翼翼地为我们带路,而希斯敏则借助着水晶球的力量,加上自己所掌握的古代语魔法,比较精确地确认了艾尔库的位置。“那家伙绝对不会离开他的巢穴!如果他畏惧我们,他早就跑了,在这茫茫森林里,要逮住他实在太难太难!”希斯敏如是说,意思是艾尔库一定会等着我们去拜访他,因为他对自己的实力尚有绝对的自信。 然后在这一天,我们开始翻越据称是席罗斯山脉第二险要的山峰——玛尔西斯。 这一天,是我们进入迷茫山区后的第十四天。 第三十六章不死系之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十三) 月亮似乎与我们完全平行一般,只要再努力向西走那么十来分钟,就可以到达月亮的旁边,伸手把它摘下来了。不过呢,历史上还没有人摘过月亮吧——至少我是从来没有听闻——要不然月亮怎么还好好地挂在它自己的位置上呢? 空气比较稀薄了。我们虽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克服了一切困难,但我们现在还处于海拔很高的位置,稍微走几步就会气喘吁吁。我们抱怨胡斯为什么挑了这条路来走,胡斯却说,因为这一带他也没来过,所以已经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卖弄了。因为希斯敏一口咬定说,艾尔库就在山的那一边,所以我们不得不翻越这该死的玛尔西斯。前天在那条窄得只有一米宽的山道上,艾宓尔差点掉下去,光这一次惊吓就足以让我减寿十年! 直到现在,只要是通过比较危险的山道,艾宓尔就双腿发软,所以只能由我来背她。 该死的玛尔西斯! 吃尽了胆战心惊以及受淋挨冻的大家,好不容易才过了这死亡之峰,来到一座山谷。回头望望云雾缭绕的峰顶,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骂上一句—— “该死的玛尔西斯!” 因为这一带找不到足够大的洞穴,我们只好在草地上宿营。地面上的爬虫多且极爱捣乱就不说了,半夜的时候竟突然下起大雨来,以致我们大家都忍受了一夜水淹之灾,第二天早晨起来,居然有不少人不同程度地感冒了! 马上就要接近艾尔库了,大家却在这个时候生病,老天也实在做得太过火,这样来拿我们开涮,想想看还真是倒霉透顶!才骂完玛尔西斯不久,我们又开始对我们头顶上那片蓝天表示不满。 正是在这样的状况下,我们一步步接近了艾尔库的巢穴。 希斯敏一边走一边皱眉头:“按理说这边已经是矮人的地盘了,我实在不明白艾尔库怎么能够在这里安下身来?” 她这样一说我就紧张起来,一是怀疑她的定位是否出错了,二是担心我们再这样前进会不会遭到矮人的进攻。不过我没发表我的意见。过了不久,当我们翻过一座山丘,我们终于明白了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山丘的那一侧是一大片平地。阳光下二十多名矮人妇女和儿童正在工地上劳动,周围有不少龙骨兵来回巡逻。矮人向来都是能工巧匠,在童年时期就开始接受长辈的指导和训练,因此即使儿童也拥有比较高的建筑、雕刻以及制造水平。 我想这些矮人一定是被艾尔库逼迫着进行劳役。艾尔库攻陷了矮人的部落,然后杀掉壮年的男性矮人,而以小矮人的性命来威胁剩下的人,为他工作。虽然传闻中矮人族拥有很强烈的自尊感,宁死也不会受人奴役,可是当他们年幼的子女被人挟持,他们又该怎么办呢?总不会冷酷到连子女的性命也不顾吧!动物尚且爱惜自己的亲生骨肉,何况是极具智慧的种族! 我们还注意到,地面上零星散布着少许尸体,我猜他们应该是奋力反抗者悲惨命运的写照。剩下的矮人,虽然悲痛于同伴的阵亡,却不得不屈从于艾尔库的淫威之下。 “太可恶了!” 身旁有人握紧了拳头说。 这时希斯敏的身体猛地一震,双颊又泛起一阵苍白。 我们正担心红月之夜发生的心灵斗争会再次上演。但希斯敏的表情很快镇定下来,取而代之,她似乎沉浸到某种对话中,而对方却只有她能够感受到。我们所有的人都被忽略了十来分钟之久,然后希斯敏的神色回复正常。 “我们不用再鬼鬼祟祟地偷看了,艾尔库早已经发现了我们,刚才他跟我对话,叫我们大家现身一聚。” 希斯敏刚说完,旁边的蒂尔就很粗鲁地骂道:“我呸!谁稀罕跟那个老家伙一聚啦!” “蒂尔你今天的嘴巴很臭啊,太反常了!” “我今天要把那老家伙的脑袋割下来!”蒂尔握紧了佩剑的剑柄。 我从隐蔽的石头后面站起来,上半身暴露于对方的视野中。“走吧,我们去会会艾尔库!”我说,“我们要夺取他所拥有的‘奇迹之果’,顺便把他就地正法!” 我的话给大家很大的鼓励。于是我们顺着山道向工地走去。看到我们,所有的矮人都停止了劳动,而负责监工的龙骨兵们,在看了我们几眼后,驱赶着劳工们返回他们简陋的工棚里。这时候劳工中间发生了不小的骚动,因而有不少矮人遭到毒打。 “大家放心,我会救你们出去的!”希斯敏用特殊的语言喊道。那一边的骚动顿时更加剧烈。 这时候在我们正前方突出的一块巨岩上,绚烂的光华中隐约现出一个人形。光华散去之后,我们终于看清楚了对方的面目。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老头,秃顶,在梯状的额纹两侧,各有一抹稀疏的白眉;相反的,他的鼻子下面却是浓密的花白胡须,一直拖到胸口。他披着猩红色的斗篷,手里是一根小小的魔杖。 这老人就是艾尔库了! 看他的年龄,大约一百岁上下,但希斯敏说他的真实年龄远不止这些,他能延年益寿,主要是受到生命树恩惠的缘故。 希斯敏和克丽斯汀都向艾尔库行了礼,这是作为魔法师,向导师级人物表示尊敬的必需礼仪。对方点点头。 “欢迎你们来到我的王国!”老头子张开双臂,爽朗的笑声四处激荡,“你们战胜了我的两个军团,对此我要表示敬佩,你们都是很有实力的人物啊!我很希望吸收你们,让你们共同分享我的胜利,感兴趣吗?” “废话少说,我才不会与你为伍。我们是来索要‘奇迹之果’的,请你马上交出来,这样我们也好快一点返程!”希斯敏故作大气地喊着。 “哦?原来是为了那小苹果一样的东西啊,它们都在我的书房里,有十来个,不过你们想要去拿,得先受到考验才行!”艾尔库说完,把魔杖抬高,魔杖顶端的宝石散发出蓝色的光芒。这是围攻的信号,转眼间,我们的前后左右都出现了龙骨兵。 想把我们包围吗?老实说我们在前一阵的战斗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已经看透了龙骨兵的弱点,现在我们即使对付比那天多一倍的士兵,也可以从容不迫了!难道艾尔库是傻瓜?不会的,他一定想要先考验一下我们的实力。 “好家伙,拿我们当猴耍!”菲丝看了我一眼,说。我点点头,刚才这一眼正是我们在交换我们的想法。 艾尔库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一阵强光之中,正如他从光华中现身一样,来去都很耀人眼目。与此同时,龙骨士兵却开始紧逼上来。 雪儿立刻开始吟诵力量咒文。此咒文的用途在于给我们几个弓箭手增加力量,以提升破坏的程度。在前面的战斗中我们掌握了窍门,即使蒂尔和卢的手上没有星贤者护腕,他们也照样可以打击敌人。 第一支箭矢是蒂尔·乌尔曼射出的,黑曜石箭头虽然不如精钢尖头那么锋利,但因为力量咒文的效果,它准确地命中一个龙骨兵的左大腿骨,并把连接处猛地击碎! 第73章 尽管这一击对根本感觉不到痛楚的龙骨兵来说算不上什么,因为不会失血它也不可能昏倒或死亡,可是,由于下部平衡完全被破坏,它立刻摔倒下来,基本丧失了战斗力。这就是我们找到的窍门了! 站不起来的龙骨兵形同废人,它只能在地面上爬,只要我们保持着运动,它就根本没可能接近我们。如此一来,它的龙骨剑就对我们无法构成威胁。 在敌人靠近之前,我们这些弓箭手有一段时间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实力。一阵狂射之后,部分箭矢被对方的盾牌抵挡下来,少量没有射中要害,剩下的已经把十多名士兵射得摊倒在地,不停地挣扎。 我们开始迅速地更换站位。我挎起合成弓,唰地亮出佩剑,众人包围着雪儿,同时快速向右侧突袭。那一边有一块高地,我们要将雪儿安置在那里,同时如果我们占据比较高的位置,也可避免四面受敌。 左边的敌人首先冲了上来。克丽斯汀和希斯敏同时释放出暴炎球,因为距离太近,灼热的气息熏得我们几乎争不开眼,在那片刻之内我们似乎身处于蒸笼一般!马可和菲丝则拼命向左突击,很快地我、蒂尔和艾宓尔进入她俩的侧翼进行保护。 菲丝双手持剑,矮身躲过对手的第一击,然后抡起剑,奋力地从左边横扫过去。只听见啪的脆响,这一击完全粉碎了对方的膝关节,那龙骨兵惨然倒下,菲丝立刻从旁边闪过去,以免对方倒下之后还要不甘心地还击一下。 “可惜了我宝剑,多砍几下一定会钝掉的!”奔跑中我听到了菲丝的叹息。 我心里觉得好笑。肉搏战当中,从来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去破坏对手的要害如颈部、心脏,却没有使尽吃奶的力气,却专门只要对付对手的膝盖。这种战术倒很新鲜啊,回去之后我一定要吩咐宫廷传记家把它记录下来。 奔跑中的菲丝和马可不忘相互配合。当菲丝正面用剑抵挡住对手的砍杀,马可立刻不失时机地矮身去切削对手的下盘。我们所面对的这群骨头先生,虽然全身是出人意料的硬朗,但论及智商,也是出人意料的低下。它们接到的命令,是把我们全数消灭,所以它们便一直保持着正面的凌厉攻势。可是,我们灵巧地左右奔跑,不断切换站位,对这些家伙造成了不小的疑惑。无论怎样努力地去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就傻瞪着眼睛看。当然它们最终也拿定了主意,先把我们驱赶到一起,然后把我们包围,吃掉。 当然我们也不会给对方如愿以偿的机会。克丽斯汀和希斯敏的魔法掩护一俟展开,我、菲丝和马可就开始我们的三人作战计划。在不停的运动中,我在手腕上施加魔法力,准确地射出箭矢,每一箭都射中龙骨兵身体的中央,箭矢上的魔力立即扩散开去,遍及对手全身,并粉碎它们赖以支撑身体的黑暗魔法元素。“啪、啪……”非常清脆的声音,接二连三地响起来!我甚至抽出些许空闲,望了望那一对好搭档——她们仍在不遗余力地推行她们的斩腿运动! 莫兰斯你要记住,跑动也是重要的作战手法,以你所具备的条件,跑动作战是最适合你的! 我记起从前姐姐对我说的话,那时候我正慢慢地把我的练习重点从剑技向骑射和定射转移。 因为我们分开来奔跑,敌人为了确认自己应当对付那一边的对手,而变得楞头楞脑,于是我感觉到我的跑动作战异常地好用!很快的我就把整整一袋箭矢射光,其中大部分物尽其用。等到我再次回到大家中间,敌人的数量已经减少了很多。 “好样的,莫兰斯!”旁边的蒂尔高兴地赞许着。 我很有成就感地点点头。 此时马可和菲丝也退回到大家中间。她们喘着气,因剧烈运动而红霞扑面。她们各抢夺了一块骨盾,分量挺重的,盾牌易手之后,她们俩退到内线。因为我们眼花缭乱的战法暂时结束,骨头先生们也得以从它们最不擅长的决断中解脱出来,径直向我们挺进。 外线的卢和蒂尔拿到了盾牌,防御力量大增,正聚精会神应付着即将开始的实打实的正面冲撞! “如果奎林在这里,他的大板斧一定能爽快地劈杀吧!” 我的心里这样说。 很可惜,他没能赶上这场会战,对于他,能够解救矮人同胞,应该是一生中很光辉的荣誉吧! “卢,现在就靠你了,一定要把奎林的那一份也补上呀!” 我大声叫起来。前面传来一声“好的!” 前面传来刺耳的盾牌撞击声。骷髅士兵的力量非常勇猛,缺少了矮人的那种扎实的身型,卢抵挡起来十分吃力,而蒂尔甚至倒退了很多步。龙骨兵举起大剑就要笔直地砍下来,忽然希斯敏不顾一切从侧面飞起一脚,倒是接了围——希斯敏虽然身为古魔法使,近身格斗的实力却也不弱——只是这一脚带给她的却是钻心的疼,我看她眼泪都挤出几滴来了!不信?你去踢你家的墙壁试试! 我旁边的菲丝抹了抹汗水,对搭档说:“休息结束了吧,我们又要上咯!” …… 剩余的是清扫战场的时间。我们取得了胜利,而我们的敌人,则大部分变成了满地滚爬的骨架,小部分全身粉碎。我们喘着大气,远离那些爬动的骨架之后,随处找地方坐下来休息。很快的那些还在爬行的骨头都自行碎开!正当我们惊异着,我们的前面,在那块突兀的岩石上,艾尔库的身影又一次出现于光辉之中。 “很好很好,很不错的一次试炼!” 老头子叉着双手,浓密的胡须覆盖了他的笑容,但他的声音很大,响彻山谷。 “你的把戏玩完了吧!现在你的亡灵军团全数被我们消灭,我劝你还是乖乖投降的好!”希斯敏站起来喊着。 “你在说笑吗?不要以为自己只是侥幸战胜了我的垃圾部队,就趾高气昂地跟我这样说话,面对一个魔法导师,你连基本的礼数都没有!老实告诉你,这种低级的亡灵士兵,我想要多少就能召唤来多少,我从来都只是把它们当作试炼者,我想把谁拿来当作老鼠一样地玩耍,我就派这些士兵去跟它们作战。” “你……!”我气愤了。竟然把我们当作老鼠?这老头儿也实在够狂妄!对于狂妄自大的人,我一来缺乏耐性,二来我觉得也没什么必要跟他们再谈礼数了。 “我倒是要恭喜你们通过了第一关的试炼。你们将有幸看见不死系之王的真面目,出来吧,蓝眼白龙!” 艾尔库在说话的同时,魔杖也举了起来,在空中划着圆弧。 什么是不死系,这一系的王者又是什么角色?当我们还在疑惑的时候,我们感觉到地面微微的震动——不,是颤抖起来! 前方那一片工棚和废弃的平房开始坍塌!一阵烟雾充斥着我们眼前的空间,忽然烟雾之中,探出一个巨大的脑袋来,一个已经露出白骨的龙的脑袋! 女孩们惊叫起来! 龙的躯干渐渐显露在我们眼前——整整一副长达二十米的骨架,一副庞大的骨架!它浑身泛白,有双翅,但不可能飞翔,因为在骨架间根本没有长着肌肉和鳞甲!最最恐怖的还是它的头部,仅仅在鼻子和两眼的附近区域,有少许的龙皮覆盖,在黑色的表皮与白色的颅骨、鄂骨之间,竟然还有腐肉!两只泛着蓝光的眼睛,此时正恶狠狠地盯着我们,在那瞬间,强烈的恐惧感突袭了我的内心,蒂尔和艾宓尔因为从未见过如此面目可憎的怪物,吓得双腿发软瘫在地上。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引以为傲的不死系之王了!蓝眼白龙,你去和他们打个招呼吧!” 艾尔库一边大笑,一边发出自己的命令。 我们眼前的骨龙忽然扬起尾巴向我们砸过来,那一刻大家几乎都吓得闭上了眼睛,但是我们一声巨响过后,我们的脸上被四处飞溅的碎石打得生痛。 骨龙向它的主人靠过去。 我们睁开眼睛,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第一波恐惧刚刚才从我们的最中间向四面扩散开去,其后果是每个人的额角都渗出涔涔汗水,我们还没攻击,就已经累得大气喘不过来。 “害怕了吗?你们实在多心了,我这蓝眼白龙可是很乖的,只不过动作有些粗鲁了!”艾尔库继续笑着。我体会到他的心态了,他实在有大把狂傲的资本,我们也实在对他的狂傲奈何不得。现在大家都感到头皮发麻,不知能有什么良策,来对付眼前这不死的怪物! “艾尔库,你……” “这位精灵小姐,想必你一定在疑惑,我是怎样培养出这种怪物的,对吧?”艾尔库站在高处,一手搭在骨龙黑色的额头中央,充满爱怜地抚摩,而那只怪物的蓝色眼中,也似乎充满着温顺和乖张,“我看我今天不原原本本告诉你们来龙去脉,你们死了也不会安心吧!我就是这么好的人,总要为别人想这想那。” 骨龙叫唤了一声,似乎因为得到爱抚而高兴。不知道这堆骨架怎么可以发出巨大的声响——那是一种类似锯片擦过钢棍所发出的尖锐声音。艾尔库拍拍它的头部,叫它安静下来,然后对着我们说:“我和这小家伙,其实很有缘分。二十多年前它不小心掉进炽热的熔岩中,就在它快要死掉的最后那一刻,我把它救了出来,于是它就永远地成为了我的仆从。你看它的蓝色眼睛,多么美丽!可以说,它现在的生命,现在的身体,都是我所赐予的,我不但救了它,还用我的魔法给它的骨架增强力量,把它造就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龙王!” 第74章 “你……我看你是为了诱捕它而专门设下熔岩陷阱吧!你这个卑鄙的家伙!”我的声音颤抖着,“我看你是需要这样一只怪物来帮助你蹂躏我们的世界!” “这你倒想得不准了,暂时来说我还不打算对付人类或者精灵。我要先用我的蓝眼白龙去对付龙族,然后再造就出更多的蓝眼白龙出来。我知道,你们乌法尔是很强的,所有的人类王国都很强,我要毁灭你们,没有多几只蓝眼白龙是不行的!你们放心吧,我有的是时间,或许再过上五十年、一百年,我才会对你们的社会下手!” 古有屠龙战士,为了保护家园不被暴戾之龙恣意破坏,而踏上屠龙的不归路。而我们眼前这个魔法导师,却为了组建自己的不死系最强部队,精心诱捕巨龙!他的野心和胆识,都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刹那间我根本说不出话来! “看你们的眼神,好像很痛恨我一样!我都不明白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们的事,反而是你们,杀掉我不少的部下。你们很想杀我吗?告诉你们吧,没人杀得了我,也没人能消灭这只蓝眼白龙,因为它没有生命,它是受我控制的,要想消灭它,就必须先消灭我,而我又不可能被杀死的,这个怪圈没有人能解开的,没有!——好了,我要解释的都解释完了,你们也该考虑相互说一声再见了!蓝眼白龙,消灭他们!” 随着艾尔库的一声令下,原本在他面前万分乖张的蓝眼白龙,开始向我们咆哮起来,一步步向我们逼近。它的脚板无情地踩碎地面上的骨头,发出刺耳且杂乱的爆裂声。 “她过来了!过来了!” 好几人开始慌乱起来,蒂尔发出几近绝望的喊声。 “不要怕,如果害怕,我们就真的完了!”希斯敏是大家中间最镇定的一个。她很快集中起精神,吟诵古代语魔法咒文,第一波魔法攻击向骨龙发射出去,在它身上爆炸开来。我们一阵欣喜,但这欣喜仅仅持续了几秒!骨龙无视这正面击中它的魔法,继续向前运动,它的尾巴猛扫过来,我们根本不容犹豫而向四周散开。每一击都造成地面石块乱溅,可见这怪物的力量有多么强大! “卢、蒂尔、艾宓尔,你们从左边包抄,吸引那家伙的注意,克丽斯汀你负责用魔法掩护,其他人集中力量对付艾尔库,只有杀掉他,才能消灭蓝眼白龙,它一日不死蓝眼白龙就一日不会安宁下来!” 真佩服希斯敏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准确地判断并给我们下指示,也难怪她一开始就叫我把指挥权交给她! 卢他们开始向左运动,其中卢很懂得挑衅之道,即使面对一只毫无生命可言的怪物,他也照样挑衅成功!骨龙把力量集中于攻击卢他们,竟然忘记了守护自己的主人。而艾尔库也对骨龙愚蠢的行为视而不见,看起来他对自己的实力也充满着自信。 “艾尔库你纳命来吧!”希斯敏话音未落,魔杖顶端已经射出了漫天火箭。 艾尔库全身运起魔法护罩,空气中因为形成局部的真空地带而发出吱吱的响声。 “告诉你们,我能够降伏巨龙,自然也能够把你们这些蝼蚁毫不费力地杀死!你们看着吧!” 第三十七章破碎的紫晶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十四) 古拉之杖。 在魔法界,这是被魔法师和僧侣们视为最高荣耀象征的魔法杖!因为每当一名新的魔法导师诞生了,他都会得到一支古拉之杖,以作为导师级别的实物代表——当然也有懒得接受这荣誉的人存在。 这是一种长约半米多的小杖,檀木做柄,顶端有一颗硕大的蓝色或红色宝石。古拉之杖在聚集魔力方面,比一般魔杖更具威力,但是在导师逝世以后,他的后辈必须将古拉之杖返还给魔法师公会,否则其族人或子弟将被剥夺晋升为导师的机会。 我们眼前的这支古拉之杖是唯一没有返还回去的魔杖,而它的主人则早已经被剥夺了魔法导师的称号。 艾尔库持续进行着猛攻,爆炎球在我们身旁爆炸,我们拼命躲闪,并伺机接近这个可怕的敌人。但是我们的计划都屡屡失败,因为这个魔法师实在太强了,他的两次攻击之间几乎没什么时间间隔,而且储存在他身体里面的魔力又是那么丰富,我们本来盼望他会因为耗尽力量而成为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但知道在几小时内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 另一方面负责引诱骨龙的卢他们也呈现出疲惫的姿态。虽然对付骨龙相对于我们对付艾尔库是一件美差了,可是蓝眼白龙也确实是个危险的敌人;而且智商如龙骨兵一样低下的它,也开始有所认识,打算回头来对付我们。 我和马可迅速交换了眼色,我向左她向右,中间是希斯敏负责掩护。在这之前雪儿已经为我们加上一层敏捷咒语,我们发挥出超乎平常的奔跑能力,飞快地向艾尔库冲过去。 艾尔库迅速用魔法逼退马可,正想转身过来对付我,时间却已不够!我的佩剑上灌注着星贤者护腕的魔力,沾沾自喜的我一剑直挥下去,本以为可以结束这场战斗;岂料我仿佛感觉到自己撞上了钢铁的墙壁,那一剑砍下去,生硬地弹了回来,而我也被远远地弹出去,摔在地面上! 我喷出一口鲜血,眼前满是金星。 “你们这些笨蛋!” 伴随着艾尔库的一声大叫,一阵比希斯敏的箭雨来的更加猛烈的箭矢攻击向我袭来,而这时我却根本连站起来都困难!忽然我的眼前一黑,一个身躯遮挡在我的面前,我意识到有人奋不顾身地充当了我的挡箭牌! 刹那间,我的心头一颤,被猛然刺痛了! …… 鲜血一滴滴在我的脸上留下印记。 几根青丝轻轻地拂过我的双眼,唤起我记忆中那一种带着淡淡薄荷香味的感觉。 我忽然感受到右臂传来的痛楚,一支魔法箭穿透了大臂,留下一个血洞,神经把疼痛感飞快地送入我的脑海,令我的头皮一阵麻木。 “菲丝!” 我抱紧眼前这个身躯向一旁滚开去,紧接着就有一个爆炎球在我们刚才的地方爆炸开来。我的耳鼓嗡嗡直响。 那一边希斯敏和大家再一次向艾尔库发动了进攻! “菲丝,你不要紧吧!” 我一边叫,泪水一边模糊了双眼。我不知道菲丝替我挡下了多少箭,我只看到,躺在地上的菲丝,背后已经浸出一大片血渍! “莫兰斯,我……我……”菲丝连说话都颤抖不停,手想抬起来,却根本使不出力气来。 我猛地站起来,满腔怒火,令我看到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火红色!我拣起一支精钢的箭矢,紧紧捏着箭头,我连手心渗出鲜血来都不知道。这时候艾尔库又一次把大家都击退了,地面上倒着马可和胡斯。 “艾尔库!” 我愤怒地喊出他的名字。 狂傲的魔法师转过身来。看到我的箭矢直指向他,他显出满不在乎、坦然接受的样子。 我已经没有任何杂念了,我只要射穿他的身体!我只要杀死他,为菲丝报仇!不知是力量、愤怒,或是别的什么元素,一直在我的胸口捣鼓,来回冲撞,我感觉到拉紧弓弦的左手根本不听自己的使唤,是它自己要放开的!只是一刹那,就一刹那,我只看到艾尔库的面部扭曲了一番! “你……怎么可能!” 魔法导师留下这句最后的话,全身化作一团火焰,继而是一团耀眼的光芒!同时,不远处的蓝眼白龙,也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然后轰然倒下!我略一迟疑,立刻扔下合成弓奔向菲丝身边,大家也奔过来。 “菲丝,你这笨蛋!”我想要骂她,却早已经泣不成声! “莫兰斯陛下,请你抱着我!”菲丝拼尽力气说,“让我好好地看着你,因为你是美塞娅殿下的弟弟,看见你就等于看见殿下了!” 我点点头,抹一把眼角的泪水,紧紧把菲丝抱住。鲜血开始沾染我的上衣,我却浑然不觉,我只感觉到她的体温在渐渐降低,我握紧了她的手,发现她的手心好冷! 菲丝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那是体温正在丧失的征兆,为了给她多一些温暖,我把她抱得更紧了。旁边希斯敏和雪儿猛灌一瓶魔法补充剂,不顾全身疼痛,开始吟诵治疗咒文。受重伤的魔法师或僧侣,如果还要继续施加高等级的魔法,身体必须忍受强烈的痛楚。但她俩还是毫不犹豫地继续施法。 可是过了一阵希斯敏却摇摇头,说自己已经无能为力,继而雪儿也很遗憾地叹了口气。看着她俩无望的表情,在那瞬间我才发现我的心里有许多正在失落,似乎全世界都在覆盖出一层深沉的灰色。天空中也开始变得灰暗了起来,乌云在聚拢,压低,气压开始下降,我的胸口感到无比沉闷。“轰~隆!”一声滚雷响起了! 菲丝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伴随着一声声咳嗽,喷出一层薄薄的血雾。那张原本很有生气的脸上,血色正渐渐消隐! “莫兰斯,这个……请你带回去给殿下!”菲丝很吃力地,从颈子的亚麻内衣后面,掏出挂着的紫晶坠子,那颗菱形的小小紫晶上,已经出现了几道裂纹。紫晶是一种很优秀的灵媒,因为她的主人承受了剧烈的魔法打击,所以紫晶也碎裂了。 “呀……碎裂了!”菲丝发现了上面的裂纹,很愧疚地对我说,“陛下,请你把坠子交还给殿下吧,另外帮我说声对不起,把她送的礼物弄坏了。” 苍白的嘴唇每一次张翕,都在我心中猛刺一下,每一次的痛楚都传遍全身。 第75章 我点头答应了她,菲丝很欣喜地报以甜蜜的笑容。可是,她的手却从我的我手掌中无声滑落。那一刻,我们的哭喊声响彻整个山野! 马可、克丽斯汀、蒂尔、艾宓尔,曾经共患难的女侍们,都跪下来紧紧搂住了菲丝。这时候,一丝丝冰凉细雨,落入我的后颈。 西边是一轮黯然的红日,正逐渐沉入群山之后。大雨过后,山风呜呜的低沉声,树林也跟随着悲鸣。 残阳如血。 我独自靠在一棵山毛榉树下,看着暮色完全吞噬了大地。头顶的树冠沙沙地响,我想,我的心也像这大树一样颤抖不止。 菲丝死了。 在最紧要的时刻,她替我挡下了艾尔库的攻击,她的命换来了我的命。 眼泪哭尽了,悲伤的心也平静下来了。我发现自己竟是这么脆弱,这么容易就流下了一个男人的眼泪!我轻轻揉一下哭肿的眼睛,感觉有点辣也有点麻,于是我闭上眼睛休息。我的心海里,有关我、姐姐、菲丝、马可她们的回忆正一幕幕上演。快乐与悲伤交织在一起。 今天下午我们静静地为菲丝·艾蒙德整理仪容,小心翼翼擦干净她脸上的血渍。我们决定把她的遗体送回克伊尼亚的皇家陵园里安葬,所以,不但希斯敏要启用高级的古代语魔法,还要拜托我们所解救的矮人们,打造一口水晶棺,然后菲丝静静地在里面休息,等我回到乌法尔,我将命令我的部队到这里来迎接她的回归! 想到这一点,我的心里总算有了一点慰藉。 “还在为菲丝的事而耿耿于怀吗?” 不知什么时候,马可悄悄地来到我身边坐下。 我睁开眼睛。马可苍白的脸上,一双红眼圈还没褪掉红肿。望了她片刻之后,我把视线投入那深邃的夜空中。这一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天空依旧惨然,云层低低地压着,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我不说话就等于默认了。这时我从怀里拿出菲丝的遗物——紫晶坠子。 马可用手压住我握着坠子的左手手掌。“你可知道,菲丝是含着笑容而去的,我想她一定非但没有遗憾,而且充满了欣喜与成就感,她会为自己的作为而感到自豪,永远地自豪!” “你少骗了我!”我垂下眼睑,“对于菲丝的死,我一辈子也不会安心的!菲丝可是姐姐的女侍啊,更重要的,她也是姐姐最好的伙伴之一,这样我不光对不起菲丝,还对不起我姐姐!你要我怎么去跟我姐姐交代!” “莫兰斯!”马可的手掌压得更用力了,“莫兰斯你真是一点也不懂啊!让我告诉你吧,当初你姐姐募集女侍中队,并扩展为二百人的规模,并不是为她自己,而是为了你啊!我们大家名义上是美塞娅殿下的护卫,但实际上我们都更专心地在你周围履行着我们的职责,这是因为你姐姐太爱护你了,所以她把她的这份爱护,分给我们共同来承担。” “姐姐她……原来是这样!”我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所以说,菲丝不但完成了她的任务,而且完成得很好!这一次她成了我们全部女侍的楷模,所以她去得很安心也很开心了!莫兰斯,你千万不要过分悲伤,你也不希望菲丝她即使去了也仍然不放心吧,为了她你可一定要坚强起来!” “马可你又在安慰我了!”我努力在脸上挂起一个微笑,“这道理我早就明白了,就算是为了菲丝,为了姐姐,为了你们大家,我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莫兰斯!” 马可露出灿烂的笑容。她心里固然悲伤于伙伴的阵亡,但是她也同样羡慕于菲丝奋力完成任务的那一种无尚光荣。从她身上我仿佛看见了菲丝的影子,同样是那样灿烂地笑着,两股精神合为一体。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完全成熟起来!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地保护她们,而不再是由她们来保护我! 前方传来“哐当、哐当”的声音。我们抬起头,看到一个矮人匆匆向我们奔跑过来,她的手中端着两只青玉的大碗,因为跑得很急,里面溅出少许水花。那“哐当”声来自于她双脚上的钢头鞋。很快地她就跑近了,把双手举高,示意让我们接碗。 这种名贵的碗具,大概是艾尔库专用的吧。又或许,这些曾经是矮人一族为之自傲的代表工艺,却被艾尔库据为己有。我们接过碗来,矮人便咕噜咕噜猛说一通,可惜,一句话——不,一个字——我们也听不懂。我和马可面面相觑,楞了楞,马可说,这大概是她在感激我们吧,因为我们救了她们全族。 我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矮人。如果我站起来,她大概只及我的腰部,这样的身高在我们那里只能是十岁孩童的水平,可是对方却已经是大婶模样,皮肤黝黑,脸部像块饼一样宽——不好意思当时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来形容她;看她的衣着,虽然不是好看的样式,但衣服很整洁——大概专门换了一套衣服才来见我们——衣角上却镶着不少小颗粒的钻石!不必猜想就能肯定这是比较名贵的装束。大概是酋长夫人! 对方咕噜咕噜又说起来,并且眼睛总是瞟着我拿碗的手。我若有所悟,拿起碗轻轻喝了一口。好清爽的山泉水啊! “谢谢你!”我把泉水一口气喝干,待清凉的感觉流遍全身。然后我道了谢。 这一句矮人大婶显然是听懂了,她很高兴地大笑一阵,接过我们的空碗,向工棚跑回去。马可拍拍我,说:“我们去向菲丝道个别吧,告诉她我们明天就要动身回去了,请她安心地在这里休息,假以时日我们一定会把她接回去的!” “对,接回去和美塞娅姐姐相聚!我还要让她安静地在皇家陵园里休息,让她能够永远守护克伊尼亚!” 我站起来,夜风吹动我的发梢。风速在逐渐减小。我的心也和远方那一大片森林一样平静。我们向水晶棺的放置处跑去,准备做最后的道别。不远处响起“嘿哟、嘿哟”的劳动号子,矮人们开始处理蓝眼白龙的那一具尸体。本来那只巨龙早已经失去了生命,是艾尔库的强力魔法,造就出它的那颗不死之心,以及颅骨下面那只小则愚笨,只懂得服从主人命令的大脑。主人死了,蓝眼白龙也摆脱了可怕的魔法操控,终于可以安心地入土了。它的那具骨架逐渐散开,长期受到它压抑的矮人们,把这些骨头一一拆下,打算全都扔到山下去。 我们没有参加解放后的矮人所举行的彻夜狂欢,也没有参观他们曾经的四通八达的地下网络,尽管他们是那么热诚地发出邀请。我婉言说,我们要尽快赶回去,因为我们是来取‘奇迹之果’的,我们急着把果实拿回去治病。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我们早早就动身了。 “所以,”希斯敏一边掏出果实,用魔法替它们保鲜,一边对我们说,“莫兰斯你在愤怒之下,很快就突破了你的魔法极限,而终于能够射出那样威力无穷的一箭来。我敢说你以后很难再表现出这么强的威力,可是只要这一层纸一被捅破,以后的发挥将会比较顺手。我想星贤者护腕终于能够物尽其用,而不再仅仅是一件饰物了!” 类似的话我也曾听过西巴雷斯说过。啊,那位大叔现在不知道又在哪里探险或者挖掘历史遗迹了! 我从希斯敏手里接过‘奇迹之果’。好像镀上了有层淡紫色,小小的它们在我的手掌中央滚动。我惊叹于他们的效力,小小一颗就能把姐姐医治好!我小心翼翼捧着它们,就像捧着三个小小的生命,然后我把它们轻放入胸前的锦囊里。 这时候我们正走在迷茫山区东面的草原上。一连几天都风和日丽,我们加快脚程,我的心早就飞回克伊尼亚去了! “我倒没想到,艾尔库做了那么久的果实守护者,他的房间里却只有那么少少的几粒‘奇迹之果’!” “这是因为生命树难得开花结果。你们信不信,偌大一棵古木,果实最少的时候,你爬遍所有的枝干都看不到它的果实!而艾尔库还要拿一部分果实来培育树种,那是需要几百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所以我们还算很幸运的! “另外,我也感到生命树只是在贯彻着自然界里强者强,弱者弱的道理,它只需要一个强大的人来替他守护果实,至于对方是好是坏,它根本就不会去在意。这样的法则,永久是要害了整个世界啊!” 强者强,弱者弱! 曾几何时,我们的世界,也是一样的充满着不公!直到现在,我们都一直在为反抗这种不公正而前赴后继,但是,只要不放弃希望…… 姐姐是全克伊尼亚的希望,而我则是姐姐的希望!呵,希望!这个时候我才分外感觉到,这是好美的一个词! 第三十八章战场剧变 天空一碧万顷,云层就在脚下。耳边的风声猎猎作响,因为迎面扑来的风速太快,莫兰斯只觉得脸蛋被刮得火辣辣地疼,双眼也根本睁不开。至少他的耳朵还是管用的,他听到了翅膀扑棱的声音,而且,那是巨大的两只翅膀,不必用眼睛确认,也可以肯定,起码有超过二十米宽! 过了好一会儿莫兰斯才确认下来,原来他正坐在一只巨大的红龙身上!红龙嘶叫着,颈项迎风扬起。一旦确认这一点,莫兰斯连忙紧伏在龙的脊背上,手指抠进龙鳞上突起的部分。并不是他有惧高症,而是巨龙飞得实在太高太高,早已冲破云端,似要飞到宇宙里一样。 这时龙忽然发威了,上下翻腾捣鼓起来,似乎不是一相情愿要载其背上这个年轻的乘客。莫兰斯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抓紧,却还是被甩了下来,一直向下作自由落体运动,他只觉天旋地转,所有的景物都在迅速上升,而他的背后却好像是一座深渊,于是他不断地下降,却一直接触不到地面。 第76章 …… 莫兰斯弄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他靠在一个大麻袋旁边,睁开眼睛,一切都是那么昏暗,仅有的亮光,是从天花板上一盏油灯发出来的,随着这个房间的晃动,油灯也吱呀、吱呀地摇摆着,于是光与暗也在木板做的墙壁上争夺地盘。莫兰斯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好似被几根铁钉敲入一般,疼得几乎要炸裂开来。他用他那模糊不清的理智断定,他应该是在一条货船的底舱里,因为他的周围满是货物。 忽然油灯的摇摆程度急剧加强,莫兰斯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滚动起来。继而就是要命的颠簸,似乎整条船都被抛了起来。大海!莫兰斯总算听到那波涛汹涌的声音,那一波波巨浪毫不留情地拍打着船舷,一个个浪头把货船抛上半空!莫兰斯实在忍受不住这样的折腾,他的胃开始翻搅,脑袋开始抗议,更惨的是那些米袋子和面粉袋子完全散乱了,全向他身上招呼过来! 天!有必要这样对特别对待吗?在我昏倒之前起码让我弄清楚,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 莫兰斯的抗议还没有完毕,后脑就“砰”地挨了那么一下,接着眼前全黑。 伴随着耳边的一阵嗡嗡声,莫兰斯再一次睁开眼睛。 周围总算回复正常了!因为他第一眼就看见右手边那扇挂着点缀着三叶草的米黄色窗帘。和煦的阳光,总会透过这种半遮掩的窗帘,而在木质地板上洒下金子的光泽。于是他立即可以确定:一,他不是在高空中旅行;二,他也没有被关在货船上。他很平安地待在小旅馆的一间客房里,尽管他的脑袋真的疼得那么厉害。 周围太安静了,以致他可以集中精神来回放他脑海里所见到的景象。他逐渐确定自己刚才是在做梦。然后他继续回想开去。他们曾经去席罗斯山脉的迷茫山区寻找——确切地说是抢夺——“奇迹之果”;然后他们成功了,也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同伴;然后他们告别同伴下山,匆匆沿着返回的路赶,然后到了圣水湖边靠近湖风教区的镇子里;然后……这里有一个记忆断层,也就是说,他想不起来了,他一努力去想,他的脑袋就开始抗议。 梦一般的回忆! 他用手拍拍后脑勺,疼痛感立即减轻了很多,真是有效的办法! 这时他开始环视四周。一个刚刚从迷茫中清醒过来的人,总要左瞧瞧右看看,以便进一步确认自己的状况。 油灯、橱柜、房门、挂在衣架上的外套……一切都在,一切都没有异常。他的目光最后回到自己的床上…… ——天哪! 这一眼几乎没害得他从床上掉落下来! ——天哪!如果这只是梦境,那该有多好! 一个熟睡着的黑发女孩!!!她脸上的红晕还未曾褪去,鼻息平稳,薄薄的双唇构成一个浅浅的微笑,但她笑得越甜,莫兰斯心里就越发毛;几簇秀发散散地搭在她裸露的双肩上,一条雪白的手臂还搭在蓝天白云的被子上…… 不是艾宓尔又是谁! 莫兰斯一阵脸红,胸口闷热,不由得吞了吞口水。 我做过了什么?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但愿这以前全都是梦境,管它是美妙的还是可怕的,总之是梦就行了! 但这真的是梦吗? 仿佛犯下弥天大罪的莫兰斯,顿时变得六神无主起来。还好身边这个女孩还在熟睡,根本一点知觉也没有…… “莫兰斯~~” 只是一阵梦呓,却让克伊尼亚王全身猛打一个寒战! 于是莫兰斯打算立即逃离犯罪现场。他迅速着衣,梳拢了头发,然后飞奔出门,却不忘把门从外面带上。真难得他每一个动作都做得那么规范到位!匆匆来到楼下的大厅时,他看到了异常熟悉的人——马可、克丽斯汀、雪儿、卢、蒂尔、克琳,只是少了菲丝、奎林、贝斯以及两名白精灵。一切都是真实的,不是梦!惨了! “陛下,赶快过来吃早餐吧,不然燕麦粥要凉了!” 正在给大家盛粥的马可,一看见她们的国王飞也似的跑下来,颇有恶作剧语气地喊道。旁边夹杂有众女侍的窃笑声。 莫兰斯又是一阵脸红,心想自己可万万过去不得,只要她们一用话题把卢支走,他就会变成笑柄而被她们极尽可能地嘲讽,虽然说侍卫那国王来开玩笑实在是天大的罪行,但一向放肆惯了的她们,最后还是会得到姐姐的包庇——这些女人从来都是一丘之貉! “我不饿,我先出去吹吹风!”莫兰斯甩下一句话,逃跑得更快了。 女侍们没有追出来,显然她们已经牢牢掌握了这个把柄,随时都可以拿出来对这个“皇帝”进行要挟。莫兰斯想了想,倒是充分地觉悟了,因为他这个年纪已是皇室成员普遍成婚的年纪,而比他小不了多少的艾宓尔也早该找一个归宿;既然艾宓尔迟早会成为皇后,那么所有的把柄最终也会变得不是把柄。同时,他断定,整个阴谋一定是拿几个女侍中的一个——也有可能她们全是主谋——一手策划,且毫无罪恶感地加以实施,这一点,只要回忆起昨天晚上她们几人拼命地用麦酒和苹果酒来灌他就可以推断出来。天下间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众美女轮番上来把盏,好话、假话、肉麻话说出一大箩来!不过莫兰斯也应该追究一下自己的责任,昨天他实在很高兴,因为好不容易终于又回到了乌法尔。女侍们更阔绰到包下了小镇上最好的旅馆,原本的住客每人补偿住宿费不算,还倒贴一枚亮闪闪的金马克! 前方正在打仗,而商人艾尔法正带着他的护卫海雷娜,在这一带征集新军。艾尔法的前卫得到了莫兰斯他们已经返回的消息,飞速驰回本部向商人报告去了。 这个美妙的插曲,只会给向来被认为比较木头脑袋的莫兰斯,增添一丝浪漫罢了。不过,人们对于帝王、公侯、达官贵人们的情史逸闻总是充满了欣欣向荣般的好奇,然后是茶余饭后的眉飞色舞般的瞎论。多数情况之下,众口铄金,看起来公众的舆论力量也不可小窥。 回到乌法尔境内的第一天,天空中就飘了一晚上的雪花片。 冬天来得出奇地早,气象专家会解释说,时隔多年,北方一个强大的冷气团再一次提早光顾了乌法尔。 交战的双方,对气候的研究显然都十分到位,冬天的来临使他们都暂时收兵;不过,在停战前的最后一刻,双方都渴望用一场辉煌的战斗来给这一年的战事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二天早晨,当莫兰斯他们正准备上路,只见村口的一辆辆牛车拉回来数百具尸体。于是一大早整个村庄就陷入一片哀鸣中!车队的负责人,一个老军官,正捧着花名册给军烈属发放抚恤金。马可跑过去向他询问了很久,才回到莫兰斯的身边。 “前方的秋季会战终于结束了。听那军官描述,好像战况十分的惨烈,双方各战死了一万多人!”马可一边说,一边指了指不远处的车队,“那些就是这个村子的死者了,都是入伍不到一年的新兵!” 莫兰斯唏嘘了一番,主要是吃惊于双方阵亡的数字。克伊尼亚的军师格兰兹·胡里安并不是嗜杀之辈,总会尽量用精密的战术来夺取胜利。如今产生过五位数的阵亡者,说明军师与黄金公爵阿卡菲尔正是势均力敌,以致奇谋妙策难以达到预料的效果,最后不得不依靠双方的军队素质来决一胜负。那么,巨大的伤亡已成必然。 “马可,回去以后你多出力调查一下国内各处村镇的伤亡情况,我要视情形减免各处的赋税。”莫兰斯说道。 女侍点点头,接着说:“我还问到了商人艾尔法的情况,他正在前面十多公里处的市集上做征兵动员。据说艾尔法的口才很不错,加上在湖风教区一带也很有名,所以每次动员发出,成效都很好。我们这就去找艾尔法先生吧。” 是个不错的提议。于是他们策马出镇,向前方的平原赶去。 半天之后他们又进入一个镇子里。用于村民集会的中央广场上,此时正聚集了数千人,呼喊声不时地传出,听那声音,好像是有人在作动员令,那么那演说者的言辞一定十分了得,能够造就一呼百应的效果。不用说,自然是“红玉狐狸”艾尔法了。镇子东面,几队已经作好了装备的士兵正在操练,真是一刻也没耽误下来。 莫兰斯他们找了旅馆安顿下来,然后才叫马可去找艾尔法。一楼的酒场上,一大群人正围着吟游诗人,饶有兴致地听着动人的传奇。莫兰斯也对新的传说很感兴趣,仔细一听,原来竟是关于他的传闻,没想到他升了级,能够与那些已经作古的先辈一样,成为吟游诗人们争相传诵的故事源头了。 那吟游诗人轻轻拨动怀抱里的七弦琴,舌间送出悠远的和声:“这便是我们的王,一个重情重义的王!” “后来呢,后来的故事又是怎样发展的?”见他结束了吟唱,周围立刻有人喊了起来,“我们要听后面的故事,关于他进入索兰尼斯森林寻药的故事,你别在这儿吊大家的胃口啊!” 吟游诗人笑了笑,把七弦琴放在身后酒吧的台上。 “后来的事我怎么知道呢?你们想想,这才是不久以前的事情呢,就算有人很及时地把这些传闻便成了诗歌,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传到其他诗人的耳朵里啊。我甚至连莫兰斯陛下本人都没有见过,就更不用说与他们一起展开冒险了!我也没去过索兰尼斯森林,你叫我怎么去想象陛下一行人在里面的冒险呢?” 第77章 诗人振振有辞地说完,从侍者手上接过一杯麦酒,灌入口中,顿时感到喉咙里十分清爽。然后他说了声谢谢。 “那就告诉我们关于美塞娅公主的事吧,美丽的公主现在怎么样了呢?” 另一人喊道,旁边立刻有人敲着他的脑袋说:“你真是笨,没听说公主现在已经可以下达命令,指挥军队战斗了吗?” 一听到有关姐姐的事,莫兰斯的耳朵就竖起来了。 吟游诗人似乎知道的并不少。他缓缓地说:“公主的近况确实不错,那一天我才听在克伊尼亚城的朋友说,公主现在又回复了昔日的美丽,只是脸上那些疤痕……唉!你们也知道的,男人脸上有那么一道狭长的疤,倒也没什么,反而可以证明那人的沧桑。但美丽的容貌可是一个女人最值得珍惜的,我敢说公主能够那么心情坦然,已经是非常值得尊敬了!” 人群的最外层,同伴们尽力制止了莫兰斯向冲进去询问更多问题的冲动。 “我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军队可以百战百胜了!想想看,连公主都这么努力,我们这些大男人再不表现一下,可真是糗到家了!要知道,公主现在可是乌法尔的女神,就算大家都丢了性命,也一定会奋力保护公主的!” “哈哈……” 人群中一阵哄笑,然后有人接着说:“你这笨蛋,连命都没有了,还怎么去保护公主?如果我是公主殿下身边的卫兵,我一定活到最后,尽我的一切力量,完成我那神圣的使命!” “拉倒吧,你吹牛也不打打草稿!” 看来好事者并不少。另一方面也让莫兰斯他们了解了姐姐的状况,看来姐姐还好,而且俨然成为了乌法尔人气的中心,大家似乎都在为着这美丽的公主而努力着。 不久以后艾尔法就赶到了旅馆,众人看见大商人居然来到了这里,说不定这小小的屋子里会有什么大人物。艾尔法很快就把莫兰斯他们带走,以免节外生枝。 “陛下,欢迎您回来!”商人先生一边说,一边努力掩饰自己的激动。但是他双眼里兴奋的神采立刻出卖了他。 “我姐姐还好吧?”年轻国王最关心的只是姐姐。 “公主她还好,因为她知道您一定可以回来,她只要保持着最佳状态等待着您!” 莫兰斯点点头。刚才从小旅馆里,他就已经知道姐姐不错的状态了,现在他只是想再从商人先生的口里确认而已。他说:“我要马上去见姐姐,我已经把‘奇迹之果’带回来了,相信有了这些果子奇--書∧網,姐姐一定可以被治好的。” “那么陛下休息一夜,就立刻赶回克伊尼亚城吧,相信陛下的出现,会让全克伊尼亚都沸腾起来的!公主也会因为陛下的出现,伤势会好一大半的!” 莫兰斯点点头,接着他开始询问战况。身为一国之主,他去索兰尼斯森林里寻找“奇迹之果”的使命已经完结,现在他又需要投入到克伊尼亚王的角色中去。 “龙克伯爵死了,黄金公爵麾下有第一智将之称的让·雷根也死了。” 艾尔法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的这一句话,就让众人都楞了好久。 没想到在离开乌法尔的数月时间里,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可以说,这两位死掉的人,都是战争中作用极其突出的角色。他们就那么突然死掉了,真有点让莫兰斯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先说说龙克吧,先离开这个世界的是他。” 商人先生开口说。这时候海雷娜把清茶送了上来。 艾尔法的脸上比起以前多了许多沧桑的感觉,大概作为乌法尔保卫战中的一名作用不容忽视的人,要比从前的一介商人辛苦得多。可是看他的样子,似乎对自己的作为很感到有成就感。 “自从那一战我方失败,阿卡菲尔和他的部下们就乘胜追击,那时你们已经到索兰尼斯森林去取‘奇迹之果’了,你们并不知道对方的推进速度。那一段时间,阿卡菲尔和让·雷根兵分两路,齐头并进,虽然分了兵但彼此又很容易相互照应;反观我们,全军都受到失败的沉重打击,论兵力我们并没有损失太多,但在士气上我们的损失不可估量。” 战争中当一支部队被歼灭一定比例,或者士气过于低落,将会丧失战斗力。作为一军统帅,阿卡菲尔非常明白这个道理,在莫兰斯不在的那段日子里,乌法尔的部队遭受的正是这样的打击,总共三万多人的部队丧失了战斗力,其中阵亡者有不少,整支整支的部队完全溃散。 “想不到龙克伯爵的军队成为阿卡菲尔的首要目标,一个月中梵特拉军连续向我们克伊尼亚发动了四次大规模进攻,迫使我们放弃了一部分阵地,格兰兹叫我们务必挺过这一段艰苦岁月,只要新兵一补充上来,她就有足够的兵力进行反击了。唉,像她这样聪明的军师,缺少了足够兵力,也难以施展出自己的本领!” 莫兰斯点点头,这就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说白了战争都需要群众与士兵来争取到胜利。 “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敌人对我们的进攻竟然是打掩护,让·雷根的精锐部队迅速地形成了对龙克军的包围阵势。通常进行包围,双方的数量对比都很悬殊,这一次让·雷根又显示出他卓越的能力,实际上他的部下与龙克大致相当,他却能以少量部队控制紧要地点,钳制住龙克能够突击的方向,再通过他主要的几个军团进行打击。那几天连格兰兹都不停地说,在这方面她完全被比下去了。 “我们眼睁睁看着龙克的部队被包围,士气低落的士兵一批批逃逸,不少人被敌人抓住,竟然都用梵特拉圣教特别的大十字架钉死了。这种举动进一步打击了我们的士气。那时候我们根本就没能力突破眼前的阻碍。龙克的部队被分割,被围歼,一切都几乎是在我们眼皮底下进行着……” 艾尔法并没有详细描述那几场战役的过程。其实无须描述,莫兰斯他们都能够想象战争的惨烈程度。 龙克在生命中最后的时光里,终究还是完全体现出一名大将应有的风范。他进行了最后的抵抗,而这抵抗的强度要远远超过从前他所指挥的所有战斗。最后他死了,据说是很体面的自杀,当敌人的士兵冲进指挥所,所看到的是伯爵大人安详躺着的身躯;旁边的桌子上有一瓶烈性毒药。之后的几天,守备军所在的村庄均遭到大屠杀,死伤无数。 龙克一死,他的不少旧部都来投奔了克伊尼亚军。或许在大家看来,克伊尼亚军是大家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光靠乌法尔之一领,根本难以对抗士气如虹的梵特拉大军,这一点想也想得到。可是现在的局势却完全相反过来。可以那么断定,梵特拉军第一智将让·雷根勋爵的死亡,是整个战争的转折。换言之,是一个人的性命决定了整个圣湖大陆的命运! 艾尔法接下来要说的,正是这个牵动整场战争之人的命运。 商人说得有些口渴,喝了一些水之后,继续说:“知道么,在那段日子里,我们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前线的士兵无不担忧敌人会突然出现于眼前。只要听到对方高昂的呼叫声,他们就会感到害怕。在这种巨大的压力下,我们终于熬过了两个月的漫长时间!很奇怪的是对方突然出现了内部混乱。 “因为害怕阿卡菲尔的功劳太大,也因为梵特拉教廷那边的小人太多,终于在阿卡菲尔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德雷斯勒伯爵,这个人明显是在和阿卡菲尔对着干,是教廷派他来专门牵制黄金公爵的。他名义上带来了为数不少的援军,但实际上他的部队对阿卡菲尔的提防程度远远超过对我们。格兰兹很快抓住了这个突破口,有一次我们实施强行突击,一举拿下了德雷斯勒伯爵的一个军团!本来让·雷根的部队可以分兵救援的,可是他没有去救,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分兵,我们就有机会打开封锁的缺口,以后他将要很费劲才能够重新扳回优势。因为这事,让·雷根甚至阿卡菲尔都和德雷斯勒大吵起来,双方的部下甚至武力相向。后来你猜这么着,德雷斯勒居然派人将让·雷根暗杀了!” “什么?” 这简直就是在说天方夜谭。在场的所有人,但凡还没有知道让·雷根死因的,都几乎不敢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的确,让·雷根这个让克伊尼亚军闻之丧胆的人物,不是死在格兰兹的妙计下,而是死在德雷斯勒卑鄙无耻的手段之下!虽然是敌人,虽然未曾谋面,莫兰斯却对让·雷根充满着敬意。自己并不是什么优秀的将领,在身边的姐姐、华史、格兰兹等人的影响下,莫兰斯也学会了对敌对将领抱以应有的尊敬。只有全心全意去尊敬对手,才会尽一切力量去打倒对手。这常常是战争年代一条很流行的教条。 “让·雷根可是这个年代里的一件瑰宝啊!就这样死了,实在是命运对我们的嘲弄。”莫兰斯站起来,把目光投向远处喧嚣的街市,“但不管怎么说,让·雷根的死真的让阿卡菲尔断了一只手臂,我们不正是这样才得到喘息并且出现重大转机吗?我从现在的形势可以猜测得出来。让·雷根的死,或许正是乌法尔所有人民的福音,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会!” “军师也是这么说的!”艾尔法有点激动地站起来,“大家都又看到了希望,本来低迷的士气,又重新高涨起来;相反地,黄金公爵那边,却因为让·雷根的死,很长一段时间都闹着内讧。据说后来阿卡菲尔以大局为重,不追究德雷斯勒的责任了,可我觉得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结束的。” 第78章 这是肯定的,想想看让·雷根是何等人物,阿卡菲尔又是何等人物!命运之风,将要把历史这艘巨大的航船带往何处呢? 第三十九章三王牌 在艰难的对峙中,终于又一年过去了。新年里的第一周,天气格外地好,一扫从前的阴霾之气。 让克伊尼亚军民精神振奋的,不仅仅是好得一塌糊涂的天气,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美塞娅公主在元旦日那一天,出现在首都广场参加游行!那一天,全城所有的居民都涌上街头,为了保护克伊尼亚国王与公主的安全,皇家侍卫们也全体出动,劳累了一整天,有不少人饿得饥肠轱辘,可是大家都非常高兴。 公主的气色很好,身体也恢复了许多。可惜的是,‘奇迹之果’的效果毕竟有限,虽然公主能够活动了,一双腿却仍然好不了,只能够坐在轮椅上,由女侍们在后面推着。 公主的头发已经长出了不少,但比起以前来,仍旧逊色许多;脸上那些疤痕淡淡的,把本来很美丽的一张面孔抹上了瑕疵。本地有一种花别名“抓破美人脸”,鲜艳的花朵上平白无故添了一抹淡蓝。但是大家都和从前一样喜欢他们的公主,尊敬他们的公主! 元旦这天,美塞娅与莫兰斯一齐到皇家陵园去给祖先扫墓。在陵园东侧,昔日为国捐躯的功臣们,以及那些牺牲了的女侍,都安葬在这里。死后能够靠近皇家陵园,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殊容,因为这代表着他们的牺牲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莫兰斯为菲丝·艾蒙德献上了一束索兰尼斯大白菊,硕大的花朵在风中微微摆动,灰白色大理石墓碑上,铭刻着菲丝·艾蒙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幸福,因为我生活在圣水湖畔;我快乐,因为我有一大群女伴!” 记得去年莫兰斯回来的时候,把“奇迹之果”交给了薇丝,把破碎的紫晶交给了自己的姐姐。姐姐没有说话,静静地听莫兰斯说完旅途上发生的一个个故事。每一滴眼泪都代表着姐姐对菲丝的那种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情感。 今天是美塞娅公主第二次来给女侍们献花。第一次是在她能够下床后的第五天。 墓园里的恬静与广场上的喧嚣,完全是两个极至。 “最近我怎么一直没见军师露面?” 扫完墓回到皇宫里,莫兰斯忽然问道。说起来今天他也有些迟钝了,其实军师格兰兹自几天前就已经从克伊尼亚消失了。只是那几天里莫兰斯一直都在陪着姐姐,一起讨论前方的战事。乌法尔的局势是如此地动荡和反复,而克伊尼亚新王和他的姐姐,一个远离战场数十日之久,另一个则一直在病床上躺着,所以他们不得不花费好一阵来慢慢上手。 可以说现在的战争是黄金公爵与克伊尼亚之间的对决——确切一些,倒不应该忘记了从中作梗的德雷斯勒。这三方形成了一个三角形。德雷斯勒与阿卡菲尔之间的冲突时大时小,而这二者与克伊尼亚军也时而发生局部战斗。就好比三角形的稳定性一样,因为德雷斯勒的存在,局势一下子复杂了很多。只要有一点头脑的人,都能够看到存在于三角关系之中的巧妙的利用价值,像格兰兹、美塞娅之辈怎么可能会看不出来。 自从德雷斯勒出现,梵特拉教廷那一边就没有安宁过,格兰兹不断地派人过去搬弄是非,为的就是不让德雷斯勒和阿卡菲尔能够联合起来,哪怕是短暂的联合也好。所以也可以说,梵特拉教廷倒成为了乌法尔的盟友。 美塞娅放下手里的书本,说:“军师啊?她又到梅斯湖边去训练她的新军了,近几年来她一直对新军念念不忘,去年尤其卖力。她一年之中倒有半年待在梅斯湖边,她说前方局势尚好,有华史·缪伦大人坐镇总部,又有兰森大人和艾尔法等人负责后方资金物资和新兵征集,虽然我们尚无能力全面反攻,这防线却也不是那么脆弱。 “所以军师就一直着力于新军建设了。可是不论我怎么问她,她总是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仿佛那秘密实在是不可告人。有机会你去问一问她吧!” 莫兰斯点点头。不过真要他去询问,他也不是很情愿。他佩服格兰兹,佩服其卓越的才智和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他也信任军师,只要时机成熟,军师自然会向他们揭开真面目。只是苦了好奇心特强的美塞娅。 “天气多好!”莫兰斯望着天空中那一片片漂浮的云朵。 “只是一般好吧!”美塞娅说,“大概是你最近心情特别好而已。姐姐也很高兴啊,不过高兴归高兴,天气一般好还是事实!” 美塞娅用了强调的语气。 “最重要的一点,你可不能过于骄傲。军师说了,就算让·雷根不在,阿卡菲尔也一样是我们强劲的敌人。长期以来让·雷根一直是阿卡菲尔的最重要的谋士,两人共事多年,即使让·雷根没将自己平生的精巧谋略过渡到阿卡菲尔的脑子里,公爵至少也很熟悉了让·雷根的一贯作风;如果以让·雷根的头脑来决策,多半也找得到解决的方法。阿卡菲尔要是没有这点能耐,他根本不可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 莫兰斯笑了笑,一副学生接受教育的表情。 阿卡菲尔那一边,又在进行着什么样的谋略了呢? 这是莫兰斯、美塞娅、格兰兹……所有人都很希望知道的一点。阿卡菲尔,这个让全乌法尔人民都为之头疼的人,现在正在打着什么如意算盘呢?尽管美塞娅已经派出无数精锐的间谍,查到了不少情报,然而综合起来分析,却依旧得不到头绪。再优秀的间谍,收集到的情报中也会掺杂着假情报,一般说来,真的与假的之间总存在有区别,只要经过分析论证就能去伪存真;但阿卡菲尔的精明外,就在于他已经让伪装几乎无法与真相区分开来,就算让克伊尼亚的间谍们收集到情报,一时三刻也辩不了真伪。 现在莫兰斯他们知道的只是,敌人正在积聚力量。可以说,双方都缺乏主动进攻的条件。在过去一年的战争中,先是乌法尔联军一方大败,到后面则是让·雷根的死和德雷斯勒的“活跃”使得乌法尔重新振奋。如今以克伊尼亚为首的乌法尔联军,已经把战线推进到巴德兰以北数十公里的平原上,然后双方各筑营垒,以歌利亚河的支流为界。 时间是亚曼历的四二二年。 似乎军师格兰兹的新军训练,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元旦庆典周结束才不过十天,从梅斯湖边发来的加急信件,就已经在克伊尼亚王的手里了。 信的内容就只是叫莫兰斯和美塞娅一起去萨尔兰观看实战操练。信中格兰兹作了强调,这次操练就是为了检验新军的作战水平。 于是姐弟二人将手中政务交给主要的几个大臣,带着数百侍卫到萨尔兰去了。 梅斯湖畔。一连十公里都是新军的营地。外界以为这里是训练新兵来补充战争中损失的部队,但谁也不知道,这里实际上在训练着新编制的军团。训练场附近被封锁得尤其严密,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仍然是晴朗的一天。训练场上军号齐鸣,尘土飞扬。首先是五千名新生代的骑士。其中大多数都属于破格提拔,原本他们的身份十分卑微,做梦也不敢想象自己哪一天会佩带上骑士的勋章。去年克伊尼亚曾颁布了条例,宣布只要具备实力及建立了一定的军功,即使来自穷苦家庭的子弟,也有晋升成为骑士的机会,而且这样的机会不再只是空谈,而是实实在在付诸行动。当这些新骑士收到皇家派发的武具和预付的第一个月工资,他们的心就已完全交给了克伊尼亚。 新生代骑士们开始在训练场上演练阵形。格兰兹专门为这些年轻人制定的进攻与防御阵形,比起乌法尔从前惯用的传统战阵,确实高明了许多。从这一点上可看出格兰兹·胡里安这个人的厉害之处来。而且新生代们的整体素质要比以前的部队优秀许多,毕竟来自穷人家的孩子们,从小就吃得苦,对克伊尼亚王又感激得恨不能涌泉相报。 后来五千名骑士更分成两部,以格兰兹教给的阵形进行较量,两小时内,整个训练场上尘土漫天,撕杀声传到数公里之外。 美塞娅与莫兰斯对这些年轻人给予了高度赞扬。演练一结束,众人一起向国王姐弟俩拜倒,高声宣誓效忠之词。 这些就是新军吗? 如果新军只是由这些骑士们组成,那么格兰兹对大家严格保密,岂不是太多余了?在看完新生代骑士的表演之后,仔细想一想,却发现,“新军”的含义应该不只是这些。莫兰斯心里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想要问格兰兹。 正在这时候,格兰兹转过头来,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 “陛下想必还有不解的问题吧,请不要着急,很快你们就能够看到正戏了!”格兰兹说完,对身边的随从小声吩咐了几句,随从匆匆跑看台去了。众人正在疑惑着,只过了几分钟,只听见一声长号,训练场上一阵齐整的马蹄声传来。整整三千名轻装骑兵,出现于莫兰斯的面前。 这三千名轻装骑兵,军容之整齐,士气之高昂,更胜于五千名骑士! 莫兰斯和美塞娅都猜想,这就是整出戏的精髓部分吧! 只听见下一声号响,在训练场的正中,树立起十多个很大的草垛,上面有不少靶子。莫兰斯姐弟俩看到这阵仗,心里愈发感到奇怪,越来越想看看他们的军师到底做了什么安排。 军师保持着一贯的微笑,然后把手中的旗子挥了挥。 第79章 三千名轻骑忽然分作十路纵队,以飞快的速度绕着场地奔跑起来。所谓轻骑,在速度上实在远胜于骑士。这些轻骑全配置了精制马刀、合成弓和一小袋箭支;身上穿的只是轻皮甲。这种做法几乎完全放弃了防备能力,而将优势集中于机动力上,可想而知,他们在战争中所表现出来的灵活能力,将远远超过敌人的想象。如果事实真是这样,那么格兰兹对外的保密,就是很有必要很正确的决定了! 奔跑中,骑兵们开始扳弓射箭。只见漫天箭雨覆盖了草垛的四面八方,深深刺入箭靶中。莫兰斯带头鼓起掌来,因为这些骑兵的箭术与地面上那些弓箭手实在不遑多让。但弓箭手们是站着射箭,而这些骑兵却是在马背上发动他们的远程攻击。综合起来,他们的水准是要超过后者不少!转瞬之间,轻骑们的第一波攻击已经结束,草垛上插满了箭,而轻骑们则已重新集结起来,在观众们面前排成方队,马不嘶叫人不骄纵,一个个意气风发,英姿煞爽!观众们为骑兵队的精湛箭术表示由衷钦佩,同时也赞扬着他们严明的纪律。 而骑兵队的本领并不只是这些。发令的号声再次萦绕在众人耳畔。三千骑兵齐刷刷抽出马刀,分成两队分别向场地的南北两侧奔开。然后这两队互相发起了冲击,一时间尖锐的马刀碰撞声响彻全场。骑兵们在训练场上演绎出精湛的近战拼杀技术,看台上的人则精彩得大声呼叫,场面异常火暴。因为是表演给他们最尊敬的国王和公主看,所有的骑兵都现出浑身解数,只十来分钟,他们就拼得大汗淋漓! 美塞娅在轮椅上大声鼓掌,甚至从身边女侍的腰际抽出佩剑,举到面前向场上的人致敬。当骑兵队最后集合在场地中央等候国王做指示时,美塞娅对格兰兹说:“军师这一招果然高明,在短时间内竟然培养出一支全以机动力取胜的闪电部队来。不如将他们叫做黑翼闪骑吧!” “真是好名字!”格兰兹说完,向身后示威又招了招手,接着说,“下面还有更好的节目呢!” 到这时,莫兰斯姐弟俩已经习惯他们的军师鬼鬼祟祟的安排了。再说前面的骑兵队,虽然体现得出格兰兹高超的练兵艺术,但主要的指导思想,美塞娅也能够参悟出来。 骑兵队很快地退下,一如他们并没有出现过。接下来上场的仍旧是骑兵。当莫兰斯、美塞娅看到这些特殊骑兵时,不由得眼睛一亮——两百来匹良驹的背上,全是充满活力的女孩!其中一百匹都是二人共骑! 总共三百多女骑兵! 美塞娅一眼就看出了其中有不少人是她的女侍。原来格兰兹将她的部分女侍借去,培养出这样一支小股部队来。 军师充当起旁白说明的身份:“陛下、公主请看,这是我们克伊尼亚的又一支秘密武器。我利用这些时间,把公主殿下的女侍队规模扩大了很多,其中二百多人是纯粹的骑士,另外一百人则是原本属于光之母神教的魔法师。我挑选出一百名骑术最精的骑士,让她们练习与魔法师们共乘一匹马——要知道这些马匹都是从索兰尼斯大森林里精挑细选引进的神驹,耐力非常好,也很通人性;而女孩的体重较之男人已经轻了很多,而且她们没有重装甲,重量又减掉了一层。我叫这二百人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特别注重她们的协作感以便她们在实战中能够团结协作。其余的人则为她们进行掩护。” “好!好一批魔法骑士!”莫兰斯、美塞娅都大叫精彩。 在数百年详尽的战争史中,还从来没有哪个国家,培养出魔法骑士来进行战斗。在所有的战争史料里,魔法师确实是战斗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可是魔法师们一直都步行作战,在战场上辅助步兵、骑兵的进攻,可见格兰兹不仅聪明机智,胆子更是大得惊人! 但是培养魔法骑士又是何尝容易,格兰兹之所以让魔法师和女骑士共乘一骑,就是为了结合二者的优点,又不让魔法骑士变得中庸——中庸实在不是什么优点,因为中庸代表着丧失了两方面的优势。 不过这次没有表演,原因之一,是这些魔法骑士的重要性甚于刚才的骑兵队,以致到现在还要有所保密,所以只由其中一对魔法骑士给国王与公主露了几手。原因之二,是格兰兹还想向美塞娅再借几名女侍——夏侬、马可、克丽斯汀,然后再挑选一批女骑士,凑够三百骑的数量。美塞娅很爽快地答应了。“还有安排吗,军师?” 莫兰斯微笑着问。 格兰兹点点头。当魔法骑士们退出会场,只见一批剽悍的兽人战士进入场内,为首的六名首领,一致向前迈步,在莫兰斯和美塞娅的跟前跪下,行了君臣之礼。 “这就是我军的第三块王牌,来自兽人领的六支百人队!”格兰兹说。最前面的六名首领,很明显就是六名百夫长了。 莫兰斯望着看台下这一群如狼似虎的战士,兴奋之色流于表面。从前兽人西瓦曾经在他身边做了一阵朋友和臣子,他深知兽人比起人类或精灵,在体质上确实强壮很多。兽人战士和西贝高原的矮人族一样,都可以当作野兽来对待!想起西瓦,莫兰斯不由得一阵哀伤。 “为了对抗梵特拉,精灵与兽人族都给予了我们非常有力的援助,若是没有他们,也就不会有陛下眼前这几张王牌了。”格兰兹转身对莫兰斯说。 莫兰斯点点头。兽人们的对战表演免掉了,因为莫兰斯相信,这些战士绝对和从前那一批一样威猛。如此一来演练就算全部结束了,国王陛下非常高兴,拨出不少金马克作为赏赐。 “真有你的,军师!”莫兰斯望着仍是灰蒙蒙一片的训练场,仿佛在回味着刚才精彩的一幕幕,“现在我们有了这三张王牌,如果出奇不意地放出来打击敌人,效果不用说一定是震撼性的,我敢打赌阿卡菲尔即使做梦也想不到我们有这么一手!” “阿卡菲尔是不能小窥的,任何对他不够重视的人,都会吃大亏。”旁边坐着轮椅的美塞娅连忙提醒说。 “公主说的对,那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我们的强敌。” 格兰兹顿了一顿,又说:“现在我还有一个问题没处理好,就是这三支秘密部队的总指挥到底应该安排给谁。” “朝中不是有很多大将吗?他们都是很有本事的!”莫兰斯认为此问题很简单。 美塞娅低头想了想,说:“既然是特殊部队,这指挥者确实应该动些脑筋来考虑考虑,想想看华史·缪伦倒是个人才,可惜华史要带的是主力部队,现在全军中就只有他最镇得住了,想想看他那体形……(说到这里大家就有点想笑)兰森伯爵也不错,可是他那工作岗位可是不能轻易离开的,商都荷里底亚的重要性很不一般。其他将领倒不太适合做特殊部队的领导,因为他们虽然稳健却缺少奇兵部队领袖应有的资质。说实在的,我真想亲自来领导这三支王牌队伍,可惜啊可惜!” “夏侬和马可都是不错的人选啊!”莫兰斯在旁边建议。 “可是她们俩从来都是女侍,如果马上让她们做领军之人,我怕那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根本不服,一者她们是女人,二者她们地位不够。”美塞娅叹一口气说。向来很少有女人能够在军中做大将,像美塞娅这种超级女强人的存在,已经是很大的异数了。除非让女人去领导女人,否则众人很难服气。在这个年代里,男人的地位还是高高在上的。 三人都感到问题的不简单了。忽然美塞娅说:“就让我弟弟莫兰斯来做吧!” “我?不行,我不具备条件啊!” 莫兰斯很吃惊,想要吓他也不该这样来吓。 “弟弟你总是低估自己的能力,其实我认为你就是很不错的人选。这三支王牌部队,都是属于奇兵性质,而我不是从小就教你怎样运用奇兵来主导战争的胜利吗,难道你忘记了?比起朝中那些作战时四平八稳的将领,你所学的作战之法才真正适合奇兵队的领导。再说你又是国王,由你亲自领导,这些人必定可以发挥出全部的实力,如果我没估计错,以后我们的胜利完全得依赖奇兵了!” 格兰兹也点点头,表示对公主的赞同。 莫兰斯在心里其实也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他小时候,姐姐教给他的并不是传统的兵法战术,而是被当时的宫廷先生们看得没价值的“旁门左道”;说起来美塞娅也确实是个异数,常把工夫花费在迂回、偷袭等战法上,对正面作战一直是嗤之以鼻。有时候美塞娅的两个哥哥甚至训斥妹妹“不可学习卑鄙无耻之战术”。莫兰斯就是在这种思想的熏陶下长大,继承的也自然是这种思想。 “那我就勉为其难试试吧。”莫兰斯答应下来。 于是三张王牌——黑翼闪骑、魔法骑士、兽人队——都划归为莫兰斯的直属近卫军,并且保持着秘密状态。如今骑兵部队和兽人们都已经训练好了,魔法骑士们却还需要一定的进阶。三支部队继续留在梅斯湖畔,格兰兹·胡里安也继续在这里履行自己特殊的使命。暮色渐渐扩散到整个天幕。心中充满喜悦与满足之感的莫兰斯和美塞娅,又回到他们的宫殿里。这时候,美塞娅那与众不同的脑子开始飞速运转起来。她开始为今后的作战部署做思考,从今天开始他的弟弟成为了奇兵部队的指挥,正如她一贯坚持认为的,在面对梵特拉这样的强敌时,一味作正面迎击是不可行的,不论财力、军力,梵特拉都强过他们乌法尔数倍;惟有恰当使用奇兵,才能极大地增加胜率。 第80章 第四十章内讧 事过境迁,又一个新年到来。 巴德兰城内没有一丝欢乐的景象,反而是兵营里气氛更加愉悦一些。 此时的巴德兰城正处于梵特拉军的控制下——确切地说,东城由阿卡菲尔所部控制,西城则是德雷斯勒的辖地。 阿卡菲尔深知,自己作为侵略者,很容易就能引起公众的愤怒,就算他凭着手中的兵力,可以轻易镇压任何一次暴动,他也不希望事态演变成那样。安抚民心,甚至收买被占领区的民众,应该是一个侵略者高度重视的问题。 阿卡菲尔对安抚民心很有一套,虽然前方战事频繁,他还是尽力减轻当地民众的负担,自己则缩衣节食,减少应酬需要的开支;他的部下们有时也得跟着吃苦,比如扬羽勋爵就时常没有好酒喝,因为当地人不卖酒给他,公爵却不许他发脾气用强。阿流斯也常有类似的遭遇。 公爵如此煞费苦心,就是为了营造一个平和安宁的被占领区,这样他在前方作战也会少一点后顾之忧。可是有一个人却专门跟他对着干——就算口头上从来没有这种愿望,在实际工作中却无时不刻不在表现着这种倾向。这个人就是德雷斯勒伯爵。 德雷斯勒视阿卡菲尔在城中明显位置张贴的安民告示为废纸,不断纵容部下在城里捣乱,三天两头便有杀人、强奸等要案发生。为此阿卡菲尔所部的监察军已经不下十余次地与德雷斯勒的属下交锋。德雷斯勒之所以有恃无恐,只要是他随身带着当今教皇所签发的大赦令,好比身上挂满了免死金牌,因此就算他承担下所有罪状,阿卡菲尔也不可把他拿下监狱。 这一天双方的士兵又在城西交手了,结果造成二十名士兵的伤亡,平民中更是增添了百余名无辜者。 消息传到阿卡菲尔那里,不论是城防官阿流斯还是阿卡菲尔本人,都气愤得暴跳起来。 阿流斯把杯子摔个粉碎,,破口大骂为什么德雷斯勒不马上去死。阿卡菲尔摇摇头说:“你这样骂也实在不是办法,那个人是受到教皇那边保护的,所以他才敢在我面前如此放肆!他也算准了不不能够拿他怎么样。我阿卡菲尔实在是倒霉,遇上了这样一个近似无赖的家伙!” “说白了他就是依仗手中那些军队而已,他有军队又有教廷的支持,自然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了。若是有种,就叫他来和我单挑啊,保证把他全身筋骨都碾成粉末!” “若纯以部队对决,他的那些流氓士兵也觉得不是我们的对手,只是我们不能与他对着干,否则克伊尼亚人就会从中渔利。” “我们不如跟克伊尼亚人联合起来对付德雷斯勒,甚至让克伊尼亚人扶持你登上梵特拉的王位……” “你小心点!当心隔墙有耳!”阿卡菲尔立刻训斥说,这种造反之词可不能轻易泄露,随便让哪个人抓到把柄,都能让黄金公爵从此一辈子爬不起来。因此阿卡菲尔无时不刻不在小心翼翼。 “阿流斯,这话以后不许说了,实在太危险!而且,你的提议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可是你要知道,克伊尼亚那一边有多少古灵精怪的人,他们会不想到这么一点吗?实际上他们没有一个人不想叫我和德雷斯勒之间的矛盾闹大,我敢说教皇那里一定有克伊尼亚的奸细过去搬弄是非了,不然为什么教皇给我们的补充要比给德雷斯勒的差那么多!”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啊!”阿流斯对这天花板发起脾气来,“让,你这个家伙,怎么这么快就跑了,留下一大堆问题给我们来解决,你这家伙实在太没义气了!你给我从天上滚下来!” 看着又叫又跳的阿流斯,阿卡菲尔只有摇头的份。他在感叹自己的不幸,在自己最需要让的时候,让走了;没有让,他好比是一个断了一臂的巨人,力量大减。 阿流斯发完一通脾气,心里似乎好受了一点,想到自己今天还有不少事情要办,于是想向公爵告辞。正在这时,一名卫兵匆匆进来,递上德雷斯勒的一张便条。 原来德雷斯勒的暴行在巴德兰城西郊引发了民众的暴动。德雷斯勒认为阿流斯是城防官,因此这时应该交给他来处理。这张便条,正是督促阿卡菲尔和他的属下尽快解决此事。 自己惹下的祸事,却要阿卡菲尔来着手解决!而且只是写在便条上,说明德雷斯勒这个人是多么随便!看到这纸条阿卡菲尔气愤得将其撕得粉碎。不过他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想要带兵把德雷斯勒的临时府邸夷为平地的冲动。 “迟早我会要德雷斯勒在我面前死去!” 阿卡菲尔恶毒地说完,带上阿流斯匆匆向事发地点奔去。 为了这事件,阿卡菲尔损失了数十名忠实的部下;同时他也杀掉了数百暴民,因而被德雷斯勒冠以“残暴者”的称号,而实际上一切事端皆因德雷斯勒而起,若不是他那天晚上糟蹋了一位漂亮的村女,还将村女一家尽数杀绝,哪会有今天如此难以控制的激愤场面出现!矛盾一点点激化,仇恨的种子几乎遍布黄金公爵及其属下们心中。有一位正直的部下去跟德雷斯勒理论,竟然被伯爵用鞭子抽死,尸体也不知所终! 当矛盾积累到不可忍受的程度,当初的一切不满及怨恨,都会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瞬间暴发开来,将互相敌视的双方完全淹没。就算阿卡菲尔再怎么为大局着想,再怎么忍让,他毕竟也有作为一个贵族、一个军人的荣耀,更何况他的手下们都曾是斗志昂扬的战士!他们无法忍受了,不能再由得残暴的德雷斯勒继续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了! 那一天早晨,当黄金公爵因为不详的预感而早早地爬起来时,看到的竟然是数百名全副武装的的士兵,而阿流斯竟然在他们的前面! “阿流斯,你这是干什么?” 公爵厉声问。 “请殿下不要阻止我,我这就去把德雷斯勒的项上人头拿下来!”阿流斯坚定地说,“我身后是四百名敢死兵,有了这些人,想要把德雷斯勒干掉完全不成问题。另外我还联络了城外我们的驻军,一旦进攻开始,他们将全力阻拦德雷斯勒的部队。” “你……是谁允许你们这样做的?” “殿下,我们并没有得到允许,可是全军将士没有一人不痛恨德雷斯勒,没有一个不想生吃其肉!如果我们不把德雷斯勒除掉,今后我们还有什么士气去和克伊尼亚战斗?”阿流斯愤愤地说,“这次行动,得到了每一营将领,每一个士官的支持,神要我们把德雷斯勒消灭,我们是不能忤逆神的旨意的!” 阿卡菲尔想到自己还需掌握全军的支持,看来干掉德雷斯勒是众望所归,于是他点点头,不再说什么了。众人一阵欢呼。 “殿下,这件事绝不会连累了你,等到杀了德雷斯勒这老贼,我会承担所有责任,到时候就请你继续领导大家,打下这一片江山,把我和让·雷根的那份也挣回来!”阿流斯满带傲气说道。刹那间阿卡菲尔对这个忠诚的部下充满了敬佩。 行动开始,阿流斯亲率敢死队向德雷斯勒府邸急速杀去,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刚刚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伯爵大人手足无措。阿流斯及其部下们,早已经积了满肚子火气,因此把德雷斯勒身边的侍从、卫兵,也都看作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一并赶尽杀绝!一大早巴德兰就上演了溅血的惨剧! 恶斗还波及了周围的老百姓,不过这些手无寸铁之人毕竟还算机灵,想尽办法逃离现场,以免被拉下水,做了冤死的幽灵。也有不少人平日里对德雷斯勒充满怨恨,此时也远远地观望,他们希望看到的是:该死的伯爵被阿流斯军大卸八块,满身肥肉拿去喂饿狗。假如结果真是这样,不知会有多少人拍手称快了! 德雷斯勒身边总共只有三百多名卫兵,其余的部队大多在城外,一接到消息他们就想往城里赶,但途中均被截下。一时间城内城外都混乱到了极点。 “阿流斯,你这是在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我乃是梵特拉国的贵族将领吗?连你的头头阿卡菲尔,见了我也要客气一些,你竟在这里以下犯上!反了反了!” 楼台上德雷斯勒犹如一只暴跳的老狗,愤怒的呵斥声传遍四处。 “我是来取你狗命的!”阿流斯不愿多答话,搭起弓,一箭洞穿了德雷斯勒的左肩,那只老狗惨叫一声,向后跌去。周围一阵哗然。 阿流斯继续挥军猛攻。可惜的是德雷斯勒毕竟命不该绝,在混乱中被他的亲兵救出城去了,只要回到了他的营地,他就算安全了,阿卡菲尔一来忌惮克伊尼亚军会趁机偷袭,二来也要保存实力,肯定不敢以大军压上。 这一役德雷斯勒的亲卫队几乎全数覆灭。豪华府邸中满是尸体,愤怒的阿流斯命令手下将宅子焚烧,因为这宅子代表着德雷斯勒的罪恶,里面的每一件珍品都记录了他对平民所犯下的暴行。此举另全城百姓赞不绝口,因此也招致德雷斯勒分外的痛恨。 此后数天里,两军在城外的开阔地区对峙。因为完全失去了对巴德兰的控制,德雷斯勒军队由巴德兰城内提供的补给全被断掉,从此不得不向周边地区索取物资,于是怨声载道的人群从城内移到了城外广阔的农村地区。德雷斯勒写了告状书,叫手下以最快速度送往梵特拉国首都,谁知黄金公爵的告状书更早几天到了教皇的手中。 教皇本人倒不是很愚蠢的人,当初听信宠臣之言,把德雷斯勒派去牵制阿卡菲尔,本意是叫公爵虽然有谋反之心,却忌惮于德雷斯勒手中的部队。 第81章 谁知道德雷斯勒到乌法尔不满一年,就把那边搅得一团糟!每次想到这点教皇就很后悔。所以看到两本告状书,教皇竟拿不定主意应该让谁负责才好,只是下命令禁止双方再发生流血冲突。事情就这样拖下来了。 于是大冲突是杜绝了,可是对峙一直在持续。德雷斯勒军中突然锻炼出一批“骂军”,也就是由嗓门特别大,吐字特别清晰的士兵组成的专门对阿卡菲尔、阿流斯进行恶毒谩骂的部队。这支部队共有三百余人,每天早晨派一百人上阵,中午、晚上各派一百人去换班,一旦在对手军营前结成战阵,齐声开骂,那阵势真可以抵上数千人的努力!既然是专业骂手,攻击对象都是经过了精心挑选,不仅骂阿卡菲尔、阿流斯、扬羽,连他们的父辈、祖辈也都受到牵连,谴词更是让人羞不忍听!然而数天之后,在阿流斯旗下的部队中,也出现了自发组织的骂手分队,两支口水军势均力敌,战斗状况竟能用“惨烈”一词来形容。正在这时,从前方传来了克伊尼亚军进犯的消息——其前部已经逼近巴德兰城了! 在克伊尼亚一方,不论是格兰兹,还是美塞娅、莫兰斯,都很清楚侦察单位的重要性,都不惜花费很大代价获取有用的情报。克伊尼亚一方在巴德兰、哈德伦地区,都派遣了许多优秀的侦察者,尽可能地收集情报,以便让决策者们在分析战况和做出进攻决定时,能有更好的参考。 在侦察这一方面上,克伊尼亚军——或者说是乌法尔联军占据了很大的优势。因为是在本土作战,当地居民会把他们所看到的真实地反映上来,反之黄金公爵阿卡菲尔则时刻都在头疼着老百姓为他提供的假情报,到后来他索性不再相信百姓说的话了。但手下们所收集得来的情报,有很多仍旧是来自于对农民、旅行者的问话,于是就少不了去伪存真的这种令人煞费苦心的环节。 由于情报收集上占有优势,当黄金公爵与德雷斯勒之间的矛盾开始激化,并且由彼此的部下们表现在大街小巷里时,克伊尼亚的精锐间谍们,已经开始把这种趋势反馈给他们的军师。所以在梵特拉的两大军力未曾正面冲突之前,克伊尼亚已经在积极调遣部队,准备利用这种大好机会了。后来巴德兰城的剧烈冲突甫一发生,在克伊尼亚控制下的歌利亚河口,整个夜间都忙碌起来。第一批士兵在三个夜晚之内渡过了河。然后这些部队开始向作为分界线的歌利亚河支流进发。 格兰兹、美塞娅,都有十足的把握判定,阿卡菲尔与德雷斯勒之间是动真格的。 二月份的倒数第二天,天空中飘满细雨,有点冷。克伊尼亚的二千骑士、二千骑兵和六千步兵,已经构筑起坚固的桥头堡,同时也做好了向敌人发动进攻的准备。这一天是两支骂军开始交手的第三天。 “殿下,克伊尼亚军已经在我们的北面布下阵势,而且数量不少!” 阿流斯虽然言语中带着忧虑,但也充满着对德雷斯勒的嘲讽。不为什么,就因为德雷斯勒所部正对着克伊尼亚军的前哨阵地。 “我说,不如让德雷斯勒那老贼先顶着敌人吧,等到他和克伊尼亚拼得不剩一兵半卒,我们再出去把两者一起解决掉,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扬羽嚷嚷起来。因为自己想到了如此绝妙的计策,他有点飘飘然的,对自己满意极了。 “你小子,做得真绝!”旁边的阿流斯喊起来。 阿卡菲尔思考了一下,忽然站起来,说:“不妥,这样很不妥!你们要知道,冲突的起因在于我阿卡菲尔和德雷斯勒伯爵之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矛盾,与广大士兵根本无关。因为我们的缘故,而使士兵们遭殃,这不但与我一贯的作为相悖,而且这样做更会让德雷斯勒所部的成千上万士兵伤亡。当我们自己的士兵看到城下的惨状,他们会怎样想的,他们会怎样看待我们这些爵士? “我向来以士兵为本,与士兵保持同一条心,所以我才能一直得到军队的支持。我军很多士兵,与德雷斯勒的部队中还有不少联系,而唇亡齿寒的道理,相信你们大家也知道。所以我不能对德雷斯勒坐视不管。” 众人想想,阿卡菲尔说的很有道理,因为阿卡菲尔自从出道以来,在军中树立起那么高的威信,全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原本有阿卡菲尔爱兵如子之说,但是阿卡菲尔并没有结过婚,于是后来又改成“阿卡菲尔爱兵如兄弟”之说。 黄金公爵自然是深知自己成功的道理,他要好好把握自己的成功,所以他不能失去梵特拉士兵的敬爱。 “所以我不能弃德雷斯勒的士兵于不顾。”阿卡菲尔发表完自己的一番论点之后,忽然说,“先让德雷斯勒与克伊尼亚军拼几天,等到适当的时候我们再去救他。” 众人:“……” 阿卡菲尔给大家分派好任务,下令城内外各部队做好迎战准备,另一方面也命令扬羽去召集梵特拉圣教所属的最优秀的魔法师。因为阿卡菲尔知道,克伊尼亚所拥有的魔法部队实力很强,即使稍微小看,也必定会为之而付出巨大的代价。魔法部队数量虽少,却在战争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阿卡菲尔也希望自己手中的部队能为获取胜利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德雷斯勒那边,则没有传来求助的消息。阿卡菲尔不知道德雷斯勒本人是怎样想的,或许是对黄金公爵怀着恼怒,又或许是对克伊尼亚抱有小窥之心,总之他一直没有任何表示。阿卡菲尔也不理他,这样也好,一旦对方作战失败,就难以把过错都归于阿卡菲尔身上了。 很快的又有五千骑兵和五千步兵进驻克伊尼亚所建立的桥头堡。现在在巴德兰城附近,已经有一万八千到两万二千的克伊尼亚军进行着部署。这部分军队,应该大部分来自华史·缪伦的兵营中。一直以来都是这个身躯伟岸的年轻宰相兼前军主将指挥着主力部队。 阿卡菲尔将所有情报整理了一遍,最后在敌人数量那一行,把数目增加了五千。 “格兰兹,你的隐性军队躲不过我的眼睛!” 黄金公爵说完,对着桌子上的杯子微微一笑。当年让·雷根经常坐在他对面,不论身份地位,悠闲地喝着红茶或者绿茶。 “让,我会继承你的思想,你永远是最强的军师,而我永远是最强的将领,没有人可以打败我们!” 冷风吹着蜡烛上跳动的火光,似乎让·雷根的精魂,正在向黄金公爵聚拢。阿卡菲尔在瞬时间感到了无比的自信。 第四十一章寸土必争 克伊尼亚军在河口附近的营地正在日益加固。 这一天天气正好,很爽朗的太阳。 这一回,克伊尼亚军可以说是御驾亲征了,在头两批部队巩固了自己的阵地后,皇帝本人与宰相华史·缪伦,领着三万军队渡河。大后方交给美塞娅和一班老臣镇守,格兰兹则随大军一同奔赴前线。 阿卡菲尔出于好心,事先向德雷斯勒伯爵发出警告,要他小心应付克伊尼亚即将展开的进攻。谁知德雷斯勒竟然一点也不领情! “让他死了最好!” 看完德雷斯勒的回函,阿流斯勋爵骂道。 “静观其变吧。” 阿卡菲尔说完,向部下部署侦察队去了。 现在的军力对比—— 阿卡菲尔军约四万人,但骑士数量不足,且很多士兵缺乏经验;还有近万名士兵正在四处征集中,现在征集军队越来越困难了,想要在本土补充新鲜血液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而梵特拉教廷那边又百般拖延,月月都有新理由。德雷斯勒军达到五万三千人,同样的也存在骑士数量不足的问题,而且因为最近补给与周边治安问题而头疼无比。梵特拉国向来都是凭借着其优秀的圣殿骑士团称雄于大陆,但是在去年的几次战役中,因让·雷根去得太早,梵特拉军的圣殿骑士频频被消耗。 克伊尼亚军这一方,已经聚集了超过五万名士兵了!现在的克伊尼亚军,就是乌法尔联军的代名词。克伊尼亚军拥有两个优势,足以暂时弥补他们在人数上的劣势:其一,士气高涨;其二,他们已占领了几个战略要点,因为德雷斯勒的失误,格兰兹现在可以只派遣少量部队就能遏制住北、西、东三面大部分的紧要通道。另外克伊尼亚军的阵地亦非常牢靠,在兵力较充足的情况下,他们可以稳稳守住自己的地盘,不让敌人得以前进半步。 德雷斯勒本想在对手渡河的半途中给予狠狠打击,所以组织了一万人从正面进攻,同时还有两万人在各个方向进行压制和骚扰,可惜对方阵地坚如磐石,致使德雷斯勒损失三千人马还不算,竟然连半点便宜也没占到。 于是克伊尼亚军得以从容过河。虽然只是一条并不算宽阔的河流,莫兰斯却知道,自军的前锋,为了开辟这条水上通道,不知付出了多少艰辛!而之前他跨过的歌利亚河,也是乌法尔的战士们,以无数人的鲜血才打下来的。莫兰斯珍惜这一切,所以每当他自己想做决定时,他必定前思后想,小心翼翼地在心里论证。他知道军师和姐姐都强烈认为他应当自主思考,但谨慎的态度不可丢。 克伊尼亚军阵地的两侧,各有四千步兵镇守着,呈现犄角之势,其中混杂有魔法小队进行结界保护。中间是大部队,华史每天都在这里跑来跑去,部署负责侦察、保护供给线、挖深壕沟的士兵。他那八十来公斤的身躯在军营里倒是第一显眼的景致。虽然才是二十几岁,华史的脑袋上已经有数根白发光荣上岗。 第82章 近年来一直负责前线的总体防务,真是难为了他! 莫兰斯正想着,宰相已经向这边走来,行了大将对主帅之礼。 莫兰斯挥挥手,华史直起身来,汇报了这个早上的情况。 “据我估计,上午敌人很可能会发动一场试探性进攻。”华史说。 “我也感觉得到这种预兆。”莫兰斯表示赞同,一面把一张表格交给华史,“这是几名见习骑士的批准名单,华史看看吧,提一下意见,我觉得尚需要继续考察一番。” “既然陛下已经拿定了主意,就继续对他们进行考察吧。”华史虽然这样说,还是接过表格看了看。 “对了,今天派出了多少侦察兵?”旁边的格兰兹问。 “有五百人了,分成十队。”华史说。这个数目比昨天增加了一倍,因为昨天克伊尼亚军与阿卡菲尔军的侦察队打了起来,彼此各有损失。看起来阿卡菲尔似乎更加重视侦察,所以今天克伊尼亚军也不惜重兵出击了。 两军侦察兵之间的冲突,往往演变成为前哨战。在这些小战斗里,乌法尔的轻骑们初步显示出其优势来。 阿卡菲尔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梵特拉一直只重视骑士,军队里的轻骑兵几乎相当于打杂的角色,从来都没有作为重要战斗力被认真考虑过。 克伊尼亚在派出侦察兵后,又暗中调遣二千骑兵,不动声色地把一个小村庄占领了。 因为共同的敌人是克伊尼亚,德雷斯勒已经把军队的锋芒完全掉转,指向克伊尼亚军。不过多虑的伯爵老是担心阿卡菲尔会突然在背后捅自己一刀。另一边阿卡菲尔也不吭声,只是冷冷注视战场上的状况。 对峙总有结束的时候。克伊尼亚军为了夺取战争的主动权,开始向他们需要进攻的最后战略据点进发。 那是一个小丘,具备对德雷斯勒所部很好的压制优势;而掌握着小丘的德雷斯勒部队,也能够较好地控制周围很大一部分地域。小丘上备有水源。 要攻占这个地方,取巧是行不通的,惟有依靠两军真正的作战实力了。所以在二月七日的早晨,克伊尼亚的主力步兵在优势骑兵的掩护下,开始对小丘发动猛烈进攻。这些步兵都增厚了装甲,并结成厚厚的方阵,每一排的长枪都搭在前一排士兵的肩膀上,用以防备圣殿骑士们的冲击。两侧各有刀兵、弓箭手甚至弓骑兵的百人队。 本来格兰兹、莫兰斯都热衷于用计谋,可是现在的情况,摆明了只能正面交锋,再聪明的军师也不可避免走这一步。 德雷斯勒也尽起手下军队,大有一决雌雄之心愿。 第一天清晨德雷斯勒的骑士们就发起了猛烈的反冲击,希望把对方的步兵方阵逼退。骑士们以密集阵型,一波波冲击着面前的方块,可就是无法成功。为了对付梵特拉的圣殿骑士,乌法尔不知采用了多少种战阵,想了多少办法。如今克伊尼亚军主要采用两种方法来对付圣殿骑士,其中之一就是密集的长枪兵方阵了。此外,两翼派遣援护骑兵,也不失为加强方阵战斗力的一种有效途径。 第一日的激战,焦点就聚集在这个小丘上! 巴掌大的地盘上,万人集体大冲杀从早晨一直持续到晚上。夕阳西下,天边抹着惨淡的昏黄色,稀疏的几朵云缓缓漂浮。 圣殿骑士们一次又一次发动冲击,丝毫不会畏惧前面的长枪之阵。这些骑士从小就接受着终于教廷的教育,视教皇为天下最重要的人物,为了教皇、教廷,他们可以献出一切!今天就是他们表现自己忠诚的最好时机,因此他们无不争先上前。同样的,对于克伊尼亚军中每一个战士来说,莫兰斯、美塞娅便是他们心中的信仰所在,为了保护自己的信仰,他们也将会拼尽全部实力。 莫兰斯在高台上观看着前方激烈的战场。浓尘滚滚之下,敌我双方完全搅在了一起。圣殿骑士们以雷霆万钧之势,把克伊尼亚的前几排步兵冲得七零八落,好像风雨中摇曳不停的扁舟。不少人丧命于铁蹄之下。可是后面的步兵们则坚定地守住他们脚下的土地,努力地重新组织起自己的阵形;不但没有退却半步,反而缓缓向前行进。长枪狠狠地把骑士戳下马来,一时间战马凌厉的嘶鸣声传遍旷野。 克伊尼亚两翼的骑兵,忽然向敌人发起包抄,因为敌人的侧翼,是由步兵来掩护着的。相对于马背上八面威风的圣殿骑士,这些来自平民底层的士兵们,装备就没那么好了,所以很多人当了移动不便的箭靶,被扎得像树林里的豪猪一样,士兵们惨叫着倒下,整个战阵混乱无比,大家推推挤挤,运气尤其不好的人,竟遭到自军的士兵争相践踏而死! “让开让开!你们这些碍事的家伙!” 圣殿骑士团的指挥官火大了,因为周围都是自军混乱的平民兵士,极大阻碍了他们骑士的行动。而敌人却趁着他们阵形不整,妄图包抄他们。 正在这时候,东南方向上却有一阵阵爆炎袭来,在克伊尼亚军旁边爆炸,顿时炸死了不少步骑。德雷斯勒军的危机虽然被解除了,但那些平民兵士们,小半也被殃及。远远的德雷斯勒伯爵兴奋地喊着:“打得好!把他们的阵形一口气打乱!” 德雷斯勒身旁的魔法部队,听到主将大人话语中带着赞赏,看到他面带喜色,顿时也振奋精神,继续发动爆炎攻击。 因为场地比较狭窄,本来克伊尼亚的骑兵们就未能够完全发挥水平,现在他们又遭到魔法的攻击,莫兰斯感到格外心疼,看看周遭的形势,似乎对士兵们不太有利,这打击实在太突然了。于是莫兰斯下令暂且退兵,双方各自整备战场上撕杀不停的部队,徐徐向各自的营地退回去。 这一战算是克伊尼亚输了,他们没有达成原定的目标。 整场战斗阿卡菲尔都在用心观看着。看到德雷斯勒的魔法部队把爆炎球向战场中央发射过去,无论自军还是敌军都遭受重创,阿卡菲尔就有点愤怒起来。 “这匹夫简直不把士兵当人看待!”黄金公爵说着,愤愤地捶击旁边的柱子,“早晚有一天他会失去士兵的心,到时候看谁还能救他!” 接下来的时间里,双方各自清点伤亡人数。因为此战的失利,莫兰斯和格兰兹不得不冷静地坐下来,重新审视他们原先对德雷斯勒部队的估计。本以为德雷斯勒这个人在作战方面不足为惧,但实际上有圣殿骑士团与圣教魔法部队长期积累起来的实力,只要德雷斯勒在指挥上不犯大错误,他们毕竟还是能够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来。 人数相当的战斗,通常都只会导致两败俱伤的结果。 克伊尼亚所伤亡的,主要是轻步兵与重步兵,外加少数骑兵,而德雷斯勒损失的则多为骑士。人数上,克伊尼亚的伤亡要多出一些。 “军师啊,看来我们要重新部署部队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莫兰斯有点忧心忡忡。他虽然知道,战争是自由之路上不可逾越的一道障碍,但是他很不情愿看到数千数万人的流血撕杀。 格兰兹的双眉皱起来,说实在的她也不愿看到重大伤亡的发生,尤其是以步兵部队去抵挡敌人素来最勇猛和最愚忠的圣殿骑士团。可是从整体上来考虑,她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战术。 天才女军师又一次把地图在桌面上摊开。 “如果没有这个小丘,形势一定会完全不同。”她的食指不断地敲着地图上小丘的位置,“以现在我们的布阵形势和敌人防御力量的分布,要想达到压制性的效果,我们就非得夺取这个小丘不可——如果不打算攻取巴德兰,那又另当别论。现在的形势很不明朗,我们的行动就是要打开一片新气象。” 莫兰斯似乎对军师的分析不够信服。“真的一定要夺取巴德兰吗?其实我也知道这个城市的重要,而我们又必须抓住机会利用德雷斯勒与阿卡菲尔之间的矛盾……” “是的,这样的机会实在不该放过。” 莫兰斯若有思考地沉默了片刻,说:“我倒认为,我们可以以退为进!” 第二天和第三天照例是激烈的攻防战。 看得出来克伊尼亚军似乎要寸土必争了。 又一批援军紧急增加到克伊尼亚的前锋之中,魔法部队的实力大大加强了。因此第二天克伊尼亚的步兵们都沐浴在防御魔法的光芒之下。 因为圣殿骑士们损失惨重,后面的冲突变成步兵与步兵之间的白刃战。比起单方面居高临下的突刺,白刃战更加激烈更加惊心动魄,伤亡也更加大!整个战场就如同炼狱一般! 德雷斯勒总是处于自军军营的最深处,不过他在那里快速搭建了了望塔,他的视力很好,战场上的情况几乎尽收眼底。下面的人只看见他们的头头有时焦急地跺脚,有时又显得异常兴奋,总之他的神态表情时刻随着战场上的节奏而改变着。不过到后来他终于一直保持着笑容,所以下面的侍卫们就判定,己方似乎占了较大的赢面。 事实也好像真是这样,第三天下午克伊尼亚军抛下一批尸体退却了。毕竟还是防守的一方占据了不少优势。 克伊尼亚军的士气也似乎颇受打击,看他们的阵形,比起前几次冲锋时,显得散乱多了。 德雷斯勒转过身来,望着不远处巴德兰城的城墙。想来阿卡菲尔一定也在城墙上观看着这几天的战斗吧。只是从这个距离,他分辨得不是很清楚,不能确定究竟哪个人影是黄金公爵。 “你一定无时不刻不在盼望着我输掉战斗吧,然后你好来捡现成的便宜?” 第83章 德雷斯勒扬着大拳头说,“不过你也看见了,这就是我德雷斯勒的实力,有我在你一定没有可能占到任何便宜!” 伯爵大人得意地说完,飞快地爬下楼梯,脚还没落到地面就已经喊起来:“今天晚上开庆功宴会!我准许你们随意吃随意喝!” 几名侍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知道德雷斯勒的军中缺乏补给,能够让士兵们吃饱就不错了。但是将军阁下既然已经下达了这样的命令,宴会的准备工作就一定要开始了。吃完了现有的存粮存酒怎么办,不用说,自然是跟附近的村民们索要了,反正他们做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于是当天晚上真的举行了盛大的宴会,士兵们粗犷的笑声传遍四方。阿卡菲尔在城中懊恼着,从战场上两军的表现来分析,克伊尼亚军这回似乎输得不怎么体面。——不对,我怎么会有希望敌人取胜的想法——或许莫兰斯他们这次犯了重大错误,所以才让德雷斯勒大胜了一场。没有任何人是完美而无失误的,这是世间的真理,想来天才军师格兰兹也不可能置身于真理之外。 “可恶,给他捡了个大便宜!” 阿卡菲尔的拳头砸在桌面上,砰的一声响。 旁边坐着阿流斯和扬羽。两人同为让·雷根的好友和并肩作战多年的同志,因此他们俩无不对德雷斯勒恨之入骨。今天看到德雷斯勒取得了一场大胜利,又仿佛听到那老家伙爽快的笑声,所以两个人牙齿都痒痒的。 “说老实话我真的很希望老家伙被莫兰斯给宰了!” 扬羽一边说一边冷冷地哼了几声。 “你以为我不想啊?不论是谁把他做掉,我都会无比高兴。可惜老家伙的运气实在太好,为什么我们的运气就不会好一点,想不通!” 阿流斯接着说,话还没说完扬羽又嚷起来:“谁都想不通啊!” “好了好了你们别吵,怨天尤人也不是办法,战争的进程常常是不受我们主导的,连预料都带有很大困难。现在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去做了。”阿卡菲尔说完,叹了一口气,仰躺在宽大的椅子上。 接下来是短暂的沉默。 然后阿流斯很担忧地说:“光是给他捡便宜,我们恨一下发泄一下也就算了,问题是我担心,他会借上奏功劳之机,在教皇面前对我们大肆诽谤……” 话还没有说完,大家的心就被揪起来了,因为这的确是个让人困扰的问题。 阿卡菲尔再叹一口气,说:“既然有这种可能,我们不得不想一些对策了,我也可以想象谣言诽谤的后果有多严重,但是如果我们也争取到一些胜利,结果又会有所不同。” “那就趁机打落水狗吧,趁克伊尼亚军元气大伤,我们抢在德雷斯勒的面前夺取我们的胜利!” 阿流斯的这个提议颇具有诱惑力。 因为担心被德雷斯勒摆一道,所以不论黄金公爵还是他身旁的扬羽,对这个计划都颇为心动。但阿卡菲尔毕竟继承了让·雷根的不少光荣传统,隔了片刻他说:“那么各位对于克伊尼亚的退兵行动有什么看法,你们说对方有没有可能会是故意的?” “看不出来,我认为他们这回是真的失误了,除了撤退之外别无他法。只要回到他们原来的势力范围内,他们在兵力补充上就会比较迅速,而且背水一战也容易造成高昂的士气。”阿流斯接着说,“所以由现在的形势来看,德雷斯勒不一定可以一鼓作气端掉克伊尼亚的首都,这或许是个很好的机会,我们可以赶在老家伙的前面夺取最大的功劳。” 阿卡菲尔的目光迅速游移到桌面上的地图上。克伊尼亚城与巴德兰城之间的土地,被歌利亚河及其支流所切,本来这里应该是土地非常肥沃的农田区,可是因为战争不断,这里变得田地荒芜,人员外流,几乎十室九空。不过说起来这里平坦的地形倒是大会战的良好地点之一。 “我也不认为敌人会耍花招的。总结他们最近几天作战失败的教训,是因为他们的骑兵没能在开阔地上发挥全部实力。但是我们也不要忘记,在开阔的地形上,我们梵特拉的圣殿骑士们也会更加勇猛,就算他们要耍花招,到了那种地形上,占便宜的说不定是我们。” 阿流斯和扬羽开始以他们的脑袋来分析客观现实。在让·雷根不在的条件下,黄金公爵时常吸收两个部下的意见,以供自己参考和决策。 经过了许久的思考,也许是确实受到太大的诱惑,黄金公爵终于决定,要抢在德雷斯勒伯爵之前,攻破克伊尼亚的首都——亦即乌法尔反抗军最后一个大据点。阿卡菲尔的策略是这样,首先,由德雷斯勒去对付后撤了的克伊尼亚军;那个老家伙八成是要陷入苦战的,所谓娇兵必败,德雷斯勒向来容易骄傲或者冲动,这一点他阿卡菲尔十分清楚。他可以下赌注,断定德雷斯勒会在格兰兹面前吃尽苦头,到那时候就非得让黄金公爵出马相助不可,然后黄金公爵趁势把敌人击溃,再一鼓作气挺进克伊尼亚领的腹地。 “好阴险的计谋啊,拿德雷斯勒来做跳板,让他和莫兰斯斗得两败俱伤,我们就从中渔利……” 阿卡菲尔冷笑一声:“那老贼害死了让·雷根,我早晚都要跟他清算的。说起来还是莫兰斯想坐山观虎斗呢,可惜他这回失策了,我和德雷斯勒并没有斗得太厉害。我决定了,就用这个计策,只要大家配合得好,一个月后我们就可以在教皇面前接受封赏了;然后我们再以乌法尔为基地……” “明白了!” 两个忠实部下都兴奋地叫起来。 这一天晚上,阿卡菲尔的一纸公文,散发到巴德兰城中每一个将领,每一名骑士的手上。没有激动人心动员的演说,也没有奖金或宝物的激励,但阿卡菲尔的所有忠诚部下们,都知道他们的领袖需要他们奋勇效力的时刻来临了!整个晚上到处的兵营里都在暗中做出发的准备。相反的德雷斯勒那里却因为兴奋过度,除了负责值勤的那一班人,大家几乎都喝得倒下了,如果克伊尼亚军发动奇袭,难保这些醉鬼不会不明不白地死掉。 但是莫兰斯没有领兵前来劫营,或许在德雷斯勒的旁边,还有一个令人敬畏的阿卡菲尔吧。 第四十二章主战场 原野上飞驰着四匹骏马,马背上,一男三女正熟练地操控着手里的缰绳。 在这个年代里,只有两名君主会亲自策马去侦察战场情况,一个是莫兰斯,而另一个则是阿卡菲尔——这里把阿卡菲尔也算作是一个君主了,因为他拥有君主所必须具备的气质,他那高贵的身份也适合于一个君主继承人的角色。 四人之中,男的就是莫兰斯。大半天的奔波,给他的脸上蒙了一层风尘之色。不过他身后的女侍夏侬、蒂尔和艾宓尔,也一样辛苦了好几个小时。名义上她们这些女侍是为了保护美塞娅公主而招募的,但实际上她们为国王所做的贡献却远远多于她们的公主。本来莫兰斯一直对菲丝·艾蒙德之死耿耿于怀,但是随着自己的不断成熟,以及与姐姐之间深入心灵的交谈,这种内疚之感渐渐消除了。他会领姐姐的情,也会领女侍们的情。 战争年代里,最辛苦的要算是艾宓尔了。尽管已经有了王妃的名分,与莫兰斯之间的感情也很好,可是这个国王一直为着国家的兴亡而努力着,根本没时间起理会他的王妃,在战场上他们是君主与属下、被保护者与保护者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似乎容不得半点调笑在里面。所以美塞娅曾经说,只要这场战争结束了,莫兰斯与艾宓尔一定要在全乌法尔最大的神殿里,由身份最尊的大祭司主持婚礼。 莫兰斯看了看身后的王妃。艾宓尔因为还没有进过结婚礼堂,所以没摆什么王妃架子,看来基本上她还是把自己当作一名女侍的。真有点难为她了!不对,现在不是分神的时候!今天必须把这一带的地形仔细侦察一遍! 莫兰斯把心中无所轻重的想法驱除,放眼向前方眺望过去。 到处都是荒芜的土地,偶尔能够看到几座已经残破不堪的房屋,原本的住民,应该老早就逃难去了。如果不是战争,这里本应该是一片农耕繁忙的土地。 战争!为什么世间要有这么多的战争来打!为什么国家与国家之间,老是要征战不休! 因为对这一点感到困惑和无奈,年轻的克伊尼亚王发出一阵感慨。 其实早在几十年前,这一带的农业就一直停滞不前,因为在梵特拉暗中操纵下的乌法尔各国,常被幕后黑手推向战场。昔日的法伦拉特领,因为与周边小领的关系不融洽,经常在这一带开战,很难说他们能从战争总得到什么好处。土地?财富?资源?每一样都好比是虚幻的空中楼阁,尽管每个国家都妄想通过战争令自己强大起来,但他们做这个梦做了几十年,梦想始终没有实现。 真正爱乌法尔这片土地的人,在内心深处会明白,唯一令乌法尔强大的途径,只有统一!一个统一的乌法尔才能强大,这里的人民才能够得到尊严! 莫兰斯和美塞娅的父亲,曾经憧憬着这个梦想;如今,姐姐和弟弟的手中,都牢牢把握着这个梦想,并为之而努力不息。 天幕一片蔚蓝,白云朵朵,各显姿态。大地一片平坦之势,在远处与天幕相接,人好比渺小的沙砾,置身于这广袤的天地之中。刹那间莫兰斯只感到一股热血沸腾般的冲动,他被大自然的伟岸所震撼,心海中浪潮翻滚。 第84章 再过几天,乌法尔与梵特拉之间的决战就要在这里展开了! 后面三骑也飞快地跟上来,在国王旁边停下。只听见女孩们咂咂不停地感叹天地的广阔,自然界的伟大。莫兰斯回头向大家笑了笑,说:“战争结束之后,我们带美塞娅姐姐一起游遍乌法尔的山川河流,好不好?” “好,我也要去!”几个女孩争先报名,她们还是比较贪玩的。 格兰兹说只要把这场战斗打好了,距离乌法尔独立的那一天也就不远了,不知这说法可不可信。不过莫兰斯也隐隐感到,他们乌法尔正日益强大,尽管周几年来战争不断。或许是法伦拉特、哈德伦……一个又一个的诸侯被消灭,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克伊尼亚,这反而使乌法尔的反抗军力量空前团结了。莫兰斯是这样认为的。 “我们再向前走几公里吧!”莫兰斯说完,策马继续前行,四匹骏马身后扬起一阵薄薄的尘雾。 其实莫兰斯他们所侦察的范围,仅仅是自军营地附近十公里左右的范围而已。在更早的时候,当天还没有亮,十队侦察骑兵,就已经呈扇面散开,到更远的地方去监视敌人动向了。在侦察方面花几倍的功夫,是格兰兹向来的习惯。 大约晚上的时候,就会有十分详细的侦察报告送回来了。 德雷斯勒这边,前一个晚上才胡闹得横七竖八躺了一地,这个中午伯爵大人就神采奕奕坐在自己的骏马上,一边指挥部队向北匆匆进发。他可不想让阿卡菲尔也来分胜利的一杯羹,所有功绩都必须是他的。而德雷斯勒的一班下属,大多是本事一般的将领,比起阿卡菲尔的助手阿流斯、扬羽,差距可不只是几个等级了!这帮马屁精在伯爵旁边前呼后拥,一个劲儿称赞头头的英明神武、功勋卓越,赞得德雷斯勒如同腾云驾雾一般,似乎全乌法尔根本就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下,自己随便拍一个巴掌,乌法尔就要发生巨大的震动。 而阿卡菲尔却还在城里待着,只是派遣阿流斯作为前军尾随德雷斯勒的大部队前进。阿流斯得到三千士兵,与德雷斯勒保持着好一段距离,如此少的士兵,在德雷斯勒看来是没有什么作为的。 阿卡菲尔考虑得比德雷斯勒深远得多,再怎么说巴德兰城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地点,所以他不会全军拔营去追赶克伊尼亚军,而是先派出侦察与试探部队,自己则继续打点城中事务,直到自己认为比较牢靠了,才会放心地出城。 现在大后方的补给路线,基本上是由阿卡菲尔来保障的。 话说德雷斯勒急于把功劳全都揽在自己身上,所以进军速度非常快,没用多久就跳进了格兰兹早以划定的战场范围内。前方隐约可以看到克伊尼亚军的阵营,军士们生火煮饭的炊烟袅袅升起。于是德雷斯勒命令全军也扎营休息,一面派遣护卫部队在主营的两翼驻扎。他选的扎营地点还算比较合适,只要平日里不放松警惕,敌人想要来偷袭简直是没可能。 不过德雷斯勒毕竟不很看重侦察,大军一旦停下,他就懒懒地钻到自己的豪华营帐中,打算等到部队休养得差不多,就出兵围剿敌军——他的脑袋里居然产生了“围剿”这个词,看来他对自己是挺自负的了! 侦察队送回了报告,莫兰斯逐个听取队长们的所见,然后召来军师商量对策。似乎一切都在格兰兹的预料之内,得知敌人欣欣然入彀,格兰兹笑了笑,说:“这回德雷斯勒是完蛋了,就算他不死,也一定会元气大伤,非得滚回梵特拉不可了!” “那我们就按照您的方案来做准备吧!” 莫兰斯也对军师笑了笑。然后对帐中将士逐一调遣。整个计划看似轻松,实际上需要一个心思细密的人进行统筹调遣,每一步都马虎不得。从莫兰斯从容不迫地发令来看,这个国王已经成长了很多很多,如果美塞娅在场,大概也会欣慰得想哭吧。 “军师,我这样调遣没问题吧?”莫兰斯转头问着。 “没有了,陛下做得很完美!” 听到军师的赞赏,莫兰斯一阵得意。 “不过我建议陛下先派出前锋进行试探性攻击吧,不光是看德雷斯勒的反应,也要看看阿卡菲尔那边的反应。”军师说。 莫兰斯点点头,“不过先头部队由谁去指挥呢?” 这时候,一个宏伟的身躯站了起来。 “好久没做运动了,不知原本的功夫拉下了没有!陛下,这头一阵就让我去试试身手吧!” 这个人叫华史·缪伦,年纪与美塞娅公主相当,世袭克伊尼亚宰相之位,同时也是克伊尼亚防卫军的主帅。这里顺带说一说乌法尔联军目前的配置状况。在经历了美塞娅遇袭、龙克伯爵与让·雷根之死等等重要事件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乌法尔的力量中心逐渐凝聚到克伊尼亚身上。如今克伊尼亚军几乎相当于乌法尔联军了,因为克伊尼亚已控制了乌法尔北方所有的城镇,那里的人心悦诚服接受着克伊尼亚的领导。 于是克伊尼亚防卫军组建,规模约八万人,虽然其中大部分士兵装备还极差,实际战斗力只相当于四万人,不过作为防御力量,人数众多自然有其好处。由于华史·缪伦是前任宰相之子,自身也是出众的将军,办事稳重,由他出任防卫军的总指挥便是众望所归。 防卫军驻守着歌利亚河沿线的战略要点,每一地的将领都属于稳重谨慎之人,更受到美塞娅和华史的万般叮嘱,只能守城而不可外出野战,谁违反了就撤掉谁,甚至要送上军事法庭。于是防卫军真的只是充当防卫角色,除非是军师和主帅根据实际需要,动用他们参与作战,他们是不会轻易出城的。另有华史的直属部队共五千步兵和二千骑士,作为各地防卫军的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 防卫军的主要成分是克伊尼亚人,剩下百分之三十七属于北方诸领部队的混编。 除克伊尼亚防卫军之外,各地还有自发组织的战士团,人员混杂,战斗力也有优有劣,他们的职能是协助防卫军,击退来犯之敌。 而联军主要的进攻力量,则是克伊尼亚数年来辛辛苦苦积聚下来的步兵力量,有四个军团共两万余人,大部分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就算皇室没有宣布增加他们的军饷,他们也照样会效忠皇室,奋勇杀敌。这是长期以来克伊尼亚注重培养部队爱国精神的成果! 然后,最值得莫兰斯他们骄傲的,就是克伊尼亚的骑兵部队了!算上骑士,克伊尼亚总共有三万精锐骑兵,编制为六个近卫骑兵团!要知道这些精锐的战士们并不在防卫军中充当任何角色,无论什么时候他们都作为生力军,被派遣到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明明已经储存了足以惊讶世人的战力,克伊尼亚却还要故意示弱,所以,这三万精锐骑兵,大多还属于隐藏角色,未曾揭开神秘的面纱。 最后则是令莫兰斯骄傲无比的,由他亲自带领的三王牌了!三王牌中,三千轻骑是从精锐骑兵中挑选而出,可想而知他们的单兵实力是三万三千人中最强的那一档。而魔法骑士来自美塞娅的那些不让须眉的女侍们,也都经过了刻苦的训练。至于兽人部队,则更加是强力的象征。 克伊尼亚的军事力量就这么分为三个梯度。 综观梵特拉军与克伊尼亚军,二者都有很明显的特点,一个是步兵、骑兵协助圣殿骑士团作战,而另一个则是步兵、骑士协助精锐骑兵作战,也就是说,前者以骑士们为主要战力,后者则仰仗精骑的运动作战。究竟哪一种战略更胜一筹,还有待战场上的一决高下! 华史·缪伦向国王请战,得到莫兰斯的批准,于是大个子宰相兴奋无比地迈向自己的营帐。在那里,他三天两头就要捧出自己巨大的宽刃剑,擦拭了一遍又一遍。巨剑是他华史·缪伦实力的象征,从前他还不是宰相的时候,有很多机会和美塞娅公主比拼剑术,也常常能够上战场磨练自己。但是现在他身为防卫军的最高指挥官,不可轻易出战,而美塞娅又因为腿的问题而永远失去了拿剑的机会。刀枪太久不用会生锈,华史太久没活动筋骨,就感到浑身都不舒服。 所以这次他得到出战的机会,顿时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宰了德雷斯勒。在他看来,这还只是饭前的引菜,只有亲自和阿卡菲尔较量,那才是好吃的主餐! 这天下午华史·缪伦就带着本部二千骑士,在上万步兵的掩护下,着实爽快地冲杀了一回。德雷斯勒的部队远道而来,休息还没足够,德雷斯勒就下令迎战,本以为克伊尼亚的骑士们根本是小菜一碟,谁知克伊尼亚的骑士们也不是好惹的,再加上华史本人的威慑力,一场战斗打下来,德雷斯勒真是碰了一鼻子灰,顿时丧失了好多信心。 华史在战斗中左肩被刺了一枪,差点儿没伤到筋骨,可是他兴高采烈地返回营地,把巨剑往边上一靠,拿起杯子灌了几大口麦酒。看他的模样,似乎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一般! 莫兰斯的脸上也绽放笑容,小酌一杯,说:“华史,今天的运动还算适量吧?不要太大意了,你看你,把肩膀都弄伤了,等会儿叫军医来看看!” “陛下放心吧,不是什么大问题!我还觉得不过瘾呢,明天再出去打一场!” 华史的话刚说完,格兰兹正好从外面进来,接过话头说:“明天轮不到你,你今天这么一闹,德雷斯勒的信心大概都被你打击得没有了,我估计他要在营地里躲好一阵,才敢再出来与我们较量。 第85章 明天我们也避不出战,让人以为我们看似强壮实则后继无力,以便他们骄傲自大。再过两天阿卡菲尔的部队也会到来,那时候将是我们进行决战的好时机。” “是吗?那太可惜了,说真的敌人的营地里根本没一个人是我的对手,没一个在我的手下过得了三招……” “恭喜恭喜,宰相大人的剑技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话音未落,一个女孩飘然而至。原来是夏侬,她把莫兰斯嘱咐的事情办妥之后回来交差,听到里面的华史·缪伦在自夸技艺,于是一句赞赏和讽刺兼而有之的话就从嘴里蹦了出来。 华史也不生气,回去换那件沾血的披风了。 众人陆续完成了任务回来,有些是去挖掘壕沟,有些是带人侦察,有些则是去监督粮食物资的分配……当他们又聚集到莫兰斯的帐篷里面时,夜幕正好徐徐降临。这个晚上对于克伊尼亚军或者梵特拉军来说,都是一个令人难以入眠的夜晚,大家怀着不同的心态,去感受那尚不明了的未来。 第三天的早晨,侦察骑兵比平时提前了两个小时折返,匆匆汇报说,阿卡菲尔的大部队已经接近德雷斯勒了,他们开始选择适宜地点扎营。 “来得好快!”格兰兹说。 不知是受到战争之神的感召还是怎样,阿卡菲尔的行动是迅速的。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极其少数的人是格兰兹那一类异数,把谋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在传统的观念里,胜利的关键在于决战;决战是双方力量的完全碰撞,各自拿出全部实力来一决高下,胜者王败者寇。 而这一回,莫兰斯也非常看重决战,克伊尼亚打算双管齐下,先用决战削弱敌人的一部分力量,打击士气,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施展他们的奇兵战术! “不知大家准备得怎么样,我这边已经整装待发了!”华史首先说。他的嗓门很大。 “差不多了!”莫兰斯说,“一切都按照我们原定的计划进行,在这之前我还需要一队精锐骑兵去做最后的侦察。夏侬,麻烦你跑一趟了,就带上你的那一队女侍吧!” 夏侬点点头,领了调兵所需要的铜符出去。铜符制度是格兰兹最近才发明的,以取代从前在最高戒备状态下烦琐的调兵制度。说起来铜符制也只是适用非常时期,在这种时期里,可以说每一名士兵都很重要,少了一名士兵,或许战争就会输掉。 铜符分成三种,黄色是一般部队,根据大小分别为百人以上、千人以上、万人以上;黑色是特殊部队,比如女侍部队,根据大小,可以调动十人、五十人、一百人;绿色是无限制兵符,一旦拿到这种兵符,就可以随心所欲调用手中士兵了,别人根本没有过问的权力! 夏侬可以至少调动十名女侍。不过只要十人也足够了,她们可不是出去打架的。 若在平时,华史手上是握有重兵的,但现在所有的士兵都统一由莫兰斯调动,所以华史也只能在旁边等待国王发令并将铜符交给他。 “华史,你的职责是负责正面佯攻,而格兰兹负责防守。我把所有的步兵和骑士交给你和格兰兹,战争的全局调度,就要依靠你们两位了!” 莫兰斯有点语重心长。 按照他与军师的讨论结果,他们认为德雷斯勒和阿卡菲尔会联合起来对付克伊尼亚,而且会从两个方向同时发动进攻——这两名劲敌都握有重兵,加起来要略胜莫兰斯一筹。在这样的形势下,就算那对冤家有很多旧帐新帐要清算,他们也知道料理掉克伊尼亚是首要大事。所以在这种时候,根本不必去想他们俩发生内讧——就算内讧也一定会在这一仗胜利以后。对莫兰斯来说,这一仗是一定不能输的,他输不起。 莫兰斯的战略构想是这样:首先对付冲击力不强的德雷斯勒,集中优势兵力将其打垮。在黄金公爵这一面,由格兰兹带领较少部队,借助一切可能的障碍,争取把黄金公爵阻挡小半天。 “到时候我会用小半天时间就把德雷斯勒击溃,稍作休养后我马上回身来支援你,在这之前军师你一定要顶住敌人的攻势啊,就算撤退几公里也行,总之一定要顶住!” 昨天晚上莫兰斯是这样跟军师说的,他一向佩服军师的能力,因此在关键时候他也十分倚仗军师为他独当一面。格兰兹很感动,捏紧拳头保证说,只要有她在,莫兰斯就可以放心去对付德雷斯勒,到时候黄金公爵必定一点也威胁不到莫兰斯的后方! 现在整个克伊尼亚军营中,弥漫着异常紧张的气氛。但现在还不没到决战的一刻,因为阿卡菲尔知道,自军刚刚抵达战场,必须稍作休养,同时阿卡菲尔也要跟德雷斯勒协调好进攻步骤。 “那么,我们去进行一些骚扰吧!” 格兰兹忽然说,帐篷里的紧张气氛顿时消除了不少。正巧莫兰斯和华史也是这样想的。 骚扰阿卡菲尔有两个好处,一是让他们犯一犯头疼,二是让他们以为克伊尼亚军已是强弩之末,做的都是垂死挣扎而已。其实骚扰的结果大家都可以预料得到,那就是绝对没可能攻破黄金公爵的阵地。因此莫兰斯也特别嘱咐了骚扰部队,不要太认真去打,免得伤亡太大。 华史手下的两名副将领了铜符,外出带兵去了。 第四十三章死战(上) 第一次骚扰性进攻,并没有给阿卡菲尔的营寨带来多大的损害,而克伊尼亚军也没什么损失。因为受到骚扰,阿卡菲尔的帐篷延迟了三小时才搭建完毕,使他吃了一早上的灰尘。 进攻果然给梵特拉方面造成了假象,使他们以为克伊尼亚真的有些实力不济。德雷斯勒和阿卡菲尔都有些烦恼了,各自担心着对方会先拔头筹,把最大的功劳抢了去。不过他们毕竟还是沉得住气,约定好第二天早晨七点准时发动进攻,双方互不干扰。 可以说,这一天是所有人都最难熬的一天了,因为谁也无法预料明天会突然发生什么计划外事件。 莫兰斯在床上辗转难眠。明月当空,又是一个令吟游诗人们遐想连篇的夜晚。 在床铺上苦熬了几个钟头,似乎还是没有入睡的可能性。莫兰斯索性坐起来,披上外套向外面走去。 圆月洒下一地银光。 格兰兹的帐篷里还亮着烛光,不用说军师一定在继续研究明天的部署。这个女人精力旺盛,不仅是个优秀的智囊,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莫兰斯不去干涉军师,他知道,即使她一晚不睡,第二天早晨照样是神采奕奕,头脑清醒得很。 莫兰斯继续向前走去,不一会,看到前面并排坐着几个纤细的身影——艾宓尔、蒂尔·乌尔曼和马可·比亚斯。这三人半夜不睡,在外面赏月谈心,真有闲情逸致! 看到莫兰斯走了过来,女侍们略一行礼,之后蒂尔和马可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她们俩忽然抛下艾宓尔自行逃开了。空地上只剩下年轻的克伊尼亚王和他那未曾办过婚礼的未来王妃。空气中凝固着尴尬的韵味。 过了一会,莫兰斯终于傻傻地问:“原来你也睡不着啊!” “废话,睡得着我们几个就不会跑出来了!”不远处躲着偷看的马可和蒂尔都暗暗骂道。这些女侍平日里得到美塞娅的太多恩宠,真有点放肆过头了。大概也只有莫兰斯这样的好好国王,才会一直笑嘻嘻容忍着这群没大没小的女侍。 艾宓尔没有说话,只是微微地点头,刚才马可和蒂尔为什么逃跑她自然知道,因此她才会害羞,浑身感觉到有些不自在。 “我倒是盼望着明天快点到来,不然老是这样等着,我会心急死的。唉,真是个难以度过的夜晚!”莫兰斯望着不远处摇曳的树枝,说。军队中有很严格的规定,男女不可谈情说爱,以避免人心浮动,士气低落,不论什么时候军队都必须保持高昂的斗志。莫兰斯尽管贵为国王,又是一军统帅,为了起表率作用,所以他也必须遵守。这样一来,可就苦了深深爱着他的艾宓尔了。 寂静中只听见艾宓尔的一声幽幽叹息,虽然声音压得很低,莫兰斯却听得很清楚。他回头看去,只见她的脸上显露着幽怨的表情,他的心中顿时充满着爱怜。顿了一顿,莫兰斯说:“艾宓尔,明天你留在军营里,你和蒂尔共同协助军师。” “你……我不要!”艾宓尔斩钉截铁地拒绝,“明天是重要的日子,我必须时刻跟你在一起!” “不行!明天的战斗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不允许你上战场,太危险了!” “不要不要!我坚决不要!” “我以国王的身份命令你,违抗圣旨,你知道是多大的罪吗?我可以马上把你关起来,十天半月你都不可能走出去半步!”莫兰斯很严肃地说,他就是要镇住艾宓尔。 “哼!莫兰斯你坏死了!”艾宓尔一扭头,飞快地跑走了,留下莫兰斯一个人。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不过这样也好,艾宓尔慑于他国王的身份,自然不敢违抗命令了。想到这点,莫兰斯心里好像有一块大石落下,顿时轻松了许多。半夜里很冷,北风吹得国王头脑异常清醒,他可以慢慢思考问题了。其实他的心中和军师一样,都对即将到来的决战有满脑子的想法,也可以说,他对他们已经定下了计划,还感到很心虚,既然有时间,就在心中再论证几遍吧。 接下来的时间似乎过得很快,当莫兰斯还沉迷于思索中时,耳边忽然传来了清亮的号声。四点了,士兵们开始集合了! 第86章 莫兰斯从沉思中惊醒,打了一个喷嚏,下意识地把衣服扯紧,然后走回自己的营帐去。他的侍卫队开始集中,在夜里值勤的侍卫们被替换下去休息,而养精蓄锐一个晚上的另一批人则站在了自己的岗位上。 整个晚上莫兰斯的活动范围,实际上都是在众侍卫的重重保护之下。只是侍卫们都站得很远罢了。 天还没亮,但到处都是一片忙碌的景象。这种景况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直到七点钟远方响起战斗的号角,莫兰斯等人所期盼的大决战终于来临了! 按照计划,阿卡菲尔和德雷斯勒分别从东西两侧展开进攻。梵特拉军用的是传统的阵形,全军密集部署,最中间是圣殿骑士团的方阵,辅以重装步兵,在两侧有长枪兵、弓箭手、轻骑兵等负责护卫。魔法师们夹杂在步兵的队列中,整个战阵缓慢前进,给敌人造成一种压抑的感觉。阿卡菲尔的部队还没接近克伊尼亚军,格兰兹已经命令自己所掌握的弓骑兵部队向敌人发动了第一次进攻,不过这种行动充其量也只能给对方造成极其微弱的打击,敌阵中受伤之人不住地咒骂克伊尼亚军的卑鄙无耻。阿卡菲尔指挥军队继续前进,很快地格兰兹便下令后退半公里,留下满地障碍物,多多少少可以降低敌军的前进速度。 另一面,克伊尼亚的进攻主力,早已经在德雷斯勒的大军面前排好阵形。德雷斯勒处于中军,周围是层层叠叠的骑士,他顿时感到无比安定。望望前方,克伊尼亚的骑兵们竟然把战线尽可能地展开了!他们的阵形很散,大约只有几个横队吧,如此脆弱的战线,只要圣殿骑士的方阵稍微冲击,就必定会溃散的。德雷斯勒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对方会这样来迎战。不过过了一会儿,他就狂笑起来,用马鞭指着前方,对身旁的属下们说:“你们看,敌人已经吓得神志不清了,竟然摆出这种白痴阵形,看来是神注定要我们获得胜利!梵特拉圣教的各位忠实信徒,在神的指引下,你们放手去建功吧!” 周围的人都欢呼起来。 而在克伊尼亚军这一边,由二万精锐骑兵——剩下那一万人交给格兰兹使用了——组成的十列横队,信心满满地等待着进攻命令。每列横队之间相隔数十米。相对于传统的密集阵,这种阵形可称为散阵。在克伊尼亚军内部,散阵早就得到了数百次的实战演练,其威力是被军师首肯的,莫兰斯和美塞娅也是散阵的创始人。但在外界,还不知道克伊尼亚军推出了“散阵”这种全新的作战方法。 在散兵线后面,是华史·缪伦引导的骑士与步兵方阵,负责的是第二波攻击。在人数上敌人要多得多,但华史相信,己方是必胜的!无论什么时候华史·缪伦都保持有满满的自信心,任何人也难以对他进行打击。 莫兰斯处于散兵线的第三排。他知道时间宝贵,这边节省一分钟,格兰兹那边就会少牺牲很多人。 于是莫兰斯向身后的号兵举手示意,号兵吹出嘹亮的进攻讯号。散兵线的前三排都是弓骑兵,老练的和经验不足的夹杂在一起,但基本的阵形、战术他们还是领会了的。 听到身后响起了进攻的号声,弓骑兵们飞速向前方驰去,一时间箭如飞蝗一般射向德雷斯勒的大军。虽然没有造成太大伤害,可是弓骑兵们行动迅速,一批射完轮到下一批,本身并不很接近敌人。因此德雷斯勒就拿这些弓骑兵没办法,他的部队必须时刻保持严整的队形。 转眼间弓骑兵们已经攻击完毕,退回到散兵线的后面。德雷斯勒的部队,也缓慢向前推进了一些距离。这时,克伊尼亚的骑兵们,忽然向左右两边分开,好比两条长蛇,迅速向德雷斯勒部队的两翼包抄。散兵线的好处就在这里,掉转方向非常方便。莫兰斯带着黑翼闪骑、魔法骑士,以及三条散兵线,攻击敌人的右翼。 梵特拉的士兵从未见过这样的战术,顷刻间他们的四周就全是克伊尼亚骑兵了,而正面却是密集的骑士和步兵;漫天飞扬着滚滚灰尘,喊杀声和箭雨从四面袭来。梵特拉军不知道敌人到底有多少,只觉得到处都是敌人,到处都有攻击,而己方则被铁桶一样地包围着,于是他们恐慌了,先自行散乱起来。 忽然,从他们的右边,袭来的不仅是飞箭,还有魔法爆炎!“右边有敌人的魔法师!”“哎呀,我的手!我的手飞了!”……一波魔法攻击之后,梵特拉的战阵中发出乱七八糟的呼喊声和惨叫声。本来梵特拉军中也与魔法师,可是他们根本摸不准克伊尼亚的魔法师们到底在哪里,魔法攻击似乎是从四面八方袭来的,所以他们不知所措,只好给自己人施加护罩,可是这又能持续多久呢! 混乱对克伊尼亚军大有益处! 在混乱中双方的前军交上手了——此时克伊尼亚的前军已经变成了华史·缪伦指挥的部队。双方的骑士开始冲撞,步兵们也用刀剑相互砍杀。德雷斯勒把希望寄托于前军身上,因为他的后面和左右两面,都被敌人的骑兵们搅得晕头转向,相对来说前军的形势较好,而且前军的骑士也比对方的人数多一些。 华史肩膀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抡起巨剑像割草一样地砍杀。他的身旁满是敌人,他却一副感到很高兴的样子,大概敌人越多他就越兴奋吧。这种人是怪物!以后在梵特拉,谁家小孩不听话,父母就用华史·缪伦的名字来吓唬他。马背上的女魔法师们,在搭档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地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魔杖上可没有疏忽下来,一直不停地发动攻击,一半是制造声势,另一半是打击敌人。 “射魔法师!”莫兰斯对手下的精骑们说。 于是精骑们集中火力,攻击敌人步兵方阵中的魔法师。一时间什么脏话都从敌人口里冒出来了,因为他们一生中从来没有见过魔法师被骑兵射杀。他们认为这样卑鄙无耻,可是在莫兰斯这一方,为争取乌法尔人民的独立,无论什么手段都是光荣的。战争就是这样,双方都在追寻各自的信念,因此双方也都有一套道义可说。 德雷斯勒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华史·缪伦所担当的,竟然只是佯攻任务,而莫兰斯的骑兵部队和魔法骑士们,才是真正的打击力量。可惜他认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他根本没机会去挽救,只能眼睁睁看着莫兰斯在他的右翼为所欲为,他却没法掉转主攻方向,因为他的正面,已经被华史·缪伦咬得死死的! 原先以长蛇之阵进行缠绕的散兵线,渐渐地开始聚集起来,如尖刀一样向敌人的步兵们插去!这些骑兵都配备着马刀,而且将刀法演练得精益求精。马刀长而锋利,借助的是骑兵们快速运动而产生的冲量;刀柄上有环型护腕,可以保证战士们不会把刀弄丢。这些战士杀入敌人的战阵中,手起刀落,不断有敌人倒下,一旦敌人的长枪队即将反击,他们就后退百米,另选地方突破,总之他们只会找敌人的薄弱攻击。“避重就轻”这句话,他们真是贯彻得恰到好处! 莫兰斯展现出精湛的骑射技术,加上他还有星贤者护腕,他每次攻击都在箭矢上附加了魔法打击力,每一箭都轻易穿透敌人重步兵那厚厚的方盾,甚至连大半人高的巨盾,也根本挡不住他的攻击。在莫兰斯的周围,数十名骑术精湛的骑兵来回奔驰,为莫兰斯进行掩护。 莫兰斯忽然发现有两人比较可疑,因为他们的身型根本不像魁梧的男人,偏偏他们又穿着男性侍卫的服饰。于是他策马接近他们,询问:“你们是哪一队的侍卫?” “我们……我们是第七队的!”其中一个声音显得很惊慌。 “哪个第七队啊?” “就是……” “艾宓尔、蒂尔,你们两个跑到这里干吗?”莫兰斯忽然大叫,因为他辨认出两个捣蛋鬼的声音了。 “陛下啊,人家艾宓尔不放心您啊!”既然被认出来了,蒂尔·乌尔曼也没什么好辩解了,只好这么说。 “哼,你们两个鬼精灵,待会儿小心一点,这里可不是闹着玩的地方!”到这时候莫兰斯已经没办法赶她们下战场了。想想看留在格兰兹那里也不是很安全,毕竟阿卡菲尔那个人比德雷斯勒要难对付十倍。 “人家知道啦!”蒂尔·乌尔曼迅速脱下背后的合成弓,好像要跟国王比试箭法。不同的是她没有星贤者护腕。 前方一名骑兵冲了过来,那是梵特拉军用于护卫的轻骑,装备上要比乌法尔骑兵差了不少,训练程度也肯定落后一大截。他很笨拙地举刀向蒂尔砍去,只是——那距离实在不太近。 蒂尔一箭贯穿了对方咽喉,那家伙滚下马去。周围的士兵都唏嘘了一阵,蒂尔向莫兰斯这边望望,很得意的样子。 莫兰斯心里有气,把弓拉紧,一箭射出。这支箭上可是汇聚了他十成十的力量,嗖地一声把前方一张巨盾射飞,巨盾后面的士兵,不用说也被带着飞起来,撞倒一堆人马。 大概是这种互相激励,给克伊尼亚军带来了很旺盛的士气,他们急着在国王面前显示自己的实力,顿时冲击得更加猛烈。半小时后,德雷斯勒的右翼开始崩溃,军士自相践踏,死伤无数。剩下的人都开始产生遗弃德雷斯勒伯爵的打算,又看到场面混乱,投降大约是没可能了,于是开始逃跑。莫兰斯见状,下令全军向敌人的中坚突击。骑兵们以排山倒海之势压过去;前方的华史·缪伦也在拼命给周围的士兵做鼓动,然后克伊尼亚的骑士们和老兵方阵也玩命一般地发动冲锋! 第87章 德雷斯勒的脑袋一阵嗡嗡地响。除了他身边意志坚定的圣殿骑士们,周围的步兵和轻骑,已经完全动摇了。那些贱民士兵,根本就不会忠诚于我!德雷斯勒暗地里抱怨道。他只会对圣殿骑士们好,因为他们来自贵族家庭,他们是神选的子民;至于这些贱民,他们既然来当士兵,就应该履行他们的职责,不可临战脱逃。 伯爵大人向来都对下层士兵很粗鲁,战场上督战的方式也很单一——重罚,不是用皮鞭就是用刀。只是从前他所指挥的战斗,都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战斗,可以说他是否体恤部下,对战斗的结果都毫无影响。然而这一回他却吃了自己从前种下的苦果。 “撤,我们马上撤回巴德兰城!”德雷斯勒一边催促周围的人,一边拉动缰绳,好让坐骑转身。他身边的骑士们,可谓忠心护主,他们的主子往哪里去,他们就往哪里去,一步也不会离开。于是德雷斯勒以身后的数百铁骑为前队,匆匆向巴德兰方向突围。圣殿骑士们不顾一切地向西南方冲击,根本不管蹄下是否踩到了士兵,这一阵冲击使得成百上千名步兵,竟然被他们的友军践踏而死! 伯爵还让骑士们把自军的步兵方阵驱散,四处逃逸的士兵,会阻隔前来追击的克伊尼亚军队,为伯爵争取到一些时间。 德雷斯勒够资格写一篇《论逃跑的艺术》了! 局势已被克伊尼亚军牢牢地控制住。他们一步步缩小合围圈,把斗志全无的德雷斯勒军围在中央,打算尽可能多地俘虏士兵。本来华史·缪伦还打算带人去追击德雷斯勒的残部,可是莫兰斯认为穷寇莫追,更何况另一边的格兰兹正在苦苦抵御阿卡菲尔的进攻,很需要他们返回去增援。华史想想也很有道理,就留下几名副手,分了数千人清扫战场,然后带领主力匆匆往回赶。每个人都心急如焚,因为他们可以看到,在不远处的分战场上,格兰兹辛苦支撑着的战线,已经摇摇欲坠了! 与德雷斯勒的战斗,可以算是这场会战的前半部分。 综观这场会战,克伊尼亚军至少有几点是值得称道的。第一,他们巧妙地利用着敌人的心理,从把握德雷斯勒与阿卡菲尔内讧的绝好机会,到故意示弱以诱使敌人脱离巴德兰城良好的防御范围,进入莫兰斯等人巧妙布置好的主战场;从掌握德雷斯勒那种只为自己打算的自私心理,到深刻理解阿卡菲尔因为德雷斯勒的关系而不得不争夺属于自己的功劳这种心态,都可以写进后世的军事教科书,成为谋略家们学习的榜样。第二,在主战场上,他们采取了分兵拒敌的的策略,先以弱势兵力防御阿卡菲尔军的猛烈进攻,集中主要力量打击实力不够强的德雷斯勒军,以避免两面同时作战,使力平均却无法解决任何一边的问题;在对付德雷斯勒时,克伊尼亚军在人数上已经占据了少许优势,而且作为主攻力量,不论是华史·缪伦的老兵方阵,还是莫兰斯的精锐骑兵,在广阔的战场上都把实力发挥得淋漓尽致,综合人数、战力、士气等因素,克伊尼亚军的优势极为明显,没有不胜的道理! 这场会战,被后世的历史学家和军事专家们,一致认为是奠定乌法尔最终胜利的关键会战。但是在当时,莫兰斯他们不仅感到打败德雷斯勒确实很不容易——他们损失了不少士兵,人人都感到浑身乏力,口渴腹饥。这是战斗结束以后很正常的反应,因为人是肉做的身体,不是超人、钢铁战士,谁都撑不了那么久的! 莫兰斯心里却十分挂念军师,于是大声鼓励大家,一定要振奋起来,坚持到阿卡菲尔也退兵为止。他策马在各方阵之间来回奔跑,一面呼喊着“克伊尼亚万岁!乌法尔万岁!”这样不停地来回运动,终于达到了一呼百应的效果,战士们有的大口灌水,有的给自己两记巴掌,好让自己保持亢奋状态。仅仅休息了三十分钟,莫兰斯就率领主力向格兰兹靠拢过去。 在格兰兹那一边,最后一道防线也很快就要被突破。士兵中间出现了溃逃者,有些往残破的小村庄跑去,希望在那里躲一躲,直到战斗结束,有些则想投诚于阿卡菲尔,却在奔跑途中被迎面冲来的梵特拉骑士们踏得肋骨尽碎!一旦由长枪兵和精锐骑士组成的防线被突破,圣殿骑士们就可以肆意屠戮敌方的步弓手和见习魔法师了! 在阿卡菲尔看来,胜负会在顷刻间立见分晓。而对于莫兰斯来说,生死存亡的关键一刻也已经来到! 当莫兰斯策马奔到军师的面前,格兰兹那充满阴云——甚至可以说满是惊慌之色——的脸上,终于出现了少许镇定,之前她一直苦苦盼着莫兰斯胜利的回归,这一刻终于让她给盼到了,形势虽然危急,她却从灰尘弥漫的天空中,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军师,我来了!”莫兰斯飞速下马,跑到格兰兹旁边将她扶住。年轻人充满朝气并且牢靠的臂弯,让女军师的心里镇定不已。 莫兰斯看到前方,在那齐整而密集的骑士队伍中,浮现着一位气宇轩昂的将军,他批着猩红色的披风,坐骑是一匹雄壮的宝马,在他身旁则有十多名猛狮一般的骑士进行护卫;四周旌旗竖立,兵马健壮。不用说,他就是黄金公爵阿卡菲尔了! 第四十四章死战(下) 阿卡菲尔已经接到德雷斯勒溃败的消息了。 拥有帝王般气质的身躯猛地震动一下,很快就平息下来。阿卡菲尔想到,德雷斯勒虽然无能,起码他还有为数不少的士兵,克伊尼亚战胜了他,却也必须损失很大一部分战斗实力。可以这么说,德雷斯勒是在帮阿卡菲尔打消耗战,先把克伊尼亚的主攻部队磨得只剩几口气在,然后再由他黄金公爵来收尾。 黄金公爵原本面对的,是克伊尼亚相对孱弱的守军,他们采取守势,消耗了黄金公爵的时间,却不能使公爵麾下的勇猛部队丧失半点士气,圣殿骑士们依旧高声唱着战歌,步兵方阵所踏出的步伐,也一如七点钟那时的坚定。所以阿卡菲尔很自信,为自己长期培养起来的这一支钢铁军队感到骄傲。 双方摆出对峙的姿态,两军间仅相隔一百米! 克伊尼亚这一边,人数上似乎颇具优势,可是人困马乏,疲态很重。莫兰斯心里有点虚了。这时候,几名骑士向他靠拢过来,他向左右望望,原来是夏侬、马可、艾宓尔她们,后来华史·缪伦的那匹雄壮异常的战马,也与大家的马匹整齐地排在一起。每一个人都在给予他们的国王坚定的勇气。 看到夏侬等一批女侍的坚定眼神,莫兰斯就仿佛看到远方姐姐的那颗对自己充满着骄傲的心。不错,他是克伊尼亚王,是未来乌法尔的王! 那边阿卡菲尔已经大声喝道:“莫兰斯·梅隆·迪南多,限你十分钟内命令全军缴械投降,否则我军将发动总攻,将你们彻底消灭!” 莫兰斯还没答话,旁边的华史·缪伦已经抢先叫起来:“阿卡菲尔你做梦!我给你一星期的时间,赶快滚回你老家去!” 阿卡菲尔暴怒起来,你华史·缪伦是什么东西,竟然想给我颜色瞧,你和你的主子莫兰斯,我此刻都不会放在眼里。“莫兰斯,我再说一次,给你十分钟时间,赶快缴械投降,不要做以卵击石的无益之举!” 莫兰斯唰地抽出战刀,刀锋直指黄金公爵,什么话也没说。他的意思很明确——战斗!非胜即死! 阿卡菲尔没有再说什么,对方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他也抽出配剑,剑柄上晶莹闪亮的宝石反射着朝阳的光辉。他的周围,全军已做好突击的准备。他把配剑挥出,刹那间众人的耳朵几乎被梵特拉军的喊声震聋! 华史·缪伦首先策马迎上去。接着克伊尼亚军也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昂扬斗志,迎向如潮的敌人。这场会战中最惊心动魄的部分,终于在这里展开。克伊尼亚军继续着他们的散阵战术,由华史领军在正面迎战,莫兰斯带领精锐骑兵,绕到了阿卡菲尔的侧翼。弓骑兵们的漫天箭雨,好像要把敌人淹没一般,魔法骑士们也用声色俱厉的攻击为骑兵们制造声势。一时间,战场上热浪袭人,轰鸣声震耳欲聋,灰尘与血渍沾染着众人的铠甲和刀剑,到处是折断的旌旗,到处躺着阵亡的士兵! 莫兰斯的战术初步奏效,骑兵们围绕着敌人不停骚扰,黄金公爵的部队顿时产生了不小的混乱。但阿卡菲尔毕竟不是德雷斯勒之流,他很快就看穿对手的计策,从容指挥部下分兵应敌。阿流斯和扬羽分别带着亲卫骑士,拼死堵截华史·缪伦,而阿卡菲尔则专心致志寻找莫兰斯的身影,因为阿卡菲尔很清楚“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雄鹰一般锐利的眼睛盯上了正在梵特拉步兵侧翼奔驰的莫兰斯。阿卡菲尔暴喝一声,坐下骏马猛然向莫兰斯冲去。 那一边莫兰斯已经看到来势汹汹的敌主将了。阿卡菲尔摆明是要跟克伊尼亚王进行一场骑士间的决斗,在那瞬间,莫兰斯只感到热血沸腾,心头涌起一阵不可名状的冲动,立即拔剑迎了上去。 阿卡菲尔大叫来得好,话音刚落,战马已经带着他奔到莫兰斯的身旁。阿卡菲尔将阔刃剑急速挥下,莫兰斯举剑抵挡。只听见清脆的一声响——两人所佩带的宝剑,都是贵族兵器中的上等之品! 莫兰斯只感觉到手臂一阵酸麻,第一回合的较量,他已呈现劣势。姑且不论两人的剑技孰优孰劣,也不计较莫兰斯刚才已奋力打了一仗,但从膂力和挥剑时所呈现的霸气,阿卡菲尔就胜出莫兰斯许多! 第88章 阿卡菲尔只容得克伊尼亚王做电光火石般的短暂思考,第二剑又向莫兰斯挥过来。这一回是横扫,势必要将莫兰斯的脑袋切下来。莫兰斯双手持剑迎上,竟几乎抵挡不住,配剑被压回来,剑刃竟划破了自己皮甲的一处;巨大的冲量,也差点把莫兰斯推下马背,幸亏他用双腿紧紧地夹着马肚,那战马也很通灵性地退开。 阿卡菲尔已把莫兰斯的剑技摸得一清二楚,若是一对一的决斗,自己的胜率将是百分之百。正当他豪情万丈挥出具有决定性的一剑,莫兰斯的身旁,忽然冲出数名女侍,先是蒂尔·乌尔曼和艾宓尔同时架住黄金公爵的阔刃剑,暂时解了莫兰斯的危机,然后马可·比亚斯和夏侬·威尔纳从左右两边,把马刀向阿卡菲尔突刺过去。就算阿卡菲尔剑技高超,他要招架得自克伊尼亚第一美剑士之称的美塞娅真传的两大高手女侍,自然颇为吃力。 “莫兰斯,你好不要脸,竟然靠女人来帮你解围!我黄金公爵真是羞于和你同场竞技!”阿卡菲尔大声说道。 这话正中莫兰斯的短处,因为长期以骑射、步射修行为主,他的剑技没有太大的提高。阿卡菲尔说对了,他正是在依靠着女侍们,而这些女侍,没有一个是阿卡菲尔的对手。莫兰斯感到自己在怯懦,给自己的部下们丢脸了。通常出身于骑士贵族世家的子弟们,若败在敌人手下倒还罢了,依靠帮手,则根本是有辱骑士道德和家族名声。 马可心念一转,知道阿卡菲尔是故意在刺激莫兰斯,于是她大声反驳说:“阁下这么说,不但小看了我们女人,更加小看了我王宏伟的心志!我王为争取乌法尔的独立而奋斗不息,胸怀雄图伟略,极具远见卓识,岂是你阿卡菲尔所能比的;而且我王把精力放在国家大计上,不会像你,在这里逞匹夫之勇。剑技上的卓越,只能够战胜几十人、上百人而已,谋略上的成就,却能让千万百姓摆脱压迫,站起来做人!” 未等阿卡菲尔发话反驳,马可将长长的马刀向前一指:“阿卡菲尔,似你等目光短浅之人,根本没资格和我王同场较量,由我们女流之辈对付你就绰绰有余了!” 旁边的女侍们立刻高声叫好,连莫兰斯也被马可的话警醒,明白了自己最重要的责任,因而感到刚才那种羞愧纯粹属于肤浅的个人虚荣作祟。 另一边,阿卡菲尔已经气得七窍冒烟,策马向马可冲击过来,一边大喊:“好个小妮子,今天我就先拿你来祭旗!” “马可小心了!”夏侬一边提醒,一边已做好架刀的准备。 黄金公爵一旦震怒起来,战斗力会猛然提升很多。那一剑还是按照原来的路线挥向马可,本来这女侍想挡下一招,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她猛地发现,自己根本没具备那种力量!于是连忙向后仰去,阔刃剑只差十多厘米就招呼到她身上了! 夏侬从后面绕上,想实施偷袭之举,但阿卡菲尔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反手就是一剑!巨大的冲击力,竟然让夏侬飞离马鞍! “女流就是女流!” 阿卡菲尔说完,掉转马头,想一脚踩死夏侬。莫兰斯已经阻拦上来,举剑直劈对手。 “满口仁义道德,却在这里做车论战!哼!” 阿卡菲尔一招就击退克伊尼亚王,不过莫兰斯拖延了时间,让夏侬脱离危险。忽然,响雷一般的喊声灌入众人耳中:“阿卡菲尔,让我来会一会你!” 话音刚落,华史·缪伦和他的高头大马,已经贴近阿卡菲尔,硕大无朋的巨剑,更造成一股压迫的气势。阿卡菲尔勇敢地迎上,两剑相击,两人都猛地一震! 素闻华史·缪伦力量充沛,是乌法尔千百位将军中最勇猛的人,今天一试,谣传果然一点也不失实。阿卡菲尔的脑海里飞快地寻找应对策略,但华史却不给对方暂停的机会,只凭双腿控制他那很具灵性的坐骑,双手把巨剑抡得虎虎生风,似乎形成一个风暴中心,要把周围所有的物体都卷起来!眨眼间两人已交手三招,别看华史身躯庞大,动作却异常灵活。到后来众人只听见碰撞声不绝于耳。女侍们本来一直以为华史·缪伦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招,很好对付,现在她们才知道,华史认真起来,将会爆发出让人难以置信的力量。 而华史宰相也对对手充满着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毕竟在自己的生命中,阿卡菲尔是第二个强有力的劲敌——这是就单打独斗来说;论谋略,华史不做表态。 两人又来回冲击了十多回合,看来是不分胜负。阿卡菲尔退后十米,华史·缪伦也退回朋友们的旁边。 黄金公爵显出忿忿之色,很显然,他依旧鄙视着莫兰斯,认为这个国王缺乏武勇,根本不配做一名骑士。在很多人的心里,国王是国王,骑士是骑士,一个国王,如果在战场上没有充沛的战斗实力,只能依靠侍卫的保护,那他就不配做一名骑士。 “阿卡菲尔,你很不服气是不是?看我露一手给你看看!” 莫兰斯说完,将合成弓拉一个满弦,箭矢从阿卡菲尔的身体右侧疾射而过,令他只感到面颊被刮得火辣辣地疼。转身一看,远处原本坚定竖立着的中军大旗,竟连带旗杆整个儿飞到视野之外去了! 此举只为了告诉阿卡菲尔五个字:“不要小看我!” 实际上,莫兰斯自己也很辛苦,他那佩带着星贤者护腕的左手,正承受着魔法产生的巨大压力,别看他表面镇定,心里却不停地叫着难受。 就在两军主将猛烈交锋的时候,他们身后的两支庞大部队,也撕杀得难解难分。随着时间的一秒秒逝去,士兵们也成批倒下。不论是克伊尼亚王,还是黄金公爵,都认识到,再这样打下去,根本就毫无意义,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双方部队都溃散开去。因为任何部队,士气都会随着士兵们的疲劳与伤亡而下降,当士气低落到一定程度时,部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 “阿卡菲尔,我们停战吧,你把你的军队撤回巴德兰,我也会让我的部队按兵不动。这样打下去,对双方可实在都不是办法。” 莫兰斯首先提了出来。 阿卡菲尔就算很不甘心,此时也不得不认真考虑对方的这个提议。让他感到心理平衡的是克伊尼亚军也一样损失重大。作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官,阿卡菲尔很爱惜他的部下,也明白无用功不可多做的道理,眼见今天的胜利已经泡汤,他权衡再三,决定退兵。 “莫兰斯,今天的战斗就到此为止,我期待着将来的再一次对决!”阿卡菲尔恨恨地说完,又奔赴激烈的战场之中去了。过了不久,梵特拉军的集结号令奏响,战斗中的士兵们,开始缓慢退却,克伊尼亚军也并不追击。 “陛下,您受伤了!” 战斗结束之后,女侍们才发现,莫兰斯的皮甲已破,伤口附近满是血渍。 “不要紧,只是皮外伤而已,稍微包扎一下就行了。你们还是多关心一下伤兵们吧,这场战斗我们的部队伤亡很大。”莫兰斯说完,转身望着一片狼籍的战场。 “喂,艾宓尔,陛下在叫你为他包扎伤口呢!” 继承了女侍前辈们所有绝招的蒂尔·乌尔曼,在艾宓尔身边揶揄道。 “你罗嗦!” 莫兰斯可不顾她们二人的调笑,他的心里关心着部队。 “陛下,您看部队的这种状态……不知我们的下一步计划还能不能顺利进行。”格兰兹疲态尽露,早晨的那一波攻击,折磨得她心力憔悴。 “我也没底,不过下一步也是很重要的环节,我们如果不能把握住,我们现在辛辛苦苦创立的局面,将会失去原先的意义。”莫兰斯一面说,一面卸去披风和精制皮甲,露出右边肋骨处的伤口。旁边射来艾宓尔忧心忡忡的目光。 “还是先让部队在原地休息吧,我们明天再做更进一步的打算。” 莫兰斯说完,坐在椅子上大口喘气。决战终于落下帷幕。 克伊尼亚军不断把伤兵往大后方送,后方有足够的医疗设施,可以挽救这些战斗英雄们的生命。同样的,梵特拉军也携伤带残缓慢地向巴德兰城推进。 第二天早晨,莫兰斯刚醒来,就发现三千轻骑和魔法骑士们都集结在营地正中。才一天的时间而已,他们却好像恢复了许多,格兰兹平日里严格的训练,在这时终于体现出来。相对的,就算是那些老兵和新生代朝气蓬勃的骑士们,在经过大战之后,他们大多累得软倒在帐篷里不想动弹。 轻骑和魔法骑士,都是以百骑长作为指挥官的基本单位,而莫兰斯则是这两支部队的统帅。当这些百骑长看到他们的统帅出现,顿时都在莫兰斯面前行跪礼。作为女侍代表的夏侬,上前几步说:“陛下,魔法骑士和黑翼闪骑都已集合完毕,请陛下发布出击命令!” 莫兰斯的心中涌起一阵强烈的对战士们的尊敬,尤其对以夏侬、马可为代表的女侍们,尊敬之情流露于表。这些女侍是乌法尔的骄傲,莫兰斯觉得她们每一个都像他的姐姐美塞娅公主一样,是非常伟大的女性! “好,我们马上出发,直捣梵特拉军的后方!” 莫兰斯踌躇满志,感受着初升的朝阳,发出进军巴德兰的命令。三千轻骑同时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索,根本难以想象,他们昨天才参与了一场惨烈战斗,并在其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这是克伊尼亚的第二步作战计划——以黑翼闪骑和魔法骑士作为游击部队,快速奔袭梵特拉军后方防御并不稳固的要塞和补给线。 第89章 而就在昨天的战役进行之前,克伊尼亚的兽人部队,早就分批潜入巴德兰城以西的广大地区,为其他两支王牌部队扫清前进的障碍。 虽然是第二天才动身,但是以克伊尼亚奇兵部队闪电般的行进速度,要赶在德雷斯勒和阿卡菲尔之前潜入作战地域,那是无需怀疑的。事实上他们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很精彩,以致敌人的防御部队根本没能发现他们,所以也没把这情况向阿卡菲尔反映。 且看黄金公爵和德雷斯勒伯爵这边的状况。 大队人马在官道缓慢移动,尽管阿卡菲尔再三勒令士兵不可骚扰周围的平民百姓,但德雷斯勒依旧我行我素地放纵他的部下。本来德雷斯勒只带着千余人铁杆下属跑回来,由于阿卡菲尔与莫兰斯打了个平分秋色,那些即将进入克伊尼亚战俘营的梵特拉士兵,又重新回到他们的统帅旁边。 可惜他们的这个统帅,是一个有时对部下残忍无道,有时又过度放纵部下的极不称职的伯爵。 德雷斯勒本来已经成了斗败的公鸡,满脸颓丧之相,可是远离战场之后,他又变得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对部下们骚扰村镇、抢劫财物的行为只当作没看见。为了这事,阿卡菲尔差点又跟德雷斯勒大吵一架,还好这次伯爵大人比较识相,最起码他知道他比阿卡菲尔逊色好多,连自己的部下们都是阿卡菲尔救回来的。所以伯爵大人积了满肚子坏水,准备一回到梵特拉的首都,就实行他诽谤中伤阿卡菲尔的计划。 越接近巴德兰,德雷斯勒的颓丧之气就越淡去。因为兵力大减,阿卡菲尔通知德雷斯勒,让他把本部兵马带入城里以加强守备,另外也要张榜招募一定数量的佣兵以扩充战斗实力。只要德雷斯勒对部下进行约束,阿卡菲尔便保证不干涉德雷斯勒所做的一切事。双方定下这么一套协议,总算是相安无事了。 因为这么一系列琐碎小事,耽误了梵特拉军返回巴德兰的时间,而黄金公爵留在前方负责侦察的骑兵也送回报告说,敌人的部队并没有大的行动。于是阿卡菲尔比较放心了。 与克伊尼亚军一样,阿卡菲尔也长期部署着防卫部队,在巴德兰城有五千步兵进行防守,后方维护着补给线的军队,也有三万之众(其中两万三千人并不是黄金公爵的直属部队,他们或是梵特拉其他大贵族的私兵,或来自梵特拉的南方大行省阿尔丁),这些部队阿卡菲尔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用于进攻的。 会战使梵特拉军折损兵员将近五万人,其中阵亡者超过二万,重伤者及溃逃者合计二万五千;其余轻伤士兵,因为不久后就可以重返战场,因此并不算在折损部队之内。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失去的才能够再补充回来。 “很倒霉,是不是?” 坐在酒吧的一隅,阿卡菲尔一面缓慢地倒着麦酒,一面问扬羽。因为战果不尽人意,阿卡菲尔靠泡酒吧来改善心态,老实说坐在空旷的府邸中,心情实在不可能转好。 酒吧里满是低声议论着的人,因为看到梵特拉军两名高级将领在此饮酒,他们的声音就不敢升上去。于是到处是一片嗡嗡声。 扬羽回答说是,然后灌一大口闷酒,或许是心情不好的缘故,醉意上来得尤其快,算起来这还没超过十杯。“我们没打胜,这些平民自然十分高兴了。哼!” “胜负是很平常的,我看你我也都不要低迷下去了。今天晚上就让我们狂饮一次,把所有烦恼,在今天晚上统统扔掉!机会是人创造的,我就不信,下一次我们仍把握不住胜利的天平!”阿卡菲尔倒显出很大度的样子,原来他来酒吧,就是为了借酒消愁,但俗话说“借酒消愁愁更愁”,不知黄金公爵会以什么方式来否定这种说法呢。 第四十五章生命线 二月下旬了。 天气还是有点冷,不过阳光很好。春雷还没响,如果响了第一声,就会有连续好几天的大雨了。 克伊尼亚王莫兰斯和他那三千多名精锐战士,早已经潜入巴德兰后方的广大地域。这里丘陵起伏,官道常常是从两座小山之间穿过,而连绵丘陵上茂密的森林,也给克伊尼亚的奇兵部队提供了隐蔽处。 深山密林中,莫兰斯他们正点燃一堆堆篝火,准备他们的晚餐。计划中他们将于明天对敌人的要塞进行突袭。现在已有十组侦察兵前去做最后的侦察,并与兽人部队约定好共同发难的时间。至于现在,他们只能藏在密林深处,以免形迹被敌人发现。 莫兰斯的旁边,坐着艾宓尔、蒂尔、马可、夏侬等女侍,她们与他,是大姐姐、小妹妹以及妻子的关系,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莫兰斯不摆任何架子。因为山林里阴冷潮湿,夜晚来临时大家都寒风刺骨,就算围坐在篝火旁,也感觉不到太多温暖。莫兰斯看见艾宓尔的身子似乎抵御不住,就把外套给她披上。然后他专心研究着侦察兵们绘制的地形图,军师、姐姐都不在身边,所有战略部署都得由自己敲定主意了。 “莫兰斯,你的鱼烤好了。” 耳边传来蒂尔清脆甜美的声音,“可惜没有盐啊、辣椒粉啊之类的佐料,莫兰斯你就将就着吃吧。” “我吃鱼头就好了,鱼身你们几个每人分一点吧!”莫兰斯说完,继续埋头看地图。现在他们必须吃苦,因为在潜入之前,莫兰斯已经跟大家说清楚了,这一回的行动意义重大,容不得有半点闪失;大家只能带少许干粮和淡水,以减少马匹的负重,本来说好了可以在村庄里购买食物,但实际情况比大家的预料坏得多。今天找到了一条小河,大家在河里捉鱼,才总算给晚餐增加了一道荤菜,可是鱼少人多,平均起来,两个人才吃得到一条鱼。 “莫兰斯,你是国王啊,保重身体要紧。”旁边的马可说。 “在这里别叫我国王,我也是战士,而且我是男人!给我一个机会表现男人的优点好不好?”莫兰斯抬起头说。 “好吧好吧!”蒂尔·乌尔曼乖乖地把鱼头切下来。莫兰斯的肚子真有些饿了,舀起一碗蘑菇汤就喝,只感觉到浑身舒畅;然后三两口把自己的那份炒面吃掉。 马可和夏侬相视而笑,可以肯定在乌法尔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国君能够这么吃苦的。 “笑什么笑,你们吃完东西,赶快去休息吧,明天早晨我们四点半出发。” “这么早啊?”艾宓尔惊叫起来。四点半,那时的寒气能冻死人! “必须在那时动身。”莫兰斯说,“我算过我们的行军速度,一小时后我们可以赶到目的地,然后有半小时进行休息,六点准时发动进攻。此次行动,务必要切断敌人的补给线路,焚烧他们的运粮车。” “真是可惜了那些粮食,分给百姓们该有多好!”艾宓尔感叹说。 “这样不切实际。首先我们把这些粮食运走,需要花费很大精力,没等我们出发有多远,敌人的大部队就能追上我们;退一步,就算我们成功地把粮食运走并散发给村人,过得不久梵特拉的士兵照样会挨家挨户征收回来,而且还会找村人的麻烦。所以我们只能焚烧粮食,让梵特拉什么也得不到。” 莫兰斯解释着,因为艾宓尔并不清楚其中的缘由。 “废话少说,大家赶快去睡觉吧!” 小要塞巴里斯·古司的的上空,天亮得比往常早。不是因为太阳升起来了,而是因为整个要塞,都被熊熊烈火所吞噬! 大约八百名梵特拉士兵跑出他们好不容易才用木材与篷布建筑的营寨,他们若是待在里面,肯定会被烧成焦炭。可是外面的境况也不好,因为他们已经被一千名骑兵和四百兽人包围,骑兵们围绕着梵特拉部队奔驰,兽人则像猛虎扑入羊群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敌人打倒。 对付这些梵特拉人根本就不必给予半点怜悯,因为这里的戍卫长官,在无聊时常常带领一小批部下,到各处村庄去骚扰村人,以杀戮老人、小孩和抢掠年轻女孩为乐,可以说这些梵特拉士兵都是变态的家伙。因此当莫兰斯听侦察骑兵们反映这种情况时,才会毫不忧郁地下达全数歼灭的指示。 巴里斯·古司是梵特拉军补给线上比较重要的一个中继站。通常,由数千牛马与车辆组成的补给队,摆着长蛇般的队形抵达这里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为了避免车队在黑夜里行进会遭到敌人游击部队的袭击,补给部队的指挥官会让部下们在中继站休息一夜,第二天再继续上路。一般说来阿卡菲尔部署在官道上的十数个中继站,都履行着类似的职责。无论打击哪一个中继站,阿卡菲尔知道以后都会暴跳起来的。 克伊尼亚的骑兵部队只用了半小时即结束战斗。在这场热身运动中,兽人们极力表现着自己,或许是因为莫兰斯没让他们参与在歌利亚河平原上的那场会战,他们憋了一肚子作战的欲望,所以才在巴里斯·古司尽情发泄。 只有一名梵特拉兵逃脱了死神的魔爪,他在后来写的回忆录中,对巴里斯·古司的毁灭作了这样的描述—— “当我们还在睡梦中,就听到惨烈的叫声撕破夜空。很快的,我们感到热浪一阵阵袭来——那时候大家还在紧张地穿戴护甲。视野中只见漫天火箭向我们的营寨飞来,扎在帐篷上、柴草上、木车的轱辘上,于是我们的周围变成一片火海! “我们不顾一切地向外奔跑,跑得慢的被活活烧死在帐篷里面!那些残忍得令人发指的克伊尼亚人!本来还有人想去问问长官该怎么办,往哪里逃跑,可是一到外面,首先看到刀光大盛,我们的长官竟被几个野兽砍成许多块! 第90章 我们惊呆了,本能的反应促使我们没命地跑…… “我们被克伊尼亚的骑兵所包围,根本找不到逃出去的缝隙,他们用箭射,居高临下地挥动他们长而锋利的马刀。我看到战友一个个倒下,当时我的腿一软,跪倒在地上,索性整个儿倒下装死。趁着场面混乱我钻到几具尸体下面,不出我所料,那些兽人开始清理地面上奄奄一息的人,我拼命忍受围绕在我脸部周围的血腥,没发出半点声音,才没被敌人发现。不知过了多久,当我战战兢兢从地上爬起来,敌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名大难不死的士兵,后来倒成了在梵特拉兵营中散布恐慌的首要人物,无形中倒帮了克伊尼亚军大忙。 那为何在要塞附近没看到莫兰斯的踪迹呢?其实他一早就来过了,留下一千骑兵帮助兽人部队进攻,他则带领剩下的部队向西前进,去突袭刚刚从前一个中继站出发的运粮部队。由于官道曲折,这个中继站被袭击了,后面的人仍是蒙在鼓里。之所以袭击巴里斯·古司,是为了吸引那些在附近巡逻的梵特拉小队,好让注意力都集中到这里来。 大获全胜的兽人与骑兵们,如同一阵清烟,消失在茫茫林海中。 三小时后,梵特拉的补给队遇袭,粮车尽毁。 消息传到阿卡菲尔耳中的时候,已经有五个中继站先后发来求援信号,而两支补给部队也被烧得一粒米都不剩。求援者形容敌人“黑暗中不知有多少,但几个中继站在同一天内被严重破坏,似乎我们的周围潜伏着万人以上的进攻部队”。阿卡菲尔并不相信“万人”一说,可是后方遭到大规模侵袭的事实,却让他对敌人的实力产生恐惧,如此下去,巴德兰地区的数万大军将会陷入粮草不足的境地。从巴德兰城到卡伦兹要塞,尽管直线距离不是很长,但官道曲折使得补给队的行进时间增加了许多,本来阿卡菲尔自以为凭着前方密切的监视和后方有力的防备,可以杜绝粮草被劫或被焚的可能,没想到敌人还是潜进来了! 阿卡菲尔马上召集两大助手,不论阿流斯或扬羽,都极力主张调动部队回防。他们太了解阿卡菲尔了,他们也猜测到,这一回潜入后方实施骚扰的敌人,应该是克伊尼亚军中最精锐的部队,而对付精锐部队,派遣庸俗的将兵根本是徒劳无益之举。为了早日安心下来,使前线不至于军心浮动,阿卡菲尔至少需要派遣阿流斯或是扬羽回防。 “不是我太多虑,我觉得这回潜入后方的克伊尼亚军确实不简单,我想我很有必要亲自出动。” “那殿下您就放心地回去吧,有我和阿流斯在这里防守就足够了。” 扬羽拍着胸脯保证着。 “话虽这样说,德雷斯勒这老家伙却是我心中无法放下的一块大石。我一旦不在这里,你和阿流斯根本震不住他,因为你们只是勋爵而他是伯爵,他又是教皇面前十分得宠的人,平常习惯了指使别人,现在又怎会看你们俩的眼色行事!他不找茬还好,一旦找茬,令人头疼的问题就会接踵而来——唉,我实在放心不下!” 阿卡菲尔的脑袋发胀,忍不住大声感叹,“扬羽,还是麻烦你跑一趟,去把敌人的奇袭部队剿灭。这样吧,我拨给你一万人马,我相信已经是足够了的。”“殿下放心吧,我扬羽一定不会给你丢脸的!” 扬羽勋爵说完,在阿卡菲尔的视野中匆匆消失。过得不久,就听到街上一阵喧闹,扬羽已带领部队向西门飞驰而去。这个人的性格还真是急噪,不过阿卡菲尔很欣赏他的办事效率。 尽管派去了自己最重用的部下之一,隔了半天黄金公爵又不住感叹起来,原因是他胸中感到一阵气闷,有很不祥的预感。这一夜阿卡菲尔睡得很不安心,半夜里惊醒三次。他老是梦见烈火冲天的情景,一个又一个浴血的士兵从土里钻出来,抱他的脚,把他往下拽。就算生来神勇,阿卡菲尔现在也不禁担忧起来。 侦察兵每天的报告都说,前方的克伊尼亚大部队没什么动静。想想也知道,克伊尼亚军经过如此重大的一役,伤了一大批战士,需要很多时间来恢复。可是阿卡菲尔在内心深处又极其渴望敌人来犯,因为只要克伊尼亚向这边施加强大的正面压力,德雷斯勒就不可能再和阿卡菲尔对着干,而是共同对付眼前最重要的敌人;但克伊尼亚军表面上任何动静都没有,分明是让德雷斯勒闷出鸟来,他闷得太久就要搞事,而且非要搞出严重后果才肯收手,这大概也是莫兰斯等人最最恶毒的地方! 真是矛盾无比的心态! 扬羽走了之后,黄金公爵度过了忐忑不安的三天。在这三天里,后方总算没有传来中继站或运输队再被袭击的消息,却也没有传来扬羽的胜利的回报。前些日子里一度猖獗无比的敌人,就像蒸发在空气中一般,连一点形迹也没留下来。阿卡菲尔怀疑是不是神在故意戏弄他。 直到后来传出扬羽受伤的消息,并传闻扬羽是被莫兰斯的神箭射穿了右臂,阿卡菲尔才震惊起来,并决定亲自去消灭莫兰斯·梅隆·迪南多! 那是二月二十三日,一年之中最小的月即将结束。 扬羽的扫荡部队在官道上行进。他们要在天黑以前赶到一个中继站安顿下来,免得在野外遭受敌人的半夜偷袭。 自从扬羽出了巴德兰城,敌人的骚扰部队就像是泥牛入海,从此没半点消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在群山之中遁形。但这一带的山林何其之多,鬼知道那些家伙们会藏在那里,扬羽可不会蠢到分兵去扫荡山区,到时候自己没扫荡出半个敌人,却被敌人集中优势兵力灭了自己的部队。当然他也不会很消极地押运每一支运输部队,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不出几个来回他手下的士兵们就会累个半死,黄金公爵也会说他“笨得跟猪头无甚分别”。 所以扬羽心里气得要命,心里骂了几万遍“胆小鬼”。 这一天他正要把部队从一个中继站转移到另一个中继站,因为他终于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一想到很快就可以剿灭敌人,得到阿卡菲尔的奖赏,他的心中就不住地窃喜。 现在他的手中只有七千人,还有三千人去做了押运粮草的卫兵。因为这一批补给物资对巴德兰城十分重要,再过几天城内就要断粮,这批物资的顺利送到,可以说是给阿卡菲尔和德雷斯勒雪中送炭。 士兵数减少了,扬羽吩咐大家加强戒备,尽管从他掌握的情报看,敌人不可能在这附近出现。 前方是一条溪流,有二十多米宽。行进了大半天的部队,大多人困马乏,看到溪水如此清澈,众人都想去掬一把水洗洗脸,清除脸上所沾的尘土。扬羽勋爵自己心中也有强烈的洗脸冲动,于是下令部队休息十分钟。 扬羽骑着马来到溪边,翻身下马,把脑袋伏下去大饮几口清水,那感觉真不是皮囊中的淡水可以媲美的!然后很细心地洗脸和洗手。行军了大半日,他脸上分泌出来的油脂,沾满了细小的灰尘微粒,所以他要慢慢地细,不用怕,敌人还远在西面。 忽然身后的部队混乱起来,扬羽站起来,大声喊:“洗脸就洗脸罢,你们这些家伙着什么急,有什么好着急的!” “不是啊,大人,后方有敌人来袭!” 身边一名士兵喊着,然后就听见了后方传来的惨叫声。敌人分开两部,从官道两侧的树林里冲出,顿时把扬羽的部队冲成两截,前面一截是争先恐后在小溪边掬水的五百多骑士及千余骑兵侍从,后面一截则是队伍不整的步兵。不论骑兵或步兵,此时都混乱不堪,骑兵们已下了马,正向重新翻身上去,克伊尼亚的轻骑们已经把他们的马匹驱赶开去。 扬羽因为和自己的坐骑在一起,很快地他就恢复了马背上威风凛凛的模样,指挥部下们集结成防御阵形。但眼前的状况是多么糟糕!后面的部队他看不清楚——后面的步兵们很惨,不仅被轻骑冲杀,还被魔法骑士们当作爆炎球的靶子,很快就士气全无,向四面八方溃逃开去。 扬羽跟莫兰斯打了一个照面,心中一惊!他惊的不仅是克伊尼亚所释放的烟雾弹,在远处留下蛛丝马迹,大部队却在这里无声无息地埋伏;更惊讶于莫兰斯的大胆,这个克伊尼亚王竟然敢亲自潜入巴德兰后方,而且手边的士兵不足五千!事到如今,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小窥了敌人,现在的莫兰斯已不是其王姐美塞娅的应声虫了,也不是天才军师格兰兹的忠实赞同者了,但从这一回莫兰斯出色的谋略,就可以断定,他已变得和黄金公爵一样成熟和伟大! 转念之间莫兰斯已经拔剑直冲上来。扬羽硬着头皮迎战,两名主将在并不开阔的场地上来回奔跑和冲撞,两把锋利的长剑交叠在一起,双方频繁地攻守互换,莫兰斯打不过阿卡菲尔,与扬羽却是拼了个旗鼓相当! 扬羽心里越来越吃惊,对莫兰斯这个人的了解也越来越感到肤浅。从前他与阿流斯等一班朋友讨论,总是很确定地认为,莫兰斯不过是一直在美塞娅的襁褓下长大的克伊尼亚王子,他的年轻有为必须建立在其姐和军师暗中指导的基础上,华史·缪伦、兰森·布鲁姆等大臣也要算上一份功劳;但现在出现于他面前的,却是一只羽翼已丰的凤凰,一轮光芒四射的朝阳! 这些想法令扬羽分心了,他对面的莫兰斯却不打算跟对手蘑菇,又一轮抢攻向扬羽袭来。 “惨了,被他乘虚而入!” 第91章 扬羽连忙躲闪,双方又扭打在一起。而这个时候,克伊尼亚的轻骑们却已经如风卷残云一般打扫战场了。最倒霉的要数那些骑士,穿着笨重的铠甲,在地面上好比一块块大铁桩,一旦没在马背上,又缺少了骑兵侍从们的服侍,顿时变成废物。克伊尼亚的骑兵先驱赶敌方的侍从,迫使他们向四处逃看,然后才去对付骑士们。仅有少数幸运的骑士,得到了忠实侍从的帮助,或者自力更生上了战马。 几名骑士奋力把扬羽从战团中脱出,其中一个说:“大人,看情况我们是输定了,请大人带领我们突围吧,只要到达了下一个中继站,我们就安全了!” “好吧,召集大家向前突围!” 扬羽说完,率先策马向溪流中跳下去。后面莫兰斯已经搭弓射箭,若不是突然吹来的一阵狂风,那一箭必定让扬羽穿胸而死!结果扬羽的手臂被箭矢穿过,几乎疼得昏倒。说起来扬羽的部下们也对主将异常忠心,拼死也要保护扬羽逃离战场,所以在莫兰斯的面前就形成了一道屏障。 莫兰斯向四周张望了一下,虽然还没达到遍地尸首的地步,不过己方的战果确实很不错了,扬羽七千人的部队被打得溃不成军,阵亡者逾两千人,除了跟随扬羽一起撤退的那几十名骑士,剩下的部队都被克伊尼亚军驱散;相反克伊尼亚军几乎无一伤亡。扬羽要想重新召集起这些人,没半个多月的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而经过这一战,阿卡菲尔也必然会震动不已,必然亲自率军前来剿灭克伊尼亚奇兵队,那么莫兰斯和格兰兹精心策划的战略就达成了! “兄弟们,撤退了!” 莫兰斯高举合成弓,向四周喊道。众人高呼一声,尾随他们的君主,向他们下一个藏身地点奔去。 第四十六章焚天之城(上) 连续不断的遇袭事件,包括扬羽受伤,已经使阿卡菲尔的心中异常震怒;而且他还听说了,这批奇袭部队是由克伊尼亚王莫兰斯·梅隆·迪南多亲自率领,他也暗自感叹着莫兰斯的胆大。如果抓住了这个人,以他作为逼迫克伊尼亚臣服的筹码,局势又会演变成另一番景况。想到这一点,阿卡菲尔只感觉到胸中豁然开朗。 他召来阿流斯,跟他说了这件事。阿流斯听说扬羽现在正在某处中继站养伤,担忧与关心之色也流露于表。 “我要去消灭莫兰斯的部队,再把扬羽接回来养伤。可恶的莫兰斯,竟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还伤了我的大将!如果不是他还有利用价值,我真的会一剑砍了他!” 看着公爵愤恨的脸,阿流斯也昂然说:“莫兰斯确实是我们最强的敌人,消灭了他,可以说整个乌法尔已经在我们的控制中。殿下您放心吧,有我在,保证巴德兰城会固若金汤,克伊尼亚就算陪上一百万人,也不可能把这座城市夺走!” 阿卡菲尔虽然很不放心,可为今之计,也只能这样了,他要考虑到后方补给线路的安全,因为补给线就是他们的生命线。 阿卡菲尔花费了一整天时间部署城内事务,然后挑选了两个精锐军团,在第二天早晨匆匆出发了。 而这时候,在克伊尼亚军营里也产生了连锁反应! 军师格兰兹的营帐中央,是一个小半人高的圆台,上面顶着一只铜盘。铜盘正中,有红色颜料画成的奇怪图案。 这铜盘究竟是什么用途呢? 只有克伊尼亚军中的元素魔法师们,以及格兰兹军师知道。 就在阿卡菲尔出发的这一天下午,当格兰兹从华史·缪伦处返回自己的营帐时,看到铜盘中央涌起一片红云,逐渐聚集成为一个飘渺的图腾像! “成了成了!”格兰兹·胡里安高兴得几乎跳起来。 究竟什么成了? 格兰兹匆匆地把华史·缪伦他们一班将领召来,嘴里还不停地说“成了成了”。 “军师你怎么了?”华史感到奇怪。 “马上向巴德兰城进军!今天阿卡菲尔已经出城了,陛下已经把公爵成功地引诱到巴德兰后方的生命线去了,此时正是我军攻陷巴德兰的好机会!”军师说着,掩饰不住脸上的兴奋。 “军师你确定吗?” “很确定!”格兰兹点点头说,“我早就派遣魔法师到巴德兰去潜伏了,今天他们用魔法送来消息,十分确定阿卡菲尔已不在城内。今天晚上他们还会设法挑拨阿流斯勋爵和德雷斯勒伯爵之间的关系。我相信,我们的这些魔法师在搞事的本领上绝对是一流的!” 原来安置在格兰兹营帐里的铜盘,是魔法师们向军师报讯的工具。 华史也激动得浑身颤抖不已,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好久。有阿卡菲尔镇守的巴德兰,对克伊尼亚来说是一块非常难啃的硬骨头,但现在门神已去,留下一个内忧外患叠加在一起的孤立之城,克伊尼亚岂能让这个大好机会溜走! 正在这时,有侍卫来报,说兰森·布鲁姆伯爵和艾尔法已经率领本部人马倾巢而来,人数竟有六万之众!而明天还会有乌法尔北方各领的数万义勇军加入联军阵营当中! 华史他们不禁要高呼“精彩”了! 战争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而一旦攻城,势必以十倍于守军之势,对防守一方,同时也造成强大的心理攻势。格兰兹等人都明白这些道理,所以才不遗余力把后方能够聚集的士兵都召来,以制造令人敬畏的声势。现在克伊尼亚一方最多可以聚集二十万之众的部队,而实际上能够参与攻城作战的,达到五、六万就很不错了。用格兰兹的话来说,剩下的士兵们,都是拿来打肿脸充胖子的。 一切都在按照着格兰兹的构想,循规蹈矩地向前发展。会战,然后是后方骚扰,拖住了阿卡菲尔之后,战事发展到现在,已经进入了最后的阶段——攻城战了。 在格兰兹的授意下,华史·缪伦命令全军尽起,向巴德兰城推进。克伊尼亚防卫军也参与到这场宏伟的战争中,于是克伊尼亚军显示出历史上最强大的气势来,十万人以上的部队,以华史·缪伦的直属部队作前锋,徐徐向西南推进,把前方道路上所有的阻力,都毫不费力地消灭干净。所以没几天,大部队就把巴德兰城三面包围,按照原定计划,是要把孤城的西门空出来,因为把城池围死,就等于断绝了守军所有的退路,那样势必激起他们死战的决心。 格兰兹并不担心阿卡菲尔会带领军队回身救援,因为莫兰斯的奇兵队正在粘着他不放。本来莫兰斯就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饵料,是专门去钓阿卡菲尔这条大鱼的,每当阿卡菲尔有回程之心,莫兰斯就会指挥部队骚扰对方,并三天两头出现在黄金公爵的视野里。于是阿卡菲尔的心思都留在克伊尼亚王的身上,发誓非得捉住他不可。 攻城大军得到华史宰相的死命令,一周之内一定要把城池拿下! 在格兰兹的面前,集结了总共五百名元素魔法师和魔法学徒。他们来自北乌法尔的各个魔法学院或者神殿,早已打算在战场上为乌法尔的独立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格兰兹有一个习惯,要么就不用,一旦使用,将会是大规模地用于进攻,以制造最佳效果。显然天才军师非常看重这一场攻城战。 五百名魔法师和学徒,根据各自注重的属性不同,分为风、水、地、火四个小队——其实这种规模的小队,也称得上前无古人了!艾尔法还投入巨额资金,购买数千瓶魔法补充药剂,以备战争之需。第一天魔法小队就展开了无与伦比的魔法攻势,无数爆炎球或者光之箭,顿时充斥了巴德兰城墙的上空,让守军们抬不起头来。 此时巴德兰的守军只有四万余人,除了要负责城防,还须进行城内戒严。这里毕竟是乌法尔的一座城市,里面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乌法尔的原住民,如今人心浮动,难说他们会掀起暴动的热潮,所以戒严是在所必然的。 德雷斯勒一连几天都躲在自己的府邸里不敢出来,听侍卫们说,城中人心惶惶,抢劫不时发生,而稍微有钱的人,早就贿赂了城门的守军,带着家属和财产一起逃跑了。昔日那一群对德雷斯勒奉承吹捧的人,都将心思放在自己身上,或者考虑如何在城破之后讨好克伊尼亚军,或者打算破一些财也隐遁出城算了,总之没多少人还在指望着德雷斯勒给他们带来好时运。世态炎凉,人心向背,一向都是如此,到了这一步伯爵也该觉悟才行,谁知德雷斯勒还在做着自己的美梦,相信总会有人来帮助自己脱离险境。 而城防指挥官阿流斯仅仅得到三万人的指挥权,因为德雷斯勒不肯把更多的部队交给阿流斯,那胆小怕事的人必须让士兵们把自己的府邸层层包围起来才感到心安。傻瓜也知道,仅仅靠这三万人——其中的魔法师少之又少——怎么可能抵挡住敌人日夜不停的猛攻! 只第二天克伊尼亚军就把巴德兰的南面城墙炸开一个缺口,数千士兵争着往里面冲,全靠阿流斯亲自挥剑向前,才解决了这次危机,将冲进缺口的敌人全数消灭,不过梵特拉军也损失了两千人。而后阿流斯又以皮鞭强迫百姓进行修补城墙的工作,总算勉强堵住缺口,但谁都知道,这一点上是多么脆弱!格兰兹于是指挥魔法部队,集中火力打击南面的城墙,但对于另外两面也不放松。华史整天看到自军士兵搭着云梯往城墙上攀登,或者高举盾牌掩护冲车向城门靠拢。城墙上箭如飞蝗,石头与沙袋也向下面的人砸去。克伊尼亚军伤亡甚重,有时连医护人员都没法接近受伤者。 第92章 华史·缪伦于是跃跃欲上,开始穿戴厚厚的铠甲。 “你要干什么?”格兰兹看到他的这个样子,问。 “干什么?你没看见吗,我要亲自出马攻城啊!”华史说着,手上的工作并没有停下来。 “你疯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人,百夫长吗?拜托,我的华史·缪伦阁下,你可是一国之宰相啊,你要是有个闪失,你叫我怎么跟国王陛下交代!” “可是你也看见了,我军久攻不下,士气已经没前两天那么高涨了,我必须身先士卒去给予激励。”华史说。 格兰兹忽然骂道:“华史你这笨蛋,你以为你的纯熟剑技在爬梯子时会起作用吗?没等你爬到一半,可能敌人的落石就把你砸成肉酱了!没有你在这里坐镇,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可不付责任!” 没想到宰相被这么一骂,脑袋清醒了许多,他认识到爬梯子确实不是自己的份内之责,自己应该坐镇全局。 格兰兹不去理他,继续往南墙增派人手,以便在那里不断施加压力。克伊尼亚军的伤亡已超过一万,但每一位战士的阵亡,都给形势带来一份光明。局势到现在已十分明朗了,虽然今天与明天都不可能攻陷城市,但后天就很有可能大功告成。格兰兹又让弓箭手们把数千支系着招降书或居民策反书之类的小纸条射入城去,好更进一步使城内军心涣散。 很快地又一天过去了。 德雷斯勒在府邸里,听说城内暴动事件不断。尽管有军队进行镇压,可是据说连士兵当中都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投降倾向。在这一天早晨,他在阳台上还看到阿流斯被人抬着经过他的宅第,原来阿流斯在城墙上指挥时,不幸被一支光之箭射中,左边肩胛骨顿时穿了个孔,血流如注,不得已让部下们抬下第一线。勇敢的勋爵经过伯爵大人的宅第,不由得握紧一边拳头,牙齿间一阵响动。这个该死的德雷斯勒!我在前面浴血奋战,你却躲在这里像只缩头乌龟!我们梵特拉军全是败在你的手里了! 德雷斯勒看到这一情形,自知大势已去,城池早晚要落到敌人的手里;问旁边的人应该怎么办,没一个人不说走为上计的,更有一人献策:不如把整个巴德兰烧掉,不留半点战果给敌人,这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焚城之前,可以驱赶大部分市民往西门外冲出,到时候场面必定混乱不堪,可以设想克伊尼亚军必定要为市民着想,所以我们就有机会趁乱脱离险境。 伯爵想想这计策倒十分合他的口味,反正经过长时间的对峙,巴德兰的市民一天天都在逃逸,到现在已没剩下多少人了。驱赶这些人往西门冲去,并不是什么难事。于是他赶紧从城墙上召集起原本属于自己管束的士兵,以免叫人去做焚城的部署。 “那么,阿流斯那条狗应该怎样处置呢?” 刚才献策的那人问。 德雷斯勒略为一想,说:“他啊,愿意跟我就跟,不愿跟就在这里等死吧,反正我对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究竟是谁对谁仁至义尽啊! 焚城时间定在三月十七日。 这一个白天,克伊尼亚军的攻势尤为猛烈,缺少阿流斯从容指挥的守军,更显得力不从心。 阿流斯果然拒绝离城,因为他答应了阿卡菲尔要守住这座城市,现在面临破城的结局,他只有跟城池共存亡了;同时他也极力反对焚城计划,反对这种玉石俱焚的手法。德雷斯勒伯爵对这个结果倒是预料得十分准确,想想自己把阿流斯丢在这里,让阿卡菲尔知道了,他必定不会放过自己,于是德雷斯勒打算从哈德伦港口登船,直接到亚曼·梵特拉去寻求教皇的庇护。想到这里,德雷斯勒一出阿流斯的宅第,竟然下令把这座宅子付之一炬!可怜阿流斯一世英勇,在军中建立了赫赫战功,到头来竟落得和让·雷根同样的下场,死在德雷斯勒的手上!遭到连累的,还有忠于阿流斯的数十名侍卫和佣人! 万余名梵特拉兵,驱赶着数倍的平民百姓,朝西门推推搡搡而去,途中不时有老弱病残跌倒掉队,立即遭到士兵们无情地抽打,甚至被抛弃在街道上。这一支混乱不堪,哭喊声充斥其中的大军,从一条街挪动到另一条街。 德雷斯勒看看天空,已经是傍晚了,黑夜开始吞噬大地,可是克伊尼亚军的攻势却没有半点减弱的意思。 “赶快啊,你们这些贱民!” 德雷斯勒用马鞭抽打前面的青年,那青年猛地转过头来,两眼圆睁,似乎想吞掉伯爵。左右立刻上前拿下这人,于是剩下的百姓皆敢怒不敢言,德雷斯勒就是这样镇压着大家,使大家不敢反抗他的暴行逆施。 快到城门时,德雷斯勒问属下,一切准备就绪没有,属下连忙点头。德雷斯勒便下令留在后面的士兵点火。才几分钟过后,整座城市就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刚刚登上城墙的克伊尼亚士兵们,以及毫不知情、还在城墙上顽固坚守的梵特拉兵,顿时都惊呆了!热浪席卷着他们,双方士兵顿时都达成一个共识,那就是打开城门,让克伊尼亚大军进来救火! 这时尚在城外的格兰兹和华史等人,看到城中忽然烈焰冲天,也都大吃一惊。这时前线传来报告,西门处有数万市民涌出,场面十分混乱。 格兰兹木然了几秒,这才恢复神智,她知道梵特拉军是想依靠混乱而逃出克伊尼亚的追击网。但是对方为什么还要焚烧整座城市呢!如果莫兰斯处于现在这种状况,他一定会以挽救市民为最重要的工作。所以由格兰兹带人进城救火,而华史的部队则负责救助百姓并追击残敌。 华史的部队来到西门,只见这里满是哭着喊着的男女老少,地面上死伤者无数,都是被梵特拉骑士践踏而倒下的,而梵特拉军则已经逃到老远了。 “不要追了,救治民众要紧!”华史·缪伦命令道。 部队分散开来,把数万市民的恐惧努力平静下来,然后清点伤亡人数,把还能够走动的人,先引导到克伊尼亚的军营当中。一下子增加了这么沉重的负担,克伊尼亚军营自然失去了昔日的那种严整,一时间不论僧侣还是士兵都忙得不可开交,粮食也在一夜间消耗了不少。 正在这时,侦察骑兵亦报告,西边发生了小规模的战斗,梵特拉军虽然被阻拦了片刻,但终于突破战场,比较顺利地往哈德伦方向去了。而进行阻击的部队,正是莫兰斯率领的精兵。 莫兰斯回来了!克伊尼亚的国王回来了! 国王还在老远,这消息就已经传遍了整个军营,一时间,不论士兵还是市民,都从自己的位置上,向西面张望过去。 “国王陛下很快就到了!”华史对一班大臣们说,“大家赶快做好迎接准备! 第四十七章焚天之城(下) 莫兰斯率领精锐骑兵们,奔驰在夜幕笼罩的山岗上。 这一回他又漂亮地摆了阿卡菲尔一道,让对方以为克伊尼亚奇兵队还在补给线的周边地带活动,而真相却是莫兰斯已经带着所有人马赶回巴德兰参与攻城战了。 部队才行进到巴德兰西南方五公里处,就发现由德雷斯勒带领的军容不整的一万多人。看这景象,巴德兰应该已经被攻占了,莫兰斯于是让部下们对敌人冲杀一阵,只是因为兵力相差太多而且轻骑们非常疲劳,所以没纠缠太多。然而他看到东北方向上,整个天空都映得通红,不知巴德兰那里发生了什么变故,他心中焦急,马不停蹄向巴德兰赶去。越过一个小山坳,才发现面前的城池已经被大火吞噬了! 刹那间莫兰斯变成了一尊雕像,不要说他,任何人都预料不到巴德兰会变成一座焚天之城! 隔了不久莫兰斯才回过神来,连忙策马向巴德兰奔去。过了一会儿,他的耳边已经能听到伤心市民的哭喊声。 小路边坐着一位少妇。看到大队骑兵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心里一惊,正要站起来逃跑,却又因为左腿抽搐而坐倒下来。黑暗中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但可以肯定她的心里一定充满惊慌,否则她不会看到士兵就想慌不择路地逃跑。这时少妇怀里抱着的物体发出很清脆的哭声,原来是一名婴儿。 莫兰斯连忙翻身下马,跑到少妇身旁。少妇浑身打颤,微微摇头,把怀里的婴儿抱得更紧。 “这位小姐,你不要害怕,我们是克伊尼亚军,不,是乌法尔联盟军的作战部队,我们这次是为解放巴德兰而来的!”莫兰斯温柔地说,好让少妇的心中安定一些,“虽然我们来晚了,让梵特拉军焚烧了巴德兰——小姐,你放心吧,现在你安全了!” 少妇忽然扑进莫兰斯的怀里大哭起来,而她怀中的婴儿也随着母亲——应该是母亲吧——哭得更加响亮。 莫兰斯连忙柔声相劝,隔了一会儿少妇的哭声渐止,莫兰斯转头向后面的众人说:“你们大家,谁有牛奶啊,小孩子饿了!”可是他的部下们哪来的牛奶啊,他们能有一餐热饭吃就很不错了。 少妇破涕为笑,小声说:“不是的,这孩子受了过度惊吓,所以才大哭不止,等会儿我哄一哄她,她就会睡着了。” 莫兰斯忽然想起,少妇可能才是饿了,于是询问道。少妇果然点头。 “这里有些米饼——实在不好意思我们身上没什么好吃的干粮!你吃一点吧,孩子我来抱。” 少妇小声道谢,正要把孩子交出,旁边的艾宓尔抢着说:“还是我来吧,我是女孩子!”其实她也没什么经验,不过女生在这方面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天赋的。 第93章 少妇接过米饼,三两口就解决掉了,看来她饿得非常厉害。肚子得到填充之后,少妇拍拍裙子上的尘土,把一头乱发稍微整理了一下,顿时显露出贵妇人应有的气质来。 莫兰斯等到少妇吃饱了以后才问:“不知小姐应该怎样称呼。” “您叫我艾蒙德夫人就行了,家夫是巴德兰的炼金术士,可惜——前一阵他因为反抗德雷斯勒而被杀害了,留下我和我这刚出生一个月的女儿!”少妇叹了一口气,流出几滴清泪。 “那么艾蒙德夫人,为什么您会在这儿呢?您应该看到我们克伊尼亚军队吧,其实您可以跟着宰相大人一起回兵营去的,在那里您可以得到照顾。” “将军,您说的是那位宰相,是一位身躯高大、力量雄厚的将军吗?”少妇说,“我倒是看见他了,可是那时候我真的很怕军队,周围又混乱,我更怕我的孩子会受到伤害。家夫已经死了,我更加爱惜我的孩子,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伤害。对了,我这孩子还没取名字呢,这位将军,您能不能帮我的孩子取一个名字呢?” “我?让我给小妹妹取名字?”听到少妇这么说,莫兰斯倒有点乐了,“我取名的水平可不怎么样啊。再说,小妹妹既然有一个月大,应该有名字了吧。”“还没呢,按照习俗,取名应该是在洗礼之后,但是自从巴德兰被德雷斯勒那伙人占据,负责洗礼、弥撒的僧侣们就都不再露面,所以我的孩子一直没法取名字。将军,小女子是将军您救的,就请您为孩子赐名吧,以后找机会我再给孩子做洗礼!” 既然少妇再三要求,莫兰斯也只好勉为其难了。他想了想,忽然想到了菲丝·艾蒙德,心中一阵酸楚。既然这户人家也是姓艾蒙德,不如给婴儿取名叫做菲丝吧,也算对已故的女侍表达自己的怀念。 “菲丝·艾蒙德,不知这个名字夫人您满意吗?” 少妇欣喜地点着头。莫兰斯身后的女侍们也称赞着,是个好名字。大家的心里,想得和莫兰斯是一样的。 后来这个叫做菲丝·艾蒙德的小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时得到皇室的关照,只是美塞娅公主认为,一个人的成长还是要靠自己,过多的帮助反而不太好。所以,无论是少妇还是菲丝,一直都不知道,这个名字乃是克伊尼亚国王莫兰斯所起的。 当天晚上莫兰斯让少妇坐着战马,跟随部队一起回到营地里。婴儿在那里得到僧侣所主持的洗礼,生活也暂时安顿下来。不过莫兰斯没能关心洗礼的过程,第二天一大早,他的部队又要有所行动了。 莫兰斯做完调动,太阳已高高悬挂在头顶正中。中午了。 在他的北边,巴德兰城的大火仍没有扑灭,城市周围的空气还是热腾腾的翻滚,不断把灼热的气息往外喷发。本来已经取得少许灭火成绩的格兰兹,眼睁睁看着大火把她的成绩又吞噬了回去[奇qisuu.书],却只能命令部队撤退。这样的状况下,根本无法开展市民伤亡的统计,但初步估计,被烈火吞噬生命的百姓,应该达到一千五百多人。 一笔血淋淋的帐! 莫兰斯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纵火的元凶德雷斯勒伯爵捉拿在案,然后判处绞刑! 他的身旁,还站着女军师格兰兹·胡里安和宰相华史·缪伦。他们也都无语地望着远方的焚天之城。 侦察骑兵送来新的报告。格兰兹和华史看了看,都不由得皱起眉头。然后报告呈送到莫兰斯眼前,国王看完,也气愤地哼了一声。 原来梵特拉军的德雷斯勒伯爵,已经连夜赶到乌法尔的南方港都哈德伦,从那里乘船返回梵特拉,而整个战局全留给了黄金公爵。很显然德雷斯勒要让阿卡菲尔来收拾这个烂摊子,根本不管对方愿不愿意。而对于莫兰斯,不能捉到焚毁巴德兰的元凶,实在是一大憾事。 “现在只剩下阿卡菲尔还在乌法尔了,军师你说,我们有没有可能把这个勇猛的将领招降,为我们的独立尽一份力量?”隔了一会儿,莫兰斯问。这个问题似乎有点天真。 军师摇摇头,带着一点遗憾的意味,说:“那个人确实具有我们所羡艳的才华,但我觉得他不可能会成为我们的伙伴,一来他的身份高贵,必定不肯曲尊,二来我想他的忠于祖国的思想也会非常强烈。退一步说,就算他愿意投降,把他留在我们的阵营中,谁也不会放心的,因为他也有不小的野心,谁敢保证他在有生之年不会颠覆我们乌法尔呢?那个人是一头猛兽,伤得了他人,也伤得了我们。” 军师的这话倒是提点了国王,使他在看到阿卡菲尔军事才华的同时,也看到深藏于才华之后的野心。 “可惜啊,到最后我们还是得和阿卡菲尔做一个了断。” “似乎陛下很不情愿与阿卡菲尔了断呢。在今天之前,我军不是有很多机会和他做了断吗?只是双方的实力相当,致使每次了断都比较拖泥带水牵扯不清罢了。” 军师的那张并不漂亮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奇特的表情。隔了半秒,她说:“如果陛下觉得合适,我们再去向阿卡菲尔施加一些压力吧!” 军师一定又有什么好计策,或者说是什么鬼点子了吧! 莫兰斯没异议,信任地答应了。军师立刻把马头掉转,向山下跑去。莫兰斯望着她的背影,心中思绪如潮,站在广袤的天地之中,他独自的思考越来越多了,可能是因为成长的缘故。在这个世界上,他佩服两个女性,一个是他的姐姐美塞娅,另一个则是军师格兰兹。他说不出自己为她们而感动的原因在哪里,只是每每想起她们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把一切都献给一项伟大的事业,他的那份感动就停止不下来。现在姐姐究竟在干些什么,他倒是很想知道,姐姐和他都太忙了,以致彼此都不能给对方写信。从后方稳定的局面来看,姐姐不但独自挑起后方治理的重担,而且把每一件事都办得有条不紊。 “我也得分外努力才行!” 莫兰斯这样对自己说。 用姐姐来激励自己,这已经是莫兰斯最常用的手段了。 让我们再来看看黄金公爵阿卡菲尔的情况吧。 接到阿流斯的死讯,是在巴德兰城遭到焚毁的第三天。这一天的早晨阿卡菲尔还在为追丢了克伊尼亚奇兵队而倍感烦恼,敌人居然很高招地把他给耍了一回,使他的部队疲于奔命,从一个中继站奔到另一个中继站,而敌人却早早地回到了巴德兰地区。 阿卡菲尔以他一军统帅的判断力,知道不可克伊尼亚军牵着鼻子,必须找机会争取主动。于是他扎营在补给线的中段,正打算制订下一步作战计划,报讯的士兵却把噩耗送来了…… 临时会议室里空空的,昔日曾经是阿卡菲尔左右臂膀的让·雷根勋爵和阿流斯勋爵都已身亡,其他优秀的将领也大半战死在乌法尔这块土地上。窗外是一阵愁云惨淡的景况,当初随公爵一起来到乌法尔的先后有六万多人,现在却只剩下万余残兵,圣殿骑士们也不足两个军团的兵力,且士气异常低落。阿卡菲尔心中一阵剧痛,几乎无法承受连续丧失好友兼属下的打击,但是他毕竟不负黄金公爵之誉,他坚强的内心终于挺了过来。 “德雷斯勒!”公爵紧握双拳,上下牙床似乎要将这个大仇人的名字咬碎一般。 “殿下,不要太悲伤了,保重身体要紧!”扬羽勋爵对阿卡菲尔的关心倒是超过了已阵亡的阿流斯,“既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们也犯不着再为梵特拉卖命了!您看看,我们长久以来的奋战,竟换回这样的下场!殿下,我们还是尽快起义吧,把斗争的矛头指向教皇,我相信所有的士兵都会拥护您成为新教皇的!” “晚了!已经晚了!”阿卡菲尔仰天长啸,声音颇为悲壮,“如果我能早点决定下来就好了!” “我们还可以暂时投奔克伊尼亚军啊,虽然说是寄人篱下,但我们总有机会利用克伊尼亚的军力啊……”扬羽又建议说。 阿卡菲尔否定说:“这也是不可能的!你想想,克伊尼亚的莫兰斯、格兰兹他们,会不知道我的心里在打算些什么?不要小看他们啊!现在我已经是进退两难,唉……如果不是的雷斯勒,如果不是那个人一直在给我们扯后腿——可怜阿流斯和让·雷根,竟然死在这种败类的手里!” 阿卡菲尔一边感叹着,一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烈酒入口辛辣,而阿卡菲尔却丝毫不知味道,谁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隔了一会儿,他说:“既然形势如此,我们也只好退入卡伦兹要塞防守了,不过我会在适当的时机把克伊尼亚军放入梵特拉的境内,以便我们从中渔利,我现在只想得到这个办法了!至于那个德雷斯勒,虽然这回让他跑掉了,但这笔血债我早晚要他偿还!” 想到这里,阿卡菲尔拿定主意,暂时按兵不动,用几天时间接收被德雷斯勒所抛弃的兵将,并加以安抚,以扩大自己的部队。说实在的,他现在没剩下多少士兵了,即使算上后来收编的德雷斯勒的部队,人数也超不过三万。 这个时候克伊尼亚军也在抓紧时间进行休整。阿卡菲尔正打算率领部队后撤,卫兵却报告说,从梵特拉赶来的特使,已经到了营帐外面。特使带来教皇的命令,叫阿卡菲尔公爵立刻乘船赶回梵特拉去戍守海岸线,而要塞却交给了班特·卡奥斯来负责镇守。特使甚至有权接管阿卡菲尔的部队,只让阿卡菲尔和扬羽带领几十名侍卫回国。 第94章 “不知公爵大人对公文是否已经理解,我们伟大的教皇陛下不希望由于理解失误而给双方都造成不愉快的回忆。如果大人没有异议,就请大人马上上路吧!”特使虽然说话很礼貌,言语中却不知不觉流露出对黄金公爵的轻视来,看来世上趋炎附势之徒实在太多。阿卡菲尔轻轻的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他内心里的所有打算,已经都被教皇给识破了。 接过特使手中的文书,阿卡菲尔真的感到了绝望,这时扬羽轻声在他的耳边说:“殿下,就算到了这一步,你也不可以放弃希望啊!从前您总是教育我们,败给了别人,尚且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而放弃希望,却等于败给了自己,人是不能被自己打败的啊!” 阿卡菲尔点点头,感谢属下对它的鼓励。他又振作起来,戍守海岸线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梵特拉和乌法尔一直在交战,他就有机会发展,就有机会重新强大起来。幸好教皇知道意思他还需要阿卡菲尔的卓越的军事才能,不然教皇一定会把它召回首都,然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它处决! 带着这一点肯定,阿卡菲尔和扬羽踏上了前往哈德伦的路程。 有这样一个梦想,无数前辈都在憧憬着她,用最瑰丽的幻想来勾勒着她;有这样一个梦想,让一代又一代的国王,年轻时满怀着希望,年老时却带着无数遗憾离去。四百年来,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梦想,洒下热血,献出生命,但梦想却仍然是梦想,仍然像空中楼阁一样缥缈。 而如今,梦想正在一步一步地实现!乌法尔,一个地处圣湖大陆最东面,具有古老历史的民族,在经历了数百年分裂之后,终于迎来了统一的曙光!而努力把梦想变为现实的人,则是莫兰斯·梅隆·迪南多,以及他的姐姐、军师、宰相等等无数热血澎湃的年轻志士。亚曼历四二二年,当乌法尔的最后一个要塞还在侵略者的控制之下时,乌法尔帝国却宣告建立!莫兰斯成为了帝国的第一任国王,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因为人们期盼着一天的到来,已经持续了好几个世纪!乌法尔帝国的建立,也向世间表明了乌法尔无比坚定的信心和高昂的士气。这可是数十年来全大陆最令人震惊的大事了!如果战争持续尔乌法尔的胜利不断,这个新兴的帝国很有可能取代几十年前梵特拉的大陆霸主的地位! 莫兰斯·梅隆·迪南多、宰相华史·缪伦和军师格兰兹·胡里安将前线部署完毕,便匆匆赶回克伊尼亚城去参加帝国成立庆典了,而乌法尔联军的十五万大军,则以气吞山河之势,向卡伦兹要塞徐徐推进,此时要塞里部署着班特·卡奥斯的五万守军。乌法尔联军在要塞前方数公里处安营扎寨,大有攻城之举。 时间是乌法尔元年的五月,炎炎夏季已经来到。圣湖大陆会向着哪个方向发展呢? 这一点,阿卡菲尔似乎在心里有了一些眉目。 (备注:这一章少妇出现,让莫兰斯为女婴取名,是为了引出圣湖大陆系列第二部小说《断剑传说》的女主角菲丝·艾蒙德。我有写好几部小说的计划。) 第四十八章卡伦兹要塞 乌法尔联军——不,应该说是乌法尔帝国军,将十五万的大军陈列于卡伦兹要塞下面,只等时机成熟,就会展开全面进攻。此时双方的兵力对比,大致上与巴德兰的那场战役差不多,尤其双方的兵力对比,更是人想起了几个月前乌法尔帝国军的强大压迫力。不同的是,那时候梵特拉的军队并不团结,城中民心也并不向着梵特拉;而现在在卡伦兹要塞,基本上都是士兵,见不到半个平民,班特·卡奥斯不但颁布了严格的防守令,也用粮食和酒肉犒赏部队,尽可能的提高士气。 作为乌法尔联军主帅的莫兰斯,自然要考虑到进攻的最佳时机,虽然己方实力雄厚,但士兵的生命也十分可贵,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所以暂时按兵不动,适当地施加压力才是上上之策。 在乌法尔和梵特拉这两大国家的国境内,平原占据了大部分。可是在巴德兰以西到卡伦兹要塞的这一片地区,却主要是丘陵地带。从前曾经有好事者调侃说,这一带的地形其实是因为神在创世时代犯下了一个大错误,才造就出这么高低不平的地形。而卡伦兹要塞作为乌法尔和梵特拉的分水岭,更是神的错上加错! 卡伦兹要塞的南北两边都是小段的山脉,上面郁郁葱葱覆盖着森林。传闻在远古时代,为了避免地面上的种族因为土地尔展开纷争,大魔法师们于是给森林施加了咒语,产生强力结界,所以剩下的那一个山谷,成为连通东西的惟一陆上通道;而后来卡伦兹要塞建立在山谷处,把这惟一的通道都堵住了。不要妄图从森林穿越分水岭到达梵特拉境内,那是不可能的事情!要不是这样,莫兰斯也不会陈兵于卡伦兹要塞之下,却久久还没发动进攻了。 其实从水路也可以到达梵特拉,在占领哈德伦城以后,乌法尔帝国军开始拼命地建造大小船只,大有从水路进攻梵特拉的趋势。但是梵特拉的海军十分厉害,乌法尔能不能在短期内建设起一支能够与敌人抗衡的海军部队,那是十分值得怀疑的。再说,在梵特拉的海岸线上,还有令莫兰斯他们十分头疼的人物——黄金公爵阿卡菲尔在守备着。 乌法尔帝国军的总部设在哈德伦。 这样做是为了给敌人制造一种印象——乌法尔要从海上打过去了,实际上莫兰斯他们十分忌惮敌人的海军,压根儿没有想到用海军来打开局面。 在临时总部里,华史·缪伦不在了,却多了美塞娅公主和风精一族的古魔法使薇丝。原来华史·缪伦接替了美塞娅,在后方进行建设,而美塞娅则来到前方协助莫兰斯完成他的大业。要知道美塞娅的脑筋差不多也有军师格兰兹那么好使了,攻打卡伦兹要塞最需要的是智慧,一个格兰兹不够用,连美塞娅也参与进来,莫兰斯可以说又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帮手! 公主似乎是因为长时间地闷在大后方,筋骨没能够活动开来,几天以前,乘坐着马车来到哈德伦的路上,她显得异常兴奋。 沿途风光无限,不仅运输部队在勤奋地向前线输送战略物资,平民百姓们也早已经开始了战争之后的重建。乌法尔帝国的建立极大地鼓舞了所有人,他们欢呼雀跃,对重建家园充满着信心,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信心也提高了军队的士气。夏天的田野上,麦苗茁壮地成长着,田里的农夫很恭敬地向莫兰斯他们致敬,莫兰斯自然也很礼貌地回礼,而美塞娅则把脑袋钻出马车地窗外,长期闷在皇宫里,现在她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弟弟在民众的心中地位很高啊!果然是我的好弟弟!”公主很欣慰地说着。 莫兰斯策马来到姐姐的马车旁边,关切地问:“姐姐,你对长途旅行还算习惯吧?如果感到不太舒服,要马上跟我说哦!” “哼!你真是小看我了,想当年我只带着几个人,就可以跑遍半个乌法尔呢!”美塞娅显得很不服气。 莫兰斯笑了笑,不能骑马的姐姐心里或许会带上些许遗憾和嫉妒,不过看姐姐的情况,似乎还没变得忧郁,还是像从前那样开朗。 来到哈德伦后,美塞娅先花费了大半天事件接见当地名流。在当地首脑为他们姐弟俩举行接风宴会的时候,她肆无忌弹地谈论她的关于海军建设的构想,看上去有酒后失言的征兆,当时莫兰斯还抱着从陆上收复卡伦兹要塞的坚定信心,听到姐姐这么口不遮掩地泄漏出军事机密,莫兰斯皱皱眉头,应承了对方几句,马上走道美塞娅的旁边。 “姐姐你喝醉了!”他小声对姐姐说。 “我……我没有醉,你才醉了呢!”美塞娅公主显得很不服气的样子,通常醉了的人都会说自己没醉,而头脑很清醒的人,为了少喝一点酒,通常都会借口自己不胜酒力而不再喝下去。因此姐姐一这样说,莫兰斯就知道,姐姐是真的醉了,所以他不由分说,就要把姐姐送回去,于是酒席上不免要发生一些闹剧。 姐姐也真是的!都二十几岁的人了,竟然比以前还要幼稚,看来今后必须严格控制姐姐的酒量,不能让她再这么胡说下去了!莫兰斯真是感到又好笑又好气。 美塞娅确实感到很累了,回到府邸之后很快就睡死了,直到第二天早晨才美美地伸了几个懒腰爬起来。 莫兰斯正在会议室中思考着怎样部署沿海兵力,看到姐姐做着轮椅出来,年轻的帝王又浮起昨天晚上那种哭笑不得的心态,说道:“姐姐啊,本来不是决定了从陆地进攻嘛,怎么突然改变了主意?还有,我们现在的海军还很弱小,所以我想了大半个晚上,也想不出一个比较完美的战术来。” “弱小的部队是可以逐渐建设起来的,我们的国家正一步一步走向繁荣富强,总有一天我们的海军部队也会在特利亚海称雄!” “这一点我自然不会怀疑……”莫兰斯接口说道,“可是姐姐啊,你昨天晚上是怎么搞的,喝得那么醉,然后满嘴说胡话,无意中把我们的军事机密都泄漏出去了!你想想看,敌人知道了这一点,能不加强防守吗?” 美塞娅忽然大笑起来:“说你笨你就是笨!亏你还带兵打仗,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久,连我的计策也看不出来。天啊,你真是越来越不长进了!” “我没长进?” “对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了我们要从海上进攻?” 第95章 “昨天晚上啊!” “所以说你笨啊,你知不知道,我的那些话全部都是故意说的,我就是要让梵特拉安插在这一带的奸细们知道,我军有从海上进攻的意图,而实际上我们会想尽办法攻占卡伦兹要塞,然后打开陆上通道,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美塞娅振振有词地说,到了后来她甚至有点飘飘然的样子,看起来是因为对自己的妙计实在太满意了。 莫兰斯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如果梵特拉的决策者们知道对方的真正意图是这样,每个人都会感到,美塞娅是一个可怕程度不亚于格兰兹·胡里安的人物——这里时说如果,实际上没有阿卡菲尔作为抵抗的主力,梵特拉的部队确实难有作为。 尽管拿定了主意要从陆路进攻,乌法尔帝国方面还是做足了排场,在哈德伦的海军建设无时不刻没显示出乌法尔海上进攻的决心,而且乌法尔也在圣水湖畔进行很认真地表演。而在一切表象之下,真正的进攻主力却已经在哈德伦集结完毕。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莫兰斯和她的姐姐、军师,都在寻找着一种能够快速攻取卡伦兹要塞的办法。 卡伦兹要塞实在是坚固,这一点莫兰斯早已经在几次侦察中认定了这一点。它是巧妙镶嵌在屏障之中的一颗铆钉,因为它遏制着梵特拉与乌法尔之间惟一的陆上通道,所以当初的乌法尔各领,才会感到门户打开,任由梵特拉宰割。其实,夺取这个门户也是莫兰斯的各位前辈们朝夕都憧憬着的一个愿望。“我要去实地侦察!” 这天早晨美塞娅忽然说。正在进餐的莫兰斯顿时惊讶了一下,他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有这种打算。 “姐姐你不要胡闹了!侦查工作我早已经做足了,现在只怕卡伦兹要塞周边的地区都被我和我的属下们走了一遍。你昨天下午也看到了,光是调查资料就积累了一大叠!你还说看不过来呢,今天却忽然要去实地侦察……” “你啊你,又不长进了!” 美塞娅毫不留情地教训着弟弟,才不管他是不是乌法尔大帝国的君主。 “即使侦察了一千遍,也有可能把重要的细节给遗漏了,而且我还没去侦察过,我相信我会有全新的发现,而这些新发现很可能会让我们找到进攻要塞的绝妙计策!”美塞娅振振有词道。莫兰斯一边听一边点头,但是姐姐说完之后他很不放心地说:“就算你说得很有道理,我也不放心让你去啊,你行动不方便。” “婆婆妈妈!我可以叫夏侬带我一起去的,我们两个女孩,体重不会太重,两人共乘一匹马就行了。弟弟啊,你可要多动一些脑筋,不要以为你这主帅是很好当的。” 莫兰斯真有点说不出话来了。想想看,当初把美塞娅留在大后方的时候,他在前线真是六根清静,但现在却好像时刻都有一大群麻雀在耳朵旁边飞来飞去,吵也吵死了! “弟弟你怎么不说话了?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好的,我马上叫夏侬过来,你放心吧,夏浓的骑术是很优秀的!” “去吧去吧!” 正巧这时候军师格兰兹·胡里安走了进来,向陛下和公主行了礼。 “军师最近似乎很忙啊。” “嗯,我在忙着帮间谍们打点一切必需品,刚刚从商会回来。就算梵特拉方面把海岸线封锁死了,我们要潜入梵特拉也是易如反掌,对商人们来说没有什么地方是他们去不了的,他们的金马克可以叩开任何大门!我们的人先借道阿尔丁,然后再从阿尔丁去梵特拉。”格兰兹·胡里安说。 格兰兹带有一点金钱万能的思想。不用说她又在用金钱去贿赂梵特拉圣教的人了,她需要他们在教皇面前继续散布有关阿卡菲尔的谣言,任何时候阿卡菲尔都是乌法尔的可怕敌人,必须尽快除掉。 莫兰斯自然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叹了一口气。 这个小动作自然逃不过美塞娅的眼睛。 “莫兰斯,你对这时事怎么看的?”美塞娅问。 “我……我倒没什么意见。这样做虽然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长久以来我们一直在用这种方法陷害阿卡菲尔,只要能让士兵和平民少一些伤亡,什么方法我都不反对。”莫兰斯说,同时又叹了一口气,“虽然在心里面,我确实对阿卡菲尔的这种结局十分遗憾。” “弟弟,你不是一个好骑士,但你绝对是一个好国王!”美塞娅拍拍莫兰斯的肩膀,赞许道。 “姐姐,拜托!请赶快去做你要做的事情吧!”莫兰斯有一种快要崩溃的感觉。 好不容易美塞娅公主才被打发走了,莫兰斯仔细想想美塞娅所说的话,确实很有道理,也许自己在从前的侦察中没有做到全面,这个世界上没有全面的东西,就算做了一千一万次,瑕疵也有可能存在着。不过很快他又后悔了,因为他不知道姐姐带了多少人去,天啊,至少先给他留一点底吧! 他立刻找来马可,问美塞娅带了多少随从出去。马可说公主只和夏侬一人出去了,莫兰斯顿时差点昏倒——如果让敌人看见她们两个,姐姐和夏侬就危险了!莫兰斯匆匆调出二百名黑翼闪骑,向卡伦兹要塞飞驰而去。 还好美塞娅公主旁边并没有存在着什么危险隐患,梵特拉军因为人数稀少,不敢主动出击,任由乌法尔人在要塞周围进行侦察,或者是班特对要塞的坚固性充满信心,并不在乎对方连番的侦察行为。 看到莫兰斯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情绪激动万分的样子,美塞娅显露出嘲弄一般的笑容,说:“莫兰斯你是不放心我才赶来的?我的好弟弟啊,做姐姐的实在太感动了,你看我都想流出眼泪来了……” 旁边的夏侬偷偷笑了起来。 不要忘了莫兰斯的旁边还有二百名随从!作为乌法尔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莫兰斯顿时没了语言,隔了好一会儿他才故作严肃地说:“姐姐,你开玩笑起码也要注意场合!” “是!是!”美塞娅不满意的噘了噘嘴。 “你们先到周围去警戒吧,我和公主在这里侦察一下地形。” 莫兰斯对身后的轻骑们说道。 轻骑们迅速地撤走了,莫兰斯这才放下国王的架子。 “你啊,我真拿你没辙了!”看得出来他还是非常生气的,但他的火气却不舍得法在姐姐身上。 姐弟俩开始对周边的地形进行又一轮审视。从前莫兰斯也曾来过这里,只是旁边没有姐姐的陪同,要知道美塞娅公主的眼光总是比较独特,正如格兰兹有一个独特的脑袋来思考问题,美塞娅公主有一双独特的眼睛来观察世界。 “我们到那个山坡上去……” 不久以后,美塞娅提议说。 她指的是西北方向上一个很高的山脊。莫兰斯摇摇头,说:“那里太高了,你上去很不方便!跟你说吧,我也去过那里了,没有什么发现。” “我非得自己去一趟才安心,夏侬,你可以帮助我上去吗?” “公主你放心,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公主不怕累着了。”夏侬回答说。 “那好,我们上去。” 终究还是拗不过姐姐,莫兰斯没办法,只好跟着一起上去了。 山脊上视野开阔,能够看到卡伦在要塞里守军的活动,但是这山脊实在是陡峭,莫兰斯也曾经想过从这里找到一条潜入要塞的秘密捷径,但似乎不太可能,可以肯定难度已超出了他们能力所及的范围。 “呵呵,在这里可以把大半个要塞都看清楚了,敌人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美塞娅倒显得十分乐观。 “有什么用呢?我想班特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也不管我们是否在这里监视了。” 正是夏天的下午,天气有点阴沉,没有太阳,所以山脊上比较凉爽,偶尔有微风吹过来,树枝沙沙地响。美塞娅的旁边,一片翠绿的大梧桐叶忽然脱离了树枝,在微风中打起转来,想陡峭的岩壁那边飞下去。这个细节根本不在莫兰斯的观察范围内,可是却没有逃过美塞娅的眼睛,公主怔怔地望着树叶消失在凸起的岩石后面,忽然叫了起来:“有办法了!” “有了什么办法?”莫兰斯又欣喜又震惊又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知道姐姐是从哪里得到的灵感。 “那片树叶,树叶!你刚才没有看到吗,那片树叶就是从我们前面落下去的!” “有什么奇怪吗?我们的前面是悬崖峭壁啊,没可能从那里攻入要塞的!”莫兰斯没好气地说,原以为姐姐会想到很绝妙的办法,原来是在开玩笑。 “说你笨你就是笨!”美塞娅已经是第三次不给莫兰斯面子了,“夏侬,让我稍微靠近悬崖,我要仔细观察一下!” 因为不知道姐姐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莫兰斯等待了片刻,直到姐姐完成了她的侦察,三人一起下了山脊,带着随从们回到营地。 军师格兰兹似乎从公主带着欣喜神色的脸上看出了什么苗头,但是公主故意做出很保密的样子,连莫兰斯也没有被告知这个好办法。吃过晚饭,公主就匆匆往魔法骑士的营地里面赶去,不只是去串门还是去策划着什么。 第二天公主带着两个黑眼圈回来了,大咧咧往椅子上一坐:“莫兰斯,你赶快下一道命令,把后方所有优秀的元素魔法师都召集过来。” “哈德伦这里不是已经有了五百人的魔法部队么?” “我要的是纯粹的元素魔法师啊!魔法学徒我可不要!你至少得为我弄来两百人,两百人全都必须是元素魔法师,知道了没?” 第96章 美塞娅特别强调着。 虽然不知道姐姐搞了什么鬼,莫兰斯还是照办了。几天之后,乌法尔的各个神殿或是魔法学院,都派遣了为数不少的魔法师前来助战。女侍清点了人数,总共有二百五十三人。美塞娅满意了,这才向莫兰斯和军师格兰兹公布了她的计划—— “我是从那一片树叶中得到了灵感,我们可以用阵魔法来实现我们从空中突破的意图。首先我们要秘密制造六百个很牢固的大风筝,然后让勇猛的兽人们在我们那天侦察过的山脊上集合。然后我们在半夜里用阵魔法制造大风,把兽人风筝送到要塞里面,依靠他们占领大门,等到他们把大门打开,我们的大部队就冲进要塞里面,把所有的敌人消灭!”美塞娅很得意地说着自己的计划,其间还有意无意地望了望弟弟和军师。那两人都吃惊得合不拢嘴,论大胆他们都要甘拜下风! “你是不是发烧了?”莫兰斯一边说,一边伸手去莫美塞娅的额头。 “你才发烧呢!”美塞娅把弟弟的手拨开,“我的脑袋十分清醒,虽然我知道这个办法实在大胆了很多,可是你也知道的,我向来喜欢很奔放的想法。” 奔放!?格兰兹总算是完全领略到这个词语的含义了,也只有美塞娅才能奔放到这种程度! 可是在奔放的同时,乌法尔军却要担负多么巨大的风险,尤其是执行突袭任务的那些兽人战士,更必须经受胆量的考验。不仅是兽人们,阵魔法的主角们,那些元素魔法师,也要实现进行许多次演练,直到熟练得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为止。 “我会叫薇丝帮忙指导这些魔法师的。“美塞娅接着说,“而且薇丝也可能会加入到阵魔法当中,可以说这是整场战争当中最激动人心的一幕了!” “我没意见,你自己去调配资源吧!” 莫兰斯没什么语言了,他现在只想回到房间里休息,因为他很头疼! 第二天,在哈的伦城外,展开了乌法尔历史上阵容最庞大的阵魔法演练…… 第四十九章阵魔法·最后的突破 转眼间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由美塞娅和薇丝亲自主持的阵魔法演练,也已经取得了突出的成果。魔法师们在哈德伦集结,同时也带来了数以千计的魔法媒质,比如水晶、方解石等等,有不少都是美塞娅闻所未闻的。 在阵魔法演练之初,虽然实施法术的那批人没什么问题,但搭乘风筝的兽人们却不太具备那个胆子。刚开始的时候,竟是由夏侬来测试风筝的稳定性,大家不由得为她捏一把汗!还好她的实验进行得非常成功,她把巨大的风筝控制得如同随心所欲一般,仿佛是感到丢脸,后来兽人们无不认真练习,半个多月以后,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这时候,卡伦兹要塞内的守将班特·卡奥斯海蒙在鼓里,他听说了后方不断传来的乌法尔军要从海上进攻梵特拉的消息,因此要塞里的守备也有所松懈,反而使阿卡菲尔那边,大力加强了沿海一带的巡视,整天都表现出过分的神经质来。 这一天莫兰斯和美塞娅带着元素魔法师的部队来到要塞前方的营寨里。这儿的部队一直摆出进攻态势,要塞上面的部队也就见怪不怪了。 在薇丝的主持下,魔法师们开始布置六角芒星阵。今天晚上他们要进行得阵魔法,在规模上比以往的阵魔法全都庞大许多,几乎可以媲美太古时代的阵魔法了! 所谓阵魔法,是一种综合性的魔法仪式。在这个仪式中,不仅要动用几名到上百名魔法师,还要借助各种魔法媒质来汇聚魔法元素。因为是一个很大的魔法阵,参与的魔法师必须事先进行演习,务必让彼此间的配合比较默契。美塞娅和薇丝都不知道该给这个阵魔法起什么名字,从前并没有这种先例,不过,这个魔法阵是为产生一小时的大风才建立起来,所以风的属性十分明显。 巨大的六角芒星已经建立起来。六个顶点上各安放着一枚最纯色的水晶,每一枚水晶的周围,站着六名操纵风之元素的魔法师;在六角芒星图案的六个节点上奇#書*網收集整理,放置了六只图案特定的圆盘,盘中盛放圣水湖的湖水;在阵魔法的中心,十二名女性魔法师将同时进行魔法咒文的吟诵;而其余的几百名魔法师则会在六角芒星的外围,排列成更大的六角芒星轮廓。所有魔法师都必须穿上统一的外套,女性是纯白的法师袍,男性是深蓝的法师袍。 布置这个六角芒星阵,起码花费了大家一个早晨和下午的时间。与此同时,莫兰斯也带着兽人部队来到山脊上,每个兽人都紧紧握着大风筝的木制支架,生怕山脊上的强风会把风筝吹走。 “很可惜啊,现在的风向并不好,也不稳定,否则我们不必借用阵魔法就可以潜入要塞里面去了。”莫兰斯感叹着。其实不然,即使风向对头,也没办法把兽人们送进要塞去,因为自然风总是不尽如人意。莫兰斯需要的是绝对的把握,而不是碰运气。 兽人们全副武装,腰间配置着战斧和大刀,在夜间他们将会发挥出更强大的威力,因为他们有良好的夜视能力,而这一点是人类所不具备的。 “各位,夺取要塞的重任就全都落到你们身上了!我相信你们的实力,也相信神会眷顾我们这些进行正义战争的人。”莫兰斯激动地说,“请务必要拿下要塞的正门,只要各位坚持住十分钟——不,五分钟,我们的大部队就可以冲入要塞里去!祝各位好运!” 兽人首领点点头。 莫兰斯感激地望了他们几眼,然后转身走下山脊,回到兵营里去整备部队。今天晚上当大风吹起,大部队将在兽人奇袭兵的配合下攻取卡伦兹要塞! 大战前夕的下午是那么平静。莫兰斯一如从前一样,只要有时间,一定到营地上视察一番。 天空中白云飘浮,湛蓝的天幕让人心感到特别安定。营地上,士兵们有的吹着口哨擦洗刀剑,有的摇着笔杆子给家里写信,有的因为无事可做,就靠在草垛旁边打盹。看到国王陛下亲临,士兵们都站起来行礼,莫兰斯招手示意他们一切自便,自己在十来名侍卫的护卫下走遍军营。 军心稳定则表示大家对这一战充满了信心。不过莫兰斯还是给大家做了一番鼓舞,希望大家的作战士气能够更上一个台阶。很快的迎来了傍晚,彩霞渲染着西边的天空。 阵魔法的所有前期准备都已结束,施法者们散坐在六角芒星阵的四周,抓紧时间做最后的休养。 “只等晚上到来了,说实话,我的心里有点紧张!”莫兰斯小声对薇丝说。 “陛下请放心,这一回施法我们可以保证百分之九十的成功几率!”相比之下薇丝倒是信心百倍。听到她这样说,莫兰斯点了点头,放眼望去,虽然大家多数都在闭目养神,但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到疲惫的神色。“大家都在蓄力。”薇斯在旁边补充道。 “我姐姐呢?” “她和女侍们在一起,大概又在部署什么特别任务吧!” 莫兰斯视察完这边的情况,又不停步来到海岸线防卫部,向这里的指挥官下达一级戒备的命令。一切都忙完了,夜幕也已经包围了整个大地。 美塞娅公主的旁边站着薇丝——阵魔法的总引导官。启动仪式的最佳时机已经来到,薇丝看了看公主,对方微微颔首,于是薇丝向面前的魔法师们招手示意。大家都集中起全部精神。 首先由薇丝吟诵第一段咒文,作为整个仪式的前奏,然后站在六角芒星正中央的女性魔法师们,齐声朗诵她们事先背好的咒文,伴随着一字一句地吐出,六角芒星阵上的魔法媒质开始发光;然后每个魔法师都把他们的魔力注入到阵魔法当中来,整个空间充满着元素魔法,让旁人感觉到无比压抑,这就是为什么美塞娅不允许莫兰斯进入这里的原因了,她怕魔法结界会给莫兰斯造成影响,毕竟弟弟在魔法上的造诣不深。现在莫兰斯正在攻城大军中间,等待着出发信号的出现。 魔法结界越来越强,连美塞娅都感到有点吃不消。她小声吟诵抵抗咒文,以保持清醒的状态。隔了一会儿,薇丝说:“起风了!” “风力还不够强,希望大家再努把力!”美塞娅喊着。 负责吟诵魔法咒文的女魔法师们,现在已经不再发出声音,而是与她们的同事一样,专心致志给六角芒星阵注入魔法。有过了一会儿,风力明显加强,美塞娅根据这段时间演习得出的经验,直到突击时间已到。 “砰!”一个爆炎球在哈德伦的城外炸开,远处山脊上的兽人们看得清清楚楚。 “兄弟们,时间到了!让我们飞下去吧,把那些梵特拉兵都打个片甲不留!”兽人首领大叫。随后他把风筝负在背上,勇敢地朝峭壁跳了下去。 几秒钟后他的同伴们就看到,一个巨大的风筝在气流的护送下,稳稳当当向卡伦兹要塞上空滑翔而去。兽人们也怪叫着加入勇敢者的行列,一时间夜空中风筝点点,形成一道独特的景观。 气流的流向正是恰到好处,很快就把这一群战士送到城墙守军的头顶上,那些梵特拉兵还在怀疑是否眼花,兽人们已经跳下来,手起刀落马上料理了十几人。 “奇袭!奇袭!”发现情况不妙的士兵立刻示警,可是他只喊出了这两声,背后就被一把匕首捅了进去,随后软倒在哨位上。 兽人们扑向手足无措的士兵,把昔日受到的种种虐待,统统发泄在这些人身上。 第97章 就身体素质而言,人类无法与兽人匹敌,即使得到过专业训练也一样。兽人似乎天生就是战士,在草原上艰苦的生活,更锻炼出他们勇猛健壮的体格。如今这些优点都有了用武之地,兽人们一个个都变得心狠而嗜血,每一刀斩下去,都有一个倒楣的人丢掉性命。 不过守军在人数上占据了绝对优势,很快就把突袭军队包围起来。但是这时,兽人们已完全控制了城门,几个壮汉奋力把绞链破坏,城门轰然向外倾倒!然后兽人们组成一道防线,保卫他们好不容易取得的成果。 “杀掉他们,把城门夺回来!”班特·卡奥斯在他楼上喊着,却不敢下来指挥,他向来忌惮兽人。 然而在这时候,负责了望的士兵喊起来:“乌法尔军来了!大批的乌法尔军出现了!” 班特心里一惊,知道时间已经不多,如果己方不能在短时间内夺回城门并重新树立起来,敌人就会以迅猛之势冲进要塞,到时候敌人每增加一个士兵,守护城们的部队就会强大一分。想到这里他的心已经凉了半截。 喊杀声是突然出现在要塞外面的,好像乌法尔军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连兽人们也没料到援军会来得这么快!就因为这如潮的喊声,兽人们的士气无比高涨起来,击退了敌人一次又一次的冲击。 他们身后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兽人首领转身一看,莫兰斯已经出现在他的眼前,这个乌法尔首任帝王,左手持缰右手挎着合成弓,身后是三名英姿勃发的女侍。莫兰斯一出现在要塞里,便造成一阵哗然。班特在塔楼上把剑一挥,大叫:“谁能把莫兰斯杀死,教皇将赐予他伯爵之位!” 话刚说完,莫兰斯已经搭弓射箭,只一箭就把班特射下塔楼,不治身亡。全军又是一阵哗然!现在谁都知道莫兰斯近乎恐怖的箭法了,而且主将已死,部下们更失去斗志,乌法尔军还没怎么冲击,敌人就向四周溃散开去,先自行打开了通向梵特拉的大门。凌晨两点整,乌法尔帝国的旗帜插上了卡伦兹要塞的最高点。 第二天,乌法尔军就从要塞中派出大批侦察骑兵,在周边地区收集各种信息,为大部队进攻梵特拉做更充分的准备。 美塞娅·梅隆·迪南多让几名侍卫抬着登上要塞的塔楼。眼前就是梵特拉国的广大土地了,当初梵特拉的军队入侵乌法尔时,想不到有一天自己的土地也会暴露于敌人的眼皮底下吧!美塞娅做梦也想着给敌人还以颜色,想着占领梵特拉的大片土地,迫使昔日辉煌一时的教皇国向乌法尔俯首称臣。通常,想要对方乖乖听你的话,你就必须先痛打他几个耳光。乌法尔帝国军已经占领了卡伦兹要塞,就好比打算痛下杀手的人,已经把武器亮出来了,梵特拉门户大开,东边的古里亚一带赤裸裸的暴露于乌法尔统帅的眼皮底下。 “弟弟你看,我们的骑兵奔驰在古里亚的原野上,那是多么风光!”美塞娅十分得意地说。 莫兰斯保持着严肃的表情:“姐姐你不要太过乐观。你应该知道,即使阿卡菲尔败了,德雷斯勒败了,班特·卡奥斯败了,梵特拉仍然有雄厚的实力,不要以为我们的敌人会很脆弱地屈服下来。” “说得好!弟弟果然学到了我的很多优点!你能这么想就说明你成长了。”美塞娅又是那一种让人恨恨的语气。 莫兰斯懒得跟姐姐说。早晨派出的侦察骑兵已大部分返回,“我去了解侦察情况了!”莫兰斯说完,走下塔楼,把姐姐一个人丢在上面。 随着通向梵特拉的门户被打开,乌法尔的强大军事力量,正源源不断地开赴前线。以昔日的城邦国家哈德伦为补给基地,前线所需的马匹、粮草、兵器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提供。而大量的补给物资,又是从乌法尔的广大地区,借鉴商会高效率的运输,向哈德伦地区补充。 美塞娅又为弟弟莫兰斯做了一次重要贡献,由她制定的古里亚城进攻计划获得成功,乌法尔军队仅付出四千人的损失,就把这个重要城池占领,俘虏敌人两万多。然而莫兰斯在城内遭到愤懑群众的袭击,几个鸡蛋和西红柿砸在脸上,令这个年轻帝王狼狈不堪,结果导致忠心的近卫军在城内大开杀戒,杀死居民近千人!莫兰斯对此非常内疚,他认为他们所进行的战争是为了崇高的解放事业,是充满着正义的行动,可是在古里亚的遭遇让他不断反思起来,乌法尔军现在的行动是对是错? 其实莫兰斯的心还没老成,他不太明白,在梵特拉人的心中,教皇国是至高无上的,而生活在神明庇佑下的梵特拉人,自然是大陆上最高等的民族,高等民族被野蛮人侵犯,是多么可悲的遭遇!为了保护自己的城邦,保护属于文明人的社会,这些市民自然也会发泄他们的抵抗情绪,一如从前乌法尔人奋不顾身的抗争。 但美塞娅却对这种杀戮感到平平常常,因为还要处理后方繁杂的事务,公主决定先回到克伊尼亚城。天才军师格兰兹·胡里安继续在莫兰斯身边出谋划策。 接下来的战争就没什么特别之处了。本来梵特拉派遣了阿卡菲尔组织抵抗,可是阿卡菲尔现在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几年前拥有的那种充沛精力已经在身上再也找不到了。不知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让·雷根、阿流斯的死,让黄金公爵感到现实世界的残酷和无奈。而且教皇交给阿卡菲尔的军队也并不足够,因此在经过两个月的抗击之后,黄金公爵在一次伏击战中,本队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公爵本人也在激战中身亡。接替阿卡菲尔职务的扬羽,虽然继承了上司从前的那种激情,但扬羽这人毕竟不是能够独当一面的大人物,他的部队在正面与莫兰斯·梅隆·迪南多交战,却没法阻挡住夏侬的奇袭部队,乌法尔军队运用同样的战术,再一次在梵特拉的战场上取得重要胜利。 一个星期以后,扬羽也追随着黄金公爵,踏上了前往天国的道路。乌法尔大军逼近梵特拉的首都,教廷万分震惊,教皇命令安德鲁公爵和德雷斯勒伯爵尽起本部兵马,把敌人阻挡在首都以东一百公里的防卫线外。 莫兰斯的手中握着一把寒光闪闪的佩剑,剑柄上是一颗硕大的绿宝石。 这是黄金公爵家传的佩剑,是阿卡菲尔自认为能够为自己带来幸运的护身物品。在从前阿卡菲尔根本就不相信这种说法,但是自从他被调往海岸线守卫,整个人就改变了许多,后来他再次成为与乌法尔正面对峙的主将,却是江河日下,心中非常依赖所谓的幸运物品,也可以说是依赖一种精神的寄托。 莫兰斯握着这宝剑,心潮澎湃不止。 这把剑的主人,曾经是他们乌法尔最强大的敌人,曾经差点让整个乌法尔变成受尽压迫而无法反抗的民族。但无论怎么说,阿卡菲尔也是他们所有人都应该尊敬的一个伟大敌人,格兰兹说阿卡菲尔是梵特拉最伟大的将领,华史·缪伦认为阿卡菲尔是他最强劲的剑术对手,这个集中着耀眼光芒的黄金公爵,最终还是默默而去,至死也未能达成自己的夙愿。 因此莫兰斯握着这把剑,可以深深感到剑的主人正在向他诉说着伟大梦想。 而阿卡菲尔的遗体,则暂时安放在古里亚城郊的贵族墓园,这一行为照样遭到梵特拉人的反感,不论莫兰斯做什么,他也不可能得到梵特拉人的理解,这一点莫兰斯倒是有了觉悟。 除了公爵的遗体,还有公爵的那副奢华铠甲,那一件猩红色的披风,也都随着它们的主人一起入土。至于这一把佩剑,莫兰斯决定送回给阿卡菲尔的家族,以示他对黄金公爵由衷的敬意。 乌法尔军每前进一公里,都会遭到当地居民的奋力抵抗;就算暂时令他们屈服,他们在很多方面也常常不肯合作。尽管当初的打算有所动摇,莫兰斯仍然坚持了自己要打到亚曼·梵特拉的决心。战争不容许有慈悲的人,因为战争的本质是残酷的。莫兰斯若想让自己的国民得到更长久的幸福,他就得对梵特拉的人民采取残酷的手段,摧毁他们心中敬爱的教皇形象。 在得到五万士兵的增援之后,乌法尔帝国军继续前进,以迅猛之势让各地的地方贵族臣服。 乌法尔军要在冬季到来之前攻占亚曼·梵特拉,迫使教皇签订城下之盟。 莫兰斯并没有占领梵特拉的打算,他不希望成为一名侵略者。他所进行的是一场解放本民族的战争,而战争持续到现在,应该画上一个句号了。美塞娅前几天写信过来,也建议莫兰斯在与教皇签订有利于乌法尔的停战协定之后,从梵特拉的土地上撤军。不过格兰兹建议让梵特拉割让古里亚一带给乌法尔,这样做有两个理由,第一是为卡伦兹要塞增加一个缓冲地带;第二是让元气大伤的梵特拉进一步被削弱,而廷德尔运河将从此由乌法尔和阿尔丁共同治理,这样还能促使阿尔丁在几年之后得到发展并摆脱梵特拉的控制。 “只要这个协定能够得到教皇的亲笔签名,梵特拉就彻底失败了!他们不会再有翻身的机会。”美塞娅公主在信中说,“弟弟千万不可抱着仁慈心理,让梵特拉的实力得到保存。要知道廷德尔运河可是梵特拉手中最重要的财富,阿尔丁也是梵特拉庞大的补给基地,斩草要除根啊!” 莫兰斯苦笑一下,不知心里到底是赞同还是反对。只是他的心中一直都把姐姐的话当作金玉良言一般,既然他找不到什么理由来说服自己不听姐姐的建议,他也只好这么做了。 十月三日,在经过数月奋战之后,莫兰斯在一阵咒骂声中进入亚曼·梵特拉城。 第98章 全城居民怒不敢言,而他们的教皇及养子安德鲁、马屁高手德雷斯勒,都早早地跑到临时陪都去了,之剩下少数“坚守”在首都的老贵族向乌法尔大军卑躬屈膝。 莫兰斯步入亚曼·梵特拉城内辉煌的宫殿,走廊的两侧摆设着许多艺术品,硕大一个宫殿里,不知有多少铠甲多少油画多少黄金雕像来不及运走,若不是莫兰斯下了严厉的禁令,这一座藏品丰盛的艺术宝库一定会被洗劫一空!不要想象自己的部队有多么高尚,说白了大家都是平凡人,都有无穷无尽的贪欲,所以只能用禁令来约束手下。 这些艺术品大部分都是在往年的战争中,从各地洗掠而来,而这些倒霉的地区,自然也包括乌法尔在内。莫兰斯一看到无比眼熟的那一套深色连身铠甲——那是其父安寇司·梅隆·迪南多生前最爱的一套铠甲——眼泪就止不住流淌下来!父亲,我来了,经过了这么多年,我终于打到了梵特拉的首都,我可以把您当年钟爱的铠甲取回来了! 那么自己该不该把这里的艺术品作为丰收的见证运回克伊尼亚? 经过许久的考虑,莫兰斯最后还是决定,只把本属于乌法尔的艺术品拿回去,算是物归原主,其余的仍然放在原处,如果姐姐在这里,她也会这样下决定吧! 教皇觐见大厅内,空荡荡的只有少数几个人影。莫兰斯进入这个大厅,立刻有一位老人颤巍巍地走来。 “臣谨代表吾皇,祝莫兰斯大帝身体康健!”老人恭敬地弯腰行礼,莫兰斯甚至担心他的腰板会突然闪到。他很亲切地扶起老人,瞬间就让原先存在于老人心中关于莫兰斯的丑恶形象灰飞烟灭。 这老人是教皇留在首都的代言人,说白了,也就是替教皇在莫兰斯面前低头哈腰的人。 莫兰斯很快就弄清楚对方的身份。这是一位老伯爵,算起来是两朝老臣了! “麻烦老人家去跟贵国教皇说,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乌法尔民族的独立和统一,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战争很快就会结束,因为我也不想给贵国人民带来伤害。我希望与教皇陛下签署停战协定,只要陛下能够答应我们的小小条件,我们的部队将会在冬季到来之前退出首都,年底前退到古里亚一带。我再声明一次,只要陛下能够答应我方的条件……” “微臣知道,微臣会很快向教皇陛下转达您的意思。” 看到老人一直弯着脊梁,莫兰斯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于是点点头,大步走出皇宫。他不想在这里待太长时间。 教皇倒是很爽快,因为他想念皇宫内奢华的生活,在陪都虽然也可以大把大把地花钱,但小小的临时宫殿,无论什么时候看了都心烦!而且教皇也认识到,如果自己不在那份协议上签字,十年、二十年敌人都不会撤军。 于是乌法尔与梵特拉于十一月十三日签订《亚曼条约》,梵特拉以割让古里亚周边地区、拱手让出廷德尔运河控制权为代价,换取了今后的和平。 第五十章所有的结局 所有有关《朝阳与夜歌》的故事,到这里都划上了句号。战争结束了,留给所有人的只是一片废墟,当然人类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的伟大在于他能够屡屡从废墟中重建家园,并且废墟上的新国度将比原来的国度更加繁荣昌盛;若不是这样,人类也就不会成为圣湖大陆的霸主了,人类的足迹也不会遍布整个大陆。“人类的意义在于建设和发展!”保存于风精之城大图书馆里的古老书籍里有这么一句话,大约在千余年前,白皮肤精灵们的祖先就已经看到了这个闪光点。 乌法尔的独立战争,给乌法尔本国和梵特拉留下的都是灾难。但是破坏之后孕育着新的生机,可以说,几十年以来乌法尔的人民从未像今天这样露出无比欣慰的笑容。放眼望去,到处是欢腾的人民,风中飘扬着乌法尔帝国绚丽的旗帜,一连十多天,在首都克伊尼亚都举行了盛大的节日游行。 能够看到这样的景象,莫兰斯心里总算得到了安慰。 每一场战争之后,都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只是莫兰斯的心里,总会有一些遗憾的感觉,不知是因为阿卡菲尔的将星陨落,还是因为他的做法有违骑士之道。成为国王的他,终于深深体会到作为国王的辛酸,丰壤之陆上流传着一种古老的说法:“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莫兰斯的脑海里不光有一个成为好国王的理想,同时也拥有做一个好骑士的理想,当两个理想发生碰撞,他便不得不选择了前者。因此他的姐姐美塞娅才会说:“莫兰斯你不是一个好骑士,但你绝对是一个好国王!” 新生的乌法尔帝国,在下一年里花费了不少精力,一边加快建设一边巩固寇鲁兹要塞的防卫,终于让西贝高原的矮人们尝到厉害,从此边境线上平安无事。计划中贯穿乌法尔东西的大陆公路也如期开始建设。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或许关于这个朝阳般的年轻帝王,还可以写出十几本传记或小说,但这已经不是作者我的理念,我想,我心中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黄金公爵阿卡菲尔的陵墓,终于得以搬迁至他的故乡。虽然他至死也未能得到教皇应有的尊敬和褒奖,但是在众多花圈中,有莫兰斯·梅隆·迪南多的题词:“永远尊敬您,我最强大的敌人阿卡菲尔·冯·蒙斯特公爵!” 另外,阿卡菲尔的三名最优秀的助手——让·雷根、扬羽、阿流斯,死后也回到了自己的故土上,大地拥抱着他们的身躯和灵魂,岁月记载下他们传奇的经历。或许有一天,吟游诗人们经过这一片青山绿水,经过他们的墓碑前,会驻足瞻仰这几位战斗的灵魂,而后把自己的敬意化作美丽动人的诗歌。 至于梵特拉的教皇陛下,他现在又回复了平静安逸的生活。亚曼·梵特拉城依旧表现着她的繁华,上流社会的各种娱乐活动每周不断。教皇要在自己退位之前,尽量享受这种奢华的生活。没有了古里亚、没有了廷德尔,他还是他,还是梵特拉圣教至高无上的教皇。 安德鲁公爵即将成为新任教皇的消息,已经正式向全梵特拉公布。这个春风得意的年轻公爵,一扫去年在乌法尔军手下惨败的颓丧之气,乘上更豪华的四驾马车,在更庞大的卫队的护卫下,不时到自己广阔的领地上出巡。他的好友德雷斯勒则成为战犯,被押送回乌法尔处决。总而言之,梵特拉的贵族们生活依旧,这也是他们不会在聚餐时谈论阿卡菲尔的原因——他们要感谢的是给自己带来财富和荣耀的教皇,而不是为了国家而奋力作战的那一群人。 新春伊始,薇丝告别了莫兰斯大帝,告别了美塞娅公主,告别了所有曾经与她共同作战的人们。是时候返回索兰尼斯大森林了,离开故乡这么久,故乡的朋友们一定很想念她吧,共同在森林里充当向导的古魔法使们,一定很希望她重新回到她们中间吧。 “这把合成弓,请你交还给美菲娅城的女王陛下吧,我很感激陛下给予我的帮助,感谢你一直陪伴着我和我姐姐渡过这一段时光。” 莫兰斯说着,把精致的合成弓取来,交到白精灵薇丝的手上。 “这可是女王陛下送给您的,您就不要客气了!” “不——当初我爷爷的爷爷,曾经把这把弓送给女王陛下,我很希望它能够成为我们乌法尔人民与索兰尼斯的精灵们世代友好的象征。请薇丝务必要把它送回女王陛下手中!”莫兰斯很诚挚地说,双眼中闪烁着渴望与精灵们保持友好的目光。 于是薇丝点点头,第二天早上这个古魔法使就动身了,大家目送着她除了克伊尼亚城,然后由夏侬和马可护送她回到森林边缘。 而这时候在森林中,在巴菲利塔的了望台上,一位老者正在进行着独特的占卜,圆盘中的宝石折射出奇妙的光芒,而老者对这些光芒的瞩目程度似乎超过世界上任何一样事物。 “阿海你看,这是秩序之力闪烁出的光辉,现在的秩序之力是多么欣欣向荣,新的平衡又建立在圣湖大陆上了!”老者一边现出和蔼可亲的笑容,一边把目光投向身旁年轻的半精灵。 不过这个名叫碧绿海的半精灵,却显得不那么专心,因为他的目光,老是落在房间里的书架上;就算应了老者的问话,那声音也是缺乏灵魂的。 “呵呵,阿海你别着急,只要你今天上午一直陪着我,我会把那一套古书借给你的——”大贤者奥里恩特,也就是胡须花白的这位老者,用手指捋着胡须,“我现在只要求你专心听我分析完这一次占卜,只这一次!” 半精灵头疼了。老实说他对比如占卜之类一点也不感兴趣,但是为了那一套古书他又不得不忍受老头子的长篇大论。 离开湖风之镇已有三天。为了这套古书碧绿海特意来找大贤者,因为他需要这些书来为自己撰写历史论文提供引证。战争结束了,他们历史学家就开始忙碌起来,有的要为杰出人物作传,有的要写战争史论,碧绿海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包括大贤者奥里恩特在内的许多人,都不认为碧绿海适合历史学家这一职业,即使做雇佣兵、赏金猎人、大陆冒险者甚至吟游诗人,都比当历史学家合适得多。三流历史学家想要写出一流文章来,难! 因此这个早晨,碧绿海为了说服老者把珍贵的典籍借给他这个三流人士,不得不使出软磨硬泡的功夫,总之最后是获得了成功。 由大贤者和半精灵脸上显露出来的开心笑容,可以推知秩序之力已经影响了整个大陆,平衡的时代将会保持。 第99章 山坡上是一队风采奕奕的骑士。 新春的和风吹拂着他们的衣襟,骏马踏着欢快的步伐走在花丛遍布的山冈上,情绪如同马背上的主人一样欣喜。穿花之蝶款款而飞,令众人眼睛一亮。 最前面的骏马上,莫兰斯双手握着缰绳,他的姐姐美塞娅公主软软地靠在胸前;后面几位骑士分别是华史·缪伦和马可、夏侬等一批女侍。华史常常在马背上小声叹气,如果自己不是长得那么宽敞,一个人的体重抵得上美塞娅姐弟俩,公主就不会跟国王共乘一骑而是靠在宰相的胸前了。可怜我华史·缪伦对公主一往情深,到最后仍然不能获取公主的芳心!到底哪一位是爱神啊,如此作弄世人! 唉~~~! “这里的景色很美呢!莫兰斯,你看那些蝴蝶,还有那片刚冒新芽的小树林!”艾宓尔策马来到莫兰斯的旁边,手指兴奋地指向前方。 “春天的景色最美了!”美塞娅公主有所陶醉地赞叹着,“特别是身处大自然中,这一份恬静和广阔的感觉,是在宫廷花园里感觉不到的!莫兰斯,我说的没错吧,我们应该出来远足的,享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妙,不然你不会知道自然与人工的巨大差别!” “你啊,你就别在这里陶醉了!”莫兰斯笑着说,“不知是谁说,想去荷里底亚的海边看日出了?我们已经在路上耗去了不少时间,如果今天傍晚不能赶到荷里底亚,我看你们明天还能不能早早地爬起来!” “是哦!看日出必须在半夜就起床了!”美塞娅突然醒悟过来,“那我们还是快走吧,这些美景我们回来还可以看的!我要看日出,在海边看朝阳升起来,我从小到大还没有过这种经历呢!我们快走!快走吧!” 这时的公主显得很幸福也很兴奋。 去观赏日出的壮丽景象!观赏那一轮初升的朝阳! (本书完) 附录 这里,为了让大家得到相对清晰的概念,我们是以魔幻历作为年代的分界线。由于圣湖大陆的历史需要各种各样的遗迹和历史文献来支持,而这方面的资料却非常稀少,所以很多历史事件往往都是从流传于世间的各种传说、逸闻中发掘出来并加以推测论断,而且主要是关于人类的历史。在这里我们需要向大陆探索者、吟游诗人与历史学家们所做的巨大贡献道一声感谢。另外,我们所采用的纪年方法,是在纪元下面分出时代(如魔幻历),这样是为了区别与大陆上各国之间混乱的纪年区分开来。 沉睡之纪元(年代不详) 据说整个世界皆由原神混沌产生。原神混沌没有固定形体,在茫茫宇宙中无目的地存在着。有一天混沌忽然发现自己体内有光与暗两种因素的存在,于是感到苦恼。不知所措的它陷入了沉睡之中。 创生之纪元(年代不详) 不知过了多少年,混沌的形体产生变化,形成了圣湖大陆的世界。混沌体内的光与暗,形成了光之女神格罗瑞亚和暗黑之神提隆。大地上的风、水、地、火四大元素开始集结,诞生了光与暗阵营里的元素神,同时也是上位神。 元素神用他们的元素力量打击大陆,由此唤醒了长眠于世界各处的中位神与下位神。这些神灵认识到自己所具有的力量,于是或中立,或加入到光与暗的阵营中。然后不知又过了多少年。当世界上的生灵们还在懵懵懂懂地生活着时,有一次,大陆上最大的内湖忽然干涸了,众神都不知道偌大一个湖的湖水究竟能被藏到哪里去。而在湖底却有数只巨蛋,外壳坚硬,众神即使用了魔法也难以透视到里面所藏的物体。工匠之神被命令造一只铜锤,当铜锤砸破这些巨蛋,藏在里面的善与恶、生命与死亡、道德与欲望……都向世界的各个角落飞散开去。原来这些都是具有光或暗属性的精魂,被精魂附身的动物们开始变化,大部分成为形态丑恶的生物,被众神以失败品处置;少部分被认为有趣、可爱,于是得到继续发展,众神照顾他们,指引他们到达肥沃的土地和安宁祥和的家园。这些生物开始具备了智慧,是为最初的人类、精灵、矮人、魔族四大种族。 当时的一位中位神山脉守护神苏库化身为一条巨龙,在大陆上繁衍出了龙族,但苏库也失去了返回神界的机会。 众神约定,除非必要,不得干涉大陆上各部族的发展。于是历史就在这种状态下向着未知的方向前进。 约莫在智慧种族们诞生三千年后,一次天然的魔法大爆炸在今天的天使海区域发生。原本低洼的盆地继续下沉,海水涌了进来,形成了天使内海。爆炸的余波影响了周围的种族。随后的一千年间,出现了兽人、翼人、狮鹫、飞马等种族和新动物,魔族中也增加了十数个分支。 备注:沉睡之纪元与创生之纪元,都没有任何的理论依据,史学家们根据各地流传着的相互冲突很大的传说诗篇,假想了这两个时代。 梦幻之纪元(始于魔幻历前10000年) 魔幻历前约6000年。由于大陆上只有人类一直保持着中立的趋向,于是部分中位神挑选了少数优秀的人类,极力照顾他们的生活,教授他们相对先进的技术。这种状况持续了百余年左右。然而上位神终止了中位神的行为。于是大陆各族继续在神的观望下发展。得到神祗眷顾的这一群人,就是后世塔布尼科部族的前身。 魔幻历前约4600年。神祗们彼此之间的约定已经名存实亡,除了上位神相互抵制外,中位神与下位神们纷纷以各种理由,明里暗里对尊敬和膜拜自己的部族提供帮助。 魔幻历前约4300年。为争夺“阳光通道”及其周边地区的控制权,部分中、下位神之间爆发“阳光之战”。战争无任何结果,倒是矮人族与黑精灵分据了心尘大平原,而白精灵则继续与人类分据乌法尔平原。此时的魔族,因为对自身的生活产生了种种疑惑,于是全族性的“寻觅真我”运动开始了,这也是一场规模浩大的迁徙运动。 魔幻历前约4200年。白精灵、黑精灵与魔族分别发现了魔法的存在,第一批魔法师出现了。这些魔法被后世称为古代语魔法。 魔法之纪元(始于魔幻历前约4000年) 魔幻历前约4000年。白精灵与黑精灵之间爆发“精灵王之战”,众神约定不介入这场战争。黑精灵决心舍弃黑暗而信仰光明,由此引发“暗黑神之怒”的大瘟疫。 魔幻历前约3500—3200年。塔布尼科部族日渐衰亡,终于沦为势力弱小的数十个城邦。倒是在这个年代,乌法尔人类住民的一支中,天才魔法师阿林·帕林迅速成长,在他35岁时获得了“大法师”的称号。阿林·帕林因为修行魔法而获得了150岁左右的寿命。他一手创立了魔法王国迈先,而后由徒弟奈杰尔继承“大法师”的称号,奈杰尔·帕林在位期间,迈先统一了乌法尔的人类部落,成为当时最强大的人类王国。 魔幻历前3080年左右。迈先与风精族之间的“五年战争”,两族关系一度紧张,但很快在风精女王多卡丝与迈先国王隆·欧姆尔德的积极争取下,两族签订了时效至少300年的《十二月和约》。 魔幻历前约2980年。迈先王国的小奈杰尔国王即位。 魔幻历前约2950—2945年。小奈杰尔使迈先王国空前强大。圣湖之陆范围内乃至整个大陆的魔法师代表会议先后召开,然后又举行了酋长(国王)大会。小奈杰尔设计取得“大地之王”的称号,引发其他种族的不满。 魔幻历前约2945—2300年。面对他族种种不满的呼声,迈先巧妙地转移了矛盾,但是却使世界爆发了规模空前的“魔神战争”,隶属光明与黑暗阵营的各神全力投入,结果两败俱伤。包括迈先在内,大陆上绝大多数王国都难以逃脱覆亡的命运,但小奈杰尔的遗族保存下一部分力量。 魔幻历前约2000年——1600年。圣湖大陆的短暂平和之维持了二百来年,随即步入“后魔神战争”时期,其后果是众神失去了可以再介入世界的能力。大陆遭到空前破坏。众神在大地上留下了他们力量的影子——生命树。 后魔法之纪元魔幻历(1—875年) 魔幻历的初始阶段,世界在悲凉地舔拭战争之创伤。魔族中人面鹰身、六翼兽狮这两族,因为“后魔神战争”而遭到灭绝的厄运。 1—219年。小奈杰尔的遗族开始重建魔法王国,史称迈先第二王朝。 33—144年。魔法师古拉·奥利佛生活的时期。古拉致力于研究魔法强度的计量,开创了古拉派。他更一手创立起第二迈先的中央魔法研究院。因为他的卓越贡献,后世将魔法强度的单位以“古拉”命名,而古拉派每一届领袖都得到古拉之杖的持有权。这种做法一直传承,当后世出现魔法导师时,每一位导师都能得到完全仿制的古拉之杖。 220—222年。迈先第二王朝遭到中央魔法研究院的反叛,院长伯纳德(古拉派)篡位。新的魔法王国圣奎尔建立。 223—874年。圣奎尔的发展强盛期。 697—712年。圣奎尔发生魔法派系之争。国王巴古纳德及其心腹魔法师从古拉派中分离,开创巴古纳德派。古拉派覆灭。 巨蚀历(1—335年) 元年—22年。天空出现了长时间的日全食,由此造成大地上的恐慌。 第100章 史学家在这一年改元巨蚀历。圣奎尔的魔法师们接受错误神谕的指引,集结军队欲与黑精灵决一死战,因白精灵与矮人对此感到不可思议而进行劝阻,结果人类魔法师将矛头转向风精族。一场魔法决战导致了世界性的大灾难。大量古魔法因魔法师数量锐减、书籍被盗被破坏而销声匿迹。魔法王国圣奎尔消失。 25—131年。大陆从战争的巨大伤痛中渐渐恢复。魔族乘机在丰壤之陆起事,逐步控制了整个圣湖大陆,建立了亚兰大帝国。 250—320年。亚兰帝国在经历了短暂的发展期后,魔族内部安于享乐,古魔法的修行逐渐生疏。派系纷争不断。因为无法忍受严苛的统治,各地奴隶与平民开始暴动。亚兰帝国末期,出现了一位来自塔布尼科部族的英雄伯龙·朱诺,领导人类起义。他的精明处在于:一,利用魔族内部的争斗,不断削弱魔法派的力量;二,他有效地联络了其他部族。320年的“车河大战”后,魔族被迫退入迪蒙斯岛。从此迪蒙斯岛(又称暗黑岛)成为最混乱之地。 331年。伯龙称帝,建立了伯龙帝国。 336年。一只金黄色的老龙,在沉睡了数千年后,终于进化成为龙神,并徜徉于人类与精灵的世界。后世史学家把这一年定为金龙历元年。 金龙历(1—450年) 33年。一条黑色古龙妄图挑战龙神之地位,它来到暗黑岛成为了魔族的守护者。 260年。魔族向圣湖之陆进犯,龙神战争(260—340年)爆发。金龙与黑龙都战死沙场,魔族被击退。伯龙帝国与龙族签定攻守同盟,共同防御魔族的入侵。龙族最终确立其在神盾草原全境的领土。 370年左右。伯龙帝国的疆域向东面扩展,吞噬了心尘大平原,控制了阳光走廊。伯龙成为大陆上最强盛的帝国。 410—443年。伯龙帝国有名的暴君布隆姆在位。因为被一位激进魔法师刺杀(未成功),布隆姆下令捕杀全国的魔法师,焚毁魔法书籍,这是继巨蚀战争后对魔法界的第二次大破坏。而后布隆姆向藏匿魔法师的其他人类国家宣战。战争末期布隆姆被本国暴动者送上了断头台。 450年。伯龙帝国终于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光辉联邦”,次年改元为光辉历。 光辉历(1—612年) 光辉联邦积极展开对外交流,一度征战不休的人类世界,因光辉联邦的聚合力而逐步恢复强盛。 203年。有“明净骑士”之称的苏尔·克奈特成为光辉联邦的首席执政。 203—218年。苏尔四次连任首席执政。他开始了使人类傲立于圣湖大陆的野心之路。为了保护自己他创立了专门的近卫骑士团。 218—450年。联邦的后任执政均奉行苏尔·克奈特的政策,逐步夺取其他种族在平原地区的控制权。于是各种族被迫退出平原地带。 499—504年。为打击风精与地精两族的实力,联邦的奸细开始暗中破坏精灵们的图书馆,为的是偷窃和毁坏有关的魔法典籍。 552—612年。人类国家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分化与重组,光辉联邦解散。精灵们开始向索兰尼斯森林迁徙。 613年。最后一批精灵进入森林,并带走大量的魔法资料。这一年寒霜普降,是为寒霜历元年。随后大陆的气候发生了变化,魔法运用不再像从前那么轻易地就得心应手网;再加上历史上数次对魔法界的破坏,从而使大陆进入了剑之纪元,亦称人类之纪元。 剑之纪元(亦称人类之纪元) 寒霜历(1—221年) 大陆上各国和种族基本处于一种相互牵制、风平浪静的态势,没有大规模的冲突爆发。各国沿用混乱不一的纪年方法。 209年。小国唯兰在阳光走廊地区迅速崛起。 221年。神圣唯兰帝国成立,周围十七个城邦国家被吞并。 神圣历(1—412年) 大陆进入神圣历。 5—29年。神圣唯兰分阶段地开凿廷德尔运河,以贯通天使内海和特利亚内海。神圣唯兰从商业运输中获得大量财富。 41年。唯兰商会出现。 235—354年。唯兰商会不断壮大。人类其他国家也开始模仿着确立了自己的商会制度。 355—412年。唯兰商会开始把持帝国政权,国王不得不依附商会。 377年。一直定居在圣湖之陆西南部的塔布尼科部族,终于建立了塔布尼科王国,首任国王是伯龙·汉玛斯,史称小伯龙。从此塔布尼科王国几经盛衰,却始终维持着汉玛斯一族的统治,所以在亚曼历时期,塔布尼科王国得以自豪地宣称自己是大陆上历史最悠久的王国(从神圣历377年一直到现在)。然而其他国家并不屑于塔布尼科奇特的生活方式,也惧怕于体格异常健壮的塔布尼科住民,称他们为野蛮人。 388年。大商人兼帝国第一公爵里奇·马林出生。 412年。野心勃勃的里奇公爵终于篡夺了神圣唯兰帝国的政权。 联邦历(1—293年) 1—41年。里奇建立了大唯兰联邦,自称唯兰大公。他在位年间,大唯兰联邦用商业手段而不是用武力征服了大部分人类国家与城邦。但是里奇在65岁生日那天离奇地暴毙。失去了他的联邦一度陷入混乱。 55年。精明的矿业商人波鲁成为大唯兰联邦的统治者。 58—66年。迪蒙斯岛上的魔族实现短暂的大一统。魔族大举进攻大陆,失败。迪蒙斯陷入新的混乱中。 60年。人类历史研究会成立,宗旨是不为任何国家服务的历史研究。 201—273年。人类国家又一次经历了分化重组,局势动荡不安。 235年。大唯兰联邦的政权开始被军人把持。 277年。大唯兰联邦灭亡。 剑鞘历(1—132年) 元年。为了击败游弋于西之洋的魔族舰队,塔布尼科王国、龙族与诺文斯群岛上的国家签署了剑鞘盟约。而盟约成立后的132年间,后世史学家划分出了剑鞘历。 亚曼历(1—423年) 近代历史的开端,从此克伊尼亚的大图书馆里,有了人类各个国家的历史专柜。 元年。梵特拉建国。 309年。卡利斯自治领成立。 417——423年。乌法尔的“自由之战”。乌法尔帝国建立。 (备注:因为亚曼历时期的许多大事件,将会在今后的小说里描述,所以亚曼历的编年史只能公布一小部分。)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奇书网--isuu.